第一章
电话铃声在回响
现在是公元2001年。
江河突然有些口渴,嗓子眼里有股无名的热气向上蒸腾,这股热气从腹中升起,缓缓地弥漫了他全身。这让他立刻联想到了西部的大漠里被太阳直射下缓缓升起的热意,于是,
那片广阔无边的盐碱荒漠就呈现在了他的眼前。那景象越来越清晰,把眼前所见到的一切都覆盖掉了,狂暴的风沙、干枯的湖床、龟裂的盐滩,还有被阳光运送过千年的海市蜃楼……
他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房间很大,摆着几张桌子和电脑,其中一台电脑还开着,电脑的旁边是一些精密的考古仪器。房间的一面墙壁摆着一排玻璃柜子,柜子里放着一些正在修复整理的坛坛罐罐,上至新石器时代,下到大清帝国,几乎每一个朝代的都有。这些或者残缺得只剩下几片,或者修复一新宛如刚刚烧制好的样品,它们排列在一间房间里简直就是一部无声的中国通史。
在柜子的一角,还有一个死人的头骨,那是江河大学毕业前在一次考古活动中实习时,亲手从陕西关中一个唐代墓葬里挖出来的。刚刚挖出这个头骨的时候,实习生江河的双手在不停地颤抖着,似乎他的双手已经不再属于自己,而进入了另一个朝代。虽然他明知道那些骨头已经腐烂了千年了,但还是害怕头骨里会突然掉出一只死人的眼珠来。然后他开始干呕起来,导师拍拍他的肩膀,安慰着他,而那些参与挖掘的民工则全都用浓重的关中腔大笑了起来。那次挖掘完成以后,初出茅庐的江河又负责清理这件头骨,他用一根竹签似的小工具把死人骨头上所有的泥土全部剔除掉,他那时觉得给一具骷髅清理,就像是浴室里的修脚师傅在为客人修理脚指甲那样。直到他把所有的杂质全部清除,再用特殊的物质给它清洗,最后露出了死人头骨的狰狞面目。后来,导师才告诉他,这个头骨是唐朝的一位早夭的太子,死于一场宫廷政变。
江河站起来,走到柜子前面,盯着那颗头骨看。接着他摇了摇头,又把目光投向了窗外,透过玻璃,他能看到窗外的树丛,黑夜里那些树枝和树叶在风中抖动着,枝叶的投影洒进房间里,像一些蠢蠢欲动的精灵。视线再穿过那些枝叶,就能看到月亮了,今夜的月亮很圆,虽然被那些讨厌的树叶遮挡着一小部分,但是那皎洁的清辉却明明白白地透过树丛进入了他的眼睛。这栋房子已经在这里矗立了许多年,而在这栋房子造起来之前,这些树丛就存在着。这栋房子是一家考古研究所,房子的四周被这些树丛包裹着,这在我们这座城市是很少见的。研究所的大门外是一副冷清的样子,一条小小的马路通往外界,要经过三四个路口以后才能重新体会到这座城市的繁华。江河看着窗外的树丛和树丛后的围墙,忽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感觉,觉得这里简直就像一个监狱,他被囚禁在这里面,注定无法逃脱。
江河打开了一架电子仪器,然后把几块人体组织切片放到了仪器的扫描窗口里。他点了几下鼠标,扫描窗口里响起了轻微的声响,而仪器连接着的电脑屏幕里则显示出一组曲线图。这台机器平时是他负责使用的,没有多少人能看懂那些曲线图,尤其是一些年纪大的研究员,他们总是不习惯使用电脑,嘴巴上挂着的却都是一些老经验。他仔细地观察着电脑屏幕。随着电脑屏幕里曲线的复杂变化,他的头有些晕眩,目光变得紧张起来。他猛地摇了摇头,努力使自己更清醒一些,但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他只能盯着屏幕,看着那些变化的曲线。
忽然,江河似乎从屏幕上的曲线图发现了什么惊人的东西,睁大着眼睛,显得十分惊讶。他大口地喘着气,离开了那台仪器和电脑,坐在一张椅子上。他的目光又转到了柜子里的头骨标本,现出恐惧的神情。
他又想到了什么,跌跌撞撞地跑到了另一张桌子旁,用颤抖的手拿起了电话,拨了一个熟悉的号码,电话那头两声铃响过后,一个年轻的女声在电话里响了起来——“喂?”
这是一个细沙般的声音,均匀柔软富有质感。江河轻轻地吁出一口气,他想要把一切都告诉她,当他的那句话要从喉咙里涌到嘴唇上的时候,他却停顿住了,片刻之后,那句话又被他活生生地吞咽了回去。
“喂——”她还在等着他说话。
他拿着电话的手隐约有些发抖,但却依然沉默。
电话里她的声音有些焦虑不安,“喂,请说话,你是哪位?喂?”
当他要挂的时候,她忽然在电话里说:“江河,是你吗?江河,你说话啊。”
江河挂断了电话。
房间里死一般沉寂。只有窗外被晚风摇动的树枝轻轻抽打着玻璃,发出奇怪的响声。江河走到电脑前,刚要点击鼠标中止任务,却在电脑屏幕上发现了重要的东西,那条曲线指向了一个最令他想不到的点上。
他感到了某些不对劲儿,事情已经超出他的任何想象了,他顾不得按照顺序关闭电脑程序了,而是直接按了电脑开关硬关机了事,然后又直接拔掉了仪器的电线插头。扫描窗口的红色灯光立刻灭了,他取出了那些组织切片。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了。
他知道是她打来的,但是,他现在不想接电话,任凭电话不停地响着,每一下铃声都刺激着他的心窝。接着,他的手机也响了起来,他看了看手机的来电显示,还是不接。江河终于要走了,他不愿再留在这里,可是,他现在已经走不动了。他的目光茫然地注视着前方。江河无奈地摇了摇头,表情绝望地坐在了地上。
电话铃声,依旧在这栋房子里回响着。(
永别了未婚夫
去殡仪馆的路不太好走,殡仪馆门口的那条必经之路上总是堵车,那条马路上有时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车流,也许其中还有几辆运尸体的车,如果哪辆车不得不塞在一辆运尸车的后面,司机们就会开始谩骂起这条每一个人都将走上的路。此刻,白璧就坐在这样一辆出租车上,前面那辆运尸车像是龟一样爬行着,就像是一个垂死的人爬在车流滚滚的路上去火葬场把自己火化。
白璧看了看窗外,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现在是三点四十五分,她是在两点半出门,葬礼,其实应该说是追悼会四点钟就要进行了。现在还有十五分钟,如果步行的话也许还能赶上,她在拥挤不前的马路的中心下车了,快步跑到了人行道上。这条人行道上的大多数人的手臂上都缠着黑纱,他们行色匆匆地走过,表情则未必全都悲伤。白璧加快了脚步,细细的鞋跟在肮脏的水泥地上敲打出清脆的声响,她穿着一套黑色的套装,没有化妆,素面的感觉还不错,如果在盘起的黑色长发上再加上一朵小小的白花,也许真是一个在古典小说里出没的素美人。白璧知道,在旧小说里,通常这种女子都是刚死了丈夫的年轻寡妇,但她不是,她甚至还没有结婚。不过她距结婚也不远了,就在一个月以后,她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然而,这一切都已经不可能了,因为,现在她是去参加她的未婚夫的葬礼。
三点五十九分,她没有迟到,及时地跨进了那间举行葬礼的大厅。人很多,拥挤嘈杂,一些小孩还在打打闹闹,她低着头,默默地走到一个角落里,她不想被别人注意。她看到了江河的父母,那是一对来自农村的夫妇,如果江河不死,一个月以后,他们将成为她的公婆。晚年丧子,无疑使这对父母憔悴了许多,她有些犹豫不决,她并不是嫌弃他们,而是对那种嚎啕大哭有一种天生的惧怕。
然而,她还是被别人发现了,江河的母亲扑过来拉着她的手,哭了起来,老年人的泪水洒在她的手背上,热热的,又慢慢地干涸。这眼泪给了她一种压力,促使她自己也要流下泪水了,可是现在她流不出一滴眼泪,她不知道一个人是否一定要流出眼泪呼天抢地痛哭流涕才能表示内心的悲伤,于是,她有了些许的害怕。老夫妇说着一种难懂的乡音,白璧几乎一句都没听懂,不过,看他们的样子,确实是把她当做他们家庭中的一员了。这个时候,她忽然有些难受,她的脸上开始泛红,她意识到整个大厅里所有的目光都对着她,就好像是在看一个漂亮的寡妇如何给亡夫上坟。
追悼会的仪式开始了。白璧被他们安排站在第一排的正中,那个最惹人注目的位置,正面对着江河的遗像,江河那张富有男子气的脸正微笑地看着她。她也看着江河的脸,忽然产生了某种错觉,觉得那并不是一张照片,而是江河本人,他会从照片里走出来,拉着她的手,轻轻地对她耳语几句。然而,那毕竟只是一张镶着黑边的遗像。
接下来,江河的父亲开始致辞,这回他用了普通话,虽然还是带着浓重的乡音,但至少大家都听懂了。大致是回忆了儿子从一个乡下的孩子发奋读书考进了城里的大学,后来进入了考古研究所工作的经历。最后还提到儿子再过一个月就要结婚做新郎了,不想却突遭变故,白发人送黑发人。说着说着,他还说出了白璧的名字,使所有人的目光都对准了她,好像是在参观某件东西一样。这让她的身体微微有些发抖,她到现在才明白,此刻在这个大厅里的众人眼中,她俨然是死者的未亡人。她从来没想到过自己竟然成了别人的未亡人,她才只有二十三岁,显然对此不太适应。尽管,她知道在法律上她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未婚的女人而已。然而现在,她至少要在葬礼上的一个多小时里,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一个寡妇,这在许多人眼里看来是她应尽的义务。想到这些,她忽然有了一种委屈感,这种委屈感使她的泪腺在情不自禁中开始分泌了,眼眶有些湿润,偶尔溢出眼眶的一些液体被她轻轻地擦去了。
接下来,是江河单位的领导,考古研究所的所长致辞。现任所长的名字叫文好古,听那名字就知道天生是干这一行的材料。文好古是白璧的父亲生前的同事,白璧还记得小时候文好古经常到她的家里来,一来就和父亲没完没了地讨论西域史中的某个细节的情景。白璧的父亲在她十岁的时候出了车祸死亡,从那以后,文好古似乎就来得更频繁了,一直照顾着她们孤儿寡女。文好古给江河的悼词中加了许多冠冕堂皇的字眼,听上去就像是一份学术报告,然后又夸奖江河年轻有为,学术上很有成就,还富有探索精神等等。而这些白璧几乎都没有听进去,她只看到文好古那张永远都没有表情的脸上两片不停地在翻动着的嘴唇。
所有的话都讲完了以后,音响里放出了哀乐,在那催人入眠的旋律声中,大家面对着江河的遗像三鞠躬。那哀乐让白璧想起十几年前父亲的追悼会上的场面,那年四十岁的文好古就站在她母亲的身边,紧紧地拽着她母亲的衣服,以免让死者的未亡人倒下。她也随着大家弓下了身子,她知道,江河如果真的在看着她,一定不会让她给自己鞠躬的。于是,她抬起了头,看着遗像里的江河。
然后,在哀乐声中,白璧随着人们去告别江河的遗体。那具水晶棺材就在挂遗像的黑幕的后面,江河正安静地躺在水晶棺材里。江河的母亲一看到儿子就扑到了玻璃上面,声嘶力竭地哭喊起来,一副不把棺材里的人唤醒不罢休的样子。原来的安静全被打破了,尽管白璧能够理解他们,但还是有些头晕,她停留在棺材的一角,静静地注视着棺材里的未婚夫。江河现在穿着一身新买的进口西装,头发梳得油光光的,化妆也化得不错,只是脸色苍白,但他平时就是一个脸色苍白的人,所以并不觉得有那种死人的可怕。白璧又换了一个角度看着他,总觉得他会在棺材里突然睁开眼睛对她微笑。还有他那套西装,如果他能活到一个月以后,大概也会穿着这套衣服做新郎官的,而如果到了那个时候,白璧也会穿上白色的婚纱,她知道自己的身材是非常适合穿婚纱的,她会站在新婚宴席的门口,吸引着马路上所有人的目光,就像现在她吸引着葬礼上所有人的目光一样。在婚礼上,她想,她的公公婆婆也会高兴地合不拢嘴,用那外语一般的乡音说出一长串祝福的话来。而到了他们早已经准备好的新房里,江河会脱掉他的西装,还有衬衫、背心,然后,帮她脱下紧绷着的婚纱,抚摸着她的身体,然后……
已经没有然后了,白璧对自己说,她把心思从遐想中抽出来,重新看着棺材里的未婚夫。她现在实在想不出江河脱去了西装,脱去了所有的衣服会是什么样,说来也许她自己都不信,她还从来都没见过江河的身体呢。她不知道他那衣服里包裹着的是怎样的肌肉和皮肤,她希望他有强健的胸腹肌和二头肌,因为他经常参加田野考古,经受过锻炼,如果他没有结实的肌肉也没关系,只希望他尽到应尽的义务就可以了。怎么又在瞎想了,她再一次打断了自己的思绪,怔怔地看着江河,自己的嘴里轻轻地说——你只是睡着了,是吗?她有时候会想,如果她的爱人死了,她会伏下身去轻吻他的额头,但是,她对冰凉的玻璃棺材没有兴趣。那些浪漫的故事只存在于骗小女生眼泪的港台电视里,与她无关。白璧对着棺材里的他点了点头,然后,有人来拖走了水晶棺材。江河的父母又大声哭喊了起来,惊天动地,然而,谁都无法阻止江河从一个男人变成为一堆灰烬,而且,在成为一堆灰烬之前,江河的身体已经在公安局法医的解剖台上被开过膛剖过肚了。
永别了,未婚夫。
白璧目送着江河进入那个火炉,变成一缕轻烟,变成一堆粉末,清洁的粉末。虽然她是一个非常镇定的人,然而,她还是有些想吐,她径自离开了这里。身后,江河的父母还在哭着,其他的人都忙着打听豆腐饭是在哪个饭店。这回,谁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离去,除了许安多。
在白璧走到殡仪馆门口的时候,许安多喊了她的名字。白璧回过头来,看到了一身黑色运动装的许安多,她轻声地说:“你好。”
“白璧,你现在还好吗?”许安多也压低了声音,但白璧知道,其实他平时不是这样说话,许安多是一个不太安分的人,虽然他也在考古研究所工作,与江河共事,但与江河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
白璧淡淡地说:“算了,别说了。”
许安多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就像是在考古工作中看一样出土文物,他轻声地说:“江河出事,我也很难过,我们都没有想到他就这么过去了。没办法吃到你们的喜酒了,挺遗憾的。”他努力要使自己的话说得严肃一些,总之这让白璧感到有些反常。她的眼前又出现了许安多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飞驰的情景,她坐在他的身后,他把自己的头盔戴在了白璧头上,而他自己露着脑袋让疾风把头发吹到身后的白璧的脸上。
其实,在认识江河之前,她就认识许安多了,那是一次意外,许安多开着摩托把她送到了医院,后来,他就几乎每天都来给她送花。但白璧对他却没什么感觉,有一次她被许安多硬拉着参加了一个生日聚会,在那次聚会里,她认识了江河。从此以后,江河就进入了她的生活。关于这件事,许安多至今仍后悔为什么要把白璧带到那个聚会上,让她和江河认识。
“那天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可是拿起听筒对方却始终不说话,我知道那个电话一定是江河打来的,我猜出了什么事,不然不会无缘无故打电话。后来我给他家里打电话,没有人接,我又把电话打到研究所里,依然没有人接。没想到,他就在那晚出了事,而且是在研究所……”
她忽然停顿了,也许是不愿意在许安多面前说过多的话。
许安多点点头说:“你别难过了,也许这就是命。”
白璧觉得他的话与他的性格不一样,也许还隐藏着什么,就问他:“你怎么也说这种话?”在她的印象里,许安多是一个从来不相信命运的人,事实上他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敢独自一个人守着古墓值班过夜的人。
他有些无奈,摇了摇头说:“你不明白的,白璧,你不明白最近所发生的一些事,我们都改变了许多,我也变了,特别是江河出事以后。”白璧注意到他的目光有些飘忽不定。
“发生了什么事,江河瞒着我,你也瞒着我,告诉我,快告诉我!”白璧追问着。
“不,你不需要知道。”
“为什么?”
许安多低下头,轻声说:“对不起,我还有些急事,先走了。”然后他立刻转身走到了大门外,门外停着他的那辆红色国产摩托,他跨上了摩托,戴上头盔,脚下一蹬,排气口“扑扑扑”地响了起来。
白璧还想说些什么,她看到许安多又回过头来,给了她一个似乎是表示歉意的眼神,然后大声地说了一句再见,接着就驾着摩托上了马路。现在天色已近昏黑,马路上的塞车已经缓解了,红色的摩托像一道闪电似的消失在了大道上。
白璧忽然有些乏力,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许江河的父母还在等着她一起吃豆腐饭,但她是不会去的,她知道江河也不会在乎这些。她抬起头,望着殡仪馆上空的乌云,她想,也许此刻江河躲正在那朵乌云里看着她。
现在去哪里?白璧轻轻地对自己说。
夜色将至,一袭黑衣的她穿梭在这个城市中。
现在去哪里
现在去哪里?
关于这句话,许安多也在问着自己。他现在不想回家,他从来没有把那个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屋子当做是自己的家。摩托车开到路边,他在一个小摊上随便地吃了一些东西,就当
做是晚饭了。吃完了以后,他又买了好几听青岛啤酒,就这么在马路边把啤酒喝了下去,啤酒的泡沫沿着他的下巴流下来,沾湿了他的衣服。然后,他自己哈了一口气,满口的酒气,脸上一定有些红了,他却微微笑了笑,嘲讽似的活动活动了四肢,他的心情这才好像略略舒畅了一些。然后他跨上了车,飞驰在马路上,这辆红色的国产摩托已经跟了他好几年了,陪着他去过许多地方。有一次他甚至自己开着摩托去外地参加一次田野考古,这辆摩托停在一个荒凉山村中的古代遗址旁,显得特别惹眼。总而言之,在他们那个圈子,许安多是个异类,他天生不适合那种工作,尽管他有搞考古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勇气和探索精神,但是他没有耐心,这是致命的。所以,当江河已经独挡一面的时候,他还依旧在给别人做下手,就连白璧,也都被江河抢去了。说实话,他确实有些嫉妒江河。然而,不论他们的性格有多少差异——也许正是性格差异才使他和江河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
现在,他最要好的朋友已经死了。
加速度。酒劲终于上来了,大脑很兴奋,他的头盔没有护脸,他张大了嘴,风不停地往他的嘴里钻,让他感到很凉快。他一想要发泄的时候,就会这样,有时候经常会弄得着凉感冒。但他不在乎,现在的时速也许已经超过八十公里了,在这里的马路上是非常危险的。几辆汽车几乎迎面而来,在即将撞到他的时候,他才转了转方向避开了来车,身后传来“不要命了”的咒骂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酒精使他的血液沸腾,他似乎忘记了所有的危险。然而,他的脑子里却突然出现了白璧,那个小寡妇,也许不该用那样的字眼,她还没有和江河结婚呢。可是,她那张脸却一直晃悠在他面前,他喜欢那张脸,真的,第一次见到那张脸,他就感到了一股特别的力量。那不是简单的男人对女人的喜爱,而有着更深一层的内容,以至于他竟然不敢越雷池一步,以他往日的脾性,早就主动出击了。那天白璧倒在马路上,是被一辆助动车撞了,其实伤得也不重,只是擦破了皮而已,许安多驾着摩托路过那里,发现了她。于是,他主动地邀请她上来,带她去了医院,他还记得白璧贴在他背后的感觉,冷冷的,一言不发,有些发抖,就像载着一件白瓷做的佛像雕塑。瓷器是碰不起的,作为考古人员的许安多深谙此理,他始终不敢造次,只是觉得白璧绝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身上总是散发一种让人不可靠近的力量。后来,他才知道,白璧的父亲叫白正秋,也是当年考古研究所的老前辈,与所长文好古是同一届的,在十几年前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然而,她最终还是被江河夺去了,可是,江河还是没有等到真正得到她的那一天……别再想她了,许安多摇了摇头,拐进了一条幽暗的小马路。
摩托车的声音吵响了这条幽静的马路,他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也许已经很晚了。他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对白璧说的那句话:“也许这就是命。”
命啊命,他从来不相信这个的,他只相信自己。然而,现在他不再相信自己了,他知道,他已经无法再把握自己的命运了。自己只不过是一只小虫子,垂死的虫子,那不可抗拒的力量,随时都有可能取走他的生命。他还清楚地记得江河出事前所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他能感觉到江河眼中深藏着的恐惧,也许,他早就有了预感。现在,他终于也相信他了,那确实是一个错误,所有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现在,就是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他明白,江河,不是第一个死者,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下一个是谁?
一阵凉风吹过,许安多忽然清醒了,他使劲摇了摇头,看了看四周黑蒙蒙的一切,什么都看不清,他没来过这里,也许迷路了。酒精使他的胃里有些难受,他低下头,干呕了一会儿,却呕不出什么东西,他这才感到了真正的不安,这不安来自他的骨子里。
一瞬间,他想到了躺在水晶棺材里的江河的那张脸,现在,江河已经成为一堆骨灰了。接着,他又想到了别的什么,这使他的手开始颤抖起来,几乎握不住把手了,这才是害怕,自称自己从来没有害怕过的许安多真的开始害怕了。
夜色茫茫。
他把摩托的速度放到了最慢,驶到了小马路的尽头。在尽头,他见到了一道绿色的河堤,原来是苏州河。他来到了苏州河边上,但不知道是哪一段。苏州河边的马路上没什么车,周围几乎只有他一个人,他的车轮慢慢地转动着,载着他走向未知的迷蒙夜色之中。
许安多听到一个声音在轻轻地叫着——救救我。
那是他自己的声音。
请你救救我
这是一栋苏州河边的普通楼房,由于临着河,这里的房价最近都上涨了,但依然有许多人搬进这些楼盘。其中的一栋刚刚建成不久,所以在晚上,几乎整个大楼里都是一片黑暗,除了顶楼的一个窗户还亮着灯光。
在这个窗户里,是一间刚刚装修好的房间,房间里没什么家具,只在临窗处有一台电脑。这台电脑几乎整夜开着,罗周就坐在电脑前面写他的剧本。他瞥了一眼时间,快十一点了,从吃好晚饭到现在,他像挤一支已经干瘪了的牙膏一样,只打了不到三百字,那些文字像一点点白色的牙膏沫,沾在电脑屏幕上,一遍遍被抹去,又一遍遍被涂上。
房间里的空调还没有安装好,罗周敞开着窗户,让河边的风吹乱他长长的头发。他的头发很长,但不是那种及肩的长发男人,再加上他那张有型的脸,使别人很难猜出他是干什么的。事实上,他也不干什么,几年前他在一家传统刊物做过编辑,后来那家刊物因为发行低到只有几百份而停刊,于是他也失业了。但罗周一直都喜欢自由自在的日子,他给各种各样的报纸和杂志写稿子。一开始一篇都没有发表,大概是因为他写的内容还是博尔赫斯、卡尔维诺那一套,尽管最后写成了哭哭啼啼的爱情故事,可是人们依然表示看不懂,或者说只有他自己才看得懂。后来罗周现实了,开始写一些“纪实”的情感故事,虽号称“纪实”,其实编得比琼瑶还小资。令他自己都意外的是居然被采用了,这才使他能养活自己。现在,罗周和几个朋友搞了一个剧团,他负责编剧兼导演,下个月,他们的第一部戏就要公演了,可是直到现在,剧本却依然没有完成。演出的事情已经定了下来,根据已经完成的那部分剧本,演员们已经开始排练了。白天他就在小剧场里指挥排练,晚上窝在家里写本子,他担心万一到了公演那天本子还没写好会怎么样?大概投资剧团的朋友们会把他的手指给剁下来。罗周吹嘘说他的手指能够在一夜之内在键盘上打出一部《等待戈多》。听了他的牛皮,朋友们居然真的投资组建起了这个剧团,还帮他联系好了公演的场地和时间。一阵风吹来,他猛地打了一个冷战,盯着电脑上残缺不全的本子。罗周继续在键盘上敲打着——
第三幕——坟墓谷
背景是荒凉的沙漠与山谷,舞台上摆放着几个动物与人类的头骨模型。时间是夜晚,幕布上挂着一轮弯弯的月亮。音响里放出呼啸的大风声。
(王子上)
王子(张望着四周,伸出双手道):这是哪里?(抬头看天)夜色已经深了,新月已经升起,我随着送葬的车队,踏上了通往坟墓谷的道路。四周一片荒芜,渺无人烟,大风吹起,漫天飞沙。(用手掩住眼睛,忽然一脚踩在一根骨头上,惊恐中大叫)啊,这是,看啊,(惊慌失措)人和马的白骨堆积在路边,也许,古往今来,已经有无数的人死在了这条路上。(痛苦状)不,不,兰娜,兰娜,他们把你带到了何处,你如果听见了我的呼唤,能否回答我?
接下来该怎么写?罗周又是一阵头疼,也许该让兰娜的灵魂出现,在舞台下面做一个机关,放一阵烟幕,在一种恐怖的气氛中让兰娜出现。然后,兰娜的灵魂用假声向王子提出忠告,诉说自己遭人陷害变成女巫,而香消玉殒的冤屈,并且告白自己对王子的爱恋,但是警告王子不要继续前进,否则就会丢掉性命。总之得弄得神神鬼鬼的,这样才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否则观众会在座位上睡着的。不过这样一来,会不会有人说他抄袭了莎翁的《哈姆莱特》?也是王子,也是亡魂显灵告知真相,只不过是把国王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弱女子。罗周想到这儿,思绪又陷入了困境,接下来该怎么写呢?
他终于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双肩,然后他站到窗前,看着窗外的夜色,黑暗中,他看不清苏州河的河水,只能依稀地分辨出两岸河堤上成排的柳树。又一阵河边的风吹来,让他舒服了一些,于是他决定下去走走。五分钟以后,罗周来到了河边,这里的绿树和河堤让他的心情放松了许多,他大口地吸着这里的空气,尽管他知道植物在晚上释放出的是二氧化碳。他对这里是很熟悉的,他就是在这儿附近长大的。苏州河在他的童年记忆里,就是一条黑臭的像排水沟一样的河道,尽管这河道上总是来来往往着各种各样的驳船,运来一船船的西瓜与黄沙。但是,现在他却感到很舒服,他仰起头,今夜的星空里几乎什么也没有,黑得可怕,只有四周的高层建筑里闪出星星点点的灯光。在搬到这里来以后,这已经是他第七次在半夜里跑下来散步了,事实上只要在河边转上一圈,他就能来一些莫名其妙的灵感,把剧本多多少少写下去一点。
这里很安静,他总是能在安静中窥到一些东西,于是,那些东西往往就进入了他的小说和剧本。然而,这一次他所看到的东西却成为了他的噩梦。首先是这里的安静被摩托车的声音所打破了,罗周站在绿树间,看着河堤下的小马路上慢慢地开过来一辆摩托,黑暗中看不清那摩托的样子,只能看到摩托上的那个人似乎有些不太对劲。究竟是如何的不对劲,罗周也说不上来,只是隐约感到有些奇怪,摩托越来越慢,最后渐渐地熄火了,但那个骑摩托的人却在用双脚往后蹬着地使摩托的轮子向前滚动前进着。看那样子好像出了什么问题。接着,那人把头盔摘了下来,一把扔到了地上,坚硬的头盔撞击地面的声音非常尖利,让罗周听着一惊。然后那人把头向后仰着,身体几乎躺到了座位上,罗周想那家伙也许喝醉了。那人的出现搅和了罗周所追求的“灵感”,让他又重新被烦躁不安的情绪所笼罩,他自言自语了一句“晦气”,然后就走出树丛,穿过马路。那辆摩托依然停在马路上,当罗周过马路的时候,正好走过了那辆摩托,他情不自禁地想要看一看那个人,于是向那人靠近了一下,他猜那家伙可能已经在座位上睡过去了。
可是罗周猜错了,骑摩托的人突然把身体坐直了起来,正看着他的脸。他们的距离很近,在一盏昏暗的路灯下,罗周依稀看清了那人的脸。那家伙穿一身黑色的运动装,头发也是乱乱的,年龄看上去和罗周相仿,但是脸红红的,目光浑浊,从鼻孔中喷出许多难闻的酒气,果然是喝醉了。罗周不想理他,让他这样在车子上睡一夜也不错,总比他喝醉了酒开着摩托到处乱闯要好。可是,那个家伙一把抓着了罗周的手,这让罗周猝不及防,瞬间他还以为是碰到了强盗,最起码也是对方发酒疯了。他想要挣脱,但没想到那人的手上很有力量,竟然无法挣脱,那双手似乎是从事某种户外工作的。罗周有些急,真想伸出另一只手去揍他一拳,可是,那个人突然开口讲话了:“救救我。”
声音很低很浑浊,带着一股刺鼻的酒气,罗周没听清。
于是那人又说了一遍:“救救我。”
这回罗周终于听清了,也许那只是一个发了酒疯的人胡言乱语而已,也可能他确实需要某种帮助,也许是车坏了,或者是发了什么急病。但是,那人说话的声音却让罗周不寒而栗,那声音似乎是从地狱里出来的,带着浓厚的气声;而且那人说话时的眼神也是近乎于绝望的,眼睛睁大着,罗周觉得那人的眼珠都快突出眼眶了。
救救我——此刻,罗周的耳边似乎全都充斥着这三个字。
怎么救他?罗周心里很乱,自己的手还被对方紧紧抓着,手腕火辣辣地疼。情急之下,他拿出了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他想这家伙可能是因为饮酒过度而引发心脏病了。
忽然,那人放开了罗周的手,把手重新放到了摩托车把手上,那家伙开动了摩托,排气管的响声再次划破了河边宁静的夜空。
“喂,你不能再开了。”罗周想提醒他。
可是那人没有理睬,连头盔都不要了,就这么飞驰了出去,加速度,再加速度,罗周看着摩托远去,心想那家伙一定发疯了。
苏州河在前面打了一个弯,迎面是一排绿树与河堤,所以小马路上有一个弯道。罗周看到那辆飞驰而去的摩托车沿着河边的马路开着,在以超乎寻常的加速度冲刺了一百米之后,那辆摩托没有打弯,而是继续走直线。天哪,罗周倒吸了一口冷气,他大声嚷了起来:“当心!”
然而,那辆摩托还是以近百公里的时速直接撞到了河堤上,骑手立刻被弹了起来,整个身体被掀到了天上,然后又缓缓地摔下来,摔在了马路中心。很不幸,罗周看到那人的头部先着了地。
摩托车横在马路上,车轮继续在转动,但是柏油地面上却涂满了脑浆,那人的身体似乎还在神经性地抽动,罗周的胃里一阵难过,趴在路边不停地呕了起来。
她的枕头湿了
白璧不知道自己在外面游荡了多久,她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否吃过晚饭,又是如何才回到家里的。当她走上阴暗的楼道,爬上六层楼的楼梯,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在黑暗中找到房门钥匙。开门以后,发现已是晚上十一点钟了。
她重重地关上房门,右手摸索着打开了灯,柔和的灯光洒在了她苍白的脸上,她脱了鞋,光着脚走进屋里,然后吃力地解开扣子,脱下了那件黑色的套装。她打开饮水机,喝了一大口的凉水,凉水顺着她细细的喉咙进入了身体里,胃里冷冰冰的。她深呼吸了一口,然后注视着自己的房间,这原本应
该是她和江河的新房。
房间的墙壁用了淡黄色的涂料,甚至现在白璧还能闻到微弱的涂料味,白色的吊顶装饰着花纹,地板光滑平整,门框闪着上好木材的光泽。还有一整套的家具和家用电器,那是江河趁着一家家具与家电总汇开业打折的时候买下的,价廉物美,确实很实惠。厨房里铺着带条纹的瓷砖,灶具等都是进口的,卫生间被改装过,推倒了一堵墙扩大了面积,一个大浴缸横在最里面,让人产生了许多联想。卧室里,那张被粉红色
灯光笼罩着的大床似乎还暗示着某种诱人的东西。但是现在,她已经不再需要了。
这一切都是在三个月前装修好的,一切装修事宜都由江河操办,他几乎用掉了他所有的、不多的一点积蓄。以至于他还向朋友们借了几万块钱来筹办一个月以后的婚礼和喜酒宴席。江河的父母在一个偏远的农村,几乎没法给儿子结婚出一点力。而白璧的父亲也早就死了,她同样没有多少积蓄,这使他们没有钱买新房子,这套房子,还是十多年前考古研究所分配给白璧的父亲的那一套,所以,所谓的新房其实还是旧房,不过是把旧房再重新装修一遍而已。虽然,江河对入赘这个词有些忌讳,但在没有更多的钱之前,他只能在白璧的家里做新郎,因为他在这个城市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家,他只是住在考古研究所隔壁的大学研究生宿舍楼里。在装修那段时间,白璧住到了她最要好的女友萧瑟的家里。一个月前她才搬了回来,然后静静地等待新婚的那一天,然而,她的新
郎却没有等到这一天。
白璧又喝了一口凉水,她现在需要凉水。她来到了梳妆台前,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一个月以后,大概她是要在这面镜子前为做新娘而打扮的。眼睛有些红,眼眶也是,眼角还有些脏,大概是殡仪馆的空气不太好,而且多多少少也流过一些眼泪。鼻子还不错,只是毛细孔略微大了一些,得防着生粉刺。嘴唇有些发紫,大概是刚才喝了凉水的缘故。她的下巴的线条很漂亮,她想可能就是这个吸引了江河吧。她又用手摸了摸脸上的皮肤,还是紧绷绷的,大体还属健康,只是今天也许是沾上了葬礼的气氛,皮肤比平时更苍白了,原先两颊的红润也消失了。她后退了一步,解开了盘在脑后的头发,任由头发披散着,窗户开着,夜风吹来,头发在她背后微微晃动。
梳妆台上放着一张她和江河的合影,也许是白璧天生不喜欢拍照片,他们的合影,只有这一张。照片的背景是一片江南的田野,其实那是一次田野考古,江河他们去发掘良诸文化时期的一个古代聚落遗址,就带着白璧一块儿前往了。自然,白璧是把那次外出当成是远足而已,那里的风景也不错,江南的小桥流水,满地都是波浪般的金色的菜花,只是地底下埋着许多死人骨头和氏族社会的坛坛罐罐。照片里江河微笑着,他微笑的样子确实很帅,梳着分头,干干净净,穿得也不错,一点都不像农村里出来的人。而江河身边的白璧却没什么表情,对此她自己也挺遗憾的,也许那时候她正望着远方的田野里升起的炊烟而在出神,没有注意到拿着照相机的许安多已经为他们按下了快门。是的,这张照片是许安多为他们拍的,白璧现在想起来,忽然觉得许安多这个人还是不错的。她怔怔地看着这张照片上微笑的江河,又开始出神了。
第一次认识江河是在许安多的生日聚会,那晚她一直觉得有一个人的目光在注视着她,但她又捕捉不到那个目光。直到聚会结束以后,她拒绝了许安多用摩托送她回家的请求,而独自一个人回家的时候,眼前才重新出现了江河的目光。她答应了江河送她回家的请求,路并不远,他们步行走着,几乎没说什么话,只是江河的眼神在不断地闪烁着,似乎是在用眼睛和她进行着某种交流。第二天,白璧就给他打了一个电话,邀他出来,她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给他打电话,总之是一种直觉,谁都说不清的直觉。从江河拿起电话和她说话的那一瞬间,她就知道,自己和许安多完了,而和这个叫江河的喜欢沉默的人开始了。她又记起了江河的目光,他的目光总是在不停地闪烁着,游移不定,深含着什么,或许是一种深埋的自卑感所致。有深刻自卑感的人,通常也有很强的自尊心,白璧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知道他是这样的人。尽管嘴上从来没说过,但江河从来不愿落在别人后头,而且他也总有自己的办法超过别人。这个城市一向有着歧视农村人的习惯,这使得江河总是带着一种屈辱感生活着。白璧深深地感到了江河的目光里隐含着的屈辱感,她知道这是一种毫无理由的不平等,所以,江河需要她抚慰自己。
白璧洗了一个澡,热水淋在身上,浴室里弥漫着水蒸气,在一片水雾中,她似乎见到了江河的那双眼睛。他在看着自己的身体吗?白璧的脑子里有些乱,江河没有见过她的身体,甚至从来都没有吻过她,最多只隔着衣服抚摸着她的肩膀,这对于即将要结婚的新人简直是不可思议。看着浴缸里自己的身体,她有些后悔,也许应该让他看一看,看一眼也可以,即便让他碰一碰也没关系。而现在,他已经成为一堆骨灰了。
她草草地洗完了澡,关了灯,躺到了床上。她开始回想起两个月前,她到火车站去送江河的那一天。那天的天色阴沉地像一块铁板,江河面无表情,他提着行李,站在他们那群人的最前面,考古所没有多少经费,集体外出基本上都是乘火车的。白璧只知道他们是去外地进行一次考古发掘活动,目的地是新疆的罗布泊。白璧不记得那天他说了些什么了,只记得月台上拥挤的人群,嘈杂的声音,还有考古研究所的那面小红旗,文所长举着旗子,还有许安多也在那里。江河向她点了点头,她也对江河关照了几句,等到火车即将开动的时候,江河才上了车,他向她挥了挥手,然后,列车缓缓开动,她目送着列车西去。
白璧一直等了江河足足一个月,江河没有给她来电话,一个月里渺无音讯,白璧也给考古研究所打过电话,都被告知他们还没有回来。直到三个星期前的一天晚上,江河突然敲响了她的家门。江河的突然到来让白璧吃惊,他风尘仆仆,脸给西部的太阳晒黑了,皮肤变得很粗糙,头发乱乱的,浑身散发出一阵怪味,也许很长时间没洗过澡了。他用一种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白璧,怔怔地看了好几分钟,几乎是呆住了。直到白璧搂住他的肩膀,他才后退了几步,不敢靠近她,好像害怕她身上有什么东西似的。江河告诉白璧,他刚刚随着考古队下火车,就直接赶到了这里。其他的话他没有多说,只是嚷着口渴,白璧给他倒水,江河一口气地喝了好几大杯,那股饿虎扑食的样子很是吓人,好像他刚从沙漠里出来一样,水顺着江河的嘴角流下来,他的衣服也都湿了。更重要的是,白璧发觉他的神情恍惚,比过去更加飘忽不定,焦点永远落在很远的地方,似乎没有看她,而是在看她身后的窗外。白璧那时候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的背后有什么东西,她转身望着窗外,窗外只是黑蒙蒙的夜色,神秘而未知。“你在看什么?”白璧问他,江河摇了摇头,把视线对准地面,不回答了。白璧觉得他一定有什么事瞒着她,她抓住他的宽厚的肩膀,使劲摇了摇,可是江河的身体就像是雕塑一样纹丝不动。白璧叹了一口气,对他说:“你一定很累吧,在这里洗个澡,今晚,就留在这里吧。”江河摇摇头:“不,不行。”白璧用近乎于暗示的语气说:“你迟早都要住在这间房子里的,我不在乎。”然后,她紧紧抓住了江河,好像害怕会突然失去他一样,她的双手像藤蔓一样缠在了江河的脖子上,她能感到他的身体冷冷的,而且特别粗糙,好像能磨破了她的皮。她的身体在微微发热,可是自己越热,就能感觉到江河的冷,她是多么希望江河能留下来,她想给他以温暖,让她不再寒冷。可是,江河有些痛苦,他从她的手里挣脱了出来,愧疚般地说:“对不起,我必须要走了。”说完,他离开了他自己准备的新房,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过。
现在,白璧的脸颊上终于痛快淋漓地任由眼泪纵横了,热热地,温暖了自己的皮肤,也许女人常流泪会有助于皮肤的美容,她也不知道这是从哪里得来的结论,也许这样想能让自己心里更舒服些。她的心情居然真的舒缓了一些。
这一晚,她的枕头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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