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都宫政次白日生魂的办法,但需要他留下自己在日本的地址,和家中的一切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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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藤中马不知道穆英杰要做什么,但脑子转得飞快,心想自己留个假的你们也不会知道的!于是很痛快地瞎编了一堆东西,可是没有想到的是穆英杰同时开始翻查他的行李,从其中找到了一封内藤中马的女友写给他的书信,书信中有内藤中马的名字还有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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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英杰看了一眼内藤中马在本子上胡写的东西,只是冷冷一笑,把书信收好之后,教了内藤中马使用的办法,接着又让他在洞穴中等待着他们兄弟二人归来,归来后再带他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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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藤中马当然不愿意相信他们,也不愿意和宇都宫政次的白日生魂呆在一起,强烈要求他们带着自己一起上路,穆氏兄弟商议之后,同意了内藤中马的要求,但前提是离开之前,教他方法,再让他自行按照方法摆脱宇都宫政次的白日生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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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藤中马很高兴,但他当时根本不知道为了摆脱宇都宫政次的白日生魂,所做的事情,会成为他后半辈子挥之不去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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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多年后,现在,中尼边境小镇樟木,治安办公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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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着杨展的夜叉王站在门口,看着门外的小金华tony,胡顺唐就站在其身后,也注视着他,没有想到杨展口中那个在本地“雄霸一方”的郑彤竟然出现了,这是巧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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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见小金华出现,顺势将杨展扔向墙角,依旧是冷冷盯着小金华,同时原本依偎在葬青衣身边的修罗猛地窜了出来,挡在夜叉王与小金华之间,用鼻子嗅着小金华的腿部发出“呜呜”的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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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低头看着修罗,修罗抬头看着夜叉王,一人一狼只需要对视一眼,便立刻明白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修罗说:这个人身上有一股很浓的死物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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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展小心翼翼从墙角爬起来,紧接着夜叉王故意向门旁一靠,让出一条通道来以便杨展离开。杨展小跑出门的同时,也拽走了还在门口发呆,不知道发生了何事的胖子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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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继续微笑,保持着商人应有的那种风度,手中的那瓶矿泉水轻轻晃了晃道:“三位,喝点水吧?他们办公室的水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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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没有伸手去拿,只是冷冷地注视着小金华,眼前的这个男子比众人想象中略胖,啤酒肚有些凸出,平头,耳朵两侧上方明显看得出平时戴眼镜或者长期戴墨镜留下的痕迹。虽说他穿着旅行者的冲锋衣,甚至跨着腰包,但看起来并不像是个旅者,而是行走各处的商人,不,是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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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低头看着修罗,绽放出另外一种笑容,伸手在修罗的头顶做了一个抚摸的手势,抬眼看着夜叉王道:“这是尼泊尔山狼吧?我还是第一次见这种山狼被人给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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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连那是尼泊尔山狼都能看得出来?看起来不是个简单的商人,说不定有其他来路。胡顺唐心想,上前一步拿过小金华手中的那瓶水,笑道:“这里的水的确不干净,但我也担心郑总您的水有一股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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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没有!”小金华一字字道,似乎每一个字都用了很大的力气一般,说完后又变了脸色,微笑着看着葬青衣点了点头,算是向女士致敬。
葬青衣也学着之前夜叉王和修罗的模样,在那用鼻子闻着,虽说没有闻出他们所说的血腥味,但对小金华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是你看到了一块幕布,虽说能看见幕布上的人影,却不知道幕布后站的是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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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葬青衣依然用布蒙着脸,而模样打扮如同男人,小金华那个点头的姿势还有那个微笑,胡顺唐能感觉出来他知道对方是个女子,这种感知力过于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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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听说你养鬼,还是小鬼,我以前也养过,要不我们交流一下心得体会?”夜叉王抬手按住小金华的肩膀,按下的瞬间觉得他肩头表面如同有电掠过一般,随即便消失在了空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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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叉王手按下去的瞬间,小金华也立即侧头看着他那只放下去的手,脸色一沉,可当夜叉王那只手按下之后,他的脸上又恢复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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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知道养鬼的事情这样扯下去,如果闹大了,知道了,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把古科学部给招来,这对他们找那份秘图没有好处,于是立即开门见山问:“郑总,不要误会,我这位朋友只是顺口那么一说,开个玩笑而已,我们只是来要回一件东西,一张地图,一张你从尼泊尔某个山民手中用食物换来的地图,那对我们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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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小金华皱着眉头,扣了扣鼻子,寻思了一会儿道,“噢!你说的是那几个野人?给我那张破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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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胡顺唐断定小金华是在装傻,而且也故意装得让自己能够看出来,不知道葫芦里在卖什么药,笑道:“郑总,你是个商人,我不亏待你,你花了代价换了那份地图,我们也可以花几倍的代价将那份地图给换走,做买卖嘛,这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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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掏出香烟也没有点,只是夹在两根指头之间:“听得出来,你经常和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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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两个字胡顺唐听起来特别刺耳,完全就是一种讽刺,但他知道小金华只是一种形容,没有其他的意思,继续说:“我们赶时间,我们可以花几倍的价钱把地图换走,你开个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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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很公平,我算算。”小金华故意掰着指头在那算着,一会儿抬眼道,“我用一袋在超市里面买的食品和水换了那份地图,那袋食品总共价值278元。放心,我留着超市小票,你说几倍的价格,那么就10倍吧,很少有生意可以赚10倍的利润,也就是2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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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倍!”胡顺唐碰了碰夜叉王,示意他站开不要再说关于养鬼的事情,夜叉王向旁边挪动了下身体,让胡顺唐与小金华面对面站着,“100倍!27800元!100倍利润的生意,更难找,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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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小金华故意很惊讶,点头道,“100倍,很诱人,不过呢,我又想起来了,我真的把那张地图给扔了,因为我觉得没有用,也不值钱,就当那包东西是救济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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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刚说完,胡顺唐身旁的夜叉王就直接冲了过去,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举起来靠在门上方,冷冷道:“听着!你没有资本和我们讨价还价!27800元,你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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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似乎根本不害怕夜叉王,反而笑了起来,将香烟叼在嘴上,问道:“请问您有打火机吗?我忘记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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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举拳就要揍下去,被胡顺唐一把抓住手,拉开夜叉王后示意葬青衣将他拉到一旁去,自己又帮小金华整理好了皱巴巴的冲锋衣,低声道:“郑总,那张地图给你没用,对我们很有用,希望你能卖给我们,100倍不行,1000倍怎么样?27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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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忽然笑了起来,将烟从嘴里拿了下来,摇头道:“我是个买卖人,你不是,所以你用错了办法和我谈判,知道想从对方手中拿到某个重要东西,最快速又最省本钱的方法是什么吗?那就是让对方真的相信他手中拿到的那个东西一文不值,而不是一个劲的抬高那东西的自身价值,这样只会让对方去想一个问题——为什么他会对那个东西开出这样的天价?难道是那东西原本的价值比我想象中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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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小金华说得没错,胡顺唐用错了办法,这也是他自己很清楚的一点,因为不用这个办法,他永远不知道那地图小金华会放在什么地方,哪怕是他就将那东西放在他开的某个店铺的一本书中,都会让胡顺唐等人找很久,也许一辈子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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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是个生意人,生意人很明白东西的价值是生意的基础,特别是浙江人,在改革开放之后,他们的生意天赋完全展现了出来,以最小的本钱换取最大的利润,同时还会让对方认为自己占了大便宜,这就是他们的生意手段。浙江的商人们将一件形容资本主义的事了解得很透,那句话说:最早的汽油不含铅,后来人们发现一种四乙基铅的添加剂,这种添加剂混合进汽油之中可以降低辛烷值,改善汽油的抗爆性,虽说两者发现的时间相隔几十年,但在加铅汽油出现的时候,某些大型公司也发现了可以替代四乙基铅的添加剂,可是他们没有使用,为什么?因为为汽油加铅提高了汽油的价格,这是第一次提升,接下来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弃用了四乙基铅,而使用了甲基叔丁基醚,又提升了一次汽油的价格——这就是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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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哪个行业,都有他固定的商业价值,就算是在异术者中,一样不乏有这样的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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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你说,你要多少钱才能把这份地图卖给我们?”胡顺唐说话间,抬手指着正要冲上前,满脸怒气的夜叉王,示意他不要多事。
第五章(下)[生意人](六更)
办公室门口的气氛十分奇怪,就好像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场拍卖会,可惜的是拍卖的物品根本没有在现场展出,而是藏在拍卖者的某个隐秘的地方,而下面那些竞拍者只能等着拍卖者狮子大张口说出一个离奇的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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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小金华似乎早就想好了答齤案,没有想多久就说出了这两个字,“如果需要我提供其他的东西,那就按照东西的价值来算,也许会是六成,也许是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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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缓慢摇头道:“郑总,我不明白你说的五成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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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竖起指头示意胡顺唐等一下,接着来到办公桌前,翻找了一下,在找到一个打火机之后,如获至宝地举在手中,展示给胡顺唐等人看,接着点燃手中的香烟,吸了一口道:“朋友,做生意的时候过度装傻会对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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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沉声道:“郑总,我真的不懂你所说的五成是什么意思,请你说明白,否则我就松开我这位朋友,一旦他失去控制,你就会在三秒内失去生命,就算也找不到你的尸体。”
“威胁?”小金华依然带着微笑,用手比作手齤枪的模样顶在自己的太阳穴处道,“五年前,我去尼泊尔做买卖,遇上游击队,他们用Ak47顶在我的太阳穴上,我听不懂他们说什么话,就记得最后他们敲锣打鼓把我送到边境上,还让我下次再去他们那里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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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不怕,他有他不怕的筹码,如果自己被杀,胡顺唐等人永远都找不到那份秘图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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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在一旁气得发抖,原本相对冷静的葬青衣也有松开他,让他揍死小金华的冲动,可胡顺唐抬起手来示意她拉住夜叉王的手不要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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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五成,你说清楚。”胡顺唐先答应了小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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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抽着烟,假笑了下,弹了弹烟灰道:“那份藏宝图中的东西,如果找到我占五成,原本我想占更多,但是看你们有三个人,加上一只狼,我就知道你们肯定不是什么新人,也不是骗子,因为新手和骗子没有那种能力驯服一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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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宝图?胡顺唐忍不住笑了,原来小金华将那份秘图当做是藏宝图,所以才说了“五成”这两个字,不管藏着炙阳简的地方是不是有宝藏,他都没有兴趣,于是胡顺唐道:“我们只要那里的一样东西,不要说五成,除了那件东西之外,其他的都归你,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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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一愣,随即又笑道:“朋友,你又犯了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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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想说,我不应该告诉你我只要一件东西,这会让你认为那件东西的价值高过于其他,从而让你有占有那东西的念头。”未等小金华说完,胡顺唐抢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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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点头,满脸笑容,掐灭烟头:“是,我现在就想说那句话,不过我不是傻子,也不是高智商的人,我只是个买卖人,我们现在可以达成个协议,如果那件东西对我有利,那我肯定会要,如果那件东西对我有害,那我肯定不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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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真聪明!”夜叉王此时冷笑道,“你心中一定在想,如果那件东西对我们有利,肯定也对你无害,所以你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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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看了夜叉王一眼,也不接话,只是盯着小金华,他心中也明白小金华必定是这样想的,谁知道小金华摆手道:“误会,你们误会我了,比方说吧毒蛇会吃有毒的蟾蜍,但是毒蛇不会中毒,人吃就会死,就是这个道理,也许你们拿着无害,但对我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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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们同意你所说的,签字画押都行,现在把秘图交给我们吧!”胡顺唐摊开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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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拍了拍手上先前找打火机留下的灰尘,走向门口道:“东西在我家里,你们可以跟我去家里拿,但是呢还是个前提条件,必须答应的前提条件!”
夜叉王咬牙闭眼,尽量不让自己发作,胡顺唐皱眉问:“郑先生,生意人好像没有你这么容易磨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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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条件很容易,其实对你们也有利,那就是我必须得跟你们一同前往!”小金华靠在门口,扫了一眼在屋内略微惊讶的三人,露出满脸的商业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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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后,小金华的家中,胡顺唐、夜叉王和葬青衣围坐在一张圆桌前,小金华特地还给修罗准备了一把椅子,说这是对客人的尊敬,不管对方是人还是动物,只要是贵客就应该有一张属于它的椅子。三人一狼看着小金华遣人送来了一盘盘可口的菜肴,不乏有价格昂贵平常人连问都不敢问的东西,例如松茸、极品双头鲍等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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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肴上齐后,小金华又开了一瓶红酒,在胡顺唐用手遮住自己跟前的高脚杯后,小金华笑道:“这是苏维浓红酒,虽然很多人没听过,但这可是新西兰麦克雷酒庄的上等货,现在我是这种酒的中国代理商,我是个对酒很挑剔的人,不过这种酒真的不错,你们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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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浓红酒、麦克雷酒庄。这两个词语为什么会那么熟悉?似乎在哪儿听说过,胡顺唐扭头去看小金华手中的那瓶红酒,就连那酒瓶自己都觉得非常眼熟,但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小金华以为胡顺唐听完自己的话,对酒有兴趣了,举瓶又要倒,被胡顺唐用手背托起酒瓶道:“我真的不喝酒,发过誓的,行业规矩,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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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见胡顺唐这么说,不再勉强,又来到夜叉王身边,夜叉王也表示不喝,脸上的怒气还未消散,就在小金华准备给葬青衣倒酒时,葬青衣却直接一把将那红酒瓶拿了过来,撩开了自己的蒙面布,对着瓶口一口气直接将那瓶红酒给灌下了肚,随即一抹嘴巴,皱紧眉头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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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见葬青衣一口气将红酒全部喝完,哈哈大笑夸奖葬青衣是女中豪杰,但随后笑容停止了,因为葬青衣说了四个数字加一个汉字:“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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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何其聪明,立即意识到葬青衣说的是这酒的灌装年份,而先前自己拿瓶的时候,手抓着瓶子葬青衣隔那么远也看不到,就算是最后她仰头喝酒时,写有灌装时间的文字也在下方,她根本无法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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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人……”小金华转身又进屋拿了一瓶酒,这次是白酒,他还刻意将标签都扯了下去,装在一个普通的陶瓷酒瓶之中,葬青衣见他拿了类似白酒的瓶子前来,脸上有了笑容。胡顺唐和夜叉王对视一眼,只能苦笑——葬青衣的酒量是他们两人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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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青衣拿过小金华递过来的那瓶酒,喝了一口后,就说了四个字:“笛女大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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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还在小金华惊讶的时候,又喝了一口,而且是猛喝,紧接着眼珠子一转道:“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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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看着手中装有四川大足所产的“笛女大曲”的陶瓷瓶子,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这酒算不上什么老酒,是在建国后1976年才建的厂,最早也是生产名为“龙岗”的酒,1988年才改了笛女酒厂这个名字,而自己手中这一瓶正是当年第一批出厂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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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人!真的是奇人!没有想到真有这样的人存在!”小金华惊讶道,又看向胡顺唐和夜叉王,心中寻思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儿都具备这种能力,那么这两位必定也不是什么普通人?虽说之前就有判断,不过他们到底会什么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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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并不知道,他们在小金华的心目中,完完全全就是那种职业的寻宝猎人,而办这桌酒席的目的,就是想在吃饭间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有本事,是否是碰巧在找那张地图的江湖骗子,没有想到第一次试探,葬青衣就让他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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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还不知道三位怎么称呼?靠什么谋生呀?”小金华话中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说到这时候了,你们两位也该露一齤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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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冷笑一声,指着前面那面离自己还有五六米远的墙壁冷冷道:“小金华,我可以一拳把你的脑袋打下来,再不出第二拳的情况下让你的脑袋飞到那面墙角下,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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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笑道:“信,当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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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虽然如此说,但也没有离开夜叉王的身边,势必想要夜叉王表演一下。胡顺唐知道为了那张秘图有些事情不得不去做了,只得点头向夜叉王示意,让他露两手,适可而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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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嗯”了一声,也不起身,猛地拔出了匕齤首,从小金华的后背绕到前身,随即将匕齤首回鞘,拿起筷子夹了块肉放进葬青衣的碗中,葬青衣大口吃完,直接伸手拿出夜叉王的匕齤首,将离自己最近的烤乳猪切成两半,拿起左边一半就开始大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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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看着葬青衣,正在笑,又准备奉承两句,在身子微动的时候,自己的外套从前到后竖着裂成两半,裤子的皮带也随之断裂,慌忙一把伸手将裤子给提住,脸色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好看,赔笑道:“原来这位是用刀的……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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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不答话,吃的也甚少,只顾着给葬青衣这个口称“不吃肉没力气”的女孩子夹肉,除了肉类之外,她几乎什么都不吃,剩下的就只有喝酒了,完全没有一个正常女孩儿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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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另外一头的胡顺唐笑眯眯地看着小金华道:“我比较笨,学了点太极拳而已,要不,你打我两拳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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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赶紧举起一只手晃动着,另外一只手还提着裤子道:“不用了不用了,见识了见识了,几位还是好吃好喝,我先去换件衣服,失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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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喂,是吗?如果我想打两拳试试,您愿意吗?”此时一个声音从阳台方向传来,胡顺唐、夜叉王和葬青衣一听那声音,包括在椅子上坐着的修罗都齐齐扭头去看,看那从阳台上慢慢走过来,穿着一身白色西服,手持一束鲜花的莫钦。
第六章(上)[杀手再现](七更)
莫钦的出现,虽说让那三人一狼很意外,可最意外的还是小金华。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家阳台上什么时候藏进来了这样一个打扮古怪的人,虽说自己没有什么保镖,但周围谁都知道这是他的家,要有人爬阳台肯定早就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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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打量着莫钦,烫着上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发型,穿着白色的老土西装,还打着一个商店里十来块钱,随处可以买到,但一般宠物店最常出售的领结,手拿一束鲜花,鲜花还是用玫瑰和送妈妈的康乃馨混合在一块的那种,脚踏一双白色鳄鱼皮纹路的皮鞋,整个人完全一副被不良影楼欺骗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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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来樟木拍婚纱照的也不是没有,只是很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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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等人看了莫钦一眼,不再搭理,继续吃喝。小金华本就是个察言观色的精明商人,将这一切看在眼中,断定胡顺唐等人认识莫钦,也没有发怒,只是提着裤子有些尴尬地说道:“这位朋友也是好身手,藏在阳台这么久我们都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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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笑嘻嘻地看着众人,完全不搭理小金华,拿着花就准备到葬青衣的跟前去,谁知道刚走过小金华身边,抬眼看到的就是葬青衣大嚼烤乳猪的模样,立即刹住脚步,心想:我去!这女的吃相怎么这么难看?不是吧?还抱着这么一大瓶子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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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正想着,又见葬青衣举着瓶子将其中最后一口酒给喝尽,接着眉头一皱,正要开口叫小金华拿酒,被夜叉王瞪眼制止,只好继续埋头啃烤乳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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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一边给葬青衣夹菜,一边说:“郑总,这种情况下应该叫保安或者报警,这算是入室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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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着烤猪肉的葬青衣也闷声闷气地附和着,一侧的修罗也只顾吃着前爪按住的那只烧鸡,懒得搭理莫钦。胡顺唐则夹了块松茸,斜坐在椅子上,抬手搭着椅背,笑看着莫钦道:“郑总,叫保安或者报警是绝对正确的,他可是危险人物,杀人不眨眼的那种,你如果给他钱,他连婴儿都不会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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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的?”莫钦笑道,将花束扛在肩头,“那也取决你能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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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多少你才干呢?”胡顺唐收起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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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继续笑:“足够我死后贿赂阎王爷的,这样我就不用下十八层地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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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商场如战场打滚这么些年,这种场面一看一听就知道是双方认识,却有些小矛盾,只是语言摩擦,还不至于动刀动枪,寻思了一下赶紧退开,转身回房间换衣服去了,算是给他们留个解决问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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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贿赂下孟婆吧,至少让她保留你前世的回忆,下辈子记得逐一偿还。”胡顺唐侧身面朝桌子,却放下了筷子,所发生的事情永远超出他们的预计,铁翼山脉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狮子军的目的竟然是用钻地弹炸开阴阳缝,还牵扯进了王安朝创立的Dws集团公司,虽说知道了一部分夜叉王曾经的事情,但还未有机会深查,古拉耶夫就被俄军带走了,最惨的是魏大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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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出人意料地坐在小金华的椅子上,也不吃东西,只是拿出了自己的一个酒壶自顾自地喝起来,气氛又一次变得非常奇怪。夜叉王厌恶这个家伙是因为他是个,只知道缠着葬青衣,而葬青衣呢?对莫钦的“厌恶”完全是顺从夜叉王,而此时她的大吃大喝完全是在自我疗伤:王孤独之死,在她心中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还未愈合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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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与莫钦坐得最近,一直侧头看着他,忽然问:“你在铁翼山脉的最终任务就是为了杀死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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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那是亏本买卖,我附送给雇主的礼物,那几颗子弹价值不菲,我可是花了大价钱在泰国找人特制的,而且我说过,雇主是让我去保护你们的生命安全的。”莫钦不以为然地说,“狮头这种心口不一的家伙该死!如果他不是个虚伪的混蛋,说不定我还会放他一马,反正这种人,早就上了全世界各国的黑名单,恐怖分子嘛,人人得而诛之。”
“看来你对付怪物还是很有一手。”胡顺唐将一根筷子在手指上绕着圈,虽说莫钦使用的是枪齤械,但是却抱着一种随时都可以去死的信念,否则的话他不会在被夜叉王制住的时候,拿出个阔剑地雷来,“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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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地的普通农民。”莫钦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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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也只是笑笑,没有说话,只是寻思怎么从他口中套出关于李朝年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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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相信?好,我发个誓!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如果我刚才撒谎了,就死一户口本!”莫钦喝尽酒壶中的东西,舔了下嘴角流出的那发红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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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继续给葬青衣夹菜,也不看莫钦:“你有户口吗?你有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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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被你识破了,还真没有,因为他们……早就死了,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办法为他们报仇,可惜情报不全。”莫钦拧好酒壶的盖子,又道,“不过我真没撒谎,我以前真的是种地的农民,而且我也是个很顾家的人,对了,我是巨蟹座,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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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笑着摇摇头,从认识莫钦开始就知道他喜欢东拉西扯,总是以跳跃性思维来对付其他人,但眼下他出现在这是为了什么?于是开口问:“莫钦,你又出现在我们眼前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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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听实话还是假话?”莫钦竟趴在桌子上侧头看着胡顺唐反问,满脸笑容,像个孩子,或许他真的是个孩子,从他出现在阳台的那一刻,大家看他的第一眼,吃惊的也是因为他摘下了自己的面罩——面容十分年轻,不过二十四五的模样,五官虽说并不如某些帅哥一样那么精致,但凑在一起却让那张脸看起来特别男人,没有弱不禁风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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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笑道:“实话和假话我都想听,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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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莫钦点头道,靠在椅子上,“假话是我渴望有一个家……”说到这莫钦停了下来,看着胡顺唐、夜叉王和葬青衣投来的怪异眼神,又咧嘴笑道,“你们真的很像是一个大家庭,夜叉王先生是家中的长者,因为……”说到这,莫钦忽然起身来,走到夜叉王身边压低声音道,“因为你的真实年龄至少五十出头了!我的情报没错吧?就算没有情报,我也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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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也不吃惊,只是冷笑道:“你知道得不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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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也不回应,只是伸手拿了自己放在桌子上面的花,递给葬青衣道:“而这位小姐,像是你的女儿,那边的胡先生呢,和你的关系,又像是兄弟,又像是父子,我真的很羡慕,因为我是个孤单的人,所以你们可以考虑下让我当上门女婿,我很有力气的,徒手能盖三间大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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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吧!”夜叉王抓了旁边那只没有人动过的烧鹅扔给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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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咧嘴看着修罗笑道:“你看,你们都能接受狼成为家中的一份子,为什么不接受我呢?我吃得不多,甚至不用你们给我提供吃喝,我饿了自己会出门去翻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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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假话你说完了,我们都对假话没兴趣,说实话吧,你来做什么?”胡顺唐沉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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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惭愧!”莫钦后退了两步,对着众人道,“这次雇主是雇佣我来杀死各位的,或者是被各位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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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刚说完,俯下的身子还未直起,夜叉王就已经发难,转身拔了匕齤首向莫钦的咽喉方向刺去,没有丝毫的停顿,那手势,那力道完全就是想一次性致莫钦于死地!莫钦意识到匕齤首已到跟前来后,直起身子的同时根本不躲闪,反而是挺胸迎上去,他的自杀式行为反而让夜叉王立即收力,握紧匕齤首的指头一松,手腕再一转,收回了匕齤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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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依然是笑眯眯地看着夜叉王,夜叉王冷笑一声,仿佛在说:我不杀不反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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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夜叉王冷笑完毕后,莫钦反而是故意又挺起胸膛,示意:我就是不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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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了!”葬青衣此时放下了手中啃成骨架的乳猪,用餐巾擦了自己的嘴和双手,同时向修罗递了个眼色,修罗会意从椅子上下来,盯着莫钦慢慢来到阳台口,算是堵住了他的退路,而葬青衣也绕行到另外一面,与夜叉王、修罗一起形成三角攻击阵型,将莫钦封死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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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们真的要杀了我?”莫钦这句话却是对还坐在桌子旁边的胡顺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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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闭眼点头:“因为那是你说的,不是你杀了我们,就是我们杀了你,所以我们没有选择,况且这也已经不是什么决斗的时代了,讲究的是效率,先下手为强,什么样的方式最快干掉敌人,就用什么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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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不用这么快吧?至少等你们把饭吃完了好不好?”莫钦看着众人,但换来的却是眼前三人齐声的一句:“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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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吧!看来我没得选择了,可是我没有武器呀!这不公平!”莫钦露出一脸无赖相,此时夜叉王拔出身上的匕齤首,一一扔在餐桌上,一侧的葬青衣也取下长鞭和袖箭中的箭头,举起双手示意自己什么武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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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立即看向胡顺唐,胡顺唐也扬了扬双手道:“我不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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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见没辙了,终于将目光停留在修罗的身上,终于找到了借口:“不是吧!?你们看,你们看,这头狼还带着爪子和尖牙!不公平!”
第六章(下)[标准无赖](八更)
夜叉王看着耍无赖的莫钦往地上啐了一口,道:“你齤他妈是个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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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莫钦立刻回答,嘻嘻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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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是靠脸皮厚才活到今天的吗?胡顺唐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只得起身来唤了修罗离开,自己站在修罗的位置上,双手一摊意思是:现在总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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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莫钦又故作惊讶状,指着刚离开的修罗道:“你们赖皮!说好了两个人一只狼,你不参战的,规则定好了,你又临时改变,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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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你妈的!”夜叉王已经憋不住了,拳头攥紧,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抓着莫钦一顿暴揍,但他知道就算自己下手了,莫钦这个无赖肯定也不会还手,更甚者还会坐地打滚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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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几位朋友!不要动怒,不要动手,有什么事情好好做,没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的!”此时,换好衣服的小金华从屋内走出来,实际上他早就贴着门听了好一会儿,如果真的打起来,他绝对不会进客厅自找麻烦,反而是听着莫钦的话,估计打不起来了,这才赶紧装出和事佬的模样出来劝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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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吵!又打不起来!这八个字才是小金华现在心中的真实想法,虽说他很怕有人在家中,不过因为自己急切想去寻找那幅地图中宝藏的关系,也想见识一下这几个来路不明的家伙到底身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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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的出现,让莫钦更加“肆无忌惮”,转身蹦跳着来到葬青衣跟前,一把就抓住了葬青衣的手,无比严肃道:“小姐,你现在可以回答我之前的那个问题吗?愿意成为我的搭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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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青衣被莫钦一下抓住了手,又因为在铁翼山脉发生的那些事情,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什么,只能傻傻地看着莫钦的那张脸,而此时莫钦竟然伸手拉下了葬青衣的面罩,去看她的脸,原本只是一个很平常的动作,带来的后果却是——葬青衣的脸在瞬间变成了莫钦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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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莫钦松开葬青衣,后退了好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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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莫钦抓住葬青衣双手的时候,夜叉王本就想冲上去,但转念想到葬青衣有了王孤独的那张人皮面具,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就等着莫钦吃惊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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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动手!”夜叉王见莫钦,知道是个机会,但自己又相距甚远,让葬青衣下手是个最好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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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葬青衣没有反应过来,也愣了一下,没有想到愣的这一两秒反倒是给了莫钦时间——他伸手从口袋中拿出了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举起直接凑到了葬青衣的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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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在见葬青衣面部变化的瞬间,立即明白她是看到什么就能变化成为什么,虽说清楚在尼泊尔铁翼山脉的时候葬青衣不是那样,但现在具备了这种能力,对他来说是件“好事”。莫钦举着照片,自己的脸躲在照片后,试探性地问道:“小姐,你能变成她的模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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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葬青衣也没有动手,很好奇地盯着打印照片上那个性感的女人,在看到那女人面部的瞬间,自己那张脸真的变成了如照片中女人相同的模样,很是漂亮,可夜叉王却不认识,只得用奇怪地眼神扭头去看胡顺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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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看到那脸的瞬间,觉得有些眼熟,也知道那女的是干嘛的,只是想不起来名字了,倒是旁边的小金华眼前一亮,抬手就指着葬青衣的脸道:“安藤沙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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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莫钦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像是捡到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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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又上前一步,飞速说道:“安藤沙弥香,是东热公司旗下的,我搜集了她的所有片子,可惜的是2009年之后,东热公司推出了720P的hD作品后,再也没有见过她的经典作品,可惜。”
这两个白痴……!胡顺唐不知道怎么来形容跟前这两个讨论AV的白痴了,但最可爱的是夜叉王,完全不明白他们说的什么,但听出来那个人肯定是日本某个著名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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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再试试这个!”莫钦又从里衣口袋中掏出一叠照片来,逐一放在葬青衣的眼前,随着葬青衣面部的变化,如脑残粉丝一样在那尖叫起来,“哇!仓本舞!是仓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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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像个傻子一样在那兴奋地跺脚,小金华也手舞足蹈地叫道:“又叫仓本!第一部作品是‘oL无残社内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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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呢!这个呢!”莫钦又拿出一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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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又蹦了起来:“吉川雪菜!新任教室中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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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莫钦兴奋地眼泪都快出来了,继续调换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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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玲子!”莫钦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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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茜!不是吧!这么重口!?”小金华的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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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日向葵!哇!这次发达了!”莫钦原地转了一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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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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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后面,夜叉王就算再不懂,听他们说的那些名也知道怎么回事了,抬手一掌将小金华打翻在了桌子上,又一脚踹向莫钦,却被莫钦轻松躲过,跃到一旁,继续举着手中的照片,看着葬青衣面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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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完全不知道现在应该阻止,还是应该上前帮夜叉王宰了那两个超级白痴,最傻呼呼的是葬青衣,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原地不动站在那看着周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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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再一次攻向莫钦的时候,莫钦高举双手连连后退高喊道:“等等!等等!我决定了!我把定金全部退给雇主!我要和你们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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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是想和会变脸的葬青衣永不分离吧!胡顺唐觉得脑袋顶上飞的全是拍打着翅膀呱呱乱叫的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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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齤你妈的!”夜叉王根本不听莫钦的话,上前连续进攻,其中一拳击中了莫钦的胸口,将莫钦直接击飞几米开外,莫钦在地上翻滚了一圈,像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又蹦了起来,嘴角还挂着鲜血,但依然是一脸严肃地高举双手,表示自己绝不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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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此时将瘫倒在桌子上,半天都爬不起来的小金华扶起来,又喝停追打莫钦的夜叉王,转头问那小金华:“好了!饭也吃了,闹也闹了,秘图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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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不愧是个商人,闹归闹,但很快就恢复了先前的模样,整理下自己挂满汤菜的外衣道:“我早说过,我扔了,不,是烧了!烧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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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活腻了吧?”胡顺唐一把将小金华提了起来,知道他肯定舍不得毁了那地图,很清楚他又要借机提出什么古怪的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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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转身来到葬青衣跟前,将她的面罩给提上去,狠狠道:“你是傻子吗?他们把你当玩具,你不知道吗?怎么反应就这么迟钝!你脑子是化粪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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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夜叉王认了葬青衣当女儿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对其怒吼,葬青衣傻了,慢慢低下头去,不敢说话,旁边的修罗赶紧跑来,在夜叉王和葬青衣大腿旁蹭来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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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不要拿女人撒气,你要是有气可以撒在我身上,我早说了,不还手!”莫钦擦了下嘴边的鲜血,高举双手走向夜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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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伸手指着莫钦道:“给老子有多远滚多远!我教训女儿,关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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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起来好像你说了不算,这里说了算的应该是胡先生吧?我知道他是你们的头儿。”莫钦笑眯眯地看着抓着小金华的胡顺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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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完全不搭理莫钦,松开小金华后,用手指捅着他的胸口道:“不要挑战我的耐性,一分钟,给你一分钟交出地图来!否则我真的对你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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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一分钟!几秒钟而已!而且你们真的需要我,因为如果没有我,你们根本读不懂这幅地图!”小金华猛地拉开自己的衣服,上身后,指着自己身上的纹身道,“我没有撒谎!地图我真的毁了,但是毁之前,我把它纹在了我的身上,前面是地图,后面是说明的文字,你能看懂?好呀,没问题,来吧!我站在这里不动,让你看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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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后退几步,看着小金华胸口纹着的那幅古怪的地图,看一眼就知道那根本不算是地图,没有标准的图形,只是各种奇怪的符号组成的一幅画。此时,夜叉王又推了一把小金华,来到他背后,盯着他背后的那些文字,那些文字更为离奇,全是圈圈叉叉,还有类似植物和动物形状的符号,根本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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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王仔细看了两遍后抬眼看着小金华身前的胡顺唐,见胡顺唐冲他微微摇头,表示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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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你不要耍花样!这是原来的那份秘图吗?”夜叉王凑在小金华的耳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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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也不转身,只是低声笑了笑,又道:“这位朋友,你们果然不是生意人,不擅长交易,你这样说让我更加清楚你们原本就不知道那份地图是什么模样,上面又记录了什么,这增加了我手中的筹码,也就是说你们不带着我一同前往,就和瞎子走夜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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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唐眼神垂了下去,思考着小金华的话,现场的人都保持着沉默,就在胡顺唐思考完毕抬眼看着小金华准备发话的时候,小金华抢先道:“朋友,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可以保证我对这幅地图的了解超过了你们,而我也不会蠢到把地图的讯息透露给你们,让你们有机会抛下我。”
无赖,不过是个精明的无赖,胡顺唐想到,又侧头看着旁边笑眯眯的莫钦,那也是个无赖,如果有两个无赖充斥在这个队伍之中,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呢?
第七章(上)[神秘的夏尔巴](九更)
小金华极其聪明,解读了地图后又销毁掉,接下去把地图纹在了自己的身上。这个算盘打得极好,就算是有人杀了他,剥了他的皮,也读不懂地图的内容。胡顺唐很清楚,如果地图是用平常汉字所写,以夜叉王的性格很有可能割了他的喉咙,剥了他的皮,带着他的人皮去找炙阳简,可是小金华早就将这一切都算在了自己的计划之内。
。 小金华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是属于党项族的古老文字,但是就算现在为数不多的那几位懂党项族古老文字的学者,也只能看得懂个七七八八,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里面还融合了一部分木雅象形文,以及夏尔巴人并不存在的文字。”
。 党项羌族,属早已灭亡的一个族群,唐朝前被吐蕃所灭,并入其中,后来王松赞干布的麾下就有一支党项羌族组成的精锐部队,其后在宋朝这一族建立了西夏王朝,西夏王朝灭亡后,其中一支前往了现在的四川西康地区,即后来所称的木雅人,也泛指西夏王朝的后裔。
。 藏语的“木雅”一词源自宋元时代汉文文献中的“木纳”、“母纳”、“密纳克”等,原是指西夏国都兴庆府地,党项遗民南来后把这个名称带到了川康地区,也就有了木雅人的称呼,而在胡顺唐等人所处的樟木周围所居住的夏尔巴人,传说中就是木雅人的后裔。
。 西夏王国,曾先后与宋、辽、金形成鼎足之势,是生活在中国西部的党项羌族建立的。从公元1038年开国皇帝李元昊在兴庆府(今天的宁夏银川)登基称帝,国号大夏(当时宋朝称为西夏,在很多小说作品中都有提及,例如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所说的西夏,以及西夏一品堂),到公元1227年,当时的西夏王李现,也就是西夏的末齤代皇帝前往六盘山向成吉思汗投降,至此西夏灭国,立国190年,传10代帝。
。 西夏王国如同历史上的楼兰、印加等古代文明一样在极短的时间消失。一个在银川平原上建国近200年又消失的小国,给后人留下了无数未解的谜团,后来经过考古发现,无论是今天的西康,还是樟木口岸,甚至是尼泊尔国内都有西夏人的后裔。
。 小金华穿好衣服,又唤来人重新摆了酒菜,招呼大家坐下,等人上好酒菜离开后,又说道:“我手下有两个夏尔巴人的向导,其中有一个爷爷就懂得一部分这里面的文字。”
。 胡顺唐知道夏尔巴人这个称呼,早在2003年,中央电视台就全程直播了攀登珠穆朗玛峰的全过程,在当时担任登山队向导的便是夏尔巴人。当时的登山队和学者都清楚,如果没有夏尔巴人,是绝对无法登上珠峰的。
。 “夏尔巴人中的‘夏’字所指的是东方和来自东方的意思,‘尔’是语气词,相当于汉语中的‘的’,‘巴’则是人的意思,这个名称的意思就是说他们是来自东方的人。”小金华盯着自己面前的高脚杯,端起来喝了一口,“夏尔巴人知道他们不是樟木本地的民族,可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祖先要来到这么一个和他们语言、风俗上有着明显不同的藏族地区。”
。 年长的夏尔巴人从祖辈那听说过,他们是为了躲避战乱而从东方到的,在尼泊尔有夏尔巴经书,经书中记载,夏尔巴人是从西康的木雅迁移而来的,同时也带走了一部分经书,经书中说夏尔巴人是从“minia”来的,但是后来经过考证“minia”这个词汇是人对党项羌族人和西夏人的一个说法,而且仅仅是针对贵族的。
。 “夏尔巴人很强悍!他们是一支表面看不出来,但相当有血性的民族!1904年,英国佬从樟木进入,一路烧杀抢,号称要抢光布达拉宫中的所有珍宝,而夏尔巴人是最早参与抗击英国侵略者的,他们的凶悍早已经在王松赞干布留下的史书中就有记载,而当初王的其他部队私下给党项人组成的凶悍军队起名为——寒衣!”小金华说到这又点起一支烟,抽了一口继续道,“那是汉语中的意思,因为党项人有一个祭奠祖先的节日叫‘寒衣节’(其他民族也有寒衣节的习俗,起源说法不一,这里不做细说),后来也叫‘鬼节’,这个习俗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夏尔巴人身上,但是樟木这里的藏族人和尼泊尔人没有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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