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偷脸>第6章 自杀

然后苗苗就开口说:“要想拿走胃里的东西,这里刀具齐全,完全可以剖膛划肚,那样更方便简单,凶手为何要那么麻烦。”

金泽微眯着他那深邃的眼眸,说:“你不是凶手,永远不知道凶手在想什么。刚才我就说过,这是一个极其冷静的变态凶手。他造出来这么一件看似完美的变性尸体,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件艺术品,倘若剖膛划肚,那就破坏了这艺术品了,而这也是为什么他在离开前,还要擦拭了尸体周围的血迹,将头颅重新缝上的原因。这个凶手冷静得令人发指,我猜他做这一切时心跳频率也不会超过八十。”

听了金泽的分析,说实话我挺佩服他的,心理学专家就是专家,可以从罪犯的心理去揣摩案件。

这个时候何平进来了,自然是没有找到凶手,然后他还小声跟金泽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应该是刻意避开我的。

而我也乐得不趟这浑水,忙开口说:“既然你们要办案子,那我这外人就不掺和了,我先走了,如果有什么关于我女朋友案子的消息,我一定会上报的。”

说完,我就准备动身离开,还没来得及迈动步子,金泽就突然开口喊住了我:“慢着,跟我去一个地方。”

金泽让我跟他去一个地方,直觉告诉我这肯定不是啥好事,如果可以的话,我肯定选择不去。

所以我就问他去哪,可不可以不去,我说我就一个老实人,也没有干坏事,他们没有权力对我呼来喝去的。

金泽确实是个心理学的高手,他如果强硬的命令我,以我的脾气肯定有逆反心理,就算跟他去了,也是不情愿的。他只是说了一句话,他问我想不想尽快破了方琳的案子,于是我就跟他走了。

我是坐的他的车离开的,不是警车,而是一辆白色的cc,线条很帅,很配金泽的气质。

不过等到了目的地,我就没任何心思去羡慕金泽的车子了,我的心一下子就揪了起来,心底莫名的就升起一丝恐慌。

金泽带我来的这个地方对我来说挺陌生的,但这地方的字我是认识的,殡仪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火葬场。

我们没有下去,就坐在他的车里,他指了指火葬场的大门,问我:“陈木,对于这里印象挺深刻的吧?”

说完,他就侧着脸看我。

我被金泽看的很不舒服,于是直接就对他说:“你什么意思啊?咒我死呢?我对这火葬场怎么会印象深刻?”

金泽笑了笑,嘴角微微上扬,沟勒出一丝淡淡的弧度,说:“别激动,我就是问问你对这里了解不了解,有没有什么记忆,来没来过这里。”

我摇了摇头,说我压根没来过这里,我好好一大活人没事来火葬场干啥,找晦气呢。

我还问他为什么这样问我,他没正面回答我,而是跟我说之前我家那张纸条上所说的地址就是这里,也就是说我把刘洋的人头寄到了这里。

我本想问问金泽有没有查到是谁收了快递的,不过最终我也没问,因为一来快递没这么快,再者如果有可以告诉我的内容,金泽肯定已经讲了,他要是没讲,我问了也没用。

于是我就沉默着不说话,而他则突然跟我说:“陈木,你再好好想想,你真的没来过这里吗。我现在是以警察的身份问你,你要为你说的话负责。”

我很干脆的摇了摇头,说没有。

然后他就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他说:“好吧,白天不懂夜的黑。”

白天不懂夜的黑,金泽的话很莫名其妙,这不是一句歌词么。

我正要问他是啥意思,是不是嘲笑我呢,他的手机突然响了。金泽接起电话后面色凝重,他说了几句话,问了地址后就发动车子走了。

路上我就预感不好,可能又出什么事了。约莫小半个钟头后,我们就到了目的地,出乎我意料的是,竟然是我家所在的小区。

我看到我家那栋楼楼下下停了两辆警车,这让我的心猛然就咯噔跳了一下,难道警察在我家发现了什么线索?

然后事实就再一次出乎了我的意料,金泽并没有带我去我家,我们去了五楼,而我家是在四楼404。

五楼的504门口拉了警戒线,似乎是发生了命案。直觉告诉我这案子跟前两起应该有关,要不然金泽也不会带我过来,而且事情就发生在我家正楼上,这让我无比的压抑。

一进入504,我就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还有一股子焦味,然后我发现何平和苗苗都在现场,另外还有几个干警在勘察着什么。

然后我就将视线在房间里扫了一圈,只见在客厅的沙发前半躺着一具尸体,这是一具女尸,赤身果体的,没穿任何衣服,但是她全身的皮肤都已经发焦发黑,像是被烫过烧过一样。

可是再看家里其它地方,却又没有着火的痕迹。

在这具女尸的身旁,放着一很大的不锈钢桶,里面有小半桶不明液体,散发着刺鼻的酸味,另外还有一个刷油漆的刷子。

苗苗此时还蹲在那女尸旁,她捏开了那女尸的嘴巴,然后用一根很长的导管插进了她的嘴里,同时还用手电筒往里面照。

金泽直接朝苗苗走了过去,然后问她:“什么情况,死因是什么。”

苗苗嗅了嗅鼻子,站起了身说道:“初步判断是自杀,死亡时间应该是两个小时前。死者周身的皮肤擦拭了大量的浓硫酸,导致皮肤严重烧伤,表皮脱落。另外死者应该还饮用了大量浓硫酸,她的口腔及食道有明显的灼伤痕迹,舌头已经腐坏,怀疑其胃部也已经完全坏死,具体情况还得解剖后得出细致的尸检报告。”

听到这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第一反应就是变态,如果真是自杀的话,这个女人得多么疯狂啊,自己往自己的身上涂浓硫酸?还喝浓硫酸?看尸体的情况,她几乎身上的每一处皮肤都涂到了,要知道要想做到这点,那得忍受多大的痛苦啊!因为在涂抹其它部位皮肤时,之前擦过浓硫酸的部位就会开始反应了,会氧化放出大量热量,烧毁她的皮肤,这种痛楚就好似在身上涂了蜂蜜,让蚂蚁来撕咬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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