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离开锅炉房,外面便是地下停车场,但看起来却废弃了许久没有用,周围摆放着没有用的废纸箱,四处一片狼藉,连地面的灰尘都像积雪一样厚,踩上去还有吱吱嘎嘎的声音,没有个几十年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
夜叉王皱起眉头,松开抓着肩头胡顺唐的一只手,抱起彭佳苑,让莎莉紧跟着离开了地下停车场,沿着旁边的楼梯向上走去,谁知道推开门后,却发现通道外面就是商场,商场内人来人往,有说有笑,却没有人去留心注意这四个狼狈不堪的人。
第四卷[阎王刃] 第三十一章[那人的真实身份]
人的恐惧来自很多方面,其中一方面来自于他人的漠视。就如同现在四人面对的情况一样,夜叉王扛着胡顺唐,抱着彭佳苑,身边的莎莉一脸的惊恐,而商场内的人依然行走自如,虽然终于有人看向他们,但目光绝对没有在他们身上停留哪怕多一秒,直接扫过,看向其他的地方。
对于他们来说,这也许是件好事,至少不会引起人的关注,也没有那么多的麻烦,可实际情况是,在这种人来人往密集的场所,有一扇门通向地下停车场,却没有一个人好奇过,进去看看吗?
商场广播内传来阵阵歌声,虽然是流行歌曲,但歌声很怪异,夹杂着莫名的旋律在里面,有时候会像突然卡带一样停顿一下,紧接着又继续播放。此时在夜叉王肩头的胡顺唐清醒了,夜叉王将其放下,同时向身后看了一眼,这一眼看去不要紧,却发现先前自己跑出来的那扇门被红砖给封死了!封得结结实实!前方还摆着一张牌子,上面写着“施工中”。
莎莉回身也发现了这个情况,但明明是不到一分钟前才从那个地方跑出来,怎么会……
“你也有被人摆了一道的时候。”胡顺唐慢慢起身后,还是有点难受,摸着自己的脖子,“我虽然没有办法活动,但模模糊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夜叉王哼了一声道:“你又欠我一次人情,估计你这辈子还不清了。”
“冥耳果然不简单,但那些猫……”胡顺唐说到这,又下意识看着那道被封死的门。那些猫的出现是他始料未及的,那扇门被撞开的时候,加上那些猫的出现,难道说是那只黑猫来了?这些猫又和冥耳有什么联系呢?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胡顺唐等人一直忽略了最矛盾的地方,男孩儿告诉了他们关于冥耳的秘密,说可以用来交换古科学部手中的那半张地图,但在他们问完三个问题,提供了东西后,又说让他们去找六道斋的况老板,他会引领大家去阎王刃所在的位置。
明显,这里前后矛盾,既然知道阎王刃的具体位置,又为何偏偏要去换那半张地图?还是说男孩儿故意给了他们两个选择,就如开始一样,二选一。
“五行迷宫,我最擅长的东西。”夜叉王自嘲道,“但一开始就被摆了一道,那家伙……”
夜叉王说到这,摊开自己的左手,那只左手摸过那些金器,男孩儿通过金器将自己弄成五行迷宫(关于五行迷宫解释,详见第二卷[镇魂棺]第二十一章[教堂鬼打墙])的阵主,除非离开迷宫所在地,否则的话自己是根本意识不到这件事的,所以胡顺唐才说他被人摆了一道。
商场内播放的音乐也是相同的道理,其中夹杂着的低频旋律能起到一定的致幻作用,让人们不会将注意力集中在这扇门上,包括电梯间的位置,难怪冥耳敢把蜀王尸解楼放在这座大楼的中间,这么多年前以来都没有人发现过。
城市中所隐藏的秘密,通常比人烟稀少的荒山野岭更为骇人。
“走吧!我们去找那个况老板,已经过了一整夜了。”胡顺唐感觉到了一丝疲惫,抱起也已疲惫不堪的彭佳苑,领着众人从商场的后门离开。
离开后门的时侯却未注意到,商场门口一个戴着棒球帽送外卖的男子悄悄地跟在了他们身后,一直保持着五六十米的距离。
路上,胡顺唐询问夜叉王所说的“物质化灵体”到底是什么东西?夜叉王一开始并不肯说,一直到莎莉怀中所抱着的彭佳苑吃完东西,沉沉睡去后,这才开口解释关于“物质化灵体”的一切。
物质化灵体,最早有这种称呼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欧洲盛行的一种独特的降灵方式,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有普通人没有办法看见人鬼魂的说法,但有一部分灵媒,具有特殊能力,能在不借助其他器具的帮助下,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看到鬼魂,亦或者是使灵魂显形。而让灵魂显形的方式则被称为“物质化灵体”,因为人死后,无论是灵魂,还是灵魂转成为的“幽灵”亦或者“鬼”,都不具备实体形态。就算看到,也没有办法伸手去触摸,但使用这些灵媒的特殊能力后,可以“物质化灵体”。当然在这一点上,东西方有些诧异,在东方,人死后灵魂离开身体,还未到另外一个世界之前,通常被称为“生魂”,这种“生魂”带有残留意识,有些明白自己死亡,但有些因为固执而不愿意承认自己已死的事实,不愿意前往另外一个世界,会在世间游荡,但并没有成为我们所说的“鬼”。
“生魂”转换成为“鬼”,通常要经过了所谓的“地阴门”之后,换言之,所指的“地阴门”也通常被叫做“阴阳缝”,是阴阳两界的交叉点,要“生魂”到达了“阴间”后才能转换成为“鬼”的形态。
“等等!”听到这,胡顺唐有些疑惑,虽说自己从“白狐盖面”事件后就一直在研究关于灵魂、鬼、阴间等相关的资料,但从中也发现了很多矛盾的地方,例如从古籍传说中发现,如果生魂前往阴间,那么就会有孟婆这一关,喝下孟婆汤就会失去前生,既活着时候的记忆,既然失去记忆,就算有机会以鬼的形态再返回阳间,但却没有了活着时候的记忆,那返回有什么用?
胡顺唐的这个疑问,夜叉王表示自己也很不理解,就拿养鬼来说,养鬼之人,可以在短时间内控制人的生魂进入尸体内,但无法返回原本的身体,那属于还阳的一种,身体和生魂之间会产生排斥。但利用生魂来“养”,耗费自己的精血,就可以让生魂变成“鬼”的形态,但本质上与生魂的区别不大,只是可以让其拥有固定的形态,并且具备攻击性。
“后来,在欧洲盛行的降灵会上,有部分人在使灵魂物质化的同时,可以让灵魂上身与亲属沟通,但一旦掌握不好时间,就会导致晕眩,从而产生呕吐,呕吐出来的特殊物质,叫灵媒体,也叫做物质化灵体,通过灵媒身体的过滤而产生的某种特殊形态的魂体,这样的东西灵媒是绝对没有办法控制的,甚至会反噬吞噬灵媒本身。”夜叉王说到这,看着胡顺唐,“所以在通道内,我很担心你吐出的物质化灵体会反噬你本身,到时候你会彻底丢掉性命不说,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的怪物。”
胡顺唐默默点头,寻思着这应该像是精神学上的对人格分裂的一种解释。鬼上身,在精神学上是对多重人格的一种解释,很多学习过精神学科的人都知道,甚至大部分教科书中都阐明了这种科学观点。可悲的是,这种观点一次又一次被某些事实所打破,世界各地都出现过无法用现代科学来解释的“鬼上身”现象,如是多重人格,又为何上身之后说出来的是原本被认为患有人格分裂症状那人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事实呢?
关键的问题是,自己为什么会呕吐?想到这,胡顺唐想起跳下滑道时,自己有被什么东西撞击的感觉,难道是因为那个吗?
“那些猫……”夜叉王回想着在通道内遭遇到的那些猫,嘴唇都咬破了,“那些猫太怪了,竟然会画聚灵符,半桶水,虽然那些猫看起来很不喜欢我们,但确实帮了你,如果没有它们,就算我们逃脱,找不回已经物质化的灵体,你的下场就只能是躺在床上当一辈子的植物人。”
阎王刃、怪猫、冥耳、蜀王尸解楼,这一系列的东西从最早古科学部提供给自己的资料来看,完全能够联系在一起,最重要的是,胡顺唐想到一件没有证据,但联系起来却能说得通的事情,那便是韩成的真实身份。
韩成与钱户森两人属于国民政府中央组织部的人,这是表面,深入来讲在1931年,韩成属南京政府的人,而钱户森属广州政府人,蒋介石又与汪精卫对立,那么他们两人也属于面和心不合的对立。其后自称是穆英杰的弟弟穆英豪的神秘人,留下阎王刃所在地的地图,被两人分成两份,后钱户森转入军统,所在部队在解放战争期间起义,同时遭遇来接收部队的解放军代表中就有韩成,钱户森很惊讶。北平解放后,因为韩成战死,钱户森觉得自己欠对方一个人情,于是将地图交给了北平军管会,但韩成虽然身份是潜伏在调查科内部的地下党,却在恢复了自身身份后并没有向上级交出那半张地图,反之现在冥耳却声称有韩成手中的那半张地图。
胡顺唐分析完毕后,看着夜叉王,夜叉王点头道:“对,我们忽略了韩成的真实身份,他是一个有着三重身份的人,可以这么说,早年韩成加入冥耳,后在国外投奔革命,但并没有与冥耳断绝联系,回国后又被组织上派往国民政府中央组织部卧底,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考古小组的组长,这说得通,如果他不是冥耳的人,就算有穆英杰的指引,没有实力和相关确切情报,他不可能带领考古小组。”
“对,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胡顺唐揉着额头道,“冥耳与穆英杰、穆英豪有什么关系?而且你说过,蜀王尸解楼的制作有开棺人的参与,而穆英杰、穆英豪极有可能身份就是开棺人,但先前冥耳首领给了我们两个选择,其一利用冥耳的秘密向古科学部换取钱户森交出的半张地图,其二就是去找那个况老板,他知道阎王刃的所在地。这很矛盾,如果冥耳与开棺人有关系,那张完整的地图开棺人又知道,自然而然冥耳也非常清楚,那为什么还要告诉我们冥耳的秘密,去和古科学部交换呢?”
“也许是那个叫况老板的知道的并不全面,还有可能地图内隐藏着其他的什么东西,在没有找到阎王刃之前,什么都有可能……”说到这,夜叉王突然身子一震,好半天才继续说,“冥耳前身叫猫耳,猫耳……那些猫……糟了!出事了!”
第四卷[阎王刃] 第三十二章[六道斋]
夜叉王所说的糟了,是因为联想到冥耳原名叫猫耳,加之楼阁中看到的浮雕,回想起来浮雕中看到的所谓的“豹子”极有可能是猫,而蜀王尸解楼也可能与那些怪猫有着密切的联系,否则怎么可能会在机关重重的蜀王尸解楼中来去自如?也许冥耳崇拜的图腾就是猫,而那些怪猫是冥耳真正的主宰,所谓的冥耳首领仅仅是一个傀儡,他泄露这么多秘密的同时,猫群出现了,这样说他的下场……
“那个男孩儿恐怕凶多吉少了。”夜叉王深吸一口气,看着车窗外,租车的这种方式比较冒险,但相对安全,至少车内只有他们四个人,不会担心对话会被其他人听到。
“不管怎样,我们现在都得先找到那个况老板。”胡顺唐说,眼前已经能够看到机投镇宠物市场。
机投镇这个地方多年前属脏乱差聚集地,在胡顺唐就读大学的时候,经常会听到这里的很多传言,垃圾桶内吸毒致死的女人,半夜蹲在电线杠下只剩半截身子还在爬动的残尸。这里和当年位于几个主要路口交界的青龙场一样让人害怕,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只是经过多年的整顿和警方的大力打击,这里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平静了许多。
胡顺唐将车停在停车场内,放眼望去,密密麻麻停放的车辆中没有高级车辆,多数以面包车、皮卡为主,某些车子上还能看见装动物的铁笼,应该多数属于这里的生意人,就算在空旷的停车场内,都弥漫着一股子动物和猫粮、狗粮的怪异气味。
四人下车后,站在宠物市场的大门口,向着男孩儿所说的南面走去,没有走多少绕路就找到了那个挂着“六道斋”牌子的店铺,铺子招牌还打着某个牌子的猫粮、狗粮的广告,装修得古色古香,除了宠物所用的相关物品、食物之外,还兼卖一些动物形状的手工艺品,可店铺里却十分冷清,门可罗雀没有一个人来光顾,只是在店铺中一台电脑后,坐着一个留着长发的中年男子。
夜叉王与胡顺唐两人对视一眼,让莎莉抱着刚睡醒的彭佳苑进去,去看笼子里面关着的那只小萨摩耶狗,两人蹲在那伸出手指去摸萨摩耶的鼻子,中年男子也不说话,也不询问,只是面对着电脑,看样子应该是在看电影电视剧之类的。
“况老板在吗?”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走进去。
中年男子举起手来,也不应声,不知道是在表示老板在,但我不是,还是其他的什么意思。
两人走到电脑桌前,看见男子全神贯注地盯着显示器,头也不抬地问:“买啥子?”
“我们找况老板。”胡顺唐又重复了一遍,而长发中年男子依然是问那句话。
夜叉王不耐烦,一拍桌子,等中年男子皱起眉头来看着自己时道:“买阎王刃!”
“断货唠,你们留个电话,来货唠我通知你们。”中年男子低下头,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是真的不知道阎王刃是什么东西,亦或者不想搭理他们,胡说几句来敷衍。
夜叉王与胡顺唐两人对视一眼,转身拉着莎莉往外走,中年男子也不阻拦,刚出门就迎面碰到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胖子,这种温度下,胖子竟然只穿了一件背心,外面简单套了个棉马甲,手中抱着刚泡好的方便面,还捏着两根粗大的劣质火腿肠。
胖子扫了夜叉王与胡顺唐一眼,进了铺子,见莎莉和彭佳苑在逗狗,赶紧放下东西对她们说:“不好意思,不要摸不要摸,别个已经给唠定金,下午就来取!”
说完,胖子对电脑后面坐着的长发男子说:“陈二娃,起来!看锤子啊看!还在看!老子喊你帮忙看着店,不是喊你来看电视剧勒!”
长发男子虽然起身,但眼睛还落在监视器上:“这个写交警勒电视剧《命脉》好看,还是有点搞笑。”
“搞笑个锤子,滚滚滚,回切看自己勒。”胖子将那个长发男子给轰走,自己坐下来吃着方便面,嚼着火腿肠,还不时抬手去擦汗。
看来这个胖子应该是况老板。胡顺唐重新回到铺子里面,夜叉王则站在铺子门口留心着周围。
来到桌子前,胡顺唐用手敲了敲桌面道:“况老板。”
胖子抬头,盯着胡顺唐,大概是不明白对方为什么知道自己的姓名,擦了擦嘴道:“有何贵干?”
“冥耳、阎王刃。”胡顺唐说了两个词,心想这样应该没问题吧。
胖子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赶紧起身,双手在裤子上擦了擦,那模样激动不已,又伸出手去紧紧抓住胡顺唐的双手,半天说不出话来。
胡顺唐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也不好问什么,就等着胖子那半张开的嘴巴能说出几个字来,没想到胖子松开手,打开矿泉水瓶子,狂喝了几口,又抹去汗,凑近胡顺唐低声说:“我以为组织早把我给忘了!”
胖子的口音此时变了,从四川话变成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完这句话后,胖子把头缩回去,刚缩回去一半,又凑过去,满口都是方便面与火腿肠的那股怪味,熏得胡顺唐想捂住鼻子,那胖子却不以为然,激动地浑身都在颤抖,说道:“我都准备了好多年!真的!你们相信我!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放弃过训练!”
没有放弃过训练?胡顺唐盯着那胖子的一身肥肉,真想不出这家伙除了训练自己吃那些没有营养的东西之外,还做过什么有用的事情,眼下必须说点什么,至少让这胖子远离自己。
胡顺唐略微向后方退了半步道:“况老板全名叫?”
胖子听完不停地眨着眼睛,很迷惑的模样,反问:“你们……组织……都……都忘记我叫什么名字了?”
“那个……”胡顺唐本想解释一下,但想着胖子的这种表现,说这些话,估计是冥耳多年没有联系过的一个人,把自己当做是冥耳的联络者,所以异常激动,也许说破了对方反而不信任自己,于是道,“只是想确认一下,仅此而已。”
“况,两点水一个兄,不是胸部的胸,是兄弟的兄!”胖子正色道,“全名叫况国华!国是国的国,华是中华的华!”
况……国华?这个名字好耳熟。好像在某部什么电视剧中男主角就叫这个,胡顺唐一时没想起来,但这个无关紧要,立刻又问道:“带我们去找阎王刃。”
“噢,对对对,你们让我这么多年来隐姓埋名其实就为了这个,我知道,清楚明白!”胖子况国华一点头,浑身的肥肉都在颤抖,夹杂着汗水,看起来就像是一块刚从冰箱中取出来放在烈日下的冻肉,极其恶心。
胖子转身向里屋走去,走了两步又回头来对胡顺唐恶心地眨了眨眼睛道:“让你们看看这些年我的成就!你们会吃惊的!进来!”
胡顺唐冲着铺子门口的夜叉王咳嗽了一声,夜叉王转身进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叮嘱莎莉道:“把孩子带好,小心转眼就被人给抱走了。”
莎莉应声,可夜叉王似乎还不放心一样,走到铺子门口将推拉门上的牌子翻过来,换成“暂停营业”,又将推拉门给关上,这才放心地走进里屋。胡顺唐和况国华看着都觉得奇怪,胡顺唐奇怪是夜叉王对彭佳苑的关心有些“过分”了,而况国华则奇怪这四个人的“组合”,两男两女,其中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孩子,进屋后便问:“还有个孩子?是干什么的?”
“和你没关系。”夜叉王冷冷地说,环视着里面那间四处都放着笼子的房间。
况国华明显是有些害怕夜叉王,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故意轻轻咳了一声,哼着小调将一堆箱子一个个移开,胡顺唐要帮忙,却被他婉拒,说这是他应该做的,客气得不行,同时还拿了冰冻的饮料出来给胡顺唐与夜叉王,两人担心有诈,并没有喝。
“这些年我可是担惊受怕,那件事之后,我就一直躲着,我这宠物店里面几乎什么都买,就是坚决不卖猫!那东西太可怕了!”况国华吃力地独自搬动着那些箱子,不知道想做什么。
猫?胡顺唐与夜叉王对视一眼,接着问:“为什么?”
“为什么?”况国华反倒觉得胡顺唐这样问很奇怪,“你难道不知道那件事!?”
“知道又怎样,还不是过去了。”胡顺唐故意引况国华将那件事说出来。
“99年呀!你们忘了?音乐学院那位教授被猫分尸的事情!”况国华说到这身子还抖了抖,“当时安排我在百脑汇卖碟呢,出事的时候,我是离那里最近的一个,于是立刻赶到现场,虽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但我站在旁边的小楼上还是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那个小花园中的情景……”
说到这,况国华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又在胸口上擦了擦,谁知道那里的汗水更多,只得抬手在那甩呀甩,胡顺唐和夜叉王都不由自主往旁边退了好几步。
“满地都是血,还有大块大块的不知名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内脏,总之是尸体抬走了,但其他的东西还在,太可怕了,后来晚上去现场的兄弟回来后,告诉我,真的是那些猫干的,好像是因为那教授多管闲事。”况国华说到这吞了口唾沫,抓起胡顺唐没有喝的饮料,打开后大口大口灌着,好像刚从沙漠中走出来的一样。
第四卷[阎王刃] 第三十三章[珍霓哥?]
况国华的这个“故事”,夜叉王和胡顺唐都有耳闻,那年胡顺唐刚上大学,而音乐学院发生的这件大事当时很轰动,但媒体和警方都出来辟谣,说不是连环杀人犯,是因为教授遭情妇的丈夫仇杀,现场血腥但没有分尸之类的云云。但谁都想不到那场惨案竟然会与怪猫有关系。
那些猫,真的那么残忍吗?体积小人类数倍的猫,会活生生将人给咬死分尸?无法想象,可胡顺唐脑子中出现那只黑色巨猫的身影时,觉得这一切都有可能,那根本不是猫,简直就是黑色的猎豹。
“为什么说那教授多管闲事?”夜叉王靠着旁边的笼子问,显然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猫啊!他在暗地里查那些猫!这是冥耳的禁忌!你们也知道的!”况国华脸上的表情变得很怪异,声音压到最低说,说话的时候还小心翼翼注视着里屋的门口,恰好这时候有人提着装有一只猫的笼子从商铺门口过,吓得他赶紧上前关了里屋的门。
冥耳的禁忌?这么说……
胡顺唐面朝况国华问:“那教授是你们……是我们的人?”
“谁知道呢,但我从其他兄弟那得到的小道消息,应该是咱们的人,就从那件事之后,代代就让我到这里来开宠物店,作为训练。”况国华说到这一脸的骄傲。
“代代?”夜叉王不明白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胡顺唐听得明白,因为“代代”是川北某些地方对“爹爹”的称呼,发音问题就叫做了“代代”,但这个“代代”是谁?夜叉王这一个反问,明显是露出了马脚,况国华一下就警惕了起来,狐疑地看着胡顺唐与夜叉王,随即背靠着自己要搬动的那些箱子笼子。
胡顺唐反应极快,转身就故意怒视夜叉王道:“不要直接说那两个字,你忘了!?”
说完后,胡顺唐转身来面无表情地说:“我们和你不一样,对他不能直接称呼那两个字。”
况国华显然还是不相信他们,立即反问:“那你们怎么叫……”
胡顺唐心想,下令的人极有可能是那个男孩儿,事已至此,只能继续编下去了,于是道:“我们称他为铠甲!你难道没见过他?”
况国华听胡顺唐这样一说,竟流露出崇拜的神色:“你们竟然亲眼见过代代?他有没有让你们提问?”
“有。”夜叉王道,“一人一个,什么问题都可以回答。”
“真的?”况国华搓着手道,“代代以前让人来告诉我,要是我做好了这件事,他就会让我提出一个问题!看来是真的!”
胡顺唐面无表情地偷偷看了夜叉王一眼,想起男孩儿曾经说过,他不是万能的,也不是什么神,只是比平常人知道得多一点,也没有所谓的神力,但为了隐藏这些秘密,不得不披上某种宗教的外衣。
人都是愚昧的,有信仰是一件好事,因为会让你有希望,但迷失在信仰之中的下场却没有办法估量。
况国华此时又开始搬动箱子,也不说话,终于将墙角的箱子给全部搬开,露出里面巨大的保险箱门,上前去按了密码,调了密码盘之后,用力打开,打开后胡顺唐和夜叉王才看到里面是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除了一个桌子,和桌子上的铁笼子之外,就剩下一些放在角落中的食品、饮料、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东西。
况国华在打开门后,脸上浮现出的全是一种骄傲的笑容,转身看着两人道:“13年的成就!13年了!我13年来把它当祖宗一样供着就为了今天!”
说完,况国华走进屋子里去,站在那笼子前。
胡顺唐和夜叉王并没有看到那笼子里面装着什么东西,狗吗?反正不可能是猫,或许是蛇?还是……两人走进房间里,来到桌子前,在看清楚笼子里面的那个被况国华称为“13年的成就”的“祖宗”,眼珠子差点掉落出来——那是一只老鼠!
“耗子?”夜叉王“切”了一声,疑惑地看着还带着骄傲笑容的况国华。
胡顺唐仔细看了看那个懒洋洋缩成一团的黑色老鼠,模样看起来是很可爱,不像是普通的耗子,倒有些像西施熊那种东西,浑身毛茸茸的一团,黑毛之中带着白色的斑点,是只有奶牛外表的老鼠。
况国华见两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收起了笑容,看了看里面的耗子说:“珍霓哥不是普通的耗子!”
“珍霓哥?”胡顺唐差点笑出声来,这起的什么名字?
夜叉王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就算这东西是耗子里面的偶像派,但它还是耗子。”
况国华急了:“你们不能侮辱珍霓哥!”
胡顺唐见况国华急眼了,赶紧安慰他:“不是,别误会,我们没有侮辱他的意思,只是不明白这13年来,你就为了养活一只耗子?不,训练一只耗子,起什么作用?”
况国华反倒很惊讶地看着胡顺唐道:“对付猫呀。”
“扑哧”胡顺唐这次终于没有忍住,笑了出来:“什么?你养耗子对付猫?你没事吧大哥?”
况国华见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都在笑,夜叉王竟然扶着门笑得都弯下腰了,脸上的表情慢慢变了,沉声道:“我知道代代为了保密,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我在训练什么,但你们要知道珍霓哥不是普通的老鼠,普通老鼠的寿命只有两年,实验室中的老鼠经过基因转变可以达到1000天左右,既三年,能够增长三分之一的寿命,去年美国国家科研机构成功将一只老鼠的寿命延长到了四年,但已经到了极限,相当于人类的136岁!但你们知道珍霓哥现在多少岁了吗?”
听到这,胡顺唐停住了笑,猛然意识到13年的时间,这只老鼠活了13年!?老鼠活四年,相当于人类的136岁,那13年?那数字他想都不敢想。
一旁的夜叉王听完况国华那番话也意识到这一点,收起了笑容。
况国华见两人停住了笑,依然正色道:“代代让我去川西找鼠王黄的时候,鼠王黄把珍霓哥给了我,当时珍霓哥已经活了10年了。”
99年的时候已经活了10年?到现在已经23年了?胡顺唐的脸色变了,这真的是老鼠吗?他慢慢凑近那个笼子看着正在卷成一团睡觉的珍霓哥,珍霓哥猛然间睁开眼睛,盯着胡顺唐,鼠眼中带着一种震慑,好像在说:“滚!”
胡顺唐浑身震了一下,回头去看夜叉王,夜叉王面无表情地看着笼子里的珍霓哥,抽了下鼻子。
况国华转眼去看珍霓哥的时候,眼神温柔了不少:“鼠王黄说,珍霓哥是稀有品种,我应该将他看做是人,而不是耗子,他比人聪明多了,虽然平时懒洋洋的,但不管是从速度、力量还是嗅觉上都是一流的,比机器老鼠还厉害。”
夜叉王走到胡顺唐与况国华的中间,冷眼看着那只耗子道:“能打过猫吗?”
“猫?”况国华轻蔑一笑,“珍霓哥隔三天要吃一条眼镜蛇,你认为呢?对付狗都不在话下,不要说猫了。”
对付狗?那还不够,胡顺唐亲眼见过那只巨型的黑猫独自对付几条警犬,连根毛都没有掉,单是从体积上来说,几十只珍霓哥加在一起才与那只巨型黑猫持平,要是拳击的话,都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
况国华见胡顺唐与夜叉王没有说话,笑道:“我知道你们不相信,我现场给你们演示看看。”
况国华说完,转身出去,没多久回来,提着一个密封的笼子,将珍霓哥所在的笼子小口打开后,也打开了密封笼子的小口,对接之后,转头看着胡顺唐和夜叉王道:“睁大眼睛看看。”
那个密封笼子里面是什么东西?胡顺唐刚想看清楚,就听到“嘶嘶”的声音从笼子里面发出来,随即凑近,凑近的同时看到从笼子里面射出来像黑色闪电一样的线状物品,那道黑色闪电直奔向正在酣睡的珍霓哥……
等那道黑色闪电停住,与珍霓哥缠绕在一块儿后,胡顺唐与夜叉王才看清楚,那是一条蛇,虽然身体体表是黑色的,但腹部以下全是黄色,有些带金黄的感觉。
“这是太攀蛇,速度最快最毒的一种蛇,这种蛇一次性排出的毒液可以毒死20吨的动物,相当于20万只珍霓哥,要对付人,只需要15秒就可以让你一命呜呼,如果你活动,血液循环加速的情况下,只需要3秒。”况国华收起笼子,将入口给关死,站在那静静地看着那条太攀蛇缠绕住还在酣睡的珍霓哥。
时间好像停止了,众人的目光都盯着那条太攀蛇,但真正的注意力却在太攀蛇死死缠住的珍霓哥身上,那只奶牛斑纹的小耗子。
会有什么结果?珍霓哥会战胜那条太攀蛇?怎么战胜,蛇的上下颚是可以活动的,一口就可以将珍霓哥整个给吞下去,更不要说毒牙渗出来的那种可以让人三秒内致死的毒液,光是吞下去和那带腐蚀性的胃液就可以将其完全融化!
“完了……”况国华忽然起身说,慢慢向后退着,退到门口去了。
胡顺唐和夜叉王依然保持着俯身的姿势,回头去看着况国华,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珍霓哥完蛋了?因为贪睡这次死定了?
“对不起!”况国华转身就要往外面跑,模样很慌张。
对不起?他向谁说对不起?夜叉王和胡顺唐?还是珍霓哥?
第四卷[阎王刃] 第三十四章[被追杀的开棺人]
况国华逃离小房间后,胡顺唐和夜叉王又转过头去盯着笼子,可双眼呈现的情景已经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珍霓哥死死咬住了太攀蛇蛇头下方的位置!
这一突然的转变,让夜叉王与胡顺唐两人目瞪口呆,只是短短的几秒,不,甚至只有两秒钟的时间,原本还在酣睡的珍霓哥就苏醒同时扭转了局势,虽然那条太攀蛇还缠绕着珍霓哥,但身体已经变得软弱,像一条皮带垂拉在那,身子还在微微抖动。
珍霓哥咬住太攀蛇的口微微一动,张口松开又狠狠向下咬了一口,将一大块肉撕咬了下来,随即吞了下去,身子从蛇身中钻了出来,慢慢走近透明笼子,回头看了一眼已死的太攀蛇,双眼一闭,迎头撞向那笼子,那一撞直接将笼子给撞碎开来,翻滚落地,直射向站在门外贴紧墙壁的况国华!
珍霓哥来到况国华旁边,几个起跃借助重叠的箱子跳到与况国华面部持平的货架上,立在那冷冷地盯着况国华。
况国华吞了口唾沫,好半天才说:“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他们不愿意相信你的实力,所以我想让他们见识一下,打扰你睡觉,很抱歉,我一定十倍,不,百倍赔偿!”
珍霓哥合上眼,像是很厌恶况国华一样,转身跳下箱子,慢悠悠走进房间,从目瞪口呆的胡顺唐与夜叉王中间走过,又一跃,跳上比自己身高高几十倍的桌子上,从那个破裂处钻进去,将那条已死的太攀蛇叼出来,扔在地面,又返回卷成一团开始沉睡。
况国华呆在那,小心翼翼向两人比划着收拾,示意他们出来,两人出去后,况国华又将那扇门轻轻关上,这才低声道:“现在你们相信了吧?”
胡顺唐与夜叉王都默默点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真的算是长了见识,一只耗子在顷刻之间干掉一只速度最快最毒的太攀蛇,这完全是梦里才会出现的场景。一个正常男人,至少现在来看是正常的胖男人,竟然对一只耗子道歉,而且从所见的情况来看,耗子明显是能听懂人话,并且接受了道歉……
“这耗子……”胡顺唐刚说到这,被况国华毫不客气地打断。
“是珍霓哥!”况国华纠正道。
“对,珍霓哥,为啥要取这么个名字?”胡顺唐问,“他能不能对付那些怪猫暂且不说,关键的问题是阎王刃在什么地方?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夜叉王关心的也是这个问题,男孩儿说过时间紧迫,而詹天涯前些天也告知过胡顺唐,要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件事,否则要出大乱子。
况国华一屁股坐在旁边的箱子上说:“以前珍霓哥没有名字,鼠王黄说过,他和普通的耗子不一样,他世代都是以养耗子为生的,特别清楚对耗子来说不能有名字,因为耗子对称呼的敏感度高于猫狗这些动物,一旦你给他起了名字,那么你就是他唯一的主人。”
唯一的主人?胡顺唐盯着况国华那满头大汗的模样,心想珍霓哥是你唯一的主人吧?
“我找到珍霓哥的时候,看那模样很可爱,以为是只母的,就取了个珍霓的名字,顺口就叫出来了,谁知道鼠王黄说是公的,我又没有办法改口,只得在后面加了个哥字。”况国华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勺,模样很憨厚,傻傻的。
“好吧,那你的意思是我们两小时后出发?”胡顺唐点头道。
况国华抠着自己的肚子想了想道:“我得去准备点东西,大概一个来小时的样子再回来,你们在这稍等下,旁边有吃的,你们自己随意。”
说完,况国华转身打开里屋的门出去了,走到店铺中见莎莉和彭佳苑还饶有兴趣地逗着那只萨摩耶,干脆将笼子打开,把狗狗抱出来给她们玩,也省得隔着笼子看两人的模样也可怜,萨摩耶也可怜。
等况国华离开后,胡顺唐看见夜叉王站在那盯着周围的货架发呆的背影,忽然想起来什么,将一直随身背着的郑晋的背包取下来,掏出里面的相机,打开翻到那张郑晋拍下来和夜叉王一模一样那人的照片,随后递给他问:“看看。”
夜叉王拿过相机的时候,看着那上面的照片,开始也愣了下,随即放大照片,仔细看着,摇头道:“肯定不是我。”
“我知道。”胡顺唐靠着旁边的铁笼子,“我只是想听听你的看法。”
“我的看法?”夜叉王将相机交给胡顺唐,“我没有任何看法,有句话叫高手在民间,能从表面上打扮成和我完全一样的人不在少数。”
胡顺唐拿过相机装好:“对,民间高手的确不少,但这个人是谁?冥耳的人?还是其他什么人?这次搞不好又会像上次去崖墓一样,半途之中杀出了一批满清后裔的人来,也不知道还会出什么乱子,如果那样,事情就只会越来越糟糕,我只是想早点搞清楚,以防不测。”
夜叉王似乎对这个神秘人没有任何兴趣,但这却正是胡顺唐怀疑的地方,他一定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夜叉王心机很重,而且完全捉摸不透,这就算了,他的过去除了与李朝年有关系之外,其他的一片空白,他不会说,就算在崖墓之中被那群僵尸围攻,面临死亡时也不吐出半个字。夜叉王的性格脾气虽然古怪,但是有一点胡顺唐再清楚不过了,他不喜欢受人威胁,不喜欢有人栽赃陷害自己,在崖墓中图财的行为表现就说明了这一点,他挟持莎莉威胁众人,让夜叉王异常愤怒,甚至断了他的一只手。
可面对那张照片,为什么他会显得那么平静?平静得有些不正常。
“我能问你个问题吗?”胡顺唐看着里屋外的莎莉和彭佳苑在逗狗,注意力没有放在他的身上,也许现在是询问夜叉王的好机会。
夜叉王摸着铁笼子,漫不经心地回答:“有屁快放。”
“你不想回答的,可以不回答。”胡顺唐将这句话放在一开始,虽然听起来这样很愚蠢,但却有自己的用意。
夜叉王冷笑一声:“那你还问?我什么都不愿意回答。”
胡顺唐当没有听过他这句话,随即问道:“图财的事情你一开始就知道,为什么不说?是李朝年告诉你的吧?”
夜叉王抱起一个笼子,看着里面还没有清扫干净的动物粪便,半响才回答:“李朝年知道的事情可能比冥耳还要多,图财的事情他为何得知,我不知道,但……”
“但”字之后,夜叉王迟疑了很久,才面朝胡顺唐又说:“但我很怕他,是一种发自心底的害怕,我没有怕过谁,他是唯一的一个,他能看透你的想法,知道你下一步要做什么……”
说到这,夜叉王又放下笼子,靠着墙壁想了半天才说:“半桶水,你要知道,不管是你的敌人还是你的朋友,一旦能够窥视你内心中的想法,那将会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但反之,我却不想拥有那种特殊的能力。”
是的,这一点胡顺唐很清楚,如果他能够像李朝年一样窥视到别人内心的真实想法,那么在第一次回到棺材镇面对盐爷的时候,他就知道了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那时候他会怎么做?虽然人很多时候,都会想搞清楚某个人在想什么,但最好这个人只是自己的敌人,而不是朋友,因为人不是无私的,基于这一点,当你看透了朋友心中的某些念头,尤其是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念头,那么两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因此而破裂。但这个世界上有那种完全无私的人吗?没有,所以,能够看透对方想法的人,活得会比普通人还要痛苦。
李朝年也是这样吗?看起来不是,他好像很享受这一点。
“开棺人的事情,远没有你我现在掌握的这些资料简单,李朝年曾经说过,开棺人是这个世界上对阴间最感兴趣的一类人,他们用尽了一切办法,想搞清楚另外一个世界中到底存在多少秘密。”夜叉王盯着地面,像是在喃喃自语。
胡顺唐听完后说:“可那个男孩儿,就是冥耳的首领说过,在川内开棺人只剩下两个,毫无疑问,一个是我,另外一个是一直不愿意道出实情的詹天涯。”
夜叉王抬眼看着胡顺唐:“我曾经一度想过,詹天涯进入古科学部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逃避追杀。”
“追杀?”胡顺唐很惊讶,“谁要追杀他?”
“地师、赶尸人、萨满……好像关于这个行当中的人都巴不得开棺人全部灭亡,这就是实情。”
“为什么?”
“不知道,李朝年没说,我也不敢问,就算问了他也不会回答我。”
“好,既然你不知道,你能再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吗?”胡顺唐走到夜叉王的跟前。
夜叉王依旧是那样盯着胡顺唐,仿佛知道他要问什么,只是微微一笑道:“某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问了也等于白问,所以你还是不要开口为好,免得大家都尴尬。”
“喂!帮个忙!”况国华的声音从店铺外传来。
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走出里屋,看见况国华推着一辆货运小车,小车上堆积着被帆布覆盖住不知名的东西,而况国华肥胖的身躯也批上了一件羽绒服,看起来很冷的模样,而帆布下的那些东西还在滴着水,是从水池里面拿出来的?
第四卷[阎王刃] 第三十五章[模仿者再现]
店铺门又一次关上,并且还拉上了卷帘门,况国华似乎很不在乎店铺中的东西,把周围的货架都粗鲁地移动到了角落之中,挪开一个很大的空间放置那个货运小车。
胡顺唐、夜叉王、莎莉以及抱着萨摩耶小狗狗的彭佳苑都围在那辆货运小车前,况国华像是领奖台上的主持人一样,拨开众人,自己站在中间,双手示意大家安静,随后猛地将帆布给揭开,露出里面一口密封得死死的大箱子来。
巨大的箱子外表包裹着铁皮,没有特殊的符号,但看得出箱子是特殊制作的,从箱子周边还紧贴的冰块看出,这东西是刚从某个巨大的冰块之中掘出来的。
夜叉王看着那箱子,又抬眼看着况国华道:“这是什么东西?”
胡顺唐也不知道况国华这是干什么,况国华也不回答,拿出撬棍将箱子给撬开,露出里面被塑料纸包裹的东西,随后撕开塑料纸,拿出来一件被压缩成一块的东西,交给胡顺唐手上说:“仿生服装,连裤子手套等东西,保暖效果极佳,从美国人手中订下来的,是他们北极考察站的专用服装。”
胡顺唐拿着手中被压缩得扁扁的仿生服装,一脸疑惑,夜叉王也皱着眉头看着箱子里面的东西,看着况国华拿出来的五件衣服,夜叉王忽然伸手将他手抓住问:“这些东西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13年前呀,那时候代代就把这些东西交给我,让我找地方妥善保管,我找不到好地方,就只能租下老肉联厂的冻库来存放。”况国华好像没有意识到夜叉王话中的意思,继续将箱子里面的其他东西给拿出来。
“13年前?他就让你准备好了这一切?而且衣服还不多不少恰恰是五套,而现在站在这里的也恰好是五个人……”夜叉王抱着拿起来其中较小的那件,“就算是巧合,也不会巧合到刚好还有一件孩子可以穿的衣服吧?”
夜叉王的话点明了要害,可况国华却不以为然地回答:“是呀,否则为什么会说代代无知不知,无所不能呢?他早就算好了今天的一切。”
不可能。胡顺唐脑子里出现了这三个字,在蜀王尸解楼中冥耳的首领,那个男孩儿说得再明确不过了,他不是神,只是知道得比平常人略微多一点,不具备预知未来的神奇能力,如果他能预知未来,早就知道猫群会发动攻击,便不会坐以待毙。
防冻背包、保暖睡袋、白桦树枝干等等一系列的东西摆放在地面上,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能够使用这些东西的地方无疑只有极寒的地带,难道说阎王刃会在东三省亦或者更寒冷的地方?
胡顺唐蹲下来,抓起那个密封好的白桦树干道:“我们是要去北极吗?”
“不呀。”况国华把一件仿生服装拆开,又抖了抖,穿上身,拍了拍衣服道,“就在成都。”
“你没病吧?”夜叉王冷冷地看着况国华,“成都冬天能够达到零下的时候顶多有那么十几二十个小时,还不连贯,用得上这些东西吗?”
“不知道,应该用得上!”况国华很满意自己所穿的仿生服装,满脸的笑容,也不管额头渗出的汗水。
“不知道!?”夜叉王起身,伸手一把将况国华给拖到跟前来,“喂!胖子,你给我说清楚,你是不是真的知道阎王刃的所在地?”
胡顺唐本想制止,可觉得夜叉王的这个做法虽然过激,但对于况国华这个做事有些不靠谱的人来说,或许不是为一个好办法。
有些人是憨厚得可爱,但有些人是憨厚得欠抽,况国华就属于后者。
“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呀。”况国华虽然害怕夜叉王,但说话还是用那种听起来很暧昧的语气,换个场合,还以为他与夜叉王是一对“恋人”,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
“简单回答,知道还是不知道,什么地方,怎么去,其他的你就别管了!”夜叉王死死拽住况国华的衣领。
况国华赶紧点头:“城西零号防空洞,已经废弃,那是唯一的入口。”
“还有呢?”夜叉王继续问,胡顺唐与莎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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