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冥耳已经算是消失了,再靠他们找岑孚也不太可能。”夜叉王拍了拍魏玄宇的肩头,对铁齿说,“我们出去之后,只能靠你地师会的力量,以这东西和天墓作为线索,找出岑孚。”
一旁的莫钦不解,问道:“为什么要找岑孚?”
葬青衣不耐烦道:“你是不是傻?既然怨灵旗是假的,而岑孚又来过这里,张增海那批人又全都死光了,能找到真正怨灵旗的唯一线索就在岑孚的身上,只不过我担心要是岑孚也死在了天墓之中该怎么办?”
“对,有这个可能。”铁齿叹道,“岑孚不管怎么说,也与我有兄弟情分,发过誓,信物在人在,说不定他真的死在了这里。”
众人讨论得热闹,但胡顺唐却沉默了下来,看着朱门的那个大洞,揉着额头思考着,半响才开口道:“有个关键的问题,李朝年拿着怨灵旗都没有发现那是假的,我们假设的的确确与岑孚有关,他也肯定不是一个人来的,毕竟岑孚不是个异术者,来这种地方死一万遍都走不到核心地带,而且他的同伙肯定是高明的异术者,一是知道怨灵旗在这个位置,二是有高超的技术可以仿造出怨灵旗来,这种人在如今的中国还有多少?”胡顺唐说完,看着曾达,希望这个前古科学部的探员能给个答复。
曾达回忆了一会儿道:“我所知道能仿造这种东西,一时半会儿又不会被急于想得到的异术者发现的人,基本上绝迹了。八十年代,还有一个叫康城的手艺人,会伪造这些法器之类的东西,只不过在1989年,他为了上北京阻止自己的儿子参加那个运动,被人打死了,其尸体都是我带人去收回来的,所以我知道的再也没有其他人会伪造的手艺,而且要知道,伪造这些有特殊能力的法器,需要好多年的时间,首先要收集类似法器的制作材料,更不要提制作了,也要根据法器的不同而选择制作的环境,有在坟地之中制作的,甚至还有必须在大白天,正午那一个小时内,在人最多的地方制作的,总之非常麻烦,而且也不是人人都拿得出材料,出得起那个价钱。”
“好吧,既然曾老这么说,我们只能在眼下这个现场尽量多收集线索。”胡顺唐侧身指着那两具尸体说,“先从尸体开始,然后是有窟窿的朱门之内,大殿内的其他地方也不要放过。”
众人散开分头行事,莫钦依然是回到了那张黄金座椅之上,这次再返回重新坐下,左手放在扶手之上时,立即察觉到上面有一道道的划痕和凹凸不平的小坑,于是站起身来,借着顶端的那颗宝石的光芒仔细观察,随后把这个情况告诉给了其他人。
夜叉王站在正殿的门口,发现那扇门根本推不开,透过窗户孔也看不到外面,应该只是在山洞中修建出来的,真正的进出口只有那两扇在高台黄金椅之后的龙凤朱门。
“有两批人,第一批是张增海他们,第二批是岑孚。”胡顺唐站在朱门的窟窿前自言自语道,“张增海这批人先来,一路来死得差不多了,到最后走到先前有大量尸骸的地方就全部完蛋了,留下了一部分武器装备,所以先前胡淼才能收集到那些东西给咱们。”
“那不是胡淼收集的。”夜叉王侧头道,“以先前的情况,扔下东西的是李朝年。”
“嗯。”胡顺唐的心抽搐了一下,直接跳过这个话题,继续道,“岑孚等人来,也许是因为有了张增海等人尸体的警告,相当顺利,但来到这里之后,产生了某些争执。从黄金椅上的划痕和砸痕可以看出,他的队伍之中有人只为了求财,但黄金椅搬不走,顶端那颗宝石取不下来,于是很气愤,操起武器想把黄金椅砸碎,但没有成功,此时岑孚和另外一个人,也就是我们还不知道身份的异术者则前往我们先前来的地方,取走了怨灵旗,又把假的东西放在那里,但带来的求财者不甘心,与两人发生争执,争执的过程之中导致岑孚手中的地师会信物掉落,这样说合理吗?”胡顺唐侧身看着在大殿周围查看的其他人。
“不太合理。”魏玄宇抱着胳膊,看着那张黄金椅,“如果有争执,没有动手的前提下,岑孚不可能掉落东西,但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只有发泄怒气的行为,没有打斗的痕迹。他们手中肯定有武器,说不定冷兵器热兵器都有,怎么可能动起手来不操家伙呢?如果操家伙,有人必定会受伤或者死亡,现场没有血迹不说,也没有尸体,这不合理。”
第三十九章(上)[金铜之巅]
魏玄宇说完自己的分析,来到那两具干尸前,用脚踹翻其中一个,指着下面那团暗红带黑的污渍道:“你们看,张增海的手下受伤流血这么多年都没有完全消失,更不要说在他们之后才来的岑孚等人,所以现场没有争执打斗,只有发泄。”
铁齿此时也应道:“我赞成,而且岑孚从那次着了棍骗的道之后,变得相当谨慎聪明,先前我还认为岑孚真的是人在信物在,但现在仔细想想,也许是他故意留下来的,他知道我对天墓有兴趣,迟早有一天会来,所以故意留下了这个东西,让我以为他死在这里了……”说到这铁齿突然哑巴了,又道,“等等!不对劲儿!”
“怎么了?”胡顺唐立即问。
魏玄宇此时也环顾着四周道:“对,是不对劲,我想岑孚不是想让铁齿认为他死了,而是想留下这个东西警告铁齿,他没死,当初要离开也不是出自自己的意愿,而是被人要挟?”
夜叉王寻思了一番后道:“有道理,联系起现场的环境这样说得通。”
“曾老,你是这方面的专家,你认为呢?”胡顺唐问曾达,毕竟曾达是个刑侦专家,这方面的事情应该难不倒他。
曾达没有说话,只是绕着大殿走了一圈,又走到被炸开的朱门前左右看看,随后又转身回来,良久才道:“有个很关键的问题,你们没有提到,关于天书残卷之中提到的宝藏在什么地方?一直没有看到,肯定不会是黄金城。先前魏玄宇所说的从现场情况来看,应该八九不离十,但不能下结论,首先张增海一批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寻宝,而是为了研究,再说他们还有武装人员监视,产生内讧的可能性不大,再说岑孚等人,我估计人数至少在五人左右,岑孚、那个异术者,还有其他几个如同是脚夫一样的人,也许是职业盗墓贼也说不定。”
说完,曾达看着黄金椅道:“有些东西根本不属于这里,你们没发现?”
莫钦见曾达看着黄金椅,马上道:“难道黄金椅先前不在这里?”
“当然不会是黄金椅。”曾达举起手指着三层高台下方那堆碎掉的酒具,“这些碎掉的酒具不属于这里,你们看看这个大殿之内,除了封死只是作为装饰用的门窗,还有高台黄金椅,并没有其他的家具摆设。要知道在古代皇室大殿之上,一般来说是没有桌子的,就算有,也不可能随时都摆设酒具,所以酒具不是这里的,而是他们来时所带的。咱们可以这样推测,岑孚和那异术者领着那批人从另外一个入口进来,沿途中发现了某个所谓的藏宝地,他们的手下很兴奋,但岑孚和那异术者的目的是怨灵旗,当然对那些东西没有任何兴趣,于是继续前进,而其手下担心再也无法回去,于是装了一批东西在身上,等来到这里之后,发现黄金椅和那巨大的宝石自然而然会抛弃手中的这堆价值无法比拟的酒具,可是黄金椅和宝石都取不下来,他们很生气,砸坏了酒具,在黄金椅上又砍又砸,但是没有任何用处,最终决定返回先前的地方再次筛选值钱的东西。”
“不对不对。”莫钦摇头指着黄金椅,“如果是天地会的藏宝地,肯定不会只有一堆酒具吧?就那些东西能值几个钱?靠这些玩意儿能反清复明?开什么玩笑!”
“先前我也没有细看,不过刚刚细看之下才发现那高台和黄金椅都不是纯黄金制成的,而是青铜合金表面有一层鎏金。这种技术早在战国时期就有了,只不过从未见过这么大型的。”曾达指引众人来到那黄金椅跟前,指着那利器所砍的痕迹道,“鎏金又叫火镀金,是将金和水银合成金汞齐涂在铜器表面的一种技术。仔细看这个掉落的金层下面,有暗红褐色的贴骨锈,生成十分自然,但金层牢固,色泽纯正,黄中泛微红,这是上品制作技术。因为这东西不算入土,所以无法根据土质、水质的差异来判断,一般也必须从形制、纹饰、锈蚀、铜质、重量、气味、声音、色泽等等来鉴定,我想说的就是岑孚和异术者带来的那几个人,感兴趣的并不是黄金,而是这种鎏金青铜器。”
莫钦此时才恍然大悟,随后又凑近问:“曾老,这种东西值多少钱?”
“估不出来,这么说吧,如果把高台和黄金椅整个搬出去,价值连城,你用来买下个省会城市都不成问题,但如果两者分开,价值就会减三分之二,因为是连体的。”曾达说完,挨着那高台坐下来又道,“不过从这些人感兴趣的东西我大致可以判断出他们的身份,也算是多了一条查找的线索。”
“是什么人?”胡顺唐问。
曾达抬眼道:“金铜之巅。”
“听说过。”夜叉王立即道,魏玄宇、铁齿也表示都知道这个称呼。
“那是什么?”胡顺唐看着其他人。
曾达摇头:“不好定义,总之这批人最早又被陕西一带的公安戏称为‘鬼压钱’,只是一种戏称,最早他们可以说是一群盗墓贼,不过用的手段很粗劣,几乎没有什么技术,使用暴力手段开明墓,在开墓之前会带着冥币和真钱两种,先把冥币用石头压在墓口,算是孝敬古墓主人,如果被警察发现,逃跑的时候也会把真钱用石头压好,放在路中间,以此来‘孝敬’追捕的警察,让警察放他们一马,久而久之,就得了‘鬼压钱’这么个称呼。只不过后来这群人开始对青铜器感兴趣,而且只针对鎏金青铜器,因为这种东西在国内无法出手,只能卖到境外,一旦交易成功,价值连城。”
九十年代开始,全国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盗墓及非法交易古物的行动,抓了不少“鬼压钱”,其后大部分人躲起来,并私下联合,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金铜之巅”,这个有名无实的行当之中人蛇混杂,但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首脑,也谈不上乌合之众,也说不上有组织有纪律。
“也就是说,第二批人是由岑孚、不知名异术者以及几个只对鎏金青铜器感兴趣的贼组成的?”胡顺唐点头,“照曾老这么分析,这还是一批比较低等的盗墓贼。”
“低不低等还不知道,我们继续前进,如果发现这批人没有丢下一具尸体,那就不能把‘低等’二字挂在他们的头上,说明这些家伙还是有些手段。”曾达起身来,看着朱门方向道,“走吧,继续前进,我们弹尽粮绝,沿途还得收集点可用的东西。”
胡顺唐没有想到一枚地师会的信物竟然会引出这么多事情,好在是可寻的线索倒是越来越多,否则这次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众人钻过朱门上的窟窿,在门后的钟乳洞中穿梭着,沿途都能看到死因怪异的尸体,不过全都是张增海带来的人,完全可以看出张增海等人即便手中有地层图,但前进的道路依然是用生命和鲜血给铺成的。不过也因为这些尸体,让胡顺唐等人避免了很多麻烦,平安度过了一个个机关,沿途收集着还能使用的东西,只是胡顺唐很奇怪,为什么有些干尸竟然白得像是被刷上了一层白漆一样。
一路上众人都没有查明白怎么回事,直到他们看到那艘停泊在钟乳洞中地下湖上的船。
“又是船……”胡顺唐看着那艘船,也不再觉得惊讶,随后跌跌撞撞走到湖泊前,俯身捧起水来,寻思了一下没敢喝进去,只得洗洗脸,让自己清醒一些。葬青衣、魏玄宇则赶紧过去把自己的手脚泡在其中,好让自己麻木感还未消失的四肢舒服一些。
莫钦叉着腰站在湖边,看着那艘发出暗青色光芒的青铜船道:“让我来猜一下,这上面肯定有什么虫孔人,要不就是腐液蜈蚣。抠门,反正没事,我们来打个赌吧?”
魏玄宇没搭理他,只是一个劲的打着哈欠,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就在脑袋快放到身边葬青衣肩头的时候,莫钦赶紧抬脚过去,将其脑袋支撑起来道:“喂,我说,不要趁机占便宜好不好?”
魏玄宇没好气地回头来看了看莫钦,身子向后一仰,闭眼道:“我真的困死了。”
“原地休息!”胡顺唐盯着青铜船道,“狂,你守着他们三个,我和咸蛋上船去看看。”
“是四个,我也算个人。”铁齿的声音从魏玄宇的后背传来,魏玄宇此时才想起来背后有这么个东西,赶紧起身来,换了个位置,打着哈欠,用湖水洗着脸,顿时清醒了不少。
“其实我以前也干过看护他人的事情。”莫钦将曾达搀扶到魏玄宇和葬青衣身边,“那是在西非……”
“喂!”魏玄宇不耐烦地打断他,“你一张嘴bibibibi随时都说个不停,你能不能消停点?而且,你是不是只去过西非?说点什么事情,张嘴闭嘴就是西非西非?”
曾达在一旁忍不住乐,葬青衣盯着水面也摇头笑着。莫钦看着带着怒意的魏玄宇,点头道:“好吧,我说南非的事情,那年在南非呀……”
“他姥姥的,你饶了我吧!”魏玄宇差点把脑袋栽进湖泊之中。
胡顺唐和夜叉王绕到船身的另外一侧,实在搞不懂这船是怎么给弄进这钟乳洞中来的,而且在钟乳洞中能有这样一个直径长达百米的地下湖泊已经是非常罕见了。
第三十九章(下)[青铜船]
“眼前放着一滩水都没法喝,太折磨人了。”胡顺唐搅动舌头,弄了点唾沫吞下去润润嗓子,拉燃一根先前收集来的燃烧棒,高高举起去照亮那艘船,此时两人才发现船身表面是一层层黑、绿、黄混杂的锈迹,看起来船身像是青铜铸造而成的。
夜叉王顺手抽出胡顺唐手中的棺材钉探了探跟前的湖水,发现湖水并不深,刚好没过小腿到膝盖的位置,这才抬头道:“钟乳洞中的水中钙、镁等物质含量过高,人喝进肚子里只有死路一条。”随后夜叉王又拿过胡顺唐手中的燃烧棒,朝着那艘青铜船慢慢走去,刚走到船边,就发现下面有东西,立即挥手让胡顺唐过去。
胡顺唐免起裤腿走过去的时候,才看到在船身下方倒着两具还未腐烂,但浑身被泡得发白的尸体。
“还好没喝,要不等于是喝了尸水了。”胡顺唐用棺材钉去捅了捅跟前水中的尸体,发现尸体硬如石头,觉得奇怪,又使劲向其中一插,这次倒是插进去了,不过那尸体立即像内空的陶瓷娃娃一样在水中碎开了,碎开的时候胡顺唐还吓了一跳,随后发现尸体之中好像有其他什么玩意儿,再定睛一看,发现竟然是树根!
“怎么会是树根呢?”夜叉王俯身下去,用棺材钉把另外一具尸体也捅烂,发现其中也是树根,“难道是我们来时那颗大树的?不可能呀,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方向,没有植物的根结可以延伸这么远?”
胡顺唐用棺材钉挑起那软软的树根,摇头道:“在这种地方,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说不定……”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两人跟前的水中就齐刷刷站起来一排尸体,那些泡得发白的尸体像是听到了什么命令一样,起身之后立即朝着胡顺唐慢慢走来,但行动缓慢,似乎没有太强的敌意。
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急退了好几步,随后转身爬上岸边,背靠背紧挨着看着那些再也没有靠近,而是围成一团,挡住先前两人捅碎尸体处的地方,用身体构成了一堵水尸墙。
“狂!”胡顺唐大声喊道,另外一面的莫钦听到胡顺唐的喊声,知道不对劲,抓了旁边的一块石头就奔了过来,绕过船头的方向再一扭头惊了一下,愣住半晌才开口问,“又是什么怪物?”
“鬼知道!”夜叉王拔出匕首握紧,“那些东西没动,好像不准备攻击咱们。”
“两位老大,我们是来找怨灵旗的,东西没有找到不说,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怎么出去,已经到头了,先前我看了下这个洞,除了来时的那条路,没有其他的路可以出去了。”莫钦以为两人又干了什么出格的事情,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是树根!”胡顺唐抬起棺材钉指着先前捅刺尸体的位置,“我触碰树根的时候,这些东西就爬起来了,你们看他们的后背,脊椎的位置!”夜叉王和莫钦顺着胡顺唐手中燃烧棒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水尸后背脊椎下方的尾椎部位有一根不算太粗的植物枝干,呈现出半透明状态。
胡顺唐抬头又看着那艘船道:“周围没有进出口了,只有这艘船,船的周围还围着这么多的尸体,这些家伙从身材比例上来看,应该保持着生前的模样,这么健壮的身体,不是普通人,肯定是霍克家族派来监视张增海等人的武装分子,也就是说这里就是其中一个出口!能进,肯定也能出,上船!”
“等等!”莫钦赶紧抬手制止,“胡老大,我们先计划一下,这边还有三个没法动弹的人呢?”
“谁说我们没法动弹?”魏玄宇一人搀扶着曾达和葬青衣走了过来,看到水尸的时候虽然还是小小吓了一跳,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这些东西是什么?”
夜叉王玩弄着匕首,打趣道:“大概是这艘船上的水手吧。”
“上船吧,抓紧时间找到出口,否则我们得渴死饿死,我的嗓子干得厉害。”胡顺唐抓着棺材钉走到船边,侧头看着那些围成团的水尸,然后在夜叉王的帮助下,踩着他的肩膀爬了上去,随后又抓着船舷俯身下去将其他人一一拽上去。
众人上船,发现这艘船简单得不成样子,只有一个所谓的船舱入口,而入口的大门之上还有人用石头写上了密密麻麻的小字,胡顺唐赶紧上前,拉燃了第二根燃烧棒,看着上面的文字,从笔迹判断应该是李朝年写下来的,用的是繁体字,从许多已经成团,不连起来都无法认清的字体来看,他应该是写得很急。
李朝年在船舱门上写道——
上次去信想必各位已经收到,只是没有想到各位竟然没有记下我在信中写下的任何东西,我深感遗憾,但如今事情的轨迹却在悄然间改变,让我措手不及,有前功尽弃的感觉。很多事情,我已尽力,这次遭遇师兄何柏谷,胡先生并未将上次我在信中的内容如实告知,不过这却是在我意料之中,只能顺其自然。
对于胡淼小姐的事情,我很抱歉,我不得已才带走她,因为她绝对不能落入其他人的手中,特别是蜂后,他是个爱国者,同样也是个疯子。
出口在船身下方,有一个水洞,水洞直通外面的嘉陵江,但水流湍急,各位务必小心。
祝身体康健。
……
李朝年留在门上这封所谓的“信”并不长,但几乎没有什么逻辑,东拉西扯了一堆不是太有用的东西,只是让胡顺唐回想起来还有一封信这么一件事,因为上次他认为那也许是李朝年设下的圈套,所以才刻意没有装进脑子中去。现在来看,也许是因为自己有些事情没有按照李朝年那封信上所说的去做,这才导致了事情产生了偏差,只是这种偏差是好事还是坏事?
当胡顺唐打开舱门,准备向下的时候,却发现门的另外一侧李朝年还写上了几个大字——有时候,千万不要相信我!
“什么叫‘有时候,千万不要相信我’?”胡顺唐盯着那几个字,还是不明白什么意思,上次李朝年的信中写了类似的话,只是没有“有时候”三个字。
搀扶着曾达的莫钦摇头道:“可怜的老年痴呆症患者,不仅痴呆了,精神还分裂了,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有点怪。”曾达把着门,左右看了看道,“前后的笔迹稍有不同,好像是一个人写完之后,另外一个人模仿着他的笔迹写下来的。”
“啊?”胡顺唐没有看出来,“谁模仿谁?”
“写门里面那行‘有时候,千万不要相信我’的人,明显是模仿着门外那些字迹写的。”曾达用手指着文字道,“虽然很像,但是在下笔的时候轻重不一样,所以留下的痕迹也不一样,还有字的偏旁看起来有些生硬,模仿得有些拙劣。”
曾达是这方面的专家,他的话肯定是有道理的,但李朝年离开的时候身边只有胡淼一人,这么说李朝年真的是精神分裂了?胡顺唐不愿意相信这一点,还是说李朝年知道自己终将失败,所以故意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当有一天束手就擒之后,反过来告诉众人,自己身体内还有另外一个人格,是那个人格控制着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事情。
“其实站在某些角度来说,李朝年也未必做了坏事。”曾达看着胡顺唐道,“以根来众事件举例,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但也心知肚明,如果不是李朝年,那群满脑子只有子弹和刀剑的右翼分子可以重新让日本回到几十年以前的状态,试想一下一群恐怖分子竟然可以在日本组建政党,如果他们夺取了政权,首先遭殃的是美国人,珍珠港事件会重演,美军驻日基地将会遭到袭击,随后就是我们和俄罗斯。”
“那不可能。”胡顺唐摇头道,“那毕竟是个岛国,资源匮乏,所以他们在拼命扩张自己的领海范围,试图在大海之上找到新的资源。”
一侧的莫钦却不同意:“要知道,二战之前,美国人也是这么想的,认为日本掀不起什么风浪,但在那种逆境环境下,还有可怕的激进宗教思想下,人都会改变的。‘穷则思变’这句话日本人比咱们理解得透彻。还有,当时根来众手中可是握有细菌武器,这种东西比核武器还要可怕,几个大国不是都因此遭殃了吗?”
“可是李朝年也因此得利,让‘二十二世纪’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现在人类的眼前。”夜叉王招呼其他人进门,随后关上舱门,朝着下方走去。
船身之中自有一条直直的路,沿途都能看到张增海等人用利器刻在旁边的一些所谓的路标,大概是担心迷路。一直走到路的尽头,一个与普通浴缸差不多大小的水潭出现在眼前,水潭四周缠绕着全是密密麻麻的树根,上面还放了不少的潜水器材,都很老旧,其中的氧气瓶也早就空了。
“不知道水洞有多深,距离外面有多远。”夜叉王蹲下来道,“我先下去看看,摸清楚情况之后再回来。”说罢,夜叉王抓了一个潜水眼罩跳下水潭,潜进水中……
第四十章(上)[替死鬼]
夜叉王潜下水中许久都没有回来,胡顺唐觉得不对劲,自己也赶紧跳下水中,担心夜叉王出什么意外。当他戴着潜水眼罩跳下去之后,立即就有马上游回去的冲动,因为下面的水竟然是深绿色的,能见度不到半米远,而且绿水冰凉刺骨,透过皮肤往体内的骨头中狠狠扎去。
水中说不出话来,胡顺唐只得抓着树枝向下潜着,脑子中不断地蹦出一个又一个倒计时的数字,计算着自己还能坚持多久,终于潜到底部之后,胡顺唐看到夜叉王竟然趴在水底一动不动,竟然也没有浮上去,好像被什么东西抓住了四肢一样。
停顿了一下的胡顺唐抓着棺材钉慢慢从侧面靠近,先是用脚踹了下夜叉王,见其没有反应,立即又绕到其跟前,试图将他的脑袋给抬起来,谁知道手刚要触碰到夜叉王的脑袋时,一个人影就从右侧摇摇晃晃游了过来。
胡顺唐慌忙晃动着身体游开,将棺材钉放在跟前挡住,当那人影到眼前之后,才发现那是夜叉王!
两个夜叉王?胡顺唐看着水下趴着那个,又看着眼前那个,知道事情不对劲,立即转身就朝上面游去,此时从右侧游来的夜叉王立即晃动着就追了上去,十分灵活,像是一条水蛇一样。
拼命向上游去的胡顺唐脚踝被后方的夜叉王拽住,拼命向水底下拖动,胡顺唐变了个姿势,用棺材钉狠狠朝下刺去,但毕竟在水中阻力较大,刺下去的棺材钉根本没有任何力道,只不过胡顺唐感觉到棺材钉触碰到下面的夜叉王时特别坚硬,和先前捅那些水尸的感觉一样。
松手!胡顺唐拼命捅着,下面的夜叉王拼命拽着。胡顺唐感觉自己憋不住气了,再这样下去肯定会一口水给呛死,于是收回棺材钉,也不再去试图挣脱那东西,而是拼命朝上面游,只要脑袋露出水面能够呼吸,一切都好办了。
几秒之后,拼命朝上面游的胡顺唐发现,无论自己怎么游动,好像都无法返回水潭口,明明可以清楚看到水潭口莫钦等人晃动的身影,可就是无法靠近,再看两侧的树根参照物,自己却不是原地未动,依然是朝上游着。
冷静!冷静!胡顺唐干脆停了下来,捂住自己的口鼻,缓了两秒之后再向下看去,发现先前拽着自己的那个“夜叉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缠着脚踝的树根。他俯身将那树根小心翼翼地解开,随后再朝着上面拼命一划,终于冒出水面,离开水面之后却发现众人并没有在水潭边上,而是站在水潭前方的船舱内,围成一团,模样十分慌乱。
“喂,你们在做什么?”胡顺唐趴在水潭边喊了一句,“是不是夜叉王出事了?”
胡顺唐刚喊完,莫钦等人猛地回过头来看着他,随后又慢慢扭头回去看着围着的地方,半秒之后莫钦等人突然散开,等他们散开,胡顺唐才看见躺在地面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那是什么?”胡顺唐盯着自己。
莫钦看了看胡顺唐,又看了看地面上躺着那个先前他们从水潭边上拽上来的“胡顺唐”,一时间懵了,立即问:“你是什么?”
“夜叉王呢?”胡顺唐爬起来,朝着地上另外一个自己慢慢走去,还未走到跟前,那东西就突然泄气变得如干枯的植物一样,瞬间成为了一具干尸。
“我去他的!”莫钦慢慢上前,曾达也是完全不明白怎么回事。
胡顺唐用棺材钉捅了捅那东西,想了想之后将那玩意儿拖过来扔进水潭之中,此时奇迹发生了,原本的干尸逐渐恢复了先前的模样,皮肤不再干裂,只是发白和那些水尸完全一样,模样看起来也不再像是胡顺唐。
胡顺唐看着魏玄宇:“你没发现?”魏玄宇摇头,胡顺唐又看着曾达,“你也没发现?”曾达不语,依然还在惊讶之中。
“你在什么地方遇到我的?”葬青衣突然将曾达和莫钦拉开,质问胡顺唐。
胡顺唐知道葬青衣是担心自己是那种水尸变得,于是道:“我是在监狱楼顶上遇到你的,当时你驾驶着直升机。”
“你还会开直升机?”莫钦大喜,“好巧,我也会!”
葬青衣没搭理他,只是点头道:“好吧,你还是你。”
“我当然是我。”胡顺唐蹲在水潭边,看着那个逐渐沉底的水尸,“奇了怪了,这些东西怎么会变成我们的样子?”刚说到这,胡顺唐双手一拍道,“懂了!我们来时在钟乳洞中看到的那些白尸,那些发白的尸体压根儿就不是张增海的人,只是他们从这个入口进来的时候,部分人在水中被偷袭替换了,因为张增海这群人人数太多,一时半会儿没有发现,混在他们其中的白尸便和他们一直在洞穴之中穿梭,直到杀掉他们半数以上的人,其他人立即混乱了,逃窜的时候触动了机关才一一身亡。”
“别说这么多了!我爸呢?”葬青衣听不下去了,心中只想到夜叉王的安危。
“我再下水去看看!”胡顺唐深吸一口气正准备下水的时候,夜叉王却从水潭之中冒了出来,刚冒出来葬青衣和胡顺唐就准备伸手去拉,却被莫钦、魏玄宇拦住,随后两人同时问,“你是谁?你的绰号是什么?”
夜叉王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们,反问:“你们又发什么疯?”
“快回答!”莫钦看着夜叉王,“第一次我们相遇的时候在什么地方?你答应过我什么事情?”
莫钦这样一问,而夜叉王只是很奇怪地看着他并没有回答,让众人立即紧张起来,后退了好几步,都操起了手中能用来当兵器的家伙,直到夜叉王爬起来,一抹脸上的水道:“在尼泊尔铁翼山脉,我没答应过你什么呀?”
“错了!你是水尸变的!”莫钦上前指着夜叉王又道,“你当时答应过我,要把青衣嫁给我!”
“滚犊子!”魏玄宇一脚踹在莫钦屁股上,同时葬青衣也抬手拍了下莫钦的脑袋。
“闭嘴!滚开!”葬青衣上前拽起夜叉王来。
曾达看着故作一脸无辜相的莫钦摇摇头,胡顺唐则上前将先前发生的事情告诉给夜叉王。夜叉王听完之后,先不发表意见,而是指着莫钦道:“狂,你的实际年龄是我们当中最年长的,拿出个长辈的样子来,别让我下次真的用匕首割破你的喉咙。”
“可是你当时明明答应过……”莫钦显得很委屈,缩在一旁故意卖萌,葬青衣抬脚踩在他的脸上,被幸灾乐祸的魏玄宇拉开,拉开的时候故意装作不小心也补了几脚。
“别玩了!”夜叉王喝道,又看着胡顺唐说,“下面有两条路,我都看过,一条是朝着外面的嘉陵江,距离不算太远,就是有点深,另外一条路就在侧面,游不到二十来秒就可以到,那条路就是最先我们到达的那条走廊,当时我们还只是五寸之躯。”
“你觉得怎么走?”胡顺唐看着水潭问,“不过不管怎么走,大家都得互相照应着,否则被那些水尸钻了空子可了不得。”
“当然是去嘉陵江了。”夜叉王清理着自己的头发,“张增海他们分成几批人,走不同的路都死了,教训摆在眼前,不可以重蹈覆辙。”
众人休息了一会儿,从衣服上扯下布条缠在手腕上,方便等下在水中辨认,随后这才跟随着夜叉王潜下水中,朝着外面游动。从水潭下方潜入水洞之中后,胡顺唐才发现下面沉了许多铁箱,部分铁箱是打开的,能清楚看到其中成块的金砖,还有部分已经变了颜色的珠宝,想必那才是所谓的天地会留下来的宝藏,原本压根儿就不在什么天墓之中,而是在天墓其中一个入口处。
游出水洞,再浮出水面的时候已经到了江面,而且还是江面的中心部位,几人刚冒头就被湍急的水流给冲走,直到冲出百米之后才晃动到对岸。勉强还有些体力的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拽起在水边趴着气喘吁吁的葬青衣、曾达,却发现莫钦和魏玄宇失踪了。
“!这两个混蛋搞什么鬼?”夜叉王摇头,正欲下去找他们,却被胡顺唐制止。
胡顺唐坐在水边的一块大石头上面,指着先前他们出水的江面中心道:“没事的,那两个爱财如命的混蛋很快就会出来的,如果我没有猜错,两人肯定是捡金砖宝石之类的东西去了,以此来补偿这次被詹天涯敲诈带来的损失。”
果然和胡顺唐猜测的一样,没过多久,那两人就冒出了水面,虽然满脸的喜色,不过很快就变成了尖叫,因为带的东西有些沉重,即便是勉强能游上来,但在湍急的江水之中已经无法灵活游动,只得顺着江水任由其向下冲。
胡顺唐等四人坐在岸边,看着在江水中挥舞着手臂的两个混蛋顺江而下,互相对视一眼,爬起来朝着下游慢慢走去,走了快两里路才看到在江道拐角处抓着岸边树枝拼命求救的两个财迷。
四人拽了两人上岸之后,两人还没来得及休息一下,立即将包在衣服之中的那些东西抖了出来,散落在草地之上,随后抬头对视一笑,又紧张地向四周看了看,这才围拢那堆金银珠宝开始商量。
“按照先前的约定,五五分!”莫钦用手拨了一半到自己跟前。
魏玄宇抬手从其中捡了两颗鸡蛋大小的宝石到自己跟前:“是四六分!看不懂手势是吧?我比划的是四六!你数不清楚手指?”
“滚蛋吧!我还比划的是一九分呢!”莫钦竖起一根中指朝着魏玄宇,“你一,我九,就这么定了!”
“找打是吧?”魏玄宇站起来,刚站起来腿一软又摔到一旁。
胡顺唐和夜叉王摇着头,搀扶着葬青衣和曾达径直离开,朝着前面的国道方向走去,不再搭理那两个已经扭打在一起,还互相喷着口水的幼稚财迷。
第四十章(下)[神经毒素]
几天后,广元市某快捷酒店内,众人正围着一桌子叫来的外卖狼吞虎咽时,门被打开了,还未完全恢复的曾达打着哈欠红着眼睛从外面返回,也没有急着坐下来吃饭,只是拿出两张刚打印出来的A4纸,交给正在大口喝着茶水的胡顺唐道:“看看,有结果了。”
“什么结果?”莫钦没有吃东西,而是喝着自己的酒,只要有那东西,他就可以活,同时还讽刺着口中塞着五花肉,手中还抓着鸡腿的魏玄宇,“就你那吃相,青衣会看上你?”刚说完,莫钦侧头就看到在桌子一侧吃相比魏玄宇还难看的葬青衣,葬青衣翻了下白眼,继续埋头狂吃,也不理他。
魏玄宇也模仿着葬青衣的模样翻了个白眼,顺手递给葬青衣一瓶子五粮液,温柔地说:“慢慢喝,还有,你想要多少我都买给你。”说完,魏玄宇还顺手从桌子下面操起一束白色的玫瑰来给葬青衣,“白玫瑰代表纯洁的友谊,送给你,祝我们之间的友谊天长地久。”
“真够恶心的。”莫钦等着葬青衣把鲜花扔掉,却惊讶地发现葬青衣把玫瑰收下,还对魏玄宇微笑道,“谢谢。”
“喂,你……他……”莫钦一时混乱了,转身从砂锅松茸炖鸡中抓了一个还算完整的松茸,塞进葬青衣的手中,葬青衣正要张口吃下,莫钦却双手紧握葬青衣抓着松茸的那只手道,“这是送给你的,上古时代男子向心爱女子表白的一种方式。”
“啊?”魏玄宇看着那松茸,“用这个啊?”
“都说了让你多看点书。”莫钦损完魏玄宇又看着葬青衣道,“那时候环境恶劣,鲜花并不多,但菌类生长却很茂盛,还可以食用,一举两得,但这些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松茸有它自己独特的花语。”
“松茸还他的有花语?”魏玄宇想笑,旁边的胡顺唐等人也扭头来看着莫钦。
只见莫钦双手紧紧握着葬青衣和其手中的松茸道:“松茸的花语是——永远为你坚挺。”说完,莫钦还朝着葬青衣眨了下眼睛,随后整个房间内寂静了,葬青衣手中的酒杯滑落,魏玄宇挪动着屁股下的椅子逐渐远离桌子,抱着脑袋等着应该要愤怒的夜叉王出手暴揍莫钦,可事与愿违,夜叉王只是扭头继续看电视,什么反应都没有。
“夜壶,你不愤怒吗?”魏玄宇凑近夜叉王后背轻声问,“这是赤luo裸的耍流氓啊!”
“青衣根本就不懂什么意思。”夜叉王说完顺手拿过胡顺唐递来看过的那张A4纸。
魏玄宇回头看着葬青衣,葬青衣一口将那松茸咬掉一半,口中呜咽道:“嗯,那是什么意思?”
莫钦看着被咬掉一半的松茸,吞了口唾沫,松开手道:“算了,当我什么也没有说。”
“先说啊,我不是挑事啊。”魏玄宇身上的铁齿开口了,“我只是想尽量解释一下,刚才莫钦的话可以认为是发.男子对达到受孕标准女子的一种性暗示,当然发.男子并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只是为了享受过程带来的快感而已,解释完毕,我真的不是挑事。”
铁齿说完之后,魏玄宇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只是站在胡顺唐、夜叉王和曾达的身后去看那份研究报告,而葬青衣则起身擦嘴,拖着莫钦走进厕所,随后传出来的就是莫钦阵阵惨叫……
“曾老,你是什么时候带回那植物的样本的?”胡顺唐看着A4纸上那些自己看不懂的数据。
曾达仰头看着天花板道:“我们从五房村下去的时候,我就收集了那树的样本,到青铜船的时候又收集了一次,多年的工作习惯,改不了了,不过也好,因此知道了为什么会出现僵尸蚂蚁和水尸这种东西。”
“神经毒素。”夜叉王看着上面那四个粗体字,扭头问曾达,“就是这种东西?”
“大致是吧,而且这种树不是指有树干和树枝的生植物,而是菌类,按道理是不应该形成根、茎等东西,从我找人化验的结果来看,应该是属于一种寄生菌,占据了一颗古树之后,逐渐长满了整颗古树,而这种菌类很小,和一颗米差不多,密密麻麻长在那古树之上,从而分泌出一种神经毒素。”曾达拿过第三张纸,“因为样本太少,不能做太详细的分析,所以还不知道原本这种菌类可以分泌出神经毒素,还是寄生在古树身上之后才分泌出来的,但是这种神经毒素可以将其他生物变成行尸走肉,为它本身卖命。”
“明白了。”胡顺唐放下那叠纸,“那种菌类操控着中了神经毒素死亡后的生物出去觅食,逮回来给它,待它吸取其中的养分之后,再操控已死的生物,这样周而复始?”
“对。”曾达点头,“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我们走得早是件好事,否则的话说不准还会遇到什么样的怪物,不过还有一件事你们需要知道,这件事从逻辑上完全说不通,但是呢又的确是事实。”曾达沉思了一会儿,好像在寻思要不要告诉给胡顺唐等人,“帮我化验这种菌类的老医生,曾经也算是尖端技术局的雇员,齐兄弟介绍认识的,早年参与过对731部队的研究,当初主要是收集罪证,曾经发现过731当年就对类似的菌类进行过细化研究,只不过当初的科研技术不到位和战争形势的变化导致研究停滞,而且还没有进行到人体试验那一步,可惜的是因为资料损毁严重,无法确定那群杂碎从什么地方得到的这种菌类样本。”
“这种事不好说。”夜叉王依然盯着电视机,“人类已知菌类并公布的有十来万种,未公布和未发现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好了,这个问题暂时轮不到咱们研究,应该计划一下,下一步去什么地方找岑孚和那个不知名的异术者?”
“我托人去古董黑市问问,看看近几年有没有鎏金青铜器的消息,从这里入手应该可以查到。”曾达从口袋中掏出六个老式手机来,“一人一个,都是用假身份证买来的号码,各自的号码我已经存进手机里了,还存了一个应急电话在里面,如果我有事离开亦或者出了什么意外,你们拨打那个应急电话,有人会帮你们。”
出什么意外?胡顺唐看着曾达,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曾达只是笑了笑道:“只是那么一说,以前我们每次开始任务的时候,大家都有这么一番说辞,算是提前留个遗言。”
“不吉利,快呸呸呸。”魏玄宇拍了下曾达的肩头,转身的时候发现葬青衣重新坐回了桌前,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而莫钦则鼻青脸肿地从厕所里慢慢爬出来,看到幸灾乐祸的魏玄宇之后,立即把着门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胡顺唐侧身躺在床上,又问:“大概什么时候有消息?”
“不知道,快则今明两天,慢则十天半个月。”曾达看着窗外,“这种事不好查,毕竟金铜之巅那群人有事才聚集到一块儿,没事的时候各自为战成为散户,做点其他不相干的买卖,算是对身份的一种掩饰。”
胡顺唐想了想之后,看着桌旁的魏玄宇问:“抠门,你们从那些箱子中都带回了什么东西?”
魏玄宇还未答话,莫钦立即凑过去道:“他分得东西最多,胡老大你要是喜欢赶紧问他要!”
“闭嘴!”魏玄宇瞪着莫钦,“我知道胡老大的意思是想引蛇出洞?”
“引蛇出洞?”夜叉王扭头看着胡顺唐,吃喝中的葬青衣也将目光移了过去。
“对。”胡顺唐靠着床头,一手按住自己的三角包,“在那个大殿中曾老说出关于金铜之巅时,我就想过,回去的路上要是看到天地会藏着的宝藏,一定从其中挑选一件品质较好的鎏金青铜器,然后故意放出消息售卖,应该可以引那批人出来,多少都有点作用,可是谁知道是在水下,怕被淹死,所以放弃了这个念头。”说完,胡顺唐又看着莫钦问,“你都拿了什么?”
“金银珠宝,就是没有鎏金青铜器。”莫钦耸耸肩,“毕竟我对那种东西一窍不通,万一拿着个赝品怎么办?那可是提着脑袋换回来的东西。”
“我倒是拿了一件东西,不过不是鎏金的。”魏玄宇转身从自己新买的箱子中掏出一个用绸布包裹着的物件,小心翼翼来到床边,等众人都围过去之后,这才慢慢打开那绸布,指着里面那长达20厘米,形同枪头的东西道,“应该是个矛头吧?”
“我看看。”曾达凑近看了看,用手丈量了下长度和宽度,再拿出放大镜仔细看了一遍,这才摇头道,“不是矛头,应该是一柄青铜剑的剑锋部位。”
“什么意思?”魏玄宇马上问,“这模样不就和矛一样吗?”
“不是矛头,矛头和枪头都不一样。所谓矛,应该是古代最长的兵器,标准长度为现在的一丈四尺,约4.5米的模样,是步战、车战时代的产物,后期以马战为主的时代,矛就不适合作战,活动不便,就演变成为了枪,你们忘记了在黄金城中那些陶尸俑所用的矛了?”曾达又凑近看着那所谓的“剑锋”,点头道,“矛头和枪头是有区别的……”
第四十一章(上)[剑走偏锋I]
[差点忘了今天是星期四…怎么日子过的这么快呢???]
“如果这是矛头,应该是狭叶刃,尖头有锋,上部两侧为翼,边缘为刃,中间为脊,下部称为骹,而这个只有锋,没有其他的东西。”曾达用手掂量了一下道,“虽然重量差不多,但绝对不是,另外还可以从重量看出来,这剑锋加上其他部位组成的那柄剑,至少有五六十斤重,很是罕见,最关键的是从剑锋下面的抽格来看,这柄剑极有可能是一柄稀有的组合剑。”
“组合剑?”魏玄宇越听越不明白,葬青衣倒是对冷兵器饶有兴趣,擦干净手,凑得很近听曾达“说古”。
曾达拿过纸笔来,画了一个大致的图形,指着道:“剑身前段叫锋,剑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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