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廖延奇的膝盖旁。
Rk.霍克吼道:“是不是要盖上棺材盖!?”
廖延奇依然没有回答,Rk.霍克只得按照自己的想法将棺材盖给盖上,然后双手抱拳,跪在那向上天祈祷着,一定要救活自己的女儿。
狄施阗把故事说到这,停止了,胡顺唐听得正入神,忙问:“接下来呢?发生了什么事?莎莉怎么样了?”
“接下来的事情还是让我的委托人亲自向你讲述吧,但我可以告诉你一点,镇魂棺打开之后,世上便再也没有了水牛坝村这个地方……”狄施阗合上双眼。
正文 第十八章[邪术的进化]
“夜叉王又出现了。”
军官拿着一纸传真跑进帐篷中,詹天涯和宋松立刻起身。
“刚从这里省厅传来的,的确是夜叉王。”军官将传真纸递给詹天涯,詹天涯接过来,放在桌上的台灯下,认真看着。
黑白传真上还附着两张案发现场的照片,一张是保安的陈尸照,另外一张是勘查现场结束后移动尸体发现的那个夜叉头像,但因为传真的缘故,照片上全是黑乎乎的一片。
詹天涯坐回电脑前,对那名军官说:“进他们省厅的数据库,把详细档案给调出来,立刻接手这个案子!让地方刑警队将所有案件资料封存,等我们到了移交!”
“是!”军官应声,随后离开帐篷。
宋松看着詹天涯着急的样子,但想不明白为何这么聪明的一个人竟然不会操作Pc电脑?而且是很排斥电脑这种东西,这也是詹天涯要选择一个“文武双全”的人留在身边协助的主要原因,宋松便是因此从部队中挑选出来的。
过滤嘴被咬断的那支烟放在桌子上,拿着传真纸翻来覆去看着的詹天涯又重新拾起来含在嘴巴里,刚含住又取下来,吐着嘴唇中沾着的烟叶,随后又摸出一支烟来含着,依然不点燃。
“省医院监控室……”詹天涯盯着传真纸上所写的案发现场自言自语道,“为什么这个畜生会去那个地方?”
宋松站在詹天涯身后,也看着传真纸:“总指挥,这个夜叉王看来现在喜欢去人口密集的地方,上次是在大型超市,这次是在医院,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单纯喜欢杀人吗?而且这次下手的目标变成了成人,而不是小孩子。”
“这不是他的目标,你说得没错,他的目标一向都是孩子……”詹天涯摸着自己的下巴,思考着,“几年前超市案件结束后,夜叉王便消声觅迹,我们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都没有办法找到这个畜生,而且当时出了一个意外,有人发了一张案发现场的照片到网上去,说是揭露关于炸弹袭击案的真相,虽然说我们及时派人删除了,可舆论一直对我们不利,于是我们没有办法,只得假装抓到了夜叉王,给大众一个交代。后来我仔细研究过那张照片,也请技术人员支持,确定那照片不是假的,也确定不是从我们内部泄露出去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夜叉王自己在犯案后拍摄,随后再传到网上去。”
宋松问:“他这样做有什么目的?”
“不知道,当时我想大概是故意引起大众的恐慌,毕竟能干出这种事情的人,大多都心智不全,按照犯罪心理学来说,他认为自己犯案是杰作,但自己精心制作出的作品却没有被大众所得知,反而被隐瞒起来,所以自己上网去揭露真相。”詹天涯看宋松一直盯着传真纸,干脆递给他,又说,“但是这种人和普通的凶犯不一样,一般办案的警察从犯罪心理角度来推断,都会认为这个罪犯是因为某种原因而痛恨儿童,从而导致了心理扭曲,但我看来不是,首先他的做法并不是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杀戮欲望,他感兴趣的不是杀人,而似乎在进行某种邪教协议,再者,他杀人的手法从第十次,也就是在超市那一次就变得诡异起来了。”
“诡异?为什么?”宋松放下传真纸,看着詹天涯。
詹天涯深吸一口气:“从现场来判断,那些孩子被杀害的时间前后不超过十分钟,当然要杀一群手无寸铁的人,用一般的利器几分钟就可以完成,但没有人可以在不超过十分钟的时间内完成杀人、分尸,以及故意陈设现场这一系列的事情。这也是为何我们要接收那个案子的主要原因,如果只是一般的连环杀手,地方警方完全有能力可以应付,但这个人不是普通罪犯。”
宋松此时想起先前詹天涯所说的关于“九重火”的事情,进而联系到刚才所说的“邪教仪式”,还有詹天涯一直以来经办的案件,全都是和这方面有关联的,便问道:“总指挥,你的意思是这个人会一些邪门歪道的东西?”
“嗯。”詹天涯看着台灯下正在爬行的一只不知名的虫子,“前九次的案子,现场全是指纹,还有他的脚印,第十次超市案件却找不出半点指纹,换言之,就算是在超市内抓捕到夜叉王,在法律上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指正他与第十次的案子有关系,感觉就像是犯下前九次案件后,他就从一只毛毛虫,破茧而出变成了可以飞翔的蝴蝶,自身的能力得到了……进化。”
詹天涯本不愿意用“进化”来形容,但他对夜叉王犯案的诡异手段来说,这个词不算是夸大。
十五分钟后,军官进入帐篷中,来到詹天涯电脑前,将自己连接好的当地省厅数据库与其电脑对接,随后现场拍摄的所有照片都一一列了出来,包括第一现场报告,还有口供等相关资料。
詹天涯先看照片,随后指着照片上那个鲜血画成的夜叉头像说:“百分之百是夜叉王,这不是模仿作案,肯定就是他本人,你立刻去查询下监狱方面,他是怎么逃脱的,又是用什么方式逃脱的,监狱中有没有人员伤亡,如果有,把死伤人员的照片找到,传给我,立刻去办!”
军官转身跑出帐篷,去做詹天涯交代过的事情。
宋松此时想起来什么,问:“总指挥,为什么抓住夜叉王之后会关押在普通的监狱中?不送往特殊监狱?”
“当时我申请将夜叉王押回蜂巢,理由有两个,第一夜叉王身上还有秘密我们没有发现,要查明其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还需要时间,第二抓到夜叉王,根本不算是我们的能力,倒像是他自暴行踪,故意让我们抓住的。”
“自暴行踪!?不可能吧!他是重犯,应该知道被抓到了会是什么下场,肯定是死刑无疑,这都便宜他了!”宋松很惊讶。
詹天涯点头,他当然清楚,在当时他们顺着网络线索去追查那个发送照片的人时,发现IP地址指向某三星级酒店,这种线索站在一般办案警员的角度来分析,极有可能发送照片的人百分之八十是夜叉王本人,有百分之十是他的同伙,还有百分之十是超市员工看见了那一幕并且随手拍下。可詹天涯并不认为那就是夜叉王本人,从前九次惨案来分析,这个人虽然没有掩饰现场的痕迹,但从逃脱方面来讲,智商极高,非常清楚警方会采取什么方式抓捕或者诱捕他,就算在酒店中发送照片的就是夜叉王本人,他也会早就离开了,使用假身份证,戴着帽子和眼镜等避开摄像头,不会留下很有用的线索。
不过线索毕竟是线索,当他们前往酒店调查时,意外听前台客服说,住在那个IP地址所在房间内的客人已经住了一个月之久,一直没有离开,而且一开始就付清了一个月的房钱。这个消息让所有人都很振奋,认为那是夜叉王无疑了,可詹天涯还是觉得很奇怪,不过不放过任何一个存在的可能,还是立即让当地特警悄悄封锁了酒店,随后派五组特警将所在的楼层给封锁,同时遣散住客,担心这种凶手持有枪支等武器,一旦交火会发生误伤。
一切办理妥当后,詹天涯亲自带队来到那间房间的门口,竟看见房间门把上挂着的“请勿打扰”的牌子上还贴着一张便条,便条上清楚地写着五个字――夜叉王在此。
这是恶作剧吗?詹天涯和警员都愣住了,可毕竟他是重犯,也不顾上那么多,立即招呼特警准备强行攻入,当特警用破门锤砸开房间大门,正准备扔进震撼弹的同时,就听到有人在房间内大声喊道:“别开枪!我投降!”
詹天涯担心是陷阱,依然让特警扔了一枚震撼弹,爆炸后,特警首先突入,随后听到里面特警回话道:“疑犯已经控制!现场安全!”
詹天涯进入房间后,便看见一个男子背对大门侧躺在那,大概是因为震撼弹的关系,还处于混乱之中,嘴角边还有一丝白沫。再看房间内,除了桌子上一台笔记本电脑之外,还有DV和数码相机等东西,另外还有一口巨大的箱子,箱子盖已经被打开,里面装着乱七八糟的东西,纸钱、蜡烛等等,其中还有和前九次案件中那些死去孩子身上穿着的一模一样的纸衣。
“指挥,来看看这个!”一名特警查询了数码相机后说。
詹天涯走过去,看见数码相机显示屏上出现的竟是电梯血案中那些孩子的照片,再往回翻看,竟还有前九次案件的现场照片,拍摄照片时那些孩子都还活着,脸上都带着天真无邪的笑容,完全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任何人看到这,心里只会冒出四个字――证据确凿。
詹天涯拿着数码相机走到那人的跟前,一脚踹到他的胸口,随后说:“起来吧,差不多你也该醒了,不要再装睡了,因为接下来你会睡很久。”
那人被两侧的特警扶起架住,随后缓缓地抬起头来环视了周围一圈,目光最终落在众人中的詹天涯脸上,看到詹天涯后他笑了,笑容很奇怪:“辛苦你们了,追捕了我这么久,总算是找到了,不过你们还真废物,我还以为你们可以在几天内就能抓到我,结果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我都打算好了,如果你们再不来,我就到最近的派出所去自首,免得给你们再添麻烦!”
詹天涯心中本来就有气,更何况死者都是那些未满五岁的孩子,听到这抬手就是一拳打在那人的下巴上,随后十几秒中他的拳头全数揍在了那人的脸上,直接将那家伙又一次揍晕了过去。
在场没有人劝阻詹天涯,周围的特警都恨不得立即将这混蛋开枪给击毙,这种人关进看守所等待宣判都是浪费粮食。
发泄完之后的詹天涯却在想一件事――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夜叉王?但后来对前九次现场的指纹和脚印等等一一对比,确认是夜叉王无疑,可詹天涯心中却比还没有抓捕到夜叉王时还要乱,他为什么要“自首”?
“对,总指挥,这种穷凶极恶的罪犯,怎么可能自首?你看上次我们所抓捕的那个盐爷,到那种时候,已经对犯下的错感到无比后悔,到那种程度都不会自首,宁愿自杀都不愿意被擒,更不要提夜叉王这种极度凶残,心智凌乱的人了。”宋松很想不明白这一点。
詹天涯摇头:“不知道,当时我便申请将其押回蜂巢,但地方的警察不愿意,因为毕竟要给大众一个交代,还要公开审判,没有办法,某些时候隐瞒不当,权力大不过民意,只得将夜叉王暂时收押起来,随后法院做了死刑宣判,当时我们为了查明夜叉王的目的,还有他杀人的真正手法,暗地内让死刑暂缓执行,但外界并不知道,都以为夜叉王已经被击毙了。”
“为什么那时候不带回蜂巢呢?地方监狱对这种犯人来说,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当时我们和地方警方达成协议,我们派人在监狱中看管,但人不能带走,你也知道,我们这种机构虽然有权力,但永远都不能暴露在大众的视线中,否则麻烦就大了,况且地方警方对我们有时候也充满了仇视,认为我们权力过大不说,连我们到底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以前有段时间我们总是以安全局的身份出现,但没有持续多久,就遭到了某些人的质疑。”
宋松知道这里面涉及了很多机密,也不方便再说下去,又问:“那夜叉王交代了吗?”
“没有,无论我们使用什么办法他都一个字不说,说真的,当时对待这种犯人我们确实用了过激的手段,可是这个家伙心理素质极好不说,身体素质也相当良好,每天该吃吃,该睡就睡,好像认定了我们翘不开他的嘴巴就不会毙了他,我也一直在尽最大的努力想将夜叉王转送到蜂巢,同时加派人手用其他方式方法审问,甚至不惜动用蜂巢里以前抓到的人,没想到在这个时候他竟然跑了……”
詹天涯滑动鼠标查看着数据库中现场报告的扫描件,当他看到案发后有一男一女进入到监控室后,滑动的鼠标停了下来,接着又快速下滑,一直拉到那笔录扫描件上面,盯着那上面的两个人名――刘振明、胡淼。
“怎么会是他们?”詹天涯还未说话,看到那两个名字的宋松瞪大双眼,吃惊地说。
“立即打电话给刘振明!快!”詹天涯对宋松说,紧接着自己也拔下还在充电的手机……
正文 第十九章[夜叉王再现]
省医院休息室内。
刘振明坐在床边,看着昏迷中的胡淼,先前情急之下,他不得已只得一掌劈到胡淼的后颈处,将其打晕。如果他再不想办法制止胡淼,胡淼就会连剩下的胸围都给解下来,而且在那时候胡淼的嘴巴都差点凑到自己嘴边了。
从胡淼迷迷糊糊中的话语,刘振明听得出来,刚才胡淼是把眼前什么东西当做了胡顺唐,自己出现之后又直接将自己看做了胡顺唐。
胡顺唐和胡淼的关系到底到哪一步了?真的是普通朋友?还是男女朋友?亦或者超友谊关系?算了,不瞎想了。刘振明扭头去看还倒在一旁的沙发,环视着房间,并没有觉得房间里有什么古怪,至少在他眼中没有看到有什么例如电梯内那种奇怪的东西出现。不过,先前自己看到胡淼做那样事情的时候,为什么和自己同样站在门外的护士却只是看到胡淼在床上睡觉呢?
不可能是自己产生了幻觉,否则自己进门后胡淼怎么还会在自己看到的位置上,刘振明联想到自己和胡淼都在电梯内经历过的类似情况,还有其后护士透过休息室门上的窗户什么都没有看见,确定所有发生的一切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操纵。
“顺唐,救命……”昏迷中的胡淼张口叫出声来,刘振明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张口安慰胡淼,正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起来,他担心惊扰到了胡淼赶紧拿着手机离开了房间,随后关上门,又不敢走远,只得站在门口接听电话,此时却发现门口周围到处站着医生和护士,都对着休息室的大门指指点点的,肯定是在议论刚刚发生的事情。
刘振明现在也不知如何向这些人解释,低头一看还在响的电话,上面显示的是詹天涯的电话,暗呼了一句谢天谢地,赶紧将电话接起来:“喂!詹顾问?是我!你不知道……”
“我知道了,省医院的案子我已经接手了。”詹天涯在电话那头说。
刘振明听到詹天涯说接手案子了,立刻知道这件案子肯定不是那么简单,虽然他不知道詹天涯到底是什么身份,但从白狐盖面事件来看,詹天涯要处理的案件肯定都不普通,必定和诡异的事情相关联。
刘振明转过身,面朝房间门的角落低声说:“詹顾问,还有一些事情你不知道,我和胡淼在省医院发生了一些很奇特的事情……”
“如果没发生奇特的事情,我倒是觉得奇怪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和胡淼怎么会在省医院?胡顺唐呢?”詹天涯在电话那头问。
“胡顺唐没有联系到,手机一直关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胡淼来医院是因为……她妈妈怀孕了,而且听她说,好像怀的是什么鬼胎。”
“鬼胎!?”詹天涯在电话那边声音放大了几倍,惊得刘振明立即将电话拿离了耳朵旁。
“对,鬼胎……胡淼是这样说的,很奇怪的是胡淼的妈妈周蓉早年就已经诊断出不可能怀孕了,这件事很蹊跷。”
“振明,鬼胎这种东西不要胡说,我看你和胡淼的口供上没有提到其他的事情,总之我提醒你,作为警察你应该知道为了避免大众恐慌,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听完詹天涯的话,刘振明心中清楚这件事肯定没那么简单,即便是人为,做这件事的人肯定具备某种特殊的能力,就如同胡顺唐半年前跟随盐爷去汤婆那“走阴”一样。
“我知道,但现在这种情况我不知道怎么办,从来没有应对过,没有类似的办案经验。”刘振明说的是实话,抓捕普通的罪犯还好说,但对付这种摸不到头绪,说出去只会让人质疑嘲笑的“案发经过”,他毫无经验。
“振明,你不要着急,我会尽快赶来,不过从笔录上看,你是唯一一个看清楚罪犯面容的人,我现在往你手机上发送一张照片,你看看是不是和照片上那人长相一样?你稍等。”詹天涯说完后,电话那头传来键盘和鼠标的声音,随后电话被挂断,不到一分钟,刘振明的手机上便收到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穿着橙色囚衣马甲的男人,男人的长相十分秀气,带着笑容,两侧的脸颊还能清楚地看见有两个大小一样的酒窝,颧骨很平滑,额头很高有些凸出,一双眼睛很有神,看起来就像是故意拍摄出来的照片,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个人都不像是囚犯。
不过,这却与刘振明在监控室门口遇到的那个修理工长相完全不同,那个修理工的长相很平常,平常到扔进人堆中都找不出来的那种。
此时,刘振明的电话又响起,接起来之后他便直接说:“詹顾问,不是这个人。”
詹天涯在电话那头很吃惊:“不是这个人?不可能吧!”
“的确不是这个人,我看得很清楚,长相完全不同。”刘振明肯定地说。
“那就奇怪了,对了,刑警队没有让你做疑犯拼图吗?”詹天涯问,“我在数据库中没有看到有疑犯拼图。”
刘振明说:“没有做拼图,只是按照我的形容做了一幅速写画,现在分发下去,估计已经下了通缉令。”
“我会在傍晚时分赶到你所在的地方,在这之前,带你的那位老警察会提前来,你让他帮你先做一幅疑犯画像,一定要回想仔细,先这样了。”詹天涯说完就挂了电话。
“喂!喂?詹顾问?詹顾问……”刘振明话还没有说完,但电话中已经传来了“嘟嘟”的忙音,他觉得奇怪,怎么会让在省厅带我的那位老头子画什么像?说是带自己工作,实际上每天无非就是整理整理省厅的各类档案,也不和自己多说什么话,工作完毕后就是打扫卫生,接着就是喝茶看报纸,要不就是听听广播之类的。不过省厅的领导班子成员都对他敬重有加,都称呼这个名叫曾达的老头子叫曾老,或者是老师,自称为学生。
说也奇怪,曾达都六十五岁了,而且警衔只是个三级警司,可享受的却是一级警监的待遇!
难道说这个老头子以前是……干刑警的?
刘振明正纳闷,打开休息室的门正要进去,电话又响起来了,一看号码是办公室来的,第一反应就是今天无故没上班,上头询问起来了,刚接起来,电话那头就传来曾达沙哑的声音:“喂?刘振明!你在省医院?”
“啊?对,曾老,我在省医院。”刘振明赶紧回答,同时又听到电话那头发出曾达喝水的“咕噜咕噜”声,听起来令人难受,这个老头子从来不避讳这些。
“听说昨晚出了个凶杀案,死了两个保安,你还在现场?怎么没告诉我。”曾达开门见山,也不绕圈子,直接就问。
“呃……”刘振明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我带着工具马上过来,詹天涯已经告诉我了,你呆着别动,哪儿也不要去!这是命令,动了半步,小心挨揍!”曾达说完挂了电话。
刘振明将电话拿离耳边,呆呆地看着,这个老头子今天这是怎么了?平时对我不管不问的,今天倒是命令起人来了,还说什么要挨揍?算了,等他来大概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刘振明把电话装好,扭动门把准备进休息室,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慢慢从他身后走过,走到前方重症监护室外那扇巨大的玻璃前。
瞬间,刘振明便愣住了,捏住门把的手也僵在那,眼角的余光扫到那人的背上,从身材和胖瘦来看,和昨夜那个修理工完全一样,而且那个侧面也十分眼熟,难道说那个凶手回来了?
刘振明慢慢松开门把,看着站在大玻璃前的那个人,那人将双手放在身体的前方,交叉握着,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右侧脸颊上还出现了一个酒窝。
白色大褂,普通的男士皮鞋……医生的打扮,是他吗?
刘振明站在那没动,也不敢贸然上前,这种手段极其残酷的凶犯唯一不害怕的便是这种公众场合,因为一旦他挟持人质,警察就会立即陷入被动。只是此时,刘振明没想明白,他为什么还要返回来,而且盯着重症监护室中的周蓉,难道说周蓉的“鬼胎”也是他做的手脚?
那么说电梯中发生的事情……刘振明没敢往下想,但也知道不能轻易放过可以抓到凶手的机会。
“医生,请问一下病人的情况什么时候才有好转?”刘振明故意向那人询问,随后慢慢上前,但很恼火的是,自己没有武器在身上。
那人笑容浮现在脸上,却没有转过头,双手从身前松开,右手慢慢伸进了医生大褂的口袋中。
刘振明立刻停下了脚步,目光注视在他的右手上,担心他摸出武器之类的东西来。
“医生?”刘振明试探着又问了一句。
那人依然没有说话,只是转身就走,而且速度很快,丝毫没有要停留下来的意思,却又不像是要逃走。
刘振明四下看着,没有发现可以拿来当武器的东西,只得紧随那人身后,只是再也没有说话,保持了五六米的距离慢慢地跟着。
每当那个人身边走过一名护士或者病人时,刘振明的心中就会紧张一下,生怕那人摸出武器来挟持人质,毫无疑问,这人转身离开无疑就是昨夜的那个凶犯,可是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来到楼梯口,那人停住脚步,从口袋中伸出右手来拍了拍楼梯口的大门,随后拔腿就向楼顶方向跑去,刘振明立即追了上去。
前面那人速度很快,刘振明追到楼梯拐角处的时候他已经爬到了上面一层,随即停下来,偏头看着刘振明,脸上还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
正文 第二十章[血腥交易]
诡异的笑容只是从那人的脸上一闪而过,随后又收起,扭头继续奔向顶楼。
刘振明愣了半秒,立即拔腿跟上,在到达顶楼天台门口的同时,他看见已经站在天台上的那人纵身一跃跳上了天台的边缘,张开自己的双臂,作势要跳下去的样子。
刘振明忙喊道:“不许动!”
那人保持着张开双臂的姿势,慢慢转过身来,面朝他,脸上带着微笑。
当刘振明看到那一丝微笑时,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胡淼如今自己一人在休息室内,会不会中了这家伙的计?他万一还有同伙怎么办?
想到这,刘振明转身就要往回跑,刚一转身便听到那人慢吞吞地说:“警官,这不是调虎离山,我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和你谈一探,因为有些事情我还需要你的帮助,不,应该说我们来做一个互相都有利的交易。”
刘振明转过身来,看着那人,果然那人的样子和那夜看到的一样,只是面容青涩了许多,像是一夜之间年轻了几岁。
“你跑不掉的,刚才上楼前,我已经报警了,顶多十分钟,我们的人就会将这里团团包围,除非你会飞……否则你绝对逃不走。”刘振明决定先稳住这个人。
那人一下就笑出声来,头低下去,双手捂住嘴,随后又松开,捂着肚子哈哈大笑,模样十分狂妄,笑罢那人突然收声,说:“警官,你是警察,应该说是呼叫支援,不是报警,哦,对了,我忘记了,你现在是文职,没有枪,也不再是那个侦破连环杀人案的大英雄,但是那个大英雄不是你,是一个叫胡顺唐的人,和你没有关系。”
刘振明本就很在意这件事,一直清楚自己背了一个名,实际功劳是胡顺唐的,听这人这样一说,心中的火一下就冒了出来,抬脚就要冲上去,那人却伸出双手,做出阻止他的姿势说:“别别别,我这个人胆子小,你要是吓到我了,我从这楼顶上跳下去,你刚才的那番功夫就白费了,咱们还是好好来谈一谈怎么样?”
说完,那人坐在了天台边缘上,两只脚像个孩子一样来回晃荡,一丝紧张的感觉都没有。
刘振明站在门内,看着那人,半响才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好谈的?”
“对了,忘记做自我介绍了,恐怕你还来不及知道我是谁……我真名已经忘记了,户口本和身份证我多少年前就扔了,只知道我叫夜――叉――王!”夜叉王说着这话,扭头向旁边的远处看了看,不知道用意何在。
夜叉王?这是什么名字?刘振明完全没有印象,虽然当年发生的红衣孩子连环杀人案他熟知,但那个凶手被捕之后,公布的名字并不是这个,所以他压根儿就不知道,再者那个案子其中的真相本就被故意掩饰过,当时还是派出所警员的刘振明根本不清楚其中的实情。
还未等刘振明说话,夜叉王又说:“关于你的情况,不用自我介绍了,我都清楚,包括你曾经就读的警校,还有什么时候成为的警员,什么时候成为的派出所所长,我都一清二楚,这些不用再废话,我找你来只有一个意思,做个交易,对你我都有好处的交易。”
“我不会和凶手做交易。”刘振明坚定地说,这是警察的原则。
“是吗?好吧,我申明一下,刚才那个选择题,只有两个选项,A是肯定,B是否定,你选择的B,是错误答案,应该接受一点心灵上的惩罚。”夜叉王说完,打了一个响指,随后听到天台外传来一声惨叫……
刘振明闻声就要从门口奔出去,谁知道前脚刚迈出去,眼前就落下来一个人,那人重重地摔在天台上,发出“啪”地一声响,随后鲜血慢慢从身下蔓延开来。
刘振明站在那,盯着那个脑袋已经被翻转过来的人,那人穿着白色的大褂,戴着眼镜,这不正是负责胡淼妈妈周蓉的主治医生吗?怎么会……在这?不!怎么会从天上掉下来!?
夜叉王坐在那,盯着那具尸体,冷冷地说:“不要以为我什么准备都没有做,这个惩罚不算大,只是想促使达成你和我的交易,对你没有损失,还能避免其他伤亡,真的很划算,比超市大减价还要划算。”
“你要做什么交易?”刘振明伸手指着夜叉王,同时走出了门口,来到那具尸体前,“你到底想做什么?”
说完这句话,刘振明眼角的余光扫到了在天台东西南北四个位置,每个位置竟都站着一个人,有医生、有护士,还有一个是几小时前在电梯门口目瞪口呆的那位清洁工,但那位清洁工现在的姿势很奇怪,半个身子悬在楼外,浑身发抖,双手却伸向天台内,好像抓着什么东西才没有导致掉下去,可刘振明仔细一看,他双手抓着的地方什么都没有……
“五条命,不,现在是四条命。”夜叉王先伸出五根手指,又收回其中一根,“四条命来交换你答应我的交易,很公平。”
“你到底想做什么?”刘振明怒吼道,自己的皮鞋尖已经粘到了面前死尸的鲜血。
“我找了一个人,去寻找你那位名叫胡顺唐的朋友,让他帮我寻找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如果找到了,我就会立刻离开这间医院,如果没有找到,这里的人都要死,就像这个人一样……”夜叉王的手一指跟前的那名死尸,随后向右侧一挥动,又指向那个悬在楼外的清洁工,此时清洁工的身体猛地向下一沉,径直掉落下去,紧跟着便听到楼下传来行人的尖叫声。
刘振明立刻奔到天台的边缘,往下一探头,看到那清洁工跌落在楼下的身体,已经摔成了一滩肉泥,却还能看见身体还在微微抽动,在他周围跑动着惊慌失措的人群,不少人抬头看向天台的方向,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妈的!”刘振明此时什么也不顾了,转身就扑向夜叉王,一拳打在他的脸上,随后又抓着他的领口提起来,想把他给扔下楼。
被刘振明抓住的夜叉王不挣扎,不反抗,像个洋娃娃一样任由刘振明摆布,就在他的身体靠近天台边缘时,夜叉王冷冷地说:“如果我死了,其他三个人也要跟我一起陪葬,接下来整个医院中的人都会跟着我一起下去,黄泉路上有大家一起作伴,是件好事。
刘振明赶紧回头去看其他三个角落中站着的人,那三人都哭丧着一张脸,但嘴巴都好像张不开,没有办法叫出来,浑身好像被冻着了一样瑟瑟发抖,同时刘振明还注意到那三个人的左手都被一只凭空出现的小手给牢牢抓住。
那只手?刘振明呆了,慢慢放开夜叉王,随即想到在电梯内遇到的那些个小女孩儿。
“叔叔!帮帮我!”
一个声音从另外一个角楼传来,也就是刚才清洁工所在的位置,刘振明转头看去,在那里站着一个红衣小女孩儿,展开双臂做出拥抱他的姿势,难道说刚才拉住清洁工的就是这个?这个……刘振明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这个红衣女孩儿?鬼?不,鬼是没有实体的。
红衣小女孩儿的双腿虽然在走动,但身体依然是保持原样,就像是一个人走在跑步机上一样,随后身上的红衣渐渐飘动,一阵风刮过,飘动的那些红衣碎片便随着风飘向远方,随后消失不见,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小女孩儿整个人也消失在那,只剩下一双还保持着拥抱姿势的手。
“警官,时间不多了,死人了,他们会马上到顶楼来的,现在是答应我的交易,还是把我推下去,由你选择,十秒时间,我帮你倒数……”夜叉王仰着头,看着天空,开始数数,“十、九、八、七、六、五……”
“什么交易!你先告诉我!”刘振明转身面朝夜叉王。
夜叉王将头低下来,抬眼看着刘振明:“在你的朋友胡顺唐帮我找到那个东西之前,你要负责阻止警察在这所医院里找到我,作为交换,我会让那个女孩儿的妈妈慢慢好起来,如果你不答应,接下来每一个小时就会有人丧命,不仅是在这个医院内,我还会去这个城市中的另外一些地方,例如……”
夜叉王跳上天台边缘,伸手一展,指向远处高楼耸立的市中心,手指在空中画着圈,随后往下狠狠一垂,指向了医院对面两个街区外的一所私立幼儿园。从刘振明的位置看去,能清楚地看到那些小小的身影在幼儿园的游乐场中嬉耍,不时还能听到广播中传来的阵阵儿歌。
刘振明捏紧自己的双拳,盯着幼儿园的方向,连续做深呼吸,控制自己不要将夜叉王从天台边缘给推下去。
“怎么样?这个交易对你来说,很划算吧?”夜叉王跳下天台,“你不说话,就代表你默认同意了,那好,我先走了,记住我们之间的交易,不要轻易毁约。”
夜叉王走到天台门口时,又伸手打了一个响指,随后那些还站在楼顶角落瑟瑟发抖的医生护士身体都变得可以动弹,随后瘫倒在地,放声大哭起来,其中一个医生已经失禁,小便尿了一裤子,顺着裤脚滴落下来,整个人的脑袋微微晃动,口水顺着嘴角流下,已经完全吓傻了。
夜叉王刚离开没多久,一群保安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带着警察冲了上来,在人群中夜叉王还看到了提着一个小箱子,一身便服的曾达。
在周围的人忙碌着去照看那几个活下来,已经吓得半死的医生和护士时,几个警察则围着那个天台上已经死去的医生,看见他的死状,都下意识抬头去看空中,竟然在天台上被摔死?难道说是从飞机上扔下来的?
当然,一直身在现场的刘振明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估计是与那些红衣小女孩儿有关系。
此时,曾达则慢悠悠地绕着天台走了一圈,最后来到刘振明的身边,吐出了三个字:“夜叉王?”
刘振明惊了,刚要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曾达却摆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自己则掏出一根细条的雪茄烟来点上,也不深吸,只是在嘴里含了一下,尝了下那个味便吐了出来,说:“这家伙果然越狱了,从现场来看,他刚才还挟持了几个人质威胁你?”
刘振明默默点头,却不明白为什么曾达会知道得这么清楚,当然他还在对那个清洁工和那个医生的死感到愧疚,心里很难受,目光一直落在旁边那具医生的尸体上。
曾达看着刘振明低声道:“死了人,责任不在于你,不管今天换作是谁在现场,都没有办法阻止那个畜生,你再愧疚这些死去的人也不会再复活,走吧,先离开这,不要妨碍别人做事。”
曾达带着刘振明刚要离开,那几个警察就立刻拦住他们,询问怎么回事。曾达一声不吭,掏出自己的证件来放在那几个警察手中,警察看了一眼证件,立即敬礼,什么话也没说,双手将证件交还给了曾达。
两人走进天台的大门,在楼梯上一前一后的走着,此时刘振明问:“曾老,你到底是……”
曾达扬了扬手中的证件说:“以前的证件,想不到现在还有用,你想要的话,等你合格了找詹天涯给你办一个,不过仅限于工作。”
“詹顾问?工作?什么意思?曾老?”刘振明疾走两步,和曾达并行。
曾达冷冷地说:“问这么多干嘛?慢慢地你就会都明白的,这个世界和你平时看到的不一样,要用心去看,不是用眼睛。”
刘振明不依不饶继续问:“曾老,你是怎么知道刚才现场发生的事情?推断的?”
曾达停下脚步,将雪茄在旁边的垃圾桶边缘上弄灭,随后说:“你在警校的时候没有学过现场勾勒吗?有经验又用心的警察,可以在到达现场的瞬间就完成对整个案发现场的空间构思,我记得你是警校侦查系99届02班的吧?这种书本里都有的知识你竟然还问我?真不知道你这种白痴是怎么从学校毕业的,早知道你转体改生得了,当什么警察。”
“我……我……我在学校没有主修刑侦。”刘振明辩解道。
曾达冷笑,反问:“那你学的是什么?民事调解?警校有这个学科?派出所所长当傻了,以为自己是居委会大妈?跟我来吧。”
曾达说完,继续向楼下走去,边走还边说:“听说你以前在警校搏击学得不错,还拿了冠军,刚才怎么不把那畜生直接打死得了,不就是费点笔墨写份报告吗!”
刘振明不发一语,只得静静地跟在曾达身后。
正文 第二十一章[教堂鬼打墙]
胡顺唐从车内醒来,揉了揉眼睛,完全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在座椅上睡着过去,向车内一看,除了自己之外,狄施阗和开车的年轻人已经不知去向,车外也是黑漆漆一片。
自己到底睡了多久?天都已经黑了。胡顺唐正要开车门出去,猛然间想起这是一个联系胡淼的最好机会,于是在车上翻查了一阵,在没有找到任何通讯工具后,打开车门就准备往外跑,谁知道刚打开车门,抬眼就看见在汽车侧面一幢巨大的欧式古建筑――天主教教堂!
看见教堂的时候,胡顺唐心里清楚的确是来省城了,这座教堂是省城唯一一座从清朝康熙年间保留下来的教堂,原本有三座教堂,其中两座在文革时期被损毁,唯独就剩下了这么一座,不过狄施阗为何要带自己到这个地方来?难道说霍克家族的人在这个教堂中住着?
先不管这些,联系上胡淼再说,胡顺唐四下看看,在他记忆之中在教堂周围有不少电话亭,还有小超市内都有公用电话,不过奇怪的是周围漆黑一片,连路灯都熄灭了,按道理路灯熄灭至少要晚上零点之后,总不至于自己睡到了凌晨吧?
胡顺唐小心翼翼地下车,蹲下来,沿着跟前的教堂围墙慢慢向前走,周围除了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还有野猫的叫声,没有其他任何声响。
沿着围墙走了几百米之后,胡顺唐意识到不对劲,为何这堵围墙会这么长?在原来的记忆当中围墙顶多只有不过二十来米的长度而已。
胡顺唐停下来,向身后看去,这一看不要紧,竟惊了一跳,就在自己身后没多远的地方,就能清楚地看到那辆停在那里的捷达汽车!
鬼打墙?胡顺唐下意识想到这三个字,这是民间传说中对人在荒郊野外迷路的一种说法,顾名思义就是有鬼迷了人的双眼,导致人一直原地踏步或者是总在某个地方绕圈,但这在风水命理学和奇门遁甲之中却称与鬼怪无关,与地域有特定的关系,在中国异文化中,万物都和五行有联系,五行的搭配就可以排列出类似迷宫一样的东西,但这种搭配基本上都是以五行中某一种为主,例如在树林之中必须要以“木”为主,而在石滩之中以“土”为主,但辅助的五行几乎都为“水”,万物不离土,大地莫离水就是这个意思。
古代晋西风水师寻路的办法,通常是探土测水,这种法子很复杂,但通常很管用,毕竟地下水源四通八达,就如地球的毛细血管一样,总有一定的规律,配合上罗盘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即便是遭遇到了这种“鬼打墙”都能够找到出路,不过是在这种五行迷宫内没有人伏击的前提下。
如果这是五行迷宫,那么必定有“阵主”在周围,如果阵主一破,这个迷宫也没有任何作用。胡顺唐想到这,手就从围墙上拿开,刚拿开便意识到不对劲,又赶紧将左手按上了墙壁,仔细一摸,感觉到墙壁很是湿润,就像有人刻意往上泼过水一般,而且那些水好像沿着砖缝之中在缓慢流动……
胡顺唐凑近围墙,但由于周围漆黑一片,完全看不清楚墙壁上到底有什么东西,可为什么回头的时候却能清楚地看到那辆汽车?不对,这么说自己一直没有移动,在原地踏步或者绕圈,所以感觉到墙壁好像自己生长一样,不断向自己的前方延伸。
“天黑了,请先生注意安全。”狄施阗的声音突然传进胡顺唐的耳中,胡顺唐一惊,立即回头,身后半个身影都没有,再扭过头来的时候清楚地看见狄施阗提着手提箱站在自己的跟前。
这家伙怎么会在这里!?
“是呀,天黑了,还是进屋里比较安全,小心被怪叔叔给拐带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从胡顺唐的头顶传来。
胡顺唐猛地抬头,看见在围墙上端蹲着一个黑影,再定睛一看,是刚才开车的那名年轻人。
年轻人看见胡顺唐注意到了自己,直起身子来,俯视着他,对狄施阗说:“传说中的开棺人也不过如此,这么简单的地方都走不出去,你难道指望他能带我们找到镇魂棺?”
狄施阗盯着胡顺唐,脸上有了一丝笑容,笑容浮现起的时候,两侧莫名多了些干裂的皱纹:“不指望他,难道还指望你?不要忘记了,没有夜叉王借你的那个小东西,你也不可能困得住他,自己有多少斤两,还是掂量一下为好。”
说完,狄施阗伸出一根手指,顶住自己的太阳穴又说:“人嘛,最重要的就是脑子好使,脑子好使能顶的上千军万马,你说是吧,胡先生……”
年轻人“哼”了一声,挽起自己的衣袖,将手腕露出来,张口就咬了下去,胡顺唐愣住了,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此时狄施阗攀住他的肩膀往教堂方向走,一边走还一边说:“对不起,为了让你放松,我不得不想办法让你睡一觉,胡先生,你需要休息。”
胡顺唐听着狄施阗的话,但扭头依然盯着墙头上的年轻人,只见他将被咬破的手腕对准了墙头,随后鲜血一丝丝滴落下去,在他的嘴唇上还带着一抹鲜血。
在鲜血滴落到墙头之后,胡顺唐猛然间眼前一亮,周围好像明亮了许多,没有刚才那样黑暗,可在回头的刹那,眼角的余光好像看到了在那年轻人身边有一抹红色扫了过去。
那是什么东西?胡顺唐想了想,再回头看的时候,墙头上已经没有了那年轻人的踪影。
狄施阗领着胡顺唐来到天主教教堂的大门口,门口两侧两盏装饰的路灯根本不会亮起一样,但却有飞蛾在周围扑打着翅膀,往灯箱之中撞击,再看灯柱下方,密密麻麻堆了好几层飞蛾的尸体。
这个季节哪里来那么多的飞蛾?胡顺唐狐疑地看着那些飞蛾的尸体,此时狄施阗推开了教堂大门旁边的那扇小门,小门上的门环摇晃地撞击着门身,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再往门中看,就能清楚地看见一尊圣母玛利亚的雕像,可除了雕像周围之外的蜡烛外,教堂内却是漆黑一片。
“胡先生,雇主在等着你,请进。”狄施阗闪身站在小门的旁边,示意胡顺唐进教堂。
胡顺唐走进教堂,前脚刚迈过去,就看见那尊圣母玛利亚雕像下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戴着头纱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背对着他,手中好像抱着什么东西,在轻声吟唱着歌谣,歌谣听起来就和从前路过教堂时听到里面众人吟唱的曲调是相同的。
不知为何,那个小女孩儿好像有一种魔力吸引着胡顺唐上前,胡顺唐第二脚也迈了出去,从两侧一排排的座椅过道中缓慢向那个背对着自己的小女孩儿走去,每迈出一步就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
突然,一只手搭在胡顺唐的右肩上,胡顺唐身子一震。
狄施阗凑近他的耳边,轻声道:“请不要打扰孩子的吟唱,雇主在等着你,这边请。”
胡顺唐收回正要迈过去的右脚,但目光却一直注视着那个孩子,不知为何面对那孩子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从背影后的动作看来,小女孩儿缓慢的动作显得很是僵硬,就像是一个被人操控的提线木偶。
“这边请,胡先生。”狄施阗停下脚步来又说,在他面前不远处是两个狭窄的房间,胡顺唐认得这种房间,在天主教教堂中叫做告解厅,俗称为忏悔室,就是那种两个房间中隔着一扇小窗,一侧坐着神父,一侧坐着忏悔者。
通常人们都误解但凡在教堂之内都会有告解厅,实际上那是错误的,只有天主教才有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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