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间突出部分叫脊,脊的两侧叫做刃,剑柄部位称为茎,剑身与茎连接处,起护手作用的叫做格,茎的末端圆形内凹叫做首,茎上突出的部位称为箍。但剑的形制分很多种,现在知道的实际存在的至少有二十余种,其中比较稀有的就是组合剑。因为兵器这种东西,特别是剑和刀,剑身、刀身和剑柄、刀柄都是整块材料制成,不可能分开,只有护手部位的格是后来加上去的,否则的话会造成‘剑不稳,锋不利,力不足’,但是在09年的时候,在内蒙古曾经出土过一柄完整的组合剑,初步考证应该是战国时期楚国的贵族兵器,原本以为那组合剑只是装饰而用,组合好之后挥舞竟然发现剑身根本不颤,这十分罕见,因为在那个年代几乎不可能有这种技术,不要说当时,就算现代科技用以青铜为主的材料来制作组合剑,都不可能让其剑身不颤,剑身一颤,就会导致剑刃走偏。”
“噢……”魏玄宇大喜,拿起自己那个“剑锋”很是得意,“原来是个宝贝呀!我还以为只是个价值十来二十万的矛头呢!”
魏玄宇一说完,莫钦马上追问道:“哟?你怎么知道这东西值十几二十万?”
魏玄宇知道自己说漏嘴了,马上辩解道:“我……猜的。”
曾达把先前的纸柔成团,扔进垃圾桶后道:“我知道,你昨天出去找了个当地的市场问了一嘴对不对?那些家伙不识货的,以为那是矛头,见是青铜质地的,就顺口说了个市场价,而且还不敢收,只是好在他们没有报警,因为售卖这玩意儿至少让你进去蹲十五年。”
魏玄宇见曾达知道了,怕胡顺唐、夜叉王责怪自己,挠着脑袋道:“嘿,其实我就心急想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嘛。”葬青衣瞪着魏玄宇,此时莫钦立即在旁边对其挤眉弄眼,一顿狂喜。
“白痴!”铁齿忍不住骂道,“我都说这东西不是矛头了!”
“闭嘴!”魏玄宇喝道,铁齿只是长叹一声,“我以为你脑子很好用呢。”
“这是青铜器,我虽然接触过一点点,但没有研究过。”魏玄宇不服气,“你还不是不知道这是什么组合剑的剑锋。”
“好了好了!不要争论下去了。”胡顺唐深吸一口气道,“抠门也算是把消息给放出去了,我想在这如果金铜之巅那群人真的耳目众多,肯定会有人知道这东西的存在,说不定他们会主动找上门来,如果没有,就等着曾老收消息吧。”
“嗯,你们先休息吧,我也回房间睡一觉了,踏踏实实的睡一觉。”曾达走到电话旁,叫了个外卖到房间之后,这才告别众人开门离开。其他人聊了一会儿,也在帮忙收拾好桌子上的残菜剩饭之后各自回房间,好好休息,等待着曾达的情报。
胡顺唐简单洗了个澡之后,看了看时间,不过下午一点,准备睡个午觉时,门却被人敲响了。胡顺唐放下擦头的手,把毛巾卷在手中,转身拔了棺材钉,站在门的一侧,随后用手在猫眼处晃了晃,问:“谁呀?”
胡顺唐刚问完,手还未缩回去的时候,房间门就被子弹射穿了四五个窟窿,胡顺唐立即贴紧墙面,等对方停止射击,反手用棺材钉直接刺穿门,只听到外面一声惨叫,随后就是奔跑的声音,胡顺唐开门就追,刚出门就看到一个穿着夹克的男人捂住肩头,朝着走廊尽头的楼梯口跑去。胡顺唐提起棺材钉朝着那人的腿部抛去,直接刺穿那家伙的小腿,随后令人惊讶的一幕发生了,那家伙跌倒之后,回头看了一眼胡顺唐,竟直接举枪将枪口塞进口中扣动了扳机……
那人倒地之后,在不远处的房间内也有一个穿着服务生衣服的人被扔了出去,砸在墙面之上,随后再没有动静,夜叉王从那房间追出来,伸手一探那人的脉搏,对着胡顺唐摇了摇头,表示那家伙死了。
“你下手重了?”胡顺唐问了一句,立即去刚才自杀的家伙那把棺材钉抽了回来。
夜叉王起身看了一眼道:“没,我只是把他扔出来,好像被扔出来之后,这家伙知道不是我的对手,用某种法子自杀了,可能是服毒。”
又过了十来秒,魏玄宇、葬青衣、莫钦也披头散发地跑了出来,看得出来都遭受了袭击,胡顺唐看着他们,指着地上已死的那人,其他三人都点点头,示意来袭击者都和这家伙一样,敌不过之后马上自杀了。
“曾老!”胡顺唐突然想起来了,拔腿就朝着曾达的房间冲去,冲到曾达门口,看见门关得严严的,门里没有动静,也没有破门而入的痕迹,立即一脚将门给踹开,进屋之后发现屋内半个人都没有。夜叉王等人赶到,看着好端端的屋子,都觉得不可思议,此时莫钦突然喊了句“不好”,然后冲到窗口去,接着一拳捶在了窗台之上,胡顺唐赶紧上前,发现下面马路中间刚出了一场车祸,而车祸的受害者竟然就是曾达!那辆肇事车辆却根本没有停顿,径直朝着大道开去。
“狂,你和青衣跟着我去追车!”胡顺唐拔腿朝着外面跑去,“咸蛋,你和抠门抢救曾老,顺便收拾行李准备走人!”
胡顺唐喊完,大家立即散开,各做各事。葬青衣和莫钦跟着胡顺唐奔下楼去追那辆肇事车,魏玄宇立即挨个房间收拾东西,还不忘记来到窗户边,站在高处对车祸现场拍了几张照片,同时夜叉王已经跑到楼下去查看被撞的曾达。
胡顺唐和葬青衣奔到酒店外,正准备拦出租车的时候,莫钦却开着一辆捷达冲了出来,停在两人跟前,拍了拍车门道:“快上来!”
胡顺唐和葬青衣直接跳进打开车窗的车内,还未等莫钦挂档踩油门,葬青衣就直接跨了过去道:“我来开!你给我指路!”
“了解!”莫钦和葬青衣换了个位置,胡顺唐拍着椅背道,“快快快!跑远了!”
“我记住车牌号码了!”葬青衣道,还未等莫钦坐好,挂档踩油门就追了出去。
胡顺唐等人开车跑出去后,魏玄宇这才连背带拖拿着行李跑下来,刚出酒店门,夜叉王就抱着曾达冲破围观的人群朝着魏玄宇跑去,喊道:“放下行李!抱着曾老!”
魏玄宇赶紧扔下行李,夜叉王四下看了看,冲到停车场去,几十秒后一辆交警的执勤车已经停到了事故现场,两名交警正准备上前询问抱着曾达的魏玄宇时,一辆皮卡从停车场冲了出来,直接横在了魏玄宇和那两名交警跟前。
两名交警一愣,正准备开口喝斥,夜叉王直接开车门撞翻一个,举拳揍翻另外一个后,帮着魏玄宇将曾达放在后车座,两人再七手八脚把行李扔进货箱之中,朝着胡顺唐等人离开的方向追去。
围观人群傻了,当看到夜叉王举拳揍交警的时候,吓得呼啦一下全散开了,夜叉王返回驾驶座的时候,又马上下来,把两个交警的对讲机取了下来,扔给魏玄宇一个,接着发动汽车逃离现场。
“日他哦!”被车门撞翻的那名交警爬起来,跌跌撞撞跑回汽车处,拿着对讲机呼叫着支援,另外一名交警捂住胸口跑回来,指着前方,好半天才缓过来道,“等一哈!那个打人勒,好像是通缉犯!”
“啊?”那名抓着车台对讲机的交警愣住了,正在两人发愣的时候,酒店之中呼啦一下跑出来无数尖叫的人,都喊着“杀人了”,酒店大堂的经理出门之后看见有警察在,直接奔过去,抓住交警的衣服喊道,“警官!里面打死人唠!还有枪!是真枪!死唠好几个!”
“大案子……”两个交警一时间已经不知道下一步应该做什么了。
十字路口,葬青衣停下车,左右四下看着,胡顺唐和莫钦则一人看一个方向,寻找着那辆肇事车辆的踪迹,但根本看不到那辆车的影子,只记得车牌号码和汽车的型号——大众宝莱2004款。
三人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胡顺唐气得一拳打在车门之上,此时夜叉王也驾车停在了旁边,扔给他们一个对讲机,随后道:“联系用电话,找车用警用频道!我们先救曾老!”说完,夜叉王一踩油门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奔去。
胡顺唐拿着对讲机,随后按下道:“总台,郑州路西段发生一起严重车祸,肇事车辆为一辆04款大众宝莱,肇事后逃离现场,现不知去向,现场十分混乱,有多人死亡,重伤,怀疑肇事者持有自动武器。”
说完后,胡顺唐松开对讲机,在车内静静地等待着。
第四十一章(下)[剑走偏锋II]
“总台收到。”
对讲机内发回来交警总台的回应:“稍等,正在联系天网和各路段同事。”
胡顺唐轻轻握着对讲机,手指头不断在车门上弹动着:“快点快点……”
“肇事车辆04款大众宝莱,车牌号码为川HAXXXX……”总台还未说完,胡顺唐按下又道,“对,就是那辆!在什么地方?”
“刚从蜀门南路转向南环路,等等,现在转入了兰州路……”总台还未说完,葬青衣已经发动了汽车,朝着前面左侧的报亭冲了过去,莫钦理解葬青衣的意思,在经过报亭的时候,抽身出去将报亭外面一份地图操在手中,随后摊开看了一会儿说,“直走到体育中心,再右转到成都路,第一个路口右转到敬国路,直走第三个路口就是兰州路!”
“明白。”葬青衣用最快的速度抄着近路,准备去拦下那辆大众宝莱。
“总台,现在肇事车辆的位置是?”快到兰州路的时候,胡顺唐按下对讲机又问。
总台这次没有回应,胡顺唐知道肯定是总台已经察觉了,随后想到自己竟然是用普通话问的,因为地方警察基本上说的都是方言,手中的对讲机也没有用了,只得扔了出去,当他把对讲机扔出去之后,抬头就看到了那辆大众宝莱。
“在那!”莫钦指着前面,“拦下他!”
“不要!”胡顺唐制止道,身子前倾凑在正副驾驶之间,看着那辆车,“看清楚车内几个人,他们大概认为我们没有追过来,现在速度减下来了,看,靠边了。”
等那辆大众宝莱靠边停下,胡顺唐也立即让葬青衣在路边停下来,随后开门下车,各自散开,从三个不同的方向靠近。莫钦躲在人群之中从人行道上慢慢走过去,胡顺唐则径直走到前方,从下一个人行道的位置包抄,葬青衣直接横穿马路,径直靠近那几个人。
葬青衣刚要接近那几人时,突然手机响了,立即侧身站着接起手机,听到莫钦在电话中说:“他们既然袭击我们,肯定认识我们,知道我们的模样,不要直接靠近,先跟着,这里人太多,他们手中有武器,动起手来我们会吃亏不说,还会伤及无辜。”
“知道了。”葬青衣没再动,只是站在一棵树后面小心翼翼地盯着那几个人,“他们停在一间烟酒店门口。”
“周围是不是没有摄像头?”莫钦已经走过人行道,直接站到公交站台,背对那几个人,透过旁边一个女人手中的镜子看着那几人。
“没有。”葬青衣抬头看着,再探出头去看到胡顺唐走到报亭前停下来,侧头盯着站在那的几个人。
“看清楚有几个。”莫钦又问,“我这里看到的是三个,刚好咱们一人一个。”
“三个,不,五个!”葬青衣看到又有两个人从烟酒店中走出来,与那几个人说着什么,随后示意他们进去,“他们要进店了。”
“很好,他们很聪明,知道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在扔下车不远的地方躲起来,比跑动起来更不容易被警察发现,我们也好瓮中捉鳖。”莫钦转身朝着烟酒店慢慢走去,抬头的时候却看到其中叼着吸管的男子发现了他,莫钦不动声色继续前进,而那名男子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转过身去,就在此时远处从另外一个角度观察的葬青衣,却看到那名男子伸手从身边一名个头较高的男子腰间拔出了一支手枪。
“莫钦!你被发现了!”葬青衣拿着电话喊道,然后朝着莫钦所在的方向跑去。
莫钦一惊,随后转身就朝着右侧走去,抬头晃眼一过的时候,已经看到那男子持手枪面朝自己,莫钦赶紧展开胳膊扑倒在身边的两个路人……枪响之后,大街上的路人四下逃窜,街道上几辆汽车也因为急刹车撞到了一起,场面顿时一片混乱。五名男子留下两人持枪在外,轮流朝着莫钦和葬青衣所在的方向开火。
“这群混蛋竟然在大街上开枪!还是中国的大街上!”莫钦躲在一家店外,抬手不断示意远处小摊一侧的葬青衣不要过来,举着电话道,“不要动,他们有枪,我们手无寸铁,你速度再快,快不过子弹,这群人训练有素,不是普通的杀手,得想个办法解决他们,警察马上就到了!”
莫钦刚说完,就听到四下越来越近的警笛声,烟酒店外的两名男子立即转身进入店内,将门关死,随后又从里面扔出一个煤气罐来。
莫钦转身来到葬青衣跟前,拉着她跑进旁边的服装店,佯装受惊吓的路人前来躲避,刚进店莫钦的电话便响起,接起来之后传来胡顺唐的声音:“我要进那家烟酒店,必须搞清楚这批人的身份和目的是什么。”
“停手!警察已经来了,你要是再不离开,也会被当做是嫌疑犯抓起来的。”莫钦退到人群听不到的地方,压低声音道。
胡顺唐不慌不忙道:“你和青衣先撤,联系咸蛋和抠门会合,稍后办妥我会再联系你们。”胡顺唐说完挂了电话,莫钦再打过去发现已经关机了。莫钦再次挤进门口落地窗前的人群中向外看时,发现交巡警已经将外面那条路围了个水泄不通,特警也已经到达了现场,和其他警察一起开始疏散那家烟酒店周边店铺的人。
“过来。”莫钦把葬青衣拉到服装店的试衣间内,路过衣架的时候抓了几件衣服塞进葬青衣手中,自己也抓了几件,“先前他们在大街上朝我们开枪,极有可能等会儿有人会向警察指认我们,先把衣服换了,大概几分钟后警察就会进来疏散我们,因为人数太多,他们不可能一一做笔录指认,我们得趁机离开。”
莫钦说话之间,已经把自己的衣服换好了,随后看着抱着衣服站在跟前的葬青衣道:“换衣服呀!你傻站着干嘛?”
“这衣服……”葬青衣抓起那条热裤,还有低胸的t恤,“这是人穿的吗?”
“我顺手拿的!能穿就行了,还有把头发散开,不要扎起来。”莫钦说完看着依然在发愣的葬青衣皱眉道,“换啊!”
“你在这里我怎么换?”葬青衣抬眼看着莫钦。
“噢,对,我出去等你。”莫钦说完打开试衣间的门走出去,葬青衣叹了口气准备换衣服的时候门又开了,莫钦探进脑袋道,“快点!警察快疏散到这家店了!”
葬青衣点头七手八脚把衣服换好,又将之前和莫钦换下来的衣服抱起来,走出去后,顺手抓了两个包装进去,随后和莫钦站在一起。却发现莫钦正在从钱包中掏钱,忙问:“干什么?”
“拿了衣服肯定要给钱呀!”莫钦数着钱,自言自语道,“我算算,上衣加裤子一共七百八十五,还有两个包……”算完之后,莫钦抓了钱放在柜台用计算器压好,回过头说,“如果不给钱,那就是偷,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
刚说完,莫钦看着可以说是焕然一新的葬青衣呆住了,葬青衣低头看了看自己,低声问:“是不是穿反了?”
“没有,挺好看的。”莫钦随后抬手提了下葬青衣t恤两侧的肩头,“等会儿回去,见到抠门,一定要小心不要俯身,就算俯身也要用手按住自己的胸口部位,小心走.!”
“啊?”葬青衣一时没反应过来,明白之后翻了下白眼,“多管闲事!”
“那什么……”莫钦装模作样看着外面,“你发育得挺好的啊?小时候家里肯定养奶牛了吧?”
“流……”葬青衣那个“氓”字还没有说出口,特警已经冲进店中来开始疏散人群。莫钦和葬青衣混在人群之中,在特警的掩护下朝对面街头跑去,此时怪事发生了,在警方没有喊话,也没有展开行动之前,那家烟酒店的门开了,店内冲出来六个慌不择路的男女,朝着警察侧面举着盾牌的特警冲去。
“糟了!”混在人群之中的莫钦低声说道,原本以为那些不明武装分子会混在人群之中,却没有想到等那六个男女被特警救下来之后,先前持枪的那五人却高举着双手从店内慢慢走出来,先是扔掉了自己的武器,随后背朝警察慢慢跪下来抱住了自己的后脑,表示已经向警方投降。
莫钦和葬青衣完全傻了,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意识到警方随后肯定会对周围的目击者盘查及笔录询问,于是找了个空当立即离开了现场,跑到下一个路口刚躲好。莫钦的电话又一次响起来,打开后看到是胡顺唐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却让莫钦差点没转身冲回去——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投降,为了查明他们的身份和目的,我也只有“投降”,不要担心我,我自然有办法离开。
莫钦深吸一口气,看着葬青衣道:“胡顺唐这个疯子!他准备把自己装成那群人的同伙,故意被警察给抓住!”
葬青衣听完,转身拔腿就朝着来时的方向跑去,莫钦追上去拽住她,让她不要冲动,随后跑进路边的一家户外店,花高价买了个高仿望远镜,来到街口朝着烟酒店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随后从店内走出来的胡顺唐也学着那群人的样子,跪地抱头,等着警察给自己戴上手铐带离,随后他与那五人分别被特警押上四辆警车离去。
“惨了!”莫钦放下望远镜,看着葬青衣道,“搞不好这次要闯看守所了!”。
第四十二章(上)[应急号码]
近郊一栋烂尾楼地层角落中,夜叉王将曾达放下,一屁股坐下,魏玄宇却着急上去查看,被夜叉王抬手制止了:“没用的,曾老当场就被撞死了。”
“送医院啊!”魏玄宇攥紧拳头,“跑到这里有什么用!?送到医院我们再走也行,至少他的身份是前古科学部探员,不会有人为难他的。”
“我从酒店下去的时候,发现曾老双眼通红,那是颅内严重出血的表现,即便是当时送医院做开颅手术也救不活,再说了他的肋骨基本上断了,肇事者是找准了角度撞过去的,看起来是早打算当场撞死他。”夜叉王侧头看着躺在那的曾达,“这群人身手灵活,任务失败马上自杀,足以说明他们训练有素,而且完全效忠某人或者某个组织,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魏玄宇坐下来脑子还有点乱,铁齿开口道,“夜叉王不明白这群人的来路,还有为什么要杀我们。”
夜叉王点头:“对,首先排除李朝年,这件事不是‘二十二世纪’做的,如果他要下手杀我们,早在天墓就可以动手了,在那里杀死我们还不用善后,谁也不知道,况且他的计划之中有我们,现在杀死我们没有意义。”
“也得排除尖端技术局。”魏玄宇低头看着地面,“苍穹A组虽然每次只是打个照面就离开了,但那三个从不露面的家伙实力远超过咱们,要杀我们也是易如反掌。日本方面也不可能,根来众已经被‘二十二世纪’控制了,难道是美国或者俄罗斯方面?”
夜叉王考虑了半晌,还是摇头:“美国方面也不可能,他们已经被‘二十二世纪’牵制了,国会都在迎合所谓的救世主,就算情报机构还有独立调查权,精力也不会放在我们身上,俄罗斯方面一向比较强势,会全力以赴对付‘二十二世纪’,而不是我们。”
魏玄宇一下站起来,踹在旁边的墙壁之上:“那会是谁?再没有其他人了!”
“等吧。”夜叉王摇头,“半桶水应该会带来相对准确的消息。”
夜叉王说到这的时候,电话响起来,夜叉王看见是莫钦打来的,顺手按下了免提键,随后莫钦在电话中将先前发生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夜叉王托着下巴听完之后,寻思了一下道:“你现在和青衣暂时别来找我们,你们先用曾老之前提供的假身份证找一家紧挨着警察局或者派出所的旅馆、酒店住下,开两个房间,一个用来放行李,一个用来住,随后告诉我们地点,我们再来找你们会合。”
说完,夜叉王挂断了电话,又拨通了曾达所说在电话上存的那个应急号码,拨通之后却传来“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的提示音,夜叉王并未挂断而是一直等着,等着电话最终接通后,夜叉王也不询问对方是谁,而是说了自己所在的准确地点,随后马上挂断电话后,和魏玄宇提着行李离开,躲藏在烂尾楼不远处的农田之中。
“你怀疑的是曾达所说的这个‘应急号码’找的杀手?”农田内,紧盯着烂尾楼入口的魏玄宇问道。
夜叉王斜靠着树,留意着四周:“对,否则没有办法解释,天墓有很多出入口,就算有人监视我们的动向,也不可能那么准确,这也说明他们对天墓很熟悉,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不多,也都被我们排除了,我们没有回宁强,也没有回西安,而是直接来到了四川境内,依然被准确无误地抓住了行踪,这群杀手袭击我们,只有一个目的……”
“杀死曾老。”魏玄宇立即明白了,“他们袭击我们所有人,就为了掩饰最终的目的。”
“没错。”夜叉王冷冷道,“他们只是为了杀死曾老,但犯了一个错误,留下了一个无法磨灭的线索。当时我们都回房间了,第一个提出回房间的人是曾达,随后我们被袭击,当我们聚集在走廊的时候,曾老却没有出来,我们担心出事,于是去曾老房间查看,发现曾老不在房间内,也没有被搜查过的迹象,只能说明,当时他们做过详细的计划,知道要在房间内一一杀死我们不可能,要刺杀曾达只能将他引出门去,而曾达要出去,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去找能提供金铜之巅线索的马尾。第二、就是‘应急号码’找理由将他引出去。”说完,夜叉王侧头看着曾达道,“在车祸现场的时候,我搜过曾达的全身上下,有个东西不见了,一个我们可能会忽略的东西。”
“手机!”魏玄宇看着夜叉王紧握着的手机。
“对,手机!”夜叉王用拇指擦着手机的屏幕,“什么人会在曾达死后拿走他的手机?只有计划杀死他,打电话引他出去的人,虽然这只是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但在那种情况下相对有用。因为我们就算不拿到手机,要查电话详单也不是件难事,但当时如果我们不知道,那么他们就有时间做善后掩饰工作。”
“会是谁呢?”魏玄宇说到这的时候,看到有一辆救护车出现在烂尾楼,随后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下车,四下寻找着,呼喊着。
“聪明。”铁齿听到救护人员的喊声后道,“自己不出面,打120让救护车出现,越描越黑呀。”
“不对,不合常理。”夜叉王摇头道,“太怪了,这样不是反而证明了他们有问题吗?我在电话中没有提到过曾老被车撞的事情,他们却派了救护车来,怪了。”
就在此时,一辆本田雅阁也驶进了烂尾楼范围内,随后车上下来一个戴着墨镜的男子,男子先是奇怪地看了一眼救护车,随后立即下车,朝着烂尾楼中奔了过去,也没有管那些救护人员,很快那男子又奔了出来,摘下墨镜对着那群救护人员喊着什么。当他摘下墨镜的时候,夜叉王才发现来人是宋松,魏玄宇则只是听过詹天涯这个助理,却没有机会见他一面,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怎么会是宋松?”夜叉王自言自语道,看着宋松和救护人员七手八脚将曾达运上救护车之后,立即拨通了那个应急号码,这次号码并没有传出“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同时也看到宋松从裤兜之中摸出手机来,并“喂”了一声。
应急号码是宋松?开什么玩笑!宋松这小子是詹天涯的心腹,难道詹天涯是杀死曾达的主使?不可能!夜叉王拿起电话来沉声道:“宋松,是我,我是夜叉王。”
宋松毫不吃惊,只是四下看着,问道:“我知道是你!你先前打了电话过来,这是怎么回事?曾老怎么会出事?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要叫救护车?”
“线索断了。”夜叉王却是自言自语说了这么一番话,随后道,“你想办法把曾老的遗体给安顿好,让救护车先走,我等会儿会现身。”
“你在说什么呀?”宋松完全不明白怎么回事。
夜叉王挂断电话,扭头对魏玄宇说:“宋松绝对不可能杀死曾老,而且以他的本事,还做不到能雇佣这些死士,詹天涯倒是能做到,可是没有动机。你先不要出现,我先去见他,要是情况不对,你先离开。”
夜叉王说完,拨通魏玄宇的手机,保持在通话状态,放进上衣口袋之后,绕了一圈从烂尾楼的北面走了进去。站在车边的宋松看着夜叉王走来,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夜叉王简单把事情说了一遍,随后问:“曾老在这之前什么时候联系过你?”
“我什么也不知道!”宋松摇头道,“在一个多小时之前,我电话突然响了,我接起来听到你的说话声,我很纳闷,想问你怎么回事的时候,电话又断了。”
夜叉王看着宋松:“你怎么会在广元?”
“我前天到的,这里有个怪案子得来处理,因为善后很麻烦,所以需要呆几天。”宋松说完又准备问什么,夜叉王抬手又问,“我问你,你接起电话的时候,有没有说什么?”
“你说我接起电话听到你声音的时候?”宋松回忆了一下,摇头道,“没有。”
“不可能!”夜叉王故意诈他。
“真的没有!”宋松此时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瞪着夜叉王道,“你怀疑是我害死了曾老?”
“现在你的嫌疑最大。”夜叉王盯着宋松的面部,注意观察着他的表情,“再回忆一下,有没有说什么?”
“没有啊!”宋松还是摇头,“我来不及说什么,就听到你的声音,我很吃惊,随后安静地听下去,想听你说完再说,谁知道你说完马上就挂断了!”
夜叉王寻思了一下,指着宋松手中的电话道:“你说了,接起电话大多数人都会说一个字‘喂’,就像你刚才一样?”
宋松此时才反应过来,点头道:“对,我说了,这只是习惯性反应,我都不认为那是说话。”
“那就对了,我刚才打应急号码的时候,接电话的人不是你。”夜叉王深吸一口气,“越简单的办法越容易迷惑人。”
“你在说什么?怎么会不是我呢!”宋松还是不明白,夜叉王一把将他的手机拿过来,看了通话记录,指着道,“先前我拨打应急号码的时间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但是你接起来听到我的电话时间记录是下午四点三十六分!相差一分钟,只是一分钟,足够做很多事情了,可以录下我的事情,再拨通你的电话号码放一遍,恰恰就是你那个‘喂’字证明了你的清白。换言之,曾老最早设下的‘应急号码’打过去根本不是你,是其他人。”
宋松点头,算是彻底明白了,有人在陷害他,目的是为了让夜叉王等人误以为他就是杀死曾达的人,这种伪装电话号码的行为很简单,现在有很多电脑软件都可以做到这一点——夜叉王拨通“应急号码”之后说了那番话,“应急号码”相应录下来了他的声音,随后再用软件伪装成为夜叉王的号码拨通宋松的电话,然后放出夜叉王的录音,如果不仔细看手机通话记录,根本发现不了这一点。
“好了,抠门,你可以出来了。”夜叉王拿出自己的手机说道,宋松看见只是摇摇头,知道夜叉王在这之前还是不信任自己,感觉很是失望,但也明白那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谁知道,电话中魏玄宇应声后,远处就传来一声枪响,夜叉王和宋松一惊,立即躲在车旁边,随后拿着电话问为魏玄宇,“抠门,没事吧?
“子弹擦着头皮过!你说有没有事?”趴在田地中的魏玄宇低声道,“好在是这个人的枪法有问题,如果是狂,我早没命了!”
夜叉王又问:“子弹从哪个方向来的?”
“烂尾楼在我的12点方向,枪声从3点钟方向传来的。”魏玄宇趴着不敢动,其背后的铁齿比他还要紧张,“确切的说,是3点和4点钟方向之间!”
“趴着别动,我去去就回!”夜叉王转身朝着铁齿所说的方向奔去,沿途很安全,那人没有再开枪,等夜叉王来到袭击地点之后发现那里只留下了一支狙击步枪,而且枪的型号和莫钦所喜欢的一模一样——M200。
“人走了,抠门,你先去宋松的车旁边,让他拿着相机过来。”夜叉王说完挂了电话,不久后宋松拿着相机赶过来,按照夜叉王的指示拍了现场的照片,随后夜叉王才伸手去拿那狙击步枪,被宋松按住手腕道,“别动,小心指纹。”
“犯傻。”夜叉王没有搭理宋松,“你认为杀手会留指纹让你查?也许会,但查出来肯定会让我们惊讶,这个家伙留下狙击步枪在现场本身就不合理,但对我们来说不合理的,对他来说却是合理,双重嫁祸,先是嫁祸给你,当我把电话的事件给解决,让魏玄宇出现之后,那人又开枪,再次嫁祸,正常来说,你的嫌疑会加重,可是抠门没事,证明他们只是想嫁祸,而不是想真正杀死抠门。”
宋松摇头,不理解是怎么回事,夜叉王查看了一遍枪身后,问道:“宋主任,知道你这个手机号码的有多少人?”
第四十二章(下)[老头儿和火烧]
知道宋松手机号码的人很多,但都是内部人员,给民间线人的号码却是另外一个。换言之,以古科学部的保密手段来讲,外人是几乎没有可能知道宋松这个手机号码的,也就是说“应急号码”这个人不是外来者,而是古科学部内部人员,而且是个有一定权势的人。
“你是怀疑……”宋松说到这没敢说下去,蹲下去凑近夜叉王身边的时候才说了那个名字,“蜂后?”
“欲盖弥彰,最有可能的是他,但我在先前也排除过他。”夜叉王摇头,“他为什么要杀曾达?为什么要嫁祸给你?但现在可以肯定一点,你来广元办案绝对不是偶然,而是计划之中的事情,你马上问问那个你抓到的异术者怎么样了,我估摸着应该死了吧?”
夜叉王的话提醒了宋松,宋松立即拨打电话询问,刚接通就听到那头乱哄哄的声音,随后部下报告道那名异术者自杀了。
“如你所料……”宋松放下电话。
“蜂后的嫌疑更大了。”夜叉王把狙击步枪扔给宋松,“但更不合理呀,以蜂后的权势,根本不用这么复杂又漏洞百出的杀人计划。他的嫌疑在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又在不断减少,算了,我们先去和莫钦他们会合,对了,半桶水被抓了……”夜叉王和宋松返回汽车处的路上,把胡顺唐的情况说了一遍,让宋松想想办法。
“很难。”宋松当即回答,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这倒让夜叉王有些诧异。
夜叉王皱眉问:“为什么?”
“新的条例下来了,严格规定了,如果确定不与异学相关的案子,古科学部绝对不能干预地方警方办案,如果强行干预后果会非常严重。”宋松说完,戴上墨镜,拿出好几张名片,递给夜叉王。夜叉王拿过名片,发现上面都是什么中石油、中石化、中粮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等,职务也是五花八门。
宋松用手指点着那些名片道:“以前我们还装的是什么公安厅的顾问,安全厅的探员,现在统统不允许,所以调查起案子来还得担心被地方警察发现,内部的谣传很多,甚至谣传过不了几年古科学部就要解散。”
“放心,不可能的。”夜叉王把名片还给宋松,“即便是解散,也只是换个名目而已,毕竟那么大的蜂巢,不可能说抛弃就抛弃吧?还有那么多犯人被关押在那里。”
“说起蜂巢和犯人……”宋松叹了一口气,“蜂巢前段时间转移了大批犯人到观雾山医院,就是你们从前卧底过的那个半监狱、半医院的地方,只剩下来较少的一批,不知道为什么。”
“蜂后又在搞什么鬼?”夜叉王朝着远处焦急的魏玄宇挥挥手,示意他有点耐心。
“还有一件事。”宋松叉着腰,寻思了半天都不知道该不该说,“莎莉是蜂后跟前的红人,她说的话等于是蜂后说的,我都得听她的,她也和从前不一样了,做事非常冷静,变得很冷酷,我有不好的预感。”
“你现在很无助吧?”夜叉王看着宋松,“很想詹天涯回来,或者是调到詹天涯身边去?”
“对!”宋松不得不承认。
“走吧!”夜叉王朝着汽车走去,“如果詹天涯知道你有这种念头,肯定会非常失望,那家伙对你抱着很大的希望。”
“是吗?”宋松停下脚步,看着继续前进的夜叉王。
“对,否则他干嘛让你留在古科学部?詹天涯是何其聪明的混蛋,他要真的想把你带走,就算蜂后阻拦他也会想到某个离奇的办法让蜂后放手,同时还会让对方很有面子的‘忍痛割爱’。”夜叉王转身说完这番话,又冲宋松笑了笑。
“这家伙竟然会笑。”宋松也笑了笑,随后自言自语道,“什么叫让蜂后很有面子的‘忍痛割爱’,这不是拐着弯子骂我是废物吗?”
……
广元市雪峰看守所,内一区,三十五号房。
胡顺唐靠着墙壁等着,眼睛一直看向那扇铁门,铁门上的小窗口是打开的,并没有如来时所看到的其他房间一样是关闭着的,而且这个内一区是新建的,外面的旧屋子完全无法和这里相比。从现场被逮捕之后,警方只是在途中某个路口做了简单停留,就直接将他们押送到了这个看守所新区内,而且还分别关押。
胡顺唐不知道其他人怎样,只知道从下午到现在,自己都没有被审问过,而且还有人按时送饭来,最奇怪的是那饭菜都是自己最喜欢吃的,就如同是非常了解自己的家人所做的一样。
“咔”铁门的窗口被关上了,胡顺唐站了起来,随后看见门开了,一个警察推着一个穿着破旧西服的老人进了房间,然后将房间关上。因为只有走廊上有灯光的缘故,胡顺唐看不清楚来人的面容,只知道来人肯定不是那群武装分子之人。
老人进房间后,来到对面的角落,将西服脱下来叠齐放好,再慢慢盘腿坐下来,随后掏出一个纸包,慢慢揭开纸包露出里面的火烧后,递给胡顺唐:“吃吗?”
这家伙可以带东西进来吃?胡顺唐摇摇头表示不吃,那老人笑了笑自己咬了一口,在口中嚼着道:“在这里买不到火烧,但我实在想吃,于是任性了一次,让人找厨师给我做了六个,进这个房间前吃了五个,剩下一个,我实在不想吃,因为这个对我有用。”
六个火烧,吃了五个,剩下一个?胡顺唐开始警惕了,这个老头儿难道是用火烧比喻那五个武装分子和自己?
“你是谁?”胡顺唐质问道,“想做什么?”
“这批人的雇主帮了我一个忙。”老头儿慢慢吃着火烧,“我其实打算让曾达自然死亡在英烈湖的,毫无痛苦,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到极限了。”
胡顺唐立即明白了眼前这个老头儿不是别人,就是蜂后!他猛地站起来,看了一眼铁门的方向,随后上前一步,看着已经改变了自己容貌的蜂后,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他猛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因蜂后那句简单的话中信息量实在太大了。
“从前我只被李朝年算计过,这次竟然被一个我不知道身份的家伙给算计了。”蜂后笑道,“曾达给你们手机上设下了一个应急号码吧?那是我的。”
“你的?”胡顺唐摇头,“不可能,曾老已经不信任你了,而且我们已经查到了当年在新疆,你、李朝年、何柏谷三人之间的关系。”
“什么关系?”蜂后慢慢抬眼看着胡顺唐,“说呀,什么关系?”
胡顺唐当然说不出来,因为齐风得到的情报仅仅只是个大概,详细情况根本没有查出来,可不管怎样,他不愿意相信曾达留下的应急号码是蜂后的,这没有理由。
“你认为没有理由吧?”蜂后捏着手中的火烧,“其实你们仔细想想就会明白,你刚才说曾达已经不信任我了,那么我问问你,他给你们说应急号码的事情时,是否说了应急号码的主人是谁?”
胡顺唐摇摇头,表示没有。蜂后又道:“那不就对了,他早就对你们说不信任我,如果又告诉你们应急号码的主人是我,那不是出尔反尔吗?所以他没说,换个角度想,如果应急号码的主人是詹天涯、齐风当中任何一人,曾达当场就会告诉你们。”
没错,的确是这样,胡顺唐被捕之后也将酒店中发生的事情前前后后思考了一番,和夜叉王、魏玄宇所推测的一样,他也将“应急号码”列为了最重要的嫌疑人,可此时这个嫌疑人就在自己的眼前,还矢口否认是他主使的,声称自己被一个不知名的人给利用了。
除了李朝年之外,还有谁具备这个能力和脑子算计蜂后呢?黑衣人?不,他也许有脑子,但没有那么大的势力。白骨吗?自从分清楚白骨和李朝年这两个人之后,胡顺唐相反觉得白骨是个十分慈祥的老人,所做的事情也都是无奈之举。
“不是你,还会是谁?”胡顺唐重新坐了下来,注视着黑暗中的蜂后。
“应该是个我认识的,而且还很熟悉我的人。”蜂后把火烧放在掌心中,“这么多年以来,我得罪了很多人,但都凭借着自身的实力和运气躲过了,我之所以不轻易露面的原因,就是担心被杀,我其实并不怕死,怕就怕在自己的愿望没有完成之前死了。”
“你的愿望是什么?”胡顺唐问。
“我是个爱国者。”蜂后收起笑容,谈起这个的时候脸色严肃起来,“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国家。其实我原本也打算设下一个圈套,分开你们,和你详谈一次,因为我认为差不多到时候向你说明一些情况了,但为了让你更深入的了解,我决定将过去的故事分成几部分讲出来,让你也有所体会,完全理解。”
“我现在最感兴趣的是,是谁杀了曾老,又为什么要杀死他,除此之外,其他的不重要,我迟早会知道的。”胡顺唐冷冷道。
“你在无意识之中变得聪明了,潜意识中会闪过很多念头,怎么形容呢?用灵巧这个词吧,对,灵巧。”蜂后仰头靠着墙壁,“你是最像人的人。”
我是最像人的人?这句话怎么理解?胡顺唐虽然很想知道,但还是问:“是谁杀了曾老?又为什么?”
第四十三章(上)[那年小兵I]
“你还年轻,不懂耐性的重要。要想知道为什么,首先就要听我故事的第一部分,随后你离开这里,按照曾达的情报寻找怨灵旗,合适的时机我会告诉你这个故事的第二部分,接着是第三部分,一直到我讲述完整个故事。”蜂后指着自己的脑袋说,“所有的东西都装在了我的脑子当中,除了亲身经历者之外,谁也拿不走。”
“好!我听!”胡顺唐点头答应,“不过我们就不能换个环境?”
“不能。因为这里安全,就连安排我进来的人,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谁。”蜂后摇头道,“因为这个故事需要一个绝对安全,安静的环境。这样才有助于你记在脑子当中,随后自行判断,因为其中没有所谓的好人和坏人之分,也没有善与恶的较量,所以这不是个睡前故事,你需要保持清醒。”
“好,我保持清醒,老实说,现在我很兴奋。”胡顺唐紧贴着墙壁,让那股冰凉的感觉透过背部传遍全身,消除那种兴奋带来的酥麻感。
“我好像是1934年出生的,好像是,我不记得了,因为这种事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甚至想忘记我是谁,可老天爷偏偏让我记得很清楚,于是我尽力不记得我的生日,这样我才能遗忘自己有多大年纪了,一个不知道年纪的人,可以自欺欺人每天告诉自己还年轻,这样就可以为了毕生的目标继续奋斗下去!”蜂后看着窗外,带着一种无法形容的笑容,“我出生那年是民国二十三年吧?那时候伪满洲国在日本人的扶持下成立两三年了,红军也刚刚开始长征,我那没有见过面的爹被刘湘的部队抓了壮丁打仗去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只是多年之后稍微记事的时候,一个自称是退役军医的人找上门来,把一个用胶布和绷带封得死死的罐头盒子交给我娘,告诉她,那是我爹的骨灰,还不是他一个人的,是很多很多人的,因为分不开了,只好就这么混着装在一起……”
那天晚上,在西南川西的那个乡下,那个大字不识的农妇用颤抖的手接过那个罐头盒子死死地抱在胸前,不断地深呼吸,抓着退役军医的手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年幼的蜂后站在娘的身边不明所以,还以为娘病了。
“兄弟,我男人咋个死勒?”好久之后,农妇终于开口说话了,开口的瞬间眼泪已经涌了出来,她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断地眨着眼睛,试图让自己的泪水不要滚出来。她等了多年,为的就是等自己男人的一个消息,虽然嘴上每天都骂“狗日砍脑壳勒胡幺娃!还不死回来!就算死唠,也要找人回来说一声嘛”。
“战死的。”军医抽着旱烟,操着一口标准的北方话。
“在哪个地方?和哪个打仗?”农妇又问,捏着自己儿子的手越来越用力,直到年幼的蜂后喊疼,自己这才赶紧松开。
“小日本。”军医苦笑道,“不,是鬼子,不能带个小字,他们真的很厉害,飞机大炮什么都有,炮弹比我们的子弹都多。嫂子,老胡没做龟儿子,他是战死的,没投降,绑着手榴弹和鬼子同归于尽了。”
农妇不说话了,只是低着头,任由眼泪滴下来,已经泣不成声。
“他们是川军,是我知道唯一一支没有投降兵的队伍。”军医也低下了头,“他们根本不能叫军人,从四川离开和其他部队会合的时候,那些部队还以为他们是雇来的民夫,他们一路打一路死,什么都没有,像是乞丐一样,中央军有个笑话,说是老头子实在找不到人了,只能做了些馒头雇了这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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