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之森林——鸟》 序言 每一只鸟都渴望拥有一片森林,自由自在的飞翔,拥有阳光的早晨,拥有满天灿烂星星的夜晚,守住一份难得的安静。我们也知道人有时也和鸟儿一样,会因为什么也不喜欢这片森林了,开始向往更广阔的世界,开始脱离以为幼稚的想像的地方。开始出发的时候满怀希望,觉得只要自己努力就可以找到食物吃,就可以再找到一片森林,可这时才刚刚开始领略外面世界的残酷,欺骗,虚伪,无知,狡诈阴险等的丑陋的一面,开始教会你重新做人,总想找到一片净土,一滴纯净的湖泊,可就是找不到,在自己的记忆里唯一干净的还是那片森林,有时候都怀疑是不是真的是选择错了,不该有远方的理想,可无论如何也不能再退缩了,因为自己并不是怕事,懦弱的人。 当硬币缓缓沉入水底,就像一个美好的愿望被珍藏起来,当有太阳的时候,硬币在池底会闪出小小的光芒,当喷泉快乐的飞溅的时候,就好像硬币的心愿也在歌唱。我不知道一个人在另一个人心里会呆多久,当往日的缠绵确是忘不掉,总会想起。 走了不知道多远的路,发现走的方向好像是错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将自己逼入绝境,总想把一些心里话说出来,但却找不到所谓的知己,“知音不易得,抚剑增感慨”啊!过去了美好的青春时光,发现后知后觉是满满的不舍,哪怕再伤心一次,我总想写出一部自己的青春故事书籍,创造只属于自己的青春世界,可好多话都放在嘴边,千言万语凝成了两个字“不知”,放开一段时间,灵感又不断地涌现,所以只能记下一些精华的只言片语,开始由一个字一个词形成一篇文章。看过好多青春的书籍,多多少少和自己的有点相似,但始终找不到自己的那份亲切感,所以决定自己动笔写一写。 我想把纯真,好奇的一面写的完美,又要把后来的伤心,离别写的淋漓尽致,悲欢离合尽在其中。有时会觉得自己是一只没有脚的鸟,只能不停地往前飞,累了饿了只能独自躺在树干上,遇到风雨都要忍受着,一缕阳光总是希望的所在,渐渐地才看清楚自己是有多么的不堪。 说实话,青春是一座小的迷之森林,不管自己是是迷茫过,还是后来的所有坚定,都会走出这片森林,但主要的是后面的一大片森林,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的美好,在规定的时间内走出来的人走出来了,迷失的人也就迷失了,人生的差距大概如此吧!其实我想用更多的笔墨去描绘美好的一面,描写一份清新秀丽的画卷,去对抗不美好,可这终究是相辅相成的,有好有坏才是完美的,所以就调整思想继续下去。有过逃避,但终究还是要面对,所以坚定了信念,就不再去管什么是非,来什么就面对什么,大概是真的逃不开吧! 《迷之森林——鸟》,想把人比作一只小鸟,说说过去的事情,说说现在和将来的事情,多一点感悟,多一份收获,希望有相同经历的人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开始不一样的心之旅途。 2018年11月24日晚 第一章 小巷回眸(一) 第一章呢,我们先来谈一谈长大的事情,同一个地方,同一个眼神都没变,变得是我们长大了,多了许多全新的心情,我们在不断的远行里,不过是为了一个更好的自己,最后也就只剩下了一个老地方,没有改变过。 一条巷子,承载了许多的温馨画面,一个人的长大,一个回眸的一笑,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变得很美好了,成了生活里最好的安慰,忘不掉,也是一种幸福。 巷子虽然很长,有点窄,但却容纳了自己的整个世界,巷子边的小卖部,总是最向往的地方,一转眼如今只剩下“小卖部”这三个字,在时间的推移下,它没有被留下,不断地在变换着新的身份。 冬天为了生计,挤在窄窄的巷子里,看到总有熟悉的影子在卖烤红薯,他是用自己的寒冷,照亮了我们这些小孩子的甜甜的童年,那时候,我不知道一个人成长会有这么多的经历,所以也不知道会面对怎样的压力,但所有的时刻都选择的了坚持下来,就是最好的礼物。 有时卖红薯的人,中午不会走,饿了,就自己吃一个自己烤的香甜的红薯,直到卖光了才推着破旧的车子离开,走之前不论有还是没有人,都要回头看一下小巷子,也许是一个习惯,也许是想看到一个人的笑脸,还有孩子们的微笑。 早晨,家家冒起的炊烟,细心的人总会对着空中一笑,白白的头发泛起一丝青春的气息,吃完饭最快乐的就是围着巷子捉迷藏,小巷子都是互通的,像是一个迷宫,有时就连自己都会迷路,但快乐总是能掩饰住心里的一丝忧虑,也许真的是少年没有愁吧! 黑色的墙壁不知走过了多少个夏天,经历了多少个风雨,都屹立不倒,在我心中是一个撑起一片天的男子汉。 现在的空空的巷口代替了往日的喧闹,孩子们都离开了家,爸爸妈妈一转眼也都老了,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跟着我跑跑跳跳了,也变成了慢慢行走了,去了远方的我们,偶尔回来一次,也是满满的回忆,更多的是爱,爱爸妈,爱家庭,岁月好像真的带走了一些美好的东西,不过还依然幸福。 回来的下午便下起了小雨,初秋的季节,在雨的感觉下还有点微冷的,忽而看到青石板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很多的裂痕,一道,两道,三道,都向外延伸着。 墙角下长满了绿绿的苔藓,像是不速之客的入侵,看到苔藓就会觉得是衰老的表现,所以也会感叹时光的流逝很快。 夜晚,巷子里没有灯,出来走动的人也少,不知道是不是一种错觉,随着一条巷子走是没有尽头的,仿佛是通向无限远的地方,曲曲折折,没有尽头,现在呢,每个巷子都有了路灯,倒是驱走了一些黑暗,感觉这样的神秘感依然存在。 一个人站在巷子里,有些静静地,静静地,从巷子这边走是早晨,等到了巷尾便是黄昏了,有一片小的竹林,怎么看都像是一幅画,后来还画了一下,但始终抓不到那个意境,所以也没有放弃,不断地画着,细致刻画一下细节,再整体一看,就觉得完美多了。 走过一条窄溪,有一处断桥,坐在上面可以静静地沉思一天,长大到底是什么东西?托着小腮,小小的背影,想到的只有好多好吃的才对。 有许多的失落过,但也快乐过,还是一路坚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找到自己的恰到好处人生路。 人的一生是禁不起一晃的,昨天和今天的距离,就是一步的距离,还好学会了很多的平静和接受,还好有家人好朋友陪着,才不算太孤单,但有时也觉得自己的委屈,哭过以后,基本上就没事了,只能自己慢慢体会生活的味道,怀念的过去,依然有很多美好的画面,让你是无怨无悔的,并且越来越容易接受了。 第一章 小巷回眸(二) 你在墙角的那边,我在墙角的这边,越过墙角互相探望,你变成了我,消失了,而我变成了你,继续前进着。 每次想到这里,就会想到龙应台的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小小的巷子,承载了多少次这样的目送,克服了多少的不舍和离别的忧伤,不知道,但巷子在岁月里的沉重,能想象的到。 刚开始上学的时候有妈妈奶奶接送,是欢乐的声音在小巷子里回荡,渐渐的接受了远方的召唤,在小巷子里回荡的是轻声的啜泣,好多的时候都无言以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一种孤独的态度对待自己,秋天里,看着落叶划过一道弧线,落在了水面,将要去向何方,对于前方我们一无所知,有时是自己的选择,有时是父母的选择,无论对错都构成了自己的远方,可还是怀念过去。 时间是一朵盛开在路上的花,你匆匆忙忙的时候没有时间去看它,等到有了时间的时候才发现忘记了什么,但是这朵花却一直在看着你,从小的时候到长大。 小巷的影子一直挥之不去,数过每一步下的青石板,还有夹在石板间的石子,是不是谁家淘气的孩子拿走了一颗,又放到了哪里?看过了脚下的青石板和石子,抬头望到的天空只是弧线的天空,有时看到一个好看的云的图案,却因巷子的走向而断成两半,那时的我们只是站在天边,有朦朦胧胧的云雾才有好奇的心理。离开家以后,因为自己遇到的原因,有的留在了上学的城市,有的又回来了。镇上有好多的老人,大多数没有离开过镇子,从小就在这里长大,对于外面的世界大多也是听我们这些年轻人说的,短短的巷子,长长的巷子,却容纳了一个人的一生,可以说我的全部记忆都在这里,用自己一生的坚守,留住了在我们看很小,自己看却很大的一个故事。老人们拄着拐杖,走在小巷子里,也别有一番滋味,岁月的故事历久弥新,只是人变得老了。 青石板上的雪渐渐的融化了,冬季的过去,也带走了一个银白色的世界,过不了多久燕子又要飞回来了,在门前的燕窝,经过了冬天的孤独又重新换来了新的热闹,燕子站在墙边叽叽喳喳的叫着,像是早晨出来吆喝的人,充满了热情,给安静的小镇带来了几分生气。 小巷子里每次下雨都像是江南的朦胧诗意,说不尽也道不完,但也总能说出不一样的情感。小巷子走向远方,小孩子,年轻人,老人,相互擦肩而过,发生了多少的故事,竹叶落了又重新长了出来,天空中云去云散,转了一圈,还是原点故事最多,所以说小巷子里的故事最多。。 第一章 小巷回眸(三) 唐朝诗人王维的《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小巷外,小镇外的竹林,悠悠的一阵琴声,让人不免有些好奇,莫非是哪位世外高人在此隐居?此人自比清风明月,是什么样子的人呢?可是还没有跑到竹林,琴声就没有了,留下的就只有一片空空的竹林,自此以后每次都是这样的,只能听到琴声,还没跑到竹林就没有了琴声,人去竹林空,像是竹林在自然的演奏,时间一长,经过人人相传,就渐渐的有了神奇的色彩,像是一道奇观,再加上年代久远的小巷子,小镇,渐渐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就专门有外来人慕名而来,想一看奇观。 不知道又是什么时候起,走回家的路上,发现了好多外来人的陌生面孔,本来安静的小镇开始热闹了起来,迎面走来倒像是感觉自己是外来人,因为对于这里的感觉好像变了。 每天无所事事的老人也开始在自家门前摆摊卖东西,旧的书籍,旧的照片。传统的商铺,因为以前买卖的人比较少,店面也是年久失修,自从外来的客人增加,商铺的生意也开始变得红火,继续增加了店面古老的特性,传统的丝绸,小吃店,也都先后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不知不觉中旅游开始成了小镇的主角。本来外出打工的都回来了,守着家门口就能赚钱,是想象不出的便利,多好的发展,可是自此开始总感觉少了什么? 又是一年的春节,一年的开始要走,一年的结束就回来,但也是暂时的。爆竹的响声在小巷子里传着回声,爆竹屑随处可见,又有一些小孩子在重复着自己以前的故事,把爆竹插在雪上,点燃,啪的一声,雪出现了一个大洞,然后笑笑走开了。突然我想到缺少的是什么了,缺少的那份纯真,少了一张笑脸,小巷子缺少的往日的庄严,没有了安静的感觉,像是时光在变,由原来的沉寂变得活跃了起来,但变得样子再也认不出来了。 走出小巷子面对无人的地方,倒是喜欢这种安静孤独的心情,仿佛没有了伪装,看到的就是一个真实的自己,也发现有点累,装做是自己,也能想明白很多的事情,比如选择,有的真的只有一个选择,不得不选;有的地方你不认识他,是第一次去却有熟悉的感觉,像是一种归属感很难得;有时感觉很爱自己,也很恨自己,但终究是爱自己,时间一长,对自己如此,对别人也如此;等等吧,就是随意的想着,仿佛我的前面的世界都是我的,爱怎么想就怎么想,随心所欲,但每次结果一下来,心情都是有点沉重的,像是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找了半天也不知道到底丢失了什么,以至于又有点失望的感觉,纯属自己和自己的矛盾,有时候不想也是一种方法,就是这样。 第一章 小巷回眸(四) 早晨阳光透过格子窗,回家后早晨第一次感到了温暖,即使是在冬天。忍了很长时间的懒散个性终于爆发了,赖到中午才算懒洋洋的起来。 简单吃了一点饭,就想出去走走,又想唱一会儿歌,看到老式的格子窗,就想起周杰伦的《青花瓷》,想到传统的样子,很是怀念,特别是爷爷,喜欢小时候家的样子,窗子都是格子的,所以才有了我这格子窗的独特记忆,爷爷也喜欢传统的焚香,所以对于松香算是另一个记忆了吧! “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你的美一缕飘散,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经典的中国风歌词,搭配传统的老式建筑,真的是绝配啊! 终于下定决心出去走走,可刚想出去,老妈就拉着我要去挖冻白菜,已经是下午了,开始准备晚上的食物了,所以我就答应了,让我提着一个小筐,老妈拿着铲子,就走了。其实我自己也是没有地方去的,就是想,又是一年了,想出去看看有什么不同的东西,变化真的是太大了,小巷子以前是光滑的墙体,现在因为人多的原因,成了大众的涂鸦墙,也贴满了大大小小的广告,很是厌烦,回来的当天就是把自己家门附近的广告清理了,行了不说这讨厌的事情了。 老妈在前面走着,我拿着筐在后面走着,沿途遇到不少镇子里的人,遇到也只是简单的说几句话,聊的话题无非是小时候多么的淘气,现在变得那么的安静,最后感叹时间可真快,我也只是随声附和,不发表任何意见,但我明显感到老妈有些生气的眼神看着我,所以随声附和就改成了简单的回答,说实话如果是在家很乐意发表我的个人意见,但现在更加珍惜个人的自由时间,所以不想多说其他的话,所以也就爱搭不理的。 看到人都走了,老妈就开始问我:“人家问你是关心你,不应该不说话,不礼貌,知道吗?” 我:“我只是不想说话,有什么错误吗?” 老妈:“你没错,错在没有说话,下次遇到,就简单说几句就好了”, 我:“好吧,听老妈的”, 说完老妈的脚步就更快了,还是我在后面跟着,这次一口气走到了自家的田里,看到冻白菜已经是东倒西歪了,就先看一下周围的情况,发现都像是一个样子,但各有各的不同,冻白菜可以用来蒸煮,然后淹一下作为下饭的佐菜很棒的。不过我先是用放在口袋的手摸了一下菜头,冷的感觉瞬间从指尖传遍全身,真的是瞬间被冻住了,真棒! 老妈倒是看着我,我都没注意,因为我还沉醉在凉凉的感觉中,突然老妈说了一句:“想挖吗?” 我怔怔的回了一句:“我试一试吧!” 本来在我的想象中,老妈是挖白菜的,我是在后面捡的,可是现实总是没有那么的美好,老妈一转眼成了监工的了,我成了全都是我做了,不过我并没有说出来,不然又要挨打了,当然只是吓唬我。 接下来,老妈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多了一根小树枝,给我画了需要动手挖的白菜的范围,然后就没有了,只是看着我,教我如何一下子把白菜铲下来,然后去根,装好,这就是这个冬天开始了…… 第一章 小巷回眸(五) 说了很多,可无非就是想留住最初的那一份情感,可想想怎么能留的住呢?无非就是一份记忆,一份甘甜可口,一份苦涩清香,可可归根结底是甜的,还有一丝不舍和遗憾。 在刚刚成年的时候,意气风发,一心想走出自己的路,所以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事业上,只有当失望或者遇到很大的挫折时,才会想起以前的美好,才会觉得做儿子的不是,因为那时候几乎是不在家的。父母的伟大在于默默的支持,不图你这个儿子给什么回报,也无论你离家多远,都会一心为你着想,就像不论你在哪都会在你身边一样。 说实话,我不喜欢喧闹的城市生活,也想安安静静的生活着,可心是这样想的,但一直是压抑着,最起码现在实现不了,所以也一直当做远方的明灯,在一点点的靠近,有过黑暗,有光明,有过星星,也有月亮可以照亮前进的脚步,也遇到过下雨的天气,躲避不来就索性一身泥泞,也算是快乐的吧!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 理想是路,引你走到黎明。 经历了一点事情,才觉得理想的远方一直是家里,对于家也一直怀有一点愧疚。父母都是在乡下生活的,勤劳朴实,也没有什么很高的理想,仿佛亲人在身边就是全世界。一开始自己的衣服,都是奶奶和老妈做的,一针一线,仔仔细细,粗粗的布,自己种的棉花,虽然外表看起来笨拙,但是却很心暖,踏实。 突然想到一件事,有多久没有讲过母亲的名字了,大概都已经忘了了,只记得姓氏是李,不过也很少听过母亲的名字了,唯一几次就是在学校通知书上,有母亲的签字,但签完都不会看,就一直遗忘了,直到现在才偶然想到这么一个自己的疏忽,简直是有愧。每次电话里爸妈都会说一切很好,叫我不用担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可总觉得这是一种心里压力,久而久之就成了心上的一块石头,不断的加重,所以终于决定要提前回去,不然对自己也太失望了。 虽然每次都有给家里寄钱,但我知道母亲是不会花的,无非就是攒起来,等我回家再给我,对于这件事我是觉得有点力不从心了,但依然坚持让爸妈收下,多买点好吃的,多提高一下生活的质量。每次我说要和母亲去买点好吃的,母亲都会买一点糖,觉得只要有个甜味就够了,可我不这么觉得,买了不少的肉放在本来空空的冰箱里,买了好多的零食,但母亲是不喜欢吃的,但我依然坚持要爸妈吃一次,哪怕只有一口,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听了我的话,老爸说:“你看你都多大了,还像是小时候一样倔强,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长大”,老爸说完哈哈大笑起来,母亲也笑了,直到现在我才感觉心里稍微平衡了些。 自从买了冰箱放在家里,估计都没有用,爸妈觉得费电,就成了闲置物品了,瓜果蔬菜都是自己种的,随着吃就随着摘了,所以说不需要冰箱也说的过去,所以总埋怨我乱花钱,直到我回来才把冰箱塞满,才算有了一点用处。 要说人变老就是转眼间的事情,我长大了,而你们变老了,小巷子又多了一条深深的眼神,在告诉我们不忍老去。 第一章 小巷回眸(六) 镇子外有一条河,河边是垂柳,每到夏天都会成为人群聚集在一起的地方,也成了我记忆中的一个标志,每次写作文,只要是有关写景的,或者写一个难忘的地方的,都会有这条河和垂柳的影子,因为垂柳不仅仅有留住人的绿茵,还有千丝的牵挂,河水不仅有可以漂向远方的涟漪,他更像是时光里的音乐声,不断回荡着,他们更像是记忆的中转站,所以深刻一些。 每当到了六七月份,或者早时候的五月份,就会看到空中飘着很多的柳絮,一开始我是比较讨厌柳絮的,它很轻,只要穿着棉质的衣服,一摩擦起电,就会吸附柳絮在身上,清理下去是很麻烦的,所以一度讨厌柳絮。讨厌柳絮是在夏天,那么喜欢柳絮也是在夏天,源于一本比较浪漫的书籍,无意间看到了关于柳絮的介绍,开始对于柳絮有了最初的改变。 在我们的生活中柳絮都是白色的,但在电影里为了突出浪漫会是五颜六色的,很美,但我不在意它是什么颜色的,给我给我那一瞬间的伤心和快乐才是永恒的,他更像是童话的开始和结束,结束后的伤心和意犹未尽才是最后的感受,就是这样。 柳絮飘飞的是一个季节,或许会在扬扬洒洒的白雪中落地生根,或许会在下一个夏天继续开放,漂向远方。我很想写一写有时内心独一无二的孤独感,仿佛黑夜里只有黑夜和自己,看不到一点的光亮,下着雨的黑夜,看不清楚眼前到底是一棵树还是一株草,到底是平坦的大路,还是泥泞的路,搞不好会把自己弄得满身泥泞。 在这熟悉不过的小巷子里,我也在下雨的泥泞天摔倒过,弄得满身都是泥,那时候还没有青石板,只是泥路,只要有一辆自行车走过,就会出现很大的一条沟,就像是精致的山水画上,突然多出了一笔很粗的墨彩,感觉格格不入,不相融洽。 说到镇子外的河流,算是很封闭的,不像别的地方都会挨着街道,这是一直沿着地势蜿蜒向下去的,走到下游地势较平坦,偶然能看到独木小舟的渔船,渔船上会有一两只渔民自己养的鸬鹚,成为了捕鱼之外的乐趣,鸬鹚也不负责任,总能抓到大大小小的鱼,跟着节奏,跟着小船悠悠的前进。如果是冬天下一场雪,那么“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景象跃然于脑中,其实也在诉说着各种各样的孤独感。 雨天一过,太阳努力的从乌云后面爬出来,映照在河面,稀稀疏疏的人群渐渐走过,在在镇子外的地方,有一家菜市场,所以人群大多数是到那里去的,买着菜成为了一天来往的必要的往返,寻着生活的足记,完成一份又一份坚守,守着一个家庭,守着一座小城,守着一份坚守,渐渐的已经分不清是小城还是自我了,只觉得很温暖,不是吗? 第一章 小巷回眸(七) 梦醒,梦睡,有时候真的是分不清楚,只有在落叶的那一瞬间以后才会知道,才知道又是一个秋天,回到秋高气爽的季节。 入睡时没什么感觉,而醒来却是被梦给惊醒的,也不知道是怎样的梦境,这种隐隐的惆怅,像是读了李清照的词一样,非要发呆一会儿,所以很快就跑了出去,也并不在意这样子的事情,就当是一个梦而已,一个梦的心情。 小巷子不仅承载了我们这个时代,还有前人的记忆,青石板巷子,不知道在哪个巷口就能看到老人们一起下棋的场景,虽说是很平淡的事情,但是这样的场景却是少见了,远去了,怀念了,该去了远方的人都走了,我们也都长大了,走入自己的路途了。 只是那时候小巷子感觉已经老了,就像是一个人慢慢变老一样,小巷子的周围也展示出了疲惫的状态,从墙的边缘开始长出不少的草,或许是草的生命力顽强,或许是承受了太多的风和雨了,但归根结底我们看到的是这样,即便是很难改变的东西,也在一点一点改变。 梦睡,真的不知道能到哪个地方?轻轻的入睡,双手交叉在胸前睡觉,这样总会多想,因为就像是摸着心,一切又都重现一样,所以梦也是杂乱无章,无厘头,摸不到头绪,仿佛所有的解释都能说得通,但具体是哪里,谁都解释不清楚。 后来和妈妈说了一下这个事情,妈妈说双手不要放在心上就行了,这样可以减少压力,也不会胡思乱想,我就试了试,效果还不错。 但有时也会做梦,就比如我的一个梦:不知不觉中出现在了另一个地方里,我观看着这里的一切,是一片森林,当我开始走进的时候,也会担心有很多的事情发生,不过也无需担心,好像这是自己的森林,会自动地让开,会有一间小屋子出现。 是一间还不错的屋子,房顶能看到星星和月亮,倒是挺好的,安然的度过这一晚上,傍晚下起了雨,雨滴通过房顶一滴一滴的落在他的身上,直到衣服湿透了,才发觉,迷迷糊糊醒来,发现月亮才爬过天空的一半,于是看了看隔着天空的屋顶,雨滴落在了脸上,坐起来发呆一会,明天就离开这里了。 就在此时,感觉应该是做什么的时候了,所以就换到了屋子另一个比较干的地方,旁边有一点半湿的干草,想要生出一堆火,突然看到门口多了一个发光的蜡烛,看了一会儿,拿到身边,很温暖,很快又进入了梦乡,火堆也点燃了,环境的温暖了,睡意也很快又袭来,就这样直到睡到天亮。 这个梦有点温暖,早晨醒的很早,但是头却是很轻快的,起来用温水洗了一下脸,就是梦醒了。 梦醒总是有说不完的千丝万缕,不知道意味着什么,总是忘记了是什么,想到想不通了,就不再想了,开始转移注意力。 要是没有其他的事情,这样能发呆一个上午,但也是情理之中的想,然后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梦醒倒是像梦睡,梦睡倒是像梦醒。 然后又回忆起那个星星的夜,即便是这样也学会了仰望星空,在离着亿万公里远的地方,追着遥远的星辰,反省出梦想的光亮,然后开始不断追逐,看着天边光亮的地方,然后也不断跑着跑着,直到到了天边。 不过也不用去担心什么,只要努力做好自己就行了,虽然自己还不懂得什么事情,但是能给亲人和朋友带来快乐不就是最好的礼物吗?即便是梦也能笑出声音来。 简单的小巷子,能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即便是变得和记忆中不同了,也一样喜欢,快乐。 第一章 小巷回眸(八) 可能,我们现在很大一部分性格都源自于母亲,不论是待人接物的平等博爱,诚实守信,还是善良温和的本性,对待万物的尊重,就像是小巷子在岁月中的坚守,平静而又不平凡。 一年到头又进了腊月,也就是十二月,新年的气息,已经弥漫在了心上,做着年前的准备工作,比如置办年货,把需要走动的亲戚全都记下来,不要有遗漏,还要准备过年的食材,新鲜,还要提早,不然都被卖光了,还要处理一些琐事,这就是新年的热情,也许并不是一个“忙”字可以了得的。 就说腊月二十三的年糕吧,需要提前几天准备好糯米,泡在水里直到直到很软,泡好了又要一点一点的磨成糯米面,都是自己用手一点一点的磨好,把磨好的放在盆里,才算完成,然后又要抓一把米重新磨好,大概需要一天的时间,很累的,可是母亲却总是微笑说:“自己做的东西,要一点一点去做完才好,只有自己辛勤的劳动,才能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快乐”,这句话我一直作为人生的格言,并且不断的深入了下去,简单却是无比的朴实。 我们爱吃母亲做的饭菜,母亲也喜欢做饭,并且不断的从这里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道理,教给我们。弄好的糯米面要像和面一样加水和好,但不同的是要不断的捶打,才有源源不断的韧性,才有嚼劲,有味道,这个过程也是很累的。 妈妈有一条围裙,不知道被洗过多少次了,但我每次看到它都是干净的,只是颜色都脱落了,不过好像很长的时间都没换过了,我也和母亲说过几次,但母亲的回答每次都一样:“有感情了,别的没有感觉”,我只能回答一声:“哦”。对啊,这也很好看啊,为什么要去换掉呢?对吧!下午母亲又准备了晒干的竹叶,蒸年糕用竹叶包起来,包成一个形状,方便食用,我记得之前都是弄成一个圆形的大饼形状,还要用刀切开,每次蒸熟的糯米都会黏在刀上,很烦,所以就改进了方法,就成了和包粽子差不多了,但是方便了许多,又多了竹叶的清香,还不错。 又要回到小巷子了,每次过年,母亲都会在小巷子的墙壁上贴上福字,而且每次都会贴不少的福字,几乎贴满了我们那个小巷子,意为“福巷”,表达了对美好的寄托与向往。还有鞭炮的声音可以顺着巷子延伸到很远,回声不断,也算是留住的一种方式吧!母亲恋旧,刚结婚时买的家具,还留着呢,没事就用湿布擦一擦,所以在母亲的影响下,我也很恋旧,那时候的衣服缝缝补补,但还是舍不得扔掉,小时候的小人书,都被母亲整理在了一个小抽屉里,写的字虽然缺少了,但还是有不少的字,歪歪扭扭,有的还不像是字,反正认不出来了,那是刚开始学写字的时候。 第一章 小巷回眸(九) 熟悉的感觉,总会令人心安,心安而信任,因为信任,所以纯真。 我们第一次接触的面孔,应该就是亲人的面孔,所以在看到相似的面孔,会有一种不一样的熟悉感,哪怕是陌生人。 再后来接触的人多了,就感觉所有人的面孔都相似了,所以说牵挂的人,见到长的很像的人,都会勾起那一个过去的念头,伤心感叹一次。 其实能记住的不过是一个眼神,一个夸张的表情,一个无所谓的动作,等等,看似不经意,却成了别人挥之不去的记忆,然后在某一天再看到他,关于他的记忆也许只剩下了这个眼神,或者一个动作了,仅此而已。 到了夏天的五六月天气比较热,在空气的流动中,远处就能闻到小麦成熟的气息,是的小麦熟了,忙碌的季节,又要开始了。早期的小麦,都是用镰刀一把一把割下来的,所以才有了割麦人这个古老的职业,所以才有了白居易的《观刈麦》,体察民间疾苦,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诗人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 不过我们现在说的是我们现在男子汉的精神,割麦时不怕麦芒的如针扎,依然奋勇直前的精神。从这想到一幅图画——《麦田里的守望者》,干裂的粗糙的大手拿着一个破了一角的土碗,在下是干旱龟裂的土地,在上是太阳的炽热,却并没有那么失望无比,一个充满的眼神,仿佛能洞穿内心,没有任何的阻碍。 小时候觉得自己对于小巷子已经很熟悉了,总盼望着长大,去做更多的事情,可长大后发现是那么的痛苦,所以现在我倒想在小巷子中迷路,以此来感觉自己没有长大。初中课文中,有一篇是叫《山的那边》,山的那边你认为是海,可翻过了山,依然是山,自己认为的海还在远方,所以我们的希望和耐心不断的被磨灭,又重新点燃。 还有钱钟书的《围城》,是心债,这座城是由你的心所化,找不到心的位置,就会永远被困在这里,无尽的徘徊。我所能为自己保持的任性,无非就是对你的感情不会变,可后来才发觉人也是会变的,所以深厚得感情,也会变淡,时间教会了我不会一直任性,做对的自己就好。 还有就是故事很多,发生了一个夏天,千言万语涌在嘴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曾经坐在河边,看落叶随着水流飘走,担心会到一个下雨的地方,把它打翻,担心会遇到横木,因此停止不前。后来,开始感觉自己太注重小的感情了,所以试着让自己变得冷漠一点,可内心的柔情还是没有多大的变化,因此还是不要这样子了。因为从小到大,老爸老妈基本都没有吵过架,都是好的脾气,所以我的性格也就更温和了,喜欢看看书,写写字,来留住一份情感。 第一章 小巷回眸(十) 冬天的雪给小巷子带来了另一番味道,不骄不躁,平平常常,却又温文尔雅,不失风度,犹如一个谦谦君子,温和一笑。 一场雪给小巷子带来的温柔,是一幅画所没有的神韵,我们在这里劳作,我们在这里欢乐,为了一个家庭,为了自己的下一代人更有精神,所以我们更辛苦。 不知不觉中,作为父母的自己老了,有了白发,整个脸都挂满了时间的沧桑感,而自己的儿子却长大了,要离开自己了。过去儿子每天在自己面前吵吵闹闹,自己感觉有些烦恼,但如果没有了这样的吵闹,像是一瞬间没有了吵闹,反而显得自己更冷清,所以就更认可自己真的老了,心也越加孤独了,觉得自己真的是越来越无用了。这个时候,我们就更加觉得有亲人在身边的重要性,所以也许是为了工作,也许你会在很远的地方出差,为了和某个大客户谈成合作忙的焦头烂额,心力憔悴,现在整颗心都是工作,完全忽略了还有一个安静的家需要陪伴。无论我们什么时候回去,你见过他们愁眉苦脸过吗?仿佛见到了你就是他们的全世界,问你工作还好吧!有没有什么困难,他们想的全是我们,只要我们过得好,父母就很满足了,而我们连最简单的陪伴都做不到,难道不觉得有愧于爸妈吗? 其实,好像我们都没有错,也许是还没有到时间,也许我们会想过在以后去补偿,但时间不等人,我们也要和时间赛跑,做到无悔。 进入了冬月,不知道哪天就会有雪。那天,我和老爸去捡柴,冬天的树木,光秃秃的,给人一种肃杀的萧条感,特别是秃秃的树枝上站着一只乌鸦会感觉更深。树枝由于大风,大雪都被折断了,所以捡柴还是很惬意的,今天没有太阳,乌云密布,是下雪的征兆,风很小,却是比较冷,当捡柴捡到一半的时候,一片亮晶晶的雪片,从眼前落下,安静而平凡,由此,我从地上一直到抬头看到空中,更多的雪片落在了脸上,第一感觉就是雪化成水,感觉很凉,精神抖擞的。发呆了一会儿,又回到了现实,也许只是高兴一下,觉得冬天真的来了。度过了这么多的冬天,也只有这个冬天感觉记忆深刻一些,开始觉得有点惜时了。 不远处看到一株梅花,迎着雪傲然屹立着,太多的感情忽然涌上心头,我就和老爸说:“爸,你觉得时间快吗”? 老爸回答:“快,记得二十岁的时候还有闯荡世界的精气神,一转眼就老了,真的感觉有点不可思议的,人老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啊”,看着老爸直摇头,我就笑了,觉得人虽然是老了,但心还没老,这就是我们的追求吧! 就像这株梅花,冷的时候依然开放着,走着自己的路,不与群芳争奇斗艳,与困难搏斗到底,也许总会有自己的一片蓝天,等着你的到来。 第二章 往事(一) 风筝飘过的天空,让你想起了什么?过去?还是让你忘不掉的事情或者人?或许都有可能吧! 本来我想把过去的一些琐碎事都写一写,可一想,有的实在没有什么可写的,有的事真的是不愿意再提起了,经历了一次,就不能经历第二次,因为一次就已经很可怕了。那就说说过去爸妈的一些事情,其实老爸或者老妈是不愿意说的,是我坚持厚脸皮粘着他们,才肯说的,别说,不光是浪漫,还有冥冥之中的缘分,可谓是收获颇丰,那我就讲给大家听。 最初的家庭,是很贫穷的,所以为了生计也是想尽办法,而这个时期,恰是爸妈最年轻的时候,20多岁,最好的年华,但生活好像是不允许这样子的美好,年轻的时候就要多受一点委屈,苦痛,才会屹立不倒吧!爸妈那时候已经在为了我们这下一代的人的生活开始拼搏了,为了给你一个安稳的家庭他们接受了挑战,风雨再多,依然希望满满,没有怨言,顶多就是感慨几句,嘲笑自己一下。 老爸最开始的时候是一个大货车的司机,给我最深的印象的是那张照片,一辆白色的大货车作为背景,老爸穿着一身白色的水手服,一只脚踏在半开的门前,照的照片,旁边还能看到长在地上的青草,笑容满面,意气风发,阳光帅气,对于未来充满着斗志,正是洋洋得意的青春年华。 老妈呢,是当时远近闻名的美女,70年代。老妈不光学习很好,而且勤劳朴实,也是最美的青春年华,所以是众人追捧的对象,但人再多,总要有一个知心的人,哪怕只此一人,也足矣,缘分有时候真的是天注定吧! 一天,老妈是出去割青草,回去喂羊,在去地里的时候,突然从后面来了一辆速度很快的车,老妈匆忙躲避下,被不平的地面扭伤了脚,很严重,所以就走不了路了,正在为难之际,在路边突然停下了一辆白色的货车,从里面走出的依然是穿着白色水手服的人,没错他就是老爸,当然那时候老爸老妈只是初见,还不认识,我只是在用讲故事的口吻说吧! 老爸:“这位姑娘,你怎么了?没事吧!” 老妈:“没事,只是不小心扭伤了脚,我想一会儿我的家人发现我没回来,就过来找我了”, 老爸看了一下老妈的伤势,又看到老妈疼痛的脸色,当即决定先去送医院治疗,老爸:“不行啊,姑娘,伤势很严重,必须送医院马上治疗,不然就会影响走路的,很严重的”, 那时候医院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有了平常的像是感冒等的病,只要不严重,都会自己在家里解决,所以老妈一听去医院,就直摇头不去,可又听到说很严重,影响走路又慌了,老妈陷入了为难的境地,正在焦急中,老爸突然抱起老妈就放在了车上,开着车就去了医院,到了医院,老爸又把老妈抱去了医疗室的床上,直到医生来了,才退到病房外面的座椅上,我想此刻老爸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想着老妈的病情,却忘了还有一车的货物要送。 过了一段时间,医生出来了,医生一出来就问:“你是她什么人?” 老爸:“我和她没有关系,只是看着她在路边受伤就送她到医院了”,医生“嗯”了一声,就叫着老爸去了办公室,写写画画,没多久就递给老爸一张医疗单,要去先交钱,老爸接过医疗单,看着上面的钱数,我的天哪,算了算,是自己将近三个月的工资,不过老爸摸着自己的口袋一咬牙,就去前面交费了,直到现在才想起自己还有一车的货没送呢,不过做都做了,也不怕了,大不了下个月工资不要了,老爸心里这样想着,很快就交完了钱,此刻才发现,赚钱需要三个月,而要花掉三个月的钱,只需要不到三秒。 回去老妈病房的路上,老爸把医疗单放在了衣服最里面的口袋里,生怕让老妈看到,老爸到了老妈病房的门前,整理了一下衣服,给了自己一个微笑,就推门进去了,看到老妈脚上已经治疗过了,才算放心下来,见到老妈的那一刻,老爸又是一个微笑,但两人都是低下头,不说话,只听到老妈低声的说了一句:“谢谢你”, 这时老爸才抬起头说:“你的家在哪里?我去把你的家人叫来,我还有事就不能在这里了”,然后老妈把地址说了一遍,老爸开着车又去老妈的家里,告诉了老妈家里老妈的事情,不一会儿,老爸就把老妈的哥哥接来了,老爸说了一句再见就走了。很快的,老爸回到了车上,整理了一下思绪,摸了一下口袋里最深处的医疗单,然后抽出手发动车,货车开走了,只留下地上的车印,和还没有散去的烟……。 第二章 往事(二) 只有离开,才知道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 直到老爸的离开,老妈才想到,自己的哥哥是老爸找来的,钱是老爸付的,虽然不知道是多少,但肯定是少不了的,所以觉得很对不起老爸,但是现在已经走了,只能是四处寻找了, 舅舅看着神色落寞的老妈就问:“怎么了,对了刚才的人是谁?” 一说到这老妈就低下头去了,然后有抬起头来说:“不认识他,我在路边扭伤了脚,是他开着货车送我到医院来的,医疗费可能是他出的,现在走了,该怎么办?还没谢谢人家呢?” 舅舅听了,一下子就站起来了,很严肃的表情说到:“你怎么不早说,走了才说,这上哪去找啊!” 老妈:“不知道”,舅舅叹气了一下就出去了说是弄点吃的,又剩下了老妈一个人在病房里躺着。 是夏天的下午,阳光很足,隔着窗子照进来,能看到飞舞的灰尘,在四处乱舞,像是老妈不能平静的内心,老爸给老妈的感觉不一样,具体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是越想越乱。 再说老爸,开着车送去了不太远处的厂家,但还是超出了约定的时间,本来说好的一车货,只要了半车,这回到公司也没法交代,理由就说是为了救一个受伤的人,然后迟到了,估计也没人会相信,所以老爸打算不要解释,反正也不打算要工资了,就随他去吧! 但是也有点不舍,好不容易辛苦赚的钱,都花在了一个陌生的受伤的人身上,真的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情况吗?老爸心里责怪着自己,没有能力还要当观世音救人,不过转念一想,救人一次还是挺开心的,救都救了,也不在乎那点钱了,随后老爸找了一家小酒馆喝酒去了,打算想用酒精麻醉自己,不再去想这件事。 老爸喝了几瓶酒,就上了货车,车子还没开动,就在车上睡着了,虽然后来老爸回忆这件事的时候没说什么原因半夜醒的,我猜肯定是被憋醒的,不然半夜谁会起来,睡的好好的。 从车里出来,一阵风把老爸吹醒了,抬头看看一闪一闪眨眼的星星,不自觉又想到了老妈的样子,这是怎么了?老爸回到车里,看了一下表才三点多,索性再睡一会儿,一会儿直接开车去公司吧,但现在老爸觉得很饿,只知道喝酒了,睡醒了才感觉到饿了,也没什么吃的,索性还是睡吧! 过了不到两个小时,前面开始人多了起来,酒馆正好挨着一个菜市场,灯稀稀疏疏,但来来往往的人,却是很多了,推着小推车,车上放满了菜,大都是三点多就要起来忙到天亮。老爸被吵醒了,看着前面的景象,没有了一点的睡意。 自己不是起床最早的人,自己也不是睡觉最晚的人,总有人比你更努力,努力让自己夜空中那道流星更长久,让划出的那道弧线尽量完美些,才不至于连自己都觉得有些歪歪扭扭,想到这,老爸发动车子,就去了公司,好像笑了。 第二章 往事(三) 那时候的天总是很蓝,烦恼也没有很多,能上的起学的就是上学,回到家的时候,给养的鸡啊,牛啊,割一割青草,倒也十分的充实,但也有上不起学的,所以从十几岁就开始了工作的经历,辛苦是辛苦一点,但学到的东西也很多,再加上一开始的奋力劲头,盖过了不满,所以还算说的过去。所以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苦恼,幸福一样,但不幸,各有各的不幸。 老爸呢,就是能上的起学的那一种人,但生性好玩,即使是努力就学好的那一类人,但仍不喜欢学习,就开始去学车。爷爷奶奶后来说过,一开始也不同意老爸去学车,因为那个年代,不像现在后起的职业很多,工作又那么得好找,那时仿佛只有上学一条出路,前提是想要改变的,毕竟知识真的可以改变命运嘛!所以都想要自己的孩子好好学习,当个大学生或者老师才好。 老妈呢,家境算是一般吧!只能是勉强上的起学,妈妈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妈妈的哥哥,也就是舅舅作为男人,上学是不大可能了,所以较早就赚钱维持家用了,妈妈她们三姐妹,就是看谁学习好,谁学习努力了,学习差的当然也就不能上学了,家庭状况是最现实的,不可能都能上学,选出上学最好的,才是可能的。 不过不上学有时也不是很糟糕的事情,虽然当时也是不愿意,但现在我的大姨和二姨过的都挺好的,仿佛并没有被这件事束缚住,也没有因此影响姐妹之间的感情,我好像明白,也好像不明白。 有时候因为一件事情,将两个人连在了一起,说是缘分偶然能解释的青春,要说是必然发生的也能解释的清楚,总之既然相遇,就无法阻挡。老爸和老妈呢,是因为老妈的一次受伤而相遇,我作为儿子,虽然能想象到当时的情景,但要说真切,还是爸妈了,也许浪漫就是这样,也很平常,但却难忘,刻苦铭心。 再说老妈吧,在医院呆着的这一段时间,想了很多的事情,而这些事情,都是之前没有遇到过的,所以也想不明白,只能是不断的摇头否定。老妈开始拄着拐杖,在屋里走走,看到窗台上的阳光,会笑一笑,感觉到这附近的所有,有说不出的无比亲切感,据老妈说当时就是想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发笑?反正感觉此刻很幸福,所以现在还像身临其境一样,所以变得刻骨铭心。 再说老爸,和平常一样有精神,虽然莫名其妙的花了很多的钱,虽然工资也被扣了,但莫名奇妙的救了一个女孩,却没有一点感觉可怜的样子,要知道三个月的工资啊,接下来吃什么?喝什么?都是问题,所以要说老爸没有烦恼那时假的,所以这一下子老爸又要回到奶奶家吃饭了,也就是爸爸的家。本来,老爸工作是很少回家的,看到这样很反常,所以奶奶就问怎么了?但是老爸支支吾吾也不说,不过应该没有什么大的事情。但奶奶不知道的是,老爸的心里突然多了一个人,显得情感那么的饱满。 第二章 往事(四) 雨纷纷,看见旧故里草木很深,往事如铅块般压在心头,过去的小小各种事情,过不去的小小心结,也随着时间的走远,开始变得很淡很淡,当时以为一辈子过不去的事,现在觉得是很小的事情,甚至已经忘了是什么样的事情,只记得有什么事情很困难,以为会闯不过去,但现在却想不起了。 老爸待在家里依旧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写日记的习惯了,开了一天的货车,跑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写字,一天很累了,按说应该休息,有点奇怪,这奶奶也细心留意了,然后奶奶又把这件事告诉了爷爷,爷爷只是随意的说,可能这小子知道学习的重要行了吧,随后一笑。 奶奶便嗔怪一下,奶奶毕竟是女性,细心是特有的本能,而且感觉没有那么的简单,因为老爸这个样子是之前没有过的,特别是,老爸生性是很要强的人,选择住在家里已经是有点奇怪了,当初就因为要决定靠自己才搬出去住的,现在回来,可能真的是有事情,但老爸不说,奶奶也不好多问,只能是顺其自然了。 再说老妈,住了一天的医院,就出院了,回到家里也没做什么,倒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了,不过也只能是短暂的幸福了,奇怪的是,老妈这边也在本子上面写写画画,是不是得发现,姥姥也注意到了,但一说要看看,老妈一下子就藏了起来,生怕被别人看到,这就是不能说的秘密。老妈那时候留着快齐腰的长发,头发上总爱带着一个紫色的发卡,而且身高也比较高,可以说是真的大美女了,有人给相亲的不断,但总说年龄还小,不同意,就这样等待一个有缘分的人。 其实,我也是从照片上看到的,在经过老妈的认证,才这么说的,现在老妈一回忆起那时的美好年华,就手捧着脸,无比自恋的夸赞一下自己,但随后就感叹时间真是不饶人啊,每次看到这我都忍不住捧腹大笑,老妈一看到就生气的跺脚, 并说到:“你,今晚没有饭吃了”,我只能委屈的说是,然后我和老妈都笑了,是不是很温馨呢。 还有一件事要证实,老爸到底是在写什么呢?后来我问过老爸写的什么啊?老爸红着脸说:“情书”, 老爸说那时候刚开始没写过情书,只能是问问自己的工友怎么写,自己回家还有多加的练习,感觉写的差不多了,才行,不过通过这些事,老爸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好好学习是多大的一个过失,那些高大上的词语自己想不出来,想拽两句诗文还要拿着书去查,有时为了找到一句恰当的诗文,晚上都要找好几个小时,还有不会写的字,也是一点一点的学。 以前讨厌的事情,现在不但没有讨厌,还很喜欢,真的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又归来啊,该学的还是要学,逃是逃不掉的,你说呢?怪不得老爸现在的文学功底这么好呢,原来都是老妈无形之中教会的,唉,有时不知道哪里来的动力,直接推着你前进。 最后,只能说缘分妙不可言啊!!! 第二章 往事(五) 本来,我会认为在一个地方会呆很久,可能是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可能是因为讨厌这里,也想过要离开,但一想,下一站要去哪里呢?像蒲公英一样飘过千山万水,却依然没有家的归属感,是很糟糕的一件事情,也可能是没想到会离开,总在不愿离开的时候离开,这才是最不舍的原因,所为恨到极点就是爱,也就是说我刚开始爱上这里,就要离开了,有些事想都想不懂,索性就不想了,对于生活,能悟出来的只有那一点,而悟不出的千千万万,就随他去吧! 生过就是一杯平平淡淡的水,看着清清亮亮,你感觉看到了生活的底部,其实你只是看到了表面,其中还有很多暗藏的杀机。生活这杯水呢,因为有了一颗糖融化在里面,才感觉有了那么一点点的甜味,才感觉有好多的事情应该去完成,就像老爸这杯平平淡淡的水,本来觉得一天早出晚归,完成货车的送货任务就可以了,就算人生的圆满了,可就在这个时候偏偏遇到了老妈这颗糖,老妈的样子迅速在老爸的心上融化,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就连老爸自己最讨厌的学习,也开始喜爱了,这就是改变。 相反,老妈这颗糖也很久没有看到水了,就这样晴空万里,突然来了一场大雨,能不心动吗? 生活这杯水呢,因为加了糖而感到一点点的甜,而加入一点醋,你会瞬间感觉,味道好浓。是的,快乐的瞬间你会记住一辈子,想到痛苦的瞬间也会记住一辈子,但好像痛苦往往是大于快乐的,甚至是掩盖,经不起风雨的,就会一辈子陷在泥泞里。时间教会了我们很多的东西,从最初的天真烂漫,简单自由到现在的油腔滑调,尔虞我诈,没错这些都是我们,只是我们最怀念的还是最初的自己。 快乐代表得到一样东西,痛苦等于失去了某些东西,渐渐的你会发现,失去的和得到的并不能一半一半,等到你好不容易没得到也没失去,才变得更小心翼翼。 初次的相遇,总是最美好的开始,那个年代的婚姻,并不完美,中间的困难险阻何止是隔着一个银河,就连老爸老妈这样真心相爱的也不能幸免,我听了老妈说的各种荒唐的规定,觉得想不通,但幸运的是老爸老妈都坚守住了,才有了现在幸福的家庭,这怎是一个“难”字可以了得的! 最美好的时间总是最快的,一转眼都要老去,当初对于那些所谓的誓言,现在都已不在意了,人生难得出现了闲情,哪有不享受的道理。 老爸老妈的初次相遇,是因为老妈的事故,但现在才明白什么是一见钟情,但在那个年代,情字是不能轻易说出口的,只能是默默地埋在心底,直到缘分的再一次到来。生活还是像往常一样,老爸开车送货,只是嘴角多了一丝微笑,从那天开始一直都在,老妈也开始有了不一样的热情,对于所有的事情都充满了信心,不论你在何时,我在何地,都一样的坚定。。 第二章 往事(六) 老妈从医院回来也有几天了,基本差不多脚伤也痊愈了,但心里一直放不下一个事情,那就是上哪去找老爸呢?现在能走路了,老妈就决定去找找,记得老爸是开着货车的,所以就到镇上的几个货运公司打听,都无结果,第一:不知道老爸叫什么名字?第二:老妈描述老爸的样子也很模糊,根本是找不到的,生活就是这样,你翻遍他的每个角落,最后不想找了,就会自己跑了出来。最笨的办法就是等在那天受伤的路边,一个一个的看车,也许能碰到一次。 过了一天的时间,老妈又回到那家医院,去拆开绷带,没过一会儿就完事了,刚想走,无意间就想到了治疗的费用,去拿了医疗单,一看到上面的数字,老妈顿时惊呆了,这些钱就是养活自己一家人一个月也够了,再说初次相见,居然能这样帮助自己,就更加坚信,老爸绝不是坏人,也更加坚定信心,一定要找到他。 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那天老爸开着货车,又经过了那条路,又来到了那家医院,又情不自禁的走了进去。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是什么给你的勇气,让你选择继续留下去,就是因为遇到一个你爱的人,因为有她在,所以你感觉到了你在这座城市的全部意义。 老妈还没有走,依旧在那间病房里看着医疗单,确切的说是发呆,在想着很多的瞬间,正好老爸也在渐渐的靠近这间病房,推开门,一个转角,就看到了老妈,坐在床上,还是那天的那个位置,仿佛一切照着剧本又演了一遍,只是感情在不自觉的加深了。四目相对,虽然只是隔了几天,但却有恍然隔世的感觉,此刻朝思暮想的人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能想得到,空气中沉默的那一刻,两个人都站了起来,只是千言万语,却说不出一个字,还是老爸打破了那几秒的沉默, 老爸:“你怎么也在这里?怎么样脚伤好了吗?能走路了吗?能……”,突然停顿了一下,突然老爸觉得自己问的问题有点多了,感觉不好意思了,所以就说:“对不起啊,问题有点多了”,老妈:“没事,你也是关心嘛”,然后老妈为了避免尴尬,很快的举起了手中的医疗单,老妈说:“我们是初次见面,算上这次也不过两次,你为我花了这么多钱,为什么不要回去呢?”其实,老爸也是怕再次相遇的,就因为这个问题让自己真的很难回答,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其实,自己是真的期待这次相遇很久了,但又怕面对这个问题,所以在相遇和不相遇的矛盾中,还是选择了相遇,宁愿自己矛盾。 老爸:“我是忘记了,没事就这点钱,我还是出的起的”,没错老爸他撒谎就是这么没水平,很真实,你明明还在开着货车挣钱,搭进去三个月的工资,却还在老妈面前装有钱,因为老爸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顺着心里想的说了出来。 老妈:“哦,我不能这样,一会儿去家里我就把钱还给你,你也不容易,对吧”, 老爸低了一下头,又硬着头皮抬起头说:“没事,救人一命是善事,何须在乎那身在之物呢!”老妈也没说什么,但两个人都不自觉的向着窗外的天空看去…… 第二章 往事(七) 初冬的凌晨,天还很黑,可为了忙碌工作,还是要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来,去挤公交车,去准时到公司开会。 走在路上,看到也有不少的人去走往不同的地方,旁边还有工程建筑已经在工作了,看到有戴着安全帽的工人,两个人在抬着什么前进,我骑着自行车,走在若有若无的灯光中,突然远处掉下来了一块钢铁,清脆的声音,到了很远的地方,只是一声,已经是震撼人心了,我以为会有人惊呼,可发现除了自己自行车停了下来,其他的人都越走越远了,像是从梦中惊醒,发呆了一会儿,我也走了…… 本来,自己以为可以一个人过完这平平淡淡的一生,没有太多的希冀,只要自由自在的就好,守着竹林,从容煎茶,写写书籍,可没想到不到那一步,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老爸最初也是这么以为的,先做一个货车司机,不想干了就找一座小城,和父母一起变老,当然爷爷奶奶可不会这么想,因为他们已经开始让人给老爸介绍对象了,或者说自己去找,老爸最不喜欢的就是被逼着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其他的事情都可以听爷爷奶奶的,但一到了这个问题上,老爸就不在让步了,吵个不停,所以说出去做货车司机,离开家不在家里住,也是有原因的。老爸觉得自己会这样一直坚定下去,可谁也不知道未来会遇到谁?就这样遇到了老妈,老爸的所有计划都乱了,我估计当时做的事情,老爸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算是随心随性的去做吧! 老爸跟着老妈去了老妈的家里,但却是没有人,只能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谁也不说话,为了缓解沉默的尴尬,老爸就示意随处走走,离老妈家不远处有一片湖,湖里有不少的小黄鸭,偶尔能看到从远处飞来的天鹅,在这里梳洗一番,才会继续上路,去往自己想去的地方。 从远处看,篱笆小院,挨着湖面,静水如镜,周围没有太多的人家,倒是显得一派幽静,有种退隐竹林人家的感觉。湖的周围是一望无际的田野,不过小径曲曲折折的倒也便利,老爸的货车就停在不远处的田野里,剩下的路是自己和老妈走着过去的。走走停停了一会儿也没见老妈的家人回来,又因为要送货不能迟到,就有了回去的想法,所幸时间还算充裕。 等等,你是不是觉得有些不真实,明明面前就是朝思暮想的人,有说不完的话,应该是寸步不离的在身边才对,为什么还要走走停停去看不在意的风景呢?其实,也可以理解,第一呢:老爸还在犹豫的边缘,矛盾的正中心,旋转的天地,连自己都搞不清方向,更何况是吐露心迹呢;第二呢:就是一上来,就对人家女孩子问东问西的,难免会影响自己的初见印象,这样一来自己就彻底的没戏了,所以比起着急还是为长远打算。至于还有其他的原因我就不详细的说了,老妈也没法子了,家人不来自己可没有那么多的钱,想说你先回去又不好意思开口,所以就一直坐在那里,等待着老爸的知难而退,等了一会儿时间真的不多了,老爸也是无奈,就走过去对老妈说:“我先走了,等有空的时候再来吧!” 老妈也没反对就说:“嗯,下次来钱一定还给你”。 就这样走了,没有任何的挽留,却又让人满心期待,就是这样子了。 第二章 往事(八) 老爸离开老妈家就开车走了,没有想到的邂逅,还在久久回味,不知怎么这次送货感觉很快,很快就完成了任务,而且心情也是不一样的好,很快又回到了公司,和老爸相同的,送完货的人想邀请老爸一起去酒馆,老爸拒绝了,说还有事没有做,就不去了,不过老爸一个人走后,也不想回去睡觉,就也走进了一家酒馆,和自己喝酒。 和知己喝酒,千杯不醉;和孤独喝酒,一杯就倒,酒不醉人人自醉,其实从此开始,老爸开始尝到了孤独的滋味,真的是度日如年的熬,不过也不算太差,好在可以算是随心所欲,但也能过得去。 老爸要了几瓶啤酒和一瓶白酒,要了一盘下酒菜,就自己一个人喝了起来。一说到喝酒就是三五成群的样子,那样叫做群聚,而自己一个人点了不少的酒,会让人认为这是发愁的酒,或者受到了什么挫折,或许喝酒是每个男人必有得过程吧,或喜或悲。其实之前老爸的酒量是不可以的,可以说真的是一杯倒,但在渐渐长大的路上,渐渐的感觉自己的能力很有限,以前觉得凭一腔热血可以征服自己想要的世界,现在却是有种沧海一粟的渺茫感觉,渐渐的对自己的要求没有那么高了,对于生活可以得过且过了,以前不允许自己犯的错误,也感觉无所谓了,算是自我的堕落,也是随波逐流了,再加上无尽的孤独,总结一下无非就是一句话:长大就是渐渐痛苦的过程,直到一件事或者出现一个人改变你。 其实,后来老爸也说过这个过程,对于这个过程也颇有怨言,到最后都归结了一句话:不说了,都过去了。 如果没有老爸的年轻和青春,也许我也会犯多数的错误,正是因为这样,老爸才反思了自己的过去,让我意外和高兴骄傲的是老爸居然写了一本日记,细数了之前的错误,并用现在的自己为从前的那个自己解答,真的是太贴心了。 说到这老爸之所以结束了那段随波逐流的青春,说好的只是一段,不是全部,那是因为遇到了老妈,可以说老妈她改变了老爸后来的所有的生活。 对于青春,想到的就是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向往自由的生活,坦坦荡荡,也可以说是无所事事。当你走过了这段近似荒唐的青春,你才发现自己腾空了太久了,需要一朵雨云,让自己沉淀一下,同时也清醒一下。 受到老爸的影响,我也有写日记的习惯,但是写完的日记我是没有勇气看第二遍的,因为虽然是自己写的,但真的不明白当时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同时也想忘掉一些不该记忆的事情。 再说说老爸的性格吧,算是一种孤独的性格,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对于大多数的人也不是很喜欢,除非是自己感觉这个人不错,才会主动的去说一下话,不然对于一般的人甭想我会主动理你,随着时间的流逝,到现在老爸他的性格也变了不少,倒是让我感觉很幸运——幸运的改变。 我自己就比较喜欢舞文弄墨,爷爷也经常练练毛笔字,算是书香门第吧,所以我打算写写文章,说说自己的一些事情,希望可以得到不同的见解吧,可以让我更加完善写作的能力,珍惜眼前,不要等走远了才后悔,既然一眼认定是她,那就不要放弃,不论什么样子的困难,都能克服,也许也是对你的一些考验吧! 加油!为了我们的共同明天!!! 第二章 往事(九) 再说老妈,望着车子离开的方面,还在想着什么? 日子平平淡淡,没有太多的幻想,平常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就是这样的环境,也造就了老妈温和文静的性格,没有讨厌这个地方,没有想迫切的去改变什么?有时还羡慕那个年代的生活呢!也许只是一方面。 老妈的生活看起来比老爸的愁要少的多,不过故事也是精彩纷呈。一个“愁”字,能写出一个人的一生,我有种想法,想以“愁”字写一本书,把人生的所有愁都说一百遍,可还是少了。又想把人生所有的快乐说一遍,不,是一百遍,可发现还是不够多,总说青春过得很快,可想想自己又做了什么?发现除了美好的幻想,还是要回到现实,从所有的零开始。 所谓的“愁”:我经历了什么,大晚上的坐公交车坐过了站台,然后扫一个共享单车还是坏的,一个人淋着雨,随时记不到路,我为什么这么憨?其实,这只是在着急,也是一种愁,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到?这是很常见的事情,仿佛是目前生活的枷锁,挣脱不开,假如有一个人在你身边,你会感觉好很多,愁也就成了小小的不满,对自己撒撒娇,相反倒有些快乐了。 所谓的“快乐”呢:终于离开生我,长大的地方了,愿即将开始的新生活对我对我友好儿点。快乐是一种解脱,是一种对未来美好的企盼。 在家小雨绵绵的天气,一下还多愁善感的。如果不是接触那个环境,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也会多愁善感,不过并没有感到真正的愁,只是觉得未来并没有想的那么好,一种直觉吧,想过了,也会笑一笑,其实有时快乐和愁是分不开的,快乐即是愁,愁即是快乐。 其实我也想借鉴老爸老妈的青春时光,写一写有关青春的那点儿事情。就是一个人突然的闯入你的世界,对于你来说算是一见钟情,就是见过一面以后,心中就起了千丝万缕的情丝,怎么也放不下,怎么脑子里想的都是她,恨不得一下子了解她的过去到现在,如果这就是所谓的爱情,我想说我这种孤单的性格,也能坠入爱河,真是好公平啊! 我时常在想,假如能再青春,我宁愿不安,也是一种幸福,算是后知后觉的感触吧。在那个世界里,我放过最美丽的烟花,可是烟花易冷,对于现在的坎坷,是不是就一下子否定了之前的所有美好,是到了该承受的年纪了吗?说真的,其实看着是一代人比一代人更强,但带来的不快乐,也在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都是新的快乐,新的忧愁,甚至爸妈那代人想都没想到过,这是我们的“愁”。 青春,像是夏日的清晨,绿叶上将滴还未滴下的露水,不断的有小的水珠,从远处和你聚集在了一起,绿叶终于承受不住,一低头,露水就掉了下去,被摔成了无数小水滴,再也回不去了。青春还和情字有关,比如你暗恋过谁?等离开了学校,你和她也分开了,成了你青春最美好的记号,这也说明你们是没有缘分的,只是说有占一部分的原因。 算了还是说说自己吧,一个女孩突然让你有了爱情的冲动,你会怎么做?去靠近她?去见到她的样子,一天不见心都不安?还是你想要给她最好的,不让她受苦?等等其实都有,感觉她是我一直要等待的人,见到她就有说不出的高兴,一秒不见她,就会心不安,心发慌,焦躁不安。总想去全面接收她的生活,才发现需要一点一滴的去了解,这样子才算爱得起。不过我的青春也有过暗恋,遇到这个她,是过了青春以后的事情了,算是缘分吧! 第三章 爱情史(一) 即将开始的爱情,还是挺期待的,因为这预示着美好即将如期而至。 爱情可以是轰轰烈烈的,也可以是平平淡淡的,有爱就有分离,无论是何种原因,时间到了还是要分开,相遇的人会再相遇,分开的人会分开。 发脾气,我觉得太过于原始了,,但毕竟是委屈自己作为代价的,既然这样又何必存在吵架呢,当感觉快要大吵一架的时候,双方很快叫停。 爱情可以是平平淡淡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忙着茶米油盐柴的问题,偶尔从路边听到的新鲜事情,能说着说着吃完整个晚饭。 每天到买米的地方发现又涨了几分钱,因此而担忧生活的压力,回到家也会两人相互讨论,怎么会这样?但最后都会摇头叹息,然后一番鼓励的话,也就过去了。 早晨男人劈着柴,把弄好的柴火搬进屋里,不多久烟筒里就冒起了白烟,白烟徐徐上升,像是云的形成,充满了云端人家的幻景。“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 经过了双方家庭的同意,终于算是走在了一起,从此老妈和老爸就过上了平平淡淡的生活。 婚后,因为彼此的爱意,生活上的艰难,但也是苦中作乐般的过去了,算是度过了前期的困难期。早晨三,四点钟起床,卖过菜;炒过花生,送到小卖部去卖;拉过钢铁,那时候我还小,早晨睡醒爸妈就早走了,只剩我一个人背着书包,锁好门,不过每次我都能吃到锅里还热的早餐,每次吃完最后都会做一杯开水冲鸡蛋,放上糖挺好喝的,可以说温暖了那颗幼小的心灵,因为老妈不在家,有些事还要自己去做。 有一段时间,我是很埋怨爸妈的,因为经常不在身边,有时候遇到紧急的问题也没人可以帮助我,奶奶年纪大了,也不想过多的麻烦,不过随着长大,想到的是时间里点点滴滴的爱,所以我并没有怪爸妈,相反更加的爱了。 爸妈婚后的一段时间,确实算是新的人生开始的大困难,不过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困难的时段也过去了,我也长大了,现在什么都不缺了,唯独感觉唯一对不起自己的是那份未完的青春,老爸经常这么说,别看老爸五大三粗的,但也会流泪,也会伤心,有时我看了都要哭,所以坚强过后,是该放松的时候了。 我想过要找到一个地方,有一条小溪流,在溪流的岸边,我种满了桃花十里,与世隔绝,与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过着平淡的生活,就这样子过完自己的一生,无风无雨不也挺好的嘛,。 一份爱,可以坚守到最后就是一生。爸妈,每次回来都会把脸上弄得像小花猫一样,布满了灰尘,不过总不忘记,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双手抱起我,然后在脸上亲一下,虽然只隔了一个白天,却像是分开了一个月一般,也许那时候最快乐的就是如此吧! 一阵小雨,一座城,一些故事,总有感动,不是吗??? 第三章 爱情史(二) 远方有一座月影朦胧的城堡,越走进它越感觉离你越远,当你停下疲惫的脚步,它又出现在眼前,但却摸不到,只能观其行,偶有飞鸟掠过,却不知飞向哪里。 爸妈刚开始的爱情,刚开始的家庭,也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不奢求什么要有很大的房子,很漂亮的车子,只求能安安稳稳度过生活每到坎就可以了。 事实上,人只有到了感到困难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先前不够努力,才导致自己坐吃山空,如果那个时候我能做一份兼职,那是不是会好很多呢?如果说在事业困难的时候,遇到一直不来的爱情,也许会被自己的心丢掉,因为我现在给不了你任何的东西,你留下来只会和我一起受苦,我不能这样的自私,不是吗? 可是对于爱情,偏偏就是那一抹坚贞,会改变之前的所有的想法,无论贫穷还是富贵,都要和你在一起,就是这样,爱情也可以简简单单。爸妈婚后的一个月里倒也清闲,把屋子打扫一下,累了就看看刚买的小电视,那个年代有个电视就是有钱的象征,但爸妈总不能光靠双方的家里吧,所以说还是要自己撑起生活的这片天地。 这个小的电视机,可是见证了很多的事情,从这个最初的家搬到了新家,也成了我后来乐趣的来源,后来又把这个电视机送给了姥姥家,最后真的被废弃了,可以是物尽其用了。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情了,整个过程也持续了好多年。 先说说爸妈开始的第一份工作吧,就是自己种花生,然后用专门的炒锅炒,炒出来的花生,要送去小卖部去卖。另一种是:一般都是有人自己来的,那是到了过年过节的时候,人才多呢,需要招待客人,成了聊天的最佳辅助。花生又叫快心果,当然只是有的地方,一般都是叫长生果,带着人们满怀的祝愿,成了节日喜庆的象征。 因为当时做这个生意的还没有很多的人,所以还算不错,特别是到了过年的时候,家里里里外外都站满了人,也有不少的人拿着炒好的花生出去的。 那时候对于我来说,是真的不懂得一切,别人有的玩具我有了,别人没有的玩具我也有,可都是爸妈辛苦换来的,我所能做的只有让你高兴就好。 渐渐的发现,那个月影朦胧的城堡,清晰就在眼前,只是没有了月影,出来了太阳,而我揉了揉眼睛,试着去接触它,居然是温暖的,我看清楚了那就是我的家。小时候的调调,总要用后来演奏,才能算作一首完整的歌曲,曲调时而忧伤,时而欢快,也许只有自己听的清楚。 爸妈两个人,用青春的岁月编织了一张笃定的网,网住了幸福和希望,也抵挡了严寒和生活的攻击,才有了一片蓝天。 其实爸妈之间也有矛盾,有时候是因为花钱的问题,有时候是因为我的问题,爸总说男孩子不能太宠爱,这样会丢掉很多的能力的,有些事情就要从小培养,可妈不这么认为,认为我还小,总用小孩子不懂事来做理由,打不得,骂不得,不过有时候情节严重的,老妈自知理亏,也会说我几句,但转身回到屋里就呜呜的哭了起来,爸看到也不忍心,说几句好听的话,就算过去了。 就这样,我度过了一年的四季,渐渐地长大了,而爸妈也变老了,头发有了白发,我该怎么去报答父母??? 第三章 爱情史(三) 有时,你会站在生活海洋的心头上,被这样的心跳鼓动着,好不容易攻势减弱了,自己也是累的不行,更糟糕的事情是,还被螃蟹夹到了手指,螃蟹一跳,跑回了海里,又在海面探出头看你,像是在嘲笑你,是多么的傻,甚至一只螃蟹都敢欺负你。 一开始爸妈独立的居住房子,是在外面租住的,离家不远,是一个邻居家的,因为要搬离这里,所以才租给了爸妈。 三间房,对于那时侯的我来说已经算是大的了,主要是有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有两棵大树,树上还有两个喜鹊窝,在旁边不远的地方,有一棵酸枣树,可是我童年的宝贝。 房子后面还有一个封闭的院子,可以用来养养鸡啊,鸭子的,一到夏天杂草丛生,倒像是一片荒芜的草原,就是这样,也留下了抹不去的记忆。 就先说一说酸枣树吧!一开始我记得并没有在意这颗酸枣树,哪怕是成熟的季节枣子掉落满地,也任凭枣子自己消失在泥土上。后来对于这样的改变是来自于奶奶,有一次奶奶蒸了一锅大白馒头,不过每个馒头上都有一个枣子,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普通的枣子,结果一吃,是酸的枣子,酸的感觉加上馒头有点甜的感觉,酸甜结合在嘴中,真是一场美味的旅行。我就问奶奶:“奶奶,这是什么枣啊!” 奶奶:“就是外面的酸枣啊,小孙子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我一直以为那是一颗普通的枣树,没想到这么好吃,真是太棒了”, 奶奶:“小孙子啊,要善于发现自己身边的事情,这样才有收获,知道吗?” 我:“懂了,奶奶,谢谢奶奶!” 奶奶慈祥的一笑就转身离开了,我就跑到不太高的小酸枣树面前,捡起掉在地上的一颗小枣吃了,是熟透的枣子,松松软软,酸中带着一点甜味,太美味了,把两个不同的味道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真是太美妙了。 再说奶奶吧,不喜欢喊我的名字,总喜欢叫我小孙子,而舅舅就喜欢叫我小豆子,也许是因为太矮了吧!爸妈一般就叫儿子,做了好事,值得鼓励,就叫一声好儿子,反正可能是因为个人的爱好有关吧! 奶奶虽然已经快接近70岁的人了,但眼睛的视力却是还不错,也特别的有活力,因为奶奶是东北人嘛,所以说很喜欢二人转,经常约三五好友跳一跳,教一教,却也乐不思蜀。 奶奶经常喜欢带我去看夕阳,讲讲她老人家以前的故事,奶奶总说人老了就像这即将落下去的夕阳,再美丽也要落下去,迎来黑夜。我那时候只是听到这句话,还小只是笑笑,现在想想倒是挺忧伤的。一双大手拉着一双小手,宛如童话画卷,永远存在人的脑海里,却只能是怀念和想象。每次奶奶喊我小孙子,我都痛痛快快的答应着,但到现在已经好久没有再听到了。 不一会儿,爸妈回来了,因为奶奶做好了饭,所以洗脸吃饭就行了,我还特意和爸妈说了酸枣树的神奇,从此我就开始有保护枣树的勇气,谁要摘枣都要经过我的允许才行。 童年的天真都充满了未知的勇气,长大后才发现,拥有一次勇气是多么难得的事情,我还记得那次冒着雨,去把掉下来的酸枣子拾起来,还不忘在嘴里塞一颗枣子吃,一晃这么多年了…… 第三章 爱情史(四) 因为有梦想,所以鲤鱼可以越过龙门,成为翱翔天空的龙,爸妈那时候的梦想就是想能拥有自己真正的一个家,看着我快快乐乐的成长,现在都实现了,一切又都成了过去。 夏天的早晨,天也刚刚亮,我还在睡着,老妈就在旁边,是第一个醒来的,拍了拍还在睡觉的爸爸,老妈说了一句:“起来了,小杰”, 老爸听声:“好的,小芹”,爸妈结婚后不想用什么老公老婆称呼对方,觉得还应该像以前一样,把双方名字最后一个字加个“小”字,看似平常,其实也是亲昵的称呼。 爸妈匆忙穿好衣服,经常来不及吃饭就要走了,就这样开始了一天的生活。我呢,总是听到公鸡的打鸣才会起来,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旁边的爸妈走没走,然后想睡一会儿就睡一会儿,不想睡了就看看电视。 后来,很多个早晨都是这样子过来的,当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好久没有听到早晨公鸡的打鸣了,倒像是形成了一个习惯,时间到了,自然要重复这些事情。 当然最困难的就是冬天,事情也比夏天多的多了,最起码保暖是第一大任务。不过爸妈他们也会自己去调整,这倒是不用担心。 还是说夏天的早晨吧,一边穿着衣服,老妈一边说:“今天哪个村的高大爷告诉我们要卖花生,我们是去还是不去呢?” 在很多的事情上,老妈都征求老爸的意见,不过在算账上老爸就要靠老妈了,因为老爸对于数字真的是一点也不敏感,算是优点缺点互相补充吧!其实,老爸一直都是听老妈的,只要老妈说去一般都会去。 老妈:“这个高大爷人不错,不会斤斤计较,既然人家找你,一会儿就去看看吧”! 老爸:“好的,听你的”, 然后老妈又问:“时间还来得及,要不我做点饭,吃完饭再去”, 老爸:“好的,省的又花钱”, 老妈:“好的,我去准备了”,爸妈也不是经常不吃早饭,不忙的时候也是挺懂得生活的。 穿好了衣服,老爸经常要先去照照镜子,因为一不注意爸的胡子就长长了,所以隔一段时间就要看看,因为那时候的刮胡刀也不太好,所以能用的次数也不多,经常会因为胡子太硬,而折断,虽然买的不贵,但总要省吃俭用才行,其实老爸也是爱美的,只是表现的不明显而已,或者不能这样子。 老妈很快的做好了饭,有时也会把我叫起来,有时候不想起来,有时候就起的很快,毕竟一家人一起吃饭也是幸福的一件事情。因为那时候爸妈,是专门做加工花生的生意,给出的价格要比一般的收货商的价格高一些,所以大家都愿意把花生卖给爸妈,就这样生意越来越好,也留下了当时的一些照片,有的是背影,有的是当时的穿衣打扮,时间过后才知道,每个瞬间都是满满的回忆。 被生活欺负了一段时间,总算过来了,有了一点钱之后,才敢做一些事情,老爸给我和老妈买了不少的衣服,特别是给妈还买了一些营养品,算是一种补偿吧! 老爸呢,喜欢音乐,特别是那时候能听到音乐也是一件特别奢侈的事情,就买了一个录音机,当时老爸可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去买的,一个录音机好几百块钱,不是小数目,但老妈好像也支持买所以就买了,算是老爸年轻个性的第一次释放,后来又买了好多的磁带,我也渐渐的喜欢,算是新生活的篇章吧! 生活也不会让你总是很忙,实在不想干活的时候,老爸索性就带着老妈去河边钓一整天的鱼,找找初见时候的感觉,其实,老妈是很欣赏老爸的这个生活态度的,有张有弛,似乎符合某个原理吧,老妈也总说如果老爸一直去好好的上学,一定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对于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这就是优点。 一开始老妈并不会钓鱼,老爸就细心的去教老妈,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该浪漫还是要浪漫一些,其实,老爸也是挺浪漫的,喜欢很多的种类的衣服,也偶尔撒撒娇,讲个我们从未听过的故事,老爸总说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可是我总觉得是老爸自己编的,可是老爸坚持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随后自己都红着脸笑笑,是不是挺可爱的。 其实老爸也喜欢写字,一般知道是什么字,但总写错别字,所以就粘着老妈教他写字,也是其乐融融,也总是唱歌给我和老妈听,虽然声音总是跑掉,但勇气可嘉,总是能迎来很多的掌声。 有一次记得是奶奶的生日,自己家里养的公鸡要杀掉做菜,不知怎么的,这个任务落在了老爸的头上,老爸虽然看起来五大三粗的,但要说到杀鸡,还不如奶奶他老人家呢,其他人都做完了菜,眼看就要中午了,可是等着做鸡汤的人还没看到鸡,这是怎么回事呢?厨子就和老妈说了一下,让去看看,因为都是熟人,所以什么关系都清楚,老妈就去后院看看,刚走到后院就哈哈大笑起来,把正坐在地上的老爸吓了一跳, 老爸:“你干嘛,小芹,吓我一跳”, 老妈:“不是让你杀鸡吗?你坐在这里干什么?” 老爸脸一红说到:“我不擅长杀鸡,又不好意思说,所以只能等你来救援了”, 老妈还没有停止住笑声,说:“都快中午了,鸡汤算是主菜,你没弄咋办?妈要是不高兴了怎么办?” 老爸:“我来解释,要罚就罚我吧,” 老妈也没说什么,算是常事吧,不一会奶奶走了过来,看了也笑了笑,知道这个儿子的能力,做其他的事情还行,一说动粗就有些敬畏,所以就让老爸去买了一只酱鸭,算是替代鸡汤吧!如果那只公鸡知道是因为遇到了老爸,才幸免于难,不知道会有多高兴。 就是这样子。 第三章 爱情史(五)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六年级的毕业季,站在队伍里,不自觉的唱起这首送别歌,唱完了就代表真的是送走了某些东西,或者说同时也迎来了新的长大。 其实说到这个场景,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海音的《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 有人说成长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也有人说成长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给我的感觉,结合我自己的生活经历,好像是是幸福更加要多一些。 昨天我和爸妈说了明天的六年级毕业欢送会,不想不知道,一想还真有惊讶的样子,不自觉中小学毕业了,当然是对于爸妈来说的。本来,明天对于爸妈是很忙的一天,可是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爸妈说两个人要一起去送别我的毕业季,在我的印象当中,只要是家长开会之类的活动,顶多是老妈去,或者找个理由推脱,说忙,干脆不去,但这次着实让我感动了一下,觉得倍有面子。 每次吃完饭,我只是靠在沙发上看电视,这次吃完饭,我主动要求洗碗,打扫桌子,估计也会让老妈感动一下,觉得六年的小学没有白上,自己的儿子终于长大了一点。 早晨很早就起来了,因为出了一个小状况,之前放在柜子里的红领巾不见了,找了半天才找到,匆匆的吃完早饭,我们一家人就去了学校。 老师去的还早,在安排各自的座位,其他的同学都是爸爸或者妈妈来的,老师看着我们是一家都来了,就主动上前邀请我们在前排就座,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人员才算来的差不多了,安静的会场,只有灯光在自由的穿梭着,好像还能听到呼吸声,静静等待开始。 接着随着主持人的上台,宣布了会场的秩序问题,又介绍了会场的几个步骤: 第一:主持人宣读开场白; 第二:学生代表发表演讲; 第三:几个代表老师做对于毕业的感言; 第四:校长讲话,并寄语希望; 第五:由各个毕业班演唱《送别歌》; 一共有五个步骤,开到了下午两点多,中午和爸妈回家吃了饭,又回来了,听完了最后的送别歌,我们就回去了,夏天有点热,“毕业”两个字又使这个夏天温度升高了几度,成了几个典型夏天的开始,每次经历都如同是心里的创伤复发,治不好,反而更加的疼痛。 这个夏天爸爸意外的养起了花,除了天然的雨水,也会自己浇浇水,如同盛开的夏天,越热越有感觉。 第三章 爱情史(六) 曾经我问老爸作为一个男子汉,遇到事情该怎么办?老爸一开始并没有给出答案,而是给我讲了几个故事: 第一个就是老爸提亲的时候去老妈家:老爸虽然平时的作风是雷厉风行,但一到说话上,见面上就心里没底。已经离老妈家不远了,半个小时愣是没有前进一步,老妈家那边也等的着急,眼看规定的时间就快要过了,还没见到人,真的是着急如热锅上的蚂蚁,所以老妈就跑出去了,刚出门就看见不远处有一对人在哪里说着什么?老妈一眼就看见老爸站在那里,然后老妈就跑过去, 老妈:“都来了,你为什么不进去呢?” 老爸一看到老妈来了就更紧张了,说着就要往回走,老妈见状立刻拦在了老爸的前面,双手掐腰,双目圆瞪, 老妈:“你不是说喜欢我吗?喜欢那就赶快去见我爸妈,要不然你就是不爱我”, 老爸一听,本来通红的脸就更红了,看了一眼老妈,就向着老妈的家里走去, 随后飘来一句话:“我豁出去了”,再看老妈的眼眉,才算放松下来,随后也就不用说了,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总算没有辜负众人的苦心,要不然老爸因为懦弱就会错过自己的人生了。 第二件事呢就是前面老爸写的情书:写完的情书,老爸都锁在了柜子里,然后去工作,可是吧,有些事情都是在察觉不到的时候发生的。爷爷呢很好奇,自己的儿子很少写字,这几天是怎么回事啊,所以就决定撬开那把锁,看看老爸到底写的是什么?虽然爷爷不太认识字,但奶奶认识一些,所以这天看到老爸走了就开始动手了,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全都是信封,折叠的很整齐,然后爷爷就从里面抽出来一张,叫奶奶给念念写的什么?奶奶就找到老花镜展开信封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念了起来,直到念完发现,爷爷的脸有些红,奶奶的也是一样的,两个人一致得到了结论:老爸谈恋爱了。那时候好像没有比这更大的事情了,直到想明白,才把盒子重新放好在柜子里,锁好。 一天很快的就过去了,天一黑老爸就回来了,一回来爷爷奶奶就让他坐在椅子上问话, 爷爷:“你个臭小子老实交代,你最近写的那些信封是什么?还锁起来怕看啊!” 老爸:“没什么,就是写着玩的”, 奶奶:“我们已经知道了内容,还不老实交代,非让你妈我给你念出来吗?” 老爸:“别,不要,我交代就是了,我喜欢一个女孩,这些信就是写给她的,但我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名字,又怕你们看到,所以……”,都承认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讲完了这两个故事,其实老爸就是想告诉我一个道理,什么事情只要硬着头皮去做,都会是一个办法的,就都会闯过去,也许你还有未知的担心,也许你还不知道该怎么去说,什么都不用怕,只要临场发挥就好,也许结果比你想象的还要好,不是吗? 夏天的草地上,我摘了不少的蒲公英花,然后把他们放在一起,风一吹,飞向了四面八方,有着各自的旅行和经历,从此我们不再待在原来的世界,而是走向了世界。 第三章 爱情史(七) 青春的气息,总是发生在最不在意的时候,一张照片可以穿梭过去和现在,无与伦比的美丽。 本来决定在六月的一天,去麦地拍照片,可是从早晨开始就是天阴阴的状态,本来兴致勃勃的心被折扣掉了一半,不过好在有不一样的心情,就有不一样的美丽,我们有时为什么要随着外物改变而改变呢? 老妈从早晨就开始打扮着,穿着流畅的古装衣服,一气呵成,古典美跃然眼前,老爸不适合打扮,就和平常的时候一样,吃完了饭就出去了,想想一家人也好久没有这么出来看看周围的环境了。 有清清的河水,热热的夏天,雨水带来的清凉,也算是夏天该有的魅力,我在前面欢快的跑着,草丛间有不少的蜜蜂在采蜜,估计要飞很远的地方才能到家,而要采到蜜就需要飞很远的地方, 我高兴的说:“妈妈,你看那蜜蜂在采蜜呢”, 妈妈:“是啊,蜜蜂一生都是勤劳的,为了下一代蜜蜂有食物吃,必须不停的采蜜,这样才能维持蜜蜂家族的生生不息”, 我:“真的吗?那蜜蜂太伟大了”, 妈妈:“是啊,这就是使命吧!” 我没有听的太懂,只是“哦”了一声,我记得那时候才六岁,懂得还太少,刚刚说完话就下起了雨,也没有带伞,直接就是淋雨了。夏天之所以叫夏天,就是因为要痛痛快快的淋一场雨,这才叫度过夏天。 突如其来的大雨,老妈用衣服把我盖住,周围也没有多余的树木,只能是往家里跑,跑到家里已经是全身都湿透了,就像是落水的鸭子,不,应该就是落水的鸭子,不过看到我们冲进来老爸倒是笑了, 老爸:“知道快下雨了还出去,都说了下午去,你看都淋湿了吧,赶快擦干别感冒了”,老爸其实是在修相机,那时候的相机,照几张照片总是坏,估计也只能是老爸才能修好,这个相机自从买来可成了老爸的宝贝,谁都不能碰,我更是找不到,要不然这场雨老爸也得淋湿。 很快的,老妈就换了一身衣服,我就用毛巾擦干头发,也换了一身衣服,结果到了晚上还是感冒了,不过老爸并没有怪我贪玩,而是很用心的照顾我。本来说要输液的,我是又怕打针又怕输液,哭了好一阵才使老爸改变主意的,我也松了一口气,还嚷嚷着要买新的玩具,直到老妈都答应了,才渐渐的睡去。 睡了差不多有两个小时,睁开眼没有了灯光,是微弱的蜡烛光,也发现身上被子的重量变重了,数了数成了两床被子了,我就在这有限的灯光中喊着妈妈,结果妈妈给我端来了一大碗姜糖水,喝下去出出汗就好了,也不用吃药,只要睡一觉就好了,一想到明天因为感冒就不用去上学了,还有点高兴呢,结果并没有想的那么好,不过一点小期待也足以一觉到天明了。 每次早晨都是老爸叫我起床,越是叫越想赖床,不过还是有点怕怕的,不敢耽误时间,今天因为感冒比较特殊,只允许休息半天,而且吃饭也是在被窝里吃的,吃饭的时候飘来老爸的几个字:“收拾好,下午送你去上学,课程耽误不得”。 其实我也明白,能逃过一时,到头来还是要去,不是吗? 第三章 爱情史(八) 之前,先介绍一下爸妈有我这个儿子之后的生活,生活二三事,也算是爸妈爱情的一部分吧,在没有我之前呢,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补充一下,也希望细致一点,呈现完美的故事。 按照爷爷奶奶的观念,结婚后就应该有自己的孩子,在一年之内,可是老爸认为既然结了婚,就应该走自己的路,而不是更加依赖自己的爸妈,老妈也是一个生性要强的人,对于孩子的事情和老爸也是一拖再拖,实在没办法了,双方的父母就召开了一个大的家庭会议,看看都是什么样子的想法? 姥姥呢,个子虽然不高,但做事是很认真,又很勤快的,总是把家里收拾的别有一番风味,虽然都是用了多年的老旧部件,但却像新的一样整洁,不过因为早年操劳过度,现在姥姥已经拱着背了,算是对于过去的一个反思吧!姥姥倒是不怎么关心,如果不是要紧的事情,可以等等再说,毕竟新建立的家庭需要赚钱去巩固才行,等有了一点钱以后,再要孩子也会轻松一点,照顾的时间也会多一点,也不会过多的劳累爸妈,这样子也可以。 对于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这一代人在你的认知字典里是比较固执的,但凡是认定的事情就必须要做到,哪怕是错的也不能改变,其实这就有一点愚昧了。随着我们这些年轻人在身边,老人们的思想也是在改变的,所以并没有那么的坚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现实就很好办了。 这时姥爷也表明了态度,觉得姥姥说的对,毕竟一个家庭的初建立,还有好多的事情需要计划,还要有一个享受的过程,如果结婚是为了更大的压力,那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但有计划总比没有的好。他们两个刚结婚,需要休息一下,所以应该给他们两个一个假期去到处玩一玩,回来该辛苦还是要辛苦的,你们说对吧? 只见爸妈不停地点头,像小鸡啄米一样,两张脸上写满了大写的同意。接下来就是爷爷奶奶的主意了,可以说是势均力敌了,奶奶和爷爷也是比较开明,也是很爱自己孩子的父母,既然都这么说了,那还能反驳吗? 奶奶:“其实,我们也是为了孩子考虑,也算有一点自己的私心,希望能抱上孙子,既然都想明白了,那我们再反对也是没用的,所以我们也同意亲家说的,就随儿女去吧,好好玩”,听到这爸妈两个人都站了起来,向两边的父母深深的各鞠了一个躬,没想到还有意外的收获,太棒了,这就是爸妈难忘一生的海南之旅。 会议结束了,以爸妈的胜利结束了,不过也能看到爷爷奶奶的一点失望,不过都过去了,既然选择了支持爸妈,那就应该去更加的坚定才行,毕竟难得是那么的高兴。看到双方的父母有话说,爸妈就出去了,很高兴, 妈:“没想到我们说服了爸妈,真的好伟大的”, 爸:“是的,没想到还有意外的收获,高兴吧”, 妈:“嗯高兴,很高兴”, 然后爸妈就是在外面静静地等着,打算一会儿回去就收拾行李。 第三章 爱情史(九) 没过一会儿,双方的爸妈都出来了,脸上都带有笑容,这次说话好像很愉快,说实话其实是爸妈分工,分别说服双方爸妈的,要不然也不会这样子,其实父母也是很心软的,不想自己的孩子也像自己这辈子一样,只是期盼着最平常的事情,有些经历是不愿自己儿女再次经历的,所以同意是理所应当的,不过过程也小有担心,好像结果出来了,过程已经不重要了。 爸妈看着自己的父母,又是拥抱,又是鞠躬的,高兴别提了,满眼都是闪着的小星星。其实,有好多的事情用“爱情史”就太概括了,比如接下来我想写写爸妈去海南的大概事情,我就喜欢用“海南之旅”来写,因为这样我觉得可以很清晰啊,这样也可以把原有的思路打开,还能找到更多的思路,也许能写出的文章会大不同。 到了中午,有人在睡觉,有人在上班,有人在赶路,总有人去做所有的事情,但也有无所事事的人,有时候你不知道自己回变成哪种人,也许都有,也许只有自己特别想起的时候才会感觉很讨厌自己。 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每次下雨几乎都能看到没有带伞的人,在雨中跑着,不论什么时候总有开心的事情:爸妈下午就开始收拾东西了,既然爸妈已经给了特赦令,那还等什么呢?其实,老爸也一直想带老妈去看看世界,之前也和老妈说过,不过很快的就否定了,因为那时候还有很多的事情,现在不一样了,要开始愉快的旅途了。 爸妈分别找到了两个大箱子,老爸负责装衣服,老妈就装日用品,其实爸妈是第一次出去也不知道要带什么,因为现在正值夏天,只看到老爸装了不少秋天的衣服,也许老爸的地理学没有学好吧,不知道海南一年四季都比较暖和。 妈:“杰,你怎么装这么多秋天的衣服,我们是去旅行,不是去搬家”, 爸:“那边不冷吗?现在我们这里是夏天,那里会不会是秋天或者冬天呢?” 老妈已经止不住笑了:“什么啊,海南比我们这里要热,而且有很多的人,我感觉我们没必要拿那么多的衣服,只是带着日用品就可以了,到了那再买会浪费钱的”, 爸:“同意,哎呀,你不要再笑了,我只是知识没学好,不懂得是什么地方罢了”, 妈:“好吧,看来要给你补补课了” 爸:“也许吧!” 一忙碌不知不觉中就快天黑了,爸妈又去菜市场买了不少的菜,不过那时候最好吃的菜还是白菜炖豆腐,也许是一代人的记忆,也许是买不起其他的蔬菜,总之一道白菜炖豆腐,既是一家人的美味,也说出了一家人的心酸,有时候菜里能有一片肉,算是奢侈了一回。 晚上,爸妈出去散了散步,突然感觉这个地方也是挺可爱的,只是并不像以前那样看待问题了,现在都要想到后果。不知不觉中爸妈就说到了过去,妈呢家里养着兔子,所以那时候总会出来割草,老爸呢,算是牧童吧,有过放牛的经历,不过是给别人放的,也算是有点共同的经历吧! 第四章 飞鸟之愿之初出家园 青春的过去如同一片森林我还没有走出去。 渴了就迎接晨起的露珠,累了就找个树洞睡一会儿,有时也会在树上坐一会儿,实在是太困了才会睡一会儿,要时时警惕偶尔飞过的老鹰,因为他们往往一掠而过,自己就会被死死的攥在老鹰的爪子里,无法动弹;也会注意周围叶子的动静,我要防止蛇的突然偷袭,因为蛇有柔弱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爬到树上,如果不及时反应就会被吃掉;即便是睡着了,也会被偶尔经过的其他的动物,比如狼,狮子老虎的叫声吓醒,疲惫的身体顿时没有了睡意,只能等着天亮,而天亮前又是最困的时候,所以只能在那时候睡一会儿……呼呼……充满了疲惫。 没错,我是一只小鸟,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至于那个地方叫什么已经被饿忘了,在昏倒之前,我只记得自己很渴,很累,至于落到了什么地方还不知道?是哪里呢? 醒来已是傍晚,动了动早已僵了的双脚,差点没有掉下去,因为是在两根枝杈间,我幸运的没有摔倒地上,我艰难的爬到树枝的头部,终于可以大口喘着粗气,躺了一会儿就坐了起来,已经没有任何的力气,此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想什么?不该想什么?想去做的事情也没有力气,抬着头看到月亮真的好圆,可能今天是某个节日吧,已经记不得了。 不知过了几分钟,眼前有一条小虫子爬过,我揉了揉眼睛,看自己是不是还在梦里,结果证明不是,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去一把捉来,看都没看就放在了嘴里,感觉在之前的地方不想吃的食物,在这里是如此的美味,简直是美不胜收,甜甜的汁液,柔软的肉质,真的是忘乎所以了。 吃完了虫子,突然想到了什么?我为什么要出来?为什么突然的讨厌那里?那里虽然是我初生的地方,但我想离开这里,我想寻找自己的世界。所有事我天真的以为,觉得一切困难只要有用不完的勇气就能到最后,可是刚出来我就意识到自己错了,连食物吃饭都成了问题,我的初心初愿是什么?我想起来了,是自由,为着追求完美的自由,为了能更好的去接受过去,可我的过去又发生了什么?我一点都记不得了,甚至连那个地方叫什么都忘了?我该怎么去做? 一发呆就到了黎明,又是一个难熬的夜过来了,是一滴露水滴在了我的脸上,露水的清凉立刻惊醒了我,我试着张了张翅膀,决定飞一会儿去找个水池洗一下脸,我会尽量在自己的力气用完之前找到水塘,不然我可不想再从空中跌下来,一个错误不能犯两次,不是吗? 我张开翅膀尽量飞的高一些,因为我能看到远处的水池,开阔我的视野,终于觉得自己的翅膀疼痛了,才渐渐的飞低下来,我决定用走路,这样虽然慢,但总好过让自己受伤,我落在了平地上,感觉空气也清新了,我尽量抚平我已经炸起的羽毛,因为这样其他的动物不会把我当外来人欺负,走的有点慢。 走了一会儿,穿过一条沟壑,我决定在前面的树墩上休息一下,想一想。 第四章 善恶分明 沟壑不是很宽,但分支纵横,应该是雨水冲积形成的,因为泥土里还有水,又有线状的草根,盘根错节的,我在里面跳着差点没有被绊倒,索性还是没有被绊倒,走了出去。 又走了大概几十步,终于来到了树墩的前面,我想都没想一屁股就做了上去,很平滑,我就知道是人类的砍树机器弄得,不然平常的自然树木损坏,绝不会如此的平整。我也没有功夫管那么多了,如此原始的森林都有被破坏的迹象,看来自己想找的世外桃源可能根本不存在,我的记忆告诉我这可能是危险的信号,也许之前经历过,但却想不起来是什么样子的事情,索性又躺了下来休息一下。 我可能没察觉到,我一屁股坐在了一只小动物身上,顿时刚合上的眼睛又睁开了, 小动物:“喂,你个笨蛋看清楚了再坐下,没看到有动物在这休息吗?” 我立马坐起身来,但只能听到声音,却找不到是谁,我:“是谁啊,你在哪里?” 小动物:“我在你身体底下,压到我了,你起开,大笨蛋”, 我:“哦,知道了,我马上就离开树墩”,我离开树墩站起来,只见一只说不出名字的小动物在指着我的鼻子大骂, 我:“哦,我的朋友实在对不起,我真的是累了,也没看到你,真的是很抱歉,您没受伤吧!” 小动物看我很和善又有点害怕的样子,就说着:“没事,也不怪你,这次就原谅你了,下次一定要看清楚知道吗?不然,非得打的你满地找牙不可”, 我:“是是是,您说的是,那我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从来没见过您这样的动物”, 小动物:“一见你就是刚从家里出来的吧,一点阅历都没有,不妨给你长点见识,我是白蚁一族,你刚才做的树墩就是我们刚搬来的新家,我呢,负责我白蚁一族的安全,就是兵蚁,怎么样名字霸气吧”,我心想难道兵蚁就是睡觉的嘛,不过表面还是鼓掌, 我鼓掌说到:“霸气,您真厉害,哦对了,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了”, 转过头就走了,心想第一次见到这样子的动物,头上长着两根大胡子,身体好像是两半拼接成的,最可气的是身体都是白色的,是不是还能看到心的跳动啊,身体那么小,还挺神气,心里就感觉这个所谓的白蚁好丑啊!刚走了没几步,白蚁就在后面叫住我, 白蚁:“喂,小家伙,你去那边干嘛?” 我:“哦,刚从空中看到那边有个水池,想过去喝口水”, 白蚁:“哼,就你,别怪我没提醒你,那边很危险,劝你不要过去”, 我:“可是我很渴,又想过去好好的整理一下我的羽毛,请问那边有什么危险的”, 白蚁:“说实话,你的身体是比我大的多,但你还没有见识到世界的残酷,一不留神就会丧命,前面的水池,是所有的动物都在争夺的地方,水里面有比你身影大几百倍的鳄鱼,还有有毒的水蛇,岸上又有狼,狐狸,狮子,老虎,他们都比你高大的多,你确定你会活着回来,还有就是千万不要听信任何人的话,知道吗?” 我哑口无言,我无言以对,这些动物我虽然听过,但却没见过,其实我就是想过去喝口水,至于吗?我:“真的有那么危险吗?” 白蚁:“怎么我的话你也不信吗?” 我:“不是不信,只是没有见过”, 白蚁:“你早晚会见到的,正好我看你也不坏,我知道一个小水洼,你可以去那里,地方隐蔽,可以减少很多的危险,走吧”, 我:“好”,自此开始,我才只是听说这个森林世界并没有那么完美,马上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担忧,看着白蚁也是为我好,之前的偏见少了一点,决定跟着去看看那个小的水洼,虽然白蚁口气很大,但心里不坏,而且是人家的家园,懂得事情又比我多,所以说决定相信白蚁,至少我现在这么认为。 第四章 水池 领略了人生更多的一些的风景,发现以前的过去的,就会让自己很怀念,觉得很美好,特别是和现在形成了一个对比,也许坏的心情只给了你坏的一面,却把好的忽略了,忽略了让你快乐的一面。 之前总觉得过程不太复杂,总想按着自己喜欢的东西,来搭建自己的森林小屋,可是现在感觉真的没有那么简单,可能和过去有关吧,也可能给自己的目标太高了,最起码短暂的时间看不到效果,我是这样认为的。 有些压力是无形的,却比可见到的压力可怕的多,总想一下子完成目标,也许你最多只领悟了一个道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我跟在白蚁的身后静静地走着,白蚁走在前面不停着说着,我好像是在听着,可我关心周围的环境,所有的树木好像都无精打采的,还能看到其他的白蚁在里面爬来爬去,我就问白蚁大哥:“白蚁大哥,这是你们族的人嘛,为什么要破坏树木呢?” 白蚁:“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们白蚁喜欢啃咬树木来做家,所以很多的树木都被消化了,然后可以让他们长出新的树木,当然我们也不是什么树木都啃咬,是已经死了的树木才行”, 我:“哦,那真的是太好了,可以让很多的树木重新生长”, 白蚁:“那是”,我还是跟在白蚁后面爬过了枯木,走过了曲曲折折的小路,在茂密的参天大树的树叶上面的缝隙,还能见到盘旋头顶的秃鹰,看到秃鹰我是觉得害怕的,因为一旦被他们盯上,我真的是没有办法摆脱,走到一条小溪的时候,看到有几条小蛇在喝水,我和白蚁大哥早就藏在了树洞里,没有被发现,等到小蛇都走了才出来,大约又过了几分钟才到了白蚁大哥所说的小水洼。 小水洼虽然不大,但是能看出从里面不断冒出的泉水,应该是喷泉之类的水源在地下不断的涌出,我就问白蚁大哥:“您是怎么发现这里的,这里的水感觉好清凉,又是活水真的很棒”, 白蚁:“是在家族迁徙的时候,我作为兵蚁首先发现的,后来离开了这里,就只有我自己有时过来一次了”, 我:“好吧,我先打扮一下,梳理一下羽毛”, 白蚁:“好的”, 我先洗了一下自己的小脸,虽然没有泥土但觉得是很脏的,毕竟自己昏睡了多长时间自己也不知道,还要找食物填饱肚子,我容易嘛我,夏天清凉的水贯穿着我的每一寸肌肤,渐渐地羽毛都湿了,终于看着平整了一些,被泉水的力气拖着倒是有种享受的感觉,很快便洗的差不多了,只能是自然风干了,我有事急着找白蚁大哥,因为我现在跟饿,看他能不能给点吃的。 走了没多远,看到白蚁大哥躺在了一刻枯木上,似乎在想些什么事情,我过来轻轻的说:“蚂蚁大哥,我可以了,你看怎么样?” 白蚁大哥:“嗯,还不错,长的挺好看的,可比刚才逃难的样子好多了”, 我:“是吗?对了白蚁大哥,我现在很饿,您有吃的吗?” 白蚁大哥:“知道你饿了,所以我知道一个地方可以有很多的虫子吃,可以不?” 我:“可以可以,谢谢白蚁大哥”。 第四章 虫虫家园 先说一下,从第四章开始是第二卷的内容,是我搞错了,但不知道如何去改? 先说一下第一卷的内容,是我回忆的一点事情,虽说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但却是内心最真实的感受,特别是这条小巷子,不知道走了多少次,依旧有写不完的话,还有和爸妈在一起的生活,真的是很难忘的,当然关于爸妈的过去,本想以爱情史的故事说出来,可是发现还有好多的事情,不是亲身经历只是听爸妈一说,真的是无从下笔,也许是我对爸妈了解的还不够多,只有拿起笔的时候才知道欠缺的太多,才知道自己对于爸妈的遗漏之处太多,不过我会后续补上,敬请谅解。 前面说,我费尽力气终于来到了一座森林,可是我还不知道这座森林叫什么?后来因为遇到口渴所以想找水池,途中因为意外遇到了白蚁,白蚁给我讲了一些东西,又带我去水池,洗完澡后,饿了,又带我去有虫子吃的地方。 来到这个陌生的森林,有一只熟悉的白蚁带路,应该会好的多,能带我去想去的地方,会方便很多,随便问一下森林的情况,也会给我不少的提示,现在我想知道森林是哪座森林,森林叫什么? 我:“白蚁大哥,这座森林叫什么?看上去树木都挺好的,好像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但是有些树木是被人类砍去的,又是怎么回事?” 白蚁大哥:“这个,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也是听爸爸说的,爸爸说又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说这里之前是一片原始森林,因为遭到人类的砍伐,几乎成了一片荒漠,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人类又种了许多的树,又放进来好多动物,渐渐的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至于现在也有人类砍伐的痕迹,是因为可能是护林人员对于快要死的树木,进行砍伐吧”, 白蚁大哥:“对了,之前因为大量的砍伐,我们白蚁一族几乎快要绝迹了,幸好是有一颗神树,在保护着这个森林,你看就是山上那个最高的树,关于这棵树在森林里可是有很多的故事的,以后再说给你听,所以这座森林叫做神树森林”。 我表现的很惊讶,没想到一座森林还有这么多的故事,我就答了一句:“好的,知道了”, 白蚁大哥:“对了,在森林里各个动物种族之间都有严格的地域占有,想要有很大的活动空间就要很强大,要不就会被其他的族人占领,很是残酷”, 我:“是的,我也知道这个,大自然的生存法则那嘛” 白蚁大哥:“可以啊,你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嘛,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处境,明白吗?还有,我们要去的是虫虫乐园,哪里是虫家族的聚居地,里面也有很大的虫子,所以我们还是要小心”, 我:“哦,要不我们不去虫虫乐园了,还是找点别的吃的得了”, 白蚁大哥:“没事的,我先带你去看看吧!” 我:“好的,那好吧”。 虫虫乐园坐落在一片沼泽地上,我和白蚁大哥穿过一片小的沼泽地,呈现在眼前的又是一片更大的沼泽地,树木长在水里,各种缠绕的藤蔓交织错节,虫子有在空中飞的,也有在水里游得,有在树干上爬的,也有如蜻蜓点水一般的,各种颜色的虫子,让人眼花缭乱的。 其实,我记得之前自己并不吃虫子,而是只吃植物的果实,还有果籽,只是在刚才饿的时候才看到一只虫子,觉得很美味,其实看到虫子我也是有些恶心的,毕竟已经好久没吃了。我和白蚁大哥隐藏在草丛里,并没有惊动周围的虫子, 我:“白蚁大哥,我看还是不要吃虫子了,我也不喜欢,我们还是去找果实吃吧!” 白蚁大哥:“你不会怕了吧,算了反正我也不吃虫子,只是带你来看看”。 我:“好的,那我们去找吃的,果实”。 第四章 这只是意外 我记得每天早晨起来,都会拿着我的鹦鹉螺,越过一片树林,越过一条小溪,越过那条长长的沟壑去到山的最高点。山连着海,每天早晨的海浪都会拍打着山体,来到山的最高点,此时,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吹响带来的鹦鹉螺,声音如同一天幻彩的无形曲线去到任何地方,回荡在海面,随着海浪传递很远,回荡在山间,一片一片的叶子都在接力传递着起床的号角声,森林里开始热闹,我的一天也就开始了。 好了,我们开始回到现实。上一章讲到我们初来虫虫家园,虽然之前能吃到虫子,也是好运,现在面对整个虫族,就有点胆怯了,特别是飞舞的虫族骑兵,随时都会发现我们,所以还是小心为妙,毕竟水果真的挺好吃的,不是吗?何必,因为填饱肚子,把性命搭上呢。 我和白蚁大哥,做好了撤离的准备,一步,两步,三步,渐渐远去,可是我明显感到了土地的震动,越来越近了,刚走到不知道第几步,就被破解的泥土给打翻了,当我和白蚁大哥起来的时候,原本平整的土地,已经破解了,从里面钻出几天细细的手来,不,只有一个身体,或许是头部把泥土撞开了,不过我只是这样想,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虫子。或许,白蚁大哥直到,只见白蚁大哥瞪大眼睛,哆哆嗦嗦的说了一句:“这是蚯蚓”, 我:“白蚁大哥,是在和我说话吗?什么是蚯蚓啊?” 白蚁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我们一起看到突如其来的动物,在用身体需要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我们也不懂,只见水面上原本飞着的小虫,全部飞来了,围着我们,我很意外,小飞虫们是怎么知道的,还有你确信他们有眼睛,确定他们能看得到我们,我怎么不相信啊,反正心里想不通,不过我们是什么身份,一只小鸟和一只小蚂蚁,来到虫族干什么?不就是所谓的侵略者吗?不过,我们是有吃虫子这个想法,但我们没有做啊,更不会认为自己是所谓的侵略者啊,所以就没有所以了。 很快我们被藤蔓之类的植物捆住,又来了几个差不多统领之类的虫子,还是说我我们不懂的话,然后我们就被飞虫带进了一个小水牢,惨了,看来要等候发落了,我们该怎么办? 不,我应该问白蚁大哥,我:“白蚁大哥,我们现在怎么办?” 白蚁大哥:“没办法,我们好像被当做侵略者了,现在我们被关了起来,接下来就是审问了,逃不走的,天上地下都是虫族的虫,我们等死吧!” 我的羽毛突然就炸了起来,什么等死吧,我才刚出来的,怎么就要被宣判死刑了,而且我们又不是侵略者,冤枉啊,谁来救救我们,我在心里大声的嚎叫着,可还是无济于事,于是我才大声喊:“我们不是侵略者,是路过这里的,麻烦你们查清楚啊!” 周围的虫子也没有人回应,我现在是失望透顶了,我还想好来一次人生的第一次大冒险呢,可是还没有冒险就已经眼看要结束了,我真的是不甘心啊! 再看这水牢,都是带刺的藤蔓,逃也逃不出去,连接着外面的水面,又有来来回回的飞虫巡逻队的看守,真的是没有办法。 我:“白蚁大哥,你倒是说话啊,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 白蚁:“现在都被捉了起来,只能把事情说清楚才行,毕竟虫族在森林里还算善良的,如果不是特意的入侵,肯定会放了我们的”, 我:“真的吗?”此刻,我的眼前都是希望的小星星一闪一闪的,觉得又有希望了,我肯定会如实的说出来,绝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真的是说到做到。 再说一下蚯蚓吧,我是第一次看到有虫子从泥土里钻出来,而且,我是真的没有找到他们的眼睛,这不怪我吧,而且只是用身体在交流,我们就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我说如果我是来找水果的,你觉得他会相信吗?我们都打算走了,可还是被抓了起来,要怎么办啊? 这天有一搜叶子做的大船从水面经过,周围跟着很多的虫子,像是虫族的贵族巡游一样,气派很大,不过像是来审问我们的,看来是虫族上面派来的,我们将要被作为侵略者来审问,祈求,他们是正义的虫子吧! 看着一群人,不,是一群虫,走进了最大的树洞里,随后传来一声很大的虫鸣,如果人类听到,一定能听得出是知了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水洼地,像是人类古代升堂一样,提审犯人。 随后,只看到来了四个身披绿色盔甲的蝈蝈,把牢门打开来,带着我和白蚁一起走进了树洞里,树洞里高高在上的是刚才来的那一位虫虫贵族,两边站着不少的其他的虫子,但是我都不认识,我和白蚁一进去就让跪下,发出声音在交流,别看我和白蚁能交流,但每一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就像出国留学一样,每一族都有派出精英人员,去学习其他种族的语言,方便有外族的人被抓,以便交流,释放。 我们只是呆呆的呆在那里,听到他们交流了几分钟,然后出来一个虫子,是红色的,肉都都的,终于听到了能听懂的话语, 红色的虫子:“你们是来干什么的?为什么会来到虫族?还有你们一只鸟怎么会和一只白蚁在一起呢?” 我:“我并不是这个森林的,我是外来的,只是在这里迷路了,幸好看到白蚁大哥才救了我一命,我们来到虫族也是不经意间来的,我们并不是什么侵略者,请你们相信我们,是不是白蚁大哥?” 白蚁大哥:“是的,我们只是走错了方向,我们是无心的,我们正要走才被发现的,所以我们真的是冤枉的”, 然后,红色的虫子,又把原话向那个虫虫贵族说了一遍,过了没有多久,我们竟然被释放了,而且他们好像拿着画像和我们比对了一下,确认无误的时候,才放了我们,我们被释放,其他的虫虫就散了,我们就知道没事了。 有惊无险啊,然后那只红色的虫子,过来向我们说:“已经查明了你们的身份,你是外来的鸟,白蚁我们认识,是蚁族的兵,我们和蚁族算是有些交好,所以我们才会放了你们”, 我和白蚁同时说到:“非常感谢!” 然后虫虫一挥手,我们就走了。 第四章 离别 说到离别,我不想经历,也不想有,我不想送走谁,也不想有人送我,这好像是我一直以来坚持的,我必须坚持,因为我是很感性的人,见不得眼泪。 之前,在家里的时候还好,没有走过太远的路,自然也没有离别,后来,随着渐渐地长大,不得不去外地读书,第一次离别就让我痛彻心扉,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让爸妈送过,因为我觉得自己一个人伤心总比两个人伤心要好。 自己喜欢看书,后来读到龙应台的《目送》,读完全文,我发现自己已经哭了,本来我觉得只要自己装的很坚强,就会自然而然变得很坚强,可是我错了,当你听到最软的话语,你会发现你柔软的心早已变得潮湿了。 说来也巧了,本来就想以“离别”为题写一下今天的章节,可是我还真的在面临着一场现实的离别,她是我大姑家的表姐,如果说小的时候见过一次面算第一次的话,那么今天的离别算是第二次见面了,可中间的二十年的时间都去了哪里?让我很伤感。说真的,我是真的害怕离别,除了离别,其他的我都能接受,最害怕的就是看到眼泪。 今天早上,我起的很早,穿完了衣服我就慌了神,本来要去做的事情,一下子失去了动力,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去说离别的话语,直到看到表姐从她的屋里出来,来到客厅,我们四目对视,我居然愣是没有说出一句话,表姐看出了异样,就叫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表姐:“你是咋的了老弟?大早上的见到姐也不问句好啊?” 我:“今天姐你走,我不知道该如何去送你,我怕我会哭,忍不住的哭”, 表姐:“傻老弟,哭啥啊,老姐走了还会回来啊,又不是不回来了”, 我:“我知道,但是一切都是不确定的,也许一别又是好几年,我的人生真的等不起几年的时光”, 表姐:“行了,姐知道你是最重感情的,这样吧,一会儿你不用送姐了,让你爸一个人送我到机场就行了,行了,别哭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啊”, 表姐:“行了,去做饭吧,姐饿了,还要赶时间呢”, 我:“嗯”, 我刚走到厨房的门口,爸妈也起来了,看到我要去做饭,老妈就来帮我的忙了,老爸就去客厅和表姐好好的说句话。当我做好了饭以后,去表姐的屋子里去叫姐吃饭,推开门,表姐正在收拾行李,我就喊了一句:“姐,吃饭了”, 表姐:“收拾好了,姐马上来”, 听完了这句话,我就走了出去,接下来就不用说了。 离别也许是距离的远近,有时是情感的不舍,但无论什么,都不该这样伤感,好了后面还有很多离别的故事,现在就先说到这里,表达一下呼之欲出的情感。 上一章,我们讲到“我”意外的被释放了,我不能总待在这里,要去的远方还有很远,很自然的,我要和白蚁大哥告别了。不知不觉中,我们又走到了当初的那个树桩,虽然只是昨天的事情,但感觉像是几个月之久。 我:“对不起,白蚁大哥,我给你添麻烦了,我不该这样的,希望你原谅,我也要走了,需要去到我想去的地方了”, 白蚁大哥:“没事,不是安全的出来了吗?还有出去以后不要相信任何人的话,需要帮助了就到蚁族来找我,你去吧!” 我:“那好,我们后会有期”, 我就头也不回的走进了森林深处,经过这两天的事情,我也明白了不少的事情。 第一:在外面有一个信任的朋友会给你提供很大的便利,两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要强很多。 第二:世界有自己特殊的秩序,不得打破,擅自进去就会把自己陷入危险之中。 第三:切记贪心,不要因为贪心而铤而走险,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这样迟早会玩完。 我并没有走的太远,我躺在一个草丛里想着这两天的事情,这两天我的记忆渐渐恢复了,当时可能是因为饥饿,才会大脑一片空白吧! 我从家里出来,因为我不想再过鸟的生活了,所以我因为一时的冲动,才会迫切想要离开家的森林,我想改变现在的一切,像书里的大旅行家,去各个危险神秘的地方去探险,我要像一片云一样自由自在的生活,没有任何的压力,我不想每天出去找食物,每天为了家只能在那一片小的地方飞来飞去,我要去更大的世界,去找到属于我的东西。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大胆过,平时其他的鸟儿妈妈都觉得我很温柔又懂事,是其他小鸟的学习榜样,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心并不属于这里,我的顺从只是想更好的离开这里,其实,我也并不真的想离开这里,因为我在这里长大,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有了感情,而且还有一群很好的朋友,在没有这个想法之前,我觉得自己很快乐,平平淡淡,也没有太大的理想,可是到了那一年,我自己好像完全的变了样子,不在想平平淡淡,而是觉得我应该有更好的生活,应该走更远地路,是别人不曾到过的,这样才能找回自己,因为这样,我也很矛盾,也陷入了不少的泥泞之中,但我不后悔,没有一点阻碍,倒不是我想走的路,我记得在家里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如果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那我就真的迷失了,那么你迷失了”。说完话,我不顾一切的拼命向前飞,飞啊,飞啊,直到我的力气还剩最后一点,直到我看到了这个森林,才放心让自己累到昏倒,才会从空中跌落,幸好森林里都是树,我也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不偏不倚的落到了树上,才算松了一口气。 我躺在草地想了很久,想这个问题,是不是我的叛逆是错的,是不是我真的错了,我内心反复的问自己,反复的问,直到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才停息。 “喂,喂,这位兄台,你怎么了,为什么要躺在这里睡觉?喂,喂,起来”, 我被莫名的声音给叫了起来,我马上站起来大声喊到:“你是谁?你是谁?不要吃我,好吗?” 对方:“吃你,你睁开眼看看,我这么可爱,怎么会吃你呢?你在这里干嘛啊!” 我睁开眼睛,看着面前的动物,好像还真的挺可爱的,手里还拿着一颗花生,正在跟我笑。我:“我是路过这里的鸟,因为太累了,所以就在这里睡觉了,你是谁啊?”, 对方:“不要害怕,我只是一只小松鼠,出来搬食物的,看你在这里躺着,我以为你生病了呢?” 我:“没事,我就是睡着了,你说你叫松鼠,你看起来挺可爱的”, 松鼠:“谢谢,对了你吃饭了吗?不如到我的家里吃饭吧,今天我做了坚果蛋糕,很好吃的,要不你过来吧!” 我:“好的,谢谢你的邀请”,刚说完话,肚子就不争气的咕咕叫了,确实自从去了虫虫家园也没吃饭,说好的吃饭呢,没有吃到饭,反而差点把命搭在那里,想想还真是幸运啊,现在真的是饿到极点了,就差晕了。 松鼠:“走吧,我的家离这里不太远,你是从哪里来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呢?” 我:“哦,我是从外面森林里来的,路过这里,想要在这里休息一下”, 松鼠:“好吧,那跟我走吧!” 我:“好吧!”我总是这样子的好运吗?总会能遇到动物的帮助,我怕会遇到坏的动物,比如狐狸等等。 第四章 做客 欲望一直都是迷失的根源,因为各种各样的欲望,令人们在世界的森林中迷失的越来越深。他们无法走出这片迷宫一样的森林,他们找不到自己最初来的路,还洋洋得意的炫耀我拥有了整片森林,最后却发现连一颗小草都有自己的方向——随着风吹来的方向。 之前,在家里的时候,有爸妈帮你顶着各种各样的压力,你不会有很多的困难,觉得世界的艰险也不过如此。 虫子只要一起床就能吃到,自己的家也就是鸟巢已经很坚固了,还要不断的去维护,下雨了会躲在妈妈的翅膀下,有时候刮很大的风,鸟巢有爸爸在不断的加固着,有时候会弄点水池边的湿泥土进行加固,总之一切都不用我担心。 再后来,我也长大了,渐渐的觉得这个小的世界已经容纳不下我了,所以才有了我第一次的逃离。 也许,自己也正在这片森林里迷失着,总想着路在前方,可是却不知道自己越走的远,迷失的越深,自己的一意孤行。 记得之前在家的时候,喜欢到处飞行,有一次飞到一个学堂,我听到那些人类的孩子正在读书,其中有这么一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开始在家里体味这句诗,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现在不在家里了,倒觉得这句诗很有意思。 我有一个很大胆的猜想:所有的流浪都是以家为终点的,当你看完你想看的风景,当你回首你走过的路,才发现,一直在心中默默发光的还是最初的家,原来自己寻找的一直都是这个家。 好了,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上一章的内容。先是添加了我昨天现实的离别,又写了故事里我和白蚁大哥的离别,离开后我又陷入了沉思,一直到睡过去,到松鼠把我叫醒,我的肚子确实是饿了,正好松鼠也邀请我去他家吃坚果蛋糕,随便说了几句,就是这样子。 我和松鼠并肩走着,我和松鼠一般高,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过了大概几分钟就到了一棵大的榕树底下,有一个半圆形的小门,小门上面好像写着什么字。 我:“松鼠,你的门上写的是什么啊?还挺好看的”, 松鼠:“哦,这是我用掌印写的我们松鼠家族专用的字,怎么样好看吧!” 我:“嗯,挺好看的,挺别致的,那你写的什么字啊?” 松鼠:“松鼠之家”, 我:“好棒啊!”松鼠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打开门就进去了,家里不大,但是看着很温馨,因为在墙的一角堆满了坚果,松鼠把手里的花生就放在了一张小桌子上,往里面走还有一个厨房,飘来淡淡的蛋糕香,是松子的味道,也有花生的味道,真的好香啊! 一会儿,松鼠端着一盘蛋糕出来了,我正在欣赏着墙上的一幅画,看着松鼠来了,我就坐在了桌子的旁边,松鼠用小木刀熟练的切着蛋糕,放在盘子里,我也没有客气就吃了一口:“嗯,松鼠真的特别好吃啊!” 松鼠:“那是,我的蛋糕手艺可是森林里最好的,我还来了一个蛋糕店呢,到时候带你去看看”, 我:“好的,对了,松鼠,这么大的房子,怎么就你一个人居住啊!” 松鼠:“这个一言难尽,如果有时间我就告诉你好吗?” 我:“好吧,松鼠,我就是随便问问,你别介意啊”, 松鼠:“没事的,我们一起吃蛋糕吧!” 我:“好的”。 此时,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了下来,我和松鼠一边吃着蛋糕,一边说着想说就说的话。 今天的夜里,月很明很圆,不一会儿,远方放起了灿烂的烟火,很是漂亮。 松鼠:“今天是月圆月,是人类的节日中秋节,是一家人团圆的……” 我一下子就打断了松鼠的说话,我随着自己的心好不容易逃出那个想要逃走的地方,现在还不想这么快的就回去了,之前这样的情况,我也说了一下,所以当我打断松鼠的话,松鼠就知道是为什么了。 松鼠:“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我:“没事,能看一场烟花不也挺好吗?” 其实,我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情景,看到这灿烂的烟花,倒是想起来在家里时的时光,不过我们终有一天会离开家,去寻找自己的道路,走过了一天河流,越过了一条沟壑,来到一条小溪里喝口水,又爬上舒服的石头,迎着阳光睡一个午觉,飞到树枝上探探路,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地方。 每当天空打出灿烂的烟花,就感觉烟花易冷, 我:“我们这里离着人类居住的地方很近吗?” 松鼠:“也不是很近,只是烟花在空中我们都能看到罢了”, 我:“明天我就又要走了,现在我给你讲讲我之前的故事吧!” 所以我又把刚到森林的遭遇,又到虫虫乐园被关起来的事情都说了一遍,我们躺在松鼠家附近的草丛里一边听着我的故事,一边看着绚烂的烟花,直到很晚才结束。 我记得,有一次生日,爸妈送我了一只水杯,一直放在我的窗前,不知道喝过多少次水,现在我放在了桌子上,我出来的这几天,虽然时间不长,但可能落满了灰尘。 有好多的东西,我们曾经都喜欢过,可是当我们不再需要他的时候就失去了作用,然后就不知道被丢到了哪里去,想要再找回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就只能怀念了,生活就是这样,总要不顾一切的冲到前面,然后所有人都迷失了方向,又要找回最初的出口。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来了,松鼠给我做好了早餐,吃过后,道过谢,我就走了。昨天松鼠给我说了森林的情况,就是要躲开那些凶猛的动物,至于森林深处连松鼠也没有去过,所以也不知道,不过临走松鼠送了我一点花生,肚子饿的时候可以充充饥饿,倒是一件令我高兴的事情。 我走过了前面的山岗,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密林,树木参天,紧密的绿茵没有阳光的一点空间,我走的有些累了,实在是又不想飞,所以靠在树上休息了起来,不自觉的就眯了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想吃花生了,我闭着眼摸了一顿都没摸到,我站起来,发现原本放在地上的花生袋子没了,我找了一会儿,发现树上的猴子正在吃着花生, 我:“喂,你这只臭猴子,还我的花生”, 猴子:“急急急,谁说是你的花生了,我在地上捡的”, 我:“你这只猴子,真是不讲道理,拿了别人的东西还嘴硬”, 于是我就飞上树去追赶猴子,可是猴子又跑到了地上,追了一会儿也没有追到,索性就不追了, 我:“你吃光了我的食物,我要跟着你,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反正你要管我饭”, 猴子:“嘿嘿,那就跟着吧,看你能追上我吗?” 猴子随后随着藤蔓,在树与树之间荡来荡去,我在后面不紧不慢的飞着,不大一会儿,只看到猴子来到了一帘瀑布前,冲我扮鬼脸,看我飞近了,就纵身一跃,穿过了那一帘水幕。我看傻了,这只猴子是怎么做到的?看着那高高落下的水就不怕被拍下去吗? 我停在了山崖上,因为我确信真的过不去,无奈正当我要走的时候,看到那边的藤蔓上爬上来了一只成年的猴子,我确信和猴子之间的对话还是能听清楚的, 猴子:“对不起啊,这位朋友,我那顽劣的小猴子是不是又拿了你的什么东西?这样,我带你到我家里吃饭,也算是给你道歉了” 我:“我知道了,谢谢,但是这是一道水幕,我怎么过去啊?” 猴子:“没事,绕过这个拐角,就有路能进去,平时我们只是为了方便才会越过去,不过也挺爽的”, 我:“哦,那猴子妈妈,你前面带路吧!” 不多一会儿,转过角,就出现了一座凌空的小路,走过去感觉有点吓人呢,因为猴子的家在一个山洞中,而且是独立的山洞。 猴族事宜 轻浮,是我们迷失的主要原因。 轻浮总感觉不靠谱,很没有安全感,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这是一种无形的资本,并不是刻着去炫耀,而是做着我们快乐的事情,却是看在别人眼里而已。 一开始对于生活,我承认是想要全面的打破,打破所有的限制,可是不久,我发现生活赐予我的是平凡和卑微,我试着去接受不完美的生活,试着用并不是太生涩的笑去面对生活。 我也轻浮过,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生活捶打后,才逐渐的领悟了一点生命的真正含义,我没法像十足优秀的人那样熠熠生辉,却相信自己足够好,做什么都用尽全身的力气,我的内心放松自信而自然,去坦然的面对生过,所以有这样的念头并不是一开始就成立的。 我想过要放弃并不优秀的自己,但并未真正的放弃过,我也知道我们都是在苦熬,有点愿望的人都无比渴望回到少年时代,回到那个懵懂无知,对一切勇敢无畏的时期,在那个时候,一切都还没有确定,未来还没有那么的糟糕,自己也没有尝到孤单的滋味。 所以我一直在想,如果当时我们做了另一种选择,会不会又是不同的人生,也许又会出现只属于那条道路上的错误,会不会和我们最初的愿望稍微接近一些呢? 总之,我的青春字典里,没有后退,只有向前,遇到问题硬着头皮去做,总会有解决的办法,也许你会发现生活也有仁慈的一面:你认为无比糟糕的,其实并没有那么糟糕,苦闷的也不是很苦闷,我想这就足够了。 我一直在想,我的身边是不是有另一个时空,我们叫做平行时空,在那里青春或许能永久。 我们先回顾上一章的内容,在松鼠家吃了好吃的坚果蛋糕,又看到了烟花,因为是团聚的日子,心里稍微有些不是滋味,然后睡了安稳的一夜,就告别,去了密林深处。在密林里,因为我的疏忽,松鼠给的花生被小猴子偷走了,正在想要离开的时候,又遇到了猴子妈妈,要我去她家做客,不料,却无意间陷入了猴族的大事争斗中。 猴子妈妈在前面走着,我还是在后面跟着,看着凌空的小石路,下面就是不知多高的悬崖,我还是犹豫了一下, 我:“猴子妈妈,您家怎么会住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啊,我看其他的猴子不都是在那边的密林居住吗?” 猴子妈妈:“这里本是猴子统领居住的地方,据说我们猴族历来有一种规定,不知道传承了多少年了,被认可的猴子统领,都要经过一个九死一生的考验,就是跳过天河水幕,通过了就会成了统领,假如通不过就会死掉,我的夫君就是这样死掉的,族里又让我的小猴子去试一下,他还小,怎么可能让他去呢?” 猴子妈妈说着就掉下了眼泪,我也理解,每个动物的种族里,因为族里的特殊性都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从祖辈传上下来的,没有谁敢不尊重,所以总有一些人是天生的受害者,似乎是逃不掉的命运。 听了猴子妈妈的诉说,我好像也忘记了前面凌空路的危险,就直接走进了猴子的家里,走进去一看,那只小猴子还在吃着我的花生,看到我进来了,后面又跟着妈妈,一开始生气的眼神,也稍微变淡了一点,小猴子放下花生,就跑到了猴子妈妈的后面,像是我要来要回花生一样,我有那么的小气嘛!对不对。 猴子妈妈:“小猴子,你是不是又偷了别人的东西,妈妈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拿别人的东西,还不赶快跟这位朋友道歉”, 我:“没事没事,猴子妈妈,只是一点花生而已,小猴子愿意吃就吃吧!” 小猴子:“对不起,我不该拿您的东西”, 猴子妈妈:“小猴子,不能再让他犯错误了,否则害得就是他自己”, 我:“也对,毕竟都是为了他们好吗?” 猴子妈妈:“对啊,做父母的不容易,这样,小猴子去玩吧,我去做饭”, 我:“不用那么麻烦了,猴子妈妈”, 猴子妈妈:“没事,你们等着就行了,不麻烦”, 接着,我就等在那里,想去帮助猴子妈妈的忙,也没有让帮,还拿出香蕉来给我吃,我闲着没有事情做,就看着门后的水幕,总感觉在哪里听到过这个故事,对了,在家的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叽叽,她家就在人类的一个学堂的屋檐上,他说每年都能听到一个相同的故事,好像叫什么“美猴王”的故事,其中好像就是跳过了水幕,才成为美猴王的,他很熟悉,也给我讲了好几遍,所以我才感觉在哪里听过,没想到真实的猴族居然真的有这样一个规定,却让我一只鸟做了鉴定,当真是历史性的见证啊! 接着猴子妈妈做了不少的菜,还有汤,看着都不错,有在石头上考的香蕉片,有苹果和梨和梅子做的汤,酸酸甜甜,很是开胃,还有青菜做的饼干,清香怡人,还有用水煮的花生,可以说吃的还不错。可是小猴子不知道哪里去了,猴子妈妈叫我先吃,我就先吃了一个饼干。 我在等待着,就四处走了走,突然通过水幕看到有几个穿着披甲的猴子进来了, 披甲的猴子:“你是谁?统领夫人呢?你为何会在我们猴族?” 我:“哦,小猴子因为偷了我的花生,所以猴子妈妈因为这样,所以想请我到家里吃饭,算是道歉了,她刚才是去找小猴子去了,一起吃饭,估计一会儿就回来了”, 披甲的猴子:“那好吧,等她回来你就说族里长老要前去商量事宜,请尽量快点” 我:“那好吧,我一定转告”, 披甲的猴子转身就走了,我也没有心思去吃饭了,过了没一会儿,猴子妈妈就回来了,我把情况说了一下,猴子妈妈就把小猴子带着走了,我也不太饿了,所以就悄悄地跟着去了,没有让猴子妈妈发现,跟着穿过一片密林,越过了一条河流,居然来到了之前白蚁大哥说的神树前面,猴子妈妈带着小猴子就走进了神树的山坡下一个比较大的树洞里,那颗树下站着之前来的披甲的猴子,应该是猴族的重地,我没有敢靠近,尽在山坡下的一个草丛里蹲着。 对了之前听猴子妈妈说要去天河水幕,估计也是和这个有关。猴子妈妈的夫君因为没有越过天河水幕,所以按照道理应该是自己的儿子尝试,如果儿子成功了,那么就能继续统领的地位,就相当于子承父业,如果因为失败或者是放弃,就要另请高明了。 在我们动物界也是强者为尊,有能力的就要统领全族,如果没有能力只能是在合格的人中选出强者作为统领的继承人。 就像猴子妈妈,肯定不会让自己的小猴子去冒险,所以只能是放弃掉统领的地位,因为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夫君,就不能再失去自己的小猴子了,如果那样没有感情,不顾亲情,那活着也不会有什么意思了。 再说猴子妈妈吧,进去以后看到猴子全族的长老都到齐了,看看是不是应该让小猴子尝试一下,如果不能就要让出位置来,从新选出人选。 猴子妈妈:“请各位长老做个鉴定,我自愿放弃统领的地位,毕竟小猴子他还小,什么都不懂,我已经失去了我爱的夫君,不能再失去小猴子了,请你们另请高明,选出合适的人选吧!” 其中一个白猴子长老:“好吧,我们也想过了你会做这样子的决定,那请你在树外的大钟上敲三下吧,算是最后的决定确定了”, 猴子妈妈:“好的,我照办”, 于是猴子妈妈就带着小猴子出去敲了三下大钟,我也看到了,敲完猴子妈妈就回去了,因为不想再来这样的地方了。再说小猴子,本该是自由快乐的生活着,现在因为是统领的儿子,这么小的年龄就要承受如此大的压力,要知道这个放在成年猴子的身上都是不可承受的,幸亏可以有所放弃,不然又会成为所谓规则的牺牲品。 看着猴子妈妈走了,我也莫名的松了一口气,因为此时我觉得很幸运,我不是什么特殊的人,我第一次感觉到平淡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可以有所避免那些不该出现的东西。 因为,这个规则在我们鸟族也有,我记得听邻居说过,想要成为鸟族的统领就要勇敢无畏的穿过那条没有边际的海岸线,只有这样才配成为鸟族的统领,我也听到过有关这样的规则牺牲品,它是鸟中一个贵族的儿子,因为年少无知,终于葬身在了大海里,不见了踪影,至此,我想不用说什么了,因为可能有时真的逃不掉命运的枷锁吧,所以就只能是认命。 我想说,我很幸运。 天河水幕之争 除了写作,我平常还有很多的爱好,比如养一只小猫,只要是我喜爱并且能给我带来快乐的,我都喜欢。 我要坐在有阳光的地方,轻轻的翻着书,品味每个字给你带来的联想。看书的时间长了,总觉得眼睛干涩,拿起书桌边的水杯喝口水,眼睛顺着装满水的水杯,看到了兰花的紫色花和绿叶,眼睛穿过窗台,是我的书柜,书柜下是小猫的盘子,用来喝水,偶尔给小猫一次酸奶,好像挺爱喝的样子。 暖暖的午后,喜欢写点东西,睡会儿午觉。午觉不论时间的长短我是都要睡一会儿的,不然想好的下文就记得七零八落的。有一次我喝了一杯酸奶,看着小猫总是在我的脚边“喵喵喵”的叫,估计是也想吃,我就用勺子挖出来一点酸奶,放在了小猫的盘子里,我想边吃边看着小猫吃光,可是小猫吃的很慢,像是品味着酸奶在舌尖,滚动到每一处味蕾的感受,好不容易看着吃完了,小猫又细腻温柔的舔完盘子的每一个角落,像人们在阳光下开展的各种生之片段,并把他们吸入身体里,感受给身体里每一个细胞带来的活力。 小猫吃完了酸奶,得到了满足,总要懒洋洋的睡一会儿,或许睡午觉我是和小猫学的,轻松而自然。 生活就是这样,世界毕竟广大而又复杂,并会发生许多我们意料之外的事情,而许多的事情我也无法应付,所以说虽然喜欢旅行,但不能呆的太久,只要感受到一个地方的美就好,我也并不因此而意志消沉,毕竟生活还需要走下去。 但要说到能细腻温柔的对待你,就只有自己的家里,能看着小猫吃着喜欢的东西,自己能把自己心里想的写清楚,写下来自己感觉到满意就足够了。 在不是太孤单的时光,有力气去写作,有耐心去欣赏小猫的生活哲学,还有那么一点时间去想想吃点什么,自己喜欢吃的,还有家人陪在你身边,不就是完美的现实画卷吗? 上一章,我们介绍了猴子妈妈的不幸,因为一些特殊规则,有些人天生就有特殊的使命,不能躲避,只能是迎面而上。我跟在后面,看着猴子妈妈放弃了统领的地位,就走了,因为小猴子还小,不能因为权利的欲望而丢掉性命。猴子妈妈走了,但我还没有走。 一会儿,猴子的那几位长老,手里好像拿着什么书卷,又过了一会儿,不少的猴子都离开了,都向一个方向走去,看着是后山的位置,想要到达后山是要穿过断崖的,又是凌空路连接着,因为地势的高低起伏根本看不到山的后面是什么,只能听到很大的流水的声音。 我跟在后面小心翼翼的,我估计这里好像是猴族的圣地,因为我看到了不少的猴子雕像,气势逼人又有说不出的自由感觉,对了,这不就是神话里那个“美猴王”的画像吗?我惊呆了。 怀着惴惴不安的心里,总算穿过了那条凌空路,我发誓,再也不要走这种路了,因为又窄,下面还有不知多高的悬崖,不过我会飞啊,因为我是一只小小鸟啊,但我总不能飞进去吧,这样再来一个侵略的罪名,我了真的就要挂了,不能这样,因为我习惯了走,比较快,又比较隐蔽。 我躲藏在山崖的一块大的石块后面,看着里面聚集着很多的猴子,应该是从所有的猴子中,再重新选拔统领。不过我倒不关心这个,关键是之前听猴子妈妈说的天河水幕,当真是壮观无比,高高的水幕像是从天河而来,看不到源头,而山崖的边上一块高大的石碑上,赫然写着三个大字“花果山”,一看就是猴族的,非常的相配。而且山崖离着水幕有很大的一段距离,想要靠猴子天生的跳跃力过去,实在是九死一生啊! 随后,一只黄色的猴子长老,拿着那个书卷念了起来,念完了以后,猴子们都在窃窃私语,有的想要一试,但是被身边的人拉住了,巨大的权利诱惑,有的猴子自认实力不济,就放弃了,但总有想要证明自己比别人强的猴子,就过去试了一试,结果还没触碰到水幕就掉了下去,除了依然的落水声,没有听到其他的声响,就这样一天性命,没有任何的价值,很快的就被忘记了。 再说,猴子妈妈这里,回到家里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因为此刻猴子妈妈很轻松,很自由,怀里的小猴子依旧在笑着,没有发现任何的不妥,还觉得刚才的敲大钟很好玩,想要再敲几次,天真不懂事真好,可以不用记得什么,因为这样,自己真的算是逃过了命运的束缚,试问,这样的幸运的人又能有几个,是应该好好的高兴一下。 猴子妈妈本来以为我会在这里等着,可是看到家里没人,所以就先吃饭了,我看到第一个不要命的猴子跳了下去,就不敢往下面看了,就退了回去。在森林里慢慢悠悠的走着,也不想那么快的回到猴子妈妈的家里,大概走了又走,就到了猴子妈妈的家里,看着母子正在吃饭,我就走了过去, 猴子妈妈:“您去哪里了,还没吃饭吧!” 我:“哦,我看你们先出去了,我就也出去了,也没事在森林的周围转了转,看到那边有蘑菇,想采点来”, 猴子妈妈:“不用了,我已经顺便采了一点了,晚上做蘑菇汤喝”, 我:“好的,那猴子妈妈你去哪里怎么样了?” 猴子妈妈:“没事了,现在已经过去了,不提了”, 我:“好吧!”吃着饭,随后我向猴子妈妈讲了我要去远方的理想,可是猴子妈妈说,她年轻的时候也有这样的理想,她发现走的再远,懵懵懂懂,跌跌撞撞还是会回到最初生活的原点,而那个你最初认为不大的家,却真的成了你的全世界。 也许现在你想的远方,是你的内心太渴望到达那里,所以才会觉得神秘美好无比,可是到了哪里你才发现,其实那里和你走过的路没什么区别,平淡无奇,甚至有时候还没有你过来的路边美,因为那个季节路边充满了鲜花,而你却没有看到最美的季节,更没有看到花此刻是如此的娇艳。 其实,我很想知道天河水幕是如何来的?还有一切的一切,都和人类所描述的都一样,这总不是巧合吧!难道真的有这样的一个故事,只是我们还不知道,还有这座山为什么又叫花果山?真的只是巧合,我不信。 我:“猴子妈妈,那个天河水幕是怎么回事?是什么时候才有的规定啊!还有我看到远方的那座山名叫花果山,又是为什么啊?” 猴子妈妈:“这个真的是让我难以做答,这些东西似乎很久就是这样子的了,没人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规则,不过我们猴族一直有一个传说,是我们从小就听的”, 猴子妈妈:“我们猴族据说有一个神通广大的猴子,到过人间的仙境,所以能来往于猴族和人族之间,据说这只猴子,是第一个轻松就跳过天河水幕的猴子,并且自立为王,成为美猴王,并且立下了一个规定,后世但凡是想要成为猴王的人都要跳过这条水幕。因为猴王就是在那座山上自立为王,又因为这座山水果花众多,所以就称这座山为“花果山”,再后来,据说猴王想要长生,就大闹了人间的仙境,再后来猴王就消失了,因为这些事太久远,每个人都说的不一样,大多数都成了不知有无得话,所以我也是道听途说,基本大概就是这样子”, 我:“哦,时间太久远,难怪会这样,不过你们猴族还真是了不起,居然能有这样叱咤风云的猴子,真的不简单”, 猴子妈妈:“哪里?哪里?都是传说而已,我们谁都没有见过”, 随后,猴子妈妈又讲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我听的也是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中天就黑了。 我走出猴子的山洞,躺在了草丛里,是在悬崖边上,从悬崖的底部不知道什么时候飞起了不少的萤火虫,每个萤火虫都有一盏灯,真的好漂亮。 我又想起夏天暖暖的夜里,妈妈总会陪我跑跑跳跳,去追赶萤火虫,画面温馨依然觉得是昨天发生的,可是我们终有长大的一天,无奈还是伴随着无奈,可是那些美好的画面都会给我们很多次的感动,也许这就足够了。 清清的风,吹过悬崖,吹落了叶子,吹着小草悠悠的左摇右摆,我想飞着去看看夜晚的天空,有时候感觉走走也挺好的,飞行也许只是另一种方式吧!别说,晚上飞行却是有点冷,即使在夏天也有这样的感觉,飞累了就回来又躺了一会儿,这时猴子妈妈过来问我还没睡啊!我说看看晚上的景色,睡得太早也会做梦。 猴子妈妈,笑了笑就回去了,我喜欢静静地思考发生过的事情,不久,我也感觉到困意了,就睡了。 猴子与流浪 总有一些流浪是从心开始的,又从心止步的。 你在那里,看上去是在那里,或许也可能不在。在那里的也许只是你的影子,真实的你还说不定在什么地方? 刚做完的事情,倏地就会变成往昔,我不会去想什么未来,因为真的不确定会发生什么?顶多就是没有理由的担心。我想我在乎的都是过往,因为我现在的所想所写,都是过去给的教训,或许我真的迷失在了往昔也未可知,有些情感想要分很清楚,可是剪不断从头开始又很乱,所以我越来越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我确信前面是我曾经躺过的草地,我确信今天的天看上去确实很蓝,因为湖面真的是蓝色的,但我好像又看到了湖底的幽深暗影,我只能把湖底的暗影抛开,否则我触摸不到那一抹真的情感,让我恐慌,不知如何应对。 所以,有时呆惯了的地方不想走,有时又迫切的想要离开,为着抛却心底的那一抹暗影,我选择了先去别的地方看看,去看看别人都是怎么生活的,我想把这种无形的压力化解开,主要的还是内心。 所以,我选择了流浪。与其说是流浪,不如说是等待,我尽量去到人多的地方,看着他们都在做什么? 自己向往的做不到的,都会被自己放在思想世界里很高的地方,这就像是所有的书堆叠起来一样,只有最高处的那本书才是最合适的,所以我们要一本一本的去掉底下的所有书,也许你会感到底下的书也不错,但总是缺少那一种感觉,有时感觉对了,就是天衣无缝的结合——完美。 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也看到了别人的生活,到了中午需要买菜,下午就是睡午觉,晚上做饭,散步,回来睡觉。我一再的确认这真的是生活的全部吗?不,他们是他们,我是我,我有自己的心,我不在只是空洞的骑士,即使是在流浪我也要有自己的方向,不要被生活追着走。 终于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是孤独的,即使是到了别人的生活,我也只是有其形,没有其神,心的孤独,是真实的孤独,我想是我失去了人生旅途中很多的东西,蹉跎了岁月,也蹉跎了自我,或远或近的人们,无可追回的懊悔。 等待也是在寻找,寻找本身就是一个孤独的词语,我来到一个地方也有一年多了,直到岁末才找到一个一见钟情的女孩,可是我虽然知道她在哪里,我清清楚楚的知道她就在那里,可我就是无法伸手触摸到她,所以我还是无可奈何,因为想要到她的世界还需要一段路要走。 时间是这个世界最居心叵测的东西,它可以轻易夺走我们试图珍藏一辈子的东西或情感,因为有了时间,我们才有了后知后觉地发现,发现自己失去了很多的东西,哪怕只是昨天,想要试图找回,只怕已经到了天边,也许当时我们不曾重视的东西,可现在想要紧握在手心,最后你会发现哪怕一样东西你都没有找回。 回顾上一章:讲了和猴子妈妈的谈话,让我相信世界上的一些东西绝不是偶然发生的,一切的出现自有他的道理,特别是美猴王的故事,猴族视他为神一般的人物,所以并不是巧合。然后又写了一点自己的感受,一天就结束了。 昨天最后猴子妈妈和我开玩笑:“对了,你是一只鸟,为什么不飞呢?自从你来了也没看你飞过,是不是不会飞,忘记自己是一只小鸟了?” 我:“哪有,我只是低调一点,我当然知道自己是谁了,猴子妈妈你就不要开玩笑了,不信我飞给你看看”, 猴子妈妈连忙打住:“不用了,我只是和你开玩笑的,你看起来有心事,每天很少见你笑,我只是提醒一下你”, 我:“那,谢谢了,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做”, 猴子妈妈:“那就好”,自己的心事却被别人察觉了,看来自己真的需要好好的学习了,没事,也许放松一下,更有好的办法。我也回去睡觉了。 “叮叮叮,咚咚咚”,我被一阵声响叫醒,一大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猴子妈妈早就醒了,听到这阵声音,猴子妈妈也不敢慢了下来, 我:“猴子妈妈,这是什么声音啊”, 猴子妈妈:“这是猴族全体集合的声音,我们要赶快去看看,你没事,你不是猴子,可以继续睡吧”, 我:“好吧,那你去吧!”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我不能光明正大的去啊,因为我不是猴子,所以过了一会儿,我还是去了,真的想去看看,只能是去偷偷的看看。 我还是来到了昨天的岩石边,看到聚集的猴子更多了,可能是昨天的天河水幕根本没有猴子跳过去,所以要重新的选择,看着那几个长老猴子还在罗里吧嗦的说个不停,猴群里再也没有其他的猴子愿意尝试了,这么多的猴子一下子陷入了沉默之中,在沉默中度过每一秒是真的很慢, “一秒,两秒,三秒……”,这时突然有一个声音想了起来:“我可以试一试吗?” 猴子们的目光瞬间就聚集在了一个外来猴子身上,他看起来真的是很破烂,虽然是夏天,但好像有好长的时间没有洗澡了,猴子们都带着疑问的目光,这时猴子长老说了:“你是谁?好像并不是我们这个猴族的人”, 外来的猴子:“哦,我是从远处来的猴子,没有亲人,是一路流浪到这里的,看到你们正在举行盛会,所以我大胆的说了一句话,不知道我能试一试吗?” 黄脸猴子长老:“按照规定,只要是猴族的都能参加,你当然可以了”, 外来的猴子:“那就好”,说着外来猴子就围着天河水幕转了一圈,又看了看其他的猴子,问到:“那,规则是什么?” 黄脸长老:“只要能通过这条天河水幕,并且能安然无恙的回到我们这个地面,就算成功了”, 外来的猴子:“可以,那我就试一试了,如果我成功了,那该怎么办?” 黄脸长老:“我们就让你做我们的猴族统领,虽然你是外来的,但我们也会遵从”, 外来的猴子:“好,大家可要看清楚了”,猴子脱下那件破了不知道几个洞的上衣,围着猴群跑了几圈,又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然后一个助跑就跳了下去,很接近了,然后腾空一跃,就跳进了水幕中,简单的几个动作,看的猴群们是目瞪口呆的,在猴们羡慕加惊奇的目光中,突然从水幕中飞出一根藤蔓,接着那只名不见经传的猴子又回来了,吓得那几个长老前去参拜,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异口同声的说:“拜见猴王”,其他的猴子也见视跪拜,外来猴子并不是自大的猴子,也同样给大家行着礼数,并且说:“我只是一只普通的猴子,只要大家一心把猴族建设好,那就行了”, 猴群:“是,猴王”,接着外来的猴子,又拿起那件破烂的衣服,一下子又跳进了水幕中,很快的猴子长老就让猴群都散了,长老也有了,因为接下来要举行猴族的猴王仪式,所以担待不得。 再说这个外来的猴子,跳进水幕,看到里面的装饰惊呆了,碧水鎏金的宝座,在里面很安静听不到丝毫的水声,虽然水幕是那么的近,而且里面的藤蔓像是具有灵性,长的像一张张小床,小猴子躺在上面舒服极了,丝毫感觉不到有不安的感觉,还有一条小溪水不知道流到哪里,而且后面还有很多的水果,可以说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简直就是猴间仙境啊,洞里极大,一眼不能全部看到。 再说我这边,也是惊呆了,我自信飞都飞不过去,他居然跳了进去,自此开始我就觉得很知足了,所以就走了。躺在了一颗树上,想睡一会儿觉。 刚闭上眼睛就听到:“喂,兄弟,你为什么盯着我们猴族,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我一开始没在意,但一睁眼就吓呆了,居然是刚才那只流浪的猴子,也就是现在的猴王, 我:“没事,我就是看看看,你怎么知道我在哪里?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来这里了,你不是进水幕里去了吗?”我战战兢兢的说着, 流浪的猴子:“我知道,只是碰巧看到了你,不要紧张,你作为外来者我当然要关注你,怕你对我们猴族不利,我知道你不是坏人,要不然也不会在猴子妈妈的家里”, 听完他的这些话,我就更加惊呆了,你不是说你是外来的猴子吗,怎么像是对所有的事情都了如指掌似的, 我:“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外来的猴子:“这你就不要管了,你只要好好的呆着就行了,其实我和你也有相似的地方,如果我们有缘那你会明白的”, 我听的云里雾里的,一句话也不明白,但我还是坚定的点了点头,随后这只猴子头也不回的就走了,我哪还有心思睡觉啊,起来飞了飞,就到了猴子妈妈家里,正看到小猴子在剥着豆子,猴子妈妈也是, 我:“怎么,猴子妈妈今天吃豆子吗?” 猴子妈妈:“是啊,喜欢吃吗?” 我:“还可以吧,我也来帮忙,是煮的豆子吃吗?” 猴子妈妈:“是的”, 我:“那好,我会煮豆子,我来做吧剥完了”, 猴子妈妈:“行吧,” 我:“对了,猴子妈妈,有没有酸的东西,放在里面可好吃了,就是酸的果实,我们要他的汁,可以有不同的味道”, 猴子妈妈:“我看看吧!你等着我去找找”, 我:“好的”,然后,我就进了厨房。 猴王加冕仪式 终日在昏暗的漩涡里彷徨,充满着泥沙,你尽量将你的头抬的高一点,等待着能够拯救你的人出现,伸出手,将漩涡中的你从漩涡中拉出来,拉回岸边。 我们成长的道路上都会有一个引路人,他们能带我们离开这座迷失森林,我毫不怀疑的跟着他走着,有时他用手指着前方,有时又牵着我的手共同走过去,但我不久就发现,他走了,消失的无影无踪,把我带到这条路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开始承受孤独,黑暗的滋味,他的信念让我把剩下的路继续走完,直到看到那条发光的出口。 奶奶可能是我的第一个引路人,因为爸妈确实忙于工作,所以见面的机会总是很少,哪怕是一整年也就是能看见一两次面,所以我每天都会和奶奶待在一起,一些自带的品格,算是悄无声息的学会了。 每天的上学放学,奶奶总是担心我乱跑,所以总会走上那么几里路去学校接我,从此,我开始走上了那段未知而又新奇的人生之路。 奶奶看到我放学,第一件事就是将我的书包拿过来,然后顺手看看有没有什么考试的卷子,如果有就会边走边看,看我得了多少分,比如及格了,就说:“嗯哼,你小子还有努力的希望,下次努力把分数得的更高,奶奶就给你做最爱吃的蛋糕”, 我:“嗯,是的奶奶”,我很高兴, 假如不及格呢,就会说:“嗯哼,小子你这考的不行啊,趁着还年轻,不如给你买两只羊,放羊去得了,省的每天都要担心你的学习”,听到这话我就有点郁闷,说完这话,奶奶总是很认真的看着我的表情变化,如果看到我的眉毛有一点的不开心,就会很快的哈哈大笑起来,并且说:“奶奶是跟你开玩笑的,小家伙别生气嘛!”过了一会儿,看到我又要高兴了,又会把书包给我说:“你小子,自己的东西自己拿,别希望来麻烦我这个老太婆”, 我还是点点头并说:“嗯,知道了奶奶”,随后奶奶就背着手前面大摇大摆的走起来,我就拿着书包跟在后面,那时候,我才上二年级。 奶奶喜欢笑,特别的爱笑,在我的印象中如果不是太惹到奶奶,都不会生气,而且我好像真的没有看到奶奶生过气,温柔和善,特立独行,又幽默风趣,平易近人,这就是奶奶,所以我也不知不觉中成了奶奶这样子的人,无论是和谁,我都会最这样子对待。 奶奶喜欢养一些小动物,比如小猫,小鸡。前面说我的爱好之一就是喜欢养一只小猫,这个爱好可能也是来自于奶奶。 奶奶总说学到老就要活到老,也总说自己好像真的能听懂小动物的语言,这些我就真的不是太懂了。奶奶总不放心买的鸡蛋,觉得总不如自己的好,所以奶奶喜欢养小鸡,就是想吃到自己的小鸡产的鸡蛋,那样会安心放心。 养的小动物的食物,奶奶都会亲自去采摘,然后剁碎,所以有好长的时间我都跟在奶奶后面,也帮着奶奶采点野菜根,因为剁菜的事情总是奶奶来做,我还是只管看着,是不允许我来做的。 本来杂草丛生的后院,没过多长的时间,倒是变了一个样子,变得热闹了,变得好像突然的成了一个世界。奶奶总说,虽然年纪大了,但我还活着不是,活着就要不断的拼搏下去,要一直的保持勇气才行,这样虽然人老了,但心不老那就不是真的老,我觉得自己还青春嘞,说着最后变得害羞起来,总是惹得我捧腹大笑,奶奶就在一边的说我不好。这段时间,和奶奶在一起的时光是我童年最快乐的时光,当然还有爷爷的帮忙。后续,我会继续说。 上一章,说外来的猴子用精巧绝伦的技巧跳过了水幕,成为了猴族新的猴王,后来我在树上睡觉的时候,又看见了他,他好像对这座森林很熟悉,但具体觉得,这只猴子很奇怪,但说不出来是哪里奇怪,我很快没有了那一丝睡意。 随后就飞回了猴子妈妈那里,看到正在剥豆子,我就想帮一下忙,但是我需要酸一点的水果汁,猴子妈妈就去找了,我就进了厨房。 所谓的厨房,一个锅以外,还有一点餐具,上面并不是封闭的,而是能看到天空,旁边倒是有水流经过,用水方便,仿佛是山泉流过家中一样,我把剥好的豆子洗了洗,又把水放在锅里,点好了火,准备煮豆子吃。 再说,猴子妈妈那边,前几天猴子妈妈发现了一颗树,果实通体黄色,就是太酸了,所以没有采摘,现在听我说要一种酸的果实,所以就想起来了这个事情。可是猴子妈妈明明记得就是在这附近,但却找不到了,可能是记错了吧,然后又走了一段距离才找到,摘了果实就走了。 我这边没有柴火了,需要出去找点树枝,刚走出门,就看到猴子妈妈回来了,手里拿着那个果实,猴子妈妈给我看了看,我用指甲把皮划破了一点,粘了一点汁液,放在嘴里确实是挺酸的,然后就去找树枝了。 经过那个猴族开会的大树时,又听到了之前的响声“叮叮叮,咚咚咚”,猴族又要召开全体会议了,我找了一点的树枝,就回去了。 回去看到猴子妈妈已经准备好要走了, 我:“猴子妈妈,吃完饭再去吧!” 猴子妈妈:“不了,我先去看看吧,回来的时候再吃”, 我:“好吧,我先做饭,等回来再吃”, 我开始安心的做饭,差不多过了一会儿,就做好了,我吃了一点,然后我也想过去看看,这是我第三次来到了这块岩石上,看到里面猴山猴海,又布置了不少的花环,应该是给那个猴王举行仪式吧,挨着“花果山”石碑下,有一个藤蔓打造的王座,但现在只有布置的人,还没见到那些长老和那只猴子,所以我就先离开了,来到这里也有几天了,我还没有到附近去转转,所以就先走走吧! 我转过一道弯,走进了一个苹果林,苹果林里有几只猴子正在摘苹果,我就看了一会儿,他们也看到了我,倒是并没有说话,看到这个情景,我倒是想钓鱼了,而且前面正好有一条小溪。 我找到一根比较长的树枝,找到了一根细长的草的蔓,绑在树枝上,然后就坐在小溪边开始钓鱼,可是我发现好像哪里不对劲,我真的能钓到鱼吗?我读书少,可别骗我,而且我是第一次钓鱼。 正当我洋洋得意的时候,那只讨厌的猴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我的身边:“你这只蠢鸟,没看过钓鱼吗?钓鱼还需要鱼钩和鱼饵,知道吗?正好我这还有一个鱼钩,给你吧!” 我被吓了一跳,差点把鱼竿掉在了小溪里,我看清楚了是那只臭猴子就说:“你什么时候来的吓死我了,还有你才是蠢鸟呢,我可是很聪明的好吗?还有你怎么知道钓鱼还用那个什么勾啊?” 猴子:“我见过人类钓鱼,所以知道怎么钓鱼,还有我不是鸟,所以也不愚蠢,现在知道谁笨了吧!” 我:“不和你说话,知道你厉害,那这鱼钩怎么用啊!鱼饵又是什么?” 猴子:“鱼钩就是绑在草绳上的,鱼饵就是找几条虫子就可以了,然后才能有鱼吃,知道吗?”猴子像老师一样说着,我给了他很多白眼,但我不得不佩服,猴子知道的真的不少,我还是照做了。 没过一会儿,又找了几条小虫挂在了鱼钩上,当然小虫不是我找的,是猴子找的,因为对于虫子我还心有余悸,所以就算大功告成了。 猴子就拿起我的鱼竿,坐在小石头上钓起了鱼,没过多久,还真的钓到了一条小鱼, 猴子:“现在知道怎么钓了吧,” 我:“行了,知道了,显摆什么嘛!” 猴子也没在意,笑了笑就走了,我还在这钓着鱼,钓了三条鱼,就回去了。回去时又路过那颗树下,看到猴子就坐在了之前的藤蔓的王座上,还有那几个猴族的长老,在宣读着些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随后宣读完毕,所有的猴子就进行全体的参拜,完事后就各自活动了,猴子妈妈和小猴子也在里面,结束了我就先回去了。 正好有三条小鱼,回去能做一点鱼汤喝,我就又原路返回了,回到猴子妈妈的家里,我把豆子放在盘子里,又加水,准备给自己熬鱼汤喝,不一会儿,猴子妈妈也回来了,看到我正在熬鱼汤, 猴子妈妈:“你怎么有鱼啊!” 我:“自己在小溪边钓的,所以想回来自己做鱼汤喝”, 猴子妈妈:“嗯,还不错,对了,新的猴王颁布了一些新的规定,以后选择猴王统领就不需要跳水幕了,还有以后猴子都需要规范行为,还要进行训练,保卫我们的家园,还有……”猴子妈妈哭了,如果之前就有这样的规定那么猴子妈妈的夫君就不会这样了,也许还是幸福的一家人,可是现在什么都晚了。 我:“那太好了,看来这是一个好的猴子王”,我知道这个小猴子不简单,不仅懂得很多,而且能除弊兴利,希望能给猴族带来不一样的东西。 接着就是吃饭了, 猴子妈妈的小猴子:“你做的豆子真好吃,能不能教教我”,我呆了,这是我到这个家里,小猴子第一次和我说话, 我:“好的,没问题小猴子,” 猴子妈妈:“看来,经过这几天的接触,你们的关系变得好了”, 我:“也许吧,真的感觉像到了家里一样,少了一点流浪的自卑感,谢谢你,猴子妈妈”, 猴子妈妈:“不客气,你们都是孩子,我知道你们缺少什么,没事就随便的玩呗”,我感动的想要哭了,真的哭了,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的,小小的感动也会很感动啊。 猴王故事 时间过去的真快,一下把我试图珍藏一生的美好拿去了,所以我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居心叵测的东西也不为过,渐渐的我的路变得多了,自己也就成了自己的引路人,可我有时候真的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有了帮助,我一个人走了很多黑暗又孤单的道路。 奶奶领我走的这段路,让我变得幽默风趣,让我变得自食其力,充满了勇气,坚强的个性,看起来又是那么的随和,我又学会了笑,让我并不是真的那么孤单,而且不论什么都要有活力,看起来自己真的可以变得年轻了。 再说说爷爷吧,受到奶奶的影响,性格和奶奶差不多,和奶奶不同的是,爷爷并不会说很多疼你的话,而是都在自己的行动上。这也许就是爱的表达方式不同吧,奶奶的爱,温柔似水,爷爷的爱,厚实像一座大山。 奶奶忙的时候,爷爷总喜欢背着我到处走,尽管我已经上二年级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宠着我,特别不允许爸妈说我,一说我,爷爷总是第一时间出来保护我,所以那段岁月的幸福是来自于爷爷。爷爷虽然这样子对我又爱又保护,但爷爷的身体是不太好的,每天都会吃药,到了时间就要睡觉,如果我能知道是这个情况,我一定会乖乖的呆在家里,哪也不去,不再劳累爷爷,因为后来有好长的时间,我都在认为是我累垮了爷爷,所以对于爷爷一直很愧疚,也是我不愿说起的人生伤痛。 有一次,爷爷带我去玩,我一路上听了好多爷爷年轻时候的故事,我记得最深的一个故事好像是矿工的故事:爷爷年轻的时候,差不多25岁左右吧,爷爷做起了矿工,因为总是呆在地下,还比较的危险,所以家人都反对爷爷去做矿工,可爷爷为什么还要去呢?第一:矿工的工资比较高,可能是在拿生命开玩笑吧,第二呢:就是那时候想要找一个好的工作简直是比登天还要难,所以大多数都愿意冒着危险去做矿工。 一顶安全帽,一把铁锹,一把十字镐,一身矿工服装,就算是一名矿工了。刚开始的几天并没有发生什么,只是有一次,因为需要的比较多,所以需要晚上也要挖,就在挖到半夜的时候,矿道突然坍塌,所有的人都在地下躲避,可是所有的人还是被困在了矿道里,那时候也没有什么电话,只能是外面的人发现了才能获救,不然只能被困在里面,时间越长越危险。 时间一秒一秒敲打着众人心弦,自此,没过一秒都能看到死亡的呼吸声,终于在里面不知道等了几个小时,也许天刚刚亮,有人在外面呼喊:“喂,里面有人吗?你们没事吧”, 听到这个声音,如同天堂的声音漂向地狱,所有人好像都看到了希望,拼命的大叫着,有的人因为被埋在了石头下受伤,所以虽然是这样,也在大声的呼喊,谁都想活命,这就是年轻的呼喊。 爷爷说最害怕的就是自己如果出现了什么意外,家人怎么办,所以当听到有人呼喊的那一刻,真的是没有比这更高兴的事情了,后来,顺利的出来了,爷爷第一件事就是把工作辞了,从此开始了最平凡的生活。 回顾一下上一章:猴族给猴子举行了盛大的猴王仪式,猴族开始了新的历史篇章,猴王一上任就结束了跳天幕的规定,希望猴王是一个优秀的领导者。 在此之前,猴子教会了我钓鱼,所以接下来我才有鱼汤喝,但是我一直觉得他很神秘,又觉得他不是一个坏的猴子,所以也没有太多的怀疑的理由,最后,猴子妈妈说的话让我有点感动,也有点想家了,所以也有苦说不出。 吃完了饭,我就早早的睡觉了,一大早起来跑了一会儿步,正好看见那只猴子也就是猴王也在跑步, 猴王:“怎么,你这只小蠢鸟也在跑步啊!” 我:“我当然要跑了,还有以后别再叫我蠢鸟,别看你现在是猴王,我也能打你,你信不信?” 猴王:“信,当然信了,一只蠢鸟什么做不出来啊!” 我:“懒得理你,下次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猴王:“好好,我错了,一会儿我请你吃早饭,顺便和你说一会儿话”, 我愣了一会儿,他一个猴王为啥要请我吃饭呢,我:“好吧,一会儿跑完了,我去找你” 猴王:“好的,那一会儿见”,猴子就当先跑走了,我停了下来,在小溪边喝了一口水,然后靠在树边准备闭着眼休息一下。 躺了一会儿,就来了两只猴子说让我过去吃饭,我就跟着去了,还是去了那个大的树洞,一进去就看到摆了好多的水果, 猴王:“来了,尽情的吃吧,其他的人都下去吧”, 猴群:“是,猴王”, 我:“怎么了,你不吃吗?” 猴王:“吃啊,当然吃了”,猴王拿起一根香蕉吃了,我也拿起一个苹果吃了, 猴王:“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可以吗?” 我:“好啊”, 猴王:“其实,我很小的时候就被人类抓住,成了人类的玩具,所以我从此失去了自己的自由,人类根本不懂我们需要什么,只是根据他们自己的意志摆弄我们,所以我们的生活过得苦不堪言”, 猴王:“他们给我们穿很难看的衣服,他们还以为很好看,人类就是自以为是的蠢蛋,你说呢”,说着猴王变得有点愤怒,和平常安安静静的简直是判若两人, 我:“不知道啊,我没见过人类,只是听说我们都要远离人类”,, 猴王:“算了,我是把你当做朋友才给你说的,你要替我保密啊”, 我:“这是你的个人的事情,为什么要给我说呢?只是把我当做朋友吗?” 猴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和你来自同一片大森林,你知道吗?”我开始更奇怪了,他怎么知道我来自哪里。 我很疑惑的说:“不知道”, 猴王:“算了,你经历的还是太少了,我讲给你听吧!” 猴王说,他也是那片森林里的猴子,因为一次远行的意外,猴子妈妈把猴王弄丢了,后来有人类见到,就把猴王带回了家里养大,从小猴王就接触着人类的文化,学着人类穿衣打扮,做着人类的活动,就这样猴王开始很了解人类了,人类的孩子也很依靠猴王,所以不知不觉中猴王也成了那个家庭的一员,吃穿不用愁,但却忘记了自己的自由,忘记了自己还是一只快乐的猴子,所以猴王一直都在寻找机会逃走,因为他很了解城市,即便自己跑出了家去,也会很快被其他的人抓住,或许还不如这家人对自己好呢,所以猴王也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 人类的孩子,学习游泳,猴王也去跟着学,孩子去玩各种游戏,猴王也去参加,渐渐的猴王学会了很多的人类的东西,就像之前告诉我钓鱼的方法,也是从人类那里学来的,因为人类家孩子的爸爸很喜欢钓鱼,一去钓鱼也会带上猴王,人类以为说的话猴王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其实猴王都能听懂,只是不说罢了,就这样子,猴王一下子就在人类家里呆了有好几年了,时间太长,以至于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的了。 长时间的和人类学习,猴王的思想已经远远的超越动物了,猴王学会了做饭,但是却是不会开车,人类不可能会把车给猴子开吧!有一次,这家人的男女主人,因为什么矛盾,开始吵架甚至出手打架,这让他第一次感觉人类好可怕,如果说之前说离开是有这个想法,这次猴王真的下定了决心离开。总算功夫不负有心的猴子,几个月后的一次家庭远足给了猴王一次逃走的机会,因为人类好像已经完全信任猴子了,不会想到会逃走,所以猴子在吃了一顿饭后,就走了,彻底的走了,其实猴王也第一次感觉到有点不舍,因为这家人对自己还算不错的,不过猴王总有自己的生活去过,也有自己一直追求的自由,所以猴王还是毫不犹豫的走了出来。 出来了,猴王拼命的跑啊跑啊,终于感觉到自己跑远了,那家人找不到自己了才算休息了一下,猴王想回家一次,可是回到那片大森林却发现自己的妈妈早就走了。他在水面喝水的时候,看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很愤怒,就扯烂扔掉,就这样一路经历了饥饿,迷路,跌跌撞撞的来到了现在这片森林,因为有人类的学习经验,再加上自己天生的跳跃强者,所以跳跃水幕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后来的事情算是生活对猴子过去的补偿吧,因为猴子这样失去了一切,至于认识我,他说我的爸爸在一次飞行中救了自己,那时候我也还小,所以并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因为这样我们又相逢了,只是我们出演的角色不一样而已。 有时候感觉这个世界真的很小,曾经多么想要见到的人,现在却是偶遇了,因为你想的是和她共度余生,可是终究还是成了彼此世界里的过客,千万句的不舍,都凝成了一句:“好久不见”,就再也没有话了,生活啊,生活,我们不能在一起你为何又让我们相遇呢,而且还让我天真的认为她就是我要等的人,又过去了好多个小时才发现,一切都是一场戏,不要入戏太深。 听了猴王的这些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我是说我很幸运呢,还是说他很不幸,都不行,所以我没有说任何的话,只是安慰他:“一切都过去了,不要太执着于过去”,猴王哭了,我也想哭,可是我没有,我还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就这样我就走出了树洞。 走出山洞,我就飞走了,我尽力的飞的很高,直到筋疲力尽,我落在了一个山峰上,这个山峰能看到这里大部分的动物的生活,突然发现,生活既是简单的,又是艰难的,可能命运的不同,注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曾经也想要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可是发现找到一个知心爱人真的是不容易,而又充满了诱惑,一不留神就会出错,甚至因此会改变现在的或者以后得生活轨迹,说不清楚,道不明白,也许自有自己的一番道理吧!!! 离开猴族 闲来无事,我从抽屉里找到了一张明信片,上面只有四个数字,2006年,数字被我写的歪歪扭扭,应该是精心写上去的,明信片的下面还有一张纸,上面写满了祝福语,是我和几位好朋友写的,可现在过去了近十三年,我们却很少见面了。 我们那时每个人的愿望都很小,像是心中燃烧的小小火苗,我们并不盼它可以成为一片闪亮的星空,只期待着在遇见黑暗的时候,能有一束光扑过来,为我们照亮前行的路。 几个朋友在一起上学的时候可以知道每天都发生了什么,但分开的这几年真的是天涯各一方,谁都不知道谁发生了些什么,可是少有的几次电话也是说着好,而不是自己的不如意。 每次下雨,我喜欢看着在雨中奔跑的人群,都跑向不同的地方,我不知道都去哪里。我也跑过,那是一次夏夜突如其来的雨,我没有注意到会下雨,既然已经下了雨,我感觉也没有跑的必要,所有就让雨这么放肆的淋着,那次我记得是心情不好,至于是为什么我早就忘了,只是那晚我真的想要淋一次雨,可是老天对我还算温柔,突然我的头顶出现了一把伞,她也是我这个小区的,可我不知道都晚上了,下着雨,她为什么会出来? 她:“下雨了,怎么不跑回去,淋湿了,感冒了怎么办?” 我:“没事,我正想痛痛快快的淋一次雨呢,倒是你晚上不睡觉出来干嘛”, 她:“哦,今天我的公司加班,所以回来的比较晚一些”, 我:“嗯,那你先走吧,我还要淋一会儿雨,不用管我了”, 她:“你确定吗?那我走了”, 我:“确定,你先走吧,”随后,她便消失在了夜色中,我若有所思,可是很快就翻过这一页去了,我不知道是该回家还是去别的地方喝点小酒,解解愁。 习惯了一个人走着,时间长了也觉得有点奇怪,所以也想找一个可以知心的爱人,但是想要遇到一个人真的是很不容易,所以我们一直在等待,同时也在寻找,也许她是我前进的方向,只是不知道她在哪里,估计也该出现了吧! 到了一定的年纪,就要考虑结婚,爸妈催着,亲戚朋友催着,可我感觉还是不着急啊,总要有合适的才行,不然不是真心喜欢的,即便在一起也会分开,我是这么想的,但总说我太天真,我还是感觉时间还没有到,总有一个人在前方等着我的到来,不是吗? 2018年我在成都呆了一年,我并没有想过要呆这么长的时间,只是想要找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可是我不知不觉的就被吸引住了,我开始融入成都的生活,我开始记得成都的每一条街道,来到了陌生的地方,我又有了一些好朋友,这都给了我不一样的写作空间,一开始他们说的话我不是很懂,但经过他们这样细细的说着,我也渐渐的懂了,还有本来我吃饭是少吃辣的,可是现在我想要多放辣椒,哪怕拼着脸上长痘的危险,我也认了,成都给了我不一样的热情。所以,我感觉我的爱情也会在成都出现,你们觉得呢? 夜晚,我在森林里找着星星,看看能不能找到我想去的南方,树木茂密而无所适从,我可能还在等待着前面迷路的人,也可能是自己迷路了,需要别人前来拯救,叶落了,我还在寻找着前进的方向。 从远处我听到一声狼的叫声,吓得我飞上了树上,我此刻没有了睡意,只是盯着黑洞洞的夜晚,不知道会遇到什么?突然,有一只夜莺从我的树上飞来,并且落了下来, 夜莺:“小家伙,夜晚不在家里,一个人在外面很危险,不害怕吗?” 我:“我都长大了,有什么可怕的,再说这里是猴族的领地,猴王是我的朋友,我有什么害怕的”, 夜莺:“哦,小家伙还挺勇敢,这样吧,我今天心情好,就唱一首夜歌给你听吧”, 我:“那太好了,谢谢你,自从来到这座森林里,我还没有听过其他的鸟类唱过歌呢”, 夜莺:“听好了,呖呖呖呖,叽叽叽叽,啾啾啾啾,叽叽咕咕啦啦……” 我虽然听的不是很懂,但我的睡意一下子就来了,但我不能在这里睡啊,因为晚上的森林真的有点冷,我要回到猴子妈妈的家里入睡, 我:“好了,夜莺大哥,你的歌声很美丽很好听,我都快要睡着了,麻烦你不要在唱了,我还要回家睡呢,夜里森林里面比较冷”, 夜莺:“好的,勇敢的小子,如果下次还想听,你在这里等着,我就来” 我:“好的,夜莺大哥,再见” 我就飞走了,很快的回了猴子妈妈的家里,猴子妈妈和小猴子都在睡觉,我也睡了,可是我还能听到夜莺在唱歌。 一大早我就醒了,猴子妈妈已经开始做早饭了,我也过去帮忙,早上是煮的豆子粥,我很喜欢喝, 我:“猴子妈妈,这几天麻烦你了,可能一会儿我就要走了”, 猴子妈妈:“早就知道了,这里不属于你,你早晚要离开的”, 我:“嗯,我知道啊,真的感谢了”, 猴子妈妈:“没事,你们都是孩子嘛,能照顾你们是幸福的”, 我:“猴子妈妈,你别太伤心了,而且一个人带着小猴子不容易,我跟猴王说说让他多照顾你一下”, 猴子妈妈:“没事,那就多麻烦你了,我感觉还可以”,其实,我们无不都是在死撑着,总想在艰难的时候找一个可以逃离的光明出口,可是发现没那么的容易,但总会有来的时候,我们在黑暗中等待,就这样,我们忘记了什么,也忘记了自己。 吃完饭,我就去找了猴王,可是他出去了,我还要等一会儿,不一会儿猴王回来了, 我:“猴王,我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帮忙”, 猴王:“有什么就说吧,吞吞吐吐这可不像你”, 我:“猴子妈妈一个人不容易,你多照顾一下”, 猴王:“就这事啊,没事我都知道,就算你不说我也会这样做的”, 我:“那就先替猴子妈妈感谢你了”, 猴王:“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昨天你讲了你的故事,我感觉你很不容易希望你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还有一会儿我就要走了,我不能总待在这里”, 猴王:“嗯,我知道,一会儿我送你走吧”, 我:“好的,那我先出去走走,一会儿回来”, 猴王:“去吧!”我就沿着平常的路走了走,感觉世事多变,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变化,我也知道会去哪里,但好像又不明白,因为接下来我的任何一个心思都会改变接下来的路,我不知道我的前面还有什么? 转了一圈,又回来了,猴子妈妈也来了,猴王也来了,除了送别的话,也没什么说的,就是猴王给了一些吃的,让我路上带一些,我要了,就飞走了,飞了一会儿,又下来走了。 我又来到了下一站,但是却被一道沼泽地给挡住了去路,我可以飞过去,但看着路有些长,怕没有落脚地方,所以我打算小心翼翼的过去,正在这个时候,一只喜鹊挡住了我的去路, 喜鹊:“喂,这位朋友请不要过去,众所周知这里是鳄鱼的地盘,他们都埋伏在水泥里,只要有其他的动物过去都会被吃掉,所以你不能去,去了就会被吃掉的”, 我咽了一口气说到:“真的吗?幸亏你及时赶到,否则的话我就危险了,谢谢啊!” 喜鹊:“不客气,我们都是鸟,我们不帮自己谁帮自己啊!” 我:“是啊,是啊,那我还过不过去了”, 喜鹊:“当然不过去了,告诉你一个好的消息,我们喜鹊一族最近正在比美大赛,你要不要去看看”, 我:“反正也没事,那就去看看呗”, 喜鹊:“好的,我前面带路”, 我又见到了喜鹊,一路上在空中看这座森林,还是挺漂亮的,我们飞的很高,直到接近云的高度,我们离着云真的很近,可是却没法像云一样自由,我害怕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风,万一我没有躲过去又是一次受伤,所以我尽量锻炼着自己,尽量判断正确它是从哪里来的,免得来了招架不住, 飞了一会儿,就看到一座大的山谷,呈现圆形,像是与世隔绝的圆形王国,空中有成对的盘旋的黑色喜鹊群,倒是有一种庄严的美, 喜鹊:“看,这是再为比美大会练习的队列训练,怎么样好看吧”, 我:“好看,”但是我看到前面有一个山谷,有一个被岩石流挡住的巨大的山洞,看着像是一座火山,一旦火山爆发,那么这个圆形的王国就会充满岩浆,这是很危险的事情, 我:“唉,你们这里有一座火山,不怕危险吗?” 喜鹊:“我们喜鹊一族世代都居住在这里,所以没有谁会离开,所以即使是危险也会共同的面对,这是族长定下的规矩”, 我:“是啊,每个族都有自己特有的规则,应该遵守是好的,拥有一个家园毕竟是不容易的,对了我的食物吃上了,能先吃点饭吗,我无奈的说到”, 喜鹊:“当然能了,我也饿了,这样我带你去小溪里捉鱼吧!” 我:“好啊,现在就去吗?不用拿什么东西吗?” 喜鹊:“不用,这是我们喜鹊一族的绝活,你就看好了吧!” 我:“倒是想见识见识,你们什么样子的绝活?” 喜鹊:“好的”。 探秘火山 成都之行,也算是任性吧,毕竟想要找到一点东西,还是要亲力亲为的。 初次来到成都,是在夏天,不是太热,觉得还可以,我望着陌生的天空,想着即将开始的新生活,我还是蛮期待的。 我需要先找一个地方,开启租房子的生活,找了一天才决定在这个地方定居,房子的问题解决了,我首先买了几本书,一本是《海底两万里》、一本是《老人与海》、一本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买完了书,我又买了一盆花,这样才算是有一个房子的样子,接下来就是品尝美食了,我要吃酸菜鱼。 可是,在开始新的生活之前,是不是该反思一下过去,因为我总是触景容易生情。 第一次离开家上学的第一天是很不适应的,因为是第一次离开家,所以还是很不适应的,幸亏与我同行的还有一个女孩,因为她我的高一生活才算过得不错。 一起上学,一起放假,一起出去玩,一起回家,没事的时候还去找她玩,可以说是我的生活依赖了,就这样不断的接触下,我才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她,也因为有她,我感觉到了我拥有一个全世界,就是因为有她的支持,我才感觉好了一些。 可是,后来我们因为上大学分开了,每个人好像又有了自己的新的世界,我们的联系也少了,那些充满爱意的话,也不敢说了,我发现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状态,又回到了最初的孤单的起点,却学会了坚强了许多。 我们走的最多的就是那几条街,她的回眸一笑,我的笑脸,我们肩并肩的身影,都成了时光里最微小的尘埃,以至于被忘记了,无论我们看过多么豪华的大千世界,可回到家里还是一样的状态,家就是家,不会去改变,除了自己的心变了,其他的一切好像并没有改变,我们走的那几条街还是那几条街,只是成了我一个人在走,时光里我们成双入队,只是在现实里,我们好像都把彼此弄丢了。 也许,真的只是自己变了,但我对于过去真的有深深的无力感,也不用去改变什么,我们真的也改变不了什么,逃不出这个心的世界,只希望时间可以重来。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就不那么重要了,我想要改变的又变了,它随着我们的前进,而越来越远,我来来回回走了无数次,曾经的一个站点,一个号线的公交车,都把我紧紧的绑在了这里,到了那里下车,现在还是我一个人了,那些熟悉的叫不上名字的面孔却再也看不到了。 有一次回来,我遇到了她,那天她陪我说了一天的话,既陌生又熟悉,其实又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我发现对于她并不是爱,而只是一种心的依赖,离开她才能真正的认清楚自己,我都想到过她会陪我走过余生,时间证明我只是最天真的笨蛋,因为她已经走了,你还在这不曾离开,所以我也离开了,离开你才发现自己爱笑的眼睛。 我就是一个自己找郁闷的人,没事总是把自己弄哭,没理由的怀念什么人,可是这真的是我最初的爱恋,想忘也忘不掉。 “日暮苍山远,落落使人愁”,曾经以为所有人都不会走,因为她就在身边,可是现在却相隔千里,真的只是一声感叹,留不住的人终究还是留不住,也不必留住,现在只道是寻常而已。 我和喜鹊飞到了一条小溪面前,喜鹊要表演他的抓鱼技巧,我就在旁边看着,喜鹊飞到比较高的地方,然后附身冲下,因为小溪比较浅,又能看到鱼儿的游走轨迹,所以看准了目标只要用脚抓下去或者用嘴去抓就好了,这是从飞鹰家族学的。 喜鹊:“怎么样,我的技术还可以吧”,喜鹊一边吃着活着的鱼,一边说着,而且不一会儿就抓了几条鱼。 我:“很不错,我就不会,因为我的腿短,嘴又小,所以只能是靠工具捕鱼,而且我喜欢吃熟的鱼,不喜欢生吃鱼,这样不干净”, 喜鹊:“你这都是什么思想,我怎么都没听过”,其实,我也是跟猴王学的,学着猴王说过的话,所以算是一种无形的炫耀吧! 我:“那你不用管,总之我说的都是有用的”, 喜鹊:“那好吧,熟的鱼怎么做?好吃吗?” 我:“你去找一个罐子,然后放上水,我去生火,保证你能吃到从来没有的美味”,那喜鹊被我说的得意忘形了, 喜鹊:“好,我马上就去办”,猴王说只要不断地摩擦树枝就能生火,我还没有试过,所以借这次机会试一试是不是真的管用。 喜鹊回到家拿了一个铁质的罐子,回来了,到小溪边装满了水, 喜鹊:“我这边准备好了,你那边怎么样了”, 我:“还在弄”,我找了特别干的树枝,然后两根树枝相互摩擦,只能感受到有点热,却是不能着火,这怎么办,有点着急了,如果不能做到,那不证明我吹牛嘛,不行,我要做到。 喜鹊:“你行不行啊,要不先找个人问问”, 我:“没问题,一定能着火,给我找两个石头,差不多就行了”, 喜鹊:“好的,我去找两个石头”, 接着石头拿来了,我先挖了一个洞,把树枝放在洞里,然后不断的打着火石,果然点着了一片树叶,真的着火了,我们赶快把树枝不断的送到火上,一会儿就着起了大火,罐子放在上面,本来游来游去的小鱼也变得有些香味了, 喜鹊闻着味道:“嗯,这真香,从来没有吃过”, 我:“那当然,只有人类懂得这样才最好吃,我也是从人类那里学来的”, 喜鹊:“真的吗,那你真厉害” 我:“没什么,都是小意思啦”,接着等着鱼熟了,吃了,喜鹊说真好吃,从来没有吃过熟的鱼。接着我都在教喜鹊一些人类的活动,喜鹊听的是云里来,云里去的,我也是胡乱的说,有些我也不知道。 我:“我们去看一下火山吧,我比较的好奇”, 喜鹊:“不行吧,那里是很危险的,我可不敢去”, 我:“好吧,我自己去看看”, 喜鹊:“那你小心一点”,我独自飞了过去,别说这座山还真是有点高,飞的我翅膀有点疼了,才到山顶,山顶并不是岩石,而都是岩浆流过的痕迹,像是一缕缕头发,自然的垂下,喷发口是一个大的洞口,稍微飞进一点进去还能感受到一丝余温,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旁边还有几个洞口,看起来挺大的,不过这附近没有喜鹊活动的痕迹,危险不危险谁都知道。我顺着洞口进去,感觉里面却是有了一些温度,可是里面的空间比在外面看要大的多,而且里面的光线很暗,我不敢走的很快,可是就在这时候我明显听到了一声叫声:“欧欧欧”,我吓得赶快飞出了洞里,一会儿,从里面出来了两头棕熊,好家伙,这个熊还真的会找地方,冬天就不用愁了,有自然的温度, 棕熊:“你是谁?为什么要闯入我的领地,不知道我们棕熊一族的厉害吗?” 我:“我是无意之间闯入的,不好意思,可是你们为什么要在火山里安家呢?” 棕熊:“火山???什么是火山啊,我是前几天才过来的,看到这里比较温暖,所以就过来了,火,我最怕火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火山,就是能喷火的山,很危险的,会有岩浆流出来,像火一样,火山一旦爆发,就会生灵涂炭,你们在山洞里就会被火掩埋,所以还是建议你们棕熊一家赶快的离开,不知道火山会什么时候爆发”, 棕熊:“真的吗?那我们赶快离开就是了,本来我还以为找到了一个好的过冬的地方呢,我说附近的喜鹊都不来这里,那多谢你的告知了”, 我:“不客气,这是应该做的”, 棕熊:“那我再找一个别的地方住吧,后会有期了”, 我飞着说:“嗯”,然后我就飞回去了,找了一圈喜鹊没找到,最终在小溪边找到了他, 喜鹊:“怎么样,去了”, 我:“没事,就是好奇去看一下,对了你在这里干嘛呢?” 喜鹊:“听了你的说法,我还想吃鱼,所以又把这个事情告诉了我的妈妈,妈妈也说从来没有吃饭如此美味的鱼,所以让我多抓一些鱼,回去让邻居们也吃一吃”, 我感觉的功劳可大了,一句话点燃了喜鹊整个家族的另一个时代。 我:“对了,你不要说是我告诉你的,你说是你无意间发现的,明白吗?” 喜鹊:“这是你教给我的,我不能这样的自私,我虽然不如你读的书多,倒也明白这个道理啊”, 我:“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就按我说去做就行了”, 喜鹊:“好吧”,我不知道我是做了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也许是好的坏的各一半吧! 我也帮忙捉鱼,因为我也饿了,但我又想起猴王临走时跟我说的话:“不要太过于表现自己,这样会给你带来麻烦”, 我想到了这句话,所以我才告诉喜鹊说是他无意间发现的,可是不远处我又看到了之前的棕熊,好像也在捉鱼吃,世界有时候也是小的。 喜鹊:“明天就要进行比美大赛了,你来看看吧”, 我:“好的,明天就去看看吧”。 喜鹊比美大赛 整理好了住处的问题,接下来就是美食和游玩了,不然来成都总不能只是写作吧,所以还要有写作的灵感。 我看了看附近的店铺,有一家酸菜鱼店铺,特别是晚七点刚过,非常的热闹,我早就预定了位置,所以并不着急,我坐在椅子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有人离开,有人来了排队等待,不着急,只是不停的说着话,好像并不在意何时能到自己,好像我有一整晚的时间,都可以吃饭。 看着看着自己的肚子就饿了,我坐了下来,和服务员说了一下情况,过了大概十多分钟,菜就备齐了,我独自一个人吃着,但是第一口给我的感觉是太辣了,我吃不了,正好在我旁边的服务员应该看得出我不是四川人,不能吃辣,所以就赶快给我倒了一杯水, 服务员:“四川人爱吃辣,看你是外地的,习惯一下就好了”, 我忽闪这舌头:“是啊,太辣了,我之前也是很少吃辣的,不过谢谢你的一杯水”,我赶快把水一饮而尽嘴里才算平静一些,然后米饭也上来了,我就一个人独自的吃着。 听着旁边的人的谈话,应该都是刚下班,对于自己辛勤一天的酬劳就是晚上吃顿好吃的犒劳一下自己,但也在说着工作又怎样的不顺利,然后大家都笑了笑,很正常的事情,随后便不再说什么忧伤的事情了。 不过我感觉有些奇怪,别的桌子上都是三五成群的人,就我一个人在旁边,连一个说话的都没有,我感觉在这是孤独的开始,但我也相信也会找到好的朋友,然后陪我一起吃饭。鱼虽然好吃,但我一次不能吃的太多,嘴里承受辣味的程度看来要锻炼出来了。 吃了大概有一个小时,我看到与我同来的人都已经有走的了,所以我也想走了,但我还未起身,邻桌的那几个人起身走了,走之前还对我笑了一笑,有男生有女生, 我:“不好意思,问一下你们为什么要笑呢?” 其中一个女生:“没事,看你吃辣的时候样子很可爱,你应该是才来成都的吧,一看到你这样,我就想起自己刚来的时候了,也是不能吃辣,后来就习惯了,时间就是一晃的事,我来成都都已经五年了,相信你也能适应,加油”,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谢谢你的鼓励,我一定会加油的”, 然后他们一群人里也有成都人,用四川话说了一句:“我们四川人热情着了”, 我笑着对他们点一点头,然后我们就都离开了这家店。 已经八点多了,在家里现在应该是在看书,现在是刚来成都,我想着游一游周边的景点,临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并不着急。夜晚的车变得更多了,喧闹声开始让我接触这座城市的热闹,我找了一家咖啡馆,进去,点了一杯咖啡静静的坐在那里。 旁边有人在唱歌,虽然是接近路边,但舞台的灯光依旧照着,唱的是赵雷的《成都》,也别有一番韵味。 只要自己想要故事,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成都》唱到了: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我伸手向着窗外,感觉到真的下雨了,雨不大,倒也可以感受的出来,夏夜里第一次到成都,我就看到了在成都的第一场雨,我反复有一个想法但是不敢想:我会不会也会因为什么原因,会定居在成都,比如一个人,我会对她产生爱意,我会不会为她而改变一些决定,所以,我应该只是在成都找到不一样的热情,找到只属于自己的世界。 之前,从一篇文章中,也了解过成都,也是一个游人写的,基本上就是说成都是一个“慢生活”的城市,可以很好的享受一些好时光,小时光,我觉得确实可以,在家里,过了九点道路上除了奔跑的车辆,基本上就很少有人了,哪怕是夏天,但成都的九点,夜生活好像才刚开始。 明天总能不迟到的如期而至,而我们起床的时间往往不确定,有时候早点,有时候晚点。 和喜鹊约定了今天去看比美大赛,所以我今天也要好好的打扮一下,还是昨天捉鱼的小溪,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羽毛,我把眼睛里的脏东西给洗掉,尽量的去洗掉,让这些随着河流漂向远方,捡了一块比较光滑的石子,我又磨了一下自己的嘴,尽量看着发亮发光。 对了说一下,昨天赶走了棕熊一家,我自己倒是去了那个洞口,晚上虽然灯光是暗了一些,但是却很暖和,可能岩壁的对面就是滚烫的岩浆,我这样想着,这是自从出来第一次没有盖着树叶睡,而且还很舒服,真的是天然的庇护所,所以虽然是这样子,但我不能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找那一点温暖,这点我很清楚。 不过晚上耳朵贴在岩石上,能感受到地面有轻微的震动,有几次我都跑了出去,又回来了,可是我又回来了。 喜鹊在大声的叫着:“喂,朋友你在哪里呀!大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我还在小溪边,看着如镜子一般的水面,看的如痴如醉,突然听到喜鹊的叫声,把我从另一个世界里给拉了回来, 我:“在这呢,不着急,我还没有梳洗完毕呢”,不一会儿,喜鹊就飞了过来,一过来就握着我的双手:“太感谢你了,朋友,我妈妈说我为族里做了很大的贡献,因为我发现了火的使用,昨天族长特意来我家表扬我呢,还允许我担任巡查这个职位,负责保护族人”, 我的手被握的好疼啊,可能是喜鹊太激动了,我:“没事没事,这是你应该得到的”, 喜鹊:“为了感谢你,我特地给你做了早饭,你先吃饭吧!” 我倒是挺意外的,没想到还能不用自己去做饭,我:“谢谢了,我马上就好了,你先等一下”, 喜鹊:“好的,不过比美大赛要在早上九点开始,你也快点了”, 我:“好的,好的,别说了”,过了一会儿我才完事,没想到喜鹊给我做的早餐还是鱼,我都不想吃了,我想吃梅子,因为总感觉只有梅子才能给我解解嘴瘾,我是这样想的。 我一边吃着一边发呆,喜鹊在旁边看着我,被我逗笑了, 喜鹊:“你不会是自恋吧!” 我也不知道这个喜鹊到底怎么会问这个问题:“我是自恋啊,我爱美,你看我去参加比美大赛可以吗?” 喜鹊:“不行,不行,族里规定只有本族的喜鹊可以参加,对了一会儿,我带你去我们喜鹊的圣地——“千面湖去吧”, 我:“千面湖,什么湖啊,怎么还有千面?” 喜鹊:“这个我也说不清楚,你一会儿去了就知道了”, 我:“好吧”,喜鹊要直接飞过去,我说还是走过去吧,这样能看到更多的其他的喜鹊,其实,也许是我见识太短了,一路上走来,我看到不止有黑色的喜鹊,还有白色的,红色的,还有黑白相间的,还有蓝色的,我之前都没有看过,都向着一个方向走去,看来比美也是很大的学问啊!!! 走了一道弯,穿过两道弯,又来到了一个三道弯的地方,然后直走右拐,又是一道弯,直走,不久就看到了一棵树,树下有一丛花,顺着花的方向,我的天啊,这是仙境吗? 一面湖像是仙界掉下来的镜子,碎裂成了千面,还是镜子的形状,只是彼此之间有了缝隙,只要所有的碎片用胶水粘在一起,就还是那一面镜子,当真是自然造物,神奇万千,鬼斧神工啊艺术品啊!!! 每个参赛的喜鹊,都有属于自己的一面小湖,梳洗打扮着,但我不想看什么比美大赛,只想看看有什么其他的景色, 我:“我不想看什么比美大赛,我想出去看看”, 喜鹊:“那好吧,我是这次的评委,所以只能你自己去了”, 我:“好吧”,我飞着绕着山谷飞了一圈,像是一座山被千面湖砸成一道柱子一样,如果不知道出口,还真的出不去呢。 我顺着前面的浅口飞过去,突然感到有点冷了,这明明是夏天啊,怎么会这样呢?前面又出现一个山口,但是在山口的草全都枯了,往里面走一走,突然雪花漫天,一朵雪花落在了我的眼睛里,突然感觉眼前好明亮啊,但是当全身都到山谷里,发现并没有那么的冷,而且里面的草啊,花的开的很美丽,丝毫感觉不到是雪花的天气,我刚要向前面走,一声大吼把我冻住了:“什么人敢闯山谷,我乃风雪巨人是也,希望你速速退出去”, 可是我被冻住了,动不了啊,我怎么出去啊,不一会儿,出来一个高大的全身雪白的猿猴, 我:“我被你给冻住了,怎么出去啊!” 风雪巨人:“我不管,你自己破开才能出去,我不管,我不管”, 我:“好吧,我自己想办法”,记得之前在猴族的时候,猴王给我了一件针一样的东西,让我防身用的,我随身就放在了羽毛的左边,现在可能用的上,但我拿不到啊,所以放弃了,结果我在冰块里变得越来越冷,连眼泪都冻出来了,我的眼泪一出来就形成了一颗水珠,晶莹剔透的珍珠,冰块瞬间就被打开了,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旁边的猿猴也就是风雪巨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风雪山谷 喝着咖啡,想着心事,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十点。 晚上十点的成都,街头,人还是挺多的,有老年人还在尽情的跳着舞蹈,也有拉着行李匆匆走过的,好像每天都能碰到,有些也许是自己忘乎所以,有些也许是逼不得已,总之,这段路我们走了。 无奈,是我花费大量经历和时间也解决不了的问题,自己的心里想着的是一个样子,现实的自己又是一个样子,我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达到自己所认为的圆满的结局,即使是还算圆满。 比如,我喜欢一个人,甜蜜是她,让我无奈又不能打破的局面也是她,她的意思总是和我的相反,我就反思自己是不是还是不了解她,我要全面的了解她,有些事我就只能是厚着脸皮去做,哪怕给她的只是有惊无喜。 我感觉到爱一个人也是很累的,因为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只能是不停的问她,有时候她不耐烦了,就不理你一会儿,我也只能是逗她开心,因为喜欢一个人是要付出的,没有付出也不会如此。 是不是自己做了就不后悔,觉得自己做的好,没错,但真的有结果吗?直到她真的很烦你了,才会说我不喜欢你,你不要在我的身上浪费时间了,而且我对你一点的好感都没有,然后转身就走了,只留我一个人在风中凌乱,我到底是追还是不追。 在后来的记忆里,我们的青春都是短暂的,可当时就不这么认为,甚至有过厌恶,没有丝毫的喜欢,再仔细想想,其实也没到青春这个大的层面上。 青春期冗长、消沉,因为某一件事物的存在,才让我变得愉快起来。之前说过,我很喜欢小猫,不止是猫温柔的个性,还有我没看到的好多的东西。 白天小猫的眼睛会是蓝色的,我看的很清楚,到了晚上小猫的眼睛我是不敢看的,因为它那静止,深不可测的瞳孔中,能够给人勇闯全世界的勇气,让人敬畏。 小猫总是懒洋洋的,没事的时候喜欢躺在有阳光的地方,有时候还会在我的脚边“喵喵喵”地叫,我就顺便把它放在我的膝盖上,对他说一会儿话,一边嘬几口啤酒,一边写我的一篇文章,还问小猫咪:“你喝不喝?” 其实,我的个性是讨厌与人相处的,我宁愿一间房子里,只有一个人我,一只小猫,一支笔和几本书,就算是我的全世界了。从最初的拒绝外界,长期处于人群之外,只肯读书写作,到后来走进生活,细致的观察生活抛出的每一根生活细线,我都是个小猫学的,因为它总能温柔而又那么不在意的对待这个世界,有时又是那么的认真,甚至是反抗。 前前后后,我也有了养猫的经历,已经有三四只小猫了,人可以是各式各样的,形形色色的,猫也是各式各样的,形形色色的,这三四只猫,每只猫的个性都不一样,它有三四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就有三四种不同的毛病,哪怕多到十只也是一样的,有时想着这个神奇的问题,不知觉中天就黑了,可晚饭还没有吃呢。 阳光渐渐的照进了我柔弱而黑暗的内心,我开始试着去拉开窗帘,看看外面的景色,第一声总是小猫温柔的叫声,我开始和周围的人打招呼,我的身边朋友渐渐的多了起来,不只是我温柔的性格,还有不知名的亲和力。 就这样,在我生活里渐渐的,猫成了我的不可替代的陪我写作的人,我跟着猫师傅学到了很多我不曾理会的问题,世界也渐渐的宽敞明亮多了。 其实,我作为一只小鸟的认知还不足这个世界的一粒尘埃,如果说非要去探索什么神奇,那就是生活的轨迹。 上一章,我对于什么孔雀比美大赛并不感兴趣,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好多的东西等着我去发现,就像是我期待的那样子。风雪山谷,风雪巨人,之前我听都没听过,只是类似于神话的传说,如今我是真的在风雪山谷里,而且刚从冰块里逃了出来。接下来风雪巨人会带我去做什么呢? 我的眼泪凝结成一颗泪珠,打碎了将我冰封的冰块,我不知道是为什么? 风雪巨人也就是一只巨大的雪白色猿猴:“看来你这小家伙不坏,不然一滴眼泪不会将我的冰封碎掉,你可以走了”, 我:“你的意思就是,我是一个善良的人是吗?” 风雪巨人:“是的,看与你有缘你就进来看看这风雪的世界吧!” 我:“好的,我可以吗?为什么这个山谷里会和外面的世界不一样呢?” 其实,我们看到的世界,并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世界,也许在你的附近就有你不曾到过的世界。这个山谷虽小,在外面看不出什么不同,其实却和外面大不一样,不只有飘雪的天气,还有长在冰雪世界的各种生灵。 原来,前面的山谷里的,不止有一个风雪的世界,还有一座城,叫风雪之城,是猿猴一族的所在地,说起猿猴,在动物界流传着许多的传说,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从来没有其他的动物见过他们的生活轨迹,也找不到他们生活的地方,这次算是见到神秘的世界了。曾在很多年以前,猿猴一族找到了一处神秘的山谷,按照山谷神秘的指示,需要找到遗失的风雪圣灵珠才能恢复山谷的生机,所以猿猴一族派出很多的猿猴去各个寒冷的地方找风雪圣灵珠,可是都没有找到,直到在一个极地的地方才找到了。也就是说我现在看到的世界,就是在风雪圣灵珠的作用下看到的, 前面一座城,叫做风雪之城,是猿猴一族最神秘的地方,高大的城池充斥着威严,可是越往里面走,雪花更大了,飘落不停,像是从开始下就没有再停下过,但是却没有一丝的凉意,更不用说是寒冷了。 风雪之城,像是一座用冰块雕刻的宫殿,充满着古朴的花纹,虽然是一片雪白的世界但并不觉得有些单调,周围有好多的草啊,花的也都是白色的,但像是冰封而成的,也会随着风摇曳,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的笨重的感觉。 看到一株花,我确信这个我看到在人类的书籍上,好像叫什么“冰凌花”,以前只能在嘴里说的东西,现在却是真真切切的摆在眼前,当真是不可思议。 风雪巨人好像很老了,是这座城的守护者,全身雪白,就连胡子和眉毛也变得比雪还要白, 我:“请问您在这里有多长的时间了”, 风雪巨人:“呵呵,这个问题问的好,我在这的时间很长了,可是唯独不记得到底是多长的时间了,也许就是一生吧!” 风雪巨人说着,身体不停的颤抖着,真的是年老了,而且现在走的明显没有刚才那样的灵活,为着一个信念或其他的,宁愿付出自己的一生。 其实,别看这风雪之城很大,但里面并没有其他的猿猴了,说是要寻找另外一个地方,所以剩下的猿猴就都走了,只剩下这个风雪巨人独自守着这个空城,不过自己在这也挺好,虽然有点孤独,没有其他的猿猴可以说说话,但最起码还有美丽的风景,像是一个雪白的童话故事世界,还是不错的。 风雪巨人:“对了,告诉你这么多,还不知道你为什么来到这里?你又是干什么的”, 我:“怎么说呢?我就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总喜欢一意孤行,所以也任性,就自己偷偷的跑了出来,想着做一点事情让爸妈高兴一下,可是我出来才发现世界太大了,想要做出点事情真的很难”, 我说完了话,风雪巨人哈哈大笑起来,整个身体都在颤抖,身上还不时的掉落一些雪花:“哎呀,年轻人都这样,年轻的时候都喜欢到处走走,有时有点迷茫也很正常,这些也许正是我们要学习的,人生嘛,总有那么一段时间是在流浪中度过的,其实我们所谓的远方就在眼前不需要什么寻找,只是自己不明白罢了,有时一个人明白一件事情需要很长的时间,也许是时间没到,时间一到自然会明白的,都是浮云,以后也会明白,老人家我也是那个年纪过来的,不用担心”, 我:“听了您老人家的话,我突然感觉前途一片光明啊,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寻找什么,只是想着要走走”, 风雪巨人:“嗯,知道明白,只要自己有勇气走下去,总会有你要的答案”, 我:“知道了,谢谢你”, 风雪巨人:“没关系,走吧我带你进去看看,还有好多好吃的呢”, 我:“是吗?那就走吧都有什么吃的,说实话我确实是饿了”, 风雪巨人:“我们这里也像人类的世界一样,种着自己的稻谷,所以我们有米饭吃”, 我:“这里冰天雪地的会长东西吗?您不会在骗我吧!” 听了我的话,顿时对我吹胡子瞪眼的,我老人家,也就是风雪巨人:“我这么大的年纪,你觉得呢?” 我:“不会,怎么会呢?”然后,我的面前出现了广阔的田地,连稻谷都是白色的,这些稻谷无风自动,我只要一伸手所有的稻谷就会飞到你心里想的地方,其实是风雪巨人说的。 我:“这里冰天雪地的,能有火吗!” 风雪巨人:“看好了吧,保准你能吃上好吃的,那边还有好多的蔬菜呢,一会儿你去找点自己喜欢吃的”, 我:“好的”,我们就走进了风雪之城,里面比我想的要温暖,在不远处有一个厨房的标志,好家伙,里面的装备完全是人类的智慧才能达到的,我惊叹了。 风雪之城的美食盛宴 今天是来成都的第二天,因为贪玩心切,所以起的很早,在外边吃了一点早餐,吃的是包子,回到出租屋里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白色的衣服就出门了。 走在成都的街头,今天是有阳光的,我本来打算找个出租车去锦里的,可是一问价钱太贵了,我又不知道公交车需要坐哪一路,所以还是打算骑个单车去吧!又能熟悉一下成都的生活,又能看到不同的景色,所以单车是首选。 走在街上,也会因为红绿灯而停下,我的身边不乏有背着大包袱的人,一看就是刚来到成都,我有一个疑问,这些人凡是问路,那么多的人不问,偏偏问我,我只能是回答不知道啊! 前面有一个背着包袱的老人,东看看,西看看,偏偏挡在路上,我骑着车在后面也走不了,可是我又不能上前去让人家走来,所以只能是等着,过了一会儿,老人回过头来问我:“小伙子,这个什么什么家园怎么走啊”, 我:“老人家,我不知道啊,我对这附近不太熟悉,您还是问问其他人吧,对了老人家,您的旁边那么多的人,为什么问我呢?” 老人家:“小伙子,从你的样貌一看你就是一个善良好说话的人,所以都愿意去问你,往往我们也能得到满意的回答,这是一门时间积累的学问,你好好学吧!” 我:“是吗?我还有这种气质呢,我怎么不知道呢?”我笑了笑,向老人表示感谢,我听着别人的夸赞,倒还是有些小激动的,也许是读书写字的人都有这样一个平和,善良,平易近人的特质吧! 不一会儿,我就走了过去,一路上倒是有很多的小店美食,不过我的目的是锦里,我看到手机里的地图还有六公里呢,所以我要在中午之前赶到才行,要加快速度了。 之前在别的地方听过一次别人的演讲,说的是蒙古马,这种马对于家乡的方向是非常敏锐的。 他举了一个例子,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蒙古因为一些事情,将蒙古的马赠送给友好的国家。有一次,送了五匹马,用卡车,火车运过去。五匹马到了地方,第二天早上就少了一匹马,最后因为没有找到,也就算了。结果,六个月之后,在蒙古的一家人的牧场附近,因为牧场主人早上起来检查马匹,发现老远的地方,有一匹马像是野马一样,可是看样子又不像,因为有马蹄铁,很瘦小。它在那个牧场的旁边,走来走去,想进来却又不敢进来。主人想,如果是不好的,有病的马,得想办法赶紧让它离开,因为病是会传染的。可是呢,主人过去以后,那匹马站在那里流眼泪。马的眼睛里流出大滴大滴的眼泪,而且,蒙古的牧马人的本事是,虽然他有三百匹马,甚至是一千匹马,但是只要是自己的马,每一匹,他都认得。主人到近前一看,是他半年前送出的那匹好马。主人就抱着那匹马的马头痛哭,好心疼啊! 中世界的探险家说,蒙古马出发之前一定抬起蹄子对着家乡嘶鸣,眼望星象,这样就不会走不回来。但是,二十世纪的这匹蒙古马是用卡车,火车运过去的,它是怎么回来的?它要怎么回来?它要过多少条河流?那个国家里有那么多的河流,不要说长江,黄河了,还有好多的山脉,好多的村庄,很多好奇的人,贪心的人……所以当他看到自己主人的时候,眼泪就大滴大滴地流了下来。 那主人哭过之后,做了什么呢?主人大宴宾客,把所有的邻居都找来说,我的马回来了,我的这匹从遥远的地方向着家的方向回来的马,从此以后,不让它做任何的劳务,不准任何人骑着它。它要永远的在家乡的草原上,我给它养老,也不准任何人去欺负它。这匹马又快快乐乐地活了十几年。 我问长辈,那匹马是怎么回来的呢?他说,可能是北方的风吧,北方的气息,马能识别的出来。所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在二十世纪仍有证明。它就是闻着北方的气息回来的。 讲完这个故事,我突然感觉一匹马都如此,作为人也有不及的地方,先不要说自然的距离有多远,就是从那么多的贪心又好奇的人中逃走,也是很伟大的。在成都的街头骑着车,我的脑子里突然想起了这个故事,或许并不是偶然想起的,因为人也可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对于家的思念,对于北方空气的特有感知,是其他人无法理解的。 我在想会不会也有一天,我也会离开家的地方,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一段陌生的生活,其实来到成都的这一刻,我已经是一匹被送走的马了,只是幸运的是我呆的时间不长,有什么事情也可以随时回去,即便是是这样,但我依然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感叹,或许离别都会带有一点伤感的滋味,哪怕只是相隔几秒钟的时间。 我一边骑着单车,一边想着,不禁还是有点伤感或失望的意味,越过千山万水都不曾看过一草一木,偏偏到了北方,连一丝风,一粒沙都觉得亲切无比,这种感情怎么不会催人泪下呢?我决定不骑车了,开始推着车子走,因为我好像又把自己弄得有点悲壮了,没有了游玩的心情,因为现在的景象真的很像,怎么不让我想起一些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决定不再想了,还有两个小时就到十二点了,我得赶快了,一路上倒也轻松,经过一段环形路的时候,有一个下坡路,不用人力骑着倒也轻松加刺激,何况还有很多骑着单车同行的人,倒也没有那么多的不安,倒是感觉自己想的有点多了,也许是职业病吧!总是想的好多,才能写出不一样的文章,就是这样。 走进风雪之城的厨房里,感觉虽然都是动物,但是彼此之间的智慧就差了很多,就从厨房里就能看的出来。有着人类的灶台,虽然不及真正的人类用的华丽,有其形状,也许只是用的材料不同,有些木质的铲子,虽然看起来粗糙一些,但用的也很不错,还有冰块制作的透明的盆,放在火上居然不会化掉,还能把里面的水煮开。在旁边的一个柜子里,还有各式各样的碗,真的是好多好多,因为这个厨房也很大, 我:“风雪巨人先生,看着厨房里的这些东西,看着和人类的差不多呢?” 听到我说人类,风雪巨人一下子就严肃了起来,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突然停止的笑容让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我就不敢再多说话了, 风雪巨人:“你不用害怕,其实我们猿猴,也被成为猿人,有着和人类一样的智慧,只是我们还没有完全的成长起来,所以你看到的,也就是我们想要得到的,族里一直在寻找我们失去的文明,找到失落的文明,靠这个力量,据说可以成长为真正有智慧的生物,所以我们一族才都在寻找”, 我:“风雪巨人先生,我听的不是很清楚,你说的我不懂,我只知道现在肚子好饿啊!”风雪巨人先生从先前的可怕面容又恢复了笑容,听到我说肚子饿了,才想起来的是要做饭来着, 风雪巨人先生:“刚才我说的地方,有好多的蔬菜,你去采摘一点来,这是框子”,然后风雪巨人先生给了我一个这莫大的框子,你觉得以我的小身体能拿得动吗? 我:“亲爱的巨人先生,你觉得我能拿动这莫大的框子吗?”听完了我的话,巨人很不好意思的摸了一下雪白的头发, 风雪巨人:“啊,对不起,我忘了是你去采摘的,这样吧,还是我们一起去吧!” 然后风雪巨人先生从原来的坐在地上又站了起来,拿起对于他来说比较小的框子,然后顺便抓起我,我被扔在了框子里,然后就走了出去。 如果说种着稻谷的田地是一块地,那么种着蔬菜水果的地就被分成了无数的小块,就像前面说的千面湖一样,像是一块晶莹剔透的玉镜,从嫦娥仙子的玉宫里掉落,镜子越来越大,掉在了人间,终究碎成了千面,其实何止是千面,即使是碎了,彼此的碎片之间也不会分开,倒成了人间的圣地。 大约过了不知道几分钟,看着很近的地方,即使是风雪巨人也有了一段时间, 风雪巨人:“走吧,这里有很多的水果蔬菜,有的你肯定没吃过,所以尽情的选吧”, 我:“那是当然”,虽然我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这些都是一样的白色,除了形状以外,只有吃过才知道是什么味道,况且你确定自己不是在咬着坚硬的冰块,就不怕把牙给吃掉了,不过我也是个见多识广的小鸟好不好,有些东西我也是认识的,比如这个黄瓜,我就比较的爱吃,还有那西红柿,也是美味的,还有苹果也好吃,森林里就有,还有香蕉树,豆角也可以,反正好多好多, 风雪巨人先生:“你吃过所有的东西放在一起炒着吃吗?那样也有很大的美味”, 我没听明白是什么意思,菜不都是分开才好吃吗?现在说要一起吃,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吃。 我:“没吃过”,我无奈的耸耸肩,我的肩膀很小,估计他也看不出来, 我:“那就随便摘点吧!吃什么都行”, 风雪巨人:“好的,你先到那个树边休息一下,我一会弄完了叫你”,我就顺着田埂走了过去,我就在想如果我不是一只鸟而是一只小虫,田埂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很大的道路,我会不会迷路呢? 走了又一会儿,我才到树下,远处看树是白色的,像是外面世界的下了雪的松树,我刚到树下,仿佛是梦的世界,眼前一闭眼,一睁眼,又成了绿色的世界,所有的东西又都变成了绿色,仿佛是一个自然的世界,为了确信这是现实的世界,我飞到树上看了一下,又飞到空中看了一下,果然整个山谷都变成了绿色,所有的生灵看起来都充满了生机,我大呼不可思议——不思议的世界。 如果山谷外是纷扰的现实世界,充满了争斗,讨伐,当然也有善良,那么这个山谷就是人人向往,也是动物向往的桃花源,与世无争,没有争斗,当然这也是特殊的情况下。 我围着树走了一圈,发现旁边有一个很大的石床,看起来很温暖,我就躺了下去,也许是有点累了,我睡着了。 风雪巨人先生:“喂喂喂,小东西,起来吃饭了,不要睡了,在不吃饭可就吃没了”,我听着这声音如同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呼唤,我迷迷糊糊的醒了,我为什么会睡觉呢? 我醒了:“我是怎么了,我怎么睡着了?” 风雪巨人先生:“没事,因为我们猿猴一族有不睡觉的习惯,所以都会在床种上放迷迭香这种草,只要一沾上就会睡觉”, 我:“哦,那您不早说,害得我睡了一觉,不过现在除了肚子饿,我的精神真的很好”,我闻到了菜的香味,我也要吃饭, 风雪巨人先生:“早给你盛好了饭,吃饭吧!” 我:“好的,谢谢了”,我本来以为会是白花花的一大盘菜,结果却是绿油油的菜,顿时食欲大开,可是我又有麻烦了,那么大的一盘,我怎么去拿,我就不好意思的说:“您给我找一块黄瓜呗,我怕找不到”, 风雪巨人先生:“好的,这是炒的黄瓜”,我吃了一口,哇塞,我的天呐,怎么这么好吃,有黄瓜的味道,还有其他菜的味道,丝毫没有把任何一种菜的味道盖住,真的是绝了,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什么虫子啊,熟的我都不吃了,就吃这个了。本来我还以为会有一场盛宴呢,结果是所有的菜都放到一起了,也算是盛宴吧!!! 吃完了,我坐在那个石凳上,一步也不想离开,看着风雪巨人收拾着桌子,我也想帮忙可是我连碗都拿不动,只能是看着了, 我:“您先忙着,要不我再睡一会觉吧!” 风雪巨人先生:“好的,还是去那张床上吧!”然后我就飞到了那张床上,躺下来就睡了。 风雪梦境 现实一个世界,心里一个世界,特别是在马路上不能去想象,因为可能会有危险,就在刚才差点骑车进了车流里,所以我不敢再去想。 看着手机里的地图还有五百米,我打算走过去,这里的人明显变得多了,而且背着背包的也很多,应该是从外地来游玩的,我也是,所以也不打算去问问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我走进去首先看到的是一个乐器摊位,是传统乐器——葫芦丝。摊主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我走过去她很自然的站了起来, 她:“请问,您是想要乐器吗?” 我:“是的,能给吹一下吗?”然后她熟练的拿起一个自己的葫芦丝吹了起来,悠扬的声音顿时散落耳际,我不自觉的闭上了眼睛欣赏,可是声音又停了,我睁开眼睛看到她微笑着, 我:“这个葫芦丝我要了”, 她:“好的,我给您包装一下,您稍等”,很快的就包装好了,给了钱,走人,但是,我好像忘记说声谢谢了,所以又走了回去,说了一声谢谢,能换来她的笑容,我很高兴。 走了没几步,就看到旁边一个摊位写着“张飞牛肉”,还有一个带着张飞的面具的人在吆喝,排队买牛肉的人还算不少,我也想买一点牛肉吃,可是还要排队。我很喜欢中国传统的格子窗,看着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抬头一望,应该是阁楼的二楼,都是一样的格子窗,我看着不由自主的笑了。排了一会儿队,终于轮到我了, 卖牛肉的:“您是要不辣的,还是微辣的,还是麻辣的?” 我:“给来一份微辣的吧,谢谢”, 卖牛肉的:“好嘞,您稍等”,他就拿出一块牛肉,切了起来,切好了放在一个盘子里,加入辣椒搅拌一下,就放入了纸袋里,称了一下正好一斤,花了一百多,其实,还是挺心疼的。 说到吃饭,我就自然而然的想起我的那只小猫,这次因为来成都就放在了朋友那里帮忙照顾一段时间,我还是有点担心的,没有猫咪在我身边,我总是感觉少了些什么,那些自己认为快乐的事情都无法展开。 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过一个短片,是关于希腊猫的,短片中介绍在希腊岛上的猫随处可见,好像走到哪里都能看到,路边,餐馆里,楼梯间,巷子里都能看得到,所以我也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去希腊岛上去看看,看那里是不是小猫的王国。 在希腊岛上,人类不过分亲昵小猫,也不过分疏远小猫,人和小猫平静,互不打扰的一起生活,所以我感觉那里的猫的生活要比别的地方的猫更幸福,因为那里好像没有什么流浪猫的存在,它好像是这里自然而然的生物,不知不觉中在人们的心中的一个存在。 我一边吃着牛肉,一边走着,过了中午人变得更多了,人一多我就没了游玩的兴趣,可是总有意外的事情发生,前面突然跑来了一个人,撞了我一下,我手中的牛肉顺手掉在了地上, 她:“对不起,对不起,我有一点急事,您先等一会儿,我马上就回来”,说完她就跑开了,我捡起地上的牛肉,站到了旁边,既然她说会回来,我就等一会儿吧!过了大概十多分钟,她走跑了回来, 她:“对不起啊,小哥哥,我刚才是给我室友钥匙去了,不好意思,撞到了你”,这是一个学生,应该是在成都上学的,看我也就比我小个五六岁吧! 我:“没事,小姑娘,你去忙吧”,我转身要有,可是这个小姑娘不让走, 小姑娘:“小哥哥你看都快中午了,要不我请你吃饭,也算道歉了,你看如何?” 小姑娘微微的一笑,像是不容拒绝一般,我也没办法,牛肉算是不能吃了,又没有了玩的兴致,所以就答应她了。 她:“去哪里吃啊,你选地方”, 我看到了一家四川担担面的面店:“就去吃担担面吧”, 她:“好吧,你喜欢吃辣吗?” 我:“一点辣还行,多了就不行了,你呢?” 她:“我喜欢吃辣,因为我就是四川人啊”, 我:“哦”,这可能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四川的女孩子,说话充满了自信,说的不卑不亢,而且活泼可爱,之前,我说可能会在成都这座城市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后来还真的遇到了一个,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感觉是对的,回来想想最初的这点感受,好像真的找到了那颗种子,而且在我不知不觉中发芽开花。 我和她一同走进了那家店,那家店依然是老式的木质建筑,她找了一个靠边的位置坐了下来,等到我坐了下来,她叫来老板,用正宗的四川话说了一句:“来两碗面”, 我:“你的普通话说的这么好,看不出你是四川人啊”, 她咯咯的一笑:“可能是受到室友的影响吧,她们都能说很好的普通话,所以我也想学,就让她们教我,所以我才说的和外地人一样”, 我:“是吗?之前我都以为会学四川话,没有听说四川要学普通话的,因为之前我的同学都有在四川上大学,每次回家说话普通话不会了,反而带点四川话的味道”, 她:“是吗?也许是影响太大了吧!”说完她便不再说话,看着这家店厨房的方向。这次需要我先开口说话了:“对了,看你我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我能感受到你的热情,你都是这么开朗吗?” 她:“其实在学校里我是很安静的,只是偶尔才张扬一下个性”, 我:“这样子挺好的,女孩就要快乐一点,开朗一点才好”, 她:“哦,知道了”。 再说我在风雪之城的那张大床上睡着了,如果没有人去叫你,也许你会永远的睡在那里。梦境的世界也许会穿插我们的过去现在,也包括将来,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揉进了一个球里,你在球中游走,不知道会触碰到哪个部分? 睡着,我的灵魂好像离开了肉体,去到心里最想去的地方,我真的找到了一片新的大陆,起风时那里桃花漫天,水里可以看到清澈的小溪水,还有小鱼在自由的游走。走近,走近,我看到一个村子,在村外的那块石碑上我们能看见三个字“创始村”,我顺着创始村就进去了。 我看到的是低矮的茅草屋,木质的门,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看到的都是猿人,在路边,有猿人在磨着木棒让它变得尖锐,有的在把石头打磨的光滑,我静静地走在这些人群里,仿佛看到了人类最原始的生活状态,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我们的智慧还需要经过多次的进化,可是现在就是这样,他们好像也看不到我,我感觉世界都遗忘了我的存在。 村子并不大,大概只有十几家的人在这里居住,彼此和谐,自由。我走到田边,看到猿人也披蓑戴笠,在种着庄稼,没有规律的把种子乱撒,倒也能丰收很多的粮食。靠着自己的辛勤的劳动,只是过了一年,村子里的新出生的猿人就多了五六个,原来荒凉的村子,开始变得热闹了起来,就这样又过了一年,又过了三年五年,村子迎来了大变样,由最初的十几户人家,现在成了几百户人家,而且房子不再是低矮的茅草屋,全都是用竹子精心搭建的,因为常年的雨水,村外石碑“创始村”三个字早已看不清楚了,就在几天前,又重新打造了一个更大的石碑,此刻,他们的活动范围变得更大了,不过倒也和平友善。 就这样村子祥和的过了近五百年,直到第五百年的一天夜里,突然狂风大作,倾盆大雨下个不停,村外的石碑也被冲走了,就在人们焦急的时候,村子最后一家人的孩子突然出生了,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无论是狂风还是大雨瞬间就都停了,孩子出生的第一声应该是哭,可是这个孩子很安详,笑了笑就睡了。 直到第二天,这家人都很奇怪,刚出生的小孩没有哭声,确实安静的睡着,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直到小孩子醒来,才哭了几声,这家人很高兴,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其他人不知道的是,为了得到这个孩子,这家人可以说是寻求了很多的方法,拜访什么世外高人,有一天,终于找到了可以得到孩子的方法,就这样按照那个人的说法,等村子到了五百年的时候就会有孩子,这是这家人的劫数,所以这家人就信了,不过后来发生的事情,也证明这个人说的不错,基本上和之前说的差不多,其实,这家人不知道的是这个人是一个邪恶的人,在创始村一直有一个秘密只有村长知道,而这个秘密就是要打败这个人,维护创始村的安宁和谐,可是终究还是有人找到了这个人,那么这个人想要消灭创始村的计划也在一步一步展开。 这个孩子一天一天的长大,年纪虽小,但是志向远大,村子也需要连年的征战,因为他的爸爸就在一次村子之间的争斗中牺牲的,自从他爸爸的去世,从此这个孩子本性大变,开始变得暴躁动用武力,他参加村子里的各项训练,也跟随村子里的人进行斗争,可是村子总是以年龄小为由,让他回家照看母亲,可是他都不听,总是偷跑出去,村长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所以才勉强留下了他,他好像也并没有让人失望,各个训练项目总是能拿到最好的成绩,所以不久他就成了最年轻的练兵统领,也有了带兵作战的能力,同时也不忘记照顾在家生病的母亲, 他:“母亲,我回来了,您今天打算吃什么?我给你做”, 母亲:“随便做一点就行了,不用那么麻烦了,你每天也挺累的,母亲不想连累你”, 他:“没事的,母亲,不累”,看着母亲叹息了一下,他也莫名的心痛,无意间又看到了母亲床头父亲的照片,每次出去他都会将父亲的照片放起来,可是每次回来都会看到照片又重新出现在母亲的床头,他就知道,在自己离开的时候,母亲又默默流泪想着父亲,这是母亲的痛,也是他的痛,更是他前进的无穷动力,因为父亲就是自己的榜样。 他做饭去了,其实,父亲去世后,家里并不富裕,所以都是在强撑着过日子。 风雪梦境(二) 不大一会儿,两碗热气腾腾的面上来了,里面放了好多的东西, 她:“你以前吃过担担面吗?” 我:“以前只是听过没吃过,没想到第一次吃担担面还有你在旁边,真是有缘啊!”她低着头吃面,好像没听到我说话,直到过了一会儿才“哦”了一声, 我开玩笑的说:“你是月球的时差吗?回答的这么慢”, 她被我的话逗笑了:“没有,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那是我鲁莽了,请你见谅”, 她:“没事,感觉你是一个很幽默的人,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 我:“是吗?我怎么没有感觉呢?” 她听了我的话咯咯一笑:“也许你自己感觉不到吧!”我无奈的摸了摸头发。 其实,这个女孩算是我理想中的对象,有着长长的头发,穿着什么衣服,给人的感觉总会很得体,有着文静的性格,所以我是对她有好感才会如此吧,不然我觉得我不会有这么多的话,顶多吃完担担面,说句再见就走了,现在无形中她居然留住了我,就可见一斑。不过,我不能表现的太明显,让她只是认为,我在很认真的接受她的道歉才行,不然让她知道了,估计连个朋友也做不得了,接下来我尽量的少说话,总之,就是她问我什么,我就回答什么。 她:“你是来成都玩的吗?都去过哪些地方?” 我:“我是前天才到成都的,还没去过任何的地方,锦里是我来到的第一站”, 她:“哦,看来你接下来很好耍了,我就不行,都快毕业了,还要写什么论文,报告什么的,这几天都烦死了,所以我才出来散散心的”,她双手托着腮,语气幽怨的说到,很可爱,很萌,倒是给我的内心荡起了一阵涟漪,不过我故作镇定的说:“没事,上大学都要经历这一关,硬着头皮闯过去就好了”, 她:“也许,你说的对吧!”然后他要起身去付账, 我:“我来来付账吧,你毕竟是一个学生”, 她:“说好的,是我先前撞了你,道歉才请你吃饭的,所以还是我来付账吧!” 我:“好吧”,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我的牛肉丢在哪里了,好像是忘记拿了在路边。 她:“可以了,走吧!” 我:“行吧,等下次我请你吃饭,算是交个朋友吧,我来到这没有一个朋友,所以你算是第一个”, 她:“好吧”,然后我们就是肩并肩走着,从锦里的门口一直走到里面,我看到有一家酸奶铺,就想买酸奶给她吃, 我:“你想吃酸奶吗?我去买”, 她:“没事,不用,我可以自己去的”, 我:“没事”,我就走了过去,到了酸奶铺我要了两杯酸奶, 我:“老板,给来两杯酸奶”, 老板:“好嘞,你稍等”,接着老板装了两杯酸奶,很快的就完事了, 我:“老板,多少钱”, 老爸:“一杯五元,两杯十元”, 我给完了钱,就走了。 再说她这边,她的身边突然多了几个人,原来是遇到自己的同学了, 她的同学:“小梦,你也来锦里散心啊,怎么不叫我们呢?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小梦也就是她:“哦,是的,我想出来一个人散散心,不想打扰到你们”, 同学:“行吧,反正都来了,我们一起去玩吧!” 小梦:“不了,我还有事,你们先去玩吧!”她说完,我就拿着两杯酸奶过来了, 我:“酸奶买来了,给你”,走近了,我才发现身边多了几个人,她接过酸奶,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 她的同学带着发现新大陆的惊喜说着:“小梦,你骗我们,你不是一个人”,然后他们的眼光都到了我这里,我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的同学肯定是误会了, 我:“哦,我们是才刚认识的,因为她撞了我,所以才会给我道歉的,对不对?” 我冲着她说话,她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可是很快就找到了漏洞, 她的同学:“你说,小梦给你道歉,应该是她去买啊!怎么是你去呢?”我发现越解释越不清楚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我:“她请我吃了饭,我才买酸奶给她的”,小梦的脸变得红红的,站在那里不说一句话, 她的同学:“我们明白,那你们好好玩,我们就先走了,再见”,说完她的同学就走了,我看她还在那低着头, 我:“没事的,是她们误会了”,她这才抬起头,脸也稍微的不红了, 她:“没事,都是我的同学,不用在乎的”,接着她又说:“哦,对了,我的舍友刚说找我有事,所以我先走了,这是我的手机号码,记得下次请我吃饭”,她说完,递给了我一张纸条,就跑了,上面写着一串数字,我收了起来,也走了,继续向前走。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还能再遇到她,或许是我想多了,算了还是拍几张照片吧! 拍了格子窗,还有藤椅,水面,随风飘扬的旗子,然后就走了。这次来锦里,比我想的要精彩的多,最起码有所收获,我不知道会有这样一个邂逅,把我的心从海底一下升到了明月的位置,高高在上,让我对于未来更加的期待了。 因为有了大家的帮助,才感觉生活并没有那么的糟糕,况且自己还有前方的目标,有了动力走向前方,倒也不觉得自己有多么的孤独。 这一次,因为各个村之间争夺资源,所以战争越来越紧迫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倒下,他也生出了无力的感觉,这天,他训练完毕,就跑了出去,跑了很久,终于自己跑不动了,才躺在了近处的岩石上,他就想自己到底为什么活着?难道只是为了那一点仇怨,他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大的理想,如果像这样停滞不前,那可能连自己最初的心都做不到,所以他在岩石上躺了好久,直到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 陌生的声音:“孩子,到这里来,我能给你想要的东西,能让你带领着猿族走向光明和强大”, 他:“谁?你是谁?为什么要帮我?” 陌生的声音:“我是猿族的先祖,这个村子里封印着一种正义的能量,可以在村子最危险的时候,保护村子不受伤害,这个连村长都不知道,看与你有缘,你人又正义,所以想要将这股能量给你,之前,想要毁灭村子的那个人就是为了得到这个能量,可是你的父母还是因为你找到了那个人,所以你的任务很重啊”, 他:“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还请前辈明示”, 陌生的声音:“这个说来话长,你需要自己去寻找答案,这是对你自己的一个挑战,我不能帮你”, 他:“那晚辈明白了”,接着他顺着这个声音走进了一个山洞里,由黑暗渐渐地走向了光明,然后在面前出现了一棵大树,树下站着一个年迈的老人,见到他来了,就转过身来,慈祥的一笑, 老人:“你是村子第五百年出生的,注定要背负着这个命运,孩子你是接下来猿族振兴的希望,希望你好好的带领猿族,切记不好战,不得有私心,要正义勇敢,保护族人,你能做到吗?” 他:“晚辈能做到,定不负前辈厚望,完成振兴猿族任务”, 老人:“好,很好,你到树下来,我把能量给你”,然后他走到树下老人在他的手上画了一个奇怪的图案,接着图案发出幽蓝的光芒,只见老人身后的树渐渐的化为了一道能量,能量被收入到了他的手心上。 临走的时候,老人告诉了他启用能量的口诀,随后老人的身影也消失了,他醒来,发现自己还是在那块石头上,好像并没有走动过,他很快的跑起来,想要找到那个山洞,发现面前就是一片空地,没有任何的东西,他现在才想起刚才能量的事情,他伸出手念动咒语,在自己的手心里又看到了那个图案,突然能量化为了一套战甲穿在他的身上,轻轻一挥,面前的大石头就被打成了粉末,他很满意的收了,自此,他才看到前面有了一点的希望。 那个图案是那棵树的形状,也就是在梦里看到的那棵树,代表了大地上正义而又善良的力量。 跑回家里,他故意没有进去,而是通过窗子又看到母亲拿着父亲的照片痛哭流泪,他实在没办法,不知道该如何说服母亲,可是只要母亲看他回来便不再流泪,怕他看到也跟着伤心。 一推开门,他依旧保持着笑容,向母亲说了一下今天训练的事情,当然获得神秘力量的事情他并没有说,问问母亲今天的病情怎么样了,严不严重,要不要再去找大夫过来。 其实,大夫已经来过好几次了,说这个病只能自己才能治好,是心病,用药只能缓解一下情绪,所以知道这个病情的大夫基本也不愿意来了,这个病只能听天由自己了。 他要去做饭了,今天收到的东西,有邻居给的鱼,还有蒸的黑色的馒头,所以他就想做一碗鱼汤,给母亲补充一点营养,母亲的脸色整日苍白,以泪洗面,他都知道可是却说不出什么来。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来了,他出去了,来人说这次的征战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出去打仗的人几乎全军覆没,回来一个人据说是中了敌人的圈套,所以村子可能面临着灭顶的灾难,我们的家园可能会遭到破坏,据说敌方请来了人类武器的帮忙,所以才会如此。 风雪梦境(三) 又恢复一个人的孤独世界,反正孤独惯了,也就习惯了。我现在想要离开了,现在已经下午两点多了,我要回去写点什么,花着钱出来,可不是随便玩的,要得到一些体会上的东西,不然,接下来的故事将很难写下去,我急匆匆的出去了,随便打了一辆出租车,就走了。 白天的车辆不是一般的多,七公里的路程走了近四十分钟,回到出租屋里,我不知道该从哪里写,想了一下,就从缘分和相遇说起吧! 说到缘分,首先得要相遇,相遇相知,认识了,才叫有点缘分。我们不可能只待在家的一个地方,虽然那里的一切构成了你的一切,但我们终究要离开熟悉的地方,去到陌生的地方生活,就像我这样,没有亲身的经历是不敢纸上谈兵的。 聚与散,幸福与悲哀,希望与失望,倘若是用文字细细品味,他们样样都有味道,也可以说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 有些人注定是要相遇的,有些人注定是要分开的,这不是放弃一切挽留,就能留的住的,哪怕是深爱的人,最终也没能走在一起,叫做有缘无分。一个人对于未来充满了希望,他知道和自己相遇的人一定是爱他的,可是他怀抱着希望,找啊,找啊,遇到了一个又一个的人,发现都不是,所以又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感觉一切都是在转圈,却找不到圆点在哪里? 前面也说过,在这片森林里,哪怕是你没有方向的乱走,相遇的人也相遇了,走散的人也走散了,迷失的人也迷失了,最后发现还是只剩下自己。说真的,我对于生活没有那么多的希冀,我虽然是喜爱生活的,但可能归功于我的忘性太大了,什么能记住,什么记不住,连自己都不知道。 就说这次出来玩吧,对于自己的牛肉掉在地上,已经忘了,虽然花了一百多买的,没有吃多少,但还是忘了。对于小梦的道歉吃担担面,我去买酸奶,还有遇到小梦的同学,倒是记得很清楚,所以说在生活面前我也是大手大脚的,不高兴的事情转瞬即逝,高兴的事情就要写下来,看看自己到底是幸福多还是不幸多。 “人间有味是清欢”,对于这句话我是认可的,也正好贴合了这个“迷”的主题。 人之所以认为清欢好,是对于生活的无欲无求,疏远喧闹生活,没有欲望自然没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平静内心,只有一颗如水般安静的心才能体悟生活的真谛,还有就是简朴自然,简简单单。其实,“清欢”正是由于对生活的热爱,所以才感觉味道好了许多,也不觉得是在虚度光阴,倒像是一个搬运工,把源源不断的那点感受搬到内心的加工站,最后才成了自己的东西。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是李白的自我放逐,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是李白人生的尽情欢愉, “人生有情泪沾臆,江水江花岂终极”是杜甫悲痛的心事, “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是纳兰性德无奈而哀伤,等等,这些可以是千百种人生,如果是这样的人生那就容易多了,想要做到“清欢”那就难了。 如果李白没有酒,那他会写出如此豪放的诗句吗?如果杜甫不再那么沉郁悲怆,会写出如此伤感的诗句吗?如果纳兰性德不那么的绵绵多情,会体会到人心的疏远无情吗?答案也许有可能不会,而要做到“清欢”,是不需要酒的,也不会太大的情绪波动,一切自然随风。 或许拿到我们现在来说,“清欢”是根本不存在的,就拿吃饭来说,现在想要找一家做清粥小菜的饭店几乎是没有的,除非自己去做。还有在生活中,无形中形成的一种攀比心理,都是欲望迷失的表现,比如,作为父母都是以自己的孩子为荣,一到过年过节的总要拉着自己的儿子到街边走走,见到人就问你家的谁谁谁现在干嘛呢,怎么还没回来过年呢?当听到别人说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时,就笑的合不拢嘴,诸如此类事情。 朋友齐了,清茶齐了,可是好像还缺少点什么?就是一个自然安静的地方,找了很多的地方都不满意,只能是找到附近山上的小溪流水,倚清风明月,流水曲觞,话语不多,尽情欢笑,如此,才有点“清欢”的感觉,至于那些污浊的地方,就不说了。 他听到这个消息,本来安静的心瞬间愤怒了, 他:“母亲,我先出去一下,鱼汤马上好了,您自己盛一碗喝”, 母亲:“去吧,孩子,注意安全”, 他:“嗯”,就带着来人走了,还没有到村口,就看见有死伤的族人,他询问着情况,检查着族人的伤势,为受伤的安排了住所,进行治疗,有战死的族人就一并埋掉,进行纪念,处理了一下这些情况,就把受伤比较轻的族人叫到身边,询问具体情况,想出办法。 族人:“我们遭到了袭击,他们用的武器我们完全没有见过,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打了,而且统领也战死了,所以我们拼命的往回撤,才捡回了一条命,” 他:“嗯,这些我知道了,你们说说他们都用的什么武器?” 族人:“就是一个烟筒里,放出火花,然后打到了我们这里就会发生爆炸,所以就造成了这样重大的伤亡”, 他:“我知道了,你们先回去休息吧!” 说完所有人都出去了,又剩下了他自己,他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心在动,原来是先前的印记在发光,很快的先前的老人出现了:“这已经到了我们猿族生死存亡的时刻了,所以一定要利用好自己的力量,还有其他的族已经勾结上了人类,所以要更加的小心,人类的智慧比我们高好很多,知道吗?” 他:“知道了,谢谢前辈”,他听说自己的父亲就是在人类手里丢掉的性命,所以他对于人类一直很憎恨,这次终于轮到自己接触人累了。 据说,在很久以前,猿族和人族一直征战不休,为了追求遗落的智慧,为了得到更广的土地,所以要不断的发展壮大。据说,后来遗落的文明被人类得到,所以都得到了进化,从此,比猿族的文明更高的文明出现了,很多的东西被创造了出来,世界因此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人类因为占有绝对的优势,为了得到这个世界,人类的野心不断的壮大,由此,开启了人类统治世界的时代。 其实,猿族和人类本是同宗,后来因为遗落的文明改变了一些猿族的人,变成了人族,或许这是历史的走向,不可改变。 其实,人类得到的文明并不完整,还有残缺的文明遗落在猿族,就像他的这种古树之力,就是残缺文明的一种,由懂得智慧的猿族进行创造形成了一种正义的力量,当然也会形成邪恶的力量,由创造的人决定。 他想了一晚上决定明天亲自带着人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武器。这个晚上很平静,可在内心里却很不安,如果自己的力量起不到作用,那么猿族就可能面临灭顶的灾难,越想他越不安,索性不去想。 他回了一趟家,只是在门外看了一下自己的母亲,却没有进去,因为他决定不告诉母亲这件事情,他知道,母亲绝对不会让自己去。 看了一下没事,他就跑到一条河里,直接跳进了河里,河水的清凉让他平静了许多,然后闭上眼睛,直到呼吸不下去了,才再次游上来,坐到了岸上。 第二天,如约而至,在猿族的大旗下,各个都士气高涨,其实,除了他自己还有点信心之外,其他的猿人都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毕竟,算是现在猿族最高的力量了,如果还不胜利,就说明已经到了陌路了。 第二天的战斗很惨烈,谁也没有打过谁,拥有力量的他也差点丧命,自此,猿族和人族约定各自生活,不再进行干扰。算是保护了自己的族人,后来也发生了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索性猿族还是存活了下来。 战争让他明白,无休止的争斗只会各自受伤,他也渐渐的到了族长的位置,他决定不再如此,决定创造一个新的世界,没有争斗,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他自行解除了自己的力量,才创造了这个风雪之城,带领着猿族走向了和平的时期,自此猿族过着神秘的生活,直到,直到过了很多年,历史的故事又重新演绎了一遍,仿佛一个缩影都被藏进了我的脑子里,虽然我的脑子只有那么大。 “喂喂喂”,大懒鸟起来了,你都睡了一天了不饿吗? 我被一个声音叫醒,我渐渐地睁开眼睛,觉得像是经历了一千年一样,脑子沉重, 我:“怎么了,我睡觉了吗?睡了多久?” 风雪巨人:“你都睡了一天了,怎么还不起来,我做好了饭,你吃不吃”, 我:“吃吃吃,当然吃了”,吃饭的时候我向风雪巨人说了一下梦里的情况,风雪巨人并不奇怪,因为这个梦他也有过,不过是在他年轻的时候了。 吃完了饭,风雪巨人带我看了一下风雪之城的样子,这里虽然有一年四季,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更换一个季节,这就是智慧的力量,用的好可以创造世界,不然就是要毁灭世界。 我看到了猿族世代的族长,这些故事早就被遗忘在了历史的长河里,甚至现在的人类都不知道有这样的一段争斗史,历史发生过,但知道的人都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就像是从没发生过,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可是谁又能想到重复的历史。 突然,对于这个世界,我感觉越来越远了,对于他的了解太少了,以前,觉得有家就是整个世界,现在我发现连世界的门都没进去,我想我会遇到更多的其他的事情。 因为风雪巨人要去把丰收的食物储藏起来,我呢没事就飞到了这个现实世界,突然发现自己的叫声也很好听,藤蔓缠绕的树木也很酷,一切如果不曾被破坏,是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简单自由的生活着,因为智慧我们可以改造世界,也毁灭了原来的世界,世界总是不那么完美。 鸟语花香,我还是那只最自由的小鸟。 离开风雪之城 夏至的前几天,是梅雨前必有的闷热天气:上面一轮大日,烘烤着大地,空气低低的,没有一丝的风,我们每个人像是炉子里烤着的红薯,随时都有可能被烤熟,身体的水分被无情的蒸发着,绝望了,直到一朵黑云飘过来,听见远处的一声霹雳,才感觉有了一点的希望,这才叫及时雨。 我给小猫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小贝”,因为我把这个名字说给小猫的时候,他也满意的点了点头,所以我才敢叫他“小贝”。 猫对于天气的敏感度是很高的,云一来,还没下雨呢,就从窗台撤到了自己的被窝里,因为总算凉快一点了,我想带着小贝出去散散步,尽量不要走远,在下雨前再回来,短暂的奔波,总是给人是一种欢快的心里。 可是无论我怎么叫小贝,他都不理我,只是向我“喵”了一声,便不再理我,小贝平常洗澡的时候都要很麻烦,我还要说话劝他一下,才能说服他,否则小贝就又不理你了,我知道他讨厌水,仿佛除了水,这个世界他都能接受。 既然小贝不想去那我自己去吧,走出门,转过一道弯,就能看见一条种满梧桐树的大路,我向前走着,有的人站在树下好像在等车,有的人慢跑着,仿佛临来的雨是他前进的动力,也有的人在不紧不慢的走着,仿佛雨,我并不惧怕,盛夏嘛,没有一场痛痛快快的淋雨,还叫盛夏吗? 走了大概有十多分钟,开始掉下雨点,我开始往回走,路上的人也渐渐的少了,终于刚走进家门,豆大的雨点开始掉落,此时,我感觉有点幸运,时间刚刚好停在那一秒,没有多余的,也没有超出的。 下起了雨,我站在门口看着雨,不一会儿,小贝也过来了,比我站的地方靠后一些,看着雨小贝就蹲下,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手,仿佛在说:“幸亏小猫我的手没事,不然这莫大的雨非得要了我小猫的命不可”,仿佛也是在庆幸,此时自己会在自己的家里。雨停了的时候,小贝又会回到窗户上,继续睡觉。 有一次,我在书房里写着一些东西,小贝走路时是没有声音的,但我听到了一声鸟的叫声,我奇怪难道是屋里进了鸟了,我打开门走出去,正好碰见小贝,可是这次他见到我没有了先前的温柔,很快的想要跑开,我大声的说了一句:“你站住”,小贝停了下来,我才看清楚小贝的嘴里叼着一只小鸟,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眼前的画面却是真的。 我的家周围有很多的树,自然也有不少的鸟儿在这里光顾,我喜欢自己种菜,所以小鸟就吃我的菜,有时候我放在阳光下的被子,总会有鸟屎,可是自从小贝来了以后,这些事情虽然发生,但明显少了很多,开始我还不明白,现在我知道了,我不知道小贝会以这样的方式在对抗着小鸟。 一惊,在我面前这么温柔的小猫,居然也有这样野蛮的一面。我蹲下身去,一只手按住小贝,尽量使他保持冷静,另一只手开始从小贝的嘴里抢出那只小鸟,我自己感觉有种猫口夺食得嫌疑,看到我这样做,小贝扭动了一下头,疑惑地看着我。 我不敢太用力,怕小贝把小鸟咬死,我便说:“小贝乖,你不吃这个,快放口”,我稍微加了一点力道,想要一下子抽出小鸟,小贝有些蓝色的眼睛,此刻,从没有如此紧盯着我。小贝是家猫,并不是野生的那种猫,可是从他的眼神里我还是看到了猛兽原始的狂野野蛮,我对视着他的眼睛,我开始有点害怕,可是我还是坚持着。 过了大概十多秒钟,小贝突然把小鸟放在了地上,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走出了房间。我摸了摸地上的小鸟,是一只麻雀,好像已经吓坏了,我检查了一遍,发现麻雀并没有受伤,我找出了一个纸盒,放上了一张报纸,放了一些小米,放了一点水,可是麻雀都没吃,我试着把它放到外边,麻雀开始站了起来,走了走,一会儿就飞走了,虽然这样,但还是有些歉意,我不知道该如何去相信一个人或者小贝。 我找了一圈,发现小贝在外面的树下,我一把抱起他将他扔进了黑屋子里,我不管他有如何正确的解释,我都没有理会,尽管我听到小贝大喵特喵,好像还打碎了什么,可是我还是依然坚定着信念,要好好惩罚一下他。 对于突如其来的变化,我没有心思再去写东西,此时我发现我已经被情绪冲昏了头脑,我很快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我打算冷静一下,想了想,发现,小贝和小鸟都没有错误,小贝虽然是家猫,但是也是我收养他之后,他之前会怎样?也会是一只流浪猫,吃着人类丢弃的剩菜剩饭,没有这些东西时他就要靠自己去找到吃的,比如捕杀一只小麻雀,他会因为捉到一只小麻雀而高兴,证明今天不会饿肚子,或许他会是向我来炫耀的,证明他以前的生活就是这样过来的,或许是小贝把我当成了真正的朋友,朋友之间有好的东西就要共同分享,这都没有错误,在我想要夺回小麻雀的时候,或许他会认为我吃独食,也或许我真的并不了解小贝,他之前流浪了多久?又都发生了什么?一个寒夜他是怎么挺过来的……等等,我不能往下想了,一切都是我的错。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小麻雀因为某种原因被小贝捉到,就要接受这个命运,我不应该去干涉,对于小贝我可以不给他食物和水,但我控制不了他的灵魂,他的野性。 终于我想通了,晚上我特意做了小贝最爱吃的鱼,当我打开屋子的那一刻,我打开灯,看到他躺在了地上,看到我来理都没理我,好像还在生气,我把鱼盘放在他的面前, 我:“好了小贝,是我的错,我不该这样对你,或许我还是不了解你,你看我给你做了最爱吃的鱼,算是道歉了”,小贝好像听懂了我的话,开始“喵”了一声,算是我们又和解了。 在风雪之城,又睡了一觉,又吃了一顿饭,第二天就和风雪巨人告别了,当我走出风雪之城的时候,风雪之城就消失在了原地,我知道可能又会成为了封闭的空间,只是这些故事已经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刚走出来,见到一天小溪喝了一口水,喜鹊就从远处飞了过来, 喜鹊:“嗨,兄弟,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比美大赛终于结束了,感觉好累啊”, 我:“哦,没事”,洗完了下一次脸,我就呆住了,在风雪之城我明明呆了好几天,在外面怎么可能才过了这么一会儿呢?我不敢相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时间真的可以改变吗?我不去想,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注定是一个漂泊孤独的人,注定要去证实这些事情才算甘心,呆在其他的族里,有个朋友自然是好的,但我时间有限,还有好多的地方要去呢。 我:“好了,喜鹊兄弟,我可能要走了,这几天谢谢你的照顾,记住一定要勇敢”, 喜鹊:“嗯,知道了,可是你突然走的这么着急,能留下来吃完饭再走吗?”喜鹊一愣的说到, 我:“不用了,我现在也不饿,你先回去吧,我走了”,离别是不用回头的,留情反而更伤心,与其这样,不如高高兴兴的离开。 我的心总要压抑一段时间后,飞向天空那种感觉真的自由,只要感觉自己是对的,就一直走下去,不要打乱自己的节奏,喜欢做的事情就做下去,不喜欢做的时间是长久不了的。 我飞啊飞啊,在一棵高大的松树上落了下来,远远的看到一群在湖泊梳洗打扮的鹅,我没看错吧,鹅会飞?会飞?这不可能吧,我见过鹅,而且在家里我有一只鹅朋友,他们都不会飞的,不过我听过鹅说过,他们在遥远的森林里有一个远亲,叫做天鹅,是会飞的,我的这个鹅朋友最大的梦想就是想要飞到天空上,他总说:“我真的羡慕你小鸟,你会飞,我不会飞,你想想办法,让我飞上天空好吗?”每次他都不厌其烦的说着这些话,我实在是拗不过他,所以也想了很多的办法,不过每次都把他整得挺惨的,所以时间一长他也不敢轻易的尝试了,想想还真是挺想念这个鹅朋友的,是他的坚持,给了我最初的梦想,也给了我最初的力量,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才决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说来还有这个鹅朋友的一份功劳呢,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过的还好不好,说来又是一顿感叹,看着眼前的天鹅,既熟悉,又不熟悉,我也有了一些感叹了,说明还可以吧!!! 我飞了过去,在树上看着很近,可是要飞过去,距离还是挺远的,飞到那片湖泊去,我还是有点吃力的,我刚到那里想要喝口水,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 奇怪的声音:“喂,你是谁?为什么来到我们天鹅的圣地——天鹅湖,速速退出去,不然就要把你捉起来了”, 我:“我口渴了,只是想喝口水,不行吗?”我掐着腰理直气壮的说到, 说完了话,我就后悔了,因为从里面出来十多个白天鹅,不得不说白天鹅真的好美,长长的玉颈,全身雪白。 我心里想着,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 其中一只白天鹅:“你确定不离开是吗?”不一会儿,我就被围住了,一个我都打不过,更何况十几个了。 天鹅湖的友好 在这个孤单的世界,我用一种自我的自信去对抗着,我不能让自己生活的太狼狈,我不管别人怎么说?也不管世人是如何的眼光,我感觉自己是对的就要坚持下去,喜欢的就坚持下去,不喜欢的怎么也不能长久。 其实,环境也能影响人,有时候也影响不了,只要拥有一颗足够强大的内心,事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生活总会出现困局,也总要自己去打破困局,才能找到更广阔的天地。 在成都呆的一年我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跑步计划,同写作计划一样,双双都在坚持着,因为我也是任性的,我所认为的任性就是要坚持自己喜爱的,因为它不仅能给你带来快乐,还能带来生活上的慰藉。 在家的时候,虽然是熟悉的环境,但我依然把附近的环境考察了一下,制定了几条跑步的路线,按照先后顺序,排好了1、2、3号线路,这些路线各有各的特点,当然也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可能与心情也有一定的关系,只要自己高兴还不是想跑哪去就跑哪去。 比如编号为1的路线,我会选择树木比较多的地方,因为看着绿色,眼中也充满了希望,就会得到一股内心的力量推着你前行,即便你已经筋疲力尽,但是还在坚持,所以1路线比较适合早上跑步。 编号为2的路线,尽量选择人多的地方,比如公路,离家较近的地方,平坦但是却也热闹,可能也会碰上心血来潮的人,他就会和你一起跑步,两个人跑步,总比一个人要精彩的多,或许还能遇到更多的人,由此形成了一点竞争意识,对于跑步者来说这是难得的,因为自己总要不断的超越自己,才能得到更深的体会,这样,心不孤单了,就真的不孤单了。 编号为3的路线,就是高低不平的山丘地势,如果说1号路线是为了享受跑步带来的乐趣,2号线是为了使跑步更加的有趣,那么3号线就是排解一些难以克服的压力,让我不被情绪所干扰,总是保持清醒的头脑,去做出正确的判断。 不过,在成都就没有那么多的要求了,我只制定了一条路线,也防止走迷路了,所以说无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都由这一条路慢慢的承受。经过这么长期的摸索,我发现跑步不只是我的一个爱好,还是我思想开发的源泉,从这里我也学到了很多写作的灵感,学到了一些生活的细微变化,我也是一个默默的逐步前进的探索人。 我的少年时光告诉我,那时候我是爱这个世界的,因为那时候无论哭闹,满载的都是快乐和温馨。 我的青春时光告诉我,这个世界我依然爱,只是生活的更艰辛了,以前不用面对的事情现在全来了,但我用一种莫名的热情依然爱着这个世界,因为是它让我变得无比珍惜身边的一切,一旦失去就可能是一个遗憾。 面对这坚硬的世界,我想,要有一颗柔软的心去对待,。 做一件事情,开始从结果入手觉得很好,可是只有一步一步去走才知道,每一步到底是欢快还是无奈。只有过了过程才会有结果,或许比你想的要好,或许会更加的糟糕,一切可能都取决于自己。 说一个很现实的事情,自己在工作中是一个样子,回到家又是另一个样子,想要坚持两者,很难。在外工作一年,有工作,早出晚归,觉得一天很充实,时间很快,可以用仅有的业余时间去做自己喜好的事情,可以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平常的一些习惯也都能坚持下来,比如按时起床,刷牙等。可是到了家里,没有了一些束缚,晚上可以不睡,早上可以不起床,爸妈不说你,估计也懒得说你,什么按时起床刷牙,早就忘记了,这是我身边的人的状态,所以为了和这些人划清界限,我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为了不要迷失自己,我还是要坚持,就像工作时间一样。 回到家里一切都没事了,反而觉得空荡荡的,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以跑步去对抗这个世界的孤独,它就像是给我打开了另一个世界,从最初的荒芜混沌,渐渐地有了太阳和月亮,有了一些生灵,这个世界开始变得热闹。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的心是坚强的,因为它在逐渐的变得更好,倘若有一丝的柔软就会前功尽弃。相反对于这个现实世界,世界是坚硬的,而我的心却是柔软的,即使我遇到很多的厄运,我也会承受着去寻找解决的办法,因为它不会等你,情况可能瞬息万变,所以抓住时间,找到机会也是很重要的。 一开始跑步,只有我一个人,后来总算聚集了几个好朋友,开始一起去跑步,总算有了同行的人,自己也逐渐得到了认可,同时也得到了很多敏锐的感受,觉得它值得写一写,值得去分享,这就是我坚持的动力和意义。 十几只天鹅把我围成了一个圈,打也打不过,逃也逃不走,我该怎么办? 我:“我知道,我只是口渴,想要喝口水,可是你们为什么会那么生气啊!” 其中一只天鹅:“看来你还不知道为什么挨打啊,那我就告诉你,这里叫做天鹅湖,是我们天鹅一族的圣地,不允许其他族的动物来到这里破坏,懂了吗?” 我:“懂了,对不起,是我不明白情况”,我正要走,其中一个依依不饶的天鹅说:“管他的呢,只要是进来了,先打他一顿,然后扔出去不就行了吗?”这个天鹅看着有美丽外表,但说起话来可真是很不温柔啊,觉得它一定不是一只受欢迎的天鹅,被人疏远,刚想着就飘来了一句话:“小西,你又不听话了,说了多少遍了,武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你难道不听我的话吗?” 先前的天鹅,也就是小西听到这个声音瞬间变得很恭敬, 小西:“不,不是的,爸爸,我只是想要吓唬他一下,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他用自己不太长的翅膀摸了摸高高的头,然后嘻嘻的一笑,我感觉笑的好难看,接着来了的成年天鹅开始了解情况,可能是了解了情况,才走过来说:“对不起了小家伙,我的这个孩子虽然性格顽劣,但心眼不坏,还希望你谅解”, 我:“没事,也是我有错在先,是我应该离开才对”, 成年天鹅:“嗯,你倒是一个懂得认错的人,不错,只是这里是天鹅湖,我们族里有规定,没有经过允许,外人是不可进去的,否则就是破坏我天鹅一族的圣地,你说这个放到哪个族,会放过,所以你还是离开这里吧”, 我:“好的,我立刻就离开,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 天鹅:“嗯,去吧”,我很快的就飞走了,就好像我要占领这里是的,小气,我一边飞一边骂着,还时不时的看看他们有没有追来,毕竟背后骂人还是有点心虚的。 从远处我又看到了一条小溪,清清的水,瞬间感觉自己的嗓子已经干涸了,对于水从没有这样的渴求过,我就飞着,心里高兴着。 到了近处,我还是先停在树上,以免又碰上什么圣地之类的,又走不了了。 我左看看,又看看,发现并没有其他的动物,我才敢飞了下去,我喝了一口水,真好喝,可是我刚要喝个痛快,又传来一个声音:“不要在哪里喝水,你会有危险的,赶快离开那里”,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只见一张鳄鱼大口就吃了过来,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跑了,赶快跑,晚了一步就要被吃掉了,而且鳄鱼还追上了岸上,我飞了起来,鳄鱼才算罢休,看着灰不溜秋的鳄鱼感觉真的好可怕,还有那长满挺大牙齿的大口,我松了一口气,我刚落到树上,就看见一只天鹅飞了过来, 天鹅:“好险啊,幸亏告诉你的及时,不然你就被鳄鱼吃掉了”, 我:“谢谢你啊,是你救了我,没想到这么平静的小溪,也如此危险”,我转了一眼就惊讶了一下说到:“你是天鹅,怎么不呆在你的天鹅湖呢”, 天鹅:“你知道我是天鹅,你去过天鹅湖,不会吧?”她惊讶的说着,然后她有说到:“那些天鹅没有难为你吗?” 我:“看来你都知道啊”,我就把事情说了一遍,她也愤愤不平地说他们仗着有天鹅王族的近亲就为所欲为,我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天鹅:“他们这些人最讨厌了,总是自以为是,还经常欺负弱者和外来人,所以我很讨厌他们”, 我:“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是什么人”, 天鹅脸色一下变得暗了下来,好像有不能说的事情, 我:“没事的,不愿意说就算了,那我就先走了”, 天鹅:“不是的,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去说,你就不要听了好吧!” 我:“好的,刚才你救了我一命,谢谢啊!” 天鹅:“没事了,应该的,你记住越是感觉安全的地方越可能危险重重,知道吗?” 我:“知道了,下次一定注意”,我和这只天鹅就静静地坐在树上,这又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论是怎样的环境和表面,都不要轻易的靠近,因为到处都是危险重重。 天鹅的秘密 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其实,跑步也并非是我自愿的,有时候心里闷得厉害,就要发泄出来,也想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所以经过实践,发现跑步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对于跑步,一开始我只是当他是一个出气方法,只是觉得能发泄出感情来就好,可是我渐渐的感觉我发现了一个世界,在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如获至宝,我发现我的每一丝的付出都能得到回报,对于这个坚硬现实的世界,我感觉这个新的世界简直是太公平了,我没想到会有一个世界的收获,所以对于跑步不只是探索,我对于他的更多的是喜爱和依赖。 早晨开始订计划五点半起床,穿好昨天放在床边的运动服,开始跑步。 跑步,我喜欢负重跑,总要在双腿上绑上各五公斤的绑腿负重,因为这样,开始虽然跑起步来缓慢,但是在积蓄力量,开始总是要背着一座大山前行,渐渐的大山逐渐变小,你才会有轻松的路途,才会领悟人生的诗意。 我现在是在家里,早上就是跑第一条路线,夏天的五点半天已经亮了,所以跑起来总觉得是在追赶时间,不知不觉中就加速了,直到感觉实在跑不动了,速度再稍微慢一些,觉得跑的差不多就返回去,直到到家门口才停下。 一开始跑步,我既没有距离意识,也没有时间意识,也就是说,我跑了多远自己不知道,想跑多远就是多远;没有时间意识,就是跑步最起码要有半个小时之久,半个小时之后就是想跑就跑,不跑就算了,经过这几天感觉出不对劲来,就开始有目的并且不断挑战自我的跑。 所以,生活再次提醒我,一定要有一定的目的和目标,否则的话,坚持就没了方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一个什么样子的目标,努力不知道付出了多少,走到半路上就会迷失自己甚至是怀疑自己。 我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坚持跑步一小时,跑过五公里的路程。对于我们刚开始接触跑步,一口气跑五公里是很难的,试了第一次我才明白,对于跑步只有一腔热血的热爱是不够的,更多的坚持自己,强大内心,学会自我调节的方法,不断的鼓励自己。 可是到了冬天就不一样了,五点半左右的时候天还很黑,起来除了自己看不到其他的人,夏天也许还有个朋友陪我跑,到了冬天没有过九点,是不起床的,我说了几次都无果,所以还是自己独自坚持下去吧! 冬天跑步的费力,不只是起床困难,就连呼吸也沉重了一些,本来一口气就能完事的,现在要艰难的呼吸三四口气,大腿的肌肉也完全没有了意识,需要一段时间做一些热身运动,肌肉才会像电脑一样慢慢的开机,我试着去给肌肉一个适应过程,只要能给他一个空间,他就能适应,当然你得让他慢慢去了解,只要你不过分奴役他,不打突如其来的仗,就会很好的为你付出。 在肉体上是痛苦的,在精神上,也会有沮丧的时候。但“痛苦”是运动的前提,没有痛苦,就不会有人喜爱这种耗时又费力的运动了,因为为了痛苦才值得,因为痛苦感觉自己还有一点感觉,感觉自己还活着,这就是另外的意义了。 记得有一次可能是热身运动的时间短了,我跑了大概一公里,大腿就开始抽筋,那种疼痛像是泡沫遇到火不断的变小一样,疼的无法坐下,也无法站着,找不到一个姿势可以减轻一些,还好之前学过一些及时的应急方法,开始疯狂的敲打肌肉,又按摩了一会儿,过了大概半小时它才算安静了下来,这次我连跑带走的完成了五公里的路程,带着疼痛。回到家已经快八点多了,我首先找到了一盒牛奶喝了,又往嘴里塞了几片面包,就这样静静的躺在床上,此刻我的肌肉还在疼着。 我感觉这次好失败,不只是我的个人原因,可能对于跑步我还是了解的不太细致,所以我就开始看书,关于跑步的,从装备的选择,到跑步路线的重新评估,到专业的救护知识都细细的了解了一遍,发现自己欠缺的还是太多了。 在此期间我也没有停止跑步,就是边跑步边学习,还要一边的自我安慰,正是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我开始渐渐地熟练。有时,我也会遇到下雨的天气,我会把今天的计划放到明天吗?不会的,只要雨不是很大,我照样跑着,因为在炎热的盛夏,没有淋过一场雨,就不算真的到了心中的盛夏。 有一次,朋友问我要不要头戴式耳机,我问这有什么用吗?他说,跑步听着音乐会让全身都放松,就会感觉整个过程轻松一些。我试了一下,感觉有点麻烦,所以我果断的放弃了跑步听音乐的方式。 我喜欢一切从简,喜欢自然而然的感觉,不希望带有任何的束缚,因为我的每天所见只能看见一次,今天的场景只能今天看见,我的感觉也会和昨天的不一样,哪怕同样是快乐,在你的精神里总有不一样的地方。不过,我并不是完全的放弃听音乐跑步,因为有时候也想尝试不同的方法。我多年前用的mp3,我又找了出来,发现多年前喜欢的歌曲,现在觉得已经过时了,不过还有几首经典的英文歌曲我一直喜欢,又载了几首现在流行的古风歌曲,算是为下次跑步用。 对于刚才的事情,我还心有余悸,看起来平静无奇的水面却是鳄鱼的天地,我感觉受了委屈,所以飞下树去,捡起了几颗石子扔进了水里,希望能打中刚才追我的鳄鱼,一边仍我还一边抱怨着不平,我并没有注意,现在树上的天鹅被我的行为给逗笑了, 天鹅:“哈哈哈,你真的是太天真了,你这样怎么能出气呢?鳄鱼是不会待在这里得了,你还不如去找鳄鱼挑战呢”, 我对她白眼了一下说到:“你知道我只是想出气,我给鳄鱼当早餐还行,去挑战它,估计我是疯了,你不帮着我就算了,还开玩笑,不理你了”, 天鹅:“好了,好了,不气你了,你比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可爱有趣多了,跟你在一起感觉既快乐又是轻松的,我真的希望有你这样一个朋友”, 天鹅楚楚动人的眼睛,我不敢看,我也是会脸红的,虽然被羽毛挡住了看不到,但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我们现在不就是朋友了吗?你也很好,那么漂亮,只是看你总是眉头紧锁,你遇到什么烦心的事情了吗?” 天鹅:“你能看的出只是女孩子吗?最近确实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好了既然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我就告诉你吧,你要保密哦”,说到最后她的眼神上挑了一下,我看着心动了,不禁咽了一口水,感觉到嗓子很大的咕咚了一下, 我:“你说话好听,而且比那些天鹅又温柔,所以才肯定你是女孩子的,你有秘密,既然你不想说那就算了,我也不想知道呢?万一你觉得我知道的太多了,要杀我吃肉该怎么办?” 天鹅:“你想哪去了,我是那么温柔的天鹅,会这么对待朋友吗?”说着,她又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看得我也是一怔,连生气都这么好看,不过想想女人还真是表情无常的动物,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生气,估计很麻烦。 接着我们静静的坐在树上她把事情说了一遍:其实,天鹅一族分为两派,一派是白天鹅一族,善良,与世无争;一派是黑天鹅,从外表就可以看出是坏人,而且野心极大,暗中发现势力,想要一统天鹅一族。 我就是白天鹅一族的公主,这些年我们白天鹅一族虽然也有了一些势力,但还是不足以打败黑天鹅,甚至总是败给黑天鹅,为了追求两族的和平,我的父亲也就是现在白天鹅一族的族长,想要把我嫁给黑天鹅王子,我听说黑天鹅王子很是花心,而且不懂得珍惜,关键是我听说还很丑,而且我也不喜欢他,所以当我的父亲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为了自己我和父亲大吵了一架,然后我就逃了出来,飞到这里正好看到你,接下来的事情你就都知道了,就不用我说了。 说着她的眼泪掉了下来,我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我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忽然我有了一句话, 我:“你不要伤心了,你做的是对的,不能因为两族的和平就牺牲自己的幸福”, 天鹅:“你也觉得我是对的是吗?刚才我还担心你觉得我太任性,说我不懂事,现在我懂了谢谢你”, 我:“没事,你做的很对,不喜欢就不去做,这是你的自由,而且你身为族长的女儿确实是有些身不由己的”,她重重的点了点头,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了欣赏的眼神。然后我又把在猴族的事情给她讲了一遍,有些东西是不受我们控制的,反而我们要受到它的控制,所以我们寻求自己的自由是应该的,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就要学会躲避。 天鹅:“谢谢你说的,我感觉好多了,不过我还是有些担心……” 我打断了她的话说到:“你是担心黑天鹅一族会趁机报复白天鹅一族,还会给你的父亲制造麻烦”, 天鹅:“是的,正如你想的那样,我还是担心,就是不知道该回去还是不该回去”,就在我们说话的这一刻,此刻白天鹅一族的王宫,黑压压的落下了一群黑色的天鹅,他们直接打伤了白天鹅门外的守卫,直逼王宫深处。 此刻白天鹅一族的族长,也就是她的父亲,正在一个桌子前走来走去,这几天族长就心神不定,直到自己的女儿逃跑,他就知道事情不妙了,恐怕会给白天鹅一族带来很大的麻烦,正在焦急不安的走着,跑来了一只白天鹅:“不好了,族长,黑天鹅来了”, 白天鹅族长一听,脸色瞬间就阴沉了下来,但是看到黑天鹅的族长,还是迎着笑脸上去迎接:“哎呦,怎么劳烦老黑大哥亲自过来了,小弟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黑天鹅族长:“老白啊,别来这一套,我来呢是想告诉你,如果你不把你的女儿找到嫁给我的儿子,我就把白天鹅一族全都关起来给我做苦力,明白吗?” 白天鹅族长:“这,这……你不要太过分了,毕竟我们算是一个族的人,我们不能互相残杀啊”,白天鹅族长大声的说到, 黑天鹅族长:“哈哈哈,老白啊,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我即将要统一天鹅一族了,你还拿这个说事,这样吧,我也不是无情,限你在三天之内找到你的女儿,否则三天后,你们都将成为我的奴隶”, 白天鹅族长无奈的答到:“那好吧!” 说完黑天鹅一族的人就走了,走时还打翻了旁边的一个水池。白天鹅族长不敢耽误时间,马上吩咐下去所有的天鹅都出去找自己的女儿,务必要找到,此刻白天鹅族长对着远处说:“对不起女儿,是为父无能,害了你,希望你不要怨恨我”。 再说,我这边,我们还待在树上, 我:“既然这样,那你应该找个地方藏起来,说不定你的族人正在找你呢?” 天鹅:“你说得对,我已经有这个预感了,走吧,我知道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我们去那里”, 我:“好的,我们走吧!”我和他不知道的是,我们刚飞走就有白天鹅找到了这里,幸亏我们先走了一步。 我和她飞啊飞啊,飞进了一个山谷里,也是穿过一天小溪,然后看到了许多的果树,穿过果树林,里面有一个山洞,进去一看布置的还挺漂亮,一进来我就看花了眼,有好多的花,而且光线也很亮,天鹅看我转了好几圈, 天鹅:“好了,别看了,这是我离家出走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这里有水喝,还有果子吃,挺好的,因为有时候会长期居住,所以我就布置了一下”, 我很疑惑的问:“你经常离家出走吗?还真是任性啊,这么漂亮只是简单的布置了一下吗?” 天鹅:“哎呀,我只是偶尔和父亲生气来这里的,连我的父亲都不知道这里,这是我的秘密,还有这里确实是简单的布置的啊”, 我:“这样啊,你就不怕我说出去吗?简单布置,如果放在我这,我只会放几片树叶”, 天鹅:“那是你们男生,懒懒的,好了,不说了,你不累吗?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我:“好的,休息一下”。我没有休息,而是出去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一颗苹果树,上去摘了一个苹果,然后回到洞里。 白天鹅的危机 作为跑步者,喜爱跑步本身是一种获得的过程,虽然以自身花的力气作为代价,但只要喜欢,力气是很多的。 在冬天的早晨跑步是充满乐趣的,可能是因为天比较黑,也是内心的心理作用,所以当这种感情充斥满内心时,是很有趣的。周围满是树,树叶的沙沙声总会让你想起什么,感觉好像有人在跟着,所以内心就不由自主的不安起来,越是不安越是让自己心里安静,是个很矛盾的心里。 此时,除了沙沙的树叶声,耳边最大的声音就是自己的急促的呼吸声,这是身体压力和精神压力的很好的结合:先说说精神压力,自己脚步可能会在耳边形成回响,回响一多就会感觉后面会有人在跟着,这时你发现自己满脑子想的都是僵尸之类的恐怖事物,想着他会如何的出现,然后吃掉自己,越是这样想,脚步越感觉快了不少,再加上身体的劳累,可能会形成幻觉,感觉这条路是通往地狱的。 脚下的跑步并没有停下,但是越害怕反而没有发生,其实一想都是自己的心里作用,都是自己吓唬自己的,所以又想明白了,感觉脚步都轻松了许多,我克服了精神的压力,那么身体的压力自然就感觉轻松多了,这是我第一次跑步的感受,我还明明白白的写在了日记上,以供参考。 感觉等了一个世纪的鱼肚白终于出来了,天渐渐地亮了起来,我此时才知道自己一直是向着东方跑去的,那里是太阳升起的地方,而不是我想的,是通往地狱的地方。 往返的路程,我发现自己用了四十九分钟,这次居然跑出了自己的记录,没想到这种方法还能激发身体的潜力。 第一次如此,后来就不那么在意这些事情了,树叶的沙沙声倒像是一场近在耳边的音乐会,我的心除了一点疲劳,没有丝毫的不安,自然而自信。但有时候也有意外的时候,记得有一次也是黑着天,我跑着跑着,看着远方好像有两个蓝色的小灯在闪,我感觉有点不妙,但我依然想要接近他,看看是什么东西,我刚到那就看他缩成了一个刺刺球,这次我学聪明了,随身带着一个手电筒,我把手电筒拿出来,看着是一只刺猬,正好堵在我的跑步的路上,假如我没看见我一脚下去,估计就不能散步了,我本想让他自己离开,可是他好像也觉得我是很危险的人物,所以一直在那里团着一个刺刺球,我无奈找了一根小木棍把他移到了一边,一到一边他很快的就爬走了,我也松了一口气,开始了再一次的跑步,我耽误了几分钟所以为了再次突破那个成绩,我要加快速度了。 冬天的风很冷,我的脸迎着风,如同刀割一样的疼痛,但我依然坚持着,在家里每次我起的都很早,有一次妈妈也起的很早,需要起来做饭,妈妈总说:“你不去跑步比赛可惜了,居然这样的用功”。 我嘻嘻一笑,就不敢再打扰了。可能长期的坚持就是习惯,我把自己得来的那一点感悟,一个字一个字的都写了下来,积少成多。他就像冰箱里的各种蔬菜和调料,只要细心一些,只要好好的想想,那么无论怎么搭配都是美味的菜肴,哪怕只有洋葱,几根蔬菜和一盒甜面酱。 我的十六岁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直到我了解了其他人的刚到十六岁,我发现十六岁这一年,是一个极度不安分的一年,不只是身体,连思想都是一样的,可能思想上会更多一些。 你会在意琐碎的小事,经常感觉到无奈,而又找不到自己该去的位置,经常因为莫名的理由而变得洋洋自得,也会变得莫名的伤心,对于世界之大,你经常产生自卑的感觉,当然也会犯下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错误。该拾起的你放弃了,不该拾起的你拾起了,最后你发现除了那么一点的优点,剩下的全是缺点,你有心去把这些缺点和错误补回来,变成正确的,你发现你将花掉整个青春期的时间,或许更长。 虽然我早就过了十六岁的年纪,但重新的认识也是一种收获。自从有意识跑步以来,我感觉之前一直想不懂的迷茫,突然就解开了,也可能是我太愚钝了,总是呆在原地想问题,总会受到很大的限制,跑步可能让我的思想灵活了起来,懂得了全方位的想问题,有些问题,只要转个弯就会柳暗花明了,才开始感觉自己以前是多么的愚蠢,可以说跑步让我更加的认识自我了,认识了自己的缺点,我觉得现在再改,应该还来得及,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收获。 回到洞里,我独自吃着苹果,看着旁边睡觉的天鹅,突然感觉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怜的一面,有的是表现在外表,有的是表现在内心,同样都有自己的无奈,无法突破的无奈。 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趁着她睡觉,我何不去捉几条鱼给她弄个鱼汤喝,保证会让她流连忘返的。 我悄悄的走了出去,刚出去就看见几只天鹅飞了过去,我又跑了回来,等天鹅飞过去了再走我必须找到一个足够安全,而且比较浅的小溪去捉鱼,那样可以用喜鹊的捉鱼方法,当然我跑到小溪里去,胡乱的捉也能捉到几条小鱼,对不对。 我出了山洞飞啊飞,看到了一棵树莓,好像已经成熟了,我停下来又吃了几颗树莓,才又飞走的,找了一大圈,终于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地方,费了很大的劲才捉了三条鱼,没错,即便是再简单的事情,没有经过实践的行动,也是很难完成的。 在溪水旁边,我看到了一个破烂的屋子,应该是人类居住的时候留下的,我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看到除了几个破烂的罐子,其他的就没有什么了,正好我们缺少一个罐子,我就拿着罐子想要返回山洞,突然天空中降下来了三只天鹅,很不友好的看着我,其中一只天鹅我认识,是之前欺负我的那只天鹅, 天鹅:“呦,这不是之前的小小鸟吗?怎么会到这里来了”, 我:“没事,肚子饿了捉几条鱼吃”, 然后那只天鹅刚想说话,就被看着是领头的天鹅抢了话题:“这位兄弟,你看到过一只天鹅吗?和我们一样,她是我白天鹅一族的公主,她走丢了我们正在找她,你看到了吗?” 我知道他们说的是她,我当然不能出卖自己的朋友了:“没看见,再说我只是找点吃的,不妨碍你们吧!” 白天鹅:“自然不妨碍,既然没有看到,我们就走吧!”我就返回了之前的山洞,回到山洞里,她已经醒了, 天鹅:“你去干嘛了,我醒了发现只有我一个人”, 我指了指罐子里的三条鱼,虽然罐子旁边破了一块但是还能用, 我:“去捉鱼给你做汤喝,怎么不想喝吗?” 天鹅:“是这样啊,那你做吧,我看着你”, 我:“给你做汤你看着好意思吗?你去找两个打火石过来,我去找点柴火”,不过我马上想到外面还是很危险的,所以还是决定不让她出去了, 我:“算了吧,你还是坐着吧,别出去了,我去吧”,然后我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她也很担心, 天鹅:“原来是这样啊,看来黑天鹅一族的人已经开始了,我该怎么办?要不我先回去吧,我不能看着族人受到伤害啊”, 我:“你先不要着急,我们先吃饭,吃完饭我去打听一下情况再说”, 天鹅:“好吧,你真好,谢谢了”, 我:“没关系,我再弄点水来,怕你口渴”, 天鹅:“嗯”,我出去找了一个乱石滩,找到了两个打火石,又找了一点干了的树枝,拿了回去,我回去的时候他正站在山洞门口, 我:“可以了,找到了,给你做鱼汤,保证你没有吃过”, 天鹅:“我可是公主什么没有吃过,别说鱼汤了”, 我:“好吧,那你等着吧,刚才在树下我看到很多的蘑菇,我去摘一点来,会更好喝”, 天鹅:“我也去吧,对于这里我比较熟悉,看着别摘到毒蘑菇”, 我还是有些担心的说到:“好吧”,刚出来山洞就看到一只白天鹅飞了过去, 我:“你现在很危险,还是不要去了,我自己去就行了”, 天鹅:“没事,他们是捉不住我的”,然后我们到了最近的地方,摘了一些蘑菇就回来了,然后生火,把罐子放在石头上,又把洗好的蘑菇放了进去,开始做鱼汤了。 我:“你先看着,我出去给你打听一下消息”, 天鹅:“你不是说要吃完饭再去吗?现在还没吃呢?” 我:“没事,我马上就回来了,就出去打听一下,看是什么情况”,再说森林外边,附近的动物都知道了天鹅一族的事情,所以有的像狼族想趁着这个机会吃掉天鹅一族,还有的动物也在虎视眈眈,我很快的就知道了是怎么回事,不过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因为因为这个她可能会有危险,可是不告诉又怕天鹅一族有危险,所以最后我还是决定告诉她。 白天鹅的危机(二) 六月的成都是比较热的,为了不中断一些突如其来的思想,夏夜的跑步还是继续着。 不知不觉中来到成都已经一个月了,去了几个想去的地方基本已经收了玩耍的心,不过我感觉应该交到几个好朋友,可能会让我的生活变得更热闹些,也便于我更加的了解成都,所以我打算去一些书店去看书,顺便认识一下附近的一些建筑,因为来成都虽然已经一个月了,但对于周边的环境还是不太熟悉的。 这一个月,基本上是边走边想边写的,也遇到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前几天,我突然想我的小猫小贝了,我就给朋友打了一个电话,问最近几天小贝的情况。 一开始,从家里走的时候,我也不愿意把小贝放到朋友那里,因为小贝对于环境是很挑剔的,换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它可能就不会睡觉,一开始也不会吃饭,这是我比较早的时候才发现小贝这个性格的。我是很无奈的才把小贝放到朋友那里,要是能把它带到成都来,我一定会带来,可是不能,走的那天的前一天晚上,我用了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说服了小贝,小贝好像很懂似的,点了点头就回去睡觉了,我不知道到底成功了没有。 第二天我匆匆忙忙的收拾了行李,把小猫送到朋友那里就走了,小贝到了朋友那里,头也不回的就走了进去,我也有些不舍和伤心,不过我还要赶时间,只能忍痛割爱了。 朋友说小贝刚到他那里的时候确实是:第一夜没有睡觉,也没有吃饭,只是在那里默默地叫着,第二天,朋友打电话问是怎么回事,我说可能过了一天就会好了,我还让朋友把电话给小贝,小贝可能熟悉我的声音,听到我的声音,小贝开始变得活跃一些了。我把小贝的一些习惯告诉了朋友,还有爱吃的食物,朋友说你养的是小猫啊还是女朋友啊,我回答说差不多吧! 虽然摸不清楚这一个月小贝是怎么过来的,但我基本上也能想到,过了这一个月,朋友说小贝基本上也变得正常多了,该睡觉的时候睡觉,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还是喜欢在有阳光的地方睡一会儿午觉,只是有时候它会回到家里,在我的家里待一会儿,就又回到朋友的家里。 朋友说,我第一次感觉养小动物好难啊,我感觉你真有耐心,还会那么的细心,估计将来你会是一个合格的丈夫。朋友这样调侃我,我还是很高兴的,因为有时候我也有调皮的时候,但朋友不知道的是,小猫也会有很多的心思,如果我不细心的话,根本感觉不到,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月了。 小贝喜欢吃鱼,特别是清蒸的鱼,胃口好的话它能吃一条鱼,所以,写着这篇文章,我有点想吃鱼了,准备一会儿腾出一点时间去买两条鱼吃,算是怀念一些有小贝的时光。 周围大概两公里左右的地方我都选择跑步过去,可能是跑步形成的一些习惯,我顺着一条路走,看到了一个超市,人很多,所以就去了那里,我找了一圈才找到了买鱼的地方,我看着鱼的种类很多,可是我依然选择了爱吃的鲈鱼, 店员:“你要啥子种类的鱼嘞”,因为店员是一个中年的女人,说过也很快,所以我没听清楚,但我说的话她能听的清楚,直到一个年轻的售货员到来,才说了普通话,因为如果是那个阿姨,可能听不懂,不过也没关系,价格都在旁边呢,我突然意识到,想要学习四川话,所以我又给自己一个目标。我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去做鱼,我查了一下食谱,准备做一个糖醋鱼,我可能不能吃的太饱,还要去跑步,夏日的晚上跑步,是很爽的。 怎么做鱼我就不说了,还是说夜晚的跑步吧,我的这条路线经常经过一个广场,到了晚上经常有老人家在那里跳广场舞,路过那里,我经常会在那里停一停,旁边有一张椅子,我总是会在那里坐一会儿,期间也有老人家过来坐,老人家是很开朗和看开人生的那一类人,从老人家自信满满的说话声音中就能判断出来, 老人家:“小伙子,你是晚上喜欢跑步吗?” 我:“是的,阿姨,就像阿姨喜欢跳广场舞一样”, 阿姨:“看来我们是同道中人啊,要不阿姨我教你跳舞如何?” 我:“真的吗?谢谢阿姨,不过我要跑完步才行,要不明天吧,我不跑步过来跟您学跳舞”, 阿姨:“好的,明天见”,阿姨喝了一口水,就又走到人群中开始跳舞,我突然感觉人生也是挺广阔的,好像又有东西是我不曾领略的。 我开始继续跑步,随着稀稀落落的灯光,我看到前面也有跑步的人,不过是一个比较胖的人,旁边还有一个比较瘦的人,我在后面保持着自己的速度跑着,即便是我超越了他们,也只是擦身而过,没有任何的言语,也没有看对方到底是什么样子。 这次我跑了好像超过了五公里,我的短衫已经湿透了,除了嗓子有特别的感觉之外,现在就是想躺在床上躺一下,因为我的目标还不仅于比,写作如同和身体比耐力,所以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我心事重重的回来了,看着她正在吃着鱼,我还是决定告诉她,因为这是她应该经历的,或许是逃不开的命运, 我欲言又止:“我打听到了一些情况,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 她:“应该告诉我,毕竟这些事情是因为我而起的”, 我:“天鹅一族很危险,据说黑天鹅一族的族长给你父亲三天时间找到你,不然的话就会把白天鹅一族全都捉起来”, 这个公主很是气愤,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跟她说,或者做一个决定,我看着她生气又无奈的面孔, 我:“你先冷静一下,这才过去一天,还有两天呢,不着急我们想想办法”, 天鹅:“你说的是,我要冷静,不能冲动”, 我:“你的父亲正在发动你们的族人满世界的找你,你现在还不能回去啊!” 天鹅:“可是我不回去又能怎么办呢?我总不能扔下自己的父亲和族人独自逃走吧!” 我:“你当然不能逃走了,如果因为你,黑天鹅一族一旦把白天鹅一族捉起来,那么你们天鹅一族都会不存在的”, 天鹅:“为什么?难道其他的族人也要消灭天鹅一族”, 我:“对的,我看到附近突然多了狼群,又有很多的猛兽在这里,天鹅一族一旦闹矛盾,那么不论是黑天鹅还是白天鹅都会完蛋的”, 天鹅:“这是很重要的一条消息,我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之愿,而害了整个天鹅族”, 我:“好了,好了,我们都先冷静一下,你不要再想了,先看看情况再说”, 天鹅:“好的”。 再说黑天鹅一族,回去的黑天鹅族长一群人,都在洋洋自得着,却不知道天大的危险正在降临,黑天鹅族长一回来它那个儿子就过来了,那个长相,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奇丑无比,全身漆黑,如果不是看到有个脖子,有一双脚,以为是碳黑呢,此刻走过来,说着, 黑天鹅的丑子:“父亲,白天鹅一族的事情怎么样了”, 黑天鹅族长:“那个公主找不到了,我给了它们三天的时间,如果再找不到,就把它们全都捉起来”, 黑天鹅丑子:“那好那好,最好是这样”一说到白天鹅的公主,这个丑子就两眼发光,估计在晚上都能赶上手电筒了,眼神中露出贪婪的神色,这种类的天鹅,如果不是自己的父亲,估计连个森林流浪猫都不如,也许很快的就会被别的动物吃掉,什么都不会,只会依靠别人。 再说白天鹅一族,此刻出去小公主的天鹅都回来了,都说没有找到,这下可急坏了白天鹅的族长,自己的女儿任性,他自己是知道的,可是如果找不到,那就是说白天鹅一族将不复存在了,所以他只能寄希望于自己这个不懂事的女儿了。 再说我这边,好不容易把她哄睡觉了,我自己出去走了一会儿,我很怀念之前自己平凡的日子,不知不觉中也被卷入了一场王族的争斗,到底要争个什么呢? 我的脑子越想越乱,一抬头,明月都出来了,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今天的明月有点不一样,总觉得从来没有看见如此亲切的月光,感觉到了不一样的舒服,夏夜能看一场流星雨,是不是很浪漫的事情,我看到一条小溪,整个身体都跳了进去,夏夜的清凉,总算是感觉到了,无拘无束对我我们来说既是简单又是复杂的,但有时候就感觉那么的难。 我很庆幸不是什么这个这公主,那个王子,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鸟家庭,我没有过多的愿望,能吃饱喝足就好,还有和家人在一起,能撒撒娇,说说心里话。 其实,我没想到的是,其实天鹅她早就下定了决定,只是没有告诉我,可能是怕我有危险,至于为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 天鹅的冲动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在生活中,越是着急越想找到的东西,就算翻遍你认为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你依然找不到,你确信这个东西它就在这间屋子里,可是就是找不到,所以为了赶时间只能是匆匆的出门,等你走了以后,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在悄然变化着,就这样,你不知不觉中掉入了生活的怪圈里,你想要的东西它总会提前藏起来,放在你找不到的地方,然后等你不要了,他又会放到你能看到的地方,所以你总会说:“这不是前两天我要找的东西吗?怎么会放在了这里,怪不得找不到了”,听到你的话,它暗自偷笑,而这一切你却全然不知。 这是为什么呢?或许你的屋子里还住着另外一个人,只有你不在的时候,他才会出来,模仿你之前的样子重新做了一遍,只是用过的东西随便的扔在了别处,而你找不到。 早上出门,你习惯把窗户关上,牙刷放在水杯里,遥控器放在盒子里,打火机放在桌子上。做完事情后,你回来了,想要抽一支烟,可是自己明明记得是把打火机放在了桌子上,可是出现在了冰箱上,走进卫生间,发现窗户没有关,自己明明把牙刷放在了水杯里,可是又出现在了电视机前,总是怪自己,可能是走的匆忙,才会放到了不该出现的地方,然后,又把所有的东西都归位,所有的一切好像又恢复了正常。 有一次我特别想要看一本书,可是翻遍整个书架就是找不到,我就很奇怪,书一般我是不会乱放的,可是还是找不到,我也确信这本书肯定就在这间屋子的某个角落,可是还是找不到,直到放弃寻找。直到过了几天后,我想要把之前买的杂志整理一下,因为那几个装满杂志的箱子,一直放在哪里,没有动过,可是当我拉出箱子的时候,其中一个箱子上明显放着一本书,书表面放满了灰尘,我看不清字体,可是当我把灰尘擦掉之后,发现这不就是我要找的那本书吗?几天前的事情,现在终于有了结果,可是我又为什么放在了这里呢?想不明白,完全的想不出来之前做过的任何事情,也想不起一点关联的事情,就这样在我身边,一直是一个影子,是一个解不开的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时间这个居心叵测的东西,变得很敏感,很敏感,总觉得一天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做,只感觉一切都过去的好快啊,我曾跟一个人说过,时间过得好快,她也说好快,能想到的只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 我曾怀疑过自己活着的意义,我也在一条路上追寻过很长的时间,可是除了原地打转的彷徨我没有其他的收获了,我试着确确实实的去从根本去改变,我才侥幸逃出了这个怪圈,直到我一点一点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才算找到了一些安慰。 早晨因为要去一趟书店借书,并没有跑步,所以就打算下午加在一起跑,准备努力跑两个小时的路程,看能不能坚持下来,一定能坚持下来,因为我还是有信心的,就当是给自已人生的一个竞赛,总要为了输赢争个高低,还有这些自我不断挑战的精神,我觉得对于人生其实是很有必要的。 你最初生活的地方,到了一定的年龄你就会知道它也是有限制的,所以说你总要是打破这种限制,才能感觉离自己更近了一步,其他的人都认命遵从了,那人生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正是感觉自己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便能为自己的独立解放战争打出漂亮的一仗。 就拿我打算写作一事说起,之前确实也看过不少的书,但一到写作上才发现还是太少了,所以即便是休息之余,也会品着咖啡看会书,就我而言,最大的敌人便是坚持,有时候听到远处传来的笑声,我也想去看看为什么他会那么高兴,有时候,我也很想知道别人的眼里的世界是怎样的,和我的到底有什么区别。 坚持,能让我在一条风景线上看到不同于其他人的景致,感受到不同于其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其他人的语句,才能写出只属于自己的故事来。 生活我喜欢按照计划行事,感觉等一切都水到渠成了再做决定,可是还有好多的不确定因素可能随时会改变一切,是我不能把握的。后来,有些事情的发生是我意料之外的,计划也就渐渐地被打破拆分了,没有了自己的希冀,心也渐渐的变得孤独了,就那么一点的孤独,我需要花上全身的力气去排解,因为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更好的方法。 早上一起来,我就感觉周围空空的,才发现她并没有在洞里,我很快的找遍了周围,可是都没有她的影子,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再说她,天还没有亮就走出了洞,径直的向着黑天鹅一族的驻地飞去了,她满含泪水,这一刻她感觉自己已经死了。 昨天开始,我就看她失魂落魄的,觉得应该是瞒着我做了一些冒险的决定,我没想到她会做这样的决定,可是说好一起想办法的,可能她不想我也卷入这场无谓的斗争中,可见她是一个善良的人,我不能让她有危险。 我很快的也飞了出去,我虽然不知道黑天鹅一族的驻地在哪里,但如果我飞遍森林可能会找到,我先飞到白天鹅一族的天鹅湖,发现只有很少的天鹅在那里,估计也是不知道情况的天鹅,这样子情况,看来她并没有回来。 此刻,距离黑天鹅的话已经过去两天了,也就是说还有一天就要被捉起来了,这几天白天鹅族长一边派天鹅出去找自己的女儿,一边打听周围的其他族的情况,因为白天鹅族长可不是黑天鹅族长,他有自己的远见,有自己的危机意识,所以族长也不是白当的。 再说她,她飞到了黑天鹅的驻地,并没有进去,因为她也在犹豫,她也不是冲动的天鹅,她想看看能不能先谈判一下,或许自己还有逃走的机会,不过她也不能冒险,正在想着,突然遇到了黑天鹅一族的巡逻队, 黑天鹅的巡逻队:“是谁?是谁在那里,快出来”, 她:“是我,白天鹅一族的公主”, 巡逻队统领一听很快的就看清楚了她,他让其他的人到附近警戒,别让人看到,巡逻队的统领把她拉到了一个山洞里, 巡逻队统领:“公主,你还是快走吧,他们正要抓你呢,我就当没看到你,快走吧!” 她:“我知道,谢谢你,可是我是这件事的根源,想要解决问题,必须把我捉起来才行”, 巡逻队统领:“不行,我们在这个愚蠢的族长带领下已经变得怨声载道了,所以我们是不会再听他的话了,到时候我们是不会捉你们的,还希望你把这个消息告诉你的父亲,我们联合起来,一起把这个愚蠢的族长送上西天,我可不想天鹅一族如此的覆灭,况且我看到最近狼族的狼突然增加了许多,所以我们还是要以大局为重,知道吗?” 她:“统领说的可是真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就得救了,谢谢你”, 黑天鹅统领:“现在时间紧迫,你快走,我不想这样的”, 她:“好的,我马上就走,谢谢了”, 再说我,飞了一大半的森林,我还是没有找到她,所以我就又飞了回去,我不知道她已经回来了, 我:“好累啊,飞了一大半森林也没找到她”,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 她:“她是谁啊,还飞了一大半森林,找谁啊!” 我:“你是谁,怎么在这里?” 她:“别紧张是我啊,你怎么了?” 我:“是你啊,你还好意思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就走了,害得我找了你一大圈,现在才回来,累死我了,你去哪里了?” 她很感动的说到:“你真的为了找我飞了一大片的森林,我有那么重要吗?” 我:“当然是真的了,你要是有危险,我会自责一辈子的”, 她:“那你真好,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你看我给你做好了饭,我们一起吃吧!” 我:“你不感动吗?对了,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你猜猜,我是很感动的,有你这个朋友真好”, 我大口吃着苹果:“你就快说吧,别卖关子了,我着急呢?” 她然后就把前前后后说了一遍,我听的很明白,也很庆幸,世界上还是好人多,一些邪恶的人必须要受到该有的惩罚,这才是公平的, 我:“那你真的是逃过了一劫,现在你觉得怎么样?” 她:“感觉很好啊,今天夜里我们就飞回族里去,把这件事情告诉我的父亲,尽快的安排起来,别再让父亲担心了,” 我:“那好,我跟你一起去,这样也好有个照应”, 她:“好吧,我会保证你的安全的”, 我:“那是当然”,然后很快我们就走了。 商量事宜 终点,终于跑到了终点,什么成就感,毫无感觉,满脑子都是“现在终于可以不再跑下去了”这是一种死而后生的安心感。 我试着不记距离,去尽情的跑,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的极限是什么,就这样保持一天,一方面是增强身体的基础和适应能力,,另一方面就是看自己如何保持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毕竟跑步的过程是非常痛苦的,它不仅消耗着你的身体力量,更是在消耗你的精神力,是在考验你的精神是否顽强。 从起点到终点你不要想有多少公里,也不要想你跑了多少公里了,更不要想还剩多少公里,因为你的脑子现在装不下这么多的想法,你的脑子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尽量跑到终点,默默地保持自己的步数,同时减轻自己的心里压力,觉得终点就在前方,不断的鼓励自己,这不仅仅是一场比赛,更是和自己的一次较量。 我看过一百公里的马拉松跑步,与之相比,我感觉自己的目标还是太小了,承受的压力还是不太大,只有经历最糟的跑步公里数,那么其他的都像是在游历风景一般自由放松,不过都要全力以赴。 我试着超长距离的跑步,因为之前没有跑过,所以感觉新鲜刺激具有挑战性,当我跑过自己的正常公里数后,可能是养成了习惯,精神就放松了下来,接下来想要跑一百米都感觉难如登天,所以我还要重新去培养自己的精神,重新去找回呼吸的频率,还要继续期待着终点,然后把继续把剩下距离分成很多段,一段一段的跑完,直到终点。 我开始尝试的是四十二公里跑,我把他分成了四个十公里跑,最后的两公里算是冲刺跑,不要强迫自己,每公里维持八分钟的慢跑速度,第一次跑先让自己对自己有一个恰当的评判,知道自己的一个情况,然后再做出恰当的调整。 其实,当你跑步多了,才感觉跑步是一个由缓慢到轻快的过程,当你冲过终点,全身心都放松时,才会感觉很劳累。就比如我自己,感觉跑完第一个五公里已经很累了,但我仍然坚持到下一个五公里,我重新调整呼吸,尽量把自己的心跳与步伐保持一致,,然后慢慢的加速,下一秒的心跳,双脚尽量落地六次(跑得快的可以适当增加落地次数),然后这样匀速跑一段时间,身体好像适应了这个过程,才感觉跑步已经没有了劳累感,就像是一部机器在跑,感觉自己的灵魂出窍一般,我虽然能看见眼前的一切,我也确定自己还在跑着,可是我却没有意识,我不知道现在具体的时间和位置,就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钻过来一样,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只有一个空间的距离,可以说我现在完全是无意识状态,等我再次有了意识,我发现二十二公里的牌子已经被我落在了后面,在我的脑子里虽然感觉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但现实确跑出了很远,我在心里便稀里糊涂的接受了这一现实,本来我以为最艰难的过程,这样轻松就过来了,“呦呵,就这样钻了过来”,对于它的过程以及其他都是莫名其妙的,只是知道自己过来了,就像是希腊神话里天使的祝福,莫名其妙而又向往无比。 不知道是不是劳累给了我幻觉,我感觉现在眼里的一切,都看得如此的仔细,特别是经过刚才的湖面,我看到湖边的垂柳轻轻摇摇的摆动着,如果再慢一些,我确信能数出一条柳枝上有几片叶子,可能跑步使我的视力更好了。微风吹动着湖面,湖面不断变化着色彩和图画,云从湖面轻轻的过去,湖面忽明忽暗,也有一点垂柳的绿色,还有天空的一点蓝色,总之只要细细观察都是很有趣的生活小细节。 这条路是精心挑选的,周围都是草场,空旷的很,除了分散在各个站点的补给站,最多的就是牛了,可能牛对跑步者是没有兴趣的,自己兀自的吃着草,偶尔会看看我,我只是对着牛挥一挥手。 这种“灵魂出窍”的状态,让我超越了很多人,跑到最后的十公里,也就是到了三十二公里的时候,我完全感觉不到任何自己的存在了,也没有什么意识,像是前面有一条线拉着我前进,直到最后两公里的时候,我已经跑到了第一位,速度开始慢了下来,现在好了,从脚到腿一直到大脑,都开始疼了起来,仿佛我的燃料耗尽了,随时都有可能有解体的危险,不过我感觉我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终于跑完了最后的路程,当我冲过终点的那一刻,我并没有停下,而是慢慢的走走,这样我能让身体各个部位都放松一下,至此,我才感觉灵魂终于回来了。 对于跑步者,终点只是一个暂时的休息站,它好像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人生是看不到终点的。 我们一起飞在夜晚的森林里,径直的朝着白天鹅一族的驻地飞去,如果能安静的看会月光,或者能一起数一下星星,那会很浪漫吧! 飞到天鹅湖,也有一个卫队在巡逻, 卫队:“是谁?敢擅闯天鹅驻地”, 她:“是我,你们不认识吗?我回来了”, 卫队:“哦,原来是公主殿下啊,我马上过去报告族长”, 她:“不用了,我自己去找父亲吧,我来和他说”, 卫队:“那好吧,公主你去没有问题,但是这个人是谁?”卫队指着我说到, 她:“这个是我的好朋友,怎么我要带谁来还要你们过问吗?” 这个护卫眼神滴溜溜一转说到:“不,不需要,既然是公主殿下的朋友,那就走吧”, 她然后拉起我的手说到:“我们走”,就这样走进了天鹅一族的王宫里,好像也没想象中的那样戒备森严,只是有零星的几只天鹅在外面,直到到了门口,她才放开我的手,我也没有敢看他的脸,她也没有说一句话。 走进去,前方渐渐地明亮了,看着一个头戴王冠的老天鹅正在那里走来走去,她加快了脚步向前走过去:“女儿,见过父亲大人”, 老天鹅听到这个声音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不觉中猛然回头,眨了眨双眼,差点眼泪都流了出来, 老天鹅:“女儿,是你,你终于肯回来了,为父都担心死了,害怕被黑天鹅那个混蛋捉住你,你没事就好,累了吧,坐下吧”,咯咯,他们当我是透明的,居然没人理我, 她刚坐下,突然又起来了,估计是刚刚看到了我, 她:“对了,父亲,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朋友,在我出去这段时间,都是她在照顾我,你要好好的谢谢他”, 我:“您好,族长,我叫小诺,是在这里游历的”, 族长:“好好,小诺是吧,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女儿的照顾,一会儿一定重赏你”, 我:“没事举手之劳而已”,然后族长又看向自己的女儿,问了她这几天是在哪里度过的,可是她不说,非说那是她秘密的藏身之处,说出来就不叫秘密了,她的父亲也没办法,也就不问了,自己女儿的任性他是深刻了解的,一生气就离家出走,过分逼迫说出来,倒显得自己做父亲的小人心思了。 她:“对了,父亲和你说一件重大的事情,这件事情您可谁都不能说,要保密”, 族长:“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快和为父说说”, 然后,她就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听的白天鹅族长很意外,没想到还有如此的人在里面,也感到很高兴,毕竟黑天鹅一族也确实是该换换族长了,据说黑天鹅族长很是贪财,经常去剥夺人民的财产,有时候还去偷盗,毕竟是族长敢怒不敢言,这些也只有黑天鹅内部的天鹅知道,但谁也没有说,就这样一件事情正在渐渐的成形,直到现在, 白天鹅族长:“女儿,那个黑天鹅统领可信吗?要是一场说好的阴谋,那么我们就没有回头路了,这个还需要从长计议”, 她:“这样吧,我们先假装同意,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好不过了,如果是假的就把所有的责任推给那个统领,毕竟一族里也有别有用心的人存在”, 白天鹅族长:“那好吧,谁去说这件事呢?” 她:“还是我去吧,毕竟我们算是熟悉了,我去再好不过了”, 我:“等等我,我也和你一起去,” 她:“好吧,我们两个一起去”, 白天鹅族长:“小心一点”,我和她都点点头,这算是一场战争吗?感觉没有想象中的硝烟漫天,只是一些暗暗的决定,仿佛只是和这几个天鹅有关,与其他天鹅无关。 我和他,又飞了回去,她和那个统领约好好在那个山洞见面,所以我们就过去了,我们走进山洞里,看到那个统领已经到了, 她:“我和我的父亲已经说过了,只要明天黑天鹅父子敢来,就一定能捉住他们,到时候我们一起配合就可以了”, 那个统领:“好的,明天一切按照计划行事,只要黑天鹅族长下令捉白天鹅时,我们就动手”, 她:“好的,那到时候麻烦了”,那个统领飞走了,她看着我,我看着她,并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一笑,还是我先开口说话, 我:“怎么了,感觉现在怎么样”, 她:“幸运吧!” 暴风雨前夜 记得,奶奶说过一句话:“你会留恋现在的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现在的自己”也变成了“过去的自己”,也在渐行渐远中远离了那个时代,所以我才会像数珍珠一样,无比留恋过去。 记得,小时候的天空就是四合院的四角,看到的好像总是那几朵云,云来云去,云卷云舒,我也问过奶奶:“天是不是就只有这么大”,奶奶说:“天和地是一样大的,现在属于你的只有这四角的天空”,我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跑开了。 陪伴我的亲人们都在,小巷子也在,那时候没有什么理想啊,愿望的,整天嘻嘻哈哈大笑,那时候心里被各种爱装的满满的,跑到哪里都是笑容满满,记得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镇子外的那片竹林,后来也无数次怀念那片竹林,可以说是我藏身的好去处。 那时候特别的任性,也喜欢发脾气,奶奶说:“小小年纪就这么大的脾气,真的是和你爷爷年轻的时候很像啊!” 爷爷听罢也是嘿嘿一笑说到:“别看我孙子现在脾气大,将来一定是一个安安静静的人”, 奶奶:“希望是如此吧!”那时候一生气,就会跑到竹林里去,每次都是爷爷过去安慰我一顿,然后背着我回来,爷爷的脸充满了岁月的沧桑,爷爷的背也被岁月的压力压的弯了,或许,我是真的不太懂事吧! 因为爸妈的工作忙,有好长一段时间是和奶奶爷爷在一起生活的,早晨也是在鸡鸣声中醒来,暖暖的格子窗向着太阳,阳光照进来是一个斜斜的方块,冬天的早晨,也格外的温暖,但是不想起来,奶奶总会把我的被子掀开,我才会慢慢悠悠的起来,直到遥远的听到奶奶的一句话:“大懒虫,吃饭了”, 我赶到的时候,爷爷奶奶已经开始吃饭了,好像总是不等我开饭就开始吃了,奶奶也总说:“估计等你来吃饭,我们就饿死了”,吃完饭了,我才开始背起书包去学堂,那时候的第一个书包,是奶奶一针一线缝制的,我用了大概两年,后来有了新的书包,就把奶奶缝制的书包压在了箱底,后来我经常看到奶奶拿出来看看,可能有种情感是我不知道的。 晚上吃完饭,奶奶总会带着我去走走,随着小巷子走走,周围也有稀稀落落的人群走着,都在享受着余晖最后的光芒,还有小贩走街串巷的走着,仿佛应和着一天的结束。 到了晚上,奶奶总是寻找那些破了的衣服,缝缝补补,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了,以前还没有电灯的时候,总会紧挨着蜡烛微弱的灯光,戴着老花镜,一点一点的缝补着,我的任务就是挡住门口,防止风把蜡烛吹灭,我在旁边看着,奶奶是如此的认真,爷爷晚上倒是喜欢看书,看着两个老人,用现在的眼光,我更佩服老两口的坚守,用双手给我们撑起了一片蓝天,也佩服那种不分离的爱情故事,简单而又伟大。 最近,可能是因为思想都打开了,爷爷奶奶也渐渐的从自己的传统中走了出来,爷爷以前是很少出来下象棋的,现在也出来了,奶奶跳起了广场舞,看到了前所未有的笑脸,奶奶总说:“这要放在三十年前简直不敢想象”, 我在旁边走着,以前是奶奶在前面牵着我走,现在我却比奶奶高了,奶奶也说:“我孙子都这么大了,还是你牵着奶奶走吧!”是啊,时间过得可真快,以前奶奶只有很少的白发,现在却成了满头白发,这些让我有了无尽的感慨,时间没变,地点没变,变得是不断长大的人。 那个断桥边,那片竹林,那个回荡着不知道多少笑声的小巷子,四合院四角的天空,每天会围着亲人转圈的跑,当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说事情的时候,总会装作很懂的听着,现在想想无时无刻不是快乐。 直到现在,我才想明白我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中长大,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却又是别人复制不了的幸福,奇怪的是,奶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喜欢散步了,在我看来其实和走没什么区别,我也默默地陪在身边,也看到了奶奶很多的笑脸,不是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嘛,我觉得一点都没错,还有爸妈回来的次数也多了, 奶奶总说:“人啊这辈子不需要太大的愿望,只希望我们一家人能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就好了,就是奶奶今生最大的幸福”,奶奶说完哈哈大笑,虽然牙齿已经没了,但在我看来是这个世界上我见过最美的笑容,爷爷也随声附和着,一家人其乐融融。 再说天鹅一族的故事,一夜很快就过去了,心里充满事情的人,总是睡不着觉,我和她起的都很早, 我:“昨天一夜没睡吗?” 她:“你怎么知道啊!看来你也没睡啊,好啊你竟然敢偷看我”, 我:“没有,我也是偶尔看到的,我肯定睡了啊!” 她:“鬼才相信你呢”,然后她就径直的走出了洞里去,随后飘来一句话:“一起去小溪边洗脸,然后一起去吃饭”, 我随后才回答:“好的”,到了小溪边,原来是天鹅湖,我走在她的后面, 我:“这是你们的圣地,我不能进去的”, 她:“谁说的,我说你能进就能进,没有天鹅敢说你”,随后又飞来几只天鹅,其中就有之前欺负我的那只天鹅,他可能一眼就看到了我和公主在一起, 这个欺负我的天鹅:“呦,这不是之前被我们给赶走的小鸟吗,怎么又回来了,还不快出去”,我看到他无意间看了一眼公主,我还没有说话,她就说话了:“他是我的朋友,我让他在这里他就在这里,是不是小诺”, 我理直气壮的说:“是啊,是公主让我来的,难道还要和你说吗?” 他气结,只是哼了一声就转身走了,我和她洗了一下脸,她又洗了一下羽毛,然后我们就去了白天鹅一族的王宫里,看着已经准备好了早饭,有水果,有鱼。 她的父亲看到我们来了:“早饭准备好了,你们过来吃饭吧”, 我和她同时回答:“好的,”吃饭的时候还在担心什么,不过我看她挺有信心的,我也就没说什么,自己吃了两个苹果就出去了,因为我看到他们父女有话要说,等我出去以后, 白天鹅族长:“女儿,你的这个朋友可靠吗?如果它是黑天鹅一族的奸细,我们可……”,她的父亲还没有说完话,就被她打断了, 她:“父亲,那是不可能的,我相信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她没有说下去,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但是父亲毕竟是父亲,一眼就看出了自己女儿的小心思, 白天鹅族长:“女儿,你老实回答为父,你是不是喜欢他”, 她没想到自己的父亲会问的这么直接,其实她也想过这个问题,就是在昨天的晚上,因为我看到她看了我一晚上,我才会看到她的,只是有些事情不能说,说出来就不美丽了,那一抹猜想也没有意义了,她自己也不敢承认,只是经过父亲这么一说,她才知道自己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 她:“父亲,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她的父亲哈哈大笑,只是眼里也有些担心,因为知道我迟早要有,如果带走了自己身边唯一的女儿,那么自己做这个族长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只是自己的女儿他了解,不会轻易的去接近任何人,只是,这可能是一个意外,和我的相遇, 她的父亲:“父亲了解你,你的眼神已经说明了问题,好吧,为父不管你就是了”, 她露出很久都没出现的微笑,可能连她的父亲也没有见过, 她:“谢谢父亲,我吃饱了,我去看他一下”, 我出来后,我在门外的一块石头上坐着,双手托着腮,想着一些问题,我没有察觉她什么时候来到了我的身边, 她:“喂,想什么呢”, 我:“你来了,没想什么,只是感觉有点不可思议的,我没有想到会遇到你,然后又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她:“哦,是吗?看你好像忧心忡忡的样子,你不想知道我和父亲说了什么嘛”, 我:“没有,你想多了,再说你们的谈话是秘密,我不知道的好”, 她:“也是,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保证有你没有看过的美景”, 我:“离着时间还有今天一天,你就不担心自己被捉去,做那个黑天鹅的什么”, 她:“不担心,不是还有你吗,我不担心啊,走吧,我在前面带路”, 然后,我和她就飞走了,飞跃了这片高山,径直飞下去,我看到了郁郁葱葱的灌木,有小溪很和谐的镶嵌在上面,远远的看到有人类在那里爬着山,背着竹娄,采着一朵朵花,突然想起在学堂学的一首诗“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那个人采药难道就是在这座山里嘛,有深深的云雾,有很多的药材,还有攀爬的藤蔓,山势虽然不太高,但却有些神秘,我和她飞在这个如画的仙境里,心里却也在仙境,想的确是超出自身范围的景象, 她:“这里美吗?” 我:“美,简直就是人间仙境,真好”,我说完这句话,看了她一眼,笑的好美啊! 暴风雨前夜,也许都是平静的吧,越是爆发,越是平静…… 暴风雨来临 上世纪六十年代,差不多1965年吧,爷爷架着那头小毛驴,架着车,车上装点自家种的白菜,去几里地外的小白庄赶集,那时候爷爷才二十出头,为了生计只能做点小本生意,顺便说一下,那时候爷爷也刚结婚,奶奶也是这个小毛驴车迎娶到爷爷家的,就这样一个家庭开始了。 我很喜欢爷爷给我讲以前的故事,我听的很认真,那时候爷爷说除了三间小房子,就没有其他的财产了,因为爷爷和奶奶是后来才搬到这里来的,所以算是村子的外来户,就这样,在这里扎了根,一个家庭开始慢慢的变化,直到结果,长成了一棵大树,至此同样是走在街上,才感觉阳光温暖了些,感觉内心自信了一些,才不觉得自己是走在阴影中,也不会被突如其来的事情弄得手足无措,从而摆脱了这种无法躲藏的惶惶然状态。 这个灰色的世界,就是这样,它复杂而充满各样的危险,总有一些从天而降的事情让你无法招架,至此,生活还要继续下去,我们不能因此而意志消沉。 如果因此在这个灰色的世界呆的太久,那么你会发现,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打动你的了,也没有什么因此而让你眼前一亮,你呆滞的太久了,忘记了什么是感动,忘记了自己喜欢的是什么,那么灰色就真的成了灰色的世界了,我们的追求还是要有的,我要用彩色铅笔,把这个灰色世界重新涂成五彩斑斓的希望的青春。 你不必太纠结于现在,也不必太忧虑于未来,当你经历了一些事情以后,你会发现身后和身边的景色已经不一样了,但现实总会一步一步的去走,才能明白。 爷爷那时候的爱情算是简单纯粹吧,因为那时候除了对于奶奶的一份爱,爷爷什么都没有,也就只有三间还能住的小房子,奶奶也是不顾家人的反对,坚守自己无比相信的一份爱,这份爱它可以是家徒四壁的贫穷,可以是辛苦一切的付出,只要自己认准了,就绝不后悔。 爷爷得到了自己珍贵的爱情,确实是无比的高兴,可是现实很快的扰乱了爷爷的内心,爷爷想给奶奶衣食无忧的生活,可是连这最基本的都做不到,很快的爷爷也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迷失。 爷爷后来回忆说,那时候感觉自己真的很没用,整天喝酒,可酒醒以后一切还是没有变,一切还是要面对。爷爷也有点积蓄,因为一次做生意赔的血本无归,从此,爷爷意志消沉,再也没有其他的心思了。 可是奶奶一直在默默的支持着爷爷,没有说过一句丧气的话,到了吃饭的时候有一口热饭,衣服不小心被划破了,用针线还可以缝缝补补一下,继续穿,有什么的呢? 奶奶:“你起来,我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男人,什么都不做,不就是没钱吗,钱没了可以再挣,但是你让我失望是一辈子都补不回来的,你知道吗?”奶奶说完,就上另外一间屋子去哭泣,哭的很伤心,这是奶奶第一次一改温柔似水的常态,变得如此的愤怒,爷爷好像被一下子拉回了现实世界,赶紧下去去安慰奶奶,这是爷爷第一次感到什么是真真正正的伤心, 爷爷到了那屋里默默的站在那里,看着奶奶哭, 爷爷:“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知道你跟着我,我让你受了许多的委屈,可是你都忍了,但这些我不能忍,如果我连这些都做不到,我的心会更痛,我就不配做你的男人,你知道吗?而现在我又没什么办法,所以……你还要继续和我受苦了,我发誓以后不会在这样了,你说的对,钱没了可以再赚,如果我要失去你,我真的不知道人生还有什么好追求的了,你是第一次这样伤心的哭,我保证也是你最后一次,我不会让你失望的”,爷爷虽结结巴巴的说着有些语无伦次,但细细的写下来觉得还是挺用心说的,说到这奶奶已经停止了哭泣,看着爷爷欣慰的笑了笑,就是这一笑,让爷爷感觉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从此爷爷变得无比的勤劳,过了一年,两年,家里终于有了起色,开始变得好了一些。 爷爷最常说的就是,我这辈子什么都不怕,就是怕看到你奶奶的眼泪,只要你奶奶一哭,我的心就不是我的心了,而是你奶奶的了。 所以才有了开头的一幕,爷爷奶奶开始自己种菜卖菜,一开始是用小推车的,后来有了一点积蓄才买了一头小驴,小驴的出现感觉生活平坦多了,心里也是有了一点希望,靠着老两口的省吃俭用,这个家渐渐的强大了,原先的三间小房不见了,成了四间的瓦房,后来爷爷还开了一个自己的小卖部,才算有了回报。 爷爷也总说,生活还要继续,不能因为那一点的迷失而踌躇不前,我有的是力气,我可以从卖菜开始,也有奶奶这颗心的支持,在最艰难的时候,有家,有爱你的人,不就是最好的现实吗?我还要什么呢?我还缺少什么呢?最艰难的岁月过去了,留下的是更加珍贵的一份坚守,两个人的一起的坚守,爷爷最后补充说,前面可以是刀山火海,但千万不能是奶奶的眼泪,否则的话一滴就会要了我的命,说到最后就连爷爷都哈哈大笑,充满岁月痕迹的脸上,依然能看到青春的活力,青春不老,大概如此吧! 海燕在暴风雨中飞翔——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看着眼前的一切,真想像人类一样,隐居山林,远离世俗的烦恼,远离纷争不断的江湖,忘记荣辱,忘记名利,做一个不知云深的采药人。 黑天鹅族长给的三天期限,今天是最后一天了,要说我不紧张也是假的,我只是寻找自己道路的人,却在不知不觉中又陷入了别人的路,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时间总能准时的到来,不管你是准备好还是没有准备好。照例还是去天鹅湖洗脸,洗完脸去王宫吃饭,可是刚走到王宫门外,就看见黑压压的一群黑天鹅飞了过来,一落地就开始捉白天鹅一族的天鹅,还有黑天鹅在那里叫嚷,肯定不是黑天鹅族长就是那个黑天鹅王子了, 黑天鹅族长:“把他们全都捉起来,带回去做奴隶”,在那狰狞的口中说着无情的话,黑天鹅各个都拿着武器,到处在寻找着,我和她藏在山上的草丛里,并没有被发现,不多一会儿,所有的白天鹅都被捉住了,她的父亲也在其中, 白天鹅族长:“黑天鹅族长,你不要这样的无情,如果我们不联合起来,我们天鹅一族就完了”, 黑天鹅族长哈哈大笑:“老白啊,你不要吓唬我了,我只想统一天鹅一族让我们更强大,而你们只能当奴隶”, 白天鹅族长气结:“你的恶魔,简直是无药可救”, 那个统领也在其中,眼神精彩的看着黑天鹅族长,不一会儿那个黑天鹅王子也来了,他并没有找到白天鹅一族的公主,找了一圈都没有, 黑天鹅王子:“父亲,看来三天的时间他们并没有找到公主,我们只能这么办了”,听了自己儿子的话,黑天鹅族长点了点头,那就这么办吧! 其实,那个统领也在等待着黑天鹅王子的到来,因为刚才这个统领找了一圈都没找到,现在才来,刚好计划可以执行了, 黑天鹅族长:“把他们都带到黑天鹅一族的岩石厂,让他们去给本族长挖黄金”,可是黑天鹅族长说完话,没有一个黑天鹅做出反应,但是那个统领走了出来,一个眼神,瞬间就把黑天鹅族长和王子捉住了, 黑天鹅族长:“小黑统领,你这是干什么?为什么捉本族长?” 小黑统领:“看来你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啊,那就让你死个明白吧!” 小黑统领:“自从你当了族长以来,我们黑天鹅一族何尝不是活的像个奴隶一样,还要为你挖黄金,你倒是什么都不干,就算有天鹅受伤了你都不管,我们都受够了,与此相比,白天鹅族长为人善良宽厚,让白天鹅一族都快快乐乐的,我们希望的是这样的生活,而你活着一天我们就要受到一天的罪,今天谁都救不了你,你必死”,说到最后,小黑统领眼神都变得愤怒无比,因为他不止代表了自己,更是整个黑天鹅一族, 黑天鹅族长吓坏了,自己的儿子更是晕了过去, 黑天鹅族长:“小黑,我平常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这样对我,这样我把黄金分给你一半,你看怎么样?”事到如今,黑天鹅族长还在用利诱的方式,可是小黑统领完全听不进去, 小黑统领:“你们把白天鹅一族放开,我们现在成了一族了,白天鹅族长你还是任我们的族长,希望不要辜负我们的希望”, 白天鹅族长:“谢谢大家的抬爱,那老夫只有尽力而为了”,白天鹅族长严肃的说到, 小黑统领:“您现在是我们黑白天鹅的族长了,那么这个天鹅族的坏人就交给族长您处理了”, 白天鹅族长看向大家征求大家的意见,很快就得到了答案:“杀了他们,已解我们的心头之恨”, 黑天鹅族长:“你们,居然联合起来骗我,你们不要杀我好吗?我可以把黄金都拿出来,大家一起分,我愿意……”黑天鹅族长色厉内荏的说着话,可是话还没有说完就身首异处了,只见小黑统领手里的石刀还在流着血,倒是没有杀那个王子,如果是这样,那和恶魔有什么区别, 小黑统领:“族长,祸患已经解除,我们现在要重新整合天鹅一族了,不能被其他的族占了便宜”, 白天鹅族长:“你说的是,我现在要重新整合天鹅一族,我们需要的是团结,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内斗”,看到战斗结束了,我和她才飞了下来, 她:“父亲,你没事吧,吓死我了”, 白天鹅族长:“没事,没事,虚惊一场,我们现在要整合天鹅一族了,你看能帮上什么忙吗?” 她:“好的父亲”,看到我也走了过来,族长对我笑了笑,就走了,随后就传来了一系列消息: (一):从现在开始黑白天鹅不分彼此,共同住在一个地方,共同努力; (二):把黑天鹅那个族长藏的金子找到,按照比例分给众天鹅,也算是得到了自己的一份功劳; (三):所有被破坏的设施都重新修建一下,但务必从简;白天鹅族长发布了一系列消息,还制定了一些法令,自此,白天鹅一族开始渐渐地壮大。 看到黑白天鹅一族生活在了一起,包括狼族在内的其他族就知道没戏了,所以知趣的都纷纷散去了,我和她倒是忙前忙后,累死我了。 一场祸端有了满意的结局,坏人终得到了严惩,或许故事结局就该这样,不是吗? 不完美结局 我希望,我笔下的人物都是永远年轻的,却拒绝年轻,也不可能留住年轻,在阳光正好的时光里,他们变得郁郁寡欢、闷闷不乐,为大好的青春而畅吐不快,为短暂的欢愉而心酸皱眉,生活在他们眼中若有若无,他们没想过对生活负责,也不想生活的秩序绑住他们,就这样各自安好,倒也没有什么不快。 我大学毕业后,顺利在一家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只要安心工作,大可以一路高升,我可以在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当中变得衣食无忧,而不是终日的惶惶然状态,在这片森林里,本该找到出口的人没找到,那么就只有更长时间的迷失,迷失的人迷失了,走出来的人也该走了出来。 这样好的光阴,本没什么可以抱怨的,但对于我来说却是没有任何惊喜的,我的生活可能平静了太久,需要一点改变去填补内心的孤独和不快乐,我不喜欢人群多的地方,那样即便是安静的走过去,也不知道一群人是为什么发笑?倒是更显得自己孤独了,可能是孤独了太久,习惯了,那些为了一点小心思而欢呼雀跃的瞬间,自己已经太久没有过了,作为永久的孤独鉴赏者,我可能需要一个拯救我的人出现,把我拉出这个终日惶惶然的漩涡中,停止没有方向的飞翔。 时代的变换,让爷爷都有些惊讶。爷爷说他的青春没有那么多的激情,仿佛只有赚钱和成家,该有的理想不敢有,想去的远方没有去成,最终还是被困在了一个陌生的村庄。爷爷并没有上过几天的学,因为家里真的没有钱,就这样一直按着没有任何理想的道路前进,倒也免去了很多不知名的烦恼。 到了后来条件好了,爷爷最喜欢的就是一个人独自看书,可能是想补回年轻时候的遗憾吧! 记得小村最美的景色就是秋天,有好多的飞蓬草种子都会飞向远方,爷爷没有成家之前,只是一个放牛娃,那时候爷爷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成为一名画家,可是命运里好像并没有这条路,所以这个理想也就只是一个梦,现实的种种限制,爷爷说那时候是突破不了的。 爷爷就想把身边的所有事物画成一幅画,就像这秋天,它也有自己的精彩,有自己想要的果实。可是爷爷的青春,就像这荒草丛生的孤城,倒也过的安稳,翻开断了的树干,总是找不到完整的年轮,后来像是特别怀念,与世无争。 爷爷每天早上起来要去放牛,顺便拿把镰刀可以割草,背上背着一个小竹娄,我想可能就差一把牧笛了:“牧童骑黄牛,歌声震林悦”。爷爷说后来她也会带一个竹筒做的水杯,是用一根竹子的两个结做的,非常简便。 那时候露水很大,走在稀稀疏疏的草地上,鞋子很快就会湿掉,所以只要静静地寻找几片草叶,就能把竹筒灌满,也有小虫被我的举动惊醒,看看我就飞远了,然后我就骑着黄牛继续前进,爷爷也顺便补充了一句,如果放在现在是万不敢这么做的,因为那气候天真的很蓝,水真的很清澈。 爷爷也和我说了一个秘密,爷爷说虽然我的读书少,但是自己倒是有一个浪漫的情怀,喜欢走在花丛中,因为可能有点钱就要考虑成家,爷爷也幻想过自己心中的另一半,也对未来充满过期待,那时候只是最简单纯粹的幻想,不带有任何其他的因素,就这样虽然是给别人打工,但我还有我自己的自由,有自己的幻想,还有许许多多有趣的小事,那就挺知足了。 其实,生活偶尔也会开玩笑,你不是喜欢花丛吗?那我就把蜜蜂放在花丛中,嘲笑你个穷小子也配拥有爱情,蜜蜂也喜欢花丛,这不是我的错吧,生活这样想着。 在自然界待久了,爷爷知道了哪种花可以吃,在草地上睡哪里最舒服,水哪里的最清澈,自己脱下鞋在河里捉的鱼需要到哪里去考,等等这些,爷爷都有自己的秘密基地。爷爷说那时候真的没感到任何的孤单,吃在天地间,睡在天地间,自我独立于天地间,不就是最好的岁月吗? 有一次,爷爷想吃花粉,就去草丛中去找,结果遇到了一个蜜蜂窝,自然不用说,斗争一触即发,爷爷说那一瞬间在眼前围着大概有三四十只蜜蜂,自己只能是丢下牛就跑,结果,头上,手上,胳膊上,背后都被蜜蜂蛰了个遍,好在爷爷从小就知道有一种草可以减轻伤痛,就在周边找到这种草,用嘴嚼碎,敷在被蜜蜂蛰的地方,才算好受了一些,最后爷爷脱下短袖,发现短袖上还有一只蜜蜂,吓得赶紧站了起来,可是蜜蜂依旧贴在衣服上不动,爷爷这才发现是死了,爷爷不解,为什么蛰完自己不走,还要留在这里? 自从那天被蛰了以后,爷爷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着,可是一直都解不开,所以当爷爷路过一个学堂时,就问了一下老师这个问题, 老师:“蜜蜂是一种团队意识很强的动物,当有外来攻击时会毫不犹豫的发起攻击,但是蜜蜂自己蛰完敌人,自己也会死掉,他们为了自己的家园会毫不犹豫的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们是平凡而伟大的,你知道了吗?”爷爷点点头,示意懂了,当爷爷顺便看向学堂的时候,发现年龄都和自己差不多,但是自己没钱,只能是放牛,就是这一次,爷爷彻底的对书开始产生了兴趣,在无比激动的恳求下,老师觉得爷爷是一个爱问的人,所以才让爷爷在一边旁听,才算勉强上了学。 再说我在天鹅一族可能是出来呆的最长的,眼见一场政变就这样结束了,我更加确定,欲望一直都是迷失的根源,不知道危险的来临。 看着她在忙前忙后的很高兴,我就没有打扰她就飞到了昨天去的人间仙境,我特意选了一颗长在悬崖间的树木,看着被云遮满却看不到的地面,我更加确信这个世界依然是神秘而又有趣的,我不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着我,惊吓也好,危险也罢,都会一一接住,我相信等经历了类似的事情,我的心看到的风景已经不一样了。 我也在想,假如我没有翅膀会不会还会这样想,我又有了离开的决定,毕竟我的志向是在远方,而不是待在什么地方。 我打算不告诉她独自离开,可是还是走不了了,她飞来了, 她:“就知道你会在这里,怎么,是我冷落了你,不高兴了”, 我:“没有,既然已经完成了任务,那我就离开了”,听到“离开”两个字,她本来高兴的脸上,眉毛瞬间就阴了下来,我知道又让她不高兴了, 她:“你说,你要离开,如果我不来,你会不会直接走了,都不告诉我”, 我:“没有,我只会告诉你一个人的”, 她:“我不管,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彻底无语了,这次恐怕是很麻烦了,她有她的生活,我有我自己的飘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还是遇到了,可能是逃不掉的命运吧! 我:“你是天鹅的公主,应该待在这里,知道吗?”她没有说话,而是直接飞走了,我也跟着去了,直接到了天鹅湖那里,我能很清楚的看到她眼见的一滴泪,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说,可能说多了都是伤心了,我不想说什么了, 她:“我知道我留不住你,不过我会一直等你的,我们天鹅一族最骄傲的就是“天鹅之舞”我跳给你看”, 然后她就跳起了天鹅之舞,舞姿优美,楚楚动人,我倒是真的想有留下的冲动,可是我还是我,不是她,她还没跳完,我就走了,走的很干脆,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努力的飞啊飞,飞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才渐渐地离开了天鹅的驻地,我不知道她会不会伤心,其实经过这几天的形影不离,我也知道了她的心思,只是我不敢说,说出来只会更伤心。 又是不安的一夜,我没想到也会遇到情这个字,算了不想了,我很饿,真的很饿,所以就临近摘了几个苹果吃了,不是太甜,但还是可以的,我很远出就看到有好多的目光在这里走来走去,夜晚是很危险的,我不敢私自挪动一步,怕被吃掉,突然远处响起了一阵骚动, “嗷嗷嗷”,是狼群在夜晚追赶猎物,我看清是一头野猪,在拼命的跑着,如果野猪遇到的是一只狼,那么完全不用怕,可是狼是从来都不单独行动的,所以这只野猪十有八九是要成为狼的猎物了,凶险在此一触即发。 他们的声响让我失去了睡意,我就默默的飞走了,我要飞到一个向着太阳的地方,边睡觉边等待黎明,它就像是海里的一滴水,每一滴都能映照一个世界,我好像真的在寻找什么,但是这个世界的荒唐或者欢呼雀跃暂时蒙蔽了我的双眼,我不知道该相信谁,或者我该不该相信,不是遇到的每一个人都让我像天鹅一样放心,也不是遇到了就是好事。 有些人注定遇到,并且发生一些解不开的情缘,有些人注定分开,去寻找对的人,无奈相爱的人总不能一起走到变老的那一天。 我实在是困了,不再去管这纷扰的世界。 与狼共舞 青春的世界,就像某人精心设计的一个局,不论是高兴也好,还是忧伤也罢,总归是后知后觉的美好和珍惜,你看起来在那里,好像你就在那里,可是却找不到人,然而你又可能不在,没准在那里的只是你的影子,你的心还不知道在别的什么地方呢。 按照自己既定的目标,一步走,一步看,穿过杂乱的灌木丛,看到了一条道路,可是一回头道路变了,变得无路可走,就连留在灌木丛上的迎风布条也不见了,转过身前面大雾一片,相隔一米,却不知道前面有一棵树,就这样把自己撞晕了。 人是很容易迷失的动物,似乎已经进化成了人类的本能,不只是青春的世界,在各个世界里都是一样的,永远摆脱不了迷失,有可能是一秒,有可能是一生,直到耗尽了力气,结束了这一生。 如果让珊瑚远离惊涛拍岸的侵袭,那么无异于把它们的美丽葬送。 小村庄,一早就迎来了鸡鸣,爷爷照例七点半起床,至于早饭,一个馒头就解决了。爷爷是不喜欢冬天的,因为他不喜欢穿着厚厚的衣服走在寒冷的冬季,况且周围的环境还那么的肃杀,没有一点美感,光突突的树枝,天地间一片黄沙,枯黄的百草,这就是北方的天空下。相反,夏天可以不用穿很多的衣服,热了的时候可以随时跳进河里洗澡,享受夏意的清凉,摸摸鱼,捉捉虾,都是非常有趣的,一边放着牛,还能去一旁的学堂听课,爷爷说从那天开始,就像是进去了另一个世界,抛开了之前的愚昧无知,成了有理想的好少年,爷爷觉得离自己画家的梦想靠近了,没有画笔,就用树枝充当,没有画板,地面就是天然的画板,从此少了一些发呆,多了一些认真,生活不自觉的充实了,自己也觉得很忙了,这算是自我的第一次救赎吧! 碧绿的草地,伴着盛夏的虫鸣,是进入午睡的最好景象,就这样也不觉得无趣,虽然在别人眼里你只是一个放牛娃,但是在自己的心里,已经变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我只要感觉自己是对的,不在乎世界有多冷漠,别人的眼光有多么的难看,自己喜欢的总会长久,不喜欢的没有坚持怎么也长久不了。 爷爷捉到的鱼有自己的一套架子,用来自己烤鱼,还有自己睡觉的专有树干,呆久了你才发现这是天堂,但安稳久了也会出事。一天,爷爷就把牛圈在了小溪的溪边吃草,爷爷去一旁的学堂听课,可能是太认真了,没有注意到牛被别人偷走了,等到自己发觉已经不见了,可是已经晚了,爷爷找遍了附近所有的地方,都没找到,只好去主人家说明情况,主人家很好并不是非常吝啬的人,要求一起找回那头牛, 爷爷:“牛是我负责的,既然丢了,那就我照价赔偿,这是应该的”, 主人家:“不是我看不起你,你觉得自己能付的起这么多的钱吗?所以啊你还是不要勉强了,我们一起去找,说不定还能找到呢,估计就是附近的人干的,到时候去集市上去看看”, 爷爷:“好的,那去看看”,那时候爷爷才十多岁,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本该发生在成年人身上的事情,却发生在一个少年身上,就觉得如此的残酷,好在还能遇到一个好的主人家,如果是换了一个吝啬一毛不拔的人又该怎么样。 那个树干本该是夕阳落下的时候,享受一天最后余光的,轻轻的眯着眼,听着牛“哞哞哞”的叫声,还有远处鹅的叫声,现在却无心去欣赏这些东西,“明天保佑我一定要在集市上找到那头牛,我也好减轻一下自责的心”爷爷心里这样想着,然后可能是累了,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 爷爷醒来已经是夜里快十点了,还没有回家,晚上十点基本上就没有人走动了,除了狗的叫声,也没有灯光,爷爷独自走在熟悉的路上,可是心里还是有点害怕,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在跟着,所以不自觉的就跑了起来,直到回家,爷爷的妈妈还没睡,也就是我的老奶奶,可能是在等着爷爷回去, 老奶奶:“泉儿,你怎么才回来,都这么晚了”,因为爷爷最后一个字是“泉”,所有老奶奶习惯叫“泉儿”,然后爷爷将今天的事情说了一下,老奶奶并不意外,因为这种事并不少见,只要不是自己的孩子做的,那就行的正,走的直,老奶奶相信上天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或许这就是前人的思想。没有太多的话语,就睡觉了。 第二天,爷爷和主人家一同到集市上去看牛,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并不灰心也可能是人还没来呢,慢慢等吧, 主人家:“早上还没吃饭呢,我们先过去吃碗面吧!”爷爷点了点头,跟着去了,坐在桌子上也是眼睛不离牛市,就这样看着,好像所有的人都有偷牛的嫌疑,可是没证据就不能随便怀疑人,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 面店伙计:“面来了,二位请慢用”,主人家和爷爷都笑了笑,可就在面吃到一半的时候,一个人牵着一头牛来了,爷爷一眼就认出那就是自己的牛,看到这爷爷心里狂喜,对着主人家激动的说到:“看,那就是我们的牛”,主人家一听,也看到了自己的牛,因为那头牛是自己买的不可能认错,况且牧人都有一个特殊的技能:即便是把自己的牛放在一千头牛之间,就算长的全都差不多,凭借那一抹知觉也能找到,这放在牧马人身上叫“相马”,放在养牛的人身上就叫“相牛”, 主人家起身就跑了过去,拦在了那个人面前, 主人家:“好你个李二麻子,敢偷老子的牛,还敢出来卖,你不想活了”, 李二麻子:“你是谁?谁偷你的牛了,这是我的牛,我拿出来卖不行吗?” 爷爷大声说到:“那就是我的牛”,爷爷说完,牛看到爷爷“哞哞”的叫了两声,好像是在和爷爷说话,爷爷只是微微的一笑,然后牛想要走过去,可是被那个李二麻子给拽住了, 李二麻子:“你这头死牛,去哪里?老子在这呢”,气的李二麻子结结巴巴的说到,引得周围的人一阵欢笑。 我飞到了一个悬崖边,正好向着东方,第二天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我才醒过来,正好看到太阳,我的肚子又饿了,我飞了飞,找到了一棵桃子树,吃了几个桃子,就到水边溜达一圈,看到松鼠正在捧着一个榛子壳喝水,还有梅花鹿,也在悠然自得的喝水,我又飞回到刚才的悬崖,刚到悬崖,我分明听到了“嗷嗷嗷”的声音,是狼的声音,我本能的飞了起来,去看看怎么回事,这才安心下来,原来是一头小狼在贪玩的时候,掉下了悬崖,正好卡在了悬崖的树枝上,幸好有这样一棵树,小狼才幸免于难, 小狼看到我飞了过去:“飞鸟叔叔救救我,我快要掉下去了”, 我:“好的,你不要动,我去拿一根藤条绑你上来”,我去到旁边找了一根藤条,扔了下去, 我:“小狼,把藤条绑在自己身上我拉你上来”, 小狼:“好的”,等到小狼绑好了以后,我用力拉动藤条,还挺重的,不过我还是把它拉到了岸上,小狼兴奋的奔跑者,吼叫着,可是就是这样不好了,引来了很多的狼,不一会儿,大批的狼群都跑到了这里,小狼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妈妈, 狼妈妈:“你这个调皮的孩子,怎么跑这里来了,没事吧!” 小狼:“没事妈妈,是这个飞鸟叔叔救了我,你要好好的谢谢他”,看到我飞在空中有狼在冲我嚎叫:“是不是你把小狼带到这里来的,你给我下来”,狼妈妈弄清楚了情况,就让其他的狼群都离开了, 狼妈妈:“你下来吧,他们都走了,我是不会伤害你的”, 小狼:“飞鸟叔叔,你下来吧,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妈妈,她是不会伤害你的”,狼妈妈听到小狼这样说自己,不由得欣慰的一笑, 我:“好吧!”我就飞到了地上,狼妈妈温柔的看着我, 狼妈妈:“谢谢你救了他,这个孩子调皮,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我很着急所以才叫家族的狼一起出来找,你不要介意”, 我:“没事,我也是路过这里,顺便救了小狼”,我看着小狼,小狼很感谢的冲我一笑, 狼妈妈:“你是新来这座森林的吧,这座森林很危险,先不说别的族,就说我们狼族都有好几个族,我们叫丛林狼,一般是比较善良的,还有山狼,大尾巴狼,他们都是凶残的狼,你要小心,他们专门欺负外来的,还经常打家劫舍,居民都恨透了这样的狼,也给我们狼族丢脸,行了,你应该没有地方可去,就去我那里吧,比较安全”,说着狼妈妈当先走了出去, 小狼:“去吧,叔叔,我妈妈做的饭菜可好吃了”。 先说一下狼,是公认的群居动物,自从有了人类的部落以来,就有很多的部落信仰狼的图腾,代表:勇敢无畏,团结一致,不屈不挠,有困难一起上的等等品质,正是这种无形的信仰,促进了人类的发展,促进了历史的发展。 特别是现在还存在的部落,对于狼的图腾依然信仰,就这样,源源不断的流传,形成了一部灿烂的狼文化史书,也使狼的文化变得神秘高尚,因为在某种程度上,狼群的活动像极了人类,有侦查,有布阵,有进攻,有防守,有奇袭等,从狼的各个角度,都能找到人类的影子。 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狼族的天赋仿佛被完全的开发了出来,一度成为草原上的霸主,他们为了猎物一起出动,为了救回受伤的同伴不惜恶战连连,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团结一致,不怕生死的品质,不正是我们人类所追求的吗? 自从有了狼的记载起,狼族就好像和人类有解不开的缘分,首先要提到的是古代的少数民族,每次出征都能看到类似动物的旗帜,并且最开始生活在草原上,可以说和狼就是邻居,就是这样的草原岁月,在人类和狼族你追我逐的历史过程中,我们和狼已经变得没有什么区别了,特别是后来所有文化的相互交融,对于狼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更是贴合了人类的内心,因为从某种意义上,人即是狼,狼即是人,已经分不开了,所以在过去的封建制王朝中,每次和蛮夷对战,都会联系到野兽的残暴,这种形象被一种“野蛮”的意识代替着,并且深入人心。 之前说过猫的眼睛,已经让我看到那种远古不可抗拒的力量,而我第一次看到狼的眼睛,我分明感到,我面前就是一头远古巨兽,野蛮狂暴,光靠外表就让人不寒而栗,对于自由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那种不容反抗的眼神,坚毅无畏。 就是和狼对视的那一秒,我感觉我找到了我想要的世界,或许我不是孤独太久,而是孤独的寻找某个我未曾谋面的世界,只是一秒,我就下定了决心,此前,我却寻找了很久很久。 我才发现,是日子太平淡无奇了,我需要野蛮的力量打开我的新的思想,那就是——狼的图腾。 狼母温柔 主人家:“你看,李二麻子,牛都不认识你,却认识我的小童,你还有什么话说”, 李二麻子做贼心虚,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李二麻子:“我牵着牛走总行了吧,我不卖了,回家”,他转身就要走,可是牛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却冲着爷爷微笑,众人都起了怀疑, 人群中喊出声音:“都是一个村子的人,你是什么样子,谁心里都清楚,你就是爱偷鸡摸狗,现在可不能抵赖了”,李二麻子牵不走牛,只能尴尬的站在那里,呆呆的头脑,终于感觉自己灵机一动, 李二麻子:“你,你,你,只要让牛说,牛是你的,牛就归你,如果证明不了,那你就是冤枉好人,你还要向我道歉,你看怎么样?” 主人家:“可以,要是你输了呢?” 李二麻子:“我要输了,我就把牛还给你,并且向你在大家面前道歉,” 主人家:“好,就依你所说”,主人家刚才还在犹豫,该怎么让牛说是我的,可是主人家看到了爷爷自信满满的眼神,才这么爽快答应下来的,因为爷爷自有自己的方法, 爷爷:“那好,是我们先开始,还是你先开始”, 李二麻子:“当然是我先开始了”, 主人家:“那好,你先开始”, 爷爷:“好,你先开始”, 其实,爷爷和牛待在一起也有一年了,算是认识了,所以爷爷有信心让牛自己跑过来,每次牵牛爷爷都会摸摸牛的头对牛说:“又是一天了,你要好好的吃草,可不要饿着肚子”,爷爷几乎每天都会这样说,每次说这句话,爷爷都能看到牛眼睛里的自己好清楚,好清晰,像是牛的眼睛只能看到善良可爱的人,而对于那些污浊的小人,牛眼睛里则是没有这样的人,因为心的邪恶蒙蔽了牛的双眼,牧童眼里有牛,牛眼睛里有牧童,大概算是亲密的最高境界了, 李二麻子先是拿到一把青草,放到牛的前面,牛走过去把草吃了,站在原地不动,只能说明是牛自己走了过去,但是是冲着青草去的,很明显一点反应都没有,连“哞哞”都没叫一声, 李二麻子:“你看牛,是自己过来的,怎么样啊!” 看着李二麻子小人得志的样子,爷爷心里就想揍他,可是不能冲动啊, 主人家:“那牛过去只能说明是有牛爱吃的青草,不算什么的,你这是投机取巧,不算”, 李二麻子摸了摸嘴边稀疏的两天胡子,还在洋洋得意的笑着, 李二麻子:“你别管什么投机取巧,只要能证明就行,不然你就放弃吧,顺便提醒一下,可不能用相同的方法,知道吗?”主人家看了爷爷一眼,爷爷自信满满的, 爷爷:“没问题”,大家伙也喜欢看热闹,特别是对于爷爷这样的小孩子更是显得有趣,时不时的在人群里有人叫喊一声,像是在烘托气氛,爷爷安静的走过去,对着牛说了那句话:“又是一天了,你好好好吃草,可不要饿着肚子”,当爷爷说完,牛好像听到了期待已久的声音,直接趴在了地上,示意让爷爷坐到自己的牛背上,看的大家伙都惊呆了,可能有些事情只有小孩子能做到,也许这就是自己独有的世界吧! 爷爷每次出去放牛,都会坐到牛背上,久而久之牛就成了习惯,况且牛和人也是一样的,只要让它感觉你对它好,他就会听懂你的特有的语言,况且爷爷很明显看到牛的眼睛里有自己最纯净的影子, 爷爷:“现在,可以证明一切了吧!” 主人家:“你还想抵赖吗?把牛还我,还要向我道歉,明白吗?” 爷爷:“其实牛也是有灵性的动物,她对于善良的心可以看在眼里,对于污浊的心可以视而不见,你看牛的眼睛里是不是可以看到我?”大家伙纷纷开始关注牛的眼睛, 李二麻子:“我不信,我让我现在牛的面前看看”,大家伙又都纷纷关注牛的眼睛,这一次果然没有看到牛的眼睛里有人, 李二麻子这次没有了小人得志的笑容,只想一下子开溜,可是又被人群中的一个人给拉了回来, 李二麻子:“我承认这牛是我偷的,我道歉,对不起”,这样的人,嘴上是一些话,心里又是另一个心思,所以大家根本就不相信他,要不是看着都是乡里乡亲的,这种为非作歹的人非得被打死不可, 主人家:“不行,你偷鸡摸狗村里多年,大家都恨死你了,你今天走不了了”,说着上来几个人拿绳子就把他绑在了拴牛的树桩上,并且说:“谁对他有怨气,可以打他出气”, 有人指着主人家,你不过去打几下出气啊,他可是偷了你的牛啊, 主人家:“不了,我还有事,既然已经找到失去的牛了,我就走了”,然后爷爷也跟着走了。至于那个李二麻子爷爷从此没有再见过,倒也相安无事。 爷爷回去经过这次的教训算是长大了一点,开始变得细心起来,主人家倒也没有怪爷爷。 或许在那个时代的村子里是很常见的事情,爷爷想不通为什么总要冒着各种危险去满足内心,街里邻里之间也只是当做笑话一笑而过,可是后来人又都去了哪里,不得而知,也成了一个谜,自此,爷爷才发现人与人心与心的距离可能不止一个世界的距离。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狼文化传入中原可能会晚一些,所以才会成为一些象征,也足以说明有自己的强悍之处。 看着小狼恳切的眼神,我还是下定决心去看看吧,我也担心会不会一个不高兴,狼妈妈就会把我吃了,有时候会飞也没用啊!逃不掉的。 我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小狼的笑声倒是让我安心了一些,因为可能是救了小狼,小狼很感激我,狼妈妈也看出了我的不安,不由得一笑, 狼妈妈:“你不用担心,我们是不吃你的,你救了小狼我会很感激你的,至于其他的狼也都是担心小狼,又没有明白事理,才会如此鲁莽的,还请见谅”, 我笑了笑:“放心,我才没有那么小心眼呢,我只是第一次和狼有接触”,狼妈妈笑了笑就又当先走了出去,倒是小狼对我的兴趣依然不减, 小狼:“飞鸟叔叔真的好羡慕你啊,有一双可以飞翔的翅膀,我最大的梦想就是飞向天空,自由自在的飞翔,可惜我没有翅膀”,小狼说到这变得不开心起来,我走到小狼的身边:“你去问问妈妈好吗?只要妈妈同意,我就带你在空中飞一圈好吗?” 小狼激动的点了点头,然后跑到狼妈妈的面前, 小狼:“妈妈,让飞鸟叔叔带我飞一会儿天空好吗?” 狼妈妈:“飞鸟叔叔刚才救你已经饿了,先吃完饭再说好吗?” 小狼:“好吧,听妈妈的”,不一会儿就到了一个山洞面前,这里洞口有很多,而且好像都连在了一起,毕竟是群居动物,自然要住在一起,不然遇到危险就不能支援了。到了洞里,洞幽深而温度低,比较冷,走了一段距离才找到了光亮, 狼妈妈:“你就住在这里吧,晚上不要出去,晚上的森林很危险,还有你替我看着小狼别乱跑,我去捉几天鱼来吃”, 小狼和平常一样喜欢在洞里乱跑,不一会儿又跑到我的面前, 小狼:“飞鸟叔叔,你能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吗?” 我:“叔叔没有什么故事可以讲,还是小狼你厉害,将来一定是一头勇敢的狼”, 小狼:“希望如此吧!”过了一会儿,狼妈妈也回来了,嘴里还有几条鱼, 狼妈妈:“吃吧”,就这样直接吃,在喜鹊一族第一次遇到,可能这一次我又要教教狼妈妈了, 我:“我去找点树枝来,还要找两块石头来,让你们吃一次不一样的美味”, 接着我找来树枝,搭起了架子,把鱼放在树枝上,用石头把树枝点着,一股烟升起, 狼妈妈:“你会人类的吃法,看来你接触过人类”, 我:“我只是偶尔学会的,我有个朋友是接触人类的,这都是它教我的”,鱼熟了,狼妈妈和小狼都吃着熟鱼,这是野蛮时代没有的美味, 狼妈妈:“没想到烤熟的鱼这么好吃,你真的很不错哦”, 听到这句话我愣了一下,因为我也想起了妈妈,她也曾经这样夸赞过我,让我出来第一次感觉母爱的温柔,说的不错,只有在别人眼里才能看到自己的幸福。 那年夏天,因为想要有一个不同的体验,就独自去了蒙古草原,因为时间仓促,既没有要去的地点,也不知道该如何走路,下了车就迷路了,望着茫茫的大草原,我迷茫了,我应该提前做好准备的,不一会儿我就听到远处传来狼的叫声,大老远的,刚到草原就遇到一群狼,那不是很恐怖吗?眼看着天渐渐的黑了,气温也在急剧的下降,我终于开始感到害怕了,我不知道在这茫茫的大草原除了随风摇曳的草,还有谁能帮我,记得写这一段话的时候,我总感觉自己真的很幸运。 我努力的寻找一天看着可能是路的地方,我就等在那里,一定有人经过,我很高兴,因为我看到了车的痕迹,直到晚上一道车光终于照亮了我的内心,是有车来了,经过了解,是解放军的补给车,正好可以把我带上,我得救了, 解放军:“你是疯了吗?你不知道草原是很危险的地方,有寒气,有狼,一不注意就会没命的,你不知道吗?”我低着头啥也没敢说,只等着一句上车,我就跟着解放军去了他们的驻地,这次我坐了一件傻事,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狼孩 青春的世界算是无比壮丽的风景画,小江里那只孤单漂泊的扁舟,打鱼的人一如既往的继续自己的事业,每次鱼人离开家,妻子都会紧紧的嘱咐,鱼人和平常一样,自信满满的笑笑,把自己没有吃完的剩饭顺便给了旁边的的拴在树下的小黑狗,小狗趴在地上很感激的撒着娇,周围都是整齐的木桩篱笆,天才刚微微亮,一天的生活算是才刚刚开始,虽然重复着,但是却也不觉无趣。 爷爷的青春就像是鱼人妻子下的嘱咐,小心翼翼,却也有鱼人的自信,不自觉中也变得很有趣,知足常乐,也可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爷爷说那时候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西边的那个山头,山的那边是什么不知道。 这一天爷爷还在放牛,躺在草地上睡着,爷爷的妈妈好远处就开始喊:“泉儿,你在那里吗?过来有事找你”,爷爷听到:“在的,娘,有什么事情吗?”爷爷站起身来就气喘吁吁的跑了过去, 爷爷:“娘,有什么事情吗?” 爷爷的妈妈,也就是我的老奶奶:“隔壁王大娘说给你介绍一下对象,你过去跟主人家请一个假,下午过去看看”, 爷爷:“我才刚十八岁,哪有这么早结棍的”,爷爷不满意的说到,那时候的十八岁代表着成年了,结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可能是传统的思想在老奶奶的眼里还是存在的,到了年纪就该成家立业,是先成家后立业。如果爷爷那句话放到现在可能还能理解,结不结婚都是自己一半以上的自由了,父母也不会强迫你,那时候就不一样了,是基本上没有自由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必须遵守的。 十八岁对于我们现在意味着什么,还在父母的羽翼下无忧无虑的上着学,是青春正好的年代,还把自己当做小孩子,当别人问你找对象了没,你还会羞涩的一笑,觉得年龄还小,不着急。 换做爷爷那个年代,山村的孩子上不起学就只有到有钱的人家去做点事情,比如给人家放牛,就像是爷爷一样,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攒钱,就是为了能成家,爷爷的十八岁感觉不到任何青春的味道,本该以后经历的事情,现在就开始了,从白手起家到基本上什么都不缺,其中的艰辛不说也会明白。 因为是夏天,爷爷每天只穿着那件蓝色的短袖,不知道洗了多少遍了,都快成为白色的衣服了,因为没办法只能是答应老奶奶了。那时候,爷爷就只有那一件衣服,因为连爷爷自己都不知道有第二件衣服。 把牛交给了主人家,就回家了,回到家洗了洗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的脸,爷爷刚要出去,还是那件蓝色的短袖,就被老奶奶拦了下来, 老奶奶:“泉儿,你换一身衣服再走吧,这是本来给你过年穿的,现在过年不穿了,相亲穿吧!” 爷爷:“我还有其他的衣服呢?我怎么不知道”, 老奶奶:“这是娘的秘密,你还是不知道的好”,说完老奶奶就笑了起来,拿好了衣服,穿上了,果真是人看衣服,马靠鞍,瞬间连气质都不一样了,也变得阳光帅气多了,就这样开始了相亲了旅途。 从村子到镇子上不远,但是爷爷之前却一次也没有去过,只能四处打听,说是要到一家饭店去碰面,老奶奶临时嘱咐了很多,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该怎样逗别人开心? 爷爷本想骑着自行车去的,可是街坊邻居都不借,无奈只能是走着去了,买不起车子,走不还是一样要去嘛,都一样。 坐上解放军的车,走了大概有一个小时才到了营地,一路上高高低低,很是颠簸,等到了营地我都快要睡着了,累加上寒冷,觉得睡意浓浓,车子停了下来, 连长下了车就开始分配任务:“老程你去卸东西,老张你去周围看看有没有狼靠近过的痕迹”, 老程、老张:“是,连长”,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虽然迷迷糊糊的昏睡,但是清楚旁边都发生了什么,我感觉有人在靠近我,是连长, 连长:“喂喂这位兄弟,不要在这里睡觉,会感冒的,我带你去宿舍吧!”我迷迷糊糊的起来,差点没有被踩在脚下的白菜绊倒,可是这样,我不小心把白菜给踩烂了,正在卸货的老程看到了,就很不客气的说到:“喂,你小子小心一点,一棵白菜在这高寒地区是非常珍贵的,你知道吗?”一边说着我,他一边收着白菜的残躯,是我的错误,我知道在高寒的地方吃到一点新鲜的蔬菜,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想要从山上到山下拉点物资,估计都要一整天的时间,老程一边收拾着一边还在说着:“你知道这些东西我们费了多少时间?花了多少力气吗?” 我:“请问,你们是早上几点出去的”, 连长:“不到四点”,我就明白了,花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还要长,我再一次做了错事,不知道该怎样去弥补,我呆呆的站在那里,还是连长说话了, 连长:“老程不要这样,这位兄弟是第一次来这里,什么都不懂,算了吧”,老程也没有说话,自顾自的收拾着这些蔬菜,像是在小心翼翼的数珍珠, 连长:“走吧,在这里睡一晚,明天我把你送到山下,就不要来这个鬼地方了,这里没有你想的那样好玩”, 我:“不行连长,我帮你们把东西卸完吧,这样算是弥补一些自己的过失,说着我就开始走到车前帮助老程卸货”, 连长:“好吧,既然你愿意,那就卸吧!” 老程看了看我:“这还差不多,知错就改才是好孩子”,老程虽然是小声说的,但我听的很清楚,听到这句话,我倒是感觉如释重负一般,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又出现了问题,由于开始的时候用力过猛,又是高寒地区,很快出现了缺氧的现象,我感觉头晕目眩,我站在原地感觉天旋地转的,看着连长和老程都在忙着,可能看出了我的问题, 老程:“不好了,连长,他可能缺氧了”,老程离着我不远,及时发现了问题,连长跑了过来扶住我:“你没事吧,还是别搬了,回去吧!” 我:“没有事的,搬完了东西再说吧,还剩这么一点”,我逞强的说到,坚持要做完事情, 老程:“喂,你要是坚持不下去就先下去吧,我又不是真的怪你,但显得我强人所难了”, 连长:“行了,老程你不要说了,老程这个人是好人,就是太耿直了,你不要在意”, 我:“没事的,现在好多了,还是弄完一起走吧!” 连长、老程:“行吧,赶快弄完”,终于忙完了,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我感觉呼吸困难了,蹲下来就好些了, 连长:“走吧,我带你去宿舍”, 我:“好吧”,挨着不远处有几间小房子,占地面积不大,外面有一盏灯,周围都是草,走进去倒也不是太拥挤,床都是在地上的,倒是很整齐,连长指了指最后那张小床,你就睡在那里吧, 我:“好的”,接着,连长给我拿了一些水,让我喝点水,我才发现已经有半天没有喝水了,喝了一点热水才感觉好些了,我看了看一览无余的小房子,墙上是几张照片,可能是他们这些人的妻子和孩子,我就感觉一份坚守,付出的何止是一颗心。 他们面对缺氧的环境,没有新鲜的蔬菜,放着一个家来到这个环境恶劣的地方,家默默支持着自己,可能好久都没有回家了,为了祖国边疆的安定,他们几乎是在牺牲着自己一切,平凡而伟大、默默无闻大概如此吧! 老张:“不好了,连长,那边好像捉到一只狼,你过去看一下”,连长听着,赶快站了起来跑了出去,我也跟着出去了,因为我就是来找狼的,现在可是绝佳的机会。 走了大概两百多米,看到了铁丝网,旁边有一个绳索圈套,看着一只狼正在那里狠狠的咬着绳子,连长拿着手电筒照着才看清楚,我们不敢靠近,只能听到狼愤怒的声音。 吃完了饭,已经下午了,小狼在狼妈妈的怀里温暖的睡着,我也在旁边躺着,突然闯进了一只狼,不,是一个人类的孩子,我瞪大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狼孩的进来,像狼一样吼叫着,把小狼和狼妈妈都吵醒了,小狼变得很高兴,然后小狼拉着我到了这个狼孩身边, 小狼:“看,飞鸟叔叔,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叫小石,他可是人类的孩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我们狼族,由我们狼族的妈妈喂养长大的”, 狼妈妈:“唉,这件事说来话长,这个孩子挺可怜的,以前我们这座森林总是有偷猎者,是一对夫妇,可能是在这里生了孩子,后来由于护林员的追赶,才无奈的把这个孩子丢下,作为妈妈,我是很喜欢小孩子的,我见他在那间屋子里大哭,不忍心才把他带到狼族喂养的,和我们的长期接触,学会了我们的叫声,他虽然是人类的孩子,但却比我们这些狼的命运都惨,所以我们也一直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喂养,唉”, 我:“是这样子啊,那他每天都是这样的生活吗?他不会说话吗?” 狼妈妈:“是的,他现在只能听懂我们狼族的语言,我想再等等就送他回到人类的地方,这里毕竟不是他的家,这里是留不住他的”, 我:“是的,其实我见过人类的小孩子,他们都有自己的妈妈精心的抚养,这个孩子这样,也有自己的可怜之处,我们应该让他回家,他的命运从他诞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这个人类真的狠心,居然扔下自己的孩子不要”,我愤怒的说到, 狼妈妈:“可恨的人也有自己可怜的地方,我们应该让他得到的尽量公平一些”,狼妈妈神色黯然的说到。 狼孩看到我会飞,就冲着我跑了过来,摸了摸我的翅膀,好像对我很感兴趣的样子,然后跟着小狼就跑了出去,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说命运这个话题,变化无常,变幻莫测。 我:“狼妈妈,我们也出去看看吧”,狼妈妈没有说话,就跟着我出去了,出了洞口,我看到那个狼孩正在一只狼下吃奶,狼孩一会简单的趴,可能都不会有,但速度还是挺快的,不过总感觉很奇怪,至于在哪里,不用说也明白。 忧伤 不去追赶什么,也不去回顾什么,此时此刻只想在眼下这点巴掌大的静谧空间中,安享、沉默。 冬季了,飘飘然的雪花,像是另一个世界的精灵,静静洒落在人间,把人间的一切都装扮成白色的世界,找到一条小路,没有别人的脚印,雪静静地铺在那里,我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走着,我什么也没有想,只想一直向前走, “撒盐空中差可拟。” “未若柳絮因风起。”雪像什么,更像是倾听心事的人,无论喜怒哀乐,都会包容你。 拿着隔壁王大娘写的地址纸条,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镇里,别说镇里就是比自己村子里热闹,一大早起来有好多的小商贩都在卖着东西, “烧饼嘞,热乎乎的大烧饼嘞”, “水果,新鲜的水果,苹果,西瓜都有啊,唉,快来买了”, “鱼,新鲜出水的鱼嘞……”,爷爷觉得走出自己的巴掌大的静谧空间,也挺热闹的,从裤兜里拿出皱巴巴的纸条,上面只写了四个字“祥和饭店,靠窗的座位”,爷爷一路打听才找到的,饭店不是很大,但也是当时的高消费的地方了,爷爷又摸了摸另一个裤兜里的几块钱,觉得很不好意思,这可是自己一个月挣得钱。 爷爷站在饭店门口,犹犹豫豫不敢进去,爷爷心里反复念叨老奶奶说的那些话,越想越着急就越想不起来,最后完全的都忘了,在门口徘徊了好几圈,还是决定进去,在靠窗的那一排座位上,只有一个女生,应该是这次的相亲对象,爷爷边走边整理一下衣服,尽量使衣服变得平整一些。 爷爷走了过去:“你好,请问你是来相亲的嘛,我叫马泉”, 女生:“你好,我叫郑兰,我等的就是一个叫马泉的人,你应该就是了”, 爷爷:“那应该就是了,你好,见到你很高兴”,先不说爷爷这边,说一下老爷爷这边,接到老奶奶的命令一路跟随者爷爷,想看看事情你不能成功,一直跟随到饭店外面,老爷爷才停了下来,透过窗子,能看到两个人的情况,爷爷还呆呆的站在那里,没有坐下, 老爷爷:“傻小子,坐下先点点儿吃的,边吃边说啊!”老爷爷正好站在了外面卖鱼的地方, 卖鱼的:“先生,您要不先买点鱼吧,别那么着急”,卖鱼的听到了爷爷的说话,才会这么说的, 老爷爷:“你别说话,我儿子正在那里相亲呢,别闹”, 卖鱼的:“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想好了再买鱼也不迟”, 老爷爷:“行了,知道了”,老爷爷不耐烦的看了一眼卖鱼的,再说爷爷这边, 爷爷:“服务员,请先来一壶热茶”, 服务员:“好的,您稍等一下”,爷爷点了点头, 爷爷:“你是哪里的人?” 郑兰:“我是从东北那边搬过来的,是东北人吧!” 爷爷:“哦,那怪不得呢”,爷爷不敢看女生,只是看到女生低下头去了,才好抬眼看一下,齐肩的头发,和自己喜欢的类型很像。 狼被很粗的绳子牵着一只脚,在哪里恶狠狠想要把绳子咬开,它愤怒的嚎叫着,连长拿着手电照到狼的眼睛,是白色的,像锥一样的目光直戳人心,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个狼的叫声很可能引来附近的狼,要是和一群狼在草原结怨,那苦日子可就来了,随时都有可能丢掉性命。 连长:“我们想办法,把绳子解开,尽量不要激怒它,在草原上尽量不要引起群的注意,否则我们将寸步难行”, 老张:“知道了,我去把绳子砍断,放它走”,接着老张就把绳子砍断了,狼获得了自由,但是那段绳子还在狼的脚上,狼跑了几步就消失在夜色中,但那双白色的眼睛好像回过头来看我我们一眼,因为我们都能看到那两点白色的目光,好像是要记住我们,好来报仇, 连长自言自语:“希望它不要招来狼群”, 连长:“行了,我们回去吧!”连长这才看到我:“你怎么也跟来了,行了回去吧!”跟着连长和老张一起回去了,虽然只有短暂的几分钟但我的背后已经湿透了,回到房子里已经快要接近十点了,我还有个疑问, 连长:“你们设陷阱不就是为了捉狼吗?为什么还要放它走?”连长没有说话,在喝着热水,老张倒是把话茬接了过来, 老张:“我们是解放军,要保护草原的一切,不能伤害狼知道吗?设陷阱只是不想让狼群靠近我们,况且你知道在草原惹到狼,那是怎么的后果吗?等于自寻死路,你第一次来草原还不懂”, 我:“哦”,我答应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连长:“没事,刚开始来草原的时候,我们也不懂这个道理,是后来住在草原上的人们告诉我的,狼是可以打,但是只是为了起到震慑作用,我们不能打狼,狼在草原上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狼没了,那么草原的人畜也生存不下去,草原也就不是草原了,就会变成荒凉的沙漠,这些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不能省掉任何一个环节”, 我:“知道了,谢谢”,连长点了点头, “唉,热乎乎的饭菜来了,大家吃饭吧!”我们刚说完话,老程就带着饭菜来了,我们一起吃饭了,端上来的只有两个菜,一个是咸菜,一个是辣椒炒白菜,而且只放了一个辣椒,没想到一天到晚的劳累却每天都吃这样的饭菜,其他人都吃着,只有我拿着一个馒头看着, 老程:“你发什么呆啊,吃饭啊,这就是被你踩坏的那棵白菜做的,你可要多吃一点”,说完老程哈哈的笑了,我也笑了, 我:“对,是该多吃一点,都快一天没吃饭了,我只是看着这饭菜好简单啊!” 连长:“有这个吃就不错了,你不知道我们之前吃的都是脱水蔬菜,没有一点营养,现在有了新鲜蔬菜,你尝尝,我保证这是你吃过最好吃的炒白菜”,一边笑着,一边说着,吃着简单的饭菜,我吃了一口炒的白菜,感觉真的好好吃啊,感觉如此的清爽宜人,再吃一口馒头就更加的美味了。 此刻外面大风起了,能听到草被吹翻天的声音,像是不安的嘶吼,虽然只是和外面隔着一道墙,但看到的景色却完全不一样,或许孤独的年代,最简单的笑和热闹才是最真实的快乐。 其实,几个人在这为了共同的责任,倒也不觉得无聊,倒是显得很充实,很多的欲望没有了,也就没有那么多的迷失了,不也挺好的嘛,还有一点家的温馨感。也只有这个时候才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才感觉能吃上一顿营养丰富的菜是多么的幸运,只是一点最平常的愿望,找到一些最简单的快乐,完成一份最伟大的坚守,也许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然后,我们又和老程说了刚才狼的故事,老程显得很淡定,感觉已经习以为常了, 老程:“我本来就是这个草原的人,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已经习惯了,只要不是太惹怒狼群,只要让狼群知道我们的存在并不影响它们的生活,它们也就不会来群起攻之,有时候感觉狼真的和人很像,有仇必报,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的经验”, 连长:“老程说的没错,在这里只有他最了解狼,我们不能违反一些东西,不然带来的不只是麻烦,行了先吃饭吧,吃完饭睡觉吧,已经快到半夜了”,大家都点了点头,一会儿,灯关了,就睡觉了。 狼无时无刻不神出鬼没的出现在草原的任何地方,他们就像夜晚的幽灵,守护着它们的家园,守护着草原。以前查过资料说草原的游牧民族信奉狼图腾,包括连长的这个小屋子里也有,以前不明白是为什么,现在好像明白一点了。 老程给我们讲的故事:有一年,雪下的特别大,由于所有的动物都缺乏食物,就都聚集到了草原上,牧民知道,到了冬天就要防止大雪,都有自己备灾的草场,如果草场被这些外来动物破坏了,那人和牲畜就都危险了,幸亏有狼的存在,不几天准把这些动物赶走,人类才幸免于难,养的牲畜也活了下来,对于我们来说,狼就像我们草原的守护神,你说,我们不信奉狼的图腾,还有什么可以用来作为精神的依靠,正是狼的力量才让我们人类闯过一次次难关。我震惊的听着,不去接近真相,就永远不知道那是什么。 人类的孩子交给狼来抚养,那说明从母性方面,人和狼都是一样的,虽然我也很震惊这个现实,可是就是那么妙不可言。 我呆呆的站在原地,看着狼孩吃着狼妈妈的奶,不奇怪才怪呢,小狼见我看着狼孩发呆的出奇,就跑了过来, 小狼:“飞鸟叔叔,你怎么了,他有什么不对劲吗?” 我:“哦,没有,对了叔叔叫小诺,以后你就叫我小诺叔叔吧!” 小狼:“好的,小诺叔叔”,小狼又跑到狼妈妈那里, 小狼:“妈妈,你不是说吃完饭就让小诺叔叔带我飞一圈吗?现在可以吗?” 狼妈妈:“不行,你那么重,小诺叔叔拉不动,还是算了吧!”小狼犹豫了一下, 小狼:“好吧,那以后有机会再说吧!”然后就和狼孩一起吃奶,那是另外一头狼。 我走进狼妈妈,狼妈妈看得出我对狼孩很感兴趣, 狼妈妈:“怎么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是吗?” 我:“是啊,感觉有些事情真的不可思议,想都想不明白”, 狼妈妈:“这个世界本就是不需要太明白的,有些事情还是不明白的好”, 我:“或许吧”, 狼妈妈:“其实,狼孩还是挺聪明的,每次我们一起去捕猎他都能跑的很快,也听从其他狼的指挥,只是有一个现象,一到夜晚的时候他就会哭,而且哭的很伤心,不知道是为什么?到现在他在这里生活也有八年了,只是不会说话,但很聪明”, 我:“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吧!狼妈妈我出去看一下,你先去忙着”,说完我就飞走了,飞到了一棵树上,正好看见狼孩在那里,小狼不一会儿就走了,我跟着狼孩走一路跟到了一个破房子里,他进去后就吃东西,里面有好多的坚果水果的,可能是他自己平时储存的。 这座房子可能就是他出生的地方,所以他就一直待在这里,希望自己的爸爸妈妈能回来,不知道多少个期盼都没有了踪影,只是默默的坚持着。可能吃狼妈妈的奶是他的习惯吧,虽然已经八岁了,但却什么都不知道,活着就是一头狼的模样,真的很可怜。 他吃了一会儿,就在房子里睡觉了,可能这里让他认为这里有家的感觉,旁边有一张残破的照片,一男一女手里还抱着一个婴儿,这个婴儿可能就是这个狼孩,虽然狼孩不知道这是什么,但却有一种亲切的感觉,让他不知不觉中来到了这里,从此一直守候,希望可以等到想要的。 看着狼孩睡觉了,我也在树上睡了起来,之间倒是没有什么事情,到了半夜的时候,我被一声吼叫给吓醒了,我睁开眼睛,看见是狼孩在吼叫,对着较圆的月亮吼叫,吼得撕心裂肺,从叫声中就感觉无比的伤心。 实战演练 一个南方姑娘,静静的呆在南方,出生在南方,生长在南方,可是自己从来没想过会去北方,因为她遇到一个北方的男孩,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去北方,只觉得北方有他的气息就坐着火车来了,那个时候正好是冬天,下车的那一刻她感觉好冷啊,我来到了这里,那他在哪里呢? 服务员把茶水端了上来,爷爷起身到了两杯,一杯给女方,一杯给了自己,那时候虽然是饭店但里面的设施对于现在来说不过是街边摊的标准,不过在那时候已经是很好的了, 爷爷:“请喝茶吧,看看好喝吗?”, 郑兰:“好的,你也喝吧!对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爷爷不好意思了,因为自己真的没有工作,只是给主人家放牛,如今已经好几年了,不过爷爷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很自由, 爷爷:“我只是在村子里给主人家放放牛而已,你不会嫌弃我的工作低下吧”,幸亏爷爷在学堂学了不少的词语,现在真的用上了,这个旁听也不是白听的,爷爷说:“我虽然是旁听,但我觉得比那些坐在里面学的还要认真”,我竖起大拇指,爷爷给予了赞赏的目光。 郑兰:“没事,我们都是农家人,有什么不能说的,只要有收入就好”, 爷爷:“有收入,就是少了一点,不过我会努力的,希望你能理解”, 郑兰:“嗯,我还有一个问题,你觉得对我的第一印象是怎样的?” 爷爷也没有什么标准,也不知道什么叫第一印象,这一次可能就回答不上来了, 爷爷:“什么是第一印象啊,我没明白什么意思”, 郑兰好像被逗笑了,还说自己上过就好学,连第一印象都不知道是什么, 郑兰:“就是看到我的第一面有什么想说的,比如我的外形,能看出我是怎样一个性格的人”, 爷爷:“很漂亮,一看就是知书达理的人,而且温柔体贴……”,这一句话,爷爷把所有能想到的赞美的词语都说了,说的很牵强,不过却是逗笑了郑兰,觉得上过几天学,但是只是知道一些表面而已,很多的事情还是不知道的,他们一边品茶,一边说着, 郑兰:“你喜欢喝绿茶吗?”爷爷不好意思的回答:“家里比较拮据,茶的话,很少喝,就是这样”, 过了一会儿她又问:“你这套衣服很合身,是经常穿吗?看起来挺新的”, 爷爷:“不是的,我平常很不在意一些生活细节,大大咧咧的,这是我过年才能穿到得衣服,所以还是见笑了,我只是临时拿出来穿的,说实话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还有一件衣服,是我娘说我才知道的”, 郑兰:“没事,都是这个样子,只是偶尔才会穿一点好的衣服,就像这次我们的相亲,到了家里都是一个样子,好的衣服都会到了过年的时候才穿”, 爷爷:“对啊,其实我也不喜欢这样子,觉得有什么就穿什么,这样藏着掖着总是没有办法,早晚都会知道的,还不如坦诚一点,咱又不是什么有钱人”, 郑兰:“对啊,没想到还能遇到能说一些真心话的人,不像其他的人,明明没有钱还要装作有钱”, 爷爷:“嗯,对了你饿了吗?我们吃点东西吧!” 郑兰:“不了,这里好贵的,不如我们去外面吃面条吧!”她悄悄地说到, 爷爷:“好的,我来结账,服务员这壶茶水多少钱”, 服务员:“您好,一共是三毛钱”,爷爷拿出了五毛钱,又给找回了两毛钱,爷爷和郑兰就出去了, 外面的老爷爷:“唉,他们出来了,挡住我一下”,老爷爷对着卖鱼的说到,卖鱼的无语了,不买自己的鱼还拿自己做掩护,真的不知道这个先生是怎么想的, 卖鱼的:“今天你必须买我鱼,不然我就把事情告诉你的儿子,说你跟踪他”,此刻卖鱼的人站在前面,老爷爷站在后面,很是不雅的姿势,好在爷爷他俩并没有注意到,出了那个饭店就坐到了对面的一个面摊上。 老爷爷见状,离着自己那么近,肯定会发现自己,刚想走,老爷爷就被卖鱼的捉住了, 卖鱼的:“买条鱼再走吧,不然……嘿嘿嘿”,老爷爷真的是怕了你这卖鱼的,真的是一个奸商啊, 老爷爷:“好好好,你赶快给我随便找一条鱼,我得马上走了”, 卖鱼的:“好勒,你稍等,我马上称一下”,卖鱼的故意找了一条比较大的鱼, 卖鱼的:“你好,一共是一块两毛五,我给你包起来,你稍等,包好嘞,给你”, 老爷爷拿出一块两毛五,就给了卖鱼的,走时还不忘回头说一句:“奸商,哼”,爷爷扭头就走了,回家了,卖鱼的笑了笑,嘴里并没有停止叫喊:“卖鱼嘞,卖鱼嘞,新鲜的”。 再说爷爷这边, 郑兰:“嗯,还是手擀面好吃,比那些饭店里的又便宜又好吃,我先介绍一些我自己吧!我是从东北那边搬过来的,因为一些事情不得不到这边来定居,所以就打算在这边结婚了,要不是家里催着,我还不着急呢,我也上过学,现在就在家里呆着,也没事”, 爷爷:“哦,是这样啊!” 郑兰:“这样你把你家的地址写下来,如果我同意了就给你写信,怎么样?” 爷爷激动的:“好的,我这就写”,写完了,默默的吃完面,默默的告别就都走了。 深夜的草原,拼命的怒吼,仿佛有一个世纪用不完的大风,再夹杂着远处狼的叫声,不知不觉中都带进了梦里去。 简单的一堵墙并不隔风,好像还能感到漏风,风吹着窗户上的纸,呼呼作响,却也抵挡不住睡意,不久都打起了鼾声,唯独我一个人睡不着觉,我会想他们说的自己的故事, 连长,姓李,名辉,五年前刚被认命为连长,也在这一年,自己的孩子也出生了,刚好也是在这一年,接到命令去内蒙古支援,本来他可以不来这里的,因为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不可能让你承受这样的痛苦,自己的首长也找他谈过,只要写一份申请就会换来别人,替代自己去,也算是组织上的关心,好像一切都在步步紧逼,他也不忍心去那么远的地方,可是他还是决定接受命令,坐上了远去火车,不久拿着自己的绿色行李包,就站在了这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 时间走的可真快,如今已经过去了五年,除了隔一段时间打电话到家里,其他的都是拿着妻子孩子的照片在夜里默默的流泪伤心,当然还有无尽的愧疚,五年了,已经没有回家了,如今自己的孩子都已经五岁了,他没见过自己这个爸爸,自己这个爸爸也没见过自己孩子一面,人家都说自己的孩子出生第一面看到的都是爸爸,可是从出生开始自己就看到了草原上,虽然只是隔了几天的时间,但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抛下怀孕在医院的妻子,他临走前反复告诉双方的父母一定要照顾好她,反而是自己也没好好照顾自己的妻子,说着满是遗憾终生的事情,可是又有什么办法。 对于家里他是一个不合格的丈夫和爸爸,除了每月寄给家里的生活费,就没有任何能帮到家里的了,他自己觉得自己活着就像一个赎罪的人,即使这样,心里也是满满的遗憾,妻子每次都极力的安慰这些都没事,最困难的都过来了,还有什么是可以放在心上的,每次只能听到自己儿子的声音,而只能拿着照片看。 但是对于国家,他是一名合格的解放军军人,为了祖国边疆的安定和谐,无私的贡献着一切,默默无闻却又无比的伟大,值得人民心里的赞扬。 又是一天,天气亮了,我感觉自己起的已经够早了,可是我看到其他的床位已经空了,我起来洗了一把脸,透过小窗我看到他们正在跑步,可是跑步需要更多的氧气,我看他们都气喘吁吁的,这里本来就缺氧,可能是有些适应了,不过这里可是锻炼跑步绝佳的地方,氧气少,正好可以模拟无氧状态,这样在平原跑步就轻松多了,残酷的环境训练都过来了,这就不叫做问题了,事实证明就是这样,当你遇到过更残酷的漩涡的时候,即使没有人在外面拉你一把,你也觉得现在自己足可以应付,因为遇到过最糟的,还有什么不能应付的呢。 我在树上陪着狼孩睡了一晚上,我好像没有睡,可是狼孩睡觉不安分,睡着觉也在哼哼着,好像是在说梦话,我到了时间也不知不觉中睡觉了,也在不知不觉中天亮了。这里有一棵香蕉树,我吃了几个香蕉,就悠然自得的飞着,刚飞到前面的山洞就看见狼群已经聚集在了一起,我看到狼妈妈也在其中,不多一会儿,就散开了, 我:“狼妈妈,这是怎么回事啊,狼群聚集在一起干什么?” 狼妈妈:“是集体捕猎,我们狼群每天都是这样捕食,把捕到的食物平均分配,这样我们就是一个团体,只要出去就没有不成功的”, 我:“是的,集体的力量是无限的,这样是很好的,那个狼孩也去吗?” 狼妈妈:“别看他小,他可是我们狼群最厉害的侦查狼,每次只要是他认准的猎物我们都能捕捉到”, 我羡慕的说到:“真厉害”, 狼妈妈:“行了,要不你过去也看一下,我们是如何捕猎的?” 前面说过,狼群捕猎是很注重战术的,有侦查,有主动出击,有防守,有奇袭,有以多胜少的战略,或许人类的一些战略战术都是从狼的身上学到的。 跟着群狼不久就到了森林里,这是一片开阔地,一旦认准的猎物准跑不掉,而且打仗最怕的就是开阔地,没有任何藏身的地方,很难防守,只要是进攻,胜利的机会很大,而且这里有一条小溪,是动物必来的地方。狼群都在后面布阵静静的守候,只有狼孩出去了,我不能飞在空中怕惊动了周边的动物,狼孩几个箭步就消失在了草丛中,过了没多一会儿,狼孩就回来了,狼孩说了几声,狼群开始分散移动,顺着草丛神不知鬼不觉的包围着一头掉队的野黄牛。 狼妈妈并没有出去,我也没有, 我:“那有一群牛,为什么不进攻那些牛呢?” 狼妈妈:“你是不是傻啊,一只牛都需要好几头狼才能制服,一群牛我们狼是万不敢得罪的,因为它们的蹄子是非常有力的,一旦踢到狼的身上必然会踢断我们的骨头,一旦踢到我们的脖子,必然会当场丧命,只有那些掉队的黄牛势单力薄,我们才敢捕获,这是狼群捕猎的经验,你虽然是一只小小鸟,但是对你也有很大的好处,好好的学着吧!” 我:“是的,谢谢狼妈妈”,然后我们就在草丛里看着,从侦查到隐匿包围再到主动出击,每只狼都熟练的很,面对一头大黄牛,一只狼打不过,可以十几头狼一起出击,就没有不胜利的,其实我们细细的想想这是多么高的一种智慧,所以说人类要向能看到的一切学习,这样才能不断的完善。 记得在家里的时候,每次出去妈妈都不让我自己出去,而是呆在家里,妈妈说世界时残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动物被吃掉,我当时还不信,现在看来是这样,只要属于这片森林,就逃不掉吃掉与被吃掉的命运,适者生存,不适的自然要遭到淘汰。 狼有残酷的面孔,锋利的爪子,还有尖尖的牙齿,十几头狼一同围攻,黄牛被狼爪抓的一身是血,深度可见骨,还有两头狼死死的咬住黄牛的咽喉,终于黄牛体力不止,倒了下去,宣布狼群的胜利, 狼妈妈:“可以出去了,我们可以去吃饭了,说着藏在草丛里的狼全都出去了,我还是静静的站在原地”,看着周围还有狮子老虎等其他的野兽,看着一大群狼,本来还想狼口夺食,现在确是没有机会了,也许这就是团体团结的力量。 不一会儿,狼就把一头牛吃完了,都走了,剩下的骨头,其他的动物才敢过去吃,即使是狮子也过去了,它能吓走的不过是一只野狗,一只秃鹫而已,远不及狼群的霸气威风凛凛。。 狼图腾 对于青春的世界,我想描述一次自己的失落,变得怅然若失,我渐渐的感到迷失感袭来的危机,这都是我们每个人必须经历的过程,我看不清生活的前方,也许是突如其来的危机,让我招架不住,也许是慢慢等来的惊喜,让我突然明白了内心,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从此,内心的世界便开始疯狂的长着野草,荒芜了的世界。 老爷爷回到家里就开始炖鱼等着爷爷回来,爷爷告别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在那坐了一会儿,此刻爷爷摸了摸额头,发现已经布满了汗珠,在那平静了好一会儿, 店家:“您好,可以收拾面碗了吗?” 爷爷:“可以了,我马上也走了,这两碗面多少钱?” 店家:“你好,一共是三毛钱”,爷爷从口袋里拿出先前的两毛钱,又找了一毛钱给了店家,走了。 走到那个烧饼摊的时候,爷爷想买两个烧饼回去吃, 爷爷:“店家,请问烧饼多少钱一个”, 店家:“五分钱一个,您要几个?” 爷爷:“给来两个,这是一毛钱”, 店家:“好嘞,您稍等,给您”,爷爷拿着两个烧饼就走了,还是按照原路返回,这次走的很慢,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走了两个小时,来的时候觉得没有看到已经倒了的土房,回去的时候才看到,这一路上需要经过三四个村子,走到第二个村子的时候有一个花园,墙边有紫色的菊花,还有紫色的牵牛花,爷爷蹲下来嗅了嗅花香,还有好多不知名的花朵,不知道是谁的花园,这是爷爷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花,还有玫瑰花也在里面,有红色的还有黄色的,真的很好看,旁边有一口井,还有舀水的水瓢,看来主人家经常在这里浇水,爷爷最喜欢的就是兰花,象征着君子,不知不觉的陶醉在花的世界,暂时忘却了烦恼。 其实,爷爷陶醉在自己的青春世界太久了,没想过该来的事情来的这么快,也没想过就这样一直生活下去,再好的生活总有结束的那一天,不知不觉中多了很多的压力,不只是金钱方面,还有家庭婚姻方面,以前觉得对于自己很遥远的事情,现在确是近在咫尺,总说等一切准备好了再开始,事实证明时间和事情都是不等人的,不管你是准备好还是没有准备好,都要接受,这就是生活。 你的原本平静的世界,突然闯进不知名的东西,它会把你带出自己的世界,然后告诉你这才是现世。 爷爷陶醉在花香里,都没察觉到主人家已经来了,主人家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头上带着一朵兰花,颇有南方姑娘的姿态, 主人家:“喂,这位小弟,你在我的花园里干什么?” 爷爷这才回过神来,急忙站了起来, 爷爷:“我也喜欢养花,可是我没见过如此多的花,有的我都不认识,所以不知不觉中就陶醉其中了,还请见谅”, 主人家:“哦,原来是这样啊!你也喜欢花,还真是少见啊!” 爷爷:“我喜欢花的香气,花香能让我有一个好的梦境,让人感到自由,无忧无虑的”, 主人家:“还不错,对于花的境界的认知还不错,这样吧,你选一朵花回去种,就算是我送给你的,算是交个朋友,你是哪个村子的,我没见过你”, 爷爷:“我是李村的,离这里不远”, 主人家:“哦,确实不远,好了选花吧,选完了就走吧!” 爷爷:“好的,我就要这朵兰花吧,不知道可不可以?” 主人家:“你也喜欢兰花,行吧,就送给你了”, 爷爷过去拿了起来:“谢谢你”,然后转身就走了,经过这样的反转,反而让爷爷忘记了相亲的事情,连回家的时间都忘了,独自抱着这盆兰花,一路上笑着,直到家里,爷爷一直陶醉在这盆兰花的世界。 再说老爷爷这边,鱼早就炖好了,已经过了中午吃饭的时间,还没见爷爷回来,老奶奶着急了, 老奶奶:“你个糟老头子,让你看着他,你怎么提前跑回来了,还买了鱼,这可是家里好几天的生活费,对了,他怎么还没有回来呢?” 老爷爷:“不可能啊,我看着这小子出来了,怎么还没回来,鱼都炖好了,这鱼要是凉了可就不好吃了,不管了,我们先吃吧!” 老奶奶:“好吧,估计这小子在外面也吃饱了,先吃吧!”老两口吃完饭,都有睡午觉的习惯,不睡午觉一到下午就没精神,所以就睡了。 厨师,叫程军,本就是草原上的人,后来自愿去参军,在平原呆了有三年,他说对于平原有种很陌生的感觉,所以三年后申请回到草原上,回到草原他心安多了,虽然很多人都不愿意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但是自己的家在这里,他能听懂草原上的每一个呼吸,觉得安心。 他从小的时候,他的爷爷就给他讲草原的故事,讲狼的故事,在自己家里的正前方还放着那个狼图腾,他说很早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个图案,一直陪他到大,才知道这个图腾的含义,这个图腾代表了草原上的一切。 他来到这里,教会了战友很多的知识,这些战友来自天南地北,都是为了维护国家边疆的安定,奉献了自己仅有的青春。我听他说他见过最小的一个战友才十九岁,因为特别不适应高原的环境,后来就调走了,自此来到这的标准就提升了,必须达到多少岁才行,还要适应高原的生活。 他说自己对于自由的理解就是看着草原上的动物到处奔跑,想吃草原哪里的草就过去。他说大雪覆盖的草原,是草原一年最美的季节,他承载了不仅是卫国战士的无悔青春,还有草原人民世代的坚守,在他看来,这就是他内心最美丽的风景,其实有些东西不是外表的美丽,而是源于内心的崇高精神。 虽然离着自己的家近,但是也有好久没有回去了,虽然家里不用自己担心,但是时间一长都会想念,就是这样也在坚持着自己该有的纪律,为着整个连队,每个人都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他在草原上生活了几十年,可能都会认得每一头狼的存在,包括什么时候出来捕猎,经常出没的地方,他们都会安生在哪里,大概有多少头狼,差不多都知道,见到狼他会我们听不懂的语言,会化解一场人与狼的血腥斗争,他说狼图腾对于草原人民来说神圣不可侵犯,告诉每个人都要尊重,这是人类和狼族和谐相处的象征,此后又让我们见到了许多大自然的神奇。 他经常说,我没有什么理想,只要过得安心,我这条命就是国家和草原的,他也会大大咧咧的,有草原人的豪爽热情,但也是耿直的性子,对于他也有说不完的故事。 狼群实现的胜利,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团结就是力量。 狼孩是侦查员,也在狼群中享受着自己胜利的果实,此刻他的手上嘴边沾满了血,像是一只野兽,或许他就是一只野兽,虽然身为人类却注定属于狼族。对于他来说,不知道也是最大的幸运。 我依然站在草丛里,我见过血腥的场面,如此真实的捕猎,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虽然是群体狩猎,但是狼族这边也有受伤的,甚至是直接被牛踢到了脖子,瘫软的趴在地上,不知道这样的受伤是不是真的值得,对于整个狼群来说又要怎么处理,我迷茫了,又该作何解释。 受伤的狼,被狼群拖到了安全的地方,受的伤几天就能自己好转,期间也有狼给受伤的狼送吃的,送水,就像人类的军队一样,有自己的休养期,倒也有各安天命的意味,这就是自然的规则。 狼妈妈:“走吧,这就是捕猎的过程之一,对于不同的猎物还要采取不同的战略,还要看准时间地点……”,我突然打断狼妈妈的话, 我:“狼妈妈,你不觉得这太残忍了吗?” 狼妈妈叹息了一声说到:“你还是太年轻了,不懂得世界的残酷,如果我放过了别的动物,当自己有危险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放过我们,对于饿肚子,我们的欲望就会无限的膨胀,只要自己活着才是最后唯一的意义,你知道吗?自然界最不能有的就是一颗仁慈的心”, 我:“我,我感觉我做不到,我必须抛开这种欲望,不然自己和野兽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狼妈妈:“怪不得你只有被吃掉的命运,要怪就怪你不贪心,仁慈”,狼妈妈嘴里还有一块肉,应该是给小狼吃的,作为狼,无论嘴上说的好坏,都避免不了嗜血的狼性,就是这样才会觉得狼是很伟大的动物,也包括残忍的一面。 我跟着狼妈妈回了洞里,狼妈妈把拿回来的肉给了小狼,小狼美滋滋的吃着,即便是小狼也摆脱不了狼的本性,也是小狼该有的特性,不然长大后连活着都是一个问题,总不能,让妈妈给你捕一辈子的猎吧! 小狼看出了我的心不在焉,只是在远处看着我,却不敢和我说话。 在狼族聚集区有一尊雕像,像是狼又像是人,一到夜里就会对着月光,栩栩如生,像是活了的一样, 狼妈妈:“这个雕像是怎么回事?”第二天,一早上我就问狼妈妈, 狼妈妈:“这个是狼王,是我们狼族的先祖,据说它有人的形态,人的智慧,到了这片森林里才渐渐的有了我们狼族,本来所有的狼族都生活在这里,只是后来狼族也分裂了,形成了很多的狼族,才到了世界各地,具体的原因,时间太悠久了,我们也不知道,这是现在狼族最常说的了”, 我:“哦,原来是这样啊!” 狼族传说 青春的世界喜欢叛逆和逃离,就像前面提到的,我从没有如此迫切的想要逃离家庭的生活,逃离这个熟悉的地方,只为着心中的那一点自由,仿佛逃出这个范围就是自由的天空,所以我决定去一次远方,拿着一张火车票就踏上了旅程。 我想过原因可能就是太熟悉这里了,我想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没有了家庭的束缚,没有了对未来的担心,我放纵着自己,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向迷失的森林再也没有出来,短暂的美好确实可以忘我,但它就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没有任何的迟疑 如同所有的逃离一样,我能想到的只是世界美好的一面,我沉醉在城市的灯红酒绿里,我迷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我肆无忌惮地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直到走到穷途末路的时候,我才后悔了,我才认清楚这个世界,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美好:世界就是这样,它广阔而又复杂,会发生许多自己意料之外且无法应付的事情。 为此,回到家以后我失落了很久,贫穷,自卑,自责,埋怨纷涌而至,一切都是自己的一个小心思造成的,事情已经如此了,我又能怎么样呢? 自我的失落太久了,我想是应该重新站在阳光下找回被自己扔掉的自信,生活还是要继续,我不能因此而意志消沉,我要总结自己迷失的原因,我要提醒自己也要提醒别人,有些事情不要轻易的去做,特别是青春的自己不能放纵,会很容易成为一生最失望的事情。 不论我选择了哪一种生活态度,每一餐饭也要好好的准备,因为在做菜的过程中,你会从中窥到一直想要看破的人生的真相。以前我是喜欢做饭的,所以我要追回以前的自己,自信而又无所畏惧。 爷爷拿着那盆兰花,边走边欣赏,像一个女孩子一样,一边跳着一边转圈,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家里,看到老爷爷和老奶奶还在睡觉就没有过去打扰,爷爷手捧着这盆兰花想要种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可是找不到合适的土壤。 爷爷突然想起,村东边的小树林里有黑质土,也正好挨着一条小河流,那里的土最有营养,是生长兰花的优质土壤,爷爷找到一个破了的盆,拿着一个铲子就跑去了小树林里,挖了半盆子的土就回来了,正好看到老爷爷也醒了, 老爷爷:“你个臭小子先把那个放下,进屋和我们说说和那个姑娘谈的怎么样了?”这时老奶奶也醒了,一进屋就拉着爷爷问东问西的, 爷爷:“感觉挺好的,就是互相了解了一下,她说如果同意就会给我来信,等等看吧!” 老爷爷:“原来是这样啊,那就等等吧,对了你弄土干什么?我看你挖了一盆的土回来”,这时老奶奶拉着老爷爷小声说到:“就不能问问细节方面的”, 老爷爷:“别问了,再问就不高兴了”, 老奶奶:“那好吧!”爷爷站在旁边也不知道这俩老人在说什么, 爷爷:“哦,我在回来的路上捡了一盆兰花,想要种在院子里,这才挖了一点有营养的土”,爷爷并没有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怕老两口多想,所以边走边欣赏,不知不觉中就忘记了时间, 老爷爷:“哦,是这样啊,行了那你自己忙吧!”接着,爷爷又回到了自己的世界,把土铺在地上,代替原来的土,把兰花原来的土放在挖好的坑里面,然后埋上土,又找来几块砖头做了一下装饰,最后再浇一点水,就算大功告成了。 兰花种在自己的院子里,但是显得有些孤单了,因为院子里除了黄土并没有其他的东西,爷爷又把院子收拾了一遍,才走出家门,已经是下午快接近黄昏了,爷爷习惯了走去放牛是睡觉的那个树干,忙完了兰花的事情,还是要回到自己这片小的天地。 爷爷躺在那里,并没有睡觉,而是回想着今天的相亲的过程,包括每一个细节,爷爷隐隐感觉自己的自由时光已经结束了,因为如果要成家,就要对她负责,那么从今天开始的日子就要改变了,变得更成熟,更有担当。 老张叫张月,出身于一名侦察兵,后来跟随支援命令,递交了一份申请就来到了这个草原上,最初他把这个消息告诉家里的时候,全家人都反对去这样一个高寒的地方,处处充满着危险,可是他依然坚持着,他喜欢挑战自我,所以家里人看劝阻无果也就答应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也有五年了。 老张出身于侦察兵,所以对于狼的观察也细致一些,他也会开车,有时候就充当司机,有时候厨房忙不过来了,就到厨房帮忙,这里的人本来就少,所以每个人都是以一挡三的好汉,有时候日子虽然艰苦了一些,倒是过得很充实。 我在屋里,看着连长他们跑步,我穿好了衣服也去跑步了,我可能还不适应高原缺氧的环境,跑了几步就大口大口的喘气,氧气完全的不够用,这和我在平原跑步完全不一样,这里真的很费力气,如果能克服这样的环境,那么跑步的境界会更上一层楼。 连长:“在这里跑步尽量慢一些,不要跑的太快了,这样会有危险的”, 我有点困难的说:“谢谢连长,我知道了”,过了一会儿,我们就全回到了屋子里,感觉身体所有的关节都好累, 连长:“你还不习惯这里的环境,我们呢,差不多都习惯了,我们一开始也不适应这里的环境,时间一长就可以了”, 我:“可能吧,这里真的是太难受了,让人感到一股死亡的感觉”, 老张:“在这里确实是随时面临着危险,所以我们都是慎之又慎啊”, 连长:“一会儿吃完饭,我送你到山下的支援站,你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 我:“可是我还想要观察狼呢,我不能就这样离开这里,让我呆一段时间好吗?” 老程:“吃早饭了,赶快,昨天拉回来的羊肉,今天给大家做一顿汤喝,大家今天早上开开荤”,我还要说真呢,可是被老程打断了,老程接着说, 老程:“怎么要送走小兄弟了,赶快吃饭吧,一会儿还要巡山呢”, 连长:“你是说你还要留在这里,不行不行,你必须得走,要不然出了事情谁负责啊!”连长不停的摇头,我可能要非走不可了,我还要留下来呢, 我:“我知道会给你们带来麻烦,可是观察不到狼,我不知道该如何去描述狼啊!” 老张:“你是作家吗?”我不好意思的点头答应了,是啊 老程:“作家好啊,我不认识字,最羡慕的就是每天都能写字的作家,要不这样,我写一封信你去我家算了,我爸爸最喜欢有人教他写字了,至于观察狼,只要你把他老人家哄开心了,他总会有办法”, 我:“真的吗?谢谢你,老程,这样既不用麻烦你们,还能达到我的目的,很不错的”, 连长:“行了,就这样决定了,老程你写信吧,我们穿衣服,马上出去巡山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狼族只生活在丛林深处,由狼人统治者所有狼,据说狼人可以变成人和狼,拥有超过狼的智慧,变成人只能是八月十五月亮最圆的时候,而其他的时间只能是狼。 狼族凭借先天优势,狼的数量多,拥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因此经常攻占其他族的领地,就这样狼族领地不断扩大,甚至有群体攻击人类的野心,可是狼人终究还是被人类打败,至此再也没出出去过丛林,再看如今的狼族,狼与狼之间的差异就更加的明显了,所以根据狼群的特征,还有想要活动的地方,分成了现在不同地方的不同狼族,分布到了各个地方,有在丛林的,有在冰原的,有在草原上的等等,至此狼人的传说开始变得神秘而又无从查询。 这是狼妈妈想了想又补充到的,其实,每个族都有自己辉煌的历史,只是现在已经没有动物去关心了, 狼妈妈:“你很关心这样的传说吗?连我们狼族都不相信,你会信吗?” 我:“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有好多的事情是我们不知道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狼妈妈:“也对,你看他们俩能成为好朋友,真的感觉不可思议”,狼妈妈指着小狼和狼孩说到, 我:“是啊,一个是人,一只是狼,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东西,现在却走到了一个世界,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还能有多么的荒唐”, 狼妈妈:“那就不是我们考虑的事情了,我们考虑的就是自己,那些关乎天下苍生的事情,还是不想为好”, 我:“你不觉得自己太无情了吗?” 狼妈妈:“如果我现在吃了你,你有办法吗?你有这样一颗心就已经很不错了,最后你发现你只能想想,而改变不了任何的东西,如果不信,你可以试着把狼孩变回人类,况且他本身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狼妈妈摇了摇头走了, 我气结,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是啊,眼前的事情都做不到,又何谈拯救苍生呢? 危险来临 时光也有自己的集合点,它不是发出没有任何交集的平行线,在你走了很久的路以后,当你迷失了方向的时候,不知道从那个点就能看到过去的自己,站在每一个站点的自己,自己就像是围着一个圆圈走,时光跌跌撞撞好像又回到了起点。 早上起床的时间混乱了,来到成都以后,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在家的时候,习惯了小贝温柔的叫我起床的“喵喵喵”声,小贝的叫声不像闹钟铃声那样突兀,也不像自己自然而然的醒来,小贝的叫声好像能穿透我的梦境直达我的灵魂深处,在脑海最深处的那个自己最先醒来,然后梦境中的自己醒来,最后是现实中的自己醒来。 之前睡醒后,是满床上的找手表,先看看时间,后来,有了小贝以后,第一件事就变成了把它抱在怀里轻轻的抚摸,小贝的毛发很温暖光滑,慢慢的抚摸着,刚赶走的睡意就又来了,仿佛能让人忘记一切的烦恼。还是照例起床刷牙,经过镜子的时候停留了一会儿,看到自己的头发乱糟糟的,昨天的衣服鞋子乱放,感觉生活里好像少了些什么,我感觉自己已经够细心了,没想到无意之间也会犯这样不经意的错误,所以我首先洗了一下头发,看看能不能得到些什么? 拿着洗发水,拿了盆,到了水龙头前先把水调成热水,接了一盆水,用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好好的滋养一下头发,算一算好像有一个星期没有洗了。 头发洗了一半,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很傻的想法,我几岁了?天呐,我居然都不记得自己多少岁了,我就这样双手放在头上,任洗发水的泡沫肆意的流窜,直到洗发水泡沫到了眼睛里才回过神来,急忙用水冲洗缓解眼睛的不适,我加快了速度,因为这个问题我迫切想要知道,本来说好的洗半个小时,现在却没有用到十分钟。 拿起毛巾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往卧室里去,一边用手指数着数,终于脑子里蹦出了一个数字“26”,不会吧,我已经26岁了,细细一想这个数字还是挺可怕的,在自己的笔下,主人公都是永远十八岁的年龄,就觉得自己也是十八岁啊,可是已经26岁了,时间好快啊! 感觉自己一瞬间就老了,一种不知名的忧愁突然涌上心头,觉得有些伤心,本来高昂的热情被浇灭了,现在只能是躺在床上默默为自己伤心一会儿。 找到手机,看到有老妈的一个电话是半个小时前打来的,我有种预感,不太好的预感,但是我还是把电话打了回去, “嘟,嘟,嘟……喂,妈,打电话有事情吗?” 老妈:“也没啥事情,就是想打个电话给你,问你最近怎么样了”, 我:“哦,挺好的,妈,吃的下饭,睡的着觉,无忧无虑的”,呜,呜,呜,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 老妈:“哦,还吃的下饭,睡的着觉是吧!”这句话老妈是温柔着说的,可是后面一句话嗓音提高了十倍, 老妈:“你看你那同学谁谁谁都结婚了,你看人家的孩子多有出息,知道为家里考虑,你看你又去那么远的地方,分明是在逃避,别怪老妈我不讲情面,要是再这样,老妈我就替你做决定了,你自己看着办,哼,对了,你多少岁来着”, 我:“26岁啊,妈呀,您不会都忘了吧!还真是赶巧了,我也正在想这个年龄的问题,还有我真的没有,只是好像我还没有考虑到这方面的事情”, 老妈:“人家24岁就有结婚的,你说没考虑谁信啊!” 我:“好了,行了妈,如果能在成都遇到一个女孩子,我一定会努力的”, 老妈:“这可是你说的,别忘了,争取在今年也把婚结了”, 我:“好吧,对了我还要出去呢,就不打扰您了,再见啊!”我匆忙的就挂掉了电话,在这一刻,我感觉自己好像知道缺少的是什么了——一个可以管住我的心的女孩。我发现来到成都之前我是期待的,期待着一场美食盛宴,期待着一场美好的爱恋,之前说过,在成都可能会找到我的爱情,这是一种直觉。 躺在床上看到表快十点了,我要开始做饭了。 茫茫的草原,倏倏的风,永远是看到草原的第一印象,此刻在小屋里老程想要写信,拿起了笔和纸却站在那里不写,老程无奈的摇头, 老程:“我不会写信啊,这样我说你来写怎么样。” 我:“可以啊!” 老父亲: 小子这边都挺好的,就是事情多了些,虽然我现在离着家近,但咱是解放军战士,应该遵守铁的纪律,没有常回去看您,还请多原谅,行了给您这次写信,我是想给您介绍一个我的朋友,人家可是作家,您不是喜欢写字吗,就让他教你就是了,这次来草原,他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观察狼,这个相信您最在行了,所以还请帮助一下这个朋友,至于其他的就没什么了,最后祝您像草原上的狼一样勇敢无畏,身体健康。 程小子,致上 老程:“行了,你拿着信直接给他看就行了,这虽然不是我写的,但是他老人家能明白,一会儿,我就带你去,穿衣服吧,一会儿还要穿过冻原,很冷的”, 我:“好的”,不一会儿,大家都换上了厚厚大衣,戴上了黑色的面罩,还给了我一副厚厚的手套,一切准备完毕了,出发了, 连长:“大家都准备好了吗?我们开始巡山去了,走,,出发”, 草原的风突然变得大了起来,身体向前挪动一步都要很费力,本来地势平坦的地方,突然变得陡峭起来,不过前面倒是有一条小路,也是斜斜的,脚站不稳就要滑下去,所以巡山也是很困难的, 老程:“巡山,我们需要走过边境线,还要检查靠近的动物的走向,边境线很长,我们还需要检查是否有私自过境的人,一般都需要走一天的时间”,边走着老程边和我讲一些巡山的知识,走的很慢,但是很稳定。 翻过一座山,走进了一个雪山,天气突然也变冷了起来,这里到处白茫茫一片,眼睛看到都会出现眩晕,周围只是一些灌木丛,就再也没有其他的植物了,就这样走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排狼的脚印,还有狼的粪便,正在冒着热气,狼应该刚过去,瞬间我们几个变得小心翼翼起来,顺着前面的岩石慢慢的走过去,前面是一片开阔地,中间有一块很大的石头,周围没有其他的碎石,可是往石头上一看,我们惊呆了, 老程:“全身雪白色的狼,不,不可能,这个传说难道是真的”,我们几个看到老程不可思议的眼神,应该知道一些什么,毕竟全身雪白色狼本身就让人不敢揣测,是神秘的存在。 “妈妈,妈妈我们去捉鱼吧!”小狼叫喊到,我被小狼的声音给吵醒了,狼妈妈也醒了, 狼妈妈:“你这不听话的孩子,小诺叔叔还在睡觉呢,别吵”, 小狼小声的说到:“哦,知道了,不闹就是了,那我去找狼孩去玩”,说完小狼就跑了出去。今天的睡醒,我想明白了一个问题,一只鸟居然能和狼群和睦相处,那狼还是狼吗,就因为我无意间救了小狼,这也不科学啊,或许连狼妈妈也没想到,前面会有一场危机等着我。 草原狼也有自己的统治者,只是我来到这里几天了都没有看到。 突然,在平静的洞里,突然闯进一头成年的狼,看到狼妈妈在那睡觉就过去叫醒了,然后狼妈妈看到来的狼就出去了, 狼妈妈:“原来是前锋狼大人,有什么事情要交代吗?” 前锋狼:“狼统领大人听说,你这里有一飞鸟,还学习我们狼族的战术,狼统领很不高兴,让你和那个飞鸟去狼冥石一趟”,可能是狼妈妈身边的某一只狼说的, 狼冥石,是一块暗黑色的大石头,在草原的东边,挨着狼妈妈的洞穴不是很近,也不是太远,那里是狼统领的居住的地方,平常没有狼靠近这里,在狼族具有这个权利的只有前锋狼,所以狼族的一切事宜,也是前锋狼一一通知。 狼冥石下有一个很大的山洞,山洞两边分别有两只狼在看守,这里显得神圣一些,背后是一座大山,只能从前面进去,可以说颇有一番气势。 各族与各族之间都有自己生存的法则,也就是独立的捕食技巧,这些东西只能在族内流传,而不能被其他的种族学去,一旦找到自己族人的破绽,那么就会流传开来,对于整个族群的生存发现是很不利的。 就说狼族,他们群体攻击落单的动物,什么侦查环境,伏击,突袭,如果熟悉狼族的捕食技巧就会巧妙的躲开,那么狼族这些东西就不管用了,如果我对这些感兴趣,并且去研究狼族的捕食技巧,那么我们飞鸟一族在草原上的生活就会有规律的避开狼族的侵扰,我们熟悉了狼族,就不怕被吃掉了,或者说被吃掉的几率小一些。所以说,泄露这些族群的秘密,是很严重的。 狼妈妈:“他只是一只从远处飞来的小鸟,不会在意这些东西的,而且它只吃水果,这不算泄露秘密吧!何况它救了我的孩子,我不能这样把它送进危险的境地”, 前锋狼:“这些,你就不要担心了,狼统领大人自有定夺,你只要带他去见统领大人就行了,其他的你就不要管了”。 另有企 狼妈妈:“好吧,我这就去和他说一下,您稍等一会儿,前锋狼大人”,说着狼妈妈重新走进洞里, 我还在那里假装睡着,知道是狼妈妈走了过来,我也站了起来,因为我感觉狼妈妈说的事情和我有关, 我:“怎么了,狼妈妈,找我有事情吗?” 我能很明显的看出狼妈妈担心的神色,很矛盾,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去说,不过狼妈妈还是小声的和我说, 狼妈妈:“你还是赶快走吧,狼族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他们要找你麻烦,你飞走他们捉不到你,记住不要相信任何人,孩子你还小,不该出来这纷扰的世界,还是回到妈妈的身边吧”, 我知道狼妈妈说的是什么意思,可是我不能就这样走了,我到要看看狼族能有怎样的野心,不过我也不能冒险,需要通过一些方法得知狼族到底安的什么野心, 我:“狼妈妈,是不是他们要见我,我走了,那你该怎么办,小狼怎么办?” 狼妈妈:“这个你不要担心,他们是不会把我母子怎么样的,我有预感,他们应该不是针对你,而是想要通过你得到什么信息,毕竟草原上有牛,你觉得狼会对你感兴趣吗?” 我:“也是,那就麻烦狼妈妈去打听一下信息了,我们还是在那个救小狼的悬崖见,我先去那里,到时候您来找我就行了”,我刚说完话,洞外的前锋狼就开始大喊了, 前锋狼:“狼妈妈可以了吗?带上飞鸟朋友,我们一起去见狼统领大人吧!” 狼妈妈:“这就好,马上出去了,好吧,你先去那里等我,我过一会儿回来就去找你,顺着这个洞一直飞,就能到外面,你去吧”,我点了点头,我飞走了,洞不是很高,而且里面很黑,我的翅膀能触碰上尖尖的石刺,我尽量让身体低一点,就这样一直飞,终于看到了一丝光亮,我能听到后面前锋狼大吼的声音, 前锋狼:“狼妈妈你放走了那只鸟,你知道狼统领大人会怎样处罚你吗?你都跟那只鸟说了什么?走吧,现在我们就去狼统领大人那里,看你怎么和大人交代”, 狼妈妈:“去就去,我到要看看你们又在扩展什么野心”,狼妈妈不卑不亢的大声说着,随后前锋狼和狼妈妈就去狼冥石了,临走前狼妈妈看着在远处和狼孩玩耍的小狼,不自觉心里有种离别的感觉,这种感觉很伤心。 再说我,飞出洞去以后,看到了一片很大的藤蔓林,到处都是相互交织着,像是人类的细密渔网,不过藤蔓在现实里的存在感却是真实多了,奇形怪状的,树与树好像是一个整体,不断的扩张领地,就连飞行在里面也是困难无比,而且我感觉里面很危险,到处都能视做一片天地,随便藏一条毒蛇,还买等我反应过来就被吃掉了,那岂不是最可怕的事情了。 不过看着藤蔓,绿绿的倒也可以随处当做天然的床,如果要是让猴子知道了,这里肯定会被猴群毫无犹豫的占领,因为这里真的是太好了。 狼妈妈跟随着前锋狼很快的到了狼冥石,冥石据说是从天而降的陨石,直接掉到了山上,才形成这样的天势绝险。 一进去,就看到一头高大的狼坐在那里,中间有一块很大的石头,形似一把椅子,双眼散放着蓝色的幽光,能看到锐利的牙齿,贪婪者的形象,前锋狼一进去就拜见, 前锋狼:“狼统领大人,狼妈妈已经带到,但是……”, 狼统领:“我知道了,逃了是吧!意料之中的事情,要他也没用,逃就逃了”,幽幽的声音从前方的黑暗里传来,像是把心中所想用声音放大了出来,并没有看见狼开口说话, 狼妈妈:“统领大人,既然不是针对他,那么我也就没事了,那我就先告辞了”,狼妈妈转身就要走, 狼统领:“前锋狼你先下去吧,我和她有事要说”, 前锋狼:“是,统领大人”,前锋狼一走,狼统领没有了先前的拒人以远的态度,恢复了平常的样子,看到狼妈妈更是眼间情丝浓浓, 狼统领:“这么久没见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我也是迫不得已才那么做的,你要理解我,对了小狼还好吗?我很想他”,一提到小狼,狼统领眉宇间满是浓浓的父爱流露,有说不出的温柔, 狼妈妈:“你还知道什么是感情吗?我和小狼已经与你无关了,小狼好不好你就不要问了,如果没有什么事情,那我就先走了”, 狼统领:“别,既然你不说,那是你的权利,我知道你还恨着我,只希望你们都要平平安安的才好,我找你来还有别的事情,那只鸟和你们说过天鹅一族的事情吗?他有没有说天鹅湖在什么地方,我……”,狼统领话还没说完就被狼妈妈大声打断了, 狼妈妈:“我就知道这么多年你还是死性不改,还想着自己手上的那点权利,还想着要扩张地盘,去无辜的伤害别的族,你够了没有”,说到最后,狼妈妈几乎是撕心裂肺的吼出来的,可以听出狼妈妈言语中无尽的失望,还有无尽的伤痛与不舍,就像我们听到的远处的一声狼的叫声,听的让人心碎。 狼统领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做的不会有狼相信,其实,他也是为了狼族和她好,可是在她的眼里,自己早就不是原来的自己了, 狼统领:“我不管你怎么说,我只想知道它和你说了天鹅湖在哪里吗?” 狼妈妈:“没说,即便是说了我也不会告诉你,你好自为之吧!”狼妈妈跑了出去,直到自己的洞穴才哭了起来,哭的很伤心,这是,小狼回来了,看到自己的妈妈在哭, 小狼:“妈妈,妈妈,你是怎么了,哭的那么伤心,能和我说一说嘛!”天真的岁月自有天真的道理,当我们丢失了天真,人生就没有那么多的美了, 狼妈妈:“没事,时妈妈看到你高兴”,小狼被妈妈抱在怀里,替妈妈擦了一下眼泪, 小狼:“妈妈,不要哭了,我以后都乖乖的,不会再惹妈妈生气了”,狼妈妈点了点头,很欣慰的笑了笑,眼里还有眼泪滑落在脸庞,带着眼泪的笑,是最美的笑容。 孤独的月影,挂在天上,太多的愁,太少的梦,本以为不会离开自己喜欢的地方,却发现这是仅有的梦,梦醒了就要接受不愿意的一切。 我们巡山的这一行人,看到了传说中的雪狼,都在那一步也不敢动,雪狼好像没有要走的意思,大雪天的,我在口袋里的手,摸着老程的那封信都出汗了,大气也不敢喘息一下,本来就呼吸困难,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谁的脚边滑落了一颗石子,雪狼听到了,望了过来,然后跳下石头,跑进了旁边黑漆漆的山洞里。 雪狼一走,我们都松了一口气,看着留下的那一串脚印,感觉好轻松啊, 连长:“你怎么了,老程,不就是一只雪白色的狼吗?有什么惊奇的”, 老程:“连长,你不懂,在我们草原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在狼的图腾里面包含着三种狼的图形,这三种狼是最具有传奇色彩的狼,他们分别是雪狼,人狼和月狼,狼的图腾是集合这三种狼的形状特征制作而成的,代表所有狼的最高统领,如今我们见到了雪狼,你不觉得很不可思议吗?而且这些故事我从小就开始听,如今真的见到了,能不震惊吗?”老程这边说着,老张就一直看周围的环境, 老张:“老程,连长,我们来过这个地方吗?我怎么没有一点印象,感觉从来没有到过这里啊!” 连长:“不可能我们每天都走这里,怎么会没来过……,唉,你说的对啊,我也感觉没有来过这里啊,老程你看呢”, 老程此刻还在那里蹲着,估计脚都蹲麻了, 老程:“你们先等一会儿,我的脚麻了,等我几分钟”,我见状赶紧过去扶住他, 我:“你没事,在哪里蹲那么久干嘛”, 老程:“还没有缓过神来,一会儿就行了,你扶我看看周围”,说来也奇怪,老程一起来,本来下着的大雪,突然停了,刚才的狼的脚印也不见了, 老程:“我们好像真的没有来过这里,太不可思议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大家都摇头:“不知道”, 连长:“行了,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前面不还有哨所吗?我们先去那里,顺着这条路走,估计就能到”, 老程对我说:“翻过这座雪片,就能看到我的家了,到时候你过去就行了,并且把信交给我的父亲,他能明白的”, 我:“好的,麻烦程哥了”,虽然是几天的时间,但是我们的关系好像亲近了很多,可能是因为一开始的那个疏忽,有时候对不一定是对,错也不一定是错。 雪停了以后,温度明显高了很多,不久就出了太阳,在走了没多远处,半山腰有一个哨所,里面有两个人在那里,看到我们来了,很高兴,说着最近的状况,我们询问是否去过我们来的方向,他们说没有去过。 穿过雪山已经是下午了,空空的雪片除了留下我们的几个的脚印外,并没有其他的了,最自然的状态,当然还有那一些狼的脚印,不知道是自己飞了,还是被雪盖了起来。 秘密行动 狼妈妈走了以后,狼统领自己静静的站在那里,幽幽的说到:“希望,你能明白我的心思,我一切都是为了你和狼族好”,随后又恢复了先前威严的模样, 狼统领:“前锋狼何在?”一瞬间就跑出来了三个前锋狼, 前锋狼:“统领大人有什么吩咐?我们随时都在”, 狼统领:“你们先派出侦查狼去寻找天鹅湖,一旦找到立刻报告给我,行了,退下吧!” 前锋狼:“是”,所有狼都退了出去, “天鹅一族,我早晚会占领你们的天鹅湖,到时候就等着吃美味的天鹅肉了”,狼统领又恢复了贪婪嗜血的模样,模样很吓人。 狼妈妈还在自己的家里抱着小狼哭,狼妈妈是在为小狼的可怜哭,因为到现在小狼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小狼偶尔会问起来,可是都被狼妈妈给搪塞了过去, “你的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等你长大了他就会回来”,小狼听了点了点头,狼妈妈却是越来越担忧,因为小狼在一天一天的长大,狼妈妈不能把这个可怜的故事讲给可怜的孩子听,这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让他变得不再是原来的自己。 前面提到过,欲望一直都是迷失的根源,权利的欲望,财富的欲望等等,让我们在岁月的森林里迷失的越来越深。 狼妈妈:“孩子,你先去玩会儿吧,妈妈出去走走”, 小狼:“好的,妈妈”,狼妈妈就去了之前和我约定的悬崖,可是我并没有在那里, 狼妈妈:“不是说好在这里碰面吗?怎么,鸟呢?飞哪里去了?该不会还在藤蔓林吧,算了那里也挺安全的,去那里找他的”,说着狼妈妈就又走了回去,回到家,按照指给我的方向狼妈妈也走了过去,走到尽头。 我呢,完全忘了和狼妈妈的约定,看到这里,我还是冒险过去了,发现什么都没有,所以就不自觉的在这玩耍了起来,我看到一个很好的地方,特别像一张大床,躺在上面舒服极了,不自觉就睡了一会儿,参天大树上还有水果,下面又有小溪水,简直是森林的天堂啊,我忘乎所以了。 狼妈妈出来了,正好看到我躺在那里,可能是看我睡的很舒服,并没有打扰我,直到我自己发现, 我:“狼妈妈您什么时候来的,我忘记了,这算理由吗?”我尴尬的说到, 狼妈妈:“你还好意思说,没看到你我都快急死了,没想到你在这倒是玩的乐不思蜀啊!”狼妈妈故作生气的说到, 我:“没有啊,我是迷路了,找不到出去的路啊,所以才在这里等你的”, 狼妈妈:“我可是看到你一副闲人的样子,行了,别说了,我告诉你他们不是针对你,而是想要对付天鹅族”,一听到天鹅族,我瞬间想到了很多的东西,首先想到的是她,然后就是狼族为什么要去对付天鹅一族,天鹅一族又没有惹到其他的族,可能越是这样,越能招来杀身之祸。 我:“狼妈妈你就这样进去,探得消息了,又出来了”, 狼妈妈:“不就是这样吗?那还要怎样,其实,我也有难言之隐,和你说说吧!我这样总是把它藏在心里,也不行啊!” 我:“怎么了,看您很忧伤啊!” 狼妈妈:“这本来就是一个伤心的事情,好吗?你愿意听吗?” 我:“只要是狼妈妈的故事,我就愿意听”,我的话惹来狼妈妈一阵白烟, 狼妈妈:“其实,那个狼统领是小狼的爸爸”, 我:“什么,什么,你是说小狼的爸爸是狼统领,怪不得他会对你这么有情有义呢?那小狼知道吗?” 狼妈妈:“对我有情有义是真的,但是他不再是之前那个他了。他不知道,我不敢告诉小狼,可是我感觉他迟早是要知道的,能瞒多久就是多久吧!” 我:“你为什么不告诉小狼呢?这真的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狼妈妈:“我不是说了嘛,他变了”, 狼妈妈:“每个孩子都以自己的父亲为荣,可是我真的看不到他有什么好的,如果放在以前他很好,可是自从他当上了统领,他的性情就大变了,说实话我是恨他的,我真的没勇气和小狼说他有一个这样的爸爸,或许因此他也会改变,如果我再失去小狼,那么我就真的没有什么了”,我能看得出狼妈妈是很伤心的,患得患失,不知道该怎么去做, 我:“狼妈妈,你不要这么说,其实,我感觉他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只是他不说,你应该试着去了解他,或许你听后也会原谅他,这都是不确定的事情”, 狼妈妈:“或许你说得对,但我也怎样去了解他呢,毕竟,我还是恨他”, 我:“你还是说说他之前是怎么样的吧!” 狼妈妈:“好吧!” 我第一次和他认识是在一次捕猎中,因为我们是集体捕猎的,又因为我是女孩子,只抢到了很少的食物,正在我还埋怨没有吃饱的时候,他过来了,给了我一块肉才刚吃饱,我很感谢他,就这样我们熟悉了,每次捕猎他都会让我先吃,就这样一次,两次,我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他,我只是在等他和我说:“我爱你”,后来,就真的等到了,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后来就有了小狼,很幸福,可是他并不满足,一心想要当狼族的统领,为了当上这个统领,他的一切都变了,对我没有了温柔还有以前的浪漫,我也很耐心的劝说过他,可是没有结果,我们就分开了,后来我又生下了小狼,就一直没有再见面,所以就是这样了。 我:“哦,原来,狼妈妈还有这样的一段经历啊,您这样一说还真的是不能告诉小狼,这样会让他失望的”, 狼妈妈:“我就说嘛,还是晚点告诉他才好”, 我:“对啊,这样对小狼也有好处”,狼妈妈自言自语的说到:“他为了权利,为了狼族的稳定确实做了不少的贡献,但是他就像一个欲望的无底洞,永远不知道满足,而且还杀过狼,在我心里他早就变成了杀狼不眨眼的嗜血狼,我很怕他,但是我又能怎么样呢?” 我:“没事的,会有你想要的结果的”, 狼妈妈:“希望如此吧,对了你和天鹅族有交情,不去提前去通知一下,让他们也好做准备,也算是替他赎罪了”, 我:“好的,我这就去”, 再说狼统领这边,吩咐完了命令,有十几只前锋狼秘密的出去找天鹅湖了,但我还不知道。 连长:“雪终于不下了”,这是连长到了哨所说的第一句话,哨所的同志见到连长敬了一个礼,然后说着最近的情况,只要没有什么大事基本上很快的就会去下一个哨所,可是哨所在半山腰上,我们走的路,居然也在半山腰上,我们该如何下去呢?总有我不知道的。 不一会儿,老程和老张拿出了几块滑雪板,然后老程从脚边抓起一把就放在了嘴里,看我看他:“别看了,这月是纯天然无污染的,在外面想吃还没有呢”, 我也拿起了一把雪放在了嘴里,清清凉凉的,当雪遇到嘴的温度化成水流过喉咙的那一刻,我感觉好舒服啊,仿佛全身心的细胞都在随着雪水在流,自然而又不失美感。 我:“这是干什么?不会要滑下去吧!” 老程:“你猜对了就是要滑下去,现在正好有雪,平时还享受不到滑雪呢?” 老张:“要不要试一试,可爽了”, 我:“我没滑过雪,不过可以试一试”, 老程:“当然要试一试了,不然来一次草原,没有尝试过滑雪,那可亏大了,要试一试,一定要”,看到大家都这么坚持,我也没有什么好推辞的了, 我:“走就走吧,说着我们四个人每个人都拿着一个滑雪板,一根滑雪杆,准备开始了”, 连长:“我数1,2,3,开始,看谁先到山脚下,1,2,3,出发”,他们三个是最先划出去的,然后我犹豫了一下也划了出去,前面的山坡高低不平的,我怕翻了,所以比他们要慢的多,不过前面倒是传来老程的声音:“兄弟,越慢越容易翻,还是快点吧!” 我一听也加快了速度,不过路程是比较短的,我刚划得很快,就看到他们在前面停了下来,我想要停下来,可是已经晚了,此刻已经能看到覆盖着雪的草地了,还能看到前面白色的蒙古包,我直接冲到了草雪地上,然后脱离了滑雪板,又在草地上滚了几圈才停了下来,我躺在草地上,我感觉我的嘴里有什么,拿出来一看是草,就习惯性的去嚼了嚼,草的味道很好闻,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出现了幻觉,还感觉有一点甜,怪不得在蒙古草原上的动物都这么幸福呢,吃着天然无污染的草,喝着天然的雪水,赏着我们从千里之外来看的风景,对于它们也许很平常,但是对于我们则是很惊喜的事情,趴在那里,我看着远处的那头健壮的牦牛,感觉做一只牛也挺好的,无闻世事,不担心生活的环境,只要低着头吃草就可以了,即便是我从牦牛眼前跑过去,也不会抬头看我一眼。 这时候他们三个人跑过来看着我,因为我从刚才开始就没起来, 连长:“你没事吧,怎么不起来了,还是摔坏了起不来了”,老程也说:“对啊对啊”,他们三个都担心的说到, 我躺在那里笑了笑:“没事,到了草原先感受一下草的味道,害得大家担心了,不好意思”,老张过来扶起了我,我用手擦了一下嘴,老程也走了过来, 老程:“你可吓死我们了,走吧,前面就是我的家,看到前面的五个蒙古包没,那里就是了”, 我:“哦,知道了,这么近,你不回去吗?” 老程:“不了,还有任务,我就不去了”, 连长:“没事,你也有半年没回来了,我们在这里等你一会儿,快去快回,要不然就要黑着天回去了”,老张也附和着:“对啊,对啊!” 老程欣慰的点了点头:“好的,我马上就回来”。 重返天鹅族 荒草丛生的青春,也许只有路过才觉得它是美丽的,不去接近它,也不要太远离它。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有过到过远方的经历,感觉走的越远,靠自己也就越近,仿佛自己的身体在这里,而自己的影子却在千里之外,只有找到了影子,把影子和身体放到一起,才算找到了一点自我,并且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 青春的叛逆,让我学会了珍惜和认识自己,做过的事情倒也不觉得后悔,只是失去的东西再也找不回来了,让我有点小失望。有一次,我带着小贝去了一片向日葵花田,每棵向日葵都带着丰硕的果实向着太阳,小贝好像很喜欢黄色,在田地里不停的蹦跳,这边看看,那边看看,我虽然离着小贝很近,我也欣赏着夏日的葵花田,有一种淡淡的香味让我沉醉,但我眨眼间竟发现小贝不见了,我呼喊着小贝的名字,到处找,但是就是找不到,也得不到小贝的回应,我又猛然回头,发现小贝就蹲在那里,摇着细小的尾巴,在向我微笑,对于它来说可能风轻云淡,但是让我震惊不小,是什么东西短暂的蒙蔽迷失了我的双眼,我竟然看不到眼前的事情,这样的事故在我身上发生过不止一次。 就这样在现实的世界里迷失的越来越深,回头发现错过了一路的美好风景,不禁感叹惋惜,随着时间的流逝,除了年龄增长了些,其他的好像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变。 我离开天鹅族也有十天了,然后巧合下救了小狼,就又到了狼族,在狼族这几天很好的了解了狼妈妈,然后又知道狼族对天鹅一族有野心,所以我就又回来了。 我按着自己先前的记忆路线找寻天鹅湖,天鹅湖还是挺隐蔽的,周围满是密林,还有天然的环形形状,高低起伏的山势不到近处根本看不到,天鹅一族也算是与世隔绝吧,但是周围的动物也挺多,天鹅湖的地理位置也不是什么秘密,只是狼族离的比较远,所以呢才会不知道,这也给我争取了时间。 我飞到了密林树上的一棵,看到了先前欺负我的那个天鹅还在那里,好像在理直气壮的教训着其他的天鹅,这我倒是不感兴趣,我想尽快见到她,只有她我才能很好的说,只是我并没有找到她,我猜想她会不会在后山,因为我喜欢那里,我和她说过。一个地方在一个人心里之所以变得和以前不一样,就是因为另一个人曾经在这里过,哪怕只是看一眼,也有无可替代的意义,有时候自己就是那么傻,明知道结果,还是不愿意放弃,还抱有一丝希望,希望现实并没有那么遭。 我飞到了后山,那里还是一样的云雾缭绕,还是一样的神秘,突然在一棵树上,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她真的在这里,而且还是我先前站的那棵树枝,我好像明白了,可是我又不能去接受,我犹豫了要不要告诉她,这可是关乎他们一族的安全还有她的安全,我还是决定去说,直到我飞近了才知道,她好像是在哭,我可以装作看不见。 我从远处喊:“喂,不好了,我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很紧急的”,她听到我的声音,顿时站起身来,顺便擦了擦眼角,并且露出了很美的笑容:“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走了吗?” 她的眼睛不停的眨着,要迫切知道我给的答案,可是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来想好的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我不想再伤她的心了,可是我真的是没有办法, 我:“狼族秘密调查你们天鹅一族,可能是要对你们不利,你回去告诉你的父亲,提前做好准备,知道吗?我是怕天鹅有危险才回来的,”我眼神坚定的望着她,并且说到 她:“你是如何得知的,回来只是告诉我这些吗?你离开以后去了哪里?”我于是把这十天来发生的事情都简单的说了一遍,她听的不住的点头, 她:“那还等什么你和我一起去,和我父亲说啊,晚了怕来不及了”, 我:“你不是不着急吗?现在是怎么了,” 她:“我知道你担心我就行了,其他的虽然也很重要,但是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她开心的笑了笑,此刻看不到眼角流的泪了, 我:“我不能去了,怕会误会,还是你自己去说吧!我要先走了,你就说是你无意间听到的,我先走了”, 她:“你还是要走吗?就不能留下来”, 我:“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有自己要走的路,你就不要再挽留了,好吗?”我没有再看她的眼神,我就飞走了,不想看她哭泣的脸,因为我承受不起。 我又是飞了很远,一个“情”字也会让我迷失,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所以我选择了逃避。我又飞回了狼妈妈的洞穴,看到狼妈妈正在睡觉,我没有打扰狼妈妈,我也躺了下来,狼妈妈注意到了我, 狼妈妈:“你回来了,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我:“很好,已经告诉他们了,就看他们怎么应对了”, 狼妈妈:“嗯”。 老程看着连长亲自答应了,就高兴的和我跑了过去,蒙古包外面有几匹骏马,都在悠闲的吃着草,蒙古包里传来了阵阵白烟,应该是还在做饭,不,应该是蒙古特有的火炉,毕竟草原也是很冷的,我们的到来可能惊动了拴在旁边的马匹,看着老程骏马抬起前蹄,嘶鸣了一声,像是认识的欢迎仪式,同样马匹的声音也惊动了蒙古包里的人,出来了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一见到出来的人,老程就兴奋了起来:“父亲,好久不见”,然后习惯性的敬了一个军礼。 高大的身形先是发呆了一会儿,然后就小步跑了几步,抱着这个比自己稍小一点的身形,就像是小时候抱着自己的儿子,现在只是自己的儿子长大了,不过也依然没有高过自己的父亲, 父亲:“你个程小子,这么久也不回来,虽然离着家近但是来到家里也不进来,你可真狠心啊!” 老程像小孩子一样笑了笑:“回来也不容易,需要翻过好几座山才行,充满了危险,我是怕你们担心才不敢回来的”, 父亲:“行了,行了回来就好,我让你妈赶快做饭,知道你忙,就耽误你一会儿,对了这位是……”, 老程:“哎呀,父亲光顾着我们说话了,忘记我这个朋友了,人家的文化人,父亲啊你不是喜欢书法嘛,就让他教你,人家是来观察狼的,父亲你就让他看看狼是怎样的,随便露几手就可以了”, 父亲:“原来是朋友啊,欢迎来到我们的草原上,在这里牛羊肉管够,只要你能吃得下”, 我:“谢谢叔叔,我是来麻烦你们的,怎么还好意思吃呢?” 老程:“没关系,父亲就是这样豪爽的人,你就在这里住下吧,保证你流连忘返,乐不思蜀”, 我:“真的是麻烦你了,谢谢”, 老程:“你这就见外了,没事去吧!我再去见见母亲,就要走了,不能让连长等的时间太长”, 父亲:“老婆子快出来,儿子回来了”, 母亲:“来了,我马上就出来”,母亲头上带着一个帽子,身形也不是太瘦小,神采奕奕的,完全看不出草原风霜带来的岁月痕迹,最起码从脸上看,是很年轻的,抱着自己高大的儿子,就显得瘦小了, 老程:“母亲好”,见到自己的母亲,同样敬了一个军礼, 母亲:“好好好,只要你好,一切都好”,母亲说完,自己的妹妹也跑了出来,和老程拥抱了一下,说着一些家常话,然后老程看了一下时间, 老程:“时间到了,我要走了”,最后老程给我们几个人都敬了一个礼,然后就走了,头也不回,就这样走了,又是一次目送,从小到大好像都在目送中度过。 老程的父亲:“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程小子的朋友,是文化人,到时候写字好要麻烦这位小兄弟呢,老婆子快去,煮一只羊来”, 老程的母亲:“好的,你们等着吃就行了”, 我:“不用那么麻烦了,都是自己家人,随便一点就行了”, 老程的父亲:“行了,既然到家里了,那就听我的就是了”,说多了也不好推辞,我只能是点头答应了,毕竟,能吃到正宗的草原羊确实不容易,我也要享受一下。 老程父亲:“也不让你为难,只要教会我写信就行了,明天我就让你零距离接触狼,怎么样?” 我:“可以啊,太简单了,我保证您一会儿就能学会”, 老程的父亲:“真的,唉,一辈子没文化,连写字都要别人去教真是丢人啊!” 我:“没事,只要肯学就行了,写字只要记住就没有什么难事”。老程的父亲点了点头。 再说老程,急匆匆的跑了回去,看到连长和老张正坐在地上说话呢,天寒地冻的看到有两人在那里谈心确实挺稀奇的。 老张:“看,连长,老程回来了,还真快”, 连长:“行了,该出发了,还有好长的路程呢”, 老张:“嗯”, 老程:“行了,我们出发吧!”三个人就又出发了!!! 小狼失踪 “咣咣咣,小伙子开门,该交下个月的房租费了”,一打早上还在睡觉呢,就被吵醒了, 我:“知道了,阿姨,一会儿我给你送过去,好吗?” 阿姨:“行吧,你先睡着,不过要快点啊!一会儿还要买菜去呢?” 我:“很快的”,基本上也没有什么睡意了,我来到成都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每个月的月初都要交房费,所以又在我不经意间溜走了一个月真快。 这回计划改了,白天可以写作,夜晚再跑步吧!白天利用日光,尽量把写作的目标完成,这样晚上就能进行跑步了,可以节省一点电费,借着路灯的光,跑向前方。可是晚上跑的不宜过多,不然连睡觉都不能睡了,所以计划又变了,把所有的事情尽量在白天做完,晚上寻找灵感,为明天的写作做准备,所以对于我来说跑步和写作几乎是各占了一半的时间,这样觉得一天都是忙碌的。没有跑步,不能给写作带来灵感,没有写作,不能给跑步带来动力,这两者几乎是相辅相成的,并且我也越来越依赖,就是这样两者不断的重复,感觉这一个月过的好快啊! 在一个人的孤独岁月里,唯有美食和自己不能辜负,在美食里寻找灵感,用美食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 早晨,我发现自己也有了赖床的习惯,特别是来到成都的这一个月,变得尤其明显,我也开始领悟大懒虫不能准时起床的原因了。我习惯拿着食谱去做菜,尤其是自己喜欢的菜品,做过几次后就成了自己的手艺,并且有了一点心得以后,还能改良成自己的风味,也许这是我喜欢做菜最重要的原因了。 有时,我也犯懒,不想做饭了就去外面吃现成的,特别是这个夏天,到了夜里才是生活的最高点,一群人吃烧烤,一杯啤酒下肚别提多舒坦了,当然我的酒量很糟,只能喝一杯啤酒,多一点都要睡觉,就睡在地上。本来在烧烤摊我是来的最早的,没过几分钟本来很空的位置都坐满了,我的身边也有不认识的人,“唉,这位兄弟,一个人喝多没意思啊,大家都挤一挤,热闹一下”,就这样,在别人眼里,我可能是他们的朋友,可是事情远比我们想的要简单,一句话,就仅有的一句话,我们就成了朋友。 他们诉说着自己一天工作的不满,然后一杯啤酒下肚,精神就上来了,“没关系,生活就是这样,该高兴的时候尽情的高兴,该忧伤的时候,适度即可,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啊!”这时,一个人站了起来,说着这段普普通通的话,加上酒力,听的倒是热血沸腾的,我依然坐在那啜一口自己杯里的小酒,听着他们说话,然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相互碰杯,我也站了起来,碰杯后,喝掉了杯子里最后的一口酒,此时,人家好几瓶啤酒都喝完了,坐在我旁边的兄弟,看来一直关注着我, “唉,这位朋友,刚才就看你只喝了这一杯酒,我们三四瓶都下去了,都是男人嘛,喝喝喝,大口的喝吧!” 我:“不行,不行,我的酒量只能容纳这一杯酒,喝多了马上就会睡在这地上的”, “哎呀,没事,你告诉我们你家的地址,我们把你送回去总行了吧!”他还是依依不饶的让我多喝一点酒,这时又响起了一个好听的声音, “唉,你就别逼人家喝酒了,人家什么酒量人家自己知道,对不对,你自己高兴就行了,对不起啊,兄弟,我代他向你道歉了,他喝多了就这样,你别介意,你随便吃,这顿饭我们来买单”,听了他的话也就放弃了,并且跟我道歉, “对不起啊兄弟,刚才失礼了,是我不好,是我又喝多了,我大哥说的对,这顿饭我来买单了,就当是赔罪了”,说着他又向我鞠了一个躬,我连忙站起身来,扶住了他,因为我看他可能要倒在地上了,又过来两个人将他放在了座位上,一坐到座位上,他马上就趴在桌子上睡觉了。 “行了,我们不要喝了,吃点饭吧,越喝越愁,让他睡吧,我们小声一点说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世界的所有重量好像都压在了90后孩子的身上,看着一张张青春的面孔,一眼就能看出来都是90后,我也是90后,压力虽然没有他们那么大,但是经过今天,又刷新了我的压力记录,他们对于未来充满了迷茫,迷失是常有的事情,可是他们还是不断的向前走,不管是对还是错。 看着狼妈妈那双永远化不开忧愁的眼睛,我就莫名的怜惜, 我:“狼妈妈,你好像在担心什么?” 狼妈妈:“我也不知道,总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感觉好像要有什么糟糕的事情将要发生”, 我安慰狼妈妈:“您可能是想多了,您最近太累了,不如去休息一下吧!” 狼妈妈:“不了,我去找一下小狼,回来我们一起吃饭”, 我:“不用了,您真的太累了,小狼我去找,您看怎么样?” 狼妈妈:“好吧,我先去睡一会儿,你快去快回”, 我:“好的,放心吧!”我记得小狼是和狼孩在一起玩的,应该是在狼孩的那个家家里,我飞着过去了,看着狼孩正在一块石头上蒙着自己的眼,应该是在玩捉迷藏, 我:“嗨,狼孩,你们在玩什么呢?” 狼孩:“我在和小狼一起玩捉迷藏,我来蒙住眼睛,一会儿我就要去找他”, 我:“是吗?时间到了吗?我们一起去找他”, 狼孩:“行,这样很快就能找到他了,我们去吧”,然后,我和狼孩就开始找小狼,找了破旧的屋子里,找了周围的草丛里,找了树的后面,找了石头底下,周围都找遍了,还是没有小狼的踪迹,感也没有回应,可是我们还没有找到,这要怎么和狼妈妈说啊, 我:“狼孩,你确定小狼刚才在这里吗?” 狼孩:“确定,我们一起在这里的,不可能找不到他啊!”狼孩也有点着急了, 我:“别着急,我飞到空中看看”,我飞到空中可是还是没有,我就直接飞去了狼妈妈的山洞里,还没进去呢,我就在喊 我:“不好了,狼妈妈,小狼不见了,狼孩说他们刚才还在一起呢,就一会儿的功夫就不见了”,狼妈妈一下子从地上站了起来,自言自语的说:“我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狼妈妈:“快,再找找,别有什么危险”,狼妈妈当先跑了出去,然后一声吼叫,旁边洞里的狼都出来了, 狼妈妈:“大家,小狼不见了,赶快到附近找找”,然后一大群狼分散到不同的方向去找,我和狼妈妈也在寻找, 狼妈妈:“孩子,你在哪里,快出来,回家吃饭了”,其他的方向也传来不同的吼叫,可是还是没有找到,过了半天,其他的狼都回来了,都说没有找到,这下子狼妈妈真的是慌了神了,一下子趴在地上就哭了起来,这时,过来一只狼:“我想起来了,刚才好像有一只前锋狼拿着一个袋子不知道是什么,就从那边的河边走的”, 我:“那边的河边离着他们捉迷藏的地方很近”, 狼妈妈怒吼了出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你确定是前锋狼”, “是的,是前锋狼,但我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这只狼急忙的解释到, 狼妈妈:“是他干的,没错了,不然其他的狼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我知道了,大家跟我来”,一群狼浩浩荡荡的就随着狼妈妈到了狼冥石,可是除了狼妈妈以外,其他的狼都不敢靠近狼冥石,没有统领狼的同意,他们是不敢靠近的, 狼妈妈:“看来,只有我自己能解决了”,我也没有进去,只是在外面,狼妈妈急忙跑了进去, “来,孩子,你吃一点这个葡萄,是不是比家里的好吃啊!是不是很甜啊!” “是的,真好吃,还有这个香蕉,还有那个草莓”, 狼妈妈冲进去,一进来就听到了这些话,就看到了这一幕, 狼妈妈指着狼统领大喊:“你这个混蛋,你要干什么?”说着狼妈妈就把小狼放在了自己的背上, 狼妈妈:“孩子,你没事吧,你怎么回到这里来”, 小狼:“妈妈,你怎么这样啊,你不是说见到人要有礼貌的嘛,而且叔叔给了我很多的好吃的,妈妈你也过来吃吧!” 狼妈妈:“不用了,不吃他的,我们家里有的是好吃的,我们回家去”,说着狼妈妈转身就要走,狼统领说话了, 狼统领:“看来,你什么都没和孩子说啊!算了,我也早就猜到了结果,既然这样,就随你便吧,不过我还是希望,我想见小狼的时候就能见到”,狼统领的话里带着浓浓的威胁的味道,狼妈妈虽然嘴上很强硬,但是又能怎么办呢, 狼妈妈:“你别做梦了,我是不会再让你见到他的?我们走”,然后小狼和狼妈妈就跑出了狼冥石,直接到了山洞里才停下,我也跟了回来,也猜到了什么事情,但我没说, 小狼:“这个叔叔是好人,你为什么这么凶啊!”小狼说完这句话狼妈妈竟然不知道怎么的,直接打了小狼一下,小狼被打哭了,狼妈妈见到小狼哭,自己也哭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暗潮涌动 为了一份执着的爱情,不停地奔波,发现做的事情,有好多都是徒劳无功的,满世界的寻找一个人,就是凭过去一起的那点记忆,找寻着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可是还是没有找到,所以决定明天继续找,现在对于爱情虽然也在迷失阶段,但是却有了方向,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青春的爱恋,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凭着感觉做事,即便是因为什么原因分开,也不会觉得太在意,当然伤心总是难免的。但是过了青春的年纪,我们学会了执着和认真,虽然也有感觉在里面,但是每一分感情的付出好像都是刻骨铭心的,所以在执着和认真的驱使下,每一次都不放弃,直到绝望为止。我们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不容易,但是又是相互喜欢的,少之又少。 在爱情的世界里,好像没有谁是对的,谁是错的,但总有什么东西在中间让两个人在一起或是分离,在爱情这片森林里,相遇的人总会相遇,分离的人总会分离,好像长久又是少之又少的,所以我们曾无数次质疑爱情到底值不值得拥有,渐渐的并不抱有希望了,希望越大,失望就会更大。 确信,不管爱情怎么蹂躏我们,但是每次都选择相信,就算失败也要摆出豪迈的姿态。在阳光柔软的午后,就像是小贝轻轻的舔着自己盘子里酸奶一样,认真而又细腻。 今天,起的较晚,写作在床上就开始了,写完了以后,快十二点了,穿好衣服,就去了超市,随便买了一点蔬菜,买了一桶啤酒,发现现在交朋友没有一点酒量是不行的,所以我要多喝一点,也可能找到灵感也说不定。超市挺大,东西很多,逛了好几圈就是没有想买的,我看到来买东西的都是老年人,买东西慢,付钱结账慢,走路慢,权当是一种享受了。结完账以后,我刚走到超市门口,就看到一对老人家夫妻在那里说话,就挡在门口,一开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人们都挡在了旁边,后来听谈话可能是因为买东西, 老爷爷:“你还要买什么东西嘛,要买我们回去买”, 老奶奶:“想买一箱酸奶,但是看着价格太贵了,不用买了”, 老爷爷:“你喜欢喝,那我就去买,钱还够,你不用担心,这里有椅子,你坐在这里等着,我很快就回来了”, 老奶奶:“不要去了,还是回家吧!” 老爷爷突然笑了笑,露出不完整的牙齿:“听你的话一辈子了,这次我要自己做主一回”, 老奶奶也笑了:“嗯”,点了点头,老爷爷走一步很慢,但却信心满满,没有要停下的意思,面对经历岁月磨砺过的爱情,反观我们所谓的爱情,差距就是能坚持到最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就是一个人,面对自己还有什么不能走到最后呢? 其实,也怪我们自己,总是把事情想的无限好,却难以保持平常的心态。下雨了,她为你打了一次伞,仅是这短短的一秒,都会让你偷笑一整天,就是高兴嘛,但有时候她也会不理你,你就感觉这一天都闷闷不乐的,我们除了问她,好像就猜不出她的小心思,我想知道关于她的一切,可是她又对你若即若离,所以我们是很被动的,只有多说话才能了解,安慰是最好的解药,我想听她跟我畅吐不快,她的忧伤就分给了我一半,我总是绞尽脑汁用最美丽的话语去安慰她,让她听着舒服,不自觉就燃起了斗志,说明我安慰人的能力还是有的。 有一次,她加班工作到十点钟,在九点多的时候下起了雨,我能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雨伞跑到有她的地方,去等着她,因为我知道她没有带伞,很快的在人群中我看到了她,她把自己的包放在头上挡雨,我快速的走过去,她慌乱中看到了我,头顶上多了一把伞, 她:“你不会,是专门来接我的吧!” 我笑着说:“是路过”, 她:“哦”,很显然是不相信我,就这样我们默默的走着,就这样我也为她打了一次伞,突然感觉好喜欢这个夏天的雨,这个晚上的雨,虽然看不见,此时在心里是无与伦比的美丽, 她:“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会不习惯的”,是她先开口说话,我又陷入了被动, 我:“没事,总不能看着你淋雨吧!” 她:“行吧”。 不知不觉中闯入了爱情的世界,看你如何追逐? 我:“行了,狼妈妈你们不要哭了,都回来了,还是做饭吧!” 狼妈妈:“好好好,不哭了,我去做饭,你好好的看着他”, 我:“我会的,放心吧!” 此时,在狼冥石的外面聚集了十几头前锋狼还有侦查狼, 在洞穴深处突然传来一个苍冷的声音:“你们都进来吧!” 所有的狼就都进去了,一进去就都拜倒在地, 狼统领:“怎么样,找到天鹅湖了吗?” 其中一只狼:“找到了,就在细林深处”, 狼统领:“好,好,我们今天晚上就出发,我们要一点一点的吃掉他们,然后夺得天鹅湖”, 所有狼:“是,统领大人”。 天鹅族,经过了这次政变,白天鹅和黑天鹅终于成了一家人,后来,又有了新的黑天鹅族长,算是平等对待,不过即便是这样,还是很弱小,除了制造一些机关来防御以外,基本就是逃跑了。 她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父亲还有黑天鹅族长,一致的建议就是逃走,可是留下天鹅湖带不走,又很舍不得,面对强大的狼族,又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只能是防守。 白天鹅族长:“女儿,你有什么好的办法吗?我们可不是狼族的对手,” 她:“我想请别的族帮忙,这样我们就多了一些胜算”,距离晚上还早,现在做准备还来得及, 天鹅族长:“我们找谁啊!遇到狼族哪个族不得好好考虑一下啊,我觉得没有哪个族会帮我们的,我们还是离开这里吧!”, 她:“这里是我们的家园,我们有保护家园的重任,一遇到不能解决的事情就逃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们应该改改观念了,是时候打出我们自己的风采了”, 族长:“这,好吧,你觉得找哪个族,不行我们还是要离开的”, 她走了两圈,看了看天空:“有了,猴族最聪明,不如请他们帮忙吧,而且离着我们也近”, 族长:“好吧,女儿你去吧,快去快回”, 她:“好的”。 狼妈妈:“吃饭了,孩子是不是饿了,快吃吧!” 小狼:“我也不太饿,还是你们吃吧!” 狼妈妈:“以后,遇到陌生的狼,不要随便去好吗?” 小狼:“妈妈,我没有,我是很听话的,我一醒来就在哪里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狼妈妈:“行了,妈妈知道了,这不怪你,不怪你就是了”, 我:“等我一会儿,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找狼孩玩,怎么样?” 小狼:“好啊,好啊,那你快吃吧!” 吃完了,就和小狼出去了,小狼别看年纪轻轻,也知道有些事情的原因, 小狼:“叔叔,你知道妈妈为什么会哭吗?”我不能把原因告诉小狼,我答应狼妈妈要保密的,所以还是忍住了, 我:“每个妈妈都疼爱自己的孩子,你失踪了,妈妈当然着急了,所以妈妈就哭了”,我一边解释着,小狼一边点这头,不一会儿,就走到了狼孩的家里,长满了很多的小草,狼孩还在睡觉,可能是听到了我们的动静,狼孩醒来了,狼孩哭了, 我:“你怎么哭了,你不是睡觉吗?” 狼孩:“我又梦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我在梦里拼命的追逐,可是就是靠近不了,所以我就哭了”,狼孩其实知道自己的身份,自己活着本来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还能做什么呢? 我:“你还想回去吗?如果想回去,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都是人类的东西,你必须学会,这样你才能回到人类的世界”,狼孩一听自己还有希望,就很期待的眼神, 狼孩:“真的吗?我还能回去,我要学,要学”,狼孩兴奋的喊了起来,不过在人类看来,狼孩的喊叫声就是狼的叫声。狼孩,起初在狼族的孩子里经常被嘲笑,产生过自卑的感觉,被抛弃,没有父母成了他的标签,幸好成长的路上能遇到一个值得感恩的人,那就是狼妈妈,狼妈妈看待狼孩和自己的小狼一样重要,每次狼孩受欺负了,狼妈妈都要找到那家狼去,有了狼妈妈的守护,那些孩子都不敢再欺负狼孩了,反而成为了很好的朋友,狼孩学着狼的叫声,以及各个动作,虽然是学的较晚,但是确是这些孩子中表现最好的一个,很快的就成为了狼族的侦查员,也算没有辜负自己。 再见到猴王 作为1990后的我们,最大的也到了三十岁了,可能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事业,也有了自己固定的生活,可是无论是哪方面,总感觉自己欠缺什么,比如没有追上的梦想,错过的人,还没有准备好就惶然的接受什么,总会让你招架不住,各个方面的压力,就算我再怎么保持,也很难找到小贝看待世界的从容、懒散。 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也在上学,上学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很喜欢她,女孩一开始对她没有感觉,经过他的一番努力,哄她开心,道歉,甜言蜜语,惊喜等,他都是样样精通了,最后她才答应和他在一起,很快的见到了双方的父母,感觉很满意,就是她的父母有一个要求,必须拿出十八万块,才能同意,面对这样的要求,自己和家里都无能为力,就这样,他们没能在一起。就是因为钱,成了他们无法逾越的沟壑,他后来专门跑到我这来哭诉,当时我听到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没来由的愤怒,可是我只能这样,因为我也帮不了他,就这样苦心经营了两年多的爱情就没有了。 从这次亲身经历,我就在想是什么让相爱的人总不能走到一起,即便是到了谁都不想要的结局,也就只能将错就错下去,这难道就是父母想看到的,父母总说是为你好,可是丝毫不在乎你的感受,你爱什么,你想要什么完全都要遵从父母的意志,对此,我是很反感这样的情况的,我必须摆脱什么,才能找到自己想要的。 来到成都以后,我也认识了不少的女孩,当我了解到她们好像没什么压力时,感觉太不可思议了,同样是做父母的距离就会这么远,她们没有被催婚的经历,也没有想要找另一半的想法,感觉现在有自己,有闺蜜挺好的,当我谈及我的小城的故事的时候,她们都惊呆了,光听听都很可怕,不自觉的话题就到了我这里,她们问我有没有被催婚的经历,我当然说有了,然后就天马行空的说了一遍,其实,我感觉自己还是挺幸福的,在通往森林深处的这条道路,我没有前进,也没有后退,就这样画地为牢,等想好了再出去。 在小溪底下的鹅暖石,顺着水流前进,每天只走一步,她将自己全身洗的很光滑,以此来减轻自己的重量,无视岁月,无视自我。 有好多的时候自己都想逃离地球,去到一个自由的星球生活,可是又完全的放不开,剪不断理还乱。其实,来到成都要说自己不是逃避,连自己都不相信,有时候我就想呆在自己的这个小世界,静享安逸沉默的时光,可是我不能总待在这里,那就是真的逃避了。 在成都跑步的路上,也能看到情侣当街吵架的情景,就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动不动就以分手相要挟,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人围观看热闹,我真的想不通,一份爱就这么的不堪一击,那当初又是什么让他们在一起的呢,分开的人终究会分开,好像也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加快速度跑过去,尽量不去看,因为我真的很反感这样的情况。 来到蒙古包里,还挺暖和的,外面虽然有大风吹着,里面丝毫感觉不到,还挺安全的。 “小子,你是什么学历,写信厉害吗?”老程的父亲,喜欢称呼年轻人为小子,不过我倒是喜欢这样的称呼,可比孩子什么的大气爽快多了,也体现了草原人民各个方面的豪爽奔放, 我:“叔叔啊,现在的小学生都会写信,写信啊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了,保证您一学就会”, 叔叔:“你别叫我叔叔了,不习惯这个称呼,还是叫我大伯吧!是啊,时代变得可真快,以前啊,大家都写信,谁都没上过学,都不会写,那时候草原上的这几口人想要出一个大学生几乎是不可能的,会写信的只有族长的爱人,所以那时候每次都要麻烦人家,就在意识里感觉写信很难,会写信的人,我们因此都会高看他一眼,所以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写信,可是这都快老了,还不会呢,再说现在哪还有人写信啊,一个短信就完成了,总感觉这个所谓的短信没有感情,所以我还是喜欢写信,就算我的字写的不好看,也算是我的一片心意,让人能感觉到温度,所以就算是满足我的一个愿望吧!还有这个程小子啊,自从当了兵以后,也写过信,但是我看不懂啊!每次让他教我,都说没时间,你也看到了,就是这样,不过我还挺为她自豪的,保卫着自己的家园,说明啊,这小子真的长大了”,这个大伯欣慰的笑了笑,从过去到现在说了好多的话,像是如数家珍一般,洋溢着微笑,不过也能听得到一丝遗憾和惋惜,我很理解大伯,就像爷爷一样,从这点看来感觉很像, 我:“没事大伯,都过去了,现在不也挺好的嘛,以前很难的事情,现在不就简单了嘛,放轻松一点”, 大伯:“哈哈,还是你说话好听,让人听着舒服,不愧是大学生,我啊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没有上两天学,如果能学点东西,这辈子也就没有遗憾了”,人呢,好像总是这样,说些感慨的话,不自觉就到了忧伤深处,在时间的碎石滩里,碰出的一些伤口,随着时间的流逝也难以愈合,最后就成了遗憾, 我:“大伯现在学也不晚啊,不是有句话叫活到老学到老嘛,况且大伯还年轻呢,不是吗?” 大伯:“舒服,跟你小子说话感觉像是遇到知己一样,要是程小子能有你一半的能力,我就知足了,来喝酒,敬你一杯”, 我:“不敢,不敢,大伯,还是我敬您吧!再说我的酒量不是很好”, 大伯:“没事喝醉了就睡,大丈夫哪有不会喝酒的”, 我:“那我今天就不醉不归了,就破一次例陪大伯喝”, 大伯:“好好好,就喜欢你这样的小子”, “来,好了,饭做好了,来尝一尝内蒙古正宗的手抓羊肉”,说着伯母做的饭也正好上来,倒是有种好事成双的感觉,天黑黑,草茫茫,蒙古包里暖洋洋, 我:“辛苦伯母了,还做这样麻烦的饭,其实随便吃点就行了”, 伯母:“这是我们的待客之道,况且也是老头子吩咐的,我只有做了”,伯母的摇了摇头,故意摆出一副无奈的样子,惹的大伯发笑, 我:“对了,大伯什么时候开始教你写字?” 大伯:“明天吧,今天高兴,就喝个痛快”, 我:“好的”,时间总在美好的心里里悄然流逝,不止有热闹的气氛,可口的美食,还有心交心的朋友,当然还有过去值得回味的故事,大伯给我讲了不少关于狼的故事,还有一些有趣的事情,真的是太满足了。 在这片神树森林里,每天都发生着各种事情,有的是美好的,有的却又是残忍的,有的事情可以解决,有的不能解决,就要求人帮助,或是逃跑。 天鹅公主的她,一路飞到猴族的领地,被猴子带到了猴王面前,我没想到她一见到猴王,就提我的名字“小诺”,猴王听到我的名字也奇怪了一下, 猴王:“你认识我的朋友小诺,她走后去你们天鹅族了”, 她有礼貌的说到:“是的,猴王陛下,他和我说起过您,说您懂的很多事情,非常的厉害,而且还英明神武还……”, 猴王:“停停停,小姑娘他真的把我说的那么好,我才不信呢”,猴王掩饰不住自己的激动,谁不喜欢讨自己开心的人呢,谁都喜欢讨自己开心的人,猴王也一样,猴王自己笑完了,才进入正提上, 猴王:“说吧,你有什么事情,我帮你就是了”, 她心中一喜,不自觉心中又浮现除了我的样子,她摇了摇头:“多谢,猴王陛下,是这样,我们得到情报说狼族晚上会来偷袭我们天鹅一族,我们本打算逃跑的,可是我们不能丢下天鹅湖,我们要保卫我们的家园,实在没办法,才希望猴王您相助,给做几个厉害的陷阱,抵御一下”,猴王一听狼族也是神色凝重,虽说自己有能力,但也不好轻易招惹狼族,一个不注意就是要灭族的啊,所以不得不慎重又慎重考虑, 猴王:“这样,我派出几个会做陷阱的猴子,我来指挥,但是前提是要严格的保密,我不想让狼族知道是我在帮助你们,否则我们就都有麻烦了,知道吗?” 她:“放心吧,这件事只有我的两个族长和我知道,不会泄露出去的”, 猴王:“那好,天马上快要黑了,我们现在就出发”, 她:“好的,那就真的多谢了”。 此刻,狼冥石前面聚集了几十头狼,正在整装待发,不一会儿,狼统领也出来了, 狼统领:“我们这次去天鹅族大劫,只是去探探虚实,一旦遇到伤亡就立即撤退,大家明白吗?” 所有狼都回答:“是,统领大人”。 再说我这边,和小狼狼孩谈着话,总有些隐隐的担心什么,所以我想要去一趟天鹅族,但是不能让她发现,就这样。我又把狼妈妈叫了过来:“狼妈妈,我去一趟天鹅族,这里还是您看着吧!” 狼妈妈:“行吧,你快去快回”, 我:“好的”,我只是有些担心,却不知道要要卷入一场战争里,一切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我就很快的飞到了天鹅族,可是没有什么情况。 她并没有飞,而是和猴王一起走了过来,幸亏距离近,不然说什么也不能走着回来,她带着猴王先去见了天鹅族长,他们是先进去的,我是过了一会儿才回来的,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们。 天鹅族长:“哎呦,不知道猴王陛下驾临,老朽有失远迎,恕罪,来您请上座”,说着,天鹅族长就让开了自己的位置,猴王也不客气就坐了上去, 猴王:“也不用废话了,我们没有时间了,我就直接说了,你们天鹅一族找一队人在天鹅湖边上挖坑,一队人去砍一些竹子过来,还有一队人去找一些石子过来,你们,猴族的工匠们,负责把竹子削尖,然后插在挖好的陷阱里,还要配合天鹅族去找些树叶来,时间紧迫,大家赶快行动”, 台下:“是”,本来没有几个人的大殿,一下子就空了,随后她和族长还有猴王就走了出来,我正好看见猴王,很惊奇,我就忘了自己说的不让她看见的自己的事情, 我飞下了树:“嗨,猴子你怎么在这里?”猴王见到我也是一惊,她看到我,眼睛里面更是一喜, 猴王:“你小子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猴王故作生气的说到, 我:“我是不放心这里,回来看看,怎么了?” 她上前:“你回来了”, 我:“嗯”,然后他们就把事情说了一遍,我很吃惊,我呆在狼族居然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不过也能猜到,是早晚的事情,只是没想到会是现在, 我:“现在怎么样了,有准备了吗?” 猴王自信的笑了笑:“放心,有本猴王在这里没事的”,我给了猴王一个白眼。 大获全胜 我记录了成都一星期的天气,七天大概五天阴天或是有雨,所以也就养成了一个习惯——随身带伞,总会用的到。距离上次老妈催婚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这半个月我没敢往家里打一个电话,因为就算你再有理由最后也会到结婚这个唯一的话题上,不是不敢面对,也不是不想这样,我也想这样,可是我总要找到喜欢的人才行啊,爱不将就也就如此。 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遇到一个人是必然的,但是后面的故事我们都不知道,也许只是你的喜欢,你的一厢情愿,而她对你的感觉只是普通朋友,追还是要追的,毕竟是自己喜欢的,不然又会有遗憾后悔,做到无悔真的很难。 还有这是一个南方女孩和一个北方男孩的故事,要说不困难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就更加的付出自己,去让她有感觉,可是面对她的冷漠你都绝望了,可是你的心里还有希望,所以不管理你还是不理你,你都很认真的去为她付出,也许你会觉得不值得,但是却是无悔的,为爱付出了,即使没有留住她,也不是自己的错误,也不会经常想起她,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慢慢变淡,最后只是成为日记本里流光岁月的文字。 等待的爱真的不会到来吗?只有自己努力的去寻找,或许因为贫穷,我不能再待在有她的城市,从此又成了单身一个人,那么她后来的故事你还会关心吗?其实,你是很想知道的,可是不知道也是无所谓的,这样算是经历了一段爱恋吗? 也或许是我把爱想的太简单了,觉得只要细心对她好,无微不至的照顾他总能赢得她的芳心,可是事情好像变得更糟,你越是关心,她越是疏远,你觉得你走她会挽留你,可是事情还远远没有到达那一步,我也很是伤心,想要放弃还舍不得,就这样自己伤害自己,其实,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极力挽留也留不住。 在不停的追逐中,本以为看到了希望,一眼看准就是她了,可是可能又是一个路过你世界的人,刚刚温热的心,又恢复了孤独状态,不知道哪个才是自己要等待的人,所以寻找还要继续,有她的城市我还是要回来的,因为自己好像真的爱上了这座城市,不只是因为她,还有自己未了的心。 不知道我这样的经历大家有没有经历过,我也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心可不是一般的痛,如果再想找到这样一个心动的女孩不知道又是何年何月了。晚上走在成都的街头,看着很多的情侣走在旁边,就感觉好羡慕啊,回想一下来成都已经一年了,没想到我也会经历这样的事情,本来完成自己的写作任务,就可以离开成都了,我偏偏选择留了下来,才会遇到她,并且喜欢上了她,我不知道老天为什么让我遇到她,只是让我心痛一次吗? 可是经过了一天又一天的时间,发现已经深深爱上成都这座城市了。 昨夜,我不知道和大伯喝了多少酒,直到上午十点多才醒,确切的说是被马蹄声吵醒的,我看到我已经脱掉了衣服,只留下秋衣了,盖的是大伯家自制的羊毛被子,柔软的好舒服,但我不知道谁给我脱得衣服,算了也不用管,反正这个蒙古包里只有我和大伯,我穿上了衣服就出去了。 走出蒙古包,我看到一群骏马正在草原上奔跑,气势如虹,奔腾烈烈,之前只是在书里看到骑马的影子,现在看到蒙古人民骑在马背上,真的是潇洒极了,我也想要骑马,我就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看出了神,就在那里站着,丝毫看不见旁边的人,即使老程的妹妹跟我说话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 老程的妹妹:“喂喂喂,喂,我爸叫你吃饭呢,听到了吗?你看什么?” 我才反应过来:“哦,是你啊,我看着人家骑马好羡慕啊!”她不屑的看了我一眼, 她:“切,骑马有什么好看的,本姑娘比他骑的好多了,这就让你羡慕啊,真是没品味”, 我气结:“我是第一次看到嘛,哪知道还有好坏之分啊!这样吧一会儿,吃完饭教我骑马怎么样?”她哈哈大笑起来,嘲笑了我一番, 她:“就你这小身板,估计刚骑上马就被甩飞了,你还骑马,估计是马骑你吧!”她还没有停住笑声,我就更加的生气了,不过我不和女孩子一般计较, 我:“吃饭去了,不理你了”,我转身就走到了临近的蒙古包里, 大伯:“你起来了,怎么样,我们蒙古的青稞酒还不错吧!” 我:“大伯,您就别笑话我了,我现在头还痛着呢?对了大伯能不能教我骑马啊!刚才在外面看到人家骑马,羡慕死我了”, 大伯:“可以啊,不过先吃饭吧!养好精神,我就教你,对了刚才你们在外面笑什么?” 我:“我说我想骑马,被您女儿嘲笑了一番,所以才会笑啊!” 大伯:“你别管她,她这个丫头就这样,总感觉比别人强,爱嘲笑人,一点也不知道什么事温柔,一点都不像她妈”, 我:“其实这样的女孩子挺好的,有着自由的感觉”,接下来,我们就吃饭了,吃完饭,大伯要到临近的集市买东西,我就在草原观看着骏马飞驰的场景,真的好羡慕啊! 天马上就快要黑了,天鹅一族还有猴子正在全力布置着陷阱,我们都很紧张,只有猴王在那里大吃大喝,丝毫没有恐惧的心里, 我:“你们真的准备好了吗?喂,猴子,你们都是我的朋友,我可不想你们被狼给吃了,明白吗?”能看出她的眼睛里感动的眼神,她想要说话可是却没有敢说,不过她又向前一步,才说, 她:“我把猴王陛下请来就是来帮助我们的,放心吧,已经都准备了,只等着完工呢?” 猴王:“怎么你小子不相信我,我知道我们对你都很重要,我也紧张,不过我排除紧张的方法就是大吃大喝,你以为我们猴族不怕狼啊!”说着,猴王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 我:“好了,我错怪你了给你道歉还不行吗?我只是过于担心而已”,然后我就把一个香蕉剥开递给了猴子,算是道歉了。 接近天黑了,各个小队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天鹅一队:“报告族长,我们的坑已经挖好了”; 天鹅二队:“族长,我们的竹子也砍好了”; 天鹅三队:“族长,我们的石子也找到了许多”; 天鹅四队:“我们的树叶已经铺在了陷阱上面,准备好了”; 猴族:“我们也都完成了任务,猴王”, 天鹅族长:“好好好,大家辛苦了,都下去坚守岗位吧!” “是,族长”天鹅答到, 猴王:“你们也去休息吧!我们马上就返回猴族了”, “是,猴王”,下面的猴子答到,然后猴王又说了下面的计划,我们和猴王匆匆的告别了,猴王就返回了猴族。 天气很快的就黑了,我本来有想走的计划,但是自从我到了这里,她就一步不离的跟着我, 我:“你总是跟着我干嘛,你不去外面守着吗?” 她:“要不我们一起出去吧,还是后山那边,在哪里能看到天鹅湖附近的一切”, 我:“好吧,就去哪里,去那里看看”, 然后我和她就飞去了后山的山顶上,不一会儿就看见有好多的蓝色眼睛靠近这里,我确信是狼来了, 我:“狼来了,你去通知大家做好准备”, 她:“好的,我这就去”,然后她飞走了,我莫名感到一阵轻松,看着月朗星稀的夜,还真有点浪漫的感觉,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我要好好的观察狼群们的动作。 前锋狼:“统领,前面就是天鹅湖了,据刚才的侦查狼报告没有任何的动静,我们是不是要进去”, 狼统领:“不要着急,我感觉有点不对劲,这里太安静了,我们居然闻不到一点天鹅的气息,可能有埋伏,我们慢慢的走过去”,就这样,狼统领带着狼群就一步一步靠近天鹅湖,前面还有侦查狼,突然前面的侦查狼就掉进了陷阱里,直接被尖尖的竹子给叉起了,狼统领见势不妙, 狼统领:“前面有陷阱,大家先撤退吧!”狼群转头就跑了,这时藏在草丛中的天鹅,一边在狼头上飞,一边洒石子,狼群一跑正好踩在石子上,不疼才怪呢,不一会儿路上全是血迹斑斑的狼的脚印,追出去好远才听了下来,不一会儿,出去的天鹅全都回来了,都在大呼着胜利了,我和她也飞了出去,为大获全胜高兴着, 她:“今天就在这里睡吧,别走了”,她突然跑过来对我说, 我:“不行吧,我还要回去呢?” 她:“你回哪里去,你不是要远行吗?过了这一夜也不迟啊”,我看着她恳切的眼神,也不好再拒绝了, 我:“好吧!” 这次狼群一共掉在陷阱里的有三头狼,他们并没有把狼抬出来,而是直接把挖的洞就填上了,填了三个有狼的陷阱,也算是给掩埋了。 狼统领:“该死的天鹅族,居然会设陷阱,该死,害得我们损失了三个弟兄,我一定要报仇”,狼统领走出一段路后,愤怒的说到。 简单对话 早晨还没醒的时候,可以闻到她的头发好闻的香味,不自觉翻了一个身,觉得什么东西抚摸着我的脸,很痒就不自觉的笑了出来,没错还是她的头发,转个身就能抱着她,睡着最安心幸福的觉,我调皮的睁开半只眼睛去看她,她还没有睡醒,我也不去打扰她,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直到她自然醒来。 我在想有没有一个没有眼泪的世界,我不喜欢什么分离,也不喜欢什么伤心,哪怕沉默一点也没关系。我不知道该如何摆脱现在的惶然伤心状态,因为有她的原因,本来轻松简单的路程变得异常艰难,我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来,也不知道今后该用什么理由再出现在她的面前,但我一定还会回来,不论何种原因,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当她下了公交车以后,就看到迎面的我向着她傻笑,我不知道此刻自己有多么的幸福和满足。 之前,说来到成都是在租房子,那么再回去后,我打算在成都买房子了,也好有一个归属感,那么这次来了就真的不走了。我很喜欢成都的雨季,可以小雨绵绵一整天,也给了我很多的场景画面,让我感到一种安心的状态,我喜欢我打着伞和她走在雨里,即使不说话也知道对方大概在想什么,突然她停住脚步, 她:“阴雨绵绵的天气,但是让人变得多愁善感的了,在此刻,不想走,不想闭眼,只想享受这个独有的世界,这个世界只有你和我,还有小雨,默默的安静,静享沉默安然自得的状态”, 我:“可以啊,现在不就是嘛,伞下的世界,不就是你想要的吗?不对啊,什么时候你也变成诗人了”,她浅浅的一笑,还是让我慌了神,看到我的样子,她又捂住嘴的笑,终于停下了笑声,但是还能看到她浅浅的小酒窝, 她:“可能是遇到你以后吧,之前我也没发现自己这么细腻过,可是遇到你之后,我发现有关于你的小细节我都会反复的考虑,不想你为我伤心,爱开始变得小心翼翼了”,我沉默了,她说的话有点忧伤,正如她不想让我伤心一样,我不能让她伤心, 我:“没事,你只管做自己就好,不用那么在意细节,我相信你会从小心翼翼里慢慢走出来的,再说了不还有我嘛,只要是你做的事情,我都喜欢”,她没说话,静静的依偎在我的怀里。 自己的眼里能看到别人的迷失,却看不到自己的迷失,等到自己迷失了,也明白别人为什么会那样子了。有些迷失是逃不掉的,自己也终于被“情感”迷失了方向。之前我还有一个同学,因为所谓的分手,她不想分开,就以自己的生命相威胁,喝了一瓶的安眠药,幸好她的朋友发现的及时,送到医院才抢救了过来,后来我们都去看她,她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时不时的流泪,可是没过几天,她就大变样子了,和我们说后悔那么轻视自己,对于不值得的人,没有挽留的必要,经历了生死和绝望才明白,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等到的。 “哇,你家还有小猫啊!我特别喜欢小猫,因为我也养了一只,它叫小贝”,一进她家的门我就惊呼了出来,感觉场景是不是反了,没关系不用在意细节问题, 她:“当然了,我是像小猫一样温柔的动物,怎么会不养一只呢,你说你也养了一只小猫,还叫小贝,一听就是一只雌性的小猫吧!”她忽闪着小眼睛,质疑的说到 我:“对啊,哪有男孩子养雄猫的,再说雌猫好管理,因为她懒”,我有点理直气壮的说到, 她:“你的意思是说我也懒了,我可比小猫勤快多了”, 我:“对对对,你比小猫勤快多了,又会做饭,又会做家务等等”, 她:“那是”,她给了我一个得意的眼神, 她:“对了,你来成都,小猫谁照顾啊,你不会把它抛弃了吧!” 我:“你是说小贝啊,怎么会,我把它交给朋友照顾了,而且每周都上报一次情况,不是我走了,就不关心小贝了”, 她:“那还算你有良心,小动物也是有自己的思想世界的,它也有忧伤和快乐,自从我养了这只小猫以后,才深深体会到的”, 我:“那是当然的了,小猫的世界可比我们的世界丰富多了,通过很细心的观察小贝,我可是得到了很多的宝贵经验,我这方面可是比你体会还要深哦”, 她:“是嘛,看不出来还是一个细心的男孩子,至于你都体会出什么来了,我们吃饭的时候再说,我们要先去买菜,明白吗?你不是做饭很厉害嘛,那今天就给我露一手,看看你是有多么细心”, 我:“好啊,那就让你刮目相看”。 草原上的狼族,神出鬼没的出现在草丛的各个角落里,只要看到目标,就会群体进攻,其中的默契配合的天衣无缝,可以说很少有其他种族的可以拥有如此的智慧,这就是我佩服狼族的原因。 我才刚知道,就在老程送我回到他家走后的那天,他们三个人在翻越另一座雪山的时候,遇到了雪崩,幸好逃的及时,虽然也被卷进了雪流里,但是都只是受了轻伤,幸好不重,这件事就发生在前天的时间,我记得那时候我在蒙古包和大伯里把酒言欢,正是我在草原最安逸的时候,他们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同一时间不同地方,总有人快乐或悲伤。 这是老程刚给家里来的信,大伯还没有回来,我读了给伯母听的,很是担心,我反复说只是轻伤才平静了下来,我没有再打扰,而是出去了。 在广阔的草原上,也有清清的小溪水,顺着溪流走可以走出一条很美的弧线,偶尔能看到一条小草鱼,在水里游来游去,仿佛这条小溪都是小鱼的,不自觉又心生羡慕,在寻找自由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绿绿的草地,远处的牛羊,高高的雪山,还有无限柔情的夕阳,还有什么是不能放开的呢? 已经是下午了,感觉时间真的是看着流过的,下午大伯也回来了,听到了老程的消息也是担心不已,所以让我马上教他写信,好寄过去,用了一下午时间终于教会了,只是有些字还不会写,只能是他自己努力了,我无能为力了。 天鹅族的后山,景色像平常一样,只是雾气比之前更加浓了,“深林人不知,鸟鸣山更幽”大概如此吧! 我和她飞在其中确实有些孤单,周围没有其他的鸟类,选了一块悬崖突出的石头,我们就站在了那里,她没有看我,我就空洞洞的盯着前方, 她:“你真的非要走不可吗?就不能在这里住下嘛,我们可以一起生活,自由自在的多好”, 我:“我跟你说过了,我不可能在这里停留,我想去的是远方,可是我不能这样跟你说,怕你伤心,所以还请你理解”, 她:“我就知道留不住你,你有自己的路要走,我有自己的家要生活,只是希望以后你路过这里的时候,能进来看看我就足够了”, 我:“希望吧!对了,我们去捉点鱼吃吧!我烤鱼给你吃”, 她:“好啊!好啊!你烤的鱼最好吃了,我很喜欢吃”, 我:“好吃就行,我们这就过去,飞下去应该有河,我们飞下去吧!” 她:“底下会不会很危险啊!我可没有下去过,这么大的雾看着都有点可怕”, 我:“没事一点一点的飞,总能飞到地面,不过这座山好像很高的样子,可能需要飞的久一点”,然后我们就小心翼翼的飞,心里默念着,低一点,低一点,再低一点,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终于看见了一条很长的河流,从远处看还能看到河流里有船,船上站着不知名的鸟,都站在渔船上,我们并没有很快的去捕鱼,好奇心战胜了肚子饿,穿过薄雾,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小村庄,青石黛瓦,村庄顺着河流而建造,都是低低的房子,给人一种自然和谐的感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人间景色,此时已经有了夕阳,家家炊烟袅袅,都向上升腾着,怪不得上面如此大的雾气了,原来山下是一片渔家特别的景色, 我和她飞近船上的鸟,看着他们还是一动不动, 我:“喂,朋友你们站在人类的渔船上做什么快跑啊!” 不知名的鸟:“去去去,哪来的臭鸟,别打扰我们工作,要是让主人知道了,我们又没有鱼吃了”, 我:“你们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这么不客气,我们只是想问一下怎么了?”, 她:“对啊,对啊,不服打一架”,她也是一个烈性子,但唯独对我温柔似水, 不知名的鸟:“好了好了,怕了你们了,我们是鸬鹚,专门为人类服务捕鱼的,特别是像这样的渔家村,我们的作用可大了”,说着不自得意忘形起来,还秀了秀美丽的嘴巴,抖了抖灰色难看的尾巴, 我:“哦,叫鸬鹚是吧,名字还挺怪的,你说你们会捕鱼,露两手看看”, 鸬鹚摇摇头说:“不行啊,今天捕鱼,我们私自吃了一条鱼,正在闭船思过呢,如果要是让主人看到了,我们明天的饭也不用吃了,不行不行”,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 她:“对嘛,露一手,你主人不会知道的,你不吃给我们吃不就行了嘛”, 鸬鹚:“原来,你们打的是这个主意啊,让我们出力,你们吃,还真会打如意算盘啊!” 我:“你看,我们第一嘴小,河水深,根本捕不到鱼,第二还会有生命危险,你忍心看着我们这样吗,再看你们,雄姿英发的,轻飘飘进入水里,就能捉到大鱼,多厉害啊!” 鸬鹚:“行了,行了,就冲你这句话,我明天不吃饭了,也给你捕一条鱼,好吧!” 她:“好啊!”鸬鹚听到瞪了她一眼,我给挡了下来, 我:“鸬鹚大哥,你就捕鱼吧!她也是无心的,原谅”, 鸬鹚:“行了,行了,我是吓他的,我是那种小心肠的人嘛”,说完一下子就跳进了水里,不一会儿,就上来了,我看完了他的全身, 我:“鸬鹚大哥,鱼呢?” 鸬鹚:“别着急,看好了”,接着一条鱼就从她的喉咙里吐了出来,我惊呆了还没见到如此的捕鱼方法,太神奇了。 渔舟唱晚 教会了大伯写信,大伯也给我讲了不少有关于狼的故事,这些故事都是大伯亲身经历的,这些故事有的连书籍里都没有描述过,所以有些事情必须去无限的接近它,才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本来说好教我骑马的,毕竟我很喜欢,可是好奇心还是被故事夺走了,因为这是大伯小时候的经历,到现在都记忆犹新:那是大伯十三岁的时候,自己的阿爸,还有几个要好的朋友晚上出去捕狼,这几天狼吃了不少的羊,又正是冬天,没有羊牧民很可能就会被饿死,还有就是虽然老一辈的人一再告诫年轻人不要去惹草原狼,狼是很神圣的动物,也是草原的象征,可是总有一些人不信这个邪,白天不敢出去打狼,只有到了夜里,几个人才会出去,临走前还牵着自己养的大黑狗,有什么情况可以提前知道。 可以说走的都是平常的道路,但是到了夜晚发生什么事情有谁说的清楚呢?地点都是白天安排好的,只要悄悄地走过去就可以了,可是走到半路的时候,突然天降很大的雾气,本来熟悉的道路都变得陌生了,大黑狗不停的叫着,可是却看不清楚前面是什么,突然听到了一声狼的叫声,听着很远,但又感觉就在眼前,所有人,包括大伯和大黑狗就全都昏睡了过去,很突然的事情,不知不觉中一行人失踪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等到大伯一行人醒来的时候,看见的是陌生的狼的图腾,轰轰烈烈的火把,一群奇装异服的人,正在围着火把跳着不知名的舞蹈,而且穿着都是很少的布片,很是暴露,黝黑的皮肤,头顶上带着狼的头颅,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动物的头颅,摆放在旁边,很是恐怖,前面首领模样的人坐在那里,旁边还有两个穿着一样衣服的人,这好像是拿大伯他们祭天的杰作,现在才后悔没有听长辈的话,现在好了,一行人的命不知不觉中就没了,而且在草原呆了这么多年,都没见到自己附近还有这样一个种族,信奉的也是狼的图腾,可是却显得更神秘无比,给人一种古老的沧桑的感觉。 大伯一行人更是害怕了,被绑在粗壮的树桩上,旁边还有一个类似祭坛的建筑,旁边的大黑狗已经被吃了,看样子是直接吃的,地上满是血迹,这结果毋庸置疑了——就是死路一条。 等到他们跳完了舞,火也烧的差不多了,每个人都拿着一把刀走向他们,大伯一行人不断的挣扎叫喊,终于醒来了,原来是一场梦啊!可是太可怕了,虽然醒来了,但是他们仍然被绑着双脚,只有大伯没有被绑住,大黑狗也不见了,浓雾也散了,天也亮了,他们听到远处叫喊他们的名字,这才反应过来,大伯给他们解开绳子,就跑过去了,最先看到的是族长, 族长:“你们跑哪里去了,都失踪三天了,大家都以为你们……,唉,没事就好,赶紧回去吧!人找到了”,族长毕竟是族长,他们出现在这里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不过族长不说,是不好说,因为人群顿时就围了上来,这种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 大伯的父亲:“没事,没事,我们就是迷路了,害得大家担心了”,可是他们眼中的恐惧是装不出来的,说什么失踪已经三天了,可是在他们记忆里明明就是昨天啊,为什么过了三天,他们不自觉的看了看族长,族长摇了摇头,刚想走就说了一句:“晚上你们还到这里来,我有话说”,说完族长就走了,大家也都散去了,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这一行人的恐惧空洞眼神还无法消除,只能是先回家了,他们互相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跑了。 有些事情根本就是解释不清楚的,越想越可怕,所以说老人的话自有他的一番道理,虽然不清楚怎么回事,但是却能看到底线,哪里不能去,什么东西不能得罪,都有说法。 天幕又渐渐的黑了下来,使几个人惴惴不安的心更加的害怕,全都聚集在大伯家里,都不敢出去,听到远方的一声狼叫,更觉得胆寒, 有人小声的说:“族长不是让我们过去吗?我们就过去吧!看看是怎么回事,说不定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糟呢”,这个人试探性的说着,顿时也有人附和着说着,大家点了点头就走了出去,外面风嗖嗖的,大家哆哆嗦嗦的走着,走道了上次大家走到的地方,一过去就看到一个人站在那里,一转身是族长,族长上去就问, 族长:“你们都做了什么,为什么会遭到狼神的警告,算你们命大,要不然你们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族长长长的嘘了一口气, 大伯的父亲首先说话了:“对不起族长,我们不该不听你的话,是我们错了,我们再也不敢了”, 族长:“也不怪你们,狼最近猖獗确实该打,但是也要有一个适度,不然就会受到自然的惩罚,其实,这件事也不该让你们知道,既然你们遇到了,那就告诉你们吧!很久以前草原里只有一个民族,至于叫什么早就不知道了,只知道这个族非常的崇拜狼,为了保护狼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因此受到了狼神的庇护,接受狼神的命令保护人间所有的狼族,你们就是因为杀狼心切,所以才会陷入困境的,以后要收敛点,草原上的狼族是不能惹得”,族长说完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族长:“现在正好是月圆之夜,正是狼神显灵的时候,切记,只有你们几个知道,不要再告诉别人了,以后这里就成为禁地了,圈起来,让狼族在这里活动吧!”, 大家都点了点头,就回去了。 她:“哇,你还真是捕鱼高手啊!这样都能捉到鱼,可爱我们强多了”,受到她的夸赞,相信没有人拒绝逗自己开心的人,鸬鹚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事,小意思了”, 另一只鸬鹚:“喂,你小子别得意忘形了,一会儿,看到你全身都是湿的,主人肯定又怀疑你偷鱼了,还是快把身体弄干吧!”听到另一只鸬鹚这样说,这只鸬鹚慌了,那怎么办,现在也干不了了,饿肚子的滋味可不好受啊,都怪你们,非得说好话让我犯错, 我:“没事,我有办法,你等着,你们知道这里哪里有大的树叶吗?”鸬鹚指了指溪水岸边,有一大片芭蕉林,我就飞了过去摘了两片大的芭蕉叶,一片叶子给了我,一片叶子给了她, 我:“鸬鹚大哥,你把你的翅膀展开,尽量展的大一点”, 鸬鹚:“这样不会很害羞吧!” 我:“没事,快点,你还想不想吃鱼了”,一听到吃鱼这只鸬鹚就一下子抛开了一切,来吧,为了鱼豁出去了,然后我和她使劲的扇风,可累死我们了,持续了好几分钟,才干了一半,休息了一下,又扇风了几分钟,才完全的干了, 鸬鹚高兴的大叫:“太神奇了,这样就干了,每天我自己要好长时间才能干了”, 我:“那是,你也不看看我是谁”, 鸬鹚:“你是谁啊!一只笨鸟而已”, 我:“你才是一只笨鸟呢!”说完我们几个都哈哈大笑起来,不自觉在渔舟上黄昏色彩更浓了,忽然从远方传了一生歌声,悠远悠长,在山间,水间,飞鸟间,树叶间回荡着,到很远的地方, “黄昏下的渔舟,慢慢走唉,在水面划出一道水痕,我的心随着水痕到远方呦,忽然想起自己的小时候……”,听着,听着不自觉被歌声吸引了,此刻只想静静的闭眼,享受难得的悠然闲散,渔舟黄昏唱晚,多么美丽的景色,此景只应人间有,天界哪有几回闻啊!与世无争,遵循自然。 她:“你不觉得,这就是我们想要的生活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没有争斗,没有欲望”,我也很向往这样自然平和的环境,但是至少它现在不属于我,只有经历一些事情以后,只有经过流浪之后,才会明白什么是安静, 我:“鸬鹚大哥,你们每天能捕多少鱼啊!捕鱼是要自己吃嘛”, 鸬鹚大哥:“我一个人大概能捕一筐鱼,人哪能吃那么多啊,都是到集市上去卖,能赚到很多的钱”, 她:“哦,原来如此啊!你看,你看,夕阳照在水上,多好看啊,水都成了黄昏的色彩,还有远处飞进密林的飞鸟朋友,多么好啊!”她倒是开心了,好像很喜欢这里的一切,我不能说着什么,太美好反而会不舍的, 我:“走吧,我给你们烤鱼吃,你们吃的都是生的鱼,我们吃烤的鱼,你们吃过吗?鸬鹚大哥”, 鸬鹚大哥:“烤鱼有什么好吃的,主人每天都给我们吃,不过你居然会,看来还不笨”, 我:“行了,别拿我取笑了,你看那边又来了一艘渔船,我们快走吧!” 鸬鹚:“对啊,你们还是快走吧,别让主人发现了,特别是还有一只天鹅,不然我们又挨罚了”, 我:“行了,鸬鹚大哥,以后要鱼吃就找你们了”。 鸬鹚大哥:“行了,行了,快走吧!” 我在北方,去往她的南方 我从没认真的对待一个地方,即使是长大的小城,也没如此的依恋过,看惯了北方冬天的肃杀气息,忽然对南方冬天的温柔以待特别依依不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心被分成了两半,一半留在了温暖的南方,一半留在了不是太冷的北方,就这样开始了南北方的奔波,最终选择的还是南方。 因为她在南方,所以我选择了南方,我不知道为何会变成了这样,也好在我完全没有方向,不会顾此失彼,仅仅是她在南方,仅此而已。 即便一开始她不怎么喜欢我,但我还是一次又一次去找她,知道看见她就高兴,我也不会让她太讨厌我,逗她开心,说一些幽默的话,细心一点,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感情不都是培养出来的嘛,我相信,被她拒绝九十九次以后,第一百次肯定会答应我。 其实,我也没想到,自己会跑很远的地方,也不知道只是因为遇到她,我跑了两个千里之外赶来,相遇的人始终会相遇,我开始认真的相信这句话了,因为距离真的不是问题,但我们之间的困难也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 她也说过向往下着飘雪的北方,我说喜欢下着温柔小雨的南方,因为就像你一样温柔,我的心开始全放在了她的心旁边,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她刚毕业,到一家公司实习工作,正好我也去了那家公司,就这样我开始了第一次遇到她,说实话,第一次见到她只是注意了她,并没有过深的在意,只是随后的几天接触多了,我才渐渐开始喜欢她的,她有什么烦心事也和我说,我也喜欢问她一些上学时候的有趣事情,好像我们很合得来,甚至被同事认为我们早就认识,有一次我在工作的时候有一个同事问我这样一个问题, 同事:“你们是住在一起的嘛,感觉你们的关系好好哦,她什么事情都和你说,去哪里都和你说,你说在别人眼里你们不是秀恩爱的情侣才怪呢!”我也感觉到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我感觉很甜蜜,但我不想给她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那几天我有点疏远她,可是很快的她就觉察出来了,我也终于没有选择再让她担心,就请她去吃饭了, 我:“你知道最近同事都说我们的事情吗?我感觉他们是有点误会,我解释了可是还是不相信我,所以我只能疏远你一些,怕给你造成不良的影响”, 她:“没事,我都不在意,你在意什么,再说我们怎么做是我们的事情,不管其他人的事情,她们爱怎么说怎么说?”她一改平时温柔的态度,倒是让我刮目相看了,她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很多,这是我感到一些欣慰的事情,我看着她出奇,她好像也感觉到了, 她:“喂,你在想什么呢?为什么这么直勾勾的看着我,人家怪害羞的”,她低下头去,不再看我, 我:“没事,只是感觉你比我想象的要坚强的多,你说的对,只要你喜欢就好”, 她:“就是就是,好了我们点餐吃饭吧!”然后我们开始吃饭,也聊了一些有趣的话题,我发现她过去的一些感受,我也有过,而且有相同的想法,越发感觉我遇到她是必然的,我开始暗暗的喜欢她,也有了保护她的欲望,就这样,我的心开始慢慢地靠近她,也陆续发生了一些事情,比如早上比较冷,我会故意多带一件衣服,就是怕她冷,有时候她没吃早饭,我就故意下去买,就算我吃过了,我也说没吃过,就这样,我好像越来越依赖她,只是心里的依赖,一分钟看不到都会去找,女孩子对于情感的敏感度要高于我们,连我自己都没发现的事情,她已经开始察觉了,只是不说,这种微妙的情感很特别,就像口里含着一块晶莹剔透的冰块,不舍的融化,也不舍的碎掉。 记得第一次刚来公司的时候,一个同事问我有对象没,我就随便乱说了一通,意思就是有了女朋友,她刚好也在身边,也听到了,同事也问她了, 她:“没有男朋友,现在还不想找,感觉现在自己一个人挺好的”,这是她的回答,我记得很清楚,所以我才有了很大的动力去追她,当然是后面的事情了,我以为这样漂亮的女孩早就有了男朋友了呢,可是她说没有,别提我有多高兴了,我终于知道老天给了我什么,就是把她送到了我身边。 回到北方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拍一些雪花的照片和视频,与往年不同,雪下就下了,我从不在意,可是今年我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一场雪,就像把自己当做了南方人一样,可是我越是焦急等待,越是迟迟不来,终于盼来了一场雪,我很认真的拍着觉得好看的画面,给她发了过去,在电话里我能很清晰的听到她很是高兴的话语,还不停的说谢谢,我就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所以就变得更加无怨无悔。 我也从没有想要迫切的离开家,过完年就想走,奔波千里,只为了能和她吃一顿安静的晚餐,虽然简简单单但是我却是很满足,从未有过的满足。这个夜晚对于成都算是冷的了,我看她和我走在街头瑟瑟发抖,我就把衣服脱了下来,给了她,她笑了笑没说话,一会儿才说话, 她:“我记得你说你有女朋友了,你对我这么好就不怕你的女朋友知道了”,她故意的挑逗着我说到, 我:“谁说我有女朋友了,我是骗他的,我是怕丢面子嘛!” 她:“咯咯,还有这样的操作”,说完她就当先走了出去,我也紧随其后,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不经意间好像暴露了自己,会不会让她觉得我是用心良苦,然后觉得我是一个很有欲望的男人,应该不会吧!我像吗? 我:“我其实也不是有意的,我就是随便说了一句谎话,你不会认为我是什么那种人吧!” 她:“你是哪种人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是一个骗子,行了,别跟着我了,衣服还你,我要回去了”,看样子是生气了,我该不该追过去,应该,不应该,应该,是该追上去,可能她就是想让我追上去, 我:“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真的不是有意的,你总不能生气吧!再说了,你为什么要生气呢?” 她:“谁说我生气了,我就是看不惯你的样子,你就是一个伪君子的小人”, 我:“真的不是这样子的,我就是真的不是有意的,你要相信我”,看到我前言不搭后语的样子,她笑了,这个笑就很突然了,我就知道她就是在试探我,我也是无语了,但是从这几句话能看出很多的信息来,只是不能说出来, 她:“relex,不要这么紧张,我就是看看你是不是一个好人,从你刚才的紧张程度看,你果然是无意的,我相信你,要不然我也不会交你这个朋友,算是没有看错人吧!” 我:“好啊你,你竟然敢耍我,快,把衣服穿上,要不然你感冒了可不能怪我,我可不负责给你做饭买药送医院,你要自己去解决,我当然是一个好人了,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吗?对不对?” 她:“对对对,你是好人,我把衣服穿上,走吧!我们过去喝一杯咖啡,我请客,算是道歉了,你看行吗?” 我:“不行?一杯咖啡就想把我打发了,这样吧,早晨我经常不吃早餐,你就给我买一个星期早餐吧,算是赔罪了”,她急哄哄的瞪大眼睛看着我, 她:“喂喂喂,你还是男人嘛,买早餐都是男孩子给女孩子买,哪有女孩子给男孩子买的,懂不懂得怜香惜玉啊!真是的,我每天还要做那么多的工作,有时候还要加班,累死了,不行我不答应”, 我:“好好好,我知道了,你就给买一天的总可以了吧,剩下的都是我买给你怎么样,大公主”,她托着圆圆的小脑袋想着,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好吧!本姑娘就勉为其难的做了,你明天想吃什么,我看,要是我能做的就做给你吃,尝尝我的手艺,如果我做不了,就去买,但不能太贵知道吗?” 我:“放心只是一顿早餐而已,我还没那么挑剔,就要馒头加火腿鸡蛋,还要一杯热牛奶就可以了,不需要太复杂的”, 她:“那行,你等着,我会做火腿煎蛋,明天保证你吃的好,喝的好,怎么样?”, 我:“那就看你的厨艺怎么样了,我也想吃的好,喝的好,只是对于你的手艺不太自信”,我摇了摇头轻轻的说到, 她:“唉,你人怎么这样啊,人家亲手做给你的饭,就算不好吃你也要说好吃,明白吗?”我故意装出吃饭的样子,并说好吃好吃,行了吧? 她:“你又在捉弄我,不理你了”, 我:“好了好了,看你高兴逗你玩的”,不知不觉中很享受这个有点暧昧的氛围,我知道她好像也愿意这样做,从现在看来,我们就像是一对情侣,我也觉得爱情很简单啊!女孩子很好追啊!其实,是我不知道这连开头都不是,此刻我身在南方,就在她的身边,我也迷失在了突如其来的美好。 寻找,世界尽头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离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哦哦哦,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她说走在成都的街头总能听到这首歌,一听到就会莫名的伤心流泪,因为自己感觉到了心痛。 “寻找”本就是一个孤独的词语,即使我们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出我们要找的东西在什么地方,但我们就是无法伸手触摸到。 我记得那是她第一次约我逛街,理由是东西太多拿不了,非得让我去做苦力,正值成都的夏天,还是中午,有点热,无奈我只能去了。中午我有午睡的习惯,其实,我是刚睡着,她的电话就来了,匆匆忙忙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喝了一口水,打了车,就到了她给的位置。 随着车一步一步接近她,本来还有点昏昏的头脑,感觉到了兴奋,从远处看,她戴着一顶红色的遮阳帽,长发如瀑,自然的披散在双肩,171的身高,穿着紧身运动装,站在树荫下。旁边放着不少的袋子,可能就是我要拿的东西,她东望望,西望望,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直到看到我下车了,可能终于找到了目标,直接就跑到了我的面前, 她:“啊,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这次不好意思麻烦你了,这个大热天的还要帮我做苦力,不过你想吃什么好吃的,就和我说,保证给你买,你看怎么样?”她双眼楚楚可怜的看着我,我的心都化了,可是我故意装作没事的样子,不过这次装的好艰难啊, 我:“我是来帮忙的,可不是来让你请我吃东西的,不过你请我吃东西也是应当的,大热天的谁让你自己不睡觉,还打扰我睡觉,真的是醉了,好了,东西呢,走吧!” 她:“走,走,走,就在那,你看就是那些东西,你帮忙拎着”,她拉着我的手臂就要走,可是司机师傅不愿意了, 司机师傅:“唉,站住,你的车费28元还没给呢,怎么想逃跑啊!”司机师傅开玩笑的说到,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裤子的口袋,可是我发现连钱包都没带,走的太匆忙了,都忘了带了,她看到了我的困境,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然后她走到司机师傅面前,从斜挎的小包里拿出了30元, 她:“对不起啊,司机师傅我们都忘了,这是30元,你不用找了”,说完,司机师傅点了点头,开着车就扬长而去了,好像我们要他找回那两块钱似的,真的是又醉了一回,她也走到了我的面前, 她:“呦,是不是故意的,我感觉你不是来帮我的,是来坑我的”,她似笑非笑的说到, 我:“当然不是,我是走的太匆忙了,所以才忘记带钱包的,你知道的,接到你的命令,我可是一秒都不敢耽误就跑来了,不能怪我”,我摆出一副无奈又无辜的表情,谁说只有女孩子会这套,我也会好吧! 她:“行了,不想听你解释,看到那里了嘛,都是我的东西,都拿着不许偷懒”,她命令似的看着我,我能很明显的感觉她的坏笑,我做苦力倒成了理所应当的了,都说女孩子不好惹,现在算是见识到了,还真是会找机会。 这是我认识她的第二个月了,首先是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会想到我,这是让我高兴的事情。公司周末都是双休,所以我和她有不少重合的时间。我的周末是很单调的,除了做做饭,就是看书写字,偶尔出去到附近的公园散散步,聊聊天。不像她的周末丰富多彩,有闺蜜陪着,时不时的可以出去一起耍,能说好多的话,而我只能是和笔和纸说话,倒显得有些孤单了。她的出现,好像在慢慢改变我的这种单调运营模式,就比如这次,我好像接到了不可抗拒的命令似的,直接到了她的面前,这放在我的昨天都是很奇怪的,不过我好像有更多的事情可以做了,也在渐渐摆脱这种孤单的生活圈,生活的宽度也变了,只因为是她的出现,改变了我,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生活,无意间,我发现我的文风也渐渐的向着豪放的方向走去,在文字的世界里,我变成了一个很直爽的人,有什么就说什么,偶尔也会带点婉约气息,就成了的另一个自己。 “喂,一个大男人走的快点,在商场里面又凉爽又宽敞的,还走这么慢”,她在前面拿着甜筒吃着,我在后面拎着十多个袋子走着,真的是不体谅人啊,我不干了,我直接走到旁边的座椅上就坐了下来,不再管她,她也过来了坐下, 她:“怎么生气了,你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和我计较吧,看给你买的冰咖啡,我可不是那种靠别人的人,之前我拿过更多的东西还不是我走一步停一步拿上去的,那时候有谁帮过我”,她故作委屈的说到,其实,我也不是生气,看她这么说是我不理解她了,然后她递过来冰咖啡,我喝了一口挺甜的,应该是放了糖,瞬间小情绪就没了, 我:“没有啊,我是累了,才坐一会儿的,你去逛你的,没事的”,我心虚的说到,可是我又没有真的生气,只是想要听到她的一些温柔的话,所以才会这样的, 她:“行了,我们一人拎一半总行了吧!况且里面还有你的衣服呢,是我买的,不知道合不合适,我叫你来并不是让你来做苦力的,而是让你来试试衣服的,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才……”,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了,听到她的话好后悔,原来她是在为我考虑,我不知道她会给我买衣服,因为这样的事情,就是情侣之间做的,但我什么都没说啊,难道她知道了,充其量只是很好的朋友,但要说买衣服也正常,送给自己的好朋友,可是总感觉怪怪的,具体也说不出来,就这样我有了第一件她给买的衣服,是浅紫色的格子衬衫,是我喜欢的紫色。 然后,我们一人一半走着,商场情侣逛街的还真不少,我看着都是男同志拿着所有的东西,然后女生只拿一个小包,现在我俩是一人一半,现在真的没觉得她在欺负我,反而感觉比别的女孩更懂得体贴。我们两个走走停停,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没说话只是笑笑,路过一家宠物店, 她:“喂,我们去宠物店看一下吧,那只小兔好可爱啊,还有你喜欢的小猫咪,还有鹦鹉”, 我:“既然,你说去了那就看看呗,不过我只喜欢我的小猫咪小贝,其他的小宠物可比不上他”, 她:“行了,只是看看又没有让你买,看把你紧张的,是不是没带钱啊!” 我:“哎呦,不带这样的,还嘲笑我,下次我一定带钱包给你看”,接着进宠物店里逛了一圈就出来了,就出来了,不买很不好意思在人家店里逛,所以看看就走吧! 盛夏的季节,成都街边都是盛开的银杏树,落下的叶子也都是金黄色的,飘飘然,有种世外桃源的感觉,我和她站在树下,突然,飘落了一片银杏叶,不偏不倚正好一半一半落在了她的肩上和我的肩上,就这样一片银杏叶好像连接了我的世界和她的世界,,我们就这样算是零距离的站着,我们都看到了这片银杏叶,叶子的一端在她的衣角,另一端在我的衣角,感觉好神奇。 我曾以为世界的尽头,是一片朦胧,就像远古的混沌时代一样,我猜想世界的尽头一定在很远的地方,但是和她零距离的这一秒,我发现我好像到了世界的尽头,她让我收起了寻找的心,因为我想要的好像就在眼前,她就是我走到最远的地方才找到的,“寻找”这个孤单的路程终于结束了。 之前,笔下的爱都是书上看到的,自己想到的,所以不免会迷失在这片“情”之森林,雾里探花总有不真实的感觉,在这片森林里,我也望着天寻找北极星的北方,可是也会被云挡住;我寻找树叶最茂密的地方,因为那是太阳的方向,不过好像树叶都很茂密,我又迷失了;所以我决定不再靠什么东西,跟着自己的感觉反方向走,却到了想去的南方,就算没有指南针,我也找到了南方,并且遇到了她,她就是这片迷雾森林里的一缕阳光,我顺着阳光的方向走,就遇到了她。很幸运,在无数次迷失中终于走了出来,也看到了世界的尽头,原来世界的尽头就在我的身边,只是你不知道,总以为在离着自己很远的地方,所以当你走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她就在旁边,从未走远。 我轻轻的拿下了那片银杏叶,她低下头好像是笑了,我没有把叶子扔掉,而是装在了口袋里,她也看到了, 她:“你怎么把叶子装了起来了,还不扔掉”, 我:“没事,当做叶子收藏,挺好的”,其实,这片叶子的重量瞬间就重了起来,仿佛是我和她的全世界。 了解,你的世界如此忧伤 从梦境回归现实的感觉确实有些彷徨,梦境中离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很近,可以无忧无虑的做想做的一切,但是现实的很多东西都是远离自己的,自己也不愿意去做,还要努力去适应,所以在很多的时候,总是前后矛盾的考虑,这样的内心很失落,不知道该如何去选择,安安静静的待在自己的小空间还做不到,或许是我不知道她世界的忧伤。 “喂,你快点,电影都快开始了,还这么慢腾腾的”,她早就跑没影了,不过我却能听到她的声音,我还在后面慢悠悠的走着,直到看不到她的影子了,我才觉得舒了一口气,刚坐在旁边的凳子上,可没想到她又跑回来了,一下子拉着我的手臂,带着我跑,前面都是人群,差点撞到前面的一个小男孩,男孩见到我们匆匆忙忙的样子,也笑了,她瞪了人家小男孩一眼,小男孩就高兴的跑开了,我也笑了, 我:“人家小男孩这么可爱,你瞪人家干嘛,真是没有爱心的女孩”,她气哄哄的把我拽到了旁边,免得让这么多人看笑话,, 她:“你还好意思说,不是你说看电影的嘛,你现在又不积极了,怪我喽,害得我早上起来脸都没洗就过来了,本姑娘为你付出这么多,你还不知足,还说我没有爱心,看来我得教训教训你了”,说些她就摆出一副打人的动作,结果只是轻轻的捉住我的耳朵,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被拽着,结果迎来了很多眼睛的观看,都笑了笑,可能他们心里都认为这是情侣之间的有趣的事情,不自觉的还有人投出羡慕的目光,我也是不知道该如何去说了? 这是我认识她的第六十二天,这天我感觉很是厌烦,成都的天气今天异常的闷热,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她,已经是上午十点刚过,我拿起手机想给她打电话,可是我又犹豫了,我给她打电话干啥,是不是想人家了,我摇了摇头,不能这莫想,我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了一个想法就是——看电影,对啊,约她看电影,可是我还是怕会怕她误会,所以我又想到了一个方法就说电影票是朋友给的,所以就想请她看电影,对的,好主意。 “嘟嘟嘟……,喂,谁啊,打扰本姑娘睡觉,不知道本姑娘昨天熬夜了吗?”电话那边响起慵懒的声音,像是在撒娇,我不自觉的就愣住了,好像没有听到她说话, 她:“喂,到底谁啊,说话啊,不说话我就挂了”,听到她说要挂电话我才缓过神来, 我:“唉,笨女孩是我啊!你不记得了,睡了一觉叫忘了我了”,她那边沉默了一会儿, 她:“哦,是你啊,大早上不睡觉打扰我干啥,什么,什么,你才是笨女孩呢,我很聪明的好不好,真的是一早上就惹我生气”,从刚才一分贝的声音瞬间提高到了十分贝,差点把我的耳朵震聋了,我舒适了一下耳朵,这才说到, 我:“朋友给了两张电影票,想请你看电影,既然你想睡觉,那我就去找别人了,再见”,她急急忙忙又换了一种语气, 她:“唉,唉,别挂电话啊朋友,别介啊,谁说我睡觉了,我早起来了好不好啊,你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赶过去”,我知道她根本没有起床,而且还在睡觉,被我用电话给打扰醒了,她一听到我说看电影,连觉都不睡了,就是前面她自己说的,只是换了一身衣服,连脸都没来得及洗,其实,我还是挺意外的,我觉得她应该会拒绝我,可是她很快的就答应了,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电影票上的电影名字是什么类型的电影,甚至我好像都没看,直到到了电影院才知道是一部奇幻冒险的电影,所以我庆幸不是一部爱情电影,不然她肯定会起疑心的,到时候,我想解释都解释不清楚了。 奇幻电影虽然只是欢乐,但偶尔的小感动我能看到她流泪了,她就像成都的天气,随时都能迎来小小的阴雨,这让我很是怜惜她,所以我尽量让她高兴一些,不惹她生气,我心里只是暂时这莫想,但我还需要证明是不是自己真的喜欢她,我想应该是,不然我不会这么用心的对她,还要小心翼翼的,不能违背她的意愿,尽量让她自由自在的。 电影都散场了,我们还坐在那里,她在那里发呆,直到工作人员来了,我才背着她离开,没错你没看错,是她让我背她的,因为她真的不想走了,我实在没办法才这样的,感觉有点害羞。到了外面就下起了小雨,她这才下来,我脱下衣服给她盖住头部,幸亏今天还带了一件很薄的外套,因为我感觉可能会下雨,所以就带了,所以在成都随手拿一把伞或者拿一件外套是很有必要的,我拉着她一路小跑着,跑进了咖啡馆,一坐到椅子上她就笑了,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去买了两杯咖啡,大家证明这次我是带着钱包的,等我回来她还在那里笑,我双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我:“你不是傻了吧!或者脑子进水了吧!我宁愿自己淋雨,也没让你淋到雨,不可能啊!应该不会”,我用排除法说着,她还是在笑, 她:“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我是高兴,因为我好久都没有这样的开心过了,说完,那双柳叶眉就忧愁了下来”,我知道只能安慰她,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忧伤,可能是触景生情了,我有点后悔带她来看电影了。 末了,她问我有没有失去过自己觉得重要的东西,我一时想不出来,她就这样眼睛看着我, 我:“记得小时候爷爷最疼我,后来去世了,到现在我都是伤心的,这是我失去的最重要的爱”,我看着她,她看着我,我认真的说到, 她:“那都过去那么多年了,不算,我是说最近,比如你的小猫,还有你的花草,或者好朋友什么的离开了你”,她搬着手指头挨个跟我罗列,我不知道她要说些什么, 我:“应该没有吧,你在我身边你应该知道啊!小贝挺好的,我种的花花草草的也长的很好……”,我说到这里她呜呜的哭了起来,我又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所以干脆背着她就往前走,她好像很乐意让我背她,她把衣服搭在我的和她的头上,她的长发的香味我很简单就能闻到,好在我们终于出现在了同一个时间线上,此刻我感觉离的她很近,她静静的趴在我的背上,不知不觉中我带着她穿过了大街小巷,周围都是人群,情侣也有不少,我能看到很多女生都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女孩:“你看人家男朋友,可以背着人家走很远的路,你看你一点都不想背我,不行,我们分手吧!我要去找他做我的男朋友”, 男的:“别介,别介啊,我背还不行吗?不过我有一个前提,你能不能减减肥,像那个女孩一样”,那个男孩指了指她,那个女孩指了指我,合着我们成了情侣典范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么大的勇气,只因为看着她很忧伤,就像是我受了很大的委屈一样,所以我要背着她走过忧伤路段,直到到达快乐路段, 她:“你不知道,就在你走的第二天,我的小猫就失踪不见了,然后晚上下雨,就把我辛辛苦苦种的花草给浇水死了,还有我的好朋友要去远方了,这样我们就不能在一起吃饭了,玩耍了,一想到这我就想哭,感觉受了委屈,幸好有你在,我才敢哭出来,不然我只会一味的逃避,不敢面对现在的自己”,我还以为她受了什么大的委屈呢,原来就是这样的小委屈,说实话对于这些我也忧伤过,可是不像她一样这样的投入, 我:“行了,我还以为你受了多大的委屈呢,不就是生活里最常见的事情嘛,我也有过,自己默默承受就可以了,不是还有我呢嘛,你和我说保证你远离这个坚硬的世界,还有我背着你走了这么远,我真的是走不动了,你能先下来坐休息一下吗?”她好像才觉察出来,知道是我在背着她一路旅行,刚才经过那么多的人,我的脸都红的像苹果了,可是我还是忍着过来了, 她:“对不起啊,对不起啊,让你见笑了,你刚才都是背着我过来的嘛,不会吧!我……”, 我:“唉,没事只要你高兴就好”,天还下着小雨,我和她的头发都湿了,可是却是高兴了许多,她望着我, 她:“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能包容我的忧伤,还陪着我一起淋雨”, 我:“是我才让你变成这样的,早知道就请你吃饭了,就不让你看电影了,害得你这么忧伤我当然有责任了,所以我就背着你走了过来”,她指了指后面很多的人, 她:“你是说,当着这么多的人背着我过来的,”她的脸瞬间就红了,我故意装作看天空的样子, 她:“算了,没事”,她说完拉着我的手就跑,我差点没有被摔倒,直到到了一个水果店才停了下来, 她:“今天成都的西瓜你随便吃,我来付钱”,我看着人家那成堆的西瓜,我晕了,不带这样的,再能吃也就一个西瓜, 她:“没事你吃吧,我看着你”。 坚硬世界,温柔内心 内心总会出现不可描述的事情或者状态,无论是来自哪一方面感触,都会深深触动温柔而又柔软的内心。 从小到大,我们要走过大大小小的目送,爸妈目送每个时光角落里渐渐长大的我们,我们在长大,而爸妈正在变老。 来到成都已经三个月了,突然想要回家去看看,也没有为什么,就是一次心的旅行,如果错过这个环节就会写不下去下面的故事。她说突然想要喝酒,我就带她去了附近的一个小酒馆,一瓶啤酒没喝一半她就喝不下去了,只能是看着我喝,是我先说的话, 我:“明天我先回一次家,你呢就好好的工作,等我回来,工作完了就回家,我不在的时候,你不能去喝酒知道吗?” 她似醉非醉的样子:“呦呵,你管的还挺多,我想要去喝酒你也拦不住,我就是不想一个人待在家里,才会让你跟着的,既然你想要回去那就去吧!放心我不会去的”,她坦然一笑,给了我一个自信的微笑, 我:“行了,该回家了,我送你回家”, 她:“好吧!不过你要背我回去,就像昨天一样,我不想走路”, 我:“好吧!好吧!”其实,从酒馆到她家并不是太远,所以我才答应的,一路上又迎来了许多的目光,我还是坚持到了她家门口,开门,进去,把她放在了沙发上, 我:“我走了,你自己一会儿睡觉,明天别忘了准时上班”, 她:“不行,你还是把我背你家去吧!我怕明天又迟到了,还能送你,多好啊!” 我:“那个……那个,好吧!不过你要自己走,我可不背着你了”,其实,我也是担心她才答应她的,这样我走的也很顺心,不知不觉中她倒是成了我的唯一在身边的人,我发现自己也越来越依靠她,已经从生活走进了精神的世界里。 她:“那个谁,你打开那个衣橱,有我的衣服给我带上,走吧!”她没有穿鞋就走了,看来喝酒真的是把自己弄糊涂了,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她:“哦,鞋子,我的鞋子呢?怎么跑这里来了,你去帮我拿过来好吗?”我又去拿鞋子,给她递了过去, 我:“你为什么要去我家?不知道这是很危险的事情吗?” 她:“我相信你是好人,不会那样的,走吧!”我怎么感觉像是回她的家一样,很快的又是开门锁门,关灯,离开。 沉默了一路,到了我家,她就到床上睡觉了,倒也不是完全的沉默,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有,就说了一句话:“你快点”。看着她睡着了,我感觉轻松多了,开始收拾我的行李箱,其实,也没啥好收拾的,放了几件衣服,放了几本书,又都拿了出来,放回了原位,干净一点,就什么都不带了。 看着她睡觉了,我自己出去走了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也没有任何的感觉了,看到一家酒馆,就走了进去,要了一杯啤酒,独自的喝了起来,以前自己从来不出来喝酒的,有时候现实和梦分不清楚就清醒一点,跑步,自然而然成了最好的解决办法,我跑到跑不动了,心才安静了下来,本来只有发泄这一个目的,但是我得到的确比想象中的更多了。 听着纷乱的声音,我又回到了家里,从冰箱里拿了一些冰块,倒在水杯里放了一点凉水就喝了起来,我喜欢隔着窗子去看别人的世界生活,不自觉我又看到了躺在沙发上的她,翻了一个身就又睡了。 我感觉现在都不认识自己了,对于一个人我从没有这样的耐心过,少了横冲直撞的锐气,就像是突然戴上眼镜,坐在角落里看书,很快的天也快黑了,我转过身又看到了给她拿的衣服,我放在了她的身边,就这样我也回去睡了。 相安无事的一夜,但我梦到了很多东西,醒来脑子里一片空白,但我能闻到鸡蛋的香味,此刻我已经忘记了她还在这里,我就穿着一天短裤出去了,刚走到门口, 她:“啊……啊你是谁啊!怎么在我家,你快去穿衣服啊!”我被她这一声给喊蒙了,我赶紧去穿衣服,她手里拿着铲子在那里大叫,我穿好了衣服回来了, 我:“你别闹了,是我,不是你自己说要上我家来的嘛,还说是你家,你做饭没有看出来吗?真的是”,她看了看周围,好像真的不是自己的家, 她:“哦,原来是你家啊!我想起来了,是我让你背我过来的,对了你不是说要回家吗?怎么还不走啊!” 我:“我还没吃饭呢?往哪走啊!对了你居然会做饭,感觉不可思议的”, 她:“哦,对了,我做了火腿鸡蛋,你尝一下看好吃吗?”然后她就从锅里拿了一份火腿煎蛋放到了盘子里,给我推了过来, 她:“看看好吃不?”当鸡蛋触碰我的舌尖上的那一刻,我感觉这个场景好熟悉啊,怎么好像在那里见过,对了,是我前面写的我希望的早晨,其中就有火腿煎蛋,我的愿望实现了,不会吧,我真的不知道我的愿望居然能实现,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我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脑子里却是另一个世界,梦想成真的感觉真的很不错,没想到却是她,我无数次幻想的美好早晨,居然就这样巧合下实现了, 她:“喂,我的脸上有灰尘吗,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我:“没事,没事,就是看你挺可爱的,对了,一会儿我就走,你也去上班吧!” 她:“那你把钥匙留下,你看你家这里脏的,你走了我可以给你收拾一下,可以吗?” 我:“你工作太忙了,不好麻烦你,你还是回自己家里吧,我这等我回来收拾一下就可以了”, 她:“那,好吧!不过你不给我我就不让你走了,我偏要呆在你的家里,看你是走还是不走”,我正要走她拦在门前不让走,我只能是把钥匙给她了,她拿到钥匙嘻嘻一笑, 她:“走吧,我送你到火车站”,她找了一圈,你的行李呢? 我:“没什么可以拿的,就是回去看看,几天就回来了”,本来,成都阴阴的天气又下起了小雨,她用手遮着头部,挺可爱的样子,我自己走在前面,夏雨的清凉算是给与很好的清新,明媚了双眸,看着她也是感觉情意绵绵,难道我真的找到了自己的爱情。 从家到火车站,大概半小时的车程,她非要跟来,我打的是出租车,她还要回来挺麻烦的,这让我内心柔弱的一面受到了触动,觉得生活里并不是全是坚硬。 经过一天一夜的车程,我下了火车,又回到了记忆最初的地方,不过我感觉火车倒是一个看清楚自己的地方,有好多都是底层的劳动人民,他们虽然是丑态百出,但却是最真实的自己。 之前也写过,在贫穷的时光里,有自己,有朋友,有爱情不就是最好的现世吗?可是现在我还在寻找爱情,瞬间让我明白了自己还缺少什么,在火车期间,我也看着有许多的老人(60岁左右的人)还在背着行囊出去打工,倒是可以写写很多心酸的故事,不止是这些劳苦的大众,包括我自己也是有很多的忧伤之处,放在以前可以不计后果,现在看来却是害怕后果,在转角处,我突然跳出来吓了小贝一次,小贝也会很快的离开,不知不觉中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我保证这次回去肯定又会被逼着去相亲,这是肯定的,因为我也开始着急了。 我记得自从上大学开始就注定了随后几年漂泊的岁月,从开始的不适应也渐渐的适应了,离家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最长的时候有一年多没有回去了,时间就像是一个工厂,在不断的改造我们,漂泊过后就要寻找心的安家的地方了,或许这是另一个人给你的心的归属感。 我记得在家的时候,我经常去一家街角的书店,书店的名字叫时光里的回眸,因为太深切,所以我记得很清楚,还有穿过小镇后的那一片草地,每次都会在草地上睡够了,才会离开,还有学校后面的已经坑坑洼洼的操场,现在成了塑胶的了,这是变化最大的,有一条小河还是静静的躺在那里,岸边还是很多的柳树,一到夏天柳树的柳絮就漫天的飞,这些柔软的小东西都像小虫子一样啃食着我的内心,我不知道内心有多么的坚硬,但却知道有多么的柔软。 在书店这条街,有一家酒馆,我们几个经常过去偷偷喝一杯酒,所以也经常找到家里去,妈妈总会给人家钱才会离开,所以我又不免又被说一顿,那时候到处跑有一种用不完青春闯劲,总是对未来充满着很大的希望,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希望也没了,越来越少了,自己只能在笔尖下寻找失去的东西,可是还是免不了一场伤心。 在家的时候,我从没有想过会遇到一个女孩,她会让我发生意想不到的改变, 回忆,是一朵盛开的玫瑰花 玫瑰花在草丛中盛开,周围有很多的杂草,在玫瑰花还没有开放的时候,只有一枝绿枝,和其他的杂草没有什么区别,我是一朵生长在自然的玫瑰,可能是开放的较晚,所以经常受到其他杂草的嘲笑,我对此置之不理,每天依旧是迎着阳光和雨露,我在慢慢的盛开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迎来了自己的第一片花瓣,而其他的杂草也无力嘲笑了,因为它们都在慢慢的变老直到枯黄,我没有一丝的高兴,反而和他们一样忧伤,因为我也会再次的凋谢,不过我很快的从悲伤中走了出来,我要珍惜现在的一切,因为我的美丽来之不易,因为我要有与世无争心态,因为我真的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只不过它们是杂草,我是一朵玫瑰花而已。 “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每次离开总是装做轻松的样子,微笑着说回去吧转身泪湿眼底,多想和从前一样牵你温暖手掌,可是你不在我身旁托清风捎去安康,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我愿用我一切换你岁月长留……”,我说过,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居心叵测的东西,它可以很轻易的夺走我试图珍藏很多年的爱,我本以为自己长大了,父亲母亲会更加的高兴,可是我看到的笑容都是充满了皱纹,我才知道,自己长大了,父亲母亲老了。 在街上走着,我看到的人都是有些熟悉的,都是我没离开家的时候,天天接触的人,不论是邻居还是来来往往的人,感觉都有些熟悉,但是我却并没有说话了,只是一直走到家的门口,要说三个月的时间也不是很长,只是好像心还没有沉淀下来,才觉得自己好像并不属于这里,虽然这里是自己长大的地方,也曾想过要逃离,可是终究还是要回来,这就是青春的迷失,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真的安身之所,彷徨流浪。对于我,我感觉自己的生活变化很大,可是看到别人的生活好像并没有什么变化。 我有几个一起长大的朋友,因为我坚持了上学,所以也并没有多少的时间可以看到他们,可是这次回来我就看到了我的一个同学,他一直没有离开这里,好像就在附近的村子里工作,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我只是跑的很远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觉得是限制就该有所打破,不然永远不知道自己能走到哪一步,就像我坚持跑步,我可以每天增加一百米的跑,但是就是不放弃,不喜欢的地方就该离开,时间总会给你想要的答案。可能我只是比他们多坚持了那一秒,所以才成了这样。 其实,我们一开始都是自然界里的玫瑰,为自己寻找开花怒放的机会,可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也努力的寻找过了,可是还是没有想要的彼岸,所以渐渐就忘记了自己是一朵玫瑰花,忘记了开花是自己人生最幸福的事情,所以就平平淡淡了,直到枯萎。面对前面的悬崖边上,我迎着风才把身子稍微探过去,看着下面很深,这是一座不知名的山谷,虽然少有人来但却是鲜花漫天,美丽极了,可是没有人欣赏。 走进家里,一切还是老样子,院子里的枣树,已经落了不少的叶子在地上,每天早上父亲第一件事就是打扫庭院,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是父亲教我从自己做起的标志,哪怕有再大的理想,也要从眼前做起,所以父亲也在亲身为我展现一个榜样的形象,也给了我榜样的力量,所以父亲是我一直无法超越的起点。 每次早晨我还没起床的时候,就听到院子里的扫地声已经响了起来,这就像我的起床的讯号,只要听到扫地声就要起来,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父亲是一个特别有计划的人,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哪怕不愿意去了,也要去完成。那时候我才上小学吧,父亲就给我制订了我的第一份计划表,从早晨开始,什么时候起床,起床了要跑步,不然身体就会变弱,就会生病等等计划,每条计划都很详细,而且还有做这个事情的必要和原因,我记得父亲为了这个计划表通宵了好几天。一开始父亲也陪着我跑步,所以有了父亲在身边我也就坚持了下来,父亲没有想到,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份计划表成就了我的现在,虽然经过这么长的时间,计划表根据现实早已经改的不成样子了,但是跑步一项我却坚持到了现在。 拿出这么多年的计划表,它虽然只是一张普通的纸写上文字,但是对于我的意义,或者说今后是怎样的生活,却是有超凡作用的,已经攒了一大箱子了,按着先后的顺序摆放,我发现有好多都是用笔划去的事项,表明以后做这件事的几率已经不是很大了,所以说我过去做了什么,现在为什么不做了,都有自己充足的依据,我把自己整理的好像很明白透彻。 事实证明,我坚持了跑步这一项,是父亲的坚持,让我继承了下来,我继承了父亲坚持下去的个性,也让我很欣慰,从跑步的世界里,我找到了许多事情的答案,也让我少了许多的迷茫,或者说父亲给了我另一个世界,一个自我探索求知的世界。 我就站在院子里,静静的想着,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孩,突然,门“吱呀”一声开了,走出来的是父亲,还是熟悉的背影, 父亲:“呦,你小子回来了,怎么不进屋啊!现在的房子是不是已经配不上你了”,父亲喜欢哈哈的笑着,还是那么爱开玩笑,在我这里,父亲的开玩笑早就成了逗我笑的方式,我依稀又想起了父亲的那张青春的照片,白色的水手服,意气风发,一切都是那么的有激情, 我:“没有啊,爸,我只是想起了好多的东西,想在这个院子里站一会儿,我也刚回来”,接着,父亲的声音突然小了很多, 父亲:“你还敢回来啊!这几天你妈给你找相亲对象都快疯了,赶快去躲躲吧,老爸我这边尽量给你周旋一下,这几天我就想给你打电话报个信,可是这几天你妈就没离开过电话,每天都打,所以还没找到机会,你怎么就回来了”,老爸,一向都是怕老妈的,也不是怕就是一种特殊的爱,就像爷爷怕奶奶一样,但是同为男人,老爸还是挺照顾我的,背地里和老妈唱反调,所以也让我逃掉了很多老妈的骂,从这点来说我还是挺感激的, 我:“没事,我早就猜到了,我就是来面对这个问题的,放心吧!爸”,我也很小声的说到,这是老妈的声音响了起来, 老妈:“是不是儿子回来了,回来了,怎么,还不想让我知道是吗?”接着老妈拿着一本相册就出来了,站在我的面前, 我上前鞠了一躬:“老妈好”,老妈也咯咯笑了起来,我就知道我成功了,可能不用面临老妈的狂风暴雨了,不过和风细雨还是有的,。 天气已经快要黑了,我为了避免和老妈四目相对,就自己说做晚饭,我全都包了,然后整理了一下心情就去买菜买鱼了,我要老妈和我一起去,却也没有说什么事情,就是说了最近一些事情,我也听到进去。 其实,我们的人生可能就是一朵玫瑰花,当你在中心花蕾里的时候,总想着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外面世界很危险,才知道花蕾里的安逸,就这样我剥开一片两片的花瓣,终于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也闻到了花的芬芳,可是我不会飞,还要穿过一层一层的花瓣,倘若我只是安逸于现在的生活,我就会围着花瓣转圈,看不到尽头,倘若我在花瓣上咬开了一个小洞,我就能到达另一片花瓣的世界,能做一次,那么也就能做两次,直到没有花瓣可以拦住我的时候,我就从花枝上掉到了地上,我开始了不一样的生活。可能你会觉得我是一只小虫子,为了逃离花瓣,不停的去咬,可是本来和我一起的虫子呢,都留在了原地转圈,我觉得我和他们好像仅有这点行为上的区别,但我看到的世界是他们想象不到的,再回忆走过来的路,感觉一阵芬芳,不后悔自己坚持了。 老妈:“你知道我在为你的事情着急,还敢回来,就不怕我说你,逼你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吗?”老妈暗暗的笑了笑, 我:“老妈最好了,当然不会这样对我了,况且我已经……咳咳咳,你看老妈那边的鱼真的很快乐啊!”我直接就转了话题,我不自觉的想到了她,差点把我心里想的告诉老妈,所以即便是这样,也免不了怀疑, 老妈:“你是说,你找到了喜欢的女孩,是谁啊!是谁”,老妈当着众人的面,大声的问我,我尴尬了一下,差点说了出来,我就拉着老妈到了一个角落里, 我:“没有的事情,我真的只是想家了,不然我也不会回来啊,过几天我就回去了,您也不要着急,对象的事情我会自己上心的,您就安静一会儿,行吗?” 老妈:“看来是有目标了,老妈等你好消息,唉,给我来十条鱼,那个给我称五斤芹菜,还有那个……”,果然还是被老妈一语中的,老妈一高兴就要买很多的菜吗?这可吃不完啊,我也不知道怎么的,也感觉到了一起高兴。 旅,希腊岛与现实的自己 走过海边,我记得前方有一座小岛,可是现在却看不见了,记得上次,哦,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我经常光着脚走过去,脚下能踩到色彩斑斓的贝壳,就是疼痛那么一会儿,倒是可以放松一下心情,可是现在这样的事情做的很少了,以至于特别的怀念。离开一个地方又是那么久了,所以免不了一阵感叹,总是说呆在一个地方就不走了,或许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还做不到,就这样,去了又来,来了又去,也算是自我的考验。 经常可以从旅行杂志上可以看到世界其他的地方,对于那里描述的如同人间天堂,所以就想去旅居一段时间,可是我不能这么任性,我不能去,可是转念一想,或许那里有我想要的答案,所以就去了,去了一次希腊,让我在梦与现实之间有了更好的储身空间,所以后来就去了很多的地方,也让自己的思想变得开阔了很多,有了想象的翅膀,所以才专心的写自己的生活。 不论,旅居过多少地方,呆了多长的时间,最终还是要回到家里来,因为这里是所有梦与现实的集合点,过了漂泊的年纪,就知道哪里才是自己最想要变老的地方。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生活,都会成为我们和最初生活的对比,当你熟悉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当你在深夜里写到某一个字的时候,你就会感知什么时候是该离开的时候了。我是一个人到这里来,只为了看看不同的生活,有很多个开始,我就要适应多少个地方,看着熟悉或者不熟悉的角落,人们在余晖下,或者赶路,或者街边舞蹈,或者舞文弄墨,或者弹弹已经断了琴弦的琴。 早晨,我看见很多的人都在街边买着早餐,偶尔晚点的公交车,总会被挤得很满,摇摇晃晃的跑远去了,只留下一阵白色烟雾。 在希腊的时候,居住的地方离着火车站很近,火车特有的呼呼滴滴的声音,总会吵醒我的美梦,所以也就养成了习惯,在火车没来之前,就已经开始跑步了,大家会问怎么又是跑步,就不能有点新鲜的东西吗?初次来到希腊,令我感觉我就是当地人的方法,就是跑步,这能让我很快的融入到不同的生活里,从买早餐开始一天忙碌的生活,直到深夜,我还可以享受跑步带来的自由,我可以安排我自己的生活,我倒是觉得自己幸运很多,相反,不得不说我真的很笨,不适合去迎合别人,就比如上班,所以每天就只能写写文章聊以**。 所以就有了一些特定的场景,每次买早餐的那些人,多多少少不会变,也许你今天休息没来,也许明天她休息没来,但没有几天总会全都碰上,我会准时从他们身边跑过去,也总会迎来他们热情的招手,有时候还有女孩特意递过来的热牛奶,我都婉拒了,因为我总不能那些牛奶散步吧!这样的热情是我一天天积累的,能得到他们的认可或许也是我坚持的结果,就这样来到希腊不到两个月就有了家的归属感,我还暗自庆幸,跑步真的能跑出一个世界的距离。 我来到希腊正值希腊岛的盛夏,这里异常的闷热,让我有了前所未有的灼热感,就算我快速跑过去也感觉不到一丝儿风,湖面热的好像都开始冒出阵阵的热气,街边的小猫也吐出舌头散发着自己身体的热量,每次我跑完步身上的衣服都像是在汗液里洗澡一样,一阵凉水下去,别提多爽快了。一开始我还有个困难,就是不知道他们这些当地人在说什么,虽然我学了一点希腊语,但是却不怎么会说,所以还是说着不太流利的英语,后来他们很耐心的和我介绍,一些异域风情独特的东西,我才渐渐的明白。 从晚上开始,有附近的邻居拿着啤酒开始找我聊天,这是我不能想到的,有时候几人,有时候十几人,最多的时候都能来一场辩论会了,从此开始,我这里好像成了他们晚上唯一还可以去的地方,我就这样站在他们中间说着很多的话,倒是有一种明星的感觉,还有小猫也来捧场,就显得更加热闹了。他们是真的把我这个旅居的人当成了自己的朋友。他们也爱开玩笑,说着一天开心或者不开心的事情,有时也会因为一个小小的趣事,而高兴一整天,也会因为心里一点的不快,到了晚上才上我这里来找我诉苦,而闷闷不乐一整天,我总是耐心的给他们举很多的例子,不论是中国过去的历史朝代,还是我现在见到的人,总能为他们找到相应的答案,以至于他们开始疯狂的迷恋中国过去的历史故事,每次我要讲到深夜,他们才肯离去,所以我还要熬夜写一点东西,倒是不觉得有困意。 他们特别喜欢听我讲东汉末年,三国英雄群起的故事,有时候他们会因为一个英雄用的武器而争论半天,看得我很是欢乐,这是我想都想不到的快乐。他们也会用自己的认识去解释历史故事,倒是也有一番道理,同时倒是也让我受益匪浅,同时他们也讲着希腊岛古老的神话,这可比我看过的书上的丰富内容多了,充实多了,让我觉得不是在付出,而是在得到。 因为在火车站住的人很多,无论是有房子的,还是没有房子的流浪汉,都喜欢在这里游来游去,当然现在也要说说我的希腊猫了,在希腊岛的街头几乎随处可见,楼梯下,角落里,街边,垃圾箱里,当然还有草丛里成群的小猫队伍,这个岛上好像是两种动物的生活,一种是人类,一种是小猫,他们的生活好像互不干扰,倒是有一种自然的和谐感,你生活你的,我生活我的,但也有不少的接触,小猫也会向人类要食物,在我的房子不远处的空地上,就有一个小猫的聚居地,每天都会有人给这些小猫送食物,有时候会因为着急,让我给小猫送去,不知不觉中我这里又成了小猫的临时食物送集点,得到了小猫们的一致认可,只要我喊一声,几乎所有的小猫都会跑过来,所以对于希腊的小猫我有了近距离的接触,一开始这些小猫对于我还是有一些警惕的,后来就完全的信任我了。 回到家,看到妈妈手里抱着的小贝,我又想起与希腊猫的奇遇,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也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会给我怎样的感触,我开始也有点喜欢希腊岛了,可是我又不得不回去,或许小贝也不知道,远处的希腊猫是比自己幸福的,希腊猫有自己的绝对自由,我也感觉希腊猫或许是所有地方最幸福的猫了。 一开始我只有北方的情调,孤单冷漠,后来又有了南方的感情,轻轻柔柔,多愁善感了,所以再看现在或者说过去的自己的生活,倒显得暗淡无光了,不过我依然热爱着现在的家庭生活,不过我感觉生活好像缺少了什么,给希腊朋友讲故事的场景,希腊猫对于我的信任,还是每天都能接受到希腊猫的食物,现在我倒是平淡了,除了在家里写写文章,出去跑步也感觉少了被鼓励的气氛,或许这就是过去的生活,当时自己感觉很好,回忆起来却是孤单的旅行。 终于在商场里买完了菜,回到家里,看到父亲还是坐在门前的石凳上抽烟,看到我和老妈回来了,起身也要做饭,我没有答应,我就和老妈走进了厨房里,我突然感觉到了什么,我又让老妈出去陪着老爸说说话,这顿晚饭我自己来做就可以了,因为我不允许我的身边有孤独的眼神存在,这是和自己的一个承诺。 清蒸鱼,红烧肉,腊肉竹笋,辣椒炒莴苣菜,一个凉拌黄瓜,一个素炒油麦菜,就是今晚的食谱了,从成都回来后发现自己特别能吃辣,所以我尽量少放一些辣椒,口感有点辣即可。饭从早上七点吃到九点多,就像之前没离开过家一样,我很想变回爸妈呵护那个小孩子,可是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现在不也挺好嘛,懂得珍惜了,而不是把时间都浪费在赶路上,否则,给我剩下的时间会越来越少。 不过我也能找到与我对比的,就像我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也许人生就会是另一种风景。我的那个同学就是这样,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临近的市里,每次我回去他总会说外面世界挺好的吧,要不然为什么会一年才回来一次,我听到这句话愣住了,好像是给我提了一个醒,外面的世界真的好吗?或许每个人的思想世界都是不一样的吧,即便曾经我们手拉手去上学,即便是再近的距离,也不会有相同的命运,因为一个选择就可能天差地别。 我也想呆在家里,可是我又不能这么做,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大家都懂,其实这也算是老爸的一个愿望,因为那些形形色色的原因,老爸没有完成自己的梦想,就由我去替老爸完成,所以我突然冒出了大胆的想法,就是带着爸妈定居成都,再说我的身边还有一个成都女孩,不就是最好的生活嘛,好了既然有了目标就要努力去奋斗,一定要实现才行。 说到底,他有他的无奈和生活,我有我的忧伤和追求,回到家以后,大概是一样的吧,没有什么高低之分。年轻的时候就要远行,走的越远离的自己越近,这是我一直思考的话语,因为我坚持了去远方,所以现在感觉还是不错的,因为过去的坚持,所以才有了现在的自我。 大概有二十多个盘子和碗,我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刷完,累的我的小腰都直不起来了,老妈还说,还是有个会做家务的人才好,这样每天就轻松多了,忙完了,到了屋子里,我锁上了们,第一件事就是拿起电话打给她, “嘟嘟嘟,喂,今天怎么样啊!有没有迟到,自己做的什么饭吃的”,我就迫不及待的问了过去,那边先是沉默了一会儿,才响起慵懒的声音, 她:“哦,是你啊,你怎么这么会猜啊,我早上迟到了被主管说了一顿,回来自己吃了泡面就看电视了,哦,忘了告诉你了,现在在你家看电视呢,我怕花电费,所以看着看着就睡着了,还好你打来了电话……嗯”, 我:“什么,你居然安的这样的心,真是的,早知道就不给你钥匙了,还说给我收拾屋子,分明就是来坑我的吧!”我的声音不是很大,但还是被听到了, 老妈:“你在干什么呢?不睡觉”, 我:“哦,我在看书呢,你呢,赶快睡觉知道吗,明天回你自己家看电视去,我可没有那么多钱交电费啊,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她:“好的,好了,不浪费电就是了,不过我现在好饿啊,你有没有吃的,你什么时候回来,你不回来我都没有地方吃饭了”,她还在不满足的说着,我真的是无奈了, 我:“行了,怕了你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等我过几天回去,保证你有吃的有喝的,行了吧!” 她:“那好,这可是你说的,放心,你的房子我一定收拾出来,还有我给你的植物都浇了水,没想到还是一个细心的男孩,少见了”, 我:“行了,都十点多了,你还是快睡觉吧,晚安!” 她:“晚安!”电话就挂断了,我倒不是生气,只是她在我的房间里,感觉有点不合适,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所以故意装出生气的样子,不过我倒是希望她这样依赖着我,我的生活也会出现一个依靠,不过我没有顶住她第一轮的温柔攻势就落败了,所以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其实,这样我应该高兴,从没有任何一个女孩这样深入我的生活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吧! 嘱咐她睡觉了,我却根本没有睡意,打算出去溜达溜达,可是已经快十一点多了,现在出去除了能听到无数的狗叫,什么也得不到,反而会被当成夜游的贼人抓起来,想到这,我就没有出去的欲望了,还是回归到书的世界里,经历了这么多繁杂的思想,倒是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了,一转眼三个月是怎么过去的,我想了又想发现还是和她在一起的画面最多,就讲有一次她感冒的故事吧! 那天,已经晚上十点多了,她是正常下班的,我加班到十点才走的,虽然感觉整栋楼就剩我一个人了,但是有了回家的欲望就想赶快回去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害怕的地方,不过晚上我是不敢走楼梯口,可能是电影情节影响的,所以等着电梯从一楼到十五楼,出了电梯,迎面一阵凉风,感觉还挺冷的,出了大楼,我看到大楼很多个窗口还亮着灯,我就知道自己不是最可怜的,到了旁边的星巴克,要了一杯咖啡,有人家说打烊了,不做了,他们只是在清理一些剩下的垃圾,为了明天做准备,我刚转身要走, 一个老板娘模样的女人叫住我:“你要什么口味的,我给你做,就几分钟的事情而已,况且大家都是加班的可怜人,自己不心疼自己谁还心疼自己啊!” 我:“嗯,老板娘说得好,给一个赞,那就给我一杯半糖的卡布奇诺吧!” 老板娘:“好的,你先坐那等会,对了,你们打扫完了就下班吧!时间不早了”,然后其他人就都走了,只剩下我和老板娘了, 老板娘:“好了,你的咖啡好了,今天算是请你的,免费”,老板娘笑了笑,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我:“好吧,明天我还会过来的,到时候两杯一起算”,说完我就开门走了,刚走出去,我的电话就响了, “喂,你在吗,我好像发烧了头痛,你能不能送我去医院啊”,沉默了几秒钟我才想起来是她, 我:“好的,你等着我马上就过去”,接近十一点的出租车本来就少,好不容易来了一辆车,还问我是不是真的要做,我立刻甩给他200块钱,就从手机里翻到了她家的地址就跑了过去,到她家里已经是十一点多了,我赶快拿起衣服就把她背到了楼下,还是那辆出租车,晚上倒是没有多少车辆,直接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医院,这要放在白天是不可能的事情,当然除了飞,我也没工夫要钱了,好像也忘记钱的事情了,下了车就跑了进去,白白的便宜了那个司机,那可是我三天的工资啊!心疼。 今天晚上医院有一个手术,医生都在,所以很快的就给她输了液,她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我不能睡觉,虽然我很困,但我还要等着给她起针呢,她睡的时候是十二点多了,我起针的气候已经快两点了,实在是累死我了,就趴在她的床边睡着了, “喂,喂,喂小伙子,起来了,怎么还在睡觉啊,快看看你的女朋友吧!”这个时候我趴在床上睡的,她就在床上,也还在睡着,我被医生这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惊醒了, 我:“哦,对不起医生,昨天太晚了就睡觉了,不好意思打扰了”,这个时候她也醒了,医生看她醒了, 医生:“可以啊,姑娘,找了一个好的男朋友,这么晚了还陪着你,不离不弃的,羡慕啊!”说着她把脸转到那边去,好像是红脸了, 我:“医生您误会了,我们是同事关系,不是那种关系”,我结结巴巴的解释着,可是人家医生根本不听, 医生:“行了,你们是什么关系我不清楚,到交费点把医药费结了,就可以走了,记住夏天少冲凉水”,接着我就交了费用,带她回了家里,公司我们两个同时请假,因为我现在好困啊, 她:“谢谢你啊!”就说了一句谢谢,我点了点头,就在她家沙发上睡了起来,她给我盖好了被子,是在我睡着的时候,从此以后,她开始时不时的关心我,开始对我很好了,才让我有了好感,写着写着,我好像又有收获了,这不是无缘无故的爱,而是爱让我们两个慢慢的靠近,不知不觉中我们之间有了这么多的故事了。随后,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只记得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睡一个完整的觉。好困啊! 现世,最好的自己 我不确定那条紫藤萝到底有多少片叶子,但我就是喜欢紫色的世界,因为纯真,因为它让我觉得很浪漫,让我感觉现世中的自己就是最好的。 我应该是一个很愚蠢的人,该学习的时候,并没有好好的学习,反而叛逆着向往世界以外的地方,错过了人生一两年的美好年华,可能需要用余生补全回来,人生过了青春的岁月,就要开启拼搏的人生了,最起码自己不会对自己失望才好。 我找遍了自己所有爱好,除了收集邮票外,就是读书和跑步了,并且是我一直坚持的,我确定自己只是不愿意呆在一个地方学习,并不代表不喜欢读书,没事的时候,反而读了不少现实的书籍,让我渐渐了解现世的各种危险,最后得出:世界毕竟广阔而又复杂,充满了很多潜在的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就会让我招架不住,以此觉得自己被现世打的很狼狈,很狼狈。 那几天跟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期,到家里进行思想改造,老爸只问了我一个问题,你不上学现在能做什么?那时候我才是上高中二年级,我就被这个问题难住了,觉得自己不小了,可以接受这个社会的险恶了,但真的是太愚蠢了。可是爸妈一再坚持让我上学,其实,说是一星期,一天我就被爸妈说服了,在家里剩下的六天就是学习,然后一个星期过去以后,就又上学了,算是经历了一个思想的波折,收住自由的心,现在还不是放飞自我的时候,所以也算是青春的一场叛逆吧! 那时候,我记得只是单纯的向往自由,想要出去看看,可是却忽略了重要的东西,假如当时我真的那么做了,估计现在也就不会这样和大家谈心了,可能又会是另一个命运了,我很幸运听了爸妈的话,所以有了叛逆,一定要跟爸妈说,爸妈年轻的时候也有过,也走过了年轻的岁月,所以爸妈会给你很正确的回答。 被教育了一顿,算是真的没有其他的想法了,就开始认认真真的学习了,最后也没有辜负爸妈的期望,考了一个比较好的大学,看书从未间断过,有时间就看看,所以最后也就有了写书的想法,想把自己的成长经历说一下,供大家参考,防止出现类似的错误,希望大家可以更好的成长。 这次,算是我第一次自我的迷失吧,不过好在有爸妈给我做了指路明灯,我才不至于陷进去,其实,在青春的躁动里,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很正常的事情,因为爸妈在身边我们才得以避免,以后的路是我们自己的,所以要牢记教训,不让自己再犯类似的错误。不久,我的第一次迷失就记录在了日记本里,算是成长的印记吧!或许当时你不在意,但是现在想想还是有些后怕的,假如爸妈真的不管我了,现在我又会是什么样子,应该会很差吧! 毕业后有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从接近现世开始了走进现世,就这样,我开始渐渐的明白什么是现世了,所以我也渐渐开始营造自己的小空间,一支笔,一本书,开始变得很满足,我也在渐渐改变,是自己在渐渐的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在爸妈的眼里我还算听话吧,没有什么大的错误,也基本上能听得进去爸妈的话,也会做家务,在邻居眼里我可是最听话的孩子,以至于让人家觉得我像一个女孩子一样安静,所以经常能听到别人对于我的夸奖,我倒是不在意,因为在我的眼里我只有自己,只要我自己觉得是对的,只要我还有坚持下去的理由,不管别人怎么说,我都会坚持下去,喜欢的总是喜欢,不喜欢的再怎么也不会长久。 在没有遇到她之前,我都是呆在自我认知的世界里,感觉不出什么是错误,自己也有过不少的压力,也总算安全的过去了,让我的心也得到了一些沉淀,算是长大了一点吧! 自己算是努力吧,倒是免了找工作的压力,因为我能想象到其中的艰辛。在公司工作了半个月以后她才来的,又交给我带着她熟悉公司的事情,所以我们才熟悉了起来,其实我并不知道后面我们会有这么紧密的关系,也在她的眼里看到我的世界,我才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差,或许对于自己喜欢的人,都是尽量全面的对她好吧,一些细微的东西也能想的到,所以给她的感觉,还算不差。 吃饭在一起吃饭,每次都送她上车以后我才走,下雨的时候也给她打着雨伞,一开始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就好多了,也算是在慢慢接触她的世界,一直到后来陪她看电影,逛街,送她去医院才算真的是理所当然了,在别人眼里已经是情侣了,但是我却并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也能看到她的喜怒哀乐,她有任何的事情也和我说,她也会生气,不过却不是真的生气,一道歉就能原谅我,她倒是很好哄的女孩。 我的生活因为有了她,而变得不再那么孤单,有什么东西想要和人分享,有了快乐或忧愁也会第一个想到她,所以成了感情的依赖,不过我也有缺点,爱忘记什么事情,有一次她让我给她买一个菠萝,我就忘了,所以我又陪着她下楼再去买一次,等等此类的小事情。 有一次,她去城郊公园里去拍照片,因为忘记了时间,错过了末班车,她第一个就打电话给我, 她:“喂,你在干嘛呢?有期间嘛,我在城郊公园,没车了,你能不能来接我”,我当时正在做饭,要说也没事,我就开车过去了,我到了城郊公园已经是七点多了,天才刚黑, 我:“好的,你等着,别乱跑”, 她:“嗯嗯,我会听话的”,找到她以后就让她在我的家里吃饭了,这是她第一次来到我家,看着最显眼的就是那个大书柜,一台电脑,一台电视,一个书桌倒也简单,她说她也喜欢看书,没事的时候也会呆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安然自乐,这点我们算是相同的,不太喜欢纷扰的世界,仅此而已。 我问她,你感觉我这个人可以吗?她说挺好的,不是太差,也不是太笨,对人也挺好的,懂得关心人,关键是还会做饭,挺好的,挺好的,虽然她说的很不认真,但是我感觉这已经是她给的最高评价了,也就是说我们在一起可以,不过不能告诉她。 这是她眼中的我,只要不是太差,我就觉得很知足了,毕竟我也不会真的表达自己,觉得这件事可行就做了,倒也没想过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仅此而已,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差,就行了。 这是父母眼中的我,和她眼中的我,现在我要看看自己眼中的我。 我其实并不是太按部就班的人,因为这样也会让我觉得生活很无聊,有计划我只是规划的一个大概的局面,可是还是需要根据现实来调整,因为某个时间你空闲的次数很少,新奇,刺激,充满想象力,这也许就是我写作的动力,虽然同是文人,但我是很躁动不安的人,要不也不会满世界的跑,新奇,好奇心我是更加追求的。 相反,如果你说入世让我去开一个小饭馆,我承认我不是做生意的料,我不懂得所谓的经营管理,所以就只能自己做自己的事情。每天晚上,我都能看到下班回家的人,附近的饭馆几乎挤满了人,有时候我也很懒,也有不想做饭的时候,虽然做饭给我带来了无与伦比的乐趣,但我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去做,不会逼迫自己。因为我来的早所以有位置,点点自己喜欢的食物,一杯啤酒足矣。 做自己的美食是随后才有的爱好,那时候我整日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连思想变得也和书一样死板,什么灵感啊,我没见过他,什么想象力的都想不起来了,所以我就很郁闷的好几天,后来看到老妈喜欢做饭,说里面的学问可大了,我就试着去尝试,果然,我从美食的世界里找到了我想要寻找的答案,比如我想要一个怎样的早晨,还有油条口感松脆有干劲,与豆浆同食,还有一口爆浆的口感,加之香脆的表面,为许多人喜欢。我知道这个为什么这么受人喜欢,理由是什么?这对于我有一个明确的思想,是很有帮助的,还有其中的慢美学,等等,在我的身边又多了一个世界。 对于自己我也有很错乱的时候,比如有一次写着文章,突然想去跑步,跑步回来去买冷饮,才感觉心里舒服一些,以至于耽误时间不说,下面想好的情节也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生活总是想要牢牢的束缚住我,我就是要挣脱,限制越多,我就越想打破,不只是自己不服输的性格,更是自己把追求自由当成了一生的目标,为了实现,并为之奋斗。 正因为我热爱生活,我才要去做不可能的事情,有时候,老妈都惊讶我会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我觉得无所谓,只要自己想做了,就去做,任何人都拦不住,当然结果是自己的。 对于现世,有天才,在众人面前熠熠生辉,我只是把自己当做了最普通的人,不想那些我看不见的事情,对于现在我有这一份安静就知足了,什么烦恼压力在这短暂的时间里,都不存在,我就是我,无论在梦里,还是现实里,我都是最好的。 现世,做最好的自己。 归去来,到不了的世界尽头 我也热爱旅游,喜欢冒险,重复地生活毕竟会让人感觉郁闷,热衷于在这个世上执着的寻觅出口,这个出口只有自己知道,但却不一定能走出去,有的人找到了出口,有的却一直未能从出口走出,但他们不甘心停下脚步,用尽一切努力也要远离,远离眼下,远离世界。总想放弃眼前的一切动身远行,要抵达一个未知的地方,虽然对于那片远方一无所知,可心中充满激荡。 这就是我为什么迫切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迫切去一个远方,因为我真的不想在这里多呆一秒,所以就有了第一次逃离,现在是度秒如年。 去了成都又回来了,现在却在犹豫是不是要回去,归去,归来,让我陷入了矛盾当中,因为那个出口我还没有找到,尽管我知道它就在那里,但是我还是不免要去寻找,已经开始了,我总不能半途而废吧!还有也确实到了该成家的年纪,也就说明你已经没有流浪的资格了,现在要踏踏实实过着家庭的生活了,工作,生活,照顾自己的孩子。 写到这里,不免感觉自己被世俗捆住了手脚,我所拥有的青春,我所追求的自由在这一刻,好像没有一点痕迹,我想不起来青春世界里的任何一件高兴的事情,我好不容易找到的这条通往的自由之路,在这一刻也充满了荆棘,我放下笔,想要抱头痛哭一场,我拿到一面镜子,对着镜子痛哭,以此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我就这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笔下也有我不能到达的地方。 到不了的世界尽头,就像一座长长的桥,歪歪扭扭,但能通向远方,桥的这一端连接着自己的世界,而桥的另一端则延绵伸向宇宙的终极,我就算用尽一生去走,也不可能到达它的尽头。 在家,高中二年级之前我从没有这样的叛逆,一切都不去考虑,一切都顺其自然,我不想去找生活的麻烦,也不想生活来打扰我的世界。但是,到了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我就用了几天的时间,就把保持了十几年的黄金比例身材变成了大胖子,我的欲望突然变得无限大,吃光了现在生活的所有,我觉得这个生活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给我的了,所以拼命想要逃离,去一个远方。 我曾想过一辈子不出这个小山村,不是太孤独,不是太平淡,书写自己的每一寸时光,也没有什么欲望,颇有陶公的作风,我也没有发现更多的自己。故事到了尾声,但人生还远远没有结束,孤独的人依旧孤独、笨拙地前行着。生活的时间一长,曾经追求的幸福和理想也觉得不过如此了。所以从那时候的某个一秒开始,我就在为远行做着准备,不过我也要度过眼前的生活。 静静的时光,按着既定的道路前进着,我在等待着去另一条路的时间,因为我感觉自己终究会离开,或者说一定会离开,对于远方我也已经有了憧憬,希望也会对我温柔以待。 除了上学以外,在家也会自己养花,因为爸妈都喜欢花,各种各样的花都喜欢,夏天的时候,一下雨光是搬花都要半个多小时,把这些花放在雨下,当然是在雨下的不是很大的时候,不然都被雨点给砸的残枝断叶的很不好看,还要重新修整。 即便是周末放假了,也会在家里不出去,偶尔有朋友来到家里才出去走一圈,找个地方喝点啤酒一起谈谈心,那时候谈的话题除了梦想以外,就是零食和动漫了,动漫我们几个最喜欢的就是《海贼王》了,我感觉到了三十岁再看也不过时。 动画片里奇妙的海底世界,奇形怪状的人,还有各种各样的神奇的地方,奇特的海岛,出现的各种各样的事情,都阻挡不了路飞前进的决心,所以那时候也想和路飞一样为了理想去一个不可能到达的地方,领略只有自己才能看到的风景,也许前面充满了生死的考验,也许自己会被绑在绞刑架上等待着宣判,就像路飞的弟弟艾斯一样,不论怎样也一样要救出来,谁也阻挡不了他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在家的附近有一片芦苇荡,夏天一到就到芦苇荡里找着叶子,还有芦苇的毛毛漫天的飞,就像是童话世界。做芦苇船,做好的船都随着水流不知道去了哪里,或者承载梦想,或者承载远方,或者是一份情都放进了船里。旁边还有一条小溪,小溪的中央有一块突兀的石头,就坐在那里任清凉的水流过,感觉好舒服,就这样,在水间,芦苇叶间,笔下,安静的时光里,度过了最后的在家的时光,充满童趣,快乐,却又平淡无奇。 到了成都以后,面对大学,也开始迷茫四年怎么去度过,还要保持现在的状态吗?还是接受考试到更高的起点,管他呢,还是四年后再说吧!和其他人不一样,我还是坚持着自己的写作,我也开始第一次接触成都这个城市,不论是人文还是历史都非常的好,我开始慢慢的喜欢这个城市,所以后来才有了在成都工作的念头,再后来就遇到了她,开始了我全新的生活。 一切就像是一个迷宫一样,不停的前进着,可是有些东西还是想不通,也没有理由去想通,我曾以为世界的尽头就在那里,可是当我靠近了,它又离我无限远了,由于她的出现,我感觉我的世界尽头就在这里,不需要再去追逐了,因为自己好像也没有时间了。 我们前进的人一定要有追求的方向,不然就会迷失在这岁月的森林里,兜兜转转,大多数人除了年龄增长了一些,其他的一无所获。 成都的夜晚来临,各种各样的灯亮了起来,拖着疲惫的身子来到了一家小酒馆,这次还是她要来的,我没办法,除了劝一句少喝,其他的也就陪着她,啤酒很快就拿来了,她迫不及待的打开,往杯子里到了下去,这让我想到《海贼王》里大口喝酒的海盗,说着征服海洋的话,可是却不知道那次战争中被利刃砍成了两半,类似的感触好像自己身上也有, 她:“你说,我们上完大学,就要工作吗?为什么那么多的梦想还没有实现,我不甘心啊!”说完大大口喝了一杯酒, 我:“怎么了,开始讨厌这个世界了吗?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以后有的是机会一起去实现梦想,现在只是在想去哪里,不是吗?不论是怎样的生活,酒醒了以后不还是要面对嘛,何必把自己弄的如此忧伤呢?” 她:“你就会安慰我,你以为就你对这个世界宽容嘛,告诉你我宁愿每天醉着,也不要面对这个冷漠的世界,不要……不要”,她已经喝了一瓶酒了,最后就趴在那里睡着了,我也没有阻止她,只是让她自己体会一下什么才是正确的面对方式,如果她就是这样的女孩,就算是我看错了女孩,其实,她比我想的要坚强的多,只是偶尔才会这样发泄自己,假如是你,如果在你心里一个人在你心里有了分量,那么你会多多少少的依赖他,就像她在我面前看着有着不满,只是在我面前才表现出来,发泄出来,除此之外,她的这一面很少在其他的人面前展现,我就知道她还是把我当成知心朋友的。 和她在一起的生活,我感觉到了一个家庭的味道,在成都的大街小巷里我也陪她慢慢走过,看着她开心,我就觉得很满意很知足了。有一次,她非要去宽窄巷子,可是人太多了就在外面转了转,那里有一道留言墙,她拿出笔也在那里写了一些话,我并没有走近去看,也没有问她写的是什么,后来是她按捺不住好奇心,才问我的, 她:“你就不好奇,我写的是什么吗?”小眼神有点忧郁的看着我,我故意装作不感兴趣的样子,其实,我也很好奇,她到底写的是什么? 我带着她,一边走近旁边的一家少数民族银饰店,一边说话, 我挠了挠后脑勺:“不好奇啊!你写的又不是我写的”,我故意拿起一件流星式的银饰耳环看着,挺好看的, 她跺了跺脚:“要是和你有关,你还不感兴趣吗?”我其实在等她这句话,当然这可不是套路,就是有点不甘心,有些话还是她亲口说出来比较好, 我:“是吗?和我有关,你看这个耳环好看,你戴一下……”, 她:“哎呀别看了,我带你去看看写的什么不就行了”,她拉着我就跑到了那面留言墙下,我看到一行字“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看到这几个字我的脸瞬间就红了,我在看她的脸也红了,随后她又指了指旁边的一块砖上,上面写着“是最好的朋友”,看到后面几个字我才放松了下来, 我:“你写字怎么还断开写,吓死我了”,她低着头弄了弄手指, 她:“那不是写不开了吗?所以我就在旁边的一块写了啊!” 我:“哦,那如果没有后面的字,你愿意吗?” 她:“你说什么呢?听不懂,还是去看刚才的耳环吧,我很喜欢”,说完,就又拉着我跑回了银饰店,期间撞了好几个人,我说了十多句对不起,才算了事,我觉得她已经有这个想法了,只是等待我的主动。 从家到她,我想我已经有了答案,即便是我到不了的世界尽头,我也不会再去追逐了,因为对于我,我好像已经有了答案,这次回来算是又认清了自己一回,我还是要回去,因为在我的心里,我已经放不下她了。 迷失,枯萎的青春 如果说青春是我们日常中的喃喃自语、恋恋不舍,那么对于我来说,青春就是生命的全部。 在森林通道不远处,有一间还在放着昏黄灯光的屋子,这个通道只能通过火车,所以在这间屋子里只能看到从远处呼啸而来的火车,灯光重叠屋子,转瞬即逝,只是短暂的光亮,已经足以撑到天明了。接下来,周围还是被无聊的黑暗继续笼罩着,除了粗重的呼吸声,看不见眼前一厘米的距离,灯光,被火车带出来的风给吹灭了,我的火柴也用完了,我只能四处乱摸,直到摸到一堵墙为止,就坐了下来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为了等待下一列火车或者等待天明。 我度过了青春的年纪,这句胡听起来是很忧伤的,或者说本来就是伤心的,我开始渐渐的变老,因为青春已经过去了。这家养老院在青翠的深山之中,我想到到达山顶的养老院,还需要费一点周折,宽宽窄窄的小石梯,让我必须一步一步才能走上去,走一段距离,坐下来歇一会儿,周围倒是鸟语花香,安静至极,这也是为什么养老院会坐落在深山里。 好不容易爬到了山顶,看到眼前的一切,我感觉有些神奇,这里没有我们想的那样狭窄,喷水池,健身器材,桌子,椅子,还有好多的小鸟等等应有尽有,这里的阳光好像更加的充足,老人们虽然都已经满头白发了,但是还是会对着生活笑一笑,大家所有人都在说着笑着,唯独在旁边的石凳上坐着一个穿着蓝色格子衬衫的老人,他的目光看向远处,仿佛传递着无尽的哀愁,现在不喜不悲,倒是最好的状态。 医生说,他的一生很是凄凉,是后来才到这山顶养老院的,只是具体的谁都不知道,其实,我很想了解这样一位老人,因为我能得到我所想不到的东西,他们的感受要比我的深刻的多,但是这位老人已经得了遗忘症,连自己都不知道是谁,更别说其他的了。我转而走向旁边善谈的老人, 我:“请问,老人家你们觉得自己最美好的时光是什么时候啊?”老人听了,思索了一下, 老人:“应该是青春的时光吧,那里虽然有很多的迷茫,但是却是我们走向世界,找回自我的唯一路径,要说最好的是现在老的时候,无忧无虑的,什么都不会想了,算是青春的延续吧!”老人们听了都哈哈大笑,意气风发就是老年也一样实用,每个人的青春岁月,光是忧愁和快乐就能写成一本书,更不用提其他的事情,我知道了最好的答案,也就不再过多的打扰老人们,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远方。 从北方到南方的来回奔波,因为有了目的,所以感觉理所当然多了,青春最美的地方,就是相信自己相信的事情会发生,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一动不动的躺在自己房间里的床边等着,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了过去的许多事情,甚至是一些细节的东西,那些往事令我凄楚,我被淹没在记忆的泉水中时,我没有看见推门而入的老妈,正好看见了我在流泪,当然我只是说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情,突然有种想流泪的感觉。 青春,是一朵盛开的玫瑰花,过了花期就会枯萎,我们迷失在每片花瓣的边缘,无法自拔,我一个人,失去的人,遗忘的事情,不可避免的忧伤,无法逾越的心灵沟壑,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选择得到就要失去,又要重新找回失去,一条小路去了又来,来了又回,无休止的重复,无法摆脱的矛盾,等等,都会暂时的迷失你一段时间,总在不知所以然的做着其他的事情,才能找到一些答案,自己就像是海浪中的一座孤岛,只有小心翼翼的慢慢移动,才能看到另一边海的景色,是那么的寂寞。 种种的所有事都不可能再重来,那是永远不可能重来的宝贵时光,这个时光只能留在青春里,是只能自己久久凝视的青春。那天,天气很晴朗,看着飞鸟的浅唱,海风吹的我有些得意忘形,我也暂时忘记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自我安慰,自得其乐,即使是在这毫无波澜的海面,我也能找到一些你所认为不可能的东西。我努力的挪动身体,突然,我被突兀的岩石划伤了皮肤,就这样流着鲜红的热血,在海面里形成一条完美的弧线,我感到很疼痛,可是我只能看着,却什么也做不了,她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破旧的衣衫,长长的头发,无限温柔的眼神,她在岸边的草丛里,找到一些草药,用嘴咬碎了涂在了我的伤口上,我感到了疼痛,身子就动了一下,打起来的水花把她的脸弄湿了,她爽快的笑了笑,让我心中孤独的花朵瞬间就盛开了,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力量,让我暗淡的世界瞬间就变得丰富多彩,没有过多长的时间,血不流了,我也感到伤口上有一些热度,倒是感觉很舒服,没有了疼痛感,我就这样靠在岸边,看着她,她也会笑容以待, 她:“你好,我忘记了自己叫什么名字,不过我是一个温柔的小女孩,刚才我看到你受了伤,就拿了一点草药给你涂上了,现在感觉怎么样,你能听懂我说话吗?”她不紧不慢的说着话,我能听得懂她说的话,她温柔的抚摸我的皮肤,感觉好舒服,我第一次在她的眼里看到了我的身影,感觉好高大,不会吓到她吗?她很像很喜欢我,跟着我谈天说地,说着她以前的故事。 中午过后,天空下起了小雨,她找来一片芭蕉叶,遮着她自己和我的眼睛,她轻轻的靠在我的身上,睡了一会儿,我轻轻的看着她,身体不敢动一下,她温柔的鼾声,让我也有了睡意,我也轻轻的睡着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知不觉中就到了晚上,黄昏前我带着她站在我的背上,在海面上转了一圈,她很高兴,静静的徜徉在安静的时光里,只是我想说的话她听不到,听不到我的声音,我只能眨着眼睛,细心的去看着她,因为她的眼睛里有我,所以我的眼睛里才有了她的影子。 放他到了海边,我去海里捉了两条鱼,她在海边升起了一堆篝火,算是给她的晚餐,黑夜将近,一堆篝火,我和她,成了一个世界,倒也没有任何孤独的感觉,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因为她就已经占满了我的内心,成了一个世界。 青春,枯萎的玫瑰花,好像又重生了,时间没了,我还有无限的激情,去找回能让我重新找回青春的东西,咸咸的海水,倒也成了甜甜的眼泪,她依旧温柔的笑着,不知不觉中陪我走完了自己很多的地方,明媚而又明亮。 我再也回不去的青春,也不敢再那样爱了,也不敢再去恨了,在青春的那个世界里,我流下了太多的眼泪,做了太多颓败的事情,所以,对于我来说,活着,是我必须考虑的事情,我该如何活下去。就在我最孤独无依的时候她出现了,她给我带来了整个世界,我可以毫无保留的去跟随她,看着她笑,看着她的忧伤,因为心的改变,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我的了,我要给他最好的自由,谢谢被她温柔以待。 这一生你得到了 你想要的吗,即使这样? 我得到了,那你想要什么? 叫她一声亲爱的,感觉自己 在这个世上被爱了。 她:“你知道吗?为了一次自己的冒险,我登上了一艘船,可是这艘船在夜遇到了很大的风浪,就沉没了,我被迫跳进了海水里,然后就再也不记得任何的事情了,醒来我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岸边,然后就看见了你,遇到你以后,我感觉之前的困难都过去了,我也不再去想,现在只是很想回家,我想爸爸妈妈了,他们一定会很担心我,你能送我回家吗?我……呜呜呜”,她说着说着就又哭了,我不是不想送她出去,我也是有自己的私心,如果她走了,我还会像现在一样快乐吗?我还会在这里安然自若的生活吗?如果她走了,我又恢复了孤独该怎么办?我不敢想,但是,看着她伤心流泪,我的心也很痛,所以我终于下定决心送她出去,可是我还想在等一会儿。 故事虽然到了结尾,但是情节还远远没有结束,分开总会有再相逢的时候,不过我还是一直孤独,笨拙的前行,不过我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我要去世界的尽头看一看,我决定一定要去看看,即便是我到不了的世界,我也要去追逐,可能我也会去她生活的地方,去看看,我也迷失了方向,但我的感觉是对的,我就跟着感觉走,渐渐枯萎的心也不再枯萎,我又开始新的旅程,更多的风景在我这里开始一一出现,我高兴着前行,乘风破浪。 对于青春,我把它当做了生命的全部去追逐,没有了时间的限制,倒是可以依旧保持一些不同的心,我没有变老,反而越来越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没有迷失,或者说幸运的走了出来,青春的玫瑰花,只是度过了一个冬季,现在又重新生长了,成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我所描述的终日漩涡,无非就是自己无法自拔的过去情节,它对后来的我如此的勾心夺魄,不过,幸好,还有她将我拉出了终日黑暗的漩涡,才让我对于世界重燃了新的篝火,突然,我意识到她还在远处等我,我是该回去的时候了,陌上花开,正好的青春年华。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和爸妈简单的告别,这次没有经历目送,我不喜欢这样的场景,到了车站,拿着一张火车票,又开始了回去的旅程,此时,在家呆了七天零一夜。 我本想立刻给她打电话,可是我又迟疑了,我害怕她说没时间或者因为有事推掉了,我也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可能对于她并不太重要,只是自己可能想的太多了,我又陷入了怀疑自己的迷途,不过好在没感想,顺其自然吧!但是回来还是很高兴的,因为我也害怕这次回来的很轻松,下次回来就特别的艰难,或者说回去必须还要完成一些事情才行,所以才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是一句话,出自吴越王给他夫人的一封信。其寓意为田间阡陌上的花开了,你可以一边赏花,一边慢慢回来,或者小路上的花儿都开了,而我可以慢慢等你回来。隐含的意思就是:春天都到了,你怎么还没有回来。形容吴越王期盼夫人早日归来的急切心情。 我特别的喜欢听这种含情脉脉的句子,还有古时候的爱情故事,这种情意不代表你拥有多高的王权,也无关财富的多少,只是单纯的盼归心情,痴痴却情深,是让我感动的原因,那时候爱只是单一形式,既然成为夫妻,就要一辈子相守不分离。 坐在火车上,看着飞驰身后的景色,倒是显得很匆忙了,看着周围闪过的人影,有的是远行,有的是回家,各种各样的表情,大概都能猜的出来,分分合合这就是现实,不断的和过去告别,又不断的把现在变成过去,如此而已。 在没有遇到她之前,我都是自己一个人在海面上孤独停留,船只要看到我就绕开已有的路线,不会接近我,只有少数的海鸟站在我的背上,和我讲讲它们去远方发生的故事,我好像去一回它们的世界,可是我拖着巨大的身子哪也去不了,只好一直待在海面,看着好浪远去,如果可以,我愿意化身一只小鱼,被她捧在手心里,带我去她的家里,带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好想自由自在的走遍每个角落,但现在的自由自在不是我想要的,孤独的海平面,除了风吹浪卷的声音,我看不到任何有趣的景象,就这样我也想要跟着她去。 把她送到了海的对岸,和我告别的时候她又哭了,我说过不会再让她流泪,所以我一个翻身到了海底,海水和眼泪我分不清楚是什么,但我还能看到她在岸边,不曾离去。 早晨坐的火车,不知不觉中就到了下午,纠结了一上午要不要打电话,还是决定打比较好, “嘟嘟嘟,喂,怎么样啊?在家里好吧”电话一接通就开始问我,我还以为她会晚点才打过来呢,没想到立刻就接通了, 我:“哦,今天忙吗?我后天中午就到成都了,你忙你的就可以了,我就是告诉你一下”, 她:“哦,到时候,我去火车站接你吧!这样你还可以回家,因为钥匙在我这里啊!”要不是她说钥匙,我都忘了我的钥匙在她那里,看来老天也安排了她过来接我,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好吧,那麻烦你了”, 她:“没事,是我麻烦你了,那就这样,我要继续上班了,再见”,她挂了电话以后,我才松了一口气,没有我想的那么遭,也突然感觉寂寞喧闹的火车上,外面的景色变得明媚了,其实,在火车上坐两天,确实挺熬人的,有时候也会出现晕车的现象,自己带了一点水果,带了一点牛肉干,当然还有啤酒,也算给枯燥的旅程带来了一点的清凉和爽快,但是在我周围坐着的人,更多的是泡面火腿肠,就是眼前的人,几乎就包含了各个年龄段的人,感觉不可思议,如此进行一场采访,再很合适不过了,想要找的人都在眼前,无需到处寻找。 在不太颠簸的火车上,我依然写作,就眼前到想象,要写的也很多,比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唯一的生活,命运的不同让我们千里之外相遇,为了自己不同的生活,奔赴不同的地方,终日奔波,整年奔波,直到老了也在奔波,仿佛一生就没有停止过奔波的脚步,也实在可叹。 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希腊的那段生活,在希腊流浪汉可以很容易找到一些事物,不只是过路人的资助,更有专门的救助箱,没有欲望,只求能不太饿,有点水喝就满足这一生了,我也常常拿着做好的面包去找他们,和他们聊天,我并不感觉他们比谁差多少,反而让我感到了无与伦比的自由,他们的话让我更加的接近现世,让我觉得满足,没有了欲望这个根源的迷失,感觉前面的森林清晰多了。 我发现一个问题,在希腊虽然人和猫的生活互不干扰,但是我感觉流浪猫与流浪汉倒是有一种天然的默契,流浪汉有了食物自己吃一点,也会给猫一点,这是让我感动的地方,我也问过他们,他们说我们都是一样的动物,互相帮助还温暖一些,我不知道同情或许会不会变成温暖,但是善待一切,也确实是善待自己。我喜欢听这些流浪汉讲一些我没有听过的故事,因为这对于一个作家很重要,是找都找不来的信息素材,有时候他们来到我的院子听我讲故事,我也会拿出啤酒去招待他们,有时候我也会穿着和他们一样的衣服,去坐在街边一边笑着,一边慢谈,我知道这也是一种快乐,他们有时候也会告诉我很多的人生疑问,走过了大半生,有的问题解开了,有的还是在迷失中。 他们年轻的时候,有的人也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可是后来因为赌博,或者创业失败,家庭才离开了自己,到现在两袖清风,倒也看透了人生,无欲无求,倒也轻松自在,总的来说还是都迷失在了欲望的森林里,至今没有出来。 在火车上,我也昏昏欲睡的,很快的,到站了,我远远的看到了她站在高台上,穿着海洋蓝色的短袖,很是显眼,不过倒也很是贴切自然,看着她向我跑过来,旁边的男同胞倒是投来了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我也很激动能再次看到她,她蓝色的短牛仔裤,还有浅蓝色的鞋子,倒是一身蓝色一气呵成,显得优美动人,我也是眼前一亮, 她:“嗨,欢迎回归,走吧,一路辛苦,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她当先走在前面,我在后面慢慢的跟着,前一秒枯燥的旅程瞬间就被遗忘在了脑后, 我:“你来了,今天不是上班吗?怎么还来接我?”我还是挺感动的,毕竟她也在为我付出着, 她:“你来了,今天请假了一天,你回来了,陪你玩一天,也算是自己放松吧!”如果让公司知道,一个员工请假是为了另一个员工,不知道会怎么看,不过在回家前我已经辞职了,因为我不适合工作,脑子太笨,我一直鼓励她坚持,就这样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陌上花开,终于到达了这里,终于把她盼来了, 我:“去吃什么啊!我可没有带钱,不过我也不太饿,不如我们回家自己做点东西吃吧!”她略微思考了一下,就点了点头, 她:“好吧!我们一起去买菜,顺便让你看看我的成果,我把你的房间收拾的可干净了”,她自豪的在我面前说,可能她为了给我打扫,付出了很多的力气,我看到她一个奇怪的动作,一只手的手指一只放在自己的口袋里,不曾拿出来,我就感觉很奇怪, 我:“你这只手怎么了,为什么一直放在口袋里,不怕别扭吗?”她笑呵呵的说着我们一起买菜的情景,可是我根本没有听下去,而是看着她的手,她迟疑了一下,并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快步的向前走着,像是不要我发现真相, 我:“你站住,我看看”,我就这样命令似的抓住她的手,当我把她的手抽出来的时候,我看到手指是贴着创可贴的, 我:“你受伤了,你说这是不是给我打扫卫生的时候弄得”,她知道隐瞒不住了,就小声的说了一下, 她:“没关系,只是不小心划破了一下,过几天就好了”,她很快的抽回手去,可是我并不这莫想,我拉着她到了街边,打了一辆出租车就奔着我家去了,知道她受伤,我很心疼,一点玩的心都没有了,到了我家门口, 我:“钥匙呢,给我,开门”, 她:“给你,你不用这么紧张,只是一个小伤口而已”,她稍微比划了一下伤口的长度,不过在我这她受一点伤都是大事, 我还是命令似的:“你坐在沙发上别动”,然后我就找来消毒水,又拿了一条绷带,就这样蹲在沙发下,给她处理伤口,她静静的看着我,在我撕下创可贴的气候,伤口差不多有一厘米长,我给她上消毒水的时候,她尽咬着牙,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我:“没事,要是疼就发泄出来,没事的”, 她:“不疼,一点都不疼”,说完我给她缠好了绷带,就起身,还是命令似的说到:“你就在这里看电视吧!我去做饭”, 她含情脉脉的看着我:“我也去帮忙吧!没事的”, 我:“不行”,我就回了她两个字,然后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确实干净明亮多了,我很感谢她。 通往食道的味蕾旅行 我一心寻找着青春印记的年轻人,我找到了很多青春的印记,单车,啤酒,甚至是美食等等都可以,他们拥有青春的外貌,吐着青春的气息,让我徜徉在青春的海洋里,无法离开。 早晨跑步要经过一片土路,土路周围是森林,森林两边一边是学校,一边是家,孩子们上学总要经过这里,时间还来得及,孩子们骑着单车,速度很快的过去了,此时,还不忘记往嘴里塞一片饼干,我猜想除了饼干在嘴里能尝出味道,当嚼碎的饼干经过食道的时候,肯定会很快的划过,没有任何的感觉,或者被骑单车的热情掩埋了,有多少个不经意的瞬间,时间都是这样偷偷溜走的,以至于感觉时间很快,想不起过去发生了什么? 喜爱的美食,是我们放松很好的方式,当我们品尝这些美食的时候,全身心是无比放松的,或者和好朋友一起分享,是无比自在的时光。 我要坐在有阳光的地方,像猫舔盘子里的酸奶一样,品味细腻的时光,现实给的委屈,我能通过食物很好的去化解,也喜欢自己去做美食,也喜欢去寻找美食,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会大街小巷的去寻找美食,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还原美食原来的面貌,或许我做的不一样,但我还是忙的不亦乐乎,也许我注重的就是不一样的个性,碰巧之中,我能得到不同的了解,就这样,在美食的自我之旅中渐行渐远。 小贝爱吃煎鱼,每次给它煎的鱼放在它的盘子里,它就小心翼翼的去吃,每次吃完都是把鱼刺给挑了出来,只把鱼肉吃掉了,我就感觉小贝很聪明,它也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从这样的智慧来说,我是不敢拿它不喜欢的东西骗他的,否则一不高兴就不让我睡觉了。 说到美食,饺子算是比较悠久的美食了,从古代,上至帝王将相,下至普通百姓,都无比的爱戴,甚至最早的饺子是用来治病的药膳,因此,吃饺子成了人与人,心与心相连的方式,经过了这么久的时间,饺子里面包的不只是馅料,是一颗心,是数不清的平常却又感动直至的故事,是一家人的团圆,同时也是分别的象征,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情感。 我记得最有家乡味道的是韭菜馅的饺子,这种味道贯穿着童年到现在,特别是在异地他乡这种味道尤其有味道。古代的人生四大乐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人生四大乐事,好像都离不开饺子的影子。 久旱逢甘霖,大旱过后,能吃上一顿饺子,算是庆祝美好的到来,困难终于过去了,成为了人们庆祝美好向往美好的食物。 他乡遇故知,同时一个地方生活的人,内心共同认可的就是家长的味道,也许在家里见到,迎面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但是身在他乡,即使是陌生人也感觉亲切无比,在一起吃一顿饺子就幸福无比了。 洞房花烛夜,前世三生三世的等待,才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能结为夫妻,那何止是三生三世了,算是人生最大的幸事,没有什么比饺子更能代表永结同心、白头偕老了,平平淡淡,却也不凡的相爱一生,让人感动动容。 金榜题名时,是自己人生的最大改变,表明自己今后的人生将步步高升,对于一个家来说也是一大幸事,这个时候一顿饺子吃的津津有味,不只是味道,更是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代表。一只饺子被象征着好多美好的事物,也是人心渴望美好的象征,所以说食物不只是用来吃的,更是精神的食粮。 早晨起来,我看到桌子上的一杯白开水,生活也是一样,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一杯白开水,喝下去,顺着喉咙直达肠道,没有任何的味道,放入两颗方糖,除了变得有那么一点浑浊以外,除非让自己的舌头品尝一下,否则也不会知道这是一杯白糖水,用勺子搅一搅,破开的波纹,像是过去破碎的记忆,再也拼凑不完整,我总是想尽量留住现在,上一秒的记忆下一秒就能成为历史,所以有些事情,想做就去做吧,不要总是推后,因为时间真的不等你。 接近三十岁的年纪,或者说27、28岁,你会遇到前所未有的恐慌感,不只是年龄的增长,还是认清楚现实的最好感悟,面对的不只是各个方面的压力,还有自我的最大迷失,你超越不过自己,超越不了现实,就该承受这样的类似于自我惩罚的状态,当然如果你感觉自己很成功,或者说别人说你不错,你就会减轻很多,但是年龄的增长依然会让你有手足无措的那一秒,让你有了一个最大的体会——变老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记得我有一个表哥,她自己做生意失败,找工作没有合适的,我总是劝他,先有一份工作,哪怕你不喜欢也要找坚持做着,也许经过一段时间,你喜欢这个工作也说不定呢,但是他好像总感觉自己很有能力,什么都能做,就这样东面一榔头,西面一棒槌的,什么都没学到,什么也没留住,反而浪费了自己的时间,眼看就要直奔三十岁了,现在还一事无成,从那一刻起就感觉自己什么都不是,用我们成都的话就是终于发现自己就是一锤子,固执不通,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找了一个司机的工作一直做到了现在,已经有五年了,终于走出了自己迷失的人生,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公司,人变得也不一样了。 时光倒回去,就说表哥三十岁的那年,虽然不是整天哭,但是一见到我就哭,我都理解三十岁人的心情,那段时间表哥几乎是徘徊在人生崩溃的边缘,感觉没有任何的希望,在这座森林里给自己找了一个地方,挖了一个坟墓,就甘心的把自己埋葬在里面,难道这样就是你的选择吗?那还不如懦夫呢,最起码懦夫还有敢于尝试的勇气,只是有一句话你自己忘了——就算全世界抛弃自己,自己也不会放弃,明白这点道理,人生的这点磨难也就不过如此了。 其实,我最喜欢美食的原因,就是自己能亲自去做,当然自己做的只要不是太差,都会当做美味,所以大多数的朋友聚会,我们都选择在家里,大家动手做自己喜欢的菜,就像是一家人其乐融融,我擅长做酸菜鱼,酸酸的味道,融入鱼的香味,算是自然美味的最好的结合,这道酸菜鱼或者说泡菜鱼还是我在成都的时候跟着一个厨师朋友学的,从剔鱼刺到把鱼肉切成想要的形状我就学了一星期,虽然笨一点,但是却是玩的不亦乐乎,接下来就是炒酸菜,然后就是放在锅里炖,随后就成了一道美食,也算是时间与友情的相互交融。 面条,自己做的手擀面,也是味道十足,我咂吧着面条的味道,也思考着自己的人生。面条多煮两分钟,就味道成了天壤之别,把紫秋葵切碎,放在酱里炒一炒就成了酱料,覆盖在面条上,就成了美味,再配上酸菜鱼,就是口中的美味,只有这个时候才感觉到些许的安慰,人生大概如此吧,虽然有的时候调味品不是自己习惯用的,但换一种新的调味品尝试,也许是不错的感受。 一年的四季,都有自己独特的食谱,春季有春季适合的食物,根据人的身体在四时不同的状态,也有不同的调理方法,这就形成了中国传统的药膳调理,这可比西方简单粗暴的快餐要复杂的多,顺应环境,调理阴阳,形成了中国几千年每个地方独有的美食文化盛宴,也是中华文化灿烂多彩的原因之一,人与人的不同,地方与地方的不同,四季的不同,造就了独有的灿烂地方文化,是吸引我的最重要原因。 在成都的时候,因为气候温润,四季如春,所以智慧的先民就发明了腊肉,用烟熏制的肉不仅味道独特,更能长时间的保存,也解决了食材易腐败的问题,而且成都多竹林,和新鲜的竹笋搭配,使腊肉的味道更上一层楼,就形成了独有的四川文化。如此,我倒是愿意在美食的森林里迷失,因为我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地方,什么样子的美食,所以还是挺期待的,做一枚吃货也挺好的,我也想要当一个吃货,不仅可以品尝到美味,更能得到别人品尝不出的美味哲学,算是一举多得的事情了。 对于世代坚守地方的人民,美食就是最好的安慰,让他们安安心心的呆在这里,坚守着一份青春的执着,也坚守着老人的精神世界,他们创造出的美食文化,都是最美好的象征,与时间为伴,与美食为伴,成了生活最有意义的事情。 当自己决定在院子里开辟一块土地,自己种蔬菜的时候,那样给自己的不只是安心放心,更是让自己在美食这条道路上的成就越变越好。自己种的蔬菜成熟的时候,当放在锅里翻炒的时候,看到的更多的是一份笑容,混合着大米饭,从喉咙到达食道,更是一份满足感,这是别人体会不到的成就感,就是这份简单的满足,才让我们学会了在生活中知足而常乐。 美食的自我之旅,通往食道的味蕾之旅,可以让孤单的人生,开满鲜花,或者说不是太孤单就可以了,你说呢??? 最简单的美食 对于食物的要求并不需要繁复,但一定要纯粹,就像春天一定要吃到春日的味道,冬季一定要品到寒冷的气息。外出旅游的一大乐趣就是可以品尝到世界各地的不同的美食。其实,食物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在会吃的人口中,才能咀嚼出特有的精华,品出不一样的美食的自我感觉。 温暖的季风携着雨水的浸润,滋长万物,待到寒潮来临,草木凋零,大地休憩,岁月的轮转,万物的荣枯,中国人把这种循环往复的周期叫做年,又将一年分为二十四节气,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中国人的生活之美依循着大自然的韵律,而中国人的饮食,也在这往复的自然变迁中回转,模拟着我们对世界生命周而复始的体验。 春天,最有春天气息的食物是春饼,依我个人而言是最具代表性的,每个地方都不同。 春饼,就是在大面油锅上烙的烫面薄饼,搭配着不同的食材,包裹着万物,象征着春天的抖擞和希望。豆芽,木耳,黄酱炒制的酱料,给春饼美味以质的飞跃,再加上酱肘子的香郁浓厚的味道简直是春天最和谐的搭配,再加上梅菜扣肉这道菜,简直完美至极,成了最具春天特色的美食盛宴,而且这一习俗已经演化成为家常最简单的食物。 还有春天的酱牛肉,在古代宫廷酱牛肉的选取都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是牛腿上的腱子肉,也成了春卷的绝佳搭配,荤素搭配,给人味蕾顶级的感受。 春天象征着万物的复苏,一纸春饼包裹万物,象征着人们对于春天的祈盼,中国人对于春天的礼赞历史已有三千年,就可见一斑。 夏天,草木渐盛,到了种稻子的季节,忙碌的季节就要开始了。夏至,是一年里最热的季节,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夏至面”,吃过夏至面,一天短一线,夏至是一年里白昼最长的季节,过了夏至,天又在一天一天变短。 夏至面,就是性情偏阴的大麦面,配上麻酱开胃,又有绿豆清热解暑,是夏至最简单美味的食物,我就比较喜欢夏天,夏天可以跑步去除内心的燥热,而且夏季又有凉凉的食物,总是给有爽快的感觉,当然夏天也是爱吃坏肚子的时候,食物保存的时间短,所以也要格外注意。 夏天的夜,静谧安宁,和她手牵手并肩走着,即使是不说话也浪漫无限,就是这样的感觉才觉得两个人的心是紧紧依靠的,就像是两个鸡蛋团团圆圆的挨在一起。说到鸡蛋,她喜欢吃鸡蛋饼,所以每天我都要给她烙几张,鸡蛋液,面粉,葱叶,花生油,盐就能成为美味,当然也会自己熬一点小米粥,保护被凉凉的东西破坏的平衡。 夏天炎热多雨,是荷花最茂盛的时候,可以在浅浅的水池里挖着莲藕,“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说的就是莲藕,象征着一个人清正廉洁,不与人同流合污的高贵品质。关键是在夏天可以痛快的感受水的清凉,感觉到身心的自由,如此美丽的季节,怎么能辜负呢? 秋天,万物成熟,玉米磨成粉,可以制作玉米饼,是北方特有的干粮,浓郁的玉米味带着一点甜味,是一些孩子的最爱。 民间俗语“霜降不摘柿,硬柿变软柿”,这个气候时候的柿子是最饱满的,口感也最好,这就是我们爱吃的柿饼。 每当新鲜的柿子摘下来,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剥皮,然后晾晒,以便赶上秋末干燥的寒风,便于使柿子里的果糖析出出,霜降大地,霜满柿饼,也成就了柿饼最好的美味。这是在陕西西安的时候,见过的秋天,那时候也去帮忙去摘柿子,成了当地独有的特色,顺着梯子,我也会爬上树上去摘柿子,好久都没有这么调皮过了,所以还感觉有一点新鲜。 在西安的时候,还有一道简单的美食,就是柿子糊塌,将柿子里的汁液和面粉充分搅拌,然后放在滚油的锅里炸,味道很是甜蜜,在所有人都在劳作,无暇吃饭的时候,往嘴里塞一块柿子糊塌,甜蜜的滋味就会让人很满足了,这就是美食的魅力。 冬季来临,大地渐渐被冰雪覆盖,人们暂时告一段落忙碌的季节,这个时候给人最大的丰收的喜悦,就是在天寒地冻的冬天在家里能吃一顿可口的美食,这时美食给人带来的是满足感,让人热爱生活,享受自己辛苦的回报。 不知道大家听没听过“咸韭菜”,就是在立冬前后腌制的韭菜,到了下雪寒冷的天气,和羊肉一块炖是很美味的一道菜肴,温暖身体,补充阳气,而且韭菜特殊的香味也会徜徉在心间,给人满足自然的感觉,让人在寒冷的冬季感到温暖。 在遥远的东北,泡菜成了东北人最具特色的东北美食,无论是炒还是炖都美味无比,在夏天,晒好的土豆片,吃起来像肉片一样,和酸菜一起炖,再加上粉条的爽滑,是冬季东北人最爱的美味,滋阴补阳,可以增强食欲。我家到了冬天也会腌制酸菜,我特别喜欢吃酸菜馅的饺子,因为我比较喜欢酸酸的味道,也能提高食欲,所以对于酸菜馅的饺子,也是童年的一种记忆。还有炖大骨头,放点酸菜,熬汤,也是一种美味,肉质也变得细软,吃着别有一番风味,冬季,给人们带来了温暖,让人更留恋这个季节。 冬季,是一个休息的地方,只有等到春天,再开始新的一年的劳作,周而复始的变化,自然界四季的变换,给人以自然的信仰,顺应季节,雪飘飘然落下,感觉好有感觉,自然界真的很神奇。 复杂的四季,简单的食物却让我们对于四季有了充分的认识,应时的四季食物,人们对于自然规律的遵循,都是智慧的象征。吃出美食的美味,释放出最简单的快乐,这也许就是美食的魅力。 其实,说了这么多,美食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也没有那么的简单,每个季节都有自己独特的食物,每种食物都是带来快乐的根源。 我喜欢芹菜的味道,在厨房里细细切几棵芹菜,拌上蛋黄酱,拿着小勺,边嚼边喝啤酒,然后脑子里想的是晚上吃点什么。“细面条不错,切两头大蒜放入,用油一炒,不断的倾斜着锅,使油和面条充分接触,用文火慢慢炒。然后将红辣椒切开几段扔进去,同大蒜一起炒直到闻到香味,再把火腿切成片放进里面一起炒,要炒的干脆才可以,这样有嚼劲。以后把已经煮好的细面条放入,一起炒,大致搅拌一下,撒上一层细细的香菜。然后,再做一碗柿子鸡蛋汤,清爽可口,面和汤完美的搭配。不错,不错!”另外,她很不喜欢香菜的味道,所以虽然我也爱吃香菜,但是为了她也渐渐远离了,或者说只有自己吃的时候才放上一点,为了她,愿意去热爱一个新的自己。 对于我来说,美食是一个世界,现实又是一个世界,我做晚餐的过程中,在自己的美食世界里安之若素,仿佛只有这个时候我开始遗忘自己,不愿意回到现实。回来我又嚼着芹菜喝着啤酒,然后才享受我的晚餐。 我不感觉吃什么和命运相关联。有一次,我自己坐在高档餐厅里只点了两个蛋糕,还有一杯牛奶,然后对面的一个餐桌上是一个胖子,他点了一桌子的肉,我在自己的桌子上静静的吃着,然后这个胖子就邀请我去他那桌吃,我没有搭理他,然后他过来嘲笑我没有肉吃,或者说你连肉都吃不起还上这里来,他说那你太惨了,我说没有什么惨的。更惨的事情还多着呢,你只不过不知道罢了。 我吃完就走了,走的时候也没有看那个胖子一眼,都这么胖了还吃肉真的不知道自己什么状况啊!这样的人是不值得说一句话的,不懂得什么是尊重。 回到家里,我又开始投入写作,但这个胖子的形象一直影响着我,让我不能平静下来,我就去厨房煮了一杯又浓又热的咖啡,开始翻着前几天的报纸,除了最后的几篇美文以外,我对于其他的全然不感兴趣。对于美食的世界里,就像是一场魔术,仿佛能够令人从瞬间的沮丧中逃脱出来。 青春是一场美食盛宴,酸酸的酸菜,甜甜的白糖水,苦苦的苦瓜,辣辣的红辣椒,青春是整个人生也不过分,我们有时候过分去追求完美就会错失很多的东西,美食也是不完美的,只是吃的时候感觉不出来。豆子需要发酵,才能成黄豆酱,虽然过程中有点臭臭的感觉,但最后都能成为美味,才能酱制豆角,腌制黄瓜。静置也是美味的来源,仿佛只有等待了才能吃到享有的美食,在这些美食哲学里,我又找到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让我暂时不会受到现实世界的干扰,突然电话铃声响了,把我拉回现实里,是她打来的电话,问我做的什么好吃的,我说自己炒了几个菜,你过来吃吗,她说过来,我说等你。 简单的美食,最简单的快乐,做最快乐的自己。。 孤独的小辣椒 今天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本不该谈及这样忧伤的话题,可是这就是现世,就是最好的我们,忧伤也能成为幸福。 在成都的时候,经常去吃叫做串串的美食,鲜红的辣椒锅里,起初是吃不了的,后来看着她吃,也就习惯了,不过她也不能吃辣,不过也比我强得多,我是真的很怕辣。在家时候吃的干辣椒也不辣啊,现在吃这个却很辣。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辣椒。 辣椒的辣味为什么会收到人们的喜爱,辣椒又是如何和各种味道完美搭配的,如此,人们为什么选择钻牛角尖,而不是辣椒尖呢? 辣椒的辣味可以勾起很大的食欲,引起人很大的兴趣,越是辣就让人越想吃,像是上瘾一样,让你无法自拔。 那四川或者说成都为什么爱吃辣呢? 原因一:地理因素 四川处于盆地,也就是四川盆地,空气潮湿,成都更是一座阴雨连绵的小城,身体内很容易产生湿气,在偶然的时候,四川人发现吃了辣椒后,身体的血液能够快速流动,不一会就能浑身出汗,湿气很容易就排出体外了,于是乎,四川人就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开始吃辣椒排湿气,时间久了后,自然成为了习惯,而且和任何食物搭配都能完美呈现味道,也就无辣不欢了。 原因二:口味因素 四川在古代路一直是非常难走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是四川古时候的真实写照,由于交通不便,盐自然很难进到四川,我们都知道,饭菜太淡的话,很难吃的,当辣椒这个神奇的蔬菜进到四川后,一时间就成为调味首选,时间久了后,四川人也就习惯了吃辣,时间一跃过去了四百年,也就成了历史性的代表了,而文明全国。 原因三:文化传承 我们都知道,很多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的风俗习惯,由于四川上几代人都特别喜欢吃辣,身体中的基因慢慢也就遗传了下来,时间久了,四川人吃辣早已成为一种“家常便饭”,也在辣的路上,创造了很多“辣”的美食奇迹。 辣椒几乎可以和所有的食物都能搭配出美味,无论是直接炒,还是慢慢的腌制都能发挥出特有的味道。辣椒富含维生素a和维生素c,辣椒素可以激活消化系统,促进唾液分泌和肠道蠕动,使干涩的食物尝起来更可口。更重要的是,辣椒还扮演了增味剂的角色,尤其是在清淡食物唱主角的饮食结构中。其实,我感觉我们大多数的饮食结构并不清淡,反而寻找各方面的刺激,比如辣椒、大蒜、大葱等都能给美味的食物增添一点独有的刺激,让我们感觉口味更加的完美,自己感觉好吃就自然成了美味,对于清淡的饮食,还要另当别论。 我曾拜访过山中的寺院,和大师们促膝长谈,等到了吃饭的时候,除了简单的大米粥和干炒蔬菜以外,不见油腻和辣椒,他们说辣椒的“辣”也是俗世的味道,倒也不是总避免,有时候也会放点。我吃着,感觉不到一点咸味,只有蔬菜最原始的味道,虽然清淡但是却也消掉了许多的欲望,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当饮食出现整体性或者季节性的缺乏的时候,食物也有自己的四季,当然像辣椒却能坚持一年四季不退出餐桌,充分发掘现有的食材资源。辣椒本身和辣椒与其他食物的搭配,对厨师而言正是一条创造新菜肴的好途径。有些人来自没有吃辣传统的社会,他们喜欢吃辣纯粹就是喜欢那种灼热感、爽快感。 第一种解释是所谓的“过山车效应”,个体反复接触某种消极体验,并且认识到这种体验其实并不危险,于是消极体验变成了积极体验。久而久之,这种体验也会逐渐变得无趣,于是人们会逐渐调高刺激的强度,比如去吃很辣的食物或者直接吃辣椒,玩更高更刺激的过山车。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辣椒带来的痛苦会促进人体发出更多的热量,接触的辣椒越多就越容易保持在兴奋的状态,从而淡忘一些痛苦,这样一来,似乎可以把吃辣带来的愉悦感与所谓廉价的“跑步者高潮”相提并论了,之前也提到过,跑步能让人变得空灵,变得暂时忘我,像是去了另一个世界。 吃辣椒并不是我们为适应自然而演化出的一种能力,或者更准确地说辣椒必然会被人类发掘出来,当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为人类发现史上的标志。但是辣椒的例子证明了人类杂食性的力量,就是能发现大自然所蕴含的几乎所有的东西,并且能正确的选择,为自己所利用。 人类对食物的选择,很大程度上是从集体一起生活生存的记忆中学会的。关于辣椒的已知历史,完全是农业时代的历史,但是在很久之前,比6000年历史更早的时候,某些美洲原住民爱上了野生辣椒的味道。他们意识到吃辣椒时的疼痛感并不是永久的,辣椒的辣度可以为他们服务,或者为他们的饮食服务。这是人类饮食历史上一个革命性的时刻,为饮食的文化演进奠定了基础,各式基于疼痛力量的菜肴都出自这里,开始了辣椒演化的各种时代。这还为我们研究人类的心智提供了重要的证据。 这就是为什么辣椒能和所有的食物搭配,因为在悠久的历史中,人类已经尝试了所有的食物,自然而然。 在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这种人,爱斤斤计较的人,和他们说话必须要严谨,否则就会很容易陷入争论中,就像是牛的脾气,而牛最尖的部分就是牛角,所以人们总会说这样的人爱钻牛角尖,至于辣椒尖可能是比较辣,钻进去受不了辣味吧! 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是和她讨论了辣椒的味道,红红的辣椒,绿色的辣椒,等等所有类型的辣椒都收集了一下,然后做了一顿辣椒宴会, 菜谱:1.小辣椒(红色绿色都有)炒鸡蛋、2.青椒炒肥肠、3.甜椒炒肉等的十多盘菜,做完了以后厨房里屋子里都充满着辣椒的辣味,看着一桌子菜都不想吃了,然后叫来一帮朋友吃的,因为都是成都人,所以倒是成了他们的一顿好吃的饭菜,我们只能吃点甜椒,还有做的披萨,不过却是很高兴的一天。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说辣椒的忧伤了。本来我在自然里生长的很好的,却是被一群野人给发现了,他们没有衣服,只能靠仅有的树叶做衣服,他们好像并不是人类,倒像是一只猴子,他们走过来,摘走了我的一个果实,放在嘴里,他们瞬间就躁动不安了,满地的乱蹦,还拿着一根树枝,就这样我们开始被他们频繁的打扰,一直到了我这里。 这是妈妈讲给我的故事,妈妈说这是奶奶讲的故事,奶奶说这是我妈妈给我讲的故事,就这样经历了一代又一代我们就去了世界各地,成了餐桌上的美食。 记得之前做过一些尝试,用辣椒粉混合在面粉里,然后蒸馒头,蒸出来的馒头很是有味道,即使是没有菜肴也可以吃一整个。 在夜晚的成都,一晚上就会消耗掉很多的辣椒,晚餐也成了人们一天中最大的乐趣,大家说说笑笑,是最欢乐的时光。我和她晚上也没有考虑要做饭,所以就去了水煮鱼的店里,不一会儿就人员爆满了,我和她在的是一个小桌子,周围都是五六个、十多人的大桌子,倒是挺热闹的,我和她小声交谈着,看着他们说着很多有趣的事情,我们在旁边也会很高兴, 我:“吃饭热闹一点也挺好的,我觉得现在不也挺高兴的嘛”,以前这个场景我想的是连饭都不能安心的吃,现在是吃的很安心,或许是她在身边,我感觉很好, 她:“嗯,挺有趣的,我们有时候的心情也不一样,自然需求也不一样啊!” 我:“对的”。 我记得自己之前呆过的城市临海,有着庞大的港口,后面挨着山。城市小到开快车的话,一根烟还没有抽完,就可以从市区里驶出去,到了郊区,人口不多,乐趣不多。有时候我感觉这样的城市像极了很多人的家乡,无趣,呆板,静谧,安稳,越是长大感觉更多的就是无趣。虽然我知道自己会离开,但每次回去还是会觉得迅速地找到了归属感,只是几天的新鲜感,觉得离别了很长的时间,但永远是和现在无法比较的,待不了几天,心里又会萌生出厌烦,想要离开。离开又回来,回来又远走,如此反复,如此孤独,如此的不堪一击。 内心孤独了,我就喝一点啤酒,算是自我的酒精催眠吧!但是我发现自己的酒量也在变大,酒也喝的越来越多才能醉,就像青春迷失的道路,明知道是错的还要坚持走下去,只是不想自己太容易被打败,也是如此而已。 最纯真的味道美食 任何食物,只要品出它的原味就是最佳的口感。比如去买一种葡萄酒,因为当地直销的葡萄酒总是葡萄酒里原味最佳的,那些酒在葡萄园里酿制,带着土地的芬芳和葡萄的酸酸感觉,散发着天然的味道,就是最高超的酿酒师也难以复制。我想找到最本真的味道就是这样简单,或者说我要寻找的美食哲学就是这么简单,在很多的时候我们都忘了。 人生也是如此,在念大学的时候,在大学毕业后开始为生计奔波的时候,我们根本想不到会以写文章为职业,或许没有想过生活会如此的简单,没有东奔西走的去找工作。 和很多人开始的一样,只是单纯的爱好写作,只是想写写自己的故事给别人听,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发现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写作,可能很多人都没想过就这样可以坚持二十年甚至更多,就像现在一样我已经有了坚持下去的预感,虽然也已经写作近一年了。 我并不感觉自己比其他的小说家优秀,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写着最纯真、最平常的故事,心里想的什么,就写什么,就是这么简单,关键是要坚持下去,这样过了一阵子,你就会发现你变得有所不同了。 距离上次离开小城已经有两天了,这两天我在郊外的树林里过着类似野人的生活,就像《瓦尔登湖》一样,有时我也想回归最本真的自然生活,这样能让我觉得一切都是又从头开始了,也会让我觉得有些事情从零开始考虑,是不错的选择。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自己种的豆子虽然豆苗稀了,但是最后还能留半框豆子就满足了,用来制作豆腐,豆腐算是神奇的食品了,可以做出很多的美食。 比如牛肉豆腐汤、家常豆腐、麻婆豆腐、泥鳅钻豆腐、鱼头豆腐汤等的菜使豆腐得到了更大的发现空间,可是我不怎么喜欢这样华丽的菜,这样所有的辅料就把豆腐的味道掩盖了,失去了最本真的滋味,所以简单有时候就是本真的表现。 我在自己的厨房世界,一边把豆腐切成看起来一样的的小块,一边摆放在盘子里,然后放在蒸笼里蒸一下,蒸完了放点洋葱小块,放点黄豆酱直接就可以吃了,豆香四溢,满嘴的纯真味道。 记得上学的时候,吃饭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随便吃一点就可以了,根本感觉不到美食的哲学,自从接触到写作以后,我更加放慢了追求生活的的节奏,所以我发现了周围很多大大小小的世界,才让我觉得一道美食也有说不尽的感情,比如对于辣椒,我可能会狠狠盯着它,我看自己能想起什么,就是这样细细的观察才感觉有些东西可写,我也在跟着美食的脚步前进,比如之前切洋葱的时候,总是弄得泪流满面的,很是不舒服,后来就知道在水里切才可以,增长了现实的知识,跟着美食也能学会很多的东西。 在山上不远处有一个葡萄园,夏季在葡萄园里走着,感觉很是唯美,满天的紫色葡萄,心情也感觉不一样了。这是一个自助葡萄园,只有在门前有人看守,自己拿着篮筐进去,摘完葡萄就可以称量,然后付钱走人。 这又让我想起在法国的葡萄园里,是没有人进行看守的,完全自己自觉和信任每一个人,我就还是有疑问,不过去了几次以后就变得很明白了,每个人几乎都很自觉,即使是一个人也会把钱投到那个箱子里,准确无误。摘来的葡萄可以晒成葡萄干,可以直接吃,或者酿成最自然的葡萄酒,所以说水果是最接近自然的,是为最本真的味道。 说了几种本真的做法,但是为什么要回归本真自然呢? 我们先来说一下故事,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便毅然决然的回到了家里,用我们现代人的思维就解释不明白了,或许只是感觉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细细一想,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喜欢的就做下去,不喜欢的怎么也不会长久。 陶公回到家里,没有食物就自己去讨,然后自己种地存粮,找回了自己的尊严,回归了本真,倒是有一种难得的自由和舒心,所以架着小船在水里玩的很高兴,然后陶公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种植,有其他的农人告诉他,现在只是靠自己的劳动了,回归了自己最本真的样子,也没什么就是高兴嘛! 其实回归本真的样子就是摒弃了各种欲望,回到一无所有的境地,追求美食是一样的,对于自己也是一样的。其实,这也和贫穷有关,这样可以让你看清楚很多的东西,也会学会很多的东西,做最真的自己。 夏至刚到,一盘酸奶沙拉成了炎炎夏日最好的伴侣,再配上一点啤酒冰块感觉清爽无比。这时的美食就简单多了,到了中午就会烙几张油饼,然后切成丝状,胡萝卜切成丝状,肉丝,大葱,洋葱切成丝状,先把所有的东西炒熟,最后放入饼丝,少盐,少酱油,就这样也成了一道简单的美食,饿了就吃一点炒饼丝,不饿就吃点水果沙拉,生活简单也有情调。 后来我请她到家里来,我自己蒸了馒头,做的红烧肉,无油的韭菜炒鸡蛋,辣椒干炒土豆丝,倒也不是很麻烦,主要是因为她来了,我总不能请人家吃沙拉吧! 在成都的时候也自己制作泡菜,倒也简单,不过就是需要等几天的时间才可以尝到美味,在成都泡菜的历史也是源远流长,是人民生活中的食物小发明,使得美味更加的完美,溜达简单本真。我记得她说过,上大学的时候有时就是泡菜馒头,倒也吃的津津有味,对于我听到的还是挺心疼她的,所以对她也是很关心。 我们应该都接触过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就是回归最原始的狂野,剥去人心的层层伪装,最自然的去活着,谁也不知道生命的真正意义究竟是什么,只有勇敢的追下去,才知道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我们喜欢饮茶,不同的茶会有不同的味道,被烘干的茶叶在水里翻滚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去喝掉它,古人总说粗茶淡饭,倒是本真的味道,春季,冬末刚过去,迎着还没有化的雪就冒出了野菜,野菜可以直接吃或者做一个野菜汤,都是很美味的,人们在享受大自然馈赠的同时,也会去感谢自然的伟大。想想之前在家的时候也会一个人去挖菜,那时候还没有远方的概念,只是觉得现在挺好,不去想别的事情,也会感到很满足,只是还是免不了要离开这里,甚至是厌烦,但是却是怀念那一点安静和谐,这就是长大了我们对于家乡的最后定义,回归本真,也已经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了,或者说是不可能的了,在远方找到了家,就会很少回来了。 现实就是这样,总会让你明白自己拥有什么,自己没有什么,过去的精彩只是短暂的安逸,却不能长久,可能还需要去补回来,用很长的时间去补回来。 勿忘初心,继续砥砺前行,是我们应该有的心里,在无形之中,我们都渐渐迷失在了岁月的森林里,并且陷入了牢笼中,所以我要面临精神的困境,我想要从困境中越狱出来,那对于我的意义就很重大了,所以我们在寻觅,也在同时展现着人生,人生之中又有困境,越过困境或许会有些许的安慰快感,但都是短暂的,如此反复便是人生。 当美食顺着喉咙到达肚子的时候,满足感油然而生,就是内心最本质的体现,成为表达最本质的方式,这样我可以根据自己的味道,能准确无误的捕捉到自己最想要的味蕾,唇齿间不自觉的相互碰撞,发出的声音,就像是隐藏在生活里藏的深深的失落感,可能会觉得自己失去了某一样重要的东西,越是沉溺于当下生活越久,这种感觉就会越强烈。 比如,她突然的不告而别会让我觉得失去了全世界,我会不停的去寻找她,这种恐慌是我不能接受的,我最珍贵的她就这样消失了,此时我宁愿失去全世界,也不会选择去失去她,这是我的心丢失了。其实我并不想写着失落的情调,因为我也想写有趣、生动、带有一丝童真童趣的事情,可是即便我的笔下也不能逃离现实而存在,我只能硬着头皮前进,不论什么事情,都要努力去解决。 前面是一条小河流,河流边上有着石头,很适合过来洗衣服,这个情景或许只存在于古代的记忆中,不过我确实是原原本本的见过,也算是回归本真的方式,拿着木棍在石头上砸来砸去,然后手不经意间擦了下额头的汗珠,却是更加需要完成剩下的一半衣服。 对于鱼的吃法很多,我最喜欢的还是直接蒸鱼,然后放上一点作料就开始吃,享受鱼最本真的美味,或许精细的人会剔除鱼刺,再蒸会好看的多,找准时机,将做好的鱼肉放进嘴里会感觉清爽无比,还是配上一杯啤酒夏天也是清新无比,本真食物的味道,不需要过多的步骤,也不洗澡太多的材料,就这样自然最好。 美食约等于生活,多少? 美食,对于我们来说,经过千百年来的演化,早已成了我们体悟世界的方式,并且附带有独特的价值观,我们用饮食借指生活,我们尝试,我们分享,我们趣味抑或我们受苦,饮食与我们生活的界限,模糊又清晰,不论在世界的哪个地方,只要一个中国人和你说起对于食物的敬重和虔诚,那么他和你分享的往往是他的生活。 上一章写了食物最本真的味道,其实还有一道家常小菜,也是让我们回味无穷的:鲜萝卜,用刀切成细丝,一定是要一点一点去切,这样的萝卜丝口感脆爽宜人,然后撒上一点盐,撒完盐后,夏天两个小时,冬天要一晚上的静置时间,才能达到最佳的口感,然后将鲜葱切成小段,熬热油洒在锅里,然后均匀泼在萝卜丝表面,萝卜丝的脆爽再加上葱香就是完美至极的味道,对于这道小菜的完美,多了其他一点的味道都觉得多余。 一些美食的味道,都随着儿时的记忆流失了,所以后来你有幸以美食为了爱好,或者成为了美食家,那么那些流失的味道就会被当做一个使命,让自己按照记忆中的味道去还原,既是美食味道又是记忆回流的过程,显得充实无比, 经过千百年的美食传承里,在中国的味道版图上,形成了各大不同的菜系,其中苏帮菜就是其中有名的菜系,而在苏帮菜系里最为出名名菜之一的当属松鼠鳜鱼,其独特的造型,还有独特的美味,都能领略美食给舌尖味蕾带来的巅峰享受。 据史料记载,松鼠鳜鱼,一开始用的并不是鳜鱼,而是鲤鱼,只是到了后来才用鳜鱼做的,就这样一直传承了下来。 做这道松鼠鳜鱼,需要高超的刀功,需要将鳜鱼切成松鼠的形状,然后完整的放进油里去炸,炸好了,放在盘子里,然后最重要的就是调汤汁,最后将调好的汤汁撒在炸好的鳜鱼上,算是基本大功告成,我虽然说的简单,但是做起来却是很复杂,不是公认的大厨,基本上是做不出儿时的味道的,也会让食客感觉可惜,那么作为一个厨师,就要按照史料的记载,去尽量还原这道原汁原味的美食,对于自己这是一种使命,作为厨师的责任心。 我们经常说一个人也挺好,看看书,下下棋,做做菜,特别是自己喜欢的,当自己做的美食触碰到舌尖上的那一刻,是很有成就感的,也为寂寞的生活增添了一份活力,才算充实一些,可以说美食占了生活近一半以上的空间,甚至更多,或者说对于一个厨师,美食就是生活的全部,在美食的世界里我们寻找哲学和趣味,并且能够服务于生活,这就是美食。 我们生活里有很多的美食,比如蛋炒饭,方便又好吃,即便是同是蛋炒饭,每个人的做法也不一样,放入的材料还有时间都是不一样的,米饭要粒粒分开,还要蛋包裹着米饭,考验了一个厨人的耐心和高超技巧。 要说咸鸭蛋,一定会想起江苏高邮。高邮咸鸭蛋久享盛誉,具有鲜、细、嫩、红、沙油风味,清代文学家袁枚说:“腌蛋(即咸鸭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红而油多。” 江苏省高邮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北岸的里下河地区,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境内湖荡连片,沟河纵横,水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拥有水域面积7.2万公顷,为高邮鸭繁衍和生息提供了理想的场所。高邮鸭蛋多是双黄鸭蛋,比一个蛋黄吃起来更爽,也更有味道,再再搭配蛋炒饭,也是美味,鸡蛋和咸鸭蛋完全的不冲突,倒是味道融合的更完美了。 汪曾祺的《端午的鸭蛋》是很好的介绍,我也因此知道了高邮的鸭蛋,曾有朋友几个人驱车去高邮采购鸭蛋,开车的行程本就是期待的旅行,所以很是有趣,整整一天的车程,到了晚上才到了高邮,直到第二天,才开始着手调查,经过调查说这家店是最正宗的高邮鸭蛋,于是在这家卖鸭蛋的老店买了十多箱鸭蛋,游完了一天就返回了,几个人分了四五箱,感觉挺多的,又是送朋友,送同事的,没有几天就剩下自己的一箱了,所以开始当做宝贝吃了,早中晚都是佐餐的良品。 在我们生活的不远处,有几家价廉味美的小餐馆,对于这些餐馆所经营的菜式和招牌菜肴,我都很清楚。我知道哪一家的辣椒是最辣的,知道哪一家的服务员态度是最好的,也知道哪一家的烤肉能烤出滋味。热闹的市场附近一定有许多美味的小食店,在中国一样,在其他的国家也一样,人多的地方总会是美食聚集的地方,人们对于生活最简单的期许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用美食填补生活中的遗憾,所以说美食也可能是生命的全部,不论是过去,现在抑或未来。 有一次,有个朋友一大早上打电话询问我三明治的制作方法,我就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做法,这样冒傻气的做法自然让我觉得有些可笑,现在在互联网上三明治有很多的做法,还需要打电话问我嘛,不过我很快就转变了态度,我讲的做法开始变得很详细了,我感觉自己有这样的朋友是我的幸运,有什么东西都会询问我,让我觉得还有别人可以依赖自己,觉得自己除了能够写写文章外,其他的方面并不都是一无是处的,才感觉有了些许安慰,既有了信赖的朋友又看清楚了自己,这难道不是一举两得吗? 爱情,没有拥有的时候拼命的追逐,女孩子太容易被追上,总感觉会太快的反感,不知道珍惜,是很现实的问题,拥有了爱情,又感觉是一种负担,吵架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为什么自己拼命追逐的爱情最后变成了这个样子,难道只是一个人的错误吗?应该都有自己的责任吧! 前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和自己的妻子吵架,就跑到我这里来住了,每天只要一听到我起来走动,就会跟在我后面唠叨个不停,总说她这不是,那不是,却没有想过自己的错误,我也和他坐下来细细的梳理了一遍事情的起因,无非就是谁刷碗的问题,就一下子把积攒的不满都拿了出来才造成现在的样子,我真的不懂为什么会这样,主要是影响到了我,我连写作都不安心,要不我也不会如此的关心,吵架是人家两个人的事情。 就这样,第二天我就偷偷的约了他的妻子到家里来吃饭,他的妻子不知道他就在我这里,所以就这样夫妻二人算是碰面了,谁也不理谁,倒是我为了做饭忙的叽里咕噜的,我容易嘛我,等到菜都到了桌子上,只有我一个人吃, 他的妻子:“你看人家,又会做饭,又会过日子的,再看你整天无所事事,你四肢都躺退化了你”,语气倒是没有冲着他说,不过也是说给他听的, 他:“你还好意思说,你买个口红都要几百块,你怎么不说,让你刷个碗你还不愿意了,怎么,脾气大了是吧。管不了你了还”,当着我的面看样子是越吵越凶,都各有各的道理,我终于忍不住了, 我:“喂,我说二位,你们体谅一下没有对象的人行吧,吃着我的饭,还在我家吵架你们好意思吗?我也想吵架,没有对象我和谁吵架去,你们别生在福中不知福,既然在一起就要努力把余下的日子过好,而不是把那点仅有的激情都放在吵架上,明白吗?每天的碗,不都是我自己洗嘛,不也挺好的嘛,何必为了一点小事还扩大矛盾呢,还影响到了我,我是被你们逼得才说的这些话,我真是受不了你们了,行了,吃完饭都回家去,别再在我这里闹了”,我说完,坐下,自己就开始吃饭,他们俩一个左边,一个右边,也开始吃饭,这次吃饭的气氛很平静,谁也没有理谁,直到吃完了,俩人都走了,也没有说一句话,害得我刷碗打扰用了近两个小时,我招谁惹谁了,为什么别人的矛盾的后果都让我承担了,不公平啊!做完了以后,写了一会儿文章,不到十一点就睡了,累的我很快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就被敲门声给吵醒了,我去开门是他们夫妻,他手里拿着不少的菜还有一箱酸奶,他的妻子手里拿着玫瑰花还有一大袋水果,一进来他们就开始鞠躬, 他们俩:“对不起,昨天回去我们想了一夜,是我们错了,不该这样麻烦你,放心我们以后不会这样了,自从吃了您做的饭以后,我们就明白了,这次多谢您了,朋友,我们这是来道歉的,让我们一起做一顿丰盛的晚餐怎么样”,我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吃了我做的饭就明白了,就和好了,那我这顿饭也太有治疗魅力了,觉得值了, 我:“等我先关门,缓一下神,然后再开门,我们共同高兴,知道吗?”然后我就关上了门,摸了摸一下心口,然后打开门, 我和他们同时说:“surprise,欢迎”,然后就开始做饭,反正早上也没吃饭,就是这样我的一顿饭,化解了他俩的矛盾。 美食可以是生活的全部,但生活里不仅仅只有美食,要做到一种平衡感,有时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喵,就是这样,你们觉得呢????? 美食旅行印记 初早,随着蒸笼里烘烤蛋糕的牛奶香味,就决定今天是一个懒洋洋的快乐一天,昨天看着书,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在梦中,我梦见自己也离开了有她在的成都,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小城,过着平凡的生活,我醒来也很安静,这个梦让我若有所思,不过我相信梦境都是和现实相反的,那就是我不会离开她,不会离开成都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就为自己做了一次蛋糕,不想着一些不快乐的事情,让美食给我些许的安慰,这就足够了。 今天,我不想打扰她,虽然是周末,但是她爱睡觉,我就没有打扰她,自己展开地图,第一眼就看见了“万源”这个地方,所以就过去了,不想开车就自己坐车过去了。 “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坐上客车,看着窗外的碎石景象,突然就想到了刘禹锡这首关于巴山的诗句,也确实万源这个地方挨着大巴山,一路上的人倒是不少,不过我并没有看到车牌,只是走走停停的一路上倒是下去不少的人,不过走进内部,风景却是独特了起来,森林密布,小溪纵横交错,感觉云雾也变得低了,司机说已经是最后一站了,你还不下车嘛,那你到底要去哪里呢?听到这里我就在公路上下了车,一边是山,一边是一条小幽径,我就顺着幽径走了进去。 周围路上的小草倒也精神抖擞,从很远出我就能看到一个小村庄,小村庄好像所有人都走了出来,在各自忙着什么事情,在村子的中间位置,有几个人在忙着做饭,一共有七口大锅,是一条线的七口大灶组合而成,我们之前见过的都是一口大锅一口灶,现在却是变成了七口,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 一路走过来,鸡犬相闻,阡陌交通,颇有点陶渊明“桃花源”的感觉,周围大多数都是木质结构,人们出行还是自行车,只有村口那边停着几辆汽车,因为是初春的季节,天气还是有点冷,孩子们还是穿着传统的棉袄在人群里跑来跑去,真的是很快乐,我投去羡慕的眼光,可能还是美食的香味,吸引了我,所以才顺着美味找到了来源,就看到了这个长长的七孔灶台, 村里人:“你是来做啥子的,还不去帮忙”,他一边炒着菜,一边跟我说话, 我:“哦,我是游客出来玩的,被你们的美味吸引了,就过来看一下”, 村里人:“哦,游客嘞,好的,那你等我和我们一起吃饭吧!我们一会儿,一起祭春”,说完他又忙碌了起来,我看到灶台上还贴着灶王爷,应该是拜祭过了,人们对于美好的信仰,祈求平安幸福,然后我就跟着他了解这个神奇灶台的用处,他说这个可以一下子炒七个菜,根据每口锅热量的不同烹制美味,可以很省力又好吃,我看到他正在做的七道菜,他说分别是:扣碗条子肉、红油豆腐、小酥肉、杂烩菜、清炖三阵、高汤海带、还有一道清蒸鱼,这几道菜烹制方法不同,火候的大小也不同,所以里面的学问还是挺讲究的,我看着他熟练的操作,就知道一定是做了很长时间的,我很佩服坚持下去的人。 中国人对于春天的礼赞,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礼赞方法,但有的地方也有相似的地方,继续着大家共同的信仰。没过多久,村子中央的活动的地方就被摆满了桌子,这边的菜也熟了,人们陆续开始聚集在这里,端菜的端菜,拿馒头的拿馒头,端米饭的端米饭,我也被邀请坐下,品尝着美食,不过在吃饭前都会说几句话,然后祭拜完了春神才能坐下吃饭,我也跟着大家做着相同的事情。 美食的品味开始了,味道十足,是我不曾有过的美食满足感,看着大家的笑脸,我也暂时忘却了什么行程,此时美食就是我们生活的全部。在山峦中的小村子,能有如此的热情也让我感觉很惊讶,我也知道为什么刘禹锡后来的心病很快就好了,原来是喜欢上了这巴山山水,能包容一切,为什么不能包容自己呢?千百年来的传承不变,千年前是这样,千年后的我们也一样,跟随前人的思想,走出现在的我们。 吃完了饭,我就独自去了山里面,环境清幽,景色宜人,空气清新,完全不像现在拥挤的城市,拿出手机我看了一下时间,但是没有信号,就决定去更高的地方去看一看,随着山路也能见到附近村子里的人上山去,询问是采药人,竹娄里装着各样的药材,我却是不认识,向前走着,云雾也是越来越低,也变得朦胧起来,仙气朦胧的如同走向天界,在自我陶醉的幻想中,自娱自乐,渐行渐远。 我在这奇花异草的小路上慢慢的走着,直到感觉天气快要黑了,我才匆匆忙忙的下山,直到回到那个村子,我才停下脚步,天已经渐渐的黑了,虽然真喜欢这样的美景,但是夜晚也要呆在这里,也不是明智的选择,也刚巧碰到了白天做饭的人,经过一番诉苦,才同意我在他家住一晚上。 漆黑的木质门窗,只有一间房子,他是一个人住在这里,我在旁边的沙发上坐着,幽暗的蜡烛灯光让我觉得有点不适应,见多了明亮的灯泡。就这样差不多半躺着迎来了新的一天,一早上就到了公交站点走了。 本想看的日出没有看成,刚走出山区我的手机就响了,是她打来的电话,电话一接通她就大声的叫着,问我怎么了,我很平静的回答在山里玩了,因为没有信号所以…… 她直接挂断了电话,我就着急了,一路上坐着车回到了成都,直奔着她的家去了,我在花店又买了一束玫瑰花, 当当当,我敲着她家的们,已经是下午了,对了今天是星期一,她应该还在上班,可是我刚想走,门就打开了,看到是我然后又很快的关上了, 我在外面道歉:“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生气,但是我还是要道歉,对了,你还没迟到吧!我这就做饭,晚上我们一起吃”,我说完了,里面没有回声,我就站在那里,周围的人看着我站在那里拿着一束玫瑰花,都笑笑的走开了,过了大概四十分钟门才打开, 她:“进来吧!”,我进去以后,屋子挺干净的,只是我看她明显是生气了,我真的不知道是为什么,我只是自己去玩的,没有打扰你啊! 把花插在花瓶里,我开始去做饭,准备把昨天在村子里吃的饭,再做一遍, 我:“你要不要一起去买菜,我怕我自己拿不了”, 她:“你还真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了,说做饭就做饭,你看看我昨天给你打了几十个电话,你都不接,好不容易接通了你说在玩,都气死我了,为什么不让我跟你一起去?”终于她还是忍不住要说出来了,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叫她是一个错误, 我:“昨天周末,知道你睡觉,所以没有打扰你”,我委屈的说到,她站了起来用手指着我的心, 她:“昨天本来是想让你过来陪我买衣服去的,结果打了一天的电话都没有接通,你知道我有多着急吗?”她沉默的坐下了,我知道我又伤了她的心, 我:“下次不会了,我保证,下次也带你去玩,怎么样?走吧我们一起去买菜”,然后我就拉着她走了出去,到了菜市场,先大致看看菜市场的情况,然后我俩奔着豆腐摊位就过去了,买了豆腐,又买了鱼,她在后面跟着,也询问是什么价格,可是我感觉她还在生气,不过现在好多了,直到买完了菜,才回去,我让她坐着看电视,饭由我来做,这是象征着什么吗?不敢想,过了一会儿,她也进去帮忙,才让我见到了一点笑容,果然还是一顿美食的道歉有用,下次我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美食应该是给人愉悦的感觉,不论如何,只要是自己亲手做的就能表达自己的内心,有了一份情意的美食,变得更加珍贵。 我想像《海贼王》里的路飞一样,去航海游遍世界,我也有自己的偶像,只不过是动画人物。我航海走遍世界,是想收集各个岛上的美食,就像路飞所经历的一样,每个独特的岛屿都能有自己的美食,这么大的一片海域,闻名的自然都是大海里奇形怪状的海怪,还有各种各样的大鱼,吃着好像都很美味。 之前我也有过想写航海冒险之类的书,最终还是选择先写写现实生活中故事。在顶上战争后,草帽海贼团认识到了各自的不足,都想出去历练,约定两年,两年后变得更强,我就特别羡慕乌索普的那座岛,整个岛上都是外界所没有的食物,如果能写一份美食报告,估计都不知道该怎么写,奇怪的世界格局,海洋的壮阔背景,岛屿各有各的独特,真的好喜欢这个想想的世界。 这莫大的章鱼怪,被一剑砍了下来,章鱼怪的一只触角都能这莫大,然后放在火上烤着吃,滋滋流油,看着吃的样子美味极了,为着梦想,克服强大的敌人,哪怕冒着生命的危险也要走下去,真的是很佩服。 夏夜,几个人围着炉子吃烧烤,串好的章鱼丸子,被放在碳火上烤着,一瓶清凉的啤酒下肚,清爽无比,这就是夏夜的魅力。 对于美食的印记,我觉得不仅仅只限于生活,读了船长的航海日记我才发现生活远远不只是眼前的一切,而是更加远方的一切,有好多的地方我还没有去过,海底世界到底是不是如此缤纷多彩,我所能想到的也不止于此,期待接下来的航海之旅! 梦想中的航海开始了 对于我们都有一个航海冒险的梦境,所以有一个梦想就是要做一个美食写作航海家,领略独特的风景,独特的美食体验,还有不凡的冒险生活,这些东西都让我原本的平静生活变得惊涛骇浪,让我的精神世界有了十足的占领性,让我看到不可能的现世。 临着海港的城市,总是能听到从远处船上带来的汽笛声,悠长悠长,唤着你去向远方,在不远处是一片美食小摊区,有碳火烤鱼,有烧烤丸子,有烤章鱼串,还有包子等的食物,成为了海边边欣赏海景边吃着美食的最佳地点,吹着海风,应该是一个很美好的下午或者晚上,或许一个人也不孤单。 到了下午两点多,水手也聚集在了这片美食区,边吃着美食边等待着。酒是不可缺少的调味剂,无论是成年人还是看着比较小的青年都在大口喝着酒,那些水手们如同海盗一样大声叫嚷着,袒胸露乳的喝着葡萄酒,鲜红的葡萄酒顺着身体一直流到地上,戴着各式各样的帽子,不管好看不好看。旁边也有温和的女人在做着很多的打扫工作,啤酒瓶红酒瓶等酒瓶被扔的到处都是,她们拿着大的袋子一瓶一瓶放进去,放不了多少就要扔掉,太多了就会太重,就会提不动,在拖拽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那些正在大吃大喝的人,总是骂骂咧咧,就是一群无赖,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虽然只是在这一个地方,却也看到这里人性的扭曲,永远比不上默默工作的劳动人民。 等待着船的到来,等着船长的到来,巨大的锚被抛进深深的沙子里,悠扬的船帆随风飞舞,在船上走着很不一样的一群人,有的胖,有的瘦,有的打扮的像一个海盗,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虽然这艘船还原的是以前靠人力出行的海船,但是却也魁梧的多,表面都被厚厚的金属包裹着,有着自己独特的标志,就像路飞的海贼团一样,有着一个团队的标志,人们出行的高昂热情,好像不知道即将到来的危险,旁边有人把一箱一箱的酒抬到船里面,仿佛在做着出海前的所有准备,当然还有水果,比如柑橘是不能少的,必要的时候可以救你一命。 等到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船长也开始出现了,威武的船长服,左边手里拿着一把佩剑,肩膀上站着一只碧绿的鹦鹉,用黑色的遮挡物遮挡一只眼睛,就差手是钩子的形状了,即便是现在也依然有人去喜爱这些你感觉脱离时代的东西,就比如西方的骑士精神,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被这种精神所着迷,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就是如此,这种精神已经绝迹一个世纪了,仍然还是有人去模仿,从而迷失自我,分不清楚是梦境还是现实。 在所有人的惊呼叫喊中,船长也在大家准备的食物桌前坐下,开始享用美食,其他人也都退了下去,船长看着天边黑色的云雾,皱了皱眉,不过刚毅的剑眉又竖了起来,进而微笑着看向众人,这点微妙的变化只有船长一个人知道,其他的人都在恭维着喝酒,不知道已经是大祸临头了。一桌子的美食,只有船长一个人吃着,那只鹦鹉也在抱着一个苹果啃咬着,逗得众人都只是偷偷的笑,没有人敢嘲笑船长的鹦鹉。 因为要出海,出海人员的家人都在依依不舍的送别,在海边走动的老人看到这一幕也是轻轻的摇头叹息,心里想送别了一辈子还是没有结束,觉得一生真的太短暂了,光是送别这一件事都做不完,又何谈其他的东西呢,比如梦想。老人记得,当年自己也是这样,为了一个航海的梦境,就跟随一支航海团队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也是这样送别自己的,那时候自己才二十六岁,现在是七十六岁,晃晃五十年过去了,已经垂垂老矣了。 在笔下的人物,总是要经过无尽的彷徨,多次的迷失才会找到方向,有的即便是再迷路,也不会找到自己的方向,就是这样,让读者觉得是在走一条迷失的小路,永远找不到所谓的出路,其实并不是这样,因为在默默的黑暗中已经有了光明。 等到船长用完美食,佩剑一挥,所有人都各自到了自己的岗位,我也跟着上了船,除了一把折叠的鱼竿,还有一支笔,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就没有其他的东西了,这艘船是为期一个月的海上旅行船,不过据说是为了某个宝藏去的,这个消息知道的人很少,不过我却是在不经意间路过船长室听到的,所以我也很期待。 海贼王哥尔.d.罗杰,在临行刑前的一句话:“想要我的财宝吗?想要的话可以全部给你,去找吧!我把所有的财宝都放在那里!”让人们趋之若鹜的奔向大海,世界开始迎接大海贼时代的来临! 现在我就有这样的感觉,觉得自己也是航海中的一员,为了征服世界的财宝,开启了海上征战,遇到一个又一个神奇的海岛,吃到自己从没享受过的美食,确实是兴奋无比。 不过想想,我并不是来寻找财宝的,我是来寻找各地的美食的,巨大的锚被十几个人拉起,很快的船就开始了航行,迎帆启航。看着海岸上的亲人,只能安慰一句不用担心,随后船渐渐驶离了海岸,我看着熟悉的地方也有一种告别的感觉,不过对于未知的前方还是充满斗志的。 夜幕渐渐的降临了,远处灯塔的灯也已经旋转着亮起,除了天边最后一点的鱼肚白我几乎看不到任何的东西了,随后黑夜完全的降临了下来,除了在船舱里或甲板上喝酒,其他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做了,不过在船舱的角落我看到有人在看书,我就感兴趣的走了过去,因为我只看到这一个人和其他的人不一样,他看的是一本烹饪的书籍, 我:“你好,诺丝,请问你是在看书吗?” 他:“你好,阿尔列,我是这艘航船上的厨师之一,正在研究做什么菜呢,我不喜欢喝酒,所以就在这里看书吧!你呢?” 我:“我也是不喜欢喝酒,确切的说是不喜欢一群人吵吵闹闹的喝酒,我一个人可以喝酒,可以消去很多的东西,我只想在渔船上钓鱼,享受一下航海的时光,顺便吃点海上的美食”, 阿尔列:“那好啊,我这有很多的美食,保证你没有吃过,而且,就在前面海域的中央有一座小岛,叫格力兰岛,被称为海中美食之岛,据说做的美食都是来自海里,可美味了,我就在那里吃过一次,太好吃了,而且仅仅是一份海鲜炒饭”,说着他的美食书已经扔在了一边,整个人也变得兴奋起来,和刚才看书的安静判若两人,张牙舞爪的和我描述,仿佛真的很好吃的样子,我都觉得有些夸张了,不过在海中央的小岛上确实令人很惊奇,爱好旅行的我居然从来没有听过有这样一个地方,也感觉不可思议的, 我:“海的中央真的有这样一个地方,我怎么从来都没有听过,只是在书上看见过”, 阿尔列:“那是当然,只有海上航行的勇士才会去过或者听过,其他人根本不知道”他洋洋得意的说着, 我:“那你介绍一下都有什么美食,我很想知道”,阿尔列犹豫了一下,不知道在想什么, 阿尔列:“这个,我也是跟着船长去才知道的,我能见到的菜只是自己的一碗海鲜炒饭,其他的虽然见过但却是说不出是什么东西,和我们吃的完全的不一样”, 我:“哦,那看来那里还真是有很多独一无二的美食啊!行了,你看吧,我过去睡觉了”,说完我转身就走了,回到自己的小屋子里,打开昏暗的灯光,吵闹的声音不绝于耳,这些人说着以前航海的趣事,我也乐意去听,不过我还是先看一会儿书再睡觉吧!不然睡觉也会被吵醒,我看着航海的书,旁边也有啤酒,我也会一边喝着一边看书,大概是到了十一点多,我就躺下睡了,此刻吵闹声还是一样的不变。 阿尔列还在那里看着书,直到十一点多也去睡了,厨师有自己专有的卧室,所以并不想我这样狼狈,我一边需要看着自己的东西,虽然不怎么贵重,但是毕竟是我全部的家当,不能丢了或者被别人损坏。 我这里虽然是一间小的屋子,只有一块木板间隔着,不过但也挺安静,旁边没有任何的声响。 船长此刻在用布擦着自己的佩剑,看看窗外被云遮住的月亮,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船长松了松套在右眼上的布,然后一杯鲜红的葡萄酒一饮而尽,高大的身体动了一下,那只翠绿鹦鹉早已经睡了,外面的人也都睡了,这个海上之夜才算安静下来,只有一轮大月映在海水面。 安静的夜好像并没有持续太多的时间,突然驾驶员报告说前方遇见了黑色的雾气,轮盘导航全部失灵,不知道该如何,刚刚眯了一会儿的船长,拿着佩剑就跑到了甲板上,看着黑色的雾气,可能会遇到巨大的海浪,那么船上的人就会葬身于无尽的大海,葬身鱼腹中, 船长:“快,赶快,离开这里越远越好,快往回去,往回去”,船长拔出佩剑大声的命令道,那些喝醉酒的人并没有被这样的大声吵醒,反而换个姿势继续睡,我睡的比较轻,所以被吵醒了,看着所有人都在驾驶室疯狂的忙碌着,我就知道遇到了问题。 站在门前,看着这些熟睡的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确实是看到了黑色的雾气,而且现在海水开始不安起来,看着船长抓着桅杆,看着黑雾发愣。 新世界 旅行这种事情就是就是这样简单、直接,只要想到了就可以立即动身前往,这并不是什么难以抉择的事情,不需要带什么贵重的行李,一把折叠鱼竿,一本书,一支笔就足以打发无聊的海上时间了,也不需要下复杂的决心,只要能够让自己愉快的心情在旅行中保持下去,这样就足够了。不需要在意没有发生什么,自己却一直担忧的虚无的事情,在意也没什么用处,因为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发生,但也有可能永远不存在这样的事情。 不过现实总是残酷的,越是担心什么越会发生什么,似乎是常有的事情。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陷入沉重的疲乏感之中,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我们所有人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得越久,所背负的就越多。心无法安放,人就会感到慌张茫然,就越容易迷失自己。就像我们走过来的破碎的青春,如同一面玉镜被打碎,虽然所有的镜面都在这里,却再也不完整,失去的永远不会回来,这份心只能忧伤一辈子,是我们永远无法弥补的创伤。 我们都希望能够有一个地方,让我们像最初上路那样轻松自在,能够真实地、活生生地感觉到时间的流淌。这个地方就是家。 此刻,在海面深处的我,处在航海的船上,在一个狭窄的休息室里,趴在地上,手抓着门,却有一种深深的恐惧感,不只是黑夜,周围黑色的雾气仿佛比黑夜更加的黑暗,船飞速的按原路返回,船长大喊着,驾驶室里不停的报告情况,还有被惊醒的其他客人,都在大喊救命,不过只能呆在那里,一步也不敢动,我看到阿尔列也在那里,吓得浑身瑟瑟发抖,手里仍然拿着那本书,被他紧紧的抱在胸膛,然后他趴在船上一动也不动,完全没有了先前的平静和兴奋,进而看到的就剩下恐惧和无助。 阿尔列代表着一种人,只沉醉于自己的世界里,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却从没想过会有突如其来的事情发生,满足于生活的现状,自得其乐,专注于生活的一点一滴,却经不起时间的风浪,又特别是在这危险重重的海上。而且虽然有着明确的目标但是却容易迷失,一旦走出了自己的小世界,就会变得手足无措,难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变故。 我决定跑出去把阿尔列拉到我的休息室里来,颠簸的船体让我难以站立,我一会儿站起来跑着,抓住能稳住身子的栏杆,一会儿艰难的趴着,像一只小虫一样蠕动着,终于我拉住死死挣扎的阿尔列奋力的向前跑,一步也没停下,到了我的休息室,才安静了一会儿, 阿尔列:“诺丝,谢谢你救我”,他艰难的从嘴里吐出这几个字,双手抓牢了床下的栏杆,我点了点头,然后和他一起看着外面的如同末日一样的世界。 船长还在那里大声的叫喊着,船体几乎被黑雾笼罩,可是黑雾的速度明显比船还要快,这时候从驾驶室里又传来船的轮盘不能转动了的呼声,随后我们这艘船完全的被黑雾笼罩,当我们吸入这黑雾的时候,我首先看到船长晕了过去,随后是大家都晕了过去,像是睡着了一样,最后是我和阿尔列晕了过去,而那些深深醉酒的水手游客们却一无所知现在的危机,我们失去了抵抗力,如同末日的魔鬼真的来了,我们只能被活活吞没,没有一点反抗的能力,就这样,我们这些人就如同黑夜一样安静了下来,这艘船如同一艘幽灵船一样,漂浮在不知名的海域,这个画面很是诡异。 船长也代表着一类人,为了梦想不停的去追逐,对于他好像有很多的困难在前面等着他,但是却毫不气馁,愈挫愈勇,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第一个冲出来,不论结果如何,都会坚守岗位到最后,为着众人着想,哪怕是失去生命,也毫不在意,也许困难就怕这种人,不要命的精神,毫不妥协,直到倒下为止。 放心,这样的人,不会迷失,只会在自己的道路上越行越远,因为他总能看到前方的目的地,有了起点和终点,过程就是度过去而已,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如同船长的佩剑一样,锋利的刀光能砍断前面一切的荆棘。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已经大亮,闲着没事飞来飞去的海鸥在空中叫喊,甚至一只海鸥就站在船尾上放肆的叫着,因为我离着船尾很近,所以第一个被吵醒了,我艰难的看着眼前的阳光,头好痛,仿佛被摔在石头上重重的摔了一下,我不敢相信,我还在回忆昨天恐惧的场面,虽然有阳光照在我的身上,但我还是缩作一团拥抱着内心的恐惧,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直到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我的动作太大,碰到了旁边的阿尔列,他也醒了,不过眼角深处那抹恐惧依然可以明显看出,看到我也这样,他用手碰了碰我,我才睁开眼睛看着他,他问, 他:“这是哪里?怎么没有见过”,我也开始打量着这个世界,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纯净和芳香,远处的鲨鱼不停的从水里跳出来,又跳回去,感觉这只鲨鱼的身体好小啊,从天空中飞过的不是海鸥,而是一种不知名的大鸟,远处突然浓烟滚滚,我依稀看到了岸边,是不远处的火山在喷发嘛,红色的岩浆不断的涌进海水里,一阵阵白烟瞬间就笼罩了整个海面,转到最后一个视角的时候,我看到船长还在那里昏迷着,我就碰了碰阿尔列, 我:“阿尔列,你看,船长还在那里,我们过去救救他”,阿尔列艰难的点了点头,我和他是第一个从船上站起来的,此刻船很平稳,除了远处的隆隆声,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我们把船长扶到了船长室,高大的身躯躺在看着略微小的小床上,热了一条毛巾,放在船长宽阔的额头,然后我们就退出去了,站在不远处的门前, 我:“阿尔列,你去做点吃点,顺便熬点汤,一会儿船长醒了好吃”, 阿尔列:“我的朋友诺丝,你说得对,这是我身为航海船厨师应该做的”,然后他转身就出去了,他刚出去,就看到船长恐惧的喊着, “不,不可能这样,这是通往新世界的黑色雾气,我不相信,真的会存在新世界”,说完船长就又睡了过去,我关上门就出去了。 此刻渐渐醒来的人也多了起来,都打量着周遭的环境,像是没有遇见过一样,本来在所有人的思想当中海应该是广阔无垠的,没有边际的,现在却是被一座座参差不齐的火山包围着,大家脑子里都有一个疑问,这是里是哪里?倒是看不到恐惧的面孔,都被新奇给替代了,陌生的天空如同进了远古时代,能看到石头都是坑坑洞洞的,没有一点光滑的感觉,轰隆隆的火山口飞着不知名的大鸟,不久空气里也充满了燃烧的小颗粒,呼吸开始变得困难。 船就停在海面上,大家都愣着,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一个声音打破了原有的宁静, “唉,好吃的蛋炒饭来了,还有香喷喷的牛肉汤,大家让一下,这是给船长的,可不许抢啊!”这就是阿尔列,刚才还恐惧着,一跑到自己的美食世界里就忘了所有的情况,没有烦恼,可以很快的投入进去,我很羡慕这样的人。 我跟着他一起又进入了船长室,此刻船长已经醒了,没有了刚才昏迷时候的恐惧感,不过目光还是呆滞的,看到我和阿尔列进去就擦了一下眼睛,显得清明多了, 阿尔列:“来,船长大人您辛苦了,现在我做了一点食物还有一点汤,您请享用吧!”船长微笑的说了一声谢谢,阿尔列站在那里,我把托盘上的食物拿了出来放在了,船长旁边的桌子上,那只鹦鹉此刻闭嘴在那里静静的呆着,放完了吃的东西,阿尔列就出去了,船长吃着炒饭,喝着汤,我就冒昧的问了一句, 我:“尊敬的船长,您在昏迷的时候说新世界,是什么地方”,船长一听到“新世界”这三个字,手里的牛肉汤盘瞬间就撒在了木质的船板上,我不知道船长为什么这么恐惧,只是船长突然捉住我,大声的质问我, 船长:“我还说了什么,快快说来”, 我:“船长你冷静一点,我只听到了新世界三个字,这还是阿尔列走了,我才敢问您的”,听到我这样说,船长就把我放下了,我才知道在船长面前我是如此的不堪一击,瞬间就被控制住了,真的是好无用, 船长:“昨晚的黑雾就是从新世界飘过来的,所谓的新世界是在海的另一段被被创造出来的世界,据说进去的人,没有能出来的,那些航海士都是因为无缘无故的进去了新世界才……唉”,船长如此厉害的人物,在新世界面前,都表现的如此无力,再说,我虽然不知道新世界是什么地方,但是却是感觉是一个很可怕的地方,不然不会如此, 船长瞬间就转出一个笑脸:“小家伙,你是第一次航海吧!看你挺可爱的,不要把新世界的事情说出去,知道吗?不然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的”, 我:“放心吧,船长,我只是来欣赏海上风景的,还有记录美食的,不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船长:“新世界是有去无回的,你就不怕吗?” 我:“怕?有什么用,不论什么东西掉下来,接住就是了”,我毫不在意的说到,然后船长在哪里自言自语, 船长:“像,太像了,你和他的性格一样,永不服输”,进而船长哈哈大笑起来,连船外的人员都听到了, 阿尔列:“怎么了船长,您没事吧!哇,牛肉汤怎么都洒了,我去收拾一下”,阿尔列突然的闯入让我们暂时停止了对话,直到他的离开, 我:“船长,您说我像谁,对了,您去看一下,外面的景色吧!感觉哪里不对劲”, 船长:“没事,像我的一个朋友,走吧,出去看看”,然后我们就出去了,刚出去,阿尔列就出来了,拿着一个拖把,我并没有跟着船长,而是帮助阿尔列说是餐具,然后送到厨房的洗碗水池里,随后,阿尔列也回来了,然后又和我一起出去了。 突如其来的神秘小岛 本来高兴的旅程,很快的,第一次的困境就出现了,虽然大家都惊奇于眼前的世界,想知道这里到底是在哪里,甚至有人大喊我们逃离地球了吗?我倒是不介意,本来就是出来探险的,如果没有一点惊心动魄的事情发生,不是太浪费冒险的心情了吗? 其实,要去什么地方,到达了什么地方并不重要,重要的寻找的那种感受和期盼的心情。所谓的世界尽头,并不是大地的剩下的最后那点地方,也不是什么更加遥远的地方,可能就是楼下街角的路灯下,也可能是卧室阳台上的一处黑暗角落。 笔下的角色,都要外出寻找,但他们最终都会回来,回到昔日黑暗的阴影中,静静地看着过往的影子和眼前的道路。所谓的世界尽头,已经不需要寻找了,就会自然而然地浮出海平面。 看着茫茫的海面雾气茫茫,船长很快的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船长哈哈大笑,倒是让人不知所以然了,或许是高兴过头了,还是悲伤过头了, 船长:“把所有的厨师都叫过来,我有话要说”,挨着最近的水手传达着船长的命令,不一会,一行十一名厨师都到齐了,厨师长也是一个大个头,名叫盖勒特,是来自地中海的一位优秀厨师,一直跟随者船长,到过很多的地方,而阿尔列是随后才来的,不过跟随船长的时间也不短了,一直照顾船长的起居生活,算是船长的助理吧! 船长:“盖勒特,你负责全船所有人员的饮食,现在开始做饭,去吧!”这个高大的厨师我是第一次看到,不过并不了解他,是后来阿尔列向我说了一些关于盖勒特的事情,据说他曾经是地中海的一名钓鱼高手,到现在他的钓鱼记录还没有被打破,是船长途径地中海的时候才认识的他,自从他到船上来,就是做饭钓鱼看书三件事,而且很少出自己的屋子,对于他的这三个爱好,我倒是给予认可,可能是可以交朋友的,只是对于眼前的人有些厌恶罢了。 随后,船长让所有人都忙碌着自己的事情,船长看了看远处轰隆隆冒烟的火山,就转身走进了屋子里,我跟随着厨师们到厨房去看看,对于即将做来的美食,我还是挺期待的。 十一名厨师各自有各自的工作台,厨房虽然不大,但是却整整齐齐的,盖勒特分布着任务,大家都有条不紊的展开, 第一队(主食队两人):负责蒸馒头和蒸米饭; 第二队(生鲜队两人):负责做鱼丸和生煎黄花鱼; 第三队(蔬菜队三人):六个蔬菜盘,要荤素搭配,蔬菜包括卷心菜、洋葱、莴苣菜,其他的自由选定; 第四队(后勤保障两人):负责辅助各个队,完成既定任务; 第五队(汤组阿尔列一人):你做牛肉汤最好喝,就负责汤吧! 第六组(我自己切水果):主要是做水果沙拉。 我就站在厨房的门口,盖勒特一会儿就去了仓库,一会儿,一边扛着一袋子苹果,一边扛着一袋子柑橘,就过来了,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正好看见我,我是很佩服他的,居然这么有力气,应该是看到了我, 盖勒特:“喂,小子,你来这里干什么?出去,出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我:“我只是过来看看做什么好吃的,又没有打扰你,干嘛那么凶啊!”我刚说完话,阿尔列就过来了, 阿尔列:“大哥,这是我请来的助手,让他帮我切牛肉的,还请不要介意”,阿尔列的及时赶到,盖勒特点了点头,就到了他自己的工作台上,拿起一把水果小刀开始熟练的切着水果, 阿尔列:“走吧,过来切牛肉”,然后就拉着我过去了,其实,我是想和盖勒特说几句话的,不过想想现在是忙碌的时候,还是等空闲下来再说吧! 我过去后,阿尔列守着一口大锅,锅里都是水,还有各种香味的调料,旁边还有一个小的砧板,还有一大块牛肉,还有一把刀,我拿起刀就开始切着牛肉,大块的牛肉被不断的切成小块,我也时不时去看一下盖勒特的情况,虽然看着外貌人笨拙了一些,但是手上却并不粗糙,削开一个苹果很快的,并不是只能用大刀粗鲁的切着肉。 我是因为美食才会去的厨房,因为我的以前和盖勒特的性格是差不多的,不喜欢到处去,喜欢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或许是厌恶纷扰的世界,却是偏偏喜欢自己的生活,对于自己的生活安排的既简单又持续,因为是自己喜欢的,怎么都可以长久,对于自己不喜爱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盖勒特的三件事,也是我喜爱的三件事,所以对于他还是挺有好感的。在盖勒特的身边有三个大盆,不一会儿,苹果柑橘就被消耗没了,速度也是挺快的,又忙了一些琐碎的东西,大概过了三个小时,所有人的美食差不多就好了。 人们开始排队从厨房外面的窗口走过,我自己提前打了一份,然后坐在甲板上吃了起来,船在这里已经停了一天了,火山也停止了喷发,其实,我这样描述,大家觉得画面还是太贫乏了,想想不到原始的感觉,周围没有都是高大的密林,树木的高大,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在我的眼里,就连周围的绿草,都像树一般大,当然天上飞的不是什么翼龙,但是个头却比我们现实中的大的多,白色的雾气还没有散,大家各自找着自己的位置吃着自己的美食,突然,雾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着,火山轰隆隆的声音也没有了,高大的树木也没有了,然后出现了一座凭空出现的小岛,海面瞬间就变得空旷下来了,眼前的空气变得格外的清晰,大家还自顾自的吃着美食,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手中的食物停留在半空,船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我们看着船长瞬间惊恐的眼睛,不自觉的从嘴里说出了“死亡之岛”格兰凌,然后大声喊到, 船长:“跑,快跑,大家快跑,快开船,快点”,所有人瞬间恢复了意识,所有开始乱做一团,有的人直接跳进了海里,可是却被隐藏在海里的巨大生物一口吐了下去,船没有走动几步,就被巨大生物拦住了去路,巨大的口,锋利的牙齿,吞掉整个船只是一秒钟的事情,仿佛在等待谁的命令,浮在空中的小岛,充斥着一种不可抵挡的压力,这是无形中形成的压力,不知道阻挡过多少这样的船只,才形成的。 就在大家不知东西南北慌乱的时候,从空中响起一声威严的声音, “所有人,想要进入新世界,必须经过死亡之岛,否则就要葬身在这里”,声音说完就消失了,随着消失的还有那座凭空出现的岛,随后海面升起了巨大的浪潮,船直接被海浪劈成了两半,在一起的人,瞬间就散落在了海面各处,我也掉进去了,幸好捉住了散落下来的一根木头才没有掉下去,又拉了周围两个人,我们三个人就这样抱着一根木头,我忽然想起了我的那三样东西,可能找不到了,我还是很失望的,我没有看到船长,也没有看到那只鹦鹉,只有我们这些人漂浮在水面上,船沉没到了海里,顿时海面呼救声一片,只是那些巨大怪物还是在那里没有动,看着我们流浪海底。 海面漂浮着很多的水果,在离着我们这个海岸不知道多远的空间里,一个小孩,一个高大的身影,不对,是船长,在那里谈话,船长高大的身影可是却对小孩很尊敬, 船长:“对不起,鹰眼大人,我是无意间闯入这新世界入口的,还请原谅,我是被黑雾带到这里的,还有那些无辜的人,您就放了他们吧!”船长此刻苦苦的哀求,不敢看小孩鹰一样的刺目眼神,过了一会儿才幽幽的说到, 鹰眼:“格列,上一次你第一次闯入新世界入口,我放了你一次,已经是很大的仁慈了,你现在又来,我真的很为难啊,我可不保证你带来的那些人的安全”,说完这个小孩手一挥,那些巨大的鲨鱼开始动了,在海面上不停地吞噬着这些人的生命,我们一行人也到了鲨鱼的肚子里,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停了下来。 此刻,船长还在那里傻傻的站着,鹰眼小孩已经消失了,船长也重新掉进了海里,不过此刻海平面已经平静了下来,除了散落的水果,看不出其他的任何东西,像是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们随着鲨鱼到了海底世界,不过却看不到外面的世界。 船长静静的在水面漂浮,肩上依然站着那只翠绿色的鹦鹉,面对这个世界深深的恐惧了。 “死亡之岛”格兰陵是进去新世界的关口,也是新的世界的开始。 梦幻的时光旅行 未来会发生什么?会有怎样的事情发生?什么事情都有可能,有的可能应付了,有的可能又应付不了了,对于未来是什么样子,谁说的准呢。 本来一场保持最初心情的航海之旅,就这样被打断了,我的东西也丢了,不知道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而且要艰辛的多。 我们莫名其妙的被黑雾带到了一个形似入口的海域,水里游的,天空上飞的奇异生物,还有突如其来的神秘小岛,让我们无法招架的被吃进了鲨鱼的肚子里,开启了一段奇妙的时光之旅。 无尽的黑暗里,感觉像是走进了深海底部,被空气挤压的胸腔无法呼吸,只能在原地露出艰难的表情,我能听到咕噜咕噜的巨大声音,让我感觉有些呕吐的感觉,其他的两个人也在旁边艰难的蠕动着,我们渴望一片自由无压迫的空间,然后好好的大口吸着空气,才算是最爽的。 对于时光我从没如此迫切过想让他快点走过,这完全不符合我的珍惜心里,我不知道在梦想的道路上有时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可能这是我第一次与死神碰面。 我的头顶,有一个光亮的地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的脚下满是水,只要一躺下身体就会淹没我,我只能蹲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们三个人靠的很近,虽然大家谁都不认识谁,但是此刻却异常的团结,虽然心里都有一个不安稳的想法,但是这样背靠着背,紧张的感觉也少了很多,此刻,其中一个人说起了话, “你说,我们是在鲨鱼的肚子里吗?我们会不会被消化掉成为粪便啊,还有我们还能出去吗?”我和另外一个人都没有回答,不过过了一会儿,另外一个人补充到, “谁他妈的知道呢,一出海就到了这样的鬼地方,我觉得现在我们活着都是幸运的,至于能不能出去就看我们的造化了,等着吧,我感觉我们不一定会死,还有一点希望”,听到他鼓励大家的话,我也附和道, “说的好,兄弟,我们是勇敢的航海士,是不会死的,对了,我这里还有一段蜡烛,你们谁有火,打火机也行”,我们都被吓得失去了常态,直到现在才想起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有光亮,他们找遍自己的口袋,只发现了一盒火柴, “哈,我这里还有一盒火柴,真的是太幸运了,是我无意间放进口袋的,现在我觉得一个动作是救了我们一命啊!”他拿着火柴异常高兴的挥舞着,使得我们压抑的气氛得到了缓解,我们小心翼翼的点燃了火柴,又小心翼翼的双手捧着火柴,点燃了蜡烛,蜡烛燃起了微弱的灯光,如同心中的希望,开始被慢慢的放大,我能看到我们眼睛里都有一点清晰明亮的蜡烛的微光,此刻,我感觉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幸福了。 在一个破败不堪的小镇,黑暗的屋子里住着一个人,每天只是仰天叹息,因为这是他余生感觉最幸福的时候。在小镇上,偶尔也会有人去看他,他也会简单和人说说话,显得无比的高兴。此刻,在小镇的一个角落,或者说世界任何一个角落,每时每刻都会有人为了梦想而出海,可是在海上经历生生死死,历经近五十余载,最后发现最幸福的还是最初家里的时光,现在静静坐在这里,已经是最好的幸福了,或者说是自己一直寻找的梦想。 这个老人,本来是一名船长,领导着自己的航海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生死,可是最后所有人还是全部葬身在了海底,只有自己侥幸失去一条腿,捡回了一条命,就回到了自己最初的这个小镇,除了每天的独自喝酒,就是慢慢的回忆过去,然后记录下那时候的悲伤与兴奋。 曾经有小孩子嘲笑老人,这样孤单的人生多无聊啊,走我们骑单车去野游去,谁也不知道老人的人生比所有人的人生景象都要壮阔无比,只是人生的大起大落才会让人明白什么是自己最终的归宿。 这是所有人都不明白的人生高度。 此刻,我们正在这个特殊的阶段过度着,觉得家里真好,干嘛要跑到这该死的海面寻找不一样的美食,不过想想又安之若素了,现实是改变不了的。抱着这微弱的灯光,渐渐的看清楚了眼前的一切,头顶上,肠胃交错相通,感觉好像已经被消化了,仅此而已。 就在我们守护着这点蜡烛亮光的时候,突然从脚下喷起一道水柱,我们三个人就飞了起来,随着水柱我们眼前的光亮越来越亮了,直到完全的暴露在了天空下,我们出来了,我们努力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这道冲天的水柱,我们掉进了海里,而那只怪物已经不见了,我们就掉进这无尽的海里,就算是游泳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所以只能是看看海底,然后海面突如其来的漩涡,我们就被卷走了,我没有看到其他的两个人,水让我失去了知觉和视觉,我不知道会到哪里,我手里仍然紧握着那只蜡烛,直到昏迷了以后也没有放手。 “啪,呜呜呜,我不放风筝了,风筝已经是第二次被风吹走了,我要回家”, 爸爸:“没事,风筝飞了,我们还可以再做一个,反正今天的时间还有的是,不用担心,我们现在就回家去重新做一个”,爸爸温柔的说着,说着,爸爸给我整理了一下我散乱的头发,那年我才六岁,正好是春天的二月,放风筝的时刻,我第一次有种被风欺负了,想哭的冲动,可是爸爸却没有让我哭,而是温柔坚强的鼓励我,什么时候事情都可以重新再来,不必为此而烦恼。回到了家里,爸爸细心的又给我做了一个风筝,这次绑了两根线,不怕再被风吹走了,然后,又过了好多年直到现在,眼前还是这只风筝,被我好好的珍藏着,可是站在风筝面前的,却已经不是六岁的我了,爸爸也没有了年轻时候的微笑,这一天,对于当时的我是那么漫长,现在看来不过只是一瞬间,再短不过了。 “喂,小子看着点,把准方向,脚下慢慢的用力,用力握住车把,眼睛看前面,自信一点”, “哎呦,又倒了,不学了,奶奶,自行车太难了,我不学自行车了,走路不也挺好的嘛,干嘛非要我学这个”,我扔下自行车就要走,奶奶到了那里,又帮我扶起了自行车, “嘿,无能的小子,还每天跟奶奶谈话梦想,连这点困难都克服不了,还有什么梦想可言,以后就好好的念书吧,可千万别谈什么梦想,我怕你给我丢人”,说完,奶奶就要走,我就跑过去拦着奶奶, “不行,奶奶,你不能走,不就是一个破自行车吗,我分分钟钟就能学会,然后我骑上自行车就开始练了起来”,摔倒了一次,两次,三次,手臂这里被摔得青紫色,还是没有放弃,可能是奶奶不忍心了, “好了,奶奶给你在后面抓住,你再试一试”,我感觉到奶奶有力的双手,可是当我一回头发现奶奶并没有抓住,这么长的距离居然是我自己骑过来的,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从此以后,我的车技越来越好了,直到现在很少骑自行车。 梦想是什么,什么是梦想,我开始还不知道,直到这一次我才感觉到了什么,梦想不只有自己,还有坚持,还有自己的一腔热血,还有爱你的人的支持,或许我当时只是感觉高兴,可是后来细细的品味这些东西,发现生活早早的已经给了你提示,而你只是需要时间的过去,才会明白,那年我十一岁,学会了自行车,有了最初的梦想。 “擀饺子皮,要均匀厚度,你这太厚了,还有捏饺子的时候,一定要细一点,这样饺子才不会破,才会好看一点,知道吗?”行了还是看着妈妈弄吧,那边有零食,自己坐在这里边吃边看吧! “妈,我都多大了,还这样像小孩子一样对我,我就是学学包饺子吗!感觉也没有那么难的”, “你啊,不管多大在妈妈眼里都是小孩子,让你坐那就坐吧!” “好吧!听妈妈的”,这一年,我十八岁,这是我最后在家里的最后时光,因为高考过后我就要离开家里,去上大学了,可能是半年的分离,半年的时间让我感觉时间很漫长,所以我要努力学习一点东西,做美食给自己的家人吃,就是这样简单的想法,我才知道家的温暖,离开是必须要走的一条路,必须承受目送的余光,爸妈在街的这头,看着我消失在街的另一边,不肯回头。 “唉,对了,就是这样,慢慢的擀面,然后找到自己的感觉,只要多做几回,闭着眼也能擀成标准的饺子皮”,在妈妈的细心指导下,我做成了自己的第一个觉得像样的饺子,我很高兴,还拿照相机照了下来,果然洗出的照片只有一个饺子,后来有朋友去我家玩,问我为什么会给一个饺子照照片,我说这是我做的第一个饺子难道不该纪念一下吗,然后大家附和,对对对,是该纪念一下。然后,这张照片就一直放在相框里,除了回到家里偶尔看看,更多的时候怕是已经遗忘了。 “啊!哇偶,头好痛啊!这里是哪里啊!”我到了岸边上,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才爬到岸上,现在最想喝一口清水,真的好渴啊,咸咸的海水,我不想再触碰一点,我的皮肤变得雪白,都快泡成一块咸鱼了,和先前一样,我大口喘着气,仿佛要吸进这个世界的所有空气,直到过了大概一个小时,才感觉好了那么一点。 这是,这是,一座小岛,不会吧,这让我第一时间想到了《鲁滨逊漂流记》,我也要被困在这里了。 荒岛余生 我没想到自己会从自己的小世界里出来,为了所谓的理想去海上冒险,我失去了我的安逸和沉默,开始变得不安起来,甚至现在我连一个像样的心情都找不出来,什么“荒岛余生”、《鲁滨逊漂流记》,等的画面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敢想象,这就是我一直追求的生活。 “你在那里,看上去在那里,然而又可能不在。在你那里的没准只是你的影子,真实的你说不定在别的什么地方,或者已经消失在遥远的往昔也未可知。我越来越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伸出手去确认,但每次你都用“大概”和“一段时间”的迷雾倏地拖住身体。我说,要坚持到什么时候呢?”这种惶惶然的彷徨状态,我不止一次的遇到,真的让我有点无奈,还有许多我未可知的东西在向我靠近。 我躺在草地上仰望着头顶的星空,又像俯身湖面看着湖底的幽深暗影,我心里那些离自己很近却无法触摸到的情感,让我感觉更加的空虚,不知如何应对。 我向海面投去一颗石子,除了激起的千层泡泡,我看不到任何的效果,所谓的石沉大海不过是看不到石子落入海洋底部的情况,就像我不知道把自己留在了哪里,然后被困于现实的牢笼,让我寸步难行。 从我醒来到我直到自己到了一座孤岛,大概过去了三个小时,眼眸中的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我要找到一个栖身之所,此刻,我才发现,我手里还握着那段蜡烛,还是湿湿的。 从远处,我听到了一声类似于羊的叫声,可能不会因为食物而烦恼,我坐起身子来,头低低的休息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来,走向前面茂密的森林,看着前面不远处有山丘,不过想要走过去感觉距离好远,我捡起一根树枝,用作力量的支撑点,撑着身子慢慢的朝前面走,直到站起来我才发现我的右腿受伤了,可能是被石头划伤了,我回头看了看海面,还有血的痕迹在漂浮。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才走到了山丘下,山丘下有一个小洞,可以暂时作为栖身之所,不过还需要再挖深一点才可以,晚上睡觉万一遇到野兽也可以有所防备,没有遮挡这样直接就被看见了,反而不太好。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在家里之前用不到的比如消毒水啊,破布片什么的,对于现在是那么的有用,甚至可以挽留我的生命,所以现在才知道这些东西是这么的有用,换做平常只会当垃圾扔掉。我只能扯下自己的左边衣服下的衣角,用来包裹腿上的伤口,伤口旁边已经出现了干了的血液,我小心翼翼的包裹起来,尽量轻一些,轻一些。 之前我从没有在野外体验过生存考验,我现在所拥有的经验都是从书上看到的,现在我要真真正正的经历一次,荒岛求生的游戏,人只有到了绝境,才会激发自己内在的潜力,现在也确实到了这个关键的时刻。 这是我接下来的要做的事情: 第一:把这个小洞尽量的扩大一下,能容纳我的身子,也就是挖土,然后运出来;(耗力太大,暂时放弃) 第二:我要找到一些吃的,哪怕水果也行,只要不被饿死: 第三:应该找一些遮蔽物,或者护栏之类的,形成一片安全区,有什么动静也能抵挡一下; 第四:我要好好的睡一觉,保持足够的精神,明天好好的查看一下这座小岛的情况。 对于第一个任务,我需要大量的力气,可能现在还做不到,我应该找一个山背的地方,这样比较安全,所以瞬间就改变了主意,这样真的不安全。 我又站起身来向前面由,果然有好多的野生水果树,有葡萄,有苹果,但是苹果树有点高,我只能用树枝打掉几棵葡萄,掉在地上,我过去尽情的吃了起来,可是这不能解决问题。我看到有些树木叶子很大,适合当做遮蔽物或者被子之类,可以盖在身上,周围也有灌木丛,草丛,像是一片原始森林,除了自然的腐败,没有看到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只是地上有类似于羚羊的脚印,可能有动物走过去了,所以,我就要更加的小心一点。 我继续向前走,现在要找的就是新的安身之所,还要一点点淡水,其他的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虽然饿着肚子但是也不太饿。我继续向前走,掉下的落叶和干枯的树枝纵横交错,我恐怕难以简单的度过去,我一步一步踩在叶子上,忽然我感觉到自己的鞋子湿了,也就是说这是被树叶覆盖的一条小溪,小溪挨着山背很近,不过只是一个小的山背,还有高大的树木不同的倾斜角度,各自生长着,纵横交错的,有的像是顺着岩石生长。我感觉这是一个天然栖身之所,找了一个较为隐蔽的地方,把叶子放在身子底下,就躺在了那里,然后又慢慢起来,走了大概有五六米的距离,剥开一片树叶喝点水,身子确实虚弱的站不起来了,只能趴在那里喝水,然后又原路返回,趴在叶子上就睡着了。 与此同时,船长虽然也落到了海里,但是又莫名的消失了,在一座很大的山上,旁边有一个栩栩如生的雕像,雕像旁边是林丽的石柱,沧桑斑驳,充满血迹,像是锁住过不少的人,此刻,在一个石柱上就绑着船长,早已经失去了高高在上的威严,有气无力的被绑在那里,然后等到涨潮的时候,被活活的淹死。不过也可能自己逃脱掉,一切都是未可知的。 船沉没在了海面,海上还有漂浮的木头,立刻阿尔列和盖勒特都抱着一颗木头在海上漂浮,艰难的向前滑动着,大部分的人都被直接吃掉了,有的只是被吞进了肚子里,却并没有死,可能会像我们一样被水柱喷出来,算是死里逃生了,那些巨大的怪物,现在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但是在海里感觉他们无处不在。 阿尔列:“老大,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我好害怕啊,我们快点找个小岛吧!” 盖勒特:“笨蛋,你以为我不想啊,现在连个海岸都看不到,上哪里去找小岛啊!”然后,两个人默默地向前滑动着,寻找遥远的海岸。 要不是亲身经历,我绝不会相信一天大船被劈开,而且会有如此大的生物,听着不知道谁的命令,也许是那个鹰眼小孩。我也想不通人为何会被困在孤岛,这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傻的人才会做的吗?好吧,我承认我就是世界上最傻的人,不然不会这样,为了美食,我被困在了孤岛之上,想想还真是可笑,不是吗? 清晨的露水,滴在我的额头上,清清凉凉的瞬间凉遍全身,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感觉这是有生以来睡的最沉的一觉,完全不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我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我还不是太糟糕,不会有糟乱的头发,还有破烂的衣服,我感觉腿不是那么疼了,走到小溪边,喝了一口水,就去了水果林里去了,我找到一棵比较长的树枝,好不容易打下了一个苹果,背后就传来了声音, “喂,贼人,为什么偷吃我的苹果,我好不容易才种好的,我自己都还没吃呢,都让你给吃了”,说着从草丛里又出来几个小人,这是精灵嘛,感觉好小啊! “我,我,不是小偷,我是流落到这座岛的航海人,是因为独自饿了,我才吃这个苹果的,我还以为是一座荒岛呢,没想到还有人,真的是太好了!”我无比激动的磕磕巴巴的说着,感觉这是今天或者说今生最大的礼物了,我可能会出去,而不是流落荒岛。 “我们这是小人岛,还从没见过外面的人类,你长得可真高啊!以前听爷爷说外面的世界,还从没有出去过,现在见到你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他们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五六个人围着我转圈, “喂,你会跳吗?我听爷爷说你能跳的很高,你快跳啊,跳嘛”, “孩子们,别胡闹,让你们去摘葡萄,酿葡萄酒,为什么在这里站着,快去啊!” “妈妈,妈妈,你快看,我们这里来了一个外人,他长得好高啊!” 这个被叫做妈妈的小人,比她的孩子还要矮一点,不过却是让我心里暖, “孩子们快,这个人受伤了,快抬到我们家里去,我们家里有草药”,让我意外的是,这些小人的力气好大啊,两个小人就把我给抬走了,然后很快到了一座小房子面前,不过好像不能容纳下我,这个房子有点小, “好了,孩子们,我们家里放不开,就把他放在这里吧!我去拿点草药”,然后,这个妈妈不一会儿,就拿了一绿色小瓶,给我涂在了伤口上,瞬间疼痛感就消失了,还有清清凉凉的感觉, “哇,这么神奇,这是什么草药,居然这么管用”, “哦,这是我们小岛本来就有的草药,叫做绿蒙,是很好的疗伤药,对了,你怎么回来这里”, “我们是航海士,被一阵黑雾带到了这个世界,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新世界,是独立于世界之外的世界,好了,你还是休息一下吧!” 小小,小人岛和新的世界 我从没想过在我的身边存在一个奇怪的世界,他翻开我看的书的第一页,随着时光里那一块三角形书角的影子,小心翼翼的爬下我的书柜,一步一步靠近我,然后来到趴在书桌上睡觉的我的前面,用脚轻轻的踢了一下我的笔,然后俯身看我写的每一个字,然后他的脑子里形成了一个故事,脑子上面丝丝线线,好像并不是很清楚故事的情节,需要我帮他解开,时光里的精灵纵身一跃就跳进了我的脑海里,然后这个故事慢慢展开,就是一场梦的开始。 为着光和热,我们竭力扑向灯火,如同为了美食,努力扑向海洋,虽然感觉有些傻,但还是做了并且不后悔,现在这样,以后也是这样,做任何的事情都是这样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幸运,我并没有如愿以偿的过上荒岛的生活,来度过余生,我本来打算第一件事就是记录我看不见的时间,失去时间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我们向往的生活,其实对于我们都是短暂的,过去我们感觉能实现一个梦想,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才感觉并不是什么值得庆贺的事情,反而感觉平常到如同杯子里的白开水,除了能解渴,尝不出任何其他的味道。 在这座小岛上,比我想的要精彩的多,这是一个小人王国,虽然个头比我矮小,但是力气却比我大的多,和我谈及精灵,那只是童话里的神奇人物,却让我在现实里遇到,不得不说生活的神奇,我还远远未曾领略到。 小岛两天一次黑天,也就是说我睡了两天,可见我是真的很累,一滴露水让我清醒了很多,看到自己身上多了一件碧绿色的衣服,之前的衣服被挂在树上晾晒着,今天的阳光真好,觉得可以好好的活动一下, “大哥哥,大哥哥,吃饭了,别睡了,你怎么比我还懒啊!” 我看着这些小小的精灵,我越发的喜欢,戴着各种颜色的三角帽,像是书中的精灵一样,而且长的也很有特点,鼻子突突的,眼睛有些小小的,而且有着黄色的小脸,看着就没有来由的开心,而且也正好是七个小矮人,还有妈妈在那里做着饭,一家人,一座小岛,与世无争,但是人间的一桩美事。 “好了,叫大哥哥过来吃饭,已经准备好了吃的,快点”,矮人妈妈催促到, “马上就好了,妈妈,您先准备着,我们马上就过来,吃你最爱的面包”, “麻烦各位小弟弟了,我自己能有……我”,我还没说完话,就又被抬走了,很快的我到了矮人妈妈的身边,看着小小的面包片,我感觉这要吃多少,才够我填饱肚子的。 前面一个大的木桩上,放着面包片还有各样的水果,也有鲜红色的液体,我一开始不知道这个是葡萄酒,直到喝了一口才感觉原来葡萄酒可以这样空灵清甜,还有葡萄干都是很好吃的, “这是那边种的葡萄,自己做的葡萄酒吗?真的是太好喝了,而且这个葡萄和我吃过的所有葡萄都不一样,太棒了”,此刻,没有什么比葡萄酒更让我安慰了,甘甜宜人,像是能忘掉一切烦恼, 矮人妈妈“这做岛,叫可可西岛,位于西海的偏南方,这里有好多的小岛,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我们这座小岛,没有一年的四季,植物也没有衰落的时候,所以这座岛种出的水果都非常的好吃,你觉得种了一年的葡萄和几个月的葡萄哪个好吃,哪个更甜一些”, 我:“当然是一年的了,时间越长糖分积累的越多啊!这座小岛还真是神奇,不像我们那个世界,有一年的四季轮回,植物有自己的生长期,过了时间就要凋落,失去的东西有可能再也找不回来了”, 矮人妈妈:“那也挺好的,反正各有各的好处吧,一个世界的存在,自有他的道理,我们就不要想那么多了,还是吃饭吧!吃完饭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们这个小人岛”, 我“好吧,不过我先多吃点食物,不然一会儿又饿了,这个葡萄真的好吃,面包,葡萄干,葡萄酒,好吃又好喝”,我自言自语的说着,七个小矮人也在那里吃着, “大哥哥,你给我们讲讲航海的故事吧,我们从来没有去过小岛之外的世界,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你能给我们说说嘛,我们很想知道的,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比如……”, 矮人妈妈:“大哥哥正在吃饭呢,你们吃完了先去摘苹果,等晚上再给你们说,好不好?” 矮人们异口同声:“好的,妈妈”,然后他们吃完了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矮人妈妈:“你自己慢慢吃,还有很多呢,这里还有酒,我先去把家里收拾一下,一会儿就过来”, 我:“好的”,我想说的是,感觉自己像一座小山一样,不是我有多高,而是一种特殊的感觉,需要一点时间适应才好, “喂,大哥哥,你怎么没有尾巴啊,我记得爷爷说外面世界的人都是有尾巴的”,他们跑走了,又跑回来问我这个问题,我真的是无语了,对于这些孩子还真是又爱又无奈, “最后说一次,小鬼们快去干活,大哥哥还没吃完呢,不要再打扰了,不然晚上就没有吃的了”,此刻,七个人已经跑了,矮人妈妈现在屋子前生气的说到。 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顿葡萄美食吗?葡萄干,面包葡萄,葡萄酒,虽然只是葡萄,但感觉美食给予的满足感已经超越了太多的食物放在一起,简简单单,不需要太多的想象,也能有如此的感觉,着实感觉不易。 紫色的葡萄,高高挂, 我们一起去摘下, 全都放到妈妈的小碗里, 做成面包,葡萄汁, 我们不用饿肚子。 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 不知是什么样子? 是不是人还有长长的尾巴, 走路很可笑, 我们跟在身后走, 像是走向世界的尽头。 从远处,我能听到他们欢乐的歌声,不用出去为了欲望而四处奔波,生活在自己的小岛上,多么的美妙,看着日子可以一点一点的走过,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好了,我打扫完了,一起到岛上走走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矮人妈妈从背后叫住我,其实这个岛并不是很大,只是有郁郁葱葱的树木,才感觉很大,除了被植物覆盖的岩石,还有矮人们种的食物,水果什么的,还有旁边的生物,好像都和平的生活在一起。 感觉也挺好的,不只有紫色的葡萄,还有西瓜,香蕉等很多的水果,随处走走就能吃到我们无法触摸到的美食体验,如果能作为自己的私人小岛,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啊! 新世界,是由东南西北四大海域组成,每个海域都有各自的主人看管,格兰凌是进入新世界的门户,你能到这西海岸已经是万幸了,这里有很多的小岛,有的在海里有人鱼的世界,还有很多隐形的岛屿,还有专门吃人的岛屿等等,只要是你想不到的几乎都有,对了,前几天我在海岸捡到一个包裹,看着上面的画像和你很像,不知道是不是你的东西,我问在哪里呢,矮人妈妈说不着急,我们一会儿就回去拿。 我有画自己肖像的习惯,这可不是自恋,而是作为一个印记保存着。 我们这个小岛,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却是离海上餐厅格力兰岛最近的岛屿,所以经常有人过来,有机会你自己去海上餐厅去吃吧,那里到处都是美食,反正我们吃不起,只能自己种点水果,大麦什么的,想让我请你去,那是不可能的,本来说的好好的,不知道矮人妈妈突然把话语转到这里来了,说自己很穷,看来是怕请我吃饭,真的是无语了不过我也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也说明海上餐厅不是我们这些人吃的起的。 “好了,矮人妈妈,我们还是看看那个东西是不是我的吧!”如果我要不阻止矮人妈妈,估计会说到天亮也不止,小小的人,如此爱说话也是一个性格吧! “好的,我们这就回去,不过我不知道放在哪里了,让我好好的想一想啊!”然后就躺在了旁边的草丛里,我不知道矮人的记忆也这么差,我试探性的问到, “您是不是放在家里了,或者外面的地方”, 矮人妈妈:“这个,哦,我想起来了,是被琪琪拿去打苹果了,就是那个竿子”, 我:“那是鱼竿,可别给我折坏了,我还要钓鱼呢”,我抓起矮人妈妈就往回跑,此刻我的腿上已经好多了,之前慢跑是没有问题的,很快的到了苹果林,我看到我的鱼竿正在被小人们拿着打苹果, 矮人妈妈:“孩子们,把那个杆子放下,这是大哥哥的,什么什么鱼来着,我忘记了”, 我:“哎呀,矮人妈妈,是鱼竿了,就是钓鱼用的”,然后跑到那里,孩子们也听到了,就放下了手中的鱼竿,然后,就给我了,我看着已经有了裂痕了,不过修理一下还是可以的,我又在一块石头上看到了我的书,还有我的笔,实在是太幸运了,我又找回了我的东西。 我随手拿起一个苹果,吃了起来,居然没有苹果核,是所有的东西在这里都进化了吗?我搞不懂,如果放在外面,都会是疯抢的宝物。 准备,原来蛋糕还是很少的 初春的天气有点小冷,我帽子裹着头部前行,前面吹来的凉风总是完全的覆盖在我身边的落叶,随风飘散,显得有点凄凉,还有一点微微的积雪。 初春,天气并不是太冷,早晚偶尔下点小雨,雨伞总是不离开手,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下点雨,或者说是天气给我形成的习惯,如此不同的我,也欣然接受了。 不知不觉中又到了夜里,我一连度过两个白天,感觉和一天没差,我看着这些水果,只有七个人什么时候弄完啊,然后把所有的水果都放在洞里,大大的山洞被慢慢填满,我也帮忙着。 到了晚上,远处的海水此起彼伏,像是一浪更比一浪高,偶尔有大鱼在翻腾着巨大的身影,像是神话故事里的鲲鹏,天空的繁星闪闪耀耀,在海中的一座小岛度过,倒是有些新奇,吃过一种不知名的鱼肉后,感觉浑身冷冷的,躺在草地上,蓦然间,往事的平凡生活又历历在目,他会让你感叹惋惜,这座桥,连接着我的过去与现实,斑驳的桥面,历经岁月的沧桑,我踉踉跄跄的走过,穿过一片浓雾,看不见哪里是尽头,我也会停下来去寻找什么,忽然看见桥下的水面,自由自在的鱼儿,我什么都没想纵身一跃就跳了进去,如此,便开始了长长的梦境。 树叶上滴着水,我不知不觉睡着了,又进入了梦境,凉凉的水把我惊醒了,顺着脸颊能感觉水是咸咸的, “大哥哥你哭了,怎么了,能和我们说说嘛”,七个小矮人总是一起出现在我的面前,安静的问到,此刻,夜晚正是讲故事的好气氛, “没事,你们不是像听听外面的故事嘛,那我讲给你们听好不好”, “好,好……”, 外面的世界,海洋是很少的,很多的都像是我们这样的陆地,在那里住着很多的人,他们每天上下班,坐着公交车,每天都忙碌的很,不像我们这里安闲优越,能吹吹海风,吃着自己做的饭,对于那些人来说都是奢侈的,所以从这里来说我们是幸福的。 当然,那里也是幸福的,比我们这座小岛热闹,还有好多你们不曾见过的东西,有朋友可以彻夜陪你聊天,有让人为之着迷又讨厌的爱情,还有小猫等的小动物,还可以到处去旅行等等很多的东西,抛开繁杂的心感觉也挺好的,或许换个环境看问题会好很多。 以前,我只是沉醉在书籍的世界,有好多的东西都只是内心所想,却不曾靠近过现世,也不想生活过来烦我,现在突然有这样的经历也说的过去,不然我也不会看见如此多的意外的事情,让我有了很大的转变。 你们这里,可不可以钓鱼啊,我来海上就是为了钓鱼的,现在船没了只能在这座小岛上钓鱼了, “钓鱼,那些鱼都是我们的朋友,怎么能吃他们呢,是这样,我们有专门买鱼的地方,就在我们这个海底,有个很大的市场,连海上餐厅都会到这里来买”, 我指了指海水,你是说可以到海底下去,是吗?这不太可能吧!我感觉这很不符合我的想象,这只有童话世界里才有的情节,会出现在这里, 七个人共同说到:“别忘了这里是新世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我们这里有专门卖空气泡泡的,只要钻进泡泡里,就能进入海底,还能看到迷人的海底珊瑚巡回表演,真的是太棒了,是的太棒了”, 我:“这,好吧,看来我要重新认识这个世界了”,我决定了明天去一次格兰凌吃饭,不过我现在身无分文,要怎样才能赚到钱呢? 我:“对了,我们这里用什么买东西啊!是用钱嘛”, “不,是用这种贝壳作为钱的,上面必须有海洋印记的,就像是这样的,贝壳上有一片叶子的”,他们拿给我看,是一种白色的小贝壳,上面有树叶的印记,但是挺好看的, 我:“那,我们怎样才能赚到钱呢?” “我们这个岛盛产水果,所以都是靠妈妈的水果才能赚到钱的”, 我:“哦,那你们先在这里玩一会儿,我去找一下你们的妈妈”,然后我就跑走了,想要通过卖水果赚点钱或许还能买一条船什么的,可以回家去啊! 我:“矮人妈妈,你什么时候去海底卖水果啊!我想赚点钱去海上餐厅吃饭”,矮人妈妈一开始没有理我,不过一听说去海上餐厅吃饭,就有点生气了, “喂,小子,你知道卖掉多少水果,才能买得起一份那里的炒饭嘛!一百五十个贝壳才行,我们现在就是把这些水果全卖了,也不足一百个贝壳,你就别想了,笨蛋”, 我:“那这些水果都有什么用处啊,就是直接吃嘛”, 矮人妈妈:“废话,不直接吃,难道还能有其他的吃法”,那就说明自己平常吃的比如水果蛋糕很少或者没有,那我会做是不是就可以卖的很好呢,我可以尝试一下,去到海底世界去卖,说不定还能见到人鱼呢。 我把大麦磨成面粉,然后又找到鸡蛋,又找到一些蜂蜜,把水果切成小块,找了几片叶子,就大半天过去了, 矮人妈妈:“你这是干什么,面包片和葡萄酒都在旁边呢,自己去吃”,说完,矮人妈妈就走了,我还在继续弄着原材料,终于弄好了,开始用树枝搭建一个蛋糕模板,然后把弄好的蛋糕倒在模具里,就开始放在火上蒸,矮人妈妈用的蒸笼并不像我们看到的,而是很简陋的那种,这样就比我们世界里的蒸笼差多了,我也就是将就一下,即使是到了新世界,没有钱也寸步难行,这好像是每个世界的永恒不变的真理。 我一边吃着面包片,一边烧火,葡萄的酸味完全的融化在口中,显得振奋异常,过了大概一个小时,才算完成,把蛋糕拿出来就睡觉了,睡觉前还能看到那些铺在上面的水果。 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我醒来发现他们包括矮人妈妈都在吃着我做的蛋糕, “嗯,这是什么东西啊!太好吃了,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美食,这是什么东西,叫什么名字啊!” 我:“喂,我的蛋糕,你们都给吃了,我还没吃呢,留一点好不好”,结果,还是被吃掉了,我只能问效果如何啊? “嗯,好吃,这个在西海是很少见的,估计只有王族才能吃到的美味,你是怎么做的大哥哥”,然后我就说了一下基本做法, 我:“这个简单,你们觉得我们做这个去挣钱,是不是会好一些,每个售价就要三十贝壳怎么样?” “嗯,这个好,这样我就能买自己心爱的玩具了,太好了,我也能买我的航海船了,是吧妈妈”, 矮人妈妈:“这确实是个好主意,这样吧,我们一起去做,肯定会不错”,然后矮人妈妈就开始往外搬水果,我猜想矮人妈妈对于财富非常的痴迷,不然不会这么主动。 按照原来的配方,一连忙了半天,才做了十个蛋糕,接下来要去海底世界卖蛋糕了,矮人妈妈从山后划来一艘小船,然后所有人都坐了上来,是用手划桨的船,据说是要划到附近一个叫做泡泡岛的地方,先去买泡泡,从那里去海底集市是很近的,不过却也累啊,只有一点一点的划才好,蛋糕怕被压坏了,所以小心翼翼的呵护着,不然卖给谁也不要。 渐渐的,接近了泡泡岛,如同梦幻的王国,被七彩的一个大的泡泡包围着,看到有很多其他种类的人从泡泡里进进出出,每个出来的人都盯着一个泡泡出来,估计是都来买泡泡的,没想到这个泡泡还能卖,真是什么都能见到。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买泡泡”,船一靠岸,矮人妈妈就拿出九个贝壳进去了,一个贝壳一个泡泡还真是贵啊,不过买的人确实不少,从远处我能看到一只类似癞哈莫的东西在那里吹着泡泡,吹完泡泡拿着就可以有走,贝壳直接扔在旁边的桶里,交易简单迅速,很快的矮人妈妈回来了,然后划船到泡泡岛背后,有一个小漩涡,只要船一靠近就会变小,然后顺着水流就进去了,底下是一个旋转螺旋通道,像是小孩子玩的滑梯,直接就到了底部,然后船还是要自己划走,直到自己卖东西的位置。 没想到海洋底下,也是一座岛,是倒过来的岛,就是海洋世界的集市了,有好多的物种生活在一起,彼此打着招呼,然后有很多卖东西的,琳琅满目的,硕大的珍珠,各种船的模型,还有奇形怪状的石子的,是人,是鱼,或者章鱼,或者海怪总之,我都不认识,如此繁多的物种还真是世界之奇啊!我都看呆了, “行了,别看了,我们是来赚钱的,不是来看人的,快,我们的摊位就在那里”,在这一片海域,水会自动的避让,真是神奇的世界。 我们小心翼翼的将蛋糕摆出来,很快的就吸引了一大批的人,我打开一个蛋糕给众人品尝着,接着就被抢没了,三十个贝壳一个,很快就赚到了三百个贝壳,不过这还远远不够。 准备,比我想的要长的很长 旅程中总会遇到各种不同的人、不同的事、不同的景色,我一路沉默终于还是没有到达目的地。在新的地方,我见到了陌生的风景,那是有别于我之前见过的风景,在我的眼中十分新鲜,但同时也让我困惑起来,不知道自己选择逃离是否正确。 我从不相信命运这回事,也不觉得我所经历的都是安排好的,我从不主动招惹生活,也不希望生活来烦扰我,按照自己所谓对的意志走下去,可是久而久之,我发现自己还是摆脱不了一些实质意义上的漩涡,甚至是越陷越深,终于我到达了这片森林最低的地方,是沼泽,而且越费力的挣扎陷的越深,如此,我期待一个可以抓住我的手的人,可以一把将我从漩涡中拉出,带我走出终日的彷徨。 “哇哈哈,没想到这个东西这么抢手,现在真的是赚大了”,矮人妈妈手捧着满满的贝壳说到,其实,也可以理解,矮人妈妈一连抚养七个孩子,如果没有贝壳是很难的,这点即便是我们非常的讨厌,也要完全的去接受,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鼓励自己坚强一点,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那点善良艰辛仿佛在新世界也没有变,只是有些不一样而已。 身上泡泡五颜六色的,完全的和水融合在了一起,我从不认为有两个东西可以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即使是水和泡泡之间也隔着一点空气的距离,不会完全的融合,现在我发现这里居然能实现,真的是奇妙的世界。随身划动的小船可以变得这么小,放进口袋里,以前在航海的时候怕鲨鱼袭击海船,所以很怕鲨鱼,现在看到鲨鱼居然买了我的蛋糕,觉得转变太快,反应不过来。以前走在海边看到一个光滑好看的贝壳都会收藏起来现在却能当成钱币花,让我看到一件事情的多面性。 以前,童话故事里,在海的深处有一个用歌声迷惑过往船只的故事,只要不让自己听到这个迷幻的声音,就可以逃过去,也因此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据说女巫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船只,为了自己的爱好却不顾航海人的生命,用歌声迷幻众人,让很多的人都掉进了海里,成为了鲨鱼的食物,因此而破灭了别人的梦想,这是让人愤怒的一面,不过好在有勇敢的航海士能想出办法,也因此成了比较爱听的童话。 卖完了蛋糕说明我的想法还是可行的,所以对于美食我又找到了可以救我的这个特点,还有我没想到对于美食的钻研会给我带来财富的回报,所以对于美食我也有进一步的认识了。三百个贝壳,矮人妈妈给了我二百个贝壳,我去买了一个包花了五个贝壳,需要装点东西,又转了一圈,各式各样的种族还真是多,如果能一个一个研究会不会有很大的价值呢。 接着,天空一黑,从空中就落下了珊瑚,然后就迎来了珊瑚乐队,紫色的珊瑚,瞬间使周围都变成了紫色,一排一排的珊瑚像是活的人一样排列着,然后空空的管子就放出了音乐的声音,周围的人都开始随着音乐跳舞,人们此刻都放下手下的工作,闭着眼翩翩起舞,我不知道人们对于这个音乐为什么如此的喜欢,我也跟着音乐跳起了舞蹈,一个人跳着开心,两个人跳着默契,就这样慢慢迎来了集市的结束,从珊瑚的筒子里放出了很多的泡泡,人们慢慢的把自己的船放大,装上自己的货物就走了,没有太拥挤,仿佛走都有先后顺序,矮人妈妈也拿出了自己的船,孩子们也玩着回来了,我们也走了,当刚走出水面的时候,周身的泡泡就不见了,我们又开始自己划着小船回去,因为要做更多的蛋糕,所以就想着该如何运过来,总不能一次一次的跑吧! 回到自己的小岛上,就睡了一觉,虽然挣了一些钱但是还是不能去海上餐厅格兰凌,因为听说真的很贵。所以我要努力做蛋糕了,如果有机会还要买自己的一座小岛,然后开一个蛋糕加工厂,送给其他岛贫困的人,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梦想。 这个新世界,好像没有什么星期几的概念,也没有感觉自己有变老的感觉,好像感觉时间延长了很多,不过可能是一个错觉,毕竟,这里两天需要当做一天去度过,有些不适应,如此,我也开始适应这个世界了。 “喂,大哥哥,大哥哥醒一醒,我们出去玩吧!一会儿鲨鱼叔叔会带我们去看看饼干加工厂,那里有好多好吃的饼干,要不要去啊!” 我:“去,当然要去了,唯有美食不可辜负,况且我也想吃一点吃的,每天只吃水果都感觉有点乏味了”, “那好,我们等一会儿就去”。 饼干岛遇见熟人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看似毫不起眼的东西,会突然俘获我们的心,也许是一枝被丢弃的玫瑰花,也许是一顶早已遗忘的礼帽,将枯萎的心重新点燃,我记得自己以前并不是那么无趣,反而觉得生活里处处充满新奇的小心思,所以翻看以前的日记,会觉得那不是我写的,或者说自己现在变得很无趣,除了那几个自己特有的爱好,对待其他的好像都很冷漠,并不是我很讨厌这些东西,而是我不想触碰那些东西,也不想那些东西过来烦我,自己一个人的世界挺好。 后来,生活的压力不断增大,我开始接触这些不喜欢的事情,我开始频繁整日出去爵士酒吧、坐在酒吧的吧台前,对于调酒师以及酒吧老板身边没完没了地喝那些凉得有些过头的啤酒的青年来说,时间本就是不重要的,他们从不在乎岁月的流逝,就像他们压根儿不考虑自己一样,也不会想到别人。在他们的眼中,这个世界就如同湛蓝高空上飘过的云彩,好看、虚幻、不真实,一阵风吹来,云彩散得无影无踪了,他们的世界也好像被吞噬一般消失殆尽。 曾经的一段时间我也是这样子的一个人,整天在酒吧里喝酒,为了生计而烦恼,不过好在我能从迷失的森林里快速的走出,是因为一个人,突然让我明白了什么,才会按照自己的初心继续前行,才算硬着头皮闯出了这一关,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差。 在小岛的生活也算是自由自在的,不过却是让我感到不安起来,如此美丽的世界会不会充满着危险,就像那艘船。 美食好像是任何一个世界都公认的通行证,那里有我们不曾见过的美食,就像我不曾想过的世界,世界之外的世界, “走了,大哥哥,我们这就出发去饼干岛,那里有我们西海最大的饼干厂,而且都是送往全世界的,各种各样的口味都有,保证你在其他的地方吃不到”, 我曾想过这样一个场景,划着小船,在安静的海面钓着鱼,有美味的饼干或者蛋糕时不时的吃上一口,就这样过着一天的生活,可是我发现,平淡无奇的日子只会消弭我原有的耐心,致使我开始寻找新的安慰,就是美食。 我:“好啊,有好吃的,当然好了,只是饼干岛离着我们远吗?总不能让我一个人划着船去吧!你们一个也来帮忙啊!” “知道,知道,大哥哥,你先弄着嘛,我们一会儿就替换你,可是你要给我们买好吃的饼干,平时妈妈都不买的,在妈妈那里只要超过两个贝壳的东西都是贵的”,他们七个人无奈的摇头,又傻傻的笑着,我看着也很同情, 我:“那个,饼干贵吗?要是贵的话我也不会买,毕竟现在我也没有很多的钱,只是我还要买一艘船,打算回到我的世界呢,毕竟这里并不属于我啊!” “嗯,对的大哥哥,我们兄弟支持你,不过你要给我们买饼干,我要葡萄味的,我要苹果味的,我要草莓味的……”, 我:“唉,行了行了,我就一百个贝壳能买多少饼干啊!留给你们买一盒,多了我也没有”,然后他们笑笑也没有说话,谈话间,时间走的还真是快,不知不觉中就到了饼干岛。 饼干岛,顾名思义就是像饼干的一座小岛,不过岛的背后好像被谁给咬了一口,缺少一点,不过还挺好看的,越是接近越能听到轰隆隆的声音,这里也像一座集市一样,有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像是小熊的人从大门里不断的搬出饼干,收贝壳,递出饼干,就是这样简单的事情。 轰隆隆的黑色烟雾,飘到半空中就自动的化成了雨落在了海面,像是循环的一样,我在想如果我们会这个技能,那我们是不是就有美好的蓝天和清澈的湖水了,而不是那些污染环境的画面,他们两个人划着小船渐渐的靠近,其实,这做岛是很大的,只是在远处看比较小而已,周围也有像海盗船一样的船队在这里买着饼干,一个个神采飞扬,桀骜不驯的样子,和我们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而且手里都拿着武器,枪,刀,剑,锤子等的都有,他们在那里说着什么,我突然看到了一个人影,很熟悉,那不是船长嘛,我们被鲨鱼吞进了肚子里,后来发生了什么就不知道了,船长为什么在这里? 突如其来的发现,让我忘记了买饼干的事情,我划着小船渐渐的靠近那艘海盗船,船长正在拿着一个杯子,喝着橡木桶里的葡萄酒,不过好像也在打扰着船上的垃圾,然后扔进海里,直到我靠近,那艘船上的人也开始提防我,投出不善的目光,像是我要劫他们的船一样, 我:“别误会,兄弟们,我是看到了一位朋友在你们船上,我能和他说几句话吗?”我指了指正在那里打扰卫生的船长, “哦,你说那个人啊,这是我们从海里救上来的人,整天不说话,只能让他打扫一下卫生才好,怎么小子,你认识他”, 我:“他在我困难的时候帮过我,后来又把我带到船上,才算救了我一命,所以还算认识”, “行吧,你自己去吧,不过不能太久了,一会儿等船长回来了,我们就要走了”,我登上了他们的船,跑到船长的背后, 我:“船长,你怎么了,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要不我们逃走吧!” 船长看到我,总算有了一点微笑, 船长:“呵,没想到你小子还活着,怎么会在这里快走,不要管我,快走,我在这里很好”,船长看到我欣慰的说到,不过我看出船长的无奈, 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船长:“唉,就不要问了,这件事说来话长,我只知道自己昏迷在海上,被他们救了,据说他们也是为了寻找宝藏才来这里的,反正也回不去了,就在这里呆着吧!” 我:“好吧!不过,您不打算出去了,还是一直都呆在这个新世界呢。” 饼干王国 我该拥有点什么才好,好让我在今后的日子里有些怀念的东西,比如日夜陪我孤独时光的那支钢笔,还有我曾喜爱的那顶蓝色的帽子,或者我该给未来的自己留一张纸条,当那时候再看,会不会是不同的心情,那时候我又在干什么?是不是还是坐在阳光下写作。 在新世界,相遇的人也会再相遇,我不知道船长到底经历了什么,或者说我回不到自己的世界了吗?我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 我:“对了,船长,我们还能回到自己的世界嘛,要不你不会这么灰心丧气的”, “放心吧,小子,这不是灰心丧气,我本来就是一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无非就是为了传说中的宝藏,现在落魄到这样,也想得到,现在这艘船的人救了我也算是缘分了,我打算留在新世界了,就不回去了,也算了了我的心愿吧!” 我:“我虽然听不懂您说什么,但是我知道这都是你过去的故事了,那既然您已经做了决定,我就不打扰您了,那我先走了”,我刚下了船,这艘船的船长就回来了,手下的人都拿着很多桶的饼干,看护船的人也前来帮忙,在遥远漫长的航船上食物是最好的调味剂,也是希望的代表,闯过所谓的大海浪,到达海的彼岸。 “大哥哥,你去人家的船上干嘛啊!我们快去买饼干吧!” 我:“遇见一个朋友上去看一下,或许我能找到回家的方法,也说不定,反正你们也不明白,走吧!” 开始靠近这座饼干岛,也可以上岛上去购买,有一个穿着棕熊外套的矮胖男人站在那里,友好的接待着各种各样的人,看着我们走近, “欢迎来到饼干王国,我们是西海岸最有名的饼干生产基地,有各种口味的饼干,不论是直接吃,还是煮着吃,还是泡着吃相信都能给您带来最优质的美食味蕾体验,走过路过可不要错过哦!”我怎么感觉这段台词有点熟悉啊,好像在哪里听过,不过不重要了, 我:“请问,买饼干是自己进去挑选吗?这个需要多少钱一盒,多不多,好吃不好吃,还有……”, “停停停,这位顾客,饼干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是绝对的好吃,我敢保证,至于您要买什么样子的,还需要自己去挑选,好吧,您里面请”,接着走过那道门,我才发现王国就是王国,可比外面的岩石装饰好多了, “酒肆,饼干店,肉铺,馒头店,布庄,这不是过去的古代的风景嘛,斑斑驳驳的木质结构,来来往往的人群也是古代人的粗布麻衣,布帽子包着头部,这是穿越了嘛,不可能,也许只是巧合吧”, 木质结构显得有些古老,不过我喜欢这种厚重的气氛,我不知道世界和世界是不是相通的,但是确有如此相似风景当真是令人搞不懂世界的起源,不过走在大街小巷倒像是回到了自己的世界一样,我又完全忘记了买饼干的事情, “喂,大哥哥你看什么,不就是木系王国的大街小巷嘛,有什么可看的,你看前面就有一家饼干店,我们过去吧!” 我:“这些木质建筑好像就是我们那个世界古代的建筑,还有这些人的衣服都一样,你们看到了吗,有卖饼的,还有喝酒的地方,等等”, “哦,你是说这些人啊,他们的外套都是假的,你看他们都是一些棕熊人,据说是要仿造什么建筑,我们在赶集的时候听说,在饼干王国,有人捡到一本书,是有关另外一个世界的一本书,那里详细的说了那个世界的建筑,以及人们穿着什么样子的衣服,这本书后来到了饼干王族的手里,国王很感兴趣,就命人把所有的饼干岛都打造成了这个样子,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咦,大哥哥那本书里不会就是你的世界吧!”说着说着,矮人们突然想到了什么,就这样问我, 我:“没错,那本书说的正是我的那个世界,而且是一本历史书,不知道是谁不小心来到了新世界才遗落的,看来我们并不是第一个来到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有很多人都来到了这个世界,然后又不知道去了这个世界的哪里”, “是这个样子的,对了我听说神秘的饼干王国有一种魔法,可以讲人变成没有自己思想的棕熊或者其他的什么,难不成这些木讷的棕熊人,就有我们那个世界的人,我不敢想象,就是买个饼干就如此这般的艰难”, 我:“快,我们买完饼干赶紧离开这里,不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子的事情”, “好,就在这家饼干店买吧!” 我:“你好,给我来一盒葡萄味的饼干,谢谢”,那个棕熊人站在店铺前不说话,给我拿了一盒饼干,只是说了价格“二十贝壳”,我从袋子里拿出二十个贝壳放在桌子上就走了,然后我们几乎是跑着出去的,很快的跑到了自己的小船上才敢喘口气,很快的离开了这座饼干岛,一路划啊划的,说来也奇怪没有任何大型海洋怪物的拦路, 我:“对了,这片海域怎么没有海怪的阻挠啊!” “哦,西海是海怪最少的海岸,因为这里的白天比较多,而海怪都喜欢比较阴暗的黑天,所以西海自然不会有很多的海怪,这也给我们减少了很多的麻烦”, 我:“哦,原来是这样啊,对了你们有梦想嘛,是什么说来听听”, “我是大哥,我第一个说,我的梦想就是有自己的一个造船厂,是新世界最厉害的造船厂,老二你说了”, “我想要有自己的一座海上乐园,不会为了什么而烦恼,快快乐乐的就好,说完了,老三你说”, “我希望能像那些鸟儿一样飞起来,然后有一对翅膀,就好了,说完了,老四你的呢”, “我希望能像大哥哥一样为了梦想航海,然后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我真的想去看看,你呢,老五”, “我希望能有自己的一座小岛,然后种上好多的水果,也像饼干王国一样,迎来好多人的参观,老六”, “我希望成为一个很有钱的人,能买好多的东西,不像以前一样我们一起挨饿,老七”, “我的梦想是做一个美食家,然后吃遍所有海域的美食,然后就是和哥哥们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就好了”, 我:“哇,你们兄弟七个人的梦想加起来就像是一个世界了,真了不起”,他们对我的点评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就唱起了歌, 轻轻的海风吹, 吹乱我们的头发, 我们手里捧着饼干盒子, 边吃边说着我们的梦想, 我们快快乐乐一起向前划着船, 简单而自由。 我们一起唱着歌, 外面的落叶也纷纷飘落, 多么无暇的美丽, 如此的美丽无暇。 珍珠岛和海上餐厅格兰凌 关于那些年我们错过的过去,在我们当初经历他们的时候,曾经如何地欢呼雀跃,如何地欢心,而在旅途的过程中,已经开始为新的风景前行,就好像自己错过了自己的那一班车,之后虽然心里还惦念,却再也没有什么理由重新回到那里,我的人生中,还有新的风景要去寻找。如果我们总是为了失去的或者本不属于我们的东西而懊悔,那么,我们就只能不断的迷失中,找不到自己。 我不知道我的世界和新世界有什么关系,还是躺在树下,我的脑子里胡乱想着一些大胆的事情,但是终究还是没有结果,这些荒唐的事情,感觉可笑,这还是现实的世界嘛! 矮人妈妈:“怎么了,最近不做蛋糕了,那么好卖,我出去的时候还有好多人问还卖不卖了,因为这个蛋糕好吃,家里的孩子整天吵着要吃,可是……唉”,见我不高兴矮人妈妈就离开了,我在想如果当初这里是一座荒岛,我现在又该是什么的样子,会不会过着野人的生活,每天都对着海边呆呆地张望,希望可以有,哪怕只是一条迷路的小船只也可以啊,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不确定,会不会因此而等待太长的时间,让我除了每天的打猎,也失去了基本的语言能力,我说不出自己是什么地方的人,也说不出自己的名字,为了一点水源而奔走很长的路,我开始做能保存长时间的腊肉,在困顿的时候,有水,有食物,有一个能安稳睡觉的小窝就足够了,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我自己这样一个人想着,不知不觉中就过了一个下午,太阳好像没有远山可居住,只能落在远处的海里,或许那有一棵巨大的树,栖息在树上也说不定。 我看着平静的水面突然感觉水面开始不安起来,有什么东西好像在渐渐浮上来,在水面的影子也越来越大,直到完全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才看清楚是一个巨大的扇贝,扇贝的一半壳慢慢打开,一个人站在里面,不,是一只小猫,站立着的猫人,这个和小贝也太像了吧!我不敢想象居然还能见到小贝的影子, “欢迎进行美妙的时光之旅,天黑请闭眼,我会带你到一个没有烦恼,没有争吵的美妙世界”,我听到这段话,如同被催眠了一样,渐渐地朝向他那边走去,走进贝壳里,然后坐在那柔软的床上,贝壳慢慢的合上,就离开了这里,此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矮人妈妈也不知道我突然走了,就这样我在贝壳里就渐渐的睡了。 我喜欢这个现世,也许是因为我能到处旅居的原因,为了写作我东奔西走,寻找那些简单而又不得不寻找才能找到的素材,这也让我很快的明白我讨厌的一些东西,以前,是不得不面对,现在是过去了以后,所有事情中唯一没有惦念的,我知道这是我生活的一关,即使不喜欢也要硬着头皮闯过去,如此而已。 当我再次醒来,已经是夜幕降临了,萤火虫的点点星光渐渐的开始浮现,我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感觉内心好柔软,有无限的向往萤火虫的世界,随着他们飞向该去的地方。不久月出来了,渐渐地照亮眼前的一切,哇,好多的贝壳啊,连路都是贝壳路,不过镶嵌的好平整吻合啊! 我慢慢的走着,怕一不小心给踩碎了我可赔不起啊!我还是走啊走的,每次踩到贝壳,贝壳都会张开自己的一半贝壳,露出中间硕大的珍珠,荧光闪闪的,在月的光芒下显得耀眼无比,一个,两个,三个,多个全部都展开了,如同白天一样,我是发财了嘛,每一个珍珠好像都能换来好多的贝壳,不错啊,又走了几步,有浮现出一块大的贝壳岩石,上面写着“珍珠岛”,原来如此啊,这是被带到了珍珠岛了,可是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呢? 穿过这块岩石,我看到了一条小溪,有两个人在那里刷着贝壳,这是盖勒特和阿尔列,果然,相遇的人会再相逢, 我:“嗨,两位朋友,你们怎么会在这里,这是在干什么啊”,顺着我的声音,他们的两双眼睛紧紧的盯着我, 阿尔列:“啊哈,我的朋友诺丝,能再见到你真的是太好了,没有什么比现在如此幸运的”,阿尔列大声喊到,眼泪和鼻涕都流了下来,抱着我, “嗨,你小子命还真大,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你怎么样还好吧!”盖勒特这个感觉永远孤独的人能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也在渐渐的改变,变得更加贴近自己的生活,我上前和他拥抱了一下, 我:“是啊,朋友,能见到你们真的是万幸啊!对了这里是哪里,珍珠岛吗?” 阿尔列:“不,这里就是我跟之前你说的海上餐厅格兰凌,这里虽然叫珍珠岛,不过确切的说应该是格兰凌的附属岛屿,从那条小路就可以到达餐厅,要不要去看看”, 我:“等会吧,先说说你们是怎么到达这里的,又是怎么逃出来的”, “我们虽然躲过了那些海兽的追击,但是我们后来也晕倒了,不知不觉中就随着海水飘到了这里,然后被这里的服务员所救,所以我们就一直在这里刷盘子,你呢?” 我:“我倒是幸运,到了一座小岛上,本来我以为是一座荒岛呢,后来才知道是一个矮人族的小岛,然后那里有人也都挺好的。我到了这里也是被一个贝壳催眠了才到了这里的,不过这里真的好漂亮啊!真的希望夜里能在这座岛上睡觉,对了我还看到船长了,他也随着另一个航船队伍继续寻找宝藏去了,不过其他的人就不知道了”, 盖勒特:“行了,如此还好一点,我们各自能活着就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还有什么困难是不能闯过去的呢,加油吧,我们现在还要刷贝壳,就是格兰凌用的装菜的盘子”,盖勒特无奈又危险的说到。 天边的尽头是一片海 一段恋情的开始,并不是显得她有多么优秀耀眼,而是不经意的一个眼神,就是这样觉得喜欢的感觉,所以就答应在一起了,可是我们面对的不只是这些生活点滴的美好,还有未来各种各样的抉择,高考她考上了大学,我没有考上,我们注定会分开,相距两千公里,总说距离不是问题,可是当真的面对的时候才感觉如此的苍白无力,时间和距离终究还是成了最大的问题,我走过的每条街道,总觉得能看到她的影子,可是再也回不来,如果知道以后是如此伤心,当初的喜欢是不是有意义呢。 答案是肯定的,有,或许这段感情并没有结束,反而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还在持续着…… 我和阿尔列划着小船,有着月色的陪伴,倒是很明亮,我心里还在怪那个催眠我的大贝壳,为什么会把我带到这里来。不然我还在矮人岛喝着我的葡萄酒了,好好睡觉呢。 寻找了一会儿,还是没有找到原来的路,可是我看到前面有一条小船也在慢慢的行驶着,靠近了一看才发现是矮人妈妈, “你个臭小子去哪里了,害得我们还要胡乱去找你,真的是麻烦”, 我:“我被一个贝壳给催眠了,然后就带我走了,后来又遇到了这两个朋友,又把我送回来了,可是我不认识路在哪里,只能是在茫茫的海洋上,慢慢寻找了”, “行了,你来这里划船吧!我们现在就回去,谢谢你们把他送回来啊!”矮人妈妈和阿尔及还有盖勒特说到, “没事,我们都是兄弟,是我们应该做的,那我们先走了,没事的时候可以到我们这里来玩”,然后两个人就消失在了夜色中,海面上渐渐起了浓雾,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到了矮人岛,有了家的感觉的岛屿。一下去,七个矮人正在那里等着,显得我好没有良心的样子,走了也不知道说一声, “大哥哥回来了,可以吃饭了,饿死我们了”,然后坐到桌子前,开始吃饭,是做的饭团还有鱼,他们不变的食物居然也在改变, “看,看什么看,还不是受你影响,觉得之前的饮食太单调了,所以改一改吃饭的风格喽”, 我:“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我一会儿想要划船去看看,您借一下船给我好吗,我就在周围看看,不往远处走的”, “行吧,快去快回,我们一会儿都睡觉了,你自己安静一会儿,看看来到这里都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好好的想一想吧!” 我:“好吧”,很快地吃完饭,我就开始出去了,看着那艘船我想到海的尽头去看看,也许大家会认为这样的剧情太过于平淡,不过我倒是喜欢这样的安静,总是飘飘浮浮,难免有想要走路的那一天,我划着小船,朝着月亮的方向前进,一步一下地划着,不快也不慢。 看着远处的巨兽还没有睡觉,鲲鹏展翅带仙人高飞的情景,感觉现在好真实,我想是不是这个世界更加接近神话的世界,应该拥有更加接近的距离呢,茫茫的大海面,浓雾渐渐消散,对于前方怎么可知呢。 划着小船,感觉突然省力多了,我四下寻找,才发现小船已经离开了水面,我看到一只巨大的海豚在托着我的小船前进, “呜呜,呃呃,嘻嘻”(海豚的语言,说的是很高兴能帮到你,见到你很高兴)。 我:“见到你也很高兴,”这样的声音就这样传进了我的耳朵里,我听懂了海豚的声音,确切的说是能听到了, “哦,你能听到我的声音,真的是太好了,我在这海面这么长的时间,从没有一个同伴能听懂我的声音,所以我很孤独,现在你说你能听到我的声音,这真是我有生以来最大的惊喜了,谢谢你”, 我:“哦,是这样啊,你这样一说,我感觉你和童话故事里的鱼很像,能遇到你我也很高兴,你怎么会帮助我呢”, “我看到你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所以就过来帮你前进啊!没想到你能听懂我说的话,真的是太好了”, 我:“是吗,那我们还真是能叫做知己了,能在这茫茫大海上遇到你,真的是太好了,你知道吗,能在这无尽的海面找到一个好朋友,真的是太难了”, “我当然知道了,我孤独的时间感觉比你的长多了,我们是同病相连的吧!” “哈哈哈,我们就是”,本来只有在笔下才能见到的事情,却也真真实实地发生在了我的眼前,笔下的世界或者童话的世界离我好像并不遥远,只是你没有找到对的世界,除了新世界我不确定还会不会有其他的世界,不过我确信还有,只是我不曾到过而已,也许这样,你会觉得我一定是疯了,但是这在生活里也不是没有可能,一切皆有可能。 你去过海的尽头吗?我说,我一直都想知道海的尽头是什么?可是我无法到达那里,所以这次我想试一次,看看能不能到达心中的位置,他就像隔着一片大海在向我招手,我被他完全地吸引了,所以我就下定决心不得不去那里, “那里有什么好看的,天边的尽头还是一片海啊,那里是我的家,我每天都在那里,有什么好看的”, 我:“那里对于你也许没有什么,但是对于我如果不看到,我就会认为那里很神秘,所以我一定要去看看”, “好吧,你坐到我的背上来,这样我们会快很多,估计天亮前就能回来,你这样慢慢地划走,估计明年我们都回不来”, 我:“我知道啊,我就是这样才感觉不好意思说的,现在你自己说的,那我当然好意思去了”, “呵,还真是会钻空子,走吧我们向着天边的尽头去,我也回家了”,然后我走进了他的嘴里,随着一个巨大的影子就消失在了无尽的海洋里,我看过那些一排的巨大牙齿,感觉是不是在做梦啊! 一片海的家 我也曾梦想过,跟随着童话世界里的故事去旅行,现在我好像实现了,穿梭着无尽的海洋,我能听到巨大海浪穿过身体的巨大声音,速度好快啊!我能看到水里奇特的生物,可是见到海豚他都很快的让开了,我在他的嘴里数着一排一排牙齿,感觉有些可怕,这么多的我数不过来了,不过还是有被大概宠爱的感觉,真的不错。 我:“对了,你平时都在哪里玩啊!为什么会在那里遇见我呢”, “我没有方向的,因为大家都去了各自的地方,我也没有方向的游啊游的,这样才遇到你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说你我的相遇是缘分了,看来我注定会遇到你,能和你做朋友感觉好好啊!” “行了,先别说了,我们需要穿越前面的海洋漩涡,这里非常的危险,你在往我的肚子里面靠近一点,我这样不担心会甩掉你”,然后我看到前面巨大的海洋漩涡,带有淡蓝色的闪电,还有突如其来的大雨,海底掀起巨浪,如同海上龙卷风一样,他尽量避开往无尽的海底游去,有时也会跟着大浪的趋势前进,倒是可以省力不少,这让我有点佩服,这是需要度过多少次才有这样的能力,一件事情也会反应一个人的经历。 我仅仅的缩写身子,紧紧地抓住他的一只牙齿,是最后一颗牙齿,我真的是很害怕,如果不是拥有巨大的身体,根本不会如此的轻松,如果是换做人,估计就像一只蚂蚁面对巨大的龙卷风,毫无抵抗的力量。 穿过这个漩涡,眼前突然变得透亮起来,开始变得风平浪静,我渐渐的走出嘴里,开始慢慢地爬到他的背上,感觉此刻是出来的这段时间最高兴的时候,轻轻柔柔的风吹拂着我的头发,第一次感觉头发的存在,飘逸而又自然,我不知道此刻的幸福是用多少的伤心换来的,真的感觉实属不易! 天边的尽头是什么,是一片海,这片海是他的家,是啊,尽头也是家,我曾幻想那是我见过最美妙的世界,可是我找到的就是自己最初最平常的地方,我才发现自己一直以来寻找的不过是最初的美好,倒也不是一无所获,感觉这才是全世界。 “好了,到了,你看就是这里了,这里是世界最西边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那边是什么,所以我肯定这就是世界的尽头了”, 我:“没事,谢谢你,这已经是世界的尽头了,只是我们一直寻找着,感觉不是而已,其实世界的尽头我们早就找到了”, “啊,是嘛,那你说说那里是什么样子的,好看嘛,都有什么东西”, 我:“不就是你的家了,你的家就是你的心的尽头还需要寻找吗?我们以为自己还年轻,总说还有时间去找到更好的,可是我们却疏忽了一点,那就是我们把时间都浪费在了寻找上,他就像是一个骗子,让你浪费掉你所有的时间,直到自己感觉后悔了为止,我说过时间是这个世界最居心叵测的东西,倒也是最珍贵的东西,我们常常忽略前一点或者后一点,直到我们变得不再那么幼稚才会明白,如此而已,我说的你明白嘛”, “不明白,你说的东西我听不明白,估计我也不明白,可是我还是觉得很有道理,这是经历很多东西以后才有的感悟,这种感悟只有自己能懂,其他的人不可能明白你的心情,如此而已”, 我:“知己就是知己,即使没有确切的答案我也感到满足,感觉说到了自己的心上”,此前,我从来没想过懂得自己心情的居然是一只海豚,善解人意的海豚。 你看我们离着月亮是不是很近了,这里是月亮升起的地方,然后慢慢的走到东边,有好多的生物还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呢,真是笑死我了,其实,就是这样简单的事情,我也同情这样的心里,不去靠近永远不知道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也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总要找到以后才会发现一切并不是那么困难,反而很容易。 我:“这就是你的家吗,真的是太亮了,都不用点灯了,每天风平浪静的,都感觉不到四季的变化,真的是太棒了”。 我一直相信一句话,勇敢让未知更美,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对还是错,我呢有时候就是这样矛盾的,总喜欢在矛盾中分出一个自己,有时候有结果,有时候就没有结果,不过我还是坚硬,勇敢确实可以让未知更美,所以我就勇敢的做了很多的事情,包括这次惊险的航海冒险,我知道寻找也是有一个期限的,所以当我感觉找到了,就不在去找,因为自己真的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了。 好多的事情,都需要勇敢,就算是追求自己爱的人,也一样勇敢,而且需要更加的勇敢去打动她,也许自己是有点傻傻的,但是却能让她笑出来,就是最好的礼物,所以,我开始从自己小世界里走出来,拥抱这无尽的世界,虽然快乐少了一点,但是却是成长了不少,如此而已。 你托着我的小船前进, 让我躲过了不止的风浪, 将我带到海的尽头, 回到家的感觉, 我知道我一直拥有一颗寻找的心, 向着时间的长河前进, 不去得到, 也不要再失去。 “你唱的歌声真好听,我都感觉有些困了,要不我们睡觉吧!” 我:“那我睡在哪里啊,总不能睡在你的背上吧!” “嗯,你就睡在我的背上吧,反正你也不重,这样你也不用下来了,不也挺好的嘛”, 然后,我的衣衫虽然破旧,但歌声却温柔,让我很快的进去了梦想, “说好了,要一起迎接日出的,可别忘了,可是真的是太困了”, 静静的海面,静静的月光,静静的心,静静的鼾声,或许是狂野后心的安静,此刻平静无比,只喜欢这个安静的画面,不存在任何的烦恼,梦里都是自由的,还有什么不是自由的呢? 向日葵王国 如何摆脱外界重重的压力,或者可以顶住一些不高兴的突如其来的事情,种种因素的侵蚀,一心追求自己喜欢的事情呢?我也用心去摆脱过,可是都付出了太多的东西,后来我感觉把事情想复杂了,或者说太复杂了,才走了不少的弯道,只要在普通的日子里坚持做自己就可以了,最美的食物是最鲜美的食材做成的,最好的人生也是梦想在最及时的时候完成的。 不必太纠结于当下,也不必太忧虑未来,当你经历过一些事情的时候,眼前的风景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 又一次躲过了黑夜,回想一些东西,仿佛都是在夜里发生的,有些惊心动魄的事情,现在捂着胸口,心还砰砰直跳,有的就温和许多,或者遇见走失的朋友,或者遇到有缘的人,或者还是自己一个人孤独前行,看着世界独一无二的风景。 天已经亮了,我睁开眼睛,他的背是温暖而又温柔的,巨大的身子也有劳累的时候,感觉活着不易,就要珍惜每一个跑来的快乐,我总是在这些小事面前寻找慰藉,然后不断的提醒自己应该如何对待这忧伤而又哭笑不得的生活,也是让自己时刻学到一些东西,毕竟这样托着腮,然后这样静静看世界的状态也已经少了很多,一切都在心的不言中。 我醒来,并没有打扰他,我悄悄地从他背上爬了下来,然后在这深深的海面慢慢地游着,我能看到紫色的珊瑚绒随着水流飘动的瞬间感觉,也能看到好多小鱼在嘻嘻哈哈,在不知名的植物上暂时落脚,然后一只较大的大鱼过来,小鱼就四散逃走了,我看不见深深的海底,因为阳光照不进去,所以看不到一些更加神奇的事情,还是那句话,不去接近,永远不知道那里有多美,勇敢可以让未知更美。 没过一会儿,他也醒了,然后摆动了一下身子,周围安静的水起了一阵一阵波浪远去,不知道是如何的样子,我差点被波浪卷走,就是这样的情况,我一把捉住了他的尾巴,然后就又开始爬到他的背上,有惊无险啊! “对不起朋友,我忘记了还在这里,你怎么跑下去了,真的是没法了,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很美的地方,那里有很多的向日葵,叫咚塔塔王国,那里都是神秘的小人族,我们有的时候用眼睛是看不到的,不过那里有一大片向日葵花田,一年四季都生长着,可美了,没事的时候或者烦心的时候就去那里看一会儿,睡一觉就感觉好多了,你要不要去啊!” 我:“那个王国在哪个海域啊!远不远啊,我的小船还在那里呢,别让人给偷走了”, “放心没事的,那里很少有人去的,咚塔塔王国在南海,离着这里不远,一会儿的功夫就能到了,不过我们要先去吃一些饭再走”, 我:“吃饭,去哪里啊!你平时都吃什么东西,吃的饱吗?” “我能吃的很多啊!我最喜欢吃海里的水藻和海带,只要一口就能吃掉,这有什么困难的嘛,你可能以为我很巨大,然后很难想象吧!” 我:“可能吧,不过我们去咚塔塔王国那里去吃吧!不忍心破坏这里的安静”, “好吧,我们过去吧!你还是到我的嘴里的,这样我会快一些”,然后我还是跑到了他的嘴里,蹲在大牙齿的后面,虽然感觉很奇怪,但是也可以进行奇妙的旅行,想想也不错。 这让我想起童话里的一些片段,在黑黑的鱼肚子里点着蜡烛,然后和外界也没有交流,只是遇到问题了才会说一下,那艘破旧的小船也被吞进了肚子里,就在这里睡觉度过黑暗的一天,如此而已。 我开始渐渐地向前走去,身边速度开始变得慢了起来,然后它巨大的身体也开始浮出水面,一出水面,我能闻到一种特殊的香味,没错是向日葵的花香,远远的我能看到一大片淡黄色的花田,我要说这是很美的风景已经不是最好的赞美了,更多的感情是在不言中,没错,伤心了在这里睡一觉确实会好很多,因为有美景不可能会太忧伤,我是这样的,不会让自己太忧伤,转个弯想想自己也没必要那么忧伤, 我:“哇,这里真的好香啊!如果能在这里生活下去该是多么好的事情,如果还有自己爱的人在身边……”, “是啊!不去找寻什么,也不想要什么,和自己爱的人一起生活,即使日子平淡也会很幸福的,我就希望这样,可是想要做到也很难”, 我:“你的想法倒是真的和我一样啊!我也想平平淡淡的,可是有时候也想出去看看,所以有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就出来了”, “没错,都是自己一时的想法,想出来就出来呗,妈妈告诉我走的越远离自己越近,把我这句话送给你挺合适的,你可要好好的保存哦,不许弄丢了”, 我:“当然了,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啊!我可不敢弄丢了”, “那就好,我就加快速度了,去看看这个神奇的小岛”,然后,迎着海鸟的叫声,一路向前去了,微风,海浪的声音,海鸟的声音,阳光,我和他不就是一幅最好的动景图嘛,何必要去寻找呢,在身边已经出现了。 咚塔塔王国位于南海的中西部,周围有好多林立的小岛屿,王国位于中间被保护起来,这片向日葵花田就位于王国的大门前,想要进入王国就必须穿过这片葵花田,是历代国王的规矩,所以咚塔塔王国一直有向日葵王国的称呼,他们国家出产的葵花籽被运往四海各地,是好好吃的小食品,所以我们能吃到最好吃的葵花籽了。 慢慢地接近这座小岛了,在岛的周围有好多的小帆船,海岸上长着绿色的植物,越靠近越感觉香味更加的浓烈了,越感觉想睡觉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睡眠中醒来的小岛 追求,一直追求自己喜欢的,估计很难办到,我们都有自己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只有过了这段时间才会重新去找她,或许一切又变得不一样了,所以我很难保证我们会不会再见面,或许再见面就是陌生的,我该如何去做,我该怎样说出第一句话,日夜思念的人就在眼前,我真的感觉像做梦一样不真实,不过我还是要勇敢的抱住她,说一声“对不起”。 其实,我也并不想开启这样一个忧伤的场景,可是这个情感触及到了我的心最柔软的地方,如果不说出来就会给我很大的压力,让我不知道除了她,我还能和谁说句内心的话,我想去有她的地方,因为她在那里就是我的全世界。 虽然这样说感觉有些假装,但是内心总是不能平稳的安静下来,总是一个问题,在身边与她身影相似的,总要多看几眼,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她。 随着向日葵花粉的袭来,我们都渐渐的昏睡过去了,我和他就在这安静的海面上睡着了,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此刻,咚塔塔王国内部,好多的小人也在自己的床上睡着,前一秒还在做着各自的事情,下一秒就要在自己的床上睡着,向日葵的花粉漫天飞舞着,大家都在做着一件事情,那就是睡觉,仿佛是固定的时间,也养成了固定的习惯,也许就像是我们的习惯,如此而已,神奇之处,各有各的神奇,就是这样。 不知道睡了多久,连小草都刚开始醒来,微风好像也刚睡醒,开始慢慢的吹起来,从海浪延伸至王国各地开始喧闹起来,不过只能听到喧闹的声音,却是看不到一个人,当真是奇怪, 我:“怎么看不到岛上有人啊!” “古老的咚塔塔王国,据说是巫师出身,因为他们的个头很小,所以只能通过一些巫术来作为防卫,后来,王国里出现了一位伟大的巫师,将咚塔塔王国里的所有小人变得的会隐身了,并且定下规矩,不得在陌生人面前显现身影,不然隐身的魔法就会自动解除,还有这个向日葵花田,并不是用来欣赏的,这不是普通的向日葵,而是能制造睡眠纷的昏睡向日葵,至于还有其他的,我们进了王国才知道”, 我:“原来,这个王国还有这么多的故事啊!我们要不在这里看一下就行了,要不就不去了吧!”我有些胆怯的说到, “嘿,不是你说要来的嘛,现在又不敢进去了,真是胆小鬼”, 我:“我本来就是胆小鬼好嘛,这还用你说,我自己都知道,去就去了,为了葵花籽,去就去了”, 然后从他的背上直接滑倒了草丛里,顺着小路就进去了,远处传来悠扬的钟声,响彻全国,要说全国并不大,只要爬到那个很高的了望台上几乎就能看到全国的景象,低矮的小房子,感觉挺精致的,街上也是小小的店铺林立,显得有些拥挤,但是满大街我看不到一个人影,偶尔传来的声音,却看不到人,我是奇怪了,就坐在前面的小凳子上。 我看着店铺里的东西,有好多的好吃的,我肚子正好饿了,可是没有人我怎么去买啊!我就在那里静静的站着,然后拿出五个贝壳放在了小店铺的桌子上了,拿了一块红色的点心就吃了,拿了一瓶水喝了,还没有吃饱,我就继续向前面走,看到有一个烧烤的摊子,就又拿出五个贝壳放在桌子上吃了两串不知名的鱼肉,感觉肉质新鲜好好吃啊,不过为什么还是热的,也就是说还在有人做着,可是我怎么看不见啊! 其实,在我的旁边有好多的咚塔塔王国的人,只是我看不见他们,他们都在隐身着,也在小声的议论着,可是我却不知道,他们从睡觉里醒来,然后就直接来到了各自的店铺里,看到我走了进来,才渐渐的安静下来, “看来他不像坏人,还给了我们钱了,给的太多了,一会儿我们要还给他,嗯,先看看吧,如果他是一个心里善良的人,一会儿自然会看到我们的,先看看的”, “咚咙”,一张小桌子倒了,是一个小人不小心弄到的,我过去就把桌子给扶了起来,然后我看到在旁边的小人,他拿着一块小布站在那里,一只脚抬在半空中,模样很是可爱, “嗨,你好啊!对了你给的五个贝壳多了,这是剩余的三个贝壳,还给你,”然后他向后退了两步,接着我也看到了其他的小人,都穿着类似巫师的服装,像是乔装打扮一样,很是可爱,各种颜色的都有,我开始看到了其他的小人, “这是四个贝壳还给你,刚才的点心是一个贝壳一个,谢谢你了”,一个戴着蓝色的小魔术师帽子的小人跑过来, 我:“大家好啊,对不起打扰了,我实在是有点饿了,所以才上岛上来的,可是刚才我为什么不能看到你们呢,现在却是可以”, “不知道你听没听过我们咚塔塔王国的传说,虽然我们会隐身,可是在善良的人面前我们是可以显现身影的,也就是在善良的人的面前我们的魔法会自动失效的,明白了吗?” 我:“哦,原来是这样啊,看来外界对于你们王国的传说并不是全面的,如果不进来还真的不知道啊!” “是啊,是啊,你吃饱了吗,我们这里还有好多好吃的,要不你再吃一点,这里还有饭团呢,带有红枣的很好吃的”, 我:“好啊!好啊!给我来一个啊,”我一下子扔到了嘴里,感觉甜甜的,不过现在我才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他们真的好小啊,身高只是达到我的脚踝的高度,我开始渐渐的走动,我走一步他们感觉大地都在颤抖,所以说刚才我并未走动, “喂,小伙子,你还算是比较矮的,我见过的其他人都比你高的多了,所以不用担心我们会很惊讶,我们也经常出去的,对于外面的世界还是很熟悉的”, 我:“哦,那就好,我还感觉会给你们带来麻烦呢,这样你们说就感觉平常多了,对不起,还是要说一声打扰了,对了听到外面说,这里的向日葵都是昏睡向日葵是吗?” 咚塔塔王国 美食对于生活,或者生活依靠美食,一点点的调味剂可以让生活变得有味起来,有时候走在屋里你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需要去做什么,仿佛在挑选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然后看到有兴趣的,就开始慢慢地去研究它,这样沉醉在自己喜欢的事情里,你会感觉时间飞快,甚至连一口水都没有喝,直到结果出来,才感觉很高兴,有趣的事情总会喜爱,不喜欢的总是不喜欢,虽然不知道不喜欢的结果,但至少现在是这样。 美食,对于我们来说不仅仅是精神的依靠了,更多的是带来一种满足感,或许身在异乡的时候,才会想起过去点滴的美好,甚至可以细数出来。 美食对于“旅”的人,尤其表现出了特殊的安慰感,会让你避免一些思想情感的溢出,满足于当下,是一种生活的享受,当然长久的情感积累,终有一天也会爆发出来,这种情感是你最希望得到的,却不能拥有。 在一个晴朗的一天,一个巫师的儿子去森林里玩,看到远处有一棵向日葵,然后就跑过去,踮起脚尖用鼻子去闻向日葵的花香,可是刚刚接触到花粉,这个小男孩就倒在原地睡着了,等到他醒来,已经是快要黑天了,小男孩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跑回家里告诉自己的巫师爸爸,巫师爸爸对比非常的感兴趣,经过一夜的研究,发现这个向日葵花粉有让人快速睡眠的作用,所以就在自己的国家大面积种植了,也因此抵挡了很多的侵略者,这个巫师就是咚塔塔王国的第一任国王,就是远处的那片向日葵花田,象征着第一任国王的功绩,因此我们国家又叫向日葵王国,刚才你问的问题就是这样了。 我:“哦,原来是这样啊!还真是神奇,居然有可以让人昏睡的向日葵,真的很不错,我们那个世界的向日葵都是能吃的,也不会让人昏睡,就是这样”, “其实,只要昏睡的粉末用完了,就是能吃的葵花籽了,我们这里最好吃的小吃就是葵花籽,你要不要尝一下”, 我:“好啊,好啊!”然后拿起一颗葵花籽剥开皮就吃了起来,不得不说这个葵花籽是有一点大的,几乎赶上小人一半以上的大小了,不过这些小人也很有力气,居然能拿的如此轻松, 葵花籽特殊的香味,要比我们这里浓郁的多,而且瓜子仁比较大吃起来特别的爽快,嚼到最后还能感觉到一点的水分甜甜的包裹在里面,咽下去也是回味无穷的,感觉相同的食物之间都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在于那一点点的小细节,所以说细节决定成败是非常重要的。 “对了,你要是在我们这里,住着,一定要注意两个时间,一个是上午十点,一个是下午三点,向日葵花会准时到喷洒出睡眠粉,然后就要呆在自己的床上静静的睡着,只要听到钟声,就是没事了,这也是我们王国的秘密,还请不要说出去才好”, 我:“好的,怪不得刚才我听到一阵悠远的钟声呢,原来是这个样子啊!那我会不会打扰到你们呢?” “不会,不会,我们这里好久都没有外人来了,所以你来了我们还是非常高兴的,不像之前的那些人来了,都是抢东西的海盗,自然会被惩罚了,你不会,我们也很高兴的呢”,然后,我在大家的前呼后拥下到了向日葵花田旁边,这比我想象中要美得很多,到了旁边他们又回去了,我开始自己一个人在花田里游玩,等等,这个时候突然想到了一个场景: 秋天,向日葵已经变得饱满了,随着稍稍的秋风,向日葵的花瓣开始飘落,一片,两片,一大片都落在了地上,一个大约四十岁的女人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银发飘飘的老人,看着眼前的景象开始有了一点的笑容,老人艰难的说到:“看,多么美好的景色,能再看一次,今生就知足了”, 女人没有说话,只是点头微笑,但女人的眼里却有说不尽的哀伤,为自己或许也是为老人。 又是一年的秋天,女人知道老人喜欢看这些最平常的美景,在老人眼里这些东西是最美的,而且富有无尽的青春活力,稍微向前走一点,就看到了菊花。 黄色的菊花淡雅,白色的菊花高洁,紫红色的菊花热烈而又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开得更加烂漫。 寒冷的火焰和炽热的冰霜, 我都受够了。 如今只盼在那条细雨迷梦的小街上, 小酒馆滴水的屋檐下, 遇到我思念已久的人。 我不知道平生都在追着什么,好像有了答案,又或许一转眼又模糊了,看着眼前的落叶发呆,感觉清晰明了,我已经得到了我最美好的心。 春天,老海棠树摇动满地繁花,摇落一地似雪的花瓣,我坐在地上呆呆的张望——从粉白的花间,一直到无限的天空。 或者夏天,老海棠树枝繁叶茂,奶奶坐在树下的浓荫里,带着老花镜,补着衣服,奶奶看着飘落在自己身边的花瓣,笑了笑,然后愣愣地张望。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总想用什么留住奶奶微笑的影子,我感觉老海棠树的影子,像极了奶奶,我从千里之外赶回来,就坐在老海棠树下,就自己一个人呆呆的坐在那里,静静的怀念过去——奶奶还是戴着老花镜补着衣服,我跳下树总会去给奶奶倒一杯水,然后回到屋里写作业。 “喂,你好,我就欧杰,我们的国王想要见你,请你跟在后面,和我过去一趟,喂,你听到了吗?喂,在说你呢,咦,下雨了吗?” 直到我的一滴眼泪掉在欧杰的身上,我才回到这个现实,美好的画面不经意间就触碰到了自己的软心,也会不由自主的怀念过去。 我:“哦,对不起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刚才没听到”, “我说,我叫欧杰,我们国王让你去一趟,明白了吗?对了,刚才下雨了,你知道吗?可是奇怪,就下了一滴雨?”欧杰看着蓝色的天空,还有一点阳光,好奇地说到。 我:“今天是晴天哪里来的雨啊,走吧!”说着我擦拭了一下眼睛,就先走了出去。 国王的宴会 还真是岁月无情,那些坚挺的竹竿架子已经开始断裂了,显得单薄、丑陋、老态龙钟,很难想象当时的雄踞傲世,辉煌一时。 那是一个夏天,上小学的时候,我搬着一根根竹竿往爷爷那里拿,说是要自己种黄瓜,大热的天,非要搭个黄瓜架子,在炽烈的阳光下忙碌,我也是不情愿的,然后搬了几根就跑回了屋里,只有爷爷在那里依然完成着这些任务,直到过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爷爷才完成了任务,我那时可能是在睡午觉,一进屋爷爷就把我叫醒了,让我开一下风扇,我打开以后,就回去又睡了。 “喂,你等我一下,我走的可没有那么快,况且没有我的令牌你是进不去的”, 我:“好吧,我带着你走”,然后我一把抓住他,放在了我的肩上就走了,向日葵比我还要高的多,都在笔挺的生长着,走了好大一会儿才走出向日葵花田,看到的是一个小的王国大门,红色的大门,有两个小人正在那里守护着,我们走过去,这个欧杰也走了过去,突然从我的身边跳下去,稳稳地落地, “是我,这是国王要见的人,当我们过去”, “是,欧杰大人”,然后,我走向们,我慌张的说到, “这个门能过去嘛,我可是很好的”, “没事的,就算你再高也没事,不信你可以走走”,然后我越是接近们,感觉自己在逐渐的变小,然后变得和这个欧杰一般大小,直到穿过了门去以后,我才渐渐的恢复自己原有的身形,然后我又惊呆了,眼前出现一座高大的城堡,大小形成鲜明对比,一对小人军队正从眼前经过, “什么人”, “是我,欧杰,这是国王要见的朋友”, “原来是欧杰大人,您请”,一个统领模样的小人,出来说到,然后我们就过去了,在岩石路的旁边也有种植向日葵,不过比外面的要小很多,旁边好像是一个小的乐队,呜呜地吹着类似喇叭的空心叶子,挺好听的而且很有节奏感,像是一场宴会,其实,本来就是一场宴会。 走进那个大门,是很古老的木质门,不过却是很厚重,门被打开一道亮光出来,我下意识地遮住眼前的光亮,我能看得出这个国家应该是很富有的,不然不会如此。 国王带着镶满宝石的王冠,熠熠生辉的黄金服饰,虽然是小人但也能感到不一样的威亚,下面站着整齐的大小群臣,我跟在欧杰后面显得有些显眼,走到前面,欧杰鞠躬向国王行礼, “尊敬的塔塔国王,您想要见得人我给你请来了,您还有什么吩咐”, 国王:“辛苦了欧杰,你先退下吧!” 欧杰:“是的,国王陛下”,我也照例给国王行礼, 我:“对不起国王陛下,打扰您的国家了,我还以为这是一座无人的空岛呢,没想到还有如此神奇的一面”, 国王:“小友客气了,是我们有些失礼才对,这是我们王国的传统,还请见谅,重要的是小友居然不介意,那我们就更加惭愧了”, 我:“无妨事,无妨事,都是应该的,对了请问您们是正在上朝吗?那我们就不打扰你们了”,我转身就想走了,我受不了这个比较严肃的氛围,自由自在的惯了,不喜欢, 国王:“唉,小友,留步,我们叫你过来,就是因为你的,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从来没有出去过这座岛,这些小辈们也很少出去,我想知道这座岛世界之外的事情,还请小友告知,我们这有好多好吃的,保证小友在外面没有吃过”,我的眼睛已经冒小星星了,说点外面的事情,能吃到好吃的美食真的不错。 接着,我就开始讲我的原来的世界,我喜欢做美食,喜欢生活里的一切,然后我还有一只宠物猫叫小贝,我也喜欢写作,然后说了我跑步时的经历,再后来为了梦想就出海航行了,后来在海上遇到了黑雾就来到了这个新世界,讲了去的很多的岛屿,这个世界分成四个部分,分别是东南西北四大海洋,咚塔塔王国位于南海,我也讲了和海豚之间的奇遇,直到现在在你们这个神奇的国家讲着过去的故事。 当然还有好多的细节都忽略了,想要找到细节请从前面再阅读一遍,防止丢掉了什么重要的情感。 然后就开始了美食的盛宴了,每个人一个桌子,我的桌子比其他人的都大,可能是特地准备的,什么蔬菜啊,肉啊我都没有见到过,唯独认识的也就是这葵花籽,这个黄色的小菜是什么啊? “哦,这个是海里一种类似植物的黄色带鱼,这可不是什么菜啊,这些都是肉制品,知道了吗?” 那这个红色的类似白菜的是什么东西呢? 我问一个他们解答着一个,都是海里生长的东西,如果不是这个美食盛宴,我还真的不知道有这么多奇怪而又美味的食物,旁边吹着我听不懂的音乐,他们也会随着音乐翩翩起舞,还有好多的水果,其实感觉和我们的差不多,苹果也是这个样子,颜色和外观都差不多,只是吃起来味道有些不一样,这个苹果居然是辣的,还有那个巨大的椰子,我从来没有看到这么大的椰子,他们也会用钻头一样的东西,打开口,然后放进空心草开始喝,有点咸咸的感觉,反正我的美食观念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如果将我们世界原有的东西变得和其他一样,那么会不会就会创造出新的美食观,我感觉颠倒了世界一般,仿佛这个世界就是我们世界的另一面,只是我们不懂得而已。 他们也是喝的葡萄酒,只是感觉酒还可以如此的柔软,接触舌尖没有感觉到酒的存在,就到了肚子里,葡萄酒仿佛是全世界通用的酒,当然还有其他种类的酒,许多的小人过来向我敬酒,国王也说着一些他们国家的一些事情,场面十分的热闹,那个欧杰还在那里跳舞,不知不觉中就到了晚上,开始睡觉,回家,整个王国又恢复了平静。 竹林贝壳 一个人和自己呆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奇怪,走过那些陌生又感觉熟悉的风景,在脑海里记忆里,不知道会跳出哪个片段,进而联想一切,如此的经历,不只是一次两次了,感觉自己就是自己又好像不是,明明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却不相信自己真的会在这里,真正的自己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这种矛盾的状态相信不止我一个人有过,不知道现在是何年今夕,只要感觉快乐自由就好。 看着太阳的大小,相信还没有到六点呢,整个岛就笼罩在了黑暗中,给我安排了一座小的房间是我自己选择的,本来是给我一个大的房间的,可是我还是想体验一下变小的样子,就像哆啦a梦的缩小工具,从这边走过去到那端,就会变得很小,然后能看到不同的世界。 小小的床,小小的人,小小的房间,倒是感觉有一种安全感,虽然只是房间,但却华丽无比,在一个精致的木质柜子里,有好多的书籍,但是里面的文字我看不懂啊,,只能是随便翻翻,在门的旁边各有一个香炉,烧的就是向日葵的凋落的花瓣,桌子上放着辣的苹果,但是挺独特的,小床并不是长长的,而是向日葵的形状,这样无论如何翻身都不会掉在地上了,倒是给睡觉的自己一个绝对的自由。 当自己感觉疲惫的时候,躺下总会很快的闭眼睡觉,可是没过多久,就会被突然的惊醒,像是一个调皮的男孩突然叫醒你,然后你感觉有些诡异,背后发凉,可是还是抵挡不住喷涌而来的睡意,就又睡下了,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楚。 睡到半夜,感觉温度有些降低了,我就拿了一床被子盖上,起身,发现外面下着什么,打开窗雪花飘了进来,原来是下雪了怪不得这么冷呢,白天还很热的现在怎么就下雪了呢? “喂,别睡了,外面下雪了,爸爸和你一起扫雪堆雪人可好”,听到下雪了,虽然是在北方,但是却也感觉新鲜无比,毕竟是进入冬天的第一场雪。 我开始用尽全身的力气,把衣服穿好,厚厚的棉衣,开启了对于冬天的记忆。起身就能看到窗户上的冰花,有的像森林,富有神秘感;有的像小溪,仿佛在静静流淌;有的像是临雪愈艳的紫色菊花,热烈而又深沉;有的像是一只饮水的小鹿,画面平静优美。 我戴起厚厚的手套,戴着棕色的帽子就出门了,迎面而来的风是无处不在的。他就像是一个气球,一会儿跳到你身后,一会儿躲到草丛里,一会儿又迎面而来,像是发起正面的进攻,就是一个勇士,可是一会儿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很忙碌,在眼里,在雪面,在断桥边,在奇幻的天空中。 我出门看到爸爸和奶奶已经开始扫雪了,我也过去帮忙,开始用尽力气把雪赶跑,雪和泥土混在一起就不美了,感觉有些丑陋,我忧伤,雪又落了下来,满目蝴蝶,落寞,却又蹁跹。 雪的悄然落下,让我没了睡意,我不经意间又摸到了我那半截蜡烛,在口袋里已经变形了,已经粘在了我的衣服上,我拿出打火石点亮这根蜡烛,瞬间微弱的光亮照亮了整个小屋子,很温馨。想想这些天的经历,虽然不敢相信,但是却也收获颇多,不过我却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忘记记下重要的事情了,只顾着找美食了,不过一想还是睡觉吧!明天或许有更多的美好在等着我,开始安心的睡了。 和我的世界一样,早晨也有悦耳的鸟叫声,不同的是这是海鸟,感觉个头有些大,我打开门看见小人们都坐在大鸟的身上开始在空中飞,飞来飞去的,不知道要去哪里。 欧杰:“哦,您醒了,感觉还可以吗?” 我:“挺好的,只是为什么晚上会下雪,突然感觉有些冷了”, 欧杰:“我们这个岛,和其他的不一样,每天都有四季的交替,所以在每天的什么时候是哪个季节我们也不清楚,只能是顺其自然了”, 我:“哦,原来如此,四季可以放到一天来演示,真的是太神奇了”,我跑到岛的边缘看到海面都结冰了,还有小人在那里打开一个小窟窿钓鱼呢, 我:“这么多的海鸟,这是要去哪里啊!人们坐在海鸟的背上,为什么要飞来飞去”, 欧杰:“哦,这个海鸟是我们的朋友叫海拉丝,今天是我们每一百年都举行的竹林贝壳节,每次都是海拉丝带我们去遥远的竹林岛,然后再把我们带回来的”, 我:“原来是这样,那,我能跟着去看看嘛,我也很想飞来飞去的”,我一边比划着一边说到,逗得欧杰笑了笑,从刚过去的一秒我才看到,这些小人的鼻子都是长长的尖尖的,只是换了一个角度才看出来,感觉有些不美观。 “嗨,海拉丝,我们也要去”,然后欧杰大声的喊到,不一会儿就飞来了一只海拉丝,带着我们两个人就飞走了,然后我感觉温度突然高了许多,冰面也开始融化,冬天转到夏天就是这样的快。 不得不说,这样的海鸟虽然大,但速度确实不慢,我紧紧地捉住一根羽毛,怕被风给吹下去,有种神雕侠侣的错觉,不过现在不是侠侣。 飞了大概有一段时间,我都快要睡着了,看到前方有好多的海拉丝停在半空中,我们这只海拉丝的速度也减慢了,我看到整个岛都被竹子林细密的覆盖着,不断地有水从另一端流到这一端,是活水,走进一看地势还是比较低的,里面生活了好多的扇贝贝壳,竹子上面也有,感觉是一种和谐的画面,一种物与物之间的自然和谐。 我看到里面有好多的小人在那里寻找着什么,像是在寻找宝贝一样,低下头寻找着,幽幽的绿色竹叶,不断地落下,像是美景的自然, 欧杰:“哦,他们是在寻找贝壳留下的珍珠,谁的珍珠又大又圆就会被拿走,然后可以有一次游记新世界的机会,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很好的”, 我:“原来是这样啊!” 迷雾森林——黑山岛 早晨,刮起了很大的风,已经是春分时节,在这个北方的天空下还是比较冷的,早晨吃过自己烙的鸡蛋饼以后,突然想要去北海公园走走,只想看看那些新绿的树枝长出的花骨朵,迎着风,含苞待放。 现在大多数的树木还是没有发芽的,风轻轻一吹,还是能感觉到一种萧瑟的心情,让人免不去忧伤,迎来更多的是快乐,无法预知的快乐,痛痛快快的跑过去,算是把春姑娘落在了后面,越是跑不动越是坚持着跑下去,说不定下一站就是夏天。 坐在海拉丝的背上可以清楚的看到整个岛的情景,都是竹林潇潇,倒不觉得这个声音嘈杂,反而能听到一阵韵律,听不懂的以为是在扰乱自己呢! 小人精灵们都在寻找着自己的珍珠,我也下去了,看着直直的竹竿,白色的贝壳,在哪里悠闲地趴着,我刚踏出第一步,就感觉被什么东西给隔了一下,用手摸去圆圆花滑的是珍珠,这里应该是一个竹林珍珠的小岛,成为了咚塔塔王国的游戏之岛,等等,每一百年也就是说,在弯腰捡珍珠的时候才突然想到这个问题,他们应该都有几百岁了吧!这对于我们世界是不敢想的事情,太可怕了。 “嗨,朋友你也来了,我们一起找吧!”看到我走过来一个戴着绿色帽子的小人走过来和我说话, 我:“好啊!到时候我们一起环游世界可好,对了你们为什么都没有走出过这座岛,难道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吗?昨天你们国王说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到处看看”, “哦,我们的隐身魔法,只有在我们的岛上有效,因为我们曾遇到海里鱼人族的攻击,就是因为隐身才战胜他们的,鱼人族想要到陆地上生活,可是在附近很少有其他的岛屿了,所以我们这个岛才会被抢夺,为了守护我们的家园,国王才下令不允许外出的,所以外出成为了我们一个国家的人最大的梦想,以前还有海鸥哥传递着世界新闻报纸,后来因为这里太远,就不来了,就造成了我们现在的结果”, 我:“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岛上运往世界各地的葵花籽是怎么运出去的”, “这个就要感谢海拉丝他们,我们将葵花籽放在瓶子里,由这些大鸟运出去的,然后再带着贝壳回来,如此而已”, 我:“你们还真是有办法,不错,我们继续找吧”,然后我们开始继续找,就在这时候天突然变黑了,竹林开始剧烈的晃动,只听到一阵邪恶女巫的声音,然后一睁开眼就不见了,发现大家采的珍珠也不见了,好啊,原来是来抢东西的,本来坐在海拉丝上的欧杰,也从半空中摔了下来, 欧杰:“该死的黑山女巫又敢来抢东西真是气死我了”,欧杰愤愤地说到,就连那顶帽子也湿了,被他拿在手里, 我:“这个黑山女巫是谁啊!很厉害嘛,看着你们好像很怕她的样子”, “都是一些陈年旧事了,这个女巫本就是我们咚塔塔王国的人,担任过王国法师一职,后来因为醉心于巫术,给王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有一次甚至差点毁掉王国,就因为研制什么炸弹,后来国王无奈之下将她赶出王国,她在遥远的黑风山建立了自己的迷雾森林——黑山岛,因为她怀恨在心,就这样一直报复着我们国家,我们多次寻找,都找不到那个迷雾小岛,因此才会显得很被动”, 我:“原来是这样啊!那就这样她为什么夺走珍珠呢”, 欧杰:“这个,就不确定了,都说她开始变得贪财了,至于具体的我们也不清楚”,欧杰无奈的说到。 距离咚塔塔王国千里外的一个小岛上,被龙卷风的黑雾笼罩着,漆黑的一大城堡,不时有闪电打出,明暗交错,让人心生畏惧,前面是一片黑色的森林,飘着黑雾,瑟瑟诡异,有犹如黑夜的乌鸦飞过去,小岛漂浮不定,一会儿在这,一会儿在那,不能确定会留在那里,这里就是黑山岛。 看到城堡里面但是很温馨的淡色调调,这个女巫渐渐地变小,脱去黑色的衣袍,将长发放下来,是一个美丽的小人族女人,身影没有那么高大了,袍子也变成了遮天大布。此刻看着那一堆闪闪发亮的珍珠,放在手里把玩高兴极了,然后挑出一个小的珍珠扔进了黑色的杯子里,然后化成一缕烟,外面的世界开始由黑暗变得光明起来,阳光出来了,晴云也出来了,黑色的乌鸦也不见了,还下了一会儿雨,天边出现了七色的彩虹,一切变得太快,犹如眼睛里的画面变换。 其实这是一种黑色的渲染魔法,可以将一定范围内的天空变得和地狱一样恐怖,而且没有踪影,不能确定会出现在哪里,所以给人以神秘的感觉。不过,这个魔法也有一个弊端,必须用可以放光的东西中和一下,然后才能施放第二次,必须是同一个杯子才可以,暗含着一种阴阳平衡的道理,晴天和阴天的变换。 其实,前方的路不论是向何方延伸,还是多久看到尽头,都有一种自然的规律在里面,我们只能顺着走下去,直到感觉错了才会换一个方向继续前进,被逼无奈的时候才会跳出这条路的范围,然后跳进了无尽的海洋里,又开始寻找新的岸边。 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不论是刻意打造的公路,还是弯弯曲曲的小路,还是走的人多了的形成的草地路,都是我们自己在生活里创造出来的,成了一种前进的方向和动力。 还是回到故事的开头,古老的小巷子里的故事满满,为最平常的生活添上一份神秘感、满足感和勇敢,那些过去的叫卖声,三轮车停下来的独特的背影,都给人以最清晰的时光记忆,并且随着我们的情感穿梭着时空,能够呈现在笔下的世界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幸福,要珍惜,要细心对待每个可能溜走的感动。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样,路自然会呈现在眼前,即使有迷失的时候,也会很快地走出来,少了许多迷茫和惶惶然状态。 泰戈尔说过:尽管走下去,不必逗留着,去采鲜花来保留,因为在这一路上,花,自然会继续开放。珍惜每一刻,珍惜每一个感动。 女巫和巨人岛 梦的解析,反应的都是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正所谓念念不忘,对一个人思念太深,在梦里遇见她,是自己最简单的想法,或许梦醒以后会是失落的心情,但至少说明你还爱着她,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要轻易地放弃,至少让自己不会遗憾和后悔。 遇见,相遇的人,必然会相遇,因为你曾经就是这样想的,只是现在才实现,却发现自己早已经放下了,或许你才明白这不是爱,而是单纯的喜欢而已。 青春找到了一个最多情的自己,我不知道该如何逃离这个末日的世界,因为现在自己的情感都源源不断地来自青春的世界,青春是荒唐的,但我仍然没有负你,她就像水池里的倒影,我在岸边静静地等待,她离我渐行渐远,看着水里的倒影渐渐模糊,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内心里想的最高兴的事情就是能再勇敢的出现在她的面前,说一声你好,看着眼前的人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我自己却不知道该如何去高兴了,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抱紧她,再也不会让她走远。 直到梦的醒来,我才发现自己真的把心留在了有她的成都,有她在的地方我就在,而现在的我不过是一个影子而已,看着我在那里,我却并不在那里,真实的我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或许是遥远的天边,是那个世界的尽头。 在遥远的新世界海边,不知道存在多少个岛屿,浩浩荡荡,若隐若现的,神秘而又简单。位于南海最西端的黑山岛,此刻还是晴空万里的,偌大的岛屿一座城堡,颇有城堡困住公主的嫌疑。不过此刻整座岛都是郁郁葱葱的绿色植物,和“黑”这个颜色完全地不搭边。 黑色的渲染魔法,只是一种伪装的魔法,本质并不坏,强大的外表面前都藏着一颗温柔的心。有的时候感觉自己很勇敢,只是在假装很勇敢,不让别人看到自己柔弱的一面,有时候我感觉自己也是这样,不会像少年的时候一样,受到委屈就要告诉爸爸妈妈。 有一次在家里吃饭,爸爸突然说了一句,有什么困难就和家里说,没什么的,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困难,即使是有我也不会说,这也许就是长大的表现,虽然这样有些不妙,但是如果没有这些,自己还是像以前一样柔弱,说什么勇敢能让未知更美,那不就成了空谈的话了吗,所以还是要自己走,没有荆棘遍地的路,我是不会走的,如此而已。 这个女巫叫咚丽丽,只不过是想通过这个方法吓唬一下咚塔塔王国的人而已,并不是真的要伤害他们,只是想出一口气,毕竟从王国里被赶出来是人都会生气,但是结果也并不全都是自己的错误,一半生气,一半不气,久而久之就不生气了,抢珍珠只是出于无奈,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再说咚塔塔王国,比赛进行了一半就被破坏了,所以大家只能是把这些东西打扫一下,然后坐着海拉丝回家了,每个人都感觉很不高兴,也没有办法,谁让遇到了这样的一个法师呢,就顺其自然吧! 我还是和欧杰坐着同一个海拉丝回去,欧杰的全身都湿了,我也湿了一点衣服,还有那半截蜡烛也湿了,只不过欧杰从半空中掉下来比较狼狈而已, 我:“我们就这样回去了,就不打算去找那个女巫算账了”, “算了吧,其实我感觉她并不是想真的伤害我们,只是开一个玩笑,还是算了吧”,很快的就到了家里,欧杰一看太阳就急了, “快点,马上就要到十点了,我们赶快回到家里,躺着,其他的什么也不要想,直到听到钟声为止”,说完我们两个人都跑了,很快的跑到我的房间,躺在床上,除了闭上眼,我回想着所有的事情,然后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 此刻的黑山岛,又成了阴森密布的样子,黑雾浓浓环绕,那是巫师咚丽丽离开的时候才会这样,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家园。他要去一个不是很远的岛屿,但也要飞一段时间才能到达,她坐的是什么,一把扫帚,和我们观念里的巫师差不多,也有黑色的尖顶的帽子。 飞过看似无尽的黑夜,一会儿就飞出了自己的岛屿,天空开始变得和外面一般无二,与海鸟一起飞,偶尔擦一下海面,溅起的水滴落在衣服上变得湿了,能看到这样的飞她是很高兴的,即将自己又会得到一些珍珠,因为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吓唬师。 所谓的吓唬师,就是通过一些夸张的手段,让对方觉得自己很恐怖,然后不敢做什么事情,如此而已。 就在昨天接到了巨人族的一封信,说要她吓唬一下巨人族中的矮人族,以此来争夺岛上的食物资源,来达到一统巨人岛的目的。 飞了一会儿,海面开始巨石林立,然后看到一座巍峨的大山,直贯云霄,这里就是巨人岛了,远远的就能看到巨人们在运送石头,好像要建筑什么。 巨人岛的巨人族,也有巨人和矮人之分,这个矮人只是相比巨人矮一些,在其他的岛屿看来,即便是矮人族也是很高的,所以岛上也一直分为两派,一边是巨人族,一边是矮人族,他们的共同目的就是争夺岛上的食物资源,一旦哪一方落败,就要面临饿肚子的情况,所以谁都不让谁,但是无论是巨人族还是矮人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都很胆小,一到黑天两个族的人都不敢出来,只能是白天较量一下,不分胜负就改天再较量,如此反复,如此而已。 但是巨人族始终是用处比矮人族有用,通过给其他的岛盖房子赚钱,也因此认识了巫师咚丽丽,因为她岛上的那做城堡就是巨人族给盖的,所以早就成了朋友,巨人族才想到用这种方法吓唬一下矮人族,所以就给咚丽丽写了一封信,来吓唬一下矮人族,以此来统治整个巨人岛。 矮人族就差了一点,没有过多的出去过这座岛,所以能联系的外面的人也很少,他们还在为食物每天着急,所以不知不觉中就落了下风,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又展现了出来。 神奇的效果 阳光下的事情谁能说的清楚呢?本来今天阳光明媚,谁会想到还有伤心的时候,眼泪完美的呈现了太阳的光辉进而照出整个世界,完美而有点忧伤,迎着阳光一边流泪一边奔跑的人,运气应该不是太差,当然爱笑的女生也不会太差,鼓励自己,努力加油吧! 咚丽丽自动地落在了一座山上,扫帚转眼就不见了,巨人岛虽然看起来也有不少的植物,但是却是感觉有些荒凉,巨大的人都搬着像小山一样的石头前进着。再看看另一边,比较矮的人在种植一些蔬菜,蔬菜被层层的栏杆包围着,防止被偷走,一边种着一边快乐着,真的是有点不认真的感觉。 然后前面最大的山前面有一个很大的洞府,被打凿的没有一点美感可言,黄土漫沙,飞沙走石,颇有三国时期大战前的萧瑟风感,秋风萧瑟,战火一触即发。这个洞府丑虽然是丑了一点,但却是巨人族族长所住的地方,巫师咚丽丽就直接飞了进去,旁边的巨人守卫几乎没有看到影子。 一进去,族长正在吃着饭,这么大的一个石碗,估计是一座小山直接开凿出来的,咚丽丽施了一个隐形魔法,就把石碗变没了,族长高大的身躯一下子站了起来, “谁,是谁这么无聊,快点把食物还给我”,族长大声叫着,吐出的气浪如同旋风一般,卷着石子转圈,族长的叫声把门外的守卫也引来了,三个巨人这才看到,犹如蚂蚁般大小的咚丽丽, “喂,我说老族长,你写信让我过来帮忙,就是这样招待我的,连我来了都不知道,就知道吃,你说你们还能做什么”,咚丽丽一上来就大骂到,族长只能憨憨一笑,没办法请人来帮忙,只能受着,露出洁白的牙齿,犹如岩石的黄色的皮肤,阵阵颤抖,等等这个画面犹如我们世界的野人,穿着单薄衣服,露出半个臂膀,然后头上带着绿草编制的花圈,大大的脚丫子,没有穿鞋,一片原始狂野的气息。 族长:“原来是老友来了,您请坐,快点倒水”,咚丽丽急忙呵斥住, 咚丽丽:“不必了,什么时候做事,我还要回去呢”,族长也无奈了, 族长:“好吧,我们就今天晚上开始,计划是怎么样子的”, 咚丽丽:“你们不就是想要吓唬一下矮人一族吗,好说,你们就看我的吧!”说完,咚丽丽就飞了出去,然后族长那个消失的大碗又重新出现在了原地,族长坐在那里继续吃着,两个人的守卫还是出去站到了门口,一切都像是没有发生一样,短暂而又平常。 咚丽丽出来后就飞向了矮人一族,他们现在也吃着饭,成山的水果摆在一个大山洞里,门口的人给所有人都发着水果,大家都很高兴,都没想到晚上将要迎来一场可怕的事情。 其实,这是一种贫穷的现象,这个岛上的食物本来就不多,还要两个族来争夺,结果可想而知,都不能占到便宜,咚丽丽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觉得只帮巨人一族感觉有些不公平,再说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人,怎么可能做这么有失考虑的事情呢,她自己庆幸到矮人族走了一趟,不然不会改变主意,咚丽丽突然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巨人族和矮人族不是都胆小嘛,那就都吓唬一下,让他们团结起来不就行了嘛,这样也许能收到意外的神奇的效果也说不定,咚丽丽心里敲定了主意,就飞走了,先要喝口水再说。 巨人岛唯一好的地方就是一条清水溪贯穿整个岛屿,在旁边还有一座火山,不定时的喷发,也会给岛上造成一些影响,所以巨人矮人们能经常喝上热水,算是自然的恩赐吧! 咚丽丽喝了一口水,随便吃了几个水果就找了一棵树睡觉了。滴滴滴,咚咚咚,到了傍晚天空下起了雨,是雨点把咚丽丽吵醒了,然后起来整理了一下,就飞走了,在黑色的空中突然一个咚丽丽分身成了两个咚丽丽,一个飞向了巨人族,一个飞向了矮人族,开始自己的计划。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分身术,此刻,天还不是全黑了,就看到无论是矮人还是巨人都缩在自己的洞穴里一动不动,他们只是惧怕黑天,胆小的原因。本来,细雨绵绵的天气,突然变得雷声大作,雨变成了狂风暴雨,闪电闪闪地,照着山洞空白白的影子,只要能照到自己的眼前都感觉有点可怕,所以对于胆小的矮人族和巨人族只要制造一个可怕的影子然后警告几句就行了, 然后两个咚丽丽同时发动黑色渲染魔法。在巨人族的这边的咚丽丽变成了一只很大的大象,伸着长长的鼻子,然后这些巨人看到比自己还大的东西在外面,都蒙着头,吓得哆哆嗦嗦,不敢看向外面, “巨人们,你们听好了,要和矮人族和平相处,你们本就是一个岛上的人,还要互相帮助才是,不要再起矛盾,不然我就把你们全都吃掉”,说完就消失了,只剩下惊恐的巨人。 再说矮人族这一边,咚丽丽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不过照到墙上的影子却很大,吓得矮人族到处乱窜,呜哇妈呀的,真的是比巨人更加的胆小, “矮人们,你们不要跑了,我是这座岛的守护神,你们要团结巨人族明白吗,不能再彼此疏远了,不然我就把你们吃了”,说完外面狂风大作的天气突然就消失了,恢复了原来的绵绵细雨,无论是巨人族还是矮人族都被吓坏了,都相信了咚丽丽说的话,都战战兢兢的睡觉了。结果,第二天巨人族和矮人族就和好了。神奇的效果。 做完了事情,咚丽丽一步也没停留直接就回去了,她不想看到结果是怎样的,只是觉得自己是对的那就足够了,在往回飞的过程中她发现自己始终并没有怪罪谁,倒像是自己和自己生气,反而感觉到一种高兴的样子,一瞬间就找到了一个善良的自己,她笑笑,就消失在了天边。 原来这里真好 酒精是青春的催化剂,是所有青年叛逆的里程碑,是点燃命运的助燃剂,只有酒精能够引领被命运抛到大海上的青年乘风破浪,驶过绝望的黑色波涛,抵达彼岸,完成我们最终的成人礼,从此卸下狂妄不羁的眼神,换上一副老成稳重的外套,由此开始漫漫的人生路。 这些泛着泡沫的东西,装着我们的青春、乡愁和最真实的自己。回到最初的心态,这些红色且会起泡的液体,我们是想从贫瘠的生活里寻找可以慰藉的东西,让我们感觉有了暂时的精神依托,所以酒精自然就浮现在了大多数人的眼前,并且被不断地推崇,成为了可以象征几代人的青春记忆的东西。 酒精里的青春,充满了不羁叛逆的个性,自以为是,心高气傲,终究还是要被生活磨砺成温顺的小羊,是大多数人的必然,想要改变也可以,但是却比登天还要难。 巫师咚丽丽一路飞,终于到了自己的家里,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她感觉应该为自己骄傲一次,不去参杂个人的情感去完成一件事情,是多么的开心,她发现自己已经好久没有笑一笑了,总是被过去的不快蒙蔽双眼,感觉还真是有些可笑。她走到长长的衣架前,把那件大的披风挂在了上面,然后打开一块地板,走到地库里,拿出一瓶自己平时舍不得喝的自己酿的葡萄酒,鲜红的酒液顺着脖子流下,感觉没有什么比现在更自由的了。 挨着桌子的旁边有一面大的镜子,咚丽丽看着大的镜子里小小的自己,感觉还是想笑一笑,不用知道为什么。突然,她想看看过去的自己是怎样的,然后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寻找着自己过去的照片,她想到自己的照片都锁在箱子里,一直放在角落的柜子里,自从放进去后就没有再打开过。 箱子上的锁生了锈,旁边的钥匙被灰尘打造出了一把钥匙的形状,惟妙惟肖,箱子上存满了灰尘,还有一只小蜘蛛的尸体,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时光是最精湛的模样雕刻师,雕刻出了我们所有人的面孔,或年轻,或年老,惶惶一年,感觉空空如也,却唯独忘了雕刻自己的模样,经过漫天的寻找,都化作了最简单的生活点滴,流入没有尽头的大海,然后,我们依然是我们。 咚丽丽拿出钥匙打开箱子上的锁的那一刻,同时也为自己打开了一把心锁,照片还是新新的,没有一点灰尘,被箱子保护的很好,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会展现出最真实的自己在镜子里,或者说早就忘记了自己还有如此真实的一面,我们被执念迷失地太深了,以至于自己并不是自己,你看到的只是自己过去的影子而已,迷失中的真实。 咚丽丽看到照片里的自己阳光、自然、洒脱,不觉想起了已经忘记的很多的往事,心被一下子填满,竟然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去想了,如何去高兴了,她赶快跑到桌子上拿起笔和纸,就从快乐的事情说起吧,然后写下很多的字才算满意一点。 最真实的自己,其实是很弱小的,不管自己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都没有太大的关系。不必忧虑过去,也不用担心未来,做好现在的自己。 再说巨人岛,早晨阳光出来,飘走一片乌云,彩虹也斜照在巨大岩石上,出来了第一个巨人,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可能被昨天的情形吓得不轻。巨大的头颅看看太阳,看看周围,吃了一个苹果,镇定了一下精神,就走了出来。 矮人也走出了洞口,还被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给绊倒了,矮人同样都被吓傻了,有的孩子还哭了一夜,折折腾腾都累的不轻,水果也吃完了,水也喝完了,要不是被逼无奈还不想从家里出来,此刻也是探出头看看外面的情况,看到一个巨大的脚印又被吓了回去,然后又壮着胆子回来看看,和自己的脚丫子比了比,确实比自己的还要大,然后从身后拿着一个小桶就走了。 巨人和矮人的目的一样,都是到河里喝水,巨人看到自己的家没事,矮人看到自己辛苦插在地上的篱笆都倒了,这样自己种的蔬菜就会很容易被偷走,不过现在渴的不行,必须喝一口水才行。就这样巨人和矮人慢慢的靠近对方,直到到了河边才看到对方,河相当于一个分割线,一个在这边,一个在那边,如果是平时相见早就扭打在一起了,现在他们心里都在反复默念昨天神秘东西说的话,都不知道是什么,就这样,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巨人喝了几口水,矮人从河里提出了一桶水,转身,两个人就都跑了,画面很荒唐但却是智慧的一面。 回去后,巨人将事情告诉了族长,族长下令将防卫墙拆除,然后不允许再出现打架的情况。矮人回去了,将事情也说了一遍,也拆除了防卫墙,然后把所有的篱笆都撤走了,说明种的菜可以随便吃了,都喝了一口水以后,就开始又工作了,去摘苹果。 巨人族派出人前来和矮人族谈判, 谈判书:我们要发挥各自的优势,互相帮助,然后平分劳动果实,什么事情都要商量一下,就可以了。 一张皱皱巴巴的纸上,写着小小的字,写的如同蚂蚁爬的一样很是难看,这是巨人族长写的字,前来宣读的巨人差点没有认出字来,有点尴尬,矮人们听后也都同意,并在谈判书上签了字,如此而已。 从此,巨人岛上的情景成了这样,像盖房子搬石头的这样的活都由巨人来完成,大家都住在一起就没有什么可以争夺的了。矮人负责种蔬菜粮食,给大家提供生活里的一切,原先巨人岛荒凉的样子不见了,倒是添了不少的树,每次火山喷发的时候,都会充分利用火来做熟的食物,没事的时候咚丽丽也过来看过,对于自己不很看重结果的事情发展的是如此满意,巨人岛的房子也精致了许多,不像之前一样敲几下,然后打出一个洞来就住下,这样也细心了很多,毕竟大家的身高都不一样了,也有不同了。 咚丽丽也没有再用什么魔法,一直在自己的家里,做着一些生活的事情。 离开咚塔塔王国 时间如白驹过隙不会停留,无论是开心的事情,还是不开心的事情,都会给你留下不同的感受。这个青春的世界,总是充满了未可知的可能,一边说着珍惜,一边又无情的挥霍,总会因为所谓的原因而去得过且过,一边错着,一边流泪走下去,才会有遗憾和后悔,如此而已。 和矮人妈妈说只出去玩一个晚上,这可好,已经过去好几天了,矮人妈妈的船不会让海浪给推走了吧!我可能要离开自己了,虽然到过的地方我都喜欢,但是却并不属于我,我终究还是要离开。 躺在床上已经听到了悠扬的钟声,我慢慢地起来,在睡梦中突想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我必须要离开了,况且还有海豚在咚塔塔王国的附近,我也有几天的时间没有见到他了,还希望他能送我到矮人妈妈那里去,我也必须离开新世界的第一座岛屿了,即便是在新世界我也依然要走完所有的海域,毕竟那可是我的梦想,需要一步一步去完成才好。 出来后,我只是和欧杰简单的告别了一下就走了,并且替我转告一下国王,就说那顿美食让我难忘,有机会还会回来的。就快要到中午了,已经是秋天的样子,向日葵花田,黄色的叶子迎风飞舞着,很美很好看,无数个场景从我脑子里闪过,却一个也没有捉住,青青的葵花杆,弯腰点头,我笑了笑转身就跳下了海里,然后海豚直接接住了我,我还是艰难地爬到了他的背上,向着远处前进着。 “莫待经风雨,樱花落海洋”,我从不敢奢望留住一个美,只是遇见、见到就感觉很好了,我的眼睛并没有那么小,反而能容纳下整个世界。失去的不要追悔惋惜,或许那并不属于你,也许是你太喜爱,投入的执念太多而已,曾经也拼命地爱过一个人,觉得她就是我的唯一,可是过去后我才发现,这并不是什么爱,而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也可以用“死去活来”来俗气的形容一下,有些是自己失败了,只是不想承认而已。 “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空喜欢。正入万山围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或许生活里正是因为这“一山一山”才会感觉到生活的意义,如果我们在任何一座山前停住了,那么就可能失去前方的什么,需要遇见的人,去过的地方,或者得到的东西。 在海豚的背上乘风破浪的,很快的就到了远处,我确定这是一场梦境的边缘,我徘徊在边缘附近,算是半睡半醒中的状态,我可以尽情的领略不同的风景,因为这对于我来说可能只有一次。 过去了海上岛屿,等等这是一只千年的海龟,不定时的移动着,我还以为是一个小岛呢,简直是一模一样的,如果要是不小心上去认为这么一座小岛,还不定时的移动,肯定会觉得很神奇,一开始我也会这样,只是后来见到的多了也就不奇怪了。 我远远的看到小船在波浪中颤颤巍巍,只不过还在原地并未被冲走, 我:“幸好,小船没有被冲走,否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交代了,还是那只小船,我遇到了海豚你,然后又开始了咚塔塔王国的旅行,真的是一场不同寻常的旅行,或许是注定的”, “是啊,遇到你也是一种缘分,不知道该如何去欣赏命运这个东西,或许今天在这里,明天就会到了那里,不能因为喜欢和不喜欢而选择地方,之前大的方面是这样,有时候顺其自然并不是坏事”, 我:“我觉得海豚你是海里的哲学家吧,居然懂得这么多,我都应该像你一样学习了,都感觉有些惭愧了,对了这几天你去了哪里,为什么会知道我什么时候离开”, “这几天我回了一次自己的家,然后经过一个海峡的时候遇到了我们族群的人,他们打算搬离这片海域去另外的一片海,我也有打算走的想法,可是我最终还是选择留了下来,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然后又遇到了你这个朋友,所以我就果断的放弃了,因为有你在我感觉到哪里都不会孤单了,至少现在是这个样子”, 一说到柔软或者拜托的话,我就失去了判断力,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因为我不想破坏这份美好,给她造成失望的情绪,我真的不忍心去破坏什么美好的事情,因为真的很少了。 我:“我,我可能不会呆在这里太久,因为这个世界并不是我的世界,因为我要回到我自己的世界里去,所以我们早晚会分开的,要不过了这段时间你也离开这里吧,去找你的族人”,我从海豚的背上跳上了船里,然后开始划动,海豚就在我身后跟着,我也不确定要不要很快地走,所以只能是先说下,能呆在一起多长时间就是多长时间,毕竟相遇和分离都不容易。 很快的就到了矮人妈妈的岛屿,他们七个小人正坐在海边,看着远处的海边,可能是看到了我的小船的影子, “看,快看,大哥哥回来了,我们可以出去了,船也回来了,我们不用饿肚子了”,我听到他们的呼声,倒是觉得自己是被信任的骗子,把小船骗走一样,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已经几天了, 船一靠岸,矮人妈妈就出来了, “你这个臭小子,我们的钱都花光了,你才回来,你知道船对于我们有多么的重要嘛”,说着矮人妈妈就哭了,我急忙拿出了一百个贝壳放在了面前,矮人妈妈就停止了哭声,然后就收了起来, “你们等着,我去买点吃的东西,我们都饿了一天没有吃东西了,都怨你”,矮人妈妈临走前还不忘记埋怨我,确实是我的错误,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事情,不过幸好我回来了,不然就真的麻烦了,水果也卖光了,但是水果不值钱啊,就只能挨饿度日了。 这可能是我最后在这里吃饭了,因为真的有该离开的感觉了,就是这样的感觉特别的准,不知道是为什么? 未知迷途 站在各色的蔬菜面前,那些日常的、熟悉的菜式便不可阻挡地涌了上来,鼻尖微微用力,都能从中嗅出煎炒烹炸的香味来。走过一家家的商铺,气味绵延不绝地涌来,在挑选、比较各家商铺东西的好坏时,每个人的心中都带着饱足的幸福感。还有什么气味或者声音,能比市场上的更能召唤起记忆呢? 其实,本卷希望用美食来安慰我们生活中枯燥的心灵,可是还是避免不了一些固有的忧伤,不过同时却也有好多快乐的事情,比如我们能想到的一些美食,吃美食时候的味道,就能联想到过去的美食,什么给自己印象最深就渐渐地清晰了。 很快的,矮人妈妈就买回来了一些吃的,还是简单的饭团,没有各式各样的菜肴,毕竟一百个贝壳还是很少的,突然感觉自己又变回以前贫穷的模样,不过倒也满不在乎,此刻有朋友,有美食还有什么事不能满足的呢? 没错,吃完了饭,又该到了告别的时候了,我该回到自己的世界了。 海豚带着我离开了矮人妈妈的小岛,向着远方驶去,我真的能离开这个海洋的世界嘛,我不知道,所以对于未来我又充满了未知的迷茫,看着无尽的海洋,我有感觉世界的尽头好像又变远了,难道我还要继续追逐下去嘛? 美食的欲望加上行动,就是所谓的梦想了,我没有找到什么特别的美食,没有一种菜,吃一口就能幸福一辈子的效果,我所看到的只是和我们所认知的有些区别而已,不管是形状、气味、味道、抑或不同的烹调方法,在新世界是最常见的,或许还有好多的岛屿没有一一说出来,各自有各自的神奇之处,不过人家最平常的东西,只是用我们外面世界的眼光看着,也因为我们没有见过,所以好奇,觉得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如果用人家的眼光看待,不是神经病才怪呢。所以反观一下,最平常的最幸福的还是我们最现实的,有美食,有亲人之间的情感,有自己幸福的感触,能找到一些快乐的幸福片段就足够了。生活里,我们自己烹调美食,用来愉悦自己和家人,当然还有朋友,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而烹调的过程就是自我自得其乐的美妙旅程,如果我们能把现实世界里的某些事当做一个世界去看待,会不会少了许多的失望,换来更多的满足感呢,就像美食给我们的感觉。 其实,美食更多的是用来表达情感的,前面有几章并没有介绍一些独特的美食,反而说一些似有若无的情感,发泄一些感动,虽然我们说不必忧虑于过去,但是该有的怀念还是少不了的。 比如,在巨人岛的时候,咚丽丽在别人眼中的世界里看到了一个真实的自己,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的糟糕,反而找到了被自己遗忘的情感,虽然自己迷失了自己,但终究还是找到了最真的自己,也是一件幸福幸运的事情,同时也给巨人岛带来了两族团结的幸福,不就是最好的结局吗? 刚来到新世界的时候,就领略了世界的残酷,甚至有些东西的存在超乎了自己的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如同仰望天空一样渺小,所以才要领略更多的更高的东西,所以说美食有可能只是自己,也有可能是整个世界。 一开始讲了应时食物的四季,讲了我们对于食物的传统认知,被长期的生活推向了生活里的各个方面,成为了很多东西的表达和象征。根据每个季节的不同程度,都有不同的食物相对应,与之搭配,所以渐渐的形成了一种哲学——食物与四季,食物也有自己的四季。 接着,又讲了一些去过的地方,然后遇到的不同季节的不同地方的特产或者美食,一个地方的环境深深地影响了居住的人,也形成了灿烂的不用的生活方式,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认知。 接着,是生活与美食的必不可分的关系,尤其是过年过节的时候,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借着这个又说了过去的一些美好或者忧伤,说着一些生活的点滴,生活里的一些小感悟,用不同的思想方式去呈现,让人更加的容易理解和延伸感悟。 同时也说了一下自己,是一个最普普通通的人,也在生活里寻求着各种安慰,我也喜欢幻想,因为我最不能缺少的就是想象力,否则我将会过的很孤独。我不想去接近生活,也不想生活过多的打扰我,就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沉默,这只是我暂时躲避的方法,不过这并不代表就是对于生活的逃避,如果这样,那我不就成了一个消极的人了嘛,对不对,我也就失去了写作的意义了,所以我正是因为热爱生活,才会有这些比较全面的观点,希望能帮助我自己,也能适量的帮助到大家,这就是我最快的事情。 我的梦想里也有成为独一无二的美食家,可是我只是在自己的世界里,在自己爱的人面前,能够得到他们的一些鼓励和赞赏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话说,我真的是一个性格比较孤僻的人,但我却并不接受这样的一个自己,前面也谈过跑步,就是这样诞生的,一开始就是自己坚持跑,后来和自己的爱人一起跑,再加上一些比较好的朋友,也算是不小的一个跑步团队,发现自己并不是孤单的,所以在写作的过程中自然就体现了出来,婉约逐渐向豪放迈进,不过既不能太婉约也不能太豪放,保持一个平常的心是最重要的。 同时也说了青春的感悟还有对于“爱”的理解,就是如同这个无尽的海面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却也一直勾着自己的好奇心,让我们不停的前行,不断找到新的风景,如此而已。 此刻,我站在海豚的背上,看着无尽的海面,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或者说被安排去哪里,对于未来的事情谁能说的清楚呢,我也有些忧虑,不过我却不能忧虑,因为我不知道的事情,为什么要去忧虑呢,还是努力过好现在吧! “没事的,只要勇敢就好,不必在意什么,努力向前吧!” 我:“对的,不必在意什么”,然后就走向了没有尽头的海洋。 最初的美好(新卷首开) 我们以各种各样的面目穿行于浮世之间,任步履匆匆,生活却从未停止过脚步,但在某个瞬间,你伸出手看着指尖中跳动的太阳,发现缺少了一块地方,到底缺少了什么?为什么感觉空空旷旷的? 感受生活,从记录开始,文字的旅行从未间断过,关于生活,故事很长,需要慢慢去解读。 一只杯子里突然倒上这些泛着泡沫的液体,会发出丝丝的声音,本身的颜色仿佛就是一种安慰,然后勾起你的一丝欲望想要喝掉它,然后就是欲望全都涌了上来,喝掉了一整杯,内心的饱足感和安慰感无与伦比,自我陶醉在美妙的快感中,无比的满足。 这些泛起的泡沫装着青春、乡愁和最真实的自己,如丝如缕的情感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让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去找出一个结果,所以才要一点一点的说起,我相信总能说的清楚。没错,这些泛起的泡沫就是酒,而我们缺少的就是被时间磨掉的最初的心——最初的美好。 已是冬天,窗外的小树上还孤零零地飘着几片叶子。树梢上的叶子迎着呼啸的北风依旧不愿意离开树枝。她比我想象的要坚强的多,对抗着一些伤心的事情,再孤独的脸庞也掩盖不住幸福的微笑,她在日记本中写下:“愿陪我们走过这个冬天”。 从前早出晚归的,用尽全身力气去获得城市中的安稳,每次伴着月色回家,孩子早已熟睡,替她盖严实被角,已是习惯。忙忙碌碌,终日不得歇息,当孩子拿着画得五颜六色的花给我看的时候,才发现似乎好久没有陪她一起去看看花了,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因为记录,时间显得愈发慢起来,从前未曾留意的细节也在此间变得显眼,与此同时,爱也在无限放大,将美好的时光留住,让生命走得慢一点。 曾有一段时间我对生活是很细心的,也许是因为刚有了自己孩子的原因,感觉一切好奇妙,我要用尽全身心的力气去呵护她的成长,然后给她一个最好的家。 可是工作等等的事情,渐渐地消磨掉了自己最初的心,有的只是偶尔的关心,对于生活也没有那么的细心了,我所能做的就是发现自己的不足,然后去改正,再去重新找回自己最初的心,去好好的弥补对于她的关心。 又一个加班的夜晚,踏着夜色而归,街道上空无一人,坐在出租车上,只有电台主播的声音在这个安静的空间中不断传出,才让夜显得没有那么孤寂难过。说不清这是多少次行驶在凌晨的城市中,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属于自己,因为自己家里的灯很少开,怕费电呗! 从农村走出来,带着父母的期许与自己的梦想,踏向了远方的征途。毕业之后进入了一家还不错的公司,脚踏实地地工作,端茶、倒水、收快递,这些也曾是工作的一部分,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直至讲方案、运营项目,期间不知经历了多少个挑灯夜战和辗转难眠的夜晚,我也无数次安慰自己总会过去的,因为自己也逐渐认可这个现实,并且不断地去改变。 每天那么一点的空闲时间自己回选择喝点酒度过,接下来就是没完没了的加班,我时常会思考“梦想”的意义,觥筹交错的生活有时候也会让我有些恍惚。在一切都归于平静的夜晚,我总会翻出写日记的过去的那个笔记本,扉页上,曾经用父亲送给他的钢笔写上“加油”两个大字,直至现在也依然清晰可见,每当此时,梦想会被重新注入动力,再多难熬的时刻也就成了光明到来前的历练。 文字记录于纸上,但它一旦拥有了力量,瞬间就可穿透薄纸直击人的胸膛,到达灵魂的深处,它铭记的是那段岁月,承载着刻骨的情绪,我有写日记的习惯,也一直想着记录留下过去,所以一直坚持着写着,虽然有时候忙碌了忘记写了,也会在第二天工工整整地补上,会努力想想昨天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就逐渐形成了我自己的小世界,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安静、沉默,就能理解了。开始把自己的兴趣最大化,写作、美食、跑步、到人多的地方去听音乐等等,我都做过,效果也是比较好的。 以前,我也不喝酒,后来就渐渐的爱上了喝酒,只是适当的作为生活的调味剂,让我品出不一样的味道,所以对于生活我从没放弃过希望,它越是走远,我就越是追赶,人生就像是一场长跑,过了一个终点,还要迎来下一个终点,如此而已。 梦想与坚持,就是我得出的最好的结论,坚持并不是固执,而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过程,就如同我爱的跑步,虽然看不到终点,就一直好奇会到那里,这就是动力。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每当读起这些情诗,我依旧能会心地一笑。 翻出箱子里被自己藏起来的时光信笺,每一封信封上都有同一个人的名字,最后熟悉得就像写自己的名字一般,可以不用考虑地写起来。在这些信里或表达浓浓的爱慕之意,或细数着一些高兴新奇的事情,而最终都以“我爱你”为结尾。直到今天,她再次品读,依旧觉得脸红。 这样的时刻,经常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只有念信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也是这么的多情,或者有些害羞。甚至有许多的句子我还能一字不差的念出来。我每天都会写一封情书,放在她的书的夹层里,之后的因为上学两地分隔,也是靠着一封封情书表达着彼此的思念,这些情书承载着我们整个的青春时期的爱恋时光,才让我有了一个完整的青春,才决定青春不是无处安放的,而是无比怀恋的,因为可能这是最后的一份美好了。 想想到老的时候,我忘记了所有的人和事,却独独没有忘记相伴一生的她和那段美好的青春的岁月,成为了粉红色的回忆。当我们都两鬓斑白的时候,时光在我们的脸上悄悄地走过,但爱情却永远停留在我们心中,只会不断的增加,而不会减少。 情愫的表达用文字更显深刻,每一笔一划都浮动着爱情的标记,一段文字记录着最初的美好,也保存着一份永不褪色的回忆。我们都学会了在爱中彼此长大,然后去不断地珍惜,直到一起变老的那一天。 当我们开始解构时空,用文字记录生活的一切,它承载的不单单是一个个事件,更是一份情绪,一份只属我或我们的独家的记忆,无论是爱情、亲情还是梦想,这些生活最初的美好一直都在,只是我们需要坚持下去而已,就像那杯子里的酒,需要一点一点地去品味。 巷子再深也挡不住酒的香气,同样时光也挡不住这些香气而变得格外珍惜。生命与爱、梦想与坚持、爱情与诗意都深深地交织在了一起,尽管如此的复杂,我们依然选择留住并且坚持最初的美好,这样才不会迷失自己,才一直感觉有方向可以寻找。 最初的美好,我一直在寻找,有时候忘记了,有时候就想起来了,所以就时刻提醒自己要记得,当我们跨过无数的风景以后它依然不会改变,这就是我要坚持下去的理由,或许我们都有不一样的目的地,但是最初的心都是不变的,希望能一直坚持下去。 文字使平凡无奇的生活优美如歌,而酒让平淡无奇的生活变得满足而又清醒,也能让已经忘记的事情,在恍若之间想起,珍惜并且坚持,最初的美好。 彩色的泡泡天空 我从来没有想过青春就这样消逝了,也不会想到青春有结束的那一天,所以在这充满丰富色彩而夸张的元素的世界里,我第一次走到了天空尽头,许多的人来到这里找寻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的气息,可是都还没有找到就宣布时间到了,该离开了,就这样我离开了。 第一次接触啤酒是在一个酒吧里,那时候才十几岁,和好朋友到酒吧里看书,因为爸爸和酒吧老板很好,所以经常去哪里看书,老板认识我,也经常跟我开玩笑“这位先生,要不要来一杯啤酒”,去的多了,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聚合地——时光廊酒吧。 爸爸下班之余,我放学和同学之余,都会到这个酒吧坐坐,哪怕只是和老板打个招呼或者一出一进,都觉得像是完成了一件日常的任务一样,觉得有了生活的存在。 “时光廊酒吧”,这几个字被很有艺术气息的文字,写在一个形状很怪的木板上,不过当时并不在意什么文字,只想着这是一个神奇而又不知道的世界,看着别人的样子,也看着自己的样子。 酒吧老板,是一个中年男子,比我爸爸大六岁,不过因为住得近又经常来到这里,所以就渐渐的熟知了。老板的头发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着急掉下去,虽然看着年轻,但是头部中间位置已经没有头发了,像是被挖走的灌木丛,裸露出一些碎石子,如此而已。 我和硕一放学经常就去酒吧写作业,因为五点多到七点前的时光总是比较安静的,也不是太安静,总有顾客在那里喝着泛着泡沫的啤酒,说着生活里的一些故事,顾客总会一下喝掉一整杯的啤酒,然后看到他的喉结不停的上下蠕动,最后喝完再打一个响亮的满意的饱嗝,别说是他本人自己了,就是我们也知道这个样子一定很爽。 每当客人走的时候或者老板不注意的时候,我们才会过去轻轻的用手指在杯子里残余的啤酒,然后把手指放在嘴里,苦涩而又甘甜,品不出是什么样子的味道, 硕:“你说,那些大人为什么爱喝这种苦涩的东西呢,实在太难喝了,走吧,我们还是写作业去吧,一会儿还要一起散步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走吧,我们还是写作业吧!”然后我们趁着老板不注意就又溜了回去,然后很快的写完作业,就跑出了酒吧。 酒吧两边有两棵很大的皂荚树,微风轻轻吹过的年代总能听到沙沙的回想,像是时光就此静止,一切都静止了一样。我和硕,甚至有更多好朋友,都喜欢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去散步,手舞足蹈地谈天说地,虽然我们此刻不曾在意身边的风景,但是在印象里确实美得一塌糊涂,甚至都曾因此落泪过,不只是为自己,还有我们这些被梦想拉入不同道路的朋友,被时间和梦想改变了样子的我们,从此彼此不再相见,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虽然我们曾经手拉着手,距离那么近。 在酒吧的时候,总能看到没有喝完的啤酒,因为不爱喝,又不能浪费,所以就和洗衣粉混在一起,吹泡泡玩,那时候虽然在小卖部也有卖泡泡的,但是即便我们想买,也买不起,所以充分利用身边的资源就成了最好的选择。一放学,都不写作业了,就迫不及待地跑出去,拿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吹泡泡工具,开始小心翼翼地吹出七彩色的泡泡,吹出的泡泡迎风飞舞,开始飞向远方,可是没有飞出多远的地方就破裂了,有时候破裂的泡泡水滴会滴在稚嫩的脸上,会不经意的笑出来,我在笑,他也在笑。 有时候,爸爸妈妈和我还有同学一起去到酒吧里闲坐,在小镇上离着酒吧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土丘,我们经常过去那里吹泡泡,有时候,老板也和我们去那里一起吹泡泡,就让爸爸妈妈看着酒吧,就像是一家人一样,不过爸爸妈妈喝的啤酒也会给钱,如此而已。 老板很喜和我们这些小孩子一起玩,老板吹的泡泡总是又大又圆,或许是他调制的泡泡液比我们的好,吹出的泡泡不会很快的破裂,在风中飞舞着,直到离开视线也没有破,所以有时候我们都不知道那些泡泡到底是破了还是没破,我们那时候很好奇,现在也依然在好奇着,就这样呆呆的看着蓝蓝的天空,渴望天空能告诉我们想要的答案,而不是让我们发挥想象力去想。 “来,孩子们你们喝酒嘛,我这里是免费的,想和多少都行”,其实,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老板,我好奇的看着周围,除了我们两个人难道还有别人吗? 有时候,我放学会故意走的晚一些,有时候是想写完作业,然后不带书包回去,感觉轻松一些,有时候就像发会儿呆,不知道自己要想什么,那时候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好像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变过,爱发呆。所以经过酒吧的时候已经是七八点钟了,对于夏天的七八点钟,还是比较亮的,要是到冬天我可是不敢如此,因为天太黑了。 我看到酒吧的们半掩着,推门就去,老板看到我就开始说着胡话,我都听不懂说的是什么,老板好像喝醉了,发泄着什么不满,那时候大人的世界我不懂,在酒吧里我是经常看到有的顾客喝醉,但是老板喝醉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今天的酒吧并没有正常的营业,而是以进酒为名,今天酒吧放假一天,我很难想象,平时的热闹和现在的凄凉居然是在这个酒吧出现的,只有那两棵皂荚树不停地挥舞着自己的叶子,显得确实有些凄凉。老板独自喝着酒,眼睛里好像有化不开的忧愁,在我的印象里,老板是一个可爱和蔼的人,现在一沾到酒就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突然感觉也是第一次觉得“酒”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让我轻易不敢触碰。 不仅是这样,到了晚上深夜过后,我和回家的爸爸也能看到老板一个人在喝着闷酒,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我也不敢问爸爸,只能看着老板一个人在哪里哭泣。 星晴 乘着风游荡在蓝天边 一片云掉落在我面前 捏成你的形状随风跟着我 一口一口吃掉忧愁 载着你彷佛载着阳光 不管到哪里都是晴天 蝴蝶自在飞花也布满天 一朵一朵因你而香 试图让夕阳飞翔 带领你我环绕大自然 迎着风开始共度每一天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营造自己的小世界,觉得这个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忧伤,即便是有忧伤,也会随着阳光下飞舞的蒲公英一起去远行了。我内心有了这样的想法,而这首音乐将我的想法行动化,我开始不止去想,还要去勇敢的追逐,就像跳进大海不停地遨游,寻找着世界的尽头。 看了开头,也许大家觉得我会写爱情的故事,其实不然,那需要以后再写。 第二天又如期而至了,夏天,我起床穿着拖鞋就跑了出去,看看酒吧是不是像昨天一样冷静,我躲在皂荚树的后面,探出头,看着酒吧来来往往的人觉得很满意就跑了出去,跑回家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时钟,快八点了,一看到这个时间,就像小贝追着秋刀鱼乱跑一样,把屋子里弄得一团糟,我来不及吃早饭了,换了一双鞋,拿着书包就跑了,真好看着爸爸骑着自行车回来,喊了一声爸爸好,就跑了,爸爸还不忘说一句“慢点”,看着旁边的同学都骑着自行车过去了,只剩下我在后面跑着, “喂,小智,等等我,我还没有走呢,不用跑了,反正也迟到了,不就是罚站嘛,没事我们一起”,正在着急的时候,听到硕在后面大喊着,然后就看他跑到了我身边,我们开始慢慢地向学校走去。 刚走出没有几分钟就听到上课的铃声响了,所以只能快速跑过去,不然连门都不让进了,结果还是迟到了,我和硕真实无疑的被安排在了走廊罚站,不过我们还没有站够五分钟就让进去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我看到硕冲我做了一个侥幸的动作,才算开始了一天的上课。 一上午我的脑子很乱,一边学习,一边想着酒吧里的种种情况,可是我仍然想不通,为什么一口啤酒就会让人变得如此悲伤,是现在我的不懂吧!还是需要以后才懂,终于等到终于的放课的铃响了,我直接就跑回了家里,我都没有等硕,只是按照自己的路线一直跑,一直跑。 到家里我平静了一下,我看到爸爸妈妈都还没有回来,放心多了,然后我想我应该做一个大人的实验,就是到老板的酒吧喝一大杯啤酒,看看我会不会疯掉,年轻的心就是这样想的,不过我又很害怕,怕爸爸妈妈看见了,这个害怕的心里在我的眼睛里是很容易找到的,我就跑到了酒吧的门后藏起来,可是我刚到了酒吧门口还没来得及藏起来,就被酒吧老板看见了,他给我倒了一杯水然后把我平常看的酒吧里的书拿了过来, “小子,好好地看书,可不要做让爸爸妈妈生气的事情,知道吗?”说完,划了一下我的头就走了,我很奇怪我和谁都没说,为什么老板知道我要做什么呢?然后我就问, “老板叔叔,你怎么知道我要做什么事情啊!” 老板:“你个小不点,你做什么事情,你的眼睛都很明显的告诉我了,你现在还藏不住自己的一些秘密的,还是等长大了再说这些事情吧!”我一听到长大就不高兴了,我明明已经是一个大人了,还要让我长大,难道希望我变老吗?我心里气愤的想着,可是我还是把自己的秘密说了出来, 我用手指的勾勾姿势,示意让老板靠近一些:“我可知道你的秘密哦,我也有秘密要去做,你要不让我做,我就把你的秘密告诉别人”,老板被我的话逗了了, 老板:“小不点儿,你说你知道我的秘密,那你说我有什么秘密呢?”老板的反问我居然想不出有什么秘密,除了看着老板哭过,我什么也不知道啊, 我:“那你得让我看看你的眼睛,我就知道了”,然后我看着老板平凡无奇的眼睛,我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我自己的影子,除了像是熬夜布满的血丝之外,我看不出任何异常的东西,可是为什么老板一下子就猜到了我的心事呢,还有我现在为什么藏不住自己的秘密呢? 老板:“你看出什么来了,就直说吧小家伙,我是不会生气的”, 我:“我看不出什么来,只是看到你喝酒自己在那里哭,其他的就不知道了”,老板听到我说的话,哈哈哈大笑起来,男人哭是很正常的,你啊长大了就知道了,老板转身想要走,我就焦急了, 我:“那你,能不能实现我的秘密啊!”老板对我的话产生了兴趣,然后又蹲了下来,看着我, 老板:“只要你的事不惹爸爸妈妈生气,我就答应你”, 我:“好的,你得保证喝酒不收我钱,其实,我就是想要喝一大杯酒,我感觉这个泛着泡沫的液体很神奇,所以我也想体验一下”,老板站了起来,变得严肃, 老板:“我说过,只要是你来喝酒都不要钱,现在是,未来也是,可是你现在还很小,不能接触酒知道吗?”然后,老板又要离开,我就跑过去拦住了他, 我:“就喝一口总行了吧!我就想知道是什么味道,还有你不准告诉我的爸爸”,因为爸爸没事的时候就和老板在一起喝酒聊天,我可不保证我的这个秘密成了他们说笑的谈资,然后老板回到柜台,倒了一小杯啤酒,就给我端了过来,我鼓足勇气,一口气喝了下去, 老板:“行了,这点酒还是没事的,快去上学吧!” 我然后就不知道了怎么了,就跑了出去,苦涩的泡沫液体,在我的舌头上胡乱的破坏,越是快速地跑越感觉情感越激烈,苦涩的味道瞬间弥漫了全身,我开始不由自主的想起一些伤心的事情,比如又被罚站了,考试没有考好等等,一股脑都涌了上来,可是我现在还是比较清醒的,要去上下午的课。 我的脸色可能变得不正常起来,因为我自己感觉脸很烫,所以又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很是难受的心里,所以…… 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是喜忧参半的,没错这就是第一次喝酒的状态,那题目为什么是《星晴》呢,因为我看到我的数学书上满是星星,能不睡觉吗? 傍晚,感觉清醒多了,至于我是如何上完学的,还有是怎样回到家的,到现在在我的记忆里都是未解之谜。吃完饭以后,自己出去到公园里走走,看着满是星星的天空,倒是想要追逐的想法,才发现未来隐隐好像要走很长的路,就像这星晴的夜空,看不到尽头,青春、长大的迷茫才刚刚开始。 后来,爸爸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我喝酒这件事情,是多年以后提到的,我当时就感觉脸红了,不知道该如何应答,只会坚强的笑一笑。 泡沫与美食拼 十几岁的青春世界是最美好的,也是最无知懵懂的。从开始认识这个世界,去挑战他,最后再接受这个世界,我们从年轻变得成熟的过程,不过是一个对自己曾经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的种种行为慢慢习以为常的过程。当我们有一天不会再为了某个瞬间而心动,不会为了某个陌生的笑容而停下,年轻时候的祈盼的永恒幸福便也不再降临了,但折磨着我们的无尽痛苦和虚无也彻底消失了。 青春,对于这座森林不过是时间的掌控者,我们只有不停地寻找,找到一些属于或者以为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走出世界。我曾经以为青春就是北海的那些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的烂漫。 但是飘落的叶子都去了哪里,是不是都写满了我们的青春所有事情,风故意不让你找到,而只是让你幻想,这也许就是青春的美好,我们路过的那些树下,一起跳过的河对岸,一起看过的黄昏,一起骑着单车大叫的情形,每一个动作都被珍藏着,只是自己没有想起来而已或者是青春给我们一直珍藏着。 从此,我们对幸福不再抱有信任,对痛苦也不再持有恐惧,变得平常而又自然。 在广袤丰饶的东北三省,你能喝到哈尔滨、金士百、鸭绿江、凯龙等品牌的啤酒。 这些啤酒的诞生,诉说着东北近代的工业故事,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地区“酒感”,不同地方的人们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酒感”,这种差异性给中国的啤酒行业带来了旺盛的生命力,也使中国各地都有了引以为傲的啤酒品牌。 曾经,奶奶给我讲过,奶奶小的时候,大概还是民国时期,能在哈尔滨大街上看到运送啤酒的马队,那时候就感觉这个马队特别的高贵,因为对于我们这些平常的人,根本接受不了或者买不起一桶啤酒,如此而已。 奶奶小的时候是在哈尔滨度过的,所以对于东北的一些地方我还是知道的。当你和东北人一起喝啤酒时,你会发现无论下酒菜是大丰收、酱大骨、小鸡炖蘑菇、铁锅炖大鹅这样的硬菜,还是花生米、拍黄瓜、拌粉皮这样的小菜,那些善饮好饮的东北人,都会在酒桌上将东北人的豪情挥洒得淋漓尽致。 这里只要是从奶奶的身上体现出来的,仿佛是一种吸引力,让人感觉活力不断,后来爷爷也受到了奶奶的影响,变得豪放的多。 后来,奶奶回去的时候,带着我又回到了奶奶过去生活的地方,是在哈尔滨的一条小巷子里,奶奶说就是这样的小巷子是最可爱的,时光里最可爱的地方,也一直喜欢这样长长幽深的巷子,像是自己的记忆路线能在现实中可以寻找,这种“梦想成真”的感觉很是奇妙。 和奶奶走在哈尔滨的街头,奶奶指着记忆中的旧址,这里原来是一个铅笔店,现在却变成了一家修电视机的。这个巷子口,是啤酒运送队伍经常休息吃饭的地方,就坐在马车上,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无论是走街串巷的小贩,还是穿着高跟鞋旗袍走在街上的贵妇人,都成为了历史里美妙的画卷。 与白酒相比,啤酒度数较低,酒性不烈,更适合开怀畅饮。想必很多人都曾在喝啤酒的过程中,体验到了“竹林七贤”“饮中八仙”的自由和洒脱,当然我还是比较喜欢李白的醉酒诗篇,豪放不搭理世事。但是在推杯换盏的同时,我们切莫忘了理智,“啤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这一刻,你不仅能将自己的人生释放在酒中,你更能在酒中发现那个你过去所不知道的自己。 在小镇里,除了硕这个朋友,其实还有很多的同学,可是再长久的陪伴也会有离开的时候,如果说离开就到了青春的尽头也未尝不可,因为我们好像都隐隐地有了感觉,而且离开的意图更加的明显,当这些事情在过去是无法改变的,现在看来却是嗤之以鼻的,或许这就是生活,如此而已。 离别的前几天,我们在老板的酒吧里,进行了人生的第一场宿醉,倒也不是宿醉,因为我们都不太喜欢喝酒,只要了一瓶啤酒,却把大家都带带到了情绪的高潮,说着对于未来的梦想和规划,热血沸腾地说着一些永不分开的约定,我们都在背着这个约定努力前行,可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好像都变得不那么执着了,之前对于曾经是这样,不再那么执着了,就像精灵住错了森林,那感情错的很透明。 晚上吃完饭,奶奶总会和我说一些过去的事情,因为现在想想满满的都是回忆。奶奶也喜欢喝酒,平常的时候也是这样,最喜欢吃的菜就是小鸡炖蘑菇和酱大骨,还有锅上贴的饼子,这也给了我一个“东北”样子的童年。 和奶奶走在哈尔滨街头的时候,已经距离奶奶小时候六十年以后了,完全没有了当初的感觉,寻着记忆的路线,寻找着路过的一点一点的痕迹,找寻着最真实的自己。 奶奶的小学是在一所破旧的工厂旁边上的,看着散落的洋文牌子,奶奶曾拿回去问过妈妈,妈妈说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给扔了,后来上完了小学因为家庭的原因,不得不搬离哈尔滨到了现在的地方。 等等的情节说的太快,连自己都没想过会有如此的命运,或许是才明白过来,所以自己背的那个书包,书包上留下的只有那个时代才有的印记,走在去学校的那条青草路,旁边大树下的那家文具店,紧挨着学校,还有看门的大叔,学校附近的流浪狗,自己在垃圾堆旁捡到的半只铅笔,当时高兴的蹦蹦跳跳的情景等等生活里出现的所有事情,都成了记忆里最不可触达的部分,回去也是遥遥无期的事情。 现在那所小学早就不存在了,混着美食的记忆,和过去融合在了一起,发现这种味道还是如此的绵长柔弱,这块拼图也不会再完整,混着泡沫的气息,随风消散在了某个盛夏日,化作最清新的空气,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最后,弱弱地问一句,青春是什么?到现在我还不知道??? 摸鱼——棉花糖 “推篷遥望海门关,白鸥渔父相对闲。溯流鼓枻直入彭泽去,五柳庄前深处湾。 江天云静月如昼,晴川流水声潺潺。我有一斗酒,安得松江鲈。 赤壁之乐东坡苏,千载之后世岂无。羊裘陶陶翁,蓑笠嚣嚣者。 欣然率其徒,举网随流下。大鱼泼喇初上滩,小鱼弄影江水寒。 冲波截岸入吾网,槎头缩项齐奔翻。得鱼即沽酒,其乐何陶陶。 仰天大叫招李白,把酒问月西江皋。呜呼,摸鱼虽云乐,不如早还家。” 黎贞这首《摸鱼吟》曾让我魂牵梦绕了好长的时间,爱读诗,读有意境的诗,也是我一直以来坚持的爱好,因为真的让我找到了不一样的生活情感。 “莫待惊风雨,樱花落海洋”,是青春唯美的一瞬间,青春是什么?我觉得青春就是最自由的自然,平静而优雅,美在一瞬间,美在远处的一朵淡云。 推出小小的乌篷船,船静静地漂浮在江水里,我遥望着远处的海门关,白色的鸥鸟与我这个渔父相互对视,显得我们都非常的悠闲。我架着小船,使劲的摇动船帆,逆流而上,直接就进去了彭泽湖里去,在五柳庄前面还有一处深深地水湾。 安静的夜,明亮的夜,疏云明月,将夜照的如同白天,天气晴朗,川流不息的水声,潺潺而动。我有一斗酒,现在就差一条松江里的鲈鱼了。 苏东坡有自己的赤壁乐趣,泛舟江上,可是千年之后,也许就没有人能再写出这样壮丽的诗篇了,不觉有点感叹惋惜。陶翁穿着羊毛做的衣服,披着蓑,戴着笠,静静地站在雨中。 我高兴的带领着我的朋友,到下游拿着网去捕鱼。大鱼在水中跳动,刚刚经过那个突出来的水滩,而小鱼呢,早就看不见影子了,让我有些失望。 我冲到溪水前,一个渔网下去,便收获了很多的大鱼,其中大鱼小鱼不等,有大的,也有小的。我得到了鱼,便立即开始热酒,我的快乐和陶翁的快乐是一样的。 我仰天大吼感觉自己像李白,拿着一壶酒,到西江边上去慰问月亮,一个影子,两个影子,三个影子,对影成三人。呜呼,我长叹了一声,觉得摸鱼虽然快乐无比,还不如早早的回家高兴呢。 “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生活的固有模式循环播放了,就感觉太无趣了,必须得到应有的改变才可以,必须为自己疯狂一次才可以,内心的冒险主义被重新的召唤出来,才会感觉生活不会那么的单调,对于自己也要有创新的精神,不然连自己都感觉自己无趣,如此而已。 换个时代,换个角度来看,苏东坡眼里的生活。东坡之所以游赤壁,不过是因为被贬官,而在自然下抒发一下排解不去的郁闷心情而已,这样的生活待久了,对于自然都是陌生的,官场如小溪,而自然犹如大海。 心情不好的时候多出来走走,或许你会发现不一样的风景,就如同这个赤壁壮丽的景象,哪怕你每天从这里走过,你也不会发现身边还有如此美丽的地方,因为心看不到的地方,眼睛自然是看不到的。 说的比较自私一点,这个贬官倒是成就了诗人的伟大之处,平时看不到的风景再加上郁郁不得志的心,给我们展现了一幅不一样的人生壮美画卷。 这一天,天气晴朗,东坡随同客人泛舟游于赤壁之下,然后写出江面的神奇景象,多么自由和飘逸啊,如同成了神仙,飞离尘世,登上仙境。 这时候,酒是必不可少的,在船上又唱又跳,吐露内心最深处的情感,再加上萧声的配合,就更加地深入人心,引起共鸣了,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然后,自己突然多了对于人生的几分感悟,谈古说今,与好有说着过去的英雄,在当时的世事是如此的威武,如此的霸气,号令群雄,战天下,可如今他又在哪里呢?我举杯喝下一壶酒,感叹人生真的是太短暂了,我们用这短暂的时间都为自己做了什么?我羡慕长江的奔流不息、无穷无尽,可以和明月一样长存,不觉悲伤之意,笼罩于心。 不过,我们再转念想想,假如我与万物都是永恒的,那又何必去羡慕什么呢,江上的清风与山间的明月,没错,这是大自然的宝藏,自然能分享给我们,不就是我们最大的幸运的嘛!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就在江上,和好友边说话边喝酒,吃水果,时间过的真快,不知道天边已经开始亮天了。 所以说在酒里藏着一个自己,一个最真实的自己,是所谓的梦想教会我们的,既然这条路走不通,那么完全可以换到另一条路,或许看到的风景更美。 如果,东坡再加上自己和好友一起摸鱼的情形,会不会更加的贴切自然呢?那种豪放会不会更加的完美呢? 夏天,约好友到小溪里摸鱼,水不是很深,鱼也不是很多,但找到的心情确实美美的,让我很容易的记住了那个夏天,哪怕是很多年以后共同想起。 夏天的清凉,夏天的影子,夏天的尖叫,夏天的落叶,还有在树荫下偷偷睡着的我们,在多年以后的笔下,会不会有无限的情丝,还有那一抹抑制不住的笑容呢? 其实,我们几个并没有捉住几条鱼,但是哪怕只有一条鱼在水瓶里,也会成为我们炫耀的资本,混合着夏日的氤氲之息,真的不知道人生竟有烦恼一说???? 在知了漫天的夏天,总有邻村的小商贩在树荫下卖着,一根木棍在手中转啊转的,不一会儿就成了木棍上多了一个糖球,那时候一毛钱一个,现在花十元钱也买不到了。转啊转的,就是最初的那根木棍很像自己,然后围着自己的糖线,人生迷宫的,仿佛总在绕圈,就连最初的美好都忘了,只能不停地前进了。 我想,吃了这个以后就不会如此的迷失了,就像天空中飘走的云,也许我再也看不见这朵云了,我以后所有的仰望天空,都是最初云的心情,再也没有改变过。 从摸鱼到的童趣,还有知了叫不停的夏天,我想应该会在梦里再出现吧! 不见的永恒旋律 时值盛夏,最先浮上你心头的,是她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对着你妩媚地微笑。那是她从未展露过的笑容,一点也不生硬,柔和得无与伦比,在某种意义上,这笑容比天真少女的笑容还要打动人心。 我所拥有的青春之花,在这一刻怦然绽放,拥有菱角分明的外形,拥有动人的花香,拥有美丽的颜色,我仿佛等待的就是这一刻,无与伦比的美丽。 没有什么是可以永恒不变的,后来老板把“时光廊”酒吧翻新了一番,整修成了面目一新的漂亮、新潮的酒吧,酒吧老板虽然仍同以往一样每天整理着散乱的酒杯,但是老顾客认为还是从前的好。 在我的记忆里,有关于小镇的记忆,我首先就是能想到那两棵高大的皂荚树,再然后就是树下一如既往的酒吧,即使没有多少人,也要坚持到十点才关门,有的时候会更晚。有时候在夏夜里,不忍睡觉的时光,我也会到老板的酒吧帮忙收拾杯具,扫一下地。 精神如同海滩上沙砾的年代,唱片机孤单地放出当时的单调旋律,已经成为人走进酒吧的第一个幻象,“老板,一大杯啤酒”,然后坐在靠窗子的沙发上,在窗子的里边能看到外边街道的情景,有一个老爷爷挑着扁担卖着自家里种的菜,人们来来往往看着买着,一转眼间,街道上又空无一人了,回过神来,不知道啤酒已经放在了自己的面前,忍不住就是一大口啤酒,不觉苦涩之意从从心开始弥漫全身,看着自己黑色的公文包,听着风一样的音乐旋律,喝着苦瓜一样的酒,年轻人第一次出现深深的无力感,不只是对于自己,更是对于生活,对于未来。 老板都懂这些微妙的情感,有一次我在酒吧的桌子上写作业,老板给我倒了一杯水, 老板:“你觉得我们的酒吧改成伤心酒吧怎么样?”我大概也知道是什么意思,可是,人又不总是伤心的,也许只是见到酒吧每天都有伤心的人,是一个伤心的人聚集地吧,所以才错觉地认为人都是伤心的,如此而已。 我:“还是叫时光廊吧!这样比伤心要好一些吧”,老板点了点头就又回到了自己的吧台前擦着酒杯,我写完作业,把自己的杯子刷好,放在盘子里,和老板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回去了。 有好多个时光片段我都是自己一个人背着书包默默地前进,走向家里。回到家里,把书包放在床上,感觉全世界都在转个不停,这是出了酒吧后,在家里的第二个幻象,听着熟悉的音乐,却不知道要表达什么,神情恍惚,呆呆木木,一只灰色的麻雀飞过黑色的天空,仿佛什么也没看到,只听到一阵急促而又紧张的声音。 在家里也能听着音乐,爸爸喜欢听英文的歌曲,用的不是唱片机,而是录音机和磁带,我听不懂,所以有好多的旋律都在我的脑子里,只是后来听到同样的旋律,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这首歌表达的情感是什么。 起来,换了一双拖鞋,跌跌撞撞去了厨房,看着妈妈正在给马铃薯削皮,皮准确无误地都掉在了垃圾桶里,看着我走进来, 妈妈:“去看会电视吧!饭,妈妈一会儿就好,等一下就行了”,我并没有转身就过去看电视,而是走向马铃薯, 我:“我来削皮吧妈妈,电视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去做点事情呢,我也要学会自己做饭”,给了老妈一个自信的微笑,我开始第一次做削皮的工作,起初老妈还是不同意的,不小心就会划伤手,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把皮削完了, 然后,老妈用刀切成块,放在油锅里炸,看着逐渐变成金黄色的马铃薯块,我第一次觉得美食是一件神奇而又神圣的东西,看着上下翻飞的马铃薯块,我又遇到了第三个幻境,我曾想过让这个画面静止,夕阳透过玻璃窗斜照在锅里,自己满脸笑容地为家人制作晚上的美食,为了一天的辛苦,也为了一份爱,一天中最大的祈盼,就是能吃到一顿可口的饭菜,以安抚劳累的心灵。 炸好的马铃薯块,放在盘子里,看着很有食欲感,然后又把胡萝卜块和洋葱块和辣椒块放在锅里炒,当然之前是要放一些糖的,如果喜欢其他的口味也是可以的,比如放醋,就成了酸酸的,最后再把马铃薯块倒进锅里,就成了一道菜,虽然我不知道这道菜有怎样的一个名字,但是却是很好吃的一道菜,甜甜的。 在那个充满不知所以的年代里,音乐倒像是洪水占据了大部分的内心空间,在充满忧伤的生活里,仿佛只有音乐能让我安然入睡,有时候也感觉并没有如此的糟糕,只是自己把自己封闭的太久,心,不自由而已。 时光倒流回了宋朝,还是苏东坡的事情,随着竹萧的音乐,即兴跳舞,发挥内心情感,不就是一点疯狂的表现嘛,话说东坡会吃会书会作诗,我感觉自己倒是和他有些相像,换句话说都是性情中人,东西好吃,就是当下最大的快乐。跟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官,吃什么亏,都没有太大的关系,让人一提到苏东坡,就会亲切敬佩的笑。 再回到我们现在的时间,竹萧和即兴跳舞,改成了只能循环播放的录音机和磁带,虽然省力了,却感觉少了一些温度,也许在当时对于当下我没有任何多余的情感,只是后来背着包离家的时候,才感觉如此怀念那时候安静的时光,不用远离,也不会想太多,吃饭学习睡觉就已经足够塞满自己的生活小空间了,不想被打扰,也不想被吵醒。 在多么安静的时光 我曾宁静地幻想 小猫与我的世界 会不会只差了一跃的绝望 我看着轻轻的鼻尖 像是童话王国的山顶 一呼吸 吹来远方正在下的雪花 我也喜欢在没有人的地方即兴发挥自己,因为不知道会带来怎样的体验,所以就不计较什么,为自己唱一首瞬间写出的歌词,在自己的脑子里形成的,然后根据自己脑子里突然闯出的一段旋律,尽情的演奏出来,就是美妙的天堂之曲,然后去补充完整,就是这种天马行空的状态,才会写出令人惊艳的歌词,是为自己的创新。 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一直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旋律,也是在不经意间灵感来的时候创作出来的,这几乎陪伴了我整个少年时代的旋律,依然不停的在我的脑子里想起,只要有空闲。 我也会跟着音乐情不自禁的跳舞,虽然不知道自己跳的是什么舞,但是心是随着音乐自由的,这种感觉一次便终身难忘。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这些旋律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一段时间,但是却一直都在,只要你能想起他,当初感动的心情会瞬间弥漫全身,和少年的时候一样,一切没有改变。 所以说才叫,不见的,永恒旋律。 珊瑚海——枫 那难过无声慢了下来 汹涌潮水你听明白 不是浪而是泪海 转身离开分手说不出来 海鸟跟鱼相爱 只是一场意外 我们的爱 差异一直存在(回不来) 风中尘埃(等待) 竟累积成伤害 转身离开分手说不出来 蔚蓝的珊瑚海 错过瞬间苍白 当初彼此 不够成熟坦白(不应该) 热情不再(你的) 笑容勉强不来 爱深埋珊瑚海 仿佛,只有悲伤过后才会迎来难得的一次高兴,青春的世界也是一样的。 青春就象是一场大雨,淋湿我也淋湿了你,每个瞬间都如此的美丽,就象彩虹一样灿烂无比。虽然一些话语是该这么说,但是面对咸咸的海,在落日余晖下,自己静静地走着,会不会感觉孤单了呢? 好了我们不会再谈及忧伤的话题了,毕竟生活里还有有好多的小感动的。 在夏天里,日盼,夜盼,终于盼来了暑假,暂时抛却了作业的烦恼,每天早起的意识也被抛弃了,就这样一直睡到早上十点多,才发现想象中的睡个三天三夜原来是这么难以实现的,如果不是极度无聊,应该没有人会去挑战这个极限。 到了差不多十点半左右,我在床上看着书,就听到硕在外面叫我出去玩,手里好像还拿着一瓶啤酒,我穿好了衣服就下去了,然后和他碰面的一瞬间,我们就注定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这里,要是让我们任何一方的爸妈看到了非得收拾我们不可,所以赶快跑到土丘后面,以防被发现。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从没越过生活这个圈,虽然它只有那么大,但是我还是不停地重复着一些事情和不停地去一个地方,上学的两点一线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多的是没有想过要跳出这个圈子,因为现在很满足,等到自己感觉离开的意图越来越明显了,才会感觉自己之前待的地方这么小,居然呆了这么长的时间,当真不可思议的,但是反过来一想就明白了,是自己的心还没有改变。 我说硕越过土丘之后,并没有立刻打开酒,而是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原来越过这片土丘是一片海,自己却一直都不知道。从爸爸妈妈和外人口中也从未听过“海”这个字,我和硕站起身来往海边走,感觉空气和风的味道都变得很新鲜了,只是我们为什么不知道,自己身边有一片海的存在??? 在夏天,透过凉凉的沙砾,感觉脚舒服到了极点,我和硕脱下鞋子,在沙滩上提着鞋子走,我们都能看到对方脸上神奇的色彩,就像发现了一座大宝藏, 硕:“唉,智,你说我们是不是走错地方了,这里是哪里啊,我感觉像是进去了另一个世纪”,此刻,我们已经把硕带来的那瓶啤酒忘在了土丘下,我们只顾着往前面走了, 我:“不知道啊!我也感觉像发现了新世界一样,没想到我们身边还有如此美丽的地方”,不知不觉中我们就走了很远了,我们才回过神来,原来我们是来这里偷喝啤酒的,现在正事倒忘了,欣赏起了风景来了。 然后,我和硕又跑出去了,坐到土丘下,一边欣赏着海景一边喝酒啤酒,心里是难得的一次放松, 我:“这瓶啤酒你是哪里来的,不会是偷来的吧!”一瓶啤酒,硕一口,我一口渐渐的就没了, 硕突然站起来:“怎么可能,咱兄弟是那样的人嘛,虽然我的学习比你差了那么一点点,但是豪情仗义一点都不比你差,好不好”,硕有点不高兴地说到,正在我寻找安慰的话语的时候,硕嘿黑一笑, 硕:“不要放在心上,毕竟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说完他将最后一口啤酒给我,我喝了光了最后的啤酒,然后我们挖开石子,就把啤酒瓶永久的埋在了地下,我也嘿黑一笑,躺在土丘上一起享受着夏日海风的清凉。 天使蓝蓝的,按说海面也应该是蓝色的,可是我们明明看到海面是红色的,不知道里面长了什么东西。本来平静的海浪,被风一吹开始变得不安起来,海浪给我们带上来了什么,拿起一看,是断了一截的红色珊瑚,怪不得从远处看,海面呈现的是一片浅红色,原来是一面珊瑚海啊,可是现在能见证的只是我的友情,而没有爱情。 很快的,就到中午了,我们快速跑回去吃饭,不过脑子里装的却是一片海,前一秒的欣赏美景,和对视了一下眼神后,谁跑的更快一些的下一秒,完全的不冲突,因为青春的世界里我们就是这样,匆匆的跑来,匆匆的跑去,就像此刻海面低飞沾水的鸥鸟,快速而又迅猛,挥挥手,不带走天边的一点云彩。 我回到家里,看到硕的妈妈正在我家里喝水,我走近妈妈的身边, 我:“阿姨好”, 硕的妈妈:“小智真乖”,说完我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房间里放着一台钢琴,我没事的时候就自己弹一弹,所以音乐也算是我的另一部分,和没事相媲美,音乐就像是另一个自己,自己是什么心情一出声音就明白。 一盏黄黄旧旧的灯 时间在旁闷不吭声 寂寞下手毫无分寸 不懂得轻重之分 沉默支撑跃过陌生 静静看着凌晨黄昏 你的身影 这首《回到过去》,我也是很喜爱的,总有那么一段时间想和自己单独待一会儿,什么过去现在未来,甚至一些突然想起的事情,被交织在一起,只有自己明白,然后才能走出来。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妈妈已经进了厨房里开始做饭了,我也去了,顺便把垃圾倒了一下, 我:“妈妈,硕的妈妈来做什么呢?” 妈妈:“哦,说趁着这个假期,我们几家人一起去野餐,享受一下难得的时光,就去珊瑚海那边,很近”, 我:“妈妈,我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珊瑚海呢?” 妈妈:“你现在还小,去海边是很危险的,所以不能去,只有我们几家人一起去野餐的时候才能去”, 我:“哦”,本来想帮忙的,结果说写作业,就回去屋里躺着了,这时候,只是想自己呆会而已。 吃完饭的下午,我们去了枫叶林,炎炎的夏日成了大多数人乘凉的好去处,我和硕并不期待什么几家人去野餐,倒是两人同行感觉好多了,有什么话可以随时地说,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他,说的就是一个自由劲。 火红色的枫叶,就像这火红的年代,迸发出炽热的光辉,不过是为自己和硕高兴一场,捡起飘落的枫叶,不过是更加感知季节的气息,夏天热烈而又深沉,是我所不知道的世界,我还以为夏天就只有飞飞的苍蝇和热热的太阳呢。 树的影子也在随着阳光改变着,我和硕都拿着一本书在树影下看着,枫叶也已经做成了书签,看着前面不远处,有人在哪里大吃大喝的,同一个地方颇有雅俗共赏的样子,或许爱好不同,不过我也并不嫌弃,因为我也想边吃边看书,不过还是不要了,这样感觉自己不会认真的看书了,与其这样,不如认真的去做一件事得了。 总在盼望,也总在失望,或许是吃饭时不小心掉落的筷子,或许是看书的时候不小心撕坏了一下,然后又用胶带给粘了回去,在书桌前认真写作的是我,在水塘里疯狂捉鱼的也是我,就像这时而翻滚时而平静的珊瑚海,也像这平静落下的叶子,他们都记住我少年时候的样子,我只是诉说给自己听,如此而已。 将每一个脚印走在自己的心上 与某个人的相遇,我收获了太多不期而遇的温暖。虽然我不相信命运这个东西,但是当自己的身影出现在异国他乡时,倒像是顺其自然的风景,也就既来之,则安之了。让我看到了异国最美的风景,那种固有的孤独倒是减轻了很多,慢慢地让我开始适应这个异国他乡的生活了,从这开始,我开始将每一个脚印都走在自己的心上。 记得,还在上学的时候,爸爸总鼓励我要去一次远方,哪怕一次就可以,因为走的越远离自己越近,这是爸爸观念里对我说的一句话,一开始是没有感觉的,只是越往下走越感觉这句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若青春是一场不留余地的盛放,我要将每一个脚印都走在自己的心上。青春未完待续,会在彼此的记忆中书写出一首更加动听的乐章。 今天,我起床也不是很晚,但是爸爸妈妈已经出去了,我看到桌子上已经做好了早餐,我洗脸刷牙开始享受我的早餐生活。我坐在桌子前吃了第一口面包,感觉哪里不对劲,又返了回去,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虽然不是很长但是却乱糟糟的,张开口,以前感觉自己的牙齿排列是很整齐的,可是现在却变得参差不齐了,感觉自己的身体也在一点一点地变化,不觉有些忽视自己了,虽然每天都和自己呆在一起,却感觉自己是离自己最远的。 打开温热的牛奶瓶,白色的牛奶倒在白色的盘子里,如果每个早晨都能重复这一件事情,不紧不慢,虽然心里还想着小说里的情节,却在一边欣赏牛奶的美味,一边想着自己的世界,这是很奇妙的,虽然别人看不到,但自己却能感觉到,仿佛记忆里的这座断桥通了,能看到比较远的地方了。 温热的牛奶就像是记忆里的连接枝,本来记忆这座断桥充满了迷雾,我只能在原地等待,等到迷雾散去之后再走,前后的道路不复相连,可是牛奶的到来,就起到了连接的作用,我看到前面出现了一根树枝,前后一下就成为了一个人的身体,这是美妙的瞬间灵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我急忙冲进自己的书房,将重要的东西写了下来,不然一会儿就忘了,一个转念就忘了,没错前后没过几分钟,我回来再坐到桌子前,我的脑子里已经是空白的了。 剥开鸡蛋,感觉自己是不是有些矫若轻狂了,在别人眼里也许就是疯疯癫癫的,不像这个鸡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去把皮全剥开或者只剥开一半,吃了一半,再剥开另一半,如此而已。 刚起身,就听见硕又在外面喊我, “喂,智,家庭聚会快要开始了,你快点,我们都在珊瑚海边呢,今天的天气很好,你不会还没有起床吧!”我能听到硕在外面爽朗的笑了,“家庭聚会”合着是今天,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呢,真的是没办法了,我还吃了早餐,我还能吃得下其他的东西吗? 我:“我马上就下来,”其实,我是有点不高兴的,可是,我又能怎么样呢,让自己和爸妈生一次气吗?不可能。其实,有好多的时候,这种没来由的生气大可不必理会,不只是自己,对于别人也一样,因为有的时候真的有考虑不到的时候,哪怕是一些最基本的问题。 下来以后,我并没有因此而讨厌谁,还是和平常一样,我和硕跑着去了珊瑚海边,爸妈、硕的一家人,还有其他人,有十多个人都在,我还是有点生气地看了一下爸妈,拿着一块面包就去走海边了,因为我真的不想听他们在说什么,只想静静的一个人呆会。 这是暑假放假的第七天,就感觉有些腻歪了,我开始想想自己忙碌时候的样子,或许那也是一种幸福。 走在海边,我看着空旷的海面,从幻象世界迫不及待的要逃出来,去感受这平凡的现世,可是现在我又有了回到幻象世界的想法,可是我却不敢去做,因为太接近哪个都不好。 我想如果现在海豚能来接我去海底玩,我会很高兴的接受,因为真的只有他懂得我的心,想要有不一样的心路历程,就要比想象更加的玄幻一些,能有一次奇妙的旅程,也算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无论青春如何肆意,我们怎样自我催眠自己是不老的如风的少年,一旦踏入现实不得不去面临那些未曾想过的问题,或许现在我还小,可以和自己生一场没来由的气,可是工作,婚姻,生活,彻底将我拉出了幻象,变得不再有勇气,当初励志的豪迈只敢在深夜里夜深人静的时候拿出来咀嚼,在这些汹涌而琐碎的烦恼面前,面对日复一日的平淡与重复,我们无力招架,每天忙不停歇却依旧没有一点头绪,你想安慰自己,这是逆水行舟,人人不能避免。 可是,你却发现这场异常艰难的时光,是黎明前的黑暗,只要你闯过去了,就会发现人生的场景已经变得不一样了,那么又有多少人,一直在这黑暗的森林转来转去,从进去就没有出去过呢? 坚持坚持的人,总是更容易挺过生活的窘迫,我们常常忘记。 会做菜的厨师站在有风吹过的地铁通道里弹吉他,流水线的操作工在空荡荡的剧场里说着相声,通道间的清洁工躺在逼仄的隔间里用手机写着故事,他们不纠结选择的价值,不挑剔不嫌弃,早早就开始尝试各种工作,去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把行动当成一种习惯,为此耗尽汗水也不觉得累。 “喂,儿子,干嘛呢,还不出来,酱油没有了,你去买瓶酱油吧!钱,放在桌子上了”,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就回过神来,老妈的声音又将我拉回了现实,我就站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不知不觉中又进入了幻象,感觉有点不思议。我刷牙的牙膏泡沫还待在自己的嘴唇上,对自己笑了笑,无论如何也要努力去做些什么?不能让镜子里的自己嘲笑自己,最起码现在不能,想嘲笑也要等到以后了。 我就很快的跑了出去,换了一双白色的球鞋,我下去后,还真的看到硕了,我以为又是幻境呢,我过去摸了摸他的头发, 硕:“智,你干嘛,这个发型我可是弄了一早晨的,又被你破坏了”, 我:“没事,我要去买酱油,你跟我一起去吧!顺便买糖给你吃”, 硕:“好啊!好啊!”然后,我们又能在一起跑着玩了。 别忘了将每一个脚印都走在自己的心上,这很重要,不然回忆的时候,连个脚印都看不见。 反方向的钟——龙卷风 春日里,倒是感觉温度降低了许多,被藏在柜子里的棉衣又穿了起来,墙上刚入冬挂的那幅腊梅画还没有涂完,在冬日里每过一天都会用朱红的笔细细涂成红色,可是冬天过去了,到了春天还没有涂完,温度的降低倒是觉得又回到了冬天,这幅腊梅画还在每天涂着。在瑟瑟的春风里,树的枝头都开出了花苞,热烈的绽放着,不觉有些佩服的意味。 今天是暑假的第十天,除了逐渐变热的天气,好像也没有什么好玩的,身体倒过来趴在床上,看着墙上的钟表是反方向的,就感觉假如时光能渐渐地倒流回去,该是怎样的样子? 我的天空是雨是风还是彩虹你在操纵 恨自己真的没用情绪激动 一颗心到现在还在抽痛 还为分手前那句抱歉在感动 穿梭时间的画面的钟 从反方向开始移动 时光这个小精灵就在我的眼前,可是我却看不见他,犹如我这样一个孩子,一会儿躺在了床边,一会儿打开电视听着音乐,一会儿又坐下来安静地写作业,不过又不像我这样的小孩,因为他一会儿在地上,一会儿又飞向无尽的天边,我却不能。 记得,之前在院子里有一棵紫色的海棠树,可能是整个院子颜色最深的了,所以我就感觉紫色或许是很美丽的颜色,因此我一直喜欢紫色,从自己穿的鞋子和衣服就能看出来。可是,自从我很多的时候在外面了,有一次再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海棠树已经枯萎了,紫色也变成了淡紫色的了,感觉有些伤感。 如同电影《阿甘正传》。阿甘智力低下,腿脚也不麻利,从小就受到同学的孤立、侮辱和追打,阿甘为了躲避别人的伤害只有拼命奔跑。他是那样努力地奔跑着,腿上的矫正器一一散落,他摆脱了束缚自己的枷锁,跑得风驰电掣,令观者内心深受震撼。说到聪明,天生智力低下的阿甘是没有一点希望的,他通过自身的不屑努力。从要靠金属支架走路到飞奔如风,成为大学橄榄球明星,从默默无闻成为大街小巷都知晓的英雄、乒乓球外交大使,甚至是拥有十几条渔船的公司的老板。他自强不息的精神也也激励了无数的普通人,所以像阿甘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去学习这种勇敢无畏的精神。 同时电影里也描述了多个人物的生活轨迹,让人深思,这些好像都与时间有关,时间带走了我们最珍贵的,时间改变了一切。 首先是阿甘的妈妈,爱护自己的孩子,一生都在做着一个善良的人,也终究逃不过生活里的生老病死,安静的离开这个纷扰的世界,也算是一种幸福了,阿甘看着自己变老的妈妈也流泪伤心了,日子还不都这样,最后又归于平淡。 再就是和阿甘一起长大的小女孩,随着环境的改变,也在一直改变,是那个混乱社会的深深受害者,盲目顺从。虽然阿甘一再伸手去救她,可是却依旧改变不了深深执着的心。虽然这个小女孩也跟着阿甘回到了最初长大的小镇,可是当女孩挥手把那一把泥土扔向自己曾经的家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一生的孤单迷失,已经成为了没有感情的行尸走肉,让人感觉可怕。 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人,在各自的形态意识里艰难努力地活着,这个不同领域的人不断进行碰撞,不断擦出矛盾,才会有如此多的形式斗争,那个社会才会混乱不堪,腐败至极,如此而已。 最后只有阿甘自己回到了自己的最初,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路途虽然坎坷不平,但是却也风景优美,虽然他不那么在意什么,却得到了自己最幸福的时刻,假如这些人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假如会有反方向的时钟,会不会就变成了另外的样子,或者说都变得纯粹一些,让人觉得可以接受。 爱像一阵风 吹完它就走 这样的节奏 谁都无可奈何 没有你以后 我灵魂失控 黑云在降落 我被它拖着走 静静悄悄默默离开 陷入了危险边缘baby 我的世界已狂风暴雨 喔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离不开暴风圈来不及逃 我不能再想我不能再想 我不我不我不能 总是醉在龙卷风的旋律里,不能自拔,其实,像龙卷风的何止是爱,还有青春里的种种,风过去,只剩下满目疮痍的残局现场,还要一点一点去收拾,或者连收拾都不收拾转身就走。 酒吧里孤单的音乐声,躺在床上看着一圈一圈不停转的风扇,周围苍蝇的乱撞乱飞,看着单一颜色的天花板,有时候想到要是长此以往,心里就怕的不行,真想跑到街上,海的对面大声嚎叫,就这样像一块石头一样重重地压在我的心头,不看书,不能在风中行走,也得不到任何人的爱,就此衰老…… 我不敢去想,所以我竭尽全力想要逃脱最初的地方,去所有能去的地方,为了自己,也为了梦想,不过最初的地方我也是恋恋不舍的,我不能长久地呆在那里,也不会永久的离开这里,有空的时候就回来看看,也是一个思念和想念的情感迸发,如此而已。 第一个龙卷风的动作就是逃离。 20岁时候的焦虑,骑着摩托车在都市里转悠,忙着寻找任何一个能赚到生活费的机会,才发现这个世界广阔而又复杂。龙卷风将我本来没有任何东西的世界依然吹了个底朝天,所以第二个龙卷风的动作就是和他进行持久战并且战胜它,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要超越。 30岁的心情是夺取,即使有固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仍如同饥饿的野兽,到处张望见不到痕迹的未来。假如到了30岁我还如同20岁一样活着,那我们应该会不只是焦虑那么简单了,几乎快要逼近绝望的边缘。 所以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开一个珠宝店,一个奢侈品包包店,一家饭店等的样子,它就像一个商人不停地挥霍着自己的欲望,终于在最后一刻爆发了出来,在别人看来是魅力无限,假如这些都不成功,那么又会怎么样呢?一贫如洗,还不去一个乞丐,可是真的不后悔吗?不知道,只有自己知道。 或许就算我不如一个乞丐,就算我失败了,那又能怎样,我依然活着,这次龙卷风毁掉了我的一切,我依然艰难的向前行走着,没我任何情感,直到再次遇到龙卷风,才又回到了这个现实。 龙卷风的第三个动作,是不知道结果,或许我会战胜它,或许它又夺走我的一切。 跟着海鸥去旅行,这天晚上,当旅行者在某个小小的民宿睡觉的时候,他不知道海鸥曾经停留在他的窗台,然后继续飘着享受它拥有的整个世界。 假如在龙卷风前,我能拨动反方向的钟,会不会更好呢? 皂荚里包裹的春天 扑通,往河里扔了一颗小石子,惊起的水滴,一半落在了叶子上,一半落在了掌心处,清清凉凉,如同梦幻的小精灵,为你惊起的一帘幽梦,春天的梦境。 惊起的涟漪一圈一圈越来越远,没有感觉空气有多冷,只是想出去走走,冬天的风大,我就想随着风一起走,没有别的什么理由,只是想出来走走,算是对于春天的礼赞。 一边走,我一边看着开放的花蕾,驻足观看了一会儿,觉得很精致,很美丽,好像美好美丽都是从不起眼的东西演化而来的,其中的过程比我们想的要复杂多的多,而我们只能等待美的到来,当然也可以去寻找。 我曾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在一个孩子长大成人的过程中,这片树林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也许是他召唤我们去探索一个全新的、未知的世界,召唤我们从童年时代那绚丽多彩、繁花似锦的田野,走向黯淡无光、神秘莫测的旅途,也许在探索一个新世界的过程中我们会学会探索另一个新的世界。 对于大多数的我们来说,父亲就像是一张绘制得非常精致、非常详细的航海藏宝图,引导着我们进入一片荒原似的未知世界。爸爸永远是在旁边举着蜡烛的人,为你介绍接下来要去的每一个航站,鼓励你什么都不要去想,只要坚定的走下去就可以,成功是属于你的,而失败就让我们当爸爸的去承受。或许是一种对的表现,但是有些还必须自己去承受,如此而已。 我还是希望爸爸能陪我去我们捉松鼠的那片森林,但是,每当秋天来临的时候,那落叶潇潇的树林便开始诱惑我,让我离开书桌走向它。走在那浓荫的林间小道,听着那“沙沙沙”的脚步声,感觉这声音美妙许多。 有时候,我能看见那只毛茸茸的大尾巴,有时候我会看见一双迷路的孩子的眼睛,而有的时候,一些特殊的时候,我看到的则是一双父亲的眼睛。 酒吧前高大的皂荚树,开始生长着新的叶子,去年的皂荚已经干了,可是还在枝头上挂着不肯离开,我和爸爸坐在春风里喝着温热的啤酒,可是从空中掉下来一串皂荚,不偏不倚正好掉在我的酒杯里,我抬头望了望上面的情景,老爸笑了笑, “看,连皂荚都知道春天来了,所以迫不及待的想要重新生长了”,我笑了笑,把杯子里的皂荚拿了出来,我看到有人拿着行李箱从酒吧前走过,又是一个即将远去的人,春天里走,冬天里再回来,错过了这里的夏天和秋天,或许已经不那么在乎了。 老爸转身回到了酒吧里,我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翻开笔记本,第一次写到有皂荚的春天,而且能和爸爸联系起来。除了酒吧,我最喜欢去的就是那个街角的书店,书店可以自己去看,不过,书店是依托着小卖部开得,有时候买一定数量的菜就能自己选择一本书,除了一些学生外,却是没有人对于书感兴趣,白送人家都不要,就是如此。 所以,对于那些书的价值,我第一次感觉不同寻常,所以经常找一些有趣的书拿回家里来读,时间一长老板就忘记了,所以书就成了我的了,虽然老板没有和我要,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我还是自己把书还了回去,不为别的,只为自己能够有点取舍的意义。 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开始第一次考虑未来的样子,不知道会怎样? 对于《童年》最多的就是一些词语:逆流而上、高高扬起、暖和如春、树枝摇曳、五彩缤纷。 对于《童年》里最深印象的就是一群飞鸟在树林上空盘旋的情景,是去森林里捕鸟,然后去集市上卖鸟的情景,因为有外婆的相伴,所以感觉这荒凉的野外也并不显得荒凉,这样还有外婆手提的篮子里,还有面包和伏特加酒,已经是最满足的了,还能和自己的外婆聊聊梦想和未来,就算是生活里童年的极致了。 还有一个场景就是描写外婆唱歌跳舞的情景: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仿佛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喜欢这种即兴的表演场景,就像手里在黑夜里拿着绽放的烟花一样,绚丽而又不张扬。 夜里,小镇上起了大风,吹的树叶沙沙作响,我躲在被窝里听着这个声音,不觉有些怕怕的样子,不过也很快的入睡了,夏天绵绵的夜,不会被一些往事吵醒。 第二天,酒吧老板到我家里说一起吃饭,是老板自己做的,今天是暑假的周末,酒吧休息一天,正好我们一家也没有什么事情,就去了,酒吧总是整洁的,因为经常的打扫,酒吧里独有的浅棕色成了眼前的一个幻象,觉得是另一个世界的颜色。 我走到酒吧门口的时候,看到皂荚被昨天的风吹散了一地,暗绿色皂荚被散落一地,像是在树枝上待的最后一晚,不掉落风就会帮你。我们先把酒吧门口打扰了一下,才进去。现在好像对于酒不感兴趣了,因为知道是什么样子的味道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忧愁,顺着生活的足迹一点一点前进,如此而已。 我觉得这些皂荚是孤独的,努力地为自己的青春而饱满,可是也会被风吹干眼泪,成了落在地上的东西,然后被人给扫到垃圾箱里,这就是命运吗? 曾经,我们也为什么而而奋斗着,就像皂荚里释放的所有汁液,让人觉得饱满可爱,可是如果不能乘着春风,去找到自己的路,那么就只有是一个结果——枯萎。我们所能寻找的,不过是不断的突破生命的层层阻碍,不断的冲破生活里的限制,才能找到一个自由的自我,而这其中只有自己知道,该如何去选择。 对于,小小的皂荚或许并不起眼,但是它的内心也充满了春天的气息,我还是认真的看着那花苞,一阵春风吹过,倒是感觉清爽了一点,我开始慢慢地去跑,直到感到肚子饿为止,春天到了,是该为新的一年准备一些什么了。 七里香——晴天 我曾指着海面,大声地神经质地大叫,声音可能惊起了海浪的不满,不断的冲我扑过来,我就躺在浅滩的水里,刚好比我身体的宽度高一些,从鼻子里呼吸冒出的气泡融入了海里,我能看到水的颜色,水的呼吸,却唯独听不到自己的心跳声,我也需要一些身体的释放,被一个思念压抑太久,也觉得自己很狼狈,所以我去大叫,去做我所不愿意的事情,只有自己感觉身体疼痛了,心才会感觉好一些。 这并不是说我有多么的伤心,只是想释放一下而已,我所不能突破的生活终点,都是被荒唐的行为打开的,或者叫做不可思议的方法。 在青春开始的时候,我们从沙漠的一端开始了,虽然是晴天,但是却炎热无比,所以我们找到自己口袋里最初的那颗种子,然后埋在自己挖的第一个坑里,用眼泪去浇灌,才会很快地发芽,所以我看到了第一片绿荫,开始觉得出现了一点希望,如果我要不停地种下去,会不会沙漠就会变成森林呢? 所以,在青春的这个世界里,我第一次有了目标,开始变得有勇气了很多,所以从这里开始,我每天都在重复一个事情,就是挖坑、种树、浇水,有了目标作为动力,倒也不觉得无聊,虽然这里只有自己,却感觉天地都是自由的,任凭自己的想象。 我的世界开始变得有生机起来,一棵树,两棵树……十棵树,咦,这个飞过来的是什么,蝴蝶,开始在树上休息,可能是天气太热连蝴蝶都开始困了,要睡觉。又听到鸟儿的叫声,蝴蝶被惊醒继续向前飞,鸟儿在树上东看看,西望望,眼睛一看,树上多了一只虫子,嘴巴一伸就吃了起来,我躺在树下睡觉,也感觉风没有那么的大了,开始睡得有些安稳了,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我还需要很多的东西,去装扮它。 阳光在沙漠里第一次展现出温柔的一面,我看到树的旁边的沙子上开始有仙人掌冒出来,也出现了一些小花,开始变得有些花香了,空气里不再是单一的气味,青春里开始出现第一朵花。 在仙人掌上摘下一根小刺,这根刺没有那么的干枯,而是带着汁液的肉刺,放在嘴里还能尝到一种淡淡的青涩味道,打开心扉,去拥抱这最初的原始世界。傍晚,下起了小雨,树枝开始变得更加的嫩绿,在雨下的树枝帐篷里,不时有雨滴滴下来,却感觉舒服一点,因为下着雨也感觉是热的,雨滴遇到沙子就消失不见了,所以需要雨,大量的雨滴,才能存住一天蜿蜒的河流,才能真正开始生命的演化。 不知不觉中已经种了五十棵树了,下了几场雨,树边的坑坑洼洼里开始有积水了,花也变得有些更加的妖艳,许多不知名的花也渐渐的出来了,仿佛这些花都藏在深深的泥土里,听到春的呼唤,水的滋养,树的扶持,就开始绽放美丽的花之路,变得热烈而阳光。 不知道过了多久了,沙漠的风沙也小了很多,不过树叶倒是忙了起来,被吹的沙沙作响,我低头给树浇水,看到了沙子里有了第一只蚂蚁,像是一辆越野车一样不断的前进着,越过无尽的沙砾,我在前面挖了一条坑,这只蚂蚁还是越了过去,我欣慰的一笑。 当我数着有一百棵树的时候,不断有鸟儿来这里休息驻足,像是很满意这里的景象,然后飞走,可能明年在这里还能看到。雨下完以后,也能看到彩虹在树上挂着,不久就消失了。不过我也看到了好多的落叶,树枝,干枯的,我用这些东西第一次给自己搭了一个简易的木屋,再也不用去苦苦地寻求水源了,一片森林里的草地,花儿,鸟儿,水,各种各样的虫子,还有多了几只羊,一片森林渐渐恢复了自然的样子,可是我却不能继续种下去了,因为我要走了,不得不离开这里,好像是时间到了。 青春的世界开始了,自己去经营,可是发现树倒是多了,自己的心也跟着变了,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从一片荒漠到一片森林需要多长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不是很短。 青春算不算是整个世界的开始呢?从第一朵花的出现,现在已经有七里的香气了,算不算是一个小小的成就呢。对于这样具有开拓的事情,一开始并没有太多的希冀,只是重复着各自重复的事情,就像是量变到质变一样,美丽才会缓缓地呈现在眼前。 “嗨,智,下雨了,你说雨滴会不会将伞打破,然后滴在我们身上”, 我:“不会啊,要是能把雨伞打坏了,还要雨伞干什么呢?” 硕:“也对哦,那我们下着雨去哪里啊!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总不能一起看雨吧”, 我:“就是看雨啊,不然干什么,随便往前走走喽,夏天不就是雨的季节嘛,走到天晴,然后看到彩虹我们就回去,你看怎么样啊!” 硕:“啊,这要走到什么时候啊!” 我:“没事,反正雨又不会一直下,总有停的时候,走着吧!” 硕:“那要走多远啊!要是回不来怎么办,难道还能走出来嘛”, 我:“不知道,你说友谊能天长地久嘛,要是有一天我生气或是你生气该怎么办”, 硕:“没事,就没有一瓶酒解决不了的问题,那时候我就找你一醉方休”, 我:“好,这可是你说的,无论什么时候都算数”,一路走走停停,我感觉这是暑假的夏日里最长的一天,不过好在不一会儿天就晴了,我们收起雨伞,然后就往回走,等到走到岔路口,我们就回到了各自的家里,没有太大的思想起伏,不过后来想想还真是不可思议吧,感觉像是走过现实里的一段梦境,除了淅淅沥沥的雨,我们不在乎任何其他的东西,如此而已。 青春,是我的全世界,藏在我的七里花香里,如果正好是一个晴天,那会感觉很幸福,一切都还不晚,可以从任何一个地方开始,充满了斗志,也充满了花香,不必停留。 从这条路上一路走来,自己的森林已经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不能说的秘密——发如雪 我们谁都无法成为《小王子》,所以我们深爱着《小王子》。 在现实中,我们总要走出电影院,一番朋友圈点赞之后,继续“做无聊的大人”,与现实来日方长。 历史上,1944年7月31日,那个美丽的夏日里,圣·埃克苏佩里驾驶侦察机从科西嘉岛启程,再也没有返航。在电影里,小女孩最后架着飞机去寻找小王子,远方星光灿烂,仿佛等待着下一个冒险,充满了对于未来的希望。 小王子的故事与圣·埃克苏佩里的故事难分彼此,仿佛圣·埃克苏里佩的一生经历,都在为《小王子》做准备,当圣·埃克苏佩里将所有的人生写进了故事,他的人生使命似乎就此完成,可以放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许多人直到现在还在猜测《红楼梦》和曹雪芹之间的关系,在圣·埃克苏佩里这里没有这么复杂,他就是在借《小王子》写自己的故事。 故事里的玫瑰是圣·埃克苏佩里的妻子康素罗.桑星,一位狂野的南美美人,圣·埃克苏佩里在阿根廷遇到她,为了讨她欢心,他必须证明自己比她死去的前夫有名记者、冒险家高曼.伽利略更有才华,因此经常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写作几天几夜以讨美人欢心。就像小王子说的:“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这些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可是他们1931年成婚的那天,新娘在婚礼上却穿了一件黑色的丧服。 狐狸告诉小王子:“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人们已经忘记了这个道理,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它。你现在要对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句子背后的伤感恐怕每个经历过失恋的男人都曾有过,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圣·埃克苏佩里把它写了出来。 《红楼梦》里写的好像都是爱情的悲剧,从一个国家,到一个家族,再到那几个人,好像开头的那一哭泣,就注定了最后的结局。 “黛玉葬花”说明对于爱情,林黛玉对于自己所盼望的爱情已经失去信心了,直到听到贾宝玉和薛宝钗的恋情,就成了压死林黛玉的最后一根稻草,贾宝玉得知林黛玉死去的消息,遂看透这个无药可救的世界,出家当了和尚。 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我觉得,重心的全部无非还是一个字“爱”,绕了这么一大圈,仿佛只有爱能解释的清楚,剪不断,理还乱,如此而已。 相信,对于《小王子》的结局,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希望有一个团圆的结局,这样受伤的心才会舒服一些,不过不完美的结局就是这样,没有结局,更加的激起我们的想象力,可能还会有更多神奇的故事,成为不能说的秘密。 对于“情”这个字,我想应该是有些畏惧的,无论是俗的爱情,还是思乡的情感,还是青春纯纯的喜欢,抑或藏着一个最真实的自己,还有那些数不清楚的微妙感觉,仿佛在我们接触到这些情感的同时,有种瞬间老去的感觉,就像一把将要苏醒的魔剑,必须用你一半的生命作为祭品才能拥有强大的力量,应该是差不多的。 是不是感觉,头发如同白雪飘落,青丝成白发就是瞬间的事情,所以发如雪,飘飘落落,一念天涯。 暑假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二十天了,去了剧院听了一场戏曲《红楼梦》,说的就是黛玉葬花那一段,因为爷爷喜欢听戏,所以我们全家就都去了,好像唯独我这个小孩子听不懂,偌大的剧场,老人居多,我躺在座位上早就睡着了,不过却也能想到当时的情况,我听到的周围的哭声,就醒了,看到大多数的老人都哭了,包括爷爷也掉了眼泪,我当时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剧情这么催人泪下,直到现在才有了一点感悟。 回到家里以后,我才问这个戏曲的名字叫什么,老妈说都在《红楼梦》里呢,自己看去吧!所以,我就买了一本《红楼梦》,当时只是感觉应该是写梦境的书吧,估计很有意思,所以就试着看下去,还没看几章就看不下去了,应该是不感兴趣吧,或许没有那么多有趣夸张的元素,也就没有再看下去了,不过后来也接触过很多有关《红楼梦》这本书的种种,所以也就有了一些了解。 缘字诀几番轮回 你锁眉哭红颜唤不回 纵然青史已经成灰 我爱不灭繁华如三千东流水 我只取一瓢爱了解只恋你化身的蝶 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 我焚香感动了谁 邀明月让回忆皎洁 爱在月光下完美 你发如雪纷飞了眼泪 我等待苍老了谁 红尘醉微醺的岁月 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 上学的时候mp3里面,最常听的就是这首《发如雪》了,开始只是喜欢这样有点“伤”的旋律,后来是一个大的爱的情感,现在是把情感分成很多个小的情感,岁月,纷飞的飘雪,月光,爱的人,蝴蝶,甚至是一场哭泣,被完美的交织在了一起,成了自己复杂的情感,仿佛任何一个都有说不完的故事,所以才有了许多的感慨,这时候最不能缺的就是一壶老酒,酒水与心与情感,也完美的融合,才能表达的如此畅快、酣畅淋漓,眉间似有这个世间都化不开的忧愁,成为了不能说的秘密,不是不能说,因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能完全地明白。 听完戏以后,回到家里一家人开始决定包饺子,我在写着自己的暑假作业,不过我也有为这次的吃饭贡献了力量,那就是烧火了,水是我烧开的,当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上卓来的时候,我夹了饺子放在只有装着醋的碗里,当时接触舌尖味蕾的那一刻,感觉酸酸的,现在想一想都感觉酸的慌,不过却也带来了笑容,谁说会瞬间变老的,感觉此刻自己还是那个小少年,勇敢而且爱笑,对不对啊?对…… 我的夏日柔情和槐花香气 八月,槐树打了花苞,那花苞如同米粒大小,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要刻意去欣赏这个香气才好。黄绿色的花萼和白色的花朵显得纯洁自然,当然还有带着紫色的,柔情万分,都很美丽。 过了大概一个月,在不远处的槐树林,已经开满了槐花,香气在几百米外都能闻到,让夏日的气息变得更加的浓厚,行人走在路上的时间,也变得长了,特别是经过这片槐树林的时候,不由自主地自我享受的样子,不知不觉中渐渐变慢的脚步,无意间的赞赏,沉醉在夏日的香气里,不也很幸福吗? 现在已经是暑假的第二十五天了,感觉没有做什么一个月就快过去了,或者说暑假的一半都快过去了,第一次感觉时间的快速。这天,我和硕拿着可乐和薯条在路上边走边吃,好是自在。我虽然喜欢这样,但是也是很安静的,薯条虽然在自己的手里拿着,但是人多的时候我是不吃的,比较注意形象。与我形成对比的是硕,他比我要胖一些,也是纯情小吃货一枚,可乐喝的咕咚咕咚直响,还有他喜欢边吃边和我说话,所以吃薯条时候的丑相尽数的展现在了路人面前,小孩子被吓得跑了,遇到的情侣也是笑笑就跑开了,还不时迎来很多异样的眼光,也能听到有人夸赞, “看那个吃东西的小胖子,好可爱啊,不过就是习惯不太好,边走边吃”,也能听到一些这样类似评论的议论,不过硕是全然不在乎的,只有我还注意一些, 我:“先别吃了,等到了没有人的地方,再吃吧!”我小声的提醒着,可是他还是不听,还把我的那份薯条也抢走了,你说气不气人,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 硕:“喂,智,你不吃,可就给我了,凉了就不好吃了。” 穿过人的潮流,我们闻到了槐花的香味,这个吃货开始又被花香吸引,难道吃货对于气味都这么敏感吗?搞不懂。然后,他就当先跑了出去,我只能在后面边喝可乐边跟上,我也陶醉在了花的香气里,感觉夏日的温度又上升了几度。 记得在书上看过,槐花是能吃的,所以我就找了一个比较低的地方,摘了一朵槐花,放在嘴里,清香甘甜宜人,不过咀嚼一下就感觉有些苦涩了,不过也是最自然的味道,我很喜欢。 这个是不能让硕知道的,要是知道能吃,他肯定会爬到树上去不可,我想他能做的出来,当然能不能上的去树,还要另说。 夏日的浮云里,有好多没有看过的图案,也有很多看过的图案,有的像一匹飞驰的骏马,有的像一头可爱的狮子,有的像一只小狗满地乱跑,有的感觉像自己,无忧无虑的行走在天空中,有的像极了一片森林,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人在里面真的迷路了。 我穿着一个件浅色的半袖,图案是一个冰激凌。记得,小的时候吃一个冰激凌感觉很是不错,那时候也便宜,不过就是经常因此而拉肚子,所以奶奶就把我的零钱全都没收了,都给我买成了书,所以我也有不愿意的时候,感觉那时候自己真的很调皮,特别的任性,一不高兴就耍脾气,简直不可理喻,再想想现在的样子,居然文静地坐在书桌前写字,还真是不可思议,是不是对于小时候调皮的惩罚呢? 突然,在现在某个走路的瞬间,你会发现很多不一样的别人,自然就会想到自己,原来自己的记忆里过去的自己是这样的,用现在的我回忆过去的我,感觉真的很温馨,一切又都过去了,留下最真挚的美好,不就是最好的结局吗?当然就不说那些遗憾了。 时间改变了我们所有人,仿佛只有这个花香是永恒的,每次一到夏天,我就能准确无误地闻到这槐花的香味,在记忆里这个香气早就是永恒的标志了,因为我现在还能闻得到。 再后来,酒吧的老板就搬走了,那时候,正是我在外面上学的时候,因为上学,我们只能搬到比较近的城里去,不止我们一家这样,好像大家都在走这样一天道路,所以酒吧的生意也就冷清了,所以最后的结局是搬走也很正常,只是心里有些堵塞,美好总不能进行到底。 我们只有放比较长的假期的时候才会回来一趟,重新拾起这段小镇过去的时光,感觉只有自己还在意这些温暖的过去,或许是我还没有发现别人的吧! 第一次回去,就跑去了酒吧,可是我看到的景象已经变了,询问邻居,才知道酒吧老板搬走了,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就走了,或许也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情了。对于,这个我已经不敢想的太多了,顺其自然的好。 是不是在我们的生命里都有这样一个人:不知道她的名字,只是看到一个背影便觉得难忘,也不知道当时穿着什么样子的衣服,但是就是想要见到她,虽然匆匆一面,但是却终生难忘,认为她就是我要找到的自己的女神,可是久而久之就变成了,最挂念,却匆匆没有再见到的人。我们的生命里都有一个这样深爱却不知是谁,一念难忘的人。 沉醉在有阳光的夏日里,西瓜和薄荷的味道总是最清新的,记得自己也用西瓜种子种了一次西瓜,也发芽了,西瓜秧也长的很大,可是收获的西瓜却不是很大,却是很甜,第一次自己种的西瓜,吃着感觉有自己的气息,吃着味道也不一样,更显得亲切。 剩下的半个西瓜皮做成了西瓜灯,把自己的愿望写下来,放进河里,然后随着水流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张纸条掉是在了水里,还是随风飞进了云层里,反正我没有找到,我随着河岸走了一圈,也没有找到那张纸条,成为了流年里最神秘的秘密。每吃一口西瓜,数着咬进嘴里的西瓜子,数着数着好像又进入了梦境,也是在夏天,只是不知道前面的是谁,身影好熟悉,可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夏天的白天很长,直到七点多才刚黑天,感觉能做很多的事情,有些勇敢是不知道这叫勇敢的,等到过去后才发现这件事再也没有勇气去做了,如此而已。 大路和小路以及简单的生活 远远的听到海水奔流地声音,但是前面是一个岔路口,一条是通向海的大路,能汇入无边无际的海洋;小路只能绕着村子流转,为村子里提供日常的用水,最后可能会面临干涸的情况。可是无论怎样,一条水流总会分成两股,起着各自的作用,所以才有了这个地方的一派和谐。 大路意味着平坦、宽阔、没有波折;小路意味着跌宕、狭窄、充满了许多不确定因素。 去看了一场不喜欢看的电影,都已经散场了,所有人起身离去,但仍有人坚持看播完字幕听完片尾才走开。对于我也一样,即便不喜欢看,我也要看到结束的那一刻,做最后离开的人。 对于这些曾经是片段,平静而又琐碎,但是细细想想,那些闪光的点过去只有那么一次,还不都是这些平淡的事情组成的,无论是从大路到了小路,还是从小路到了大路,都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虽然有时候是会陷入泥沼中去,挣扎挣扎不也出来了吗? 一天,村子里的家庭主妇们,都端着自己洗衣盆到河边去洗衣服,女人挑挑拣拣着衣服,放进盆里,男人们局促旁观,生活只有在这里才会更加鲜活、生动。面对这些生活的本真部分,每个人都卸下了平日里的严肃伪装,化身为真诚、简单的人,只为一点的快乐时光。 河里整齐地放着一排石头,每个家庭主妇拿着盆的同时,盆里也放着一根木棍,用来敲打衣服,也是洗衣的一种方式,敲敲打打的声音在山谷里回荡,主妇们满意的笑脸,让人对平淡的生活变得不那么敏感,变得满足而又充实。 在不停地敲打中,水滴会四处流浪,到主妇的脸上,滴在旁边的草丛里,抑或到达平静的内心,声音如同乐谱不停的敲打出生活的旋律,水滴的流浪如同乐谱的伴奏,让人觉得外面的世界并不知晓,完全不知道有外界的存在,我欢笑,即便是每天重复着一样的事情,也不会去讨厌,如此而已。 男人们每个人都拿着树苗在规定的坑里种树,有拿着铁锹的,有拿桶提水的,有在挖坑的,仿佛变得秩序井然,人们懂得只有一群人的力量才会让事情变得简单,为了自己的家园,付出每一份努力,当然还有已经种完的,也需要重新浇水,已经开出了粉红色桃花,让空气里充满了花香。 再看看那些简单的木屋,都是树木板拼凑起来的,如果不继续种树那么我们连家都没有,更不要说做其他的事情了。 这就如同大路,如同生活的基础,心不安稳下来,不会想到会有一条小路,大小只是相对比而言,而现实里好像也不存在真的意义上的大路小路,只有能走过去,不还是都一样的。 主妇们洗完衣服就要回去做饭了,淘米蒸饭,然后择菜,锅里没有油,因为还不知道有油的存在,肉食只有鱼和一些野生的山鸡什么的,完全是世俗之外的生活,与世无争,不知今是何时。 鱼都是男人们从河里捉来的,每当快到了做饭的时候,男人们就都扑向河里,像是一场捉鱼的盛宴,每个人都在为着生活用尽全力,哪怕只是捉到一条鱼,也要是最大的,都希望自己的家庭是全村子里最幸福的。捉到的鱼,去除内脏,直接放在火上烤着吃。 这里有一种酸酸的果子,将酸的汁液挤出来,混合着食物能吃出一种不一样的味道,特别是将汁液和盐混合在一起,然后再涂到鱼的身上,再放在火里烤,简直就是一种美味,说不出的诱人香气,随着风不知道飘向了多远,让山里的树叶花草都变得灵气了许多。 这里无论是去捕猎,还是采摘草药,或者生活里的日常所有,都是走的矮草小路,曲曲折折,蜿蜿蜒蜒,小路充满了未知的因素,不知道在草丛的深处藏着什么,一只受伤的小鸟等待你去救治,或者是一条毒蛇在哪里潜伏,当你靠近的时候,就会突然深处头来,狠狠地咬你一下。 村子里,也有公认的医生,也是经过长期的实验才知道,什么东西是什么味道,可以治疗什么疾病,就这样开始着自己的探索。大山深处充满着神秘的色彩,各种植物想在大山里不同的地方,所以作为医生的同时也要是一个攀爬高手才行,这样才能找到不一样的东西,也是神奇的药材,需要自己一点一点的去尝试,颇有神农尝百草的意味,用的就是这个一点一点探索的方法,才渐渐地熟悉这个大山的。 医生一早要背着竹筐带上绳子出去,这次的目标是大山生出,因为虽然自己已经快五十岁了,但是却从没有进去过大山深处,据老人说那里是禁地,不能去,会打扰到山里的神灵,可是一到夏天,就会有很多的毒蛇咬伤人,必须找到一种可以解毒的草药才行。 作为一个医生,自己已经有了一点实质性的救治,可是依旧找不到一种可以起作用的草药,大山的周围都尝遍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所以决定冒险去大山深处。 等等,我们说到这里,是不是感觉路都是自己开拓出来的,所以在我们面前除了荒芜一片的青春沙漠,没有其他的东西,想要变成沙漠绿洲,必须自己去一点一点布置,找到自己心中的样子。 今天是暑假的第二十六天,决定自己去找找周边有没有什么好吃的或者好玩的。在后街的那条巷子里,我只是听说过,可是却没有去过,应该说是很少的出去,总是在家里发呆,虽然是很近的距离,我却不知道还有这样热闹的周边。 后街的巷子比我想的要大的多,因为有一所学校在那里,是小学,还紧挨着一个集市,有好多的小朋友都在那里买着好吃的,我可能听到妈妈说过, “喂,儿子,你去不去集市啊!那里有好多好吃的,要不要去看看”,每次我回答的都是不去,感觉自己对于世界都孤陋寡闻了,所以我才决定重新认识这个世界。 所以,我一直在自己的小路上行走,哪怕一个人我也走了过来,实在感觉不妥了,我们就随便从其他的路上拽一个人过来,哪怕只是询问一下世界也行,不过这条小路却也充满了冒险,像是一个异界大路,拥有我们完全不曾见过的世界,所以我才有那么一点放不开,世界是太小了吗?还是我们不曾想过,会有什么大路。 总之,无论是大路还是小路,各有各的风景,希望可以睿智地去把握,不留遗憾地走下去。 兰亭序——青花瓷 青春的追逐里,好像都遇到了雨季,雨季是个很难解释清楚的季节,高兴是它,不高兴也是它,雨和时间一样,都是最调皮的孩子,做的好了,称之为浪漫,做的不好,称之为伤心,总是忘记带伞,索性也就不带了,雨下吧,不就是一次痛痛快快的感冒吗?觉得还算有些安慰。 今天又到了暑假的第二十七天,没错昨天因为淋雨,今天确实感冒了,鼻塞头痛,浑身无力。刚才,老妈给蒸了一碗鸡蛋羹,也不想吃,就在那看着热气流失,没想到对于美食我也有不想吃的时候,才知道做一个完美的人也是挺难的。 我正在吃着鸡蛋羹,老爸开门进来,一进来就冲我挥了挥几张票子,好像图案还挺好看的,是是古代的书法图案, 爸爸:“看,下午在书法社有一个大的书法展览,你不是喜欢书法嘛,下午就过去看看吧!”老爸还是冲我笑笑,不知道为啥我也爱笑,也是就是老爸的乐观传染了, 我:“不行呢,我现在头还痛呢,哪能去看书法啊,下午我要睡觉”,我没精打采地回了一句, 爸爸:“你再看看这个,下午博物馆也要进行瓷器展览,古物展览,那可能人更多,估计出去玩一次,感冒就好了,也说不定啊!”老爸又拿出两张票出来,是博物馆的入场票,我一直想去可是老爸没有时间,就一直没去,所以现在才感觉时机成熟, 我:“好吧,我看看如果下午能舒服些,我就跟爸爸去”, 爸爸:“好嘞,我现在就去做饭,争取下午舒服一些再去,加油!”说完老爸就笑呵呵的出去了,门关上了,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在我面前一直都是高兴的样子。 我抬起浑浑噩噩的头颅,第一次感觉头好沉,起来喝了一口水才感觉好一些,突然,门又开了,老妈进来了,还端了一眼姜糖水进来,感觉神神秘秘的, 妈妈:“对了,你爸刚才拿的是什么?看他高高兴兴的去做饭了,今天虽然不用老妈我做饭了,但是感觉有些不对劲啊”,我不知道老爸并没有和老妈说,而是只告诉我一人, 我:“爸爸说,下午有一场书法展,还有一个博物院展会,说让我下午一起跟去看看,说不定感冒就好了,怎么妈妈,爸爸没有和你说嘛”,妈妈愣了一会儿, 妈妈:“我就知道不邀请我,就邀请你,看来在你爸那,还是你最重要啊!”我能闻到浓浓的醋意,老妈就是这样可爱无比,有时候不知道会为什么事情犯愁,所以老妈也是快乐的,不一会儿,老爸进来了,给了我一个烤烧饼,看着老妈也在,爸爸没敢说话,老爸正准备想走,就被老妈叫住了, 老妈:“等等,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我啊!” 老爸:“哦,对了,我正想告诉你,儿子不是感冒嘛,所以下午想带他去看一场书法展,看你每天太辛苦,就没来得及说”,老爸低下头心虚的说到,一高兴就把重要的事情给忘了, 老妈:“不辛苦,我也要去好不好呢?”老妈几乎是生气的语气,不过却也柔和无比,吓得老爸只能是答应了。 然后爸妈就都出去了,我笑了笑也感觉很幸福。喝过热的姜糖水以后,感觉头不那么沉重了,起来走了一会儿,也感觉精神多了,就又把爸爸送来的烤烧饼给吃了,看看时间是上午已经快十点了。 阳光很充足,拉开浅色的窗帘,阳光就直射了进来,真的感觉不是这个世界的,应该是更有趣的童话世界。 到十二点之前又睡了一会儿,是爸爸叫醒我吃饭的,有炒米饭,还有丸子汤,有萝卜条的咸菜,白菜炖豆腐,还有一个红烧牛肉,我往炒米饭里放了一点红烧牛肉的汤吃了一碗,就不想吃其他的了,然后换了一身衣服就出门了,至于碗,看来是要回来刷了,估计又是爸爸一个人刷了。 坐着出租车,很快就到了书法展,人还挺多的,不过最显眼的就是大厅中央摆的王羲之的《兰亭序》,自由飘逸的书法,让人叹为观止。 兰亭临帖行书如行云流水 月下门推心细如你脚步碎 忙不迭千年碑易拓 却难拓你的美 真迹绝真心能给谁 牧笛横吹黄酒小菜又几碟 夕阳余晖如你的羞怯似醉 摹本易写而墨香不退与你同留余味 一行朱砂到底圈了谁 无关风月我题序等你回 悬笔一绝那岸边浪千叠 情字何解怎落笔都不对 而我独缺你一生的了解 无关风月我题序等你回 悬笔一绝那岸边浪千叠 情字何解怎落笔都不对 而我独缺你一生的了解 欣赏《兰亭序》,会过得一种非凡的艺术享受,其中所表现的穿越古今的魅力,又有谁能说的清楚呢? 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看完了书法展的所有东西,爸爸依次给我介绍着,任务是谁,这幅书法叫什么名字,有怎样的成就,都比较详细的和我介绍了一下。 然后,博物院离书法不远,走路大概十分钟就到了,这便显得人少了许多,不过也安静了许多,我很喜欢这样的古典文化,不只是欣赏,更能体会作品对于心的修养,会得到很多不同的启示,进行一场精神的洗涤。 可能我对于一些东西的深意还是不那么了解,总是根据自己的想法去解释一些东西,幸好有爸妈的陪伴,才觉得少了许多的错误,才让我有了正确的想法。 说实话,对于青花瓷除了感觉好看和知道一些历史以外,对其构成,上色,上釉以及烧制的方法都不是太懂,对于青花里包含的感情或者古典的美我倒是欣赏过,瓶身描绘的牡丹,如同亭亭玉立的女孩,让我很是喜爱,还有古典的画,景色开阔,意境深远。 画里人物形态,周围的景色,酒肆前酒旗的飘动,都觉得藏有很多的东西,无法真的能说出所包含的美感,一个夏天,仿佛能永远的在那里,不曾离去,也许我就是喜欢画的长久感,让我随时能回到当时高兴的心情。 透过青花瓷的身影,我仿佛能看到香炉里冉冉升起的檀香,透过格子窗,飘向外面的世界,可是却猜不透她的心思,有一种柔和的美感。我在纸上写着字,突然就停下了,一个笑脸嫣然一笑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正像现在春天含苞待放的花蕾,美意盎然。 现在,能想到这么多就感觉感冒差不多也好了,之前想要做的事情,仿佛只有感冒的时候才会实现,总在你最不愿意的时候,突如其来,说心里话,生活又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所以我就只能沉醉在《兰亭序》的飘逸里,《青花瓷》的韵味中,暂时躲避这些东西。 自己还没得到什么,总担心失去什么,也让我迷失了一段时间,不过后来就不那么在意了,有可能任何一件事情都能牵绊你,让你如同进了牢笼,无法动弹。 我所追求的好像不单单是这样的生活,更是想改变一些固有的东西,不然总感觉有什么事情没有完成,让我有些慌张,仿佛我就只有这一条路才能找到真的自我,有时候也会被情绪所感染,畅吐一时的不快,所以也感觉自己有无用的地方。 自由仿佛离我更远了,和自己的追求背道而驰,所以,我只能因此而接受,等到时机成熟再去改变。 恰到好处的红杏和鸭梨 每天在自己家周围跑步、看书,和久别重逢的人喝酒、开玩笑,温泉也去过了,可坐在书桌前偏偏无从落笔。 暑假的第二十八天了,我看到有人拖着行李箱回来了,自从在上次酒吧前喝温的啤酒,当然只是一小杯,已经过去近四个月了,现在我还没有离开过家,不知道离开家四个月甚至更长意味着什么,不过却感觉喝了醋一样,感觉嘴里酸酸的。 那是邻居家的孩子,在成都上大学,只有寒假和暑假回来一次,或者有时候过完年走直到年底才回来,暑假有时候都不回来,一年就这样又过去了,在二十岁左右的观念里的离家我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但我能想到这是一种煎熬,是无时无刻对于心的煎熬,不然小哥哥到了家里不会一放下行李箱就躺在自己的床上。 这不,今年的暑假就回来了,他不认识我,好像认识我的爸爸,冲着爸爸打了一个招呼,走了一段距离,然后拐进胡同里,就这样消失在了我们的眼前。 爸爸:“你看,离开家真的好吗?不知不自觉中就要走这一步,好像大多数人都要走这一步”,爸爸自言自语地说着,我还不懂这样深层次的情感,只是感觉有些东西,需要以后才能明白。 晚上,我和爸爸去了邻居家,敲门进去,看到那个小哥哥正在打开自己的行李箱,首先拿出来的就是两瓶啤酒,然后就是一些衣服,好像都是脏的,需要自己回家才能有时间洗。还有几本厚厚的书,还有一些小的零食,应该是路上吃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感冒药,一些小的装饰部件,也算是比较的齐全了。 全部旅程用的东西也就这么多,虽然在家里感觉没什么,很方便,但是出去以后就会感觉,举步维艰,不得不考虑最简单的事情,也要谨慎前行。 爸爸了解了一下小哥哥的在外情况,接着就是一番鼓励的话,毕竟爸爸作为过来人有一定的经验,小哥哥也说了一些不方便的事情,不过这些苦恼总要闯过去,只是暂时困于心而已,小哥哥听了爸爸的话直点头,应该是有用的,这些话说进了小哥哥的心里去。 不一会儿,邻居家就开始吃饭了,因为我们家吃饭早,所以就出来串门,不知道邻居家还没吃饭,让在这里吃,我们就拒绝了。邻居家给端上来了水果,有鸭梨和红杏,都是自己种的,这可是在别的地方买不到的,我就拿了一个好看的鸭梨,拿了一个恰到好处大小的红杏,就回家了,放在冰箱的冷藏里,就回去睡觉了。 我们总是在经历了许许多多事情之后,发现到头来还是回到了原点,回到了当初出发的地方,看上去好像一无所获,除了年龄增长了之外,人生并没有得到其他的馈赠。这样的念头会让我们感到疲惫和无奈。 有时什么事情也不想做,一行字也写不出来的迷茫状态,之后我便明白了:就算重新回到原地又有什么不好的呢?更糟糕的可能性都已经有过了,我还在意什么呢? 总的来说,做一个乐观的人,这是我同整个世界对峙至今仍能和谐相处的动力。 有关于艺术的东西我好像都感兴趣,琴棋书画虽然不能样样精通,但至少可以会一点。 今天是暑假的第二十九天了,早晨起来,感觉精神好多了,感冒也差不多好了。起来,写了几页暑假作业,就想到要画素描画了,从冰箱里拿出了昨天的鸭梨和红杏,找了一个果篮,放了几片绿色的叶子,就成了一个夏意盎然的果篮,放在一个碗的旁边,然后放在凳子上,形成一个果篮的放置形状,架起花架,就开始认真的画了起来。 在一笔一画里,才感觉时间停留了那么一会儿,认真地观察着鸭梨和红杏的位置,不停地进行调整,直到感觉满意为止,还有光影的分配,细节的刻画,铅笔深浅的合理搭配,这样画出的画才更加真实,才更加有美感,细心观察,细致描物,光影的明暗结合等都要恰到好处地把握,自然清新而不失美感。 一会儿,老妈叫我去买菜,问我去不去,我点头答应了,有些事情还是要去做的,因为现在自己也没有什么不愿意啊,或许还能看到不同的景色,就算我放下只画了一半的画,也没有关系,下午可以接着画,如此而已。 来到人潮拥挤的菜市场,仿佛是这个小镇最热闹最快乐的地方,各种蔬菜、肉类、蛋类、海鲜类、干货类应有尽有,有的附近的城市里的人都驱车过来买,不仅相对便宜一点,还很新鲜,都是自家载种的,污染也相对较少,成为人生活里首选。 菜市场周围是各种饭店,各有各的特色,我居然放过了如此好的资源都没发现,后来才知道这里是吃货的天堂,就像我自己,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特别是情感偏向于美食之后,就想着不断创造和发掘身边的美食,一是自己的欲望的,二是也想从中找到一些实质性的安慰,不断的了解我所未知的领域。 哪家的菜便宜、好吃、又有创新,哪家的菜感觉不是那么好,都知道,即使是同一个菜,不同的厨师做出来也有不一样的味道,步骤都一样,关键看的是细节,当然这也是后来才逐渐了解到的,因为自己也没想过要离开这里,才发现离开的是天堂,奔向的是纷扰的红尘。 只说卖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和情绪,参杂在里面,有的小气,连几毛钱都不肯让出去,所以一天下来,卖不出几个钱。有的就感觉豪爽地多,每次不是多给点菜,就是不要钱的零头,这样谁不愿意在这里买呢?一天下来,赚了钱,菜也卖光了,还结交了人脉,自己也高兴,是一举四得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说,买菜和认识人是一样的,买完了菜,大概就知道这个摊主大概是一个怎样的人了,如此而已。 买了一点蔬菜,买了一点牛肉,买了一点海带就回家了,回到家里妈妈做饭,我继续着自己的画作,在自己的世界里安然自若。突然,感觉这个鸭梨和这个红杏都恰到好处的美丽。 马尾辫里跳动的青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诗词作为古人情感的载体,给我们带来无与伦比的精神享受,无论是借景抒情还是寓情于景,抑或情景交融,升华内心独一无二的情感,将自己的感情用物表达地淋漓尽致,更显温柔畅快,同时也委婉柔和,让人心内更容易接受,所以也更容易找到自己的爱情,不得不说才华确实是让人折服,就像这首《关雎》。 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不觉中就上了中学,懵懂的心开始变得多情,学习不再是唯一的方向,不知不觉中的喜欢,也变得和学习一样如影随形了,按照自己想像的另一半的样子,开始喜欢某个女孩,你们能时常有过接触,比如一起打扫卫生,回家的方向是同一个方向等,都会成为“是不是上天赐给我”的错觉,所以在青春里一场大雨的暗恋是不可避免的。 每次体育课总能看到她在操场上努力奔跑的情景,头上扎着两个跳动的马尾,也随着脚步的落地,尽情地跳动着,就像我在远处看她心动的心,心动的感觉。 我很想化作一只蝴蝶,去看看她内心的青春世界,可是终究还是停在了暗暗的喜欢里,哪怕还有两年的时间,可以更多的了解她,可是一张毕业照就各奔东西了,只能成为青春里明媚而不忧伤的情感。 两年在青春的世界里如同一秒钟,总想着时间还有很长,可是一转眼就过去了,还真是快。 初中的时候,我和硕还是在一个学校,只有他能看出我的心事,所以才格外注意他,那时候一句随便的话,往往能戳中你内心的小秘密,可能也是在朋友面前表现得有些明显,所以才会猜到的。 有一次,放学因为硕是今天的值日生,所以我停下来等他,可是在我等他的时候正好看见她,她叫梦,就是我一直喜欢的女孩,因为我骑自行车上学,她没骑,所以就突然有想骑自行车送她回家的念头, 我:“嗨,梦,放学了要回家了吗?” 梦:“当然要回去了,今天的作业很多,要回去快点写完才行”,梦边说着边往前走, 我:“你这么着急回家,要不,我骑自行车送你吧!况且我们正好顺路,你看怎么样?”其实,说这些话也是我用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来的,不然真的有点胆怯, 梦:“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啊!不用了吧,我自己走就好了”,第一次肯定会被拒绝了,不过没关系,我还有第二次的坚持, 我:“走吧,这样快一些”,说着我就停了下来,推着车子跟她走,她还是在犹豫中, 梦:“好吧,那我们一起回家吧!”就这样,我的内心的小主意就算达成了,别提有多开心了,可是我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算了,还是到家再再想吧!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她坐在我的车子后面,两只手抓住我背在后面的书包,我能感受到向后的拉扯力,让我紧张的就是这点微妙的拉扯力,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因为,放学的时候人很多,所以就很快迎来了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我瞬间感觉脸就红了,幸亏没让他看到,不然就羞大了,我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个层面的东西,所以第二个紧张就出现了,而且和第一个紧张合在了一起,成为了更大的紧张。 我不由自主地加快速度,总算转弯了,才算松了一口气,她指导着我前进的方向,发展她家离我家并不是太远,只是隔了两条巷子, 我:“行了,到了,还是自行车快吧!” 梦:“嗯,是的,这些你了,那我先走了”,她就蹭蹭跳跳地回去了,我也回到了家里,此刻我把硕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 我回家里也开始写作业,天还不算晚,因为是夏天,所以天黑的晚。 我在写作业,老妈在做饭,老爸还没有回来,不觉中,突然听到了敲门声,我去开门, 硕的妈妈:“唉,智,硕在你家嘛,他还没有回去,到底去哪里了呢?”听到这,我才想起来,我真的是忘记了,说好一起回家的,为了送她,我把这件事给忘了,所以我回屋赶快穿好了鞋子,跑了出来, 我:“阿姨,您先在我家待会儿,我去找吧!”我就跑出去了,骑上自行车就去了学校。 我到了学校,发现硕还站在校门口那里,一个人背着书包,学校的门口都锁门了,天也快要黑了,头顶的小虫子乱飞,在夕阳下跳着不知名的舞蹈,我突然感觉有些对不起硕的样子,却因为这件事给耽误了,或许他认为我有事,就一直等在这里,不肯离开, 我:“硕,你怎么还不回家啊!你妈妈都来我家找你了,走,我送你回去”,我不知道他怎么还不回去,直到他给出答案, 硕:“哈哈哈,我就知道你没有忘了我,是不是光想着人家姑娘了,还送人家回家,估计明天你就是学校的星星了,我就是看你还能不能想起我来,看来还真对了,走吧,也待着我回家呗!”说完将书包扔给我,就坐在了车的后面, 我:“那我要是不来呢,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对了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说到最后那句话我明显拉低了声音, 硕:“你不来,我就等到天亮呗,直到你想起我为止,你的事都传遍学校了,等着明天成为星星了,对咯,一会儿我要去你家吃饭,算是补偿了”, 我:“好吧!”我就待着他回到了我的家,说实话,从现在开始我真的把硕当成了朋友,他不仅为人憨厚,而且特别的讲义气,注重承诺,所以我还是有点心疼他的,所以待回他去,也算弥补一下了。 直到家门口才下来,这个时候爸爸也回来了,我们一起进去了,妈妈和硕的妈妈还在沙发上等着,我一进去就说, 我:“阿姨,让他在我家吃吧,就不回去了,要不阿姨也在这吃吧!正好也方便”, 硕的妈妈:“不了,他爸爸还在家里等着吃饭呢,我得回去告诉他一声,要不硕跟我回去吃吧!” 硕:“哎呀,不用了,妈妈,您还是回去吧!我就在阿姨家里吃了,没事的,一会儿我自己就回去了”,说完,硕的妈妈就走了,我们吃完饭以后,就出去走了走,仿佛安静的时光一直都在。 在未来的某个瞬间,我们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内心最安静柔美的画面,那也许是自己的心最安静的时候,所以才会时常地想起,无比的怀恋。 有些地方只有离开过才知道自己如何的怀念,往日的时光仿佛就在眼前的昨天,可是却回不去,给我们的反馈无非就是多了一些成熟的感慨,不止是我们,还有所有和这里相关的人。 就像我们最初的喜欢,无非就是两条跳动的马尾,所以才会如此地怀念生命最初的样子,那场无怨无悔的青春,虽然我现在不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名字了,但我还是希望能像最初那样,温柔以待,如果你有幸也能看到我写的这个故事,那么就是我最大的幸运。 感谢,曾有你的出现。 天亮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曾这样想过:我和我的影子本来就是两个人,是两个世界的人。昨天我明明记得把书签放在了221页,可是今天早上我再回去的时候,发现书签已经到了225页了。 漫漫的夜里,就像漫漫的人生之路,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出现在梦里,所有的东西毫无联系的交织在一起,看不清开头,也看不到结尾,更不知道是怎样的过程。 但我能很清楚的明白,有些事情出现,确实是我过去很在意的一件事情,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就消磨掉了这份执着,可是又在梦里被重新提起,不免有些忧伤,有点沉重。 有时候,我们会被自己的梦突然惊醒,自己最不想看到的事情在梦里终究还是发生了,可是突然的醒来,不免有些心情沉重。 唉,天亮了,鸟儿的叫声依旧清脆响亮,我却无暇顾及,就是在想刚才到底做了什么梦,又是什么意思?是在告诉我什么吗?不知道,一切又重新归于了混沌,看不清了,凌乱的心,只能自己慢慢变好。 天亮了,该想想今天的事情了,那么今天的话题就是:天亮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福兰德先生的时间表,很是有名。 五点起床,喝茶,静坐,备课,抽烟。 六点到六点四十吃饭。 七点到九点上课。 九点到十二点三刻写东西——他所写的“三大错觉”,就是这会儿折腾出来的。 下午一点到四点午餐,见客人。 四点到五点,福兰德先生就会出去散步,——镇上的诸位都可以按照他出门的时间来校准自己的手表。 五点到十点看书。 十点,睡觉。 差不多七个小时的睡眠。 这是福兰德先生大概的时间表,我恐怕是坚持不下去,所以我只能顺着时间的方向走,而福兰德先生是顺着自己的方向走。 我们刻意去研究一些人的时间,发现是很有规律的,但是也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那就是健康状况问题,为什么同样是睡七个小时,福兰德先生总是生龙活虎的,而你却是无精打采的样子,所以,时间都去了哪里? 相当多的人,大都有相似的毛病:时间都花在闲散的漫游里了,而且自己尚且不知道。 就比如说: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这么一本厚书,开始,你会百般犹豫,千番推诿,而且会找“看不懂”“太闷了”之类的理由,翻两页就算了。但熬过最初的开头之后,你会进入顺流而下的状态,你会越看越快,欲罢不能,使追读这本书变成生活习惯的一部分。之后,当你不断跟人推荐这本书,念叨“别看开始有些厚,可好看了”时,也常会追悔:“我那时候真笨,干嘛要这么拖着?” 如是,许多时间,其实都浪费在了犹豫不决和散漫之上,而不为当事人所知;许多习惯的养成和自我约束,其实只需要开始时注入一点毅力,坚持一段时间,然后就会习惯成自然了。 所谓的充实是什么?无非就是同时一分钟,你做了更多的事情。如果是有心人的话,你就会从千忙百忙中压榨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要习惯按住,背着你偷偷逃走的时间。 习惯跑步,就会有一种心里强迫症,总想在最短的时间征服更多的路程,并以此来提高身体的素质。 一开始这样的强迫确实让我感觉到压力和恐慌,可是如果不接受这样的锻炼,永远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有多弱小。 “你能坚持这么多的事情这么长时间,是怎么做到的啊!好了不起啊!”有人说。其实,我们仔细想想,这样的话是很愚蠢的,自己所没有做到的事情,去羡慕别人,难道自己就不该有些愧疚感嘛,如此而已。 其实,也只有当事人知道,开始时是困难的,只要能坚持下去就是所谓的胜利,时间久了,自己所坚持的习惯就成为了自然了,而奋力的跑步给我提供的是源源不断的快乐的感觉,好不容易找到一件快乐的事情,还没有理由坚持下去吗? 最近出现的就是这个状况,每当到了凌晨的三四点钟就会成了胡思乱想的梦境,不过,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就会忘记,也感觉精神好很多,沉重感也没了,写作的感觉也有了,其实,细细想想这样的梦,是我们所经历的一些事情的回忆,无论是高兴还是忧伤总要有一个定论,而那些已经被自己忘记的事情,也会因为一点线索而被记起,反而对于现在来说这件事是如此的重要,而且很贴合现在的心情,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或许过去这样的心情有过,但是却忘记了,而现在正是需要这样的心情,所以一个梦境就被记起了,生活还真是大方。 虽然我还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样的梦境,但是好像也不用知道,后来就大概保持在四点钟左右醒来,然后起来写写东西,倒是挺好的。 “不忘初心,牢记梦想”对于我们是很重要的,能在你迷茫的时候给你导向,能让你坚持不懈的走下去,生活不会吝啬,总能让你看到不一样的景象。 昨天因为硕的原因,我做了很多的梦,甚至依稀看见我们未来的样子,好像是很美好的样子,可是又有些模糊不清楚,就像现在我们的天空:墙角布满了一个蜘蛛网,就会让扫帚清理下去,也会看到蜘蛛网上粘住的小虫,就像我们的现在,努力挣脱,向往一个自由的世界。 我和硕都像是这个蜘蛛网上的小虫,没有想过要去挣脱,可能是现在还没有到那个时间。我们每天一起上学,迎着清晨的阳光;一起放学,迎着灿烂的夕阳,走在同学的人群里显得很是平常,所谓的如此怀念,就是简单的陪伴,然后就是一起的说说笑笑,分享心中的一些小秘密,围着生活这个“蜘蛛网”没有烦恼地生活着,那时的天空,那时候的风,那时候我们走过的每一步等的东西,都变得如此遥远而又如此怀恋。 从时间到时空再到我们,我们梦见的都是过去的自己,虽然我们总说不用那么在意过去,但是无意中还是会想到,而且越是深入越是无法自拔,如此而已。 漫漫长夜,总会安枕入眠或者彻夜难眠,但过去黎明前这段黑暗,不就行了嘛! 至于到底是什么意思,又何必去想呢。 小镇应该是怎样的心情? 粉红的杏花在风中飞舞和飘落,不见一点哀伤之感,洒洒落落的微风吹着杏花前进,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小镇的每一个角落,最后落在了我的手里,我刚好放学,就看到脚下的杏花,不忍心再让她承受零落的苦恼,就捡了起来放到了书包的口袋里,如此而已。 小镇好像并没有想的那么大,相反却也感觉很温馨,小卖部店,豆腐店,菜市场,玩具店,书店,酒吧等的老店被新的店替代,虽然只是几年的时间,但是小镇的变化却也很大,是我看着变化的,但是当真的看到全都变了,却也感觉不适应,如此而已。 以前,小镇还是土路的时候,树木还是很多的那时候,遮天蔽日的树荫看不到太阳,所以夏天总会上这里来,是避暑的圣地,也能捡一些叶子躺在树下睡觉,是一个自由快乐的地方,旁边还有一个小的水池,可以打打水漂,如此简单,可是现在连简单也做不到了。 每次下雨,都要脱下鞋子才能走过去,不然鞋子就会被泥给包裹住,成为泥鞋,所以每次都要回家洗脚才能再穿鞋,那时候还没有车,所以倒也乐趣无穷,喜欢夏天清清凉凉的泥,还有泥贴在脸上,挥舞出水滴的青春。 记得,在前街巷子里,有一家豆腐店,每次买豆腐都是我去的,所以和豆腐店的人很熟悉,每次我都是看着豆腐做出来的,放在袋子里然后给钱,又跑回家里,递给妈妈。有时候,人多了就要排一会儿队,倒也不觉得无趣。 把豆腐放在白色的瓷盘里,盘子的白色和豆腐的白色不一样,却也好看。用手摸一摸嘟嘟的豆腐,就像是青春,太轻了会感觉索然无味,太重了就会给青春留下不可愈合的伤口,所以对待青春,我们总是小心翼翼的收藏,自从青春走了以后,我们一直这样。 现在的豆腐店,被一家火锅店给取代了,放着现在的流行音乐,吃着比豆腐硬的食物,感觉不到丝毫唇动的感觉,趣味也少了,没了一丝期待,吃就是吃,呆板而又无趣,不像亲眼看着豆腐做出来,有一种成就感,而这种成就感给了我很多创造的快乐。 在前街的第二条巷子里,有书店和玩具店,之前的酒吧就在巷子里对面,还是那两棵高大的皂荚树,只是现在看不到了。 每次不想呆在家里的时候,总会去玩具店逛一逛,但是大多数都不会买,要是买也是过年的时候,当做给自己的礼物,不过只是看也赏心悦目了,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也挺好的。 跑出玩具店就是书店,安静的坐在自己的小桌子上看书,童话世界尽展现在眼前,那种最初的求知的快乐,也是心动的时候,现在也找不到了,不过也随着音乐依稀可见。 书店除了书还有光盘和磁带,磁带在录音机里被反复的播放,自然就会把那个旋律当做最初的声音,成为怀旧的旋律,有时候书店的老板也给我们放动画片,那时候因为家里还很少有电视,所以那就成了我们必须去的地方,每天书店老板都会说几点放什么动画片,害得我们放学就要拼命地跑,晚了就没有座位了,就只能站在外面听声音。有时候遇到值日是很讨厌的,那就说明今天你与电视无缘,期待明天的吧!每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忧伤的时候,想想还真是执着可笑,就像明媚的阳光,嘴角勾起一丝简单的弧度,一想起,就是想笑,没有任何理由可言。 再就是酒吧,给了我最初的酒水体验,在那杯泛着泡沫的液体里,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未知的人生,时而快乐,时而忧伤,时而又抓狂,仿佛体会到了所有的感觉,就像这个青春的样子,也是泛着泡沫的时间之水,时不时就会让你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他没有任何形状,他小的可怜,可是却化成了另外一个自己,如同影子和你一起前行,也是很够意思吧! 现在巷子没了,土路也没了,成了柏油路,这个世界就这样空白地呈现在眼前,很是突兀不安,书店没了,成了一家ktv,酒吧也被重新粉刷升级,现在不只能喝酒还能提供住宿,饭食,其他的也就不一一提了,总之新的世界已经把过去变得面目全非了,不过去的人好像多了,都是新的年轻人。 对于自己喜爱的小镇,第一次出现了要离开的感觉,可是全新的东西扑面而来,却也感到了过去没有的便利,再然后我们就习惯了,自然就不讨厌了。 只是对于过去的乐趣还有一些留恋吧!所以才不忍看着过去消失在眼前,连一个可以幻想的现实都没有。 只是过了几年,为什么不愿意出去做这些快乐的东西了,其实现在也有,我也不明白自己,越过越感觉孤单了,不想生活来烦我,我也不想靠近生活,给自己增加烦恼,那时候能做到,现在却做不到了,我必须去主动接近生活,无论生活如何烦扰我,我都要去勇敢微笑。 写写这些变化,倒也能得到一些实质意义上的启示,勿忘初心,可能就是这个样子吧! 现在的小镇上,树木也少了很多,像那两棵高大的皂荚树,再也看不到了,替代而来的都是一些小的新的树苗。 过去,在小镇的后面有一片空地,是我们学生种的树林,没想到现在也长的很大了,浇水成长,都挡不住时间的流逝。 总爱在夕阳下骑着自行车追逐风的方向,倾斜的影子被拉的很长,朋友之间仿佛习惯了大声的叫喊,看到什么新奇的事情都要第一时间分享出来,现在不会了,仿佛对于这样的事情都习以为常了,不会再有多余的情感去对着过去发笑,而是在寻找新的快乐,变成了一个呆板的人了。 过了晚上,迎来早晨,看见花掉落了几片叶子,我把叶子捡起来,又放在了花盆里,等它自己慢慢枯萎吧!我很爱惜花的盛放,即便是盯着花开放,也不觉得无聊,因为时光如同鲜花,让我能闻到近在咫尺的花香。 每次回到小镇都觉得陌生又熟悉,小镇换了新的衣服,应该很高兴吧!高兴的心情还是很多的,谁让我们都那么喜爱生活呢!!!! 原来,我在意的是什么? 现在我们讨论一个问题:心甘情愿为了什么?到底什么叫爱?爱一个人又是什么感觉? 每个人在不同阶段对爱的感悟都会不同,当时我是如此理解的:爱是一种强迫的状态,没有人要求你那么做,而你却非爱那个人不可,违背了内心意愿就难得安宁。爱情可以可以完全没有理由只发乎本心,“因为爱所以爱”是最简单且接近真相的爱情逻辑。爱是一种负担,而且这种负担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心甘情愿的让对方成为自己的负担。 有人会问:“人做事总有目的,心甘情愿的图什么呢?”是呀,图什么?很久以来,我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图他人羡慕的眼光,图多一个人来爱自己,图理解,图尊重,图从此不再孤单,图对方能给自己的各种帮助,图往后余生可以都是你,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心,图自己看到了世界尽头嘛,好像都有,又好像缺少什么? 总之,人会对另一个人好,还可以是单纯的喜欢,就像我们青春的暗恋,与暗恋不同的是,这次我们勇敢地说了出来,在你的眼中她是那么的好,或是你那么需要她,想要了解她过去的点点滴滴,能为对方做些什么就成了此时的心愿。 你喜欢养花,养鱼,难道你对它们有所求吗?吃了它,不可能,只不过是希望能一天天看着它们变得更好更漂亮罢了。当你心中有爱,也有付出的能力,而你又恰好遇见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这时候,你心中“所求”就是给予。 当你单纯地喜欢或爱上一个人,不涉及任何外部条件的时候,那种感情是最令人无法自拔的,也是最难舍弃的。 喜欢或者爱为什么不能以最简单的姿态尚存?习惯了以复杂的眼光看待世界的人,心中总是充满了各种利弊的衡量。而那些简单纯粹的感情,在他们眼中却成了这个世界的稀有感情。 当你爱一个人,说了,而她没有同意,在你心中这份爱就变得无法交代了,所以总想发泄出去,让她真的明白自己的心——只是最简单的爱。 付出不累,压抑才累; 真实不累,虚伪才累; 爱一个人很简单,但是当这些爱变得越来越多,而对方不接受,自己又无法排除掉,就是痛苦,给不出去的爱越多越痛苦。 爱一定要给出去,内心才安宁,也一定要给出去,才能让爱成为爱,让她成为自己爱的人。勇敢,让未知更美。 接受和索取只是爱情的一面,而别的基石就是付出。你要懂得体谅她的难处,谁在关系中起到更大的支撑作用,谁就赢了。付出与承担的能力就是别的能力,如果说心甘情愿的付出就是因为心中的“爱”,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一个字就能说清楚。 会不会因为付出而获得什么那是后面的问题,你有没有把爱给了值得的人,也是另一个问题。但是,在付出的时候你感觉自己会轻松一些,最起码认为自己为她付出是快乐的。 那么就有答案了,爱她,这份对她的爱,躺在自己内心不说是沉重的,然而给出去以后却变成了快乐。 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成都,这次去的是“人间仙境万源”,我记得初次来万源是因为家里的亲戚住在那里,所以有个机会就去了一次,在小小的我的意识海里,万源美丽而又安静。 上了大学以后,在大学遇到了她,因为她是万源的,所以就像是明明之中的指引,算是第二次来到万源,只不过这次是因为她。 对于未来,不如叫做未知,从天上掉下来的什么,真的不知道,有时候是惊喜,有时候就是招架不住的惊吓。认识她,虽然只有一个月,却感觉认识了很久一样,而且我们之间的一些感情仿佛是一样的,都有过类似的感觉,所以说喜欢她是不可避免的。 去年过年,她突然问我是不是回家过年,我说是啊!因为之前我说过自己的女朋友就在那边,其实,我是故意试探她的,结果我得到了我满意的答案,她是单身, 她说:“你好啊,回家又能陪伴自己的女朋友,又能回家,跟的好幸福啊,不像我还要实习,真的是太糟糕了”,我突然想到自己的这个谎言,其实,自己是没有女朋友的,而偏偏却让她听见了, 我:“没有女朋友啊!是逗你玩的,不回家,要不去你家过年也可以啊!”她愣了一下,感觉世界变得好快,感觉还是不相信我, 她:“好啊好啊,敢骗我,坐车都要把你做够,回去万源”,我也愣了一下,其实,我只知道她是达州那边的,却并不知道就是万源,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说的万源,也是我第三次来到万源。不知不觉中也变得熟悉了,因为像是做过过去的感觉。 其实,能有如此的路程,别提多开心了,喜欢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能在她的身边。她的大包小包我全都拿着了,汽车很颠簸,到了万源附近的公交站就下了车,打算骑着自行车回家。 我会尽量给她一个轻松的回家旅程。行走在山路间,看着峰峦起伏,河流纵横的地势,不觉有种高兴的感觉,原来她已经拥有了让人羡慕的一些东西,而我就是发现她,成为连自己都羡慕自己的人,在她身边就感觉心安。 其实,细细地想想,跟着她去她家真的好吗?是不是太冒失了,会不会给她带来什么麻烦,在最高兴的时候我才想到,可是来都来了,也就不考虑这么多了, 我:“原来你家这么漂亮啊,为什么还要出去到成都呢?” 她:“上大学喽,怎么感觉你一进山就变傻了呢!” 我:“对啊,还不是让你漂亮的都傻了,再加上这人间的仙境万源就不想走了”, 她:“哼,不理你了,贫嘴”,她当先走了出去,我就静静地跟在后面,不久后她又说:“跟紧一点,要是你迷路了我可不找你,告诉你一个秘密,这里可是有狼的哦”,一听到有狼,我就乖乖的跟在后面,不敢多说一句话。 “不知,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我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 她:“行了吧!还作诗,酸死了”,她故意做出酸牙的样子,让我笑了。 我才知道,原来在意的是她。 花落知多少? “喂,你说这里好吗?”走着走着,到了一个山洞前,洞前的小树木已经完全的把洞口挡住了,她把我带到这里来,突然转过头来问我, 我:“非常漂亮啊!就像你一样,安静的很,没有那么多的烦扰,过着安静的生活多好啊!” 她:“是啊!多好啊!你知道这个山洞是做什么的吗?”她呆呆的点了点头,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情吧! 她:“这个山洞只要一伤心我就会来这里,想想那时候和自己赌气的样子真好笑,一转眼就过了赌气的年纪,只是怀念一下过去罢了”, 我:“哦,原来你也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啊!不过想想那时候真的好安静,就算现在在这里也感觉不想哭了,只有满满的回忆”, 她:“你还说我呢,你肯定也是一个不听话的小孩,不然不会有这么深的感触”, 我:“好吧!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喽,对了,你为什么会让我上你家去过年,不会是……”,她打断了我的话, 她:“唉,你可别多想,不会是什么不会是,我就是说着玩的,谁让你自己当真了,我也不能打乱你的兴趣,所以就带你来喽”, 我:“好吧!我们走吧!”迎着弯弯曲曲的小路,跋山涉水的,终于看到一只鸡在前面跑,才知道到了村子里。 村子依山而建,背靠着大山,清新雅致,远处能听到流水的声音,我们跟着那只鸡进了村子,看到远处有人在种着, 她:“我们的小村庄跟城市可比不了,你可不要嫌弃,都说了很糟糕的样子,你还跟来”, 我:“没事啊!挺好的,你那么在意这些干什么呢?”看她开始变得有些不高兴了,我尽力去安慰她,说一些高兴的话题, 我:“真的没事,你看这里多漂亮啊!干嘛要想远离呢!我知道原因,但你还是爱着这里不就行了”, 她:“嗯,知道了,走吧!” 也许女孩就是这样吧,就像六月的天气,下雨和晴天只是一秒钟的事情,前面还忧郁着呢,后面就又高兴了,需要时常的安慰, 她:“喂,你在想什么呢?走啊!” 我:“哦,哦”。然后我就跟了上去。 跟着走着碎石的小路,是从小溪的中间铺的石子,小路但也平坦,不久就看到一家不错的房子,比旁边的房子,高一些,从房子里正在冒出大量的烟, 我:“这是做什么呢?这么多的烟”, 她:“制作腊肉,走吧!去看看”。 腊肉,最初并不是美食,而是保存肉质的一种方法,或者是是无奈创造出的一道美食,特别是在四川很盛行,在大学的时候也吃过,却是没有亲眼看见做过,所以这次见到熏腊肉还是第一次。 之前在《舌尖上的中国》看见过,从传统到家常,再到触及到味蕾的,是一个美妙的过程,再加上成都生产竹笋,就成了天然的美味。 其实,我们所看到的生活里的腊肉店,都说是用松枝燃烧烤的,其实,松枝并不是熏制腊肉的好燃料,松枝会产生烟,而且火星四溅,打到肉上就会变得不干净,所以并不是好的熏制腊肉的材料。 最好的燃料大概是“水里的木头”了,夏天的时候山洪会冲走许多树木,洪水褪去之后,石滩上就会出现很多的木柴。这些木柴经过河水的碰撞冲刷,变得相当干净。晒干之后,烧起火来少有异味,烟也很少,烤出来的腊肉基本上保留着肉的本色。 走进房子,一个中年阿姨正在外面捡拾着木柴,她快速跑过去, “妈妈,我回来了,我来吧!”她跑过去蹲下就去捡着柴火,因为她的包在我这了,所以很方便,不过还穿着比较长的风衣,我就站在不远处,她的妈妈没有让她蹲下去,而是抱着自己的女孩高兴的笑了, “她爸爸,女儿回来了”,妈妈大声喊到,很快从屋里出来一个中年男子,比我还要高一些,带着一个帽子, “爸爸,我回来了”, “唉,好女儿,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走吧,回屋里去”, 她:“唉,等等爸爸,我还有个好朋友,他也过来了,我给你们介绍一下,你快过来啊!”,我就跑了过去,就站在她的爸妈面前, 她:“这是我的爸爸,这是我的妈妈,爸妈,这是我的同学小智”, 我向前鞠躬:“叔叔阿姨好,我是小智,请多关照”, “好好好,来,快进去,外面冷,走吧”, 我:“叔叔阿姨先请”, “嗯,好好”,然后就进了屋里,她把我背的她的包接了过去,我就坐在客厅里,她的爸爸去厨房泡茶了,然后我就和她的爸爸边喝茶边聊,她和妈妈去做饭了,算是结束了路程。 然后就是一起吃饭,不知不觉中就到了下午,她的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只有我和她在家里, 我:“你陪我去山里走走吧!反正也没事,顺便讲讲你过去的事情听听,可以吗?” 她:“哼,美得你,外面冷,你不知道吗?”她一边喝着热水,一边说着, 我:“这可比北方的冬天暖和多了,走吧!在山里也感觉不到风,你看远处的树还绿着呢!” 她:“好吧!但是不能走太远了”, 我:“是的,首长,保证不会”,她笑了笑,就走出去了,我也跟在后面,随着山路,渐渐地感觉自己在一点一点爬山,越来越高,也看到有人从山上下来,我曾触及不到的事情在这里居然很容易就做到, 我:“你看多漂亮啊!你还说没什么好看的,你要用我的眼光去看待你的世界”, 她:“是是是,你说的都对,不过我感觉你怎么令我企图呢?说来听听”, 我:“没有,怎么会呢,不是你让我来的嘛,你看那片树落了几片叶子”, 她:“不知道,要不我们过去数数吧!怎么样?” 我:“不用了,我只是想说,叶子落了,又一年过去了,时间可真快”, 她:“我看是你转话题快吧!行了,有点冷了,我们回去吧!讲一讲你的故事听听”, 我:“你想听什么故事啊!” 她:“你想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就说一说你为什么要骗人说有女朋友的吧!” 我:“是那个人问起的,我总不能说没有吧!感觉很丢面子的”, 她:“原来是这样啊!走吧,我们回去”。。 此刻,我不知道会有多少花凋落了,但是却是美丽的瞬间。 路要怎么走?才不会空空如也 “如果当时考研,我现在是不是就不会这样子了,每天按点上下班,太无聊了,吃饭的时间不固定,有时是没完没了的加班,比别人付出更多,却没看到有什么回报,你说生活是不是再一次欺骗了我”,刚走进咖啡厅,我那朋友跑过来,拉着我就说了一些这样子的话,我开始不解,不过一听到生活也就豁然开朗了。 其实,细细想想这句话,除了对过去充满了抱怨,你并没有做什么,反而是在欺负自己。 我们都有着自己一种理想的生活,却在过着另一种令自己厌烦的生活。突然就发现你一直被生活欺骗着,自己的理想生活,长时间没有实现也许就忘了,忘记了最初的目的,过程中又被其他的东西吸引,从而走向一条大多数人的路,最后是自己迷失了,还要责怪自己,是不是太欺负自己了,如果当时我们哪怕有一点的念头坚持下去,也许现在已经是别人看不到的风景了,一切都发生在不知不觉中,如此而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变得多愁善感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没心没肺、不顾一切的自己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在想未来的自己是什么样子,而不是只知道过了今天不去想明天;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想事情,不喜欢那么无私的分享了,而不再光顾喧闹的场所。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变了。 自己陷入了一场苦恼的幻空,无论去哪里都是错误的,只有自己平静下来,抛开所有的欲望,才会找到真的自己。 “师哥,你的大学时光是怎么过去的”,毕业的前几天,不断地有新的学弟学妹这样问我,我不好意思地说:“不要放纵自己,努力珍惜所拥有的美好时光就好”, “谢谢,师哥”,就跑远了,其实,看着他跑走的背影,看着有点落寞,我还想补充强调一句:“一切靠自己”。 不得不说现世就是现世,就是大多数人都经历过的:一开始上大学的时候,觉得新奇性十足,一切都充满了动力和耐心,可是没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厌烦,抱怨课程又多又无聊,总想跑出去,看看人家有多自由,这是我们大多数人都有的情况,似乎无法避免。 我们都经历过忧伤春秋的大学时光,我很不好意思地承认,大学前两年的时光,基本上被我浪费在了睡觉、聊天和胡思乱想上了。温馨的大学座谈时光,这种谈天说地地情景,固然开启了年少的我对社会、爱情、人生的认识,但也是在浪费时间,不得不承认真的是浪费时间。 终于我开始思考未来的自己是怎样的,却得不出答案。 是上班好还是考研好,抑或,要如何度过人生。显然,谁也给不出答案,信息太少,可是不确定的事情太多。所以我就先不要想那么多,好好学习才是真的任务,这就是对我目前而言最有意义的事情。或许,一切终会有答案,就像现在,已经有了答案。 生活就像考试,而我们却不知道这是一场考试,等到答案摆在眼前了,才知道什么是愚蠢。 大二的一天,决定去图书馆看看,决定是时候应该做点什么了,而不会变得如此无聊。翻遍所有的书,唯独对名着感觉可以看一下,对于文学一直感兴趣,可是一直没有成熟的想法,所以也就只是看看。 很快到了中午,就坐在书架下睡着了,不知不觉中又进入了一个幻空的梦境里,不过后来想想也确实因为这个梦,真实的想法才会在醒来一瞬间被敲定。 梦中,穿越回了唐朝,成了名副其实的一名乞丐,乞丐服,一只打狗棍,一个跌破一角的瓷碗,鞋儿破,帽儿破,我走在这个拥有浓厚古时气息的集市,突然感觉好真实,粗布麻服,戴着帽子,药材铺,包子铺,酒馆,风筝铺应有尽有,唯独感觉自己不同,怎么也应该是一个秀才才行啊!对不对? “唉,你看那个秀才,怎么成了乞丐了,真是惨啊!”轰隆,我才感觉什么是晴天霹雳,原来我真的是一个秀才,或者说虽然是个秀才,但是却过的像一个乞丐,就是一个乞丐,真是命运使然啊! “唉,谁说不是呢,就让他为刺史大人做一首赞扬的诗都不肯,刺史大人一怒之下就把他贬为了乞丐,你说又不是不给钱,或许碰上刺史大人还能给你个一官半职的,这倒好,做乞丐连卖字画都不行了,只能讨饭了,何苦呢?唉” “可怜啊”,听着周围的人对于我的评论,特别是那一声长长的叹息,让我感觉又重新开始了名利和官场的斗争。 “给你,吃糖吧!”这时,一个小孩子跑过来给了我一个大胆的微笑,还给了我一块糖,接着她的妈妈就来了, “走走,你这不听话的孩子,不要和这个乞丐接触,你以后要好好的读书明白吗,不然你以后就会和这个乞丐一样,只能要饭了,到时候你爹爹就不要你了,明白了吗?” 小孩子:“明白了,妈妈,我把糖果给他就走”,糖果到了我的手里,小孩子就跑开了,看来当乞丐还是有用的,最起码能教育一下孩子好好读书,至于我是怎么成为乞丐的我都不知道。 走着走着,本来晴天突然下起了雨,我连忙跑到了一家雨伞店的屋檐下躲雨,突如其来的雨,让所有人都变得很狼狈,我却没有被雨淋湿,其实,从某种事情来说大家都一样,没有什么乞丐秀才之分。 “唉,你进来吧,下雨了,坐在这里吧!只要不打扰我做伞就行了”,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正在仔细的做一个风筝,还时不时有人来买雨伞,或许我能帮到她, 我:“要不我帮你卖雨伞吧!你看你忙着做伞,我也不好意思在这,只能帮你一下了”, “好啊,这边的雨伞十文钱,那边带着花的要十五文钱,谢了”,说完她继续坐着风筝。 今天因为下雨伞卖的不错,晚上还得了一顿好吃的晚饭,换了一身衣服,把头发也剪短了,算是当上店员了,是不是幸运呢? “喂,兄弟,醒一下,图书馆要关门了,快回宿舍吧!”我一看表,已经晚上十点了,就匆忙把书放回了原位,是一本《新唐书》。 跑出来之后,并没有回宿舍,而是去吃饭,十点对于大学的我们来说只是夜生活的开始,或者说才开始吃饭。 脑子里一直被刚才的梦萦绕着,好像要告诉我什么。我进去了一家兰州拉面馆,要了一碗拉面,直到拉面汤的热烫到了我的嘴唇才想明白,一瞬间脑子像是被通了电,一下子就清晰了,既然这么喜欢文学,何不自己写书呢?吃完了拉面,我很快就跑回了宿舍,虽然天气下着一点小雨,感觉好像发现了一个新大陆,终于感觉要做一个大工程了,从此去的最多的就是图书馆,也感觉时间真的是飞快 一直到现在,证明剩下的大学两年时间没有荒废,最起码能看到每天的足迹,我真的不敢想象如果我没有那么做,现在又该如何呢? 大学毕业让大多数人感觉从天堂一下子掉到了地狱,许多大学不用面对的事情,现在都来了,而且无法避免,只能迎难而上,没有任何的方法。 坚持自我的人总是能更快的走出这片迷失森林,而没有自我的人在森林里兜兜转转,进去了就再也没见到出来过。 路要怎么走,才不会空空如也,很现实的问题,无论是大学,还是工作以后都一样,是人们长期、无时无刻不在想的问题,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一步一步走,这个答案看起来既是简单的又是复杂的,但终究还是自己的。 为了迎接不确定的未来,我们要尽量为自己多的打基础,多做一些可以长久发展的事情,多一条路多一个希望,这样未来真的来了才不会手足无措,自己也感觉留下了一些东西,才不会感觉空空如也。 很简单,一步一步走,走的安稳踏实。。 泡沫的历史记忆 当你行至上海,徜徉到黄埔江畔的一座小酒馆,叫上两碟小菜,叫上一扎鲜啤,你可以一边喝着酒,一边听着《上海滩》这首歌曲,过去的记忆气息不觉扑面而来。 在这个中国近代啤酒工业的发祥地,你的脑海中会浮现出无数关于啤酒的记忆,其中或许会有同治四年(1865年)英商埃凡在上海租界建立的中国第一家啤酒厂的依稀娑影,或许会有民国时期怡和啤酒广告画中的翩翩女郎,或许会有《喜欢上海的理由》这首歌的动人旋律……这些朦胧的记忆会把你带进往昔的鎏金岁月,让你仿佛置身于梦幻般的天堂。 人们通常会谈到“出世”和“入世”,觉得是两个地方两个世界的事情,其实不然,“出世”和“入世”也可以自然地结合到一起,有了烦恼,消除烦恼,做什么事情,一切都还来得及。 其实,生活在尘世里,就是有千般万般不顺,却还是贪恋着三丈红尘。 静安寺、玉佛寺、龙华寺,无一不坐落于闹市中,身处尘世,就要为尘世中的人带来慰藉。写字楼里有日夜上班的精英们,远远望着寺庙巨大的金顶,“出世”和“入世”就在一步之遥,其实,感觉还是偏向了“入世”。 上海这座城市给我的感觉就是“真实”。我的朋友中有在上海读大学的,放暑假的时候回来,跟我说了很多对于上海的认识,他说上海的姑娘每次买水果都是一样只买一个,如果这样的行为放在北方,不知道摊主会不会不卖了。 后来在上海生活过一段时间,发现上海物价真的蛮高的,生活的成本不低,所以觉得想要有点水平的生活,就要这样,当看到别人当街边走边吃苹果的时候,我也可以边走边吃苹果,虽然我只买了一个,但是却有同样的体验,所以说在自己的范围内消费,和别人一样,并不缺少什么,这就足够了。 生活的小智慧在于节俭和精明。我开始理解上海人的节俭和精明,现在也很少有人像以前那样一下子买很多东西了,毕竟人们的需求多了,在于很多的种类,而每个种类就需要一个而已,这就是生活快乐的小智慧。 上海是一座极具现代化而又不失中国传统特色的国际大都市。繁华背后,那一条条小巷子,还有隐藏在绿荫下的老弄堂,都让人着迷。褪去那些“大都市”的现代元素,上海依然是一个有着自己独特韵味的历史老城。 1933年老场坊算是上海人比较为人所知的地方了,这里是一片创意园区,拥有不少特色小店,平时还会有许多表演、时装秀等节目。 老场坊也有古罗马巴西利卡风格的,有些年数了,是东方和西方建筑特色精巧的融合的典范,在经典欧式历史建筑风格之外,外方内圆的基本结构又暗合了中国风水学说中“天圆地方”的传统理念,堪称完美。 纵横交错的廊桥,加上交错的螺旋梯、伞形花柱,营造出迷宫一样的效果,光影和空间将这里的每一段时光都打造的独一无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季节的更替,景致也不尽相同,却都一样令人迷醉。 老场坊的前身是由英国设计师巴而弗斯设计的,上海余洪记营造厂建造的原上海工部局宰牲场,它规模宏大,制作精良。在当时,这样格局规模的宰牲场全世界也只有三座而已,完好的保存下来的现如今只有1933年老场坊这一座,其他的两座早已无迹可寻。 有好多的东西都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留下的必然是最珍贵的,而其他的却无迹可寻,如此而已。 时光流转,昔日血腥之地和如今的时尚中心。徘徊在老场坊奇特空间,迷失在遥远的1933年…… 提到上海,必说外滩。这里不仅被人们视为上海的标志,也同时成为了这座城市最奢侈的消费生活区。凡是在外滩有号的,都是非比寻常的店家。其中尤以集世界时尚品牌旗舰店、国际着名餐厅、酒吧以及艺术展馆于一身的外滩18号为最。 走进外滩18号,一砖一木都似乎在诉说着尘封的往事。那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风格、古希腊式的大理石石柱、红色的玻璃吊灯将历史的记忆与如今的时尚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浏览着岁月的痕迹,承受着现代的时光。 上海这座城市就像一壶老酒,温和而不烈性;香气飘满了整个巷子,悠远而不失本色,细细品味这壶老酒,会发现一滴就会沉醉,眼角里闪着晶莹的水滴。 来到七宝镇,七宝老街是不得不去的。这个集休闲、旅游、购物为一体的繁华街市分为南北两大街。走在七宝老街上,左右建筑古香古色,红色的灯笼古朴而典雅,微风吹过,灯下的流苏轻轻飘起,如同随风飘扬的祝福哈达。散步之余,不时闻到一阵阵香气,食欲不直觉就被提了出来。 七宝老街的南大街以特色小吃为主,有点像城隍庙,每年都会有有关美食的活动。吹吹打打,百家争艳,共享快乐,甚是热闹,正宗的上海本帮菜,咸中带甜,油而不腻。 记得,刚到上海的时候点的第一道菜就是“松江鲈鱼”,因为这种鲈鱼少见,所以能吃上一次也算是幸福了,不过那时还小,是跟着爸爸去的,也没有过多的记忆,就是感觉很好,很好吃。 其实,感觉上海最有亲切感的还是平常的菜市场,还有一口流利的上海话。一到上午十点,老爷爷和老奶奶们就会拿着自己的菜篮去菜市场买菜,老奶奶的砍价本领都是很强的,菜场就如同菜场,哪怕能省一毛钱也行,所以也是最热闹的,也是最可爱的。 不过,也经常会把握一个度,菜价既不会太高,也不要太低,自己接受,商家接受就好了,所以在生活里也是创造艺术的过程,小孩也愿意跟着去菜市场,因为他们也喜欢热闹,一路上能看到各自的人做着不一样的事情,所以有一种幸福也是看着别人幸福。 夜里,在酒吧里,独自品着一杯啤酒,突然也感觉也许自己并不真的了解什么是美,是一个美好的回忆才感觉美嘛,也许吧! 其实,在这繁华的背后也有很多人的努力,如果大学毕业留在上海就知道了,你要每天很忙又节俭才会勉强度日,也许只是暂时的,可到哪里开始都是困难的,只要闯过去就是最棒的。 也许,有的人不甘心平庸,会千里之外来到上海自己创业,其中的艰辛只有自己知道,一杯啤酒下肚,一杯啤酒包含的不只有泡沫,还有眼泪,还有一个最真实的自己,还有离乡的情节,无时无刻不再背着沉重的负担,在繁华的背后,永远不要忘了为此而成就繁华的人,都不易。 渐渐地,从历史记忆中走来,一点一点的变化都带来了不同的感受,最幸福的是还可以回忆。 从陌生到熟悉 在川中锦城成都,你能一边啃着兔头,一边吃着担担面,一边再叫上两罐紫啤,在边吃边喝中思考人生。 第一次见到成都这个地方,也是拿着行李箱背着书包打出租车第一次去到我的大学校园,一开始司机师傅说着一口流利的四川话,我还不懂,直到用普通话才说的清楚,当我下车看到大学名字的那一刻,我的未来就是和成都相伴了。 我走进去大学门口都会有大我们一两岁的师哥师姐前面带路,恰好我遇到的是一个漂亮的成都师姐,她在前面拉着我的行李箱,我在后面东看看西看看,这就是我未来四年要待的地方,充满了未知的期待。 “喂,行了快跟上,先把行李弄好了,有的是时间看”,师姐有些着急的说到, 我:“好的师姐,麻烦了”,到了宿舍门口,我就只能自己进去了, “谢谢师姐,再见”,师姐告诉我的宿舍门牌号是“306”,我就去了三楼,打开门除了上下铺的床以外,没有其他人,也就是说我是第一个到的,已经是下午了。 收拾完了东西,我就自己一个人出去走走,偌大的成都市,居然不知道该去哪里,这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一个问题,感觉肚子饿了就进去了一家串串店,自己挑选了几十根蔬菜串和肉串,不一会儿一碗鲜红的汤上了上来,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吃辣,心里想着虽然表面上看上去很红,事实上也没有那么辣也说不定呢。 一个蔬菜串下去,辣椒水直接到了嗓子,呛得眼泪都掉了下来,急忙喝了一口水,还是觉得不行,就又喝了一口水,所以对于成都的第一感觉就是“辣”,第一次吃饭就被辣到了。然后要了一碗米饭,混合着辣椒水勉强吃了下去,其实,我爱吃辣,只是从没吃过这么辣的。 暑假里规划的行程,到了成都以后全都乱了,不知道该去哪里了,随便走走,看看,也不觉得无聊,但是要记好走的路线,省的迷路。 转了一圈感觉困了就回去睡觉了,宿舍里还是我一个人,感觉挺安静的,但是睡得却很深沉。第一次长时间的离家,心里还是有点不安的,陌生的城市还是千里之外,是我需要适应的第二个困难,我尽量去想好的一方面,不让自己被忧伤束缚。 我没想过会在成都遇到另一个生活的开始,也没想过会遇到谁,除了学习,就是沉醉在成都的大街小巷里,无法自拔,美食,自己,快乐,还有身边路过的人,也过得挺有滋味,当然如果没有后来的美好,也是欲望在作怪,一个状况不会太久,自己也会去改变。 从此又开启了两点一线的生活,有时自己会去找一个酒吧,喝着啤酒,看看泡沫中的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这样的生活,渐渐地,我开始熟悉每一条街道,附近每一家餐馆,也开始了解了成都的同龄人,发现热情而且大方,就像辣椒一样,一下子辣到心里去了,却有一种高兴幸运的味道。 从陌生到熟悉,好像仅用了一年的时间,但是这一年感觉确实很快,大学已经完成四分之一了,可我还没找到方向。最近发现睡的越来越晚了,也许是被同学影响的,总之感觉出不对劲来了,所以就打算按时睡觉。 第一次迎来成都的夜晚,是在第二天晚上,看着大家十点以后吃饭的都有,好像是刚刚下班,劳累了一天,一顿美食是对自己最佳的奖励,从邻桌的哥哥姐姐们,我能依稀听到工作后的烦恼,可是我却不知道里面还有很多数不清楚的东西,不过不知道最好,我可不想走上工作的道路。 来到一家老妈兔头店,要了三个兔头,要了两瓶啤酒,自己度过孤单的夜晚,好像店里也挺热闹的,不用我去找热闹的地方。晚上,下起了小雨,后来就习惯了,习惯了带伞,随身携带,我也渐渐喜欢上了这座城市。 再后来又遇到了她,我从没想到会在自己忙碌中遇到一个心动的女孩,因为之前也认识好多的女孩,但是却没有给我任何的感觉,吃饭一起去玩很正常。 但是就是那天,一个晴天,那是第一次到一家公司实习,她抱着一个小箱子,我下了楼以后就站在她的面前,因为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店里,所以见到人家的第一眼就喜欢了。 旁边有一个小姐姐带路,我走到她的身边:“来,我来拿着吧!” 她:“没事,我能拿的动的”, 我:“给我吧!没事的”,旁边的小姐姐看到我们如此还不禁夸了我一句:“嗯,这个男孩子不错,要好好把握哦”,我我用赞赏的眼光看了小姐姐一眼,她也没说话。 接着就是坐车去店里,熟悉一下环境,然后就开始闲聊,就说到了谁有没有对象的问题,没错前面提到过,我说有对象就是来敷衍这个小姐姐的,然后她也在身边听到了,不过那天让我高兴的是她说没有对象,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没有,我就一下子放心了,然后后来又是亲自向她解开误会,所以才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是不是我也在改变呢?是的,成都终于给了我一个珍贵的礼物就是让我遇到心爱的女孩,此前没有一些定居成都的想法,现在却发现这个想法越来越明显了,又成了我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我觉得上班不苦,因为有她时刻在身边,心里被装的满满的,自然不会感觉什么是痛苦的,感觉只要在她身边就是最美的时候。一起下班,经常和我说一些她大学的事情,还有自己要好同学做的一些事情,只要是她说的,我都是给予赞美。 有时,她会说到一些不高兴的事情,我也尽力地去安慰她,让我高兴的事是她说:“一有不开心的事情就和你说,这样比较容易得到安慰”,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她说的像是诺言,就这样开启了自己的小美好。 从刚去成都怕辣,现在什么都能吃了,再到遇到不同的人,特别是她,让我彻底离不开这座城市了,也许是注定的,从陌生到熟悉,我们需要多长的时间呢??问一下自己。 晴空里的夏日气息 花儿,在雨季。 我想雨季绽放的花儿,应该更唯美。 那次,我和她去锦里,本来晴朗的天气下起了雨,我和她都忘记带伞了,只好跟着人群跑向咖啡馆,突如其来的雨,让我们都变得兴奋多了,我就这样拉着她的手跑,都没有注意到,等到了咖啡馆里迎来众人的羡慕目光的时候,才发现我已经拉住了她的手,然后就是忽然的分开,很自然,也很无奈, 我:“那个,对不起啊,一不小心就……”, 她:“嗯,嗯,没事的,你也是怕我淋雨嘛!”说着她的脸红了,我的脸也红了,其实,接触多了,就好像有了一种特殊的感觉,什么事情都会想到她,她时常也会跟我说一些事情,也会让我请她吃饭,哪怕因为只是迟到,吃饭算是惩罚了,对于成都第一次有了归属感。 我:“成都就像一个坏脾气的小孩,说下雨就下雨”, 她:“没事啊!习惯了就好,其实,我们不也挺好的嘛,可以一起淋雨,一起享受夏日的清凉”, 我:“对啊有你在身边真好,感觉真好”,我重复了两遍,我们找了一个角落里的咖啡桌坐下, 她:“说什么呢,快速买两杯咖啡,我要不加糖的”, 我:“好的,请稍等”,其实,在别人眼里已经是一对情侣的存在了,只不过我们没有想到,因为我们就是这样,都把对方当成朋友,有些话总要说明白才承认,否则不会承认。就像这微微的小雨,少量的雨点掉在衣服上看不到湿了,只有一起淋过一场大雨,才会承认衣服确实是湿的。 不一会儿,我就拿了两杯咖啡回来。今天放假,本来感觉她不会出来玩,没想到她真的同意了,我是不是很高兴呢,当然了。 只不过遇到下雨了,所以才有了下来的内容,是出乎意料的事情,生活也在跟我们开着玩笑。我看她喝着咖啡,她有些不好意思, 她:“你喝自己的咖啡,看我干什么啊!” 我:“没什么,就是看看外面下雨了没有”,她笑了笑,如同夏日的花蕊,美丽而又不张扬。 过去读《红楼梦》,总感觉宝玉和黛玉之间说的都是一些废话,做的都是一些傻傻的事情,而今自己有了感情以后才发现,所谓的“废话”都是情话,所谓的“傻事”都是情事。 有一次,宝玉把正在睡午觉的黛玉唤醒,黛玉让宝玉去别处玩, 宝玉说:“我往哪里去呢,见了别人就怪腻的。” 黛玉嗤的一声笑了:“去老老实实坐着,咱们说话儿”, 宝玉到:“我也歪着”, 黛玉到:“你就歪着”, 宝玉腆着脸说:“没有枕头,咱们在一个枕头上吧”, 黛玉道:“放屁!外头不是枕头嘛,拿一个来枕着,不就行了”, 宝玉嬉皮笑脸说到:“那个我不要,也不知道是哪个乞丐放在那的”,两人对面倒下,黛玉用手帕盖住脸。 宝玉说着有一搭没一搭的鬼话,说在路上见了什么遗迹,有什么先民的故事,问黛玉几岁进京的,黛玉只是不搭话,任由宝玉乱说。 我们仔细看一下,宝玉说的基本上都是废话,目的好像只有一个——不让黛玉睡觉,怕她孤独,怕她生了病,所有的话,看似“废话”,其实是一大堆的情话。 第二十八回的时候,宝玉和黛玉闹矛盾。一天,宝玉见黛玉在前面走,忙追上去说:“我只说一句话,从今以后就放开手。” 黛玉回头说:“请说来听听”, 宝玉道:“就是这两句话,说了你听不听?” 黛玉:“你真无聊”。 这些“废话”,看似笑话,其实也是情话。除了说“废话”,黛玉和宝玉还会一起做点在别人看来匪夷所思的傻事,而这些傻事,也恰恰是情事。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宝玉在沁芳闸桥边看《会真记》,一阵风把桃花吹的满书满地,宝玉一瓣一瓣捡起,放入水中。 黛玉走过来说:“放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要一流出去,有的人家脏的臭的,就会又把花糟蹋了,那角落里有一个花冢,如今把它扫了,装在这袋子里,岂不干净。”于是,两个人把花就埋了。 即便是现在,如果谁在公园里挖坑、葬花,也会觉得是小孩子的游戏,何况在那个年代,宝玉和黛玉正是在共同葬花中,感情更加笃定。 看似荒唐的事情,其实不荒唐,都是年代下最浪漫的事情,爱若在,所有的废话都是情话;爱若不在,再怎么体贴与关怀,也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啰嗦,所以,相爱就是在一起说废话、做傻事,一点没错。 同样的事情换到我们的年代,我经常会说一些自己的比较搞笑无奈的事情,如果换做别人哪怕是爸妈你都不说,为什么偏偏会对她说呢? 面对她,我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无论是无意间说的情话,还是说着快乐的事情,无非就是想看她笑,她也会给我很大的安慰,哪怕只是一句:“没事,笑一笑就过去了”,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也让我安慰感满满的,如果换做别人,我听都不会听就是这样,渐渐地变成了我最在意的人。 其实,爱情从来都不需要怎样感天动地的情话,一个人爱不爱你,不是看他愿不愿意说“我爱你”,而是看他愿不愿意听你说废话,陪你一起做傻事。 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你。 喝完咖啡,天好像又冒出了太阳,在天边搭起了一座彩虹桥,感觉好美, 我:“你好,彩虹出来了”, 她:“是啊!真美,就像彩虹糖真的想要吃掉它”, 我:“你看你都多胖了,还要吃糖”, 她:“喂,说谁胖呢,我是最好看的好不好”,她用手轻轻的敲打我,一边追着我跑,一会儿发现不对劲又停了下来, 我:“行了,我们走吧!”她也没说话,就这样开始跟在后面,依稀里,我看到的夏日气息都是她的样子,还有晴朗的天空。 其实,现在我们一样可以做着傻事,一起脱下鞋子去小溪里摸鱼,摸到一条鱼她会笑的像个小孩子一样幸福,而我最幸福的还是内心。 希望永远快乐幸福。 日喀则上空——半个月亮 人在旅途,车一直往前走,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站有什么在等待自己。 当青藏高原的风掠过你的头顶,仰望高耸的雪山群,谛听江河与时间并肩而去,你可能不会再有任何的想法,只愿安静走在这凉凉的雪山下,听风的歌唱,听自己的心跳声。 那是暑假的放假,本想直接回家的,结果就来了青藏高原,然后再回家。自己背着一个书包,就开启了心中的旅程。 从成都到青藏高原并不是很远,当我在路上停留的时候正好有一家人也去青藏高原旅行,就直接带着我去了,这倒是省事多了,不用花额外的费用。 一路上,身边的景色越来越空旷,天空也变得越来越蓝,来来往往的车辆还不少,本以为只有我自己有这样的想到呢,没想到利用暑假出来乘凉的还不少。 “喂,兄弟你是哪里的,看你像个学生,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暑假放假想出来玩玩再回家,想利用时间到处走走”, “嗯,这个想法不错,现在条件好了,把过去不能实现的梦想都实现了,去远方,也不会有遗憾”,我能看到大叔羡慕的眼神,大叔是个四十多岁的人,说话憨厚从声音上就能听出来,一家人,有妻子,有儿子有女儿,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家庭。 我:“大叔,你们来自哪里啊!为什么会来这青藏呢?”大叔的妻子看着大叔正在开车,不方便说话就开始和我讲一些过去的东西。 大概十多年前,大叔和自己的妻子结婚了,在结婚的时候,大叔曾许诺带着她去青藏高原看雪山,那时候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就一直拖着,结婚后就再也没有提过,她忘记了因为已经有十多年了,生活的琐事还有两个孩子就够忙了,眼前都照顾不过来,哪还有心思去远方呢。 但是大叔一直是一个心怀浪漫的人,因为这个诺言无时无刻不压在心头,所以想忙过这段时间,给妻子一个惊喜。 大叔想,生活再忙,也不要忘记自己最初的想法,因为开始是如此的美好,在工作的时候,大叔也总想想这件事,总想给自己妻子和孩子一个惊喜,现在当把这个想法说出来的时候,发现是如此的轻松。 妻子惊讶了一下,随后便笑了笑:“你还真是一个爱坚持的人,等孩子放假我们就去”, 这是大叔和自己妻子之间最短的一次对话,不过却是最高兴的一次,因为自己多年来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为了这个家庭,也为了自己当初去一次远方的梦想。 正如最初我们的初心:生活那点仅有的激情不要被生活的琐事消磨殆尽了,为了最初的快乐,什么时候都可以重新出发。 听着这个故事但是挺感人的,是梦想与爱情与生活的故事,生活不允许现在做的事情,那就以后再做,反正爱情在这里,梦想也一定能实现,最后生活和爱情全力支持梦想,所以就实现了。 其实,在这庸庸碌碌的世间,如果自己不去寻找丢失的那一抹激情,那还有什么快乐可言呢,如果所所有事只会一笑而过,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一路上说说笑笑倒像是在提醒我什么,现在的我年轻有梦想,如果仅仅是浪费在为吃什么做什么而发愁那不是太冤枉了,浪费了大好的青春时光,燃烧掉了激情,那比浪费还要可怕。 所以我就偷偷地跑了出来,享受盛夏的雪山,本来我是很想告诉她的,可是她说要回家,所以我就自己来了,虽然一个人有些孤独,但是却也掩饰不了那一抹期待。 梦: 对了,快要到暑假了,我想带你一起去青藏高原看雪山,不知道你会不会同意,我一直想去看看日喀则上空的月亮,想要和你一起去分享,可是当我听到你要回家的时候,我放下了所有的希望,自己跑开了,希望你回家也快乐开心。 智。 这是我临走前给她的信,不知道她看了没看,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心情,说实话小女儿的小心思又出来了,爱就是这样,让你变得细腻而又委婉。 经过半天的旅程,终于到达了西藏自治区,感觉温度一下子就下降了起来,幸亏背包里带了衣服,拿出了衣服就穿上了,车外的景色变得青草连绵,风吹草低见牛羊,我能听到羊群清脆的声音,扑面而来的自由气息,盖不住激动的心情。 不过此刻感觉呼吸也变得慢了一些,也许是高原反应过开始起作用了,不过感觉还好,不是特别不适应那种,在车里只是感觉明显而已,也许是心理作用吧! 又过了两个小时,终于到了日喀则,即便是在夏天也感觉凉爽无比,在旁边能看到有住宿的地方,而且人已经差不多满了,我们就走了进去就还有一间客房,只能放下大叔一家人,我就只能在外面了, “唉,这里,智,客房已经给你预备好了,你看还可以吧!”她在远处抱着一只毛绒小熊,一边扬起手中的纸条,一边向我喊到,突然,我感觉这个世界又变得玄幻了,本来不可能的事情又变得如此清晰明了了。 我:“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比我来得还要早呢?而且你怎么知道我才刚到这里呢?” 她:“哼,你还好意思说,就给我写了一张纸条就跑了,都不和我说,害得我还得让我爸开车以旅游的名义跑到这里来,我容易嘛,刚才刚好出来拿东西,就看到你了,刚才听到服务员说就还剩下一间房,所以我就多订了一间给你留着,我也是才刚到的,你太不够意思了,哼”,她当着不少人的面就大声说了出来,周围的人包括大叔在内也笑了笑,我感觉怎么如此的不真实啊! 我想要的安静旅行好像注定不会安静,不过另一种幸福开始在心里悄悄地升起,这是多么大的决心才能如此地相遇,只因为我的一封信,这种温柔,我觉得倒像是欠了她一个世界,很惭愧。 到了房间里,我开始胡乱想象,完全打乱了我在这里的计划,只希望静静的看着日喀则上空的半个月亮,然后感受一下雪山的温柔,就可以了,她的出现让我感觉有了一丝温暖,自己想法就能实现了。 其实,想想后来又会去内蒙古看草原,又会想去研究草原狼已经埋下了伏笔,还遇到了边疆守卫战士的故事,一切都是那么地有魅力。 睡了一觉,到了快六点了,我打算出去跑跑,就出去了。 以雪为名,陪你走过 以前,我以为懂得我的人,一定是空中飞过的鸟儿,它只是不说出去而已,不过它却看到了我所有的一瞬间,不论我在哪里,做什么,有怎样的心情,它都知道,否则不会因此而留下一只羽毛而远走高飞,去到有雪的地方,来度过这个炎热的夏天。 看得太超前了不行。太超前,势必会忽视脚下,人往往会跌倒。另一方面,光看脚下也不行,不看好前面就会撞到什么。要在多少往前看的同时有条不紊地处理眼下的事物。 就像我要爬雪山,眼前脚下我都要格外地注意,不然任何一方不稳就会被包裹成巨大的雪球而滚落山下。 雪花带着我的人又回到了唐朝,这里是——长安,雪落回了长安,到了唐朝的冬天。 此刻来到长安也几个月了,我都不了解自己,原来我是如此地淡泊名利的人,本来为刺史大人做一首诗,完全可以弄个县衙主薄当当,可是我没有,一口拒绝了作诗。 刚到雨伞店的时候,只是雨伞店的店员,漂亮的小姐姐还不和我说话,等过了几天才开始理我, 她:“喂,人家当秀才都是为了考状元当官的,你倒好,有机会也不把握,还被贬为乞丐了,要不是我佩服你,还真的不肯收留你”, 我:“知道,姐姐你是一个好人,可是我有自己的想法,不想因为什么学问给人作诗而得到赏识,我只想自由自在的,哪怕做乞丐也愿意”, 她:“真的是搞不懂你,人家秀才别说做一首诗了,就是一百首诗他也做,弄个主簿当当就算光宗耀祖了,你呢,好像不在意这个世间的一切是的”, 我:“在意啊!我在意一个女子,你猜猜是谁”,姐姐她瞬间就脸红了,谁说古代人情商低的,我觉得比我们现在更加的温柔体贴。 当雪落在长安的那一刻,我们并不卖伞了,而是改成了卖包子的, 我:“就算冬天也可以卖伞啊!伞也可以挡雪的嘛”, 姐姐:“雪用挡嘛,你见过谁家用伞挡雪啊!这不是胡闹……,唉,对啊,伞也可以用来挡雪啊!你真聪明,快取一块木板过来”, 我:“好的,马上就来”,没错到这里来认识一个姐姐,也是她收留我的,很幸运。 一会儿,就拿了一块木板来,用毛笔在上面写着“伞也可以挡雪,半价出售”,果然牌子一摆出去,人们就都抢着要买雨伞,可比夏天的便宜一半呢,把夏天剩下的雨伞也终于卖出去了,店里感觉被洗劫一空一样,感觉空旷旷的。 此刻,已经没有人说自己是乞丐了,最起码有了一个人在身边了,还不可以吗? 中午,吃过饭以后,我们出去散散步,雪下的依然很大,我和姐姐并没有拿伞,任由雪落在美人的双肩上,我把披风拿下来给她盖住双肩,眼眸里柔情似水,雪到了眼前就化成了水,落在了眼角,那穿越千年的美人眼神是历史上最美的唯一穿越千年的雪,飘落到了现在,不觉唤起千年前的柔情,打着伞,一路向前走, 我:“姐姐和雪天在一起是那么的美啊!” 姐姐:“看你像个秀才,就知道贫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市井之徒呢”, 我:“别人我不管,我只在乎姐姐,不论姐怎么说,我都不生气”。 “喂,你在干嘛呢,在那傻笑,不冷吗?”我被她的声音把我从唐朝给拉了回来,是啊,我在这干什么?摸着后脑勺不好意笑笑, 我:“哦,我要去跑步看看雪山”,说着我正要跑出去, 她:“唉,你等等,我去拿一件衣服,我也要去跑”, 我:“哦”,我站在原地等候,天才微微亮,不过看着远方幽暗的雪山,也就释然了。 她:“行了,走吧!”她当先跑了出去,坑坑洼洼的山路如同越野跑步,不过跑的比较慢,因为呼吸也不是太顺畅,所以就一边跑一边调整,或许高原是天然的跑步呼吸训练场,可以更好的提升跑步的适应性。 她的速度越来越慢,我在前面跑着同时也注意着她,看着云雾缭绕的雪山,像是一个世界的仙境,平静而又优雅,如果能在上面生活,会不会真的就是脱离世俗之外了呢。 跑着跑着,我渐渐地慢了下来,就跟在她的身后,看着她的背影我还是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有缘千里来相会,何况已经超过千里,突然感觉人与人之间的相遇也存在着很多的秘密,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试问,一对恋人能在雪山下浪漫的跑步,能有几人几次,何况还不知道怎么面对她呢,又让我有些犯愁了。 简单却又郁闷的小气氛,我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不知道该和她说些什么,到底应该怎样,心里乱做一团,所以并没有注意脚下的坑,一下就跌倒在了地方,不过好在没事,还有几片雪花落在我的衣服上,我细细端详着, 她:“没事吧!不跑了,不跑了,呼吸太困难了”,她也坐在我的身旁, 我:“没事的,没事,就是被绊倒了,你要不在这休息一下吧!” 我有些困难地站了起来,她站起来搀扶着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此刻像极了我们的老年时光,谁也走不动了,依然互相搀扶着前进,不畏惧前方是什么,也不用去畏惧什么了,好像没有什么了可畏惧了。 我站起来继续跑,她也跟在后面,并没有阻止我,从这点来说,她还是挺了解我的,如果在这个时候阻止我,肯定会被我讨厌,我需要的是一种默默的陪伴和支持,如此而已。 我:“注意脚下,不要大意”, 她:“哦,好的,我会注意的”,跑着跑着她跑不动了,我也不跑了,我把衣服给她穿上,一步一步走下去,发现已经跑出这么远了, 她:“路,太远了,你非要跑步,要不你背着我下去吧!” 我:“这好吗?会不会……”, 她:“不会的,走吧!”我就听话般的蹲下身子来,她就爬上了我的背上,我开始慢慢地走,这不会吧,我居然成了苦力了, 她:“我沉嘛,你看那边的天好白啊!” 我:“我感觉背着一座雪山,是啊!那边的雪山真美”, 她:“喂,你说我重是吧!不理你了”, 我:“好好好,我不说话”,一路上我把有生以来听过的所有雪山故事给她讲了一遍,天已经亮了,我走的很慢,怕颠簸到她, 我:“怎么样,这个故事听过吗?喂,说话啊!” 我尽力回头看了一下,她居然睡着了,在我的背上睡着了,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我走的更慢了,不知道用了多长的时间才下去的,直到到了旅馆前,我才发现她的妈妈在找她吃饭, 她妈妈:“她怎么了,怎么睡着了,快快放到屋里,别感冒了”, 我进屋就把她放在了屋子里的床上,她妈妈给盖好了被子,我们就出去了, 她妈妈:“谢谢你小伙子背她回来,她怎么”, 我:“哦,我们是同学,我早晨要跑步,她也去了,说是走不动了,我才把她背了回来”, 她妈妈:“你几点出去的?” 我:“大约快六点了吧!” 她妈妈:“这就不对劲啊!她平时都很爱睡懒觉的,从不主动起来,有时候叫都不起,到了凌晨四点的时候,我就看到她看着门外,不知道是为什么?”我倒是一下子明白了,原来她从凌晨四点就开始看我出没出去了,我不知道一个人会有多在乎一个人,此刻我的心里满是怜爱,静静地看着她睡觉的样子,很是疼爱,很高兴幸福,我就出去了。 以雪为名,陪你走过雪山,是这个夏天我收到、乃至一生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闪闪烈烈的玫瑰,盛放的是…… 冬季,如果有人在茫茫的雪地上行走半天,就会有患雪盲症的危险。即使你戴上眼镜,仍不可避免。原来患雪盲症并不是因为雪地上的强烈反光所致,而是由于雪地上空无一物造成的。 雪地上,如果你的眼前总是白色,并且一马平川,一望无际的,那么十有八九,你会患上雪盲症。 这时,你不如把自己的手套扔在雪地上,就会好很多,寻着手套的足迹,记住了一个冬天。 上空中盘旋着的幻象,突然浮现出我写作时候的情景,拿起笔我该如何展示出一个可爱的冬天,一个人,一只手套,一串脚印,足矣。 到了春天,冰雪褪去,开始变得绿意盎然,柳树发出了柳叶,可以用来做柳笛,百花也都生出了花骨朵,显得娇小可爱,我们为了什么开始开放,又开始为了什么开始凋落,好像都是为了开放而开放。 夏季的池塘里开满了荷叶,就像小青蛙可以一并跳来跳去,真是自由快活,可是我感觉这些荷叶,像极了人生的某些落脚点,在许多命运的转换里,之所以会感到焦虑和不适,都是因为内心的空岛和茫然。 人生突然失去了落脚点是什么样的感受,无论何时,人的心总要有落脚点,否则就会茫然无措。而许多人烦恼的是:实际上也是因为人生落脚点的消失和转移,尤其是在前一个落脚点的消失,后一个落脚点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人便会感觉异常的焦虑,这就是人为什么在生活里,有时会感到某种说不出来的苦恼所在。可见,给心一个依靠,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而内心失去落脚点是极为危险和可怕的事情。 当然,人生不能没有希望,我们的一颗心,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要有落脚点的。短暂也好,长久也罢,人,什么时候都要鼓起勇气,去寻找心上的落点,这便是出路,也是人生,更是一种积极的、光明向上的生活态度。 人生的前进路,就是不断跳跳的小青蛙,并不是每次都能看到前面的荷叶,看到的就能跳上去,看不到的就会跳进水里,重新登上之前的荷叶,有时候也会重复,如此而已。 不过,这个荷叶给我带足了夏日的气息,让我能不仅限于眼前的世界,还有许多我不曾发现的美好,我们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夏天,走在荷塘边,看到浅浅的水里长着一丛玫瑰,我就把这丛玫瑰移到了家里的院子里,因为美好的事物不会独自盛放,要有人懂得欣赏才可以。 我松动了一下土壤,就把玫瑰种在了土壤里,面对新家可能不适应吧,随着风总是摇摇晃晃的,所有我又拿了一块塑料屏风给它挡住风,就感觉好多了,又浇了一点水,等待玫瑰接下来的开放。 等待玫瑰的绽放是很新奇的一个过程,我想拥有一个玫瑰园,温暖的玫瑰香气混合着夏日温度,充满了热情的冲动因子,跑步,直到出了很多的汗,像是洗澡一样,躺在床上的那一刻,感觉是幸福的,很快地就进入了梦乡。 “唉,姐你看,我种了一些玫瑰,你觉得怎么样,好看嘛!”我刚说完,就有一队人马在外面敲门,我连忙出去开门,一出去就被呵斥了, “嘿,你小子,怎么这么慢,耽误了大爷的军事任务,让你小子吃不了兜着走”,领队的是一个黑高大个,看着有点像猪头,带着黑色的小官帽,大大的白酒肚,仿佛腰带都要撑破了似的,长长的胡须,黑色的脸,一看就是经常欺负别人。再看手下的兵士,一个比一个瘦小,手里拿着长枪,整齐地站在路的两旁,只有大黑个骑着一匹马,如此而已,这时姐姐也过来了, 姐姐:“干嘛,你们是什么人”,大黑个突然就变得恭敬了,急忙下马拜见, “不知大小姐在此,还请大小姐赎罪”,大黑个这句话把我说蒙圈啦,刚才盛气凌人的气势也没有了,变得像是一只摇尾巴的小狗,“大小姐”合着我找到了一个厉害的姐姐,怪不得都不敢欺负我了,即便我用乞丐的身份也没有人理我,还给我包子吃,真的不可思议啊! 姐姐:“你们是谁,滚”, 黑大个:“是是是,大小姐说让滚了,还不快走”,就这样一队人,风光地敲门,滚着出门,还真是世事无常啊!我就赶快关上了门, 我:“哇,姐,原来你这么厉害,怪不得都不敢欺负我呢”, 姐姐:“行了,知道了,但是不要说出去,知道吗?看你种的玫瑰,都歪歪扭扭的,弄正了,我去做饭”, 我:“是的,姐,保证完成任务”,姐姐笑了笑,是那么的动人。夏日里的长安一样繁华,只是我们经常忘记还有这么热闹的地方,只有来回穿梭的马车,还有推着木推车的卖着自家种的蔬菜,药材铺也卖着各种药材,不过人的手里却是经常拿着一把剑,平常的老百姓可能不会这样,是不是所谓的江湖就在这里呢,侠客、江湖义气、刺客,此刻在酒馆里汇合,一壶老酒一盘酱牛肉就是最好的豪情展现,做着各自认为有意义的事情,这里就是长安的情况。 姐姐做了一个炒菜,是绿叶菜,还做了鸡蛋汤,去肉铺买了一块牛肉炖着吃,好像跟我们也没有什么差别。 嗯,我怎么睡着了,看了看外面的玫瑰就放心了,因为用不了多长的世间我就能有一个玫瑰花园了。 不过也确实饿了,跑步完了,又睡觉了,力气都用光了。 日子就是在这最简单的事情中溜走了,不过却也不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间自然感觉很快,不过自己也清楚,没有浪费。下午对着几朵荷塘玫瑰,开始了写作,我想像青蛙一样跳着那些荷叶上,快快乐乐的多好,可是我感觉叶子承受不了我的重量,我就会掉下去,掉进水里,不过即便是这样也高兴,因为夏日的清凉让我有了一个完整的夏日快乐日记。 虽然现在只有这几朵玫瑰,但是我会拥有一个花园,这是必然的。我给玫瑰花瓣浇水,每一个水珠都能映照阳光的温暖,玫瑰的鲜红色,展现出一个世界的气息,此刻,从这些闪闪烈烈的玫瑰里,我看到一个盛放的自己。 时光静好,岁月依然。 其实,我们并不是真的孤独,有些事情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做,也依然乐趣无比,没必要依靠什么,这就是最好的自己,既然有着玫瑰花一样的香气,那么喜欢花香的蜜蜂自然不会飞远,只是需要等在蜜蜂飞来的时间。 祝大家都能找到一个闪亮的自己,做自己快乐的事情,做一朵漂亮的玫瑰,平静而又优雅,在时光里依然闪耀。 跳动的小精灵舞蹈 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开满花朵的山谷,有好多的蝴蝶在空中飞来飞去,好多的蝴蝶都没有见过,一曲不知名的舞蹈,让未知的旅途变得更有韵味。 其实,等待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除了激情的写作,创造美食也成了生活里一大任务,一滴红色的葡萄酒能到想到不一样的远方,能看到一条闪光的流水线,曲曲折折,像是岁月里纵横的河流,把你留在这边,把她留在那边,想要再见面会很难。 “姐,要不我来给你梳妆打扮吧!你看你长长的头发真漂亮,还有精美的玉簪,淡淡的香气真是让人着迷”, 姐姐:“行了,快束好头发,去集市上走一圈”,姐姐嗔怪到, 我:“姐姐想要什么样子的头发,简单披散的样子可以吗?这样显得自由飘逸”,于是就给姐姐顺滑了一下头发,别上玉簪,带了几个蝴蝶的头饰,黑发如瀑,真美, 我:“去集市干嘛,在家里不是挺好的嘛”, 姐姐:“去给你买几件衣服,你看你一天也不换衣服,看着都不干净”, 我:“哦,姐姐既然是大小姐,为什么要出来呢?” 姐姐:“他有他(姐姐的父亲)的事情,我有我想要的生活互不干扰”, 我:“那岂不是和我一样了,不喜欢束缚住自己的东西”, 姐姐:“差不多吧!走吧,你看你注意一下卫生好吗?” 我:“是,下次一定注意,要不姐姐的衣服我以后也给洗了不就行了”, 姐姐笑了笑:“弟弟,用心了,走吧!”接着我们就出去了。 家门口就挨着集市,不远处有一家布庄,还有一家桂花糕店, 我:“姐,要不要吃桂花糕啊!”我刚要走过去,就被姐姐抓住了耳朵,拽着我就走, 姐姐:“说好的先卖衣服的,其他的一会儿再考虑”, 我:“哦哦,知道了姐,放手吧,疼”, 姐姐:“一会儿看你像一个世外高人,一会儿看你又像市井无赖,真搞不懂你,你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她好奇地问了问, 我:“来日方长嘛,姐你早晚会知道的”, 姐姐:“嘿,还对姐保密,真的是奇怪”, 我:“不奇怪啊!真的不奇怪”, 姐姐:“行了,喜欢什么样子的衣服就自己拿吧!”进了店里,姐姐坐在凳子上就说着,仿佛像是小贝一样,浑然不在意。 衣服比较的单调,只有淡黄色和蓝色的,我就挑了两件蓝色的衣服,真的是粗布麻衣的,没有任何的光滑感,不过现在的已经很好了,不敢再有什么怨言。 到了试衣间穿了一下,感觉像是穿了一件裙子,鞋子也是软的,不好看,我从试衣间走出来,姐姐也站了起来, “嗯,穿着不错,就要这两件了,多少钱老板”, 老板:“你好,一共是三十文钱,不讲价”,姐姐一听就不高兴了,拿过一件衣服就开始找漏洞,看了一遍, “你看,这里开线了,做工不精细,而且颜色不均匀,这好看吗?” 老板:“这,这样吧!就给二十五文就行了,再少就不卖了”, 姐姐:“好吧!二十五文,自己数数”,我们转身就走了, 老板:“您慢走,下次再来”,出了店里,就是买桂花糕了, 姐姐:“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省着花,你以为活着这么容易呢,赚钱太难了,这是对你的奖励,上次在店里卖完了伞,不然放到明年估计又被老鼠给咬了”, 我:“原来是这样啊!谢谢姐姐,走吧买桂花糕去吧!” 姐姐:“嗯,去吧!”买完桂花糕,就回去了,打开门,看着已经开出的几片花瓣,突然又一个灵感划过眼前,姐姐看了我一眼,感觉不对劲, 姐姐:“弟弟,你怎么了,看你是不是又想出什么好的东西了”, 我:“姐,你听说过玫瑰花饼干吗?”姐姐摇了摇头, 姐姐:“没有啊!你做吧!我看着有什么需要的说一声就行了”,我摘了几片玫瑰花的叶子,放在了水里洗干净,然后放在碗里捣碎, 我:“姐你去和一点面粉,等着急用”, 姐:“好的”,等到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以后,再摘一些玫瑰花包裹着弄好的饼干,然后放在锅里面蒸,香喷喷的玫瑰花饼干就做好了, 我:“姐你尝一下,看看好吃不”, 姐姐:“好吃,没想到你还挺会做的,不错,好吃”。 我:“好吃就行,我们可以拿去卖,肯定有好多的人过来买”。 时间真快,过去一个月的世间了,原先的几株玫瑰花已经变成一排的了,我开心的不得了。 玫瑰花长着长着为何会带刺,大概就是太美,不想被别人抢走吧! 我继续往花上浇一些水,每个水珠映照着这个世界的同时,还变成了一个个跳动的小精灵,在鲜红的花瓣上舞蹈。 “喂,你知道,我跳的是什么舞蹈嘛”,红色的小精灵跳动着,细细的声音说到, 我:“不知道,你们是哪里来的,在这里居然还能看到你们,真好”, 小精灵:“我们是来自内心的美好,只有高兴快乐的人才能看到我们,我们也来自玫瑰花的世界,那里玫瑰齐放,好漂亮的,谢谢你这样细心的照顾我们”,说完就消失了,太阳渐渐地省了起来,水珠就没有了。 低低矮矮的风吹过额头的散发,头发飘动的瞬间我仿佛看到一个美人的面容,就藏在鲜艳绽放的花丛间,是不是过去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女孩,一直无法忘怀,只是忘记了她的面容和样子,只记得有一个人在身边。 夏日氤氲之息,在花香里传到了很远的距离,当有路过的女孩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会说, “咦,你看这家人养了这么多的玫瑰花,真香,一定是一个浪漫而又安静快乐的人,真羡慕他”, 或许有在花影里羡慕自己的人,而自己却一直寻找自己的精彩。午后,倒一杯啤酒,吃着一块牛肉,感觉像是很满足的样子,其实,还是想出去走走,虽然每天的街道不会变,但是人却从没一样过,远处的草地依然有不理任何人继续吃草的老黄牛,我从它旁边跑过来又跑过去,都没看我一眼。 云在远处悠然飘着,像是看到了所有跳动的小精灵,自然而又自然。 时光里的杂货间 雨一到了春季,开始变得多了起来,有关于梦的过程也多了起来,尤其是担心着未来的一些人,该如何去面对? 雨的心情也不好,一不开心就会和你说上一夜的话,雨敲敲打打着世界万物。之前,提到过,有自己,有美食,有爱情不就是最好的现世嘛! 其实,自己也在努力寻找生活里的各个层面,只有不断地去探索,发现生活里也有好多自己不曾知道的乐趣,是未曾发掘出来的,所以我找准了那间杂货间。 在家的西面,一直有一个杂货间,平常有了杂物又舍不得扔的都保存在里面,所以好像保存了所有阶段的东西,就想收拾一下。 平常不关心的事情,突然打开杂货间,乱七八糟的堆了一大堆的东西,感觉有些力不从心的,这样打扫估计一个月都打扰不出来,还要整理一下东西,沉默的杂货间为我储存了过去的东西,像是把贝壳储存在大海里,随着海浪不知道去了哪里。 后来,这件杂货间就成了小贝的藏身之处,我也在尽力打扫,每天都做一点,还有好多丢在里面的书,现在翻出来都成了不可得的宝贝,还有丢在里面的日记,也变得发黄了,诉说着岁月的无情。 在青春里我们有了远大的理想,就要努力地去奋斗,这没有错;也有人在青春里没有那么宏大的梦想,只想做好自己身边的事情就心满意足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也决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你只管默默挖掘自己的生活就好,不要去羡慕别人的生活,因为别人的生活深度,总比你更深,因为他们也在努力挖掘自己的生活,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就像我自己极少聊什么愿景、梦想,个人规划之类的形而上的东西。我即便是有,也不愿意去分享,因为我觉得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只要自己努力就好了,不用去在意什么。 后来,我发现这样就犯了一个小错误,在自己单一的思想观念里,已经分不清楚对错,这时候就要寻求外界的帮助,和爸妈一起分享梦想带来的快乐,我总能得到自己满意的答复,对于对和错也看的清楚了一些。 梦想和现世都要牢牢操把握住,才算真的实现了什么。 曾经,我也向往精英的生活,可是,看过很多华而不实、光说不练的所谓“精英骨干”之后,我发现职业技巧、工作背景在责任心面前全都不堪一击。绝大多数人的职场生活都由点滴琐事和重复性劳动组成,愿不愿意踏实尽到一名普通员工的本分和责任,决定了工作的质量。 其实,在身影下,精英也是脆弱的,所谓的美好图景更多的是表现在物质上:高消费,换好车,住高档小区……促使他们不断向上的动力不是“事业心”,而是一种“成功的欲望”,是把自己和芸芸大众隔离开的优越感。 于此同时,这样的精英往往看不到什么是生活,变得麻木而又呆板。 在这样的对比中,关爱家人、有责任心、对许过的诺言守信、靠谱忙于生活美食的人反而显得特别可贵。 他看起来对于职业没有多大的期望,只是尽心尽力照顾好自己面前生活的这一摊子,可是正是因为志向不远大,反而更容易做到周全,也更容易达到自己的标准,得到自己的认可。 他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没有多精细,却更容易满足,一不小心,就获得了手边的幸福。 其实,我想要说的是:我们都尽量扮演好这两个角色,因为这样才算得完美生活。事实上,我们都是普通人一个,不过要做的就是要做一个优质的普通人。 最纯粹的勇敢,并不是没有一滴眼泪的,而是眼含泪水一直不停地奔跑。 在追逐梦想的同时更要注重生活的细节,在公司里是骨干,在家就是一个好的父亲丈夫,默默承受固然重要,但学会慢慢释放也很重要。 实际上,不管最终的目的有多莫高大,大家最开始的出发点,只不过是为了让生活好一点。于是,优质的普通人的优势便展现了出来,他不是庸碌,而是温和的优质,他从不咄咄逼人,总是带着温暖的笑容。他无法成为所谓的主角,却安安静静地过着自己的幸福生活。 所以,想要做一个优质的普通人并不容易,也许,这能做一个合格精英的起点,真正的起点。 外面的雨还在下,站在杂货间的门口,不知不觉中就到了中午了,整理出一箱子书来,还有一些玩具,对着这些东西发呆,看着过去的自己,也是变得越来越敏感了,不过我还高兴自己能留下这些东西,就像把照片依然放在相框里一样,想念的时候,就会拿出来看一看。 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的玫瑰花,雨确实下了一整夜,现在还没有停下来的欲望,天气虽然变得冷了,但是玫瑰花依旧盛放着,对于我们简单的生活,也许美妙就藏在那一点点坚持上,一开始我也讨厌下雨的天气,因为它阻止了我去想要去的地方,可是随着思想的不断转变,就变得不那么在意了,至少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我都乐意去接受,并且为它们写点什么。 其实,对于我们来说,整理这样的时光杂货间并没有多少次机会,因为这些东西,整理是快的,消失的更快。 在没有空余地方的杂货间,只有那个旧沙发上有点空余的空间,每次都是小贝在那里躺着,就像是小贝的专属房间,自从小贝走丢了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杂货间,直到今天才想起来,去整理一下,“睹物思人”才知道是一件多么忧伤的故事。 雨下了一天半才停下,午后的云朵上出现了彩虹,平淡的一天又过去一半了,杂货间还需要几天才能收拾出来,也不着急。 对于生活之美,不过是一种平淡的浪漫,两个人在一起茶油酱醋的生活,慢慢体会最初的味道,就像这丛玫瑰,香气一直留在心间,看哪里就都感觉香气扑鼻了。 孤单的很温柔,幸福的很长久,这就是生活给的意义,希望我们能想起什么? 大大的房间,小小的心 我觉得不要将事情想得太复杂了,只要在普通的日子里坚持做自己就可以了,最美的美食是最鲜美的食材做成的,最好的人生也是梦想在最及时的时候完成的。 大体上话虽如此,但是每个坚持里又包含许多个小的坚持,也许一件小事成败的因素,也能决定大事的基本走向。就好像厨师一直在做一道拿手的菜肴,可是一夕之间,这道菜被许多人品尝到,并且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时,这个厨师反而感觉变得没有以前做菜那么自信了。 就这样也许就会失去一位厨艺高超的厨师,但如果大家指出厨师的美中不足之处,也许这道菜会被厨师更加的完善,让厨师觉得美食是一个世界,而不仅限于眼前的一切,这样才有不断前进的动力,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保持自己的初心不变,在这片森林里,你会不断遇到各种突发的事情,时间在不断消磨自己的耐心和坚持,渐渐地发现初心也没有那么重要了,甚至在某一刻我们忘记了初心,海棠花凋谢了(不变的初心,海棠依旧)。 在这杯充满泡沫的酒里,藏着一个真实的自己,而自己却一直在寻找着真实的自己,却一直找不到。 任何食物只要品出它的原味就是最佳的口感。在某一次大口小口吃着做出来的鱼片之后,就特别想吃米饭,正好有昨天剩的冷饭,便用鸡油炒了炒米饭,混合着鱼片吃了。 那么尝尝昨天买的鱿鱼如何,于是鱿鱼也切片吃了。这鱿鱼滑润润的,十分可口。大口喝着啤酒,感觉夏日的凉爽也又回来了,如此这般,站在厨房就把简单的午饭解决了,而且吃的相当有味。 不过我也感觉出不一样的味道来,到了二十五岁左右的年纪就要离开家自己生活,有自己的住所,而不再依靠家里,虽然这是我的家,但是却很少回来了。是不是也很少回老家了,总说在忙,但是自己却也承认不知道怎么去面对,或许真的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习惯了爸妈平常的嬉笑生气,而一切都没变,变得是自己。 还是自己的那个房间,虽然这个房间陪我度过了过去二十年的时光,但我依然觉得陌生。大大的房间里,再也装不下一颗小小的心。 现在,离家一两年的时间,仿佛变得平常了,以前感觉离家一个月就已经是世界末日降临了,现在麻木的心也都习惯了,柔软的心被触到了就伤心一会儿,触不到就这样活着,也挺好,只是感觉有些累而已,如此而已。 在繁华的城市夜生活里,自己从来就没找到过自己,不知道该去哪里,歪歪扭扭地走着,走着走着还是进了小酒馆,虽然只有酒,但却是心的归属地。一杯啤酒下肚,眼睛里挤出来的是泪水,随即擦掉,感觉轻松多了。 “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一杯酒,包含了数不清楚的情感,一并入肚,才凝结出的泪滴,可想而知是有多么的不容易。 古人只有靠着马行走,远的地方需要来回一个月的时间,这其中的辛苦是说不出来的,羁旅劳顿,舟车颠簸,自然有自己打发无聊旅程的方法,或者赏风景,或者借酒闲谈,或者几个人就一种事物作诗,其中的雅致感情自不必多说,是一吐无聊的最佳方法。 有人也会去写一部游记,记录自己的所见所景,所观所想,就像李白或许才算得上是“旅游达人”,几乎游记了大江南北的许多壮丽的景象。 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 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 无人知所去,愁倚两三松。 这首诗是李白二十岁以前的作品,风格清丽,充满着年轻人的朝气与孜孜以求的探索精神。 颈联“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是诗人进山的第一眼所见所感。从上一联“不闻钟”,可以想见诗人距离道院尚有一段距离。这一联写来到道院前所见的情景:道院的道士不在,唯见融入青苍山色的绿竹与挂上碧峰的飞瀑而已。诗人用笔巧妙而又细腻:“野竹”句用一个“分”字,描画野竹青霭两种近似的色调汇成一片绿色;“飞泉”句用一个“挂”字,显示白色飞泉与青碧山峰相映成趣。由于道士不在,诗人百无聊赖,才游目四顾,细细品味起眼前的景色来。所以,这两句写景,既可以看出道院这一片净土的淡泊与高洁,又可以体味到诗人造访不遇、怅然若失的情感。 面对李白的人生,人生里这点迷失仿佛又不叫问题了,随性,随雅,随俗,洒脱不拘小节,在世俗之内,又超脱世俗之外。 尾联两句“无人知所去,愁倚两三松”,诗人通过问讯的方式,从侧面写出“不遇”的事实,又以倚松再三的动作寄写“不遇”的惆怅,用笔略带迂回,感情亦随势流转,久久不绝。这其中的苦思、探索,更能给人启示,也更能让人深刻理解诗人的其他诗作。 豪放和婉约好像从来没有分过家,李白也有矛盾的时候,也就和我们一样了,伟大的人之所以伟大,或许就是那一抹洒脱吧! 再反观越长大越孤单的问题,后来仔细一想也就释然了,什么心的束缚根本不存在,都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而已。那本日记还是我的,不曾变过,还有那磁带和复读机也是我曾经用过的,一切都没变,变得还是我们,陌生、越来越不了解自己、疏远,都是问题。从一杯酒下肚,我们就该先要了解自己,找到最真的自己,寻回最初的心,海棠依旧,从心出发。 李白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后期比较成熟的诗作,都写得十分洒脱、酣畅、飘逸、雄浑,字里行间,充满着一股豪侠壮气。而他这首诗,在这方面的特点还不够明显,还不够浓郁。这说明此作还带有他早期作品的痕迹,只是现世在不断的改变着他,越是压抑,越是要反抗。 下午,在杂货间里又清理出来一些过去不能穿的衣服,有的是奶奶亲自做的,戴着老花镜一针一线地缝着,至今记忆尤新,只是时间走的太快,瞬间就夺走了我最珍贵的回忆,所以我说时间是最居心叵测的东西。 其实,这样有目的的写写,倒是细化了许多情感,特别是临时的想起的更是珍贵的笔记,就这样开始了一个一个字的书写,时光也被记录了下来。 大大的房间,却再也装不下一颗小小的心,不过却能让心得到安静,应该是唯一能让心有归属感的地方,就是这个最初的房间。 自己还是没变,只是限制多了,卸下伪装,面对最真实的自己,才感觉心突然变得轻松了些,这就是家。 喂,找个共度余生的人吧! 我们经常会听到说“在我最艰难的时光里,都做了什么”,抛开条条框框的不真实想法,发现自己确实是一无所有,最起码现在看来是这样子,浮动的心最终会沉下来,是成长也是历练。 在这里,我想说鼓励和支持的重要,假如只有自己在自己最艰难的时候鼓励一下,感觉没有什么希望,而几个人一起的鼓励,就感觉一切还不是太糟糕,度过这一段艰难的岁月,就会明白很多的问题,也成熟了不少。 经历过后,发现自己虽然不是真的孤独,但是却也孤独,想要找到一个可以共度余生的人,也是非常困难的,索性边走边寻找,合着跌跌撞撞还是回到了“寻找”的起点。 有一段时间里“宿醉”是我的常态,我在悄悄流逝的时间里手忙脚乱,不敢谈及想要做什么,更触及不到梦想,因为被我放在了最遥远的天边尽头。在这个我出生、成长的城市,呆板的建筑物和来来往往的人群在我的眼里都是灰扑扑的,毫无生气、毫无乐趣地存在的。 想用笔在纸上一吐为快,可是发现握住笔的那一刻,我的内心都是空白的,根本想不出一个字能描述我现在的心情,索性就把纸用手团做一团随便扔在了地上,不再去管什么,躺在床上就睡了。 “喂,姐姐,起来了,早晨多跑跑步对身体好”,慌过眼前的现世,穿越进遥远的古时,长发、长袍、束带的我,倒像是真实的自己,既没有在天边,也没有在眼前,而是在遥远的过去。 一大清早,我就在不大的院子里大声喊着,只听到屋子里传来姐姐不耐烦的声音, “什么啊!烦死了,你看人家姑娘都是琴棋书画的,文静优雅,哪有一个姑娘一大早起来跑步的,不去,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其实,这像是超前的想法, “呵,好吧!姐,我自己去跑了,你要起来做饭,不能再睡了”,没有了回答,我自己就开门跑出去了,跑着跑着,突然感觉有种莫名的伤心,不知道是为什么,因为今天自己明明很高兴,一大早却想喝酒,奇怪的想法。 此刻集市里早就有很多的人了,那说明我起的也不是很早,有点不好意思了,不过还是跑跑。不时,有一个人骑着马,后面跟着一队人的官兵经过,不知道为什么,当统领骑马的人,像极了天边飞过的乌鸦,都是黑黑的脸,一副恃强凌弱的样子。 再看看自己身边沿街叫卖、勤奋老实的百姓,倒是觉得亲切了许多,还有和我一样之前的乞丐,跑过去就给他两文钱,自己虽然没钱,但是给予总是快了的,因为自己也懂得,毕竟自己也当过乞丐。 前面不远处,有一个酒旗招展的酒家,进去要了一壶杜康酒,要了一盘牛肉,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喝酒, “喂,小二,一壶杜康酒,一盘牛肉,记在我姐的帐上”, 小二:“好嘞,客官你请坐,好酒好肉马上就来”,来来往往的,除了羁旅之客,要不就是仗剑走天涯的英雄好汉,一把剑就是生命,也许自己也会去体验一些这样的生活, 小二:“杜康一壶,牛肉一盘,上齐,客官请慢用”,手指轻轻地敲打着木桌子,觉得这声响可以穿梭过去和未来。 酒喝了一半,牛肉吃了一半,就打包带回去了,不能让姐姐老看到,不然就不给我零花钱了,我悄悄地进门,悄悄地开门,直到光明正大的走出们, “哎呀,跑步就是舒服啊!神清气爽,神采奕奕,神……”, 姐姐:“行了,别神经了,吃饭了”,其实,自己就跑了一段距离,因为今天好像被什么束缚住了,没有一点的精神。 早上是大米粥馒头和炒青菜,虽然简单,但是却也好吃的不得了, 我:“姐,你又会赚钱又会做饭,谁娶了你,就是谁三生修来的福分啊!你看,上的厅堂,下得厨房,不也正是我要找的姑娘吗?” 姐姐怒目圆睁:“想得倒美,快吃饭,一会儿把水缸倒满了,还上的厅堂,下得厨房,往后饭自己做,衣服自己洗”, 我:“唉,姐姐姐,我错了,我就是这么一说,别生气啊!” 我:“对了姐,你有没有突然感觉伤心的时候,就像今天早晨,我就感觉莫名的悲伤,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一边吃着,一边说着还是把自己最隐蔽的想法说了出来, 姐姐:“有,每个人都有吧!这算什么,行了,别想说悲伤一会儿,就偷懒不挑水了,作为男人要有担当懂吗?” 我:“哦,姐姐你是说我是你的……”,一听到“男人”就来精神了,我站起身来不可思议的说到, 姐姐:“呸呸呸,你就知道钻牛角尖,我虽然不是你你亲姐,但是也是你姐,再动歪心思小心把你耳朵给拽下来”,姐姐拽着我耳朵说到, 我:“哦,知道了姐,我错了,我马上去挑水”, 姐:“那还不快去”,我刚跑出去就看到姐姐笑了,我也很开心,才感觉有个人在身边,开开玩笑,斗斗嘴,真的很幸福,关键是找一个爱你的人不容易啊! 滴答,滴答,水滴从远处将我吵醒,我浑浑噩噩的大脑带起疲乏的身体,一醒来就明白又喝醉了一次,总是说不能这样了,不知不觉中就又犯了错误。 我过去到厨房把水管关掉,不想有任何东西过来吵我,关掉水管,一转身肚子叫了,不论如何,还是逃不过肚子饿,还有面包,做了一壶热水,边吃边喝着水,水和面包触碰到舌尖味蕾的那一刻,生活的味道也渐渐清晰了。 突然刚才梦的场景一闪而过,觉得像是丢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弄得心又是一阵落寞,也想明白,是该找个人共度余生了,不该再去做什么了,不再失去就好。 一份忧伤两个人一起承担,总比一个人承担的好,自己的世界再大,也会有落寞的时候,也许你所缺少的就是一个爱你的人陪在你身边,安静的听你诉说着各种忧伤,还用微笑给你鼓励。 茂陵刘郎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 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 魏官牵车指千里,东关酸风射眸子。 空将汉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 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 一句“天若有情天亦老”道出了人间的沧桑感,于此相比,我害怕离别倒像是小孩子的游戏一样,输了就噘着嘴不愿意,不过过去就好了。 喂,找个共度余生的人吧!突然耳边想起了这个声音,我站起身来找遍房间所有地方,也没找到声音的来源,不过好像说的对,是该拥有不一样的世界了。 此刻,我也感觉莫名的高兴,或许不同时空里的同一个自己是心意相通的吧!我高兴他也高兴,我忧伤他也忧伤,他高兴,我也会高兴,原来快乐是唯一不受时空限制的,所以你要一直快乐下去,我才会快乐。 梦的真实与否,让我不再是宿醉的状态,因为不可能每次困难都逃避,反正我也是一无所有了,就更加不怕什么了,就找个方向勇敢的走下去吧,不,还是最初的梦想吧! 我曾询问过朋友,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就像我一直在找的姑娘”,朋友说要求太高了,办不到,还是自己努力去寻找吧! 所以说,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对的人,并且好好的珍惜,哪怕每天都斗嘴也是快乐的。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好想腾云驾雾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瞬间就可以到达,想去花果山去看看水帘洞,吃一颗仙境的果子,去翻山越岭,漂洋过海寻求海外仙人,吃了几顿饭,竟然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也许,自由自在的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忘掉吧!然后重新去寻找美好。 春天的一树繁花,总会和落寞挂钩,来抒发郁闷的心情,其实,细细一想,美丽的花儿挺受委屈的,我这莫美是用来欣赏的,而不是抒发不快的,所以渐渐地就变成了看到的美好都变成了落寞,所以就真的落寞了。 渐渐地身边的人好像都在忙着一件事,总是听说谁订婚了,谁又结婚了,于此同时谁又离婚了又结婚了,反正挺复杂的,这倒是给好(hao四声)事的人提供了谈资,评头论足,让人感觉是个小人,以自己的标准去评论好坏,着实令人讨厌。 在成都的生活不算太快乐,也不算太忧伤,走在路上总在寻找生活中的素材开始了现实的联想,迎头默默地赶路,看着有当街说话的人就停下来听一听,看着别人高兴就笑一笑,不然还是默默赶路,如此而已。 在成都最常去的就是书店,默默看书,成了生活里最大的安慰。有一次站着拿着书在那里看,迎面走来一个长发女孩,看样子应该比我小几岁,可是个子挺高的,她在书架前转了一圈,终于找到书架最高层那本书,旁边有梯子,可是又不好意思去拿,犹豫了一会儿才渐渐走到我这里来, “小哥哥,麻烦你一下,能帮我拿到那本书嘛,麻烦了”, 我:“好的,你等一下”,用了几十秒的时间就拿了下来,因为顶层的书没有几本,所以很快地就拿了下来,我拿起放在地上的书继续看着,她并没有看书,而是盯着我看, “小哥哥那边有位置,怎么不去坐着看呢,走吧,我们一起去那边看书吧!”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去了,因为她就在前面等着看着我,我要说不去感觉不好意思,就答应了。 因为来看书的人不是很多,因为是上午,估计下午人就多了。空位置很多,我和她就坐到了对面,感觉有些奇怪,她总看着我,感觉心里怪怪的,又不知道该怎么问,所以就一直这样。 一开始看书互不打扰,后来就因为她的一句话,开始了慢慢的聊天讲故事, “唉,小哥哥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感觉你给我的感觉好熟悉啊!” 我:“是嘛,不会吧!你是不是感觉错了”, 她:“不会,不会,真的”,就这样,从喜欢看的书,到个人爱好,都说了一遍,特别是她讲的一个故事,让我突然想了起来,除此之外,那天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素材,晚上写到一点多才写完的,我还对她有点生气,害得我昏头昏脑的到了一点多。 我记得她问过:“喜欢成都吗?” 我:“喜欢”。 她的故事:一个姑娘放弃了考大学,留在了镇上做了一名中学英语老师。21岁的时候,学校里又来了一位年轻的男老师,后来经过多次的接触就结婚了。两年后,她有了自己的女儿,一家三口非常幸福。 25年后,50岁的她已经经历了结婚、生子、换工作、做生意、当包租婆,生活里能做的都做了,却从来没想过要去外面生活,始终没有离开这个小镇。 小镇有山有水,倒也美丽,后来经过努力又有了房子和车子,一个老公,一个女儿,而且即将有一位女婿,过几年应该就会有自己的外孙了。看着自己的女儿一转眼就长大了,总感觉生活很快,时间过得很快,最怀念的还是在小镇当英语老师、教学的时光,遇到了自己最重要的人。 如今她已经退休了,每天早晨起来的事情是浇花、买菜、做饭,然后等待老公回家吃饭,吃完饭会一起走走再熟悉不过的小镇小路,看着别人的生活,也看见自己的生活,平淡却也幸福浪漫,老公经常给她玫瑰花之类的礼物,虽然年纪大了,但内心还是一个浪漫的男孩,就像当年追自己一样。她笑的灿烂,没有皱纹。 同样的一年,另一个姑娘去了上海上大学,后来就去了北京,成了众多北漂中的一员。后来,在上海结了婚,男人是一个生意人。夫妻俩拼搏了大半辈子,拥有了三属于自己的饭店。后来,他们也有了自己的女儿,上个月去了美国留学。她说话爽快、做事干净利落,为人干脆倒像是一个生意人。在女儿出国留学的这段时间,她与自己的丈夫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小公司。经历破产、奋斗、再重新开始的日子之后,她依旧对生活保持着热忱,也幸福无比,每日憨笑可掬,四处喝茶。 时隔四十年,这两个姑娘又在小镇见面了,生活彻底改变了两个姑娘的样子,再也没有当初分开时候的青春气息了,只是心里都装满了想要和对方说的话,四十年了,都想说说这些年自己的变化。 相见的那一刻,两个大姑娘尖叫了起来,她们飞奔过去拥抱在一起,热泪盈眶,一起吃饭,聊着只属于两个人的青春年少时光。 你需要什么样的生活?你想做一个什么样子的人,这一切都没有错,也没有好坏之分。 一个姑娘会有大的梦想,后来归于了小的生活。一个姑娘有小梦想,却去了大的现世世界。 我和她看书,她给了我这个故事,她说这两个姑娘,小城姑娘是自己的妈妈,大城姑娘是妈妈最好的朋友,一直到高中毕业都没有分开过,只是再多的坚持也终究会有分开的时候,就这样,她们迎来了两个人第一次的离别,没想到时间居然是四十年,而四十年对于一个人只有一次。 有时候觉得眼前的一切就是一场梦,最好的年纪仿佛过去了,有时候又懵懵懂懂感觉最好的岁月又还没有来。我想当时没有实现的梦想永远不可能实现了,而有些梦想,也许明天就能实现。 有些姑娘无法忍受大城市的喧闹,有些姑娘无法忍受小城里的安逸。大城市也好,小城也罢,这些根本就不是问题,还是那个道理:自己喜欢怎么都能坚持下去,或许本身就是一种享受;自己不喜欢,无论什么原因都坚持不下去,这是必然的。 所以最后的结论:生活,在哪里都一样。不一样的是你如何去生活自己。 当有陌生人说“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并不奇怪,因为你们可能就会成为朋友,在成都我有了这样的一个朋友就是这样认识的,现在倒是变得无话不说了,相遇,是幸运也是生活。 希望大家的分别都少一点,一起珍惜我们一起的青春年少时光,如此而已。。 那段奋不顾身的日子,叫什么? 下雨了,我想努力地奔跑在雨中,因为这样自由的感觉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了,我们再也回不去的年少,我们在毕业典礼上和所有的同学好朋友相拥而泣,等等的瞬间一刻,都在诉说着“该自己默默赶路了”,于是,朝着一个方向,我们去了天南地北,天涯海角,过着或喜或悲的生活,终于生活改变了我们所有人,而最怀念的还是最初一起书桌上操场上奔跑的情景,可是剩下的只有默默感叹和需要无限勇敢的远方。 我曾挥洒着自己的一段青春,用来奋不顾身地向一个目标跑去,那勇敢无畏的模样,任何时候笑起来都感觉信心十足,觉得那天很漂亮。像夏日里的烈阳,像原野上自由的风,像从不曾跌倒过一样。 有些东西,冬天从你身边带走了,春天回来会还给你。就像,我与青春,我与梦想。 八月的长安,阴天多雨,雨落屋檐下,别有一番时空的味道,站在家门口,看着带棚的马车飞驰而过,像是官府的马车,雨天也不停歇,估计是皇帝要见他,所以一刻也不能休息,反观我们平常百姓家,倒也安稳。 姐姐:“吃饭了,别看了,快点,拿碗,拿筷子”, 我:“好的,就飞快地跑过雨天,跑进了屋子里”,期间,我抬头望了望满是雨丝的灰色天空,不敢去想什么,只是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 我拿了碗筷,就坐在了桌子上,给姐姐盛饭,过得倒像是夫妻生活, 我:“姐,我以后不叫你姐姐了,可以嘛!” 姐姐一边吃着饭一边说着:“不叫姐姐,叫什么,难道……”,她圆眼瞪着我,我壮大了胆子, 我:“就叫婉儿吧!” 她:“你,越来越大胆了,现在都敢这么称呼了,别忘了是谁救了你”,她好像是在怪我,又好像不是, 我:“正因为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我才敢如此的,如果换做别人,即便是有你这个姐姐也幸福无比啊!所以人家是想照顾你嘛,你毕竟是一个女孩子”, 她:“哼,油嘴滑舌的,不理你了,要想叫我这个名字也可以,不过你先要找个事情做,不管钱多少,只要有事情做就行”, 我:“好,那女子一言,驷马难追”, 她:“就只有四匹马嘛?太少了”, 我:“好了,那八匹马,十匹马,还不够啊!要不……”, 她:“行了,该去刷碗了,水缸又空了,顺便挑点水呗”,她哈哈笑一笑就走了,唯独剩下我了,不过没关系,我一定能找到事情的,“婉儿”名字好听。 八月,雨落在长安,等雨停了就出去走走,但是做点什么好呢,看着满街奔跑的孩子,有踢着沙包的,有玩泥土的,有跟随父母在旁边做生意的,有了,何不去做一个教书先生呢,我就兴冲冲地去找学舍,在不远处的巷子里就有一家学舍,是一个地道的农家院子,一共就只有一位老师, “请问这里还缺老师吗?我也是秀才出身,你看能留下来吗?” “呵,老夫也是一个秀才,可惜只会教诗文,缺一个教经文的先生,不知你……咳咳”,我一进去就看到一个头发胡子花白的老人,虽然同样是秀才,但是却天差地别,突然,感觉这科举制度也不可以,考不上就要一直考,一直到老。 我:“五经我比较精通,经文就由我来教吧!”老先生一听到我肯留下来教书,瞬间就站了起来,好像很感激我的样子, “不瞒你说,来这里教书不能赚到钱,只能算是为这些孩子着想吧!农家的孩子家里都一贫如洗,哪里有上学的钱,我是看我自己年纪大了,为这里做最后一点贡献,也不枉这个秀才之名,如此而已”, 我:“感佩老先生的深明大义,那从现在开始,我也是老师了,那我明天过来就开始教”,说完,告辞,就走了。 我又兴冲冲的跑回家里,准备把这件事情告诉婉儿, “婉儿,我找到事情做了”,我就跑到她的房门前,敲门, “等一会儿,我先穿一下鞋子”,很快门打开了, 我:“婉儿,我找到事情做了,那就是教书先生,你看怎么样?” 她:“你是秀才当然好了,当先生是你的本分,不是嘛?” 我:“也对,那我以后就能就婉儿了,不许耍赖”, 她笑了笑:“你现在不就已经叫了嘛,我反对了嘛,真的是?” 我高兴的把她抱了起来:“太好了”,她也高兴的笑了笑,仿佛一开始就没有为难我,只是有了作为男人该有的东西。 我承认当乞丐的那段时间,是有些消沉,有放弃过自己的想法,现在突然想起这样的事,感觉好可怕,幸亏没有,不然也遇不到如此好的美人。 “对了,我的五经都没了,怎么教啊!婉儿你这有有关五经的书嘛”,我轻轻地放下她,突然有点严肃地说到, 她:“有啊!前几天给你买了,没想到还真用的上,你等着我,去拿”。看着她的身影,觉得一生也就满足了。 穿过,落落的现世,我们面对的是火车和汽车,喧闹的声音,突然感觉很厌烦,同样是青春的年代,在古老的长安里,虽然繁华,但却没想过要离开,而在这现代的青春里,不停的叛逆,酒精里的青春,不断的远离和目送,仿佛这个青春变得残酷多了,也让自己变得不再那么温柔,感受不到渐行渐远的温暖。 很羡慕,长安的孩子,能因为贫穷一直呆在一个地方,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教书先生了,放学会带着他们去放纸鸢,乘着风感受花样年华,还可以去爬山,最多的还是在一起读书,成为生活里最大的安慰,我想这样安安静静的时光才叫“那段奋不顾身的日子——青春”。 遇见分开永远只是一瞬间,我们都是从这样的反复情景里成长起来的,所以就特别渴望一些可以永久的珍藏。 有一个可以陪你共度余生的人; 有一个小城可以给自己带来心的归属感; 不再失去什么,都是最简单的幸福,所以我们才变得异常的珍惜,害怕短暂,却也避免不了,也就变得自然了——留住的尽力留住,留不住的就默默送别。 魔鬼和天使同时存在 在遥远的海的那边,有一个很大的王国,王国和其他的王国一样都为了水源和领土进行争斗,但唯独这个王国越来越强盛,逐渐地统一了周边的国家,变得空前盛大,奇怪的是,从此王国里的植物只有两种颜色——黑色和红色。 王国很推崇玫瑰花的高贵,也逐渐成为王国皇家的代表花朵,但是自从统一那时候开始,玫瑰花白色的,和紫色的都没有,变得和其他植物一样,只有红色和黑色的,从此,王国只欣赏红色的玫瑰花而厌恶黑色的玫瑰花,由王族到下面平民,社会逐渐变得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有朝气。 王国有一位植物大臣,掌管全国的植物,最近他也一直在研究为何王国里只有这两种颜色的花,但是却一直找不到原因。 这个大臣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相信世界上有魔法的存在,他也一直在研究什么,可是都是骗人的鬼把戏,连自己都不相信。 他有自己的城堡,却从来没有人去过,也不知道这个大臣每天都做什么,直到一只弓箭从远处飞来,插在了城堡的大门上,这件事像是春雨一样传遍王国各地,众说纷纭,可是大臣自己不在乎,就是一只简单的弓箭而已。 到了这天晚上,他准备睡觉,突然看到那只黑色的箭就插在了自己的床上,他惊讶无比,赶忙跑出去发现就是大门上的那只箭。 他又悻悻回到了自己的屋里,看到箭上有一封信, 信的内容: 王国将要被黑色魔法笼罩,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现在魔法已经把植物变成了两种颜色,过段时间红色玫瑰也会被黑色玫瑰取代,进而将整个王国变成黑色,我相信你也很喜欢魔法,我需要大臣你的帮助,如果有需要就到南面海小岛来找我,记住,信的内容保密,为了显示诚意,这有一个配方可以将玫瑰的颜色恢复,你可以尝试一下,记住绝对保密,不然就会受到惩罚。 看完了信的内容,大臣目瞪口呆,可是毕竟是大臣,一边是王国,一边是自己的私心,可是自己又超爱魔法,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决定试一试,不过只是尝试,绝不会损害王国的利益和自己,他是这样想的。 大臣也像国王解释过这个事情,一切都不知道,就这样订了结局,只是飞箭的事是随后才发生的,所以除了大臣,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件事也逐渐平息了下来。 从此,大臣订了一个规矩,黑色的玫瑰代表愤怒,红色的玫瑰代表阳光,每个人去拜访另一家人,都必须在手里拿着玫瑰,一看到玫瑰就知道你来的态度,人们都很奇怪,可是大胆的人故意去试探大臣,明明是阳光的红玫瑰却故意去找大臣麻烦,结果被士兵给当街打死了,从此人们甚至整个王国都开始遵守这个制度,没有人敢反对。 自从,大臣从南面海的小岛上回来,就变成了这样,失去了自己的意识,是被黑魔法操控了,也在用着自己大臣的全力发布着奇怪的法令,俨然王国开始变得动荡不安,因为自己的好奇心,而被人利用,是不是很悲哀呢?? 大臣很爱这个王国,是天使的口吻;被人操控来毁灭王国,是魔鬼,被人植入的魔鬼。 同样即使不被人植入魔鬼,自己的内心也存在天使和魔鬼两个人。 记得,自己有时候也会被魔鬼占据了心里,记得那段艰难的岁月,看到谁都感觉有敌意,自己种的玫瑰花也不管了,每天真的是得过且过的,看到的美好,看到的都是消散了的花朵,闻不到一点花香,也想不到任何诗文,能形容现在的心情。 我的世界里现在绝非是光明的时代,而且正在变得暗无天日,然而自己仍在乌云滚滚的周围寻找着希望的微光,人们无论何时何地,总要在乌云滚滚的周边寻索着浪漫的微光活下去。 在微光中强忍着伤口的疼痛的你,像迎风的花儿,坚强地活着,即便看不到希望和爱,也绝不会凋谢,内心总有一种声音叫我继续向前走走看,没准是一道彩虹桥在前面。 我们一不小心就坠到了沉闷的世界边缘,就像我一样也过过一段没有节制颓废的生活,放肆喝酒,消耗着青春,从梦境中来,最后还要被梦境给叫醒。 说到天使就要安静许多,生活里所有温柔的一面,都可以叫做天使的温柔。走在路边,从街角跑出来一条小狗狗,小狗狗很热情的跟在你的后面,你都会蹲下身来仔细地看看它,让它回家,不要再跟着自己了,不然就会迷路了。 天使的爱就是如此的简单,大戏剧家萧伯纳写给当时着名女演员爱兰·戴丽的信。 萧伯纳从1892年第一次写信给戴丽,一写就是30年,期间从未间断过,而且期间从没和这位通了300封信的密友约会过一次。即便他们虽然在同一个城市居住,相距只有二十分钟的步行路程。 人们习惯性的大谈爱情和感情之类的话,却从来没有真的去了解什么是爱以至于错了却还不知道,简单的情书诉说着30年的时光,曾经想的天长地久也就不过如此了,但这是极少数的爱情神话,并非不是我们做不到,而是根本没有想到。 中午,去摘玫瑰花瓣的时候,被花刺刺伤了手指,瞬间就出了鲜红的血,习惯的把手指放在嘴里吮吸,品尝鲜血的味道,不觉就笑了出来,果然是越美丽的东西越是危险的,不然不会把我的手指给扎破,如此而已。 到屋里拿了一个创可贴贴在手上,热了一杯纯牛奶,不喜欢什么味道的牛奶,只喜欢温热的纯牛奶,觉得是自然的味道,也确实喜欢这种牛乳的味道,纯纯的味道,很是有童年记忆里的味道。 本想做一个玫瑰蛋糕的,可是被什么事情给耽误了,却一直想不起来这是一件怎样的事情,就挪到下午去做吧! 放多少面粉,放几个鸡蛋都是了解自己的味道才这样的,这个过程就像是一个天使亲临的指导,而魔鬼作为侍从只能站在天使身后,所以说我们大多数的情况下只能看到天使的光辉,而看不到魔鬼的影子。 魔鬼和天使都是我们,愿快乐没有烦恼!! 我来这里,因为她在这里 青春都消费在了你追我逐的过程里,看似快乐,其实并不快乐。把仅剩的激情都放在了这里,只因为遇到了你,本来打算离开这个城市的,却因为你的出现,为了你我愿意重新热爱这个世界,从此,我找不到第二个地方能如此地让我着迷,我不敢想象接触到的爱是如此地美好,也不知道后来的爱会是什么样子,只记得她在这里,我就来了。 青春里怀揣着懵懂的心,想过未来的自己会是怎样的,想过自己的另一半的样子,不过却始终看不到真正的样子,一直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原来是在一点一点地接近你想要看到的,等到事情真的来了,也就没有那么大的期待了,在我们努力追逐的过程中,消耗的代价就是激情和期待,被一点一点燃烧。 这个城市,华灯初上,就意味着睡觉没有很晚,只有更晚,直到天再一次亮起。 有一次,睡到三点多就没有了睡意,一直有汽车的声音,仿佛每时每刻都有人在赶路,我就想出去看看天亮前的城市的景色。 拿了一件外套,虽然是八月天,却也感到有那么一点冷意,前面不远处有一个菜市场,菜市场的旁边是“吃货一条街”,这也是我为什么选择住在这里的原因。 大大小小的商贩早已开始了准备活动,虽然是凌晨快四点了,人却多得可怕。灯光在黑夜里特别的耀眼,却挡不住忙碌的身影,感觉除了自己有闲心,其他的人都在忙碌,每天都忙,仿佛不会停下来。这样的情景也把我仅有的睡意一扫而光,决定去看看。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藕是我比较喜欢的菜,所以第一个就去了卖藕的摊位,老板个子比较矮,不过却也和蔼可亲,一看就是常年做生意的人,职场话脱口而出。 我看着这些藕,还带有泥土,显然是刚刚挖出来不久,确实是够新鲜的,不过价格有点贵,毕竟人工成本高也理解,所以就买了十多个藕,准备回家炒啊、凉拌、油炸都可以。 “吃货一条街”没事的时候经常去,也成了素材的来源地之一,不过这些店铺好像每天都在变动,今天这家砂锅丸子店改成了炒菜店,这家包子店改成了串串香店,店在变,人在变,地方不变,源源不断地欲望没有变,你走了总有人会继续在这里,你来我往,如此而已。 不知不觉中天已经亮了,又该回去做早饭了,我也是看到不同的景象,人没有变,心情在变,而且心情不断地向着远方前进变化,才能想到更多的东西。 回来蒸了馒头,炒了藕片,就迫不及待冲进书房,把看到的感悟写下来,不知不觉中就又到了中午,时间太短,就是这样悄悄地溜走的。 这一天吃完饭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方法就是去找个工作,积累一些工作的经历,这对于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我想过我未来的她一千种出场的场景,却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是这样出现的。 我们是先后到一家公司面试,经过一个简单的课程外就开始分组,很巧被分到了同一家店里,走出去的那一刻,我转身,她就在我的身后抱着小熊凭空出现了,这是第一次感觉世界的奇妙之处,用时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个袋子,我就过去靠近她, “来袋子我来拿吧!” 她:“哦,不用了,谢谢,不太沉”,她微微的一笑,真的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我还是坚持了一下,她就答应给了我, 她:“谢谢啊!”然后就没有话说了,毕竟是第一次见到人家,心动是避免不了的,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座城市,我隐约感觉好像往后余生都不会再离开了,这座城市已经被放在了心上。 接下来,最多的就是因为她了,无事献殷勤是避免不了的,我就勇敢的承认了。没事的时候我就和她说说话,或者在远处看着她默默发呆,有时会被她捕捉到我的目光,尴尬脸红瞬间就想隐藏。有时是我候发现不了,还在那里发呆,她已经走了过来, “喂,你看什么呢?这么认真”,她到我的位置也故意看看,发现那个地方,只有她, 我:“没事啊!就是发呆而已”, 她:“哦,这样啊!走吧!一起出去买咖啡”,然后,我就很高兴的去跟在她的身后,感觉很幸福的感觉。 有一次下雨了,我没带伞,她带伞了,又是下班的时候, 我:“伞,给我吧!我来打开”, 她:“不用了,我来吧!”然后我就紧紧的跟着她,她打着伞,行走在人群里,第一次有种感觉,被她呵护的感觉,真的是美妙极了。 我:“成都的雨天还真多,不过却也美妙极了”, 她:“是啊!一到夏天,伞是必须要带的,不然遇到雨就会感冒,挺烦的”, 我:“所以就一直带着雨伞喽,那还真是有点诗意啊!” 她:“每天感觉包里好沉的,还有诗意,一看你就是一个快乐的人,要不然你来帮我拿着”, 我:“给我吧!”我就要把她包拿过来, 她:“没事的,我就是开玩笑而已,你不用当真吧!”她急忙笑着说到,她笑了,我也笑了,真的很幸福的感觉。 就这样的幸福的小瞬间,渐渐地把心都放在了这里,不知不觉中心全都放在了她的心上,也是第一次对于成都这座城市有了归属感,有时候也会暂时离开成都,不过给我的感觉就像离开家一样,想要迫切的回去,只因为有她在哪里,所以我就走了就又回来了,并且再也离不开了。 其实,这并没有多长的时间,只是一切出现的太快而已,猝不及防的美好,只能是更快的接受,也许只是自己一厢情愿而已,在爱的同时也要分清楚现实和梦。 其实,反观一下,一些突如其来的想法好像并不是没有道理,结果本来是游玩的姿态,现在却变成了想要在这里安家,转变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好多事情的不确定,也因为这件事情,所有的不确定事情,好像都有了一点方向。 因为她在这里,所有我来这里,心底还是放不下那一缕情丝,只是自己不说,她应该不知道吧! 就在这样默默的守护里,过着快乐的自己,就因为她在身边,如此而已。。 阳光和仙人掌的刺 青春,如同烈日下的一片沙漠,没有一滴水,温度却还在上升,跟着一只蜥蜴爬行,感觉好多了,终于找到了一棵仙人掌,然后又找到了一片湖泊。 不过,我却没有感到快乐,四周空旷的很,没有一个人,除了一轮大大的太阳,我跟踪着蜥蜴,它好像发现了我,所以就把我给带迷路了,不过幸好还能找到仙人掌和湖泊,感觉已经很幸运了,所以也就不再计较什么了,有一个目标,也就是把沙漠变成森林吧! 跟随着阳光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个空岛世界,天空中静静地悬浮着一座小岛,小岛上住着蓝色的精灵,精灵们每天细心照顾着各种漂亮的花朵,虽然只是一座小岛,却也成了最大的心的世界,没想过要出去,没想过还有另外的世界,他们是离着阳光最近的地方,花朵更美。 不过蓝精灵们最喜欢的食物就是仙人掌,不过在空岛仙人掌不叫仙人掌,而叫青瓜,蓝精灵们的饮水和吃饭都要靠它,所以对于空岛来说,青瓜算是生存的根本,所以要好好的爱护它。 空岛的青瓜没有刺,而且能长的很大,吸收着最纯净的阳光,受到蓝精灵们细心的照顾。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精灵们起床看着外面的阳光,又是晴朗的一天,怀着欣喜的心情,总要做点什么。 首先,到菜园里摘了一个小的青瓜解渴,在这里青瓜就是一个盛水的自然工具,它们会把吸收的水分储存在自己的身体里,就像我们的饮料瓶子一样,只要打开瓶盖就可以了。 今天小蓝打算把青瓜给卖了,因为自己的鞋子穿的破了,所以就想去买一双鞋,每天除了能填饱自己的肚子以外,并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所以打算卖掉青瓜,可是空岛最不缺的就是青瓜,而且几乎每家精灵都在种着青瓜,所以小蓝就想创新一下。 他把青瓜水倒在盘子里,青瓜水是绿色的,然后想要找到另一种东西,让这种东西能把青瓜水凝固一下,看看能不能让水变成固体,成就一种不一样的吃法。 他找遍了家周围所有的植物都不行,他就到花店去找,有一种红色的花很好看只是没有见过, 小蓝:“姐姐,这是什么花啊!好漂亮啊!” 店铺姐姐:“这是在我家周围发现的一种花,我看着好看,就试着种了种,没想到就成功了,因为外形好看,花又有淡淡的清香,所以很受欢迎,要不要来一株”, 小蓝:“好吧!给我来一株吧!”就这样,小蓝拿着玫瑰花跑回了家。 同在一个空间里,或许只是生活方式不一样吧!成为了互相补充的关系。 在我们世界里凋谢的玫瑰,在空岛正好又重新长了出来,离开了我们的现世世界,在空岛就会获得新的生命。同样在空岛凋落的花朵,或许正是午后春雨过后你种下的那朵花,我们才知道原来花是来自天空的天使,变得温柔而又神秘。 就这样,手捧着窗台前的仙人掌默默看着,不再认为这是简单的小欣赏植物,或许是空岛某个精灵不小心掉落在人间的,仙人掌遇到陌生的世界也要保护自己,所以他长了满身的刺,即便是有温柔的阳光在身边也这样了,变得坚强而又温柔。 小蓝回到家里就把玫瑰花捣碎然后放到青瓜水里,瞬间就变成了淡黄色的固体,又放了一点糖,用勺子大胆地尝试的吃了一下,觉得很好吃,可是小蓝发现随着时间的过去,青瓜固体又变回了水,就这样他又把青瓜玫瑰固体放在温度较低的地方,发现又不变了,真的是很神奇的发现,如果这样去卖给别的精灵会不会赚钱呢,他看着天空呆呆的想着。 于此同时,我们骑着单车一起欣赏落日下的余晖,身影被夕阳拉的很长,好不容易放学,骑车去旅行是最棒的。 彩色蜡笔画里的青春,藏着许多的小心思,从第一棵树开始,我们的生活空间也越来越大,开始加入的新事物不断地充满我的眼角,像是一颗星星,又像是泪滴。 穷尽目力,看着无穷的夜空,像是一颗心,走的每一步心都感觉奇妙无比,对了,忘记说了,有一段时间,喜欢上了夜跑,就这样听着音乐独自前行,孤单的岁月也就不孤单了,反正自己狼狈的样子只有月和星星看到了,也不会告诉明天的阳光,所以就感觉轻松多了。 不否认青春的世界是一片等待探险的沙漠,身边充满了飞沙、炎热和没水,就是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寻找着绿洲,而仙人掌就像是通往绿洲的坐标,跟着他总不会错。 仙人掌的刺,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总会被发现,挖开仙人掌,总能喝到最纯净而且最美味的水,渐渐地青春如同一片森林一样展开,变得美丽也变得热闹了,当再有人来到这里的时候,总不会相信这一片以前是一片沙漠,连太阳也变得柔和了许多,鸟儿也有了新的栖身之所,很高兴,自己的青春又重新恢复了一年四季的变化。 青春里总有到达不了的远方,总在盼望,但更多的是失望,也许我们不在乎这个,后退一步就像有仙人掌的刺在后面,让你变得害怕。 我们需要自己去创造一个远方,或许他并不那么美,离你并不遥远,也许就在不远处的那棵树上,在一片叶子里,绿叶的梦展开青春的一片森林,在前行中也在迷失中,仿佛寻找了一遍又回到了最初的时光心里,发现一切没变,变得只有自己。 夏日的阳光炽热,总不太喜欢,秋天的阳光正好,可以用来做世界的光点,透过那一个光点可以看到梦的精灵世界,它们不小心把青瓜水倒向了下面,于是我们开始了有关仙人掌的梦的旅行。 等等,好像说的有些不切实际了,但是故事的美好的,能为自己找到一个心情也不错。 晴天,喜欢洗一下自己的衣服,好闻的薰衣草气息,奇扑面而来,又找到了夏日的热情,我感觉对于夏天,已经好久没有如此的感受过了,还像小孩子一样,变得蹦蹦跳跳的,像是青春从未离开过。 所以说阳光和仙人掌的刺,都是我不可或缺的——青春记忆。 面包里的星期天 对于时间和生活的期望,是不断踏上旅程的动力,追寻所谓的“完美世界”,是去了森林里,遇到的各种动物朋友,还是另一个世界“新世界”,茫茫的大海面,抑或依然是平静海面的天边,或者是童话里的咚塔塔王国,海豚带我游遍整个世界,让我探寻生活里的每一个角落,是探险也是追求一个“完美世界”一样的“完美自己”。 今天是王国第二十六次集会,全国各地的鼹鼠都来了,有飞速地快跑的;有疯狂的打洞,发誓要挖到王国广场;有拜托自己的飞鸟朋友带自己飞来的,还有默默赶路的,总之都要到这个星期日赶到王国广场,而今天才星期一。 此刻,鼹鼠王国里热闹异常,连上了年纪的老鼹鼠都拄着拐杖出来了,看着热闹的情景也高兴非常,掉了的半颗大门牙,在夏日的温风里熠熠生辉,花白的胡子也在风里悄悄飞扬,时间在诉说着过去的点滴。 沿街叫卖的小商贩鼹鼠,卖着各种各样东西, “玉米粒,香甜的玉米粒,刚刚进货的”, “饼干,热热的饼干,刚出锅的,又甜又美味”, “花生,鲜美欲滴的花生,来自平原的最新花生,便宜好吃”, “衣服,色彩鲜艳的衣服,好看又保暖,是冬日里必备的,快点收藏了”,……,喧天的叫卖声,让我们人类看了都目不暇接,如果细细看一下衣服,上面还有小猫的卡通形象,是鼹鼠最喜欢的图案,这些衣服都是从人类的小孩子身边偷来的,一转眼,父母刚给孩子脱下来的小衣服不见了,你找遍所有的家的角落都没有,没准就是让调皮的鼹鼠给偷走了,此刻正在原野上叫卖呢。 其实,对于这次大会国王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打算在王国广场,让每一位鼹鼠都说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关于什么的呢? 国王这次准备了很多的奖品,吃不完的玉米粒,吃不完的糖块,还有喝不完的酒。鼹鼠都特别喜欢喝酒,而这些酒从哪里来的,就是从我们那里偷去的,也许你会遇见自己打开的酒就喝了一口,然后回头再想喝的时候,发现瓶塞塞着,酒却没有了,酒瓶空空如也,所以对于生活就很奇怪,一瓶酒喝了一口就没了,而且自己记得清清楚楚的,而且密封还挺好,就很奇怪。 其实,鼹鼠也是很聪明的,它们把酒倒出来以后,又把瓶子放回原位,塞好塞子,做好假象准备,让人认为酒就是让自己喝完的,不管是不是怀疑,都喝完了。 他们奉行要做一个高素质的无踪影小偷,所以人经常不会怀疑是鼹鼠做的,而于此相比,老鼠总是把人的屋子弄得一团糟,偷喝的酒瓶被随便乱扔,所以人就把所有的罪名都给了老鼠,开始疯狂的捕捉。所以鼹鼠就更加的猖狂了,做着我们看不到的事情,其实,鼹鼠是比老鼠更可怕的存在,也因为老鼠比较笨,所以一直背负着不知名的罪名,还是有点可怜的。 放在床头的衣服,早晨再想穿的时候发现不见了,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其实,自己的世界里也生活着另一个你不知道的人,就比如鼹鼠,你发现了吗? 周末,好不容易迎来的休息日,总要好好地享受一下,所以就自己做点面包吃吧,配上一杯热的纯牛奶,就是美好的一天,而我们做好的面包,中午再想吃的时候就没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早上吃完了面包,出去走走,跑跑步,迎面而来的阳光感觉很温暖,看着公园里孩子们悠闲地玩着,人们坐在长椅上闲聊,当然还有自己慢慢地向前跑,跑到附近的郊区牧场,看着牛在认真地吃着草,不理周围的所有的事情,“时光静好,岁月依然”大概如此吧! 阿甘说过:生活就像盒子里的巧克力糖,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拿到的是什么味道,所以只能一一去品尝才知道,妈妈也说了,吃多了巧克力糖会长蛀牙,所以也要少吃。 在自己离开家跑步的这段时间,家里正在被悄悄改变,鼹鼠期待已久的星期日终于到了,开了这么多天的会就是研究如何才能更简单地偷到人类做的美味面包,所以鼹鼠国王才会集合全国鼹鼠的智慧,做到万无一失,毕竟对于鼹鼠来说这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一不小心被发现就会丢掉性命,如此而已。 它们把地洞挖到人的家的地下,两只鼹鼠一组,拿面包的同时顺带一下鸡蛋,可谓是训练有素,秩序井然,这还是鼹鼠吗? 其实,我们都被鼹鼠可爱的外表给骗了,在笼子里抱着一颗花生的样子,被人觉得很可爱,其实,是很容易骗过我们的眼睛的,所以我们要分清楚生活里的“敌人”,不要总感觉一切都很安全,要不然一不注意,面包就没了,我们就会喊:“谁动了我的面包”,如果把这个可爱俏皮的场景放在青春的早晨,估计会很高兴,毕竟这样的机会并不多。 听音乐跑步是一个很可爱的享受过程,可是却忘了自己的面包正在被偷走,不一会儿,自己的面包就会出现在几里地之外的原野上,鼹鼠迎着风,吃着美味的面包,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享受着得意的人生,看着眼前的一切特别的满足。 当你慢慢走回家的时候,发现一切都没有变,打开盘子想拿出一片面包吃,发现盖好的下面空空如也,也不用多想,只是打开牛奶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看电视,就这样过着周末的生活,而自己却不知道一些东西已经失去,而自己却不知道,大概我们都做过这样的瞬间吧!只是我们真的不知道而已。 日记还在一天一天写着,只是却从来没有翻看过昨天的日记,已经过去的事情,只能想想,当真的看到自己写的,不免有些伤心。 一天过去的很快,总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不过也习惯了,在没有真的自由的时候,就这样得过且过也挺好的,不是说自己如何放纵自己,而是有些事情不必太认真,太认真反而不好,就是这样。 当有一天,你的面包不见了,而你又没有见过鼹鼠,那大概是真的丢了吧!也不要总是怪人家鼹鼠,毕竟这就是生活。 其实,鼹鼠抱着花生还是很可的。 光与影的缩写,小确幸 落落的阳光背景下,拿着画笔描述着眼前的景象,用画笔在眼前比对着,比对着将要画的荷花的大小和位置,然后慢慢涂上自己想要的颜色,就这样在青春里绘画着世界的样子,不想未来是何种模样,草丛里蟋蟀自由自在的蹦跳着,叫着,有时也羡慕它的自由。 一壶老酒唤起心底深深的乡愁,酒一开封,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仿佛回到了魂牵梦绕的地方,一曲相思,梦回故乡里。 在成都的时候,有个好朋友家乡是川南的,是一个小城,古称江阳,现在叫做泸州。 对于大多数没去过泸州的朋友,可能一提到泸州,大概印象最深的就是“泸州老酒”了,我这个朋友酒量可不是一般的好,每次一喝酒我们都避开他,不然最后喝吐的准是你,那次是我俩向学校请了几天的假,陪他回了一次家,就是泸州。 这也是我来成都快两年了第一次去泸州。他说的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从泸州到成都虽然不远,但是还是有一种思乡的情感就是乡愁,每次写日记的时候都会提到酒,酒就是乡愁,一喝酒就避免不了。 泸州,坐落在长江与沱江的交汇处。古时,泸州城里的人家家酿酒,万户赤酒流霞,如今,虽然谈不上家家酿酒,但是大大小小的酒厂,仍然很多,就是一座酒城。 一路的车程,一下车就能闻到空气里酒精的味道,空气很是好闻。 他说,在泸州,人们常常与朋友、家人,街头小巷一坐,红炉火锅一端,雪白的脍鲈鱼往锅里涮涮,鲜、辣之余,再喝一口泸酒,香味馥郁,温柔而又绵密。 他边说着边做动作,表情动作有点夸张,对着天空无比地渴望,连我都开始觉得美味不可得,所以一定要珍惜这样的机会。 他说着其实就是在回忆自己过去的美好,现在因为长大,凭空出现了很多自己所无能为力的事情,所以有点感慨也是正常的,有时候,我们当时不知道,只是几天后才发现,原来自己那样一个恋旧的人。 等到咽下,那酒似乎入的不是愁肠,而是进了心里,甘冽里透着温暖,一杯温酒,温暖了思乡的心。这好像也不一样,如果是在家里,会觉得没有如此地深切,而在离开家乡的时候,在异地再喝同样是酒,心情是绝对不一样的,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 如果按照他的说法,离家不过一百公里就有思乡的心,那我离家千里之外的是不是就要每天哭着思乡呢?其实,也不是这样,我这样说无非就是想安慰他一下,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总有比你更加不幸运的人,在默默承受不一样的情感。 可惜,这样少年时代的美好时光,也只有那么几次,回到现世,什么工作的变动,自己想去的地方,一路辗转,从小城市跑到大城市等等的原因,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过程里种种的不顺,才更加地怀念过去的美好,而这样的美好已经过去十年了,如此而已。 夜深人静,总是感叹古人借酒举杯邀明月的思乡情感,但是酒味再醇厚也觉得不近完美。 第一次听到思乡是从奶奶那里开始的,总是讲着过去的美好,奶奶小时候的一些事情,我只能凭空想象,却也触及不到,看着奶奶的微笑倒也觉得回忆也是一种幸福。 在光与影的交错里,自己应该是留下了一些东西,但过去后留下的,还是觉得有些小确幸的,毕竟一点一点的忧伤都被高兴掩埋了,所以过去的也就不那么忧伤了。 跟着他走在这座酒的小城里,有关于酒的故事有很多已经想不到了,但是心情却依然在,一路上我俩的话就没有停下,像是两个许久未归故里的游子,追寻着共同的美好的记忆。 只是在泸州逗留了一天,我就回去了,不可能总是麻烦人家,如同开始他说的一样,那天晚上正好吃的是麻辣的火锅,还有鲈鱼,倒是又吃了一次美味。 离开他家以后并没有回去,而是自己来了一场穷游,至于过程如何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最后落了一个快乐下来就足够了。 有一次,做梦梦见在夏日的黄昏下,明暗交错的房间里躺着一个目光呆滞的人,电扇在慢慢地转着,周围有苍蝇在乱叫,却丝毫打不断目光一直看着的房顶,周围乱做一团,显然是又被生活欺负的年轻人,想不通是怎么回事,不思茶饭,俨然一个无作为无思想的状态,这个样子我感觉很可怕,不过也是生活里必须要过的一关。 终于决定出去走走,在光与暗交错明显的地方,感觉一种隐约的心更加明显却想不通是什么。 我在这里,别看我在这里,其实,那并不是真正的我,真的我此时此刻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或许那只是我的影子,也或许不是,至少心不在这里,在眼前,抑或在遥远的天边,谁说的清楚呢,自己都找不到方向。 炫光里的尘埃,我更加的相信我一定留下了什么在那里,不然不会如此的迷恋,之所以叫自己小确幸,是因为我还能想的起这些事情,并且能知道该做些什么。 时光里奔跑的场景总算是对生活的一种对抗,越是压迫,越是要释放自己,不然谁也扛不住不断加大的压力。 还是说点有趣的吧,被我影响的,小狗也变得爱跑步了,而且每次都比我先跑到终点,它很快乐围着我转,像是在诉说着一种胜利,当我双手把它拖起的时候,不停的摇着尾巴,可爱极了。 想想这些时光,也挺安静的,只是有些还是必须要面对的,充斥着一些无奈是对于生活最好的认识,也明白自己应该珍惜所能拥有的那一份美好,或许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不同的感受,个人情感,仅供参考。 从家里也没想过会去成都,只是一些事情真的想不到,有些地方是必须要去的,它就像在等你一样,等你的远方,然后等你到了地方才会围绕你发生一系列或好或坏的事情,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 天边的星星闪啊闪的,也有光和影的邂逅,小确幸,小幸运。 如果都能追逐到梦想,那会是什么样子? 原来,自由最让人着迷的地方就是能够释放出内心深处潜藏已久的欲望,能够开启新的征途,并且能感觉出“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感觉,这是自由,而我们平常说的自由,只不过是说说罢了。 我们在生活中寻找着乐趣,也寻找着平衡,该发生的事情自然就会发生,该消失的人自然也会不见,我们只有顺其自然,多想也是无济于事的。 这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就是已经逝去的风景。有人曾说过:当你看过一处风景,再回头去看看时,总会觉得不如第一次看时那样撩动你的心弦。 这句话的意思大概就是想告诉我们,生命急促而又漫长,更好的景致永远在下一站,所以不需要回头怜惜,因为匆忙而没有细细观赏的过往景色。 最好的生活是不需要急的,最好的时光也不用等,该来的会在悄然流逝的岁月中不偏不倚地落在你的手中,不需要躲闪,不需要惶恐,只要接受就好。 其实,对于过去的风景或许不是因为我们太忙碌、太匆忙,对于这个理由我是说服不了自己的,那些当时不经意、后来越来越重要的情感和景象,我觉得已经是完美的了,最美的风景固然是过去,但是现在想想,同样也如同第一次一样撩动心弦,没有改变。生命固然急促而又漫长,但是也同样安静而又短暂。 其实,对于我来说,对于过去不需要太怜惜反而感觉残酷了一些,毕竟只要有时间就在想,过去会瞬间弥漫全身,如同呼入的氧气,滋养着整个身体,变得青春而又魅力无穷。 生命需要一个“度”,更好的景致永远在下一站,我们应该懂得何时舍弃,又何时把握,人不可能总会顺利到达下一站,也不知道会经历几个站台,当感觉刚刚好的时候,就应该努力去把握了,毕竟,里面歪歪藏藏的各种原因,是我们所有人都预料不到的。 在青春里,这杯充满泡沫的液体,包含着青春、乡愁和一个真实的自己。 仿佛,明明之中我们所有的追求都在指向两个字——“自由”。 每天八点工作,埋头于文案编辑和开会讨论中,日复一日的重复和枯燥,早已掩藏一颗自由的心,只有当到了“度”的极点时,才感觉疲惫,这样最初的心才会如同海上明月慢慢升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反思工作的这些年,如同笼中小鸟一样,心变得愈来愈狭窄,想到平常说的自由,不过只是说说罢了,还真是可笑,生活终于也只看到了眼前的这一点,过去想到的愚蠢一幕,现在终于也把自己变成了这个愚蠢剧的主角。 于是,我们辞掉工作,去追逐被我们丢掉的自由,变得舒畅而又从容,这些年好像变得更加稳重的,考虑事情也变得细心而又周密,倒是多了一点安慰,算是收获吧!不过生活的淡淡无味,倒也更加显得初心可贵,重新拾起,倒是青春已经不在,不过青春的心还在不停地前进着这就足够了。 我们都有一个疲劳的过程,或者躺在家里,或者躺在医院里,这样安静的时光安静的心,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陷入疲劳,才会发现自己现在的状况,也许我们是走在了下决心的路上,以前不敢下的决心,现在突然感觉时间到了,态度也自然明了了,就是在等待,这样的决心下的自信而又从容。 于是,我们又把自己重新带回了青春的世界,走在路上满是感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路,一下子就明了了,如果我们一开始就这样,会不会就是飞驰人生呢? 其实,迷失也是机遇,没有这样的迷失,真的不知道人生路还有如此开阔的时候,就这样从迷失中走出来,也算人生的一大收获。 生活,梦想,自己,仿佛是一个风暴球,席卷了最初的二十岁左右的人生,为了生活,用工作把自己藏了起来,自己最初的一些种种变得不再那么重要,直到再次想起,一切又好像从最初发展了,可是身边的景色早就变了。 生活不易,工作不易,梦想更不易,总要冲破一些限制才能看到更开阔的风景,或许需要自己的成长。 在生活里某个瞬间突然感觉自己很愚蠢,工作是为了生活,而生活却不能上升到梦想这个高度,一谈到梦想就又要回到最初,最后只剩一点悔意遗留在心间,才会真的明白,一切都不晚,或许现在刚刚好。 美好的时光就是等待来的,等到真的来了,你只需要接受就可以了,只是过程只有自己知道,此刻只要高兴就好。 如果我们都追逐到了梦想,那会是什么样子呢?不敢想象,在岁月无风的海岸边,依然从容的向前跑步,已经无惧岁月的流失了,那一切又都不算什么了,那么这片迷之森林也就消失了,眼前变得开阔无比。 工作要好好地工作,才有好好的生活,有了好好的生活才敢追逐最初的梦想,一切又都回来了,还是要脚踏实地的才可以,初心要保留,还是要不停的努力才可以。 从梦想这条路出发,回到了生活,从工作这条路出发,还是为了生活,只是生活会更自由一些,就像是一个圈圈,总会回到最初的起点,可是当经历了这些东西后,起点周围的景象已经不一样了,最起码看不到那片森林了。 其实,我们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追求一个自由随心的生活,可是就是这样的生活才难追逐,才会有这么多的故事,再反观生活倒是也挺有意思的,从梦想倏地回到现实也就没有了最初的惶恐不安,只有过去后才会明白吧! 青春里,这杯酒也包含了自由,而且仅有自由,而乡愁和一个真实的自己只是自由的一个影子罢了。当出航的船经历了海的浪花以后,再回到最初出发的港口的时候,已经不是最初的那艘小船了,而是能无惧任何海浪的飞船。 格子窗子下,阳光依旧,在静静地画着画,安静地写着字的时候,就是最幸福的时候,一杯茶入肚,岁月的味道已经变得有滋有味,而不需要再追求个什么了。 最后,如果我们都实现了梦想,那会是怎样的呢??? 假如只有三天光明 当晶晶亮的玻璃球再一次滚过那个土堆时,这个世界已经被分成了两个世界,一边是欢笑,一边是追逐欢笑,人生终于开始了“追寻”的旅程。 四月天的春风从遥远的海岸吹来,若扬起脸侧耳倾听,甚至能听到云外的一声鸡鸣。 天空无一丝云絮,然而整体上还是罩有一层春天特有的朦朦胧胧不透明的面纱。天空的湛蓝变得虚无缥缈,想尽力找到最蓝色的地方,可是好像都一样,就这样阳光悄无声息的穿过云层,落在了为人所知的地面。 静静的躺在草丛里,看着远处几个孩子玩的弹玻璃球,不正是过去我们几个玩的嘛,好像还没过时,这让我感觉新奇多了。 绿色的草地,被树遮挡着的阳光,落在地上,显现出绿叶的影子,树根下有一只毛毛虫正在全力爬上树的顶端,防止鸟儿阻止自己破茧成蝶,毛毛虫也有自己的梦想,一个飞向世界的梦,孩子们因为赢了一个玻璃球而欢呼,这个世界不就是青春的世界嘛,充满了青春的气息。 如同弹玻璃球一样,所谓长大不过是在岁月里把自己从主角不断变成配角的过程,以前是自己赢了玻璃球欢呼,现在是有的孩子赢了玻璃球,我们替他欢呼高兴,当然只是在心里,高兴就好,在远处静静地看着。 假如人生真的只有三天光明,应该去做什么? 有一次因为重感冒住进了医院里,白色的世界感觉很单调,看着窗外飘落的橡树叶,突然想到过去往昔的美好,一件一件事情历历在目,随着葡萄液一滴一滴滴下,心也在扑通扑通直跳,像是找到了珍贵的东西。 假如真的只有三天光明,我会用尽全身力气记住那片树林下阳光的样子,每次想到那个场景就感觉心里暖暖的,即使到了冬天也不冷了。 我要做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但是我想不到什么事情是还没有做的,有关于美食的记忆又被唤醒了,打算做一个蛋糕边吃边想,毕竟即便只有三天的时间也不能饿着肚子啊! 对于蛋糕我还是喜欢巧克力的味道,如同初恋一般一直难忘,当巧克力融化在舌尖上的时候,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让我沉醉在美食的世界里,短暂忘记了还有三天的光明。 永远不可能知道明天是什么,还是那盒巧克力糖,心里包裹的是哪种水果,永远猜不到。 从遥远时空留下来的杂货间,一直不敢去触碰,因为打开门首先滚出来一个玻璃球,我蹲下身捡起来,放在手心里细细的端详,我很难想象以前这个东西带给我的无限快乐,那时是眼里的世界,现在在眼里却变成了那个世界的一角,再也寻不到那份简单的快乐,现在即便是有快乐也变得复杂而又不情愿。 静静地坐在椅子前面,看着外面一切,突然也变得不那么热情高涨了,因为如同世界末日般的心情也瞬间过来了,一丝恐慌突然出现,感觉时间真的在一点一点倒计时,眼前的景象我将再也看不到,留下的都是过去的美好,才知道人生的急促和短暂。 青春的光辉是如此灿烂,令人不敢直视,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劲真让人羡慕。 林子里又传来悠扬的小提琴的声音,我随着声音去到那个林子,我虽然看不到眼前的世界,却能听得到,拿着木棍不断地敲打着前方的路,有叶子在在身边落下,如果放在以前我肯定会蹲下身子来捡起来,然后放到口袋里,让芬芳跟随到我所去的地方,然后就不会迷路了。 夜晚闪亮的星 我看不到 只能听到流星划过耳边的样子 “喂,跟随我去远方吧” 我就跟着去了 虽然看不到光亮 却感觉眼前一直明亮 星辰和大地我只是默默抚摸着 成为夜里最安静的人 一步一步走,终于离着声音的来源越来越近,此刻,声音已经停止, “你好,哥哥,你坐在这里吧!这里是椅子”, 眼前的小提琴的声音,突然变成孩子稚嫩的声音,感觉好久没有遇到的欣喜,不觉从心里一涌,全身都沸腾了起来, 我坐在椅子上才开始说话, “小朋友你拉的小提琴真好听,是谁教你的”, “是妈妈教我的,我在这里练习呢,大哥哥你是看不到我嘛”, “是啊!因为我的三天光明已经过去了,所以我只能用耳朵听这个世界,你要好好珍惜明白嘛”, “嗯,大哥哥,我给你拉小提琴听吧!” “嗯,那就谢谢你了!”在小提琴音里,觉得眼前又能看到了,没有了心中的一丝杂乱无章,倒是觉得变得自由了起来,如同河里的自由鱼儿,随着水流顺流而下,变成一场随风的旅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看不到的世界就用心去听,听叶落的声音,听季节更替的声音,有时候听不到的就去闻,夏天玫瑰的气息,秋天的果香,冬天白雪的气息,变得柔美而又从容。 在眼前黑暗的日子里,好像并没有感觉自己丢失了什么,倒是找到了另一个世界,现在都是用心去听,有时候虽然走的很慢但是却有足够的耐心去完成以后的路。 自己有了一点感悟以后,总会找人帮我写在纸上,就像贝多芬不能听到,依然创作音乐一样,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妄想使我屈服,这绝对办不到。生活是这样美好,我要用心去体会。 看不到的世界,就做一个为别人鼓掌的人,至少还有鼓励。在街上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群人大笑,当我问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总是耐心的给我说着故事里的每一个小细节,我也很容易听出故事里的快乐点,所以也很容易感觉出自己被温柔以待了。 距离很多个时空,是否也有一个自己,在某个时光重合点里,做着同样的事情,只是他能看到的世界,我要用心去听才可以,然后才能得到同样的答案。 假如只有三天的光明,所想要做的事情肯定做不完,但是又不想留下遗憾,所以只能拼命的去追逐所不可能的东西,把握一切能把握的。 夏日的柔情时光里,绿叶氤氲的气息变得格外透明,微微的风撩动女孩的长发,变得楚楚动人,虽然是缓慢前行但是丝毫没有感觉不一样,安静的时光一如往昔,还是桌上的那杯泡沫水,没有任何的改变。 假如只有三天的光明,我会静静等待黑暗的到来,不去强求什么,也不会有什么在意的了,因为我依然能听到这个世界就足够了。 之前去北海看花,现在摸在手里却不知道是什么颜色了,却依然充满花香,黄色的花灿烂,紫色的花热烈而又深沉,现在真的怀念当时的情景,如果能再看一次就好了,每次这样想都觉得想笑笑,无惧风月。 假如只有三天光明,你会做什么?? 别想了,青春不过一天而已 窗外有一处小小的走廊,当阳光从窗口照射进来的时候,内心不禁因为过去的时光而柔软起来。 在不远处的树下,有一只秋千,总会有小孩子跑来踱几下,然后跑开,也会来几个孩子在树下跑来跑去,很是有趣。 有时,等到孩子走了,我也过去在树下转两圈,然后活动一下秋千,像是触碰过去柔软的秋千绳,看着别人那样在树间荡来荡去的安静时光已经不在了,或许那些事情就是一天完成的,而我们的青春并没有三天的时间。 跑步,不停地向前跑,直到跑到海边才停下来,看着还算平静的海面,捡起一颗石子扔进去,“噗通”一声像是惊醒了梦中人,摇了摇头,到海岸边用手指点起一滴海水,咸咸的,不禁又摇了摇头,看着水里自己无奈的倒影,,呐喊了一声,反而笑了笑,告诉自己这就是生活。 此刻,一个巨大的身影正在慢慢靠近我,然后从海面一跃而起, “喂,老朋友好久不见,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还真是知己啊!” 其实,生活并不是一个无趣的人,让你安静久了,也会准备一个特大的惊喜等着你,而往往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 “哇,海……海豚,老朋友,你怎么来到我的世界了,不会吧!”我惊讶地表情和突如其来的惊喜逗乐了海豚,然后不经意间跑到海的浅水边。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在东海里不停地遨游,是跟着自己的族人一起迁徙的,当走到海螺湾的时候,发现远处有一个很亮的光点,我就自己一个人跑了过去,然后当一触碰到那个光点,我的眼前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再醒来就不知道在哪里了,后来到了这里,我发现这个世界的朋友都能听懂我说话,然后我发现这才是我的家,不像新世界,他们都听不懂我说的话,自从来到这里,我就再也没想出去过,而且很高兴快乐,我将我的故事说给大家听,还交到了一些好朋友,就是这样,我在这里度过了最快乐的时光。 我觉得海豚就像是被放错世界的动物,然后通过自己不停地向前走,终于又回到了这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发现这里才让自己有了家的感觉,心找到了归属地一切也变得简单多了。 我:“哦,原来是这样啊!” “走吧!一起去海底玩吧!反正你也没有事情,不去出去寻找一些灵感,对了你怎么会跑到海边来的,我听到你的声音,就游了过来,一看还真的是你”, 我:“那还真的是有缘分,走吧!我不会又要跑到你的牙齿里面吧!” “不会,你就做到我的背上吧!我们一起在海面走走,这样是很快乐的一件事情,等想要到海底去了,你就去我的肚子里就行了,通过我的眼你也能看到外面的世界”, 我:“好吧!”随着海风,纠结的心彻底打开了,听着海浪的声音,变得自由而又畅快,一些烦恼暂时忘却,青春就该如此,不然却也算是辜负了时间。 海面不时越起很多的小鱼,像是一场盛大的海面表演,看到海豚过来,好像都在打着招呼,并没有因为海豚身形太大,而变得有些害怕,可见海豚这段时间在大家的印象里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变得像是自己的快乐世界, “喂,老朋友,小鱼们都在向你问好呢,你跟他们挥挥手就可以了”,我按照海豚说的挥了挥手,小鱼们好像更加地开心了,加快速度向远处去。 接下来,就是去海底,在满是水的世界,我听不到什么声音,可是那些不知名的生物却能行动自如,看来还真是一水一世界啊! 向前看,前方有一艘很大的沉船,却成了螃蟹、小鱼小虾等动物的家。 这艘船很大,应该是某个海贼团的,那面大的骷髅旗帜还在水里随着水流飘扬着,此时看到的木船已经变成黑色的了,而当初的人已经变成不见了,只剩下被泥沙掩埋的衣服,船的正中心有一个很大的空洞,像是被什么巨大的怪物袭击了一样,才导致在海上沉没了船,当船沉没的那一刻人们肯定会拼命想着逃命的方法,在海面沉船无疑就是绝望的世界末日。 海豚带着我靠近沉船,能看到各样的宝物,都静静的沉睡在海底,却发挥不了一点的价值,寻找这些宝藏的时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好不容易返航了,终究还是没有逃过大海的惩罚,葬身在了无尽的海底。 岁月里的故事,应该只有大海最清楚了,而我只是作为路过者看着斑驳的岁月的痕迹,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了吧! 现在已经很少是木船了,即便是过去那样艰难的条件下,也依然挡不住冒险的热情,这点我是很想实现的,也是给与肯定的,所以从他们敢于航行在无尽的海面,我是很敬佩的。 寻找财富也没有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嘛,只是一切都不确定,所以才有了很多没有结果的事情,留下的都是所有的猜测罢了,真的现实又有谁能看的清楚呢。 越过这艘穿,我们继续向前走, 我:“这艘船你之前看过吗?” “没有,我也是第一次到这里来,其实,大海那么大,我也不知道哪里去过,哪里没有去过,不过来到这里还真是没有见过一艘这么大的船,” 我:“哦,好吧!那前面是什么呢?” “可能是人鱼广场吧!那里有很多半人半鱼的人,在那里生活,要不你去找一个美人鱼公主吧!这样又是一个神话”, 我:“嘿,你个小东西,来到这个世界涨知识了,连这个都知道,你可不要乱说,这里可不是新世界,不过好像也差不多,因为我也是第一次到了海底”,不过后面两句话我的声音明显小了一些,说句心里话,其实,我也想认识美人鱼公主啊,可是这是不可能的,估计听不懂我说的话吧,不过也不一定,到海底去都可以实现了,也许这个世界真的有那么神奇的事情,需要我们前去探索,毕竟旅行也是我的最爱。 还有好多我所不知道的事情,所以还是要继续探索一下,毕竟,没有探索就发现不了真的美。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海豚把我放在了海边,是夏日海边的风叫醒了我,一切好像又是一场梦,不过好像都是美丽至极的梦,这些梦是我所希望的源泉。 青春的事情,就像是大海里发生的所有的事情,有巨浪滔天,也有和风细雨,但归结一下,不过只是一天的时间,从早晨到中午再到晚上,就这样一天就结束了,青春在手心里一闪而过。 仅有一天的时候,我们的青春只有一天,青春像是我们生命的全部,变成了花园里最灿烂的一朵花,并且有巨人在旁边守候。 橘子里的分半味道 夏日的夜晚,在院子的凳子上,轻轻地在橘子皮上挖开一个小洞,掏出每一瓣橘子,在中间放上一根小蜡烛,做成一个小桔灯,一个,两个,三个……,然后对着他们许下心底的秘密,希望可以实现,给夜里带来了一丝光亮,生活本来就要自己搭建,那橘子香味里的夏日青春气息,就显得有味道多了。 毕业后,大家忙着收拾行礼,奔向各自的家,往日里热闹显得拥挤的宿舍,瞬间就空了,然后奔向各自属于自己的城市,仿佛一切都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不情愿也只是内心而已,却并不敢说出来。 相聚和离别都是一瞬间的事情,即使有很多的不舍也不行,我们终究还是要走自己的道路。 回到家,一如往昔,除了换个地方工作学习,其他的,并没有改变,而自己却还是希望变点什么,可是却没有变,随便找点东西,找到了一本书,一边喝着不太甜的咖啡,一边看着书,安静而又美丽。 喝着多了的自己磨的咖啡,反而觉得不那么有味道了,又开始寻找新的水,找了一圈,只找到了橘子,索性烧点开水,把橘子皮剥开放在杯子里,加上热水,随着热气的飘散,橘香充满了整个屋子,非常的好闻,提神清脑,橘子瓣在水凉了之前还能吃,一举两得。 接近橘子园,在密密的墨绿色叶子下,像是走进一座植物王国,很是清凉,而且橘香飘满附近的地方,在这里呼吸本身就是一种享受。早晨刚下过雨,花色纯白地开着,不久就能看到树上挂着圆圆的小橘子,可爱极了,不只是味道,还有一份欣赏的心。 九月,长安好像人更多了,叫“婉儿”这个名字已经有一个月了,却也习惯了,她不再怪我,而是很支持我,因为每次她都会陪我一起去教书,她的文采连我都佩服不已,好像这样的日子很适合我,我很满足,她也很喜欢这样的平静日子,仿佛我们本就是一个人,相遇是早晚的事情。不过人生变得也快,本来是要饭的乞丐,现在又成了教书先生,真的是快啊! 不过即使是皇帝脚下的长安也并不太平。最近进长安城了人变多了,都是外地做生意的,一些纠纷难免会有,谁偷了自己的茶叶,谁卖的是假的药材,等等很多的事情感觉这个来来往往的人并没有那么简单,为了钱什么方法都用上了,还有一家客栈昨天晚上起火,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些日常的小事,并不能影响人们的心情,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只有少数人受到了影响,我就是其中一位,太喧闹,应该去一个安静的地方走走,或许会更好。 九月三日的长安,正是出游的好时光,吃完饭,带着几个人就可以描写出几首诗的安逸。可是在安逸的背后,我们并不知道有人正在浴血疆场,保卫着这一片来之不易的和平。 此刻,在北川唐军正在抵挡突如其来的突厥军队,刀光剑影,马的嘶鸣声响彻天地,突厥军队势必拿下唐军的这座幽州城池,可是唐军也在全力反抗,总算暂时拖住了突厥军队的锐气,两军交战拼的是士气和将领的智慧,一丝战机都会决定谁是最后的胜利者。 夜晚,唐军用火攻夜袭了突厥军队的粮草部队,第二天突厥不战而退,算是取得了胜利,不过也是伤亡惨重,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整。 今天天气确实很好,除了忙完店里的事情,就回家了,喝着茶水倒也轻松,她在屋子里看书,我也不想去打扰她,不过我还是想带她去郊外走走,毕竟一年就只有一个夏日,不出去走走太可惜了。 咚咚咚,“喂,婉儿还在看书吗?要不我们去郊外走走吧!出去玩一玩,散散心,可以吗?”等了一会儿,没有回答,我刚想走才说话, “门没锁,进来说吧!我没听听清楚”,我一听到她的声音就觉得有希望,我就敲门进去了, “婉儿,我说去郊外走走可以吗?不要总是闷在房间里,可以吗?” “这个,好吧!走吧!我先换一件衣服,你先出去等着吧!” 我高兴的回答:“好的”,我就出去了,回到屋里然后拿了一顶草帽,怕被晒到。 不一会儿她也出来了,换了一件淡绿色的衣服,也带了一顶帽子,我们互相看了看双方的帽子, 我:“拿一顶帽子就可以了吧!不用都拿着”, “都拿着吧!到时候省的抢了”,说完她当先走了出去,我也跟了过去,很高兴。 我在她的旁边,一人带着一个帽子,走在人来人往的集市里,走到郊外并不远,但是喧闹和安静隔开如同两个世界就是这么近,可是却经常选择在喧闹的世界,而很少去安静的世界,现在终于有了时间。 到了看到小路的时候,我和她就慢跑着,跑步带来了情绪的高涨,跑了一会儿,就感觉安静多了,摘下帽子,我已经跑到了前面去了,她在后面, 她:“你不要跑这么快好不好,没想到你一个弱秀才还挺能跑,等等我”,我又回去把她搀扶到树下,感觉凉快多了。 我:“怎么样,跑跑步是不是让人快乐一点,虽然累点,但是心情好啊!” “没错,刚才跑的那几步,确实感觉心情好多了”,她呼呼喘着气, 我:“休息一会儿,我们再向前走走吧!” 她:“好的”,在树荫下倒是觉得像是约会,然后就眯着眼默默感受这份安静。 休息了一下,继续向前走,空气里飘着一阵橘香,走进一看居然是一个橘子园,盛夏的橘子变得很好吃,就想过去摘一个吃,周围应该没有人吧! 我:“你想吃嘛,要不我去给你摘一个橘子吃吧!好像附近没有人”, 她:“这不太好吧!要不我们去那边吧!别让人看见了”, 我:“没事,就摘一个吃,你等着”,我说着就悄悄地过去了,很快地摘了一个橘子吃,挺甜的,她吃着也很高兴,不过都感觉有些不妙,毕竟算是偷来的,应该是有人在附近才对。 她:“我们先离开这里吧!不然被人看到不好交代吧,我们现在都没带钱”,说着就自然地把帽子待在了头上,慢慢地向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走了不远处的地方,看到有一个木屋,有一个老人正在背着筐过来,从远处就看到了我们,我们也看到了这个老人家,我就跑了过去, “老人家,你去哪里啊!我想知道那边有什么好玩的,我们是从城里来的,过来玩玩”, “哦,年轻人啊!那边就是一片树林,没什么可玩的,就不要去了”,我听着也大概猜了出来, 我:“那老人家,您是住在这里的嘛,那个屋子好漂亮啊!” 老人家:“是的,我就住在那个木屋里,因为前面是一片橘子园,为了防止有人偷走,我要在这看着,所以就在这住了下来,倒是挺安静的”,像是一个世外高人, 我:“那老人家这是要要去摘橘子了,能不能带我们两个去,我们帮您一起摘吧!”老人家听到我说的话,突然爽朗的一笑,不过岁月终究还是留下了痕迹,不过这也不影响真的快乐, 老人家:“那自然好,老朽我求之不得呢,走吧,一起去吧!”我和老人家说话的时候,她就站在不远处的树下,一会儿看看飘走的云,一会儿听着小虫的身影,还有她的身影可爱极了。 我跑过去:“婉儿,定了,我们可以跟着一起去摘橘子,可以吗?” 她:“当然好了,最后还能吃到橘子,多好啊!走吧”,她像我一样也是吃货一枚,也是可爱极了。 接下来就是摘橘子,我和她一起摘着,老人看到我们也快乐的一笑,这是我感觉最幸福的一天,从橘子的分半味道,感觉里面包含着幸福快乐安静,当然也有离别和无奈,突然感觉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橘子,而是一个青春的橘子,让我异常留念,因为橘子的味道,还有她的陪伴。 夏日里,橘子的分半味道,在流年的时光里有一人陪伴真的很幸福,希望我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所爱。 对于橘子,你能说出怎样的味道呢? 樱桃树下说不出的心愿 在过去的往昔里,一间“时光廊”酒吧可以承载很多人的日常,醒来相见欢,醉后各分散。 在醒和醉之间是否有一个真实的、不愿意承认的自己,或许有,或许没有,其实,细细想想,有和没有都一样,不强求什么,只要努力做好自己就行,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就是我,我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喜欢怎么都好,不喜欢即便再坚持也会有放弃的时候,这样,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平常而又再平常不过的一人。 其实,单纯地追求某种自由,只是自己最本真、最真实的想法,别人不懂你在做什么,你也不想介入别的事情,不想生活来打扰我,也不想去靠近生活,这样的做法,倒是让我有了更广阔的空间,在自己的世界里安然自若。 在没有人的时候我也释放自己,苹果、香蕉、橘子、梨、樱桃等的水果放在一起,做一盘大的爽口沙拉,也会大口大口地吃,就像是乞丐几天没见过食物一样,虽然吃相难看了一些,但我觉得这就是最本真的优雅,只有在自己爱的人面前才可以,而稍微远离一步的人,都看不到你真实的样子。 到底是应该感谢自己的平庸呢,还是怨恨自己平淡无奇的人生呢?如果纠结于这里,那不论人生走多远,都会觉得内心是没有办法被治愈的,倒不如洒脱一些,不管到了多大的年纪,做一个“恰到好处”的人吧。 如果能够不紧不慢地生活,做一个恰到好处的人,不论自己到了多大的年纪,生活也依然会是细水长流,虽然这样并不是很容易做到,但尽量努力,也是可以的吧。 虽然没有靠近生活,倒是却从来没有放弃过生活,更没有想过放弃并不优秀的自己,只要内心感觉是轻松的,而且笑容让人看着并不那么生涩,坚持而又洒脱,这就可以了。 其实,现在的一些想法并不是一开始就成立的,而是有了一个想法后渐渐成熟的,就像是跑步,做美食,喝酒,种花等等,都是逐渐才喜欢的,需要一个过程。 在七岁的时候,爷爷在院子里种了一颗樱桃树,从此便开始了期待的旅程,在树下的每一个身影拼凑到一起就是过去的画面,也在逐渐形成一个不可说的梦境。 在那些年,并没有很多美好的生活体验,反而是在忙碌的生活里体会难得的快乐和那一点轻松,不过倒也充实幸福,好多东西的从无到有也见证了生活越来越开阔了。 在孤单困乏的的年代里总有一种味道至今难忘,就像这每年的樱桃,又大又红,成了那些年最大的安慰。 每次写作业的时候,都会在樱桃树下完成,晚上看着樱桃树里的天空数着星星,而樱桃就像是一颗颗近在眼前的星星,闪着红色的微光。 爷爷最喜欢在树下默默抽着烟,不知道心里想的是什么,眼睛直视着天空,烟雾自由的升腾扩散,也默默地体会每一秒所带来的感受,清切而又落寞。 每次,我跑到树下爷爷的身边,爷爷都会放下心爱的烟杆,陪着我在树下走几圈,然后出去走走,仿佛这就是爷爷最大的快乐,至今爷爷回忆起说的最多的就是这个画面,有时我也会默默掉几滴眼泪,看着安静睡觉的老人。 在树下爸爸就是喜欢的喝茶,奶奶和妈妈就是择菜做饭,其乐融融,我想最开心的应该是我吧! 随着时间的流逝,樱桃树也变得更加的高大,过去的生活却再也回不来了,樱桃的味道不论走到哪里一直都在,也无数次提起,再后来就因为盖新的房子,樱桃树挪动到了西边的墙角下,依然开得很旺盛,帮我度过了很多个夏天。 现在虽然是春天,但是站在樱桃树下却像是夏天,因为站在树下觉得身边的温度都升高了七度,不止是自己还有过去这个家庭,充满了温馨和克服一切困难的勇气。 每个摘下来的樱桃,一家人在一起吃,成了生活里最高点的幸福,青青的一条枝,带着樱桃红色的果实,本身就是一个艺术品,所以也自然出现在了我的素描画里。一笔一笔雕刻生活这个样子,不断地按照自己的样子去雕刻,等到觉得生活和自己的样子一模一样了,那么你就成功了。 当年身高不够高,奶奶总是说要快点长高才行,那时就有一个愿望,只要身高能够到樱桃就可以,现在想想幸好没有实现,不然现在也不会有比较高的身高了,有些愿望才知道不能轻易许下,万一实现了,也不是很好的选择。 我喜欢收集樱桃的核心,圆圆滚滚的比较喜爱,吃完的核心都放在阳光底下晒,希望可以像豆荚一样爆开,可是到现在还是没有等到爆开的场面,就长大了,还真是有点遗憾。 后来,就把核心都埋了,埋在了土里,希望可以长出樱桃树苗,可是到现在也没等到,不禁笑一笑找到了本真的自己,写作本来就是本真自我的表现,所以也是一种幸运。 有一次,摘好的樱桃放在盘子里,谁都没人吃,其实,好东西多了也就变得平常了,看着还有好多的樱桃,一些送给了邻居,一些卖了出去,还有一些谁都不肯吃, 我:“爷爷奶奶,要不我们做樱桃稀饭吧,这样就能吃掉了”, 爷爷:“好主意,直接吃吃不了,可以做菜熬稀饭啊,真不愧是我大孙子就是聪明”,果然,喝着酸酸甜甜的樱桃稀饭,还挺开胃的,樱桃又被放在了平常的吃饭里,算是得得到了更好的发展空间,也使得我们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一颗樱桃树伴着我们一家人度过了最艰苦的岁月,而使那段岁月变得不那么不开心,反而得到一点安慰,流年里总会有些温暖的东西到现在都熠熠生辉,变得温暖而又明媚。 而这些故事,都成了心底不能说的秘密,自己的长大,岁月的变迁,有关于樱桃树的记忆都成了不断向前的动力,变得很珍贵,真的很美好。 樱桃树下说不出的心愿,都是生活里点点的事情,过去了,这种心情总说不出来,倒是给自己留下了不一样的财富,有些心愿实现了,有些心愿可能一直都实现不了,都成了最闪亮的光点。 或许正是这些美好,才变成了一个安静的我,喜欢和人讲着故事,那么我一定是把你当做了真的朋友,和你分享,也希望能明白一个真心的我。 秋天到了,就会把树下的落叶收拾起来,在树下挖个坑,然后把落叶埋在里面,算是落叶归根、“黛玉葬叶子”了,对于这些温暖的感觉,总会找到一个笨拙的自己,然后方知后知后觉的美好,如此而已。 就像是人的一生,总会有开花和落叶归根的时候,只要快乐就没有什么了。 现在最爱吃的还是樱桃,酸酸甜甜就像这过往的时光,给人很多的味道,还有那间“时光廊酒吧”,写作业是在那里,最后目送的也是你,还是在这里,算是最好的结局吧! 时光里还有很多说不出来的秘密,你想到了什么?? 圆圆圈圈的菠萝物语 菠萝花的花语和象征代表的意义是:完美无缺。 菠萝花从发芽,到成长,再到灿烂的盛开。心无旁骛,行者无疆,即使是方寸土地上也灿烂无比。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一直伴随着菠萝花。 众多的小花聚集在花茎上,形成粗粗的花穗,花穗的形状呈现放射状伸展。每一朵小花都呈现星星的状态,花有黄色的、淡绿色的、粉色的和白色的等,十分鲜艳美好。 菠萝是一种十分美丽既可观花又能赏叶的室内盆栽花卉。它有着特有的莲花座基础,鲜艳的穗状花絮,深受人们喜爱。 说到这里,其实,我们更多的只是知道菠萝的美味,而不知道菠萝还有美丽的花可以观赏,这就是我们没有发现的美,所以对于生活里的美,大家要努力寻找了。 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历史上,有一个很有名的人就是马可·波罗,他来自意大利,是元朝的时候到中国的,待了十多年的时间,对于中国文化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他回去后写了一本《马可·波罗游记》,让人对于中国的文化有了更深的了解,让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也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正是这种外来水果和外来人,自然就联系在了一起,用他的名字命名就叫这种水果为——菠萝(波罗),还是挺有意思的。 说到菠萝还和佛教有一定的渊源。据说,菠萝一名的起源和菠萝蜜有关。汉语中的菠萝蜜一词为佛教用语,指到达彼岸。总之,有关菠萝的文化也是很复杂的,爱吃的同时也要了解它。 暑假到厦门的亲戚家里度过了一个月,天气确实很热,走在鼓浪屿的海边,风有一点清凉,也算是夏日里最美丽的感觉了。 一句着名文联:雾锁山头前锁雾,天接水尾水连天。其中的壮观景色自然出现在眼前。 亲戚家也住在繁华的闹市区,虽说也厌烦,但是却从不感觉什么事情是麻烦的,特别是定期的去农家采购蔬菜和水果,一直坚持着,从没有在附近的菜市场买过。 虽然都是来自农家的,但是驱车到安静的农家也是一种放松,比到菜市场直接买菜要有趣的多,给人的感觉感觉都是不一样的,蔬菜和水果既安全健康又便宜,还愉悦了心情,可谓是一举多得。 之前也说过,一些想法的产生并不是瞬间就产生的,而是在生活不断地需求下产生的。 就像亲戚家,一开始也只是驱车去买蔬菜和水果,现在倒是租了一块土地,自己种蔬菜,每次一到周末就回去,期间老农帮忙照看着,这次吃着自己种的蔬菜应该算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了。 对于城市的喧闹和乡村的安静,在哪个待久了也不行,就要不断地调整才可以,这样也会知道自己真的需要什么样子的环境,也会带来不同的生活感悟,也算是生活的欣赏吧! 来到亲戚家的第二天就是星期天,所以如愿的跑到了几十里地外的农家,由喧闹进去安静睡觉感觉进入了不同的世界,这次说是菠萝熟了,回去弄菠萝,对于菠萝算是蔬菜水果一体的了,既可以直接吃,又可以做菜,真的不错。 用了一个小时,从市区到农家感觉凉快了许多,感觉蓝天和云也变得清晰了,先去拜访了亲戚一直合作的老农,然后就那些镰刀去了菠萝田里,这是第一次见到正在生长的菠萝。 第一次看到菠萝长的张牙舞爪的,感觉没有想的那么美,好吧,我想说的是,第一次摸菠萝就被刺伤了手,幸好口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了一片创可贴,才感觉没有那么差。 用镰刀可以直接把菠萝给削下来,但是也要格外小心,菠萝的锯齿也是很锋利的,一不小心就被扎到了。老农毕竟是专家,弄菠萝的速度快多了,而且不受伤,不觉中有些佩服,看着黄黄的菠萝,不觉夏意也充满了内心。 就这样圆圆圈圈的菠萝,被运往全国各地,对于外地才能吃上美味的菠萝,也成了餐桌上不可或缺的美味。 摘下来的菠萝,要一圈一圈的去皮,像是长了无数个眼睛看着你,不断地去皮转圈里,就像远远近近的生活,向前走一段时间总要回头看看走过来的路,是否真的能看到脚印,也是自己想知道的答案。 菠萝外表的张扬,像极了对于孤单、无味生活的反抗,让自己处于防卫状态,不去烦扰外界,也不去主动招惹生活,但是只要生活来烦扰我就要让他受伤,说明自己也不是好惹的。 对于自己喜爱的东西,就会让你品尝独有的甜味,可以卸去外边的防卫,无非就是一个圆圆圈圈的柔弱的水果,如此而已。爱你就变得简单,不爱你就变得难于登天。 你要记得那些在黑暗中抱紧你的人,陪你彻夜聊天的人,逗你笑的人,坐车从远处来看望你的人,在医院里给你洗水果陪你聊天的人,陪你一起哭的人,听你说不快乐的事情的人,总是以你为重心的人,带着你四处看看的人,说想念你的人,总在你感觉孤单的时候带你吃好吃的的人。是这些人组成你生命中的一点一滴的温暖,是这些温暖使你远离黑暗,是这些温暖让你成为一个善良而又从容安静的人。 其实,对于生活不必太纠结于当下,也不必太忧虑未来。 对于生活抱有享受的态度,你会发现眼前又变成了另一个世界,变得顺利多了,生活会主动拥抱你,你对于生活有多热爱,就会觉得生活有多爱你,如此而已。 其实,对于我们来说是时候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 第一:不准情绪化; 第二: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 第三:找到自己的生活,并且去过自己的生活,你要听自己的话。 对于生活的热爱,就从这圆圆圈圈的菠萝开始吧!它不是有意刺伤你的,而是在提醒你。 当把菠萝切成小块放上一点白糖的时候,就觉得被划伤的伤口不痛了,而且很甜,或者是菠萝的温柔已经忘记了还有伤口。 菠萝如同刺猬一样,它不是远离生活,而是懂得在生活里保护着自己不受伤害,也保证不主动去伤害其他的人,就这样才有自己和生活。 又回到了这个话题:能找到一个懂你、爱你的人真的不容易,如果遇到了就停下寻找的脚步吧! 我们也经常会被远方欺骗,总觉得最好的在前面,可是当出现了最好的,还是会继续寻找,最终还不过是错过,所以要看清什么,才不会错过,不要一味盲目向前的寻找,学会知足常乐,不过一切都需要自己的精确把握。 菠萝也需要一个懂得自己的人,圆圆圈圈的,只是目前还没找到吧!好像是夏日吧,这就是最好的陪伴。 站立的芒果轨道 夏日里,芒果酸奶奶昔的味道浸透身心,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想出去,天气太热了,不过有时也想出去转转,所以芒果就成了随身的最爱,味道在夏日安静的温柔里传地很远,就这样变得不一样。 农场里,传来许多动物的叫声,天还没有亮就要起来,一天忙碌的,就这样在不知开始的开始中开始了。 农场很大,养着很多的动物,因此需要大量的工人照顾到农场的方方面面,这样才能保证农场继续下去,最起码要有足够的人才行,对于人们来说这里就像是自己的家,养着自己的小动物,每天都快乐地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像农场主一样带着一群羊放羊,在绿绿的草地间,在蓝色的天空下。 “咦,这什么时候多了个农场呢?我怎么不知道呢?好像还挺大的”,刚回乡的年轻人路过这里这样疑惑地说到,然后摇头走开,陆陆续续有好多这样的人问到,他们都显现出渴望的样子,然后走开,直到第二天。 第二天又要匆匆离乡的人,看到农场竖起来一块大牌子,上面写着招募信息,招募各种工作人员,有放羊的,挤牛奶的,打草的等等职位,而且给的钱还不少,所以大家都动心了,本来只是一个人在这里看信息,不到一会儿就变成一群人了,大家都在议论着。 农场本来的人员也看着这些离乡的年轻人,觉得应该把他们留下,因为这样年轻的青春活力,会让农场也变得青春很多,这样所有的动物也会变得热情似火。 “你觉得这是真的嘛,挣得钱比城里的还多,而且离家这么近,这是一个天堂般的工作啊!” “对啊!而且会很轻松,也不用离开家了,这样我们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力气用在工作上,而且能少受很多的不知名的苦难,走吧,我们去问问”,终于有人心动不如行动了, “而且还能省下钱,在城里挣得钱,除了省吃俭用、车费的钱,一个月挣得,最后剩下没有多少钱,如果在这里的话,挣得钱比城里的多不说,而且还能有时间去散散步,我保证能挣多少就能攒多少,这是肯定的,这是真的嘛”,有人补充到,也自信的点点头,也微笑了,这放在城里的工作,是没有的样子。 不论从哪方面来看,这里的农场工作都比城里好上不知多少倍,所以本来要赶去城里的人,又都留了下来,决定在农场好好干,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这附近的村子并不少,只是因为贫穷不得不去城里打工,大家都面临着一个问题。所有的年轻人都去了,显得这里变得很没有生机,家里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有人也只是暂时回家,过两天就要离开,他们都在心里默默讨厌这样的来去匆匆。 为了生活我们四处奔波,变得和流浪人一样,找不到一个心的归属感,这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这个神秘农场主也这么认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来了一个很有钱的人,并且在这里开了一个很大的农场,打算把这些年轻人都留下,一来可以给年轻人提供很好的平台,二来也能照顾一下家里的老人,算是为这个地方带来一些生机吧! 年轻人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只要答应肯留下来工作的,待遇一定会按照信息牌上写的来办,大家都跑会家里,放下背包行囊,换了一身工作服,就往农场跑了, “妈,就在离家不远处有一家农场我在这里找到了工作,工作不累,而且挣得钱不少,以后我就能照顾这个家了”,妈妈看着自己一直很懂事的孩子,觉得有了人生最大的安慰, “好的,这个场主真是好人啊!看来我们这里要变得富裕起来了,只要孩子在身边就好,也不用受那么多的苦了”,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认真的说到,孩子自信地点点头就跑出去了,妈妈才掉下一滴欣慰的眼泪,但是从来不在孩子面前这样,因为自己要一直为孩子保持自信。 很快在农场的一年就过去了,年轻人也变得成熟稳重了许多,对于羊儿、牛儿的温柔,就如同对于自己一样,懂得各个方面的细节,俨然成了一个善良的人,对待时光也一样。 很快的又到了一年的春天,这是来到农场第一次真的见到传说中的农场主,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高大,反而显得瘦小,一身衣服,一顶牛仔帽,倒显得很年轻有活力,人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打扮。 农场主宣布要种一批果树,有苹果、梨子、桃还有芒果,当人们听到芒果的时候,都愣住了这是什么水果,大家你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 “是不是黄颜色的那种水果啊,之前我在城里的店里见过,可是很贵,就没买,只是见过”,最后终于有人想了起来,可是当说的时候,声音就逐渐变得小了,因为没有吃过所以自信就没有了。 这时农场主发话了:“没事,我们可以自己种自己吃,这样不就不用花钱了吗?”说完农场主就走了,人们很高兴能吃上这样梦寐以求的水果,第二天树苗就运了过来,开启了种树的热潮,现在农场已经有近两百人了。 男人们挖坑抬水,女人们埋土,在密切的配合下轻松而又自然,显现出一片春日的气息,农场变得越来越热闹了,在远处放羊的农场主也很高兴。 不过今天他突然好像看到了一个过去的自己,不自信,不敢去触碰一些东西,总是警惕突如其来的应付不了的事情,小心翼翼地活着。想想现在的自己不过也只是想要过一种自由的生活,生活很简单,可是想要得到这样简单的生活,其中的艰难就很多了,想想还真是不易。 农场里出产很多的东西,牛奶,羊毛,水果,酒等出产好多的东西,人群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不过还是像以前一样,人们都是很忙的,在一点一滴的劳动里,改变着这一片小世界。 假如,没有这个农场,人们或许会像这个芒果一样,顺着轨道跑向远方,不知道会在哪里,也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命运经历,变得一切都是未知的,正因为这样,才显得这个农场成就了很多的人,变得异常重要,如果把这样的地方当做自己的家,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了,一边是未知的艰难旅程,一边是平常的工作,就因为这个机会变得异常简单,所以才让生活变得玄幻,既简单又复杂。 站立的芒果轨道,会去哪里,不止有美味更有未知的危险,生活里因为一件事情变得简单,也因为没有这样的机会变得异常艰难,不过也各有各的挑战,就是这样才对于一切变得珍惜。 时间很快,芒果也成熟了,除了出产给外面,剩下的都分给了农场里的工人,工人拿着芒果给了家里,才算第一次吃上这个珍贵的水果,其实,我们想想,没有基础也确实是只能待在狭窄的自己小世界,不敢想象。 站立的芒果轨道,像极了青春里不断的选择,任何一个选择都会决定未来的生活,而变得全都不一样,只是一个选择。 把芒果榨汁,橙色的果汁里藏着我们的小心愿,然后放在舌尖上细细品味,安静的夏日就成了最美好的回忆。 草莓的点点星光 你经历过多少时空,都看到了什么,会忘记了什么,那里有我们的另外一个人吗?或者我们曾经失去的东西,都去了那里,那里就像一个巨大的失物招领世界,可是失去的东西,却从来没有人去领过,或许我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个世界,因为我们都认为失去的东西都回不来了,其实,是你没有找到而已,所以就认为失去的自然就不会回来,如此而已。 “喂,听说了吗?过两天会举办一场草莓美食比拼大赛,规定做的菜里必须有草莓,还真是新奇啊!草莓能做出什么好吃的菜呢?”人们边走边议论着,幸好今天出来散散步,不然这么重要的美食节就错过了岂不可惜,可是有一个疑问,草莓能做什么菜呢? 这个消息如同声音回响一般瞬间传遍了全程,再加上广告的宣传,所有觉得自己够实力的厨师都去报名了,人很多。 据说这是一家大公司举办的活动,获胜者的奖励很丰厚,所以自然引来了很多人的参加,可是大家都忙碌了起来,寻找草莓里的美味,做出让人惊艳的菜,这才是主要的,如果好的话自然会有更多的机会,所以大家都很期待。 我呢只是好奇而已,为什么会让草莓做主角,或许是人们都喜欢草莓的酸酸甜甜的感觉吧! 我比较喜欢草莓榨汁喝,特别是和酸奶搭配,感觉更加的浓厚。所以就想去农家一趟,老伯有自己的果园,可以去果园里摘一些水果,算是享受,过惯了忙碌的生活,心偶尔也要休息一下。 顶着热的太阳,坐着公交车就出发了,而且路崎岖不平的很难走,左摇右晃的很不舒服,终于等到下车了,感觉一下子就清静了许多,远处的牛二、羊儿,兀自低着头吃着草,一片宁静的生活气息,倒是有些向往了。 老伯是在村子的西边住的,有一大片果园,所以就开放这些草原去给客人自己采摘,算是一种自助活动吧,没事的时候可以过来散散心。 所以我就慕名而来了,决定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再回去。到了已经是中午了,正好赶上人家吃饭,就简单地吃了一点, “唉,老伯,咱这个果园里都有什么水果啊!” “平常的水果都有,什么草莓啦,苹果啦,杏了都有”, “那就好,下午老伯带我去看看果园可以吗?” “正好下午没事就去吧!”中午睡了一个午觉,下午背着筐就去了,在充满果香的园子里,有绿叶的遮挡,倒是清凉多了,看着快要成熟的水果,也变得轻松多了,毕竟夏天就该有这样的气息,不然真的忘记了什么。 其实,当老伯说到草莓的时候,我就心动了,毕竟暑假在家里准备一些草莓吃也不孤单,用水果打发时间了,其实,错了,本来时间就不是太充足,还要写写这个,看看那个,一天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所以也就并不觉得孤单,只是明天可能就开始比赛了,我虽然不参加但是能品尝到新奇的没事也是可以的,所以明天一早就要赶回去。 下午自己傻傻地在果园里玩了一下午,在老伯的屋子里,跟老伯一起疏松果园里每棵树下的土,摘了一筐草莓,算是给自己最好的安慰了,还有自己静静的坐在那里,觉得自己也应该有这样一个果园,到时候自己想中什么也方便了,天虽然热,倒是有些微风挺凉快的,特别是等到了树叶下都放慢了脚步,变得更加的凉爽多了,也变得开心起来,而且本来就开心啊! 到了傍晚,吃了蛋炒饭,自己出去走了走,觉得生活里的平淡多,毕竟像那样波澜壮阔的日子只是少有的,或者也是自己追求来的,假如自己不去追逐,又何来美丽的日子呢? 看着天边的星星,像极了草莓表面的芝麻粒,像是心的周围都充满了星星,光亮的很,不自觉舌尖动了一下,也许是想到了草莓酸酸的味道,不觉笑了笑。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只有微弱的灯光在前面照着,倒是有些不安心,远处也传来了大大小小的狗的叫声,没走多远就回去了,带了日记本记录今天一天的故事。 我有个习惯,晚上写字的时候想要用蜡烛,有一个写作的气氛,看着蜡烛微弱的灯光里总能想到什么,所以也是灵感的来源,再看看红色的蜡烛,像是草莓一样在紫色的岁月里感动心情。 第二天,一早就回去了,把草莓放在家里就赶去了广场,草莓美食大赛果然是今天开始的,默默地等待着。顺便说一下,因为我的劳动,老伯并没有要钱,也就是用自己的劳动挣了一筐草莓,想想还挺高兴的。 渐渐地星语心愿,也淡忘了许多,那些年有关于草莓的酸酸记忆也时不时的会想起,像是每天都不忘记的咖啡,只是加糖和不加糖真的全看心情,夜里有时自己品着农的咖啡,虽然身在地球,但是思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呢?看着我在这里,其实,并不是真的我。 第二天,草莓美食大比拼正式开始了,各种厨师都来了,就连业余的厨师都想要一展本事,热闹至极,因为我认识那个厨师,每次都教我做一些会做的菜,所以也算是好朋友吧! 随着比赛的锣声,每个厨师都开始了自己的菜肴烹饪,没过一会儿,周围的空气里就变成草莓味的了,至于能做什么还真的猜不到,各有各的想法,想要做出不一样的菜,还是要不断地创新才行,不然即便是做菜也会被淘汰。 有的人做了草莓蛋糕,有的用草莓蒸菜煮菜,不过味道的搭配都是很完美的,小孩子喜欢吃,不过我也只是觉得蛋糕好吃一些,对于比赛感觉不好看了,本来是很期待的,可是顿时又没有了那么多的耐心了,果然改变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心情也是一瞬间的事情。 不知不觉中又到了晚上,夜空里充满了诱惑因子,星星的灯光很像红红的草莓灯笼,变得诱人,开始在星光下跑步,不知道别人如何感觉,反正自己倒是挺快乐的,在自己的世界里赶走现实世界的忧伤。 就像这草莓上的点点星光,记住流年里哭起来仍能发笑的事情,草莓的味道,这就是最美好的青春回忆。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苹果 大地女神盖亚从西海岸带回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给宙斯和赫拉作为结婚礼物,树上结满了金苹果。 宙斯派夜神的四个女儿,称作赫斯珀里得斯,日夜看守栽种金苹果的圣园,另外还有百头巨龙拉冬帮助她们看守。 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在人间所完成的十二件功绩的第十一件,便是取得赫斯珀里得斯和巨龙看守下的金苹果。赫拉克勒斯在山林水泽女神的指引下,制服了年老的河神涅柔斯,向他问清了在哪里可以找到金苹果。在取得金苹果的路上,赫拉克勒斯还从高加索山上释放了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指点他来到另一位提坦神阿特拉斯背负青天的地方。赫拉克勒斯要求阿特拉斯替他去取金苹果,在这段时间里由自己替他背负青天。阿特拉斯同意了,他杀死巨龙,骗过看守的仙女们,取回金苹果后,却不愿意再背负扛天的重任。 赫拉克勒斯假称要先垫上一块垫子才能继续背负青天,让阿特拉斯暂时替他一会儿。阿特拉斯接过担子的同时,赫拉克勒斯已经拿起金苹果走掉了。 后来,金苹果就成了比赛里拖慢别人速度的宝物,当有人跑步比你的速度快的时候,你就扔出金苹果,当有人捡起金苹果的那一刻就已经输了,而你也要把握金苹果的数量,因为你只有三个金苹果。 青春不是一场比赛,成败也不在一夕之间,不过,我们都有一场人生中最重要的比赛,动人心魄。 无论是生活里还是神话里,都是对于生活的真实反应,固然向往一个童话的世界,只不过是最美好的寄托而已。 夏天一到,果园里是最好的避暑地,拥有满身的果香,看着这一片青苹果乐园,不只有酸涩的美味,还有对于苹果的幻想世界。 记得,早些年的时候,家里有一片苹果园,每次捉虫子都很积极,摘苹果倒成了我最快乐的时光,而且果园里有一个自己搭建的木屋,每到夏天都能在果园里追着萤火虫跑,还能仰望星空看看星星,一眨眼一眨眼的,如同明亮的眼睛看着黑色的世界。 也许那时候就注定了以后有一个开阔的心里,如同萤火虫飞过的天地一般广阔,又如天上的星星一般安静明亮,看着人间的悲欢离合。 静静的时光过去的总是很快,果园里有时候一家人都来了,有时候就我一个人在屋子里写作业,有时候会在果园里吃饭,现在想想没有第二个如此幸福之地了,因为现在好像已经不敢奢望有更好的体验和感受,现在只要能吃得饱、睡的着觉就可以,依稀,渐渐忘记了什么是一些该有的美好。 每次吃完饭,都会摘上几个苹果啃,有时候爷爷奶奶会在这里待一会儿,就是给我讲的希腊的神话故事,爷爷喜欢看书,奶奶喜欢听书,好像暗含着一种和谐的韵律。总是喜欢一些浪漫主义的神话故事,当然希腊神话也包括在了里面,爷爷说的不对了,奶奶总是给纠正,就这样我就了解的更全面了,受到影响,我也开始了看书的旅程,直到过了这么多年。 心在时光里就像一个小姑娘的眼神缱绻万千,总是追不上苹果的步伐,以至于一直在追逐;有时候又比苹果的速度快,苹果还没有到达就跑过去,以至于错过了什么,好像从来没有真的好好把握过一次,还真是失败啊! 看着未成熟的苹果,总想一下让它长大,仅仅是想提前吃一口苹果,后来又套袋,在袋子里苹果渐渐长大,就像家里渐渐长大的我们,总有一天会要离开这棵树,变得孤独无依,又要重新寻找归属感。 可是虽然现在感觉好,一到成熟的时候就知道什么是忙了,要一整天都摘苹果,累的腰酸背痛的,闻着苹果的气息,感觉又好像没有那么诱人了,现在只想偷偷地跑出去玩一会儿,这才是如释重负的快乐,仿佛是心中的小秘密,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 偶尔有生产商过来采购苹果,看着那些带着口罩的阿姨,往车上一筐一筐摘着苹果还挺心疼的,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苹果,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离开了你自然就会心疼, 不过后来爸爸说:“苹果本来就是因为分享才快乐啊”,所以就运往世界各地,会有怎样的经历,也只有苹果自己在意,而我们却从来没有想过。 运走的苹果可能会被做成果汁,或者水果罐头,成为人们眼前的美食,却从来没有想过一个苹果生长过程都遇到了什么,或许我们也不可能知道,再次站到苹果树下的时候,居然感觉树的身影高大的许多,只是它不会说话,如果会说话也许我也会到达一个神奇的植物世界。 坐在苹果树下看书,被苹果给砸到了脑壳,突如其来的灵感:苹果为什么会垂直落下,它为什么不是悬浮在空中,就这样发现了身边万有引力的存在。 我也去试了试,就坐在树下看书,可是苹果却没有一个掉下来,就算掉下来,我又能有怎样的发现呢,除了感觉好吃以外,没有其他的发现了,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那个最大的苹果,也请记住,不是所有的鱼儿都生活在同一片海里,我们毕竟平庸而又普通,想要变得不普通,还是要不停地追逐才可以,这样才有可能变得不普通。 走过盛夏的流年岁月里,都是到了冬天才感觉夏天真好,当时只是单纯的快乐,却没想过任何失去或者要珍惜,好像现在的自己活着都是过去的经验和动力,所以更加怀念过去。 未来还要不断创新和探索才可以,这样才能不断的认识新的事物,不然只靠过去,靠过去那点过时的东西,很难帮我们撑过未来的挑战,或者说几乎不可以。 在山坡上,滚落了一个苹果,我们在后面不停地追,可是还是赶不上苹果的步伐,当苹果停止了,我们又停不下自己的步伐,还要重新返回去,就在这一秒里,苹果已经到了海角天涯了,我们错过了。 分开的人始终会分开,相遇的人始终会再相遇,所谓的遗憾不过是过去没有把握好的各种因素的总和,过去也就过去了,无需留念。 那些年在苹果树下的回忆依旧温暖,希望我们也在平淡的时光里找到最快乐的自己,找到最爱自己的人,珍惜在黑暗中陪你走过的人,还有珍惜陪你一起哭泣的人,一个人哭叫哭泣,两个人一起哭就是快乐了,生活就是这样,明白了就好。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苹果,希望可以一直追逐下去。 多情的梅子烟雨楼台 六月,梅雨时节的鼎盛时期到来了,闷热的天气,几乎每天都会下一点雨,因为雨的到来,算是给夏日一季清凉的耳光,算是给生活润了一笔,而变得不再那么黑白单调。 撑着油纸伞, 独自 彷徨在悠长、 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是有 丁香一样的颜色 丁香一样的芬芳 丁香一样的忧愁 在雨中哀怨 哀怨又彷徨 她彷徨在这寂寥的雨巷 寂寥的雨巷,多情的姑娘,打着油纸伞,默默地向前走,留下丁香一样的芬芳,简单的一个场景,就这样开启了一个多情的烟雨江南,柔柔弱弱,让人向往。 你见过什么样子的江南? 是烟雨蒙蒙,浸在雾里的神秘江南; 是星星点点,衬托给夜空的明丽江南; 还是,即便是一条小巷子也有说不完的故事的多情江南,都有,只是还不完全,还有好多的江南是我不曾见过的温柔。 梅雨时节,自然是梅子唱着主角了,酸梅汁,梅酒,都饱满了岁月的气息,生活的故事。一袭树影下,几个人品尝着酸梅汁,哈哈大笑,讲着只我们自己知道的故事,不在乎旁边有什么人经过,要是下雨的话就尽情地下吧,不淋一场雨就不知道了夏日的清凉和这里就是多雨的江南。 一杯梅酒诉说着家长里短,不论是一整年待在家的人,还是在外漂泊了一整年的人,一杯梅酒下肚,就忘记了生活里的一切烦恼,此刻,像是从来没有离开过江南的怀抱,变得柔弱而温馨,忍受了好长时间的委屈终于随着眼泪释放了出来,真的好轻松好感动。 江南的雨,思念的雨,雨脚如麻未断绝,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看远处,几头水牛在草地里悠闲的吃草,确实是悠闲,我在牛儿的身边走来走去却不理我,站在它的前面不动,终于妨碍到它吃草了,才会靠近我又躲我而去,对牛弹琴不过如此,此情奈何空对月,留下落寞孤寂人,抑或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不觉一缕愁思涌上心头。 既然也有如此忧愁的一面,那就有如此豪放的一面。 秦桑低绿枝,燕草碧如丝,载一船夏日的美景,铺十里湖光,辑一叶轻舟,闻三秋桂子,赏十里荷花,醉梦在江南水乡。 一壶酒,一场雨,一片江南,忘乎人生,这也许就是江南的魅力吧!只求眼前美景醉在其中,醒来继续寻找梦境里的场景,浪漫气息,萦绕在心间。 长亭的琴声带着情悠扬婉转,像是在寻找一位姑娘,桃林绿荫下轻生吟唱,像是在等待姑娘的出现。清水幽幽,一腔柔情,希望可以遇到欣赏的人,轻轻落步,不要踩醒这一帘幽梦。 桃花朵朵,与佳人共欣赏才好,娇绿的桃叶像是桃子的守护天使一样,为桃子遮风避雨,相偎相依,演绎着爱的童话,默默感受这一点绿色的清香,梦中迷离,清风相伴,一种淡淡的情思又会从心底泛起。 江南是一种特殊的古典美,淡雅质朴,又不失大气,玲珑剔透,相互交叠在一起,美需要一层一层品味才懂。 江南最是多情小巷子,临街的阁楼,浅红的木门,青石板的路面,都说尽了过去的点点滴滴,古朴、典雅。 足迹踏在青石路上,总会充满了遐想,眼前的景象像是回到了那个年代,追寻那前世的模样,烟雨蒙蒙的江南小镇,一条弯曲的小河绵延流淌在整个小镇,手里拿着一把油纸伞,轻轻的踏在斑驳的青石街,缓缓前行,一身古装,一曲江南琵琶,一曲相思,所有的声音都柔声而起,像是一生的爱恋,芳华如梦有几次,不要想任何什么愁,此刻只有无尽的繁华梦境,不会醒来。 江南的云,会带你回到过去的日子,陪着爸爸一起去钓鱼,静静地跑在充满回声的小巷子里,等到华灯初上,手持一枚云墨,面对一张宣纸,画下你心中的倩影,生活里的点点滴滴都被记录了下来,任时光匆匆而无所畏惧。 时间是一场温柔的协奏曲,江南再好也有要离开的时候,总是回想多情烟雨的时候,想要继续追着柳絮远行,想要在小巷子里去寻找那一声回响。 当月光出来的时候,月光铺满的窗台,像是静静的时光又回来了,一杯梅酒,真的体会到了时间的味道,不觉泪流满面的。 草清幽,水淡蓝,梨花白,柳深青,桃花红,夏风柔,雨缠绵,巷子深,桥弯弯,江南思,梅酒一杯,乡愁满心,离人伤。 一段情两颗心人海相见 一阵雨两行泪滴落屋檐 一江水两座山洞庭过千帆 一份思念两行白鹭上青天 一条线两个人一世姻缘 一竹笛两声叹如此委婉 一座城两条街落花已向晚 一地落叶两池心事成画卷 水墨般的江南风吹云散 铜镜般的湖面映你容颜 你就像那一只漂泊小船 我愿做你永远停靠的岸 水墨般的江南你撑着伞 月光下花灯前笑得灿烂 牵着你采着菊悠然见南山 我愿与你缱绻在人间 很喜欢这样古风抒情的歌曲,喜欢这样安静的画面,像是充满了无尽的心思却又说不出。 在匆匆忙忙的时光里,安静的时光总是很重要,有时我们追求的也是这样安静的时光,只是有些东西需要去克服才可以,毕竟现实的问题还是要解决的,这样一半梦一半醒才叫生活。 梅子酸酸的很好吃,混合着雨的理解更显得迷人,其实,说了这么多的话,无非就是解不开的那一缕情感,无论在异国他乡,或者从来就没有出去过江南。 没有两个地方的对比心里,也是很难有切身体会的,所以暂时的离开还像并不代表什么,只要能时时刻刻想着不就行了,还有那一缕乡愁固然让人感叹,不过却也是一种幸福,一个梅子,一杯梅酒,总有说不完的话,就这样才迷人。 江南的烟雨楼台里,我还是想独自撑着油纸伞向前走,虽然可能不会遇到雨巷姑娘,但是总要走过把!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在泼墨山水画里,你从墨色深处隐去,你的温柔到达的地方而我却找不到。 梅雨时节的四、五、六月份,算是生活里最热的几个月,从远处飘来走进,依然看不清楚她朦胧的美,触不可及,看也看不到,也许这才是美的真的美意。 走在太阳底下,还是拿着一杯酸梅汁向前走着,边喝边走,走在人群里,不觉夏日的美意涌上心头,就像这酸梅汁,酸酸甜甜就是生活的味道。 世界毕竟广阔而又复杂,充满了很多潜在的危险,不过也充满了很多未知的美好,如此而已。 江南毕竟多情而又多情,从一颗小小的梅子里就能找到。 猕猴桃的快意人生 在《西游记》里悟空推倒人参果树的那一刻,注定又要请人帮忙,自己做到的事情,却摆平不了,惹了一身麻烦不说,还要四处求人,显然只是为了逞一时之快的冲动,不过猴子本来就是这样的性格,即便是如此的顽固的性格,在后来的妖魔鬼怪里越来越强大,有的甚至连自己都打不过,所以悟空的性格也在不断地变得不再那么冲动了,自己的实力再强大也要恰到好处才行。 在快意恩仇的江湖年代,也是因为各种冲动,追杀或者被追杀,又引来恩怨情仇,所以这个江湖变得异常复杂,再有朝廷的加入,显得更加混乱不堪,做到恰到好处只有那么几位世外高人。 而反观这个武侠的世界,固然痛快,大侠的英明只要一听到,就会让人退避三舍,可是却是有点看不清楚自己,最后不是孤独终老,就是被杀死,找不到最本真的自我,故事结局都是经历了生死之后才懂得有个爱你的人,一起平淡生活,隐退深山才是最本真的幸福,也不免让人感叹。 还有《水浒传》也是被逼无奈才上了梁山,落草为寇,然后打着“替天行道”的名义获得民心,初愿挺好,可是还是逃不过“名利”二字,最终也都把命留在了追求“名利”的路上,让人可悲。 所以,对于浩浩荡荡的梁山聚义来说,不过是一些胸无大志的浪人罢了,就像陈胜吴广起义,即便是得到了权势地位也不知道如何去运用,被眼前的财富美人迷惑了双眼,最终农人的起义还是失败的。没有超越眼前的思想雄心,农人始终还是农人,得到一切开始迷失迷醉,“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始终还是没能摆脱失败的命运。 始终还是要臣服于朝廷,虽然也给朝廷带来了一些困难,所以最后才想到招安一计,一听到要做官了,各路英雄都忘乎所以,在功名面前“义”还是让了步,那么所谓的各路英名,也不过是一些名号罢了,如此而已。 再看看深山里圆圆滚滚的猕猴桃,没有任何东西的打扰,成熟了就滚到附近的树叶里,算是生命的终结了,或许也曾被打扰过,只是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其实猕猴桃这样的快意人生也并不需要追逐,天生就是这样。 此刻,在咸阳宫殿里,整合了大批的兵士,接到的圣旨是要找到长生不老药,不管是蓬莱仙山,还是深山老林,只要找到就能升官发财,所以人们充满了信心。 自从秦统一六国以后,随着秦始皇帝的衰老,国力也渐渐由盛转衰,辉煌了一生,最后还是害怕死亡,在那些道士的微言下,得知可以长生不老,所以倾尽国力寻找,最后还是逃不过命运的终结,成了荒诞不经的事实。 秦朝可以统一六国是做到了恰到好处的运行,而统一后就失去了当初的雄心和危机意识,所以灭亡是必然的。 据说,所有的兵士经过千山万水找到的就是猕猴桃,就是所谓的长生不老药,历史总是爱开玩笑,也或许是猕猴桃从来没有人见过,所以才被成为“仙药”也有可能,不过用现在的眼光看待,还不如小孩子的随便一句话呢,所以又迷失了,辉煌是你,衰败也是你,如此而已。 猕猴桃觉得还是红心的好吃,不过只要有吃的就好,白心的和红心的都一样,切成小半,放在盘子里,放上一点白砂糖,拿着书开始品评历史,还是挺好的一个自我世界,“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不知不觉中倒是有些羡慕猕猴桃的快意人生,当然是对逃过了被吃的命运的猕猴桃。 在深山里有一棵巨大的猕猴桃树,长着大大小小的猕猴桃,迎风招展很是气派,经常有鸟儿光顾来吃一颗猕猴桃,不过总不能吃完,最后熟透的猕猴桃,掉落在地上就像一颗小的炸弹在地上爆开,算是最完美的人生了,经历了一生的平淡,最后生命总算得到了完美的释放爆炸。 以前总有一个错觉,猕猴桃的毛毛和桃子的毛毛一样会发痒。被桃子的毛毛粘在手上会发痒,而且很难受,严重的会红肿,经历第一次的吃桃子,总算记住了,下次就带着橡胶手套洗了,总算成了特定的意识。 后来第一次接触猕猴桃的时候一看到毛毛就想到桃子,所以当有人给我猕猴桃的时候就神经质的收回了手,当时那人很诧异,不过稍后听了我的解释后就笑了,从那开始我才知道猕猴桃的毛毛和桃子的毛毛是不一样的,如此而已。 在这个虚幻、虚无主义的人生世界里,试图去找到解决的方法,找到人生的出口,可是最终的答案是不能找到的,总要迷失过后才会有可能出现,只能不断地去寻找,这时“恰到好处”的人生,便开始变得很重要。 第一个就是对于自己的定位认识,不过是普通的人,做好自己喜欢的事情,去帮助朋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很快乐了。 不过有时我也很固执,不管全世界的人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最正确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都不打乱自己的人生节奏。不过我也听取他人的意见,从这一点来说感觉自己也不算太固执,也会内心偷偷评测正确与否,不过还是坚持自己,不断往完美的道路靠近,这样才好,因为自己有时候也是错的,他人说的虽然自己不认同,但是还是有可以采取的好的方面。 “恰到好处”的人生个人觉得还是很重要的,最起码能看清楚自己,什么该做什么是不该做的。长相不算英俊,腿也不是很长,唱歌觉得自己还可以,没有很长的头发,不过是想写写自己的故事给别人听,这就是最简单持久的幸福。 就像猕猴桃“恰到好处”的大小,一口可以吃掉一个,就很爽。不过,我在意的“恰到好处”还是猕猴桃自然而然的状态,就是我们一直在寻找的完美人生,可是如果不“恰到好处”还是可能一步就被宣布失败了,如此而已。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不过给人的感受大抵是相似的,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猕猴桃的快意人生就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任何的欲望心,可是能做到自然而然的又能有几个。 沙棘果的王者荣耀 古希腊时代,各城邦之间战争不断。 有一次,斯巴达人打了胜仗,但是有60多匹战马在战争中受了重伤,斯巴达人不忍杀死自己的战马,又不想看到自己心爱的战马死去,于是将它们放到一片树林中。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惊讶地发现那些濒临死亡的战马非但没有死去,而且一个个膘肥体壮,毛色鲜亮,浑身仿佛闪闪发光。 斯巴达人感到非常奇怪,最终发现这群马是被放到了一片沙棘林中,这些马饿了就吃沙棘叶,渴了就吃沙棘果,依靠沙棘为生。聪明的古希腊人从此知道了沙棘营养和治病的价值,而且还赋予沙棘一个浪漫的拉丁文名字“hippohgaerhamnoidesl”,意思是“使马闪闪发光的树”,这就是沙棘拉丁学名的由来。 沙棘在海外早早开始就享盛名,在地球上生活也是超过了两亿年的植物,在沙漠和高寒山区的恶劣环境里能够生存的植物,在植物界也应该是巨星了吧! 沙棘果既美味又用途广泛,是夏日里必备的果实之一,沙棘汁更是美味,而且营养丰富等等的优点,在我所喜爱的所有果实里算是王者的存在了,虽然几乎所有水果我都爱吃。吃过一个,不要介意。 其实,除了美味,沙棘果的颜色是我所喜欢的第二个原因,整体较通透的橙黄色,像一个琥珀,有一种高贵的感觉,在沙漠里形成了一种和谐的感觉,历尽风沙仍然毅力不倒,见证了许多事情。 在厚厚的黄色沙漠里,掩埋了很多文明的古国,而这些被掩埋的文明都诉说着一个时代的文明发展史,让人感叹兴亡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古罗布泊诞生于第三世纪末、第四世纪初,距今已有1800万年。 在汉朝的时候,这里曾有有一个人口众多,颇具规模的古代楼兰王国。据史料记载,它于公元前176年以前建国、于公元630年灭亡,持续了大概800年的历史。 它东起古阳关附近、西至尼雅古城、南至阿尔金山、北至哈密。公元前126年,张骞出使西域归来,向汉武帝上书:“楼兰,师邑有城郭,临盐泽”。 此后,它成为闻名中外的丝绸之路南支的咽喉门户。而罗布泊“广袤三百里,其水亭居,冬夏不增减”,它的丰盈,使人猜测它“潜行地下,南也积石为中国河也”。这种误认罗布泊为黄河上源的观点,由先秦至清末,流传了2000多年。历史上,罗布泊最大面积为5350平方公里。 据郦道元《水经注》记载,东汉以后,由于当时塔里木河中游的注滨河改道,导致楼兰严重缺水。 敦煌的索勒率兵1000人来到楼兰,又召集鄯善、焉耆、龟兹三国兵士3000人,不分昼夜横断注滨河,引水进入楼兰,缓解了楼兰缺水困境。 曾经这里是汛情的集中地,一有水就会发生水灾,这个罗布泊西边的国家楼兰,后来居然被逼到要用法令限制用水的地步,还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 虽然人们做了各种各样的努力,疏通河道,但是最后楼兰古城还是因为缺水而被废弃了。 曾几何时的繁华古城,就这样因为缺水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盛极一时的丝绸之路,烟波浩渺的罗布泊,行旅商人驻足观赏,如今却是黄沙一片,再也无人欣赏。 罗布泊干涸后,周围生态环境发生巨变,草本植物全部枯死,防沙卫士胡杨树成片死亡,沙漠以每年3~5米的速度向罗布泊推进,很快和广阔无垠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融为一体。罗布泊从此成了寸草不生的地方,被称作“死亡之海”。 到此处故事就结束了,其实,从我们现在还谈论的事实,故事好像也并没有结束,总在不经意间想起有这样一个故事,可以写写。 一瓶水,穿越沙漠,头顶的烈日脚下的黄沙,去寻找一个绿洲,寻找沙棘林,而沙棘果算是沙漠里的黄金吧! 去沙漠去寻找什么呢?关键是没事去沙漠干什么?就当是寻找沙棘果吧! 在沙漠里会有一个仙人掌王国,虽然是在地底下,也是不可探寻的文明,因为我们还没有发现。 他们在地下建造了一个巨大的王国,在表面仍然是黄沙一片,他们每天只有白天在地上活动,收集一些事物,以仙人掌为生,在地下总是通过仙人掌来收集水分,所以他们迫切需要一个新的水果的出现,所以就开始寻找沙漠里所有可以去的地方,就这样发现了绿洲,也发现了橙黄色的如同玉一般的沙棘果。 这个人报告给自己的队长,队长就带人去看了,可是谁都没有见过,谁也不敢轻易尝试,就这样开始了犹豫,直到有一个大胆的人上去摘下吃了一颗,感觉很美味,直到过了几天也没事,人们终于开始尝试着吃了,就这样开启了沙棘果的时代,因为对于环境要求没有那么严苛,所以王国开始在地上不断的种植。 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太阳没有那么烈了,也迎来了第一场雨,好多年这里都没有下雨了。也开始有人做了饮料,做了饼干,开始了多样化的吃法。 不过,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却依然没有一个名字,就直接叫做“黄果”吧,一人这么说,大家都认可了,沙漠开始变成一片森林,王国也变得繁荣起来。 其实,我想说的是沙棘顽强的生命力,也幸运能遇到他,这样才能写出故事,他与世无争过着自己艰难的生活,也是我喜欢的原因,因为他有很多孤独的时候,我也想知道他在孤独的时候发生的故事,或许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启示。 他好像并不像其他水果那样受人喜爱,也没有很多的故事,也没有很多美妙的镜头展示,却依然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做好自己,就是最普通的沙漠植物,其实,这些他最常见的状态不就是王者的气息吗?所以我给冠以王者的名义,他应该有自己的一份荣耀,虽然喜欢的水果比较多,哪怕只是在口头赞美一下也可以啊! 冰冻的沙棘汁显得更有味道,不过需要到很远的地方才能买到新鲜的沙棘果,估计找到夏天都过去一半了,当然只要耐心寻找。 沙棘果当之无愧的有一份王者的荣耀。 哈密哈密——我的哈密 时值春末夏初之际,对于突如其来的雨是不想打伞的,不管雨下多大,只要想出去,直接就走了,无需顾虑什么,虽然最后一身都是雨水,但是却心情高昂了许多,就是喜欢这样酣畅淋漓呢的感觉,才一如往日一样依然追逐未知的勇敢。 说是去哈密,其实也并非是有意去的,是邻居一家要去的,然后就问我家要不要去,结果就去了,期间好像并没有犹豫, 只记得爸爸说过:“会带我去很多好玩的地方,见识一下世界”,所以这就算是一次机会了,后来爸爸才坦白,这句话对于我虽然只是一句话,但是爸爸却一直当做任务去完成,一有时间总会规划一下行程,或许从这方面的反应,冥冥之中好像已经注定要去远方,不过这是爸爸支持的,倒是走的没有那么在意,只是现在想想幸亏有父亲给的那份勇敢,才能敢去想想过去不敢重拾的那段时光。 后来证明也确实是这样,年轻的时候有一个远方是必须要去的,即便是不想去,过了一段时间也就习惯了,等到再回去,心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两家人,两辆车就出发了,对于我们孩子来说别提有多兴奋了,因为对于未知的好奇远胜过了眼前的一切,虽然是暑假天比较热,也挡不住前进的步伐。 其实,坐车还是很劳累的,速度一会快,一会慢,有时候车比较多,也会堵车,就这样在等待和出发中,远离了人群喧闹的地方,赶往下一个地方,走过的山路倒是感觉空气清新无比,空旷也让心变得空旷了,傍晚也是只到了一家民宿,休息一晚,明天再出发。 一家人出行,两家人出行是很有安全感的,不比后来自己一个人,出行没有说话的同伴,美景也只是记下来回去分享,即便这样倒也能留下不一样的情感,独享一份安静的自由,也是不可多得的。 第二天继续走,直到下午才到了所谓的哈密。其实,对于哈密瓜一开始并不知道是地名加瓜就成了爱吃的哈密瓜,直到到了哈密才知道,原来这里是新疆哈密,仿佛吃了这么长时间的哈密瓜,直到现在才明白过来。 哈密瓜的品种资源丰富,它形态各异,风味独特,瓜肉肥厚,清脆爽口。哈密瓜营养丰富,含糖量高大21%。哈密的甜瓜在东汉永平年间就成为进贡的奇异瓜果了,直到到了清代,被哈密王作为贡品,受到康熙皇帝赏赐而得名哈密瓜。 据说,有一次在哈密王进贡的时候,把哈密瓜放在冰块里保鲜送到朝廷进贡,可是中间有人给盗贼通风报信,认为这是重要的东西一定很值钱,除此之外,除了王族以外并没有其他人用冰块,所以也就不知道夏天冰块的存在。 这个通风报信的人并不知道运送的只有最常见的哈密瓜,只是不知道那就是冰块,所以当这个消息到达贼窝的时候,盗贼们都以为是黄金宝玉,以为这次可以发一次大财了,可是不知道这里只是自己现在吃的哈密瓜。 哈密瓜是哈密的特产,只有在这里可以吃到,到了哈密以外的地方就是奇异的瓜果了,所以大多数人并没有见过,这次虽然运送的东西多,但是因为东西并不珍贵只派了十几人运送,就这样盗贼也看不出来,只是自作聪明而已,可以看到当时是怎样的一个人群思想。 就这样精心计划的抢劫开始了,盗贼们拿着刀剑就拦在了运送对的前面,人群一下子打乱,这些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哪里去打打杀杀的,所以很快就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 等到盗贼检查过一遍以后,才知道只是平常的哈密瓜,只是多了一些冰块,所以盗贼们只拿走了一些冰块并没有打劫哈密瓜,就这样一场盛大的抢劫落幕了,虽然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差的一次抢劫,但是还是挺搞笑的,冰块还没到洞里就化了,盗贼还把那个通风报信的人给打了一顿,假传情报。 这是到了哈密以后一个老人家给我们讲的故事,虽然结局有些失望,但是笑点却在其中,盗贼的愚蠢笨拙跃然眼前,说着故事的同时,时间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而且这里的天空要明亮一些,连星星也清晰了许多,没错此刻是吃完饭的时候,因为有了故事才觉得好了那么一些。 吃完饭以后,躺在沙子上,因为早晚的温差较大,所以晚上还是比较凉快的。不一会儿就送来了老人家亲自种的哈密瓜,确实比我们在超市里买的更有味道更甜,也许历尽艰辛追求的无非就是这样的一点甜味,能追逐到就已经很幸运了,它不会像哈密瓜一样在哈密等你。 哈密更多的都是沙质土,因为早晚温差比较明显,日照光充足,能促进糖分的积累,所以哈密的瓜更加美味风味独特。可是当第一口瓜入肚的时候,发现,瓜也和感情一样,都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积累的,并且时间越长表现得也就越明显,如此而已。 看着淡绿色瓜皮上白色的细纹,细腻而又随心所欲,像极了人生里走过的每一次路,显然有好多的路都是交叉重复走的,不知道要往返多少遍,但是还是喜欢走,因为一边是回家的路,一边是走向远方的路, 其实,生活久了,发现自己就是在瓜上转圈,也许你觉得离得很远了,可是转过弯就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然后又要踏上另一条路,发现走的路多了,也还不过是没有走出去,所以你就想直接跳过这个“瓜”一样的生活,就这样才能看到与眼前不一样的世界,发现过去的“井底之蛙”也能看到外面广阔的天空,又是一步成长,而成长需要不断的摸索才行,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做到的,如此而已。 集天山雪松,沙漠胡杨,戈壁红柳,绿洲白杨,当然还有橙黄色的沙棘于一体的哈密盆地,高大的天山像一道长城屹立在哈密盆地的北面,成为盆地里一天重要的地理分界线。 它拦截了来自大西洋、北冰洋的水汽和西伯利亚的冷空气,使南北的气候、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都截然不同,形成“一山之隔,两个天下”的物候特征:温凉的山北巴里坤盆地属北疆型环境;干暖的山南哈密盆地,属南疆型环境;温度高,日照时间长,土壤含沙量大,略带碱性的特点,为瓜甜味美创造了天然条件。 就这样,哈密瓜连着整个世界,不只是一个瓜那么简单了,等你见过所有的景象以后,就会喜欢上这里,还是与世无争的安静啊!最吸引人。 哈密,哈密,看着手中的哈密瓜,觉得我又见到了一个世界,也让这个夏日难忘了。。 落红不是无情物 说到海棠,大家能想到的或许只是海棠花,鲜红依旧,素有“花中神仙”、“花贵妃”之称,当然海棠也有很多不同的品种,自然有不同的美,不过,我们说的应该是不多见的海棠果,如同花一样,美丽美味。 我所接触到的就是红红海棠果,红海棠果也叫海红,果实表面有八道棱状凸起,又称“八棱海棠”,花色为白色,果皮鲜红,果实酸甜香脆,也是夏季爱吃的果实。 那么写了这么多果实,都爱吃,就不会辜负吃货这个名字了,都要接触一些才好,不然生活被自己过得太狭窄也不好。 海棠果和花一样被赋予了很多美好的意义。 海棠花花姿潇洒,花开似锦,自古以来是雅俗共赏的名花,通常是在皇家园林中常与玉兰、牡丹、桂花相配植,形成了“玉棠富贵”的意境。 历代文人多有脍炙人口的诗句赞赏海棠。 陆游诗云:“虽艳无俗姿,太皇真富贵。”形容海棠艳美高雅。 陆游另一首诗中:“猩红鹦绿极天巧,叠萼重跗眩朝日。”形容海棠花鲜艳的红花绿叶及花朵繁茂与朝日争辉的形象。 宋代刘子翠诗云:“幽姿淑态弄春晴,梅借风流柳借轻,......几经夜雨香犹在,染尽胭脂画不成......“形容海棠似娴静的淑女,因此海棠集梅、柳优点于一身而妩媚动人,雨后清香犹存,花艳难以描绘,难怪唐明皇也将沉睡的杨贵妃比作海棠了。 陆游诗云:“虽艳无俗姿,太皇真富贵。”形容海棠艳美高雅。苏东坡为之倾倒,有名句“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因此海棠有雅号“解语花”。 其实,刚开始喜欢海棠花也是从“解语花”开始了解的,希望能听懂我的心里的秘密,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 海棠花代表的意义:游子思乡、离愁别绪温和、美丽、快乐,就像小姑娘淡淡的忧愁眼神。 秋海棠象征苦恋,当人们爱情遇到波折的时候,常以海棠花自喻。 人在花下,香风阵阵,不时有花瓣随风飘落,有如花雨,妙不可言,能欣赏到这样的美景,说明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啊! 海棠花因为有人的欣赏才变得如此可贵,才写出这样优美的诗篇,抒发不一样的情感。 比如李清照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时绿肥红瘦。 浓浓的忧愁化解不掉,把排解不掉的忧愁化成了海棠这个现实里的东西,昨夜的雨应该打落了不少的花瓣,或许也不应该这样忧愁,积极的心态也回来了,应该是海棠的功劳,变得不再那么忧愁了。 海棠花柔弱的美,让果实也变得可爱极了。 海棠果比苹果稍微小了一些,不过却是比苹果更好吃的,个人觉得是这样。海棠果红色的果子,像是夏日一样热情似火,不过却也像是一段感人的故事,让人感慨。 其实,我感觉海棠更适合隐逸的美,没有世俗人的赞美,还是最自然的美,或许只是为了追逐所谓的荣华富贵而表达所共赏的东西,在这样的人面前海棠花或者人称之为“雅”是不是太可笑了,简直是俗不可耐啊! “世人盛爱牡丹,余独爱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或许会随波逐流,只是会泛泛表面的浮夸,所以对于世人所不爱的,自己喜爱这样独特的个性,就更加觉得可贵,所以对于花是喜爱,但是对于海棠果却并没有想过,因为比起花来果更好吃。 从过去的一些角落里寻找,发现并没有很多可以炫耀的东西,反而一些东西只有珍藏才有意义,对于生活也许我们只在房间里走走,看看,心的虚无缥缈却感觉不到什么是能做的,所以就只能坐在那,什么也做不了,这是很难受的,所以尽量让自己避免一些这样的空想念头,不如去跑跑步来的意义实在。 对于海棠花说的比较多,对于海棠果却并没有什么可说的,它如同生活一样沉默,除了味道像是生活一样,好像找不出特别的东西,它平常实在就是最美的。 相传,在古国远征的时候,因为水都喝完了,所以迫切找到水源,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寻找以后,不幸,闯到了敌军阵营里去,所以就开始了疯狂的后退和追杀,就这样终于到了一片树林里开始了反抗,最后全都战死了,鲜血染红了周围的树林。 后来过了多年,有人经过这里的时候,发现树上结的果子都是通红的,所以就想起多年前的一场厮杀,所以就认为是战士的鲜血浇灌的果实,摘下来尝了一口是甜的,就这样,这片森林被保护了起来,成了人们对于勇敢战士的敬仰。 据说,这个通红的果实就是海棠果,被赋予了不可战胜的力量也理解,就是这样的东西,才有如此美丽的让人赞赏的美貌。 对于海棠我也只是能看懂她热烈的花色,很好看,只是单纯的好看,我读不懂那些美丽的花语,像是生活一样,总有读不懂的地方,再美,也有我所没见过的美。 在萤火虫光的小径上,在满山翠竹的涧谷幽溪,无语可诉却心生欢喜。在江南的飘雨迷雾里,遇见那双轻云微月的眼睛,在淡淡的尘网下,是满满的浪漫柔怀和深情,那一刻似乎那双眼睛有着和你一样的幽梦美。 海棠花和果我觉得像极了这样的情况,在各自的温柔里看着世界,一个柔弱一个坚强,却依旧开的灿烂无比。 生活,主要还是用诗意的心去用来打动自己,毕竟生活里并不都是轻快的步伐,像赏花这样的日子毕竟是不多的,能欣赏一次也算是幸运的,如同有时即便是到了海面也是匆匆跑过去,不会停留,突然想到扔一个石子再走,还要跑回去,幸好大海一直都在,可是在生活里,却不会为你停留,这时,把握好就显得是很重要的。 海棠花落下,如同夏季的花雨,漂亮的很,所以美丽的花即便是落了也动情无比,所以落花也是多情的,就像多情的我,多愁善感的对于生活更加的敏感,开心不开心都要记下来。 透过葡萄粒的紫色天空(喜欢紫色) 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什么样子的颜色,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紫色。 为什么??? 因为紫色的花热烈而深沉,就像自己的每个时候,这个时候就喜欢热闹,那个时候就喜欢安静地做自己,如此而已。 对于葡萄粒的感触还要从两个小城开始,两个生活,两个对比,只有对比才知道过去和现在的差别,才知道自己想去的是哪里,才能找到森林里阳光的方向,一鼓作气走出来,就不要有再而衰,三而竭了,这样子不好,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只有一次机会。 当然这两个地方就是家和成都这座城市了,真的没想到会去成都,或许这就是自己的目的地吧! 这两个地方都是自己最爱的地方,但是却见证了前后不同的生活,这么多的葡萄粒或许只需要两颗就足够了,一个是过去的紫色无忧天空,一个是现在依然紫色勇敢的天空。 先说说家里的葡萄吧,因为自己喜欢种葡萄,种一些蔬菜之类的植物,比较喜爱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样子的生活会变得有滋有味,才能更进一步读懂生活的部分角落。 不过有时候为了弄明白活着的意义,就要努力从时间的裂缝里钻出,前往世界的边缘、时间的尽头,并且毫无畏惧,可是还是没有找到, 当有一天一只乌鸦说:“你去童话世界里试一试吧”, 所以就去了,反正也逃不出时间的界限,或许这样的奇幻旅程也并不是一无所获才好,但是所谓的童话世界又在哪里呢? 于是,一靠近乌鸦我就变得很小,然后爬上它漆黑的背上,躲在羽毛下面就飞走了,我不敢看外面的世界,如同一道流影一般一闪而过,整个世界一闪而过,不知道眼睛闭了多长时间,直到感觉空气也变得那么轻松了,才听到, 乌鸦:“好了,你出来吧!童话世界已经到了”, 这才睁开眼睛,从乌鸦身体上跳下来,这才发现在童话世界里我和乌鸦一般大小,纯净的天空,跳动的小精灵舞蹈,随风舞动的蓝幽草,漂亮的鸟儿从天空上飞过,一切都很安静。 乌鸦飞走了,我就自己独自一个人走在小路上,一切都很美,松鼠忙着把松榛运到洞里去,就这样我想要过去帮忙,就跟在后面, 我:“松鼠大哥,我帮你吧!把榛子运到洞里去,这样子也快一些”, 松鼠大哥:“你是哪里来的,怎么没有见过你,是谁带你到这里来的”,松鼠边吃边问我话,还给了我一个松子,我也吃着听着松鼠说,就像是童话世界里两个吃货谈话, 我:“是乌鸦老兄带我来的,我说想要寻找什么,它就带我来了这个童话世界,一下来就看见松鼠大哥你了”, 松鼠大哥:“好吧,走吧,就在不远处的树上,我上树去去摘,你在树下收集就好了”, 我:“好的”,然后松鼠就进去了洞里,我在外面等着,不一会儿就出来了,出来又拿了一个背筐,然后送给我,一起跑到不远处的松树下,松鼠爬到树上往下面扔松子,我就在下面捡,捡满了就送到松鼠的家里去,就这样度过了一天的时间。 期间,也休息一下,吃点松子,榛子,闲聊,然后松鼠又开始讲述自己的生活,每天为了食物奔波,不停地运食物到自己的家里,为了能度过冬天,必须有充足的食物,这就是松鼠最大的人生任务,到了晚上,吃完饭就睡觉了,没有任何其他的想法,这就是松鼠活着的意义。 第二天离开松鼠家里就去了森林深处,走着走着突然听到远处有百灵鸟的歌声,很好听,很醉人,就是声音有点多,穿过草丛,是一个灌木丛广场,很开阔,上面有一只百灵鸟在教唱歌,大家一起唱着歌,像是一场森林合奏,有爱音乐的蝴蝶也跑到这里来飞啊飞的,迷人极了。 我就坐在草地上,听着美妙的歌声,不一会儿大家就看见了我,就跑到我这里来, “喂,大哥哥你会不会唱歌呢,我们很喜欢听歌,你要不教我们一下吧!” 我:“我不会唱歌啊!还没有你们唱的好听呢,我就是路过这里而已”, 百灵鸟老师:“哦,原来是路过啊!不知道这里的规矩嘛,一群人人在这里听就是学生,没事的时候坐在草丛那里就是老师,只有有实力的老师才能坐在那里,知道吗?既然你坐在那里就说明你很厉害喽,那我们比试比试呗!就唱刚才的歌《森林的一天》,怎么样?” 我连忙摆手:“真的不会唱歌,我只是觉得好听才过来的,没有任何的意思,那我还是坐下来和大家学音乐吧老师”,我恳求地说到,看来这也是靠实力说话的世界,唱的歌好的自然可以当老师,唱不好的只有跟人家学才可以,这就是学生。 然后就开始跟着学音乐:“啊!啊!啊!,森林的一天,阳光明媚,露水清新……”,不过歌词倒是挺优美的,学了一天,对于百灵鸟来说,音乐就是自己的生活,活着音乐就是每天的动力,并且把音乐传给大家,让大家一起去快乐,就是生活的意义。 晚上找了一些水果,一些蘑菇就吃了起来,找到树上一个枝杈就睡了,直到露水滴在脸上迎来了第三天。 继续往森林深处走,从草丛里突然窜出一头独眼狼,我飞速后退可是还是没有逃过狼的速度, 狼:“放心,我是不会吃人的,毕竟这里是童话世界,我是来找苹果吃的”, 我:“那狼大哥你就是吃水果的,不杀生嘛”, 狼大哥:“也不,有时候想要吃肉了,就去捉一只虫子或者兔子吃,唉,最近我听说那个树桩上经常有兔子撞在上面,我看他们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吃了,没想到还有这样好的事情,对了,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啊!”最后独眼狼压低声音说到,我点了点头不说出去,然后就开始往前走,别看狼样子很凶,其实也是一只胆小的狼。 对于狼来说就是寻找,不停的捕猎和逃跑,打得过就吃了对方,打不过就逃跑,如此而已。 对于独眼狼,生活的意义就是活着,能活着就是王者的存在,突然发现童话世界也和现实一样,一些生活的法则一样还是不变的,只是因为这些小的美好才感觉美好,其实我想说的是,把这些小美好抓住,现实世界也能变成童话世界。 突然发现活着的意义,就是属于自己的生活,透过葡萄粒在家里,发现在家里就是最幸福的,还要去寻找什么呢? 种着自己的葡萄在院子里,种一些豆角在架子下,吃着吃着就知道幸福是什么了。 不需要考虑这个葡萄多少钱一斤,需要恰到好处的就花十元钱,哪怕多一毛钱也觉得心里不舒服,不会出现这样的纠结,吃着也舒心,所以感觉一切就简单了许多,无忧无虑一些,花了力气愉悦身心,不也挺好的嘛! 将葡萄放在眼前对着天空,天空也变成了紫色的,突然感觉好开心。 夏日里,因为有了葡萄的影子,所以感觉紫色应该是心里最爱的颜色了,所以穿衣服,买鞋子都要偏向紫色的颜色,热烈而深沉还是感觉挺好的,看着葡萄叶子下的影子,很迷人。 这就是第一颗葡萄——过去的紫色无忧天空。 透过葡萄粒的紫色天空(二) 从童话世界里找到了现实世界的意义,那么现在在成都又会是怎样的一个天空呢?葡萄干,葡萄酒,葡萄面包好像都有。 对于在过去的简单生活里,现在是不敢想的,因为一些东西已经变得不一样了,对于我们来说只是过去的家,现在家在这里,就要在新的地方生活,偶尔回去看看,怀念一下过去。 在这个阴雨的小城里,所有的需要都要去买来,想要自己等待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好像也没有多余的空间和时间,每天从起床的那一刻起就要忙碌,有的一直到深夜里。 所以一有空闲的时候,或者深夜里,吃着泡面就开始了怀疑人生,在老家吃肉喝酒的快意人生放弃了,来到这个靓丽光鲜的城市,一边吃土,一边仰望星空,到底是为了什么? 一份不甘平凡的心,不想待在原地默默老去,想要看到一个更开阔的人生视野,想要拥有想要的东西,好像都有,而且追求这些东西都没有错,自己想要的就要去努力追求这是一种勇敢,如果人没有想要得到的东西,那才会迷失呢,恰到好处的追逐会看到一个完美的自己。 不了解行情的外地同学a来成都出差找同学b吃饭,a做了一个小时的车来到b的公司,等b加班一个小时,饭店等位一个小时,吃上晚饭已经九点了。b感慨道这个点,我在家都准备睡觉了,这才刚吃饭。自己亲身经历的才叫人生,别人说的都是故事,而故事的时间往往比记忆里的时间要长的多,而且常常会出乎意料。 老家的亲戚很不解,为什么下班不回家,还要找同学喝喝酒,吃吃饭呢?看你们朋友圈大部分照片都是自拍,你们大城市的人都过的这么孤独吗? 其实,老家的人的一句闲谈就说到了自己的心坎里,在城市里生活确实感觉孤独的多,就比如一场简单的荒野跑步都无法尽兴,这才明白是自己又把自己给禁锢了起来,想想当初看到的只是城市里的美好,还真是惭愧啊,终于知道幸福都是一样的,但不幸,就各有各的不幸了。 世界毕竟广阔而又复杂,存在许多潜在的危险,我们时常要警惕蔚蓝的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的东西,就会让自己招架不住、手足无措。 这里这么拼,你要认真再认真,不然就会被淘汰:明明自己是这个城市的人,家里有两套房子,开着还算不错的车上班,自己算是上市互联网公司合伙人,依然每天加班到最晚回家,只是希望成为不被社会淘汰的人。 现在这里外地的人也很多,都形成了一种巨大的竞争,稍微一放松就要失业,也许有些夸张,但也大抵如此,如此而已。 在这里生活的人,危机感比安全感更强烈。在老家,考试满分,年级排名前十,上了清华北大全村放鞭炮夹道欢迎的学霸,来到北京也只是扩充分母,而分子总有更努力的人担任。 爬上一个山坡后,只会看到还有人在往上爬,只不过越高人越少,看不到山顶在哪里,只能看到不断向上爬的身影,或许也会看到有人停下来在那里休息,却不知道已经被淘汰了。 这里风很大,不要减肥哦:这里刮着一种很奇怪的风,叫创业风。星巴克、酒吧里、公共的凳子上都留着创业的味道,风口一个接一个,从来不缺乏精彩的故事,有人美梦成真,有人落魄心碎。 但是在这个城市,扎根下来就需要勇气、坚韧,如果你做不到,就趁早让梦想随风而逝。 话虽然残忍但是现实就是这样,想要找到一份归属感需要很长的时间,与其把钱花光不如及早退出,梦想固然重要,但是要离开现实就真的只剩“梦”和“想”了,还是那个道理,不是所有的鱼都生活在同一片海里,而你见到的都是小鱼,追逐不到的才是神秘的大怪物。 这里很现实,收起你的白日梦,因为这里不是白日梦之城:2019年又到了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如同春梦一样,白日梦之城的白日梦又开始了。 每一个人都漂泊过,不是在城市里漂泊在人群中,就是在人生的特定阶段充满漂泊感,但回望过去,就像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看到了自己的一千个瞬间。 加上赵雷的《成都》随处可以听到,不知名的情绪就更加的复杂了,现实的风也吹醒了自己,应该收起不必要的空想,否则一下就退回原地的就是自己。 每个年轻人都带着梦想来到陌生的城市,之后不断发现这个现实世界并没有那么让自己心动,有人逃离,有人坚守,但多多少少都被这座城市改变了,又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这座城市能为自己改变一次,一次就好,白日梦之城,构建你想要的城市,那你又跌入了另一重梦境。 不过这座城市也给了你不可替代的东西,有来自世界各地看不完的话剧、舞台剧、音乐剧、儿童剧、展览,各种活动,一年中即使你每周都出去看,也会有一半的剧场演出你没有看过。 国家博物馆里有国内外的历史文化和珍贵展品,周末只要坐车去看就可以看到,可离开这里,只能在书本上看。丰富的阅历,是这座城市给予的不可替代的便利。 这个就是现在依然紫色但需要很多勇敢的天空。 有时走在街头,想要买点水果,比如自己喜爱的紫色葡萄,可是一问价格就犹豫了,在老家可以吃到爽的平常的东西,在这里也变得犹豫不决了,终于狠下心来花几十块钱买一点,可是还没走到家里就后悔了,可是又不能回去退掉,就是这样的矛盾,破坏了原有的平静的心情,就只能这样任打愿挨了。 年轻的时候不出去看看随着时间的推移总会形成一种遗憾,可是对于这条路又充满了许多未知的存在,因为存在未知才会更美,可是又要不断和过去告别,在今夕的对比下,也有得失的感慨,越长大越孤单是必要的。 其实,这样年轻的漂泊无法评判对错,最终结果也只有自己完成,都是自己选择的路,想要走出自己的路,这是勇敢做一回自己,应该给予肯定,但是能恰到好处的把握又是另外需要学习的,所以不断地学习才能赶上步伐,活到老,学到老,没错。 其实,说到底无非就是把生活变得简单,从老家到城市,等到新的地方和老家一样快乐的时候你可能就成功了,而你也要追求更好一层的生活了,生活无非就是闯关,要么留在原地,要么退回到原地,仅此而已,只是有些复杂而已。 这紫色天空下的两颗葡萄,是让我欢喜又让我忧,苦笑不得,不过最后是快乐的,那么就说明还是欢喜多,仿佛生活也没那么糟糕,最起码现在是这样。 即便是忧伤多,当别人问我喜欢什么颜色的时候,我还是毫不犹豫喜欢紫色,从来没有变过,就像一直坚持自己,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这样的坚持到底对不对,反证自己觉得对就坚持了,喜欢的总是喜欢,不喜欢怎么也不会长久。 后来就变了,像是上海的时候一样,每样水果就买一个,然后总价也不超过十块钱,就感觉好多了,不过这仅限于自己的时候,要是有朋友来还是不在乎这些的,如此而已。 没错,这就是我依然紫色,但需要勇敢的那粒葡萄的紫色天空下,努力追逐着什么。 你见过怎样的火龙果? 四季更迭,岁月流转,不急不忙,无休无止,人生就好像这片蓝色的莫拉斯河一样,从石桥下流过,从草地旁淌过,经历了许多的考验、种种的障碍,依然默默无声地不可动摇的流向大海。 躺在傍晚的草地上,你见过怎样的星空,星罗棋布,也或者是黝黑一片,就像水池淤泥的底部。 也许天空只是薄薄的一层纱,上面还有更广阔的天空,天空里有星星,那星星上面又是什么呢? 火龙果应该是飘落在星外的一种异界生物吧!就像我们不可能知道的天外的陨石,它从哪里来从没有人知道,它能给我们一个没有重力的空间,自由飞翔,能不记时空的转变,依然静止时间里的一切,没有尘埃,一切都是静止的,十八岁的容貌依然保留着,直到千年以后,有人破开这样的静止的时间世界,才算新的开始。 此刻在距离地球663万光年的地方,有一颗土黄色的星球,像极了地球的黄土高原,漫天土黄色,看不到一点其他的颜色,没有水的痕迹,风似刀无情地割着黄沙,风似乎也在寻找水,把沙面打的一个又一个的深坑,仍然找不到水的痕迹。 同样在土黄色的星球的另一面,天气倒是和谐许多,长着不知名的红色植物,仿佛只有这一种植物可以存活,其他的植物都已经枯萎了,红色的果子,垂涎欲滴,只是生活在这里的虫虫生物并不吃,只是在饿的时候才吃一片叶,只是一片叶就可以几天不吃东西,倒是并没有虫虫吃这样奇怪的果子。 没错,如果有人类翻越无尽的星河,黑洞,流星雨风暴,星辰碰撞就会看到这不过是一枚红色的火龙果,但是又有谁知道在无限距离远的地方,存在另一个地球的初始状态,不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星球。 星球表面是黄沙,可是在星球的内部却是不一样的景象,森林树木密布,只有一个大的湖泊,却也是沙子的世界,有的就空旷一些只有沙子,有的就是森林,可以很明显的分出来。 不过虫虫外星人在沙子里寻找到了另一个世界,有一种能力可以随意改变沙子的形状,可以制造出可以随意飞行的沙子飞行器,虫虫家族自从落到了这个星球就一直想要离开去寻找新的像地球一样的星球生活,可是却一直走不出去。 一直发现这里沙子神奇的能力,好像也不是发现,就是在星球内部找到一本书,好像这个星球在废弃之前是一个魔法星球,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被放弃了,只剩下不知名的建筑物,不也也是被破坏了,像是受到神秘的巨大力量的攻击,直接剥夺了整个星球的生机,成了荒凉的没有生物的沙子星球,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才出现了绿色的植物,后来虫虫外星人才来到这里,逐步发现这里的秘密。 只是这种被设想的无限动力的沙子飞行器,总是因为没有动力而停止,并不像书中写的那样可以无限飞行,或许书中的也是前人的畅想,而没有做到,就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不需要消耗任何外物,所以就遇到了问题,不消耗任何东西就能无限飞行的是做不到的,所以虫虫外星人就一直寻找可以代替的燃料,而没有找到,虽然每次都能看到火龙果,可是却并没有去尝试,仿佛当做最后的希望。 这天,整个虫虫家族都在为找到新能源而翻天覆地,有一个小虫虫就跑到了星球的地面上,看到长着奇异的火龙果就跑过去摘了下来,然后吃了起来,当火红的果肉触到嘴唇的那一刻,整个人都飞了起来,太好吃了,仿佛一颗果子吸收了整个星球的水分,饱满多汁。 等到虫虫大人发现虫虫小孩的时候,已经吃了三四个火龙果了,一开始虫虫家族不知道这个也能吃,这样长相怪异的,能好吃吗,而且会不会有毒啊!所以就犯了和我们一样的错误,总是以貌取物。 虫虫大人看着孩子吃了没事也就吃了,发现荒凉的星球上终于有好吃的了,而且饱满,从没吃过的美味,所以水果有时候也是美食,而且给人迅速带来安慰感,好像在地球是这样,在遥远的星空也是这样。 就这样从火龙果里找到了新的能源,将火龙果放在飞行器上能飞很长的时间,就这样开始了离开这个星球的准备,他们采摘了好多的火龙果然后进行缩小储存在后背仓库里,以便在飞行的时候使用。 就这样离开这个星球了,去寻找新的星球,或许这里也能生存下去,可是对于虫虫家族来说并不可以,还是要寻找新的星球,有喝不完的水,有看不尽的树木,而且没有其他种类的生物。 对于我们来说,以前只是逃离地球的某个地方,现在逃离到了地球之外又该是怎样的景象呢?再对于那些世界的理论和法则又都无用了,脱离了地球之外,又有怎样的法则,都是未知的。 无尽的黑洞,远处闪闪发亮的宇宙空间,流星坠落,星空怪物,就这样虫虫家族穿越了无尽的障碍,还是没有找到想要的星球,就这样渐渐逼近地球,可是却好像并没有发现地球,就飞过去了,不过一颗火龙果的种子却不偏不倚的掉落在了地球的土壤上,火龙果的种子像是找到了自己的家乡,变得异常活跃,并且很快的生长发芽。 又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人类也发现了这样的果子,开始像虫虫家族最初那样尝试,发现很好吃,一瞬间就传遍了全球,栽种面积也大片增加,就这样我们才能吃到火龙果,原来火龙果是外乡人啊! 最初的火龙果是很怪异的,触角丛生,没有人要吃的欲望,而且很小,也有刺,只是经历了自然的演化才看到了现在的这个样子。 当孩子有一天和你吵着吃火龙果的时候,你并没有发现它的怪异和神奇,也不会想到一个果子居然有这样的故事,太科幻了,简直难以相信。 在我自己剥火龙果的时候,当把这样的火龙果切成块的时候,发现是不是又回到遥远的那个星球了,混合着酸奶吃着,一个夏天的味道又出来了,再说也要感谢虫虫外星人,无意间给我们送来了这样好的礼物,美味又好吃。 你见过火龙果怎样的样子,会不会有一个宇宙的冒险在等着你,世界之外又是怎样的世界,真的不知道,只能期待了。 对不起,画错了,这是什么? 花和果期会根据各地不同的气候而变得有些差异,在海南一般2—3月开花,六月上旬果实开始成熟,七月大熟,果实由深绿色转变为蜡黄或者黄绿色即为充分成熟。 过熟后会自然落地,果实肉软多汁,容易腐烂,所以采摘后第一件事就要找到合适的环境保存,这样才能继续享受到美味。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还是在小学的课本里,一次绘画课,眼睛里看到的是什么就画什么,结果交给老师的画作都不一样,因为同学坐的位置不同,看到的位面也不同,所以画出来的就不同。 有一个同学花的是一个五角星,老师很不理解,明明怎么看也画不出五角星啊,同学解释看到的就是五角星,结果老师坐到这个同学的位置上,看到的果然是一个五角星,最后大家就笑了,这幅作品也成为这次画作里最好看的作品。 没错,这个水果就是杨桃。花小,微香,数朵至多朵组成聚伞花序,或者是圆锥花序。浆果肉质,下垂,有五棱,六棱或者三棱也有但是很少,横切面是星芒状长5—8厘米,淡绿色或者蜡黄色,有时带暗红色。 其实,对于杨桃,像是花中开出来的一样,用“众星捧月”这个词形容应该很贴切,红色的枝杈很好看,红色搭配绿色也别有一番味道,垂落在夏季的日子里。 杨桃的美味也是一种夏日的享受,像是只待在家里,不出去的作者一样,吃点或许能带来一点实质性的东西,能想到一些只坐在那想不到的东西。 就比如眼前依旧是家的老样子,却变成了宇宙的场景,身边星罗棋布,像是置身于宇宙中,看不清楚前方来的到底是黑洞还是星星,星星从身边一闪而过,仿佛星星里藏着一个世纪的故事,却擦身而过。 想不想做一个杨桃形状的飞行器,飞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是不是真的有平行时空,那里有和我们世界相反的世界,却也同样美丽,只是我们该如何去接近这个世界,又要说怎样的语言,长的是不是都差不多等等,都是未知的,所以探索世界之外的文明就很好奇,仅仅是好奇而已。 想想先秦时代,一块域外陨石都能引起有关长生不老的传说,能根据陨石的能力,创建一个永恒存在的世界,到最后也没有逃过时间的流逝,成为了历史长河里的一颗星,让世人感叹。 现在对于陨石已经没有神话般的样子了,也不过是星空里的石头着了火而已,坠落在这里,像是一种回归的旅程。 在飞行器里,在地上仰望的星辰,现在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可是看着真的够大的,可不是眼里那点星星点点了,当你离得越远,眼前的景色也变得不一样了。 从小就听说,人离开这个世界以后,就会化成星星,继续照亮着想要它明亮的地方,可是现在想想不过是美好的寄托罢了,或许这样的寄托更能在悠久的岁月里带来安慰,变得成熟和稳重。 眼前空空洞洞的无尽黑暗,不知道要去哪里,看到一颗最亮的星球就去了,不知道飞了多久,才渐渐地接近这是一颗紫色的星球,难不成都是紫色的植物、紫色的水,或许是吧! 从没想过会有一个紫色的世界,屹立在宇宙之中,紫色的天空,紫色的植物,一切都是紫色的,连人也是紫色的。 杨桃飞行器可以任意大小,如同如意金箍棒一样。降落在一棵树上,紫色的叶子,刚好划破了我的手指,就见到树叶也张开嘴要咬我,我就跳了下去, “快跑,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到食人森林里去,那里都是吃生物的,不好你中毒了,血都变成了紫色的,快离开这里,一会儿为你治疗一下”,说着我被一个满脸胡子拉碴的老人拽着,飞速的去远方,脚下是一只飞鸟飞着,紫色的人,紫色的鸟,还真是神奇啊! “快,把这个紫玉药丸吃了,它能解碧紫树之毒”,说着就吃了下去,一股不知名的药香扑遍全身紫色的中毒血液瞬间又恢复了红色,可是这个胡子拉碴的老人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你不是紫玉星球的人,你来自哪里,是不是外星球过来抢夺我们资源的?”瞬间人和鸟都展开进攻的姿势,我连忙解释到, “不不不,我是宇宙航行者,是不经意间来到这个紫色星球的,不是什么掠夺者”, “哦,看你也不像,知道紫色星球的是不会直接闯进毒树林的,我是看到你的血液是红色的才知道,因为我们紫色星球的人血都是紫色的”, 我:“哦,原来是这样啊!” 然后就带我回到了紫色的家里,周围一片紫竹林,竹叶也是紫色的,我带着自己的杨桃飞行器飞了一圈,真的都是紫色的,这难道是我想要的星球吗? 回到我们这个地球上,杨桃依旧在夏日的微风里静静的成熟着,不过心思又去了太空,如果真的紫色的天空,紫色的星球或许也不会好,毕竟虽然喜爱,但是看多了也就平常了。 其实,对于杨桃我感觉看着比吃着好看,就像是那幅画一样,看到的什么就画出什么来是最好的,并不是因为看不到那一面就说没有这样的形状,假如说我画错了,没有坚持自己的观点,会不会就不会有这么美的一呢? 其实,并没有画错,这就是杨桃,对于紫色星球也没有隐瞒,就是开着杨桃飞行器探索世界的,虽然不知道一个黑洞会把我带到宇宙的哪一处,但是依旧勇敢地做自己,最本真的自己并不是找到的,而是从来没有变过初心。 在某一刻,抬头间,突然看到头顶上长着杨桃,周围都是红色的小花,会感觉很热闹,或许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会欣赏,而是见到了最快乐的东西,生活并没有画错什么,而是你看到了不开心的东西,所以认为美不再是美。 没有一上来就是错的,要多坚持一下,或许错的也会变成对的,当然要恰到好处的把握,不然错的也不知道悔改就错上加错了。 心在这里就要努力去充实圆满,就像杨桃总会被叶子呵护,这就是追求的心的生活。 西瓜 你的青春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想过要把青春雕刻成什么样子,他应该是这样子的。 有保家卫国的迷彩青春,将青春献给无比热爱的祖国; 有大学毕业后的支教青春,远离繁华的都市,在一双双渴望知识的眼睛里,不敢想象的画面,选择满足他们渴望的眼睛; 有自己步入社会工作的,开始总会有一段迷茫的青春,当朝着一个目标走下去,不知不觉中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大学毕业那天,我们坐在宿舍里,喝着酒,一晚上没睡,谈着明天可能的人生计划,应该是最后在一起喝酒了,到了这最后一次,感觉酒的味道也变得不一样了。 有的想要留下继续考研,有的想要找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有的基本没有想好要做什么,仿佛对于突如其来的毕业,还没有适应过来。 就是这样的时候,大家的目标才变得不一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都是来自西面八方的人,聚在一起已经是不容易的了,一路走都不顺路,更何况是对于未来的规划了。 在我们同学的群里总有“小军师”的角色扮演,他长相文质彬彬,戴着大大的眼睛,手里总要拿着一本书作为行走的标志,在我们一宿舍激烈的讨论下,对于未来的种种云云,只有他一言不发,只有他在那看书,仿佛不关心一切一样,最后我们的谈话的重点只能落到他那里。 其实,人家早就规划好了,只是在不断地充实自己,好胜任这份工作,平常对于一些琐事都不关心,仿佛只有书中的世界才是他感兴趣的。 “毕业后,我要回到自己的贵州家乡支教,也许你们想象不到我能上大学有多么的艰难,但是还有同样的孩子在家里上不了学,所以我也想回去做一点贡献,毕竟我也不想离开家”, 当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们都沉默了,仿佛一切的幻想规划都成了泡影,感觉瞬间失去了任何的意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为了得到鱼,只能放弃美味的熊掌,也许这并不算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在追逐自己的梦想,高兴还来不及呢。 随后他摘下眼镜,哈哈大笑,拿起一瓶啤酒就咕咚咕咚喝了半瓶,我们都在看着他华丽的表演,如果放在平时这样,我们一定认为平时成熟稳重的“小军师”疯了,现在看来人家才是真的豪爽,这咕咚咕咚的半瓶啤酒,像是喝到了整个青春的活力,希望未来只剩下超越青春的勇敢,变得安然自若,从容淡定才好。 再随后就是我们一致的掌声,“小军师”也欣慰的笑了笑,仿佛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大家本来就很认可,很佩服人家。 临走了,大家最后还是不舍的分开,毕竟大学的时光太美好了,即使多重复几次也不会觉得孤单,只是一些事情总有时间到的时候,该离开还是要离开的,不去挽留,不去注入太多的离别愁绪,高高兴兴聚在一起,高高兴兴一起告别,就像当初第一次见面一样。 第二天收拾行李就走了,因为车程的不同,走的时间也不同,所以当他们睡觉的时候我们就走了,有了昨天的告别,今天是默默离开就好了,不用什么告别,因为再见到真的很难。 当新的学生到达我们这个宿舍的时候,看到的几个啤酒瓶不要厌烦,因为三年或四年后你们也会变得如此,或许会有新的告别方式,只希望能理解这几个啤酒瓶里青春的故事,包含了相遇,喜悦,忧伤,青春,离别等的情感,经历过后就算是成长了。 其实,上次去内蒙古草原看雪山,看看狼,顺便去了“小军师”所在贵州的家乡,我翻山越岭总算找到了他,此刻,毕业已经有一年了。 进山以前,打了一个电话,总是打不通,总算打通了,还是他下山买东西的时候。 等到天快黑了,他才回来。带着我走了一段时间向上的山路,弯弯曲曲的,进了山里手机除了能用灯光照亮前行的路,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当然还有除了看时间之外。 走了一段时间以后才说话, “你怎么来了,最近可还好啊!” 我:“挺好的,这次路过这里来看看你”, 他:“嗯,你真好还知道过来看看我,毕业真快,一年了,你还是这套打扮,没有变”,听他这么一说,我看看自己穿的衣服,确实是上学的时候穿的,亏他还记得,不过看他的样子,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变得开朗了许多,而不是拿着书走路不说话的样子,再见到也有一番感叹。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终于来到一条木桥边,黑洞的夜,木桥吱呀吱呀的声音,微弱的灯光,倒是感觉有些后背发凉,从远处还发出惊飞山鸟的声音, “在山里走不要害怕,跟着我走就是了,走吧!”一步一步终于走了过来,看着前面村庄微弱的灯光,总算放心了下来,接着我们到了家里简单的吃了一点饭,聊聊往日上课的时光和一些有趣的事情,不知不觉中就到了深夜,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我:“这里是你家吗?”我看着他小小的房子里,正在写着什么, “当然不是,我的家在另一个村庄,这里就是附近几个村庄孩子上课的地方,这里就是我之前说的那个学校,怎样还可以吧!” 我:“明天看看吧!一定是很不错的”,他自信点了点头, 我:“这里一个月能花多少钱,课本是哪里来的?” 他:“放心吧!我已经和镇上的教育部说了,他们会给与帮助的,课本也会定期发给我们,有大家的支持就没事”, 我:“那就好,有什么事情不要拖着,自己解决不了的东西就要寻求帮助”, 他笑了笑:“没事的,我还没有那么笨,你放心吧朋友”,看着他笑,我也笑了笑,其实,就是在担心, 我:“你就真的不走了,毕竟你的成绩那么好……”, 他:“再说吧!现在还不想走,走一步看一步吧!”我也鼓励地点了点头, 我:“挺好的,没想到你会回来这样的地方,阿姨他们支持吗?” “一开始爸妈和我吵了架,说这么辛苦送你出去上学容易嘛,就是希望你能好好的留在大城市,有出息,没想到你又回来了,不过后来就不再管我了,就是这样”,他一边写字一边和我说到, “天时不早了,要睡觉了,那是我的小床,你就在哪里睡吧,我还要备课,可能不会睡了,你先睡吧!” 说实话,走山路确实累了,躺在小床上倒也安心,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小军师”的称号自然浮现在脑子里,倒也符合他现在写写画画的状态,如同诸葛亮一样,不过现在我感觉他的身影如同张飞一样勇猛,是在带兵打仗,打的是持久仗。 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是孩子们喊“老师好”的声音给吵醒的,又是一天亮了,我就出去看了看,他正在孩子前面唱着我们那时的班歌,我在远处笑了笑并没有打扰他,看来上学的时候的东西,都能用的上。 孩子们见了我也都问好,我也很高兴,不过现在饿了,应该吃点东西了,看着孩子们天真的脸上,是应该得到知识的充实才更加饱满,才知道他快乐的意义。 在美丽的山里醒来,除了各种鸟的叫声,还能看到前方如同仙境的地方,迷雾重重,也是很幸福的,觉得安心,像个云游的道人,寻求着生活里的意义,如此而已。 其实,他也是在消耗自己的青春,抛弃生活金钱的诱惑,不考虑自己的事情,只是默默的贡献着自己的知识给下一代人,这种默默的坚持,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艰辛的所在,看到他这样我也心疼,不过也是默默支持他! 等了一会儿下课了,他找到我,我正在看他的书, “走,那边有我们自己种的西瓜,过去吃,走了”。 一边吃着西瓜,一边给孩子们讲故事,我也讲了几个故事,孩子们都很高兴。 西瓜(二) “喂,同学,西瓜甜不甜,怎么样自己在山里种的西瓜比买的好吃吧!”他摘下眼镜嘿黑说到, 我:“嗯,好甜啊!还是自己劳动才是最甜的”,他点了点头,孩子们也在吃, 孩子:“大哥哥,你和我们老师是同一个学校的嘛,那大哥哥的学习也很好了,我也要像大哥哥那样学习好,将来上大学”, 我:“嗯,那要努力和老师学习了,他啊是我们学校最棒的学生,你们要加油哦”, 孩子:“一定会的,我会好好努力的”,说着他们把西瓜籽都放在同一个盘子里,有些好奇, 我:“西瓜籽不扔在地上,放在盘子里干什么?” 他:“嗯,我们吃西瓜都是把西瓜籽存起来的,然后洗一下,放点盐,还能炒一下,成为西瓜籽”, 我:“哦,也是,毕竟这也是一道小吃,不能浪费”,说着都哈哈大笑,一会儿孩子走了,我们又说了一会儿话。 山里经常下雨,房子经常被冲坏了,所以要经常补漏洞, 我:“房子经常坏,你不会是自己补漏洞吧!你这老师感觉有点父亲的意味,说实话,你这真的不怎么地,有几把椅子,一个黑板,房屋是破旧的,没有人住的,虽然只是这样,但是你还是挺开心的,这就好了,毕竟你也是这样过来的,真的希望这里能修建一所比较规范的学校,让孩子们都学习”, 他:“是啊!那样就好了,有好的学习环境是很重要的,其实,我就是想做一名老师,不过现在需要让这些孩子毕业,等走出山了,我才完成任务”, 我:“那,你要加油了,毕竟这次来看你也不容易,下一次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他:“没事,一有空我可以去看你啊!估计那时候就没事了,就可以和你这个同学再好好喝酒了聊天了”, 我:“嗯,当然可以,还求之不得呢,毕业后你是幸福的,我会和其他同学说说你的近况的”, 他:“我是幸福的,荒山野岭的,哪里找得到幸福啊!真会开玩笑”,他双手一摊无奈, 我:“别看你守着荒山野岭,但是你少了很多的迷失啊!而且快乐,这是那些同学在都市里找不到的安心,你知道他们的工作嘛。 就说小宇吧,虽然已经一年了,但是换了三四个工作了,都不理想,浪费了时间不说,还没挣到多少钱,经常在电话抱怨,让我给想想办法,我也只能好好地安慰他,现在大家每天都喝酒,虽然只是一年但变得已经不是自己了,无缘无故的发脾气,无缘无故酗酒,你知道他们的样子比你过的惨多了,你还是幸福的呢”, 他:“是啊!哪里都有自己的烦恼和苦闷,谁比谁幸福,谁又能知道呢?好了,我上课了,你自己先吃着”, “唉,对了,和同学们说的时候,尽量说的好一点,不要太寒酸了”, 我:“那好吧!等你下课,送我出去吧!今天我也要走了”, 他:“嗯,行,等会吧!” 说完就给孩子们上课去了,我就到周围转了转,倒是美景一片,远处能听到瀑布的声音,鸟语花香的,树木纵横,崎岖的山路才有意思,到处都是不知名的草,有木屋还有砖瓦屋,都在各自的高地上,这应该都是近几年才盖起来的,可是家家都锁着门,可能都出去打工了,不愿意呆在这个山里,还有少数的民族,都在这里世代生活,算是天堂吧! 跳过一个一个石头,看到平潭的水流,正是夏天,在这里洗澡时最享受的,最天然的真好。 不一会儿,我就回去了,因为他大概下课了,我怕迷路就让他送我出山,还是那条木桥,桥下流水莹莹的,很好,如果不走了,在这里做一个整日的钓鱼赠也好,无忧无虑,沉醉在自然,远离什么红尘俗世。 不一会儿就到了山脚下,简单的告别就走了,他还要继续回去上课,我只能自己走下去,边走边一路想,这一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像是悄然溜走了十年一样。 其实,说去看他也是临时之间想出来的,要不是路过也不会这样,或许一辈子没有再见也是正常的,就是这样才渐渐的疏远了,各自顾着各自的生活。 之前,也有很多支教的故事感动人心,这是同学亲自的经历,所以才感觉如此深刻,对于梦想追求什么是没有错的,去到人多的都市谋求发现,都没错,只是感觉意义上差了一些。 我这个“小军师”同学,因为不想让与自己有一样遭遇的孩子走一样的路,用自己的青春铸造他们的青春之路,事实上,也是为自己,算是将自己的梦想分给了众人,大家一起努力,总比自己努力要好得多。 每次下山都要走好长的时间,所以一些东西都要自己准备,比如种个西瓜了,养一些鸡啊,鸭子的都是有必要的,毕竟能吃上自己养的鸡的鸡蛋,是比买来要营养的多的,就是如此,才把生活变得如此细腻,才感觉到快乐。 再说一下自己,也是为了什么东奔西走,生活的意义远不如人家,虽然也尽量去接近生活,毕竟环境的不同,还是有一些限制的,因为他能做的事情,我做不了,就是这样。 傍晚,他可以和孩子们一起在篝火旁唱歌跳舞,周围的景色配合的很完美,如果放在我所在的都市那就是疯了,所以自己选择的路还要自己走完,就是这样的也需要坚持。 从那个西瓜里,已经不再是单一的味道了,他包含着更加饱满的情感,或许会再来这里看他,希望那时候就能看到有自己的学校了,学生也多了,希望他的智慧能给更多的孩子希望的远方。 对了,夏天吃西瓜的时候,我们会毫不犹豫吐掉西瓜籽,而人家还要炒着吃,成为小吃,这就已经说明一些问题了,是我们不够接近生活,所以你才感觉不到。 再回想一下前面的两代人,都是没有文化的,或者没有很高的文化,自然也不会教孩子们学习,所以对于知识的渴望就变得遥不可及,就一直盼望家里能出一个文化人,那时在三里村五里地的出一个文化人,就会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名人,就成了众多孩子应该学习的对象,大家口中的有出息的人。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水平不断地提高,人们遍地学习,无时无刻不在学习,在书店图书馆看书,成了一种新的时尚,大众的知识水平也不断提高,呈现出文化多元化的局面,我们要充分发挥坚信文化自信。 现在我们都大学毕业了,可以为了自己家乡的教育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所以选择留了下来,是一份坚守,是一份感恩的心,希望都能找到最快乐的自己。 一个西瓜里藏着一个青春,一个最本真的自己。 石榴花里的风雅宋 爱好生活,如何去发掘生活里的点滴幽香,又有怎样的风雅故事?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是谁独自在西风中感慨悲凉,不忍看见黄叶萧萧而闭上轩窗。独立站在屋中任夕阳斜照,沉浸在往事的美好回忆中。 酒后小睡,春日好景正长,闺中赌赛,衣襟满带茶香。曾经美好快乐的记忆,当时只觉得最寻常不过,而今却物是人非。 其实,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的美好,就是平常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之所以认为美好,或许是时间让你忘记了一切烦恼,过滤掉了伤心,剩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 古诗中也常有回忆从前的闺中乐事,只是现在人去楼空,才感觉物是人非,愁绪不绝如缕,一切都没有当初的美好了,所以才在意生活里的一瞬之美,这是要有很高的把握力的,所以才把生活过得像是“风雅颂”一样安然自若,在“风雅颂”里还藏着一个“风雅宋”。 石榴花大色艳,花期长,从麦收前后一直开到10月份,石榴果实色泽艳丽。由于其既能赏花,又可食果,因而深受人们喜爱,用石榴制作的盆景更是倍受青睐。 中国人视石榴为吉祥物,以为它是多子多福的象征。古人称石榴“千房同膜,千子如一”。民间婚嫁之时,常于新房案头或他处置放切开果皮、露出浆果的石榴,亦有以石榴相赠祝福幸福美丽的意思。 石榴也是宋人常见的水果,杨万里有《石榴》诗咏道:“雾縠作房珠作骨,水精为醴玉为浆。”因石榴多籽,也常作为“多子多福”的象征出现在宋人画作中。 特定的空间,历史时空的转换,觉得宋朝人应该是比较热爱生活的,透过生活的点滴,应该是极大的丰富了生活的各个层面。 由于经济发展迅速,民间的商业也发展很快,基本上从商的人都衣食无忧,这就极大的可能向精神世界进发,因为现有的东西已经满足不了精神文化需求了,所以一些新兴的活动逐渐出现。 宋朝的民间喜好赏花,特别是上元节前后花期最鲜艳靓丽,成为赏花的最佳时节。家家用花装点生活的空间,或在桌前,同新茶一同品尝,或在床边,随着花香入睡,赏心悦目,丰富生活的小细节,因此出现许多赏花的名篇佳作。 宋朝人喜好插花和头顶戴花。 插花,也反应了宋朝人不同层面的生活图景。到了宋朝,插花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生活时尚,深入到寻常百姓家,比较注重生活的情趣,装饰生活,将生活点缀的意趣盎然。 不管是寻常百姓家,还是大家闺秀、富贵人家的庭院,还是士大夫的书房,都有瓶插的鲜花。估计,再也没有任何一个时代比宋朝人更加爱花了,甚至每年还有盛大的赏花大会,作诗题曲,甚是热闹。 还有一个现象就是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头顶簪花。上至君主,下至寻常市井小民,都喜欢戴着花招摇过市,在我感觉很是矫情可笑,也许是为了好看,不过却也让整个宋朝时期的人为之疯狂,是追求奢华和贪图享乐的表现。 不过这好像是从皇室传来的时尚,为了追求奢华有风雅的生活,所以才要赏花,其中牡丹花更是深受皇室推崇和喜爱。 如果说宋人戴花是一种时尚与潮流,那么接受皇帝赏赐的花,便是一种身份与殊荣。其中,宋真宗就爱赏花戴花,酒喝到高兴的时候,真宗就把自己头顶名贵的牡丹花赏赐给大臣,大臣小心翼翼揣进怀里,恐被破坏,郑重之情,溢于言表。 对于美丽的花朵,大家喜欢百目共赏,就比如石榴,既可赏花,又可吃籽,可谓老少皆宜。 据说,上元节这天,出门赏花的市民往往万人空巷。在洛阳当地有一对非常有名的朋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每年上元节都要进行一次比赛,跑到西郊的石榴林里进行数石榴花大赛,经过这几年的比赛,渐渐成了当地的一件家喻户晓的乐事,也成了大家逐渐追捧的对象,认为这很文雅,还能一较才学高下,渐渐地大家也都能参与,成了一种逐渐转变为一种集体的活动。 数石榴花渐渐成为一种时尚的比赛节目,如果数的少了就输了,如果数不过来,就要进行关于石榴花的作诗,一朵石榴花牵动了生活里几乎所有的事情,几乎所有乐事都能和石榴花搭配,所以作的诗也层出不穷。 其实,像这样的趣事还有很多,在宋朝生活出现一片欣欣向荣的场面,在当朝统治者的管理下,社会出现一片和谐的画面,没有太多的战争,经济发展相对也可以,这都很好,可是却也成了致命的弱点。 上至皇室宗亲,下至寻常百姓,都传达着一种贪图享乐的局面,人们不会再去居安思危,以为可以长久,其实,危险正在慢慢靠近。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即便是这样奢华的局面,也不会是全都富有,乞丐照样遍地都是,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夜以继日地劳作,也只能供统治者片刻的欢愉、短暂的消遣,在穷尽奢华之风的推动下,只想贪图富贵功名,成为人人赞赏的对象,却忘记曾经的一败涂地。 这样的社会下,浓浓的愁绪,反应了民间的疾苦,人们生活苦不堪言,还要接受所谓的戴花礼仪,其中的差距可谓天地的差别,不接受就当做叛国罪被杀,昏庸无道,如此而已。 由于统治者的穷奢极欲,荒淫无度,从而导致了国都被占领,皇帝被俘虏的局面,曾经辉煌的宋王朝也想这朵石榴花一样凋谢了,最终还是没能逃过灭亡的命运。 石榴里面包含着很多的籽,像极了趋之若鹜赏花的宋人,人们在自己的圈子里安然自乐,最后还是被厚厚的皮给包住了,任人宰割。 所以说对于生活想要享受,首先得有生活,生活没了,那一切都成了空谈。 从赏花里看见了一个石榴花,从石榴里看到了一个国家的兴亡,曾经兴盛一时的国家就这样灭亡了,还真是不敢想象。 在《清明上河图》里,反应了一个时代的繁华景象,让人感叹。从图面上来看,街边有人卖花,人人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可是又有谁能真的听得懂这样的声音。 原来这清晨从楼下小巷里传来的卖花的声音,喊出了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繁华,如一场梦一样,易碎,近在眼前,却转瞬即逝,成了历史上光亮的一点。 在岁月的石榴花里,看得见看不见的东西,都在悄然变化,不要等到它出现在你的面前,一切为时已晚,要感知这样的变化。 山楂树下的美妙少女 宋画讲求写实,用宋人的话来说,“观画之术,唯逼真而已。” 还是说宋代张泽端的《清明上河图》,其实,所有对于这幅画的研究,这只是我们所猜测的,或者有历史典籍的可以参考的,或者只是画上直观展现的,只是人们观画有感而已,而对于作者本来的意图永远也无从探究了。 他就像宋朝社会的一个小缩影,包含了丰富的当时的历史信息,想了解宋代城门构造、民居造型、桥梁结构、市民服饰的研究者,都可以从《清明上河图》找到最直观、真切的图像材料。 从这方面来说,历史图画的所包含的信息量,有时候比文献记录还要丰富。 一颗山楂,如果只是看外形,永远不知道是什么味道,只有细细品尝才可以,可是这幅画就像丢失的那个山楂一样,永远不知道那颗山楂是什么味道了,所以作者的本意也无从确定了。 当你在街头的馄饨店里吃着早饭的时候,或许会看到几个人相约赏花的场景,去到游园。 但同时你也会看到,农家的小姑娘提着篮子赶往田地的场景,到自己种的山楂树下,摘着山楂,所以在山楂树下的每妙少女图形就形成了,就能看到美妙的身影在忙碌着,一派和谐的画面,让人安心。 摘完的山楂,可以走街串巷去卖,往往是孩子喜欢爱吃的,还可以用冰糖和红果(就是山楂)煎熬,制成糖葫芦,成为老少皆宜的美食。 宋朝除了吃有很大的改变之外,生活中的情趣也是丰富无比,从某种程度来说,宋朝的这种生活方式,更符合现代人的生活理念,也成为符合现代生活比较原始的样子,从画中就能看得出这个样子的生活的广阔图景,为后来人们的生活方式提供了很大的传承的意义。 山楂在宋人生活中很是常见,陆游有《出游》诗写道:“行路迢迢入谷斜,系驴来憩野人家。山童负担卖红果,村女缘篱采碧花。”诗人在出游途中,看到山里的儿郎正挑着担子贩卖山楂呢。 我们可以看到,卖山楂男女都有,正是反应出了当时平静祥和的生活状态。 因为山楂的酸甜,所以大家都喜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定期就会举办一场吃山楂大赛,可能是生活太安逸,才会有如此多的比赛。 俗者爱其声色犬马,雅者好其泉林花鸟,美食面前则是无需雅俗共赏的,对于美食的喜爱是人最本真的表现,这就足够了。 山楂里有很硬的籽,去掉籽才可以吃的畅快,不怕被咯牙,不然就会变得很困难,也容易酸掉牙齿,这样连吃饭就成了问题,所以大家就想了一个办法,让自己养的鸡吃,这样谁的鸡吃得快就算获胜,还真是会玩耍。 描述的好像都是富家子弟才有的生活,平常百姓为了生活可不会如此,不然下一顿饭就会饿肚子,赚钱养家还是头等大事。 农家的少女摘的山楂,往往更好卖,孩子更喜欢和姐姐腻在一起,讲故事和一起玩耍。 走在小路上并不觉得孤单,因为远处有放纸鸢的孩子,也有遍地寻花的文人雅士,偶尔能看到远处的练兵的场景,不过像是玩一样,大家都在一起说着家里的变化,要找一个什么样子的姑娘,要怎样的生活,要怎样才能得到统治者的欣赏,活脱脱的练兵成了唠家常和说着如何得到荣华富贵。 只有少女提着篮子做着自己最简单的事情,有时候少女摘山楂会摘一天,篮子里会带着干粮和水,累了渴了就坐在树下吃,然后趁着微风刚好,依着树睡一觉,美妙的场景总是让人怜惜,多么可爱的少女,多么懂事。 有进京赶考的秀才,路过这里,看到少女睡觉怕着凉,就把自己的衣服给盖在了少女的身上,悄悄离开了,这是在那些统治者体会不到的人与人之间的温柔善良。 少女醒来以后,发现身上多了一件衣服,很高兴的笑了笑,然后把衣服叠好,小心翼翼的放到袖口里,拿着装满山楂的篮子就离开了。 回到家里,正好赶上吃饭,已经快要天黑了,正好忙了一天。然后把那件衣服放在自己的衣柜里,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人给自己盖的,害得少女情感复杂,不过也很快就回复的心情,因为这样的小温柔很常见。 晚上要把山楂清洗干净,用小刀慢慢将籽取出来,这样能卖更高的价钱,明天也许就会有糖葫芦商贩过来买,自己的山楂就会出现在洛阳前后繁华的地段,成为出行游玩必备的美食小吃。 晚上的夜生活,也许从宋朝就开始了,宋朝的夜禁制度不是很严,有临着街面喝酒的,花店里新来的伙计还在练习着插花,馄饨带着汤吃的很热闹。 在宋朝的时候,馄饨都是带汤的,那时馄饨好像就是饺子,只是后来到了现在才被分开,馄饨是馄饨,饺子是饺子,而且不带汤。 到了晚上天气稍微凉爽些,成了散步的好时机,孩子们追着手中的风车跑,很是快乐,如果要是没有历史的更迭,或许宋人生活是最幸福的。 还有一群少年踢着热血的蹴鞠,有斗蛐蛐儿的,好像晚上才是一天的高峰期,真实热闹。 少女忙了一天,终于肯休息了,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感觉温馨多了,她没有那么的雅致,却是最热爱生活的,虽然只是隔着几条街,但是家与家之间的经济差距就很大,直到通过山楂走进商业才算好了那么一点。 比如说《清明上河图》,张择端要描绘的显然是北宋后期清明时节东都一角的市井景象。观画之人,从这图景可以看到宋朝城市的“繁盛之景”,或者联想到繁华的脆弱。 对于这些附庸风雅的人,或者想更靠近统治者的人,过度追求奢华昏庸之风,于此相比,更怀念的是少女山楂树下的倩影,为了生活,努力地劳动着,不争奇,不斗艳,可是繁华一世,破败就在一时,那些抹不去的温柔安静的画面,要比那些所谓时尚更让人留恋怜惜的多。 宋人对于生活的拓展确实更贴近我们现在的生活,无论是刷牙,钓鱼,或者吃饭,还有冰镇的水果,还有高超的茶艺,街头随处可见,更注重现实,可是只贪图享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又不是不懂,被暂时的和平误认为永久的和平,一切生活的破灭,还是不可避免的。 山楂酸酸的,却很好吃,少女的模样依然存在于美好的山楂树下,成为最美的画面。 荔枝的从南到北之旅 从荔枝皱皱巴巴的皮上,看到了一个如纸一般的皱巴的青春,很容易撕碎,还要努力去拼凑完整,还要防止下雨天,或许晒在太阳底下也不会晒的很干,即便是干了还是要留下痕迹,如此反复,如此便真的离开了青春的气息世界。 现在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无论是水路,陆路,还是空运都超级的方便快捷,南方新采摘下来的水果运到北方只需要短短的几个小时。 第二天就会出现在超市的柜台上,新鲜无比,而且没有营养的流逝,而且现在保鲜的技术也非常的高超,这些东西,都让现在的生活变得简单多了。 这是以前都不敢想象的方便快捷,我们的生活在悄无声息地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变得越来越喜欢了,人民的生活也变得更加美好了。 相反回到近代,因为火车的出现,才改变了传统的运送方式,使南北运输第一次变得方便了一点,后来又出现了汽车,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在一次一次革新中,变得越来越方便了,这也说明我国的经济实力变得越来越强了。 再回到隋唐的时候,南北运送新鲜的水果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刚采摘完的新鲜水果,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腐烂了,所以那时能在北方吃上南方的水果,特别是在特殊的不产水果的季节,不是皇室宗亲就是特别有钱的富贵人家了。 从隋唐统一王朝建建立以来,中国的水路运河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隋朝隋文帝统一南北以后,需要将粮食和物资运往京师,需要水路运输,就展现出修建南北大运河的重要性了。 后来隋炀帝即位以后,营建东都洛阳,所以政治中心也就转到了洛阳。于是,营建以洛阳为中心的南北大运河变成了当时的首要任务。 于是,就有了贯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为粮食的运输,军事的备战,还有南北交通的便利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从这点来说,隋炀帝还是有历史功绩的。 学过隋朝历史的朋友都知道,隋炀帝是有名的暴君,为了一己私欲,不惜出动几万人开凿大运河,就为了能让自己看一下余杭美丽的花,这一举动弄得民间怨声载道,死伤无数,也发生过起义,但是都被镇压下去了,所以也就逐渐开通了大运河。 当运河开通的那一刻,隋炀帝迫不及待地乘着龙舟南下,沿岸的风景秀丽无比,也看到周围的苦工死的死伤的伤,完全是两个世界的样子,所以人们都很憎恨这个暴君,不久隋朝就灭亡了,这也是历史的必然的结果。 当时,有一次南方进贡上来的水果,有一种水果是第一次看见,隋炀帝最喜爱的嫔妃非常喜欢吃,所以就吵着让人再从南方弄点来,于是隋炀帝下旨半个月之内必须要把水果送到宫廷,否则就要被杀。 这种水果就是荔枝, 就这样新摘下来的水果,经历了水路,又经历的陆路,一路颠簸,还要保证新鲜的品质,就变得极其困难,还要赶时间,幸好当时还有水保证着质量,否则早就烂透了。 中间的艰辛或许只有运送的人知道,不知道要运送多长时间,就为了能给宫廷里的人吃上水果,无奈当时也就是这样的情况,下旨让你办到的事情,你办不到就要被杀掉,就是这样才显得水路运输在当时是多么的重要。 荔枝从南到北的运输中,无非就是运送不方便才导致很长的时候,那时候只有马车运送,所以时间都浪费在了路上。 荔枝虽然表面皱皱巴巴的,但是去掉皮,就会看到白净的肉质,是两种不同的感受,所以对于荔枝来说,最美的不是外表而是内心,所以要珍惜那些真心关心你的人。 荔枝被摘下来的那一刻,青春就已经开始了,经历了水路和陆路的艰难以后才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等到了目的地,自己的青春也消耗光了,一生也就结束了。 荔枝的运送过程时间像极了我们的整个的青春,在我们的一生里,有且只有青春,青春就是生命的全部,而这些全都浪费在了过程中,等到用完了青春一声也就结束了。 荔枝从南边到北边,并不只是说说那样简单,运送的人,也需要时间去休息,运送的马也需要休息,还要保证荔枝的质量,或许运到洛阳就只剩下那么一点而已,在那个大时代的运行转换里,或许只是一道圣旨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就比如这样的运河开凿,也是必然的。 从运送荔枝这样费时费力的工作中,就为了讨妃子欢心,不懂得民间疾苦,没有百姓的支撑,国力也渐渐衰弱,从运送荔枝的那一刻就看到了一个国家的兴亡,就从这一点来说,隋朝的灭亡是必然的。 到了唐朝,运河的开凿在继承了隋朝的基础上又变得更加便利,遍布的区域更加广阔,也使唐朝进去了鼎盛的繁华的时期,这是想要吃的荔枝在保证时间内保证质量就变得简单多了,虽然也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但是也说明在运输上更加的便利。 不过由于战乱,原有的开凿的水道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一直经历了五代,两宋,再到元,明,清朝,一直运输也在曲曲折折的发展,但总体是向上发展的趋势,所以越来越便利。 一直到改革开放以来,才彻底改变了原有的旧时运输,运输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直到现在变得极其方便快捷,简直不敢想象。 记得,爸妈结婚的时候,家里有一辆自行车就说明家里条件已经不错了,现在自行车已经也变得少了,短短几年又是天翻地覆的变化,私家车也越来越多,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走上了经济快车道。 现在随处都能买到荔枝,等到平常了也就不那么珍惜了,可是却想想不到千年前运输是何等的艰难,所以“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就显得重要。 对于荔枝的青春也变得越来越少,虽然一个无悔的青春不容易做到,只要能笑着回忆就是幸福的。其实,青春已经过来了,快不开心,快不快乐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自己也没有那么差不是,青春的美好,好像都变成了美好,所以才这样怀念。 在夏天里吃着带水的荔枝,突然想起这些变化,只是说一下自己的理解,不足之处,还请见谅。 青春的样子,需要不断勇敢才好,像荔枝一样,坚硬的外壳,温柔的内心。 森林里有座恐怖屋(支持一下) 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喜欢看这本书呢?” 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因为看这本书可以释放压力啊! 而且还能学到一定的做人道理,读着有分量感; 而且总是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而且让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章要写什么,主角会发生什么事; 而且想象力丰富,脑洞奇大,虽然有奇幻的世界,但是却没有脱离现实,可读性非常强,一读再读也不会腻; 而且关键是,正因为在现实里“求不得”,所以才要在小说中寻找慰藉; 而且最重要的是看着能高兴愉悦身心,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啊!” “不会吧!谁能写出那么完美的一本书呢?” “不信你可以读一读啊!虽然不算完美,但是确实是这样,值得一读”, “那,好吧!我去看看。” 还是眼前的这作森林,包含了一个青春的故事,虽然有现实诸多的压力、无奈,但是好像也没什么,该怎么闯过去就怎么闯过去,算是对于自己长大的考验吧! 化身为一只小鸟,即便是飞也要飞一段时间,才能飞出这片森林,也许会被树上的毛毛虫暂时吸引了,然后飞过去享用一顿美餐,吃完了再睡一会儿觉,然后又可能发现不一样的秘密。 突然,天空中阴云密布,想要下雨了,被突如其来的雨点吵醒,所以又要去找一个树洞躲起来,找到了树洞,站在那里看着森林里的下雨天,安静的一如往常,只是感觉前方出现了什么东西。 前方有一座大的木屋子,是两棵巨大的树上盖起的木屋,木屋一共有三层,不过感觉每一层都好高,所以感觉木屋是通到天上的,奇怪的花纹,诡异的气氛,关键是有乌鸦在周围飞啊飞,很像是童话里女巫的城堡,只不过这是木房子。 木屋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就落在了两棵巨大的树上,树丝毫没有见到有任何的压力,就这样安静的支撑着木屋,森林里很少有人经过,不过森林里最近驻扎着一支伐木队,因为有野兽的侵袭,也是小心翼翼地在森林里居住,只有白天伐木,听到机器的声音,野兽也躲得远远的,关键危险的是在安静的晚上,因为夜晚的森林里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有可能是突如其来的野兽,有可能是一座恐怖屋。 这天,伐木队砍了一天的木头,浑身累的都站不起来了,晚上大家又喝酒就在离营地不远处的地方,点起一堆篝火,大家喝酒唱歌跳舞很是自在,仿佛喝酒又把疲劳全赶走了,完全忘却了白天的烦恼,虽然附近也有狼在草丛里趴着,却不敢靠近,因为怕火。 可是伐木队的人并不知道附近就是那个木屋,也从来没有发现过有这样的两棵大树,因为是这样的,木屋白天会连同大树消失掉,只有晚上才能看到逐渐出现的木屋,并且从木屋里走出几个黑色的影子,走了两步就飞走了,不知道去向哪里。 此刻,篝火也已经燃烧的差不多了,狂欢的时刻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的,还有人在吃着剩下的兔子肉,烤的很香很美味,已经快到半夜了,连草丛里的狼也睡着了。 月朗星稀,晴空一片,能见度很高,只是突然乌云遮蔽了月亮,随后有一阵小的黑色的风刮过,草丛里的狼也被吵醒了,睁开眼看了看前方,仿佛看到什么影子,起身就跑了,只剩下这些醉酒的伐木工。 有的人因为喝不了太多的酒,早就在帐篷里睡觉了,还有几个人在那里尽兴的划拳,还有的人直接躺在地上睡觉的,随后坐在对面的人,看到同伴身后飘过一个黑色的影子,这个影子可比黑夜黑多了,可是借着酒醉的眼睛却看不太清楚, “唉,你看你身后是什么,我怎么看着有一个黑色的影子一闪而过呢”, “嘿,我说老王,你是不是喝高了,眼睛犯糊涂啊!这么亮的月亮,你看不到吗?唉,怎么被乌云挡住了”,说话的人抬头看了看月亮,随后身后一阵风径直的吹响后背,毛骨悚然的,慢慢回过头去并没有看到什么。 再回过头来,看到对面的两个同伴已经晕倒了,就觉得很奇怪,随后空气里有什么香气的味道,然后就晕倒了,就在他晕倒的最后一刻,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凭空出现,就昏了过去。 就这样热闹的夜,安静了下来,人都躺在草地上睡着了,只有那个人看到了黑色的影子出现。 直到第二天醒过来,发现所有的伐木工人都被藤条绑在了树上,一个人醒来,两个人醒来,然后所有的人醒来。 所有人头都昏昏沉沉的,都一时想不起来发生了什么,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早就睡了,你们到底看到了什么,我们怎么都被绑住了”, “这个我只是看到一个黑色影子飘过,然后就闻到一阵香气,就昏倒了,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对了,在我昏倒的时候,凭空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幽灵,然后就也晕倒了,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幽灵,我就知道荒郊野地的晚上不是人该呆的地方,我又想起了奶奶给我讲的鬼故事,不会是……”,很快被打断了, “什么鬼故事,你别瞎说,是什么是,我们这莫多人呢,还怕什么幽灵不成”, “不是这样的大哥,要不我们先下山吧!感觉这里不安全,毕竟保命重要啊!” “你看你们都被吓成什么样子了,我们只是昏倒了,连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就不要自己吓唬自己了”,十几个人被绑在了好几个树上,这只是一棵树下的谈话, “行了,我们还是先考虑一下怎么出去吧!快点,把藤条弄断”, 终于大家用尽全身力气终于把藤条给撑断了,躺在地上舒了一口气,然后回到帐篷里,就在这个时候,发现帐篷上多了三个字“恐怖屋”,是红色的字体,大白天的看着都感到恐惧,然后再看看远处这几天砍得木头也不见了,车也不见了,大家就都开始害怕起来了,觉得这是一座诡异的森林。 接着大家穿好衣服就坐在那里,也没有去砍树,然后大家商量了一下还是先回去吧! 接着大家就都跑出了森林里,只剩下几个人胆大的留了下来,在森林里转了转也没发现什么不妥,只是感觉奇怪而已。 结果走着走着,脚一滑就滚到了一个山洞里,因为有一具动物的骨头,洞里又黑,以为摸到的是骷髅呢,吓得跑出洞去,然后就跑出了山里,只剩下帐篷上“恐怖屋”三个字在那里摆着。 从此,这座山出名了,成了人们不敢来的禁地,人们人云亦云,本来不太恐怖的事情也说的很诡异,就这样喽!!! 两千零一夜的故事 乘着夏日水果的热情穿梭古今,让这个夏日变得很有感觉,各自的水果都有自己特点和个性故事,像是古代的侠客穿梭到现代,虽不能舞枪弄棒,但却一样可以影踪不定。 从古至今的酒也故事无限,水果带来的仅是那份享受的快乐,而酒却包含了一个世界,或者排忧解难,或者对月思乡,或者情意绵绵,或者寄托情感建立深情友谊,又或者藏着一个真实的自己,也或者藏着一个古代的青春,又或者是“知音不易得,抚剑增感慨”的小忧伤 就像这座森林里的恐怖屋,你不敢接近它,或者在某事某刻你闯入了恐怖屋的领地,你就必须接受对于你的惩罚,也许会去到另一个世界,也许会带你重新走回当初的不可完成的事情,第一次失败还有第二次机会,直到你变得轻松为止,对于困难不再惧怕,其实,是对你成长的历练。 过去的你是否惧怕过黑暗,在电闪雷鸣的夏夜的下雨天,经常会盖着被子不敢起来,或者直接跑到爸妈的床上,不敢睡觉。 因为窗外的树影,也可能会让你想起什么可怕的故事,感觉如临其景,真的好像,细细微微的奇怪的声音,黑暗的面前,远处水滴一滴一滴滴在心上引起颤抖,会不会是这样呢。 其实,都是在自己害怕自己了,害怕黑只是我们不了解自己的周围,有白天就有黑夜,黑夜只是我们需要安静的度过去,好好地睡觉,不让心胡思乱想就好了。 在你窝在被子里闭着眼的时候,突然有声音问你:“你怎么了?” 你试着打开被子的一角,看到有一只绿色的小精灵出现在你的面前,他的身边光芒无限,照亮了屋子,突然感觉内心有一团光明的东西在燃烧着,惧怕黑暗的思想瞬间就没了, “这是什么啊!怎么会发光呢?” “这是燃烧的心啊!只要你心向着光明就不会再怕黑暗了呀!” “哦”, “那要不要去森林里的恐怖屋呢,从哪里能通向我们的精灵世界,去到那个世界你可以一边闯关一边领略精彩的故事和风景”, “那,好吧!” 空间一转,我到了一片寂静的黑夜森林里,还是那两棵高大的树木,树木上还是那三层木屋,好像在哪里遇到过,不过看着外面可怕的外形,还是感觉很可怕。 不用怕,这是你的恐怖屋,别人看不到,只有你能看到,此刻,我才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个会飞的小精灵,只是我是蓝色的小精灵,我隐约看到前面有好多个帐篷, “那是什么,怎么有那么多的帐篷呢?” “哦,是这样的,前几天有一批伐木队想要砍伐这里的森林,恐怖屋就派出了黑天使去阻止他们,把他们吓跑了,为了保护这里的森林,所以才这样,他们跑了人,自然留下这么多的帐篷了,现在倒是成了松鼠,小鹿的家”, 我高兴了,不由得觉得有些有趣,如果抛却这些私欲行为,那么会不会很美好呢,没有破坏,能给没有躲过下雨的小动物提供避难所,也是很快乐的一件事。 “走吧!我们进去吧!里面可有意思了”,于是眼前一晃一道白光出现,又出现了一个通道,这里应该就是精灵世界的大门了,纵身一跃就跳了过去,眼前又出现了另外一片森林,也是黑夜,不过却比刚才的那个森林闪亮多了,像是七彩的世界,不过感觉好美啊! “你好,请先闯过第一关:讲两千零一夜个故事,才能过关,否则请退回原世界”, “不是一千零一夜个故事嘛,怎么又多了一千个”, “那是一千年前的规定,现在又过了一千年,所以要多加一千个故事,就是两千零一夜个故事,好了,别废话,开始吧!” “啊!这要讲到什么时候啊!我明天还要上学呢?” “不会,这里的时间是静止的,到了你的世界里也不过是一秒钟而已,好了开讲吧!” “从前,有一个大灰狼要吃小红帽……”, “其实,这只青蛙是王子变的,公主却不知道……”, “丑小鸭很丑,最后却变成了白天鹅,其实,它不是鸭子,而是一只天鹅……”, “在宋朝的时候,男人戴花是爱美的表现,以此来显示风雅,还有一起赏花……”, “在元朝的时候,成吉思汗一箭可以双雕,威猛异常,骁勇善战……”,旁边的蜡烛闪着微弱的灯光,从古至今,我想着各种各样的故事,从童话到历史,从现代到古代,能想起来的全说了, “能不能少说几个,这样说就是一年也说不完啊!我还要现在现想,真的很麻烦”, “不能,看到你身边的动物了嘛,他们要每个人都要一个故事,等到把他们全送走了,就算闯关成功”, “啊!还有这么多啊!算了,一个一个来吧!”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总算拼凑了两千零一个故事,看到大门开启了,自己却站不起身子来,突然天空中飘来一面镜子, “咦,这是谁啊!怎么变得这么老了,这是我吗?” “是你,在这里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完两千零一个故事,才算过关,这样你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老去,等你将完了故事,也变老了”, “那么说,我的一生就是讲完了两千零一个故事,就只是做了这一件事嘛”, “嗯,可以这么说,嗯,不过你在规定的时间内讲完了,还有一段时间,只有你走过那道门就会重新恢复到年轻的时候,去吧!恭喜你了,闯过了第一关”, 接着慢慢走过剩下的一段路,跨过那道门,瞬间又恢复了小孩子的模样, 绿色的小精灵:“恭喜你了,闯过了第一关,走吧,我带你去碧绿山谷的,那里可美了”, “嗯,走吧!” 就这样,闹钟响了,刚好是早晨六点半,昨晚没有那么的害怕黑暗,因为有精灵陪着我,就不害怕了。 在我们的青春里,自己好像也演了两千零一个夜的故事,这么长的时间我们又是怎么过来的,想想都不可思议的。 青春里酒精的味道还能闻到,或许是喝的太多了,以至于醉了剩下的余生,这里有酒,还有两千零一个夜的故事,这就是最好的礼物送给自己,如此而已。 逃不过的时光旅行 说的“通古今,贯未来”想要找出青春里所有的样子,可是每个人的青春故事都不尽相同,那么也就不可能找出青春全部的样子,时间一到就要快速成长。 划一叶扁舟,在大海浪里乘风破浪,那是勇敢无畏向前的青春,当你觉得一切都不那么在意的时候,只认可刺激的探险和挑战,等到过了这段狂狼的日子后,过去的点滴就会铺面而来,一本人生之书,也就成了。 说了青春里这么多的事情,总有这么一件事情曾经绊倒过你,你不愿意去做,但是又不得不去做,后来你就顺从了,像是成了生活的“俘虏”,只能无条件服从生活的调配,好不容易萌发的梦想的萌芽,想要找出自己的生活,又要面临一座森林,如同一只鸟,闯过这座迷之森林。 “碧绿山谷,那是什么地方啊!名字挺好听的,一定很美吧!” “是啊!山谷碧绿一片由此而得名,是精灵世界的一大风景区,走吧!” 这次经过的是一个大大的湖泊,湖泊时而分开,时而融合,分开的时候如同碧玉镜打碎在地上,完整无缺而又形状各自,好看极了有心的形状的,有闪电形状的,有动物形状的,仿佛包含了世间所有的形状;融合的时候,又如同把碧玉镜给拼凑到了一起,圆润自然,通透无比,能看到湖底游动的鱼儿,可爱极了。 “前面是一大片药林,种着精灵世界里最全的药材,你看那个白胡子老爷爷就是我们这里有名的医生,据说他曾经品尝过好多的草药,所以我们经常叫他“尝百草”爷爷,要不要去看一下”, “好啊!这里的土地都是绿色的,真好看”, “嗨,百草爷爷,您在忙吗?” “嗯,最近又找到一些新的药材,准备栽种一下,看看生长的情况如何?” “嗨,百草爷爷,您好,我是第一次来到山谷的,这里好漂亮啊!” “哦,小友好,欢迎来到这里,怎么样老夫的种的药材还不错吧!都知道谢谢药材叫什么名字吗?” “哦,晚辈愚钝,只认得一些药材,像是这个是人参,这个是鹿茸,还有当归,这个是青藤,还有……,剩下的就不认识了”, “嗯,还不错,还认识几样药材”, “那爷爷我们还有事就不打扰你工作了,我们就先走了”, “嗯,那有空再来玩吧!” “嗯,好的,我们走了”,看着爷爷长长的胡子,弯弯的白色的眉毛,一身白色长袍。 “精灵世界第二关马上就要开始了,请到第二关大门前集合”,这时天空中响起了声音, “走吧!飞过去吧!看看第二关是什么?” “好吧!为什么要闯关呢?” “精灵世界里每一个世界,都有不一样的世界,需要闯关才能过去,走吧!你会渐渐明白的”, 飞到了大门前,两只大的狮子站在门前,吓了我一跳, “没事进来吧!”我就进去了, “请选择一个朝代,可以去到时空隧道里到达那个朝代,去体验一下历史的生活”,这时提示音又响了起来, “秦、汉、三国、晋、隋、唐、宋、元、明”, “点击一下汉字就可以去了”, “那就元朝吧!” 时光空间一转,大漠雄风铺面而来,这是蒙古的草原嘛,牛羊群遍地,前方冲天的喊叫声,是军队在进行训练,蒙古特有的弯刀可以将前面的草人一分为二,空气中透着一种草的幽香,前方骏马飞驰于天地间,瞧,那个人的马上功夫了得,速度极快,还有人弯弓射大雕,一支冲云箭冲破云霄,掉下来两只大雕,这是成吉思汗嘛,太厉害了。 前方还有人在火堆旁边烤着羊肉边喝着蒙古的烈酒,看着这样豪爽的吃相,想想都觉得诱人。 这时来了一个士兵,戴着蒙古军特有的帽子,帽子上有两条布垂下, “副万户大人,万户大人叫您吃酒去”,听他这么一说,我看着自己的服装确实高级的多,而且手里还拿着弯刀,感觉有些不像自己了,不过既然是副职,还是要听命正职才是,所以我就过去了。 “拜见万户大人”, “唉,多洛大人不必客气,你我都一样,来坐下吃肉”,然后拿起一块羊肉就吃了起来,喝了一大碗酒,真的好爽,如同草原一样广阔的豪爽。 唉,突然又发现了一个青春,这个青春就是马背上的草原青春,它原始野蛮而又霸气自由,是我想要的青春的样子。 看着前方的蒙古包,长长的枪,蓝天草地,空中盘旋着大雕,一种历史的厚重气息扑面而来,这样就到了元朝了,不觉有些不可思议的,人们通过虫洞尝试回到过去,回到历史中的封建王朝,去感受不一样的历史空间,都没有办法做到,而恐怖屋做到了,当真是了不得的事情。 在元朝的时候,是国土面积最大的时候,东征西讨,勇猛异常,也是首个统一南北的少数民族,不过也挡不住时间的流逝,终究还是有年老的时候。 据说,有一次出征,已经年迈的成吉思汗,连自己的马都跨不上去了,抬起的脚站不稳,已经无法一下就能像当年一样坐到马上了,自己在马背上征战一生,最后却连马也跨不上去了。 还有又去试弓箭,已经无法拉开弓了,像当初一样一箭双雕的勇猛,如今却也不在了,不禁感叹,悲从心中来,还是逃不过这样的生老病死,突然觉得眼前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年纪已经过了,那不就是青春最好的标记嘛,青春年少的心有些轻狂,经历一切后总有哪也不想去的时候,只想静静的呆在这里,轻狂狂狼的心已经不在了,回想驰骋疆场草原的一生,倒也自由快活,这就足够了,此生无憾矣。 傍晚的篝火,熊熊燃烧就像青春,燃烧过后就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有过去的灰尘,不知道随风飘去了哪里,这应该是失去的最珍贵的东西了吧! 篝火在草原上燃烧着,跟随历史的脚步一天一天走去,千年也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更何况只是青春那点时间了,逃不过的时光之旅,就逃不过了,顺其自然吧! 梦幻的天空 心甘情愿的深入自己喜欢的生活中,将自己的所有感受、所能能想到的都原模原样的写成文字,朴素自然,没有任何的虚饰和伪装。这也许就是生活的小哲学,不必惊慌,不必忧虑,按照自己的步调一步一步走就好。 马致远的这首小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这首小令很短,一共只有五句二十八个字,全曲无一秋字,但却描绘出一幅凄凉动人的秋郊夕照图,并且准确地传达出旅人凄苦的心境。 被赞为“秋思之祖”,这首成功的曲作,从多方面体现了中国古典诗歌的艺术特征。 兼容的文化氛围为中国文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中国“戏剧史和文学史上的重大事件”——元曲(包含散曲和杂剧)就是在此环境下形成的。 今人把元曲与唐诗、宋词并列,视之为中国文化的瑰宝。我们大家认为元曲之所以在元代诞生并繁荣,主要得益于元代北方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影响和文化政策的宽松,“使得社会思想能够较多地摆脱传统规范的束缚”而能自由创作。 传统的封建思想在这个时候被放松了很多,一些需要应运而生的新的文化形式,就是需要这样的短暂的自由才发展起来的,并且能迅速繁荣昌盛,成为中国灿烂的文化瑰宝。 周末听了一次元曲,元曲从感觉上来说更自由、贴近生活现实,如果说唐诗是豪情,宋词是柔肠,而元曲就是嬉笑怒骂的童真率性,是艺术性的俚语(即民间俗语或地方方言)表现。 在当时的元朝的草原上,人们很注重对于孩子独立性格的培养,他们豪放率真,不断提高各个方面的能力,所以在观念上崇尚的是一种自由的飞翔,对于认为阻碍的东西自然就摒弃掉。 元曲,虽有定格,但并不死板,允许在定格中加衬字,部分曲牌还可增句,押韵上允许平仄通押,与律诗绝句和宋词相比,有较大的灵活性。所以我们可以发现,同一首“曲牌”的两首有时字数不一样,就是这个缘故(同一曲牌中,字数最少的一首为标准定格)。 元代的集市上的东西更丰富多彩,走过街边的小巷子里,也许就能看到有一个老人在那里唱着戏曲,唱的好了,自然有人围观,日子倒也安稳几天,品茶唱曲,民间倒也自由一点,不过也各有各的不幸。 白朴的《梧桐雨》描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语言雍雅华贵,绚丽多彩,开杂剧文采派的先河。 马致远的《汉宫秋》是中国十大古典悲剧之一,它大胆地改变史实,塑造了王昭君以民族利益为重的爱国者的形象,抨击了皇帝的昏庸和无能。 由此可见汉唐文化在元代依然影响巨大,对于名族文化的融合也有重要的意义。 历史上,我们知道在对外的文化交流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就是唐朝和元朝。 但是,如果从对外影响范围、往来国家数量和国际地位角度比较,唐朝与元朝是无法比拟的。优惠的通商政策、通畅的商路、富庶的国度、美丽的传说,使元朝对西方和阿拉伯世界的社会各界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 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游记者,归国后一些人记录了他们在中国的所见所闻。正是这些游记,使西方人第一次较全面地了解了中国和东方的信息,一个文明和富庶的中国真实地展示在世界面前。这些信息改变了欧洲人对世界的理解和认识。 我们从这些游记中认为,马可波罗等人的着作对大航海时代的到来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那个时候,能见到外国人是很普遍的,国际化大都市也渐渐有了最初的形状,通商进来的国外的东西,使得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也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所以到了明朝,才有了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 在老院子的梧桐树,总是能见证自己从小到大的所有故事,或许你会跑出去融化在历史的集市里,或许你会看到洋人在大柳树下卖着丝绸,说着不太流利的汉语,在奋力喊叫。 这些历史时空的变迁都充满了各自的心情,或许对于这些变化,自己更喜欢的是在牛背上酣睡的自己,他无忧无虑,过着平之又平的生活,年代的童真,也在历史的时空里变得如此可爱。 在农业技术及农学普及方面,南北东西农作物广泛交流,各地农业技术(如生产工具)取长补短,棉花种植在元代得到全面推广,很多农作物得到普及。 一天清晨,你会被叫醒, “行了,别睡了,棉花熟了,一会儿去摘棉花去”,你就很快的起来束发带帽洗脸吃饭,很快的就走着出门了。 在农家的田地里,此刻是真的漂亮,远处起起落落的蝴蝶点缀着眼前美景,或许会有闲着的洋人,在地里转悠,会到你这里来谈谈棉花的价值,或许会跟你说说外国的文化生活,就这样一场两个人的国际交流就开始了,还真是有些不可思议的。 当你渴了的时候,抬头喝着碗里的水,有一只纸鸢正在微风里悠然的飞着,这就是青春的世界,不需要担心什么,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喜爱的,也不远离,也不靠近, “唉,行了,今天不弄了,明天再说吧!用这些棉花去换一些稻米,回家做饭吃饭去了”, “好啊!好啊!我还要读书呢,下午放牛”,你在给自己的一天做一个简单的安排,童年的美好被无意间发挥的淋漓尽致。 此刻,在如此安静的画面下,还有动荡不安的画面,校场上又是大军集合,准备攻打欧洲的部分地区,欧洲的部分地区也纳入蒙古汗国的统治之下。 毫无疑问,残酷的战争,剧烈的社会动荡,曾给欧亚各国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但是,征服战争以及随之建立的蒙古政权,在客观上带来的积极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它使欧亚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壁垒被打破,也带来了短暂的安定。 在风起云涌的历史阶段里,那触及到的一丝的美好,仿佛都能穿越千年而感动现在的你,就像那时候独一无二的青春,在牛背上的安静,永远是安静的画面,这样的美好是时间抹不去的,也给那个时代带来了一种神秘的色彩。 元朝是指公元1206年至1368年间由蒙古族统治者建立的封建政权。在中国王朝序列中,尽管该政权存在的时间较短,但它对中国历史发展产生的影响还是非常重要的。 元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不仅在中华文化史上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在诸多领域出现了新的飞跃,推进了中国多元一体文化的发展进程,开创了中国各民族文化全面交流融合的新局面,对中华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特别是成吉思汗弯弓射大雕的历史豪情,到现在都吸引着我们,自由狂狼野蛮的心不由得心生向往。 在这梦幻的天空下,演绎着诸多的故事,有安静也有动乱,如同一场青春,在这些都过去后才会明白,才会发觉青春最初的可贵,过去的就不会回来了,留下的只有过去看不懂的故事。 在这梦幻的天空下,还是喜欢那一抹安静的画面,平静而又自由。 落花流水的时光散漫 清晨,在草原上有马踏过的痕迹,就在我的帐篷不远处,能看到一支美丽的花朵,我跑过去将它摘了过来,回到帐篷里拿了一只花瓶,放了一点水,就把花插在了花瓶里,在满是草的草原上,把花带到帐篷里倒是别有一番幽趣。 今天就要出去远征了,把这朵花放在自己的帐篷里,算是一个期望吧! 其实,在茫茫的草原上,除了吃以外,就是在奔跑的马背上度过,也算是无聊的,除了远征以外,就是平常的生活,不过放牛羊的生活倒也自在,不过却满足不了统治者的野心,必须扩张领土,所以要不断的去战斗。 在天山(有好多山都叫天山)附近,有一条很神圣的河流,被蒙古人称为圣河,因为在草原上水的来源就是来自这里。 天山附近常年都是积雪,积雪融化就会流下来,成了雪水,最自然的水。 士兵不断在河里将自己的水囊装满,带好远征的干粮,让自己的马匹有足够的休息的时间,擦亮随身的弯刀,在战斗的时候,就是与死神搏斗,稍有不慎就会被杀死,结束这一生。 远征的粮食是风干的牛肉干,混合辣椒,盐,然后风干。如果是平时,带上酒,带一包牛肉干,一边看着远方的牛羊,一边吃,生活自然自在,有蓝天白云相衬,也就足够了。 然后拿起胡琴,谈起悠扬的曲子,在这样安静的时光里,音乐的声音格外铿锵有力,会时不时的创造出自己喜欢的曲调,就是跟随感觉去弹,胡乱哼着歌词,发现词曲顺口,悦耳动听,写下来就是经典之作,或许大多数的名曲就是在这样完全自由的状态下才创造出来的吧! 思想不受束缚,词自然的拼凑在一起,就是美妙的组合,词曲结合,人与音乐共为一体,就是美妙的自由,说起音乐的最高意境,也是就是品味它带来的绝对自由吧! 听着音乐经常会睡着,睡意不经意间就袭来了,然后记不得睡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醒了也是音乐叫醒的,就是这样如真似幻的场景,像极了过去有一段的破败的生活,每天无力触及手边的书,不知道要去做什么,只管呆滞空洞的目光看着天花板,任身边光影纵横,却无暇顾及,就躺在那里,等待末日的到来。 身边放着音乐,但是却没有经过耳朵,像是听不见一样,直到感到肚子饿了,才又重新回到这个现实,这时音乐播放的内容正好贴合现在的状态,这是巧合嘛,不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了。 生活又像是在提醒你,被我打败没关系,那不是真的失败,被自己打败才是最可怕的,记住哦!然后就没了声音,心底艰难生出的一一点希望,才算决定去做一顿饭,填饱现在的肚子。 直到吃着饭才知道这样的状态是怎样的可怕,它可以完全毁掉你而不费吹灰之力,所以就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大军整装待发,等到走到溪口山谷的时候,突然阴云密布,大雨倾盆挡住了去路,奇怪的是只有山谷里下雨,像是故意挡住大军去路一样。 这样的事情也有一定的道理,每次大军出征都要进行占卜预算才可以,看看此次行军是不是真的顺利,人们也相信天时地利人和,所以对于打仗,天气是很重要的。 对于这样怪异的事情,占卜师已经习以为常了,这是受到天神的庇护,故意挡住了去路,所以大军很快又撤回了原地,等待下一次好的机会。 坐在马背上,带着盔甲战袍,很快的就又回来了,回到帐篷里本以为在过去的一年里都不会见到,还拜托人帮我浇水,现在很快又回来了,世事无常,真是快啊! 很快的脱下战袍换回原来的衣服,感觉也轻松多了,浩浩荡荡的大军又都回到了自己的家里,马匹也统一管理在栏圈里,不久草原也下起了小雨,仰天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真的是在过去的时代吗? 卸掉一切伪装,在下着雨的草原快速地向前跑,看着远处有人在赶着羊群回家,我就跑过去把羊群赶回圈里, “拜见副万户大人,我自己来就可以了,不用您帮忙了”,等到完事了,才由跑步,跑到天山脚下,抓了一把雪放在嘴里清清凉,仿佛夏天和冬天在一起过着,这样的错觉很明显。 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战斗还是安静的自己,不想有战争,但是也避免不了,该战斗就要战斗,为了更好的生活。 突然想在这山脚下堆一个雪人,看着巍峨的雪山,不觉心生无力感,想要得到一个雪球是很难的,再加上小雨也会很快的融化,就放弃了。 跑过来的这段距离,倒是觉得内心舒服多了,又感觉没有那么好了,新奇感也没了,只想着再回去。 这时有人骑马过来, “报告副万户大人,万户大人让过去商议一下,请”,坐上马,就跑回了帐篷里,此刻军队的主要首领都在这里了,商量一下几天后的行军路线,攻城战略,大家滔滔不绝,只有我坐在那里一言不发想着自己的事情,此刻感觉身上也湿的差不多了,应该去换一身衣服。 “多洛大人,你看这个计策可以吗?” “嗯,……嗯,可以可以,您继续说”,可能是看出了我心不在焉的样子。 终于开完了会,回到自己的帐篷里,不知道该如何去描述这样的一个大时代的背景,鹰和雕依旧在天空中叫着,望着茫茫的草原也变得迷茫了起来,或许这不是自己想看到的自己。 落花:在草地上摘了一朵花。 流水:在天山下的湖泊里喝水。 散漫时光:就是自己一个人独享一份内心,不和任何人分享,在世界和自己中前后徘徊。 其实,在没有到达这个历史时空的时候,想到的都是美好的东西,只有切身经历了才知道不美好的东西慢慢袭来,变得就没有那么好了,如此而已。 其实,还是喜欢安静的日子,有音乐,有美食,有自己不也挺好的嘛,可是为什么又要害怕黑暗呢?不然自己睡醒了就上学了,现在却到了一千年前,感觉时间好慢,第一次感觉时间好慢,过的好慢。 在这样安静的日子里,音乐的声音很有感觉,诉说着落花流水的散漫时光。 离开草原去了江南 茫茫的草原,有自己独特的风景和生活方式,虽然不知道怎么就成了草原上蒙古军的副万户这个首领职位,但是对于这样的带兵打仗还是不喜欢的,所以就想离开草原了。 在大大的落日下,马的嘶鸣声,躺在草地上享受今天的最后一点余晖,还是觉得挺有诗意的,“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虽然这里少有湖泊,也没有绿杨,但是天山脚下却有一片柳树林,在夏天柳絮也会飘向整个草原,这应该是有人故意栽种的,算是午后阳光下最美的地方了,在树下睡觉。 我正在想着,突然有人敲了敲外面的帐篷, “多洛大人在嘛!”响起了说话的声音, “哦,拜见万户大人,您请坐”, “嗯,不必客气,来,有碗嘛,我们喝酒”,我把酒封打开到了两碗酒,喝了一口说到, “最近怎么了,看你怪怪的,开会的时候也一言不发,听说你还自己独自去跑步,是不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跟哥哥我说说”,对于此人我并不了解,不过我感觉这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没事,就是感觉刚要出征就遇到雨了,想要建功立业心切,没有功绩感觉对不住汗王给的这个职位”,他听着我说完,不由得哈哈大笑, “没事行军打仗这很正常,不用在意这这样的情况,只要保证能打胜仗就行了”, “对了,你写的那个士兵的训练方法,还真是新奇,不过最近士兵都练的很好,可以保证战力大增啊!你又立了大功了,带兵打仗,文官有文官的作用,武官有武官的作用,我感觉你更适合做文官”,来喝酒, “万户大人说的是,我确实不适合带兵打仗,要是纸上谈兵倒还可以”,我认真地说到, “你想不想离开草原,去中原看一看,那里要比草原繁华多了,最近我听说汗王正在寻找可信任的人去江南做官,要不举荐你过去”, “这好吗?要不您试一试”,我眼神闪烁了一下说到,确实是想要走出这个草原了, “行,只要弟弟你高兴,我试一试,看看能不能让你去江南看看”, “行,那谢谢哥哥了,来,我让人弄点羊肉过来,这是我做的韭菜炖牛肉,然后又风干过的,还有淡淡的韭菜香呢”,我拔出随身的佩刀切下来一块肉,递给他了, “嗯哼,好吃,没想到贤弟还是一个美食家啊!这道菜叫什么”, “韭菜炖牛肉”, “嗯,好吃,那好,我拿一块肉就先走了,回去写推荐文书,这几天你就等着好消息吧!贤弟,就不打扰你休息了”, “好的,哥哥慢走”。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和这个万户大人说话的原因,感觉同我一样,说话并没有蒙古人的那种天生豪迈,而是像是中原人一样,感觉有些熟悉的感觉,特别是贤弟的称呼,在这里绝对是很少的,不由得觉得他有些神秘,似乎也有自己的秘密。 说到这样的场景倒是想起了《苏武牧羊》的故事,为了国家出使匈奴,去的时候年纪尚好,归来已是垂垂老矣,这是任何东西都补偿不了的,逝去的时间只是在北海放着自己的羊,忍受着各种屈辱,作者通过一些细节描写,如“卧起操持,节旄尽落。”,来突出苏武“威武不能屈”的操守。 苏武,是中国历史上能够坚持民族气节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受汉武帝的派遣,出使匈奴,被单于扣留。单于派卫律等人对苏武威胁利诱,迫使他投降,但是苏武毫不动摇,被匈奴扣留19年,受尽苦难,忠贞不屈,回到汉朝时头发胡须都变成白色了。 十九年的白雪,如果能堆叠起来,也能看到天上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了吧!可是这就如同命运的牢笼,如果不冲破就要只有等待,错过了最好的年华,就失去了所有的东西,即便是活着也如同死去,不如放手一搏,这样哪怕只有自己知道也无悔了。 由于草原温度比较湿润,昼夜温差较大,即便是一直生活在这的蒙古人也一直适应不了。 所以最近这几日大军都感染了风寒,这样的军队会溃不成军的,虽然看着大个子威武雄壮,但是也抵挡不住风寒的侵袭。 为了这个问题,我突然想到了饺子最初的作用,是用来治病祛寒的,所以跟随自己的记忆去尝试一下一下,看来,他们的知识还是太少了,比起中原文化差远了。 冬天我们爱吃的美食,起源可能都跟他有关。 话说张仲景从长沙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了寒风刺骨的天气,雪花纷飞的时节。。在家长的白河边上,张仲景看到很多无家可归的人衣不遮体,耳朵都被冻坏了。 于是,张仲景回到家里,叫自己的弟子在南阳东关的一块空地上搭起了医棚,架起一口大锅,在冬至那天开始,为穷人家舍药治疗伤病。 张仲景施舍的这剂药叫“祛寒娇耳汤”,做法是用羊肉、胡椒和一些治疗祛寒的药材在锅里一同熬煮,煮好了以后就把这些东西捞出来切碎,用面皮包成耳朵状的“娇耳”,然后再下锅煮熟以后分给众人,给那些没钱买不起药的病人,吃了一段时间以后,冻伤的耳朵也就好了。 草原最不缺的就是羊肉,可以把羊肉的功效发挥到极致,祛寒满足生活的巨大需要。可是没有自己的创新意识,是做不到这样的发明的,正是这些特殊的东西,才能创造出什么特别的东西。 但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故事而已,是对于张仲景伟大人格的怀念,饺子早在东汉末年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不过,那时候的饺子和馄饨本是一物。 三国时期的张辑曾在《广雅》中提到过:“今之馄饨,形如偃月,天下之通食也。”后来,由于除夕子夜时分吃馄饨,所以才有了“交子”这个名字。 从这里我们看出“医食同源,药食通用”的原则,倒是一种新的理念。 草原上也有好多名贵的药材,是天材地宝,运用恰当可以带来很大的便利。 比如羊肉,性格温热,温中补虚,可以很好的祛除伤寒; 生姜温中散寒,发汗解表,平常感觉自己身体不适感冒的时候,用热水切点姜末,放上红糖,喝上一大碗,盖好了被子睡一觉,出一身汗,保准感觉舒服多了,再睡一会儿就感觉完全的好了,是不是很开心呢? 所以叫来一帮人,我就按照包饺子的方法去做“娇耳祛寒汤”,我来调制羊肉馅,就这样经过一天的忙碌,终于包好了不知道几千个饺子。 然后几十口大锅同时开煮,直到晚上才同时吃上了饺子,连同汤一起喝掉,然后再暖暖的睡一觉,在草原上可能没有比这吃饱了喝足了再美美的睡上一觉更舒服的了,夜很快的袭来,我也累的够呛了,坐在椅子上喝着酒,听着远方苍狼的嚎叫声,不觉有些征战沙场的沧桑感涌满了全身,或许有酒,有狼的叫声,会引起思想的情感,不敢泛滥的情感。 顺便提一下,我们吃饭的时候也是在治疗潜在的一些病症,不健康的吃饭方法,只会导致身体越来越危险,特别是现在都市的快节奏,吃饭的时间已经被大大的缩短,工作的时间但是充足了,就是身体的时间少了,所以不能这样。 如果我们能抽出一点时间来看看这些最基本的养生知识,就知道现在多可怕了,久坐不起,才知道疾病是一点一滴养成的,希望能休息一下,劳逸结合,多注意一下细节,生活会更充实美好。 “报告副万户大人,万户大人有请”,距离上次一起吃酒的事情已经过去第四天了,看来发出去的文书有消息了,我船上鞋子就过去了,而且已经是吃饺子的第二天早晨了。 我刚进到帐篷里,这个哥哥就要给我跪下似的,客气的不行不行的, “哎呀,兄弟,是我的错,之前是有小看你的意思,现在你解决了一直以来我们草原上的难题,真是不得了,自从昨天吃了你的那什么耳朵汤就好多了,你看身体有有活力了许多,真是神了”,一边给我倒酒,一边夸我,他站着,我坐着,倒像是我是他的上司一样,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看来,之前对于他的感觉错了,现在看看也不像是一个中原人士,不过怎么看也不像一个蒙古人士就更加的奇怪了,不过也只是好奇而已。 “那太好了,这就是一点小创意而已,不用那么隆重”, “不不不,你现在立了大功,可是有功之人,这还有一件喜事就是前几天发出去的文书有消息了,汗王那边同意你去江南了,并且已经认命你为万户了,还真是双喜临门啊!” “是嘛,那还好吧!”我勉强露出一点笑容,说实话我也是很高兴的,不用待在这里了,必须离开这里,否则找不到什么东西了。 “今天贤弟你就要走了,今晚我们是最后在一起喝酒了,来,一醉方休吧!” 这种带有酒的离别更深入愁肠,加上天地间苍茫的一片,倒是悲从中来啊! 那夜也是在篝火旁,一边唱歌一边跳舞,一边喝酒,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和平常不一样,或许是加上了离愁别绪,这又和江湖的离愁别绪不一样,江湖一别或许永不相见,在这里虽然也有这样的可能,但是机会还是很多的,只要能平静下来,过几天清闲的生活倒也觉得珍贵无比,是真的珍贵无比,过惯了金戈铁马的日子,倒是不习惯最平常的生活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了,就带了自己的几个贴身侍卫,几匹马,一壶水,一点干粮,一把佩剑和一把匕首,当然还有那朵花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倒是让人看笑话了。 乍一看的离别倒是也舍不得走了,只有离开才知道自己会到了哪种程度的不舍,这样的心情是无法排挤出去的,只能随着时间推移慢慢的变淡,然后不再有第二次就可以了。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即便是这样特殊的地方,习惯了也就习惯了,只是感觉有点陌生而已。 往东走倒是浅水很多,还不如矮草高呢,全身心趴在喝水地上倒也能喝饱,一点简单的激情就会点燃平静的生活,即便是在草原也一样,有时心如同草原一样广阔,同样也像草原一样空白苍茫,这要比眼前满是灰色的建筑物更糟糕的,心里没有底,看不到什么感兴趣的东西。 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那同样会迷失。同样是吃着自己的担担面,却因为人家放了一个鸡蛋而感觉完美很多,自己就没有想到,或许担担面也不是自己喜欢吃的,而是喜欢吃炒米饭,再来一盘土豆丝,酸爽会觉得更过瘾,不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这没有错,错就错在你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吃,不明白自己。 一路走过了草原,越过了不太高的山,遇到一片森林过了夜,继续走走了十多天以后才看到有村庄,此刻我们早已经换上了中原的衣服,看到这江南的一个角落,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他依旧很美,陌生的是每次都美的不一样,见一次喜欢一次。 本想先找一个别院安定下来,刚一出小城就看到前面有一对兵马,好像是在等着我, “都司马将军阿克里拜见万户大人”,只见那个骑着最好的马的将军下来拜见,随后后面的士兵也都拜见, “阿克里将军请起,不必多里”, “万户大人请,前面已经为您准备了上好别院,还请过去暂时住下”, “好好好,那谢谢阿克里将军了”, “不必客气大人,这是属下应该做的”, “好吧,那就走吧!”不远处就是一大别院,像是大户人家的院子,只是这莫大的院子感觉空空荡荡的,等到把东西都放下的时候,才感觉轻松了一些。 放下东西以后先去找找厨房,毕竟这是最重要的,不然一会儿饿肚子连办法都想不起来了。 因为由于我们的到来,院子里热闹多了,我让几个侍卫,修剪一下花草,整理了一下院子,把落叶扫到一边去,旁边有几棵茶树,倒是长的挺好的,后院还有一个花园,也很美,可见这家主人还是一个风雅之人。 我就像打扫自己的院子一样,打扫着,不喜欢门口有侍卫看守,因为觉得像是在监视我一样,所以除了从草原上跟来的侍卫,没有留其他的人。 一开始出草原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比较小的沙漠,沙漠里来来回回走着骆驼对,驼铃声在这天空下格外的刺耳,拖着货物,像是出往国外,也有洋人带着东西去到国内,这就是丝绸之路,连接了中外的交流,说的这么高大上,突然只看到是这样一条路,感觉还是有些不可思议的,弯弯曲曲的小路却能到达国外。 骆驼的驼峰像是两个仓库,保证能在这炎热的沙漠里生存下来,这就是自然的演化,能生存下去的就是强者,否则只能走出去。 “大人,将军给您送来了一个请帖,邀请您出席今晚的中元盛会”, “中元盛会”,合着今天是中元节也就是中秋节,不会吧!这么快! 现在虽然都已经下午了,但是街上一样很热闹,能听到传来的叫喊的声音,花灯,月饼,圆月,不由得都浮现了上来。 每次到了这样特殊的季节,对于在外的人都是无比的煎熬,思乡,思念亲人,却又回不去的无奈现实,成了煎熬的节日。 换上便衣出去走走,河岸的垂柳下,有孩子在做着河灯,准备明天去放,有的是一个孩子在做,有的是几个孩子在一起做,形状各自,颜色各自,热闹极了。还有人们也忙着赏花,想着自己独一无二的对联。 还有可以看到背着大大小小的包袱人归来,一脸高兴的样子,我就很好奇,非要过去问问清楚, “唉,这位兄台,你为什么这么高兴呢?应该是才回来吧!” “哦,这位兄台有礼了,因为是中元节了,所以匆匆忙忙赶了回来,能回家自然高兴啊!还有能吃上母亲他做的月饼,想想都馋得慌,因为母亲做的月饼是最好吃的”,看着他的高兴劲真是羡慕,如果每个人都能像他一样也行啊!可是偏偏不如意。 说完就走了,人们有的也在忙着买菜,明天一大家人坐在一起吃饭是很隆重的,所以做的饭菜自然要可口可乐,这样人们才会得到满足。 热闹无比,行走到附近的江边,看着有人在悠闲的垂钓,一根竹竿,一个斗笠,独坐江边听着岸上的热闹和自己内心的平静,忽而感觉即便是节日,也不一定都做着相同的事情,总有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这样在这特殊的日子里更有味道。 江南很美,美在人,也美在天气,每次都美,都别有一番味道。 中元节盛会 在城里随便转了转,还挺热闹的,在这幽州城里,倒是发现的挺不错的,只是挨着边塞比较近,一有战乱,都会首先波及到。 总在盼望,总在失望,日子还不都这样。即便是努力的追求,也不会什么都是完美的,就像这江南的一幅山水画,画的再精妙,别人眼里再好,自己也会感觉少一些什么,画的技法,颜色的浓淡,意境的高远等有好多的因素,这就需要很好的去把握。 走着走着,路过一个菜市场,就过去买了一些菜,藕片,西红柿,芹菜都买了一点,还买了一块猪肉,准备回去好好的炒几个菜,犒劳一下自己,刚到这里最好的安慰就是能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以解这近半个月以来的羁旅之苦。 随手摸了摸腰带,发现自己的匕首上还残留着血迹,不由得想起了几天前在森林里的遭遇。 那是一座迷雾的森林,虽然能听到狼的叫声,倒是却是无惧狼群,因为有匕首,有火就不怕。 天色见黑,侍卫打了几只山鸡,搭了一个架子,点着火便烤了起来,在山里香味散不出去,所以难免会招惹到狼群,找了不少的柴火,简单地把随身带来的羊毛毡铺在地上就睡了,因为赶了一天的路是很劳累的。 这样烤的山鸡的肉很香,围着一个火堆,大家高兴的吃着,不觉有种江湖的味道,身在何处就是四海为家,饿了就找大自然要,渴了就找小溪喝水,但也自由自在的,可是漂泊的苦楚还是经不住累计,总会爆发出来。 喝着自己带的草原酒,瞬间疲劳就减去了一大半,几个人讲着各自的现在或者过去的经历,一路上的感受,倒也不是那么乏味,这样的远行又有几次。 很快的除了火堆木柴火星炸裂的声音,便安静了下来,留下一个人轮流值夜班,一开始还相安无事,直到后半夜才出现问题, “大人,好像有狼在靠近”,接着我们都起来了,看着前方一双双幽蓝色的眼睛正在靠近, “大家快把火把点起来,把火也烧旺,拿出自己的佩剑迎狼”, 终于到了跟前,有十几只狼,看着样子都是饿肚子的狼,非要吃了我们这些人再说,一声嚎叫,像是进攻的信号,就知道那只狼应该是领头的狼,所以必须要先杀掉那只狼。 随后就和狼展开了一场争斗,我的手臂被咬了一口,不过好在有盔甲只是伤了表皮,情急之下,我才拔出自己的匕首杀掉了那只狼,等到第二天才知道我杀的那头狼正是那只领头狼,所以狼群才撤退了,几个人一共杀了七只狼,反正睡意也没了,索性就直接烤了吃了,直到天亮。 所以现在看到的匕首上的血迹就是那只狼的。买的菜回到家里,开始炒菜蒸米饭,几个人已经把院子打扫的差不多了,又要一起择菜做饭,还不错。 “报告大人,我们将军给您送来了一坛酒,还请收下”, “好好,帮我谢谢你家将军”, “是,大人”,来人随后就走了,我继续炒着自己的菜,厨房倒是挺大的,不过之前是乱糟糟的,应该是被抢劫了一番,这么大的院子,肯定是有钱的人家,粮食也多肯定会遭到来兵的哄抢,不知不觉中感觉这样得来的东西,并非吾愿。 吃完了饭,坐在屋里写写东西,看着窗外中秋的明月,很亮的很大,看着也只是高兴而已。 不知不觉中夜以过了半夜,都睡下了,只有自己睡不着,一会儿下起了一阵秋雨,倒是感觉有点冷了,回到屋里便睡觉了。 倒是安稳的睡到了第二天,一大早街上就热闹了起来,乘着昨夜秋雨的凉爽,都挂起来了花灯,孩子们兴奋的在街上跑,我还没出门就能想到这样的场景。 “大人,阿克里将军前来拜见了”, “好,让他在厅堂等一会儿,我马上就出来”, “是的,大人”,起床穿衣,出来, “阿克里拜见大人”, “将军请起,是有什么事情吗?” “大人,昨天得到消息说金人最近在城边的森林里抓走了几个幽州城的百姓,应该是为了打探我军的情况,您看该怎么办,估计金人是要攻打幽州成,不过还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 “这样啊!今天是中元节,百姓尽量不要出城,我们把力量主要集中在城里,不要分散,等过了这几天节日再说吧!注意一下防范疏忽的地方,另外城边的百姓先暂时到城里来住,避免不必要的拖累”, “是,大人,属下马上去办”,接着就出去走走,顺便吃点东西。一出门就是集市倒也方便,今天的人特别的多,不过这样安静的生活总是短暂的,和平一段时间,战乱一段时间,倒是有些不太平了。 有糖葫芦买了一串糖葫芦,买了几个包子,找了一个粥铺就吃了起来,几个侍卫并没有让他们跟随,而且让他们出去走走,不能总是被我藏在家里,他们也需要自己的自由。 点心铺已经摆出了月饼,很快的就被抢光了,不过也有自家自己做月饼的,很是有特色。 “咸鹅蛋,新鲜的咸鹅蛋喽,好吃又好看”, “大娘,这鹅蛋多少钱一个,我买十个”, “哦,五文钱一个,一共是五十文钱”, “好的,大娘这是五十文钱,您收好”, “好,给您,这是十个鹅蛋,你收好”,买完了鹅蛋就走了,回到院子里,想要自己做点月饼,今天是中元节,美年都是去买月饼今年也自己做一次。 不久几个侍卫也回来了,买了烧鸡和绿豆糕,今天算是一次小聚会吧! 从草原来到这多雨的江南已经两天了,不知道草原上的人怎么样了,最后我把娇耳的做法告诉了军医,算是临走前的一点贡献吧! 晚上,街景更是热闹,灯笼照两了夜空,各种庆祝活动都有,本来阿克里打算和我一起坐在高台上看唱戏,我觉得太无聊了就回去了,走在人群里倒是感觉有趣多了,能听到心的声音,真心的快乐。 孩子们在湖边放河灯,默默的许着愿,真希望这样安静的画面能多一些,梦也能作的长一些,这样能快乐一点。 百废待兴,一起加油 上好的中元节盛会被自己过得有些孤独,喜欢走在人群里寻找众人的幸福,众人幸福,那么自己也会错觉为幸福,如此而已。 本来打算在高台上给大家唱首歌了,还想举办一场巨大的灯谜盛会,可是也没有说出口,索性自己走在人群里,寻找那一份丢失的纯真,特别是孩子们在河边放水灯的情景,尤其触动我的青春感觉。 此刻在距离幽州成几十公里外的漠北边缘,金人正在深深的宫殿里商量一下偷袭幽州城的计策, “大王,凭我们的实力,拿下一个小小的幽州城,还不像捏死蚂蚁一样简单”,这是一个黑大个,一看就是胸大无脑、头脑简单而又勇猛异常的人,有勇无谋,而且体态特别胖,是一个大胖子,耳朵上带着铁环,颇有原始社会的野蛮人形态,不过随即释放出来的霸气眼神确实让人不敢小觑。 这个人叫阿顿,胡子拉碴的,武器是两只百公里的金刚锤,一锤子下去连石头也被砸的粉碎,所以这个名字起的还是挺有意思的,此刻就是他说着自己的想法。 “唉呀,三弟,说了多少次了,打仗不是光靠蛮力就能取胜的,还要有头脑,有智慧,你只知道打,你早晚会败在你的愚蠢上”, 此刻,这个像是大哥的人放下铜色酒杯,站起来严厉的训斥着这个三弟,虽然是在漠北这样荒凉的地方,但是宫殿的装饰,穿的衣服的华丽,还有用的器具却丝毫不输给皇家的豪华,可见确实是抢劫了不少的东西,还杀了不少的人,所以有些愤怒,所以对于这样的强盗有些愤恨。 这个大哥腰下配着一把怪异的青铜色长剑,手里喜欢把玩一下自己那把精致的匕首,坐在虎形大王座上,颇有君临天下的感觉,不过却是觉得少了王者的气息,后面穿着不知道什么动物做的黄色披风,感觉像是强盗头子降临,走近一看,哪是什么君临天下,而是强盗穿了一件华丽的衣服罢了。 不过脸倒是白净,像是一个文人出身,看着似乎有些计谋,可是还是觉得少了什么。 经过自己的大哥一说,这个三弟不服气了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两把大锤子,变得不发一言,和刚才的豪爽劲头判若两人,像是受了委屈的小猫。 这样大殿上突然就沉默了下来,过了一会儿这个大哥才开始说, “我倒有一计不知道可不可行”,听到大哥这样说,几个人同时开口道, “大哥尽管说便是了,只要是大哥想出的办法一定是好计策”,有人拍马屁道, “今天是所谓的中元节,在这样盛大的节日面前他们肯定疏于防范,所以我想带一些手脚麻利的人去夜袭幽州城,大家感觉怎么样?” “这个办法好,还是大哥聪明,只有大哥能想出这样好的计策”,这个说话的人明显向那个三弟看了一眼,然后露出不屑的眼神,虽然自己位置不去这个三弟高,不过却也能说上话。 “好,既然大家都同意,三弟你留下来守家,我带着兄弟们去偷袭一下,看看能不能抓点人,抢点东西回来”, 其实,说到这就已经很明确了,不过是一群打着金人的旗号的一些强盗罢了,他们长期占据漠北,虽然挨着金人很近却也互不侵犯,因为他们双方的目标都是偌大的幽州城,为了更广阔的土地,为了使用不完的资源。 接着就清点了几十个人,带着弯刀就出发了,穿着黑色的衣服,成为夜行者,偷袭者吧!向着幽州城的方向就去了。 他们有自己个别的道路,一般不会走人形大道,所以当有人追杀他们的时候经常找不到踪迹,这也是他们聪明的一个地方,所以做强盗也挺细心的。 随着小路,很快的就到了幽州城边的一个人家里,可是房子里好像并没有点灯,像是没有人一样,进去看了一下,却是没有人。 按照我之前的命令,把散落的人家都安置到了城里,就是怕这些强盗偷袭,主要还是百姓们的安全,这些人在强盗手里,就是被杀的命运,所以还不如安置到城里,好好地过一个中元节。 此刻,幽州城里放起了烟花,万家灯火时也就是现在的时候了吧! 烟花虽然能带来短暂的视觉盛宴,但是消失的那一刻剩下的还是黑黑的天空,如果不想还好,一想就觉得又是一个伤心点了,烟花易冷啊! 总有被这个世界伤透心的人,不需要感情,宁愿做一只没有方向的飞虫,不知道对错,只知道自己喜欢去哪里就去哪里,无所谓生死,当然这只是一个想法,当真的这样了,反而不会这样,以此来自我嘲讽而已。 在幽州城的外围布置了哨卡,所以当强盗出了那户人家向着幽州城逼近的时候,就已经开启了战斗的序幕,只是他们不知道我们正因为中元节想要过几天快乐安稳的日子,才要比平常更加注重防范而已,他们正在渐渐逼近卫兵们的哨卡。 走到一处居高临下的好位置,这个大哥派人先去前方打探一下消息,发现全都布满了哨卡,想要进城就必须发生战斗,一战斗只能空手而归了,还要搭上兄弟们的性命,所以再三不甘下还是下令撤退了,就这样一场悄无声息的战斗便结束了。 今晚中元节是最后一天了,一家人也要好好地说说话了,在街上玩了两天了,也很快乐了,回到家吃着月饼,一家人围着桌子坐在一起,喝着酒,家长里短的都可以说说,在外面有没有什么困难啊,都可以说说,毕竟一年回家一次不容易,虽然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但是现在不也就这样嘛,在盼望着,同时也在失望着,日子还不都这样无可奈何的过来了。 当自己一个人没事闲走的时候,突然看到杏树上刚出来的绿色果子,就有一种期待感,就是等到果子成熟的时候才好,现在总算在生活里找到了一点期待,觉得很不容易。 其实,又返回说到跑步了,也是因为期待着远方的什么才有力气去跑下去的,不然跑着跑着也会迷失的,所以对于前方的未知未来一定要有期待,如果不这样,就又迷失了。 虽然现在的出行方式确实方便很多,但是从古至今那份离别的情感却从来没有变过,无论是一天就到了地方,还是要坐马车投宿驿站经过半个月才到地方,都是一样的,不过古时的羁旅之苦,却是我们想不到的。 从小到大,总有一段漂泊无依的时光,只有自己和自己说话,然后看着身边的热闹也无喜无悲,唯一感觉高兴的事情就是去面馆吃点饭,然后看着集市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做着他们自己的事情,然后看看自己该做什么。 在这样离家归家的过程里有苦是说不出的,就像听到别人说或许有了家庭以后才会收住漂泊的心吧! 每次都是来去匆匆,所以面对面说话的时候就特别少了,都是是在寻找一个真的自己,可是又有几个能找到呢。 临走的时候,爸妈总是让你带这个东西那个东西还不都是不放心的表现,或许你知道是这样的一回事,可是却没有如此深刻的感触,直到你自己做了爸爸或者妈妈以后才会渐渐明白,眼前才会少一点迷失的心态。 “大人,昨夜据暗哨报告,他们这些强盗确实是过来偷袭了,不过没有发生接触就撤走了,还是大人高明”, “行了,既然没事就是再好不过了,去把阿克里将军叫过来我有话说”, “是,大人”,中元节一过,一年又过去一半了,秋风也袭来了,夏日也宣布过去了,倒是有些不舍,虽然是这样细腻的心思,却也有些多愁善感的意味了。 自己独自品着茶,就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想着事情,人在这里,其实,心并不在这里,还是要找回才行。 “阿克里拜见大人,不知道大人传下官来有何吩咐”, “这伙盗贼是什么来历,为何对我幽州城念念不忘,我想要消灭他们,好给幽州城百姓一个说法”, “这个,属下之前也调查过,只是聚集在漠北的犯罪人员而已,他们逃出大牢以后,就不敢在城中活动,所以都聚集在漠北,像是一场报复”, “是这样啊!你刚才说从大牢里逃出去是什么意思,这些都是什么人,现在大牢又是什么情况?” “这个,大人,这些都是做生意的金人或许边远的西夏人还有辽人以及花剌子模国的人,最近我们和这些国家都有接触,虽然灭掉了他们的主要力量,但是还有残余的势力,所以并不允许他们来城中做生意,以防有他国人混入,不利于城中发展”, “是这样啊!他们国家都被消灭了,他们就是无家可归的人,为什么不让他们在城中做生意,只要安分守己,遵从法令法度,他们就是我城中人,如果是这样,那完全可以既往不咎,可以回到城里做生意,如果不遵从直接杀掉就是了”, “这个是不是要和朝廷里商量一下,这样直接发布条令会不会不妥啊!” “不会,既然让我来管理这边城,我就是这里权利最大的人,如果连这点权利都没有那谁还敢管理啊!去吧!直接发条令吧!” “这,那好吧!大人,我这就让人发布这条法令,看看真的能如愿才好,这样也少了很多的麻烦,那,大人,属下这就去办,就先告退了”, “嗯,去吧!”仗着自己是武将,还以为文将好欺负呢,既然来管理就连所有人都一起规范一下吧,最起码做到众人平等还是可以的,崇尚武力确实有必要,但不要过分迷失才好,文武结合才是长久的发展。 “走吧!去大牢里看一下,看看现在都什么情况啊!现在关着的都是一些什么什么人啊!” “是,大人”, “对了,拿着令牌,防止出现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是,大人”, “可以了大人,走吧!” 这是之前我让他们秘密打听的地方,其实,也不是秘密,毕竟连普通的百姓都知道那里,从院子到大牢是一条直线,不过离着却也有点远,一路上也能看到卫队在城中巡逻,不过却也是没有目的的乱走,看着拿着百姓的东西吃也不给钱,百姓也不能说什么。 “喂,每次拿东西都不给钱,你们还让我们这些人怎么活啊!我上有老下有小的都期望我赚钱呢?这倒好,每次都不给钱真的活不下去了”,终于在前方的集市上,爆发了兵和民之间的争斗,不是每个人都像刚才的卖苹果的那样忍气吞声,一次可以,两次可以,三次就不行了。 “唉呀,吃你个东西就不乐意了,兄弟们给我打,要是没有我们拼命打仗,血洒沙场,你们有这样安定的生活吗?”话倒是说的挺得意, 官兵一边说着,一边打着那个卖包子的人,包子被打的散落一地,被流浪的人给拿走了,两个蒙古人打着那个人,是一个汉人,其他的四个人站着看笑话,那人被打的浑身是伤的,摊子也给砸了,可是还是不服这样的不平的事情,正好让我遇见,从这点来说,看来还需要全面的治理才行啊! “你们,去教训一下那些蒙古兵,不要说出身份,给我打”,接着我的侍卫过去,把刚才那些蒙古兵又给打了一顿,算是解气吧! “哎呦,你们是谁啊!敢打我们,信不信我把你们全都抓进大牢里去”, “你们这些欺软怕硬的狗东西,被打的都起不来了,还嘴硬,掌嘴”,接着刚才威风凛凛的兵,现在被打的满地找牙,所以说呢人还是看清楚一点才好,盲目自大早晚挨教训, “这位兄弟你没事吧!起来,这是五两纹银您收好,算是赔你的损失”,扶起这个兄弟,拿出银两说到, “哎呦,这位大人,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不过这我可不敢收啊!因此再把我关进大牢,那我这个家不就完了吗?” “放心吧!不会的,你就收好先回家吧!”接着他拿着自己的东西,就回家了,虽然被打了一顿,但是却也没有白挨打,我也要给百姓一个说法才行,不然民心一乱,再多的兵也无用。 “把他们给我关进大牢里去,从现在开始一切都需要政治”, “是,大人”,接着就是带着这几个兵往大牢里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倒是给百姓看乐了,终于出了一口气了,不过却也不敢多看,在这多事的秋天还是少惹麻烦为好。 “幽州大牢重地,谁敢擅闯”,可能是还没有看到那几个蒙古兵,在门前的守卫突然说到,可是一看到后面的人就变得客气起来了, “呦,这不是军士大人嘛,您怎么了,怎么被打成这样,谁敢这么大胆”, “少废话,赶快打开牢门,这位大人要去看一下牢里的情况,快,打开”,自此,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看守大牢的守卫和这个军士的对话,这些人也不是傻子,既然敢公然打自己,肯定就是自己惹不起的人,所以已经开始在讨好我们了, “大人?哪里?哦,属下参见大人,不知大人降临,还请恕罪”, “行了,行了起来吧!去把他们给我统统关入大牢,你们跟我来,我要看看所谓的大牢都是关了一些什么人”,指着军士带着的那几个人,准备把他们也关入大牢,等待审讯, “是,大人,我们马上去办”,接着在守卫的引路下开始了转牢房,这个大牢倒是够大的。 “就把他们关在这里就行了,给我锁紧了,可别跑了”,看守大牢的侍卫突然说到,像又是在讨好。 第一个牢里关着三个囚犯,看着都还很年轻的样子,像是一家人, “喂,你们犯了什么罪,为何被关进大牢里”, “报告大人,我们是一家父子三人,前几天到城里做生意,被诬陷说偷到,还把我们仅有的做生意的钱都给拿走了,接着我们就被关在这里了,就是您刚才抓的那个军士干的”, “哦,还有这样的事情,胡闹,去把那个军士给我带过来”,接着那个被打的像个猪头的军士又被拉了过来, “你可看清楚了是他吗?” “对对对,大人就是他,他就是变成猪我也认识”, “我问你们,大牢都由谁掌管,为何会大牢重地会这么松散,而且这么大的牢房只有你们几个人”, “这个,大牢现在没有人管,这里也是上个月刚平定下来的,所以很多的事情都还没有确定,更没有专人来这里管辖,有什么事情,我们也只是请示阿克里将军,其他的我们就不知道什么事情了”, “这样啊!” 走到第二个牢房,是一个中年老婆子,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 “喂,你犯了什么罪,为何被关在这大牢里”, “我是城东王妈,因为不让酿私酒,我酿了,所以就被抓了起来,我真的是冤枉的,肯定是那个死老太婆告的密,我出去一定要去找她算账”,没有理会这个疯婆子,就去了下一个牢房, “唉唉,你别走啊!放我出去好吗,喂喂……”。 走到了下一个牢房,是一个老人, “喂,老人家,您为何会到这大牢里来呢?” “哦,大人,他们说我贩卖私盐,就把我抓起来了,我这一把老骨头了,还能做这样的事情吗?唉,真是”, “哦,我知道了老人家您别着急,我马上放你们出来”, “你们把刚才的人全都放了,都是一些什么人啊!居然就敢关进大牢里,还有把这个军士给我当街就地正法了,下次,再敢犯同样的事情,一律不轻饶”, “是,大人,小的们记住了”, “快快快,把刚才的人都放了”, “谢谢大人当我们出来,真是太好了”, “行了,都各自回家吧!”然后这些刚才还是犯人的人,一下又自由了,只是一句话而已,想想还真是不可思议的。 “大牢深处关的是什么人,怎么都带着夹板呢?” “哦,他们是曾经在城里杀人放火的人,三日后他们就会被行刑了”, “哦,是这样啊!不用等三日了,明天处决就好了”, “是,大人”,那些人都是嘛! “不,那些是别的国的人,因为不允许他们自由活动就关在了大牢里”, “把这些人也放了,稍后去找一些地方,安置一下,一小时勤劳本分的都可以在城里生活,没有敌我之分”, “是,大人”, “那边应该没有人了吧!” “报告大人,没了,就这些犯人了”,到大牢里转悠了一圈,发现还真是可笑,什么罪都能进来这哪行啊,必须要整顿吏治,严格律法,否则下面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做,就很麻烦了。 很快我们就出了大牢,大牢这边人很少所以并没有其他的人看到我们,直到走过前面的小巷子才到了热闹的集市,这幽州城的集市很好,都能开一天,买东西也方便,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不过跟随这些商贩卖东西的还有好多的孩子,难道不用上学吗? “唉,老伯,这个兰花多少钱一盆”, “十文钱一盆”,我们走到一个花卉的摊子,我们问老伯小孩子却回答道, “嗯,那给我来一盆吧!” “好的,给你”, “这是十文钱,你收好”, “老伯这孩子正是上学的年纪,为什么会跟你在这里摆摊卖花呢?” 谈到了伤心事,老伯终于肯过来说了, “你是外乡人吧!你不知道在这边城幽州,连年战乱,哪有什么钱给孩子上学啊!就算有钱这偌大的幽州城都没有一个学堂,无奈只能跟着我学着做点生意了,也算混口饭吃就行了,这年头活着都不用容易啊!” “哦,是这样啊!真的没有一个学堂可以上学嘛!” “来,你看那家开布庄的陈二家没,家里有钱吧!他家孩子不还照样在店里卖布嘛!有什么办法,现在找衙门都不知道找谁,挨欺负只能忍着,没人有帮我们啊!更不用说什么学堂了,见你应该是刚来这里,还是赶快离开的好”。 确实我也感受到了,这幽州城没有一点章法,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居然连衙门都没有,这可是需要办的头等大事了,必须有人主持公道才可以。 我们几个快速回到院子里,必须制定这些头等大事才可以,否则就是一个没有法制的边城了,不过虽然这样,幸好百姓还遵从一定的法度,否则也不会有前几天中元节的顺利进行了,一切都是安好的局面,只是有一个形状,需要有人完善才可以。 “来,我来说,你们记一下需要办理的头等大事”, “好的,大人”, 需要首先办理的事情: 一、修缮幽州城衙门,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振朝廷法制,完善民生制度,恢复吏治; 二、只要遵从法令法度,凡是没有重大犯罪者皆可到城中申请入住,由官家指定分配,不可挑剔,同时只要是我城中的人,无论是出身国家、还是各个民族都一律平等对待,没有谁有任何优先权,如发现一定从严处理; 三、加强城中、城外防卫,城楼要完善,护城河要重新疏通,确保能进行水运,还有附近的强盗流匪,如果愿意作为城中的兵士,可以不计前嫌,如果不服从管理,为了地方安定,只能清除恶势力,不留后患,同时修理桥梁等的公共设施,同时设立各种娱乐设施场所,每隔一段时间定期开放,还有重新分割土地,完善赋税制度,夜禁制度等的各项制度,所有能想到的一律完善; 四、收购一些荒废的商铺,开辟成学堂,所有适龄的孩子都可以免费上学一年,一年以后就需要自行交费了,不止学文,还要有体育方面的运动,比如射箭,一些武器的使用等,需要进行全面的发展; 五、城中房屋需要重新建立,把那些不符合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增加住房面积,保证可以安置更多的人,同时播种新的物种,大力开发新的农业种植模式,开始种植新的物种,毕竟边城开发,挨着国外近,可以更利于吸收外来; 六、遇到的其他待办事项; “大人,写完了,这些事情都是长期的工程,需要大量的人才行”, “没事,我这就给朝廷上文书,请求人才支援”, “行了,去吧!把阿克里将军叫来,有事商议”, “是!大人”。 接着又开始想着这个历史阶段。 建立元朝的蒙古族处在封建社会上升阶段,有着较为迫切的发展要求。因此与宋代相比较,元朝务实的文化精神是十分显着的,就像前面提到的农业的发展,还有文化武功的学习,都需要务实才可以,否则一不留神就成了空谈的大错。 元朝的君主忽必烈主张“应天者惟以至诚,拯民者惟以实惠”,强调“务施实德,不尚虚文”。 据此,他提出了“科举虚诞,朕所不取”,废止了科举制度,在人才选拔上强调才干,而不单纯是“以文取胜”,而是通过整体的才能进行各方面的选拔,文治武功必须齐全发现,丢掉任何一方都不可以,这也是我设立学校的原因。 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科学文化在政府的扶持下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由政府组织的一系列大规模的天文实测活动,使中国在很多天文学领域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如黄道夹角的科学数据、星辰的数量、历法等); 在地理学方面,《大元一统志》开始了中国官方修地理这样创举的先河,也是中国古代史上篇幅最大的一部官修地理志书; 元代编修的方志达到160种,数量超过了宋代;元政府还组织了中国历史上首次对黄河河源的实地科考;在农业技术及农学普及方面,南北东西农作物广泛交流,各地农业技术(如生产工具)取长补短,棉花种植在元代得到全面推广,很多农作物得到普及。 政府加强了农业科技的总结和普及工作,司农司编辑的《农桑辑要》是中国古代政府编行的最早的、指导全国农业生产的综合性农书,鲁明善的《农桑衣食撮要》是中国月令体农书中最早的一部,王祯的《农书》是中国第一部对全国农业进行系统研究的农书; 在宋代发明活字印刷术的基础上,元代发明了金属活字、转轮排字法和套色印刷术。此外,元政权对医学、造船业、陶瓷制造和水利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开创了中国封建时期中西文化交流最繁荣的时代。 因此,对于这些成就需要有针对性的去指定,在借鉴前朝兴废的教训上吸取教训,这才是面向未来的好的方向,不过也不能忘记本来,需要同时结合进行,不可分开。 “阿克里拜见将军”, “来,阿克里将军,这是我新制定的一些制度法令,你贴到城楼前,让百姓都看看,有钱的可以出钱,有力的可以出力,反正结果就是为了我们全城的百姓好,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完成这些事情”, “是,大人,我马上就去办理”, “唉,等等,第一项修缮政府衙门的事情首要第一位,给你半个月的时间立刻修缮完毕,到时一些制度法制也好实行,首先要有管事的人”, “是,大人,保证完成任务”。 此刻,在漠北的那一伙强盗又要有秘密的行动了,因为已经有几天没有抢劫了,所以应该是手痒了吧! “大哥,还是我带人去把……”, “老三你住嘴,坐下”,还是那个五大三粗的肥猪人,又把自己愚蠢的计划给搬了出来,很快就遭到了大哥的反对。变得闷闷不乐,在那里独自喝着闷酒。 “大哥,我们最近的粮食也快吃完了,如果再不去城里恐怕要让兄弟们饿肚子了了,这该怎么办”, “行了,那还用你说,这我知道,前几天偷袭没有成功,显然城里早就做了戒备,我们这次去无疑就是白送命,而且城里的守军还不少,可不是我们能对付的”, “这个,那大哥您说该怎么办”,被大哥给反驳的一无是处,所以又询问该怎么办了, “这我哪知道,自己想去”,这个大哥不耐烦的说到,大殿一下子就又变得沉默了, “军师,你倒是想个办法啊!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整个大殿只有那个白胡子军师没有喝酒,而是静静的坐在那里,闭眼不语,如果能看到真人的话,你一定会觉得这个所谓军师在玩模仿秀,这不是一个活脱脱的诸葛亮在世嘛,穿着衣服,还是拿着鸡毛扇子,都一样。 终于,从自己的位置上坐了起来, “我倒有一计,不知可不可行”, “军师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吧!” “前几天我派人打听城里的情况,说最近新来了一个神秘的人物,看来是要重新休整这幽州城,不如我们派人乔装打扮成农人,先去城里打探一下消息,然后再做决定,如果那人值得我们投靠,自然不用做这可恶的强盗名声,如果不知道我们投靠,就不断地骚扰他们,让他们不能成事,大哥你看如何?” “是啊!在这动乱的年代里,能活命就很不错了,哪有什么平静可言,如果都能安居乐业,谁愿意做这恶名昭彰的强盗啊,只希望能过几天安稳的日子也开心了”, “没想到大哥还有这样美好的愿望,真是欣慰”,可见,这个大哥在这个军师眼里第一次得到肯定,也是不知觉中的美事一桩。 “来,大家为了美好的明天,干杯”。 接着就让几个人打扮成了农人去了城里,看到城门楼上贴的告示,忽然眼前一亮,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机会。 走进一个面馆几个人吃起了起来,这样的告示一出很快的引来了百姓的热议,这几个人在面馆里吃着饭打听着消息,这是一个好的消息,也就是有可能不用做强盗了,能有一个安身之所,还有可以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过着平淡的日子,可比做强盗心安多了,可是在这乱世里,连这点简单的愿望都实现不了,还真是事事多艰辛啊! 元朝统治者实施的民族政策和文化政策,使古代中国各民族文化的交融和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气象。 蒙古族文字产生于这一时期,并沿用至今; 北方游牧民族历史上第一部用本民族文字撰写的历史着作《蒙古秘史》诞生; 在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元朝政府官员的民族成份最为复杂;元朝也是中国统一王朝史上第一个多民族文字并用的王朝;《辽史》、《宋史》和《金史》,是廿四史中仅有的、由多民族史家共同编修的史籍,也在中国史学史上首开一朝官修三朝历史之先河,为后世保存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原文化在边疆民族地区得到广泛传播,儒家经典着作被翻译成蒙古文出版,漠北、云南等偏远地区首次出现了传授儒家文化的学校;中国首次出现了由中央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机构——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蒙古、契丹、女真和色目人中间涌现出一大批汉文着述家; 西域各民族文化进一步向中原社会流传,藏传佛教在中原得以传播,海南黎族的木棉种植和纺织技术推动了中国棉纺业的发展;在宽松的政治文化氛围下,各民族间的交融也进入又一个高潮期,契丹、女真、党项等民族悄然融入到蒙古族、汉族和周边其他民族之中,而一个全新的民族——回族在中华大地上诞生。 对于元朝各种文化和谐并存的局面,中世纪欧洲“四大旅行家”之一的鄂多利克,曾感慨地称之为“世界上最大的奇迹”。 从这方面来说,各名族一同生活在一个城里,所以所有民族在法制面前一律平等的法令制度就很重要,大家生活在一起,各个民族的习惯文化也得到了很好的传播和沿袭,使得文化出现繁荣的局面。 这几个强盗,吃完了面就回去了,准备把这个好的消息去告诉大哥,看接下来是什么样子的打算,如果是选择依附那么可能就会活下来,如果要是选择作对,那么只能给自己带来灭亡的命运。 像是掀起了一场全城全民运动,都在忙碌着,修理街道,收拾农田,疏通河道,修缮破损的屋子,建桥,引水等,大家都在为着自己的家园出着一份力气。 此刻兵士也脱下盔甲,去到能帮到忙的地上帮忙,他们脱下盔甲去到田里插稻子苗,在这些劳动里,大家各民族之间的默契配合,是一种天然的亲和力的培养,这可比在一起说话有意思多了,而且之间的感情也在不断地提高,有利于政策的发展和执行,要致富先修路,不管是现实里的大小路,还是通往人心的路都要打开,这也是我无意间想到的一个培养感情的方法,在一起时间久了自然就会形成一种依赖性,那么再打一些感情牌,比如实行一些制度,在一起完成什么样的事情,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说多少大道理也做不到的,光说不练总是那么无用的。 走在街上倒是感觉顺心多了,不过想要管好一座城池,那得需要多少智慧和创新思想还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才能做到的,感觉任重道远啊! 新开辟的学堂都是从破旧的茶馆里建立起来的,把桌子椅子补补还能用,顺便收集一些儒家思想的书,还有好多的书都要学习,还有就是经费是一大问题,必须自己去解决,否则等到朝廷的补给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所以迫在眉睫的事情还是很多的。 大家继续加油,创造一个新的幽州城。 只愿得一人心 这样的爱情,也许正是最好的爱情,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将爱情刻在心里,这样的爱情与人无关,只和爱情本身关联。 为什么这个世间要存在“重逢”“相遇”“邂逅”这样子的词语呢? 多少曾经深深相爱过的人,都是从相遇走向了天各一方,多少年后,当他们在一张长椅上呆坐,偶尔看到天空中飘过的白云,是不是还会想起相遇时自己怦然心动的感觉呢? 那些年不甘的情感,我承认是无法忘记和排挤出去的岁月忧伤,那些年浩渺的希望和爱恋,如果没有相遇,大概会轻轻掩埋于岁月的尘埃之下吧! 突然想对自己说一句话:“这样子,不是很好吗?” 但是反面一想,假如前面哪怕只有一人让我停止了脚步,或许以后的以后人生将会是另一种风景,是我想象不到的,能够记在心间的永远只是那短暂的瞬间,这个瞬间深深地叩击着灵魂。 然后,像许多人一样,虽然心里怀着遗憾,但也藏着甜美的回忆,在每一个平凡普通的日子里,继续平淡如水地生活。 在生命即将要看到尽头的时候,捧出那份珍藏的回忆细细品尝,然后在心间和当初那个擦肩而过的“她”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其实,到了这个不一样的时代背景下,依然会这么想,希望能遇到一个喜欢的姑娘,毕竟身边都是一些侍卫,有些话还是不能说的,特别是在这特殊的时期,她给的鼓励是很好的动力,虽然一开始很坚定,但是随着各个方面问题的出现,也会怀疑自己的决定是否有误,也会随着计划的深入而迷失,有爱的人给自己依赖,会是很安心的生活,所以这样的期望,是不随着时空的转变而改变的。 昨天拿着锄头,带着草帽,把裤腿挽到膝盖上,就下地刨土了,跟着其他人一样。 不过我却不知道这活怎么干,从哪里开始又从哪里结束,几个侍卫非要跟着我,无奈只能是一起受苦了,本来想让他们几个休息一下的,不过看着他们的样子,好像很高兴,就因为能一起劳动,所以既然他们高兴,就随着高兴好了。 回来后,想要召集一批有学问的人一起管理学堂,只要是有学问,无论男女都可以作为教书先生,而且女子优先。 虽然这在现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对于那时候还是有不少挑战的,毕竟还保留着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错误思想,但是我想从现在就开始改变一些,既然各个民族都平等了,男女平等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女子可以更大的发挥自己的才能,教会更多的孩子学习,同时也能给与更大的生活空间,获得更多一点的自由。 所以很快又发了招教书先生的报告,男女都可以,瞬间又打破了原来的思想,好像我的每一个法制决定都在冲破原有的错误思想,所以这就是革新。 第二天一大早就看到有一个姑娘在学堂前徘徊,这下倒好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竟然一下就喜欢上了人家,所以说有时候爱情只需要一秒钟,见了就喜欢这是一场很美妙的感觉。 云鬓发髻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自然,长长乌黑的头发如瀑,一看就是大家闺秀,紫色的衣服,曼妙的身影若隐若现,瞬间就被迷住了,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就是这样吧! “请问,是这里要招教书先生嘛,我想过来试一试”, “嗯,可以,走吧!进屋边喝茶边说”, “嗯,那谢谢大人了”, “你就不要叫我大人了,还是叫我先生吧!我也打算给孩子们教书呢”, “哦,是这样啊!那有没有什么考试没有啊!” “哦,这是找的第一批教书先生,不需要考试,不过以后就要考试了,现在不用”, “嗯,那太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过来教书?” “明天就可以,还有一个任务就是需要到有孩子的家里,说服他们让孩子来上学,反正都是免费的,希望可以先开始第一个学堂,只要办的好了自然人就多了”, “嗯,感觉先生你的考虑事情的方法和其他的人都不一样,让我感到很奇怪,这些别人都不敢做的事情,您倒是敢于尝试,还真是大智慧者”, 说实话被她这么一夸,还真的不好意思了,什么大智慧者,不过是现在的思想用在古代罢了。 “没有了,只是这边城地带不同于其他地方,连年战乱,需要有其特殊的治理方法,能随时保持较高的战斗力才可以,所以每个人都出力是必然的,如果只是靠那些兵士,未免力量有些薄弱,所以才大胆突破现有的束缚,破后而立嘛,如果不大胆尝试,就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虽然外表勉强说着大道理,不过心里还是乐开花的,毕竟被夸赞了,还是挺好的。 “小女子佩服先生的一番高谈阔论,先生真是高瞻远瞩,希望不会让先生失望才好”, “哪里的话,我们尽力做就是了,无需考虑太多的事情”, “是,小女子谨记,那我明天就开展工作,今天就先告辞了”, “嗯,姑娘慢走”,说完就走了,我转身回到屋里,又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先生都非常的谦虚客气,都有当先生的样子,还可以。 接着,又去看了看周围的地理环境,地势起伏较大,适合疏通简便的河道,不过却不易于大动工,这里完全行不通水运,只有开辟简便的小路才可以,不过对于边城,需要一条护城河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一道天险,如果有大军来犯,这也是很好的辅助。 不易于大动工是因为这里地势易守难攻,承继在前人的基础上,只能加强防御,同时改进武器装备,在敌人还没有靠近以前就要将其歼灭,应该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由于各民族共同生活在一起,对于信仰的宗祠寺庙就是没有的为好,没有信仰的冲突也会避免好多的麻烦,毕竟大家生活在一起就是和谐理解,如此而已。 最近又找到可以成为学堂的三个地方,同时来的几个老师也去各家挨家挨户说着上学的重要性,如果孩子现在得不到发展,那么对于未来是很危险的事情,如果孩子只会这样跟着自己做生意,将会变得一无所知。 经过这几天的努力,学堂里的孩子也变得多了起来,开始筹集各种书籍,开展各方面的学习,作诗,识字,还要有适当的活动空间,在学堂外面首次开辟出一片操场,跑步射箭,倒是有些新奇了。 有的地方,需要除草,开辟出新的土地,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的耕地面积也要加大,不然都不够吃的了。 所以学生也会过去拔草,不能只知道学习,全方位的活动行也是很重要的,所以大家都忙碌起来。 这几天衙门大楼也修缮了许多,变得更加的威武气派了,我感觉不需要用木头也可以,用石头替代木头变得更加的结实,所以这一切也算是在按照我所想的一点一点变好,不过总感觉美中有不足。 “报告大人,城外有一伙人自称是漠北的强盗,想要到城里来居住,还希望大人能见上一面”, “哦,我本想过几天去歼灭他们呢,自己到来了,看来本性也不坏,只是身在这乱世被逼的吧,走吧,去看看吧”,从衙门前走了,这是前朝宋的衙门,需要重新改一下。 此刻,他们把身上的所有饰品都摘了下来,放到了一起,倒是不少的财富,只穿着一件最普通的农人衣服,那个黑大个也在人群里面特别显眼,都在城外山林里跪着,他们贡献出自己所有的东西,发誓不再做强盗了,就是因为看了我让人发布的广告,所以最后才决定来投诚的,哪怕做一名兵士也好。 我很快的就走到了山林中,并没有骑马,见到我来就顺势拜见, “小的们,参见大人,还希望大人肯收留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希望能在城里有一个可以生活的地方”, “好了好了,对于你们的情况我大概也了解了,只是你们无家可归是什么意思?” “禀告大人,我们也本是城中的农人,只因连年战乱、饥饿不得已才落草为寇的,亲人们都在战乱中被杀死了,只剩下我们这些比较年轻的人,本来想要默默离开这个动乱不堪的人世,可是想想又不甘心,所以才起了报复之心,但同时也希望能有一个好的归宿,直到等到大人的出现,我们才看到了一点希望,还希望大人成全”, “还希望大人给一个成全的机会,我们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 “可是,我听说你们都被背负杀人的罪名是什么情况,如果有这样的情况,那可不行”, “我们那都是杀得敌军,不是所谓的杀人放火啊!”所有人都解释道, “是这样,好吧!” “好,既然你们自己都有悔改的心,那如果不给你们一个机会,就是我不近人情了,行了大家一会儿都去衙门登记一下,不过有句话我还是要提醒大家,一定要遵从城中的法令制度,如果有谁敢私自触犯,别怪我不留情面,希望大家记住”, “是,大人,小的们谨记大人教诲,决不触犯法令制度,以身作则”, “行了,带他们去衙门内登记一下,顺便让人统计一下城中的人数,不分民族,但是要分开男女老少,统计的详细一点”, “是,大人,马上就去办,大人我们回城吧!” “不了,我在这看一下,你们先回去吧!” “可是大人这里危险,要不我们都留下来……”, “哎呀,别磨磨唧唧的了,都回去吧!让我一个人安静一会儿”, “那,好吧!是,大人,我们先回去了”。 接着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坐在小河边安静的看着水面,似乎不认得自己了,也害怕这样的安静,就捡了小石子扔在了水里,激起了一阵波澜,颇有世事造英雄的感觉,看着手里的佩剑不过是一把冰冷的武器而已,却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还有就是对于战乱,第一次出现深恶痛疾的念头,想要停止,可是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无论为了什么,总体是两败俱伤的,还要累及到无辜的人身上,还真是有些残忍,亲眼看着自己的亲人倒在敌人的刀下,却做不了任何的事情,所以不敢想象是要经历怎样的人世痛苦,才能勇敢的活下去,此刻,想想刚才那些所谓的强盗也就不那么可恶了,还生出了一丝可怜之意。 另外到现在必须统计一下人数了,把所有人都登记在册,也便于管理和调动,同时也想做个身份证之类的东西,能证明身份,这样就再好不过了,就像我的万户令牌,是身份证明的象征。 我就坐在小溪边,静静的看着水,碰一块石子热闹了起来,又看到水面从热闹变得安静,然后从安静又变得热闹,觉得像极了生活的状态,自己不寻找就只能安静下去了,没有人会扔一颗石子给你。 侍卫们带着那些人就去了衙门,走到一家茶店的时候,正好碰见了上次的那个姑娘, “唉,你好,请问你家大人哪里去了,我找他说一下学堂的事情”, “哦,我家大人现在正在城外的那座山林里,你过去找他吧!” “行,那好吧!” 我还是在那里想着一些事情,突然发现自己的头发也变得很长了,就是用一条丝带绑住了而已,其实,我还是很喜欢长发的,就像她的长发,不知不觉中就想起了她。 在这静静地坐着倒是感觉轻松多了,这几天太累了,不止脑子不够用了,还需要劳动,不过我感觉侍卫的服饰也该改一改了,在防御的同时又要简便轻快,这样在战斗中才轻松一些,我就在地上拿了一根树枝画起了衣服的形状,也在不知不觉中想到了李白的一句诗:“黄河之水天上来……”,就被打断了, “奔流到海不复回,没想到先生还喜欢李白的诗”,是啊,喜欢他豪放不羁的性格,所以他的诗自然喜欢, “嗯,我也喜欢没想到还能找到和先生一样的爱好”,我点了点头, 被她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住了,就从地上站了起来, “姑娘,你怎么来了”,心里高兴啊! “听说你一个人在这里,就过来看看了,看你在干什么呢?” “哦,没事,最近的事情太多,想出来安静一会儿,你怎么来了”, “没事啊!就是过来看看你,听你的那些人说你在这里就过来了”, “嗯,姑娘还真是好雅兴啊!跑这么远来看我,怎么了是学堂里的事情吗?” “行了别姑娘姑娘的了,我叫高兰,以后你就叫我高兰就可以了,是这样的,孩子们上学的越来越多,学堂都放不下了,还需要新的地方”, “这事啊!好,没问题,等会儿回去我就让他们去办”,不一会儿,我就又坐在了那里,见她也没有要走的意思,就谈起了这生逢乱世的感慨。 “只希望能找到一个没有人的桃花源,和自己爱的人生活在自然的美景里,怡然自得,过着平静的生活,然后可以拿着竹竿在河里抓鱼,她在岸上看着,然后她的一阵笑声,我就感觉今生很满足了,一起过着田园的生活,远离战乱,远离喧嚣的尘世”,听着我说她沉默不语,只是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看着她就觉得我应该找到了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可是还需要知道心意才行,过了一会儿,她才说到, “是啊!在这动乱的年代,谁不想有一个安稳的生活过着,和自己爱的人一起过着田园的生活,不就是最幸福的嘛,没想到先生还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高姑娘见笑了,只是有感而发而已。” “没有,先生所说的,正是小女子一直希望的,可是却很难实现”, “没事,相信能实现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脸红,还是她脸红了,总之都不敢看着对方,各自朝向一个地方,坐在那里,感觉已经很明显了,我说的正是她所希望的,这算是古时候含蓄委婉的表白嘛! 没了避免这有点小尴尬的气氛她突然话题一转:“唉,先生,这是画的什么,看着好漂亮啊!” 看着她高兴的样子,我也高兴啊!一见钟情也大概如此吧! “哦,这是我新研究的盔甲的最新的形状,希望在原有笨重的基础上可以减轻重量,同时更加坚韧,而且可以当做衣服穿在里面”,我明显就是按照防弹衣的想法构造的,可是需要什么样的材料呢? “哇,这些东西想不想不到,你是怎么想到的,简直是神兵天降一般”, “没,没有了,哪有那么神奇,我就是改变一些想法而已”,我不好意意地笑了笑,心里还是像上次一样乐开了花, “哦”。 “行了,那我们回去吧!高姑娘”, “行吧!下次有机会还上这里来,这里可真是好地方”, “嗯”,接着就回到了城里,那些强盗现在也成了城里的人了,成为了一名兵士, 刚回到城里就要当面拜谢我, “大人,感谢你给我们这次机会,我们为大人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行了,行了,没有让你们赴汤蹈火,去帮助其他人干活就行了,去吧!” 看着这帮人浩浩荡荡的走了,她开始对我感觉是崇拜了,我能看到她眼里的小星星, “先生的文治武功真是过人啊!” “没有,只是按着自己的想法坐而已”, “来人,去带着高姑娘再开辟几个学堂出来”, “是,大人”, “那小女子也告辞了”, 就这样总算安静了下来,感觉轻松多了,说实话,感觉有她在身边真的压力山大啊!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些法令制度倒也见到了成效,归降了一批人,城中的各项建设也在渐渐进行中,幸好,最近没有敌军来犯,倒也顺利。 如果真的繁华起来,那么这边城幽州可是出名了,只希望战乱少一些,毕竟边城还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夜袭偷袭,很容易让一座城沦陷,所以开辟护城河也是很有必要的,不知道的能阻挡夜袭也好。 看着这虚无缥缈的空间里,也感觉有些劳累的感觉,无力感而又充满激情,这样矛盾的生活闯荡的态度,倒也不是很差,也能想到不一样的方法,就像高姑娘说的敢于尝试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农田需要重新开垦,还要分出各自的地界也是一个困难的事情,大家种植的作物,除了稻米之外,棉花,豆子都要种植一些,这些都是生活的必需品,所以在种植上可以自由种植,根据自家的需求。 还有就是赋税制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必须加以更加的完善和坚决实施,等到有年灾的时候也可以用来救急,还要防止各个方面的克扣赋税,一关喜欢都很重要。 经费基本不用担心了,光强盗带来的东西,就差不多足够了,也能解燃眉之急,重要的是吸引外商,往来于城中,这样会促进经济发展,这又要增加外来安置制度,所有的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在册,必须无条件遵从这里的法令制度,一旦出现,就会按照城中的规定办事,不论是哪一国的人。 这些繁复的事情都要根据具体情况,细致又细,确保每一只鱼儿都落在网上。 不知不觉中又一天过去了,突然想到匕首上的血迹还没有清洗过呢,现在都干了,不好清理了,于是,拿起来就开始了。 于是把酒放在火上烧热,涂在布上一点一点清洗血迹,倒也快,看着今晚的半个月亮,时光一晃就又过了七天,城中建设的有了基础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突然给你一座边城让你管理,在经历了战乱以后,短时间内恢复一点繁荣还真是困难。 拿着匕首出神,突然听到了一阵敲门声,把匕首插回到刀鞘里, “这么晚了谁啊!” “先生,是我,高姑娘,送一点酒喝,一只烧鸡过来,送完,我马上就走,不打扰你”, 我很快的去开了门:“高姑娘晚安啊!这么晚了还送喝的吃的,真是太麻烦了”, “没事!看你累了一天了都没有吃点东西,所以就……”, “谢谢高姑娘挂念了,没想到刚到这边城就受到姑娘的如此抬爱,还真的不好意思呢”, “先生哪里话,先生现在是城中的灵魂人物,自然应该好好照顾,行了天色不早了,我就不打扰先生了,先回去了,对了,刚才的晚安是什么意思”, “哦,就是晚上好的意思,谢谢姑娘,姑娘慢走”, “嗯,那明天再见吧!”说着,她就跑了出去,只留下曼妙的身影,再看看月亮,有一种美感不觉涌上心头,很温暖,这是在这时代里,很难找到的情感。 正好肚子饿了,又把匕首拿出来切鸡肉吃,还有酒真是用心了,不觉真的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夫人。深夜里对酒当歌不免又引起一场思乡的愁思,在这样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青春里,倒也符合快意的人生,有豪放又有忧愁,这才是人生。 感觉困了想要睡觉,可是看到另一张桌子上有一封信,看着署名是草原万户大人的,应该是问最近状况的,看来确实是值得结交的人,所以睡意又没了。 贤弟多洛: 贤弟离开草原已有一个月有余,不知道可否顺利到达江南,其实,哥哥是舍不得贤弟走的,贤弟智慧过人,又精通医理,可谓是我军中栋梁之才,特别是那“娇耳汤”非常的好吃,又能解决草原人多年来未曾克服的寒冷,真是太感谢贤弟了。 不过,说到这,哥哥也有一件事非常的不高兴,你说你走的时候都不说一声,亏得我还准备了那么多东西让你带着,结果一打听,听说你走了,这是让哥哥有点生气的地方,本来我想把那把银雪宝刀赠送与你,现在好了也没送出去,感觉很没有面子,特来此信,希望贤弟一切安好,有什么事情,随时给哥哥来信,一定鼎力相助。 九月二十日 大哥 看着写封信觉得像是小孩子写的,字迹一点都不好看,一看就是武将出身,不过浓浓的真挚感情倒是表露无疑,在这乱世里能有一个好兄弟也是一种幸福,有困难还能帮助你,所以本来就注重感情的我,现在更是以惜其如金,可比什么功名利禄强多了。 又该写回信了, 大哥: 首先呢,要和大哥说声抱歉,不该没说一声就离开,也感谢大哥无微不至的照顾,没说一声是我真的不敢面对离别,我怕这样我就舍不得走了,也希望大哥原谅。 这里一切都好,一切都需要重新建立,这里不比草原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江南早于半月以前到了,没有给哥哥写信又是弟弟的失误,而今能看到哥哥的一封信实在倍感欣慰,多谢哥哥关心,等到建立的差不多了,一定邀请哥哥到城中吃酒,一醉方休。 对了,这里有一种特产是酸枣,这在草原上都没有,到时候看到这封信就能看到带去的酸枣,希望能给哥哥带来美妙的食物感觉。 十月三日 贤弟多洛 这封信也已经才刚到,可见当时的运送东西是多么的慢,好了不说了,借着酒劲真的要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人来报告说,有人被突然落下的滚石给砸伤了,不过好在不严重,好家伙,我怎么把医馆的事情给忘了,城中必须要有一家权威的医馆,负责人们日常的头痛发热等症状,还有医馆需要自己种植药材,或者到附近采药也可以,总之这是避免不了的。 所以又发了文书,在城西一个大的荒废的客栈里改成了医馆,就叫“城西医馆”就好了,也算是官方开的第一个店,召集几个人,懂得医术医理,看疑难杂症的,城里这么多的人,日常生病的自然不会少。 记得刚一来的时候,城里还有满街乞讨的乞丐,现在却看不见了,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有的在修缮自己的房子,有的开辟道路,倒是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也说明有了一点成效。 还有就是水的问题,必须找到一个可以源源不断的水源,既方便又干净的水,不行可以做一个自制的净水器也可以,估计他们都没有见过。 先找一个坛子,把底取走,然固定一些细致的木棍,在上面铺上一条细致的锦绸,上面塞满棉花,然后再找一些石子,铺上再再上面铺一层棉花进行多次过滤,这样水里的杂物就会被阻挡下来,这样的水再烧开就好了,这样就健康多了。 所以最近也有人肚子痛可能就是喝了不干净的水导致的,所以一定要改进水源,所以就又发了一个通告: 最近多数人都觉得肚子痛,可能是喝了不干净的水导致的,所以请用下面的方法在自己家里净水,净水过后再烧开就好了,大家可以试一试。 接着大家就被这新奇的东西给迷住了,都来请教怎么用,当然她也来了,这次是真的崇拜了, “先生这个怎么用啊!感觉好奇怪啊!从来没有见过”, “你看就这样把水倒进去就会流出来,你看这绿色的物质就是杂物就被过滤去了,出来的水自然比较干净,然后再烧开就少了很多的细菌,这样人喝的水流就干净多了”, “那个细什么是什么东西,很不干净吗?” “那个就是看不见的小虫,你看就像是在空中飞的小虫一样,只不过这样的小虫用眼睛看不到而已”, “哦,还有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吗?”从我开始解释到现在她好像一句都没有听懂,不过也难怪,曾经愚钝的我也是花了好长时间才明白的,所以解释难免有点含糊不清,索性就不解释, “好了,这些以后你就会明白的,现在这有烧好的水,你喝一口是不是感觉轻多了”, “嗯,这水感觉到有一点甜味了,真好喝,比山泉水都好”, “那是自然,水中有很多东西呢,都是我们看不到的,你看就像这绿色的杂质,把他们从水中分离出来就好多了”, “哇,先生你的思想真的是太厉害了,我们想都想不到,真的是太聪明了”,说话间,我抓着人家的手一直没有放开,而且香气扑鼻,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就瞬间分开了, “对不起啊!先生,是小女子鲁莽了,还请不要见怪”, “没,没事,是我的错,我不该这样手把手的教你”, “没关系,这样,你就别走了,一会儿我炒点菜,让姑娘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先生还会做菜,真是少见的奇才啊!没想到先生什么都精通啊!连做饭都会”, “哦,只是略懂皮毛而已,我也喜欢自己做饭吃,习惯了”, “真好,不知道哪位姑娘这么有福气,会嫁给先生,那样生活不知道会有多么的幸福”, “唉,高姑娘多虑了,哪有那么好啊!姑娘喜欢吃什么样子的菜呢?” “就是平常的炒青菜就可以了,我去煮饭,你看可以吗?” “青菜不行,那展现不出我高超的水平,这样我去做饭,你就在这喝茶等着就行了”, “那,那怎么好意思呢?我只不过是一介女流而已,不值得先生如此待我”, “没事,不要紧张,既然能遇到你,就说明我们也算是知己了,在知己面前没有大小高低,记住以后不许再小女子的小女子的叫着,知道吗?我不想被你距离千里之外”, “先生,我从没有见过您这样平易近人的好官,请受小女子一拜”, “哎呀,我都说了不用这么多礼节的,随性自然自由就好”。 “那小女子真的是太幸运了,有您这样一位朋友”, “嗯,等着吧,我去做饭”。 前几天没事的时候,自己拿黄豆磨出了一点油,一直舍不得吃,所以今天算是派上用场了,准备做一个蛋炒饭,做一个红烧肉,炒一个青菜,再做一个蛋糕,希望可以给她一个从没吃过的美食盛宴。 用了大概两个时辰才做好饭,她一直在那里坐着,也有几次想要过来帮忙,没有答应,就回去了, “来,饭好了,先吃这个蛋糕吧!在吃的时候许一个愿肯给能实现”, “要怎样许愿呢?”她高兴的看着我,如同看着世界之外的人一样,这样也没错,本来我就不属于这个时空,只是过来玩一玩而已。 “就是双手扣在一起,放在胸前,然后在心里默念你的愿望就行了,但是不要说出来”, “好了,现在可以开吃了吧!” “来,尝尝好不好吃,这个叫蛋糕,是用谷物粉和鸡蛋做的”, “嗯,真好,真甜,好好吃啊!这也是先生发明出来的嘛!” “是啊!你看可以吗?” “好啊!太棒了,先生真了不起,我要和先生学做蛋糕,怎么样?” “可以啊!只要你愿意什么都可以教你”, “这个是蛋炒饭,是米饭和鸡蛋一起炒的,怎么样也可以吧!” “嗯,真的好好吃,这些东西说实话在皇宫里都没有吃过,还真是一场盛宴,太棒了”, “嗯,这些都是最新的菜,只有我会做,你是第一个吃我做的菜的人,能得到你的大佳赞赏真是荣幸之至”, “没有了,跟先生一比,小女子我就是一个凡夫俗子,哪里比得上先生的仙风道骨啊!”吃着吃着她倒是忧伤了起来,真的不知道该如何了,或许女孩子就是这样多愁善感吧! 那夜吃到很长的时间,虽然没有喝酒,但酒不醉人人自醉了,我知道她的意思,可是还是不能太快接受,毕竟自己何去何从还不知道呢,不能给她没有安全没有依靠的感觉。 这个场景又像极了夫妻之间的小生活,其实,我所追求的不也是这样吗?只是有些东西不真实就会迷住双眼,等到看清楚又晚了,所以趁没有迷失之前就一定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样才会更容易走出这座森林。 今晚她也没有回去,她在床上睡的,我在地下睡的,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不过也没有发生什么,就是好友而已,是吧! 对了,明天要让医馆持续记录才好,治什么病需要怎样标准的方子都要记下来,这样也会有一部传世医书可以保留,还要清楚记下各种草药,都需要明确,毕竟自然这莫大,还需要一点一滴探索才可以,不然只是靠着前人的智慧恐怕是不行的。 明天也要找找制作盔甲的材料,每天穿着笨重的盔甲都变得笨拙了,脱也不好脱,战斗又变得那么缓慢,或许那一点速度也会成为致胜的关键,能有一点胜利的机会都不要放过。 还有就是士兵要重新操练,原有的战斗方式也应该更加的优化才行,新的武器也要研制出来,还有排兵布阵的整体配合也很重要这都是需要做的事情,可是又上哪里去找这样的人呢,太少了。 还要建立奖罚制度,论功行赏哪怕百姓也是如此,给那些做出卓越贡献的人鼓励,这样用起人来也方便有效率,总之各个方面都是事,想要有一个固若金汤的边城城池,还必须要这样。 还有火药的使用方法,不能不知道怎么用,敌人没被吓死,自己人倒是倒下一大半,真的不能这样。 还有蒙古兵士原有的服装也要改变,要穿的和中原人一样,还有附近的城池,叫做瑶城,因为距离不远所以也要重新管理,需要大量自己可以信任的人。 每天人们的工作热情都要到晚上,我的这几个侍卫也说开了眼界了,说在草原上从没做过这么多复杂的事情,感觉脑子都不够用了。 其实,想想这些东西,也不过是想自己证明自己能行而已,即便是到了这个时代,给我一座城池照样能管理的很好,而不是只知道空虚幻想,虽然这是真的带兵打仗,会丧命,但是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就无法快速的成长,所以不要抱怨这条路有多么的艰难,相反,如果不艰难还不走呢,未来如果没有一点的挑战也就没有意思了。 其实,最高兴的还是遇到了她,很高兴,很喜欢她这样子的美。 猛兽来袭 雨一直在下,下个不停,由于城中地势较低,所以水自然就会灌进城里,从山上居住的野兽也会被洪水逼下山来,向着城中袭来,本来刚刚建好的围墙工事,又被破坏了。 总在你得意洋洋的时候将事情变得更加糟糕,而且是在夜里,幸好这几天修护城河的工程没有间断,所以算是起到了一部分的作用。 瑶城那边和幽州在一条线上,不过瑶城那边工事完整,所以受损程度不大,主要还是幽州城这边,大雨过后需要重新休整了,现在被破坏的一塌糊涂。 “报告大人,西面刚建好的围墙已经被雨水破坏掉了”, “没事,所做人立即上山上去,先不要管了,山上有没有什么山洞啊?” “大人,有,就在山里,而且很隐蔽,是城里人遇到战乱就躲进去的,没有让敌人发现过”, “那好,现在扔下所有的东西,只带着衣服,管理好孩子,先进山里再说”, “快点,大家都快点”。 本来平静的夜,随着巨石倒塌的声音,惊醒了梦中人,人们开始穿衣服纷纷开始救命,山上的狼群还有牛群都斯声裂肺的叫着,更加给人恐慌感,大水冲塌了房屋,从街道四处流窜,妇女儿童是保护的重点,不过也有被水冲走的,还有树木也被冲断了,所以才要号令大家往山里走去。 “所有的将士听令,立即救人,能救多少就救多少,快点”, “是,大人”,一场大雨冲灭了所有人的希望,本来好好的建设着,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效,现在一切又被毁了。 “先生,你先上山去吧!我去看看他们”,我一下子就拉住她,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没事,没事的,你不用下去,快点上山,这里危险,快去,我不想你出事,快去,快走”,然后又大声命令她离开, “是,先生,你要多加小心,我在山上等你回来”,然后我就转身回去了,她跟随着人群,也浩浩荡荡的上山了,只要她没事,我就放心多了。 狼群和牛群还有其他的动物也都很聪明,知道往高处跑,被冲的四散都是,我也下到水里,看着一个儿童在水里挣扎,顺便拔起长剑,一边支撑着一边抱着孩子往回走, “没事了孩子,顺着路,往上跑”,小路上也有父母在焦急的等待着被救的人,随后一群年轻人也都投入了救人当中, “孩子,娘在这里,太好了,谢谢大人”,一瞬间各种声音都有,可恶的是这些野兽,趁着洪水袭击人类,所以也有人在水里就被吃掉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抢救总算把所有人都救了上来,人多多少少都受了伤,现在医馆也泡在了水里,一切又都成了泡影了。 “大人,现在一切都完了,我们该怎么办啊?” “先生,你没事吧!太好了,来,快换一件衣服”,此刻大家都呆在山洞里,高姑娘看到我就拿着衣服过来了,看到大家没有希望的眼神,好像无能为力。 小五:“统计一下人数,看看是什么情况”, “是,大人”, “大家听我说,今天大家做的很好,知道自行去救人,这是我很感动的地方,还有这是天灾,是我们抗拒不了的,所以大家不必担心,等到水退了,我们再重新建立,只要有人在就不怕家园被毁灭,大家说是不是啊!” “是,是,我们誓死追随大人”,首先那群强盗先支持了,不,现在他们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士兵了,不顾自己的危险去救人,真的是作为一个兵士应该有的精神。 “大家先睡一会儿吧!估计过了今夜水就退了”,说完我走到洞口看着外面的情景,一座城就这样被水给冲坏了,经过半个月的努力还真是不甘心啊! 水退去以后,首先要做的还是修城,然后就是对于野兽的控制,从这次来看是疏忽了这些野兽,第三在山与城之间必须种植一座防护林,防水的同时也要防止猛兽的袭击。 这场洪水冲毁了整个青春的建筑,这是自己用整个青春铸造的青春世界,如同整个世界一样精彩。 大概曾经都喜欢那么一个人,只是没有爱对人才叫青春,虽然也过去了那么多年,但是这份温柔还是不经意的上扬,青春的意思大概就是:输得起。 同样,放在现在同样也输得起,大不了就是从头再来了,或许对于现在是一场灾难,等到过去后是一种幸福也说不定啊! “大人,人数都统计出来了,全城一共一万三千四百零一人,大概都受了伤,还有二十几人失踪了,估计是被野兽袭击了,还有在逃亡过程中被房屋给砸死的大概有十多个人,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少了三人,还有妇女也少了十多个人,其他的人就都在这里了”, “大家看一看少了谁都报上来,然后再去做处理”, “是,大人”, “先生,你没事吧!” “没事不用担心,这点小事还不是问题”, “自从我认识你,也没见你一次无奈的时候,真的是了不起”, “无奈,我的无奈多了,只是这又有什么用,还不如想出办法直接去做呢,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解决问题,可比在原地纠结好上太多了”, “对,你说的没错,男人就该这样”, “嗯,这有一件衣服,你先过去睡吧!我出去看看,没事的”, “嗯,那你小心一点”,突然被呵护的感觉让心里一暖,这是好久都没有过的安心感,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啊! 经过一晚上的整理,总算安静了下来,还有动物在旁边喝水,天也已经微微亮了,大的牛给小牛舔干身上的水,狼群也在保护着小狼不被冲走,也和人类一样有着同样的感情。 不久洪水就退的差不多了,动物又都出了城回到了山里,人们也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到现在害怕的心还嘭嘭直跳呢,幸好之前对于房子有所加固改善,才算损坏不太严重,我所在的院子因为都是石头做的,也没事,关键是木头房子毁坏严重,所以这次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把木头房子全部拆了,换成石头的,这里石头很多,而且那边有个石坑,可以开采大量的比较规整的岩石,这是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世界啊! 这也应该是边城应该有的样子,全城都要用最坚硬的岩石来防御,既可以减少损失又可以带来一定的安全,应该是特有的景色才是,不知道之前为什么没有人想到这个问题,所以冲破原有的束缚思想也是很有必要的。 今天一早,把幽州城里几个老人都请了过来,因为这几个人都曾管理过幽州,所以对于这里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可能他们知道, “不知大人将我们几个老朽请来不知道所为何事,还拿了这么多的好酒,真是不好意思啊!” “没事,您们作为前辈,我作为晚辈是应该的,其实这次请各位过来是想问问对于生活在城外的野兽应该如何管理,只是是否管理过”, “不瞒大人说,在野外的山林里,已经出了国界了,因为经常有其他各国人,因为这里还打过几次仗,所以本国未曾管理过,虽然在这幽州城野兽伤人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有时候被野兽吃的时候都有,所以对于这里夜禁制度非常的严,也就不曾管理”, “是这样啊!这样长此以往肯定不行,所以我想通过建立围栏来挡住这些野兽,不知道众位有何指教”, “这个大人恕在下直言,我觉得还是不管为好,这样或许会有更多的麻烦”, “哦,那大家都不赞成管了,可是通过大水这件事,野兽伤人事件很严重,如果不管理,人心就会不安,这是很危险的事情”, “这个也确实有必要,可是我们就算有心也不敢管啊!毕竟野兽太凶猛了,不是我们都对付的了的”, 我:“这个也对,对付野兽,必须有火药才行,不然很麻烦,对了前辈,这幽州城可以找到火药吗?”, “这个火药一般都是由官府保管,这幽州城一破,这些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所以说找到火药是很难的,不过我确是知道在那边的石料厂有火药,是留下来开采石头的”, “真的吗?老人家,那太好了,走我们现在就去搬回来,会派上大的用处”, “走吧!我知道在哪里,带上人跟着老朽走就是了”, “那好,等到回来我们再痛痛快快喝酒”, “好好,大人客气了”。 接着就带人去了离城不远处的石料厂,有几箱包裹的火药,完好的保存在那个洞里,带了十多个人也带了回来,放到了院子里,然后又和几个人喝了一些酒,就开始了控制野兽的计划。 点了一百名兵士,扛着木头就出城了,还有木板,准备在城外修一座隔离桥,这样就把野兽困在了山里,只能往城的反方向走,而不能进到城里,因为有隔离桥挡住去路,想要进城必须破坏掉才行,估计野兽也不会这么破坏,遇到障碍就退回去了。 两根木头之间用宽的木板挡住,就这样随着地势修了一条隔离桥,一直到与城门相对,人过去自然好过,但是野兽过来就费劲了,因为那里还有一条护城河。 就这样用了一天的时间才算完工,也要有人定期看守才行,这幽州城还真是危险重重,既要抵抗敌军又要防止野兽的侵袭还真是不容易。 接下来就是继续开始之前的各个没有完成的工作,通过这次大水,河道的疏通很重要,尽量可以让水从城中流过,估计要是建立所谓的水库就困难了,你光说这些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做,所以暂时放一放。 此刻,全城的木屋都被拆掉了,算一算木屋也没有多少,接下来又是运石头,把石头打磨成长方形,这样原有的木房子和石头的结合就坚实多了。 还有找到的几箱火药是很好的工具,不只是用来开采石料,还可以用于抵挡敌人,都是很好的武器,所以必须省着点用。 不过这些火药可以分开,就像我们制作的火炮一样,可以掺入沙子黄土,小石子等的东西,可以提高威力,说做就做。 这几天她也在忙着修理屋子,我让几个侍卫专门去帮她了,我这几天因为要制作火炮的事情,并没有去烦扰她,她也没有过来找我,在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也总会想起她的影子,算是这些繁杂生活里的一点放松吧! “小五,你骑着快马,去瑶城问一下情况,看看是否派几个专业工匠过来帮忙修理一下房屋,顺便看看那里有火药吗?弄点回来,这是万户令牌,如果不服,就拿出令牌”, “是,大人,小的这就去办,”, “等等,顺便先把阿克里将军叫过来”, “是”, 在这边城,防御和进攻同样重要,如果被敌军第一个攻破,那么接下来就有可能连攻陷接下来的几个城,所以必须有充足的火药武器才可以,所以必须去找到火药,哪怕从瑶城先运来也可以。 瑶城再往西北方向推就是禹城,禹城的水利工程倒是值得我们借鉴,毕竟号称天下最大水利奇迹的“大禹堰”在那里,连接南北交通水利,自从修建以来,就一直在工作着,灌溉了万亩良田,这么多年也因为它的排水量巨大,所以避免了很多次的大雨。 “阿克里拜见大人,有何吩咐”, “将军过来,最近衙门修理的怎么样了”, “这次大水并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还在继续修建着”, “那就好,估计这几天就能修建完毕”, “是的,大人”, “这样将军,还有一件事情就是,在城与山之间修一座防护林,这样既可以挡住风,也能防止水再次被灌进城里,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工程”, “是,大人,我这就去办”, “不,我们一起去吧!可是现在还没有找到可以种的树,该怎么办呢?” “这个好办大人,我们可以讲猛兽林里的小树木移栽过来,不就行了”, “这个也可以,不过还要越过刚做好的隔离墙,会不会有些麻烦”, “这个大人您放心吧!保证这些野兽伤害不到我们”, “那就好”, “唉,对了大人我想起来了,在衙门内好像有一批树苗是我无意间看到的,要不要搬出来”, “那太好了,就方便多了,快去,叫人把树苗全都搬出来,我们一起过去种树”, “唉,先生等会儿,我也要去”, “高姑娘,你来干什么?去自己回家去,我们这要去种树呢”, “我也去不可以吗?再说了,你凭什么命令我回去啊!我也要去种树不可以吗?”她半开玩笑半撒娇说到, 其他人一看到这样的情况都笑笑先走了,只剩下我和她站在那里, “对不起啊!刚才确实是用词不当,其实,我只是不想你这么累,回去自己做点事情,挺好的,毕竟在城外是危险的”, “我知道你是关心我啊!但是我就是想和你一起去种树,不可以吗?” “可以啊!可是,算了,一起去吧!你拿着这个锄头”, “好嘞,我在前来开路,走吧!”一听到我说能去,她突然变得很高兴,连我自己都无奈了。 其实,在触碰到一种感觉的时候,当你顺着这个感觉去想到一个人的时候,你的心已经发生改变了,这种改变自己不知道,只有当面对她的时候,才会不经意间表露出来,然后才发现自己变了,这是一个很奇妙的过程。 发现种的树是桃树,那么在桃花盛开的时候,就是一个美丽的季节。 说实话我本来打算把这片猛兽森林变成城里的动物园,这样就需要很大的扩充城的面积,到时候再主修一条防御长城,那么就易守难攻了,这样也容易进攻,可是目前还办不到,或许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我用锄头挖开坑,她将树苗放到坑里,然后就是埋土和浇水,配合的很默契,水就是护城河里的水,离着这里不是很远,所以也方便,就这样我就想问问她喜欢什么样子的人。 “喂,高姑娘,你喜欢什么样子的人啊!” “嗯,你今天怎么了,感觉怪怪的,先是命令我,现在又问我喜欢什么样子的人,说吧!有什么居心”, “没有,没有,高姑娘想哪里去了,相处了这么多天,我是什么样子的人你还不知道吗?我就是随便问问,不愿意回答算了”,我感觉自己有点心虚的说到,其实,我想问的是你是不起喜欢我,如果她说是,我当然也说是了,暗恋最好的结局不就是我喜欢她的同时,她也喜欢你啊! “好吧!我喜欢大英雄”, “大英雄,什么大英雄,比如呢有谁”, “自己参悟吧!什么时候想好了,再告诉我,我等着你的回答”,说完她转身就走了,原来是去拿树苗了,我还以为她要走了,吓了一跳。 到现在我才感觉自己的不妥,这还是我吗?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能想这样的事情呢,真是的,还是老老实实把树种完再说吧! 其实,带领百姓重建城池,也能悟出一个青春来,如果在青春开始的时候,头脑就这么清晰就好了,像是排兵布阵一样,条理清晰,也不至于走那么多的弯路,真的是现在才懂,没发,愚笨啊! 在青春里突如其来这么一场大雨,把所有的东西都冲走了,自己的辛苦也白费了,幸好,还能重来,也希望青春可以重来,因为勇敢和希望,从来没有服输过,加油! 也希望,这座城能抵挡下一次的大雨侵袭。 需要多久 开口表白需要十足的勇气,每个想要表白的人害怕的不是拒绝,而是自己看着对方的眼睛时,会无法说出心底真实的话语。 所以当你和她坐在同一张桌子前的时候,她看着你,你也看着她,心里想,等到喝完这杯咖啡就说表白的话,可是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明显差了几个层次,说出来的话含糊不清,还要拼命努力解释,等到咖啡喝完了,她也要走了,只是说:“等你想好了再说吧!” 心底往往会演练上千种开口的样子,可是真实的表白只能有一次,当想象被无限放大之后,现实反而显得无足轻重了。 爱情本来只是两个陌生灵魂误打误撞的相遇的一次停留,相爱的人在一起后相依相伴,相守一生,彼此生命的一点一滴的痕迹都会印在对方眼中,彼此会淡忘最初的爱情火花,想到这里,不禁觉得忧伤。 爱情是可以天长地久存在的,但相爱的人却无法阻挡时间的流淌,总在一点一滴中慢慢变老,能看着对方变老的样子,也在爱情世界攀爬到最高峰了吧! 爱情需要上天赐予太多的运气和勇气,多到当爱情降临的时候,相爱的人甚至会开始怀疑这段爱情的真伪。不管怎么说,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当表白不曾说出口的时候,这份擦肩而过的爱情便不会再继续。 今天和她一起种了树,晚上才有的这段感悟,一杯酒,一块酱牛肉,就是今夜的晚餐了,不想吃饭,突然感觉一阵害怕,害怕她出现,又害怕她失去她,不由得有些恐慌,茶饭不思,只有对月寄愁。 “报告大人,小五回来了,带来了瑶城的工匠,还带回了几箱火药,这次应该够多了”, “嗯,这么快,出去看看,走”, “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家万户大人”, “属下拜见万户大人”,我刚一出来就看到小五和另外五个人在那里站着,还挺快只用了一天的时间, “辛苦了,小五,回去休息一下吃点饭吧!” “谢谢大人”, “你们都介绍一下自己都会什么,好把你们安排到地方指导一下这些人,接下来就要辛苦各位了,为了幽州城的基础建设”, “这是属下应该做的,还请大人吩咐便是”, “下官夏乙,是房屋建设构造官员,担任瑶城房屋建设一职”, “下官孔月,是修桥梁的,担任瑶城桥梁工程官”, “下官林山、这是我弟弟林峰我们两个主要是河道疏通、建设以及开辟,担任瑶城的河道运行官”, “下官是吴晓华,是一名医生,担任瑶城的医史一职”, “好好好,我让侍卫带你们过去看看最近建设的怎么样,如果不行还要重新修建才好, 第一:桥梁不需要在城外建设,只需要在城的大门口建一所活动桥,只要能跨过护城河就可以了,这是必备的,另外城中也需要几座小桥,供日常使用; 第二:房屋建设一律建成石头结构的,可以防止大水的侵袭,保证了安全又能起到防御的作用,屋子不需要太高。但是需要简便一点,放的人也多些就可以了; 第三:河道疏通,需要开辟一条可以循环的河道,如果遇到大水侵袭,水会围绕城里河道流动,最后汇入到护城河里,这需要开辟很多新的河道,如果用的人多,需要用人和我说一声就可以了; 第四:就是医馆的问题,你需要开趟授课,尽量教一些有医术功底的人,或者互相学习,马上快要入冬了,一旦生病,医馆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大家都要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毕竟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战争就会来临,到时一切就都晚了,明白吗?” “是,大人,属下一定竭尽所能,建立好幽州城”, “嗯,去吧!” 其实,这个状态命令别人,还是头一次,毕竟以前沉默寡言,都不敢说话,这一下说出这么多有水准的话,还真好,像一个领头者的样子,如果现在再表白估计一下就能成功。 或许前一世说了太多的话,到了后一世注定要安静沉默了,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去,我觉得用的最多的还是爆发,总在不经意间爆发。 城中的教育,基础建设,医馆,水利工程,训练兵士,防御工事,防水工事,防止野兽侵袭工事,登记人口,还要发放证明牌,百姓的福利制度,奖罚制度,各项法令制度的建立,新的衙门口的成立等等,都需要一点一点去做,所以真的力不从心了。 终于有时间偷偷跑了出来,本来想要找兰兰的,也就是高姑娘一起出来,不过想想还是算了,自己有时也挺好的,有她在身边还紧张呢? 在战场上都没有这么害怕过,而面对她感觉比打仗还可怕,所以英雄再勇猛无敌,美人这一关还是挺要命的。 不过来到这里发现了一个情况,这里水果很少,几乎没有,除了城里有几棵桃树之外没有大的水果林,所以就想开辟出一点地方,种一片苹果林,这里的温度不是太低,也不是太高,估计南北水果都可以种,可是这树去哪里找呢? 顺着小路一路跑,跑到山上,远看这幽州边城,两面三面环山,倒是一个防御的绝佳之地,整个城,呈现圆形,可见建立这座城的人一定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想出来的,真是了不起。 好了还是水果的事情,看着这山里也都是野果子不好吃,下了山继续往前走,是一片戈壁滩加沙漠,胡杨林长在只有一点水的浅滩里,不过真的却是张牙舞爪,很是旺盛,再往那边就是无尽的沙漠了,不知道里面又藏着什么样子的敌人。 不过我突然被不远处的橙色果实吸引了,这是,这是沙棘果,太好了,可以自己榨汁喝啊!这可是最好的天然果实了,长的很茂盛,可是这土质好像不一样,都像是从山上留下来一样,应该是火山灰,这附近有火山吗? 顺着泥留下来的痕迹,一步一步走到山上,因为滚烫的岩浆,经过石头,石头也被烧的只剩下碎末的空架子了,一碰就碎,所以从这条路上去还是要小心的,不然就会滑下来。 终于爬上了山,看到了不是很大的火山口,火山口的岩石上还有余温,如果附近有湖泊,肯定就有温泉,到时候在边城开一个温泉度假城,那岂不是要出名了,不行,还是先看看再说吧!没想到到了这个时空,爱做白日梦的习惯还是没有改掉。 总是在你最得意忘形的时候发生不愉快的事情,突然山开始剧烈摇晃,这是火山要喷发了吗?不会吧!赶快又往山下跑,火山口开始冒出浓浓的烟,顺着跑过去,等到刚到了山下便开始喷发了,像是自然的一场烟火盛宴,不过我感觉火山好像看我不爽,不做白日梦就是了,还不行吗?? 幸好跑得快,只是擦破了一点手皮,我来了也有半个多月了,没有喷发,偏偏在我有一点空闲看看附近风景的时候才爆发,还真是巧合,所以说火山是因为我而爆发的不过分吧! 远远地看着,空气里充满了热度的小分子, “大人,你没事吧!一转眼您就不见了,所以我们就过来找找”, “大人,我们快走,你看这充满烟雾的火山一看就是邪山,快点离开这里”, “放心吧!不用害怕,这是火山在喷发呢,留下来的物质叫岩浆,可是很好的肥料,还有这里怎么会有火山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据老人说很早就有了,不知道这是什么山,所以认为这里藏着鬼怪,没有人敢接近这里”, “是这样啊!”也难怪,那时候人们解释不通的地方就交给鬼怪来解释,鬼怪是解释不通的,所以自然就不用在意这些解释不通的东西。 不断有石头从空中落下来,大地剧烈颤抖,侍卫一个一个都把刀拔了出来,以防有什么万一, “没事的,把刀都收起来吧!” “是,大人”,接着几个人看完了火山的整个表演,持续了近一个时辰,火红的岩浆也落了下来,落在石头上冒起一阵白烟,只是到了沙棘树旁边的时候,岩浆突然由一股分成了两股绕过了沙棘树,可能因为地势高了那么一点,所以就没有受到伤害。 等到火山停止活动了,也算结束了,不过要是在夜里,估计会很耀眼,很漂亮。 等到差不多了就过去摘沙棘果了,橙黄色的果实特别耀眼, “大人,这是什么果实,会不会有毒啊!” “这叫沙棘果,是长在沙漠边缘的美味果实,榨汁可好喝了”, “大人真是见多识广啊!佩服”, “没有了,就是多看点书就行了”, 哈哈哈,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美食了,正是因为这些东西,我才知道这么多有关美食的东西,还有喜爱的水果,人家虽然贪吃,在夏天也确实吃了不少的水果不过可不是白吃的,总算记住了什么,吃货也是有学问的好不好。 摘了不少的沙棘果放在衣服上包裹着,就回城了,大家还在继续努力的干着各自的活动,这是让我很欣慰的,好像并没有因为火山的喷发而影响到,除了几个侍卫担心我的安全跑出去以外,其他人也在努力着。 不过我没有想到她一直在院子里等我回去,因为出来一晃就三个多时辰了, “一边走我一边吃着生的沙棘果,真甜,你们也吃啊!可好吃了,营养又丰富”,像个小孩子一样给他们介绍着,不过他们都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一进院子就看到她的身影,似乎有些担心的身影, “喂,你跑哪里去了,知不知道大家有多担心你,你自己不都说,出了城是很危险的吗?你自己还乱跑”, “没事,我一个大男人还能没了不成,我是去看看附近的地貌地势去了,顺便采了一点东西”,掀开衣服,橙光灿灿的沙棘果出现在眼前,她就很疑惑, “这是什么果实这么好看,不会有毒吧!” “不会有毒,你看他们都没事啊!是不是啊!再吃一点让这位姑娘看看”,接着他们几个又吃了几颗, “真好吃,真甜”, “行了,把果子都放在桌子上吧!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 “是,大人”,说完放下果实就走了。 “你看吃了没事吧!你也尝一颗”,接着她也试着放在嘴里一颗, “嗯,真的很甜,还别具风味,真好吃”, “是吧!没有骗你吧!” “嗯,没有,这个果子叫什么名字,从来没有见过”, “这叫沙棘果,是沙漠里长的一种水果,因为需要水,而且昼夜温差大,所以糖分积累就多,自然就很甜了”, “虽然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觉得好有道理,我自认读书不少,书上怎么没有这些知识呢?” “这个,以后就会看到了”,我无奈的笑了笑, “对了,我给你榨汁,你会觉得更好喝的”, “是吗?我到要看你如何榨汁”, 马上就开动了,先把院子里的磨盘彻底清洗了一遍,就像磨黄豆一样,把沙棘果放在磨盘的洞里,然后一边转动磨盘一边看着沙棘果被磨碎,出来汁液,果肉和汁液共同流到桶里,沙棘果汁的初步就算完成了,然后重复这个步骤,直到桶满了为止。 “来,我往里面放果子,你转动就行了,这样快一些”,然后看着黄色的果子汁流到桶里,不觉有些嘴馋了,还真是觉得好喝。 过了大概半个时辰终于桶满了,这样又要进行第二步,过滤。 “这好喝吗?感觉像是在做豆腐一样”, “对,方法差不多,不过却比豆腐好吃多了”, “嗯,快点弄,真想尝一尝,认识你我可真是大开眼界了,突然感觉自己就虚愚昧无知了,还教学生呢?不去你去教吧!” “我,可别开玩笑了,我哪有那个时间,学堂的事情还要多拜托姑娘你了”, “放心,有本大小姐在,学堂没事”, “嗯,相信你”, “唉,那是必须的,你必须相信我”,她说起来头发飘飘的好动人心弦,我都不知道该如何了,反正就是不敢看她,可能是害羞了吧! “我进屋拿一块布,你先等一会儿,你再去拿一个木桶过来”, “好的”,然后我就拿着三层布过来,还拿了一个葫芦瓢,然后在另一个木桶上放上布,一边舀出果汁一边过滤, “来我拿着布,你把果汁倒在这布上就可以了”, “好的,这道工序叫什么呢?” “果汁和果肉分离,这叫过滤”, “哦,是这样啊!感觉只有你才能想出这样聪明的方法,真是太奇怪了”, “不奇怪,这就是智慧,以后多学着点”, “哦”,她不经意间轻轻地撅着小嘴,感觉好可爱啊! 然后就是又过滤了两遍,果肉放在了木盆里,果汁依旧在慢慢流着,不过因为果肉的离开变得少了许多,尝了一口果汁感觉少了许多果肉,喝起来就是爽,然后放点白糖就更加的甜了, “来,你再喝一口沙棘果汁试一试,是不是感觉好多了”, “嗯,这次更有味道了,没想到除了会做饭还能做出这样的果汁,太棒了”,她又不经意间跳了起来, “对不起啊!太高兴了,失礼了先生,别见怪”, “没事看你高兴,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哦,对了这个果肉能吃吗?” “当然,这也是好东西,这个可以放在水里煮水喝,放点白糖就更加好喝了”, “啊!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真的好喝,你也喝啊!” “嗯”,看着她开心的样子,我也很高兴,不过却不能说出秘密,必须还要晚点表白才好。 “报告大人,在城外发现一伙骑兵,不知道是敌人还是朋友”, “走,过去看看”,站在城头上,看着一身奇装异服的不知道哪国的兵士在追赶一只老虎,老虎已经少伤痕累累,不过仍然在反抗着,咬住一只马的腿,把马给咬趴下了,人也摔了下来,摔下来就生气了,射了一只箭,老虎彻底躺下了,然后几个人抬到马上就远去了。 “这是哪国兵士,为何要捕捉野兽?” “禀告大人,这应该是辽人的骑兵,他们经常以野生动物为食,所以会词才会来来到这里捕捉的”, “不行,这样不行,下次捕捉一定及时通知我,这是我看上的地方,不能让外人捕捉了”, “是,大人,下次一定先通知您”, “最近房子建的不错,有气势,马上要变成一座石头城,这样看着就规整多了”, “河道那边疏通的怎么样了?” “大人,新的河道正在挖掘中,估计得需要几天”, “嗯,那就好,到时候再选出专门运负责的官员,一切就步入正轨了”。 下一步就是重点军事训练了,我要按照特种部队的训练要求来训练,打造一支无影无形的影子部队,取敌方首级于千里之外,这样要比规整的将军交战要结束的快的多,还要做出新的铠甲,这样就能减轻重量了,还能抵御攻击,不过想要找到这样的材料还真的很困难。 她也和我一起来了,看了看刚才辽人捕捉老虎的情景,不,应该叫大猫, 她:“为什么人都这么残忍呢?” “为了生存呗,自然法则,强者生存,弱者淘汰就是这样”, “哦,行了,不想了,我们还是回去喝果汁吧!” “嗯,回去吧!” “对了,你说城外的野兽森林你也要,为什么?” “野兽也是人类的朋友,有野兽也会派上一定的用场”, “是这样啊!看来你又有好的主意了”, “嗯,我发现你越来越了解我了,我说什么,你好像都能听懂了”, “是嘛!不会吧,我差的远呢”, “嗯,走吧!一起走走”。 不知不觉中一天又过去了可真快啊!如果青春就只有一天,那么青春所代表的整个生命也就能生活一天,也足够了,所以珍惜现在,珍惜时间是很重要的。 爱一个人需要多久,和一个人表白需要多久,都是不确定的事情,有了共同的美好的回忆就算是真的表白了,最后只剩下一句话的事情,等你说出口就真的拥有了一段美好的爱情。 想不到的甜蜜 转眼间走进了五月份的时节,在笔下的时光永远都很快,留不住的时光,在平淡的岁月里更显得珍惜的可贵。 记得曾经和小贝(前面提到的小猫)生活在一起,因为平淡无奇的生活,所以生活观察的重心自然就到了小贝那里。 对于这个世界爱答不理的它,只有往它的盘子里放一条小鱼或者一杯酸奶后才会愿意起身走几步,移步到盘子前,起初我以为小贝只是懒惰,可是后来才发现是真正的智慧。 小贝对于生活的理解可能比我要深刻的多,虽然它也告诉过我,可是“喵喵喵”的我也听不懂啊!对于生活小贝给出了很好的答案,所以才能如此的细腻而又深得体会。 我觉得小猫是一种魔幻而又现实主义的动物,首先它静止、深不见底的瞳孔中就像面对着整个宇宙一样,广阔而又大的让人发慌,有了很大的力量,足以应对生活里所有的忧伤。 所以对于小猫不论是公母,我都会以对待“女孩子”的态度去对待小猫,因为它温柔不娇纵,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种“豪情快意”是我在生活里做不到的,就像你在商场里看到自己喜欢的饰品,虽然因为价格贵第一次放弃了,但是这样念念不忘,多半会买,只是时间迟早的事情。 也如同去爱一个人,当你付出了感觉,再想说不爱了,自己已经变得不舍了,爱了就爱了,不爱就不爱了,这样的洒脱估计谁也做不到,时间能证明一切。 这是小贝告诉我的第一个生活态度:自己在意的会放在心上,自己不在意的完全可以不必理会,当然也要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调整。 起初,木兰只是代父出征,可是时间久了,就真的当做了出征,直到众人发现,才觉得不可思议。 就像兰兰(也就是高姑娘)觉得她就是一个不拘小节、比较开明的女子,不会受到一些东西的束缚,喜欢探索未知的东西,不知不觉中就把自己豪放的一面展现了出来,这是很难能可贵的态度。 就像木兰,女子也有为国为民的高尚情怀,而不只是听任于别人,她们也有自己豪爽的一面,也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她们的智慧有时甚至高于男子,所以才有巾帼英雄的木兰,从木兰和兰兰的身上可以看到一种冲破原有束缚的强大力量,让我着迷,当然只是因为眼前的兰兰,而对于木兰从军更多的是无比敬佩之意。 所以在建设幽州城的时候,也要多听听她的意见,有时她的想法是我所想不到的,所以说有一个“贤内助”还是非常重要的。 昨天在城头上看到辽人在捉捕猛虎,就觉得像是在抢我的东西一样,自己看中的东西还能让别人抢走吗? 不能,因为那是我的,所以我要去保护这些野兽不被伤害,这是第一次,等到下一次就不会让这些辽人这么轻易捕捉了,再说也有想要扩建幽州城的想法,所以当她问我这些野兽有什么用处时,我自然会说有用,只是为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城修的差不多了,现在主要是城外的建设,必须马上完成,这样内部的建设也就不那么着急了,因为我有预感会有敌军来袭,对于城外的建设刻不容缓。 现在城外是这样子的情况:本来是只有大城门前面一片沙地,所以防御工事就只有一个大门,大门破了,敌军就会大军涌入,那么城池沦陷是很容易的事情,就比如前几天的一次大水,根本挡不住。 不远处是一片有猛兽居住的森林,上次做的隔离桥就是希望能挡住这些野兽的去路,毕竟不是所有的野兽都能在森林里活动,这样同时也是保护了野兽的安全,虽然这些不能挡住那些辽人,但是只要破坏掉这道隔离墙就有理由消灭他们,就是这样。 森林挨着山,所以隔离墙很好修,一直弯曲到城墙下边才可以,这样野兽也只能到了城下不远处,而不能进城,也不怕一下就到了城门下。 所以对于这些空旷的防御,在外面加一个护城河是必要的,从山底下开凿过来,宽一点,大概有七八米宽,然后直到围起整座城,算是第一道防御,没有新修的铁链门,除非飞进城里,否则想从正面进攻是很难的,所以这是加固的第一个防御。 前面的隔离桥算是界限吧,如果触碰就相当于进攻了,所以也算一个小小的障碍。 或者说如果火药充足的话可以制作点定时炸弹,埋在前方的护城河前,不用交战,对方就已经死伤过半了,这样的神威会觉得是神一般的存在,自然不会被再次打扰了。 当然想要成为火炮专家还要学习如何使用这些火药,定时炸弹再说自己也需要研究一下才会制成,虽然对于现在来说是一句空谈,但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对于未来谁能说的清楚呢? 今天刚吃完饭我就去找兰兰了,走在路上还挺受欢迎的,那就说明治理的方法还不错,况且都是为了自己的家园,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大人,早啊!吃饭了吗?我这有包子,要不您坐下吃点”, “不了,老人家,我就是路过看看这里,看看还需要做怎样的休整,不用管我,老人家你吃吧!” “哦,那就恭送大人了”, 自从上次在街道上有个小孩子问我叫什么,我说就叫“多多大哥”吧!结果全城的孩子都知道了,所以“多多大哥”的称呼到成了孩子的口头语。 “多多大哥,你吃糖葫芦吧!可甜了”,看到可爱的孩子,我就双手抱了起来, “你自己吃吧!大哥哥不吃,看着你高兴我就高兴了”,这是孩子的妈妈过来了, “哎呦,对不起大人,孩子快下来,孩子不懂事,还请大人恕罪”, “没事的,没事,孩子这么可爱高兴还来不及呢”, “大人真是仁义心胸宽广为民的好官啊!请受我们一拜”,听到这里,大家都跪下来拜见,所以,我也蹲了下来,表示一下, “大家快请起,这是应该的,大家以后不要行跪拜礼了,这样不习惯,你们想要感谢就双手抱拳贴在一起弯腰表示一下就好了,我说过大家都平等,官民也一致,以后就废除跪拜礼了,知道吗?” “多谢大人成全,多谢”,感谢的声音此起彼伏,不过不能因为这些感谢的声音就忘乎所以,要更加努力才行,对得起百姓才好。 就这么几米的距离走了有十多分钟还真是可怕,我刚一转身就看到她站在自家门前,可能是看到了刚才的场景就笑了笑回屋去了,我也跟了过去。 这时,一棵树吸引了我,这是木槿,不会吧!居然还能看到木槿花,真是大的发现。 我记得:木槿花是韩国的国花,其又可以称为白槿花、朝开暮落花,在北美地区还称为沙漠玫瑰,在我国这种植物常常被种植在道路两旁、公园和庭院中。 没想到还能在这过去的时空里看到这个木槿,虽然在以前跑步的道路上很常见,但是在这能看到还真是觉得神奇。 这个木槿就在离着兰兰家不远处,正好她的家也是学堂,不过今天放学堂放假一天,是我的主意,规定每过七天就放一天的假期,孩子也需要休息不是,所以也让她有一个空闲的时间。 我走到她的门前,门并没有关,看到她坐在树下看书,我也不知道该迈出哪条腿才好,像是每条腿都灌了铅一样,很沉重,因为现在没有刚才自信了,看到她的身影连路都走不动了,腿软了,所以一步也走不动了,这要是传出去还不让江湖人笑掉大牙,唉,真丢人!多么艰难的内心对白,英雄果然难过美人关啊! “嗯哼,嗯,既然来了就进来呗,偷看人家是怎么回事呢?”她虽然还在看着书,但是声音已经飘了过来, “奥,没事,我就是路过,我先走了”,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说出的话永远和心里想的天差地别, 我缓步正要走,她就跑了过来,一把将我拉进了院子,关上了门,在那一刻我突然有种绝望的心情一闪而过,不过表面还是平静如水。 难不成古代的女子都变得这么强势了,这是要非礼不成,还是在白天,我们就这么四目相对,我心里却是这么想着。 “挺开心的吧!得到百姓的认可”,她突然转身又坐回了座位上,话又飘了过来, “你都看到了,开心是有一点,不过这是我应该做的,应该更加勤奋才行”, “嗯,不错,有大人的风范”, “坐凳子上啊!你是大人,我一个小女子坐着,反而你站着,让别人看见了还以为我欺负你呢”, “没有,没有”, “说吧!找我什么事,我洗耳恭听”, “其实,也没什么事情,我就是想请高姑娘看看城外的防御还有什么欠缺,给点建议”, “是这样啊!还挺看重我的啊!行吧,既然先生开口了,一会儿就过去看看吧!现在轮到我有问题了,最近我一直在研究什么叶子洗头发效果更好,可是都没有结果,先生你这么聪明,想想办法”, 她这么一说我就突然想到了刚才的木槿,是天然的洗发叶子,效果很好啊! “把书放下,跟我来”,我突然这么一说,她很奇怪,不过还是跟来了,打开门跟着我快步向前走, “你看这是什么?”走到木槿前,我突然停下来问她, “这个啊!之前留意看过,但是从来没见过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怎么了?” “这个叫木槿,是最好的天然洗发叶子”, “就是这个,叫什么,木槿,从来没有听说过啊!”她摇头说不知道, 接着我就给详细的说了一遍:木槿叶中含有肥皂草素、肥皂草甙、肌醇,可以起到类似于肥皂的作用,去除头部的油污和皮屑,同时改善干枯打结的发质。 其次,木槿叶中还含有胡萝卜素、叶黄素、菊花质和木槿粘液等,这些物质可以给头发头提供营养,促进头发生长。 另外,木槿叶在中医看来能够清热解毒,治疗疮疖、皮癣等问题。可以改善皮脂分泌旺盛和肝火旺盛引起的头发多油、多头屑等问题。 “所以木槿既是天然的洗发叶子,又是药材,很好的”, “哇,虽然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是觉得这个东西好神奇啊!能得到先生你这么大佳赞赏的,肯定是好东西”, “那当然”,接着我就和她摘了几片叶子,又快步走回去,走回院子里,这次没有关门, “兰兰,你去拿笔墨纸砚来,我告诉你该如何去用”, “好的你等会儿”,接着很快她就把笔墨纸砚拿了过来,我就在纸上写了起来:取新鲜的木槿叶洗净之后,搓揉出绿色汁水,然后用纱布过滤,取汁水洗头,最后用清水简单冲洗即可。 在纸上写下这么一段话后,开始照做, “兰兰你去烧一点热水过来,洗一次头发看看不就知道了”, “嗯,好的,请稍等”, 在院子里找到了一个葫芦瓢,把过滤下来的汁液都放在了瓢里,只等着她烧完热水洗头呢? 然后就没事了,拿起她正在看的书《唐史》,原来正在看有关唐朝的历史啊!还不错,喜欢历史。 “好了,水烧好了,这个怎么用?”不一会儿,她就端着一个木盆的热水出来了,还好天气不是冷,有点热, “汁液在瓢里,均匀地涂在头发上,然后清水洗干净就可以了”, “哦”,我还在那里看书,等到过了一会儿,她才说, “喂,先生,你能不能帮我洗一下头发,我自己不方便”, “啊,这,不太好吧!毕竟……”, “没事的,让你洗就洗吗?”她有点撒娇的说着,我就更加心都酥了。在我的印象里,古代女子让你触碰她的头发是多么的认可你才这样的,所以这相当于直接表白啊!是不是? “好吧!我试一试”,接着她就把头上的发簪饰品都取了下来,长发及腰,黑发如瀑,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就是我一直在找的姑娘吗?我心里还在美滋滋的想着, “快点了,一会儿不是还要去城头呢嘛”,短暂的美梦又回到了现实, 我就把瓢里的绿色汁液一点一点涂在她的头发上,她身边的香气让我着迷,她就这样侧着头,闭着眼睛,我看着她的样子,不知不觉中流停下了, “喂,先生干什么呢?快点啊!怎么停下了,洗完头发还要看书呢”, “哦,我在收集绿色汁液呢,等会儿啊!”可能是汁液太少了,所以需要省着一点用,不过我还是尽量涂的均匀一些,长长的头发需要不少的木槿汁液呢,所以给她洗头发还是挺费时间的, 大概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终于算是把汁液均匀的涂抹在头发上,此刻,本来温热的水已经变得有些凉了,又开始一点一点洗掉, “嗯,这个木槿的味道还挺好闻的,如果真有那么好,以后就用木槿洗头发了,先生真是神奇啊!居然什么都认识”, “没有了,就是运气好碰到而已,以后我教你不就行了”, “那好,你说的,我一定会认真学习的”, “兰兰,你的头发真的好美,而且头发的发质也好,平常都是用什么洗的头发”, “哦,之前都是用芝麻叶洗的,不过最近感觉效果不怎么样了,所以才要寻找新的材料的,正好你来了,今天帮了我一个大忙,对了,给我洗头发的事情还请先生不要说给别人听,这就算是我们之间的秘密,知道吗?一会儿你要保证不说出去”,距离她很近,我能明显看到她脸红的样子超级可爱呢。 “好好好,等给你洗完了头发我就保证总行了吧!” “嗯,说话算话”, “那当然,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好,我相信你”,接着我就把清水认认真真给洗了一遍,柔顺的头发很迷人,确切的说是很迷我。 “行了,头发洗完了,感觉怎么样?” “嗯,很清爽,很干净,而且有香味,提神醒脑,不错,终于找到好的洗发叶子了,谢谢了,先生”, “先生,你去拿一下布,给我擦干头发好吗?” “我,好吧!”这下好了,成了你的佣人了,还要帮她擦干头发,不过心里虽然犯小嘀咕,不过高兴兴奋是毋庸置疑的, 她站在我的前面,我就这样给她擦干头发,这是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到她的头发,感觉很奇妙,就像初恋一样,或许这是我最幸运的一次了吧!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过去的某个时空里,会给谁洗头发,特别是这特殊的时刻,觉得更加神奇不可说,自己的前世难道就是这样的温柔的嘛,不过我也喜欢,因为到了后世的我,依然这样温柔对待着眼前的一切,美好的品质总是不会随着时空的转变而改变。 “行了,谢谢先生啊!我去换一套衣服,束完发就出来,一起去城头”, “嗯,不着急兰兰”,自己虽然身边有匕首有佩剑,可是也挡不住害羞的心里,特别是脸红是改不掉了,没办法,大丈夫刚柔并济才好,脸红也是一种幸福。 不一会儿,她就出来了,换了一身淡紫色的衣服,紫色我最喜欢的颜色,这都是暗示嘛,不会吧,我要恋爱了。 “好了,头发洗了感觉爽快多了,还是要谢谢先生,可以了,先生可以发誓不说出去了”,她在原地转了一圈,说到,这次只带了一个发簪,好看的头型, “喂,就这么不相信我吗?” “不是,就是保证一下嘛!快点了”, “好吧!好吧!我保证不说出去,就是给兰兰洗头发的事情,这样总行了吧!” “行了,行了,我们走吧!不过你要把这个方子收起来,免得被风给刮走了”, “好的,等会儿,我马上就回来”, “喂,还有这本书呢,别忘了”,看着她好春风得意啊,我都没有这么高兴,虽然高兴,但不能就这么表现出来,那我这个“大人”的面子不就颜面扫地了,不一会儿她又出来了, 她刚拿起书要走:“喂,看你今天很高兴啊!什么事情”, “没,没什么事啊!就是高兴还不行了,我是高兴找到了新的洗发叶子而已,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我估计她自己说的感觉都勉强,不过好在她高兴,我就幸福。 “行了,现在没事了吧!可以走了”。 女子的小心思 记得那段贫乏、孤独的日子里,一个人和一只小猫相濡以沫,一个人化身为追梦人,才觉得生活并没有那么遭,反而在一点一点改变。 怀抱着梦想,即便自己身处看不见未来光亮的境地,也要学会仰望星空,在星空下努力奔跑,微弱的、穿越了千亿光年的星子之光虽然不再那么闪亮,却能在无光的夜里绵延出梦想的道路。 小贝跟着我也度过了一段饿肚子的时光,刚开始自己的经济状况并不太好,自己常常也只是温饱,更不用说为小贝准备食物了,为了不让小贝挨饿,所以就想了一个办法,向经济条件不错的同学先借点钱。 当我将可爱的小贝抱出来的时候,对同学说自己没有钱给小猫买食物,希望能借一些钱给自己。幸好,有的女生同学看见了,看见小贝可爱的样子纷纷解囊相助,还有的女同学爱心满满,从家里带来新鲜的秋刀鱼或是大虾,送给小猫做食物。 这下好了,小贝吃的好东西一下就超过了我,我还有些嫉妒呢。 在许多个夜晚,我用这些同学送的鱼肉和大虾做出的美味食物,我和小贝都会在一张桌子上共同享用,算是苦中作乐的时光了。 饱餐一顿之后,我经常出去散散步,小贝会跟在我的身旁静静地陪伴我,短暂的美好总能掩盖全部的忧伤,所以现在再回忆的时候,觉得温暖无比,想想那时候觉得单调的灰色的宿舍,现在想想也色彩斑斓无比了。 青春里这些简单的小美好占据了大部分的内心,想一想那样子的纯粹的开心又能有几次,所以有些忧伤也就不叫忧伤了,在岁月的微风里学会仰望星空微笑,算是对自己最大的快乐了。 即便在这个过去的朝代里,这些东西也同样没有变,当你遇到喜爱的喜欢的,你就会不遗余力地去爱去付出,不深深刻刻彻彻底底的爱一次,又怎么能真正的懂得爱呢。 而在这个风起云涌、金戈铁马的年代里,从这些地方涌溢出的那一抹温柔,如同获得稀世珍宝一样在自己的生活里不断安慰告白自己,变得异常珍贵。 “走吧!没事了吧!把门带上”,给她洗完头发,感觉她一下子高兴了许多,还真是可爱,像一个孩子一样。 又走到那棵木槿花下,她停了下来闭着眼闻了闻,我被这个瞬间又吸引住了, “怎么样,之前不知道这是什么,现在知道了吧!” “嗯,知道了,没想到大自然这么神奇,你说过要教我许多知识的,不许反悔”, “我都说了教你就一定会教你,放心吧!” “这还差不多”,之前还一口一个先生的叫着,现在都改成“喂喂喂”了,看来从简单的称谓也能揣摩出一些小心思来。 她站起身来,我们继续向前走,从前面的巷子口跑出一个孩子,正好看见我们, “多多大哥哥好,女先生好”,小朋友对着我们问好, 我过去首先蹲下身去:“小朋友好,在干什么呢?” “回禀多多大哥哥,我们在玩捉迷藏呢”, “哦,那玩吧!大哥哥就不打扰你了”, “大哥哥能问你一个问题嘛!” “能啊!问吧!小朋友说吧!” “大哥哥的梦想是什么呢?还有女先生的梦想是什么呢?” 她:“嗯,我也有份啊!” “嗯,大哥哥的梦想就是能造福一方百姓,能给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日子就足够了”, 她:“嗯,希望自己一直快乐下去,没有烦恼”, 小孩子:“嗯,谢谢大哥哥,我知道了,长大了我也要像大哥哥一样做一个英雄”, “那你要快快长大,多学习,多读书才行,这样一定能变得和大哥哥一样”, “嗯,我会的”, “这样,你问了大哥哥一个问题,我要问你一个问题,小朋友你的梦想是什么呢?” “我的梦想就是和大哥哥一样,去繁华的城里居住”, “哦,那要加油了”,说完小朋友转身跑开了, 她:“喂,她怎么不说我的梦想,这也太伤人了”,小朋友跑开以后她才醋酸酸的说到, “你的理想,他们已经实现了,还用说嘛!” “我说的是长大以后,还能这么快乐”, “这些他们现在还不懂,所以只对我的梦想感兴趣喽!” “唉,也是,我感觉你在他们身边更受欢迎”,她叹了一口气,摇头继续往前走,我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这就是女孩的第二个小心思:不知不觉中为你吃醋。 这样的女孩遇到了就珍惜吧!这说明她是爱你在乎你的,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不要忽略这些小小的细节,你知道,而她自己可能都不知道。 再说小朋友的梦想是去繁华的城里居住,像不像我们现在拼命想要逃离的地方,不是因为这个地方容不下自己,是自己太想出去了,是时候有一个全新的生活了。 可是生活里哪有那么容易,在城市的霓虹里、灯红酒绿里,一边吃土一边仰望星空,不就说明了一切了吗? 很多的人宁愿做一只温水青蛙,耗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把自己的锐气、进步动力和创新精神慢慢地煮掉,也不想走出安逸的舒适圈,迎接危机的挑战。 他们按部就班地完成没有挑战性的工作,习惯了安于现状,也习惯了止步不前,重复着一尘不变的生活。 而我们不过是想做温水之外的另一只青蛙,除了用不完的勇敢无畏的动力之外,也在消磨掉自己的锐气,变成进步的动力和创新的精神,希望把“一边吃土一边仰望星空”的日子,变成珍贵的过去,时刻去警醒后人。 一个真正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会快速看清自己的现在的形势,做出取舍。 对他们而言,辞职不是对职业的不慎重,而是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迷途知返,找回适合自己的方向和目标,所以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那么恭喜你,你又迷失了。 所以说我们追求的很简单,但是规整到现实,发现就不是想的那样了,还要一步一步去走才可以,追梦人嘛,需要一边追着,一边梦着,最后找到了自己这个人才算结束。 和她继续向着城头方向走,又是热情的问好,感觉走到城头也需要一段时间,终于一步一步走上城头了,感觉不容易啊! “怎么样?哪里还需要修改改进,尽管说就是了”,看着她美妙的身影,我就这样说到, “先生你是军士奇才,懂得排兵布阵的,自然比我这个弱女子强,我从来都没听说过排兵布阵要问一个女子的”, “弱女子的智慧也是不能忽视的,有时候她要比一个男人强,就像花木兰前辈”, “嗯,木兰确实是我们女中豪杰、巾帼英雄,可是又有几个女子能做到呢”,不觉她的眉间有一股淡淡的忧愁, “没事,三个臭皮匠还顶一个诸葛来亮呢,要懂得全面询问,而不是自己固执己见,所以才要问你啊!”, “你真的这么认为,我很重要吗?”突然被别人重视还是挺不知所措的,所以她迫切想要得到我的回答, “当然了,你很重要啊!”我说完,她淡淡地笑了笑, “没想到你还这么开明,这么谦虚,不居功,不自傲,在这茫茫人世间还真是难得”, “没有了,就是跟随自己的心走而已,不想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什么功名利禄都是徒有虚名的,倒不如此刻那一点快乐来的意义实在,就像你刚才说的愿望,希望一直快乐下去,也是我的毕生的愿望,怎么样,现在这个回答满意了吧!” “嗯,谢谢你”,我估计现在她都要被感动的哭了,只是不想表现出来而已。 “嗯,这个城外防御的很好,只要不是正面强攻,否则只能飞进来了”, “嗯,我就说你可以的,你的见解还是挺独到的”, “是嘛!承蒙先生夸赞,还真有些不好意思了”, “没事”, “对了,上次在城头上说,野兽也有用处,有什么用处,这几天我也想不明白这么凶猛的动物有什么用”,她还是把前几天的疑惑说了出来, “这就不懂了吧!看着啊! 第一:我们幽州城地处边城,内外贸易频繁,所以给人的外观是很重要的,把那些野兽抓来放在笼子里,可以提供观赏,这样自己人看不需要花钱,而那些外国人看需要花钱,不就增加了一些收入了吗; 第二:有利于出入城登记,这样就知道谁来过,谁没来过了; 第三:野兽身上有好多宝物,同时也能提供医用,这样对于我城的医术发现也有利,对于一些疾病的预防也大大的有利; 第四:外国人看到我们的是气势,所以说这些野兽的凶猛从某些方面可以增长我们的气势;懂了吗?” “哦,这些谁能想得到,估计也只有你能想得到,真是太神奇了”,她像是看着野兽一样看我。 “行了,既然城外可以了,到了城里你也要给点建议,好让他们改进”, “行,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略尽绵薄之力了”,她无奈的摆摆手。 时间真快,又是一天的夕阳下,不知为何,在边城的夕阳感觉更加的具有沧桑感,朦胧感,有很多的故事是我们在演绎着的,也有我们不知道的故事都印在夕阳的心里,从古至今它的心里藏着所有的故事,只是没有人真的见过,没有真的听过而已。 “行了,走吧!又要回去吃饭了,不知道吃什么呢?” 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呗,怎么样要不还像上次一样,给我做饭吃”,她狡黠的目光一闪而过, “嘿,现在感觉你越来越放肆了,我好歹也是上官,倒是一点都不陌生啊!一点都不害怕”, “放肆,上官,呵呵,对于别人管用,但是对于我不管用,别总拿官威压我,因为你平易近人、没有一点官架子的样子好可爱啊!”本来听着还有点生气,可是“可爱”一词一出瞬间心就融化了,受委屈也是心甘情愿的舒服的。 “唉,说清楚了,我什么时候用官威欺负过你,这你就说不清楚了吧!” “好好好,我道歉是我错了,你对我很好从来没有欺负过我”,我嘿黑一笑, “对了,你说的那个木槿两个字怎么写?” “木,就是木头的木,木槿的槿就是木槿的槿”,我开玩笑的说到, “没了吗?” “没了,还有什么不就有两个字吗?” “哎呀,你就别开玩笑了,都什么时候人家正经的问你呢”, “好好好,我说,就是谨慎的谨去掉言字旁,改成木字旁就可以了”, “哦,原来这么写”。 那么,女孩子的第三个小心思就来了,她喜欢你希望去用平等的身份去交流,而不是利用你自身的优势去限制她什么,她喜欢自由而不是被限制,也希望你能更加的理解她,爱护她,在乎你就展现最本真的你。 这时,阿克里将军过来了, “拜见大人,衙门经过半个多月的修缮已经差不多了,刚完工,希望大人去看看”, “好啊!总算忙完了,走吧!一起过去看看吧!” 她:“好吧!去看看”, 走了大概有五分钟就到了,有了石头的威风确实感觉气派多了,本来刚来的时候衙门口的石狮子都已经破损不堪了,现在请工匠又做了两个气派多了,城墙也高了一些,把原来的木头改成雕刻石柱了,正规多了。 “下官夏乙拜见大人,不知建设的可否满意?” “嗯,夏大人,这几天辛苦了,晚上请你们几个人喝酒,你们是从瑶城来帮忙的,自然不会亏待”, “大人说的哪里话,都是自己家人应该的”, “嗯,好,爽快,走吧进去看看”,按照我之前说的,空间变得大了不少,只是那块牌子“明镜高悬”感觉有些不合适,改成什么呢? “这个牌子就改成青松正气吧!外面的大牌子也给改成一样的”, “是,大人”, “其他的都挺好的,你说呢,夫人”, “啊!你,你叫我什么?”大家都在呢,好尴尬,我只能说, “哦,我是说高姑娘你觉得怎么样?”她的脸瞬间就红彤彤的了, “哦,挺好的,都挺好的”,说完她就转过了头去。 其实,这算是男女都有的小心思了,算是第四个小心思吧!自己心里想的总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说着不合适的话,应该是心底最想说的话,可是在不经意间就说了出来。 “对了,阿克里将军,最近我会给你一份详细的法令制度明细,你准备细化一下,按照每个分条出来”, “是,大人”, “行了,我们先走吧!” 然后就走了,她也没说话,我也没有说话,可是“夫人”二字就这样清晰地传入耳朵里,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真的是麻烦了。 “那个,刚才对不起啊!不经意间喊错了,你不要在意啊”, “没事,就是一个称呼而已,没事,你不是说饿了吗,我们现在去哪里吃饭呢?” “还是老样子,我们一起做饭吧!这次要展示一下你的手艺怎么样?” “好啊!那就看看谁的手艺更高一些了,虽然我不知道你做的是什么饭,但是确实挺好吃的,现在名字虽然都忘了,味道还在,但是我要做自己拿手的菜”, “你做什么最拿手呢?” “炖鸡,清蒸鱼啊!什么的都可以,家常菜都可以”, “行吧!那我等着你,你去做吧!我先喝点茶”, “喂,你不做啊!” “不做吧!我不是做了一次了吗,现在该轮到你了”, “你,你行啊!好吧!你等着”, “对了,后院有相亲们送的鸡鸭鱼肉,你看什么拿手就去做吧!” “行了,知道了,你等着啊!肯定做的比你的好吃”, “行吧!我等着你”, 接着就是漫长的等待了, “大人,阿克里将军求见,是否”, “让他进来吧!” “阿克里拜见大人,大人最近我们的练兵方面出现了问题,您看该怎么办呢?” “说说,是什么问题”, “最近,我们练马术,那些外来人不知道如何去做,属下愚钝,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过来请教一下大人”, “这样啊!人和人都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部分,我想过一段时间考核一下每个人的军事素养,看看都擅长什么,我们要把擅长的方面发挥出来才可以,这样一支正规化的部队才能训练出来,随后我也会做一份详细的训练计划,这个你放心吧!” “大人,真是神勇无双,属下佩服,看来大人早就想好了,是属下愚钝了,那就不打扰大人了,告辞”,说完阿克里起来就走了,倒是一条真汉子,豪爽直言就喜欢这样的人。 说完她就出来了, “怎么了,是谁来了,我先换个衣服再去做饭”, “哦,是阿克里将军,他过来询问一下训练兵士的事情”, “哦,是这样啊!那你得等会了,估计要很长时间才可以”, “没事,我能忍住不饿,对了我去屋里看看书”, “好的,去吧!” 其实,我的屋里有很多藏书,但是没有时间看,可见书屋主人也是有学问之人,可是这主人又去了哪里呢?不行,我要去问一问,有时间吧!现在先看书。 《唐诗》、《宋词》应有尽有,还有花鸟鱼虫之类的图画书,虽然没有现在的印刷技术,但是就是这样画的也不差,也能清晰的看出来,从书架的顶端看到一本书,拿下来一看是《孙子兵法》,看来这主人家还研究军事呢,我看能不能找到一些主人家的手稿,估计能有重大发现也说不定啊! 这边画筒里还有好多的画,每一幅画都挺精致的,像是真迹,不过我确实是没听说过这些人,所以还要细细观察才是,我特别喜欢的是山水画,一般我要先看意境,然后才是细节的部分,能浓淡得当算是一幅基本不错的作品了,还有画的是否精致等等很多的因素,一幅好的画必定是经过人们共同同意才出来的。 就像那一幅《牧童黄牛画》,模仿的赝品里,牛的眼睛里没有牧童的影子,而真迹里则有牧童的影子,就是这样简单的细节也可以称得上是好的作品了,因为这一笔会给人带来无限的遐想,是画的再好也做不到,传达不出的神韵。 她还在做着饭,我在欣赏这些画,不自觉里又忘乎所以了,被画里的景色所吸引,喜爱沉浸在幻想里这应该是最大的安慰了吧!有些东西感悟就是这样悟出来的。 会做菜,了不起啊! 有小贝在的日子就叫青春,在青春里你会觉得有一份陪伴在身边会变得不一样的多,无论是自己那段时间的整体心情水平,还是所有的做的事情都不会太差,因为感觉有依靠,自然不会太委屈自己。 人和小猫的故事,在每一个爱听故事的角落里传播,像是春天阳光的芬芳、夏天阳光的热烈、秋天阳光的静美、冬天阳光的柔暖,无时无刻都在陪伴着你。 每天一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小猫是否在你身边,如果有一天早上醒来,发现小猫不见了,我的整颗心都会空荡荡的,如同丢失了整个世界,养猫和写字对我而言,就像我的两只手,相辅相成,编织出多彩的生活。 有时候小贝会紧盯着某一处观看,顺着它的眼光,我也观看,可是除了固有物,我什么也看不见,等到小贝发现我在像它一样观看的时候就“喵喵喵”地叫着,像是在问我:“干什么啊你?” “我说,这也是我想问你的啊!你在看什么呢?” “看,那有一只老鼠,我要把它捉住扔出去”, “那真是太好了小贝,你都敢捉老鼠了”, “嘿,什么话,我本来就敢捉,好不好”,小贝用蓝色的眼睛给了我一个白眼, “好好好,是我错了,你自己先捉着,我去做饭,等到肚子饿了就自己过来吃饭”, “那是必须的,不过现在我只想在这里待一会儿,等会儿再说吧!” “行,你自己看着办吧!” 等会儿我就走了,我便不再打扰小贝的清闲。 自己做饭的历史或许由来已久了,不然不会在这不同的时空里依然以做饭为理由,不过我是真的喜爱,哪怕是给蛋液打出气泡的过程也觉得奇趣无比,喜欢这样安静的过程,享受而又认真。 “行了,再等一会儿饭就做好了,唉,人呢,刚才还在这里的呀!” “在屋里呢,看画呢,怎么样准备好了吗?” “还没有等会儿才能熟呢,着什么急啊!”她走进了屋里, “没有,没有,我是想看看,需不需要帮你忙”, “您啊就看你的画吧!这边一切都好呢?” 看着画的同时不经意间看到了她,脸上多了两道黑色的灰尘手印,可能是不小心擦在脸上的,不由得笑了起来, “喂,你笑什么,难道我的脸上有花不成?” “嗯,你的脸上就是有花,不信你自己去照照镜子就可以看到了”, “是嘛!我看看”,在铜镜里她看到了自己小花猫的样子,也不由得笑了笑, “哎呀,你别笑了,有什么好笑的,行了别看画了,到厨房给我帮忙”,我此刻也不再看画了,而是看她,她羞涩的不让看,就让我到厨房看看了。 昨天劈了一个时辰的柴火,今天算是够用了,乡亲们送的鸡鸭都圈养在后院的栏杆里,鱼就放在了有水的池子里,可以现吃足够的新鲜,不过也要注意后院是什么情况。 一进厨房好香啊! “哇,好香啊!这是做的什么饭啊!” “炖的莲藕鸡啊!主要是喝汤很好喝的”, “行了,你先去洗洗脸吧!这里我来看着吧!去换一件衣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命令让你做到的呢”, “嗯,你就是欺负我,好吧!你看着我去换一件衣服”。 今天的时光感觉好慢啊!本来自己不都已经吃饭了吗?现在倒好还在做着,不过也好,和她的点点滴滴就这样开始了。 晚上还需要制定一套训练计划,侦查兵、弓弩手、骑兵、盾兵、弓箭手、如果能用火药还要有火炮手等等,除此之外,一只行动敏捷如同影子一样的特种部队也要有,关键时刻执行特殊的任务,会很快的加快战争的进程,还有有特殊的标志,受到最高首领的直接指挥命令,而除此之外不听命于任何人。 “好了,衣服换好了,可以开始吃饭了”, “这样就行了嘛?不是还没熟呢嘛?” “时间差不多了,你去拿碗盛饭,我去盛菜”, “好啊!” 终于坐在桌子前面吃饭了,饿了一天了,又有这么香喷喷的饭菜一天的劳累也值了,吃饭吧! “唉,等会,先不能吃,就看菜相觉得如何?” “非常好,挺有食欲的”, “那就好,记住吃完了,刷碗啊!我可不管,一会儿我还要回家去呢”, “行,做菜就是了不起啊,还指挥人家刷完,吃完了,你跑回家了,当然是我自己刷碗了,还用你说”, “嗯,那就对了,吃饭吧!” “对了晚上我要去给兵士上一课,你就先回去吧!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呢”, “嗯,知道了,你也别太晚了”。 接下来就是安安静静地吃饭,她看着我,我看着她,就这样吃完了整顿饭,这和小贝一起吃饭不一样,那是自由,而和她在一起吃饭,更多的是紧张。 在土地的分类上,必须保证公平公正,需要丈量准确了,所以找到城里公认的先生,才算开始了土地的重新划分。 本来我打算是划出的田地每一大块都要规定种什么作物,可是想想这样太束缚人了,所以就自己需要什么就种什么就可以了,特别是最新的作物需要一边种植一边积累这种作物的经验,对于农业发展也有一定的借鉴之处,所以对于这些经验要记录下来,供其他人参考。 这边好像属于偏点季风气候,风比较的多,但是气温还可以,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算是最适宜的天气了,也适合作物的生长。 其实,城里的田地并不多,所以也就勉强供自己生活,所以打算开辟一些地方改成田地,种一点大豆和棉花,到时候在城里开一个粮油店也不错,所以这些还是需要的。 人们并没有太关注这些事情,反正都是大家一起的劳动,田多田少也无所谓了,索性该忙什么就忙什么,我只是让几个兵士过去帮忙,所以也很快的就完成了。 多种点水稻,还需要让河道的水流过田地,这样田地与田地之间也要有界限,需要水的流过,这样既灌溉了田地,又省了不少的力气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在分开田地的时候,也要在地与地之间挖开一段流水的通道,这样需要水也方便取用,所以需要全面一点的物尽其用才可以。 护城河里的水从哪里来,可以借助人们的日常用水,通过地面的过滤流到护城河里去,护城河里的水也要是活水才行,不然长期间的不流动就会出现臭味,到时候污染环境也就不好了,所以还要想一些两全其美的办法。 可以在护城河的一边打开一个小孔,等到定期换水的时候可以让它流出来,留出来的水可以就可以之间放到城西边的那片胡杨和沙棘的林子里去,可以把这两种植物养起来,也可以在那里挖一个坑形成一个湖泊,作为美化环境的作用也不错。 还有河道的修理必须要依靠智慧了,想要尽可能的多的发挥用处,还需要一点一滴的考虑,就是这样才可以做到地下和地上共同发挥作用才行。 还要防止大的阴雨天气,冲毁所有的通道,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还要发挥作用,确实是很难。 对于元朝历史更早的接触是电视历史剧《射雕英雄传》,从成吉思汗开始西征东战开始,在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演绎郭静这样小人物由蒙古走向中原的故事。 到了中原以后,又遇到黄蓉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然后开始了浪漫而又充满艰辛的爱情之路,抒发了江湖人士的豪爽侠义的快意恩仇,同时也写出了各式各样的人物,丑陋阴险狡诈,从而突出郭静这个老实而又威武不屈的正气品质,最后选择退隐江湖过着平淡的生活。 张继以一首《枫桥夜泊》名流千古,张若虚以《春江花月夜》孤篇压倒全唐,玛格丽特·米切尔以《飘》屹立于世界文坛,所以他们所做的事情并不多,但恰恰是这倾尽全力的一点点,成就了他们。 所以有时候,情愿傻一点儿,笨一点儿,冷一点儿,慢一点儿,专心一点儿,就做一件事,把这件事真正地做精做好。 我们在读金庸的小说时候,觉得他不惜笔力,哪怕一套“降龙十八掌”都要深入挖掘,带入《易经》的思想,处处写的有形有质,精彩纷呈。 所以当你真的了解这本书的时候,是不厌其烦的读完一遍再读一遍,你会有很多不用的见解,随着读书的深入也更容易挖掘出深层次的情感,所以能做好一件事就已经不错了,而做好这一件事就是细致认真坚持加上不厌其烦。 “行了,我吃完了,就先走了,一会儿刷碗要加油哦!” “好了,知道了,你慢点走”, “好的,再见”。说完她就跑了出去。 我留下来刷碗,喝了一会儿茶叶,写了一下最近的注意事项就离开了。 我把兵士住的地方都安排在了外围,守住城头更加的方便,也为了保护手无寸铁的百姓,前几天,特地在城外的石料厂附近开辟了一块训练营,围成一个圈算是基本的范围了。 兵器除了原有的兵器以外还要发明出新的兵器,所以兵器厂算是必要的,就建立在城的最西边,可以方便训练时候使用。 猛兽森林算是训练的天然最佳的场所,要像野兽一样的侦查,还需要认真的观察才是,伏击,时机的把握,进攻,防御甚至撤退都要从动物身上学,因为在这方面动物在自然界里要比人类高明的多,它们无时无刻不在训练着。 城外的训练营只有几个帐篷,算是临时的巡逻专用的,晚上我把所有的兵士都集中在这里,说一下都擅长什么,还有接下来要怎样去训练,都要进行,如果兵只是建设城就错了,练兵要时刻进行着,时刻准备着,因为你不知道战争什么时候到来。 因为有了严格的夜禁制度,晚上的街道上空无一人,所以这次去到城外的兵营就快多了,夜空下漂亮的颜色在这边城显得格外澈亮,和太阳一样,月亮也知道很多的故事,而我们却没去听过。 城门楼到兵营的距离大概有三百米,栏杆都是木头,算是简易的兵营把! 月光照在兵士的铠甲上展现出青色的铜光,自然边塞的孤寂之旅也展现无疑,为了共同的信念,共同坚守着这些不为人知的压力,才在裂缝里寻找到人生的意义,变得无欲则刚。 “拜见大人”, “嗯,大家都到齐了吗?” “报告大人到齐了,一共两千三百七十一名兵士”, “嗯,大家围成一个大圈,今天晚上我们要讲一讲接下来的军事训练,和该怎么样训练”, 近三千名兵士,围成一个圈倒是有些意思,不过很快地就平静了下来,等待我的说话,可是该从哪里说起呢? “首先,我问大家什么是战斗,两个人搏杀需要怎样的战斗技巧,如果只是凭借运气,那么战斗将很难胜利”, “战斗就是两个人拿着武器互相打架呗,至于战斗技巧嘛,打倒对方不就行了”,一个兵士突然说到, “看来你们除了传统的战斗方式认知以外,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嘛!” 阿克里:“报告大人,基本就是这样,他们基本都是出身农家,所谓的技巧也不过是战场拼杀得来的,根本没有接触过正规的军事训练”, “是这样啊!那我就开始讲一些最基础的,先从日常的训练说起”, “你们日常是怎么训练的,虽然我们擅长马上战斗,但是更多的是地面的战斗,所以单兵的战斗素养尤其重要,大家想想,一个兵的战斗技巧提高了,那么整个军队的战斗素养呢?不可估量”, “我们平常就是练习马上战斗,然后就是拳术训练,然后就是拼杀的训练,其他的就没了”, “嗯,有点基础,不过这只是所有的战斗训练当中很小的一部分,那么怎样才算一个完整的训练呢?” “这个我们不知道,大人您说的太深奥了,我们听不懂”, “其实,一个完整的训练就是要把身体的各项潜能,各个方面的训练都做到了,才能使身体素质、单兵素养进行全面的提高”, “来,大家自愿组成一个二十人的队伍,围着训练营跑几圈,跑不下去的可以直接回来休息”, “是,大人”,很快的二十人的队伍就站在了面前,开始跑步,我也坐下喝口水。 果不其然,这些人虽然战斗勇猛但是耐力却不行,如果进行持久战,那么首先被摧毁的肯定是战斗的意志,所以有时候战斗到最后,拼的就是顽强的意志力,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这样的战斗结果已经不止一次被证明,所以全能的耐力是必须的。 很快的没有跑到十圈就都下来了,可见耐力不是一般的差,所以第一条就有了, “阿克里将军记录一下第一条训练方法:每天早上五点起床,跑步一小时,尽量负重跑,每天都要进行,不可耽误”, “是,大人,记好了”, “嗯,接下来就是真实的武器刺杀,稍后会教你们做稻草人,将稻草人当做敌人就行拼杀,可以提高实战的真实场景水平”, “目前先训练这两个科目就行了,然后就是训练各种武器的使用,刀枪剑戟等的武器都要会使用”。 假如我们在战场上丢失了武器,如果只是找自己原来的武器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满地的兵器需要捡起来就会使用,假如你不会用,而敌人会用,那么你就败在了不会使用武器上,你觉得这样被杀死是不是很不甘心,所以所有武器的使用每个人必须要学,而且要熟练掌握,这是为自己在战场增加活命的机会,知道吗? 接下来会对大家有一个详细的了解,需要每个人都展示一下自己最擅长的一面,然后分成不同的兵种,这样多兵种寻找,发挥各自的优势,加上互相的配合,就是一支战无不胜的队伍。 说完,大家都纷纷鼓掌,虽然有一系列的计划但是说出来还是挺困难的,有时候你不知道该去从哪一个开始,又不知道哪一个可以作为结束,只能依照实际进行调整才行。 “行了,大家最近这段时间就训练这个项目吧!今天天色已晚就到这里吧!大家回去睡觉吧!” 说完我就先走了,必须先回去做一下进程记录,也好按部就班的来。 晚上的道路很黑,看不见一点的光亮,只有远处的灯光依稀可见,最后剩下的就是月光了,从身后的训练营里传来兵士们大声嚎叫的声音,似乎要冲破这个黑暗,可是黑暗却无动于衷。 终于摸黑回到了家里,屋子里的蜡烛还没有燃烧完,不过却是见到底了,那幅画还没有收拾起来,如果蜡烛倒下去那么就会点燃画,然后燃烧整个屋子,那么我就没有地方可以住了,还真是危险,所以把烛台就放到了地上,不再放在桌子上。 在蜡烛的灯光里,我看到了另一个烛台,是放在最里面的书架上的,旁边没有书,莫非是传说中的暗格,还有其他的密室不成,所以过去看看。 果然,烛台是拿不起来的,轻轻转动,在北面的墙上突然看到半面墙转动了,果然还有密室,这家的主人不简单啊! 拿着那不到半截的蜡烛,就走进了密室里,呈现出来的是向下的楼梯,还挺深,通到地底下,下楼的脚步声在这个空旷的洞里显得特别的空旷,回声直通地下。 一级,两级,……直到第九十九级才走到地下,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里面全都是上好的兵刃,刀剑都在这褐色的密室里透出幽光,还有蒙古特有的弯刀,首先就被这把弯刀吸引了,外面镶了很多大大小小的红绿宝石,就连刀鞘都是纯金打造的,可见只是这把弯刀都价值连城,那么这家屋子的主人就更加不简单了。 接着就是通道,里面不知道是通到哪里,而且里面还有门,每个门前都有机关,触动机关可以见到从屋顶射出来的箭矢,可谓是机关重重,里面应该还有更加珍贵的宝物。 不知道为何,感觉这个屋子很神秘。。 秘密发现 炎炎夏日来了,跑步出的汗又要像洗澡一样了,等到汗蒸发的差不多了,又开始冲一个凉水澡,自此开启了一个夏日的慢慢等待。 小贝也喜欢夏天,在树荫下懒洋洋的晒着太阳,自此也开始不愿意走一步路,连吃饭都要我去送,真的是太懒了。 有一次我喝着啤酒,小贝好像也要喝,就给它的盘子里倒了一点,小贝喝了一口,冲我“喵”了一声,好像是说:“好苦啊!这是什么饮料”, 我随即微微一笑,喝光了酒瓶里剩下的酒,其实,总说喝酒,我其实并不喜欢喝酒,只是喜欢这种苦涩的味道,觉得能读懂这个苦涩,那么青春也就会变得有味道的多,不只是夏夜的夜空,在心里更是有一个夜空在微微闪亮,奔跑着,追逐着。 来到这边城已经一个月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选择这里,但是来都来了,就顺其自然了,这里需要重新的建设,所以就开始大力的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改进,这里算是进城的第一门户,如果这么容易就被攻陷,那么会让敌人认为是很容易被打败的,那就不太好了。 上次寄给草原的信也过去半月有余了,迟迟不见回信,可能又是军事任务给耽搁了,也算是明白一点了,之所以来这里,是讨厌那些打打杀杀的场景,虽然也知道避免不了,但是暂时躲避还是可以的。 于此相比,更愿意在这边城建设自己的家园,只要不来打扰我,我绝不会因为私心去攻打任何一个地方,安安静静地生活不好吗?或许只有少数人这么想。 再说回到自己的院子里,因为一只蜡烛探索出了一个密室,密室里危险重重,估计只是建造这个密室都要不少的时间和金钱,看来这个院子的主人果然不简单啊! 走过射完箭矢的通道,打开门,里面是成箱的火药,都是已经制作完成的,这要是在地下爆炸估计半个城都要被炸掉,不过好在没有人来过,看样子这道门已经好久没有打开过了,这下有了充足的火药,对于一些办不到的事情就显得简单多了。 对了,在打开这道门之前,蜡烛已经熄灭了,因为这里能够燃烧的氧气实在不多,能够明显感觉呼吸困难了起来,而且空气中充满了火药味,所以很快就灭掉了,只是神奇的是,我拿着的那把弯刀在突然黑暗的地洞里闪闪发亮,是宝石发亮,发出的白色的光耀眼无比,直接照亮了这个装满火药的房间,所以我才能看的清楚。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已经很晚了,秘密不能一下子全都知道了,所以很快的又按着原路返回了,直到回到房间才感觉像是到了另一个世界一样,在这不知所以的年代里就感觉神秘无比。 把烛台旋转回到原位,墙又自动回去了,和原来的样子一样,看不出任何破绽来,就这样要睡觉了。 要知道除了官家以外,任何人私藏火药都是死罪,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看来在这小小的边城也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特别是这来往贸易频繁的地方,更是鱼目混珠,鱼龙混杂,想要彻查一些事情根本做不到,所以也就视而不见过去了。 所以现在开始严格再严格进出成制度就显得特别的重要,无论是货物还是人都要进行详细的排查,不然就像这地下的火药一样,爆炸半个城池怎么没得都不知道。 月已经很高了,累了一天终于躺在了舒服的小床上感觉特别的放松,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很快一天又过去了,早上起来,突然不想起来了,想再睡一会儿,所以就睡一会儿了,不过总不能如愿, “喂,先生在吗?还不起来,吃饭了,早上特意给你做的饭,知道你昨天睡得很晚”,刚想睡觉敲门声就响了起来, “知道了,兰兰,你先等一会儿”,我懒洋洋地说到,习惯了长的头发,起来乱糟糟的,穿好了衣服就去开门了,我一开门她就笑了, “你笑什么,早上不就吃饭吗?难道你不饿”, “你自己照照镜子就知道了,你看你的头发乱糟糟的,要不用木槿叶也给你洗一次头发”,她边吃边说到, “哎呀,行了,先吃饭吧!等会再说”, “对了,兰兰,你知道这个院子的主人是谁吗?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 “哦,你说这家人啊!这个院子原来住着全城最富有的人,姓陈,经常和洋人做生意,只是一听说有战争早就跑了,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所以这个院子一直就空着,直到你来才把你安排在这里的”, “哦,这样啊!全城最富有的人,果然不一样,行了,没事,我就是问问,吃饭吧!” “对了,今天轮到你刷碗了,可不许耍赖,知道吗?” “好了好了,不就是刷碗吗?刷就是了,你每天那么多的大事要做,哪有时间管理这些,所以说这些有我来做就好了”, “嗯,那辛苦了”, “没事的”,说完我就走了,看看昨天的定的军事训练落实的如何,现在已经过了跑步的时间,现在又要去做稻草人,所以需要足够的稻草才行,不过现在这里好像也找不到稻草,所以打算放弃了,改成人对人单一训练就可以了。 很快地就到了训练营,看着还在跑步,不过看着有好多掉队的兵士,阿克里在那里正在激励着兵士们,首先需要过的就是耐力这一关,否则训练其他的就都不尽其意了。 “拜见大人,大人您说的对,他们虽然短时间作战勇猛,但是长时间的作战就会依然败下阵来,所以这段时间主要是先训练耐力”, “嗯,对的,一直战无不胜的队伍,首先就是要有战无不胜的信念,只有这样,事情还没做就已经成功了一半了”, “阿克里将军这段时间辛苦了,要不回去休息一下,先让副将看一会儿”, “多谢大人美意,属下没事”, “那好,如果想要休息了随时可以,训练固然重要,可是每个人就更加重要了”, “是,多谢大人”, “嗯,我去看看河道修的如何,先让他们休息一下吧!” “是,大人”,我又离开了训练营,去到城里看着一道一道的水道,都是向着护城河方向流去的,可见大小河道交错相同就有些困难了。 “属下参见大人”, “嗯,大家辛苦了,最近的河道疏通怎么样,有你们二人带领,感觉要比他们自己摸索快多了”, “报告大人,幽州城地形比较复杂,而且原来好像没有过河道开发的痕迹,所以都需要重新挖掘,这可是一个很大的工程啊!” “是这样啊!确实有些麻烦,不过尽量吧!如果行不通就开凿一条主要的河道,最起码不能让城里积水才好”, “是,大人,我尽量吧!” “行,那辛苦了,晚上一起喝酒,再一起说说下一步的计划”, “是,大人”,众人还在不停地开凿着水道,只是感觉有些徒劳,想要真的实现流动,估计要在地下才行,地上仅有可以排水的小河道既可。 看来是我想的有些简单了,大雨可以很快地淹没掉这座城,但是想要排出去就有些困难了,如果在地下开凿出暗道,地上只是留下流水的口,这样就实用多了,不过这也需要大量的时间才行。 好了,不想了,先去西城找个地方,首先要有自己的兵工厂,就一直往西走,看到西边多是铁匠铺,所以就好多了,把众多的铁匠铺合并到一起,建立一个大的兵工厂,而这些铁匠自然就是机械师傅了,负责打造各种兵刃,虽然只是说自给自足不过还是要有的,如果要等到补给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确立了兵工厂的位置,过几天重新修缮一下就可以了,或许认为这些都是徒劳的,可是如果不去做,就无法真的打造出一座城出来,就像我的那个院子一样,看着外表差不多,但其实藏着很多的秘密。 既然衙门已经修缮完毕,那么一些法令也要开始实施了,人与人之间如果发生什么矛盾,也可以去告状了,这是一座城首先要具备的。 接下来就是法令制度的明细了,这可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的改进细化才行,所以这个需要专人管理才行。 元朝废除尚书省和门下省两个职位,保留了中书省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开中国行省制度之先河。 其实,在一些法令制度的制定上,并没有太多的创新,差不多沿用了宋朝后期颓废的无用制度,所以从这点来说倒不如先前的发展了,这是在法令制度上的落后。 元朝在进一步搞好海外贸易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同时,但整体生产力不如宋朝,在文化方面,期间出现了元曲和散曲等文化形式,倒是文化的方面出现了创新,突破了原有的束缚,这让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创新。 从历史角度来说,一个朝代有其辉煌的一面,同样也有其黑暗的一面,由于思想的不同,在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中徘徊不定,这就注定是落后的表现,所以在这些东西里,我所管辖的这座城才要首先做出一个样子,然后推行至全国,这样才能舍掉一些落后的方面。 元世祖忽必烈(1215—1294)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忽必烈公布《建国号诏》这个法令,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立了国号为“元”。 这是蒙古帝国政权由统治世界的范围帝国,转为了中原王朝,是一条分水岭。 蒙古政权之前对中原地区推行的是极具游牧性质的掠夺式统治,所以这样也显示出自己本来的生活方式。 中原地区仅是他旗下属地的一部分,到忽必烈时才转型为以中国为主要占领地的王朝,且在这之前“元”之名尚未出现,故“大元”的建立应由此算起。 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在刘秉忠规划下,建都于中原的大都(今北京市)。 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军攻陷南宋都城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俘虏6岁的宋恭帝及谢太皇太后。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元军在崖山海战消灭了南宋最后的抵抗,陆秀夫背着9岁的小皇帝赵昺投海而死,自此中国(南宋)灭亡。 从这些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通过武力征服了世界,但是却不知道该如何去管理,平等发展的思想尚未出现,这就注定又是灭亡的表现。 所以,当我看到幽州城的时候,因为兵士可以随便拿东西吃不给钱,这是不行的,而且中外交流合作密切,那么平等的思想就显得很重要,首先是各族生活在一起,要平等,同样对于外国人也要平等,这是最基本繁荣的表现。 “喂,干什么呢?自己走在街上发什么呆啊!” “哦,兰兰啊!我在想一些事情,只是感觉好混乱所以才出来走走的”, “哦,今天是集市,一起走走吧!” “嗯,好啊!最近学堂的事情怎么样?” “不就是教书识字喽,还能怎么样?” “我的意思是说,在教文化知识的同时也要锻炼身体素质,这样每天放学再加一堂跑步颗如何”, “行啊!这样感觉好多了,不用每天都坐在哪里”, “嗯,你觉得好就行”, 当经过一家药材店的时候,她就拉着我进去了, “你啊!最近太劳累了,需要一点安神的药物,走,进去买点,一会儿煎药给你喝”, “行啊!兰兰,感觉你越来越细心了,都知道这么关心我了”, “哼,才没有呢,我只是看你没有前几天精神了,怕你操劳过度,才让你休息一下的”,其实,她说了一顿还是在关心我,说完就进入买药了, “拜见大人,大人您看,最近医馆已经开始营业了,而且药材也比较齐全”, “嗯,这段时间辛苦诸位了,不过看过的医药方子也要有所记录,这些东西都是需要一点一点改进的,也好有一个参考”, “是,大人,属下记住了”, “对了,在这里你感觉比你们瑶城怎么样”, “恕在下直言,幽州城是第一边城,人员混杂不堪,而且战乱繁多,正是这样的复杂,所以很少有人自动请缨过来管理,都没有那个能力,可是自从大人您来了以后,这幽州城就像是变了一个样子,经济发现的还不错,兴修水利,注重农业的发展,在城外更是加了一条河作为防御,这是很多人都不敢做的,而且虽然只是来了这几天,但是我感觉城里的人都非常团结,很少有矛盾,瑶城虽然小了一些,但是从各个方面感觉现在已经无法和幽州城相比了,这是在下的一番心里话,大人可别见笑”, “没有,你说的都是实话,一座城的发展,需要所有人共同的努力才行,特别是这个氛围的构造更是很重要的,感觉你当一名大夫可惜了”,最后我开玩笑地说到,所以说有时候自己想不到的事情,或许在别人眼里就能看到,而这些正是自己所需要的。 “好了,药买好了,我们走吧!” “行了,那辛苦了,就先走了”, “恭送大人”,转身就回去了, “行了,回家吧!感觉有些累了”, “你看我就说你劳累过度吧!走吧!回家”, “对了,兰兰,你会剪头发吗?我的头发太长了,想要剪短一些”,感觉自己突然变成了动漫里的人物,长长的头发,可是现在真的感觉有些不适应了,所以想要剪剪头发。 “当然会了,想要变得短一些嘛!” “嗯,你看都快比你的头发长了”, “是啊!自从你来了也没束过头发吧!” “好像是没有,一开始都用在了各个建设上,哪有心情管理自己啊!” “嗯,迷你是全城最忙的人了”。 中国的火药、指南针、印刷技术传入阿拉伯和欧洲,推进了这些地区的文明进程。阿拉伯的医学、天文学、农业技术,欧洲的数学、金属工艺,南亚的雕塑艺术等传入中国,促进了中国古代文化的丰富和发展。 想到这我感觉在课堂上应该再加一些别的东西,比如数学,医学,想想还是算了,即便学了也不一定能懂,不过农业技术还是有必要的,毕竟这座城的农业种植是生活的保障,不然连吃的都没有了。 不一会儿就到了院子里,我坐在石头上趴着,感觉有些累。接下来还是要进行军事训练,还有火药的使用,都要学习,不然这个地下有这么多的火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行了,药已经煎上了,一会儿就可以喝了”, “对不起啊!最近没有时间陪你走走,是因为真的没有时间”, “知道啊!要不早上我就不做饭给你了”, “嗯,还是兰兰好,对了,你说这个姓陈的是这里最有钱的人,那他都做什么”,突然想到地下这么多的奇珍异宝,感觉像是一个收藏家, “这个就不知道了,他向来神秘,出门都是坐着马车的,所以没有人知道做什么,人们只知道他很有学问,家里有很多的书,每次书院里找不到的书,他这里都有,名声也还算不错”, “是这样啊!行了,先坐一会儿,休息一下”。 用兵之道 在不断的画地为牢中,我们禁锢了自己的脚步,我们做着自己习惯却不喜欢的事情,过着已经成为习惯却没有激情的生活,我们不想为自己任何的心血来潮付出代价,只想在千篇一律的光阴中维持平稳。 “在某一天的早上睁眼醒来,蓦然侧耳倾听,远处传来一阵铜铃的声音,这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从很远很远的时间里传来,微乎其微,听着听着,我无论如何都要踏上这漫长的旅途,这也没有什么不妥,毕竟听到了远方的铃声,此时此刻,我觉得这是唯一使我踏上旅途的理由。” 所以我就走了,结果第一关就是这座森林,所以在寻找出口的同时,也在经历着快乐或者忧伤,所以去了很多的地方,才发现最初是最好的,一切都是为了初心的愿望在前进着,不过自己也在不断地改变着,虽说眼前的一切并不真实,但却真的深入了我的心,这是在青春期里找不到的感觉和场景,所以又是一个全新的旅程。 在浩瀚无垠的历史时空里,也有着很多被时间掩藏的秘密,从草原来到这昔日的边城,倒觉得有些用途的,从废墟里找回原来的自己不就是这次来的目的吗? 可是自己不知为何就到了这个人物身上,自己的样子也变得成熟了许多,而且这个人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来到这江南的边城,为了城池的安全做着各项的工作,就这样由此拉开了边城的故事。 虽然我是大家口中的“大人”,但是我提倡的平等原则很快就传播了起来,而且证明这是必然的结果,才会有这样还算和谐的局面,不论男女都在建设着自己的家园,不也挺好吗? 从这家主人的密室里看,这几天成了最担心的事情,里面还有什么,暂时还是没有看到不过,总感觉里面神秘无比,或许会通道哪里不成? 之前,她说过除非飞进城里,否则将不会攻破这幽州城,所以又提到了“飞”,在这个时代,面对浩瀚的星海已经不再是无聊的幻想了,而是真的想要飞上去看一下,冲破这一层边际,会不会就到了另一个世界呢? 一大早上就没了睡意,在脑子里,这里是一千年之前的历史时空,还有自己过去的历史里里徘徊,弄得头昏脑涨的,起来喝了一口茶,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好像想起了什么。 记得,在家里曾迷恋过一段古装打扮,长长的头发喜欢这样飘逸的感觉,精致的蓝色匕首揣在腰间显得霸气无比,长长的袍子,玉蟒腰带,一副大官的形象,而且还留着一点胡子,觉得魅力无比,也曾在纸上画过这样的动漫古装男神形象,可是我现在怎么觉得我画的就是现在镜子里的自己,不会吧! 时光倒流,真的可以实现过去只是打扮的心愿,真的历史时空,真的人物,遇到她是真的喜欢,如同自己本来就是这个时空的人,穿越到现代一般。 雅典的代达罗斯是墨提翁的儿子,厄瑞克透斯的曾孙,也是厄瑞克族人。他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是位建筑师和雕刻家。世界各地的人都十分赞赏他的艺术品,说他的雕像是具有灵魂的创造物。 因为从前的大师创作石像时,都让石像闭上眼睛,双手连着身体,无力地垂落下来。而他第一个让雕刻的人像张开眼睛,往前伸出双手,并迈开双腿好像走路一样。 他来到克里特岛成为国王弥诺斯的朋友,被当作有名望的艺术家受到极大的尊重。国王委派他给牛头人身的巨怪弥诺陶洛斯建造一所住宅,要让进去的人都感到晕头转向,迷失方向。 代达罗斯头脑灵活,尽心建造了一座迷宫。里面迂回曲折,使进去的人不由得眼花缭乱,双脚不由自主地走到岔道上去。无数的过道互相交错,犹如夫利基阿的密安得河迂回的河水,一会儿顺流,一会儿倒流,又回到它的源头。 迷宫造好后,代达罗斯走进去察看,连自己也几乎找不到出口处。弥诺陶洛斯就深藏在迷宫的深处。根据古老的规定,雅典城每九年必须给克里特国王送上七名童男童女,作为进贡弥诺陶洛斯的祭品。 代达罗斯虽然受到赞誉,但因离家日久,总是怀着对家乡的眷恋之情,因此他不愿意在这个孤岛上虚度一生。他想设法逃走。久经考虑后,他高兴地说,弥诺斯虽然可以从陆上和水上封住我的去路,但在空中我是畅通无阻的。他开始收集整理大大小小的羽毛,把最小最短的羽毛拼成长毛,看上去像天生的一般。他把羽毛用麻线在中间捆住,在末端用腊封牢。最后,把羽毛微微弯曲,看起来完全像鸟翼一样。 代达罗斯有一个儿子叫伊卡洛斯。这孩子喜欢站在他的身旁,用一双小手帮父亲劳动。父亲听凭他在一旁随意地摆弄羽毛,微笑地看着他的笨拙的动作。终于一切都完成了。代达罗斯把翅膀缚在身上试了试。他像鸟一样飞了起来,轻轻地升上云天,然后重新降落下来。他又指教儿子伊卡洛斯如何操纵。他已给他做了一对小羽翼。 “你要当心,”他叮嘱道, “必须在半空中飞行。你如果飞得太低,羽翼会碰到海水,沾湿了会变得沉重,你就会被拽在大海里;要是飞得太高,翅膀上的羽毛会因靠近太阳而着火。”代达罗斯一边说,一边把羽翼给儿子缚在他的双肩上,但他的手却在微微地发抖。 最后,他拥抱着儿子,还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吻。两个人鼓起翅膀渐渐地升上了天空。父亲飞在前头,他像带着初次出巢的雏鸟飞行的老鸟一样,小心地扇着翅膀,不时地回过头来,看儿子飞行得怎样。 开始时一切都很顺利。不久他们就到达萨玛岛上空,随后又飞过了提洛斯和培罗斯。伊卡洛斯兴高采烈,他感到飞行很轻快,不由得骄傲起来。于是,他操纵着羽翼朝高空飞去,可是惩罚也终于飞来了! 太阳强烈的阳光融化了封蜡,用蜡封在一起的羽毛开始松动。伊卡洛斯还没有发现,羽翼已经完全散开,从他的双肩上滚落下去。不幸的孩子只得用两手在空中绝望地划动,可是他浮不起来,一头栽落下去,最后掉在汪洋大海中,万顷碧波把他淹没了。这一切发生得很突然,瞬间便结束了,代达罗斯根本没有觉察到。 当他再次回过头来时,没有看见他的儿子。“伊卡洛斯,伊卡洛斯!”他预感不妙,大声呼喊起来, “你在哪里?我到哪里才能找到你?”最后,他惊恐地朝下面瞅了一眼。他看到海面上漂着许多羽毛。代达罗斯连忙收住羽翼,降落在一座海岛上,将羽翼放在一边,他张大眼睛,满怀希望地寻找着。 一会儿,汹涌的海浪把他儿子的尸体推上了海岸。绝望的父亲掩埋了儿子的尸体。为纪念他的儿子,从此,埋葬伊卡洛斯尸体的海岛叫做伊卡利亚。 代达罗斯怀着悲痛,又继续飞行。他飞向西西里岛,这里是国王科卡罗斯统治的地方。就像从前在克里特岛上受到弥诺斯的款待一样,他在这里也受到盛情接待,被当作贵客。他的艺术天才使当地居民十分惊喜。他在那里兴修水利,造了人工湖泊,又把湖水顺着河流一直送到附近的大海。 在陡峭的山峦顶上,有一块无法攀登冲击的险要地方,连树木也难生长,他在上面建造了一座坚固的城池,修筑了一条羊肠小道盘旋而上,直到山顶。这样的城堡只要三、四个人就可以守护,固若磐石。 科卡罗斯国王选择这座难以攻克的城堡存放他的珍宝。代达罗斯在西西里岛上完成的第三件工程是在地面上挖一座深洞。他从洞里巧妙地引取地下火的热气,所以,即使一座潮湿的岩洞,现在也舒适得如同暖室,好像岩洞里安了取暖设备一样,人在慢慢地出汗,却又不嫌太热。 此外,他还扩建了厄里克斯山上的阿佛洛狄忒神庙,给女神献祭了一只金蜂房。代达罗斯精心雕刻,那些小蜂窝几乎达到乱真的地步,跟天然的蜂窝一模一样。 代达罗斯成了科卡罗斯国王的座上客。他在这里培养了许多有名的艺术家,成为西西里岛土着文化的奠基人。他在那里虽然受到敬重和礼遇,但由于儿子惨死海中,他内心却一直闷闷不乐,晚年时更加忧郁,苦恼。最后,他死在西西里,并被埋葬在那里。 对于飞天的神话故事,这是我听到的第一个故事。那时候就被飞天的梦想吸引了,希望有一天也可以做出自己的翅膀飞翔着,可是从小的梦想放到现在也就只是梦和想了,所以这算不算朝花夕拾呢? 还有许多东西都是别人不敢去做的人,所以自己才有兴趣,做好了就被称为神人,做不好就被叫做疯癫的人,就是这样,已经不足以影响我了,或许一开始还在意,现在觉得无所谓了。 所以飞天也是历史上最神秘盼望的美好幻想。 现在有火药是可以做一个推进装置,慢慢地升空,可是现在还做不到,也没有时间去做,也不会做,要说做一个滑翔伞还可以,这个没有专业的技术水平就算自己摸索也做不了。 飞肯定是要飞起来的,但不是现在,如果有幸真的能训练出特种兵,那么飞行这项技能肯定是少不了的,到时候只要攻打哪个欺负咱的国家,只要飞过去扔几个火药桶就把最高统治者给消灭了,那么肯定会惊艳天下的,而且认为是得到了上天的惩罚,自然会畏惧三分。 想的虽然如此,但是也要自己有才行,这样才叫自信。 昨天喝了兰兰给煎的药感觉好多了,昨天睡得很不错,没有做梦也没有醒,不过醒来以后却发现了自己的问题,冥冥之中只是猜测,不能看得清楚,有个理由就好。 出门直接去了训练营,除了跑步现在单兵之间的对抗成了主戏,兵工厂现在也在修理当中,暂时武器还是不能使用,不过现在倒是觉得耐力强了不少,还有运送石头,也是臂力的锻炼,这对于练习射箭有帮助,所以接下来就是射箭。 “报告,大人,就这样简单的摔跤会不会太不实用了,我看他们也没有什么长进”, “你们训练错了,两人之间的训练必须拿出全部的实力才可以,这样你怕伤到他,他怕伤到你,真的是完全没有一点用处的”, “来,你们几个攻击我”, “这,大人……”, “少废话,用尽全力攻击”,没过一分钟全都被摔得倒地不起了,没想到我的功夫这么好,接着大家都惊呆了,几个人过了一会儿才爬起来的, “大人,这是什么招式,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倒下的人都说, “你们没有见过的还多着呢,假如刚才你们是在战场,你们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还有脸笑,单兵对抗不是儿戏,这才能真正的显示出一个人的实力,你要把对方看成敌人而不是自家人明白吗?” “是,大人我们错了”, “另外,你们的速度,招式的快准狠都不够,这样到了战场一下解决不了对方,还要像唱戏一样表演不成,接下来我会把这几招教给你们,你们要勤加练习才可以,记住对于你们仁慈并不是宽容,而且一种严格”, “是,大人”。 带兵打仗必须恩威并重才可以,不然带不起头也顾不上尾就很尴尬了,令行禁止,有令必动,这才是将领该有的权利,如果连兵带不起来,那么就不适合领导的位置,还不如当个兵来的合适。 “另外你们也要练习射箭,作为远攻的重点,必须人人用弓如神才可以,这些到了后期都要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不过,就一直训练到会为止”, “是,大人”。 接着又回城了,看到城里已经变得不一样了,废墟也少了许多,曾经这是人人都想逃离的城池,去到瑶城,禹城甚至更远的城池,总之越远离越感觉安全。 现在必须因为我的到来而改变一些什么,所以这些东西都必须改变,改变现在的一切。 从人们的生活,到兵士的观念,到孩子的成长必须都要有章可循,有令可依,做到明确目标,这样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节外生枝,当然有的也避免不了。 站在城头看到种的防护林已经发芽了,总算有没有白等,有的东西还是值得等待的,有的就算等待一生也等不到,就是这样,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结果。 城里的南边改成了集市,隔两天开一次集市,过年的时候可以每天都开,算是特殊的时期,以集市为中心的小吃店也开始林立起来,花店,药铺,成衣店,布庄,典当行等等的日常的场所也多了起来,算是渐渐地繁荣了。 回到家里又是下午了,买了两个包子回来,吃完了包子,想睡一会儿觉,可是外面再繁华倒不如自己的这座宅邸神秘,所以又开始了第二次探索。 转动烛台,暗格的墙又被打开了,发光的宝刀还在那里,一进门就看到这一件东西,可见这也是主人进去的时候用来照明的。 那些箭矢还在地上插着,依旧还是被自己打开的门,火药箱子也在那里,但是落满了灰尘。 旁边有一个洞口,刚好可以走过去,洞口逐渐变得越来越宽,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出来,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整齐排列的兵俑栩栩如生,如同真实的一样,有补兵,有骑兵,还有成千上万的剑阵,大座之上坐着九龙天子,殿下文武百官排列于此,接着就是成千上万的兵士,如同一个帝国的造型都摆在了你的面前。 如同秦朝的兵马俑一样,宏伟浩大,这个人难不成想要当皇帝不成,我也没想到自己来了一个月的地方,地下居然还藏着一个庞大的王朝帝国,简直是想都不敢想。 此刻在宝刀的照耀下,兵士像是活着的一样,只要有人敢侵入这帝国,就会遭到这些兵士的集体攻打,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真的人呢! “酒,谁有酒啊!酒没了,该如何是好啊!” 就在我觉得震惊的时候,从里面传来一阵要就酒的声音,这下我着实被下了一跳,难不成这里还有活着的人不成,我就悄悄地走了过去。 只见前方有一个头发老长,胡子拉碴的老人,在那里拿着一个空的酒坛往嘴里倒, “喂,你是谁啊!怎么会在这里,嗯,这是银雪宝刀,怎么会在你这里啊!” 本来看着老人明明在前面的,可是还没有看清楚人就到了我的后面,并且一把把那宝刀抢了过去说到,我更加有点害怕了。 “对不起啊!前辈,我是无意间到了这里的,烦扰了老前辈的清静,还请恕罪”, “喂,我还活着呢,还没死呢,我只是认识你这把刀而已,这可是稀世珍宝啊!用天外之石做的,可以发出如同白昼的光亮,果然不错。” “是这样啊!对不起啊,一时害怕了,请问您是这里的人吗?” “我,我当然是这里的人,只是这是哪里我也忘记了,对了有酒嘛,我要喝酒,酒没了可不行啊!” 我随手将酒壶就抛给了他。 地下王朝 在人生的各个路口前面,又重新回到了起点,想也没有想就去了那个方向,怀抱着热情和希望,决定开始一个全新的生活,所以努力适应认识各个路口,记得哪里,去哪里不迷路,这是有一段时间脑子里经常提醒自己的,直到熟悉。 其实也是在每天盼望,每天失望当中,日子还不就这样过来了,所以也在寻找美好的日子。 还是和小贝的日子,它的“喵喵”生声好像就是我生活的声音,不想出去,不想因为什么心血来潮的东西而做出行动,终于惩罚来了,到了这个过去的时空里。 其实,就像走在街上,偶尔会被一种说不出的恐怖所捕捉,街道好像森林一样,而且是巨大的森林,森林不断地吃掉你剩下的青春,森林吃下以后,就会知道你的所有秘密,所以你离着你的梦想越来越远,离着你想见到的人越来越远。 或者把自己关在关闭着的、雨水淋旧的木门后面,或者是生了锈的管道出入口的盖子下面,或者在地下黑暗的深处,终于一声汹涌的声音在心里一闪而过,终于又站在这个充满阳光的地方。 在高处看着这圆形的城池,觉得像是罗马的角斗场,被破坏了的房屋还有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像是被打倒的失败者。 突然眼前出现了上面的场景,可是很快又换到了下面的场景,重新修缮的房屋更加的气派,人们整天在田地里插着稻苗也不觉得辛苦,因为家人会带着干粮和水过来,劳动后满足地吃着食物喝着水,就是最平常的时光也会笑出来,还有孩子放学回到有水的稻田里捉哈莫,更加增加了一份童真,一份欢乐。 在这最平常的日子里,有家人,有自己,有美食,也就知足了,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如此而已。 这个场景如同胜利者,这个决斗场里充满了欢呼和喝彩,不过场景的转变需要很多的时间而已。 从一个小小的密室通往一个地下王宫,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在这小小的边城地下有一座王宫估计谁都不会相信。 我把酒壶扔给那个老家伙,一下就喝了起来,我都不舍得喝的草原酒,现在给他喝了,还真是有些郁闷啊! “嗯,你这酒好像不是我朝的酒,现在是何年何月”,他边喝边问我, “乾元三年八月”, “嗯,八月倒是知道,只是这乾元年不知道”, “那这么说,老人家您是哪朝的人,为何这里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呢”, “前朝”,这也不奇怪,或许对于别人这样说会认为是不可能,但是自己是能想到的, “这里有封印术,是一种时间封印术,可以减缓时间的流逝,算一算老朽已经两百零一岁了,不然谁能禁得住时间的敲打啊”,还在喝着酒, “感觉很奇怪吧,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法术,其实,这也不奇怪,这里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凡是进到这个空间,都会延缓衰老,所以老朽才能活这么长的时间”, “嗯,很奇怪,我都不知道老前辈您在说什么”, “哈哈哈哈,也难怪,正常人都不会这么想”, “大王,臣答应替你守护王陵两百年已经做到了,而且还找到了丢失的银雪宝刀,这下您就放心了”,说完他在原地向着空中拜了几拜,并且手捧着那把银雪宝刀, “小友,这把银雪宝刀还是送给你吧!你与他有缘,况且现在这把宝刀已经失去了意义,只剩下价值连城的价值了,什么也抵挡不住时间的流逝啊!”说完把宝刀给我,然后又做到原地喝酒,自顾自的感慨着,两百年等于活了三个人甚至更多人看到的世界, “老前辈,不了,这是我无意间发现的,还是归还与你吧!这对于您或许还有用”, “你这小友,说给你就给你了,推脱什么,真是啰嗦,那你想不想知道有关这把宝刀的事情,我有两百年的故事,都不知道给谁去说,什么孤独可怕,老朽受了两百年的孤独不还是照样活着吗?真是可笑”,这个老前辈还是一个急性子,看来不好惹啊! “想知道,那就请老前辈赐教了,晚辈洗耳恭听”,我急忙来了兴趣, “说可以,不过你要给我很多酒,喝酒讲故事才不寂寞”, “行,我答应老前辈你了”,因为前不久在院子的偏房里看到了许多美酒,都是陈年酿造的,所以酒自然没有问题, “行,那今天就先讲讲这把宝刀的故事吧!” “等等,前辈我先去搬一坛酒进来,这样我们边说边喝,有味道”, “嗯,你这小友我喜欢,看来你我是同道中人了”, “嗯,差不多吧!”其实,我是想看看那个延缓时间的封印术是什么,这些东西在王朝都是被保密的,所以对于这个很好奇,谁不想活的久一点。 “前辈,宝刀我用一次”, “那已经是属于你的了,爱用几次用几次”,你先等会前辈。 接着按着原路返回,不久从偏房里就搬了一大坛子酒回来, “看,前辈,都是多年陈酿的老酒”, “嗯,闻的出来,快,我先喝一口”, “嗯,不错,好喝,我开始讲故事了”,这个老人家好像喝不醉似的,草原的酒这么烈都没事, “先等等前辈,那个封印术是怎么回事啊!您能先解释一下吗?” “小友可听说过域外,这个空间就是域外的神石打造的,可以延缓时间,就是封印术,封印住时间,知道了吗?如果说是如何封印的,这个估计也就那个人才知道吧!不过早就不知道去哪了”, “哦,是这样啊!那前辈还是讲讲银雪宝刀的故事吧!” “银雪宝刀就是南朝王权的象征,宝刀在如同大王在,所以当时有很多人想要得到这把宝刀,如今百年已过,所以宝刀自然无用了”, “哦,看得出来这宝刀不同寻常,原来是大王用的宝刀,果然不同寻常”, “嗯,差不多吧!这宝刀并不是神印大王的,而是小公主的,在大王三十岁的时候,突现降生了小公主,小公主降生的时候伴随着晶晶莹的白雪,所以才给小公主起名为银雪儿,并且为公主打造了一把顶级的刀,就是现在你手里的银雪宝刀,这把刀到了小公主手里立马就闪闪发亮的,很神奇,好了不讲了,你先说出疑惑吧!我喝酒”, “那公主是不是很漂亮啊!从这把宝刀就能感觉出温柔的感觉”, “是啊!公主很漂亮,可以说是惊若天人,想想那时候的自己不过才三十岁,时间真是快啊!” “哦,那就对了,这里包含着小公主的美和大王对她的爱,果然不一样”, “嘿,小友聪明,当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唉”, “后来,小公主失踪了,大王派了所有人找遍天下都没有找到,无奈郁郁而终了,临终前给我的这把宝刀,让我等到公主回归的那一天,可是这一等就过去两百年了,朝代也已经变了,就一直呆在这黑暗的空间里,真是可怕”, “小公主为何会失踪呢,是怎么回事”, “记得当时我正在领兵南下,突然接到大王的诏令让大返回,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所以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哦,是这样啊!看来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呢?” “是啊!过去的事情没有人能说的清楚的”, “行了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吧!我累了,想睡一会儿觉,就不要打扰我了”, “是,那晚辈告退了,宝刀就留在这里了”,接着我就出去了,是摸黑出去的。 一上来感觉头上有什么东西,一看是蜘蛛网,从头上弄下来,就坐下了,感觉像是到了另一方世界一样,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 “喂,先生,你去哪里了,奇怪,人怎么没了,大白天的人不见了”, “喂,我说兰兰,你找谁呢?” “还能找谁啊!找你呢,不对啊!我刚去你的屋里没有看见你啊!” “哦,我也刚回来就看见你了”, “刚回来,去了哪里了,这几天也没见到你,都忙什么了”, “没有就是瞎忙而已,你就不要问了,说吧什么事情”, “没有事情就不能过来找你了,没事,我就是随便走走”, “嗯,还有事,学会骗人了”, “哼,才没有呢,你不是说要教我知识的吗?现在我来了”, “唉,不行,不行,今天有点累了,不想教”, “那好吧!要不你陪我去一个地方好吗?”她边走边说着,我放在暗格里的银雪宝刀居然在发亮,老前辈说只有在小公主的手里才会发亮,难道兰兰她是小公主,不可能已经两百年了,除了那个空间不可能会有人活那么久,一只耳朵听着她说话,一只耳朵在思考自己的问题。越来越感觉不可思议了,我来到这里难道还要断案不成,而且是百年前的案子,越讲越觉得不可思议了。 “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有有有,好吧!去不就是了,要去哪里?远不远啊!” “哎呀,别废话了,不远”, 接着他拉着我就出了门,直到到了门口才松开,不然让人看见就不太好了, 穿过正在修缮的街道,听到集市里的喧闹声和军营里的喊叫声能明显的分出来,都容在了生活这个大世界里。 “看,就是这个洞口,我最近才发现的,走过去你会看到另一片世界”,穿过城南,到了基本无人的地区,不过这里洞口倒是不少,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能看到背靠大山,自从来了也没看看山的那边是什么。 穿过越来越宽敞的洞口,让我想起“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突然桃花源的情景出现在我的面前,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没有任何的征兆, “好了,终于出来了,你看这里美吧!这么高的树,这么多的花,还有好多的不知名的植物,果然如同世外桃源一般”, “哇!兰兰,你是如何发现这里的,真的不错”, “还不是找你找的,找遍了全城都没有找到,还以为你钻过去了呢,所以就找到了这里”, “呵呵,找到这里还有我的功劳啊!” “走吧,那边有好多的果子,可甜了,走一起去看看”。 这里的空气没有任何的杂质,闻着可舒服了,这里究竟是怎么了,地下王宫,地上桃花源的,这还是荒凉的边城吗? 不过,我并不打算告诉她地下王朝的事情,有预感或许以后她会知道,但是现在就不要说了。 他拉着我的手往前跑,丝毫没见到任何的不妥,仿佛已经习惯一样, “你看这里这么多水果,我们吃都吃不完”, “哇,这么多”,我向前就摘了两个苹果回来, “来,给你一个”,我将苹果在自己的身上擦了擦,给她递了过去,她灿烂地笑着, “谢谢你啊!什么都能想到我,我真的没有想到会遇见你”, “是啊!我也没想到”,我们就这样在树下说了好多的话,似乎这里永远不会黑天一样,见不到阳光却光亮无比,看着下面的云在飘,像是站在天宫一般。 “唉,我们说了这么久,还是回去吧!别让他们等急了”, “对啊都忘了时间了,我们又从洞里回去,此刻天已经黑了”, 刚走到转弯处就看到有巡逻的兵士, “站住什么人,为什么要在晚上出来”, “是我,晚上出来看看”, “是大人,属下拜见大人”, “好了,好了,继续巡逻吧!我们先回去了”,然后把她送回了家里, “今天很开心谢谢你,再见”,说完就关上了门。 然后自己又回到了家里,拿了一坛酒,洗了一个热水澡,才算舒服了一些,今天发生了好多的事情,来不及想就又睡觉了,一天下来,都没有见到时间的踪迹。 旧时传说天上遥远的银河与茫茫的大海其实是相通的。有个住在海中小沙洲上的人每年八月份不知为何就会有个奇怪的木筏漂到这里过一段时间又乘浪漂去。 年年如此而且非常准时。这一下使得这个人好奇心大发决心探奇。他趁木筏再次漂来时便在木筏上盖了个小阁楼并备了很多粮食于是木筏便带着他向汪洋大海漂去。 在最初的十几天内还看得到星斗日月和一般乘船相差不多,之后就感到飘飘忽忽似乎分不出日夜。再过十多天忽然发现前边出现有一座城市的模样建筑住房非常整齐。远远就能看宫中有许多女子正在织布。只见一男子牵着牛停在水边让牛喝水。牵牛人见到这个乘槎的生人很是吃惊就问, “你怎么会到这里的,”乘槎人把自己如何来的情况一一告诉牵牛人并问他这里是什么地方,牵牛人回答说你回到你原来的地方找一个叫严君平的问他就什么都知道了。这人也不敢上岸那木槎就带着他又按时回到原来的居地。 此人后来真的到了原来的地方找到了严君平。严君平只告诉他说某年某月某日、有客星侵犯牵牛星座。从时间上一计算这日期正好是这个人到银河的时间。中国古代传说天上的银河是一条河天上的织女与她相爱的牛郎被天河隔离。所以银河的两岸上一边分布着牛郎星座另一边则是织女星座。 其实,在那个桃源一样的世界的时候想要给她讲这个故事,可是没有说出口,这样不知道会不会激起她飞翔的兴趣,当时候再让我做一个宇宙飞船啥的那不是天方夜谭吗?所以就没敢说。 这几天,我也在考虑飞的事情,连封印术这样奇怪的法术都出现了,真的不知道接下来会出现什么,如果真的能减慢时间,那么让时间倒流也是可能得了,对了现在自己不就是嘛,一不小心就到了一千年以前,开始了这样的故事。 这个人很神秘,据《汉书》记载他长期在地方占卜为生。严君平只是告诉他说某年某月某日我看到天上有一颗奇怪的星出现在牵牛星旁。严君平所说的时间竟然正是他遇到牵牛人的时间。所以这一故事是说人乘坐这种浮槎可以漂浮直到飞上星空与天上的星宿相会。 这个故事不论是真是假,都说明人们渴望飞翔上天空,去看看星星,还有什么长生不老之术,都是我们探究的神秘力量,所以才会对这个世界抱有如此奇幻的态度。 在默默的青春里可没有什么飞行,即便是有也只是梦想,追逐梦想,所以我们变得不一样,也正因为如此,才觉得生活有所求,这样就少一点迷失,多一点前进的动力,像是这样的世界,青春里是做不到的。 青春里喜欢做梦,喜欢发呆,当过了这个年纪的时候,只能看着别人发呆,自己傻傻的看着,岁月也无情的溜走了,所以我们都把时间浪费在了这里,倒不如去跑一跑累一下自己或许脑子还清醒一些,希望继续快乐。 百步穿杨 最好的生活不要急,最好的时光也不用等,未来是什么有时候靠自己去创造,其实,他就在那里,只是让你选择迎着他的方式。 跑步旅途中见到的各种景物或者陌生人,在这个跑的过程中是很容易深刻记忆的,当你再次见到这些人或者景物的时候,你会很快想起是什么时间自己跑步遇见的。 陌生经历让我有了全新的经验,也更好的了解了这个世界,这或许是时间带给我的最大、最好的礼物,也是唯一可以安慰的地方。 在外出旅行的途中,跑步是很快意一件的事情,可以一边奔跑一边欣赏沿途的风景,速度刚刚好,没有因为过多的停留而见到丑陋的一面,也没有因为快速的跑过去而见到美丽的一面,只要记得下次想要来这里看看,给你的感觉就不会太差,这或许是最好的再次相见。 感受风在耳边划过的声音,空气与自己的皮肤接触,感受着在不同城镇奔跑的不同感觉,所有的一切都令人兴致盎然,特别是奔跑中眼中的世界少了一抹灰色的印记,感受着周围一切的呼吸声,这让自己觉得自己还活着,并且有了一点意义,这种感觉虽然真实,但对于我来说却觉得神秘无比,就像前面是另一方世界的源头。 虽说是一介边城,但是却比任何地方都感觉神秘,这里有王朝,也有为了躲避战乱找到桃花源的百姓,可是又能怎么样呢?都经不住时间的打磨,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战国时代,战乱纷纷,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是这也是一个时势造英雄的时代,出现了很多的名人和名将,秦国的白起就是其中的一位。 有一年,白起带领秦国军队去攻打魏国,当时魏国有个名叫苏厉的谋士,当他获悉白起要攻打魏国后,非常的着急。 他知道,靠魏国的实力,根本不是秦国的对手。为了魏国的存亡,苏厉想尽了脑筋,最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要想保住魏国,不能硬来,只能采取一些办法让白起退兵才行。” 有一天,他很早出发去朝见周朝的国君,提醒他说:“如果魏国被秦军占领,那么您的处境就危险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来,在战国时期,由于诸侯争霸,周朝的中央权力已经名存实亡了,周朝的国君名义上是天子,实际上对各位诸侯国已没有管辖权。魏国如果被被秦国给消灭,秦国的势力将更强大,对周天子的威胁也更大。 周天子一听,赶紧问苏厉怎么办?苏厉建议道:“周天子赶快派人去劝说白起停止进攻。” 周天子问:“派一个人去劝说白起停止进攻,这能行吗?” 于是苏厉把自己想好的计策告诉了周天子,周天子一听觉得可行,于是就派了一个人去劝白起停止进攻。 周天子的使者到了白起的营中后,按照苏厉的吩咐给白起说:“白将军,你能听我讲一个故事吗?” 白起一听,哈哈大笑:“你不是来劝战的吗?怎么讲起故事来了?” 使者说:“将军先听我讲完故事好吗?” 白起说:“既然来了,那就请讲吧!” 于是使者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话说楚国襄阳郡有个着名的射箭手,名叫养由基。此人年轻时就勇力过人,练成了一手好箭法。当时还有一个名叫潘虎的勇士,也擅长射箭。由于两人的箭术很精,都互相看不起对方,都说自己的箭术才是最准的。 有一天,两个人又比上了,许多人都围着观看。靶子设在五十步外,那里撑起一块板,板上有一个红心。潘虎拉开强弓,一连三箭都正中红心,博得围观的人一片喝彩声。潘虎也洋洋得意地向养由基拱拱手说:“请多多指教!” 养由基微微一笑,说:“射五十步外的红心,目标太近、太大了,还是射百步外的柳叶吧!” 潘虎一听他要射一百步外的柳叶,觉得他是在说大话。养由基说:“你等着瞧吧!” 说罢,他指着百步外的一棵杨柳树,叫人在树上选一片叶子,涂上红色作为靶子。 接着,他拉开弓,“唆”的一声射去,结果,箭正好贯穿在这片杨柳叶的中心。在场的所有人都为这种不可思议的箭术惊呆了。 潘虎心想:“这怎么可能呢?世上根本没有这么高明的箭术。” 于是,他便走到那棵杨柳树下;选择了三片杨柳叶,在上面用颜色编上号,请养由基按编号次序再射。 他想:“这次看你怎么射?上次只是你的运气罢了!” 养由基向前走几步,看清了编号,然后退到百步之外,拉开弓,“嗖”、“嗖”、“嗖”三箭,分别射中三片编上号的杨柳叶。 潘虎看到这种情况,大声惊呼:“真是好箭法啊!” 在场的人在惊呆了一下之后,都发出了喝彩声。 就在一片喝彩声中,有个人在养由基身旁冷冷地说:“喂,有了百步穿杨的本领,才可以教他射箭才行啊!” 养由基一听,心想:“此人口气好大啊!难不成比我的箭术还要厉害”, 于是,转过身去问道:“你准备怎样教我射箭?” 那人平静的对他说:“我并不是来教你怎样弯弓射箭,而是来提醒你该怎样保持射箭这个好名声的。” 养由基问:“你说怎么保持呢?” 那人说:“你是否想过,一旦你力气用尽,只要一箭不中,你那百发百中的名声就会受到影响。一个真正善于射箭的人,应当注意保持名声!” 养由基听了这番话,觉得很有道理,再三向他道谢。 白起听完这个故事后,问来使:“你讲这个故事的用意是什么?” 使者说:“白将军可是百战百胜的人啊,难道你不想保持自己的好名声吗?而要保持自己的这个好名声,就不应该轻易出战,万一战败了,名声不是全没了吗?” 白起听后,停止了向魏国的进攻。 姑且不论事情的真实与否,如果只是因为名声,那么完全可以放弃射箭,如果因为名声,白起放弃了攻打,那秦国又是如何统一六国的呢,一次可以,第二次就不行了。 其实,讲这个故事只是想说百步穿杨的高超本事,那么射箭就应该有这样的本事,在这风起云涌的年代里,这是很好的技能。 训练营经过这几天的训练都觉得差不多了,所以要进行射箭的训练了,射箭必须有足够的臂力,对准红心,一击必中就是这样才算合格。 今天做了靶场,没有的箭矢我就把密室里的箭矢都拿了出来,这些箭矢看似是木头做的,其实是一种特殊的物质,箭矢浑然一体像是能工巧匠的制作,而且沉重无比,只要打中目标,必然会带来性的打击。 所以这些箭矢非比寻常正好用来练习射箭,这可比木箭有挑战多了射起来比较麻烦,所以也是锻炼技巧的。 “来,大家用这些箭矢吧!那些就不要用了”, “大人,这是什么箭矢,好沉重啊!”阿克里拿起一只箭说到, “这些箭矢都是特殊材料做成的,所以就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了,如果能拉的动这些箭矢而且百发百中就说明你们射箭技术已经很好了,完全可以胜任百步穿杨,不过我想也只能几个人做饭而已”, “这,大人估计得要适应一段时间,毕竟天生神力的人很少”, “这个没问题,只要驾驭的了,先锻炼臂力是有必要的”, “大人,小人叫石刚,家里是西北的猎户出身,自小跟随父亲学习射箭,力气有一点,自认这水平还不差,所以想试一试”, “好,试一试吧!不过在军营里以后就不要大人大人的叫了,以后就叫大哥就行了,我们都是兄弟”, “是,大,大哥,那就多谢大哥了”, “没事以后大家不要叫什么大人,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大人”, “是,大哥”, “好了,你先试一下吧!” “好,哦,这箭果然沉重无比,是练箭的好材料”, 只见他拿起弓和箭,对准靶心,很快的就射出去了,可是箭还没有到达靶子的位置,中途就落了下来,说明力量还是不够啊! “大哥,小弟献丑了,看来还需要勤加练习才行啊!” “嗯,不怪你,这个确实需要适应,我来给你们演示一遍”, 我拿起弓箭确实也感觉有些吃力,不过有信心射出去,可不能在这些人面前丢脸,不然人家就会不服你了,这个世界还是靠实力说话的。 “大家仔细看着,射箭主要是手臂的力量,只要手臂有力量那么箭就会随着自己控制,还有就是能射中靶心,这个都有自己的办法,相信你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最爱”, “还有,射箭不需要犹豫,看准目标就要射出去,这样才能百发百中,这些东西你们都会在练习中看到的,只要感觉对了,箭就是自己,自己就是箭,指哪打哪,一击必中”,箭从我的手里“嗖”的一声射了出去,正中靶心,总算没有失望, “唉好,大哥真厉害,这样都能射中,太厉害了”, “唉,行了,行了,都练习吧!只有自己做到了为自己喝彩这才是最快乐的事情,知道吗?” “是,大哥教训的是,我们去练习了”, “嗯,去吧!以后还要增加难度呢?” 说完就走了,药铺,河道,房屋已经建设的差不多了,所以要兑现之前的承诺,请瑶城的几位朋友喝酒,打算吃什么呢?火锅,几个人一起吃是最热闹的,一会儿再叫上兰兰过来帮忙,一起买菜去,今天应该是放假了,所以有时间。 所以回到屋里换了一身衣服,发现这家主人的衣服很适合我,而且紫色的衣服偏多,很符合我的审美。 可见逃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拿,就在我在箱子里拿起一件衣服的时候,从衣服里掉下来一封信,可是现在没有时间看,等晚上回来再看吧,就放在了桌子上。 “喂,先生你在屋里吗?我们去那里摘掉果子就做上次你做的那个蛋糕可以吗?” “兰兰你来的正好,今天没有空,做蛋糕改天再说吧!不是说好要请瑶城的朋友一起吃个饭嘛,一直没空,乘着今天想了起来,就把事情办完好了,走,我们一起去买菜,今天你也过来一起吃,保证你没吃过这个”, “呵,又发明出了什么好吃的,我到要看看,你又发明出什么好吃的”, “暂时保密,我们现在先去买菜,菜的种类越多越好”。 “好吧!走吧!” 接着就去了菜市场,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也去过菜市场,不过要比眼前的大的多,而且品种齐全,现在卖的菜比较单一,不过也足够了。 首先是要有辣椒花椒这些香辛材料,吃火锅大家都知道要辣才有味道,所以辣椒是必不可少了,关键是蘸料的配置,需要别具一格才行。 接下来就是各种可以涮着吃的蔬菜水果什么的,能见到的土豆,白菜,豆腐,莲藕,蘑菇,萝卜什么的都可以,其实就是享受这个热闹的氛围,还能吃到很多的东西,何乐而不为呢。 还要买点鱼肉,羊肉,牛肉也可以涮着吃而且更有味道,使得汤汁更加的有味道,一会儿还要买芝麻酱,韭菜酱之类的蘸料调料,所以需要买的东西还是很多的。 “哦,臣民拜见大人,不知道大人要什么,直接拿去就好不用付钱”,他们已经改成了我说的简单礼节,可以说还是挺好的,平等吗就要这样子。 “是我规定一切都平等的,我拿东西不给钱岂不是又回到了一个月以前的城池状况了,所以以后不要再说这样子的话了知道吗?” “是,大人,是我们错了,不该这样”, “没事,这次我就是来买一些菜的,你们忙自己的就好”,人一下子都散开了,该有的礼节还是有的,只是感觉有些拘束反而不太好。 “来,东西我来拿,你去买就可以了”, “嗯,好的,东西都要买吗?” “不用都买,钱省着点用,况且我也没有那么多的钱,但也不能太小气了,所以你就看着买吧!但是不要太贵了,对了一会儿还要买几个鸡蛋什么的,回去一会儿我再擀点面条就可以了”, “唉,我还以为你很有钱呢,没想到也是不怎么宽裕啊!放心吧,我这有钱不用花你的钱”, “唉,那也不行啊!我也没有那么多的钱还你,你还是照我说的做吧!到时我看缺什么在想办法就是了”,我无奈的小声说到,一个大人居然没有钱谁信啊! “哦,本来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在乎呢,原来也在乎钱啊!现在终于想到办法打败你了”, “喂,你要打败我干什么,我又没有惹你”, “就是因为你知道我不知道的事情,所以才要找出破绽打败你,本来我都想放弃了,没想到你今天就自己暴露了”, “你说的都是什么跟什么,我从草原来就带了这么多的钱,平时买点肉都不舍得,所以这次就算帮我大忙了,这样明天我一定教你知识怎么样”, “好,说话算话,不许耍赖”, “当然,好了,我是叫你来帮忙的,不是来让你欺负我的,快点这些东西很沉的”, “好好好,不买了,一会儿缺什么再买就是了”, “本来以为你无所不能是打不败的,没想到也爱财”, “喂,你不要说出啊!不然我就不理你了”,一边回去她一边兴奋,感觉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真的太幼稚了, “好好好,我保证这个秘密只有我自己知道,不会告诉其他人的”, “那就好”,总算到家了,买了不少的菜真的是太多了,这次下来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没办法,谁让你请人家来帮忙呢。 “这么多的东西要怎么炒才好吃啊,这样一个一个的炒估计到了明天也炒不完啊!” “唉,这就不会吃了吧!这叫火锅,只要把这些东西洗干净,涮着吃就可以了,怎样样没有吃过吧!” “这样吃啊!这样好吃吗?就算放盐除了咸味,什么味道也没有啊!” “一会儿我还要配置一道蘸料,所以味道睡觉就变得不一样了”,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可没有这样吃过东西,从没听说除了炒菜还有这种吃法的”, “这才叫别具一格嘛!希望你喜欢就可以”, “我现在要去用面擀点面条,你去把所有东西洗干净了,一会儿我来处理”, “嗯,好的,我这就去”,这会儿又变成了乖乖女,刚才还要打败我呢,真是的自己一下就暴露了,不过也没关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可以,自己省着点花就好了,不过下次也要注意,不能轻易地说出自己所关心的,不然就会有一定的麻烦。 这个场景倒是觉得在家里一样,自己擀面条然后放点辣椒西红柿一炒就是晚饭了,感觉从来没有为美食发过愁,一顿饭有时只要站在厨房里就吃饱了,然后继续工作。 这样的状态简便快捷,不过过段期间你就不会这样认为了,总觉得生活太随意也不好,又要限制自己必须做出什么菜来才可以,然后又要花时间享受美食带来的乐趣,这也是生活的样子,可以继续保持。 其实,感觉有她在身边好像又重新回到了青春时代,爱想一些小心思,爱笑,喜欢看着她笑。 一场火锅的故事 青春对于我们来说其实并没有结束,只是换了一个样子存在于心里,或许他会让你时常想起不一样的感觉,但是也不要无动于衷,当你把这些感觉写在一起的时候,你就已经变成一个内心十分丰富可爱的人了。 当我回到家里带着小贝再次经过“时光廊”酒吧旧址的时候,自己忍不住抱紧了怀里的小贝,也害怕小贝突然消失在自己的眼里,而变得无所适从。 那已经不是以前可以依靠的地方了,现在必须要寻找一个新的地方,这次我带着小贝回了家里,以前是听到了远方的呼唤,现在是听到了家的呼唤。 回到家里一切都没有变,仿佛又回到了以前的家庭时光,可是已经变得没有感觉,眼前也变得不一样了。 就说酒吧和门口两棵高大的皂荚树,现在都已经消失在了过去,无法再找回当初的感觉。 现在原来的酒吧改成了一间书屋但是感觉有安慰多了,看着书也能会想去过去在这里写作业的一点一滴。 每次跑步都会经过这里,连同呼吸都自由畅快了一些,其实,倒也不必伤神,现在对于我来说过去自然闪闪发光在我的笔下,不就是最大的幸福嘛! 在这个世界依然寻找着自己的青春,虽然不一样但同样鲜活无比,我就是我好像从来没有变过。 手擀面就是好吃,先不说是自己做的更有味道,我这技术好像也在随着次数的增多在进步,不觉有些洋洋得意。 “喂,你在干嘛呢?盯着前面发呆,要吃饭了还不快点”, “哦,知道了,马上就好了”,对着面条出神,还真是幼稚。 “对了,蔬菜都洗完了,要怎么弄呢”, “一会儿我来弄就可以了”,你在旁边学习着, “学习什么啊!”她四处看了看, “学习做饭啊!这也是一门学问好不好?” “做饭,我做的比你的好吃好不好”,她噘着嘴不满地说到, “我是说这种你没有见过的吃法,让你学着吃啊!怎么样,到时候就变胖了”, “呵,你好狠心啊!居然想把我变得胖了,那样就不好看了,你可真讨厌”,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给你演示一下刀的技能,来,拿一个土豆过来”,然后她就给了我一个土豆,我放在刀下,很快的就把土豆切成了薄片,你看能运用好刀具。切土豆就很快了。 “哇,你这是切土豆吗?太快了吧!” “我就说嘛,做菜也是学问,它会给你很多的感悟,用菜刀就像用刀一样,这需要很多的练习才可以熟能生巧,还要把握好角度,感觉等的角度问题,你以为做菜只是吃嘛,还有好多的学问呢。” “可以啊!做饭你都能说出一个天下来,看来学的东西还有不少啊!” “是的,知识不只是在书本里,在这现实里才能学到全面的东西,明白,你这位学生真的是太笨了”, “是,先生,学生愚钝,还请先生不吝赐教”,她学着学生的样子向我请求到,很像是刚结婚的年轻人,富有小的甜蜜的一天,是最快乐的时光。 “行了,我们好快吧!一会儿还要吃饭呢”, “哦,对了,不能玩了,还要宴请人家呢,菜都切好了没”, “切好了,不过还有蘸料没有调制,等会儿一会儿就好了”, “这个蘸料要怎么弄呢,就是拿菜蘸着吃,可是生的怎么吃呢”, “一会儿把这些东西都放进锅里,我们可以边吃边从锅里捞,锅里有之前调制好的底料,就是这辣椒做的,你问问看看香不香”,他过去闻了闻,不过很快就走开了, “味道是不错,挺有食欲的,可是感觉好辣啊!会不会吃不了”, “不会,我只是往水里加一点底料,可以根据众人的喜好去调制,就是这样才有味道,也知自己喜欢什么程度的味道,还有美食,里面的秘密多着呢”, “让你这么一说还挺神奇的,不错”, “那是当然,美食都是我们生活智慧的结晶,可不要小看美食,它可以给你带来一个世界,你信不信?” “信,当然信了,因为你都这么说了,所以一定有你的道理”, “嗯,把这些菜都放到桌子上去,一会儿边吃边加就可以了”, “嗯,好”,接着就是把菜放在了桌子上,可是不能持续的加热,这锅能在桌子上任意的加热变成了难题,如何才能吃上热的及时的菜呢,没办法只能是在这里搭建一个简易的支架,等到看着熟了,再端到桌子上来,如此往复也可以。 “唉,兰兰过来,告诉你蘸料该如何调制,你看先加一点芝麻酱,再加一点韭菜酱,搅拌均匀,然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加入辣椒等的调料,还有这红色的油,这样就是蘸料了,可以蘸着这个料吃,可以好吃的不要不要的”, “是这样啊!你还真是吃出新的花样,不错,这一定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吃饭,不错”, “这都是生活里的智慧,这也许和外界环境有关,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所以吃饭的方式也都不一样,所以说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呢”, “哦,知道了,我一定会很认真学习的”, “嗯,行了,都准备好了吧!我让人去把这几位朋友喊过来”, “五子(前面的小五)去把那几位朋友叫过来一起吃饭,就当是感谢了”, “是,大人,属下马上去”, 简易的支架就是找了两块石头,然后生火,烧着木头加热也很快,所以锅里的水很快的就开了,首先需要加什么还要先看一下: 肉类:鱼肉、羊肉、牛肉 蔬菜:土豆、白菜、萝卜、莲藕片、青菜、豆腐、竹笋、韭菜,菠菜,南瓜,黄瓜 蛋类:只有鸡蛋 主食:手擀面 这些就足够了,当然是先要放鱼肉了,然后再放各类蔬菜,等待熟了就可以吃了,蘸料弄了不少,可以边吃吵边加,很方便。 不一会儿五个人就都来了,看着一桌子的菜都是生的,还以为是在让他们自己做饭呢,所以全都一脸好奇, “属下拜见大人,大人亲自做菜,属下感佩直至,请受我们一拜”, “唉,没事没事,大家随便做,一会儿就好,大家一定没有吃过,新的吃法”, “大人除了政绩卓着,可谓神人也,没想到对于美食也有如此的研究,真是让我们觉得还需要学很多的东西啊!” “唉,只是个人爱好而已,喜欢研究吃的,这可不只是吃,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 “是,是啊!属下有一个朋友也是研究吃,可以像学习一样认真,每次我去找他,都不理我,最后只给我美食吃,这些美食有的我听都没听说过,就是这样,他在村子里开了一家自己的店,你猜怎样,生意好的不得了,现在每天也是研究这个,所以属下深得体会啊”, “哦,你有这样的朋友,当真是同道中人,有机会切磋一下美食的技巧岂不快哉”, “是,只要有时间,一定介绍给大人认识”, “行,那好,兰兰,好了没”, “好了,先生”, “让五子端过来吧!你也过来吧!”不一会儿一锅热气腾腾的鱼肉蔬菜就端了上来,大家都看呆了,不知道该如何去吃,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火锅,就是把能吃的东西,都放在这锅里,只要看着熟了就可以,接着就是蘸料和底料,需要有技巧的去做,就这样,来这是蘸料,放到碗里,一边捞着,一边蘸着,一边吃,感觉如何”, “挺好的,挺好的”, “没事大家都做,不用这么拘礼,就像是在自己家里吃饭一样,做吧!” “哦,嫂子先坐,我们后坐就可以了,大人您也坐”,夏乙说到, 她:“哦,没事,没事,大家都坐吧!只是吃饭而已不用拘礼”, “对啊!对啊!大人您坐,我们一起吃”, “好好好,这是辣椒,可以提味的”, “再多说一句,感谢大家千里迢迢过来指导幽州城的各项工作,希望有你们的帮助,幽州城会更好,来,干杯”, “大人,客气了,既然这顿饭是大人做的,并且请我们吃,那么我们所有的付出都得到了最好的回到,谢谢大人”,她也要喝点酒,没让喝,大家都笑了笑,却并没有说话。 接着大家开始吃第一口,都被这味道惊艳住了,特有的味道,独特的蘸料味道,很快就提起了众人的食欲, “这太好吃了,从来没觉得这些平常的东西这么吃还别有一番味道,真的不错”, “对啊!对啊!以前不喜欢吃土豆,现在感觉味道都不一样了,敢问大人这蘸料是如何调制的”, “哦,就是芝麻酱和韭菜酱混合到一起的,然后加一点辣椒油就是这样了”, “嗯。听着虽然简单。但是确实是大智慧啊!我们自认饱读诗书,才华也可以,可是和大人一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啊!” “唉,各位大人不必说这些谦虚的话,我们吃饭就是了,要不将一点有趣的事情,我刚来到这里,对于这还不太熟悉呢,希望大家都能讲个故事听听”, “好说,好说。我们最爱说故事了。那我们就讲几个故事”。 接着就是众人开始讲故事了,什么马丢了自动回家的故事,还有人们看到了很奇怪的一种花等,这就是吃火锅的氛围,热闹无比,再加上酒的助兴,也都开始吐露心事,不知不觉中,酒到深处就是忧愁,别看这些人衣着光鲜,可是背后的努力又有谁知道呢? 这种氛围现在没变,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大家都有不同的时空,自然就会有不同的故事可以去讲,得到的各种感受自然也都不一样,就是这样才感觉生活有意思的多。 也没有吃到很晚,就散了,这顿饭可以说是最高兴的一次了,毕竟来了一个多月了,除了她的那顿饭以外,酒旗自己的这顿饭了,也算有个纪念意义了,没想到自己回来这里吃火锅,估计是走的最远的一次了。 最后又是一顿的好话恭维的话,总算送走了这些人,感觉和这些人说话很费劲,总是动不动就夸你厉害,倒不如和她说话自由的多,高兴还能见到她可爱的一面,真的很幸福。 吃完了,也没有打算收拾桌子, “走吧!一起出去走走”, “好啊!有几天没有一起出去过了,你看现在都有灯笼了,真的好漂亮”, “嗯。这是前两天我让人弄得,这样夜里走路也方便一些,其实,夜禁制度并不需要太严格执行,如果有事晚上还是可以出来走走的,散散步,享受一天安闲的时光不也挺好的吗?” “嗯没想到你越来越细心了,这幽州城让我从未感觉这么温暖过,特别是你来了以后,简直是大变样,越来越有家的感觉了”, “哪有,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为了大家也是为了自己,这样不也挺好的嘛,现在我都把这里当做家了,所以也要像对待家一样对待这里喽”, “你知道嘛!每次和你说话都能学到不少的东西,真的让我感觉你这个人还是很奇怪的,至于哪里奇怪说不清楚”, “是吗?我给你的感觉这么模糊嘛!” “也不是就是一种感觉,别在意”, “没事,对了,刚才那些人叫你嫂子,你不生气啊!我可是被下了一跳呢”, “怎么?我做你的妻子还不可以嘛!”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感觉对有点欺负你的意思,所以想说一声对不起”, “没事啊!我,你还不了解吗?就是不拘小节的人,今天你请吃的这么好吃的饭,我该谢谢你才是,又何必在乎这些呢” “嗯,还是你好,天也晚了要不送你回去吧!” “好啊!刚才忙了一会儿也累了,要回去休息了,你也早点休息”, “嗯会的,走吧送你回去”,接着就是默默走到她的家门前,看看对方也一言不发, “行了,你回去休息吧!还有谢谢你的菜,记住有什么好东西一定要教我,明白”, “是,明白”,接着她一笑就关上了门,我站了一会儿才离开,回到院子首先看到一桌子的碗,没事明天再刷吧! 突然有一个想法,那个老人家吃什么东西呢,要不给他弄点火锅过去,还有手擀面在里面呢,确实很好吃,我自己都这么认为,接着挑了一大碗菜和饭端饭到屋里,打开暗格就进去了,这是第三次了。 还是照常走过火药的屋子,爬进去,然后看到整个地下王宫,当然那把银雪宝刀也在手里。 远远的看到,老人家在睡觉,没敢打扰,酒就放在了旁边,我就安静地坐在那里, “嗯,什么东西这么香,我看看是谁来了,嗯,还有酒不错,两百年来,你是对老头子最好的人”, “前辈客气了,这是晚辈应该做的,您看给您带来了食物,这叫火锅”,他一把接过去就吃了起来, “嗯,好吃,老头子我当将军的时候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吃过,只是这平常的东西这么好吃还是第一次感觉到”,他一边吃一边说着, “来,小子,倒酒,之前的酒喝没了,幸好你给送来了,要不老头子都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其实,这次来有两个目的: 第一呢就是想知道这银雪宝刀遇到小公主会不会发光,如果是这样那么……,不敢想; 第二个呢就是想要得到一块天外神石回去看看,看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或许能在里面发展到飞行的奥秘也行啊! “前辈,不知道这银雪宝刀遇到小公主会不会发光,如果遇到其他的人呢”,我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不会的,银雪宝刀上有一滴小公主的血液,只有小公主出现才会发光,其他人都一样”, “是这样啊!原来如此”,看来自己猜想的没错,但是还不想承认。 “对了前辈,晚辈能否取一点神石回去研究一下,好看看是什么样子的奥秘”, “可以啊!那边的石头都是,你随便拿好了”, “是,那晚辈谢过前辈了,来我陪您一起喝酒”, “哎呀,你就不要叫前辈前辈的了,我姓崔,你就叫老崔吧!这样也显得亲近一些”, “嗯,你做的这东西真好吃,特别是那手擀面筋道有力很好吃,没想到你做饭这么好吃”,好啊!我端了这么一大碗这么快就吃上了,还真是饿了两百年了。 “不怕老崔你笑话,其实,一开始对于手擀面自己一窍不通,一次失败了,就做了第二次第三次,从来没有放弃过,就这样不断地总结经验和反思做法,现在终于做的还算满意了”, “嗯,战场就是怕你这样的对手,小友你的将来不可限量啊!” “喂,我说老崔你说明白一点,怎么就成了战场了”, “战场上不怕失败,不断总结叫教训和了解对方,只要这样就没有打不赢的战争,这是老头子两百年的感悟所得,没刚到你一下就懂了还真是年轻有为啊!” “哎呀,您就别笑话我了,我也是做饭吗?一次不会就两次喽”, “行,行,不管你怎么想只要明白这个道理就好。” “对了,你刚才问宝刀的事情是不是有什么发现啊!” “哦,没有就是问问,那边坐的就是神印大王了,好气派,可是为何还要追修建这个庞大的地宫呢?” 电影情节需要亲身经历 水天相接的地方,藏有青春的童话,所以就来到了这个精灵的世界,一边寻找活着的意义,一边走向远方的鼓声。 起初,我以为这样的世界并不会完完全全的展现在我的眼前,之前它看起来是那么的神秘,现在却又触手可及,他在遥远的天边,也在我喝的这杯啤酒里,如此的轻松惬意也是第一次,不过却也无所适从,慢慢也许就会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今天还沉醉在昨天吃火锅的余味中,趁着高兴又去密室里找老崔听了故事,小小的边城倒也没有边境的寂寥,我所看到的世界不过是表面的世界,所看不到的都是重重叠叠的分为的无数个的小世界,所以也要努力探索生活的奥秘才可以。 幽幽的烛光在夜晚显得闪闪亮,昨天蜡烛燃烧了一个早上都忘记吹灭了,早上才知道蜡烛已经燃烧完了,在烛光里仿佛又看到了过去的样子,不过却也不敢去想,因为现在真的有好多的事情要去做。 昨天终于兑现了承诺,请瑶城的朋友吃饭,吃了他们没有吃过的火锅,看起来也是高兴异常,顺便和她一起散散步,一些话倒是有些真挚,所以也算是先了解一下她的心思,觉得很高兴。 现在经过一个多月的修理,大家一起的工作总算有了可以重新审视的新的场景了,街道、房屋、河道,新的店铺的开张,一些店铺的拆除,学堂的建立,都使城里变得有了许多的生机,以前孩子只是跟随自己的父母做生意什么也不会,现在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果都变得不一样了。 从远处看着城的样子也觉得有些漂亮了,远处有兵士呼喊的声音,城里做生意的人来来往往,没有什么打仗倒也相安无事。 今天想吃馄饨了,就去了一家馄饨馆子,要了一碗馄饨是羊肉馅的特别好吃,可是没吃几口就想出了一个主意,吃馄饨像吃饺子一样,饺子是饺子,汤是汤,要了一点醋,加了一点辣椒油就吃的津津有味的,这时候又来了一个人。 “老板,一碗馄饨,馄饨和汤分开”,吃着吃着一道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一回头还真是她, “喂,高姑娘这边”, “先生你也吃完饭呢”, “是啊!今天起来的比较晚,所以就过来吃碗馄饨”, “是这样啊!唉,馄饨你也喜欢和汤分开吃嘛!” “对啊!这样配一碟调料感觉更有味道呢!” “嗯,这点我倒是认可,因为我也喜欢这样吃”, “那可太巧了,看来你我还有一点共同之处呢”, “馄饨和汤来了,客官你慢用”, “唉,小二,再来一碗馄饨,也是和汤分开,麻烦了”, “唉,没关系,客官”, “这是一家新开的馄饨馆估计这里的人都不认识你,要不又要拜见了”, “其实,我倒是讨厌这些繁文缛节,太麻烦,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本来就是自由的,现在一弄有好多话都是说不出来的,所以大家都显得有些孤独了”, “君臣礼节固然重要,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做好自己就可以了,只要不是重要的地方,这些还是可以免去的,就像你让训练营的兵士叫你大哥一样,而不是叫大人”, “呵,这都知道了,调查的挺清楚的嘛,说实话,来到这也就你还了解我一点,心里总算有些安慰了”, “哦,那快吃吧!都凉了”, “对了,你怎么知道的,是去了军营嘛!”我追问到, “没有,前天请几个人过来搬书,听他们说的,所以今天就用上了”, “哦,是这样啊!对了,一会儿去那个地方摘些水果吧!你昨天不说要做水果蛋糕嘛!” “真的,太好了,本来还以为你没有空呢,没想到我昨天说的话你还记得”,她突然就很高兴的一样,本来是无喜无悲的, “当然了,有好吃的,能不记着嘛!再说这几天也没有什么事情,所以就想好好看看周围了,不过既然衙门重新修好了,我想先要立一个县衙才行,这样就有人管事了,每天也有好多的矛盾,所以要有人处理才行”, “嗯,这是大事,需要慎重考虑,用人才可以”, “唉,我发现你现在考虑事情都是重点,怎么了,受到我的影响了”, “没有,我只是提醒一下你而已,还有一会儿我要先洗几件衣服,然后才能去”, “没事,今天才上午还有很早呢?” “好了,我吃完了,先回去了,一会儿你没事了过来找我就可以了”, “行吧!一会儿见”, “嗯”,接着她就回去了。 其实,想想这个画面,虽然都穿着古代人的衣服,但是觉得还是有些不可思议的,和古代的美女对话,还真是有些神奇,不过她给我的感觉好像更加的亲近了,因为好像已经把她当成自己的夫人了。 “很快的吃完了,对了她还没给钱呢?我才想起这个事情来,好吧!一起给吧!” “小二结账”, “唉,好,三碗混沌客官,一共九文钱”, “好,给你”。 最近城里的外人突然变得多了起来,这样矛盾就更加容易形成了,所以选县衙的事情还要提前办了。 “喂,你听说了吗?这幽州城突然来了个大变样,据说是一位神秘的人物一手做的,可以说是了不起的人物啊!” “是啊!是啊!这件事都传遍附近城了,说幽州城有一个大人物坐镇,只用了一个月就把这原来鸟不拉屎的地方变成了一个商贾往来经济日渐繁荣的地方,这下出去国外就方便多了,就不用绕远去永城了”, “是啊!是啊!真想见见这个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咱们是没有缘分了”,说的人不由得摇了摇头,是一支马队,在马的两边都有一个竹筐,应该是卖什么的,我就走了过去, “你好,这位大哥,您跟要去哪里,这是卖的什么”, “这是上好的碧螺春茶叶要送往波斯国去,怎么小兄弟要买一点吗?” “嗯,买点回去喝,我家老爷喜欢这碧螺春的茶”, “哦,原来是孝敬你们家老爷的,行吧,那就送你一点,我们远道而来就交你这个朋友了”, “唉,不行,不行,大家都不容易,钱还是要收下的,这是五十文钱,你收好”, “唉,这太多了小兄弟,再还给你一点”, “不用了”,说着我就回去了,就当是给你们的奖励吧,把我说的那么神奇,简直成了神话了。 回到家里,突然又看到那封信了,可能是昨天喝多了,没有想起来,回来又喝了一大碗酒,就去找她了。 一出门突然忘记要去哪里了,她家在哪边呢,一喝酒就忘记去哪里了,连路都不记得,所以还要想想应该是这边。 走了过去,那从木槿已经开出了花,顺手摘下了一朵花,再走不到十步就到了她家,敲门, “行了,进来吧!门没有锁”, “唉,快点帮我拧干一下衣服,还有两件衣服没有洗呢”, “好的,行了,你就不要洗了,剩下的我来就可以了,这两件我来洗”, “唉,不可,你可是男人又是大人,去去洗衣服算什么事情啊!还是我自己来吧!” “没事,我才不在乎这些呢,只是好久都没有洗衣服了,所以现在过过手瘾”, “没听说过洗衣服还有手瘾的,好吧!我看你怎么洗干净”, “就是这样洗就可以啊!对了你这皂角不行,需要重新配置才可以洗的很干净”, “行了,等洗完再说吧!我还是想去那里,那里的东西真的很好吃”, “你看,你现在都快变成一个吃货了,还要吃,下次就不教你做饭了,就教你锻炼身体吧!” “好啊你,你嘲笑我,看水,哈哈哈,你看你的身上都湿了”,她一边笑,一边跑开了, “喂,你干什么,你这个淘气的孩子,我还要回去换衣服啊!”我有点郁闷的说到,不一会儿她又回来了,拿了一块布, “行了,你别生气了,我给你擦干净还不行吗?”她低着头给我擦衣服上的水,就在这一瞬间心都变得越来越活跃了,如果她能听到我的心跳,那该是最美妙的时刻了, “行了,擦完了还要去摘水果呢?快点”, “哦,好了好了,可以了,谢谢你啊!你今天怎么了,怪怪的”, “没事,没事,只是觉得你一个大丈夫洗衣服还挺可爱”, “哦,是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很好看是吧!” “你真是的,完全不像一个大人,却像是一个女人”, “唉,不带这样的,我可是过来帮忙的,不是让你看的”, “哦,我知道错了,那你快点,我先进屋去了”, “唉”,我叹息了一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终于还剩下最后一件衣服,晾晒一下就可以了,还有这水需要倒在哪里,应该在每家的范围内都应该有一个倒水的地方,这样方便一些,所以这些事情都是根据需求来解决的。 “好了,我拿了一个竹筐,走吧我们过去”, “唉,等会儿,来了这么久,还没有进去你的屋子呢,能不能进你的屋子喝杯茶啊!” “进我的屋子,喝茶???这是什么请求啊!”她奇怪的说到, “没事啊!就是看看,如果不行就算了”, “没,没有,要看就看吧!我去沏茶”, “好,那麻烦了”,因为我的身上一直带着银雪宝刀可是却没有再发亮,我又觉得奇怪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好了,茶来了,大人请喝茶”, “嗯,我怎么感觉浑身凉凉的你可别叫我大人,还是喂喂喂的好”, “那不是在没有别人的情况下吗?” “好了,茶喝完了,走吧!” “啊!这么快,感觉你怪怪的”, “真的没事啊!走吧”,屋子里呈现出紫色的样子,桌子上是紫色的兰花,还有屏风是格子的,有一个衣柜在床旁边,一张小床,挨着窗子还有书柜,其他的就没了,因为空旷所以感觉雅致,屋子里有好闻的松香,喜欢焚香。 好了,终于出来了,关上门又朝着像是桃花源的地方走,这次前面多了一些杂草,虽然这里离着聚居区不远倒也因为杂草丛生变的人很少来,剥开杂草,又是从这里爬过去,我在前面,她在后面,走几步就会就会能半蹲着走了,然后最后跳出洞外,周围的空气一下子就安静了许多。 “嗯,还是这里好,走吧!我们过去,上次我们就坐在那里,摘的这棵树上的果子,苹果,还有梨子”, 她一个人陶醉在这其中,不觉真的是到了桃花源一般,只有我们两个人,还有,不会吧!还真的有桃树啊! “走,那边有桃树,我们过去摘桃”, “唉,等等我,慢点跑”,这是一片果林,有好多的不同种类的树,像是有人栽种的一样,可是除了前方有淡淡的云雾,看不清楚前方到底是什么,总算跑到了桃树下。 “唉,先不要摘,这个毛毛不能沾到皮肤上,到了皮肤上就会红肿”, “知道啊!所以我带了一块布,你看这样就不会被碰到皮肤了”, 刚要摘的时候,前方传来一声鸡鸣,一个少年模样的人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里,一看他的身着就和我们不一样,随身还带着一只鸡,云外一声鸡,这也太诗意了吧! 这个少年束着不太长的头发,手里拿着一个柳条,放在嘴边像是一个小地痞流氓,冲着我们也不说话,那只鸡就在原地转圈,我们也不说话,就这样看着, “阿黄,去,把那些偷盗者给我赶走,还偷我爱吃的桃子”,只见那只鸡就飞着翅膀过来了,我连忙挡在她的身前,一只飞镖过去,打下一支鸡毛下来, “小家伙,你误会了,我们只是偶然发现了这个地方,以为是自己生长的树,所以我们就过来摘点,既然是你种的树,那我们就不摘就是了,让你的鸡退后,不然我分分钟就能杀了它烧鸡吃”, “你,你敢,阿黄,快点回来,这个大哥哥好凶啊!”此话一出我大跌眼镜,虽然我没有眼镜,我还以为是少年英雄呢,可以和我过几招,没想到只是少年一个,看来是我想的太多了。 只见,本来气势汹汹的鸡又躲回了少年的身后,然后这个少年毫无征兆把土涂到自己的脸上,然后土又用到衣服上,开始把衣服弄得衣衫不整,然后就这样坐到地上,突然,记住是突然就大哭了起来,对于这个场景看在眼里的她都惊呆了,这是什么操作,我看看她,她看看我,都伸出手摆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这是什么啊,全球影帝嘛,还是说碰瓷的,还是说要叫人,更可笑的是那只鸡也装死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是全球电影第一鸡啊!太厉害了,这需要多长时间的练习,肯定不简单吧! 一瞬间我的脑子里全都是这些可笑可爱的动漫里的鸡的形象一闪而过,而且,不都说青春里的孩子是诚实的嘛,怎么现在这个孩子的青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是我时空错乱了嘛,这个状态一千年前的孩子就已经有了,看来我们真的是落后了。 她扑哧一下就笑了:“唉,你看那只鸡,好可爱,和唱戏的一样”,看着她开心我也笑了起来,不过这个场景明显就搞笑的嘛,原来碰瓷是一千多年前的职业了,看来我们又落后了,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明白:为什么这里有人? 一会儿像是从云外飘来的声音一样:“哎呀,娃子啊!我的阿黄啊!你们都怎么了”, 那个少年有气无力地躺在那里睁开眼睛说:“娘,他们打我,把我打成了这个样子,还把阿黄也给打晕了,还想烤着吃了阿黄呢,娘,你要为我和阿黄报仇啊!” 只见这个村妇一把掐腰理直气壮起来,你们是哪里来的人,为什么要打我的孩子和鸡,今天要是不给一两银子,我们就不走了。 接着村妇也在地上装哭起来,不过看到我怀里的匕首又躲得远远的,也在大吼大叫起来,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啊!都是你问再做啊!我们一直在这里看着”, 她:“嗯,我可以证明,你们就是在唱戏”, 这个哭声很快的就引来了附近的人,一个大叔扛着锄头就过来,这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农人没有刀枪剑戟就只有锄头,看来也是来帮忙的,不行,要想个办法对付一下。 她:“喂,你看那个大叔是不是也过来帮忙的,看来我们惹了一家人”, “没事,他们都是普通的农人,只要我愿意可以瞬间就治服他们”, 她:“喂,你可不要乱来啊!我们才是被冤枉的”, “知道啊!先看看吧!”情节转变地也快, “喂,我说你们一家又在骗人了,是不是,快回去,不然今天的饭就别吃了”, 听到这个大叔的话,两个人加上一只鸡瞬间就跑没影了,很快的从远处飘来那个村妇的声音, “谢谢村长了,我们错了,下次不敢了”。村长无奈的摇了摇头,看到我们的打扮瞬间就变得严肃起来, “请问你们是从哪里来的,为何来到我们蓬莱村?” “哦,对不起,前辈,我们是无意间发现这里的,请问这里是哪里,我们渴了所以就想摘个果子吃,谁知道刚才遇到了那两个人还有那只鸡”, “哦,你说三宝娃子他们一家啊!没事,他们家是这里远近闻名的无赖,所以无需管他们,只是你们是从哪里过来的,我们这里是没有进出的出口的”, 接着我就把大叔带到了那个洞前面, “我们就是从这里进来的”。 云外一声鸡 “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 好峰随处改,幽径独行迷。 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 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 曾经这样想过,如果有人问你青春是什么样子的,这可能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无论是正在年少跋扈的年轻人,或者是被生活重压摧毁得无法均匀呼吸的不年轻的人,都无法说清楚。 青春还是桌子上的那块方糖,紧挨着一杯清水,当把方糖放在杯子里感觉带来的甜味的同时,方糖已经找不回来了,就像这青春被融化在了整个心上,高兴就心的那么一点地方高兴,忧伤整颗心就真的忧伤了。 夏季炎热的海风、荷尔蒙涌动的气息、执意游走在堕落边缘的少年、为了梦想也为了自己,因为自己还有青春,终于被现实的浪潮打的再清醒不过了,在二十岁那年迎来了绝望,是人生走到现在的第一次绝望,酒精的味道第一次觉得很浓烈。 这些东西都是我曾宁肯丢掉生命也要紧紧守护的,如同一个在沙漠里寻找水源的人,仍不肯丢掉背包里装着的那些无用的东西,因为他知道,有些东西从来就无用,有些东西就是要用生命去守护的,这样人生才算有了第一个意义。 生活本来就是一场电影,本来就是想要去摘一次水果,没想到遇到了这样一家的人,还无故闯入了什么蓬莱村,这村子难道是仙人居住的村子嘛,叫蓬莱,蓬莱仙山,不会吧!有什么关系吗? 指明入口以后,老人显出诧异的目光,从小自己的娘就告诉自己这里没有任何的出口,现在如今已经迟迟暮年依然坚信不移,但是就像我俩是凭空出现的嘛,所以老人坚守了一生的思想终于开始动摇了。 “你们就是从这小洞里进来的,那么你们来自外面的世界了,看你们的服饰怎么和我们的都不一样了,难道天下已经变了”, “前辈,您们是怎么到这里的,你们是来自哪朝的”, “我们是南朝的子民,因为躲避战乱所以才到了这个地方的,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代人了”, 她:“那老人家一直没有出去过吗?” “没有啊!” “哦,现在南朝已经没有了,所以我们的衣服当然是不一样的,对不起啊!老人家,我以为这里没有人呢,所以果子也不摘了,就先回去了”, “唉,小友,既然来了就是客人,说实话老朽我今年也八十有三了,还没有出去过这里呢,希望小友能告知一下外面的情况”, “那好说,就坐在这里说吧!” “唉,小友,如果不嫌弃就去村子里看一看吧!我们这里还保留着过去的一些痕迹呢,略显落后了,还请不要介意”, 她:“放心吧!老人家,他不会介意的,只要有吃的就行”,说完她就在那里偷笑,合着我就是一个吃货了, “好说,好说,老朽虽然没有出去过这里,但是却有一身好的厨艺,如果不嫌弃就一起吃饭吧!” “是啊!没有出去过这里,吃的自然是生活里最大的安慰了”, “没错,一壶酒,一碟花生,确实陪伴了老朽大部分的时间,说来倒也安稳安定,毕竟是为了躲避战争,所以也很不错的”, “了解,每个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也算是值得纪念的岁月吧!” “嗯,仅凭小友的这几句话就能看出小友一定是生活的智慧者,真是年轻有为啊!” 她:“唉,老人家谬赞了,他是很谦虚的”,说完她又偷偷地笑了,这一路最高兴的还是她,不一会儿老人家看了她一眼,不由得笑了笑, “小友的妻子又可爱又漂亮,肯定是大家闺秀了,而且可以看得出你们很恩爱,知书达理,一定让人羡慕了”, “是啊!人们都说我们郎才女貌呢,是少年男女羡慕的一对呢?” “呵呵,小姑娘真可爱”, 她:“谢谢老人家夸奖,这里小女子感谢了”, “没事,没事,”走吧!前面就是村子了。 走到前面有一块石头,上面确实写着“蓬莱村”三个大字,只有蓬莱山下才是蓬莱村,这里,那座山是蓬莱山,难道传说中的仙山就是这样的,不知道。 走过来才知道我们刚在的地方是一个大的圆盘岩石,像是从山突然出现一个大的盘子一样,自然的鬼斧神工之作,当真神奇无比。 从盘子岩石走出来是一条小路,可是在那小路上走感觉像是走大路一样,现在看看那路很小啊,是自己的感觉错误了,不会吧!还有这个村子的人和老崔是一个时代的人,不知道相见会不会认识呢。 走进村子,确实是小路交错相同,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我所追求的不就是这个样子的嘛,可是却变得不一样了,哪有那么容易做到,想要真的做到无欲无求,到时候估计连自己都忘记是谁了。 “唉,老张头,这是你家亲戚嘛!怎么没有见过呢?”这时一个大妈过来说着, “哦,是外来人,了解一下外面的情况的”, “行,那好啊!要做饭吗?我这就去炖鸡肉”,本来冷冰冰的大妈,态度瞬间就变了,还要杀鸡做饭,真是热情, “唉,小友不要介意,其实。在这里我们都想出去呢,如果外面的世界也一样安静,我们想出去,可是一直找不到出口,所以刚才她一听有希望出去自然是高兴的”, 她:“这样啊!理解,理解!” “那就好,让小友见笑了”。 远处的牛依旧在低着头吃着草,和我跑过的郊外一样,即便是我故意在牛的周围跑也不理我,所以说牛的专注一直都没有改变,从古至今,依旧如此。 不过随着跑,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青春也是有保质期的,终于青春过了保质期了,所以听着远方的呼唤,更加向往“云外一声鸡”的生活,所以才有了这次远行。 “走吧!老朽的家就在前面,家里比较简陋,不过却也温馨”, “是,只要是自己的家就是温馨的”, “行了,别感慨了,人家都进去了”, “唉,不对啊,这一路上你高兴什么劲儿啊!人家是跟我说话呢?” “这个,这个,这,你管我,我愿意笑就笑,哼”,说着他推门就进去了,磕磕巴巴的,肯定有事。 本来看着路上没有几个人啊,不一会儿门口就堆满了人,有年轻人,有小孩子,有老人都在张头看看,像是观看猴子一样,很是新奇,可能是太久没有见过外人了,终于有人为了见我们一面,不断的送来好吃的,好喝的,可把她高兴坏了,自己吃的不亦乐乎。 “小友怎么样,还可口吧饭菜”, “嗯,很好吃的前辈,还有这酒真香”, “嗯,这些都是我们自家酿的酒,没有好的粮食,都是糟糠扔了怪可惜的,所以就试着酿酒,没想到酿出的酒更加的香了”, “没错,这越好的粮食酿出来的酒就没有味道,喝着一点都不好喝”, “嗯,小友说的,老夫也有同感啊!” “唉,小姑娘觉得菜怎么样啊!” “嗯,好吃,很好吃,还是自己种的蔬菜好吃”, “嗯,那就好,现在我想问二位一个问题,还请真实回答”, “前辈说吧!我们知无不言就是了”, “现在外面是否真的值得出去,能让我们安居乐业的度过余下的生活”,老人家突然严肃地说着, “这个,这个,我还是不建议大家出去,毕竟现在外面想要找到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确实不容易了,甚至是没有了,这里应该算是最后一片净土了”,说这个话的时候,她也安静地听着,突然拿起我的酒碗,喝了一口酒,很勉强。 说这个话的时候,我的眼前也想起了战场拼死厮杀的场景,高大的马被乱箭射死,前面死伤无数,一边又是安静的在地里插秧的场景,安静和谐,完全不是一个画面,相反更加有对比性。 “是这样啊!”可以很明显看到老人眉毛的变化,由兴奋期待,变得落寞而又失望,这也是不想我看到的。 “哦,没事,小友接着吃吧!我去拿点水果来”, “唉,你说他们为什么想要出去呢,我们想找一个这忙的地方都找不到,真的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好了,或许人家也有自己的秘密,不愿意说罢了”, “哦,不过,这挺好吃的,还有这鸡肉这么快就送来了不会是之前就做好的吧!” “哎呀,能给吃的就不错了,不过我还是有疑问,你刚才为什么这么高兴呢?” “嘿黑就是不告诉你,气死你”, “好,不说就不说嘛!”给了她一个白眼。 “唉,好了水果来了,来这是糖水煮的水果可好吃了”, “那谢谢老人家了,一起吃吧!”这边刚说吃,她那边已经吃了起来, “嗯,好吃,好甜啊!真的好吃,你也吃啊!”唉,真是丢人,就知道吃,这虽然能上得厅堂,但是也撑不起厅堂啊!不过喜欢就是喜欢,尽管我负责厨房了。 “嗯,好吃就多吃点,可以去火消暑的”, “嗯,谢谢老人家”。 看到窗外还有人在看不过已经少了很多的人了,还有好奇的小孩子,带着一只小猫,本来就爱猫的我,所以就出去了, “哇,小朋友你这只猫好可爱啊!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呢?” “我的小猫叫大鸟,我希望有一天他能带我去飞,飞出这里”, “哦,小朋友,你为什么想要飞出这里呢,这里不是很好吗?我来抱抱小猫好吗?” “可以,给你大哥哥,因为爹说要想看到美丽的景色就要走出这里”, “哦,是这样啊!小猫非常可爱,还给你”, “谢谢大哥哥”,说完抱着小猫就跑了, “喂,你还喜欢小动物啊!” “是啊!小动物多可爱,它还陪我度过一段难忘的岁月呢?” “它,它是谁啊!好啊!你还有别的女人,说,她是谁”,我被问蒙了,我明明说的是小猫怎么就成了女人了, “我说的它是指一只小猫,你干嘛那么紧张啊!” “紧张,呵你看我紧张吗?笑话,我会紧张”,说着就走进了屋子里,可能是躲避去了, “走吧!小友我们进去你说一下天下的形式如何?” “嗯,好”。 看到每一只猫都觉得特别像小贝,可能是偏爱久了,自然就成了唯一了,也难怪像是一个人如影随形,感觉安心多了。 “如今,天下还是战乱四起,为了土地,资源在战斗着,真的在这里非常的好了,希望大家不要想着出去”, “知道了,谢谢小友告知,不知道现在是哪朝朝代”, “元朝,乾元三年”, “嗯,好了,不说了,既然来了就多呆几天吧!不过重要的是小友不可说出去,不然我们可就有难了”, 她:“放心吧!老人家我们不会说出去的,这个您放心”, “哦,那就好,那就好,其实老夫不是不相信你们,只是现在……”, “好了,老人家没事的,我们都懂得”, “好好好,那就好,老夫敬小友一杯”, “前辈客气了,对了前辈这叫蓬莱村,可是与蓬莱仙山有关”, “这个就是一个村子的名字,与蓬莱仙山无关”,这明显是说谎的样子,总感觉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去问,既然人家不说也不好多问,从小路那就看出来了,这绝不是什么感觉错乱,而像是一种神秘的力量制造的幻象。 还有一进来的时候看到的云雾,祥和无比,而且有种说不出的空灵神秘感,就感觉不一样了。 “没事,老人家,我就是随便问问”, “哦,没事,没事,这样挺好的”, 就在这个时候,自己怀里的银雪宝刀不偏不倚地落在了自己的手里,老人见到宝刀的瞬间就瞪大了眼睛,瞬间场面就转变了, “臣民拜见大王,不知道大王驾到,还请恕罪”, “唉,不是,不是,你认识这把刀”, “这里是大王的天下,大王之刃,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宝刀在此,如大王亲临”, “这样,老人家你先起来,我们站起来说”, “大人不说起,小人不敢起来”,在一边吃饭的她,也是瞪大了小眼睛,看着这突如其来的一幕。 “好好,老人家请起”, “谢大王”, “老人家,这个,神印大王待你们怎么样”,一说到这,老人家感觉突然年轻了好多岁,像是一下回到了青春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 “大王,胸怀天下,仁义百姓,是非常受到我们爱戴的,只是后来因为小公主的事情郁郁寡欢,所以后来我们就都不知道了,突然,天下战乱四起,我们瞬间都被打散了,只有先民来到了这里,自此再也没有出去过”, “哦,是这样啊!看来这个大王还不错,只是什么原因就不知道了”, “是的”, “唉,对了老人家,当时有一位姓崔的将军你可否知道”, “哦,您是说崔子风大将军吧!当年崔大将军跟随大王征战天下,立下赫赫战功,所以才被拜为天下第一神将的称号,当年听爷爷说,爷爷的爷爷还在将军座下当过参将呢,我们从小就听这些故事,所以很熟悉”,说这些话的时候又像是回到了自己的童年, “崔子风,名字很潇洒,果然不一般”, “对了,您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哦,无意间得到一本书看到的,不过记录的也不详细”, “唉,如今已经物是人非了,这把宝刀也失去了意义了”, “对了,这把宝刀又是哪里来的”, “哦,是在城中一家人家里找到的”, “这样啊!走走,小友,我们出去,让所有人都过来拜见一下”,说着他就就拉着我出去了,老人家就跑了出去,一会儿所有的人都来了,宝刀一出大家都纷纷跪了下来, “臣民们拜见大王,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好了,大家都起来吧!” “谢谢大王”,接着瞬间就又安静了下来, “来,小友我们进去吧!” “唉,真的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大王的物品,这是我们世代都相传的祖训,见到圣物宝刀,如同见到大王,一定跪拜”, “是这样啊!看来我们也是必然会认识的,能有这样的相遇还真是缘分啊!” “天意难揣测啊!不过天也是有情的,真的感谢了”,老人家冲着天也拜了拜,真的是又一场奇遇了。 “这几天小友就在这里吧!我们会好生招待的,当然如果小友不嫌弃”, 她:“老人家客气了,我们也是误打误撞来到这里的,给你们添麻烦了,还请见谅”, “姑娘可不必这么说,是折煞老夫了,能遇到你们,才是老夫一生的幸运呢”, “对了,老人家我们不过是想过来摘掉水果的,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故事,真的是令小女子打开眼界了,不过我们也有事,只能待过今天晚上,明天就回去了”, “哦,大人自然自由便是,我们是不会打扰的,对了,大人,已经给你们准备了上好的屋子,还请过去休息便是”, “好,那谢谢老人家了”,除了老人家的门,走了不到一百米就到了,是一家大的庭院,明显感觉高级了很多,给点亮了蜡烛就走了,就剩下我和她了,倒是感觉有些不适应啊! “那个,你在床上睡,我睡地下就好了”, “你不用睡地下”, “什么,难道我要睡外面吗?不行,不可以”, “哎呀,你看里屋还有一张床呢,不用睡在地上,谁让你去外面睡了”, “哦,那就好,我真的着实松了一口气,走吧!去外面坐坐”, “嗯,好吧!拿着一件衣服,外面晚上凉”, “嗯,知道了”,外面正好有一对石凳,就这样坐下来, “喂,每次被人家误会你是我的妻子,你怎么不反驳呢?看着你还挺愿意的”, “唉,你哪里看出我愿意来了,我那是被逼的好吧!” “好吧!好吧!以后那就好好地解释一下喽”, “看心情吧!你看这里的星星好漂亮好清晰啊!” “是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星星”, “你说,月上真的有嫦娥还有白兔仙子嘛!真想看看月宫是什么样子的”, “喂,你怎么又想到那里去了,真的是”, “哎呀,你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就回答一下嘛”,她噘着嘴说到, “好好好,怕了你了,据说月宫里真的住着嫦娥仙子和白兔仙子,他们每天都生活在一起,而且还发明了一种很好吃的饼”, “就是月饼,这个我知道”,她突然打断我的话,不由得兴奋的叫到, “好了,听我说,好吗?要不我就不说了睡觉去了”, “好好好,我安静,我安静”, “发明一种很好吃的饼就是月饼,其实这月饼也是充满了对于一个人的思念,所以嫦娥仙子把月饼扔下人间就是想让她心上的人吃到,就这样月饼传遍了人间,而那天正好是人间的八月十五日,所以就这样开始了吃月饼的风俗了”, “哦,是这样啊!那白兔仙子的呢?” “这个白兔仙子,据说有一次逃出月宫去到了人间,在人间也爱上了一个凡人,可是天条不允许,只能将白兔仙子也关在月宫里,就这样天人永隔了,这些美丽的爱情故事就这样一直传啊!传啊!成了美丽的神话”, “真的啊!好可惜啊!相爱的人最后总不能在一起,还真是遗憾啊!”她这话一出我就呆住了,这不是我想说的话嘛,而且之前也也讲过,这是有了共同的感悟了。 “行了,美女别想了,天色晚了,我们还是睡觉去吧!” “嗯,好吧!” 我总感觉这宝刀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互相感应着一样,自动的飞了出来,还有怀里的那块神石,也在一直发着光芒,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感觉好神奇啊!一种来自天宫的感觉,神秘而又庞大让我都感觉渺小无比,如沧海一粟。 不过是幻境而已 “生活太过轻松的话,人就要完蛋了”,他冲着我大喊,我当时还诧异,到现在想想,幸好生活没有那么顺利,坎坎坷坷倒像是生活对你坦诚相待了。 至今,这也是我每天坚持跑步的原因之一。 当跑步成了一种享受或者成为生活的出气口的时候,你会觉得就像美食家享受美食、旅行者享受美景一样,他知道这种乐趣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乐意都是可以享受的,这种享受令他心里感到惬意和满足。 喜欢跑步,到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一样的,想要开始熟悉这个地方,就是跑步开始的,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看着陌生的风景、听着陌生的雨声,就是跑步才是与这个世界是正确的打开方式(个人爱好),想要熟悉它就要跑步前进去了解他,就像你喜欢的女孩子,必须跑步去追赶他的脚步,否则就会被拉到很远的距离。 找了这么多年的桃花源,还终于找到了,不过却比想象的要复杂的多,好像更加的神秘,就是这样才有探索的意思。 一起看完星星,讲了故事,就要睡觉了,虽然屋子里很大,但是却感觉没有心思睡觉,因为太过欣喜,所以还是没有睡。 “喂,你睡觉了吗?这里的夜里感觉有些冷啊!还有你那把刀为什么一直在放光呢?” “那是宝石上的光,夜里当然会亮了,多盖一点被子就好了,好了快睡吧!明天还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呢?” “好吧!”隔着并不太黑暗的房间我们这样说到,幸好是在这里,到了外面让幽州城里的人知道,还不知道怎么样想呢? 早上,一声鸡鸣叫醒了她,我很早就出去跑步了,神奇的是看着不太大的地方居然是重叠的空间,山明明就在眼前,可是真的到了眼前就又向后推远了,如此反复,直到几次才到山下,还真是神奇。 周围都是高大的树木,和低矮的茅草屋形成对比,在田间各种花朵交相辉映,房屋和田地挨得很近,田园气息扑面而来,多少人曾向往的生活不过很简单,可是想要做到真的很难。 当我再跑回去的时候,发现已经跑出了很远的地方了,当经过一个低矮的茅草屋以后,发现了一只鸡,对于这只鸡印象特别深刻,就是昨天陪同小孩子装晕倒的那只鸡,我就走了进去,正好昨天的妇人出来,一看到我就害怕了, “对不起大王,臣民昨天是无意的冒犯的,还请大王恕罪”, “唉,起来,没事的,昨天你真的逗乐了我的那个妻子,还要感谢你们呢,可是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们也是无意的,就是想有个有趣的事情而已,呆在这里太无聊了,没想到冒犯了大王,实在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你们的演技真的很不错,把我们都惊呆了,还有这只鸡真的很通人性啊!” “没错,这里的动物都很聪明,不知道为什么,而且还很可爱的”, “那你们在这里有没有觉得什么奇怪的地方,比如说空间,时间什么的”, “没有啊!大王为何这么问呢?” “哦,没事,随便问问,再说你也不要叫我大王了,我也不是什么大王,就当朋友对待就行了”, “那好吧!” “行了,我也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了”接着就又跑了回去,正好看到她站在院子里,我就跑着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一大早上你去哪里了?人家叫你吃饭都找不到人呢?” “没事,现在过去也不晚,吃完饭我们就回去吧!” “当然了,已经过去一天了,他们不找你才怪呢?” “是啊!别让他们担心了,还是我们自己回去吧!” “大人,饭做好了,还是先吃饭吧!” “好的,老人家辛苦了”, “没事,没事,这都是应该做的”, “行,那走吧!”其实,除了宝刀以外,人家并不信任你,所以自然不会对你说什么,但是最起码的敬重还是有的,所以早走应该是比较好的。 “老人家这里晚上为何会变冷呢,白天还可以”, “这个晚上气温就变冷了是因为这里有一座雪山,每到晚上才会释放出寒气,所以会冷”, “是这样啊!走吧!”不一会儿就到了老人家的院子里,老人家的院子里也有养鸡,看着样子几乎是家家都养鸡。 早饭,是馄饨,是素馅的,还有汤,有一碟咸菜, “大人就将就着吃吧!我们早上吃的最好的就这个了,在这里虽然不用花钱,但是也是食物单一有限的,所以也没有多少吃的”, “这样啊!只要能温饱也比外面强太多了,毕竟有战乱就有饥饿这是避免不了的”, “大人说的是,老朽年事已高了,已经无所谓了,主要还是那些孩子,希望快快乐乐的成长才好”。 “对,这样是最好的,这些孩子都会读书吗?” “有书,不过却没有先生去教,所以也就认识那几个字吧!” “嗯,也挺好啊!不用追求什么功名利禄,挺好的”, “是啊!挺好的”。老人家叹息了一下。 虽然老人家已有八十的高龄了,但是觉得并没有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简单,头发也不是那么花白,所以感觉像是比同龄人还要年轻一样,更有精神。 不过,这里的水甘甜无比,也没有见到什么水井之类的水的源头,还真是奇怪啊! 或许这里藏着什么长生不老的秘密,只是这里的人不说罢了,好奇归好奇,但是也不便说出来, “老人家您虽然已经是高龄了,但是看起来却依然精神很好,还下地干活,您知道这是怎回事吗?” “不瞒小友说,我们这里有一座泉眼叫长生泉,据说喝了可以延年益寿,所以我们这里很少有人会得病,我们具体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这样,谢谢老人家告诉我”, “哇,这些只有故事里的东西,原来现实真实的存在啊!”她惊奇的说到, “这个老朽也不清楚,只是从小听到这样的一个传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可以活的比较长久,所以说还是挺好的”,老人微微一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礼物了,有延年益寿的水,这要是放到外面不知道会发生多少次大战,多少人争抢。 馄饨终于吃完了,我们真的要回去了,不过临走前还要带点水果走,毕竟只是为了做一个水果蛋糕,就饶了这么大的一圈。 这里空间的重叠绝不是眼前看到那样简单,还有什么长生不老的泉水,仿佛置身于神话里面的世界,毕竟蓬莱一出确实会震撼到人,即便是现在也如此,所以肯定不会是表面看到的这样的平静。 “那老人家我们还是从这里出去嘛,临走前还想摘一点水果可以吗?” “当然可以,大人随便就是了,那老朽就先告辞了,祝大人一路顺风”, “谢谢老人家”,说完我们就去摘水果了, “唉,感觉这里很奇怪啊!看着这里很小,可是走进去感觉像是面对整个世界一样,就是感觉很奇怪”, “是啊!放心这里还会回来的,一定弄清楚就是了”, “嗯,希望吧!对了昨天我们看没看到萤火虫”,她突然这样子的问到, “好像后半夜才出现了萤火虫,这是怎么回事呢?” “是啊!我也奇怪”, “好了先别想了,先摘完水果出去吧!出去再说”, “好的,这个桃子都摘几个,一会儿回去还要吃呢?” “行了,我们回去吧!”临走前又看了看远处,居然能隐约看出雪山的影子,这又是怎么回事呢,然后一晃眼前又出现了迷雾,从这个洞口出去,一直到了外界里,终于又回到了这个世界。 “大人,大人,你在哪里啊!”一出来就就听到有人在喊,好像是在找我们,很快的就出现在街道上,首先看到的是五子, “五子,怎么了”, “大人,您在这里,快,大人找到了”, “喊,喊什么喊,我不就在这里吗?” “大人,您已经失踪有十天有余了,所以满城的人都很着急,还以为,还以为”, “还以为什么,还以为,行了传经下去吧!没事了,我先回去了大家都回去吧!” “是,大人,属下这就通知大家”,说完我和她就回来了,很快的就到了我的屋子里, 她:“我们在那里只呆了一天,到了这里怎么就成了十多天了,那里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我也说不清楚,不过总感觉那里怪怪的,好像我们被放大或者缩小了一样”, “是嘛,幸好还有这水果是真实的,你看都还很好呢”,我拿起一个苹果吃了,发现这倒没有什么区别,不由得好了一些。 “那,我先回去了,都先休息一下,明天再说吧!”在那里明明就是晚上,可是出来才发现已经又快要黑天了,突然感觉自己少了什么东西,才发现银雪宝刀还在那里呢,我赶紧又跑了回去,发现入口已经不存在了,这是梦嘛,还是,可是是如此地真实,太可怕了,这不会是盗梦空间吧! 终于,我想起来老崔了,连忙下到密室里去,发现老崔正在那里喝酒呢, “唉,你的酒怎么还有啊!我已经走了这么多天了”, “我是自己上去拿酒来的,你可知道你都经历了什么”,本来就是带着疑问来的,这下一说好像就更加地奇怪了,他是怎么知道的。 “其实,倒也不奇怪,你身上带着银雪宝刀,和神石产生了异次元空间,这个空间会根据你的内心设定,你的内心是善良的就会出现桃源蓬莱村,你的内心是邪恶的,就会回到原始妖魔鬼怪的侵扰,善恶如此而已,看来你是到了蓬莱村”, “这把刀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现在会没有了,还有这个神石为什么会发光呢?” “宝刀是神石所铸造而成的,据说打造的时候是神秘法师施了法术,只要除大王以外的人接触就会产生幻象,如果走不出来就真的走不出来了,就会消失在这时空里,至于那把刀只要遇到神石就会自动消失,而发光只是为了产生共鸣”, 那时候文明都这么发达吗?其实,也并不是,在那个只是迷信的巫师年代,以为可以通过这样的魔法改造世界,事实上不过是自我的演戏罢了。 “那是这样啊!这是巫术嘛!会不会有巫师”,我突然这样子问到, “没错那时候大王自从被巫师迷惑以后,整日不理朝政,整天醉心于所谓的美好生活当中,我力劝大王不要相信这些奇怪的东西,可是就是不听,所以我就被关进了大牢里,终于被敌军攻破的都城,就是让这所谓的魔法给害得”, “原来是这样啊!看来人们太想如何才会被这巫术迷惑,不知不觉中把自己推向了危险的境地”, “唉,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就像这庞大的地宫,以为可以千秋万代不过是一缕青烟而已,随风飘散了,好了,往事不提了,还是说说你吧!” “说说我,要说我什么啊!” “你幸运多了,比这家这个主人要善良的多,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也是进入了幻境里吗?” “是的,因为他内心邪恶,所以进入了原始的野兽区,结果被撕成了碎片,永久的流浪在时空里了”, “是这样啊!可是摘的那些水果都能吃啊!” “水果是真的,你可知道这个果子是真的可以延年益寿的,据说是从一个遗迹中找到的,如果谁能在这幻境里找到果子,就会成功的出来,否则就会永远迷失在里面”, “好危险啊!当年这是怎样的巫术,可以这么厉害”, “这个就不知道了,我也是听说,这好像并不是这个世界才有的东西,而且来自外域,你知道那时候我们不过是走在这天地间,可是没有人会想过这个世界之外还有世界”, “这样啊!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你看,你都解释不清楚,那那个时候就没有人知道了,当然除了那个巫师本人”, “嗯,都是过往的云烟了,那晚辈就不打扰前辈休息了,宝刀也没有了,所以以后来就给前辈带酒来吧!” “行了,你也不用来了,这里的时间也快到了,我和这里的一切都将消失在这个世界里,不知道又会在哪里出现”, “那,就祝前辈安康了,多谢前辈的指点”,然后我对着老人拜了拜, “其实,遇到你也算是我们前世今生的缘分了,遇到你这一切也就结束了,谢谢你,这是碧麟宝剑,跟随了我一声,现在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 “那晚辈就多谢前辈了”,拿着剑就出去了,走出密室,发现后面的路已经不见了,仿佛真的是一个幻想的世界,不过却也真实地反应了过去那个时代的故事,只剩下一把宝剑在手,感觉这是真实而并非是梦境。 回来躺在这床上,感觉梦境就在空中环绕,你看不见他,却能感受的到,因为这里也是一样的,都是过去的重播罢了。 昏沉的大脑,说是来寻找什么意义的,却又迷失了,这里是哪里,自己都不知道,所以昏昏沉沉就睡着了。 现在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到精灵世界,我何必要去那里呢?只有回到精灵世界,然后才能走出那间森林恐怖屋,然后回到自己的现实世界里。 “大人,不好了,您快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啊!” “怎么了,快,前面带路”,还没起呢,就听到外面有人在喊,急忙拿着衣服就出去了,因为我也有预感大事不妙,至于是什么就不知道了。 和侍卫一起跑到街上,只见一个人披头散发如同厉鬼一般到处咬人,人们都不敢靠近,可是就在刚才他咬过那一个人以后,那个人也变得和他一样了,这是吸血鬼嘛!不会吧! 我怎么有这么多的挑战,不是说好只是在历史时空啊的嘛,现在怎么出现了吸血鬼了,而且还是大白天,这也太扯了吧! “大家,快,都回到家里去,不要让他咬到,否则就会变得和这个人一样了”,大家听闻四散逃走, “大人,这是什么怪病,这该如何是好啊!” “有弓箭吗?给我”, “有,给你大人,之前给你们的重箭给我一只”,“嗖”的一声重箭穿过这个人的头射在了墙上,接着人倒下去展现出稻草人的模样,不知道其他的看到没有,我是看到一缕黑色烟雾瞬间就逃走了,这是什么情况? “唉,你看怎么变成稻草人了,这是怎么回事啊!大人”,大家都惊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一个人从一个人变成了稻草人如果放在现在肯定说是电影特效,可是放到这什么都不知道的年代,如同神灵一般笼罩在众人的心里,不知所措的。 “大家不用害怕,这只是巫术里最简单的傀儡术,就是用假的东西来骗我们的,所以大家不用害怕,该去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好了”, “唉,大人真厉害,大人真是神勇盖世啊!有大人在我们不用怕,大家都去做自己的工作吧!”送走大家,我的眼睛里出现了一丝凝重,这是怎么回事,要重新回到巫术的时代吗? 此刻,在遥远的花剌子模国里最大的城堡里,一个身批黑色的披风,手里抱着一只黑色的小猫的人,突然摔碎一个碗,很愤怒的样子。 他戴着一个面具,看不清楚真的面目,瘦高的个子,望着一个水晶球愤怒的样子, “什么,他究竟是什么人,居然知道我用的是傀儡术,真是气死我了”,没错,这个巫师刚才在水晶球看到的一幕正好是我们刚才看到的画面,众人的欢呼把这个巫师气的够呛,黑色的小猫也跑到了地上。 黑色的城堡上爬满了青藤,围着走一圈你会发现这个城堡没有门,所以只能顺着青藤溜下来,青藤会自动形成楼梯,然后一步一步下来。 没错,这才是真的花剌子模国,隐藏在空间的深处,是一个崇尚黑暗魔法也就是巫术的国家,他们总想着利用魔法去创造世界,所以每天都在有人研究出新的魔法,可以到国王那里领一大笔赏钱,前提是可以让国王觉得你的魔法很好才行。 这个巫师就是大国师擅长使用魔法进行破坏,不过这次他遇到了我,可能注定要展开一番较量了,那个吸血鬼傀儡就是他弄得。 此刻,我也回到军营里去,看着众人的训练,这次用重箭的样子适应多了,可见有所进步,还有就是最近这世界亦真亦幻的,都不知道该如何了。 经过这几天日夜的兵器打造,总算有了自己第一套完美的兵器,在练习射箭的同时也要学会使用其他的兵器才可以,不然就会落后,首先要有宏大的目标,然后把目标拆分成小的目标去一点一点完成,这样才能实现最初的大目标。 青春里总要有一首特别是音乐去纪念,如同耳边的音符,我们也在像音符一样可以自由的飞,可是总会有遇到雨的时候。 我十多岁的时候以为三十岁年纪就很大了,思想也会很成熟,可是到了三十岁又觉得还很年轻,所以依然没有停止寻找的脚步,也不敢停下,一旦停下所有的厄运就又重新回来了,所以才要比别人更加努力,就如同二十岁一样,不一样的是自己好像能看到什么。 十几年前的自己怎么样,十几年后还是这样,甚至在某个瞬间,不需要任何勉强就能清晰的看到未来,失败又看不出任何反败为胜的希望。 三十岁依旧过的如同二十岁一样,游走在堕落边缘的少年,在森林里走了十年没有走出来,可能就真的迷失了吧! 财富、爱情、自己想要的生活,都统统只是幻象而已,他不愿意做出任何努力就要得到什么,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一句“无所谓”成了所有不幸的避难舍,那么十年前你是什么样子,十年后还是什么样子,不会有一点的变化。 大多数人的一生总是在不自知的情况走入绝境,殊不知偶然的结局却有着必然的宿命。 最怕的不是一时的妥协,而是经年过后你发现,原以为只是临时过度的工作一不小心就干了一辈子,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选择,却决定了一生的走向。 而自己已经决定的大的方向越来越远了,最后彻底的看不到了,就是这种平静的绝望,你不感到害怕,才是最可怕的。 我们在父母的安排下有了工作,有了爱人,有了孩子,但不快乐,为什么? 因为这样的成败与你无关,是父母的,你是你生活的旁观者。 听父母的话,和他结婚的那一刻,平静又绝望,再无欲望,无期待,只为活着。 慢慢的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平静的绝望里,不知不觉间丧失了自己人生的掌舵权,既无力又无奈。 就像花剌子模国的巫师巫术一样,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一来肯定会给你一个措手不及、猝不及防,对于他来说这就是胜利。 而那些问自己是如何毁掉自己的一生的人,他们也真的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却始终找不出答案,他想问的不过是: 已经如此糟糕的人生,还有改变的可能吗? 从不假思索的愚昧里挣脱,这才是活着。 忠于自我未必有结果,就像我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认为自己是对的就会继续走下去,即便是感到错了,也不是一无所获坚持,喜欢的总能坚持下去。 努力也未必能成功,但有一天回望过往,是胸怀壮阔,还是满心懊悔,取决于我们的每一个当下。 所以说,人生还没有到最后的关头就不要着急给自己下结论,这就是过早地放弃自己,那就真的彻底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不是世界不美好,而是自己太愚蠢。 所以说趁着青春还没有过完那就努力活出一个精彩的自己,哪怕狼狈一点也没关系,痛着其实也就是快乐,不也有所收获不是,所以说: 第一:我要坚持梦想,不要轻言放弃; 第二:不要自作聪明,苦吃一点没什么的,如果成长的过程太顺利,那接下来的路势必就会有多艰辛; 第三:不要急功近利,先找到一个有价值的自己,才能一步一步去接近; 第四:不要自我设限,自我否定,过早给人生下定论。 就是这样才有意思哦! 从军营里走出来,还是觉得巫术不可思议,可以操控一些东西,可是这个又是哪里来的呢?? “喂,今天干嘛去了,找了你一圈都没找到”, “哦,我去军营里布置了一下任务,怎么了”, “唉,你这个记性越来越差了,不是说好今天做蛋糕的嘛,还是水果蛋糕的”, “哦,你看我这脑子,每天都糊涂了”, “没事,对了,我看到街上的人都在议论早上的事情,对了还有昨天时间的问题弄明白了吗?” “没事,早上的事情只是一些简单的巫术而已,至于时间的事情说不清楚了,昨天我又回去了,发现连入口都没有了,看来人家还是不相信我们啊!” “没关系了,反正水果也摘了回来,所以能吃上蛋糕就不错了”, “我现在发现啊你就知道吃,什么事情也不做,当然除了教书,对了最近学堂怎么样了,孩子们可还听话”, “嗯,听话而且对于这全新的东西他们表现得很感兴趣呢,所以说还是挺高兴的”, “那就好了”,说完在路边我看到一家另类的店铺——“火锅店”,不会吧!这是谁开的,怎么不通知我一声啊! “看,自从那天吃了你发明的火锅,我就想开一间店,把这个美食推广出去,你看如何”, “好啊!好啊!好的东西大家就要一起分享嘛!” “看着你同意就好,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又怕你不同意不高兴,所以才没有说的”, “没事的,这是好事啊!应该给与支持”, “谢谢你,而且这家店的老板我写的是你,你看怎么样?”这合着官不做了要去开店啊!还真是有些另类。 “真的啊!那今天所有的东西都免费,我请客”,大家一听到免费马上座无虚席了, “谢谢大人”, “五子,你在这里照看一下,我回去了”,感觉有些不妥就溜了,所以还是回去做蛋糕吧! 好了终于到家了,还要做蛋糕,如果现在能有人给自己做点吃的该有多么的幸福啊!可是现在不行了。 “兰兰,你去吧洗一下,然后切成小块,一会要用”, “好的,我看一下”,接着我就去和面粉,加鸡蛋,加点油,加点糖,然后弄成想要的形状和样子,差不多就做好了,然后把切成的水果小块均匀的扔在盆里,再重新塑造一个形状就是这样,也就做好了,终于可以蒸着吃了。 “好了,剩下的就是等待了”, “嗯,那就等呗!”此刻,我又看见了那封信,可是还是没有打开,不知道为什么不想打开,也不用去打开,还是晚上看看吧! “唉,你写的字这么好看啊!连我都自叹不如”,她走到我的书桌前看着昨天我写的字,不由得赞叹起来,因为昨天感觉最多的就是梦了,所以写了四个大字“如梦似幻”,写完就睡了,没有丝毫的犹豫。 这不她就看见了,所以倒像是成了她的家似的,有些嫉妒。 “唉,对了,兰兰,你确定我们只是呆了一天嘛,怎么感觉像是过了十年一样”, “不知道,可能是里面的时间比较快吧!解释不清楚,你都不知道,我就更加的不知道了”, “嗯,也对,感觉像是做梦一样,来了就去了”,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啊!只是活的比较现实罢了”, “可以啊!也有一些感悟了”, “哪有,还不都是和你学的,对了,什么是巫术,很厉害吗?” “也不是,就是戏弄人的假把戏罢了!” “哦,那就不难理解了,蛋糕熟了没”, “再等一会儿吧!时间长一点才好吃”,其实,来了这么久还是很少去后院的,没想到还有一棵石榴树,而且已经长出小的石榴来了,挂在枝头,等待成熟的时刻。 花园是世界上最小的一片区域,却也是全世界。 我是在路过楼下那株金银花时,才真切地感受到夏天来了。 那时天色近暗,我着急赶路,没想到被一阵花香挡住了去处,抬眼一瞧,去年冬天几近枯萎的枝桠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出了几朵雅白色小花,还有些待放的花骨朵。 小时候不懂原因,金银花这么清雅的花为什么会有这么大俗的名字,虽说可以雅俗共赏,可是老爸老妈就说,金银花也有好听的名字,比如忍冬、鸳鸯藤都是它的名字啊,只是因为它最初开时为乳白,隔一两天就变嫩黄了,才叫了颇为形象的名字,听着倒也贴切,不过就是喜欢那一朵白色。 和大部分夏天开的花一样,金银花是生命力最强的那一拨,每年掐着点儿开放或者凋落,在最好的天气里,把全部的光热雨露吸收进来,一片接着一片地开放,然后赶在坏天气来临之前,凋谢藏了起来,再归至尘土。 “哇,没想到你这后院还藏着一个大花园,真的好漂亮啊!”说着她就向着最红色的花摘了过去, “慢着,那是红色的玫瑰花有刺”, “啊!出血了,你怎么不早说啊!害得我还被扎了一下”, “我都说了,是你自己手太快了,怪我喽,你不知道越是漂亮的花就越是危险吗?” “也对啊!下次一定会注意的”,然后从袖口里拿出一块布给她包裹了一下伤口, “好了,自己按着吧!没事的,不影响吃蛋糕的”, “那就好,花这么漂亮怎么也有伤人的时候啊!” “当然了”。 在夏天能有自己的一个花园也是幸福的。 此刻,在花剌子模国里,还是那个巫师正在密谋新的捣蛋计划,他这次打算晚上发动突然的袭击。 “嘿,我这次召唤许多黑暗蝙蝠,把你们的房子全给拆了,看你去哪里住去”, 其实,他没有看到吗?之前房子都改成石头的了,所以想要看一只小小蝙蝠是办不到的,就这样巫师高兴的睡觉去了。 直到第二天,他看到水晶球里的房子完好无损,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房子没事呢?哦原来是加了石头的,看来是大意了,这次就算了,下次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就这样无影中又化解了一场危机,这可不是我欺负他,是他自己不看好了,怪谁啊! “嗯,行了蛋糕差不多了,我们去吃吧!” “哦,好啊,终于可以吃到蛋糕了,可是等了好几天的呢,而且今天早上也没有吃饭就是等着蛋糕了”, “你看你还真是贪吃,自从遇到我以后,发现你变了,一点都不温柔了”, “是,是嘛!我怎么不知道,再说我温不温柔那是我的事情,你就不必担心了”, “我当然担心了,我就是喜欢你温柔可爱的一面”, “你是认真的吗?” “没有逗你玩的”, “哎呀,你这人好讨厌,光欺骗人家感情,要受罚”, “怎么受罚啊!” “把蛋糕摸到你的脸上”, “啊!不好吧!这样还要去洗脸啊!” “快点,就一点就行了,吃完还要上课去呢”,说完在我脸上涂了一个月亮, “好好,那你快吃吧!” “对了,今天下午你带着孩子到军营里转一圈,听我讲课,然后熟悉一下武器,这样孩子们的生活也会丰富一点”, “好的,下午我会带过去”, “怎么样好吃吗?” “嗯,太好吃了,我要多吃一点,还是桃源的那个水果,放了一天了都不见皮有有皱纹,真是太神奇了”。 “大人,报告大人,火锅店生意太好了,人很多,就是一天下来没有赚到多少钱”, “这时一个侍卫过来报告”, “没事的,我都说今天免费了,就随便吃吧!不过明天就要具体收费了”, “嗯,知道了大人,那属下就告退了”, “唉,等会,这有一块蛋糕,吃一下看好不好吃啊!”接着他就把蛋糕放在了嘴里,一副享受的样子, “报告大人,这也太好吃了,真的”, “行了,去吧!” “是,大人”。 “行了,吃完了,我要去上课去了,你自己慢慢吃啊!” “没事,我自己就可以了”,回到屋里,看着那把宝剑不觉又像是亲临现场一样,浴血奋战的场景,着实让人心血沸腾,不过却也危险无比。 胡天八月即飞雪,同为边境却因环境的不同造就了不一样的心情,这样倒是安静了许多。 现在已经迎来了没有硝烟的战争,对于巫术的运用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一下了,毕竟这也是智慧啊! 到现在还不知道桃花源的时间和外界的时间,还有这个到底是怎样的神石,它有磁力,也可以静静的浮在空中,到了夜里还会发光,这简直就是宝石啊!不过需要好好研究才可以。 吃完了,我也要出去了,又来到当初走进桃源的入口现在也确实不见了,感觉像是真的一样,却也说不出真在哪里,只要走出来就是好事了,不然真的出不来那么一生就只呆在幻境里了,真是可怕。 又走了回来,就去了集市的卖花的市场,想起了插花来了,很香,特别是这玫瑰花挺好的,还有想在桌子上也摆一朵玫瑰花就感觉好多了,所以才喜欢花。 巫术袭来,新的挑战又在准备当中了,希望可以化险为夷吧! 古老的诅咒秘密 呵呵呵,对于这样的事情完全没有把握,虽然是第二次但是却不想再有下一次,因为第一次感觉“一次”是很难的经历过程。 距离上次种植的玫瑰花已有一年多了,迎风烈烈的玫瑰没想到会刺伤她的手指,就是这样也觉得像是过去某个瞬间才会有现在的瞬间,就是这样的因果关系,才会觉得过去并不冤枉。 总在盼望,总在失望,所以才让自己过得天天难忘,当你走到自己工作的地方的楼梯口的时候,你会突然停下来,会突然觉得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是自己却不知道,所以一种没有理由的愁绪忽然涌上心头,就是这样的时候才觉得很难过。 每天的忙碌总会掩盖一些内心真实的想法,不像之前一样,有了想法就去做,现在却不敢有这种想法也不敢去做,生活生活只是为了活着,所以经历了平静的绝望,变得没有任何追求,如同巫师的傀儡术,最后显现出来的只是没有任何感情的稻草人。 昨天,因为所谓的巫术,全城都开始热议,因为这样会很容易和鬼神联系到一起,对于这些东西的敬畏远超过一切,所以当我破除了所谓的巫术之后,大家就会高兴惊奇无比,所以很快惊奇占据了大脑,所以变成了一场赞扬,只要有有能力的人在就会感觉很安全。 还有一些东西的消失势必会带走你的一些情绪,哪怕只是瞬间你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或许就和这个有关,或许桃源的消失就算是一个,它消失了会带走你的一些情感,而你只是感觉丢失了什么。 此刻,在花剌子模国的一座山上,突然放出灿烂的光芒,接着山自动分成两半,就是那个大国师走了进去,这座山叫月断山,据说是花剌子模国伟大巫师阿拉拉莫的幻化之地。 过去这里被称为圣地,现在却变得黑漆漆的没有一点生机,就是这样才使本来的好的魔法变成了黑魔法,魔法的变坏也使花剌子模国失去了生机,只能通过所谓的巫术控制别人,再也没有以前繁荣的景象了,其实,这座山原来叫月牙山。 其实,这一切也是这个巫师造成的,他为了控制这个国家,所以才不断地把原来的魔法改成黑色魔法去伤害别人,而全国已经成为了他一个人的傀儡国。 本来这座山寄予着众生对于美好的渴望,可是巫师觉得这一切都是虚妄的,所以把众生的力量幻化成了邪恶的力量去看着天下大乱,还真是可恶,但是这一切没有知道会是他做的,因为这里很远很远,而且已经修改了空间的位置,根本就找不到。 就是这样巫师才为所欲为的,下了很多的诅咒,没想到会是从幽州城开始的,现在未知的危险越来越近了,可是我们却一无所知,一直在这里过着平常的生活,现在城里的建设基本完工了,就差一点一点装饰了。 月背山上有好多的黑色蝙蝠在飞,落在黑色的玫瑰花上,溪水一会儿断开,一会儿流动,像是间接性的间隔,百花没有生机,耷拉着头,草丛里突然有一条绿色的毒蛇出来,接触到毒蛇的毒,花瞬间就枯萎了,可见毒性很厉害,处处充满了死亡的可怕。 “可恶的精灵族,非要找我巫师族的麻烦,这次的诅咒我看你如何解,就算解也要让你们付出代价才行,,放心吧父亲,我会给你报仇的”, 说着黑色披风下展现出脱落了的面具的脸,倒也英俊,个子不高,可是影子却很高大,暗黄色的皮肤下有一双黑色的眼睛,鼻梁有些高高的,耳朵像是蝙蝠的耳朵一样,好看的偏点圆形的瓜子脸,是可爱的一个小朋友的形象,此刻攥着小拳头,满脸生气的样子,向着远方精灵族的方向说到。 黑色的山里分开两半,里面居然也是一个城堡,就是刚才的景色,城堡里小孩恶狠狠说到,此刻,黑色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条小鱼,在地上自顾自地吃着自己的小鱼,可是刚要吃的时候就看到小鱼变成了一块石头,虽然临时发现但是牙齿还是碰在了石头上,疼的满地乱跑。 然后,小黑猫恶狠狠的看了一下小孩,然后小孩的目光也过来了,小猫见大事不妙随即就跑开了,然后在走廊里发现了一只小鱼,不由得又高兴了起来,就咬着鱼就跑了,只剩下小孩子一个人。 小孩子凭借自己的父亲留下来的书,不断地学习,终于会了这些法术,不过他认为这些法术都太弱了,所以把原来的法术都给改了,变成了黑色的魔法,一直在和精灵族对抗,所以变得越来野心越大。 自己的父亲在一次与精灵族对抗的时候被抓了起来,一直被精灵族关在秘密的森林树牢里,被剥夺了全身的法术,所以他发誓一定要消灭精灵族,但是精灵族的魔法神奇异常,所以他也改进了自己原有的魔法,从而创造出了黑色的魔法。 “这次我要用毒蜂的诅咒之发来对付你们,凡是受到这种诅咒的你们都会变成毒蜂被我驱使,到时候看我怎么惩罚你们,啊哈哈哈”,整个城堡里回荡着一阵小孩子的声音,小黑猫还是躲了起来,听到这个声音有点害怕起来。 随后他掀开一张黑布,是盖着的一个小瓶子,里面放着几只黑色的毒蜂,随后打开盖子,毒蜂就飞了出来,在空中飞来飞去,巨大的针刺比毒蜂的头还大, “你们飞向那个地方,就是幽州城的位置,去那里下诅咒,要把那里的人变成毒蜂全都给我带回来,听明白了吗?” 毒蜂们点了点头就飞了出去,向着幽州城的方向就飞了过去,此刻,整个幽州城都在夜晚的熟睡当中,不知道这个危险正在悄然降临,我也睡了,只是睡不着,所以现在是闭着眼冥想。 “喂喂喂,起来了,你的幽州城要大祸临头了,还睡觉”,突然被叫醒,我睁开眼睛看到了一个蓝色的精灵好眼熟啊! “唉,你回来了,蓝精灵,我不是在做梦吧!”接着就被打了一耳光, “喂,醒醒了,你的城被诅咒了,还不快起来,要不就晚了”,我很快就起来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在哪里?现在能阻止吗?” “放心吧!暂时还没有到,这次是毒蜂的诅咒,只要毒蜂所在的地方就会让人变成毒蜂,到时候整个幽州城的人都成了毒蜂了,那就会连累瑶城,甚至是禹城,到时候就完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可是怎么办呢?” “必须让这些毒蜂消失在幽州城外,这样才是安全的”, “那还等什么?快走啊!” “等等,我又不会飞,该怎么去啊!” “你忘了,你也是精灵啊!来你念这个咒语,就会变成你自己的精灵了”, “真的假的”, “真的啊!之前念这个咒语你也变过精灵啊!你也是蓝色的,忘记了,怎么当了大人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没有,我只是感觉神奇而已”, “好吧!那你快点,赶时间呢!” “好,阿拉拉啊雨奇树可偶滴”,然后就真的变成了蓝精灵,有一双透明的翅膀,头上有两只触角,然后还是自己的脸,觉得被变丑了,小手也缩小了,不过感觉可爱了,好吧!也只有这样子了, “行了,走吧!我们快点”, “唉,等会你那把剑可是宝剑,带上这把剑对你有很大的作用”, “真的吗?我怎么不会用啊!”我摸了摸鼻子,显示无奈, “唉,你这是怎么混的,重要的事情不做就会谈恋爱,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我,做了这么多好不好啊!喂,你到底是不是精灵啊!怎么连谈恋爱都知道啊!”我又摸了摸鼻子,显示出怀疑的眼光,又为自己打抱不平, “好了,我都知道,逗你玩的”,虽然同为精灵我有一种想揍他的冲动,可是我是高素质精灵,不和他一般见识就是了, “行了,我们现在真的应该走了,不然就晚了”,他突然拿出一个水晶球,从球里看到几只黑色的毒蜂正在飞, “这就是你先前说的毒蜂,不会吧!怎么这么黑呢”, “这就是毒蜂,你看它们身后的毒针有多大,知道了吧!” “哦,那赶快走吧!趁机消灭他们,也好让我回去,不想在这里呆了”,我们一边飞着一边谈话,速度很快,从空中看夜晚的幽州城因为有灯笼,显得星光点点,漂亮多了,真好看。 “行了,走吧!为了这好不容易建立的美好,我们也要努力保护才可以”, “嗯,你说的没错,我们走吧!” 很快的黑夜里闪过两个亮点,就是我们俩,向着远处飞去,为了自己好不容易才建立的家园展开一场保卫战,就是这样才觉得有成就感,希望大家也努力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加油!!! “我们要怎么对付这些毒蜂呢,就是把他们杀掉就可以了吗?” “不行,毒蜂本身就是不能被杀死的,他们体内的黑气会随着被杀死而扩散,到时候就更加的麻烦了,这个黑气是我们控制不了的,而且会随着空气飘散到任何地方,到时候我们可就前功尽弃了”, “行,知道了,那有什么办法吗?既可以杀死毒蜂又可以不让黑气扩散呢?” “放心吧!我都准备好了,这是我的宝物叫紫金葫芦,他可以吸收这些东西,到时候只要在紫金葫芦里还怕杀不死他们吗?”这是紫金葫芦,怎么听着像是太上老君的那个宝物,算了只要管用就行。 不知道为什么,在黑夜里我能很清楚的看到前面的东西,如同白天一样,而且飞行的速度很快,我能想到自己飞行的方式,但却从来没有想过会变成精灵飞行,还是奇妙奇幻啊! 在这夜里怀里的神石,依旧发着光,而且更加的漂亮,隔着衣服都能看到, “喂,你的怀里是什么东西啊!怎么一直在放光呢?” “这个就是在地宫里捡的一块石头,神奇的是经常发光,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机会研究一下”, “你给我我看一下”, “好,给你”,我就把这一小块石头给扔了出去,正好不偏不倚的到了他的手里,很快的,我就知道结果了,从他欣喜的眼神当中, “这,这是精灵石,而且还是紫色高介的,好东西,你从哪里弄来的,这可是能很大提升法术伤害的,就算精灵森林也很少,没想到你还有一块”, “我都说了是地宫里拿的,如果知道这个石头这么好,那我就多拿一点了,关键是我不认识啊!” “唉,可惜了,你要多拿一点就好了,现在你刚变身精灵需要提升融合度,这颗精灵石正好可以帮助你,看来你挺幸运的”, “是嘛!那太好了,你还是还给我吧!” “怎么,怕我跟你要是咋的,哼,这虽然是好东西,但是我还不稀罕呢!” “那就好,那就好”,我赶紧就收了起来, “对了,这个精灵石还有感应物体远近的能力,只要你心里想的事情它都会知道,看着光亮的大小就知道你想要知道的东西的远近了”, “看,光芒越来越亮了,看来已经快要接近了,是的,准备好战斗了”, 突然看到前面的动物也发着亮光,是五六只,应该就是所谓的毒蜂了,就这样运来越近了,我们看着它们,它们看着我们,终于他们先打动了进攻。 它们巨大的毒刺刺了过来,幸好闪的快,不然就被洞穿身体都有可能,毕竟现在自己可是精灵啊! 我对付着两只毒蜂,他对付着三只毒蜂,可是他们只知道进攻,不知道躲避,也不会说话,只知道去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所以这就好说了,可以直接让他们钻进紫金葫芦里去就可以了。 “喂,你的紫金葫芦呢?我们可以直接收他们进去不就行了,还用得到战斗吗?” “不行,它们太分散了,不能保证一下子全都收进去,葫芦每天只能用三次,所以必须保证把这五六只毒蜂一下子全都收进来”, “是这样啊!你等会儿,我有办法”,接着我当然是去寻找蜂蜜了,我相信只要是蜂,不管是什么样子的蜂,都喜欢蜂蜜,这是逃不掉的,所以看看能不能先找到一个蜂窝,然后就好办了。 终于在一棵参天大树上,找到了一个蜂窝,借了一点蜂蜜就回来了,不知道又怎么了,居然能听的懂蜜蜂的说话,看来作为精灵还真是无所不能啊! 我把蜂蜜往地上一扔,好像都看到美食一样,都飞了过去,去抢蜂蜜, “现在好机会,快点”, “哦,好,宝葫芦,收”,接着所有的毒蜂都被收了起来,总算完事了, “这就没事了吧!对了这个葫芦除了能收东西,还有别的功能吗?” “当然了,他能将一切的东西都融化了,成为最好的肥料,送给大树”, “是吗?这东西简直就是环保神器啊!要是能有这样一个宝物也行啊!” “行了,这次算是躲了过去,幸好我及时看到了巫师的阴谋,所以就跑过来通知你了,如果我不知道,现在的幽州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呢?你想过吗?” “没错,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如果不提前做准备那就很被动,很麻烦了”, “对,所以,我想把这精灵球给你,它可以监控巫师的一举一动,所以你要时刻注意才行啊!” “是,从现在开始我会随时呆在身上”, “好,既然没事了,那我走了,对了你再重复一下咒语就会变成原来的样子,再见了”, “唉,我什么时候能回去啊!不想在这里呆了”, “这是你自己要开始的游戏,不能中途退出,所以就坚持一下吧!能带你离开自然就会离开的,再说,你舍得走嘛,你舍得她吗?” “这,自己还真的说不出来,一听到关于她的时候全都乱了,包括心,所以还是先不走了”, “好吧!那就先不走了,等到到了时间再说”, “看来你真的放不下她,所以还是留下来吧!免得自己后悔”, “嗯,谢谢你了,那我就先回去了”, “嗯,放心你有危险我还会过来的,回去吧!回去睡吧!”说完各自都飞了,说实话自己第一次离着星星这样子的近距离,还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不过现在困了,要回去睡觉了,所以还是回去吧! 带着两对精灵的翅膀,一到蓝色的光芒就到了天边了,很快的又回到了幽州城里,除了换班的巡逻队,要不就是半夜不睡觉的狗在乱走,啊呼,困了,终于到了自己的屋子里,躺在了床上,好舒服啊! 又念了一遍咒语就恢复了人形状,把水晶球拿了出来放到桌子上,看到水晶球里的人也在睡觉,应该是那个巫师吧! 很快的就睡了起来,也睡得很踏实,感觉很快的天就亮了,鸟儿在树上叽叽喳喳的叫着,还让不让人睡了,真的是,第一次出现打扰我好梦的情绪,所以也不想起来了。 “嗯,都一晚上了,毒蜂怎么还没有回来,应该很快就会回来的”,看着空空的原来装蜜蜂的瓶子,一只毒蜂都没有回来,就知道大事不妙了,然后他急忙到了水晶球面前,看到了昨天晚上的情景, “可恶,又是蓝精灵,他们怎么知道我会这样呢?奇怪” 就在这个时候,小黑猫也出来了,伸了一个懒腰就趴在了地上,看来是想要吃东西了,不过却不敢声张,害怕这个小孩一不高兴就把自己变成了一条鱼,到时候自己哭都来不及了,所以躲着小孩远远的。 “喂,先生开门了,你起来了吗?” 刚要睡着就听见又是敲门声,很无奈她又过来了,看来这觉是睡不成了,我就去开门了, “你来了”, “哇,你的眼睛上怎么这么大的黑眼圈,是不是昨天一夜没睡啊!” “是啊!昨天看了一夜的书,所以说才睡着你就来了”, “对不起啊!先生,你先回去睡吧!等我做完了饭再找你”,她高兴又无奈地说到, “好吧!那辛苦你了,我就去先睡觉了,困死了”。 说实话,感觉变身为精灵觉得很耗费体力,也就像蓝精灵说的一样,需要提高自己和精灵的融合度,这样才能更加的好一点,我突然又想到了怀里的那块精灵石,当初要是知道这石头这么好,我非要攒很多不可。 好了现在真的不能再说了,真的要睡了,等到睡醒了再研究什么精灵石吧! 此刻,在黑色的城堡里,这个小巫师摔着一屋子的花瓶就因为又失败了,小黑猫躲得远远的,免得伤及无辜,所以小猫是很聪明的,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诉说。 又在此刻,她正在厨房里在为做什么吃而烦恼, “该做什么呢?什么好吃呢?”她看到苹果圆圆的,终于来了灵感, “就做一个丸子吧!好就这么办了”,接着就自己忙碌了起来,在厨房里玩的不亦乐乎,而我还在睡梦当中,这一切都是我不知道的事情。 最近走在路边,看着大家都在吃着火锅,没想到成了全城火锅了,方便快捷还好吃又热闹,真的是完美的一道菜,也在不知不觉中自己成了人们心中无所不能的英雄。 直到到了下午我才睡醒,睡醒当然就是饿了,自觉地就去厨房了,里面的香气还没有完全的散开,感觉食欲一下子就被打开了,打开锅是一碗丸子,真想,就拿着一个馒头,一个丸子,坐在旁边吃了起来,还不算太凉,只是太饿了。 突然又感觉像是没有人管了一样,自己吃自己的,不过还是蓝精灵说的对,你现在已经放不下她了,想要轻松潇洒的走,恐怕没有那么容易了,你的心留在了这里,不论去哪里,都不会再找到这么真实的一个自己了。 在书桌旁的自己,你在那里看起来你在那里,好像又不在那里,没准在那里的只是你的影子,现在真的自己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或者在遥远的天边,也或者近在眼前。 吃完了就出去转转,蓝精灵说的也没错,既然建立了起来就要拼命去守护才可以,不然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是能做的。 最近城里确实来了不少的人,出现了很多陌生的面孔,这就是说商贸繁荣了起来,那么进出成的记录也很多了,我打算去城门楼看看登记的情况, “拜见大哥,不知道您来这里干什么?” “给我登记簿看一下”,上面只登记了一个人名和到城里的原因,这可不行啊!信息不齐全, “这样,接下来的登录,需要写人名、来自哪里,进城做什么,运送的货物是什么,大概多久出城,如果是找人所有涉及到的人名需要都记下来,这样才算信息完整了一些,明白了吗?” “是,大哥我们明白,接下来的登记一定按照您说的去做”, “嗯,行了,就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了”, “恭送大哥”,出来以后,我就买了一串糖葫芦自己吃了起来,倒是挺悠闲的,可是一想到昨天的危险悄然而至,还真是防不胜防啊! 有时候想做什么事情,一定不要先说出来。如果总是先说我要去做什么,那么这件事情往往就不了了之,成了没有结果的事情。 所以想做什么事情,就请立刻默默去做吧,等到做完之后才分享给大家,享受大家的赞美也不会迟,而且人家会对你刮目相看,有魄力,沉得住气,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个人童年的梦想是否可以救赎他眼前的生活呢? 恐怕不能,就像二十岁的能力很难帮你撑过三十岁一样,必须时刻保持危机才行,就要不断地去学习,去努力,一不去努力就变得落后了,落后自然是要被淘汰的。 34岁,陷入事业瓶颈期的大人们,决定去追求眼前的虎鲸,找到了只属于自己的答案,喝了一口海水,咸咸的,却并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但总算真实了一些。 他最早知道虎鲸,是小学在《哈尔罗杰历险记》里读到的,主人公两兄弟下潜到2000多米的深海,看到了巨大的鲸鱼。 “那时候觉得,他们做的事是我梦想里,觉得这一辈子最想干的事,但又是我可能永远没有机会去做的。”这是对于自己说的话,有时候想到的东西或者事情就要现在去做,现在不去做,未来想要再找个时间恐怕是没有了,永远没有了第二次机会。 一个人一旦下定决心做一件事,你就会发现,好像自己总是运气不好。 好像全世界都在阻拦你。 一步一个坑,你不想进去还不可以,仿佛就是在给生活做任务,只有完成了这些任务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或许这样子会有惊喜也说不定啊! “当你看到它们的时候,你完全没有办法把自己的心律降下来。 所以你的心里一直‘突突突’的,心律很快。” 终于看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东西,见到的那一刻自然会变得很激动,这就证明自己还没有迷失,还活着,这要比平静绝望好的多,有了想要的东西,才会有目标,才会去那个地方,才会展开只属于自己的故事,然后得到只属于自己的结果。 “怎么说呢,感觉大自然真的很伟大啊! 真的很壮观。有点感动。 感觉像是在对我说:“不要认输啊!” 在生活里平静的太久了,会忘记心跳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所以你渴望打破这一切,所以才要到海边看看,远处鲸鱼跳动的巨大身影,让你突然明白了什么,有时候改变就是一个画面的事情。 “一直想去做的事”对人们到底有多重要? 实现它的念头在心里被琢磨了几百次之后,就变成了一种热望,一种不甘心,一种很难死掉的动机,觉着蕴藏着希望和远方。 它让你觉得,平凡的生活还有可能发生点什么了不起的事。 并不是说要去做什么特别伟大的事情,哪怕只是一点一点的快乐也就足够了。 是去做那种你心里渴望着的,光是想到它,就感到激动、振奋的事情。 已经做过的事情决定了我们是谁,而想要去做的事情决定了我们会成为谁。 人生就在这样的实现和追求中,翻滚着向前,就像一个雪球,越滚越大,当然也会越来越小,变得无欲无求了也就平衡了。 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件或几件放不下、忘不了,一定一定想要去完成的事情。 大到去一个遥远的地方,爱一个人,小到去某个地方吃一顿想了很久的美食,都是满足,所你说珍惜这些比较小的感动也会让生活变得不一样。 今年春天,我就要开始在老家的互联网公司上班了。 人生的最后一个长假,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来这里看看海,不然以后可能就没那么多自由的时间了,为了事业家庭还有好多。 站在海边除了拍照片就是沉默地看着大海,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往事如同波浪上的阳光照片一样一点一点划过眼前,青春没有了,自由也就结束了,不过我还在拼命的去追求,哪怕看见一个影子也好。 离开前,在自己随身携带的留言簿上写了一句话,没什么长篇大论的感慨,只是说: “我从遥远的地方来了!风好大,冷得发抖啊,眼前的景色是我以后不再看到了的,或许以后还有机会,但是还是想说一句,能来这里真好。” 才找到答案,为什么以前那个活泼闪闪惹人爱的自己没有了,应该都学会了对于生活的沉默了,沉默的越久就越不敢回想回去,有多么的美好,就有多么的痛苦。 一路拿着糖葫芦就走到了她所在的学堂里,真的是不经意间就过来了,看着她拿着书教孩子学习认真的模样,让我觉得满心的可爱,没有让她发现我,只是在远处偷偷的看着就很高兴了,就不去打扰她了。 又走到衙门里,里面该有的东西已经一应俱全了, “去,把把阿克里将军叫过来,我有话要说”, “是,大人”,看着“青松正气”的牌子倒也很威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阿克里拜见大人,不知道大人有何吩咐呢?” “阿克里将军你暂代县衙一职如何,现在正好缺人手,你手里又有兵权,所以是再很合适不过的了”, “可是,大人,阿克里才疏学浅恐怕很难担当这个重任啊!” “没事的,说你可以就可以,就不要推辞了,今晚就举行一个任职大会,你随便说几句话就可以了,现在城已经建立起来了,所以你要担此重任了”, “那好吧,就谢谢大人的提拔,属下一定竭尽全力管理好城池”, “嗯,好,去吧!去忙吧!” “那,属下告辞了,回去准备一下”, “嗯,好”,出了县衙就回家了,一推开门看见她正坐在院子里吃苹果, “唉,你不回你的家怎么跑我这里来了”, “你这里有苹果,我家里穷没有苹果吃,不上你这里来,还能去哪里呢?” “也是啊!那你好好地吃吧!” “对了,你早上做的饭还有丸子真的很好吃,谢谢啊!” “哎呀,我说先生客气了,你就不要这么说了,好不好,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是我叫醒你,所以就当是赔罪了”, “啊!这都是小事没事的,你别放在心上”, “没有,我是按照给我自己考虑的,如果有人这样叫醒我,我一定会很生气的,还要痛打他一顿”, “是嘛!你现在都这么暴力了,真的是”,她夸张的动作让我觉得好笑,突然画风一转, “没,没有了,我就是随便说说你可不完当真啊!” “没有,兰兰是多么温柔可爱的女子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吧!” “哎呀,人家哪有那么好了”,你看给点阳光就灿烂,没事就自顾自的欣赏起镜子里的自己,这好吗? 我倒是又想起一个朋友灿烂的日子。 一个朋友说:“来大理快两年了,我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 “每天的生活内容会根据天气和自己的工作计划来安排。 今天的话,八点醒来,练习了一下身体,跑跑步,然后踩着滑板去镇上拿快递,午饭后便电脑工作一会,之后可能去拜访邻居或者远走一会儿。 三月份我基本在读书和写字的状态里,四月里也是一样,感觉错过了什么重要的美丽景色,不过也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得到了更多的灵感和信息。 四月份除了写写画画,也在在准备新的拍摄内容,关于大理的家庭和生活方式,这个月也有很多活动发生,例如朋友的婚礼,开办的名族特色美食节,大理杂耍节…… 大理的春天是很好的时节,所以感觉人也是积极向上生长的。 听着他说的生活倒是自己向往的,朋友也说只要你来,什么费用都可以报销,我高兴笑笑,也说了没有时间,就这样一直有一个去大理的梦,所以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挣扎以后,终于来到了这神话里的大理。 我会对数字特别敏感,一些特别的信息会帮助我知道去哪里。有时我很享受独自旅行,有时也和喜欢的人一起出行。 在热闹和安静里寻找着自我,有时喜欢热闹,忧伤了就喜欢独处,一个人走在街上也不觉得有任何的不妥,依然踏着轻快的步伐向前走。 在旅途中,我关心新鲜的,快乐的,天真的,魔幻感的,幽默感的东西,也会留意一些深刻的,启发性的体验。我更倾向自己可以全然地沉浸在其中,通过直觉和感悟去理解和判断。 仿佛整个人都被自然所包围,吐露的气息,眼睛里看到的一丝风的气息,阳光和青春的味道铺面而来,很享受这种情感,所以更加珍惜。 我喜欢城市信息的丰富和流动更新的刺激,但同时也发现这使我更珍惜在大理的生活,可以更用心和缓慢地做好每一件事。 “可恶,这该如何是好呢?我的黑魔法都被破解了,看来需要研究新的魔法了”,于是巫师又拿起一本书仔细的看了起来,手里不停的比划着奇怪的手势,其实,这个诅咒也不是太厉害,所以又要研究新的东西了。 “你现在没事吗?” “没事啊!要不怎么来你这里呢?” “对了,你说你昨天干嘛了,我看到书桌上没有书吧!你骗我”,看来是来质问我的, “好吧!我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别人知道吗?” “好的”, “昨天夜里,那个巫师又发动了阴谋了,打算派毒蜂诅咒幽州城,幸好提前得到了消息,我就去阻止了,好在总算阻止了,避免了一场大的灾难,所以回来晚了又累又困,就是这忙喽”, “哦,原来是这样啊!你又救了幽州城一次,看来你的武功很厉害喽,能不能教教我”, “女孩子哪能学这个,还是老实学习吧!这样才是最好的”, “哼,不教就算了,还有那么多的借口,真的是”, “好了,好了,你想学什么教给你就是了,不要生气嘛!” “这还差不多,行了走了,你要不再睡一会儿觉”, “唉,不用了,我们一起去买菜吧!反正又快要做饭了”, “那好吧!走吧!”又是一起出的门,此刻买菜的人比较少,所以还能轻松一点,一会儿人一多挤都挤不动,所以还是提前买好了算了,又有她在身边觉得安心多了,就是这样子的感觉才是最可爱的。 一路上有小孩子打招呼,很热闹,总算是又一次守住了美好。 赤罗大陆 后来从美食哲学里就明白了一个事情:从一个人的饮食喜好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心机特征。 例如,身边总会有这样一个人,心情沮丧的时候喜欢大吃大喝,以此来化解心中的闷气,这是不可取的,所以这是在欺负自己,由此就可以看到饮食和性格的关系。 就比如我喜欢吃甜食,人们就会说你的性格很温和可爱。但是为人就会比较谨慎,在处事上比较保守,不愿意冒险,但恰恰我相反,虽然性格温和但一直都在寻找冒险的机会,为人是有一点拘谨,去哪里我都有自己的目标,也因为冒险给我带来的神秘感和刺激感而疯狂,所以一直喜欢。 我们待人往往比较热情大方,虽然看着平静祥和,很不容易发脾气,但是只要真的发脾了也会辩解几句就可以了,因为那就意味着再也不想理你了,也不想再看见你了。 之前听老妈说,喜欢大米的人,经常会自我陶醉、孤芳自赏,对人对事也处理得体,比较通融,但互助精神差。 喜欢吃清淡食物的人则比较注重交际,善于接近他人,希望广交朋友,不愿一个人独处,等等这些都能看出一个人大概的性格,所以对于美食除了之前的吃以外,也包含了一颗心。 美食属于生活的一部分,生活是自我的一部分,所以要懂得时常提醒自己不要自我设限。 他们往一个玻璃杯里放进了一些跳蚤,发现跳蚤立即就能从被子里轻易地跳出来,重复几遍,结果还是一样的。 接下来,他们就在玻璃杯上加了一个玻璃罩,“砰”的一声跳蚤狠狠撞在玻璃罩上,摔了下来,在一次次被撞了以后,跳蚤就开始根据玻璃罩的高度来调整自己所跳的高度。 三天以后,他们发现跳蚤还按原来的高度跳,一周以后,那些可怜的跳蚤还在这个玻璃杯里不停地跳着,其实,现在它们已经无法跳出这个玻璃杯了。 后来又在玻璃杯上加了一个酒精灯,结果所有的跳蚤全都跳出了玻璃杯。 生活环境使跳蚤迷失自我,同样我们也一样,走出青春的世界,渐渐磨灭了初心,被生活里的琐碎掩埋了过去的激情,那么你可能是被生活欺骗了,不断的给自己制造心上的围城,不愿意去突破,害怕失去,认为自己就这样了过早的定义了自己,那么你会彻底毁掉自己。 作为追梦人,不管以前你的旧观念有多么的牢固,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证明这些观念的对错。你都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态度和习惯来改进自己的生活,或许不安于现状是对的,自我设限往往只能看到眼前的巴掌大的地方,而你需要看到的是远方。 作为幽州城的管理者,同样我也不能只安于现状,所以才要不断的升级,各方面都要变得不一样才行,如果还是以前的幽州城那么和没有又有什么区别呢。 昨天,认命阿克里暂代县衙,并且找了几个帮手先把法令制度都写下来也好有章可循,不然就不会让人信服。 还是精灵的世界,也让我越加的向往了,最起码能飞啊!在这个魔法、历史、机械、原始等交错的时空里,隐藏着巨大的斗争,为了什么呢。 此刻,在遥远的精灵世界里,赶回去的蓝精灵正好赶上了被别的族攻打的场面,炸弹满天飞,是机械族的人要抢文明火种,只要得到文明火种那么就可以进一步增强机械的装备了,天空中的飞行物,还有不断进攻的坦克车,还有很多士兵握着火箭炮在乱射。 在精灵防护罩的保护下,倒是暂时挡住了机械族的攻击,这些都是一些机械小人,不过却是智慧多了,在这赤罗大陆上存在着各种族群,有的几乎很少出动,可有的为了一点私利都要大打出手,混乱的秩序无人管理。 蓝精灵一回来就遇到这个事情, “族长,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机械族会攻打我们”, “他们是想抢到文明火种来统治赤罗大陆,这个文明火种并不属于这里,还需要找到可以安放的地方才可以”, “海克斯,你回来了,太好了,我们现在反击吧!现在能量防护罩已经减弱了不少了”, “不用,我有秘密武器呢,打开一点能量罩,我需要把这个释放出去”,接着能量罩打开了一点,就把毒蜂释放了出去,在猛烈的机械族炮火下,很快炸的就剩下一点黑气了,毒蜂已经被炸没了,这黑气瞬间就包裹了前来的所有机械族,本来全身坚硬的钢铁机械族,突然失去了控制,变得表情呆滞,也停止了进攻,然后就这样一点一点变成了和刚才一样的毒蜂,这个样子很难想得到。 “快,把能量罩释放出去,不要让这些黑气扩散,用能量罩包裹住才好”, “行啊!海克斯这是什么东西,居然这么厉害”, “这是巫师族的一种诅咒,只要接触到刚才的黑气就会变成毒蜂,不让施展才好,只要一施展就不可控制了”,接着就把这些毒蜂包裹在能量罩里,越变越小,成了一个小球。 “海克斯,你去巫师族了吗?” “没有,我是看到巫师族对小男孩不利,所以才去告诉他一下,这次是下的诅咒,幸好没有到达那个城池,否则就完了”, “是这样啊!我们一定要尽快把文明火种给送出去,不然就会有大麻烦了”,族长凝重的说到, “对了,我们之前找到的蔚蓝色星球怎么样?要不把文明火种暂时放在那里,他们也找不到”, “看来,也只有这样了,我们在这里虽然拥有岁月森林,但是却不是长久之计,如果有更多神秘的族攻打,那么我们精灵一族也危险了”, “行,那我现在就送出去火种去,到蔚蓝星球”, “可以,不过要早些回来才好”, “这里有机械族的飞船,你可以乘着飞船前往,不过要注意安全”, “放心吧!族长,我们会的,走吧洛克”, “行,我去拿火种,你们注意要保管好”, “好的,族长”,洛克说到,这些都是蓝色精灵,族长更是白胡子快要拖地了,小洛克比海克斯要矮一点,不过也是法术了得。 飞船是上次在回去的路上看到的,应该是机械族丢失的,所以我们就捡了回来,而且能放大缩小,很方便,像是一个飞船玩具。 “这就是火种的罐子,你们要保管好,走吧!”族长退了一步就回去了,然后飞船就起飞了。 在此刻的另外的一个空间里,像是走进了现代文明里,圆顶的钢铁建筑,到处都是跑道,还有飞船在空中飞,有飞船制造公司,有炮弹公司,有各种机械公司,还有机器人,在坐着各样的工作,还有各样的装甲公司,可以打造出一个机械化战斗队,可以说文明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 此刻,在机械族大楼高层,族长正在责问机械公司的老板, “你说,你们公司不是最好的公司吗?怎么现在都不见了踪影了,连尸体都没有找回来,你说这是为什么?” “这个,精灵族神秘异常,可能是什么幻化之术吧!不然不可能看不到这里的数据”, “你就会找借口,现在怎么办?火种一定被送走了,一旦送走,我们都不知道送到了哪里,想要再找到可就不可能了,而且又进不去精灵世界,你说怎么办?” “这个,族长,我也没有办法啊!毕竟精灵一族的法术太过神秘,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啊!”这是一个胖子小人,也是钢铁做的,可是却是很灵活,坐在椅子上,是机械公司的老板。 “这个,你要派人去盯着,防止把火种给送走”, “是的,族长我现在就过去,防止他们跑了”,说完坐着小型飞行器就出去了。 在这个异世界大陆,各种文明交相辉映,各有各自的文明,据传说,只要那个族能得到火种就会称霸大陆,所以才引来大家的争抢。 此刻,在精灵森林一个精灵从树上跳了下来, “族长,火种就这样送走了,毕竟这可是最重要的东西啊!” “这并不属于这里,还是送走的好,况且于我们也无用,只是传言神奇而已,并非可以称霸整个大陆”, “是这样啊!” “送走也好,会给我们少来很多的麻烦”,树奶奶开始说话了, “哦,对不起啊奶奶,打扰您睡觉了”, “没事,没事,据说这火种也是从另外一个世界过来的,所以还是送回去的好”, “说的是,现在我们精灵一族住在这里,也要有自己的保护能力的,所以送回去也好,就算能称霸大陆又有什么用处呢?” “族长大人说的是,我们本来就与世无争,现在突然有这样的事情,还真是不可以的,我们还是要给人带来幸福才好,不然精灵也就不再是精灵了”。 “露露说的没错,我精灵一族不可入世太深才好,不然会有很多的麻烦”, “只希望火种可以找到他自己的家,发挥自己的作用”,最后树奶奶说完就沉默了。 再说海克斯他们两个,一出大陆就遇见了时空风暴,幸好这飞船坚硬无比,足以抵御一些风暴,不过一些强大的风暴里会有风暴巨兽,那就是我们所抵御不了的了,瞬间就会将飞船撕成碎片。 经过了昨天的事情,就一直盯着这个水晶球,发现这个小孩巫师又去见了另一个巫师,同样的小孩巫师显得很尊重这个巫师, “师傅,你看徒儿这个诅咒有什么问题吗?”他的师傅看完哈哈大笑,也是胡子花白了一片,拿着一个魔法杖,穿着吸血鬼伯爵的衣服,身体高高的,眼珠居然是红色的,可能是每天熬夜所致,一双老人的眼神,不过随即好像想到了什么,变得凌厉无比,身体左边的肩膀上有一只黑色的蝙蝠,只是背影都觉得害怕,此刻就这样在那里发出生气的声音, “徒儿啊!你可不要学你的父亲一样,巫术本来就是邪恶的,你的父亲非要说是好的,可最后怎么样,还是被不明事理的精灵族给抓了,关在树牢里,任凭你百般解释也无济于事,所以说根本不需要同情谁,你记住了吗?” “是,徒儿谨记,一定不会像父亲一样执迷不悟,好好地跟随师傅学习巫术”, “那就好,还有你这个诅咒虽然邪恶,但是方法却不对,这样是很难展开这个诅咒的”, “是,那应该如何改正呢?” “你先放这里吧!随后我再告诉你,我先把傀儡术好好的帮你提高一下”, “师傅,我的傀儡术已经很好了,不需要您教了”, “是吗?走吧!一起出去较量较量”,随后这师徒二人开始较量了起来,小孩巫师将石头变成了一只老虎,看着很很真实,很高大威猛,而师傅则变了一只小黄猫,看起来可爱温顺,可是老虎却经不住小猫的一声叫声,瞬间就被打回了原形,小孩巫师惊恐不已,自己的傀儡术已经明明很好了,可还是不堪一击。 “师傅,徒儿错了,不该这样目中无人,其实,应该学的还有很多,所以徒儿会继续努力的”, “你没有错,作为天才巫师,你确实比其他的巫师学员要强大的多,但是在别人眼里还是不够看的,你明白吗?还有巫术可不只是这几种还有好多事你不知道的呢”, “是,徒儿这就努力练习去”,在大陆的这一端就崇尚巫术和法术,有专门的学校可以教,现代与古代文明并存。 “唉,你看,你发明的火锅现在都成了城里人必吃的了”, “这次不都是你的功劳,想着开一个火锅的店铺,才能这样的火爆”, “没有了,我也是想让你高兴啊!看到自己的东西这么讨人喜欢”, “好了,我们是来买菜的,要不晚上我们也吃火锅得了,又方便又快捷”, “好啊!还能欣赏到月色,吃着火锅,看着月色,还有爱……呵呵,不就是最幸福的嘛!”说完她当先走了出去,向着一个莲藕摊子跑去。 我还在那想着她说的话,应该是有美食,有美景,有爱的人陪在身边不就是最好的现世嘛,可是她故意没有说出来。 看到兰兰我就笑起了她,她同样是喜欢陪在我的身边看着成都大街小巷的风景,一起吃好吃的,一起欣赏月色,有时候高兴了就逗你一次,而每次我都当真了,有些话还是不敢说出口,怕这现实的美好只剩下梦境,不敢这样去做。 记得有一次买菜,她也说过同样的话,可是这些历史瞬间仿佛都是一样的,只是在你身边的人变了,不敢想应该有怎么的得到和失去或者改变什么,所以只知道珍惜身边,这就足够了。 “对了,今天我们要不要买鱼,你看那鱼好大啊!” “我们这不生产鱼,哪里来的鱼呢?不会是从外面弄来的吧!” “肯定是从外面来的,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鱼”, “最近,我们好久都没去城外看看了,一会儿买完菜去城外看看吧!” “好啊!买完了就去看看,这里有海带,要不要买一点”, “可以啊!只要你觉得好就买吧!不过说好要花谁的前钱,花我的太多了可不行,我现在已经没有钱了,现在只能是吃隔壁王嫂给的咸菜就馒头了”, “不会吧!你把城池建立的这么好,自己反而什么都没吃到”, “唉,惭愧啊!”不过说到这,朝廷的救急银两怎么还没有到啊!都快两个月了,真的是误事,要不是有那些金银珠宝,早就没有钱了,也不能把城修成这样了,真的是,误事。 “好了,买的差不多了,要不就先回去吧!” “好啊!走吧!我来拿着就可以了”, “呦,又一起买菜啊!真好,民妇拜见大人”, “哦,你好,张嫂,对,一起买菜”,这是买豆腐的张嫂,喜欢给人牵线拉煤,看谁都是一个笑容的模样,说实话我是有一点讨厌的。 很快的就回到了家里, “走吧,一起去城外看看,看看排出的水到底如何了”, “好啊!”很快的又关上了门像着城门楼走去,一路上倒也轻松, “你看,先生,那里有一个骆驼队,应该是从阿拉伯来的商人”, “哦,你还知道阿拉伯,他们的打扮确实是一目了然,从哪里看到的”, “嗯,就是那天没事的时候看了一下进出城登记,没想到他们兵士让人家把穿什么衣服都写上了”, “那是,是我要求的,这样才保险一些,详细一些,给自己少点麻烦啊!” “对了,阿拉伯这个地方,是什么地方啊,神秘吗?” “阿拉伯也是世界文明古国,也有好多传说,这个你以后就知道的”, “说好了你要讲给我听,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 “哎呀,你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动不动就要收拾我,这让别人听见还不发笑啊!” “好了,不逗你了,走吧!” “大哥好,高姑娘好”, “嗯,大家辛苦了”, “没事,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今天进出城有多少人,多不多?” “大哥,这就是目前进出城的所有登记,应该挺详细的,您看”, “好吧!我自己看就行了,到目前为止都已经进出一千多人了,还真是多啊!” “是啊!大哥,自从建立起来以后,咱这边城越来越繁荣了,进出城的人数明显增加了很多”, “嗯,知道了,好好看着吧!我去城外转转”。 “好的,大哥”。 天使一族 走出城门,看到护城河浩浩荡荡的水流应该是在换水时间,然后排出去的水就会流到紧西面的沙漠里,如同喝了一杯水一样,很快地就消失在了地面,看不到任何水的影子,渐渐地这里也逐渐湿润了起来。 看着这些来往的人群,渐渐地走出了一条丝绸之路,城里没有的会送过来,外面没有的会从城里运出去,相互补充所需要的。 从这里又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东西,从没有梦想到追逐梦想,到成为自己眼中漂泊的人,从熟悉到陌生都需要一番经历和感慨才能得到成长,不经历一些事情毕竟是年轻的,所以成长路上也充满了故事,有冒险,也有平淡,快乐和忧伤并存。 虽然现在还惦念着什么,却再也没有什么理由重新回到那里,过去的应该都过去了,在接下来的人生里,还有新的风景要去寻找。 如果我们总是为了失去的而懊悔,那么我们只能在不断地迷失中,找不到自己。 “唉,这里怎么都是人啊!躺在这里干什么?” “应该是在这里休息的,出来赚钱他们肯定不会把钱花在睡觉上,因为在他们的意识里睡在哪里都一样”, “嗯,他们也不容易啊!风餐露宿的,还要承受很多的压力”, “是啊!以我的能力也就只能管好城里的百姓,虽然心系天下,可是却力不从心啊!我个人的能力太弱了”, “你已经很努力了,不要这么说,要不是你,我们这些人估计也要这样了,甚至有可能会被抓去别的地方,去宫里当宫女了”,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放心,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嗯,有你在身边感觉安心多了,真的很好,认识你的这段时间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了,你看你帮我洗头发,做饭,有时候虽然惹你生气,但你从来没有对我发过脾气,而且还很爱护我,在那个蓬莱村的时候,遇到危险,你毫不犹豫地挡在我的前面,我觉得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她突然说了这么多的话,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是,承认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但是我更珍惜现在的这个样子,可以保护她,逗她开心,我怕一旦答应她这些都会消失了,有多美好,就有多么的难受。 “高姑娘,你今天是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说这些话呢?” “难道你不喜欢我?” 她很快地就说了这句话,这是在让我为难啊! “不是,我承认是喜欢你,但是我觉得现在才是你最快乐的时候,不想因为什么而让你变得不快乐了”, “那你就是答应了”, “答应你可以,不过需要保密,因为我真的不想打破现在的美好,也不想太多的人知道我的个人事情”, “这好办,只要我不说没人会知道的”,她兴奋了起来,没想到会被表白了,她都主动了,如果我再扭扭捏捏那岂不是不是大丈夫所为了吗?所以喜欢就答应了。 “那好,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夫君了,我就是你的夫人了,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真的不容易”, “是啊!遇不到喜欢的,都不敢爱了”, “你看着我的眼睛,你之前有没有喜欢过别的女孩子,她比我漂亮吗?” “没有,你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子”,她就这样紧紧地盯着我,我怕会有一点害羞所以就一直强忍着,终于她的目光转移了, “嗯,我相信你说的都是真的”, “我说的当然是真的了,难道还有假不成,对了我想问一下之前又是让洗头发,又是做饭的,是不是早就开始盯着我了”, “是啊!换做别人如果不是自己默认喜欢的,谁会让别人来摸自己珍贵的头发,当你给我洗头发的时候,就应该能想得到”, “是啊!那谢谢夫人疼爱了”, “没事,小意思了”,然后牵着她的手就走向前面去了,果然这里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湖泊。 水倒在沙漠里会从高处转移到地处,随着水的增加就会形成一片不干涸的湖泊,在低处就可以喝到水了,而且在流的过程中不断的受到了净化,这可比我发明的净水器好多了。 我和她就渐渐走了过去,围着这个湖泊走了一圈, “水好清啊!唉,怎么还有点热呢?” “沙子吸热快,吸收的热量都被水给吸收了,所以水就热了,而且这地下是火山,能形成温泉也是很正常的”, “火山,就是书中说的可以喷火的山吗?” “对啊!就是有浓烟冒出,然后就是火红的岩浆流出来,称为火山”, “哦,我也只是在书里看过记载,所以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放心吧夫人,以后见到的还有很多呢?” “是,夫君,唉,夫君这不是上次的果子嘛,就是在这里摘的”, “对啊!上次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这次是第二次来到这里一会儿再摘点回去,这可是沙漠里的黄金啊!” “这么珍贵嘛!看来要保护起来了,对了上次夫君说的那个木槿花种在院子里就活了,没想到真的可以活了”, “那可是好东西,要慢慢的用才可以”, “是的,夫君教导的是”, “哎呀,行了,你还是叫我先生吧!这样觉得舒服一些”, “好吧!我想说了就会来找你”, “当然”。 此刻,蓝精灵海克斯驾驶着飞船飞在宇宙里,发现遥远的星辰一样遥远,飞船的速度也快,都成为了身后的风景,前面见到一个黑洞就钻了进去,无限的黑色粒子,经过膨胀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子的情况,所以一切都要注意。 “海克斯,我们这是能去到哪里,我们没有星空地图啊!” “放心我已经知道航线了,是小男孩告诉我的,飞船正在全速的前进,不过我们不知道前面有什么所以一定要注意”, “知道了”,突然从飞船前面出现了一个飞着的人, “海克斯这是什么,飞行速度比我们还快”, “这像是天使一族,他们怎么也向着那个方向飞,不好,天使一族可能发现了蔚蓝星球了”,海克斯突然内心一沉说到, “那,我们的火种还能放在蔚蓝星球吗?” “不知道,行了先去看看吧!” “天使一族不是飞在天空吗?都是最神秘的种族,没想到也会探索这异时空”, “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目标,所以都是保密的,本族的信息对外面是决对保密的”, “对,这个我知道,可是我们并不想发生冲突才好”, “放心在这宇宙里是不会主动进攻的,因为这里根本不会被伤害到,而且说话也听不到”, “是这样啊!那就好”。飞船继续前进,避开了这些流动的大石头。 此刻,在精灵森林上空也出现了天使一族的人, “天使族前锋,前来拜访精灵族长,还请出来见一面”,精灵族长本来在自己的树家里睡觉,听到了声音就醒了,起来,出去数了数翅膀,是八翼天使,要知道天使族长也不过是十六翼天使,可见这次来拜访的天使地位还不低, “唉,族长您休息吧!我去看看这个什么天使”, “不知天使族使者驾到,有失远迎,请进森林屋一坐”,你是族长吗?看着这个精灵年轻的模样, “不是啊,族长大人睡觉呢,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不是族长,无法和我对话,请叫族长出来”。 “都说了,有事你说,没事就离开,不要打扰我们”,转身我就想走, “好好好,问你也可以,听外界传言,你们得到了文明火种是否属实”, “不属实,不要听外界乱说,我们哪有那个能力”, “既然这样那就告辞了”,说完飞着就走了, “都是冲着文明火种来的,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等到走了,这个精灵才有点气恼地说到,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怎么样是不是也是冲着文明火种来的?” “族长你猜的没错,就是这样,没想到连天使一族都出动了,可见火种的诱惑力有多大”, “是啊!那个族也留不住这个东西,还是送走为妙啊!” 一定是机械族散布的消息,让其他的种族也知道了,算是给树立敌人吧!所以说,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广阔而又复杂。 此刻,也在天使族空中大殿上,有数量从少到多的天使翼数,可见天使翼越多,地位就越高, “报告天使王大人,精灵族说文明火种并不在那里,难道我们的信息有误?” “不可能这是机械族长亲口说的,所以一定是在骗我们”, “天使王大人,我觉得应该是真的,您看天使族这么弱小。不可能因为火种而树立大敌,所以应该不会在森林里”, “你这样说也对,可是能在哪里呢?” “这个还需要详细的调查清楚,所以等到前方的探索天使归来再说了”, “那好吧!也只有这样了”。 此刻也在机械族大殿上,散布消息的信息机器人回来了,通过声音传到各个种族去了,希望可以借助外面的力量消灭精灵一族,可见精灵一族经常被陷害了。 “报告族长,机械装甲公司又打造出了一批战斗兵,是否派出去攻打精灵族”, “不用了,先看看再说吧!” “是,族长”。 “行了,我们就摘点这个黄色的果子回去吧!今天太热了”, “好吧!夫人”,这样就确立关系了,还真是有些神奇,兴奋同时也有未知的担忧,真是矛盾,或许这就是恋爱吧! 刚走没有多远,就看到人们都上这里来喝水,这里的水应该很干净的,所以就成了这些赶路人的临时救急地,倒也有些欣慰。 又按原路返回,走在城中街道上,往事也刚过去,变得不一样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此刻在衙门前聚集了不少的人, “兰兰,衙门那边好像出事了。我们过去看一下”, “牛就是你偷的,你看你的口袋里还有牛毛呢?” “这牛真不是我偷的,这口袋里的牛毛我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再说就算我偷了牛也应该知道放哪里了吧!现在我什么都不知道啊!你怎么就能说明是我偷的”, “那你口袋里的牛毛你怎么解释吧!” “我不都说了吗?不知道”, “唉,行了行了,你们一个个说,说说情况是什么样子的?” “是,大人”。 “走了,兰兰,回家做饭去了”, “唉,你不去管管啊!” “放心。我相信阿克里会处理好的”, “那好吧!回去吃火锅喽!” 然后就是这几道工序,做饭,吃饭就完事了。 “行了,夫君你休息吧!那夫人我就先走了”, “嗯,好的夫人”, 我拿出水晶球看到的景色变了, “太好了,你终于回来了,这个蔚蓝星球的地图是这个吗?会不会出错”, “不会,我记得清楚的很”, “是这样,我们把文明火种要送到那里去,可是中途看到天使一族也向着那个方向飞去,不知道是不是也发现了蔚蓝星球”, “天使一族,那是正义的一族吗?”因为我们所认知的天使都是好的,所以首先我要这样问问, “天使族行动神秘异常,对于好坏我们也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我们也不知道啊!” “是这样啊!希望他们不可能会找到,对了,那文明火种又是什么?” “那是一种无上的智慧,只要哪个种族得到了都会得到无穷的力量,所以一定要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可以”, “知道了,那我现在需要做什么?” “你现在就把精灵石消化了才好,这样你的法力会大幅度提升,到时就可以回到我们这个世界了”, “真的吗?那我试一试”, “行吧!有什么事情我再告诉你,你要时刻盯着水晶球才行”, “行,我知道了”。 我又去打开密室的门,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了,像是一场梦一般。 刚才出城的时候看见桃花树都开了,粉红色的花朵诱人可爱。 夏日晴朗的天空下充满着氤氲的诱惑因子,想要去做点什么,好让心平静下来,所以还是决定跑步。 在时空里的跑步旅行,记录下最真的一刻,往往会因为这一点的感动而让你开心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样子的遇见可比我们刻意地去寻找有意思的多。 这是她走了以后我想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说不让他和我一起跑步,而是我怕她接受不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我,或许在她认为不过是有意思的事情,但是对于我来说还需要适应什么才可以。 跑步沿途的风景总是记忆深刻,哪怕是一个小的动作,别人没有看到,我就看到了,因为那个小偷正在偷钱,动作行云流水可见经验丰富吧! 所以我就跑了过去,把正在得意的小偷给押送了起来, “这位兄弟,你看你是不是少了什么”, “我看看啊!坏了,我的钱袋被偷走了,这可如何是好,那可是我回家的钱啊!” “这位兄弟,你先别着急你在看看他身上的钱袋是不是你的”, “唉,你们两个人干什么,为什么要偷我的钱袋,军爷,军爷你快过来看看,这两个人要偷我的钱袋”,一队兵士过来,很快的就认出了我, “拜见大哥,大哥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人是小偷,偷了这个兄弟的钱袋,我替他教训一下,把这个人给我抓起来吧!” “啊!大人,对不起,小人有眼无珠,还请大人恕罪”,没有人会搭理这样一个骗子, “哦,大人,感谢您的出手相助,这是……”, “唉,你走吧!不需要,下次不要到幽州城来了,这里危险”,看着他一脸诧异的样子,我就继续向前跑了。 从这个人这个动作来看,就是那些俗人中的一个,现在倒是有些后悔多管这样的闲事了,不懂得什么是尊重人,只想着用所谓的钱财感谢,趁机拉动人脉,无不无聊,如果不知道我的身份,顶多就是一句感谢的话,甚至可能都不会有,所以还是自己管理的这个幽州城比较好,不需要什么大的繁荣经济发展,只要能力求自保就可以了。 一路跑到城外,看到这道隔离墙上,抓痕,咬痕都很深,可能是动物想要破坏掉这里进来,看来还是没有突破,远远地看到有动物在争斗,或者是为了一点食物,或者是为了一点水。 在这边城下雨的时候还是不少的就是存不住水,所以水源问题一直都在,即便是打了水井也只能缓解,所以从日常用水就要节俭,还有外面虽然有一面湖,也是日常水的集合地,所以一些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跑跑能跑出清晰来,跑出一些问题出来,所以一切还有待提高而已,想要充分利用雨水就要先收集起来,成立一个储水库,否则真的遇到了旱灾,那该如何是好呢? 看来没人会在意这些事情,也就是自己能看出来而已,对于现在来说,他们对于生活已经很满足了。 贝壳占卜术 早晨,小贝在窗前突然叫醒我,可能是因为有事情,因为也是夏天,所以起来穿着一个半袖就出去了,小贝在前面引路,打开门,看到门前躺着一只小鸟。 这是一只淡绿色的小鸟,可能是一只翠鸟,所以看着状况应该不是很好。 我跑过去抓起小鸟捧在手里,可能是撞在了玻璃上失去了知觉,于是我就把小鸟放在了树下,并且给往头上撒了几滴水,小贝一直看着我所有的动作,我去那里它就跟到哪里,像是看着我一样,害怕我会吃了小鸟吧! 一会儿小鸟醒了,就飞走了,这样一天就开始了,直到小鸟飞走了小贝才又回去睡觉了。 等等,我突然想到了什么,上一次小贝也可能是这样捉住小鸟的,我还误会了它,可是这一次它没有吃,反而向我寻求帮助,或许第一次它带走了小鸟也没有吃,只是没有告诉我,所以在心里有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高兴一时,糊涂一时,伤心又是一时。 我就隔着窗子看着小贝,它睁开眼也看到了我,但随即又闭上了眼,在这一开一合的眼睛里我分明看到了一个宇宙的广阔,如同面对一个黑色的世界让人感觉自我的渺小,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受了。 在历史的世界里,天都快要亮了,突然看到外面天空浓烟四起,跑到城头一看并不是我我幽州城的事,而是不知道哪两国的士兵正在交战,不过也要观看战斗的场景,防止战火伤及无辜。 “大哥,这是刺噶和突厥部落的战斗,据说是为了争抢一片沙漠绿洲,所以这些小部落之间经常因为这个大打出手”, “哦,你是怎么知道的?” “哦,是这样大哥,昨天有一队人就是因为这个战乱而逃到我们这里来的,所以听他们这样说的”, “原来是这样子,你们看紧了这些人,不要让他们乱跑就是了,我怕是敌人的烟雾弹,是作为敌人潜到我们这里打探消息的,所以一定要注意”, “是,大哥我这就派人过去盯着”, 接着他就走了,我在这里看了一会儿,也回去了,回到了城里已经是天亮了,集市里也渐渐地多了人,城里人们正在悠闲地赶集,城外的军队正在浴血奋战,只是一墙之隔,还真是天堂和地狱啊! 卖枣子茶叶的,有羊市,马市,还有生活里的各样必需品,一应俱全,可是现在这样的情景却只是维持了十几天而已,城里刚刚建好,就有这样的发展还真是想不到的,就这样才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 就在前面有一个老人,手里拿着五个贝壳,一展小旗迎风飘飘写着“占卜算卦”四个字,这个老人不像别人一样叫叫喊喊,说自己的东西有多么的好,而是坐在那里闭着眼沉默不语。 就在这个时候,老人正好也睁开眼睛,我就这样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头发花白了,胡子虽然只是络腮胡,可是却也白了,身上穿着一个白色的大褂,胸前是阴阳八卦的图形,像是武当山的道士形象,拿着一缕拂尘,脸瘦瘦的,颇有一点仙风道骨的样子,我就这样一步一步走过去。 “老人家,你这里是干什么的”, “算命占卜八卦样样精通”, “那上面不是写着了吗?”老人闭着眼平静地说到,不过我只给有缘人算,其他人给再多钱都不可以,随后老人又补充到, “那有缘人要花钱吗?” “看心情”,老人又平静地说到,呵呵,在这一刻,竟然让我无话以对,只能硬着头皮换话题了, “哦,请问您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贫道从东土而来,去往西城求经,路过此地,只为救一人”,这个道人又平静的说到,故意伸出一个手指摆出一的样子,手很细但是有些粗糙, “哦,老先生还挺神秘,那你说说救谁啊!”我就好奇地问到,感觉他是有意在说我, “你啊!你今天有生命危险,当然是来救你了”,老人直言不讳,其实,我的直觉告诉我此人是可以信任,因为从看到老人的第一眼就知道,有这种感觉,因为从一看到硝烟的时候,心就不平静,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我表面还是试探装作不知道的说到, “救我?救我?我没听错吧老先生我现在在城里,如何有危险”,他不屑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就摇了摇头, “天机不可泄露,不信老夫给你占卜一下如何?” “那花不花钱呢?如果花钱我就不占卜了,还是回家喝茶吧!” “哦,你会没有钱,你只是不爱而已,如果你想要多少没有”,他能说出这个话来,我就有点兴趣了,看来他应该知道我是谁了, “你占卜的话,需要五百两,不然免谈”,老人随即就开价了,虽然震惊这是天价,但是却冥冥之中却觉得值,只是现在自己的身上只有两文钱,哪里去找五百两的,所以就说到, “我一共就只有两文钱,既然钱不够那我就告辞了”,拱了拱手,就走了,不过却内心有些心神不宁,很快就决定不想了。 我走了以后,老人突然变得眼神很凝重,又拿出了五个贝壳,亲自为我占卜了一次,结果涂有黑红色的贝壳两面,有九个贝壳是黑色的一面,只有一个贝壳是红色的,老人凝重的点了点头,把红色的贝壳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身体往后一退就消失在了原地,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 再说我回家了,回到家里就泡了一杯茶,喝着茶还在回想刚才的场景,不觉又拿出那把宝剑出来,通体碧绿如玉,却坚韧坚硬无比,之前试过可以削铁如泥,只是蓝精灵说是宝剑,我也觉得是宝剑,可是要怎么用的呢?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蓝精灵出现在了眼前, “唉,你怎么在这里啊!不是回去精灵世界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疑惑地问到, “唉,我说朋友,没事就不能上你这里来了吗?我也要喝茶”,他微微一笑说到, “好啊!我给你去倒”,接着蓝精灵就坐在了椅子上,我给他倒的茶放在他的面前,他喝了一口,就开始说话了, “走吧!我们去城外看看”,开始提出要求, “去城外干什么,正在打仗呢,不对啊!你的声音怎么变了”,我感觉出不妥来了,可是也没有太深的怀疑, “哦,可能是熬夜的吧!”他艰难的说到, “走吧!过去看看吧!对于你有帮助的”,看他坚持了一下,就答应了,随身带着碧麟宝剑就出去了,他在空中飞着,我在地上走着,还没有出城他又说话了, “你也变成精灵吧!这样我们也快点”,这次我是想都没想就念动咒语变成了精灵,然后随他飞了出去,见到城上的兄弟们,又看到护城河,又看到隔离栏杆,又看到两只军队交战的场景,时不时有人被杀,从马上摔下来,不觉有些感触。 飞过一片黑色的森林,在一座黑色的城堡前停了下来,蓝精灵对我笑了笑就消失了,成了几片蓝色的羽毛,随后羽毛化成了粉末,随风飘散了。 我怎么感觉这黑色森林和黑色城堡在哪里见过,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了,不过我意识到不好了, “不好,这是幻术,故意骗我到这里来的,太大意了,是谁呢?”我心里不由得嘀咕着,一种不好的预感随即充满了全身, “哈哈哈,你终于跑了出来,把你骗出城还真是不容易啊!怎么样认识我吗?”随即一团黑色的影子出现,渐渐由圆形展现出一个人影,出现了一个小男孩。 这个人影我熟悉,脱下黑色的衣袍的帽子,我就认出果然是那个小孩子巫师,幻术居然这么厉害,没想到, “既然被你骗到这里来,那你又能怎么样呢,我想走你能拦得住吗?”我现在还是精灵状态,不过随即又念了一遍咒语,恢复了人的形状。 “是吗?那就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暗影狮子兽出来吧!”看着,从眼前的黑暗里突然钻出两头巨大的黑色的雄狮,觉得不好,就拔出了碧麟剑准备搏杀。 这两头黑暗的狮子比我要高大的多,而且看着锐利的爪子和牙齿,如果是普通的狮子还可以,还有逃走的一线希望,现在估计悬了。 “去吧!暗影狮子,把他撕成碎片,这幽州城就是我们的了”,接着两只狮子就向我我很凶的扑了过来,我当然不能跑了,也不在乎什么了,拿着碧麟剑就冲了上去。 一剑劈出,一道碧绿的影子在空中一闪而过,在这黑色的天地里显得特别的耀眼,接着一声惨叫,一只巨大的黑色的狮子就被碧麟剑斩掉了一只脚,不过却没有想象中的会被血沾满剑的场景,而且这暗影狮子本来就是影子幻化的,所以是理所当然的。 一剑得手,显得有信心多了,接着又把扑过来的断了一只脚的狮子一斩两半消失了,另一只暗影狮子也被三下五除二给解决了,露出了自信的笑容,当然还有洁白的牙齿,可是这个小巫师就显得生气多了。 “哼,果然有点实力,看我接下来的招数召唤术”,接着他像是念动咒语一样,开始比划动作,我岂能让他真的召唤了什么,又一剑劈出,一道绿色的巨大剑影就出去了,这个小巫师见势不妙直接躲开了,结果就把黑色的城堡给劈成了两半,确切的说是剑影直接切过去的,削的城堡变成半圆形的了。 “我的家”, “你好可恶,不止打断了我的召唤术,还破坏了我的家,看我给你点厉害瞧瞧”,我笑了笑, “你没有机会了,这次一定要消灭你”,又连续劈出五道剑影,都冲着小男孩去的,小男孩出现惊恐的样子,没想到我手上这把剑这么厉害,这时突然出现了一道恢宏的声音, “放心吧!徒儿你没事的”,一个更加高大的黑色的影子出现,接着一个黑色的老头出现了,我的眼睛瞬间就凝重了许多,心知不好,以我现在的能力即便是变成精灵也不可能打败这个老头,所以知道不是对手就跑了。 五道碧绿剑影,还没有到老头面前就自动消失了, “师傅,太好了,你来了”,小男孩本来绝望的眼神,现在变得很欣慰了, “为师告诉过你,你不是他的对手,偏不听,要不是为师一路跟随你,你现在就完了”,这个老头训斥道, “对不起啊师傅,我错了,我以为以我的能力能打败他的”,小男孩无奈地说到, “糊涂,你连他手里有碧麟宝剑都不知道,还想打败他,做梦”,这时老头开始生气了,怪自己这个徒儿不听话和目空自大,小男孩只能低头着头认错。 我见到这个场景觉得是好机会,变成精灵飞走更快一些,可是还是晚了, “打伤我徒儿想跑,那是不可能的,看我黑衣天网”,接着从空中就降下来一条大网将我困在了里面,接着网里突然发生一声爆炸。 我的手被炸伤了,鲜血直流,滴在了碧麟剑上,突然剑碧绿的光芒大盛,我用这滴了血的剑想砍断天网,可是虽然感觉实力大增,但是还是劈不开这张网,而且精灵的力量也被限制了,等于是真的陷入了绝境中了,不由得想起了那个道人老头说的话,果然不错,确实是有生命危险了。 不过这个老头任由我在网里挣扎都不管,可是唯独对我的碧麟剑感兴趣,并且自言自语说到, “碧麟宝剑果然是好宝贝,没想到被你得到了,可是你现在的实力还不行,无法完全发挥宝剑的威力,把它给我,我会完全发挥出它的威力,到时候实力就会大大的提高了”,果然对我的宝剑产生了占有的心,我是不会给他的,这时,才过来盯着我说, “小子,没想到你还会有变成精灵的能力,看来精灵一族对你很重视啊!不过在我的黑衣天网里,可以限制任何族的能力,精灵族也不例外,看来你今天就走到这里了”, “哼,以大欺小有什么本事,有能力放我出来再打”,我不服气地说到, “就你还和我打,你还不够资格,等我杀了你取了宝剑就完事了,到时幽州城群龙无首就是我的了”,此刻,老头不屑的摇了摇头说到,然后哈哈大笑, “呸,你做梦,那是我要保护的地方,岂会让你破坏掉”,我依然不服输,反正前后都是被杀掉,就更加不怕什么了, “果然很有骨气,算了就送你一程吧!被我杀掉也算是你的安慰了”,突然,空中开始电闪雷鸣, “雷神怒”,老头大喝一声,一道巨大的闪电劈来,就在这一刻,短短的几秒钟,我想到了过去所有放不下的人和事,特别是兰兰的影子更是出现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闭了眼,一切就都结束了。 就在我完全绝望的时候,一道巨大的拂尘出现,遮天蔽日,仿佛要卷走一切的黑暗和邪恶似的,挡住了巨大的雷劫,接着黑衣天网也被破开了,又接着看到一个较为熟悉的身影,我就晕了过去,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放心吧!小友,老道不会让你有事的,幸好及时赶到了”,然后老道一边抱着昏迷的我,欣慰地笑到,一边质问那个老头, “黑衣老贼,你可知道他是谁吗?居然敢杀他”,老道恶狠狠的样子说到,然后挥动拂尘,遮天蔽日,没等黑衣老头说话, “万道归一”,突然拂尘变成成千上万个,全都向着黑衣老头和小孩过去了, “雷霆万钧”,黑衣老头也再次打出强力绝招, “徒儿快跑,这不是我们能抵抗的”,黑衣老头的眼神看到这巨大的遮天的拂尘,眼中也凝重无比,突然对着小男孩大声说到,就在此刻老道在雷海里抱着我,展开极速冲出了黑色森林,乘着拂尘消失在天际, “哼,玄天道人,算你跑得快,下次一定不会放过你”,说完,“噗”的一声吐了一口血,看来伤的不轻, “黑衣老贼下次我也不会饶了你的”,玄天道人的声音从天际飘了过来, “这玄天道人果然厉害,连我都能打伤,走,徒儿快回去”,接着两团影子就消失在了原地。 此刻在幽州城旁的野兽森林里,出现了一个全身血迹斑斑的老道,正是玄天道人展开极速才到了这里,轻轻地把我放在了树下。 此刻,老道也无力的躺在树下, “这黑衣老贼没想到变得这么厉害了,看来贫道真的是老了”,老道坐起来无奈的摇了摇头,显得有些滑稽,不过就在这时也“噗”的一声吐了一口血,又幽幽地说到,也受了重伤, “幸好穿了玄天宝衣,不然老道今天就算栽在那里了”,随后扯掉被雷劈的七零八落的道衣,然后心意一动,又出现了一身一模一样的衣服,又吃了一颗白色的药丸,开始养伤起来。 我还在昏迷当中,不一会儿老道又恢复原来的样子,伤势也好多了, “你小子这次可是欠了老道一条命了”,说完,老道就把拂尘插在了地上,摇了摇头,远处的野兽看见也不敢靠近这里, “去找点水喝,渴死了”,老道就去找水了,只剩下衣袍破烂,手里却依然紧握碧麟剑的我。 劫后余生 在这雅的世界和俗的世界里,比雅和俗更多的是雅俗共赏,比痛和痒更多的是不痛不痒。 在这岁月的森林里,尽管迷失完了又迷失,走错了路又走错了路,找到了自我又好像没有找到自我,可是对于这俗世依然“痴痴情深”,不舍的放下。 当两岸《富春山居图》合并版在台北故宫展出的时候,引发了一片谈论热潮。 对于吴洪裕临终焚烧《富春山居图》的行径感觉过于荒诞,又将这一举动和林黛玉离世前“焚稿断痴情”相提并论,都认为这是“痴”的最高境界的表现。 还有捷克小说家卡夫卡的故事:卡夫卡有一位极端严苛的父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父亲严厉的形象化身为不可捉摸与不可抗拒的各种权威形象,出现在卡夫卡的众多的小说里。 不过卡夫卡很幸运,有一位如同伯乐赏识千里马的知己好友布劳德。 卡夫卡热爱写作,但始终没有人赏识。他四十一岁时死于肺结核,离世前显然是放不下自己的作品,因此写信交代给自己的好友布劳德将其小说、手稿、日记、信件、随笔……全部烧毁,他的遗愿也可以看作是“焚稿断痴情”——断的是对于写作的终生不渝,而得到知音却寥若星辰的痴情吧! 幸好布劳德深知卡夫卡的作品必将在文学史上享有极高的赞誉,而并没有听从卡夫卡的临终遗言。 这些书逃过了火焰的焚烧,日后证明这些作品果真是让后世视为深入探索卡夫卡灵魂的瑰宝,卡夫卡如果地下有知,也会感谢好友的惜才之恩。 从平静陷入困境,总是以想象不到的方式演绎着,也总有看着糊涂实为明白的人,提醒了你,你感觉荒唐,明明是平静之中,却一下子又陷入了困境之中,所以说这样转变就在一瞬间。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体总算有了知觉,渐渐地醒来,浑身无力的,像是短暂性失忆,然后所有的事情又都冲回了大脑,感觉一阵头痛,随即就是口渴,再然后就是劫后余生的幸运的满足感。 只看到一缕拂尘插在眼前的地上,即便是有路过的野兽也不敢靠近,动了动满是泥土的手指,看着碧麟剑还在手里就放心了,再看看这里好熟悉,是幽州城外的野兽森林。 艰难地爬起无力的身体,想走回城里,可是衣袍破裂了,这可如何见人啊!太丢人了,被人打的这么惨,只剩下半条命,记得是被谁给救了,人呢,我四处张望着,可是头疼的也想不起来了,就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伤口, “行了,你个臭小子是老道我救了你,别看了”,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爽朗的声音,我就安心地又坐会了地上, “对不起啊前辈,怪我当初没有听你的话”,然后拱手道歉, “行了,都过去了,没事的,关键是你现在实力还太弱了,需要努力修炼了,来,这时从城里给你买的衣服,还有一叶水,自己喝吧!” “多谢前辈,晚辈感激不尽,请问那个老头是什么人啊!能操控雷电,这么厉害”,我疑惑地说到, “有些事,你现在还是不知道的好,行了换衣服喝水吧!”这个老道不耐地说道,然后又说等你有了实力以后再知道也不晚, “那好吧!真的多谢前辈了”,我再次感谢到, “嘿,我说你小子有完没完,大丈夫豪爽直快,你怎么婆婆嘛嘛的,还感谢”,老道虽然这么说,但是嘴角明显笑了。 “嘿,小子,这个你还认得吗?”老道拿出涂有黑色和红色两面的贝壳,这个就是老道最后拿走的红色那面的贝壳, “记得,是您说要给我占卜的贝壳,怎么了?”我疑惑的问到,不过也能大概猜得到, “你嫌贵,你就走了,老道我偷偷给你算了一卦,十个贝壳你猜怎么样?”老道故意卖关子说到,一缕小白胡子随风飘扬, “不知道啊老前辈,你就说吧!”我还是想要让老前辈说出来, “好吧!就告诉你吧!结果有九个是黑色的,一个是红色的”,老道边比划手指,边说到, “就是九死一生的意思了”,我抢在老道前面无力地说道, “嗯”,老道满意地点了点头,果然猜对了, “所以我就去找你了,可是还是晚了一步,不过幸好在最后一刻赶上了,救了你一命,老道我还差点丢了半条命呢?”老道说到这不由得翻了一下白眼,然后也能从笑容里看出凝重来,因为确实也受了重伤,我就起来行跪拜大礼, “多谢前辈拼死相助,凌风我感激不尽,多谢了”,重重地扣了三个响头, 其实,到这里来以后才是叫的凌风的,确切的说只有兰兰才知道我这个名字,因为是她给起的。 有一次兰兰说我很像画中人,而画的落笔名字就叫凌风,所以她说你也叫凌风吧!这个名字霸气。接着,只有她在没有人的时候叫我凌风。 “好好好,你小子重情重义,老道我没有看错人,救你救得值了”,老道欣慰激动地说到,就差鼻涕泪水一起下来了, “这样吧!前辈作为答谢这把碧麟宝剑就送给你了,这是我目前最值钱的东西了”,我双手拿出碧麟剑说到,不过随即就被狠狠的打了一下,我的头本来就痛,现在更加的痛了, “你这臭小子,你见过战场的将军放下武器的嘛,自己对待自己的武器要胜过自己的生命才行,你这是拿生命开玩笑知不知道,算了是我看错你了,行了,你走吧!”本来慈祥和蔼的老道突然变得严厉起来,看见老道也是原则性非常强的人,所以我就是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对不起啊!前辈我是开玩笑的,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拱手相让呢?”我尴尬的笑了笑说到,感觉此刻的笑容应该是最丑的,没有一点自信, “行了,知道你重情义,为了亲人朋友是可以付出生命的存在,更加不用说一把剑了,根本不值一提。行了我也该走了,你自己喝完水就回去吧!”说完老道就想走,我想说什么也不知道说什么了,一句感谢肯定是不行的。 老道从地上拔起自己的拂尘,刚想要走就又停了下来,补充说到, “你是重情义的人,这是好事对的事,如果被别人利用了就不是好事了,所以对于你来说这是优点,同样也是你致命的缺点,希望你以后注意一下,不要总是被情迷住了眼睛,要看清楚什么才可以,另外这是我遮天拂尘的拟物,可以发挥我遮天拂尘“万道归一”全力的一击,不到万不得已要谨慎使用知道了吗?”老道最后嘱咐到,还没等我说话就消失在了书下,我知道老道已经走了。 “是,前辈,晚辈谨记了,再次郑重感谢前辈了”,又感谢了一次,总算死里逃生了。 接下来,换了一身衣服,喝完了那一叶水,感觉好多了,不过却也突然看明白了一些事情,就像突然脑子开窍了一样,只有经历一些什么,才知道路该怎么走。 第一个问题就是实力问题,在这也算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也是凭借实力说话的,如果没有实力可以毫不夸张的地说你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所以说对于提升自己自身的实力,算是第一件大事了,之前没遇到,不去做,这次是用生命告诉自己这个道理,一定要去做。 还有你想要保护的人,如果没有实力,就不能做到,这样子自己都不允许,所以迫切提升实力真的很迫切。 第二个就是感情问题,重情重义真的是很好的优点,可是也是致命的缺点,这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麻烦,所以一定要磨砺眼光,看清楚眼前的迷雾,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第三个就是世界毕竟广阔而又复杂,不是我们所能想象的,我们对于未来毕竟一无所知的,所以才知道自己欠缺的不是一点半点了,真是惭愧啊!一计响亮的耳光。 第四个就是幽州城了,有兰兰和好多的兄弟亲人,要想他们没事,都需要去做,不论是自身的实力,还是各个方面的原因都要注意,所以感觉到了很大的压力。 想了很多,可是想要一步一步做完,毕竟是很艰难的,所以说先不要想太多了吧! 起来身子活动了一下,感觉好多了,不过也是受了重伤,简单包裹了一下手部的伤口,就想回去了。 可是不能就这样回去吧!所以还是变成精灵回去吧!这没有人知道你的狼狈的样子,所以就这样飞了回去,飞过城池,到了自己的家里,躺在了床上,真的是超级舒服了。 已经是晚上了,所以必须吃点东西,不然就被饿死了,就随便拿了一个馒头就吃了起来,也是第一次感觉好甜啊!仿佛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后,一切都变得开明了,生死都不在乎了,其他的东西比不过生死,自然就变得温柔多了,也不敢再欺负你了。 又从偏房里拿出来一坛酒,拿了一个支架,把酒放在支架上,用蜡烛烧热,把衣服露出半个身子,前面出现了一个很大的伤口必须想要消消毒,这也是被关在黑衣天网里炸伤的,所以就用热酒了,忍住疼痛。 看着手中依然闪亮的碧麟剑,觉得这也许是我以后的最好的武器了,一定要好好地爱惜它才可以,视为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所以小心收了起来。 很快的酒就热了,喝了一口,吐在了伤口上,很快痛痒的疼痛传遍全身,咬紧牙关还是忍住,完事以后又用布把伤口包裹了一下,就停了下来。 接着一下就喝了半坛子酒,睡意袭来,酒精的麻醉感袭来,也真的累了,只想睡一会儿,仿佛隔了三生三世一样,熄了蜡烛,回到夜里,就睡觉了,很累的就睡了,昏昏沉沉的。 我睡着以后,窗外就升起了萤火虫幽幽的光芒,很轻很漂亮,多想追着萤火虫的光亮一直到天涯海角啊,也一样快乐,追着梦想自由飞翔。 可是现在我却不能看到这样的美景了,太累了,必须要休息一下了,睡的很深沉,像是走到了另一方世界又回来的,很神奇,很无力。 一不小心就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我千想万想也没有想到兰兰会来个突然袭击,门被轻轻打开了,我还在熟睡着,她就这样悄悄地靠近我,一掀被子正好触碰到了我的伤口,我当然就大叫了起来, “啊!啊!谁啊!没看到受伤了吗?”痛的我差点流出泪来,疼的龇牙咧嘴的,就这样看着眼前的兰兰,本来她微笑高兴的脸睡觉就变了脸色,变得忧心忡忡的, “夫君你这是怎么了?是谁把你伤成这个样子,我去找他报仇”,她突然这样说到,让我很感动,可是我随即感觉到不妥, “对不起兰兰你先出去,我还没有穿衣服呢”,突然害羞地说到,一把抢过被子,可是却很快遭到了反驳, “行了,你现在整个人都是我的了,还怕这些嘛,你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啊!”她还是担心地问到, “没事了,我就是不小心摔倒了,休息一下就好了”,我硬着头皮解释道,可是看她的眼神很明显不相信我,于是就说到, “好了既然你不说,我也不勉强你,我也是很懂事的,你休息吧!我去炖点鸡汤”,说着他转身就要走,我突然拉住她的手, “谢谢了,记得放点蘑菇才好喝,好夫人”,我有些贪婪的说到,她听到也笑了,随即有点幸福地说道, “没事,谁让你是我的夫君,我是你的夫人呢,等着吧!好好休息,我去做”,说着就高兴的出去了,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会打我呢。 她走出去以后突然就感觉空荡荡的,觉得像是丢失了一生重要的东西,所以就把昨天剩下的半坛子酒就一饮而尽了,酒精触动了伤口感觉疼了,布被鲜血染红了,需要重新换一块才行,这个可能遥远兰兰的帮忙了,现在自己疼的动不了。 一会儿兰兰就又推门进来了, “好了,鸡汤已经炖上了,你就等着吧!”一进来就汇报情况了,又看到我布上的血,她就突然跑过来, “夫君你别动,我去拿一块干净的布给你换上,防止伤口感染了”,接着就又出去了,我想坐一会儿,很快的她又回来, “哎呀,夫君你别动,我来扶你起来,我来把旧布弄下来,慢慢地,慢点”,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样子,突然感觉很幸福,也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很幸运,经历了生死以后才感觉这样的幸福是多么的难得,接着又把新的布给我换好了, “行了,看我给夫君包扎的如何,很漂亮吧!”她开了一个玩笑,想要逗我开心我知道,可是随后又说到, “夫君我知道你在骗我,我再傻也能看得出来那是刀伤,不过既然夫君不愿意说,我也不勉强,等到你什么时候想好了再告诉我也可以,我会随时都在你身边的”,她突然又重重地说到,我知道这样会让她伤心,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说, “好吧!夫人,过几天我会告诉你的,不过夫人不许对任何人说我受伤的消息明白吗?”我突然这样说, “放心吧!夫君,我是不会说的,这个完全可以放心”,然后一个不注意,她亲了一下我的脸颊就跑开了,然后说, “我去看看鸡汤如何了?你就好好的休息吧夫君”,看着她调皮的身影,我也笑了笑,因为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此刻在遥远的巫师的世界里,仿佛都是黑色的,两团黑影子出现,其中一个高大的影子突然又“噗”的一声喷出一口血,看来伤的要比玄天道人更加的重一些,所以就地坐了下来,调息一下,小男孩就在那里静静的搀扶着,许久,老头睁开眼睛才感觉算是好一些, “师傅,您没事吧!”小男孩担心的说到,这次是真的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力量,让他有些惭愧,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也是好事,最起码可以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而变得不那么自傲。 “放心吧!为师没事,还死不了,没想到这玄天道人果然非同小可,如果真的是硬碰硬,恐怕师傅我不是那道人的对手啊!”老头突然这么说到,在小男孩的记忆里,师傅就是最强的,从来没有被打败过,现在倒是有些怀疑了,强者为尊,真是如此。 “师傅那玄天道人是什么人物,居然这么厉害”,小男孩疑惑地问到, “行了,不该问的就不要问了,走吧!回城堡先把伤养好了再说”,接着两人就搀扶着走进了城堡。 城堡的们一打开,本来熟睡的小黑猫就闻见了小男孩的气息,一下子就被惊醒了,今天小黑猫又是吃鱼,又是睡觉,又是自由的,感觉这样很快乐,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猫的人生,还在作着美梦呢。 只是因为小男孩没有在这里,现在小男孩突然又回来了,就打破了小黑猫所有的梦想,从美梦中被惊醒了,接着就黑溜溜的跑了,顺便把小鱼也咬跑了,这就是小黑猫,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行了,师傅您就在这里休息吧!”接着小男孩就退了出来,把自己的衣服也摘了下来,放在了桌子上,这是以前没有的事情,因为小男孩从来就没想过要脱下自己父亲留下来的这套衣服,所以这是自从穿上以后第一次脱了下来。 “行了,香喷喷的鸡汤来了,凉一下,我喂你”,说着我明显看到从她的眼角落下一滴眼泪,我就伸过手去帮她拔掉了,然后把这滴眼泪放在了心上暖暖的, “你怎么了?不许哭,这样就不美了”,我安慰地说到, “没事,我只是突然感觉很伤心,怕会失去夫君你,我真的好担心,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突然幽幽地说到, “放心吧!夫人,现在不是没事吗?不要哭了,你这样我也会伤心的”,我又安慰地说到,她就坐在我的旁边, “好了,没事了,我们一起喝鸡汤吧!来,我来为你”,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哎呀,夫人,我还是自己喝吧!不麻烦你了”,我还是硬着头皮说到,不知道怎么了,现在硬着头皮说话都成了习惯了。 “怎么是不是嫌弃我了,那好,你自己喝”,一听这个肯定不能自己喝了,所以就被当做小猫照顾一次了, “好好好,让夫人喂就是了”,我无奈地说到,接着她听到就高兴多了,然后喝完鸡汤,她就回去了,我就继续休息了。 此刻在宇宙的深处,蓝精灵海克斯和同伴跟随天使一族的后面果然是看到了蔚蓝星球的踪影,果然天使一族也确实找到了蔚蓝星球这该如何是好啊? “海克斯,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现在我们无法将文明火种投放下去,这还要对付天使一族吗?” “不能这样,先看看再说吧!如果这样我们就无法完成任务了”, “那好吧!只能等待时机了,我们先远方看看”, “好,走吧!”然后开着飞船就飞了出去,只是前一秒天使一族还平静的飞着,就在下一秒就被吃掉了。 原来在蔚蓝星球附近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大量的星空兽,他们特别喜欢吃可以飞行的食物,所以见到天使一族的人就毫不犹豫吃了过去,巨大的身体,暴风旋转周围,很快就讲周围弱小的三翼左右的天使给瞬间击杀被吃掉,所以天使一族也惊慌了,这次出来最高的就是八翼天使。 “神圣极光”,八翼天使自知不好,直接拿出了自己压箱底的绝招,只见八片天使之翼同时圣光大方,照亮了如同黑夜的宇宙,然后一道巨大的光柱就射向了星空兽,因为星空兽众多,“神圣极光”只是击杀了一些低阶的星空兽,而对于前面的大怪物没有伤到分毫,所以八翼天使转身就跑, “所有的天使听令快撤退,快”,接着所有的天使都展开了极速逃离蔚蓝星球上空,星空兽见状也拼命去追,可是速度和天使一族相比差的太远了,只能看着到手的美食跑了,很不甘心,如果知道是这样就把这块空间给封闭了,现在还是大意了。 星空兽好像对于蔚蓝星球不感兴趣,所以很快看都不看就走了,随后星空里又恢复了平静,只是有几片天使的羽毛从蔚蓝星球一直下落,直到到了地面才停止。 此刻,蔚蓝星球上,到处都在火山喷发着,火红的岩浆到处流,不管天上飞的翼龙,还是地上跑着的各种恐龙,还是水里的各种生物都在不断地逃离这里,还有两栖动物直接从水里跑到陆地上躲避,混乱不堪,高大的史前巨树也被烧毁了,没有一点生机的样子。 在宇宙深处,海克斯的飞船又转了回来,惊奇地发现全都走了,于是就慢慢接近蔚蓝星球,把文明火种取出,火种像是到了家里一样,突然光芒照亮了整个宇宙,然后就和蔚蓝星球融为了一体。 奇怪的是,火种的融合瞬间所有看到的景色开始变了,火山也不再喷发了,而是只冒着隆隆的黑烟,恐龙们也都不跑了,站在那里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绿色植物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瞬间遍布了整个星球,岩浆也没了,水里的世界也恢复了平静,就这样像是换了一个星球一样。 对于现在感觉像是时间混乱似的,一会儿快点,一会儿慢点,完全没有任何标准可言,看到这文明火种就连时间也变得负责了,开始用同一个速度运行,就这样从那时候开始到现在时间的速度就再也没有变过,维持着这个星球。 后来,时间为了调整时间不小心将恐龙时代变成历史了,就连时间自己也无法倒回去了,所以就将错就错了,后来又出现了繁多复杂的生物,后来又出现了可以直立行走的人类,随着时间的流逝文明火种也在不断的进化,适应着这个蔚蓝星球的一切变化。 在回去的路上海克斯无数次回眸望向蔚蓝星球很是不舍,至于为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同时又想到了那个小男孩,不知道现在怎样了,随后飞船也消失在了无尽的宇宙里,向着赤罗大陆出发,应该是叫回家了。 就这样一个蓝精灵不小心就创造了一个星球,想想既是简单的又是复杂的,还是觉得有些神奇。 再回到我这里,我也躺在床上想到了蓝精灵,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等他回来,我一定要把故事告诉他,好让他替我报仇,就是这样劫后余生的感觉,有好也有坏,但更多的是好。。 今昔惊梦 我有幸孤身独处,当你看到这段话的时候,你是不是觉得这人一定是疯了,人们都在拼命的想要摆脱的独处,而你却想要留住,真的是不可理喻啊! 有一段时间,我也被身边的人当成奇怪的人而没有人愿意理你,所以我也就不在乎了,在自己的世界里怡然自得不也挺好的嘛! 就这样做什么都是一个人,当我在突然下雨的车站下等待雨停了的时候,有人主动给我雨伞, “唉,小朋友,你是附近学校的学生吧!来,先用我的伞回去上课,别迟到了”,听到他说的话,我就怔怔地望着他,觉得第一次有人这样对我,感觉被温柔以待了,而且确是陌生人。 “行了,别愣着了,给你伞赶快回去,等你不用了再放回这个车站下,我会过来拿的”,听他说完,我重重地点了点头,拿着他的雨伞就跑了出去,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也看着我微笑着,涌上嘴边的谢谢两个字还是没有说出口,就消失在了雨的尽头。 当有一天,我们也长成了成年人,这才知道孤独是人生中一种自觉的独处,而不是所谓的惩罚,也不是受伤者和患病者的退隐之地,当然更不是怪癖,而是一个人生活里的唯一、真正的存在状态。 知道这些以后,就不会那么艰难的忍受它了,而是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享受它的存在,你会感觉自己很自由,活在比别人更加辽阔的空间里,尽管你们表面看上去生活的空间都一样。 夏天的微风里,忽然停住脚步倾听风从眼前划过的样子,树上的叶子沙沙作响,仿佛感觉到了,真的感觉到了时间也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就在每一片树叶上。 在这平平常常的生活里因为一点美好的小心思而变得有滋有味,觉得独处也没有什么关系,只要自己开心在哪里都一样,在热闹的世界和独处的世界里,更多的是既不热闹也不孤独,平淡而又散发着时间的幽香。 《神话》作为穿越千年的爱恋,好像也是独处,生活了两千年依然感觉开心,这是两个人的孤独,两个人一起承受,那么这孤独就是两千年的幸福,经历了太多的人间沧桑,不也是独处更为心满意足嘛,所以从现在开始享受这样的时光,会觉得这是比幸福更加神秘、而触摸不到的幸福。 穿越千年的爱恋固然感天动地,可是我们感受到的更多的是那一抹说不出的千年柔情,让人心碎,让人觉得无所不能,让人觉得什么是真挚,只要有爱就不关时间的事情,可以穿越千年不变。 “驾,快点,快”,爷爷拉着马车去附近的集市赶集,正好路过我的幼儿园,也正好送我去上学,所以每天早上我都是坐着马车去上学的,是不是很羡慕啊!那时自己眼中的世界,忽而今夏,转到了现在我的眼中的世界,虽然感觉变了什么,但是一份当时的心却没有变,依然青春自由。 在学校的后面有一条小土路,周围都是茂密的大树,因为这个样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是通往童话世界的道路,所以就一直不敢走,感觉曲曲折折的。 “好了,孙儿,爷爷抱你下来”,马车停在了学校旁边,马一停下爷爷就开始把我从马车上抱下来,我就背着小书包跑去了,不曾回头看看,爷爷总是坐在马车上看一会我娇小的背影才肯离开。 在爷爷的脸上,可以很明显看到岁月的痕迹,爷爷头发不太多,倒也浓密,爷爷没有白色的胡子,因为不喜欢,在爷爷心里一直都不喜欢白色,因为这会让爷爷想到“老”这个字,所以一直都是这样,能躲开就躲,躲不开就欣然接受。 爷爷喜欢穿着黑色有点蓝的中山装,可能本来就是黑色,在洗衣服的时候沾染了蓝色,所以就变成了黑蓝色的了。 瘦削的脸,面色黝黑,淡淡的眉毛下,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充满了慈爱,眉毛白了,背都略微有些驼了,手也粗糙不堪,完全不像当年那个放牛娃了,时间真快,瞬间就看到了自己人生的后半段旅程。 爷爷喜欢背着我到处走,我不愿意这样就自己走,迈开小步伐向着前方跑去,爷爷就在身后跟着,害怕我摔倒,害怕会遇到什么人欺负我,所以我去哪里,爷爷就会去哪里,为此后来想到这个画面还有点伤心和愧疚,说不出来的情感。 其实这个时候爷爷是真的快乐的,只是这一瞬间完全和孤独无关,不过也只是暂时的,早晚还是会被独处淹没,不过这已经是幸福的了。 我呢,也已经记不得自己那那时候的样子了,不过却也依稀能想得到,什么事情都不懂,看到生活的笑点就哈哈大笑,走路也不会看着前方是不是有石子,应该是最勇敢无畏的时光了。 有一次,爷爷赶着马车带着我和奶奶去探亲,是第一次走过学校后面的树林小路,就仅仅走了那么一次,我就喜欢上这条小路了,喜欢的不得了,大概有那么几个原因吧! 第一因为是曲折的土路,要比柏油路有趣的多,不论是微风吹过掀起的一阵小风暴,还是一点一点走着,一边走能一边感觉脚边是痛的,这说明我们能感觉到自己一直在前进,这样的的感觉,都像极了以后的人生森林里的那条路,曲折、常常会找不到起点,却也有那么一点乐趣,自己独处的乐趣。 第二呢,就是小路两边茂密的树木,就是简单的树木,可以给你营造一个童话的世界,最大的魅力就是夏季的时光,所以我觉得我喜欢夏季应该很早就注定的了,毫无疑问。 夏季的标志——吵了一季的知了声,看着落叶从身边飘落的情形,都似乎看到了生命在时光里尽情地舞蹈的样子,可爱无比,却也孤独有趣,一个人欣赏这些画面,并不感觉到这就是孤独,其实,长到这莫大,孤独已经不是单一的独处了,而是包含了你的所有表情以及心情。 第三呢,就是喜欢什么好像说不出什么道理,见到你就是喜欢,也许只是一个感觉,也许只是眼里只容得下一个人,所以才喜欢。 不论土路现在的样子,还是过去的样子,应该都能看到过去的点滴时光重现,却再也回不去。 现在再面对这条小土路,也早已变成了柏油路,周围的高大树木也不复存在了,感情变了,后来自己又不知道在这条路上往返了多少次,每次都会想到什么,所以即便是真的感到孤独了,也是过去给的,因为我们不会总是那么快乐,也不会总是那么忧伤,比快乐和忧伤更多的是既不快乐也不忧伤。 和自己独处的时光确实有段时间是心痛的,因为真的找不到谁或者知己可以一吐真心话,所以那段时间真的只能和文字说说,每天坐在那里不想移动一步,只想说完内心的话再走,所以这些坚持或许是生活的出气口,现在也变得不一样了,更多的时候是跟自己交心。 其实,我们有一段爱恋一直以来都没有放弃过,“感谢那个爱上孤独的自己”,人一生,谈过最漫长的恋爱也许就是自恋了。 过去曾在日记本上写过自己讨厌的人的样子,可是在这川流不息的人群里,你想到逆着人群反方向走是不可能的,那样终究是行不通的,因为你想要的还是在这人群里,当你带着委屈的表情被重新推回跌跌撞撞的人群里的时候,你已经不再是自己了,而日记本上写下的讨厌的人的样子,你终将会一点一点变成你曾经厌恶的那种人。 在人生到了二十岁左右,你会经历一次绝望,或许也是人生的第一次绝望,很少的人能跳过这场绝望之网,所以此刻,没有比此刻更能体会独处的味道了,这次应该是黑暗的,可怕的,可是只要明白这只是你自己人生的开始,或许会当成人生的必修课,走过这段刚开始的迷之森林,你会发现路会一点一点变成了更加广阔的世界。 青春里的独处,可以混合着酒精的味道,混合着暗恋的心情,混合着叛逆的眼光,混合着伟大的梦想。二十岁左右的绝望会让你彻底认清楚现实,认清楚自己,这并不是坏事,恰恰是你人生转折的开始,不要悲伤,不要心急,想要的日子总会在某个正确的时光,会不偏不倚地落在你的手,而你却也并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看着他的到来,这也许是你应该得到的。 记得从很早的时候就想要一座大花园,里面有许多的花,一到夏季,花香调动空气的里氤氲分子,让你如沐云端,感觉激动的心情总是可以做点什么,所以打开了跑步的序幕。 从爷爷跟在后面保护我开始,跑步的样子就已经开始了,跑步就是和自己独处的时光,最纯粹的独处时光,没有任何的其他的可以说的出感情。 五月份的槐花开了,会在空气里闻到一阵清香,伴随着盛夏季节会觉得浪漫的多,像是时光里的魔法,又变得神奇许多。 第一家是一个小卖部,第二家是一家书店,第三家是普通的住户,直到末尾是一家杂货店,转眼就到了街上,又是来来往往的人群,跑到大路,流浪到小路,再跑就没有了路,记得这是过去从小巷子跑出来周围的东西,熟悉无比,却也不复存在了,现在一眼就能看到尽头,仿佛这生活也如同这路一样,一眼看到了终点,又失去了迷失的乐趣,可见,迷失并不总是坏事。 其实,初心跑步,不过是想摆脱孤独的心里,可是就这样坚持跑着跑着就喜欢上了跑步,同样也一样喜欢上了独处,内心热闹了,就不孤单了。 跑步就像一条连接现在和过去的记忆链,所有的事情的发生并不是空穴来风的,细细一想都能想到一些前后的因果关系,所以在这些事情里,或许能反省出一个真实的自己,收获更大的或许还能反省出梦想。 街角的杂货店可以说是童年记忆的归结点了吧!有好多个作业本都是从杂货店里换出来了,记得一开始自己资产玻璃球富裕,所以又是换着好吃的,又是玩的,可是终会发现,自己的玻璃球不那么富裕的时候。又开始去懂得珍惜,所以那些剩下的玻璃球一直珍藏到现在,终于变成了最宝贵的记忆财富。 “喂,老头子,你这幅画画的是谁啊!我怎么没有见过”,有一天,奶奶在整理旧物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张画,不由得问到,爷爷戴着老花镜也是想了老半天才想起来的,原来这是自己放牛的时候画的心中女孩的样子,虽然看着丑了一些,但怎么看倒像是奶奶年轻的样子,像极了。 爷爷的这份独处好像就被遗忘了,可是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总会重现,然后被想起有这么一幅画,又由画迁出了一段尘封的记忆往事,又会得到一些心得体会,由独处变成了幸福,或许独处就是生命最好的礼物。 经过爷爷的一番解释,奶奶总算相信了,少年时代憧憬的女孩会来到吗?从爷爷的经历来看,可能真的会来到。 爷爷总觉得这幅画像谁,又想不出来,经过自己的辨认,终于知道自己画的这个女孩像谁了,像极了奶奶年轻的时候的样子,在那一刻感觉不可思议的,爷爷感觉自己画这幅画的时候还不认识奶奶啊!觉得两个人能在一起总是有渊源的,所以爷爷大声喊了出来, “老婆子你快过来看,我画的是不是你年轻时候的样子啊!”奶奶就从旧物堆里出来, 奶奶也带着老花镜仔细看了很长时间,越看还真的像自己过去的样子, “咦,老头子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是啊!我也觉得很像我年轻的时候的样子,长头发,好看的瓜子脸,喜欢头上带着一朵花的饰品,喜欢淡颜色的衣服,不会吧!老头子我们前世不会就认识了吧!”奶奶看到也震惊了,说的话更加的不可思议了,把前世都扯了出来,真的是,也理解,毕竟真的是太巧了。 所以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拥抱在一起终于知道生命里最珍贵的礼物是什么,就是眼前的你和我。 为了对抗这个世界的孤独,所以我选择了跑步,一不小心就习惯了这么多年,是生活里的一部分,也是不断的新的生活的开始,因为总是感觉这是新的。 我的原则就是:跑步从来不去什么柏油路,一眼就看到结果的,我是一定不会选择的,宁愿多迷失一会儿。 而有趣快乐更多的或许正是看不清楚的小路,你不知道前面的草丛里会出来什么,或许是惊喜或许是惊吓,但更多的是怀抱着期待的心情,也变得勇敢,可以让未知更美。 记得,有一次跑步从前面的草丛里突然就钻出来一条蛇,当然只是普通的小蛇,吓了一跳,随即转身掉头就往回跑,可是没跑一会儿就觉得不对劲,小蛇也向着我的方向来了,所以我就不再往回跑了,而是径直的跑向小蛇,小蛇见状很快的就跑回了草丛里,可能是被我给吓到了,所以跑步的旅程又继续了下去而且更加的得意轻松。 很长一段时间你会觉得自己的生活真正开始了,可是却总是迟迟未到,但总有一些阻碍阻挡着,你必须提前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才要加快生活的步伐。 喜欢在夏季阴雨绵绵的日子里展开幻想,如此平和如此安详正是做梦了日子,所以很珍惜这样的时光,虽然这个夏天给你的并不少,但是还是都会珍惜每一次。 所以经过那次车站躲雨的经历,我开始变得开朗起来,试着接受这未知的世界,所以身边的朋友也渐渐多了起来,但是依旧喜欢独处,朋友们也开始渐渐理解,并且开始吸收独处带来的无与伦比的满足感,所以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别人。 放学一下课,我就又去车站下等着那个人,顺便把这解开孤独的雨伞还给人家,虽然我并不认识他,即便到了现在也一样不认识,不过他的一个动作或者一句话却改变了我接下来人生里所有的风景,变得祥和而安静,也是我自己想要的,终于等到了那个人,说了一句“谢谢”就又消失在了雨的尽头。 夏日夕阳下的时光,喜欢散步,这也是独处的乐趣,一些美好的画面会不自觉的上涌,所以心中是幸福的,生命在时光里的舞蹈越来越美了。 晚上,自己面对笔和纸又是独处,写着现在过去和未来的故事,半截蜡烛,一个讲故事的人,一个听故事的人,安静的时光不就是最好的现世嘛! 独处有时候并不是自己一个人,而是和整个世界独处,看到的风景自然就不一样了,在最后的落笔下,你会发现已经“今昔惊梦”了,这就是我们一直在找的幸福,人生的意义也跃然纸上。 美好的时光,发现最好的自己。 四个音符 音乐,对于生活的意义恐怕没有要眼前看到的那般简单,音乐的音符进入耳中,传到心里,最后储存在大脑里,然后才会有相应的动作,一不小心就为自己创造了一曲美妙的乐音独奏,生活精彩本该如此,音乐是生活,更是真实的自我,可以说音乐的意义胜过了生命本身的存在。 你的生活是怎样的?你想要怎样的生活?在生活里活出仪式感,或许你才真的读懂了生命的真谛,也就便学会了生活。 不畏惧年龄,最大限度地享受生活。 从二十岁奔向三十岁,特别是接近三十岁的时候,一种恐慌感油然而生,不论是自己的事业,还是该有的家庭,抑或一直以来没有找到真正的生活,就是游走在堕落边缘的少年,这也许需要重新考虑人生的方向了。 从某个狭隘的思想来说,贫穷确实限制了前进的脚步,没有一定的基础,确实是不能实现一些想要的事情,或许会变得艰难,想要简单就要有一定的基础,很现实。 有家庭有有家庭的烦恼,没有家庭有没有家庭的烦恼,各自好像都一样,但是总要有家庭才能有真的生活,生活的仪式感可不是光有自己就可以完成的,还有爱的人一起完成。 生活的独处特别是仪式感的营造,需要很好的目的感,这样从细节做到一个高度的完美,就是精益求精,那么生活的高度自然是别人攀爬不到的,也就比别人更加深入生活。 年逾八十的老人家,时常挂在嘴边的是:“我如今老了”,然而他心里未必这么想。 看着眼前跑过的孩子,他也想去跟着跑,穿的衣服依然是颜色青春鲜艳的,撷了各色菊花放在盘子里呈给他欣赏闻着气味,他随手拣了一朵大红的花放在眼前。 也许在老人心里,只有烈焰般的火红,才能配得上她不服老的心劲儿,觉得自己还在青春里,觉得一切还能做到任何的事情。 变成老人,也会是一步一步接近孤独的过程,自己的孩子都成家了,自然会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感,那么这样的生活里,特别是对于老人,仪式感很重要,这是完全调动生活为自己所用,同样子女也应该更加的关心才是,空巢老人毕竟老了,许多的仪式感需要亲人替他去完成。 老人非常注重节日的仪式感。节日里她召集家人一起聚餐,做游戏,说笑话,让家人归属在浓浓的节日气氛中。 老人不怕说话不利索,还依然唱着过去喜爱的歌谣给亲人听,音符如同岁月的流淌随着歌声达到了高潮,不觉感动到了内心深处,音符的力量变得无穷无尽。 元宵节,老人自己制作小巧精致围屏灯,让孙子孙女们写了灯谜贴在屏上,然后预备各色玩物做为猜着的奖励,组织大家猜灯谜。 一家人在节日里贵在热闹和知心,现在是不是觉得完全没有过去那么有意思了,特别是在该热闹的节日里,越长大越孤单的思想越来越深,或许那点仅有的激情也放在了睡觉上了,所以生活走的越来越狭窄,变得无趣是自然而然的。 老人有一个习惯也是跑步,就是早上跑步,一不小心就坚持了几十年,现在虽然改成散步了,但是却依然没有改变。 老人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自己制作一些小的饰品或者小的乐器,虽然眼睛已经看得不那么清楚了,手也没有那么灵活了,但是喜欢就是喜欢,就能一直坚持下去。 还有老人的屋子里摆着自己制作的各种乐器,只要自己会做就总能做成,笛子,木琴,古筝都做的很精美,特别是对于这些小的细节都要精益求精。 所以老人生活里的仪式感要比我们能想到的要神圣高大的多,仿佛到了老才看到生活里的各个方面。 老人喜欢读书和写字,喜欢了一辈子,所以有时自己不想看书了,就特地将儿子叫过来念给自己听,或者虽然写不了字了,也会让儿子写一篇文章,哪怕只是听到写字的沙沙的声音也很满足,复杂又简单,容易满足又不容易满足。 上元节宋人一起赏花,要最大的花,要公认最美的花,要雅的姿态的花,要头顶戴花,要恰到雅处的感觉,这样会觉得美到达了极致,生活有了诗意,再加上人们赋予的仪式感,作画写诗,也就成了众人皆醉的美好时光。 召集一家人吃团圆饭,赏花、赏月。赏月在山上最好,把酒席摆在园内高处的厅内,皓月当空,一家人把酒言欢,微倚斜栏,别有一番意境。 音乐,心会随着音乐飘向远方,放音乐写作也是情趣独到的地方,小贝会随着音乐在那里入睡,音乐一停它也会感觉少了什么东西似的,所以音乐更像是精神寄托。 节日的仪式感犹如生活的调味剂,它能让平淡的生活焕发激情。每个节日都有自己独到的乐趣之处,当然这个仪式感也体现在美食美器上,美食配上美器生活也达到了一个极致。 真正的老去都是从心开始,而老人虽然年纪大,但是心态一点也不老。他会吃、会玩,懂生活,懂养生,生活中充满了智慧。 以审美的能力,触摸到生活的质感。 木心先生说“没有审美力是绝症,知识也救不了。” 艺术品味极高,时时在身边的环境发现美、营造美、享受美,使自己美的修养达到一定高度,形成了独特的审美格调。 眼前的生活触摸不到,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的,那是你还没有找到真正的生活,其实,眼前的生活就像是一个人,他有自己独特的样子,对于生活来说他有自己的质感, 那个软罗烟只有四样颜色,一样雨过天青,一样秋香色,一样松绿的,一样就是银红的,若是做了帐子,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 平常人眼里的青、黄、绿、红颜色,到了懂生活的人的嘴里却变成“雨过天青”“秋香色”“松绿”“霞影纱”,陡增了许多画面感和朦胧美,再加上如烟雾一样的质地,越是美的如梦如幻。 夏日的小巷子里,飘来一阵美味,因为家里做菜出来的香味,都会随着小巷子蜿蜒到深处,对于美食也需要创新和细心,如果你的生活隐形了,就不如在空中泼一点各色的颜料,虽然看着丑了一些,但是却还是五彩斑斓的颜色啊! 记得有一次爷爷要戒烟,过了几天以后实在撑不住了,就拿着烟到外面去抽了,特意不让奶奶看到,所以还是被发现了。 没错,就是被我发现了,所以我就偷偷地告诉了奶奶,结果奶奶就把所有的烟都藏了起来,爷爷既然有了这一次,下一次肯定还有,所以早就猜了出来, “唉,老婆子,看见我的烟了吗?”爷爷翻遍经常放烟的地方都没有找到,所以就疑惑的问道, “唉,老头子你不是戒烟吗?怎么又找烟呢?还是想找打啊!”奶奶一边拿着鸡毛掸子,一点温柔地说道,这可比生气地说道更可怕,所以爷爷烟也不要了,撒腿就跑,果然还是这样的方法,这个时候我才又想起爷爷青春的样子,能在平淡的时光里这样斗嘴吵架,也是幸福的一种,因为这样,感觉触摸到的生活是爱开玩笑的,那时候生活就是爷爷的样子,活泼而又从容。 缀锦阁席间,让戏班进园子里演习,“就铺排在藕香榭的水亭子上,借着水音更好听。” 果然演习时,“那乐声穿林度水而来,自然使人神怡心旷”。 音乐也是无影的,不过借助水就变得实质化了,而且配合着水声会更加的悦耳动听,生活的质感也凸显眼前,觉得生活最美不过了。 也是有一次,记得爷爷奶奶打赌什么事情给忘了,输的人要在吃饭前唱歌给大家听,所以又是爷爷开始唱歌了。 因为尽兴所以又吹了笛子给大家听,快乐到了高潮就会忘我,完全陶醉在其中,记得那次吃饭时持续的时间最长的,也尽兴到了极点。 明月清风,天空地净。呜咽悠扬的笛声,让多少人烦心顿解,万虑齐除。吃饭的同时,能感受到轻松便是生活里最好的享受了。 之所以喜欢过去的故事,是因为爷爷经常给我讲一些过去的事情给我听,奶奶也一样喜欢,所以保持童真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时不时地讲一些故事给自己听,或者给别人听,会有很多的乐趣在其中。 保持最初童真,真诚洒脱地对待生活。 人们经常会感觉自己变老了,不觉心里感叹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的样子,我们终将都会老去,心态是唯一重要的,只有时刻保持童真才会感觉老去也是洒脱自然的,主动的接受总比被动的接受更加快乐。 时光易逝,我们注定无法留住美丽的容颜,那么应学有智慧的人一样,保持本心,乐观、豁达的面对生活、热爱生活,优雅而快乐的老去。 曲径幽栏,翠竹掩映,馆外潺潺流水,馆内燕子筑巢,廊上鹦鹉学舌,一副如诗如画的生活场景。 可是又有多少人懂得这些东西呢,一天的忙碌只为做完现有的工作就可以了,从没想到工作之外的生活,因为被迷住了双眼,看不到生活了,更不要提什么生活的仪式感和保持童真了,生活被自己给狭窄住了,如果不迷失而且又不孤独才奇怪呢。 记得,那是爷爷攒了好长时间的钱,终于买了一辆自行车,在众人羡慕的眼神里也找到了自我,所以就一天到晚的骑着去周围的地方,没有感觉到累。 这下一不炫耀还好,一炫耀准会出事,就被小偷给盯上了,那时候有一辆自行车,相当于现在有宝马车一样了,爷爷晚上特意锁在了院子里,也害怕被偷走,这个自行车要是丢失用手扛起来就可以走了。 可是还是没能逃过小偷高超的开锁技术,不知不觉中自己炫耀了一天的自行车终于也被偷走了。 一大早晨就像炸了锅似的,都知道爷爷的自行车丢了,可是谁也没有看到是谁偷走的,所以爷爷直奔着集市就去了,结果还真的给遇上了,小偷被爷爷当街揍了一顿,就跑了,爷爷骑着自行车就回家了,等到了家里平静了下来才知道自己打了人,还在那么多的人面前,爷爷后来说想想以后都再也没有这样大的勇气了,或许是被气的,但却是找了回来,没有丢失自行车,后来自行车就被淘汰了,爷爷对于这个故事还依然念念不忘,所以就成了最好的记忆。 秋天到了,枫叶比较大的叶子也会随着风飘落,枫叶的叶子好看就用笔照着叶子的外形描在了纸上,然后加点东西,比如一只小猫,一只小鸟,画面感渐渐丰富,一不小心就描画出了整个秋天的样子,所以也是生活里的样子。 喜欢自己洗衣服,总想用衣服上水的湿润,来湿润整个夏天热热的阳光,虽然不要求全世界都这样,最起码可以让自己这片天空下凉爽下来也好,可是还是太天真了,洗的衣服再多都没有用处,除了更加热烈的阳光以外,自己还出了一身臭汗,所以这算不算是保持童真呢。 爷爷同样也喜欢看书,喜欢给我讲讲书里的一些故事和道理,所以跟爷爷独处的那段时间里,我扮演的角色更多的就是倾听者,倾听者爷爷说的有趣的事情,有趣的人,还有一些生活的意义,时间证明这些东西都是闪闪发亮的,有些东西听了一遍就记住了,而且到了现在也还在发挥着作用,那就说明你没有白听,爷爷也在无意间给我积累了宝贵的财富。 生活也是需要不断升级系统的,要清理一些垃圾,同样也要好好保存重要的东西,它给你带来的远不仅于此,更重要的是自己不断地挖掘,就算你没有目标,东一棒槌,西一榔头的,生活也早晚会让你探索完毕,只是需要我们自己把握时间。 生活中的仪式感,质感,保持童真,审美能力可以称作是生活里的四个音符,每一个音符只要细心体会,都会奏出生命最华美的乐章。 记得《猫和老鼠》里有一集是猫弹琴老鼠配合跳舞的场景,主人看到了告诉了邻居,邻居看到了了告诉更远的邻居,更远的邻居说给了士兵听,士兵说给了大臣听,大臣又说给了国王听,就这样猫和老鼠一个弹琴一个跳舞的故事传遍了全国,成了明星。 这同样是生活里的节奏感,变得美妙而又动听,这四个音符会为我们打开一个绝美的人生,变得有滋有味。 当现在再试着走在古老的小巷子里面的时候,如同穿梭在古今的情感集合点,变得优美的乐符,像是随身带了一整个的乐队,只有你能听到生命的呼唤。 又听到了远方的鼓声,这些东西即便是我到了陌生的地方也同样有效,全新的生活已经开始了,你也要努力细心营造才行,先是了解,然后喜欢,生活又重新回到了最初的样子,不也挺好的嘛!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是有趣的,有的岔道口是唯一的,有些岔路口是没有路的,也许一个选择就决定了余生,所以重要的还是那几步,走好了会受益一生。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每当读到曹操这首诗的时候,都觉得面前的生活就是一片海,你需要怎样的技巧去划过海面,轻松潇洒,所以就要努力去练习游泳,学会滑板会更加的快速,就是这样。 学会了在生活的海洋里钓鱼,就知道生活里各种鱼的习性了,它们喜欢什么样的食物,都喜欢什么时候出来觅食,要用多大的力度,经常出现在什么地方,就都了然于胸了,这样才觉得是稍微懂得了一点生活。 有时候你的鱼竿下或许是一条大鲸鱼,有时候就是一个小鱼,却感觉身后的波浪很大,就像是海底国王巡游一般,这样才叫气势宏大,有时却又偏偏不喜欢,喜欢自己架着船出行,不需要很多的人,自己一样可以很高兴。 独处的魅力在于感觉这片地方是我的,我可以无所不能的想象,可以从过去穿梭到未来,又从未来回到过去,最后停留在现在,一曲音符的乐声突然感觉这很动听,就停了下来,变得很陶醉现在的生活,它有模有样的出现在你的面前,很优美潇洒。 眼前的轮回 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给你打开一扇窗,生活里本来就是如此循环往复,学会放下,才会见到月明星朗,努力过没有结果,白忙活一场,就像冒险,不是每次都能找到宝藏,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重新开始寻找就可以了。 早上阳光直晒进屋子里,被突如其来的时光惊醒了,动了一下身体,感觉胸口还是好痛,这下倒好了,需要养几天了,经过这次的教训,觉得还是太善良了,被什么幻术给骗了,一直以来舍不得买的衣服,现在也换了,幸好有老道相助,不然就真的玩完了。 “唉,夫君,我让人从瑶城买来了上好的金创药,来,我给你处理一下伤口”,她敲了一下门,开门进来说到, “哦,谢谢夫人最近的关心了,这几天夫人真是辛苦了”,我欣慰地说到,这几天没有人打扰确实是好了很多,兰兰的照顾也很贴心、无微不至,但是毕竟伤的太重了,还是需要一段时间才好, “唉呀,夫君,你还是这样谢啊谢的,连我都不好意思了,是不是还是把我当外人啊!”她一开始调皮,然后又故作生气地说到,不过,这段时间我们的感情好像更加完美了,没有人的时候,就是夫人夫君的叫,真的有了一个家的感觉,温馨安心。 “唉,坐起来,别动,我来上药,你忍住了”,药一到伤口上还是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怪叫,她倒是笑了, “唉,之前还说自己是男子汉大丈夫呢?怎么现在上点药就怕疼了”,她有点嘲讽的说到,我当然要解释了, “没有,那不一样,疼是一种身体的感觉,需要释放出来才可以,所以从发不发声音,是判断不出什么是大丈夫男子汉的”,我又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对不对,但解释一下,维护一下形象了, “好吧!好好休息,夫君你啊说的都有理,好了换好了,我去把这些旧布处理掉”,一边说话,她并没有减慢手中的动作,而是很快地就要换好了。 “唉,等等夫人”,我忙着叫住她,因为还有事情要做, “夫人说这是从瑶城买的药吗?” “是的,我们这里还不算太好”, “嗯,我知道,还是需要完善一下才好,不然没有足够好的药,要从远处买来,就不行了,所以医馆一定要先发展起来才行”, “行了,就先别考虑这些了,自己的伤要紧,还考虑什么医馆的事情,你看你出去就这么一会儿就伤成了这个样子,怎么,还不准备告诉我实情吗”,她就把盆放下了,倒是成了聊天了, “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跟夫人说,还是希望夫人不要问了,所以就不要问了”,因为太复杂了,也是超出兰兰思想范围的,所以还是不告诉为好。 “我也是关心你啊!说不说是你的事情,既然你觉得我不能知道,那就不说好了”, “谢谢夫人理解”,我急忙感谢到,不过一不小心就动了伤口,还是痛了, “啊!疼疼疼”, “唉,你别动了,你看你受伤还不老实一点”,她故意嗔怪到, “好了,不是见到夫人高兴嘛!对了,这几天有没有人找我,那些兄弟们”, “问了,我说你出去了,所以就没有再问了,也不知道你受伤的事情,怎么这下满意了”, “满意了,谢谢夫人”。 “不过,最近也打了一场仗,不过是我们获胜了,你就放心吧!我们这边没有伤亡,倒是敌方被斩杀了几人后就撤退了”, “哦,是这样啊!行了,我知道了”,我也感觉有种被欺负了的感觉, “行了,那我出去处理一下这些布了”, “嗯,慢点”,说完就出去了,我还在想着这前因后果的事情。 把你捧在手心里,剪下一段烛光,虔诚的焚香,香气布满了整个屋子,却依旧祈祷着你能归来我的身边,这份真挚的情感,从来都没有变过,爱你就是生命的全部,为你可以付出一切。 其实,相爱的人总不能在一起,这样两个人煎熬的独处,其实就是痛苦,所以趁着还没有分开,也不要有分开的机会,就一起享受最美的年华,共度余生。 此刻,北海的中心碧海潮声阁里一个白色的人影渐渐出现,正是赶回来的老道,此刻已经换去了道衣,成了一身白衣,素衣天下,更显得空空出尘,屹立于碧海之间。 看着眼前发呆,突然把手里红色的贝壳扔进了海里,玄天道人,参悟天道,最后在这碧海之间成仙,在大陆上与所有的文明并存,历史世界和赤罗大陆本就是相通的,差距只不过是人间和天宫的区别。 每个独立于世界之外的英雄都是孤独的,他们不想理会任何人,当然对于有缘人除外,所以才会出手相助,轻轻地一担拂尘,从远处好像快速移动来一个亮光,渐渐变大,可以见到也是一个人。 此刻,在海克斯投放完火种之后,蔚蓝星球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蓝精灵们却不知道,也没想到会发生如此多的事情,也没想到后来还会遇到,世事无常,可能就是这样子吧! 海克斯驾驶着机械族的飞船,在无尽的宇宙深处忽然爆炸,幸好总有各自的守护之光才幸免于难,逃过了一劫。 守护之光是蓝精灵被精灵之树保护的一种祝福之光,可以在最危难的时候保你一命,所以就在这宇宙之间发挥了作用,一个绿色能量罩带着两只蓝精灵渐渐远离了爆炸的核心。 天使一族一直和机械族有能源之光的争夺,所以也一直在对立阶段,当八翼天使带领剩下的天使逃走以后,发现巨大的星空兽因为速度慢就没有追上,就返回看了一下,不过正好是蓝精灵们刚走。 此刻,天使们因为要回到天使岛向天使族长报告情况,也没有注意到蔚蓝星球的变化,所以展开极速飞行,可是没有飞多久就看见了海克斯驾驶的飞船,在天使一族的眼里只要有飞船的就是机械族的,所以就集中力量把飞船给打爆了,所以有了刚才突然爆炸的一幕,不过这次还真的是打错了,海克斯和另外的蓝精灵就借着守护之光的能量展开翅膀继续向前飞去, 在刚才爆炸的地方,降下刚逃走的天使一族,看着爆炸觉得奇怪,并没有发现什么机械族的影子, “八翼天使大人,我们是不是打错了,怎么没有发现机械族的气息呢?” “应该没错,可是我也感觉不对劲啊!”八翼天使也疑惑地说到,不过随即就展开极速向着赤罗大陆,飞去, “走吧!我们要先回去向族长大人报告一下,看看接下来该如何?” “是,大人”,然后拥有圣光的天使极速飞离了这里,宇宙也再次黑暗了下来。 再说蓝精灵,不知道逃离了爆炸中心多远,终于停了下来, “海克斯这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飞船突然就爆炸了”,另一个精灵惊恐的说到, “应该是天使一族又回来了,我听说天使一族和机械族早有冲突,所以天使一族应该以为我们是机械族了,所以我们就被打了”,蓝精灵此刻安静沉着的分析道,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们没有飞船现在该怎么回去啊!” “想想办法吧!总不能在宇宙里乱飞吧!现在地图也没了,我也不记得方向了”,蓝精灵无奈地说到, “啊!那我们岂不是回不去大陆了,那该怎么办啊!我存的好多零食还没吃完呢,舍不得吃啊,现在回不去了该怎么办啊!”另一个精灵显然和海克斯判若两人,同为蓝精灵差距咋就那么大呢,蓝精灵无奈地笑了笑, “喂,现在我们都回不去了,你还笑啊!”另一个精灵无奈地说到,只有海克斯无所谓, “没事,不用着急的,总会有办法的,光哭也没用啊!”海克斯在困境里依然冷静的乐观的想着办法,这才是有出息的精灵,而另外一个就不一样了, “喂,谁哭了,我就是想念我的零食了”,说着,两只精灵都笑了。 再说蔚蓝星球附近,星空兽又转了回来,因为星空兽经常吞噬星空飓风所以身体的周围自然形成一种无形的风力,模样像是变得更大的恐龙。 此刻,星空兽注意到了蔚蓝星球的变化,所以就很好奇,准备拿走回去研究研究,和刚才看到的颜色不一样了,所以此刻蔚蓝星球改变了原来的位置,就算小男孩的记忆里也再也找不到星球了,因为被星空兽拿走了,这样就改变了很多的事情。 此刻,在碧海潮声阁下,光点迅速移来,变成了一个人,来人青衣袅袅,气质出尘,身后背着一把月色月牙剑,头发束在身后,长发及腰,眉清目秀,虽然只是站在那里就给人隔离天地的感觉,虽在眼前,却感觉相距千里,特别是腰下挂着一个酒葫芦,很是气派,如果是我也会喜欢这样的装扮,玄天道人见到来人,眼色微微凝重,然后又爽朗的说到, “太白老兄今天怎么有雅兴到老道这里来啊!”玄天道人问到,来人先是喝了一口酒才说到, “这几天郁闷的很,想要找个人喝酒,就来你这牛鼻子老道这里来了,怎么不欢迎我吗?” “太白兄这是哪里的话,走一起去碧海内阁喝个痛快”,玄天道人邀请到, “你这道友倒也痛快,走吧!”然后两人并肩走进了内阁, “弟子拜见师傅,还有太白前辈”, 玄天道人:“起来的,众人”, “是,师傅”, 太白:“起来吧!不必多礼”,随意说到, “谢前辈”, 玄天道人:“行了,徒儿们都退下吧!青衣,你去把碧海琼浆拿来,我要和太白老兄一醉方休”, “是,师傅”,青衣恭敬答到,青衣是玄天道人的大弟子,深得玄天道人真传, “好,痛快,老道,老白我真没看错你,说实话今天就是奔着你这碧海琼浆来的,实在是仙界美酒第一啊!”太白兴奋的说到,没有什么比酒更能调动太白的积极性了, “行了,你来干什么,老道我只要看看你的嘴型就知道你何时放屁,不过老道我确实是羡慕你,整天醉意人生的,倒是有些羡慕了,不像我整天忙得要死”,玄天道人无奈的说到,同时也给太白一个白眼, “唉,你这老道只能看到我的表面,却不知道我的内心啊!没有烦心事谁会喝酒啊!”听了玄天道人的话,太白现实笑了一下,随后也变得忧愁起来,谁说成仙以后没有忧愁,现在也是一样。 “师傅,上好的碧海琼浆来了,师傅前辈请慢用”, “好,你先下去吧!” “是,弟子告退”,随后青衣就走了。 “啊!终于来了,我来喝第一口”,太白抢着要喝第一口,老道不由得白了这个太白一眼,随即说道, “行了,没有人和你抢,我这多的是,但是也不能多喝,你知道这一壶酒费了老道我多少心思吗?”老道也开始卖穷开始了, “行了,我知道,下次给你更好的美酒不就可以了吗?” “嘿,这仙界,除了老道自己制作的美酒自认第二,还没有说谁的美酒能排第一的”,牛鼻子老道突然站起身来,意气风发地说到, “好好好,你的美酒第一行了吧!”太白无奈只能随即符合到,要不是太白的实力和老道差不多,老道才不管太白酒了,因为玄天道人内心也没底,眼前的太白虽然看着表面放荡不羁,懒散无力,却丝毫不敢轻视,感觉自己并不是眼前这个人的对手,所以自从认识就一直以礼相待。 这天,泊舟在采石江边,当晚月明如昼,李白坐在船头畅饮,忽然听见天边音乐之声嘹亮,而且越传越近。 接着,江中风浪大作,有条几丈长的大鲸鱼,鼓起长鬣浮出水面,有两个仙童,手持旌节,来到李白面前, 口称:“天帝派我们来迎接太白仙人还位。” 舟上其他人都惊吓得昏死过去。待醒来时,只见李白坐在鲸背上,乐音袅袅,腾云驾雾升天去了。 所以李白就来到了仙界,成了太白。 此刻,太白和看到正在喝酒,突然看到八卦阵图上一个光点闪烁,似乎是离开了原有的位置, 太白:“老道,你那阵图为什么一闪一闪的”,太白以为自己是喝醉了,揉了揉眼睛,果然没醉就说到,玄天道人一看,大事不妙了, “不好,蔚蓝星球被谁给移位了,快,我们去看看”,接着,老道和太白瞬间化成流星去到了蔚蓝星球的宇宙里,临走前太白也不忘拿着酒过来了,很快的有两人瞬间就到了蔚蓝星球所在的星空, “怎么了,老道,什么是蔚蓝星球啊!”太白一边在这宇宙喝酒一边问到,奇怪的是太白身后的月牙剑,在宇宙里光芒大盛,把宇宙照的如同白天一样,此刻问到, “老道我算了一卦,叫普天卦,遇见未来会和这个蔚蓝星球有关,所以我们必须保护好了,不能被移动位置,可是现在却被移位了,是谁呢?”老道突然心急的说到, “是这样啊!”太白随意地说道, “不就是在这空间里找个东西嘛有何难的,看我的”,接着太白周身化为一道白光瞬间远去,老道也跟了过去,在一个黑洞前停了下来,之间那个巨大的星空兽还在抱着蔚蓝星球前进呢,那个黑洞似乎是他的家,在在宇宙里,走了一天的时间都没到家,星空兽的速度可不是一般的慢, “老道,你看那个东西手里的小球是不是就是蔚蓝星球啊!”太白问到, “对,没错就是那个,那个就是蔚蓝星球,老兄你还真厉害啊”,老道不由得赞叹到, “嘿,小意思了”,太白一点也不谦虚地笑着, “你这小兽,看看到不打碎你,竟敢给蔚蓝星球移位”,老道一缕拂尘刚想出手就被太白阻止了, “唉,老道,你给我老白酒喝可不是白喝的,这个就交给我了”,接着太白化身一到剑气, “青莲斩”,太白一声大喝,一道巨大的剑影从宇宙降下,本来星空兽也注意到了危险,虽然星空兽外表坚硬却没有挡住太白的一道剑影,可是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劈成了碎片,接着蔚蓝星球也落在了太白手里,除此之外,还有一颗土尘色的珠子悬浮在宇宙间,太白也一并拿了过来,瞬间又回到了老道面前, “老道,你看这两个珠子,那个是蔚蓝星球啊!” “蔚蓝,蔚蓝,当然是这个蓝色的珠子了”,老道不由得翻了翻白眼到, “唉,这个珠子是什么?有用吗?”太白刚想把另外的珠子扔掉就被老道给阻止了, “唉,这可是万年星空兽的内丹,里面含有飓风之眼,可以操控飓风,放在武器上,可以说是如虎添翼啊!你不要给老道便是了,你说你除了喝酒还知道什么”,太白一听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随便给人呢, “算了我还是自己收下吧!这个,或许都忘了吧!”太白无奈的一笑, “走吧!我们把蔚蓝星球放回原位,这样就可以了”。接着老道和太白又化身流星回去了。 只是可见那只万年的星空兽了,如果是认真对战或许还能逃走,现在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太白斩杀了,手里还拿着蔚蓝星球呢,可惜了连看的机会都没有了。 此刻,又回到幽州城,已经是夜晚了,我也没有睡意,突然黑黑的夜变成了白天,月色突然亮了很多,人们都奇怪了, “唉,夫君,刚才是怎么回事啊!刚才黑夜怎么变成白天了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兰兰一进门就手舞足蹈的解释着,然后扶我起来, “慢点,夫君”,我出去到门口的时候已经变回了正常了,可是刚才的白光我也看见了,只是不知道是什么, “可能是天降异相吧!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解释到, “哦,那好吧!今晚我能不能在夫君这里睡啊!你看天这么黑,我也不敢回去了”,哦,这样我才明白过意思来,原来的另有预谋啊! “这个不太好吧!那里虽然还有一床,就怕委屈了夫人”,我又又硬着头皮解释到, “没关系,我在哪里都能睡,再说,你早上要喝水什么的,不也方便吗?”她耐心的解释到,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了, “那好吧!夫人,就委屈夫人了,熄灯睡觉吧!”我无奈的说到, “好的,夫君,我去熄灯”,接着就是一阵沉默,黑夜又降了下来,也没有再说话就睡觉了。 其实,刚才把黑夜照成白昼的光正是太白的剑气的光亮,一道剑气就把天下照成了白天还真是厉害。 此刻,两只蓝精灵还在顶着守护之光前进着,在宇宙间游荡,不知道去哪里, “海克斯,我们要走到什么时候啊!你想个办法啊!”如同两个星际流浪人一样,慢慢走在宇宙里,突然蓝精灵大叫,想到办法了,精灵石可以唤醒蓝精灵给我的水晶球,而水晶球里有回去的星空图,只要感应明一下不就行了。 于是,海克斯拿出精灵石可是感应起来,此刻我正在睡觉,床边的水晶球突然放光我怕惊扰到兰兰,就用被子给盖了起来,然后确认她已经睡下了,我才拿着水晶球出去到院子里看看是谁。 “唉,蓝精灵你终于练习我了,你看我现在都受伤了”, “手上,是谁能打伤你”, “就是你那个巫师,还有他师傅”, “他师傅你当然打不过了,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就是受了重伤,休养几天就没事了,你知道那个巫师变成了你的样子,才骗我出去的”, “哼,狡猾的于是,放心等我回去我一定替你报仇”, “好的,你们怎么样了”,然后他就把情况说了一边,我才明白过来,看来都不容易啊! “对了,你把星空地图给我,我们先现在回不去了”, “要怎么给你呢?” “你就闭着眼默念你的咒语就行了”, “那好吧!”接着水晶球就放光了,然后就消失了, “行了,谢谢你,可以了朋友,等我回去再说,我们现在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所以等回到大陆再说吧!” 我:“好的”,然后就又回去睡觉了。 漫步在传奇里(母亲节快乐) “时光飞逝,老夫也已经不再是少年了,而两位依然风华正茂啊!” 这是《神话》里书生说的台词,六十年前,六十年后,依然没有改变样子,在岁月里好像谁都想这样,只是这些只能出现在神话里。 还是小猫与小男孩的时光,小猫陪着小男孩走街串巷,留下来一串脚印,小男孩捡起落在脚边的落叶,随手放在小猫的头上,小猫高兴的围着小男孩乱跑,然后小男孩抱起小猫就跑了,随手带走了那一片叶子,直到留到现在,成了书里一片珍藏已久的叶子,并且写上了几个字“猫与男孩”,至今想想依旧是最快乐的时光。 也许是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小男孩并不喜欢与人相处,什么事情都自己去做,小猫也会跟在身边,有了心里话就和小猫说说,其实,男孩并不认为这样就是孤独,可能需要以后才会明白,这样的日子反而过的比别人更加的快乐,有时候会和妈妈一起去买菜,爸爸送去上学,日子过得倒也安稳快乐,时间总是在最快乐的时光里飞逝,男孩也成了大男孩,开始面对过去不能遇到的一些事情。 有好多的时候,一边迎着生活的风浪,一边总会想着过去美好的时光,或许是现在不那么的快乐吧!所以对于过去的时光才会如此的向往,总想回到过去,可是却再也回不到过去。 有小猫的时光,是快乐的,可是小猫也不能总是陪在自己身边,所以自从小猫丢失以后,就再也没有养过猫,走在路边看着别人身边的小猫总会触景生情想到和小猫的点点滴滴,所以总会驻足想那么一会儿。 男孩后来多了一副眼镜,看着挺白净斯文的,喜欢白色的格子衬衫,特别是夏天,喜欢一个人独处,即便是走在热闹的街上也会寻找人少的地方,自己举着冰激凌看着并不怎么好看的书。 男孩喜欢画画,画了好多小猫的形状的画,屋子里也有好多有关于小猫的饰品,妈妈总说还像个小孩一样,喜欢猫,男孩只是笑笑,妈妈也明白过去猫给男孩带来的无法抹去的快乐时光,所以妈妈也鼓励男孩,就这样也依然幸福快乐。 男孩没有找到过真的自己,却也没有迷失,坚定着向前走,但是各方面的压力也多了起来,开始对于生活变得吃力,开始重新考虑自己和生活,无论自己做什么爸妈都支持,爸妈只是有时候也会稍微提醒,错的就是错的,对的就是对的,就是这样男孩少走了很多的弯路。 男孩就是喜欢独处,这样会让自己觉得自己还活着,他怕找不到自己,所以独处带来的安全感曾让男孩很安心。 终于开始有了自己完全独立的生活,才发现生活开始了对于自己的全面反攻,没有爸妈在身边感觉很吃力,但是却也懂得自己一力承担,那段日子自己总是早出晚归的,不过却也充实,当自己午后躺在自己新的房间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一直忘不了的小猫也会有暂时不想的时候,还是笑笑,笑自己愚蠢可笑,不过却也天真可爱。 经过这么多年以后,男孩才发现小猫就是自己的传奇,小猫曾带着自己漫步于传奇里,所以才幸福到现在甚至到以后,在纸上重新画一下记忆里的小猫,感谢过去曾有你的陪伴。 “妈妈,这是你年轻的时候的样子吗?好可爱好漂亮啊!”看着照片突然这样对妈妈说到,是一个小女孩,很爱自己的妈妈, “是啊!你看,妈妈现在也依然漂亮啊!我的乖女儿也漂亮,像妈妈一样”,妈妈抱起女孩欣慰地说到,别提现在有多么的高兴幸福了。 自从有了女儿以后才发现家庭的开支大大增加了,生活的压力也随即变得大了,自己老公的工作也不稳定,直到最近才算安定下来。 有了女儿以后,妈妈曾幸福到忘记了一切,可是却也又被现实给打破了梦境,该洗衣服还是洗衣服,该做饭还是要做饭,这样的忙碌倒也减少了胡思乱想的时间,所以内心也并没有觉得有多么的难受,反而女儿的笑容成了自己无限的动力源。 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儿也渐渐长大,幸好女儿既懂事又听话,感觉是得到了更大的安慰,就是在这一年一年的琐事里,并没有感觉自己也在变老,直到再次照镜子,发现自己都有几根白发了,再看看女儿也长大了,自己怎么可能不会老呢,现在再想想青春,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了。 女儿喜欢做饭,打扫屋子,倒是让妈妈有了多余的时间,虽然现在已经早已远离了当初的贫穷,但是最快乐的还是最初的时光,小心翼翼的,却也安心。 女儿经常给妈妈洗头发,有时候就读书给妈妈听,直到妈妈睡着了才会离开自己去学习,爸爸也很满足现在的生活,是别人眼里幸福的家庭。 小女孩也长大了,喜欢留着长头发,喜欢绿色的格子连衣裙,也是喜欢独处,喜欢自己到处走走,因为自己有很多的美好回忆,没有什么是可以让自己伤心的,可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啊!终于女孩也迎来了自己的挑战,不过总能想起妈妈的鼓励就什么都不怕了,总能一鼓作气收拾残局。 又到了母亲节这天,女孩还是照例回家,每个母亲节女孩并没有送给妈妈什么礼物,直到这次才选了一条水晶项链送给自己妈妈,女儿和妈妈拥抱在一起,哭了,爸爸也哭了,一家人真的不容易。 也是过了这么多年才发现,妈妈带着女孩漫步于传奇里,女儿长大了又带着妈妈漫步于传奇里,浓浓的爱,诉说着时光里的温暖。 妈妈年轻的时候喜欢扎着双马尾辫,现在好久没有扎了,所以趁着妈妈生日就又做了一次青春里的打扮,仿佛一下又回到青春里很高兴。 女儿毕业以后也有了自己的事业,但是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回家,妈妈提到结婚的事情总会不愿意,总说要照顾妈妈一辈子,哪里也不去还是变得任性了,也是坚持的唯一的任性。 妈妈没有办法就这样生活着,但是怕耽误了自己女儿的幸福所以就一直说也不敢说,终于妈妈发现自己还是舍不得,也就不再提了,好像又重新回到了过去。 孤身独处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它也需要一个人承受,然后又把承受变成享受才是智慧。 男孩喜欢跟妈妈一起做饭,所以不论走到哪里都挂着家里,时常会打电话问问最近的状况,只要放心就是在外面呆下去的动力,所以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回家,从来没有自己出去玩耍过,好像有些东西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控制他,反而是一点一点摆脱束缚,只为让妈妈开心。 自己生活长大的地方,后来并没有讨厌,也没想过会拼命逃离,与我们不一样,男孩没有很大的梦想,没有想过要走多远,因为他习惯了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了,所以时间越久就越加的喜爱,喜爱眼前的一切。 女孩也是一样,看着自己长大的小镇也在一点一点变化着,虽然没有了记忆中的样子,但是只要是这个小镇就一直喜欢。 每次邻居都会说你看你家姑娘都这么大了,为什么还没有男朋友呢?妈妈只是笑笑, “孩子有自己的打算我们只是默默支持就是了,不想打扰她”, 邻居:“你做母亲的真能沉得住气,我就不行了”,说完母亲还是笑笑,因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到底是对还是错,只要女儿高兴就好。 这天女儿高高兴兴的拿着一本书回来了,是女儿写了近一年时间书,今天终于出版了,就迫不及待的回家里等分享这个喜悦,书的名字就是《一起走过的传奇时间》,虽然名字很好听,但是写的就是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家庭里的一些感动,当这些事情跃然于纸上的时候,发现字字都能敲击出心灵的共鸣,这才发现自己女儿真的长大了。 男孩也一样喜欢写写画画,自己开了一间画廊,有关于猫的居多,人们很好奇为什么主人这么喜欢小猫,等到读完了故事以后才明白,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是很重要的。 男孩经常带着爸妈去吃好吃的,不过却也努力工作,终于自己的画画终于得到了人们的欣赏和认可,成了某个公司的绘画师,生活也渐渐走进了正规,终于男孩的妈妈终于还是说出了口:儿子你就不考虑结婚成家的事情吗? 妈妈这么一问,男孩并没有很快的回答,这个问题自己何尝没有想过,看到身边的人都成双入队的,自己作为男孩自然有所感知,但是他觉得自己不敢去爱,因为想要找到自己喜欢的何其艰难。 女孩出版的书瞬间就感动了许多个家庭,也因此去了出版社工作,事业也算有成,长的又漂亮,又有男孩子追,可是她也觉得想要找到一个真的喜欢的人也不容易,所以都给拒绝了,她觉得可能是缘分还没有到吧!就一直这样独处的生活,有爸妈,有事业就是最好的现实啊! 就这样男孩独处着,女孩也独处着,忙于家庭和事业之间。 有一次女孩去陪着母亲逛街正好经过男孩的画廊,想要进去买几幅画,可是就在男孩见到女孩的那一刻从未有过的感情瞬间流淌全身,这是爱的力量一见钟情,也可能是两个人都孤单久了,这种感觉很快的就感觉到了,特别男孩又是有关于猫的主题,女孩也喜欢猫,有过和男孩一样的经历,所以就这样拉开了一场恋爱的序幕。 作为母亲何尝看不出这样微妙的情感,感谢老天终于让自己的女儿遇到不一样的人了,所以从那时开始就妈妈就开始密切关注两个人,发现不论是从性格还是独处的爱好都出奇的一致,拿出各自对于过去一些事情的见解,发现也大同小异,所以有些爱情不是没有而是缘分未到,总有一个这样对的人在等着你,你靠近我,我也靠近你。 就这样男孩和女孩走到了一起,两个妈妈也很高兴,分享着过去男孩和女孩的点滴,两个妈妈也很投趣,所以算是真的找对了人家了。 就这样,人们会觉得时光是公平的,有时候你拼命地去追求反而得不到,不去追求任其自然了又都出现了,生活就是这样爱开玩笑,所以也更加有趣。 所以男孩和女孩就共同漫步于传奇里,又成了别人眼里的幸福家庭,其实,他们对于爱也并没有去追求过,反而在爱面前都像是幼稚的孩子,所以又要一切从头学习,仿佛又回到了最初的时光。 有时候就算在家里,男孩和女孩也不说话,做着各自的事情,各自对于独处的理解出奇的一致,所以就变成了这样奇怪的局面。 但不同的是,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不是男孩就是女孩首先打破这有点沉默的气氛, 男孩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吧!然后叫上爸妈一起吃饭”, 女孩:“同意”,一场家宴又开始了,这样的快乐觉得每天都像是在过年一样,没有过分追求的反而更容易得到,这是男孩和女孩都没有想到过得。 再后来,男孩和女孩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妈妈有了自己的孙子孙女,或者是外孙子,外孙女,就如同妈妈和男孩女孩一样,就像当初一样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 时光真的好快,一不留神大家就都老了,但是那些故事还是没有变,当再拿起那本书的时候,可以读着读着自己哭了,那就说明自己是幸福的,一家人还是说着过去点点滴滴的快乐生活,在时光里寻找最美的感动。 仿佛一家人都漫步在各自的传奇时光里,希望我们幸福,也希望大家都幸福快乐,加油!!! 夏日雨和荷 在夏日里听花落,看流云,阳光静好的日子里,诉说简单的独处时光。 夏日里多了一点小雨,彼此江南意味就多了一些,赏清荷,在人不太多的地方欣赏独特的美景,也算是幸福一件,站在这里,其实并不在这里,而是到了过去古人的群游赏花,混合着夏日气息,便是美好的一天。 站在各色蔬菜面前,那些日常的、熟悉的菜式便不可阻挡的涌了上来,鼻尖微微用力,都能从中嗅出煎炒烹炸的香味来。 走过一家家店铺,气味绵延不绝,在挑选、比较各家商铺东西的好坏时,每个人心中都带有饱足的幸福感,还有什么气味或者声音,能比菜市场更能召唤起记忆的呢? 对于夏日的热情可能最大的来自就是美食了,随即刮来的夏日美食之风席卷而来,使得夏日的温度也不觉升高了几度,就是这样才觉得夏日多了一份朦胧的韵味,使得夏日如此留恋。 记得奶奶一到夏日就会做风味独特的黄豆酱,当然我也自行参与其中,从洗黄豆到蒸黄豆都觉得每个过程都趣味无穷,所以也听着奶奶的各处讲解,就是这样即便是呆一天也不觉得无聊,所以也就成了不知不觉中的安静美好时光。 蒸黄豆的时候可以吃一点,咸咸的,很软,很好吃,不过不要吃太多才好,只能当奶奶不注意的时候往嘴里几粒,可能是感觉最大的成就了。 那时候要买很多的黄豆,放到一起去蒸,我就是管烧火的,一开始可能连烧火都不会,所以也是慢慢学会的,就是把木柴放到火上就可以了,还要注意留出空间,这样才能使火旺盛。 凑巧那时候爷爷喜欢看报纸,正好做了黄豆蒸好后黄豆块的包裹纸,包裹好了以后就等待发酵,过了一段时间你会感觉有些臭味,这是正常的味道,而且软软的黄豆和黄豆之间也成了丝丝相连。 “奶奶,这黄豆为什么臭了,好难闻啊!” “唉,这就不懂了吧!这是黄豆发酵的味道就是这样,等到完全发酵了就可以了,再过一段时间就成了香喷喷黄豆酱了,怎么样想不想吃啊!” “当然想了,奶奶,奶奶做的酱是最好吃的”, “哎呦,我大孙子就是会说话,奶奶太爱你了”,接着就把我抱了起来。 那次爷爷正好出去,奶奶也没有注意,所以就用了报纸,没想到都是爷爷故意留下来的,结果就成了一个小的误会。 报纸上正好有爷爷画下来的比较感兴趣的故事,还没有来得及整理就被用做了包裹纸,结果爷爷回来以后就开始找,急得满头大汗,结果奶奶终于想起了是用来做酱了,又都重新剥下来换了新的纸,这才罢休。 纸都不能要了,而且还有点臭味,爷爷愣是忍受着这个臭味把上面的故事又重新写了一遍,那个厚厚的本子上写了爷爷很多个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故事,写了很多的字了,而且还写着过去爷爷自己的日记,可以说是无价之宝了,虽然留了下来,但总要出出气才行, “哎呀,老婆子你看这都成了什么样子了,还有味,不知道我最喜爱的就是看报纸了吗?” “哎呀,对不起啊老头子,没想那么多,哪些白纸谁让你都抽了烟了,站在只剩下报纸了,所以当初让你戒烟是正确的决定啊!”这样一说又把话题拉到了抽烟上,自制理亏就不在重复,所以还是要给自己找台阶下, “行了,行了就这样吧!不过为了补偿我,今天老婆子你要做饭”,过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找到一个借口让奶奶做饭了,没办法,爷爷觉得还是挺高兴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都是爷爷做饭呢?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但是当时有奶奶在身边爷爷就没敢多说,就说了一句, “这是男子汉应该做的,你也要成为男子汉明白吗?”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黄豆就会被放到缸里,然后放进新鲜的豆角和黄瓜又是一道酱腌蔬菜的美味,可以用来炒肉,也是风味独特,就是有一些咸,每次少吃一点就行了,所以对于吃历史可能比记忆里的还要长。 奶奶最拿手的菜肴就是酱焖鸡,鸡肉的味道加上黄豆酱本身的自然清香,美味无比,也一度成为童年里最具有味道的记忆美食,至今每年只要一到节日,酱焖鸡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因为它不仅仅是一道菜,更是美好时光的灵魂寄托,吃下去,才知道味道的永恒。 鸡正好是自己家里养的鸡,应该说是奶奶喜欢养鸡,平常吃的鸡蛋不是买的,都是自己家鸡下的,所以感觉更加的好吃,一到过年的时候就要做鸡肉,所以也是方便,安心。 酱焖鸡一定要有好的酱,就是奶奶做的酱,用酱做的汤料很重要,可以说美味全都在这汤料里了,有时候会加入药材,形成一种独有的幽香,然后将一整只处理好的鸡放进去,在锅里直到把汤料都吸收了才罢休,自然味道就更加的浓郁美味了。 有时候也会加入腌的蔬菜,也会使酱焖鸡锦上添花,非常的好吃。 记得,奶奶的院子里有一颗酸枣树,每到夏天的时候到秋天的时候都会有枣子满树,这就是奶奶的另一个拿手美食了——酸枣子蒸糕。 蒸糕里面放入鸡蛋要润滑的多,而且颜色呈现引起食欲的淡黄色,再把酸枣小块放在表面,放入糖然后像蒸蛋糕一样,放入锅中蒸,酸甜可口,甚是开胃,每次即便是直接吃也能吃的很好,不感觉像是少了什么似的。 每次早上一上学就会热点蒸糕吃,一杯纯牛奶,酸酸甜甜,把这孤独的世界都融化了,那时候感觉生活真好,因为有美食,有亲人的陪伴,还有自己,就是最快乐的。 特定的时间有特定的美食,因为那时候有奶奶在,所以能吃到,现在虽然自己也在坚持做,但却总是觉得少了点味道和热闹,手艺和心思总是欠缺那么一点,那么对于美食的记忆更多的是怀念。 我最喜欢在细雨绵绵的日子里,窝在我们心爱的旧羊毛衫里,身边堆得是我们珍藏的旧唱片、生火用的木柴和心爱的书,如此安静,如此平和,正是做梦的好时光。 下雨了,更多的时光是在书中或写字中度过的,写写自己认为好的故事,顺便在书中找点感兴趣的故事,就是这样一忙时间就很快就过去了。 做什么都有疲惫的时候,即便是自己喜欢的事情也如此,也会有疲劳的时候,在椅子上闭着眼坐一会儿,听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就会感觉有些心烦,所以就必须又要开始写字,投入到精神世界里去,一段时间仿佛只要一回到这个现实世界就会厌烦。 当时因为这个,涌上心头第一个感受就是必须打破这个沉默的局面:好像跑步啊! 就像几年前那样,不管不顾,不会理会旁人的目光那样跑,就那样子跑,看着身边的大树和植物都在纷纷后退,看着脚下的道路曲曲折折,跑过的距离总感觉有种人生的成就感。 那条河流,不管我现在在哪里,也不管时间过去多久,都丝毫没有任何的变化,依旧在静静的流淌,保持着过去的样子,喜欢的事情就是喜欢,从来没有放弃,依然每天都在坚持,这就是最好的人生的姿态。 曾有一段时间我认为下雨就是我苦闷的时间到来了,只能窝在屋子里,幻想着虚无主义的精彩的世界,毕竟不真实,却也能带来心里安慰,但内心的想法还是要打破。 “跑吧!就是这样穿着半袖跑出去,没有感受到清凉的夏日,就不叫真的夏日的感受”,就是这样想法我放下笔,看着漫天的大雨就跑了出去,就是这样子跑出去的。 无数的雨点打着我,敲打着我的身体,之前的幻想虚无主义世界被雨点彻底打破了,落,落,落,终于又落回了最现实的自己面前。 当时就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停的向前跑,所以那次算是最爽的一次了,之前可以一边奔跑一边欣赏沿途的风景,现在只想闭着眼往前跑,不管前面有什么只管闯过去就是了,在夏日里享受着自己独有的一份孤独,不再渴求什么,只想一路进行,释放出最真的内心。 说来也奇怪,自从那次跑步以后,仿佛生活被我的愚蠢和傻给吓怕了,就再也没有或者说很少的孤独了,有时候想要一个独处的空间都找不到,仿佛前面的森林也让开了路,未来好像真的就能看到一点什么了。 在这次的感受里,是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看待问题也不那么死板了,生活为难的次数似乎也少了,对于生活是希望自己被温柔以待,可是你不先打败他,他就不服你,所以对于生活有时也要有这样子“拼命三郎”的想法,不试试怎么知道没有更加广阔的空间呢? 想要做的事情,不论遇到什么样子的困难,都会想办法坚持做下去,坚持到底,你已经是胜利者了。 坚持,应该说是一个很特殊的体验,我们常常会和不同的人做同样的事情,可是每个人能抵达的程度却是不一样的,如此比较下来,难免会有些心灰意冷。 对于我们来说这样的问题是难以回避的,从自己开始选择跑步开始,在以后的人生里或许意义比眼前看到的将更加远大,能明白跑步就是能跑出一个世界来,你比别人的认识多了一个世界。 在坚持自己喜欢的生活时,心里就会有一个声音坚定地说:“这不就是你寻找并且想要的生活吗?” 确切的说跑步为我解决了迷失和独处方向的问题,当然最直接的还是跑步带来的快感。 一开始确实是自己在跑步,孤单是难免的,后来几个朋友也被感染了,就跟着一起跑,就像阿甘找不到生命是个什么东西,就一直跑啊跑的跑下去,直到在某一刻你想回家了,那说明你真的累了,现在全部的意义又都转移到了家里的床上,什么都不要想,只想好好地睡一觉。 生命或许本就是一场没有终点站的奔跑,而我们只是在各自的站点彷徨。 有时候彷徨加上迷失了,真的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或许一个错误的想法就会毁掉自己,就是这么简单。 在别人的眼里或许跑步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怪异的举动,所以每次出去跑步,总要做好被人注目的心里准备,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是也会让自己感觉些许的不安。 生活就像是盒子里的巧克力糖,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糖是什么味道的,所以有了期待,同时也有失望,或许这就是生活的魅力所在,不然也不会这么努力的去找回答案了。 有一次有人无聊问我:“你为什么喜欢跑步?” 我回答的就五个字:“因为喜欢跑。”我回答的干脆利落。 我从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这是跟自己独处的时候领悟到的道理。 我绝不会因为别人的什么意见而打乱自己的生活节奏,在我的生活里,每天早睡早起,每天跑个几公里,每天坚持看几页书,写作几页,就像是我与生俱来的人生法则,不得不去做,固执而又坚持着。 雨天跑步,晴天跑步,有风的天也在跑步,像极了人生旁路边里的各种风景,首先要有一个目标,如果有可能再转变成梦想,然后就一直坚持下去就可以了。 跑步从某种意义来说也算是跟生活的对抗,成为了生活里必不可少的出气口,首先你要知到为什么要去跑步,然后坚持着去找到这个目标,才算完成了一次任务。 不得不承认现实的跑步也许并没有想的那么好,这是一种无趣乏味的运动,实在会让人觉得除了累以外毫无意义,而且前方远远看不到尽头,也实在让人心生沮丧。 其实,这就是在考验你的坚持能力,一些事一开始本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当你坚持下去一段时间以后,你会有更多的发现,什么意义,更广阔的天空都会一一呈现出来,而你则又会眼花缭乱了,是最容易迷失的时候。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不论什么时候,跑步的人看起来似曾相识的感觉,他们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又像是什么也没想。 我和他们好像脱离了现实生活,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聚精会神的跑步的样子会让人不由得心生敬佩,对于我来说这不只是跑步,更是体悟和寻找人生的一种方式。 记得,以前家的后面是一个小荷塘,每到盛夏粉红色的荷花就很耀眼,成了夏日里的好去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那时候,没事的下午,爷爷经常带着我去这荷塘钓鱼,一坐就是一下午,有时天黑了也不回去,直到有人来叫回去吃饭才肯离开。 每次都会摘一个大的荷叶,蘸一点水放在头上就不觉得天气很热了,每次这会儿爷爷都会说, “嘘,小声一点,不然爷爷的鱼就会被吓跑了,不要乱跑”, 说完我就开始乖乖地坐在原地,一声也不发,看着静静的水面,盼望着鱼儿能上钩。 有时候来到这里的人很多,都是到这里来看美景的,也有树荫,所以人们都愿意在这美景的环绕下说话,小孩子更是主角,在我们这个队伍里不知道绕着荷塘跑了多少圈,直到累了才歇息一下,给夏日的人群里带来了很多的欢乐。 就是这段日子,觉得吃的巧克力糖都是一个味道的,没有变过,所以才感觉很美好,而不断变换口味的生活却一直找不到该有的意义,所以就一直寻找着。 一阵雨过后,总是把荷花打的东倒西歪的,各种形状的都有,偶尔能看到青蛙跳上浮在水面的荷叶,就觉得好羡慕,如果自己也能变得这么小该有多好啊! 总会拿着一本书来亭子里看书,这是后来的事情了,在湖中心有了一座小亭子,修了一座木桥,现在荷叶更是近在咫尺,钓鱼也方便多了,人们便开始羊亭子里面去,成了这一块晚饭过后的最佳去处。 再后来晚上也有了跑步的习惯,因为到了九点才感觉天刚黑下去,一不小心就过了半夜十二点,所以那时候对于夜有了很大的一次错觉,所以就开始早起早睡了。 早晨需要热身一下再跑的,不然跑着跑着就会头晕脑胀了,这也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做过了就知道该如何去调整了,就像是错误的生活,总要一点一点纠正才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 夏日雨和荷都沉浸在过去的记忆里,不觉在这里也能找到生活里的轨迹,你有怎样的感悟,就会有怎样的继续生活,也需要一边学习一边继续,这样才觉得有很好的只属于自己东西。 躺在草坪上,望着夏日里的夜,太美了总会有昏昏欲睡的感觉,然后告诉自己不能睡觉,或许会出现流星也说不定啊,就在你的一眨眼之间。 旅行,是一首诗 生活的一天从烤饼干开始,饼干的香气充满整个屋子,需要尽情去体会,一天的忙碌就是这样子开始了,所以需要认真对待才可以。 我们总想和生活讨价还价,想要夺回生活中我们没有的那些机会,也会想要懈怠偷懒,在生存的缝隙里喘息。 但是在这浮沉的命运里,如果真的想要把握在自己的手里,又怎么能够放松呢?喜欢的事情就去做,选择的人生就要坚持,对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一定要清楚,这才保证不在欲望的森林里迷失。 我愿意一直待在一个地方,就只是简单的生活,但是这样的生活太久了自己也难免会厌烦,所以在习惯到处走的同时,也习惯享受一个地方的独处,边走边等待的旅行,让我有了对于人生的另一个层面的认识。 人生会走过许多的路,经过许多的风景,有些路走过一次之后就再不会经过了,有些风景还没有留意就已经错过了。 但这就是遗憾,那些街道,那些城市,虽然后来我们一再地想要回去,但回过身来从记忆的海洋里找到相应的点滴怎么能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呢? 当你决定离开一个地方了,便收拾行囊,踏上旅途,前往异国他乡,在别处过着轻盈的生活。 过了几年以后,你又会重新回到过去的地方,回想这几年的事情,仍然觉得不可思议的,多少次回想起来,依旧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关于过去那几年岁月中依稀的失落感,在外面的生活奇妙而又艰难。 前面提到的生活是有质感的,但是有些质感则是空白的,就像是激流中的木筏,漂浮于水流之中,无法靠岸,没有依靠,在外有一种归属感是很重要的,它决定你是否真的安心在生活。 那几年的时间记忆好像没有任何的意义,但又从某个意义上来说,这是自己真实、不可抹去的现实,无论现在身在何处,都会感受到那几年记忆的触感,就像是沉睡的夜色中,突然伸出一只拉拽的大手,拖着你重回记忆之中。 当你决定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了,那么你的全新的生活也即将开始了,你想好如何去面对了吗? 在学校的时光里总会向往外面的世界,等到了外面的世界又无限向往学校里的世界,原来自己想要逃离的是天堂啊! 我们无法一直搭乘着时光的列车前行,时间一到,不论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必须要下车。 但是乘坐记忆列车的我们最终也会下车继续登上下一趟列车,开往下一段旅程,生命的道路在于未来,而不在于过去。 离开家的第一次,是爸爸不远千里送我去的大学,虽然是大学了,在爸爸的心里还是放不下,认为还是小的孩子,什么也不懂,等到了这个大学里的时候,一些东西注定要自己去承受,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你。 大学刚开学,自己对于全新的环境还有些拘束,等到熟悉了就不那么严肃了,又开始积累一些厌烦的情绪,一些自己认为讨厌的东西又会出现在眼前,不断的去适应克服,发现自己也习惯了。 自己也喜欢旅游和冒险,总会因为动身前往想要抵达的未知的地方,而内心充满激荡,虽然自己对于那片地方一无所知,但是还是充满了信心。 熟悉了大学里的环境,当课业不忙的时候,总会出去欣赏一下这个陌生的旅行环境,去了成都的大街小巷,所以一不小心就去了所有的地方,当然不只是看看那么简单,也出现了那么几个人让你难忘。 就像跑步一样,是寻找人生的出口,旅行的目的大概也有这个原因,有时候找到了出口,有时候则一直都没有找到出口,但是却不甘心停下脚步,用尽一切努力也要远离,远离眼下,远离原来的世界。 对于青春期的孩子来说,旅游就是一种令人向往的自由自在。也许,去哪儿旅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不能通过旅游这种形式,证明他已经长大,长大到他可以独自去面对这个世界了。 因此,旅游是一张成长的证明,是他已经长大成人,可以摆脱父母束缚的一种情绪。 但是却并不是这样,旅行也会随着年龄而慢慢加深所在的意义,青春里的自己没有父母的陪伴,根本不可能走的太远,所以想要单纯的寻找一点自由恐怕要比想象中时间更长,走的路也更多。 再大一点的孩子,旅行就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了。他会邀上三朋五友一起去旅行。而且,去哪儿旅行也有了非常明确的倾向,可以为了动漫去一趟日本; 可以为了那一座“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康桥,跑一趟英国; 也可以为了去感受一下沈从文笔下的小翠,走一回湘西; 也可能为了平复一段感情带来的伤痛,来一场藏地骑行……我们经常讲的诗和远方,往往最能在这个年龄段的旅行样式中呈现。脚下的路是旅行,心中放飞的是青春和梦想。 这个年龄段的旅行本身就是一首诗,就如同几千年前那位老夫子描绘得那般美:“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再往后呢?再往后,孩子渐渐大了,再也不愿和一个家族一起去旅游了。父母渐渐走不动了,只想着落叶归根,不想四处折腾了。而伴侣?伴侣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总有无数迈不开步子的理由。于是,一个人的旅行可能就成为很多人共同面临的一种形态了。 所以乘着年轻去旅行,才是诗意的人生,旅行,是一首诗,没错,但是也有年龄的限制。 有一个朋友,也是经常独自去旅行,我问她,旅行最让她流连的是什么?她说,是路上,尤其是几天几夜的长途列车上,躺在卧铺车厢里,她经常觉得,列车在黑夜里翻越的那一座座桥梁山峦,就好比是她人生经历过的一段段难忘时光,在那一段段时光的回顾里,她感动,她落泪,她微笑,她写出一篇篇文章。 可能到了一定的年龄段,旅行就变成了一次邂逅,邂逅一个人,或者一件往事,或者一段现实生活中已经很难捕捉到的飞扬的情感。 在旅行的诗意里,如果能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那可了不得,如果不是注定的缘分又是什么呢?所以就开始两个人的旅行,这样的旅行会带来更多的难忘的且深入各个细节的情感,这样的情感也更加的刻苦铭心。 成都有很多周末开团的徒步旅行。组织者会根据季节特点,选择最能体现季节特色的徒步线路。每次看到组织者发的漂亮的图片和一些煽情的文字,我都有参与的冲动。于是,有一天,我推掉了所有的事,踏上了旅程。 旅行团出发之后,我有点尴尬地发现,我竟然是团里最年轻的一个团员,其他的团友基本上都是六、七十岁的。我问组织者,这是老人团吗? 组织者笑眯眯说,这类徒步旅行参与者基本上都是老年朋友,这种团又被称作“徒步健身团”。 就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旅行就是一次锻炼身体——去一个风景不一样的地方进行体育锻炼,同时向自然证明,我还能爬山,我还能涉水,我还可以旅行。 所以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旅行的意义也在不断地改变,不论是怎样的他都是一首远方的诗。 “我本来就是喜欢旅行游记这东西,从以前就喜欢,他就像一场非常珍贵的修行,体会独处带来的乐趣,他让我必须有热情,爱情和感动,这样旅行的诗意才算完美了一些。” 不断的旅行,不断地去写作,这是一段时间我的生活状态,为了寻找一种诗意的生活,旅行是我的首选,因为不同的地方带给我的感受不一样,那么笔下的文字心情也不一样,那么我终于开始做了一个大的决心,多去一些地方,看看自己到底喜欢的是哪里,所以内心闪过的一丝的情感可能都会影响我的判断,所以也必须严苛起来,不带有任何的私人感情。 之前写过,去过内蒙古草原,也去过西藏,当眼前出现的巍峨的大雪山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告诉我,我就要爬过去,去征服那座雪山,可是各方面的原因也确实不能实现,旅行有了诗意,冒险是以后的事情了。 在旅行中的生活,遇见的是最美的风景,看到的是热情的笑脸,让你的每一天都充满力量。 这样的快感状态确实是很爽,倒也很累,不过是很开心的,这样活跃的大脑也会能最大限度的想到一些珍贵的东西,记下来就是很大的人生财富。 在平淡的日子里感觉自己还活着,或许旅行也是最佳的选择之一,因为和自己独处的时光会一下子想明白很多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也是自己现在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所以感觉自己突然变得聪明了那么一点点,如果说走的越远越靠近自己,那么旅行的独处也会是认清楚自己的好方法,过去现在未来交织在一起,或许生活会达到一种无法企及的高度。 从你拿起旅行箱,启程旅行的那一刻起,你会发现,原来外面的世界每一处都美到心惊,每一处都闪闪发光。 所以这样自己独处的时光真的不孤单,有欣赏不完的美景,有很多的美景照片也拍,随手写一篇日志,都把自己感动的不得了,所以也更加能够发现美,进化自己的眼界。 当别人问起你最近做了些什么时,下面两种回答,代表了不同长度的生命。 “就那样,每天都差不多” “出去旅行…,看了许多风景。”人生看到的什么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差距很明显就拉开了,你看到的往往只是眼前的地方,而别人看到的则是触摸不到的未来,虽然无法预料,但是总是充满着希望,会觉得生活又是另一番风景,眼界和高度不一样,自然会比不上人家。 旅行,让你发现生活中的美 喜欢旅行的人,是抱着一个欣赏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世界,所以她们能轻而易举地发现生活中的美。 比如,同样是现在柳絮纷飞的夏季,当柳絮粘在你的睫毛上的时候,你会很厌恶的去抱怨,而对于善于欣赏美的人,会轻轻送柳絮继续飘向远方,就像是暂时搁浅了的梦想,换个好的地方重新开始。 旅行,让你的思维变得开阔 走出去才会发现,世界上原来真的有很多很多种人,用各自不同的方式生活着。他们拥有不一样的价值观,让这个世界显得纷繁复杂又有趣。 记得,眼前只有几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他们每天都会做同样的事情,但是当你走出去的时候,才发现世界时那么的大,人原来是那么的多,人们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你却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做的事情如同孩子过家家,没有任何的意义,又要重新考虑才是,这样的迷失虽然不可怕,但是也不能一味沉醉在眼前,突破是很关键的。 旅行,让你善于接受新鲜事物 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其实都可以去尝试。无论成功与否,尝试之后你都会从中发现乐趣,发现更年轻的自己。 不害怕失败,不在乎别人是怎样的眼光,跑步对于我来说我就是喜爱,只是真的尝试才发现没有让我失望,跑出来一个世界的感悟,人生随着跑也变得开阔了,乐趣无穷,青春仿佛又回来了。 旅行,让你学会从多角度看待人生 原来有的人,为实现梦想吃尽苦头,仍然面露微笑; 原来有的人,放弃稳定的工作,只为开一家自己喜欢的小店; 原来许多人,都在一边流泪,一边咬牙坚持。 就像我们闯入城市的现实的梦想录,明知道一边吃土,还要一边仰望星空,这段时间总会过去,坚持下去,风景自然会变得不一样了。 旅行,让你的心态变得平和 当你钻牛角尖时,你更应该走出,去看看世界的另外一些人,你执着的事情,他们会执着吗?他们执着的事情,在你看来又是怎样。 生活给了我们太多的错误的思想,有时候顺便就验证了你一直坚持的思想的对错,有的则需要自己去特别的验证。 当你觉得自己说的话都是真理的时候,你没有意识到自己说的话都是没有根据错误的,虽然有的也在理,但是却适合一部分人,而不适合全部的人,所以里面还有好多的细节,等到自己真的领略了这些东西,错误的思想自然就会被放弃,没有旅行,你也不会找到一个真的自己。 旅行,让你更有气质 旅行可以赋予20岁的你,青春和朝气;30岁的你,气质和生机;40岁的你,从容和淡定;50岁的你,豁达和通透。 我现在想我还年轻,等我有钱了、等我有时间了、等我......这样的等待,最后得到的只有一颗日渐衰老的心。 所以,去旅行吧! 趁着年华正好,趁着还未衰老,去见未知的风景,未知的人,去见那个未知的自己,既然那是一首诗,就要自己一个字一个字去填补完整才好,生命渐渐有了圆满的轨迹,才算没有白白的变老。 当我坐在有蜡烛的夜里饿桌子上的时候,蜡烛里就像播放着一段一个人一生的电影,去追求,去流浪,去各个地方,发生的所有的事情都是魅力无穷的,我们也可能很难想象这是怎样的一种人生,但是就是这样才觉得这样才叫精彩。 我把所有能想到的画面都写下来,对于生活的感悟,不觉已经了然于胸了,别人不明白的事情你明白,你会给更多的人指点迷途,就像是天边的星星总能指引你找到属于自己梦想的南方,这样自己也终于不再迷失了,回首望着整个的岁月森林,也无悔了。 你看过了许多美景 你看过了许多美女 你迷失在地图上每一道短暂的光阴 你品尝了夜的巴黎 你踏过下雪的北京 你熟记书本里每一句你最爱的真理 却说不出你爱我的原因 却说不出你欣赏我哪一种表情 却说不出在什么场合我曾让你动心 说不出离开的原因 你累积了许多飞行 你用心挑选纪念品 你收集了地图上每一次的风和日丽 你拥抱热情的岛屿 你埋葬记忆的土耳其 你留恋电影里美丽的不真实的场景 却说不出你爱我的原因 却说不出你欣赏我哪一种表情 你却说不出在什么场合我曾让你分心 说不出旅行的意义 这首歌独处的情感一直让我非常非常的着迷,我也想过自己一个人旅行全世界,可是现在还不可以,所以为了这个梦也在一直做着准备,旅行的意义,对于我们都有很多的感悟,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喜欢。 趁,青春还没有走远; 趁,自己的这点激情还没有消耗完; 趁,你还有未完成的梦想; 趁,你还有时间; 趁,爱的人都在身边; 趁,还没有犹豫,就为自己完成这样的旅行吧! 美好的诗意在等着你,加油!!! 希望可以梦想成真。 魔域试炼之地 拿着水晶球又回去睡觉了,躺在床上我就想,如果不是真的强者那么就只能是被欺负了,害得蓝精灵流浪宇宙星空,望着这天大地大的世界,包括身边的兰兰,又怎么会知道世界之外的世界呢,还有如此多的文明混乱在一起,既是古老的,又是眼前的,仿佛一场时空的大混乱,难以捉摸。 想到蓝精灵坐着飞船去的,然后又不得不求助我在水晶球里的星空地图,感觉还是不可思议的,看着已经暗了下来的水晶球,想的太多困意就来了,马上要亮天了,所以睡了。 看着兰兰睡的挺好的,觉得有了她在身边才算安心,因为这次心并没有跑远,有她在的地方自己就感觉很安心了,不知不觉中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全世界了。 曾几何时自己还是被爸妈追着找对象的小孩子,上得厅堂也下得厨房不就是我要找的姑娘吗?我觉得兰兰就是我一直在等的人啊! 但是我没有想过自己的爱情会出现在在这历史时空里,特别是自己喜欢的古装美女,居然近在眼前,还真是实现了自己的梦境,这要是现实该有多好啊!就像《神话》里小川带着玉漱回到了我们这个世界一样,唯有爱可以穿越千年永不变。 其实,我自己也一直在寻找着,寻找着自己要找到的人,一见钟情我觉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要找到一个有共同的爱好,知心的姑娘就很难了,必须要有一定多的感情基础,一同经历的一些的美好时光,会让两颗互相试探的心更加靠近,在这些事情里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一缕缕红线,一条,两条,渐渐地变得多了起来,才发现一直在寻找的人就在眼前,离你并不遥远。 当然“爱情”这个东西来临的时候,会是变幻莫测、让人牛摸不透的,因为每个人的经历都不一样,所以遇见爱的方式也有千种万种,或许真的会一见钟情,或者真的是情路艰辛,也因此创造了这纷繁复杂的俗世记忆,不过初心还是想要找到对的人,一起走过剩余的时光。 很快的天就亮了,我还在睡觉,就被一阵美食的香味给叫醒了,这可能是第二次出现的自己想要的早晨里了,一个是梦,然后到了现在是兰兰,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了,一种幸福能出现两次,可能是真的幸福了吧! “行了,大懒虫起床了,有我这几天的照顾,觉得你好多了,还装呢,快,吃完下来走走”,虽然还感觉有些适应,但是也确实好多了,真的是受伤了才知道自己最想要什么,不过是一个最平常的生活, “走走可以,不过还没好呢,看来夫人还要多照顾一些了,哎呦,疼啊!”我承认是有点装的成分,但是真的不舍得这样的小安心,所以请允许我任性一回。 “行吧!真的拿你没办法,给你做的八宝粥自己喝,我还要去给你洗衣服呢!”她刚要出去,我就拦住了她, “唉,夫人,等会儿,我有话要说,衣服还是我自己来洗吧!就不麻烦夫人了”, “说吧!有什么话要说的”, “夫人昨天睡得还好吗?有没有做梦什么的”, “昨天睡得很好,只是不想走回去了,所以在夫君这过夜,怎么,夫君有意见吗?至于做梦嘛,又梦见你替我洗头发了”,她怔怔地看着我,然后随即一笑,很甜蜜, “没,没有,夫人在这我很荣幸,只是怕委屈了你,行吧!等我好了就天天给夫人洗长长的头发,对了还有昨天天突然大亮的异相应该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吧!”, “这个不知道,我还没有去街上,应该都看到了吧!一会儿我回家的时候看看,应该都在讨论才是”,她也好奇的说到, “对了,夫君你说天降异相,这是不是有什么原因啊!你说天外真的有天嘛!”兰兰突然坐在我的床边,这样子问到, “我,我也不知道啊!我们又不会飞,也看不到,管他呢,只要你还在我身边就好啊!” “切,你就会说我高兴的话,行了,自己起来喝吧!我先回家了”, “那好,夫人慢点”, “嗯”。 接着就出去了,又剩下了我一个人,现在我的情况是,虽然外伤好了,但是内伤还没有好,虽然外面还裹着布,但是却也可以扯去了,可以下来走了,算是基本康复了,就是由于她在我旁边把我给惯的,所以就偷懒了一下,她走了以后,我就把伤口上的布给撕了下来,然后穿好了自己的衣服,又躺回了床上,这几天可能是四肢都躺退化了,起来不会走了,看着闪闪发光的碧麟剑,看来需要重新考虑自己的实力问题了。 “喂你小子,别装了,都好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开始试炼了,你的实力还太差,不足以保护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现在要去魔域训练了,每个强者都是从面对更强着的面前成长起来的,你也不例外”,突然临走前老道送我的拂尘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像一面镜子一样,出现在了我的我的面前,显示出一个圈,然后能看到看到在里面吹胡子瞪眼的说到,吓了我一跳,合着这是来监视我的,还说什么宝贝, “前辈好,不知道前辈说的试炼之地是什么地方,在哪里啊!” “嘿,你小子真是气死我了,怎么哪里都不知道呢?”看到突然被我气的无语了, “好了,好了,到时候这个拂尘会带你去,记住到了魔域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跑,一切全靠你自己的造化了,里面有可以提升你实力的魔怪,还有数不尽的天材地宝,带上你的碧麟剑,去吧!未来很近,需要你自己去面对”, “是,前辈,晚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碧麟剑的来历如何,为什么这宝剑会到了我这里”, “我只能告诉你碧麟剑是远古圣兽碧血麒麟所化,是十大神器之一,威力无穷,想要解开碧麟剑的真正面纱还需要你自己探索才可以”, “是,晚辈自当竭尽全力”,说完,接着拂尘落了下来,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这好像是必然要走的路,从普通人变成强者,还真是不容易啊! 强者之路的背后都是从孤单里走出来的,因为这真的谁也帮不了自己,只能自己一个人去独自面对,闯过了就会达到别人看不到的高度,做不到反正就是一次生与死的旅行,也无所谓了,重要的是精彩就好。 不止是这个复杂的世界,在哪里都一样,在我们现实的世界里也一样,成长的道路也是这样的,就像极了在异世界的这种修行,只是这个世界突然实质化的真的出现在了自己面前,也没有什么不妥,和人生里各种困难一样,都需要去征服,这样自己才会变强。 躺着实在是太无聊了,所以沏了一壶茶就做到了院子里,门外世界喧闹的声音又都铺面而来了, “唉,你看到了吗?昨天夜里就像白天一样,真的是太神奇了”, “是啊!是啊!我也看到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类似这样的谈话很快我也听到了,可是又能说什么呢,突然门开了,是兰兰拿着一篮子苹果和梨出来, “唉,先生你怎么起来了,我就说你是装的嘛!”她突然小心翼翼的小声说到,她明显又在开玩笑,不过却挡不住那一丝笑容, “没事,就是出来走走,总是麻烦姑娘你不太好”,现在又改了称谓了,真的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喂,昨天还一口一个夫人叫着,今天怎么就成了高姑娘了”, “没办法现在是在外面,说好了要保密的”, “哦,那好吧!走吧!我们进去说”,一进屋就感觉轻松多了, “外面的人,特别是阿克里将军,都在询问你去哪了,我只能说不知道啊!还有全城果然在讨论昨天晚上天降异相的事情,茶馆说书的,更是说的神乎其神,还有面馆里等等地方,都在说呢,哦,这是刚买的水果你吃一个”,她突然把果篮给了我,我就顺手接了过来,又放在了一边, “这很正常,遇到这样新奇的事情大家讨论一下也是正常的,就随他们去吧!”看到我把果篮就放在了旁边,她一直在看着, “来,夫君,我去洗一下再吃”,然后就拿了两个苹果一个梨就去外面洗了洗, “可以了,吃吧!夫君”, “嗯,好的,谢谢夫人了”, “怎么样,伤好的差不多了吧!” “嗯,差不多了,到时候我会亲自去兵营看看的,自从出了事情以后也没有去管过,这可不行啊!” “行了,那里有人管呢!你就别操心了,还有你真的太累了,先是建立了这个幽州城,又把幽州城建立成了这样繁荣的境地,真的了不起呢”, “哦,夫人这是在夸我吗?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过就是看不下去这样的环境而已,所以就顺手改造一下喽”, “是啊!你多厉害啊!连受伤了你都不告诉我,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她突然就幽怨了起来,害得我有些不知所措了, “哎呦,我不也是怕夫人担心嘛,确实这是我的错,不过我保证下次不会了”,我顺手就把兰兰抱在了怀里,算是安慰一下吧! “好了,好了,我也不是生你的气,就是感觉你什么都不告诉我,把我还当人外人了”, “放心,下次不会了”, “好了,知道了,对了瑶城的工匠走了,早上特地向我辞行的,还有他们让我向你表达谢意,你的火锅很好吃,回去他们也会继做的,以后有事还请吩咐就是了”, “嗯,这次也辛苦这几个人了,临走给了钱了吗?我们也要表达一下谢意”, “嗯,给了,每个人都给了五两纹银”, “嗯,那就是二十五两纹银啊!我现在可没有这么多的钱还给夫人,等过一段时间吧!”我突然又放开她,她也从我的怀里坐到了刚才的椅子上, “什么,还不还的,你现在已经还不起了”,她突然得意的说到, “是是是,夫人的照顾之恩,确实是还不起的,不如用余生还好了”,我也肉麻的说到, “那就看你你的表现了,行了,就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了”,她笑了笑起来走了, “好吧!那夫人慢点”, “没事,我去把剩下的衣服洗完再回来喽!”接着屋子里又安静了下来。 此刻,在遥远的宇宙空间,两只蓝精灵还在飞着,没有飞船还真是麻烦, “喂,海克斯我们要飞到什么时候啊!飞了这么久了,连一个可以安身的星球都没有找到,什么时候到家啊!” “哎呀,你就别烦了,按照地图就快要到了,我们在坚持一会儿”,在这样重复的世界里,有时候再大耐心的人也会有出现厌烦的时候,所以是时候改变的时候就改变吧!不要以为自己有多大的能力,能做到就是能做到,做不到就要学会放弃,这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恰恰是认清楚自己的表现。 “好吧!你看我们的精灵之光也快消耗完了,现在真的好想回到森林里,见到族长他们啊!” “行了,你就别抱怨了,我们快走吧!这宇宙星空里太危险,不是可以停留的地方”,说着蓝精灵们又开始加快速度走了。 就在蓝精灵刚走的地方,突然出现一个很大的黑洞,然后黑洞又渐渐缩小,成了一个黑色的鳞甲巨兽,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没有见过呢?”说着,全身和黑洞一样黑的身体又消失在了原地,应该是又追了上去。 这是黑洞噬空兽,以吞噬空间黑洞为食,很难能找到他的本体,如同黑色的烟雾,飘来飘去,存在于宇宙星空几乎所有的地方,这种兽特别的好奇,因为在星空里真的找不到其他的生物了,所以看到蓝色的,在这星空里特别的耀眼。 就在前不久,天使一族停下来休整的时候,就被吃了几个天使,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黑洞噬空兽,摸不着头脑,就又跑了,再说这种兽不愿意打架,只要得到好处就跑,倒是有些神秘莫测了。 蓝精灵继续向前飞着却没有发觉危险已经来临,但是在速度上黑洞噬空兽是很快的,并没有打算去追,因为如果它想要追,速度是很快的,所以因为性格小心翼翼的,也不轻易出手所以就一直观察着,跟踪着。 此刻在蔚蓝星球,因为火种的出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始的恐龙并没有消失而是在一步一步进化,时间也因为火种文明开始变得有序,快慢一致,一切都开始变得有了初步的秩序,各种新的生物开始出现,一切都变得生机盎然起来。 火种文明先是被投放到了一棵大树上,火不断的着着,却并没有燃烧树,树好像安然无恙,然后有一只站立的剑恐龙发现了,用手触摸了一下,很热,很快的退了出来,但是却并没有发现过这样一棵可以燃烧的树,然后恐龙突然想到了什么,就去河里捉了一条大鱼,然后扔在了树上就跑了。 扔过去的鱼正好搭在了两根树枝上,大火突然猛烈的燃烧起来,就这样很快一阵烧鱼的香味传来,剑恐龙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香味,所以很快就被吸引了又跑了回来,用树枝把鱼给拨弄了下来,鱼掉在了地上,很快这香味又引来了,附近的恐龙。 所以剑恐龙用嘴叼起鱼就跑,直接就往自己的家里跑,一路上都是闻到了气味的各种生物,吓得剑恐龙只能拼命往家里跑,好在前面有一个个巨石迷阵,只有剑恐龙一人知道怎么过去,所以其他的恐龙就被挡在了外面,只能闻到一阵香味。 剑恐龙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里,此刻,鱼已经凉了,不过香味还在,吃惯了生鱼的剑恐龙,突然吃饭到这结实的坚硬的肉质,不觉感觉自己过去吃的东西真的是太垃圾了,现在这是什么东西呢,居然能把这么一条鱼弄得如此好吃,剑恐龙越想越开心,想要把那个东西据为己有,可是如何才能弄走呢,这么热,不过一看到鱼就先不想了,先吃药完再说吧! 就这样剑恐龙开始美美的享受着烤鱼的美味,一不小心吃完就睡觉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剑恐龙探出头,发现附近并没有其他的恐龙,所以就快速跑到那棵树下,可是树还在,燃烧着的东西没有了,奇怪。 其实,在昨天晚上,火突然就融入了附近的石头里,所以在众恐龙眼里就这样消失了,其他的恐龙因为热也没有理会就这样开始了新的发现。 剑恐龙失望的离开了,美味的烤鱼只吃了一次,真的是太无奈了。 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原来后续的所有文明都可能与这只剑恐龙有关,这只剑恐龙一不小心就创造了一个后续的灿烂文明世界,火种的出现,开始了漫长的演化进化过程,也由此开始了许多故事。 又是一天过去了,很快夜晚又到来了, “唉,夫君,这饭做的还可口吧!” “嗯,这鱼烤的不过,真是用心了,谢谢夫人”, “不知道为什么你吃饭的方式总能出乎我的意料,这么多的美食烹饪方法以前我怎么没有想到呢?看来书都读傻了,下次要跟夫君好好学学了”, “没有,夫人很聪明,只是觉得我们不应该只是这种单一的方式去思考问题,我们要用多重方法去做,这样就总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和方法了”, “嗯,对,就像生活,也一定要这样才有意思,我看夫君你外面的那个吊起来的袋子是什么,看着像个水滴”, “哦,那是打拳用的,没事打发时间的,里面装的是沙子,夫人也可以试一下,很好玩的”, “那不行啊!打上去估计是很疼的,我才不弄呢”, “那好吧!有空看我打就行了”, “对了,一会儿吃完饭我自己就回去了,就不打扰你了,你看我在身边你也不自在啊!” “没有,没有,夫人在这我很安心,不过夫人既然这么想,那就去哪里都行啊!” “哼,那还是说明你不欢迎我,所以我还是回去吧!” “真的没有夫人,你误会了,要不你不要走了,就在这里睡就行了”, “你看你紧张的样子,行了,明天再过来吧!我是逗你玩的,你这个样子那说明你还是挺在乎我的”, “这是夫人你的试探吗?” “嗯,算是吧!不过结果我很满意,行了吃饱了,走了,夫君好好的休息,明天再见了”, “行吧!那夫人小心点,我就不送了”, “嗯,再见”。门开了又关上了,很快就又剩我一个人吃饭了。 明月夜下,吃着鱼倒是挺好的, “喂,小子,准备好了,要前往训练之地了,带上你的家伙事儿”,老道的声音又从屋子里传来,我赶紧跑了过去, “前辈好,这么快就要去吗?还需要准备什么吗?” “什么也不用准备,只要你人去了就好了”, “那好吧!我们如何去啊!” “我的拂尘会带你过去,记住,到了魔域以后就没有人能再帮助你了,生存还是死亡都要靠你自己了,记住了吗?” “是,晚辈记住了,多谢前辈告知,只是不知道这魔域在哪里呢?” “魔域,魔域,自然是在冥界了,做好准备了吗?我们要走了”, “唉,等等前辈,要去多长的时候啊!” “知道你放不下她,只是每天晚上去就可以了,放心吧!到时就会带你回来了”, “那多谢前辈体谅了,我们现在就去吧!” 接着拂尘变大,带着我就飞出了屋子,飞向了夜空中,飞在了月空下,屋子里的蜡烛也随手熄灭了。 不知道快速飞了多远,突然看到一个很大的山谷,幽深万丈,直接到了地底深处,越是往下去越是感觉温度越来越低,突然眼前一片雪白,居然看到了雪,现在觉得居然很冷了,而且越是往下越是变得更加的黑暗,魔气森森,从远处传来一阵怪叫。 突然一只很大的蝙蝠出现在我的前面,接着从蝙蝠的翅膀处飘来许多的黑雾,瞬间就笼罩了过来,拂尘在这幽深世界显得格外的明亮,瞬间就把黑雾解除了。 “小子,这外围只是一些低阶魔兽,对你还不能造成影响,越往下走就越小心了”, “是,多谢前辈的提醒”, “这是一枚魔铃珠,可以帮助你在危险的时候度过去,记住这魔铃珠只能使用三次,要谨慎使用,还有强大的魔兽内丹不要管他,你还驾驭不了,尽量扔就是了”, “是,前辈”。 一直跑下去 在时代的喧嚣里,在生命里不断的寻找中,错过的一次又一次的爱情,阿甘和珍妮的爱情,总是曲折不堪,充满了艰难,随风飘散的爱情,也成了爱情里的经典范例,重温这些感动,也会体悟生命的真谛。 没有追求,没有梦想,会让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不断地迷失着,那么生活也就找不到意义了,只有阿甘自己不管世界在怎么变,自己就一直跑一直跑,直到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珍妮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阿甘给出了所有女孩都满意的答案:“因为你是我的女孩”, 看似简单的回答,却给所有人都诠释了什么事最好的爱情,阿甘虽然是傻的,但确是最聪明的,他只有自己单纯的梦想,想要一份简单的爱情,终于最后也完美得到了,而且最后也找到了一个最初的自己,不就是最好的结局吗? 或许阿甘并不懂什么是真正的人生和爱情,但是因为简单,反而触摸到了人生和爱情的真谛,再反观那些人,不断的在现实里迷失自己,没有梦想随波逐流,终究还是迷失在这无边无际的岁月森林里。 其实,自己跑步一开始并没有想那么多,也许只是想排出心里暂时的苦闷,后来跑着跑着就成了寻找人生的意义了,再后来完全就成了享受的状态,成了生活里的一部分,只因为不迷失,就不断的跑步,曾是一段时间自己的真实写照,所以这些东西都在不断的变化,只希望,哪怕是做那个最傻的人,也要找到一些实质意义上的东西。 有自己的一座庄园,没事的时候可以推着割草机除草,此刻,已经比很多的人都幸福了。 童年的阿甘在妈妈的呵护奋力挣脱了不能跑的现实,而珍妮的童年则是一开始就不是那么自由,所以珍妮才带着阿甘跑在田地里,祈求上帝可以将自己变成一只小鸟,远离这里,飞的越远越好。 后来阿甘去参了军,上了战场,珍妮在临走前嘱咐他“要保护好自己”。 而阿甘也听了珍妮的话,一次次在枪林弹雨中全身而退,不仅如此,他还帮助自己的战友脱离险境,拯救了很多条生命。 虽然故事离奇,却符合阿甘的人物设定,所以也很有说服力。对于战士来说,应该都想要这样的一个战友吧,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他,很放心。 人们自己的力量在天地之间是非常渺小的,就像一片轻盈的羽毛借着风飞起来了,于是就执着地往前飞,可是最后落到哪儿,都是不知道的。 随风飞着的羽毛并不一定就是迷失,也许它会落在孩子单纯无邪的眼里,露出天使一般的微笑。 或许会落在医院的树下,走过的人会看到,从长椅上起来,捡起了地上的羽毛,然后握在手心里仔细的端详着,现在过去和未来不停地穿梭在脑海里,最后竟在生命边缘的角落里找到了希望,于是它把羽毛揣在自己的口袋里,就此,羽毛结束了自己的漂泊,也给他带来了希望和笑容,一举两得,羽毛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所以看到《阿甘正传》结尾羽毛从空中轻盈飞起的时候就慨叹,阿甘领着珍妮给他生的孩子,完全不知道今后会有怎样的结局,不过生活好像终于回归到最初的平静了,珍妮也不会走了,不知道今后怎样,或许正是最好的结局,接下来应该会看着自己的孩子慢慢长大吧!会比所有的孩子都聪明。 生命是脆弱渺小的,但同时也是伟大坚强的,当我们为了一点一点的坚持而付出的时候就是幸福的,拥有爱,拥有自己就是最好的生命礼物。 到最后这样一直跑一直跑的时间,确实解决很多想也解决不了的东西,当更多的人接受这个方法跑步的时候,一些人生的疑惑已经被解开了,你为什么要一直跑下去?我也不知道,就是想跑,等到真的感到累了,想要回家的时候,就说明你或许明白了什么。 这时就想到,人生到处漂泊不定,仿佛命运是不可逆转的,但是对于我来说,不会相信什么命运,我只相信这些都是在自己手里的,都需要自己好好地把握才行,所以有的旅程即便是还没有准备好,就已经开始了,身不由己的感慨会很明显,是挑战也是机遇,把它当成最好的礼物去对待,都是由自己决定的。 人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执着一点儿,就能够收获片刻的感动,如果不执着的话,可能人生就找不到所谓的意义了。 我们在人生在自己的坚持里会发生很大的改变,能够把握的就是自己想到的一切,这种感觉,就是羽毛对风的感觉,随着风不知道会飘到哪里去,人生的惊喜和机遇也如此,可以找到一个可以安心的地方,所以才要坚持下去,找到自己的出口。 阿甘或许也代表着世界上那些单纯无邪的人,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这些被上帝吻过的人,每天都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他们会帮助别人,他们的内心很美好。 他们知道做一件事就要对得起自己的心,他们为了自己安心会不断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奋进,他们始终坚守内心的自己,始终会为自己的事业奋斗,但他们不是傻,他们只是像阿甘一样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好了,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找到一个真的自己,然后按照自己对的方式活下去,无愧于心。 我曾想过自己也会这样子不停地跑下去,跑下去,正是因为不知道为什么要跑,所以才要不断地跑下去,对于别人来说的困惑,而对于自己却并不知道这就是困惑,而轻松的解决了,因此跑步更加带来了人生的意义。 跑步有时候你会找到灵光一闪的瞬间,你会突然很明白这件事情,而不再困惑,跑着跑着你会觉得到了另一个世界,虽然自己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能看到眼前的景色,就是走不动身体,反而变得只有思想能动了。 在生活里你不知道什么东西会先到来,就像自己想跑步就跑步一样,有时候工作一天了想要在月下跑,感受一份夏的宁静,看着今晚圆圆的月,难免会想到有关狼人的传说,或许真的有吧! 有时候就想在早晨跑步,享受比别人先起床的满足感,有时候不知道什么时间段就去跑,只要想去跑,你只管跑好了,不用考虑这到底有什么意义,后续意义自己就来了。 在别人眼里或许我早就变成了一个怪人,只有自己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或许也就足够了,不用有太多的东西被束缚,简单自由一点往往会触摸到你想要的本质的东西。 跑步让我们发现生活中更多的美好,有时候就像是给耐心的充电器,用完了耐心,就要重新找回那一份热情,然后在生活里燃烧着热情,一切又都变得有趣了。 生活如此的多娇,只是会发生很多事情让我们急的跳脚,感觉生活不美好。 如果你有时间可以去到自己喜欢的地方跑一下,你会发现原来今天的天气这么蓝,云朵这么好看,有好多的形状,草也特别的绿,有时候会闪亮,是自己一直没有留意生活罢了。走出室外,你感受的更多的是自然的生活,这样回归自然的生活,你又多久没有感受到了,是不是都忘记了。 你是愿意每天坚持跑步,看书,有规律的工作,有规律的睡眠,有规律的饮食呢,还是愿意每天毫无目标的工作,每天只看着手机,每天只玩了游戏,玩够后又是一阵空空如也呢。 不同的选择有不同的生活状态,跑步可以让我们的生活状态更好,让我们追求更好的自己! 长时间跑步,我们找到一个真的自己,精神状态很好,我们还能培养不同的兴趣爱好,我们在自己的道路上前进,喜欢的就是喜欢,不喜欢怎么也坚持不下去。 有时,你总感觉自己没有精神,不知道要去做什么,所以这个时候就又想到了跑步,它就像是针对生活的万能钥匙,每次遇到打不开门的时候就试一试这把钥匙,或许还真的能打开。 身边的风景在不断地向后退,跑过了最远的地方,又往回继续跑,直到停下,到了家里才算安心,除此之外没有想过要停下脚步,因为只有家才会让你停下来脚步。 跑步的真谛在于坚持,坚持有时候真的很难,但也很简单。 每段征途跑到半路想要放弃时,如果你咬紧牙关,生活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当你认识到生活中的好多事情,比坚持跑步更要艰难的时候,每一次的奔跑反而变成生活中的一件轻松的事情,在你感觉迷茫的时候就会觉得作用无限。 跑步和你就融为了一体,你会感受到如果一刻不跑步就会难受,生活不吃点苦头,就没有的甜头,你喜欢跑步大汗淋漓之后带来的畅快感,喜欢跑到一个很远的地方,看不曾见过的风景,当你勇敢的坚持下去,世界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跑步的路上能够发现真实的自己,自己真实的感受,自己真实的需要,自己真实的写照,都会是一笔财富而保留下来。 跑步是自己跟自己相处的方式,这种独处的乐趣要比一起几个人要热闹的多,和自己说话也不觉得无聊,反而能领悟一些潜在的东西。 在跑步的过程中,只有你和自己内心在对话,跑步是一个跑出去的过程,更是一个把自己找回来的过程。 跑步坚持一段时间就很容易做到了,你会爱上那种大汗淋漓大口喘息后带来的愉悦感; 你会感受到跑步带来的身体变化:呼吸顺畅、身体紧致、皮肤纯净、精神满满; 你会迷恋上跑步为你消去的压力与疲惫,那是一种回归自然的样子,找回了自己的全世界。 就是那次下雨,或许就是想要淋一场雨吧!是作为挑战自己也好,是作为一种生活的享受方式也好,都要变得不一样,心里的畅快是付出努力以后才找到的,感受每个细胞的有规律的跳动会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 正是因为这些痛苦、酸楚,跑步才更有滋味 为了跑步,每个跑者真的对自己很坚持了!两腿发软,汗流浃背,口干舌燥,膝盖疼痛......在跑步过程中,跑步者即便会感到各种不适,也要坚持到底,只为了不负赛前每一天的苦练! 脚上起水泡、脚趾疼痛,这只是很正常的现象,正是这些痛苦才让我们一次一次坚守住自己,只要是运动就会有伤痛,轻松的跑步,那不是跑步,把每一个身体部位的疼痛,都是一步成长。 记得有一次跑过一片杏林的时候,绿色的果子都在慢慢地变熟,对于这样安静的东西就是喜爱,或许你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回去喜爱,或许是你喜欢的颜色,或许是圆圆滚滚的形状,都充满了独特的趣味。 迷失,从迷失中走出来,走过青春的这片森林,或许前面会有更大的森林等待你你去冒险,无所谓,害怕速度慢,就直接跑过去就好,还是不用在意什么,什么东西来了解决就好了。 跑步本身是痛苦的,但有些人偏偏喜欢这样快乐的感觉,自己一个人可以在操场上跑步,那是在学校里,走出学校就会看到很多的马路更像是跑道,需要到达无限远处的地方。 只有感觉不那么顺心如意的时候,才可以感受到自己真真实实的存在! 是的,跑步觉得自己还活着,就是为了打破自己人生里的各种限制所以才去跑步的,聪敏的话,不如我们细细地比对一下,对于生活里的苦恼,再对于跑步这点痛苦,那么完全就是享受啊!而且这还是一条捷径,虽然同样辛苦,但是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找到很多自己所追求的各种答案。 跑步如此简洁、纯粹,使人找到最初的自我。 也许一段时间你也会找不到跑步的意义,所以继续跑下去才会找到。 然后,当你冲破重重阻碍的时刻到了,你的身体变得轻盈强壮,轻松自然,像是灵魂的自由和解放,正是在这里,在追求跑得更快的路上,你才开始令自己惊讶。 所以说一开始你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跑步,既然不知道那就跑下去就是了,答案自然会慢慢呈现在眼前,当你找不到方向了,不如就跑步一下,或许人生更加清晰一点了。 我为什么会享受跑步过程中的这样一种成就感呢? 我真正想要的是自己不那么无知,去把比较复杂的生活变得简单,去追求简单的自由的自我,去接触内心最简单的自我,那被忘在一边、被各种事物层层包裹的自我,就要不断地去跑,才能跑出更加广阔的天地。 看不清楚前方是什么,就加快速度一直跑下去吧! 记忆里的十里桃花 从深谷的过去开出来的记忆列车,在每个站点都没有停下过,所以我们一路追着跑,在各自的站点彷徨。 认真的追求过,和没有追求过,哪个更容易到达心中的天堂呢?好像都不确定。 有时候越是执着的追求越会渐渐地远离目标,有时候越是没有认真的追求过,反而会不偏不倚地落到自己的手里,从这方面来说,追求也要有自己的方向和原则,不然只会越追越远,找不到最初的地方。 在小的时候从跟着爷爷在院子里种下那棵桃树的时候,围绕着桃树就做了很多的梦,过去的梦,现在的梦,以及未来的梦,到现在还没有醒来,也不想醒来,桃香的美味一直在诉说着一场美好的回忆。 后来在自家的空地里,也确实种过一片桃林,整个少年时代,自己总是一次次地往桃林跑,希望能找到另一个世界的记忆,奔跑在通往桃林的道路上,才让自己内心涌出温情脉脉的情愫,那是对于全世界的温柔。 从某一方面来说,这片桃林曾是自己孤独的源头,虽然我很不愿意这样承认,仿佛真的是有多美好就有多残酷,但那就是,我无法改变,之所以想要在桃林里发现一个世界,无非就是想要找到一个出口,可以进去自己梦想已久的世界里去。 过去是跟着爷爷在树下捡桃花,爷爷喜欢桃花的味道,用花来酿酒,所以有一段时间爷爷一直在喝着自己的桃花酿,风味独特,桃子香满口,我也偷偷的喝过,虽然现在觉得那味道犹如仙酿,却并不记得味道如何了,那样的情感已经丢失了好久了,所以这算是一个孤独,再也找不回的桃花酿。 现在呢,是对着清风数落花,长大以后自己依然喜欢来到这里,来到树下,多少岁月中,穿过那片草地,跨过河流,迈过小土路,为的就是能来到这个可以带自己前往任何地方的出口。 在这里自己可以安心的闭上眼睛睡一会儿,但残酷的是,自己不能永远呆在这里,在黄昏来临之际,夜晚袭来的时候,自己要顺着同一条路,就是自己来时的那条路,返回自己现实的世界。 “喂,桃子要洗干净了再吃,毛毛会让你的手指发痒的”,爷爷轻声地告诉我对于桃子的注意事项,这就是我第一次接触桃子的情形,记得那天感觉全身发痒,手上更是变得红肿,所以直到到了医院才算好了一些,就是这样的承受东西到来的方式,才算是真的刻骨铭心。 切开桃子,吃着确实好吃,可是代价也有点重了,所以在这个时候吃,才算有了一点的安慰。 那时候桃子仿佛是一个稀有品,总有不良人过来打桃子的主意,所以那段时间就和爷爷在桃园里住了下来,建起一到围墙,就开始了桃子的保卫战。 那时候没事的时候,可以和爷爷整天呆在桃园,在桃园下面是一条小溪,可以捕鱼来吃,小溪不是很深,可以拿树枝插鱼,不过总是不能如愿,自己插不到鱼,反而爷爷很熟练。 对于那个时候快乐是简单的,可以在水里插鱼,捉到鱼就很开心,捉不到鱼也并不忧伤,因为爷爷总是能捉到鱼,所以这样的欢乐就掩盖了那一点的失落,所以说过的忧伤只是被掩盖了,所以感觉美好,后来这样的忧伤就被不断的放大了,而快乐总是寥寥无几,所以感觉很孤单忧伤。 驾起一个简单的石灶,做一个木头的支架,把鱼一串就可以在火中烧烤了,味道可以很香的随着烟飘向远方,也能引来好奇的邻居们,一探究竟, “喂,老张,又带着自己所以烤鱼呢,你可真幸福”,被赞美的时候总有些洋洋得意的时候, “没有,没有只是带着它一起玩耍罢了!你去干嘛去啊!” “我去镇上转转,看看买点东西,就不打扰你们了,走了”。 一下子又恢复了平静,其实,这样的情景是平之又平的事情,在后来很多的时候却也这样说话,但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不论是说话的方式,还是独有的说话热情,还是当时的穿衣打扮,抑或是时光背景下的桃林,都没有再如此亲切过了,说话也变得简短了,在这些东西里少了一份快乐,多了一份孤独。 鱼呢可以先去掉鱼鳞和个内脏,然后洗干净了才能有好的味道,会在自己的家里带上一点盐,然后边烤边反转边洒,这样达到了极高点的快乐程度,是以后都无法超越的高度,有爷爷在身边的指导,有自己耐心的时光,就这样桃林才变得如此超脱了一切的美好。 这种感觉越是到后来越觉得美好,似乎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出口了,那个地方有我们最真、最美的期盼,有我们童年里最好的晚风,有我们心里最辽阔、最动听的涛声,睁开眼睛,梦境会被现实瞬间就包裹了我们,现实与理想总是这样咫尺天涯,或者说无可分辨。 晚上也是在桃林度过的,用奶奶的话就是:“带着你孙子去过野人的生活好了,反正每天都不回家,还要给你们送饭来,真是麻烦”, 奶奶虽然这样说,但是也是不舍得离开,陪着我们一起烤鱼,甚至再加上奶奶送来的酱炒米饭,吃着更是忘不了的更美的味道,过了一会儿爸妈也去了桃林,带来的就是火锅,这下子就更加的热闹了,有星星的陪伴,有亲人的热情,有美食,可能没有任何比这更完美的画面了,我笑得合不拢嘴,就没打算停下过。 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必须兼具入口和出口,除此之外,也别无选择,也无路可走。 后来就开始疑问,真的有什么能够俘获我们的内心,能够让我们在无尽的时光中看到我们的出口吗? 后来才知道,我们更多的时间,我们是置身于这样两难的境地,找不到生活的出口,也不想踏入现实的入口,我们曾在这两个世界的边缘流浪,莫名的伤心会时常笼罩着自己的内心,感觉压抑不堪,自己渴望的世界没发进去,而且也在为逐渐失去自己珍视的东西而感伤,就在这时一道意外的光炸裂在我的眼前,光亮渐渐暗淡下来,竟让我发现再次回到记忆深处的途径。 再美好的桃林也会有消失的时候,虽然我也很不想接受这个事实,但是它确确实实承载了我的所有的童年的记忆,美好的记忆,青春里再美不过的喜怒哀乐,所以在冥冥之中又成了踏上寻找桃源的路,在这已经有了很明显的答案,为了心中最初的美好。 再后来桃林就和前世记忆和爱情挂扣了,桃林下爱情的纯美也是后来又向往的,那个世界只能远观,而不能靠近,直到现在也是如此,所以就成了永远不可触及到的梦。 如今再想起桃林不过是过去最美的象征罢了,也成了坚持下去的某种动力,只为了最美的笑容,这一点就够了。 铁路沿着丘陵曲折远去,一个劲儿的向远处延伸,遥远的前方是那模模糊糊的绿色杂木林,小得像一个绿色的糖果,无论走到哪里,这光景都会无休无止地延伸下去。 从记忆深处开出来的列车,我们是无法一直搭乘列车前进的,时间一到,不论我们愿不愿意,都要必须下车,选择回头,选择过去,是因为我们惧怕了未来吗? 或许是,也或许不是,但未来总要慢慢到来,不过就当做是冒险一场,努力迎接未来吧!这将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乘坐自己的记忆列车,我们最终也会下车,继续登上下一趟列车,开往一段新的旅程,生命的道路在于未来,而不在于过去,想明白了这一点会感觉一切又都风轻云淡了,突然也觉得人生开明了许多。 当列车上的我们看到的时光、景物一一从眼前过去,我们的心就会变得沉默了许多,不想去想什么,也不想去做什么,只想盯着眼前的一切默不作声,过去的就过去了。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或许就是自己和命运抗争的过程,命运这东西类似于不断改变前进方向的一场风暴,当我们试图躲开的时候,这场风暴会追随着我们的脚步似的快速袭来,让我们无法躲避,又避无可避。 这就是命运最不讲道理的地方,身处命运风暴中的我们,只能乖乖跨进这场无法躲闪的风暴之中,紧紧闭上眼睛,摸索着、探寻着自己的方向,一步一步前进。 所以眼前又出现了桃林里的情形,桃林在帮我努力抵挡这不知方向的风暴,爷爷也在我的身前保护着我,仿佛是被这气势给吓跑了,命运的风暴又远离了,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或许一直以为这很难,所以才没有努力去抗争,直到有了这次的抗争经验,才觉得有了些自信和勇敢。 夏夜里,桃林更是迷人可爱,我就睡在爷爷旁边,临时搭的一个帐篷里,守护着过去的记忆,也在守护着桃子的美味,不觉中桃花已经有十里了,终于可以走一段距离了,让梦不再那么快的醒来。 记忆里的十里桃花(二) 如果十里桃花的花都落了,那该捡桃花到什么时候啊!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想一直捡下去才好,无惧岁月,也无惧年龄。 在桃林的附近有一座比较高的小山,有很多的小树,经常是我探险的地方,不过也时常被树木给划伤手指,不过却依然乐此不疲,成了村子所有小孩子天然的避难所。 每天我总会去到小山上走几圈,也总有那么每天都不听话的孩子,惹得自己的母亲生气,所以看到的场景就是妈妈一边跑着追孩子,一边做出想要打孩子一顿的样子,孩子就在前面跑,直到跑到树林里才安心,说说来也奇怪,孩子妈妈到了树林前就停下了,妈妈知道只要孩子跑进树林里就很难找了,所以妈妈也就不找了,坐在树林外面一会儿就回去了。 “哼,你个坏孩子,有能耐别回家,看我怎么收拾你”,妈妈说完就走了。 那天我正在树下睡觉,就看到一个比我还小的孩子跑了过来, “小哥哥,小哥哥,我又来了,没想到还真的在这里啊!”没错,我是每天都来这里的,这也是第二次我看到这个小孩子跑了过来,他也和我说了一些他自己的情况,就是又把自己的饭偷偷给小狗吃了,那时候家里都比较节俭,所以这样是不允许的,所以挨一顿打是应该的。 “你又惹妈妈生气了,不是告诉过你嘛,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 “对不起小哥哥,我只是不小心犯了错误,那该怎么办啊?” “一会儿我和你一起回家,去向妈妈承认错误就好了,就说下次不敢了,就行了,妈妈肯定会原谅你的”, “小哥哥,这样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你要态度诚恳一些,直到吗?” “知道了,小哥哥”。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一只翠鸟从树林的方向飞到了这个桃林下,我就来了兴趣,也跟着跑了过去,小孩子也跑了过去,不过也没有跟上,毕竟我们的速度太慢了,所以还是有些失望的。 就在我们失望的时候,突然看见翠鸟就在我的帐篷上停着,我就很高兴地在远处观看, “小哥哥那是什么鸟啊!怎么是这么绿色的鸟啊!” “我听到爷爷说过这种鸟叫翠鸟,全身翠绿色,好看吧!” “嗯,好看”。 对于那时候的小孩子来说,或许他不会听妈妈的话,但是会听我们大个两三岁小哥哥的话,所以要起到一个带头作用才好,所以也有意识地去往这方面去做,因为爷爷之前也说过这样类似的问题,也就记住了。 不一会儿,翠鸟衔着一片桃花就飞走了,我们也恢复到了原来的状态,就坐在了原地赏着桃花落。 “行了,走吧!我和你一起回家,承认错误吧!” “这,我怕妈妈打我啊!” “没事的,你去主动承认错误,妈妈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打你呢”, “那好吧!走吧!”接着就顺着小路去了他的家里,我觉得那次是走得最慢的一次,因为真的心里没底,不过我觉得他是相信我的,一会儿就就跑回了家里,我就在后面跟着, “妈妈,我回来了”, “你还敢回来,坐下……”,他的妈妈可能是看到了我,所以就变得温柔了一些, “哦,你怎么来了,他是你带回来的嘛”,他的妈妈指了指小孩, “是的,他是回来承认错误的,我已经说过他了,还希望婶婶能原谅弟弟”,其实,这么一说他的妈妈就心软了,只是一时的生气而已,等到你主动主动承认错误了,就一切迎刃而解了, “没事,他这孩子就是淘气,还让你操心了,实在不好意思啊!” “没事的,婶婶,这是我应该做的,我们大了就要起到带头作用吗?” “来,孩子,你看人家哥哥多懂事啊,再看看你”, “对不起妈妈,下次就不会了”, “在这待着给我好好的反省一下,等我一会儿就回来了”,接着他的妈妈就把我给拉出了屋子, “唉,你别说,这孩子不停我和他爸说的话,偏偏听你的话,下次要是再这样淘气,我就找你,准管事”,他的妈妈笑嘻嘻的说到,像是发现了什么新的大陆似的,我当然没问题了, “好的,婶婶,一笑他不听话,就告诉我,我来说他”, “嗯,还是大几岁更加懂事,以后,婶婶给你煮鸡蛋吃,也不能让你白出力啊!” “不用了婶婶,我就说他一些而已,没有什么的”,说着我就跑走了,这是我感觉做的有成就感的时事情,那段时间也算是助人为乐了,不过自己也学到了不少的东西,所以在这里也能看到成长的光影,也算是一段难忘的经历吧! 跑回去以后,就又跑向了桃林,正好看到爷爷抱着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猫,很是好看,所以这也是第一次接触到猫咪,没想到后来还多亏走了猫咪小贝,才陪我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其实,严格来说这并不艰难,只是暂时的一些出现方式,而自己还没有能力去接受而已,反而那时候恰恰是喜欢。 “爷爷,这只小猫真好看,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你何必王伸家的大猫生的小猫,已经快一个月了,所以就跑过来到桃林看看”,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时候自己穿着每天穿着一件白色的上面画了一个杨桃的短袖,夏天的记忆也随着这枚杨桃展开着,所以一说到夏天的水果,杨桃也自然位于记忆的前列,也必定会带来很多的故事,去回想这段美好的记忆。 “那好啊!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多了一个同伴了,我会给小猫捉鱼吃的”, “唉,现在小猫还小,还不能吃鱼,所以不能喂它鱼吃知道了吗?” “哦,知道了爷爷,那就给它馒头吃吧!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吃饭了”,后来每棵桃树都有了小猫的爪印,也成了小猫玩耍的天堂,后来小猫也和我们一样开始吃桃子了,不过我不给它,小猫自己也不会去偷吃,算是很懂事吧! 不过也总是好静无常,小猫在我旁边睡觉突然就跑了出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和爷爷看见了也跟着跑了出去,就看到小猫往一个地方跑,小猫上去就是爬到了树上去抓小偷的手,结果小偷的手就被抓流血了,又看到了我们跑来,小偷就想跑,可是桃园就这么大,想跑也很难,然后就看到一个人正在偷桃子,当时是爷爷拿着手电筒,看到小偷,爷爷随手就拿起了一根树枝就和我一起跑过去了。 因为都是有围墙的,进来可能好进来,但是想要出去可就难了,所以小偷急得跑不出去了,因为手里还拿着两个桃子,所以就更加难以出去了,就躲在那里抱着头不走了,然后大喊到, “别打我,别打我,我真的饿了,要不我也不会上这里来”, 本来爷爷想要拿着树枝去打他,可是听到这话,爷爷突然就扔掉了树枝,站在那里, “孙儿,去拿一根绳子来,然后再拿一块布给他包扎一下伤口”,听到爷爷的命令,我就跑回帐篷里拿了一根绳子又拿了一块布又跑了回来, “把它绑在树上,并且给他几个桃子吃,而且是洗干净的,我来给他包扎一下伤口”,听着爷爷的第二个命令就奇怪了,但是也不敢问,所以就照做了,又洗了五个桃子放在了小偷的面前, “来,放在他面前就行了,绑好了,我们就去睡觉吧!”几分钟以后就完事了,然后我和爷爷就又回去了,回到帐篷里就睡觉了, “爷爷,为什么把他绑起来还要给他桃子呢?” “先睡觉吧!明天爷爷告诉你,你就知道了”,然后继续抱着小猫睡觉了,虽然奇怪倒也不需要深究,爷爷做事是有自己的道理的。 很快的到了第二天,爷爷比我起的要早,我就出去了,看到爷爷正在熬稀饭,也看到了昨天的小偷,乱糟糟的长发,一脸是泥,我才知道原来昨天的小偷是村里的傻的人,众人眼里的傻子。 他叫什么名字我已经记不起了,不过好像也没有名字,大家就习惯叫他傻子,吃着百家饭长大的,也没有人管,自己的父亲去世的早,自己的母亲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所以就是这个样子了。 其实,从昨天开始我并不讨厌他,是因为偷桃子嘛,也不是,我只是跟着爷爷过来的,有点看热闹的成分,那时候好像并不知道要去生气,看着他被绑在树上,倒是有些心软的样子,不过爷爷自有自己的打算。 “孙儿,把这碗粥给他送去”,接着爷爷拿起一个碗盛了半碗粥说到,这是第三个命令了,我拿着碗过去了,给他放在了年前,可是他好像睡得还挺熟,就没有打扰他,放下一碗粥以后我就回来了, “行了,孙儿吃饭吧!他怎么样了?” “好像在那里睡得还挺好,还没醒呢?我也没有打扰他”, “嗯,不管他了,我们先吃饱了再说,放心,粥的香味会把他叫醒的”, 爷爷说完,他果然就醒了,但是手被绑住了,不能动弹,想要喝粥也喝不到, “喂,大人们给我松开好吗?我想喝粥”,听到他的声音,爷爷的第四个命令就开始了 “孙儿去把他给松开,让他喝吧!”我就放下碗就又过去给他把绳子给松开了,还看到了旁边吃完桃剩下的桃核,被绑着手是怎么吃的呢,可能是昨天还没绑完吃的吧! 不过我记着爷爷睡下以后又起来过,可能就是去让他吃桃的,不过却不敢问。 绳子一解开就迫不及待地去喝粥了,我看到他的嘴边还有土呢,不过却也并不在意,只觉得他很不干净。 爷爷此刻也走了过来,他好像真的见到大人似的,碗往旁边一放,就像古代人一样见到大人要行礼似的,行起了大礼来,爷爷过去就把他给扶了起来,并且说到, “门在那边,你去把你的脸洗一下,然后把这身衣服换上就可以了”,爷爷什么时候拿来了一身衣服,就过来了,接着他就跑去到小溪边,又是洗脸又是洗衣服的,把原来的衣服给脱了下来,衣服别提多脏了,可是我觉得他只是在听爷爷的话照做而已。 很快的换完了衣服就回来了,爷爷又给他剪了头发,头发剪短了以后就感觉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因为他比我大好多岁,所以也算是成年人了,头发弄得差不多了,感觉这人挺清秀的,为什么会落到如此的地步呢? “行了,以后你就在这里和我们住下吧!你可愿意在这里呢?” 他一开始好像没有听懂似的,随后才满意的点了点头,从此又多了一个伙伴,每天晚上他都不知道要巡查桃园多少遍,比我勤快多了,而且做什么都不是太差,一段时间接触以后,他好像比我还聪明,这是傻嘛,而且卖桃子的时候,他一人可以扛着两筐走,而我一筐都拿不了,所以对于他的错误认识也在转变,不知不觉中大家也转变了对于他的看法,爷爷也会定期给他工钱,就这样他也有了自己的钱,仿佛一下就变得聪明了,也知道穿衣打扮了,后来就离开了我们。 离开了这个村子,再见到他的时候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他并不是真的傻,只是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活着的意义,可是遇到爷爷以后就像普通人一样对待他,所以在爷爷这里又找到了希望,找回了失去已久的自信,活着又让他找到了生活的出口,或许遇到爷爷是他的造化,迷失了这么久也该找到出口了,也总算找到了。 虽然当时我有很大的疑惑,但是并没有问为什么,就好像现在做事一样,别人看不懂,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可以了,但是现在看来爷爷才是大智慧者,仿佛早就知道一样,那个大哥哥也没让我们失望,有了自己的事业,一个圆满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其实,并没有结束,这里面还有好多关于人生和运气的讨论,值得我们去探讨一下,人生的改变也多种多样。 后来爷爷也和我说了这个详细的故事,仿佛对于生活的这点智慧,我感觉都是来自爷爷的无影的影响,对一切都宽容一点,或许真的可以救人于水火之间,虽然也许并不是遇到的人都这样,但人心的温暖就此展现了出来,现在想想自己也很幸运,因为给自己的故事也完美了一些。 或许命运的风暴谁也逃不出去,但是却可以改变自己去适应甚至去打败这风暴,所以一切还需要自己寻找回来,或许还有机会。 就像他,偷了一次桃子,不但没有被罚,还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我觉得这好像并不是巧合,反而恰恰像是一次必然的相遇一样,改变是必然的,有时候命运看你太可怜也会给你改变的机会,所以抓住了就能真的改变一生。 后来,这个比较傻的他说过一句话倒是让我记忆深刻:“这小猫好狠啊,居然一上来就把我的手黑抓了,现在还有印记呢!”接着他就伸过手来还能看到三四道猫的爪印,我就觉得有些尴尬了,谁会知道故事发现的越来越暖心了。 记忆里的十里桃花(三) 看到他手上的猫爪印,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说了,就在那里一直傻笑,真的不知道是该道歉还是要安慰一下,故事的结局都超乎了我的意料了。 “走吧!今天我们一起去到集市上去卖桃,这么多的桃,终于弄完了”,除了吃个送给亲戚朋友外,还剩下好多的桃子,才发现再好的东西多了也会不稀罕,所以只能是去集市上卖了。 结果出人意料的好卖,因为是自己家种的,所以一吃就能尝出来,也正是这样桃子也逃过了腐烂的命运,我们也享受到了劳动的快乐,桃树一下空空的还真有些舍不得呢,不过又要等到来年才能再享受这样快乐的时光了,真希望一直长不大,这样快乐不就挺好的嘛,其实,细细细细地想想,和爷爷坐在一起说话的时光好像更加的多一些,就是这样也感觉内心很高兴,如果放在现在是肯定做不下去的,因为有些东西已经让你坐立不安了。 坐立不安也可能源于旅行,纯粹的喜欢旅行,而不仅仅是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情,旅行就像你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去过非常多的地方,自己并不是走马观花地欣赏世界各地的景色,而是走向生命深处,探寻人生的出口。 就像是前面比较傻的他,如果没有遇到爷爷也许真的就迷失了,现在呢,因为内心的一点改变整个人都变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找到了出口,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追求自由可能真的是种动力,希望能够自由地在世界中找到出口,走出灵魂的桎梏,或许人生也会进化到一种更加广阔的风景里去,就像这十里桃花,希望走到头就是自己想要的世界一样,因为有爷爷的在身边确实少了很多的迷失,这是与生俱来的幸福,也是我的幸运。 爷爷那时候总会讲讲对于过去的故事和对于未来的看法,第一次听到有关远方的论事就是爷爷说的,其实,爷爷也有很多的梦想但是没有冲破现实就只能呆在这里了,所以对于未来我的意识里也第一次有了一点大体的样子,有时候听的入迷了,连桃花落了下来,都不知道,直到爷爷给拨下去才发觉,不好意意地笑了笑。 未来,就是你站在茫茫大海的这一边,遥望着海的那一边,充满好奇心,憧憬这对海那边的向往,正是对未知的不了解与向往,所以才有了去追逐未来的勇气。 爷爷很后悔没有一直追下去,所以到了最后爷爷总是嘱咐我不论什么只要勇敢过去才好,即便它没有那么的完美,只要不留遗憾,也会是一个完美的人生,这是爷爷老了以后才意识到了,平淡久了,一些过去的道理都会在生活里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带着感慨的结果来找你,所以有了爷爷的一再嘱托,也就照做了,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做什么事情都要不留遗憾才好,这样才不会一笑而过,如果这样生活就真的没有任何的意思了。 那些最初的梦想,想飞却又飞不起来,但却一次次地激励着我去面对一切的坎坷,只能勇敢,只有勇敢的人才有一对隐形的翅膀,才有可能飞起来,像歌词里面一样,把眼泪装在心上,就会开出勇敢的花。 是的,爷爷帮助了别人找到了出口,自己却没有找到,等到找到出口的时候,爷爷的青春年华也早已经逝去了,只能让我这个年轻的人,不要重蹈覆辙才好,所以总会提醒我们,就像是爷爷认为的最重要的任务一样,时刻不忘记去完成。 与其担心未来,不如现在好好努力,这条路上,只有奋斗才能给你带来安全感,不要轻易把梦想寄托在某个人身上,也不要太在乎身旁的耳语,因为未来是你自己的,只有你自己能给自己最大的安全感。 我们要敢于面对,不退却,为了美好的未来,就算有无数荆棘阻挡,我们相信柳暗花明,我们就不能放弃。 其实,这些道理都是早已铭记于心的,就是做的时候才要刻意去准备才好,不然就会忘记了,一些困难本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却还是没有避免开。 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次挫折也荒废不了整个人生。我相信我现在之所以没有好的结果,那是因为我的未来有更美好的事! 就像这眼前的十里桃花,万花一起凋落反而是最美的,最美的年华,最美的样子也是最难以再有的美好。 记忆随风而去,流向昨日的阳光。寒露掠过,才知道一年四季快得不行,往往还没有准备好就上路了,因为这趟记忆的列车真的不是等你的,虽然有关于你,你想要有在桃花树的冥想的时间,好像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看到一个方向直接就走过去吧!不必回头,知道你明白了什么,才知道什么是活着的意义。 远方,在不远的地方,别怕未来的自己,没有赖以依靠的臂膀;别怕过去的自己,如何生活的狼狈不堪;只有现在勇往直前的力量,才足以战胜遥不可及的梦想。路,一直在脚下,奋勇拼搏,明日必定能找到自己一直寻找的世界。 在桃林里也不要忘记自我,找到自我,卸掉身心所一直背负的疲态感,即便是不停的离开和归家,也会少了很多的流浪感。 我们在生活中寻找乐趣,也寻找着平衡,该发生的事情自然会发生,该消失不见的人也自然会不见,我们只有顺其自然,多想也是无济于事的。 长期以来,对于自己还保留着一些执着,哪怕不见的人消失了也会继续去寻找万一又出现了呢?我总有这样的错觉,可是一直得不到答案,有时候明知道没有结果也会去追逐,可能才是真的痴心吧! 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就先把身边的事做好;不知道自己会遇到谁,就先学会善待在身边的人;不知道现在做的有没有意义,至少先确定自己不是什么都没做。迷雾里你或许只能看见眼前的很短的距离,但一步一步走过去走下来,雾就会慢慢散了,等待和拖延只会夺走你的动力,最后停滞不前。 十里桃花还在继续着,和小猫的点滴也是很好的,一个桃林居然也能撑起整个童年的时光,有时候想想也是不可思议的,或许生活就是这样,无喜无悲的时候也多,就是这样才能懂得去追求新的世界的心,能够真实的、活生生地感觉到时间的流淌,就是最好的感觉。 从一个城市转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车站转到另一个车站,一个人像流浪汉一样的逃开自己所熟悉的一切,那是需要一种怎样的勇气。 从来没有想过只为心底那一抹逃避,可以那么疯狂的躲藏。以为这样可以匿藏好心中那份美好,在边缘的小镇筑一座孤城,自己来守望,若不是为一个人,谁会固守一座城呢。 很多事,不是我想,就能做到的。很多东西,不是我要,就能得到的。很多人,不是我留,就能留住的。不再挣扎,不再纠缠,我一个人也很好。 有些事自己心里明白就好,不必将情绪写在脸上,也不必将不满同人说起,更别像个固执的傻子一样去较真。 人生也是很开阔的,这些点滴都需要自己去一点一点体悟,所以一切又都回到了最原始的孤独,独处才是生活里最长时间的且最真实的状态,或许明白了,你会发现一切并没有如此的狭窄,只是自己一次又一次将自己束缚了而已,不断跳出这个怪圈,你会有可能,是才有那么一点的可能找到自己的喜爱的世界,一切还需要不断的努力才好。 第一站:魔都山谷 此刻,夜晚的幽州城静谧安然,除了打更人几乎都睡了,越过整座城池,不敢相信会遇到这么多世界的重合,真的像是时空的大混乱,却又各自成一方世界,原始与现在并存,各种神秘种族层出不穷,各种文明相继并起,渐渐地将赤罗大陆推向末世的预言,原来这超文明的远古大陆,也会变成宇宙的一粒尘埃,尽管之前是如此的强大文明,由繁盛一步一步走向没落,又要寻找新的世界出口。 夜晚最适合一个人出来走走,独处的时间会让你明白你现在的状况,此刻高兴或者伤心就一目了然了。 在这黑漆漆的夜里,一只小猫正在努力的奔跑着回家,打破了原有的平静,回到主人的家里,首先要爬上树,然后从树上跳到墙上,再从墙上下来,回到自己的柴房,然小猫后躲在一堆柴火前,望着眼前的空洞。 或许连小猫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快的回家,只知道刚才的突然出现的空间让自己很害怕,小猫不知道这是什么,里面漏出来的气息,让敏锐的小猫瞬间就能想到家里才是最安全的,因为刚才的气息分明是死亡的气息,所以才看到了小猫在夜里狂奔的情形,不过并不影响幽州城的安静,该睡的人还是睡着,或许只有小猫遇到了这个空间。 没错这个突然降落的空间就是魔域,就是恶魔的世界,不过因为恶魔总是侵略其他的种族,所以各族早有灭掉恶魔世界的打算,不过这恶魔的世界也神秘异常,似乎不可打破,也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维持着,所以久而久之也就成了公认的试炼之地,击杀魔兽,魔人,魔种,甚至是传说中的魔皇,都曾被击杀过,不过魔界似乎也层出不穷的出现强大力量,所以各族也损伤惨重,不过从很久开始就已经开始了这样的试炼,从未间断过。 这是一枚黑漆漆的珠子,外面魔气环绕的,里面似乎蕴藏着很大的魔声,只要一释放出来就会让低阶魔兽瞬间化为泡影,所以这是好东西。 “你小子,记住了吗?只是让你来试炼的,可不是过来送命的,打不过就跑,相信你小子能做到”,老道拱着鼻子说到,这个你不能总叫我小子啊,我是有名字的叫凌风,是兰兰给取的,我觉得挺好听的, “那个,前辈你还是叫我凌风吧!怕您不知道我的名字”,我摸着鼻子突然说到,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呢! “哦,你是觉得我叫你小子不好听是吧!还凌风,就叫你风子吧!”老道突然咧嘴一笑说到,很明显是在开玩笑,这是所谓的仙人嘛,一点仙人的样子都没有,不过力量确实不可小觑。 “行,只要前辈高兴叫什么都行,前辈的嘱托凌风记下了”,我恭敬且无语的说到, “嗯,老道我会在一天后过来,带你出去,切记这里魔域的封印可不是你能打破的,我没来之前可不许跑,再说有封印你也跑不出去”,老道突然又不屑地看了我一眼,我就那么差劲吗? “是,那是自然,凌风一定会等到前辈来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肚子饿了怎么办啊!”我也无语地问到, “这个你自己看着办,气死老头子我了”,老道说翻脸就翻脸,没办法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那,晚辈记住了,就自己看着办了,对了前辈刚才那只蝙蝠是什么魔兽”,说完笑,又开始严肃的说到,毕竟这可是关乎自己的生命,万一交代这了,那找谁说理去,不过这也是自己的挑战,是自己必须要走的道路,所以才要知己知彼,哪怕多出一丝机会也是好的。 “刚才的只是低阶的一级魔兽,地魔蝙蝠,靠黑色的有毒雾气使人中毒,不过对于你来说无所谓,你现在也就能打打这些低阶魔兽了,行了老道我要走了,你就自己玩吧!” 说完,老道就消失在了原地,只剩下我自己了,初次来到魔域,感觉身体还是有些冷,本来还想让老道先陪我进去看看呢,现在没戏了。 前面是一个黑漆漆的山洞,到处巨石林立,还有打斗过得痕迹,巨石被一分为二看来挺惨烈的,刚才的地魔蝙蝠早就飞走了,不然先用它练练手。 向前走了走,就坐在了山洞边上,现在的装备是一把匕首,碧麟剑一把,老道的拂尘,还有一枚魔铃珠,不过好像也够用了。 不过现在也没事,就在洞边先睡一会儿吧!所以就眯了一会儿眼睛,突然感觉好像被什么东西给攻击了,这是漫天的地魔蝙蝠飞了过来,无数的黑气化成巨石像我砸了过来,只有赶紧跑了, “你这该死的人类,居然又跑到我们魔界来,看我们就能解决掉你”,没想到这魔兽蝙蝠会说话,吐着黑气一边说话, “哼,不过是一些低阶魔兽而已,看我不杀了你们”,此刻,我一边躲闪巨石,一边靠近过去,不过到了近处才看清楚,可能是招惹到了一个蝙蝠族群,所以再靠近一点,把那只刚说话的蝙蝠杀了就是了, 我没想到自己的速度在这魔界突然就快了很多,碧麟剑一道绿色的刀影直接就劈了过去,把刚才说话的蝙蝠给打成了泡影,不过随即我又受到了攻击,被石头给砸的受了皮外伤,所以很快就又躲回了山洞里,一只两只还行这么多只有逃走的份了,不过我怎么感觉魔界这么小啊!一上来就遇到这些魔兽。 躲进山洞里本以为这些臭蝙蝠不会进来,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山洞倒成了很好的攻击地点了,所以没办法第一次来魔域就被打的落荒而逃。 我还是一边拿着碧麟剑一边砍石头,很快石头就堆满了山洞,终于看到了山洞里面出现了一点光亮,就快速跑了过去,等等。 等等,这是悬崖,我还没招惹谁呢,就这样跳下悬崖了,不行,想想办法,看着拂尘和魔珠也不敢用,这时伤口的血又滴在了碧麟剑上,碧麟剑碧绿的光芒大盛,一剑劈下去,确实威力变大了许多,把很多的蝙蝠打成了泡影,但同时自己也被巨石击中,就坠落了悬崖,这倒好,一开始就要挂掉了吗? 不过这总算是摆脱了蝙蝠的追杀,这些蝙蝠好像喜欢这发光的东西,就比如这个碧麟剑,所以就坠落了悬崖,在我掉下去的时候,这些蝙蝠开始抢我的碧麟剑,不过还在没有抢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一摊黑水里醒了过来,好在没有挂掉,不过身体也再次受伤了,再加上旧伤,显然是雪上加霜,一边拄着碧麟剑,一边走到一块大石头下,只见到上面写着“魔都山谷”。 山谷秘境 有时候你就在想,虽然这是我熟知的自己长大的世界,但是现在看来确实是陌生了很多,仿佛一颗离开的心早已尘埃落定,只是时间早晚的事情。 在过去有些事情里,做错了的事情也就过去了,不再想起也就忘记了,有些事情则是一直无法忘记的,也是再也无法弥补的过错,就像你被狠狠的羞辱了一顿,然后这份耻辱感一直伴随着你,你想摆脱却摆脱不掉,在每一个你独处的时光里都会想起,然后就开始折磨你,你才要想尽办法去解决它,不然就会出现迷失。 其实,在这样的事情里,也并不要大惊小怪,有时候这些事情恰恰是你在迷失的时候,才会更容易发生的,而你自己却还不知道,直到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才会悔悟,可是一切又都晚了。 在这魔域虽然到处黑气森森,但是却看不到其他的空间,只有亲身处在其中才知道这里并不小,而是你还不了解而已。 好吧,承认一上来就被这些低阶魔兽给打落到了悬崖下,可是凭借自己现在的状况,一只两只地魔蝙蝠还可以,可是这是黑压压的一大片,所以就只能是走进绝路了。 跌进悬崖的那一刻,里面黑洞洞的,看不见前方哪怕咫尺的距离,随后因为疼痛眼前就真的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如果说原来只是三寸的天堂,那退一步到了魔域,就是万丈的深渊。 “大哥,那个人类被我们给打下悬崖去了,应该会没事吧!” “嘿,你个蠢货我们是魔域的魔兽,是没有感情的,你倒好同情起一个人类来了,别忘了这个人类就是过来杀我们的”,这个稍微大一点的蝙蝠突然大喊到, “可是,这是我们先发起攻击的,要不他还在那里睡觉呢,我想他应该不会伤害我们的”,这个蝙蝠小心翼翼地说到, “唉,老弟啊!你刚出来,还不知道这世界的残酷,不要把那些人都想成是好人,行了,你不要呆在这里了,还是回家吧!来人,带他回去”,这个蝙蝠大哥摇了摇头,无奈地说到,他承认自己是有一个好弟弟,但是唯独也是唯一的不足就是太善良了,完全不像一个魔兽所有的本性。 “大哥,那人掉下悬崖定会粉身碎骨的,不用我们动手了,只是可惜那把闪光的剑没有抢到手”,又一只蝙蝠飞过来恭敬地说到, “行了知道了,大家都回去吧!”接着一大片地魔蝙蝠又都消失了。 或许生命本就是一场轮回吧!过去做过的事情,也会第二次出现在现在,在这个重合的时光里,在不知不觉中就又回到了最初的事情和点上,特别是在掉落悬崖的那一刻突然明白了好多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跑步? 不知道,就是没有理由的跑,我就是喜欢跑步。 什么都不为,我只是想跑。 才明白生命里是没有自怨自艾的,当你被欲望纠葛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就是一味的向前跑,或许一切又都成了最好的安排,在这复杂的生命里,或许正是这样随遇而安的坚持着自我,没有任何的欲望,才更加会获得生命最多的馈赠吧! 跑到一个海岸,看一会儿远处的海浪,然后掉头再往回跑,什么都不想,仿佛只是这跑步里就已经看到了生命的轨迹。 不知道用了多长的时间,总算第二次醒了过来,虽然这水是黑水,前面的大石头上虽然也写着“魔都山谷”,但是却感觉不到一丝的魔气,反而觉得像是又掉入了另一个世界,眼前变得有生机多了。 前面不是黑洞洞一片的,而是到处发着幽光,仿佛是石头的光亮,但又不像,有低矮的不知名的植物随风飘荡着,有小溪水在石头间流着清水,看到这水能喝就喝了几口还挺甜的,才又回去坐在石头下休息一下。 看来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上面只是一些黑气屏障,其实,山谷底下才是真实的状况,小小的山谷也有这么多的奇特的地方,还不错。 现在自己的状况是更加的糟糕了,衣服也被黑气所化的石头打的破破烂烂的,虽然把几只蝙蝠打成了泡影,但是相比来说自己的代价还是惨重的,什么都没有得到,反而受伤了。 但是奇怪的是从这么高的山谷下掉下来居然没事,还能醒来站起来在这里休息当真不可思议,世界一变,仿佛一切都变了。 “额”,这时从天空中飞来一个东西,看着像是一只大鸟,这时才发现,原来黑漆漆的空中,也变成了蓝天白云,难道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会吧! 大鸟的速度看似缓慢,实则很快,瞬间就到了我的身边, “嗨,你醒了,感觉怎么样了,身体好点没有”,看着前面这个会说话的鸟,不,是像人身上长了一对翅膀,然后尖尖的鼻子,雷公嘴,感觉自己倒像是一个奇怪的物种一样,不过看到他这个样子,我不由得想到了什么,三个字脱口而出:“雷震子”,我就壮着胆子的问到 “你是谁啊?”他一边给了我几个红色的水果一边,我一边问到, “你好,我叫雷力,刚才你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是我接住了你的,当时你已经昏迷了”,他一边吃着果子一边看着我,又一边说到, “哦,那谢谢你了,这里是哪里啊?” “嗯,你都看见了,这里就是魔都山谷,是我们雷族世代居住的地方,这里虽然叫魔都,但是和外面的恶魔世界不一样,这里是没有恶魔的,每个空间都自成一方小世界,你可以在这养好伤再走”, “那太好了,我是被那些地魔蝙蝠给打下来的,现在受了伤,所以要休息一段时间才好”, “没问题,不过这里也不能乱跑,你就呆在这里就行了,快把它雷灵果子吃了吧!对你有好处的”, “就是这个果子嘛,红红的看着挺好吃的”,我拿起果子仔细地看了看, “你叫什么名字,这魔都已经好久没有人来了,所以对于你还是挺好奇的,不要介意啊!” “凌风,没有,有什么话尽管问就是了,我不会在意的”, “凌风,好名字,那就好,我看地魔蝙蝠攻击你,应该是你手里发光的剑吧!这些蝙蝠在黑暗中待久了,所以对于会发光的东西就会很喜爱”,他说的正好验证了我之前的猜测,这些东西果然对于发光的东西感兴趣, “哦,这个我已经知道了,谢谢你”,然后我就拿起一颗雷灵果吃了下去,不觉像是身体被火烧一样,感觉很难受, “别动,一会儿就会好的,雷灵果虽然霸道,但是对于疗伤是很有好处的”,看到我这个样子,他突然解释道, “知道了,我尽量忍一下”,然后我就在地上痛的起不来了,过了一会儿才感觉好点。 极寒兵刃 对于我来说,我不能接受呆在原地什么的事情,这让我内心很是不安,所以经过彻底的流浪以后,我还需要去流浪,这样的命运暂时还不会改变。 因为感觉这里已经不属于自己了,虽然自己的一切都在这里,但又不得不去找到新的可以栖心的地方,这样才算安心。 失去的青春或许是真的逝去了吧! 即使来到这个历史时空,也没有再来一次的青春的机会了,只能不断向前,挑战一切,怀着孤独的心继续向前。 或许对于我们来说,青春就如同这异世界的大陆,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冒险,所以它精彩。 而在这青春的冒险里总会有一段时间也如同呆在这魔域一样,眼前黑漆漆一片,看不见未来的样子。 所以一不小心就又来到了这魔域世界,也许是新的冒险旅程,或许并不认为是孤独的,现在又是受伤和奇遇,所以还是挺新鲜的。 吃了雷灵果以后,过了一会儿才感觉好一些,觉得身体被燃烧过后又化成了一种能量,随后散布全身又舒服极了,果然伤口也没有那么痛了。 “雷灵果树是只有在世界的雷电发源地——雷公谷才有的,这是父亲上次去雷公谷要的一棵树,在魔都也正好有一个闪电崖,所以这果树才算活了过来,凝结了雷电的热精华,所以对于疗伤是有很好疗效的”,他还是一边吃着一边解释道,我看着这果子对于他好像没有什么影响, “是这样啊!那你吃这果子怎么没事啊!”我好奇的问到, “看好了,电闪雷鸣”,接着从空中就劈下无数的闪电,将那些发光的石头都打成了碎块,原来这雷力修修炼的是雷属性功法,怪不得雷灵过他吃着没事呢。 “看到了吧!因为我修炼的是雷属性的功法,所以这雷灵果对于我来说跟普通果子没有什么区别”,接着他又解释道,我发现这个雷力特别爱笑,从刚才出现就一直很高兴,再看自己都是一大堆的烦心事,天壤之别啊! “哦,那还是谢谢刚才的救命之恩,不然肯定被摔成肉饼的”, “没事,我只是偶尔发现了而已,你不用这么在意”, “嗯,那好吧!对了,这里的环境和外面的不一样啊!是怎么回事?” “父亲不喜欢什么黑气,黑洞洞的天气,只想能看到一些光亮,所以就将这山谷全都放上了夜光石,充分的吸收了晚上月光的精华,所以才能变得这么亮的,还有这里的植物都是父亲一棵一棵种下的,当然我也帮忙了”,他还是一边吃着雷灵果,一边自豪的向我解释道,很明显能看出,雷力很崇拜自己的父亲,所以总是自信地说到。 这里的黑天和白天好像没有什么区别,唯一到了魔都山谷才感觉有了那么一点的差别,算是魔域的世外桃源吧! “对了,以前我认为这魔域里都是黑漆漆的魔人,魔兽,但是却从来没想过还有这样正常美丽的世界,真是出乎意料啊!”显然我已经将雷力当做自己的朋友了,所以才问到,看着他跟我差不多大,所以就平辈相称了, “对了,你应该是第一次来魔域吧!我跟你说这里空间是很大的,每一个空间都自成一方小世界,也存在很多的种族,都有神秘而强大的力量存在着,所以你万不可乱闯,父亲说就连他也不敢说是横行无忌的走,因为未知的神秘太多了,一不小心就会被灭掉也是很有可能的,所以这里和外面的世界也差不多,就是你们不了解而已”,雷力认真的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多谢告知了”,坐在那行走了一下,感觉好多了,碧麟剑也暗淡了下来,仿佛是被黑气压住了一般,可是这里还是好冷啊!不会挨着一座冰山吧! “对了,这里好冷啊!是怎么回事?”我突然又这样子问到, “哦,这里面有一个极寒北地,是寒心阿姨住的地方,所以可能比较冷吧?”他随意地说到, “极寒北地?原来还有这样的地方,还真是一空间一世界啊!”对啊,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 “哦,我知道了,这里要怎么出去呢?” “这个,我从来也没有出去过,所以也不知道出口在哪里,对了我先走了,你自己呆在这里还是比较安全的”, “哦”,接着他就飞走了,什么时候我也能有一对翅膀啊!好羡慕啊!雷力到雷震子,修炼的是雷属性功法,这应该不是巧合吧! 雷力走了以后,是不是该找点吃的了,这里都是漫天的乱石巨石,上哪里找吃的去啊! 从巨大的石头前站了起来,往前走走就是通向不同方向的小路,所以说要是飞该有多好啊!这样就不用走路了,等等,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自己能变身精灵的,那也是能飞的,所以刚想起来,于是还是念动咒语,就变成了蓝色的精灵,向前飞了过去,这里确实美丽,飞出去没有多远,才发现前面有一片大的森林,里面的果子应该不少,所以就飞过去了,有好多奇异的植物在那里迎风飘扬着,好像都是什么天材地宝吧! 一接近这森林,突然感觉温度降到了极致,瞬间,身体就被冻成了冰块,而那些植物倒是没事,这是怎么回事,我艰难的转动眼球,终于看到前面是一座很大的冰山,怎么在森林外面没有见过,一进入森林才算真切的感受到了。 不过奇怪的是,这碧麟剑好像给这冰有感应似的,剑触到冰,冰就融化了,然后就很快的向着冰山飞了过去,可是前面又出现了一条冰河,像是进入了冰河时代。 突然我就从空中掉了下来,可能是精灵的力量用完了,所以就落在了冰河的岸边上,挨着冰河是全身结冰的白色树木,像是一颗冰树,不过却丝毫没有感觉僵硬的样子,风一吹,树叶还是轻盈地飘动着,很是优美。 突然冰面破裂,从里面突然跑出一只白色的英姿飒爽的白色狮子,吓了我一跳,这里也有魔兽, “我乃守护极寒北地的极寒冰狮,你是谁?为什么要闯入这极寒北地”, “哦,我是无意间闯入这里的,还请恕罪”, “既然来了就过两招吧!寒冰箭”,接着冰狮的鬃毛化身冰箭射来, “刀光剑影”,突然给自己的招式想到的名字,碧麟剑瞬间劈出碧绿剑影迎着寒冰箭就去了,力量的碰撞将周围的冰面都给炸开了, “可以啊!有些实力,再来”, “唉,行了,行了,我又不是来打架的,我只是路过这里的,你不用这么认真吧!”没想到这魔兽也和人类一样有智慧,而且生性好斗,真是无语了。 突然,从正面扑来一道冰狮影子,还没到眼前就被碧麟剑给吸收了,碧麟剑像是找到了养分一样瞬间就变得更加闪亮了同时剑上奇怪的花纹也亮了一个,真是奇怪。 “啊!你那是什么宝物,怎么能化解我的冰狮魅影”,接着这只冰狮惊讶地说到, “你偷袭我,没想到你个畜生居然如此可恶”,在刚才的一瞬间这碧麟剑好像苏醒了一般,和我建立了心神联系,是这把剑在自己战斗, “冰狮魅影”,接着碧麟剑就使出了刚才冰狮的招式,瞬间冰狮不见了,但是凭空悬着一把兵刃,像是寒冰打造的,冰气凛然,不过却被碧麟剑给压制住了, “这是”,我轻声自语, “极寒兵刃”,这是碧麟剑说的,突然在意识里这样说到。 夜之夜,孤更美 夏夜的一阵清风总算吹开了一天的心结,为此郁郁寡欢了一天,当骑着单车独自行走在成都的街头上的时候,走在人潮里才算放松了下来,为了看到别人的热闹情绪,所以自己算是孤独的快乐,不过却也自得其乐。 经常会问自己为什么会留在这个地方,第一个想到的念头确实是没有理由,但接着而来的第二个念头就是因为她了,或许就是因为她才决定在这里留下的,因为她,这座城市才觉得没有那么多的灰色的心情,然后是认认真真的认识这座城市,再然后就有了归属感,心就放在了这里,这样的决定很简单,但同时也会因为她变得复杂起来,所以又有了忙碌。 未来的某一天也许你会惊讶,原来我们可以为了自己深爱的人而让自己变成了另外的一个样子,但同时相爱的人也会变得陌生,尽管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人肯相信。 在这里平平常常工作的人很多,一到晚上不论是街边摊,还是大小饭馆都坐满了人,诉说着各自在生活里的烦恼,啤酒总是生活里必不可少的调味剂,但这次不是年轻人了,而是已经四十岁左右的青年人,同样是四十岁左右的年龄,有的看着像是五十岁的,有的则看着像是三十岁的,是什么让生活在同一个生活里的人,有了十岁的差距呢? “唉,老张,你少喝点酒,我们就是平常出来吃饭,到时候你婆娘又怪你喝多了,还有你也真是的,一喝多就说胡话,所以今天我们就只吃饭不喝酒了”,这个人好像很了解这个老张一样,不满地说到, “哎呦,老姜你什么时候这么怕你婆娘了,累了一天了,喝点酒解解乏不行吗?她还管,还让不让人活了”,这个老张为自己鸣不平呢,不过说的话也有些道理, “嘿,我说老张,我这是为你着想怎么就又到我这里了,我可没有喝多过,而且你两口子就因为每天喝酒打架,我们这些老哥们又不是不知道,还有上次要不是……你就和你婆娘又打架了”,老姜突然不高兴的说起来, “哎呀,行了,累了一天了,你们不累我还累呢,赶紧吃完饭回家睡觉了,一天哪有那么多时间吵架,酒谁也不喝了,这也确实少点麻烦”, “行,这是王哥说话了,我们就不吵了,来吃饭”,这个老姜接话说到, “同意,吵什么吵,还不如留着力气明天用呢,对了听说明天好像又要加班”,老张也突然笑嘻嘻地说到,话锋一转,一场矛盾就化解了,不过一说到加班,大家就像看到恶魔一样,眉毛脸色就都暗了下来,我觉得这无异于闯一次魔域,或许这比闯一次魔域要可怕的多。 其实,这场对话我就在邻桌,所以听的很清楚,就像我面前的这一盘辣椒,说它有些火爆的脾气,这没错,说它也温柔,也没错,就看你如何去对待了,有时只在这一念之间。 接着几个人就默默地吃完饭回家睡觉了,我也走了,继续骑上我的单车前行,不过刚才要了一盘辣椒炒牛肉确实挺辣的,骑着自行车又是夏天,就感觉更加热血沸腾了。 停住车子,抬头看见今晚月亮挺圆挺亮的,此刻的月光应该能照亮前行的路,只是这微弱的月光早已融化在了这城市灯光里了,所以自然不会有人在意的。 突然发觉虽然刚才他们是几个人一起吃饭,不过总归还是一种孤独的表现,这样的孤独不止来自于工作,还来自于家庭。 相反虽然是我自己吃饭,然后欣赏着周围的景色却因为别人的热闹,自己并不感觉孤独,反而有种心安理得的样子,最起码现在是这样子的。 说到底这样的疏离并不可怕,只是心与心的距离越来越远这才可怕,即便是和自己的爱人生活在一起,每天上班走了,下班回来也不愿意说一句话就睡觉了,那么就像生活在各自的空间里,成了暂时谁也不了解谁的状态,可是又谁也不想先打破这种状态,爱人认为是关心的话语,到你这里也许就是感觉是在埋怨自己,所以一些矛盾是必不可少的,这样看似偏向失败的婚姻是自己造成的,同样也需要自己去补救,爱情也是需要经营的,可能或许只是一句关心的话就能解决的问题,何必要让它的矛盾不断放大呢。 这个过程是和自己的疏离,也是和爱的人的疏离,无奈总会有一点但不要让它成为你认为的事情的罪魁祸首就好,还不是太晚,给自己放一天假好好地想想,特别是孤立自己到一个比较美的环境里。 没有家庭的时候去拼命组建一个家庭,有了家庭以后因为生活工作各方面的原因就又开始厌烦,完全失去了热恋时候的热情,所以就把仅有的激情都放在了吵架上,每天忙忙碌碌,连自己都见不到一个自己的笑脸,更不用说别人了,总说生活不是问题,可是自己还是被生活给打败了,从你现在的状态看就一目了然。 每一个人都会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森林,那片森林就是我们的领地,是我们的归属,是我们不愿意他人踏足的秘密之地,这座森林也许自己从来都没有去过,但它始终在那里,迷失的人在森林里迷失了,走出来的人总会走出来,相逢的人总会有朝一日再相逢。 同时就算是自己最心爱的人,心中也会有一片你无法到达的森林,这里不会有任何人发现。 有一次从成都回家以后,哪里也不想去就想呆在家里,自己也找不到原因,突然妈妈的一句话提醒了我, “你看你们城市人都是这么孤独的嘛,记得以前叫你出去玩你很快就高兴的答应了,现在就算叫你也不愿意出去了,说明什么,自己好好地想想吧!”听完这句话突然感觉顿悟一般,是的,自己确实也在改变着,变得越来越孤单了,或许这就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生活暂时迷住了我的双眼,还在自己寻找原因,不突破就永远不知道,所以跳下床穿上鞋就跑了出去,和妈妈一起找回原来的自己。 骑着自行车不断地前进,发现又到了十点多了,回家洗澡睡觉一天就又过去了,不过在这孤独里感觉自己在心里种下了一棵树苗,对于未来突然就又充满了那么一点期待,觉得还是在追梦的路上,在孤独里反省出梦想和希望还真是不容易啊! 这次没有白出去,夜之夜,孤更美,会不自觉地就从心里念了出来。 同时我也感觉到了一丝幸运,幸运在没有工作的烦恼,而是做了自己的作家,生活感觉自由了一些,这种写作的真实来源于生活,同时又不断从生活里得到不同的感悟,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吧! 饿了,该怎么办? 不知道来到魔域多长时间了,这应该算是第三站了吧!不过没有一站是可以休息的,这极地兵刃倒是好东西,对于碧麟剑的力量有很大的提升。 看着手中的宝剑再厉害也抵不过肚子饿的咕咕叫了,这里冰天雪地的,刚才和冰狮打斗的时候冰面被打破了,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好多树木,没有果子,什么吃的也没有,简直是要饿死在这里了。 往回走除了水以外也没有什么吃的,那个雷力也不知道去哪里了,看着这些大的石头,如果能吃该有多好啊! 自从吸收了这极地冰狮幻化的极地兵刃,发现感觉没有那么冷了,本来头发都成了冰丝了,眉毛也被冻上了,现在好像适应这寒冷了,没有那么冷了感觉心情都不一样了, “唉,这是哪里啊!寒冷虽然没了,但是肚子还饿啊!”我无奈地抱怨道,就在这个时候,突然看见冰河里有白色的鱼,感觉像是来了希望似的,但是表面还有一层冰呢,现在也没有力气打开啊! 前面的冰河,岸上是一些树木和花草,但是都是白色的,一片白色的山谷,单调的很,除了冰狮就没有看见其他的小动物,过了冰河看到前面是一座云雾环绕的大山,一片白色的世界,仿佛就是没有人管一样。 终于我累的只能趴在地上了,我就穿了一件薄的衣服啊!如果知道这里这么冷,就多带点衣服了,这个死老道也没有说,真是,可别感冒了,吃了雷灵果也不管饿啊! 说是要提升自己的实力了,这是来送命的,我这都是都是什么经历啊! 先是被一群臭蝙蝠打下悬崖,到了这魔都山谷又受了伤,虽然被雷力给救了,吃了雷灵果,伤也好了一些,然后就到了这寒冷的极寒之地,遇到一个自称守护者的冰狮,生性好斗,应该不是什么低阶魔兽了,不然肯定打不过,没有想到这碧麟剑能克服冰属性的魔兽,这才算是逃过了一劫,还获得了这冰狮的极地兵刃算是第一个收获吧!但是接下来就只剩下肚子饿的问题了,没发解决。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浑身都是重的东西,连站起身来都没有力气了,一不小心就把碧麟剑给扔进了水里,一开始没有在意,当听到“噗通”一声才发现,虽然表面结着冰,但是遇到吸收了极地兵刃的碧麟剑就如同水一样,剑在表面漂浮,像是找到了可以游泳的地方一样,于是我就跳了下去。 “砰”的一声被自己重重地摔在了冰面上,碧麟剑可以这样,我就怎么不可以啊! 然后又召回碧麟剑拿在手里,再下水才发现冰面变得和水面一样,于是很快地就抓了两条鱼出来,虽然感觉冷了一点,但是总不能饿死吧! 白色的鱼,拿在手里好冷啊!真奇怪这鱼怎么能在这么冷的地方生存,先吃完了再好奇吧! 于是拿着鱼就回到了森林里,找了一些白色的树枝,准备烤鱼吃,不过这没火啊!这冰凉的树枝能不能点着还不知道呢,所以还要想办法才可以。 不过,本来平静的树林里,突然就刮起了一阵白色旋风,一瞬间,树居然变成了绿色,也长出了奇形怪状的叶子,不过只有树变成了绿色,其他的还是白茫茫一片,不过这也很神奇了,如果是放在我家后院肯定会被当做是宝贝,所以还是挺在意的。 就在我把鱼穿好的时候,突然又刮来一阵银色的旋风,树又变成了白色,但是叶子却没有消失,还在那里,只是也变成了白色,突然,这些叶子像是接到命令一般,有序的落了下去,银色的叶子,在空中飘飘落落,闪闪亮亮,宛如一阵银叶雨,漂亮极了,如果这样的景色让兰兰看到,肯定会疯狂掉的,因为真的让我在一瞬间感受到了一阵浪漫满心,好美啊!好美啊! 不知不觉中就陶醉在了突如其来的美景里,就这样拿着鱼呆呆地站在那里,一瞬间什么都没有想,只是满心的美丽景色,除了美食就是远方的美景吸引我了,这美景让我短暂的忘乎所有,感觉肚子也不饿了,不过也是暂时的。 “咕,咕,咕”,这时肚子饿的声音终于打动了我, “额,美景还是抵不过肚子饿啊!这光有鱼了,现在没有火该怎么办啊?看来英雄一时居然会被饿死,是不是太喜欢美食了?”我无奈的听着自己的心声。 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总在自己绝望的时候出现,突发事件还真不少。 我终于闭上眼睛打算睡一会儿,手里还握着鱼呢,鱼还是活着的,不过却又想放掉鱼的心思,又不能吃,无奈,一来到这里就感觉到绝望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被吵醒了, “喂,孩子,你怎么了,为什么要躺在这里”,我睁开眼看见一个白色苍苍的老人,束着古装发髻,一身长袍,有种谪仙的样子,漂亮极了,圆圆的脸,身子不高,却感觉威严十足,不过这景象我感觉是到了天堂了吧!不知道是历史长河里的哪位人物过来领我了,真的被饿死了,不敢相信。 “喂,老人家,这里是天堂吗?我居然是被饿死的,真的是太悲哀了”, “嗨,你个少年小子,怎么说话呢,老头子还没去天堂呢,是不是咒我”,老头子听到我说话,本来挺慈祥的,一下子就暴怒了,冲着我大吼大叫起来,这样好的形象瞬间就瓦解了, “啊!我还没有死啊!老人家你有吃的嘛,我好饿”,突然老头子又大笑起来,看来也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啊,我突然就意识到原来自己还没去天堂啊!真是太高兴了,还是不敢相信一般,都睡去这么久了。 “你小子原来是饿了,你手里不是有鱼嘛!为什么不吃?来,我这里还剩下一个馒头,你先吃吧!” “啊!馒头,给我”,我接过馒头就吃了起来,从来没有感觉到一个馒头才是一直寻找的最美味的美食,或许只是这特殊的时刻吧! “哦,老人家,这里没有火,只有鱼,没办法如果没有遇到老人家你我真的就被饿死了,谢谢你啊!”我一边吃一边说着, “无妨事,能给你一个馒头吃我也高兴啊!没想到在这极寒之地,你居然没事,或者说还有人敢在这里”,老人突然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有些不自在。 不过,总算有了一点吃的了,逃离了饿死的命运了,没想到这里这么危险啊! 夏夜里的阳光 在回想自己好多个夏夜的时候,自己居然都是跑步过来的,回想一下还真是有些奇怪,在记忆里总说时光时光慢点吧!可是时光还是比我跑得快,一转眼又是几年的光阴,或多或少都改变了些什么。 几年的时间,换了新的住的地方,离开曾经以为离不开的人,也是心痛伴随着不舍,但是总没有想要的结果,也就不必等待了,或许自己期待的也并不是一个结果。 总说新的生活要开始了,可是延续的时间要比等待的耐心要长,带着远行的旅行箱,伴着孤单的身影,也觉得一无所有了,再说本来就一无所有,所以这次要努力拥有梦想的世界了,总说要寻找通往自己向往世界的出口,果然这次算是真的开始寻找了,果然拖延的时间也比记忆里要长一些。 最好的生活不要急,最好的时光也不用等待,该来的会在悄然流逝的岁月中不偏不倚地落到你手中,不需要闪躲,不需要惶恐,只要接受就好。 其实,这样的生活也是自己不停努力的结果,这也需要自己不停地追寻才可以,寻找出口的同时,或许会这样,但是如果我们迷失了,不但找不到自己想要的生活,还可能落入其他的不喜欢的生活里,所以最好的光阴就是自己朝着自己方向不停前进的时候。 青春里总因为暗恋而让自己醉醺醺的,它让我们内心是美好的,同时也是失望的,即便是失望,也一直充满着希望,因为这是自己坚信的,所以也并不觉得暗恋有多么的痛苦,反而很甜蜜。 酒醉总有酒醒的时候,当你醒过来,发现一不小心就过了暗恋的年纪,青春也随风飞舞去了远方,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就在这个时候内心满满的幸福也终于被夺走了,生活的牢笼也不偏不倚地落在你的身边,终于变得无路可逃了。 所以寻找生活里的出口,成了眼前迫在眉睫的事情,所以前面说的拼命想要逃离现在的生活,也就自然而然形成了,不用你去做选择,自然就很明白了。 所以我们试着用各种方法逃离,总以为前面就是出口,可是一次不是,一次一次又不是,所以信心也就不断的消耗光了,这是不是比魔域的魔兽更加的可怕,这还只是现实的一部分而已。 所以跑步也就成了曾经唯一可以释放的方法,也是觉得唯一能找到出口的方法,在这个寻找的过程里已经迷失的不轻了,所以又要重新考虑方向的问题,终于也把梦想暂时放在了一边,一边接受现实的同时,也在追逐的梦想,所以那点激情万不可被生活里的琐碎事耗光,不然就真的成了平淡里的绝望,得过且过地活着成了唯一的信念。 这也是我昨天吃饭的时候,听到四十岁男人的生活的一些感慨,成都是很美,但也因为有了这么多故事的人,变得更加迷人,就如同他们一样,失去了方向的小鸟,可能就真的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虽说自己常说:不必留恋过去,也不必忧虑未来,过好现在就好,特别是现在的特殊年龄段里,对于未来还是有隐隐担心的,所以对于现在丝毫不敢懈怠,我怕一不小心就成了四十岁的男人,那样活着真的太痛苦了,虽然到时或许已经麻痹了,最起码现在是这样子想的。 我发现跑步的心情和境界,也会随着年龄和坚持的提升而变得不同,一开始就一段时间确实是痛苦的,只是想要释放出内心的压力情感,后来就成了享受,成了新奇点子和创作灵感的来源,仿佛一停下跑步就失去了创新能力一样。 现在呢,跑步则成了认识世界的方法,生活里必不可少的助手,它让我拥有的眼界和心胸,让我明白了很多的事情,透过迷惑的外表现象看到本质则成了一项基本的原则,仿佛跑步的出现,能将一切都融合起来,突然感觉生活是如同人一样的在自己眼前活蹦乱跳的,完全没有了当初做梦时候的迷茫。 学会离开也是一种成长,所以看准了成都就毫不犹豫地过去了,有了独处的时光,摆在眼前的青春和暗恋也倏地成为了美好的来源,得到了不少的感悟,所以和大家分享一下,到了现在发现也不不是离不开,只是自己一直没有下决定而已。 又仿佛进去了另一个世界,总算找到了一个出口,所以到了成都的第一天还是跑步,成了与陌生城市打招呼和认识的方式,后来就渐渐地融化在了成都的大街小巷里,独处的时光让我很快乐,所以在短暂的时间里也有幸可以孤身独处,但是过了时间就又开始寻找新的意义。 或许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并不是巧合,而真的是命中注定的,她的出现,让我觉得这城市突然变得温柔了不少,一些潜在的难以消除的忧愁也迎刃而解了,所以幸福的生活就真的不偏不倚地落到了我的手心里。 特别又是这夏日的时光,仿佛令人格外的多愁善感,天气已经够热了,再加上跑步的热度,终于也被生活温柔对待了,不过我觉得这也是暂时的,所以且行且珍惜,还要小心才是。 曾经放不下的事情和人,并不是生命的全部,但却是生活里不可或缺的美好,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它不是阳光和空气,却是阳光里不能缺少的彩色光,空气里不可或缺的氧气,也如同是我的阳光空气,每一秒都必须必须。 曾有一个夏夜是过去暗恋的她陪我度过的,我记得她说得一句话很对, “只要快乐和高兴,即便是夏天的夜里,也能见到阳光”。 在过了多年以后的今天,我终于又想起了她说的这句话,即便是现在还是对她心动不已,可是又不能回去,只能努力把这些东西转变成最美好的记忆珍藏着,也希望她能看到,能回想起过去一个男孩爱着那女孩,或许女孩爱着男孩也说不定啊!只是命运这东西无法想象,相爱的人总不能在一起。 就如同现在走在成都的夜里,这些东西也不自觉的上扬,所以是时候该有一个真的爱的女孩了,之前说,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就是我要找的姑娘嘛,现在改改,只要能上得厅堂,厨房就交给我了,感觉怎么样呢?毕竟,自己的美食也不是白白喜欢的,厨艺自认还可以。 四季更迭,岁月流转,时间终究还是没能夺去这些美好,也希望一直幸福下去。 琵琶行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是茫茫江浸月。” 当走在在成都的街头的时候,现代音乐响彻了耳边的同时,突然从小巷子飘出来的琵琶的声音,就觉得很安静,如同一缕清风一般吹开纠结的心扉,不觉像是真的穿越到古代的江边,真的要送走好友一样,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故事了,相思算什么,早已失去了最初的红豆心,早已无人在意了,醉卧不夜城,处处灯火,酒中好一片风情,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守着爱怕人笑还怕人看清,春又来看红豆开,竟不见有情人去采,烟花拥着风流真情不在。 一曲琵琶加上一曲红豆相思,突然就拨动了内心最深处的故事,遥远的南国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在我们心里,抑或穿越时空给我们留下的就是红豆相思,仿佛是遥不可及的爱的国度,而在心里的爱,不管是思念还是其他什么的,只要关于爱情的,仿佛都有了一个出处,所以才会向往。 今天下午的成都虽然有点热,但是就想现在去跑步,打开一下心扉,我刚刚经过的小巷子里传来琵琶的声音,在下一条巷子口就看到一个老人家在卖红豆,所以一瞬间就想到了很多的东西。 经过刚刚关门的酒吧门口,经过摆放着精美模特装扮的酒店橱窗,经过停车场,经过白日里热闹非凡、车水马龙的街道,整个城市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世界,自己纵情其中,享受着独处的美妙乐趣。 姿态优雅的跑过去,无声无息的时间,在自己跑步时带着压倒一切的力量冲过来,确实真实的感受到了生命的重量,这是一种灵魂的自由,觉得他神秘,决定去解开它神秘的面纱,这或许就是动力。 一开始就是跑,一开始跑步的时候,周围的声音就是我的音乐,能让我切实感受到生活的热闹感,只要身心一高兴,浑身都感觉轻松多了,所以跑步就更加的有力量。 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造升级,跑步时又多了音乐,带着耳机跑过去,虽然一开始感觉迎来的目光很奇怪。 特别是适合跑步的音乐,脚步随着音乐的内在旋律变得有节奏起来,有时候会记住音乐循环了几遍,然后再根据一次循环下来,要跑出多少步,结束回家的时候就能算出大概跑了多少步,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个过程,既然喜欢跑步就要详细地去了解才可以。 或许青春最美的地方就是能一直追逐吧!不曾放弃过。 跑步最美的地方就是能听到自己每一次的心跳声,这样的声音会忘却了你的疲劳感,和音乐融合在一起,成为只属于自己的完美音乐。 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 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 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 青春年少的时光,或许本就是快乐无羁绊的,所以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如果那时候能找出一个时间来想一下未来,或许就不会如此忧伤了,这或许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所以才要如果可能一下。 前面依然是小巷子口,看着小孩子跟着妈妈一起去买菜,穿着卡通人物的衣服,妈妈提着篮子在前面走,自己自顾自的左顾右看,东张西望,对于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的心,不觉又想到自己的过去了,这就是自己想要逃离的那个地方的温柔,只有离开的时候才发现过去的点点滴滴的感动,从独处里,从自己的眼睛里看到别人的时候,找回自己也是很重要的,放不下的始终还是放不下。 或许那个孩子长大以后也会远离,只希望不要离得太远,想回来的时候就很快的能回来,不要像我这样逃的这么远,或许在这自己也就不走了,不过自己有也预感,这只是自己暂时的矛盾心里而已,想要不被迷失还是要回去,或许再回去也会变得不一样了。 跑步带来的心情也不总是高昂的,有时候跑着跑着也会突然想起一些认为遗憾的事情,如果我现在的生活里有她,或许会少了很多独处的时光,想要一起见证的美好就是现在,最后却只能一个人独自欣赏,如果陪在我身边跑步的是她,或许今生也就别无他求了,只醉在幸福里也挺好。 跑步的过程就是把一些忧伤思想扔掉,然后就不自觉的触到了内心不敢想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虽然只是折磨但还是不舍得扔掉。 或许这样的心情会让我暂时陷入思绪的低谷,往往跑着去,自己慢慢地走着回来,不为什么,只是想走回来,享受内心的这份孤独,撑过去就好,然后回到家里也会写写有关于这方面的感慨,有好多次都是这样的,无法避免,也不需要避免,这能让我更加了解自己,未来的样子也在心里记着,不去犯同样的错误才好,不敢轻易去爱,或许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可逾越的鸿沟。 这或许就是琵琶曲的美妙独特之处吧!会不自觉的吐露内心最深处的心声。 跑过来,跑回家,终于肚子又饿了,喜爱美食,更热爱美食背后藏着的一个一个故事,可以了,到此处,今天的所有心情也该清零了,晚上自己做美食,或者还是去饭馆边吃边听故事,都是不错的选择。 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遂命酒,使快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 元和十一年秋天,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司马已有两年了,在浔阳江头送别好友的时候,偶遇一位年少因艺技红极一时,年老被人抛弃的歌女,心情抑郁沉闷,结合自己路途遭遇,用歌行的体裁,创作出了这首着名的《琵琶行》。 有时候不敢想的感情,到了深处也会不可遏制的爆发出来,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没事,哭出来就好了,当然也不是真的哭,就像我忧伤过后,明天还是一样的迎着跑步,因为这样我才觉得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毕竟那点忧伤只是短暂的就留在昨天吧! 一曲琵琶,一曲相思。 流浪歌手 事情就是这样,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只要你下定决心去做,便没有什么可以顾及和后怕的了。 “不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自己是不行的,生活太过轻松的话,人就完蛋了”。这句话到哪里都适用,所以也同样很符合现在的情况。 记得之前,做完了自己认为必须要做的事情以后,总有种没有方向的感觉,找不到事情去做,所以难免出现一种无聊厌烦的情绪,所以为了不让这样类似的情绪回来,开始找寻新的出口。 跑步的样子,总是最帅的,陶醉在这种自我良好的感觉里,这样无聊的情绪自然没有多余的空间放,所以就轻松解决了。 今晚还是决定出去吃吧!自己有时候也不想去做饭,毕竟还要听一听故事了。 今晚吃饭的人比较少,可能是都还没有下班呢!我的旁边是两个学生,像是初中生,一人一碗牛肉拉面吃着,我要的也是牛肉拉面,不过还要了一盘泡菜,简单的时光,简单的食物,也能带来很大的满足感,特别是夏夜,这种冷热交替的凉爽很是享受。 “弟弟,快吃,吃完了还要回去写作业呢?” “知道了,哥哥”, “对了,你今天的作业多不多,本来还想去书店看一会儿书呢?”哥哥弟弟都带着眼镜,圆圆的脸,体型也有点胖,典型的小胖子类型,又像是学霸的样子, “今天我的作业不多可以去看一会儿,你呢,哥”, “我的就比较多了,估计得到晚上十点睡了”,这个小胖子哥哥无奈地说到,我这才意识到原来是双胞胎哥弟啊!长的真像。 “好吧!那我们都加油”, “快吃吧!” 不觉中有了欣赏的心情,牛肉拉面吃的也比较慢,不过这两兄弟吃的倒挺快的,吃完了就回去了,所以我还是吃的很慢,大概吃了一个多小时吧! 记得曾经也被自己作业烦恼过,不过想想也是幸福的时光,当然也许只是现在这么想。 我吃完了才看到人渐渐多了起来,不过规定每天只能听一个故事的,所以还是去朋友的咖啡厅去看看吧! 吃完了饭,工作了一天,现在走在咖啡厅喝杯咖啡是最得意的享受了,朋友的咖啡厅就在街角倒也安静,不过有时候会有来这里唱歌的驻唱歌手,所以也是挺热闹的。 咖啡厅里的人倒是不少,还有人在唱着歌, “嗨,朋友你来了,要不要来一杯咖啡”, “来一杯吧!要不加糖的”, “好,你每次都不加糖,我都知道了,所以不用交代”, “嗯,好,谢谢了”, “唉,朋友之间还有什么谢不谢的,你等着,我去拿咖啡”, “好的”。 我刚坐下就迎来了新的歌手上台,音乐一起就知道是什么歌了,一首《成都》又要在夏夜里回放了,使得成都的夏夜更加的迷人了。 “朋友,咖啡到了,慢点喝,我先去忙了”, “好的,去吧!” 这里也有舞台,也有闪烁的灯光,只是不是自己真的想要的舞台,音乐的世界里总有梦想的影子,希望能够得到认可和欣赏。 这个小伙子唱的还不错,能欣赏也是很幸福的事情,得到了大家的鼓励也很高兴,我是首先鼓掌的。 不一会儿,歌手就坐到了我这个桌子上, “唉,兄弟,谢谢你,第一个鼓掌,来,这杯啤酒就算我请你的”, “那谢谢了”,他点了点头,我也喝完了,一杯啤酒下肚,感觉夏日的感觉更加明显了, “唱歌是你的梦想吗?这么喜欢音乐”,我开始说话, “是啊!音乐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可是一直写不出好的歌词,只能唱别人的歌,所以也在努力写出自己的歌,为了生活就先这样呗!” 他一杯啤酒还没有喝完,不过一句话就能体会出他的忧伤,生活的同时没有放弃梦想那就说明自己还在追求的路上,这就是自己希望的。 “为什么不去更大的舞台呢?或许会一战成名的”, “对于名不名我倒是不在意,只要有人能欣赏就好,不过也还是希望能有更大的舞台,行了,兄弟我们都要加油了,下一场我还要唱歌呢!” “行,那你去忙吧!”他点了点头就走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 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 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 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 其实,这样的情景或许更加贴近现实,不是一路人也不会到这里来相会,所以还是有些触动的,自己过去也有一个音乐梦,也自己写过歌词,所以这样的感触还是有些同感的,只是一直不敢提及这个梦。 后来,就因为这样的琐事,音乐梦也就渐渐没有了,不过一直写歌词的传统还是保留了下来,各个心情想到的各个场景也会因为歌词而保留了下来,倒是有了不少的感动。 不知不觉中就攒了很多的歌词,却却成了写作的素材来源,想想自己的情感还是很多的,所以自我陶醉就又出来了,后来就学习各样的乐器,这样的事情也如同跑步一样,会暂时忘却自我,生活里的事情也就基本都做了,所以更加的喜爱。 这首歌唱完我看着他背着吉他就走出了咖啡厅,我没有追出去,也不希望这样,只是暗暗地希望他要比自己幸运一些,毕竟坚持了,结果就不会太差。 其实,无论是跑步,还是音乐,或者爱做饭,都不是天生就喜欢的,而是在生活里慢慢找到才喜欢的,所以生活的样子才渐渐清晰了一些。 如同歌手的流浪,自己又何尝不是在流浪,自己也曾想过自己的另一个样子,就是做一个流浪歌手,看看能不能流浪出诗意来,如果这样那么也就有了梦想、看到了梦想最初的样子,这样也就很开心了。 喝完咖啡我也走了,回家睡觉,心情清零,不会再因为谁而熬夜睡不着觉了,因为自己也耗不起这样的时间,留住的就用尽全身力气对她好,留不住的就让它随风飘散吧!再努力也没用。 夏夜,本来这样好的时光里是不必忧伤的,但是忧伤了,这就是独处的魅力。 奇怪的老人 一时间四周静谧无声,入秋的夜里,隔着格子窗仿佛都能感受到点点凉意,蜡烛点着,坐在自己的床上,一会儿望望窗外,一会儿看看书,明显思绪烦躁,定不下心来,所以书也放下了。 其实,来到这里有好多的时候都是自己对着格子窗发呆,仿佛又回到爷爷的四合院里,四角的天空仿佛永远都是那么平静,可是终究还是要走出来,对着现在发呆过去的点滴。 望着窗外不知名的树影,木槿花在凉凉秋夜里也快凋落了,声音充满幽怨的:“他现在在干嘛呢?” 兰兰发着呆,虽然在我面前的时候,感觉她从来都没有停止笑过,可是回到自己房间里还是逃不掉真实的自己,幽怨发呆好像成了自己的习惯,现在又加上相思,女儿情尽显,可是我却没有见过,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好好的去了解她。 “兰兰啊兰兰,你说你这么思念他,他会思念你吗?” “不知道,不过哪怕他有一瞬间想到我也是幸福的”,兰兰自己变着两种声音,自己在和自己说话呢,一边是她自己,一边是我,很是矛盾。 “哎呀,不想了,明天直接问问他不就行了,哼,连受伤的原因都不告诉我,亏我还一口一个夫君叫着,明显就不把我放在心上”,刚说不想了,兰兰自己又幽怨了起来, “我现在真的生气了,不过只要明天他说一句对不起我就原谅他,对,就这么办,别说本姑娘没有给你机会,好了睡觉了,不对,要是他不明白怎么办啊!不过他也叫我夫人的,应该可以吧!” “唉,好了好了,睡觉了,不想了,越想越烦”,于是蜡烛就被吹灭了,夜也静了下来。 随着兰兰熄灭的蜡烛,幽州城又恢复了平静,秋夜的平静。 再说我自己,现在不在家里自然也没有思念她,因为现在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刚刚得到了一个老人家的馒头,算是有吃的了,在这冰天雪地里算是生命里最好的恩赐了。 “喂,馒头好吃吗?慢点”,看着老人奇异的眼光,并且问到我,刚才的问题还没有回答呢, “好吃,好吃,谢谢老人家,对了,老人家你的问题等我吃完了再回答你”,我等到吃完了休息一下,再说呗反正也不着急,怎么感觉这里的一天这么长啊!那个臭老道还没来,再不来就真的饿死了。 “对不起啊!老人家,失礼了,我现在吃完了,可以说了,刚才我在这遇到了一头冰狮,它非要和我打,所以就打了起来,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剑就把冰狮的一个影子给收了进来,所以冰狮就变成了这把兵刃也被吸收了,我猜也是冰狮的原因,所以我才不怕冷的,不像刚来的时候,就被冻成冰块了,你看就是这个兵刃”,我把收进碧麟剑里的兵刃给老人家看, “极地兵刃”,老人家脱口而出四个字,然后我明显看到了老人生气的样子,并且有点愤怒地看着我,然后趁我没有注意又很快变成了笑脸,这老人绝不简单,我开始怀疑这个老人了,他又为什么能在这极地之间呆下去,难道他就住在这里。 “哦,老人家知道这冰狮,是那冰狮先打我的,我出手的,可不管我的事情啊!对了,老人家你又是怎么能在这里生存的呢?”我试探性地说道,不过我好像也猜到是谁了, “知道,当然知道,因为这冰狮是我的魔兽,没想到居然被你的剑灵给吸收了,还说不管你的事情,你不觉得有些可笑吗?对了,忘记告诉你了,我就是极地之主,寒心”,然后老人家摇身一变成了一个面若冰霜的女子,黑发如瀑,修长的身材,看了都会被美动心,手里拿了一把和我这兵刃一模一样的兵刃,白色的衣服,只是一看到她的脸我惊呆了,和兰兰长的这么相像,只是不同的是这个寒心举手投足之间都能控制这里的冰天雪地,这下麻烦了。 “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在这里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了,极地兵刃——极寒风暴”,接着这个寒心出手了,从她的兵刃里面瞬间就起了一个大个的冰龙卷风,只要被接触到就瞬间化为冰块了,我冷笑,吃都吃饱了,还怕你不成, “冰魄狮影”,用了刚才冰狮的那一招,可是两者相撞,瞬间就被冰龙卷风给吸收了,毫无疑问,自己瞬间就被冻成了冰块,成了这个寒心的展览品。 “哼哼,小家伙没想到吧!这冰狮只是我极地兵刃的一刃而已,怎么可能打得过我呢?我要把你放在这给我当守护魔兽,你可愿意,谁让你吃了我的冰狮呢”,她冷笑着说到,我明明除了眼睛能动,其他的身体各部分都动不了,这不是难为人吗? 我的眼神明显说不愿意,可是这个寒心却看不懂,还在那里嘿黑得笑着,不过却还是挺好看的,笑的好看,因为她真的很像兰兰,要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心软了,要不早就用上老道的拂尘了,逃命去了,对于这样的人物是绝不可能打的过的。 突然哈哈大笑的寒心感到不妥,将一个冰色的药丸就吃了下去,不过还是没能阻止住什么的爆发, “不好,火心劫又开始了,我怎么给忘记了”,说完就看到寒心坐在那里,自顾自的调息起来,一脸的凝重的样子,那把实体的极寒兵刃在她身边环绕着,不断的放出寒气来压制不断上涌的火气,之间,在心的部位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和周身的寒气相抗衡,一个身体自然不能同时存在火气和寒气,必须压制才行。 其实,这冰块和冰河里的冰块都一样,根本挡不住现在的碧麟剑,可是就是感觉里面安全才在里面的,虽然有点冷但不是太冷,所以就忍一下喽! 不过看到这寒心突然有了这样的大劫难,正是自己逃走的好时机,所以破开冰魄就想跑,可是又犹豫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遇到困难就跑实在不行,虽然老道告诉我打不过就跑,但是现在也不忍心,所以就在旁边看着这个寒心,虽然她叫寒心,可以想到一些什么,我相信只要是女人无论如何寒冷,心都是有一点火的,早晚会被感动到,即便达到绝情的地步,也一样可以感化。 我就坐到旁边了,看到鱼还在这里活蹦乱跳的,所以就想找到一些火,看着旁边有石头,可能是火石,所以就试了试,虽然是白色的,但是一打真的出火了,所以就架起了支架自顾自的烤鱼吃,很快就传来了香味。 梦的解析 这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有太多的情在我眼中,却无法找到可以倾诉的人。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陷入沉重的疲乏感之中,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我们所有人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得越久,所背负的就越多。 特别是到了陌生的地方,一开始心无处安放,人就会感到慌张茫然。我们都希望能够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像最初一样那样的轻松自在,能够真实地、活生生地感受到时间的流淌。 自己虽然热爱跑步,但是今天就没有去跑步,而是睡了一个午觉,因为这次就感到了深深的疲乏感。 或许是因为劳累,所以一些埋在心底的东西才会以梦的形式出现在你的脑海里。 这不,本来睡午觉是很少做梦的,现在却做了一个梦,就是白日梦吧!梦到她在我身边一起快乐的生活着,在梦里很高兴,感觉从来都没有过的满足感,不再抱怨生活,她会陪我一起跑步,一起做喜爱的美食。 但是很快的就醒来了,梦后的一阵空虚感随即遍布全心,很是忧伤。 所以起来以后,写了两页的字,感到深深的疲乏感,就想破开这样的堕落下去的思想,洗了一个热水澡,闻着沐浴露的玫瑰芬芳,感觉好多了,疲乏感倒是没了一些,舒服轻松多了。 洗完澡以后,无论春夏秋冬的时候,都会用热的毛巾敷脸,有时候会因为这一点的温度会不知不觉中睡去,这可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就感觉很舒服了,所以用热的毛巾敷敷,也成了治疗不想睡去的一个方法。 写作和跑步一样,如影随形又相辅相成,但是不想跑步的时候,有段时间连写作也感觉不想写了,但是转念一想,这本来就是我要做的事情没有理由去拒绝,所以咬咬牙还是坚持了下来,就当是闯魔域的激情,不认为只是单纯的写作才好,而是在改变自己的世界。 自己也一度陷入无所事事的状态,什么事情也不想做,一行文字也写不出来的迷茫状态,但之后就很清楚了,就算重新回到原地又有什么不好呢?更加糟糕的可能性都出现过,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无聊的世界边缘里流浪还是决定出去,又想跑步了,就是这样跑下去,不想什么,总会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跑出门,看到有一个卖肉夹馍的老人,在门口呆呆地看着远方,从很多个意义上来说就是想摆脱这样的呆呆的独处,所以自己懂得如何在何时好好的利用独处的意义,也算是必修的学问吧! 从车水马龙的街道想要周围快速安静下来就往树多的地方跑,在这偏居一隅的地方,正好人才市场坐落在这里,有好多时候我都怀疑这是不是假的地方,怎么会坐落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呢? 我选的跑步路径正好经过人才市场里的小路,所以当我迈着自信的步伐跑进去的时候,有无数个眼睛都在盯着我看,有喜爱的目光,有疑惑的目光,但更多的是羡慕嫉妒恨的眼光,在他们看来能跑步的人都是不用工作的人,所以自然羡慕嫉妒恨。 自己眼里迷失了自己,往往需要从别人眼里找回自己,就在我跑步的一瞬间,之前的疲乏感也被一扫而光了,自信满满又回来了,也不再有什么抱怨的,因为自己好像真的有那么一点是比别人幸运的,想想本来也就没有什么抱怨的,所以自然就释然了。 有好多的和我年龄差不多大小的人都拿着自己的简历在长椅上等待着,我能很明显看到迷茫,不知所措的眼光,对于未来有深深的担忧,自己何尝不是呢,但是只要想到了什么,就感觉不一样了,所以也迫切需要自己走出这样的彷徨的状态,所以就跑步了。 如果说一开始跑步的时候认为这样的眼光是一种否定,让我感觉不自在,那么现在从他们的羡慕嫉妒恨的眼光里我又找到了坚持,所以这也是我坚持下去的一种动力。 我就很自信的跑了过去,不曾回头,因为我还要回来呢,所以并不着急,我需要了解他们一些现实意义上的故事,这对于现在的我也很重要。 说一个秘密,自己也时常出现女儿情的小心思,过年总会留住几个许愿灯在这一年不知道那个日子里放飞。 有时候是看到月亮很大很圆,因为高兴或许会放一个许愿灯,有时候就是因为她,总是在梦里出现的她,为了表示思念,对于她也会放一个许愿灯,希望可以不偏不倚地落在她的身边,让她知道仍然有人在远方想着你。 有时候是实在无所事事了,所以才会放一个许愿灯,希望可以像以前一样无忧无虑,可是自己明知道办不到,可还是不甘心,所以哪怕无用也要有一个心里安慰也好。 跑到树林的尽头,然后转身往回跑,又跑回了人才市场的小路上,我也坐在长椅上,周围的人也已经换了,虽然只是这么短短的时间,但是却像过了一个世纪一样漫长。 就在前面有一个依着树的少年,手里拿着简历,嘴里咬着一根不只是什么草的草根,在那里不知道再想什么, “嗨,兄弟,找到工作了吗?”我首先开口问到, “哎呦,别提了,现在找一个喜欢的工作真是太难了,找不到工作,还要面临着结婚,这了如何是好啊?”他完全没有戒心,看着我问就很快的说出了心里话,所以也很正常,不过听着他的话,我也有很深的感触,无影的重担仿佛都如约而至了。 “没事,总能找到的,加油!”不过我还是鼓励他,同时也是鼓励自己吧! 看看自己是不是该考虑新的方向了,梦想对于自己来说有时候是动力,有时候就变成了压力,又不得不放弃,但又不舍得,总在最后告诉自己再坚持坚持,每一次都是到了最后的边缘才会强行停止住,因为再后退一步就真的是深渊了。 他谢谢一下就走了,该落到我依着树发呆了,在最后一刻还是没有改变,无论未来怎样就坚持到底了,也不需要什么结果了。 然后又快速跑回家写了这几个字,希望可以在后来给自己带来一点安慰吧! 漫漫长夜 昨天吃完了饭就睡觉了,睡得比较早,漫漫长夜,在凌晨三点多就醒了,起来,已经听到外面车子行走在路上的声音,所以也起来写了一段话,然后就是自己做早饭,日子倒也恢复了平静。 今天没有安排任何的行程,所以也不知道去干什么,昨天刚从人才市场的朋友们的眼里找到自己,今天就又失去了,所以又要重新寻找了。 今早的月亮很亮,亮的都没有睡意了,所以还是看看书吧! 随手拿了一本诗集,准备欣赏一下古诗的魅力,现在已经吃完饭了,还不到五点,所以就先看会古诗了,早饭就自己炒了一碗米饭,煎了两个鸡蛋,喝了一杯牛奶,要说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只是说出来就感觉有了些许诗意盎然的生活。 随手翻到的诗集是李商隐的《夜雨寄北》: 君问归期未有期, 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我们通常的理解就是诗人对远方妻子的深切思念,但是换一个角度看看,其实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有趣的情景:一个人听着窗外的夜雨,思念另一个人会是怎样的景况、怎样的心境? 现在想想谁还会有心思谛听一场夜雨呢?谁又会在夜雨的淅沥声中思念远方的某个人呢? 现在或许变得更加孤独了吧!已经在很大的程度上消解了人们对于巴山夜雨的美学憧憬,想像的世界已经变得单调多了,或许这也是一种迷失,因为它关联的很多,而不在于它本身意义到底有多大。 当自己只是被限制在了一个很小的空间里,就像前面的跳蚤实验,你已经跳不出玻璃杯的高度了,你已经很满足了,自然不需要什么,也不需要去寻找什么,突破什么了。 夏夜睡不着觉了的时候,听到的夜雨打芭蕉的声韵,只会是更加地烦心,不是说在工作之余要有发现美的眼睛嘛,现在即便是有了这样的场景也不知道这是美。 没有人仔细观看冬日六角奇葩的舞姿,只会打落在身上的雪花,然后继续做着自己的事情。 今晚的月亮是很亮,但是却没有人仰观月亮上的嫦娥和玉兔了,这样独处的想象,实在是太无聊了,只会让你感觉更加的烦心,是什么让自己失去了耐心呢? 小时候,你有一个天天见面的好朋友,你们一起搭建沙子城堡,讲恐怖的故事,为了不第一个入睡。 在大街小巷里奔跑着嬉戏着,直到你不得不回家吃饭。在你成长的过程中,在你探索一个远比你自身的视野庞大的世界的过程中,你会遇到一些令你激动、使人恐慌、让人困惑的事,但是有了这些朋友,所有的一切又都不算什么了。 夏夜里追着跑着发光的萤火虫,在睡袋里翻来覆去,在你认为的月亮荒野上搭建帐篷,本以为会听到狼的叫声,或许会被追赶到树上,或许会在深深的丛林里迷路,遇到的神秘动物伙伴,这一切似乎就是一次充满危险的狩猎之旅。 但是,是没有可以永远在一起的人的,你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所以再见一面就很难了。 时光总是很快,不知不觉中,都已经长大成人了,而那个在你人生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最了解你的人,那个唯一能够和你分享一桩桩、一幕幕童年记忆的人却早已经不在你身边,或许这样的失去最珍贵,可是自己直到现在才明白过来,不免有些遗憾。 或许最初的朋友是你所有感情的源头,我们都学会了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从没觉得一个人在你身边,能让你觉得自己比以往任何一个瞬间都有活力、更加真实、生活更加充实。 天真的亮了,太阳出来的也很早,阳光也很快就铺满了整个世界,还是照例晨跑,除了与上了年纪的老人晨跑,也能看到不少的年轻人,充满着朝气,充满了对于新的一天的期望,有同行的人,有一样爱好的人是坚持跑下去的另一个意义。 “唉,你看老头子,又是那个小伙子,每天都能看到他,真是勤快,不像咱那个女儿,整天就是知道玩手机”, “唉,是啊!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一会儿叫住他,和他聊聊天,顺便让他拯救一下咱们妍妍”, “老头子你是说让他带着妍妍跑步吗?”老婆子用疑惑的眼光看着老头子,明显感觉没有那么简单,不过也不能说出来, “行吧!一会儿问问人家”,当我跑过路边的草坪的时候,就转入了小路,正好路过两个老人家的面前,不,其实,这两个人虽然总是老头子老婆子的叫着,但我觉得也就四十岁左右,看着样子年龄不会太大,所以我就叫叔叔阿姨了。 “唉,小伙子,你先停一下,能不能聊聊天以后再跑啊!” “好的,叔叔阿姨,有什么事情吗?” “你每天早晨都跑步吗?每次都能看到你”, “是啊!我也经常看到叔叔阿姨呢,每天跑步习惯了”, “哦,这样啊!”这个叔叔阿姨对视了一眼这才说到, “我们是想找你帮个忙,你看我们呢有个女儿整天呆在家里玩手机也不出去,我怕她身体不健康了,所以想让你带着她跑跑,这样她也不会觉得无聊”, “哦,叔叔阿姨是这件事啊!那明天你把她带过来我问问她不就可以了,多大的事情吗?”听我这么一说,俩人感觉很高兴了。 “对了,叔叔阿姨你们为什么要用老头子老婆子互称呢?毕竟现在还年轻啊!” “啊!这个就是一个称呼而已,不重要,况且我们也习惯了这样的称呼”, “是啊!是啊!你你阿姨说的对”,这个叔叔也这么肯定, “行吧!那就这样吧!我就先走了,叔叔阿姨再见”, “好好好,再见,再见!” 我就继续跑了过去,此刻还没到六点,周围的早餐店也都刚开始忙碌,等回来再和一碗粥一天就真的开始了。 或许是充分利用了时间,感觉一天也挺长的,所以也时有沉浸在珍惜时间的喜悦里,但是也发现还是不够充分,所以自己认为自己没有很忙碌的状态,就是一点时间都没有的,是很少的,所以也感觉到自由的呼吸,生活也有了一点气息。 跑回来叔叔阿姨已经走了,来到每天都去的早餐摊位,要了一碗粥,一盘咸菜,两个包子,都已经吃过饭了,为什么还要吃第二次呢,因为跑完步又饿了啊!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大家不要笑。 这里我想说的是,在你睡觉的时候,别人已经做了很多的事情了,这或许没有什么影响,只是觉得不能落后,生活要想有滋有味就要追逐未知,勇敢未来,加油! 跑完步吃饭时很有味道的,在生活里甜味不自觉地上扬。 火心劫和冰心劫 锦瑟无端五十弦, 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 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 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静静的岁月,因为在夏天这个迷人的季节里而变得如梦似幻,不过也总有时光飞逝的感慨,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不能只沉醉在欢笑里,总要在这个时候做点什么。 这个夏天与水果与美食,与跑步,甚至和她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才值得一写,顺便说一下自己流年里的一些事情,是怀念也想留住这个青春,所以才如此美丽。 就比如美食,做一道菜,这些不同的料理,材料也并不复杂,工序也很简单,慢慢感受到平底锅中的油在火上慢慢冒出香味的过程,如同站立在冬日有阳光的地方,周身都沐浴在温暖之中,不论生活里有多么的不开心,不论自己愿不愿意,只要在食物上就决不会马虎。 水果也是美食的一部分,在夏日里可以边吃边思考人生,可以从一块香橙蛋糕里体会出爱情的味道,可以从一份蛋炒饭里寻到幸福的简单。 跑步让生活更加的有激情,可以让幸福来的更加容易,找到自己,找到自己喜欢的,在夏日开始了美好的旅程。 我最喜欢就是在一天的清晨,我还没有起床的时候,就闻到从厨房里飘出来的咖啡味道,还有脑子里好吃的火腿煎蛋的味道,耳边还能听到切馒头片的声音,这声音、这味道让我睡觉就没了睡意,这就是我所喜欢的。 曾有几次描述过我最喜欢的早晨,因为她和兰兰,让我有了这样两次真切的感受,虽然一次是受伤也是幸福的,所以在这个夏天仿佛发生了一个世纪的故事,所以更加美好。 此刻的幽州城还在酣睡中,月亮似乎也很圆很亮,仿佛只是一个夜的时间,对于在魔域的我来说像是过了好几天,真是不一样啊!时间在任何时空中都不一样了。 此刻,在远幽的月亮前,一人轻飘飘的白色衣衫,御剑飞行在月前,与星月只有一步之遥, “没想到我太白还能重新飞行于人世间,当真是前生和今世啊!”没错,太白忽然又回到了这历史的时空里,重来一次的人生当真是神奇啊! 在魔域我分不清楚是白天和晚上,也无所谓白天和晚上了,反正架起的烤鱼架子也成了,自顾自的烤着鱼,看着正在对抗冰火的这个寒心,你说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相像的两个人吗?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遇到就遇到吧! 这冰鱼在火上起了一阵阵烟雾,不过确实是香味扑鼻,这火在这里居然烤不化冰,可见这里的冰果然非比寻常啊!也难怪这里有很少的生物,也没有魔兽敢靠近这里,一靠近必然会被冻成冰块碎片,还好有碧麟剑提前吸收了极地冰狮,不然自己真的是不是被饿死就是被冻死。 不过这鱼虽然发着热,但是肉质还是冰凉的,吃着倒是好多了,可见这鱼也不简单啊! “喂,你小子,吃的是什么,这么香?”我自己吃着鱼,切听见这个寒心说话,下了我一跳,自己都顾不过来呢,还有有心关心我吃的鱼,真是醉了,在困境里我以为只有我这么不怕死的才吃的悠然呢,没想到还有自己在对抗冰火劫的时候关心的,看来也是吃货一枚啊! “哦,在冰河里抓的两条鱼啊!你刚才看到的”, “哦,给我留一点,一会儿我也吃”,这戏剧性变化也太大了吧!刚才还要杀了我呢,现在又要让我留鱼,不过想想她也是女人也就明白了,还因为她像兰兰,能吃到我的鱼也是自己的荣幸,况且自己也不会把鱼吃没,总要留点才好, “好的,放心吧!吃完了再去捉”,我说完她也没有说话,我还是自顾自的吃着鱼,一场逃跑和一场烤鱼哪个更加好呢? 我会不经意的看她一眼,她的额头上出现了一层细腻的汗珠,不过此刻心中的火劫渐渐变小了,兵刃还是在周围转着,不敢走丝毫的疏忽,估计一会儿就差不多了。 吃完了就睡一会儿了,虽然冷点但是也无所谓了,找了一棵树下就躺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那个寒心在那里吃鱼呢,我就睁开眼睛走了过去, “怎么样了?好了吗?鱼好吃吗?” “嗯,好吃,好多了,你既然能破开我的冰封,为什么不跑,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真是变脸比吃鱼还快啊! “杀我?哼,你自己都有解决不了的事情,还有心管我吗?”我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其实自己才是白痴呢, “是吗?你看你的心,是不是变成冰了”,我低下头去看到自己的心间正在凝结这一层冰,瞬间冰冷刺骨的寒意传遍全身,仿佛在这一刻失去了所有的感情,所有的感情都被冻住了, “你,你居然害我,没想到你是这么恶毒的女人”, “你有时间跑出这里,为什么不跑呢,你夺走了我一个兵刃,这冰心劫就算是小小的惩罚了”,我在地上痛的龇牙咧嘴的,她却在那里笑,真的是恶毒的女人, “嗯,鱼烤的还挺好吃的,没想到这鱼也能吃,我以前怎么不知道呢?”她自己在那自言自语的,好像是发现什么新大陆似的,末了,等我被这冰寒折磨的差不多了, “只要你帮我做三件事情,我就帮你解了这冰心劫,怎么样同不同意?”她吃着我的鱼,还跟我提条件,真是霸道的女人, “行行行,只要我能做到就帮你,你先帮我把这冰心劫给解了”, “这还差不多,给你这枚冰晶药丸,先吃了吧!”接着我就吃了这药丸,感觉心中的冰寒瞬间就消失了,总算好多了, “你这恶毒的女人,为什么这么对我,我都说了这不是我的错”, “这药丸只能维持一天的时间,一天后冰心劫会再次发作,也就是说你需要一天之内赶回来才行,不然你就会被冻死,即便有极寒兵刃也不行,不然,我想要杀你用得着这么费劲吗?不过就是想控制你你帮我做事而已,是对是错还不是我说了算”,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 “我不能出这极寒之地,所以必须有人帮我才行,我自己中了火心劫,必须有人到火灵山脉去采回火灵芝才可以痊愈,所以你算是倒霉了”, “哦,合着之前都没有人来了,我这是第一个到这里来的”, “已经近两百年了,算是吧!” “那好吧!算我倒霉了,就帮你做三件事,只是这火心劫和冰心劫是什么意思?” “这是两种冰火劫难,都是从心开始的,算了,以后你就知道了,现在就先在这吧!走吧!先去我的宫殿里”。 突然想起的她 在音乐中喘息,丰富而忧伤的人生随着音乐的呼吸而晃动、摇摆,闭上眼睛,感受音符在空中的起伏跌宕,就好像是水滴滴在皮肤上,冰凉、润滑。 音乐让生活有了律动,就算是再孤独的人,也能够从中找到一些安慰,因为音乐让内心平静,平静着更容易找到自己的此时此刻的感受。 今天午后的天气还是比较热,听着音乐的午觉总是带点神秘的色彩,因为你不知道音乐会带你到哪个国度,会做什么样子的梦,充满冒险又期待。 今天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在这里,在这个成都的夏天里,总感觉好像失去了什么,可是又想不到,直到电脑里播放的老式情歌,才感觉好像突然丢失了一个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居然会忘掉一个人,这还是我吗? 是她带着我熟悉了这座陌生的城市,大街小巷里都留下了我们的身影,不论去哪里我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里,只因为她在这里,所以我才来这里,很简单的事情。 原来是因为她,我的心早就默认了这里,怪不得我会拼尽力气就是为了站到这里,恋一座城等于恋一个人,因为有她才感觉这世界温柔可人,我也终于意识到了我为什么会来这里,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里,原来早已心有所属。 大学毕业以后,我们去了同一家公司,因为我的原因,后来就辞职了,当然她还在那里工作,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就回家了,虽然又回来了,但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里找份工作,所以就暂时离开了成都。 回到家里以后才明白,这就是我一直寻找的远方,就是所谓的出口,等到未来某个合适的时间了,自己还会回来的,因为她在这里我就不会走远,这是和她说的自己的承诺,我也明显看到她点头了,所以目标一直都很明确,只是有时候会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个梦罢了,就是再重新回到这里,回到有我们共同回忆的地方。 我真的不知道这段时间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这么重要的人我都能忘记,可是最终还是想了起来,没想到中间又有了一年多的时间,这段时间的记忆就好像是被擦除掉了,感觉空空如也,或许这段时间都忘记了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吧! 突然想起了这样的事情,感觉很兴奋又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她,如果她知道我已经来了几天以后才去看她,会不会生气呢?我又开始百般的纠结,我还记得她租房子的位置,要不过去看一下,但是如果走了又该怎么办? 这段时间都没有联系她,或许自从离开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要曲折一点了,所以找到了重要的事情,很快就起来了,换了一身衣服就出去了。 无论天气多热,都会有很多前行的人,自己也骑着单车去了她的租房子的地方,一路上就怕看到不愿意见到的结果,所以一直以来担心不断的毛病还是没有改掉。 一件灰色的短袖,一件七分裤,就是我夏天最平常的打扮了,太阳热的时候是真的不想出来,可是这次不同,必须要找到她才安心,否则今天连睡觉都有可能睡不着。 有好多次我都感觉自己是童话里走丢的小男孩,默默走在不太黑的星星夜里,也曾仰望星空,但是却没有得到任何的东西,像是丢失记忆的星辰,在自己感到黑暗的同时,却忘记了自己还在发光,还在照亮别人夜行的路。 她也曾把自己变成了独自走在熟悉城市街角的女孩,在这平平淡淡的生活里,迫切需要一颗小石子去打破现在无喜无悲的状态,迫切需要去让这小溪的水重新泛起涟漪,从来没有意识到她成了我心里不肯说出来的一份珍藏,我小心地守护着,想要与之长久依存。 生活总是那么神奇,有时候日夜思念的人在远方见不到,真的见不到的时候,才知道有她的地方才是自己一直向往的神圣国度,再坚定的信念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淡,有时候再来这里的时候已经忘记了什么,忘记了曾经是自己日夜思念的地方,日夜思念的人。 当这份思念忘记了,彻彻底底的忘记了,在你随便的某一刻,她又直直的与我擦肩而过,她回头看见了我一眼,我也看见了她,但是没有说话,就继续向前走了,一切忘记了的过往情愫又都在这一瞬间重归于心,这是在捉弄人嘛,相遇的人总会在某一个你不在意的时候出现,相遇的人不论走过多少路,总会再相遇。 我骑着单车刚转过街角就看到了她,她就直直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在我幻想过一万种相遇的方式里唯独没有这个方式,在这一刻仿佛时间和世界的所有都静止了一样,本来空空如也的脑子,也被过去的点滴情景充满,一个笑,一个转身,长长的头发飘扬的瞬间都曾让自己心动不已,终于又找回了我自己,自己日夜思念的痛苦,也在这一刻全都转换为了甜蜜,痛苦可以持续一万年,但是转换为甜蜜或许连一秒钟都用不了。 她还是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是过去她常穿的那一件,而这件是画着加菲猫的短袖,是我那次陪她逛街买的那一件,是我买给她的,没想到,还能再次见到,她还是喜欢穿着白色的裙子,还是在这个出租屋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 我看到她的表情先是震惊了一下,然后就是惊喜,她用双手捂着嘴,我也从单车上下来了,无视过往的人群,我在不经意间又扯了一下短袖,看上去应该平整一些了,可是内心的嘭嘭心跳还是没有变,就像最初遇到她的一样。 本来平静的生活因为这样的相遇而变得热血沸腾,就像重新回到了青春的年少时光里,因为有了她在身边才感觉是真的在生活,有了开心事情可以分享,有了伤心的事情可以有个肩膀作为依靠,因为有她的存在,我特别喜欢成都的雨天,仿佛真的是在童话世界里一样,有她在的日子里,我完全没有感到孤独的时候,或许她就是我一直等待的人,这样的想法再一次得到了认证。 虽然只是面对面的一秒钟,但是心里想的却是整个世界。 一封情书 “喂,你小子为什么来这里,不知道这里是最危险的地方吗?” 等到这个寒心吃完鱼,一边踏过冰河一边在前面走,还一边问着我, “就是因为危险才是最好的试炼之地了,没有各种实战的经历,是很难成长出来的,为了亲人和朋友,好像也只有这一条路能走”,我颇有感触地说到, “亲人和朋友,小子,像你这样感情用事的人在这里可是几乎没有的,希望你是对的,在这里只有更强的实力,只有活下去才好,没有人会管你的死活,更何况这里都是魔兽,虽然有了一些智慧,但是也是残忍无比的”,这个寒心也颇有感触地说到,似乎对于过往不堪回首,所以眉间化不来的忧愁是很难隐藏的。 穿过冰河就是两座大冰山开辟出来的一条小路,本来可能就是一座冰山,被一份为二了。 穿过冰山的小路就看到一座水晶宫殿,应该是冰做的宫殿,坚硬无比,周围都是奇怪的冰魔兽雕像,还有巨大的石柱仿佛撑起一片天。 宫殿虽然巨大,但形状像是一座玲珑塔,都分布开,像是寺院塔的建筑,一座主塔,然后根据地方分布各个分塔,倒是让人眼花缭乱的。 “看你那把剑可不是凡品,居然能吸收寒气为自己所用,借我看一看不行吗?”这个寒心突然起了贪心,居然想要看看我的碧麟剑,当然不行了,这可是我的全部了,没有碧麟剑我将寸步难行。 “这个当然不行了,我还要靠着这剑活着走出魔域呢,这可不能给你”,我当然是很快的拒绝了, “好吧!也理解,要不是看在你帮我的份上,早就抢过来了”, “喂,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每天抢抢抢的,你不怕丢人吗?” “嗯哼,你小子现在还没搞清楚在什么世界吧!这里除了争抢你觉得会有人跟你讲道理嘛!”这个寒心白了我一眼说到,或许我应该更加接近现实一点。 “你说的也对,不过我也算是幸运吧!要不是你身受火心劫的痛苦,估计早就把我给杀了吧!” “你抢了我一个兵刃,按照道理是应该这样的,但是这火心劫已经让我受了一段时间的苦了,所以必须得有人代我去火灵山脉才行,我身体是寒冰所化,所以只能待在这个极寒之地,只要出了这里就生存不下去了”, “是这样啊!你也是一个可怜的人,每天只待在这里不孤单吗?” “孤单,百年寂寞都过来了,这点孤单算什么”,这个寒心不由得自我嘲笑到,眼神深处有些凄凉,看着她在身边倒是有种错觉,像是兰兰在身边一样,因为这样我才帮助她的,不过幸运的是除了冰心劫倒是没有为难我,也不算是什么困境,就乐于接受就可以了。 走到圆形的大院子里,前面有一块巨大的冰雕块,上面还写着什么字,我就跑过去看了一下,可是上面的文字看不懂是什么,没想到还能看到在冰块上写字的, “喂,你过来,这是什么,为什么字都写在了冰上,好神奇啊!” “这个是有人送给我的,我一直没有管,不过这是火灵一族的人送的,我倒是认识一些字”, “都是什么字啊!你念一下,或许我知道是什么”, “嘿你这小子怎么这么多事啊!信不信直接把你做成冰雕啊!”这个寒心突然不耐烦的说到, “做呗,做就做,省着去什么火灵山脉了,听着那里就很危险,还不如直接在这里被当做雕像算了”,我索性坐在冰凉地上,耍起无赖来,反正也没心思历练了,一开始就受到这样的打击,老子不玩了,我要回到自己的被窝里去,我现在再也不怕黑了,我还要回到森林里的恐怖屋里去,然后自己走回家。 “好好好,念就念,要不是因为有事情早就用冰心劫把你给冻成冰块了”, “嘿,你是女人,怎么会这么狠心呢?你不是应该很温柔的吗?” “想得美,听着啊!有的字我也不是太清楚,就是:喜欢看着你笑,喜欢追随在你的身边,哪怕被你什么冰块也愿意,哎呀看不懂,走吧!先给你安排一下你的房间,明天你就出发吧!” “这是另外一颗药丸,要是明天冰心劫发作了,你就吃下明天就没事了,你帮我做事别说我小气,那边房间多的是自己选”,本来这个寒心都走了,又回来交代到,我就说她是女人嘛,温柔还是少不了的。 “对了,刚才你念的应该是写的一封情书了,你不想知道写的是什么嘛!”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才大声喊了出来,可是这个寒心早就不理我了,我就自己站在那里,没想到这魔域也能有如此美妙的情书,还是用化不掉的冰做的,当真神奇啊! 我自顾自的选了一个房间,到差不多的,就是一张硬的冰床,不过这摸一摸倒是挺暖和的,完全不像外面的冰天雪地。 这里会时常刮起风来,吹绿了一根小草,然后又恢复到原来的白色,像是一天只有两个季节,只有夏季和冬季,而且只间隔很短的时间。 不一会儿窗外就下起了雪,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雪花看着却亲近很多,落在整个白色的世界,就融入了冰里,冰还是一样的晶莹剔透,如果是自己有这样一个特殊的地方,那这个夏天不就能安心的写作了吗,也就不怕热了,真好,只有在更加困难的日子里才会感觉过去日子的悠闲,虽然自己当时是有点讨厌那样的生活,不同的生活,所得到的感悟就是有所不同。 对了,这极地兵刃一共有多少刃啊!居然说我这只是一刃,那一刃都这么厉害,岂不是和碧麟剑都是宝贝了,如果要是,唉,不行不行,那是她的不能这样,那岂不是和那些魔兽没有什么区别了吗?再说因为她像兰兰,所以要不早就走了,实在不忍心看着另一个看看受伤,所以也就忍忍了,谁知道自己做的都是什么选择,每一次都把自己逼近绝境,然后再绝处逢生,一次可以,两次可以但是不是每次都能这样的,所以也要注意了,不要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这样不对。 躺在还算温暖的床上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每次都是这样,收获最大的就是看到了一封另类的情书,虽然不知道写了什么,但是还是挺别致的,知道这里是冰的世界,就用冰做了一封情书,还真是不知道水火居然能有共同存在的那一刻。 浪游记快 关于那些年错过的过去,在我们当初经历它们的时候,曾经如何欢呼雀跃,如何地欢心,而在旅途中,已经开始为新的风景前行,就好像自己错过了一个青春,之后虽然心里还惦念,却也没有什么理由重新回到那里了,就算是跑着回去也不过只是路过而已。 自己的人生中,还有新的风景要去寻找。如果我们总是为了失去的或者本就不属于我们的东西而懊悔,那么,我们就只能在不断的迷失中,找不到自己。 所以每时每刻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过去的时间要做点有实际意义的事情才行,不然心就会感到莫名的空虚和孤独,或许这是对于自己的一种惩罚,所以才要目标明确,不断地走下去,坚持再坚持。 这个世界最美的风景就是已经逝去的风景,当你看过一处风景以后,再回头欣赏的时候,总觉得不如第一次看时那样撩动你的心弦。 或许我们会感觉生命急促而又漫长,更好的景致永远在下一站,所以不需要回头怜惜因为匆忙而没有细细观赏的过往风景,但也需要细细去品味,毕竟在现在的某一个瞬间总会想起过往的美好,青春也好,过去也罢,都会不断地重复出现,所以才会更加怀恋。 跑步让生活增添了一点色彩,生活里正因为这点色彩而美好,不过今天早晨跑步的时候因为没有准备好,差点崴脚,不过即便是这样也很疼,扭到了脚脖子,还是一点一点走着跑着。 落地不稳,脚就容易扭到,所以一些小问题更应该注意到,今天跑的是崎岖不平的小路,所以难免会有石子让脚发生偏移,本以为只要跑下去就可以了,可是还要注意脚下的路,看清楚脚下的路,才能走的更远。 我喜欢在树林里跑,身边会有鸟儿的叫声,那样我会觉得是在鼓励我,所以更加的有力气和有信心。 跑在若隐若现的阳光树林里,会觉得这是一条通往未知世界的小路,只要一路跑总能发现一些惊喜,心向阳光,总能为勇敢不断地打气,这样我一直就是我,从来就没有变过,也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迷失。 如果有幸能在原始森林里跑步,有阳光,有各种鸟的叫声,或许还能引来松鼠的好奇心一路跟着我,这个人在干什么呢?能找到一颗大的松树,有好吃的松子,还有小鹿在旁边跳动着,各种各样的美丽蝴蝶飞在身边,像是盛大的迎接仪式一般,那样就拥有了一个全世界,是最幸福的时候了。 只有通过跑步,才能感觉到这个世界的变化,感受到自己的变化。这样的眼里的世界会少了很多灰色的烟雾,眼前明净一片,前面的路就更加的清晰了,体会到独处一会儿的乐趣,也能看到出口就在前方,自己真的寻找到了。 本来自己也是很笨的,一直以来都把时间浪费在了等待上,所以算是迟到了那么一些才找到了这个方法,找到了一个生活的出口,还算是幸运吧!没有迷失太久。 浪游记快,跑步算是浪游的一种了,随着心情放肆嗨,可以边跑边记录快乐的时光,只要是因为自己喜欢,便按照自己的方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算遇到了一些阻碍,也不会轻易改变。 抛却暂时的都市生活,放弃暂时的工作中和爱情中的烦恼,有时候伤心太久了,发脾气只会更加讨厌生活的存在,所以必须找到一个出口,这样的浪游记快就是很好的方法,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当看到空旷的原野时会不自觉地感到莫名的放松,眼前也少了很多的障碍,心情自然就平和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你越是对抗生活,他就越想要制服你,你也想要打败他,可是最后摆阵的还是自己,有时候暂时的撤退或许才是好的方法,等到找到方法了再重新挑战,这样生活就不了解你了,你也就有了一丝战胜他的机会。 尽情跑步在山水里,可以怡情悦目,就如同云烟一般在眼前飘逝,只不过就只能领略其大概含义,不能尽兴探寻到幽深僻静地方的妙处。 古代的侠客都喜欢独来独往,他们的每一次荒野行动,都是浪游记快的表现,他们凡事都喜欢独出己见,不屑于人云亦云。 所以当我们看见镜头前面突然出现的抱打不平的英雄,就会感觉热血沸腾的,很想做一个独行侠,可是你没有想到这是很孤单的一件事,所以要学习和习惯的还有很多。 跑步也并不是单纯的只是获得,它也需要你失去什么才会换来的。 放弃原来的生活方式,才能换来生活状态的改变。生活状态的改变,会让你养成另外一种习惯。当习惯成自然,坚持也就自然而然了。 坚持运动减肥的时候,就要放弃大口吃美食的快感; 坚持早起晨跑的时候,就要放弃越夜越浪的习惯; 坚持学英语背单词的时候,就要放弃追剧打游戏的惬意。 我们经常说:你的坚持终将美好。但是为什么就是做不到呢?是别人比我们更有意志力吗? 我觉得只是因为他们不只是想想而已,而是真的去做了,当小目标一个个实现的时候,慢慢地坚持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剩下的,时间看得见,自己也能体会得到。 其实,在生活里定的叫“目标”或许会感觉温柔了那么一点,倒不如说成叫做“野心”,这样自己也会随着狂野起来,这样的热情就像征服前方的一片荒野,无论是野兽纵横还是有一个异世界或者远古时代,都要一点一点去征服才可以,这样怎么会是迷失的人生呢? 自己就如同候鸟,有感于周围的变化而做自己该做的事情,鸿雁南来北往,即使年年如此也不懈怠,在瞬息万变的宇宙中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 同样,人也因为感动,过往的一些经历、一些思绪,也如同春梦一般,时过境迁,了无痕迹,但却在心里时常想起这样好的过往场景而开心不已。 在一次越野跑中,我突然气管痉挛的,非常痛苦地咳嗽,刚好身边的这位跑友是一名医生,他叫我深呼吸,给我他自带的温开水,等我缓过来了又一直陪着我跑完全程。本不认识的一个人,我将会记住他一辈子,想想就暖心。 身为跑步者是幸福的,因为跑步赋予了我们更善于发现美好的双眼与心灵,也提升了我们感知与传递正向能量的能力。而这些不经意间的感动与温暖,也成为激励我们继续奔跑、热爱生活的动力之一。 其实,每次跑步都会有不同的故事,或者是有趣,或许是感动,这才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人在跑步,而是很有多爱好者一起跑,自己自然不能落后。 没有谁是真的孤独的,内心没有足够的容纳世界,当然会只待在自己的小世界了,所得的东西自然是有限的,每次跑步脑子里总有四个字在悬浮——征服荒野。 你也可以在跑步中放松,享受它带给你的快乐:你不必强迫自己要跑的有多快,也不给自己设任何时间和速度的目标,就是喜欢,就是简单的享受跑步就够了。 跑步的所有态度完全取决于你自己,有时候也许你只是想要享受这样单纯安静的时光,有时候就是想要挑战、超越自己,每个时间的自己也不一样,所以可以自由调换状态。 跑步如同一次浪游记快,享受着他给我带来的很多的有生活意义的东西。 第一天终于结束了 此刻,幽州城终于天亮了,窗外的鸟叫声仿佛昨夜只有睡觉了,没有发生任何的事情,但是对于我来说一天像是过了一年那么久。 “阿克里将军不好了,吐蕃残部正在进攻城池,不过目前还被拦在了护城河前面,我们要采取方法才行”,来人直接进了衙门报告到,此刻外面已经有很多的人都知道了,都在拿着武器准备一搏, “这个,大人不在,我们就先自己想办法吧!这样先让弓箭手准备,打下他们的先头部队,我们准备应战”,阿克里拿起自己的大刀,带着人就出去了, 刚走出门口就看到城里的百姓要跟着一起去打,可见在一些思想上还是做到了一起保卫家园的共同义务,所以只要官民能一起出力保卫家园就能抗击敌人,敌人想要攻破幽州城也是不可能的, “大人,让我们一起去吧!一同保卫我们的家园”, “唉,大家都回去吧!只要我们就足够了,不用这么多人,我们一定能打退敌人的”,阿克里在众人面前认真的自信地说到, “对啊!大家就先回去吧!总有我们能帮上忙的时候,走吧!”接着在人们的劝说下都散了, “走吧,将军,看看前面怎么样了?” “嗯,好,走吧!去看看怎么样了?”接着阿克里就带着人去了城头,现在是闭城不战,只有通过弓箭进行远处射击,不过这样也足以挡住敌军过河了, “拜见大人,您看他们连河都过不来,可见他们并不知道我们有这样的护城河,大人真乃神人也”, “先别高兴的太早了,这个河只能困住这些人一会儿,估计他们也在找过河的方法,到时候我们就出城迎敌,这样才能保证城里的安全”, “是,一切听从大人的吩咐”, 然后就是一边射箭一边消耗敌人的实力,不过这群敌军,好像不知道有什么护城河所以也就被打蒙了,暂时撤退了下去。 很快城里发出了胜利的消息,兰兰还在睡觉呢,就听到外面叫喊的声音,一夜的相思倒是面容憔悴的,也不想起来,就先睡着呗! 再说我到了魔域,终于停下来休息一下了,躺在还算温暖的床上就睡了,说实话在这里的一天真的很累了,明天还要出发去火灵山脉,所以现在满满的都是挑战,真希望先回去一次,毕竟这只是魔域的偏居一隅,不过世界倒也神奇,遇到一个和兰兰长的差不多的人,还梦见了这封神奇的情书,用冰做的,还真是窗子十足。 终于听到了想要听到的声音,是老道来了, “行了,你小子一天的时间到了,该回去了休息一下,明天再来”,听到这个声音别提多幸福了,终于能暂时回去了,所以老道用拂尘很快的打破空间就飞出去了,眼睛一闭一睁就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停了下来。 “怎么样小子,这次有什么收获吗?” “别提了,一开始就被那什么蝙蝠给打下了山崖,然后就遇到了那个会飞的人,然后就到了这极寒之地,答应给寒心到火灵山脉去取火灵芝解开火心劫,然后就平静了一些,然后您就来了,不过碧麟剑倒是吸收了一头冰狮,可以发挥出冰的力量了”,我差不多大概地说了一下,还是有所隐瞒的,我总不能说自己差点被饿死吧!那太丢脸了,不能说,绝对不能说, “嗯,那个会飞的人应该是雷电一族的远支,还有那个寒心就是极寒之地的主人,你能吸收了她一刃,而且能帮到她,也算是你的造化了,好处是肯定少不了的”,老道满意地说到, “那,这火心劫是什么意思,您能给解开吗?”我试探地问到, “这是你自己的磨难,都需要你自己去克服才行,老道我恐怕是帮不了你了”,老道无奈地摇摇头说到, “您那莫大的本事,就帮帮我吧!”我还是不死心说到, “你有你自己的劫数,这些都需要你自己去化解才可以,老道我不是不帮你,是因为我帮了你,我自己也会受到惩罚,而且你也会因此而被改变,你不希望自己的路是平坦的吧,就要接受这些挑战”,老道有些意味深长地说到, “哦,知道了前辈,还是我自己来吧!” “放心,冰心劫只在魔域起作用,到了这里是无效的,你自己先休息吧!老道还有事情就先走了”,接着就消失了。 还是躺在自己的床上舒服啊!天已经亮了不过自己好困啊!还是睡觉吧!唉,不对啊!这蜡烛怎么还亮着,而且已经烧完了,不会吧!还要浪费钱买蜡烛,不想了,睡觉,好梦。 老道走了以后就去了魔域,也去了极寒之地找到了那个寒心, “唉,你个老道怎么来了,我这火心劫还没解呢?” “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吧!为什么要给让他受冰心劫的苦”,老道没好拉气地瞪着眼说到, “知道啊!看到你的拂尘了,怎么新收了一个弟子嘛!” “也不是,就是与他有缘帮他一下而已,对了不要岔开话题,还说冰心劫的事情”,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做事很小心的人,这冰心劫不会让他送命的,而且他吸收了我一刃,没事的,只是监督一下而已,三件事办完了,我会很快给他解开的,放心吧!” “行吧!老道我也不能说什么,只希望你好好地保护他,毕竟算是我的徒弟了”, “好的,既然你个老道都开口了,我也照顾一下了”, “行,那我走了”, “不送”。 接着看到就又回到了了自己的碧海,自顾自的喝着酒。 回来以后,我就睡了,怎么把兰兰给忘了,如果她听到一个人和自己唱的差不多会不会不信啊!算了,睡醒了再说吧! 此刻,城里都在欢呼着打跑了敌军,不过这只是才开始而已,所以还要继续防御才行,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的多,所以还是小心翼翼为好。 还有蓝精灵他们也还在宇宙的黑洞边走着,又会遇到什么事情呢?还能否回到这个大陆呢? 在此刻的蔚蓝星球也在发生着很大的变化,看前面突然出现了时空门,恐龙们什么也不知道,就进去了,去了哪里呢? 坎坷记愁 曾有一段时间感觉自己就像海水一样沉默,不可捉摸,自己不知道想要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 自己就像一只孤单的树袋熊,呆在原地,哪里都不愿意去看看,无止境地行走在冷酷的仙境边缘和世界的尽头。 我哪里也去不了,到不了仙境,也回不到人间,只能默默沉睡,终有一天,一只远去的蝴蝶落在我的手上, “唉,这是谁啊!这么好的阳光夏天为什么还在睡觉呢?这不是浪费大好的时光吗?”说完蝴蝶就有点讨厌我这样的人,就飞走了,不过,蝴蝶飞走一会儿又飞了回来, “还是叫醒他吧!自己也不是那么固执己见的人,对了,睡眠粉可以让他醒来”,就这样蝴蝶在空中飞舞着撒了一些睡眠粉下来。 人们只知道蝴蝶的粉末会让人昏睡,其实,撒第二次粉末就会让人清醒的,而这些则很少有人知道,所以都避之不及,唯独我昏睡着不害怕到来的任何东西。 我终于幽幽地睁开了眼睛,看着眼前陌生又熟悉的一切,我看到的第一个动物就是飞在我头顶的蝴蝶, “你醒了,这么好的时光不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和美景,岂不是太可惜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一睡不醒了,仿佛这一切没有什么是我所感兴趣的,所以那里也不想去,就想在这待会,然后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我仿佛诉说一个梦境一样,虽然只能记得大概的样子,但是也模模糊糊说了出来,蝴蝶听了点了点头,大概也知道是什么样子。 “走吧!那边有一片花的海洋,可漂亮了,要不我们过去看看,也许你会好一些,就不会感觉孤独了,因为现在我就是你的朋友了”, “真的嘛!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怕又是一场梦”,所以就勇敢地从树上爬了下来,然后跟在蝴蝶后面去了花海。 从跑步里明显感觉到了岁月的流失,而这些岁月在各种坎坷里的曲折又都显得生活有了一点滋味,虽然是苦的,但是确实能清清楚楚感受到是在活着,这就说明没有放弃奔跑的脚步。 今夜的酒就要满上,特地买了一套酒樽,好有醉卧沙场的感觉,夜已至,别走远,来喝一杯,对影,一,二,三,三人,试试看你是身处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还是情迷愁意迷失,不请自来的岁月。 心情烦闷的时候总想喝酒,无奈酒再好也不能多喝,喝多了心里压不住的愁就自然到了嘴边,不说都挺难的,不过这样的情况也少见,不然不会让自己出这样的丑态的,还是时常能记住的。 不要愁老之将至,你老了一定很可爱。而且,假如你老了十岁,我当然也同样老了十岁,世界也老了十岁,上帝也老了十岁,一切都是一样。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加,愁老的心态就越加频繁,焦虑,整天坐立不安,不知道该做什么,做什么事情都只是差不多就行,不用心不细心,总想不劳而获,每天无精打采的,没有什么是让你感兴趣的,就让眼前黑色的海水把自己吞没、席卷,那么恭喜你,你又成功的迷失了。 年轻时总害怕“不合群”,以为“朋友多了路好走”,于是为了合群而合群,马不停蹄地去赶赴一场又一场热闹与繁华,背后自己也有不情愿的一面。 有一段时间又变得谁也不搭理,就觉得你是一个很怪的人,所以那段时间倒也安稳,知道自己只有学会和自己相处,才会学会和别人相处。 这种两极之间的矛盾,曾让我困惑了一段时间,热闹了不好,孤独了也不好,所以就学会了做一个既不热闹也不孤单的人,渐渐地体会到人间有味最多是清欢的道理。 随着年龄渐长,才发现: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与其花费时间与精力在酒桌上觥筹交错,去结交一些无关痛痒的“朋友”,还不如学会好好与自己相处。 只有能与自己好好相处的人,才是内心足够强大和丰富的人。 之前读梭罗的《瓦尔登湖》,觉得不解,明明有热闹的世界可以摆脱这样的孤独,为什么还要去苦苦寻找孤独呢? 仿佛现在才开始明白过来,这种独处的状态将是自己人生最本质的状态,也是最多的状态,所以自己也踏入了独处这条路上,不断寻找迷失的自己。 其实,越积极靠近这热闹的世界,越会找不到自己,热闹的世界恰恰就是自己最容易迷失的地方,所以它像是一座迷之森林,岁月森林,走出来的走出来了,迷失的也就迷失了。 两年时间,梭罗自己开辟田地自己种粮食吃、自始至终都独自一个人。 后来有人问他:“你一个人住在那一定很孤独,很想见人吧,特别是在风雪天里,在下雨的天气里。” 梭罗回答: 我为什么会感到孤独呢?独处使我健康快乐,悠然自得,与人为伴,即使是与最优秀的人相处也会使人厌倦,因为他们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也有自己奇奇怪怪的缺点,也有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所以和自己应该是最默契的搭档了。 我喜欢这样独处,至今我尚未找到一个伙伴能有独处那样令我感到亲切,在独处时,我做回了自己。 人生需要独处的时刻,在独处中遇见最真实的自己,回归精神的安宁,回归灵魂的本真。 是啊,一个人只有在独处时,才能真正的发现自己,认清自己,回归真实的自我。 其实,当领悟了这样的感情,坎坷看起来也不都是愁了,所以生活的意义在于你如何去把愁变成快乐,不知不觉中就把“坎坷记愁”变成“浪游记快”了,这样才觉得自己真的找到了生活的一点意义。 一个人最好的状态,无非是既能享受得了繁华,也能安顿一个人的安静的时光。 跑步也是如此,虽然看起来单调还浪费力气,但是却都转化成了心向前的动力,不知不觉中你就会发现,生活里的空间也是挺大的,跑步拓宽了生命的宽度,也是幸福的时候。 生命本就是一场孤独的跋涉,无论人生路上有多少纷繁热闹,终将抽身出来,独自细数似水流年,而这些坎坷记下的愁,终将会成为最美好的回忆,在往后的时光里熠熠生辉。 坎坷记愁(二) 之前,读一千零一夜的时候,总想真的有这一千零一夜,一夜的坚持为了一个故事,画面感觉是孤单了一点,但是却童话许多,美丽了很多。 我一直以为小猫是从童话世界里来的,所以才让现实更加神奇而又神秘,它所做的事情仿佛都挺浪漫的,而且很有意思,有时候不关心眼前的任何事情,有时候又坚持一些事情到自己满意为止,看似醉意的猫生活,实则蕴含着很多微妙的小世界。 所以我也一直是这样认为小贝的,它也有自己的追求和坚持,是它的固有性格,应该不会变了。 它也有自己任性的一面,我就躺在树荫下睡一天,谁也管不着,谁也不理,即便是吃饭也要睡醒了以后再吃,这就是任性的一面。 其实,猫和人一样,只要你真的懂得了它的意思,那么你就懂得了一个动物的世界,虽然听不懂它说的是什么,但是却能大概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样的生活能不有趣吗? 在成都的时候,我曾把小贝和她放在一起考虑,感觉在一些性格上像极了,也任性,一样的美丽,后来我无意间和她说起,因为她也是喜欢小猫的,所以对于我的比喻很高兴,还被夸赞了,真的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其实,有时候,也真的把小猫当成了她,去疼爱,呵护。 对于小贝的坚持:第一呢,就是我一拿起那顶黑色的帽子,它就知道我要出家门,仿佛很了解我似的,而且大多数的时候出去也会跑步,所以它就一直跟在我的身后,跟着一起跑,不曾离开。 有时候,说也奇怪,我并没有看到它看到我拿黑色的帽子,但是总能从半路上看到它,仿佛也知道我什么时间大概会在哪里做什么事情一样,这比我都聪明,你说我能不好好地观察它吗? 有时跑步的心情会像这小路一样崎岖不平,但是跑着跑着就会忘却这样的烦恼,这也是一直坚持跑步的魅力所在,自己就是一个追梦人,不会让你感觉自己有停止过追求的脚步,一直坚持的任性。 当然有了小贝同行以后,就感觉跑步得到了认可一样,终于不是一个人无力的坚持了,也因为有同行的人而感到高兴,有了小贝的陪伴,渐渐地感觉跑步又漂浮着一点诗意,也感觉变得神秘了,就如同跑去一片未知荒野,一片未知的世界,总是保持着期待的心情,所以激情一直不减退,自然感觉好很多。 小贝也会随着我的脚步速度,忽快忽慢,忽前忽后的,很有节奏感,而且姿态很好笑,尾巴高高的翘到天上,四只小脚来回互换,有趣极了,倒像是一场生活喜剧,有时候我会跟着小贝一起“喵喵喵”,我也能懂得大概的意思, 小贝:“喂,你还跑啊!休息一下吧!” 我:“当然跑了,一定要完成今天制定的目标才行啊!要不你在后面慢跑也可以啊!”我露出自信的目光, 小贝:“跑就跑,瞧不起谁啊!搞不好,我比你跑的还远呢,等着瞧”,看到小贝的不屑的眼光就想要哈哈大笑,不是小看它,而是真的很高兴。 跑步一天里,吃完饭坐在蜡烛下依然写着自己的故事,灯火阑珊处,小贝也在旁边睡觉,这样的陪伴确实很温暖很感动,虽然它只是一只小猫,但是我觉得更像是另外一个自己。 当然小贝也有自己的任性,任性到不听话,所以总是欢喜,也总是忧。 一杯清茶往往能和独处美妙的联系在一起,从采茶到挑茶再到炒茶,都需要很多小的美妙心思,所以当完成的茶叶在热水中不停地翻翻的情景,就感觉很是诱人,不自觉想要喝掉杯子里的茶水,生活的味道也随着一杯茶而变得翻翻动人,茶语,茶即人生。 一路跑步到山路,从山路一路跑到山中的寺院,古老的山门前,总是充满了落落的树叶,也总有人在山门前拿着扫帚扫着季节里的落叶,仿佛有一年四季扫不完的落叶,就这样慢慢地感受时间的游走。 跑步有一个习惯总是回头看看过去的沿途风景,当把一个热闹的自己落在了人群里的时候,独处的自己正在山门前凝望,看看是不是要进去寺院。 往来寺院的人很多,倒也不显得那么冷清,只是在没有人的时候,一杯清茶便能说一个下午的话,所以一切困惑在茶水中就溶解了,这不只是一杯茶,更是岁月里凝结的味道之源。 花枝发于山,梅子青在树。 春水扶人远,秋雨落花生。 何人雨中去,五里一徘徊。 我行云梦中,而你在何处。 忙得晕头转向,坐下喝杯清茶。 没事的时候自己写写自己的诗,跑完步写写得到的感慨,在生活里成了习惯,也是每天必须会做的事情,坎坷记愁,到最后发现愁也没了,倒是不知道该记一些什么了,所以写写高兴的事情替代一下,就是这样,发现一个日记本全都写上了快乐的事情了,总算知道这一年每天都是如何过来的了。 推开寺院的们,自然有人前面引路,像是走进武侠的少林世界,无欲无求,回归本真,斑驳的小路,叶子在随风舞动,真实感十足。 每次都能看到大师自己背着筐去后山采茶,然后根据自己几十年的炒茶经验,总能炒出令人回味悠长的茶叶。 泡一杯岁月之茶,听着大师对于茶道、人生之路的理解,如沐春风一般豁然开朗,对于跑步的独处给予了不错的评价,习惯了与大师分享自己的一些事情,所以在自己判断对错的同时,也要听从别人的意见,每次这样的解惑,都会令自己收获满满,一杯清茶果然不一样。 日记本里写了再多,也会看到第一页写的目标和要寻找的意义,勿忘初心,方得始终,它是灯塔,始终是迷雾海洋上不变的灯塔,总能找到过去和未来前进的方向,而不会迷失方向,迷失自己。 从寺院出来以后又关上了木门,仿佛是独处仙境和人间的木门。 又继续跑下山,回到人群里,过着自己热闹的生活。 苏东坡写过一首词: 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 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 夜阑风静毂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唯独喜欢最后一句的“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觉得这样美妙的诗句都是独处时的神来之笔,那么这样的独处就更加的神秘了。 从这样豁达的人生里讲,坎坷也是一笔财富,既然成了财富,那么愁自然就随风去了远方。 初次登月 太忙碌的生活,让休息都成了一种奢侈的享受,所以对来之不易的睡眠,异常的珍惜。 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忙碌,对于突如其来的休息日就感觉很幸福,那是因为知道自己有事情做,这是来之不易的,所以就会异常的珍惜,每分每秒都是享受和自由的呼吸。 相反太容易得到的满足,会变得不珍惜甚至会厌烦,找不到事情去做,每天忧心忡忡的,在平静的生活里反而是一种对于心的折磨,所以也是异常难熬。 最近自己就是这个样子,刚从魔域回来,才发现睡一会儿觉是如此享受的事情,如果能把最平常的事情看得不平常,那么就是时刻幸福的。 从夏天很快就来到了秋天,院子里的石榴好像熟了,地上还留着过去凋落的石榴花,就是没有人摘着石榴吃,虽然我是住在这里,可是也任凭院子里的荒草丛生,仿佛好久没有人住过一样,也好久没有看看院子里的风景了,甚至在院子里喝口茶都没有,最近都在忙。 后院的小花园里的玫瑰花也快开始凋谢了,一不注意跟所有的美好就失之交臂了,再过一段时间就只能看着漫天飘过的雪花了。 我要保存一点玫瑰花片,不论是做菜还是洗热水澡都能用到,当然还有其他地方的用处,只有提前预备着,才不会要什么没有什么,所以一切都需要自己准备。 高高的青砖墙上,被雨水淋湿了,长了许多青苔,斑驳的墙面但是能感觉到了岁月的流失了,还有已经变黄的杂草。 睡醒了一定好好地打扰一下院子,自己是这么忙碌的人,当然也要把身边的环境修理的雅致一些了,这样冬天就不会架空很多的雪了,自己也能好好地感受一下雪的清凉。 此刻在兰兰的房间里,也刚刚起来,在旁边的桌子上的蜡烛也快烧完了,晨起的斜阳透过木格子窗照在屋里感觉很温暖,特别是在这有点凉意的秋天的早晨。 “昨天感觉夜好长啊!像是睡了好几天,头昏昏沉沉的”,兰兰不愿意起来,在床上幽幽地说到。 此刻,外面还在吵着闹着,不过我丝毫听不到,睡得太深了, “外面吵什么呢?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啊!算了,先洗洗脸,洗洗头发吧!女为悦己者容嘛!”兰兰又独自说到,木槿花的汁液兰兰自己保存起来了一些,然后就一直用我这个方法,经过一个夏天的成长,发现的木槿花被移栽到兰兰的院子里,也长了许多,就像我们一起的爱情。 “距离上次他给我洗头发已经多久了,不行过几天要让他再给洗一次才行,一点也不关心我,哼,没办法,一点一点来吧!”最后兰兰自己苦笑道,洗完头发,换了一套觉得比较好看的衣服,就出门了,应该是去找我了。 此刻,也在宇宙深处,没有边际,每天白天和黑天,有好多的石头都在乘着空气乱飞,也能看到不知是哪里的飞行船飞向宇宙深处,每次拦人家都不听,所以还是自己走。 此刻,在漫长的宇宙里路上,有两个小蓝精灵还在路上走着,不知道要去哪里,顺着星空地图慢慢走着,古代文明和科技文明以及各种文明相互交织在一起,分不清楚是什么时代,时空错乱的大陆时代。 这两个小蓝精灵不就是海克斯他们俩嘛,还能有谁呢? “喂,我说海克斯我们都走了多远了,走了多久了,为什么我会跟来跟你送走文明火种呢,要不现在应该在睡觉呢”, “行了,别抱怨了,马上就能回到大陆了,倒是我们就飞回精灵一族了,飞回到我们的精灵森林了”, “真的吗?那太好了,真希望快一点啊!”海克斯并没有再说话,而是看到了前面一颗白色的星球发呆,这是什么星球啊!前面看到的星球都是黑色的,为什么这颗星球是白色的呢? “海克斯,这星球好奇怪啊!要不要去看看,或许这是能生活的地球也说不定啊啊!” “没错,这颗星球和其他星球不一样,去看看吧!”海克斯在森林图书馆里看到过有关星球的记载,在很久以前,有人探索过这大陆之上的星空,记下了很多珍贵的资料,其中就有关于星球颜色的记载。 自己记得好像是这么写的,白色的星球大概都易于居住,有水,有新鲜的空气,有重力的空间,每个星球都居住着各样的生物,各自的景物也不一样,大概就是如此,海克斯还记得一个星球的名字很好听叫——月球。 他们就进去了月球,一进入就身体就像流星一样冲向地面,穿越云彩,穿越无尽的尘埃,到达了地面才感觉好了一些,这是一片森林,长着高大的树木,自己从来没有见过, “哇,海克斯这里的树好美啊!这是什么树啊!没有见过”, “是啊!我们发现可以居住的星球了,这对于我们一直寻找能生活的域外星球无疑是巨大的收获,就是不知道族长的预言到底准不准,要是准那么就是最大的收获了”, “是啊!回去一定告诉族长去”,蓝精灵都欣慰地笑了笑。 新鲜的空气,有清澈的水,就是还没有发现什么生物,所以还有待确定。 此刻在精灵一族的发射站,族长带领大家也要出发,去哪里呢?也要去一个神秘的星球,看到族上的记载在大概什么地方多远有一个这样的星球就是月球,和两个蓝精灵无意间发现的是一样的,而且也在赶往月球,这样精灵族前后就能相见了,海克斯也能跟着自己的族人回来了,真是巧了。 机械族也是,一些破旧的飞船到处乱扔,直接被其他的族人给利用了,所以各族普遍都能飞的起来,算是无意间做了一件好事吧!无论是能飞翔的族,还是不能飞翔的族,都有自己的飞船了,而且只是陈旧了一些,请懂得机械的人一修就好了,所以这也是机械族纳闷的地方,这些东西都是族内的机密,别的族怎么知道呢? “族长可以起飞了,真的很期待是一颗可以居住的星球”, “嗯,没错,那么我们族的愿望也就实现了,这大陆太拥挤了,需要一个新的安静的地方了”,老族长头发花白,在风中说到。 很幸运,遇见你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之为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其冲烟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怡然称快。 每次读到这一段话,都觉得童趣十足,也非常喜欢,也非常的贴合这个实际的夏天,使得夏天的感觉更加真切,看着漫天飞舞的夏蚊也觉得诗意了不少。 今天并没有跑入荒野里去,而是跟着朋友去了图书馆,我说的朋友当然就是她了,虽然现在是朋友,我相信只要足够体贴温柔,她就会感觉出来,到时候就该称为女朋友了,祝福我吧! 对了,那天面对面的情景就一直是面对面嘛!不是的,她惊讶了一会儿,然后就是微笑,我感觉她差点还哭了,假如我会演戏的话,说的感动一点估计就被我给动听哭了,不过我不要她哭,她的笑才是最美的,我喜欢的。 “怎么了,不认识了,这么热的天去干嘛呢!”我刚说完这几句话,她就过来紧紧地抱住了我,并且还真的哭了,没错,这是真真实实的,它的眼泪落在我的短袖上,以至于到现在都舍不得洗,而且一直放在柜子里的最上面,像是成了纪念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告诉我,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然后就是埋怨的轻轻打我,此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从没如此觉得对不起一个人,是让她等久了嘛! 一年的时光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觉得很短暂,但是我想过度日如年这个可能性,假如是度日如年的话,那么一年的时间,无疑像是过了一百年一样,如此漫长。 我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她,我说我忘记了她,她会信嘛!而且也不能说,如果她的心里一直都记挂着我,而我说忘记了,是不是就太伤她的心了,所以我只能说昨天刚来到成都的,隔了一天就过来找你了。 忘记一个人很难,但有时候也很容易,就像我突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忘记了她,然后在那个独处的时候,有了音乐的陪伴才有想了起来,这里原来还有她,突然就感觉拥有了全世界一样。 “是嘛!那太好了,走,我们进屋去说,外面天气热”,接着她就拉着我进了她的出租屋里,还是和第一次来的时候一样,当然还是先把单车锁上,这次是第二次来了,第一次是帮她把行礼给搬到这个出租屋里,虽然她家离成都不远,但是也是自己租的房子,在一个地方呆了太久也想换个环境。 她的屋子里总是干净整齐的,不像我总是乱糟糟的,有时候因为找一件衣服可能都把整个屋子翻遍了,可是就是找不到,当你不找的时候反而就出现在了床头上,你说生活气不气人。 临走前送给了她一盆盆栽,我进屋就看到了,就在床边的桌子上,而且有一个装着水的塑料瓶,看来是经常浇水,而且在墙上贴着一个小纸条“每周三次浇水”,看来用心良苦啊!真的觉得有些对不起她,我送给她的东西都细心呵护着。 “怎么样,屋子里凉快了吧!今天还真是热呢?”一进屋,她就给我倒了一杯水,和从前一样她的笑依旧自信而又温柔,让我感觉从来就不存在分开的这一年多一样,仿佛我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心没有离开就不算真的离开,因为有她在的地方我就从未走远过。 “是啊!今天外面是比较热”,她坐在床上,我就坐在沙发上,一开始还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对了,那个盆栽你还留着呢?”突然转话题到,有些事情不是光靠自己判断的,还想亲口证实一下,我指了指, “哦,是你送的,我当然要细心照顾了,如果有一天你想要要回去那我没有了,岂不是很尴尬啊!”她还是调皮地说到, “你真好,谢谢你替我照顾他们,长的真好”, “嗯,是啊!对了这一年在家里如何啊?关键是有没有想我”,她说完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了,所以我能看到她脸红羞涩的模样,好可爱, “这个事情太多了,以后我每天都讲给你听这一年的故事怎么样?” “好啊!那样就不感觉那么无聊了”, “唉,对了,刚才我问你去哪里,你还没有回答呢?” “哎呀,坏了,已经迟到了,过了工作的时间,你一来光顾着高兴了,不过没事,我请假就行了,不用理它”,她说完就打了一个电话请假了,她还是那么冒冒失失的,也没有一点的改变,这也是我喜欢她的样子。 “你还在那家公司上班吗?这似乎不符合上班的时间吧!”我疑惑地问到, “没有,你走了以后,我发现自己也没有心情在那家公司上班了,所以就辞职了,找了一份图书馆的工作,每天搬点书就行了,本来今天要上晚班的,没想到遇到了你就算了,工作什么的也就不重要了”, “这么说我比你的工作还重要了,怪不得刚才哭呢,就这么想我吗?”也也有点开玩笑地说到, “切,谁想你了,别自恋了好不好”,说完她就先笑了起来,我知道她说的是假的,所以算是听到了最好的回答了,答案就是:你走了以后,我很想你。 所以今天我就要去书店找她了,帮她搬点书,珍惜这样和她一起的时光,也希望一直不分开了,所以要真的该为了一个家庭考虑了,这已经很明显了呀! “那你这次回来也是呆几天就走嘛!”终于问出了这个自己担心的问题,如果只是呆几天就走了,那么会很伤心的。 “你还记得我对你承诺过什么嘛?”我意味深长地问到, “你说有我在的地方,你就不会走远”,她想了想说到, “对啊!所以这次我就不走了,一直陪着你就行了”, “真的吗?你说的可不能反悔,不要再走了”, “是,不走了,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突然就想到了这句话, “好,走吧!一切去和咖啡吧!还是那个店,我们之前经常去的那家咖啡店”, “好啊!走吧!” 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才算没有辜负自己,终于等到你。 之前还一直在纠结会不会再也见不到她了,现在想想,真的是有些害怕了,假如真的遇不到她了,她走了,我来到这里又有什么意义呢? 闲情记趣 一个人的青春有多久,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无论是正在年少中张扬的年轻人,还是被生活重压压的无法均匀呼吸的不年轻的人,“青春”这个词永远都是在身边睡觉的小猫,它在身边的时候不在意,直到小猫走丢了,才知道这叫失去,扔一颗石子在平静的水面,荡起的一圈圈波纹,一直向着远去,从来就没有回来过。 如果说青春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喃喃自语,恋恋不舍,那青春有可能真的就是生命的全部了,就像自己拥有的一整座花园,都是美丽的花朵,走过了最好的时光,虽然是凋谢,也会让我们心动不已。 前面说了小贝坚持的一面,或许我能猜得到这是它为什么坚持,但是每次想起来还是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陪伴就成了最好的告白。 其实它也不是一直跟随着我跑,有时候它不想跑了就在路边休息,因为它知道我还会跑回来,所以就成了它的休息的时间了,而且每次都能找到树,除了树以外小贝还不睡呢,这就是任性,当然这只是任性的一种。 每次去菜市场的时候,小贝跟在后面总会眼巴巴的看着在水盆里的鱼,而且也会看看我,我就知道这是要让买鱼的信号。 我不喜欢腥味太大的鱼,这样就不好吃了,记得有一次买了两条海鱼,打算给小贝一条吃,可是小贝闻了一下就跑开了,然后我就发现小贝和我越来越像了,都不喜欢腥味太大的鱼。 显然现在不会为了生计而发愁了,不像之前上学的时候,都是同学好友接济的,所以才能撑过那段孤单的时光。 说来也惭愧,吃着别人的东西还挺开心,也会拿着食谱自己去设计一道菜,然后和小贝一同享用午餐或者晚餐,吃着还挺开心的,那时候半截蜡烛照亮的一小片光明成了最好的安静的地方。 有时候觉得太好吃的东西会吃一半留一半,以便下次还能尝到这样的美味,或许对于我来说,眼前的世界只有这一两次的机会,错过就很难再有好的选择了。 在这个小城的楼梯间、拐角处、垃圾堆的旁边,越来越多的时候出现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猫和流浪狗,所以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建立一个收容所,显然只是我在家前的空地前盖的一个简易的木屋,但是却也给了流浪猫和狗一个家,会有人时不时地把剩菜剩饭带过来给小猫和小狗吃,倒也减少了一些事物的浪费。 自然我也成了打扰卫生的人,虽然这味道感觉不怎么样,特别是在这个夏天,但是还是坚持下来了,虽然也得到了好心人的一些救济,但是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小贝呢总喜欢在前面那片树林里解决问题,那片树林人是很少去的,所以就成了小猫小狗的天然乐园,里面也有小溪,水也不用管了,一开始小贝跟我去收容所的时候,它并不管这件事,自顾自的去树上睡觉,可是这些小猫小狗就无形中把它当成了“带头大哥”,可能是因为小贝总跟在我的身后吧! 所以小贝的日常怎么做,小猫和小狗们就怎么做,就算是解决问题也和小贝一样用土埋起来,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除了打扰剩饭剩菜的残渣之外,其他的如同粪便倒是不用解决了,小贝的任性倒是给我带来了方便,这还要多谢小贝呢! 小贝总是跑到那棵歪脖子树上睡觉,饿了就跑回家里,所以流浪小猫们也都爬上那棵树睡觉,就像是成了小猫的家一样,小狗爬不上树,就在树下趴着睡觉,倒是一种奇观,猫和狗很容易和谐着生活在一起。 一个陌生的地方或许会是你暂时的避难所,在那段到来的贫乏、孤独的日子里,一人一猫的相濡以沫,倒是反省出了诗意和梦想,也大概找到了方向,怀抱着梦想,即使自己身处看不见未来光亮的境地,也要仰望星空,星辰排列出小猫的样子,即便是在夜里也能指引出梦想的道路,变得明亮而又从容。 小贝的出现,成了我另一个世界的依靠,可以很依赖的这么说,从它的身上我看到了现实世界同样童话世界的道路,也成了写作灵感的来源,我跑它跟着跑,一起吃饭,到现在想想都像是一个梦境一般。 之前,感觉青春期单调而且乏味,所以不停地找着新奇的东西,也发生过小小的叛逆行为,找不到什么是让自己感兴趣的,直到动笔写写一些事情,才发现自己已经迷失了很长的时间了,迫切需要找到一个出口,去解放自己。 因为有了小贝的存在,感觉时间明显快了许多,不再是整天昏昏欲睡的醉意状态,反而变得愉快起来,从最初的拒绝外界,长期处于人群之外,只肯读书写作,到后来走进生活,寻找生活里的每一条细细的丝线,身边一直有小贝的陪伴,可以说是它改变了我生活原有的样子。 早晨饿的时候会主动叫醒我做饭,而且每次都是一样的时间,所以明白,所谓的坚持或许就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到了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就可以了,没有任何想法,也没有强求,自然而又轻松。 每个人都会老,时间里总是感叹美好的流逝,但是闲情的时候记录下的趣味总是让生活变得美妙,这不同于照片,照片留下的只是一瞬间,而记忆留下的是整个世界。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道尽了留恋而又无法挽留的惆怅,而今技术的进步能让我们留住美好时刻,但也影响了我们的切身体会。照片留下了那一瞬间,但也让我们的美好回忆更容易消逝。 人会老,或许猫不会变老,它们拥有永久的灵魂和敏捷的身体,它们夜晚发光的眼睛里总是充满生机,就像是自己身边一直的未解之谜,一直都是神秘的存在,它可以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你的面前,也会在你的生活里瞬间消失,如同一场真实的梦境。 闲情记趣(二) 青春就像是夜里的昙花,刹那绽放以后,就再无开放的痕迹,那个记忆中的甜美温暖,融化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每时每刻都在伴随着自己自由的呼吸,虽然没有带来过多的惊喜,但是也时常想起差不多忘记的小美好,把生活里的点滴感动都记录了下来。 与小贝的日子里,没有过多的欲望,没有担心过未来的样子,就减少了很多欲望的迷失,就是单纯地怀抱着梦想,继续前行。 今天早上下了一点雨,倒是添了一些懒惰的思想,多睡了一会儿才起来的,饭也没有做就去跑步了,正好又遇上昨天的叔叔阿姨,不过这次他们真的把自己的女儿带来了,我还以为是开玩笑的呢。 短发,一身运动装,个子比我稍微矮了一点,在女孩当中应该算是高的了, “唉,小伙子你来了,这是我们的女儿叫叶叶,来过来认识一下”,然后这个阿姨就把女孩给拉到了我的面前,感觉有些羞涩,叔叔就是在笑不说话,仿佛是今天专门等着我一样,只要我再次经过这里就会被叫住。 “你好,我叫孙悦,很高兴认识你”,她点了点头,这个阿姨也在笑, “哦,叔叔阿姨你们在这里等了多长的时间了?”我突然意识到像是刻意在等待我,总感觉事情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跑步还能认识到朋友,真是很少见的,不过只要坚持跑,很多的事情也会出现。 “没等多长的时间,没事的,这样我们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们了”,接着这个阿姨就要走的样子,想给我们制造一些两人的空间,毕竟新认识的朋友,难不成是要……,这也太草率了吧! “对了,叶叶,孙悦呢,每天跑步你就跟着跑跑,不要每天都呆在家里了,你看都呆傻了,说话都不会了”,然后阿姨又指出自己女儿的不对,像是在反面夸我一样,这到底是什么操作呢,看来真的是有目的而来的, “哎呀,爸妈我知道了你们先回去吧!一会儿你们不是还要跑步呢嘛!” “对了,对了,我们也要回家去跑了,走了你们玩的开心一点”,说着叔叔阿姨就跑了,只剩下我俩了,这下倒是轻松多了。 她的爸爸妈妈走了,她自己倒是笑了起来, “叔叔阿姨慢点啊!” “很高兴认识你,你别介意啊!爸妈都这样,你不担心的事情他们会很担心,所以就把自己的女儿积极往外推了”,她不好意思地说到, “理解,特别是作为女儿,爸妈都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在这方面当然要严格把关了,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找我,算是第一次认识吧!”我有些疑惑地说到, “是这样的,我爸妈呢也喜欢跑步,在他们心里爱跑步的人都是比较完美值得依靠的,所以就长期观察周围的人,看见的次数最多的就是你了,而且你经常跑步,所以就想把我介绍给你了”,她不知道该如何诉说,所以就大概说了一下, “哦,原来是这样啊!没想到跑步也能带来缘分啊!”我有些惊奇地说到,之前说过跑步能看到一个全世界,没想到还能跑出一段姻缘来,当真神奇, “行了,没事,一起跑步吧!” “嗯,回去早了我也不好交代,看你也挺好的,有没有女朋友啊!你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还是年轻人之间说话直接一些,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问,不用拐弯抹角的,她一问到女朋友我就很快想到了她,算女朋友吧,又不算,所以还需要一场努力的告白才行。 “行吧!体谅一下爸妈。算是有吧!只是还没舍得表白呢,不过大体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我红着脸解释道, “哦,那就是有了,真好,走吧!一起跑步”,这个叶叶当先跑了出去,短发在跑步的时候感觉很干练利索,所以对于叶叶的初次印象还是挺好的,不过只能是当做朋友看待。 下午我还要去书店里看她呢,所以只有上午跑步的时间,也正好有人陪着跑步,也不显得无聊,而且我们两个人在一起跑吸引了好多的人的观看,其实,自己跑了一段时间在这里,就算不认识,也都熟悉了,虽然不说话,但是在别人眼里,这么短的时间里就交到了女朋友还真是快啊!自然说什么的都有。 “喂,他们为什么都看着我们跑啊!”她也发现了这个情况, “可能是真的把我们当成了情侣跑步了吧!应该是在羡慕我们呢”, “不会吧!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啊!要不我们分开跑吧,反正我也跑的不是很远,就去散散步就好了”, “不用了,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呗!不管我们的事情”, “行吧!”接着我们就一起跑了下去。 其实,在我不知不觉中的麻烦就来了,因为今天她又是晚班,上午没事也没通知我就来找我了,可是她刚走到这个街上就听到有人在议论,也正好看到了我和叶叶一起跑步的情景,这下麻烦大了,本来她买的蛋糕也一扭头带走了, “哼,亏我还这么挂念着你,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还一起跑步”,她生气地说了一句,转身就又走回去了,而现在我还跑步,却不知道麻烦早已到来,只等着我去接近了。 跑到一棵树下的时候我和叶叶就停下来休息了,此刻也远离了人群,感觉现在安静了许多, “一会儿去吃饭的吧!早上还没吃饭呢”, “行啊!我也没吃,一会儿跑完了就去吃,有一家早餐馄饨面不错,一会儿去看看”, “好啊!”今天跑的距离近一点,然后再跑回去就行了,顺便回家换个衣服,夏天天亮的比较早,睡意容易丢失,所以起的早,跑的也早,只是有时候早晨会下雨,时间就会延后一些,所以也要看着实际情况来调整。 此刻,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蛋糕就放在了我的盆栽的旁边,气呼呼的躺在躺在床上, “哼,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看你该如何解释,亏我还认识你这么久,居然是这样子的人”,她还在埋怨我,这下惨了,准备好如何解释吧! 在此刻,我还在往回跑的路上,其实让我期待的还是有她在的图书馆里,只是这突如其来的误会,还是自己化解才行啊! 平淡的一天 “头发洗了,衣服换了,顺便换了一个头饰,就这个蝴蝶花式吧!应该没有忘记什么吧!” 兰兰在自己的房间里细心打扮了一番,细数着看看还有没有忘记什么东西,女为悦己者容果然不错。 屋子里的松香也燃烧完毕了,她都没有发觉,一直在那照着镜子,仿佛这是一面有魔力的镜子,让人迷失在里面,只是过了一会儿她才走开,喝了一口水就出门了。 出门走进早晨的集市里,看到人们都在聊着一个话题,不论是包子铺,还是茶馆,都是一个样子,但也有人拿着锄头去地里,种一点过冬的蔬菜,比如白菜,萝卜什么的。 兰兰走到一个青菜摊子,没有想买什么蔬菜,而是想询问什么, “王婆你好,早晨出了什么事情吗?”兰兰疑惑地问到, “哦,高姑娘啊!你还不知道吧!大人设计的防御工事还真是厉害,连那些吐蕃人都给打败了,是守城将军带人给打跑的,所以大家都很高兴,也很幸运能看到幽州城还有这样的一天”, “是嘛!那真是高兴的事情,他可真有能力”,兰兰也会心一笑说到, “唉,姑娘,你都多大了,要不王婆我给你做媒人,去跟大人说一说好不好,英雄配美人,历来都是一段佳话呢”,王婆突然像是觉得生意来了,就眼睛放出光的说到,可能听出了兰兰之外的意思, “王婆,你说什么呢,我哪有那样好的福气啊!再说要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也不容易吧!所以还是看看吧!多谢王婆的美意了”,兰兰有些羞涩地说到,其实,大家不知道的是已经到了叫夫人夫君的地步了,所以这是一个秘密。 “行吧!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很好,那等你想好了的时候就跟王婆我说,一定给你办到如何?” “那谢谢王婆了,我有事就先走了”,接着兰兰借机开溜了,不然这样都能持续一个上午,所以还是跑吧! 一路走到我的院子里,刚想推门进去,阿克里就来了, “高姑娘,大人在家嘛!我找大人有些事需要商量”,阿克里急急忙忙跑了过来,这几天可把他给忙坏了,又是打退敌人,又得管理城里的秩序的,而且最近已经封城了,不允许人进进出出的了,所以事情还是少了那么一点的,所以就跑了过来, “哦,是阿克里将军啊!大人他不在,我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要不等他回来再说”, “那好吧!等大人回来再说,也没有什么大的事情,就是一些小的事情,那好吧!就不打扰高姑娘了”,说完阿克里转身就走了。 其实,兰兰也不确定我到底是不是真的在这里,因为她隐隐感觉我并不属于这里,如果哪天真的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自己该怎么办呢,所以这也是她几天夜不能寐的原因,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又在不知道什么的时候离开,偷走了自己的心,那是很伤心的事情,所以就决定,他去哪里,自己就去哪里,因为有你在的地方自己就是快乐的。 就像后来小贝的离开,来的时候悄无声息,是以流浪猫的身份,走的时候也悄无声息,却是以我的世界的身份,所以那段时间还是觉得丢了一个世界,所以伤心是不可避免的。 兰兰走进院子里,发现已经荒草丛生了,为什么昨天没有感觉呢?所以就想打扫一下,干净一下。 所以兰兰顺着小路就去了后院里,走到鸡窝前面,发现鸡窝里已经下了几个鸡蛋,正好可以用来做早饭吃,因为兰兰自己还没有吃饭呢,光顾着打扮了。 所以就进了鸡窝,拿了鸡蛋出来了,这几只鸡都是邻居送的,这段时间也是由兰兰在照顾,所以还是觉得挺不好意思的,不过也没有想的那么多,有机会好好地看一下丢了的时光吧! 推开门,发现一切都没变,只是剩下的半截蜡烛烧完了,因为我的床在里面,所以还没有看到我睡觉呢? 接着她就走进了我的房间里,没错,发现的正是还在熟睡的我,不过衣服也没脱,脸还有些脏,屋子里感觉比外面还冷,不过我自己但是没有感觉。 “咝,屋子里感觉有些冷了,还有衣服也不脱,脸为什么还是脏的,真是的,在家里一点也不注意形象,还要我事事都关心,看来,即便你是英雄也要需要女人的细心才行啊!”兰兰摇了摇头,不由得感叹地说到,然后就把鸡蛋放在了桌子上,我好像是被鸡蛋的声音给吵醒了,所以就睁开眼看了一看,正好看到兰兰的背影, “唉,兰兰,你怎么来了,不好意思还在睡觉呢!”所以我就起来说了一下, “没事的,这么晚还不起床的也就这个城里也就只有你了”,兰兰有些开玩笑的说到,不过却像是要去做饭了的样子, “唉,昨天太累了,现在肚子也饿了,所以还要做饭呢,兰兰你吃饭了吗?要不我去做一点,一起吃”,说完我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脱衣服就睡了有些尴尬,不是说在喜欢的人面前都是帅气的嘛,现在自己的丑态被看到了,不免有些脸红, “好啊!主动做饭可以,不过你要先回答我三个问题, 一:昨天干嘛去了,这么累? 二:你睡觉都不脱衣服的嘛!还有脸为什么这么脏? 三:怎么感觉你这屋子里怎么比外面还冷啊!” “这个,第一个稍后再告诉你,主要是没吃饭没有力气说,第二个呢,是看情况了,心情好的时间有就脱衣服睡觉,没时间就直接睡了,有时候回来晚了就不脱了,第三个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没有感觉”,我认真的说到。这些事情真的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感觉不可思议的了。 不过,我感觉冷应该是和碧麟剑有关,吸收了冰狮,自然剑的周围都冷了起来,只是还不是太冷就好。 “对了,我去做鸡蛋羹吧!夫人先坐在这里喝杯茶,我去做饭,夫人今天真的很美啊!”没办法为了消除她的好奇心只能献殷勤了,此刻从从床上跳了起来,然后又跑了一杯凉茶,端到她的面前说到, “好啊!那就麻烦夫君了。我今天真的很美嘛!有你的夸赞也不枉费我一番打扮的心”, “是的,夫人很美。”然后她就笑了笑,也很美。 风儿轻轻吹 夏天是一个神奇的季节,多情而且多热,等你的夏天便是最好的季节,希望永远可以感受着夏天的温度,一起走过美好的夜晚。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不用太在意那个穿林打叶的雨声,淅淅沥沥,不妨一边吟咏一边大喊着,一边悠然地行走。 拄着竹竿子,摇曳着草鞋,轻便比骑马还要快,这都是小事情又有什么可以在意的呢?一身蓑衣任凭风吹雨打,照样过我的一生。 走到山前没有路了,就返回去吧!或许来的时候和回去的时候看到的风景就不一样了,虽然感觉是一样的东西,总觉得近在眼前,但是却像远在天边,这是错觉吗? 其实不是,现实也会有迷幻的时候,就像从未见过的地方,很空旷就觉得很神秘,就会引起好奇心去探索,选择的路就这样很快被定了下来,这条路上所有的东西也需要你一一经历,当走了一段路才发现,对错已经自知了。 想要做的事情,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想办法解决,都会想办法坚持下去,既然选择了道路就要勇敢的走下去,这是给自己的神圣使命。 同一件事情,可每个人能抵达的程度却是大相径庭的,如此比较下来,难免会有些心灰意冷,这件事情别人做到了,而你没有做到,那么这中间的过程便是你缺少的,所以又要去学习,学习自己缺少的,就是成长,取他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 有时候,旅行看似是一个人的旅程,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每到一个地方你都想很快融入自己喜欢的一个圈子里,熟悉着人和地方,那么一个人的旅程也就结束了,因为更多的是和朋友生活在一起,这样要说找到自己的旅程也不难,可是这样却很难再走独处的机会,一些盲目是避免不了的。 旅行总有结束的一天,就算是自己感觉会漂泊一生,也不可能永远在路上,从哪里来的,最终还要回到哪里去,这就是命运的怪圈,逃不出去。 可是即便是这样,自己也一直在找着一个出口,希望它可以像老地方一样有归属感,所以为了这个,才热爱了整个世界,但是这么长的时间了,还是没有找到,或许这样的地方只有一个吧! 有一个问题,到底是应该感谢自己的平庸呢,还是该埋怨自己平淡无奇的人生呢? 或许这并不影响自己生命的长度,但是如果纠结于这里,那不论人生走多远,都会觉得内心是没办法被治愈的,生活里本来就是不断伤心又不断被治愈的过程,如果太纠结于某一点,就不会看到什么事是一个终点,如果永远等不到一件事情的终结,那么就会不断寻找,不断地迷失,生命活着就很困惑了,所以一定要懂得一个“度”字,有时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就不要再强求什么了。 于此相比,倒不如做一个快乐洒脱的人,从跑步可能就能看到对于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永远不会太纠结,努力解决问题,相信总不会太差。 不管到了多大的年纪,都要做一个“恰到好处”的人吧!这样的想法并不是第一次了,能够不紧不慢的生活做一个恰到好处的人,不论自己到了多大的年纪,生活也依然会是细水长流的,虽然这并不很容易做到,但尽量努力,也是可以的吧! 夏季总要有点色彩才好,他就像一副只有自己才能看懂的水彩画,什么事情或者什么心情都可能是一种颜色,美不美就要自己去把握了,尽量多一点快乐,洒脱一点,或许蓝色就会多一些,如同蓝天白云一般自由。 一花一叶都有着自己生长的节奏,只要有阳光、空气和水,它们就能在天地间自由的成长,毫不刻意去追求什么,也不慌张凌乱。 在找到恰到好处人生的同时,也要如同现在的音乐一般,找到自己生活里的节奏,按照旋律,或许会走的更加从容和自信,而这些都要自己去寻找才可以,想要的生活都需要自己去创造。 把自己从纷繁复杂的名利和生活物欲中解放出来,过更有价值和意义的生活,回归一下自然,做回什么都不需要的人,不用手机,不上网,一本书可以从天亮看到深夜,享受着。 本该自由的时间,自由的人却不多,我们真正需要的,远没有我们想要的多。 所以欲望一直都是不断迷失的根源,有些事情需要坚持,有些事情需要放下,果断从容,或许正是自己缺少的,隐隐担心总不是好的心理状态,所以乐观啊洒脱,才是生活的态度。 很多时候,我们把99%的精力都花在了不同的事情上面,却忽略了那1%最本质、最值得我们认真对待的那一部分,所以自己寻找的意义就在那个“一”里,而你却找遍所有都没有找到,就是没有想清楚事情,没有方向总不能找到自己的梦想。 “何事惊慌”,好好想想自己为何如此匆忙,又有什么事值得如此匆忙? 往往活得简单、自然一点,我们才有更多的时间去感受自我,盲目地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总是在不断地迷失中,只有清楚自己做什么,需要去坚持什么,才能让我们活得更幸福。 你我都被时光不慌不忙地爱着,只要还愿意相信、还愿意虔诚地等待,我们都会长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夏日的微风里,吹来的不只是美好的回忆,更多的时候是一份真诚的感动,被自己给感动哭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感动,但还是哭了。 一辈子终究只是一辈子,有些思想也随着现在改变着,过去觉得很重要的东西不再那么重要,反而是从来不觉得珍贵的事物突然珍贵起来,或许追求的也一直在变,所以自己哪怕只是做成了一件事再说下一件事也不迟,重要的是做好一件事。 今天突然想吃老味的米粉了,夏季的风总会带来这一份安静,一边吃着米粉,一边仰望星空的时候,什么时候都可以仰望,只是每一刻的感觉都不一样,所以就想留住这个充满回忆的夏天,风儿轻轻吹。 一碗馄饨面 任何食物,只要品出它的原味,就是最佳的口感。 蔬菜不喜欢炒着吃,能凉拌吃的就凉拌吃,或者直接吃,对于美食,特别是最初的味道,也成了一直以来的追求,就是不忘初心,最初的梦想,一直都要放在心上坚持才可以。 之前在游玩的时候,住的房子附近有一片葡萄园,还自己酿制葡萄酒,因为是不装瓶子的葡萄酒,只是最初橡木桶里的酒,所以葡萄酒保留了最初最佳的原味,这些酒在葡萄园里酿制,带着土地的芬芳和葡萄的酸甜,散发着天然的味道,就是最巧的工匠也难以复制这样的美味,美食哲学就是简单自然原位。 所以一直以来的初心和自然一直保留着,即便是到了这个城市也没有变,不会被它的喧嚣和暂时迷失给困住,心总能保持清醒,回归自然,不忘初心,便成了解开迷失的一剂良方,最好的状态就是既能享受到该有的热闹,又能很快回到自己世界安静的时光,相互补给,相辅相成。 大概人生和美食一样,在念大学的时候,在大学毕业后开始为了生计奔波的时候,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最起码自己是这样,每个地方都有很多优秀的人,所以你不努力根本看不到什么是自己喜欢的,也没想到后来又去了很多的地方,才渐渐明白这些东西,所以就又回来了。 做自己喜欢的就是最好的追求,当你发现做了这件事很长的时间以后,这样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身上,和当初的迷茫相比,人生突然也变得开阔了,并不是优秀的人太多,而是看谁能坚持的更久一些而已。 还是今天和叶叶跑步,跑着去的,走着回来的,不过我注意到,叶叶的爸妈并没有走远,而是观察着我们,还真是无奈了,或许这就是父母可爱的一面,虽然你不想得到什么压力,但是也不能辜负父母的苦心,所以就得过且过了。 “喂,我说分开跑吧!你不听,你看我爸妈就在远处看着我们,很不好意思,给你带来麻烦你不害怕吗?”她有些无奈地说到,也是,感觉身后有人在跟着一样,像是被监视了。 “没事,在远处也看不出什么来,毕竟我们是真的该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爸妈着急了是应该的,可是话又说回来,遇到一个真正喜欢的人又有几分把握,所以还想等待一段时间,多理解一下就行了”,我是一个特别开明的小孩,所以对于生活里的大多数,都表示理解,再说这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前面有朋友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所以听着朋友诉苦,也算有了一些经验。 我和她边走边回去,走出小路,穿过大路,就拐进一个小巷子里,里面居然藏着小吃一条街,在这附近这么久我居然都没有发现,这可真是太失败了,我们很快就找到了那家馄饨店,叫“幸福馄饨面”,名字还挺不错的。 我们就一起走过去了,看来她叶叶经常上这里来吃,所以老板娘都认识她,对叶叶还是比较了解的,从不远处我就看到了老板娘疑惑的目光,心里应该起疑问呢。 “杨姨,给来两碗馄饨面”,说着就坐在了靠近街边的一个桌子前坐了下来,吃早饭的人还不少,有西装革履的,有学生模样的,还有工作者,倒是可以听到不同的故事,这对于一个作家是很好的地方,想要知道更多的故事就必须去接近寻找才可以,这样自己的世界才能丰富起来。 做一个安静的人的同时需要学会倾听别人的故事,这对于自己是有很好的感触的,所以大多数的故事自己也能联系到自己,这样也能不断认识自己,所以美食时光不只是美食,倾听的更是旁边的人的故事。 自从有了那个流浪猫狗收容所,过去的流浪汉也不少,因为这里热闹吧!他们都有自己的故事,所以每到夏夜,只要音乐一响起,哪怕是流浪汉,自己也会换一身脏的衣服,坐在地上一起喝酒,这是很快乐的过程,关键是听的故事,可以带来很多不同的感受,学会倾听别人的故事,也是成长。 “唉,叶叶交男朋友了,这么帅气,怎么也没告诉杨姨一声呢?”这个杨姨端着两碗馄饨面就过来了,然后笑着和叶叶说到,同时还在不经意间看了我一眼,像是很满意吧! “没有了杨姨,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爸妈他们,非要让我过来,所以还没准呢”,叶叶红着脸说到, “是啊!阿姨我们只是在一起跑跑步而已,算是交个朋友吧!” “哦,对啊!最近你爸妈对于你的事情很上心啊!你可要坚持住啊!大多数人都有这个过程的,小伙子不错,能被老人看上也算是你的运气了”,这个杨姨不紧不慢地说到, “知道了杨姨”,她说到, “是啊!知道了,谢谢杨姨”,我也说到,不过就是简单说了一句而已,重要的还是吃饭吧!我觉得。 “行了,你们吃吧!就不打扰你了”,说完杨姨就走了, “还是不用太在意啊!习惯就好了,自己不结婚感觉要吃了自己一样,所以还请你理解”,她突然郑重的说到,怕我生气啊! “没事的,我不都说没事了吗?别往心里去,告诉一个秘密,其实,我妈也这样,所以我都理解”,我突然小声地说到,叶叶一听就笑了, “原来如此啊!同是天涯沦落人”,她突然说到,我就很快接了过去, “相逢何必曾相识呢,吃完了我们就走吧!”我们都笑了笑,不过我倒是有点奇怪,不觉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笑容算是苦笑吧!我感觉现在对着镜子笑,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觉得自己很丑,丑的俗不可耐。 “对了你没有和妈妈说自己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子了吗?还有,虽然只是和你认识才这么短的时间,但是我觉得像很早就认识你一样,你的说话方式,还有态度,我都喜欢”,不过,这个叶叶话题一转,先前的笑容也变得严肃了,就低下头说到,如果馄饨面听了,也会觉得本来不在意的事情,通过这一个一个小时的相处就开始有点喜欢了,认真了,感觉,特别是这样的感觉好奇怪啊! “叶叶,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不会真的……,哎呀,我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了,不是说好要一起只是走走过场的吗?”我有些无奈地说到, “我知道我不该这样,但是遇到一个人在你面前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所以我只是想表达我的意思而已,你不用在意,知道就好,可是这样的事情自己都说不清楚了,所以还是理解”,叶叶突然摇头有些理解的说道, “好吧!我知道了,也理解,但是还是请你好好想清楚才行”,我也认真地说到,其实也理解,遇到本就是无法预料的,包括时间和地方。 最后我只能说跑步真的很神奇,就是这样也能陷入漩涡,醉了。 误会 她低着头吃着馄饨面,没有说话,我感觉身边的温度突然就变热了,过了一会儿才说话, “行吧!我知道了,谢谢你,认识你很高兴,你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了,那我就先走了”,她突然站起来告别,我也不知道说什么,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有些凄楚,没想到自己也开始陷入感情的漩涡里,仿佛是注定的,没法评判是对是错,只能默默接受。 “没事的,还是朋友,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突然想到一句话就说了, “知道了,一天愉快”,我站在桌子前看着她消失在巷子口,听着飘过来的声音,我又坐下吃完最后一个馄饨也转身走了,不过心情是有点小郁闷的,生活总是爱开玩笑。 转身回到了家里,还没有八点钟呢,顺便写写字,晚上也可以少熬夜,毕竟现在已经差不多走出了青春的年轻了,熬夜已经伤不起了。 晴朗当头,不知道当初擦肩而过,现如今身处何方的“她”是否也会在一个恍惚的走神间,隐约地回想起青春的时候路过的街口,有一个男孩,神色高兴的与自己迎面走来,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可能性,好像是一个沉醉在美梦中的少年,正在梦中因为在自己身上发生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而高兴的不知所措,满心欢喜。 喜欢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青春因为爱情而变得朦胧美丽,爱情也因为青春变得单纯而又美好,没有任何的杂念,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也因为对于爱情这样最初的勇敢才难能可贵,所以青春才难忘,因为以后或许都没有这么勇敢了,仿佛仅有的爱已经耗尽了,都用在了青春里。 这样的爱情,也许正是最好的爱情,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在见到的第一眼,就将爱情深刻在心里,她就是天使的化身,光芒时刻照亮自己的内心,虽然以后爱情之路会艰辛,但是这些都不如当初第一眼心动的感觉,只为那最初的电光石火之间碰撞出的星点火花。 来到这里已经有近五年了,叶叶算是深刻的第二个人吧!因为除了她以外,我从不会在其他人面前提及“秘密”二字,既然提及就把叶叶当成了好朋友了。 这个时候自己总会把这里和自己的故乡做对比,最初的无趣,呆板,静谧,安稳,所以有了最初离开的心,虽然一直都想离开,但每次只要一回去就会很快迅速地找到归属感,然而坚持不了多长的时候,心里就又萌生出厌烦感,想要离开,离开再回来,回来又远去,如此反复,这好像就注定了以后的路。 再后来就成回家的欲望,有时候一年不回家,也是正常的事情,越往后越要珍惜了。 好不容易用了这么长的时候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有了归属感,还有她在这里,所以一直都要好好地珍惜。 从前天开始,就开始在纸上画一片向日葵花田,我发现自己的心一直都是浪漫的,特别是这样的梦想中的地方会让我无限向往,比如童话世界,一大片向日葵花田,坐在蓝鲸的背上去看蓝色的大海,都是自己想做的事情,想去的地方,所以也一直在努力。 写到这,也差不多快要吃中午饭了,所以就很快赶去她的图书馆里,要说距离也不远,只是因为迫切想要见到她所以才感觉旅程好好。 不过她现在应该在家里,所以我就直接去了她的家里,她果然在家里,而且正在睡觉呢, “当当当,开门”,用一个巴掌直接拍到门上,不过声音挺小的,一开始没有回应,过了一会儿才开门的, “谁啊!打扰人家睡觉”,大一边打着哈切一边睁开眼睛,一看到是我,立马就把门给关上了, “你走,我不要再见到你,你走”,这样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我蒙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喂,怎么了,我来这里你不高兴吗?”我疑惑地问到, “不高兴,你自己做了什么事情不知道吗?还要问我,不解释清楚我就再也不想看见你了,哼”,我就更加不明白了,我做了什么事啊!惹得她这么生气,我还从来没有见到她这么生气过了呢!难道是…… “你听我解释啊!我进去说可以吗?”我请求道, “不行,你先说你和那个女孩是什么关系,我都没有和你一起跑过步,她居然和你一起跑,实在是气死我了”,他在屋里大声说到,而且能听到脚踏地板的声音,我就知道这次她是真的生气了, “没有,我都不认识她,才认识了不到两个小时,我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所以啊!只是跑步什么都没有”,我急忙解释道, “对了,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又问了一句, “今天我买了蛋糕打算去你那吃的,没想到就看到你和那个女孩一起跑步,气的我就跑回来了,就算你和那个女孩没有关系,你也要承认错误,不然我是不会原谅你的,一直以来你都是挺老实的人,没想到还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她这样说到, “我,我什么样子你还不知道嘛!真的没有事和她,我错了下次不会了,我保证”,说完,门就开了,她转身就走了, “滚进来,这次就原谅你,下次不许再和别的女孩接触了,气死我了”,她坐在沙发上,也不看我在那里说到,我真的是吓到了,真的是太巧了,这样都会看到,真的是逃脱不了被说的时候了, “行了,行了,你消消气,我跟你说一遍事情的经过吧!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这样午饭我来做怎么样,算是道歉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真的不是那样的人”,我慌忙解释道, “行吧!有时间再解释吧!先去做饭,早上因为你我也没有吃饭,现在饿了,快去”,我怎么感觉这,这么像以后在家里的家庭地位呢,不敢想。 “行吧!一会儿边吃饭边说,那我去了啊!”我就做出要去做饭的样子,去了厨房里, “唉,等等,那女孩是不是特漂亮啊,气质短发,是不是就用一个小时喜欢上人家了”,我刚想走她又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真的没有,我错了,下次不敢了”,我又解释道,真的是不敢了, “唉,你别那么紧张啊!我就随便说一说”,说完她开心的笑了,没错,只要让她把不满发泄出来就没事了,我们只需要说下次不敢了就行了。 没想到下午还起了这样的风波,下次真的要注意一下了,不能再随便了,这样解释真的很不好。 浩渺森林 时间流逝,总是带走一些隐藏的情感,然后忽而在某个恍惚间想起,原来还有这样子神奇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觉有些神秘,感觉自己也很神秘。 时间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仿佛不够用了,只是有些担心不够用,现在的事情,未来的事情都很多,所以一种莫名的担心还是有的,这样的感觉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敢想也不敢说。 “哦,鸡蛋羹来了,夫人吃吧!我去洗脸换一身衣服,夫人都这么美,那我也不能落后啊!”我半开玩笑的说到,然后就是简单的把床整理了一下,到隔壁屋子里换一身衣服,我还是喜欢蓝色的衣服,内心纯洁无瑕嘛! “行,那我等一会儿和夫君一起吃,去吧,换一身干净一点的衣服,你看要不是我给你洗衣服估计你现在的脏衣服都能把整个屋子给堆满了”,兰兰笑着说到,不过也是,自己哪有时间洗衣服啊!所以还需要兰兰的帮助才行, “是,夫人,知道了,我马上就回来,还是有夫人在身边好啊!”我笑着夸奖说到,说的也确实是实话。 到了隔壁屋里,有好多的灰尘,已经好久没有来过了,不过其他的屋子还真没有去过,倒是有些神秘了,除了睡觉,自己还真的只是去了两间屋子,这是第二间屋子。 这里的衣服很多,不用洗也够用了,第一件衣服被打破了,第二件衣服也就是现在这一件是脏了,所以需要换第三件了,怀里的匕首一直都没有用过,当然除了当初在森林里抵御狼群那一次,就再也没有用过了,所以我打算放在这间屋子里,就不带了。 换了一身蓝色的衣服,感觉精神多了,头发也变长了,所以打算有机会理理发,就这样也可以啊! 很快我就换好了衣服,除了房门,匕首就放在衣橱里,也没有人来,也就放心了。 “夫人换好了,怎么样,不错吧!”我在她面前转了一圈,然后夸夸自己说到, “行了,不错,还是我夫君俊俏啊!坐下吃饭吧!还有你的故事也可以说一下了”,说着她给我盛了一碗鸡蛋羹,放在了我的面前,我赶快吃了一口,虽然是自己做的,但是却不敢第一个吃啊! “这个,最近每晚我都要去一个神秘的地方锻炼,所以总会弄得一身泥,而且这个地方很远,所以说出来夫人也不知道的”,我神神秘秘地说到,不过却不能真的告诉她,因为这个可能只有那些奇人异士才会相信这个, “这么神秘啊!怪不得呢,那夫君小心一点可不能这样受伤了,要不我又要照顾你了”,她噘着嘴说到,也确实是这样,前段时间也多亏了有兰兰的照顾才不会觉得自己那么可怜。 “还有这屋里为什么冷,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觉得还可以吧!”我随便地说到,不过在她面前还是挺认真的, “行吧!夫君,没事了,快吃饭吧!我也有事情和你说呢”她也喝了一碗鸡蛋羹,清水鸡蛋就像现在的生活是有滋有味的,不用担心什么,也不去考虑未来将要到来的事情,珍惜现在,珍惜身边的人就好了。 “什么事情啊?”我着急地问到, “哦,昨天有吐蕃人攻打城池,被你的护城河给挡住了,所以就自行撤退了,算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城里的人都夸奖你厉害呢”,兰兰还是有些羡慕的说到,毕竟那时候还没有这么完善的防御工事,特别是在这样的边城更加是不可能的了。 “是嘛!那就好,最近对于城里确实有些不关心了,所以有什么事情夫人还是要关心一下,到时候这里也需要再加强”,我有些担心的说到,都需要重新改进才行, “唉,夫君这鸡蛋羹我感觉你做的是最好吃的了,我都做不出来”, “对于美食呢,一定要细心才行,这样才能做出美味,我就是在上面放了一点肉沫而已,所以就好吃啊!”我细心的说到, “是啊!还是夫君你细心,对了快要到赏叶大会了,每次这个时候枫叶就落了,可美了,到时候你陪我去看看好不好,我知道你忙,所以还是希望你能陪我一起去”,然后兰兰突然忧伤了一下,请求地说到,噘着嘴,怕我拒绝她,我也承认这段时间又疏离了她,所以不会拒绝的, “当然好了,能陪夫人赏风景是我的荣幸”,我高兴的说到, “行了,那太好了,谢谢你,是夫君”,她一下子高兴地站了起来,高兴的像个小孩子,真可爱, “我知道这段时间没有陪在你的身边,所以还是说一声对不起了”,看着屋子里的花开着,窗外鸟儿的叫声,我的声音显得很刺耳,不过却也动听, “没关系,我原谅你了,昨天晚上我说过,只要你能真心说一次对不起我就原谅你了”,然后她认真地说到, “好,谢谢夫人”,阳光照在屋子里,感觉很温暖,特别是我们两个都笑了。 很快吃完饭她就走了,我静等夜晚的到来,在床上躺着想事情,时间倒也快,所以晚上很快就到来了。 “小友,准备好了吗?要第二次去往魔域了,怎么样怕不怕”,我在想着事情,突然老道就进来了, “当然不怕了,就当是冒险了”,我大义凛然地说到,丝毫不惧, “好,那走吧!”接着又是天旋地转又到了极寒之地,这次一到那里居然看到这个像兰兰的寒心正在烤鱼吃,而且吃的津津有味,真是服了,这么快就学会了我的烤鱼方法, “你来了,还挺守时,坐下吧!吃完了再上路吧!”她还在一边烤鱼,一边跟我说话,忽而间我看到她黑色的头发上居然有了白发,特别是显眼,不过也不敢多问,也递过来一条烤好的鱼给我,这鱼烤熟了还是有点凉,不过吃着这鱼肉真顺滑,像是吃软软的冰一样,这要是放到人间肯定会争抢的,只是在这里太平常了, “那当然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好不好,不过这么快就学会烤鱼吃了,怎么样不错吧!”我开玩笑地说到, “嗯,不错挺好吃的,你这次去火灵山脉需要穿过浩渺森林,浩渺森林里时间诡异异常,就算是我进去了一不小心也也会迷失在里面,永远出不来了,这有一枚冰灵珠,可是暂时停止周围的时间或许到时候对于你有用,你拿着”,说着她就扔过来一颗玲珑剔透,浑身冰冷异常的珠子悬浮在我的眼前,她突然这样凝重地说到,倒是让我没有信心了,也开始担忧起来,万一真的出不来怎么办? “哦,那谢谢前辈了,我就收下了”,自从知道这碧麟剑可以吸收冰寒以外,居然还能存放东西,像是带了一个空间一样。 时间都去哪儿了 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居心叵测的事物,它可以悄无声息地带走我们试图珍藏一辈子的东西或者情感,因为有了时间的存在我们总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失去了多少东西。 然后又试图寻回那些当时我们未曾重视,事后却格外在心里想念的东西,最后才发现有些失去是真的失去了,没有一样是可以找回来的,所以要珍惜。 在过去酒吧里的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两棵高大的皂荚树了,我曾想如果自己不是爬到树的一半,而是爬到了树的顶端,会不会看到现在自己的样子,一眼穿梭时空的那种,在同一个时空下能看到自己未来的样子该有多好啊! 在时间的长河里,有些人就是这样,突然的出现,然后又悄悄地消失在自己的眼前,消失在自己的生命里,看着眼前的路,眼前的景象,却再也找不到曾一路畅谈的人,那种温暖也再也找不到了。 酒吧老板就是这样的人,个子不高,头也秃了半个,留着在记忆里不太整齐的胡子,年龄比老爸要大一点,是个叔叔的形象,记得很多个放学后的黄昏,都是在酒吧里写完作业才回去的,有时候总是要把作业写完才走,这时天已经黑了,每次老妈过来找我,我都吃完了饭,没错,是酒店老板做的饭,或许我后来喜爱做美食也和酒吧老板有关吧,因为想要找回记忆中的味道,不知不觉中就温暖了一个少年的心,一个少年的整个青春时代。 酒吧老板,喜欢芹菜炒饭,每次都是炒几个菜,然后主食就是芹菜炒米饭,饮料就是一大杯啤酒,这样的味道是很独特的,所以当第一次我品尝到这不一样的味道的美味的时候,当美味触碰到自己舌尖味蕾的那一刻,瞬间就俘获了自己的心,吃了第一次就想吃第二次。 其实,在酒吧里写作业还是挺吵的,说实话自己也是有私心的,之所以坚持着,就是我想要再吃老板做的饭,那段时间对于老妈做的饭感觉找不到胃口,所以就赖在酒吧不走,算是蹭饭吧!可是没有几次的机会就被老妈给识破了,而老板可能也知道就是不说而已,也成了自己心里一直以来以为老板不知道的一个秘密。 “嗨,小不点又放学了,作业多吗?”每次只要一推开酒吧的们,总能听到老板说这样一样的一句话,从来都没有变过,每次只要一推开门就是这句话,还有老板喜欢叫小孩子叫小不点,虽然在他眼里我们就是小不点,但是自己却是不承认的, “哎呀,叔叔,我都说了,我都长大了,已经不是小不点了,所以你还是换个名字吧!” 每次我都不耐烦的反驳道,显然自己是不承认的,虽然当时觉得自己是一个大人了,但是现在想想,自己一直都是小不点该有多好,不想长大,如果这样,那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小的时候想长大,长大时想小的时候,或许就是如此吧!历尽千帆,希望归来仍是少年,风雨里是个大人,阳光下像个孩子。 老板笑了笑,然后就不再说话了,因为老板要在前面装酒,所以有时候还是挺忙的,酒吧里就有老板和一个服务生,是个男孩子,虽然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却叫了很多声小哥哥,就像当年错过的心动女孩,只顾着傻笑了幸福了,却忘记问她叫什么名字了。 小哥哥每次去了都会给我倒一杯水,证明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一边写作业一边喝水,所以也说了很多个谢谢,小哥哥笑一笑就转身打扫卫生的了。 等到喝酒的人走的也差不多了,小哥哥也下班走了,老板就过来问我吃什么,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就习惯了, “喂,小不点今晚吃什么,还是照旧了”,每次问我吃什么,差不多每天都会吃一样的饭,比如昨天炒的菜,今天还是原封不动的做一份,或许后天还是这样,不会吃出单调来。 老板会过来特意看看我写字,我一开始不知道他要看什么,不过接下来他说的一句话,就让我每次都不让他看自己写字了,每次只要一过来我就捂住字不让看, “哎呀呀,你看看你写的这字,还不如老头子我写的好看呢,像屎壳郎爬的似的”,我就不服气了,我写的字明明很好看嘛,怎么就成了屎壳郎爬的了,虽然后来看到以前写的字,虽然也有这个想法,但是当时真的觉得挺好看的,大家说是不是啊? “哎呀,叔叔,你还是去做饭吧!我都饿了”,很明显我是在赶着他离开,不然连作业都写不完了,特别是夏夜里,闪亮的月光更是消弭写作业的耐心,月光美好,就想出去跑一跑,跟着萤火虫的光亮,追寻童年的足记。 总算写完作业会有如释重负的自由感,轻松感,然后就是特定的味道美食,算是过去最大的安慰了。 还有一点就是每次爸妈工作都回来的比较晚,所以回来还要做饭,就更加晚了,黑着天又不敢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所以酒吧也算成了自己童年的“避难所”,有叔叔陪着,有美食吃,倒是成了童年里的天堂,因为美好太多,所以怕黑不敢一个人在家里也就成了美好。 “喂,小子喝酒吗?要不要来一杯,叔叔真想看你小不点喝醉酒的样子”,吃饭必须喝酒是叔叔的习惯吧!有时候叔叔喝酒了,喝醉了就满嘴胡话,仿佛眼睛里有永远化不来的忧愁,平常看不出来,只是酒体现的更加明显一点而已,那时候不懂是为什么,现在才刚开始懂得,生活着,痛并快乐着。 有时候,叔叔会把小桌子抬到外面去吃,一边邀请明月,一边喝酒,也终于知道是李白影响了这个叔叔吧!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啊,不对,是四个人,就是四个影子,因为还有我的小小影子呢! “不喝,老妈说小孩子喝酒就会变傻的”,我当然是拒绝了,因为对于妈妈的话,我可是深信不疑,虽然后来觉察有些被骗的感觉,但是满满的都是温馨,小孩子本来就不能喝酒。 每次饭差不多吃饱了妈妈就会来了, “哎呀,你这孩子真是的,又要麻烦叔叔给你做饭,真不好意思啊!”然后妈妈就不好意思地说到, “没事,只要孩子高兴就好,再说你们工作忙,就由我来照看不是更好吗?还能写完作业”,叔叔就大大咧咧地笑着,这笑声像是有穿梭时空的能力,到现在想想这个场景,还能依稀听到他笑的声音。 “那就谢谢了”,老妈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能满意的点了点头。 等等,这些美好的画面,好像都过去了,我只想问,时间到底都去了哪里?去了哪里??? 在那里呢 有时,即便我们能够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我们要找的东西在什么地方,但我们就是无法伸手触摸到,他需要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事情,都要刚刚好。 在酒吧里每天出入的人,坐在吧台前和调酒师以及老板的身边,没完没了地喝着那些在夏日里凉的有些过头的啤酒,对于这样的青年人来说,时间好像本来就是不重要的,他们从不在乎岁月的流逝,他们压根儿不会考虑自己是否还有什么,也不会想到别人。 在他们的眼里,现实就是奇幻的梦境,这个世界就如同湛蓝的高空上飘过的一朵云彩,好看,距离远,虚幻,不真实,一阵风吹来,云彩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的世界也如同云彩一样被风吹走了,像梦境,虚幻,不真实。 曾梦想过一个地方,那里叫图安,有一位美丽的公主,他擅长骑马,打猎,和别的公主一样温柔贤惠的同时也多了一种自由豪放的感觉,所以就很快爱上了她。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眼前心里只有她,丝毫不觉得这个世界还有时间这样的奇怪的东西存在着,百姓安居乐业,打到的猎物往往与民同享,我才知道只是远远看着她就觉得很幸福,她爱笑,不过却也爱开玩笑,所以不知不觉中就爱上了她。 图安这个地方,山峦起伏,有很多美丽的植物,物种繁多,和人们生活在一起,也算与世隔绝,也因为有了这位传说中的公主而变得更加美丽神秘,让人向往。 顺遂的日子让我心生满足感,不过时间久了也会渐渐感到无趣,那是一种怎么都无法明亮起来的感觉,好像灰色的下雨的天空,所望之处,让人心里怎么也热闹不起来,失望至极。 孤独伴随着茫然,在这样的生活里前进,不断迷失的同时,又在不断地寻找出口,不断失望的同时,又在很多个多雨的夜晚不断点起火把,重新燃烧希望,毕竟记忆的温暖还是历历在心的,让我还能够信赖和依靠他。 所以对于远方就更加希望是图安这个地方了,或许这位美丽的公主会解救于我,我才会跳出时间的漩涡,岁月的森林,勇敢站在她的面前,看着她笑,仿佛真的可以一眼千年。 “喂,同桌,快放学了,今天一放学我们就去草地上踢足球,我爸爸给我买了一个足球”,果然还有不到十分钟就下课了,我的有点胖胖的同桌说到,我倒是无所谓了,回家除了学习就是发呆,偶尔踢足球还是挺好的,毕竟爸妈回来也晚,自己的事情倒是挺自由的, “好啊!一会儿我把书包放回家里,我们就在草地上集合”, 我也有兴趣地说到,仔细想想在整个青春期里又有几次酣畅淋漓的足球赛呢,既然要玩就痛痛快快的奔跑吧! “就这么决定”,然后就是静等着下课,听着时间的水滴不断滴下来的声音。 童年的时光,是用爱笑的眼睛看到的,所以感觉当时一切的一切都是童话般的世界,无论是这个草地,还是沿途的风景都充满了糖的甜甜感,一看到就甜蜜高兴。 同伴们一起的喊叫声,奔跑的呼吸声,汗水滴落草地的情景,都是充满的无限幻想有神秘力量的瞬间,所以不会累,反而是所有美好情感的爆发点,所以那时候的日子算是过的天天难忘吧!虽然现在想不起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所有的这些事情里,只坚持了跑步一件事情,所以也带动了所有的事情,牵出了整个青春年少的所有的情感,想起了什么,然后又忘记了。 相比过去现在真的想笑一笑,可是却找不到什么理由,找不到可以一笑的事情,所以还要努力去笑,笑着去找到生命的出口,然后在某个瞬间,又发现了自己爱笑的眼睛,这算是找到出口了吗? 过了青春以后,就是不断的寻找了,“寻找”这个词是一个孤独的词语,寻找着一个可以看到尽头的地方,寻找着那个一眼就深深喜欢的女孩,在森林里也寻找着一个丢失了的自己,心总是漂浮不定,没有归属感,在现实的迷宫里,寻找着自己的一切,寻找的同时也在失去,失去的便是成长,成长了便会获得人生一份豁达,将这些豁达放在一起,便是自己一直要找的活着的意义。 “快,超过他,跑的快点,把球抢过来,再进一球我们就赢了”,我们所有人都在喊着自己的台词,草地上也充满了异常活跃的气氛,不断的跑,过后才感觉什么是累, “球进了,我们赢了”,今天是我们这一对队人赢了,我们大声地呼喊着胜利,没有什么比这更加幸福的了,不过我们一直以来的规定都是赢的队伍表演节目,来安慰输的队伍,到最后也就没有什么输赢了,就是最简单最纯粹的快乐。 跑累了过后,大家都悠闲自在地躺在草地上,这样的清清凉就是夏天的感觉,微风吹动着草地上的绿草,吹动我们的头发,我总会拿起自己的口风琴为大家吹奏一曲相思,所以到了现在就真的一直相思了,曾无数次想到这个场景,如同梦境一般梦幻,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这样的声音和在草原上的琴音一样美丽,没有空旷忧伤的感觉,它诉说着不是孤独,而是一段热闹的时光,表达着对于生活的热爱,表达着对于整个青春年少时光的无比怀恋之情。 不过也有意外的时候,当球冲着我飞来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发呆了,然后球就撞到了我的鼻子上,瞬间就流鼻血了,所以就学会了望天,是自己不小心,不过大家都会过来关心, “喂,怎么了,都告诉你球来了还发呆,现在鼻子破了吧!没事吧!我这有卫生纸”, 虽然是我的错,但还是挺感动的,大家都会过来关心,这样的情谊也是后来自己一直寻找的,找到的却寥寥无几了,所以更加显得可贵,即便是我们有这样的情感,也抵挡不住后来的分开,直到现在,除了我穿梭时空的那把口风琴,在时光的旅行里,终于还是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独自流浪,我们这几个人大概都是这样吧! 在那几分钟短暂的望天里,他们还在踢着球,耳边还是不断的呐喊声,还是那片云彩仿佛又飘了回来,我又看到了,那好像就是时间逃跑的路线,从绿叶间,从手指间,在这动静结合的画面里,感觉时间就在这里。 lemon tree(柠檬树) 终于找到了时间溜走的路线,可是也挡不住它一次又一次地从身边溜走,所以该留下的就尽量快乐一些吧! 因为踢足球不小心把鼻子撞流血了,又吹完了口风琴,所以也该回家了,先去写作业了,疯玩完了就要写了,不然又要熬夜了。 有这样的特殊的活动,也是少有的不去酒吧的时候,回到家先处理了一下鼻子,洗了洗,然后塞一点卫生纸就好了。 太阳快要下山了,自己走在屋子里的照进来的阳光下,明暗交错地影子,能看见灰尘在时光里飞舞,仿佛是什么样子的讯号,在预示着什么,自己不会想也不知道,直到现在描述这个场景,才发现,有些东西很早以前就注定了。 写了一会儿作业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何不趁机展示一下呢,也好在爸妈心里留下好孩子的形象,何不自己做一顿饭给爸妈吃呢,这样他们回来也感觉会轻松一些,这是最初开始有了做美食的想法,或许也为以后打下了基础吧! 自己踢完球回来,也会听听那时候的音乐,一盘磁带,一个录音机可以循环很多遍也听不腻,今年夏天,明年夏天,现在又是夏天,除了个子长高了一些,以前的衣服小了一些,模样变了一点,其他的仿佛没有改变。 对于现在来说,那时候的音乐即便是单调一点,也会百听不厌,和现在一样温暖着小小的心灵,对于音乐的热爱或许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吧! 那时候夏天的快要黑天的时候,总会有人在外面推着三轮车卖刚刚做好的豆腐,有着很浓厚的豆子的味道,也是记忆中的味道,不像现在,不是自己做的豆腐都不敢买,没有一点豆子的味道,不好吃也不好看。 所以从口袋里摸出几块钱就出去买了两块豆腐,打算炒一炒吃,算是一个菜吧!不过自己好像忘了什么,就像当初的踢足球草地也消失了一样,就像卖豆腐的老爷爷也不见了,这个生活空间开始变得单调了很多,无聊呆板,长大的地方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没有感觉了,唯独还坚持着一直喜爱的事情。 买完的豆腐回来泡在水里,然后又考虑第二个菜,就做一个大葱炒鸡蛋吧!简单而又好吃,说动就动,开始打鸡蛋切葱,一开始拿起刀来的时候还是挺不习惯的,还有点害怕,害怕伤到手所以还是小心翼翼地切着葱。 打鸡蛋打的很快,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然后把切好的葱放在鸡蛋碗里,放一点盐就行了,然后倒油加热大葱炒鸡蛋就完事了。 从水里捞出豆腐,然后切成小块,找到干的辣椒,又是倒油,先把辣椒炒一下,然后放进去豆腐,一炒就行了,随便的两道菜,就是晚饭了,却是一天最大的安慰吧! 炒了两道菜以后,尝了一下还算可以,不太辣,也不太咸,刚刚好,然后就放在了锅里保温,又在另一个锅里蒸米饭,就这样算是完事了。 找来木头烧火,然后就是一边看着火,一边写着作业,但是把自己弄得挺忙的,这些都是看着妈妈的样子按照记忆做了一遍才这样的,所以看多了也就熟悉了。 此刻外面孩子的喧闹声也停止了,都开始进入了吃饭的状态,所以一天也预示着快要结束了,所以等待爸妈的回来。 此刻,鼻子也好多了,不感觉那么痛了,所以我还在想那一瞬间发呆的情形,怎么也想不到,这是突然出现的东西,想到了就要想个明白,不明白就要被惩罚一下吧! 做完了饭以后就睡了一觉,也没吃饭静等回家的爸妈,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就听见有开门的声音。我就下去看了看真的是爸妈回来了, “爸妈回来了,吃饭吧!今天是我做的饭”,虽然感觉有点困但是还高兴的说到, “是嘛!我儿子真的长大了,都会做饭了,这么厉害,真不错,来尝尝我儿子的手艺”,爸爸将衣服放在沙发上就开始夸奖我,其实,这样我感觉还是挺脸红的,被夸的不好意思了, “那好啊!有自己的儿子做饭,到时候就能轻松很多了”,老妈把头巾摘下来说到,首先是去洗一把剑,去去一天的热气。 趁着这个功夫,我就把菜和米饭放到了桌子上,把筷子拿好,就差吃饭了。 不过老妈回来了的时候,拿了一盆绿色的植物,我过去闻了闻叶子的问到,像是橘子树, “爸爸,买这橘子树是要自己种在院子里吗?”我好奇的问到, “橘子树???哈哈哈哈,儿子那是柠檬树,不是橘子树,是要种在院子里的,等到长柠檬了可以泡水喝”,老爸此刻也换好了一件衣服,走过来哈哈说到,老妈也来了, “对啊!可以泡水喝,行了都饿了,吃饭吧!看看我儿子都做了什么”,老妈过去迫不及待地拿起饭碗开吃了,是啊,累了一天了,也该饿了。 “大葱炒鸡蛋,炒豆腐,看着颜色还不错,就先吃了”,老妈先吃了一块鸡蛋,还不错,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但是老爸吃的时候就不行了, “哎呀,这是放了多少盐,这么咸,盐不花钱吗?所有的盐是不是都在这里啊!”老爸无奈地说到, 老爸吃了第一口炒鸡蛋,就吃饭了满是盐的鸡蛋,我和妈妈都笑了笑,豆腐吃着吃着也感觉太辣了,至于爸妈对于这第一顿饭的评价至今我也猜不出来,只是后来就成了经典的案例,被老爸用了无数次,一直跟着青春的脚步走出去了很远的地方。 “行了,儿子好不容易做了一次饭,已经不错了,我感觉很好吃”,得到老妈的鼓励感觉好多了,所以也有了自己的答案。 后来就把柠檬树从花盆里移到了院子里,第一次接触到柠檬才发现是这么的酸,除了泡水稀释喝以外,如果直接吃会直接酸掉牙齿的,很不好。 估计是虫子也怕酸,自从在院子里种了柠檬树以后,在树上没有看到一个虫子,夏天院子里的虫子也少了很多,所以一直到现在都还有这棵树,成了时光里留存下来的记忆。 这就是曾经的一天,吃完饭才想起来作业没有写完,又要熬夜了。 桂花糕 朋友问:“你喜欢孤独吗?” 我无法回答,自己当然不喜欢孤独了,但更不喜欢勉强自己,因为比起孤独来,自己更害怕失望。 虽然这样,但在远方的召唤下,自己还是一步一步走向了孤独,它是自己一个将要到达的地方,一边幻想着,一边又缓缓放慢自己的脚步,因为自己不想真的再错过什么,也想利用这点时间去好好看看身边的风景,不知不觉中就把孤独给变没了,倒是能闻到一阵花香,希望可以这样一路芬芳馥郁。 昨天给爸妈做了一顿饭开心了一个晚上,写完作业也没了睡意了,就望着今晚的月亮,那时候还不懂得什么是忧伤,所以看到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美好的,唯独想到,没有了当初夜晚上,草地上的萤火虫的幽光了,那时候一切都很空旷,却空空的开心,追逐着萤火虫一直跑向远方,只是最单纯的快乐。 或许萤火虫也不喜欢热闹和拥挤的,当然却喜欢青春年少的朝气,陪伴过我们这一群人,又会等待下一个青春年少的人,然后继续快乐的追逐吧! 在这个盛夏的时节里,空气里总算是充满着氤氲的诱惑因子,不想待在屋里,只想去寻找一份热闹,所以放下笔就跑了出去,虽然热点,但是却并不在意,或许这样在别人眼里会感觉有点傻,不过自己却也不在意。 同样在这个盛夏的理解里,也隐藏着很多难以割舍的柔情,所以每提到盛夏时光,总会像这江南的雨一样,倒是让人变得多愁善感的了,喜欢沉醉在这样的独处时光里。 不过,奶奶和我跑步一样,也是闲不住,约几个邻居好友一起在屋里一边听着二人转一边跳,我感觉这可比跑步要热闹多了,而且每次都跳到满头大汗的,几个老人一边学习一边互相纠正着动作,跳的不亦乐乎。 那时候我记得每到盛夏都有一个特别热闹的老年人文艺表演大赛,一个人表演也行,几个人一起表演也行,所以都在提前做着准备,大赛没有固定要表演什么,就是自己擅长的就好,所以奶奶他们就选了喜欢的二人转,不,这应该叫多人转才行,图的就是一个开心,丰富一下老年人的生活,主要还是快乐至上,这样活动活动就感觉自己年轻多了,心不老,人永远年轻。 那时候不像现在这么方便,一个老旧的录音机总是修了又坏,坏了又修,总是不舍得扔掉,所以在放出声音的过程中也难免会中途戛然而止,这可带来很多的小麻烦,不过也都过去了,倒是觉得这个更像是现实的生活,没有这样的小困难才奇怪呢。 跟随在时光的身后,我们都变成了追光的小孩,追忆流年里那些不经意间的温柔。 迷路的小孩 追着光前进 越过前面的山丘 看到一片花海 迷失的小孩 追着光一路向前 寻找世界的出口 不怕困难又坚强 流浪的小孩 不在乎未来是什么模样 带着勇气向前 把生活变成最美的童话故事 奶奶跳累了,就去街边的桂花糕店去吃点东西,喝点清茶,倒是能品出生活的滋味,总是看准机会跟在奶奶后面去一起吃桂花糕。 自己家里和奶奶家里只隔了三条街,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这样往来于两点,不觉得有什么疲倦地方,但是现在想想心里倒有些孤独了。 那时候老街还没有搬走,从日常生活用品,到鸡鸭鱼都有卖的,还有各样的娱乐活动,当然还有骑马射箭的,一条老街,浩浩荡荡的绵延出很长的距离,想要什么都有,就算自己走一天也走不到头,自己走一天也不会觉得孤独,各种各样的人都在里面,故事很多,所以热闹异常。 再后来,老街就渐渐变小了,直到差不多消失了,现在成了零星的小商贩走街串巷了,完全没有了当时的感觉,不过也在进来新的事物,总感觉少了那份热情和热闹,特别是感觉马,除了草原上,现在想骑一次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所以还是感觉过去让生活更有活力,现在则是变得单调多了,所以又要重新找回这份丢失的热情。 桂花糕店有自己家里的一棵桂花树,也是当时附近仅有的一棵桂花树,所以我家挨着那家桂花糕店又近,自然离着桂花树也近,所以花香每年总会在巷子里飘上一段时间,然后这味道就真的成了穿梭时空的味道。 在现在看来,那个充满色彩、丰富而夸张的老街,来这里,都是找寻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的气息,在狭窄的街道上,穿梭于不同的个性小店里,与形形色色的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没有人会在意迎面而来的人是否快乐,或者忧伤,或者是否目光炙热,或者孩子一般的,只能看到自己眼里的世界。 “喂,今天放假,明天我们一起去捉知了吧!然后放在袋子里会不停地叫唤”, “好啊!可以去,记住要拿一个结实一点的袋子,不要像上次一样的,袋子破了,好不容易捉到的知了又都飞了”, “行了,知道了”。 下午一放学的时候同学就说到,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特别吸引自己的,所以每次都是快快乐乐的,时光总是以惊人的速度流逝,当我现在在前面的巷口再喊回当初的离开的人,会不会也听不到了,不像之前就算到了家门口,听到了叫你的声音也会很快再跑回去,没有为什么,只是想跑回去。 虽然过去了最美丽的时光,虽然重逢以后又再次消散在人群里,但这就足够了,拥有了这些记忆的瞬间,就已经把美丽的东西放在了心里,就像桂花糕的香气,一直到现在还芳香扑鼻。 许多的事情,当初经历的时候不知道有多惊心动魄、激动流泪,但到了现在想想,依然是一个记不清楚的过程,想不起开始,也没有结束,然后就真的变成了模糊的往事了。 一枚桂花糕里,藏着一个过去的世界,不论是哪个瞬间都记得,只是有些事情,有些人擦肩而过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每当想起,就会感觉自己眼前就是一座大花园,一到夏天,玫瑰就盛开的美丽的很,就像我的过去,那么柔和温柔。 麋鹿少女 这个寒心还在吃着鱼,我也吃饱了,是时候离开这里了,所以又要踏入新的路途了,这和现实世界一样,来了又走,走了又来的,只是还能不能等到下次见面就是未知数了。 “前辈,那我就出发了,就不多待了,您自己保重”, 看着像兰兰的寒心,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如果在现实世界里,在自己眼前突然就出现一个和自己思念的女孩一模一样的人,而且思念了那么久,那么感觉现实世界会比这异界奇幻大陆更加的有趣,更加的不可思议的,因为这在自己心里早就感觉不可能再相遇了,如今出现一个一模一样的人,怎么说服自己冷静下来呢? 说完了这个寒心也没有理我,自从上次说了冰魄情书的事情,就感觉她心神不宁的,不知道是怎么了,或许能力再大的人,再不懂情感,也应该会坠入爱河吧! 见她没理我,还在边吃鱼边发呆,我又说了一次, “喂,前辈我真的走了,为你办事情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真的是”, 刚说完话,我就被冻成了冰块了,然后就眼看着这个寒心站了起来,还真是一个霸道的女人, “走就走呗,不要打扰我,要不然我就把你冻在这里,哪也去不了了”说完冰块就自动解开了,然后这个寒心已经走远了,我只能默默地自己上路了,还真是孤独和郁闷啊!唉!!! 很快地就跑出了这个极寒之地,瞬间感觉好多了,身体也能自由行走了,还不错。 一出来又看到那个会飞的雷力坐在那个石头上,我就过去了, “嗨,朋友你怎么又坐在这里了,怎么不回家呢?”我过去关心地问到,他好像在哪里发愁,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你来了,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做什么,而且有时候会忘记回家的路,然后就是忘了更多的东西,看着这个山谷也很陌生,唯独见了昨天的你还认识,我怕过了今天连你也忘记了,所以很伤心”, 我虽然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但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这个状态自己好像也有过,只是不知道在哪里出现过了,自己也都忘了,所以能想到的就只有安慰了, “没事的,我有一个好办法,可以帮助你解决忘记”,我突然想到自己过去用的方法了,就是记下来,或者用自己喜欢的图案表示, “真的吗?那你快说,我想特别想要知道自己要去做什么”,他突然站起来很激动地说到, “就是你找一块石块,然后把想说的话刻在上面就行了,等到你忘记了,回来一看不就知道了”,我有些无奈的说到,这样的事情都想不到吗? “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谢谢你,朋友,这是一枚闪电珠,送给你或许有用”, 接着他就拿出一枚发光的珠子给了我,我就欣然收下了,现在最缺少的就是宝物,不过也不可贪多,自身的实力强才是最根本的,如果只是靠外物反而成了自己的阻碍,不过现在倒也无所谓,能有宝物傍身也是好的事情,碧麟剑见到这雷属性的东西好像也有吸引作用,一下子就吸了进去,突然感觉这剑除了可以发挥冰的属性以外,现在就连闪电的属性也能发挥出来了,真的是太神奇了。 “行了,我还有事情要做就先走了,希望你好运吧!” 接着我就朝着前方走去,居然忘记了一个重要的事情,火灵山脉到底在哪里啊!不管了,边问边走吧! 沿着山谷走走走,就到了尽头,可是我能很清楚的看到前面的天空,所以打算爬上去,这里虽然不太高,但是却有好多的洞,不知道是什么魔兽什么的住在这里吧! 突然碧麟剑就亮了一下,然后很是耀眼,正好照亮了前面的洞里去,很快骚动出现了,很快的一群黑色的蝙蝠飞了出来,我一见到就生气,没想到是那群该死的蝙蝠,害我掉进了这山崖,虽然好坏各有一半,但是只要一见到还是生气。 “大哥你看,又是那个小子,上次让他跑了,这次看他还往哪里跑”,一飞出来,一只蝙蝠明显比其他的蝙蝠大,所以才要叫他大哥,地魔蝙蝠,看我这次不打的你落花流水。 “兄弟们围住他,把他手上的发光的东西抢过来”,然后这只蝙蝠下命令说到,接着黑压压的蝙蝠就都飞了过来。 “嗯哼,看你们这次还能怎么样?”说着这一剑挥出连我自己都蒙了,冰狮化成冰影瞬间就把一大片地魔蝙蝠给冻成了冰块,掉在了地上,然后天空开始闪电,把地魔蝙蝠也劈的成了一团团黑雾,瞬间就解决的快一半的地魔蝙蝠了,真是出气了,不过也不想全都这样,只要他们自己撤退我就不会追赶了, “极地冰狮,还有雷族闪电的力量,撤,快撤,现在的他我们打不过”,接着那个大哥说话了,瞬间看出了我的门道来,还是大哥见多识广啊! 本来黑压压的一群蝙蝠就都散了,本想着一切都会和平解决,可是现实告诉我,没有实力就没有说话的权利,所以这个世界也是靠力量说话的,在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想要过上自己的生活估计是不可能的了。 从这一个一个山洞前爬过去,再也没有看到地魔蝙蝠了,很快就爬到了顶端,然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森林,这不会就是浩渺森林吧!或者火灵山脉就这么近吗??? 然后很快听到一阵笛子的声音,是从树下传来的,是一个女童,从远处看我以为骑着的是一头小牛,没想到是一头麋鹿,笛子的声音悠扬婉转,特别的好听,我就走了过去, “你好,请问这里是浩渺森林吗?”我过去有礼貌地问到,但是这个女童不理我,倒是麋鹿说话了,下了我一跳, “这只是茫茫魔域中一座最普通的森林,不是浩渺森林,再说,浩渺森林可不是你能见到就能见到的,小友最好不要去哪里,还是回去吧!”这头麋鹿小心翼翼地说到, “对啊!那里危险无比,而且那里还有控制时间的魔兽,最好不要去”,接着这个女童也说话了, “哦,那能不能告诉我浩渺森林在哪个方向啊!我是去找东西的,非去不可的”,我有些无奈地说到, “穿过这个森林一路向西就会到了,不过前方的路好像被打断了,你需要重新询问更加接近的人才行”, “哦,那多谢你们的告知了”,然后我就又走了。 泡泡 许多年以后,许多的故事,许多的人,许多的信誓旦旦,说过永不会忘记的誓言,都会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冲刷干净。 这些记忆就好像小河中静静躺着的鹅卵石,在流水的荡涤中日渐微弱,抹平了表面的坑坑洼洼,变得光滑、细腻无比,就像我们被时间抹平的青春的傲气、桀骜不驯。 以前觉得不可接受的事情,也渐渐地接受了,变得不再那么张扬,而是变得成熟稳重,时间抹平了我们脾气的菱角,说的明白一点就是变得越来越孤独了,但是却从没认输过,即便是现在也一直在寻求所谓的出口,时间一久,竟然忘记了自己是要寻找什么了,在某一刻难免会有暂时遗忘的时候,所以还要时时放在心上。 现在抱着侥幸希望能改变这些东西,但最后才发现,这些都是不可改变的人生轨迹,但想起那份虚幻的如同梦境般的、仅在梦境中出现过的百分之爱的爱情,想起那些曾经温暖于心,也如同梦境一般的浪漫瞬间,想起自己曾经的执着,也希望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漠的唯一坚持的任性,每当想起这些东西,自己还是会执拗地相信在自己的生命中,真的有激流横飞,那个柔和、平静的瞬间,好像一直在黑暗中蜷缩着、等待着,在某个时刻,当阳光突然降临的时候,等待被想起、被捧出、被珍惜的这些东西,就会如同水里的鱼,鱼贯而出,突然就站在了蔚蓝的天空下,微笑着。 夏日里,小河边,堤柳旁,吹泡泡,打鱼塘,三两人,看鸳鸯,微风里,燕子斜,追跑着,蜻蜓忙,青蛙跳,捉虫赏,雨滴下,跑回堂,真热闹,满心欢喜不忧伤。 很多的东西,过了年纪的,只有回忆才能再次欣赏到,就如同这泡泡一样,吹出了,飘远了,破裂了,却再也收不回来了,只希望能温暖于心即可,特别是在这个心孤独的时候,特别的需要。 青春年少的时光,因为纯纯的爱,而变得温柔无比,记得上学的时候一直都喜欢一个女孩子,她端庄大气,和其他的人感觉就是不一样,所以有很多的时候都是望着人家发呆,也被看见过几次,可是谁也没有先说出口。 记得那时候一起在操场上奔跑的情景,都留下了无限的美好的回忆,当然和她上体育课的时候也一起走过操场,只是简单的说话,至于说了什么,真的不记得了,只是看着她笑,自己就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内心已经满足了。 “喂,上课的时候你为什么总是看我,虽然我是你同桌你也不能这样看我”, 那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她扔过来一张纸条这么写着,当时我还以为是给我的情书呢,一看是这样的内容也感觉差不多,所以我就给回了一句话:“没事啊!就是喜欢你呗,不过你不能告诉别人,只有你我知道”, 接着也就内心忐忑不安地等待她的回话,直到放学也没等到,有点小失望了。 我在前面走着,在夕阳的微风下,身影显得有些孤单了,不过也好,说了出来,整个青春就没有什么遗憾了,不过后来感觉总比我想的要好,因为她在后面追上了我。 “喂,你走那么快干什么,我又不是故意不回的,只是没想好该怎么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在后面跟着说到,此刻,同学们都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然后也没有人会在意我们这样的同学聊天,所以就感觉有那么一点的不解,然后就是有点生气的感觉,之后她说话时候的微笑,我又很快不生气了,所以就又高兴了。 “没事的,是我太鲁莽了,不应该这样对你说的,那以后还是好朋友,可不许疏远我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说了这样的话,可能是想她安慰我一下吧! “不是这样的,你能这样说我很高兴的,能被一个人说喜欢我是感到幸福的,所以我也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你,我在犹豫”她也着急了,反正我们的家都在一个方向,所以能一路说话, “你已经给出答案了,谢谢你,以后我会给你很多的快乐的”,我突然拉住她的手说到,因为她已经答应了,只是还在犹豫什么,大概也能明白只是说不出来而已。 “那个,我还没有答应你呢,你怎么就这样了”,她又脸红的说到,其实,我也是脸红的,找到一个喜欢的人不容易的,所以还要珍惜了。 “你已经算是答应了,等你接触到不就知道要不要答应了吗?”我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了,好像挺懂爱情似的,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好吧!那我们现在就是对方喜欢的人了,不过我们还是不要走得太近,这样老师同学都会发现的”, “好吧!我答应你,只是放假的时候可以一起出来玩”, “嗯,好的,这是给你的纸条,你自己看一下”,递给我纸条她就跑了,不由得想到了紫霞仙子的那句话:“跑都跑的那么帅,我真幸福”。 我打开纸条上面也写着:“我也喜欢你”,我就高兴地跳了起来,然后跑着就回家了,记得那天翻来覆去一夜没睡,高兴地不得了。 我就把纸条放在了书包的侧面口袋里,然后就跑回奶奶家了, “喂,你小子今天怎么这么高兴啊!怎么了?”奶奶看着前面跑过的我,突然问到,我也没有理奶奶就跑了出去,然后又返了回来, “就是背高兴呗!”然后就又跑了, “这孩子,一天没有正形,就知道去玩,也不写作业”,奶奶摇了摇头说到。 可是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放书包的时候纸条从里面掉了出来,我居然没有看到,正好被奶奶看到,奶奶从地上捡起了纸条,看到了写的字,知道这么好看的字肯定不是我写的,而且自己没有这样的纸,所以就很快猜到了,只有奶奶一个人知道,连爷爷都没有告诉,我很喜欢奶奶这一点。 “来,我们一起吹这个泡泡”,今天周末,和她在家里吹着泡泡玩,听到别人说,用水泡树皮可以制造很好的泡泡水,所以就试了一下,也没感觉有多好的效果, “好啊!你看泡泡又飞走了,真好看”。 看着我们一起的笑脸,应该是最好的时光了吧! 梨花雨 世事变化总是如此,多少还未来得及开口的爱情,正如同这日光下斑斓的肥皂泡一样,消弭在人们心头的叹息声中,天空除了给爱情美好的颜色以外,更给了相爱的人以重重的考验。 自从有了爱美之心以后,就自己买了一块很漂亮的表,有段时间一直舍不得摘下来,就连睡觉也都戴着,感觉时间就是从自己眼前消失的,以为每分每秒都能记得,可是时间一长,事情一多,就又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就又失去了戴表的心。 把表摘下来以后,不能提供足够的动力,就停了,时间停留在上个月月初,就一直没有再管它,这不今天找东西的时候就发现了,所以又调到了今天的时间,那么这中间的一个月就又不知道去了哪里了,所以就又翻开了日记。 其实,在不知不觉中这样的时间段很多,所以感觉有些过去的时间里是空白的,怎么也想不起那段时间到底做了什么,所以这就是日记的魅力。 那些被遗忘的时光里,总是藏着自己想要的答案,从一块表到日记,再到时光里,都需要写一写,不自觉的感动会自己跑出来。 有时候翻翻日记,也感觉有些事情是不可思议的,不会想到这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说明自己也不是被天使遗忘的人,而是在你幸运的时候,也会得到天使的一吻。 爱情最初的美好,已经让爱情成了奢侈品,只能够供人在橱窗外面观看,却很少人能够拥有它。 就像青春里的这次表白,虽然共度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但却没有看到任何的坚持,人生里随便一个急流就冲散了你我,这样的爱情,或许也不应该叫爱情,只是单纯的喜欢,这样的喜欢,只有美好的开始,没有结束,便是最好的爱情。 跑出去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又回去了,此刻,爷爷出去玩了,奶奶在家里自己看电视呢,我一进门就看到奶奶手里有张熟悉的纸条, “唉,回来了你小子,去干嘛了?有秘密也不告诉奶奶一声啊!” 我一进门就停住了,觉得大事不妙感觉像是自己的秘密被知道了, “奶奶好,哪有什么秘密啊!就是到外面跑了一圈”,我厚着脸皮的说到,其实,也是跑步了,发泄着这种激动的情感,所以也不算骗人, “是嘛!那这张纸条是怎么回事,哪个女孩子写的”,当奶奶一举起纸条的时候才发现大事不好,我就很快跑到屋里去找那张纸条,果然没有找到,我就知道秘密泄露了,只能悻悻地从屋里走出来, “奶奶,你怎么翻人家的书包吧啊!”我出来有些脸红无奈地说到,然后奶奶从沙发上穿上拖鞋走了过来,围着我走了一圈说到, “可以啊!我大孙子都知道谈对象了,你可比你爸强多了,当初要不用我紧赶慢赶要你爸赶快结婚,现在还不到会是什么情况呢?”奶奶这样看着我,像是找到了稀世珍宝一样,然后就大笑了笑,别提我现在的脸到底有多红了,那个羞愧难当的劲头到现在想想都觉得有些脸红,所以这样的刻骨铭心就不会忘记了。 “没有了,奶奶,这不知道是谁的恶作剧罢了,奶奶千万不要当真啊!”我还是不承认说到, “行了,谁让迷失奶奶的大孙子呢,我不告诉其他人就是了,放心吧!换身衣服,走吧跟奶奶一起去摘点梨”,然后奶奶现在也换好了衣服,催促我说到,既然奶奶都这么说了,我就也不承认了, “好吧!那奶奶不能说出去,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我认真地说到, “好好好,没问题,走吧!奶奶什么时候骗过你啊!”奶奶自信地一笑说到,我就相信地点了点头。 接着就出门了,那时候买的水果都是在果园里现摘现卖的,便宜又新鲜,而且没有任何过程的运输,就是自己家里种的一样,所以算是最好的得到的方式吧! 来到梨园,大大小小的树都在里面,有很多的人都在里面,寻找着自己感觉无论是大小、颜色、形状都恰到好处的梨子,然后装进自己的口袋里,去到老板那里称重付钱然后转身就走。 “你小子干嘛呢,梨都摘完了还不快有啊!回去还要睡觉呢?”之前的事情就当没有发生一样,我呆呆地听到,奶奶有点不解地说到, “等会吧,你看风吹来了”,接着白色的梨花飘散了下来,如同梦境一般,飘飘散散的梨花雨感觉圣洁无比,而且在这样的场景下也想起了什么。 现在迫切需要一首轻快的音乐,跟随梨花的节奏翩翩起舞,跳到天昏地暗,跳到什么也不想的时候就是生活了,希望在这些幽暗的角落里找到可以走下去的出口。 天空把爱情涂抹的很好看,很美丽,可是当两个人答应在一起的时候,爱情的考验就已经开始了,无论是离别,还是各种各样的困难,都要一起去面对,所以爱是美好的,同时也是残酷的。 “怎么了,不就是白色的梨花落下吗有什么好看的,走了,回家做冰糖水梨吃了”,奶奶又有些着急地说到, “等会吧!奶奶要不您先回去吧!我在这里呆一会儿,一会儿就回去了,奶奶记得把那张纸条给放好了,不要再丢了”, 我又嘱咐奶奶到,好不容易有了这样的情况,可不想被更多的人知道,所以还是低调一点好,这是奶奶觉得这是好事,如果放到爸妈那里,就是不学习,不务正业了,所以还是得小心一点。 “知道了,你自己慢慢玩吧!” 接着奶奶提着篮子就走了,从家到梨花林需要走过那条最长的巷子,然后有一段高低不平的沟子,有一条小溪,上面有石板桥,小溪里有好多颜色的鹅卵石,然后就是最后一段丛林路了,走到尽头就是梨园了。 从好多的时候,我感觉能一路走到童话世界的就是这样的一条路,它们曲径通幽处,没有多余鸟儿的鸣叫,看着很和谐的样子,然后在你不经意间白色的梨花飘飞漫天,会觉得这很浪漫,也会在一瞬间想起什么,然后就很美的样子了。 奶奶又沿着原路返回,自己不久也回去了,也是原路返回。 背影 能够不管身处什么地方,什么时间都深爱着一个人,这是一件很高兴,别人得知的时候很羡慕你的一件事情,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遇到令自己珍惜,令自己难忘的情感。 当你忙着生活的时候,你是否会想过自己做的一切也许是为了一个人,因为你想回到她的身边,又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无所事事的样子,所以你要比以前更加努力了,虽然不是要求想要得到什么结果,但是这样有目的的付出是很乐意和幸福的,这样往往能比想象中的做得更好。 昨天看完梨花雨,就悻悻地原路返回了,当美好繁华落尽,自己是否还能保持刚才的那份热闹呢,答案已经很明显了,自己还是感觉出了空空的感觉,不想这美丽失去,而美丽仿佛都是一瞬间的事情,只有到了今天才敢写写昨天的事情,重新拾起昨天的所想所敢,昨天遗忘的花瓣,需要朝花夕拾,才能闻到余香。 回到家里,奶奶已经吃着梨再次看电视了,天也刚好黑了,我就小心翼翼地凑上去, “奶奶,把纸条给我吧!您就当什么也不知道,千万不能让爸妈知道了”,我请求奶奶说到, “没事的,纸条我已经放到你的书包口袋里了,放心吧!多大的事情啊!梨在那边,自己过去拿吧!”奶奶自顾自的看着自己的戏曲频道,一边和我说到, “好的,谢谢奶奶”,我就拿了一个梨跑进屋里写作业去了,今天是住在奶奶家了,这个时候爸妈可能还没有回来,看来又要回家做饭去了,这件事对于奶奶说是再正常 不过的了,但是在我的眼里现在却是很神圣的事情。 写了一点作业,就跑出去了,跑到小巷子里的时候就看到一个老父亲和自己的儿子, “儿子,这次出去上学可不容易,你要好好地珍惜,钱不够了就打电话给家里,老爸给你寄过去”,老父亲已经有了白发了,不像前几年那样的精神了,显得疲劳了许多,拎着比自己儿子手里的东西还要重的行李,跟随在后面步伐有点快地走着, “行了,知道了爸,你回去吧!一会儿车就来了,就不用送了”,接着儿子就拎着所有的东西消失在了巷子口前,父亲久久凝视巷子口,终于滑落了一滴眼泪,不过这样应该就是最好的目送了,不会看到车走远的背影。 “这小子,每天在身边的时候感觉气人,感觉他烦,希望他走,现在走了倒是有些舍不得了,唉,人长大了都留不住啊”,父亲幽幽自语道,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就走了。 此刻的背影确实很明显能感到孤单的样子,儿子也不知不觉中承受着父亲的目送,站在巷子这边,看着将要走的人消失在巷子那端。 因为这样我就跟在后面,此刻正是吃饭的时候,所以巷子里的人也不少,如果人多的时候,也就不会有这样的目送了。 这是我们即将踏上的第一个远方,也是所有的梦刚刚开始的地方,逐渐地认识这个世界,逐渐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找到一个爱美的心,找到认识这个世界的自己的标准,然而这也是所有孤单和困难的开始,所有一切都需要一个自己去认识,寻找只属于自己的远方。 跟在后面,我就忘了做饭的事情了,所以就跑去酒吧了,看了一圈,没有看到其他的人,所以我就坐在了自己写作业的位置上,刚坐下,刚才的那个父亲就进来了,点了一杯啤酒,要了一盘花生米,在那里自己顾着自己喝着,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眼光,也第一次感觉酒这东西不太适合出现在青春的世界里,因为在自己现在的眼里,它包含着孤单送别以及所有的忧伤,所以不去触碰才好。 “喂,小不点儿,要不要来点水果沙拉,叔叔刚刚做好的,不过你来晚了,我都吃饭了,看来你要饿肚子了”,接着酒店老板就来了,开玩笑的说到,我感觉他对于我的玩笑,应该算是生活里一个不小的乐趣吧!不然不会这么逗我。 “没事,一会儿我回家吃就行了,就不总是麻烦叔叔了,对了叔叔,你们大人为什么这么爱喝啤酒呢,感觉好难喝的感觉”,一开始酒店老板还不在意,不过一听到说为什么喜欢酒就愣了,然后本来转身想要去做什么,也不去了,反而坐在了我的旁边,看着我这样神秘说到,估计也来了兴趣。 老板穿着一个蓝色的围裙,然后站起来解了下来又又坐下了才说到, “在酒里可以看到自己的现在过去和未来,能让自己清醒自己是真的高兴还是真的忧伤,同样它也能让我们迷失堕落,酒可是神奇的东西,以后你就知道了”,看着老板神色突然严肃到说着,这是我接触老板这么长的时间第一次严肃的样子,突然发现以为熟悉的人,自己在某一瞬间感觉也不了解他,是错觉吗? 老板平时待人真诚,客气,最多的表情就是笑了,所以对于老板的印象一直都很好,直到今天才感觉出一个不一样的老板。 “哦,那叔叔去忙吧!我吃完水果沙拉就走了”,老板点了点头就走了,我还在那里吃着,一会儿我也走了,看了看那个父亲,我就推开门出去了,虽然现在我不知道酒吧老板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这好像都是后来自己要经历的,所以有的经历在过去可以找到起源的影子,不管是从自己这里开始的,还是从别人那里找到的。 刚走到家门口就看到爸妈回来了,所以就跑了过去, “爸妈辛苦了,走吧!一起回家”,我就高兴地说到,然后也忘了刚才所想的了, “哦,今天做饭了吗?宝贝儿子”,妈妈突然认真的问我, “没有妈妈,今天去了奶奶家一玩就忘了”,我摸着自己的头不好意思地说到, “没事,我们买了做好的饭菜,一会儿一起吃吧!看你是不是又去酒吧了,嘴角还有白色的东西呢”,妈妈突然就发现了这个小细节,吃沙拉的时候忘记擦一下嘴角了,所以去哪里一目了然了。 “哦,我就在叔叔那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给了我一点水果沙拉吃”,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到, “行了,以后没事的时候给叔叔打扫一下卫生,你总是在人家那里吃,感觉好意思吗?”妈妈这样说,我感觉也确实是这样的, “行了,累了一天了,吃完饭休息了,不过儿子你也确实是,总是这样,关系再好也会不好意思的,所以自己看着办”,爸爸也这样说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在酒吧不能光吃,还要做一下工作才行。 我就停在了原地,看着爸妈的背影,也有说不出的疲态感,或许每个人都有吧! 千与千寻 关于童年的回忆,你都有哪些? 一部动画片,或者一本书,或者忘不掉的人,或者是那时候的清风蓝天,都是童年里美好世界的一物,这将让你终身难忘。 过去的美好、小幸福不用寻找,因为它就在自己的手心里,现在的美好需要不停地寻找,因为它早就跳出了自己的手心,所以后来才知道人生就是不断寻找过去和未来的过程,自从下了青春的列车就在一直寻找,从未停下脚步,也不敢停下脚步,所以才叫与一千个自己同时寻找一千个寻找,叫千与千寻。 每当工作遇到不顺和压力时,就会把这部动画片重新看一遍。 有好多次这样的想法,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知道看了多少遍这个动画片,所以这样愿意的坚持,一不小心就成了习惯,而那些不愿意的,无论怎么坚持也很难成为一种习惯。 看这部动画片,就像读一本好书,每次读都有不同的感受,每次都能更加深一层理解,所以才知道这本书的意义深远,一直到动画片,才知道冥冥之中描述的就是未来的大概生活,恰好承载着过去和未来。 如果成长就是往前走不回头,如今你已经走了多远? 不知道,一晃一年就过去了,至于做了什么完全没有印象,再次翻开日记的时候又感觉不可思议的,一些感动都忘记了。 小巷子口,不知道承载了多少时光里的目送,你站在巷子这边,看着远处的人消失在巷子那边,并且背影告诉你, “我走了,不必担心,也不用追过来”, 同样你的影子也告诉他, “你去吧,记得别回头。” 只是他没看到你的背影,却按照自己的影子说的做了。 想想过去,确实普通的有点过分了,自己不美,自己没有超能力,自己甚至连可爱的边都沾不上,但是就是这样,到现在的改变才发现自己的成长,简直就是一场不断蜕变为天使的过程,所以才会如此美丽,因为美丽,正是它的平常。 记得第一次搬家,换了学校,自己是很不情愿的,还是觉得当初的学校好,这里的同学不够热情。 临走前,她送了我一束花,我也送了她一束花,因为离开她的缘故,我还伤心了好一阵子,觉得再也遇不到这样的女孩子了,这样的错过应该真的错过了吧!不过还好有后来的再次相遇。 过去的我体力不怎么好,而且体弱多病,很胆小,一到晚上就不敢出去,有时候下雨的天气都不敢睁开眼睛,任眼前一亮一亮的,多少次都想看看,却还是忍住了,因为怕黑所以才去了森林里的恐怖屋,精灵的世界,所以才会有那样异世界的经历吧!前前后后完全是两个人。 哦,你看起来是个迟钝,爱撒娇,爱哭又笨的孩子吧! 当初当我走进恐怖屋的时候听到精灵对于我说,我也终于承认是这样的一个孩子。 你不可能永远被原谅,被包容,你必须昂着头走进成人世界,不管过程有多难。 这是这次搬家后,在家庭的吃饭上,爷爷说得,因为那时候虽然还小,不过也不小了,用爷爷的亲身经历就是,自己在你这个年纪已经只身闯荡世界里,有了孤单自己扛,有了困难自己去解决,想哭的时候就找个角落自己哭个痛快,没有人会帮助你,也没有人能帮助你,长大的路上只有自己靠自己,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也终于明白这句话是多么的珍贵了。 你不再是被保护的那个人,反而要鼓起勇气,去保护别人。 有时候我会坐在老茶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有时候就能看到奶奶提着篮子去买菜的时候,所以我就跟在后面,一路偷偷跟上去,奶奶别看在我面前有时候走的很快,但是自己走的时候却很慢,而且背影有点弱弱地,但是在微风里的笑容却依旧年轻,每次都要买很多的菜,一次拿不了就要跑好几次,所以后来有了一项任务就是陪着奶奶买菜,不是太多就能一次拿回来。 “你小子,早来了也不帮忙,害得奶奶还要跑几趟啊!”奶奶笑着说到,不过菜还没有拿呢,似乎光等着我了,所以我就突然出现在了后面,说来也奇怪,爸妈也出现了,一家人过来买菜了。 “爸妈,你们怎么来了,今天没有上班吗?” “对啊!你们没有上班吗?”奶奶也疑惑道, “没有,今天放假了,所以在家里待一天,听到爸爸说你们来买菜了,所以就过来了,每次买的菜都听挺多的,怕拿不了”, 爸妈高兴地说到,本来觉得这样简单而又平常的高兴是很容易得到的,所以不会珍惜,所以大家就每人都拿着菜回家了,惹来其他街坊邻居的一片羡慕。 特别是到了现在,这样的小幸福更是难以追求到的,而且爸妈的孩子心也没有丢失掉,在我的眼里,风雨里是个大人,在爷爷奶奶的阳光下,和我一样是个孩子。 除非你适应这个世界,要么你就被淘汰掉。 这一切都很残酷,但长大本来就是不怎么美好的过程。 其实,也正是这些不美好才把生活变得有趣了,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说,迷失也是一种幸运,不迷失一次也不知道该怎样找到一个真实的自己,不过可不能总是迷失,那样就永远走不出森林了。 在这座城市的高楼大厦下也是很容易迷失的,每当下了夜班,自己独自走在孤单的街道的时候,这样嘲笑自己的心越加的明显了,也会怀疑自己追求的方向是不是真的错了,现实和梦想的距离太远,然后就真的当成了梦了,只有想了。 特别是怀有梦想,初心没有坚持,又冲不破一些生命固有限制,所以就按照当下生活了,前面提到的这种平静的绝望,也是我最害怕的,没有什么是自己所喜爱的,这也是迷失,也是可怕的,所以无不时常提醒着自己要小心翼翼才好。 长大是义无反顾的,同样,义无反顾,也是年轻该有的样子,总有做错了什么事,才会明白成长,然后才能找到对的,对的事情,对的人,对的地方。 你会发现自己会变得非常孤独,只有自己一个人上路,别人会给你指明方向,但不会有人主动来护着你,送你到达海的彼岸。 世界不是围绕你为中心的。 它偶尔会向你展现它的仁慈,但你前进的每一步,都得靠自己拼出来。 有时候,也不是越努力就一定能收获越好的结果。 因为对别人来说,你做得远远不够好。 不是你不努力,而是总有比你更加努力的人,所以你才要千与千寻,不断找到一个更好的自己,这样才让别人知道你才是最努力的。 人生就是一列开往生命终点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口,而我们在每个站口各自彷徨着,然后又不断找回自己,又迷失着。 没有一个人可以至始至终陪着你走完接下来的路,你会看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的人,都是一个人在默默前进,所以孤独算是最长的生命状态了,自己热闹才是真的热闹。 如果幸运的话,会有人陪你走过一段旅程,当这个人要下车的时候,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谢谢他的陪伴。 因为,说不定下一站会有另外一个人会陪你走的更远,只是都是暂时的,还是自己陪着自己的时候多,直到走到大海的尽头。 加油!!! 萤火之森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前进的,就如同在这森林里,遇见了雨就躲在树叶下,然后自己经常会找到一片很大的树叶,躲在下面,然后坐在原地等待雨停,风是常有的,逃也逃不开,吹乱了的头发也会自己整理好,心情又会随着周围的环境时好时坏,总在盼望的同时,也在失望。 前面又是一片迷雾森林,好像每个森林都这样,总是神秘的地方,看着身后的麋鹿少女,像是只为别人指路一样,不能动,只能待在原地,为路过的人指向前进的方向,然后在重复的话语里等待时间的流逝。 树木都很高大,纵横交错的,看不清楚前方几米出处的距离,在防止头顶上突如其来的东西以后,还要注意脚下,怕被不知是那棵树的树根给绊倒,然后还要注意眼前的状况,刚才就有一条黑色的蛇过去了,我居然没有看到,黑色的皮肤居然能和这黑夜融为一体,要不是躲得快,一股寒冰意过去,恐怕就被袭击了。 所以就更加小心了,走在前面,总感觉有人在后面跟随着,又看不到是谁,或者什么魔兽,而且感觉走过的路又找不到刚走过来的路的痕迹了,都被高高底底的矮树木给挡住了,然后才发现这样的树木是一瞬间就长了起来的,我也发现找不到回去的路,自己也迷路了。 幸好碧麟剑还能发着碧绿的幽光,有驱散黑雾的作用,所以才感觉好了一些,不过感觉附近有很多发光的眼睛,所以还是挺害怕的,不自觉中怕黑的心理又出现了,所以还是挺难受的,不过转念一想,特别是碧麟剑在手又有什么好害怕的呢,所以举起剑就在前方释放了闪电珠的威力,前面突然电闪雷鸣的,黑雾也被劈散了一些,闪电的光亮在这森林里特别耀眼,所以本来一些幽光的眼睛也消失了。 雷力给的闪电珠果然是很有作用啊!所以不自觉就很感谢雷力了,也感觉自己幸运多了,不过一通闪电完事了,发现前面有很多黑色蛇的尸体,都被烧焦了,所以感觉前方好可怕啊!所以幸好探了一下路,这样是闯过去还不被蛇给吃了,越想越感觉有些害怕。 突然就传来一声怪异的声音, “什么人啊!这么不礼貌,老头子我好不容易找到的黑色乌头蛇,竟然都被闪电劈焦了,谁啊!到底是谁啊!” 声音很奇怪,类似猿猴的叫声,我剥开黑色雾气,果然看到了一只白发苍苍的类似于人类的猿猴,不过这个猿猴好高大啊! 我上去摸了摸他的毛发,感觉很柔软,再看看身高,比我三个加起来都高,大概有五米多高吧! 他全身雪白的,头发也白了,可能是很大年纪了,不过身高真的好高啊!除了突出的下颚,还有突出的脸型,感觉一切都很像人类,不过眼睛确是在黑夜里泛着幽蓝色的光,有点吓人,我就过去大胆地说到, “喂,老人家你怎么会在这里啊!这里是什么森林,为什么走不出去了”,因为我真的是迷路了,所以还是问问地好,感觉这个猴子应该不是坏人, “嗯,谁在说话,没想到老头子我还能听到声音,谁,是谁在说话”,这个猴子并没有看到我在他脚底下,而是看着前方说到,我就着急了, “喂,老人家在你脚底下呢,往下面看就行了”,接着一双幽蓝色的眼睛就看了下来,此刻周围已经明了了许多, “嗯,一个小东西,你的手里怎么发着光啊!还挺好看的”,没有问我是谁,而是看着我手里的碧麟剑说到,在黑暗中呆久了,可能对于发光的东西都敏感吧! “哦,老人家这就是一把发光的剑,没有什么的”,我解释道, “这么说,刚才的闪电是你弄的了,你知道我找了多久的乌头蛇吗?”这个猴子突然站起身来,看着有些生气地说到,然后还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的剑, “对不起啊!老人家,这里的雾气实在是太黑了,我看不清楚所以才用这个办法的,没想到前面有这么多的黑色的蛇,也没看到您在前面”,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解释道,不过他好想不听我的解释, “金刚拳”,然后我就看到小山般的拳头砸了下来,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个猴子刚才也在闪电雷海里,居然毫发无损,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在他攻击我的一瞬间突然就想到了,这也是魔兽吧!我突然意识到。 然后我就迅速避开了,可是还是被这范围性攻击给波及到了,手被震麻了,而且手在流着血,仅仅是一拳的威力而已,这魔兽应该是中阶魔兽了,而且又有智慧,所以这次真的不是对手了。 被他的金刚拳砸的大坑,可见这一拳威力确实挺大的,如果是用身体硬接,恐怕会被砸成肉饼吧! 不过他攻击了几下就停了下来,然后目光呆呆地看着我, “你是人类吧!不是魔兽啊!我还以为是来抢我的食物的呢,对不起啊!你来这里干什么呢?” 然后这个猴子应该是反应迟钝吧!才想起来,才发现我是一个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不过这几拳金刚拳下来,我也受伤了,我就疑惑地问到, “抢食物?哪里有食物啊!难不成是这黑色的蛇”,我疑惑的说到,突然想到了什么,突然感觉没有了食物的感觉,被闪电劈过以后倒是有一种烤肉的味道,还不错,这也能吃吧! “你吃过熟的蛇吗?要不你尝试一下吃一点,看看好吃吗?”说着他拿起一条熟了的乌头蛇就吃了起来,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不过看着样子像是吃到了前所未有的美味,那样子或许只有他这个猴子才能做的出来。 “嗯,不错,这样的乌头蛇可比直接吃好吃多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你看,一说吃美食连战斗都忘记了,然后沉醉在美味里,吃了这么多次,居然不知道换个口味会更好,真是迟钝。 看着就放心了,应该不会再攻击我了,我就大着胆子问到, “这里是什么森林啊!怎么这么黑呢,而且这里的魔兽都是黑色的,为什么你还有老人家你是白色的呢”, “哦,这里是萤火之森,每当在月当天空中央的时候,萤火就会出来,到时候黑雾就会消散去,那时候就漂亮了,你看到就知道了”,他一边吃着,一边回答的我的问题,然后发出“渍渍渍”的声音,很是刺耳。 接着黑雾渐渐消散了,只能看着这个大家伙吃完才能走,不然一生气就又打我了,这可打不过。 离开,注定而已 旅行,不是七嘴八舌的漫天幻想,它其实是一种哲学。 它代表着探索人生,你的人生,我自己的人生,他人的生活,现代的生活感触,古代的浪漫情怀,甚至是全世界的探险,我感觉旅行和小贝的眼睛是一样的,包含着整个宇宙,奇幻而又神秘,一切都等待自己去探索,这样的探索精神让我很兴奋,因为你不知道会有多大的惊喜在前方等着你,所以每一步都是勇敢的。 旅行的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找到一个最真实、自信的自己,当然也是为了找到人生的出口,不断地游走在各个世界的边缘,寻找着。 旅行,你可以撷取人生美好的片段,到一个城市你想去的地方; 到一个国度,想象一段令人着迷的文明。 之所以会想着离开自己的过去的地方,虽然那里有自己过去的一切,但是还是想出去看看,我们总待在一个自己熟悉的地点,难免会感到窒息,我们被迫承受的一切,没得选择,总想逃避,虽然承认现在想想过去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也许是时间自动帮你过滤了那些烦恼,所以细细想想,自己又哭了多少次,虽然那时候爱哭,但是不哭的时候,也就不会哭。 旅行算是找到了一个出口吧!它和其他的不同,它可以像一首古诗一样,你可以用自己的情调去朗读它,读出来的必然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声音,也是自己独有的经历,所以它让我着迷。 不需要经历太复杂的转折,句子短,却美不胜收,意境高远,给人以无穷的想象空间,没有边际,所以自己喜欢诗。 每一个旅行的地点,都好似与你爱的人相恋了一般,只留下了的最好的部分,爱情的苦难还没有来临自己就到了下一个地方,重新领略新的爱恋的美好,把握好了时间,一切都是在美好的时候收手,见好就收,反而是一段一段美丽的集合点。 旅行必然要坐在车厢里,你拿着平日里看不完的书,眼睛若是倦了,随着火车的心跳声,好像躺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听着远处羊儿的“玛玛”的叫声,随着清风入睡。 窗外的静观,更是如同流动的画卷,像是老时光里没有故事内容是电影,人工把一个个图片以飞快的速度呈现在眼前,所以才有了一张一张的回忆。 玫瑰花之后还有玫瑰花,凤凰之后,总有凤凰,回忆之外,更有回忆。 这是在火车上移动的乐趣,已经超越目的地本身了,成了旅行最大的快乐。 或许在想想过去,之所以越来越感到不快乐,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你需要面对的很多,家庭,工作,爱好,不喜欢什么等等都被打乱了,融合在一起,你不知道这些东西哪个先到来,所以才要自己去整理好,而整理好就要以局外人的身份去看待自己的事情,当局者迷,局外者才明白。 总之,人不快乐的原因就是把自己关在一个跑不掉的地方,你把自己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狭窄了,所以你会越来越孤独,越长大越孤单,而此时自己的心已经变得越来越广阔了,所以去旅行远方成了唯一的选择。 在这个夏夜里,大雨仍然下个不停,下个月,我准备给自己一趟远途的旅行,在这个国家沐浴着早上的阳光的时候,下一个地点或许正是夜深人静的晚上,不过好像也遇到了雨,六点左右,一道灰灰的云,然后紫云又穿过这道灰云,接着微红的阳光就露出来了笑脸,灰色的天空出现了一道金色的光线,等到一切又都消逝的时候,这个城市的早晨,也已经到来了,旅行中的眼睛看世界总是那么有美感,再用自己骄傲的跑步去迎接这个早晨,一切都是满满的美好,我觉得找到了自己的世界。 在跑步中,我一直在心里呐喊着:我要去旅行了,这是多么神圣的一件事情啊! 又是一天的早晨,看着阳光又出来了,刚走出门,就看到奶奶和巷口的另一个邻居奶奶说话,而且旁边还站着一个小男孩,比我稍微大了几岁,不过却提着一个大的旅行箱,我就知道应该是去远方,去别的地方了。 我就跑过去了,那个小哥哥我不太认识,不过却是经常看到,因为曾经在一个学校里,只是比我大几届,当我升到高年级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去了别的学校。 “奶奶,张奶奶好”,我就跑过去打招呼,然后冲着那个小哥哥点了点头,他也点了点头,在高大的柳树下,几个人的身影显得格外显眼。 “怎么了,他张奶奶是要送走自己的孙子吗?”奶奶关心地问到, “奶奶好”,这个小哥哥也说到,和我是一样的, “是啊!孙子很快就要出去上大学了,我出来送送他,显得格外舍不得呢?”一说到这,张奶奶的脸色就变得孤单起来了,自己的孙子每天看着都习惯了,这样一说要走,突然感觉不舍的了, “唉,是呀!长大了,人总要出去才好,不然总待在这个地方是没有出息的,早晚都会把这些人送走,挡也挡不住,这是注定的,你我都活了一辈子的道理都懂,只是这样的离开总是不愿意接受而已”,奶奶说着,不经意间看了我一眼,或许我当时不懂这样的一个眼神,但是现在才刚刚明白过来。 “唉,你说的是啊!人经历了一辈子的离别,总归还是习惯不了,还是最不能接受,有什么办法呢,行了,要赶时间呢,一会儿回来我们再说吧!” “行吧!我也要去买菜了,一会儿回来再说吧!” “好啊!我也要跟奶奶去”,说着用眼神和小哥哥告别了,后来才知道言语的告别,不如这样的眼神告别来的更加真诚,不舍,好多话尽在不言中。 看着孤单的背影,不觉中感觉人果然是孤单的,能一路有人陪伴是真的很幸福的,所以也一直在等待爱的人的到来。 当年那些被奶奶逼着睡午觉的时光,对精力旺盛的我们来说也许并不友好,反而会觉得这是在逼迫人,总想出去跑着玩。 等到如今,毕业了、工作了,你才猛然发现,有人逼你睡午觉,实在是太幸福了,这样忽然就感觉过去接受不了的事情,现在想想真的很幸福啊! 在我们青春的年少时光里,需要活得精彩,有活力,熠熠生辉,而到了老的时候,要活得自信而又从容,如果这两个过程调换一下或许会更加的好吧!不过这样的境界需要不断地追求才行,所以青春世界里总是年少无知的,所以才有了后知后觉的美丽,应该是很好的吧! 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我们都为自己的成长付出了代价,都遇到了困难,然后崩溃过,希望过,又不断地找到所谓的出口,即便是不断地迷失,也要努力走出这片森林,然后找到自己喜欢的世界,渐行渐远。 但是,最后,在通往成长的列车上,这些东西都成为了彼此依靠的支点,找到一个支点,就找回了自己的整个世界。 人有两条路要走,一条是必须走的,一条是想走的,你必须把必须走的路走得漂亮,才可以走想走的路。 而这些路里,都包含着离开,注定而已,现在看到身边有两个人离开了,自己只是早晚的事情而已,在不断来往的人当中,自己也看不懂未来了。 离开,是人生注定的路而已。 风吹麦浪 一转眼又到了一年的六月份,是毕业季,也是风吹麦浪的季节,很美,离别也很感伤,这是一个分开,又丰收的季节。 虽然大家只是暂时呆在这里,但是短短的几年,也留下了最美好的时光,在这毕业季,特别是往日里的小美好,都变得遥不可及了,度过了这青春的最后一站,下车了,剩下的就要自己面对了,寻找了。 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美好的誓言总是让人难忘,所以才会深刻这点美好的回忆,希望大家一起努力,为未来我们再坐在一起,加油,一同回忆我们一起的青春年少时光。 终于等到你 还好我没放弃 幸福来的好不容易 才会让人更加珍惜 终于等到你 差点要错过你 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 才算没有辜负自己 终于等到你 其实活着还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不在于风景有多美、有多壮观,而是在于遇见了谁,被谁温暖了一回,然后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小太阳,去温暖别人。 自己有一片小的花园,总在夏季的时候,是夜里谈天说地最好的地方,花香,安静,分享着心事,就像爱恋的女孩,在最好的年纪用心欣赏最美的风景和人,才算没有辜负自己,也快乐了他人。 不必太纠结于当下,对于未来也不必太忧虑,人生没有无用的经历,在笔下细细回想这些风景,都能看到过去存在的意义,对于人生都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当你经历过一些事情后,眼前的风景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 只有毕业的时候,才知道四年的时间不过一呼吸之间,那些还没来得及说的话,来不及留住的人,也都赶往了下一站,虽然这是感伤的,但是仔细想一想,这些又都是必然的,所以不必在意这些,只管向前就好,不过这开始的感伤是避免不了的,所以明白了,想通了,就勇敢走吧!切记不要让自己有遗憾,这是很可怕的事情,特别是未来回想现在。 虽然说不用在意,但是在某个瞬间还是会想起,只要能笑一笑就是美好的,不管是错过的人,或者错过的事情,都是自己最美的过去。 我们可以转身,但是不必回头,即使有一天,你发现自己错了,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这样沉溺于过去的错误,会让自己失去信心,所以一定要勇敢抓住美好,抛弃错误思想。 当人们期待着的自己心里想的,要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得既迟缓又艰难,有时候甚至都觉得不可能出现了,但是越是你觉得不可能的时候,它还就出现了,而且它还附带着各种各样的令人急不得恼不得的细琐麻烦的事,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都来了,仿佛所有的东西都在此刻回归了,这样记忆里的美好,反而现实到不开心了,太复杂了,过去美好,或许就是想的简单吧! “唉,同学们安静一下了,大家想想毕业照去哪里拍,毕竟大家经历了第一个毕业季,一定是要美好的”, 当我们沉浸在毕业的美好里不能自拔的时候,老师的一句话突然点醒了我们,毕业应该是一件忧伤的事情,哪里跑来的兴奋呢,过去以为是煎熬,现在想想,煎熬在一瞬间都变成了幸福,后来才知道,自己一直想要逃离的地方,原来不是什么地方,正是自己后来一直苦苦追寻的天堂。 那个时候天空总是彩色的、湛蓝的,所以看到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从家到学校不过差不多半个小时的路程,从现在想想,这段路程已经变得很漫长了,也许走一生也不会看到尽头了,在不知不觉中都变了原来的样子。 去花园,去草地,去小巷子里,大家都说着拍毕业照的地点,老师都没有搭理,突然从后面喊出来去麦田的,六月就是麦香的季节。 老师听到去麦田也很快就答应了,因为对于麦子的特殊感觉,是这个六月,是心中最好的代表,所以大家就一直同意了。 现在麦子还没熟,就像大家离开的前夕,是最后一点美好的时光了,所以更加的珍惜。 趁着麦子将熟未熟之际,趁着我们还没有分开,趁着爱的人还没有走远,趁着这个最好的青春年华,趁着还能留下一点东西,趁着这六月的风,趁着在风的追赶下还能看到黄色海洋的麦浪,在我们身后留下这个一生难忘的时刻,彼此相互珍惜,相互怀念,就在这青春的流年里留下最好的我们。 我们一起去拾麦穗吧!在过往的车辆上,总会掉下来几丛麦穗,看着老奶奶们都在弯着佝偻的腰拾着麦穗,在这来来往往的路上,仿佛看到了老人一生的时光,勤勤恳恳,普普通通,在麦子里不知道度过了多少了季节,留下了多少回忆,终于自己也不再年少,麦穗陪伴老人们度过了最好的年华。 如今,老人老了,儿子大了都去了远方,只剩下年迈的父母,难免有些可怜,只是一直的坚持不会随着年龄和身体而改变,虽然这越来越难了,但是还是抵挡不住这样的丰收的喜悦。 那天我们在路上拾了半天的麦穗,都分给了路上的老人们,觉得那是最快乐的成长,因为快乐,因为这是最后的一天了,虽然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但现在的今天就是特殊,因为过了今天,明天又会是另外一个自己了,这就是自己小学的毕业,至今记忆犹新,只感叹过去的人都不见了,一起的回忆也只能自己一个人孤单的回忆了。 同样在这个毕业季,不论是从小学到大学,应该都有这样的一片麦田吧!作为麦田守护者的我们,也应该有这样一个热血沸腾的毕业季,混和着空气里的麦香,如痴如醉,或许那片天空还依旧多彩湛蓝。 临近六月,各地大学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大学生毕业季节,即将走出校园的大学毕业生纷纷用别样的毕业照与大学校园告别,毕业生们用光影纪念四年美好的大学时光,学校的大门、礼堂、花园、教学楼成了每一个毕业生的留影景点。 说起毕业照,我的毕业照上面也开始布满了灰尘了,过去的小学小学毕业照,后面就有那满天的麦穗,成了那时候最好的记忆。 在又一个的六月,今天特别去拿着相机,从高处照下了风吹麦浪的情形,感觉好美啊!趁着风还在,我们就尽情奔跑一回吧! 成长就是这样一件事: “只有去,没有回来。” 关于友谊、爱情和家庭,关于包容、成长与坚持,我们都曾在任何一个路口都迷失过,彷徨过,最终还是要走回自己的路,一路陪你走一生的人有多少,不还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孤独前进吗? 无论怎样都要勇敢坚持,这是自己一直任性的。 仰观天地间,有滴滴雨帘、漫漫雾帘,既不能看尽所有,却又引人入胜,这就是最好的美吧!青春大概也是这样,有些话说出来也许就真的不美了,正因为有些话没有说出来才感觉很美,人生只有一次也就足够了。 帘外,是风骤雨疏,是初夏光景。 帘内,是看不见的过去的忧伤。 卷帘,卷不断的眷恋。 此刻走在这麦香的幽幽小路,或许正是自己一直找的童话世界吧!同样是毕业的季节,祝大家都快乐毕业,美好未来,美好永留于心,风吹麦浪,很美。 醉意少年,浮情何解? 酒精是青春的催化剂,所有有关于青春的记忆,在酒精下也变得那样真实明了了,是酒精把我们抛到了命运的大海上,也只有酒精能够引领被命运抛到大海上的青年乘风破浪,驶过前面的蓝色的海浪,抵达彼岸。 完成我们最终的成人礼,从此卸下不羁的眼神,高傲的性格,换上一副老成稳重的外套,由此开始了青春世界以外的生活。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大学毕业后,没有寒暑假的日子,你还习惯吗?? 对今年的大学毕业生来说,6月毕业季之后,迎来的不是7、8月的暑假,而是拖着行李箱,赶赴工作单位,一毕业就要品尝舟车劳顿之苦了,或许这只是才刚开始而已。 从学校到职场,从学生到职员,这一切,恍如隔世。 新的生活,新的地方,新的高楼大厦,新的清一色的制式服装,新的思想,新的状态,新的忙碌,看着都紧张害怕,一切都还没从学生转变过来,所以第一件事情就是改变自己,适应全新的生活。 之前也提到过,生命就像一列永不停息的列车,在青春的最后一个站点,匆忙奔赴青春世界以外的第一个站点,第一个遇到的或许就是迷失,在各自的站点彷徨着,彷徨,彷徨,彷徨在这寂寥的雨巷。 一转眼半年又过去了,第一次看到父亲送走自己的儿子,现在那个高大男孩又回来了,这次还是父亲到到巷子口去接她,还是同样的行李,只是少了一些,那天跟着奶奶去麦地,正好看到。 “爸爸,我大学毕业了,你看这是毕业证书,可以工作了”, 青年拿着毕业证在那个六月的微风里,摇摇晃晃,看到而已高兴,父亲也高兴了, “好好好,我儿子大学毕业了,真快,那就能找到好工作,我也不用那么辛苦了,街坊邻居也会羡慕,这么多年,终于出了一个大学生了”, 父亲也洋溢着幸福和微笑,自己不经意间居然滑落了一滴眼泪,不过一个动作很快就擦干净了,儿子应该没有看到,特别是在这炎炎的夏日,也弄得热血沸腾了,然后儿子走在后面,父亲走在前面,涌现出的几根白发,也被风给藏了起来,现在的背影还想多了一份热闹,只是这热闹也许只有父亲知道。 往日的平常里,我就和奶奶去麦地,拾起丢失的麦穗。一转到巷口,就又看到了这对父子。 “唉,老于,你儿子怎么回来了,现在还没有过年呢”,奶奶走在前面笑嘻嘻地说到,在麦子丰收的季节,心里都有一股暗暗的快乐吧,而这些快乐都容在了说话谈心的时候,每一个表情里,不经意的情感流露的瞬间。 “这不,儿子大学毕业了,要工作了,回家来看看”,这个老于高兴地说到, “奶奶好,弟弟好”,这个大哥哥也说到, “好”,我也不好意思地说到, “哦,毕业了,真快,工作好啊!到时候家里就不用那么辛苦工作了,可以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奶奶也说到, “唉,人都老了,还有什么事情是自己喜欢的,只希望每天能有时间喝点小酒就知足了”,老于也哈哈大笑地说到,在巷子里显得格外震耳,声音回荡着,我和这个大哥哥就一直在旁边听着, “那就好,那就好,你老于的苦日子算是熬到头了,儿子也出息啊!”奶奶羡慕说到, “唉,你儿子不也一样出息吗?在大公司上班,而且你看现场你孙子也学习这么好,大家应该都羡慕你才是啊!”老于看着我,又看着奶奶说到, “唉,都一样,大家一起努力就是了”,奶奶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也算热血沸腾了,然后说到就各自去不同的地方了。 从奶奶的观念里,只要一回家都要过年才行,可见在老人的观念里,等待的时间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一年的时间,一年说起来,不长也不短,但确实可以改变很多的东西,就像现在的你我,和未来的你我是一样的。 “喂,你小子长大以后也要上大学,奶奶非常想知道我孙儿上大学的时候的样子呢”, 和那对父子分开后,走在巷子口,奶奶突然说到, “是,我一定不会让奶奶失望的,我一定会上大学的”,我眼神坚定地说到, “那就好,不愧是我孙儿,志气就是大,那就好好好努力了”,奶奶在前面走着鼓励着我, “是,一定会努力的,不辜负奶奶的期望”,我还是坚定地说到,然后奶奶笑笑,也没说话,只是脚步快了一些。 特别是大学毕业工作以后,又去了远方,有时候一两年不回家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平时也就打打电话而已,问问家常,可是这样的说话方式又怎么能真的深入内心呢,不过是一直忍受罢了,有了工作,有了事业,就要放弃过去在家里的简单陪伴,以为是不断获得了,其实,是在失去着。 自己理想的生活终于到来了,可是这好像和想的不一样啊!与生俱来的孤独感还是没有消除,过去的问题不用面对了,现在新的问题又来了,终于也知道了在外的艰辛和不容易,于是回家的心也又开始躁动了,可是现在才发现,路已经开始了,无法再回去了。 在我们努力长大的同时,父母也在逐渐变老,在时间面前终于看到了紧张的一面,从没这样忧虑过对于时间的存在,现在却成了最大的阻碍,什么事情都没有做成,这能回去吗?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出口,没有几步就又迷失了。 “奶奶为什么大学毕业以后就要工作呢?”走着,走着我问了一个这样的问题, “这个,长大以后就要赚钱养家了,就像你爸爸一样,上面有我们老人,下面有你这小子,不工作,没有钱,那行吗?以后你就知道了”,奶奶也懒得解释,认为这是最平常的事情了,无需过多解释。 “哦,是这样啊!”我也不懂地回答道,虽然同样是麦香的季节,但是却从远方闻到一股特别的闻到,在指引着我前进,或许这就是未来注定的路吧! 终于走进麦田了,割了麦子剩下的断根,倒是有一些美感,有散落的麦穗在那里躺着,等待被拾起,一个人,两个人,抬头一看,地里全都是人,索性也并不孤单,大家在同时都做些一件事,倒是觉得有些神圣了。 或许是忽略了当初的在一边的花朵,在回忆的画面里,除了特定的人,特定的小巷子,特定的树木,居然没有看到一朵可以蹲下身来有意向去摘的花朵,不是喜欢紫色的花吗?好像真的见过淡紫色的牵牛花,只是当时没有摘而已,也没有放在鼻子前面好好地嗅一下它的芬芳,或许是一个空白的错过吧! 上学时,很多理所当然的东西,在毕业后,都成了奢求。 我突然想起自己大学时的一个同学,还没毕业,就把房子买了,那时候房价多便宜啊!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眼光、际遇,或者说运气,也或许只是一个简单的想法,却为后来省下了不少的力气,也方便了许多。 大学毕业后,最难的就是自己租房子,太好的租金太贵,太差的自己看不上,又交通不方便,地里位置也不是很好,合租又不信任陌生人,一开始就遇到了这么多的东西,都需要自己去解决,就这样,酒在一个人的时候就很快地登场了,时间地点都恰到好处,时间证明,也再也没有离开过,虽然喝的少,但是时不时总想喝点。 除了住宿问题开支大以外,吃饭也是一个问题。以前在大学里,几块钱就能搞定中餐,现在随便吃点饭,都得二三十。想想还是在学校的时候,住宿费便宜,也过得更快乐些,中午加个鸡腿,就能开心一整天。 别说暑假了,现在连周末都没了,经常加班,刚来特别不适应,但后来发现,即使按时下班了,回去以后也不知道干什么,不像在大学里,身边都是室友、朋友,一起玩游戏,一起出去浪,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晚上回来,除了玩玩手机,也不知道干嘛了。 大学毕业了,以为工作了就是成功了,原来自己一直期待的未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嘛! 这是不是太好笑了,日子过得好像更加艰难了,说好的美好,又变成了遥不可及的远方。 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梦想一直都没有结束,我们所想的远方还在远方呢,这只是刚踏上路而已,不是所谓的结束而是刚刚开始,一切追逐才刚刚的开始,不要高兴那么早了。 大学毕业,刚工作的那个阶段,很多人都会经历一段迷茫的时期,不仅仅是感觉孤独,不再有同学陪伴,更难熬的是工作上的压力。 当毕业的那一刻就宣布不再是少年了,一切都要用大人的眼光来看待世界问题了,必须给自己那件成熟稳重的外套更加真实才行,所有的压力也都一起涌来了,在赤裸裸的现实面前,才知道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自己。 工作后,没有朋友,没有人陪伴是常态,所有的压力自己扛着,所有的委屈自己承受着,没什么好矫情的,大家都一样。 所谓的成长大概就是如此的孤独吧!现在才刚刚体会到,所以每当遇见一个可以聊得来的朋友就会倍加珍惜,这不是酒肉朋友,而是在你孤单的时候,她会自动出现,她的身边总是附带阳光的温暖,所以每次都很高兴,只因为有她在身边。 很多事情,需要自己熬过去。很多心情,需要自己化解掉。 这就是成长的过程,要学会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了,不是小孩子了,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要学会忍耐,一切都如刚上大学一样,刚刚开始学习。 加油吧,很多道理,必须经历,才会知道和珍惜。 上学的时候,我们想逃离学校,去体验工作的快乐。 上班的时候,我们想逃离职场,去回味求学的纯粹。 这样一翻一折才知道什么是值得珍惜的,眼前的迷雾才刚走出来,但是走出森林还有多远的距离就不知道了,一切都要走过去才知道。 毕业后,再无寒暑假,就连很多回忆都需要小心藏起,不敢轻易触碰,怕一触碰到就像捅了马蜂窝一样,忍着痛远离,只能抖擞精神,加油工作,因为我们现在是职场人。 好了还是不说这些了,还是最初的美好安静又美味,高高麦堆旁,传来一声小夜曲,有奶奶的故事,有小小的帐篷,因为要看着麦子,有遥远的星空,那时候眼前确实很明亮。 现在虽然是半醉半醒状态,不自觉也会问自己:醉意少年,浮情何解。 不用解,只要勇敢地走下去,你想要的生活会不偏不倚地落在你的手心里,当经历了这些东西,你已经是幸福的了。 命运什么的,与你无关 等不到天黑 烟火不会太完美 回忆烧成灰 还是等不到结尾 她曾说的无所谓 我怕一天一天被摧毁 等不到天黑 不敢凋谢的花蕾 绿叶在跟随 放开刺痛的滋味 今后不再怕天明 我想只是害怕清醒 每当听到这首《她说》的时候,就感觉爱情也需要命运这东西吗?好像不需要,又好像需要,说不清楚了,那就慢慢理解一下。 在生命里遇见谁,都是注定的吗?好像是注定的,又好像不是注定的,为什么一个人一出现就会倾倒自己的内心,为什么身边过去那么多的人,你却没有一个想要留住的念头,都在自己的选择里吗? 选择了哪条道路,就会遇到这条道路上的所有人,从选择的性质来说,是自己选择的才会这样,每条道路都是不一样的,倒也不具备什么命运注定的概念,那么命运什么的就与你无关,完全是靠自己创造的,不是命运带领人前进,而是自己创造命运的,命运什么的,好像从来都不用考虑,会给你带来什么样子的影响,你就集中精力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可以了。 就像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千山万水,男女主人公总要跋涉前行,在人海的某个角落里不期而遇,虽然是越过千山万水,男女主人公总是因为命运什么的,总是无法携手到老,然后在经过某个山清水秀的岔路口的时候,他们总不能选择同一个方向,便踏入了自己的命运轨迹。 毫不隐瞒地说,是孤独和独处的自己,让我瞬间就喜欢上了音乐这东西,从最初欣赏别人的音乐,到自己用写歌词的方式记录自己的音乐生活,也经历了那么几年迷失的时光,热闹的时候就追逐热闹,不去管音乐,不那么热闹的时候就自己一个人热闹,写写画画,想告诉你我内心的样子,音乐无疑成为了最好的辅助,当然还有跑步和美食等。 经历了前前后后的放弃又重新拾起,终于音乐也登上了我的坚持名录里,只要自己喜欢的,怎么都有坚持下去的理由。 下面就分享一下自己写的歌词,歌名叫《爱的命运》: 你喜欢她吗? 浅浅的微笑 盛开在夏季 你追逐过她吗? 一路追着光 寻找她在的地方 那曾是我梦想的远方 当时的我们都很傻 傻到相信命运会让我们走到一起 时间终于告诉我 不过是天真的我们 不相信这就是爱的命运 那么多美好过去的瞬间 又代表着什么? 啊啊啊 过去的雨花 你撑着伞 我站在伞下 这个场景曾让我以为 相信爱 是天长地久的神话 当自己试着给自己写的歌词谱曲的时候,发现还是伤心的曲调,最适合写的歌词,就放下曲子,不觉中又回到了往事里,那么多的温柔转眼就成了触摸不到的回忆,望着天空,还能依稀看到她手里转着笔,一边看我的时候微笑的样子,为什么这些画面都这么美,我却感觉不到,即便是这样,我还是不相信所谓《爱的命运》,又即便是这命运真实存在,我也不管,依然不相信它会改变我什么。 其实,不得不承认,命运这东西,有时候确实能感觉到它是真真正正存在的,它会让你臣服,生出无力的感觉,继而只听从它的差遣,即便是自己不愿意地也要接受,你要明白,命运不是天生就注定的,而是看你有多努力去摆脱这样的命运,无论如何对你都无所谓,只要你不服输,那么最后胜利的就会是你。 命运就像这天空的蓝天白云,你在我的眼前飘过,我不理你,也希望你不要理我,你不要把我带到你的命运漩涡里,我也不希望你陷入我的每一步的世界里。 但是我们之间注定存在着竞争,他想打败我,我也想把它赶跑,远远的,越远越好,让我知道什么是抗拒不了的,让我信服命运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是注定的,但我从来就不理他,每次和它争斗,我都会认为是生命的最后一刻,但是这最后一刻却从来没有到来过,反而眼前变得开阔了许多。 命运是温柔的,同样也是残酷的,不过更多的是说不清楚的。 上初中的时候,为了有更好的条件,爸妈带着我去了市里上初中,这应该算是很幸运了,但我的同学里就有这样一个在命运里风雨飘摇的人,他的经历,不得不让我相信命运有时候确实是摆脱不了的。 他叫东东,一开始和我们一起上学的时候,他与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后来因为家庭的缘故就不上学了,在村子里帮着自己的父亲养牛,不过我们依然找他去玩,那时候还没有走呢,我们依然是小学同学,虽然他不上学了,但他为人幽默爽快,很受同学的欢迎,虽然是个子比我们稍微矮了一点,不过这并不影响什么。 这也许是命运捉弄人吧!他的爸妈突然就离婚了,两个人把家里包括牛一切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再也没有回来过,村子里的人找了好长时间也没有找到他爸妈的消息,这件事在当时附近也传的沸沸扬扬的。 就在此刻之间,正好是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就去了市里上初中了,就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了,也是后来听到奶奶说起的,挺可惜的,这么好的一个孩子就被命运彻底改写了,在邻居的世界里,我看到说的最多的,也是最后定义的:命运捉弄人啊!逃不开的。 我不知道一开始的那段时间他是如何度过的。 为了这件事我沉思了好长时间,命运这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就能这么轻易的毁掉一个人,感慨命运的不公平,不过却也无能无力。 后来,东东就再也没有了过去的幽默感,漫天的寂寞和孤独,只能独自承受着,小小的年纪精神也出了问题,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傻子。 那次,初中放假,我就回去了一趟,走到村口的时候就看到了他,一开始我并没有认出他来,而是他喊了我的名字我才看出来的,他手里拿着邻居给的馒头和鸡蛋,一边吃一边冲着我笑,我和他说话,他只是笑,不回答我,嘴里说着我听不懂的莫名其妙的话,不过他就是认识我,这点我很高兴,或许这是他唯一不想忘记的记忆了。 “喂,同学,你要坚强努力,不要这么下去了,你要找到自己的路,明白吗?”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突然就对他说了这样的话,他依旧是对着我笑,或许现在的他才是最快乐的吧!也或许听不懂我说的话。 我也心疼他,却帮不了他任何的东西,本来从城里带来的罐头,准备给爷爷奶奶吃的,一共两瓶,就给了他一瓶,然后还有一包饼干和一瓶牛奶就都给他了。 一给他罐头,他拿起罐头直接就摔在了石头上,拿起来就吃,不管糖水如何流动,不管有没有土,他只喜欢那样的黄桃的味道,看到这,我就转身走了。 再后来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也没有问起过,直到又一个暑假,奶奶和我说起, “你知道吗?你那个傻同学都丢失了好长时间了,本来村里人会轮流给他吃的,可是两个月前他突然就失踪了,就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吃着饭奶奶说到,我一听到就愣住了,我必须确认一下, “是东东吗?”我还是不相信的问到, “不是他,还能有谁啊!”奶奶无奈地说到,我也就沉默了,然后不甘地追问到, “大家就没有到处找找嘛!也许在附近也说不定啊!”我还是不相信即便是这样,一个人也不会突然的消失,虽然这是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对于我,我就是不相信,就像不相信命运一样,总能找到一些痕迹。 “找了,附近都找了,甚至有一次组织人去城里的大街小巷也找了,都没有”,奶奶无奈地说到,我也就说不出来什么了,只能默默说一句, “哦,这样啊!”我感觉这是我说的最无奈的一句话,没有之一。 既然没有了消息,那么就会渐渐淡出我的世界,直到完全的忘记,偶尔想想也只是感叹命运的不公平,可又能怎么样呢,怨恨他爸妈吗? 时光如行云流水一般散漫快速,一转眼就上大学了,奶奶也终于看到了我上大学的样子,很高兴。 此刻,已经过去近五年了,这个东东的故事也成了过往的云烟,只是还会想起,小的时候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同学的经历。 一转眼又是一个暑假,大学的暑假又回来了,此刻我也长高了不少,在青春的面孔下,也有了成熟的样子,我刚走到村口奇迹就发生了, “唉,同学过来一下,我有事情找你”,我背着书包,在当年遇到东东的那个地方,遇到了一个陌生人,他的背影我感觉有些熟悉,可是却想不起来是谁,我就过去了,走到一棵树下, “同学,还认得我吗?我是东东啊!”当我听到“东东”这两个字我就惊呆了,此刻也是我人生最惊讶的一刻,没有之一,而且人生最惊讶和最无奈居然都是发生在一个看似和你并没有太多的联系的人身上,而且在我的世界又失踪了这么久的人身上,能不惊讶吗? 我就张大了嘴巴,看着眼前的人,无论是从穿着,还是样子说话都是很正常的人,我此刻说不出话来了, “你是东东,不会吧!”要说奇迹,我感觉没有什么更好形容现在了,此刻的他,让我完全抛弃了在我心里有关于他的过去的所有的样子和看法,变成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这样一个人身上究竟有发生了什么神奇的事情呢?不知道,完全不知道。 此刻,我只想说,命运真的是捉弄人,所以,我就再也不相信命运了。 命运什么的,与你无关(二) 我们都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看看,可是有时候也去不了,所以我就靠阅读和听音乐的方式旅行,那是一种梦幻一般的心情旅行。 关于命运,我们总是一无所知的,我们不断追求,又不断失去,不过这并不能影响我们什么,一樽酒,一弯月,洒洒脱脱洒脱不是挺好的嘛!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人生确实如梦,再次遇到的人,兜兜转转也会再次遇到,只是眼前的事情已经不一样了, “真的是你吗?东东,太好了,这么多年了,大家都以为你已经……”, 我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人,可是说到最后又停止了,两个转眼已经不再是少年的孩子拥抱在一起,热泪盈眶,感叹时间快的同时,也感谢命运终于不再那么残酷,终于也温柔了一次,看着彼此的变化都唏嘘不已,时间真快。 然后我们就坐在当年的那棵树下,还是旁边的石头,这些在时光里的东西,好像都没有变,变得唯独只有我们, “真的是你吗?太好了,这么多年过的还好吗?你到底去了哪里,当年大家都在满世界地找你呢?” 我迫切想知道这么多年来一直的疑问的答案,所以才迫切问到, “你现在怎么样?上大学了,真好,你还是急性子,一点都没变,想听故事,我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说吧!” 他仿佛又回到了当年的幽默爽快劲,说到,可是之前的对于他的记忆呢,都删除了,重新认识吧!我点了点头,本来回家的,就又和他走了回去,一切都来的太惊奇了。 在前面有一个拉面馆,我们就过去坐了下来,要了两碗拉面, “我一出现你问题还挺多的”,他笑一笑说到, “当然了,你现在突然出现,这么多年的秘密也终于解开了,我能不好奇嘛!再说更多的对于你的关心吧!”我确实是关心地说到, “行了,我问你一个问题,记得当年在刚才的树下你说的那些话了吗?就是你给我罐头的那一次,还有饼干和牛奶”,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动作描述当年的场景,树下我记得,给他罐头吃我记得,但是说了什么话不记得了,看我想不起来就有些着急了, “给你罐头我倒是记得,但是说了什么话就记不得了”,我不好意思地一笑,想要听他认真地说到, “你说让我找到自己的路,自从那天你说了这句话以后,我就时刻没有忘记,终于感觉自己清晰了一些了,那天夜里我独自在家里睡觉,就想这件事情了,好像命运在这一天也被改写了,我的爸妈又和好了,找到了我,我们就一起离开了这里”,他简单的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让他感觉一直以来幸运不已,但好像也是困难后的幸运,所以就特别的更加珍惜了。 “是这样啊!可是那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才回来的,那你们为什么不回来住呢,非要走呢?”我还是不解的问到, “是啊!爸妈经过差不多一年的考虑才决定不放弃这个家庭的,因为这样的事情,大人也因为爱面子,不想给大家添麻烦,所以那天带着我连夜就离开了,一直到今天”,他突然有些感伤地说到,遇到这样的事情,想想这近一年来自己疯疯癫癫的样子就后怕, “是啊!也可以理解,只要你现在好就好,来一起吃面庆祝一下”,说着我给他递过去一双筷子,我们就开始吃面了,就说现在这个吃面的场景,如果这中间有任何的变动,也不会如此了,也就不会有了,才知道后来的每个场景里的人,都有跋涉千山万水相逢的足迹,所以对于这些感动就更加珍惜了。 “对了,我爸妈刚和我到了新家的时候,看到我这个样子,爸妈一个劲的道歉哭泣,说对不起我,说亏欠我太多了,所以就一直跪在我的面前,我也开始记起了他们,那段时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感觉已经不在这个世界里了,毕竟当时还小吧,到现在还觉得很伤心”,吃着面,他也不敢看我,低着头吃着面说到,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了,没有回答他的话,或许自己犯下的错误,以后都会弥补吧! “行了,不说了,都过去了,吃完了就跟我回到村子里看看吧!那里可是有你童年的样子,虽然不那么美好,不过也不用在意,现在好了,过去也就好了”,我突然转了话题说到,他赶紧急忙说到, “不,不是要回去的,我这次回来任何人都不知道,只是来看你的,那段时间我就记住了你的名字,所以这么久没看见你,还挺想你的,知道你上大学了,这次回家希望能碰到你,果然就遇到了”,他突然开心的笑了笑,像是多年未见的兄弟,我也在暗暗感谢命运的温柔,或许有了这样的经历,人生也就没有什么是不能经历的了,对于人生也许是一种幸运也说不定呢。 “是这样啊!那好吧!我一定会保密的,没想到真的还能遇到你,人生真的是太玄幻了”,我感慨道,接着我们就吃完面,就出来了, “这是我的手机号,有什么事情就和我说,那今天就这样吧!能再见到你真的感觉人生如梦了,谢谢你,救了我”,他突然又握住我的双手说到,然后真诚的说到,如果是在家里估计又要哭了,不过我看他就有想哭的样子, “嗯,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又是同学呢,看到你好,我真的很高兴了,行,那下次有时间一起出来玩玩吧!补回我们没能在一起玩耍的时光”,我也说到,他点了点头就跑了,看着他的身影,在我心里先是涌现出可怜和孤独,然后又变成了庆幸和幸福,因为真的想不到人生真的有奇迹存在,我高兴的笑了笑就又回去了,看着那棵树下的我们,看着那块石头,看着当时他吃着的罐头的场景,告诉自己一切都过去了,还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呢。 看到酒吧老板这样的酒吧,以后,我也有了想要开一家酒吧的想法,放上音乐,让人忘记暂时的烦恼,回归最本真的自己,只是在意此刻到底有没有醉。 像是这样的想法,大概就类似于自己创造命运的方式,不相信命运吧,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有时候即便自己错了,也不会怪在命运的头上,因为这都是自己看一步走一步的,可以说每走一步都是经过考虑的,即便当时没有看到错误,自己一点也不在意。 酒吧里坐着很多的年轻人,飞扬的眉眼处带着淡淡的疲倦,额头前的头发遮住了眉毛,面前就放着一杯啤酒,在唱歌跳舞以后,会回到桌前大口喝上一杯啤酒,嘴角留下的啤酒沫能证明,青春年少的气息就是这样浓烈。 在小小年纪里,早已经有了想要走出去的念头,在这里没有什么事情是自己想要做的,也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自己珍视的,在这时光的小城里,第一次有了想要逃离这里的念想,所以这算是第一次与命运的抗争吧! 时光在这小城里,如同被抽空了变成真空一样,一直盼望能够走出小城,获得另一种人生的体验,终于在上大学以后如愿以偿地离开了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暑假和寒假又不得不回到这里,追忆着,逃离着,这样的命运,出生、成长的地方。 所以就来到了这成都,工作学习生活,倒也相安无事,过了这段时间以后,终于知道放不下的还是那个小城。 那天,在夜里突然下去了雨,怕她淋雨,我就过去接她下晚上十点的班,因为没有提前告诉她,当见到我的时候她就很惊讶, “你是专门来接我的吗?你这样让我感觉压力很大哦”,她突然这样说到,我只能笑了笑, “没事,我就是路过而已”,我的话也让她笑了,明明很用心,却装作路过的样子,走着走着她开始问我, “你觉得爱情是什么样子的?” 我想了想说到:“打个比方说吧,我跟你说我想要吃巧克力味蛋糕,你二话不说,放下手边一切的事情,跑去给我去买,接着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把蛋糕递给我,然后我说我现在不想要了,于是,你就也二话不说把蛋糕丢出了窗外,这就是爱情。” “爱情和蛋糕有关系吗?还非要巧克力味的蛋糕,是什么意思啊?而且蛋糕那么贵,我可买不起”她摇了摇头表示不解,然后开玩笑说到,想要听我的解释, “爱情就是我把你当成我的全世界,你把我当成你的全世界,没人任何的原因可以阻挡真爱,我不相信爱情也需要命运这东西,所以爱很简单,就是这样的,就像是吃巧克力蛋糕一样,想吃了就是想吃,不想吃了即便扔掉也不会觉得可惜”,我弱弱地解释道,她低着头不敢看我,应该是脸红了,她过了一会儿好像才明白过来,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用蛋糕来形容爱情,只是觉得爱情就该有味道,能看得到才对。 这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爱情,当蛋糕的香甜融化在心上的时候,就像这爱情占据了内心,能品出是什么味道的。 爱情和幸福就该像蛋糕一样能具象化的描写出来,食物的味道,仿佛真的能让人在咀嚼中,咬到什么是爱。 爱,是两个人随心的旅行,只有我们能决定爱的方向,不要动不动就把命运什么的挂在嘴上,那样的人永远逃不开命运的限制,分开是注定的,那是没有的事情,虽然现在爱已经成了奢侈品,但是我们也要做到绝对的负责才行,爱很美,也很简单。 综上所述,前方什么的,只与我们自己有关,而不是早就被设定好的,要想改变,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去改造。 命运什么的,好像也与我们无关,只有我们自己能创造命运,自己掌握着自己的路,怎么走都自己说了算。 不过有时也要注意命运的存在,全靠自己把握了,到现在应该算是打了一个平局吧!即便稍微胜了命运一招半式,也不用高兴,因为路还很长呢,加油!!! 萤火之森(二) 现在到底是哪个季节,现在究竟是黑天还是白天,我一无所知啊! 面对这么大的猿猴金刚,就像当初遇到蝙蝠一样无能为力,需要不断的提升实力才可以,不然还没到浩渺森林呢,就被抓了起来,那岂不是太没面子了,不过这样的经历也好,是成长,也是历练。 “喂,老人家,你是魔兽吗?为什么会在这里,这东西好吃吧!” 看着见到吃的就什么也不管了,看来吃也是永恒的主题啊!不论到了哪个世界里,关键是用我们的称呼他居然能听得懂,真是奇了怪了, “我啊!我是通背金刚,是这萤火之森的守护者,你擅自闯入我还没有算账呢,既然你给我这么好吃的东西就算了,还有就是你是人类,我就网开一面了”,这个“大人”还是一边吃着一边回答我的话,并没有看我, “是这样啊!那敢问前辈这要怎么出去呢,我好像迷路了,我还要赶时间去浩渺森林呢”,我无奈地说到,如果现在不问估计以后就遇不到这样的人了,就真的走不出去了, “嗯,你是说,要去浩渺森林,那里可不是你能去的,那里,连老头子我都害怕,更别说你了,就你那点实力,还是算了吧!”一听到浩渺森林,他就停了下来,好似在追忆往事,望着天边的黑云,本来坐在地上的他,突然站起来认真地说到,我大概知道那里危险至极了,连通背金刚都害怕的地方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肯定是不行的。 “那个,其实,我并不想去浩渺森林,而是穿过浩渺森林去火灵山脉,找到火灵芝,救治我的一个朋友”, 不知不觉中,一个兰兰的笑脸浮现在了我的眼前,我自己不由得就想笑笑,因为感到了一点幸福感,当我说完了就控制不住场面了,通背金刚突然就在地上打滚地笑,都笑了出眼泪,突如其来的画面转变连我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因为通背金刚的打滚,巨大的身体,惹得周围地动山摇的,惊飞了几只不知什么魔兽,我差点都站不住了,用碧麟剑尽量不倒下去,支撑着, “我说小友,你就别逗我笑了,还火灵山脉呢,据我所知,至今都没有魔兽,包括那些强大的魔兽都没有穿越过浩渺森林,都迷失在了里面,再也没有出来过,再说,当年老夫跟随着他都没有穿越过,那时他是那么的实力强大,都没有闯过去过,可见在这个世界上,实力强大并不是什么都能做到,反而被那点没有力量的温柔给打败,唉”, 一提到这些地方,老猿猴好像一下子就陷入了往事的回忆里,追忆着往事,看着那些波澜壮阔的日子,现在想想,也依旧能感到当时是多么的勇敢,多么的豪气,按照通背金刚的说法,跟随着他征战天下,可算是最好的时光了,再好的时光也会过去吧! “前辈,那个他是谁啊?难道他比前辈的实力还要强大吗?”我疑惑地问到,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人类网开一面吗?”通背金刚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 “难道,你说的他也是和我一样的人类,那么他一定很厉害了”,我感觉突然找到了偶像一般,没想到这魔域的世界还有这样的往事, “没错,他也是人类,我曾是他的守护圣兽,跟随着他游历魔域各处,你手里的这把剑就是他的,你和他长得真像,听到你说救朋友,和他一样你也是那么重情重义,所以这把神剑才选择了你,看来冥冥之中早就有了安排了”,通背金刚突然欣慰地笑了笑,像是一个孩子一样,不过能明显感觉他真的老了,因为从声音里就能判断出来,而且围着他走了一圈,我能看到他身后有一个很大的伤口,可见应该是过去留下的痕迹,应该是一场很惨烈的战斗。 “哦,是这样啊!没想到前辈还有这样的经历,那你给我讲讲她他的故事吧!所以见到这把剑还有我是人类,所以才不跟我计较的吧!” 我自作聪明地说到,我也很喜欢听故事,不过现在好像不是听故事的时候,我必须先去火灵山脉才行,完成任务早一步解脱啊! “唉,我和他的故事,那可就多了,有机会再说吧!现在饿了,要去吃东西了,你要不要来,没事的,既然你有碧麟剑在,那么我就会把你当成他一样,不会伤害你的”, 通背金刚突然说到,然后每走一步,都能地动山摇的,所以对于这个很是不解,为什么我走没事呢,因为他太大了吧!我心里嘿黑一笑, “哦,知道了,我也饿了,等等我,一起去吃吧!”我跟在后面走着,说来也奇怪,通背金刚走过的地方,突然就变得明亮了,森林开始慢慢地变得五颜六色的,就像我们的森林是一样的,好看的花朵,会飞的鸟儿,绿色的树木,一切都变得正常了。 通背金刚看到这个情形,也停下了脚步,看了看周围的景色,笑了笑, “真快,又到白天了,很快的,萤火表演就开始了,你跟上,不然走丢了我可不去找你”,我慢慢跟在后面,突然听到他这样的声音,一说我就害怕了,万一真的又迷路了该怎么办呢,我就快步追上去,看着他走的路,植物会自动移开,而我走的路简直就是没有路,走完了就没路了,所以看到出现的路就很快穿了过去,看着他高大的身影估计也不会丢吧! 突然,前面出现了一片很大的绿色植物篱笆墙,穿过去,是一个山洞里,一个很大的山洞,他很快就过去了,我则一边看着,一边看着周围,好神奇的空间重叠啊!一不小心就会在这里迷失了,恐怕谁也找不到吧! 突然感觉和爱的人走失,是不是就是到了不同的空间里呢,我们各自走进了自己的命运轨迹里,或许你就在我身边,我就在你身边,只是你看不到我,我也看不到你,我们虽然离得很近,但是空间的间隔始终是我们无法逾越的距离,所以即便是真的在身边我们也不知道,以为真的丢失了。 在这现实的空间里,真希望有那么一点的魔力可以穿越这些空间,就像在跑步里的感觉,像是有人带着你飞过去最困难的那段距离一样,等到自己意识过来自己跑到别人前面了,这种穿越空间的神秘感觉,到现在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不过现在好像明白一点了。 走进洞里,还没看清洞里漆黑的颜色,就被一阵光亮带到了一片夜的森林里,有月光,有星星,有一闪而过的流星,很亮很美丽,突然感觉这好像不是魔域吧!还有这样漂亮的夜空。 像是自己每天夜跑的时空,看着前方的星星就不觉得累了,等到跑完了任务以后,就会像一个小女孩一样闭着眼,双手放在胸前,然后许下最美好的愿望,这样平静的画面,很让我向往,所以当穿过山洞,到了另一片森林的时候,自己的这种感觉很明显,很温馨。 “喂,你闭着眼干什么呢,跟好了,这里也是会走丢的,快点”,通背金刚可能是看到了我在那闭着眼在那里想象呢,不由得说到, “哦,好,马上就过来了”,我快步跑过去,然后看到来了一群小的通背金刚,从树林深处过来, “金刚大王,宴会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还请您过去吧!”来了小的通背金刚小心翼翼地说到,宴会,在哪里有宴会啊!这里还有宴会呢? “来,小的们,你们先把这个人带过去,我一会去就过去”,说着通背金刚巨大的身体就消失在了树林里,然后那些小的通背金刚就过来了, “朋友,这边请吧!我们过去看看”,然后当他们看到我的面孔突然就停住了,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然后又看到我的剑,就更加的神奇了,他们居然都过来看看,然后露出很高兴地笑声, “朋友,你长得和一个人很像,这把剑也是你的吗?”然后他们围过来问东问西的,不知道想的是什么, “当然了,你们也这么问,刚才你们的大王也这么说,说我和他长的很像,莫名其妙的,他也是人类,你们是魔兽,怎么可能认识呢?”我还疑惑地说到,世界上不可能真的有这么像的人吧!一个是兰兰,现在又是我,不可能,虽然在这里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们大王没跟你说过,他也到过人类的世界,没有和你说嘛!” “唉,行了,一会儿大王听见了,我们又要背石头了,还是带他去宴会现场吧!” “没错,你说得对,我可不能被挨罚了,走吧!跟着我们”,听到他们的谈话,突然感觉有些另类。 然后我们朝着另一方方向去了,这里又是另一番景象,成了空地,前面有一座很高的宫殿,有好多的动物在前面摆弄着水果和吃的,很是热闹。 竹叶萧萧 一首音乐播放结束,故事就到了尾声,但是音乐的人生还远没有结束。 孤独的人依旧孤独,笨拙地前行,在原始地和到达地不停地往返行走,寻找着出口,生活的时间一长,仿佛每天都会带走一点有关于幸福和理想的耐心,本来十足的耐心,也被一点一点瓦解,那么这些自己曾经追求的幸福和理想,到了现在也就觉得不过如此了。 昨天在酒吧看着老板喝酒,遇到了一个女孩,他和我差不多的身高,穿着淡蓝色的连衣裙,头发不是很长,是跟随爸爸去的,爸爸点了一杯果汁,一盘花生,就吃了起来,仿佛整个酒吧就只有这父女俩喝果汁,难免会嘲笑,不过我并不意外,因为自己也经常这样,一杯果汁代酒,要一盘花生,学着大人拿着酒杯喝酒的模样,搞笑极了,弄得老板也调侃道, “呦,小不点长大了一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酒鬼,你看还学人家喝酒”,其实,他说我,从这点来说,我是有点讨厌这个老板的,不过老板只是喝了一点酒以后才会变成这样,不喝酒就会是我每天见到的和蔼可亲的老板,所以我一直以为酒可以让你变成另外一个人,让人讨厌的人,所以每次我都会说, “我说大叔,你少喝点酒吧,你看你变成这样了,长大了我一定把你酒馆给买下来,让你没有酒喝,看你怎么搞?” “大叔?你居然叫我大叔,我很老吗?你在这样叫下次就不管你饭吃了”,叫叔叔可以,老板最讨厌我叫他大叔了,因为或许在她他心里,大叔这个称谓会是比较老吧! 我也注意到那个女孩了,可能是最近刚搬到这里来的,因为这几天就看到有车拉着沙发什么的,停在前面的巷子口,所以我才有了这样的猜测,而且面孔很生面,老板这样偷偷告诉我的。 其实,在酒吧看到这个女孩,倒是有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因为我感觉和我一般大小的女孩子不会来酒吧,这里是男孩子的地方,从某种原因来说,男孩不想让女孩看到自己伤心的一面,这就是男人的秘密吧! 每次我也不甘示弱到,每次听到我说这个,老板也哈哈大笑到,这声音虽然大,但在喧闹的酒吧里,却显得如同寂静的夜。 每次爷爷差不多到了下午的时候,都会去酒吧看看我在不在,怕我被那些人给带坏了喝酒,所以就会带着我去村外的竹林,一边找着鲜嫩的竹笋,一边收集一些竹叶,过几天就要用了,因为端午节马上就要到了。 用爷爷的话就是, “你啊!小小年纪不学好经常去酒吧干什么,你看这竹林绿油油的多好看啊!还能清心寡欲,能悟出很多人生的真理出来,学着点”, 每次爷爷都是这句话,然后把筐子里的小刀拿出来,寻找鲜嫩的竹笋,弯着腰,扒开有点泛黄的竹叶,絮絮漱漱落了一地,能明显感觉时间的流逝,和时间的痕迹,一边说,一边教育我, “好了,知道了爷爷,那是村子里最热闹的地方,我就只喝果汁,又不喝酒”,我就解释道,不过也确实是脸皮厚了一点,以前都会红脸,现在倒是强多了。 那时候感觉每次听到的这些话都是一个样子的,有时候连一个字都不差,所以总是说, “每次都是这样子的话,烦不烦啊!”每次爷爷都回答, “不烦,我说的都不烦,你听着就听腻了,还有这样不听话的孩子”,爷爷明显有点生气,不过却从没真的生气过, “来,你背着筐子,叫你不听话”,每次这样,我就自己笑了起来,看着我笑,爷爷也就笑了,刚才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这时就是爷爷走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然后坐在地上,比较各个竹叶,总要选出最大的竹叶,然后扔到筐子里,回家让奶奶给包个红枣粽子,然后我就要吃自己找的这个竹叶里蒸的粽子,就是这么任性。 可能是爷爷看到了我挑的竹叶,走过来,拿出竹叶摇摇头, “这不行啊!都有点泛黄了,蒸出来的粽子不好吃的,有点腐朽的味道就不好吃了,一定要找新鲜的,还不要太嫩的才好”,听着爷爷说的倒是很有道理啊!这样才新鲜啊!就像竹叶里的青春,一样一直都是新鲜的。 所以我还是没有抛弃这片叶子,回家放在书里也行啊!所以又要去找新鲜的叶子,从竹子上摘下来,成为六月最好的象征。 每次找着找着就会感觉到厌烦,因为耐心已经用完了,所以爷爷又要当一次绿林好汉了, “来,孙子,今天就让你看看爷爷的砍竹刀法”,接着,爷爷就唰唰唰地砍倒两根竹子,然后再砍成小段,每一段两头都不能空着,都有有那一层淡黄色的隔膜,因为这层隔膜可是非常神奇的, “看,爷爷的刀法如何,是不是有大侠的风范”,动作完毕收工,故意摆出一副阿弥陀佛的样子,像是给我的单独表演,可爱极了,所以在无形中,乐观的心态,做事不拘一格的样子,像极了这时候的爷爷,我就鼓掌鼓励,让爷爷高兴一些, “好,是大侠,好厉害啊!”爷爷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就不由得脸红了,我想我爱脸红也是爷爷传给的吧! 可别小看这一段竹子,可是做美食的最好的工具,比如竹筒饭,竹筒鱼,都是爷爷的拿手菜,每次连奶奶都赞叹不已,所以都要小心放在筐子里,像是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放在里面。 找完了竹叶,拿了竹筒,接下来就是趁着天将要黑还没黑之际,去竹林边的小溪用削好的竹尖去插鱼,因为这是晚餐,也是主菜,是夏天最具季节的味道美食。 每当筐子拿不动了,爷爷就会又背回到自己的背上去,虽然背已经弯了,但是还是挡不住热情,仿佛和我在一起有用不完的力气,每次爸爸说去钓鱼,爷爷都不想动。 特别是插鱼,需要很高的技巧和灵活的身体,所以还要一边教我,一边看着我,我想应该是最幸福的画面了,没有之一。 捉了几条鱼以后,就回家了,又会路过酒吧!此刻已经很少有人了,我也不去了,直接回家,跟着爷爷,有美食要吃了,我的竹筒鱼和竹筒饭,简直就是绝配。 把竹筒上面中间位置弄开一个口,然后放在火上,架子上,将鱼放进竹筒里,然后放进水,就可以了,一开始鱼还能在里面游动,一会儿就能闻到鱼的香气了。 竹筒饭也是这样,将调好的饭放在竹筒里蒸,不过我却不会弄,只能说个大概的情况。 接下来就是控制好火候,然后根据香气判断是不是熟了,这需要很多的经验才行,所以这里面满满的都是小技巧,看着爷爷神乎其技的操作,简直是神了。 竹筒鱼就是放在竹子里清水里煮,然后拿出奶奶特制的六月香豆瓣酱,把煮熟的鱼直接蘸酱吃,既保留了鱼的鲜味,又能吃到酱的清香,简直是最天然的味道美食。 晚上提到美食,也饿了,是被过去给馋饿的,因为好像再也找不到这样的自然的美味了。 其实,自己后来很向往这样的竹林生活,真的喜欢那样的平静,可是只能体验不能长久,因为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每次有这样的想法的时候就会想到和爷爷奶奶的生活,不就是自己一直向往的竹林生活吗? 原来自己的过去就已经有过了,而且又是那么的真实,每每想起都会觉得幸福无比,这就是自己为什么成为了后来如此努力追求的原因了,因为自己总不能越生活越后退了吧!虽然自己一直在倒退。 还有一件事情就是陪着奶奶制作粽子,将米放在竹叶里,竹叶的包裹方法我一直都没有学会,以至于奶奶说我:你可真笨,不过和奶奶一样笨。 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就是煮红枣,每次都是放完最后的一颗红枣才严实的包裹起来,然后放在锅里,等待火燃烧起来,一片竹子的香气,扑面而来,从饭到鱼,到粽子,都是竹子的香味。 爷爷没事的时候也喜欢画墨竹,因为爷爷说竹子是君子,所以以后一定要做一个谦谦君子,和竹子一样要平心静气,待人真诚,其实,从无形中爷爷就创造了一种良好的家风,不断的教育我,什么有关于梦想的,爷爷都给我讲了他老人家年轻时候的样子,就是要保持初心,一定不能因为时间一长就变得理所当然了,因为从这方面来说就已经放弃梦想了,所以一定不能这样,初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每次爸妈一回来,也会受到爷爷的教育,从这点来说,我觉得爷爷是公平的,虽然有时候自己也会出现用完耐心的情绪,但是还是坚持听完,因为听着听着就很喜欢听了,爷爷的声音如丝竹声绕梁,三日不绝,到现在还很怀念。 其实,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每次趁着爷爷不注意,我也会跑到竹林里去练习自己的砍竹刀法,所以少年的时候还有一个江湖大侠的梦想呢,后来就被爷爷发现了,先是哈哈大笑,然后就会认真教我,因为爷爷也有大侠梦,就像爷爷年轻的时候一样。 竹林萧萧也有说不完的回忆,就是这样的日子,才让我更加觉得需要纪念,太美太美,不纪念记录一下,总感觉会辜负这最好的青春年少时光,所以还是记录了下来,希望能找回当时的所有感动。 酸酸甜甜 过惯了北方的日子,舒服不如躺着,再好吃的东西,也不如饺子。 后来,就去了南方的很多地方,有的地方菜太甜了,甜腻腻的,吃不惯,有的地方的菜就太辣了,辣的不敢闭口,只能喝着凉水,因一道菜,而不喜欢一个地方,或许还没有那么任性,可见对于固有食物在味蕾上的依赖很深啊!而且也包含很多的固有情节。 这个地方的美食,还是要适应这个地方才行,一开始去成都的时候,也不习惯吃辣,后来遇到她以后,就慢慢融入了其中,真的就像谈恋爱一样,从当初的没有感觉,到渐渐地喜欢,直到最后的不离不弃,这或许就是喜欢这里的原因吧! 后来,对她说了一个愿望就是带她吃遍所有的美食,所以苏州就成了首选。 特别是苏州的上品佳肴——松鼠鳜鱼,一直听到可从来都没有吃过,所以也一直希望能去吃一次,有了她在身边的陪伴,对于这件事情的实现,也变得简单和理所当然了,算是给她的第一个承诺吧! 炸好的鳜鱼上桌的时候,浇上热气腾腾的卤汁,吱吱乱“叫”,就像一只活着的松鼠。 松鼠鳜鱼,酸甜可口,除了鱼,佐料也就是糖和番茄酱,所以对于北方人来说,就被苏帮菜给甜腻歪了,倒像是谈了一场恋爱,特别是恋爱中的情侣特别的有感觉,就像现在的我们。 饮食的偏好,关乎于人的审美,是一种长期以来的情感和生活习惯。 北方人口味重,不习惯甜食,反而更喜欢菜中的咸味,是气候和环境的影响。 而苏州则是温柔之乡,风雅繁华的地方,夏天没有久旱无雨,冬天没有刺耳的穷冬烈风,气候不温不火,生活也悠哉闲适,所以人们饮食喜欢甜食。 甜,是五味中的一种,一种心灵的愉悦,甜容易让人沉俗于享受和陶醉,在自然安静之余,不如享受一下咸的深度和盐度,或许美食带来的东西,远不止美味的享受,更是能从中找到一些你寻找的生活的意义。 恋爱中应该多吃一些甜的美食,在美食享受的同时,也能体会到爱的味道,相辅相成,倒是一种智慧的体现。 走出来,看到街边的拐角处的阴影里,有卖糖葫芦的,就过去买了两串,载着童年记忆的酸酸甜甜,突然感觉很明了, “要不要吃糖葫芦?”她挽着我的手,我轻轻地说到, “糖葫芦?那是小孩子吃的东西,太酸了,吃不了”,她摇了摇头说不想吃,但是却诱惑到我了,都说冰糖葫芦酸,可是酸里面裹着甜,这是人们经常忽略的,所以要时常记起。 “没事的,不酸的,很甜的,走吧!去买两串”, 看着我坚持要买,所以她就点了点头,我们就走了过去,是个老人家,估计现在都不会有这样的职业了,只有老人家还在坚持着过去的美好,当我当着她的面一口咬下去的时候,突然就又回到了小村里,只见她也笑了笑。 “喂,奶奶这山楂怎么去掉里面的核啊?你给我刀子我也不会弄啊!” 手里刚拿着从山楂树下摘来的新鲜山楂,然后奶奶让我去掉里面的核,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弄了,所以我就求助奶奶了,奶奶笑了笑, “你啊!就知道吃,什么也不会,你看吧,一定要知道山楂核的位置,然后用小刀一弄,你看就出来了,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奶奶也笑了,看着半月型的山楂核,倒是感觉挺好看的,不过却坚硬无比, “你自己小心一点弄吧!我去看看腊肉做好了没,端午节要包腊肉粽子,红枣粽子,还有红豆粽子,这应该够吃了,当然还有这糖葫芦,每天吃一颗,酸酸甜甜挺开心的”, 奶奶自言自语道,像是一个小孩子数着自己的宝贝一样,因为有奶奶在,那时候总是能吃到很多的美食,不同的口味的粽子,还有奶奶自己做的酱焖鸡,都是只有家的味道才有的,所以以后,即便是自己做,也不会再有这样的味道了。 前前后后,一共也就弄了三十多个山楂,有一次还差点没有弄破自己的手,不过幸好小小年纪心灵手巧的,算是躲了过去。 “行了,够了,我去到锅里弄冰糖,你过去洗一洗”, 奶奶走过来很满意地说着,然后就进入了厨房里,把冰糖放进锅里融化,然后倒入几十个山楂一弄就好了,还不忘撒一点芝麻,倒入盘子里然后谁想吃了,就拿一颗,生活的情趣也就立即凸显了出来,很是美丽。 节日里最忙的当属奶奶了,仿佛有做不完的吃的,看着奶奶快速地穿梭在各个房间和厨房里,有时候缺少了什么东西,就出去买,这样一天都不会觉得无聊,奶奶的背影也很高兴,有时候我就会心疼地说到, “行了,奶奶您就歇一会儿吧!等到爸爸妈妈回来让他们弄就行了,您就坐在这喝喝茶,听听曲就行了,要不我和爷爷先弄也行啊!每天这么忙可不行”,我把奶奶从厨房里拉出来,然后拉到屋里,我慢慢说到, “行了,大孙子,我知道你疼奶奶,奶奶确实老了,除了做点好吃的,也就什么都做不了了,再说做美食是奶奶最快乐的事情,是不会感觉到累的,你爸妈都忙,每天也不做饭,自然在做饭上,手艺就不如奶奶了,而且工作也累,哪有时间做饭啊!正好又是一年的端午了,怎么也要好好地庆祝一下,再说现在对于奶奶来说,时间、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可比什么都不重要,没事,奶奶知道休息的”, 然后抚摸着我的头发,认真说到,每次说话奶奶都摘下老花镜,然后慈祥的说到,这样很有说服力,一时间居然都不知道该如何去更有力的说服奶奶了,看着奶奶又出去了,突然看到的窗台边的玫瑰花的花瓣,觉得好像,好美,应该算是爷爷的幸运吧! “走吧!你不是一直想要知道端午的鸭蛋是怎么做的吗?走吧!奶奶这就带你过去看看”, 可能是奶奶从窗外明显看出了我的失落感,所以才让我也热闹起来,端午前后的咸鸭蛋奶奶做的是最棒的,没有之一,所以经常有人来询问这么好的鸭蛋的制作方法,到现在要问怎么做倒是忘了,不过想要做喷香鸭蛋油的感觉,我感觉是很难的。 跟随着奶奶走到后院,看着几个好看的泡菜坛子,里面全都是鸭蛋,看着鸭蛋,奶奶好像又想起了什么来,就跑进厨房里拿出了一个盆,然后打开坛子的盖子,拿出了十几个鸭蛋, “走,大孙子,进厨房去扒开鸭蛋,剩下蛋黄,然后再做咸蛋黄粽子,奶奶最爱吃的就是这个了,居然给忘了”, 一边说着,手里的动作并没有放慢,反而觉得加快了,如果是换做现在的我们,一定不会想到会做这样的粽子,即便是想到也不会麻烦,而奶奶呢,想到了就去做,不嫌麻烦,只要高兴就好,所以真的是很佩服奶奶了,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或许这样的主动正是我们缺少的,所以也要努力做到了,当然这不是任性,而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我无奈了,本想让奶奶休息一下,可是现在却越来越忙了,真的是无语了,我只能硬着头皮去做了, “好吧!奶奶,这粽子有点咸,应该会很好吃的”,奶奶笑了笑,那当然了,蛋黄用来包粽子,蛋清用来拌米饭吃,再配上奶奶独特的黄豆酱真的是美味,可能再也找不到这样绝美的搭配了。 有的味道逝去了,也就真的失去了,即便自己去原样模仿,也总感觉差了一些,有时候是味道和用料,更多的时候是感觉,再也感觉不到那样浓烈的氛围了,幸福的味道随着时间的溜走,也渐渐变得苦涩了。 然后又是一顿忙碌,本来说好的休息,又变成了忙碌,或许这就是节日的魅力所在吧!这些固有的美食的味道,或许就是过去的味道吧!就像糖葫芦一样,酸酸甜甜的。 所以说过去重要的是什么,是陪伴,当自己开始踏上自己的孤独之旅的时候,这样的陪伴就显得太珍贵了,完全奢侈不起,所以就想找一个可以陪伴的女孩,希望能不论什么时候都陪在我的身边,这就知足了,然后能说说喜怒哀乐,就是现在最大的幸福了。 现在真的成了一天的忙碌了,不过却充实高兴,也就不觉得这是忙碌了。 后来,我带着她从成都走了出去,第一次去到有我在的北方,现在终于持平了,我的北方,她的南方,我去了南方,她也跟随我来了北方,不就是最好的礼物吗? 我从没想到,会有人对于我的过去好奇,偶尔一次看到我的日记本她说太精彩了,居然有这么多的有趣的事情,我很想听听你的过去,看着眼前这平平淡淡的生活,没想到在你的日记里出现,居然这么有味道。 我也没想到她看我的日记我居然不讨厌,而且希望了解的我越多越好,这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之前日记连奶奶都不让看的,我一直当做是我最大的秘密珍藏着,没想到这个秘密居然给了她。 “你看完了能不能用一个词形容一下我是一个怎样的人?”我突然问到,现在真的想知道我在她心里是什么样子的,她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然后想说又没说, “我想想啊!应该是”,她停顿了一下,我就有点着急了, “快说啊!” “你别急吗?我想想……”, “酸酸甜甜”,她突然说到,我就笑了,酸酸甜甜,不正是我给自己的感觉吗? “好的,我知道了”,我笑,她也笑了。 青豆杂货店 在清晨的街道上,抑或是深夜的巷子里,时不时的总能看到跑步的人,他们前后地摆动双臂,从容不迫地向着前方跑,无视过路人探寻的眼光,只专注盯着脚下的路,以防踩入水坑或者踢到石头。 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少年,正蹲在那里痛的龇牙咧嘴,看着地上的血迹,应该是不小心跌倒了,这段路确实是崎岖不平的,不过只要小心一点就可以了。 “喂,朋友你没事吧!我也停下了晨跑,过去看了看一下他的伤口,有沙粒还有泥土必须先消毒才行”,我看了看伤口说到, “没事的,我自己能走回家,你跑吧!我怕耽误你,因为同为跑步爱好者就不想停下,除非到了目的地才行,你去,不用管我,只是一点小伤而已,常有的事情”,作为跑步者不得不说,他有自己的跑步原则,不会因为什么而放弃,因为这也是跑步应该经历的,跑步者应该有的意念。 “那好吧!”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的说法,因为这也是自己给自己的原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 “对了,你要找我玩就到青豆杂货店去吧!我就住在那里”,我刚想跑,他突然说到,然后转身就一步一步踉跄走了回去,我也转身走了,又接着跑了。 这就是十几岁时空的一个早晨,在哪个时空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有这样一个事情。 因为这样的事情,感觉一个早晨变得有趣了很多,明明就是同样的时间,倒有得到了双份时间的错觉,所以跑步还让我懂得了珍惜,在小镇上一直听说有这样一件间杂货铺,但是却从来没有去过,更不知道全名叫“青豆杂货铺”。 今天早上估计又要吃粽子了,因为奶奶包了很多的粽子,端午节就一天的时间,可是吃粽子的时间要比一天长几天,所以再好吃的东西一多,也会厌烦的,不过也无所谓,毕竟是奶奶亲手做的美食,多吃也没关系。 到了目的地,就跑了回来,因为真的要吃饭了,爸妈也回来了,打算早晨做点饭给爸妈吃,虽然只是热一热,但是也算是一份心意了。 当跑到东巷拐角处的时候,看到了前几天那个在酒吧喝果汁的女孩,她手里拎着一袋粽子,像是买的,而不是自己家做的,那时候就感觉很奇怪,粽子不都是自己家里做的嘛,而且大多数的东西,就是吃的,都是自己做的,而不是去买的,感觉很奇怪,自己做的东西为什么要卖给别人呢? 后来,就不奇怪了,因为自己也习惯了,买东西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再自己动脑筋去做饭了,感觉有现成的,只要花钱就能买到,少了很多的麻烦,实际上是我们错了,当买这些东西的时候,看着是省事了,实则失去了很多美好的感官体验,这就是丢失的快乐,所以才要亲自接近美食才行,看着过程中的美味感动。 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只是一瞬间就确认了眼神,但也在一瞬间就跑了过去,没有任何的悬念,在狭长狭长的巷子里,感觉这样的遇见更加的别致新颖,也亲切了许多。 好不容易就又跑到了家门口,一进门就听见奶奶个爷爷争吵的样子,居然是为了谁刷碗而争吵,倒也不是争吵,就是看谁做的事情更加的有意义,所以声音大算是正常的,吵了一辈子了,还是没有吵够,而且越是吵架感觉感情越好,我就进去了, “行了,您二老就歇着吧!刷碗的事情就交给我了,还不行吗?”看着我主动揽工作,当然没有人抢了,这二老自然就散了,一个屋一个人,谁都不理谁,上午不理,一个午觉以后,下午就又好了。 “唉,你爷爷奶奶这是怎么了,在外面听着大吵大闹的”,然后爸妈也来了,听到了声音就问了我一声,我就小声地说了一声, “是爷爷奶奶看谁刷碗,所以在闹别扭呢”,我小声说到,一听到我说,爸妈就笑了,也没有说话,这是爷爷奶奶之间常有的事情,所以也并不足怪。 “行了,爸妈吃饭了”, “嗯,好”,接着就是我们一家人吃饭了,在奶奶家,估计爷爷奶奶都已经吃完了,所以并不管我们, “嗯,还是妈做的饭菜香,在外面可吃不到这样美味的饭菜,在家里真好”,妈妈突然感慨地说到,在外面吃饭就是填饱肚子,完全没有美味可言,或许这样以后会体会到,所以先了解一下。 “是啊!还是在家吃饭有味道,这粽子真好吃,居然有四个口味的”,爸爸也吃着粽子,这可是奶奶用心包的,在别处可买不到啊! “是啊!爸妈,这几天奶奶可是做了不少的好东西吃,你们得说一句谢谢吧!我也跟着帮忙了呢,知道你们忙,所以奶奶才很用心”, 我说着,爸妈都笑了,不过笑也随即停止了,因为这样的感情是用什么都换不来的,所以感恩还是有的, “放心吧!儿子,我们自有安排,先吃饭吧!今天我们放假了,就在家里好好陪陪爸妈”,说着,爸妈也说出了自己的意思,我自然知道,因为毕竟年纪都越来越大了。 “大孙子,走,跟奶奶过去抱着旧衣服到杂货店里换掉衣服,然后换掉东西回来”,说着,从屋里就听到了奶奶喊我, “好的,奶奶,马上过来”,我应和着,看看爸妈,给了我一个自信的眼神,我就跑进屋里去了, “奶奶,是哪些衣服啊?” “就在脚下的那几件衣服就是了,等着我换一双鞋,我们就去青豆杂货店”, 一听到杂货店的名字,我就愣了一下,好像刚才跑步的时候那个少年也说到,他家就在青豆杂货店,所以,这次应该能见到他了。 “行了走吧!我们走吧!去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换的”,然后我和奶奶就出门了,奶奶一走,爷爷就轻松多了,所以也算是暂时的轻松吧! 青豆杂货店我并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不过跟在奶奶后面就走了三条巷子,然后转了几个弯,就到了,不算近也不算太远,所以还真的没有去过。 一进去就看到那个少年在里面的椅子上坐着处理伤口,他家果然是在这里,我就打了一声招呼, “嗨,朋友,又见面了,没想到这里就是你家啊!”我疑惑地说到,因为感觉那时候的杂货店是一个很乱的地方,东西乱摆乱放,然后老板也胡子拉碴的,不过看到这倒是没有想象中的样子,一切正常。 “是啊!你跑完步了,你好,我就叫青豆,这家杂货店就是爸爸用我的名字命名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点了点头,青豆确实挺可爱的。 “嗯,你们认识啊!你爸爸呢,我找他有事”,奶奶说到。 “哦,爸爸他说有事出去了,所以就走了,我现在只是看店的”,他站起身来慢慢的说到,可以看到因为是伤口疼痛,嘴角抽搐了一下, “没事,你坐着说就行了,没事的,我们等一会儿吧!”然后看他艰难地站了起来,我就关心地说到, “对,你的腿受伤了,我们等会儿就行了”,同时奶奶也说到,毕竟是个和我一样的孩子,奶奶爱屋及乌大概也就如此吧! “哦”,然后青豆就这看看那看看,我坐在地上,奶奶在原地前后走动着,像是不安的样子, “奶奶,你也坐一会儿吧!站着累”,突然看到奶奶的手指,是真的很粗糙,为了家里,也是吃尽了苦头,真的是很伟大,我这样心里想着。 “行了,没事的,走一走比坐着好多了,再说,老板马上就回来了”,奶奶微笑地说着,完全不知道我的心里看着奶奶在想什么。 “哦,不好意思大家久等了,我回来了,这次是衣服啊!我看看能换些什么东西呢?”接着一个声音传来,不用说只是听声音也知道是一个胖子,果然一个胖乎乎的人出现在了面前,再看青豆,真的不一样,一个真的像青豆一样瘦,一个像西瓜一样胖, “呦,老板回来了,你看这些衣服能给换点什么,有没有雨伞之类的东西”,奶奶迫切想知道能换点什么东西,所以在杂货铺兑换东西还是有一点神秘感的。 “今天吗?就只有能换拖布了,还有几本书,当然还能换个碗了,勺子什么的”,胖乎乎的老板说到, “那就都换成书吧!正好我孙子爱看书,大孙子自己进去挑几本爱看的书,看看,老板,能换几本啊?”奶奶又问到, “一共是六件衣服,就拿五本书吧!多给你一本”,老板奸诈地笑了笑, “不行,六件衣服要拿六本书,要不是因为家里放不下衣服了,我就不来你这杂货店了”,奶奶掐着腰说到, “不行,这真的赔了”,老板摇头道, “那好,衣服给我吧!我不换了”,看着奶奶的坚决,老板也不不在意了, “行,都是一个镇上的,六本就六本吧!”听到这奶奶就笑了,我和青豆也笑了,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而笑,我觉得绝不是因为这点小便宜,而是大家之间的谅解,我就仔细挑了六本书。 微风——麦,舞蹈 夏天的夜总是漫长而又枯燥,早睡不可以,晚睡也不可以,每次都是四点就醒了,或者更加的早,起来坐在院子的树下,望着月亮,数着月光,或许会重新打开台灯,去写一点东西,夏天第一次出现了疲劳的感觉,深深地疲劳感,只能闭眼沉思,过一会儿就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细细研磨一杯特浓的咖啡,也需要足够的耐心才可以,夏天的咖啡,不喜欢放糖,所以对于夏天的味道,苦涩反而能品尝出不一样的味道,发现解除这样的疲劳感,还是跑步能有效保持高昂的情绪,而不被其他什么的打扰。 跑步不是越跑越累,而像是积攒着力量去做事,就像电池一样,用完了,没电了,还要去充电一样,这或许是跑步的另一个境界吧! 喝完一杯咖啡好多了,苦涩的味道还在回味悠长,精神也好了许多,看一会儿书,平静一下。 跟随小溪,走进密林,跟随会飞的花朵,我们走进大自然,看着窗外的一只蝴蝶,落在了玫瑰花的花瓣里,放下书,就跑了出去,就追随在蝴蝶的后面,然后映入眼帘的还是一片忙碌。 不把自己的心扉打开,就不知道外面还有这样热闹的景象,麦香还在飘香着,人们一点一点割着自家的麦子,像是一种音乐美,不知不觉中一片热闹又回归了心里,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孤独惯了也就成了热闹了,孤单也是有韵律美的,就像恨一个人久了,就会变成爱,因为恨,也是在乎的表现,一首音乐听多了,也感觉很好听啊! “大孙子,走,跟奶奶去捡麦穗,夏天要酿好酒,就要提前准备着,不要新麦子,就要这掉在地上的麦子就可以”, 过完端午,奶奶又要酿酒了,除了爱好听戏以外,喝酒就是奶奶的另一大爱好了,而且不喝别人的酒,只喝自己酿的酒,说自己的酒才有味道,从酒里能找到一个魔幻的世界。 根据爷爷的回忆,奶奶一开始是不喝酒的,反而爷爷喝酒,每天都要小酌几杯,倒是可以怡情养性,给生活多了几分韵味,后来爷爷有几次说别人的酒不好喝,不如自己酿的酒,虽说是爷爷无意的一句话,奶奶听到了却很在意,所以从那时开始奶奶就研究如何酿酒,渐渐地奶奶喜欢喝酒了,爷爷却变得少喝了。 有时候,老两口拿起酒杯对月独酌,颇敢岁月的无情了,一转眼就已经老了,奶奶看着爷爷,爷爷看着奶奶,笑一笑,一切就都不在意了。 现在呢,酿酒,爷爷奶奶要一起来,就发现新的粮食酿出来的酒不好喝,反而那种有味的糟糠酿出来的酒却喷香无比,发挥出了全部的香气,没事的时候可以喝一喝,做菜也是很好的调料,所以也就成了宝贝了。 在夏天的夜里,爷爷喜欢和附近的邻居朋友一起下下棋,听听歌,所以酒就成了必要的调味剂,爷爷拿出自己酿的酒,大家都喝了,第一口感觉没有什么不同,再喝第二口的时候就成了众人口中的神仙佳酿,这酒也太好喝了吧! “我说朋友,这酒很贵吧!怎么喝着像是二十年陈酿的味道,这酒我们可喝不起”,他是隔壁的张大爷,离我家很久,同在一个巷子口里居住,喝了第二口酒说到, “对啊!对啊!这么好的酒,如果我有,我早就藏起来自己喝了,自己还喝不够呢,怎么会给人呢,你看有钱人家的生活就是不一样啊!”有人接着说到,引来众人的欢笑,气氛也达到了高潮。 其实,在童年里,对于自己最深的也就是这个人了,越是感觉熟悉的人,到了后来也就不知道是谁了,忘记的越快,只知道生活里有这样一个角色,大家听到他说话,总是引来一阵笑容。 “这哪是买的酒啊!买的酒也没有这么好的,这是我自己酿的酒,怎么样好吧!再说,我哪是有钱啊!什么都不如自己做的好,就算有钱,这么好的东西也买不到啊!”爷爷说的倒是对的,别人做的总不如自己做的好吃,因为别人不懂自己,当然有时候自己也不懂自己。 “你看,还是人家有学问吧!多学着点,生活里的哲学家,我们也就下下棋度日子吧!什么也不会,这样,我花钱买酒,卖给我不?”又有人说到,感觉出酒好喝来了,居然想买, “在这里喝可以,要买的话可买不到,今天管够,大家放开度量和就是了,不过我要提醒一下大家,这酒很烈,要少喝啊!不然喝醉了没有人送你回去”,爷爷也喜欢开玩笑地说到,夏天的夜就该有这样的热闹吧! 捡麦子的时候,奶奶也会带一壶酒,有时候还问我喝不喝,我当然不喝了,一路上也乐趣无穷,所以就乐趣无穷。 跑啊跑,跑到一片已经收割完毕的麦地里,只剩下麦茬子了,却是收割整齐,蝴蝶还在前面飞着,一会儿落下,一会儿飞起,落在麦茬上,像是不忍离去。 看到这,我就知道跟随着蝴蝶没有让我失望,跟对了美的路线。在孤独里找到了最好的景色,手脚不由自主地跳了起来,前几天刚在电视上学了一个舞蹈,就照着记忆跳了起来,在夏日的微微暖风里舞蹈,动作静止、缓慢、悠长又快速准确富有十足的动感,忽快忽慢间,像是打了一套太极拳,像是触摸到了生活的大门,不觉中悟出了生命的美感。 现在好像已经不单是孤独那么简单了,更多的是把孤独转化成了热闹,是一种生活的动力,在生活里假如你只知道低着头,独自往前面走,那么你会忽略头顶变幻莫测的云彩,忽略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鸟儿在叫,忽略身边的风景,忘记在微风里舞蹈的自己,以至于就真的孤独了。 其实,我们都丢失了为自己舞蹈的勇气,曾几何时自己还是那么的勇敢,为着那一点的美丽而拼尽全力,现在即便身边出现了美意,也不再去管了,被时间的大雨冲刷出来的细腻鹅卵石,已经不再美丽了,他需要重新回到那个充满斑驳陆离的时光石堆上去,由雨水慢慢挑拣,开始了从小溪到大海的旅程,承受住水的大地的洗礼,留下来的必然是最美的艺术品,承受不住的就只能化成沙粒,随波逐流了。 蝴蝶也还没有走,跟随着我的转身转圈,蝴蝶也跟着转圈,此刻在某一个眼神视界里,我看到灰色的蝴蝶也换了颜色,变成了蓝色优美的蝴蝶,身体也变得美丽了,不知道跳了多久,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慢慢地,慢慢地,感受时间在之间划过的声音。 哼,每次奶奶都欺负我,捡麦穗的筐子每年都是我背着,每次看到认识的人,都说奶奶欺负我,奶奶只是淡淡笑一笑说到, “没事,孩子正是需要锻炼的时候,而且长这么大还没有受过苦呢,对于他的成长来说有好处”,不得不说,奶奶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 不过我这好像也不是受苦,看着满眼都是的高兴劲就知道了,对于酒,还是一种可见而不可喝的神奇的东西,甚至我以为只有身边的几个人才可以喝酒,小孩子更是不可以喝的。 不觉中在今昔的对比里,突然看到了时间的重合点,那边的自己正在捡着麦穗,这边的自己正随着微风翩翩起舞,再往前或许就是一个人迎着阳光前行,后来就变成了两个人,那不就是后来的情感之路嘛,像是遇见了未来,孤独的人并非依旧孤独,而是找到自己的路,出口就在前方。 捡完麦穗回到家里,就开始慢慢刨出麦粒,看着有力的麦芒,不觉得麦子是一个凡品,反而是一个有美感的艺术品,整齐的排列着,刨出一个麦粒,放在装满水的大坛子里,然后就不知道要做什么了,只能看着奶奶一步一步去做。 舞蹈不知道跳了多久,就停了下来,飞舞的蝴蝶也停了下来,停留在麦茬上,像是也累了,就坐在地上,一眼望到西边,夕阳又快要下山了,一天的时光就这样在一场舞蹈下繁华落幕,这样的离开是不伤心的,因为确切地相信,下次还会相遇,而且下次看到会更加的美丽,总有美好的期待,期待,期待着久了,也就真的到来了你所期待的。 思念一个人太久,或许她就会真的出现在你的面前,有时候是路过,有时候是她迎面走来,请她先说你好,好久不见,其实,当初的离别或许是为了未来更好的重逢,我和她谁都没有准备好,也许认为这样的错过就是永久的错过了,不可能再相遇,但是当真的再相遇的时候,才相信生命里也是有奇迹的,这不是什么命运使然,而是自己努力寻找的结果,思念一个人太久,就会遇见,只是最单纯的遇见,当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出现在了意想不到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你们不是没有可能,而是为了更好的相遇,这样的或许就是生活的魔幻世界吧! 自从丢失了小贝以后,学会了跳舞,在麦地里翩翩起舞,希望一转身,小贝也能出现在我的眼前,听一声它最温柔的“喵”的叫声,然后又像从前一样,回归到最自然的自然。 风,你的世界 一路走来,走过浮世变幻,走过白云苍狗。 风中,有多少情缘难尽,几分爱憎难舍。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此去经年的良辰好景虚设,万里层云的千山暮雪。 恋人的喃喃自语,友人的对月歌酒,最后一一被风给带走,消失在时光的风里,风,一路走来,已经无所不知了,人情冷暖,如云往事。 风踏着时间的长河,见证了多少年来才子佳人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也见证了朝代的兴替,边关孤城的冷月清辉,和在孤里风里翩翩起舞的姿态。 或许风才是最会旅行的神秘人,以她最轻灵的姿态踏过时间的荒野,诉说着很多的故事。 随风在荒野里跑步,并不每次都能带来愉悦感,新鲜感,也有狼狈不堪的样子,有时候跑着跑着就大腿抽筋了,需要走好长一段时间,忍受疼痛,忍受着自己觉得无力的时光。 但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如此的,不会总是尽如人意,所以,一旦选择了自己要跑的道路,就算拼命也要不断向前,就像自己给自己定的跑步原则,即便结果不是我们想要的,也要勇敢接受,无怨无悔。 人生本就是一场不断前行的旅程,旅行中会不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怕麻烦,就没有办法走得远、看的更远,只能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待着,那些之前为之烦忧的心情自然也就烟消云散了,化身于身后的一道风景之一。 自己也快要三十岁了,是一个值得迎接的时刻,说实话,还是有一点紧张的,我怕自己总是失魂落魄的样子,拥有家庭,事业,或许还会有一定的地位和财富,可是却失去了梦想,朝气和自己。 或许在自己心里不相信什么永恒不变,或者命运的使然,总要挖掘幽深森林里的记忆,在那段通往回忆的道路上,其实遍布了荆棘和石子。 我怕自己拥有的同时,是以失去为代价的,或许当追求到了这些东西以后,才知道失去的更加可贵,所以又要按着原路返回,一份归属感会瞬间笼罩于心,迷失了自己,失去了梦想,被欲望夺走了本该有的青春活力,迷失中不断地迷失。 大概二十岁以上,呆在家里的时间会很少吧!不断往返于这原始地和到达地,其中包含着很多犹豫不决的思想,不知道该不该这样往返,总之呆在家里是不可能的,这样人们会猜测很多的事情,会问你怎么不工作了,就很好奇,虽然不必在意这些东西,但是烦心还是有的。 在三十岁之前,应该给自己准备一份礼物了,这个礼物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去完成,或许会是最珍贵的礼物,在不断地前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更为三十岁以后的生活打起自信的目光。 从奶奶家后院翻出来的留声机,是爷爷年轻时候的最喜欢的东西,在我小小的童年里,也留下了最真挚的声音,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音乐,但是只要旋律一响起,总是那么熟悉,会直接带着你回到最初的时光和梦想里。 捧着那张唱片,内心的悸动,无法平静,就像又回到老板酒吧里吵闹的环境中,耳朵竟然听不到外界的一丝一毫的声音。 喝着蓝色的鸡尾酒,看着里面气泡悄然离开,又默默回来的样子,也像极了二十岁左右的我们,一边离去,一边回望过去。 始终坐在酒吧安静的一个角落,面前放着鸡尾酒,画面就像身边有静止不动的风,像是从天空的云隙间洒出来的雨后的阳光,混合着熟悉的音乐,完全感觉是在梦里,没有一点真实感。 过去就像是极速撤退的潮水一般远远逝去,空旷无垠的空间里只剩下现在的自己,还有那张老旧唱片。 找遍了整个杂货间就是没有找到, “唉,以前省吃俭用买了不少的唱片去哪里了呢?”爷爷只要一找东西就会带上老花镜,找遍了整个杂货间就只找到了三盘唱片,爷爷最喜欢的那个音乐的唱片没了,这不可能吧! 杂货间里都是过去的记忆,旧的小了的衣服,还有以前用过的各种生活道具,我的玩具都在里面,可是却不敢深入去找,一下子打乱过去了节奏,反而会伤心的。 我们都是在时光的催促下长大的,虽然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不断溜走的时间,确实是有一点可怕了。 我想,我们坚强着,不会一直都很坚强,也有伤心落泪的时候,就像我自己,虽说要有男子气概,但是想哭的时候还是会哭出来,这是一种释放,更是一种获得。 他们的强大,或许来自无私的爱,或许来自无奈的坚持,因为不愿意放弃,因为不可以放弃,于是在没有人可以替自己坚强、给自己依靠的时候,即使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个最最脆弱的那个自己,在朝阳升起、车水马龙的白天,都会乐观而又无所畏惧的生活着。 成长的过程会比想象中要迅速很多,会很辛苦,人嘛,总是在孤独中长大,在渺小中强大,在每天对生活了解和认知的过程中,构建自己内心的城墙,过滤自己厌恶的情绪,只过自己快乐的生活。 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好像也是平淡里度过的,没有什么激情洋溢,也没有经历过肆无忌惮,都是在按照自己提前做好的计划来,一个稳定的工作,一个可以相爱的女孩。 一直都是中规中矩、小心翼翼的,从来不会因为高兴而大喊大叫,也不会因为难过而伶仃大醉,更多的时候是对着月光发呆,有时候她说我太平静了,这或许就是真的平静吧! 因为不怯懦,所以不妥协,总是对自己说,努力一些,再努力一些,会让自己更幸福一点。 世界那么大,自己似乎在寻找出口的途中各自迷路,迷茫和彷徨,在走过的路途中使劲的张望,努力寻找一个可以走出去的森林出口,而所有的回忆都告诉自己,我走过的青春,走过的时光,就是那么一回事,一个人,始终是一个人,然后自己变成两个人。 外界的压力无时无刻不围绕着年龄的增长,怀揣着最后的一丝倔强,坚持自己的模样,读书、写字、种花,去远方,去旅行,去流浪,仿佛都做过,都得到了很多的收获,但是也有很多的失望,如此而已。 即使没有遇到对的人,即使再努力也是徒劳,也希望幸福都会不离不弃,当然只要坚持,总会有你想要的结果。 其实,这里面包含了很多的故事,每个心情,每个眼神,每次心跳都是一个故事,而这些东西只有风记住了,有的甚至连自己都遗忘了,所以在很多回忆的事情面前,又会重新找回那些曾经失落的记忆,这种失而复得的成就感无可比拟。 在远方风的召唤下,在此前的人生途中,我总觉得自己将成为自己的什么人,似乎总想去某个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在那里获取新的生活,所以就开始了。 风,你的世界我不懂,但是学会了一切随你(风),有关于你的幻想只是幻想,可能永远看不到你的样子,不过也依然希望被你温柔以待,当我想不起一些事情的时候,你就提醒我一下,好吗??? 和你一样的雕像 “走吧,你就跟在我们后面就行了,对了,在宫殿面前千万不要大声说话,知道吗?” 两个小的通背小猴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然后其中一只回过头来,这样告诉我,那是自然的,到了宫殿里,谁没事会大声说话呢? 追着密林,仿佛有无限个空间在眼前折叠,不走近看宫殿,永远看不到宫殿真正的样子,也不知道有多么的高大宏伟,宫殿整体呈现暗红色。 宫殿前面有好多的桌子,有小兔子,还有小狐狸在摆着各样的水果、喝的东西,五颜六色的看着都有味道。 宫殿很大,越是走进,越能听到细细的说话的声音,能听到音乐的声音,能听到流水的声音,能听到各种鸟儿的叫声。 “走吧!看什么看,没见过这样豪华的场面吗?这都不算什么,小意思了”,看着我发呆的样子,这两个小猴子说到,这是在炫耀吗?这也太直接了,我当然要不理他们了。 宫殿外面都雕刻着各种通背猴子的场景,活灵活现,感觉就是最高超的艺人也不会如此地逼真吧! “喂,两位猴子大哥,这宫殿外面的雕刻太好看了,是谁雕刻的啊?太逼真了”,听到猴子两个字,他们两个同时回过头来看着我,好像不喜欢这样的称呼, “你刚才叫我们什么?猴子,我们可不是猴子,我们可比猴子漂亮多了,这要是让大王知道了,非要关你禁闭不可”, “是啊!是啊!在萤火之森可不要乱称呼”, “哦,我知道了两位大哥,那应该怎么称呼呢?”被两只猴子说到还真是有些不服气,要不是怕走不出森林去,我才不会在这浪费时间呢,还什么宴会,我才不稀罕呢,心里不服气地想着。 两只小猿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了,虽然看着比大王小,但是比我也高,所以如果是要和他们打架的话,肯定打不过。 两只猴子摸摸耳朵,抓抓腮,挠一挠屁股,然后才说到, “你就叫我们猿大哥吧!看着你和大王关系挺好的,而且我们大王特别地照顾那个世界的人类,就因为有他在”,两只小猴子突然严肃的说到。 其实,他们生活在萤火森林,一直听到大王说他的故事,一森林的动物都知道自己的这个大王曾经和一个人一起闯荡魔域的故事,只是从来都没有见过,所以一直都当成传说一样,只是在森林里最美好的事情,他们大王没事开会的时候就会和动物们分享一下自己和男孩一场闯荡魔域的波澜壮阔的过去的故事,所以突然出现这样的一个男孩,就有点好奇了。 “好吧!猿大哥,我们这是去哪里啊!”我还是跟在后面好奇的问到,因为现在已经穿过了热闹的外面,到了宫殿里才变得冷清一些。 “宫殿宴会分成了两拨人,一边是整个森林里的动物,是在宫殿外面,另一方是在宫殿里面,是森林里的贵族和宾客们,你和大王认识,所以说你是宾客,应该坐到里面才是”,这两位猿大哥耐心地说到,我跟在后面,感觉就是我一个人在那里不自在,因为都是动物,就我一个人打扮怪异的人类,所以都会迎来怪异的目光,其中我就听说了。 “唉,爸爸,你看森林宴会,怎么会有人类呢?”一个小松鼠戴着白色的厨师的帽子,在那里拿着一盘菜蹦蹦跳跳的,跟在父亲后面,是在宫殿里的厨房里,可见这对父子的厨艺不简单啊! “嘘,别说话多做事,你看能进宫殿里面的就不是简单的人物,而且看着这个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反正我们就做好我们的食物就行了,其他的不是我们该操心的”,接着袋鼠爸爸就从自己最大的口袋里拿出了一块糖,给了小松鼠,小松鼠也不在意,就又蹦蹦跳跳回到了厨房里, “好的,爸爸,我知道了,我就是好奇问问而已,没事的,那个蘑菇汤好了,我去端过来”,松鼠剥开糖果放在了嘴里,然后就又进入了厨房里,一切都安静祥和。 穿过通去大殿的小路,接着就是一个圆形的大的融客厅了,圆形的,很有豪华感,中间是一棵大的树木,树木上放着一个雕像,一看感觉不出什么来,再看看,这个蹲在地上,拿着一把剑的小男孩居然这么像我,而且身高也差不多,石头的雕像很大,就摆在客厅的正中间,很显眼。 宫殿里的贵族和宾客果然和外面的不一样,无论从气质样貌,还是穿着打扮都显得很豪华多了,而且都带着不一样的王冠,可见都是大臣们。 “喂,你就坐在这里就可以了,和其他人一样,你看那个雕像是不是像你啊!怪不得大王对于这么好呢,原来那个男孩就是你啊!”小猴子们用羡慕的眼光说到,他们这么一说还真是像啊! 这个通背金刚从来都没有见过我,所以不可能是照着我的样子画的,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个男孩和我长的真的很像。 “不是啊!我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你们大王没有见过我啊!所以我和你们大王说的那个男孩只是长得像罢了”,我有点无奈地解释道,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确实不是我,真的只是长得像罢了。 “对了,猿大哥,这些雕像都是谁雕刻的,这么好?都雕刻了多长时间了?”我有些好奇的问到,毕竟真的太像了,还是要确定一下。 “这个我听阿爸说,宫殿和雕像都是我们大王自己雕刻的,小男孩的样子只有大王最清楚了,而且还模仿人类的世界,增加了很多场所,比如森林厨房,森林竞赛什么的,可热闹了,要说时间吗?大概五百多年了吧!”听着他说,前面的倒是不奇怪,只是这个五百年一出感觉不可思议了,这个雕像居然是五百年前的事情了,那就更加不是我了。 “哦,是这样啊!那好吧,多谢两位猿大哥告诉了,我就先坐在这里了,你们去忙吧!”我还是平静地说到, “那好,有什么事情到外面找我们就行了,那就不要乱跑了”,接着两个大哥就就又都出去了,只剩下,松鼠父子,还有鼹鼠一家在忙着各种菜肴,没有见过的东西,只等着有人一一介绍了。 突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所有的宾客和贵族门们都站了起来, “大人好”,然后就向我鞠躬行李,我就纳闷了,为什么呢?然后说完三个字就没有要坐下的意思,我倒是没事,站起来坐着都不守影响,只是他们一直站在那里,我就想该不会是等待我说坐下吧! 我就试了一下, “那个,大家不必拘礼,都坐下吧!”我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又没有说出来,就乖乖的闭嘴了, “是,大人”,然后就又都坐下了,果然是在等待我说话。 看来他们也听着大王说男孩的故事了,一看到我和雕像这么像,一定是认为我就是那个男孩了,而且我也拿着一模一样的剑,如果我也摆成雕像的动作,岂不是是一个人了。 可见,男孩在森林里的地位会和这个大王一样高,所以才会行李的,这倒好,自己倒是认真起来了,真的自己当成英雄男孩了,就端坐在座位上。 好家伙,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萤火虫,四只萤火虫发的光亮,居然能很好的照亮这个大殿,而且很亮,在哪里一动不动,我还以为森林里有电呢,原来是自身发电啊! 倒是挺漂亮的,很自然,很有趣味,突然感觉在森林里有一个这样的宫殿实在是太好了,安静,而且又严肃,是一个好去处吧! 突然,萤火突然灭了,然后从中间又出现了一个舞台,一个巨大的人,突然出现在舞台上,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木桩,萤火虫好像又把光亮集中了,像是我们的七彩聚光灯,照亮了这个舞台,然后才看到一个巨大的人出现在这里,而且还化了妆,是一个很高大的女孩。这是???我不知道,这是costumey吗? 接着就开始跳着不知名的舞蹈,整个大殿都在颤抖,我才发现原来就是那个通背金刚大王啊!怎么打扮成了一个女人的样子呢? “接下来,由大王表演魔术打扮,怎么样好不好看?”然后一个主持人模样的小猴子在那里解释道,真是行为艺术家啊!没想到,看着这个大块头大王,居然还喜欢这个,一定是那个男孩教给他的。 正在跳舞的兴头上,突然一个侍卫模样的通背金刚进来了, “不好了大王,北面森林狼人又来进攻我们了,怎么办,还请大王定夺”,一进来就说了这样一个不好的详消息,萤火虫的灯光瞬间又大亮了,通背金刚大王一听顿时也没了兴趣,索性直接脱下了原来的类似女孩子的衣服就大声说到, “该死的狼人,看我通背家族好欺负是吧!走,一起去应战”,接着大家就都出去了,本来一场好好的宴会就这样奇妙的结束了,狼人,只是听过,没有见过,不知道这个森林里居然还有狼人,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看着那个雕像,我想我也跟去看看吧! 少女阿离 老板的酒吧还是我经常去的地方,要比林荫书屋去的次数还要多,自从上次端午节那天早上跑步,遇到的酒吧少女,我就有点时不时地想起了她。 说来也奇怪,在我们这条小巷子里居然没有和我一般大的女孩子,都是男孩子,所以一有时间就跟着这些小伙伴们一起走街串巷地跑,跑到天昏地暗,一直到黑夜也没有停止。 女孩子倒是有,都在别的巷子里,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隔着一条小巷子,无疑就相当于隔着整个世界,所以当她搬来小镇的时候,就特别引人注目,特别是我们这些同龄的孩子,更是觉得因为新的成员的到来,未来一定很有趣。 是我第一次在酒吧里遇到她,不是喝酒而是喝着果汁,本来想叫她果汁女孩的,感觉不太霸气,就叫酒吧少女了,她的出现,让我本来平静的生活开始有了“只为一个人”的念头。 比如我要设计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发型,其本意大概就是让她看了能高兴,这个发型就是为了她设计的,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是不是能在小巷子的拐角处还能遇到她,她会穿着什么样子的衣服,乌黑亮丽的头发,就是几天没见,有点想念,头发是不是长了一些,人生,在这个青春年少的时代,还是第一次出现了矛盾,是为了别人矛盾自己,开始考虑别人的感受了,开始只为一个人打扮自己,开始有了犹豫,开始盼望见到一个人,这算不算是最初的爱呢? 其实,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后来去酒吧的目的就变了,就是希望酒吧少女能来到这酒吧喝果汁,写作业却成了掩护而已。 或许那时候还不知道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就当做是跟自己做游戏,快乐天地的只有自己快乐,也或许看着是藏在心里的秘密,在年少的脸上就都写在了脸上,只是要比我年龄大的人都能看出来,唯独我自己不知道。 这条老板酒吧端着一盘咸花生坐在了我的对面,看着我写作业, “嗯,字写的有进步,比前段时间好点了,要不要吃花生”,老板一边吃着花生一边看着我,花生皮就放在了桌子上,很不好看,不过也不能说什么,毕竟这是人家的酒吧! “是吧!我爸爸写字那么好看,我怎么会差呢?”听完,老板哈哈大笑地乐了,应该觉得我很可笑吧! “我终于知道脸皮比城墙还要厚是什么意思了,大概就是说你这个小东西吧!你看,那幅字是我酒吧第一天你爸送给我的,一直挂到了今天,每个星期都要维护一次,在小镇上你爸写字居第二,没有人敢说第一,我都佩服,你啊能有你爸一半的水平我就服你了,酒吧的酒啊,果汁啊随便你喝,喝到什么时候都可以”, 老板突然站起身来认真的说到,老板说的没错,爸爸这幅字,老板确实每次都要维护一次,这也是我爱靠近他的原因,别看老板外表长的一塌糊涂,但是做事有原则,待人真诚,也是我佩服的人之一。 老板还有一句说的不错,小镇上只要是写字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爸爸胜任的,每天没事的时候,爸爸还要练习字,看着谁家有小店开业了什么的,都会请爸爸去写“开业大吉”四个字,写的龙飞凤舞的很好看,我就在想我写的字也像爸爸一样好看该有多好。 有一次午后,爸爸吃完了饭就去写字了,我就不解, “爸爸,你写字都这么好了,为什么还要练习呢?” “这就不懂了吧!即便是自己最擅长的东西,一天不做也会陌生,所以勤在平常的练习,到了用武之地的时候,才会让人刮目相看,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活到老,学到老嘛!还有你的学习也要坚持才行,做学问可不能三心二意的知道吗?”说的一堆的大道理,不过我也倒是觉得很有道理,虽然这些道理理解不难,但是要做就要有很多的耐心和毅力。 “哦,知道了爸爸,那我就先走了,就不打扰您练习字了”, “嗯,去吧!”关上门我就出来了,也不知道那次去了哪里。 “喂,你是不是喜欢人家小女孩啊!为什么总要往门口张望呢?喜欢就说出来嘛!虽然年纪还小,提前做准备也未必是件坏事啊!” 酒吧老板刚想走就转过头来说了这样一句话,本来我都庆幸他要走了,没想到还要拿着花生皮走,所以才有了这样的一句话。 一下子被戳中心事的感觉,很慌张,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像是红苹果, “哪,哪有,我就是看看外面来来往往的人,还有这道题太难了,看看别处找找灵感不行吗?”我就真的厚着脸皮说到,也没法,即便是也不能承认吧,这要是让酒吧老板告诉我的爸爸或者妈妈,那可就完了。 “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承认吧!我也是你这个年纪过来的,你个小东西在想什么,我还不知道吗?说吧!是不是喜欢,放心,我不会告诉你爸的”,老板贼眉鼠眼地看着我很不舒服,所以就重重点了点头,表示承认了, “对吧!承认了才是男子汉嘛,喜欢就说出来,而且你的眼神出卖了你,这可不行啊!你啊!还需要长大,缺少的东西还多着呢,什么成熟稳重了,善于隐藏自己了”,老板又说了一大丢我听不懂的话,不过现在再回想起觉得老板说得好有道理,是不是呢? “行了,你就别在这里笑话我了,我都承认了,你嘲笑我的目的也达到了,该走了吧!我真的要写作业呢?”我有点小生气地说到, “唉,好好,小不点可不许生气,我去泡一杯咖啡过来,提提神,你等着”,老板见状也知难而退了,我还等着咖啡喝呢。 想念一个人久了,或许她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我一抬头,奇迹的事情发生了,她已经开门进来了,第一眼就是看到了写作业的我,微笑了一下,我也笑了,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却让我小心砰砰直跳, “老板,一杯果汁,谢谢”,然后她就坐在了我的对面的桌子上,现在人也很少,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写作业,没想到这次是她独自来的,我就在想该如何去和她说话呢。 “一杯果汁来了,你慢用,小姑娘”,放下杯子,老板特意冲我使了眼色,捉住机会啊!然后就很知趣的离开了。 今天老师留了一个奇怪的家庭作业,就是画一幅自己喜欢的花朵,就我这绘画水平还画花呢,根本就不好看,再说也不知道该画什么花才好,所以希望借着这个机会,问问她,可是现在我感觉腿发软,走不动路了,该怎么办呢? 她还是那天绿色连衣裙的打扮,显得很淑女,我就有种说不出的情愫在里面,经过万千的心里矛盾,我就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你好,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是最近才搬来这里的吗?”我就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她在看着书,一边喝着果汁,听到我的声音才抬起头来看看我, “你好,同学,坐坐,我叫沈离,是前几天才到这里的,你可以叫我阿离,我喜欢人家这样叫我”,她笑了笑说到,我就坐在了她的身边,一种香味会自然飘到我的鼻子前,像是紫色薰衣草的味道,她的笑实在太好看了,我能不动心吗?而且心跳更加快速了, “你好,我叫孙悦,是这里的人,很高兴认识你”,我就也大胆说到, “你好,那我以后可不可以叫你悦悦,来到这里几天了,你还是第一个和我说话的男孩子,那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我也不会感觉孤单了,还有这间酒吧真不错,果汁也很好喝,你也经常来这里吗?” 她放下书慢慢地说到,听到她的声音让我如沐春风一样温柔,说不出是怎样的奇妙的感觉, “好,当然好了,就叫我悦悦吧,我们现在就是朋友了,这是我的叔叔开的酒吧,所以我经常来这里写作业的”,我高兴的说到,感觉没有比现在更高兴了, “那就好,以后我也能来这里写作业了,可不可以呢?”她突然说到, “可以,当然可以,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写作业呢!”我点头和小鸡吃米一样勤快,有个人陪着写作业是太好了,而且我好像忘了一件事情,刚才想好的搭讪方式也没用到,反而打开了更好的局面,不过我还是要问问她喜欢什么花,我也好画下来,完成作业。 接下来就是一阵沉默,我怎么感觉老板就在那里偷听我们谈话,不过也不管了, “对了,你喜欢什么样子的花呢,老实留的作业让画自己喜欢的花,不知道该画什么花”,还是我第一次打破了沉默,她还看着书,不过却也不像是在看书, “嗯,你说花啊!我最喜欢百合花的美丽圣洁,我家里就有,要不我带你去看看”,她想了一下说道,她的果汁也喝完了,所以这是一次机会,也因为她要走了,我就有点着急了,不过也瞬间改变了注意,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那,改天吧!有时间去你家里玩,现在我还需要写作业呢,行吧!那我就画百合花了”,我高兴的说到, “行,那说好了,我可记下了,下次一定要去我家玩,那我就先走了,再见,朋友,很高兴认识你”,说完,她打开门就跑了,我望着背影迟迟不肯离开,过了一会儿才坐回了座位。 少女阿离的出现让我生活有了改变,她就像这个炎热夏季的一阵晚风,让我沉浸在清凉之中,她的转身跑开的身影会若有若无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难以忘记。 每次只要走在夏季的微风里,我就会想到“少女阿离”四个字,如此美妙,让我在以后的夏季里都浪漫难忘。 等你的夏天 为什么这个世界里会存在“重逢”“相遇”“邂逅”这些词语呢? 多少曾经深深相爱过的人,都是从相遇走向了天各一方,多少年后,当自己躺在草地上发呆,看着天空中偶然飘过的白云,是不是还会想起相遇时自己怦然心动的情形呢? 那些年难以忘怀的情感,那些年被自己弄丢失的爱情,那些年浩渺的希望和爱恋,如果没有相遇,大概都会轻轻的随着海风掩埋于岁月之林下吧! 有的爱不说出来,也许就是最好的爱恋吧!与酒吧少女阿离相遇的时候,一直到分开,挂在嘴边的喜欢也没有说出口,这可能只是喜欢和她呆在一起,听她说话,看着她就高兴,这样的爱没有结束,也一直在不断给予我那个深深叩击灵魂的瞬间,这个瞬间能够记在心间,每次想起还能看到当时怦然心动脸红的情形,让我对于爱还害羞的样子,大概在说:“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爱情可以是天长地久的存在,但相爱的人却并不能抵抗时间的流淌,爱情需要上天赐予太多的勇气,相爱的人甚至会开始怀疑这爱情是不是真的存在,不管怎么说,当表白不曾说出口,这份擦肩而过的爱情便不会再继续了,但也没有停止过,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爱情,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世事变化总是如此,一份还未来得及开口的爱情,正如同这天空下五彩斑斓、渐行渐远的肥皂泡一样,消弭在人们摇头叹息的岁月里,上天除了给爱情美好的颜色以外,更给了相爱的人重重考验,所以才会有离开和相遇和邂逅。 其实,青春年少的时光,还不知道什么是摇头叹息,什么是忧愁,更不会觉得这就是以后苦苦追寻的爱情,那个曾经和自己这么近距离的少女,也成了自己最喜欢的人,虽然现在并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还总是希望,在人群里能看到那个熟悉娇小的身影。 这些都是后知后觉的感叹,其实,每次和她走在小巷子里,都是高兴的,却没有想要留住她,因为那时候感觉这样子可以很久很久,不用分开,转个角就能随时看到她,醉在两个人的美好里,不用想什么,只是都在高兴地笑着就好。 前天,与酒吧少女阿离相遇的情形,到成了朋友,已经两天没有见过她了,上课的时候我也在回忆那时她的那个眼神还有笑,最后就是跑开的情形,当然还期待着那天去她家看百合花的承诺,总算有什么事情是有所期待的了。 与女孩擦肩而过后,回过头看着女孩一步步走远,不多时就消失在了巷子口处,回到家以后,沏一杯白糖水,很甜,又发呆似的重新回味这一次相遇,竟然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女孩的长相,身材,打扮,居然都变得模糊了,就是一次莫名的相遇,爱情只存在于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的零点零一秒里。 夏天的上课让我很没有精神,好不容易等到的放学,我背着书包能希望回家睡一觉,我就一边打着哈气一边走,好不容易来到了小巷子口,然后少女阿离就出现了, “嗨,悦悦,上次不是说一起去我家看百合花嘛!正好我爸妈都不在,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她的突然出现让我赶走了一点困意,不过还是觉得好困啊! “阿离,你怎么在这啊?去看百合花啊,那好吧!” 我想了想说到,在这一刻我居然因为困意,忘了刚才课堂上想念的她,对于那个时候,两天对于我们来说很漫长,分开两天就是煎熬,现在也完全想不起来刚才到底是想的什么了。 “你怎么了,无精打采的,难道见到我不高兴吗?我可只有你这一个朋友,你可不许离开我”,我和她并排着走,她可能是看到我的困意的样子,所以这样说到, “没有,没有,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今天中午没有睡觉,所以才会这样无精打采的,你别介意啊!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是不会离开的”,看着她幽怨的小眼神,我立刻摇头否认地说到,怎么会呢? “那就好,其实,我们两家挨得还挺近的,你看我家就在那里”,转过巷子口,就看到了她的家,门口和我家的是一样的,好像整个小镇的门口,都是这样的。 就这样背着书包,和她走了过去,穿过院子,打开门,走进屋里,一阵清香扑面而来, “哇,你家屋里好香啊!”我不由自主地说到, “是吧!这就是百合花的香味,一到夏天,满屋子的香气,这就是我一直都喜欢的原因,让我能闻到时间的香气”,她高兴地说到,我很感受到她快乐的内心世界。 “是嘛!这就是百合花的香气啊!太好闻了,真香”,我闭着眼感受这花香,像是一场梦一样不愿意醒来,还有她在身边,如果这个场景是多年以后,那就好了。 “你喜欢百合花嘛!给,要不这一盆送你了,反正我的小窗台上还有不少呢,记住要好好地照顾百合”,她突然拿起一盆百合花给了我,我感觉还不好意意思的,所以想要拒绝还是没有, “那好吧!这个百合花我就像照顾自己一样去照顾她,可以吧!”我这可是很重的承诺,因为是她送的东西,所以才感觉珍惜异常。 “嗯,我相信你,走吧!一会儿我妈来了看到少了一盆会说我的,我们出去说”,说着,参观百合花也就这样结束了,不过重要的是我也有自己的百合花了,太棒了,还是她送的,真的不错,我就牢牢地放在手心里,就像是小心翼翼地呵护她一样。 “嗯,好的,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你看今天的夕阳好像很美啊!”走出院子里,我指着西边的天空说到,两个娇小青春的身影,也会一同欣赏美的事物,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 走到了小巷子里,向着夕阳的西边走去, “你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吗?”走着走着,她突然问我, “不知道啊!你说说你的梦想是什么呢?”我也好奇地问到, “我的梦想就是想要拥有一片百合园,然后每天都能闻到百合花的香味,赠人百合,手有余香嘛!在百合园里,还要自己的白色的房子,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她双手合在一起,憧憬地说到,这画面确实很美。 “那你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白色的了,这么喜欢白色的东西”,我手里看着她送的百合花突然这样问到, “是啊,我最喜欢的就是白色了,就像百合一样纯洁无瑕,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白色的嘛!”她笑盈盈地问我, “我不知道啊?我感觉还是紫色好看”,我摇了摇头不解地说到,在我看来白色都不算什么颜色,就像黑色一样, “白色里面就包括了紫色,因为在白色上面涂上任何的颜色都可以,白色就包括了所有的颜色,所以我才喜欢”,她细细地说到,因为现在的她也是一袭白色的裙子,显得端庄素雅美, “哦,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你这么喜欢白色的衣服呢”,我才恍然大悟一样。 此刻已经走出了巷子,前面是一片草地,现在没有了巷子的挡住,夕阳的美景已经完全照在了我的前面,不知不觉中好像在这一天结束的微风里舞蹈一曲,又怕她笑话我所以就取消了这个计划。 “对了,以后你有了百合园就是公主了,那我能不能做一个花匠呢,每天捡着百合花的落花,你看怎么样呢?”我突然开玩笑的说到,因为现在美得真的像是童话世界里一样的,有美丽的颜色和美丽的我们。 “公主?你可别闹了,就我还公主呢,不过要是我真的有百合园,那我的百合花都归你管了,你看怎么样?不过我也会在旁边帮忙的”,她还是笑着说到,其实,细细一想,这样的话是很有深意的,不过那时候好像并不懂,即便是自己说的,也不懂。 “好啊!那我们就一起等待那一天吧!”说完,我把百合花和书包都放在了草地上,和她坐在草地上说说话,现在困意已经完全没有了,代替而来的是我们一起说的未来的美好。 那天夕阳很美,我们也一样,这或许就是自己后来苦苦追寻的青春记忆吧! 虽然后来我们真的错过了未来最美好的时光,相逢以后又再次消散在人群里,最好像是真的走了一样,不过反过来一想也就足够了,拥有了这些记忆的瞬间,就已经把最美的雕刻在了自己内心上。 后来,我们也许会忘记此刻是多么的惊心动魄,牵肠挂肚,但到了最后的现在依然是一个记不清楚的过程,想不起如何开始,没有结束,更加模糊了结局的往事。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最好的和最伤的都出现在夏天,而且跟随漫漫长夜无法忘记,更加的会想起,最后也会因为这一次与少女阿离的相聚而欣慰不已。 或许再也遇不到这样的百分百女孩了,因为都没有最初的完美,自己也开始不断失去,开始变得很小心翼翼,就为了那一点美好,在每个夏天,依然等着你,这就是自己最单纯的想法,和任何事情都无关。 白云飘飘 走路累了,偶尔抬头看看天空,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平淡无奇的也挺美。 刚到成都的时候,因为上学,勉强走进了城市里的生活,一心上学,不考虑工作,不考虑未来,直到毕业前夕,才发出一阵恐慌,那一阵子忧愁地夜不能寐,日不能吃的,这就说明好日子到头了,所以开始了盲目地寻找。 所以就开始了自己笨拙前行的道路,一开始确实很迷茫不知道真的喜欢什么,随便选择一个不可以,下一次又错了,才知道什么是自己真正喜欢的,所以又要重新追求,总要先迷失一段时间,才能找到对的自己,然后从这些错误里反省出梦想。 孤独的人依旧孤独,是因为刚开始寻找自己的爱情故事,然后在经过很长时间的寻找,依旧无果,所以就开始在原地打转,自从在睡梦中无意间听到远方的鼓声,终于才意识到自己是在远行,必须时刻保持新奇的心态。 旅行本该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好奇而又勇敢,特别是当旅途的坎坷淹没了这份心以后,才知道初心的珍贵,必须时刻保持着,不然一场旅行就被辜负了,反而什么也得不到,心态的保持对于旅行是很重要,它能告诉我去做什么,而不是被什么东西迷失了,只着眼于眼前的一棵草,却忽略了远方的花香。 后来就迷上了写作,开始自己在外面租房,有了一只小猫,但不是小贝,那时候拮据的很,一些事物都是来自于朋友或者同学的救济,算是度过了一个灰色却不忧伤的孤单时光。 在最孤单的时光,那段日子里,也曾和小猫一起度过了寒冷的冬日,所以它的名字就有了叫冬冬,我们一起在温暖的春光下晒着太阳,这段记忆是可以装进漂流瓶的时光,因为有了冬冬的存在而感觉格外的温馨。 和她在一起有了话说的,也逐渐走的很近的,就是因为一起到了一家公司工作,算是同学,却又不太近,差不多每天都能见到,但是只是打个招呼,点点头,并没有想要留住她的意思,可是后来我们偏偏走的很近,所以才有了这样的情感,她也逐渐成了我的依靠,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有时,我感觉她就是来帮我赶走孤单的,是上天送的最好的礼物吧! 事实证明,我并不太擅长什么流程性的工作,就是因为不喜欢,所以做的时间定不会长久,呆头呆脑的,所以告诉她以后,对于我的离开她表示很是理解,谁愿意工作啊!都希望找到自己喜欢的,所以在哪都一样。 她的一番话着实感动了我,也隐隐感觉她就是我要等待的女孩,所以才会这么上心,一起走过了我孤单之外最好的陪伴时光。 只是在这里面哪有一帆风顺的爱情,主要是因为我有别的事情要做就离开了,期间一年的时间,我有无数次想要缩短时间回去,可是一不小心一年就过去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我去找她,她就真的出现了。 后来才知道,这一年里她也变了不少,也把工作给辞了,去了轻松一点的书店工作,在这一瞬间,我们的时光好像又回来了,我们都没有变,都在等着自己,等着对方。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做了最正确的决定就是把冬冬留给了她照顾,虽然是一年的时光,有时候一瞬间就可以改变很多的东西,所以我时常庆幸这一年来没有变的时光。 和她走在一起,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并肩陪着我走过明亮的夏夜,一起说着若有若无的话,脚步不快也不慢,偶尔看到对方的样子都会笑笑,笑声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现在我已经别无所求了,因为她就是我一直要找的全世界,既然全世界就在自己的眼前,就结束了寻找。 “你看你的傻样,傻笑什么,我的脸上有花吗?” 平时她很少说话的,和我一样都是孤独的性格,唯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像是变了一个人,会开玩笑,会生气,会撒娇,更多的是微笑,在这夏日的夜里,因为有她在身边而变得完美无瑕。 上次因为一场误会解释了好几天,所以说爱情不是总会晴天的,道歉了好几天,所以说走到现在,我们两个已经接受了上天赐予的太多的幸运了,所以接下来就靠我们自己了,无论如何也要坚持走下去。 “这个夏夜,有你在身边当然笑了,不然怎么样呢,我就是幸福啊!”我自信地说到, “那我要陪你走过余生的所有夏夜,就算笑也会变腻歪的吧!”她这样一说,我突然就感觉不好,像是故意说到,因为我感觉她现在的气还没有消,所以一定要注意说话, “没事,只要你在我就笑,永远不会不喜欢的,喜欢我就会一直都喜欢”,我忽然跑到她的面前认真的说到, “好了,知道了,我是不会看错人的”,然后就是我们两个人哈哈大笑着。 “冬冬,你看谁来了,还认识他吗?”一进屋子,她就抱着冬冬出来了,一开始冬冬对于我无动于衷,随后才温柔的在我的身边走来走去,喵了一顿,可能是一年没见,就连冬冬也差点忘了我吧! “你看你,冬冬怎么这么胖了,都是你给惯的”,我笑着看了看东东消失在拐角的背影说到, “你还说呢,这一年也不联系我,我怕你会忘了我,所以每当看看东东的时候就会想你,如果不给东东吃的好一点,你会说我没有照顾好她的”,她有点埋怨的说到,这确实怪我,幸好有些事情不曾发生,不然我就会后悔一辈子的。 “哦,那我以后不会这样了,去哪里我都会带着你总行了吧!”我这样说到,希望可以给她一点安慰。 “嗯,说话算话”,我重重点了点头。 现在的一天感觉过得很快,一不小心就又黑天了,我和她还是照常走在这个夜里, “对了,一直没有问你梦想是什么,说说看”,我突然意识到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连她的梦想都不知道那可麻烦了,希望可以一起去实现。 她想了一会儿,我的指尖不经意划过她柔顺的头发,长头发,也一直都是我喜欢的,所以也一直希望留一个长发,看着她的长发还有点羡慕。 “我想要一座大的百合园,然后还有一座白色的房子,我来当公主,你就当捡花的,陪在我的身边”,听到她说这句话,我就愣了,总感觉在哪里听到过,拥有同样的梦想,思绪在脑子里不停地翻找,终于又找到了少女阿离的影子,和她是一个梦想,原来我会遇到第二个少女阿离。 原来每一次的遇见都不是偶然的,因为在她的身上能找到自己过去的影子,这或许是注定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有时候想想还是挺有道理的。 “那好啊!我们一起努力一定会有一个大的百合花园的”,我有信心地说到, 自从有了第一次承诺以后没有一起实现,往后剩下的承诺没有把握做到的,就不会轻易的送给人的,不然自己也会看不起自己,没有做到,失信于自己。 我和她都帮助对方摆脱了各自的孤独,可是我们又要一起面对共同的孤独,不论是贫穷还是富有,能一直陪在你的身边不离不弃的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相信这也是爱的考验,所以现在又要找回爱本来美好的颜色,上天给予的本来美好的颜色。 我和她都有靠着自己活下去的心情,大概就是我们两从猫东东那里探知来的哲学吧! 虽然孤独却自由,虽然冗长,却也轻盈,我们依旧追求着神秘的世界,一起走过最美的时光,春阳的芬芳,夏日的热烈,秋日的静美,冬阳的柔暖,这些都是我们一起走过的,就连时间都无法抹去的痕迹,对于我们就是最好的见证,我和她,和小猫东东,一起编织着多彩的生活梦。 我们一起跑步,有时候冬冬也跟着,可是因为她这一年里照顾的太好了,变得胖了,所以也就变得懒惰了,只会呆在原地等着我们回来。 这样的日子虽然慢了一点,但是却是最好的方法去追寻爱的足迹,当在自己独一无二的世界里得到了满足,就会又回到这个世界消耗着,这样不断地往返于梦和现实,倒是最好的选择了。 “唉,你说猫会不会能看见未来的,你不是说猫是最神秘和灵动的动物吗?”一天她抱着冬冬这样说到, “对啊,猫同时拥有温驯和神秘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所以自然的神秘的,对于无聊未来吗,或许还真能,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我模糊又模糊地解释道, “那不是和没说一样嘛!”她噘着嘴说到,我也笑了笑。 有时候工作很累,就想做一只懒洋洋的猫,瘫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浪费时光,自我治愈。 人生路上的所有困难,说到底,还是不得不靠自己勇敢的走下去,而所有勇于承担自己、并且用力生活的人,都值得遇到一只好运的猫。 它可以陪伴你、抚慰你、引导你,走向更好的人生,而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出现转机的可能,有时候我也会把她当成我的“小猫咪”,那么我的身边就有两只猫了,会更加幸福的。 对人类来说,猫的存在本身,就是好运的象征。 有时候,一天早上醒来,发现猫不见了,我的整颗心都会变得空荡荡,当我听到猫的叫声又会瞬间安心了,还能听到厨房里美妙的声音,现在真的什么都不缺了,真的别无他求了。 “你看,那边的白云一层叠着一层,像是楼梯一样的”,今天她挽着我的手看着天空说到, “是啊!像是百合花”,我也说到, “没错,我的梦想实现了。”我和她都幸福的笑了笑。 神秘的蓝鲸朋友 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要走出去生活了十几年土地,前往未知的世界。 选择一个地方,也没什么特别坚定的理由,对于未来也一无所知的,先是上学,后来工作,却没有想过要在这里待下去,有了这样的想法,也是遇到她以后才出现的,现在我才隐约觉得,来到这里是有理由的,所以还要自己去找,在这里生活下去的意义,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自然的有理由的。 只是后来在查看地图的时候,突然从心底生出一种感觉,认为这里就像是自己该去的地方,我将这个地方看了好几次,越看越觉得那就是理所应当去的地方,并且一定要抵达的地方。 那里离着我出生的地方很远,大海把我熟悉的地方和不熟悉的地方给隔开了,让那片远方成为一个远在天涯的孤独的梦境,这样的地方让我心驰神往,我渴望踏上那片我从未去过的土地,自己渴望在哪里孤独看海,仿佛生命又重新来过一次,以前的错误和迷失不再有下一次,所以充满了希望,有信心塑造一个全新的自己。 在陌生的城市里,我可能去到各个角落,一切我想去地方,当自己的脚喊着累的时候,终于回到了住处,一头栽倒在床上,没有了任何的幻想,只想好好地睡一觉,在她之前的我一个人,是没有太大的热情的,每天都在恍恍惚惚里度过的,就连自己喜欢的也懒得去做,没有什么是让我感兴趣的,在日记里我写到:自己孤独的就像被丢进大里的一粒沙子,四面笼罩着茫然的波涛,无拘无束,却也寂寞茫然。 这样的状态无时无刻不让我慌张,恐慌,可是却也手足无措,什么都不想做,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仿佛所有的精神都被吞噬了一般,所以才比以前更加向往那个地方。 我想在那个地方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一张床,我自己都没想到会用鲜花装扮床的四周,做事也有了足够的耐心,一步一步前进,从不觉得这是煎熬,自己想要去的地方,一条路走到黑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抱怨的,也许走了这么长的时间,就为了一滴晨起的露珠,当自己的手指间触到水珠的那一瞬间的,凉透全身的感觉,也就满足了,为了夏日一瞬间的清凉而走了一夜,也无所谓,终于回到住处,也不会栽倒在床上就睡,总要回想刚才发生了什么,然后才能睡觉了。 越过了高山和密林,我见到了大海,捡起一块石子,扔进去,能听到海水“噗通”的一声,还能看到溅起的水滴,可是却不知道石子要经过多深的海到达海底,也不知道具体的时间。 或许我们也会为了无能为力的事情而感叹伤心,其实仔细想想,生活的压力也就那些,有好多的压力都是自己给的,一点可以,两点可以,但是三点就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围,反而会不好,这样只会把自己推进绝望的幽谷,进去简单,出来可就难了。 “喂,朋友,我们又见面了,最近可好,看你好像又迷失了”, 正在我感觉无能为力的时候,又听到了一直在梦里听到的声音,那声音旷远悠长,像是从天边而来,又回到天边去,最后终于在这大海面上见到了他。 “唉,是你啊!蓝鲸朋友,好久不见啊!你怎么会在这里呢?”我好奇地问到, “因为只要你来到海边,你的感觉我就能都感觉的到,现在你需要我的帮助不是吗?”听到他说的话,也确实现在需要帮助,我需要一个激扬的浪花快速打破这沉默的世界,这样的时候我一秒都不想多待。 “看你的样子,又是这个忧愁的样子,你应该去海里游个泳了,走吧!”说完蓝鲸在海里来了一次跳跃,然后又回来, “快下来吧!这里清凉的很,只要你敢跳下来,你就能找到你想要的答案”,我还是坐在岸边无动于衷,当听到答案这两个字的时候,也才抬起头看了一眼,看了一下蓝色的海水,想都没想就跳了下去,由于事发突然,连蓝鲸都没有反应过来。 闭着眼滑落到海面,想想中的身子跌向海水时候的滔天巨浪没有看到,连声音也没有,不知道闭眼多长时间了,终于睁开了,看着蓝色的地方才知道是在蓝鲸的背上, “这就对了嘛!你缺少的就是刚才什么都不怕的劲头,你要重新点燃激情,不要总是在平淡里绝望,你想想还有梦想,还有远方,还有你即将遇到的她,就在这个城市,既然来了,就要勇敢接受这里的一切,你以为生活都这么简单吗?”他不紧不慢地说着,这像是遇见未来的话吗?我忙问, “你是说,我的未来很美好,不会这么孤单吗?你怎么会知道,你还知道什么都告诉我吧!”听到这我突然就来了兴趣,你怎么知道的呢? “哦,没事,我就是随便说说,只要你勇敢走下去,就一定能有自己的欢笑,知道吗?”蓝鲸像是一个大人一样告诉着我,我就不住的点头, “哦,那好吧!是不是我总能见到你呢?我又为什么来这海里呢?” 这个要问你自己了,是你要来的,可不管我的事情,这里有你要的答案,所以你就来了,没有什么理由,就像你将要去的地方,本来就是要去的,没有什么原因,因为你会出现在这里。 “喂,前面有好多的鲨鱼啊!要不我们绕路走吧!”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嬉戏的鲨鱼群,感觉有些可怕了,这要是打起来跑都跑不掉啊! “绕路?没有的事情,我要飞过去,你看好了”,接着大海面突然卷起来大浪,像是海中龙卷风一样,蓄满了力,然后跟随着海浪直接就飞过了鲨鱼群过去了,我都惊呆了,鲨鱼们也惊呆了,从没看见这么好看的表演, “哇,你真厉害,你是怎么做到的?这么厉害”,我不由得赞叹道, “你看这鲨鱼群像不像你现在的生活,而海水就如同你一样沉默,还有沉默的你,每次只有用尽全力才能越过每一个鲨鱼群,每次你都掉在鲨鱼群的中间,肯定是逃不掉的,记住,飞跃鲨鱼群的头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体验,一旦飞跃过,你就已经不是原来的你了”,听着蓝鲸说的话,感觉非常有道理,每次都要全力向前才行啊,这样才不会总是被迷失困扰,这样才能找到出口。 “给你,这是一张海底宝藏地图,我们一起去探险吧,这样的生活才有意思”,我手里多了一张蔚蓝色的地图,上面一条条曲线不知道要通到哪里去,一听到冒险应该很有意思的,所以就去一次也没有关系。 “好,那我们就去探险吧!反正现在也没事,就这样了,对了还能再飞一次吗?这样飞翔感觉可真好”, “哎呦,都说了,刚才我可是拼尽全力才越过去的,所以也需要时间去休息吧!这都不懂”,蓝鲸无奈地说到, “那好吧!我知道了,我们就慢慢地走吧!”我也同样说到。 前面是一个小岛,长着很大的树,一看就是海中神秘的小岛,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消失在这海面,又会重新出现在别的地方,如此神秘。 鲨鱼群看到飞了过去,也很快消散了,没有追来,幸好没有追来,不然又要跑了。 “行了,今天的时间到了,明天我再来找你吧!”说完,眼前就又一片漆黑了,然后醒来的时候就到了岸边,从此,感觉生活开明了许多,一事都不想做的惶惶然状态也没了,总的来说还是要好些蓝鲸朋友,总在我需要帮忙的时候出现,真好。 “喂,大懒虫起床了,一起去跑步了,还说你跑步比我厉害,真的是不知道吹牛两个字怎么写啊!喂,开门听见了吗?”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睡了过去,这次醒来是被她给吵醒的,一看表白五点多, “来了,来了,就不能让我多睡一会儿嘛”,说着这话,再想起刚才的情景感觉像是到过了仙境,真实而又梦幻,印象最深的就是鲨鱼群了, “喂,还在睡啊!你不知道约定好今天一起跑步的嘛,我早起来了,看你没来一定又在偷懒了”,她一进来就气哄哄的说到,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我一眼就看到了她的短袖上,居然是,居然是一个蓝鲸的图案,我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这是巧合吗? “喂,你个大色狼往哪里看呢,转过头去,你真是讨厌死了”,可能我震惊了一下,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所以我很快就转过头去, “没,没有,我是看你短袖上的蓝鲸,真好看”,我轻轻地说到, “真的吗?行了你转过头来吧!怎么样昨天刚买的短袖,好不好看,蓝鲸可不可爱”,她也转变的快,刚才还大色狼呢,现在又转圈让我看,不过我是真的在看蓝鲸,这可不是梦境, “好看,真的好看,也真像”,我轻声自语道。 等等,我突然想到蓝鲸的话,会遇到一个女孩,难道她就是我的那个女孩吗?看来这蓝鲸真的什么都知道吧! 月 当,从远方听到一声草原狼叫声的时候,一声马嘶鸣声的时候,低低的草地,才知道又回到了这个草原上,一阵草原风吹来,这时“自由”二字会不由分说地从脑海里蹦出来,终于自由了,在自己还没完全理解自由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彻底拥有了自由,要比别人幸运多了。 对于我来说,生活在草原上就是自由的象征,我渴望在这里跑步,随着无处不在的风,随着远处吃草的牛儿羊儿,随着天地间不断向前的奔跑者,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和自由,当然如果她陪在身边就更好了。 在这里没有了在大都市里迷失的烦恼,也不用原始地和到达地来回往返,好像换了一个地方,一切担心的问题又都不存在了,突然,感觉眼前的迷之森林变成了草原了,一望无际的开阔了许多,也不像以前生活那么狭窄了,不过新的问题也来了。 看着这些东西“孤独”二字也不由分说跳了出来,虽然旷远美妙,但也会感觉空旷无比,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会出现相应的问题,即便是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地方也一样,所以只是时间的问题,所以说我们不是在整理行囊中,就是在去往下一个地方的路上。 “嗨,小伙子回来了,真的是一个月不见了,还挺想念你的,怎么样这几天旅途劳顿了吧!” 这是一个蒙古大叔,为人善良敦厚,而且身体看起来比我要威猛高大许多,不要看外形这么粗狂,但是和大叔接触久了,就会感觉有种被表面欺骗的感觉,因为大叔真的很温柔体贴。 一身蒙古族特有的服饰,草原的风格感觉立马扑面而来,这就是自由吧!还留着一个长的辫子,还留着想要剃干净,却没有剃干净的胡子,是特有的标志,经常会去我们那里送点生活用品,所以还是挺熟悉的。 人们经常会上山给我们新鲜的蔬菜和水果,还有新鲜的牛奶和羊奶,有了人民的陪伴,还有这么多细心的照料,每次回到这边防营,都感觉回家一样,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嗨,阿依玛大叔你好,是啊!离开一个月了我也挺想念大家的,所以就回来了,放心,旅途不累,走走更健康嘛!” 看着阿依玛大叔从远处骑马而来,很快就下了马,一看是我热情地说到,我就放下手提包,爽朗地说了起来。 在市里火车站下了车要自己打一辆车送到城市郊区,然后经过一片森林,走一段路才能看到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如果运气好呢,会遇到蒙古的人民,看着你穿着军服总会很热心的送你到达边防营驻扎的山下的草原。 我这是走到了草原才看到的阿依玛大叔,欣赏了一路的风景,倒也轻松自我陶醉其中,有碧绿的草地,还有远处高高的雪山,仿佛夏天和冬天同时存在在这里,所以很美,美得很。 记得之前刚来到这蒙古的时候,有一次特意跑到山下的通讯连去给家里打个电话,问问最近的情况怎么样了,前几次打是奶奶接的电话,这一次是妈妈接的电话,转眼已经有快两年没有回家了,这对于刚刚意识到的我,还是感觉不可思议的, 记得之前妈妈说:“你啊!小不点快长大吧!好出去看看世界是什么样子的,省得每天都气我了,你看衣服也不自己洗,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妈妈早就回做饭了”,妈妈微笑的说到,像是在生气,其实,并不是在生气。 “好了,妈妈我知道了,下次我一定自己洗,可以吧!我去玩会会了,还有要出去早了呢,我现在还是小孩子呢”,说完就跑了出去,但是跑出去,因为还有最后一句话要说就又跑了回来,那时候写完作业只要一有时间就跑出去了,所谓的快乐,大概就是没心没肺,什么都不管吧!不懂得考虑爸妈,爸妈爷爷奶奶也惯着你,疼着你,所以你才有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时间都去了哪里呢??我一直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可是一直没有找到,童年的时光,仿佛就在昨天,可是一转眼就长大了,之前遥不可及的离家远行,也已经早就开始了,我也已经不再是那个懵懂无知的少年郎了,而是背负使命,身兼肩责任与国家的勇敢的边防战士。 “喂,是谁啊?”妈妈那边传来声音,我却不知道该如何说话了,因为除了在电话里说话以外,已经不知道该说那一句话好了,所以每次都是停顿了一下才说到, “是不是悦悦啊!儿子,最近还好吗?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和大家一定要团结一致啊!”和奶奶一样,妈妈也说了这样类似的话,每次听了都很感动,听声音我还以为是奶奶呢,没想到这次居然是妈妈, “喂,妈,是我,我很好,您不用担心,我们这里可好了,每个人都很可爱呢,对了家里还好吗?爷爷奶奶呢?”虽然之前打过电话,但是还是一样的担心,只要没事就感觉很好了,在这里也安心了,在这里也很少想家的,只是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偶尔想一次家,倒是成了在这里坚持下去的动力。 “唉,好儿子,家里一切都好,你不用担心,安心在那里就行了,我们都为你自豪呢”,妈妈说着就高兴了起来,话题也打开了,现在才感觉揪着的心放松了一下, “那就好,那就好,我这边也很好您们就放心吧!”我轻松地说到,尽量不会让家里担心, “哦,对了,儿子,你奶奶说,好久没有看到你的样子了,能不能给寄一张照片回家,当然要是不行的话就……”,我赶紧打断了妈妈的说话,虽然妈妈说的很慢,但我知道是什么意思, “可以啊!放心吧妈妈,告诉奶奶,过几天我就给寄家去,放心吧,方便”,我急忙说到,也是,这么久都没有见到我了,特别是对于奶奶年纪大了,对于我这个孙子的思念也与日俱增,我又不能陪在她她老人家身边,难免成了一个对自己失望的事情。 “行,那就这样,妈就不打扰你了,还有什么事情吗?”妈妈说到, “没事了,只要家里好就行,帮我跟奶奶问个好就行了,那我挂电话了”,我也说到, “行,那就挂吧!”嘟嘟嘟嘟的声音传来,就放下了电话,走了出去。 家里边, “唉,这孩子感觉昨天啊还是在你周围乱跑的孩子,这一转眼就长大了离开了,看来我们也真的是老了”奶奶不由得感叹了一声,时间过得确实是挺快的,快得还没有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走远了,自己也老了。 “唉,谁说不是呢,不过人在年轻的时候总要出去走走才好,况且悦悦在部队当兵,是对他的一次千载难逢的成长锻炼的机会,所以啊,我们就只能顺其自然吧,又不是不回来了,我们能做的就只有默默支持他,是吧妈”,妈妈安慰奶奶说到,奶奶也笑了笑,开朗了许多,爷爷和爸爸也笑了。 我这边, “没事就好,我也就放心了”,自己对自己说了这样的一段话,太好了。 记得这次寄了两张照片,一个是在一次雪山下照的,一次是和战友一起照的,都挺帅的。 这一次离开营部一个月,是被借调到了团里,因为路途较远,离开一个月感觉像是很长的时间一样,不过即便是这样,只要一闻到这草原的气息,就会瞬间找到归属感,这是一种很放心的家的归属感,让我安心安静,倒不觉得边关像是古诗里那样寂寞,生活反而丰富无比。 “走吧!大叔骑马带你过去吧!可别累到了,你还年轻”,阿依玛大叔亲热的说到,每次见到我都很热情,让我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况且我的性格属于独立型的,不太愿意得到谁的帮助,只要能自己解决的就不会麻烦别人。 “不用了,大叔,您忙吧!都快到了,我自己再走几步就到了,大叔您忙去吧!”我还是委婉拒绝了, “行吧!那大叔就先走了”,说着阿依玛大叔骑上马就走了,看着马的背影,一种原始的自由气息更加浓烈了,而且在这里我可以很快找到一个真实的自己,一切都是全新的,对于我的成长可以说是影响很大,勇敢坚强有耐心,有强烈的责任感,这对于以前的我想都想不到。 在草原上听到远处狼的叫声,一开始是很害怕的,不过待久了就习惯了,现在每次入睡听不到狼的叫声还睡不着呢,不知不觉中还真把自己当成了草原人了,感觉有些高兴。 走过熟悉的草原,上山有人在山脚下值班,所以想要上去到营部宿舍,还是要经过这里, “呦,大学生回来了,这一个月过的还真快啊!怎么样还是团里好吧!”一拐进转角就听到这个小宋说到,他现在是山下的值班班长了,所以我也要行礼,一个标准的敬礼, “班长好,是啊一个月过的真快,不过我还是想念大家啊!”我热情的说到, “你看,你看,还是人家大学生会说话吧,再看看你们俩说话没有一点水平,值完班给我到学习室学习去”,这个小宋班长看着每天嘻嘻哈哈的,只要一想到事情就会马上去做,一脸的严肃,所以说对于这个班长还是挺佩服的, “是,我们一会儿就去”,其他两个兄弟无奈的说到, “行了,班长那我先上去了,告诉连长一声”,我感觉有点累了,想快点上去, “行了,走吧!注意脚下”,因为这路上都是石子,一不小心就会滑下来, “行,知道了谢谢班长”,接着我就上去了,看着周围的美景,不觉心旷神怡的,我们这座小山不高,却也不小,有森林,环境非常的好。 一转眼又晚上了,现在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自己看看月,感觉从来没有这么明亮过,而且这么接近过,不知不觉中又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和连长说了一下就回到了宿舍,睡了一觉,一睁开眼睛又晚上了,今天的夜里值班是大宋班长去的,估计明天就要轮到我了,所以今晚还能看看月亮,平时忙得时候就没有这样的心情了,总是倒头就睡,这边疆月很美啊! 对了,我们营里,有两个人的名字是一样的,所以才有了大宋班长和小宋班长的称呼。 狼人罗斯特 浩浩荡荡的一群动物都出去了,看着两个猿大哥也出去了,我当然也跟着出去了,在出去宫殿的一瞬间,里面的萤火光亮就熄灭了,说好的萤火表演也泡汤了,不过话说狼人,除了在动画片里见过,到没有真的见过。 “喂,猿大哥,这个森林不都是咱家的嘛,怎么还有动物敢来进攻,还是什么狼人”,我好奇的问到,因为我还不了解这里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 “你以为萤火之森是你家的,你说了算啊,萤火之森分为东西南北四大家族呢,我们这边是南边,知道吗?”猿大哥不屑的看了我一眼,我也不知道啊! “哦,原来是这样啊!一个森林还分东西南北,魔域也是有自己的领地之说的”,我有些明白地说到, “没错,你以为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在这里是靠实力说话的世界,为了利益,谁会同情别人呢”,这个猿大哥颇有感触地说到,也是,在这里除了一个族之外,各个种族之间就是对立的状态,为了领地,为了各样的资源。 通背金刚大王看着身形高大,不过速度却也不慢,在前面领着众多的动物开始到森林边缘处,从远处就能听到狼的叫声,似乎像是有魔力,让人产生服从的态度,可以控制心智,一些低阶魔兽可能很容易被控制,像通背金刚大王就没事,一声吼叫,连黑气都散了,在身边的动物也瞬间清明了许多,摆脱了这魔性的狼的叫声,不过却也发出人的叫声,不愧是狼人,兼具狼和人的特点。 很快的就到了森林边缘处,通背金刚大王一下子就跳了过去, “你个小狼人是不想活了是吧!非要来找我的麻烦”,通背金刚大王大声带点不屑地说到,不过脸上也有点凝重的神色,因为狼人既然能在森林北面称王那就是有实力的,只是各有各的能力罢了。 “小猴子,别以为你的防御坚不可破,我的利爪也不是说着玩的,这次一定把你撕碎,你的地盘就是我的了”,其中一个狼人露出尖牙利爪恶狠狠的说到, “你个小狼还不配和我说话,叫你们大王罗斯特出来,老子要亲自打败他”,通背金刚大王更是看都没看一眼就说到,完全没有将这个小狼人放在眼里,也不需要放在眼里,实力太低了, “你,你……,行,看我不把你……”,这个小狼人气结,愣是结结巴巴说了几个字,这个小狼人正准备出手呢,一个威严的声音响了起来,像是狼叫又像是人在说话, “退下,三弟,你不是这位大王的对手,还不赶快道歉,要不回去以后看我怎么处置你,居然越级说话”,随后一阵黑影出现,然后出现了一个高大的狼人,能被称之为大哥,一定就是比别人高的, “是,大哥,可是……”,小狼人还是不服的解释道,可是还是被这个大哥给打断了, “退下,没听见吗?赶快道歉”,狼人罗斯特催促道, “对不起大王,您大人有大量,我错了”,小狼人耷拉着耳朵,然后低头道歉道, “行了,我是不会和小孩子一般计较的,走吧!”接着小狼人就退下了,恶狠狠看了通背金刚大王一眼,随后看到了我,因为我是人类很显眼, “对不起啊,通背老兄,管教不严,失礼了”,狼人罗斯特看似诚恳地说到,实则还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呢,或许狼的狡猾就是这样吧,都打到人家门口了,还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反而质问对方,像是善良狼,却凶狠无比。 狼人罗斯特比身后的狼人都要高大许多,一个大大黑色披风上面写了一个很难看的“狼”字,而且耳朵上有两个很大的耳环,看着就是很狂野的外表,是站立行走的,不像身后的小狼有的站立着,有的还四脚着地,像是普通的狼一样,可能是还没有完全进化成狼人吧! “行了,你个小狼人心里想什么我还不知道吗,别假惺惺的了,你不累嘛,都带着你的狼人来攻打我南部森林了,还这么能装”,通背金刚大王还是不屑地说到,不过这个狼人罗斯特和自己一样都被称作大王,就一定有自己的能力,而且敢攻打南部森林就一定是有准备的, “行,既然老兄你都这么说了,那怎么比吧!”狼人罗斯特终于露出了野心,开始毫不掩饰地说到。 南部森林这边一帮金刚,北部森林一群狼,这是要大战的意思,我就躲在后面听着他们两个人说话,都在试探着对方,大王手下更是想要痛痛快快的打一场,不过大王之间总有自己的方法, “那就老规矩吧,只要你能打赢我南部森林我送给你,如果还是打不赢,那就日后再战,你看如何,手下都是无辜的,我不想他们受到伤害”,之所以都愿意来南部森林都是因为通背金刚大王的仁慈宽厚,反正没听说过有动物要去北部森林的,完全不太平, “行,小的们都退回后,免得伤着你们”,狼人罗斯特往后一看说到,瞬间动物们就都退了很远了, “你们也是”,通背金刚大王命令道, “可是大王,我们不能退,我们不能留您在这里,万一有危险我们也可以帮助你一下”,同样的收下,差距就太大了,通背金刚大王这边愿意生死共同站在一起,而狼人那边说退就退了,没有丝毫的问题,这就说明两个大王的个性了,一个重情重义,热爱自己的动物,一个凶狠没有任何情义可讲。 “都说了退下,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你们过来了就是送死,我也不敢保证一定能打过这个小狼人,如果我一旦……,你就带着所有的动物跑向这个山洞,里面是安全的”,我正坐在地上看着,突然脑子里就出现了通背金刚大王的声音,我就蒙了,这是怎么回事呢,然后我的脑子里又出现了一张萤火之森的地图,很清楚的记载着哪里是出口,哪里可以去到哪里,这是什么东西,我也不会,当通背金刚大王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的时候,我就点了点头,通背金刚大王说的那个山洞就在地图的红点出。 这就是大王之间的差距,通背金刚大王为收下找好了出路,只有他们能逃走,自己就无所谓了,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可见这通背金刚大王是可以依靠的。 正在这时我看到狼人罗斯特的眼光也跟了过来狠狠地盯着我看,这目光像是能看透你的内心一样,很有穿透力, “喂,小子,不要看这个家伙的眼睛,否则你就会被他给控制的”,我的脑子里又出现了通背金刚大王的声音,瞬间清明多了,我都不知道刚才自己要去做什么,从身体深处突然涌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带动我的全身走,不受自己控制,幸好有通背金刚大王的提醒,不然真的就被控制了。 可见,在这种可怕的魔兽面前,我毫无还手之力,被控制很真正常的事情,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的力量型魔兽,一个是攻击性魔兽,一个在于防御加进攻,一个在于进攻,能观看到这样的对战,对于我也是有很大的好处的,最起码知道这样的高级性的打斗都是具备了怎样的力量的,以此来估计自己的实力,不及格就是不及格,连靠近都不可能。 随后,通背金刚大王这边收下也后退了, “哦,金刚老兄,怎么还请来人类的高手助阵了,不过我怎么感觉太弱了,这个小小的人类的实力可不怎么样,这可不行啊!”狼人罗斯特看着通背金刚大王一边舔着狼爪,一边说到,看到了我, “你错了,他只是无意间闯入这里的,我和他并不认识,之所以会在我这里,就算是旅行吧!”通背金刚大王学着在人类世界的话说到,一副无所谓地说到, “旅行???什么是旅行啊!能吃吗?”狼人罗斯特突然说到, “笨蛋,这都不知道,就是到我这里来玩的”,通背金刚大王大骂了一句,然后说到,我也笑了,这个狼人罗斯特感觉还不如个小孩子,通背金刚大王更是哈哈大笑,让罗斯特身后的小看人都捂着耳朵,出现痛苦的样子,看来是这笑声也具有攻击力, “我知道你跟随那个人去过人类的世界,说的是那里的话,我不懂,所以你也不用嘲笑我”,狼人罗斯特想要生气,不过还是云淡风轻地说到,狼爪一挥,声音就没有了,像是被化解了, “我就是用你听不懂的话骂你,你能拿我怎么办?”通背金刚大王突然转变风格调皮地说到,这让我也是没有想到的,可能是想缓解尴尬的气氛吧! 其实,他们两个魔兽的较量已经开始了,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 “行了,本王没有功夫和你打口舌之争,既然是挑战,那就开始吧!”狼人罗斯特终于被通背金刚大王弄得失去耐心了,想要开始打了。 “哦,你就不怕我的实力比你强吗?毕竟我可是跟随着他一起磨砺的,他的实力你应该清楚吧!想要杀你一个小狼人,不费吹灰之力”,通背金刚大王突然说到,狼人罗斯特突然就把攻击的架势收了回去,一听到这个人颜色瞬间就害怕了起来,因为他知道这个人的恐怖,不然也不会这么想要得到南部森林,因为狼人罗斯特认为这个人一定给通背金刚大王留下了什么,一旦自己得到就可以实力大增,到时候统一整个萤火之森也没问题了。 “哼,你不要吓我,你又不是他,只是跟着他一起闯荡过而已如果是五百年前的你,我定不敢过来,现在是五百年以后了,你已经老了”,狼人罗斯特突然说到, “那就看看吧!到底是不是老了”,这时通背金刚大王就要出手了。 青春往事 “呜,呜,呜”,起床号响了,赶紧穿衣服,到外面集合,准备今天的早操跑步,一看时间还没有到五点,很快大家集合完毕, “报告连长,一二三班集合完毕,请指示”,我们的排长姓刘,是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个子,是刚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据说不在优美的平原待着,偏偏想要来到这边境看看,没有理由,就是想过来看看,虽然他这么说,但是这里可不好待着,随时都会有高原反应,比平原要困难的多,特别是到了冬天更是困难重重。 “请稍息,讲一下,请稍息”,然后一个军礼,就开始讲话, “首先我们进行跑步,跑完步迅速整理内务,然后开饭,悦悦你跑完步整理完内务,就去炊事班帮忙吧,你赵班长休假了,你就先到炊事班,帮你宋班长的忙”,连长这么说到, “是,连长”,我声音洪亮地说到, “行,下面,我带领大家跑步,向右转,起步跑”,然后就跑了,连长姓李,据说是从团部调过来的,据说出身于警卫连,有着很好的军事素养,一来就很快融入了我们这个集体。 跑步的路段是从上面往下面跑的,路上的石子较多,所以要时刻注意脚下,不然就会因为一个人打乱所人的跑步节奏,这就有些不好意思了,然后从山上一直跑到平原,早晨看着草原觉得有力量了许多,从远远的看就能看到放马的人,这样的美景就连跑步也成了绝美的享受,所以一直以来坚持的跑步终于有了更大的意义了。 “一,二,一,一,二,一”,按照节奏跑着,能看到有牧羊人在旁边打着招呼,我们只能笑一笑,过去了,只有连长点了点头,有羊儿“咩咩”的声音,觉得跑步都是有韵味的,有羊儿牛儿的加油,那说明跑的姿态优美啊!还有打着勇气,当把事情当成了享受就觉得很快乐了,这是我的一大收获。 “跑到前面的岩石就往回跑,刘排长你带着跑回去直接解散就行了,我去哨所看看”,连长说到, “是,连长”,然后就分成了两波人,连长一个人朝着哨所的方向去了,在高原上跑步是很锻炼人的,必须保持每一口呼吸的量,太少了喘不过气来,太多了就感觉很用力,这样就会打乱呼吸的节奏,所以说在这里跑步也是技术活。 记得,刚来到内蒙古高原的时候,就是不适应高原缺氧的环境,总觉得心闷,头晕,每天都是恍惚之中度过,经过医务室的休息算是好了一些,不过还是觉得不行,几个人就把我送到了山下牧民家里,一说情况牧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所以特意制作了炒酸奶,就是牛奶直接发酵成酸奶,然后炒制的,据说对于高原反应有很好的缓解作用,我喝了一口,呆了一个晚上确实减轻了不少的痛感,也觉得不那么晕头转向的了,就开始了漫长的高原适应过程。 可见在很多年前就有了这样的方法,是对于外面士兵来到这里不适应而发明的缓解的方法,所以对于人民的帮助,应该是从心的帮助,也说明我们一起生活的很好,虽然我们的生活环境不同,但是只要到了草原就会被热情拥抱,迅速有了归属感。 “行了,大家解散,各自做自己的事情去吧!”很快又跑了回来,各自整理自己的内务,整理完了以后,我就跑到宿舍旁边的炊事班了, “宋班长好”,我进去看到宋班长正在下面条,还炒了几个小菜,早上的温度是凉爽的,所以我很享受这样短暂的时光,不过一进炊事班就感觉像是到了中午了,有点热, “来,小悦悦,你去把白菜给切了,切成小块,然后打几个鸡蛋”,忙活中宋爆班长吩咐道, “好的,看我的吧!”切菜我可是早就把自己的刀法给练出来了,因为喜欢自己捣鼓美食,所以不知不觉中就练了出来, “呵,小子刀功不错嘛,跟谁说的,像是那个名厨教你的吧!你说你师傅叫什么名字,我也许知道”,宋班长看到刀功不由得来了兴趣了,而且一眼就看出是跟着师傅学过几天,那是没有入伍以前的了,在暑假做过短工在酒店后厨,跟着大师傅学了几招,不过大多数还是自己练出来的,特别是切东西的时候,自己常常喜欢创新的切法,也有意在练习这方面的东西。 “没有,有时就是在家里瞎鼓捣,所以有了一点基础,记得我还看书学习刀法呢,结果都太难了,所以还是自己练习比较好”,我也实话实说到, “可以啊小子,大学生出身,还深藏不漏,不简单啊!” “没有,没有,就是略懂而已,哪有宋班长你手艺高超啊!”我说到, “嗯,你小子会说话,越来越喜欢你了”, “唉,班长,我可是男的,你可不能喜欢我”,我说完我和宋班长都笑了起来,仿佛要一口吞掉厨房里的热气。 宋班长是一个圆形的脸,而且有些胖,有一个不打不小的肚子一看外貌就感觉是一个很可爱的人,有点像是个熊的脸,胖嘟嘟的所以,每次有人来检查都会和宋班长开玩笑,有时候我也喜欢开玩笑,不过只是简单的玩笑罢了,倒是让日子感觉丰富了一些。 大宋班长就是我们这个可爱的炊事班长,小宋班长就是值班班长,各自负责自己的岗位,而且两个人长的有些相像,不过小宋班长是标准身材,也比大宋班长高一点。 自从来到军营发现自己的才能完全发挥了出来,从来没见过任何大学比得上这军营大学的,只要你有才能总会让你发挥出来,比如我喜欢的做饭就到了炊事班,喜欢音乐就可以去团部学习,有时候还可以写写军歌什么的,可以在内部军报上发表,喜欢跑步,当然每天都跑,这是实现的最彻底的一个,所以越来越喜欢这里了,一不小心就从指尖溜走了两面。 早上有小米粥,有炝汤面条,炒了一盘土豆丝,炒了一盘白菜,炒了一盘鸡蛋,还有每人一盒牛奶,早餐营养挺丰富的,每天都不会重样,这也多亏了山下牧民的资助,我们这里物资是运送不到的,所以这些东西都要自己解决才行,算是一个困难的一面吧! 不知道连长什么时候从哨所回来了,正好也开饭了, “走吧!悦悦,一起开饭了”, “嗯,好的,班长,走吧!”接着班长拉响了开饭铃声,大家又都集合起来了,站好了队列, “报告连长,连队开饭前集合完毕请指示”, “直接开饭”, “是,立正,向左转,齐步走,到门口自动解散”,然后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开始了吃饭,都笑哈哈的,吃饭仿佛是最开心的事情了, “对了,一会儿大家到政教室开会,是关于“青春军营”的主题教育活动,团部的命令刚刚送达”,连长突然想起一个事情来, “好的,我们吃完里就去”,接着大家说着有关青春的二三事情, “青春,早已经离我而去了,我都不知道把青春丢在哪里了”,大宋班长说到,只要他一说话总会让人发笑,成了我们连里的开心果一样的人物,所以大家也比逗他,总是笑笑,让人无语,脾气感觉特别的好。 “行了,老宋,你的青春啊就在做饭里,别找了,你每天都在青春里啊!”有一个班长接话到,是巡查班长,姓张,也爱和大宋班长开玩笑, “对啊,大家一会儿都说说自己的青春,自从来到军营以后有了多大的进步,大家都说说呗,平时没有时间说,正好借着这个机会了解一下大家的过去”,连长突然也说到, “嗯,好,一会儿大家都说啊!看看谁的青春更加美好吧!” “好啊!好啊!比较就比”,可能军人之间就是这样不服输的尽头,成了习惯了。 吃饭很快的,吃完了刷完碗就去了政教室,黑板上写着“青春军营”四个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青春时光,但是每个人的青春时光都不一样,所以一定要说一下,也有助于我们的思想发展,献身军营,无悔青春。 有一种青春叫军营,他就像一个大熔炉,把每个人擅长的地方发挥出来,融合在一起,大家的力量才是无限大的,大家一起学习,所以大家总能一起进步,大家一起训练,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这样的战友之间的感情是坚不可摧的,正是这样才会锻炼出一个勇敢坚韧,重情重义的合格军人。 不过说到青春,我很快就想到了叛逆的那段时间,那个时候自己还固执不懂事,什么都觉得自己是正确的,所以没有听爸爸的话,也是那段时间想要逃离原始地的重要原因,我没想到自己会去军营,也没想到自己会有点后悔那段时光,感觉那时候很傻,所以大学第一年感觉终于走了。 时间证明你的固执是错的,你不了解爸妈的苦心而已,直到到了军营里,我才深切感觉到了自己的错误,自己也开明了许多,一些过去的迷失也解开了,所以我很爱这里,每天都会努力向前奔跑。 青春往事(上集) “你走了就别回来,还跟我生气,哼”,随后随着门“咣当”一声关上了,我就甩门出去了,就像是从光明里走向了黑暗的境地,心里除了生气,还有失望不理解和不服气,背起背包就走了。 这是我听到爸爸在那一年里说的最后一句话,此后,我的大学生活就开始了,大学的第一年,一整年没有回家,是我最深刻的一年了,别人都是三五成群地走在街上,只有我自己一个人走在街上,一个人吃饭,婉拒了朋友的邀请,心孤独了就真的孤独了,就想自己待一会儿,深刻感受到了孤独的滋味,我想回家可是放不下面子,自己就死撑着,钱没了就自己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也让我有了深深的没有安全感,心彻底失去了自由,有些话只能自己和自己说,直到她的出现,我才渐渐又走回了光明里,并且捡到了一片绿叶。 “喂,放假了不回家干嘛呢,要不去我家吧,妈妈一听说我回去,给我做了好多好吃的呢”,我一个人坐在了咖啡店里,因为放假了没有几个同学,也没有点咖啡,就在玻璃边上,透过玻璃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发呆,就只是发呆,很是失望和伤心,就像是徘徊于堕落世界边缘的迷失的青春少年,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一直在寻找出口。 失望和伤心久了,就不想走出来了,对于一切仿佛都失去了兴趣,没有什么事情是想去做的,心跌入了无尽的黑暗深渊里,见不到光亮,现在什么东西事情都可以来了,因为自己不在乎现在的一切,不想走出去,只想一辈子呆在这里,因为没有什么事情是比现在还糟糕的事情,仿佛所有的心事都写在了脸上,活脱脱的一张苦瓜脸。 “哦,我打算过几天才回去呢,没事在这里先坐一会儿”, 其实,她的出现是让我有些意外的,我以为大家都走了呢,只剩下了我一个迷失的小孩在这里流浪,直到她的出现,说的这句话,我居然感到了自己是错的,努力想要寻求我到底哪里错的答案。 “行了,别装了,一张深沉的苦瓜脸,满脸的幽怨都写在了脸上,还想骗我,你根本就没有拿我当好朋友”,她说完话就转过头去不理我了,那时候她还是留的比较长的短发,还没到肩上,不过也差不多了,我真的不知道她会这样出现在我的生活里,由此,生活态度我也转变了很多,应该是完全转变了吧!遇到一个好女孩吧! “说吧!什么事情,是不是跟家里吵架了,你看你都多大了,还吵架,我们要学着理解爸妈一下,服务员两杯咖啡,多加糖,糖是甜食有助于改善不好的情绪”,说着她要了两杯咖啡, “嗯,是吵架了”,我点了点头说到,没做过多的解释,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像是看着白痴一样,我感觉是这样的,因为她笑了, “果然如此啊!什么时候啊!”她又问到, “暑假前”,我淡淡地说到, “什么,这么长时间了,这可不行啊!是你的错,要努力承认才行,这才是男子汉的作风嘛!”她突然站了起来说到,都惊呆了,小脸上, “没打过电话吧!你这几天赶快回家,你爸妈一定着急死了,暂时的赌气不算什么的”,她试着问了我,也确实如她所说,这几个月没没有打过一次电话,心里也在纠结到底应该怎样, “行了,我知道了,我想一个人静一会儿,你就先回去吧!”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说了,就随便下了逐客令,现在想想,有些后怕,幸好她的那一点坚持,才让我领略了不一样的风景,或许称之为迷失青春的转折,也未尝不可,所以在自己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出现了。 “你说让我走,我就走啊!我才不走呢,除非你答应我的邀请去我家一次才行”,她站起来气哄哄地说到,便不再搭理我,只等着我给一个明确的态度, “我去你家,得用什么身份呢,男朋友吗?还是同学,你要知道一个女孩子邀请一个男孩子去自己家里意味着什么”,我眯着眼说到,这可不是随便邀请的,一个女孩子邀请一个男孩子去自己家里,那在别人眼里,对于女孩来说,男孩一定是重要的,不然不会这样,即便是妈妈也会怀疑吧!因为了解自己的女儿, “男朋友?想得美,我就说是我最好的朋友不就行了,那还不简单,你别这样看我”,我双手托着腮看着她,现在和她说话我觉得心情好多了,因为心事终于说了出来了,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了,突然感觉有人陪着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啊!她突然跳起来抗议到,不过也没说不可以。 “好吧!那要去哪里呢?还是要坐车回家了”,我问到地点, “达州,万源,从成都大概需要五六个小时吧!”她想了想说到, “哦,还不太远,比我家近多了”,我感慨道,家里离得近也有近的好处,当然也有自己的难处。 “行了,快回宿舍看一下,准备一下,我们一会儿就走,让你看看我家的关系好不好”,她催促着我去收拾一下,我真的没想到自己还有这样一段奇妙的旅程,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见到了她的爸妈,现在想想是注定的,或许也是自己好运吧!总之现在想想都有些不可思议的。 “好好好,我马上去,你别着急啊!”说着我就跑了出去,心里的阴霾一下子散的差不多了,跑步也重新恢复了动力,感觉轻松自由了许多,或许是因为她吧! 回过头来仔细想想,和她认识居然这么长的时间了,只是从她出现在咖啡厅的时候才感觉她在自己心里的重量突然重了起来,身影也清晰了许多,不觉中想明白了很多的事情。 一个女孩子的出现,并且会逐渐爱上她,细细细细想想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反而是一点一滴地在叠加着,就像是艾菲尔铁塔都是一点一点才高大起来的。 她出现的时候正是自己最忧伤的时候,对的地点,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可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的,在必要的时候她给了我温暖,让我有了依靠,有了一点归属感,实在是难得,或许她就是来拯救我的女神,越想越觉得是这样。 其实,自己很害怕一不小心就陷入这深深的茫然之中,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要去哪里,犹如站在青春原野上的孤独的人,四周细雨纷飞,空无一人,自己渴望有人站出来,为自己撑起一把伞,和我一同分享这孤独的寂寞感,走入那原野深处,可惜的是,青春早已逝去,再也不会有人陪伴,再也不会有人为你弹琴唱歌,舞蹈一曲,再也不会有一个女孩轻柔的送上自己天使般的吻。 可是我还是没想到奇迹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就如同天使一般降临到我的世界,她就是那个天使,让我处于黑暗中徘徊的眼睛,终于看到了一丝儿光,跟随她的光辉慢慢靠近,果然就走了出来。 我很快跑到宿舍里,同学们已经走的空无一人了,我就拿起自己的背包装了两件衣服,然后拿了一本书就走了,很快又跑到了咖啡馆里。 “嗯,你这么快啊!快点,喝完咖啡我们就走”,她静静的对我说,我就静静地看着她,越看越觉得熟悉,爱一个人或许真的需要理由吧! “你别这么看我,我压力很大的”,她低下头说到, “我说,我—喜—欢—你,你信吗?”我一个字一停顿地说到,有些脸红而已, “你没发烧啊!怎么今天净说啥子胡话呢,难道是脑子坏了”,她伸过手来,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不由得说到, “哎呀,我说的是真的,你考虑一下,真的有点喜欢你了”,我望着她的双眼自信而又坚持地说到,她立马就把头给转了过去,不再看我,陷入了半分钟的沉默, “我考虑一下吧!你先把咖啡喝了,马上要去车站了”, “哦,好”,然后我们就并肩走出了咖啡馆,现在感觉跟没事人一样了,云淡风轻的,也把家里的事情给忘了,确切地说是她给了我这个问题最好的答案了,所以人生第一次开明了一回,不容易啊! 打了一个出租车就去了车站,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都是背着书包的学生,还看到了我的同学, “嗨,悦悦你怎么在这里啊!这位是……,嫂子吧!”这个同学爱和我开玩笑,然后话题一转就到了她的身上,我连忙解释道, “不,不是,是我妹妹,我们一起回家而已”, “家,我记得你家不是这吧!原来你才是世外高人深藏不露啊!好了,我还要赶车呢,就先走了”,说完他一溜烟就跑了,只剩下了我们了, “喂,一转眼我怎么又成了你妹妹了?”她带着一个遮阳帽,淡淡地说到, “只是说辞而已,我总不能说你是我女朋友吧!而且你又没答应”,我无奈地摆摆手说到,她也无奈地说到,停顿了一下, “那就看你表现了,走吧,达州的车在这边”,说着,我就跟着她走了过去。 自此,这个迷失算是被终结了,我才知道这片绿叶写了一个秘密。。 青春往事(中集) 青春年少的时光,总是随着风而来,跟随着叶子远去,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我就在想,如果能在这个时候遇见一个可以带给你温暖快乐的人,现在正是需要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人,那该是多么的幸运,你在前面走,我跟在你身后,像是影子追着光梦游,沿途的风景,她看过,自己也看过,这就是共同经历。 “对了,那个车票钱是你出的,这是给你的车票钱,我可不想欠你一些什么,然后还不完的那种”, 她看着我拿出来的一百块钱就惊呆了,然后笑了笑,又是白痴的表情, “是我请你去我家的,又不是你吵着要去的,所以说你是客人,哪有客人出钱的道理啊!”她转过头来小声说到,自从坐上车她就一直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我就看着车上稀稀落落的人。 “那好吧!我就谢谢了,趁着车还没有开动,我去买两瓶水吧!”突然,想到刚才的两杯咖啡也是她付的钱,所以我就开始不好意思了,不能让人家一个女孩子出钱吧! 然后我就跑了出去,车站有自己的超市,选了两瓶椰子汁就回来了, “嗯,给你”,我就把瓶盖就打开了,然后递给了她, “谢谢,你很喜欢喝椰子汁吗?”她喝了一口随便问到, “不喜欢”,我也喝了一口说到, “不喜欢你还买,那你喜欢什么?”,她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 “我只喜欢你”,我脱口而出,连我自己都惊呆了居然会这么的直接, “你,又贫嘴是不是,你要还是这样,下了车我就把你扔下,让你找不到回去的路”,她有些无奈的说到, “唉,我是开玩笑的呢,我最喜欢的果汁是沙棘汁,特别的好喝”,我回味着沙棘果汁的味道,随即一本正经的说到, “哦,沙棘啊!我也喜欢喝,看来我们有相同的爱好呢”,她说着 “对了,你为什么和叔叔阿姨吵架啊?因为什么呢”,她又问到, “这个,那时候不是任性嘛,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所以我生气的不是妈妈,而是爸爸,总是说我这样不好,那样不好,要改正,所以我就忍不了就走了”,我无奈地说到, “哇,那你青春真的是太叛逆了,连我都自叹不如,我顶多就是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赌气不吃饭,想过离家出走,可是却从没有做过”,她有点惊讶地说到, “哦,那你算是乖孩子了,我就是那个坏孩子的形象了”,我无奈地说到, “也不是啦!其实吧我就是好孩子,你就是坏孩子不听话”,说完她哈哈大笑到, “什么,你敢欺负我,这可是你自己调皮的,一会儿下车你要帮我背着书包才行”,我高兴地说到, “不背,你自己背,你看见谁欺负一个弱女子的,就是你了,没有出息”,她说到,我无奈, “好吧!你赢了,嗯,车开了,我怎么感觉有点紧张呢”,也确实,当车子发动的一瞬间,我就感觉一种紧张感来袭, “紧张???就是去我家吃个饭,散散心又不是去让你做什么事情,你干嘛紧张呢?”她忽闪着眼睛说到, “我也不知道,只是一个预感吧!”我有些不知所措的回答着。 “哦”,她哦了一声,又看向车外,便不再说话,我也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唉,你说一个女孩子带男孩子回家,是不是真的像刚才的同学所所说就一定是男女朋友关系才可以,我就不信,好朋也是可以的”,她握紧拳头,看着窗外说到,我都快要睡着了,听见她说话, “嗯,是在和我说话吗?我都快要睡着了”,我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嗯,我支持你,不一定非要是那种关系才可以,好朋友也可以啊!只是那时别人的看法,你只要听从自己的内心就行了,无需担心别人说什么”,我想了一下说到, “真的吗?你也这么认为那太好了,不过你都说那什么了,可不许对我有那种想法,不然非要打你不可”,她调皮地说了一下说到, “那我可不能保证,就看我的心情了”,我想了一下说到, “哼,讨厌鬼,不理你了”,她又转过头去了, “嗯,我是讨厌鬼还要帮助我,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当然这句话是我在心里说的,不敢说出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乘务员报告万源到了,我就下车了,感觉没有说几句话几个小时就过去了,还真是快啊! 然后就是走,走了大概半个小时了还没到, “喂,走了这么长的时间了怎么还没有到啊!累死我了”,我有点失去耐心了, “哎呀,一个大男人叽叽歪歪的算什么样子,我想起来了,一会儿进村肯定会有人问,你就说是同学知道了吗?”她突然有些着急地交代这着,也是马上即将要来的问题, “是,一定按照大小姐的吩咐办事”,我突然严肃的说到, “行了,看到那个石子路了吗,过去以后就到了村口了,放心吧!马上就到了”,她突然说到,我也松了一口气了,终于到了,果然害怕什么就来什么, “呦,欣欣啊!这才刚上大学就交了男朋友了,真帅”,这话一出,我两都愣住了,随即解释道,不过也避免不了脸红, “哎呀,大婶,他就是我的同学,非要来咱家看看,所以我就带他来了,没事,就是同学”,她解释道,不过脸红该如何解释呢, “行了,欣欣你就别骗大婶了,你看你俩脸都红了,还说没事,大婶是过来人理解,理解”,说着大婶就走了, “我说什么来着,你不听,现在知道带一个男孩子回家意味着什么了吧!这只还是你大婶,其他人更加可怕”,我颇有经验地说到, “哦,我不知道让一个人到家里做客还有这么多的事情,我也是第一次经历嘛!”她解释道,我就很高兴了,因为我是第一个人。 “行吧!看看你回到家里妈妈怎么说,一定也会问你是不是男朋友”,我试着说到, “唉,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反正你现在就是我的好朋友而已,不是吗?”她反问我, “是啊!”我准确回答道。 然后就是放慢了脚步,看着她有种犹豫回家的感觉。 青春往事(下集) 青春年少大概如此:不需要考虑太多的事情,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喜欢你就你一起做想做的事情,带你领略我过去的一些风景,当时间长了你会发现,你们的过去是如此的相似,以至于能在一起,倒显得是必然、自然而然的事情了,所以遇见一个人,并不是无理由的,而是我们接受了上天给予给爱的好运气。 我们都是海里游泳的鱼,大海再大,也有自己的边际,只是我们不曾去过,也不曾看到过,而相遇的人终会在某一个时刻会再相遇,终将会像两只鱼一样,游荡在无边无际的大海里,没有什么方向,反而会相遇了,当偶尔在珊瑚边上休息的时候,一回头就看到了对方,然后确定了眼神,从此开始了在大海里的冒险。 “唉,一会儿我妈要问起你,你一定要说是最好的朋友,千万不能说错了,不然我就麻烦了”,她犹犹豫豫的身影,然后又请求地说到,这下子知道麻烦了吧! “行了,我知道了,你放心吧!我不会乱说的,万一你妈妈真的同意了,那该怎么办啊?”我故意挑逗她说到, “喂,都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你要说错了看我怎么收拾你”,刚才还求人呢,现在又要打我了,真的是, “好好好,我保证不乱说行了吧!”我发誓道, “这还差不多”,她哼了一声就走了,我就跟在后面,因为我自己有一个背包还有她的一个行李箱,所以我要走的比较慢点,她倒是走的快一些。 “呦,欣欣啊!这才刚上大学就把男朋友带回家了,可真是着急啊!”没有多久,就又看到了她的熟人,不过也见怪不怪了,因为这里是家里,人们都好奇嘛不是。 “李婶,这……”, “哦,这位阿姨你误会了,我只是给她提行李的,算是书童吧!” 她刚想解释,我就打断了她说话,然后说到,我看到她怪异的目光,随即伸出大拇指比划了一下,有她的鼓励,我就更加有信心了, “行了,别骗婶了,哪有这么帅的书童啊!行了,这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情了,我问个什么啊,对了,我看你妈妈刚出去了,估计你要等待一会儿了”, “哦,慢点李婶”,她说着不由得笑了笑,这是从她回来第一次看见她笑, “你太棒了演的,一会儿到了我家里你也这么说就行了,凭你的演技,一定会扰乱我妈妈的判断的”,她突然兴奋地说到,好像刚才担心的问题一下子迎刃而解了,一下子就变得轻松了,看着她我也高兴多了。 “走吧!我家就在前面”,她指了指前面的三层楼房,看着挺漂亮的,不过从远处看能看到锁门了,终于走到了她家门口。 “哎呦,我妈真的出去了,我们还是等一下吧!”她无奈地说到,天气挺热的,我就从书包里拿出了自己的一个帽子,估计是自己审美出现了问题,居然买了一个像是女孩子的帽子,正好有送给她的意思,也借着这个机会送给她, “看,这个帽子好不好看,天气热,就给你戴上了”,我淡淡的说到,然后不由分说戴在了她的头上, “哦,还挺贴心的,不过你这买的是女孩子的帽子吧!是特意给我买的吗?”她笑了笑,然后拿下来看了看说到, “哦,我感觉很好看,没想过会是男的还是女的的,所以就买了,直到同学说才发现”,我无奈的说到, “阿偶,还说我不懂事呢,自己都不知道男的还是女的,还好意思说我”,她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不服气道, “行了,咱俩都差不多,就不要再争了,好不好,天气热”,我指了指天空说到, “嗯,我感觉没有那么热了,因为我有帽子”,她得意的指了指她头顶上的帽子,我感觉被欺负了,不过第一次觉得被欺负了还很开心。 “怎么样帽子喜欢吗?”我试着问到, “既然是特意买给我的,那我就很喜欢啊!”她有些高兴地说到, “唉,女儿,你不是说明天回来嘛,怎么今天就回来了”,她的妈妈骑着自行车转了一个弯就看到了我们,她向前走出两步去妈妈已经到了眼前了, “哦,妈妈,我以为今天没有车了,没想到还有,所以趁着今天还有最后一班车就回来了”,她吐了吐舌头调皮地说到,然后我很明显看到她的妈妈看了我一眼, “女儿这边说话,妈有话问你”,接着他们母女俩就转进了小巷子里,我也不知道说了什么, “女儿,你诚实的告诉妈妈,你是不是刚上大学就交了男朋友了,说实话,妈不反对你有喜欢的人,可是这……”,转进小巷子里,她的妈妈就郑重地问到,但是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她给打断了, “妈,我是你的女儿,你还不了解我吗?您不让做的事情我坚决不做的,刚才大婶也这么问,真的不是,他就是我的好朋友,人家帮助我很多的”,她有些委屈地说到, “刚才就是我遇到你大婶和我说的,说你带回来了男朋友,吓得妈赶紧跑了回来,既然是这样,我就放心了,我相信我的女儿小欣欣,真的不是妈不让谈恋爱,现在还太早呢,怕你有感情挫折”,妈妈知道答案后就放松了,又不忘安慰一些自己的女儿。 “知道了妈,您就放心吧!人家还在那里等着呢,别让人家等着急了”,然后她催促着走出去,时间一长也大概能猜到是因为什么,不过他并没有说我的事情,倒是感觉很好了。 “嗨,同学你好,我是欣欣的妈妈,对不起啊!让你久等了”,她的妈妈一出来就说到,自行车很自然地停在了旁边然后冲着我走过来, “哦,阿姨好,我叫悦悦,是欣欣的好朋友,这次来您家打扰了”,我本来是蹲在地上的,看到她们母女俩就很快站了起来,然后自信而又自然地说到, “哦,没事的,你是欣欣的好朋友,不是打扰,而是热闹,欣欣这是钥匙,你们先进屋去吧,我去买点菜”, “哦,好的妈妈”,她接过钥匙,去开门了, “阿姨不用了,我一会儿就……”,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到了她家已经是下午了,我要去哪里睡啊?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她也听到了,不过停顿了一步就去开门了,不过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行了,来都来了,就住下吧!而且家的房间多着呢,放心吧!就当做是自己家就行了”,她的妈妈倒是热情,知道我担心的是什么,给了我一个自信的眼神,但是我才发现刚一上车时候的紧张是什么了,就是面对她的家里的一切,感觉有些不好意思的,而且特别是她的妈妈说的当成自己的家,我怎么越来越感觉这句话的意思很多呢,一瞬间脑子就混乱了。 “哦,那就谢谢阿姨了”,然后我就鞠了一躬,表示感谢, “没事的,还挺客气,去吧,先进屋里去吧!我去买菜先走了”,说着她的妈妈又骑上了自行车,高兴地走了,我就一个人站在门口,胡乱想着什么,一阵风吹来,在夏天虽然是暖风,但是还是觉得有点凉快的,奇怪的感觉。 “我妈都走远了还看呢,走吧!进屋,有空调可比外面凉快多了”,她什么时候来的我都不知道,然后我发现自己居然除了一身汗,和她的妈妈说话还真是压力山大啊,不过也确实自己有些不自信了。 “那好吧!进去吧!拿着你自己的行李箱”,我总算找到一个可以出气的地方了,不由得说到,不过还是碰了一鼻子灰, “自己拿过来,都到家了还让我拿”,她笑着说到,很快就走进了屋里,倒像是我的东西一样,一进屋我就看到我送她的帽子,放在了一个礼盒上,颜色差不多都是优点紫色的,因为喜欢紫色嘛! “好吧!”我又无奈了,不知道到她家是对还是错呢? “唉,行了,会议结束,已经一个多小时了,我们上午还要去挖坑呢,我们的悦悦的青春太长了,而且又复杂,不过也美好,神奇,到了晚上我们再听他叙说传奇,好不好?”我说着,连长突然宣布到,我就奇怪了,十多个人,为什么要从我先分享青春呢,为什么不是其他人呢,这倒好,青春的那点事大家全都知道了,就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 “好”,大家异口同声说到, “散会”,连长说到,然后大家又都去准备挖坑了。 “可以啊!悦悦,没想到你这么温柔似水的性格,在我们面前表现得像个小姑娘一样,完全是欺骗我们啊,没有想到你还有这么狂野的青春啊,看不出来,看不出来,真是深藏不扣啊!”一散会,大宋班长就过来转着圈看着我说到,像是看到稀世珍宝一样,不由得大声说到,很快就引来了众人, “没,没有,我那时候还任性,还不懂事呢,所以青春迷失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摸着后脑勺说到,还是不好意思的说到, “差不多,大家的青春有这样的一个经历吧!”大宋班长感慨道,不知道为什么,在军人当中,总是能让我感觉到青春的活力,这样的青春气息十足,敢于挑战,敢于攻坚克难,一起努力,让我感觉好极了,就像我们必须的阳光空气,这种感觉会很安心自然。 “唉,我们不像人家悦悦还年轻,一转眼青春就没有了,还真是怀念呢,特别是当兵以来,特别怀念过去”,小宋班长也颇有感触地说到, “不过,我要说的是,我们的悦悦居然这么容易就简单未来的丈母娘了,真是幸运啊!你知道,我就困难了,为了见到你嫂子的爸妈,还要答题闯关才能见到,不说了,都是眼泪啊!”刘排长对于青春也很感兴趣,然后说到, “没,没有的事”,不过他这样一说也提醒了我,我就无奈地说到, “行了,大家准备一下出发走了”,连长催促道。 这次是要去山后挖坑的,是因为要种树了,山后出现了一小片沙漠,所以要补救回来,草原要一直美丽下去才行。 然后就开始行动了,不过想想这样的种树可不是人人都有的享受,最起码这样的美景是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 种树 “连长,所有人集合完毕,请指示”,刘排长报告到, “出发到任务地点,做好各自的工作”,连长说到, “是,立正,出发”,迈着整齐的步伐,走向山下。 其实,每次一想到住在山上,就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以前觉得山上可能有野兽昆虫的侵袭,现在觉得好像也没有想的那么冒险,特别是在这里,倒成了锻炼的自然场所,认识了很多的昆虫,认识了很多的植物,当然也认识了很多的草原朋友,一起生活,一起迎接着各种挑战,倒是渐渐培养了勇敢坚韧的性格,快乐充实的军营生活,让我不断和自己过去的青春对比,很明显明白了许多迷失的原因,迷茫的青春里迷失的事情,总算一个,一个都找到了答案,也在不断地吸取教训,在反思中成长,在反思中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 反思是石,敲出星星之火; 反思是火,点燃熄灭的灯; 反思是灯,照亮夜行的路; 反思是路,引你走向黎明。 在反思中反省出梦想,也许就是今后要走的道路,所以未来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遥远,自己也不需要忧虑未来,做好自己坚持的,只要自己还看得见那一抹星光,就是自己前进的方向,它就会按照你的当初所想,不偏不倚地落在你的手里,不需要闪躲,只需要接受就好。 这次是我和小成一组,他和我一样是一起来到这里的,我感觉对于高原反应的承受能力我还是坚强的,小成刚来的时候,有一次都昏了过去,我倒是没有昏倒过,不过也度过了一个艰难的过程,所以说在边防营里的每一步对于我来说都是成长,因为这是全新的生活,而且可以少了很多的迷失,前进的方向更加的明确。 小成他怎么说呢,没有当兵之前也不爱说话,自从接触到身边的爱说话的人以后,我们就在渐渐地释放着自己,学着说话,到现在无话不说。 我还发现了一个秘密,我居然能找到青春里一个比我还孤独的人,在没有那些爱好之前就是喜欢自己走走而已,而小成则是什么都不愿意做,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很少和我说话,渐渐地熟悉了,就变得爱说话了,他的青春世界我也在一点一点了解着。 不过,我感觉一个人的青春再孤独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有美食,有亲人,有自己不就是最好的现世吗? “对了,这次我负责挖坑,你负责浇水和扶着树就行了”,走到山下的时候大家就分开了,因为我们的划分的任务区域不同,所以我和小成就去了比较靠近山前的那点沙漠地带。 “不行,每次都是你充当苦力,这次我来吧,谢谢你一直以来的帮助”,他突然跑到我的眼前,微弱的说到,大宋班长说我的现在像个女孩子,我感觉他更像是一个女孩子,所以我们都需要军营的锻炼和捶打,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更好的把握自己的人生方向。 他这样一说,我感觉就不好意思了,也没有什么觉得不妥的地方,大家都是在执行任务,只要人们抢着干,完成任务,谁干都一样,当然也要合理分配任务。 “那好吧!这次你来,什么事情确实需要尝试一下才可以”,我有些感慨地说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去做,才知道什么是喜欢的,什么是不喜欢的,知道了自己喜欢的,也就少了一些迷失。 “嗯”,他自信地点了点头,然后我们就一起走了过去,森林里的一处草地,一棵树下,都有值得寻找的精灵趣事,也许只是为了那一点的安静,这样的时光是很美好的,如果往后的时光,每天都能这样的度过,那么真的是像眼前的紫色花蕊一样芬芳一生了。 有时候,想要去的草原上的地方,最好的方式就是骑马,一开始害怕从马上摔下来,所以即便是鼓励我去也不敢去,所以在有一次带着马去草原上吃草的时候,说了一些话,好像马儿听懂了,所以从那以后马就很听我的话了,要问我当时说了什么话,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了。 “听到班长说这个草原上有狼,是不是真的?”他突然这样问到,因为他下山的时候很少,一般就是在值班室听电话,传达一些最新指令什么的,所以能遇到植树这样的集体活动能出来一次算是不错的了, “应该是有吧!不过每次都能听到狼的叫声,上次在喜乐叔叔那里看病,自己的羊群就受到了狼群的攻击,我也看到了,而且也拿着棍子过去打过,是灰色的草原狼,和我们一样都是草原的居民,所以我们早就学会了和动物之间的和谐相处,当然有些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就比如狼群找不到食物就会偷吃羊,甚至有时候我们的帐篷都有可能的受到狼群的破坏,所以也要格外的注意”,我这样说着,虽然听着这样的事情以前离着我们很遥远,但是现在却近在眼前,必须要面对克服的事情。 “行了,别担心了,又不是只有我们一个连队在这里,还有好几个连队都在附近呢,没事的”,我怕他有些害怕安慰道, “什么?我害怕,我现在是一名军人,什么都不怕”,他突然豪气冲天地说到,我就笑了,也确实和他说的一样,作为一名军人确实没有什么是害怕的,不就是狼群嘛,困难的事情还远不止此呢。 “对了,我们没有树,怎么种树啊?”他又问到,不知道为什么和我突然有了话说了,而且说不完, “哦,我连长说,一会儿会有人专门到处送树的,我们的任务就是挖坑的”,我想了一下说到, “那就好,我以为我们还要扛着树苗来呢”,他也想了一下说道, “没有的事,我们现在都拿不了了,哪里还能拿树啊!”然后我开始细数手上的东西,两把铁锹,水桶,水管,还有各种工具什么的。 “也是啊!我感觉你就是比我聪明多了,我脑子笨,想不过事情来,不像你一样是大学生”,他突然又感慨地说到,我居然不知道该要怎么回答她他了,怎么说呢,各自有各自的难处,路仿佛都一样难走, “没事的,你看你现在在这里不就是最好的大学嘛,而且大学里学不到的东西在这里能学到,你应该感觉自己非常幸运才是啊!”我安慰他说到, “没事的,我没有当初那么脆弱了,现在我就是想要感慨一下自己没有来得及做的事情,有时候还真的很羡慕你呢”,他突然爽朗的笑了,让我心里也放下了一块石头,他变了,确实变得勇敢坚强多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 “没有什么是可以真正让自己羡慕的,我们能羡慕的只有我们自己,不论好与坏都要羡慕,你应该记住我的这句话”,我郑重地说到, “是,我明白了,谢谢你”, 生活的美好在于创造个追求,也许把无处消磨的无聊换成只争朝夕的努力,便会出于本能地感受到幸福和充实。 幸福的到来,一定是你满足了到来的条件,幸福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在你的身上,我们只有自己不断地去追求才可以,努力,幸福不一定会准时到来,但是不努力幸福一定不回来,就像自己一直在寻找的出口,不去寻找永远找不到。 这个世界是平衡的,学着控制自己的欲望,毕竟欲望或许才是迷失一切的根源,只有控制自己的欲望,才能从容不迫地生活,毕竟,我们自己才能决定自己生活的样子,而不是去相信什么命运之类的话。 在人生这条孤独又漫长的路上,最重要的是遇到一个愿意陪伴你的人,跟你一路向前,一起成长。 在青春里有她的出现,在军营里有战友的朝夕相处,在家里有家人陪伴,就是最好的人生吧,虽然我们我想有一个人能陪我们一直走下去,可是几乎没有,不过却也不在意,已经有了陪伴的美好印记,到了大海哪里都是幸福无畏的。 命运早晚会让我们和某些人相遇,一个接一个地在特定的时候出现,而那些人可以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让自己,以及不该让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不否定命运上一些积极方面的作用,它就像是一个调皮的小孩子,不会根据你所想而改变,它随心所欲,无所顾忌,所以才有了这么多美好的相遇,邂逅,再相遇,有了这么多的机缘巧合,当然也有很多的差错,或许这就是它的神奇所在吧! “应该就是这里了,我们开始挖吧!”我们终于走到了目的地,我松了一口气说到, “是啊!可是,我们这水去哪里弄呢,不会也有人送吧!”他疑惑的问到, “应该有吧!今天还比较热呢,我们忘记带水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说到, “嗯,我带了,咱俩和一个水壶吧!”他拿出水壶淡淡地说到, “你看我还不如你呢,总是忘记什么事情”,我趁机安慰她他一下,毕竟附近只有我们两个人,显得有些孤寂了,不说说就会被憋坏的, “行了吧!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他笑着自我嘲笑到。 种树(上集) “小悦悦,你长大以后想要去做什么啊!” 记得小时候,爷爷总喜欢问这个问题,奶奶总说,还这么小,他哪知道做什么,你哪凉快哪待着去,所以爷爷总会出去坐坐,估计也有些无奈了。 那时候什么都喜欢,有满天的梦想,好像比漫天的繁星还要多,不过当看到兵哥哥整齐飒爽的英姿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埋了一颗“军人”的种子,在等待一个机会发芽。 时间飞逝,一转眼大学都快毕业了,想想时间,想想自己一步一步的成长,总算生出了对于时间的感叹,而且后续会一直感慨下去,没有停下来的痕迹,而且年龄越大越明显。 “唉,悦悦,都快大学毕业了,你是去找工作还是别的,爸是这么想的,不过老爸我只是建议啊,你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就当是了解一下爸年轻时候的梦想可以吗?”那天,我回到家里,我一进门,爸爸拉着我就迫不及待地跟我说了这样的话,自从上次有她的劝说以后,我回到家里就跟爸爸道歉了,怪自己年轻不懂事,我和老爸都是男人谁都不想先放下面子,所以我们两个大男人就一直僵持了,想想还真是傻瓜。 老爸的语气非常的诚恳严肃,希望我能听并且接受老爸的意见,不过我不接受,他也不会说什么,我估计老爸也是考虑了好久要不要说的,现在我有时间回家,总算一咬牙说了,所以说老爸做事都不是空穴来风,没有原因的,恰恰是经过反复认真思考的,权衡了全面的利弊关系才会去做。 老爸一说到自己没有实现的梦想,就张牙舞爪的,仿佛又回到了爸爸的那个时代的青春,对于老爸来说,青春里没有实现的梦想,到成了后来所有努力的动力来源,即便不实现,也发挥了梦想该有最大的力量和意义。 爸爸没有实现的梦想,想让我去替他实现,也算是了却了爸爸一个心愿吧,不过也要看自己的想法,那也许就是送给爸爸最好的礼物吧,可以说从我记事开始,我从来没见过爸爸对于一件事这么有兴趣高兴过,那种感动的气氛非常的浓烈,青春气息十足,仿佛又回到了少年时代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慷慨激昂,乘风破浪的。 我和爸爸的关系好的直线上升,爸爸也对我宽容了一些,可以说我们现在成了无话不谈的父子了,好多矛盾一个道歉,矛盾都还没有出现就解决了,算是一种智慧吧! 一开始的叛逆也源于只开始爸爸对我的要求很严格,而且大多数都是自己不喜欢的,所以为了那一点自由自己就不断反抗,最后就成了矛盾。 妈妈倒是很惯着我,在妈妈面前总是不好意思的,所以什么事情都抢着去做,想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妈妈,妈妈说得话温和而且有说服力,所以我会听从,有时候自告奋勇就是想听到妈妈的一声夸赞而已,很简单也很满足。 但是到了爸爸这里就不行了,总是对我命令式的说话,不过也是教导我的表现,可能只是方式不对吧,所以我就不听话,也越来越讨厌他,也就逐渐形成了自己自我独立的性格,所以有好长时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爸爸变成妈妈的性格该有多好啊! 经过后来的不断反思,也逐渐理解了爸爸,我就在想,如果是自己会不会也会这么做呢,父与子之间或许都是从误解里过来的,后来理解了就好了,再后来感觉爸爸真的像是变成了妈妈一样。 “爸爸,你先说是什么事情吧,能让您这么兴奋”,我有些好奇了,不由得问到,毕业这段时间很特殊,也很重要,也正好是说一些话的最好的时刻,或许一个选择都能决定你未来的走向。 “是这样,你先让爸爸平静一分钟,想想该怎么说?”能看到爸爸手心里出汗了,也没见过爸爸这么紧张过,然后起身在围着沙发转了一圈。 “儿子,你觉得你去当兵如何,这是爸爸年轻时候的唯一的梦想,可是我最后还是没有去了,成了我今生最大的遗憾,现在好不容易长大一次,一定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所以爸爸我一直有这样一个想法,直到现在才说出来,你觉得怎么样?好好的想想,不要太快拒绝我”,然后老爸突然就跑了,就说了这样一段话,不想听到我给的答案,或许是怕失望吧! “我去做一盘水果沙拉”,随后老爸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我就笑了笑。 再次听到“当兵”二字的时候,特别是从爸爸嘴里说出来,那颗种子,仿佛遇到了等了这么久的水滴,从种子一下子就长成了参天大树了,所以我就去了,一转眼又过去了两年。 不一会儿,老爸端着一盘水果沙拉就出来了,一边吃着一边说, “好了,儿子,你可以说答案了,拒绝也要委婉一点”,然后爸爸就静静地坐在了我的面前,静静地说到,我停顿了一下, “当兵也是我的梦想,谢谢你爸爸,我去”,我说这句哈的时候,老爸正好往嘴里吃了一块苹果,听到我给出的答案,瞬间就把刚咬碎的苹果吐了,吐了好几个地板上都是,并且高兴的跳了起来,我真的没想到我的一个回答对于爸爸是这样的重要, “太好了,我儿子要去当兵了,载着老爸的梦想”,老爸高兴的大声喊到,在那个瞬间,我分明看见的就是一个孩子,蹦蹦跳跳的很开心,岁月什么的,在这一刻也都不算什么了,青春在这一刻又回归了。 “唉,悦悦,你是在哪里长大的,每次说话都感觉你的声音特别的广阔,我感觉自己就没有”,他又来了,突然有种不想说话的感觉了,他总是拿自己和我比,而且都是用我的比较好的方面去对比他不足的方面,真是无语了, “哎呀,你呢不要总是把自己感觉不自信的地方和别人比,你要发现自己的优点,多进步自己,没准你还总是比别人强呢”,我用说教的口吻有点埋怨的训斥道, “哦,我想说的是只是羡慕你,喜欢听你说话,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想知道你的小时候是在哪里度过的而已”,他无奈的说道,小成他知道我的意思,只是他说的话也让我无语了,只能回答吧! 我的小时候是在海边长大,那时候风很凉爽,没事的时候就在海边一直追着海鸥跑啊跑的,每天无忧无虑的真叫人怀念,每天都会到海边的岩石边坐着,看着没有边际的大海,后来就离开了那里,每次只要一看到海,就觉得回到了童年,回到了那个家里,就像到家了一样,想想都温暖可爱。 如果这样也一直能看海,有了后来的她,没有了后来的部分的迷失,或许也会一直快乐下去吧! “哇,真好,说实话,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海呢,我的童年就是在小镇上度过的”,虽然我俩一起说着话,但是手下的工作也一点没有耽误,反而更加有干劲了, “我也不是一直都在海边的,后来跟着奶奶我们也搬家走了,到了一个小镇上”,我有些遗憾的说道,在海边的那段日子里,就像是自己从远处的云端上剪下的一段时光一样,真实的度过了,但是现在想想觉得如同梦境一般,遥远的不真实。 “哦,是这样啊!不过也挺好的,让我们有相同经历的人相遇了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呢”,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我就愣了,是受到了我的影响了嘛,终于听到了一句有些道理的话了,我倒水的手就停了一下,然后看了他一下, “没错,是这样的,要不我们有缘呢,好了先干活吧!”我说到,他点了点头也加快了挖土的速度。 “喂,同志们,过来搬木头了”,一会儿从身后传来声音,一辆卡车停在了我们后面, “好的”,我和小成放下手上的工作,就跑了过去了,一路是下坡路倒是挺远的, “连长好,班长好”,我和小成齐声说到, “好,你们俩一共十棵树,搬吧!”这个一毛三连长说到,没见过这个连长, “是,连长”,然后我就上车往下给小成递下去,一共十棵树,都是刚刚长了叶子的杨树,我就捡了几棵大的树抱了下来, “可以啊!小兄弟,喜欢挑战大的树啊!”这个连长嘿黑一笑说到, “是,连长,大的树就交给我们这些年轻人吧!”我就随口一说说到, “你的意思是是我老了”,旁边的班长不愿意地说到, “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做的更多才行,你们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我忙着解释道, “哦,是这样啊,对不起啊小兄弟,是我错怪你了”,连长抱歉地说到, “没事,没事,行了,连长搬完了”, “嗯,那你们好好干,我们就先走了”, “好的,再见连长,班长”,然后他们点了点头,就上车了,然后目送着他们两个人的离开,我们也开始搬树了。 “喂,你搬这么大的树干什么,搬着这么沉,还有这么大的根”,他有些无奈地说到,我倒是无所谓啊! “行了,种树就应该种大的,行了别无奈了,快搬吧!”我笑着说到,他也笑了笑,我们就开始搬树了,我们两个人影就深深地在印在了这草原的目光里,应该是很美的吧! 和解 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你有你的路走,我走我的桥,我想对你说点什么,但是转念一想没有必要了,说了你也不会理解我,或许你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们完成最后一个擦肩而过的瞬间,就各自离去了,没有想过会再见面。 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你当初的决定最后总会有一个结果,是对还是错。 “唉,你不是那个谁嘛!”一天走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很熟悉的人,当初这个名字是如此的刻骨铭心的,但是现在也不记得了,只是见面还有一个印象,都快要忘记了,时间总能掩盖一切,就在这最后一刻,你们在阳光下的某一个路口又相遇了。 走失的人,最终会走失,相遇的人会再相遇。 “对啊!你是那个和我争吵的人”,我说着,然后在这一瞬间当初的情形场景又都回到了脑子里, “是你啊!最近过得还好嘛,对不起啊!当初是我不对,如果当初我解释清楚了,也许我们就是最好的朋友了”,他先低下头说到,岁月终于磨平了我们当初的脾气,才终于知道能有一个人吵架也是幸福的,再回想吵架的原因,早就已经变得不重要了,甚至为了什么吵架也想不起来了,总之感觉就是不重要的事情。 “对不起,当初我也有错,现在我们再相遇了是天意,那我们和解吧!现在过得还可以吧!”我期待地说道,虽然这在人生里已经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了,也曾经困扰迷失了自己一段时间,但是过去的遗憾能有机会填平就填平吧!不是每个遗憾都能补救,鱼也不都是生活在同一片海里,走丢了,想要再相遇概率已经很小很小了。 “嗯,和解,走,喝酒去,把过去都让泡沫带到远处去”,他说着,我们很高兴,我们的双手紧握,激动无比,却不知道在握住手的瞬间,这之间到底过了多长的时间了,不敢想,不去想,也没有必要知道。 有些人,就像是昙花一现的瞬间,它不是生命的全部但是却是生命里的一部分,错过了也就真的走远了,如果能再相遇,一定要重新补救当初因年轻而犯下的错误,当然昙花一现对于昙花来说,则是生命的全部。 “嘿,等等你个老猴子,老子也不是被吓大的,要不是怕他给你留下什么秘密武器,我早就把你的南部森林给做成垃圾站了”,狼人罗斯特凶狠狠地说到,通背金刚大王想要动手,罗斯特急忙阻止到,并且狼人罗斯特没有要动手的意思,他还是有些害怕的,万一真的有他给留下的秘密武器,那自己是不是太冤了,还没动手就被秒杀了。 “老猴子???你才是猴子呢,我看你就是一个怪物,就像一只会站立的狗,你见过猴子有这么大的身躯的吗?”通背金刚大王最讨厌说自己是猴子了,所以才恶狠狠的骂到,不由得辩解到,而且听到罗斯特说什么秘密武器就更加奇怪了,哪里有什么秘密武器,都是狼人罗斯特歪歪出来的,不过也不怪人家,跟着他这么厉害的人物,难免会让人怀疑,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 “什么???你居然敢说我是狗,你见过狗有这么锋利的狼爪吗?还有我这可爱的皮毛吗?”狼人罗斯特也讨厌别人说自己像狗,所以也不满地争论到, “你是猴子”, “你是狗”, “你是猴子”, “你是狗”,然后剧情一翻转成了骂街了,真不知道这两个魔兽是怎么想的,要打就快点,我们身后的这些魔兽有些大跌眼镜。 “行了,不吵了,改天再战,不过你可不许用他给你的秘密武器知道了吗?”狼人罗斯特首先有了退让的念头,通背金刚大王一听也不勉强, “行,那改天再战,不过秘密武器我可不保证用还是不用”,通背金刚大王说到, “你,你,卑鄙,小的们我们走”,接着浩浩荡荡的狼群就撤离了,通背金刚大王还站在那里,没有离开,怕狼人罗斯特使阴谋,从这点来说,通背金刚大王承认确实不如狼人罗斯特。 “大哥,你怎么不直接撕碎那个臭猴子呢,看他得意的那个样子我就来气”,刚才在通背金刚大王那里碰了一狼爪灰的三弟说到,不过随即就被狼人罗斯特黑踢跑了, “不是说那个猴子有他留下的秘密武器嘛,你个笨蛋,你是想要大哥我死,是不是,笨蛋”,狼人罗斯特一个魅影过去又打了这个三弟一下, “呕吼,老大那个他是谁啊,难道比你还厉害吗?”这个狼人三弟捂着脸说到,还是不甘心,因为在他看来自己的大哥就是最厉害的。 狼人罗斯特也没有回答这个三弟的问题,而是陷入了沉思,因为要说他吧,和自己的狼人还是有一定渊源的,而且从小爸爸就给自己讲他和一个猴子的故事,所以对于他,给了狼人罗斯特很大的影响,狼人罗斯特也想成为他一样的人。 隐于暗影处,悄无声息,抓不到踪迹,是西部猎豹家族独有的速度秘术和隐匿秘术,几乎可以超过一切的速度,通背金刚大王和狼人罗斯特的大战怎么会少的了其他家族呢,猎豹家族也不例外,都有自己的情报系统,工作于森林的四大家族之间。 在很高的山脉上,站着一只巨大的黑色的鹰王,通过近视眼可以看到通背金刚大王和狼人罗斯特的战场就在眼前,缩短了距离,是东部森林的霸主,自此萤火之森的四大家族都到齐了,各自有各自的特点,不过谁都不敢先出手,不断地试探和探听,可以说复杂极了。 “一只小狼和一只小猴子而已,不成气候,早晚把你们赶出森林”,鹰王说到,随一阵风也消失在了风里。 “好了,大家接着回去宴会吧!那个该死的小狗已经跑了,下次一定不能放过他”,通背金刚大王终于转过来巨大的身躯说道,接着本来感觉一场大战就要开始了,就这样了了结束了,我有点失望,不过却看清楚魔兽也是一样的,有自己的世界。 “好啊!大王获胜了,可喜可贺啊!”有动物叫到,接着就都跟着叫到, “行了,行了,有什么好高兴的,不过就是虚惊一场而已,大家先去宫殿去吧!我先回家一趟”,通背金刚大王生气的说着,大家都闭嘴了,看着自己的大王离开了,然后又都走向了宫殿。 接着一个声音飘了过来:“小子,你跟着我过来一趟,我有事情问你”,接着我就跑了过去,还是那个巨大的树洞我就进去了, “来,小友吃橘子,这是森林里最好吃的水果”,进到他的大的家里面,眼前一亮说到,和刚才威严的通背金刚大王判若两人,应该是有什么事情让我帮忙吧! 我看着他的家里有很多的衣服,果然喜欢各样的打扮,如果能有一场时装秀,估计通背金刚大王要乐晕了,那可是自己的强项啊! “那个,让你来是有一个重要的东西要给你看一下的,不过不着急的,先吃点东西再说,刚才肚子都饿了”,通背金刚大王也说到,然后就大口吃了起来,他一口能吃十多个苹果,而我一个也吃不了,这就是大嘴的差距吧! “吃啊!别光看着我啊!我又不能吃”,通背金刚大王一边吃着一边看着我说到,我是正在发呆看着她,不过只是羡慕他能吃,没有别的意思。 “哦,好的,大王”,然后我就拿起一个橘子吃了起来,果然很好吃啊,没有一点酸涩的味道,也不像橘子的味道,挺好的,还不错。 种树(中集) “唉,悦悦我搬六棵树,你搬四棵树就可以了”,小成走着走着回过头来说到,此刻已经快要中午了,等到搬完了树就要回去吃饭了, “为什么你要搬六棵树呢,说好的一人一半的”,我奇怪的问到, “我不喜欢单数,就像这五,我喜欢双数,寓意着好事成双嘛!”他笑嘻嘻的说道,对于这个我倒是不在意,有什么说法,感觉就是一个心里安慰一样。 “那好吧!我倒是无所谓啊!”我无奈的摆了摆手,然后就开始搬下一棵树了,接下来我们没有再说话。 “喂,小子们,回去吃饭了,下午再回来了”,小王班长是我们的司机师傅,所以一般行车之类的活动都会有小王班长的身影,不过喊话的确是大宋班长,一会儿车就开了过来, “唉,大宋班长,你怎么不去做饭呢,怎么跑出来了”,我奇怪的问到, “怎么,我在你小子眼里就只能做饭嘛,我就不能出来一起种树嘛,真的是”,大宋班长无语地说道, “是你赵班长回来了,所以他才偷跑了出来”,小王司机调侃到, “行了,行了,怎么哪都有你啊!好好开车不好吗?”大宋班长不满的说到,然后大家一阵笑声, “快点走了上车小成”,刘排长也说到,然后就是我们一起回到营地吃饭了,机动车努力地跑着,在这崎岖不平的草原上,“突突突”的倒是有些吃力了。 来到这草原上,没有想过要离开的意思,时间一久,就感觉自己就是出生在草原上一样,归属感很快就找到了,每天忙碌充实的生活也让我乐此不疲,当然还有这么多的战友在身边一起执行着任务,保卫这边防的安全,保护着人民。 很快就又回到了营地,看着宿舍好亲切,洗了洗手和脸,然后就按照流程到炊事班吃饭,此刻饭已经准备好了。 “可以啊,老赵,一回来就投入到工作当中了,不休息一下了”,连长一进屋看到赵班长说到,此刻,赵班长正在端着汤进来。 “嗨,大家都忙着呢,我也不能闲着不是,所以就给大家准备最好的午餐了”,赵班长头上差不多已经秃了,身体比较矮胖,和大宋班长有的一说,我就比较瘦高了,才130斤不到,所以我看起来很瘦小。 “对了,悦悦后来你丈母娘吃饭没有为难你吧!趁着吃饭的机会说说,我很好奇”,小宋班长说到, “不是说好晚上回来再听故事的嘛,现在不说,就让你好奇”,我停顿了一下说到, “行了,大家吃饭了,休息一下,下午种完树以后还有任务呢”,连长说到,我们就不再说话了,而是吃完都去宿舍休息了。 本来这座山是一个了望塔的旧址,后来就搬到了另一座山上了,所以这里就成了我们三连的驻扎地,简单整理了一下,倒是挺完整的,所以也就住了下来。 回到宿舍里我总会看一下书才睡觉,早就形成的习惯,中午吃完饭,又陷入了沉思里,心又飘回了大学的图书馆里,没想到最害怕去的图书馆,后来却成了宿舍之外唯一值得去的地方,在书中找到了一个世界,去寻找文字里和自己一样的感受和心情。 “走吧!出去喝点东西,悦悦,不要总是呆在宿舍里了,出去玩会,世界那莫大,你不想出去走走嘛!”中午还想要午睡一会儿,然后去外面走走,结果他们中午就要出去,所以我就跟着出去了。 今天是周末,所以能出去的就出去了,不过这几天总觉得心神不宁的,当我再次路过那个商场里的时候,看见了一个横幅“六月毕业季快乐”,就这样终于知道忧心什么了,是毕业,从开始的好奇大学到感觉理解了大学,再到毕业前夕的焦虑,仿佛自己把大学生活过得一塌糊涂,什么也没有给自己留下,除了玩,完全没有梦想的影子,所以才会有焦虑。 列车已经快要到达下一站了,每年看着的都是师哥师姐毕业离开,现在这次下车的终于轮到了自己了,本来以为很长的四年大学生活,现在就还有几天的时间,为什么只有美好比想象中的时间要短的多,而孤独却可以任性很长的时间呢?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不断前行的旅程,人生这趟列车到下一站了,你会继续登上下一趟列车,因为这是你的下一站,必须要下车的地方,你必须提前想到下站后该去往何方,不然只能在各自的站点彷徨,这样盲目的选择大多数都是错误的。 生命的道路在于未来,而不是在于过去。 我很幸运自己能找到自己的下一站,这里面包含了童年的仰望,现在的梦想,远方的旅行,仿佛一下子都实现了,如何不让我着迷呢,所以收拾好行囊,下一站就到了这个自己当兵的草原上了,从此所有的东西都在变化着。 最后这个暑假也出去打过工的,确定了当兵的方向也不能再玩了,自己都不允许自己了,反而爸爸很随意,一切都听我的了,自从昨天答应了爸爸后,妈妈今天早上说都昨天开始说梦话了,还大笑,我就知道爸爸是真的高兴了。 这一次还是到酒店做帮厨工,也感觉和去年的暑假不一样了,虽然是自己喜欢的工作,但是还是充满了时光落差,是一个空白的时间段,从大学的梦里,回到现实,能不有落差吗?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选择工作,我可能首先遇到的就是无法躲开的迷失,不知道自己到底去做什么,既然这样的问题人人都需要面临,那每个人就需要努力去找到自己的解决方法,找到我们自己心中的自我。 当从家里走的那一天,提着行军包,车开动的那一刻,爸爸哭了,因为这一次是第一次离开,而且是两年的时间,此前离家从来没有这么长的时间,当然在我的记忆里,那些来来去去的人,或许也没有离开两年这么长的时间,对于自己来说本身就是一个挑战。 当一切都到来的时候,仿佛又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可怕,反而觉得很自然的事情,我也没想到自己的下一站居然是这角辽阔的大草原,并且由此开始了自己的军旅之旅路。 当我的同学还在寻找一份又一份的工作的时候,我已经骑着马在草原上飞驰了,当然我也是用了很长时间才学会骑马的,一起和老大哥们听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在这条路上我从来没有感觉如此精彩过,当然也会围着夜晚的篝火,和草原人民一起载歌载舞,我都没想过这些梦想里的场景会这样自然而然的出现在我的每天生活里,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 想着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我发现自己现在的睡觉,都是在想着过去,自然而然就睡着了,很安稳。 “喂,悦悦集合声想了,快去集合了”,我闭着眼一个声音直接打开了我的梦境,然后一下子醒了过来,拿着衣服就出去了, “继续上午没有完成的任务,出发”,接着又是上车,然后到达了目的地。 “快干,我们晚上还要听你讲故事呢,悦悦”,刘排长大声说到,车就走了,我也回应道, “好的”,然后我俩就开始种树了,因为上午树坑都挖好了,所以现在就是扶着树,埋土,这倒是比较轻松了。 小成虽然是和我一起来到边防营的,但是他比我入伍晚了一年,所以一些事情还要我教才可以, “对了,悦悦,两年过后你还留下来吗?真希望能这样一辈子呆在这里”,他的话有时候会出乎我的意料,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问,因为我自己都没有问过自己,不过也不用问,因为自己早就想好了,留下来,就是要留下来,哪怕不能待在草原了也一样会有同样美丽的风景。 “当然是留下来了,这还用问吗?这里这么美丽,美丽的地方都有美丽的故事,谁舍得走啊!”我有些向往地说到,自从来到这里,发现自己找到了一副发现美的眼睛,到处都是自己想要奔跑的地方。 “你呢?”我反问道, “一开始我还没有想好该如何选择,当听到你的回答以后,我就做了决定了,我也要留下来,因为我害怕回去又变回了过去的孤单,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了,而且草原真的很美,只是静静的坐在这里也就很满足了,所以我也一定要留下来”,他握紧拳头自信地说到,他自己也在一点一点改变,我也是一样的,在所有的事情里开始成长。 “那就对了,回去以后一切又要重新开始了,我可不要这样,军旅这条路我还要一直跑下去呢”,我坚定的说到,他也点了点头,然后又开始工作了。 突然从远方飘来一阵歌声,接着就是羊群的声音,是前往而来的牧羊人,还带着一条标准的牧羊犬,这也是惬意的生活,带着自己的羊儿在草原上旅行,能不快乐吗? 一声鞕响,草原的热闹也回来了,所以在这一刻我的梦想又实现了一个就是到草原上牧羊,这比上次来草原有意思的多。 种树(下集) “七八十匹准备军马,那可是全场十几个马群和几十个马倌的心肝肉尖啊——它们血统高贵,马种纯正,是历史上蒙古战马中闻名于世的乌珠穆沁马,史称突厥马。”阿依玛大叔过来给我们讲开了故事,一边放羊,一边和我们玩还真是悠闲。 “唉,阿依玛大叔,真的有这么好的千里马嘛,在这里能看见吗?能骑一下嘛!”我和小成在这里栽树,树都埋好了土,种在了土里,最后一步就是浇水了,找了一圈也没有水,不是说好有车送水的嘛,现在还没有出现,真的是无语了,所以就听着阿依玛大叔讲着过去的故事,一听到有千里马就来了兴趣了。 “千里马?我们这里到处都是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有嘛,我也知道”,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 “哦,大叔你也知道这句话啊!不错,有时间骑着千里马日行千里看看”,我赞赏地说到,不由得有些向往, “那是当然了,可以啊,自然,我可是一个有学问的牧羊人呢”,阿依玛大叔不由得给点阳光就灿烂,开玩笑地说到。 听到的歌声原来是阿依玛大叔唱的,羊群也是阿依玛大叔的,还有那只灰棕色的牧羊犬很负责地照顾着羊群。 看到我们就过来了,然后说着说着就开始讲草原上的故事给我们听,我们也喜欢听这样的故事,可以知道很多的事情。 或许青春本就是一场错乱的时空,正因为充满了太多的不可能,所以才有了这么多的未知可能,不知道美好和不美好哪一个先到来,所以人生才有意思嘛! “唉,你们这是种树没有水了吗?能能等到水吗?”说着说着,就看到我们旁边种的树了,一看就是差了最后一步——没有浇水。 “嗯,说是有车过来的,到现在还没有来呢”,我无奈地说到, “是啊!现在有车方便多了,不像你大叔我当兵的时候了,水都是让马驮过来的,那时候可麻烦了,不过那时候也年轻,有的是力气,所以也就不觉得麻烦了,只是和现在一比就有了很大的差距了,现在有车是方便,说明部队建设发展真好真快”,阿依玛大叔不由得感叹道,看到我们就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当兵的经历,变化确实挺大的,过去想不到没有的东西,现在都有了。 “哦,大叔你也当过兵,真是没有看出来呢”,我不由得有些惊奇地说到,回归牧羊人的身份,确实看不出来过去也从过军。 “那是自然的,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你看人都老了”,对于时光,阿依玛大叔有自己理解,只是自己不说而已,我们也只能听着。 “哦,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我也感叹道, “这样,大叔一个电话,水马上送到”,之前去草原还没见到手机这么普及呢,自己的手机没有信号,也没有地方充电,大多数用的还只是蜡烛,不过也比别有一番诗意,可以分清楚黑夜和白天,现在手机大叔都会用了,所以说生活都在一点一点的变幸福的,这是自己心里的改变。 “哦,那就麻烦大叔了”,我说着,小成在旁边坐着看着我们说,也并不说话,只是一直在笑。 “喂,女儿,告诉你二叔,叫几个人拉十桶水到荒沙这里,快点”, “好的,阿爸”,电话的声音很大,那边听到一个温温柔的声音响起,然后就挂断了。 “行了,放心吧!水马上就到,现在水充足了,也不能浪费不是,不过浇树还是可以的,水不多种不活,在我们这里,树啊!草啊!都是很珍惜的,所以要建设一个好的草原环境,就要大家一起努力才行”,阿依玛大叔轻轻地说到, “是啊!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才行”,我也感慨道, “对了,阿依玛大叔,您的女儿多大了,我们怎么从来也没见过呢”,没想到小成这小子一上来就问这样的问题,阿依玛大叔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说到, “这丫头从小在草原长大,所以啊对于外面挺好奇的,所以就上大学去了,现在放假了回来了,二十一岁了,悦悦你不是说要看千里马嘛,格雅那里就有一匹,有时间你可以找她问问”,不知道怎么的,话题又回到了我这里, “好的,阿依玛大叔,有时间我一定会去看看”,然后我高兴地说到,算一算又是一年的毕业季,时间可真快啊!又有一些人将要踏上新的旅程,希望可以幸运一些,不会有那么多的迷失方向。 “大叔,您的女儿叫格雅是吧!名字真好听”,我不由得赞叹到, “是啊!她叫格雅,行了,大叔还要去那边放羊呢,你们在这里等会儿吧,他们送水的一会儿就过来”,大叔说到, “好的,那麻烦大叔了”,我起来感谢地说到, “没事,军民一家嘛,理应互相帮助不是”,大叔站起来说到, “对啊,军民一家”,我和小成同时说到。 然后看着阿依玛大叔带着羊群离开了,然后就在这里坐了一会儿,又躺在旁边的草地上,又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对了,小成,你的青春感觉怎么样呢,我突然好奇的问到”,他听到这个问题,不由得笑了笑,又停止了笑容,我不知道这两个表情和青春有什么关系,但是能猜得到不是很好, “就那个样子呗,我爸妈离异的早,我一直跟着老妈生活,因为不想让妈妈太过于劳累,所以我就来当兵了,也不至于走上什么不好的路,怕伤害到妈妈,因为这样的家庭背景下,我也一直都是这样孤独的性格,所以才更加需要一份热闹,说实话军营现在我已经离不开了,因为有你们在我旁边说话,我听着,就感觉很幸福快乐,我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妈妈能在身边,这样我的一生也就别无所求了”,他这次说了不少的话,也是我听到最长的一次话,是啊!有些话在心里憋久了,说出来就好受轻松多了,所以他说了出来, “没事,说出来就好了,你现在不也挺幸福的嘛,你的妈妈知道了也会很高兴的,不过还是要说一声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情况”,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歉到, “没事,这些事情连长和指导员都知道,只是我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而已”,他笑着说到, “放心,我不会说的”,我对着天发誓到,远处的牛群羊群依然热闹无比,而我们这个小时空里确实静止的,希望一切可以好一些。 不一会儿,从远处就过来了三辆电动三轮车,一共三个人,骑着过来了,我就有些好奇了,在我的印象里还是骑马的更加的帅一些,没想到现在电动车都在草原上跑了起来,说明草原人民的生活也在变好,这都是进步的变化,很高兴。 走到近处,还看到一个女孩子,估计就是阿依玛大叔的女儿格雅了,带着一双银制的圆圈耳环倒是挺好看的,只看这就是开朗大气的性格, “喂,是你们要的水吧!阿爸他人呢”,然后一个穿着红色短袖的女子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而且看着和我差不多的身高,第一眼看到这个格雅觉得挺漂亮的,然后问到他的阿爸呢? “你好,你是格雅吧,这么漂亮,大叔他说放羊去了就先走了”,我告诉了她基本的情况,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哦,原来是这样”,她疑惑地问到, “是大叔告诉我们的”, “哦,行吧!那快点浇水吧!我二叔还要去镇上呢”,然后和她身后的两个人打了一声招呼,一见到她,我就又想起了欣欣,现在除了能在电话上听到她的声音以外,想要见面就很难了,所以一些过去轻而易举的事情,现在终于开始变得困难了,不管怎么样,对于我的所有决定她都认可,不过也会有不同意的地方,所以对于她我是很珍惜的。 “哦,好,小成开始浇水了”,然后我们两个人和其他两个人很快就浇水完毕了,工作也接近了尾声。 “喂,你就是悦悦吧!经常听到阿爸说起你,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我和小成正在高兴行,然后这个格雅过来说到,吓了我一跳,大叔为什么会提起我呢, “你好,那大叔他都说我什么了”,我有些好奇地问到, “到这边来说我告诉你”,然后我就跟在她的后面过去了, “阿爸说你勇敢聪明,而且很喜欢和你说话,我阿爸可从从来没有对于人有过这么高的称赞,我是好奇而已,看看你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然后这个格雅说到,让我糊涂了,我勇敢是有点,但是聪明我就不敢承认了,因为自己也一直不觉得自己有多聪明,所有的事情只要用心去做就好了。 “哦,那大叔一定是谬赞了,我哪有那么优秀,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而已”,我苦笑着说到, “好吧!听说你对马感兴趣,有时间可以教你骑马,怎么样?”她突然这样说到,我当然是求之不得了,不过要在休息的时候才行。 新的任务 突厥马,它们都有漂亮的身架,都有吃苦耐劳,耐饥耐渴,耐暑耐寒的性格,跑得又快又有长劲。 平时这些马大多是那些大马倌和场部头头们的坐骑,这次为了战备,调拨给第二骑兵师,牧场有苦难言。 这群马一旦喂了狼,或是淤死在水窝子里,那些马倌还不像狼一样,非得把他撕了不可,场主一想起那些平时就不服管的大小马倌,他的血气一下子就冲上了头。 不过场主也不能违抗部队的命令,所以所有的马一咬牙就都放了出去,第二骑兵师的的人也满意的牵着七八十匹马回去了,直到走了以后,场主才后悔了,接下来等待他的他知道是什么,把这些好马弄没了,马倌们肯定要找他算账的。 一开始看到骑士形象的时候,觉得最帅的还是马,而不是人,当然还有那把腰刀,马高大的身躯,和一往无前的、勇敢精神,更是让人佩服,所以我开始感觉马和猫一样,都是传奇世界里的动物,它们的一举一动或许都值得自己的深度学习,这是猫以后,对于感兴趣的马也要好好的观察一番。 就这样过去了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情,这天早上,场主远远地看到远处有一群马,但是不敢靠近这里,场主骑着马就过去了,这些马也没有逃走,看到场主反而都坐在了地上,场主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马儿是在请求自己让他们回家。 场主仔细一看,正是四个月前自己狠心让人牵走的马,那几十匹马,现在回来了,数了数数量还有不到五十匹马,也就是说回来了一半以上的马,场主此刻硕大的眼泪掉了出来,抱着其中的一个马头痛苦,他知道马是懂人性的,没想到也有人的性格——爱家,所以他们又回来了。 “好好好,马儿们是我对不住大家了,害得大家失去了这么多好兄弟,我保证从今以后再也不会让你们受到伤害了,走,现在我们就回家”,场主不由得感慨道歉到,马儿们好像能听得懂场主说的话,当场主骑上其中一匹马的时候,所有的马都又重新站了起来,用似风的马鸣声欢呼着高兴着,在草原上可能没有什么比这更加感动人的了。 后来,第二骑兵师的人发现马都是晚上逃走的,而且从师部到场主的农场,大概有一百里地,这么长的距离他们是怎么做到一个晚上就跑回来了,而且方向准确无误,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好像马的身体里存在某种特殊的能量,总能找到家,后来第二骑兵师的人又回来要马,这次场主说什么也不给了,一天就守在那些马的面前一刻也不离开,也不吃饭,把骑兵师的人们逼急了,掏出枪来吓唬到, “你让开,不让来,老子就毙了你”,为了得到这些马还真是软硬兼施啊,不过场主还是不肯让步, “打啊!你打啊!死就死了,有什么可怕的,说什么我也不会再把马交给你们这些人”,场主脑袋顶着那个兵的枪口上,恶狠狠地说到,这个兵也被吓到了,为了马竟然连命都不要了,还真是可怕,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带着人就走了,此刻,场主也松了一口气,如果自己真的被打死,那么这些马,也同样难逃这厄运,想想还是有一些后怕的。 这就是刚才阿依玛大叔给我们讲的故事,所以我越来越确定马就是我要找到的下一个动物,或许在它们那里我也能找到一个魔幻的世界,不说别的,就单说马的奔跑就有说不完的东西。 我和小成听的入神,被马的神奇和场主舍生救马的故事给感动了,这样的故事我很喜欢听,就像听传奇故事一样,总能被勇敢无畏的精神感动,而自己也能得到很多需要学习的东西。 “那个悦悦,我们的任务也完成了,就先回去了,记住我们之间的约定”,然后格雅过来说了这样的胡说,就要离开了, “好吧,那谢谢你了,放心,有时间一定去”,我淡淡地说到,她点了点头就走了,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觉得还是有些亲切了,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因为大叔说了几句好话吗? “唉,你们约定什么了,也不告诉我”,小成听到不由得来了兴趣问到, “不是说看马嘛,所以有时间就去了,看看千里马是不是真的长着翅膀”,我有些童话般地说到, “就只是看千里马就没有别的了吗?我不相信,如果真的有千里马长着翅膀,我早就飞回去了,还用在这等着嘛”,小成精彩的说到,还不相信我的话, “真的就只有看马而已,没有别的意思,你每天别看不说话,但是脑子里都想什么呢”,我有些无奈的说到, “没事,我就是问问而已,别介意,反正也没事不如就热闹一下了”,他也无奈地说到, “你现在学坏了,越来越坏了”,我有些失望地说到, “没有,我只是看她看你的眼神很精彩,所以才问的,既然只是看马没有别的事情,又何必解释那么清楚干嘛”,他无奈地摆摆手, “都是被你气的呗!”然后我俩就相视一笑了。 “行了,你们两个小子笑什么呢,过来弄水浇树”,一转眼就看到有人开着车过来了,是要浇水用的,这人我们也不认识,应该是其他连队的,我还以为只有我们一个连在种树呢,没想到其他的连队也都在种树感觉高兴多了,现在来水也晚了,因为我们都浇水完毕了, “不用了班长,我们已经浇水完毕了,正在等着车回去呢”,我大声地说到, “哦,好的,既然不用那我就先走了”,接着车又走了。 我俩人又陷入了沉默,所以我就想多了解一下小成,他应该远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简单,最起码看着比我要成熟的多,因为他有过很长时间的工作的经历。 “对了,你之前上过学吗?”我有些好奇地问到, “上过,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了,光靠妈妈一个人赚钱,实在辛苦,实在是不忍心,所以很早就出去工作了,做过酒店服务员,花童,等等吧,能做的都做了,就是一直不顺心,当我看到那条当兵的横幅的时候,我就决定来当兵了,妈妈也同意,就是这样”,对于现在的他,我不知道过去所经历的事情,在他心里的被定义为了什么,或许是成长的必经之路吧,正因为这些糟糕的经历,所以才会更有可能与幸福接的更近吧! “喂,你们两个小子完事了吗?走了,有新的任务了,营里让马上集合呢”,一会儿小宋班长过来了,说道, “这些东西呢?”我问到, “先不拿了,又没有人拿走,先去营部开会,时间紧急”,很快的我们就上车了,赶往了营部,也看到其他的连队正在往营部集合, “这是怎么了,这么紧急”,我闻问到, “不知道,是紧急命令,可能有大的事情要发生吧!”小宋班长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说到, “哦”,很快的就到了另一座山上的营部,我们这里可没有什么大的会议室,而是原滋原味的最自然状态,就在那座山的一片草地上,我们三个连队开始集合,很快的集合完毕,营长也过来了。 “报告营长同志,全营迅速结合完毕,请指示,参谋长郑一”, “按计划进行”, “是,营长,按计划进行”,接着参谋长就过去了,营长走了过来开始讲话, “师部紧急命令,未来三个月之内,全部为演习时间,演习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演习规定,一旦发现有不遵从者就会按照规定办事,另外这次演习的规则已经发到了各自的连部,希望每个连回去都要认真熟知,贯彻落实各项规则,你们仅有今天的准备时间,明天演习就要正式开始了,所以立刻解散,回到连里进行学习,目前先放下手里的一切工作,出发,全力应对即将到来的战争,演习即为实战,希望大家认真对待”,营长说完,我们就以最快的速度跑回连部,一路上脑子又兴奋,又不知所措的,这还是自己第一次参加演习呢。 “怎么时间这么着急啊!还没准备好呢?”小成在我后边边走边说到, “这个不需要准备,只要接受就好,快点跑回去吧!”我说着就加快了脚步,往回跑。 其实,喜欢这军营生活,就是喜欢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充满着紧张感刺激感,所以自己都会用全力去应对,没有时间想其他的事情,也就少了很多的小心思,每天都是全新的挑战,每天过得都很充实这就是喜欢军营生活的原因,我想小成也是这样,这是一个唤醒自己的道路,不断成长进步,为着连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很快地,我和小成是第一个跑回来的,除此之外,只有赵班长和大宋班长在会议室里,因为炊事班总是集合最快的。 “哦,跑回来的还挺快,一股歇会吧!看来今天晚上听悦悦继续讲故事是不可能的了,下次吧!”大宋班长说到, “是啊!只能下次了”,我有些高兴地说到。 演习准备 人生会走过许多的路,经过很多的风景,有些路走过一次就再不会经过了,有些风景还没来得及有欣赏的念头就已经错过了,但这就是人生的遗憾吧! 那些街道、城市,虽然后来我们一再地想要回去,但回身想要找到散落在大海里的相应的点滴,怎么可能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呢? “阿爸你回来了,去哪里了,今天怎么没有看见你呢?”远远地格雅就看到了自己的阿爸,赶着一群羊回来了,不由得高兴地说到, “唉,阿爸去了北海那边放羊,那边水草丰盛茂密,羊吃了都高兴呢,不过就是有点远呢”,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语气里还有些无奈, “哎呦,阿爸下次不要去这么远了,害得女儿我都想和你去呢”,格雅娇滴滴地说到, “行了,阿爸问你,那个叫悦悦的军人看到了吗?怎么样满意吗?”阿依玛大叔拿出烟袋,点了一管烟说到,烟雾里能看见大叔不一样的面孔, “阿爸,你说什么呢,不还就那样呗!不过看着他挺可爱的”,格雅有些害羞地说到,她知道自己阿爸是什么意意思,因为自己也二十一岁了,需要考虑另一半的存在了,格雅让爸爸留意一下比较符合条件的男孩子,所以就到了我这里了,而此刻我还不知道,居然还会有这样的好运,真的是承受不起吧! “那就是还可以了,既然你没有反对那就试着了解一下,怎么样让你教他骑马的事情说了吗?”阿依玛大叔急切地问到, “放心吧,阿爸,我都说了,不过他说有时间才行,只能等等了”,格雅略微有些失望地说到, “没事,人家是军人嘛!任务多,等到有时间再说吧!阿爸担心的是你不说”,然后这父女两个人就笑了,然后阿依玛大叔唱起了草原的歌曲,格雅就在旁边跳着舞,一唱一和显得优美自由无比。 歌曲名字叫《要出嫁的姑娘》: 啊啊啊啊啊 我的姑娘(这里是女儿的意思) 将要出嫁去远方 阿爸知道她会离开 可是没想到这么快 是现在抹不去的忧伤 昨天的她 还在羊背上玩耍 今天的她 就要踏着风和草 在马背上远去 她的笑 像美丽的夕霞 她的眉间 似有多情的草原 草原的广阔都在心间 却化不开那一丝幽怨 啊啊啊啊啊 希望你幸福快乐 草原的夏夜 是你最美的年华 还有长大的你 是我心间 永恒唯一的神话 这首歌曲是一个父亲送给自己即将出嫁的女儿的,满满的都是不舍,当然也无可奈何,只有将心中的情感,用歌声表达出来,再配上绝美的舞姿,就是一首有感染力的动人的音乐,这是草原人民一种重要的表达方式,这样的表达方式比说可爱多了,具有更好的穿透力和感染力,深深敲击心灵深处的共鸣,然后随着歌声不由自主地舞蹈。 就像我自己在麦田里随着蝴蝶微风舞蹈一样,都含有孤独的意思,却并不感觉这是孤独,而是一种只属于自己的快乐,是别人无法给予的,只有自己去创造才可以,或许能找到自己的一种境界,让你看得更高更远。 阿依玛大叔唱着唱着,本来高兴的脸上,就出现了泪珠,别看高大的身躯面前,心也是柔软的,触到那心底的一摸柔情,便会不经意间哭出来,这与年龄大小什么无关,与自己朝夕相处到大的女儿,说出嫁就走了,生活被一下子抽空了,心也变得空荡荡的,女儿的笑声也没有了,能不伤心吗? “阿爸,你不要哭了,女儿是不会离开您的”,说着格雅也哭了,有些事情终究还是要面对,哪怕哭也要勇敢闯过去,或许又是人生的另一种境界,会有更加美好的风景。 阿依玛大叔的一曲歌声,格雅的一姿舞蹈,成了草原最美的风景。 在草原上是这样的风景,但是到了我们的山里又是另一个场景: “报告连长,全连已经集合完毕,可以开始战前会议了”,刘排长说到, “好,时间紧急,任务紧急,那我们就直接开始会议了,首先我先给大家详细地读一下这次演习的规则,老同志应该都知道的差不多,现在主要是给新同志介绍一下,重要的部分拿笔记一下”, 然后李连长就一边读,一边用粉笔写在黑板上,我和小成都认真记录着,这是以后必须要知道的东西,虽然这是第一次参加演习,更应该注意才是。 “首先呢,我们的演习是有范围的,不可超越了这个范围,这是地图标记的,大家一会儿都会有一张这样的地图,看好了区域,一旦超出范围就会被淘汰”, “接下来是不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能干扰附近群众的正常的生活,不得拿群众的一针一线,一旦触犯,也立即被淘汰”, “这次还是传统的红蓝对抗演习,不过目的变了,不是打掉敌军的司令部,而是悄无声息地救回我方不幸被捕的军事秘密人员,它手里握有我方重要的机密,所以一定要安全救回人来,明白了吗?”连长说着, “行了,我就列举一下重要的注意事项,剩下的规则明细,自己看吧!”连长说完就出去了。 连长说完就出去了,我们开始自己看规则明细,但是第一次看不知道从哪里开始, “唉,大宋班长,我们是红军啊?还是蓝军啊?”大宋班长就坐在我的身边,我有些好奇的问到,大宋班长笑了笑, “我们是红军,要营救我们的军事秘密人员,去打蓝军,明白?还有,你可真笨,这不都写着呢嘛”,我就愣了,才发现也是啊!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还有,这可不是炊事班做菜,切的土豆丝不标准没关系,都是可以吃,但是这演习就是实战,不可掉以轻心,明白吗?有什么不懂的都问问老班长,不可一意孤行,不要什么都不懂还要乱来,只会给人添麻烦”,随后大宋班长又补充了这样的一句话,现在,在我心里平时里嘻嘻哈哈的大宋班长不存在了,在战争面前都变得严肃起来,即便是炊事人员也要出一份力,到了战场一样可以杀敌。 随后我们开始了紧张的备战状态,草原,山地,沙漠,丛林地形倒是挺多的,是演习的好去处, “老宋,你去做饭吧!到了开饭的时间了,晚上还要开会呢”,排长说到, “好,我马上就去”,然后赵班长和大宋班长就出去了,我们还在看着演习的规则,以前都是在电视看到的,现在也终于到了自己了。 “唉,对了老刘,我想让悦悦过来帮助我一下,可以吗?”大宋班长走了以后又回来了,非得把我叫上,我也是无语了, “嗯,可以,去吧,悦悦,去帮助你班长”,然后刘排长也同意了,我就跟着一起出去了, “怎么了班长,还要把我叫上?”一出来我就好奇地问到, “反正你也看不懂,不如跟我来炊事班做饭来得实在,这个只要经历一次就熟悉了,所以说你就是缺乏实战的经验,不过,你也要好好地学习,这对于你是难得的磨炼的机会,到时候特种兵选拔,也看平时的成绩呢”,大宋班长一边削着土豆,一边说到,我在和面,准备烙饼,赵班长在切芹菜,还要杀鱼,所以炊事班的工作也挺多的,即便是这样也要一起参加演习,所以每天都很忙了。 当我听到“特种兵”三个字的时候,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只要是军人,那里就是都想去的地方,能更贴近实战的训练,能学到更多的技能,所以从现在开始,既然选择了留下来,就要有更加高的目标才行,不过还在犹豫当中。 “行了,先别想那么多了,先做饭吧!晚上还有任务呢,估计今晚要很晚才能睡了,早吃完饭早点休息了,明天可是传奇的一天,对了,开始的地点在山西南面的原始森林里,你知道吗?”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说到, 可能是看着我做事的时候发呆,安慰了一下,这里是有一座原始森林,但是却从来没有去过,这次算是第一次到那里吧! 锅里炖着一只鸡,炒土豆丝,芹菜炒肉,还有一个竹笋炒腊肉,四个菜,汤是大米汤,看着简单,做起来也挺复杂的,还有馒头和米饭,就是今晚的菜了。 不一会儿,饭菜就都做好了, “可以开饭了,走吧!”然后就是吃饭,这次吃饭感觉吃的很快,因为大家都处在紧张兴奋的气息里,不由得不紧张,同时也兴奋,终于来了挑战了。 这次三个排长都回来了,因为演习的任务,结束了在营部的工作,回到岗位进行演习, “三个排长,一会儿吃完饭以后带领每个排战士分发武器装备,然后进行擦枪试枪工作,完成后就早点休息,迎接明天演习的正式开始”, “是,连长”。 然后就进入了最后一个阶段,刚才还在浇水呢,现在又成了演习备战了,这就是自己追求的速度吧! 同时,阿依玛大叔和格雅哭了一阵子,也恢复了正常,然后就回家了,我不知道会面对未来的什么,总之一切都是勇敢就是了,勇敢,让未知更美。 秘密的石头 即使是在经历了十八年光阴巨变的今天,我仍然可以真切地回忆起那片草地的风光,除了长大了一些,好像也没有什么大的改变,我还是我,那里还是那里,虽然又经历了很多的光怪陆离的事情,但是最初的心还是没有改变,就是这样很简单。 连绵细雨的冲洗下,夏日里的尘埃被荡涤干净,山坡上显得青翠碧绿的,细细凝望,远处的树叶摇曳在风中,像是微风的头发轻抚着时光,这样的时候躺在地上,那些失去的青春记忆轰然而至,浮想联翩中,过去的人生旅途中失去的许多东西一一被记起。 “喂,大王,您叫我过来不会就只是请我吃好吃的吧!”我没理由的吃着人家的东西,总要弄清楚才行,不然吃着不安心,可是它并不搭理我,只是说了其他的事情, “你想不想看萤火之舞,可漂亮了,其他部分的森林都看不到呢,要不你看一下”,说着又要让我看萤火之舞,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只能问个清楚了, “喂,大王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说的,不必这么客气”,我突然站了起来,可是还不如人家的膝盖高呢,有些疑惑地说到, “怎么说呢,刚才小狼崽子说他给我留下了什么秘密武器,一开始我没想到,刚才我突然想到,他临走前好像给了我一块石头,和你的这把剑的形状很像,所以我就想让你过来试一试”, 我发现这个魔兽也有和我一样的习惯,一不好意思就摸头发,我这才明白过来,亏通背金刚大王还是魔兽,说个事情居然这么害羞,估计也是没谁了,让人办事毕竟还是有一些不好意思的,所以我才明白为什么又是请我好吃的,又是让我看萤火之舞了,原来有目的的。 “是这样啊!那我们先吃吧,反正呢呢不着急”,我说着,终于放心了,只要不是再去什么地方,找东西就好,所以还是大口吃了起来,这样的水果可不是在哪里都能吃到的,所以要把握机会了, “行,行,行,你随便吃,只要你高兴就好”,呵呵,我怎么感觉这是两大吃货的世界呢,只有吃饱了才会有力气去做事啊! 我吃着吃着突然一道白光,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接着我又飞回去了,是一天的时间又到了,返回了幽州城。 “刚老兄他的时间到了,需要明天再打开石头了,再见”,接着在通背金刚大王的洞里响起了玄天道人的声音,接着就是一道白光出现,我就消失了。 “唉,又是这个臭道人,不管了睡觉”,通背金刚大王嘟囔了一句就睡觉了。 此刻,幽州城又是一天的夜晚,除了值夜人,还有城门口守着的兵士,四周静悄悄的,回来就坐在了城外的野兽森林里了, “可以啊,你小子一天不见,实力有所提高啊!”此刻玄天道人的小妖精看着我滴溜溜的转, “都是前辈教导的好,还多谢前辈了”,我不由得恭敬地说到,可能连仙人都喜欢听恭维的话吧, “没,没关系,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小意思啦,哪有啊,是你自己努力而已,真的没有”,看着好像脸都红了,他一边紧张着摸着他白花花的胡须,一边傻笑到,一点仙人的样子都没有, “行了,我告诉你小子,别逗我了,我们言归正传,一定要唤醒那块石头,这对于你有很大的好处,告辞”,接着拂尘旋转,风起,他就走了,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来了也不把话说明白,这也太突然了吧! “喂,前辈说清楚吧!为什么走了”,看着黑色的天空一场空,就知道没有什么希望了,也问不出什么意思来了,索性就坐在地上,突然感觉好饿。 反正这森林里也有水塘,不如就去抓几条鱼烤着吃吧!现在正是夜里,也正好烤鱼吃,有气氛。 所以脱下鞋子,脱下了上衣,光着脚就走进了密林的深处,因为这片湖正好在森林的中间,所以这里也盘踞着所有的野兽,一定要小心才是,随便找了一根大的树枝,然后拿在手里就走了过去,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看到一双双幽冥一般的眼睛在盯着我。 突然,从前面冲出一只大象出来,正在夜里追着一只豹子,之间豹子嘴里叼着一些草,可能是抢了大象的吃的,所以才会被追赶的,还真是有些生机了,夜晚才是夏日的开始。 我也没有管,只是当做了路过就可以,然后下河就开始摸鱼,第一次没有摸到鱼,反而摸上来一只青蛙,又给放走了,然后又开始摸鱼,在一块石头下面,找到了一个小鱼,就扔回了岸边等待烤着吃,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看到幽州城变得亮了,虽然地处边城,挨着沙漠,前面还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所以就显得这座小城有些神秘了,来来往往的各种人很多。 “哇,我的手啊!”看着看着幽州城发呆,没想到一只螃蟹居然夹到了我的手指,不由得立刻回过神来,然后甩掉了到了岸边,和前面的小鱼挨得很近,一会儿有螃蟹吃了。 可是我又回头,看见大象和豹子又跑了回来,径直地冲来了我这里,这是又回来了,大半夜的不睡觉怎么跑来跑去的,然后拿起手中的碧麟剑就挥了一下,瞬间就把大象和豹子冻成了冰块,这下安心了,可以放心捉鱼了,一看到这个场景,周围的动物也都跑了。 经过半个小时的捉鱼,终于捉了一个中等身材的鱼,然后找了一些干树枝就点起了火,烤鱼吃,夜空下的点点星光,点点火星子,木柴燃烧炸裂的声音,还有不知名的动物的叫声都交织在一起,倒是使夏夜变得热闹了许多。 我没想到烤鱼的香味和火燃烧的烟会惊动幽州城的兵士,虽说是自己人,但是也有误会的时候。 很快地幽州城的兵士就看到了树林里的冲天的烟, “唉,大哥,你看森林里着火了,还能闻到烤鱼的香味,是不是有人在哪里烤东西吃呢”,其实,守夜也挺无聊的,除非遇到有特殊情况才可以,平时里还是没有事情的,所以能遇到一点好玩的事情也不会错过的, “估计应该是有人在那里烤鱼吃吧!走,看看去,这片森林可是属于幽州城的,不允许放火”,这个大哥故作聪明的说到, “兄弟们,走,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敢在我地牌上撒野,走,去看看”,就这样带着五六名兵士就下了城楼出城了, “唉,等等,你们干什么去?”这几个人刚想走,就被来到的阿克里给截住了,问到, “拜见大人,您看,那边森林里有人在放火,大人不是说那个森林是我们的嘛,所以就想过去看看”,这几个人见到来人慌忙说到,其实,他们也想出去走走,借着这个机会, “真的啊!走吧,我也过去看看,看看到底是谁在哪里,一定把他给抓回来”,没想到阿克里会突然出现,其实,他们打算把放火的人赶走了,自己再烤鱼吃,这次可能是不可能了。 就这样我还在吃着鱼,喝着带在身上,却一直没有喝的酒,一边吃着鱼,夏天的味道也就出来了,我也没想到这几个人会来,那就这样呗! 森林离着幽州城不远,走几步就到了, “喂,前面放火的人,这里是我们幽州城的地牌,赶快熄火滚蛋”,其中,一个兵士喊到,此刻我的鱼刚好吃了一半了,听到喊话我也没有搭理他,直到走到我的面前才看清楚是我, “大,大,大人,拜见大人,对不起大人,小的不知道是您,阿克里将军是大人啊!”然后兵士啰啰嗦嗦地说到,听到喊声,阿克里也过来了, “阿克里拜见大人,没想到是大人在这里烤鱼吃,我们还以为是有外人在这里呢,自从大人您说森林是我们的,那么我们也一直在保护森林”,阿克里不卑不亢地说着,倒是都是我的意思, “哦,好,大家辛苦了,一起吃鱼吧!现在鱼不够了,那边有河,想吃的自己去捉”,我淡淡地说到, “去,你们几个快去,多捕点鱼来,一会儿大家一起吃”,阿克里说到,一会儿就只剩下我和阿克里了, “大人,夜已经深了,为什么会在这里吃鱼呢,回到城里,只要您一句话,让人给您送过来不就行了吗?”阿克里说出了心里的疑问, “哦,我刚从远处回来,到了这个森林里肚子饿了,就捉了几条鱼烤着吃,没想到惊动了你们,你们不也没有睡觉吗?”我说到, “嗯,今天轮到我守夜了,所以一般晚上都不睡,正好看到这里有火光以为是别的人在森林里呢,所以就过来看看”,阿克里不好意思地说到, “嗯,你们做的没错,就应该这样才对,等他们一会儿,一起烤鱼吃”, “是,好的大人”,阿克里说到, “最近有什么事情发生吗?”我随意地问到, “最近除了上次有突厥兵来犯,这几天也没有什么特别是事情,只是现在都在传幽州城有神人坐镇,说的就是大人您,估计也没有其他人敢来冒犯了”,阿克里自信地说到, “那,就好,但是也不可掉以轻心,知道吗?”我提醒的说到, “是,大人,我们时刻都没有放松过警惕,还请大人放心”,阿克里随即站起来说到, “唉,不必多礼,坐下来说就是了,放松一点”,我随意的说道, “是,大人”, “不是说叫大哥了吗?大人这个词我不太喜欢”, “是,大哥”,然后就是嘻嘻一笑,然后就是沉默等待鱼的到来,突然感觉自己很忙的样子。 支持 “喂,你发什么呆啊!吃饭啊!” 她,欣欣就坐在我的前面,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去告诉她,因为我真的没想到一大学毕业,紧跟而来的就是离开,居然一下子就踏上了路途,和之前的焦虑迷失,成了只是一瞬间的变化,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面对她突然有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很讨厌这样的情绪困扰,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她。 和爸爸确定了去当兵的第二天我就跑了回来,跑回了成都,找到了她,因为现在只想看到她,只想她在我身边,细细想想,不知不觉中认识她四年了,这四年里她知道我太多的心事,知道了我太多的喜怒哀乐了,发现大部分路都是我们一起走过的,而且在同学眼里我们早就修成正果了,她会鼓励我,我会逗她开心,有什么事情我们都会找对方商量,我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她了,我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另一半了,好多的事情就还差最后一步呢。 其实,现在对于我来说,“结婚”这两个字是我不敢想象的,特别是一毕业就结婚,给我的感觉就是仓促不安,又没有人逼你做什么,何必想要这么快就定下来呢? 在我的认知里,大学毕业以后,总要出去流浪一段时间,沉淀一下自己,磨砺一下自己,找到一个完整本真的自我才可以,毕业对于我来说,不是结束,恰恰是新的人生旅途的开始,我心里充满了希望,当然也充满了未知和迷茫,因为虽然找到了路,但是却不知道什么即将到来,正是因为这些,我才感觉有追求下去的勇气和动力,所以自己总要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才会考虑这些东西。 “喂,我说吃饭了,怎么了,回了一趟家怎么看你忧心忡忡的,快点好好地吃饭,你看你都变得瘦了”,她起身摸了摸我的耳朵,我才回过神来,看着她的笑,倒是成了我最不舍得离开的原因了,所以我决定开始告诉她, “欣欣,我要去当兵了,你同意吗?我是真的不想这么快就分开”,我还是说了出来,我说地很慢,在我的想象里她会不同意,会哭,会问要离开多久,还有我也想过她同意,会鼓励我,让我勇敢面对,会说我们现在还年轻,正是需要去一次远方的地方,她会很乐意我去,我也想过要带她一起去,所有的可能性,我都想了,只是千言万语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其实,我心里最希望的还是希望她同意。 她抬起到半空中的手,手里拿着勺子,勺子里面有汤,就停止在了碗的上面,然后就是愣了一下, “你是说,你要当兵去,要很快离开我是吗?”她可能是不敢相信,然后又试着问到,此刻,这一勺汤她已经喝完了, “是的,我现在最不舍得离开的就是你,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低下头抱歉地说到,因为就如同老爸不想听到我的拒绝一样,我也不希望听到她说不同意,因为我觉得她是我最重要的人,我做一个正确的决定,她就应该支持我才对,这就是爱的理解的一种,不是吗? 她又喝了两勺汤,我从没感觉如此紧张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感觉溜走的不是时间,而是希望,时间越久,希望也越渺茫,我也不敢看她的眼睛,因为我最怕女孩子哭了,一声都承受不住。 “喂,你紧张什么,先吃饭,容我想一下”,她淡淡地说到,然后往我盘子里放了一块红烧肉,又习惯性的撩了一下耳边的头发, “好啊!先吃饭”,我才开始拿起筷子,吃了她给夹得红烧肉, “来,这个鱼头汤很鲜美,给你盛一碗”,我拿起她的小碗就盛了几勺,然后放在她的前面, “好的,我也给你盛一碗”,然后她照着我的动作也给我盛了一碗鱼头汤,放在了我的面前,这是啥子意思哟! “你还记得那次在图书馆你和别的女生说话,我生气的样子吗?” 我:“记得啊,那次一直陪你走到天亮,你才原谅我的,然后我背着你,你在我背上睡着了”,我细细想了一下说到, “怎么了,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我奇怪地问了问, “没事,喝吧!汤好喝”她说到,然后就是沉默了一下, “你真的想好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会全力支持你的,你不必忧虑了,如果喜欢一个人连支持和成全都做不到,那就不配走在一起,而且我们一起走了那么多的路,图书馆的事情只是其中之一”, 末了,她突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我就知道,我成功了,我愣了半天,此刻的心跳,跳的更快了,没有什么比此刻更幸福的了,然后我立马站起身来走到她的面前, “谢谢,谢谢你的支持,欣欣,我真的太爱你了”,她突然脸就红了,因为这是在餐馆里,我都忘记周围还有人吃饭呢,我的这一举动,无疑成了全屋子里最大的亮点了,然后就是一阵掌声,虽然都是陌生人,但是这样的鼓励也足以振奋我心的,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不知道是谁突然喊了这么一句,大家就都活跃起来了,我的脸也瞬间通红了,因为被高兴冲昏了头脑,现在才意识过来,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到, “哎呀,回去,快回到座位上啊!”她轻声说到,我才又坐回了座位上,开始吃饭,大家也都又开始吃饭了,恢复了平静, “行了,别看我了,快吃饭吧!”我看着她心里充满了感激,她才说到, “哦,好”,然后好像也没有心思吃饭了,吃了几口就感觉饱了,因为现在满满的都是感激和开心,更多的是她。 随后,就吃完了饭离开了,没有什么事情,就是在一起说着很多的话,关于过去的青春故事的,关于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记忆。 “对了,当兵你是考虑了时间不长吧!像是早就想好了似的”,她还是怀疑当兵并不是我瞬间的选择,而是经过很长时间的沉淀形成的,也可以这么说吧! “怎么说呢?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梦想,爸爸年轻的时候也有这个梦,所以我是带着我和爸爸的梦一起去的,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你了,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答应了”,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的说到,最担心的事情,当真的到了也没有那么难了,一切都要往好处想吧! “哦,原来爸爸也有一个当兵的梦啊,只是没有完成,让你继续完成了,那就更应该支持你了,如果不支持你,倒显得我不懂事了”,她噘着嘴嘟哝地说到,我怎么感觉哪里不对劲呢,还有听到有点不满的意思,最后都归结为了可爱, “你是叫爸爸?还没见到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进入角色了,还有啊,我夫人真的很懂事,希望一直都是这样”,我凑近她的耳朵旁轻声地说到,最美的年华遇到最懂自己的女孩,应该没有什么比这更加幸运了吧! “喂,你说什么呢,我是说叔叔好不好?叔叔,我一直都很懂事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再次红着脸说到, “对了,你的事情既然已经解决了,那我们就换个话题吧!反正以后,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你我一起承担,还用担心什么呢,只是以后不论遇到什么事情你都要告诉我,知道吗?” 她突然严肃地说到,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规则,即便我们相爱的人也一样,需要一同遵守定下来的规则,不然,两个人之间失去了平衡就很不好了,即便是恋爱了,也要时常小心翼翼,不要让生活的水流冲散本该在一起的人。 “嗯,你还记得那次你送我回家,我妈追着你不放的情景吗?”她突然说到,这我当然记得了, “当然记得了,我还以为是要打我呢,我看妈追我,我撒腿就跑,没想到却是让我吃饭,害得我们跑出去两公里,妈她可真能跑”,我突然想起那个画面,除了累之外,还感觉有些搞笑,我以为是怪我把她送回去呢,没想到是想跟我说说话, “是啊!你跑什么,那次要不是我一再求妈宽容你,也许我们之间就没有那么多的事情了”, 她突然有些后怕地说到,在爱的道路上,这可能会成为我们前进的阻碍,可是我却不能让他成为自己的阻碍,哪怕委屈一点也没有关系,那次我真的是说尽了好话才感动妈的,才知道也真正的意思。 “我还以为会问我呢,没想到妈妈她这么容易相信人,所以我又有了新的认识,不过我是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即便是有再多的阻碍也不会离开你”,我慢慢地说到,她听的很认真,估计是被我给感动了,不住地点头,表示很同意, 一开始她说我们是好朋友的关系,结果妈她就信了,一直把我们当成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我们已经开始喜欢对方了,所以直到我们说明白才真的明白了过来。 所以,我们能走到今天也不都是在人们的羡慕的声中过来的,我们在接受别的好运气的同时,也要自己创造好运气,去解决这些问题,过来人的心得就是:没有什么是可以阻碍我们爱的脚步的,只要不放弃,终会走到一起。 “还有那次,我过生日,你带我去吃了成都所有的好吃的,结果你把一个月的钱都花光了,还不是我跟妈妈要的,要不那个月咱俩就喝西北风了”,她想了想说到, “是啊!仿佛都是在昨天发生的,现在一转眼就毕业了,本来我以为毕业会是我们最大的阻碍,可是现在不也过去了吗?留下的都是最美好的青春回忆”,我感慨地说到, “是啊!一起经历了风里,也该走到一起了”,然后她就摸到了我的手,一起前进,唱着歌。 点滴美好 “喂,你起来了吗?要迟到了,快点,快点”, 一早上给我打电话,她那边就响起了她的尖叫声,叫我起床,我也还在睡觉,迷迷糊糊的,所以一听到迟到了,立马就醒了,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欣欣”,接着就是挂掉电话,然后找衣服,穿衣服,一同开始的还有洗脸刷牙,很快的拿着书跑向教室。 回想四年里,有多少个早晨都是这样度过的,总感觉没有时间睡觉,所以经常爱睡懒觉,和她很早就有一个约定,就是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其实,就单凭这一件事情,就发生了很多的有趣的事情,想想,每天的忙碌,还有她的陪伴,充实而又从容。 那时候什么也没考虑,什么梦想啊!什么未来啊!都只是想想,也不知道什么是迷失,看着别人精彩的瞬间就想去成为他,可是却不知道道路的艰辛,看着书上对于青春的描写,自己也不懂,仿佛一切都不在意,沉醉在自己的欢笑当中,即将毕业了,到了毕业前夕,才一语惊醒梦中人,发现自己的欢乐度日,其实就是在浪费时间。 所以又心存紧迫感,趁着最后这一点青春的时间,拾起曾经不明白、未来得及细看的书,发现满满的都是教训和感慨,现在才感觉自己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点一滴去追逐才可以,一切又要开始了。 “快,这是给你买的包子,豆浆没有了,就剩下矿泉水了,拿着”, “好,你慢点跑,没事的”, “好了,我知道了,走了”, 每次都轮流给对方买早餐,每次都是跑着送到我的手里,或者我跑着送到她的手里,因为我们虽然顺路,但是却不是一个学院的,所以给完早餐以后,就各自跑向各自的教室,心里想的都是刚才她跑过来的甜蜜的情景。 就这样,一天的上课又开始了,就这样一次,两次,三次,终于到了快要毕业了,每个奔跑的早晨,每个晚饭后的夜晚,都是共同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时间很快,所以这些都成了我们共同最美好的回忆,那时候真的没想到还有毕业一说,每天都沉醉在美好里,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或者并肩走着,有时候走累了,非要让我背着她,说了很多很多的话,真希望一直都是这样,可是终究还是会过去,面对我们共同的新的未来。 “对了,你当了军人,那我不就成了传说中的军嫂了吗?”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嘻嘻地说到,我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她总是比我先想到,青春里能遇到她,是我最幸运的事情了吧! “对啊!那当然了,你就是传说中的军嫂了,不过“军嫂”二字,也代表承担更多的压力,你可准备好了吗?”我突然有些心酸酸的说到,因为我希望在我身边她是幸福快乐的,而不是看着给她压力,我却不能去分担,这又是我新的担心的问题。 “行了,先不说这些了,现在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就尽情地好好感受吧!”转念一想说到,夏天是最热的季节,也是感人至深的季节,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留在了夏天里,然后当这些都过去以后,又努力回忆这个夏天的点滴,因为这个夏天太特殊了,算是唯一的夏天了吧! “也对,我该想想你离开以后该怎么办了,我是工作呢,还是待在家里等你回来”,她担心地说到, “先不要想那么多了,我们要不回学校一趟吧!重新看看我们过去来来往往的地方”,我不想再谈及有关离开的话题,只想好好地回忆一下现在在手心里还能看得到的青春。 “行吧!去走走吧,现在新的学生应该在来的途中了”,她本来高兴的脸上,突然变得有些不开心了,似乎又想到什么东西了, “喂,怎么了,前一秒不还是高兴的嘛,怎么现在变得不高兴了呢”,我感觉到她的变化,她一不高兴我心里就着急了, “没事,想想我们一开始上大学的时候,都充满了希望和梦想,可是却不知道我们需要面对的事情现在才刚刚开始,也许是太美好了,直到毕业了才知道需要去做什么,从家里拖着行李到大学宿舍是成长,从大学毕业宿舍搬着行李离开,又是进一步的成长,一转眼好快,也没想到会遇见你,而且我们之间能发生那么多的事情,想想都不可思议的”, 她手里一边比划着形状,一边说到,从上大学到毕业,确实成长了,可是还是成长的不够,一切像是安排好了一样的,必须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不然一毕业就是迷失,当然也不一定就会迷失的,关键还是要靠自己, “是啊!这里有来自各地的同学,从进去大学校园的时候起,就已经等待着毕业了,总说四年很长,毕业遥遥无期,现在呢,都已经毕业了,我们不再青春年少,而是要去做大人的事情了,学着工作,学着照顾家庭,我们终会变成自己想象中,自己曾经嗤之以鼻,现在又不得不接受的样子,那又能怎么样呢,这就是成长”, 我也感慨地说到,一毕业,立马就回归了现实,而且你这只小鱼,将要面对的是即将到来的滔天巨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时候才领悟一些道理,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便追随着黎明前最后一点星光,重新找回已经丢失的迷路的星途。 “阿偶,这还是你嘛,我看看,好好地看看,怎么感觉你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没想到居然能说出这么多有哲理的话,还真是看不出来,还有哲学家的潜质”, 牵着她的手,前进,听到我说话,放开手,就跑到了我的前面,非要看看我,仔细地看看我,双手抓着我的脸,还真是调皮,或许一毕业,又发现了自己新的一面吧! “别闹了,一毕业就是新的成长,不由得不感慨,因为有你在身边,我感觉好多了,至少证明这四年没有浪费啊!到时候,我们坐在摇椅上,还可以回忆共同的青春啊!不也挺好吧嘛!” 突然心里涌现出一抹沧桑的感觉,一下子就想到了一起变老的那一天,或许这青春才更加是生命的唯一乃至全部了。 “好了,好了,这么阳光明媚的天,本不该谈及离开以后和未来这样担心忧伤的话题,你想想,我们毕业了,应该高兴才是,有多少次都想快点毕业,可是当毕业真的到来了,总想把眼前的一瓶酒一杯都喝光,然后心里酸酸的,空空的感觉,再加上酒的苦涩,很是担心的感觉,想想都可怕,又会问自己到底为什么想毕业,傻吗?是不是傻?然后心里默认一句“是傻”,就是这样”,如此而已, 她也和我一样,再次被青春的酒给灌醉了,我就纳闷了,为什么现在想起昨天的一个笑脸,我和她共同的笑脸,都觉得幸福无比,觉得那是天使般的面容,都会如此的勾魂夺魄的吸引你,这样的笑容以后会没有了吗? 答案肯定是有,这样的笑容肯定会有,可是却没有昨天的来的简单直接,那么有感染力,我想要再次痛痛快快地笑一次,在阳光下笑的像个青春的孩子一样,现在的我需要多大的勇气,需要多大的自信,你算过吗?你知道吗?你了解过吗? 在心里某些柔弱的瞬间,你会发现自己过去的温柔,将最初那个温柔简单的自己放在了生命最边缘的地方,并且试图让他远离,最后才发现,这些浮华的自己,都不如当初的一个笑脸有价值,所以又开始不管一切,追求最初的自己,那会让自己安心安静,找回自己最初的模样。 “行了,都说不谈了,不然咱俩就又被愁的氛围给包围了,你看那操场,每次不开心了就会跑上几圈,不快乐没有停止过,所以我的跑步也一直没有停止过”, 此刻,已经来到了学校里,熟悉又陌生的建筑物,不知道承载了多少同学的梦境,梦过后就是现实,现实就是不断地远离和告别,如此而已,也不比大惊小怪的。 “你还说呢,要不是被你影响的,我也不会跑步啊,要不我四年大学的体重早就到了110斤了,现在倒好,还是不到一百斤,不过也差不多了”, 她突然高兴地说到,虽然像是在埋怨我,实际上是在感谢我,让她保持了好的身材,不过一开始跑步的缘由,真的只是不想被烦恼困住,没想到到了现在好多多多啊!我记得还拿了一次长跑冠军呢,让我高兴了好一段时间,从那开始,对于跑步,便深信不疑了。 “这你还要感谢我,要不是跑步,你都不知道迟到了多少次呢,幸亏体力好,跑得快不是?” 我也有理由说服她,因为跑步真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也是啊!不知不觉中跑步能力变得这么强大了,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不过我还要啰嗦一句,为什么你自己不定闹钟,还要让我打电话叫你,真是麻烦”, 说着说着,她又想到了这样的事情,也确实是想每天都听到她的声音,所以就任性地想到了这个方法, “那还不是希望以后你都要这样叫我起床,那我们不就每天都在青春里了吗?你就是我的闹钟啊,以后每天都可以见到你,难道不好吗?还能听到你的声音”, 我硬着头皮说到,不知道能不能说服她,没想到她还真同意了, “讨厌,不过,也对啊!不过还是感觉哪里不对劲,也不想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刚才听到你说的话,在我心里你再也不是那个爱送玫瑰花的傻小子了,而是在一夜之间变成了成熟的人,你这一点让我很高兴,你知道吗?” 她高兴的说到,终于发现我是大人了,挺好的,就爱笑。 “我知道啊,不然你会这么高兴”。 黑白灰 小,到生活,大,到世界,以为只有两种颜色,黑色和白色,但是走过了生活的点滴,才发现,并不是这样,它仿佛还存在第三种颜色,那就是灰色。 从黑白灰的认识里,最初就是从素描画开始的,以为就是一支铅笔,为何要有程度不同的黑色呢,白色也有区分,以至于出现了灰色,灰色是介于黑色和白色之间的颜色。 后来自己素描画的能力进步了不少,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人物细节的刻画上,才发现,颜色深浅的不同,能很好的表现出明暗效果,光影交错、分布的样子,使得本就是一幅素描画,变得生动形象立体起来,更加贴近生活现实,更加有欣赏的深度,才发现这是需要很大耐心和技巧的事情,简单的事情,看似简单,其实,并不简单。 过去写日记的时候,也喜欢画一颗心,今天高兴了就是白色,原封不动,今天觉得没有那么开心了,就涂成黑色,表示今天还可以,不快乐也不高兴,但是也有那么一点不顺心,那就不全是黑色,所以就不能用黑色来表示,需要比黑色淡一点,淡一点,淡一点,淡一点,再淡一点,无限逼近白色,也就出现了灰色,就是心情不好也不坏的样子。 后来就发现,连心情也有黑白灰之分,所以从最初画的一颗心,变成了画五颗心,又到画十颗心,从最白、到灰、到最黑才有了一个更加广阔的认识,才发现所有的事情里,都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而是存在着广阔的灰度空间。 青春是白色的青春,就像喜欢白色一样,白色包含了其它的所有的颜色,所以青春才是多彩多姿的,每当想起流年里那些泛起泡泡颜色的精彩瞬间,都觉得欣慰无比。 或许是本来孤独的性格,养成了早就独立的性格,喜欢远离熟悉的地方,喜欢新奇的东西,不喜欢那些条条框框的东西,所以即便是平淡无奇的生活,也要泛起些许浪花来,不断考虑创新,拥抱那些不确定性,稳定的反而是自己不喜欢的。 勇敢,让未知更美,其中就包含了不确定性,正因为不知道结果如何,才要想去看看,即便是一直找不到结果,也乐此不疲,因为终会有答案,也可以一直追逐下去。 不确定性是应该的,也是源于自己对于跑步的认识,正因为不知道前方是什么路,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跑步才有意思,这就是坚持下去的动力。 所以你必须是一个乐观主义的人,你必须是一个勇敢而无所畏惧的人,因为你在做没有人做过的事情,别人想不到的事情,走别人不敢走、不曾走过的路。 细细总结一下,不就是这片迷之森林所拥有的吗? 其实,人生或许就是一场游戏吧,只不过游戏是在这迷之森林里发生的,有限游戏有一个明确的结局,而无限游戏,则没有谁输谁赢,可以一直玩下去,看不到结局的游戏,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没法忍受,但是对于我来说,正是需要探索的神秘世界。 在我们的每一个决定中,始终存在着不确定性,因而我们会感到迷茫和焦虑,所以在迷之森林里不断迷失,从侧面想想,也正是这些迷失,才发现更多有趣的事情,才算不断朝着决定的方向前进,而那里就是灰度的世界,是自己不曾到达和认识的世界。 为了求得内心的安全感,我们会付出很多,当然也不需要太多高远的思想,有时候只要接受就好,但是就是不想接受这样的稳定,所以才要不断地向着新的领域进发,才要不断创新,发现新的东西。 有些人因为太过追求安全感,只愿意待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永远不愿意往未知的地方迈出一步,自己不同,旅行带来的感悟,让我像是追求星光一样,乐此不疲,再说,自己觉得离开是注定的,总要度过一个时期,才能再次回到这里,不然这种窒息感会让自己喘不过气来,发现只有去了远方,才会摆脱一些东西的束缚。 稳定会短暂得到对自己命运的控制,看起来似乎得到了安全感,但是我们把时间拉长,会发现这种安全感简直就是脆弱得不堪一击,反而是触摸不到的远方,变得渐渐清晰起来,就像夜晚海面上的灯塔,只有自己不断地前进,才能不断地前进,才能越靠近灯光,总是拥抱着身边的灯光反而感觉不到灯光会照亮自己,成了灯下黑暗了。 最后当真的到了灰度空间里,你会发现,不论是事业,爱情,还是生活,心情,都是有自己的灰度的,想要有更大的回报,就要拥抱不确定性,守着仅有的那一点东西,毕竟是有限的。 事业如果选择了稳定,那么就不能创造出自己的事业,只有以创业者的身份,去把前面黑暗的路,变得光明开阔,这里面包含了很多的不确定性,这样才是完全地发挥出自己的能力。 爱情也是有灰度的,必须要有自己超强的决断力和把握能力,才能维持完美的爱情,拥有完美的爱情,如果总是有过高的要求,那么离开反而成了最好的结局,就像自己当初画的素描画一样,有独特的眼神,有独有的影子舞蹈,有特有的长发朦胧,黑白灰色是缺一不可的,而且这里面深深浅浅的东西,也能发现一些有哲理性的东西。 其实,当我们走进迷之森林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森林里的不确定性了,我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对于前面也一无所知,而自己也是那么的不完美,即便是这样,也要有靠着自己活下去的信心,已经是这样了,那么自己就要不断地成长才行。 靠自己活下去的念头已经再明显不过了,其实,自己追求这样的不确定性,倒不是显得自己有多高的智慧和领悟,正是想提高自己的完美程度,反而正是因为“无所谓”的心态去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就是自己必须是一个乐观主义才行,不追求结果,不在乎一切,反而会得到想要的生活。 毫不客气地说,对于跑步,美食,音乐,旅行,养宠物等等的东西的追求,喜爱是一方面,想要得到的感悟是一方面,更多的是自我要求的,对于自我该苛刻的时候苛刻,不该苛刻的时候就不苛刻,也算是完美一下不完美的自己吧,也算是自己找到的“恰到好处”的自我修养方法,正是这些不完美,才让我去追求完美,按照自己理想的样子生活着。 假如我们不接受一个不完美的自己: 长的不算英俊,就只能每天呆在家里吗? 我腿不长,就不去跑步了吗? 我五音不全,就只能听歌,不能唱歌了吗? 自己做的美食别人不喜欢吃,我就不能做了吗? 对于旅行,我害怕长途跋涉会让我长不高,就不去了吗? 等等这些东西,都是灰色的思想,甚至偏向了黑色,就算整日处在黑暗里,我也一样能找到光明,哪怕一步一步走也行。 但是,也同样想想,如果一切都太完美的话,总是停留在白色的世界,那人生恐怕就没有现在的安逸和舒适了,如果腿太长的话,坐飞机都感觉座位的空间太过狭窄,如此种种,才发现释然多了,眼下这个自己虽然不是很完美,但也没有什么特别不好的地方,处在黑色与白色之间的灰色,反而是自己一直寻找的“恰到好处”的人生的颜色,想明白了,发现一切又都是我所喜爱的,那个最初的自己又回来了。 感谢平庸还是怨恨自己的平淡无奇的人生呢? 关键就在这里,如果纠结于这里,那不论你走了多远,都会觉得内心是无法被治愈的,如此纠结,倒不如洒脱一点,再洒脱一点,不论到了多大的年纪,都能够不紧不慢地生活着,虽然这样很不容易做到,但是尽量努力,还是可以的。 正因为这样,我才更加努力地跑步,音乐不行,就自己写歌词,唱歌,多练习总会变得不一样。 我也确定这样的成长是痛苦的,所以我们无比渴望回到青春年少时代,回到懵懂无知、对一切都勇敢无畏的时期,在那个时候,未来还没有那么糟糕,自己也还没有那么孤独。 就像现在,我们所做的不是缅怀过去,虽然我写了很多过去的美好,但是无非就是想要找回被我们藏在角落里的真正的自己,也许你会发现糟糕的也没有那么糟糕,苦闷的也不是很苦闷,一切没有自己担心的时候那么可怕。 最后,人生的颜色也有了黑白灰的颜色,比痛和痒更多的是不痛不痒,比雅和俗更多的是不雅也不俗,比黑色和白色更多的是灰色,当明白了这些东西以后,你就会感觉人生也不过如此,过去纠结和迷失你的,不过是人生里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地方而已,越过去了看到了更远的地方,才觉得自己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可笑。 一个清晰方向,是在最初的黑暗里产生的,是从灰色中脱颖而出,黎明也是从黑暗里走过来的,自己的方向也是随时间与空间的变化而改变的,它常常又会变得不清晰,就像迷之森林的萤火,看着很近,其实在很远处。 有惊有喜 “你们先吃着,我就先回去了,还要好好地休息呢”, 另外两个人还没有回来呢,反正自己吃饱了,也就不管了,每天回来只有这几个小时睡觉的时候,天总是快亮了,总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回来,倒是有种早起的错觉,有时候不睡觉,也会出去跑跑,看看这里的改变,对比一下过去几个月的样子,还真是天翻地覆的变化。 从最初自己来到这里,仿佛都是安排好了的,遇到兰兰,到了桃花源,然后莫名进了魔域世界,虽然不知道这和现实世界有什么关系,倒是却也相安无事,仿佛魔域就是现实,现实也是魔域世界。 刚走出去几步,我就想起了之前的事情,说有外敌在打幽州城的主意,所以还是问一下的好,这下子把之前有关幽州城的所有计划都打乱了,也没有时间去做了,希望可以找到可以信任的人,把我之前写的一些计划交给他,然后替我管理幽州城,想了一下还是阿克里最合适,在我之前就来到了这里,所以交给他应该不错。 “阿克里,你过来一下”,然后走了几步我又回来了,看着还在等鱼吃的阿克里,就叫了他一下, “大人,您还有什么事情吗?” 阿克里跑过来问到, “最近我将要远行,幽州城就交给你了,不过你不要和别人说,这是只有你和我才知道的秘密,随后我会把一些管理计划和训练计划给你,按照上面写的做就行了,这件事不能让外面的人知道,不然会带来很多的麻烦的”,我坚定地说到, “可是,大人,我怕自己……”, “没有什么不行的,只要努力去做就好”,我还是坚持说到, “那好吧!”阿克里点了点头说到,好像还想说什么,也没有说, “行了,我回去了,你就等着吃鱼吧!”我笑了笑转身就走了, “是,大人慢走”,或许这样的事情不需要太隆重的仪式感,只要几句话就可以交代清楚了,况且我也不是真的要走,只是不想分身多想而已。 “唉,大哥我们回来了,大人呢,去哪里了?”就在阿克里还在想事情的时候,两个小弟也回来了, “哦,大人走了,我们先吃吧!”阿克里看着我消失的方向说到, “那好吧!我们开动了,开始烤鱼吃了”,接着就是他们的夜生活到来了。 我呢,穿好衣服,穿好鞋子,就回去了,又是飞回去的,也不知道精灵一族现在怎么样了,想想也好久没有看见蓝精灵了,玄天道人也不知道去哪里了,这次是我自己回来的,又想到很多的问题,不过也没关系,找着找着好像又迷路了,一直走的路是不是又错了,一切走着走着仿佛又回到了原点。 飞着在幽州城的上空,感觉一切都是那么地虚幻,或许这才是青春吧!那么虚幻,又那么真实,只是放不下兰兰,遇到一个真心对你好的人真的不容易,所以每次都舍不得,怕再也遇不到像兰兰这样的人。 飞到自己家里的院子里,看着兰兰在围着院子跑步这是怎么了,她不是讨厌跑步的吗?而且还在也快要亮天了,她是几点起来的? 我就降落在了大门外面,准备敲门进去, “咚咚咚,开门啊!我要睡觉了”,故意摆出一副丑态,衣服都乱了,鞋子也掉了,还像是喝酒了的样子, “来了,来了,马上开门”,很快地就打开门了,看着她气喘吁吁的我就笑了,她看着我衣衫破烂的,也笑了, “怎么,你被强盗给打劫了吗?怎么变成这样子了?”兰兰围着我绕了一圈,然后说到,又笑了, “你觉得强盗能打过我吗?再说了,我又没钱,人家打劫我干什么?”我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到, “也是啊!你那么厉害,只有你打劫别人的份,哪有别人打劫你的份啊!”她高兴地说到,此刻天才微微亮,除了我俩的谈话声,一切都很安静,当然除了蟋蟀在草丛里的叫声。 “对了,你这么爱睡懒觉,天还没亮呢,你怎么就起来了,是哪里不舒服吗?”我上前关心地问到,并且也围着她转了一圈,明显都出汗了跑的,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受我的影响吗? “哦,没事,睡不着了,就出来走走,走到你这就进来了,散散步而已”,她故作轻松的说到,我感觉她也挺累的, “哦,是这样啊!那我要先去睡觉了,走吧,一起去吧!”我也糊涂了,怎么能这么说呢,只见她脸倏地一红,我才感觉说话不当的, “哦,我是说,我回去睡觉了,你可以回家去,也可以在我这里睡,反正空房间很多呢”,我忙着说到,她只是不看我,只凭我独自解释道, “行了,没事的,你睡吧!我去做饭”,她转身要走,我忙着喊住了她, “夫人慢点,别累到”,我柔声说到, “嗯,那夫君好好休息”,她说了一句就进了厨房里,她跑步的事情我没有拆穿,既然她不愿意说,我就不会说出来。 “嗯,好”,我望着她的声音,轻声自语到。 回到屋里,我马上脱下衣服就睡觉了,可是我发现被窝里还是热的,也就是说兰兰她在我这里睡的,而不是散步的,这就让我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自己真的没有为她做什么,反而为我付出了很多,实在是羞愧难当啊! 想着,想着,躺下就睡了,有什么事情以后慢慢的还了,一切等到睡醒了再说吧! 再说她到了厨房里,一直发呆,并没有做饭, “喂,兰兰,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向着他呢,跑步就跑步吧!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兰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自言自语说到,然后又笑了笑, “喜欢一个人真不容易,不过也很甜蜜,没想到我堂堂一个大小姐,居然会上这里来,这是命运让我注定遇到他吗?也好,他很好,只是我们之间好像还有一点隔阂没有说清楚,希望有时间告诉他”,然后又开始说着话,或许把自己也给弄乱了,爱一个人智商都被降为零了,或许已经降为负数了。 “好了,先做饭吧!他醒了还要吃饭呢,你说没有一个女人在身边怎么行呢”,她又感慨道。 “做什么呢,做一个鸡蛋羹,还有一个小米粥就可以了,有馒头,这就好了”。 我睡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事情就突然发生了, “不好了,大人有人在城门下捣乱,害得进出的人都不能进出城了”,兰兰做着饭,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并且小声说到,兰兰就过去打开了门, “嘘,小声一点,大人刚睡了,不要吵醒他”,兰兰也小声地说道, “我知道,可是大小姐现在真的有人在攻城,还带了火药呢,就是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人”,这个兵士也无奈地说道,边境城池只要一繁华就会有很多的人过来争夺,只要一没落就会放弃还真是会挑时间。 “是这样啊!那我们过去先看一下,实在对付不了那些人了,再回来”,兰兰就是怕我被吵醒了,所以小心地说到, “那好吧!大小姐,我们过去看看”,接着他们关上门就走了,可是他们的谈话我还是听到了,所以就悄悄地跟了上去,到了城头。 阿克里正拿着斧子在迎敌,敌人都是带着难看的面具,还有马也穿着铁甲,金戈铁马大概如此吧! “喂,你们幽州城有什么神人,全是一派胡言骗谁啊!有本事出来让大爷我瞧瞧”,这些人在城下叫嚣到,不过阿克里却也不管,能沉得住气, “大人,我们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受他们辱骂吗?要不我出去出战,末将一定会打胜归来”,有人沉不住气了,想要出去和这些人一较高下, “不行,他们也有火药,万一我们惹怒了他们,对于全城的百姓不利啊!你想过没有”,阿克里冷静地说到,越是遇到大事,也要越加冷静,考虑全局的事情,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才是大将的风范。 “是这样啊!那就没有别的方法了吗?真想出去打个痛快”,先前的人一听,就没有力气了,是自己太鲁莽了,完全没有考虑带来的后果, “行了你先退下吧!有什么事情再说”,然后这个人都下去了,那些敌人还在那里说着,我就生气了,兰兰也站在那里看着情况。 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雨,只下城下那一点的地方,然后开始有闪电劈下,把那些金戈铁马的人给劈的人仰马翻的,铁甲碎片散落了一地,这突如其来的景象让所有人都看呆了,这是怎么回事,突然电闪雷鸣的,像是老天在发怒一般,当然是我了,没想到雷鸣珠还有这个效果,没想到, “撤,快撤,这里果然有神灵保护着,我们撤”,很快地人都跑光了,本来很神气的样子,现在变得狼狈不堪,城上的人看到这一幕也感觉太神奇了,不敢相信,兰兰更是瞪大了眼睛看着,也被惊呆了, “不行,我一定告诉他去,也太神奇了”,兰兰轻声自语到,然后就下了城门。 演习开始了 青春,就是在原野上不停地奔跑,然后在你看到一个值得一看的地方以后,就纵身一跃,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开始一段未知的旅行。 青春因为军旅而变得神圣美好,军旅也因为青春而变得勇敢,更具活力,当我还不知道要去追求什么的时候,当我还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的时候,在当兵的路上,能逐渐找到一个完整的自己,认清楚自己,到底去追求什么,自己到底喜欢什么,然后想清楚了这些,就说明从迷失里走了出来,仿佛一切都在一天一天地变得更加美好。 “喂,悦悦,毕业了你要去哪里啊?反正我是肯定不会回家的,我可能就留在我的这座大学城市不走了,回去真的没有意思,我可是想尽办法从那里逃出来,我绝不能再回去了”, 他喝醉了,是在毕业的前夕,我以为像他这样厉害的人,本不会为了什么而忧伤,可是在我们酒精的青春下,还是没有忍住,看到最后的剩下的这一点时间,突然就慌了神,一切仿佛同时到来了,不知道是什么,只是莫名的惊慌,仿佛末日的到来,我以为他会比我成熟很多,可是还是没有忍住哭了,抱着酒瓶,外表的坚强,终究不是真的坚强,也会哭出来,每个人都有自己一本难念的经书。 他叫小凯,是四年里我接触到的最靠谱的一个人,学习上进,几乎参加了学校的所有的社团活动,周末还去敬老院照顾老人,他是我四年里唯一羡慕的一个人,把自己每天的生活都安排的井井有条,每天都知道自己做什么,我也跟着他去了几次敬老院,人们对于他的评价异常的好,而且如果愿意,只要一毕业就可以到这里来工作,我也向他学习,乐于帮助人,可是我却从来没听到过他说家里的情况,也不会问,就这样很快过了四年,终于说出了内心的话。 他是我们这里人缘最好的人,每次都请人家吃饭,当然也会有人请他吃饭,有一次因为吃饭,把钱花光了,没有钱回学校,只能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接他,我以为他会是真的聪明,不过有时候也犯糊涂,特别是喝酒了以后,更是找不到东南西北,我以为毕业后他会比我早一点登上可以走的路的岸边,可是还是没有找到,让我认识到,他的乐观,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缺点,不知道留住什么,只知道做什么,却不懂得把握。 所以听到他说这样的话,我还是挺伤心的,可是我连自己都救不了,又何来去救他呢,所以我就说, “不知道,没有想好,我要回家问问爸妈再决定吧!你也不要这样,毕业不是结束,只是一个新的开始,总能找到自己的路的,还有以后你少喝酒,这东西会给你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的”, 我能说的都说了,只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吸取教训,而不是在酒精里堕落,我终于看到还有比我迷失更加深的人,也不止是我们两个人迷失了,我们这群毕业的人,仿佛是一群鸟儿,一毕业,一飞出这片青春的森林,突然看不到岁月的下一座森林了,没有地方落脚,只能不断向前飞去,难免会惊慌失措,出现深深的劳累感,却不敢休息一下。 “那就好,来,喝酒”,说着又喝酒了,我虽然也喝,但是却不能喝的太多,因为不想这样度过自己最后的那点青春时光,虽然还没有看到下一站是什么样子,但是也要勇敢努力寻找才行。 我没想到这次回家居然一下子像是改变了人生的轨迹一样,瞬间就搭上了去往下一站的列车,从此开始了美妙的旅程,与此同时,同学之间的联系也少了,仿佛都开始忙着各自的事情,看谁先到达下一个岸边。 老爸突然提出让我去当兵,仿佛是注定的一样,三两句话一拍即合,这也是自己的梦想,再加上老爸的梦想,那当兵对于我来说就是神圣而又意义深远的事情,也证明自己选择了对的道路,认识了人生里更加广阔的风景,命运也由此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没有回家之前,我也决定在我的大学城市工作学习,恋爱,定居,可是远没有想的那么简单,就是一个选择,却改变了以后的很多的东西,我想过自己早出晚归工作劳累的样子,即便是这样,也不忘记自己去手磨一杯咖啡,再忙也要疼爱自己,孤独不可怕,可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心在这座城市里迷失了,这样就真的孤独了,过去的咖啡喜欢喝太浓的,现在也要变得淡一点了,试着加一点盐和一点糖,学会品味味道了,青春也不再那么任性和叛逆了,一切又归于了最初的平静。 那晚的月光确实很亮,很美,不过也让人迷茫,欣赏了这么多个晚上的月光,唯独最后这一夜不是欣赏月光,而是躺在酒醉的床上呼呼酣睡着,像是一个丢失了青春魔法的精灵,醒来一样接受没有魔法的日子,像是一个黑色的煤球,希望只待在这黑色的心情里。 “喂,你和杨欣都要留下来吗?还是你俩聪明,一毕业什么都有了,不像我们都不知道下一站去哪里,悲哀啊!”他停顿了一下,又喝了一口酒, “祝你们能一直走下去,让我们一直羡慕着你俩,让我们记住这个无处安放的青春吧,新的生活真希望不要到来”,说着他又独自掉眼泪,我就纳闷了,一个大男人说哭就哭,真的是没谁了,我们这些同学就他这最热闹,一开始的一点高兴也没有了,都被失望给笼罩在心上,不过也理解。 那次,同学在吃完最后一顿饭的时候,都互相告别,沉浸在伤心的情感里,这是我们必须要经历的,所以,也就坦然接受就行了,定下了未来十年再见的约定,也会改变不少的东西吧!只希望大家都像在青春里一样勇敢快乐。 “希望下个十年里能看到和你们的孩子一起出现,加油!”她叫小英,也是我的好朋友,最后走了她说道,仿佛青春里总有你不知道的事情,也许真的有人在默默爱着你,而你却不知道。 “是,我们一定会努力的”。 “喂,快点小成,集合铃声想了”,起来穿好迷彩服,带着背包就出去集合了,现在天还黑着呢,算一算也就睡了差不多四个小时,现在要赶去集合地点了,我急忙叫醒他,背着枪就出发了。 “立正,稍息,报数”, “一,二,三……”, “报告连长,全连集合完毕,请指示”, “立即赶赴d集结点,准备待命”, “是,连长同志,所有人立正,向右转,跑步走”, 很快地就要赶赴阵地了,也不知道要做什么,现在只能跟着连队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就行了,无需想的太多,主要还是学习这些东西。 远处的灯光若隐若现的,远处机动车的声音,还有飞机坦克车都出动了,气氛一下子就点燃了起来,手里紧紧握着枪,跟着连队跑着,从山上跑到山下,穿过草原,还有乱石滩,走进那片原始森林里,据说还有狼等到野生动物,处处存在着挑战,心里激情燃烧到了极点,不知不觉中天已经微亮了。 这可比青春刺激现实多了,或许这也是青春的一种姿态,为了心中共同的梦想,努力前进着,对抗着,提高着,真的成长现在才刚刚开始。 跑着,跑着,连长一个手势,示意我们蹲下,因为前面也出现了一支莫名的连队,和我们跑向同一个方向,怕是敌军的人,所以还是小心为妙, “喂,你们是哪个部队的”,连长突然喊到, “我们是边防一营二连的,你们呢”, “边防一营一连”,连长再次喊到, “是,老李吧!” “是我,老张,不是敌军就好,是友军,大家继续前进”,然后接到命令就又继续前进了, “老张,你们不是负责c阵地吗?怎么也跑到d阵地来了”,一见面两个连长就握手一下,然后我们连长说到, “营部突然给改了命令,接到命令我们也要来d阵地,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二连连长说到,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 “那好吧!我们还是快去d阵地吧!快点”, “好,一起走,咱们兄弟又可以一起并肩作战了”,二连连长老张哈哈笑到, “行了,走吧!说的也是,又可以一起作战了”。 走进原始森林里,感觉周围的环境和空气都变得不一样了,树根交错相通,弥漫着一种古老岩石的气息,被雨水不知道冲刷了多少年,变得光滑无比,有很多的小溪流纵横交错在森林里,从树上流下来,会看到一只松鼠抱着一颗松子从这棵树上,跑到那棵树上,可爱极了,不过看到我们这么多的人跑过来,立马就跑开了,还时不时的回头看看,我能很清楚地看到松鼠的两颗大门牙,然后没过几秒钟就没影了。 “地图,看一下还有多久到达d阵地,如果这样下去,在规定时间内,一定赶不到地点的”。 下一站天亮 大热的夏天,突然跑回家里,打开冰箱,把一杯冰镇果汁喝了下去,觉得很爽,拿着果汁瓶子,就坐在沙发上,突然一种莫名的失落感感涌上心头,很强烈,像是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像是感觉对不起一个人,让她失望了,这种感觉就只想呆在沙发上,然后什么都不想去做。 毕业后回到家里,回到最初的地方,回到最初的时光,不论在外面有多么精彩的生活,到了家里还是和从前一样没有改变,那份安静会瞬间包含内心,包括所有物品的摆设,都和之前记忆里的都一模一样,仿佛放在那里,就不会再走了一样,被平时的热闹包围习惯了的心情,突然一下安静下来,倒是感觉有些孤独了。 “唉,老孙在吗?有事情和你们商量一下,在吗?” 就在我发呆的时候,听到门外有人在叫喊,在家里仿佛都会遇到一个嗓门大,爱管事的人,虽然不知道她到底是为了什么,但是一个嗓门大,一个这个人特殊的音色,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这个人,绝不会再出现第二个人,我就放下果汁瓶子出去了, “李婶好,我爸爸还没回来呢,有什么事情吗?”我就出去了,奇怪地问到, “哦,没事,唉,悦悦,大学毕业了吧!多少岁了,身高多少,什么星座的,嗨,现在太麻烦了,介绍个对象还要问星座,真是的,以前我们相亲时候,就一个眼神,确认过眼神,行就行,不行就是不行,哪有那么麻烦”, 看吧,我才问了一句,她就说了比我十倍还多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当“相亲”二字再次准确无误地砸到了我,我就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想躲开也不行,不过也在那一瞬间想到了欣欣的样子,像是心底的秘密突然让别人知道了一样,有些慌张。 “23岁,身高179厘米,水平星座的,大学刚毕业”,我简单地回答道,然后不放心就又问了一句, “李婶是要给介绍对象吗?刚毕业,还不着急的,况且我爸妈也说了不着急,您怎么这么着急呢?” 我笑着说到, “唉,过了20岁就应该有了成家立业的念头了,唉,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总是不着急,可把我们急坏了”,看着她焦急地说到,这个样子是不用刻意模仿的,而是自然形成的,仿佛她们总是装出一副替别人着想的样子,却不知道别人喜不喜欢,接不接受,所以我就有点生气了, “哦,我知道了李婶,我爸还没回来呢,等他回来您再说吧!”我有点要赶走他的意思,因为我现在真的不想说话,只想静静地在家里呆一会儿,还不想被什么东西给打扰到,就算是打扰,也要过了这段时间吧! “行,那好吧!等你爸回来我再说,这件事可不能不着急啊!你都23岁了,像我们那时候,早就结婚了”, 临走她还不忘记补充一句,我就更加讨厌这种人了,很快的关上门,就进去了,觉得她们总是拿自己当做标准去说教别人,最讨厌这样被束缚住了,下一次一定不会让这样的人进屋了,现在开始知道自己讨厌的第一种人了,就是这种只为自己考虑的人,却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转过头,在墙角处看到了一架子黄瓜,应该是妈妈种的,有的已经长的挺大了,所以就想摘下一根来吃,也果然摘了一根,因为现在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加美妙了,更加美味的了,到了水缸前洗了洗,夏日里的味道会重新涌上心头,淹没刚才的那一点失落感,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想要逃离这个地方,或许这就是原因之一吧,不想被打扰。 不过仔细想想,已经不是之前不被打扰的时光了,现在也必须考虑这样事情了,虽然很担心,但也不得不接受,来生也必须有人陪伴着才幸福,总不能一直孤独下去吧! 自己的事情我只想自己去解决,不想被打扰,这样多事的人虽然不会打乱我的思路,但是也会受到一些影响,而且一回家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也就发现已经踏入了这条路了,就必须勇敢走下去才行。 一边咀嚼着黄瓜,一边看着过去的书,发现以前写下的笔记,现在再看看,那些思想已经变得很幼稚了,不过看看也能想起当时的情景,一看到自己过去幼稚的样子,就想笑,也想留住那一抹童真,不知不觉中又感慨了,能有什么感慨,就是时间快呗! “喂,你那边怎么样啊?我现在糟糕透了,一回到家居然有人主动给介绍对象,气的我只能说我已经有对象了,所以就拿出了你的照片,他们才罢休,你在干嘛呢”, 一接通电话,她就稀里哗啦说了这么多的话,看来我们遇到同一个难题了,真是烦心, “我这边也一样,居然会有人主动找你,不过我先不能说已经有你了,不想这个秘密让别人知道,这个事情我只跟妈妈说过,连爸爸都不知道,所以就这样呗,我现在正在吃着黄瓜看书呢”, 我也稀里哗啦说了这么多的话,说完了话都感觉有些热了,毕业后的这个夏天估计都很燥热不安吧! “哦,那就好,想好去干嘛了吗?去哪里都不能丢下我,知道吗?”她又问到,仿佛是在担心什么 “没想好,等爸爸回来我商量一下吧,主要还是看我自己的决定,放心,有你在的地方,我就不会走远”, 我安慰她说道,因为我也不想远离,可是随后还是没有逃过远离的命运,而且也想过让他跟着,可是是不可能的,也没想到自己一下子就去了这么远,当兵去了草原。 “嗯,我相信你,你是不会骗我的,想好了做什么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她想了想说到,本来我也想考研的,可是我感觉是应该有进一步的成长了,就想先工作一段时间,然后找找自己的感觉,再做决定,没想到当兵的决定把这些都解决了,也就没有那么多的考虑了,既然已经有了梦想成真的感觉,那就好好地走好自己的军旅生涯,不会辜负自己,因为自己喜欢的总会喜欢,既然来了,就要多的学习东西,为部队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嗯,好,保证完成任务,你那边有什么事情也要和我说,知道吗”? “当然知道了,我可比你强多了,放心吧!”, “嗯,好的”,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唉,悦悦回来了,这么快啊!没想到这么快四年大学就过去了”,妈妈一进门就说了我的情况,买了不少的菜,我就出去接了过去, “爸爸妈妈好,您们回来了”,我过去热情地打着招呼, “是啊!这孩子四年大学过得真快啊,一转眼都成了大人了,真快啊!我们也老了”,这点我就随我老爸,喜欢感慨感慨,这也是成长的记录吧! “是啊,真快,就是不知道下一站去哪里了?”我自嘲地说到,老爸听到愣了一下,不过随即就笑了,因为我感觉老爸今天说的话也挺多的,平时都不怎么说话的,结果还真的猜中了,果然是有话对我说,而且没想到爸爸说的这次话,解决了我后来道路选择迷茫的问题,并且对于命运也改变了一些,可以说是我们父与子之间最重要的一次谈话吧,因为这里有爸爸没有实现的梦想和我即将实现的梦想。 然后妈妈就去做饭了,爸爸就和我说了前面说的话,还有那些场景,着实感动了我,想过毕业后为了一份工作东奔西走,每天忙碌流汗的疲惫的样子,可是想到的却没有发生,一转眼又去了一个远方,这也是我最愉快的一个毕业了,或许“毕业”二字以后都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了吧! “那就好,就说好了去当兵多帅啊!一个军礼太酷了,还有那身迷彩服,真的是太好看了,如果青春里有迷彩的样子,那就是真的完美了”, 爸爸比较喜好面子,所以当兵对于爸来说也是有面子,当人家问起的时候也会觉得很自豪,也会说我儿子去当兵了,多棒啊! 我就说嘛,今天的爸爸的话可不是一般的多,一高兴就把心里话都说了出来,有一次在路上遇到一个当兵回家休假的人,爸爸非要请人家到家里来吃饭,尽管不认识人家,就冲着这身迷彩服也应该多认识认识,就喜欢听人家讲故事。 所以,既然决定了,就应该去告诉她了,可是在电话里又不知道该如何说,所以就直接飞过去找她了,没想到她也理解并且支持我,那就说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所以也就很快到了盼望的未知地点,没想到又回来了草原,像是又决定好了的一样,越加神秘,值得探索。 “什么,儿子你真的决定好了,这可是需要离家很长时间的,你要想清楚了”,妈妈听到我的决定,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就说了这样子的话,不过已经无所谓了,既然决定了,就不会再更改了。 “嗯,那就好,既然你决定了,妈妈也就全力支持你了,加油!” “嗯”,我重重地点了点头,担心的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望了望天空不由得想到了几个字——下一站,天亮了。 其实,没有确定下来的时候确实是很迷茫的,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要去做什么,艰难度日,就感觉在家里的日子特别难熬,来来回回走了一顿,还是没有逃过这样的对于家的要离开的感觉,自己也必须找到新的地方了,不能总是呆在家里,所以说有她在家地方,就是我的家了。 “对了,爸妈那个李婶来了”,我说到, “又是给你相亲对不对?”老爸接过话去, “是啊!”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没事,她就这样,不用管她,她就是瞎忙活,行了我们吃饭吧!”接着妈妈说到。 明天再说了 看着兰兰下了城门楼,我就收了雷鸣珠就走了,因为兰兰可能找我说这件事情,发现我不在家那就不好了。 此刻,幽州城上的人也呆了,像是老天真的庇护幽州城一样,白天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的,人们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前面的世界,仿佛是一片神奇的世界,然后很久才离开。 “将军,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们城里住着雷公电母还有雨神不成,我们正准备应战呢,就被闪电给打跑了,还真是神奇”, 一个副将对阿克里说到,阿克里此刻也瞪大了眼睛,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突如其来的景象,也引来了很多的人,不过还是冷静地打了一下这个副将 “嘘,别乱说,管他呢,只要幽州城没事就好,走吧!现在估计没有人敢来侵扰幽州城了,让那些人全都被吓跑了”,阿克里高兴地轻声自语到,不过却不敢掉以轻心,这样的事情可以保护你一次,还有下一次吗?下下次吗? “行了,大家都散了吧!回到各自的工作上去,去吧!”阿克里一说,接着大家就都散去了。 殊不知,此刻这件事情从城内已经传到了国外,都说东方有一座神奇的城池,有神灵的庇护,大家就都想过来看看,住在幽州城里的外国人写给家里的信,写的更是神乎其神,从此在这个神奇事件,推动下,这条小小的丝绸之路居然变得拥挤起来,开始了繁华的“东方旅行”,往来商贾云集,络绎不绝,车马商队随处可见,幽州城显然成了进出的门户,所有的人都是从这里进去的,然后又出去的,成了一座神话之城,从此开始了“东方神话”故事。 “行了,别睡了,你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吗?真是太神奇了”, 兰兰急匆匆地跑了进来,我还在装睡,就知道她会回来说这件事情,如果知道是我做的,不知道该如何去想,我就松松懒懒的睁开了眼睛, “怎么了,我还在睡觉呢,别吵我”,我故意说道, “行了,当你听完我说的事情以后,你就不会再睡了,真的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你知道吗?” 兰兰拉起我的手摇了摇说到,很急切地想要告诉我,不过我倒是无所谓了, “哎呀,你听我说,刚才有敌军来袭,天空突然电闪雷鸣的,还下了雨,就把这些人给打跑了,你知道吗?”她焦急地说到,我听了也要惊讶一下, “真的吗?不会吧,这只有说戏的人才会这么说吧!真实里哪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啊?”我还是摇了摇头否定到,故意提出质疑,反而才显得不知道这件事情啊! “你看,我就说你不相信吧!我也认为只有唱戏的时候才有的情景,没想到真的出现在了这里,你不信都不行”, 兰兰手舞足蹈地说到,穿着长袍衣服,更像是唱戏的,我以为只有在梦里出现的古代美女,也会出现在自己面前,想想还是觉得有些梦境一般, “好了,这些都不重要了,我饿了,有吃的吗?” 我捂着肚子可怜巴巴的说到,吃了鱼以后醒来根本不管用,所以还是要吃点东西,而且已经到了早晨了,差不多都快过去了, “有,刚做好了,你等着我过去拿”,她站起来急忙忙地跑了出去,一会,一碗清粥,两个馒头,一盘炒鸡蛋就端了上来,还有一盘子咸菜,足够了,很开胃的早餐。 “行了,夫人辛苦了,一起吃吧!”我拿了一个凳子说到,因为有她在身边就感觉是神奇的生活,没有为什么,就是觉得她就是神话里的仙女,和仙女一起生活吃饭,没有热闹的气氛都不行。 “好吧!正好也没有吃饭,来看看,粥好不好喝”,她给我盛了一碗粥说到, “只要是夫人做的,什么都好吃”,我笑嘻嘻地说到, “嗯哼,就会贫嘴,对了,一会儿去街上走走吧!大家都好久没有看见你了,都问我你去哪了,你去哪了,我哪知道啊!”她一边吃着馒头一边说着,很有小孩子吃饭的样子,我就偷偷地笑了笑, “不了吧,我现在已经不是这里的城主了,也没必要出去了,我已经将城交给阿克里了,所以说这是秘密,还请夫人不要说出去就好”, “是这样啊!没事,反正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就行了,吃饭吧!” 她倒是并不感觉惊讶,而且平静地说到,末了又补充一句, “早就猜到你终究会走的,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而已,感觉你并不属于这里,只是一种特殊的感觉”,她突然失落地说到,好像猜到了什么,也没有继续往下说, “好了,我都答应你了,无论去哪里都会带着你,你就放心吧!即便不属于这里,也没有关系”, 我起身把她抱到怀里,在她耳边轻声细语到,她很不好意思的看着我,脸红了, “嗯,我相信你,没想到居然会遇到你这样的人,让我捉摸不透,而又重感情,从来都没有欺负过我”,她笑着说道, “那当然了,你这么温柔体贴,我怎么会欺负你呢,而且你看你的头发越来越柔顺了”,我抚摸着她的黑色的头发,丝丝滑润,还有特殊的香味,这着实让我羡慕, “还不是你给的方法好,我一直都坚持用呢”, 她起身,故意把头发上的饰品都摘了下来,然后就是长发披肩的,很迷人,在我面前转了一圈,浅绿色的衣服很有出尘莲藕的感觉,如同仙女一般,很是美丽, “怎么样,我美不美”,她故意挑逗地说到, “美,当然美了,我夫人是最美的,一会儿吃完饭给夫人梳一次头发好不好?”我慢慢地说到, “好啊!夫人我求之不得了,快点吃饭吧!”接着就又开始吃饭了。 此刻,城外还在说着刚才神奇的事情,在城外人们搭起一座高台,正在摆上鸡鸭鱼肉,各种水果祭天呢,因为这样的事情让他们认为是老天显灵了,所以正在准备感谢仪式。 接着,吃完饭又给她梳了一次头,感觉兰兰她高兴多了,不觉中就放下了心中对于我的小小不满,都在我的温柔下化解了。 又是夜里了,刚想走,玄天道人就来了, “小子,等一下吧!最近魔域各个区域的魔皇正在清理除魔族以外的各种生物,估计今天是去不了了”,玄天道人出现了畏惧的神色,那就说明魔域各个魔皇可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我就故意问到, “怎么难道前辈连一个区区魔皇都打不过嘛,还每天吹嘘什么自己厉害”,我故意这样说到,啪的一声我的头就被打了, “你以为魔皇谁都能打得过啊!也就师傅他老人家还可以,剩下的其他人就难说了”,老道吹胡子瞪眼地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魔皇很弱呢”,我幽幽地说到,不过也是故意装作不知道的, “行了,别贫嘴了,走老道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去我的碧海潮声阁,走吧!” 接着跟着老道就飞出了幽州城,祭天的活动还在继续呢,周围的人都在虔诚默念着,真的是着实震惊了世人。 “前辈,这里哪有海啊!我怎么没看到呢?”我四处张望了一下,说到, “我的碧海是在仙界,那可不是谁都能进去的,不过你小子倒是可以,走吧!就趁着这个机会带你见见世面”,老道自豪地说了一声,显示出洋洋得意的感觉,显摆什么,不由得给了她一个白眼,对了,碧麟剑带了吗,这次可是你的好机会你就好好地把握吧! “什么意思啊?每次前辈您都说清楚好吗?”我有些无语地说道,不知道该如何去问,既然老道不说,我也就不好意思问了,不知道我的脸皮薄吗? “天机不可泄露自己领悟去吧!”说着就加快了速度,我也跟着过去了。 感觉现在自己在青春里一直耿耿于怀的时间现在倒成了过路人了,望着脚下的风景,曾经迷了又迷的地方从上面一看也感觉空空如也了,突然感觉这样的生活或许更应该珍惜吧!不是每个人都有飞上云端的日子,还要去什么仙界。 人生最大的错误就是认为自己有时间,而且很多,就像刚上大学一样,四年该如何度过去呢,当真的走到最后毕业二字上了,就发现一切在不经意间就太快了。 总以为岁月漫漫,有的是时间挥霍等待,可是当走过青春那段神奇之旅的时候,才发现时间根本不够用,才知道余生很贵,经不起浪费。 总以为明天很多,很多事不必急于一时,很多人无需立刻相见,一转眼在默默向前的道路上都成了陌路人,最后总是孤独占据了上风,才发现有些事必须立刻去做,错过了一秒就错过了一生。 所以呢,人生来来往往,真的没有那么多来日方长,就像跑步一样,想跑就跑,不会因为腰酸腿痛而推迟,因为今天想偷懒,明天也会是一样的,所以事情想到了就去做吧! “看,前面就是天空之眼了,穿过去就到了我的碧海了”,接着只见老道双手划过,我和他都变成了一个光点向着那个看似眼睛的东西飞去,闭着眼,再睁开眼,像是穿越到另一个世界的天空,全然变了样子,像是《西游记》里天宫的样子,不过却比天宫大的多,豪华的多。 穿过无尽的空间,能看到碧波荡漾的蓝色大海,有一座很大的亭子坐落在海面上,有远处的鲸鱼影子划过,还有很多长的像是龙的鱼划过,宛如仙境,果然不一般。 “走吧!小子带你去见一个人,你肯定认识,估计你连他的诗都能背下来呢”,老道这样一说就更加不知道是谁了,不过随后听到一个声音,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我和老道回来,正好听到这句诗,太熟悉了,这就是一直羡慕的李白的诗啊! “你个酒鬼,谁要听你唱曲,难听死了,你可别唱”,老道又吹胡子瞪眼说到,我就呆呆的站在一边, “哦,你就是牛鼻子经常提起的少年吧!果然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啊!”太白拿着一把剑,并没有理那个老道,而是上我面前来说到, “拜见,太白前辈”,我尊敬地说到, “哦,你认识我吗?怎么知道我是谁啊?”太白围着我疑问地说到, “哦,我是认识前辈的诗,却从来没有见过前辈,前辈的诗在我们世界可是最有名的”,我高兴地说到, “是嘛!这么说你来自那个世界了,唉,一转眼那都是前世的事情了,不提了,没想到我的诗这么受人欢迎啊!”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 “唉,他就是一个酒鬼,说的鬼话,你们也信?”老道不由得嘲讽到, “好你个牛鼻子,有人在这里就拆我台是吧!行,一会儿我就把酒全都给你喝上。” 奔跑着的开始 毕业回到家里,看着这过往的街道,越看越觉得像是森林一样,而且是巨大的森林,每向前走一步就又制造出新的森林的那种巨大的延续的森林。 这森林里有自己所有的秘密,好像都隐藏在我们看不到的黑暗里,越是想要找到,就越加感觉陷得越深,当在某一刻,一根绣花针“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原本喧闹的森林里居然能听到绣花针掉落在地上的声音,通往光明的路好像是在地上,然后在绣花针接触到地面的那一刻,仿佛穿越了无尽的黑暗,刺破笼罩静谧黎明的暗影,然后森林里出现了第一缕阳光,然后从远处发出一声汹涌的声音,天亮了。 从早晨起来,准备在家里的跑步,一开始跑的时候感觉过去熟悉的街道就是迷之森林,可是跑着跑着就像是逐渐跑出去了森林里,才渐渐卸下心里的不愿意,慢慢地又拥抱到了过去的自己,那个勇敢而毫无畏惧的少年,又听到了那个声音,原来是自己过去的声音。 看着那些孩子们,跑在街道上,玩着我们过去玩的游戏,忽而发现,又是一个夏天,我们这群孩子也早已走上了自己的路,闯着自己的迷之森林,时间不可为不快,眼前的孩子,终有一天也会长大,经历自己该有的迷之森林,然后希望他们也像自己一样,无所畏惧,勇敢地奔跑在过去现在和未来,听着自己的脚步声,自信如初。 “欢迎大家来到新兵训练营,我是训练营营长郑晓,很高兴见到大家,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今天我们能站在一起,就说明是缘分,在这里你们将度过艰苦的半年时光,准备完成,从一个地方青年到一个合格解放军军人的蜕变过程,你们将在这里完成进入部队发展的基本仪式,你们将接受各种训练,为以后在部队发展打好基础,希望大家都好好地学习,变成一名合格的解放军军人,部队也是一所大学,既然是上大学就要好好学习,为部队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接下来的时间,祝大家好运,加油!希望你们愈挫愈勇,不轻言放弃,我的讲话完毕,接下来,各位负责的连长同志,按照进入新兵营计划进行,完毕”,一个敬礼,营长就下去了。 对于我们来说,坐了近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又坐着汽车沿着曲曲折折的山路一路行进,刚一下车,手里拿着背包就站在了一个山脚下,说实话现在自己的晕头转向的,突然又出现了这样一身迷彩服的人,又听到了这些讲话,虽然做好了迎接各种挑战的准备,但是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陌生的声音,还是让自己内心战战兢兢的,特别是远处一声地雷的声音,更加陷入了不知所措的境地,只能跟随着命令行事,然后就是分班排号,检查行李,放下背包,正在忙碌的时候,突然一声大喝, “全体都有,看到前面的山头了吗?跑,一直跑,跑到那个山头再跑回来,时间是两个小时,谁要是迟到了,就等着受罚吧!” 班长嘿黑一笑到,却让我们感觉这笑是可怕的。 突然的一声命令,我们就开始了陌生的奔跑,虽然是自己比较擅长跑步,但是这次没有理由的跑步还是第一次,还是跑了下去,看着旁边陌生的山路,听着自己陌生的心跳,理想中的当兵,自己的新兵营就这样开始了,这样不是找到了路,而是直接跳到这条路上,一开始就是奔跑,以自己熟悉的跑步的方式开始了,一直跑,一直跑。 那个盛夏的季节,献给了毕业季,同时也献给了入伍季,献给了毕业的自己,同时也献给了入伍新兵的自己。 结果可想而知,除了我自己勉强跑了回来,其他的人都被落在了后面,当然还有一个兄弟,紧跟在我的后面,我们互相搀扶着也算一起跑过去的吧! “你看你们没有一个人能跑及格,都是大小姐吗?一群蜗牛,行了不说了,说你们我都不好意思,现在你们全体都有,俯卧撑200个开始吧!快点,开始吧!” 等到所有人都跑了回来,新的命令又下来了,我们刚跑完了,又要俯卧撑200个,谁受得了啊!不过大家还是坚持了下来,当然也有意外的情况。 “你看什么看啊,不服气啊!不服气就站起来,记住,在这里是凭实力说话的,没有实力,就没有说话的权利,就要好好地服从命令,知道了吗?” 可能我们刚去,都感觉这样突然的对待不公平,所以那个兄弟就站了起来, “谁能做俯卧撑200个呢,而且我们刚跑完步,就不能休息一下嘛,我们很累的,自从来到这里就没有休息”, 果然,这个兄弟说出了我们的心声,现在最渴望的就是有一点休息的时间,哪怕喝口水也行,突然,简单的事情,也变成了奢侈的事情了。 “嗯,你那叫跑步吗?这么近的距离两个小时跑步都回不来,那叫跑步吗,不就是两百个俯卧撑吗?跟玩一样,看着,好好看着,我给你们做,只要我能做出来200个俯卧撑,你们就要服从命令,把你们的两百个俯卧撑给我做完”, 这个班长冷笑到,不屑地看着我们,我们也能站着休息一下了,这个班长刚想做,又有突发事件了, “唉,李班长,两百个俯卧撑还不用您老人家出手,我来”, 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一毛二排长,瘦瘦的,高高的,不过看着也很有力量, “这个,排长,还是我来吧!”李班长犹豫了一下说到, “不用了,老班长,我来吧!大家,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你们的李班长,带过很多的届的新兵,包括我,也是这位老班长给带出来的,现在他又是你们的班长,你们不用不服,只要跟着李班长,保证你们都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人,包括我一开始也和你们一样,现在我又回到了自己的新兵连,同样很感谢老班长当年的培养之恩,不就是两百个俯卧撑吗?我来做”, 说着这个排长就开始了俯卧撑,我们都在心里为他默念着,一个,两个,三个……,我们能很清楚自己的呼吸声,连同我们自己的呼吸也一起数了,此刻,却没有发现汗珠已经打湿了墨绿色的衣服,只是单纯的数数。 很快的,这个排长做完了两百个俯卧撑,也是累的有了细腻的汗珠,起来喘了一口气, “大家现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吧!开始吧!” 说完排长就走了,我们继续做着自己的俯卧撑,心里想着,既然来了就要往第一上争取吧!大家都努力承受着两百个俯卧撑带来的压力,两百个再多也有数目,即便一个一个地做也有希望,所以在这个黑夜的星星下,我们是这样度过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现在几点了,反正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两百个俯卧撑终于做完了,之前在家里的时候,也就是练习练习,从来没有做这么多过,不像跑步看着前方就跑了,现在不行,感觉比跑步要难得多。 “好,大家都坚持地不错,现在起立,立正,看那边,你们的班长都过来了,跟着他们先去见见你们自己的宿舍,稍后就会开饭了,欢迎大家来到新兵训练营,这算是欢迎仪式吧,接下来就祝大家好运了”。 说完李班长就走了,然后新的班长又来了,念到谁的名字就跟谁走,还分了一连,二连,三连,一排,二排,三排,接下来就是一班,二班,三班,然后就是几号,我期待着自己的幸运数字,不知道是哪个?心里想着。 “孙悦二连三排一班八号”,接着我就走到对应的班长那,班长比我要矮一些,黑瘦一些,但是目光炯炯有神,带着帽子,跨立着看着我们,我经过班长的时候, “班长好”,他点了点头,我就站到了后面去了,等到了十一号的时候,一个班就满了,他带着我们就离开了这里,跑到一座楼前, “我们的宿舍在二楼楼梯出的拐角处,一班,大家既然来了一班,只要大家一起努力,我就有信心带领大家成为第一班,希望我们带着不服输的劲头,抛弃你们在家里的不正确思想,从现在开始都要一一改正错误,听清楚可没有”, 班长大声说到,声音贯彻了整个走廊,走廊里的声控灯都亮了,我们的是第一个班进这栋楼的,所以除了我们四周都很安静,听到讲话,我们也是热血沸腾的,不过现在肚子又饿又累,喊的声音也不是很大。 “大家是不是没有吃饭啊!给我大点声,像个娘们似的,看来你们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练嗓门啊!有的是时间,解散,去吧,按照自己的班号,去找自己的床位吧!上面都有贴着数字呢”, 说完,我们进去打开灯,就找到了我的八号床,是下铺,还不错,在上铺难免有些不习惯,所以在下铺算是幸运的了,我的上铺是一个更我差不多高瘦的男孩子,我们的头发都是短短的。 栀子花开 六月是一个特殊而又神奇的季节,伴随着毕业,回家,离开,又重新找到新的道路,可以说是一个决定未来的月份,所以它充满了魔幻而又神奇的魔法。 “喂,你在干嘛呢,今天出去玩吗?我看见公园里的栀子花开了,估计有很多的毕业学生都去那里拍照留念的,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吧!” 今天上午自己烤了一个蛋糕吃了,准备给她带点过去,突然就听到电话响了,她这样说道, “好啊!陪你去看看吧!对了带上照相机,对了,我还烤了一个蛋糕呢,给你带一半去”, 我正在吃着呢,边吃边说到,忽而看到放在镜子前的那个蓝色鲸鱼毛绒玩偶,感觉夏天带她去冲浪也好,只是一念之间的想法,却总是那么挂心。 “那你什么时候起床的,不是说好了要多睡一会儿的吗?那好吧,你总是那么勤快,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看来要向你学习了,那就拿来吧!你过来找我”, 她幽幽地说到,看着有些感慨的样子,在她的眼里感觉我做的都是有理由是优点的,所以在她的眼里,我可能是一个比较完美的人吧! “六点起来的,一想到你就是睡不着了,所以就又早起了,又想吃蛋糕了,所以就做了,喜欢的事情就做呗,好,一会儿见”, 我还是自然地说到,对于别人惊讶的事情,自己觉得无所谓了,想去做什么就赶紧去做吧,不要总是推迟着,推迟着,推迟着,就放弃了。 “哼,又贫嘴,不过我喜欢,行吧!一会儿见”, 就挂断了电话,虽然是这样,但是却感觉眼前有一种陌生的感觉,看了四年的成都,突然离开,也有些舍不得,主要还是离不开她,转念突然就想到两个月后,和她告别开启军旅的样子,那样离别的场面,是我不能想象的,从这一刻开始,变成了我感觉最难度过的场景,这件事从现在开始也开始担心了。 “嗯,好,一会儿见”,电话挂断了,我又补充了一句,每次想想,都好笑,算作是对她默默的爱吧!毕竟以后见面就少了,我回来的次数也少了,算是补偿吧! 换了一身衣服,感觉这几天头发都长长了,站在镜子里看着并不是太帅气的自己,突然一种幸运的心态浮上了心头,能遇到她真的是我的福分吧,我真的没想到,会有一个人陪着我度过了最好的年华,而且会这样陪你说话,看着你笑,想想都不可思议的,我以为大学四年自己不会谈恋爱的,以为自己会因为工作而孤单很长的时间,所以早早想到,都想好了应对的方法,可是自己想到的还是没有出现,倒是成了一种纪念了。 很快的骑着单车就出门了,到她的住的地方去接她,一路上都是林荫路,阳光下叶子一闪一闪的,成了这个毕业季最好的吊坠,这个时间再美好,也会过去。 突然从树荫下跑出你一只白色的小猫,就在我的单车前跑过去,没跑多远,就停了下来,然后看看我,对我“喵”了一声,往日里小贝看我的眼神,这时我感觉像极了,会直洞洞的出现在我的眼前,不觉中又想起了小贝,每段时光都应该被纪念吧,看我小贝呼吸,我也学着它呼吸的样子,就想笑,小贝和她一样都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我就呆呆地站在那里,因为已经到了她的楼下了,因为看小猫发呆了,就忘记了通知他下来的事情,正好她看见了我, “喂,你发呆什么,已经来了也不打电话,害得我等了一段时间”,被她的声音很快又拉回了现实里,摇了摇头,发现小猫早已不见了,看着前面空旷的样子,突然也就慌了神,莫名的伤心又会重新笼罩心头,为什么小贝会一声不响的悄然退出了我的世界里,是它的任务完成了吗?就是陪我度过最艰难的时光,可是反复地想还是想不明白是为什么。 “哦,没事,刚才看到有一只白色的小猫跑了过去,忽然就想到小贝了,一下子就慌了神,走神了,忘记了,哦,这是给你的蛋糕”, 我拿起前面筐篮里蛋糕放到了她的手里,然后勉强笑了笑,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你会这么出神呢,以后就不要想了,有什么想说的话告诉我就是了,我会一直都在你的身边的,一些事情该忘记忘了吧!当然也不是全忘记,温暖的时光还是很多的”, 她握着我的手淡淡地说到,不过给我的力量却是很大的,她也就自然地坐在了我的旁边,忽然内心所有的阴霾又都被她的一席话带走了,如风一般轻松自由, “没错,你说得对,有事情过去就过去吧,只要心里有就行了”,我傻傻一笑到,感觉笑的应该比较难看吧,骑着带着她的车子就走了,周围的花香会自然地释放出来,填满整个夏季。 公园离着我们不远,差不多半个小时就到了,一路上迎来了许多人的目光,羡慕嫉妒恨都有,不过却与我无关,我只是和她小声地说着话,忽而今夏,仅有的一次。 “你看,人还不少呢,唉,还有同学们呢,这次回来应该都是回来拿毕业照的,没想到正好赶上了栀子花开的时候,美好的季节,来的所有的事情都是美好的”, 她下了单车,美好地说到,花香飘着,心情都舒畅多了, “唉,悦悦欣欣你们两个也来了,真是羡慕死我们了,你们这么快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如果我的他也能在身边就好了”,刚走没两步就有同学过来了,就是成都市里的,所以看见也很方便, “哎呀,傻丫头,你这么漂亮,你的他肯定是在飞奔着赶来的路上,你就不要担心了,他总会出现在你的身边的,就像悦悦出现在我的身边是一样的”,欣欣过去安慰了一下,都笑了笑,还拿我做了一个比喻, “希望如此吧!”这个同学噘着嘴说到。 “来,我们三个一起拍一张照片吧!做一个纪念,希望我们的青春友谊长存”,我拿着相机过去提议道,当然是得到了他们同意了,因为大家关系再好,也不是总能相见了,转个弯大家又都走上了自己的旅途,可能再也遇不到最初这样好的人了,照片是最好的留念,栀子花在后面,她俩女生在前面,我在后面,随着相机咔嚓一下,就又成了纪念。 “行了,你们玩吧!我就先走了”,她有些不舍得说到, “你不在玩一会儿了,陪着我们”, “你俩玩吧,我就不打扰了,再见”, “再见”,我和她说道。 随后我们又两个人拍了一张,也是在栀子花前面,拍的可好看了,准备当做以后的结婚照,我看自己, “你说这张照片可以当做我们的结婚照吗?”我问了问她, “当然可以了,最好的年华,最好的我们”,她微笑的说到,我也幸福地笑了。 “唉,兄弟,在上面我怕高,咱俩能不能换一下床位啊!你去前面,我在下面”, 我刚坐到自己的床位上,就听到这个兄弟这么说,我也不想去上面,这个情景突然让我想到前几天还玩呢,几天后就变成了这样子,转变还真是快啊! “吵,吵什么吵,你们不累吗?这个号是不能更改的,也不许换床位,先坐一会儿,一会儿跟我去领床单和被子,从现在开始,我要先教你们基本礼仪,同时还要学习叠被子,知道被子就是豆腐块吗?你们都要叠成这个样子,看吧!” 在角落的最深处,居然没有发现,有一个床铺是已经铺好了的,而且绿色的被子,真的如同豆腐块一样方正,有棱有角的,特别顺眼, “看到了吧!以后的宿舍内务,都要达到这样最低的标准才行,都要好好地学习才行,一会儿我把一日制度表给你们贴出来,什么时候干什么自己看,深深记在脑子里”, “是,班长”, “行了,休息一下吧!你们也累了,我出去转转,不过要告诉你们,新兵都是很累的,我也是从新兵走过来的,特别是又回来带新兵,更是知道里面的艰苦,加油,希望大家都坚持再坚持”,都快要出门了,还不忘记给我们一个鼓励,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班长吧,最起码从这一点上来说是好的,对于这个班长有了最初的好印象。 班长一走,我们就轻松多了,就开始聊起有关于大家的事情了,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能聚在一起着实不容易, “唉,兄弟你是哪里来的,看着你感觉有些面熟呢”,突然有一个兄弟过来,看着我说到, “我是四川成都的,你呢?”说完,他啪的一声就坐了起来, “我也是啊!我们是应该是一个大学的,你在哪个区啊?” “青羊区”, “我是金牛区,挺近的,你的普通话说的这么好啊!” “哦,在成都上了四年大学,普通话已经说的大不如从前了,现在成都话倒是挺溜的,你是做啥子的,你个瓜娃子,你就是个锤子”,我学着一些话,逗乐了大家,他也笑了, “没想到在这还能遇到老乡真是不容易啊!以后大家就要并肩作战了,加油了”, “嗯,好,大家一起加油”,我点了点头, “对了,你是不是有一个对象啊!长的可漂亮了,在我们大学都小有名气呢!”这个兄弟突然想到了什么,说到,把我搞糊涂了, “没有,哪有什么名气啊!你肯定是记错人了”, 我摇了摇头说到,他也不再说话,知道大家都是一个地方,一个大学的就行了,有一个心里安慰也可以啊,有不同的人,一样的经历,而且多了个互相帮助的念头,看着这样的高低高低床,真的就这么走进了军营,和自己想的不一样。 “我是江西景德镇的,请大家多多关照”, “嗯,那你家是做陶瓷的了,真棒,之前我也去过景德镇呢”,旁边一个兄弟说着, “我家是河北的”, “我是天津的”, “唉,咱俩也挺近的”, “是啊!是啊!看来大家都是兄弟了”。 “你知道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吗?”一个同志问到, “不知道,我们都摇了摇头说到”, “我也不知道,所以才问你们的”,他也无奈说到。 孤独的守望人 喜欢探险,是想要一个人探索世界,发现神奇的过程,一个人认识自我,一个人认识世界,孤身独处确实很美妙。 不需要太多的东西,一个背包,一个十足的心态,就够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没有确定的目标,发现未知的美,也能发现一个未知的自己。 我也不知道来到了哪里,是一个破败的小村庄,身后破败的草屋木门半开半掩着,早已响干的茅草随风飘摇着,周围像是没有一个人,也看不到有生活过的痕迹,只能看到一堆烧尽的柴火,突然从旁边的草丛里钻出来一只黑色的小狗,跑远了,应该是有人在这里生活才对。 乌云很低,似乎踮起脚尖就能触碰到,突然远处隆隆的雷声夹杂着闪电在头顶上翻滚,一来到这里就遇到雨了,而且看着雨势还不小,突然又听到远处一声狗叫声,很稚嫩的声音,像是刚才那条小狗的,我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充满了潮湿的味道,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一滴雨滴落下,落在了脸上,没有犹豫就钻进了这个茅草屋里,很快雨下大了。 这里以前应该是一个村子,可是为什么人都走了呢?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茅草屋里,发现空间还挺大的,也不漏雨,倒是挺好的,看着外面的雷声雨声,感觉随时都有掀翻茅草屋的样子,只在心里祈祷着能在这里安全地度过一夜,明天已经下定决心要走。 所以就躺在了地上,准备睡觉,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件外套铺在地上,旁边似乎是一个人睡过觉的茅草窝,所以就在那里躺了下来,这样的天气很快的睡意就袭来了,在眼睛闭合之前,也希望再次确认周围的安全的,这样睡得才有安全感。 这里没有停车场,没有白日里的热闹非凡,车水马龙的街道,整个小村似乎都弥漫在诡异的气氛里,但是却纵情其中,虽然感觉不安心,也许就是追求这样的冒险心里,享受在这里独处的美妙乐趣,感觉已经是有点害怕了,不过也没有关系,谁让你迷路闯进了这里呢。 “喂,小子,你是哪里来的?为什么要抢我的家”,随后看到一堆柴火燃烧了起来,身后跟着刚才看到的小黑狗,一个黑瘦的老头,穿着黑色的衣服出现在我的面前,悄无声息的,我即将快要睡着了,却听到这样的声音,着实吓了我一大跳,我猛地站了起来,往一边墙角上缩,并且摆出防御的姿态, “你是谁?是人是鬼,你出现我怎么不知道呢?”我颤颤巍巍地说到,看着老头在火上烤着不知名的动物吃,散发出草烧干的气候的呛味,很难闻, “先回答我的问题”,然后这个黑瘦老头就脱下黑色的衣服,边吃边说着, “我是一名大学生,因为爱好冒险,无意间到了这里的,我在这里是为了躲雨的,又困了,所以在这睡一会儿”,我小心翼翼地说到,怕说错了,所以说的都是实话, “看来,村子外的迷阵,终究还是挡不住一些人”,老头幽幽地说着莫名其妙的话,我也听不懂,所以就问, “现在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我有点害怕地说到, “当然是人了,你见过鬼吃东西的吗?你见过鬼会肚子饿吗?是你快要睡着了,才听不到我的脚步声的”,老头又在火堆上加了两块木柴,幽幽地说到,他这么一说我也放心了下来, “那就好,这雨什么时候停啊?这里有多少人居住,还有这里是哪里,怎么感觉气氛怪怪的”, “你哪来那么多的问题啊!要睡觉就睡,晚上可不要出去,你不该来这个地方,明天我就送你离开”,老头说的话好像在哪里听过,我就感觉自己的担心好像是对的, “难道这里是鬼村吗?”我有点害怕地说到, “是,也不是,总之你离开的越远越好,这里是清净的地方,不希望被外人打扰而已”,吃完了东西,老人家也躺在了旁边的茅草上,和我并排着躺着, “哦,那您是?还有那只黑色的小狗是你的”, “守墓人,那只黑色的小狗是我养的,明天你一定要出去,不然过了明天你就走不了了”,老人突然郑重地说到,一听到守墓人,我就能和神秘、孤独这类的词语自然地联系在了一起,因为看过有关这类的电影,还是知道一点的。 “哦,是这样啊!那我就懂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不要随便乱走动”,我细数着一些该注意的事情,虽然想要知道这里更多的秘密,但是第一反应还是觉得了解的越少越好。 “呵,你这小娃娃还挺懂事,行了,早点休息吧!一会儿我还要出去一趟,在我出去以后,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睁开眼睛就是了,知道了吗?”随后老人又穿上了黑色袍子,嘱咐了一句说到, “哦,好的”,我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 随后,雨声雷声都停了,四周开始变得寂静起来,能听到那只小狗的叫声,离得不是很近,也不是很远,突然体听到有干草折断的声音,还有一阵脚步声,感觉周围的声音突然变得大了起来,有“噢噢噢”的奇怪的声音,我就抱紧外套蜷缩在茅草里,什么也不敢做,连呼吸声也减慢了。 随后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我的手, “行了,你可以睁开眼睛了,我回来了”,听着是老人家的声音,我就睁开了眼睛,原来是小狗在舔我, “呵呵,好痒啊!”我不禁说了出来,小狗见到我也热情了很多, “对了,守墓人都是孤独的,你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不怕孤独吗?”我还是有些好奇地,外面世界这么好,为什么不出去呢? “孤独,唉,已经五十年没有离开这里了,外面世界的样子早已经忘了,守墓人本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惯了,也就不孤独了,况且这里又不是我一个人,有时候也会有人出来陪你说说话,也就不感觉孤独了”,老人傻傻一笑说到, “哦,五十年了,这么漫长啊!这对于我们来说已经算是一生的时间了,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孤独的地方”,我感慨地说到, “你说,你是大学生,你不呆在学校,跑到这里做什么,不知道世界是很危险的嘛!”老人点了点头,说到,仿佛是在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诉说着对于我的好奇, “世界是危险的,但同样也是精彩的,你在这里,应该好久没有出去过了吧!现在的样子和五十年前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我呆呆地比划着,倒是把老人家逗乐了, “谢谢你年轻人,我已经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的热情了,你这么有活力的年轻人我也好久没有见过了,看来自己真的老了,守了一辈子的墓,到头来还不如你二十几年活的精彩,说来也惭愧啊!”老人突然哈哈大笑到,对于自己过去应该是有些遗憾的,不然不会如此,接触到了热闹,仿佛鱼找到大海一样,终于见到了一滴水,欣慰快乐无比的。 “我看电视上说有的守墓人都走了,您为什么还如此执着呢?不然也跟我离开算了,出去看看也好”,我突然想到电视上守墓人的情节,说道,有时候他们会长期居住在地下,过着完全原始的生活,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责任,值得这样子的守护。 “呵呵,小伙子,你还是不懂,我们有自己的责任,也要保护一方水土的安宁,你就不要问了,反正老头子我都已经老了,离开和不离开又有什么关系呢?” 老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也确实如老人家所说,没有什么欲望,自然在哪里都一样了,世界的热闹与不热闹早已与自己无关了,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就行了。 “对了,冒险挺刺激吧!我年轻的时候就有一个冒险梦,可是到了现在八十岁还没实现呢,说来惭愧啊!不说了,喝酒”,老人突然变得伤心的说到,可能因为这件事情,所有想做的事情都没有做,突然感觉自己做的是对的,有了冒险的时间,无论多么不愿意就去吧,也许你会发现已经爱上了冒险,然后去热爱整个世界。 “是啊!可刺激了,这样能保持一路高昂的心情”,我说到不过也不能说太多,怕老人因为这个而伤心。 自己喜欢旅行以来,确实看过很多美丽的风景,每次都想留在某一个风景里,但感觉人生的终点并不在这里,旅行只是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充实一些,因为自己还有更远的地方需要到达,或许终会有一天,你会发现,一切又都是围绕着原始出发地做的旅行,回到最初,心理和样子又变得不一样了。 细细想想,孤独和不孤独已经是无所谓的了,不去想就是最好的方法,但是在某一刻终会有切身的体会到自己是孤独的,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因为自己这样的不停止脚步,就已经不是孤独了,反而是一个内心丰富的人的表现。 “那行吧!你可以睡觉了,明天就走吧!别再回来这里了”,一会儿雨声就又起来了,我也昏沉地睡了。 第二天我醒来,发现一切的东西都不见了,我也像是丢失了记忆一样,想不起昨天看到的一切,说的所有的话,只是背包上多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孤独,并不可怕,愿你和昨天一样勇敢无畏! 我收起了纸条,然后就离开了那里,也没有多想,直到今天回忆的时候才发现是这么神秘的事情,后来我跟她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她还以为我要讲鬼故事呢,所以我就不知所措的笑了,也没有多说。 最后,我想说,不论多大的年纪,能想起自己没有实现的梦,就说明自己并不是放弃了所有,至少初心还没有忘记,就该去重新追逐着。 当你把孤身独处当成是一个不断收获的过程的时候,你已经和别人不一样了,你是在获得,而别人是在不断失去。 她看见,一条凭空出现的孤独的路上,出现了一对孤独的父女,在默默等待着,他们在等待那趟列车的经过。 他们要去哪儿?自己要去哪里?都一概不知,然后刚列车真的到了,随即上车,又被从车里扔出来,下一站永远都是你不能选择的,到了哪里就是哪里。 孤独的守望者,看似孤独,其实,并不孤独。 橘味园 其实,我和她之间也会闹矛盾,有时候我不喜欢她的习惯,她也不喜欢我的习惯,所以我们都在往对方理想的对象状态发展着,彼此学会了主动认错,理解和包容,爱也不是一开始就会的,也是一点一点慢慢学会的,也许这堂课没有毕业,会一直学下去,即便是感觉什么都知道了,也总有你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学会了呢。 毕业季总是忧伤的,不是为现在的你忧伤,而是为未来的你忧伤,因为一想到自己西装革履出入高层楼的场景就感觉有些可怜,忙碌的场景,工作的念头,让自己不断地适应环境,从而不断地抛弃自己,想想就不能接受,所以为了不让自己这样,就必须努力下去,过自己理想的生活。 在这青葱岁月里怎么可能没有音乐呢,即便是飞向天空也无极限,所以一首《极限天空》又横空出来了: 听到你的声音 远方的呼唤 我奋力前进 只为去有你的地方 我发现自己太慢 又没有足够的时间 所以我 借了一双 隐形的翅膀 飞向有你的地方 不再想天空有多远 只要勇敢 就可以无极限 极限天空 锁不住我的温柔 跨过海洋去拥抱到你 只是 现在的现在 只是这个毕业季 不想与你分离 thereisnolimit totheheart toflyhigher toflyhigher toflyhigher 无极限的天空 愿你我都勇敢 明白 过去的眼泪 代表了懦弱 理解 现在的眼泪 则是更加坚强 我们都有一双 隐形的翅膀 此刻,公园里的同学们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我发现自己现在最怕的,就是热闹过后冷清的心情,与其热闹一阵,不如孤单一会儿,热闹就时间长一点,像是旅行一样不会停下来。 在这栀子花开的季节,最美,就让她最美下去吧! “对了,你去当兵,你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嘛!” 她看着照相机里的照片,突然这样问到,我推着自行车跟在后面,不知道在想什么,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陪她度过这两个月,因为想到离别,会不自觉的在某个时刻随机伤心。 “不知道,不知道去哪里”,我又摇了摇头说到, “没关系,反正会在我身边的”,她笑了笑说道,我也笑了笑觉得我们就像是一个人一样。 她在家里收到一个快递盒子,打开,于是手里捧一束花,一张卡片,来自她的好朋友莎莎:“你要保重,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哦。” 她瘪着嘴,颓废躺在沙发上,她身边有一张皱巴巴的纸巾,看起来已经哭过了。 “你怎么来了?”她擦了擦眼角,这个动作让我无比的心疼,虽然不是我引起的,但是初次尝了以后生活的苦后,才发现自己已经不能那么傻和幼稚了。 “没事,看看你”,我就坐在沙发上,在她身边,看着那张卡片。 “曾经,我们傻傻地以为分开的人都会再相遇,可是到最后发现,没有遇到一个人,我们都应该学会长大了,不应该把自己还当做那个天真的笨蛋了,知道吗?” 我轻声说到, “我知道,可是我还是不知道该如何接受长大,这个世界和我想的不一样”,她做起来情绪激动地说着, 曾经,爸妈会把你抱起来。 “孩子们常常在温暖中误以为,这种保护会伴随一生一世,可我们又哪里会预见,自己总有一天要学会爬起,否则珍视的一切都会消失,再也捡不回来……,我们也是一样必须努力勇敢向前,再说了不还有我在你身边吗?你今天怎么了,这可完全不像你”,我还是轻声说到,她只是需要一个坚强的翅膀,带着她飞起来就行了, “没事,你这么一说我就不伤心了,就是偶尔想哭一次”,这种冲动在后续的人生里会是常有的事情,只要慢慢学会就好了,眼泪也是温柔的。 “那就好,以后可不许这样子了,我很害怕你不开心的样子”, “好了,好了,还说我是孩子,你才是,需要照顾”,她双手摸了摸我蓬松的头发,高兴地说到,和刚才又是不一样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一路摔过来长大的,心虽然变得很坚强了,但总归还是温柔的。 “哎呀,上班要迟到了,快点”,每个早晨都是急匆匆地,直到深夜才回来,眼睛已经略显倦容了,在生活里,那个自命不凡的自己,也终于开始接受一个平凡的自己了,开始为了生计奔波。 此刻,你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梦想给甩了几百条街了,而这几百条街,曲曲折折,或许就算你都一一走过去了,梦想也不一定就会在那里等着你,仿佛时空幻境,时间一到,一切都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某一刻,才发现,最普通的酸甜苦辣或许才是人生最本真的味道吧,我们都能背着很多个梦想,笨拙地前行着,到最后才发现能留下一个就已经很幸运了,从此心不再变得那么贪婪,而是一步一步稳定前进。 不过最终还是相信,有缘分的人,分开了,相遇的总会再次相遇,就像我心里念念不忘一个人,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就会和她擦肩而过了,虽然没有看你一眼,也许她也认出了你,你肯定认识她,但只是擦肩而过就已经是相遇了,不需要再说什么。 “走,骑上骑行车走,我知道一个地方,有一个橘子园,每当盛夏,那里便是最好的避暑地点”,她转过头把相机戴在了我的脖子上,然后坐到单车后面说到,今天又是这样陪她度过了一天,都挺开心的,因为现在的自己就是最幸福的。 每个人背后都有自己辛酸苦辣的生活,都有自己各自的困难,我想,如果30岁自己还单身,没有遇到她,现在心态应该平和了很多,想说说,我们都没有比其他人特别到那里去,你接受这一点之后,那接下来的所有收获,都将是成就。 我想如果当时我拒绝爸爸的意见,或许自己也将会是城市蜗居里的一员吧,白天努力工作,只有到了晚上才好仰望一下星辉灿烂的夜空,对于这些,曾经自己充满了不屑,到了现在又不得不学会慢慢接受这些东西,总要经历一些事情,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想要去做什么。 每个人都同时拥有幸福和痛苦,酸甜与苦辣,接受自己是个普通人,然后过好每一天,也是一件不普通的事啊。 就是前面说的做一个“恰到好处”的自己,不必忧虑什么,只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就行了,这些都是身边最最普通的事情,甚至严格来说,都没有写写的必要,它不需要崎岖坎坷的人生经历,因为他们就在你的身边,甚至就是最简单的我们。 反而正是这些在眼前的事情,才觉得在有勇气仰望星空的那一刻,已经是童话故事里的人物了,童话里虽然好,但也是最普通的生活里的故事,我们不会因为这样笨拙地前行,而变得越来越讨厌自己,反而当做自然而然的生活,蜗居在城市的一角,虽然辛苦,但却也并没有那么糟糕,我们都曾为了梦想,孤独前进了一段时间,过过最平凡的自己,也有过不凡的自己,看过了多个自己以后,才知道成长的路确实难走,那就慢慢走。 “橘子园,在哪里啊,我怎么不知道呢?”用单车带着她,我好奇地问到, “你就一直向前走就看到了,其实,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同学说是在郊外,反正今天还早,就找找吧!”她的话瞬间让我无言以对,只能默默带着她前行。 其实,也想想,如果是自己,就算知道这个橘子园确切的位置,与其去那里,不如躺在沙发上发呆一会儿,突然发现自己需要想很多的东西,没有兴趣去那里,反而是因为她在身边,说去哪里就去哪里,丝毫不感觉有一点不想去的念头,有她在身边只要不断前进就好。 只是,难过和哭是两码事。 或许知道哭也没用,所以我们选择不哭,只把天大的压力扛在肩上,就算疼得晕倒也得咬牙撑着。 人越长大,哭泣越难。 不得不承认,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愿哭泣,或许是不能哭泣,但是也需要哭泣,或许现在的自己就是这么矛盾吧! 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那个夏天。 在那个夏天,我们终于明白了孤独的滋味,就坐在海边看着远处水天相接的地方体会到的,其实,想想这些瞬间都是奇妙的,虽然都曾让自己无力反抗过,但回过头去看一下,还是那么可爱,那么迷人,甚至希望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在那个夏天,我们告别了曾经的自己,也把哭声埋进了悠长的呐喊声里,虽然记得当时是那么的伤心,但是还是觉得那就是成长,不学会放弃,也就不会有收获。 在那个夏天,我们第一次懂得,即使哭泣,也再也不能为我们唤来青春年少的欢喜,我们依然需要它……,慢慢回忆着,感伤着,摇头叹息着,最后才发现是最美的风景。 因为哭泣是我们对心底的抚慰,它提醒我们,即使我们咬着牙关,捏紧拳头,我们依然单纯,我就是我不会改变,即使美好从我们身边被剥夺走了,我们依然会不甘,不会放弃,然后还是会找准一条自己的路,勇敢向前。 我曾问自己,你谈过恋爱吗?遇到一个合适的人,然后开始一段感情,很难吧!没错,是很难。 我曾想对她把我从小到大的梦想,都说一遍给她听,我会回忆每一句在星空下说的话,然后写下来送给她,有时候自己的那一点任性执着,都把自己给感动到了,或许生而平凡的我们,在踏上那条成长的不归路的时候,就已经生而不凡了。 细数一下:一,有一个爱的人 二,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三,有一个可以值得无限回忆的青春 四,成长的过程,注定是不断摔倒再不断爬起的过程 五,一场只有自己知道,而别人不知道的酒醉颓废 六,一次荒野的回眸 七,一场孤单的旅行 八,在一无所有的时候依然怀抱着梦想,仰望灿烂星空 九,把以前舍不得的长发换成短发,短发再短一点直到没有头发,不是结束,而是重新开始 十,在这个夏天,确确实实淋一场大雨 十一,即便失去了所有的希望,也一样都重新追逐回来,虽然一定追不回所有的希望 十二,一场彻底的绝望 十三,等待着黎明的到来,即使黑暗,也一样前行 十四,找到一个最最真实的自己 十五,最后才发现,走出迷之森林的那一刻,一切的纠结又都无所谓了,或许生命就是这样,是顽强的,是害怕我们最最勇敢不服输的状态的。 最好的生活,最好的自己,不是等待来的,而是自己经过千辛万苦找回来的,希望能明白,才发现拥抱生活,才是一片大海的宁静。 有时候,你不必知道橘味园到底在哪个位置,就已经尝到了最好的时光的味道。 另一个天亮 当为了什么而烦恼的时候,总想一下子就解决问题,是不大可能的,可是不还是要一步一步完成吗? 当一个自己还在为一份工作担忧的时候,另一个自己已经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了,他不会那么犹豫踌躇不前,不会考虑去做什么,因为已经很清楚了,前面是什么纵身一跃过去就好了,就像前面这八百米障碍一样,只要用时最短,只管一关一关的过去就好了。 任何食物,只要品尝出它最本真的味道,就是最佳的享受口感。 记得,在家的时候,奶奶和妈妈总喜欢去地里找野菜,就在三、四月份的时候,最是鲜美,因为是在地里直接带回来的,所以都是最自然的美食,大多数都是直接吃的,沾着自己做的豆瓣酱,很美味,美味独特,多了的就会包饺子吃,吃着难免有点苦涩,它带着土地的芬芳和苦菜特有的苦味,散发着天然的味道,就是最巧的美食家也不会做出这样的味道来,只有自然这个大美食家才可以,追求食物最本真的味道,或许自己对于美食的追求就是这样简单吧! 人生也是如此的简单,在念大学的时候,在大学毕业以后就要开始为了生计而奔波了,到底应该去做什么?自己喜欢的找不到,眼前的不喜欢的又不想做,在退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就开始真的追求自己喜欢的了,山重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当真的涉足自己喜欢的这个领域的时候,才发现,这里优秀的人实在太多了,自己甚至连普通都算不上,而且也不认为同样的事情自己做,会比别人优秀多少,但是最终还是走上了自己喜欢的路,并且一直坚持着,在收获的同时也在总结,并且把这样的不可思议的事情,却又当成理所应当的事情,就这样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曾对自己说:“自己只不过是普通日子里的普通人而已,只想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不想介入别的事情,如果说为什么喜欢,大概就是觉得这是能坚持下去的事情吧,而且能一步一步做到,自己也是很幸运的”。 当你真的走上自己喜欢的路途以后,走了几步,发现即便是喜欢,也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简单,所有该遇到的问题,又要一一面对,一一出现,所以又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又要解决问题的过程,除了稍微完美的心态以外,和其他的事情也差不多了。 这个时候,突然就发现自己已经开始留意广告牌了,以前看看都不会看的,还讨厌的事情,现在自己也终于开始注意了,所以在迷之森林里刚找出来的一条道路就又被突如其来的树木给弄迷茫了,到底是前进还是后退,都要仔细想明白才行,现在的一个选择决定,或许都会影响你以后的生活。 当你自己开始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担忧的时候,就又陷入了失落里,在生活里又充满了各种失落。 有一次去买了两个大的鸭梨,走在街上,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看着商店里披着窗纱的橱窗,努力吸进季节的空气,当那个塑料模特,悄悄拿起椭圆的咖啡杯的时候,好像什么东西要从记忆里跳出来似的,我们在日常隐秘的表面下,一条街道,再看着整座城市,再看看城市上面的天空,都是清冷的面容。 我就低着头向前走,直直地向前走,像是丢了灵魂的赶路人,只想一心向前,转过弯,走到另一条小路上,打开早已听着习惯的“吱呀”一声的小木门,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雨,还在努力坚持着,“吱呀”的声音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大了起来,当大的鸭梨撞到木门的时候,只听见“咚”的一声沉闷的声音,这个声音像极了心跳声,慢慢抬起头才发现,自己的灵魂又回来了,又陷入了失落里。 回到屋里,感觉屋里的光度比较暗,然后就把鸭梨放在了厨房的案板上,回到有沙发的地方,躺了下来,还是空洞洞地看着白色花纹的天花板,不知道要看多久,也许一生,也许是一会儿,直到想通了为止,这个花纹像是天使额头上发光的天使印记,像是一只白天鹅一样,看着好像也在黑暗的屋子里发着光,这道光束直达内心,终于开始觉得是该做一些什么的时候了。 于是拿起削水果的小刀子,径直地走向厨房,看着鸭梨就是自己的目标,然后放在水里洗了洗,一开始心情总会低落一些,所以手里削的鸭梨皮,总是断,所以要开始认真了,拿起小刀子,把力道把握到恰到好处,把切入的角度把握到恰到好处,把梨皮的厚度把握到恰到好处,最重要的是心平气和,有信心地去做这件事,那么梨皮自然会很长了,直到最后削完为止,到了现在差不多也就走出了这次失落了。 总结一下,为什么会在不知不觉中陷入失落里,是自己没有追求什么嘛,是自己想到了却不想去做嘛,都不是,有时候就是会陷入这样的失落的状态,好像与什么东西都无关,等过去了就可以了。 有时候不必纠结于一点,于是,自己背起背包又前往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要走出这片森林,前往更加宽广的世界,在世界各地游走,看过了更多的街道,走入了更多的风景,但始终不会忘记自己要做并且想做的事情,这就是自己,不会因为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有时候感觉自己真的很狼狈,感觉自己是在透着微光的夹缝里求得的生存,忍受着伤口的疼痛,坚强地活下去,即便看不到希望和爱,也要一步一步走过去,心里一直回响着不知名的音乐的旋律,音乐是行走在黑暗中的人们内心的勇敢的声音。 自己也曾徘徊过无聊至极沉闷的世界边缘上,没有节制的颓废的生活,放肆喝酒,当然自己不抽烟,毫无感情地浪费着青春的时光,身上带着腐朽的气息,毫无自控能力,像是过了今天没有明天似的活着,假如真的只有一天的光明,会不会真的这样子度过呢? 在那个微光的时间里,总有一种音乐的铿锵旋律在心底响起,只记得旋律,不记得歌词,也没有给这首歌起什么名字: 微光,微光 带着我 勇敢启航 不知道前方的路 是否有心的方向? 小船 在海面轻轻远行 随即而来的风 敲打着伤口 用手捂着伤口 喝了一杯酒 咸咸的海水 就算只是微光 也要等待着彩虹的方向 透过乌云的彩虹 是那么的坚强 我不会想还剩下 多少时间 因为过了今天 还有明天 只是一道微光 我便燃起希望 不在乎 未来有多漫长 踮起脚尖 探寻心的方向 只为寻找 那一点微光 跟随着旋律,不自觉中就唱出了这样的旋律,之所以不敢起歌名,是因为感觉这个音乐很长,所以到了最后才勉强起了一个名字叫《明天的微光》。 到了这里,也大概理解这样失落的心情,无论何时何地,人们总要在乌云的周围搜寻着浪漫的微光而活下去,找到自己,不停地前进,到最后发现,颓废过,失望过,绝望过,靠着最后一点微光不还是要擦干泪勇敢向前吗?只要明白就好。 “快,快,快,前面还有一公里,跑过去就胜利了”,人生的镜头一转变,就又看到了自己在新兵营的训练场上跑步的情景,武装越野五公里,还剩下最后的一公里,虽然能跑过去,但是每天的状态都不一样了,所以也在坚持着,跑过去就是胜利了。 进入新兵训练营以后,才发现,像是找到了另一个青春一样,勇敢地奔跑,和大家一起,在夏日虽然炎热,但是现在跑着跑着好像不热了,反而是那身边的一点微风,带来的享受才是最舒服的,在不断的呐喊声中,在自我鼓励中,完成了这次的任务。 忽而发现,以前担心的迷茫的,在现在看来好像都不存在了,在这里又重新找到了青春里独有的激情,不去想什么,只要大家一起做就好了,努力做到最好,学习到自己要学习的东西,又有了新的成长,不就是最完美的道路吗? “喂,想什么呢,大家都走了,你这次跑的不错,以前在家里是不是经常跑步啊!”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旁边的草地上,看着后面跑过来的同志发呆着,终于跑完了,大家也都回去了,这时候班长过来笑着问到,我就站了起来, “哦,没事,看着大家都这么努力,这种竞争的感觉真是太棒了,所以我很喜欢这里,在家的时候确实喜欢跑步”,我淡淡地说道, “没错,你们这一批新兵确实挺努力的,我还以为来的都是不能吃苦的公子哥们呢,没想到你们比我想的顽强很多,也是我高兴的地方,走吧!一起回去总结一下今天的训练效果”,我点了点头,就和班长走了回去。 此刻这样的我,不会去想什么迷之森林,因为现在不需要,也想不到,知道自己做什么,应该怎样去做这就足够了,况且也没有时间想那么多,事情时间都满满的,有时候吃一顿饭都感觉满足的不得了,不太容易做到的事情,才知道更加珍惜吧! 突然,感觉看到了天边另一个天亮了,如同再次坠入青春的爱河里,居然一下子又找到了一个青春季,是我不曾想到的最好的礼物。 幽灵列车 看,那片海面上驾驶来一辆列车,她看上去和海水的颜色完全不搭配,甚至有点矛盾,它灰洞洞的颜色,在没有铁轨的海面上行驶自如,而且也不贴近海水,就这样凭空出现在你的面前,我问, “你是,你是哪里来的列车,要去往哪里,我能坐上去看看嘛!” 看着列车消失在海面的雾气里,我大声喊到,本以为不会有回应,可是一转眼,列车又回到了我的面前, “小伙子,这是幽灵列车,从孤单世界里来,到另一个孤单世界里去,谁都可以坐,要坐吗?” 开着幽灵列车的司机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看着头发白了,却并不感觉老奶奶的年龄很大,抹着红嘴唇,带着一定蓝色的大檐帽,说话有些有趣地说到, “要钱吗?”我弱弱地问了一句,因为我真的没有钱, “不要钱”,老奶奶爽快地回答道, “不过,要的是你的时间,你可愿意?”老奶奶又补充地说到, “这个?这个?我犹豫了,既然不要钱,要我的时间,那好吧!我去看看”,说着我就踏上了这一列灰色的幽灵列车,其实,一听到幽灵,我是断然不敢去的,因为害怕幽灵啊,可是我转念一想又答应了,也许这个幽灵和想象中的不一样,或许是没有那么可怕吧! 在这场旅程里,一上到列车上,就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我看着有小孩子,比我还小的,还有大人,老人,各个年龄段的都有,他们空洞洞地望向前方,对于列车旁突然蹦出水面的美丽鱼儿,根本不感兴趣,走过了这么多的地方,在这里坐下的那一刻,感觉自己哪儿也没去,就在那趟孤零零的列车上,目睹着世界的变迁。 “喂,你是不是又梦游了,这个幽灵列车的故事好冷啊!一点都不好笑,我还以为是鬼故事呢,要是鬼故事,晚上说才有气氛呢”, 她刚买完了两个冰激凌,然后坐到树下的长椅上,坐到了我的旁边,我就给她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或许她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仿佛在某一刻,我们都会踏上这列幽灵列车,什么时候下来,就看自己什么时候想明白了。 “没有啊!就是一个空的幻想而已,它真实存在,也真实不存在,就看你怎么想了”,从她的手里接过冰激凌说到,她也吃着,然后手突然停止了, “等等,你说的好有深意啊!我感觉这里面隐藏了很多的道理,但是又说不出来,就说孤独,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她细数着手指说到,好像明白了什么,但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出来,这或许就是幽灵列车的神奇之处吧! “对吧!我说的可都是有很大意义的故事,听懂就懂了,听不懂就算了”,我随意说到,不过,她突然就站了起来,因为这句话惹到了她, “你是说我笨喽,别以为我没听出来,你就是说我笨呢,哼,没想到你现在变得这么坏了”,她突然掐着腰理直气壮的吃着冰激凌说到, “没有,没有,我没有那个意思,我怎么敢说你呢,你说是不是?我就是随便说着玩的”,我吃掉最后一口冰激凌说到,然后很热情地说到, “我不管,反正我感觉你欺负我了,今天晚上你要讲一千零一个鬼故事给我听,否则别指望我会原谅你”,她又踮起脚尖说到,我真的是没有那个意思,我怎么敢惹她啊! “这个,是不是有点太多了,我怕一早上讲不完”,我抓着头发说到,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听,你讲不讲”,她最后问了一句, “讲,讲,讲,别说一千个了,就是两千个也没有问题”,我也理直气壮地说到,不过说完就后悔了,这也太多了吧,什么时候讲完,我还睡不睡觉了,都成了未知数了。 “这还差不多,不治你,越来越不像话了”,说完,她扑哧一声就笑了,我也笑了,美好的瞬间总是那么难忘。 “对了,这次作为另外一个惩罚,你要背我回去,记住下次可不能惹我生气了”,她笑着说到, “是,女王大人”,我恭敬地说到,然后背着她就走了。 “你说我是不是有一些无理取闹了”,走着走着她这样说到,虽然是有一点,但是我并不觉得是这样,反而觉得很高兴, “不会啊!你撒娇挺可爱的”,我笑着说到,然后我背着她走到路上,引来了很多人的围观拍照, “你看,人家男友多体贴入微啊!再看看你,连背都懒得背我,真羡慕那个女孩”,这样的话,能稍微听到一些,大概我们幸福就是从别人的口中得知的,然后才知道自己是真的很幸福吧! 这个夏天,因为有她在身边,才会触碰到云端浪漫的云朵,才觉得如同在云海遨游一般是自由的,你在哪里,我就去哪里,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最可爱的地方。 自己看见,幽灵列车窗外远处有一座孤独的小岛,岛上有一座孤独的房子,和一棵孤独的树,心想是谁会在这无边无际的小岛上居住呢,越是好奇,越想不明白,就越想弄清楚。 “孤独”,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人的时光,我感觉越来越不对劲,所有在列车上的人,会不断往旁边的箱子里投着奇怪的灰色方块,这是什么,怎么感觉自己珍藏在深处的温暖记忆都没有了,才发现我的头顶也在凝聚着,旋转着和他们一样的灰色方块,只是看着还不完全,这是什么? “旅客朋友们,本列车长温馨提示,在你们的头顶都有自己美好时光凝结的方块,只要投进美好箱里就可以继续乘坐列车,已经是完整方块的可以投进去,没有完整的就再等一会儿,如果不按照我说的去做,你们就可能被弹出列车,至于到了哪里我们就不负责了,希望大家遵守列车规则,还有要注意的就是,美好时光方块是用你们过去的美好时光凝结成的,一旦投入到箱子里就会失去这部分的记忆和时光,你们会变得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和没有到来的未来,你们会忘记自己微笑的瞬间,人都是孤独的,希望大家想好了再做决定,如果想要离开可以从窗口直接跳进海里,就会回到岸边,祝大家好运!” 或许在列车上呆的越久,就会感觉越来越感到孤单,没有了过去的美好,就只能空洞洞的看着前方,无情呆板,无聊至极,想到这里,我就不能放弃过去,果然是幽灵列车,不要钱,要的是你过去的时光,这可比幽灵还要可怕了,所以想清楚了,我纵身一跃,就跳出了列车,才发现车上的人,因为投入了太多的美好下去,身体都变得虚幻了,或许我们有时候会希望真的有这样一列车忘掉那些忧伤的过去,但想想即便是忧伤也是幸福的,逝去的时光,不会重来。 谁住在那儿? 我看见,一条凭空出现的孤独的路上,出现了一对一群人都在孤单地默默地赶路,他们在等待列车经过,此刻经过了,列车却没有停止,我在海面上看见列车就穿过他们的身体远去了。 他们要去哪儿? 幽灵列车似乎是一个不同于人界和大海世界的第三个世界,这里是一个没有答案的地方,不需要思想,不需要说话,只要一直走下去就好。 才发现,大海的世界,比我想的要包含更多的地方,更多个神秘的世界,更广阔的神秘空间,而这辆列车就是各个世界唯一的出入工具,只是这车费有点太昂贵了。 幽灵列车,在车上待久了,或许就会变成幽灵吧!没有感情,没有过去的辛酸苦辣,只会空洞洞地向前,向前。 我们不知道这辆列车开往何处,从孤独世界来,往另一个孤独世界去,不知道孤独世界到底在哪里,在哪里,是什么样子的,只说它有去无回,至少在到达终点以前,这些人都会下车,还有下一批乘客呢,需要重新开始,没有了过去的美好记忆的人,在不断失去失去的美好记忆,就会变成幽灵,车上都是透明的幽灵,看不见脸,我们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只是安安静静坐着,到了站,就拎着行李离开……仿佛只有我一个人跳了出来,沿着无尽的海面,寻找岸边。 但我们能猜到,这是他们生命的最后一程了,当所有的记忆都用完了,也就成了真的幽灵了,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那些身材肥胖,穿着厚重的成年人们,终于都安分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生命已然至此,他们那些负重般的回忆,棉袄般的经历,也跟着一块儿离开。 窗外的海面上还能看见一块很大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时光旅行”,大概说的就是如此了,人生或许就是一场旅行。 还有窗外那些没有店面,也没有人的霓虹招牌,仿佛都是过往的云烟,被遗忘了,就到了这个世界里。 每一座招牌,每一个商标,似乎都是,都是一些人曾埋葬过的事业和理想,最后都被遗忘了。 最让人无法忘记的是,惊鸿一瞥的那个人,他总是被当做看待其他人的一个标准,是否真的勇敢,是否真的善良等等。 那个衣衫单薄的小女孩,静静站在列车边上,目送着所有人离去,和那些人不一样,小女孩明显的留恋的眼神。 所以,这个小女孩也会回到我们这个最初的世界,重新长大,重新开始,而不是像那些幽灵一样没有灵魂和感情。 当我在海面不断向前游泳的时候,那个女孩果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然后我们一起游泳回到最初的岸边,并且决定下一次绝不会再坐这一辆幽灵列车了,因为真的伤不起。 你会明白,那些寻觅,那些求索,占去你半生的时光,填满你满心的焦虑,到头来,都只是一场梦而已,真的能留住的不过是一瞬间的美好。 然而这就是生活,你回过神来,依然会继续寻觅,无怨无悔,直到到了自己想去的地方,然后才能休息一下,然后继续向前。 为了什么,我们不为了什么,我们往前走,不是因为人生的路有个终点,而是因为,路上有好多风景。 那么总结也就出来了,自己不是为了一个结果才去拼命追逐的,而是因为路上的风景的意义早就大过了最终的结果了,最美的已经看到了,也就别无所求了。 细细观看一下这平淡而又神奇的人生,人的一生仿佛真的如同电影一样,总是一闪而过了,但也会留下很多美好的镜头值得回忆,当自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走出去这片迷之森林的时候,或许幽灵列车也会经过这片森林,因为这片森林也会出现在海面,登上列车,然后又纵身一跃跳出来,一切就都明白了,其实,一切没有什么大不了,总有自己的路要走,总有太多的希望等着你去拥抱,勇敢一点,就没有什么是可以阻挡你的。 最终你会发现自己还是比幽灵可爱,最终你会发现孤独的人也就不孤独了,最终你会发现人生的风景太美了,也不会困住自己,能一直追着梦想跑,谁会去做幽灵呢,美好的回忆时光,总能温暖内心。 那片海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也许你还会拥抱那片海吧! 生命纵然迷茫,在无数次想到了要结束会是什么样子的感觉,当在大海里无止境的向前游的时候,首先想到的还是要活下去,因为没有比此刻更加糟糕了吧,到了岸边就会重新审视看过的身边的风景。 说到这,我总会想起那些安静的画面,那时候还小,刚学会走路,在泥土芬芳的田埂上摔了多少次跤? 自己已经记不得了,我索性就趴在地上,哭着,等有人过来扶我,却看见一些虫儿在细细地观看着我的样子,还有虫儿在研究我的眼泪,到底是怎么凝结成的,我看到有趣的场景,就不起来了,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这些虫子。 菜地里的葱总是整齐的一行一行的,排列得很好看,到了夜晚,他们就把月光列成一行一行;到了早晨,就会把露珠排列成一行一行;到了夏天,就会把燥热列成一行一行;等到回忆的时候,也是一行一行排列的,原来这里有这么多的东西。 你听过豆荚炸裂的声音吗?就放在耳朵旁边,你只要拿着它,随后就能听到一声“啪”的一声,曾经以为这是世界上最完美无瑕,最饱满,最幸福的炸裂的声音,和现在的音乐声一样,都是最美的时光里的声音。 那时候孤独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却并不觉得那就是孤独,感觉池塘里面的青蛙的叫声这么有节奏感,远处有鸟的叫声,会感觉那是什么样子的鸟,能有这么好听的音乐声,或许在你骑着黄牛前进的时候,一曲牧笛声,早就已经牵动着远方人的心,归去,归去,却回不来怎么办惆怅。 在苹果园里,总要拾掉在树下的苹果,有的已经腐烂了,有的叫累的知了正在吃着掉在地上的苹果,所以这个苹果总要最后才拿出去,并且轻轻放在它该放的地方,不去赶走知了,只是静静地看着就好了,因为我不想破坏它的幸福时刻,就是吃着美味的苹果。 夏天不惧怕燥热,还依然出去寻觅着可以让你高兴的东西,只是一心寻找着东西,不在乎会让自己付出多少力气,说走就走的旅行,也只有现在的时候才能实现,不在乎时间,不在乎受伤,所以后来才问时间都去哪了?那些说走就走的勇敢去哪里了?仿佛都被自己小心翼翼地珍藏着,却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珍贵的东西。 不知不觉中爷爷的儿子成家了,又有了自己的孙子,儿子儿媳和陆续到来的孙子们,诉说着时光的流逝,爷爷也早已不再是那个自由的放牛娃了,爷爷看着这个乡村一点一点变得孤独了,也变得孤独了,唯独看到我们笑的合不拢嘴,我们也只有回家的时候,才会淡淡地笑一笑,觉得好轻松,然后在某一个时刻,曾经空白的时光里,也被天籁的声音,一家人的热闹,一起做的美食,满足的心给一一填满了,远去的乡村,远去的记忆。 或许现在我们快速地走在高楼大厦里,走过热闹的街道,然后才发现,这样繁华的热闹,还不及那豌豆荚炸裂的声音来的实在,饱满一些,在这里除了坚硬的地面,没有泥土的芬芳,少了许多可以看见事物就想起过去的情景,工作,下班,吃饭,睡觉,重复不断的重复,仿佛成了机器人,所以当自己听到一点自由的消息的时候,就会千方百计的打听,然后又开始重新认识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现在唯独不敢想的就是那片海,那片海给我的东西太多了,至少光自由的力量,就可以去遍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不停歇,也不会觉得累,偶尔想要孤单一会儿,偶尔想要一个人磨着咖啡发呆,偶尔想去郊外的大树下睡一个午觉,偶尔想要看着云自由的飞翔,偶尔也认为自己是孤单的,但这却并不是,你只是在寻找着自己的地方,然后可以有一种满足感,慢慢地去生活着。 偶尔会梦见海面上会出现一天狭长的小路,可以去到哪里谁也不知道,所以不分日夜,我就一直走啊走,仿佛没有尽头,然后还是走啊走的时候,就醒了,终于看到前面的人了,也在拿着背包不断的前行,我问这是到哪里去的,他不会看我一眼,也不会回答我的问题,然后身体也开始变得虚幻,消失在你的面前,然后你又重新回到了你的房间里。 “你说去哪里?北方?看海?好啊!好啊!我准备一下,我还从来没有出去过成都呢”,今天一早给她打电话,她听的糊涂了,随即答应了下来,就明天早上出发, “行了,一会儿我过来找你喝咖啡,你先想想”,随即我说到, “好啊,一会儿见”,不到一分钟的电话就挂断了,我不知道作为一直没有出去过成都的女孩,这次离开对于她意味着什么。 我先说我自己,从南方又回到了北方,已经分不出是熟悉还是陌生了,在不断地往返里,已经成了唯一的一条远去的路,然后又退回来,只是不一样的是,这次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回来的,算是人生中一大获得吧! 带她看看我的过去也好,这里有我的呼吸声,跑步声,大笑的声音,有风声和雨声,也有云悄悄走过的声音,我曾在这片天空下,看着海遥望远方,现在已经从远方回来了,不是一个人就好,不然总是形单影只的样子,就算自己不在乎,别人也会替你说出这个问题。 其实,这并不是我唯一的远方,或许这只是开始,说好带她去看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就决不食言,所以以后去的地方不会少了,只是忽而感觉对于过去生出一点小小的忧伤,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错觉,所以就开始寻找原因。 再说她,一直都没有离家太远,与我不同,她的远方就在眼前, “看来还是要出去看看,所以自己早就做好了离开的准备了,只是这次真的要出去了,还是有点犹豫,有些事情真的到了,难免会恐慌,只是和她在一起,就不怕了”,此刻她一边收拾着衣服,一边轻声和自己说话,她或许也知道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离开成都,在这里长大的自己,终究还是要离开, “我以为我会做一次人生的第一次旅行才离开,没想到他会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去了北方倒也理所当然的,没事,放轻松一点吧!”她这次拿了一个帽子放在背包里,然后坐在沙发上喝着冷藏的酸奶,自己说到,这次对于自己的意义很大,在这生活了二十几年,终于也要看看外面的世界了,想想也兴奋,这仿佛是自己必须有的旅行,只是一直在等待时间而已。 同样是一个夏天,因为将要去一个地方,而变得味道都不一样了,从大学毕业,到回到故地,在不断地逃离中又回来,这次也只是重新认识一下过去而已,有些事情还是要学着接受。 其实,有这个想法归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在城市里虽然好,但是却触摸不到月光的那一抹柔情,仿佛月光的指向,也想让我回去一样,找不到什么是可以回忆的,在这里或许分不清楚是白天和黑夜,车的喇叭声,在全天二十四小时里都能听到,不像自己走在乡村幽深的小路,四周僻静无比,还能听到昆虫乐队的独奏,所以经过这几年的沉淀,还是觉得应该带她领略不一样的风景。 在每次见她的时候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洗一洗头发,以前每两天洗一次,现在每天都要洗一次,头发保持不长也不短的状态,衣服喜欢穿白色或者灰色的,因为成都的夏天也太热了,深色的衣服是决不敢穿的,从大学宿舍搬出来的那一刻起,也会充满了不舍,虽说只是搬到自己租的房子里,不是很远,但是感觉在时间和空间上,自己一不小心就遗落了一个世纪的时光。 还是单车好,载着她走过了成都几乎所有的大街小巷,这样的安静的时光就算不说话,也十分可爱无比,自从第一次去了她家以后,后来就又去了几次,完全当成了自己的家里一样,虽然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一切也就明了了。 再回忆一下这个刚刚过去的记忆,就已经有了一点不舍了,更何况以后和她一起回忆起,更是无比的怀念。 “嗨,你来的这么早,为什么突然要带我去北方呢?”她一上来就问了这样的问题, “你带我领略了有你的温柔的南方,我也带你看看我,因为有我而迷恋的北方啊!再说了你不也一直想出去吗?我想借着这个机会,去给你一个最美的夏天你感觉如何?”我笑嘻嘻地说到, “好啊!我没有意见,我只是感觉一切来的太突然了,我一直想去看看北方的大海,可漂亮了”,她也高兴地说到,没想到这件事异常的顺利,我还以为她说要考虑一下什么的,没想到我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嗯,最美的风景就是要一起走过吗?我们应该经历更多共同的时光,这样才是幸福的”,我说着,她笑了笑。 那片海(二) 她伸出一只手,让我们轮流看了一下,然后幽幽地说到:“我的手,原来是很好看的,可以在灯影下摆出很多动物的姿态,美妙极了,我曾经很向往这样一双神奇的手,能带你领略一个幻影的世界,和皮影戏差不多,都是童年的记忆”。 大概每一次落日都会让人难忘吧!特别是推着单车,和她回忆一天的美好的时候,风吹动她头发的样子很是迷人,静静地走着,很是喜欢这样安静的感觉,因为不止有我们两个人在这里,工作了一天的人,下了班以后开着车行走在郊区的小路上,也会感觉很是轻松放松,觉得和生活就应该有自己缓和的余地,太孤单的生活难免会是乏味的。 “没想到大家也都会来到这里,我还以为只有我们才能这么悠闲呢”,她说着走在小路上,能看到前面有一对老人家在跑步,应该是一对夫妻,在比赛跑步呢。 “老婆子快点,你还没有我跑的快呢”,能听到老人说到, “喂,你个老头子等等我,能跑了不起啊!除了跑其他的方面你可都不如我”,这个老奶奶神气地说到,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 “有本事不说其他的,就说跑,不说其他的,你就不如我”,这个老爷爷说的话倒是引得我和她笑了笑,合着夫妻俩一辈子都在比赛谁厉害,到了老了激情也不会减少,还在较量着跑步,从这一点来说,这对夫妻对于爱情的领略的风景,就远比我们高多了。 “比咱俩领悟高的多的有的是人呢,我们只是因为年轻吧,如果老了,我们还能像前面的老爷爷和老奶奶一样有活力,那就好了,所以我们的爱情修炼还差的远呢”,我不禁感慨道, “你说爱情是什么?”她看着我认真地问到,然后我和她都停了下来, “我觉得爱大概就是简单的陪伴吧!一起竞争着,吵架着,然后又相互搀扶着走向远方,爱绝不是这样单纯的喜欢”,我说到,她点了点头也表示同意,不过随即又问到, “那你还要离开,留在我身边一起简单地生活不好吗?”离别前最怕的就是她的挽留,所以她还是说了,不过却也并不影响我们,因为总有那么几次是需要离别的,况且这次不能带她去了,这不是去旅行,而是为了完成梦想, “不是,我又不是去玩的,早晚还会回来的,况且我们都刚毕业需要一些成长性的东西,所以为了我们的将来必须分头行动才行”,这也是我想了好几天,才想起来的劝说她的话,本来以为会到最后才能用到了,没想到今天就用到了。 “哦,没事,我就是说说,不要放在心上,这里就是北方吗?和我的家一样美”,她笑着说到,或许真的是需要离开吧!不然总是在一起也会发现彼此的问题,偶尔的离开,倒是一个调味剂,使生活更加有味道。 我俩说着,早已经不知道老爷爷和老奶奶跑去哪里了,有些事情必须一起面对,虽然不必太刻意放在心上,但是还要必须记得才行,下次回来还要讲讲故事给她听呢。 前天还一起准备着回来呢,今天就到了,从南方到北方这么容易,可是一段情想要跨越,何其的艰难呢。 一来到这里,她就说这个地方好熟悉,像是在哪里见过,可是却又记不得了,想要去的大海还没有带她去,准备过几天才去吧,有时候也真的希望这样美好的时光慢点到来,这样就真的一直能期待着了,而没有这样那样的失落。 有些故事还是希望没有结局才好,这样就可以一直想想下去了。 对我自己来说,这种若无其事的幸福太奇怪了,本来的我,会以为自己很笨,什么都需要学习,可是唯独对爱例外,可以带来不断地幸福感,本以为我爱的人会远在天边,可是她就近在眼前。 难道之前自己那样强烈的痛苦的感觉,都是做的梦吗? 自己突然好想回头看看。 我想确认那种付出不是梦,确认那场胜利不是假象,确认那些得之不易的爱,还有那些可爱的时光,不是子虚乌有的幻想。 自己也终于没有回头,即使归零,也不是失去一切,而是把所有不快乐的时光都过滤掉了,一切又重新开始了一样。 我们都拥有了自己的名字,拥有了这些回忆,自己的心境已经更加充实了,经过这些东西以后才发现,那些只有在梦里出现的东西也会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你的现实生活里,如果我们只是把现实生活活的现实,那就太不应该了,本应该就应该是魔幻的世界,那些美丽的东西才会如时降落在你的身边,然后才发现一个新的世界。 “其实,说实话,毕业以后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本想着出去走走,没想到真的出来了,现在的我终于知道自己干什么了,就是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一样可以和你在身边时候一样快乐,估计我要两个地方跑了,不过没关系”,她用力笑了笑,我的心突然就莫名伤心了,因为她这样说我很心疼,曾经为了一份安稳,我也曾有过无数的奔波,所以这样的感觉我能理解,我能自己承受,可是却不想她独自承受,我没想到自己的梦想会给爱的人带来压力,才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梦想是什么,还这么脸皮厚的每天喊着梦想,真是愚蠢。 “没事的,只要你高兴在哪里都一样,再说我很快就会回来了”,突然就心疼的抓住了她的手一起向前走,本想一起跑跑的,可是却变更加慢的走路了,希望可以慢一些。 后来回想这段时间的时候,总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遗忘了,突如其来的事情要比我们想的要多很多,时间仿佛一下子被占用了很多,剩下和她一起呆着的日子就更加少了,才发现最重要的看海却没有去,估计要到以后才能实现了,事情一多就忘记了。 你知道我觉得过得最快的一个夏天是什么吗?没错就是这个毕业季的夏天,和她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本来就很快,再加上即将去新兵训练营之前的所有准备,时间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那时候我就感觉七八月好像没有了一样,直接就到了九月,少了这两个月的夏天,能不快吗? 所以到了这里又有一个问题,假如现在我没有选择去当兵,现在的自己又该是什么样子的呢,还会有征服荒野的勇气吗?还会更加努力跑步吗?还会像现在这样爱她包容她吗?我怕生活里的东西会让我改变,变得容易发脾气,变得爱抱怨了,变得不是改变而是顺从,变得小气胆小吝啬,甚至我都想到了自己每天酗酒,一无是处的样子,我真的怕会有这样大的迷失,好在没有这样做,也不会走上这条道路,我还是我,爱她,爱生活,爱家人,爱自己,更热爱我热血的军营生活。 迷失和伤心,像是一缕春风,它轻轻敲开你关上的大门,找到你伤痕累累的童心,它用洞察一切的温度,告诉你,你很好,生活很好,即便历尽千帆也依然不会改变什么,我们有一直向往的那片海,不必在乎海是什么颜色的,总之它就是最美的,那里什么美景都有,包括你曾经看过的所有的风景。 即使你无法避免走向麻木和孤独,请相信,总有一些人,总有一些故事,总有一片内心,仍在守护着你。 长大的过程虽然是痛苦的,但是一路走来,除了惊心动魄的场景,好像也并没有什么是可怕的,反而能找到很多的小世界,很多的值得乘风飞翔到达远方,值得一看的风景,一生倒是挺精彩的,最后才发现,我还是我,也一直没有改变,虽然曾想到一个命运差点让自己掉进无底的深渊,但是还是果断反应了,不也挺好的吗? “好的,我还没有那么脆弱,放心吧!你走了,我会更加好好地照顾自己的,有你给的美食谱,有你给的歌词,有你给的每天的跑步计划,我相信会比我以往的任何一天都会更加充实的”,她攥着拳头咬咬牙,坚定地说到,我就给她一个自信的点了点头,就开始了新的忙碌了。 或许有些地方,你不必到达那里就知道那里有什么风景了,自己在梦里曾仔细地看了一遍了,然后后来还是会不断地想起,想要真的去一次那里,即便知道的再仔细又如何,没有那种真实的感觉,真的让人心中不安。 这次带她从南方到北方的旅行,出乎意料的时间短,时间太短了,也没想到一切像是从慢车转到了快车一样,离开她以后,孤单还是不偏不倚地降临在了自己的周围,并且每当面对明月的时候,就感觉感情四溢的特别明显,并且不可避免和停止。 我曾很多次提起那个夏天,她都耐心地听着,其实,说话的我对于她是有一点遗憾的,在那个重要的时光里居然没有看海,就感觉这样的时光或许也就只有这一次了,不会再出现第二次,这是自己最肯定的一件事情了,也是一个遗憾吧! 从乡村到城市,从城市又回到乡村,然后去了第二个远方,才发现,无论是自己走在高楼里,还是走在林荫小路上,都有值得纪念的东西,相比之下,只有更爱哪一个,所以才带着她回到了这里,我开心,她高兴就好了。 笨蛋,也挺好的 一路成长走来,虽说是抛弃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将最初的幼稚短袖,换成了成熟稳重的厚重外套,有时候也会有绝望的心情,也承认长大就是一个痛苦和不断迷失的过程,但是好在不都过来了吗? 人生是一场单程的列车,但是后来所有的痛苦,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看看自己一路走来的路的时候,才发现这点痛苦,在最初的美好面前根本就不值得一提,甚至可以作为美好的调味剂,才发现即便是到了光阴巨变的十八年后的今天,自己也依然没有变,人生这场单程,长大有去无回的过程里,自己活的精彩,充实,留住了点滴感动,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反而感觉很精彩,或许是长大的烦恼带来的错觉,也可以说无悔这一生了。 但是想想最初的单纯还是忍不住把自己都感动了,细数一下,原来自己真的可以这么可爱,和现在动不动就发脾气的自己要好很多倍,明明是长大,可以拥有更多的东西,为什么活的还不如过去快乐呢?那么就看看流年里那个“笨蛋”的自己。 首先是眼泪,小的时候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一跌倒的时候,一不高兴的时候,想哭就哭,眼泪是很常见的,可以随时随地的发泄自己的情绪,哭过了,自然就高兴了,委屈也就没有了。 换成现在的自己,即便是被生活打的遍体鳞伤了,也依然会笑着,不会哭泣,不是不哭,是不能哭,哭了也没用,哭完过后还是要重新踏上这条布满荆棘的小路,然后一点一点地走完。 长大就是自己远离父母,独自生活着,才发现失去了父母的关爱以后,一切都没有想的那么好,所有的压力铺天盖地而来,才一点一点明白成长的含义,工作以后或许才能明白其中的艰辛旅程,过去没啥感触,现在却明白,在深夜里自己哭的像个笨蛋。 所以我们都在坚持着,就算有天大的压力,也要扛着,就算痛到晕过去也要咬紧牙关,不哭泣,最后你才发现,这么开朗的自己,有一天也会有感觉到自己沉默和孤独的时候,最后你才发现治愈你的不是过去的快乐,而正是现在的忧伤,忧伤有时候比任何其他的情绪都能治愈人,这是从忧伤里得到的成长,就算感觉世界末日到了,也没有哭泣,反而看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哭了。 在经历了生活以后,你发现自己的心变得和石头一样坚硬了,感觉任何情绪都影响不到你了,可是每当想到那些美好的温柔,就会有哭的冲动,在自己情绪最低谷的时候,看到所有人都在背着重重的包袱默默前行,然后狂奔出去,自己一个人躲在草丛里掉眼泪,自己才似乎想到了什么,才知道爸妈过去说的每一句话的意思,明明很累,却还在自己面前装作很轻松的样子,不觉再坚硬的心也融化了。 突然发现在眼泪里学到了很多更加细腻的东西,终于明白了孤独的滋味,学会了告别曾经的自己,把哭声埋进不自然的笑声里,即使咬紧牙关,握紧拳头,我们依然单纯坚强,不会放弃。 现在的自己为了不能哭泣而哭泣了一次,成长本就是一场异世界的旅行吧! 总说异世界很遥远,从年轻单纯,变得成熟稳重,当触碰到那个异世界入口的时候,成长的大门,我们终将会变成一个,连自己都感觉陌生的自己,生活也是一个奇幻的世界,一个魔法我们变大了,看着周围的世界,心里怀念的却还是过去的美好。 现在我们哭过痛苦过,到现在不轻易哭泣,不就是成长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等到都过去了,也不过认为如此,是小孩子的把戏而已。 曾经为了各种原因哭泣着,现在的自己反正在一个人的时候也没事,想到伤心的事情就大声的哭出来,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会感觉眼泪也是有魔力的,哭出来就感觉心情好了一大半,感觉天空都变得蓝色了一点呢,然后再重新回到路上,一路势如破竹,披荆斩棘,乘风破浪着。 第二个呢就是相遇。 认识相遇还源于一次搬家,这意味着要到新的地方,新的学校,开始新的生活。 告别曾经在一起吃冰激凌的小伙伴,告别搞笑的一起学着大人穿鞋的动作,最后,我坐在汽车后座,只看到了几张贺卡写成的留言卡,还有几朵花,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突然感觉到了伤心,是因为这是第一次和好朋友分离,穿鞋的动作,终于剩下只有我一个人做了。 身边有一张皱巴巴的纸巾,是自己哭了,直到爸爸喊了我两声,我才稍微有了一点反应, “看,这就是你的新的学校”,爸爸说到,我用眼瞟了一下,然后对着爸爸吐了吐舌头,扮了一个鬼脸,就不再理爸爸。 当时我并不明白大人的世界为什么有搬家,仿佛是一场时空的错乱,打断了我们该生活的地方,去了一个新的地方,像是动物的迁徙,总要找到有合适水源和食物才行,去寻找适合自己生活的地方,然后才能安心。 面对着离开,不开心了好几天,时间过了几天,又被新的生活,新的同学给接受了这样新的变化,自己的不开心也消失了,反正确定自己一定还会回去,他们也一定还在那里等着我,走散的人一定会在那个时间再相遇,所以既然能再见面,何必自己不开心呢所以也就很快忘记了。 时间一长,发现,所有说好的相遇不过是一个自我安慰罢了,我也没有再回去,那些我认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的好朋友也会过来找我,我没有回去,他们也没有来找我,就这样过了很长的时间,才发现大多数的相遇,只是一次就好,听闻相遇,一次就好。 为了这个,我曾生气和不解了很长的时间,因为真的想不明白,简单的一次离别,居然是真的离别,再也遇不见了,所以一天没有吃饭,当爸爸送来包子的时候,我就坐在树下发呆,我才发现除了自己的世界,眼前的世界我不懂,所以就吃了第一口包子,接着就是第二口,才发现自己真的饿了,然后一口气吃了两个包子,爸爸在旁边笑了,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而闷闷不乐的, “习惯就好了,慢慢地学会接受”,爸爸说完就走了,我曾抓住衣角,每次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就用力跺跺脚,我感觉累了,我也想回去睡觉了,就回去了。 地球是圆的,只要我努力围着地球走一圈,就一定会遇到曾离开的所有人,那时候还小,是这样想的,再用现在的眼光看看,不过是单纯的“笨蛋”,天真(傻子)一样的活着,好像也挺好,因为在自己的世界里,所有的事情都有一个完美的解释,没有伤心,只有快乐。 在大学毕业以后,我还错觉认为以前的认识是正确的,不是要求必须相遇,而是变成期望相遇了,只希望相遇的人会再相遇,因为要求也没有什么用处。 第三呢,就是孤独。 从搬家那次开始,好像就打开了孤独生活的序幕了,你会发现自己很孤独,有什么事情只能和自己说,只有你这一个人上路,只会有人告诉你大概的方向,而不会有人主动来保护你,以前那个小孩子的穿鞋动作,已经早就被自己给淘汰掉了,只是偶尔自嘲的时候,发现可以用来回忆回忆,做一下这个动动作,证明自己没有忘记过去的自己。 “你就拜托他让你在那里工作。” 曾经也会为了一份工作而麻烦别人,以为工作有什么了不起的,才发现你不看重的工作,后面有很多人抢着做,因为不工作就会失去自己的魔法,变回煤球,谁也不想再变回那个黑漆漆的煤球,让人看不起的煤球。 以前觉得麻烦别人是很理所应当的,但现在你会明显感觉到,别人就会觉得你是麻烦,而且你做的事情没有一样是他们可以看的顺眼的,所以总在说你的不是,你也只能默默地告诉自己回做的更好,让他们刮目相看。 世界不是围绕你为中心的,你需要自己以自己为中心不断把自己的圈子变大,然后才能看到更多的人和风景。 它偶尔会向你展现仁慈的一面,但你前进的每一步,都得靠自己拼出来,每一步都要努力完成好了,这样才可以。 有时候,也不是越努力就一定能收获越好的结果,但是不努力一定没有你想要的结果,所以也不要总是盼望,也不要总是失望,心平气和慢慢走就好。 因为对别人来说,你做得远远不够好,是对于你的考验,也是人性冷漠的一面,你需要去感动他,对于你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当然也不是刻意去讨好谁,只是展现最优秀的自己。 你会因此遭到否定:“你就不能再用点力吗?再认真一点吗?”看着大家都默默承受着,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成长的苦,得慢慢的品尝,越着急,痛越多——感受最深的,永远是自己。 从眼泪,到相遇,到孤单,就是一条自己成长的路线,找到自己的方法,“笨蛋”感觉没有什么不好的。 也挺好的,笨蛋 环境会给你干扰,但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要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 感觉成人的世界并没有想的那么的悲惨,只是你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从什么都不懂就要问的孩子,学会自己去弄懂,学会了万事靠自己的想法,这一切都说明你在长大。 我们彼此之间打交道的方式,也变成了大人的方式,不再是从背后突如其来的惊吓了,也不会去随便找一个人了玩了,仿佛隔了一个世界的距离了,不像以前,想要找朋友玩,直接跑着就去了,随便就能跨越一个世界的距离,现在感觉这个世界好大,不是随便就能跨过去的,所以宁愿自己单独坐一会儿,和自己说说话,也不会再去找谁了,所以自然就孤独了。 记得刚工作的时候,别人对于自己都很冷淡,甚至嫌弃自己碍手碍脚,我明白,不是他天生的冷漠,只是随着长大,我们渐渐地就不再那么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了,所以有时候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感情,也不会出现迷失的状态,善于表达自己,更是自信的表现,所以大概越长大就越不自信了吧! 成年人的热心肠,有时候感觉起来,确实没那么热烈,却能起到关键的作用,有一次在工作上别人欺负我,他就看不下去了,说既然他跟着我学习,就要听我的,只有我能欺负他,而其他人都不可以,初次踏入成人这个异世界,还是第一次感觉到了温暖,终于体会到了一次来自陌生人的温暖。 这长大的路上,你也会渐渐学会去珍重自己的伙伴,因为你们不可能永远在一起,就像一朵花怎么能叫花呢,需要几个在一起才叫花朵,就像我们一样,几个同伴一起叫伙伴,剩下我一个了,只能说明是我自己,而不能叫花朵。 你上路的时候不会一起,但在路上的时候,你们会走在一起,一起坐着快乐的事情,一起奔跑去向远方,才发现,一切有人陪在身边是多么的幸福,为什么会越来越孤独了呢,成长是孤独的,好像也有道理,因为成长是自己的。 忽而又发现,成长就是一个没有完结的童话,不论是自己承受的所有,还是每一步的认识,都觉得如同梦境一般,从那个不理解的搬家开始,自己好像也懵懂明白了。 从车子行驶在路上,我好奇路边的各种奇形怪状的建筑,然后看到一个没有人走过的小路,就把车来了进去,我还在为昨天的离别和相遇不快乐着,一不小心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童话世界充满了魔法,也需要经历很多的过程,不会一下子就看到结尾,那时候对于一切都不太懂,所以对于眼前发生了什么也一无所知,即便自己是绝处逢生也觉得和没事人一样,不会明白这样的危险,在大人世界里大人都不敢去做,都不想有的经历。 一个人害怕孤独,渴望陪伴,渴望有人理解自己,可是好像没有人能看懂自己,觉得自己不被认可,最后堕落成贪婪自大的怪物。 假如没有渴望的旅行,从小被溺爱,长这莫大,从来没有出去过自己的房间,所以对于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他自私不考虑别人的感受,然后被魔法变成了一只胖胖的老鼠。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都要为自己的成长付出代价,遇到了困难,失望过,挣扎过,崩溃过,然后又跌入迷之森林迷失过,最后才发现这都是该有的经历,就像人生里的闯关游戏。 然后在我们随后的成长里,都成了自己可以依靠的支点,从而学会了为别人付出,贪婪的人,也学会了为朋友付出,最后我们变得不再孤单,也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最后也找到了自己。 记得每当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就在微风里舞蹈着,随着不知道要飞向哪里的蝴蝶学习着舞蹈,一个人笨拙的动作,时常会摔倒,而且有时候会不停地摔倒,都不想起来了,不过一咬小牙齿还是起来了,继续舞蹈,我不知道摔倒又爬起是以后前进的唯一的方式,我不知道这舞蹈代表着孤独,倒也充满了无尽的诗意,我不知道蝴蝶为什么会教我这样的舞蹈,反正一不开心就去荒野里跳舞,只为自己一个人欣赏,蝴蝶在我身边上下翻飞,会觉得终于找到了一个朋友,我可以对她说任何的话,她都会同意我,并且不会说出去,我很高兴,时间也很快地溜走。 反应迟钝,爱发呆,样子长的有些笨拙,有时候鞋子掉了,到了家里才看到,又要返回去找,稀奇古怪的性格,就喜欢一个马尾辫,不过后来就喜欢短发了,个子不高,放在人群里也不会有人注意,这就是过去的我。 曾经听到同伴说踩高跷可以让自己个子变高,所以拿了两根一样长的竹竿,开始扶着墙练习踩高跷,摔倒受伤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至于一些细节的事情都笨的要命,如果后来欣欣知道我原来是这么笨的人,不知道会怎么想? 因为这些都是我秘密执行的,每次当爸爸妈妈出去才敢去做,但是有一次还是被爸爸看到了,对于我的爱好很好奇,喜欢踩高跷,在吃饭的时候我才说出了自己的用意,爸爸随即就笑了,这些都不管用的,需要长大才能长高啊! 后来踩高跷就成了爱好了,别的孩子不敢做的事情自己做了,虽然并没有感到什么成就感和优越感,但是却也坚持了下来。 那个时候,喜欢在太阳底下跑,晒得黝黑,就想变得白一点,听到同学说,她的妈妈经常在脸上抹泥,当时并不知道这个“泥”是什么泥,所以就用河底的淤泥抹在了脸上,妈妈看到以后哈哈大笑到,然后给了我一盒带着香味的绿豆泥,才明白,原来所谓的泥是这样的泥,才知道不懂得就要问的道理。 现在倒是不对美白感兴趣了,不过偶尔也有一下研究,看着这样很多的事情,不禁笑了笑,可爱笨蛋都是我的样,感觉也没有什么不好的,特别是现在,有点怀念那个童话的世界了,很是真实美好,微风总是温柔的很。 不希望长大,永远都是孩子的样子,是不可能的,不过偶尔有点孩子的脾气,做点幼稚的事情,反而成了所有美好又重新来过了一样,特别是大人的世界,并没有那么完美,反而都是追求短暂的快感,比如喝酒,经过酒精的麻醉以后,虽然有了短暂的逃避,醒来还是一样要面对。 有时候试着在命运里耍点小孩子脾气,也没有什么不好,有时候用大人的方式解决不了的事情问题,换个孩子的方法,也许这个方法既是巧妙的又是简单的,我曾把跑步当做回归过去的神奇之路,越跑越年轻,当看到前面的微光的时候,就纵身一跃,到了过去的孩子世界里。 后来才发现,自己依然还是笨拙的,想到过开一家自己的爵士酒吧,来往的人倒是不多,每天把大把的时间还是放在了读书写字上,为了刻画一个不一样的人物,开始从头到脚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该有的习惯性动作,等等这些,看着日子也挺安静的。 一路走来经历了时间的捶打,生活的捶打才渐渐明白人生的含义,不过还是希望做一个笨蛋,只要自己喜欢的,就会很努力去做,也不会一口气跑到草丛里独自掉眼泪了,有时候,都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怎么写了,然后在某个夏天,忽而又回到了那个夏天,自己还是看着远方的海面发呆,微微反应迟钝,爸爸总要多叫几声我才会回过神来,那个孤独,希望能再相遇的自己,也遇到了现在迷茫的自己,当所有的问题一想,又都像是理所当然的发生一样,,没有这些痛苦的东西,就不会成长,不明白孩子世界和大人世界到底有什么区别,然后用过去的温柔,不断填补现在的冷漠和空白,发现也是一个很笨的方法,不过却是最有效的方法。 以前看到不喜欢的人就吐舌头表示不屑一顾,现在更多的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吐舌头,忽而看见镜子里有很多个自己,过去的一朵花不成花的想法,现在一朵花都珍惜的不得了,特别是有了美好的时光了,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去度过,都感觉像是梦境一样,有了烦恼以后,也不会任自己堕落下去了,在纸上发现问题,又解决问题,成了一贯的习惯了,想不清楚就写下来,即使用了再多的时间也要想明白,害怕孤单,习惯了孤单,害怕遇到,又渴望遇到,特别是过去曾留意过的人,希望能再次相遇一样,哪怕只是一句好久不见也好。 在过去的满满盼望里,发现更多的是失望,也就不敢再盼望了,总以为有了稳定的家庭也就算是圆满了,当某一次再喝酒的时候,还是会发现自己心有不甘,深深压抑着内心的冲动,是越长大越胆小了吧!承受不起失去,也没有新的获得,在自我迷失的道路里,永远出不来了。 或许这场轰轰烈烈的青春,就是异世界的一场时空错乱,一个孩子要去经历大人世界里的一切,大人们看着外表的坚强,有时候还不如个孩子勇敢,其实,内心脆弱的很,贪婪的很,时常大风大浪里没有哭过,反而看到自己不听话的孩子失手打了一下,就赶快抱起来一样,只是一秒后就后悔的不得了,孩子哭,自己也哭了,不是我们变得越来越无情,而是,过去我们用孩子的方法解决问题,现在我们长大了,必须要用大人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了,有时候感觉一个人能参透“理解”二字,自己就已经拥有了无上的智慧了。 想想过去里做的一些傻事,不是“笨蛋”,反而是一种智慧,还是希望在下一个繁花盛开的夏季能遇到自己想要遇到的人,还是希望,做流年里那个挺好的“笨蛋”,一切都很好,勇敢无畏向前。 海的孩子 面对茫茫的海面,难免会感觉有些不知所措的,而到了海底心情就不一样了,这是上次蓝鲸朋友告诉我的,我也切实地体会到了,当一颗心从很多没有看见过得鱼群穿过的时候,比任何以往都要感觉神奇,像是化身美人鱼一样,遨游海底。 童年的开始算是从海边开始的吧,因为搬家,所以后来就远离了海边,对于这次搬家我一直耿耿于怀,觉得是一个梦的断裂,因为那个地方后来被我称之为天堂。 曾经,最长的时间都是在海边度过的,今天在这边的西海岸,一会儿又到了东海岸,从西海岸跑到东海岸,能看到所有的脚印,并且从第一个脚印能数到最后一个脚印,仿佛暗示着只有童年才能看见脚印,过了童年的脚印都不知道留在了哪里,是否还能那么心动,并且不会知道是第几个脚印。 在海面发呆,吹着海风,曾有一个夏天起这样度过的,有时候搬着自己的小桌子到海边,一边写着作业,一边欣赏在遥远海面跳起的多姿魅影,有时候发呆到作业都写完了,还在写着,只是看不足以表示自己是怎么想的,总要幻想出一个童年的世界才可以。 安静的时光,总是不被打扰到,自己在那里坐到落日也没事,有时候奶奶就会过来找我,给我讲讲海边的故事,从海面到海底,从人到各种鱼都有神奇的故事,曾经以为海面是孤独的,没想到却是如此留恋。 捡着五彩斑斓的贝壳,仔细端详着每个贝壳特有的纹路,感觉为什么贝壳会是这个样子的呢,那原来的贝壳又是什么样子的呢,对于眼前一切的好奇,曾经都想一一解开神秘的面纱,可是没过多久,发现又会出现新的事情,到了新的地方,认识新的人。 有些小鱼会随着海水搁浅到沙滩上,形成一个小小的水窝,如果快的话,水很快就会没了,所以曾经为了救这些不小心搁浅的小鱼,会一整天都光着脚走在海边,那时候我去海边,爷爷是最不放心的了,所以每次除了自己偷跑出去,就是跟在我的后面,看着我将小鱼一条一条又重新放回海里,爷爷也坐在地上把小鱼放回海里,每次都能看到小鱼往回游的情景,就高兴极了。 “嗯,我孙子就是有爱心,都会把小鱼放回海里,让他们回家”,爷爷留着白色的胡子,在风里一边抚摸我的头发,一边欣慰地笑着。 我也只是笑了笑,只想着把这些小鱼放回海里,找到自己的自由,可是后来发现这样小鱼搁浅的事件越来越多了,所以就把所有自己看到的,都放回海里,后来奶奶也来了,海边倒是成了回归乐园了,看到我们这样,旁边的人也一起放生,重复着一个动作,所以每次在海边看到的人,不是在站着玩,而是在拯救小鱼,是很美丽的风景。 那个时候没有想过长大是个什么东西,也不会想你为什么比我高,觉得大家都一样,像我这样单纯快乐的人很多,周围都是一样的人,所以当小鱼被放回海里的那一刻,觉得高兴无比,可是后来才明白,长大后的世界竟是如此的复杂,笑的不自然,再也不会因为小鱼搁浅而弯腰重新放归大海,仿佛对于一切都不感兴趣,来到海边也只是想走走,眼前空洞洞一片,不关心周围,自顾自的迷失自我。 记得以前看到抽烟的人会躲得远远的,因为感觉烟是只有听过的童话故事里的恶魔才会做的事情,所以感觉会抽烟的人都是恶魔,爸爸不抽烟,只是爷爷偶尔会抽烟,也是在我看不到的时候,所以身边抽烟的人几乎没有几个,所以对于烟保持了天然的远离状态。 那次,我自己偷偷跑了出来,今天的海边好像没有多少人,顺着海岸线往前走,远远的看到一个人坐在海边,只是前方直洞洞地看着大海,海浪随着风起伏不定,海浪的声音,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闭着眼只是听声音也觉得奇妙无比,今天的风很大,海鸥在空中也飞的不是很稳定,从叫声里就可以看出来,前面还有一个很大的灯塔,从铁质的阶梯可以走上去,成了看着大海的样子最好的地点,有时候能看到出海回来的航船,很想听听水手他们说说都遇到了什么奇幻的冒险,所以从那时候就有一个航海梦,后来也去了,但是总没有想象中一场轰轰烈烈的冒险精彩,到过没有到过的神奇的地方,没有看过的植物,没有见过的人,还有不一样的风俗人情。 所以即便只是单单一个海面,也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可是眼前这个坐在海边的人,好像对于眼前的一切美景都不感兴趣,只是自顾自的抽着烟,在沙滩上挖了一个小洞,不停着抽着烟,抽烟的烟,会放在窝里,我去的时候,烟头已经密密麻麻了,趁着他不注意我细细地数了数,足足有几十根,也就是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恶魔,烟抽完了就会很快的点着下一根,好像也没有注意到我,我能很明显看到这个人脸上的倦容,也能闻到酒精的气息,我就蹲在旁边被这种气息围绕着,感觉这个气息很奇怪,特别的能让人产生堕落的思想,压抑的情绪,所以后来才明白这就是长大后迷失绝望的味道。 “叔叔,你在干什么呢?为什么总是望着前面的海面看呢?”我过去终于忍不住说了一句话,可能是孩子稚嫩的声音好听吧,这个人终于肯离开前方的视线,看了我一眼, “哦,没事,叔叔在看看远方呢”,说完,他就便不再说话,然后看着他掐掉最后一根烟,就不再抽烟了,然后把装满烟头的窝用沙子给埋了起来,什么也看不到了,可能是看到我来了吧! 我不知道我们简单的对话竟然能将孩子世界和大人世界分的这么清楚,是我以后都做不到的事情,现在居然办到了。 我也静静坐在他的旁边看着眼前的海面,看到的都是满满的风景,我不会因为他是陌生人而不敢靠近,反而就坐在了旁边, “小朋友,眼前的海你看到了什么?”我我也托着腮发呆,他突然转过头来笑嘻嘻地说着,或许正是因为我小,什么都不懂才说的吧! “看到了海鸥,海浪,还有好听的海鸟的声音,还看到了美人鱼”,我抓住手指慢慢数到,当我说到美人鱼的时候,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问到, “美人鱼在哪里啊?我怎么没有看到呢?”他四处看了一下,除了风吹起来的海浪,什么也没有看到, “就是你啊叔叔,你就是美人鱼啊!”我突然站起来指着他说到,他被我夸张的动作给逗乐了,然后就也站了起来,扮了一个美人鱼的动作,把我也逗乐了,然后他的笑容很快就停止了,又坐回了原位,然后严肃又自嘲地说到, “我要是美人鱼就好了,就不会这样伤心迷茫了,或许自己的眼睛已经看不到这样美的东西了,记得自己以前也是在这个海边长大的,那时候也像你一样很开心,不懂事,只是感觉一瞬间就长大了,然后上大学,毕业,工作,又自己创业,经历了很多的东西,可能还是年少无知吧,这次的创业居然失败了,一下子所有的东西都没了,才想到又回到这个最初的地方看看,没准心情会好一些,很高兴,没想到能遇到你这个小家伙”, 他像是在和自己说话,又像是和我说话,除了知道眼前的他也在“海边长大”四个字之外,其他的我就不懂了,不过说完给了我一块糖,我没要,他就又放了回去,我能看到他刚才的愁眉苦脸好像有所舒缓了,说话也感觉温柔了一些。 “叔叔你刚才为什么抽了这么多的烟啊!”我好奇心还是问了, “那叔叔问你,你又不开心的时候吗?一不开心你就会做什么呢?”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问了我一个问题,这很好回答啊! “我会哭,大声的哭,怎么了叔叔这和哭有什么关系吗?”我不解地问到, “叔叔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因为是大人了不会哭了,所以只能抽烟了”,然后又笑着解释道,你要早这么说我不就明白了吗。 “叔叔,是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了吗?能告诉我吗?我来替你想办法,奶奶说了,海边长大的孩子都是勇敢快乐的,所以叔叔也是”,我拍着小胸脯说到,很是有义气,可是还是引得他一阵大笑,和刚才呆板空洞的人,真是判若两人。 “不用了,小朋友你还是知道的越少越好,没想到人小鬼大的,真棒,有些事情你长大以后就会明白了,叔叔希望你以后也来开心勇敢加油!再见”说完他就走了,除了一排整齐的脚印,在我的海边时光里,就再也没有留下什么,转身一别,就是所谓的永别。 然后在我发呆的一瞬间他就又回来了, “对了,小朋友,叔叔这有一张贺卡送给你,希望你喜欢,今天谢谢你的帮助,感谢,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出阴影”,说完他就又走了,手里多了一张蓝色的贺卡,我就在想,大人都这么奇怪吗,我什么也没做就帮助他了,实在不懂,所以就打开了贺卡,上面写着: “愿你一直拥有的美的眼睛,一直勇敢快乐,能像海浪一样去很远的地方也不畏惧什么,只管过去就好,最后,感谢能遇见你,陌生人”。 我不认识上面写的字,是后来才认识的,忽而发现自己还有这样完整的故事。 对了,除了脚印,他还留下一张贺卡,是我现在都留着的。 海的孩子(二) 他走了以后,我还是不解,我到底帮助了他什么,大人世界都是这么奇怪,莫名其妙吧,不过也不是我该想的,因为想不明白啊!虽然道理很简单。 我还是坐在那回想着刚才这个叔叔的样子,身边的气息也变了,变得轻松多了,并且他还喝了一口海水的,不咸吗?我看着都感觉很咸,嗓子不由得动了一下。 随后我也要走了,还没有走几步呢,总不能只待在这里吧,忘记叫他一起拯救小鱼了,所以有些小失望,不过走了几步又回来了,好像发现什么事情没有做,就是感觉烟破坏了这样好的海边风景,所以又把刚才他给埋上的窝又给扒开了,因为沙子比较湿,所以烟头早就灭了。 这么多的烟头肯定不能扔在海里的,也不能拿在手里的让别人看见,自己算是怎么回事啊! 所以决定放在口袋里带回去,因为童年里总有一个很大的口袋的衣服,可以装很多的东西,就像哆啦a梦的神奇口袋一样神奇。 装在口袋里,我也一转眼就忘记了,还是沿着海岸线慢慢地走着,虽然感觉裤子有明显下坠感,但是还可以。 一边拯救着搁浅的小鱼,一边把好看的贝壳扔在海里,有时候一不小心就会被螃蟹夹到手,他们身上都是泥土沙子,高高低低的根本分不清楚,所以总是让螃蟹有机可乘,螃蟹真是太坏了,夹得我的小手指都快破了。 玩了一会儿就回去了,然后把烟头放到回来的垃圾桶里,虽然烟头没有了,但是身上弥漫着的都是烟的味道。 我一回家就被注意到了,因为烟味在家里实在太罕见了,也太刺鼻了, “唉,小悦悦你去海边怎么会有满身的烟味呢?过来让我看看”,很快地爸爸就叫我过去了,并且疑惑地问到,所以我就把把事情说了一遍, “是有一个人在海边抽烟,我不能让他破坏我的海边美景,所以我就装在了口袋里,放进了垃圾桶里,总不能拿在手里吧,也拿不了那么多”,我无奈的边说着边摆出姿态,逗得爸爸乐了, “可以啊!你小子挺可爱的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嘛,不过以后可不要自己做了,要提醒大家自觉保护改变才行”,爸爸欣慰地笑了笑,一会儿爷爷又来了,也闻到了烟味, “你小子不是说好不许当着悦悦的面抽烟的嘛,是不是越大越不听话了”,爷爷一进来就生气地说到,这下可把爸爸冤枉坏了,因为爸爸不抽烟啊! “爸,我不抽烟的,你忘记了”,爸爸委屈地说到,爷爷一想对啊,不抽烟的, “那是怎么回事?”爷爷问到, “这还是问你的孙子吧!应该值得表扬”,爸爸随后笑着说到。然后爷爷让我脱下了裤子闻了闻,哪里来的这莫大的烟味啊! “爷爷,是这样的,刚才我在海边看到有人抽烟没有拿走,我就装进口袋里了,扔在了垃圾桶里,我是不想那个人破坏我的海边”,听我这么一说,爷爷也高兴地笑了, “不愧是我的孙子,素质就是高啊!别看年龄小,人小鬼大啊!”然后爷爷就抱起我,重新给我拿了一条裤子,我换上了,就开始吃饭了,虽是平常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能得到夸奖,就是最高兴的事情了,虽然后来是那么的不在意。 吃到的时候,爸爸问我,那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在海边抽烟?还有烟头放在了哪里?我都说了一些什么话?为什么会感谢我? 我都一一回答了,听后爸爸也是沉默了一下,一声叹息,仿佛包含了很多的东西, “自己创业失败了,然后回到长大的地方,直洞洞的看着海面发呆,还抽了很多的烟,然后你就出现了,特别是你说的那句话应该是鼓励他了,给了他希望了,所以他才感谢你的,小子,你知道你的那一句话,对于那个年轻人来说,可是千金不换的,也许这些东西以后你才会明白吧!”今天很奇怪,爸爸也懂是什么意思,唯独只有我自己不懂,感觉爸爸和那个年轻人都很奇怪,大人都是莫名其妙的嘛,爷爷也笑了笑, “行了,小悦悦不必想了,以后就会明白了,你只要知道自己的一句话曾经拯救了一个人就行了,来吃饭吧!吃完饭去海边吹吹风,在这个夏天是最浪漫和惬意的事情了”,爷爷笑着说到,大家都很爱海边,我也一样,只是现在的我还远远不懂得海是什么意思。 谁的青春不迷茫?谁的青春不是在这片森林里度过的,迷失完了还是迷失,总不知道在什么地方,遇到什么样子的人,就给了你无价之宝的鼓励和勇气,或许只是一句“海边的孩子都是勇敢和快乐的”,虽然是简单的几个字,却感觉突然又重新拥有了全世界一样,当我们真感觉自己走进绝境的时候,不妨回到故地,也许一些想不明白的事情突然就明白透彻了,谁不都是,从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过来的嘛,当真的理解了成长的含义,一切又都像是理所应当的了,把这一切当做是对于自己的考验,历练,平淡的生活总是不能带来更多的东西,所以学着突破一下,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就像海边的那个叔叔一样,伤心过,失望过,绝望过,到最后不还是希望占据了上风了,想不明白的事情也许就是因为那几个字而已,不过已经抽的烟是自己伤心的辅助道具,越抽烟越伤心,与其让别人带走,不如自己亲自把自己流露出的伤心再送回去,这样应该更有成就感吧! 我搞不懂大人世界的莫名其妙的话和表情,每当看到那张蓝色的贺卡的时候,我总会想到是一个奇怪的人,说着奇怪的话,然后给了一张贺卡,又很快地消失了。 也许一觉醒来,这件事早就在自己的脑子里随着昨天一起远去了,只是现在回忆童年的时候,才突然想到好像有这么一件事值得思考一下,虽然那时候什么都不懂,但是现在想想,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太神奇了,虽然我们现在长大了,但是有时候有点孩子的样子,学着像孩子一样解决大人的问题,用孩子的思想看待问题,或许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和收获呢,在长大的时候,不要忘记自己也是从孩子成长起来的,这对于我们来说,需要前后都联系起来,或许也会是一种不一样的智慧吧! 过了那天以后,还是每天坚持着把搁浅的鱼儿送回大海里,重新获得自由,每一天都是崭新的时光,只是没想到我这个海的孩子也会有离开海的时候,就是突如其来的搬家到来了,虽然道理就是那么简单,但是到现在还想不通的就是为什么会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搬家,以至于有多快乐,就有多伤心。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这段安静的时光仿佛天边的云朵一样轻快不真实,一阵风就会吹散去了远方,但是再一想,还是开心占据了内心,因为曾经有这么一段海边的时光,而自信不已,所以以后所有的美好,也会随着这段日子而不断放大着,不断地从里面吸取安慰的力量,而安抚一颗随时都伤痕累累的心,仿佛那个人的出现,也给了我一些人生的提示,只是需要后来亲身经历了才要明白。 后来就搬到了小镇里,开始了新的生活,一条一条小巷子又开始说着我的故事,不断地感动快乐,也渐行渐远,不伤心,只是单纯的高兴就好。 每天还是跑步数着自己的脚印,不厌其烦的,如果以后能学到现在自己的一点智慧也就不会那么迷茫了,感觉过去自己不明白的,才是现在自己好像什么道理都明白的答案,试着从过去找到现在的答案,或许才是又一种智慧吧! 如果把童年再放映一遍, 我们一定会先大笑, 然后放声痛哭, 最后挂着泪,微笑着睡去。 一切都过得太快了, 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 剩下的路你要自己走, 不要回头。 世界这么大, 人生这么长, 总会有一个人, 让你想要温柔地对待。 生活糟糕到一定程度就会好起来,因为它无法更坏,就像跑步一样已经是最累的了,再跑也不会感觉累了,因为喜欢就不会累了。 努力过后,才知道许多事情,坚持坚持,就过来了,没有什么是大不了的。 加班虽然不愿意,但是加班多了,也会感觉是有那么一点用处的,因为加班和一个人正好相遇,时间刚好一分不差,还会因为最后赶上咖啡店最后一杯免费的咖啡,这样的小幸福是很满足的,才发现自己并未因为什么而失去自己应有的热情,所以自己也并未迷失。 好了,还是回到最初的时候,海边的孩子也长大了,但是还是不断回忆过去海边的生活,一边美好着,一边努力找到自己生活着,忽而发现,蓝色的大海好像明白一点什么了,从海底到海面,到可以到达无限远处的灯塔,仿佛都有自己深远的意义,不过自己还是没有变,即使现在回去,也依然会找到搁浅的小鱼放归到海里,找回自己的自由。 新兵日记 从青春的世界,找到了另一个青春的世界,估计没有比这更加幸运的了,开始了新的旅程,不断提高自己的各方面能力,当一个过去的自己一点一滴改变的时候,想想过去的一些东西依然温暖,一些想不通的事情也豁然开朗了,不过随即而来的又是新的问题了。 以前可能没有叠被子的习惯,所以一切仿佛又从头开始了一样,本来不太细心的人,也变得细心了,以前没有做过,或者做的少的事情,现在仿佛又弥补了回来,学习就要从头学习吧,这样才能知道自己到底欠缺了多少。 今天上午开了一次动员大会,严格落实新兵训练工作,并且每个新兵都发言了,都说了一下对于新兵这个词语的初次印象,也说了自己对于以后的打算,因为新兵很多,所以足足说了一个上午加半个下午的时间,每个人都说出了自己的理解,一个一个对于接下来的训练也充满了斗志,当然我也表达了对于新兵的理解,一切都要虚心学习,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也希望能一直走下去,为部队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之前爸爸特地给我补了一课,还看了不少的纪录片,给我讲了一下基本的礼仪,敬礼应该怎么才标准,还看了一系列的重要精神讲话,作为军人应该有怎样的英雄本色,我有些无奈了, “爸,我还没有去呢,以后到了那里再学也不迟啊!”我有些无语地说到, “提前学习一下,要提前准备一下,到了一定能用的到,还有这个口号,多记几个,一定有用”,看到爸爸这么坚持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也就认真的学习了起来。 没想到学习的东西到了新兵营的第二天就用上了,就是这次个人发言,我说完都给了掌声的呢,一看就是提前学习准备过。 昨天到了晚上吃的饭,第一顿饭吃的是面条,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吃面条,在家里吃的也少,可是经过这么一跑,一累,觉得吃什么都特别的有胃口,当然面条也不例外,也是吃的津津有味。 “行了,全班集合,跟我去领被子”,我们休息了一会儿,班长就告诉我们一起去领被子了,我们排好队就去了,因为我们是一班,所以应该第一个领的,我们去的时候别的班才刚上来,感觉有了优先的感觉。 绿色的被子,不过还挺好看的,都是新的被子,我们几个人领完了,在那里确认了一下,还要领枕头,褥子和床单,所以一次拿不了就分成了两次拿,分别搬到了自己的床上去。 “报告排长,二连三排一班过来领物资,请指示”,一开始班长报告到, “按照人数,如数发放”,排长回答到, “是,排长”,然后转过身来对着我们说, “所有人按照人数领完物资,立即到班上集合”,班长又说到,等到我们领完了物资了,班长又说, “报告排长,一班物资已经领取完毕请指示”,班长又报告到, “回到宿舍按照战备标准进行摆放处理,完毕”,排长说道, “是,所某人向左转,回宿舍,齐步走”, 然后领完物资,发现后面的已经来了另一个班了,他们才刚来,我们都已经领完了,觉得优先别人这种感觉挺好的,所以从这开始,就开始了每个班的竞争,一班永远都要第一,做事第一,训练的好要第一,整齐的队列,响亮的口号,第一个吃饭,第一个出去完成任务,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相互竞争着,互相进步。 回到班里,我们各自整理着东西,末了,夜深了,我们却还没有睡意,还保持着高昂的情绪,班长也没有管我们,我们还以为不能睡觉呢, “行了,时间也不早了,想去洗漱就去洗漱间吧!不想的,脱下衣服直接睡吧!被子枕头也有了,从今天你们到这里新兵的生活就已经开始了,加油吧!”说完,班长就当先睡下了,我们见状也睡觉了,因为不知道自己现在已经很累了,直到躺在床上才知道自己累了,很快地灯闭了,我们这个班,别的班也闭灯了,从一个班,到一层楼,到整栋楼,都安静下来了,如此耳朵好的话,听到的都是沉重的鼾声,这个声音让人感觉很温馨,平时看着严肃大声大声说话的人,其实,睡觉的样子还是挺可爱的。 “报告营长,新兵已经睡了,您也早点休息吧!”这时候大院子里连长向营长说到, “不睡了,这些年带新兵都有一个习惯了,就是新兵来的第一晚,我要守护着这帮孩子,让他们睡个安稳觉,这帮孩子都是没有受过苦的,有的是毕业的学生,第一次来难免会感觉极其不适应,不过能看得出这帮孩子不服输的劲头,倒是让我挺高兴的,一看到他们就想起自己新兵时候的样子了,这样一想,突然就感觉很多的东西,都值得回想一下,感觉时间好快,所以就一想到这今晚就没有睡意了,你先回去休息吧!”,今晚的月亮很圆,营长看着月亮说道,因为入伍的时间,就已经快要接近中秋节了,所以今年的中秋节怕是要特殊一点了,会在新兵营度过。 “那好吧!营长,您保重,我就先走了”,说完连长走了,只剩下营长一个人在外面的石头上坐着,守护者我们这些人的第一夜。 从现在开始,度过了今夜,所有的训练就要真的开始了,忙碌的半年时光就要开始了,或许青春的精彩就是什么都能面对吧,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解决掉,不断向前。 听到“下连”二字的时候是两个月以后了,我以为我们就在这里了,开始自己的训练,没想到新兵也有毕业季,也会分到别的地方去,当我听到被分到“边防营”的时候,还是不知所措的,当我一转身就出现在了草原上,我就知道自己会爱上这里的,后来证明也果真如此。 我只是想说一说,半年的时光虽然不是很长,但对于我们来说也不短了,特别是每天朝夕相处的战友们,早就形成了一种默契度和依赖感,会感觉一个人受苦是受苦,大家在一起受苦就是幸福的道理,早就形成了一种集体感和荣誉感,谁也离不开谁了,可是感觉大家在一起刚刚好的时候,分别也如期而至了,仿佛都是安排好了的一样,会和毕业季一样,短短几个月,可以经历两次毕业,都带着淡淡的愁绪,可是谁都学会了,谁也不首先表达出来,留到最后,在走的前一夜,我们就要去不同的地方了,看着眼前的人,我们十一个大男人还是忍不住抱在一起哭了,这种情义是平常大家一起锻造起来的,坚不可摧,所以真的到了离别的时候,谁也没有忍住,同学的毕业季,只是深深的忧伤,但是我们战友的毕业季,确实哭了,能不被感动吗? 刚到边防营的时候,又是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一样的是,热情没有变,感觉和战友们一样热情,刚去的那几天,还是让离别的愁绪干扰了一阵子,不过随即我就被分到了炊事班里,只是后来又来了新同志,我才去的巡查班的。 时隔半年的新兵训练营的日子结束了,很快的又到了这个第二站,已经半年没有摸过切菜刀的我,突然拿起刀切菜,都感觉有些不适应了,有些生疏了,不过还是努力去适应着,那时候就是赵班长带着我,教我切菜,什么菜切成什么样子的形状,什么菜搭配什么菜,都细心地教给我,我才发现自己过去对于美食的研究还是太浅了,又有了新的认识了,所以也一直都虚心学习着。 “小子,能看得出来你以前做过菜,对吧!”这天赵班长教我烧菜,然后说到,确实从手法的熟练度就可以看出来, “对的,班长,以前自己在家里确实做过不少,所以多少会一些”,我不好意思地说到, “嗯,现在喜欢做饭的年轻人太少了,没想到你小子喜欢不错,而且也来到了炊事班,所以说还是有一定缘分的”,听到赵班长这么一说,感觉确实有那么一点巧合了,又像是安排好了的一样。 接下来就是每天日常的工作,偶尔帮帮赵班长写写未来一周的菜谱,卫生我们一起打扫,我来的时候是大宋班长休假,所以是后来回来才认识的。 晚上一个人在这里看星星,感觉离着天边特别的近,能感觉出不一样的浪漫情怀,不像新兵连那样忙碌了,不过也有了新的任务,有了一点想象的时间了,突然想到,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没有给家里打电话了,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有时间打个电话问问,不过在这里感觉有点不方便的,毕业已经半年多了,也不知道同学的情况怎么样了,也挺想欣欣的,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日记也有时间写了,从新兵连下来以后,感觉也变得孤单了一点了,没有了那么多同龄人可以说说话了,不过能在草原待着也是一种幸福吧,军旅里又出现了新的风景,很美。 像猫一样的人 青春除了可以让人留恋和感伤之外,仿佛一些看似搞笑的人的背后,也有一个很神秘的青春,他们有猫的外形打扮,穿着可以扮成猫的衣服,学着猫的步伐,猫的眼神,甚至在音乐里也加入猫的叫声,看似杂乱无章的内容,细细品味却能品出很多自然的东西,是我们在平常里看不出来的,突然发现,在你旁边的温顺小猫,居然是你不了解的喵星人。 记得,曾经在杂志上看过一篇有关猫的报道,这座城市被称作“猫城”,城里的所有人,几乎家家都养猫,而且人和猫在各自的生活领域里互不干扰又相互补充着,可以说非常的和谐,所以很快就吸引了很多好奇的人过来看看,“猫城”也一下子火遍全国。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小猫与爵士”的爵士酒吧,是最为出名的,在这里小猫也会喝酒弹琴,和人类一样,快乐的同时也抒发着不快,看到小猫突然耷拉着耳朵,就说明是伤心的,也有人为了研制猫语与人类语言的转化器,在无时无刻不研究着猫的一举一动,一时间人们陷入了“追猫”狂潮,各种有关猫的文章也很快出来了。 他们跟着猫学会了猫步,用猫的步伐进行长途跑步,然后进行冠军的角逐,一时间路上的车也变成猫的形状了,人们的衣服上有猫的各种卡通形象,从衣食住行,猫的影子无处不在,就在人们陷入这样的狂潮的时候,有人预言,猫将会代替人类重新统治这座城市,然后就没了,给人留下遐想的空间,最后才发现是一个童话故事,一开始还以为是真实报道呢。 所以看着眼前的小贝,我突然感觉有一点魔幻的样子了,看着她懒羊羊的样子,却一点都不懒,有一次,我扔了一条鱼,小贝的反应很快,直接就在空中接到了鱼,准确无误,所以我就知道,喜欢的食物会跳起来接住,不喜欢的食物即使放在它嘴边也不会睁开眼皮看一下,就是这样。 我配合着猫的呼吸而呼吸,学着呼吸用了多长的时间,在哪一秒会停顿,在哪一秒会呼吸快一点,睡觉该要有怎样的姿势,都学着,我试着将这些小特点应用到跑步上,发现确实轻松了许多,所以每次跑步,都是带着小猫跑步,小猫跑步的时候会竖起尾巴跑步,而且一开始跑的不是很快,会感觉速度越来越快,快了一会儿速度又慢慢变慢下来,像是跑马拉松一样,速度有快,有慢,还要保持速度跑,所以一开始我是混乱的状态的,找不到小贝的节奏,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才算可以了。 一只猫像一个人一样,有自己的性格和特点,十只猫就有十个性格,他们喜欢和不喜欢的事情也不一样,有的猫都不喜欢吃鱼,这是我感觉有点奇怪的事情,不过随即一想就自然了,不一定所有的猫都喜欢吃鱼,因为猫咪也有自己爱吃的,小贝就喜欢喝酸奶。 夏天在树荫下,能有一阵微风吹过来就感觉凉爽的很,夏天内心总是弥漫着浪漫的气息,虽然毕业的忧伤还未消去,但是新的旅程已经开始了,就勇敢走到下一站,去看到新的风景。 那天走的时候,同学们特意去看了小贝,买了好多好吃的,因为之前确实是比较拮据的,所以靠着大家力量才养活了小贝,对于这点我还感觉对不起小贝呢,没有能力去给它温饱,不过后来就好多了,带到了家里,爸妈也很喜欢,就这样小贝开始融入到了我们这个家庭里,开始了自己神奇的事情。 小贝可能也知道流浪猫的辛苦,所以经常把附近的流浪猫带到院子里,吵着要东西吃,之前它很快就会吃掉的东西,现在会放在嘴里出去吃,一开始没有注意,只是后来注意到了,便偷偷跟在后面,才发现,原来是小贝在救助其他的流浪猫,还有流浪狗也有,在那一刻感觉小贝是一只善良的猫,不过随即也发愁了,这么多动物,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食物,自己也只是刚好够而已。 所以就想出了一个奇妙的方法,自己用木板给搭了一间木屋,就放在离家不远的空地上,那里人去的比较少,并且告知邻居,剩菜剩饭可以倒去那里,因为夏天的饭菜容易变质,所以也省去了一下麻烦,就这样开始了救助流浪猫狗的计划,有时候自己会去看看,不过大多数的时间还是没有的,有可能这次看了,几天后才会再去看一次。 有时候就会忙到忘了这件事情,每次晚上小贝都会在家里睡觉,可是这几晚只要到了八点十分,就会跑出去,尽管我知道它去干什么,尽管小贝那么喜欢睡觉,也不行,只要时间一到,就会立马跑出去,我一直怀疑小贝身体里是自带闹钟的,对于时间的把握不可能这么准确,就像上班一样,不到八点半宁愿在外面站一会儿,也要随着铃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虽然感觉这个感觉很奇怪,但是能像小贝这么守时,我怕我自己都很难做到。 写着文章,一回头就能看到小贝趴在自己的窝里,可是几秒钟后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发现小贝早已悄无声息的跑了,我都不知道是哪一秒离开的。 说来也气人,一开始流浪猫狗都随地大小便,弄得周围臭烘烘一片,这是我疏忽了,邻居都来找我了,没办法只能自己一点一点打扫了,气的我够呛,趁着吃饭的功夫我就跟小贝说, “你看,你带来的那群流浪猫狗,都不讲卫生,害得我打扫了一个下午,一个字也没有写,一会儿我给你们挖一个坑,你告诉他们都去那里大小便,不然我就不帮你们了,把木屋给拆了,让他们还无家可归吧!”其实,对着小贝我是轻声说的,说的都是气话,不过也无奈,自己好心收留他们,还要做这样子的事情,确实有些心里不平衡了,就说了这样子的话,我也照做了,果然在木屋旁边挖了一个洞,就不再管他们了,那次小贝“喵”了一声就跑出去了,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是一点多睡得觉,所以也就随即忘记了这件事情了。 好家伙,我的天啊,第二天就有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流浪猫狗排着队上厕所,就是我挖的那个坑,当时我就感觉生活也太奇幻了吧,我想着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我还打算给流浪猫狗开个会呢,准备说一下,结果就有了这样意想不到的满意的效果,而且小贝就在旁边趴着,看着眼前的一切,我突然明白小贝好像能听懂我说的话,并且把我的话告诉了那些流浪猫狗,所以才有这样神奇的一幕。 吃饭的时候,小贝首先“喵”了一声,像是说我完成了任务一样,感觉很高兴,今天也做了小贝爱吃的煎鱼,那天很高兴。 有一次,我看见只要小贝一去流浪舍,那些流浪猫狗就整齐地趴在地上,像是欢迎小贝的到来一样,虽然挨得距离是这么近,但是还是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 好家伙,小贝俨然成了流浪舍的老大哥了,每次上完厕所,这些猫猫狗狗们就自己掩埋上,我感觉是不是在做梦吧!小贝也带着他们一起去河里游泳,我感觉好像是在洗澡,夏天的热总要消去才可以,周围的邻居也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感觉猫比人都聪明,当然小贝怎么和狗狗沟通的,是我现在都想知道的秘密。 我虽然不知道小贝和那些流浪猫狗都说了什么,但是最起码感觉只要是小贝说的话,它们都会听从,而且看着很高兴的样子,虽然流浪猫狗有各种形状的颜色的,但是看多了也会细细看一下,有多少只,今天也许有走的,明天也许有来的,反正是自由的,知道数量也没用。 不过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小贝是懂得语言交流和兼具管理能力的,也许大家只是感谢小贝的帮助而已,可是不管什么原因,确实让我看到了生活里不可思议的一面,也让我确实感觉小贝是一只很聪明的猫。 所以对于这位猫老师,我是很虚心学习着,仿佛那个夏天是这样度过的:一只手拿着笔,一只手拿着纸,只要看到可以写下来的东西就随即记下来,跟在小贝后面,它到哪里,我就去哪里,这次不是猫跟着人了,而是人跟在猫的后面,学着动作,学着猫的步伐,一想到还感觉自己挺天真的。 喜欢在电脑上画猫咪的插画,有时候自己的素描画也会画猫,有猫咪超人,猫咪海盗什么的,有时候小贝看到了也会“喵”一声,我能感觉它那个样子确实是在笑,我不能想出猫笑的样子,不过一定是可爱的,它知道我是在画它,所以当屋子里贴满了小猫咪的各种画的时候,小贝也会一幅一幅地去看,就像看自己肖像画一样。 所以说,感觉自己像是一只小猫一样的人,学习着对于眼前事物的处理方法,在它魔幻的眼睛里,感觉像是蛮荒巨兽一样凶猛,又处处充满着生机,有时候它是自由的,快乐的,可以和朋友在一起玩,有时候也是孤单的,就自己在阳光下舔着自己的猫爪,然后轻轻的入睡,当一个声音再次叫醒他的时候,才发觉已经过去了一个下午,又要去做什么了。 理想式告别 我们都在不断地告别里渐行渐远,每一次毕业,每一次离开家的惆怅心里,后来离家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了,后来又是和同学告别,和她告别,和最初新兵营的战友告别,其实,所有离别的最初心愿,不过是抱着会再相逢的美好期待,都成了流年里最好的最值得的期待,每时每刻不在期待着发生,相遇,一直等待着,从不感觉会错过任何一个人,可是等待久了才发现,自己居然忘记了是在等着离别的人会再重逢,所以所有的期待又都成了美好的愿望而已,最终才发现,或许有的离别便是永别,虽然只是一句简单的再见。 和好多人都认真告别过,可是和有的人也不敢告别,怕真的是永别,特别是和自己,好像从来没有一次真正的告别过,所以在每一次自己长大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感觉,没有所谓的欣喜若狂的感觉,倒是感觉是自然而然的,长大中受过的忧伤,让自己感觉长大也没有那么可怕,当然也没有那么的高兴,对于长大是必然的,和自己没有告别,却是成了送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你在巷子的这一边,我在巷子口的另一边,看你的你消失在巷子的末尾处,你不曾回头,并且用背影告诉我,不必追,我也静静地看着你消失的地方,在你离开的那一刻,天空突然下起了雨,我感到无比的失落,以前坚信不疑的相遇,现在却不敢像以前一样等待了,或者说不敢等待那么长的时间了,渐渐地自己也不相信会再相遇了。 或许只是短暂的分开,你只是离开一段时间,等到时间过了你自然就会回来,没有以前那么天真那么自信了,没有以前的坚持到底的劲头了,不敢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了,时间一到都要去往下一个地方。 过去在海边的告别会去数脚印,总觉得离别的距离是可以用脚印数出来的,所以人尽可离去,也会准时回来,偶尔回来晚的人,只要自己用海水抹掉沙滩上的脚印她就会回来,也没有让我失望,所有曾离开的人去了都回来了,仿佛这个世间,有了离去,必然就会有重逢回来的法则,所以我相信人总会再次相遇。 可是,自从那次以后,我发现离开的人仿佛真的没有回来,即便是海浪带走了脚印也没有回来,我开始出现失望和慌张,假如所有的人都曾离开,不曾回来,那我岂不是越来越孤单,所以我不再希望离开,所以对于身边所有的人我都友好至极,认为大家在一起快乐了,就不会离开,可是感觉自己还是太天真了,终于明白仿佛离开没有原因和理由,时间到了离开的,自然会离开。 所以我开始不敢对所有的事情抱有希望了,能留住的我会拼命留住,留不住的再挽留也没用,因为离开的心早已确定,非要离开不可,所以我才知道该重逢的人会再次重逢,走失的人也会再次走失,有时候相爱的人总不能在一起,有时候顺其自然也挺好,只是自己总搞错是哪一次顺其自然,归根结底都是坚持着不离去。 我曾以为大海都是由一个一个小水珠聚集形成的,今天走一个水珠去了那个大海里,明天又来了新的水珠投入到这里,总以为小水珠也在找适合自己的家,每当巨浪滔天的时候,在阳光下蹦出的那一个小水珠,总是最闪耀的,居然可以映照太阳的光辉,然后从遥远的亿万星河之外的眼眸的你,会不会因为这滴水珠而跨越无尽星河过来看她,最后才发现,这个水珠就是自己,自己的过去一滴眼泪凝结成的。 一直保持着自己,没有被海水吞噬,等待你的归来,好好地想想是不是曾经为了一个人也想过奋不顾身,可是现在只想在无尽的海浪里保留着这滴不曾变过的水珠眼泪,变得不再那么傻,动不动就说愿意为了你而放弃整个世界,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允许自己这么做了什么,或许青春的美好就是曾奋不顾身为了一个人,一生只有那一次是是最勇敢的,往后对于任何人都不会再有了。 最后发现即使是惊天地泣鬼神的誓言,也逃不过离开的命运。 后来到了成都就是看着车离开,挥手告别,有她坐的公交车对于我来说,总是最神奇的一辆,她是一个路痴,走路总会打开手机跟着地图指示走,不过自从我出现在了她的生活里,她就不用手机地图了,因为有我在身边,总不会迷路, “行了,天都这么晚了,你就先回去吧!我自己走没事的,因为我有地图啊”,我们并肩走在即将黑天的街道上,她回过头来这样说到,并且向我扬了扬手机,我就笑了, “没事的,我送你到上车我就回去,万一怕你走丢了,我该怎么办啊?”我无奈地笑了笑说到,她也笑了,从她的小包里拿出了一片益达给了我,转身说了一句, “好吧!那就麻烦你了”,她轻声说到,别提我的心里现在有多高兴了,就这样一边说着话,一边走到公交站,等车,看她离去。 其实一开始,我觉得她并不美,之前自己期待的一见钟情没有发生,最初都没有想过会爱上一个人,爱上她,所以也没想到真的会有人可以在你的心里留下很多的东西,可是接触多了,就发现,本来不起眼的美,也渐渐显露了出来,她有我喜欢的长发,个子也不矮,说话温柔体贴,最最可贵的是,只要我在身边,她总会告诉我她去哪里做什么,而不会和其他的人说,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大学期间出来做调查,我和她被分到了一个组里, “喂,我去书店看看,顺便买水回来”,跟我说完她转身就走了,我旁边同学的眼色就精彩了,好像看出了什么, “可以啊你,这么快就谈恋爱了,还是这么漂亮的姑娘,去哪里干什么都告诉你,可见人家姑娘很在乎你啊!”同学用质疑的声音说到, “没有啊!她就是告诉我去哪里了,有什么关系”,我无奈地说到,感觉有些傻了,听到同学这么一说,我倒也无法反驳,感觉确实是这样,她去哪里做什么都会告诉我,所以从这开始,我就开始注意她了,前一秒还没有这样的想法,觉得这是好朋友之间的表现很正常的。 果然后来说好的买水,她只给我一个人买了,其他的同学都没有,就更加确定同学的说法是正确的,甚至有一次和我要好的同学开玩笑, “你们是不是已经住在一起了”,我狠狠地瞪了我这个同学一眼,然后就真的掉进了爱河,不知道爱会以这样温柔的方式出现,才发现,原来还有人这么在乎自己,感觉之前的自己好傻,在自己不在意的话里,同学们却感觉这话不一样,怎么她不会和其他的人说去哪里干什么呢,也不会只给我一个人买水。 “行了,那我走了,明天见”,我微笑点了点头,看着她走的车,我总会在原地等待几分钟才不舍地离开,当然后来我也问起过,她为什么都会告诉我去哪里,她说的很平常,不过却也很感人,让我感觉爱就是陪她走过每一个独自行走在路上的每一刻。 在当兵走的那一天,我会感觉自己因为她一句挽留的话,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要留下来,最可怕的一次分别还是来了,担心了几个月的这一天,是我最不愿意接受的一次离别,但是让我奇怪的是,那天并没有想象中的泪流满面,难舍难分,反而在她的笑声里,我安静地离开了,是她懂事嘛,是,但是也有了她十分的支持,所以我不怕什么分别了,还会再次相见的,希望下一次相见会给她一个感谢的敬礼,感谢流年里有她的陪伴,让我少了很多的孤单。 直到车走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强忍着,这次是真的离家了,离开她最长时间的一次,忽而发现一个大男人,说哭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仿佛忍耐了很久了,看到我哭,周围的人也掉了眼泪,我用尽力气回头,想看她最后一眼,可是已经过去了,哭过以后,我才慢慢地平静了下来,好好地接受了这个全新的旅途。 从毕业到现在,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居然还能在一起,是我做过最长最美好的梦,本来我会以为,毕业是我们最大的困难,我们会因为毕业而各自奔东西,从此是天涯陌路人,可是没想到毕业,只是我们故事的开始,可能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加幸运的了。 从自己最初的最单纯的海边离别,到后来小镇里的巷子离别,再到城市离别,再到最后的挥泪告别,才发现,现实里的自己,要比想象中的自己要勇敢的多,因为有自己在,有爱人在,有家人在,有梦想在,不就是最好的现世吗? 一切的告别,都为了更好的相遇。 其实,说了这么多的告别,最简单理想式的告别,无非就是为了未来更好的相遇,希望你还在这里,只要你还在这里,我就一定能回来找到你。 梦想式相遇 闭上眼睛,稍微展开一点想象力,就感觉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有美丽的草地,有蓝色的天空,有近乎完美的魅力身影,有自己不曾听过的鸟叫声,用耳朵用力听,远方还能传来海浪的声音,这些都是你从没抵达过的陌生土地,在自己心里却感觉变得亲近有趣起来,睁开眼,会感觉自己刚刚经历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常常会和自己说话,会写一大段个人内心的独白,这些看似絮絮叨叨的文字,就好像麦芽糖在牙齿上黏滞缓慢的童年时光,秒针好不容易转了一圈,就仿佛走完了整整一生一样,大概时光只有在文字里可以有变缓慢的脚步,可以让自己能够暂时忘记周遭的一切。 对了,前面说的近乎完美的魅力身影就是自己即将遇到的人,不是每一次遇到的人,都会给你带来刻骨铭心的想念。 我们每天都会遇到很多的人,特别是在陌生的城市里,虽然能住在一座城,可是在这一天能在城市的一个角落里相遇,还是会感觉不可思议的。 第一个遇到童年里的伙伴就是阿杰,他童年里也是在海边度过了一段时间,和我一样,也是因为搬家离开的,不过这次我们说的不是离开,而是相遇。 曾几何时,我才发现在沙滩上救助搁浅的小鱼的孩子不止我一个,还有阿杰,那次我向前捡着鱼,他和我反方向捡着鱼,这次相遇,我们的小脑袋就都撞到了一起,感觉不到疼,却是感觉美好无比。 “嗨,你好,你在干嘛呢?”我试着问了问, “没事,过来送小鱼回家,妈妈说小鱼最喜欢的就是自由了”,他稚嫩的声音说道,因为我的声音也很天真, “嗯,那你们在坐着一样的事情呢”,说完这句话我才发现,自己一屁股做饭了沙滩刚放完鱼的水坑里,衣服都湿了,因为是夏天,却感觉很凉爽。 从那开始,我们便一同做着放小鱼回归大海的任务,后来才发现我们上着同一所幼稚园,彼此的家也离着不远,一放学就会往海边跑,一起说着一天里有意思的事情,一起坐在海边远望,说着幻想里的世界,风儿很轻,天空很蓝,我们很幼稚。 我们只说高兴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是离别和相遇,也不知道什么搬家,只是这一刻是最美好的,就足够了。 我们都曾以为海水是甜的,要不然海里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鱼,可是当那一次喝海水的时候,才发现海水是咸的,我们都互相吐着舌头,不屑一顾流年里所有的东西,现在能想到的最多的身影就是奔跑了,你追我逐,从不穿着鞋子,沙子里凉爽的感觉直到现在的夏天还感觉凉爽呢,每天不知道能留下多少个脚印。 我们会像童话里一样,在沙滩上,盖着自己童话里的城堡,高高底底的,有各样的形状,即便是塌了,也不会因为什么而忧伤,反而是很高兴的一件事情,大不了重新开始呗,反正一天的时候很长呢,不会因为这个而感觉时间的存在。 童年的美好,莫过于有个同伴相随,一起谈天说地,只看今朝,不考虑明天,今天欢笑复今天,一起跑啊跑的,在贝壳里是最美的梦。 后来搬家到了小镇上,先是有了梦幻式的酒吧站点,后来又遇到的酒吧少女阿离,是第二次记忆里的相遇吧! 那时候已经有了好孩子和坏孩子的观念,认为每天写作业,在树下乘凉的小孩就是好的孩子,经常一群人在一起到处乱跑,还去酒吧就是坏孩子,自己算是第三种情况例外吧,去酒吧就是写作业。 和少女阿离的相遇,就是转角的相遇,唯一不同的事情就是,能在酒吧看到她,喝着果汁,因为之前除了我自己,没有看到任何其他的孩子来过,所以格外注意她。 第一次和她说话,也是看到她刚搬到我们小镇上来,因为酒吧老板特别喜欢吃水果沙拉,而且每次都会给我一点,看着她爱喝果汁,所以也就给她一点了,就这样开始了第一次地说话。 “你想吃水果沙拉吗?我这有一点,给你”,我过去把沙拉碗推给了她,然后把作业放在和她一样的桌子上,我就开始写作业,并不想等待她有怎样的回答,她怔怔地看着我,然后拿起勺子就吃了一口, “嗯,很好吃,谢谢你”,她看着我写作业,一手托着腮,一边喝着果汁看着也,我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也没有表现出来, “可以啊!你写的字挺好看的,像个女孩子写的一样”,她看着我写字,突然这样说到, “嗯,这字我是专门练习过的,用了好长的时间呢”,我自豪地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写的字这么好看的”,她有了欣赏的态度,我自然不能让她失望,感觉字写的越来越好看了,就有点飘飘然了, “唉,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阿离”,她轻声地说到,伸过手来想要和我握手,感觉有些脸红了,所以伸到一半的手又缩了回来, “你好,我叫悦悦”,说完我就又低下头写作业了,好像也没有心思写了,因为她的短头发总是一闪一闪的,让我无法安心写作业了, “对了,你刚搬到我们小镇上来,不去上学吗?”我好奇的问到,因为我们这个年龄,除了上学,好像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哦,过几天就会去的,但时候我们就是同学了”,她高兴地说到, “是啊!”然后我们就没有话说了,喝完果汁她说了一句“谢谢”,就走了,我也开始安心写作业了。 对于她,我想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有时候想要找她玩的时候,总会犹豫,那时候孩子也变得精明,只要男女走的近了,第二天总会传出是这男女是恋人的关系的谣言,仿佛男女同学之间没有纯洁的朋友关系一般,让人生气。 不过,即便是这样也不影响我们的好朋友关系,在小镇的巷子里留下了许多的笑声,不知道我们长大的现在,想想当时的样子,会不会还会如此留恋,希望如此吧,虽然我们都因为过去分开了,现在也不知道都在那个城市里,毕竟曾经的童年时光里在一起快乐过,玩耍过,即便是到了现在也不会改变。 “喂,我先占的座位好不好,你没看到座位上的衣服吗?”我刚拿书坐下,后面就响起了一个很不和谐的声音,不过因为是在图书馆,所以声音比较小, “哦,我没看见人,看见衣服有什么用,我又不认识衣服”,刚上大学的时候,感觉有一种自信无处发泄,所以对于周围的人都不屑一顾,特别是对于这样主动出击的, “你不认识衣服,总该知道这是有人坐的意思吧!连着都不知道,还上大学呢,不如回家看电视去”,她看到我没有要走的意思,所以就有些着急了, “我家里没有电视”,我随便回了一下,然后她转过身去,就不再理我了, “唉,行了,两位同学,不就是一个座位吗?来兄弟,你上我这坐,我就不看了,等到晚上再说吧!”看着这个样子,突然有一位同学主动让出了位置,所以我们的争吵也悄然消失了,仿佛并没有吵到在旁边看书的同学们,她就坐在我的旁边,从她出现,我都没有看她一眼,所以也就这样了,坐在那谁也不理谁,自顾自的看着书。 “好了,美女不要生气了,给你一片绿箭口香糖,算是赔罪了”,一会儿,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从口袋里拿出口香糖主动道歉了,虽然还是没有看她,当然她也没有看我,只是接过口香糖去才说, “没有生气,没事的,谢谢你的糖”,从她的声音里,我就知道她没有生气, “哦,没事,是我固执了一些”,说完,我们就不再说话了,直到临走前,才勉强看到了对方一眼,一个微笑就擦肩而过了,就这样,我们从一段小小的争吵里开始了,那个有关于我们的第一个夏天也开始了。 此后,我们被分到了一个班,选的专业仿佛都差不多,我喜欢听音乐,她也喜欢,有时候跑步也能偶遇她,有时候去食堂吃饭,也会看到她端着盘子就到我这里来了,一回生,二回熟,就这样开始了魔幻式的重复偶遇,让我感觉这也太不可思议的了。 有一次,去学校周围的店里买衣服,她居然是在店里做兼职,就是收收衣服,那一次我们又偶遇了,不过虽然有了这么多次的偶遇,依然没有想要了解对方的意思,直到前面说的放暑假,我独自坐在咖啡厅里,她的突然出现,并且带我去了她家里,现在想想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哦,你来买衣服吗?真巧,又遇到你了”,一进来她就看到了我,此时的她感觉温柔体贴,完全没有前段时间一起争座位的声音, “啊,对,你也在这里啊!”我笑着说到,不过心里还是奇怪的,怎么到哪里都能遇到她。 从她开始,我才知道什么是梦想式相遇,像做梦一样相遇,后来能喜欢上她,也是我的梦想之一,就是希望能找到一个心爱的姑娘,只有相遇,没有分别。 自我与美食 对于鱼,应该能怎么吃?考虑了一下,还是直接吃,保留最本真的味道,对于美食简单和纯粹的追求,就像简单的自己,自由的自己。 去除鱼的内脏,将鱼肉寻着纹理,用小刀一片一片均匀地片下来,放在热水的锅里,沾着调好的酱料直接吃,是鱼最自然的味道。 把生活放在美食里或许能知道那个时间段里,这段生活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在夏天里,越热,越想吃辣,一吃辣多了就上火,又要冰水降温,在夏天同时存在热和凉爽两种状态,就像锅里沸腾的鱼肉,可以闻到夏天的鱼的味道清香,而放在比较冰的酱料里,就会很快冷却下来,所以这样的直接吃法,更好的融入了冰火的配合,吃着会有趣的多,舌尖感受奇妙的多。 在生活中,美味的食物能够给人些许安慰,在我们在吃各种食物的时候,也可以经常思考人生,会在食物里找到一个真实的自我,喜欢吃辣,吃咸一点的,然后再进一步认识,精确到什么菜。 不会因为食物美味而贪心多吃,也不会因为食物不合自己口味而讨厌的一口不吃,不论是怎样的食物,是自己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都要吃几口才知道好不好吃,就像生活,好吃的生活可以多吃几口,不太好吃的生活就尝几口就可以,但是有时候也要全部吃掉,都是很正常的。 这些生活总要一起度过,在接受的时候,学会把事情的意义最大化,在不愿意的时候,就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或许这里才是需要自己学习的,对于生活,无可挑剔,只能接受,喜欢的和不喜欢总要度过去,就和美食一样,爱美食的人,一定也是一个爱生活,懂得生活道理的人。 面条总是把握软硬到恰到好处,把握时间到恰到好处,把握水量到恰到好处,把握火候到恰到好处,你会发现,本来只是简单的面条,也可以吃出不一样的味道来,面条不需要太辣,但是味道一定要十足,有辣味,有咸的味道,有香菜的味道,有酱香的味道,有时候还可以放点肉沫,小葱,孜然,我一直觉得面条里可以放全部的调料,可以容纳所有的菜,只是因人口味而异,我一直认为面条是心最宽广的食物。 面条不要太硬,但也不要太软,有嚼劲才好,会很好的发挥出所有调料的味道,在自己舌尖味蕾上跳动,如同夏日清晨的露珠,跑步经过草丛里的时候,露珠就会落在自己的脚上,感觉清凉无比,吃面条,吃面条能在夏天吃出清凉的味道,那么味道应该到达极致了。 即便是你自己喜爱的味道,也要学会创新的吃法,不要总是偏居一隅,不然也会感觉厌烦的,在美食里我找到了自由和勇敢向外的味道,所以也不会总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出去跑跑,见见阳光,总会有新的收获,人生大概也如此,虽然有的调味料不是自己习惯用的,但是换一种新的调味品尝试味道,也许是不错的感受。 有时候会自己做鱼丸,这样不会浪费鱼骨了,一同搅碎,弄好的鱼丸,会能吃到骨头的感觉,个人也是感觉有味道的,或者可以把片下来的鱼片,放在锅里蒸,蒸好了,可以跟随晒好的土豆片,一同炒着吃,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的,为夏天增添了不少的味道。 自己经常会各处寻找美食,在市场不远处有几家价廉味美的小餐馆,对于这些餐馆所经营的菜式和招牌菜肴,自己差不多也都清楚了,我知道哪一家的蛋糕是最美味的,没有一点焦胡味的,还很松软,知道哪一家的服务员态度最为恶劣,也知道哪一家的烤肉能够烤出滋味来,用油最少,却最美味,在一条街上,有很多这样的小吃店。 其实,对于自己,食物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人们对于生活最简单的期许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用美食填补生活中的遗憾。 以前看到失恋的人,总是疯狂的对食物下手,希望能用食物填补自己内心的伤心和遗憾,可是最后才发现不过是伤害自己而已,对于爱情,当我们把上天赐予的好运气用光了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学会勇敢接受和放弃,爱情里,不止要遇到正确的人,还要有正确的态度才可以,暴饮暴食归根结底不过还是逃避心里,希望大家能明白。 其实,细细想想,来到人世间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有很多的故事是没有结局的,在没有真正找到自己的时候,总感觉自己是迷茫的,仿佛有走不到尽头的失望之路,但是再细细品味生活,却发现生活里早已给出了答案,往往如此,我们一直寻找的答案,以为是在结果中,结果却并不在结果中,而是在过程里,只是我们常常过于看中结果,而轻视了过程。 都如同做美食一样,每个人都希望能做出和大厨手艺相媲美的菜肴汤品,也会因为盛到盘子里的时候,菜肴口味不尽人意而心里闷闷不乐,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当你从市场选购原料的那一刻开始,你人生的这道菜就已经开始做了,从头到尾的经过是你应该看重的,而非最后的成品。 经过确定了结果,这是我们应该明白的,以前刚开始做菜的时候,觉得最后只要菜好吃,中间放了什么调料是无所谓的,可是慢慢发现,美食并不应该被这么对待,美食也有自己的灵魂,应该用最好的手艺去烹饪才行,所以学着在美食世界里找到恰到好处的支点,不像自己一开始都不知道一道菜放多少盐,放哪种盐,都是从一点一滴的学习里找到的,不断提升的。 在美食的世界里,也能找到一个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奶奶是个纯粹的美食家,除了做家务就是做菜了,端午的鸭蛋,养了鸭子,酱香鸡肉,养了鸡,还有鹅,可谓是物种齐全,吃了很多餐馆里都找不到的美味。 奶奶来自东北,所以对于小鸡炖蘑菇是情有独钟的,特别是在冬日里,奶奶她老人家自己热一壶酒,一盘小鸡炖蘑菇可以吃上一整天,特别是酒量,我估计爷爷和爸爸加起来也不如奶奶能喝,有时候奶奶会拽着我一起品味,讲着奶奶小气候的故事,有气候也会让我喝点酒,我都摇头拒绝了,只有蘑菇的清香,是现在都能闻到的童年味道。 可别小看这蘑菇,都是东北森林里野生的蘑菇,营养丰富的很哩,而且价格也贵,最重要的是买不到,是我跟奶奶回去的时候,顺便到森林里采摘的,那个夏天,特意回去了一趟,我虽然是在这里出生的,但是看着陌生的天与地,还是有点熟悉的,陌生的山和森林,都像有了灵气一样。 奶奶会跟我谈起过去在这里发生的一切,当然也会教我辩识哪种蘑菇能吃,哪种蘑菇不能吃,我都认真的记着,可是到最后还是乱了,那时候小脑袋里,仿佛只能装下那么几件事,所以除了快乐的事情,什么都留不下。 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接受这里了,只知道把蘑菇晒干了,冬天还能品味到夏天的美味,所以有些事情也跟着菜肴的味道,酒的味道,一同从心里浮上来,既然吃着菜是满足和高兴的,那么结果早已经不重要了,能有奶奶陪在身边,就是最快乐的。 后来奶奶又做了梅干菜扣肉,这道菜一入口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就是我的最爱,有梅干菜特殊的味道,有过油以后,香而不腻的酥肉,还有点甜甜的味道,混合米饭的香味,是夏天最满足的事情了,再配上自己家做的萝卜咸菜,简直是美味至极。 在外面漂流的时光,也只有此刻的美食最让我怀念过去了,才在陌生的世界里有了些许安慰,特别是晚上,睡着睡着觉,肚子饿了,这种最初的美味,会最先浮上心头,调动你的美味口水,恨不得现在就能吃到,可是想想过去近在咫尺的美味,现在想要吃一口,会觉得太难了,离着自己太遥远了。 每次一到春节,最忙的当属奶奶了,把平常舍不得吃的腊肉找了出来,把红枣洗好,把保存在盐水里冻上的新鲜竹笋也划开了,虽然是在冬日里,但是能闻到的,满满的都是夏日里的芬芳气息,会感觉冬日暖阳下非常的温暖,是美食穿越了季节拥抱着你,能不感到幸福吗? 生活在美食里,找到了味道,在味道里有我们最美的回忆,在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一定要讲究一个“慢”字,把馍掰到最小块,才能慢慢地吃,在“慢”中可以找到一个从前的慢时光,也能找到一个完整的自己,这样才感觉食物的味道,会慢慢全部融化在自己的心里,体验美食以外的味道。 在食物里能看到生活的颜色,特别是在笨拙的时光里,能安慰很多失落的心情,在食物里也能找到一个真实的自己,不会因为什么而放弃什么,对于食物总要有恰到好处的把握才行,就像自己一直在寻找的恰到好处的生活,在美食里都能找到。 音乐与自我 当我们走在城市的喧嚣里的时候,内心便会想起自己所钟爱的音乐,这样的旋律会自觉带动自己的脚步,仿佛这一刻被魔力音乐上身,会选择当街跳上一曲,才算能释放出内心音乐的力量,才发现音乐能让人疯狂。 我们总说伤心的人,别听慢歌,特别是夜里悠长的时光里,这种时光,在这种音乐里,会把原本是忧伤无限延长,所以总会默默流泪。 这种悲伤柔情似水的歌曲,会让我们很平静地梳理,过去现在脑子里所能记住的一切画面,然后选出美丽快乐的画面,对比现在的自己,会有怎样的变化,到最后能发现一个完美的自己,所以音乐是忧伤的,但是当你一步一步找到自己的时候,音乐就在一点一点带着你远离了忧伤,所以,就我个人看来,伤心的人,听点慢歌是很不错的,当你能明白音乐的力量的时候,所有的音乐就都成了治愈系音乐了。 记得第一次接触音乐,大概就是口哨了吧,可以随心所欲吹出自己的曲调,不论是走着,还是奔跑着都适合口哨,快乐的时候口哨声音就大一些,响亮一些,忧伤的时候,就小声一些,悠长一些,总之不论是快乐还是不快乐,都要为自己口哨一曲,或许会感觉一切并没有那么糟糕。 在海边的童年的时候,也会吹着口哨一路向前,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会吹口哨了,后来又看到皮影戏的时候高超的口技表演,感觉真的好神奇,所以一个音乐梦也在小小的心里种下了种子。 再后来从高中开始,就开始迷恋写歌词,按照当下的流行音乐,模仿着歌词写作,后来就明白歌词不能总是模仿,要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写出自己味道的歌词才行,所以这样又开始摸索自己的歌词,也尝试着自己作曲,感觉还不错所以就坚持着,一不小心就写了好多的歌词了,都是一页纸,一页纸的,很多,也很杂,不过这些都是自己热爱的结果,不然不可能坚持写了这么多的歌词。 我喜欢慢节奏,节奏感强一点的音乐,歌词一定要优美才好,所以我听歌也是很挑剔的,喜欢的一听就喜欢,不喜欢的总是不喜欢,听再多次也没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那段孤单的时光里,除了写写字,除了小贝在陪在身边,更多的时候就是自己听音乐了,听到相同心情的音乐,就像是从心底泛起的海水,忽而就湿了眼眶,笨拙的日子总是能很清楚的看到自己,反省自己,然后堕落过后,还是会选择跟随着音乐的节奏不停地舞蹈起来,然后忘记所有的不快,从心开始,重新找回自己喜欢的一切。 跟随着音乐跑步,感觉轻松了很多,可能是一些劳累会和音乐融为一体,然后随着呐喊声就释放了出去,跑步和音乐一样,一定要有自己的节奏感,知道自己的疲劳程度,这样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跑步感觉。 对于音乐节奏感的喜爱,大概来自于奶奶喜欢听的戏曲吧,该停的地方就停,不该停的地方就要唱下去,直到一个声音饱和才行。 那时候每当午睡的时候,戏曲总会不停地唱,奶奶说不听睡不着觉,所以从睡去到醒来都是这样子度过的,时间一长,感觉没了戏曲还睡不着了呢,就像打呼噜一样,突然不打了还不习惯呢。 其实,自己看着喜欢这么多的东西,最初并没有考虑那么多,过去的自己的世界里,荒芜了一片,长满了奇奇怪怪的荒草,哪里分不清楚是哪里,所以只是默默在荒草丛生的地方慢慢前行,没有任何感觉快乐的花会出现在你的眼前,值得让你拼尽力气追求,不过在那一次跌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这个世界太不美了,所以想通过接受更多的东西,美化自己的世界。 自己的世界里荒芜着都一样,但也有自己不曾到过的心里荒野,也是为了摆脱那些惶惶终日不得解的苦闷和孤独,所以跑步出现了,跑步就像我在我的世界里修的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只要勇敢的不停地向前跑,路就会不停地出现,想去的地方总能到达,一些地方也分出了自己的区域,荒草也少了很多,算是有了一点区域划分感,所以说想要走出去,就要先修路。 随后音乐就出现了,音乐的出现,让我感觉出了四季的变化,感觉出了温度的高低,也把原本是荒草变成了各样的花朵和蝴蝶,终于有了最初的生机,我开始带着音乐,跑遍我心里的每个角落,然后发现,那些孤独和苦闷不过是狐假虎威而已,根本不值得一提。 我宁愿跟在流浪歌手后面听着生活里最真实的音乐,也不愿意喝着酒听酒吧里那些无聊透顶的垃圾音乐,这完全伤害了音乐的美感,而且和欣赏格格不入,和心情格格不入,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不能多待一秒钟,感觉会崩溃掉。 我也曾想着背着吉他,艰难地追求我的音乐梦,我用最沙哑的声音唱出此时此刻我的孤独感,用音乐抚慰受伤的心,可是当我一曲孤独唱完,发现孤独多了,也就不孤独了,反而还是会舞蹈,也会邀请路人合唱一曲,感觉没有什么不好的,即便是短暂的音乐自由,也是自由。 背着我的吉他,可以随时随地,想唱就唱,有时候突然音乐灵感来了,就在路边写起了歌词,在别人眼里,或许感觉这人有一些奇怪,但是在音乐人眼里,这是对于音乐最起码的热爱,你热爱它,它就会翻过身来拥抱你。 记得,自己的第一把乐器就是口风琴,每个洞里都有不同的音色,合着唱起来就是一首最好的音乐喷泉,常常可以根据自己的感觉谱写旋律,然后跟着旋律写出歌词,或许就是一首只属于自己的口风琴曲。 一个晴朗的夜晚,星星那么闪亮,就想唱一曲音乐,会感觉会有很神奇的事情发生,很多的时候,我们都幻想着自己能够以光速来到爱着的人的身边,毕竟一个人真的太孤单了,两个人在一起才会让心更有温度。 所以,在音乐里我找到了一个真的自己,可以勇敢跑步,勇敢去爱。 理想式生活 因为没有外出工作,所以准备一日三餐的任务就落在了自己的身上,在没有冰箱的厨房里做一些实惠而且不贵的菜肴:白萝卜丸子汤、炖白菜和煎小鱼加点孜然,一边做菜一边想着晚上应该做一些什么,到底做什么才会感觉有意义的多,于是便开始写字了。 好像从一离开家的时候,特别是大学的时光,就开始憧憬未来的理想式生活,主要是不要太复杂才好,每天把喜欢做的事情都写下来,然后一一去完成,认真经营着自己的人生。 一开始生活觉得稳定一点的好,可以每天听听音乐,追着小贝到处跑,爬树也可以,也会自己出去跑跑,回来写写字也挺好的,可是没过多久就发现,开始出现乏味的情绪了,不是说要很快离开的,很强烈那种,只是偶尔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偶尔不喜欢跑步了就在沙发上躺一会儿,隐隐的愁绪会日渐显露出来,最后在写字的时候才发现好像少了一次旅行,没有多想,拿出地图,选好一个位置就去了,要出去旅居一段时间。 音乐需要更加广阔的空间才能唱出心的天籁之音,跑步也需要更加广阔的空间才能看到更多一闪而过的风景,随之而来的也会出现各地的美食美味,这是我需要探索的秘密土地,因为这让我可以边吃边思考人生,那点隐隐的失落感果然不见了。 每次从外面呆几个月回来,就会重新审视过去的前几个月的时光,一些感悟也就立即出来了,所以又整日坐在桌前写写画画,但也挺开心的,写完了,去精心挑选自己喜欢的菜,然后开始自己着手自己的晚饭,不需要太精致,但一定要做到位,忙起来,比如一个酸辣土豆丝,西红柿炖牛肉,蒸馒头的同时蒸点米饭,可以明天早上蛋炒饭吃,然后一个素炒油菜,一个凉拌苦瓜,就是这样了,当自己喜爱的味道到了嘴里的时候,从心底升起的满足感会瞬间弥漫全身,会觉得这就是理想的生活。 生活与生活之间也需要相互调和,能维持生活的各方面平衡也是一种智慧,比如情绪,要做的事情,要去的地方,都要按照时间合理安排好,不过也总有出乎意料的事情,计划赶不上变化,只要做一些临时调整就好了,事情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为了不让生活出现混乱的状态,一些事情,都是有计划有目的的,这样也会少一些迷失,在什么时候干什么,就会感觉从容不迫了,但是也会有意外的情况发生,不过这并不影响自己的计划,只是一个参照表而已,一切还要以实际生活为准。 其实,自己的目的就是接触到所有差不多的生活,然后经过心里时间的对比,才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不过我发现这需要很多的时间,又不能一一体验,那么就只能留住所有开心的生活了,尽量都去做到,做不到的,也会稍后去做,最后才发现,安静的生活挺好的。 总有一段日子是自我认识自己的时光,或许是贫穷的时候,或许是哪里也不想去的时候,总之想要了解世界,最先了解的应该是自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即便是刚接触到的新奇的东西,也要抱着不喜欢的态度去对待,等到不喜欢变得喜欢了,也会少了一点迷失。 在那段等待与独处的日子里,自己确实感觉到了笨拙的生活,哪里也去不了,心里明明想着一个人,却去不了有她的地方,内心的苦闷与压抑是很难排解的,就像冬日里厨房的水管冻得无法出水的时候,自己耐心等待着春日的到来,就像冬眠了一次一样,不过也并没有感到不安,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即便是走在街道上也无所谓,没有了欲望,就一心投入到自己的文字世界里去,认真在窗口端详外面的世界,能听到远处孩子的笑声,这也会让我开心,所以喜欢的生活,和不喜欢的生活都要接受了,因为这也是自己人生的一道风景。 既然这样,那就把生活简单到了极致,才发现之前的简单也都太复杂了,在这个时候依然怀抱着梦想仰望星空,因为自己还年轻,生活也才刚刚开始,在自己贫穷的小屋里真的了解一下自己,从而慢慢地变得稳定,坚强。 既然简单就是体现在日常的衣食住行上,食物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一个炒菜,一个汤,有主食就可以了,当然还有小贝这个吃货,我经常自己去钓鱼,这样就不用买鱼了,也渐渐地对于钓鱼感兴趣了,鱼儿总在你平静的时候才肯上钩,越是着急,越是钓不到鱼。 衣服就那么两件,一个白色短袖,一个黑色长袖衣服,可以洗完了换着穿,到了秋季,能感到鼻尖是冷冷的冰凉,当然还有那张小床,自己相拥着单薄的床褥,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只要心里有温和的暖意就可以了。 自己的房子虽然在外面看上去结构有些颓败,外观也不起眼,四处看起来都需要整修,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房子里不但有一个小的客厅,还有花台和一处小小的走廊,当阳光径直从窗口照射进来,在兰花的身上的时候,忽然就想到了过去的小时候住的房子,内心不禁因为过去的时光而温柔起来。 自己不禁感叹:在一无所有的时光里,有生活,有自己,有梦想,有小贝,有兰花,不就挺好的嘛,不就是最好的现世吗? 有时候小贝会到处乱跑,因为可能是发现了老鼠的踪迹,老鼠“吱吱”的声音,在很小的房间里特别的刺耳,所以总要赶出去才能安心写作,如果是到了晚上,即便是听到了声音也不会管的,因为自己太困了。 我曾多次望着兰花许下心愿,并且为了梦想努力前进着,就像是闯关的游戏,每次闯过一关就会掉落很多的东西,所以在前面的道路上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只能一点一点寻找答案,兰花也在昏暗的屋子里心向光明,努力向上生长着,拼命向下扎根,浸透了奋斗的泪泉。 想去的地方不太远就跑步过去,反正也不去远的地方,所以那段时光也可以叫做跑过来的时光,也确实是想那段时光快点过去,因为自己还有很多的远方要去,能呆在这里不过是暂时的而已,因为未来的生活注定是更好的。 有时候,小贝会带回来邻居给的食物,经常在外面吃完了才进屋子,可能也是怕我看见吧,不过也没有关系,因为看到了好几次了,当然也有邻居过来送点吃的,比如包了饺子就会给我送一点来,我都不知道其他的邻居是怎么知道的,所以也就自然而然的接受了,我也经常帮助邻居搬搬东西,倒也自在和谐。 有时候小贝会待在屋子里一天不出去,就是睡觉,要么在我的身边转来转去,要么转个身继续睡,我就不想睡了,有时候外面的噪音太大,难免会心烦,一直到现在,一想起小贝,我就会想起那段又年轻又笨拙的时光,不知道什么叫做可怕,也不知道以后到底要做什么才好的年代,那段迷失的岁月,在森林里沿着北极星的方向前进,最终不还是走出来了吗? 或许这样的日子就是如同一张白纸一样,因为没有自由,所以后来才会自由,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后来才拥有了很多,想想是不是还要感激那段犹如白纸的时光呢? 理想式的生活,无非就是随心的生活,想要安静地呆一段时间就呆一段时间,想要出去看看就出去看看,在我们孤单的时候有爱人陪伴,饿了能自己做饭吃,还能唱唱歌,不就是最好的生活吗? 过去流浪的时候喜欢稳定,稳定了又要到处去,从跑步里看世界总是带着很多趣味的,所以不知不觉中就待了这里,去了回来,回来又去,如此而已。 每个时光都应该被记录下来,慢慢回放,如今我们也回不到当时那个被兰花裹着的房屋里生活了,那是过去的时代了,前方还有无尽的长路漫漫,不知道还有什么在前面等待着我们,但我们经历的过去的一切都是我们的基石,是我们勇敢的依靠,是我们开心的源泉,是我们磊落阳光生活的回响。 特意为自己烤了一个香橙蛋糕,告别了过去,迎接着未来,当香橙的味道在心里融化的时候,内心放不下的人又会不经意间想起了,对了,自己还有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就是自己所有梦的开始,总是念念不忘,也希望能走到一起的女孩在那里,那是自己必须找回的人。 理想式生活也并不完美,因为比未来更多的是过去,放不下的过去,总要追求和什么结果,虽然这结果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每次仰望星空的时候,都会想起过去的每一段时光,不论是那段时光都是人生最精彩的一部分,虽然有的自己不会接受,但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理想式生活就是热爱一切,跑步里看到的一切,音乐里体会到的一切,美食里品味到的一切,都要热爱,然后找到一个自己,忽而在那么一瞬间,也感觉自己不是很普通啊,自己寻找着一切,热爱着一切,就是这样的简单。 还在努力着自己理想的生活,走下去,会发现精彩绝伦。 微光音乐 在自己喜爱的音乐声里,不停地写下小说,会让你想到很多的小说人物,他们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是音乐给予的,他们天生喜欢音乐的节奏,他们认为音乐是自由的象征,就如同草原上奔驰地骏马,没有止境,所以他们喜欢在早晨,午后,在晚饭后的时光里,总会弹着钢琴,弹着吉他,寻找一个自由的灵魂,或许旁边还有小猫在当听众,路过的人会闭眼欣赏一会儿,然后继续前进。 前面是一片很大的农场,有很多的奶牛在叫着,吃着草,天空的白云,仿佛一伸手就能抓住,他们每天都有自己的生活,每天挤奶,也会为奶牛洗澡,所以他们熟悉每个奶牛身上的牛毛,每天掉了几根都知道,他们不停地挤奶,然后放到保鲜箱里,总是不到两个小时就被运走了,到了加工厂里制作各种奶制品,比如酸奶,纯牛奶,奶粉等,他们不认为这是工作,而是在为人们创造幸福,所以他们很满足,虽然有时候也想留住即将送去加工厂的奶。 一天没事的时候,就会拿起小提琴为牛演奏一曲,这样有助于奶牛的放松,为明天更好的挤奶工作做准备,所以这里的人应该都是一个音乐家,他们拉着令奶牛高兴的曲子,每天都是这样,所以每当有人来参观牧场的时候,都会被音乐而感动着,所以大家都叫牧场为“音乐牧场”。 农场主杰克,一开始只是喜欢音乐,又看到附近的村子的闲人太多,所以在这个空地上就盖起了一个农场,农场的屋子都是自己和村子里的人盖的,后来又买了几十头奶牛,篱笆都是从附近找来的树枝,就这样开始了农场的生活,一开始没有水要一起打水井,没有优质的草,就买种子自己种草,就这样农场不断扩大,后来又有了自己的加工厂,为附近几个城市提供鲜奶供应,就这样成了这个地方唯一的奶制品加工厂,工作人员也不断增多,工作不累,还有很高的薪水,谁都愿意来来工作,不过来工作有一个条件就是会音乐,音乐农场主杰克是个音乐痴,所以支撑农场一直走下去的不是奶牛,而是音乐。 杰克曾是一个音乐人,因为在一次比赛中他失败了,所以就到了这个地方,决定在这里住下来,在音乐之余还能想到附近的人都是闲人,为了不让这些人打扰自己的音乐创作,所以才盖起了农场,让他们都在农场工作。 杰克从小就喜欢音乐,当自己听到第一首音乐的时候,就对音乐开始喜欢了,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就一直进行自己的音乐创作,他贫穷过,富有过,堕落过,放弃过,但是唯独对于音乐始终如一,在人生里,也渐渐尝到孤单的味道,对于音乐的热情,也感觉有了下滑的感觉,所以他就想在自己还能听到音乐的时间里,还是一边追逐着梦想,一边帮助他人,即便一直追求的音乐梦不能实现,也快乐无比。 对于杰克来说,时光确实都是从指尖的音乐里溜走的,不过他很高兴把时间都用在了这里,每个周末都会把所有的工人集合起来,进行音乐教学,工人们再对牛弹琴,从音乐里,激发了大家对于工作的热爱,和无比的细心,在音乐的技巧增长的同时,农场的产值也越来越大,这是杰克没有想到的,在音乐里他曾失去过一切,现在在音乐里他又变得富有了。 在那个孤单的年代里,音乐好像不被自己的妻子认可,所以杰克也曾在离婚的阴影里走了好长的时间才出来,不过他明白什么时候是该放弃了这个情绪,所以对于他来说,一切又变得无所谓了,不过他知道自己还爱着妻子,可是妻子为什么就不能理解自己呢?在一无所有的日子里,他最大的期盼就是能有妻子陪在身边艰难度日,可是却没有实现,他还坚持着自己的梦想。 如今的杰克今非昔比,身价财富更是几个城市的首富,可是这并没有让他高兴,他依旧弹着过去为自己妻子写的那首歌曲,不觉中听着听着,泪珠早已滑落。 如今农场已经发展到近一百个了,奶牛也从最初的几十头,变成了几十万头了,工人也早已超过了十万人,可是就算规模再大,这一切都不是自己想要的,反而不及过去的一滴眼泪重要。 时间转眼,杰克自己已经到了暮年,当各个新闻广告都在寻求杰克成功的秘诀的时候,只有自己知道,只是为了追求梦想,单纯的梦想,他经历了人世间的沧桑,他经历的痛苦很多,但是在这个微光里,他捂着致命的伤口,在音乐的治愈下,还是渐渐地痊愈了,直到别无所求了,梦想也真的实现了。 不知不觉中他的头上多了许多的光环,“传奇”、“首富”、“最杰出的音乐家”、“慈善家”等,让杰克仿佛做梦一般。 杰克,在希尔市第一次举办了个人音乐会,瞬间就轰动了全国,他独特的声音,还有在这些光环的围绕下,就连最着名的音乐家也无可比拟,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生的梦想,会以这样的方式实现,突然感觉人生好像走对了路,对于自己一直的迷茫,也瞬间解开了,六十岁的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自由。 对于过去他虽然还心存遗憾,但是却并不悲伤,每年的盛大的音乐会都会在农场里举办,所以杰克写的所有的歌曲,也都有机会唱出来了,只要是杰克的歌曲,每首歌都会火爆,但是杰克最后才发现,这些音乐都不及自己最初送给妻子的那首音乐动人心弦,更能想起一起的时光,所以此后杰克在观众的视线里只唱这一首歌《ionlyhaveyou》,就是送给妻子的那首歌。 只是杰克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妻子希文离开的第二天,就去世了,因为绝症,那时候的杰克无法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妻子不想拖累他,所以妻子希文只能找个,不能接受杰克不务正业的创作音乐这个理由离婚了,对于自己的时日希文已经知道结果了,第二天便去世了,只是杰克不知道自己的妻子一样爱着他,而他当时还沉浸在忧伤里,不断问自己为什么她会离开。 杰克不知道的是,自己一直在接受着妻子的最美好的祝愿和好运,所以才能抱着音乐的微光坚强的活下来,杰克曾想过自杀了结一生,想过堕落为酒鬼度日,但是他一想到妻子走前不舍的眼神就想要把音乐坚持到底,做出成绩给妻子看,可是仿佛一直都不成功,一直想要再接妻子回来,时间也一拖再拖,如今自己终于成功了。 有时候他也会为那些自己身边路过的年轻情侣祈祷,为他们祈求好运,不会分开,但是每次都能想到妻子的样子,如果不是音乐一直带领着他前进,也许这个秘密自己就永远不知道了,他感叹,相爱的人总不能走到一起变老的那一天,偏偏阴阳相隔,受尽折磨。 当他走进一直以为是梦境的妻子生活的地方,才发现妻子离开自己已经近三十年了,当他得知真相,六十岁的人已然哭成了泪人,在这一切仿佛一切都不重要了,自己一直相信的爱情没有变,自己也一直都有妻子的支持,要不然不可能坚持到现在,他随即又把那首歌曲给唱了一遍,不知道流了多少泪,当自己以为只剩下自己和音乐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一直拥有着一切,梦想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最爱的妻子一直都在身边陪伴着。 他此刻才明白自己的梦想相比于妻子,一点都不重要,这是年轻时候自己不懂的道理,现在才明白,从此他不再是农场场主,也不再是荧幕上活跃的音乐家,而是一个最普通的人,他拿着妻子的照片,每天写着他和妻子过去每天里美好的记忆,他发现自己的一生有一个爱自己的妻子足矣,不需要再有什么了,如果有来生,他愿意放弃自己的一切,包括音乐梦,也愿意和妻子过着最平凡的生活,才发现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只是自己不明白,至少现在不明白。 在他城堡外,时常能听到一首歌,相同的旋律,亲吻过春夏秋冬的季节,仿佛这音乐永远都不会变,成了当时爱的永恒经典音乐。 在杰克曲折的一生里,音乐可以说成就了他的一生,有了妻子的支持,更是觉得自信无比,只是感叹世事变化的无常,如果现在妻子还活着自己应该是多么的幸福,过去他会感觉自己很孤单,爱人不懂自己,可是最后,到了现在,才发现自己并不孤独,反而很幸福。 在杰克一生的所有记忆里,仿佛只有和妻子在一起的时光和梦想成真的时候,才感觉自己是真的活着,当然知道真相以后,才算是真正的活着。 《ihaveonlyyou》: adrizzlethroughthestreetsofdusk youaregonnahearmyvoice thevoiceofmylonelyheart idon''twanttoliveforever ijustwanttoliveawonderfullifeeveryday followtheraininsilence imetagirlwithlonghair thefirsttimeisawher ibegantolikeit iknowsheneedsanumbre soidecidedtotakeherhomewithmyumbre ihopeshelikesit it''sjustance idecidedshewasmygirl hersmilemademehappy hertearsmademecry likethatredrose makemehappy makemeworry i''llmakeherhappy tobemylovelywife becauseinthefuture she''llbetheonlyoneihave ihaveonlyyou mywife 歌曲一开始听,觉得是伤心的曲调,可是听到最后你会发现很温馨,很浪漫,从喜欢一个女孩,只是一个眼神就确定了,她需要一把伞,然后在雨天送她回家,她将是我可爱的妻子,因为在以后的孤独人生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伴随着微光里的音乐,一起到老。 爱一个人就像这红色的玫瑰花,既让我欢喜,又让我忧愁,然后慢慢体会爱的味道,体会微光音乐里爱的经典旋律。 失落 自己去厨房煮了一杯又浓又热的咖啡,坐在椅子上一边喝一边翻阅新出版的推理小说,仿佛等待着什么。 早上去锅门商场去买已经收拾妥当的青菜,还买了一打罐装啤酒和几瓶葡萄酒,买了一袋咖啡豆,还买了几个草莓三明治,买了豆瓣酱和豆腐,准备中午的饭食。 我感觉眼前的街道就像是魔法世界里的方块世界,眼前只有大小和颜色一样的方块,眼晕乎乎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仿佛想不起一件可以高兴的事情,只能靠着记忆往前走,走回家,然后拿起咖啡又喝了一大口,才觉得清醒了一些。 这次旅行回来,我陷入了深深的失落失落状态,感觉身边被抽空了空气一样,听不到任何的声音,身子感觉一下子失重了一样,感觉整个人都漂浮在空中,想不起之前到底看过什么风景,想不起任何一个可以记得起名字的人,终于出现了短暂的失忆。 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迷茫状态,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感觉自己就够乐观丰富的人,有时候还是逃不过这样的失落感,有时候就变成了深深的失落感,对于自己喜爱的东西,也有一些时间的远离才好,这样才能很好地避免这些固有的心里矛盾,现在除了能吃点东西唤醒一点记忆之外,我没有什么事情是想做的。 所以就买了很多的食物,准备一次大餐,当我开始处理这些食物的时候,才感觉好多了一些,渐渐地能找回了触摸感,偶尔瞥见窗外的阳光,感觉这样好的日子本没有什么可忧伤的,只是想失落一会儿。 刚在街上捡了一张广告纸,说郊外今天正在举行赛马比赛,据说所有的赛马高手都来到了这里,而且能看到好多的骏马表演,所以打算吃完饭就过去看看,转移一下注意力,毕竟自己也喜欢骑马。 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世界毕竟广阔而又复杂,特别是旅行回来以后,感觉深刻了许多,会发生许多自己意想不到的并且应付不来的事情,但我们不还是一一接受着吗? 我能不能因此而意志消沉,生活还要继续下去,不论你选择哪一种生活态度,每一顿饭也要好好地准备,因为在做菜的过程中,你会从中窥到一直想要看破的人生的真相。 意志消沉和失落不一样,失落只是一种怅然若失的心情,他需要发现问题,然后才能解决问题,找到失落的症结所在,然后去慢慢填补内心的空缺,或许是跑步,或许是看一场酣畅淋漓的赛马比赛,呐喊声会带着心里一丝的不快释放出去,然后就又回到了平常的心里,从心追逐心的历程。 上次因为要做水果沙拉,所以去买了比较大的鸭梨,找到了恰到好处的心情,这次突然想吃红杏了,就到有杏树的人家买了一点,这是自己家种的,所以感觉会比买的要舒心一些,但是就是这红杏又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红杏的斑点红色像是画油墨画时候,画鸡冠花的时候点的红点,有的有这样的斑点,有的则没有,这样的红色是让人暖心,有的则是像夕阳一样一片红色,有的则又没有这样的颜色。 记得第一次吃红杏的时候,吃了不少的红杏,没过多久就肚子疼了,后来才知道杏是不能吃太多的,所以从那以后就开始不那么喜欢红杏了,但是却喜欢杏仁,晒干了以后保存,自己做杏仁露喝,可以从夏天一直保持到冬天。 不过杏仁也要经过挑选才行,有的杏仁比较苦,有的杏仁则不那么苦涩,所以感觉味道差不多就都保存了起来,虽然杏仁好,但是砸杏仁的时候一定要控制好力道,这忙壳破杏仁出,很简单很完美的事情,但是只要稍微一用力就把杏仁给砸碎了,不能要了,所以,砸杏仁也需要恰到好处的力气才行,这是一种感觉,只要感觉对了,用力总是刚刚好,但是相反力气大了砸烂了,力气小了砸不开都是挑战,你以为吃个东西很容易呢,满满的都是道理。 为什么会看着红杏有失落感呢?因为这和奶奶有关,那次我和奶奶去自家树林里摘红杏,因为奶奶爬树把手给摔伤了,刚好给我心里放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所以借着这次什么都不想做的失落感就爆发出来了。 其实,奶奶受伤并不严重,只是在我这里感觉受伤都是严重的,感觉所有的受伤都一样,只是后来自己受伤了才明白,原来受伤也会有大有小。 那次因为摘红杏,我就把红杏全都扔到了垃圾桶里,发誓再也不要看见红杏了,奶奶也在家的休养了好几天才好的,我也后悔不已,爸爸把我给嗔怪了一顿,结果还被奶奶给说了, “我告诉你们啊!谁也不许怪我大孙子,这是我自己不小心摔得,与他无关,今天他就在我这睡了,你们都回去吧!”那次,奶奶怕我受爸爸的欺负,所以就留我在奶奶身边睡了,那夜我记得是没有睡眠,一大早就起来做饭了,做了鸡蛋羹,特意给奶奶做的,希望奶奶快点好起来。 “唉,我们摘的红杏呢?怎么一个都没有看见呢?”吃完了鸡蛋羹,奶奶奇怪地问到, “扔了,全都扔了,我不想再看见红杏了”,一提到红杏我就来气,所以我也生气地说到, “唉,那可是咱俩辛辛苦苦弄来的,怎么给扔了呢,不过也理解,不过下次就不许扔了,不管怎样,都是自己辛苦的结果,应该值得保存下来”,奶奶轻声地说到,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后来经常会有发生,不过却不是选择扔了,而是保存起来继续吃,就如同红杏一样,这个小小的红杏,曾让我小小的心陷入自责的状态,所以被这种心情笼罩着,难免会因此而陷入失落的状态。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事情也平常,但是也过去十多年了,其实,倒不是记恨红杏,只是在再次看到的时候,内心会瞬间被以前的事情给填满了,想到的被奶奶的保护,想到的童年的时光,还能细数到每一件感动的事情,就觉得也是幸福的。 这次对于红杏有失落感,还是感觉自己过去太不懂事了,也为了奶奶的事情有点抱歉,所以有了许多因为天真而做错误的事情,但是却早已经不重要了,我们虽然活在当下,但是我们会对比着过去,摸索未来,那么对于红杏的失落感就很快出来了,但是随即被奶奶的温暖给填满了内心,就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也会有很多的道理。 如果太拘泥于过去的某个情感,你会感觉自己走了再长的路,也甩不掉这样深深的失落感,有些情感只是存在于记忆里了,但是时间让我们学到的还是情感积极向上的那一面的,所以我们要抛弃以前错误的思想,对于过去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你会发现一切都开朗了许多,如果不是讨厌红杏,也不会喜欢上杏仁,想通了这样的道理,会感觉失落感会撤去一大半。 直到现在才明白“恰到好处”的意思,虽然不太容易做到,但是我们会一直在前进的路上,这样也算是不断追求一个比较完美的人生吧! 现在对于红杏,想吃了就吃几个,把杏仁砸出来保存着,看着满地的杏壳,过去的时光感觉真快,一转眼就变成大人了,过去的心情再差,也会被感动填满,会感觉幸福无比。 今天中午因为睡觉,差点把三点开始的赛马会给耽误了,所以骑上自行车就去了郊外,此刻郊外人山人海的,能看到穿着赛马人特有的衣服的人来往穿梭于这里,马的嘶鸣声,我听过,却不是现在听到的这样低沉有疲劳感。 在草原能很远处就听到马的嘶鸣声,那是豪放自由的声音,而且马蹄落地的声音掷地有声,很有声音的触摸感,但是在这赛马的马,明显少了具备大自然的灵气状态,等到想明白了这一点,我就还是按照老办法,跑着去远方。 不过这次是推着自行车跑,总不能把自行车给扔掉吧!当我觉得赛马能带走我的失落感的时候,才发现这根本不能让我看到一个真实的自我,而只是单纯的输赢的比赛,这对于我来说就失去了本真美,自然美的意义了,所以自然不会喜欢这样的比赛。 最终发现还是跑步靠谱一些,总能把眼前的灰色世界,涂成漂亮的颜色,在跑步者眼中的世界,一切都是动感十足的,所以对于眼中的一切都喜欢,只是再想想有关于红杏的失落感,早已经不是问题了,最想表达的还是对于过去的怀念,一个温暖的心里。 这样的失落感,是自己很容易就治愈的,当你的内心充满了美好,所有的一切都会有解决的方法。 当然还是认真的做着美食,把草莓三明治包上几条火腿,把青菜素炒一下,芹菜切成小段凉拌吃,放点辣椒油,混合一点火腿块,虽然不太精致,但是喜欢这样的味道,有时候一顿饭就这样随便吃几口就饱了,还没到桌子上,在厨房里就吃饱了。 失落过后是一个很明白的自己,所以完美的生活还是要坚持美好的心里,继续跑步,好好的做一顿美食,听一首完整的音乐,都是生活的闪光点,都值得被记录下来,成为最好的时光日记。 青春·苦熬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各个方面的问题,有时候会让我们失去信心,会模糊梦想的力量,也许趁着青春是该努力一下,不然这么好的青春怎么舍得辜负呢! 所以我们一边去着远方,一边找到自己的路,才发现,成长的路就是在苦熬,也许我们并不觉得这就是苦熬,因为发现一路走下去也没有那么遭,反而所有的风景都很美丽。 可能是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所以我们所接受的方式也不一样,青春里的一段时光是和老爸吵架过来的,那段时间,仿佛把青春的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吵架上,青春的叛逆也明显很多了,认为老爸不了解我,也总认为自己是对的,一吵架就沉不住气,就要走,所以有些旅途是一怒之下去的。 当你离开才发现,吵架的怒气只不过是暂时的,坐下来好好说说,又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我依然勤快地为老爸倒水喝,老爸也喜欢做菜给我吃,我们两个大男人之间,把爱放在了一边,把矛盾也放在了一边,爱可以化解矛盾,但是矛盾只会增加爱的重量,当明白了这样的道理以后,男人之间的争吵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也不会像小孩子一样,说走就走,感觉吵架归吵架,说走就走是不负责的表现,所以我们都在苦熬着。 就这样我和老爸在吵架里各自成长,后来才发现,这样看似无休止、不可调和的矛盾,早就成了爱的一种,确切的说是父爱的一种,他不善于表达,认为为你做事情是最实在,所以老爸的爱,从来都是体现在做事情上的,而不是在说上,老妈只是看着笑笑,有时候会劝我们一下,但是却不会管我们父子俩,因为老妈对于这些都懂,从青春到长大,我们也都是在学习,当最初的矛盾进化为爱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苦熬着也是快乐的。 我很讨厌这样一肚子火气的旅程,从上车开始,心就砰砰直跳,还有撒不出去的气,憋在肚子里,即便是有好的旅程也会辜负了,也许你的旁边正有一个漂亮的女孩,看着你奇怪的样子,想想是不是让人家失望了,虽然是陌生人,最重要的是心不顺,心没有打开,一切就都看不进眼里,所以经过十几分钟内心挣扎,在下一站就下车了,然后下车就跑回了家里。 一进家一推开家门,老爸正在看电视呢, “对不起啊!老爸”,我就坐在沙发上说了一句,老爸哈哈大笑道, “好,看来咱父子俩脾气真的是一样的”,然后老爸拿来一瓶啤酒就喝了起来,“对不起”三个字一出,所有的矛盾心里,在这一瞬间就没有了,感觉心都轻松了很多,所以在这一瞬间我做对了,有什么不敢承认的,男子汉嘛! “你老爸我也有错,互相理解一下”,一杯酒下肚,刚才炒的还面红耳赤的,现在却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这就是父与子之间吧,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重在理解肯承认错误。 因为过几天就又开学了,我希望能有一个开心的假期,到了学校也是一样的,所以这几天就好好地安静一会儿,为了自己,也为了老爸。 因为渐渐地,感觉自己也在变成老爸那样,长大了,我们的角色就变了,做事的方式也变了,只是我们越来越不善于表达自己了,反而都在做事情上表现着,只是你要学会理解老爸才可以,顺便也试着了解自己,看看是不是真的是自己错了,也能找到一个本真的自己。 长大是自己在与时间的苦熬,青春里的的叛逆,是在和老爸的吵架矛盾里苦熬,我们会经历过每个时期,这样才能体会人生最本真的味道:酸甜苦辣,才会感觉人生这道菜那么有味道,人生就是一道菜,只是这道菜是大锅菜,什么味道都有,什么材料配料调味料都有,自己喜欢的夹到碗里吃,不喜欢的也要储藏起来,因为这个味道,明天的自己喜欢吃呢说不定呢。 但是也不可否认,成长确实是痛苦的,这样才最真实,因为我们都无比渴望回到无知、对一切都勇敢的无畏少年时代,但是想了一顿,即便时光里机就在眼前,也没有理由再回去那里了,因为我们一旦开始了旅途,即便回头无限向往过去的那些美好,也只是过去了,仔细一样,感觉现在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也许糟糕的没有那么糟糕,苦闷的也不是很苦闷,在哪个时期都一样,无论是青春年少的时光,还是现在长大的时光,追求变了,幸福也变了,有了责任了,不变的还是我们自己,只是我们常常忽略这些最初的美好,就是一直都迷失的原因之一,直到现在才明白。 后来上学去了,欣欣把她的假期讲给了我听,我把我的假期讲给了她听,其实,就算没有见面的时候,也了解的差不多了,因为每天都会打电话询问一下,所以在最后我们都笑了笑,感觉像是懂得了什么,虽然确实是懂得了什么,但是懂得的也不过是那一点的道理,我们懂得的还是太少,所以我们要懂得多学习,这样才能更加懂得自己,懂得自己的心。 “你和老爸吵架正常,我不也是和我老爸吵架嘛,不过一会儿就过去了,有什么的”,其实,她说的也对,欣欣也和她老爸吵过架,因为青春里我们有相同的感受,所以我们很理解对方,所以才能走到了一起。 “对,吵架过后,还是一样的疼爱”,我笑着说到。 然后我就又把微光音乐的故事讲给了她听, “杰克真傻,希文真的好伟大”,这是听完故事后,她的第一个感叹,也确实是这样,不过随即她又开始为杰克心疼, “杰克也受了不少的苦和孤独,在别人眼里,虽然看似杰克的一生很辉煌,可是却不及一个身边疼你爱你的妻子,最后这首音乐好听”,她又说到,不过也一时陷入了伤心的境地,因为她的表现已经很明显了, “不过,他们的爱也伟大,让人感动流泪,最后还是能感觉满满的幸福的,真好”,随即她又高兴地说到,仿佛她的这个笑,是我一直都在等待的,因为我讲这个故事,就想看她幸福的一笑,这比什么都珍贵。 “对了,这是哪里来的故事,我以前怎么没有听过”,她转过头来问我, “是我自己想的啊!”我笑着说到, “不会吧!你还能写出这样感人至深的故事,可以啊!”她说着,不由得给了我一个赞赏的眼光, “那当然,这是我想了好几天才想起来的一个故事呢”,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那好吧!你是最棒的”,说完我们就走了,或许还不知道未来的事情吧! 这些美好的场景里,就是苦熬里的一个片段,是真的在苦熬吗? 是在苦熬,当自己在爵士酒吧回来那次,心里满满都是堕落的原因,放弃了太过麻烦的生活,就伴着离酒徘徊在世界尽头的边缘处,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自己留恋的,就这样呢,不管也不想从黑暗里出来,等待着末日的降临,世界什么的,随他去好了。 不过,没有多长的时间,我就发现,小贝也在喝酒,仿佛“喵”着, “你的酒很好喝啊!”不知道是咋的了,或许小贝只是想单纯表现出好喝的样子,可是在我眼里,这就是鼓励我的意思,也有小看我的意思, “你,你,你,你看你,这么无精打采的,还喝这么多酒,你还算什么我的主人,要不我走好了”,这是我心里突然冒出的一句话,是谁说的,是谁说的,原来是小贝,早就知道猫咪都不简单,原来,还可以在你的心上说话啊! “哦,是,我马上收拾一下,开始做饭写字,不要生气嘛,多大个事啊!好不好,我亲爱的小贝”, 于是,我突然站起身来,把一些垃圾收了收,给倒了出去,被塞满一冰箱的菜,也都拿了出来多做点饭菜,当这个声音消失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不会就是猫咪的魔幻世界吧!太神奇了,还是做点好吃的给它吧! 还是那段艰难笨拙的日子里,虽然比上个笨拙日好了那么一些,但是在这个时候,自己一直在意的时间也不在意了,感觉和生活发生了摩擦力,每走一步都能感受到脚步的重力,所以迫切需要一个鼓励,振作起来,所以小贝的魔幻世界就出现了,所以我一直以为小贝自带了一个魔幻世界,有这样的感觉以后,我就不好再惹小贝了,万一自己也一不小心到了魔幻世界,那还能回得来吗? 好了,生活,本就是需要一个不断勇敢向前的过程,其实,不管自己怎样了,短暂的逃避以后,还是要勇敢面对不是,当苦熬感觉出了一点幸福了,那你的新的生活就才刚刚开始。 说不出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运,反现正在握在手里,感觉在正中间,正好恰当好处了,不过也不是总恰当好处的把握,只是那短暂的一秒钟而已,过了还要重新找回而已。 挤牛奶 “行了,你们就在这里等一下吧!我进去看看”,说着,格雅就走了,我还沉浸在刚才的疯狂里,果然咱骑马是温柔的,格雅骑马就是疯狂的。 “喂,我说班长,我们来挤牛奶,怎么还让她跟来了,真是的,现在还头晕呢”,我指着头说到, “什么,感觉你比我熟悉他们吧!你那个阿依玛大叔,也是这家牧场的经营者,那个格雅一来,能便宜好多呢,你不知道吗?”班长奇怪地说到,我说班长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原来是为了达到省钱的目的啊!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只是认识阿依玛大叔,对于其他的我一无所知啊!”我摇头无奈地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就你这还想完成侦查任务,连人都不调查,都不知道是谁,你侦查谁去”,班长不由得教训了我一下,最近连队正在搞侦查战术训练,所以我们炊事班没事的时候也要参加, “哦,知道了班长,我一定会好好地学的”,感觉有些惭愧,我认为这些东西只有在训练场上才能训练,没想到到处都可以训练啊! “阿金叔叔,怎么样了,还没好吗?”格雅一走到那间屋子就停了下来说道, “就还差一个头就完事了,等一会儿,小雅”,那个阿金叔叔说话明显略带停顿和粗气,可见给奶牛接生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啊! 我没事,就看着周围的环境,不由得又想起了自己的一个梦想,就是挤牛奶工人。 以前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牧场,有一群奶牛,有一群挤牛奶的工人,穿着特殊的服装,手里拎着木桶,还有可以一起去割草,没事的时候,在老板看不见的时候,可以偷喝一口奶,应该是幸福的时光了吧! 有的梦想,终归是梦和想,不去做,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想了,不过现在好像又特别是的接近了,那就说明快要实现了,没想到算是顺便实现的吧! 想想间,那个叫阿金叔叔的已经出来了,个子不高,穿着深蓝色的服装,额头能看到细腻的汗珠,可见,为奶牛接生也是挺累的, “呦,小雅,你怎么来了,怎么不跟你阿爸一起去放羊呢”,阿金叔叔一出来就这样问到, “哦,我有朋友要买新鲜的牛奶,所以就来了”,那个格雅指了指我这边,我故意看了看天空,当做没有看到, “呦,原来是解放军同志啊!原来是您们要奶啊!打个电话,我给你们送去就是了”,这个阿金叔叔看到我们就变得客气了起来,然后说到, “哦,我们这次是连队采购的,第一次来不熟悉所以让这个姑娘带路过来的,是阿依玛老大哥说的,之所以没有打电话,是因为我这个徒弟好奇挤牛奶,所以带他来看看”, “哦,原来是这样啊!你就是小雅口中的那个悦悦吧!不错,走吧!先带你们去看看牛”,然后这个阿金叔叔拉着我就走,我感觉怎么到家了一样, “那个,阿金叔叔认识我?我确定我们是第一次见面的”,也还是松开手,好奇地说到, “哦,你阿依玛大叔和格雅经常夸你,你是个好小伙子,所以我就知道了呀!”阿金叔叔转过头来很平常的回答,只看见格雅在旁边傻笑, “我不知道,可能是阿爸他说的吧!”格雅也无奈地笑了笑, “好吧!”我也无奈地笑了笑,只是班长在旁边偷笑。 看,这边是挤奶棚,所有新鲜的鲜奶都是从这里送出去的,一想到顾客能喝到我的牛奶,就感觉很幸福啊! 看来阿金叔叔也是一个爱自我陶醉的人啊!不知不觉中就会陷入自己的幸福里面去,或许这样没有太大的欲望,看着别人幸福,自己就幸福,这样的快乐才是比较简单纯粹的,就像现在的我一样,看到梦想快要实现了,就是幸福的。 “我们这里养的都是纯种奶牛,用最天然的牧草喂养,你知道咱们草原上的草是营养最丰富的,也是最天然的,所以奶也是最好的”,阿金叔叔自豪地说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他阿金叔叔,可能是因为和格雅有关系吧! “行了,阿金叔叔我们开始挤牛奶吧!您会吗?”我有点怀疑, “喂,你什么意思啊!阿金叔叔可是这里最好的挤牛奶的人,连我都佩服呢”,格雅不由得插话说道,然后笑着赞扬到, “行了,木桶在那边,小雅你带着朋友们弄吧,至于价格你看着办吧!慢弄,我那边还有事情呢”,说完阿金叔叔就走了,看着长长的牛棚,突然感觉这么多的牛还真是有些麻烦了,不过看着也挺好的,一大片牧场,绿绿的草地,蓝蓝的天空,特别是辛苦过后,在草地上一躺,感觉平常的日子也挺好的。 “好了,从现在开始要工作了,去拿个木桶过来,我来教你如何挤牛奶”,格雅把前面的头绳往后一撩说道, “我还是让班长教我吧!你不是很忙的嘛!就不用在这里看着我们了,是不是班长”,我给班长示意了一下眼色,班长点点头, “是啊!是啊!姑娘,我们没事的,我感觉我就能教他了”,班长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勉强地说到,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连我自己都糊涂了, “哦,这是想赶我走吧!直说嘛,一个大男人说话吞吞吐吐的”,格雅说了一句就离开了,我也很快松了一口气,因为看样子像是生气了,格雅一走,班长就问我, “喂,你小子,怎么惹到人家姑娘了”, “我哪里知道啊!”我摆了摆手, “我看那姑娘八成是喜欢你,只是她好像还不懂的什么是温柔,所以你有的挑战了”, “班长,你说什么呢,我这是第二次看见她,我跟她不熟”,我解释道, “行了,我们还是干正事吧!快点回去,还不知道有什么任务等着我们呢”, 然后就开始教我挤牛奶了,找了一双手套,就开始了,其实,也没有什么难的,才发现自己好像并不喜欢这样,所以就交给班长了,本来满怀期待的事情,也就成了这个样子。 我就开始帮忙着拎木桶到称上,大概要了十一个木桶,准备让他们的马队给送过去,所以我们还是挺轻松的,很快的,我们就过去结账, “你好,一共十块钱”,那个收钱的人说到,我和班长就都蒙了,这么多的奶才要十块钱,真的是不可思议的, “您好,我们要了十一桶牛奶,每桶最便宜都要一百块,这怎么才十块钱呢”,班长不由得好奇地问到, “这个是老板说的,我也不知道,要去您去问一下老板如何”,这个伙计笑嘻嘻地说到, “哦,不用了,当时候会谢谢他的,不过我们还是不能要,因为我们有纪律的”,班长坚持说到, “对的,我们不能要的,你就按照原来的价格算吧!”班长说到,本来想要便宜一点的,可是没想到几乎到了不花钱的地步了, “您好,一共是一千一百块”,接着班长拿出钱来,给了就走了, “不用了,就要一千就行了,买十桶送一桶”,这时候格雅出现了,笑着说到,然后就又给退了一百元, “那,谢谢你了”,我上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到, “没事,只要你别忘记约定才好,行了,你走吧!”我招谁惹谁了我,我感觉有必要去说清楚,不然每次都是这样,心里难免会有一些别扭,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陷入了这个泥沼里了,必须要完成我的承诺才行。 “这个班长,您先回去,我有点话要说,您看”,我有些犹豫地说到, “你快点,我在前面等你一会儿,不然如果我一个人回去,肯定会被说的”,班长无奈地说到, “那好吧!很快的,谢谢班长”,然后班长就走了, “走吧!去看你的千里马吧!趁着这次机会出来,不然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机会呢”, “你要知道草原上女孩的千里马只给喜欢的人看,你想好了吗?”格雅不由得转过身去说到, “啊?啊?这还有这么多的规矩呢,那还是不看了吧!反正你也教我骑马了,我的诺言也算兑现了,你看怎么样?”我说道,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我什么意思你不知道吗?”格雅着急了, “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但是你要好好地考虑一下才行,不然幸福什么的会来的不是那么容易,再说你也不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我有些疑惑地问到, “看一眼就喜欢还有理由吗?”她说着,这个青春的任性的一句话,我还是比较认可的,但是现在真的没有多余的情感可以释放,所以先考虑一下了, “那好吧!我们都好好的考虑一下如何,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那好吧!我会考虑的”,接着我骑马就走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的动物一下就完成了,我不知道还会有这样美好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有人主动喜欢你是你的幸运,但是这和接不接受完全不一样,也没有联系。 “行了,走吧!班长”,我回来说到。 寻找 跑着,跑着突然感觉到“啊呀呀,好累人啊,我不行啦”,这个“好累人”,是无法避免的事实,人总有感觉劳累的时候,难免会休息一下,然而是不是真的“不行”,还得听凭本人的裁决,每当我们遇到一个“不行”,不是停下来,而是艰难地跑过去,你会感觉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痛楚难以避免,但是磨难是可以选择的。 记得看周朝历史的时候,传说“文王拉车八百步,周朝天下八百年”,如果当时周文王知道自己每走一步,就会多增加一年,周朝就会多统治一年,那他就是拼死也会往前走,可是却只走了八百步,只是说这就是天意,我想这个典故用在跑步上也一样适用,如果我们总能坚持到底,那么失望的事情总是少的,虽然早就不在乎结果了,但是生活总不会辜负你对它太多的期望,和太多的祝愿,生活也会感谢你的。 其实,与其想该如何跑过那乱石堆,当你在苦苦思索的时候,感觉这样也不成,那样也不成,任烟花空散,岁月空流,虽然只是“跑步”一事,然后对于前面的路太过茫然,究竟怎么跑,该如何去跑,思绪实在纷纭杂乱。 倒不如就这样简单轻松地跑过去,内心想“就这样跑过去就好,什么都不要想,即便那些石子硌痛了你的脚掌,也没有关系”,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跑了过去了,不需要想太多,尽管跑下去就好,有美丽的风景,周围的话依旧开放着,我们走的路不是都用在思索上,不是考虑清楚了才走,而是接着跑过去,不管前方到底会遇到什么,这样的冒险精神,才会让旅途更加美丽,自己回更加的勇敢,就是这样。 跑步重要的是此时此刻的心情,仿佛所有美好的难忘的事情,都会出现在夏天一样,在跑步里回忆过去,当作以跑步为基础的一种“回忆录”,也是很好的方式,这种确确实实感受到的东西,细细写下来,你会发现,发现一个真实的自我,发现一个纯粹的自我感悟,也会趣味无穷,在生活里就要挖掘一下,你认为最平常、最不起眼的事情,反而会得到不一样的感觉。 想到最初的跑步,就是海边了,那时候天空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惊奇,云也没有几片,此刻的云彩甚至都没有给一点暗示的眼神,七月就“轰隆”一声到来了,随着一场雨才发现七月如约而至,对比着那些天真烂漫的年代,对于七月的到来,过去不在意,现在特别在意的心里,忽然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了一阵心痛,时间好快,过去也会再次出现在你的眼前。 静静地踩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当然也数着脚印一片片,早晨趁着凉快,跑步便感觉自由多了,现在是夏天,当然很热了,应该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这样的热总能让你感觉和别的热不一样,在后来这种“热”,就变成了夏天热闹的一种,只是后来在美好的夏天里感觉出了孤单的一个人,是很孤单的,所以一想到过去夏天的热,那些热闹,和现在同样的热一对比,同样是一个夏天,同样的热闹却早就和你无关了,不觉心里有些小忧伤,心里也孤单落寞了许多,不过想想倒也无所谓,偶尔忧伤一次,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只是偶尔的一个好奇而已。 现在的海边,四季常夏,四个季节大体一应俱全,相对而言夏天要比冬天要热,冬天也会感觉到热,但是这是恰到好处的热,简直舒服得犹如天堂,根本不需要空调,只要打开窗户,凉爽的清风便自己吹进屋子里来了,风漂洋过海来看你,让海边变得很凉爽,在鳄梨树下那凉爽的树荫下看书,便是最安静快乐的时光了。 突然感觉自己在寻找什么,可是在寻找什么呢? 特别是到了异地旅居,总会拿过去的生活做对比,看看这里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跑步仿佛也是一个寻找的过程,寻找着一份力量,寻找着一个心情,然后找到一个目的地,开始感觉到幸福。 依然每天坚持跑步,特别是雨天,仿佛更加有跑步的欲望,这样的旅居生活,仿佛是重新开始的生活,一面听着音乐,一面跑了一个小时零三十分钟,这样在音乐里的时间是很快的,而且只想着一件事就是:不停地往前跑。 以前这样的时间距离是不敢想的,仿佛跑过了十分钟就坚持不下去了,那时候没有现在对于生活的热情,生活的活动面也比较狭窄,在老地方就没有想过要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总想着,可能在这个地方待着,待着就老了,也就那么平淡的生活吧,也挺好,自从真的热爱了跑步,才发现,需要更加广阔的空间,需要更多的心情,才能有更好的生活,于是离就去了,觉得是时候应该寻找一点什么了。 就这样一直远去,感觉要去寻找什么,就是去寻找什么,为了这个念头,把这个“寻找”当成了最终的目标,我坚持累积奔跑的距离,眼下不必在意跑的成绩如何,默默地花着时间累积距离,我要到世界各地去跑,看着不一样的地方,不一样的风景,不一样的风土人情,这样冒险的探索,让我乐此不疲,感觉一直保持着高昂的状态,不会去想什么事情,就像上了高速公路,只有停下来的时候,才会回想过程里的每一个细节,说过的每一句话,看过的每一个景观。 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会很快慢下来,因为还有很长的距离要跑过,力气用完了还怎么跑? 对于跑步的原则大概就是:持之以恒,不乱节奏吧! 跑步是一个长期,或者说是一个伴随一生的任务,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就不要轻易更改,因为这或许是把握着人生的节奏,这对于找到恰到好处的人生是很关键的节奏,越是慢慢找到节奏的平衡点,越是能靠近“恰到好处”点,然后可以按着节奏慢慢生活下去,你会少了很多的迷失,对待“不乱节奏”,何等小心翼翼也不为过,而持之以恒大概就是去做就行了,不要多想,当成人生的任务去做,不要怀疑也不要衡量得失利弊,因为这些总结会自然出现在心里,到时候一切就都明白了。 跑步下去,特别是夏天,感觉身上像是着了火一样,跑着跑着,内心的灼烧感会很明显能感觉到,所以经常会盼望越是跑到热的时候,越要下一场短暂的小雨,那是一阵让身体恰到好处的冷却下来的雨,厚厚的云层从海面上飘过来,遮蔽了头顶的天空,下了一场细细的雨,仿佛别的地方,也有跑步者一样,有着和自己同样的感觉,所以雨云又要去别的地方,就这么一去不复返,甚至都不曾回眸一笑。 于是那永恒的炙热无比的阳光又火辣辣地照着大地,在这样简单的天候里,很简单的道理,没有模糊不清的地方,既没有出现彩虹,也没有出现什么彩色的天空,没有什么可以比喻的,但是看着就是感觉美。 有时候,在途中会遇到几个慢跑健身者,有时候男的多,有时候女的多,有的时候男女数量大致相当,他们看着前方的路,优美的姿态,用自己的疾速跑着,有的人比较胖的,会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双手无力地下垂,有的也许是在医院体检的时候查出了糖尿病的患者,医生一再告诫他们每天都坚持跑步,而我大概居于两者之间,只是纯粹的跑步爱好者,寻找着生活的意义,寻找着人生的意义,也看着别人眼里的跑步,细数别人眼里的自己,然后自己内心得出一个正确的自己。 因为从小在海边玩大的缘故,所以后来对于有海的地方,就格外的温柔一些,都会写写初来乍到的感受,也喜欢一边跑步,一边看着海边的安静的心里。 当这次在海边跑着跑着,听着心平气和的音乐的时候,忽而感觉自己寻找的东西已经找到了,我要的不是一个结果,而是每次跑步的过程,是跑步中过去里的回忆,没错,就是这些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对于我而言,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是非常有用的回忆。 也许我在回忆这些最普通的事情的时候,会不自觉中微笑,抑或伤心、表情严肃,虽然这些都是过去的一些心情,既然是过去,我感觉就有写写的必要,在这些跳动的符文字体里,自然藏着以后你都需要的生活的答案,就像你在黑暗的大海里漂流,忽然眼前出现了一根漂浮木,你抓住它,才发现这是你过去丢弃的一根木头,上面刻着你的一些故事,正好是现在你在大海里漂浮的答案,对于未来,过去好像都有一点提示或者解答,或者直接就是答案。 所以,跑步里有了过去的回忆,就不单纯是简单的跑步了,反而是寻求所有问题的答案的方式,寻找着一个最好的自己,把最美的时光记录下来。 执着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新的生活看似马上就要开始了,可是真正的生活的到来,总有一些障碍阻挡着,有些事必须事先解决,有些工作还没有完成,时间看着够用,实则都消耗在了没有用的事情上,当感觉生活开始了,才明白,这些障碍,就是我的生活。 其实,我们都在执着为自己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不论是去远方旅居,还是选择工作,都有自己的道理,没有什么完美的百分之百的生活,也没有一个百分百的完美女孩,她只是在你心里完美,和她也有吵架的时候,吵架的原因,也无非就是希望两个人走的更远,看到更多的风景。 生活从开始到最后,不过是一个漫长的修炼过程,当某一天,我们能够明白幸福并不是寻找而得到的,而是生活本身的时候,我们的痛苦和迷茫便全都消失了。 其实,生命也不过如此,不论好与坏,喜欢或者厌倦,自己都统统一力承担了,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所谓的幸福的生活,不过是按照自己的方式,顺着生活。二十五岁,有自己的一家咖啡馆,白天卖咖啡,晚上就为明天擦杯子,一边看着书,一边听着音乐,那是人生里最静谧和自由的时光了,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按照自己的喜欢的方式生活。 想想这样的生活虽然没有波澜,但是安静着也挺好,不过我感觉这样的生活,大概是对于六十岁以后的我了,所以当听到远方的召唤的时候,年轻的心还是产生了渴望,决定离开这里,便收拾行囊,踏上旅途,也许对于未来,我还是希望执着一些什么。 当坐着列车,才发现车上的座位都是满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去远方,或者从远方回家,当面对前面不同的森林的时候,虽然是美丽的,但是还是能感觉到依稀的失落感,就来到了这个小镇上,这种是没有归属感的危机感,但我依然在这里坚持住了三年。 在这里我认识的首先是那个租房的大叔,他好像只有一个人在家里,而且虽然这个小镇是挨着一片森林的,却是比较少看见有人去森林里玩耍,小镇上,大多数都是上了岁数的人,行动不便,偶尔看到有老人散步走进森林里,除此之外就很少有人去了,即便是去也都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进去下棋,这样算下来,来来往往的去的人也不少。 后来才知道,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都出去打工了,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小镇才会恢复一些往日里的生机,所以平时的小镇是比较冷清的,大多数都是家门关闭,只有到了中午的时候,在小镇的菜市场上才比较热闹一点,这也是我第一次在这里买菜。 我习惯了用跑步去认识陌生的地方,因为跑着跑着就熟悉了,那条街,哪条道路,自己比较喜欢的饭馆在哪里,有什么特色菜什么的,都要打听清楚,不过很遗憾这里什么都没有,就连酒馆都打烊了。 而且当我从他们跟前跑过去的时候,我是笑着示意的,可是我在他们眼里看到的都是奇怪的眼神,好像跑步这件事只有我一个人做一样,这难免感觉有些不好意思的,所以就加快速度,往森林里跑,直到到了森林里才慢了下来,不由得虚惊一场。 没跑多久,我就打算有开个爵士酒吧的想法,毕竟在外面一行一动都要花钱,所以为了三年的生活,也要自己做点生意才行,想好了就径直跑到森林的尽头去吧! 这个森林的树木并不高,都是平常的一些树,不过也有自己的落叶,在夏天还是比较有感觉看书的地方,跑着跑着忽然从树下跳下来一只灰色的小猫,把我给吓了一跳,所以当我静下来看着这只小猫的时候,它就躲到了树的后面去了,我也没有过去刻意打招呼,就跑过去了。 然后又往回跑,当我再次看到村子的时候,发现有好多的人都站在通往小镇的路上, “小伙子,你是哪里来的,教教我们如何跑步吧!我们不想就这么变老”,当我看着他们的时候,我还没有问是怎么回事呢,他们就先说出了自己的所想,这个我是有一点糊涂了。 “我是从远处到这里来旅居的,好吧!我教大家就是了”,说着,不经意间往后一看,那只灰色的小猫跟着我来了,大家都很高兴就散去了,我也又跑回了自己的屋子里。 我遇到过奇怪的事情,可是听到跑步还要人教的,还是头一次,不过想想他们的年龄也就明白了,再不疯狂,再不跑跑,我们就真的老了。 然后又去找斑布大叔,紧挨着她的房子, “唉,斑布大叔,这里人们都怎么了,为什么看着我跑步,非要让我教他们跑步呢”,我还是奇怪地闻了闻,此刻斑布大叔正在一块铁块上,砸着烧红的铁块,可能是要做什么东西,正在自己打铁呢,粗壮的手臂,结实的身体,有了打铁的身体素质, “这个村子里有一个传说,说有一个魔鬼经常吸取人们的寿命作为存活的食物,并且封住了人们的运动欲望,让大家变得很懒,所以大家都一天比一天苍老,年轻人知道了都跑出村子了,再也没有回来过,只剩下老人们在村子里生活了,看着你跑步,他们应该觉得你没有被魔鬼诅咒,而且能解这个诅咒的就是跑步了,所以大家都要求和你学习跑步,是很正常的”,斑布大叔,一边打着铁,一边解释说到,我就更加奇怪了,这里有魔鬼,我怎么就不相信呢,还有这样荒诞无稽的事情吗? “大叔,您不要逗我开心了,这世界上哪有什么魔鬼啊!”我笑着说到, “是啊!我在村子里打了这么多年的铁,也没见过有什么魔鬼,只是老人们都这么说,所以大家就相信了而已”,斑布大叔解释道,我也就明白了,也许只是大家的一个解释而已, “对了,大叔,你觉得我在这里开一个爵士乐酒吧可以吗?也许就能改变这里的状态了”,我试着问到, “可以啊!当然可以了,自从有了这个传说以后,大家就都走了,什么饭馆啊!蔬菜铺啊都没有了,只能去镇子外菜市场去买了”,大叔停下来抽了一支烟说道,不过这是自己卷的烟,挺不错的,看样子挺好的。 “那好,我过几天准备一下,就打算找个地方,开起来”,我笑着说到, “行,到时候,大叔到时候一定去支持你,好吧!”大叔说到, “好,那谢谢大叔了”,说完我就我就又回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又看见那只小猫了,感觉与小猫挺有缘的,所以看来这次又要养一只小猫了, “过来,猫咪,走吧!是不是饿了,回家找吃的”,我蹲下来,看着小猫客气地说到,期待小猫会跑过来认识认识我。 果然小猫跑了过来,听到我的说话,估计也能听得明白,突然之间又想起了小贝,所以我说跟小猫有缘呗! 接着就跟着我回家了,我拿出一个面包回来,一边吃,一边给小猫吃的,一个面包算是认识了吧!吃完了又给了小猫一点水喝,它是一只灰褐色的小猫,看着像一只小狐狸一样,所以就叫它小灰灰吧!吃完了小猫就跑到五角睡觉去了,好像没有要走的意思了。 “朋友,吃饭了,过去吃饭吧!”一会儿,有一个陌生的大妈过来叫我吃饭去,我没有说要去哪里吃饭啊!不过我能看出这是在人群里的那个大妈,也要求跑步。 “哦,好,谢谢大妈了”,我笑着说到, “那个大妈问你,森林里有没有看到那个什么”,看着大妈神色慌张地说到, “魔鬼吗?”我试着问到, “看来传说你都知道了,大妈劝你还是快走吧!”大妈于是拦在我的面前担心地说到, “没事,你们不也没有看见过吗?森林里什么都没有放心吧!” 我还是笑着说到, “我们还是先吃饭吧!我带着大家去森林里跑步很好的,我估计就算是魔鬼也是一个懒鬼,没事的,它跑不过我们”,我的话把大妈给逗乐了,仿佛没有那么可怕了,一切都只是一个谎言而已。 接着就走在比较窄的街道上,大家都有了白色的头发,都是老了,感叹岁月的无情啊! “唉,小伙子,坐,一起吃饭,就当是感谢了,肯教我们跑步”,一会儿就转进了一个大的院子里,院子里有不少的人,正在等着我的到来,虽然感觉这样的事情很奇怪,但是也在情理之中,这里离着城市太远,所以认知也比较落后,有这样的说法是很正常的,就像是鲁滨逊到过的无人的荒岛,一切认识都要从头开始。 “跑步,就是抬起脚泡跑就行了,没有什么难的”,我坐下说到,因为真的没有什么好教的,来,大妈,抬脚,慢慢向前跑就行了,对,就这样, “太好了,小伙子,大妈学会跑步了,那我就多跑跑”,接着大家也都学了起来,都不吃饭了,好像人们都忘记了越简单的事情,越不会了,所以更加坚信,跑步就是我的执着了。 惊艳的玫瑰花 早晨一场清澈的雨,把所有的困意都整没了,新的一天,新的跑步又开始了。 跑步时浮上脑际的思绪很像天际的云朵,跑着跑着这种思绪就像是凝固化了一样,仿佛能看到摸到一样,而且浮在额前,它不断变换着形状,而且会变得越来越沉重。 它们飘然而来,又飘然而去,天空依旧是天空,没有一点改变,云朵不过是天空里匆匆的过客而已,它穿过天空,来了又去。 可能一开始会感觉这样的思绪很沉重,越跑越沉重,当你跑过狂风暴雨里的时候,看到前方晴朗的那片天的时候,忽然,这样的思绪就又像云一样,慢慢地飘散了,就又只剩下蓝色的天空了,没有一点改变,在你眼前,既存在着东西又不存在,它既有自己的身体又没有自己的身体,看着平静的天空,也觉得神秘无比了。 你会感觉越跑越轻松了一些,掌握了节奏,均匀了呼吸,会感觉精神也好了很多,找到了自己恰到好处的身体状态,就这样跑完最后的路程,这样的思绪会保持很长的一段时间,做什么都会保持最好的状态,写作也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做的菜会感觉也比平常好吃,音乐会感觉听出不一样的味道来,也会有自己的歌词浮出脑际,然后执笔在纸上写下来,就是一首最动听的音乐了。 这样犹如云朵一般飘飘然的状态,很是轻松和自由,然后身体也会慢慢冷却下来,变回原来的样子,所以这样腾空的感觉很是奇妙,就像自己一个人在自由的天空中轻轻地飞。 当然,也确实需要注意了,因为我不能总是跑步了,对于跑步必须比以前要更加的认真才行,当做是一种奢侈的享受,所以,对于跑步也必须认真起来了,认真把握时间。 首先,生活不能总是那么平静,人生逐渐变得忙碌起来了,日常生活里无法自由地抽出时间来专门跑步了,即便是青春的时候的时间也不是要多少有多少,但是至少没有那么多繁琐的事情。 或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日常的琐事就变得越多吧!出乎意料的事情太多,出现的人也太多,有时候即便是去买个东西,也会利用那短短的距离跑一跑,有时候会真的忙碌一天,以至于一鼓作气放到晚上跑步了,虽然能看到很美的夜空,但是感觉总没有以前的状态好了,我现在最怕的就是,或许因为这些琐事我要放弃跑步,腾出这些时间做更多的事情,但是第一时间自己就拒绝了,即便有些不重要的琐事不去做了,我也要跑下去,因为这不仅仅是跑步了,更像是每天的任务,只有完成了这件事,才能有精神去完成其他的事情。 有一次,因为咖啡馆的事情,今天的人出奇的特别的多,这虽然也让我高兴,但是也会担心起来,我从上午一直到晚饭前都在弄着咖啡,直到做饭的时候了,越想越感觉不对劲,然后放下菜刀,洗了手,很快就跑出去了,因为晚饭后还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呢,所以跑步的事情必须现在完成,说跑就跑,别说别人感觉我奇怪了,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奇怪的很,可是既然是任务,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论暂时放弃了哪件事情,也要做完,不然我对我的执着就问心有愧了,从某种某种程度上,跑步超越了对于美食的诱惑。 但是也不总是这样,有时候也会不太热衷于跑步,因为跑步,腿总是感觉很痛,有时候都会影响到正常的走路,所以也就哪也不愿意去了,不过还是会正常出去走走,如果这个时候大腿没有充足的活动,那可能就会变得更加的严重,出去走走也是非常好的选择。 已经是七月天了,花园里的玫瑰花刚刚开出花瓣,对于玫瑰花的颜色和花瓣的形状,自己曾经是那么的喜爱,可是一转眼也会忘记自己的所爱,当自己感觉不那么忙的时候,看看身边的风景,总有一个不起眼的东西,瞬间撩动你的心弦,让你沉浸在过去的欢喜里,也会感觉有些东西过去喜欢,现在却变得不那么喜欢了,或许是真的太忙了,或许是忘记了,随着时间溜走了。 不过还是喜欢慢跑的,只要跑步,我便能感觉到快乐,这或许是对于一个孤独的世界说的,或者可以说,快乐就在眼前,只要你跑几步就能触摸到,我感觉这是所有快乐里来的最简单最直接的追求到的,也是最小代价的,所以还是乐此不疲的。 跑步大概也和我的性格相符合吧:沉稳安静,洒脱自由。 在我迄今为止人生中所有养成的习惯里,跑步大概是最完美,最有益的一个了,跑步不只是本身,它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至少身体和精神都大致朝着良好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这是最明显的意义,至于那些细之又细的东西,总要一点一点感悟才好,人生有很多感悟,自己的感悟也就那么一点,不过也会继续探索,不断得出新的感悟。 说到球类的运动,除了篮球以外,就是网球了,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球类运动,或者说团体比赛,总是难以全身心投入到比赛当中,即便是自己喜欢的球类,也难以保持从容不迫的状态,这和输赢无关,况且自己也不在乎输赢,赢了别人也好,输给别人也罢,对于成败不太在乎,重要的是过程里有没有达到自己预先设定的标准,然后才发现比赛输赢好像只是一个结果,而跑步恰好不需要什么结果,只有一次一次超越自己才行,倒是符合自己跑步的目的。 这并不是说自己没有一点争强好胜的心,毕竟在新兵营的时候,跑步尽管慢了一秒也会自责,不是比别人慢,而是比自己慢,每个班与每个班之间的歌唱比赛,总要是声音最大的才行,在军营里,如果没有相互的竞争训练,单兵素质提升的就会很慢,团体协同作战也会很难配合,所以在不断的实战演练里,要进行不断地实战对抗学习,在不断地相互竞争比赛里,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进而弥补不足,不断提高实战演练水平,这样,没有十足的争强好胜的心是不行的。 不过在日常的比赛里就不一样了,重要的是达到自己的标准,并且不断进行经验的总结和教训的总结,而不是以输赢为标准,过早给自己下定义,也不要给自己设限,输赢无所谓,只是一个判断参考而已。 玫瑰花依旧开放着,这对于我的跑步也有颜色的改变,其实,有时候也感觉自己是有些愚蠢可笑的,在黑白灰里,在自己黑色的世界里,在自己白色的世界里,在自己认为的灰度空间里,说起来,我是那种爱独处的性情,不是太以孤独为苦的性情,在自己的灰度空间里,也就是恰到好处的时间的空间里,每天都有那么几个小时和谁也不交谈,就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地跑步,对着天空发呆,默默地写着日记,根本不觉得这是苦熬,真的只是享受喜欢这样安静的灰色空间。 然后在那一刻,一片玫瑰花瓣便把灰色空间给变得多彩的世界了,这样我能想到很多的东西,或许是已经遗忘的,也能在这一刻忽而想起来,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空间,所以有时候感觉是愚蠢可笑的,但也不否定这是一个办法,对于我来说这是唯一的办法去找到自己。 或许我也知道,也会渐渐习惯和别人共同的生活,到了新兵营以后,是这样和战友朝夕相处地生活在一起的,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能感受到浓烈的氛围,这是不断向前的力量,是大家一起前进的力量。 大学毕业以后,短暂的工作时间,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就像玫瑰花,也需要一起开放,才叫夏满园,没有了人们的欣赏,再美也不会看到,所以当看到玫瑰花重叠的花瓣的时候,当你喜欢玫瑰花的时候,也就说明你的内心是一个热闹的人,这和喜欢独处完全没有冲突,反而能在各自的世界里出入,得到一个完美的生活。 在青春的路上,尽管走下去吧,不必停留,因为在你走路的同时,路边的玫瑰花依旧开放着,采一瓣花瓣来保存,记住最美的流年印记。 跑一次就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者输给某个特定的人,对于跑步本身并不是特别的重要,反而路边的玫瑰花会让你感觉这是很好的一次自我欣赏的过程,我只是单纯地喜欢,也并没有太多的比赛,有时候也会同为爱好者而较量一番,结果就是一个参照物,坚持下去总不会太差,反而能感受到这是一件自豪的事情,才是重要的东西,才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在我们走的路上,总有忘记欣赏的玫瑰花,但他们不管有没有人欣赏,都会开出让自己都惊艳的花朵,惊艳的颜色,所以在某一刻,每一刻,你看到的都是最好状态的玫瑰花,所以当你感觉没有人欣赏,一切都无意义的时侯,不如来一次不计后果的开放,或许结果会让你惊艳。 雨天 喜欢雨天是一个可以睡觉的季节,喜欢雨天慵懒的性格,总是一会儿下点雨,一会儿下点雨,所以睡觉,也是半睡半醒状态,总会听着雨声,能想到不一样的东西,仿佛雨隔开的空间里,是安静的雨声,滴答滴答的,特别是这个七月的雨,情意绵绵十足,像是催着你去远方,又想让你留下,犹如一个女孩子,不善言谈,却又表现的不太明显。 这样的雨声足够滋润内心温柔的人,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在窗台边发呆,可以一整天,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会一同出现在脑子里,也许这一秒还在身边的草丛旁,下一秒就到了天边,可以漫无天际地想。 在成都上学的时候,总是提醒自己带雨伞,可是总是忘记,每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遇到雨了,就被成都的雨给淋湿了,不过倒是淋得畅快的很,本来忧郁的小心情也打开了。 一开始觉得成都的雨并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写得出诗情画意来的,就是遇到雨,到家里抱怨几句就行了,可是自从欣欣出现了以后,开始重新喜欢成都这个城市了,无论是一起听戏的疑惑,还是一起走到街边吃着无数的美食,都足以让你留恋成都的每一个美的角落,因为有她在身边,才感觉一切都变得如此地温柔。 孤独对于我来说,是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并不以孤独为苦熬,反而试着去把这种苦熬,变成海边游泳的日子,让他为我所用,你会发现本来讨厌的东西,却成了你的精神财富的来源。 有时候雨天也适合吵架,反正吵完了哪也去不了,一个在厨房做饭,一个看电视,不一会儿就和好了,我以为是雨的魅力呢,没想到只是两个人的一时糊涂,吵过了就好了。 有时候感觉幸福是什么?好像就是吵架,和孤单一个人的时候相比,吵架就是幸福,相爱的人并不是不能吵架,而是要把握一个度量,和追求恰到好处的人生一样,吵架如果能恰到好处,反而是感情的助燃器,所以当你追求“恰到好处”的时候,仿佛一切都要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平衡点,成为了一个必然的做事趋势。 “啥子嘛?你说啥子,外面下着雨去,去跑步??你是不是傻了”, 一到雨天就有抑制不住的冲动,这次我打算拉着她一起跑步,一起淋一场夏天的雨,她听到我说到,不由得笑着说到, “是傻,你可以穿着雨衣跑啊!都是防滑跑道,没事的,去嘛!去嘛!在家里待着挺无聊的”,我用商量的语气说到,现在又变成请求了,当她喝着一杯水,我说到,她看了看窗外, “雨,好像也不大,跑也行,不过你要给我做好吃的,可不可以嘛?”她看了看外面说到,也许我们会被其他窗子里的人,看做是疯狂奇怪的人,但是这就是快乐,好像奇怪一点也无所谓了, “那就是答应了,好,准备一下马上出发”,一听到他答应了,我就很高兴了。 于是在这个七月里,我们进行了第一次雨中的跑步,她穿着雨衣,我没有穿着雨衣,因为我就打算把自己给淋湿了,在雨中画入我们两个人的倩影,感觉画雨也朦胧了许多,也能看到因为雨来的快,猝不及防跑着的人们,突然发现这些虽然都是小事,也会关心大家到底是什么原因,又把自己给雨淋了,也许只是一个没有带伞这个小小的原因,也许是真的想淋一次雨,无论是什么心情的,到最终要的都是开心,离着孤独远一点,向着自己的喜欢的生活近一点,你会发现雨不单单是雨,更像是给你的一个指示。 “喂,你看,大家都往家里跑,只有我们向外跑,真是奇了怪了”,她突然小声说到,因为我们能明显捕捉到,别人眼中奇怪的眼神, “没事,下雨了,我们跑我们的,让他们想去吧!”我随意说到, “好吧!别忘了,一会儿要做好吃的,就是炭火烤鱼就行了”,她向往地说到, “没问题,包你满意就是了”,一边跑着一边说话,你会感觉这被甜蜜围绕着的我和她的空间里,神奇好多, “你看,人家情侣雨天跑步,好羡慕,好浪漫,哪天你也要带我跑步”,可能是人与人之间真的不一样,刚走过去的打伞的情侣也会羡慕我们这样,不同的角度总能找到不同的人和观点,所以也喜欢和这样,和我们有共同爱好的人打交道, “好啊!等到下一个雨天就带你去跑步”,男孩高兴地说到,同时也不忘记看一眼我和她远去的背影。 实则,就跑了一段距离,就又跑了回去了,因为真的要做好吃的了,喝着啤酒,架起烤炉,烤鱼吃,鱼需要切成两半,用炭火烤,温度和位置和时间都要恰到好处地把握,洒上酱油,配菜是烤蔬菜串,把蒸熟的大葱和蒸熟的肉串在一起,烤着吃,又有烤葱和烤肉的味道,洒上孜然和辣椒粉,就别有一番风味,还有大盆的沙拉,蔬菜鱼肉水果的味道很好的融在了一起。 “嗯,还是你做的食物好吃,这个夏天满足多了”,她吃着烤鱼,是跑完步以后最大的满足了,虽然衣服没有怎么湿,但是却畅快了许多,所以这个夏天的味道才那么的难忘,现在下雨天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再是睡觉了,而是有更多的事情去做。 说实话,对于工作我并没有完全地用心,即便是咖啡店也不是很专心,周围似乎有很多人都预测过,这种业余爱好一般的买卖经营方式,注定不会成功,我也不太懂得人情世态,所以对于经营算是很愚蠢的了,然而我可以很用心地告诉那些预测的人,他们的预测会落空。 老实说,我对自己都不觉得有任何的经营才干,只是感觉这样的事业一旦失败,便是穷途末路了,所以才会像散步一样,才不顾一切地拼命努力。 每天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能挤,总是有的,当我忙了一天后,再执笔写几个字,发现第二天已经开始了,我发现,现在陪伴我最好的就是星星了,想想一天的工作,想想一些细节,不过就算是再忙,也不会放弃自己喜欢的,应该坚持下去的总要坚持下去。 勤勤恳恳、不惜耗费大量的体力,从前也好,现在也罢,必须是要付出的。 工作很辛苦,从清晨就开始了,一直到深夜,面临过各种严峻的局面,也曾苦思良策,也多少次饱受失败的滋味,就是这样废寝忘食的拼命的工作,才渐渐开始有了一点收益了。 我发现让他们预测落空的,偏偏不是什么经营技巧上的问题,也不是一开始就不专心的状态,这毕竟只是一面,远不可成为预测最终结果的标准,就是在这不辞辛苦地忙碌中,才渐渐地找到了一些头绪,这就是全身心投入到了工作里了,这样子笨的状态,大概能弥补经营乏术的弊端吧! 我知道这也是我所要必须经历的成长,也是人生中一段俊俏的景色,之前还一直担心万一失败了怎么办,必须要考虑怎样生存下去,正在我不知道如何的时候,这样的付出倒是给了我很大的回报,现在好歹算是爬过了人生中一段陡峭的上山的台阶了,来到了一个稍微开阔一些的山顶,心里也生出了自信。 我学会了记账,检查进货,调整日程,自己也开始在后厨学习如何调制鸡尾酒,烹制菜肴,多了几个有经验的老师傅,就要认真学着点,现在不只是咖啡了,还加了鸡尾酒,蛋糕,小点心,各种沙拉,菜肴什么的,一路走下来,发现最初的咖啡已经不再能满足客人的需求了,所以在客人的一个个建议里,也变得多样化了。 每次遇到感觉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的时候我就会想:对于我来说,经营一家店,如此笨拙的我,也能如此神奇梦幻般的一路走下来,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今后就算路途还是挺艰难的,大概也能对付过去了,做一做深呼吸,缓缓地看着四周,回顾走过来的路,对于该走的下一步进行思考,很负责地说,三十岁已经迫在眉睫了,过了青春,也快过了被称为青年人的年纪了,于是乎一切都要有一个准备了。 在他们奇怪的目光里,我没有让预测的人失望,也没有让自己失望,既然是自己选择的路,就会有信心做好了,所以哪怕再辛苦一点也无所谓了,自己确认的事情也会坚持做下去,至少不是失败就好。 又是一个下雨天,这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下雨天了,不是第一次那个幼稚的下雨天了,还是她陪着我跑步,只是多了一个念头:遇到过最糟糕的经历,剩下的就算再糟糕也都不怕了,怎么也都能过去。 “这次,还要像上次一样,给我做烤鱼”,她笑着说到,有些时光确实是可以重复的,哪怕认为最美好的时光也可以,这样的时光也是辛苦以后换来的,所以在你享受着的时候,生活已经认可你的辛苦了,所以你是成功了,哪怕笨拙一点也无所谓了, “好的,一定完成任务”,我幸福地笑着。 所以在一些事情里,都要从头开始学习,对于你来说,学习是无止境的。 同样是雨天,不是睡觉了,而是做着满满的计划,看起来总要比身边的人更加忙碌一些,夜里下雨,总感觉雨都把夜黑加长了,所以醒来很早,天还是黑色的。 雨天也不孤独了,算是最大的安慰吧! 新的阵地 夜色渐渐黑了下来,树叶的沙沙声充满了这个原始森林,混合着呼吸声,每个人都在等待接下来的神秘的命令,黑夜让我们变得紧张不敢放松,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的事件。 “老李,你说命令什么时候才能到,我们要等到多久啊!”此刻,我们两个连除了等待命令,对于其他的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原始森林已经是规定为演戏地点以外的区域了,如果被查到,按照演习规则,直接就被淘汰了,毫无质疑,只是我们真的接不到命令,只是团长也在赶来我们的d阵地。 “团长,还有五公里就到了d阵地了,我们休息一下吧!”这时参谋长看着地图说到,已经赶了一天一夜的路了, “行吧!就休息一下吧!网络修复的怎么样了,去看一下”,团长也累了,只是暂时休息一下, “是,团长”,参谋长说到。 蓝军,二十三团,a组通讯营,专门负责侦查敌方网络状态,并且只要一有机会就会破译敌方密码网络,以此来拦截命令,发布命令,进行实时卫星定位,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准确的位置,找到敌方指挥部的位置,这不,这个a组通讯营发现并且连夜破译了红军的密码系统,想要在演戏开始的时候就立上一功,都没有向上级汇报,索性就带着两个警卫连过来了,没想到团长他提前发现了,幸好走的及时,挪动了指挥部的位置,这才让这个营扑了一个空,所以才有了前面的对话, “营长,我们这可是私自行动,而且我们是不具备作战能力的通讯营,要是团长怪罪下来,我们可担当不起呢”,这个时候手下的一个连长小心翼翼地说到, “放心,团长怪罪下来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是营长,现在这里的最高指挥官,处罚也是罚我,放心不会连累你们的,只是太气人了,本想着一开始就立功的,没想到他们居然发觉了,他们现在在哪里,还能查的到吗?” 这个营长立功心切,也是心里没底,本来信心满满的,想要在演戏开始的时候就端掉敌方一个团的指挥部,没想到扑了一个空,这下子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现在满脑子都是该如何向团长解释,如果真的处罚了,会给怎样的处罚,万一一开始演戏,蓝军就因擅自行动,而淘汰掉一个通讯营,那丢人可丢大了,到时候就连司令部的将军们也知道了,估计都知道这个通讯营了,他想到了最坏的打算。 “那好吧!我们赶快回去吧!”这个连长建议到, “撤,全力撤回去,希望不会有什么差错”,然后这个营长又带着人走了,能看出眼神深处深深地担忧,一个团指挥部,仅用了不到十分钟就撤走了,还真是快啊!让他们没有想到,只是他还是奇怪是怎么发现自己的网络侦查的,不过也只是一闪而过的想法。 就来两个现小时以前,a组通讯营,在自己的阵地上还按照命令执行着任务,突然, “营长,我们破译了敌方的网络系统,是一个团的指挥部,是不是向上级请示一下,采取一定的行动”,这个时候,通讯连长过来说到, “请示,请示什么,挨着我们这么近,要是一开始就端掉敌方一个团的指挥部,那你觉得会怎么样呢?”这个营长嘿黑一笑到,看到电脑屏幕上显示的位置只有不到三公里,所以想要来个突然袭击,可是万万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功没有立成,反倒担心被人知道了,举报上去,就是退出比赛了,实在是无奈啊! “让警卫一连,二连,立即集合,准备出发”,营长此刻高兴的很,所以就出发了, “是,营长,马上就走”,接着就是带着两个连就走了,这个时候,团长也正好发现,所以结局很明显谁也没有看到谁。 “报告团长,网络已经修复完成,现在这个网络怎么这么厉害,居然一下子就能发现我们的位置,要不是撤得及时,真的是太危险了”,参谋长回来有些后怕地说到, “是啊!现在都是信息化部队了,以前没有这个网络的时候,我们都是口口传令的,现在只要对着电脑传令就行了,省了时间,不过也有自己的弊端,看来我们都要学习这网络技术了,并且努力修复这样的弊端才好,可不能落后于那些年轻的士兵们啊!”团长喝着水说到, “是,团长说的是,那我们还是赶快赶路吧!还有几公里就到了,其他的营联系不上团部就不好了,一定先要找个地方,把网络恢复了才行啊!”参谋长也喝了一口水,站起来说到,已经进入夜晚了,这样应该比较是比较安全的,不过也不能掉以轻心才是。 “行,通知大家走吧!记住这段时间先不要使用网络,等到了目的地再说”,团长又突然说到,参谋长点了点头。 远处一声狼的叫声,震得大家都没有一丝儿睡意了,都认真地看着前方,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在所有的城市里,除了加班的人,除了正在睡觉的人,谁会想到还有这么多的人,穿越原始森林,戈壁和山地,正在秘密集结着,只为了演习的胜利,他们拼尽了全力,想着所有的办法,解决一切的困难,这就是我们军人的厉害之处,没有什么是不能造成的。 蓝军这边,正在联系属下的所有部队,唯独联系不上a组通讯营, “团长,怎么办,网络就是联系不上,要不我派人找找去”,蓝军二十三团指挥部,驻扎在一个山脚下隐蔽的地方,此刻政委和团长说到, “这小子不知道又在搞什么鬼,这次让他管理通讯营,这次却联系不上他,实在是气死我了”,团长是一个大高个子,看起来挺壮实的,一个拳头砸在桌子上,杯子里的水洒出来一半到了桌子上, “团长,估计没有什么事情,等到他们回来再说吧!要不我们先行动吧!”政委看着团长生气,试探地问到, “政委,电话打通了”,这时从身后传来声音, “我来接”,团长站起来,就大步走了过去, “你个混蛋,你去哪里了,现在马上回到你的阵地上去”,团长不由得生气地骂到, “团长,我正在回去的路上,您放心吧!我们……”,电话里那个营长啰啰嗦嗦地说着,感觉非常紧张,话还没说完,就被团长给打断了说话, “等你回来,看老子怎么收拾你这混蛋”,团长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所有人开始行动”,团长下命令道, “是,团长”,接着大家开始在电脑前一一发布着命令。 “喂,团长,我其实是……”,这个营长还要说些什么,可是电话早已挂断, “营长,电话已经挂断了,我们还是走吧!”旁边的连长说到, “走,赶快回去”,营长有些生气地看了连长一眼,感觉一肚子的委屈,却还要等待被团长收拾,不由得苦笑到,接着所有人就都消失在了前面的夜色里。 “团长,前面快到阵地了,我们快速和其他两个连汇合吧!”参谋长说到, “好,抓紧时间了”,团长说到。 我们这边,两个连还在等待着,听到远方突然有脚步声早就通过大地传了过来, “连长,好像有人在靠近这里,怎么办?”突然在地上听声音的人过来说到,有时候还有老办法管用,虽然现在已经是网络信息化战斗了,但是也不要忘记那些老的办法, “快,隐蔽起来,看看,是不是有谁来了”,说着我们都多到了草丛后面的大树下,还别说,原始森林就是好,草都比外面的又大又绿,而且树更是参天大树,即便有人就躲在你身边,你也发觉不出,草木太深了。 “团长,难道其他两个连没有来嘛!”参谋长小声说到, “来了,应该是藏起起来,行了,大家都出来吧,我是你们的楚团长”,团长也小心翼翼地说到, “连长,是团长他们”,然后带着我们就出去了, “团长好,参谋长好,您怎么亲自过来了”,我们的两个连长一出去就说到, “唉,我们的网络信号被拦截了,差点端掉我们的指挥部,所以就到你们这里来了”,参谋长说到,我们大概也明白意思, “那,团长我们现在怎么办呢?”参谋长试探着问到, “首先,我们要撤出原始森林了,现在这里已经是演戏以外的区域了,如果被侦察机发现了,就被淘汰了,所以,我们必须先要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把指挥部先架起来再说”,团长说到, “这样,我熟悉这里,在森林在有一个山洞很隐蔽适合做团指挥部,走吧!先去那里再说”,张连长说到, “行吧!先去那里,先稳定下来再说”,团长说到,接着我们就跟着那个张连长就走出了森林里, “老张,这里你什么时候熟悉的,你可很少来这里的”,我们李连长好奇地问到, “这次上次大演戏驻扎过这里,所以比较熟悉”,张连长,小声说到, “哦,那好吧!”说着我们就跑着,拿着手灯,在稀稀疏疏的灯光里,消失在了前面的草丛里。 军旅·青春 记得,我们都用了很长的时间,去寻找着人生的出口,去找到青春的出口,在迷失的青春森林里,我们有无数次想要逃离这里的念头,可是每次都被那一块的温暖给弄得犹豫了,是走还是不走,曾一直困扰着我,到最后才发现不得不走,谁也留不住,当真的看到那个出口的时候,就会发现,倒是不舍得离开了,至少现在不迷茫了。 我们都在自己的路上走着,会热衷于在这个世界上执着地寻觅着出口,有些人还没找到就放弃了,有些人以为找到了就停下了脚步,有的人即便是找到了也不敢停下脚步,那些一直未能找到出口,从出口中走出来的人,或许有的人会不甘心停下脚步,一直在寻找,用尽一切努力也要远离,远离当下,远离世界。 我们在青春里,常常会放弃熟悉的一切,动身前往未知的陌生世界,他们非常渴望抵达这个未知的地方,虽然对于眼前的一片远方,他们一无所知,可是内心却充满了激荡的浪花。 我们常常以为,这个不知所以然的去什么地方,只会出现在笔下的人物里,其实,在青春里我们也有过,只是这个远方,我们从未到达过,也不曾动身前往,但确是自己最想要去的地方,现在不可以,那么以后也会想起来,也许只是在你工作的某个一瞬间一闪而过的想法,你放下手头的工作,会不顾一切也要去看看那个从过去就魂牵梦绕的地方,那么青春里如此,青春之外也如此,那么就很容易接受了。 我常常以为,这个出口,就像是海边上看不到轨道的幽灵列车,轨道是存在的,只是你看不到,要不幽灵列车也不会这么准确地在每一个站点都停靠着,有时候你也看不到幽灵列车,或许就会在你的身边开过去,而已却一无所知。 这个轨道,歪歪扭扭,但能通向远方,轨道的一端连接着自己的世界,另一段也是幽灵列车的始发地,也就是透明人口中说的孤独的世界,像是到达了宇宙的深处,或许出口就在列车的窗口处,只要你跳出去就能恢复到自己的样子,但是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继续走下去,看看那个出口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也许正因为执着的寻找出口,才会有了更多的迷失,在你没有得到的时候,你却在一点一点失去自己的记忆,然后当真的想从窗口跳下去了,你就会发现,车窗已经被锁上了,一切都晚了。 迷失走不出来,会继续迷失,迷失哪怕看到了一点光亮,也要抓住机会,走出来,少一些迷失。 咱当兵的人 咱当兵的人 当兵的人 当兵的人 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 只因为我们都穿着 朴实的军装 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 自从离开家乡就难见到爹娘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 都是青春的年华 都是热血儿郎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 一样的足迹留给山高水长 当兵的人 当兵的人 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 头枕着边关的明月 身披着雨雪风霜 七月快到中旬了,通知去体检,一来到医院前,就被这首歌给感染了,大家都在前面唱歌这首歌,我也过去站到队伍后面,不一会儿有人递过来一张纸,是这首歌的歌词,听着唱着,不觉有些向往,心也变得有些激动了,所以就按照歌词唱了起来。 “喂,想什么呢?快写吧!政治教育作业一会儿就交了,就差你了,对了明天就要练习攀岩项目了,可是刚才在排长屋里,我看到天气预报说明天有雨,那可难爬了”,小鱼,我的新兵营战友,就在我的下铺,写着写着,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想起了刚开始的时候,一转眼两个月过去了,时间真快,看着小鱼有点担心地说到, “行了,我马上就写完了,还有攀岩是明天的事情呢,下不下雨也不是你该担心的,你就想想怎么攀岩及格再说吧!”我一边写着,一边说着,还差最后一段就写完了,所以笑着说到, “好吧!一会儿开班会再说吧!你先写着”,说完他就出去了,我也还差几个字就写完了,所以赶快写完了再说吧! 军旅,是青春的延续,虽然只是短短几个月的时候,但是我却再也没有为什么而迷茫过,该做什么都会有人告诉你,告诉你又该如何去做,但是最重要的“做”就要靠自己了,在独立的同时,所以又有种被宠爱的感觉,再想想过去的迷茫,不觉有些不屑一顾了,因为现在好像找到了一部分的答案了。 在军营里我们学习了很多的技能本领,当然还有战友之间的情义,在自己的岗位上坚守着,不断的提高自我能力,也在不断学习着新的知识,突然有种知之甚少的感觉,而且战友之间相互竞争着,相互提高,谁也不想落后,这样催人奋进的氛围很好,而且发现自己唱歌本来拉不开的嗓音,也练出来了,可谓是收获太多了,在青春的军营里我们得到了很大的成长。 我时常在想,假如我没有去军营,大学毕业后就工作了,现在该是什么样子的,这不是第一次这么问了,既然重复想到了就还写写呗! 如果我选择城市里的蜗居,在开始一无所有的时间里,依然怀抱着梦想,我在想当时,我会不会真的仰望星空,赞叹一番,可是一想,可能不会,因为现在真的没有这个心情,工作找不到一个自己感觉稍微满意一点的,再加上自己又不太愿意工作,那么开一个爵士咖啡厅是必然能想到的,虽然不具备什么经营的能力,但是只要你想,总会不让自己失望,起早贪黑,每天累到倒床就睡也是值得的。 但是也会仰望星空,因为自己是真的很喜欢对着星空发呆的,一瞬间想到的事情,总是那么动人心弦,即便是在一无所有的时候,也会怀抱梦想,仰望无尽的星空,拥抱星辉梦想,一切都是全新的,希望和自信总是不能丢掉的,这能让我的旅途,看起来完美那么一些,在一无所有的年代里,有梦想,有自己,有爱的人,不就是最好的现世吗?我很喜欢自己的这句话,所以经常挂在嘴边。 在城市里的蜗居生活,确实是让我感觉憋屈难受的,至少一直的迷茫少不了,迷失也会一个接一个,你会选择一个稳定的工作先做着,最起码有点经济收入,不能总是花钱,那么没有几天钱就花光了。 你会选择一点一点接近梦想,但是我们想要的生活,眼看就要开始了,可是总有一些事情需要解决,总要去一个地方,想要的开始总比想象中长的多,所以你才发现,这些麻烦就是你的生活,所以你要加快脚步了,不然梦想真的很难实现了。 也许,我也会加班到晚上十点以后,也会在接近凌晨的时候睡不着觉,会起来跑跑步,看着菜市场的人,已经开始忙碌了,那么这个城市的一天也早就开始了,每个人都很忙,只是忙的时候不一样,大家都在努力,也就不存在自己辛不辛苦了,总要拼命生活一段时间,才会感觉轻松一些,不然总是那么半睡半醒,也不行。 不过,即便是这样的生活,也要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不会因为劳累,而放弃自己喜欢的。 工作一天了,我会选择到家就睡觉,等着明天的到来,可是刚躺倒床上就感觉还有一个故事没有写完,我刻意看了一下表,已经接近十二点了,所以我还是拿起了笔,写出剩下的故事。 我沉浸在自己的故事里不能自拔,有时候就要在自己安静的故事世界里待一会儿,才发现是如此的轻松,会暂时忘记工作一天的烦恼,也会先把劳累放在一边,你会感觉轻松了很多,假如没有自己喜欢的,也会感觉生活少了那么一点安慰,所以要有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然你就又迷失了。 再看看表,已经接近两点了,所以合上本就睡觉了,这样睡得也踏实。 “还有三分钟,快,快点,加油!你是最棒的”,在军营里的跑步,我会感觉过去的所有的迷失都随着一次次呐喊声远去了,你会发现过去的一些迷失不过是一点障眼法而已,告诉你不要把自己给弄丢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在军营里,我能很清晰地看着目标前进,只要我拼尽全力跑过去就行了,我不断提高着自己,总结着自己,你会发现离着梦想会越来越近。 在都市里,你会感觉青春流逝得很快,感叹长大的着急,会想很多的事情,从而更加容易迷失。 而在军营里,让青春得以继续,你会发现一切还是充满着青春的活力,不会被那些工作什么的东西烦恼着,你会很容易找到自己,然后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应该如何不断提高,胜任这个岗位,不想落后,只想一步一步往前赶。 在军营里,你不会感觉自己是孤独的,到了哪里都有一个团体的力量,团结就是力量嘛! 只希望梦想更近一点,所以来到了军营,让我感觉一切都刚刚好,充满了希望和力量。 狙击小组成立 晴朗当头,不知过去曾喜欢,并且当时擦肩而过的,现如今身在何方的她,是否也在一个忽然的走神间,隐约回想起年轻时候路过的树下,也有一个年轻人,神色木讷地迎面走来。 其实,很想看她一眼,可是我们的角色都变了,时光真快,过去的一起玩耍并不代表什么,现在相遇也是美好的,青梅竹马的喜欢是很好的,只是微笑一下擦肩而过,就是最美的喜欢了,这样的以为的喜欢,爱情只存在于那擦肩而过的0.01秒,过去的就过去了。 其实,我们并不会为这样的喜欢而忧伤,但是喜欢就是喜欢,她仿佛成了你内心完美的存在,不去接近,就是最好的朦胧美,没有结束,只有美好的开始, 也并不会为这样短暂的美好时光而忧伤,因为自己知道她不属于你,所以也就没有理由为擦肩而过的人或者爱情忧伤,因为我们把美好留在了过去,只是最后我们谁都没说什么,就都远离了。 “喂,你又在发什么呆呢,吃啊!吃完了,一会儿睡一觉,明天估计就要开始战斗了,现在是展示你能力的时候了”,赵班长,就在我的身边,看着我一手拿着水,一手拿着压缩饼干,在那里发呆,所以才说到。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夜里,这样的画面会突然出现在脑子里,突然能想到最初喜欢的女孩,并且并不想为此而感叹什么,只是突然冒出来,因为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所以每次想起来都是温暖的,即便是现在也是最大的安慰,所以在不经意间又发呆了,我发现这样特殊的时刻,是很容易想起最初的美好的。 “哦,没事,感觉好像被噎住了,喝口水就没事了”,我笑着说到,然后赵班长也笑了,靠在洞里的岩壁上睡觉了。 就在一个小时以前,才刚刚到达这个山洞里, “团长,就是这里了,是一个很隐蔽的山洞,当时我就在这里逃过了一劫,所以应该没有人发现,而且这里算是演戏区域之内了,放心吧!”张连长说到, “行,大家累了一天了,喝点吃点,就休息吧!参谋长,让通讯连把网络恢复了,联系一下附近的部队”,接着大家都坐在了地上,看着洞口一人高的草,忽然感觉像是拍古装剧一样,吃点喝点就睡了。 “你们几个出来一下,我有事要说,小点声,别吵醒他们”,在我们差不多睡着了,听到团长小声说到,接着我们连长和张连长就出去了,我们其实也没睡。 “怎么样,战斗一开始就陷入了被动的状态,大家应该想想办法了,必须持平才行,这样才能超越过去,必须采取点新鲜的手段了”,团长一出洞口就说到, “团长您应该想好了策略了,就说一下吧!”参谋长微笑地说到,一个人坐在一起,说到, “张连长留下你的连和通讯连在这里守住指挥部,我想要做一个狙击手了,好久都没有和弟兄们一起战斗了”,团长突然笑到说到, “团长你是说,你要做回老本行,正好李连长也学过狙击战术,正好组成一个狙击小组,谁会想到,一个团长,居然会出现在敌方团长面前,而且是狙击组长的身份”,参谋长说到, “没错,团长也不能只是在指挥的位置,偶尔在一次战斗的位置,也会是不错的选择”,团长意气风发地说到,这就是青春的力量,不论什么时候都不感叹自己已经老了。 “接下来,指挥部就由参谋长管理一下了,到时候我会把一些计划都告诉你,负责下命令指挥就行了,另外这边还要和政委的炮兵团汇合,到时候就直接端掉敌方的司令部吧!”团长又补充说到, “行,那就按照团长的意思去做”,两个连长说到, “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打掉敌方零散的人员,这样会减少很多的麻烦,还有摸清楚敌方团级以上指挥部的位置,能打掉直接就打掉了”,团长的目标还不小,主要是指挥部的位置,因为我们要救的我方人员,可能就在以为最安全的指挥部,越过那些步兵,装甲兵,能毫无声息地救出人那岂不是太帅了。 “行,那就这么办,大家随时都保持联系,这样各方面行动也会配合地比较好”,团长说到, “对了,等到他们醒了,就立即开始行动,把计划告诉他们,行了大家也去休息吧!”四个人商量了一下,团长说出自己的想法,大家都同意了,不过最后参谋长说, “团长,要是政委知道,团长不在指挥的位置,反而要去当狙击小组组长,那该如何解释呢”,参谋长无奈地说到, “你就说是我的命令,他也不好说什么,再说了,团长带领大家上也兼顾着指挥的位置,如果再不自己作战,恐怕我们都会因为这样,而忘记自己是战斗出身的了,搞不清楚状况,也不能乱指挥不是,所以这次行动必须参加,冲在最前线”,团长坚定地说到, “那好吧!就听您的”, “那我们回去了,团长”,接着就散开了,回到了洞里。 从原始森林里出来以后,是一个流着水的乱石滩,穿过乱石滩是以前草地,比人都高, “噗呲”,一声, “怎么了,踩到什么了?”这个声音很大,很快的就看到一个二连的兄弟站在那里不敢动了, “怎么了小七,别动,我来拿手电看看,别是炸弹”,张连长很快过来说到,一听到炸弹,那就不好了,万一这里是一个地雷阵,那么就说明我们这些人全部挂了,包括团长在内。 也是,在这里感觉分不清楚是什么样子的季节,感觉脑子是乱乱的,可能是第一次参加演习,完全摸不到头脑,再说这么深的草,又是黑天前进,手灯根本不管用,脚下踩到什么根本看不到,所以大家都紧张了,希望不是炸弹。 “这是什么味道,没事应该是动物的粪便,小七你走走看,”看着手里一团浆糊一样的东西,还有臭味,应该真的是动物的粪便, “不是炸弹,只是动物的粪便,来连长,我给你洗洗手”,接着我们就先过去了,只有他们两个人在那里洗手,我们走了以后才笑了起来的,居然抓到了动物的粪便, “行了,大家别笑了,这里经常有大型动物出没,有粪便是很正常的,我们快点过去吧!”团长小声说到,也是刚才有狼的叫声,万一我们遇到狼该怎么办?枪里都是空包弹,根本不管用。 现在是这样的,指挥部一个通讯连,一个警卫三连,现在又加上了二连,还有参谋长坐镇指挥,应该是没有问题。 而我们一连由团长带领,组成一个狙击小组,边打掉敌人的零散人员,边和政委的炮兵团汇合,这样只要汇合了那么就谁也不怕了。 “没错,团长,就是这个山洞,我们进去吧!”张连长指着前面一个洞说到,有草地做掩护,这里确实安全多了,而且洞口也有草,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只有草呢, “你小子,这不会是一个狗熊山洞吧!到时候我们可打不过这样凶猛的动物”,团长不由得有些震惊地说到,万一是一个狗熊山洞也只有跑的份了, “没事的,团长,这里没有什么大型的动物,也没有什么野生动物,这里是演戏地点,只是这里有些特殊而已,没事的”,张连长说到,还以为是拍野外动物大片呢,既然是演戏地点,就一定是经过专人仔细调查过的,所以现实有时也没有那么神奇,大型动物想遇到还是你遇不到的呢。 打开灯,很快进了洞,里面的空间很大,足够放开一个团的人了,更不用说我们几个连了,所以感觉安顿了下来,才有了出去商量的场景。 不久团长四个人也睡了。 此刻,在蓝军阵地上,一支队伍正在赶了回来, “终于回来了,营长,团长在里面呢”,哨兵看到来人,不由得欣喜说到,可是这个消息对于这个营长来说可不妙了,本以为自己去请罪的,没想到团长来了, “行了,我知道了,你们两个连回去吧!”这个营长说到,很快就散了,整理整理帽子,拍了拍迷彩服就进去了, “团长好,您老人家怎么亲自过来了,来喝水”,营长一进去立马变得客气了, “你小子,还知道回来啊!不请示就擅自行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我可以容忍你一次两次,这一次不行了,宣读命令吧!”团长,很生气地说到, “是,团长”, “命令如下,第一次因擅自行动,由警卫营长调任通讯营长,这次是第三次擅自行动,在演戏期间直接撤掉营长的所有职务,禁闭一个月,营长职位暂由副营长代里,单位,团政治部命令”,这是也由参谋长说的, “参谋长,团长,我真的……”,这个营长还想解释什么, “来人,带到禁闭室去”,团长一挥手就走了,看都没看一眼,擅自行动可是让人很烦的。 “是,下次不敢了”,说着,没想到这次真的是自作自受了,功没立成,反而成了大过了,这是他能想到的,不过也不后悔,因为自己也是为了胜利着想,所以只是下次需要提前请示一下了而已,算作是一个大的教训吧! “通讯营,合并到团部,不要单独驻扎了”,走出来后,和副营长说到, “是,团长”。 相逢便是缘 “你感觉怎么样了?好些了吗?再喝一瓶藿香正气水就行了,在那坐一会儿吧!”头晕晕的,然后眼前一黑就倒下去了,醒来,已经是看到医生就在眼前了, “快,有人中暑了,快抬到医务室去”,这是我晕倒的一睡觉听到的声音,不过感到这个声音好美妙,接着就在医务室了,去的不知道怎么去的,回来的更加快速。 今天的训练科目是站军姿,就在太阳底下,眼睛目视着前方,一动也不能动,对于从来都怕热的我,无疑是一项挑战,可是当我选择这里的时候,就一定能把所有的难关都闯过去,所以即便是中暑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不止我一个人,还有还多人都是这样,所以算是安慰吧!在家的时候可没被晒过,现在看来都要补回来了。 “你看,你们一个个的,站个军姿歪歪扭扭的,像个什么样子,记住动作要领,自己进行调整,或者一会儿有人帮你们调整,不过话又说回来,当初我们当新兵的时候,也和你们一样,当然开始的时候可能比你们好点啊,只要勤加练习都会变得很好的,加油吧!大家”, 说完,连长就走了,据说新兵连长是从炮兵部队调过来的,所以一开会总会说说,说说自己与炮弹的故事,那个声音大了,那个炮弹威力大了,都会给我们讲讲,还有一大堆听不懂的型号,倒是让我们增长了不少的知识,所以我们也爱听他开会,是比较幽默的那种人,很是让我们这些新兵喜欢。 所以每次开会,都会变得轻松很多,可是也有不一样的,当指导员开会的时候,时间则变得很长,很冗杂,每次只要超过一小时,困意就上来了,可能政工干部都有很多的话要说吧! “从严治军,依法治军”,可能也是政工干部爱说的话,所以每次听到指导员训话,说的最多的就是这八个字,我们听到的最多的也是这八个字,所以也总会围绕这八个字,写写自己的理解,然后读出来,指导员给纠正问题。 “那么依法治军就从你们的内务开始了,凡是内务不合格的,都要重新叠,包括被子的样子符不符合标准,卫生打扫的干不干净,物品有没有摆放到位,凡是被子不合格的都要扔出去自己找去,所以被子上回去都写上自己的名字,明白了吗?”,指导员走来走去说到, “知道了,指导员”,我们大声说到, “解散,回班,一个小时以后进行内务检查,抓紧打扫,快点”,说完指导员就走了,我们就赶快回去打扰了起来,怕时间真的不够用。 有一次,头痛去团里医院,不知道是怎么了,总会遇到让我看着很像的人,很像欣欣的一个医生,所以也是惊呆了,世界上真的能遇到长得很像的两个人,不过却是没有说话也不认识,就这样擦肩而过了,因为相逢便是缘吗?能看到就已经很开心了。 站了近两个小时了,所以让休息一下了,坐到凳子上喝口水,旁边的房屋那么一点阴凉处成了最好的地方,不过一会儿就下起了小雨,温度一下子就降到了恰到好处的温度,所以接下来是很凉爽的。 这就是站军姿那几天,感觉自己明显给晒黑了,真的拿出照片一对比感觉,感觉是两个人一样,好像模样也变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反正就是变黑了。 每天一如既往地检查着内务,我们也打扫的越来越好看了,才发现一件平常的事情做的熟练了,也就不普通了,开始变得细心起来了,之前感觉每天的生活都不一样,现在感觉有规律的生活,即便是重复也会因为那一点的变化而乐趣无穷,之前性格应该是温和型的,现在变得比较外向一点了,所以整体改变还是挺明显的。 特别踏实的感觉是,能明显感觉出自己每天都在成长着,以前不会的事情,现在都会了,而且也能接触到很多的事情,只要肯学习,多多少少都会会一点,这说明能得到一个全面的发展,之前看到说军营是最最充实的生活,现在才刚刚体会到,大家每天都在相遇,那么就真的是一种缘分了。 之前,在大学的时候,自我约束少,所以经常会迷失去做什么,做着做着事情就喜欢想想做完了,接下来该做什么,到了军营以后,今天就知道了明天的任务,所以我就很高兴有这样的状态,大学是过了今天再想明天,想想还真是一个可怕的状态,现在发现,大学自己迷失的好可怕啊! 现在有了规律的生活,有了规范的饮食,觉得什么时候干什么是很重要的观念,过去那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就不知道呢? “行了,你别动了,今天就在医院好好地休息吧!你是天气热得头痛,输完液就没事了,我就在隔壁,有事叫我就行了”,她给我盖了盖被子说到, “那个,你能不能坐一会儿,陪我说会儿话,自己一个人没有说话的是很孤单的,你忍心病人孤单吗?”我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希望能了解一下像欣欣的这个医生,看起来和我的年龄差不多的, “喂,我说,我们这里是战地医院,不是心里医院,没事自己看看外面不就行了”,她转过身来,似笑非笑地说到, “我的意思是说你很像一个我认识的人,能不能了解你一下,没骗你真的”,我终于把自己的心里想的说了出来,大概长的像的,都想了解一下吧! “呵呵,小弟弟,你这种说话的方式我见多了,是不是经常这样哄女孩子啊!这招过时了,还是学点新的战术吧!”她笑着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我,可是我真的只是第一次这么说的,我哪有时间去认识女孩子啊! “你不信可以从我的口袋里拿出照片来,看看你们是不是很像啊!”我有些着急了,居然把我想成这种人,不行我一定要解释清楚给她听, “嘿,还来劲了是不是,看就看,要是骗我,我就打你一百针,让你连训练都训练不了了”,她说到,就走了过来, “哪个口袋里?”她问到, “就在上衣的里面的口袋里”,我回答道, “哦,我看看,好像还真有一张照片,别动啊!我看看”,她说到,真的摸到了一张照片, “喂,我说姐姐别弄坏了,那可是我带她的唯一的一张照片,别弄坏了”,我小心翼翼地宝贝地说到, “知道了,我会小心的,唉,等等,你叫我姐姐,你才是姐姐呢,我才几岁啊!”她噘着嘴不满地说到,不过看到照片就发呆了,长的确实很像啊! “这个,你还别说,真像,没想到还真的能遇见这么相近的自己啊,只是她是长头发,以前我也是,只是过来当兵了,才剪短的头发”,她看着照片突然就自我陶醉起来了,嘟哝着嘴说到, “唉,还是在宽窄巷子拍的照片,不会吧!一个城市居然有两个相近的女孩都在一个地方待过,太神奇了”,接下来,她惊讶地说到,仿佛看到了什么秘密一样, “你也是成都的,不会吧!太巧了”,我试着问到, “我可是正宗的四川妹子呢,怎么样现在普通话说的看不出来了吧!”她换了四川话的语气说到,把我给逗乐了, “哦,原来是老乡啊!怪不得会遇到你呢”,我说到, “你也是成都的?”她好奇地问了问, “我不是,不过你那个照片上的欣欣是,我在成都上的大学”,我躺在床上说到, “呵,那还真是有缘啊!我还以为你骗我呢,算是没有骗我吧!等着我去拿杯咖啡过来,请你喝咖啡,算是误会,道歉了”,说完,她献身就出去了,我感觉相遇真的是缘分了。 剩下我一个人感觉这个世界真的好神奇,看来有的遇到并没有想的那么简单,那么巧合,只要对比一下,发现原来是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的人,来到了同一个地方,还以医生和病人的身份出现,真的是太神奇了,成了我自己躺在床上偷笑了,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就是感觉好玄幻。 “咖啡来了,那个讲讲你们的故事听听,可不可以啊!我有兴趣听”,她过来坐到椅子上说到, “哼,你不是说这里不是心里医院吗?你不是说你忙吗,你不是说是我骗你吗?现在又想听我讲故事了,门都没有”,我接过她递过来的照片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枕头底下,然后一副正义的样子说到, “那个刚才是误会,你俩应该是大学同学吧?真好”,她在旁边笑着, “行了,下次讲给你听不就行了,不过第一眼看到你,我就想起了她”,我说到, “行,那可是你说的,当然了,我俩长的这么像,你说喜欢我我都信了,现在”,她一副花痴样说到,把我逗笑了, “好了,想听故事下次再说,况且现在要快输完液了,我可不能耽误训练,到时候考核不过可就惨了,万一要留下来那可真的不行了”,我说到, “哦,行吧!一会儿叫我给你把针拔出来”,她说到, “好的”,我说到,她就走了,连背影也像。 秘密基地 未知的旅途,在充满惊奇的同时,也是一个担忧的旅程,其实,也想想,未来未知的事情太多,也不必有过多的担忧,所以也就是一个惊奇的旅途,想通了这一点,整个旅途也变得轻松了许多,只要保持好奇的高昂的心,就是一个完美的旅途。 上大学的时候,不喜欢坐公交车,换了太多的站,坐火车,只要时间一长,就出现晕车的状态,所以就让表哥开车送我去,速度快,还能看看一路的风景,其实,最想的就是自己开车去上学,想想这是一个很神奇的旅途,哪怕在开学前半个月走,也能一边欣赏着风景,一边去上学,这是当时最大的愿望,所以也一直在追逐,可是恐怕真的不能实现了,四年的时间太短,赶往下一站的时间又是那么的少,只有未来空闲下来,再重新开车,带着她,一起回到成都,重新好好地走走上学的路吧!虽然她就在成都,也会是一个不一样的旅途。 天已经亮了,可是阳光却迟迟没有照进原始森林里,同样也没有照进山洞里面去,只是微微有一点的光亮, “大家醒醒了,用水洗把脸马上行动了,吃点东西,听团长分配一下任务”,连长小声地说到,我们醒了,吃了一点东西,起来活动了一下, “行了,大家感觉怎么样了?清醒一下”,团长好像一夜没睡,此刻打着哈切说道, “可以了团长,直接说吧!”我们连长说到, “行,那就不耽误时间了,二连留下听从参谋长的安排,一连一会儿跟着我走,就行了,再休息一下,六点就走”,说完团长出去了,我们就坐在原地。 “唉,小成,感觉怎么样?”我试着问到,因为大家好像都不知道做什么,我也不知道做什么, “没事啊!一会儿跟着团长一起出发吧!”小成说着,我也点了点头, “唉,大家,都学过狙击战术吗?”这时,李连长过来说到, “我见过狙击步枪,不过,却没有学过”,小宋班长说道, “这,那大家都不会,团长为什么还要让我们组成狙击小组呢,这不是搞笑吗?这还有你们两个新兵呢,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李连长一阵头大,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而且也没有狙击枪啊!算了,我去问问团长吧!”李连长刚刚想起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组成狙击小组是没问题的,关键是大家都有狙击枪,都会狙击战术才行啊!这可怎么办呢? 李连长出去了,看到团长正坐在一棵大树底下抽烟呢,看着大树,这需要多少年才能长成啊!时间可真是奇妙的东西。 “团长,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大家既没有狙击枪,又不会狙击战术,那该怎么办啊?”李连长着急地说到, “我会狙击,你也学过狙击战术,那么不就够了吗?就我们两个人就行,其他人就是跟着的,放心吧!狙击枪我自有办法”,团长但是风轻云淡地说到,仿佛一切都想好了似的,不过还真是一切都想好了,所以看到团长那么自信,李连长也就不再多问了,对于自己的团长,李连长他还是挺放心的。 “行,那就跟着团长了”,李连长也自信一笑说到。 此刻,在不知道多远出的旅部,正在焦急地联系以下分散的部队, “副旅长,唐明团长的二十六团现在都联系不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了”,此刻旅副参谋长说到, “一定是发生了什么问题了,等会吧!一定能联系到的,这个小子我理解,就没有他过不去的坎”,副旅长摘下帽子,嘿嘿一笑说到, “是,我再去看一下”,副参谋长说到,又到屏幕前观看去了, “怎么样?现在有消息了吗?”副参谋长过来就问, “报告首长,还没有消息,等等,有消息了,首长,等我仔细问问”,通讯员说到, “那好,快点”,副参谋长催促到, “是”, “副旅长,有消息了,正在询问,不过可以确定没事”,副参谋长高兴地说到, “那就好,我就知道没事,问一下看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有需要尽管说”,副旅长笑着说到, “是,我过去问一下”,副参谋长说到, “嗯”,副旅长点了点头。 “怎么样了?什么情况?”副参谋长过来就问到, “首长,他们说网络被入侵了,差点暴露指挥部的位置,所以紧急转移了,现在的网络正在恢复和修复当中,目前只有三个警卫连和一个通讯连,基本情况就是这样”,通讯员说到, “是这样啊!”这个时候副旅长过来了,刚好听到, “问问他们,新的指挥部地点确认是否安全,如果安全就自己采取行动,到时候去接他们就是了”,副旅长想了一下说到, “是,首长”,通讯员说到,没过一会儿就找到了答案, “首长,他们说绝对安全,只是缺少一支狙击小组,他们说唐团长将带领一支狙击小组,秘密调查我方失踪人员,这个堂堂一个团长,居然要当狙击小组组长,这”,通讯员无奈地说到, “呵呵,这小子倒想的出来,团长不想当了,想当狙击组长了,真是的,也确实,狙击手出身的团长,不做回自己的老本行可惜了,那好就依他,趁着这次演习让他过把瘾,并且立即发令给丛林狼狙击小组,立刻和唐明会和,并由唐明担任组长,由他全权指挥”,副旅长说到, “是,首长,我马上传令”,通讯员一脸严肃地说到, “首长,这小唐还真是会玩啊!想去做狙击组长”,副参谋长说到, “唉,作为团长,不只是有指挥的位置,还有战斗的位置,况且是狙击手出身,这么久没打过狙击步枪了,能不想念吗?”副旅长很是理解的说到, “那是,这小子不简单啊!”,副参谋长说到,副旅长笑了笑就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 此刻,这个被关了禁闭的营长,正在屋子里做着俯卧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要改正,不过他也是想要抓住机会,从原则上来说,并没有错,只是太草率了,万一是陷阱呢,那该谁来负责。 “怎么样?找到敌方指挥部的位置了吗?就是老唐的”,此刻,蓝军二十三团也在寻找我们团长的位置,可是一直没我找到,让这个营长这么一闹,完全打乱了计划,本来是想来个深入侦查的,这下一下子失去了目标了,该如何是好? “我记得那有一片森林,你说,老唐他们会不会在那里”,政委过来,突然说到, “不可能,那里已经被划为区域之外了,他还不会这么愚蠢”,团长一口否决了, “那就不知道去哪里了”,政委无奈的摆了摆手, “行了,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就放弃寻找吧!我们主要是要把人员保证绝对安全,可不能让他们给找到救走了”,团长说到, “放心吧!团长,已经安排好了,他们是绝对找不到的,还有那个”,政委说到,欲言又止地说到, “只是为了让他反思一下,这小子太过分了,不过要说也是为我们考虑,行了,先不管他了,事情已经够多的了”,团长说着,喝了一口水,就闭上眼在那自己眯了一会儿, “那好吧!就让他反思一下吧!”政委说到,不过,却不知道团长是怎么想的。 “团长,副旅长已经同意您的行动了,还给派了丛林狼狙击小组协助我们呢”,通讯员过来说到,此刻,李连长和团长还在树下眯着眼睛, “嗯,那太好了,有了这个小组的支持,我们就成功一半了”,团长高兴地说到,可是李连长却眯了一下眼睛,团长自然捕捉到了这细小的变化,然后笑了笑, “怎么听到这个小组,是不是熟悉啊!”团长看着李连长颇有意味地说到, “唉,都是过去的时候了,不提也罢了,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我们还是出发吧!”李连长突然转了话题说到, “呵呵,你小子,我可什么都没说啊!行了准备一下吧!”团长似笑非笑说到, “对了,你还记得那个秘密基地吗?可是好久都没有去过了,估计差不多都忘了”,团长好像想起了什么说到,李连长一愣, “对了,我怎么没有想起来呢,那里有距离步枪的,还有子弹,是上次演习的时候留下的,我怎么把这个给忘记了,可是那里离着这里比较远吧!怎么去呢?”李连长又担心起来,不知道怎么去? “你笨啊!我们找辆车去不就行了,我发现自从你当连长以来,越来越变得愚钝了,可不像你在狙击小组那么有精神了,怎么了?”团长突然严肃了起来,看着眼前的人,感觉变了,却不知道是哪里变了,现在才刚刚看出来。 “没事,就是这几天没有睡好而已,是,最近比较糊涂,所以还请团长原谅”,李连长起来说到, “你小子,别让我看不起你,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啊!”团长一噘嘴说到, “哦,没事,我们出发去秘密基地吧!”说着,就向前走去了,团长无奈地苦笑了笑。 想象 其实,从家到远方不停地往返中,还是觉得家好,但是好不一定就要不离开,仿佛有非走不可的理由,不是我一个人走,而是大家都在走,都在想尽办法远离,然后又回来弄个短暂的假期,可是大家都一样,都是在外苦熬,有时候自己也不想这样,只是仿佛不能不这样,所以呆了一段时间,还是回去了,尽量变得无喜无悲而已,很想过会儿这样的平常的生活,像过去一样,可是长大的感觉总是别扭的,感觉不对,一切就都开始重新思考,大概这里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吧! 有时候,活着的意义很明白,就是为了所谓的恰到好处,但有时候也迷茫甚至会开始怀疑活着的意义,可能是用了太长的时间吧!都会怀疑了,所以有时候就是半睡半醒的状态,然后又到偏醒的状态,大概又陷入了一个迷失吧! “呵呵,你又来了,这次也是头疼,行了,睡一觉,一会儿就好了”,这个很像欣欣的医生过来说到, “那,总是麻烦你也不好意思啊!我保证不会有下一次了”,我看着她说到, “你别这样看着我,我又不是她好不好,对了,某人好像还欠我很多的故事呢,那该怎么算啊!”她放下托盘,突然说着说到, “哎呀,我头疼,等到下次吧!头一疼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要睡了”,我假装睡觉, “哼,小气鬼,说好的故事呢,信不信等回到成都,我就把你花心的事情告诉她”,她突然有点吓唬地说到, “唉,别啊!你到底想听什么故事嘛!我又没有故事可以讲给你听,一会儿我还要训练去呢”,我无奈地说到,这下惹到麻烦了,真的是无语了。 “行吧!那说好的下次就讲给我听,当然是你们之间的爱情故事了,不然你觉得我还会对其他的感兴趣吗?”她笑着说到,然后转身就想走,可是又转过头来, “要不,你先讲点,要不我总是好奇啊!”她直跺脚说到, “那个,这个应该算是隐私吧!不能讲要保密的,要不给你讲讲我们经常吃什么吧!”我说到, “哼,就是想要知道你们的秘密啊!讲吃的我还不听呢,走了,别打扰我,让我静一会儿”,她说着救走了, “不送啊!再见”,我说完,接着门就关上了,我松了一口气,拿起桌子上的迷彩帽,感觉变了许多,开朗是开朗了,但是好像对于怀念过去越来越多了,对于次数来说,这就是不忘初心吧,过去的一些情感总会在这安静的一刻浮上来,不觉中感觉好温暖。 迷彩的青春,好听,大概能和过去做一些对比了,其实,对于生活自己也没有太大的要求,只要大概能对付过去,可能我连咖啡馆也不会开了,生活勉勉强强就好,每天跑跑步,写写文章,还有爱人给做的美食,也就没有什么大的要求了,可是偏偏这样的生活也会让我迷失,我怕错过什么,我怕自己被磨去那些可以飞向远方的翅膀,所以一个决定,就带她又回到了成都,大概是无处可去了吧!回到了我们之前上学的时候住过的地方。 对于生活,大概还是跑步吧!不停地向前跑,这样子也不行,发现这样子也不行,也会迷失,生活好像变得聪明了,以前的办法都不适用了,所以我迫切需要一个全新的生活,必须告别当下,必须告别过去,有一个全新全新,我所一切都不知道的旅途,所以当看到这顶迷彩帽的时候,才发现这就是我要的那个全新的生活,军营生活。 从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的时候,军营生活也就开始了,也是从最熟悉的跑步开始的,之前是一个人一直跑,一直跑,跑久了,没有同行的人,难免会出现焦虑的状态,不过自己也坚定跑下去,感觉难免会偏了一点。 现在不会了,大家一起跑就不会想什么了,你超越我,我就超越你,仿佛永远有用不完的青春的活力,看着每一刻的努力,或许感动不了别人,但是每次都把自己给感动了,以前,觉得跌倒爬起,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总之就是不要跌倒,就好了,现在呢,跌倒爬起是好汉,如果连能屈能伸都做不到,那么就真的不能完成太多的事情了。 “今天,我们学习攀岩,你们很不幸,今天下雨了,那么攀岩的难度,也就增加了很多,为了显示出诚意,我这个连长会先给你们做做示范,没事,还是那句话,一开始都是最难的,我们也不过是做的比你们多了而已,加油练习就行了”,连长到最后总是不忘记鼓励我们一下, “行了,接下来,自己到岩壁上找找感觉,看一看动作要领,手和脚一定要稳扎稳打,不可盲目去攀岩,这样是很危险的”,连长又提示到, “是,连长”,我们大声答应道。 一会儿雨下的比较大了,此刻,连长已经穿好了装备,准备攀岩了,我们瞪大眼睛看着,因为接下来就是我们自己开始面对了,所以要注意每一个动, “连长,加油,连长,加油”,不知道谁喊了起来,我们也就吆喝了起来, “嘘,安静一会儿,让连长好好地爬上去”,排长一说,我们就都安静了,只能听到呼吸的声音,雨又渐渐小了,所以即便是下着雨也出汗了,感觉明显热了起来,不一会儿,连长就爬了上去,感觉有些吃力,毕竟是下雨了。 “嘿,我说今天下午吧!”昨天我的战友小鱼说到,正好让我听见了, “雨都下了大半天了,你才反应过来,真是反应迟钝啊!”我轻声说到, “我这不是才想起来吗?”他小声委屈地说到,然后我们就不再说话了。 “行了,大家准备一下,开始爬了,不过前提是,一定要注意安全,对你们自己负责,也对我们负责”,一会儿连长又从山崖上从挂锁下来了说到, “排长,带着他们做做热身运动,一会儿开始,我去喝点水”,说着,连长就去了前方不远处的帐篷下, “是,连长”,说着我们也开始自己的热身运动了。 前往秘密基地 在旅行中,有时候因为特定的原因,而忽略了失望的原因,比如第一次坐飞机,刚下飞机的时候,还沉醉在刚才的云里雾里,所以心情的高度,自然是不低的,所以当你看到所有的东西的时候,也会只想到好的一面,而把旅途的劳顿放在了一边,吃点东西,也就跟着美食一起消化了,所以这是美好的旅程。 但我有的时候,我们会刻意在乎这些东西,会因为这是陌生的地方,没有归属感,所以会变得到处小心翼翼地,找不到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难免会出现恐慌感,那么这样的旅程就是不那么美好的,所以才让我们有了因为心里想的是什么,而变成一个心里想的旅途,大概旅居都是这样,先有居住的地方,会感觉一切都会好很多,才能慢慢去发现周围的美,才能踏实心来写作。 情感里一些呼之欲出的东西,实在少见,除非每次感动到恰到好处才能写进心的深处,就像旅行想要把握到恰到好处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恰到好处的时间,恰到好处的跑步,仿佛恰到好处越来越重要了,所以,越来越注重感觉的把握。 “行了,大家也休息好了,现在就出发了,赶往秘密基地”,团长说到,我们却并不知道什么秘密基地的故事,所以跟在后面很快就跑了起来,很快的消失在了草丛里,开始仿佛是很快的事情,不需要太多的想法,只要跟着做就行了。 走了出来,才稍稍感觉到阳光出来了一些,感觉味道也不一样了,所以精神也一下子就提了起来,然后又到了一片草地下的时候,看到蓝方的一支坦克连正在不知道去哪里,团长看了看觉得狙击小组的机会来了, “老李,有没有信心打掉敌方的坦克连,我来打掉连长,你来打掉坦克驾驶员”,团长嘿黑一笑说到,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长方形的大箱子,我认识这个盒子,是装狙击步枪的盒子。 “团长,这个什么时候有的狙击步枪,这么厉害”,李连长说到,不由得也眼睛放光心动了,我们也过来看着,果然比我们95自动步枪好看多了,而且也长, “哇,这就是狙击枪啊!好帅啊!”小成不由得感叹道, “哼哼就像谁没见过狙击步枪似的”,大宋班长这个厨子说到,逗得大家都小声笑了,不知道为什么蓝方坦克连走到我们眼前就停下了,这是要找打的样子吗? “行了,大家都学习着吧!这对于你们都是难得的学习的机会,看着,这是上子弹,看到那个一毛三的坦克连长了吗,瞄准,一枪搞定”,团长说着,果然打中了那个连长,那个连长的头就冒起了绿色的烟, “不好,大家快躲进坦克里,有地方狙击手”,这个连长叫到,大家都躲进了坦克里,开始用潜望镜观察外面的动向, “都是你说的,非要在这里休息一下,不会遇到敌人,现在好了,我们坦克连还没到达战场呢,就被废掉了,到时候回去营长还不骂死我们”,连长突然说到, “那个,你不也同意休息了吗?又怪我,算了,还是抽支烟吧!准备回去挨骂吧!”说着就坐了起来,其他坦克里的人还在用潜望镜观察着,因为距离有限,所以应该并没有看到我们,所以就是打潜望镜了, “来,我来打潜望镜如何?”李连长说到, “可以啊!来,你来,没想到刚一出来,就遇到这群倒霉蛋,怨不得我们了”,团长一笑说到, “砰,砰,砰,砰”,几枪,潜望镜也冒起了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我还没上子弹呢?你怎么一枪打中一个的”,团长好奇的看着前方,一下子一个连四辆辆坦克的潜望镜全都被打掉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团长,这不是我打的,是从山坡上打来的”,李连长说到,指了指那个山坡, “哦,那就对了”,团长说着,接着从山上跑出来一支小队,呈战斗队形,极速向着我们过来,就像是一场个人的表演会似的,他们的出场表演把我们看呆了,这可比我们帅多了,我总算知道,为什么大家都要去特种部队了,就冲着这这帅气劲,也足够了。 很快的就到了我们这里,脸上画着迷彩,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首长好”,过来一个两毛一的人,摘下帽子说到, “你小子,出息了啊!都两毛一了”,团长放下枪,过来说到, “是,多谢首长的手把手教的好”,这个人嘿黑一笑到,看了我们一眼,不由得有些惊呆了, “团长,这就是您的狙击小组吗?怎么就一把狙击枪,唉,老李你也在啊!太巧了”,突然看到李连长说到, “嗯,最近好吗?”李连长过来和他窝了窝手,算是见面了, “嗯,还好,你的伤怎么样了?好点了吗?”这个两毛一关心地问到, “嗯,好多了,谢谢”,李连长笑着说到, “行了,找别叙旧了,我们还在战场上呢,先撤离这里再说,他们联系不上这个坦克连,估计马上就会有人过来”,团长说到, “是,丛林狼小组前来报道,请指示”,说了这么久才报告, “随着一起撤退,赶往下一个地点”,团长说到, “是,得令,走”,说着大家都跑开了。 “哼,神气什么,不就是打掉了我们的潜望镜吗?要是正面对战,你们早就被炸飞了”,这时坦克连一个驾驶员说到, “嘿,有本事你打一个啊!连狙击枪都不会用的家伙,还好意思说人家,不过看着人家是厉害啊!我们都没看到就被干掉了,真不知道回去会怎么骂我们”,连长扔掉烟头,不由得嘲笑了他一番,可能真的是祸不单行吧! “连长,营长来电话问怎么还没有到”,这时另一个人说到, “那个,你就说去不了了,被敌方狙击手给打掉了”,这个连长可能是没脸接电话了,所以说到, “哦,知道了”,这个人说到。 我们随着一条小溪去了前面的地方,一不小心就看到了一个已经腐朽了的石像,我还以为是有人在这里的伪装呢, “这里,怎么会有雕像呢,而且还变得这么腐朽了”,团长过去看了看说到, “这里,好像有一座寺庙吧!只是搬迁的时候,无法将佛像搬走,所以才会任其腐朽的”,这个营长说到,感觉我们站在一起就是两队人,所以各自保持着距离。 “应该是了,这里还有竹林呢,有竹林的地方有寺院,这里以前应该非常热闹才是,只是现在搬走了,所以才一下子荒凉了”,团长感慨道, “行了,团长我们还是走吧!”营长说到, “轰,轰隆隆”,突然头顶上响起了侦查机的声音, “大家隐蔽”,团长说到,应该是蓝方侦察机过来了, “怎么样?小刘,能不能把侦察机给打下来”,团长饶有趣味地说到, “能是能,不过现在没有穿甲弹,打上也打不穿油箱啊!”这个小刘营长说到, “行吧!那走吧!”说着,又开始极速前进了,这个小组一共十一个人,所以再加上我们十多个人,看起来对伍也不少, “等等,前面有敌方的侦察队,正好有汽车我们过去,走”, “武子你去把那几个人解决掉”,接着他把迷彩帽往后一转,就过去了,悄无声息,解决战斗于无形之中,这就是特种部队,真好,看来自己以后也要向这方面发现了,因为太厉害了。 这并不是盲目夸大,因为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会的东西太少,只有进行专门的训练才行,我感觉李连长也和他们有关,只是什么原因不知道,所以也就不需要了解。 “搞定,可以了”,武子摆出一个完事的姿势,这么快就弄到一辆大车,足以坐开我们所有人了,所以很快就走了,只剩下那几个人, “得,车被抢走了,这下看我们怎么交差?”其中一个人说到,其他人都在苦笑, “行了,没看出来吗?人家是特种兵,我们这些人哪是对手啊!没错,当兵就要当特种兵如果有机会我也去”,这个人看着我们离去的身影,羡慕地说到。 开着车总算能休息一下了,不知道跑出了多远处去了, “喂,参谋长,指挥部怎么样了?还可以吗?”背着电台的特种小队的人,此刻在让团长跟参谋长进行通话,不过路太不平了,所以总是颠簸着,有一次差点没有翻车,有一个块大的石头就在眼前,可能是发生了泥石流了,所以车也不能开过去了, “走吧!离着秘密基地不远了,大家跑过去,就行了,所以我们不需要车了”,听着,我们就过去了,团长说到, “这里是哪里啊?我怎么也没来过这里呢?”营长说到,感觉这里很陌生,即便是演习了这么多次,也有没有去过的地方, “这里就是秘密基地了,里面有山洞,有狙击枪,拿了枪我们就走,开始寻找失踪人员的下落了,这次一定要做出点成绩来,不然真的丢人啊!”团长说到, “是,特种小组可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这个营长自信地说到。 回不去的过去 转眼间进入了七月中旬,每年的七月七日,我就会在日记本上写下“七月七日晴”,大概已经坚持了十年了,看着这十个“七月七日晴”,是一个超强的回忆杀台风,只能默默感叹时间真快。 六月是一个忙碌的季节,忙着毕业,忙着想想下一站,忙着回忆刚才刚发生的事情,当然也忙着收麦穗,转眼进入七月以来,雨季也来了,在音乐里,雨滴落在麦穗上的情景,还依然留念,还依然怀念六月里,在细雨里,自己在麦田随着微风细雨舞蹈的孤单的美的一刻,蝴蝶飞走了,只能自己走在土上,默默会想着当时的舞姿。 一切终将会过去,一切也会变成回忆,只是自己时常还会留恋那些让你有无限心声的音乐,仿佛音乐不曾老去,我们却在一天天变老,当过去的音乐,熟悉的旋律一响起,满满的都是青春的回忆,无忧无虑的年纪毕竟太短,未来的苦熬实在太长,我们经不起时间的流逝,所以都会变得沉默了。 在忧伤的某一刻,我们都无比渴望回到少年时代,回到懵懂无知、对于一切都勇敢无畏的时期,因为当走上这条成长的路的时候,伤心太多,所以一想到过去,和美好一对比就感觉过去真好。 现在的我们,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活着,曾经无限梦想的光辉,也渐渐暗淡在了平淡的生活里,平淡生活的夜空里了,当你感觉一切都为了活着,而变得平淡的绝望的时候,无异于行尸走肉一般,每天不为任何事情而高兴或者悲伤,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大概就这样了,即便是在听音乐的时候,也会想到过去的梦想,心动那么一会儿,就很快否定了,看着自己的孩子在身边爬着,就摇了摇头,大概只是希望未来的孩子不会这样吧!感觉一切都太晚了,活着是唯一的目的了。 这样总是能想起曾经,孤单难熬的那段时间,走在路上,不敢去看闪闪发光的灯笼,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会默默赶路,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所以当被这样的糟糕想不通的想法弥漫内心的时候,就感觉再也看不到星光了。 不由得在仰望星空的时候,看着那几十个星星连接起来,好像就是小贝的样子,我曾为了小贝,拒绝工作,只想每天都跑步陪着我,我认为这样会持续很长的时间,可是一转眼还是过去这么多的时间了,仿佛就在昨天吧! 孤单久了就是热闹,恨一个人到了极点就会变成爱,仿佛是极端的想法,好像一线生机总是在这极端里,不去触碰他,因为太危险,可是不危险,又不足以一场大爆炸的样子改变现在的生活,当你的梦想触手可及的时候,才发现即便是实现了也感觉和梦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要学会实现梦想后的生活了,大概又是一段新的旅途了。 “狂风那个吹呦,大雪那个下呦,我们一起吃着肉呦,看守着边疆”, 以前,高原的冬季,无异于和寒冷这个死神争个你死我活,那时候在边关每天都有不停地狂风,都有下不完的大雪,所以经常因为房子的事情而变得每天都在修着,那时候没有电灯,一黑天就要睡觉,在被子里都冻得瑟瑟发抖的,唯一的灯也怕电用光了,所以不到紧急的时刻,不能用,所以那时候的艰苦是你们现在年轻人想象不来的,老班长给我们讲了讲过去边关生活是多么的艰苦和极端,正是这样极端的生活,让我们逐渐有了钢铁一般的意志,并且一直传承下去。 “那时候只要大雪一封山,山上的人出不去,山下的人也上不来,所以只有靠原有的食物度日,那时候吃的都是脱水蔬菜,没有一点的营养,山下牧民家里即便有肉也一时半会儿送不上来,所以不还就这么过来了嘛”,老班长说着,如今一转眼部队的建设突飞猛进,过去的艰苦的日子,虽然一去不复返了,但是依然要保留这种钢铁般的意志,还有对抗一切恶劣环境的信心,过去艰难的时候都过来了,还有什么是克服不了的呢。 “那班长,寒冷是不是都冻手冻脚的”,小成问了问,然后班长伸出手来, “看到了吗?当时冻疮的疤痕到现在还没有下去,而且因为这冻疮,手都变形了,变得粗细不一”,说着,我们觉得这是一双怎样的手?能创造出这样辉煌的历史岁月。 “你看,就像我们现在喝的热牛奶,那时候想都别想,因为寒冬一到来,牛大部分都被冻死了,而且草料又少,再加上冬天的饿狼,可谓是凶险异常,牧民根本没有力气去管这些”,班长说着,仿佛仅仅是杯子里的半杯牛奶,也有说不完的故事。 “哦,那时候真可怕,不过能挺过来就是英雄好汉了,是不是班长”,我笑着说着, “唉,什么英雄好汉,不过就是普通的一名边关士兵而已,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没有什么可骄傲的”,班长摇了摇头说到,仿佛是无所谓的,不过本来也无所谓了,环境再恶劣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无所谓的,强大的意志力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记得有一次,运输队到了山下就被积雪堵住了去路了,东西不能到达,我们只能一点一点地搬,有一次差点没有滑下去到悬崖,幸好是大家救了我,不然也就没有这么多的故事了。 后来,在所有的东西里,看到一个布袋,很奇怪,打开一看是一包葵花籽,里面还有一张纸条,字歪歪扭扭的,应该是刚认识字的孩子写的, “叔叔把葵花籽种下来吧!它将是你们的阳光”,几个字却显得有些意义很多,于是按照要求,把地面扫了一块雪地出来,放了几块石头,就这样葵花籽就种在了坚硬的土壤里,等待开花。 “行了,这么冷的天,葵花是不会发芽的,还是先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回来再说吧!一会儿估计又要下雪了”,趁着休息的功夫,我把葵花籽种了下去,就再也没有管过,也不用浇水,每天都有微弱的阳光,挺好的,只是我自己都不会觉得发芽,你猜?后来怎么样了?班长说着,我们听着来了兴趣。 回去回不去的过去,一切都在继续努力着,只为了能更好的回忆一下过去。 回不去的过去(二) 在我们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座迷之森林,它既让你伤心,又让你美好和无奈,当你走出森林的那一刻,你会发现,一切好像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当我们在路上走的时候,也会发现自己会变,会变得离初心远一点,为了一个承诺,可以工作很努力,可是却忘记还是最初的陪伴重要,不需要你太辛苦,只要快乐就好。 年轻人不经历一点挫折,不经过生活的捶打,可能不会真的成长起来,知道自己一直在寻找什么,知道哪个地方最让你安心,有些念头并不是一开始就成立的,而是渐渐形成的,都要经过生活的捶打以后,才会渐渐领悟生命的真正含义。 我们总是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以后,发现到头来还是回到了原点,回到了当初出发的地方,看上去好像一无所获,除了年龄增长了之外,人生并没有得到其他的馈赠,这样的念头会让我们感到疲惫和无奈。 毕竟,有过了这么多的路,不论怎么绕弯,也不会回到最初的位置,可是好像真的回到了那个原点。 其实,想想,也并不那么忧伤,就算重新回到原地又有什么不好呢?更糟糕的都经历过,更何况这些东西了,于是,换上那双布满灰尘的跑步鞋,外面太阳太大,戴一顶帽子,就跑了出去,就像当初勇敢的时候一样,你会发现看似还是一无所有的你,其实,已经有了生命最好的馈赠:有一个温馨舒适的家,有一个爱人在你身边莹莹一笑,有一个自己还在坚持着什么,有一个可以坚持很长时间的写作,有一只小猫,有音乐,有美食,不就是最好的吗?还需要什么呢? 记得大家一起走过的岁月,应该是最美好的岁月,每天按照规律作息,每天都会有新的训练项目,每天大家都在迎接新的挑战,当然大家也一起游戏,欢笑着,仿佛不在乎时间的流逝, “转眼,六个月过去了,大家新兵营的生活也快要结束了,每个人的成长,我们都看在眼里,恭喜大家完成了向一个合格军人蜕变的第一步,明天就要召开授衔大会了,下午大家就休息一下,迎接明天的大会”,当篮球还在我手里转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这个广播的声音,听到“结束”两个字的时候,仿佛又做了一场梦,不过这次是大家一起做的梦,很真实,但也很梦幻,班长,排长一开始的严厉,到现在像是兄弟一样,感觉很不可思议的,不过这也预示着又要离开了,只是短暂的相逢,离别才是永恒的主题,又难免会忧伤一些。 “喂,悦悦接着打啊!你的篮球技术越来越好了”,不知道谁说了一句, “不了,来换个人替我一下”,说完,我就走到旁边的椅子上喝着水发呆起来,讲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滋味,也不想知道什么,不知道反而会更好吧! 第一个想法还是时间过得好快,再就是该来的总会到来,没有分别是不可能的,即便是再亲近的人也会出现离别的状况,这始终是无法避免的, “在想什么呢,马上就要走了,半年的时光真快”,说话的是和我一个市里的人,他叫李平,后来就叫成李饼了,再回来就叫饼干了,好吃又亲切,自从喜爱美食以来,我就习惯给身边的朋友亲人用吃的东西命名,比如弟弟叫小土豆,妹妹叫小樱桃,就是吃的东西,也是自己喜爱吃的。 我们的家也住的不远,之前并不认识,他和我也不在一个连里,但是在每个互动的时间里,还是认识了,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所以也瞬间成了好朋友。 “在想去哪里?走出这里会去哪里”,我弱弱地回答道, “你怎么了?看你每天的表现你可不是这种犹豫未来的人,对于你在我心里的评价一直就是雷厉风行,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的,看来现在你也变得忧郁了”,他笑着说到,每天的我确实是这样,但是那只是众人眼里的我,而且也必须这样才能有一个无悔的青春,但是自己面对自己的时候,还是温柔占据了内心,对于离情别绪还是挺在意的,只是嘴上行动上不说而已。 “没事,自己偶尔想要孤单一会儿,没事的,你怎么来了?”我笑着问到, “不是休息了吗?就你一个是同一个地方的人,所以过来找你说说话”,他坐在了椅子旁边,也笑着说到, “哦,最近感觉怎么样啊?可以吗?”我问到,即便是再不平凡的日子,也会有平静的这一刻, “非常好啊!跑步,跳步,还有大家一起做游戏,很好啊!”饼干说到, “那就好,记得刚开始来的时候,教员读了那么多的训练项目,那时候就想,这么多的东西要学到猴年马月啊!就像之前听到钟表的故事一样,一百万下什么时候完事,没事,老钟说你每秒就一下就行,终会完成这一百万下”,没想到时间一过,一切都过去了,所有的东西也都学完了,明天就是渴望已久的授衔大会了,只是自己一直在准备着,过程快乐了,就偏偏忽略了结果,当结果真的来的时候,感觉突然,却也自然而然的,没有紧张,只有愉快地接受。 “让你这么一说,感觉确实有很多的时候都想过离开,可是你会发现,想要离开只是刚来的时候,到了中间阶段以后,你会发现,一切都变得开始喜欢了,只有主动地去喜欢才能发现更美妙的地方,所以到了现在,才会不舍得的”,他说的也是我想的,正是主动去喜欢才会发现一切都来的太快,也会过去的太快了,当你刚刚开始喜欢一个地方的时候,也到了离开的时候,所以为了自己,为了你,也会去热爱这个世界。 “对啊!走,接着打篮球去,再不打时间就过去了,后天还不知道要去哪里呢?不过,你要记住,无论到了哪里都要想着对方,特别是能休假的时候,还可以一起回去呢”,我笑着说到,不必忧虑于未来,是自己跟自己说的,可是自己有时候也做不到不忧虑未来,所以讲道理和做事从来都是两码事,道理讲的好,事情不一定会做,相反也是如此。 “那还用你说,战友之间的情义,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变深厚,所以你就放心吧!就算忘了我自己也不会忘记你的”,这话听着怎么有点像是谈情说爱的,所以我俩都笑了,什么是后青春期,大概就是如此吧! “听说你打球很厉害啊!怎么样?比一比”,说着,饼干突然向我提出了挑战,当然是应战了,who怕who啊!当然结局谁输谁赢就不不会在乎了。 就像当初跑步一样,跑到爬不起来了才忘记了什么事情,所以也不会想起来了,当我们累到筋疲力尽的时候,看到床自然会倒头就睡,不会有任何的多想,有什么事情等到过去了才会再想起来吧! 一会儿连长突然叫我,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怎么样?悦悦,想好去哪里了吗?”连长突然问了一句这样的话,我也不知所措了, “这个还能选择吗?”我试着问到, “没有”,连长立刻回答道,我也是无语了,那还问我, “我是说无论去了哪里都要好好地接受,这样才会去一个地方,爱一个地方啊!”连长笑嘻嘻地说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感觉自己的性格和连长的很像,无论是说话的语气还是做事的风格都挺相近的,可能真的是有缘吧! “是,那是自然,无论到了哪里都喜欢”,我自信地说到。 “嗯,那就好,我们也会回到自己部队里,继续我的连长工作,一切从新兵连结束后,就又恢复到平常的生活了,想想也不舍得离开”,连长说着,不觉感觉有些小郁闷的感觉,因为当自己到了连长的位置以后,再回首新兵时候的日子,确实感觉有感慨了很多。 “那不就好了吗?回去就没有那么多的事情了,我们也不会惹你生气了,那多好”,我笑着说到,说实话,对于这个连长我是有好感的,所以对于他我都是说的真心话,也把他当成朋友看待, “说实话,小子,你们气我,我是生过气,不生气那就不是我了,但是当你们走的时候,我也会不舍得,我会反思自己有没有把你们教好,反思自己这个连长的职位有没有做好,反思是不是对得起你们,把你们真的培养成了合格的军人了吗?所以看着对于你们的严厉,实际上是对你们负责,气归气,不舍得归不舍得,所以我们也是会伤心的,我们的心也是肉做的”,连长苦笑道,没想到居然会和我这个即将成为一名列兵的人说这样的真心话,我很是感动,一时间对于他们这半年的不满也烟消云散了,就像连长说的,不生气是假的,有爱的同时也有恨,只是不说出来而已,这才是男子汉气概。 一时间,感觉平淡、索然无味的生活,也能尝出一点味道来了,回首过去,总有太多的情感需要重新拾起,唯独的不能做到的就是回不去的过去。 不忘初心 成长是痛苦的,我们都无比渴望回到少年时期,回到懵懂无知、对于一切都勇敢无畏的时期,可是却再也没有理由回去了,大概那时候对于许下的梦想,应该就是初心梦想了,所以对于这个初心我们不能忘记。 随着成长,我们都不断地在改变着自己,欲望,工作,爱恋,都在改变着你自己的心,变得脾气暴躁,患得患失,对于当初自己的心已经迷失了,想要再找回来,又要放弃现在,不知道,不知道,最后又知道初心的可贵,所以又要找回来,拼命的找回来,可是你才发现,失去的已经回不来了,忘记了初心,才后悔了。 总的来说,还算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多遇到几次迷茫的状态,就变得不那么手足无措了,要不然也找不到和世界和谐相处的动力,生活进攻我就防守,生活防守我就进攻,但是更多的是不管不理生活,所以也不算是什么生活哲学,就是傻傻的生活罢了。 对于班长给讲的过去的生活,除了异常的艰辛以外,还有坚定不移的坚守和钢铁一般的意志,不忘初心,大概就是不忘记过去艰苦的岁月,依然砥砺前行,在现在的岁月里也一样,现在部队的各个方面发展的是很快,但是也不能总是依靠外物,还需要自己身体力行才可以,不忘初心大概就是如此了。 “你们猜猜,到最后,葵花籽在寒冷的岁月里到底开没开花?”班长问到,既然都这么问了,那肯定就是开花了, “开花了,一定是开花了”,我抢着说到, “没错,是开花了,只是才刚开花就被冻成冰雕了,因为这个那个冬天我们过得特别有动力,每次只要一想到葵花籽在这样寒冷的地方都能开花,那我们还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呢?”老班长说到,也让我们热血沸腾的,是啊!有了这样强大的精神力量,外界的影响又算的了什么呢。 “是啊!不得不赞扬一些葵花籽的坚强啊!”我们说着,班长点了点头。 有一次,大雪封了一大片草原,没有食物,人如此,草原上的狼也如此,找不到食物就只能靠近人类了,所以人和狼之间的争斗是不可避免的了,夜晚的狼群还是冲着那些圈里的牛羊下手了,本来就不多的牛羊,也没有充足的草料,在那个冬天就显得特别紧张,所以打退狼是唯一的方法了。 那次就是这样,牧民们上山传递消息说有狼群的威胁,所以老班长和大家代表着解放军就去了,果然,人越凶,狼群也就越凶,而且每次狼群都不下有三十只狼,大有一下把牛羊都拖走的气势,那人类还怎么活啊! 所以开始打狼,虽然当时不想这样,但是没有办法,大雪的威胁,让人类和狼群不得不分出胜负出来,狼打少了,不管用,狼打多了,牧民们又不愿意了,平常人和狼都是和谐相处的,只是到了这个极端的冬天才会出现争斗的,而且牧民们信仰狼,认为狼是草原的守护神,所以总是说, “你们啊!总是不听劝,狼不能打多了,这样人也就活不下去了”,说话的人是阿依玛大叔的前辈,哈衣爷爷,说着,听到这个事情就不开心了, “我们和狼共同生存,谁都离不开谁,狼是可以打,但是只能少打,大不了我们不要牛羊了,也没事啊!”哈衣爷爷颤抖着身子说到,有两个人搀扶着,不过说的话还是铿锵有力的虽然已经年老了,但是精神还在。 “是,那就这样吧!”说着老班长们就回去了, “你们等等,我还要一个故事要讲,听完了故事再走吧!”哈衣爷爷说到,然后老班长们又回去,坐到了哈衣爷爷的身边, 你们知道我这条命是谁救得吗? 没错,就是狼救的我,那时候我还小,有一次不小心被狼进了屋子,狼群带着我就跑了,当时我的阿爸和阿妈以为我是被狼给吃了,可是没想到我并没有被吃掉,而是被狼放在了河边上,后来,是狼又把我给送到了家外,我的哭声惊醒了爸妈,所以算是奇迹生还了。 当时,有两只狼在河边打架,一只狼把另一只狼给打跑了,一只狼伤痕累累地将我又送回了家外,你说狼它是无情的动物吗?它们也是有感情的,也会保护人类,所以我们才会把狼当做守护神,是有原因的。 那时候虽然小,不记得什么事情,但是后来在梦里,有很多次都出现在梦里,就是这个梦境,我感觉很真实,我能梦到这个情景,也许就是狼神给我的,你说狼是坏的吗? 哈衣爷爷说着,我们都震惊了,但是所有的东西又在情理之中,在草原上,人和狼之间并没有那么简单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着,相互帮助着,所以对于草原我们好像并没有牧民那样理解的深刻,所以我们还需要按照牧民说的去做。 对于哈衣爷爷来说,狼救了他的一生,所以他对于狼更多的是感恩,而这份感恩的心,就是初心,和狼群又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就更加深刻了,所以哈衣爷爷没有忘记初心,也在间接告诉我们不忘初心,特别是对于我们解放军来说,不忘初心,才能在未来的挑战里砥砺前行,不断前进。 “哈哈,小子们,也许这样传奇的故事,你们遇到的概率应该都很低了,所以对于那个充满故事的岁月里,我们更多的是感激,然后讲给你们听,继续发扬不忘初心的精神,知道吗?”老班长说着,我们听着,很有气势。 “对,老班长说的对,我们就应该这样不忘初心才行”,我们都点头同意地说到。 “为什么有时候狼会救我们呢?”小成问到, “不知道”,哈衣爷爷说到高潮处,也变得激动起来了,这样的事情又有谁能说的清楚呢,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美丽的地方,都有自己美丽的故事,所以有好多的故事还需要自己去收集,就像人生一样,捶打捶打就明白生命的意义了,才会显得不忘初心是那么的珍贵,所以对于过去才越来越念念不忘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趟过的河流 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就是已经逝去的风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时光,大概就是这段青春年少的时光了,当你看过一出风景,再回头去看的时候,总觉得不如第一次看时那样撩动心弦,在时光里,总不如第一次感觉到的青春,那样轻松自由的多,大概就是开始最美吧! 生命毕竟急促而又漫长,更好的景致永远在下一站,所以不需要回头怜惜因为匆忙而没有细细观赏的过往的风景。 去过这么多的地方,见过很多不同的风景,喜欢进入不同的环境中,像一个单纯的少年一样探索所有未知世界的乐趣,有好多的风景确实是一闪而过的,但是重复的风景会在以后再次出现,也许因为两个女孩穿着差不多相同的衣服,所以在这一站下车的时候,看到了这个女孩,就会想起在上一站下车的那个女孩,虽然不用认识,也不知道长的到底怎么样,但是能有擦肩而过的瞬间,感觉都是很美的,虽然也不用在意观赏这些一闪而过的风景,但是想起来的时候能给自己一个快乐的微笑就是最好的礼物了,毕竟学会微笑,也是生活里的一个小智慧嘛! 特别是见过的所有的河流,都有跟着河流的形状跑步的情景,就像探索着一条未知的路一样,只知道勇敢向前,却不在乎前面到底有什么,所以这样的心态虽然有些偏僻,但是却远离喧嚣,安放独处,也会用河水洗把脸。 记得,新兵营差不多两个月的时候,就去了另外一个地方驻扎,那里是一片热带森林,在无数的草的遮遮掩掩着,有无数条小河流在里面纵横交错的,如果每次跨过的一条河流就算是一个数字的话,那么我们跨过了无数的河流,仅是这一次。 刚一进热带雨林的时候,感觉里面很热,就像是一个储热库一样,但是随即而来的雨,又将周围的空气里的热,荡涤得一点都没有了,这样凉爽和热的互换,确实是这样的夏天要有的感觉。 这次来到丛林的目的是体验一下丛林作战需要注意什么,有哪些生存的技能,大概就是一个月的时间,所以也很快的。 “注意脚下,丛林里什么都有,特别是很多吸血的虫子还有各种各样的毒蛇,都要看到,还要认识最基础的植物,都叫什么,有什么作用,另外还要知道哪些是草药,能止血去痛,作为一名军人,不止要有各项技能,还有对于环境也要熟悉,有时候在你受伤的时候,你自己还可能是一名医生,进行快速的自救,所以这一个月你们要学习的很多,当然还包括认识各种昆虫什么的,看看毒蛇有没有毒等等,小子们,加油吧!学的太多了,不过还是那句话多接触就知道了”,连长带着我们边走边说到, “哎呦,这是什么啊!”连长刚说完,就有人被纵横交错的树根或者树枝给绊倒了,弄得半个身子都湿了,这时候才察觉到,原来是走在了一条小河背上了,鞋子里的脚早就湿透了,只是都没有知觉了,所以当这个战友跌倒的时候,才发现,脚和鞋子早就湿了,现在停了下来才有了一点的知觉,连长见状, “行了,大家换双鞋子,换双袜子,脚湿了可不行啊!就在原地吧!”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身上有一个包,本来感觉并不太重要的背包,现在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拿出干的鞋子和袜子的时候,才发现,脚都泡白了,当然没有知觉了,换上新的鞋子和袜子才感觉舒服了许多。 “啊!这时什么虫子,粘在我的腿上,很难拔下来,还吸血”,这个时候有一个战友叫了起来,我们才发现,我们的腿上也有类似的虫子,确实很疼,我们很快地就穿上了鞋子。 “这是吸血蚱蜢,和普通的蚱蜢不一样,他们能强力吸附到人体表面,并且以吸血为生,热带丛林里都是这个,习惯了就好,还有大家尽量不要将肉露在外面,会很容易招惹这样的吸血虫子,知道了吗?快点穿好,先去营地”,连长过来,拿起了他手里的虫子说到,并且一下就扔到远出去了, “是,连长,知道了”,我们异口同声地答到。 在丛林附近的山地上,驻扎着一个营,这个营的名字直观而且比较特别,叫“丛林保卫营”,这里没有固定的屋子宿舍,走到哪里就在那里安营扎寨,这里没有可以选择的美食,水流里有小鱼,还有各样的昆虫可以吃,这里没有固定的水的来源,找到一个小溪流就可以喝水,但是看着大家的笑容,即便什么都没有,也一样高兴,因为可能是原始的生活,更加的自由吧! 在高高低低的山地上,有很多的绿色的帐篷,还有几口锅,有很多的木柴烧的火堆,有水壶在旁边,能看到帐篷上,有各种颜色的小虫子,跳上去,又跳走了,我终于知道我背的背包里的帐篷的用处了,合着要在这里待上一个月的时间,不知道会怎么过去? “营长好,我是新兵营一营连长,奉命到这里来驻扎”,连长过去说到,我们在后面, “按计划进行”,营长说着, “是”,接着大家就都过来了。 “这是我们营的二连,在这里驻扎一天,怎么样其他连队还没到吗?”营长关心的问到, “我们大家去的地方,可能会不太一样,所以他们都在丛林的其他的地方了吧!”连长说到, “是这样啊!那就好,我还以为人很多呢,先让他们找个地方把帐篷给答起来,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这要是走丢了,找人是很困们的”,营长喝了一口水说到, “是,我马上吩咐下去,请问这里有什么任务吗?”连长好奇的问到, “你先去告诉他们搭帐篷,回来我告诉你”,营长说着,就站了起来, “那好吧!”很快的连长就又回来了, “这个丛林地处边境,经常有人越过边境过来偷猎珍惜动物和树木,所以我们要保护这些树木和动物,所以在加强边境巡逻的同时,每一时刻都不放松,有时候还会起冲突,所以这里并不是那么的太平啊,再加上在森林里本来就生活困难,所以我们的任务很艰苦啊!”营长看着微笑,终于也说出了不容易, “是这样啊!那这帮新兵……”,连长犹豫说到, “没事,这是对于他们的考验,也是对于我们的考验,毕竟冲突的发生也是很少的,放心吧!”营长安慰地说到, “那好吧!就这样,我也去搭帐篷了”,连长说到, “嗯,那好吧!去吧!”接着就各自做各自的事情去了。 “唉,小雨,你的帐篷那边还没固定好呢?”我提醒地说到,我选的地方比较平坦一些,所以还算可以吧! “哦,马上,把那个石头给我”,我就给他递过去石头,砸的坚实一点,发现这里都是沙子和石块混合的泥土,所以往里面很难砸进去,不过也不是问题。 很快的,我就搭好了帐篷,幸好之前野游的时候,学过搭帐篷术,这次又学了一次,感觉比起他们搭的快了一些,不过这也不是很是技术活,就是做好每个支柱就可以了,然后稳定一点,展开就好了。 说曹操到,绿色的蛇就到了,手还差点没有碰到,这绿色的蛇和绿色的树叶在一起,丛林里又是昏暗的光线,所以根本分不清楚,因为从小就怕蛇,现在也是一样,特别是那种毒蛇,看了都害怕,看来这次要克服下去了, “啊!有蛇,快过来”,我就大声叫了一声,让我出乎意料的是,那个营长过来了,一手就抓起了蛇,扔到了远处, “别害怕小兄弟,这只是普通的树蛇,虽然身体也是绿色的,但是却没有毒,在丛林还可能以这样的蛇为食,很好吃的,习惯了就好了,嗯,帐篷搭的不错的加油吧!” 营长说到就要走, “谢谢首长”,我说了一句,营长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笑了笑就跳过了前面的一个小河流里。 “妈呀,这里真的有蛇啊!我也害怕蛇怎么办?”这个时候,又有战友过来说到,因为在丛林里遇到蛇是很正常的, “没事,习惯了就好了,刚才我也吓了一跳呢”,我声音有些颤抖地说到, “我知道,这些都是我们该接受的,所以我们也要努力克服这样的困难才是”,他坚定地说到,我也点了点头,这是到了我们彻底改变这个习惯的时候了,因为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子的事情,你会发现自己原来有这么多不敢面对的事情,越加地认识了自己了,所以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种成长,因此,搭好帐篷以后,我要好好地做一次心里准备,不要一遇到过去害怕的就要躲开,这次换成面对了。 在开始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趟过了多少的河流,所以现在就开始怀念了,新奇的环境,近似野人一般的生活,确实很吸引我,因为这就是自己一直追赶的自然的生活,或许和想的不一样的,但是也是自然的,很喜欢。 武装泅渡 背着背包,里面装满了石头,一直跑,一直跑,不知道前面有什么,不过不管是什么,都会努力跨过去,直到筋疲力尽,直到终点。 我们不知道自己到底能跑多远,跟着大家,越过丛林,越过沼泽,身上背着枪,喊着口号,大家一起拖着一个橡胶船,里面放着石头,举过头顶,大家一起感受团队的力量,每个人都在坚持着,所以大家每走一步,就是向着胜利的地方迈进,感觉那一天是最累的一天,不过也是最好的一天,这让我们知道了团队的力量,这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而是大家一起完成的。 “大家知道武装泅渡的含义吗?就是大家一起努力,发挥一个团体的作用,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大家的力量,一个团队的力量才是无限的,团结起来才是一群狼,所以大家明白含义就好”,这次教我们武装泅渡的人,并不是我们连长,而是另外来了一个营长,是从陆战队过来的,经过介绍才知道是我们的教导员,我们还以为是临时又调来一个呢,所以第一次见到还是觉得很好奇的,一开始就教我们武装泅渡了。 “大家都说一句关于团结的句子,从第一个开始说”,教导员说到, “众人拾柴火焰高”, “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团结就是大家凝成一股绳,共同发挥作用”,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 “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一朵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众人先进才能移山填海”, “一个竹篱打三个桩,一个英雄要有三个帮”, 我们一个个说到,我们都在转动着脑子想着,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不过大家还是都说了出来,因为教导员正在拿着喇叭,站在橡皮船上,我们高高举过头顶,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还能想起这么多的名言警句,真是不简单,感觉这像是特种兵的训练了。 “哦!,对了,忘介绍我自己了,我是你们的教导员,我叫杨志,我呢,一直在你们看不到的地方工作,昨天才来的,所以一来就给大家上一课,大家战斗,不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而是大家一同朝着一个目标打,这样才能有效果,知道了吗?”教导员声音越说越大, “知道了”,我们有气无力的答到, “你们没吃饭吗?大点声,我没听到”,教导员喊着, “是,知道了,大家一起的力量才是真的力量”,我们大声喊到, “很好,我很满意,看到河岸了吗?过去就可以了,你们就能休息了”,教导员一说到,我们就感觉这岸边好远啊!用眼睛看了看,还有这么远呢,这么远,不还是一步一步走过去了吗? 当我们看到那个河岸的时候,确实有一种重生的感觉,从希望走到世界末日,又从末日走到了希望,这种感觉很是奇妙,正是因为有了这样战无不胜的信念,我发现以后遇到的事情,都是那么的简单,这也许是身体的痛苦折磨,但是精神却在一点一点坚实着,凝实着,这是不到这里,我从来都没有过得强大的信念力量,这让我有了很大的心里改变,瞬间就感觉长大了许多。 “好,大家可以休息了”,当我们把橡胶船都放下的时候,等了教导员大概一个世纪的话,终于等到了,我们都差不多快晕倒在了草地上,不过内心确是很轻松自由的状态,此刻,绿绿的草就在我的鼻尖,就在我的眼前,我却没有一点力气去触碰到,此刻,我感觉身体在地球,灵魂早就到了宇宙的无限远处,只能眼珠转动,却看不到旁边的景色,一种很空灵的状态。 “行了,大家都起来,不要躺着了,看到了前面的河没有,里面有美味的鱼,还能站起来就自己去抓鱼,火已经燃烧起来了,就看你们有没有能力吃了”,教导员说到, 不一会儿,鱼的香味就飘来了,是教导员自己用尖树枝抓的鱼,我们也饿啊,所以大家都一一站了起来了,才发现连站起来都是这么困难的事情,此刻,感觉自己突然好像感悟到了什么,很多,也很模糊,不过现在最吸引我们的就是这烤鱼的香味了,所以为了美味也去河里抓鱼,而且现在真的很饿,颤颤巍巍地走到河里,开始拿削好的尖树枝,看着鱼就用力准确插下去,果然插到鱼了,这是我好像向往了很长时间的隐居生活里的一个江河缩影,没想到在这个时候感觉到了,真的太棒了。 我们都在用树枝插鱼,大家都在为自己的美味努力着,让自己本来就喜欢的美食,对于美食的进步又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而且小河也不是太深,可是脚步太沉重了,还是觉得比较困难的。 不一会儿,大家和教导员坐到一起烤鱼吃了,感觉像是一年没有吃饭一样,吃了一口鱼才发现这里也是丛林一座,不过这好像是一片空地,正好可以用来生火吃饭。 “行啊!好小子们,比我想象中的要坚韧的多,我还以为越往后,来的都是少爷兵呢,没想到你们不是,我很高兴,要不你们能吃到鱼”,教导员嘿嘿一笑说到,说的都是实话,我们也爱听,我们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教导员还是挺喜欢的,说不上是哪里喜欢,只要以喜欢的态度去看待一个人,感觉满满的都是优点。 “行了,大家也不用这么灰心,一开始啊!我和大家一样,什么都不会,只是带了几届新兵了,都熟悉了才这样的,记住小子们,谁都不是天才,只有不断地努才可以,包括我也一样”,教导员说着,我们听着,就这样我们觉得今天是很美好的一天,很美好的一天。 “是,教导员,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的”,说着,我们都笑了笑。 说实话,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做,而且每次带来的感悟都是不一样的,在于事情,更在于事情的意义,这样的意义影响很深刻,所以学会了很多的东西,这远比自己盲目寻找所谓的意义要强的多,所以很是喜欢。 武装泅渡,确实是劳累了很多,可是,可是劳累多少,对于未来就能承受多少,这是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有多大的能力和深度,找到一个更加完美的自己,不是挺好的吗? 捉迷藏 虽然只是在简单地打着电话,但是男人却滔滔不绝中说着,事无巨细地为刚结婚的妻子讲起了做三明治的过程,这样冒傻气的说法和做法,让妻子笑了,这样的做法还是头一次听说,而且是自己第一次尝试,妻子轻轻说了两个字:“真傻。”的确如此,男人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 或许一顿午餐大家会想,只要吃就好了,一顿午餐的准备竟然会说出这样一大箩筐的话来,而且最后还在后面加上好几句类似于打了鸡血似的人生的格言,估计连吃饭的时间都用光了,还怎么吃啊!真是有些傻气,不过随之而来的是感动,为了照顾好自己的妻子,他说了很多,也做了很多。 生命之所以美好,是因为人们留意到了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微光,并且放大这些点点微光为星光,升级了,并让他们在原本枯燥的生活里,发光发亮,这些点点的星光连接成一片星空,就是最孤独的人看了,也会经不住笑出来,因为真的太美了,很美,很美,串联起来就是幸福的歌声。 “在接下来的生命里,我将只有你和美食”, “你是我的全部,我要用最好的美食,去让我们走到一起变老的那一天”, “我要做最好的美食,让你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时光里,唯有你和美食不能辜负”,男人说着,这好像也不是什么人生格言,仿佛是喝醉酒以后的醉话,不过妻子听了却哭了,很感动,他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男孩子如此细心地为自己想过,真是太幸福了。 “好了,今天我们玩个游戏,每个排长,带领自己的一排,玩个捉迷藏游戏,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我就先讲一下规则”,这个连长今天把我们聚集到了,新兵营后面的山里的丛林里了,而且让每个排长都来了,说要玩什么捉迷藏的游戏,现在最害怕说最后一名有什么惩罚,结果大家还不都是一样的惩罚吗?有什么大家都一起承担着,这才叫战友嘛! “规则是这个样子的,每个排长都带领自己的一排去到树林里,先开始抽签,三个排,一个排当猎人,剩下的两个排当猎物,排与排之间都是竞争对手,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合作,看看最后到底是猎人留下来,还是猎物留下来,谁输了,唉,看到那边山头了吗?越过山跑,再跑回来,赢的一方也不能太骄傲了,就武装越野五公里吧!这次不一起罚了,好吧!规则很简单都听明白了吗?”连长说着, “听明白了”,我们大声喊到, “好,很好,非常好,这个林子很大,也很复杂,大家放开跑就是了,那么,每个排长现在过来抽签吧!这次玩一个排的,下次就玩一个班的,看看到底哪个班最弱,最弱的,我看看该怎么处罚呢?记住,处罚不是目的,是让你们更有上进心,更加努力,明白吗?”连长又问到,就爱问个明白吗?我们每次都说, “明白”。 接着,开始打开抽到的签了,看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其实,按照人的数量来说,肯定是当猎物好啊,所以大家都盼望着,要当猎物,而不是当猎人。 不过,大家也有热爱以少欺多的,我就喜欢当猎人,所有当大家都在希望当猎物的时候,我希望是当猎人,虽然人少,但是一定能赢,这是挑战,也是和自己的一个赌约。 “行了,都说说吧!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啊!”连长突然坐到了树下说到, “报告连长,我们一排是猎人,其他两排是猎物,就是这样”,我们排长说到, “行,那好,时间也差不多了,先让猎人们先提前走半个小时,猎物随后半小时后出发,这次游戏为七个小时,一直到太阳落山,必须分出胜负来,到底是猎人多,还是猎物多,我还是挺期待的,行了一排出发吧!”连长说到,我们就出发了, “记住,你们远点跑,猎人们,别让我们猎物给吃了”,随后我们身后响起了这群人不屑一顾的声音,是猎人赢,还是猎物赢,谁赢谁还不一定呢。 “行了,你们坐下来商量一下对策吧!半个小时后出发,我先回连部了”,说完,连长走了,只剩下猎物的两个排了。 其实,林子这么大,想想找一个团都不容易,更别说一个排了,所以大家只能根据地形特点进行推断,然后在不断缩小范围的同时才能有相遇的机会,从没见过一场捉迷藏会有这么大的场所的。 记得,在小镇上的时候,也玩过捉迷藏,但是那时候因为巷子比较长,时间又短,还没跑到尽头就被发现了,所以大家认为在巷子里不好玩,就去了竹林里了。 到现在我都好奇,小镇旁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片竹林,因为竹林,小镇生活开始变得更加丰富有趣了,开始变得有了越来越多好朋友,大家可以一起玩大家都喜欢的捉迷藏,当听到连长说捉迷藏的时候,突然脑子里就出现了这样最初的画面,这个画面,跟随着我的脚步,在树林里越跑越远,就越清晰,甚至能听到当时的叫喊声,仿佛这个特定的时刻,又重新回到了十岁左右的时光里,那时候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承担,真自由,可以自由地奔跑,只想着一心的快乐。 竹林里的竹子,又高又粗,可能很容易遮挡住我们这小身体,而且每次都有很厚的竹叶,竹子之所以能长这么高,也是一节一节上去的,很稳定,落下的竹叶很好看,很多,而且能堆在一起很厚,把自己往下面一盖,就算有人从你的身上走过去,也不会察觉脚下还有人,这大概是对于军用伪装术第一次实践了吧,只是现在才明白过来。 那个时候,谁都不愿意当找人的,都愿意藏起来,前一秒还能听到声音,谁去了大概哪个方向,都知道,只要一安静下来,除了微风地慢慢走过,除了竹叶细细的沙沙声就什么也听不到了,面对一个大竹林,想要找个人,那绝对无异于大海捞针了,这不就出现了。 捉迷藏都开始了大概半个小时了,还没见到有人来找,也没听见脚踩竹叶的沙沙的断裂声,大家都在期待着这个声音,能很明显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把鼻尖前面的一片竹叶都吹开了,但是就是没有人来,我们等着着急了,就都出去了,只见小琴一个人坐在一块石头上哭泣,我们就都走过去了, “小琴,不是说好你来找我们的嘛!找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即将代替你的人,你为什么会坐到石头上哭泣呢?”我说出了大家内心的疑问,捉迷藏童年游戏里很快乐的事情,为什么会哭了呢? “竹林这么大,我怕找不到你们,我怕自己会迷路”,听到她这么说我们都沉默了,也确实,在这个竹林里我自己都迷路过好几次,更别说一个女孩了,所以我们开始缩小范围, “那好吧!我们重新划定范围,不要这么大了,我们从这里数,不能超过第十根竹子,这样就不用跑那么远了,行了,小琴别哭了,这次换我来找大家,不过大家记住范围,谁要超出了,就自动过来找大家”,说着大家都同意地点了点头,小琴也不哭了。 若干年后的今天,再回想小琴说的话,仿佛更好的贴合了人生这条路,有时候怕迷失,找不到回去的路,而蹑手蹑脚,畏首畏尾的,只能在原地哭泣,或许童年里还能有个伙伴安慰一下自己,让自己不哭了,当他们都走远了,只剩下自己的时候,今后就只能学会自己安慰自己了。 小时候的时光很美好,风儿轻轻吹,但它只能陪你到那一站就不会再跟随你了,今后你要自己再寻找新的美好了,不过它会一直在那站,默默关注着你以后走过的每一站,并且你时常能听到它在为你加油鼓励着,你也能在这个时候,时常地会想起来,还有这样温暖的记忆就已经足够了。 “排长,我们去哪啊?这里这么大”,大家跟在排长后面一直跑,一直跑,跑了大概十分钟了,大家问到, “看看那个山头了吗?这是山里的最高点,我们要先占领下来,到时候,对着猎物们挨个点名,不就行了吗?”排长边跑边说到, “是,排长”,既然目标明确了,那我们就用最快的时间去占领它,半个小时很快就会过去了,很快的。 “唉,排长,这次我们是赢定了,就他们一个排,还少了几个人,想抓他们还不容易啊,这次肯定是我们猎物赢了”,剩下的两个排还在树林外等候着,半个小时马上就要到了, “行了,别说话了,不要掉以轻心,哪怕只有一个人也要认真对待,半个小时马上到了,准备一下出发”,这个排长回了这么一句话,那个人笑了笑也跟着准备起来,另外一个排长也走了过来, “我们要一起加油了”, “没问题”,这个排长说着。 此刻,连长已经到了连部,在监控室里,能看到三个排所有的行动,包括每一句话,大概都能听到。 “嘿,这俩小子”,说完连长又喝了一口水,不由得笑到。 中秋节 我没想到那一年是这么重要的一年,从六月份毕业,到九月份跟随着大家进入军营,一个毕业的结束,一个全新的开始,没想到会这么的顺利。 其实,毕业前一直忧虑到睡不着觉,我到底该去做什么? 下一站又会去哪里,在期望的同时,又有很深的担心,现在看看,倒是不用担心了,因为到了军营以后,不但找到了一个全新的青春,又有我们这一群热血的追梦人一起前行,有了同行的一群人,也很有干劲,大家一起为了一个目标而奋斗,为了一份责任而拼搏奉献。 当大家共同穿着迷彩服坐到一个屋子的时候,一起坐到军绿色小板凳上的时候,来自各个地方的人,带着各自地方的话,开始了陌生的交流,一开始还挺拘谨的,不过过了一会儿大家就像朋友一样说着,我们都在听着很多陌生奇怪的名字,大家一笑,说着各自地方的有趣的事情,很快,大家基本都知道来自四面八方了,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思想,但是同为年轻人却又有很多类似的爱好,这点可以值得肯定。 一开始,以为衣服上的平行四边形是一个装饰的,后来听到班长说,这是新兵营毕业后挂列兵军衔的地方,所以才知道了。 一开始,衣服穿着像是穿个比较小的袍子一样,袖口很大,裤子很宽松,有起路来呼呼生风,感觉很不方便,可是来到新兵营没有半个月就感觉好多了,可能是习惯了这样子的吧! 后来就慢慢习惯这样宽松的迷彩服了,穿着有自由自在的感觉,这是其他的衣服没有的感觉,一直以来衣服都是量身定做的,现在也穿了一次不合适的衣服,反而感觉会比量身定做的衣服更加棒。 现在对于比较紧身一点的衣服很少穿了,有时候跑步也会在夜里光着膀子跑,不会让人看见,就是追求这样自由的感觉,反而宽容一点的衣服,就像迷彩服,穿着更加的舒服和得体,从新兵营出来以后,大家都说我好像长高了一点,我还觉得不可思议的呢。 转眼间,中秋节又到了,过了这么多的中秋节都是在家里过的,有几次是在学校里和同学一起过的,每次看到圆圆的月亮都会静静地张望,这是自己和自己的约定吧!无论以后在做什么,都不会忘了在这一天仰望月空,许下流年里最美的愿望。 不过,这次在新兵营过中秋节感触颇深,也是最特别的一次,是大家一起赏的月亮,大家一起唱着歌,就这样虽然只是普普通通过去的,但是却很热闹很温馨,令人难忘。 昨天我们开始打扫了一遍整栋宿舍楼,还开了一个节前会议,是指导员给开的, “大家来到新兵营也有半个月了,基本熟悉了所有的流程,但是再忙,我们也不能忘记过节日,大家知道明天是什么节日吗?”指导员故意出了一个问题, “中秋节”,大家异口同声道, “啊!我还以为大家都忙忘了呢,没想到还记得,没错就是中秋节,家家团圆的日子,不过今年大家可能要在这里过中秋节了,虽然不能回到自己的小家里,但是却能在这个大家庭里过节,不是更好吗?”指导员说着,很高兴,不像昨天还一脸严肃地看着我们呢, “要吃月饼,会给你们发,大家在一起还能表演节目,还有可能团长也会过来和我们一起过年,一起放着烟花,高不高兴啊!”指导员又问到, “高兴”,我们又答到, “那好,既然节日就该有节日的样子,一会儿开完会,所有能看见的地方,都要大扫除一遍,就算是放假了半天,顺便把你们的衣服洗洗,你看脏的,能迎接节日吗?还有明天可以允许给家里打个电话报个平安,怎么样?好不好?”指导员说了一圈又回来了,我们只能又回到, “好”。 “下面想想自己都会什么,能唱歌的唱歌,能做个游戏做个游戏,反正热闹一点就好,团长也会过来,也会讲话,会欢迎大家来到这个新兵营,所以啊大家明天都精神一点,行了,给半个小时自己想吧!” 接着大家就开始讨论了起来,有唱歌的,有表演节目的,不过都只是说说,还没确定演什么节目呢。 就这样,很快中秋节到来了,圆圆的月亮那天很圆,吃了两个月饼,一个班唱了一首歌,很快所有的节目就表演完了,打扫完卫生,今天按照命令,可以提前休息一个小时,很快灯熄灭了,没有睡意,躺了下来,近几天的场景又重复着上演了。 想想半个月前,还在家里看电视呢,现在就又到了这里,觉得有些猝不及防了,不过也可以接受,只是觉得一切来的还是太快了,真的没有任何的准备就开始了。 一个平淡的中秋节就这样过去了,不过却也高兴,这么多的人一起过节,还是第一次,还真是热闹,因为我的床正好挨着窗户,所以稍微撩开窗帘,月光就能透进我的身边,很亮,和其他的地方相比,我的这个床位的地方很亮,所以也会有莫名的开心,每个节日之所以感觉温暖,大概就是像这样的默默的陪伴吧! 不过,在这安静的画面,随即耳边又想起了白天出操时候喊的口号,很是响亮,这样的画面,在之前想都不敢想,只是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的画面,整齐划一的队列,走着很是整齐有力,现在自己居然也有了这样的经历,自己也会出现在这个画面里了,突然就感觉心也像这月光空明多了,因为感觉一个梦想实现了,我们都是追梦人嘛,现在居然实现了一个梦想了,那是很开心,很有成就感的,所以自己想着想着,自己就把自己给哄乐了,本来还是有点小郁闷的,现在全都没了。 我就坐了起来,看看外面的月光,笑了笑,又不能吵到其他人休息,不过一不小心,碰到床脚一下,“吱”的一声, “唉,悦悦你还没有睡觉吗?”宿舍里我们四个人一起住,此刻说到, “没啊!睡不着”,我小声说着, “好啊!既然大家都没睡,谁来说个故事听听”, “好主意,不过小声一点,一会儿让班长听到了,可就麻烦了”, “行了,知道了,小声一点而已,而且房子隔音挺强的,没事”, 接着大家就讲了一个故事听,是有关于一个人钓鱼的故事,只记得是这样一个故事,但是具体的内容却给忘了,所以也就只能自己想想了。 “对了,每年大家在家里过中秋节都会有什么活动吗?”突然有战友问到, “我家是自己做月饼吃,自己做的馅,从来没有买过月饼,就算买也是送人而已”,战友小斌说到, “哦,那好,还是自己做的好吃,买的很贵的”,有人同意到, “唉,悦悦,你家有什么活动吗?”有人问我, “嗯,就是提前做一桌子的好菜,然后到了时间就祭月,完事后就开始吃饭,吃完饭就开始赏月了,不过吃饭的时候,爸爸总喜欢总结一下过去的这八个月到底做了什么,值不值得,有什么收获等等,我就充当文员,做好笔记,就是这样,有时候会因为这些事情一晚上没睡”,我说着,这算是对于过去这八个月的总结吧!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都要大概知道一些,对于时间,爸爸是很敏感的,所以受到爸爸的影响,也开始注意所有的时间的流逝了,并且慢慢感悟着时间。 “哇,你家这么热闹,肯定很好,我家就不一样了,每次吃完饭,大家都出去玩了,回来就睡觉了,每次中秋节大概都是这样过去的,感觉没有一点意思,还是我们在这新兵营过得中秋节好,有这么多的战友,多好”,他说着,我感觉也是这样,这个中秋节非常的好, “哦,差不多吧!除了特别喜欢赏月的,差不多都会选择睡觉的,我感觉我们不能这样,会少了很多的乐趣”, “对,没错,只有我们把生活变得热闹,才能让自已感觉到节日的热闹,这样才有节日的气氛,只是大家感觉越长大,越孤单了,什么都不想做了,所以才感觉节日除了吃点东西,越来越没趣了”,我同意他说的话,因为即便是我感觉比较热闹的时候,也感觉越来越往孤单的方向发展了,完全没有了小时候对于节日的无比盼望的心情,没有了那种团圆温馨的感觉,所以大家都说到了同一个感觉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说着说着,我们四个人都睡着了,都不知道是怎么睡着的,一转眼又到了一个晴朗的早晨,开始了新的一天的训练了,至于昨天说了什么,也没有时间去回忆了,只记得很美好就可以了。 “对了,昨天我们怎么都睡着了,我们都说了什么了?”吃着饭,战友小声说到, “不知道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行了,快吃吧!时间快到了,一会儿还要练习队列呢”, “嗯,好吧!那我们都加油了”。 “嗯”,我点了点头。 丛林大冒险 “唉,那个,悦悦,你这帐篷搭的真好,比我的强多了,不知道是怎么搭的,你要不去看看我那个呗!我都搭乱了”,这时候小旭过来,不好意思地说到,搭帐篷术他还真的差了一些,没想到会来找我帮忙,真的是有些意外了,他之前都是很少和我说话的那种,所以还真是有些意外的。 “那好吧!我过去看看,看看你搭的怎么样了?”我笑着说到, “哦,那谢谢战友了”,他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到。 过去一看,他选择的位置几乎到了河里,而且帐篷的一脚已经到了河里了,而且这个地点正好是一个比较陡峭的地方,想要固定好帐篷,需要很大的力气,我就纳闷了,这么大的地方,还有好的地点,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最困难的地方呢。 看了地点我首先会问, “你为什么会选在这个地方呢?”我问到, “因为离河边近啊!一伸手就能喝到水,不是方便一些吗?”他说的理由,我竟然无法反驳,这个理由确实说服了我,不过也不能因为这个能喝水,而放弃了好的休息地点吧! “这个地点不行,你看帐篷的一脚都在河里了,不利于固定帐篷的,所以你不能把帐篷搭在这里,知道吗,要选一个比较平稳的地方才可以”,我指出他的错误,他不住地点头,表示同意, “那好吧!就把帐篷的其他三脚都弄出来,换到那个地方,比较平稳一些,还能喝到水,满足你”,我说到, “谢谢啊!”他给拿过一杯水过来, “没事,只要记住就好,帐篷很好搭的”,我说到,喝了一口水, “哦,我就是笨嘛!所以才让你来帮忙的”,他说到, “没事,像连长说得一样,多做几次就会了,没事,你看就是先固定两个脚,然后展开再展开另外两个脚不就行了,然后把帐篷完全的展开,再固定一下就可以了,你看”,我说着很快就把帐篷给砸进了泥土里,又用绳子给固定了一下,所以看着还是挺好的。 “真的谢谢你,悦悦,要不然我还要花更长的时间呢”,他还是不好意思的说到, “没事的,这里比较危险,刚才隔着裤子,都被虫子给咬了,所以帐篷一定要严实才行呢”,我说着,他突然撩起裤管, “你看,我都被咬了三个了”,看看三个红红的大包,我们都笑了,被咬笑了。 其他人,也在忙碌着,找干的柴火,忙着打扫出一片空地,好在晚上生火用,还有人在找食物,很是忙碌,还要时刻防着点虫子和其他有毒的东西,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此刻,营长和连长也都从外面回来了,手里抱着干树枝,还看到树枝上有几条蛇,不过都是死的了,应该是被作为晚餐了,这里有很多这样的蛇,自然是可以吃的,而且很美味。 “连长,这蛇是干什么的?”我好奇地问到,即便是知道要吃的,也问问,毕竟这都是都一次,来到军营,有了很多个第一次, “吃啊!又好吃,又营养,一会你吃吃就知道了”,连长笑着说到, “嗯,嗯,我可不吃,这能吃吗?”我摇了摇头说到, “这也是你的挑战之一,在这里什么都可以吃,保存自己的体力,这也是你们这次来到丛林里的科目之一,必须吃下去”,连长坏笑说到, “对了,你看过《荒野求生》吗,就学那个野人一样,什么能吃,吃什么自己去找,没水就自己去找,抵御野兽,自己盖临时住所,当然咱们有帐篷,等等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我们自己去完成,明白了吗?”连长又补充道,这就是属于你们自己的野外生存训练知道了吗? “哦,那好吧!连长,我过去找点吃的”,我笑着说到, “对了,顺着我们这条路走,那边有一个不大的小溪,可是里面的鱼不小,你过去看一下”,连长一听我去找食物,便给我指了一条明路,说那边有食物, “唉,等等,小兄弟,我也和你去”,这个时候,一个那个营长的一个班长跑了过来,说他也去,我有点反应不过来了,所以还是答应了, “哦,好的班长,你也来了,你好”,我说到, “你好,小兄弟,还是新兵啊!”班长看了一下空荡荡的军衔说到, “是的,班长,我是刚来的新兵”,我说到, “新兵好啊!不像我们这些十二年的兵了,都老了,你看你们多年轻啊!”这个班长说到, “哦,十二年了,快四期士官了吧!那可要叫老班长了”,我看着班长的军衔说到, “是啊!行了你小子还能看出几期士官来,是啊!快四期了,唉,可不要加个“老”字,不然真的认为自己老了呢,大家都叫我老黑,你叫叫我老黑班长吧!”看看黑黑的班长,所以听到叫老黑也不意外,如果要是刻意问,那我都可能猜得到叫老黑班长,所以笑了笑, “你小子笑什么,黑就黑呗,没什么不好的,黑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呢”,说完,老班长就哈哈笑了,他戴的帽子,我一直想要一个,可是找不到啊!真是又帅气又深沉,真的不错,可能以后会给发一个这样的帽子吧! “唉,小子,别动”,我在前面走着,老班长在后面走着,突然叫住我,并且看到老班长拔出了在腰间的佩刀,一下子扔了过去,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了?随后老班长走了过去, “看,青叶蛇,你再走一步,就被它给咬住了,这样的蛇虽然有毒,但是毒性不大,不过也够你疼几天的了,幸好我发现的快,要不然你被咬,我就得被营长骂死,一个老士官看不住一个孩子,丢人啊!”我始终站在原地,一动也没敢动,听着老班长说到, “行了,你可以动了”,班长一说,我就转过身去,正好看到,老班长刚才扔的刀,正好扎住蛇的差不多七寸处,一击毙命, “哎呀,老班长,刚才听你说青字,我还以为是竹叶青呢,吓死我了,要是竹叶青那可完蛋了,不过老班长你的扔刀是真的厉害,又准又快,真棒”,我说到,老班长又笑了, “你可得了吧!要是竹叶青我敢这么直接扔刀吗?那可是传说中的顶尖毒蛇,我说你小子还真敢想,就竹叶青那点毒蛇,我们二十人都能毒死,还有这刀法只要你能待下去,就会有人教你,十二年的时间,你应该比我的刀法还厉害呢,所以不用羡慕谁,你自己才是最棒的,明白吗?”老班长这次走到了前面,自信地说到,这好像都是我应该要学的, “哦,知道了老班长,下次不敢了”,我低着头吐了一下舌头说到, “唉,班长,我们连长说的那个小溪就是这里了,走吧过去吧!”我说着, “好的,对了,你们连长是不是从炮兵那边调过来的,看着有点面熟”,老班长看了一下天空说到, “对啊!我们连长就是从炮兵团那边过来的,经常给我们讲炮兵的故事呢”,我说着, “那就对了,这小子应该是我一期士官的时候带的新兵呢,没想到一转眼成了新兵连长了,真的是有出息啊!小子,希望以后你也这样就好了,加油吧!到时候考个军校上上”,老班长对于我的期待还挺高,这新兵营还没有过去呢,就开始想着两年以后了, “是的,一定不会辜负老班长的期望的”, “唉,我才刚认识你,和你谈话间看着你不错,所以加油吧!我可不是你的老班长”,班长说到, “哦,知道了”, “对了,插过鱼吗?我教你,这一个月跟着我们会学很多的东西的,加油吧!” “是班长,当然插过鱼了,我还很厉害呢,好的,一定会学很多的东西的”,我笑了笑, “是嘛!看不出来啊!去,给露两手,看看怎么样?”老班长说到, “好,我就拿着一个树枝就过去了,穿着鞋就进去了,水不是很深,所以能看到比较大一点的鱼,一下插进去,就插到了一个鱼”,松了一口气, “可以啊!小子,技术不错,一看就在野外生存过,不错,有个底子”,老班长说着, “哦,有点经验吧!只是不太熟而已”,我不好意思地说到, “行了,弄几条鱼就走吧!”老班长说着,我才看到老班长的腰间居然还有那条蛇, “班长,这蛇不扔了,要它干嘛?”我好奇地问到, “这在丛林里可是顶尖的美味,待几天你就知道了,看到这里漫天遍野的树枝了吗?一定要注意蛇和虫子,不然自己怎么受伤的都不知道,在这里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怎么去保护战友们呢,知道了吗?” “是,我知道我们都刚开始体验野外生活,所以还需要很大的努力了”, “嗯,知道就好”,我说着。 我感觉生活就像折叠的纸,只有你到了那个特定的位置才会让纸打开,找不到那个位置,也许会不停地找下去,新的生活也会像这张纸一样,慢慢地展开,一切都是全新的,需要我们一个字,一个字去填满,如此而已。 一盏灯的距离 夜晚,当看到不一样的星空的时候,也说明自己也在变换着位置,从这边到那边,总有想说的话要说。 在这丛林里能看到月亮吗?能看到,不过大部分只是被树叶给遮挡了,这点依稀照进来的月光,仿佛极其珍贵,有月光的地方就亮一点,没有什么地方,仅是一盏灯的光亮,当大家都确认回到了帐篷里,才会关掉,一切又重新回到了黑暗里。 能听到虫子的叫声就买耳边,这时候最想要的就是一盏灯,想要在身边放一盏灯入睡,感觉会有一点安全感,所以习惯了,现在却没有了,也需要习惯,所以一切都充满了挑战。 还有守夜的人,就在不远处,能看到火堆点点星光,拉开帐篷,露出一点头出来,感觉这丛林里,白天存热,到了晚上又存凉,所以感觉有些冷了,这次大家谁都没有说话,都在自己的帐篷里看着帐篷的顶子,或者闭着眼想着,直到睡去,不过也会有突然袭来的小虫子,都是问题,所以想要有一个适应丛林的生活,那么差不多一切都要重新定义喜欢或者不喜欢了,所以对于个人挑战还是挺大的。 “行了,回去吧!一会儿又来找我们了”,老黑班长和我走了一圈又回来了,所以一路上也是收获挺大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所以都需要耐心的聆听。 每走一步都要看看是不是有危险,有时候就差点被树条绊倒,看着眼前的环境,只能慢慢去接受了,所以不能说不喜欢这样的环境,这不就是自己要的自然的生活吗? “行了,不用这么小心翼翼的,危险来临,是强烈的感觉造成的,还要一眼看到危险的地方,必须把危险解决在还没有发生的前一秒才行,这些以后你都会锻炼出来的,跟着我走没错的”,老黑班长说到, “是”,我答到。 然后就是拿着鱼跟在后面回去了,一路上又是紧张又是不太紧张,反正小心就是了,这才发现,已经走出了很远的地方了,不会迷路了吧! 跟着老班长不会迷路的,大概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故事吧,也就是说我的故事从那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那片丛林里,有我的脚印,来了走了,走了又来,虽然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但是却真的有了不一样的野外生活,所以在军营里,每到一个地方的故事,都会让我难忘而且都是第一次,是我一个人找都找不到的精神财富。 在这里并不是只有这一个营在丛林里驻扎着,在丛林外的山坡上是团指挥部,可能是每个营轮流守护吧!不过更多的是不停地走在丛林里,因为你不知道哪个地方会发生什么,特别是夏天,更加要防火才行,所以一到白天就会不停地围着丛林走,这样才能看到一些问题,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总算走了回来,一天也快结束了,当从水里捞起一个坛子的时候,几条蛇也被切成了很多块,放在坛子里面煮,香味很快就飘了出来,确实挺香的,这是我所接触到的美食的另类,这是自然的美食馈赠,所以虽然是不想吃,但是却能品尝到不一样的美味。 “这个蛇在丛林里经常吃吗?”我问到, “不经常吃啊!这只是遇到了才会吃到野味,平常都是从团部自己带饭的,我们责任是保护丛林,也会保护这些动物,外面还有你们的护卫队呢,所以即便是这样,也不能掉以轻心,那些偷盗的人,方法可多着了”,营长说到,平常是上下级的关系,吃饭的时候就是朋友关系, “哦,知道了营长”,我说到, “行了,大家一会儿都会分到一个人,都跟着老班长好好地学学丛林技巧,学习的很多呢,希望大家都好好地学习,能做到吗?”连长说到, “能”,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到,说实话,来到丛林里除了会搭个帐篷以外,还真的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当然还有自己捉鱼吃,剩下的真的不知道什么了,一些东西也不认识,所以还需要老班长带着才行。 没想到这次居然又分到了老黑班长的身边,真是缘分呢。 每走一步,都会走在小溪水里,土地高高底底的,都是各样的虫子在爬,仔细看着,倒是挺有趣的,看着粗粗细细的树条,左看一边,右看一边,然后从帐篷里看到,天空上是很多的绿叶,有时候会落下叶子来,落在手边,会感觉有一丝浪漫的感觉,很不错。 大家吃完饭就回去睡觉了,就是一开始的夜晚,我从背包里拿出手电筒,照亮了眼前的自己,感觉前方的路很奇妙,不知道会有这样奇妙的经历,有时候也许只是一盏灯的距离。 叶子落下来的声音,仿佛真的能听到,混合着大家的鼾声,很是美妙的音乐声,只是大家很少听到而已,每次都是睡觉而已,所以大概也都不会在意这样军营里的音乐美。 这样说,可能大家都不知道每个人身上的故事,每走一步,都有一个故事可以讲很长的时间,迷彩服下的青春,仿佛都是热血沸腾的青春,在哪里都是一样的热情,就像在这丛林里,大家每天都看着不一样的丛林,也会有很多的感触,当一切都习惯了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已经热爱这里了,离不开了,或许大家也会想家,但是为了责任,必须要坚持下去。 “呵,小子,没想到跟着我做了,那我就教你不一样的本事怎么样?”老黑班长说着,越看越感觉黑那么一点了,不是太瘦一点,而是很有力量的人, “是,那就多谢老班长了,那个蛇肉,最后我还是没有吃,真的吃不下”,我有点无奈地说着, “没事,吃不吃得下都一样,只要能在丛林里活下去就好,还有好多的生存技能需要你自己去学呢,新兵就要具备超级学习的能力,这样才能不断进步才行,就像我们,缺少了那个技能也很难闯过这片丛林,这些表面的东西,你可能懂一些,可是深层次的东西,都是自己找到的感悟的,美的地方总会有美丽的故事,在这里的每一顿饭,每一个晚上都会是最美丽的,这都是以后你才能明白的”,老班长语重心长的说到, “哦,知道了,谢谢班长”,我说到,虽是这个夜,但是老黑班长说的,我能明白一些,或许某一天你会从军人又变回普通人,你会发现军旅是最美的人生旅程,而让你无限怀念。 一会儿,就把手电筒关了,就睡觉了,因为现在电在这里很宝贵的,所以就是这一盏灯的距离,才让我感觉到了无限的光明,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加油! 这次一个月的丛林训练就这样开始了,故事多的。 动物通道 昨天,给朋友打了一个电话,是给好朋友小志打的电话,他询问我在这边军营的情况,我问他工作怎么样了。 他说羡慕我,可以有一个这样的军营,因为除了这里,没有什么是可以这样完美的塑造你自己了,找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我说你怎么样了? 他说,刚刚在商场找了一份导购员的工作,每天平平淡淡地挺好的,他说比我的生活差远了,我说,你为什么要和我比呢?他说,你比我聪明,而且有能力,生活比我的生活精彩多了。 我说,你不用这样,这根本就不能对比,你有你的精彩,我有我的快乐,大家都一样,说着,他高兴地笑了,我安慰了一下就挂断了电话。 其实,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工作已经是天外之词,离着我很遥远,那是一个曾经即将探索,但是还没探索的神秘领域,倒也不是那么神奇,当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你会觉得一个工作,一个家庭就足够了,或许每个时刻,都有每个时刻的想法吧! 毕竟,不能一直跑着,在人生里也有累的时候,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一下,可能一切都是暂时的,在你不经意间从灰色世界里走了出来,还依然会选择人生这趟旅行,不畏艰辛地,依然热爱着生活和世界,想想走过来的路,一路喜怒哀乐,这就是人生最本质的生活,总要走过了一圈回到原地才明白,重新开始也没什么不好的。 我和小志因为选择不同,所以生活的样子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我来说,军营更像是一场精彩绝伦的梦境,让我做尽了美梦,而小志面对的都是很现实的东西,所以我们说话早就不像之前说的话了,生活让我们有了很大的差异,之前态度不一样了。 每次,对于做什么事情,我都感觉有激情的多,虽然结果也很重要,但是过程更加的重要,而他则是说,没有关系都习惯了,只要不失去就好了,在生活里他仿佛磨去了全部的菱角,只想一心求活着,对于他来说,也许是放弃了梦想,把一切看淡了,工作和家庭只要照顾好就行了,唯一的目的就是活着,简单地活着,工作生活睡觉,重复着。 而对于我来说,可能会显得不那么成熟一些,因为在别人眼里,小志已经是一个可以很好生活的人人,而我这一切才刚开始,特别是和青春挂钩,显得年轻了许多,但是在别人眼里,仿佛我的军营让我更加自信,变得这么比小志所谓的更有有出息一些,所以我才会让人更加的关注,但是这些人却从不明白,大家都一样的道理。 冬季的草原,很是寒冷,又是高原,所以温度更加的低,难免会发生雪崩什么的,堵住一些出口,而这些出口又是必须疏通的。 草原上,有一条通到,动物会根据季节进行各地迁徙,就是通过这个通道完成的,这就是动物通道,现在却被大雪给掩埋了,所以大家必须把雪给移走,让出通道来才行,不然动物就会四下逃散,成为捕猎者的对象,这样也会给牧民带来麻烦,经常有体型较大的黄羊去破坏草场,所以这都是一连串的问题必须解决一下。 “刚刚最新命令,因为大雪封堵了草原通道,所以让我们必须把雪给移走,所以这次大家的任务很艰苦,特别注意的就是防寒,因为裸露的手指,可能只是到了外面一秒钟就缩回来,都有可能被冻伤,所以防寒大家一定要注意严实,非常的严实”,连长说着,这还是我第一次在草原过这样寒冷的冬天,我知道冻手冻脚的滋味,很难受所以一定会注意的。 当小志平静工作的时候,我却经历着高原雪冻,或许得到的更多,会是因为付出的更多吧!所以我们不同也是可以想出来的,我都还没结果呢,人家孩子都快两岁了,这个无法比较。 所以大家,全身都穿着厚厚的衣服,连脸都不敢露出来,怕是一下子冻到就够你受得了,一身厚厚的棉衣是挺沉的,所以行动也感觉迟缓了一些,拿起铁锹大家就集合了。 “喂,悦悦你要注意了,可不要大意,这草原的冬天可不是想的那么美,你看这就是我去年在这里冻的,手指都变形了,幸好是带了冻疮药,不然还不知道会如何呢”,大宋班长说着,我看了一下,果然是。 以前移开雪的时候,都是用铁锹或者老办法弄走,但是现在有了除雪车以后就变得轻松了许多了。 在我们刚走到不远处的时候,牧民们也来了,拉着牛雪车,过来帮助我们,拉雪也是战斗,所以当有了人名的支持,那就是坚强的后盾,所以再大的困难也会完成,只是我没想到再次见到了格雅,也在拿着铁锹铲雪,自从上次买牛奶那次,我就不敢再遇到她了。 “嗨,格雅,你也在,这么冷你为什么会来,待在家里不好吗?”看到她,我还是过去打了招呼,没有办法,早晚还会遇到,这里我才发现,那时候是秋天,现在却已经到了冬天,差不多四个月过来了,时间真快,在忙碌中不考虑时间,还真是快,想想都一时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你是?悦悦,干嘛这么严实,又不是太冷,一运动,就热了,你看我就穿了一件羊皮毛衣,也不是太冷啊!”她说到,给了转了一圈看了一下,说话间才发现,雪如同海洋一样,如同海浪一样,摆着各样的造型,这么多的雪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你别骗我了,你在草原住着都习惯了,我们这不习惯的,稍不注意就会发生问题,所以我弄得并没有错”,我双手摸了摸厚厚的衣服以后,有了很大的安全感,才说到, “行吧!最近怎么样了,又是四个月没见你了,牛奶好喝吗?”哪壶不开提哪壶,本不想提起的话题,又来了,不过牛奶是很好喝的,以至于在炊事班每天都能喝到新鲜的牛奶,现在只要一拿起牛奶,就就想起格雅,像是她下了一个诅咒一样,必须想起她。 她是一个好爽的又温柔的草原女孩,我是很喜欢,却不能接受,因为自己的军旅还在继续中呢,更加不能这样了,所以不能这样面对她了。 “嗯,好喝,谢谢你,你呢,过的还好吗?”我也问到, “就这样呗,上学回家,放羊铲雪,没有什么新奇的事情发生,再好,生活不也就这样嘛!”说低着头一边铲雪,一边说着, “哦,那我先去忙了,你自己注意安全”,戴着大帽子的我,显得很笨拙,所以说话也有点不太自然, “嗯”,我点了点头,就走到了赵班长旁边, “怎么,看到那个小丫头了,说了什么?”赵班长好奇地问,显然是想知道我俩怎么样了。 “没说什么,就是问问牛奶怎么样了,我说挺好啊!然后就过来了,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说”,我也一边铲雪,一边说到, “哦,行吧!那快点吧!估计今天是铲不完雪了”,赵班长看了一下天空说到,我也看了一下天空,感觉很眩晕的样子,因为天空都一个颜色,所以好不容易能看到一次彩虹,便看着看着,越像童话世界一样,还是那只乌鸦,又飞了回来,问我, “找到人生的意义了吗?要去我再送你去那个世界”,乌鸦尖尖的嘴说到, “我说,正在找,你怎么又回来了?”我问到,突然感觉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分不清楚哪个到底是哪个世界,只是乌鸦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嗯,我知道了,这是我的一根羽毛,可以给你指引方向,如果找不到我了,你就把羽毛放在手心里,我自然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说着乌鸦已经不见了,前面还是铲雪车轰隆隆的声音,瞬间又回到了现实里,现在的意义对于我来说,就是搞定前面的雪山,给动物们让路。 我觉得这个动物的通道,就像是我们的丝绸之路,可以通向很远处,虽然不知道前面到底能到哪里,但是只要走下去,总能有新奇的事情发生,对了,我口袋里还有舍不得吃的夏天的葡萄干呢,是从库拉大叔那里买的,库拉大叔,在草原的一个坡上,有自己一大片葡萄园,所以我又羡慕了,这么多的紫色葡萄想想都流口水,更加不用说是酿造最自然的葡萄酒了,一定会是最自然的味道。 其实,每次谈到葡萄酒都一带而过,这里也有很多的故事的,只是现在才想起说来,大部分葡萄都会做成葡萄干,所以只有一小部分做成了葡萄酒,那是放假的那一次,就去了库拉大叔的葡萄园里,很凉爽,很美味,库拉大叔最喜欢的就是葡萄味的饼干了,所以我也能吃到,最有趣的事情是让我教他普通话,因为这里旅行的人很多,听不懂普通话多少钱,所以每次都是不要钱就让游客拿走了,因此也给葡萄园带来了很多收益,越是让让人家,人家越是不好意思的,每次扔下五十或者一百就走了,后来就把价格一表,哪种葡萄多少钱一斤,写好,称调好,只要把葡萄放上去就知道多少钱了,游客给了钱就走了,方便快捷,至于有时候几毛钱,几块钱,都给免了,也都不在乎了。 后来因为铲雪,牧民送来很多的烤好牛羊肉就坐在草原上吃着,很美,很好吃。 库拉大叔葡萄园 每次休息一天,就会换上便装去库拉大叔那里蹭吃蹭喝,当然不好意思的时候也会给钱,不然人家早就不让我去了。 我教大叔学习普通话的同时,库拉大叔教我酿葡萄酒,不同的是,大叔会放一点很细很细的土,看上去葡萄酒的颜色会更加的鲜红,而且不自己放糖,完全由葡萄本身的果糖进行填充,我喝过库拉大叔酿好的酒,不是像水一样流动那么顺畅,而是有轻微一点一点黏黏的感觉,让人喝完第一杯,忍不住要和第二杯,所以回味无穷。 在这里我也没想到还会遇到格雅, “库拉阿叔,我要一点葡萄酒,回家做葡萄蒸糕吃”,就在我喝着葡萄酒的时候,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让我一阵紧张,没想到是格雅来了, “你干啥这么害怕小雅,她可是一个好孩子呢”,库拉大叔用不太听得懂的普通话说到,我就笑了,没有她挺好的,我点了点头,一进屋就又看到我了, “嘿,你怎么在这里啊!放假了吗?”格雅一进来,一跑步,身上的金属就发出叮铃当啷的声音,就坐在了我眼前的椅子上,说到, “哦,我是过来讨库拉大叔一杯葡萄酒的,你怎么也来了”,我好奇地问到, “我也是来要点葡萄酒的”,她也疑惑的看着那个酒坛子,库拉大叔去了又回来了,没有葡萄酒了, “唉,小悦那是最后的葡萄酒了,还剩那一点你看行吗?”库拉大叔指着我的坛子说到,就在这个时候,格雅唰的一声就把坛子抢了过去, “剩下的是我的了,你不能喝了,要是想吃蒸糕直接跟着我去家里就可以了”,说完,格雅就用盖子给盖上了,屋子里的酒香瞬间少了一半,不过这屋子是透气的,是专门晾晒葡萄的屋子,很是不错,不过只能夏天是凉爽的,到了冬天就不行了。 “那好吧!送给你了,我就不喝了,我一共才喝了两口就没了”,我说到, “行了,你喝酒干什么?一会儿去家里吃饭不就行了”,格雅毫不在意地说到, “你是说,让我去家里吃饭”,我试着问了问她,我不确定啊!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就是到家里吃饭而已,又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不去就算了,我还想让你教我几道题呢”,她嘟囔着嘴说到, “那好吧!我去看看总可以了吧!”我说着,我感觉格雅要打我一样,因为她的豪爽超过了我的想象力,所以还是不好轻易招惹她了, “这还差不多,行了,你在这玩吧,我走了”,她说着提着坛子就走了,怕被我给抢了去。 “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啊!”格雅一走,库拉大叔问到, “没事啊!就是认识我”,我说到,拿个几粒葡萄干房买了嘴里吃着, “不可能,小雅这个孩子以前绝不会说这么多话的,你是例外,这孩子在想什么,我能不知道吗?”库拉大叔自信地说到,他对格雅很了解了, “哦,那没事了,我去摘掉葡萄”,说着我拿起篮子就跑了,跑到葡萄园里,有一些小虫子在飞,把虫子打跑了,我就进去了,葡萄的味道很好闻,而且葡萄上面都是白色的菌,是酿造葡萄酒的关键的菌种,所以千万不可以洗掉。 “这小子”,我跑出去,库拉大叔笑着说到。 不过此刻,突然又想到了时间,时间会在我们不经意间带走你的一切,也许你所有遇到的人,都会失去,也会失去去静静看着葡萄园简单的眼神,所以当想到这里的时候,自己摘了一串葡萄,自己在那里伤心,边吃边伤心,即便知道自己是又陷入了幻境里,所以还是想持续一会儿,适可而止就可以了。 这让我想到欧·亨利的书《最后一片树叶》,常青藤的树叶,即便只剩下了最后一片树叶,看到好几天都没有落下去,所以自己也对于自己的病无所谓了,反而生活了下去,这片叶子带来了希望,无惧时间的流逝。 其实,对于现在虽然不必担心什么,但是依然想着未来会做什么,一切觉得都要想到,才会有所准备,即便不是忧虑未来,但是也要做好准备。 不知不觉中就躺在那发呆呢,也没察觉谁来了,谁走了,不过一只百灵鸟飞了过来,摘了一颗葡萄走了,我就被那白色的身影给吸引了,我就跟着跑过去了,看着跑过去了,百灵就飞低了下来,仿佛是有意让我跟着去,我就跑啊,跑啊,这里是哪里了,我居然不知道。 “你咋了,这是地心世界,欢迎来到地心世界,这里是所有的火山爆发的地点,只有爆发过,才能长出所有美丽的东西,只有这里,才能找到生命的源头,才能找到一切最初的意义”,我一进去,我就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那我为什么回来到这里呢,这里真的是最初的地心世界吗?在这里能看到世界最初的样子吗?找到最初自己开始的意义吗?我到了哪里开始迷失的呢?又是为了什么迷失的呢?我又该追求什么呢?”我一连问了这么多的问题,可是这个声音就没有回答我了,我就往前面走着,眼前一片的黑暗,什么都看不到,也不知道回到了哪里。 “喂,你在这里干什么呢,这是给你做的葡萄蒸糕,拿着,我走了”,格雅叫醒了我,我看着她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就说着,我就跟了过去, “你怎么又回来了”,我问到, “知道你不去,给库拉大叔送了一点来,库拉大叔说你在这里,我就过来了”,她说着,我感觉仿佛一切又是我多虑了,一口葡萄蒸糕就醒了, “哦,那谢谢你啊,我不知道你怎么会这样,但是以后要做最好的自己好吧!”我说着,莫名其妙的话就说了出来,格雅也没有听懂,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反正好吃就好了,我走了,还要回去放羊呢”,说着,我也没有在说话就回去了,格雅也走了,我也回去了,发现两个小时过去了,才摘了几个葡萄真的是醉了,不过又开心了起来,有蛋糕吃,也就好了,不辜负来葡萄园一趟。 第一次成长 自从来到军营以后,才发现自己过去的生活确实也挺狭窄的了,在原有的基础上做补充,和第一次的成长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还不是都是重新开始学习。 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陌生的环境,确实可以让你点起足够的好奇心里,可是一切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之前我们是去过多少的地方,才会来到这里,最终又开始新的故事,所以一切开始变得沉重不堪,像是一个累积的负重前行,越来越重。 其实,在一个人的生活,真正感觉到了孤独的滋味,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在街上,陌生的街道,陌生的地方,没有一个归宿,任凭去流浪,心无法平起平落,这样子的迷失状态很可怕,本来找到的意义又作废了,很深的失落感,就是现在的状态,我也想跑过去,一跃而过,可是发现这次失落像是幽深小径一样,幽深又长,这次怕是很难摆脱了。 我不知道这样迷失的后果是什么,但是却也知道是为了什么,只是暂时无法摆脱的恍然的迷茫状态而已,所以才又有了一次笨拙,感觉是幸运,也是不幸,不过对于我来说也是无所谓的状态,因为这样的状态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倒也习惯了一些,只是觉得再次陷入同样的状态,有些可笑自嘲而已。 第一次到了军营的时候,就是练习声音,因为声音太小,所以,自己一个人对着街道大喊大叫,在青春里像是一个最傻的人,随风呼喊,随后,我发现因为大喊大叫,声音变了,唱歌开始很容易唱起高音了,所以对于音乐不敢唱的短板瞬间就补齐了,很高兴。 第一次展示自己声音的成果的时候,是在集体活动唱歌上,当着全新兵营的人唱了一首《晴朗的早晨》,当听到掌声的时候,确实很高兴,因为自己做到了。 但是紧接着又开始不安起来,如果接下来都是第一次,那该怎么办呢? 后来证明,只有一路勇敢才行,不然你很难到达下一关,是一种不得不的长大,当感觉好像明白生命的本质是什么的时候,也就顺其自然了,倒是变得自然而然了,没有什么可怕的。 后来,我又发现一个问题,当我打算认真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是无法集中精力去做,后来就什么都不想了,因为留给每个事情的解决的时间越来越少了,问题也越来越多了,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最喜欢的就是晚间的政治教育时光,可以安静的写写字,临近一天结束了,写写有什么收获,发现总能找出来,就是一步步成长,但有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安静,会有人晚上过来检查检查,来的最多的就是团参谋长,每次过来都要训话,注意一些问题,不过,每次不到半个小时就走了,到了十点就是睡觉,想洗洗澡就洗澡,不想洗就先躺下想一会儿,一天对于我的是什么样子的意义。 “悦悦今天是你和小宋班长值班,准备一下”,在我想象的时候,又从新兵营的记忆里出来了,感觉新兵营和到了草原,那个先发生的已经快要分不清楚了,清楚也感觉模糊了一些。 “哦,好的连长”,我就又把脱好的裤子,又重新穿上,拿起我的塑料袋就走了,出来以后,发现小宋班长早就出来了,等着我,然后一路下山去了,望着辽阔的草原,星星点点的,孤独是有的,但也有一丝惬意,是什么稍后就知道了。 “想什么呢,刚才经过你的屋子的时候,看你看着屋顶发呆,这可不像平时咋咋呼呼你啊!”小宋班长也和我一样,提着一个袋子,看着我笑了笑,问我, “哦,刚才想到新兵营的一些事情,所以就发呆了一会儿”,我说到,黑黑的夜,只有我们两个手电筒的光划破黑夜,明显的很。 “哦,新兵营确实值得怀念的,因为现在的一些东西,都是新兵营的延续,所以很正常的”,小宋班长说到,我也就不想了,内心一下子放空了,反而很高兴,突然一声狼的叫声,我就跑到了小宋班长的身后,笑了笑,就向着不远处的山坡哨所去了。 现在有了新的宿舍楼,不是那个漏风的旧木屋了,山坡哨所也变大了许多,也有灯光了,不再是只有一个门和一盏蜡烛的小屋子,随着部队不断改革,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这是老班长告诉我们的,说我们能赶上新的时代发展,是很幸运的。 “怕什么,走吧!”一看我躲到小宋班长他的身后就笑了,在草原上遇到一只草原狼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只要穿着迷彩服就不敢靠近我们,所以还是比较安全的,可能是因为认识衣服吧! 接着,走到一块石头前,就要爬山路了,顺着灯光,山路不是很好走,脚下能踩的面积忽大忽小,随时都有可能掉下去,有两个人互相搀扶着过去还稳当一些,不然一个人走这样的路,特别是晚上走,是万万不敢想象的, “这路开凿的还真是有技巧,走了这么多次,居然还不会走,真的是醉了”,小宋班长说着,我笑了, “没事,不是有两个一起人了吗?慢慢走呗,十二点之前到了就行”,我说着,抬头看到夜空星星,像是一条天路一样,像是走到天上可以摘星辰一样,走在这路上很是玄妙的感觉,不过路途很短,很快就看到了半山坡上的哨所灯光, “哦,有人来了,我们可以走了,回家睡觉了,走了”,看到我们的灯光很快就响起了高兴的声音,都准备好要走了, “呦,这次悦悦也来了,稀客啊!你们两个晚上好玩了”,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行了,快回去睡觉吧!免得耽误美梦”,我们说着就过去了,小宋班长笑了一下,我们就走进去了,他们还要下山回去。 看了一下表,刚好晚上十二点了,刚刚才走了几步就送走了一天了,时间还真是着急,一点都不停留, “我去烧热水,一会儿就好了”,我说着将塑料袋放在柜子上,塑料袋里当然是泡面,火腿肠,和一个卤蛋了,你知道此刻能在这半山腰吃着泡面,是晚上何等惬意的事情吗? 看着月光,看着锅里的开水,咕噜咕噜的,就像现在满怀期待的心情,很是有真实的感觉,记得之前都是自己架上火把在坛子里烧水,现在也变成用点烧水了,但是缺少了一点忙碌感,也就是觉得的幸福感,不过还可以。 一直感觉煮方便面比泡着好吃,味道更能散的开,吃着更加的香,又有静谧的夜守着,送走一天的开始,迎着新的一天, “哎呀,空着肚子,晚上的饭都没吃,就等着吃泡面呢,这次拿了三盒过来,就是爽啊!”说着,小宋班长已经撕开了包装了,就等着水开了, “没事,三盒不够我这还有一盒呢,我就吃一盒就够了”,说着,我也把塑料袋解开了,准备一下,开始吃了。 “还是你小子够意思对班长好,行,下次给你带点饮料回来,其他人可没有呢”,小宋班长笑着说到, “行,那谢谢班长啦!”我说着。 但是这些作为夜班补助的泡面,都是飞机空投下来的,汽车是一定进不来的,也不会这么轻松就落在了指定的地方,汽车最起码要半天的时间才能出去,所以感觉这些泡面很贵,舍不得吃。 写着写着,好像也没有多大的事情,就是一个吃泡面的情景而已,只是地点变了,心情变了,自然做什么事情的心情都变了,开始用享受的态度去对待,这就是在军营里找到的对待一切的幸福感,做什么事情都用心幸福地去做,那么就总是快乐的了。 在这个时候,也会写写字,当感觉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睡了,唯有你在写字,就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勤奋的人了,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了,但是承认努力那么一点点还是可以的。 我吃完了泡面,看着班长一个人吃,挺有意思的,看着人吃饭很有意思的,所以我就把小宋班长的吃相写进了本子里,并且还在偷笑,所以也是幸福的。 写完了我就出去坐在外面的石凳上了,听着风呼啸而过的声音,还有远方苍狼的叫声,仿佛都在等着天亮,这一个天亮。 从这我感觉一份安静的心境是很重要的,不会因为什么而改变自己所有的约定,这是最起码的不迷失,否则,太容易被改变,就会感觉自己没有一点心境,没有一点坚持,就感觉有些失败的意味,所以一定要刻意去培养自己什么,比如喜欢的东西要坚持,喜欢什么样子的颜色,就要去绘画出来,都是自己该做的事情。 成长是什么,就是自己有一个完美的心态去解决各种各样的事情,你会发现你自己变了很多,以前不做的事情现在做了,开始变得什么事情都去做了,能解决越来越多的问题,就是成长吧! “你觉得大家会这样子嘛!会被带到一个世界里,然后自己成长,不会有提示,只是一路向前”,我说着, “有啊!追着狼就能找到”,班长说。 狼的诱惑 夜晚也会充满着玄幻的色彩,总有魔幻的动物出现,就像小贝一样,和狼差不多,也属于迷幻的动物。 从远处我就看到一个深蓝色的眼光透过黑夜射了过来,很明显在一步一步靠近这里, “唉,班长,你出来,你看那是什么东西,一步一步靠近我们呢”,因为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所以难免会有些惊讶,所以说道,后来就没事了,因为遇到的太多了。 “哦,一只狼而已,不过它现在那里不动是什么意思”,小宋班长说到,也是第一次遇到一动不动的目光, “要不过去看看吧!反正也不远”,我说着,接着啪的一下就被打了, “你傻啊!那边是山下,狼是在山下往山上望呢,你想跳下去”,班长说到,我才回过神来,像是让狼的目光给迷惑了,所以黑咕隆咚的都忘记了,那边是悬崖, “哦,对了,我还往下面扔过石头呢,可是狼为什么会朝着我们这里看,难道是看到黑夜里,唯独我们这里亮”,我疑惑地说到, “不知道,这些狼很是神秘,和白天的狼不一样,可能会某种神秘的力量,万一变成狼人怎么办?”小宋班长说到,我怎么感觉像是一个古老的诡异故事一样呢, “班长,你可别吓我,这白天的狼给黑天的狼有什么不同啊?”我问到, “白天的狼来自天堂,晚上的狼是来自天堂的魔鬼,你觉得一样吗?”小宋班长小声说到, “啊?不会吧!还有魔鬼的狼,那可不是一般的厉害吧!”我说着,小宋伴娘笑了,逗你玩的,不过随即又严肃了起来, “草原的狼,虽然没有那么的可怕,可是也充满了传奇的色彩,在草原上人与狼的故事可没有那么简单,有很多奇异的事情发生过,都解释不清楚,所以你就小心知道就好”,这个可以理解,所以也就并不奇怪,因为自然里有一些事情解释不清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并不必好奇,不过却还是好奇, “那是有关于什么的事情,可怕吗?”我问到, “你知道狼会变成人的样子,诱惑人嘛!”小宋班长,眨眨眼说到, “不知道啊,我只知道狐狸会变成美女诱惑人,没听说过狼也会诱惑人”,我认真地说到, “那就对了,所以才叫奇异的事情吗?就是你没听过的就是了,你听过的不算了”,小宋班长奸笑地说到,我也是无语了, “行了,这些都是真的,所以你也不要不相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所以你要相信才行”,小宋班长突然又严肃了起来了,仿佛真的遇到过一样, “班长,你遇到过吗?”我小心翼翼地问到,看着像是经历过一样, “经历过,要不然不会这么认真的跟你说啊!那还是三年前的事情呢,你还没来的时候”,小宋班长说到,所以这个事情我并不知道,至于现在才告诉我,或许是到了特定的时间了。 “哦,好吧!但是我不想听,要不出去转转吧!”我站起身子来说到,指着另外一个方向说着, “不用了,我还是一边说,一边走吧!这样会更加好一些”,小宋班长说到, “那好吧!说吧!”接着就开始听着故事了。 其实,那也是一个守夜的晚上,在哨所不远处能听到一只狼不停地叫,特别的烦,所以三个人拿着手电就过去了,旁边也有巨大的探照灯,不过只能照到远处,能看到一只狼躺在一块石头上,像是受了伤,所以三个人就走过去了,其中就有小宋班长。 可是当快走到身边的时候,像是受伤的狼,突然一步一步向前挪移着,像是带你去什么地方,所以就往山谷里爬去,然后爬着爬着就跑了,三个人都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呢? 回头一看,有近一百双幽蓝色的眼睛看着三个人,突如其来的状况吓了三人一跳,这是中了狼的圈套了,是假装受伤博取你的同情的,所以才会被引到这里的, “这家伙真狡猾,我们居然会相信一只狼”,小宋班长的战友说到, “行了,还是想想办法该如果出去吧!我们被狼群包围了,看来是想一口气吃掉我们”,小宋班长说到, “是啊!没想到狼都这么聪明,这叫引蛇出洞吧!我说不来,你们偏要来,现在好了,怎么出去吧!”三个人被逼到大石头下无可奈何了,看着张开嘴要吃人的气势,显然狼是早就准备好的,可能是因为狼领地感太强了,所以像是有侵犯领地的嫌疑,手电一照能看到锋利的牙齿,还是满是龇牙咧嘴的声音,仿佛只要狼王一声令下,所有的狼都会一拥而上,这样的感觉很是可怕,因为狼太多了。 “现在是该面对的时候了,现在有有枪,我们不用害怕,我这还有一颗闪光震撼弹,够这几只狼崽子喝一壶的了”,说着开始准备了,随着狼群慢慢地靠近,是要攻击的趋势, “这里能爬上去一点,一会儿,闪光震撼弹一扔出去,大家就往上爬就行了,明白了吗?” “好,明白”, “一,二,三,走”,就在这一瞬间,小宋班长三人就爬上了岩石,闪光震撼弹一扔出去,把周围照的像是白昼一样,不过只是一秒钟的事情,狼群也被这闪光给冲破了,狼四下逃散,被这东西给吓跑了,所以我们才发现,原来石头上是平坦的, “快,他们三个在那里”,正好其他人也赶了过来,扔在旁边两颗手榴弹,爆炸声把狼都吓跑了,我们也下来了, “怎么样,大家没事吧!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看到战友来救援了虚惊一场,真的是死里逃生了一回, “没事,就是被岩石给擦破了一点皮,没事的”,小宋班长三个说到, “看着你们三个人没回来,我就知道出事了,夜晚的狼群是很神秘的,所以不要轻易跟踪什么,或许都是陷阱”,来了民兵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还是第一次听说”,小宋班长无奈的说到, “我们和狼已经生活在很长一段时间了,所以一些事情大家都不知道而已,以后时间一长就会知道了”,他说到,大家都点了点头。 平常的一天 “这个真的是真实的吗?看来这里还真是有些神秘了”,我说到, “所以说嘛!这里的神奇的事情还多的是呢,待的时间长了就知道了”,小宋班长说到, “那好吧!”我说着就不再管那草原苍狼的目光,有时候在这样安静的短暂时光里,更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哪怕以后离开了这里,也会感念这段时光。 静静的夜,看着迷彩服的样子,想着过去的样子,自己也在一点一点的改变着,变得好像越来越是自己喜欢的样子了,看着眼前辽阔的草原,感觉突然变得很沉重起来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感觉到了沉甸甸的感觉,守着边境,保卫人名的安全,就是我们的任务,在这个一瞬间好像突然有了方向感一样,有这么大的责任在心上,也是一件自豪的事情。 突然也想到一件事情,那就是现实的自己现在会怎么样呢?军旅中的是梦境中的自己,因为太完美,所以称之为梦境。 现实中的自己想要拥有一个梦幻般的葡萄庄园,酿造着自己的品牌的葡萄酒,送往世界各地,或许就会成为富豪一样的存在,这种安稳感,会让你少了许多不用去想的路,多了很多你想要去做的事情,因为有了钱以后大概什么都能去做了,不会为了钱而担忧如何赚钱,这样的自由的状态很好的,是很多人努力都很难做到的。 可是话又说回来,我们不过是普通再普通不过的人,没有天生的不为钱发愁,虽然这是一个很俗的话题,但这就是现实,也许你会为了一份工作找来找去找不到,又面对生活的压力,不得不在家里待着,这就像一个无底洞,只想着活下去,抛弃了其他的一切,也包括自己喜欢的。 贫穷的年代让你明白你一无所有的状态,不是不想去追求什么,而是不敢去追求,过程里的消耗,承受不起,所以我们只能蜗居一样活着,缓慢前行,不敢仰望天空,只有到了未来摆脱这样贫穷状态的那一天,再回首这些事情,你才发现,既是幸运的,也是无奈的,仿佛是无法摆脱的一条路,只有走过这条路去,才能看到更加广阔的人生,而面对过去里那些绝望时候,当时认为是不可逾越的,现在看看不过也是冰山一角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解决的办法。 这样便是现实中的自己,为了那一点钱也许会变得辛苦不已,终于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工作,转到自己经营咖啡馆也是大家的支持下,才渐渐学会了这些最简单的道理,都需要比别人付出更加大的代价,所以要说自己是一个很笨拙的人,所以要慢慢地学习。 我经常会觉得自己在寻找什么,以至于到了一个地方,觉得不是这里,又会去另一个地方,直到有了再次回家的念头,除了徒增烦恼和浪费时间以外,没有任何的收获,或许自己想要一个稳定一点的地方,哪怕只是不获得也不失去也好,所谓的出口可能还没到呢,自己就先放弃了,出口就像是这座狭长狭长的桥,看不清楚前方到底是什么,只能一路向前走,走过这段未知的道路。 我不知道在这两年里为什么会是这样度过的,仿佛从一个事情的结束,在这两年里所有的选择好像都是错误的,一天不如一天,迷茫加上担心的状态真的让人心烦,心生绝望,倒是不是真的绝望,只是觉得做任何事情都没有成功的,有些失败而已,所以就想待在原地爱咋咋地吧! 不过随即一想,这样不可以,一旦陷入这样的什么都不想做的状态,就真的是一无所获了,所以寻找还是要继续,即便看不到希望的星光,也要继续向前走,希望前方可以是一条自己的路。 “哼,我们今天什么都不用做,你们把你们那脏的迷彩服给洗一下,把自己打扮的漂亮一点,不过跑步还是不变的,早晚一个五公里,明天去参观师史馆和英雄陵园,大家都准备一下”,新兵营里,我们都集合好了,准备今天的训练项目,可是突然广播说这个,一听说不训练太好了,能休息一下了,所以大家很快又都解散了,也是,这几天一直练习匍匐前进,两套迷彩服都脏了,确实需要清洗一下了,算是休息一天了,这样的安静的日子,特别特别特别的珍惜,所以这样才叫把握每一分每一秒呢,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在享受和珍惜。 这样的日子,即便只是最普通的事情也是很满足的,因为现在的自己几乎没有什么欲望,所以就少了很多的迷失和压力,自然就快乐一点,平常的时候也会用心去考虑一下生活和自己,也会收获满满,没有沉溺于过去,也没有忧虑于未来。 “行了,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吧,连长不是说了洗衣服了嘛,就去吧!今天你们自己安排,我就不管你们了,我自己出去转转”,我们还在班里整齐地站着,班长拿了一件衣服,说了一句话就走了,我们感觉这是到新兵营这里以来最幸福的一天了,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假期,但是也觉得幸福无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我们能把这个心境运用到自己的实际生活里,想没有幸福感都难,这些小东西有时候能改变你的世界,综合运用一下。 其实,这也是源于生活的累积,一个月三十天,训练二十九天,一天休息,就觉得很幸福,和工作加班一样,空闲下来,总是美好的,只是应该在这个时候,都想想未来是什么样子的,应该如果去做,也不要总是沉溺于享受,居安思危的意识还是要有的,才能更加幸福一些。 “行了,大家洗衣服吧!还愣着干什么,一会儿打扫一下卫生,跑跑步,吃饭,睡觉不是挺好的吗?”我说着,大家都坐在地上发愣, “你说,这是不是也在考验我们,假如我们真的这样做了,会有怎样的惩罚呢?”这时,战友的一个担心说了出来,大家才抬头看了看对方,好像这是大家都担心的。 其实,说实话我的心里也没底,感觉没有那么简单,之前又不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所以还是挺担心的,被罚的挺惨的,所以这次也挺不知所措的,不过看到人家的班都开始活动了,所以大家也就没有犹豫了,要罚大家一起被罚呗! “行了,你们班快点吧!没事的,明天的命令都贴出来了,快点吧!”听到别的班这么说,只有我们不做显得太胆小了,所以拿起盆就出去接水了,这里的水比较原始,水里都有沙子,所以洗起来衣服感觉被磨得手痛,不过水却是挺好喝的,都是山泉净化下来的水。 “行了,别多想了,快点吧!好不容易等来一次休息日,好好珍惜吧!”于是平常大家紧绷的脸也放开了,第一次还是有一点不习惯的,所以就就这样了。 于是这个一天的上午洗衣服,晒衣服,写了一篇日记,中午难得睡了一次午觉,醒来也是信心满满的,然后自己去炊事班帮厨,吃了一顿很美味的饭,快乐的一天就结束了,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过程里,但是它依然是美好的一天。 第二天一大早就看到十几辆大客车停在了院子里和外面,我们在仪容镜前整理着已经晒干了的军装,严肃大方得体,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做到的,所以在上车前,都要做好准备。 感悟 “行了,大家快点了,准备登车”,班长说到,我们开始跑了起来。 分散好了车,马上就开始了,说来还有一些激动,一些小紧张,因为是第一次出去,所以有些高兴的,第一次出去看看周围的世界,自从来到新兵营以后,就没有再出去过除了训练场之外的地方,所以这次坐车能看看,还是觉得挺幸福的。 “行了,都坐好了吧!马上要开车了”,司机班长说到,我们并没有回答就当做是默认了,所以很快车就发动了,开始出了这一道不可逾越的门。 大家在小声地说话,这才知道,我们的新兵营挨着附近的一个师,来了两个月了第一次听说,第一站先去师史馆,看一下这个师的由来,以及是如何到了这里的,涌现出那些革命英雄人物,有哪些光辉的历史,都是不忘初心,让现代军人砥砺前行的精神,在精神下,我们敬佩老一辈革命前辈的坚韧不拔,开路先锋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 “好了,第一站我们会先去师史馆,参观完师史馆,就在师大灶就餐,下午再去烈士陵园去,参观缅怀先烈,继续不忘使命前行,希望大家都好好的感悟,回来写一篇不少于两千字的感悟,交给你们的排长,在全体军人大会上会选出优秀的文章出来读,希望大家好好的表现”,指导员在我们这辆车上说到,我就知道要写感悟,参观下来,感悟一下才行,到时候也是开会的一项内容。 这里,我可以去感受不一样的精神世界,可以找到更多属于军人的色彩,也许在新兵的时候还不会有这么多的感触,只是时间越长感触越多,是我们需要慢慢学习的。 在我欣赏老一辈革命文化的时候,此刻现实的我,也许正在赶往一个地方,迫切需要一个可以容身之地,以便度过这个特殊的困难的时期,其实,倒也不是故意躲避,只是有些东西必须得到确认以后,才能有新的发展,或者出现该出现的东西,但是大多数的时候,还是希望度过去,反正还年轻,只是旅途之苦而已,还是受得起的。 同样的我,因为不同的地方和事情,早就了完全不一样的我,或许草原上的我,还在等待着天亮呢,泡面吃了,确实感觉好多了,已经第二天了,也没有什么睡意了,所以静静地等待着天亮便是幸福。 “行了,你自己在这里发呆吧!我先去睡一会儿了,有什么事情直接叫我就是了”,小宋班长说完就回去了,我点了点头,开始慢慢地在旁边走着玩。 我开始想到一首音乐: 春天在哪里呀 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 这里有红花呀 这里有绿草 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 嘀哩哩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哩哩哩 嘀哩哩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哩哩哩 春天在青翠的山林里 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 春天在哪里呀 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那湖水的倒影里 映出红的花呀 映出绿的草 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 嘀哩哩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哩哩哩 嘀哩哩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哩哩哩 春天在湖水的倒影里 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 春天在哪里呀 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那小朋友眼睛里 看见红的花呀 看见绿的草 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 嘀哩哩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哩哩哩 嘀哩哩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哩哩哩 春天在小朋友眼睛里 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 不知不觉中就把这首儿歌唱了出来,在这个时刻突然发现,内心里满满的都是美好,或许早已经过了那个年纪,可是还在听起来依然好听,特别是自己唱很有感觉,那些留在就在原地的美好,还在为你加油鼓励着,所以也是很开心的,当我们真的放空了自己的时候,你会发现一切都是很美好的,只是当时已迷失了。 “呀呀,我说大哥,能不能消停一会儿,我还想睡会儿觉呢,你这么一唱,把我的睡意都带走了”,小宋班长嚷嚷到, “哦,知道了,不唱就是了”,说着我自己笑了笑感觉挺好的,有什么心事不是说出来,唱给自己听就好,哪怕别人听到了也会给你鼓掌的。 我又坐回了原地,或许每个时期,都是我的样子,你看现在的自己就很潇洒,可以趁着夜色表达一下自己,又能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草原上回声,不就是一种幸福吗? 或许那只狼听到我的歌声也会翩翩起舞吧!收起了狼的目光,从魔鬼变成了天使狼,温和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突然一个景象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以为只有白天可以出海市蜃楼呢,没想到晚上也能看见,还是那间酒吧,那个孤单,无聊透顶的夏日,也会反省出诗意来了,我很想躺在当时的那张小床上再睡一觉,然后跟在小狼狗的后面,跑步,夏日的热也成了汗液蒸发掉了,一杯冰镇啤酒,一杯下肚,沁人心脾,多么美好的时光,当时竟然觉得是苦熬。 然后,后来又经历了很多的事情,开始寻找一个更加完美的自己,事情总是想恰到好处的把握,可是总是不那么容易做到,所以也一直在努力的路上,总不会错的。 还记得酒吧门前的皂荚属吗?还记得和蔼爱来玩笑的老板吗?还记得酒吧少女阿离吗?曾经以为天长地久的人物,也都远去了,大家都在自己的路上拼命的努力着,以前是想着不断向前向前,现在是不断回忆过去过去,能想到的美好就是幸福的。 其实,这些事情也都仿佛是昨天的事情一样,所以说长大真的只是一夜之间的事情,不再是小孩子就要努力去承担,反正人生也就这短短几个秋,等到哪也去不了了,等到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心想的时候,一切也就自然明了了,重要的是无悔就行了,也没有必要想那么多的东西,因为对于现在的自己早就不重要了。 “行了,大家感觉今天过得怎么样?我不管你们,也是想鼓励你们,不能总是有压力,也有放松的时候,你们来这两个月也确实挺辛苦的,不过,为了一个未来更好的自己,辛苦一点又算得了什么呢”,夜晚回到宿舍,班长给了答案,挺温馨的,我们也开始了解了班长的苦心。 春暖花开 早晨,迎着鸟儿,奔跑在草原上,早上还是有些凉爽的,可以说偏冷一点,乍寒还暖,融化在脚上的露水,晶晶凉,有些像荡漾在温暖的湖水上一般,奔跑着翩翩起舞,一天又开始了。 很久以前,还是有关于狼的故事,在草原的西部,有一个部落,叫做“狼人穴”,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些狼可以像人类一样直立行走,并且有自己的智慧,有自己的生活范围,他们不敢超过那棵树以外的世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和狼人之间是没有任何冲突的,只是草原上的人经常能听到草原深处狼的叫声,而却从来没有人深入过草原,直到一队外人的闯入,打破了这里的平衡。 “哦,我们转转悠悠走到草原上来了,这里是哪里啊?还是休息一下吧!前面正好有一颗大树,快点”,一行十一个人,牵着马,走在草原上,马上有水袋,斧子,锯子等的工具,应该是一个到处乱走的伐木队,无意间到了这里,看到了这棵不一样的大树。 “大哥,这里是哪里啊?地图上也没有标记,我们是不是迷路了”,这时一个黑瘦的老弟走过来说到,显然是不乐意到这里的,所以有些抱怨了起来, “行了,天气也挺冷的,先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吧!先走走看,不过这里好像有人居住,你看树的旁边还有人的粪便呢”,这个大哥说到,就从树下走了出来, “对哦,那不是人的粪便吧,像是动物的粪便,比如狼的”,这时又走来一个人说到,戴着一顶灰色的牛仔帽,看着说到, “三弟,你说这草原上有狼,这可不是好的消息”,说话间,开始担心起来了,万一真的有狼,那么可是一个很大的麻烦, “可以这么说吧!这确实是狼的粪便,可是感觉又不太像,我们还是离开这里吧!这里给人的感觉很是神秘,不可接近”,这个三弟说到,问了问周围的空气,不由得皱眉说到, “哎呀,三弟,就是几只狼而已,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我们今天就在这住下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还是那个胖子,是个二哥,此刻站出来又说到,这个三弟一皱眉就转身坐到了地上,这个大哥笑了笑, “行了,今天就在这里吧!大家准备一下帐篷还有吃的”,说完,大家又开始忙碌了起来,其他人开始卸下东西,有打的野兔子,从马上解下来,有人去捡着干的树枝,正好旁边也有一片森林,倒是一个好地方, “二哥,这里真的不行,感觉这里的气味挺诡异的,所以还是换个地方吧!”这个三弟,喝着酒,不过还是说到, “没事的,即便有狼,我们有火把,还有大刀,就不怕狼了,是不是啊,大哥”,这个时候这个大哥也过来了,拿着一条褥子,想要睡一觉,正好这个二弟看到了说到, “行了行了,就别争了,就在这里吧!还有树林,挺方便的,我先谁一会儿了,记得兔肉烤的硬一点好吃,等我醒来吃”,这个大哥说完就睡了,其他人都在忙着自己的,各自有各自的担心,把酒准备好了,把肉准备好了,晚上守着篝火,大家要畅饮一番。 “好吧!在这里也行,我去准备一下,把马都拴在树林里”,说完这个三弟就去了,这个二哥摇了摇头,也心里没底。 然后接着,这个三弟又拿出一串铃铛线来,围着大家插了几根木棍,然后用铃铛线绕了几圈,只要有东西靠近,就能听到,也好做一个准备,渐渐地黑夜降临了,十一个人点起了火把,偏偏是在大树的西面,正好是狼人所在的方向,一切犹如黑夜一样在靠近。 “大哥起来吃饭了”,说着就把还在睡觉的大哥叫醒了,与此同时,烤肉的味道已经吸引了狼人,一个狼人已经看到了这一切,正好回去可以报告族长,有十几个人正在外面吃肉睡觉。 “族长,外面有很多的人,要不要把他们给抓回来,审问一下”,这里是狼人聚居的地方,也是一个大的树林,每个狼人都有自己的树洞,此刻,如果看到这个族长,居然是一个人,和狼生活在一起,还真是什么情况都有。 “唉,大哥你看,那棵大树这么大,我们要是能运回去,肯定能买卖不少的钱呢,不过这么大就是拉不走”,十一个人紧坐在一起,吃着出油的兔肉,哈哈大笑说到,却不知道危险正在缓慢的靠近。 “嗷嗷嗷,行了,大家都先回去睡觉吧!等到他们睡了再抓来”,说完,周围又都变得寂静了,今天晚上没有月光,黑色的乌云向前慢慢地走着,不知不觉中就到了深夜。 “嗷嗷嗷,开始行动”,顿时,十几个狼人就出来了,速度很快,张牙舞爪的,很是凶猛,不过这个人类的族长却不这样,因为他要借这个机会逃离这里,在野外生存的太久,都忘了自己是一个人了,所以这次一定要回去。 很快地看到了那棵大树,树下躺着十一个人,数来数去,却只有十个帐篷,原来有一个帐篷是有两个人的,很快地,一阵在黑夜里看不到的黄色的烟飘了过来,本来熟睡的人,更加醒不过来了,因为这黄烟是狼人族长找到的松香迷烟,确切地说是这个人用来对付狼人的,这次却用在了这十一个人身上,真是巧了。 “把他们都带走吧!带到那个树下,绑起来,然后大家可以回家睡觉了”,说完,很快地就完成了捆绑的任务,然后狼人离开了,只是随后族长又回来了,把这十一个人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自己在马队上也找了一件衣服离开了,从此结束了野外的生活,野蛮的原始狼的生活。 这十一个人醒来,发现早已经不是在草原了,马还在,如同梦境一样,一觉醒来,地方变了。 上次,库拉大叔在这割草的时候,给我讲的这个故事,也没有什么,只是觉得神奇,当这个早晨又跑到这棵树下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这个故事,觉得还可以。 蹲下身子,喘着粗气,看到树下一朵小红花正在冒着寒冷努力盛放着,那就说明春天到了,只有春暖才会花开啊! 一朵花开着,不远处另一朵花也在开着,然后草原上每朵花都连在一起,就是一个大花园,还有更多的花在加入,没几天的功夫,整个草原就成了花的海洋,那就说明春天真的到来了,花也开了,不就是一直等待的春天吗? 远处冰雪也有融化的痕迹,能听到微弱的溪流声从山上一点一滴留下来,就像是大地的心跳,有了这个声音,就说明春天来了,这就是心跳的声音,内心充满了生命力,跑到哪里都觉得希望无限,春天加上跑步,或许是最完美的眼中的世界了,所以看啥都美。 顺便说一下,最近好像都有假期了,因为训练项目大概都快完成了,不过最后还有一个各班与各班的比赛,项目随机抽取,就看每个班随时应变的能力,这样才能比较出谁们班的实力更加强劲一些,才能分出胜负来。 如果每次上级来检查,都做好了准备,那么也就没有检查的必要了,最能显示出一支部队的战斗能力的,还是抽查的方法,这样临场的发挥才能更加显示出一支部队到底有多大的战斗能力,所以培养这种临场的比赛的能力,随机抽查项目你不必知道,只要按照命令做就可以了,所以这场比赛对于我们也是一个大的挑战,抽查到的,可能是我们擅长的科目,也可能不是擅长的科目,所以大家都在坐着全面的准备。 即便是到了军营里,该热闹的时候就热闹,不该热闹的时候就自己享受独处的时光,最好的方法还是跑步,所以一大早就奔跑在了草原上,我想我的早晨,应该比所有地方的大多数人都要好一点,所以高兴是自然的。 跑着跑着,“春暖花开”四个字自然就到了眼前,用跑的动作,美的眼光去看世界,那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越跑越自由,越跑越高兴了,可是也有另外的情况。 “不许跑过去,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没钱的不能通过”,你说我招谁惹谁了,跑着跑着前方居然是格雅在放羊,我也是醉了, “你强盗啊!没钱,要人一个,自己看着办”,我转过头说到, “真的,那我不要钱,要人就行了,来拿着鞭子,一起放羊去”,我说着仿佛正好和了她最好的回答,所以格雅坏笑着说到, “不行,跑步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呢,我要跑完步才能答应你一起放羊”,我说着,她立马就让开了道路, “行了,你跑完再说,我就在这等你,你要是不回来了,我就去找你,反正你也跑不了”,她坚定地说着, “放心吧!我跑完就回来了,你在这等着就是了,我说话从来都是一个唾沫,一个钉的”,说完我就跑了,看着眼前的春暖花开,也就是最好的时光了吧! 面朝大海 军中之军钢中之钢 我们是祖国的热血儿郎 尖刀拔出鞘炮弹压上膛 只等着冲锋号角吹响 涌浪中我们特别能吃苦 岸滩上我们特别能打仗 背水攻坚势不可挡 海军陆战队的战旗唯有向前方 背水攻坚锐不可当 海军陆战队的战旗唯有向前方 军中之军钢中之钢 我们是祖国的热血儿郎 尖刀拔出鞘炮弹压上膛 只等着冲锋号角吹响 涌浪中我们特别能吃苦 岸滩上我们特别能打仗 背水攻坚势不可挡 海军陆战队的战旗唯有向前方 背水攻坚锐不可挡 海军陆战队的战旗唯有向前方 转眼间,新兵训练营就结束了,半年的时光稍纵即逝,和我一同来的,他去了海军陆战队,而我做了陆军,而分到了相隔很远的地方,这次特意打通了之前他留下的电话,没想到真的打通了,一开始说都忘记我是谁了,说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的。 “你是,之前给我一片口香糖的悦悦,哦想起来了,你怎么样,新兵营毕业了吗?”总算想了起来了,他高兴地说到, “毕业了,时间真快,你现在在哪呢,一直没有看到你呢?”我好奇地问到, “我被调过来这边的海军陆战队呢,离着你这么远,你当然看不到我了,在这里每天都能看到大海,终于实现了我从小看海的梦想,真的好高兴啊!”他高兴地说到,我也知道这样的高兴是很有成就感的,因为这样的感觉自己也有过,所以大概这是共同点吧! “是嘛!那你太厉害了,可以每天游泳了”,大概开始唠家常了,我说到,每个兵种都有每个兵种的特点,都有各自的环境,无论什么兵种都一样,只要祖国有需要,当什么兵都无所谓,只要能一直默默尽着一份力就好,所以当什么无所谓。 “都一样了,你在那边也挺好的,我这最近开始每天都呆在海底了,所以有时候太阳都很少见到,过段时间以后,到了陆地上训练就好多了”,他说着,好像挺期待的样子, “对啊!你们陆战队就是这样,需要具备海陆两栖作战的能力,所以还是比较辛苦的”,从班长那听到过有关海军陆战队的描述,所以还是有一个大致了解的,有的也是比较神秘的, “嗯,没想到对于这个也了解,对啊!行了,我还有事情呢,有什么事情再打电话再说,再见”,我能隐约听到有人在叫他,所以打了近五分钟的电话,挂断只用了一秒,所以感觉一下子不知道刚才说了什么似的,一时半会儿还还想不起来,所以转身就走了。 面对,大海仿佛有数不清的情节在里面,但是也想不起是什么事情有关于谁的,所以总要慢慢回忆才行,才能找到一个头绪,慢慢地想起来,慢慢的想着。 “你慢点跑,我都追不上你了”,时光一下子倒回十几年前,我和一个叫梦的小女孩一起在海边奔跑着,梦跑的很快,我跑的比较慢,所以我的目标就是超越她,所以我就一直跟在她的身后跑,却一直没有跑的比她快过, “你就一直跑,一直跑,就一定能超过我的,记住,是一直跑,一直跑就可以了”,所以那段日子,每次放学都是我俩跑回来的,有时候看着大海,扔进的小石头,会因为有了一圈圈的向远处的波纹,而开心的不得了, “你为什么跑的这么快,我一直都追不上你,怎么办啊?”我还是有一些担心地说到, “不是说好了吗?要一直跑,一直跑就能追上我了,所以要一直跑下去就行了”,她说着,我就相信着,每天我都努力去追赶她,成了每天的目标,所以那段奋斗的日子还是挺怀念的,有时候两家人还在海边烧烤一番,从海边抓到的鱿鱼烤着吃,总是那么味美,新鲜,以至于以后再也没能吃到过,越往后的日子里,越远离了大海了。 “嗯,这个真好吃,据说这鱼是能飞的,你说我们吃了,就是跑步的时候,妈妈你说呢”,她吃着手里的鱼说到,我也期待能飞起来的,可是飞不起来啊! “傻孩子,鱼都不能飞了,你说你能飞吗?当然是不能飞了,跑得快就已经很好了,你们两个都跑的挺快的,我们都追不上呢”,她的妈妈高兴地说到,所以没有在意我是在和阿姨的女儿在做竞争,所以我说, “阿姨,为什么我跑的总比梦慢呢,我感觉自己已经跑的很快了”,我皱着眉说到, “哎呀,你也是傻孩子,既然你们都是跑的最快的,何必还要竞争呢,还是一起跑着最快乐吧!不是吗?还一起吃着好吃的,你们就知足吧!”说着想想也是,现在就是最好的了, “你们最喜欢大海的什么,都说一说”,这时候妈妈也过来凑合热闹,说到, “我先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最喜欢大海上面开满了花朵,一定很漂亮”,我抢着说到, “哦,我说呢,每天都看那本书,原来是喜欢这句话啊!不简单啊,这么小就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不简单啊!”妈妈夸到,还是有一些不好意思的,所以最近都在迷恋看书,这个习惯仿佛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所以看书也是自己一直坚持的任性。 “哦,那挺好的,最近梦吧就一直喜欢画画,他们俩共同的爱好就是一起放学跑步,这样我看到好几次了,这两个孩子还都颇具文艺气息的”,说着还真是啊!我喜欢看书,梦喜欢画画,还真是有一些共同的东西呢, “唉,也对啊!怪不得俩孩子都这么喜欢在一起玩呢,原来是有共同的爱好啊!”妈妈也说到,感觉好巧啊! “行了,他们自己玩吧!最近我在那个金宝商场看到了一件衣服特别好看,要不抽时间帮我参谋参谋”,梦的妈妈说到, “好啊!好啊!到时候去看看”,感觉一下子又回到了他们大人的世界里了,我不知道妈妈他们为什么认为买衣服有乐趣,每次都无聊的我在椅子上睡着了,所以我最讨厌买衣服了,还不如出去走走。 好了,跑题了,还是大海的样子,因为有了梦的一起陪伴着跑步,还有爸妈一起的爱,所以看到海面的每次都是春天,也无比怀念这段时间。 好时光,说不完,都在一点一滴的笑脸里开放着。 安稳,最大的安慰 每次计划好的旅居,都要先找一个称心如意的地方,可以在哪里自己做饭,可以在哪里听音乐,可以在哪里能看书写字,只有把这些最基本的处理完了,才能做其他的事情,才会有心情去做其他的事情,然后才能跑着去看看周围的环境,在外有一个稳定的家,可以很好的给你安全感和归属感,没有那么多的犹豫和劳累感,所以说在外一定要有一个安稳的家,就是最大的安慰。 人在外面漂泊着,一些道理也会懂起来,特别是涉及和金钱有关的事情,更应该多考虑,总能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大的实惠,就比如在成都的时候,要是租住旅馆的话,一天就一百块,租房每个月也要一千块,可是找一个成都小巷子人家里,一个月两三百就够了,还能自己做饭,还特别有家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的尝试,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实惠,实在是太好了,基本上解决了住的问题。 我感觉解决了住的问题,其他的基本上就都能解决了,我也会每天东奔西跑很长的时间,回来看到床劳累感也都来了,毕竟累积了一天的劳累感再也顶不住了,躺在床上好舒服的。 上次去希腊的时候也一样,提着大包小包的,总要自己带点东西才感觉安心一些,如果要到当地购买,那么又要花钱了,虽然不贵,但是还是觉得有些介意,第一件事还是小找一个可以很好居住的地方,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足矣,剩下的需要的,可以慢慢购置,尽量是可以找到免费的。 有了第一次去希腊的经验,只要拿着面包和白兰地酒去找像是乞丐的人,坐在街边哪里也不用去,和他说几句话就什么都知道了,最近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总是第一个知道的,想要找一个住处就更加容易了。 他们虽然看上去像个流浪汉,可是却不是,他们有自己的大房子,有女儿和儿子,子女都有自己的工作,甚至也不穷,这只是他们的一个生活方式而已,不再去追求什么,而是一种洒脱的生活态度,我觉得这种类似于回归自然的方式,很适合我现在的需要得到感悟的方式,所以经常跟着流浪汉们去到城市的各地角落,总能得到一些启发性的东西,然后随时记下来。 这和求学的时候差不多,总有一种方式是你不曾用过的,而且得到感悟的方法,得到的感悟,正好是自己此时此刻需要的,所以本来无话可写的文章,也变得有许多的情节出来,可是安心写下来这些东西。 “布鲁诺大哥,我来看你了,怎么样?最近可好,胡子都长了许多”,这是一间可以透过阳光的小屋,地上满是干草,躺在上面头发乱糟糟的就是布鲁诺,上次就是住的他的家,所以这次也想再次去入住,我用晦涩的希腊语说着,这可是自己最近几年都练习的,所以还算有点效果。 “哦,老朋友来了,还拿吃的太客气了,走吧,回我的庄园,那有上好的葡萄酒”,布鲁诺整理了一下头发,洗了一把脸,就出来了,我完全没有把他当成贫穷的流浪汉,我是把自己当做流浪汉才去找他的,希望能有一个安身之所,也就靠他了。 布鲁诺的样子,像是一只猿猴的脸一样,虽然看着原始,但是却看上去年轻很多,不像是一个年近五十岁的人,他的家业大的吓人,却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每天过着流浪汉的生活,一开始我不懂是为什么,不过看着他高兴,我大概也就知道是为什么了,只要自己高兴,又何必去管什么呢。 布鲁诺有自己的一座农作物庄园,各种蔬菜水果应有尽有,还有一座大的葡萄园,还有一座自己的葡萄酒庄,酿出的葡萄酒很受大家的喜爱,却每次都是定量生产的,所以能喝上布鲁诺的一杯葡萄酒,觉得很幸运的,很幸福的。 “是啊!这次又来麻烦你了,和你学习一下了,我现在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了”,我有点无奈地说着,所以才打算到这里来看一下, “没问题,只要你来就欢迎,那个房间一直给你留着呢,就还在庄园住下吧!看你挺喜欢的,还有想吃什么就自己去摘,方便”,他笑着说到,我从没看到一个人这样洒脱大气过,虽然看着外表对不上样子,但是一切完美的令你无法挑剔,而且吃住都是免费的,让我一下子就有了时间和压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所以很感谢他,每次都会定期给他付钱,因为白吃白住实在让我有些不好意思的。 “那就谢谢您了”,这是一座城堡住房,窗子正好对着葡萄园,还能看到酒庄上的各个工人的忙碌的状态,实在是让我欣喜,所以能有如家一般的感觉,还多亏了布鲁诺,心安静了,做什么都觉得很好了。 “你总是那么客气,不过这次你可要有任务了,就是叫我说中文,你觉得可以吗?”布鲁诺回去换了一件衣服,头发也顺利了许多,说到, “那可以啊!这是当之无愧的事情,我当然愿意做了,不过得要规划好时间才行”,我点头说着答应了,不过也要找个合适的时间才行,这样才能做什么事情都不耽误, “真的,刚才在小屋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不会答应呢,没想到你答应了,你真好”,布鲁诺笑着说到,能感受到孩子的模样,所以我感觉能在他的身上学到不少的东西,所以写作一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找他,准能找到不一样的感觉,写作的灵感也就立马过来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谁让你对我这么好呢,又是给住处,又是给厨房,美食还不用花钱,这让我很感激你,所以有点报答是必须的,我一定教会你中文”,我说着,对于这样的朋友我是很感激的,所以也愿意用心相待,或许是布鲁诺的庄园给了我很多的浪漫,又是葡萄园,又是葡萄酒的,这些制酒的秘密也让我学到了很多细致的东西,对于我来说,一个陌生的地方,突然就变成了想要的天堂,会是很感激的感觉。 接着我就把我的东西,给整理好了,把床铺铺上,简单收拾一下,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感觉一切都是新的一样,不觉有些感慨。 这个庄园离着城市里不是很远,走路十几分钟的路程,所以也算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了,特别是果园里,有些各种各样的水果,很是美丽,想吃的都在这里,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山的那边是一片海,经常能闻到腥味,却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所以一直很好奇,一直到有一次跑步,坚持跑到山的那边,一阵海风里吹醒了我,所以那一瞬间的浪漫是很难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所以很是惊奇,那这就是海边城市了。 从我到的第二天开始,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布鲁诺了,可能是回到城市里继续做自己的流浪汉了,这种状态还真是能坚持下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 有一次中午去买菜,故意在街上找了一圈,没有找到,所以还是去了一趟蛋糕店,这家蛋糕店每次做的蛋糕很不一样,也很好吃,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就想和老板阿诺奇学学制作蛋糕的方法,变成自己的东西,总觉得是一种成就感,所以也乐此不疲地学习着,也得到了不少的感悟。 晚上回到庄园里,有人会带着狼犬在庄园的小路上值班,我就走在自己的那棵树下,数着星星,安静独处的时光大概如此。 “嗨,悦先生,这是我做的草莓蛋糕,还有牛奶您吃一点吧!”这个女孩子叫露丝,是个金发碧眼的希腊女孩,是布鲁诺的女儿,是大学的一名学生,比我小两岁,所以看起来比较年轻,不像自己胡子拉碴的都老了。 “哦,你好,麻烦你了”,我看着她的旁边说到,看似是在说话,其实是不敢看她,我怕是像看到类似猫的眼睛一样的,带我进入一个魔幻的世界,太美了,长长的头发,让我着迷。 “您吃啊!悦先生,这是父亲特别嘱咐的,要好好地照顾你,自从上次你走了以后,从您的手稿里,我能知道先生对于美食的喜爱,所以特意做了蛋糕给你吃,您尝尝可以吗?这些草莓都是庄园里的绿色食品,所以还请您放心品尝”, 她说着,我就请她去了屋子里,点起了灯光,本来以为的孤独,现在有人在身边说话,这种感觉也挺好的。 “哦,太不好意思了,我那是为了联系希腊语做的练习,随便写的,所以还请不要当真”,我说着,拿起勺子就吃了一口蛋糕,草莓味十足,顿时,我就感觉有些飘飘然于空中一般,所以这种感觉是很奇妙的。 “没有关系,关心先生您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还请不要介意”,她说到,我就更加不好意思的了,麻烦你,还要谢谢我,真的是承受不起啊! “哦,那真的太好了”,被人这么关心的感觉真的是有点不知所措的了,所以还是说着。 与希腊猫的奇遇 布鲁诺的庄园显得有些古老一些,像是巨大的石头堆砌而成的,也经历了时间的沧桑感,所以给人更加成熟的画面感,城堡里外,是不一样的景色,外面是许多树木组成的,里面就显得现代的多,有好多豪华的灯饰,还有认识的名画,都在墙上挂着,可见布鲁诺可不是简单的流浪汉,不然也不会这么不在意钱财。 我喜欢在庄园的小路上跑着,曾经,我也希望有一个自己的庄园,就像布鲁诺的庄园一样,离着城市不是很远,却又能享受到自己的一份独处的安静,也可以说是幸福的事情了,就不会有那么多想要离开的想法了。 每次去葡萄园都会摘一串葡萄来吃,每次放到窗台上都会丢失,我以为是鸟儿在作祟呢,没想到,还没想到,所以就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偷走了我的葡萄。 今天,写了几页字,就出去摘了一串葡萄,里面有工人在清理着虫子,大概有几十个人之多,而且这些葡萄为了做出葡萄酒最自然的味道,是不加农药的,所以就用人工除虫,保养,相比来说,成本也是挺高的,所以葡萄酒自然就贵了,当然也好吃一些,吃着舒服而放心。 这次特意剩了几颗葡萄粒,故意放在了床边,每天只要到了下午两点钟就会有生物出现,所以,我倒要看看这是什么,所以我就在外面的树下看着,不一会儿,一直灰蓝色的小猫出来了,叼着葡萄就跑了,我才知道原来是小猫吃葡萄,如果放在家里感觉奇怪,但是在这里小猫吃葡萄就不感觉奇怪了。 我一路跟着小猫到了不远处的一颗树下,然后小猫就躺在了地上,打了几下滚,就起来吃葡萄了,我的脚一动,碰到了干的树叶了,正好让这只小猫看到,然后神奇的一幕出现了,这只小猫居然叼着一颗葡萄过来了,仰着头要给我吃,我就瞬间感觉这只小猫真可爱啊! 我就过去抱了起来,然后捏了捏小猫的耳朵,小猫舔了舔我的小手,感觉很痒就笑了出来,葡萄我并没有吃,而是给了小猫吃了,还不忘把葡萄种子吐出来,滚落在草地上,很是轻松,所以第一次看见希腊的猫,如此接近人,而且很是自然体贴,就像是好朋友一样,过来,这种感觉让我觉得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小猫,而是很通人性的小猫,后来,我才发现所有的希腊小猫都一样。 从那开始,我便每次都放几粒葡萄在窗台上,每次小猫都是差不多下午两点多过去,像是一种生活的习惯一样,很是奇妙。 后来布鲁诺告诉我,在希腊,小猫和人一样,生活在一起,谁也不互相打扰谁,生活在一起,谁有困难都会互相帮助着,所以人和小猫的关系是很好的,特别是越是蓝色的小猫,越受到人们的喜爱,从这开始,我又开始了对于小猫的研究,不知不觉中就开始了。 每天还是照样跑着步,喜欢的就一直坚持着,还有每次都会围着庄园跑着,经过海边,就到了城市的边缘,关键是,这里喜欢跑步的不只我一个人,那就说明有了共同的爱好者,也就更加有了动力了,也有了很多的朋友了,所以还是挺开心的,不像上次,当当地的人们看着我跑步,都用很奇怪的眼光看着我,所以感觉跑步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就是这样。 我从没觉得一个地方如此让我这么有梦的感觉,有海边,有庄园,有城市,还有紫色的葡萄架,真的很适合跑步,也让我的写作眼界不断提高,所以想写的东西挺多的,用心感悟着新的生活。 当我早上还在煮着鸡蛋面的时候,露丝已经端着披萨和牛奶过来了,与此同时,那只灰蓝色的小猫也来了, “嗨,早上好,你不用这样的,我自己都做了鸡蛋面了,要不你吃一碗”,我盛了一碗,差不多也熟了。给露丝端了过去,保证他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面, “没事的,这是您做的鸡蛋面吗?我可以吃吗?还有这只小猫真可爱”,露丝起来笑着说到,然后拿起筷子,吃了一口,我给小猫也盛了一点,并且打算给这只小猫起名叫“露露”, “嗯,真好吃,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蛋面”,很快地,露丝就吃完了一碗面,小露露也很快吃完了,“喵喵”着还要,我就又给盛了半碗,此刻,我才发现,面不够了,一共大概就两碗多面,让露丝和小露露吃了,所以我就只能喝点汤吃点披萨了,披萨也挺好吃的,我就开心地看着大家吃,一个早上就这样开始了。 吃完了,送走了露丝,她还要去上学呢,我就去跑步了,小露露也跟着我在后面跑着,没想到还能遇到像小贝一样的小猫,觉得甚是温馨,所以,我就停了下来,抱着小露露一起跑着,很是喜爱,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能有一个猫咪陪伴,还是非常幸运的。 还有一个有关于希腊猫的传说,据说猫是蓝宝石化身而成的,身色越是接近蓝色,猫咪流下的泪越能凝结成蓝色宝石,所以越是接近蓝色的小猫,越能受到人们的喜欢,因为小猫不轻易流泪,所以一旦流泪就有可能变成蓝色的宝石,所以大家都喜欢小猫。 有小露露陪我去海边跑步,我感觉海边顿时美了许多,看到海边留下的脚印,有小猫的梅花脚印,也感觉时光慢慢,也有美好的时候,吹着海风,只是静静地坐着,也会感觉奇妙无比。 有猫咪,有音乐,在晚上才感觉完美了许多,特别是布鲁诺拿出葡萄酒,差不多所有的流浪汉都来了,一边是乡村的爵士音乐,跳着各种奇怪的舞蹈,很是热闹,没有音乐的生活,总感觉少了一点优雅和洒脱,所以夜晚也需要音乐的激情,尽情地舞蹈着,特别是一瓶特酿的葡萄酒,很是有味道,还有烤肉的味道,又是一个夏天的味道,很是想念。 正因为,在这里迅速找到了归属感,所以才感觉一切都美妙无比,特别是音乐,也能吸引猫咪过来跳舞,猫咪也懂音乐,所以很是美好的画面,成了笔下最美的画面。 小露露的出现,又有了新的局面,让我少了一些孤单的时刻,算是一个奇遇吧,所以感觉好了许多,与希腊猫的奇遇,大概就是从现在开始的,多少的问题都需要重新探索着,所以真的是很好的遇见。 考试 早晨,跑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看到上次那棵树,就跑回来了,还是远处看到的牛羊,每次都感觉有不一样的样子,特别是阳光下,感觉是一群小精灵一样,叫声很好听,所以才会跑着多看几眼,然后回去了。 回去以后,正好看到赵班长去做饭,就叫我过去了, “来,悦悦,你来开门,我去拿面,今天早上吃刀削面”,我一过来就看到班长急忙过去了,我就接过扔过的钥匙开门了, “好的,班长”,打开灯,把地给扫了一下,整理了一下椅子,班长就回来了, “悦悦,去把那盆卤肉拿过来,我拿不了了”,说完,我就过去到仓库去拿了,很快又回去了, “班长,卤肉拿回来了,给你”,说着,班长已经在锅里炝锅呢,很快的,一阵香味就飘了出来了,把所有的调料都放进去了,然后等着水烧开了。 班长已经把面准备好了,放在肩上,然后铁片刀也已经准备好了,只等着锅里水一开,就可以刀削面了,然后放进卤肉,从这开始香味便开始变得完美了一些,有浓厚的肉味飘了出来, “怎么样?香吧!这可是多年研制的香味秘方,吃一碗就想吃两碗,所以一会儿吃的时候少吃点,别吃没了,真的太好吃了”,班长笑着说到,我心里告诉我他真自恋,我就开始看着刀削面一条一条削着,这也需要恰到好处的把握,不管是长度,还是厚度,还是向前的距离,都需要恰到好处地把握,这样才能每一片刀削面都能到锅里。 从美食里能找到恰到好处的节奏,就像这刀削面一样,也需要一定的技术才行,开了锅的汤,加上刀削面的配合,是一个很好的协调的把握,简单的美食,也会感觉不简单,所以对于美食我是感悟着去做的,正因为这样才感觉更加的有味道。 “怎么样?厉害吧,看着自己的每一条刀削面都能准确无误地掉进锅里,那是很开心的,还有这香味,又是一个美丽的早晨啊!”说着,班长一会儿就把那点面给削完了,一锅香喷喷的刀削面就这样完成了,很快地就要开饭了。 “可以了,熟了,开饭吧!”看着锅里翻腾的面,很是有沸腾的感觉,铃声响了,大家就站队开饭了,今天还不知道是什么任务呢,所以差不多吃完饭就会下来任务了。 这个时候电脑的信息响了,现在小成成了值班员了, “连长,我去接受一下信息”,刚吃了一口,就跑了出去, “嗯,去吧!”接着,就真的出去了,大家都在说班长做的美食更加好吃了,班长笑的合不拢嘴,感觉真的很美啊! “报告连长,刚刚最新团里通知说,每个连抽一名人员去团里政治考试,所以我们该派谁去呢”,回来小成报告到, “先吃饭吧!一会儿抽签决定,抽到谁谁去不就完了吗?”连长说到,我们就又吃饭了。 一会儿饭就吃完了,我就开始和班长收拾炊事班,把盘子给洗出来,还有筷子收起来,这个时候,排长过来了, “行了,悦悦,恭喜你啊!别刷碗了,回去准备一下,去团里进行政治考试,是连长亲自抽到了你的名字,而且你的成绩也不错,好好表现,据说这次政治考试会把成绩和名字都贴出来,所以一定要好好地考”,我还在刷着碗,就听到排长过来了,把我给叫过去了, “好的,排长”, “赵班长,我去考试了,抽到我了,那您自己先忙一下,我走了”, “抽到你了,太巧了,行了,你去吧!我自己来吧!” “行了,那我走了”,说完就出去了, “连长好”,一出去连长正在等着我呢, “行了,还有点时间过去看一看,一会儿让你小宋班长送你去团里”,说完,连长也走了,我就进去了, “是,连长”,说完以后才进屋的,然后看着要考的题,这么多,这么短的时间怎么能记住呢,算了,还是看过去的记忆了,所以看了点觉得不会的,就开始写了起来, “行了,时间到了,该走了”,这次小宋班长开车来了,要送我过去,不像之前了,我以为会骑马去呢,现在有了自己的车了,去团里也方便多了, “好了,知道了,班长”,我正在沉思当中,就被叫醒了,所以站起身来,拿起笔就走了,正好车也到了门外, “走吧!大学生,看你的了”,小宋班长笑着说到, “没问题,走吧!”接着就开着车就去了团里,上午去任务就是考试了,所以一考试时间就会很快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就能到团部政治考试室了,能坐着车一路看看周围的风景。 假如自己真的住在这里,在这树林下盖个屋子,每天跑跑步,看着花开花落,和爱的人一起散步,看看风景,大概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在车上,心绪不知不觉中就到了远方,特别是草原这么美的地方,感觉处处都是一个天堂,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回到这里,也许不在这里的时候了,想要再回来,估计都没有理由了,回来就真的很难了。 “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感觉你最近有心事啊!”小宋班长说到, “没有,我在想着考试应该考什么内容呢,看着眼前的美景就全都想起来了”,我说到,确实不知道会考什么内容,还有这曲折的小路,车在上面走着,也觉得有趣很多,让我想到一句话, “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所以我们走的路多了,这条路也就成了一个很自然的样子,大概就是如此吧! 草原上的小路都是这样形成的,现在有的时候,能看到前面就出现了一条小路,所以也不知道去哪里,所以也就不想去哪里了。 一路上,我和小宋班长也没有说几句话,很快地就到了团部的大门,感觉是气派,到了门口,检查完了证件就进去了,来了很多的人,所以感觉压力还是挺大的,有好多的人都比我年龄大一些,所以应该比我知道的更加的多,想要考出好的成绩,还真是不容易啊! “好了,大家安静一下了,我是团副参谋长,是这次考试的主官,不许看别人的,会多少就写多少就行了,就是想看看大家的政治教育最近学习的效果如何,没事,都放松一点就行了”,说完,就开始发卷子了,是在三楼大厅里考的,我们去了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很多的人到了。 “是”,大家说了起来,然后就开始考试了。 海畔歌声 每天一起床大家就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了,女人们找遍屋子里所有该洗的衣服,都都堆放到一起,然后每次拿几件衣服,就去河边去洗,只有这个时候,女人们才会卸下平日里严肃的伪装,一起唠着家常,敲敲打打着衣服,时光里,好像没有谁要离开,谁要去哪里,大家都在这个地方,一起欢笑,一起生活,过着最平常的生活。 其实,女人们洗衣服的时候,也会挑挑捡捡的,先是挑选自己喜欢的洗完,然后到了最后才会洗颜色比较不喜欢的,所以也就成了一个习惯了,反正喜欢的不喜欢的都要洗,所以先洗哪个都无所谓了,女人们都在说着中午要做什么饭,然后一起约定去买菜。 从海边跑过去,听到女人们大声说着话,手里的工作也没有停下来,男人忙着从远处挑水回来,像极了一个村庄的生活,朴实而又动人,然后我回去就把这个场景给写了下来,然后到了房间里找到了画板和铅笔,就想把这样的场景画下来,平常的景象,当到了纸上也会感觉灵动了很多,看着也就出现了生活的味道,或许你并不是真的孤单,而是没有找到自己应有的精彩。 画画注重细节,所以特别是人物的某一个动作,或者是某一个神态,画好了,会感觉这幅画有大画家的风范,平常里透着不凡,又充满了人性的自由和洒脱,生活的样子也就立即展现了出来,广阔的生活画卷,也会让一直寻找什么东西的你,陶醉在其中。 在画的一脚,还能看到小猫小露露的影子,远远地看着女人们忙碌的情景,在敲敲打打里,说说笑笑中,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才发现,海滩上衣架都挂满了衣服了,在绘画的同时,原来衣服都洗完了,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就完成了任务了。 当我再次跑到海边的时候,在河边的女人们就已经走了,只有一抹洗衣粉的香味在空气里飘着,猫咪小露露好像也睡过头了,一睁开眼所有人都走了,只有自己呆在这里了,也正好看到了我,“喵”了一声,就跟着我在沙滩散步了。 海边的少女 她飘飘的长发 被海风吹乱 她的背影 是如此的孤寂 等待着 天使的降临 远处咸咸的海水 吹来遥远的气息 像她一直想去的远方 如此向往 啊!去哪里 会让你快乐和幸福吗? 当我闭着眼走在沙滩上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歌声飘进了耳朵里,顿时感觉这音乐声真的很好听,我就顺着歌声走了过去,看到一个小女孩正在看着远方的海面唱着歌,歌声很有穿透力,所以当我她坐的是轮椅的时候,我就感觉或许我知道她的声音为什么这么美了,原来是这样子的。 “喵,喵”,小露露过去开心地叫了起来, “小贝贝,原来是你啊!你好长时间都没有来看我了”,说着,原来是这个女孩认识小猫,所以我就过去打了招呼了, “你好,你唱的歌真好听”,我过去说了一句,她似乎也是一个中国的女孩子,所以才感觉很是奇怪,这个女孩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你好,你是从国内来的吗?你是哪里的人,能说说现在那里怎么样了吗?”一看到我,她就很激动地说着,仿佛是很想知道一些事情一样,知道一个地方会有怎样的变化, “我是从国内来的,我是从成都过来的,你是哪里的人”,我也问到,看着女孩的笑容很好看,不过眼睛里流露出更多的是渴望的眼神,想要从我这里知道一些什么。 “哦,那你可能不知道我家乡的情况,不过我马上也可以回去了,你知道吗?我很怀念我的家,可是现在我却回不去,爸爸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来,所以能遇到你这个老乡,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她说着,我就很高兴了,她对自己过去的思念,要比我想象中的要大的多,所以我也对她产生了兴趣。 “嗯,见到你我也很高兴,没想到还能遇到一起的人,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呢”,我还是好奇地问着, “哦,我是跟着爸妈出来工作的,现在因为爸妈工作都太忙,所以就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了,正好感觉有些孤独了,所以你就出现了,我真的很幸运,我可以叫你哥哥吗?”她看到我好像有很多的话要说,因为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所以让她很高兴。 “当然了,可以叫我哥哥,哦,原来是这样啊!走吧!我推着你去附近转转,你自己来到这里不容易吧!为什么脚会受伤了呢?”我问到,能遇到她,我也很高兴, “哦,我的脚受伤了是因为不小心摔得,所以得需要养几个月才行,谢谢你哥哥”,看着我推着她一步一步向前去,很高兴, “没事,能遇到你就是缘分,马上要到中午了,一会儿去庄园里,给你做点好吃的,看你瘦的,平常都不自己做饭吧!”我说着,看了看她,确实是瘦小了很多,应该是自己做不了饭吧!平时她的爸妈又忙,自己的女儿受伤了也不在身边,真的是, “不用了,不麻烦哥哥了,中午妈妈回来给我做到的,要不你去我家里吃吧!”她摇了摇头说到,应该怕是麻烦到我,所以邀请我去吃, “不用了,一会儿阿姨什么时候回来,打个电话,让阿姨过来和你一起吃不就行了,还用麻烦吗?”我说着,一定要让他们尝尝我的手艺,因为能在异国他乡遇到真的不容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需要和对的人分享一下。 “那,好吧!就麻烦哥哥了”,她俏皮地吐了一下舌头说到, “没问题,看我的吧!保证让你们吃到家乡的味道”,我说到,不过,我还不知道她的家是哪里的呢。 “对了,你家是哪里的,我看会不会做你家长的饭菜”,我问到, “哦!我是杭州那边的”,她说着,一听到杭州,我就想起了松鼠鳜鱼,但是我不会做啊!算了算了,没事的,随便做点吃就行了。 “哦,还挺近的,有几年没有回家了”,推着她在轮椅上从前面走,她手里抱着小猫咪,吹着不知从哪里过来的风,看到一片树叶飘在水里,远处能看见海洋生物从海底跳出来,看一下一闪而过的眼前世界,就觉得满足了吧! “走吧!去庄园,给你喝最好喝的葡萄酒,还有葡萄干的面包,顺便做点大餐给你吃,觉得如何?”我问到, “那太好了,谢谢哥哥,要是让我妈知道了有你这样一个哥哥,就真的太幸福了”,她说着说着,此刻我才注意到,她长长的头发是盘起的,白色的衣服恰到好处地配合了周围的颜色,海浪的声音也展现了出来,这个画面很是美妙吧! “好的,大家一起才能感受到快乐呢,一起分享美食多好啊!”我说着,很好的一次相遇。 一路走着,从小路去到庄园里,大概有一段时间的距离,一边说着,一边回去,这时候才发现小露露不见了,所以也没有在意,就这样到了庄园大门前面。 能闻到一阵香味,是葡萄的香味,所以这次也是一样的,推着她到了我的房间里,看到小露露正在房间里吃葡萄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真是的,跑回来的真快, “哥哥,这就是你的家吗?太酷了”,她四周打量着说到。 神奇的午餐 “哇,哥,你还会画画啊!真的好厉害啊!”她看到墙上的画说到,画了几幅小猫咪小露露的俏皮画,还有在附近能遇到一群人散步的场景,所以把看到的就都画了出来, “没有了,我就是乱画而已,能看得过去就行了”,我不好意思的说到,其实,出来在这里的时候,孤独的时候还是挺多的,能遇到来自一个地方的人,还是挺不容易的,所以既然遇到了这个女孩就好好地吃一顿饭吧! “我出去摘掉葡萄吃,你先等着一会儿,要不我带你一起去吧!”本来我想把她留在这里,可是一想还是带着她一起去吧! 庄园里还有很多的人在忙着找虫子,有的在喷着水汽,一个葡萄园里忙碌的人还不少,好像都认识我,我一过去看到的,都对我点了点头, “悦先生”,这个时候露丝也跑了过来,看到我推着一个陌生的女孩,不由得有些奇怪地看看我, “嗨,你好露丝,这是刚遇到的妹妹,叫……”,对了,我还没问她叫什么名字呢,所以他就接过话去了, “哦,我叫然然,你好”,露丝看了看她坐在轮椅上,就过来了,看到然然身上的被子没有盖好,就过去给盖好了,还是蹲在轮椅前给盖好的,我只顾着说话了,都没有注意到,看到这虽然是哥哥,但是还是觉得关心人不够细心,所以还是有待提高的。 “谢谢姐姐,姐姐你真好,姐姐你不会是哥哥的……”,本来说着话挺好的,一转眼他怎么就想到这里来了呢,真的是,不过转念一想,也是,露丝和我差不多的年纪,又都住在这里,难免会让人有些误会, “哦!不是,不是,悦先生只是我的朋友,我爸爸的朋友,所以……”,露丝红着脸解释道,我也摇了摇头,旁边的穿着白色衣服的阿姨也笑了起来, “我说妹妹,我只是暂时在这里居住的,我们不是的,不是你说的那个关系”,我说到,看她笑了笑, “行了,我知道了,我是开玩笑的,走吧!进去葡萄园看看,太美了,你看这香味,你看这阴凉处多美啊!走啊!哥哥推着我去那边看看”,说着,我看了看露丝,投去一点抱歉的目光,然后看到露丝低下头去,笑了笑,就算了,然后才说到, “来,还是我来推着妹妹走吧!”露丝突然过来把我的位置给抢走了,我很理解这样的情况,看着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然然就说到, “行了,哥,你就先休息一下吧!你都推了这么远的距离了,让姐姐先推一下,不过给大家添麻烦了,还真是不好意思啊!”然然说到,感觉真的是太懂事了,正好想坐在椅子上坐一会儿呢, “那好吧!”我说着,大家一起开始说着眼前的景色,突然感觉这葡萄架子下,热闹也会让这里变得不一样的,至少可以叫做天堂庄园吧! 其实,每次写到庄园的时候,感觉“庄园”二字一出,应该就会很浪漫的那种,可是读了一遍又一遍,只有“庄园”二字,还差的远呢,至少应该有一些细节的描写,有人物的深情动作,或者难忘的事情,或者大家一起忙碌的情景还有好多的事情才可以,这可比草原上库拉大叔的葡萄园大的多了,而且也很气派,所以有些东西不一样也是必然的。 在他们说话的间隙,我特意到葡萄架上寻找了一只绿色的虫子下来,蹲下身子,准备把虫子放归到地上,让虫子远离这里,可是虫子没有爬了几步就回来了,突然就被一只手给拿走了,放到了袋子里, “先生,这虫子放走也会回来的,我们把它装在袋子里,然后去给后面的动物吃,岂不是简单了一点了”,这时候走过来一个阿姨笑着说到,也对啊!正好可以有一个循环的利用价值,一个大的庄园可真是不简单。 “你看,这葡萄和外面的葡萄不一样,紫色的颜色,而且比较长,这是爸爸特意研制出来的新的葡萄的品种,适合直接吃,也可以做出很美味的葡萄酒”,我在旁边听到她们两个说话,听到我就过去看了看,确实是这样的,没想到还是布鲁诺亲自试验出来的品种,我就说他不简单吧!跟着布鲁诺确实能学到很多东西,比如经商的技巧,还有生活的小妙招。 看着她们两个的背景,和葡萄架的背影不一样,我就和阿姨说了一句就过去了,突然,小猫咪跑到了我的面前,“喵,喵”了两声,似乎要带我去什么地方,我就跟着去了,葡萄架下是很方便的,可以任意的穿梭在其中,空间也是很大的,我怕一下子就迷路了。 小露露在前面跑,跟着它有点蓝色的身影,感觉像是一个猫老大,而我是一个小弟一样跟着大哥一起找吃的,所以,想着想着就迷路了,这里是哪里啊? 这是一片细密的树林,看起来要安静一点,而且这边比较偏僻一些,但是树林后面可以看到一个高大的背影,很快地穿过树林,就看到一个很大的白色的球,应该是发酵球之类的,特别大,前面像是一个工厂,很快地才看到旁边的石碑上写着“阿诺生物研究所”,哦,原来是生物研究所,那小露露又为什么带着我来这里呢? 我刚走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出来了,定眼一看是布鲁诺,怪不得会几天都看不到他呢,原来是自己藏起来偷偷研究东西呢? 我隐约猜到,小露露好像是在帮我找布鲁诺呢,我记得有一次抱着小露露好像说了一句, “这几天怎么没有看到布鲁诺呢,不知道去了哪里了?”我估计小猫咪可能是听懂了我的话,所以,一直在帮我寻找,终于找到了才叫我来这里的,真的是太理解我了,有可能我喜欢小猫,可能就是觉得它比较懂我吧,然后这种被理解的感觉,让我很是欣慰。 “嗯,最近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葡萄液最后都会有一点酸涩呢?”布鲁诺带着一个白色的眼镜,坐在树下的石头前说着,很明显是遇到了问题了,虽然对于酿葡萄酒我也有研究过,但是在专业的布鲁诺面前,还是觉得有些底气不足的,所以我就走了过去, “嗨,老朋友,在干嘛呢?我说这几天没有见到你呢,原来是自己在这里研究呢”,我过去笑着说到,看到布鲁诺在那里唉声叹气地,想让他快乐一点, “哦,老朋友来了,这边生物发酵遇到了一点问题,还没有解决呢,所以也没事,走吧!出去转转”,说着,布鲁诺脱下白色的衣服就拉着我出去了,毕竟酿葡萄酒的技术都是保密的,所以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时候,我是不会探听人家的秘密的。 “行了,大家一起去我那里吃饭吧!今天我做饭,就当做是感谢老朋友了”,说着走在前面,小猫咪走了,我居然迷路了,回不去了, “行了,往这边有走就行了,没来过这边吧!”布鲁诺笑了笑说到,一会儿不知道转了几个弯,就看到露丝和然然还在那里说着话呢,我还以为会到处找我呢,没想到没有,有点失望, “嗨,哥哥你去哪里了?不是说好一起吃饭的嘛!”然然说着,我这不回来了吗? “知道了”, “父亲”,露丝也说到, “行了,大家都去我那里吧!我去做饭”,说着大家就走了过去,我要先去厨房准备一下,看看吃什么,然然和露丝都点了点头, “行,大家去吧!”布鲁诺也说到,看着戴眼镜的样子,感觉比我还博学多才呢,这流浪汉可真是不简单,看着大家,我心里想到。 接着大家就去了我的房间那边,我这边正好挨着一个大厅,厨房也不远所以还是挺方便的,做点什么呢? “大家想吃什么?我去做”,看到大家都坐着,我过去问了问, “我也去帮忙”,露丝说到, “我要吃饺子,还有炸酱面”,然然说到, “还要水果沙拉”,布鲁诺说到, “行,剩下的我就自己做了,保证大家都能吃到”,我说到,菜并不难,只要用心去做就好, “走吧!露丝”,我说着,只剩下然然和布鲁诺了, “叔叔,我打个电话可以吗?我让我的妈妈也过来”,然然,然后说到, “可以啊!孩子,给你这是电话”,说着,布鲁诺就把自己的老人机给拿了出来,他说不喜欢现在那个智能手机,用着不习惯,又不打游戏,也不看电视的,而且最主要的是不安全,所以一直用只能打电话,发短信的手机,没有其他的任何功能了。 “叔叔,您还用这样的手机啊!”然然说到,开始拨打电话, “那个手机用不惯,所以一直用这个手机,挺顺手的”,说着,便起来倒了一杯葡萄酒喝了,很是满足。 “嗯”,然然点了点头说到, “妈妈,你回来了吗?我在阿诺庄园里呢,您过来上这里来吧!”然然说到, “阿诺庄园?你去人家那里干什么?行,我很快过去,你等会”,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考考你 每天早晨起来,都会在镜子里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一声“加油”,看着穿着迷彩服的自己,很是青春加活力,每天都要开开心心的去完成自己的任务,所以每天都让别人觉得自己很快乐,也很喜欢这里。 或许我的到来给大家带来了新的生活方式,或者新的思想,比如解决问题的方法等等,因为我去的时候只有我一个新兵,连此前最年轻的班长都士官二期第二年了,虽然年龄相差不大,但是还是有些不同的。 所以我的到来,对于班长和连长来说就像是来了一只小猫一样,被温柔对待,也会要求去学很多的东西,不然有的事情老班长们真的做不了,只能我去做,所以我也想通过学习,发挥自己的一点价值,帮助一下大家, “你们这些老家伙不许欺负人家一个孩子,同时还要教他学习很多的东西,你自己也要多学习知道了吗?”我一去,第一次点名的时候,连长这样说到, “放心吧!连长,我们会好好地教他的,”, “是,连长”,我也严肃地回答道,那时候还不认识谁是谁,谁说了这样的一句话也忘了,不过还是很感谢他,随后证明也是得到了各个班长的宠爱,也渐渐的学习到了很多的东西,我的改变是很明显的,最起码现在会说话了,不像之前什么话也不想说,天性比较沉默,不喜欢说话,孤独的那种性格,自从来到军营以后,这样的热血沸腾的热情,就渐渐地改变了自我。 刚进到考场的时候,突然想起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了,感觉时间过得真快,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在这个世界才感觉能想起一些东西来,还是那句话,我从来不曾想过还会到这里来,那么现在的同学们又都在干什么呢? 刚才一进考场,听完了副参谋长说的话,会多少就写多少这是很实在的事情,都是成年人了,抄别人的大可不必要,况且有好几个人在巡场呢,抓到就通报,估计也没人敢抄,那一旦发现就成了名人了,估计各个连都知道了,只要通报一出。 刚才一进考场其实还有一个场景,那就是好像突然感受到了江南烟雨的蒙蒙胧胧,是一种柔情的画面,像是看到一阵雨一样,还是那个小巷子,有人在打着油纸伞默默地前进,七八月份的天气,来的最突然的当然是雨,走的最神奇的也会是雨,雨让江南了得神秘而又多情。 寻着足迹,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正在拿着一个酒瓶,边喝酒边歪歪扭扭地身子在雨中慢慢前进着,现实里也不总是梦里那么美好,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坚强的时刻,不论做着什么,当酒醒了,梦醒了,还是会像最初一样背起行囊继续去远方,昨天的自己堕落过、失落过,绝望过,但是对于今天的自己而言,不过是一场梦而已,既然是梦就不要当真才好,走好现在的路,依然需要勇敢。 这两个梦交织出现在一起,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假如自己没有来到军营,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自己,那么这段青春的时间就真的无处安放了,或者会消失在一次寻找里,而变得那么的不重要,现在因为在军营里,我感觉一切都是有价值的,所有的时刻都发挥出了他们特有的安稳,所以我才自信,不断尝试去长大自己,还有好多班长的支持,那就更加激励我的斗志了,只是想想如果不是这样,那军营在的那个自己现在又该是什么样子。 “行了,开始发卷子了,时间是一个小时,能写多少,写多少,就行了”,坐在椅子上,我拿着笔还在想着现在以外的另一种生活,军营真的完全改变了我的生活,所以我很感谢,如果是那个自己,或许还在从一次一次迷失里走出来,不过,我相信那个自己也和现在军营里自己一样勇敢,不会总是迷失,也在不断地成长着。 卷子发下去了,我们也开始写了,思绪也重新回来了,看着大家都在认真的答题,咱也不能落后是不是, “考试,不只是考你能记住多少知识,更是考考你这个人怎么样,就像我们来到这里都是为了一个目标来的,不要忘记你来当兵的初心,过几天会有一次“重走长征路”的主题感悟,大家都需要参加,趁着考试的时候给你们说一下回去好好想想”,我们唰唰地写着字,副参谋长自己在那里说话,我们也听着,不过重点还是放在现在的考试上。 此刻,小宋班长正在收发室里搬着报纸和杂志呢,都是各个地方的军人最日常的事情,还有不少的照片,所以大家晚饭后都爱看看这军旅杂志,有时候能看到大家一起都有这个活动,比如哪个连队进行了战术训练,为了提高单兵的作战能力等等。 “哎呀,这次的书还不少,早知道就先不搬了,等着大家回来一起搬”,说着,小宋班长还是自己搬完了, “呦,这不是宋宋吗?怎么就自己搬书啊!”一会儿,一转眼,小宋班长的战友看到了,过来说到,正好也应该是到收发室去搬书,所以正好看到, “是啊!还有一个人去考试去了,所以我就一边搬书,一边等着吧!”小宋班长笑着说到。 “行吧!那你先忙着,我也要去搬书了”,说完就走了,小宋班长点了点头,也往回走了。 “对了,谁写完了就可以交上来了,试卷判完了才能走呢,大家也好当堂知道一个自己的成绩,那么每天有没有认真学习就能看得出来了,行了写吧!”这个时候,副参谋长又补充了一句,所以,大家都不能落后了, “对了,一天后大家的成绩就会公布出来,并且会到开会的时候说”,说完了,又补充一句,这不是在给大家压力吗?万一一紧张写错了该怎么办? 一会儿就有写完的了,我也写着,还差一点就写完了,可是还没有写完呢。 “一,二,三”,突然听到,外面还有训练的人,就被声音给吸引过去了,看了一眼窗外,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坐在挨着窗户的地方,所以看了一眼就又写了起来,还有一道题就完事了。 “行了,时间到了,大家交好试卷,可以去休息室喝点水了,一会儿等到成绩出来,再叫你们”,副参谋长说到,我们就出去了,到了旁边的休息室喝了一口水。 卷子正好写完了。 梦想的力量 确定屋子里没有别的人了,我会在镜子里好好地看看自己,看看自己到底和心中的自己有什么不同,可是才发现根本比较不出什么来,所以就放弃了,然后顺着光的地方就跑了出去,跑着跑着,算一算,自从从追梦开始,已经追逐了有几年了。 记得那几年,对于“北漂”、“南漂”还没有特别刻意的去认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也是第一次听说,也无法去认识,因为那时候和自己无关,只知道那几年“北漂”的人很多,而且也很响亮地在每个人口中说出,他们背着很多的东西,也能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又一个镜头,就这样才开始了一个又一个故事,那时候我就问爸爸, “爸爸,他们不在自己的家里,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呢?不害怕吗?” 当我说出这样的话以后,时间一转,时间真快,自己也就到了“北漂”的年纪了,虽然不是真的“北漂”,倒也确确实实流浪过一段时间,倒也能体会到北漂的艰辛,说到底,无非是想找到一个更加完美的自己,不甘心现在,为了没有完成的梦想,纵身一跃到了一条比较拥挤的小路,只有自己慢慢向前走,才能变得开阔一些。 到了地点以后,面对而来的就是“出租屋”、“泡面”、“电视里偶像”的情节,除了找一份工作,蜗居每天的小住所里,慢慢找到一个出口,你才发现,即便到了这里,也不是想的那么容易,在夜晚的灯红酒绿里,在每次加完班看着手机上闪烁的二十四点整,每次吃着一碗面的时候,夜晚的小摊好像要摆一整夜,特别是吃完食物,自己往回出租屋走的时候,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无法排除,只能慢慢累计在心头,没几天就有了想要放弃的念头,家里明明这么好,自己为什么要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受苦呢,从这开始,仿佛这是平生第一次这么明显的不了解自己,为什么来这里? 当无意间仰望到的星空,星星是那么的璀璨,正好和心中无比的失落感形成很鲜明的反差,慢慢才知道,人生是一场没有终点的苦熬,再加上无时无刻,无孔不入的孤独,又发现孤独是人生最长的生命状态,在落落大方的现实里,终于也开始领悟生命的意义,成长如期而至了。 在电视机前,看着为了音乐梦,拼命追逐的同龄人们,用高音唱出自己生命的呐喊,他们唱出了自己的平淡,也唱出了平凡里的伟大,唱出了每个人独一无二的故事。 自己也有偶像,那首歌自己曾练习过无数遍,就是想在舞台上唱出自己的声音,所以自己不断地练习,就是想像偶像一样,那么自然自信地唱出来,自己也在留意各个机会,自己也写歌词,就是自己现在的状态,无法摆脱,只能突破。 所以,自己学会了跑步,学会了在孤单的时候,弹起自己的吉他,唱着音乐梦,安慰自己,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即使是男子汉,也会忍不住掉下泪来,这不是懦弱,而是勇敢的表现。 擦干泪眼,睡意全无,躺在草地上,闻着草的自然的芳香,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会看到流星一闪而过于眼前,顿时觉得像是得到了鼓励一番,在眼角的泪,仿佛接受到了来自亿万公里外的宇宙的星空的光辉的召唤,眼前开始变得亮了一些,顿时觉得内心少了许多失落,多了一点平静,自然理解的心里也渐渐开始接受这个现实,你才发现一切并没有那么糟糕,反而是自己多虑了,梦就要一步一步去实现,当想明白了这里,睡意又袭来了,那个夏天仿佛就是在草地上睡了一觉,一觉醒来,还要继续努力。 如今,舞台一变,偶像就在眼前,和自己唱着这首歌,自己曾演练了无数个日夜的歌,这个和偶像同台演唱的场景,也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实现了,一切笨拙而又无奈的日子过去了,如今梦想实现了,就是“梦”的感觉,回首过去,感谢那个不放弃的自己,感谢那段艰难的时光,没有白白地花掉自己的青春的时间,也没有白流泪,也没有辜负星光的力量,终于实现了。 不过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那个夏天自己到底是怎么过来的,明明感觉末日都来临了,每天堕落到什么都不想去做,梦想也给弄丢了,打算回去了,可是不还是一咬牙坚持下来了吗?我一直在寻找这是怎样的力量,没想到正是梦想的力量。 有时候,我们很明确地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去那里做什么,可是就是到不了那个地方,所以我们才会放开一切的束缚,去,想尽一切办法去那里,因为她还在那里,所以我也一定要去那里。 其实,追求梦想,只要你敢追逐,不论什么时候都不晚点,从没承认自己已经长大,还依然是青春里那个敢爱敢恨、敢打敢拼的孩子,不去计较后果,奋不顾身着,总是告诉自己,不去做怎么就知道是失败了呢? 其实,自己一直坚持写着歌词,也是对于音乐梦的追逐和坚持,当感觉有些事情成熟了,到了时刻,到了该去做的时候了,就勇敢去做,唱出自己的心声,自己写的歌也会得到分享,希望能遇到有共同心声的人,让音乐的力量更加强大,唱出天籁的声音。 不甘心现在,寻找出口,不断远离,就是希望能找到一个更加完美的自己,假如前方真的有这样一条路,只要你走过去,就真的能实现梦想,那你会很有信心地走过去,假如我没有去勇敢追逐,在开始到结果前,有任何一步停留了,也不会实现梦想,所以才要不断地坚持努力,为着梦想勇敢前进着。 到了年纪,终于知道“北漂”的意义了,终于知道大家为什么都去走这条路了,是想要塑造一个画中的自己,我们努力过,远离过,这也是成长,也是给自己一次机会,也许人生只有这一次,不痛痛快快活一次,闯荡一次,怎么会甘心呢? 自此,所有匆忙的离开,每次背着背包走过的旅途,每次累了渴了想要一个舒适的屋子,每次天气很热的时候,都想找到一个可以避风遮阳的地方,可是不还是都过去了吗?风吹日晒已经无所谓了,在旅行里学会的洒脱终于也完全地表现了出来了,一切又都变成了慢慢走路的样子。 “大家从四面八方来自新兵营,你们知道到了这里第一件事是什么吗?也是一个军人最最基础的,知道是什么吗?”当第一次站在陌生的队伍里,我们脑子里是空白的,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们以为穿上迷彩衣,就要在枪林弹雨里冲锋陷阵呢,可是现在却被停留下来说话,不知道是怎样的旅程。 “是,做人要诚实”,有人喊到, “记住,下次在队伍里说话,要打报告,难道你们都说,我都要听吗?”那时候不知道站在我们面前的究竟是何人,但是能站在我们面前,一定是教官之类的人,所以大家都挺直身子听着, “是”,有人回答道, “报告,是服从命令,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这时候有人喊到,能看到前面的教官笑了笑, “没错,这个小子说的对,你们要先学会听从命令,我们会按照条令条例,完成你们所有的训练,只要跟随着我们的命令做就可以了,你们不需要想太多,我们也是按照上级的命令指示去做的,只要你们做好就行了,一会儿,到会议室先说一下,作为军人如何才能做到服从命令听指挥”,一会儿,我们就到了一个大的会议室,就坐在了那里,讲了一个上午的课,我们不能听懂,只能一步一步去消化,只有自己真的做了才知道是什么意思。 在军营里,我们不需要考虑去哪一条路走,只要跟着命令走准没错,大家一个命令,一同跑向一个方向,为了一个目标,大家一起努力,为了任务能圆满结束,不是某一个人的力量,而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所以,大家的情感自然是不一样的,而是越来越深厚的。 但是,自己北漂着,完全没有方向,也没有人指引你去哪里,只知道有音乐的地方就是自己该去的地方,所以自己去酒吧,去可以唱歌的ktv就想唱出自己的声音,可是却没有人欣赏,即便是这样还是自我欣赏地唱着,笑着,不也挺开心的嘛! 自己在深夜的路灯下,自己曾经不屑一顾的状态,酒醉颓废状态,自己也终于体会到了一次,星光明明那么亮,却感觉不到一点星辉的力量,最现实的现实,自己也开始领略了,孤独感也随之袭来,这就是自己,很平常的自己,想要找到一个新的自己,真的很难。 当你选择一条路的时候,不计较后果,不在意要走多长的时间,有时候不那么执着,懂得变通一下,或许这样梦想的力量会更加清晰一些,少了很多的干扰的因素,所以梦想也变得纯粹起来。 今天,还在追逐着梦想,不也挺好的吗?如果梦想都能那么容易实现,那也就没有那么多梦想了。 神奇的午餐(二) 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却能在这同一个地方相遇,也算是一个缘分,不论之前都发生过什么事情,但是现在我们的故事才刚开始,因为一顿午餐结缘,那么也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也会在这陌生的地方找到一份热情,坐在一起分享大家独有的故事。 然然给妈妈打完电话,就把手机还给了布鲁诺,布鲁诺算是大叔了吧,所以看着孩子总是傻傻地笑,然然就低下头去,没有了同龄人的话题,只能是当做老人家去对待,倒也能保持美好的沉默。 这边我和露丝忙着,然然的妈妈正在赶来的路上,此刻,布鲁诺老朋友正在看着我的书,他看的不是书的内容,而是我读了书以后写的感悟笔记,所以看了能看到布鲁诺笑的样子,然然自己就在那看着我画的画, “露丝,你去泡几杯咖啡先送过去给大家喝吧!那里还有我自己烤的饼干,先让大家吃着”,我拿过一个托盘去和露丝说着,先来点饭前甜点,咖啡粉是我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自己磨出来的,估计有些苦,不过我喝咖啡就是喜欢这样的苦涩劲头,因为这样我觉得更加贴近生活。 “好的,悦先生”,露丝很优雅地双手接过去,点头同意着,在我面前表现得很小心翼翼地,好像是怕我不高兴,恰恰相反,我很不喜欢朋友在我面前拘束的样子,因为我觉得这样更加的虚假,她这样,也会让我感觉不舒服,所以只要大大方方表现出自己来就好,有什么话就说,有什么表情就表现出来,我发现自己对于自然率真的一面更加的认可,这才是表现出自己,再说,在朋友面前又何必地拘束呢,越是拘束,越感觉不像是朋友,真心真诚表达就可以了。 “不用了,露丝,不用叫我悦先生,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就叫我小悦就行了,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我不希望自己的朋友在自己面前这么拘束,这样反而让我感到不安,所以说你就自由一点就好了”,我一边拿着菜刀去着鱼鳞,一边说到,她正在往杯子里倒水,一听我说不用怎么了,她就停了下来, “可是,可是,你是父亲的朋友,我不能这么无理的”,露丝说到做到, “哎呀,你就不能把和你父亲相提并论的,关键是我们是差不多的同龄人而已,你就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就行了,和你父亲无关,再说了,我有那么老嘛,每天让你当叔叔一样供着,我也别扭,所以我们就用我们年轻人的方式就可以了,明白了吗?”我看着她认真地说到,她点了点头就转过身去了, “明白了,那我先去送咖啡了”,她红着脸走了出去,是一个标准的西方美人,可是太拘束于礼节,就显现不出她自然的美丽来了,所以我才想让她多说一点话,多一点微笑,来表现一下自己,毕竟有个人陪伴,也是挺好的。 此刻,鱼已经差不多清理完了,然后去除鱼骨,切成不太薄的鱼片,就想先在滚热的油锅里炸一下,然后放上番茄酱炖一下,女孩子特别是杭州那边,应该是比较喜欢吃的偏甜一点,所以有一点甜食更加符合然然的口味。 炖鱼我觉得一定要有香菜搭配才好,这样才能发挥出鱼肉和香菜的味道,相互融合,美食的味道自然就出来了,美食,大概就是这样简单的味道才好,不需要有太复杂的味道,这样第一道菜算是完成了。 在孤单笨拙的日子里,我依然努力地做着自己的美食,然后打开音乐,徜徉在音乐的海流里,顺流而下,这是很自由的感觉,能暂时忘却所有的烦恼,在自己的世界里寻找着安慰,美食顺着音乐的节奏,慢慢入心,大概生活的味道就是如此了,美味而又有节奏感。 接下来就是水果沙拉了,大概就是把所有能加的水果切成块,然后放上沙拉酱,一搅拌就行了,不过,对于美食我也是认真的,因为比较喜欢酸酸甜甜的感觉,所以也会加一点酸奶,放一点盐,所以还是觉得挺认真的,虽然没有多大的创新。 接下来就是果酱和面包了,把果酱加在,放在大概八分熟的烤牛肉片上,裹上面包,也是很美味的,有时候饿的时候,还有剩下的食物,又赶时间,所以还没出厨房呢,就吃饱了,就站在厨房里面,这里牛肉拿一点,面包拿几片,还有剩下的火腿煎蛋,吃几口就饱了,所以还是挺有安慰感的。 接下来,就是做了一道最简单的大葱炒鸡蛋,其实,简单的一道菜看似简单,可是却要很好的翻滚,和把握火候才好,那个独一无二的味道不是每次都能遇到的,都需要恰到好处的把握,才行,这样才感觉找到了一个起点,才能让自己有信心做的更加的好。 从这些生活里得到的意义,“恰到好处”这个词,慢慢成了生命的主旋律,什么都要把握到恰到好处才好,也不是什么都刻意去追逐恰到好处,就是尽量完美一点,恰到好处可不是那么简单就容易做到的,所以一直都在追逐的路上。 “哎呦,然然你跑人家这里来干什么,对不起打扰了,打扰了”,然然的妈妈一进来就对着布鲁姆道歉,布鲁诺一阵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手中的咖啡也洒了,布鲁诺还在专心看着我写的感悟,好像能帮助到他一样,只是突如其来的情景,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哦,没事,没事,这位女士,孩子在这里很听话,而且还有老朋友在这,不必介意”,布鲁诺急忙擦了一下洒了的咖啡,然后左手推了推白色的眼镜,温和地说到,然然的妈妈也过去擦了一下,表示歉意,因为自己从来没有去过这么大的庄园,所以还是毕恭毕敬的, “妈妈,我在这里呢,没事的,在这里坐一下,一会儿就能吃到哥哥做的饭了,快点,先喝一杯咖啡”,然后然然用手推过去轮椅,走到咖啡盘面前,倒了一杯咖啡就给妈妈送去了,而此刻露丝早已经跑到了庄园外的针叶林里,自己坐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针叶,一片一片落在了眼前,像是能叠加一样,无声的落在了眼前,露丝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男孩和自己说这样的话,特别是一个和自己完全不同的孩子,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表现自己,仿佛都习惯了,在人面前总是看做是父亲的朋友,当做长辈一样对待,从没一个人这样对自己说要释放出真正的自己,她从没感受过这一种自由,所以一下子就陷入了迷茫里,不知道该如何去做,所以最后她决定,按照我说的去做,回去换了一身衣服。 成绩出来了 我的歌声长呦 清晨赶着牛羊 百灵鸟的歌声 带我飞到了天堂 格桑花香 飘散到了远方 却不见心上人 出现在心旁 我的姑娘呦 你在何方 我在时光里 等待你最美的模样 载歌载舞出现在我的身旁 当你听到远方一阵嘹亮的歌声的时候,那说明草原的早晨来了,歌声叫醒了安静的早晨,并且早有牧羊人赶着牛羊,带着呆萌的牧羊犬,开始了一天的放牧生活,其实,自己也向往过这样的生活,只是想要真的投入到这个生活,也会很困难,都需要一步一步去解决阻碍才行,这样才能实现放牧的生活。 其实,早晨光着脚走在草地里是很爽的,凉凉的露珠,触动脚尖的感觉,仿佛一个夏天的凉意都凝聚在了这些露珠里,然后把这些露珠收集起来,慢慢浇水在那一株玫瑰花的花盆里,颜色也会变得更加的艳丽。 你就闭着眼走,突然感觉脚下软软的、痒痒的,那是踩到了蘑菇了,所以你才发现,草地里藏着的可都是各样的草药和珍惜植物,有时候手被划伤了,如果认识草药的话,只要放在嘴里咀嚼一番,放在伤口上,会很快止痛止血,效果是很明显的。 “一,二,三,四”, “一,二,一”,这个时候跑过来一队人,没错是我们早晨晨跑过来了,在草原上跑步,是很有诗意的,尝试在不同的时间跑步,不同的地方跑步,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环境,看到的景色也不一样。 昨天因为有临时的任务,所以成绩延缓一天出来,我们就先回去了,说是去打草,所以大家一人一个草帽,一人一把镰刀,就去了机场附近打草,这里的草太高了,需要短一点,这里的草不像草原上的草那样短,又挨着小溪流,所以长的自然要高大一些。 在军营里果然什么能力都得到了锻炼,从训练到生活,方方面面几乎都涉及到了,所以才会感觉充实,很多的感受也随之而来了,虽然是热一点,但是大家一起工作就是幸福的,虽然同样是打草但是在家里就没有这样的愿意了,或者说还有更加有趣的事情。 奶奶什么都养过,当然也包括羊,那时候奶奶自己总是自己背着竹筐去草地里打草,我就跟在后面,嘴里叼着草尖神气地走在面前,倒是挺可爱的,所以,之所以怀念过去安静的时光,是因为现在无法再演出同一个画面了,那个画面安静地却不会改变了,想要再去重温那个画面,已经回不去了,我们都变了,变得不是那么快乐和纯粹了,但是就是怀念过去,只因为它安静的画面。 奶奶总会开玩笑的说, “大孙子你去打草吧!奶奶看着你,先坐在这里喝口水”,那时候,奶奶很好,很调皮,总会逗我开心,还会给我做好吃的,所以在自己喜欢的美食里还藏着一个重走回忆的路,奶奶做的美食,再也吃不到同样的味道了,所以对于美食才会尊敬和怀念,以及更加的喜爱。 我试着按照模糊的记忆还原这些美味,大概都加了什么调料,想到的就写下来,然后沉醉在自己的美食世界里自得其乐,有时候,别人不懂,有那么多工作要做,为什么要去做这个呢? 因为这也是工作,写作来源于真实,所谓真实,就是自己做完了事情以后,最直观的感受而已,最真实的想法,就像是小贝小猫一样,长期的相伴总会喜欢,别的小猫再美、再听话也替代不了,如此而已。 “好的,奶奶”,于是拿起我的小工具,和奶奶的镰刀不一样,只能是把根挖出来,然后奶奶再把草根给剪掉,费事了一些,但是自己也没有多大的耐心,挖几个草根就跑掉了,因为蝴蝶一直在我的身边飞啊飞,所以放下小工具就跑了。 “这孩子”,奶奶笑了笑还要自己来,所以我就去追蝴蝶了呀! 蝴蝶蝴蝶飞飞 后面有人追追 追也追不上 哦,没有关系 可以一路歌唱 那时候,围在草地里的自己,不知道这里就是要找的地方,可以真的无忧无虑地奔跑,追着蝴蝶去到一个精灵的世界,开始了梦的追逐。 童年的时候只知道玩,所以什么烦恼都没有,而奶奶则是最辛苦的,自己辛勤的劳动,给家人做最自然的美味,大概就是自然的状态,也是来自于奶奶吧,有时候会觉得和奶奶很像,那种自由安然的状态,让我感觉到很大的安慰感。 “来,大家吃冰镇西瓜了,休息一下”,能在这个时候吃一块冰镇西瓜,你会觉得很满足,说到草原的西瓜,要重点说明一下,是我在别的地方找不到的美味,虽然是同样的西瓜,但是却因为甜了那么一点,脆爽了那么一点而感觉很好吃,所以更喜欢吃。 赵班长坐着车回去把西瓜就拿来了,此刻,在我吃西瓜的时候,考试的成绩已经下来了,是通过通知的方式发出来的,有分数,有排名,所以谁考的好,考的不好,一目了然,正是因为这样的方式,才会鼓励大家。 “哇,悦悦这次考了第一名,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呢,还有最后一名的也要发言”,小成接受完信息以后就看了起来,不由得摇了摇头说到,现在除了一个值班员,所有人都去打草了,所以只有回来才知道了。 在草原上,有气候你会发现有很多个不大也不小的洞,有的是草原兔子打的洞,有的是类似于老鼠的东西,却比老鼠要大一些,所以大家都叫他打洞老鼠,草原人也有打猎的习惯,但是一般都是野兔之类的,有时候会和牛羊一起抢草吃,所以适量打猎一下,也能促进草原的和谐发展,此刻,格雅拿着弓箭正好射中一只野兔, “看,阿爸我终于打中一只野兔了,不知道射了多少箭了,终于射到一只了”,格雅说着,高兴着也透露着一丝失望,所以还是挺高兴的,当看到终于有了一只属于自己的猎物。 “嗯,不错,有了一些进步了,马上就要毕业了,想好了去哪里了吗?”阿依玛大叔抽血烟,问到, “还能去哪里,回家吧!也不想在外面工作,不如在家里就行了,陪着阿爸一起放羊多好啊!”格雅一路小跑,叮铃铃,叮铃铃地响着,身上的金属片撞击着,发出很好听的声音,过来放下兔子,然后坐在阿依玛大叔对面说着, “傻丫头,你是迟早要出嫁的,怎么能一直陪在阿爸身边呢,我看啊!我丫头这么漂亮,不去找个人嫁了算了”,阿依玛大叔开玩笑地说着,格雅一羞涩就转过头去了, “阿爸,您就别开玩笑了,人家还小呢,再说,我还想去很多的地方呢,我可不想就这么把自己人生给确认了”,格雅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严肃地说到, “对啊!你还年轻,看到草原外的世界还是太少呢,所以去吧!不是说,走的越远,越能找到一个完整的自己吗?去吧,阿爸一定支持你,你阿妈也会支持你的”,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对于自己这个唯一的女儿很是疼爱,所以大多数的时候,只要不是错的事情,都会支持, “谢谢阿爸,不过这些东西,阿爸是怎么知道的?”格雅记得这些话都是自己书上的,难道爸爸也看过,所以才好奇的问到, “当然是看书看到的了,多读点书,确实好,你看这样阿爸才感觉自己不至于老糊涂了,不会感觉自己落后了,所以啊!还是多看书,多读书,读好书”,阿依玛大叔说着,格雅也很高兴,因为阿爸的形象在自己的心里更加高大了,过去以为阿爸无所不知,现在觉得阿爸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事情格雅遇到了也不会和阿爸说,今天居然让格雅看到了自己阿爸的另一面,真的好高兴,那就说明,以后有什么事情还是可以和阿爸说了,想着想着,格雅也高兴了许多。 “那不知道,悦悦……”,阿依玛大叔突然提到了我,格雅瞬间就不高兴了,因为我一直在躲着她,她应该也知道,只是不便说出来而已, “行了,阿爸别提那个臭小子了,他啊,就是一个傻子,明明知道还装糊涂”,格雅喝了一口水,说到,估计一看到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所以还是挺无奈的, “行了,女儿,你先想想你为什么喜欢他?你喜欢人家什么?”阿依玛大叔突然坐直了身子,一本正经地问到, “这个?这个?我也说不出来,不是阿爸你说他挺好的嘛,我才试着去接近他啊!”格雅抚弄了一下头发,无奈的说到,似乎都是阿依玛大叔的主意,阿依玛大叔说我不错,格雅就相信了, “所以说啊!女儿,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到了现在要有自己的意识了,不能阿爸说你喜欢什么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就不喜欢什么,你现在也算是大人了,要有自己的主见了,你天性活泼自由,所以对于自己的把握是很重要的,一定要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一个人什么,明白自己喜欢的,不然你就迷失了自我了”,阿依玛大叔说着,格雅低着头听着,也确实是这样所以,一定要有自己的主意才行,就像出去远行一样,既然自己决定了,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收拾一下坐着车走就可以了,如此而已。 蝉鸣声声 蛙鼓隆隆 月明闪闪 小楫轻舟千山过 芙蓉浦 荷花塘下鱼儿游 静夜明明流萤细语 在这个炽烈的七月 只等风来 只待雨临 我追逐着时光流影 等着骏马前行 最好的年纪 最好的我们 一起策马奔腾 啊!哦! 你还记得吗? 岁月里的忧伤 一回去,小成就把成绩告诉了我,我没想到会得第一名,有一道题感觉明明写错了,嗨不管了,夜晚,大家围着火把高兴着,我给大家又唱又跳了一段舞蹈的都是自己编的, “喂,我说悦悦,这个歌是不是又是你自己写的,不过你还别说,特别好听,你有当音乐家的潜质啊!”班长们都说到,今天晚上,估计最快乐的就是我了,因为属我最热闹,自己写的歌词,自己跳的舞,逗得大家开心了,就心满意足了,不过大家的话也说到了心里去了,我确实有音乐家的梦境。 “哦,知道了阿爸,我自己想想吧!”格雅吐了一下舌头说到,这确实是自己一个致命的缺点,不能总是靠着爸妈的意见。 “嗯,想好了,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喜欢就追,不要有遗憾”,阿依玛大叔说着,格雅笑了笑。 眼镜男 我也曾失明过一段时间,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天早晨一起来就看着东西模糊了,所以才判定是近视了,急忙到了医院里配了一副眼镜,不过每天戴的很少,在人们面前戴着更是不好意思的,所以经常自己一个人偷偷戴着,没过多久就不戴了。 一到夏天,我很怕脸上出汗,所以经常会隔一个小时就会洗一次脸,去去油,去去汗,因为摘眼镜戴眼镜太麻烦,所以立马就放弃了戴眼镜的想法,看不清楚就不去看,可以自己领悟,大概就是这样神奇荒唐的做法,让我觉得有些事情看似解决不了,改变一种做法,很快就解决了。 那就是跑步,这个方法让我觉得眼睛可能还有救。 不是怕出汗,要么少出汗,要么一出就出很多汗,夏天喜爱跑步的人,这样的经历尤其深刻,简直就和洗澡没有什么区别,像是进了一次蒸笼一样,全身的热量感觉像是火山爆发一样排不出去,所以很是沸腾。 那段时间,不敢熬夜,之前可能就是总熬夜导致的,充分利用白天的时间,去写字跑步,多看看自然的颜色,那段时间也很注重眼部的卫生和护理,不敢过度用眼,写字的时候就是保持正确的坐姿和距离,这样自己摸索着,只是一种方法,也不在意到底能不能有效,反正做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坚持,发现视力有了提高了,我就更加有信心了,跑步出汗,不停地跑,不停地出汗,就这样后来视力真的恢复了,再去医院的时候,又说是假性近视,只要保持正确的用眼就能恢复,所以我跟很后怕,在我不知道这个问题的时候,因为我不喜欢戴眼镜,因为坚持了跑步,因为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没有那么差,所以在一次幸运里,救了眼睛一次,相反如果我一开始就戴眼镜,那么现在早就离不开了,成了习惯了,也就使事情更加糟糕了,也就毁了一双美的眼睛了,所以坚持自己喜欢的,正确的,也会偶尔救你一次,不要盲目顺从才好。 “咚咚咚咚”,此刻,本来晴朗的天气,突然下起了雨,细雨绵绵地,感觉多了一点慢诗意,慢美学。 我还在厨房里做着食物,大概是太用心了,连窗外下着雨都不知道,复古式的崎岖暗色大理石圆形窗户,掉下雨点,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有一个一个小洼地存着雨水。 “来了,马上开门”,然然的妈妈,打开那吱呀作响的木门,看到一个身着西装的男子站在门外,可能是被雨淋湿了衣服,手里拿着衣服,头发也湿了一点,乍一看和露丝长的很像,也是标准的西方美男子,看到开门的然然的妈妈,就很有礼貌地鞠了一躬,特别提到的是眼镜,也被雨水给打湿了,摘下来,走进屋里,旁边有一个固定的眼镜盒打开,放进眼镜,衣服顺手挂在了墙上的钩子上,然后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父亲,家里来客人了吗?为什么都在我这个屋里?”眼镜男随和一笑,然后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喝了起来,看了一眼所有的人, “阿里奥,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些都是爸爸的朋友”,说着,布鲁诺放下咖啡杯,站起来说到, “哦,阿姨好,妹妹好,您还有其他的人嘛!父亲”,阿里奥看父亲看了厨房一眼,就猜到应该还有人,那就是正在忙着做饭的我,所以问到, “还有一位就是爸爸经常和你提起的老朋友,他正在做饭呢,一会儿就回来了”,布鲁诺说到, “哦,就是那个是作家叔叔吧!真的,他也来了”,阿里奥高兴的说到,如果是我我会不高兴的,因为我像叔叔嘛,明明大不了几岁好不好, “不,你就叫他哥哥就可以了,他比你大不了几岁,坐吧!”布鲁诺起来,尴尬地说到,随意中推了一下眼镜,特别是然然笑了笑,然然妈妈也笑了笑,因为这两人都还没有见过我呢, “哦,那我去厨房看看”,阿里奥此刻已经换下了鞋子,穿着一双拖鞋走了进去,我正在熬着番茄炖鱼,香味自然是很好的, “哇,哥哥,好香啊!没想到您还会做饭,太棒了”,阿里奥顺手拿了一块做好的沙拉吃了,我顺着声音看到一个精致的青年,就很温柔的看着我,看着我奇怪的样子,所以还要有一个自我介绍, “哦,我的父亲是布鲁诺,我是父亲的大儿子,也就是露丝的哥哥”,边吃边说到,别说,对于他这个以吃的方式说话,我还真是喜欢,因为我也会这样,所以初次印象还是挺好的, “哦,是你啊!欢迎回家”,我笑着说到,其实,我从没听布鲁诺提到过他还有一个儿子,我也不曾问过,要不是露丝出现,我也不知道布鲁诺还有一个小女儿,所以我还是什么都不问的,反而知道了很多的东西, “谢谢哥哥”,这个时候,露丝换了一身衣服,是一套绿孔雀般的裙子,真是好看,不过只是在心里赞叹, “妹妹好,你这是……”,别说我奇怪了,就连这个做哥哥的也很奇怪,我故意什么都没看见,还在忙着手里的工作, “你这是,太漂亮了,妹妹,你可好久都没有穿这件衣服了,没想到还是那么合身”,阿里奥围着这个好久不曾改变的妹妹赞叹到,露丝脸一红说到, “行了,哥,你才回来,就出去歇一会儿吧!这里我自己来就足够了”,说完,露丝就推着阿里奥出去了, “我走了,哥”,被露丝推出去的那一刻还不忘记和我打招呼, “嗯”,我说了一个字,然后差不多开始吃饭了,一会儿露丝回来了,在那里忙着洗碗, “这就对了,你看你穿裙子的样子多可爱,行了先不刷碗了,可以端菜了”,我说完,看着她笑了笑,我也笑了笑,愣神儿了几秒钟就开始往外端菜了,古香古色的木质盘子,还有古老的城堡的样子,在这里吃饭也成了奢侈的事情。 没过多久,一桌子菜就上齐了,算是色香味俱全吧!冷热都有,酸甜都有,还有甜点和咖啡,当然葡萄酒少不了,大家应该能吃的习惯。 我就姑且叫他眼镜男吧,此刻,他也换下了衣服,换成了比较宽松的居家衣服,头发是偏点黄色的,眼镜也摘了下去,看着一副青春的样子,不觉又觉得还不错了,能看到青春的样子,大概是美食的味道吧! “来,我先替爸爸谢谢哥哥你,你帮爸爸解决了很多的烦恼,特别是看您的书,解决了好多的问题,我先替爸爸谢谢你”,我偶尔瞥见桌上我的书还没有合上,好像还能看到有几滴咖啡的印记,所以我肯定一定是布鲁诺看的,不过也没有关系,都是自己写的,如果能对布鲁诺有点作用,那高兴还不得了呢。 “没有关系,那都是自己的一点拙见,如果能帮到老朋友就再好不过了”,我说到,接过酒杯一饮而尽了, “妈妈,这就是我说的哥哥,哥,这就是我妈妈”,然然也也跳起来说到, “哦,阿姨好,初次见面敬您一杯酒”,我说着,就把酒精倒满了,一饮而尽, “哦,阿姨,您不用喝,我喝就可以了”,我说到, “不,然然给你添麻烦了,这杯酒我必须喝”,说完然然的妈妈也喝了一杯酒,然然笑了。 温泉 夏天,树荫自上而下地笼罩着,苔藓从屁股下的岩石一直蔓生到杉树粗大的树干前,布谷鸟不知道在哪棵树上悠长的鸣叫。 大概周围的情形就是这样,冬天我独自走在那里,那条路上,前面有一潭水在冒着热气,我把双脚浸进水里,这时的热泉水反而带着一丝丝凉意,泉水涌出的时候,有一串串气泡迸散,使周围一切显得异样的味道便弥漫四周。 走在草原上大概没有方向,这边好像是西北的方向,穿过那些参差不齐的雪松背后是雪峰,很高大,这里大概是一个火山口,只是被积雪给覆盖了,所以才会在有凹陷的地方出现温泉,一转眼冬天的跑步到了,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 还有一个方向是西南方向,周围结冰的岸边并不影响河水在群山之间闪闪发光奔流而去,有时候你会看到气势逼人的野牛和温顺的鹿,在河边河水,小鹿很警惕,竖着耳朵一惊一乍,而野蛮的野牛却目中无人,他们喝饱了水,便躺在白雪里打滚,不惧怕草原的寒冷。 也有的时候,你会看到一个人独自牧着一群小马,他们会在河水边河水,然后跟着白雪的痕迹,去到桦树林里去,他们会翻开雪的表面,找着落下的叶子吃着,一阵风吹过来,雪会落在马的背上,然后习惯性地抖落一下,雪便落到了地上,像是牧歌里那些逶迤的颤音一样,随着牧人一声歌唱,远方树上便落下了一点雪。 冬季的草原白茫茫一片,穿着厚厚的棉衣巡山,在牧民家里要了一只小的黑色的藏獒,才两个月的功夫就长大了,跟随在我们后面到处寻找着什么,这片树林里还有一个护林员叫“阿力”,在山上盖了一间木房子,有火炉,冬天进去暖洋洋的,还挺暖和,每次都会到阿力那里喝口茶,吃点东西,然后随着一天的时间,走遍整个山谷。 草原上感觉夏季完了就到了冬季,完全没有秋季的事情,可是就是这段秋季等待的时间,才慢慢认识了冬季,穿着厚厚的棉靴,踩在树枝上,你会“呀”的一声叫出来,我踩断了树枝,会拿起来看看,这是怎样的树枝,然后放在口袋里,估计可能有用。 树枝上依然能听到有小鸟的叫声,跟随着微弱的阳光,从这个树枝飞到那个树枝,小藏獒就跟着鸟去哪就叫到哪,算是一阵热闹吧,今天是我和排长一起巡山,所以感觉还是挺小心翼翼地,尽量做好了才行。 用脚不小心踢开的雪窝,能看到叶子还是绿的,大概雪有保鲜的作用,所以叶子还保持着落下来的时候最初的样子,就这样保持着很长的时间了,拿起一片叶子,我感觉就他的身上也许好多的故事,如果叶子能说话,那么他能说出一年四季的变化,我愿意坐在他面前静静地听着故事,然后写下来,就成了一个时光里的故事。 “悦悦,那个,巡山很无聊吧!要不我们跑跑”,排长突然说到,当我听到脚下吱呀一声又踩断了一根树枝,就停了下来, “这个好吧!”说着,脚下的树枝折断的声音就不断地传了过来,没跑几步就停了下来,就气喘吁吁的了,穿着大衣不能跑太远的时间,跑几步就感觉很累了,所以就停了下来, “不跑了,排长,还是慢慢走吧!没有热身就跑恐怕是很危险的,所以还是慢慢走吧!”我说着,排长更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地上还有雪呢,不过清凉的一瞬间感觉挺舒服的,山里大多数都是上坡路,所以就算走也会比较困难的,不过走走就习惯了,这样两个人的日子虽然孤单了一些,但是日子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倒是觉得有意义了许多。 一会儿感觉周围又变得热了,脱下衣服又感觉冷,所以在手里团起一个雪球扔向前方的树,感觉爽多了,就这样在地上坐着,倒也很开心,一会儿不速之客来了,一抬头,一堆雪从树上落下来,正好完全掉在了我的脸上,雪也很顺利的融化在了我的嘴里,感觉挺甜的,才知道这里的雪是没有污染的,完全可以当水喝,大概是自然的恩爱的幸运吧! 看着前面平整的雪面,没有一点脚印的痕迹,就感觉很有成就感,自己看过别人不曾看过的风景,走过别人没有走过的路,自己是第一个走的,心里还有一点小幸运的感觉,越想越高兴。 才知道,原来这雪落下,是因为远方有人在唱歌,歌声很是安静,所以我和排长就很快听了起来,虽然感觉离着很远,但是觉得这歌声就在身边,在山里不停地回荡着, 这是怎样的冬季 树树飘落的雪 阳光在树叶间回放 我踏着自己的旧皮靴 唉,唉,哦,哦,哦 眼前跑过的松鼠 也不忘记看一看 我这白色的雪影少年 眼前的雪如画 树枝在身边回旋 冬季啊冬季 你变得温柔了一点 鸟儿为你歌唱着 远方的人 也能听到你的声音 为你而沉醉 想念 安静的歌声,总能让孤独看起来很热闹,特别是那一句“雪影少年”,更是深入人心,不觉中一个冬季瞬间变成了青春的夏季,青春里我们随风飞舞歌唱着,也曾把洁白的雪,堆一个雪人而感觉高兴不已,当阳光出来,把雪人给融化了,也曾伤心过、哭过,大概青春的样子之一就是这样,容易感动,容易感叹美好的失去,直到现在习惯了,也就更加去努力把握了。 “草原的人民唱歌真好听,每个人都是天生的音乐家,真棒”,排长摘下帽子,揉了两下眼睛,看起来精神多了,我就知道排长也有一个音乐梦,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音乐梦吧! “是啊!这种天生的嘹亮高亢的流畅的高音,是我们练习也很难得到的,而他们却能轻易唱出,真了不起,对了,排长,你也想当音乐家”,绕了一大圈,终于问了出来, “那是当然了,我可是很喜欢音乐的,我还会编曲呢,自学的,不过自从来到军营里就没有再碰过了,算了,还是去阿力那里吧!”排长说着,就向前走了,我知道他有自己的无奈。 走着走着,你会看到有一条小路,一个是人的脚印,一个是小狗的脚印,很整齐的两条平行线,应该是阿力和他的小狗的,因为我们身边也跟着小藏獒,在巡山的时候,他们可是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的,所以都当宝贝来宠爱。 走进没有太大窗户的屋子,随意而来的是热气,暖洋洋一片,木柴在噼里啪啦地燃烧着,迸溅着,可是却唯独不见阿力去哪里了,我们就自己坐下来,拿出杯子,自己倒茶,茶壶里的水是满的,也就说明,阿力只是暂时出去了。 一会儿,从屋外传来“汪汪”的声音, “去,小黑,别闹”,听到了阿力的声音,一会儿就进屋里了,一转眼就看到了我们, “嘿,你们两个臭小子,倒是自己喝起茶来了,怎么今天到你们巡山了”,一进来,就笑着说到,顺便说一下,阿力的年龄比排长大,排长的年龄比我大五岁,所以阿力算是大哥了,不过大家都喜欢叫阿力也就习惯了,不过随即就看到阿力不一样的装扮,头发湿湿的,还有点结冰,一进屋头发是湿的,好像刚洗澡了一样。 “你这是去哪里了?这山里有洗澡的地方吗?还不被冻死”,排长围着阿力绕了一圈说到,只是阿力笑嘻嘻地说到, “这就不懂了吧!偷偷告诉你们,这里有温泉,冬天能在温泉里洗澡,那可舒服了,免费而且自然”,阿力小声翼翼地说到,怕被别人听见一样, “就是冒着热气的水”,我突然想起来了,急忙站起来说到,早晨我还见过,只是那硫磺一样的味道,让我不敢下去,所以就忘记了。 接着我就又把毛巾给阿力扣上了,然后带着他和排长去了早晨跑步的地方, “是这里吗?”我说到, “唉,你怎么知道的,这里可是很隐秘的,你知道了可不许说出去,知道吗?”阿力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像是自己的重大秘密被发现了一样。 “哦,我是早晨跑步的时候无意间到了这里的,因为硫磺味太大,所以没敢下去,没想到你敢下去”,我奇怪地说到, “没事,这附近有一个潜在的火山,所以能涌出水来的,就是温泉,至于这味道是很正常的,闻起来有味,进去接触到水就没味了,可舒服了,要不你们俩也洗一洗”,阿力说到, “嗯,不不不,我们还要走很远的地方呢,你自己洗吧,我们就是过来喝口水的”,我喝排长均摇了摇头说到, “行吧!那有时间再享受吧!我也要带着小黑去下一个地点了”,说完,大家都转身走向自己的方向,开始了一天漫长的巡山时间。 山里有好多的野兽和有毒的植物,有时候不小心划伤就会中毒,所以对于身边的每个动物或者植物都要认识到,所以要学的东西还是挺多的,小藏獒偶尔发现了什么,也会跑过去,有时候会是一堆没烧完的木柴,能看到人类的痕迹就要格外注意了。 许许多多 二十三岁的时候,我那时坐在飞机上,正在去往希腊的天空中。 飞机庞大的机体穿梭在一个又一个雨云里,从认识雨以来,我从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雨的出发点,所以想看清楚雨云的样子,可是看不到,随后机舱里响起了声音, “飞机即将降落,请注意安全”,随后我便紧紧地抓住座位,闭上眼睛,等待着飞机停下的那一刻,我的心咚咚直跳,因为要降落了,一旦下了飞机,就是一片全新的土地和人了,我还没想好如何接受这完全陌生的环境和人。 直到下了飞机才知道,八月的雨将大地涂成了一片黑色的样子,再配合着周围黑色的建筑,感觉天空也阴沉一片,这让我的心情也莫名阴天起来,我把拉杆箱的拉杆拉到最长,头因为刚下飞机还昏昏沉沉的,再看到这黑色的世界,就感觉有点想要昏睡的冲动,摇了摇头,走出大厅到雨落的天空下,才变得清醒了一点。 眼前,身披雨披的地勤工人、被雨水打湿沉的机场旗子,还有一个硕大的广告牌,广告牌上背景明明是蓝天白云的晴天,现在眼前却是雨天,看着像是灰色世界抑郁画幅的背景一样,不过随即摇了摇头,罢了,罢了,雨天是很正常的事情,又何必过多的伤心呢。 为了不使脑袋继续有胀裂的感觉,我弯下腰,双手捂着脸,一动不动地躲在路边,很快,一位漂亮的女士走过来,用英语问我是不是不大舒服,我回答说不要紧,只是有点头晕。 “不要紧,真的不要紧,谢谢”, “itdoesn''tmatter.itreallydoesn''tmatter.thankyou.” 我用英文回答道,她还是又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areyousureyou''reokay?”你确定你没事吗? 我点了点头,“yes”, 于是她笑了笑,给了我一颗糖就走开了。 我拿着糖在路边坐了一会儿,很快地,听到了路边的音乐的声音,细细一听是甲壳虫乐队的《挪威的森林》,听到音乐突然感觉脑子清明了许多,像是混沌初开的天地一样,我就坐在路边闭着眼轻声欣赏着。 睁开眼睛,望着头顶阴沉沉却又分层的云,浮想联翩,突然“青春”二字,不由分说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脑海里,只有远离熟悉的地方,到了这完全陌生的地方,才能会有这样的失落感,特别是在音乐的衬托下尤其明显,我想起青春里遇到的每一个人,想起在过去的旅程里,我失却的许许多多的东西,被自己一一蹉跎了的岁月,等等所有复杂的画面扑面而来,心里充满了无可追回的懊悔。 不过,音乐又让我到了一片草地上,此刻仿佛置身于那片草地之中,呼吸着芳草的自然清香,感受着风儿的柔柔弱弱,有露水发光进了你的眼里,有百灵鸟的啼啭,那时候是一个秋季,刚刚十八岁,青春正好的年纪,而现在却远离了很远了,我想到这个温馨安静的画面是很高兴的,但是一想到现在,又忧伤了,这样大喜大悲的状态就在我现在的心里,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然后看着街边的流浪汉放出来的音乐发呆,在别人眼里我是发呆的,没有什么发生任何的事情,而我却感觉颠倒了自己的整个世界,在狂风暴雨一般地寻找着什么。 “嗨,年轻人,来吃点面包喝点酒吧!”这时候,走过来一个流浪汉,一手拿着红酒瓶子,一手拿着一个未开封的面包,就递给了我,我摇了摇头拒绝了,我终于知道自己第一件事要做什么了,那就是尽快找到一个可以居住的地方,我想明白了才感觉好受了一些。 “我知道你现在想要去做什么?不过你先把酒喝光和把面包吃完,我就告诉你”,流浪汉嘿嘿一笑说到,我怎么感觉像是遇到了江湖术士骗子一样,难道这里也有江湖,不过随即摇了摇头,他不可能知道我在想什么,因为自己差点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迷路了, “不行,你是流浪汉,你好不容易得到的食物和酒,我怎么能够吃喝呢”,我真诚地说到,不过这个流浪汉无所谓地笑了笑,把邋遢的衣服扯了扯,长长的头发捋顺到后面, “放心,这点食物还是不用在意的,吃吧!”看着流浪汉毫不在意的样子,我就吃了面包,喝了葡萄酒,还别说也确实是渴了饿了,此刻,脑子又清明了一点。 “行了,我吃完了,你可以说了”,用最快的速度我吃完了面包,喝完了半瓶葡萄酒,这葡萄酒确实挺好喝的,不错,我才问到, “你是想找一个住的地方,先好好地睡一觉”,这个流浪汉站起来走了两圈,然后说到, “对,没错”,我说着,眼里虽然表现出惊奇的眼色,但是却并不奇怪,因为一出站就有长发西方男子问我:“住不住旅店”,我的回答当然是不住了。 “对,没错,你有办法”,我感觉这流浪汉不简单,所以还是满怀希望的,没想到不仅没有让我失望,还让我深深震惊了一次,因为这就是布鲁诺,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样子,所以拉着箱子就跟着他走,一边走一边了解我的问题,我也了解他,可是他总是摇了摇头不回答,就让我感觉更加神秘,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个流浪汉不简单。 流浪汉过去把音乐给关了,相遇便是缘吧,然后又去和其他的流浪汉打了一声招呼就带着我走了,也算是因为一首音乐结缘吧,如果不是因为因为让我停留了那么一会儿,估计我早就去了别的地方了。 他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说着若有若无的话,当听说我是作家的时候,回过头来狠狠地对我笑了笑,白色的头发在风中飘扬着,看着这个流浪汉倒是挺帅的,只是时间不留情啊! 就这样带着我走了五个小时,还在路上走着,我就奇怪了,那个地方这么远吗? “我说朋友还没到吗?我们都走了五个小时了,我都累死了”,我满头大汗说着,幸好今天还下了雨,不过很快就热了起来了,所以还是忍不住了,他倒是在前面走的悠哉悠哉的,这像是一个流浪汉吗? “哎呀,快了,快了,你看到那棵大树了吗?转过弯就到了”,结果转过弯我就惊呆了,这时一座很气派的庄园,高大的城堡石门,中英文写着四个大字“阿诺庄园”,我站在前面惊呆了,这流浪汉也太有钱了吧,所以很快就把流浪汉的心思从他身上收了回来,开始变得很尊敬。 “喂,这是你家吗?还是快走吧!”不过我表面还是说到, “无妨事,这里就是我家,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就好了”,说完敲开们出来几个类似工人的人, “老板好”,接着在我的惊讶下就进去了,让我随便挑地方,结果就挑了阿里奥住的地方,布鲁诺也没说这里已经有人住了,而且我在这里呆的这段时间阿里奥也没有回来,所以我就认为是没有人住的。 直到这第二次到来才知道,原来如此,有很多方面都没有说,所以很感激布鲁诺, “行了,你就在这里吧!有什么事情尽管找工人就是了,我就先走了,还有想吃什么,庄园里有的随便吃,走了”,布鲁诺说完就要走,我急忙叫住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谢谢”,就说了这两个字,布鲁诺笑了笑就走了。 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我是作家的身份才被布鲁诺留下的,不然也不会留下我,所以经常查看我的笔记,想看我看过的书,几乎每一段都加了自己的理解,所以我也不知道对于布鲁诺到底有没有用,也没想过,直到布鲁诺说我帮助很大,我才知道原来如此,也是有一点私心才留下我的。 整日温馨的霏霏细雨,将夏日的尘埃,冲洗无余,片片山坡青葱翠绿,薄云慢慢向前方走去,蓝色的苍穹,凝眸望去,长空寥廓,但双眼用力望去,眼角就会痛,狗的叫声此起彼伏,此时,又变得寂静无比,像是一个入口吸收了所有的声音,我巨大的落地窗前,万籁俱寂,没有任何的声音。 在这个时候,青春尾巴即将失去的危机便如同黑色的波涛一样围绕全心,忧伤也如期而至了。 这究竟是怎样的青春,看到的青春,仿佛突然变成了一座深不可测的森林,想要回到最初的样子,总要从森林这头去到森林那头,最后发现除了浪费时间,你根本走不到那头,就如同迷宫一样,永远也出不来了。 记忆这东西总有些不可思议的,实际身临其境的时候,几乎未曾意识到那片风景,未曾觉得它有什么撩人情怀之处,更没想到十八年后仍历历在目,就像是走一个圆圈的长长的桥一样,虽然这次碰到的东西,感觉不重要,但是总有一次是你所需要的。 想着这个安静澄澈的画面,首先是树木的绿色,然后是山体的曲线,接着是天空的颜色,犬吠声,风的微冷,这样的远去的元素,会在一瞬间回归到这幅画里,然后拼凑成一幅这样完整的画,自己在画上跑一跑,便成了一个动态的青春,大概是青春逝去的危机感,所以才会用尽力气去回忆每一个值得写下来的画面。 许许多多的东西,在这最后的时刻,显得是如此的重要,想要抓住这最后一点画面,尽力去还原一个青春的样子,大概成了现在的任务了。 晴空 到了这偌大的庄园里,看到的最多的就是仰望的天空,一会儿阴雨的天气,便出现了彩虹,彩虹像是搭建在两个山头之间,仿佛顺着山体的曲线就能到达,远远看去,像是印象的叠加,她的样子面孔便自然地浮现了出来,大概青春里都有一个爱恋的往事,所以才会变得那么有趣而有迹可循,青春的样子大概就是她的样子吧! 在屋子里转了一圈,除了一面高大的镜子,还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以外,没有其他的东西,连一张床都没有,这是要睡在哪里呢? 看着眼前的布鲁诺走了,我便放下拉杆箱坐在地上,出奇地看着天空,不知道该想些什么,感觉头晕脑胀的感觉消失了许多,可能是雨天的灰色让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当来到这陌生的城市,我便迷失了,又在转念间遇到了布鲁诺,本以为是流浪汉的人,却拥有这么大的一座庄园,感觉有些不太了解这个世界了,而且自己第一大问题还没有解决,自然是不那么顺利的。 没想到跟着感觉走,因为音乐的声音,我便停了下来,遇到了躺在街边的布鲁诺,我很奇怪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走五个多小时,然后到了这里,像是被神秘引力操控一样,然后转念一想,是不是真的是江湖术士,让我过来的,然后在这陌生的一个地方,开始思考末日的青春,这种危机感是到了这个年纪逃不开的,也是必然要遇到的,写下来便是自己的一面镜子,不在意就这样过去了,当你再回想的时候,已经走了很远的地方了。 青春是生命里独有的风景,我曾以为青春就是那片闪闪发光的草地,而我站在那个位置不曾离开,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在渐渐远离最初的位置,而唯独那风景,唯独那片八月的草地,就像是电影里象征性的镜头一样,在我的脑际里反复推出而日渐完美,所以在某一个瞬间我无比渴望想要回到最初的地方。 我曾刻意去到那一棵树下,等待梦能从树下经过,而我假装在树下看书,只为了看一下她飘飘的长发,而她蹦跳的时候,配合着自然的音韵,仿佛她脚步落下的声音都能演奏出一首动听的自然音乐之声。 不过,一想到青春的梦,最先浮现在脑海里的是她端坐着看书的样子,总需要一点时间才能清晰完美,甚至可以回忆起书的名字和字体,她就带着一副白色的轻质眼镜,静静地看着书,纤细的手指会不自觉把闯入耳朵前的头发,放回到耳朵后面,然后摸一下小小的耳垂,此刻,一页书正好看完了,翻了一页,我的咖啡也刚刚好,就过来给她送一杯咖啡, “嗨,梦,咖啡来了,不加糖的,温度正好可以喝了”,我过来轻声地说到,她便放下书双手托着腮对我说, “辛苦了”,我喜欢她轻声细语的声线,是如此温柔,如同春雨打在漂亮的玫瑰花瓣上,在即将接触到的那一刻,总会用劲全身力气停住,然后轻轻落在花瓣上,虽然在那一瞬间又会掉到地上,但这一秒已经足够了浪漫一生。 “唉,你说书中的男女主人公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折磨,喜欢就是要在一起的呀,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矛盾呢,有时候会因为喜欢的颜色而大吵一架,有时候也会因为一件不起眼的事情而一起大笑,一直这样不就行了吗?”她转过头来喝着咖啡,边拿起书说到, “我想这大概就是爱情吧!一起生气,忧伤是有的,但是更多的还是欢乐不是,最后你才发现,这些闪光的瞬间才构成了青春风筝里主要是骨线,然后才能随着风勇敢远行,所以说呢,日常的琐事虽然多,但是最多的就是这样的,只要我们把这些东西变成另一个样子不就好了”,我坐在地上说着, “也对哦”,她若有所思地回答道。 这个画面,我曾想不断地去完美,因为这个画面安静美好的出奇,以至于才会有更加多的感情注入其中,差不多一生的时光都在这里面了,也许它无惧岁月,无惧风尘,但始终不肯前进一步,所以我才会一次又一次回来。 正如所想一样,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个画面会变得迟到了,所需要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从最初的五秒,到了十秒,二十秒,三十秒,一分钟,就这样无情着拉大着距离,它延长的是如此的迅速,它如同夕阳下的阴影一般,也很快消融在冥冥夜色中。 望着晴空里的微笑,不觉中无限感佩的青春又回来了,必须在未来的岁月里留下些什么,好有一些可以回忆的东西,那样不至于让我太恐慌时间的流逝,最起码可以有一个过程可以回忆,结果已经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了,大概觉得能留下一些什么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我也曾想过独处的生活,是那种远离大众人群的那种,类似于桃园的隐逸的生活,大概无论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还是坐在山林里一个小溪前的一块石头上,都能遇到一个晴空的天气,天上的云卷云舒,身边蝴蝶蹁跹,安静流水的时光,会让你变得很安静,你没有任何的欲望了,所以也不会迷失了,从最初开始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也不能一一记起了,只有这最后的青春的一点尾巴还能看得到。 一眼千年的感觉大概如此吧,当你看着眼前的景色的时候,眼前其实远不止这些东西,所有拥有的,失去的,会一一呈现出来,就像晴空里上演了一场没有声音的喜剧,可是看着看着,眼泪会不自觉地流出来,无论是梦的样子,还是一一蹉跎了的每个岁月,都会形成遗憾,压在心头。 我就这样坐在大理石地板上,另一只手还在拉杆箱上呢,看了看表,已经过去近三个小时了,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发呆了三个小时了,这种每天陷入深思的状态,大概成了每天的常态,就像是机器人一样,总要安静的充满电,然后才能完成各项任务,才会有力气去做这些事情。 于是,我便站了起来,才发现站不起来了,腿早就麻木了,我就跟着拉杆箱慢慢移动到了椅子前面坐下来,然后打量着这个房间,都是古香古色的西式城堡建筑,尖尖的顶子,不过都是以暗红色为主调的,显得肃穆庄重了许多,还有墙上特有的刻画,都是以大石头的样子呈现的,很有艺术建筑的气息,有点像是伯爵的城堡,看着看着,有了一个想法,这要是在外面租,恐怕一天都住不起,现在倒好了,成免费的了。 我还在飞机的空中感觉没有下来,感觉周身轻飘飘的,如同羽化而登仙的感觉,站起来走走,感觉恢复的差不多了,就出去了,走到圆形的门的面前,打开门,才知道原来这里是阳台啊!这么大。 进去以后,才发现是一个圆形的房间,标准的写字间,还有一张随着圆形房间贴合很好的床,看起来很优雅,有五个很高很大的书架,还有一个手动的咖啡研磨机,我喜欢这样原始的状态,这里也有一个大的窗户,因为是三楼,所以能看到半个庄园的景色,墙上还有很多抽象的画幅,不过奇怪的是没有一点的灰尘,还能看到一个阳光男孩的照片,放在一个小桌子上,然后我就走着默默欣赏着这房间的豪华,简单而自然。 没有现代的电器,除了一盏橙色的巨大吊灯之外,就没有其他的用电设备了,什么电视,电脑都没有,走进房间里感觉像是回到了一个世纪以前,古朴庄重,很有王家的风范,所以只是一眼就喜欢了,感觉青春还早一百年呢,可以在这个一个世纪以前的房间慢慢回忆,可以安静地写作了,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 然后打开拉杆箱,除了十几本书之外,还有三支钢笔,还有就是几件衣服,一双鞋子,三双袜子,刮胡刀,一个跑步用的帽子,还有一个可以听音乐的mp3,其他的就没有了。 拿出来放好,看着窗外的庄园,有很多的工人在工作着,有轰隆隆除草的,有在果园里摘虫子的,还有类似于拖拉机的车拉着树枝,还有人在喷着水保湿,还有锄地的,摘花的,一瞬间眼花缭乱的,太多了,整齐的土地,划成了很多个部分,有水果,有蔬菜,还有牛羊等,太齐全了,当然最壮观的还是很多的葡萄架子,仿佛一个夏天避暑,在葡萄下就够了。 于是,趁着大好的心情,还是老规矩,在跑步里寻找世界的颜色,写写跑步的时候沿途的风景,大概也是记录生活的一种方法吧! 调整好心态,调整好步伐,带着那一顶一直以来陪伴我的帽子,就出门了,下了楼梯,找好了一个方向,就跑了过去,人们看见我还挥手打招呼,所以我就一挥手就跑过去了,看着他们忙碌的样子真幸福,他们不紧不慢地做着事情,处理事情极其地细致,所以有时间我也看看他们的工作,我从来没见过一份工作可以这样的优雅,也当做自己的家一样生活着。 柿子树 大概从远方听到了好听的鸟的叫声,所以我就赶快跑过去看看是什么鸟,叫声可以这么动听,所以跑过去还是没有看到,大概也能猜得到,这样的鸟儿不需要太多的颜色,也不需要有让人称赞的大的华丽的身体,反而正是那种最平常的鸟儿,才会唱出最动心的音乐,才会打动最会听懂音乐的人。 “喂,我说你小子跑啥,我还以为看见人了呢,难道你比小藏獒还厉害”,排长戴着厚厚的可以放下两片手掌的那种军帽,可以很好的盖住脸,带着厚厚的手套,看着我说到,感觉样子很滑稽, “嘘,排长,别说话,你有没有听到一阵好听的鸟叫声,我想看看是什么鸟”,我故意低下头来神秘地说到, “嗨,你小子,我还以为什么呢,一惊一乍的,好好地看看,不许三心二意的”,排长当先走了出去说到, “对了,在外面,就不要叫排长了,还是叫大哥吧,感觉这样亲切点”,没走几步,然后又说到,我还在找着鸟, “是,大哥”,我答应道。 哦,等等,我才发现自己的眼前果真是白茫茫一片,因为踏着未知的雪途,感觉能到一个雪国一样,像是一条童话之旅,所以感觉比坐在团部开会有趣多了,特意把小宋班长给换了过去,所以我就来到了这里了。 细细一看,每棵树上都有刻下的痕迹,因为这里白茫茫一片的,难免会迷路,所以不知道来过多少人了,大概就是这样源源不断的力量,才会使得这片土地上如此有生机,才会让责任一代一代传下去,这里会有更多的故事等着你去听一听。 冬日的暖阳,总觉得是天空特别恳求来的,所以才会给点面子,就像这吝啬的小农场主,有时候连一根羊毛都会计较,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下总是不多给点温暖,所以感觉冬季的暖阳特别小气,所以, “哼,我小气,能给你一点温暖就不错了,还想咋滴”,接着像是被阳光派来的风,给深深踢了一下我的头一下,感觉蒙蒙的,想要把我叫醒一般,随即又没事了, “好吧!好吧!就这样也挺好,你看我能堆雪人,还能看着阳光融化在手里的雪,多好”,我回答道,但是却再也没有听到回声了。 因为每次巡山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下一个驻地,所以看着阳光指针都快到了中午了,正好赶到了这个地点,有树枝搭的一个小屋子,还有一个土质罐子,一个小炉灶,还有一盒保存在石头缝里的火柴,当然现在都自备打火机了,避免因为没有火而艰难度过一天, “唉,悦悦,你去装点雪,一会儿煮鸡蛋吃”,到了冬季大概是不用带水的,喝雪水就是矿泉水了,在这里大部分雪水都是没有被污染的,不过有时候也能看到一串动物的脚印,这样的就不能喝了,自己带着火腿和鸡蛋,还有馒头,感觉像是郊游一样,所以这样的小激动还是有的,大概对于这样的孤独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了,再说两个人在一起还能说说话,也并不感觉孤独。 从远方胡雀离开的那一步,到肃冷的风刮过身边的树木,远方看着山体的细腰曲线,明明看着是一条线,但是看了大概一分钟又成了两根线了,大概又让雪给产生幻觉了,到云外听到的一声鸡鸣,大概是公鸡要睡午觉了,提前告诉我们一下,走着,走着感觉到了踏雪寻梅的盎然古诗意,你在哪?去干什么?去往何处? 找了一个小山腰地方,然后开始往罐子里装雪,大概没有接触到雪,不知道雪的寒冷吧,所以就摘下手套来,摸了摸雪的温度,才感觉透心凉,挖着挖着,感觉像是摸到了什么东西,一拿起来一看,是一条冻僵的蛇,应该是一条冬眠的蛇,很明显能看到一个蛇洞,所以,还是吓了一跳,又把所有的雪给倒了出来,找了一个新的地方挖了一点雪。 回去排长已经把火给点好了,只等着我把雪拿回来化成水呢,雪水煮鸡蛋大概就是如此了,还能在上面放上一个小蒸笼,可以把凉的馒头热一热,我也顺便把蛇给带了回来, “啊!你拿蛇干什么,而且这是有毒的蛇,一旦醒来,第一个咬的就是你,不知道冬眠的蛇最会咬人吗?”排长说着,我便放下了蛇,因为也只有这个时候才敢碰上一碰,所以还是过了一次瘾的。 “好的,我再埋到雪里就是了”,还给找了一个没有雪的洞放在了那里,排长白了我一眼,所以,还是觉得挺危险的。 “走,带你去看一下好东西,看看附近有没有柿子树没”,班长起来说到, “这个有柿子树也不能吃了,这么冷的天气,万一遇到饥饿的狼该怎么办?”我说到, “这你就不懂了吧!瞧好吧!”走着走着,看着像是有一排鸡的脚印,在树下走了一圈,不知道挖开雪层带走了什么,然后排长说, “看,跟着山鸡的脚印走,准能找到柿子树,这是野生的柿子树,在外面可是吃不到的,快,挖挖附近的雪有什么”,排长说到,我便挖了挖,果然挖到了蜜罐柿子,所以还是挺惊喜的,看起来很新鲜,还能吃, “对了,就是这个,一入冬,还没有冻上,这个温度反而冻得刚刚好,所以柿子能保存下来,雪就成了保鲜的作用了,这可是山里的美味呢,快吃一个”,排长说着,我便吃了一个,虽然硬了一点,但是还可以,吃着最大的味道就是甜了,没想到这冰天雪地下居然还有这样的美味,真是太幸运了,也可能是因为火山的缘故,上面虽然是寒冷的雪,但是地表却还有一点热,这就形成了一冷一热的温度,真的是太神奇了,突然感觉这不是一座普通的山,而是一座灵气满满的山,还能有温泉洗澡,也是很好的。 “学着点,还有好多的东西需要你学习呢,这只是最初的东西”,排长说着,又回来吃饭了,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感觉这也能轻松实现,真的很不错了,以前感觉实现不了的东西,或者没有时间去做的事情,现在好像都实现了,而且那么的轻松,所以我得到的远不止这些东西。 简单的小石灶,在雪的周围燃烧着雪的痕迹,雪也融化了,天空里渐渐出现了蓝灰色的云,像是又要下雪一样,摸了摸棉衣,感觉是那种不是特别的热,又很热的感觉,所以想脱下衣服来, “唉,别脱衣服,这样一下子就会感冒的,还有就算是热也不能脱,这里不比别的地方”,说着,我便忍了忍,没有脱,中午先吃着简单的饭,等到回去再和大家一起吃饭吧! 此刻,家里开会的也回来了,这次开会是对于武器装备维护的,因为身在一线部队,武器自然是很熟悉的,特别又在使用方面,更要爱护自己的武器装备,这可是最有力的工具了,不过也不能乱用,必须按照命令使用。 “行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下午还要到机场扫雪呢,两点的时候大家集合”,连长说到,自己摘下帽子,也进去了,今天连里并没有做饭,而是根据命令在大灶上吃的,所以回来还算轻松一些,可以休息一下。 熄了火,把木柴放上一点雪,把罐子放回原位,又要开始奔赴下一站了,天黑之前还要回去呢,冬季并不像夏季,可以过夜,寒冷特别是对于我来说,第一次到了这样空灵的寒冷的地方,虽然我住在北方,但是这样冷的天气还是第一次遇到,不过也并没有出现什么不适,也渐渐适应着。 对了,在这荒野的地方也有一口水井,不过看到的都是雪,也不可能存在水,或许夏天有水还可以,但是冬天是看不到水的,我也是第一次执行这样的任务,并不青春这里还有一口井,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口井,或许当时会有很多的人在打着井,现在却无人问津了,井也是孤独的,所以有时候感觉自己就像是青春的一口井,没有水,便孤单依旧。 这口井,虽然经历了一年的四季,但是周边并没有杂草,处于灌木丛和草地之间,地理位置特别的明显,所以还是挺显眼的。 在青春里,自己的世界里也曾出现过这样一口井,我不知道那口井是什么样子的,围绕着这口井,我曾编制出其他无数的事物,我不知道那灌木丛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那片草地到底有怎样的蚂蚁,在寻找着自己世界的尽头,刚好看到了一个这口井,才发现,也许就是眼前的样子,或许它并没有那么完美,只是简单的一口井而已,而围绕着井所有的想象,不过是之外的事物而已,甚至和井都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个美好事物的寄托而已。 “行了,走吧!前面是下坡,小心一点,不然滚下去,就成了雪球了”,排长说到,我便狠狠地站了一下脚步,然后搀扶着排长慢慢走了过去,向着下坡走去了。 在这荒野里,大概能更加容易找到一个自己,什么东西都要自己解决,所以能力就一下子就凸显了出来,所以在这还要和排长一起学习,不然走过的路也会迷路,大概在树上刻下印记也不管用,找到一个,下一个可能就找不到了,所以还是紧紧地跟着。 喜鹊叫喳喳 在青春中找到了自己的所爱,相信这样的爱会持续很久很久,我们痛彻心扉地去毫无保留的爱着,也茫然到不顾地失去所爱,最终,我们都出现在青春的边缘处,看着自己一篮子的青春在风中摇曳,而自己却默不作声。 在即将结束的青春里,我学会了为自己写诗,大概都与即将逝去的惆怅感和危机感有关,有时候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写了什么,然后在某一刻,才明白自己想的到底是哪件事,然后有怎样的联想。 我曾想过逝去 但是,一起都来的太快了 我在时间里试图珍藏的 也在一瞬间失去了 我的得到了什么 又失去了什么 只是得到就完美了吗? 故而,在海面上的蓝鲸 会出现带我去远行 远离青春 远离曾留恋的一切。 大概,经历了一个青春的孩子,在爱的世界里学会了保留,再也不敢那样奋不顾身的爱了,也不敢那样不顾一切的恨了,在青春的世界里太美好,都留下了太多的眼泪,做了太多颓废的事情,所以,无论到了生命的哪个边缘,都逃不过追求“恰到好处”的状态,所以为了寻找到这个状态,我开始当做人生的目标去完成。 跑步大概成了我认识世界的一个方法,在黑白的世界里,总要有灰色的空间,并且在以不断扩大的趋势蔓延着,灰色里的世界,仿佛隐藏着“恰到好处”的秘诀,所以,在抛开所有的欲望的干扰下,在不夹杂任何情感的情况下,更加去追求纯粹的单个空间,去看看到底多了那些致命的诱惑,而迷失了自己。 我还是喜欢我那顶黑色的帽子,虽然现在经过多次清洗,已经变得颜色不那么正了,但是这顶帽子里有我的回忆,有去过很多地方的所见所想,所以每当带着帽子去跑步大概就是想要认识这里吧! 布鲁诺回来一趟,就再也没有见过了,我想大概又是去做流浪汉了,一连几天都是这样的,我便用心向前跑着,这一瞬间真的有穿梭时空又回来的感觉,仿佛一下子想起了很多的事情,看着眼前的景色似曾相识过,但是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或许是脑海里远边的一幅画迹,或许是电影里一闪而过的镜头物像,总之一定是见过。 我便跑着跑着,感觉后面有人跟着,回头一看,有三只小黄色的小狗正在跟着我跑,我跑去哪里,他们也跑去哪里,小黄狗们估计也喜欢跑步,见到跑步的人,自然就喜欢跟着,然后工人们就看着我们笑,大概是像是马戏团的团长一样,领着一群小动物做游戏,大概也会高兴吧! 在远方有很多单间的屋子,此起彼伏,形状各异,但是有说不出的美感,应该是住的工人们的宿舍,看着有人开门,端出一盆水来不是像我们一样,一下子泼到门前的大街上,而是慢慢倒在树下,水流会消失在树底下。 “旺旺,你们三个小东西又乱跑,害得我都找不到你了”,这个时候,从不知道的哪个路口走出来一个女孩,穿着白色碎花连衣裙的女孩,我看着她出来,我正好要转弯,只是一个余光的样子,我便消失在了第一架葡萄园的转角,只是余光中的一眼,或许是最完美的,白色如同天使降临一般的颜色,恰到好处的裙子,搭配黑色的头发,长长的头发随风飘扬着,完美的印象就这样印在了脑子里,大概就是这样的一眼,才能记住什么是完美的,但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所以适合作为完美的象征。 三只小狗也被带走了,我也就自己自己跑了,大概最多的时候,也就是自己孤独默默地向前跑吧,然后遇到一个可以停下来的理由,就停一会儿,因为过后还要继续跑呢。 跑着跑着,停下来摘了一颗葡萄吃了,紫色橄榄球一样的葡萄,吃着很甜,这种甜到了嗓子边上,也忍不住要咳嗽一下,然后发现直接吃是很不好的,就榨成葡萄汁加水稀释一下, “先生,这种葡萄是不能直接吃的,需要榨成葡萄汁稀释一下才能喝,要是想要直接吃的,就到第三架葡萄下可以吃”,这是时候,出来了一个阿姨,年纪也不是很大,顶多算个姐姐,金色的头发,穿着雨鞋,此刻,摘下口罩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谢谢你,打扰了,没事,我就看看”,人家一来,我就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呢, “没事,您是老板的朋友,自然可以随便吃,我就是过来问一问,您不会要跟老板告状说我们怠慢你了吧!”然后这个姐姐试探地问到,大概是不相信我吧,还告状,这都是多么遥远的事情了,所以这都是不存在的事情,还以为我心里多么狭窄呢, “哦,没事,没事,我不会的,我还要跑步,我就先走了”,说完,我便跑了出去,临跑前,还挥了挥手,回头不经意间看了一下那个姐姐,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让我深深地看在了眼里,或许我们的思考事情的方法不一样吧,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便忘却脑后了,因为现在必须要努力去跑了。 你要跑向哪个方向?你要去哪里?想看到什么样子的风景,大概都取决于你,你的瞬间选择,比如那边能听到依稀的水流的声音,我便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水流,可以这样的吸引我,也或许是一阵从没听到过的歌声,因为对于音乐的追求也是无止境的,就想看看每个地方不同的音乐,特别是这种乡村爵士乐,描绘了生活里的喜怒哀乐,更能看到感受到一幅壮丽的生活大画卷,这种生活就在我们眼前,触手可见,却有人在苦苦挣扎地活着,也有人在幸福地生活在其中,大概这就是明白的不同吧! 大概喜欢人迹罕至的地方,不喜欢朝着有路的地方跑,然后找到没路的地方,也是一片草地,就跑了进去,我必须时刻注意脚下是不是有石头,大概都是跑出来的经验吧,当把跑步当做一场现实的冒险的时候,才发现,一切都要注意,因为你不知道什么先到来,必须做好防御。 这样位未知的冒险,或许才是精彩的,还是一片草地,只是和那个草地不一样了,我发现地上有很多的干的黑色的树枝,树头还有黑白灰的喜鹊在叫,可能是刚捡的树枝,一大堆,还有的是绿色的一树枝呢,想要在这里搭一个自己的家呢,先叫两声,准备在这里安家,大概是有一点兴奋,或许喜鹊它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总是迟到了,才会缓缓而来,总是比想象中花的时间要更加长,想要的生活明明即将开始了,却因为大大小小的琐事浪费着时间,你才发现这就是生活,想要的生活总是一切都准备好了才会开始,缺少一个条件也不行。 看着我从这里跑过去,喜鹊大概可能会认为我是来抢树枝的,所以发出警告的叫声,我抬头看了一下,对于这些一闪而过的风景,都看了一下,虽然在记忆里有很多的不舍,但是当真的面对这些风景的时候,倒也没有那么好,甚至说不出到底哪里有美感,或许这些风景也会时刻改变着,只是没有见过才会觉得好吧!因为是一闪而过的事情,大概因为这一瞬间,才会美好吧! 你不必去追悔和忧伤那因为匆忙,而没有细细看的风景,或许这样才会一直,在你的记忆里继续如同午后玫瑰芬芳地盛开着,这样内心的浪漫就是最好的动力,转念一想,最好的风景已经失去,也没有理由再回到那最初的充满阳光的地方,既然美好已经经历了,那就把这美好无限放大,留下一点美好也就是最幸福的了。 所以当听着喜鹊的叫声,我便加快速度跑了过去,前面或许只是一个山丘,但是我总感觉后面还是有东西在跟着我,所以我就猛然回头发现,那只喜鹊在跟着我,我回过头来的时候,喜鹊的嘴差点没有撞到我的帽子,然后就飞到了旁边的树上, “喳,喳,喳,喳,喳”,喜鹊对着我叫着,我便停了下来,奇怪了,我又没有打扰到它,怎么还跟来了, “你是想让我帮忙什么事情吗?”我试着问到, “喳,喳,喳,喳,喳,喳”,喜鹊便高兴地蹦跳起来,在附近的几个树枝间跳来跳去, “行吧!那你前面引路吧!我过去看看”,我说着,它居然能听懂我说的话,只是我听不懂它说的话,倒也能猜到是什么意思,所以跟着又跑了回去,还是到了那散落一地树枝的树下,难道要爬树吗?我心里突然想到了这个可能。 “喳,喳,喳,喳,喳”,喜鹊站在一棵比较粗大的树枝上叫着,我猜想大概是拿不动这么大的树枝,所以想让我给拿上去吧! 我就拿着树枝就爬上去去了,然后搭在了两棵树枝之间,大概是很满意我放的位置,所以就高兴地叫着,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脚突然一滑,差点就从树上掉了下来,幸好抓住了一个树枝,慢慢下来了,才发现手臂这里已经划破了,很长的伤口,不过没关系,看着喜鹊高兴了,我也就高兴了。 然后说了一句, “行了,弄完了,不用谢,我走了”,然后带上帽子就继续跑向前方,这已经是很常见的状态了,每次都是受着伤前进的,在挺着伤口的微光日子里愈加坚强。 竹林寺院 七月的末尾,八月的开始,大概就是这个时间才会有更多数不清楚的情感在挣扎着,在留下和远去的艰难抉择里挣扎着,一毕业的迷茫,不知道该如何摆脱,所以做出来的选择,大概能影响你的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状态吧! 军营是继续淬炼青春的一所非常完备的大学,让你能了解很多你不曾想过的事情,那就可以继续在这群大学的课堂上继续上课了,或许他能带你走出毕业的迷茫,在时间的累积里建立你的自信空间,所以,好男儿就是要当兵,如今又是一个入伍季,就把青春里没有做完的梦,继续补上吧! 这次的巡山任务,走过了一半的路程,不知道今天要走几万步,感觉腿都痛了,走不了路了,顺着山势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的,还是有脚下不只是平路草地,有时候还有乱石滩,一不小心扭到脚是很简单的,不过只是小心一点就好了,这也是锻炼自己,没有这点毅力还怎么完成任务呢。 “行了,先休息一下吧!给你讲个笑话听”,排长说着,是刚下了一个下坡,穿过一片乱石滩才说到, “那好吧!就先休息一下”,说着,便找了一块大石头上坐了下来,只有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腿是痛的,要是继续保持走就感觉不出来,所以,也必须停下来才可以,不然明天连床都起不来了, “就不要讲故事了,先躺下休息一下可以吧!”我说到,排长早就闭着眼睛躺下了, “行吧!先躺一会儿,喝口水”,说着,我们就自顾自的躺在那里了。 看着灰蒙蒙的天气,越看天边那朵云,越想一口气吃掉,从此刻屁股下那个灰色单调的岩石,倒旁边还带点微绿的小枯草,到旁边不知道什么动物奇怪的脚印,还有像是别了一个相框一样的山,越看越睡意朦胧了,差不多都要睡觉了, “阿弥陀佛,两位施主,不要在这里睡觉,想睡,还请到寺院小憩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一生佛号,一个穿着袈裟的大师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吓了一跳, “没有,我们只是在这里休息一下,不想睡觉”,接着我和排长又站了起来了, “哦,大师好,打扰了,我们只是路过此地的,并没有打扰您的意思”,排长起来,尊敬地说到,我抬头看看这周围难道有寺院,我也没有看到啊! “无妨事,既然来了就到敝寺休息一下再走吧!天气还是挺冷的”,说着,我们便跟着大师走着, “那好吧!打扰了”,排长说到,我们就跟在后面走着,感觉像是在拍电视剧一样,随后走到一个洞前,穿过黑漆漆的洞,出现了一点亮光,亮光越来越大,然后就真的看到了一个依山而建的寺院,上面写着“竹林寺院”,在旁边果然看到了还有点绿色的竹林,这里的雪很少,也感觉温度一下子升了上来了,这里是哪里,感觉走过一个洞口就走到了另一个世界一样,所以还是挺奇怪地。 寺院门口自动打开了,寺院依然是古老的木质结构,院子中央有一个巨大的香炉,不过也没有一点的雪,再回头看看,原来是有人在门后打开了们,推开吱呀作响的格子窗木门,一股温暖的气流扑面而来, “两位施主就先在这里休息一下吧!香茶随后就到”,大师说着便关好门出去了, “多谢大师”,我学着排长的样子,说到。 “排长这里是哪里?怎么这山中还有一个寺院啊!”我还是好奇地问到,因为感觉真的有些惊奇,这森林里还真是厉害, “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遇到,不过既然是寺院,喝口水一会儿就走了,天黑之前还要赶到驻地呢”,排长说到, “是,那是”,我说到。 刚说完,茶水就来了,急忙喝了一口,感觉全身暖融融的,这茶叶的香味真好喝,感觉身体里,这股暖流也在流窜,很是舒服, “小师傅,告诉大师就说我们谢过了,就先走了,不打扰大师了”,排长说着,我们便想走, “施主留步,这里还有一张师傅的手绘地图给你们,请收好”,然后这个小师傅拦在我们面前,说到,从袖口里拿出一张地图就给了我们,上面写着叫什么山谷,什么山岗,我们还真没有听说过。 “那好,谢谢了”,说完,便走了。 人间四月芳菲尽, 山寺桃花始盛开。 长恨春归无觅处, 不知转入此中来。 一首白居易的《大林寺桃花》自然就浮了上来,看到窗外的花还迎着寒风盛开着,不觉中花的高洁君子之风便在脑子里赞叹着,真的很美了,在冬季能留住春的气息。 随后还是那个小师傅给打开门,我们示意谢了一下,就走出了山门,然后还是按着原路返回着,眼前又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了,寒冷的气息也再次扑面而来,感觉是两个世界里的温度,所以还是好奇。 “行了,加快速度了,前面还有一座山等着我们去翻越呢”,说着,我们便加快了速度,任好听的鸟叫声,任树上落下的最后一片树叶,任凭脚下踩到雪的嘟嘟声,都不能吸引我了,我必须一往无前向前,不然就真的回不去了,我可不想在这荒山野岭里过夜,那可是很可怕的挑战。 排长这次倒是不着急了,拿着刚才的地图左看看,又看看,发现地图上的这条线,就是我们现在要走的路,而且在红线外面还标注了几个字“红军长征路”,排长看到这便兴奋地叫了起来, “唉,悦悦,你看,这写的是不是红军长征路,那就说明我们现在在重走长征路,就是这条路,太厉害了”,排长抑制不住兴奋,可是走着走着又改了路线了,我们看不懂上面画的改了路线是什么意思,只知道看到地图前面是“虎跳崖”,难道前面是悬崖,走着走着,果然是一个悬崖,原来这个悬崖叫虎跳崖,名字真的霸气了,突然发现,这里真的是一片神奇的土地,一定有很多的故事可以倾听。 我接过地图来,看了看, “是啊!这上面就是写的红军长征路啊!”我也兴奋了,一直想利用放假走走,没想到自己的身边就有,也不知道这地图是真是假,不过我和排长还是选择暂时相信了,所以按照地图走着,不过和我们走的路线没错,因为红色的旗子之前已经做了指引了。 拿着这张地图,感觉像是得到了宝贝一样,排长一会儿看一眼,一会儿看一眼,那个山岗叫“大虎岗”,那个山洞叫“栖月洞”,不停地告诉我这些地方都叫什么,突然单调的气氛被一下子点燃了起来了,这才想起,暂时小藏獒在就好了,可以去探探险,不过我们给留在了阿力那里,因为小狗还小,经不起寒冷。 接下来每走一步,就过了一秒,很快地在接近黄昏的时候,天边出现了一抹红色的云,那代表明天可能要温暖一点,不过却是被无数的树枝给挡住了,我们也很快地走到了目的地,车早就到了,带着我们从山下小路回去,第一件事情大概就是查明这张地图的真伪了,如果是真的,无形中一个给自己的任务又实现了,是我再次没有想到的,看着这周围的夜色,白色的空气尘埃像是落在了雪上,开始变得越来越黑了,只有灯照在雪上,能返回一点光进眼睛里。 半个小时以前,看到了最后的一点距离真的是太高兴了,然后开心地坐在了地上,尽管地上都是积雪,但是确是纯白无暇的,感觉这雪就是青春里留下的眼泪化成的,而你只是当时不明白而已。 听着老班长给讲的故事,过去什么也不靠,就靠着双手双腿走遍天下,什么困难没有克服,什么磨难没有经历过,什么环境没有见过,不还是照样过来了嘛,是,现在确实是进步了许多,现代化建设也不错,可是依然不能忘了过去艰苦奋斗的岁月,你们啊就是经历的还太少了,缺少那么实实在在的亲身感受,为什么要重走长征路,就是在今后的发展里,永久保持我们的本色,保持初心不变,才是最重要的,为发展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每次一听到老班长说着,我们就热血沸腾的,真想大家一起经历一次。 后来,在去师图书馆查阅资料的时候,发现,这样大师给的地图确实是真的,甚至现在的书上都没有大师画的那么详细,那段长征路也确实是真的,所以是很高兴的,也把这样地图给了师里,对于研究地理位置可能会起到作用。 回去后就洗了一个热水澡,给大家讲了讲沿途的故事,不过有的也省略了,这一天还是挺充实的,只是太多的事情需要慢慢了解才可以。 随着夜幕的完全降临,静静地躺在自己的床上,虽然很累,但却并没有睡意,而是想着一天巡山里的每个细节,然后拿出自己的手电,开始写写日记,这大概是唯一能记下来一天的时光的方法了,边写边想如何写才能一瞬间就想起那个画面,可是还是找不到方法,写完了,才发现已经快十二点了,翻个身就睡了。 梦中总是能回想到过去的一些情节,忘不掉的喜欢的人,总会在梦里出现,这已经不是那个时期了,所以虽然是还想念,但是已经不是该想念的年纪了,只是一个放不下的念头而已,只是过去喜欢的女孩,如此而已。 溪水哗啦啦 想起对于青春的最初的危机感,大概源于夜跑吧,在跑步的时候,随机喊出的歌词,总是出奇地顺口和有道理,但是当喊出青春的时候,一种即将逝去的危机感,瞬间笼罩着全身,就像现在身边黑色的夜一样,那种焦躁不安的感觉,很是慌张。 所以我抬头看了一下夜空,星星虽然很闪亮,却没有一点欣赏的心情,仿佛是天边最后一次的闪亮,过去了,就再也看不到了,大概每个闷热闷热的日子,都想要去突破着这样围拢的限制,所以去跑步,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回忆青春里那些淅淅沥沥的雨滴,到底都落在了哪里,于是对于青春的追念也开始了。 其实,青春也并没有那么美好,但最终还是美好的,大学毕业没想过要结婚,那一直以来的劳作,整日忙于生计,几乎没有时间过多的考虑自己,只是在这样一段一段的忙碌里,才渐渐地找到自己的喜欢的,才明白自己在三十岁以前必须留下点什么,所以写作自然就闯入了生活里。 经营一家小店,没有什么大的梦想,只是为了能恰到好处地度日,在这里恰到好处就是能基本维持生活就可以了,说起高兴的事情,无非就是自己手磨一杯咖啡,还是不加糖,可以听听音乐,看看书罢了,这还是需要有空闲的时间。 一个我,一个爱人,一只猫,不大的房子里,有一个书架,还有一台电视,一起心平气和地度日子。 大概自己也许都没想到,第一次经历开店就失败了,那个时候已经有了一点指引了,只是还没下定决心去写写自己的事情而已,没有十全十美的生活,也没有彻头彻尾的绝望,只是在经历了生活的捶打之后,才会发现自己喜欢什么,才会想要塑造一个怎样的自己,想要摆脱现在狭窄的生活,所以怀抱着事事留心,处处喜欢的态度才渐渐开始领略生命的意义,于是,跑步,音乐,美食,小猫,小狗便成了写作的对象了,所以也开始从一个又一个迷失里走了出来。 我确实喜欢画画,一开始画画,就像画大象一样,我可以就大象体型画出点什么,但是对于大象的训化却不知从何写起,也不知道如何画出的大象会更加吸引人的方面,或许一个小细节,所以从画画里,我渐渐找到了一个灰色的世界,所以才知道一些事情必须亲身经历了才能写出一些自己的理解来,灰色世界里好像需要一个亲力亲为的样子,就像跑步,跑了才能知道到底是什么感受。 所以特意去了一趟公园,看了看大象的样子,开始丰富每一个细节,然后又开始学涂色,学会黑白灰的转换,学会阴影的表达,才知道原来简单的一幅画其实并不简单,特别是画出大象的某一个表情必须细心观察才行,就像之前跟着小贝一样,为了看他睡觉,大热天一路跟着,直到回到屋里才感觉出汗像是浑身洗澡了一样。 不觉中,又想起了和叶一起厮混了一个夏天的故事,就是那个夏天,让我找到了青春的味道,大概也找到了青春的状态,每天醉醺醺的状态,感觉生无可恋一样,明明这么年轻,却突然冒出这么多的忧愁,“宿醉”的人生大概由此揭开了序幕,青春大概就是这样“宿醉”状态的保持,等到醒了,才发现早已远离了那个世界,美好也由此而至了,一觉醒来,本来睡在我的旁边的叶,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然后笨拙的人依旧笨拙,孤独的人也依旧孤独,一切还是随着明天照常到来,人生没变,只是醉了一个夏天。 故事是从海边前一个木屋里开始的,大概有相同心情的人也会在某一个瞬间不期而遇,所以那个夏天我和叶有着相同的心情,所以怀着相同的心情相遇了。 那天也确实是一个晴朗的天气,海面微风吹拂,有灰白色的海鸥在海面低空飞着,时不时用那可以容纳大海的小胸襟,去触碰海水的清凉,一切风和日丽的,本是一个跑步的好天气,可是青春的迷茫还是到来了。 此刻,一个小男孩拖着一个破旧的背包把背带拉到最长,低着头,脚步软弱无力,颓废的样子向前走着,头发也杂乱无章的随风任意飞舞着,一条齐膝的旧的蓝色短裤,已经破了几个大小不一的洞,脸上也灰尘扑扑的,看到海边有一个木房子,就一屁股坐在了房子旁边,想在这里休息一下。 而我刚经历了生意小店的失败,所以也需要一点时间从伤口里走出来,虽然不是什么致命的伤痕,但是也受了皮外伤了,所以也需要自我疗伤一下,大概在今后的道路里,都需要在不断治愈的过程里走过来的,习惯明白了就好了。 那天下午也正好没事,什么也不想做,就买了一瓶啤酒边走边喝着,向着海边走去,我想大海面的狂风应该能吹醒我,可是到了海边才发现是微风,微弱的很,不过也能感受到一丝清凉的感觉,我就向着认为是海边尽头的地方走去,我也学会了歪歪扭扭的走着身体,边走边晃悠着身体,左右前后倾斜着,浑身无力软弱,全然一个流浪汉的样子,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一个最一无是处的醉鬼,当我经过海边的时候,也有人看着我笑了笑,这种事情大概是第一次经历,心里不是滋味,想解释又不知道该向谁说,爱人是很理解我的,也很明白这是最平常的事情,可是我却不能将压力给她,因为我只是想颓废一会儿,过去以后就会好的。 走着走着,我感觉像是踩到了什么东西,所以走的时候也不注意脚下到底有什么,就算是绊倒了,也可以再起来嘛! “哎呀,谁啊!打扰老子睡觉,不想活了”,在这样颓废的时光里,大概火气都大,看到什么总想不管不顾地狠狠发泄出火气一般,所以那时候对于周围的人并不友好,越是对于你的关心,你越厌烦,所以自己就把自己推向了孤单的境地,铺天盖地的孤独也随之而来了。 “是我,怎么的,踩你一下不行啊!大不了说一声对不起就行了呗!”我也拿着酒瓶大声说到,一副要打架的样子,大概两个火气都大的人到一起,火气就会小一些,反而不是火上加火,等于炎热了,而是成了一点水的冷却,大概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争来争去,也不会有结果,当然还要承受彼此的伤痕,既然是双方都不讨好的事情,何必要自讨苦吃呢, “哦,没事,我就想问问,你还有酒没,我想喝酒”,这大概就是我和叶第一次相遇的情景,说的第一句和第二句话,就这样同时天涯沦落的人在命运的安排下走到了一起,我也就坐在了木屋子的旁边,紧挨着叶。 “有,当然有了,我还有一瓶……”,说话间我扬起啤酒瓶,才发现里面的酒还有不到几口的量就没了,于是我就这样躺着依着木屋在叶的眼前晃了晃,当看到酒差不多没了的时候,才错愕了一下,你明明没有喝几口,怎么就没了呢。 “哈,对不起啊朋友,酒没了,要不这剩下的给你吧!你喝吧!不用客气”,我把酒瓶给他递了过去,叶看也没看,一口就喝没了,便把酒瓶放在了旁边的沙滩上,这是我睡觉前最后一眼看到的,其他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喂,还有酒吗?喂,喂,你睡着了”,接着,叶说了一句话,睡着的我,自然什么也不知道了,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叶推了推我,又拍了我几下,看我没有反应,叶自己动了几下以后,也无力地睡着了。 当我在希腊的城堡里,在笔下重新回忆这段青春的瞬间的时候,特别是一个字,一个字重现一个青春世界的时候,想起第一次这样完全自我,肆无忌惮地宿醉状态,不管不顾一切的样子,我自己笑了笑,像是自己给自己演了一场滑稽的小丑剧,最后想着想着这画面,竟然出现了温馨的感觉,我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也感觉到一点自由的味道,大概这样的状态,最后我都归结给了美好,青春归根结底还是美好的。 对了,刚才给喜鹊帮忙搭树枝,也受伤了,即便是受伤了,不也照样跑着向前嘛!或许带着伤口向前,会变得更加勇敢一点。 后来无数的事情,无论大小,就这样平平淡淡,又感觉充满奇幻的生活里,都证明了,我们都是在挺着伤口前进的,有的旧伤口还没好,新的伤口又来了,好不容易愈合了一个伤口,还没等待高兴一下,才发现自己已经是遍体鳞伤了,即便这样还依然寻着微光,找着出口,慢慢前进着,在时光里,再大的困难,还是依然打不倒你,最后才明白,没有十全十美的文章,就如同没有彻头彻尾的失败一样,自己如同青春,最后归根结底还是无比坚强和无与伦比的美丽的。 突然,一滴水流的声音便吸引了我,我感觉这是最简单和最美妙的声音,把帽子往后一撇,便加快速度跑了过去,穿过一片草地,从两棵树中间跑了过去,推开灌木丛,才发现一潭正在潺潺流动小溪水,跑过去,安静地坐下来,心里安慰的同时,用水清洗着伤口,因为血已经在手臂上流的到处都是了,大概也干了,不过想想能帮助到喜鹊还是挺高兴的,清洗着才发现,肉皮大部分都被磨破了,所以又一一拽下来,拿着一块随身带的布给包了一下,喝了口水才感觉舒服了一些。 突然感觉有点口渴,就又喝了一口水,继续跑着。 好玩吗? 说好的三个月演习,怎么就没了呢,其实,是太多了,过程太复杂,需要一点一点写起,也需要一点一点记起。 虽说是用狙击枪打掉了整个坦克连,倒也没有什么好骄傲的,因为不是我们打的,我们甚至连摸都没摸过, “说,你们身后还有多少人,你们的任务是什么,你们的指挥部在哪里?”团长说着,就跑了过去,这些潜意识里的一套行为是我们不具备的,也就是说,距离一个真正的军人,我们还差的远呢, “首长,按照演习规则我们已经阵亡了,阵亡的人是不能说话的”,这个坦克连长无奈地说到, “也是,行,搜搜他们身上看有没有有用的价值情报什么的”,接着团长说到,我们就开始搜索了起来, “报告,团长,我这有几壶水”, “拿着”, “报告,团长,这有一箱牛肉干和一罐蜂蜜”, “拿着,所有能用的东西都拿着”,团长边走边说到, “报告,团长,发现了一张地图,只是像是只有一半”,这时,丛林狼小组的人说到, “是吗?拿过来,我看看”,一听说地图,团长来了兴趣,拿过来一看果真是布防图,还有总部的位置,只是缺少了其他三张,还是看不明白是怎么个地理位置, “还有别的吗?”团长,问到,我们还在搜着, “报告,团长,这里还有半箱牛肉罐头”,我看到,突然喊了出来, “太好了,知道我喜欢吃罐头,就是给我准备的,都搬走,都搬走”,这下打掉一个坦克连收获颇丰啊! “等等,首长,给我们留一点东西吃吧!我们还没吃饭呢”,这个时候,坦克连的连长和士兵说到,团长过来傻傻地一笑, “你们觉得阵亡的人需要吃食物吗?还是等待你们的救援队吧!”说着,团长转身就走了,潇洒极了, “首长,给留壶水也行啊!我们回去也好交代一下”,这个时候刚想走就又请求到, “行了,看大家都不容易,放下两壶水,把罐头一人发一个,留下几袋牛肉干,走”,说完,团长就真的走了,我们照做了,食物一下子就少了一大半,还是挺不情愿的,好不容易有吃的了, “谢谢首长”,他们还在感谢到,我们的身影,早就消失在了草丛深处。 其实,我不明白,明明一个团长,一个丛林狼小组就能办到的事情,何必带着我们做拖累呢,枪也不会打,跑也跑不快,没有战略头脑,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去做,也不知道要去那里,大概是应该搜集地图了吧!只有凑够了地图,才能知道完整的布防图,以及布防的位置。 蓝军指挥部这边, “什么,一个坦克连失踪了,他们是干什么吃的,一群笨蛋,去,所有搜查队都出去,去给我找”,此刻,旅长,带着两毛四的衔,在那里生气地说到, “行了,旅长,您消消气,他们既然有狙击小组,想要打掉一个坦克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且坦克连毫无还手之力,这是很正常的”,此刻,副旅长过来说到, “我只是怪这些小子不成器,每次都让他们得逞,要是地图都被找到了我们的指挥部不也暴露了吗?”旅长担心地说到, “放心吧,旅长,那地图是假的,真正的布防图并没有画出,所以他们是找不到这里的”,副旅长像个商人一样眼睛转了转说到, “真的吗?太好了,那就不担心了”,旅长喝了一口水说到, “旅长,我们也有自己的特种部队,何不和他们一样,去破坏他们的有生力量,这样的胜利我们会和他们对等”,副旅长建议到,旅长这倒是没有想到,是一个好办法,因为最近太忙了, “好主意,这样传令,让黑小虎小组准备一下出发,目标是敌人指挥部,而且途中能搞点破坏是最好的了”,旅长高兴地说到,总算能有一件事情可以让自己出出气了,自从这几天以来都是被怎么的消息,很是郁闷,真的不知道是怎么个情况,这次自己也出动了特种部队,那就有好戏看了。 “停,停,停,团长,我还是觉得不对劲,这里有我们小组和你一个指挥官就足够了,为什么还要带着他们,这很是影响我们行军的速度的”,此刻,特战小组组长小磊说到,拦在了团长前面, “不是说了吗?第一是来学习的,和你们学习,明白吗?” “第二呢,他们也可以进行干扰战术,好协助我们完成任务的,记住演习不只是为了胜利,更多的是大家一起进步,一个人再强不叫强,大家团结起来进步才是一群狼,明白吗?你都两毛一了,少校军官了,又是特战队组长,这些道理还用我跟你讲嘛!记住,不要小看任何人,你们也没有那么厉害”,团长,此刻盯着小磊说到,我看如果团长不是两毛三,而是两毛一的话,两人大有打起来的样子,不过现在是团长,首长的话,自然听从, “是,首长,我错了,不该这样高傲的,对不住大家了”,然后小磊向我们说了说,我们点了点头,表示无所谓, “行了,什么也不要说了,山洞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大家就都有狙击枪了,大家都看过电影,自己去摸索就是了”,说着我们又开始跑了起来,随后看到一块巨大的岩石,几个人才能移开,大石头一开,就从里面跑出来几只蝙蝠还有几只老鼠, “行了,别看了进去拿拿装备”,我们都被眼前的蝙蝠给吓了一跳,然后才回过神来,发现团长已经进去了, “拿出手电”,很快手电的光亮照亮了洞里,先是出现了一块大的幕布,接着幕布被拉开,看到有十多支狙击枪在里面,还有不少的空包弹,应该是上次演习的时候留下来的,所以就一直保存在这里,没想到这次用上了, “行了,大家每人一把,这次可是锻炼你们自己的最好的机会,抓住机会和你们的小磊首长学习狙击战术,透露一下消息,征召特战队员的命令马上就下来了,希望你们这些年轻人都去试一试,即便失败了也没有关系,你还能回来,明年可以继续去的”,团长很耐心地和我们说话,我们也是觉得很有道理,所以开始有了目标了,当拿起狙击枪感觉自己的气势都不一样了,这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所以还是要从头开始学习才行,有时候光有气势也没啥用。 “准备好了吗?检查一下枪有没有什么问题,没有问题,大家马上出发”,说着,开始检查,只要能打就行,我看了看准星,还有那个传说中的望远镜,果然是高科技太棒了,能看到很远的地方,这要是藏在草丛里不被发现,一只枪打掉一个团也不奇怪,当然,是自己得意忘形了想到的,还是要脚踏实地才好。 “行了,既然没事,大家就出发了,地图上显示在东南方向有一个团驻扎在那里,去看一下”,团长说到,我们又都跑了出来,其实,我们这一对,除了李连长之外,还有一个排长,再就是我和小成还有大小宋班长,还有赵班长了,大家一路上都没说话,只是看着眼色行事, “团长,这洞口要不要堵上”,赵班长说着, “堵上吧!免得让人发现了”,接着我们几个人就搬动石头,又给把洞口堵上了。 “小兄弟,好玩吧!好玩吗?没玩过吧!看到了嘛!只要人出现在十字架的中心位置,一定能打上,当然还要靠你自己的经验积累了”,这个时候,我正在仔细地看着狙击枪,小磊首长就过来了,和我说到, “首长好,是,多谢首长指导”,我突然起来敬了一个礼,有些慌张地说到, “没事,没事,不用紧张,大家现在都是战友了,一开始新鲜很正常,想当初我也和你一样”,可能是被团长说的,现在平易近人了许多,所以这次算是让我受宠若惊了, “哦”,我哦了一声,他就走了,看着大家开始吃饭了,享受着战利品,吃着牛肉干喝着水,吃着牛肉罐头, “喂,过来吃饭了,看什么看呢”,小成在旁边叫我,我马上就过去了, “来了”,我说着,把枪给依在了旁边的石头上,就过去了,拿着牛肉罐头就吃了起来了,确实挺好吃的,还有火腿呢,不过却吃不饱,赵班长从背包里拿出了几个馒头,给了我一个,给了小成一个,然后给团长一个,给小磊组长一个,因为一共就剩下四个馒头了,班长自己都没舍得吃,给了我们, “班长,这半个馒头给你,我们只要吃一半就够了,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是兄弟嘛,当然你是我大哥”,我笑着说到,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词汇,但是也能感到那么一点小小的感动, “你这,小子,越来越精明了,行了,还是你吃吧,正是最后长身体的时候,我们少吃点已经无所谓了,反正都老了,还是你们吃吧!”班长说到,倒是更加不好意思了,小成也拿出一半来,不知道该给谁了。 第一次的叶 看到我睡着了,叶也睡着了,此刻,身边像是经历了从古到今时空的变换,只剩下两个人在时光里醉沉沉地睡着,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想做。 身边有海浪不停地拍打着海岸,依旧是晴天,天空美好的好像没有人忧伤似的,海鸥依旧按照自己的频率咿呀咿呀地唱着歌,沙滩上有许多螃蟹都横行霸道地走着,有时候趴下来看看螃蟹,倒也挺羡慕他们的,如果没有被那些讨厌的老鹰吃掉的情况下,应该会过得很霸气,不过这些螃蟹倒是并没有打扰我和叶的深沉睡会觉,都从身边过去了,大概就像我们不用打扰螃蟹睡觉一样,大概在我们睡觉的时候,美好也会随着海浪悄然而逝吧! 随后,海边来了一位老奶奶,负责海边的卫生情况,所以当走到木房子前面,看到我们两个乞丐般的状态,大概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了,所以把酒瓶放在了自己的筐里,就走了,显然我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是继续睡着,说好的等风来,现在凉风来了,自己却睡着了。 海边的沙滩上依旧有很多的脚印,时不时有小鱼被送上岸来,随着一捧水,小鱼便掉进了脚印里的小世界,如果不能及时将他们送回海里,那可能就会被晒干,所以在海边居住的人大概都有一个习惯,没事就到海边走走,顺便拯救小鱼的世界,小鱼会很感谢你,为你带来夏日里最两凉爽的浪花。 很快的,老奶奶又回来了,只是手里多了两把遮阳伞,筐里的酒瓶也没了,应该是放在了某个地方了,所以,过来就给我和叶给支撑上了,遮挡着海边的阳光,很少,很少,受到这样陌生的关心了,却偏偏是在自己睡着的时候,连说句谢谢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老奶奶又默默离去了,继续沿着海岸向前走,一边走,一边拯救脚印里搁浅的小鱼,就像我最初孩子般那样,以为拯救小鱼,会是一生最自由的事情。 在我的睡梦里,也出现了海浪的影子,在这样乘风破浪的背景下,感觉青春的气息又回来了,只是我感觉现在并没有那么多的力气去找回这样的活力,反而是昏昏欲睡的样子,好像蓝鲸又回来了,带着我在海面兜风了一圈,我沉默了,发现是失落了一番,因为现在必须走出这样失落的状态,才能找到新的方向。 大概是叶先醒的,他起来看了看头顶的遮阳伞,觉得很奇怪,随即就笑了笑,居然还有人关心我们这样的人,真是幸运了。 大概每次喝醉以后醒来,都会出现失忆的状态,我就挨着叶旁边睡着,他过了一会儿才发现我,动了动遮阳伞,阳光就这样刺眼的射了进来,用手遮挡了一下, “嘿,这人是谁啊?为什么躺在我的身边呢,我的背包呢”,四下一看,还是在自己的手里了,然后才发现这里是哪里,我是谁,我是怎么到这里的,一堆傻瓜的问题就上来了,然后头痛欲裂的,一阵一阵海风吹来,觉得好了一些,不过还是无力地躺下了, “唉,唉,你醒醒,不对啊!你到底是谁啊?为什么躺在我的身上,起来啊!”随后,缓了缓力气,叶就又起来把我推开了,我们就像是这脚印里即将喝完水要干涸的鱼,等着人来把我们扔进自由的大海里。 被推开以后,我就醒了,慢悠悠地醒了,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又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一堆傻瓜的问题同样也困在了我的脑子里,然后一片空白的失忆,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唉,你是谁啊?为什么会在这里呢?”我也问出了同样的问题, “唉,兄弟,我还要问你呢,哎呦,哎呦,你是谁啊?为什么躺在我的身上?”叶痛的龇牙咧嘴的,此刻,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叫叶, “你怎么了?”我坐起来关心地问到, “脚麻了,快,快,帮我活动一下腿,我伸不开了”,他大声说着,我就过去给他伸了伸腿,尽量保持慢慢伸开, “啊!啊!疼疼疼,你慢点”,他看着天说到, “我已经够慢了,你的腿这么短,还怕脚麻吗?”我无奈地说到, “唉,你怎么说话呢?谁脚短了,我比你高信不信啊!”他不服气说到, “行了,你看现在怎么样了,好点了吧!”他的腿已经伸直了,应该差不多了, “好多了,你还没回答问题呢,再说了谁腿短了”,他又重复了一句, “好好好,我们不用争执这没用的事情了,我只是路过这里,你站起来试试看,能走了吗?”我说着,便扶起他来,踉跄了几下,他才站稳, “好吧!我承认,你比我就高那么一丢丢,我承认总行了吧!”他无奈地说到,我就更加无奈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问题,我是看你能走了吗?如果能走的话,我就先回家了,谁和你一样,邋邋遢遢的”,我看着他蓬头散发,一身脏衣服,还有破洞,确实有点嫌弃的样子,我转头头去说道, “唉,某个人好像比我也强不到哪里去?还好意思说我”,随后,从他的背包里,拿出一瓶啤酒自顾自的喝着,看了看我,冷笑到,我才发现我们两个差不多,脏乱的头发,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的泥,好像还有海鸟拉出来的小粪便也落在了衣服上,很是壮观,很快我就脱下去,扔在了木屋子旁边, “行了,我这样是有原因的,好不好,这里太热了,还是到房子里去吧!”看了看刺眼的阳光,虽然脱下衣服凉爽了很多,但是也有点热, “行”,说着,他速度比我快了一步,当先打开了木房子的门,里面除了一张小桌子,什么都没有,我们还是坐在地上, “就像谁没有原因似的,你以为我想这样,我只是想要在这个夏天,自由一会儿不行啊?”刚坐下,他就为自己鸣不平,吓了我一跳,因为他的声音,在木房子里很大, “好吧,你叫什么名字?”此刻,我们面对面坐着, “叶”,他说着,也给了我一瓶啤酒, “夜?爷?还是……”,我说到, “是,是树叶的叶,明白了吗?”他冲我瞪着眼说到, “哦,明白了,我就悦,喜悦的悦,你干嘛那么大脾气啊!”我说着, “唉,你不懂梦想离着现实的距离到底有多远,又失败了”,他说着,眼神里流露出一点失望的色彩,和刚才大喊大叫的人完全不一样,我也理解这样的心情,所以一丝怜悯之心也涌上了心头, “没事,不是还能从头再来吗?人生就是不断乘风破浪的过程,就像现在的海边一样”,我说着,他限笑了笑,没说话,喝了一口酒就躺了下来,看来是想继续睡着,就这样,这个夏天就这样开始了,两个在海边世界堕落边缘徘徊的少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站起来开门想要回家,叶却拦住了我, “你,你干什么去,不多坐一会儿”,叶吞吞吐吐说到,为什么会怕我走呢,刚认识,大概是孤独的人都害怕一个人相处吧! “我?是我吗?我家就在附近,当然是回家吃饭了,要不然还能去哪里?”我指着自己奇怪地说到, “我,我是从外地过来的,能不能到你家吃饭,当然,我不会白吃你的饭的,我可以给你钱,虽然我现在没有钱”,他手迅速地翻找着口袋,感觉什么也没有,所以就指着那瓶啤酒说到, “你喝了我的酒就要请我吃饭,要不你赔我酒,我再把酒给你,再换点吃的好不好?”我看着她,他想尽一切办法说到,突然感觉有种莫名的伤心涌了出来,别看平常没心没肺的样子,有时候还骂骂咧咧的,可是心是最柔软的,最见不得眼泪和这样的求助, “行了,我一会儿就回来了,会给你带饭的,你在这好好地待着吧!”我说到,转身就走了,先回去换身衣服洗个澡,然后再给他找件衣服,顺便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喝完小溪水,就继续向前跑着,我不知道这样的状态还能坚持多久,大概雨天过后就会结束吧,本来晴朗的天气又下起了小雨,可能是挨着海边近吧,一转头就又往回跑了,这次并没有从陌生的地方跑,而是见到一条小路跑了回去,同样的海边,很像青春里那个和叶厮混在一个夏天的海边,仿佛同一件事情,因为人不见了,也变得不一样了,我必须在这里重新找到热闹,然后重新找到一份青春。 跑过来感觉过程很漫长,跑回去感觉就快了许多,所以在看到一只海龟慢慢地向着海面爬的时候,突然感觉眼前的空气也变得开朗了许多了,一种自由的气息扑面而来,大概还不是太怀念出发地,因为刚出来,一切都还没有开始呢。 看着海龟慢慢地走向海边,这是一种绿色的海龟,好像刚产完卵一样,身体上都是湿润的泥土,看了看头顶,有秃鹰飞过来,明显是冲着海龟来的,海龟也不在意继续向前爬着,直到到了海水里我才离开。 衣服,脏了才好 九月的阳光正好,可天气预报上说,由于冷空气的影响,西部地区开始降温了。 吃完了晚饭后,有半个小时的休息和上厕所的时间,所以本来想在宿舍里安静度过的, “喂,小悦,去厕所不,走吧!一起去,一会儿还不知道要去干什么呢”,小刚,也是我的新兵连战友,我就奇了怪了,做什么事情都要拉着我一起去,我看他大有想要一起同甘共苦的想法,所以做什么都要拉着我, “那好吧!一起去”,我就同意了,我俩都在焦急地等待着铃声想起, “铃铃铃”,铃声想起了,居然有一点兴奋, “各个班,去厕所的,赶快到楼下集合,只有三分钟的时间”,这个时候听到值班班长的声音想起,我和小刚才跑了出去,赶紧站到队伍里,我发现就算我们跑的再快,也不是第一个到达的,然后就是静静地等待着。 带队班长,分秒不差地看着自己的表,刚好是六点三十六分,也就是说,我们在宿舍班里呆了三分钟,三分钟集合, “所有人,向右看齐,向右转”,我们按照口令行事,转过身去, “向前对正”,接着又根据前面的人调整一下位置, “齐步走”,接着就走了,去厕所的路上,大概走需要十分钟,再加上上厕所的三分钟,回来差不多已经六点五十了,不知道十分钟后的七点会发生什么事情。 不知道为啥,在行进中的队伍里总有人在小心翼翼地小声说话,这个我们都知道会受到什么样子的处罚,所以就真的降临了, “停,谁在队伍里说话,自己站出来”,班长过来严肃地说到,话音落下去了,也没有人承认, “好啊!还不承认,所有人,鸭子步去厕所,谁慢了,就别想去了”,说完,我看着小刚就后悔了,我为什么要答应陪他去厕所啊!不过还是难逃现实, “鸭子步准备,开始”,本来就挺远的路程,这次一闹,估计半个小时都回不来了,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接着,鸭子步去,鸭子步回来,累的够呛,这说话的人到底是谁啊? “刚回来的人,拿着板凳去电视房集合,去看新闻联播”,接着,我和小刚没有说一句话的时间就跑上了三楼,拿着板凳就坐了下来,才感觉安心了一些,按照这个过程,看完了再开一个会,就能洗漱睡觉了。 我刚坐下,又有几个人陆续上来了,开始了,看电视的时光,大概越容易得到的东西越不珍惜吧!越是不容易得到的东西,就会越加珍惜,就像现在看电视,听会儿音乐就成了一件很难实现的事情了,虽然这个时候也离不开音乐,但是也想听点,会觉得同一首歌在不同的地方,在不同的心情听,会有很多不同的感触。 况且也没有时间,除了平常的训练,也就剩下晚间的时光了,除了睡觉也就只剩下明天了,明天还有好多的事情要做呢,紧张没有时间大概就是新兵营了,不过也少不了娱乐活动,所以在训练之余,还是期待休息的那半天,可以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和大家一起娱乐,丰富了大家的新兵生活。 所以晚间的开会主题就有了,“营造丰富紧张活泼团结的新兵生活”就成了今晚开会的主题,所以看完新闻联播,开会就开始了,我们不怕连长开会,就怕指导员开会,一个主题能说到天亮我们都相信。 “各位战友们,大家晚上好,大家也来了一个多月了,相信大家都认识我吧!我是你们的指导员张泽,相信大家都认识我了,我就不做过多的介绍了,那么我们今天晚会的主题是什么呢?”指导员就是爱卖弄糊涂,横幅上明明都写着呢, “共同营造紧张丰富活泼团结的新兵生活”,我们大声的念了出来,指导员一抬头, “哦,这都写着了是吧!行,既然大家知道了,我就给大家讲讲如何才能营造出这样的气氛,我在说之前,就请大家先说说该如何营造这样的气氛好不好?”指导员葫芦里卖的果然都是糊涂,又卖起关子来了, “好”,我们还是一起说到, “直接站起来说就可以,不必举手”,指导员补充道, “按照条令条例安排的进行”, “嗯,不错,对”,指导员听到很满意地说着, “多做点大家一起能玩的游戏,比如那个从高处落下,大家接住的游戏”,有人说到, “不错,训练的时候如果采取一点游戏的方法大家就更加容易接受,这个同学建议不错,还有没有人说”,指导员继续问到, “大家多点比赛,比如跑步,可以一起竞争,一起欢乐”,我想了想站起来说到, “嗯,这个同学说的也很好啊!比赛,既能带来乐趣,又能相互竞争进步,很好啊!说明大家很聪明啊!”指导员笑的合不拢嘴说到, “报告,大家训练场上认真,休息的时候就要活泼,大家一起团结,该紧张的时候就紧张,我觉得这样做什么就要有做什么的样子才行”,又有人说着, “嗯,很好,答案已经很接近了”,指导员这边走走,那边走走,说到, “嗯,很好,很活泼,你们现在就做到了吗?是不是?”指导员奇怪地说着,我们也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大家不明白是吧!我来说,大家觉得开会是一个怎样的事情?”指导员突然问到, “严肃紧张”,我们大家说到, “对啊!在紧张的开会中,大家也能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不就是紧张中的活泼嘛,对不对?”指导员说到,我们才开始领悟, “对”,我们答到, “嗯,紧张活泼的问题解决了,下面还有丰富和团结,大家是怎么理解的?”指导员又来了, “丰富就是事情很多”,指导员话音刚落,就有人说到, “嗯,没错,丰富就是做很多的事情,这位同学很是实在和豪爽啊!属于直言不讳的”,指导员说着,我们就就笑了笑, “没错,丰富就是接下来的训练加娱乐,透露一下,大家还有好多的科目没完成呢,不过没关系,只要一项一项去完成就行了”,指导员说到, “对了,刚才,看完新闻联播,听到天气预报了吗?说咱们这要降温,知道要训练什么科目吗?我先不说,明天你们就知道了”,指导员不愧是指导员,还不是一般人能学的来的, “报告,天气预报说,西部降温”,这个时候有人起来说到,以为说的西部不是这里呢,天真,之所以说天真,大概是指导员的眼神告诉我的吧! “这位同学很遗憾告诉你,咱们这里就是西部”,指导员认真地说到,我怎么感觉有些阴谋啊!好像故意说就是我们这里降温,等着挨收拾吧!不对,这或许是错觉,等到明天就知道了, “哦,知道了,指导员”,这个同学失望的说到,指导员还在笑着, “行了,最后还有一个词就是团结,想必大家都能明白,就是一群人,做一件事,大家一起出力,一股绳,一起拼,一定赢”,指导员说到,我就说指导员可不是谁都能做的,出口就是一套套的,太厉害了, “说得好”,有人起哄到,我们就一起鼓掌了, “行了,行了,还没说完呢”,这一鼓掌,指导员明显高兴了许多,然后又严肃说到, “对于团结,我在当新兵的时候老班长是这么跟我们说的:一个人再强是绵羊,大家团结一起才是一群狼,现在我当了指导员再回想这样的话,觉得很有道理啊!所以我又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明白了吗?”指导员看了看表说到, “知道了”,我们说到,现在也不知道几点了,倒是没有一点困意了,被说的热血沸腾的,自从来到军营,听到大家说话,大概都会热血沸腾吧! 沉默了一会儿,指导员不知道在那里想什么呢,我们也就安静地坐着,此刻我真想出去看看夜空,已经有一个月没安静看过了,还真是怀念过去安静看夜空的生活, “行了,大家觉得咱们这里有狼吗?”指导员一句话打断了我的思绪,不由得听到了狼这个名字,还真没考虑过这里会有狼,这不是只有遥远森林才有的神奇生物吗?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有”,有人试着回答道, “回答正确”,指导员说到, “不过我们也是一群狼,谁也不怕谁,行了,已经快十一点了,大家都回去洗漱休息吧!散会”,说着,指导员就走了出去了,我们这次蒙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然后大家拿起板凳就分批出去了,我们很快回到了自己的班上,我都做好了听到天明的准备呢,没想到,这次散会这么快,只是指导员说的狼,我还是想了起来。 “行了,大家赶紧洗漱睡觉吧!明天还不知道什么科目呢,要不早上又起不来了”,看着外面都有人开始洗漱了,一看表已经十一点五分了,所以我才说到, “好好好,大家开始洗漱了”,说着,大家就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开始脱衣服洗漱起来,这是我们最悠闲的时光,因为能睡觉了,太棒了。 终于进入了幽幽的长夜,说好的降温,结果晚上下起了雪,睡觉的我们也感觉到冷了,随手拿起被子盖上睡觉了,只是好像刚睡着,铃声又响了,一看天,已经两天了,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着外面白茫茫一片,我就惊呼着:下雪了。 不偏不倚,正好今天的值班班长喊了今天的训练科目, “今天的训练科目是低姿匍匐前进”,说着,看着外面的雪,还真是会挑时间和天气,我也是醉了,看来一身衣服即将变得脏了。 哭泣 脚下边跑着,边想起很多的事情,这大概就是跑步的神奇之处,此刻大概生活还没有展开,所以就只能怀念一下过去了,就按照那条小路跑了回去,直到看到阿诺庄园长长围墙,以及高大的门。 一边跑着,一边感受胳膊震动带来的疼痛感,有一块白色的布包扎着很明显就能看出来是受伤了,我跑到门下,试着去敲门,门等了一会儿才打开,来的是我不认识,不过用英语和我交谈着, “你好,我是管家,先生您这边请”,一看到我,就很客气地说着,并且为我引路, “哦,您叫?”我说着, “哦,我叫安卡,是布鲁诺老板的管家,老板他和我说了您,让我们好好地照顾您,可是看起来您的手臂受伤了”,他说着,头发也是白色的了,随风在庄园里飞舞着,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倒是年轻了许多, “哦,我这是刚才不小心爬树给擦的,没事,就是皮外伤”,我无所谓地说到,可是安卡就紧张了, “我还是带您到丽莎那里看一下吧!要是让老板知道您受伤了,会怪我们没有用心照顾您的,您放心,丽莎是我们这里最好的医生,现在正在庄园里,我带您过去”,安卡说着,便改了路线,走到了一条小路上,这里大大小小的路真多,如果要是不熟悉,估计就会走迷路了的, “那好吧!就过去看一下吧!”事实上,一开始,我和布鲁诺还算不上熟悉,更加谈不上什么交情,所以对于这样过分的照顾还是挺有防备之心的, 大概走了两公里的路程才到了丽莎的就诊室,正好位于第三架葡萄架的一条线上,而且位于正中央,那是一幢特殊的楼,楼外面拖着一个红十字架,一看就是医院之类的地方,能看到护士穿着白色的天使服进进出出,只是不知道丽莎是哪一个。 “先生,马上到了,您再坚持一下就可以了”,安卡小心翼翼地说到,还扶着我,这样陌生的待遇很是惊呆了,没想到在这陌生的地方,过得和家没有什么区别,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先生好”, “先生好”, “先生好”,每次见到一个人都会说一句先生好,我只能示意点了点头,我不知道这里的人都这么客气嘛! 然后跟着管家安卡上了二楼,转角有一个杂货间,差点进去了, “先生,是旁边的一间才对”,我看了看,这个是“医生室”,就跟着进去了, “丽莎,先生的手不小心划伤了,你给看一下”,进去,一个也穿着天使服的女人,有些银色还有点金色的头发,漂亮极了,戴着红色边框的眼镜,正在写着什么东西, “哦,管家先生您来了,坐吧!” “先生好”,并且单独和我打了一个招呼,我高兴地也笑了笑,露出两个酒窝, “哦,先生,您的酒窝太漂亮了”,丽莎完美了一下,然后坐了下来, “您的伤口在哪里呢?我看一下”,接着摘下眼镜说到,我就坐了下来,把伤口上的布慢慢揭开,布上已经浸透了血迹,而且整条手臂被参差不齐的树给划的很是恐怖,所以当看到我的伤口丽莎猛然站了起来,然后很快地跑向了后面,被这一瞬间的反应给惊呆了,我看看管家安卡,安卡也看看我,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喂,这是怎么回事啊?就是皮外擦伤而已,不至于被吓到了吧!”我说到,管家安卡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是一点皮外伤,擦点消毒药水就完事了,没几天就能好,以前对于这样的小伤,我是不管不顾的,因为没什么大事,擦点消毒药水,没几天就好了,就算是被小贝有时候不小心抓伤的,我也只是擦点消毒水就好了,有时候会到附近医务室擦点药就好了,可是唯独这次,丽莎医生的反应太大了, “idon''tknow”,管家安卡无奈的说到,我就点了点头,示意没事的。 一会儿一个护士就推过来一张医疗床过来,非要让我躺下,无奈我就躺下了,然后丽莎就出来了,这次戴了一个口罩,拿着消毒水就过来了,我能很清晰地看到她的眼角有湿润的痕迹,一瞬间我就想到,她刚才是哭过了,可是为什么会哭呢? 管家安卡给了我一个示意就出去了,另外两名护士也出去了,只剩下我和丽莎医生,她小心翼翼地为我涂着药水, “我的先生,疼吗?”丽莎问到, “不疼,您没必要这么隆重,就是一点擦伤而已”,我无所谓地说到, “不,那可不行,您的手臂擦伤面积很大,需要细心呵护,我去配一点药您稍等”,她涂完了药水,就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把我的手臂轻轻地放下,并且用一个柔软的枕头给垫着,我看着她走了进去,我就动了动身体,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旁边有一张她的照片,我想拿起来看看,手臂又动不了,也正好丽莎回来了,又戴上了眼镜,拿着一包白色粉末的药粉,还拿着一卷绷带,然后坐在了刚才的椅子上, “先生,忍住了,可能有点疼”,她此刻,摘下了口罩,笑着并且带着严肃笑着说到, “好的”,我用了一点劲咬紧牙关,也不用太用力的那种, “我开始了”,她就开始缓慢把药均匀地铺在了上面,当药触到伤口的那一刻,感觉像是被灼烧了一般疼痛,我这次是咬紧牙关了,愣是没有出一点龇牙咧嘴的声音,因为不能在美女面前丢人啊! 过了一会儿,灼烧感总算平息了下来,现在居然有一种凉凉的感觉,特别的舒服,疼痛感也没了,就像没有受过伤一样,可是这也没有让我忘记刚才的疑问,她为什么会哭了? “先生,感觉怎么样?现在”她给我泡了一杯咖啡,此刻过来说到, “很好,很舒服,还有些凉爽”,我说到,随即喝了一杯咖啡,也是不加糖的咖啡, “那就好,咖啡怎么样?不知道先生你喜不喜欢加糖,我就没加,因为我不喜欢加糖的,如果您要加我可以加一点”,她过来解释道,并且已经把白色的衣服给脱了,换成了做饭的围裙,又坐在了椅子上, “咖啡很好喝,一品尝就知道是精心手磨的,我也喜欢不加糖的苦咖啡,您知道为什么吗?”我也说到,因为咖啡我已经两口就喝完了,大概是太好喝了, “我觉得咖啡一定要有原来的味道,苦苦的更加贴近生活的味道”,她说出话我惊呆了,这喝咖啡也能找到知己啊! “对,没错就是更加贴近生活的味道,我也是这样的理由”,我说到,高兴极了, “是嘛!那我们对于咖啡有些同样的追求了”,她也笑着说到,很可爱, “那个,刚才我看到你好像哭了,是为什么呢?”我还是问到,因为疑问压在心上是很难受的, “因为您的伤口比较大了每次看到这样的伤口我就忍不住哭了,还请见谅”,她说着,我才明白,或许是我不理解的方面吧! “没事,您这样我感动还来不及呢”,我说到, “对了,您是东方人,您知道刚才的药粉是根据什么配制出来的吗?”随即,她转换了话题说到,并且眼睛很期待我的回答,看着药粉我突然想到古时候的金疮药, “金疮药”,我试着说到, “没错,先生您真聪明,我特别喜欢您东方的医术,就是那个金疮药我也是根据书上的描述自己研究出来的,特别棒,我梦想着有一天能去那里”,她说着,我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对于古时候的金疮药感兴趣啊,而且自己看着书研究出来的,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难道她看的是武侠书。 “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哭,看到伤口,我还以为是……”,我又把话题绕了回来了,因为这还是我第一次遇到,大惊小怪难免的, “这大概和过去的经历有关吧!每次只要一看到这样的伤口就会忍不住哭泣,后来上大学学的医术,差点因为这个没有毕业,后来也就习惯了,不过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就像这一次,也许我说的先生您不会太懂,但是这就是我自己吧!”丽莎说着把咖啡杯已经收了起来了, “大概所有像您一样的白衣天使都是善良的吧!所以看到伤口才会哭”,我说着,她愣神地看着我, “也许吧!对了,先生你还喝咖啡吗?”她又把白色的衣服穿上了,此刻安卡管家进来了, “麻烦再来一杯吧!我喜欢边喝咖啡边聊天”,我说着, “好的”,丽莎就又走进了房间里, “先生,您怎么样了?”管家过来问问, “没事啊!就是一点擦伤,擦点药就好了,你看,丽莎医生已经给包上绷带了,两天就好了”,我站起来随意走动着, “那就好,那我就告辞了”,管家就走了,像是很高兴地样子。 “咖啡来了,这次是一大杯”,她小心翼翼地端过来,我马上站起来接了过来,丽莎就还坐在椅子上静静地看着我, “没事了,你忙你的去吧!我自己喝就行了”,我看着她,她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说到, “哦,没事儿,我就是坐下来休息一下而已,你喝你的,不用管我”,丽莎突然拿起一本书来假装看着,然后放下书站了起来,我就笑了, “你好像有话要说”,我试着问到, “哦,也没有啦!”她摘下眼镜说到,感觉有些不自然, “行吧!那我喝完了,既然没有话说,我就走了”,我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准备离开这里,今天光顾着玩了,还一个字都没写呢。 “那个,等等,要不再喝杯咖啡”,丽莎突然跑出来说到, “不喝了,我自己回去自己弄去吧!你是不是真的有事要问我,没关系的,尽管问就是了”,我说着又坐下了, “那挺不好意思的,那我可问了”,她甩了甩头发,又把头发给扎上了, “就是在东方,您觉得“爱”是什么样子的,或者说“爱”是什么?” 她凑过来说到, “这个,要自己经历了才知道,我可说不清楚,爱太复杂了,有好多种爱呢,数不过来”,我说到, “那好吧!有时间你给我好好的讲几个爱的故事可以吗?”她双手请求到, “好啊!等你有空的时候讲给你听”,我说到,就出门了,管家还在外面呢,笑了笑,一起走了。 衣服,脏了才好(二) 昨天刚说完降温,没想到晚上就下起了雪,雪不大,恰到好处地刚好将地面覆盖完全了,早晨还穿着一件自己单薄的雪纺衬衫,感觉有些冷了。 早上还是照例自己跑步,围着机场跑一圈,雪还没有人踩过,所以自己算是第一个跑的人,那是很自豪地,做第一个,随后人就多了起来了,本来平整的地面,也都像地面浪花泛滥了起来,雪里夹杂着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跑完了回来收拾内务,打扫卫生,一天又开始了。 “唉,小悦,你说这地上都是泥土的,能进行匍匐前进吗?”小刚进来,说到,大家都在坐等开饭呢, “当然能了,而且很好玩呢,一会儿就成了泥人了,正好有雪还有点清凉,所以一定很好玩”,所有的训练科目我都带着新奇的心思去的,所以不管怎么样,都会觉得有趣,大概是太乐观了吧! “就是,就是,一会儿一定很好玩”,其他人也说到, “啊!我最怕脏了,一会儿一定受不了”,小刚担心地说到,不过也并没有那么表现,而且也是笑着说到, “没关系,衣服脏了,还能洗吗?到时候悦悦,你给我洗洗好不好?”说着,小刚又补充道,然后贴近我又开始撒娇一般地说到,大家都被他给逗乐了,大概新兵的时候,每个班都有一个开心果的角色存在吧,有他在,一些事情总能一笑而过,包括孤独和担心。 “所有人,集合,开饭了”,这个时候值班班长的声音响起,我们一班站好自己的位置等待被召唤, “按照顺序,下楼”,班长喊到,这是第二个口令,按照顺序下楼,然后所有班排成三个小队依次进去食堂,走到食堂门口前,每次吃饭前都要在门食堂口都要唱一遍《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这力量是铁 这力量是钢 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朝着***蒂开火 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向着太阳向着自由 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 “左一队,先进”,唱完了歌曲开始进去,跑步进去,然后走步到自己座位上,等待连长到来,这次连长迟迟没来, “行了,大家先坐下休息一下”,接着排长过来喊到,接着我们大家就做了下来,但是还是没有开饭,不过食堂人员已经将饭菜都摆了出来了, “大家先等一下”,排长说到,我们就保持正确的坐姿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等待人们到来,这个时候所有人也都进来了。 安静地坐了大概十分钟,听到有人说话来了, “营长好”,听到有人喊到,这才用眼睛的余光看了看,营长在前,连长在后过来了, “行了,李连长,让大家先吃饭吧!大家边吃着,我边开一个小会”, “是,营长”,李连长回答到, “开饭”,连长回头冲着我们说着,然后大家开始自己打自己的饭菜,场面瞬间就活跃了起来了,一会儿打完了饭菜就又安静了下来, “大家都打完了饭菜了,是吧!行,借大家吃饭的一点时间,给大家开一个小会”,说着,营长站了起来了,怕后面的人听不到,就边走边说着, 这第一件事呢就是快进入十月份了,我们这高原啊,和平原它不太一样,这边冷空气来的早,我相信大家昨天看天气预报的时候,也都听到预报了,从今天开始,就要开始降温了,一开始就给大家下了一阵小雪,这不奇怪,而且是很平常的事情,保持平常心就行,但是对于大家可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在座的各位战友,南方北方的应该都有,大家要适应这里的环境,对于你们也是一个挑战啊!是不是? “是”,我们都回答到,声音很响,特别是在食堂里显得更加响亮, 不是说,有一句古诗怎么说的: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所以说呢,下雪不奇怪,确切地说是对你们很有好处的,那说明我们这里的空气好啊!清新爽朗,有益健康,是不是? “是”,我们又回答到, “大家别停下啊!继续吃,没吃饱的继续吃,今天上午你们的任务就是学会如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没事,一上午的吃饭时间呢,不着急”,营长笑着说到,我怎么感觉这笑这么可怕呢。 接下来呢,我听说大家的训练科目是低姿匍匐前进,这是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必要掌握的前进的技能,它能很好的保护你少受到伤害,而且能前进完成任务,是很重要的一项科目,好多都是以它为基础完成的,它还有很多好处,因为时间的原因,我就不一一介绍了,你们回去自己学习去。 所以希望大家都用心学,掌握必要的动作要领,然后今天也正好下了雪,是训练这个科目的好天气,所以说大家一定要注意防护和保暖,说不定在你爬的时候,雪就顺着衣领接触到身体了,那可就太爽了,最后还是保证安全,所有的过程一定要注意安全,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的思想线,那就是所做的一切都要确保安全,一切以确保安全为基准,明白了吗? “是”。 其实,营长的说话方式是声音和动作具在的那一种方式,而且幽默风趣,我们也很喜欢营长开会,就比如说到冷的那个时候,营长就缩了一下身体,预示着冷。 连长就相当于豪爽的人,只要把开会的重点讲完,其他的决不多说话,有时候也会感觉自己没有讲清楚,反而进行补充了起来,时间用的也不多,正像从新兵营走的那一天,连长叫住我,让我说说他做的怎么样,我记得最深的一句话就是, “虽然我是你们连长,但是对待你们新兵还是不敢含糊的,特别是你们新兵的开始这一个阶段,各方面的基础,就包括思想基础的打好是很重要的,我怕有地方做不好,耽误你们,所以经常自我反省,反省自己有没有教给你们正确的对待方法,反省自己还有什么没教你们,每天你们看着我很轻松,其实,我哪天不是熬夜啊,制定计划,安排任务,这是你们要走了,突然也舍不得了,把这几个月的事情向你汇报一下”,连长说到,让我着实感动,但是临到离别了,才心软了,对于我们的平常的严厉,其实,是一种爱护和负责任的表现, “不敢,不敢,连长您客气了,您做的很好了”,经过几个月的接触,连长和我也熟悉了,所以在没有人的时候,我们说话就像是好朋友一样,所以这样说话也能理解。 相反到了指导员这里就显得有故事性多了,不过讲故事的情节总是有点长,有时候是自己过去的事情,有时候是亲戚朋友的事情,有时候是战友的一些事情,反正总能找到故事的源头,所以每次开会都会看看是谁开会,这对于我们很重要的。 “行了,说了一大堆,你们的饭早就吃完了,我还没吃呢,一上午准备的时间,下午准时开始新的科目,调整好心理,迎接下午的挑战,本来吧,我还想给你们讲讲故事呢,可是时间来不及了,就下次吧!行了,都去准备吧!”说完营长就走了,我们也按照顺序撤出了食堂,时间不长,不到一个小时,还可以。 训练前心理动员是很很重要的,直接影响训练的结果,所以经过营长一关心,一鼓励,就感觉有信心多了,接着又回到了屋里,调整心态,大家一起紧张着,差不多就是紧张中的自信吧! 一会儿,我们的刘班长也回来了, “行了,那边有书有低姿匍匐前进的动作要领,还有实图,你们自己看看吧!先在班上练习练习,一会儿把你们的秋衣都找出来,下午还要训练呢”,刘班长说到就又出去了,我们开始类似于自由活动的时间。 很快就到了下午了,雪正好是在阳光下融化的时候,湿漉漉的,不过看着草地上也不脏,没想到那片闪闪发光的草地还有这样的作用,所以就开始了新的科目了,低姿匍匐前进。 “行了,听了这么多次低姿匍匐前进,现在终于要自己表示尝试一下了,一会儿汪排长先给你们示范一遍,一会儿动作要领排长会教你们,可以了,按照各班划分场地进行训练”, “是,连长”,汪排长说到, “各个班都过来,我先给大家一起做一遍,记住,一定要注意动作要领,先摆成想要滑出去的姿势,身体一定要放到不高也不低,恰到好处即可,然后再按照你们学的进行第二步,第三步,我都会给大家示范一下,多做多纠正就一定能做好,大家不必着急,这也是一步一步来的,不需要什么速成,明白了吗?”排长说到, “是”,我们答到。 然后排长给爬了一次,果然胸前只是短短的五米一圈,就脏的不成样子了,不过现在我们是比谁更加的脏,所以大家都用心用力去爬,第一次爬过去我就吃到了草和泥的味道,很清香,很自然,然后一路爬啊爬的,倒是挺好玩的,感觉当事情真的来了也就没有那么糟糕了,反而感觉很好玩了。 特殊告别 一个人如果心里塞满了心事,就很难完全放松地去感受周围的一切。 大概无聊的生活需要一点改变,还就要去寻找才可以,这不大概就是这样类似于失忆的方式,有时候有一次也挺好的,也算是一次释放的过程,一个自我迷失,从森林里又走出来的过程,这种豁然开朗的状态,正是一次又一次需要的,所以为了这个恰到好处的生活状态,我可谓是经历了许多的尝试了,包括荒唐的,温暖的,伤心的,疯狂的,大概都试过,对,大概能想到的都做了,就像为了一个夏季的清凉,窗外下着大雨就跑了出去了,大概什么都没想,跑出去就好。 我走着走着,就由大路步入了小路,突然有一只黑色的狗挡住了前面的去路,就趴在我的必经小路吃着自己的骨头,我想要安静地过去,好回到家里吃饭,可是我刚过去,黑狗就龇牙咧嘴的哼哼我,我就吓的很快躲到了旁边去,它瞪着眼看着我,我就又后退了两步,我在想这也是挑战,然后就回去拿了一根树枝过来,想要赶走它,没想到等我回来的时候,黑狗已经不见了踪影,于是拿着树枝就回家了。 一想到叶,大概是想到了自己的经历,不觉中有些心酸的感觉,失败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当承受失败的时候,才发现,会难熬很多,想要克服这样的心路历程,必须重新再走一次才可以,当然不能放弃了,需要重新感知生活,自己错在了哪里,学会反应自己总结经验教训,这大概也成了习惯了,一些事情必须记录下来,总会给你珍贵的帮助。 本来出去的时候衣服好好的,现在变得脏脏的了,这要是让梦看见又会说我了,大概我想要的就是这样被说的温暖,不好意思的同时也幸福着。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梦说,就说我要和一个好朋友一起住一个夏天,其他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怎么感觉还像没结婚的小孩子一样任性呢,其实,此刻开店的失败的阴影基本已经过去了,我只是期待接下来的夏日时光是怎么样度过的,趁着青春还在,大概还想在即将离开的青春世界里,最后疯狂一次吧! 我走进院子,从后门悄悄溜进厨房,发现没有人,不过却有面条炒蛋的味道,虽说是简单的一道美食,但是想要把味道把握到恰到好处也是不简单的,越是简单的美食,越加不容易把握味道。 就像这炒鸡蛋,不需要鸡蛋在锅里完全地熟透,而是在接近九分熟的时候将鸡蛋盛出,剩下的一分熟,要利用余温完成,当然只是只是一道炒看似简单鸡蛋,就需要不停地翻动,重要的是对于火候恰到好处的把握,所以说,对美**益求精的人,在生活里也是一个细致入微的人,美食即人品。 我就吃了一口好好吃啊!想想大概早晨和中午饭都没吃,饿死我了,每天穿跑步装跑步的是我,穿流浪装自我沉醉的是我,半夜三点翻厨房找吃的也是我,吃完了独自发呆到天亮,大概一天就这样开始了,又开始做饭,动笔写作,每天重复的事情有时候我也烦,所以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心情,安静地做一件事情,有时候也是很难的,此刻,是下午三点,我不还照样跑进厨房里吃着我的面条炒饭蛋嘛! 大概是饿坏了,我狼吞虎咽的吃着,就仿佛不是自家的厨房似的,厨房里有一面镜子,有时候可以通过镜子里的影子,找到找不到的厨用工具,此刻,我就在镜子前面吃着,一抬头就看到了自己的吃相,大概是丑极了,我就笑了,脸上还有一些灰尘呢,衣服不知道怎么的破了一个洞,是在膝盖处,然后就看到一个影子进来了。 “喂,我说,你一天跑哪去了,你看你跟个乞丐似的,又去鬼混了”,梦一进来就笑着,看着我就笑了,我也笑了,梦大概是刚买菜回来,提着篮子,正好撞见我在厨房里, “哦,那个我就出去玩了一会儿,饿了,自己回来了”,我满脸委屈地说着,她顺便给我打了一盆温水,给我端了过来, “行了,知道那件事对你打击是有一点的,需要释放出去,没事,先洗洗脸,一会儿洗个澡,换身衣服,你看你手都没洗就吃饭了,那个还是中午的呢,你想吃,我现在就做饭”,梦把盆端过来,顺便拿了我的毛巾过来,让我坐到里面的小房间里里洗洗脸, “哦,是,遵命,我确实没有洗手,饿的都忘了”,我接过盆来就进去了,还是不好意思地说着,接着就看到梦开始做饭了,但是随即而来的又有些担心,我想要出去一段时间的事情不知道她答不答应,要是不答应,那叶应该何去何从呢? 我很快洗完了出去了,看到梦在做菜,实在心疼,所以就打算自己来吧,顺便给叶也带点饭去,还不知道这家伙饿成什么样子了,于是一个想法又出来了,我打算先给梦泡一杯咖啡,只要她坐在屋里看书,喝着咖啡,等待吃饭就行了,毕竟这段时间她也挺累的,我也实在不忍心,还有不知道小贝又去哪里了。 洗完脸出来了,我就过去把梦的围裙给解了下来,菜也放到了一边, “你干嘛,你不吃饭了”,梦挑眉说到, “没事,你去休息一下吧!我来给夫人泡一杯咖啡,边喝咖啡,边等着吃饭吧!我来做,就做在这里”,我把梦拉到屋子里,坐在了沙发上,旁边有一个小桌子,可以喝咖啡和看书,我笑着,她惊呆了一下, “不用了,你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吧!做饭我来就行了”,我说着,梦就坐在了沙发上,我也做了上去,必须说服她才行,这样我才能安心做饭, “行了,这段时间你挺累的,接下来就交给我吧!你就在这玩就可以”,我说到,她笑了笑,我又点了点头,给了一个自信的眼神, “那好吧!麻烦了”,梦说到,我坐了一会儿就去了。 夏天比较喜欢凉拌菜,特别爱放辣椒,有时候梦吃不了辣,我就自己单独加,吃完了也是一身汗。 所以自然要有一个凉拌菜,芹菜凉拌木耳就好了,放点熟了的花生,放点醋,放点辣椒油,一点香油,一点鸡精,放点酱油,有时候加点比较辣的蒜就更加好吃了,看着梦也正摘着芹菜,所以方便多了。 记得之前吃芹菜总是把叶子扔掉,后来才知道,叶子才是美味的,再加上芹菜本身就更加完美了,一软一硬,搭配完美,木耳需要用温开水黑泡开,然后和芹菜短暂地过一下水,就好了,简单又好吃。 接下来是火腿腊肉炒饭,这样方便给叶带一点去,又没有蒸馒头,所以也是为了方便,还做了一个黄豆炖猪蹄,还吵了一个油菜,切了一点泡菜,大概就是这样的饭了,没有想过要做一天的那种菜,所以我在厨房里忙碌着,对了,刚才给梦咖啡的时候,我自己也偷喝了一杯。 把猪蹄上的毛毛,细心给用火烧了一遍,大概就算开店失败,也影响不到我多少,至少现在是这样的,所以也不能只想安逸,毕竟对于未来谁也想不到,所以必须找到新的工作才行,此刻还没有打算将写作作为唯一的职业去写,大概还希望走的更远吧! 做饭的时候,脑子里总能一边是菜谱,一边是过去的事情和自我,仿佛就是一个在自我寻找的过程,我不知道这样会不会给自己带来压力,但是一定要明白过去的到底值不值得,那不值得呢?又该怎么去生活? 有时候几天也写不出一个字,都是纷乱的思绪不知道该怎么平息,有时候又挥笔写上几天几夜,写完了,有时候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但是这就是当时想到的,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大概就是这样流畅的过程写下来的,有时候也会感觉写的驴唇不对马嘴,独自对着墙上的莫扎特发呆,我现在就需要一曲《安眠曲》。 写作虽然是极其痛苦的,倒也不可否认写作又是一种乐趣,因为这和生活的艰难一比较,在这上面能寻求到的幸福快乐又是极其简单的,所以有时候即便不愿意写,也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意识到这一点,大概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不快了,孤单的世界,写作应该在抵消一部分孤独的作用上,发挥其他更多的作用,所以不是写作不完美,而是需要自己去补充完整,大概能成为你的一个世界也说不定,不过有时候也想投机取巧,比如我有时光机,可以让时光倒流之类的,然后也许未来就没有那么糟糕了。 “好了,吃饭了,今天的饭特别香”,我过去的时候,梦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就愣住了,她真的累了,突然莫名的心痛涌上心头,很不是滋味,有时候也会反思你这个男人到底做的称不称职,算什么男人呢。 我没有打扰她,反正夏天的菜也不怕凉,就等着呗,一会儿打算带着几本书走,我就走进书房里找出几本书来,准备好了,准备完了就去沙发上坐着吧,反正也没事,就细细看着梦。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梦就醒了, “唉,夫君你怎么不叫我呢,肚子饿了,吃饭吧!”她起来高兴地说到, “看着你睡得这么好看,我可不想打扰你,也不敢打扰你”,我也笑着说到, “唉,先去洗手吧!”梦都已经拿起筷子来了,我说到, “哦!对了,等我一下”,此刻我在酝酿该如何跟她说,就说离开一个夏天可以不? 一会儿梦回来了,还拿着一根小葱回来,就坐下吃饭了,我把饭已经盛好了,只等着她回来呢。 “好了,可以吃饭了”,然后就开始吃饭了。 “嗯,还是夫君做的饭菜好吃”,她说着, “那当然了,这可是经过实践的做菜技术,肯定不会差的了”,我得意的笑着, “臭美”,梦说着,便笑了, “那个能不能和你说一件事情”,我问到, “说吧!没事的”,她应该也习惯了,大概她也能想的明白。 “嗯,我想请一个夏天的假,去和叶生活一个夏天,放心吧,是男的”,我特意强调到,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笑了笑, “当然可以了,反正离家又不远”,她说着, “夫人怎么知道的?”我问到,有些尴尬,又不知道该如何说,而且也只有能能理解我,所以我才敢说的, “我去找过你,看到你和人家睡在沙滩上就没有管你,早想到了”,梦说到, “那太好了,不愧是我的好夫人,谢谢”,我说到, “没事,什么时候想去找你,就去找你就好了”,梦无奈地说到, “我保证是最后一次了,下次不会再有了”,我说到,因为过了这个夏天,青春或许就真的走了。 “嗯”,点了点头,我给梦加了一点菜,高兴地吃着,看到梦在身边,我感觉我是很幸运的,那就好了。 素描画 “唉,这车是怎么了?就是发动不了了呢?” 池班长在那百思不得其解,池班长二期士官,是司机出身,开车很好,不过要说修车,就缺少一点经验了,刚调到我们这里来的,担任司机。 那天我和聂班长骑着电动车浇水回来,是去看上次我们种的树了,时间真快,三个月过去了,十刻树活了六棵,还算不错了,可能是这三个月内没有浇水的原因吧! 我们回来就看到池班长围着车转呀转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推磨呢, “你在干嘛呢”,聂班长回来就喊到,我在旁边听着,摘下帽子,才看清楚,池班长身上、脸上都是机油,我不由得笑了笑, “这破车打不着火了,不知道怎么弄的?”池班长看到我们回来了,就像是看到希望一样笑了,因为大家都出去了,可能我们回来的最快吧! “行,等会,我回来就给你看一下”,聂班长说到,我就下来了,也围着车看了看, “悦,你也会修车?”池班长自己点了一支烟坐在台阶上抽着,然后过来笑着问我, “不会啊!”我也坐在了旁边说到,池班长笑了笑, “行了,别添乱了,连长还等着我去接他呢,差不多快开完会了”,池班长说到, “没事,不是三点才开完吗?现在才两点,还有一个小时呢”,我说着,一会儿聂班长来了, “就是打不着火了是吧!”聂班长过来问到, “对,好像那个管开了?”池班长说到,聂班长打开前车盖,看了十多分钟才发现真空管漏了,所以打不着火了, “哎呀,真空管漏了,得去修理厂换个管才行”,聂班长最后得出结论, “可是,现在连车都打不着,怎么去修理厂啊?”池班长问到,聂班长看了看,笑了笑, “放心,交给我吧!你先去洗脸”, 然后凑近池班长说到,我还以为会说:“你笨啊!”我笑了笑, “行了,你也别笑了,去拿一个塑料袋和胶带过来”,然后聂班长说到,我马上回过神来, “好的”,说着我就跑进了屋里,顺便喝了一杯水,在我的抽屉里那个一个塑料袋和胶带就过去了,此刻,池班长正在洗手间洗脸呢, “来了,给你班长”,我说到, “嗯”,然后就看到聂班长把塑料袋给绑在了上面,然后用胶带粘上,关上前车盖,打开门,进了车里,转动钥匙,车果然启动了, “行了,搞定”,能看到聂班长也是很高兴的,算是帮了大忙了, “哎呀,太好了,老聂,晚上请你喝饮料,我先去修理厂了”,此刻,池班长也出来了,很快地开着车就走了。 接着,我和聂班长笑了笑都走进了自己的屋里,我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条速溶咖啡,自己拿着杯子,倒了一杯热水,虽然不是手磨的,但是也没有忘记喝咖啡,特别是这夏季的午后。 “唉,给我一条咖啡,好久都没喝咖啡了”,正好撞见聂班长出来接水,可能是闻到咖啡的味道, “好的,等会儿”,我进去屋里又拿了一条给聂班长了, “谢谢”,晚上请你去吃西瓜,你不是说喜欢吃草原的西瓜嘛! “真的,那太好了”,说着,笑了笑,我笑了,聂班长也笑了,其实,我俩挺像的,是那种孤独的性格,不过在军营里呆的也收放自如了,上台讲个话不会像之前一样红脸了,而是站着前面,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围绕主题。 脱下迷彩服,还穿着一个短袖,迷彩服上还有泥渍还有草的绿色的水,就是新兵营低姿匍匐前进留下的痕迹,现在衣服不知道洗了多少遍了,还是洗不掉,不过也不用洗掉,这就是青春的最好证明,还有自然的清香,还喝着咖啡,挺幸福的了。 当坐下来的时候,就又想着一些事情了,上次种完树,到现在忙了什么事情,居然一件也想不起来了,看到天边的云彩,一边变化成懒羊羊的绵羊,一会儿又变成了一头目中无人,只想一直低头吃草的水牛,很是神奇。 其实,想想现在的生活,确实比以前好了许多,新兵营一晃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我现在面临着当兵两年后是回家还是留下的纠结中,想想和每个班长之间的故事就舍不得离开,现在我也不知道新兵的战友们都去了哪里,他们会有怎样的选择,会走多少,留多少,所以这几天思绪很乱,刚才修车的笑只是不自然而已,其实,内心是很烦闷的。 喝着咖啡,拿出笔和纸,是铅笔和宣纸,打算画一幅素描画,平复一下心情,所以跟聂班长请了假就出去了。 我喝完了最后半杯咖啡,拿着一只笔,一张纸就出来了, “班长,我想请半天假,出去画个素描画”,聂班长愣神了,刚才喝咖啡的时候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就想想出去了,我想聂班长也能想得到, “行吧!等连长回来,我和他说一下”,聂班长想了几秒钟就答应了,我就高兴地跑出去了。 现在已经不在山上驻扎了,已经换了一个地方驻扎了,新的房子,新的草地,背后就是雪山,想想也挺好的,只是在这待久了,也就展现不出来这样的幸福了,也许差不多也就遗忘了。 对于生活,我感知应该用生活之外的眼光看待生活里的每个细节,假如现在自己离开了,会想念哪里,才发现这里一切都很想念,都很美,孤独的人,要用热闹的眼光看待自己孤独的生活,看明白了,即使再孤独的人也能找到不孤独的方法,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概有时做一回自己世界的过路人,也会对于自己有所帮助吧! 想明白了这一点,我就想从别人的眼里找到一个真实的自己,或者自己扮演过路人反应一下自己,那么自己身边围着的森林,当你跳出来的时候,再去看森林里正在迷失的自己,或许就知道方向了。 跑着出去,看着蓝天白云,心情也一下如同河边的花朵一样,舒展了许多,有近一个月的时间没去库拉大叔那里了,所以想去看看,而且库拉大叔那里有狼的照片,还有狼的录像,所以想要过去看看,顺便给狼画一幅肖像,这是前一秒才认定下来的。 所以一路跑着,还是能听到绝美嘹亮的歌声,这歌声一下子又吸引了我,可是这次不是来听大家唱歌的,所以还是跑着去了库拉大叔的庄园。 门还是木门,旁边有很多的树木,在挺高一个坡上还是挺显眼的,顺着石梯可以一路走上去,不过也要小心滑下来的石子,大概是相互的吧! 其实,有很多的时候都是羡慕别人拥有什么,比如有一个葡萄园,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大概都会让你叹上几叹。 不过更多的是不去羡慕别人,也不羡慕自己,保持一颗流云的心态就可以了。 “库拉大叔在吗?”我进去门喊到, “在,进来”,这不是库拉大叔的声音,而是一个女生,我的心就咯噔一下,感觉有不好的预感,我一进去正看见格雅往库拉大叔的头上放温毛巾呢, “大叔,您怎么了?没事吧!”我过去关心的问到,于是库拉大叔笑了笑,脸上哦的皱纹像是树皮一样粗糙,嘴里的牙也所剩无几了,我不知道库拉大叔都经历过什么,或许一个青春,或许是一个迷失的自我,现在老了,除了感叹,便什么也做不了了,但是库拉大叔不一样,看着笑容挺自信的,应该是有一个很好,很成功的过去的年轻时光才对。 “哦,悦悦来了,唉,大叔感冒了,我说没事的,这丫头非要过来,老了不想麻烦你们的”,大叔笑着说到,听着我们总感觉是自己家的老人一样,一阵心疼, “没事,那我们先出去一会儿给您做点饭,一会儿就进来”,说着,不想打扰大叔休息了,所以打算出去一会儿,熬点粥喝。 “你怎么来了?哪里都少不了你呢”,格雅一出来就故意说到, “一个月没来了,我也是想念库拉大叔才来的,没想到你也在这里啊!”我说着, “库拉大叔没有儿女,又老了,听说库拉大叔病了,是我阿爸让我过来的,帮忙照顾一下”,格雅说着,这次我没有说话点了点头, “其实,我是来画画的,没想到大叔病了,正好做点好吃的,免得大叔一天这么累了”,我说到,顺便扬起了手中的宣纸和笔,而且格雅一直在看纸和笔,就算我不说,她也会问的。 “那就好,如果你什么都不管,那我就打你”,格雅说到,声音不大也不小,我却能确定她真的能做的出来,格雅虽然很漂亮,但是脾气和颜值无关。 “行了,我去拿点柴火,你去厨房弄米,熬点粥喝”,我说着,就把纸和笔放在了外面的椅子上,就去拿树枝了。 在旁边找了一个带子,然后就去拣树枝了,搬进厨房里,格雅已经将米放在锅里了,只等着烧火呢。 我过去掀开了锅,看了看只有水和米在里面,我就想找找还有没有红枣和糖什么的可以放的,发现有葡萄干也行啊! “喂,你找啥”,格雅双手交叉在胸前说到, “找找有没有红枣什么的,可以放点,不然太淡了”,我说到,她就过去烧火了,找到一些葡萄干,找到一些红枣,就放进去了, “来,还是我来烧火吧!你歇着”,我说着,她起来了,笑了笑。 吃饭了 爱是什么?爱是理解,有一个特别理解你的爱人,就是最好的爱,她支持你,了解你,总会把你惯的不成样子,然后就是最平常的日子,一起努力前行着。 和梦说了,没想到会这么快就同意了,我换了一件衣服,给叶拿了一套黑色的衣服,后来感觉太热了,就换成白色的了,所以我没有白色的,大概都是灰色,绿色,红色的衣服,就挑了一套我很久没有穿过的灰色衣服,给他拿去了。 顺便说一下,吃完了饭,我是刷完碗才走的,顺便给叶带了一大盒饭,还有菜,所以我还是挺贴心的,对不对。 最不能缺少的就是书了,在这样的日子里,或者在青春世界里,必然有一段时间是在书中度过的,所以书是生活的动力,大概也是孤单时光里的一条小船,迎着黑色波涛,能到达蓝色的波涛彼岸。 换了一身衣服,感觉好多了,和之前躺在海滩上的自己判若两人,可能是习惯了,走到海边,一边捡着搁浅的小鱼,一边走着,很快,就到了木屋旁边, “喂,叶,我回来了”,我说到,门就唰的一声打开了, “你中午来了,饿死我了,把饭给我”,我没见到人,只见到地上躺着一个人,我就笑了, “不会吧!快点吃吧!” 我把果汁也放在旁边了,我就先把书放在了旁边,我想大概我俩还要找一个栖身之处吧! “嗯,真好吃,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这是你做的嘛!”叶说到, “当然是我做的了,我可是美食家”,我说到,叶边吃边笑了, “嗯,那以后做饭就靠你了”,叶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到, “那你以后住哪里,我还要回家的”,我说到,看看他到底想去哪里,如果想要住在这,我就在这和他生活一个夏天,大概是最后的时光了吧! “我还不知道去哪里,要不就先在这住下吧!”叶现在吃的慢了说到做到,他想回去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呆在这里又不知道该干什么,这大概就是流浪的人的无奈了。 “那好吧!我们可以去找一个房子住在里面,然后生活在一起,度过这个夏天”,我说到, “那感情好啊!我们可以一起喝酒,作诗,没有人管多好啊!享受一下青春的自由”,叶说到, “行了,我就是来寻找夏天的最后一个青春的,你可别捣乱”,我说到,只是逗他玩的,所以还是希望他能留下来,因为我一个人也有这样的想法,但也怕孤独,有他在,会精彩很多,说着,说着,叶的饭已经吃完了,此刻,看着我认真地说到, “你真的有这样的打算,我正不知道去哪里了,所以还请你一定要收留我”,他开始变得请求起来,我就笑了,哪里的话,再说这样近乎荒唐的事情,大概也只有我和叶能做的出来了,大概这是最后一次了,我看着眼前的人,也突然有些不知所措了。 所以,看着她吃完饭,换了一身衣服之后,就开始在海边寻找住处了,海边的房子很多,但是哪里才是我们的住处呢? 我记得之前跑步,有个时候看到有一家人搬走了,大概是一栋别墅,所以打算先去那里看看,如果没有人的话就便宜租下来,就一个夏天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了。 我记得那是箱叶别墅群,大概类似于海景洋房之类的别墅,旁边不远处就是火车道,每次到了凌晨四点都能听到笨重的火车从远处开过来,呼哧呼哧劳累的声音,慢慢驶过来。 然后大概就是这个时间,我就起来洗了一把脸,冲一大杯咖啡,在这安静地一天的开始,边喝着咖啡,边开始构思小说的情节,先把主要的人物事件写下来,然后再慢慢去完善内容,完全忘了窗外火车喧闹的声音,自我沉浸在想象里,真实的怀念里,这就是写作的幸福,当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痛苦时刻也有,而且次数出现的不少。 等着叶准备好了,就把他破旧的背包给调好了长度的背带,背起来,我们就出去了,大概故事就是从海边的木房子开始的。 他在前面说着什么话,就是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 大概的样子就是这样的:叶的爸妈都是医生,所以叶的爸妈也希望叶能去医学院深造,但叶想的恰恰相反,叶不喜欢当一个医生,他喜欢自由,他喜欢到处走走,喜欢外面世界的蓝天白云,他厌倦了家里一如既往的生活,当在电视上看到黄昏下流浪歌手的影子,就特别的吸引叶,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叶就想做一个音乐家,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实现这个梦想,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自己的声音。 但是梦想总是美好的,现实就是残酷的了,这完全和他爸妈的传统观念相违背,叶的爸妈认为有一个家,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并且忙于事业和家里,就是接下来的生命状态,你不应该这样放纵自己,去追求那虚无缥缈的东西。 但是叶认为这是很美好的事情,所以叶和爸妈大吵了一架,可能是叶的爸妈长期忙于工作,忙于医学的各项研究上,所以没有发现自己做爸妈的早就不理解叶了,所以从这里可以说叶是孤独长大的,爸妈的关心只是寥寥,他真的想要逃离这个地方,这个生活,于是拿起背包,买了一张火车票就逃了出来,接着就莫名其妙的到了这里了。 出来以后,叶才发现口袋里仅有的钱都买了火车票了,出来才发现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他几天没有洗脸了,水都是从别人那里要来的,喝的,但是一开始叶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流浪,一出来的的时候对于世界的新奇和勇气,完全盖住了旅途里的不便,所以他很快乐。 但是叶转念一想,如果自己没有逃出来,还在医学院每天面对着那些人,那他一定会疯掉的,自己真的不喜欢这样的工作,他不敢想象这样的日子会承受多少的孤独,所以在青春的最后时刻,叶才有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叛逆。 叶出来以后,就像到了江湖上一样,遇到的人都会很讲义气,偶尔的少数坏人,也让他不在意,没有爸妈说的那样坏人很多,他摆脱了爸妈的不满眼神,摆脱了家里黑色孤独的气氛,外面的世界让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外面的空气让他感觉到无与伦比的清新,他就是渴望这样的感觉,像一个孩子一样,自由自在,他希望一直这样下去,只考虑当下,不考虑过去的伤心事,不想不曾到来的未来。 在面前这段时间,大概一个月的时间,他遇到了很多新奇的事情,他从别人那里学会了临街喝酒,学会了抽烟,还认识一个会唱歌的女孩,这让叶对女孩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且第一次出现了爱的感觉,叶沉醉在不曾接触过的全新的世界里,别人欢乐,他也跟着欢乐,而且他是真的很快乐,却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迷失了,危机也来了。 唱歌的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叶找了好多的地方都没有,他失望了,所以在现实里,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从大起到大落,他开始经历了一次,他开始明白了什么,叶开始反思自己,反思一切,是不是自己真的错了。 所以叶喝着酒才发现,青春里自己一直很好,过去的伤心事不再伤心了,现在也没有那么糟糕,他开始明白自己是幼稚的,开始明白现实的世界,他也不再怪爸妈了,仿佛他的成长在这青春末期,才刚刚开始,听着他的故事,我沉默了,大概很多人的青春都类似吧!一些经历我也有,感触颇多。 叶说着,自从见到他,十分难得地他露出了一丝笑容,他说不想戴着面具做自己,他要找到一个真实的自己,并且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而且说的字字清晰。 “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我心里想到。 “行了,你不累吗?天气这么热,你稀里哗啦地说着,不累吗?”我白了他一眼说到, “不累,不累,能遇到你是我的幸运,高兴还来不及呢”,他笑着说到,在我的前面小跑着, “行了,你出来都一个多月了,你不想打个电话给家里,让你爸妈不用担心你”,我突然想到,他可能还没有告诉爸妈呢,这样叶的爸妈着急也不行啊! “放心吧!不用的,过几天再打也没事,我的爸妈有时候几个月也不回来一次,我才走了一个月,他们肯定还没发现我走了呢”,叶突然说到,停下了蹦跳的脚步,我真的不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家庭,这样的独立,做饭应该不比我差吧! “对了,你会做饭吗?我觉得你应该很会做到的”,我突然质疑到,他孤独的性格确实和我很像,但是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不太会做,每次我都是去外面吃的,只是偶尔来了兴趣,做一做自己的饭,大体上没有你做的好吃”,他沉思了一下说到, “哦”,我说到。 我喜欢这样幽深的小路,就像是从草地延伸出来的,它属于青春的小路,可以一路走着,不必在意从草丛间冲出来的洪水猛兽,也不必在意会被冲出所走的轨道,因为现在和你无关,也可能就这一次了,下一次洪水猛兽的目标就是你了,你必须像叶一样学会接受现实,然后又要去改变,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走过上坡,我们看到歪歪扭扭的四个大字“箱叶别墅”,当地人都知道,虽然字不怎么好看,但是你绝对是住不起这样的别墅的,因为你买不起,买的人大多数都是外来人,所以难免会有空着的房子。 “唉,你看,这个别墅群好漂亮啊!”叶叫到, “而且也有一个叶字,我的名字”,他又兴奋地补充道。 “行了,别大呼小叫的,我们进去看看”,我瞪着眼说到,叶低下头慢慢地走着,突然,门旁边有一个老大爷叫住了我们,应该是门卫。 “唉,你们两个进去干什么?有什么事情吗?”过来一个戴着草帽的大爷,汗都湿透了衣服,这天确实很热。 “哦,大叔好”,我说到, “大叔好,我们是来买别墅的”,叶突然说到,我差点没有摔掉,这里连一个车位都买不起,更加不用说别墅了, “哦,您好,朋友,你顺着这条路走到一个蓝色房子前就是麻婆家了,他管这里所有房子的销售问题”,大爷一听说来买别墅的,顿时就客气了许多,可能是看到了也的背包鼓鼓囊囊的样子,还以为是钱呢,其实,只是我们喝的两瓶啤酒的啤酒瓶, “好的,请问,她就麻婆,是因为脸上……”,我不好意思的说到, “哦,不是,不是是因为她姓麻,所以才叫麻婆的”,大爷解释道, “哦,对不起啊!我只是随便问问”,我不好意思地说到, “没事,没事,有很多人都问过这个问题呢,没事的”,大爷说到,哈哈大笑,和刚才的冷漠判若两人。 “行,那我们就先过去了”,说着,我们便走了,这条小路也是曲曲折折的,很是精致,很是喜欢。 另一个格雅 鼻尖轻轻擦过,她的嘴唇离我不到一厘米。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做饭,会有这样尴尬的处境。 独属于格雅的气息就萦绕在我的鼻息之间,是如同草原的广阔,如同草原的河水一般清冽而又迷人的气息,慌乱之中,我看向旁边木质的房子。 格雅便还在半空中不知所措的,一触就走的轻吻,如同草原上的河,河面上轻轻点水的蝴蝶,蝴蝶轻扑,能轻而易举勾起所有的痴心和缠绵。 太过美好的轻吻,令人失去了对空间与时间的感知的能力,仿佛在这一刻失去了自我,时间停止了前进,空间停止了运行,只有眼前的人。 “喂,你干什么?我烧火呢”,我有点不知所措的说到, “我就是回了一下头,没想到离你这么近,对不起啊!”格雅一惊,随即恢复了正常,然后小声地说到,我还以为她会追着我打呢,又不是我的错,没想到她很平静地说到, “这个灶台就这么小,而且你又离着我这么近,难免会……,不过我们谁都要保密,不准说出去,本来我是来花素描画的,还是请假出来的,这,算了,你我不要说出去就好了,我也说声对不起”,我无可奈何地说着,我也一下子不知所措的了,虽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但是每次还是都很慌张的。 “嗯,一定,那我先出去了,你把粥熬的烂点,大叔好喝”,说着,格雅就出去了,我自己就把火烧的更大了,因为我也不知道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感觉像是有人故意安排的一样。 旁边有几个碗,还没刷呢,趁着这个时间把碗给刷了一下,脑子还是刚才的情景,这样的概率应该很低吧! 巧合这也太巧了,但是这样的事情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很正常吧!我想着。 火大概烧了十多分钟锅就开了,一股扑面而来的米香的味道,充溢着整个屋子,特别是这样的木屋子,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雨滴,现在都出现了腐朽的味道了,特别是这样的热气一升腾,更加的明显。 刚才格雅说库拉大叔没有儿女,这倒是不曾听说过,我以为大叔每天都笑呵呵的,应该没有烦心的事情,再说,还有自己的葡萄园,还有自己的牛羊在庄园里,现在年纪老了,也不再适合养这些东西了,我开始为大叔担心起来,也是第一次感觉到衰老原来也是挺可怕的。 此刻,粥已经熬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了,应该差不多了,所以就尝了一口,还挺好喝的,就是热了一点,粥烂的也差不多了,所以就盛了一碗。 格雅出来后,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然后就进去看库拉大叔了,睡了一会儿感觉好多了,输得液也快完事了,格雅一直在旁边看着,把针头给拔了下来,如同看着自己的阿爸一样,但是库拉大叔却比阿依玛大叔大三岁,所以才会这样照顾库拉大叔,刚才还给讲了一个故事呢。 只是格雅一直红着脸,想想刚才那样近的距离,让她的心怦怦直跳,她不知道自己平时那么一个豪爽的人,今天竟然出奇地没有发火,就像打开了一扇另一个世界的大门,让她不知所措的,当然也感觉莫名的想笑。 “粥来了,大叔粥好了,饿了吧!”我过来故意没有看格雅,我倒是没有注意到,她今天穿的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一个米色的短袖,头发扎成马尾辫,还挺干练的,没有那么多的修饰在衣服和头上,也挺好看的,独有的草原的美丽。 “哦,谢谢悦悦,麻烦了”,库拉大叔已经坐了起来了,说到, “没事,这是我们解放军应该做的”,我说到,库拉大叔一听乐了, “是啊!自从你们来了,我们这牧民的生活啊!确实有了很大的改善,就像现在的医疗条件,以前都要翻山越岭才能去医院,路途太远了,自从解放军来了,有了这军用医院,我们就方便多了,而且费用便宜,真的谢谢你们了”,库拉大叔突然双手合十说到, “唉,大叔,您不必这样,我都说了,这都是我们该做的,我们也需要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才行啊!大叔,您还记得我第一次来的时候,每天上吐下泻地高原反应,还多亏了您呢”,往事在谈话间被提及,倒是处处都是温暖的,那时候还没有医院呢,后来我才知道是库拉大叔翻山越岭,采的草药,给我制作的缓解高原反应的药,我甚是感动,倒是库拉大叔也不知道他千辛万苦采的药就是为我采的,是后来阿依玛大叔告诉我的,所以我做的这些真的微不足道。 现在好了,已经基本适应了,跑步都没事了, “哦!原来是你小子啊!怪不得对老头子这么好呢,原来如此”,库拉大叔好像哭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想哭忍住了,倒是格雅笑了, “没想到,你们还有这样的故事啊!我都不知道”,格雅故作生气地说到, “哎呀,丫头啊!老头子我也是才知道,没事,大家能在一起就好”,说着,库拉大叔自己喝起粥来,那个样子,让我突然感觉时光的压力是无形的,也是可怕的,或许有一天我们都会变老,那时候又该什么能回忆,还能回忆起什么呢? 看着大叔高兴了,我们的任务也算完成了,大叔说有点累了,想睡一会儿,我们就打算走了,等晚上再回来看大叔, “那,大叔,丫头我就先走了,等会儿再来看您”,格雅说到,感觉像是一个人突然变了一样,不知道该怎么去认识一个人了,还要重新开始认识。 我和格雅就出去了,大概过去了两个小时了,所以还是想去画画,随后我又拿起笔和纸要走, “对不起啊!我走了”,我说到,想转身就走, “你去哪里啊?”格雅急忙问到, “当然去画画了,不然去哪里?”我说到, “你去画什么?草原我比你熟,我可以给你挑选地方”,格雅瞬间又恢复了往日的状态, “我去画一幅狼的画,想送给库拉大叔”,我说到, “哦,想画我们草原狼啊!那好说,我有个地方既能看到狼,又能安全,你去不去?”格雅过来说到,如果真有这样的一个地方那就太好了,还用去想象着画吗? “那好吧!你不在意了”,我说到, “很平常的事情,我在意什么”,格雅故意说的很轻,在前面一蹦一跳走着, “那就好,走吧!一起去”,我说着就一起去了。 周围也没什么特别美的风景,就是无尽的草原,还有远方的白云,和低着头吃草的牛羊,唯一清爽的就风了,大概这就是所有美好的源头吧,你去哪里,风就吹到哪里,只要耳边有风,便感觉神奇多了。 东边有山 西边有雪 我在草原上 美丽的歌唱 羊儿也唱 牛儿也和 骏马飞驰在彩虹的天边 你看那个少年呦 还在等待 他的彩云妹妹 在我不经意间,格雅一曲歌声,仿佛把周围的安静都打破了,开始唱歌了,她的声音确实好听,高音根本不费力,而且假音齐全,有的人天生就是音乐天才,能把音乐的感情发挥到极致,让人看到一幅壮阔的草原生活画面,而且声音也让人陶醉其中,所以说音乐不仅是用来抒发感情的,更是生活的一部分,每天到了晚上,特别是夏天的晚上,围着篝火唱唱跳跳,在一天的结束里,结束在欢乐里,音乐更是一种寄托,心灵的寄托。 “你唱歌真好听”,我由衷地赞叹到, “那是,我从很小就开始唱歌给大家听了,所以我想要当一个歌手”,格雅温柔地说到, “唉,认识你这么久,还是听你第一次这样夸我,真的是有些意外啊!”随后有补充道, “是吗?以前可能是误会太多吧!没想过要去了解谁”,我说到, “那,现在呢”,她问到,我并没有直接回答她, “你知道,我并不属于这里,两年马上要到了,我都不知道是该离开还是留下,就算留下也不知道能不能还呆在草原上”,我把我的心事居然说给了格雅听,这是我随后才才意识到的, “你要走了?”突然,格雅停止了笑容说到, “也不是,还没确定呢嘛!”我说到, “那好吧!不提了,走吧!就是那个山谷里,有一个很好高的了望台可以看到山里的狼,很好的位置,狼也不会到这里来,就是路有些难走而已”,格雅说到,果然都是陡峭的岩石路,想要爬上去需要一点力气和时间才行,所以看着也并不难,只要一点一点爬过去就可以了。 “对了,你唱歌怎么样?还没听到过你唱歌呢,估计也很好听吧!”我们一边爬着岩石,格雅突然说到, “还可以吧!等画完了画,我就唱给你听”,我说到, “好,我等着”,格雅也说到。 接着我们便爬上去了, “唉,救我”,我在前面爬着,突然听到格雅喊到,我转过头去立马抓住了她,从这掉下去虽然不高,但是也挺疼的,离着较为光滑的岩石面大概一米多,这样摔下去也是很疼的, “抓住了,先把脚踩稳”,我说到,突然有些后悔把她带来了,我自己也许会方便的多,不过也没有办法。 “谢谢你”,她坐在了岩石上,我也坐在那里歇一歇,吹着从草原深处吹来的风,我大概知道答案了,留下的信念越来越多了。。 鸡尾酒别墅 在青春的现实世界里里,我们开始理解分别,理解擦肩而过的人,理解自己一次又一次的远离了。 就包括叶,也不能总是呆在家里,如果没有这次出来,或许他不会明白很多的道理,不理解什么是爱,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人生已经过了五分之一了,还没有离开过家,从这方面来说,叶的选择是正确的,但是也不完全正确。 在这片森林里,迷失的迷失了,走出来的人也该走出来了,只是,当走出森林的时候,我们也许变了,变得不再那么用尽全力去做什么事情了,也不敢再说海誓山盟了,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人也不会了,只是好像只有孤独没有变,不过就是把过去自己曾嗤之以鼻的东西,变得那么理所应当接受了,我们还是依然存在在,我是谁?我要去哪里的问题里,依然执着地寻找着出口,并且大有寻找一生的气势。 短暂的相遇,总会迎来永久的分别,大多数都是这样,明明只是一眼就能上心的人,总是在你的世界边缘一闪而逝,只是路过,有时候即便是认识了好久,也仿佛在你的身边没有出现过,就像是一场梦,真实而又虚幻,所以我们在青春里选择相信,青春外便不再那么傻傻的相信了,遇到一个人,然后开始一段爱的故事,真的是很难得,但是缘分到了也容易。 我和叶就是那种短暂相遇,只是在这个夏天度过一个青春的故事,时间一到,我们还是会回到各自的生活里,过回自己的正常的生活里,写作还是写作,跑步还是跑步,只是一些故事已经不一样了,自己的世界,仿佛又开阔了许多。 “哪有蓝色的房子?这个麻婆到底在哪呢?”没走几步,叶便开始不耐烦了,我就在后面笑了, “喂,你笑啥”,叶看我在后面偷笑,就问我笑啥, “你刚才看见刚才那个大叔怎么看你背的背包吗?”我说到, “没注意”,叶也没回头便说到, “你看你的背包鼓鼓囊囊的大爷以为全都是钱呢,其实,只是两个酒瓶”,我说到,叶笑了笑, “哦,我说大爷怎么态度一下子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呢,要是都是钱,咱还用上这里来嘛,待在家里不就好了”,叶无奈的摇了摇头,我这才感觉不是一路人,真的不进一家门,曾经我也这样想过, “行了,就算是有钱也会这样,有些经历是钱买不来的,所以说啊!我们还要自己去完成才行”,我说着,虽然也很需要钱,但是好像多少也无所谓,只要能实现我喜欢的事情就行了,所以说,也并不在意这些什么,不想给自己压力,但是有些压力也逃不开。 “对的,还是大哥聪明,要保持平常心,简单自然地生活着多好啊!”叶也说到,总算说了一句我听着顺耳的话了,我笑了笑。 “唉,你看蓝色的房子在那里呢,我们过去看看吧!”说话间,也走出了很远的地方,终于看到一个蓝色的地方了。 蓝色的房子和其他的房子明显不一样,像是从中间冒出来一样,从整个地势看就像是鸡的中间部位,既不是头部,也不是尾部,这地形像是刻意打造成鸡的形状一样,有点神奇。 因为蓝色的房子,也在山坡上,所以需要顺着小路上去,有一个很精致的小门,我们便进去了,突然跑出来一只白色的小狗, “汪汪汪”, “汪汪汪”, “……”, “谁啊!”大概一分钟,听到一个阿姨的声音,穿着一个蓝色肥胖的连衣裙出现在我和叶的面前, “哎呦,两位就是过来看鸡尾别墅的,我跟你们说啊,我们这里的地理位置特别的好,阳光充足,又临近改变,而且旁边就是小城,近几年发展的不错,地铁站,公交站出门就是,还有挨着火车站,出行方便,交通便利,要不要先看一下”,我们还没说话呢,她就知道了,果然是卖房子的,还真是着急,而且也不经意间看了一下叶的背包鼓鼓囊囊的,笑着说到, “哦,我们想找麻婆,您是吗?”我说到, “是啊!我就是”, “那您是怎么知道我们要来的?” “哦,是门卫张大爷说的,有人来买房子的”,麻婆说到, “哦,我说呢,那就好,可是……”,叶差点一下子把实话说了出来了,我就拦住了他, “哦!阿姨,先带我们去看看房子吧!要是满意的话,我们就考虑一下”,我说到,叶才知道是什么意思, “哦,对对,先去看看房子吧!”叶也跟着附和道, “行,就冲你这个阿姨,我去拿钥匙,亲自陪你们去看看”,麻婆转身回到了屋里,很快地手里拿着一串钥匙回来了,都是那种比较大的钥匙,看起来很精致。 我们笑了笑,看来一个称呼也能让人快乐,随着麻婆前面带路,我们走过一个花园,都是小路走着,去到鸡尾那边的别墅,这里也能看见通向小城的公路,但是在别墅群内则没有行车道,都是走的小路,崎岖不平的,很适合走路,这点倒是很符合自然的理念,一路走着,和麻婆对话是一个,看着周围我自己和自己对话也是一个。 “这里环境不错,都是高大的树木”,我说到, “没错,咱们小区啊,是以顺其自然,绿色环境为主题的建筑群,所以极其注重环保,又有独立的花园,没事的时候可以种点蔬菜什么的,算是田园别墅吧!是大家所爱的”,麻婆给我们介绍到,倒是挺诱人的,而且能看到老人们慢慢地散步,还有跑步的,很是热闹,还有年轻人在旁边看书,氛围挺好的,一派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里不是叫箱叶别墅嘛,为什么到了里面又成了鸡尾酒别墅了呢”,叶问到, “哦,这里是一个大的庄园,那是原来庄园的名字,真实的名字就是鸡尾酒别墅”,麻婆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叶点了点头说到, “唉,你喜欢看书吗?我也喜欢”,麻婆说着,看着我的手里抱着几本书,所以说到, “是啊!没事的时候喜欢看看书”,我说到。 很快地,就到了那个说的别墅,房顶上有一个随风飞舞的公鸡,独立于房顶上,确切地说是一个三角窗户上,向阳的位置,打开窗户就能听到大海浪的声音,是养老、暑假度假,安静地哪也不想去的好地方,所以还是挺喜欢这里的。 “那不知道这个别墅多少钱呢?”叶,捏了捏背包,向麻婆问到, “价钱好说,都是上一家人定的,他们因为工作去了国外,所以就拜托给我照看着,如果想买还需要打电话和主人家商量一下才行”,麻婆说到,她只是帮助人家看房子的,所以需要商量, “哦,是这样啊!那要是不买,租用可以吗?”我随意地问到,因为我们本就没有打算买,电话自然不能打了,实话还是要说出来的, “租用?租当然更好了,其实,这里的房子虽然好,好是好,就是太贵了,我也不建议买,毕竟一套房子,六七百万,这六七百万要是买吃的,还不买一火车啊!所以租用是最好的”,麻婆,突然过来小声地说到,像是怕被谁给听到一样, “真的吗?那太好了,我们就先租三个月的,您看可以吗?”叶突然兴奋地叫了起来, “当然可以了,这也是主人家定的规矩,而且租金一个月只有五百元,里面什么都有,就是别用坏了,用坏了还要照价赔偿”,麻婆说到, “嗯,好,这么好的房子,一个月才五百块不贵,我们直接付三个月的”,说着,叶就拿出了一千五百块给了麻婆,我也惊呆了,我以为里面真的只有两瓶啤酒呢,还真的有钱啊! “唉,好好,一看大家都是痛快人,好说,那你们自己看,这是钥匙,不过这里面所有的东西不能带走,只能在屋里用,而且外面有不下三十个监控,希望我们都遵守约定”,麻婆又补充道, “好的,阿姨,这您放心,我们都是很好的人,只是暂时住一段时间而已”,我说到,叶已经坐在了沙发上, “嗯,好那没事我就先走了”,说着就要出去了, “等等阿姨,这里还有两百块是给您的,以后还多照顾一下”,我过去说到, “好说,好说,那多谢了”,麻婆高兴地说到,随后关门就进去了,我送麻婆到门口看到走了,我也就回来了, “行了,我的钱这次真的全都花光了,剩下的就看你了,哥”,我一进去,还没等坐下呢,叶就说到, “你不是说没钱了吗?怎么还有”,我问到, “这还是我在上一座城市和大家一起街头表演赚的钱呢,我唱了一首歌,又因为我要离开,所以大家分钱的时候就多给了几百,现在都花光了,到了这里总不能还是表演吧!”叶说到, “没事,有我呢,吃饭的问题我来解决就是了”,我说到,叶确实挺用心的,我也不能落后不是,而且一下子全都花了,也表明他真的是想住下来。 “那就好,这我就放心了”,叶高兴地说道,把背包给放了下来,两个啤酒瓶背的时间长了,也挺累的,所以说,放了下来,开始细细大量屋子里,完美的吊灯装饰,很是好看,屋子像是有东西方风格的结合,很是讲究。 就这样住处有了,鸡尾酒,有意思。 很复杂的 第一件事总算解决了,而且还是找到了别墅里,像是做梦一样,也很幸运能碰到这样一家开明的人,租金不贵,如果换在别处,估计租金还不上万啊!!! “行,有大哥这句话就放心了,我有点困了就先睡了”,说着,叶抱着旁边的靠枕就睡了,不管不顾的。 我本来以为还要打扫一下卫生呢,转了一圈才知道,卫生已经很干净了,所有的物品摆放的也很到位,生活所需的东西一应俱全,而且还都挺好的,不觉心生感慰,这是遇到好人家了。 而且这家人家品味还不低,墙上的画作很多,而且有一部分是抽象画,还不错,在向阳的画室里,巨大的落地窗能直面海洋,简直是超喜欢,以前我就希望有这样一个画室,没想到能在这看到,真的是太幸福了,进来了,就不想走了。 正好这里也有桌子,当做书房肯定不错,写作写累了,可以听着海浪的声音,趴在桌子上直接睡着了,在梦里也有海浪的影子,那多好啊! 而且这里也有很多的纸和笔,能随时画出自己想要画出的东西,而且阳光能充足照进来,可以说这个地方选的太棒了,还能看到各个阶梯式崎岖的小路,能看到外面的人都在做什么,多好啊! 说实话,现在我也困了,天气也差不多黑了,能看到海面落日的美景,只要在这间房子里,就能看到一天的变化,真的太美了,怪不得进来了就不想出去了。 高兴完了,也该收收心了吧,我就把自己的那一包书,拿了进来,坐在通透通亮的房间里,感觉看字体也轻松多了,这次真的是面朝大海,夏暖花开了,而且旁边还有几盆盆栽,有一盆会开花的仙人掌,还有几盆可爱的多肉植物,剩下的是一盆玫瑰花,屋子里也是自然的气息,看着都舒服轻松多了。 翻开过去写作的那些活页,有好多都是未完成、断篇的故事,大概就像这青春一样,总是首尾不能相接,而且也有很多的故事就是一个一个没有结果的,所以说这么多的故事没有结果也很正常,我也不想给出什么结果,最后你会发现快乐和忧伤都是不太好的结果,反而没结果就是最好的结果。 在桌子旁边的一副画架上,我看到一幅小猫晒太阳的画,可能是主人家没有画完,只画了一半,而且给小猫颜色也给涂了一半,但是好像也挺好看的,如果给出整个图,也许就缺少了想象的空间了,所以说半个图蕴含的东西更多。 也许是主人家真的没有画完,就走了,匆匆忙忙地留下一幅半画,或许是希望下次回来补全吧! 我特意去厨房看了一下,有没有咖啡机,结果真有,而且还有没有拆封的咖啡豆,这也让我高兴极了,因为说明主人家也很喜欢咖啡的味道,苦苦涩涩挺好的,我就自己手磨了一点咖啡粉,在水壶里烧了一壶开水,准备做点冰咖啡。 本来自己做冰咖啡是直接放冰的,后来感觉咖啡的味道淡了,所以就改成冷藏了,每次跑步回来一身的汗,先回家凉快一会儿,然后到冰箱里拿起一大杯冰咖啡一饮而尽,太爽了,随着一声“嗝嗝”的一声饱足感,所有的疲劳感也瞬间一扫而光,估计这是夏天最好的时刻了。 “唉,哥,你在这里啊!害得我好找,已经晚上了我饿了”叶一进来就说到,我在跟着灯塔的光亮,看着起伏的海水发呆,我的桌子上是之前写的文章,被我给分散出来了,所以说感觉桌子上很乱,叶一进来一说话,就打断了我的思路了, “嗯,是吗?已经晚上了,哦,对了,晚上了,我去做饭”,我站起来就想走,可是叶一下子就看到桌上的文章,就看了起来,我也没有拦他,看就看呗,看着他看,我就坐了下来,不想去做饭了,叶坐在桌子上看着,我坐在地上想着接下来要写一些什么。 叶他也喜欢看书,只是看得少,毕竟一个医学家庭,看书自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他说我写的故事很棒啊! “叶你喜欢看书吗?”我坐在地上问到, “看,喜欢,只是看得少”,叶回答道,还看着我写的那些故事, “可以啊!哥,你是作家啊!写的故事挺好的”,叶边看边说到, “唉,就那样呗!有什么好看的,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我说到,倒也只有这样一种回答。 有时候,是为了消磨时间才看看书的,有时候也不想看,就想做点事情,反正就看你此时此刻喜欢什么了。 “哥,你觉得青春是什么?”叶突然问到,看着我的文章, “是,穿梭历史的一段时空,就像你现在看到的,那个历史时空里的故事,也许你会遇到一个爱你的人,遇到一个可以带你穿梭时空的人”,我说到, “嗯,没错,有一次我就梦到自己穿越了,成了古代一个士兵,然后跟着打仗,遇到了爱情,有了自己的家庭,青春大概也如同这段穿梭梦境一样,可念不可说”,叶说到, “嗯,对,就是这样的心境,我才写了这个故事的,青春就像这穿梭时空一样,神奇无比,无从琢磨”,我说到,感觉总算有个人能看懂了。 接着叶又看到有关于异界大陆的那段文章,就是赤罗大陆那一段,什么天使一族,精灵族,发现自己也是被变成一个精灵了,还有机械族,各种神奇的事情,神奇的地方,到宇宙了,各个族为了争夺文明火种,眼看就要一片大战的感觉,这个时候,文明火种被精灵族送到了太空,到了蓝色的星球,然后既不知道写了什么,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但是我觉得这就是青春,重在一个“迷”字。 青春开始就是一片迷之森林,自己也确实像鸟儿一样,经历着世界的平凡与神奇,在感叹美的同时,也会伤心各种苦难,也会有雨后见到彩虹的感叹。 后来青春里又有了梦幻的海上旅行,去探寻各种秘密,历史时空和异界大路混合在一起了,又变得迷失了,最后面向最现实的青春,才发现青春是现实的,归根结底也是美好的。 青春里,有自己,有爱人,有美食,有音乐,有跑步,有小贝这只小笨猫,有亲人,有朋友,不就是最好的现世吗? 所以说,青春是玄幻的,青春是都市的,青春是奇幻的,青春是历史的,青春是游戏的,青春是科幻的,青春是武侠的,青春是二次元的,青春是体育的,青春是仙侠的,同样青春也是的悬疑的,但归根结底是现实的,跟随着这些脚步,去找到一个无与伦比的美丽的青春。 “哥,不知道怎么了?看着你的文章感觉有种迷路的感觉,就像是喝了一大桶最浓的咖啡一样,晕晕乎乎的”,此刻,叶从桌子上坐到椅子上,仿佛是没有力气上桌子上去了, “嗯,我来看看,嗯,你是差点被饿昏了,走,一起做饭去”,我过去摸了摸他的头,然后笑着说到,他也笑了笑,我们就出去了。 边走,边打开走廊的灯,都是暖色的灯光很温馨,就向着厨房去了,打开门,打开灯,厨房很大,可以自由地做出美食了,还有好多的电器,可以做出大概所有需要的没事,烤面包,蒸蛋糕都可以,所以说,幸福极了。 “哥,咱俩吃点什么啊!”叶问到,看看有什么呗,有什么就吃什么,不过我倒是好奇,看着屋子里的气息,感觉主人家好像刚走一样,冰箱里还是新鲜的菜呢,还有好多没有喝完的啤酒,那我就乐了,这可以节省很大的一笔开支了。 “过来,冰箱里还有啤酒呢,你先喝着,我去做饭”,我说着,叶就来精神了,拿起一瓶啤酒自顾自的喝着,我便拿着一把拉面,西红柿,牛肉去里间做饭了,就简单做点,西红柿牛肉鸡蛋面吧!顺便做点炸酱。 不知道什么时候,叶自己找到了一包花生,配着啤酒喝,还挺美味的,把西红柿洗了洗,打了四个鸡蛋,先把所有的原料准备好了,一切就按部就班的来就可以了,然后才想起来,少了一点番茄酱,就出去笑了笑,果然有一盒,就感觉和自己家里一样,所以感觉这是很神奇的地方。 “哥,我先吃个面包了,你先忙着,我去看电视了”,说着,叶就走了,此刻,那瓶啤酒还没有喝完呢。 “好的”,我说到。 我就不紧不慢的做着饭,依稀能听到海浪拍打岸边的声音,要不是做饭,我非要去海边走走,不知道夏天的海边,特别是晚上,凉风一吹,真的太美了嘛,一天也放松了很多,大概自己想要的生活才开始吧!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现,也有一点担心。 打开炉子烧水,放了两舀子水,自己便开始巡视起来,碗一定实在消毒柜里,筷子也在里面,唉,旁边还真有鸡尾酒,我就打开一瓶自己喝着,是柠檬味的,挺好喝的,这五百块钱花的值啊,吃喝免费,我都怀疑是不是哪里出错了。 这就是青春,大概就是复杂的吧,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就是想的太复杂了,也确实如同这样一样,有时候就是感觉穿梭时空一样,带你领略美妙的时空之旅,倒是有些梦可能实现不了了,所以好好珍惜最后的这一点青春的时间。 大概青春就是复杂的吧!就像是一场错乱的时空,总会让你晕头转向,然后才能找到独属于自己的出口。 我的歌声里 在与人接触多了,才会知道对方是一个怎样的人,之前或许你看到的不过是所有的缺点,当你真的想要去了解一个人的时候,才发现,发现的都是优点,确切的说是缺点不少,但优点也不少,大体是一个可以认识的人,不经意的关心,或者一个笑容,都会改变一些东西。 草原上也不都是草,就像这错乱岩石的堆叠,挨着附近的山脉,就很有意思了,可以作为临时的哨所,观看动物的活动,从而解决这样正面人与野兽冲突的问题,而且这样的地方也成了观看狼群活动最好的去处。 “喂,你怎么样了?没事吧!”我说到,第一次碰到她的手,倒是没有反应过来, “没事,就是手臂这被岩石划破了一点”,她说着,在旁边看着伤口,我摸了摸口袋还有两贴创可贴,正好,可以给他, “来,我给你贴上”,我小心撕下纸片,给她贴上,她安静地坐在那里,什么也没有说, “那个,我自己来吧!”都贴完了,她才说到,我笑了笑,没有出声音,然后我转身就跳了过去了,正好落在岩石底部,再爬上这个大的岩石就行了, “行了,你就先在那里休息一下吧!我自己过来就行了”,格雅刚想过来,我说到,她就停住了,转过身去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便自己把纸铺在岩石上,开始寻找目标,看到远处一群狼正在围着小狼跑,像是在教小狼生存技巧呢。 小狼很是好奇着世界,围着成年狼四处乱跑,和妈妈学习狩猎,隐藏和突击的技巧,偶尔看到旁边的草丛,就藏在里面,玩的不亦乐乎,狼妈妈跑过去就把小狼给赶了出来,然后吃了一点草,小狼继续往前跑,我看着很是忙碌。 成年狼都围在这些小狼的周围,不停地巡视着,分明是在保护这些小家伙的安全,这些小家伙不停地跑着跑着,相互在在学习着各项技术。 我打算先画一个草丛,画一股风,把草丛吹的东倒西歪的,所以说这些草就把小狼迷的一愣一愣的,开始练习潜伏的技能,画一棵大树,狼在树下躺着,小狼时不时过来调皮一下,我打算把这些画都画下来,可是却找不到一个细节去画,我打算寻找一个镜头开始一幅有美感的画。 “喂,看啥呢”,格雅突然说到,吓了我一跳,一进入状态,就把格雅给忘了,她突然说话把我吓了一跳,我看了看他, “哦,寻找一个美的镜头,我在寻找一下看画哪个镜头,你怎么过来了”,我说到,看着她就坐在我的旁边, “喂,你自己画也不能把我忘记了,我自己坐在那多无聊啊!我还可以帮助你找找镜头看看”,格雅笑着说到, “看啥?”我说到, “找到美的镜头啊!”格雅说到, “好,你看我该画哪一部分呢,我想画一个成年狼和小狼追逐的情景,希望可以把有点温度的画面画出来”,我说到, “那好”,格雅看着前方, “挺好的,成年狼爱护小狼的画面,这个画面温馨”,随后她又补充道, “嗯,你说着,我慢慢画出来,先画一个外形,然后慢慢画出细节出来,再画尾巴,眼睛,狼毛”,我慢慢说到, “嗯”,格雅说到。 随后看到一头成年狼趴在草地上,一只小狼毫不费力地就跳到了成年狼的背上,这个画面可以。 大概天也快黑了,估计还有一个小时吧! 这个时候有牧民放羊回来了,一阵歌声惊动了小狼们,成年狼也开始警惕这歌声,不过随即就离开了那里,我的观看也意味着到此处就结束了,剩下的画面只能靠刚才的自己去补了。 “行了,走吧!狼群对于时间是很敏感的,到了时间,它们会带着小狼回家的,我们也要回家了”,格雅说到, “嗯,再等一会儿,我把狼画完了就走”,就这样,我用铅笔画着,中间也削了几次铅笔,我画着,她看着,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因为我的精力都用在了画画上,倒是并没有感觉有多么的紧张,很温馨的画面。 “你很喜欢画画吗?”格雅突然问到, “嗯,画画是记录生活的一个好的方式,所以,喜欢画画的人,也喜欢生活”,我说到, “嗯,对,特别是这美丽的草原,当然要画下来了,而且还要涂上颜色才好”,格雅向往地说到, “可以啊!画完了就可以涂颜色了”,我说到, “那可不可以送给我啊!”格雅突然说到,我真的不知道她要要,要是知道我就画的多一点了,画面层次感丰富一点了,现在画的顶多算是一幅构图,一个大体的画面,而且时间也来不及了,晚饭前就要归队了,大不了回去画完就好了, “当然可以了”,我说着, “那好,那你别画了,你不是说唱歌给我听吗?画什么时候画完都行,现在天就要黑了,我想听你唱歌”,额,额,额,我怎么有种把自己放进潮水的感觉,感觉再把自己一步一步推向她,今天是怎么了,不知道。 “唱歌?哦,唱歌啊!好的,在哪里呢?就在这吗?”我说到,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 “不,我们下到草原上去唱,这里不好看”,说着,格雅就当先又走了过去,我也跟在后面,拿着那一幅没有画完的画,下去了,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随后格雅拉着我的手跑啊跑的,跑过前面的一条小河,穿越草地,跑到一棵树下,坐在草地上, “就是这,就在这里唱”,到了,格雅往树下一坐说到,我感觉这个场景似曾相识过,那片草地,我沉思着。 “你知道为什么要来这里吗?”格雅问到, “不知道”,我轻轻摇了摇头, “因为这个草地是我自己从小就唱歌的地方,每次伤心的时候都会来这里,感觉孤独了就会唱唱歌给自己听,现在终于等到一个可以为我歌唱的人了”,格雅站起来,摘了一片树叶说到,很是认真地说到,我就站在那里愣了,因为这句话里包含了很多的东西,让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了,所以我只能呆呆的愣在原地。 “哦,是嘛!那这个地方应该是一个可以依靠,重要的地方了,在这里唱歌当然是最合适不过得了”,我说到,勉强挤出一起微笑, “嗯,没错,很重要的地方”,格雅又坐下了,说到, “那你应该很喜欢这个地方吧!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我还是担心地问到,大概所谓的喜欢,在我这里感觉却是最好的朋友,所以一直不说, “行了,你开始唱歌吧!别说话了”,她说到,没有给出回答,我也没有追问,或许有时候这样也是一种折磨吧! 你的喜欢不等于我的喜欢,而等于最好的朋友感觉。 “嗯,好吧!我唱歌了,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歌词,叫《草地》”,我说到, “哦,你自己写的歌词,还不错”,格雅说到, “还没听呢,你怎么就知道还不错”,我傻傻地问到,还不错,我们指的对象可能不一样,所以也没有过多的追问, “哦,你唱吧!《草地》,我听着”,格雅说到, 遥远的地方 有一个闪亮的地方 那曾是我 所有梦开始的地方 我走出了那片草地 就失去了方向 我想 随着云到处流浪 至少知道家的方向 我愿变成一只飞鸟 随风纷飞在草原 捡起草地上的一粒花籽 种在 孤单的心田 我还 记得那片草地 十八年后 仍然闪闪发亮 那 美丽的童话 一直在这里 不曾离去 我还 记得那片草地 就是一幅画 陪伴我流浪星海里 十八年的时光 只为了回到 最初的地方 我故意把“方”的声音拉长,写歌词可以,唱功也不能差啊!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就自己偷偷唱歌,也不是白练的,好不好。 “这是你写的歌,太棒了吧!我怎么感觉你是一个歌手啊!”格雅起来说到,我是故意避开情歌的,幸好自己也一直没有把情歌当做写作目标,偶尔写点感动的,不然这次真的不知道该唱那首歌了,听过的别人的歌,除了记得几句,其他的都唱不上来的,看着歌词唱还可以吧! “就是自己喜欢而已,没有什么了”,我说到, “行了,这幅画也给我吧!我回去帮你补充完整,你没有时间的,一天那么多的事情”,格雅和我要那幅画,我这是也没有想到的,我就想问今天到底怎么了,都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真的是无语了。 “那好吧!画好了,就送到库拉大叔那里,有时间过去看看”,我说着, “嗯”,格雅点了点头, “那我就回家了”,说着,便头也不回的走了,我呢,随着风,大概心情也是无可奈何的,怎么就变成这样子了。 我就跑着回去了,还等着聂班长的西瓜呢。 中途又去了库拉大叔那看了一下,顺便拿了一把葡萄干走了,看着还在睡觉我就回去了。 正好看到有回去的车,便跟了一段时间是通讯的车,上面还有一个新兵营的战友,就在身边却没有见过,所以说还是挺高兴的。 歌声没有白唱,终于知道需要一个什么曲目了,所以打算完整成一首歌,或许以后还能出道音乐人,这些就成了自己独一无二的歌曲了。 这个夏天,仿佛就是在这,去那,度过的,大概也想回家去了吧! 年少无知 我曾在你面前描述我们一起美好的未来,你给我的是微笑。 我说会给你最大的房子,给你最好的车子,你喜欢什么都给你。 但是,转眼间,现在什么都有了,唯独你不在了,终于忘记了爱一个人是怎样的感觉,只是好想你,好孤独,一点也笑不出来,好想哭,好想把现在的一切都退回。 退回到一起淋雨,一起做饭的日子,哪怕一碗热粥都是有温度的,现在面前的菜再好吃,也尝不到一点温度,没有一点高兴的情绪,只想哭,就如同现在外面的大雨,一切想要回到最初。 人生的错过可能就是永远,会把你所有的希冀都扔到海里,而看不到一个浪花,你终于明白,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假如,只有现实。 在青春里一开始只想有个吃饭睡觉的地方,甚至连写作都没有,可以踏踏实实的工作,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因为有你在,所以我一切都不怕。 我以为我们这样会平静很久,但是解决不了的情感裂痕,终于进化成了不可逾越的天河,对于你的好,我当做视而不见,对于你给的关心,那时我不懂。 在那个青春里,我像是着了魔,一心只觉得自己是对的,一心只想追求最好的,愿意失去一切去换来想要的未来。 所以我不断失去,终于得到了想要的,却依然感觉一无所有,才明白了什么,失去了爱情,失去了自己,人生里对于过去充满了遗憾,都归于自己的年少无知。 曾经说好拯救世界的你,最后你才发现连救自己都无能为力,所以我们无比渴望回到最初,这样的失落感是永远无法治愈的。 是欲望,让我们变成了恶魔,迷失了自己,在伤害自己的同时,也在伤害别人,终于明白了,一切都晚了,开始回忆点滴的美好,我愿意听着她说我的不是,我愿意忍住我的臭脾气,为什么要说分开,为什么会年少无知??? 直到到了这别墅我才恍然有这样的感觉,假如当初我因为一时冲动,和她吵架,也就不会有现在的样子了,我也在庆幸幸好没有假如。 青春里的目标就是希望走过去不后悔就可以了,发现曾经简单的愿望,可以好好吃饭,可以好好睡觉,能实现,就已经很不错了,学会满足的同时,也有不满足,有时候我们不要跟着了魔似的,就认为那是对的,然后过去了就后悔了。 不满足,就是自己一直在执着地寻找着出口,希望可以从年少无知变成年少有为,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可改变的遗憾了。 青春里我们迷失了,青春外希望能读懂这些迷失。 趁一切还都在,趁着一切还为发生,且行且珍惜,不要等到最后爱的人走了,自己孤独了,才明白,不能让爱的人伤心。 “哎呀,哥,都半个小时了,还没好吗?我都饿死了”,叶的声音飘了过来,就打断了我的沉思,趁机喝了一口旁边的记鸡尾酒,然后说到, “马上好了”,我挑了一根面条尝了一下,软硬正好,出锅。 很快两个碗就盛满了,给他送了过去,叶正在地上坐着看电视, “可以了,吃吧!”闻声,我俩就坐到了沙发上,然后一起开始看电视。 呵呵,巧了,正好是青春剧,我看了看转身就走了,回到了我天堂一样的房间,打开比我还高的落地玻璃,一瞬间海风吹来,感觉面都凉了一半了,幸福是什么?就是陪在你一起吃面,看着海风,只要有你在身边就足够了,什么地位金钱都是恶魔,它能让你得到想要的,也能让你失去所有,想着想着,看看这夜空下,有多少的痴男怨女,只因为年少无知而错过了,如果要是年少有为呢,或许会少点遗憾。 说着很快把面吃完了,我就把那幅主人家的小猫画给拿了下来,重新放了一张新纸,画了一个夜空,准备画一个梦,突然感觉到身边的人的珍贵,即便是开店失败了,她也一个字都没提,默默地让我任性,这是煮面吃的时候,突然意识到的,我大概是在从别人眼里,找回自己的幸福。 不过画着画着,又像出去走走了,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估计现在梦在家里应该睡了,我让她回家住两天,整天只是呆在家里,我也不想她孤单了。 “哥,面吃完了还没饱,再做一点呗!”这个时候,叶又过来了,敢打扰我出去走走,我只能说, “那边还有泡面,自己吃泡面吧!我的碗也给你,顺便洗了,我去外面走走”,说着,我便夺门而出。 其实,从窗户里看着海边挺近的,要是走过去没有十几分钟还是挺难的,我在反思,青春里应该做什么事情,又都做了什么事情,假如,如果有假如,那现在又是怎样的呢? 人总要在成长里明白,这也需要代价,自己何尝不是在跌跌撞撞的生活里寻找着珍贵的东西,并且珍惜,利用这没有重来的一次机会,尽量少点遗憾。 其实,说到底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明白,一次失去就可能是永远。 你要珍惜在大雨中为你撑伞的人,你要珍惜在黑暗里紧紧抱着你的人,你要珍惜默默为你付出的人,你要珍惜陪你一起哭的人,你要珍惜一直都在你身边的人,他们会让我少了许多孤独,会一点一点组成一个温馨的画面,让你明白,一切都要珍惜。 少年时我们追求激情,成熟后却迷恋平庸,所以我们无比想要回到最初一无所有的年代,那时候也挺好,在我们寻找,伤害,背离之后,还能一如既往的相信爱情,相信爱是真实存在的,这就是一种勇气。 “嗨,哥,你出来干嘛,有点冷了,给你带了一件衣服”,叶说到,我才感觉到了一点冷意,他就给我披上了, “谢谢”,我笑了笑说到, “没事,以后还要哥多照顾呢”,叶调皮地说到, “唉,对了,哥,你刚才自己笑什么,有快乐的事情也不告诉我”,叶突然噘着嘴说到, “没事,过去一个模糊的事情,现在终于变得清晰了,所以就高兴了”,对于刚才叶的突然出现,吓了我一跳,不过随即就忘了。 “嗯,那是好事,我不也一样嘛!如果这次不出来,我也不会明白自己和家的关系,也不会遇到哥你,我也就不会有这么幸福的时刻了”,叶说到,果然叶比我聪明,这个道理现在就开始领悟了。 其实,当我们再回首这些东西的时候,能明白的只不过是那时候的一瞬间,有好多的事情还是想不明白,就像我不能总是欺骗自己一样,一切在还不是很晚的时候挽回。 有时候,看着大概总想找个人说说话,可是找人说话的时候,总想去看看大海,于是,我就哪也不去,跟随着海岸线跑步,即便是晚上也一样,我就和叶一起跑了一阵子, “行了,哥该回去睡觉了”,叶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那好吧!明天再跑”,说着便停下来慢慢走回家里,因为睡觉太早了,还有好多的东西没有写呢。 如果因为因为年少无知而成了以后的遗憾,或者你们本来就是分开的人,不需要遗憾,那这种时间里形成的不能流眼泪的悲哀,你自己理解,即使你解释给别人听,别人也会不理解,它永远成了一成不变的悲哀,就如同现在海边夜的风。 刚刚好,看见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我们每个人都不缺少幸福的一面,只是在你感觉应该幸福的时候,而懂你的人恰恰不在身边,那到头来我这样如同着了魔一样的追逐,又有什么意思呢,又有什么意义呢,爱的人已经不在身边了,一切也就失去了意义了。 所以,我想退回现在的一切所有,还去喝她给熬的粥,是什么也不放就最好喝的粥,我不会再介意它只是一碗普通的粥,而是想要回到最初。 年少无知总会留下遗憾吗?也许是,但你一直还爱着她,她在你心中便是永恒的,即便现实里没有在一起。 也许不是,因为你还有好多的美好留下了,也许当时的年少无知才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珍惜身边的人,或许还会迷失过去,但也会理性对待。 回到家里,打开灯,叶回到了他自己的房间里,我拿了一个毯子,一条薄的被子,就躺在了那个房间里,听着海浪的声音睡得快,不过也要先把这些东西写完才行,我就趴在地上,回想过去曾失望的仰望星空,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只是希望能记住这个时刻。 自己到现在就年少有为了吗? 不,已经不再年少,也无所谓有为了,一直觉得自己只是时光里,不断寻找遗憾的拾荒者,能弥补的就弥补了,弥补不了的就好好地看着,不要再出现第二次才好。 所以说在所有可怕的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要知道,多看看书还是非常好的,不知道读到那个段落,那句话,就会给你提示或者感悟,这样的事情绝不能在自己的世界里出现,不然就真的孤独了,那种失落感,是我现在都无法用时间治愈的伤口。 归根结底是欲望改变了我们,是让我们迷失的根源,虽然始终相信,在这片迷之森林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在相逢,但终有走出来的那一天。 假如我年少有为 不自卑 会给你最好的安慰 你也不用再为我受罪 假如我年少有为 也许会做的对 我不会那么孤单 你也不用为我而心碎 不必哭着寻找 都怪我 年少无知 原来,生活里,没有假如。 已经一点多了,估计没睡的,估计也就只有自己了,抓了一个靠枕就睡了起来,没有丝毫的犹豫。 新的挑战 下了通讯连的车我便跑了回去,回去一看大家都吃完饭了,不过赵班长给了留饭了,那就说明聂班长给了很好的传达,所以说给留了,如果放在军营外,估计会没有人管你吧!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在这里每天都有事情做,挺开心的,也没有过多的烦心事,也不会有事没事就想想过去,也不感觉失去什么,得到什么,没谈都能笑的出来,还有班长跟着跑步,挺热闹的,只是一个人的时候,还是会写写东西,就是这样,一天一天挺快的。 “唉,你是悦悦吧!你好,我是梁轩”,我正在吃着东西,有人进来说到,我记得连长说,过几天会来一个梁连长,他本来就是我们这连的人,只是因为上学,上完学才回来的,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哦,梁连长您好,第一次见请多关照”,我立马起来敬礼,说到, “唉,不用客气,之前老李应该都和你们说我,过几天我要回来,认识了就行,这瓶酸奶还没喝呢,就给你吧!”说着,把酸奶给了我,就出了厨房了, “谢谢”,我说到,梁连长笑了笑就走了,我自己还在吃着饭,又多了一个人了,那就更加热闹了。 只是,我怎么感觉,一个人的到来,也就意味着一个人的离开呢,九月马上就要到了,让我开始不安起来了。 因为就我和小成两个新兵,不知道小成是怎么想的,到底是想留,还是想走,我的差不多经历了这段时间,应该明确了,要留下,两年的新兵生活,不长也不短,但是却改变了很多的东西,假如我回去,一切就又从零开始了,虽然没有关系,但是我还是想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一件事情上,这样我才会积累更多的自信,为未来打基础。 吃完了饭,就该找聂班长要西瓜吃的了,我高高兴兴刷完碗,高高兴兴回到宿舍,才看到公告栏上贴着“军校报名通知”,现在是五月,也就还有一个月就考了,而我还在忧虑四个月后的九月,因为几个月很快的,之前也在准备着考军校,只是看到了正式公告,才会重视起来。 突然感觉到,吃西瓜的心情没有了,变得紧张起来了,不过还是走进聂班长屋里,吃西瓜先镇定一下, “哦,回来了,下午玩的怎么样?”我一进去,聂班长正在看书,说到, “还好吧!”我说到,一想起这个下午的事情,就觉得有些晕头转向的,找不到方向,画莫名其妙的被格雅给拿走了,还为库拉大叔忙了一阵子,我拿出口袋里的葡萄干,给聂班长了半把,自己留了一点, “唉,班长,其他的人呢”,我问到, “哦,开会去了,晚上有一个政治教育会,让每个连五个人去,所以大家就去了,行了,西瓜还给你留着一个呢,自己回去拿勺挖着吃吧!”说着,聂班长从床底下搬出一个不大不小的西瓜,给了我,我就拿着西瓜回了自己的屋子里, “唉,对了,你家里给你打电话来了,要不你回过去”,我刚走出屋子里,就听到聂班长说到, “什么时候啊?”我问到, “六点多那会儿”,聂班长说到, “哦,明天我给打回去吧!”我说着, “行”。 很明显,没有刚才的高兴劲了,一些暂时没想起来的,又都回来了,所以说,除了吃西瓜,真的不知道该去做什么了。 大概觉得这是最漫长的一天吧!一天到头除了得到一个西瓜,好像并没有开心的事情,但是即便是这样也比自己一个人默默前行好。 回到屋子里,想想倒也安静如初,只是更加坚持了自己的性格,相比新兵营后的生活,虽然没有那么多训练了,但是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项目,有时候就是真的忙碌,有时候也有安静的时候,有张有弛,大概找到了第一个恰到好处的生活,那就是现在的军营生活。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离开这样的生活,慢慢地喜欢军营生活了,大概是适应了就好了。 在军营里,最起码能找到一个真实的自己,只是不知道那些朋友怎么样了,虽然每次打电话都说挺好的,但是大概到了这个年纪,好都是说给别人听的,苦都是自己背的,好的背后,更加多的是不可描状的苦闷。 如果是我的话,面对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它们毕竟广阔而又复杂,迷失自己是不可避免的,所你说我能理解这样的事情,大概也是自己接触了一点,才理解。 我们会把自己变得顺应世界,明白了祸不单行的道理,我们会整晚的酗酒,喝了一夜的酒,却掉不出一滴眼泪来,所以想想,自己现在是多么的幸福,而那些朋友,每天为了生计而奔波,理解的同时,也会心酸,如果不是来到军营,或许自己也会变成他们那样吧! “大家快点,一会儿参谋长过来检查,打扫一下卫生,整理一下内务,到会议室集合”,我在想着现在的我,和朋友之间因为环境的不同,而有怎样的改变,突然聂班长一声检查,瞬间我的拉回了现实,开始整理内务起来,西瓜还没吃呢,就放在了柜子里。 然后因为大家都还没有回来呢,所以大厅的地板我给清洁了一下,收了一下垃圾,把所有的物品都归置到位,其实是检查一遍,难免有疏漏的,所以说开始忙碌了。 “班长,我就先去会议室了”,我说到, “去吧!”,今天看来是聂班长值班了,我就上去了,去了二楼。 我是第一个到会议室的,打开灯,拿起一本书,坐在椅子上,开始看书。 一会儿赵班长来了,小宋班长也来了,梁连长也来了,一共还剩下我们四个人,还有聂班长一共五个人, “大家都先坐一会儿,我下去看一下”,梁连长说到,就又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就看到远处的车灯了,应该是参谋长过来了, “参谋长过来了,下去吧!”赵班长说道,我们闻声就下去了,站好队,梁连长已经准备好报告了,只等着参谋长到来了。 “报告参谋长同志,警卫连除了开会人员,全连集合完毕请指示”,梁连长可能好久没有报告了,显得有些生疏了, “稍息”,参谋长说到, “是,稍息”,梁连长说到,退到了旁边,现在参谋长到了队伍中间, “立正,请稍息”,参谋长说到, “今天我来呢,是检查大家的日常工作的,保证好大家日常工作,孙悦,你刚才做什么了?”突然,参谋长问我了,我就惊呆了一下子, “报告首长,刚才在看书呢”,我向前跨出一步说到, “嗯,好,大家去会议室吧!”参谋长说到,接着大家就去会议室了,还是拿起自己的书看着,参谋长坐在会议室,喝了一杯水酒就走了,看着车走了,我们也开始恢复到了平常的刚才的状态,我便拿出西瓜来和大家分享了,一人一块在厨房里吃着,已经快要十点了,估计大家都快回来了,赵班长也把厨房给锁上了,连长回来还要点名,所以说,又回到会议室看书等待了。 只是不知道格雅现在到底画没画那幅画,你说我就怎么想起来画画的,而且差不多是一连串的事情,都不是我自己想去的,不过也确实认识了一些草原的地方,倒算是有收获。 “行了,连长说大家可以回去睡觉了,今天不点名了”,随后梁连长说到估计开完会都十一点了,所以说大家基本就睡觉了。 我就洗了一个澡,然后就睡觉了,想起明天还要给梦打个电话呢,一晃一个月又过去了,还真的不知道她现在的状态和生活是怎样了。 然后早上照样是晨跑,这样每天有规律的意思,仿佛让我恍惚了岁月了,都不管是几月,星期几了,因为这和时间无关了,所以也就习惯了,只是突然意识到,有些惊讶而已。 “今天根据上级指示,大家会有一场考核,五公里跑步,八百米障碍,匍匐前进,还有单双杠,攀爬等的项目,希望大家都重视起来,这将作为我们升衔的考核依据,希望大家好好地把握,一会儿吃完饭就到会议室集合,梁连长你给大家讲讲动作和注意事项,还有看几个视频,给大家讲解一下”, 说完连长,就叫大家解散了,这我才意识到,连长刚才戴的明明是两毛一的衔,而不是平常的一毛三了,也就是说,连长要走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梁连长的事情了,意识到这一点,突然感觉有些事情真的是很突然。 今天早上是鸡蛋饼,炸酱面,还有炒鸡蛋,不错,只是我才意识到,即便大家每天都呆在一起,时间一过,谁该走了,是感觉很突然的,自己也算是送走一批老兵的人了,所以大概还没习惯这新的离别方式吧! 估计打电话需要到晚上了,现在连里就有电话方便多了,所以说,先把事情做完了再说了。 这些项目虽然在新兵连都做过,但是来到这里以后,就没有那么刻意去训练了,所以说还是需要补充一下的。 爱你 差不多三个小时以后,我就又睁开眼睛了,醒来后到多少可以理出事物的一些头绪了,又花了十分钟。 这时间里,我独自抱拢双臂,目不转睛地看着水平线上飘浮的厚墩墩的云絮,看它们变换姿影,向东流转。 虽然是黎明前的黑暗,暗了一些,但是也有一些光亮,像是挣破黑暗的光明,还是能看到黑蓝色云影,厚重的云,慢慢移动着。 大概这是少有的不想跑步的时候,所以翻个身又睡了,内心空荡荡的,像是跌入即将失去什么的失望洪流里,总感觉不安,所以就打算用睡觉先平静一下。 再次醒来,是听到了歌声,有人在外面轻声细语歌唱,虽然不知道唱的是什么内容,但是那种轻声地歌唱,却很吸引人,就是一种很吸引人的曲调,和听到什么歌词无关,正因为不知道唱的是什么,而这种乐声又让人深刻喜欢,所以才会如此吸引人。 就像《笑傲江湖》绝美的笛子和琴的合奏一样,正因为乐器之间美妙的配合,加上这样旷世的演奏,才会让人有笑傲江湖,笑看武林风云的旷世情怀,让人不由得想象,这是怎样的一对人,又都经历了什么才会明白这样的音乐高峰,不由得让人心生向往,一探究竟,在这芸芸众生,俗世里,居然还有这样的仙风道骨存在。 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叶在干嘛,估计还睡觉呢,果然还睡着呢,昨天的酒瓶随地乱扔,我就给拿到了垃圾桶里,本来打算这三个月都不回家的,可是昨天的一个年少无知我就明白了不能这么做,所以还是想回家看一下。 我估计梦还没回来呢,回自己家里还没有回来呢,所以打算自己在家里做点饭吃,有时候感觉自己呆在家里不好嘛,非要出去体验一下,非要在生活里这样寻找着不同的生活,大概是一个生活,或许也只是换个生活方式,至于叶,就让他自己起来,自己做饭吧! 大概是因为走路,喉咙干渴了,回到家里还不到六点呢。 在别人家醒来,我总有一种感觉,睡不安稳,像是被灵魂附体了一般,然后当你意识到的时候,这样被硬塞进身体的灵魂又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干渴的感觉。 所以一回来就喝了一大口水,厨房里所有的东西摆放,还是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看着温馨舒心,我在喝水的时候,就盘算着今天早上到底吃什么。 在家里是看不到海边的,因为有好多的建筑物挡着,不过周围还算空旷,看着舒服一些,也能闻到海风的味道,所以打开窗的那一瞬间起,就是凉爽的,夏天的味道,也来了,清早更是清凉,空气里带着一点鱼腥草味。 虽然挨着海边,喜欢钓鱼,但是却并不喜欢吃海鲜,那种腥味真的受不了,所能接受的就是螃蟹,虾,带鱼还可以,我经常去不远处的菜市场买淡水鱼,所以说还是挺不适应吃海鲜的。 鸡尾酒别墅里就算是别人的家,在别人家呆了一天,才觉得家里是什么样子的,才感觉有了一些别的感觉,以前只会顺着固有的生活轨道前进,现在突然站到别的轨道,看看现在的轨道估计会有不同的看法吧! 我翻了翻冰箱,还有一点酱,还有一块咸牛肉,打算弄个比较辣一点的牛肉酱,然后还有饼,可以卷着吃,还有一点刚从土地里拔起的小葱,还有一点火腿片,热一杯牛奶,这个早上就足够了,想了想还是不吃鸡蛋了。 看着刚才厚重的云,我还以为要下雪了呢,所以说,雨伞都准备好了,如果下雨,我就出去转转,看大家谁需要雨伞,就给谁,大概送出去一把,结果第二天人家又给送了回来,从那天起,只要人家有好吃的,就会给我们送来,比如饺子,从外地带回来的特产什么的,所以说你要做一个助人为乐的人,总会有好的运气等着你。 我突然脑子又想到了这件事,现在也不过六点四十多,突然发现,我的画架还在院子里呢,没有拿进屋里,所以趁着有时间,就拿了进来,大体的轮廓算是完成了,夜空下,梦挽着我的手向前走,我边走边吹口风琴的样子,大概涂色就更加好看了。 在屋子里,我画了很多这样的画,大概就是平常生活里的场景,当把这个场景单独拿出来,反复欣赏的话,又是用自己独特的意境画出来,大概这就是不俗的生活艺术,之所以能在生活里乐观依旧,大概这样的事情,就是每天积极向上的动力吧! 不出去不知道,一出去总能看出一点变化来,旧的城墙拆了,可能是要盖新的,每次看到老人在墙根儿旁乘凉,同时也能看到有年轻人,即将开始自己的远行,偶尔能看到有人回来,对着老旧建筑发呆,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会过去用乡音交谈着,诉说着记忆里的故乡,一股乡愁不觉中弥漫了空气,想哭却又不知从何哭泣。 当年轻人在为了城市的灯红酒绿发愁失望的时候,老人已经是看做平静了,在墙角自己吹着风,心里想谁年轻的时候还不都这样。 “嘭,啊欧,你起来挺早啊!”我正在想着这些事情,突然就听到一个声音,虽然熟悉但是还是吓了一跳,打开冰箱,喝了一口水, “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回来了?”看着是梦,我说到, “回家一天就够了,哪有在自己家里自由啊!所以昨天我就回来了,嗯,一闻到味,就知道你回来了”,梦过来从背后抱住我,说到, “嗯,难道我做的食物,有特殊的味道?”我好奇地问到, “不是,你做的食物都很美味,只是闻到味就知道是你做的,这大概是一种直觉吧!因为我熟悉你做饭的味道”,梦站到我面前说到, “嗯,谢谢,还是夫人了解我”,我说到, “先去洗脸吧!完事后就吃饭了”,我补充道, “好的,没想到有现成的吃的了,谢谢”,说完,梦就跑了出去。 回来的时候看到我画的那幅画了, “这是你画的”,梦问到, “是啊!好不好看?”我问到, “好看啊!涂上色就好看了,对了,你不是说在外面住了吗和你朋友,今天怎么突然回家了?”坐到椅子上梦问到, “想回家做饭给你吃啊!我不在家你肯定又偷懒了”,我故意气她说到, “切,我还以为什么事情呢,我才没有偷懒呢,每天我都很忙的好不好?”梦笑着说到, “都忙啥”,我问到, “洗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这些就足够了”,给梦用饼卷了牛肉酱,放了几片火腿片,她说到, “也是啊!这样你不感觉有些无聊吗?”我问到, “唉,没办法,你呢,总是那么忙,我可不敢打扰你”,梦噘着嘴说到, “没有,哪有,我这不就回来了吗?今天带你去海边游泳怎么样,我可不想咱俩就这样老去”,我说到,给梦递过去牛奶, “好啊!好啊!最近都没出去了,你啊!总是让我等的好苦”,梦说到,她也想出去玩,可是不能啊!所以总是等到我提出了,才说同意,大概夫妻俩过日子都是这样凑合着吧,不过也等着两人统一的冒险。 “行,这段时间,我也会回来,每天早饭还是我做,你就睡觉就行了”,我说到, “不行,早晨我要跑步呢,和你一样,不是你说生活的那点激情不能埋没在这些忙忙碌碌里嘛,所以除了日常,我们要把生活提高一个档次,就从跑步开始,有一个计划”,梦好像一天也没闲着,也想着一些事情,所以我们两个人有时候虽然不说话,但是也能因为一点小事和好。 你们会觉得我和梦不吵架吗? 不是的,有时候我们也会因为一点小事吵架,但我们都明白,当感觉不可控制的时候,我们会各自回各自的房间里,调整休战,我会假装不小心把咖啡往她面前一放,她就笑了, “回来,我也给你冲一杯咖啡”,说着,便拉着我去了厨房,一起喝苦咖啡,这样的日子还长着呢,而且必须一起承受。 “那个,我错了”,我说到, “我也有错”,于是,便一起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和没事人一样。 咖啡在我和梦的生活里作用很大,我们都知道苦咖啡一样的日子,大概还持续很长的时间,在最平常的生活里寻找默契,一起做喜欢的事情,也挺好啊! 一会儿刷完碗,我和梦就去了海边,青春里最不能缺少的就是一起的激情,可以做很多喜欢的事情,而且一定是最开心的。 海边今天的人很多,因为是夏天,又有人来这里度假,不觉中青春的一些回忆又回来了,大概生活也就从此步入轨迹了,在生活里,我们共同寻找爱的方向。 我牵着梦的手,周围的人,大概都是同龄人,我穿着一个短裤,一件背心,就去了,顺便拿了一把遮阳伞,因为梦怕晒黑了。 “喂,人好多啊!”梦凑过来小声说到, “当然了,因为这里是海边啊!”我说到。 之前说,看大海的时候,想找个人说话,和人说话的时候,又想独自面对大海,现在想说话的人在身边,大海也在眼前,估计是最满足的样子了,虽然玩的时候很快乐,但是这些快乐到了笔下,会更加的量化,觉得这快乐是有份量的,而不是只是单纯的快乐了。 “你今天为什么会带我来这里啊?”梦突然问到, “因为爱你啊!”我说到,她幸福的笑了, “我也一样,去游泳喽!”她就跑了出去,看着她快乐,我就更加的快乐,大概自己的最大能力也就如此了,尽量让她快乐和幸福。 和你一样 跟随着管家出来以后,偌大的庄园,我居然不知道自己的房间在哪里了, “管家先生,我的房间在哪里呢?”我问到, “哦,先生,在这边,请随我来”,随着走出丽莎的医院,我就想回到自己的房子里了,也没啥事,特意要了一个有厨房的房间,回去当然是做好吃的了,以安慰我受伤的手。 穿过两个有雕像的广场,还有喷泉,我就在感叹,这可真是遍地黄金的地方,这需要多有钱才能有这样大的庄园,不觉中也开始向往财富的多少,假如你有这样一个大的庄园又会用来做什么呢? 走着走着,我就看到了独属于我的房子的标志,是一个大理石的雕像,一匹奔腾的骏马,在旁边还能坐着,就像坐到骏马上一样,所以说这样的享受在家里是绝对不可能有的。 “先生,到了”,管家先生,还是戴着金丝边的眼镜,习惯性地单手上推的动作,大概这样的一类人都有这样一个相同的地方,气质大概也一样,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就像在人群里走着,让我感觉前面的的他,我不确定他是不是一个作家,但一定是从事跟文字有关的工作,我之所以敢这样肯定,是因为只要有文字在手里,不管是关于什么的,他都会坐在公共长椅上,一字一字看完了才会继续向前走,接到人家递过来的广告单,看到有用的,就会很小心翼翼放到口袋里,然后才离开,这是对于文字独有的热爱。 因为我也会这样,有时候遇到书店大概不吃不喝就能坐一天的时间,等到感觉到饿了,也就看到了窗外的黄昏,所以,在生活里我经常保持自己的小糊涂,也是挺开心的,毕竟,既然是体验生活,那么生活的每个样子,都需要去经历一下。 “哦,那管家先生可以回去了,麻烦了”,其实,我说的话里让人觉得有点像赶走人的意思,但是我却并没有那么多的意思,我说的话都是非常单纯的意思,绝没有第二层的意思。 “哦,好,那我就先去忙了”,管家说着,就走了,我也就顺着白色的石梯上去了,一回来,回到脑子里的第一件事就是泡一杯咖啡,听说,庄园里就有咖啡豆,有咖啡树,有时间自己去摘点,然后烘干,自己一点一点地磨。 我进去屋子里,打开灯,看到窗台上有一个很新鲜的苹果,我就拿了下来,放到了桌子上,躺在沙发上,等着咖啡到了恰到好处的温度,再起来喝,我经常这样培养自己对于美食的感觉,这样的对于美食的敏感度,会让你在做菜的时候有很好的把握能力,无论是时间,味道,还是火候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味道,这是从美食里找到的生活的平衡。 一会儿,在我闭着眼睛的时候,感觉旁边的屋里有梭梭拉拉的声音,我就顺着声音走过去了,走到里面我才看到一个身影,好像正在换衣服,我就上前说到, “喂,你是谁啊?”当把眼镜摘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是布鲁诺,从来了已经两天了,也没再见过他,这次是第二次见到布鲁诺了, “哦,是主人家啊!对不起啊!”看清楚了人,我说到, “没事,先生,我就是过来换衣服的”,布鲁诺说到,我看到他从一身家居服装,换成了一个流浪汉的样子,一个破了一角的碗,一角破了几个洞的衣服,退了色的帽子,脏脏的鞋子,头发也散乱不堪,仿佛能给蟑螂一家,做一个可以移动的家。 “走吧!先生,去我屋里坐坐”,说着,布鲁诺过来拉住我的手就走了过去,我才发现这里有一个石桥,可以直接通到后面的大殿里,那是真正的中心高大建筑,之前我居然没有发现,还有这样的通到,看来光是这神奇的建筑,没有几年的功夫也搞不定。 布鲁诺的大殿更加高大恢宏,犹如真正的王的宫殿,这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了,我这是遇到神一样的人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不如我也打扮成乞丐,和布鲁诺去玩吧!这可能会给我带来很多宝贵的经历,所以说,一下子就决定了。 “那个主人家,我能不能和你借一套衣服,就和你这一样的,我也要和你一起去,您看怎么样?”我问到,布鲁诺看着我笑了笑, “你也要去,好啊,我这边衣服多的是呢,你自己去挑一套衣服吧!”我就把自己的运动装给脱了下来,进去一看,衣服还不少呢,我就挑了一件淡蓝色的衣服,虽然是退了色的,但是正面大海流动的样子,还依稀可见。 随后,我又找了一件破了两个洞的黑色的裤子,一边腿上一个,大概是看着对称吧! 还是拿个了一个帽子,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头发弄的乱一点,脸上弄得脏一点,所你说流浪汉要有流浪汉的样子,演什么像什么。 “主人家,你看我这样子可以吗?”穿好了,我到布鲁诺面前转了一圈说道, “嗯,挺好的,我们两个都挺像的”,布鲁诺笑着笑着说到,然后我走到镜子面前走了一圈,感觉好好好看啊!没想到自己穿什么都好看,有点自恋了。 “那咱什么时候去啊?现在吗?”我问到布鲁诺,他正在那边喝着葡萄酒,真的很不搭配啊! “一会儿吧,先喝点酒,吃个葡萄果酱加面包”,布鲁诺长长的胡子上,粘满了果酱,很是有流浪者的样子,而且戴着眼镜,多了一丝可怜的感觉。 “那好吧!”我也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然后给布鲁诺的杯子也给满上了,自己也拿起一片面包抹上葡萄果酱吃着,再喝一杯葡萄酒,这样的感觉真的太享受了,满口的自然清新的味道, “嗯,这葡萄酒太好喝了,是自己酿的吗?”我由衷的赞叹到,并且问到, “当然是自己酿的了”,布鲁诺举着杯子说到,像是感觉很自然的样子, “哦,那就好,自己酿的更加好喝”,我说到,布鲁诺笑了笑, “这葡萄酒就是庄园里的葡萄酿制的,这里离不开酒,所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布鲁诺说道,好像很有道理, “老板,牛排已经拿过来了,您请慢用”,这个时候一个厨师模样的人过来了,拿着两盘牛排过来了,上面是西蓝花,还有葱末,看着就好吃,牛排刚放下,布鲁诺就把杯子里的葡萄酒倒在了牛排上,差不多的颜色使得牛肉更加诱人了,看着我发呆地看着他, “你也试一试,很好吃的”,布鲁诺切成小块,吃了一块牛肉说到, “嗯”,我点了点头说到,也倒了一点葡萄酒进去,切下一块牛肉尝了尝,很好吃,牛肉里有葡萄的味道,而且很松软,很烂,很好吃,要是在外面吃,估计怎么也得几百块钱。 “行了,吃完了我们就走了”,布鲁诺加快了速度点,我也吃了几片面包就好了,也不忘记喝几口葡萄酒,这就是最自然的味道,但是有时候觉得自己不够自然。 布鲁诺到镜子前照了照,然后转个身又看了一下,觉得挺满意的,从墙角拿出了一根小木棍,然后拍了拍身的尘土,这些灰尘在阳光里冉冉升起,并且熠熠生辉的,像是金沙发的光。 我到对面的大镜子前又照了一遍,然后也学着布鲁诺的动作,拍了拍尘土,一转眼,在这个墙角也有一根和布鲁诺差不多一样的一根小木棍,然后拿过来,走到布鲁诺面前, “可以出发了吗?”我问到, “你小子,不错,走吧!”布鲁诺笑着说着,就当先向前走去,然后我就跟在后面,跟着走。 这边有一条黑色的狭长的走廊,可以依稀看到尽头的光亮,但是给人的感觉像是目前走不到尽头一样,必须费一番力气才行,就这样一直走着,走在黑暗里,寻找着光明的出口。 现在不知道怎么了,像是掉进了命运的漩涡一样,看周边的什么都觉得像是曾走过的的人生路一样,狭长而且黑暗,必须自己双手摸着黑才能出来,必须费一番力气才能从这森林曲折幽深的小路里走出来,如此而已。 “太黑了,慢一点”,布鲁诺说到,我仿佛是又穿梭了时空一样,被召唤了回来, “哦,好的”,刚说完,我就啪的一声撞到了前面的布鲁诺,木棍触到地面发出的声音,在这空旷的黑暗里被拉到悠长,传到了很远的地方, “喂,朋友,怎么停下了”,我问到, “鞋带开了,我挤一下鞋带”,布鲁诺说着,低下身子去,我才看清楚前面有一扇窗户,光亮也重新回到了眼里。 “哦,好的”,我说到,便离开了原来的位置。 “走吧!翻过窗子我们就自由了”,说着,布鲁诺打开窗户就爬了了上去,跳了出去,我也照做了,眼前居然是一片森林。 森林里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到哪里我也不知道,只是跟着布鲁诺一直向前走,也能听到有人在森林里剪树枝的声音,也能听到远处乌鸦的声音。 我就跟着一路走,曲曲折折的小路倒是喜欢,只是第一次走还是觉得不习惯,而且从跳出窗户那一刻开始,我就感觉这些路好神奇啊!像是从哪里都能回到家一样。 随后看到了高大的城墙上有一个小门,然后布鲁诺过去了, “打开吧!打开我们就能出去了”,布鲁诺说到,往旁边的岩石上一坐,我就去打开门了,感觉像是打开少林寺一座山门一样,太神奇了。 “吱呀”,吱呀一声门打开了,也是一条小路,只是在这里能看到前方的小城,好神奇的一个地方,而且感觉又是那么的近。 不同旅程 音乐《匆匆那年》: 细雨夹着雪花 拍打在脸颊 温温热热 痛痛快快 就这样出发。 时光越过了夏 是到了冬季吗? 是我感觉到冷了 才体会到的啊! 于是加了一件衣服 继续出发。 飞云之下 最初的旅途愉快 已渐渐消失了 无形的疲劳感 渐渐明显了。 我才明白 匆匆那年 背包里的梦想和时光 早已变成 一件成熟的外衣 和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当我感觉迷茫失落疲乏 和想要流泪的时候 至少有你在身旁 那样我会感觉到幸福 快乐的时光。 如今 又是一个夏 追过风也拥过雨 我已不再是当年的他 只是好像找个人 说说这几年的心里话。 只是不明白 是世界变孤独了吗? 还是我孤独了 最初的他 他是那样勇敢 从未停下 只是觉得匆匆那年 像梦一样 好快 又觉得不曾出发。 每次为自己写歌词的时候,都会把自己给感动了,不觉中人生经历的那些苦闷,孤独,无可奈何,仿佛又都是理所应当的了,因为这些曾让你伤心的东西,正在一点一点变成你的人生经验和人生财富。 当我能想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就是说这次考核的时候,我吃完饭坐在自己的屋里,突然就明白了什么。 我会想,小小年纪总会把自己想的那么沧桑,你经历了多少,还不至于在自己面前显摆,但这是我觉得必须该知道的时候,每次的经历,就要多少留下一点什么,这可能是作为以后的教训和参考,所以当又明白了这一点,从最初嘲笑自己,也变得认真对待了,在自己人生这场战役里,虽然不能保证全胜,但决不打无把握的仗,倒是可以接受突然袭击。 “唉,我说,悦啊!你考军校吧!毕业后往政委方向发展,必有前途”,正在我写字的时候,赵班长过来了,我都没弄懂是怎么一回事,就听到这么一句话,我下意识地说了一句, “啊?”我就呆住了,现在都还没过去呢,哪里能想到那么远啊! “我是说,你看啊!你每天都要写字,每次呢,政治考试都非常的好,不就是一个政委的材料吗?剩下的你就不断努力就行了,我说的明白了吗?”说话的同时,赵班长给了我一个老冰棍,接触到冰棍的清凉,我才知道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哦,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道路,谢谢班长”,我起来说到,只是不知道这次找我来有什么事情,平时大大咧咧的,看似什么都不在意的老班长,现在倒是关心起我的事情来了,真是难得。 “那个,班长我麻烦你个事,今天中午厨房给打扰一下呗,我出去有些事情要办”,果然,事情来了,不过也没事,一共就十多个人,打扫起来也并不是难事,只是我一个人要多花点时间而已, “行,没事,班长尽管去就是了”,我说到, “太好了,不愧是悦,加油!”班长说着,就笑着出去了。 “楼上会议室集合,进行训练指导”,说着,便听到了小成的声音,于是大家都集中在会议室了,虽说是在说注意事项,但是我在意的是什么时候考。 “行了,今天我们来看一些考核时候的一些现场视频,还有考核项目的各个安全注意事项,为什么这么紧急呢,因为从明天开始就会以小队的形式,随即抽取人进行考核,所有人都会考核,希望大家都拿出最好的状态应对考核,连长也说了,这次考核会是某些评选,晋级的依据,希望都认真对待”,梁连长说到,我就说嘛,有预感,从明天开始,注定是一个热血沸腾又坚持的一天,做好准备了。 “行了,开始看视频吧!”梁连长说到,就像是空降了一个人过来一样,所以说还不太了解他。 接着,我们就是开始看视频,边播放,边暂停,边讲解,所以说为了安全,一定要细致,这样才能保障基本的安全。 很快又到中午了,赵班长做完饭就走了,只剩下我们一起吃饭了,最后,只剩下我自己吃饭了,然后收拾炊事班,虽然不多,但是边玩边收拾,一个小时差不多了,所以说,也就不着急了,偏偏这个时候来电话了。 “悦啊!出来一下,你家里来电话了”,突然有人喊我,我放下筷子就跑了出去了, “喂,是我”,梦的声音在电话那边响起,本来激动的心情,突然就被失落的心情给替代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是太想念了吧! “怎么样?最近还好吗?”梦在那边笑着问到, “挺好的,只是每天都有点想你”,我说到,她那边沉默了,一会儿才说话, “嗯,早晚会回来的,没事的,最近干嘛呢?”她又问到, “忙着训练考核呗!还能有什么事情,不过挺好的,你还在图书馆里工作”,我说到, “没了,跟着姐姐在店里每天摆衣服呢,每天都能看到新衣服挺好的,只是少了你在身边的热闹,感觉还挺不习惯的”,她笑着说到,我在改变的同时,梦也在改变,只是我这里始终都是在路上前进,而她已经换了几份工作了,对于军营外的世界,就可见一斑了。 “哦,那好啊!就不用每天那么忙了,还能赚到钱,挺好的,对了,昨天你打开电话我不在,打算晚上打回去的,没想到你中午就打了过来了”,我解释道,大概每一件事都会细心对待,对于她的事情, “没事的,只要你能心里想着就行了,那个你写的情书还有歌词我收到了,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特别是情书”,根据她的笑容,我就知道这件事做的正确了。而且明显很高兴的样子。 是啊!都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大概是不太认可这样即时的通讯了,也是受到“不忘初心”的影响,大概觉得千里一纸情书,会比一秒一个短信,来的情感更加的厚重,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以后,就写了十封情书,十首歌给寄了回去,没想到反响这么大。 “情书多好啊!什么时候都不过时,即便我在外面,也不会让你感到孤单的,两年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要是换成每秒都在想你,那就是度日如年了”,我笑着说到, “贫嘴,而且文章水平渐长啊!不错,只要没有忘了我就好,不会喜欢上其他的女孩子”,末了,梦突然说到, “唉,不敢,不敢,而且这里都是大男人,哪里有女孩子啊,放心吧!会一直都喜欢你的”,我说到,她笑了笑, “行,知道了,那就这样吧!不过那些歌,你要每首都要唱给我听,知道吗?”梦又补充道, “是,遵命首长”,我说到, “行,那就不打扰你了,你忙吧!下次想你再打电话”,梦说到, “那再见了”,我说到, “再见”,说着电话就挂了。 知道每次挂断电话,我发现我的眼角都会有一滴泪,或许梦也是,没想到这一次一别就是两年的时间,想想还真是不可思议的。 “铃铃铃”,我刚转身想走,电话又响了,我就接了起来, “喂,你好,我找一一下孙悦,我是他的朋友”,我一拿起电话就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我就是孙悦,你是”,我问到, “哦,老战友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海军陆战队那个”,他说道,我才想起来,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 “你好吗?最近怎么样?”我问到, “挺好的,每天都呆在海底,这次是放假了,才能在宿舍里呆一会儿,这不一没事都不知道去干什么了,所以就想起给你打打个电话了,怎么样?是准备留下来,还是回家继续原来的生活”,笑着说到,一提到这个话题,我俩都变得严肃了起来了,这选择将会很重要,都会影响以后的生活。 “哦,在海底那挺好的,每天都能看到美丽的海底,说到走和留的问题,我打算考军校,你呢”,我回答道, “考军校?那就是留了,我也正有此意,既然我们都选择留下来就要更加努力了”,他说道,看来我们两年的成长都差不多,方向很明确,态度很坚定, “那是,当然要更加努力了,一不小心就落后了可不好”,我说到,现在咱可不是落后的人,而且追求第一的人。 “太棒了,这天聊的痛快,最近在干嘛呢?”他又问到, “准备考核了,马上都快要调整了,考核自然少不了”,我说到, “那是,我这过两天也会举行海上演习,也是考核,大家都努力了”,他说道, “那是自然,在海底睡觉什么感觉?”我突然好奇地问到, “一开始挺不习惯的,后来习惯了就行了,你就当做是在大海妈妈的怀抱里睡觉就行了,这是班长教给我的”,他说道, “可以啊!只是什么时候都要注意安全,加油!”最后我说到, “嗯,知道了,老战友,谢谢关心”,他说道, “没事,只是什么时候回去,咱们聚一聚,现在的两年时间真的是太禁不住花了”,我感叹地说到, “是啊!两年真快,有时间,一定有时间,到时候什么时候能回家看看,再定时间,反正从你家到我家,也就一个小时的公交时间”,他说道, “行,那再见了”,我说到, “再见!”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一看表已经快一点半了,我就马上跑了回去,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来的还挺是时候,两个电话连上了,所以说在两点前必须打扫完厨房卫生,还想躺一会儿呢。 老街 小巷子,热汤面,街前老树的落叶,烤红薯的老爷爷,还有老人家二胡的声音,等等小城的生活里,这些青春年少的时候听不懂的乐声,等到听懂了,再回忆一下,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初始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也算是曲外人了。 “好了,说着这条路,一直走,就能到小城里了,这可比走大路快多了,顶多半个小时”,布鲁诺说到,我看着也确实挺近的。 “那从大路走,怎么也得三四个小时吧!”我问到, “差不多”,布鲁诺说到,我们开始慢慢地走了过去。 一路上倒是风景挺优美的,才发现,原来庄园是在附近的山上盖的,越看越不可思议的。 “对了,一会儿你就跟在我后面,我做什么你不必跟着做,就当做没事就行了”,随后布鲁诺叮嘱我说到, “哦,知道了”,我回答道,看着我们这一个老流浪汉,一个小流浪汉还真是神奇,为了写作,也是拼了,千里迢迢赶来,居然是为了做流浪汉。 没走几步,就感觉饿了,面包根本不解饿,所以一会儿去城里讨点吃的,最好再来点希腊香肠,再来一杯葡萄酒就好,不要度数太高的,我这样想着。 布鲁诺在前面慢慢走着,我走的更加的慢,只是不知道从刚才的树丛里钻出来一个同行,也是流浪汉, “行了,汉斯,来都来了,出来一起去吧!”布鲁诺说到,从前面就跳出来一个头发搭到肩上的人,和我们一样破破烂烂的,我还以为是一个女人呢,一看是一个和布鲁诺差不多的老人家。 “呵,可以啊!布鲁诺,收了一个徒弟了”,一上来,汉斯就说到,汉斯比布鲁诺要高大一点,但是却驼着背,像是故意装出来的一样, “哦,一个流浪汉爱好者,还算不上徒弟”,布鲁诺温和而不失儒雅地一笑说到,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我都还没收到一个徒弟呢,你怎么会呢?”汉斯笑着说到,本来两个人的旅程也变成三个人的了,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到底哪个是考试啊? 随后从小路就换到大路上了,能看到机动车的影子了,这和刚才的寂静完全不一样,开始变得热闹了,一个形形色色的小世界就在眼前,开始变得什么都有了,街边自然少不了流浪者,但是大家都会帮助流浪者,所以说流浪者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在我的视线里,感觉在众多西式的建筑里,是自己能看到的中国独有的建筑,那是一看到就很熟悉的老街建筑,在大街的两旁有狭长的小巷子,而且上面写着“老街”,我就一下子就被吸引了,想过去看看这里和记忆中的老街哪里不一样。 随后,跟着布鲁诺去了一棵大树下坐了下来,汉斯则去了另外的一条街,街边有一个很大的菜市场,来来往往的都是家庭主妇们,听着,在询问哪家的菜更加便宜,更加新鲜,而且明白是自己种的,健康绿色,现在买菜都需要考虑这么多了吗? “一会儿看着我做就行了,你就在旁边看着就行,来坐到这里来”,说着,看到一个毯子在地上,我就坐了上去,就跟前几天我第一次下飞机来到这里一样,迷迷糊糊,晕头转向的,现在好像是在弄明白这个糊涂问题。 “哦,尊敬的流浪者,请告诉我如何才能到达我想去的地方?”突然来了一个大约二十岁的少年,问到, “你可以,做火车去那里,坐飞机也可以”,我听到布鲁诺说的话,我就喷了,这不是废话吗?谁都知道,但是外表还是不动声色,都说了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就要做到。 “可是我现在没有钱,我又特别想去那里,那又该如何呢?”这个男孩问到, “那你可以先工作一段时间,然后等攒足了钱再去”,布鲁诺回答道, “可是,我现在就想去,我特别想离开这里一段时间,因为这里伤透了我的心,所以我想要离开这里,出去想想办法”,男孩开始焦急地说到,这个状态自己也曾有过,而且都是选择了同一个方法就是逃离,但是我好像没有他那样真的伤透了心,而只是想出去走走,听到这,我来了兴趣了,开始认认真听着他们谈话。 “真的想去?”布鲁诺认真地问到, “嗯,我真的想去,您就帮帮我吧!”男孩请求地说到, “那好,我需要一分钱,你有钱吗?”布鲁诺说到, “有,正好有一分钱”,男孩拿了出来一分钱,递到了布鲁诺的手里, “那好,你拿着这个贝壳去前面的诺林书店可以领到一笔钱,助你完成你的梦想”,然后布鲁诺说到, “那好,谢谢您,谢谢您”,小男孩再三感谢,就跑过去了,我看着男孩的背影,自由和快乐很好就能识别出来,所以我感觉这很有意义。 “我们不是流浪汉吗?需要别人的帮助,现在怎么……”,这完全颠覆了我对流浪汉的看法,这里的流浪汉是在帮助别人,帮助那些在青春里迷失的孩子,去完成他们的梦想, “怎么会帮助别人是吗?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花钱怎样才有意义?”布鲁诺也没有回头,抢着我的话说到,背对着我说到,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过段时间你就知道了”,布鲁诺说到,似乎这是一个自我探索的过程。 “哦,那我去那边看看”,我说着,想去一次旁边的老街,同时想看看其他的流浪汉是干什么的。 我便走了过去,用了大概五分钟,我能看到牌子上写着两个汉字“老街”,而且是类似于毛笔字的字体,很优美,只是不知道经历过多少风雨了,有些模糊了。 这让我想起我也曾写过《老街》歌词: 我曾抬头仰望 看见了 星星点点的星光 仿佛指向了故乡的方向。 故乡里有一条老街 是我经常跑过的地方 狭长的巷子里面 有来来往往的人群。 远方升起的暖暖炊烟 是默认的归家讯号 再贪玩的你 也不要忘记回家。 我要待在那条老街 眼看着春天过完 细雨带风吹过的秋千 曾打搅了小猫睡眠 那时的我正在午睡 小猫便跑进来 像是喝醉 抖落了满身的雨点 打湿了我的双眼 现在想想 当时的我真的好浪漫。 我怀念你啊 我的老街 可是转身已过了多年 老奶奶馄饨的声音 可还萦绕在耳边 想不起当年的模样 只剩一张褪退了色的照片 有时候,短短几个字的音乐,却比冗长的情感文章,来的风暴更加猛烈些,所以说在喜欢音乐的同时,也喜欢写写细细的文章,特别是怀念过去的,更加有味道。 我就走了进去,能看到同样的老式建筑,还有华人开的面馆,孩子们也在小巷子里跑来跑去,一瞬间,被这样小时候的情景瞬间给笼罩了,感觉真的可以回到最初一样,有种穿梭时空回到过去的错觉,所以说,就被惊呆在了原地。 真的不知道在这里,还有这样的一条记忆老街,甚至在原始地都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在这里居然可以重现,真的感觉不可思议的,所以老街的歌声瞬间就被想了起来,然后不由自主地哼唱着,走在这里,仿佛走进了记忆的时空,漫步过来的记忆,不过随即一想,这还是有不同的,早上,没有老大爷的热汤面,没有老奶奶的馄饨面,还是少了很多的味道,少了熟悉和那份热闹的感觉,所以只希望在这里的孩子能记住这样美好的童年。 看到旁边有一家写些“北京炸酱面”,我就进去了,虽然在家里也吃过不少家的炸酱面,我想这家的味道应该会不一样。 “你好,欢迎光临”,我一进来有人用英语说着,但是一看到我的样子,他就呆了,变得非常的客气了, “呦,老乡,来坐坐,老婆子,一壶茶”,这个大叔喊到,随即就变成普通话了,颇有在家小城里面馆老板的样子,不过我感觉很像酒吧老板,有着秃顶的头, “你好,您怎么变成这样子了”,我坐在那还一句话没说呢,可能是同为一家人的关心吧! “哦,没事,您不用紧张大叔,我是在朋友这里度假的,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我是跟着他来体验生活的”,我忙着解释说到, “呦,孩子,您怎么这个样子了,怎么不回家呢”,这时候大娘嫂也端着茶过来了,说到, “哎呀,老婆子,人家没有那么,人家是来度假的,不要误会”,大叔和大嫂说到,同时也和我说到, “孩子,对不起啊!没弄清楚事情,还请见谅,你应该了解,在这异国他乡能遇到一家人是多么的亲切,太高兴了”,大叔笑着, “知道,了解,大叔,谢谢您关心,您是北京来的”,我问到, “是啊!北京来的,你是哪里的”,大叔反问道, “我是天津的”,我说到, “哦,那还挺近的,真是老乡了”,大叔高兴地说到, “您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我问到, “那故事可就长了,有时间讲给你听吧!怎么样吃碗地道的老北京炸酱面”,大叔问到, “好啊!这边的饮食还不太习惯呢”,我说到, “要不去先换件衣服”,大叔又问到, “没事,就这样就可以”,我说到, “行,那我去做”,大嫂说到, “谢谢大嫂了”,我说到, “没事”,大嫂笑着说到。 这样的特殊的情感是很细腻的,或许在国内没有碰见的人,会在这异国他乡碰到,他们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的事情,当然也和我们一样,有自己的无奈,虽然这是全新的风景,但是想要找到一份归属感是很难的,所以出来一次,一些很细的情感就懂了。 叶的哭泣 “啊!终于睡醒了,哥做饭了吗?我饿了”,叶在客厅里喊到,果然没有人回答。 我现在正在和梦在海边游泳呢,两个人在一起走到现在,大概都会让很多的人羡慕了吧,还有什么比这更加的幸福呢,在时光里,我看到了最美的笑脸,只是早就把叶忘到了天边了吧!不禁笑笑。 “唉,去哪了呢,也不做饭”,叶找了我的房间里没有,看到画室的地上,还有我躺在那里的痕迹,就知道我应该是出去了,所以说自己看着办喽! “哼,我自己做饭还不行吗?”叶噘着嘴说到,完全把这里当成了家,如果我在场的话,会笑出来,因为就好像真的找了一个弟弟一样,他稚嫩的青春气息还没有完全褪去,而我则已经褪的无色了,变得透明了,所以说我看到什么颜色,大概就会变成什么颜色,只存在一会儿,又变得无色了,况且我也并没有把他当成弟弟,而是同龄人看待的。 其实,想想生活也够神奇的,生活状态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会凑到一起生活,真的很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且有一种很早就认识的感觉,在这有生之年,大概遇到的人总会先后遇到,虽然都只是短暂的停留,甚至有的没有停留,但这依然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想想也就顺其自然了,只希望想遇到的人,会再相遇,哪怕晚一点也无所谓。 所以说跟有青春气息的年轻人一起生活,是一种幸福,他会不经意间给你很多想不到的东西。 随后叶便笑了笑吃的,泡面也不想吃了,还有几个馒头,就自己过油炸了炸,然后就着火腿吃了,还喝了一瓶鸡尾酒,这就是叶给自己的早餐。 随后他把自己的衣服洗了洗,和我一样,不喜欢什么洗衣机洗衣服,喜欢用手清洗,所以说洗衣服也是一种乐趣,大概洗了一个小时才完成,又过水洗干净,晾在在了通亮的阳台上。 看着窗外的人群,孩子蹦蹦跳跳,老人在聊天,还有看着报纸的,趴在阳台的窗户上,可以发呆一会儿,突然叶感觉什么事情好像没做,想了一会儿,对了,打电话,给家里打个电话,已经离家快两个月了。 叶翻遍自己的所有的口袋,都没有找到一个钢镚,然后在屋里找了找,在抽屉里才找了一个一元硬币,然后向着旁边的公共电话厅就就去了,他犹豫了一下,万一爸妈知道自己跑了出来,又该怎么说呢? 叶犹豫了,不过还是闭着眼把硬币投了进去,打电话到妈妈所在的研究室电话,因为之前在家的时候,他经常询问妈妈什么时候回来,所以这个号码他记得很清楚,就打了过去了。 电话里依然想起熟悉的“嘟嘟嘟嘟”的声音,但是没有立刻接通,一会儿那边响起了一个小姐姐的声音, “喂,您好,请问您找谁?” “姐姐,是我,叶,我想让妈妈接电话”,叶说到, “哦,好,我马上去叫一下教授”,随后叶能听到依稀的脚步声,便开始了等待。 “喂,叶,妈妈这段时间忙,没有时间回家,在家里还好吗?”随后,妈妈温柔的声音在电话那边想起, “哦,妈妈,我在家里很好,爸爸也忙吗?”叶问到, “是啊!最近爸爸妈妈这边有一个很大的研究项目,估计会用几个月,自己在家里照顾自己就好了”,叶的妈妈说到, “哦,没事,妈妈,您们忙您的,我就是想你们了,给你们打个电话,知道吗?妈妈,最近我在学做饭呢”,叶高兴地说到,对于妈妈的怨恨,自从这次出来以后,就烟消云散了,他理解自己的爸爸和妈妈,这大概就是在外边这一个多月,成长的表现吧! “哦,是吗?我儿子真是长大了,妈妈希望能吃到儿子做的饭,等这次研究结束了,我就回家好好陪你玩玩”,妈妈说到, “嗯,好,那没事了,妈妈,我就先忙了,也不耽误您时间了”,叶说到,想要挂断电话, “行,那你做饭的时候注意安全,再见”,妈妈说着,便挂断了电话。 叶又听着电话那边“嘟嘟嘟嘟”的声音,突然眼泪止不住流了出来,把电话放回了原来的位置上,自己蹲在电话亭里抱头哭着,这时叶才发现外面已经阴天,下起了小雨,而且已经起了雾气。 在海边是很常见的,叶走出电话亭,望着天空,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了,反正在雨里哭,也没有人知道,只是表情告诉我,才知道是在哭泣。 这次离家,让叶感受到了莫名其妙的委屈感,我想他的冒险才刚刚开始,一开始自己也是这样的,也是不知所措的,担心地哭,也开始第一次想到未来的人生路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于是从此刻,我们便开始思考人生了,思考活着的意义。 叶很失落的走回家里,他才想到自己并没有告诉妈妈自己已经跑了出来,而且有了一点经历了,所以,他想想,也不知道该如何诉说,也本不想告诉妈妈。 他想,自己已经长大了,也该有自己的路该走了,就自己一个人开始孤单的冒险吧,他擦干眼泪,突然一种很大的希望感又充满了全身,让叶稍稍高兴了一点。 于是叶也会学着我的样子,去泡一杯咖啡,然后坐在椅子上,等着温度恰到好处的时候喝一口,这次叶是唯一一次没有加一点糖的,可能是听我说,苦咖啡更加有味道,我也听叶说,他喝咖啡总会加很多糖,这次没有加糖,或许这次品味以后,叶也会像我一样再也不加糖了,这些小细节可能都是渐渐长大的表现,只是以后回味的时候才会明白。 我和梦看到下起了小雨,就没有游泳了,海面突然起了很大的海浪,为了安全,大家都回家了,我和梦也回家放下衣服,还是冒着小雨出来走走,看着海滩上的小鱼,我还是过去把小鱼放回到海里, “鱼儿啊!这里风大浪大,还是快回家吧!”说着,我便把几条小鱼给放走了,然后高兴地看着他们游回大海, “每次都能看到你放生小鱼,突然有种浪漫的感觉,你不觉得吗?小鱼也会很感谢你的”,梦蹲在我的旁边说到, “觉得啊!所以说,我一直在做这样浪漫的事情啊!再说还有夫人在身边,更加浪漫了”,我说到, “切,讨厌,还有一条呢,放回大海后回家了”,梦转过头去说到,我笑了笑,放生了最后一条小鱼,跟着梦回家了。 “行了,又该做饭了,咱俩一起做吧!”梦说到, “好啊!不知道做什么吃啊?”梦说到, “嗯,那就做一个腊肉炒竹笋吧!”我说到, “可以啊!我去切竹笋”,梦洗了手,穿上围裙说到, “我去切腊肉”,我说到,也把围裙给穿上了。 其实,想想现在的生活也是来之不易的,本来就好强的我,不想让双方的爸妈帮助,所以吃苦自然是少不了的,我和梦也度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那时候半个月才能吃上一点腊肉,现在却能随时吃上,就从对于生活的可以任性,也说明了现在日子好多了。 我切着腊肉就停止了,此刻梦已经把竹笋给切完了,过来问我, “喂,想什么呢,快切啊!”梦过来说到, “梦,你还记得一开始我们艰苦的时光吗?”我问到, “当然记得了,就是前年的事情吗?又没有走多远,行了先做饭吧!”梦说到。 此刻,已经中午了,叶独自在椅子上坐了一个小时,想想过去这一个多月来自己的经历,还是很丰富的。 首先,叶认识了一支街头乐队,就像自己向往的流浪歌手一样,他们教自己弹吉他,敲鼓,唱歌,并且测试一下看叶适合唱哪种类型的歌,然后每次都鼓励叶唱唱下去,并且努力唱完,用他们的话就是, “夜空在哪里都一样美,这漫漫长夜,不唱歌该怎么过啊?”每次都得到他们的鼓励,叶都怀疑没什么困难能打倒他们的乐观,叶会觉得这世界真美好,所以这一个月很开心。 渐渐地,叶发现他们都有自己的家,都在附近居住,他们为了自己的音乐梦,只是一种追求梦的方式,在大家面前演出寻找自己的不足,并且加以弥补,希望有朝一日能有自己的专辑,能有自己的专业的乐队。 叶渐渐发现自己差的还很远呢,虽然喜欢音乐,但是却不懂音乐,需要从头学起,他没有那么多激情了,乐观似乎也用完了,在很有积极地完成了自己的最后一首歌以后,虽然赚了不少的钱,但是还是有离开的想法了,朋友说叶的嗓音很好听,只要努力练习,一定能成为乐队主唱的,虽然这样说,但是叶觉得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他还是和朋友说离开了。 找准了下一个目的地,他就来到了我所在的小城,听说那里有海,希望过来看一看,如果好的话,叶会决定在这里先住一段时间,对于妈妈就说出来玩一会儿,过段时间就回去,他真的迷茫了,开始觉得天大,地大,哪里才是自己的家? 所以最初的迷茫,叶也开始了,从这片森林里能不能走出来就看自己的了,我们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座迷之森林,走出来的人走出来了,迷失的人迷失了。 “嘿,怎么还没回来?终于吃啥啊?”叶停止了发呆,看着窗外说到。 翻越沼泽 回到厨房刷完碗,擦完桌子,把地拖了,大概一点五十了,就回到宿舍躺了一会儿,回想上次演习的时候,好像和这个考核差不多的时间。 只是觉得同一个时间,感觉时间很快啊! “团长,我们好像被跟踪了”,这个时候,小磊听到手下报告说到,跟团长说到, “他们也有自己的特种部队,再加上刚才他们手下的人报告,大概知道我们在哪个方向了,走,我知道这边有一条沼泽地,不深,可以穿越过去,他们动用了军犬也说不定”,团长说完,果然在远处听到了狗的声音,这个时候,我们都是惊心动魄的感觉,像是一样真的战役一样。 “好,就从沼泽地走过去,这里找不到我们的气味”,小磊队长说到,我们便往沼泽方向去了。 “还有水吗?我们渴死了,队长”,这个时候,丛林狼小组的人说到, “这个,水都喝没了,就只有一点食物了,看穿过沼泽以后,有没有河流吧!”小磊队长说到, “那好吧!”那人说到,从上一个地点,所有的食物大家都平均分开了,虽然不是很多但能撑两天,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呢,慢慢撑吧! 只是现在的水喝没了,本来就热的天气,又每天行军,真的不知道这场地到底有多大,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希望补充一点水源,现在真的是后有追兵,前有不知名的困难了,我们还没说渴呢,总会有人提出来的。 “大家坚持一下,越过沼泽就能喝到水了”,团长说到,大家虽然都很累,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按照地图上的位置,沼泽离我们这大概需要三公里,可是要越过一个小山,是最近的道路,没事,反正也这样了,再翻越一座山也没有关系。 现在又是一个快要落日的下午,身边随处都是绿色的灌木丛,还有好多个不知名的土坡,还有脚印,仿佛之前有人从这里走过去,之前因为遇到了汽车连的人,顺便把赵班长他们也给接走了,现在除了我和小成两个新兵,还有李连长,我们连的其他人都走了。 说实话,整天在这山里,草原,戈壁滩上,迂回曲折行动,都被绕懵了,所以说,又看到一座小山,都会觉得前面应该是有水了吧,每次觉得有水没时候,都是没水,希望感觉没水的时候就有水。 “行了,我们就在这留宿一晚,你们安排好夜间值班,一有动静,直接向后山跑,大家都搭帐篷吧!”说着,大家开始动了起来,我还是和小成一个帐篷,就在一棵树下,其他人的帐篷也不远,放下背包,放下枪,才感觉轻松多了。 “唉,悦,你还有牛肉罐头吗?给了一个”,小成看着我的背包贪婪地说到, “一人就分了两个,吃了一个,我还剩一个,谁让你吃的那么快的,两个都吃上了,这是行军,什么都要越省越好”,我用过来人的口气说到, “哦,知道了”,小成委屈地说到, “唉,你们两个有没有打过猎,走吧,咱们几个打点东西来吃,顺便找点水喝”,我说到,这是小磊队长过来了,问我们, “报告,没有”,我们说到, “那好,拿着枪,跟着我去吧!”说着,刚放下的枪又拿了起来,虽然打过枪,但是这样真正意义上的打猎物还是头一次,因为之前都是打靶的,所以并不怕,但是到了活物面前还是头一次。 “记住,打枪的时候一定要沉醉冷静,三点一线对准目标,现在是狙击步枪了,准确性会更大,这么说吧!只要子弹打出去,就一定能打中目标,当然这也在你所有因素都考虑准确了才行的,比如空气密度,湿度了,风的方向和速度了,都要有准确的把握,这些如果你们以后有机会就会接触到的,慢慢来”,小磊队长说到,我们两个只有点了点头, “哦”,然后就往周围的林子里面走,天还没黑,能看的清楚。 “咕咕咕”,突然听到了什么动物在的声音, “蹲下,别让山鸡发现了”,小磊队长说到,我们唰的一声就蹲下了,看好了,其实,很简单的,你看, “啪”,的一声枪响了,打到了吗? 我们也在瞄准镜里寻找着猎物,别说,在瞄准镜里还真是亮,比用眼看到的目标亮多了,怪不得呢, “你们过去看看打到了吗?”小磊队长说到,然后我们就过去找了找,里面的草很深,需要把草给搬来才能看到,我和小成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只找到一根鸡毛,然后我们就跑了回去, “报告,首长,没打中,只有一根鸡毛”,我在手里晃了晃鸡毛,小磊队长,唰地一声就站了起来, “不可能啊,明明看到打中了啊!”小磊队长说到, “报告,真的没有找到,只找到了一根鸡毛”,我们坚持说到,这下受打击了吧! “哦,没事,谁都有失误的时候,没事,我们再找找,这样我们分开打,半个小时以后我们在这汇合,顺便找点水”,小磊队长说到, “是,首长”,然后我们就分开走了,大概也不会离着太远。 我就大些胆子向里面走,不知道这是什么草,居然能长的一人高,我现在发现自己的胆子变大了,以前稍微黑一点的环境都不行,更不用说还有这么深的草了,都害怕一个人呆在一起,所以一到晚上,除了顺着路灯跑步以外,还不去比较偏僻的地方。 “唰唰唰”,我听到前面有动静,天啊!这是一条水蛇,经过那一次丛林驻训后,发现认识好多的东西了,我就在想,既然这有水蛇,那么附近一定有水了,我就跟在后面,走了一段路,然后就真的看到了一条不大的小溪水,而且看着是活水,所以拿起壶就装了起来。 还别说,这水还挺好喝,好像是渴了才有的感觉吧,感觉出有一点甜来了,水蛇进入水流以后,就不见了。 本来想抓一只水蛇的,但是想了想就算了吧! 随后我发现水里有小鱼,那就说明可能是从湖泊上漂下来的,所以抓起了小鱼,再说,就算一只兔子放在自己的面前,这么可爱的小兔子,也不忍心啊,那就只能自己抓点鱼了。 随后我听到了旁边林子里有枪声,但我在原地伪装了一下,然后练习瞄准呢,能看到那边有一只野鸭子正走在草丛里,我就瞄准打了一下,结果打偏了,而且打的是空包弹,就算打上了也被吓跑了。 怪不得小磊队长就算打上了,也没看到山鸡呢,只看到了一根鸡毛呢。 看了看表还有十分钟才过半个小时呢,所以说还能联系十分钟的时间,把弹夹拆下来,里面还有五发子弹,看了看,又放了进去,我才发现瞄准镜里的人不是我们,看着臂章上是一只黑猫,我就发现情况不妙了,我拿着水壶就跑了,当然还有几条鱼。 “报告首长,我看到了一伙臂章上是一只黑色小猫的人,是我们的人吗?”我在集合地焦急等待着,总算看到小磊队长过来了, “什么,黑色的小猫?那是小虎吧!也是特战队,走,快走”,说着,小磊班长就紧张了起来了,正好小成也回来了,都有收获,所以立马就退了回去,跑着很快就回去了。 “团长,不好了,黑小虎特战队也在附近,我们是不是先躲起来?” 一回来,就找团长说到, “快,大家先撤到后面的树林里,帐篷先不要管了,其他的东西拿走,反正也快天黑了,应该没事”,说着,我们便退到了后面的山林里,从瞄准镜里寻找黑小虎小队的踪迹,居高临下,仿佛看到的并不是往我们这个方向来的。 直到天黑了,才安静了下来,周围的蚊子简直就是群攻,很快的就跑回了帐篷里,然后开始生火做饭。 当然是烤鱼吃了,而且大家也都有自己吃的东西,并不需要去抓,要是抓的话,就不会只有我们这三个人去了。 “这次看来所有的小组都出动了,这下可热闹了,就看谁更加厉害了”,团长说到,我在一旁烤着自己的鱼吃,把鱼的内脏给取了出来,把刀给洗了洗,以免生锈,这才知道,自从出来也没再听到团部的消息。 这时候我才发现,除了我弄了两壶水和抓了几条鱼之外,小磊队长和小成除了摘了几个果子之外,什么也没没弄来,等等,小磊队长弄来了。 “团长,弄了一条水蛇吃,在这荒山野岭的是最好的食物了”,这时小磊队长从口袋里拿出一天绿色的蛇出来,和我看到的那条蛇差不多大,不会就是带我去水源地那条蛇吧!我想着。 “嗯,行,大家平均分开吧!保证每人吃一点,还有是谁发现那个小队的”,团长随后问到, “哦,是那位小兄弟发现的,我们才急忙跑了回来的”,小磊队长说到。 “哦,你没看到吗?”团长反问道, “没有,他们的目标没有出现在我这边”,小磊队长说到, “嗯,小子,不错,继续加油”,团长跟我说到, “是,首长”,我站起来说到,胆战心惊的,一句表扬感觉有些突然了,不过还是挺高兴的。 吃完饭以后,就各自休息了,大概这样的天空,夜晚的星星才明亮,会不经意间有一颗流星一闪而过,就觉得应该是幸运的,旁边的小成早就睡了,我还没有睡意。 布鲁诺的秘密 每段旅程最开心的应该就是未知的旅程,我们怀抱这热情,用冒险的心态去对待每个旅程,你会发现,处处充满乐趣。 也许在这你会遇到新的朋友,遇到新的可以知心的朋友,遇到很多你没有见过的人,遇到很多神奇的事情,有时候你会看到这条街道和自己家旁的特别像,走入世界,我才发现又坠入了迷宫里,就像希腊神话的一样,想要走出迷宫,只有学会飞翔。 吃完了炸酱面,我就走了,大概是因为太过热情了,都感觉不好意思了,所以感谢了一番就走了,给钱说什么也不要,让旁边的外国人都笑了,无奈只能再次感谢走了。 寻着对于老街的记忆,大概就像在记忆的大海里寻找图画碎片,然后补充完整即可,可是太难了,我记得奶奶的身影,因为奶奶也喜欢小猫,所以每次吃完饭走在老街上,都能听到小猫的声音,其实,这个画面也许并不在意,只是最平常的事情,但是出现在笔下,就觉得有些生活的味道了,明白了在小城里生活,走在老街上就是幸福的,那时候不会考虑这些,说不定,奶奶走在前面,下一秒我就跑没了,去菜花里寻找蝴蝶去了,没想到小猫也来了。 “嘿,小子,不跟着布鲁诺,你跑这里干什么?”突然一个声音过来了,把我老街的思绪打断了,一看是刚才的汉斯,现在手里拿着面包正在吃着呢, “哦,前辈好,您怎么也在这里?”我问到, “你小子说是不是布鲁诺那老家伙派你来打探消息的”,汉斯突然很严肃地问到, “啊?没有啊!我就是过来吃一碗炸酱面,饿了”,我说到, “哦,布鲁诺那个抠门的家伙没管你饭吃啊!要不这样你别在他那了,跟着我吧!保证你吃好,睡好”,汉斯突然傻傻地一笑说到, “不用了,谢谢前辈了,那我先过去了”,我说到,便走了,难道这里还有什么秘密不成? 从现代的机动车旁边走过,突然,感觉有些希腊神话特别有魅力,再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突然有种觉得越活越年轻的样子,只是越活越倒退了,感觉最起码不如之前快乐了,现在找寻还能找到一点,假如只待在这一个地方,那么一定有说走就走的一次远行,现在想要快乐那么一点,就真的那么难吗? 我就穿过马路,还是到了布鲁诺的那里,此刻,我看到他正在和一个中年妇女模样的人说话, “哦,朋友啊,我现在已经年近五十岁了,我每天都做噩梦,年轻的时候没有好好地追求自己的梦想,过去欠下的债,现在需要我偿还了,可是我现在身无分文,我还能实现我的年轻的时候的梦想吗?” 人世间还真是什么样子的人都有,即便是年过半百还没从岁月迷之森林里走出来的,实在是比比皆是,实在可悲,现在找到了出口,也已经不再年轻了,我心里感叹道。 “哦,朋友,只要你能悔悟,无论什么时候上帝都会原谅你的,你只需要给我一百分就可以了”, 说着,女子拿出了一百分给了布鲁诺,然后布鲁诺又拿出一个,和上一次不一样的蓝色的贝壳给了中年妇女, “拿着贝壳,你去那边的蓝卡书店就可以了”,布鲁诺说完,女子感谢离开了, “谢谢”,女子说到, “祝大家好运”,布鲁诺说到。 于是便走了,看到我回来了,给了我一瓶苏打水, “怎么样?那边熟悉吧!”布鲁诺问到, “嗯,熟悉”,我回答道, “那条街是我帮助我的老朋友建造的,他和你一样也是华人,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这样隆重地对待你了吧!”布鲁诺说到,这个说法我倒是不惊讶,只是一直没有找到为什么,现在是因为另一个人,而这样对待我,倒是感觉幸运无比了, “是,按照他记忆中的老街建造的吗?”我问到, “是的,这个老街的样子,他画了几个月才完成的,希望能在这里找到小时候的感觉,现在这条街上大部分都是华人餐馆,能在这异地他乡吃到家长的味道,应该是能得到很多安慰的,老头子我年轻的时候也漂泊过,所以很是理解”,布鲁诺转过身来坐在地上,和我说起了话来,原来如此啊! 当人漂泊久了,最想念的还是最初的时光,小时候的老街情形。 “哦,那谢谢老朋友了”,我说到, “无妨事”,布鲁诺胡子一撇,说到,果然是年近半百的人,虽然看起来年轻,但是头发还是无情的白了一半。 “那我们做流浪汉是做什么呢?”我问到, “这个世界上迷路的人太多,我们是在帮助人指明方向呢,你以为是要饭流浪汉呢”,布鲁诺气哼哼地说到, “正因为扮成谁都看不起的流浪汉才能帮助更加多的人,假如你是大老板谁会找你帮助,而且你也不会这样主动去帮助人,所以说只有打扮成这样才能接触到更加多的人,如果每天只呆在庄园里,那还不郁闷死啊!” 随后,布鲁诺又补充道,笑着说到,看来这个样子帮助人,让布鲁诺真正找到了可以让自己快乐,有意义的事情了,只是换个身份帮助人而已,而且能看到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何乐而不为呢。 我开始变得更加佩服布鲁诺了,如果布鲁诺是这样,那汉斯岂不是也很有钱啊!我想到。 “那刚才我问你的那个问题知道答案了吧!”布鲁诺说到, “问题?什么问题?”我竟然一下子给忘了, “就是钱要怎样花才有意义?”布鲁诺又不耐烦地给重复了一遍, “是用来帮助人实现各个梦想,帮助到更多的人”,我说到, “嗯,没错,这个世界上迷路的人太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能帮助一个是一个呗!”布鲁诺又重复了一遍,这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呢! “嗯,你这个徒弟还算聪敏,没有白教你”,布鲁诺欣慰地说到,然后又转过头去了, “对了,刚才我看到汉斯了,他说是您派我去打探消息去了,是怎么回事?”,我突然想到,就说了出来, “唉,你不用听他老家伙乱说,他每天啊就是这样疑神疑鬼的,一个神经病”,布鲁诺说到,然后哈哈大笑起来,骂了汉斯一顿是很高兴的事情吗? “那还是不对劲啊!”我怀疑到, “是这样的,我和汉斯那个老家伙打了一个赌,就是谁先帮助了一千个人,谁就赢了,熟了的要请喝酒的,什么你都好奇,非要让我说出来”,布鲁诺挤眉弄眼说到,说出来感觉他很不情愿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是什么酒啊!这样让你们着迷”,我问到,这一定不是普通的酒,不然不会有这样的赌约,我想到。 “唉,要说那酒啊!真是太香了,上次在他庄园里喝了一口,真是回味无穷的,听说是从他爷爷的时候这酒就酿成了,现在是超过百年的老酒了,真是太香了,能和一口,都会幸福一辈子的”,呵呵,一说到酒,布鲁诺瞬间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满脸的都是憧憬能喝一口这样的酒。 也确实是,这百年老酒买都没处买去,所以为了一口酒能帮助一千个人也值了,但是帮助人并不是为了喝酒,而只是想帮助更多的人,只是和汉斯的一个赌约而已,如果是因为喝酒有条件才帮助人的,那我一定会鄙视布鲁诺的,所以说布鲁诺不会。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也喝一口可以吗?”我也说到, “可以啊!只要赢了,就能喝”,布鲁诺笑着说到,说实话,我也比较喜欢喝酒,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倒是人多了就不喝了。 “那我去帮你打听一下去吧!”我说到, “去,那是我们两个老家伙的事情,你参与什么,我们两个也是好朋友,是需要公平的好不好”,布鲁诺接下来生气地说到, “哦,那我错了”,我说到, “没事,你也是为了我好,行了,专心看着吧!”布鲁诺又笑着说到,可以看出布鲁诺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错了就该说,对了就该安慰,很不错的一个人,如果自己以后能如此看的清楚,或许也不辜负过去了。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那个贝壳和书店是怎么回事?”我又问到, “每个贝壳都有专属的书店兑换,可以到里面去领到一些钱,完成自己的梦想”,布鲁诺说到, “那这些书店都是咱自己的”,我问到, “对啊!是我们自己的,不过也不能这么说,算是一个公益书店吧!可以帮助那些真正的流浪汉,还可以帮助那些人实现梦想”,布鲁诺说到, “哇,这是最伟大的书店了吧!简直可以叫做天堂书店了”,我说到, “哪有那么伟大,就是想要帮助人而已,行了,别说话了”,然后我也没有说话,看着眼前的布鲁诺。 不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是汉斯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了,还带着坏坏的笑, “老朋友上午帮助了几个人啊?”一上来,汉斯就问, “两个”,布鲁诺站起来说到, “三个”,汉斯高兴地比划着手指, “你厉害行了吧!”布鲁诺挤着鼻子说到,感觉眼镜差点没有掉下来,又习惯性地单手推了一下, “行了,回家吃饭吧!都快中午了,这样去我那吃点如何?”汉斯豪爽地说到, “那有酒吗?”布鲁诺突然贪心地问到, “嘿,你个老家伙别给脸不要脸,吃饭没收你钱就不错了,那个酒别想,其他的酒管够”,汉斯理直气壮地说到, “好好好,不给就不给嘛,干嘛像是打架似的”,布鲁诺一示弱,汉斯扑哧一声就笑了,当先走了出去, “走吧!”随后才说到, “行了,走吧!去他那吃,一定要多吃,吃穷他”,布鲁诺转身对我说到,明知道吃不穷汉斯,只是布鲁诺故意这么说的,像是在赌气,又像是在开玩笑,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恰到好处的友谊吧! 也突然意识到这俩人不当演员可惜了,这么好的演技,连我都笑了,虽然我也很爱笑,但是这样真心的笑次数并不多,这会算是一次。 跟着汉斯走到小路上,便看到了一辆马车,好久没有坐马车了,觉得还挺新鲜的, “你们两个快点”,汉斯喊到,我们就还是慢悠悠地走, “行了,这不马上就到了吗?催什么催”,布鲁诺说到,我在后面笑了笑。 然后还是慢慢走过去,马嘶鸣了一声,还有一个戴着草帽的赶车人,很有情调。 考核前夕 上午看了一点视频,很快到了中午,接了两个电话就到了下午了,现在躺一会儿,一会儿还不知道要去做什么呢。 你见过怎样的边塞风景?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吗?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吗?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吗?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吗?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吗?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吗? 有边塞壮丽的景观,也有边关将士不畏生死的气势,也有建功立业的决心,每次读这些诗都特别的佩服,所以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名。 记得老班长说,过去边关的生活确实是很艰苦,特别是基层连队条件艰苦,哨所保温差,感觉室内和室外一个样,温度差不多,喝的水有一些浑浊,饭做完了,常常还没吃就凉了。 每年内蒙古雪山的积雪期占了一年的一半,长达六个月,冬季的温度更是低于零下四十摄氏度,常常大雪封山,没有及时的物资供给,就算有也是很难运上来,所以老班长就说, “你们现在的孩子真是太幸福了”,老班长感叹道,有一次参谋长也和我们分享了他的经历,虽然地方不一样,但是面临的困难大体都差不多。 但是现在呢,短短几年的时间,基层连队后勤保障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连队打了深水井,并且装了净水设备,安装了热水器,可以喝到热水了,喝到干净的水了。 哨所加固了保温层,可以很暖和地站岗了,再也不怕寒冷了。 新建了厨房、卫生间和浴室,电脑、电视、洗衣机等电器也都有了,执勤点间的边防巡逻路垫上了风化砂,路更好走了,再翻山越岭也能轻松一些了,在哨所能吃到热乎的饭了,巡逻戍边也更有劲了。 是啊!现在幸福多了,不像老班长过去那样艰苦的岁月了,所以我们更加坚定了决心:扎根边关,安心边关,立功边关,在连队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记得上次考核,气温低至零下42摄氏度,滴水成冰,呵气成霜,全连官兵不畏严寒,全装进行5公里越野。 这样的训练,既是体能的比拼,更是意志品质的考验,当时正赶上一场大雪,但连队的体能考核照常进行,就像新兵连第一次遇到的那次雪一样,还是进行了低姿匍匐前进的训练,而且现在衣服上还是那时候的痕迹呢,草的汁叶的绿色还在上面呢,真有些怀念了。 这不,新的一年的考核又来了,有了第一次考核的经验,这次就显得很平常了,而且也差不多了适应了很多的东西了,我们所要超越的只有自己,希望可以有更加好的成绩。 像以往这样极端的天气,大家基本上都是在室内组织教育考试,但是新的训练计划颁布以后,再加上即将到来的考核,官兵们热情空前高涨,连队应加强夜间和雪雾条件下的,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实战化演练,这是身在特殊天气里必须具备的能力,越是天冷雪大的时候,越要拉到野外磨炼,磨砺官兵意志,体质,增强官兵在恶劣条件下的战斗力。 我们总说练为战,不为看,所以这些能力都是需要训练出来的,而且让我们觉得其实,战争离我们并不远,即使是一次考核,一场演练也要认真对待,真实模拟战争的实际性,突发性,平常的训练也是战争的一部分,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记得前几天参谋长也说过,为了推动强军目标在连队,在边防落地生根,这要求我们从思想到行动上,都要聚焦能打仗、打胜仗,枕戈待旦,绷紧练兵备战之弦。 这次考核最大的意义,是让我们在训练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改正,提升了战斗力,不只是个人的,更是大家的战斗力标准。 所以想想这次考核的成绩,也确实能影响你今后在军营里的发展,所以这是不得不重视的,而且必须重视起来。 茫茫的草原,洒满了春光,战士身骑战马巡逻在北疆,昂扬的歌声,飘向四方,每次想到这个画面还是挺美的,身骑战马,迎着寒风,唱着歌,自信走在北疆的巡逻线上。 其实,在这特殊的环境里,也激发了大家的创作热情,就说自己可以唱歌,唱的歌哪里来的,当然是自己写的歌词了,特别是这样的切身体会,写出来的歌词更加实在优美,而且能唱到大家心里去,所以音乐的能力也在这得到了施展,有一次唱歌比赛的歌曲,还是选的我写的歌词呢,结果得了第一名,那就好高兴的不得了,感觉有梦想实现的感觉,这种感觉太棒了,所以有幸分享一下。 歌曲的名字就叫《身骑战马》: 茫茫的草原 洒满了春光 战士身骑战马 巡逻在北疆 昂扬的歌声 回荡在天际 挥洒着忠诚与热血。 鲜红的旗帜 迎风飘扬 奉献着我们的青春时光 迎风踏雪 手握钢枪 坚实的足迹 走在心上。 夕阳的余晖 染四方 照亮了祖国壮美的风光 啊!啊!啊! 啊!啊!啊! 像那战马的雄风 勇敢无畏 保我祖国边疆。 其实,自己喜欢写歌词,是由来已久的,起初只是想要抒发一下心情,过去的某一天突然感觉,歌词抒发感情挺合适的,所以就保留了这个习惯,当歌词和曲碰到一块的时候,又是一个绝妙的境地,所以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喜欢音乐了,什么样的歌都写,基本上就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大概每首歌都需要改十多遍才感觉顺畅了一些,有的越改越差,难免有遗留的,不知不觉中活页纸便写了一大抽屉了。 这个下午也并没有睡觉,想了想过去的一些事情,两年虽然不长,但也不短了,确确实实看到了身边连队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实现了“科技控边”以后,大大提高了保卫边疆的能力。 “集合,下午全装越野五公里”,这次的夏天,估计要汗流浃背了,不过看到远处的林海雪原,就感觉凉爽了,应该是往山上跑吧! 听到集合的命令,迅速穿戴好装具,马上集合,背包,钢盔,钢枪都准备好了, “好了,大家都来了,明天不就考核了嘛,今天下午先预热一下,来个五公里全装越野,都拿出所有的力气来跑,明白吗?”连长说到, “明白”,我们说到, “出发”,接着就出发了。 哈哈哈哈,跑步又开始了,虽然是比较擅长的,但是还是想起第一次跑步了,也是全装,再加上一开始不适应环境,跑的特别差,都感觉平常跑的步,都白跑了。 后来,在班长和库拉大叔的帮助下,才渐渐好了起来,跑步也好了,也渐渐适应这高原环境了,想想能克服这样的困难,还真是不可思议的,也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但是既然来了,就要解决问题,由此全新的挑战就开始了。 这就要保持速度和均匀呼吸了,平均分配身上的重量,五公里呢,要慢慢跑下来,当然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跑完。 “你跑这么快干嘛?”小成说到, “我这跑的快吗?”我反问道, “这是我的节奏,你不要跟着我的节奏跑,你要保持你自己的节奏才行,要不然五公里你是跑不下来的”,随后,我又补充道,盲目跟随别人的速度,这是要把自己毁掉的节奏,这样的真的不行, “行,我知道了”,小成回答道。 一开始我以为只有我们一个连跑呢,没想到一会儿就看到了其他的连队的人也在跑,那就更加不能落后了,特别是在军营里,谁还没有几个竞争对手,所以当看到目标了,就要努力向前冲。 “喂,张林,比一比看看,看谁先能跑到终点吧!”我跑过去和另外一个连队的战友说到, “切,谁不知道你跑步有两把刷子,我才不和你比呢,我自己能跑到终点就好了”,张林一脸嫌弃我的样子,不过我却感觉他说的没错,没有必要和谁比,和自己对比就好了,只要一次又一次超越自己的便是最好的进步。 “行了,逗你玩的,我们一起跑吧!”我说到, “嗯,好,你可要带带我”,张林笑着说到, “没问题,这个没什么捷径,就是多跑步就行了,里面的经验自己就领悟到了”,我说到, “没错”,张林同意地点了点头。 其实,跑步的时候也是很少说话的,有时候会因为说话,呼吸就会变了,所以说不能说话。 其实,跑步过了自身养成的疲劳点,往后就轻松多了,要学着在跑步的同时释放疲劳感,比如大喊一声,说一些鼓励的话之类的,都能适当减轻疲劳感,感觉身体更加轻盈了。 人一多,一个连的人都跑散了,我发现我身边只有我一个人了,这个夏天注定是一个流汗如洗澡的夏天,一想到又到了一年六月,自己的当时的迷茫已经过去两年了,还真是快啊! 其实,要说能坚持下跑步来,就是多想一些美好的事情,然后你会发现所有的事情都是美好的,连一点失落感都找不到,所以大概这也是坚持下来的原因吧! 还有就是能在这样跑步的一瞬间,思维记忆大开,一些记忆里细之又细的东西会自然冒出来,比如过去一个一个旧背包的影子,还有那只老鹰风筝的翅骨被风折断的情景都历历在目,都让我无比怀念过去。 就是这样空灵的感觉,你会不知不觉中就跑到了别人的前面,很轻松的感觉,你感受不到自己的身体的存在,就像是灵魂出窍了一般,又像是穿梭时空一样,当你再回过神来的时候,终点就在眼前了,而你身边的人还是只有你一个,再看同行的人,已经被远远甩在了后面了, “你等等我啊!跑那么快干什么”,然后我也听不到别人说话,就一直跑,不止一次描述这样的状态了。 当跑到终点的时候,感觉所有的压力都来了,也恢复了知觉,不过不能停下来,要不断地往前走,直到腿感觉有力了一些,才停下来,喝点水,自己口袋里还有半块巧克力呢,舍不得吃,趁机恢复一下体力。 甚是想念 其实,自己一直想写一个有关少年的故事,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是因为他们的人生路还没有确定,还存在“可变性”的可能。 他们还能选择一个可以美好一点的未来,他们还没有自己确立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也没有到喜欢和不喜欢的地步,趁着一切都尚未完成,趁着还处在人生阶段的原始状态,可以写一点高兴的事情,就是这样。 大概也就是那个少年吧,希望以后不会像自己一样会迷失。 叶望着窗外,看到我还没有回来,就又自己打算完成一个午餐,他觉得这个上午过的很慢,可能是失落的心情变慢了时光的脚步,所以现在必须摆脱这样的失落心结,需要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午餐上去。 叶围着屋子走了一圈,他想到,在家的时候,自己不是煮泡面吃,就是出去吃,自己做饭的机会很少,而且他也不想做饭,现在换个地方就不同了,如果自己不做饭就会饿,所以必须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时候了。 叶开始考虑,做饭到底是什么?过去不曾遇到的问题,现在全来了,他希望自己迅速长大,好应付现在的生活,可是他发现,自己现在连生活都照顾不好,还怎么去追求梦想啊! 叶找到了一桶泡面,本想随便吃点就行了,他隐隐感觉到,如果只是这样简单的生活,触摸不到生活,或者说没有找到活着的意义的大门,他将会在以后的生活里变得很危险,而且生活会更加艰难,其实,叶并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只是觉得对待生活不能这么将就了。 所以叶放下了泡面,开始寻找别的吃的,看到冰箱里还有一盒牛肉罐头,记得自己经常看美食节目,看到牛肉罐头拌面条特别好吃,所以叶想试一试。 第一次做自己喜欢的美食,还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很是朦胧的感觉,就像初恋的甜蜜的感觉,特别期待,所以希望自己第一次做美食是成功的。 于是,找了一把面条,烧开水,等待水开了,把面条放到水里面,然后把牛肉罐头起开,倒在盘子里,切了两个西红柿,叶特别喜欢西红柿的味道,所以说,是吃面条必不可少的。 在美食的世界里,自己发挥着创意做的美食,总是令自己特别开心,有生活里的成就感,因为这能在不知不觉中拓展自己的思维,开始顺着美食的道路寻找生活的味道。 在美食里不止有吃,更多的是能品出其中的味道,如果有幸去研究传统记忆里的美食,你会发现更多的安慰,甚至是生活的秘密,也会一点一滴还原一个过去,太多的事情让你怀念。 其实,自己第一次做美食做美食的时候,和叶何其相似,都是从最简单的开始摸索,然后看到什么菜,都想尝试做一次,所以感觉以后就有事情做了。 从美食里可以找到一个真实的自我,当然在美食面前,人们也会卸掉平日里成熟的伪装,开始变得最自然,最纯真,说着心里话。 其实,美食给你的远不止这些,还有好多微妙的说不上来的情感呢。 其实,从美食里找到的最重要的还是一个恰到好处的度,这个度,可以让你做什么事情都想要恰到好处,不过想要做到就太难了,所以才要不停地去寻找,不然就像美食一样,过火了会焦胡,火不够又不熟,火苗恰到好处,必须有对美食的超强感知力才行,加油吧! 叶煮完了面条,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放上绿色尖辣椒和肉丝炒一炒,可能会很好吃,而且叶不喜欢油的味道,就少放了一点油,开中火给炒了炒,当然一不小心开成大火了,差点没有把面条炒黑了,幸好关火及时。 不过闻着味道,焦胡也挺好吃的,就看你喜欢什么味道了。 然后又把牛肉罐头放到了水里,把西红柿放在了里面,放了一点盐,想要煮一煮,不过这是很好的卤子,看着挺好吃的,有西红柿牛肉拉面的味道。 差不多用了半个小时,炒的面条和卤子就做好了,大概因为离得太近叶已经闻不出什么特殊的味道了。 当端到桌子上的时候,感觉还不错,就试着把卤子放在了炒好的面条里,吃了一口还不错,于是胃口大开,对于自己做的食物很满意,第一次吃到自己做的饭,还挺幸福的,而且焦胡着也别有一番味道,不错,这大概就是美食带来的安慰和满足感吧,一切烦恼也都先忘一忘,放一放了。 再说我这边,陪着梦做饭,吃完了饭,就睡了一会儿,看到梦还在睡着,我就打算回来看看叶,现在感觉没有什么好期待的了,只是希望能很好的度过最后这一点时间。 我一回到别墅里,一股焦胡的味道扑面而来,我赶快到厨房检查了一遍电器,气,锅什么的,发现没有什么异常,就过去看了看叶,自己拿个薄被正在沙发上睡觉呢,有没有看出孩子般的样子,一切才刚开始,希望即便是走出了青春的时光,也依然有孩子的样子。 看着叶睡着,吃完饭,碗也没有洗,就把碗给洗了洗,然后自己也找出一盒牛肉罐头打开吃了,回到厨房里,能看得出叶自己也喝咖啡了,我自己也倒了一杯,回到书房里看会书。 其实,有些书有时候是不想看的,但是除了这不想看的书,又不知道该看什么书,所以随便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看,或许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它讲的也是过去的事情,也说到了皂荚树,喝着咖啡,倒是觉得时光太安静了。 其实,也能想得到,偶尔安静一会儿也不差,只是这样会拉开去旅行的序幕,大概是习惯了这样的状态,安静一段时间以后就会选一个地方去旅居,开启一段新的生活。 出去大概就是先适应新的环境,一开始什么都不想去做,随后又安静下来,才会渐渐进入状态。 大概就是租住一个带厨房的公寓,过了一段时间就会去另外一个地方再开始新的生活,就是这样新奇的生活状态,才感觉到了危机感,什么也不想做,看的东西太多也会累,大概都是到了晚上最后的时刻,逼着自己才写完了日记,然后回到床上,倒头就睡。 每次搬东西的时候,其实,也不是有很多的东西,但是因为有书,会同样累人,而且每到一个地方,书会增加几本,没几次就累的趴下了,所以才开始减少这样一个地方,生活一段时间的状态。 但是,有的时候也会让我很轻松,首先是气温温和,波动不会太大,不愿意过什么寒冷的冬天,而且长期在外,身边有一两个朋友是必要的,所以有老朋友在的地方,便有了可以依靠的人。 每到一个地方,大概厚着脸皮活下去,都会活得很精彩,这是亲身经历得到的结论,而且能找到很多可以说话的人,每一段的经历都想写下来,但是有些地方又让我瞬间抛弃这样不适的感觉,能迅速找到类似于归属感的东西,心可以很踏实的写字,我就很奇怪,之前为什么没有这样的安静的状态呢。 有时候,我们从电影里看到这个城市真的挺漂亮的,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地方,有的是老朋友给推荐的,虽然现实和电影里有些差距,但是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至于太糟糕。 书没看几行字,却反思起现在的生活了,大概心中一个成熟的计划又在谋划当中了,打算过了这三个月后去一个地方去看看,只是还没想好去哪里。 从树上看到了温泉,突然想去泡一泡温泉的,想想还是先洗个热水澡吧! 外面的雨已经不下了,但是天还阴沉着,感觉每个地方的天空都不一样了,给人的感觉不一样,有的让你感觉空间狭窄,特别窒息的感觉,有的呢,就让你感觉海阔天空的感觉,特别适合欣赏,但是这些东西又都不常有,所以当遇到的时候,大概都是珍惜的心情。 “哥,哥,你回来了吗?我口渴,我口渴”,突然,从外面响起了叶大呼小叫的声音,我就跑了出去,才听清楚要喝水,我就给倒了一杯水到叶的屋子里,可是我一去看他还闭着眼睡觉呢,只是声音已经喊了出来。 “这还没醒呢,就要喝水,还真是厉害”,我小声地说到。 随后叶便醒了,看了看我,没啥反应, “哥,你终于回来了,我想家了”,叶突然扑倒在我面前哭着说到,我拿着水的手就放下了,在后背拍了拍他, “没事,不还有哥在这里嘛!你知道就好了,来,喝口水吧!”本来波澜不惊的心,又如同大海浪一般起了波澜,一些内心柔软不敢想的,一想就哭的事情,还是被唤醒了,谁第一次离家不是艰难度过来的,只是没有像叶这样哭出来而已。 “人总要自己学会长大的,哭泣也是人生的一部分,明白了就好了”,我说到, “哦,知道了,哥”,叶起来擦干眼泪说到, “今天你自己做饭了?怎么有一股焦胡的味道?”我问到, “是啊,今天是我自己第一次做饭”,叶说到, “走吧!带你出去玩会儿”,说着,便开始准备了,此刻天也快黑了。 “走吧!”叶换完衣服就出门了。 大概是还下一点小雨,不过天气挺好的,挺凉爽的,今天叶成长了一点了,算是一个可以纪念的日子吧! 汉斯庄园 有两只蜜蜂在头顶上“嗡嗡”飞来飞去,我怕这两只蜜蜂一不高兴就给你一针,所以退到了后面。 跟着马车,道路虽然看上去很平整,但是木质车轮的马车跑在上面,依然颠簸无比,不是一匹马,而是古代战车一样的双头马,大概两匹马的步调不对,所以看上去虽然快,但是也颠簸无比,看着布鲁诺和汉斯纹丝不动地坐着,就知道自己连坐马车也需要适应,因为现在以这个为交通工具的实在太少了,都是汽车了,不过我就是喜欢这样原始的状态,即使颠簸一点也无所谓。 这个马车并不像是带棚子的马车,而是带四个座位的,大概座位后还有一段距离,就像车的后备箱一样,我就紧紧抓住座位,差点没有掉下去, “车慢点,这个小兄弟受不了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汉斯看了我一眼笑了,马车才渐渐慢下来的,我才坐着平稳了一些。 才看清楚这条路是曲折的,旁边也有类似于城堡之类的建筑,应该是一些人的家,只是一个几层楼的高度的石头建筑,看上去挺低调的,随后便看到一座恢宏的类似的宫殿一样的大的庄园坐落在山间,有云雾漂浮着,显得神秘了许多, “看,那就是我的家,怎么样?帅吧!”汉斯指着前面的庄园大声喊到, “切,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像谁没有似的”,布鲁诺撇了撇嘴说到,不过也是忍不住看几眼, “小子,你说呢”,汉斯问我, “很气派”,我说到,汉斯哈哈大笑一声, “还是年轻人有眼力,你啊老朋友老了”,汉斯回过头来说到,布鲁诺转过头去不搭理他。 我和布鲁诺坐在后面的两个座位上,汉斯自己坐在前面一个座位上,前面还有一个赶车的,虽然感觉简朴了一些,但是想要打造这样一辆马车,估计也是能工巧匠打造的,还有特有的花纹呢。 一会儿,赶着马车牛到了大门外面,我以为会像布鲁诺家的门一样呢,过来一看只是简易的木门,不过确实很高大,而且雕刻的花纹是一些飞天的图案,倒是挺别致的。 在门外是四个人守着,还有一边一条大狗守着,真是厉害,如果不是跟着汉斯过来,还真不知道这小地方,居然还有这样气派的场面, “行了,到家了,大家下来吧!”汉斯说到,他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我才知道汉斯戴的头发是假发,真实的汉斯看起来比布鲁诺要年轻一些,大概都喜欢在这样的山坡盖一座自己的庄园吧! 看样子并没有从大门进去,而是从侧面的一个小门进去的,是一个铁门,也有大狗把手着,马车就是从这里进去的,进来感觉空气都别致了许多,这里没有高大的树木,没有被雨浇的发绿的石凳,只有一个一个的小花园似的花坛,四周很空旷,不过却不失生机,能看到几只小猫跑来跑去,还有一个秋千,有小猫正在摇晃的秋千上睡觉呢。 这里没有雕像,除了一些绿色植物以外,就是整齐的蔬菜架子了,可以看得出是自己种蔬菜吃的,整体上看着挺朴素的,没有高大的建筑,只有最中间的建筑稍微高了一些,其他的都是比平房稍高一点的西式房间,整体高度比布鲁诺加矮上那么一点。 “好了,到家了,怎么样?看着很平常吧!没有老朋友家气派”,汉斯看着我这边看看,那边看看,不由得笑着说到,在我面前, “没有,这里挺好的”,我说到, “行了,都饿死我了,老家伙饭呢”,这时布鲁诺笑着说到,早就走进了房子里, “马上就好了,需要先等一会儿,走吧,进去先喝点咖啡,茶水什么的”汉斯也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眼睛上也多了一副半个眼镜, “行了,你去忙吧!”布鲁诺说着坐下就开始喝咖啡了,这一上午还挺快的。 “就你知道我要去换衣服啊!”汉斯气哼哼地走了,没见过来人家吃法,还欺负主人家的,也只有布鲁诺了, “行了,我去找找看有酒喝吗?”这我才知道原来布鲁诺是有意气汉斯走的,自己好去找酒喝,我就坐在那里自己喝咖啡,不知不觉中已经喝了五杯,大概过了十多分钟吧! 布鲁诺就出来了,拿了一瓶葡萄酒回来,还拿了两个杯子, “来,咖啡多没味道,喝点十年的葡萄酒,这在外面也是买不到的”,布鲁诺说到,自己就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 “唉,咱自己的葡萄酒也不错啊!为什么喝人家的呢”,我好奇地问到, “嗯,其实,从整体品质来说,汉斯葡萄酒比咱阿诺葡萄酒要好一些”,布鲁诺喝着说到, “对了,我终于在你老家伙口中听到对于我的肯定了,本来这酒不打算给你喝的,谁叫我心软呢”,随后,汉斯的声音从后面响了起来,短短的头发,半个眼镜,换了一个马甲出来,整个人也不有点驼背了吗看着年轻气派了许多,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啊!扮演什么就像什么。 “我说的是事实而已,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你的葡萄酒品牌确实比我强上一些”,布鲁诺又重复了一遍, “行了,你我庄园都差不多,你的葡萄酒我也买过,之所以没有我的酒好喝,似乎是发酵方面出了问题,你回去好好地改进一下,这是我在发酵这方面的经验,希望可以帮到你”,汉斯拿出一本书给了布鲁诺,布鲁诺欣然接受了, “那个,您们两人是竞争对手吗?”我问到, “是,也不是,如果我们两个庄园都孤立起来的话,估计谁的庄园也活不长,如果我们合作的话,会长久存在,别看我们老哥俩经常斗嘴,但是在正事上一向的一致的”,汉斯说到, “是啊!现在新兴技术,冲击着传统产业,就拿酿制葡萄酒来说吧,我们这两个庄园之所以还有自己的品牌,就是还坚持着人工酿造,不去靠什么机器,致力于最自然的味道,所以才会有发展下去的机会,如果我们也用机器,那么就会比人家差一步,到时候很容易就把自己的品牌丢失了,所以我们必须合作起来,每年都会限量出售葡萄酒,而且价格高,只因为成本也高,所以才会成为抢手货的”,布鲁诺耐心解释道, “是啊!我们两个是共同面临着挑战啊!不合作哪有出路,不过现在那些廉价的葡萄酒虽然有些味道,但是口感差远了,所以他们也会不断改进自己的技术,庄园发展也是越来越难了,我们也老了,不过能有自己的事业家庭也就足够了”,汉斯说到,第一次感觉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只是大家都只能看到他们表面的风光而已。 “行了,没问题的,怎么了饭还没好吗?”布鲁诺着急了, “老板,饭已经好了,可以上了吗?”布鲁诺刚说完,管家就进来说到, “可以了”,汉斯说到, “终于可以吃饭了”,布鲁诺说到, “喂,你还没有洗手呢,外面有水管,自己去吧!”汉斯过来看了看说到, “嗯哼,管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布鲁诺说了一句,汉斯笑了一下, “我也去”,我也主动一点去洗手了,虽然看上去我的样子很滑稽,但是现在也没有办法换衣服, “行了,去旁边的房间换衣服吧!给你们两个准备好了”,我和布鲁诺刚想坐下吃饭,就听到汉斯说到,一看就是安排好了的。 “呵呵,还是你老朋友懂我”,布鲁诺说着就进去了, “谢谢”,我说到也进去了,正好看到第一道菜来了,像是孜然羊排。 换好了衣服,确实感觉利索了很多,说实话,流浪汉的衣服确实看着宽松拖拉了一些,不过换上这正常一点的衣服就感觉多了,一个半袖,一个大裤衩子,很有夏天的味道,喜欢。 “哎呀,这衣服很适合我啊!”布鲁诺一出来就喊到,我也跟着出来了。 其实,在他们两个人之前并没有感觉他们是国外人而感觉有隔阂,反而因为年龄的差距感觉像是同龄人一样,而且和他俩在一起,确实能学到很多找都找不来的东西,特别是这样奇怪的说话方式,还能感受到两个老友奇怪的称呼,最重要的是,在这里吃喝住免费,如果换到别的地方,一定是很麻烦的。 还有两个庄园的大背景下,这是荣耀一般的存在,能很好的感受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当然不一定有钱就是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比如汉斯就比较自然一些,而布鲁诺就浓重一些,虽然他们都不缺什么,但是生活思想决定了你要有一个怎样的生活方式。 这相比我自己去找住处,要方便的多,而且省钱了,可以用来买点书了,还有好吃的,有特殊的音乐,还有自由,还能学到东西,有不一样的经历,这给我的写作带来很大的便利,这简直就是天堂啊,所以赶我走都不走,所以说在异地厚着脸皮活下去,一定能有一个生活的样子。 “行了,快过来吃饭吧!”汉斯笑着说到。 然后看到有牛排又上来了,还有炸薯条,炸鸡腿,剩下的就是炒青菜了,还有萝卜条的咸菜,有面包,牛奶,还有酒,水果沙拉,稀稀疏疏摆了一个大桌子, “行了,够了,别上了,我们三个吃不了这么多”,布鲁诺看着高兴,随后说到, “没事,吃吧!下午不去了,一起到查尔斯莫河钓鱼如何?”汉斯喝着牛奶说着, “正和我意,今天有点热,就去钓鱼吧!”布鲁诺说到, “小子,你说呢?”布鲁诺问我, “没事啊!就一起去钓鱼吧!”我说到,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快吃,好去准备一下”,说着加快了吃的速度。 翻越沼泽《二》 大概晚上睡得都不是太深,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都能听得清楚的,所以趁着这段时间,先睡一会儿。 烧火木柴,噼里啪啦的炸裂声是很好的催眠曲,听着这个声音,感觉好多了,还有节奏,可以让心安静睡着。 “嘭,嘭,嘭”,远处的手雷爆炸了, “旺,旺,旺”,军犬的叫声也响了, “快,往山上跑,快”,团长大声喊到,于是大家拿着武器装备就往山上跑,幸好大家都没有脱衣服,也规定不能脱衣服,团长也没让大家脱衣服,所以应对突发事件,还是有时间的。 于是,我和小成,拿起背包和狙击枪就跑了出去,占领制高点,还有其他人也一边防御,一边掩护其他人撤退, “快,快”,小磊队长也说到,困意完全没了,只知道往上面跑,真的打仗了,心怦怦直跳。 脚下可以很明显感受到石头,也能感受到土堆倒塌的样子,很快的,跑到了左侧的树林里,开始观察敌人的动静。 至于手雷,是小磊队长命令手下埋的,想要到我们这里,首先要经过这片雷区,虽然是演习用手雷,但是也会响,也不会让人受伤,我们也能知道有人来了,所以,当听到手雷的声音,就要迅速占领制高点,防止有人偷袭。 至于军犬,那肯定是蓝军的,一路跟着我们过来的,估计也是才找到的,只不过他们没有想到,前面是一片雷区,估计也有不少人直接挂在了这里,估计也有军犬阵亡在这里了。 此时,蓝军这边,确实是黑小虎小队,在军犬和热成像仪器的辅助下,迅速找到了我们的行踪,一群人,不去找,光靠这些高科技仪器算什么,如果我知道,一定会这莫想。 不过,在演习里,这也是需要面对的,虽然感觉不是凭什么真本事,但是现在是科技时代,有了这些高科技也确实有用,通过这次演习,也磨炼了人与新科技之间的配合,所以觉得还是挺神奇的。 通过这些仪器,可以迅速找到我们的行踪,不过也有自己的弊端,假如我们全身滚满泥巴,就没有热量了,有时候还是老办法好用。 用这个方法,他们的热成像也就没用了,只是我们没想到,蓝军有这样高科技的仪器,而且这么快就用上了。 半个小时以前。 “报告中队长,根据仪器显示他们就在前面的山坡下,不过还在活动”,此刻,穿着黑色衣服的一个军官站在前面,后面有人报告, “行,等到他们休息了,在他们最疲劳的时候,再进行突然袭击”,中队长说到, “是,中队长”,这个二期班长说到, “我们用了多长的时候找到他们的?”中队长问到, “大概用了五个小时”,旁边的副队长说到, “呵,这个什么什么仪器还挺好用的,这么快就找到了他们”,中队长欣慰地笑了笑说到, “哦,是热成像追踪仪,中队长”,这个副队长补充道, “那这个仪器的工作原理是什么?”中队长问到, “这个,只要身体散发出热量就能监测到,是根据散发的热量工作的”,副队长说到, “散发的热量,那这个仪器肯定不准,我们可以让身体散发不出热量”,中队长思忖着说到,变得担心起来, “不可能,只要是活着的人,就一定能检测到,只要他们还喘气就一定有热量,就一定能监测到,中队长”,这个副队长自信地说到, “之前我们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只要全身涂满泥巴根本监测不出来”,中队长说到, “放心吧!中队长,针对这个弊端我们专门做出过研究,已经解决这样的问题了”,副队长说到, “哦,那就好”,中队长的担心给解决了,也就没有什么担心的了。 “报告中队长,他们好像都睡了”,看着屏幕上的绿色点都停止了,所以说到, “好,准备攻击”,中队长说到, “是,大家准备战斗”,说着,便开始准备, “出发”,中队长一声令下,唰唰的一声全都出发了,只是没想到,前面是雷区。 “嘭,嘭嘭嘭”,一阵手雷的声音, “不好,前面是雷区”,不知道谁喊了一句, “滚蛋”,中队长说了一句, “冲”,中队长又说到,前面几个挂了的人,一直往前跑当开路先锋,为其他人开路,手雷爆炸的声音,加上军犬听到爆炸声旺旺的声音,就是一开始我们听到的,我们迅速往山上跑。 “不好,他们跑了,看看他们在哪里?”好不容易跑到我们我们的帐篷前,见到我们不见了,就隐蔽起来了,然后对着技术人员说到, “他们就在山上,不过我们在下面处于劣势”,这个副队长说来说到。 “狙击手查看一下情况”,无奈,中队长跟狙击小组说到, “报告,天太黑,无法看清楚目标”,狙击手报告, “好,收到,知道了,继续监视”,中队长说到。 再说我们这边,跑到山上隐蔽起来,其实,也看不到对方的人,大家都隐蔽了起来, “大家各自找目标,发现后自行射击”,团长和其他人小声说到, 然后在狙击枪的瞄准镜里,开始寻找目标,就希望能找到一点光亮也行,瞄准镜里除了一闪一闪的十字架,看不到一点光亮,突然在旁边听到有人打枪了, “嘭”,一声,是发亮的仪器,打上仪器了。 “中队长,他们狙击手打掉仪器了,怎么办?”这个时候副队长报告说到, “按照演习规定,仪器中枪也算阵亡,关机不要用了”,中队长说到, “是”,技术人员回答道。 “是谁打的枪?”团长问到, “是我,团长”,小磊队长过来说到, “那个应该是仪器的光亮,你应该打旁边”,团长说到, “没事,仪器不能用了也行”,小磊队长说到, “好吧!你好厉害”,团长说到。 其实,小磊队长打到的并不是那个热成像仪器,而是一台电脑,不过这样也算不能用热成像仪器了,而且这个热成像只是一个简易的模型装置,只是在实验阶段,真的设备很多,搬都搬不动,更不用说行军使用了。 “行了,撤吧!刚才的手雷声一响,我们就已经行动失败了,他们也一定走了,好了,按照原路返回”,中队长说到, “是,按照原路退回”,将命令传了下去,就撤退了。 “行了,大家就在这睡吧!还有五个小时天亮,等到天亮再走吧!他们也不敢上来”,团长说到, “行吧!我来值夜,你们都睡一会吧!”小磊队长说到, “唉,大晚上不好好睡觉,非要搞偷袭,炸死你们”,有人说到, “对啊!谁知道呢”,有人符合到, “行了,别说话了,把帐篷都拿过来,不然这蚊子还不咬死你”,小磊队长说到,于是我们各自把帐篷拿过来以后,选了一个地方睡觉了。 这个夜注定是不平静的,虽然没有什么效果,但是我知道了设计雷区的重要性,要不然,如果一开始没有发现,就算值夜班的人发现了,也只是一场肉搏战,不过因为雷区的原因,避免了,还真是危险。 看着夜依旧明亮,只是刚才算是打了一仗,已经全然无睡意了,听着旁边虫子的音乐合奏,等待睡意的再次降临。 黑小虎小队这边,已经走出雷区了, “报告一下伤亡人数”,中队长说到,本来想要活捉我们的,现在好了,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报告中队长,雷区挂了四个人,军犬挂了两只”,就是这样。 “行吧!先回去,找个地方先休息一下”,中队长说到。 再说,我们这边很快就又睡觉了,虽然只是小小的虚惊一场,但是也足矣危险,虽然算是获得了胜利,但是也没有人高兴啊!已经很累了,没有人会高兴,再说这也不叫胜利啊!所以大家的鼾声很快就起来了。 一切又归于了平静。 再次醒来是山中的鸟叫声,把我们叫醒的, “天亮了”,有人说到,我便做了起来,看了看手指还有干的血迹呢,可能是昨天不小心碰伤的,根本没有感觉出来, “行了,大家醒一下,开始准备一下了”,这个时候团长说到。 “来,大家过来喝粥”,这个时候小磊队长说到,没想到他早就把粥给做好了,现在能喝上一碗热粥,感觉真的幸福无比啊! “来,团长这是您的”,小磊队长过来说到, “嗯,好谢谢,你哪来的米”,团长问到, “自带的,我们这小组走到哪吃到哪,都习惯了,所以会自己带点东西”,小磊队长说到, “嗯,幸亏这次是演习还可以,下次还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呢,不然你还会带着米”,团长说到, “嗯,对的”,小磊队长说到,有些无奈,毕竟不在行军用品之列, “来,大家都过来”,小磊班长一笑说到,说着说着,我们也过去了。 早晨,能喝一碗粥真的很美味的,此刻的,其他的人,正在昨晚的爆炸区进行搜索,什么也没有发现, “你小子什么时候在那埋得雷区啊!”团长突然走到小磊队长面前说到, “那个,大概习惯了吧!只要一休息,在休息的地方我都会布置一片雷区,这样睡着才安稳一些,就是趁着找水的时候埋的,几分钟的事情而已”,小磊队长不好意思地说到, “好习惯啊!不愧是有过训练的,这次要不是你的雷区恐怕我们就危险了”,团长说到, “没事,有我在呢”,小磊队长说到,团长笑了笑。。 采药 面对茫茫的高原草原,全都是宝贝,就说草丛里都是天材地宝,很多名贵的药材都在里面,比如冬虫夏草什么的,都是治病良好的草药。 记得有一次考核的时候受伤了,旁边的班长医生在草从里找了一叶植物,然后让我自己在嘴里咀嚼一下,敷在上面就可以了,当放在擦伤的伤口上,果然疼痛感没有了,而且也有止血的功效,很清凉的,真的很神奇。 所以从那开始,我就有意去学习一些医学的知识,比如认识一些草药,知道他们最基本的功效,所以就有事没事往医务室跑,就这样认识了三期班长,赵武。 “唉,你小子不好好在连队待着,又没有受伤,老往我这医务室跑什么”,赵武班长说到, “没事啊!就是过来看看”,我装作不在意地说到, “没事赶快走,我还要去旅长家给旅长看病呢”,赵武班长说到, “我也去”,一听说去旅长家,我就来了兴趣了, “你去?你去干嘛,回去”,赵班长再一次下了逐客令,我就没事啊! 软磨硬泡我就不信不同意, “哎呀,班长,我是想过来学习一点医学的,而且今天放假也没事,就跟着你去玩吧!”我一股脑把目的说了出来,而且是想真心学一点的,在军营这所大学里,没事多学点东西多好啊,现在趁着这个机会多学点是最好的,什么都学点以后肯定有用,还是活到老,学到老嘛,对于什么感兴趣就学一点,对于以后的野外生存训练也有帮助,作为一名合格军人,虽然不要求非常完美,但是什么都要多少知道一点。 “哼,哈哈哈哈,你小子,早就知道你在想什么,说出来不就好了吗?你们这些年轻的小子,多学点没有坏处,只有好处,走,背着医药箱跟着我走”,赵武班长哈哈大笑说到, “是,班长”,我敬了一个礼说到, “行了,别废话了,快走吧!一会儿旅长等急了,看不说你”,赵武班长说到, “行,马上就走”,我背着医药箱就跟着出去了。 出去后,就有一辆车在等着,应该是接过去看病的, “呦,老赵收了一个徒弟了”,司机开玩笑地说到,应该和赵班长很熟, “哪有啊!今天不是放假吗?非要到我这里来玩,正好今天有事,让这小子帮一下忙”,赵班长说到, “哦,这样啊!”司机班长说到,车开动了。 “班长好”,我说到, “你好,你叫什么名字,还挺好学的”,司机班长味道, “哦,我叫孙悦”,我说到, “哦,你也姓孙”,司机班长说到, “您也是”,我问到, “是啊!我也姓孙”,司机班长说到, “哦,那还真是有缘啊!”我说到, “是啊!以后有什么事情找我就是了”,司机班长说到, “那谢谢班长了”,我说到, “是啊!你孙班长可是旅长的御用司机,有些事情确实能帮你一下”,赵班长也说到, “那谢谢了”,我说到, “没事”,司机班长笑着说到。 然后我们就沉默了,从医院到旅长家大概十多分钟,需要经过旅部大门才能进去,到了门口也要例行检查,没想到在门口站岗的也有我们的一个战友,不过并不熟悉,只是见到他的样子,他认识我,我认识他,但是叫什么就不知道了,我们并不是一个连的,但是却经常可以看到。 他看到我笑了笑,我看到他也笑了笑,然后就进去了。 这个时候,大概是二三月份的时候,还不是太忙,假期还能出去转转,所以跟着赵班长出来行医了,其实,主要是想认识草原上那些常见的药材。 进了大门,大概五分钟以后车就停下了, “可以了,走吧!”司机班长说到, “赵班长,你不知道旅长家在哪里吗?”我轻声问到, “我也是第一次来,没去过”,赵班长说道, “哦”,我说到。 然后走过后面的车库,这边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到楼上, “旅长家在三楼”,司机班长说到, “哦!知道了”,赵班长说到, 司机班长是四期,所以才能当做旅长司机,而赵班长才三期,所以叫班长。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了, “吱呀”,一声门开了, “哦,老孙你来了”,开门的正是旅长, “报告旅长,医生来了”,司机班长说到, “唉,好,进来吧!”旅长说到, “旅长好”,赵班长说到, “首长好”,我说到, “好,你们好”,旅长也说到, “来,大家喝茶”,旅长说到,想要给我们倒茶,急忙阻止住, “唉,首长我们自己来就可以了”,司机班长说到, “那首长,我们开始吧,您感觉如何”,赵班长问到, “就是鼻塞,嗓子痛,还有点发烧”,旅长说到, “现在发烧吗?”赵班长追问到, “现在不,昨天晚上发烧了一次,吃了一点感冒药好多了”,旅长说到, “哦,这样啊!那旅长您躺好,先输几瓶液,我在给配一些药,吃了两天就好了”,赵班长说到, “哦,行,那谢谢了”,旅长说到, “没事的,这是我们应该坐的,旅长您躺下吧!我给您扎针”,赵班长说到, “好”,说着,旅长就躺下了。 “悦,输液器拿过来”,赵班长和我说到, “好的”,我从医药箱拿了一包输液器就给递了过去,很快地,给旅长就完事了,班长自己在医药箱里给配了几副药, “首长,这些要一次吃一包就可以,每天两次,早晚”,赵班长说到, “哦,那行,谢谢班长了”,旅长说到, “哦,不敢旅长”,赵班长说到, “唉,小兄弟,你是新来的学习医术的嘛!”我现在旁边站着,看着眼前,突然旅长问到, “哦,不是,我是今天放假到班长这学习医学的,想多学习一点东西,到时候也在训练的时候用得到”,我一五一十地说到, “呵,小伙子想的还挺多的嘛,不错,等你学会了,不止能帮助自己,还能帮助战友,不错,年轻人就要多学一点”,旅长说到, “是,首长,我一定会努力的”,我说到, “唉,你给我好好地教他,到时候我可要检查的”,旅长并没有说话,而是向着赵班长说到, “是,我一定会教这个小子的”,赵武班长说到, “那,旅长,没什么事情我们就回去了”,赵武班长说到, “回去吧!”旅长说到, “是,首长”,我和班长就走了, “司机班长你再送回去”,旅长和司机班长说到, “是,首长”,然后又一起下楼了,坐车,又回去了。 回到了医务室里, “行了,那我走了”,司机班长说到, “好,班长慢点”,赵班长说到 “好”,说着就走了。 “得,这次好了,让旅长都知道你在我这里学习了,本来一件事情也就在你我这里看看,没想到一下子就到最高首长那里了,你啊!你啊!”赵武班长摇了摇头说到, “我也没想到啊!这又不能怪我”,我委屈地说到, “行了,那边有一个筐,跟我去采药吧!你不是想要认识药材吗?那就去吧!”我正在旁边愣着,赵班长说到, “真的吗?”我崇拜的眼光看着, “我正好缺少几味药材,你就跟着去吧!去草原看看”,赵班长说到, “好,是的,马上就走”,此刻我已经将筐给背了起来。 “那我们怎么去啊?走着去比较远吧!”我说到, “正好有两辆自行车,我们骑自行车去”,赵班长说到, “嗯,好”,我说到,然后赵班长自己锁好门,骑上自行车就带着我走了。 “那个班长,这些要都是你自己制作的嘛!”我问到,这样配的药是很少能买的到的, “是啊!我家祖上三代都是老中医,所以从小就跟着爷爷和爸爸学习识药,制药,都习惯了,而且现在买的药里面也没有想的那么好,所以还是自己做的好”,赵班长说到, “哦,那您可厉害了,当兵可以当医生,到了家里也可以自己开一家医院,真是厉害了”,我边骑着自行车,一边,竖起大拇指说到, “行了,别说了,别忘记自己是来干嘛的,不过你说的也没错,到了现在,除了医术还真的什么都不会”,赵班长有些自嘲地说到, “没事,唉对了,那个制药很难吧!比如各个药的比例,还要把药晒干,杂碎,加水,揉成团什么的,您都会吗?”我问到, “当然了,这个我从小就开始学,到现在没有三十年也有二十年了,能不会吗?”赵班长说到, “哦,那您是真的厉害了,到时候回去没有工作了就到班长的医院去工作怎么样”,我说到, “嘿,你小子想得倒是够远的,一天脑子里都乱想什么呢”,赵班长突然下了自行车推着走说到,我也下来了。 “行了,别动,你脚下就有一棵草药,看这个叫鹿蹄草,就有治外伤出血的作用,还能治疗过敏性鼻炎,特别是在这高寒地区,人们的鼻炎很严重,所以是最好的治疗草药”,赵班长说到,我现在原地没动,我就过去看了看,还挺好看的, “这些不是都被羊给吃了吗?”我说到, “是啊!羊就是吃这些草药长大的,所以多吃羊肉,也有效缓解寒冷,特别是冬天的时候药效明显”,赵班长说到, “哦,这样啊!”我说到, “那这么多能记住吗?”我问到, “多接触就记住了”,说着,赵班长把这棵鹿蹄草就给挖了出来,放进了筐里。 看着前面就是一群灌木丛了,但是没有草分布的细密,不过,这里面也有好多的草药,学过中医的人,才知道这是一个草药的天堂,不因为缺少草药而烦恼。 采药人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白云下面马儿跑 挥动鞭儿响四方 百鸟儿齐飞翔 要是有人来问我 我就骄傲地告诉他 这是我的家乡 其实,最开始对于草原有了向往的感觉,就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所以才来到这草原的。 从上次给格雅的素描画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真快。 这次趁着放假半天,又跑到赵班长这学习一点艺术,其实,也没有想学那么深奥的,只是想学一点常识的知识,比如在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可以认识一些草药,比如止血止痛的,可以认识一点,危险时刻救急就已经很满足了,所以还是需要记住这些草药才行。 其实,按照地理条件来说,草原上,灌木丛边并不是最好的药材生产地,因为相比来说环境还是不那么的严苛,像雪山高寒地区,火山口附近等危险的地方反而能孕育出上等的药材,不过这样的药材往往是在用生命去换取。 没有路可以直接到达那里,面临的都是悬崖峭壁,雪崩什么的,所以采药还是很危险的事情。 “班长,我听说那悬崖峭壁危险的地方,往往能生长珍惜的药材,比如传说中的天山雪莲啊!灵芝什么的”,我问到, “废话,看过武侠小说的人都知道,都是这么演的,不过也没错,上好的药材往往在极端的天气”,赵班长说到, “你看你的筐里有什么?”赵班长说到,我把筐从背上拿了下来,打开盖子,里面有绳子,原来如此啊! “既然是采药呢,就要有采药的样子,没有绳子那叫采药啊,实话告诉你吧,别看我是个医生,但是旅里的攀岩记录还是我保持的呢,不相信吧!”赵班长突然自豪地说到, “哦,原来是您啊!”我竖起大拇指, “那是,你别告诉我,新兵连学习的攀岩技术又都还给你新兵班长了”,一会儿,赵班长以怀疑的眼光看我, “不会,怎么可能呢,我攀岩技术可好了,虽然不是第一,但也是前十名好不好”,我说到, “好吧!还可以,走吧,去前面老乡问问有没有什么地方是可以长灵丹妙药的”,赵班长说到,然后果然看到不远处有牧民正在放羊,所以赵班长就带着我过去问问, “唉,老乡,请问咱这里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是悬崖峭壁,长着珍惜的药材的地方吗?”赵班长过去问到, “悬崖峭壁的地方嘛!有,就在那边峭壁上的绝情谷就是,那边冰冷异常,而且挨着火山口,算是冰火相融之处,那里有人说会有百年灵芝什么的,不过我们从来不去那里,太危险了,弄不好,药没有采到,命还要搭进去”,牧民抽着自制的烟说到, “天底下真的有绝情谷啊!我还以为只有武侠小说里才有呢”我惊呆了一下说到, “其实,这也是我们这里的一个传说而已,行了不说了”,牧民说到, “就是从这里过去吗?我们过去看看,谢谢啊,老乡”,赵班长说到, “没事,没事,那你们小心一点,太危险了”,随后牧民小心地嘱咐到我们, “没事,我们就是过去看看,看看是不是真的有说的那么神奇”,赵班长说到, “哦,那行”,此刻牧民已经把烟头给掐灭了,说到。 我和班长就一路采着草药,一边走向那边的雪山,是一个悬崖峭壁没有错,这边有一条山路,可以走一段路,走着走着就狭窄到连脚都放不下了,所以就停在了这个山崖上,其实,能从这狭窄的道路通到对面的山崖上,可是狭窄到根本过不去,就只能停在这个山崖上了。 然后才发现这边的海拔并不是最高的,然后又原路退了回去,才发现刚才上面的那个山崖是最高的,又向上坡走了过去,到了地方,我们看看,我拿了一块石头,扔了一下去,听不到一点回声,那说明很深啊! 能看到不远处的雪山,雾影缭绕,像是传说中的仙山方寸山一样,不过,看来需要下到山谷底下,才能爬上那座山才行,这座山像是开凿出来的一样,周围是一个圆形的样子,从周围圆形边缘,到那座山明显都塌陷下去了,真是鬼斧神工的神作。 看来去去不了那里了,因为不知道到底有多深,下到山谷底下还不知道是什么呢,万一绳子不够长了,那该怎么办? 看着眼前的东西,并没有绝情谷的影子,可能是在山里吧! “班长,这里可能过不去,下面还不知道有多深呢”,看着我说到,从来到这里我和赵班长就没说一句话,光看着眼前壮丽的风景了。 “同意”,班长说到, “不是,班长你在这里有好几年了,没有来过这里吗?”我问到, “没有,我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赵班长说到, “哦,这样啊!那我们就回去吧!”我说到, “嗯,等到准备好了再回来,真有诱惑力,真想下去看看山谷底下都是什么”,赵班长看着眼前的雪山说到, “我也想去,可是下次吧!除非有直升机带着我们下去”,我说到, “算了吧!下次再说吧!再打听打听,看看,是不是还有别的路可以到达”,赵班长理智地说到,其实,我也不相信就只有这一条路可以到山下,可能还有别的路,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问问那些在这里常年采药的人,应该都知道。 然后我们就回去了,向着林子的当娘走去,草原的草药一般都被羊给吃过了,并不好找,所以去了林子里会找到一些菌类什么的,所以就去了。 可能“惊”总会在你想不到的时候出现,能看到前面也有人在采药,在这里没有医院的时候,大家都是凭着口口相传的方子草药治病的,颇有一点民间方子的意思,比如平常的感冒之类的病,都是这样过来的,所以说自从有了医院以后,草原人民的医疗条件才大幅提升了,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保障,不过传统的采药人还是保留了自己的方式,不是坚持,而是真的热爱这样的生活,上山采药人,云深不知处。 就像我和赵班长一样,如果条件允许也会有一些冒险的到山谷底下,这是采药人拥有的冒险精神,不自觉中在壮美的大好河山里,不仅看到了美景,还体验了一次隐居的感觉,真好。 采药,不是因为条件好了就放弃的那种,而是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要传承下去的一种文化,就像一种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因为时代的进步而被遗忘,就像军人不忘初心一样,始终要坚持下去。 而采药,更像是是一种崇高的匠人精神,只要有疾病就少不了这些医术,也希望能和现代的医术完美的结合着,体现应有的价值,所以作为一个采药人还是挺自豪的,环境影响人,人也会随着环境而想出最好的办法。 我和赵班长就一步一步走了过去,看到有一个女孩子模样的人在那里挖着什么,正想过去询问一下,可是,这个女孩转过头来我就惊呆了, “格,格雅,你怎么会在这里啊?”我过去问到, “哦,阿爸他感冒了,我过来找点草药回去煮点药,可以治愈感冒的”,格雅说到, “哦,大叔感冒了,不是有医院吗,为什么不去医院拿点药呢”,我好奇地问到,赵班长并没有关注我们而是自己在找药,在旁边, “那个,我们在草原生活都习惯了,平常自己能解决的疾病采点草药效果会更好一些,也不想去什么医院”,格雅说到,也确实是,平常感冒啊!嗓子痛啊,自己采点草药会更好一些,而且方便,所以有医院虽然好,但是没有较大的病也是不会去的,很正常的一个现象。 “行了,差不多了,我们回去了”,一会儿,班长过来说到,看着一个筐差不多已经满了, “那个,班长,要不您先回去吧!我有点事就不跟你回诊所了”,我跟班长说到, “你在这等我一会儿,我回去和班长把自行车给放下就回来,去你家看看大叔”,我和格雅说到, “走吧!班长,我先送你回去”,说着便走了,去山下骑自行车,在草原骑着自行车也是一种惬意的状态,都很珍惜。 “好吧!你还挺忙的”,班长说到, “哦,只是有些事情去看看,趁着这半天的时间看看”,我说到,然后我和班长就什么也没说了,一直到诊所,放下自行车。 “走了,班长”,我说到, “好,你去吧!”班长说到,我就跑了出去,又原路跑了回去,大概用了二十分钟又跑了回去,一边欣赏周围的山青水绿,一边去到刚才的地方。 “好了,回来了,走吧!”格雅独自坐在那个坡上,等着我回来,还有一个小筐,装了一点草药, “哦,走吧!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呢”,格雅歪着头问到, “我和你一样也是来采药的,正好遇到你”,我说到, “你为啥要来采药呢?”格雅好奇地问到, “以后还会有好多严酷的训练,掌握一点草药的知识,在受伤的时候能救你一命,算是必须要掌握的技能吧!”我说到, “那你可以找我啊!草原草药我基本都认得,而且还会煮药,连阿妈也没有我的技术好”,格雅说到, “是吗?那就太好了,就不用去找班长了,怎么之前不知道你还有这个技能啊!”我说到, “那是你根本就不想了解我”,沉默了一会儿,格雅说到,脚步也加快了许多。 “那个这附近我听说有绝情谷是吗?”我转移了话题, “是啊!”格雅在前面说到, “听说,那里是一个冷热交替的地方,可以采到药,除了从这边山崖下去还有别的方法吗?”我问到, “不知道没去过”,格雅说到, “哦,那好吧!”,我说到。 随后走到那边的山崖下,有一披灰色的马,在那里吃着草,格雅走过去了,马抬头看了看,格雅跨一步就就上去了,我就在旁边看到, “看什么看,上马啊!”格雅无奈地说到,然后我用了两步才上去,比格雅一步复杂了一点, “你可真笨”,格雅说了一句,笑了, “唉,没办法,笨才要多练习嘛!”我看她笑了,我笑着说到。 随后在骏马的奔跑下,颠簸下,跑向了前方,我也不敢挨着格雅太近,保持一定距离,她在前面,我在后面。 草原的云很轻很薄,我很快乐现在的时光。 三十多年前 骏马飞驰在原野上,是所有的自由聚集在一身,马敞开力气向前跑着,你在背上感受骏马有力地奔跑,自然是把所有的烦恼,都一股脑抛到了后面,甚至有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还有挺麻烦的,因为前面就是格雅,她那小筐放在了马的侧面,倒是挺方便的,一路上速度根本就一直加快,我也不敢说。 终于看到前面的白色蒙古包才放下心来,终于要到了,马终于停了下来,我先下去的,格雅随后下来了,把马拴在了旁边的木桩上,就停住了。 “喂,你拿着小筐,我进去通报一声”,格雅说到, “嗯”,我点了点头。 格雅进去以后,就跑到了床前, “阿爸没事吧!”格雅一进来就关心到, “没事,我一直在你阿爸身边呢”,这个时候阿妈突然站了起来说到, “那个阿爸,那个讨厌的小子听我说您生病了,就过来看看您了,让它进来吗?”格雅问到, “你说的是小悦吧!让他进来吧,草原风大,他小体格受不了的”,阿依玛大叔说到, “嘿,阿爸你什么时候都还关心他啊!他好着呢,今天也去采药了”,格雅说道。 此次过来,算是代表我自己来的吧!当然也算是代表部队来看望草原乡亲的,因为在这茫茫的草原边境,只有军民团结一致,才无坚不摧,树立好边境屏障,让人民放心,让祖国放心。 “行了,进来的”,突然,门帘打开了,让我进去。 我大概知道相爱相杀是什么意思了,为什么年少时,总让深爱的人受伤,越是喜欢的人,有时候越是伤害了他,即便是喜欢,也逃不过,当然不会像武侠世界里为了各自的使命而相爱相杀,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让他离开,又不走,即便是这样沉默地不说话,估计也算吧! “那个,大叔听说您感冒了,我来看看你”,我捧着一束花进来了, “唉,刚才你还没有花呢,你是哪里来的”,格雅给我端过来一杯水说到, “刚才在草原上摘的啊!趁着刚才说话的功夫,来看大叔怎么能不带点礼物呢”,我说到,嘿嘿一笑说到, “呵,天底下就你懂事,就你明白道理啊!”格雅不由得翻白眼说到,我也无奈,这样的事情在她爸妈面前更加厉害, “行了,你们两个去做饭吧!我和悦悦这是男人之间的对话你就不要听了”,阿依玛大叔说到,接着格雅就出去了,我把格雅的妈妈也送出去了。 “唉,你转一圈”,大叔突然说到,我就按照吩咐转了一圈,阿依玛大叔也起来了, “现在的迷彩服真好看,我记得自己当兵的时候,迷彩服可没有这样好看”,阿依玛大叔看着我说到, “哦!那您给我讲讲您当兵的时候的故事吧!”我迫不及待地顺坡下驴说到, “唉,那都是83年的事情了,一晃近近四十年过去了,真快”,阿依玛大叔看着蒙古包的顶部说到, “那您就讲讲吧!也是珍贵的历史资料了,我想听听,要是能写下来就更好了”,我欣慰地说到,没想到看病人,居然听起故事来了,一晃到了近四十年前了。 “那好吧!反正也没事,就从那时候的天气说起吧!四十年前啊,天气还没有这么温暖,那时候特别的冷,但是那时候离家近,就在家里当的兵,所以倒是少了很多的想家的情节,那时候也有不少和你一样的当兵的,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我们在一起坚持了好长的时间”,阿依玛大叔说到, “那时候也有现在这么多的人嘛?”我问到, “没有,那时候我们这里只有一个戍边营,团部挨着比较远,我们算是边缘单位了,那时候各个方面都很差,比如保暖了,哨所保温效果太差,我们这些本地的人还好一点,那些来自平原的战友,都因为一开始适应不了寒冷,手脚都冻得走不了路了,所以只有我们这些本地兵开始接手各项任务,我们也想大家都好起来,可是一时也没有好的方法,那时候没有医院,只能等待救援”,阿依玛大叔说到,一说到当年的寒冷,就不由得把被子给盖好了, “那后来,是怎么解决的”,我迫不及待地问到, “后来,我去找营长,营长受伤也很严重,但是营长说不就是寒冷嘛,我们这基层部队就能解决,就不给上级添麻烦了,你这样,哨所里多放点干草,做饭的时候大家尽量都在,一做好就吃,省的凉了,还有大家都动起来,把能用的衣服布料都用上,做个防寒衣什么的,对了,你上次不是说咱草原不是有医生吗,让他采点草药,看看能不能暂时缓解一下,我们这边任务重,一天都不能耽误,去吧!”看来营长就暂时想到了这些对策,吩咐阿依玛大叔去做, “那好,我这就带人去办,营长你的伤如何?现在不要紧吧,这是一个鸡蛋,还热着,给您的”,阿依玛大叔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鸡蛋给营长, “唉,我的伤没事,你自己吃吧!我不吃,真的没事”,营长说到,可是冻疮就摆在眼前,谁相信啊! “好了,营长,现在不是耍性子,高尚的时候,我听说用鸡蛋热敷一下伤口会好一些,您试一下,您是一营之长,你想想,如果你倒下了,我们就会失去希望,你是我们的希望,快”,说着,阿依玛大叔把鸡蛋留下了,又走了,因为他打算发动自己草原上的邻里乡亲帮忙。 阿依玛大叔一出去首先把营长的命令给发布了出去,其他的人都去执行命令了,只有阿依玛大叔自己跑回了家里, “阿妈,阿爸,你们在家吗?”一回来,阿依玛大叔到家里就喊到, “唉,你小子怎么回来了?”阿依玛大叔的阿爸问到, “爸,现在草原正是冷的时候,我们这好多的战友都冻伤了,我们现在急需一些厚的保暖的衣服,还有咱们这里谁会医术,给看看冻伤缓解一下,还有有没有新鲜的蔬菜什么的,现在我们这些人,真的到了困难的时候了,希望阿爸阿妈帮助一下”,阿依玛大叔诚恳请求地说到, “放心吧!儿子,这里解放军的困难就是我们牧民自己的困难,我这就去找族长,让他发动一下捐出一些衣服,食物什么的”,阿依玛大叔的阿爸说到, “我去找医生”,阿依玛大叔的阿妈说到, “行,那就拜托二位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没有五分钟的时间,阿依玛大叔又跑了回去了。 “后来怎么样了?解决了吗?”我追问到, “你等会儿着什么急啊!我先喝口水,给我倒一杯水”,阿依玛大叔说到, “好的”,我说到,就给阿依玛大叔倒了一杯温开水过来了, “好了,我们继续啊!到了晚上,阿爸带着几十个人带着近二百套衣服来了,阿妈她也带了三个医生过来,还有族长,带着鲜奶和蔬菜也来了,折腾了大半夜才散开,从那以后,大家的病情都有所好转了,也好多了,好多的事情也正常展开了”,阿依玛大叔说到,说到这里感觉高兴极了, “那,营长就这么接受了”,我问到, “接受?小子你想多了,我们营长脾气可倔了,坚决贯彻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方针政策,营长说就算是冻死也不会要的,我是好说坏说,就算是我借给大家的可以了吧,就当做是我的,到时候我自己一个人人还行了吧,现在是危机时刻,都出了问题,你这个营长也担不起责任,当时气的我,我也急了,和营长差点没有打起来,不过好在根本就不会打,后来营长把我叫到了一边去,你说是你的啊,到时我们一起还,营长说道,我和营长瞬间就乐了”,阿依玛大叔说到, “行了,所有人接受这些东西了,感谢所有的父老乡亲我代表解放军谢谢大家了”,营长说到,我们也都笑了,一些基本的条件总算改善了一些。 衣服算是比较保暖的了,有的食物是新鲜的绿色蔬菜,如牧民自家做的韭花酱,还有新鲜的保存起来的韭菜,还有水果,总算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想想那时候虽然条件艰苦异常,但是大家都热情高涨啊,完全不影响任务,而且越是艰难的环境,越能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 那时候,除了脱水蔬菜,新鲜的蔬菜根本储存不住,而且物资基本上是运不上来,新鲜蔬菜就特别的珍贵,那时候还没有盘山公路呢,运个东西根本实现不了,不像现在什么都有了,盘山公路,汽车,飞机,短短几年什么都有了,那说明我们的部队建设真的是飞速发展,让人欣慰,有信心。 “是啊!艰苦的环境确实能造就铁人一般的意志”,我说到, “是啊!现在什么都有了,你们啊现在是最幸福的,好好地珍惜军旅生活,将会是你一辈子最珍贵的财富”,最后阿依玛大叔说到,说到情感深处自然感动, “是,首长”,我站起来敬了一个军礼, “好好,谢谢你”,阿依玛大叔说到, “那肯定还有好多的故事吧!”我问到, “当然了,只要你有时间,我就讲给你听”,阿依玛大叔说到, “好,一言为定”,我说到, “行了,什么一言为定啊!吃饭了,你还不回去”,这个格雅进来,一下子把气氛给破坏了,我也是无奈了, “不走了,我就在这吃了”,听到格雅说,为了故意气她,我就直接坐了下来,理直气壮地坐了下来, “阿爸你看他欺负我”,格雅和阿依玛大叔诉苦, “行了,都坐下来吃吧,你啊老实点”,阿依玛大叔指着格雅说到,格雅吐了吐舌头就坐了下来,不再说话。 “怎么样?吃这正宗的手抓羊肉,还有羊奶,可好吃了”,阿依玛大叔说到, “阿爸,我也要喝羊奶,我也要吃手抓羊肉”,格雅气的跺脚, “你不是不喜欢喝羊奶吗,喝你的牛奶去,自己抓羊肉”,阿依玛大叔说到, “阿爸你偏心”,格雅气哄哄地说到, “行了,叔叔,别逗她了,阿姨呢,过来吃饭吧!”我说到, “你看人家悦悦多懂事学着点,看看你妈来了吗?”阿依玛大叔说到, “好吧!我去看看”,格雅说着就出去了。 雪山苍狼 白雪皑皑的冬季,不仅是动物最艰难的时刻,也是人类最艰难的时刻,中间的不断冲突,都是需要解决的。 每次冬季以前,牧民都会储存足够的草料,以防冬季各种意外的事情出现,对于草原的人民来说,牛羊就是他们冬天里最好的食物,但是如果没有牛羊就会一下子陷入危机,通过长期和狼的接触,冬季自然是牛羊最危险的季节,无论是冬天和白天,只要狼来了,保准是冲着羊来的,草原上的食物本就匮乏,人和狼的矛盾发生只是早晚的事情。 所以,这面老族长就找到解放军看看能不能想个办法,平衡一下这样的冲突,经过商量决定把每个战士分到一些牧民家暂住,带足弹药,必要的时候可以打狼,同样也缓解了战士的一些困难的地方,虽然这样,但是却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军民同心,共同接受自然的挑战。 其实,并不是只有狼群有威胁,还有黄羊和鹿群,也会在冬季到处找草,这些动物也明白,人类那里一定有草料,所以都会来这附近转悠转悠。 带着厚厚的帽子,手套,脸上围着防寒面罩,不敢有一点的皮肤露在外面,零下三十几的温度,直接就会冻伤,所以能安然度过这个冬季,唯有军民合作才可以。 那个时候,阿依玛大叔是一个代理排长,前几天的伤冻问题刚缓解了,牧民又遇到了这个威胁,所以经团指挥部的认真研究决定,所以才会有了这个“军暂住民家”的决定,而且也得到了牧民们的欢迎和认可。 “营长,我们派谁们去呢?”现在在营会议室,正在开着会议,分配具体的任务,这个时候一个连长问到, “一连回来了吗?”营长问到, “最近,因为降雪加大,巡逻的任务也加重了,所以平时这个时候该回来的,现在还没有回来”,连长解释道, “哦!那就先让二连过去吧!全凭自愿,牧民家里谁愿意就过去就行了,不过族长说的必须去的人家就必须去,那是人口边缘的地方容易遭到袭击”,营长说到, “是,那这就去办”,连长走了,营长接着说到, “咱们当兵的也有不少草原的兵,趁此机会想要回家驻防的也可以,不过一切是为了造成任务注意安全,听明白了吗?”营长最后说到, “是”,在座的人站起来说到。 此刻,外面还飘着鹅毛般的大雪,战士们都戴着暖和的羊毛草帽,执行着各自的任务,不一会儿,头上,身上就布满了雪,如果半个小时站在原地不动,那么会直接变成一个雪人的,现在走动都满身是雪,可见当时的雪到底有多大。 此时的草原,看不到一点的绿色,全都是白茫茫一片的,草都被深深的压在了厚达十几厘米的雪层下,有时候遇见上坡的走路,特别要小心,抓着石头走,不然一不小心就滑了下去。 那时候,总认为全世界的风都集中在了这里,厚厚的羊毛大衣都能吹透,不停地吹,吹个不停,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风,有的战士学过一点地理的,说是从遥远土耳其刮来的冷风。 战士们扛着钢枪,足踏祖国大地,看着壮观雪景,当然也穿着密不透风的衣服,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走在保卫着的边境线上,唱着嘹亮的军歌,歌声洒遍四野,连雪也为之动容。 虽然在这里是极寒极其艰苦的地区,又是高原,有诸多不便,但是我们用战胜一切的必胜信念,高于对手的绝对标准,这里的对手当然也包括自然,战胜一切,用我们战无不胜地精神力量对抗着自然的挑战,虽然说我们不是铁人,但是却有着比钢铁还要硬的意志力,事实证明我们成功了,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认为不可能完成的奇迹,所以才会战胜一切。 “二班长,一连还没有回来吗?”这时,阿依玛大叔这个排长终于坐不住, “报告排长,没有”,二班长回答道, “不好可能出事了,快带上二班三班,马上去寻找”,阿依玛大叔拿起帽子戴在了头上,拿着枪就出去了, “报告,排长,前方好像发生了雪崩”,这时有通讯员过来说到, “该死,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生,快,去救援”,阿依玛大叔是真的着急了,大声喊到,所有人不顾脚下危险,一个劲地往雪崩处跑,看看是不是真的被困住了, “一连坚持住”,阿依玛大叔心里默念到。 “轰隆,轰隆”,本来一个连在这里集合,突然遇到了有几十只狼的狼群,所以就快速地向营部这边靠拢,没想到前面突然发生了雪崩,瞬间被堵住了去路,一个连的人很快被埋在了雪里,大家开始了自己各自救助自己,已经出来的帮助其他的战友。 这狼也是聪明的动物,知道遇到困难了,才开始了行动,随后几十只狼像是疯了似的开始攻击战士们,出来的战士们首先进行建立了第一层屏障,开始用枪打旁边的雪,并没有对狼开枪,可是狼看着毫无畏惧,还一点一点向前靠近,可能知道不会打自己。 “手雷”,连长说到,扔了一颗手雷,才算把狼群震慑住, “快,快救大家,还有谁在里面”,连长问到, “报告连长,还有张平,李晓峰,和斯勒格在里面”,有人回答道, “快,去找”,连长急忙说到, “是”,有人开始在雪里寻找, “连长,我们都受伤了,这雪里面还有石头,有的碰到石头上直接受伤了”,又有人说到, “快,大家聚集到一起,快”,说着大家背靠背举着枪,面对狼群,挨着一个山崖,还有人没有到来,所以现在一个连的人就只有十几个人,面对几十只狼群。 “一会儿,如果狼群要是再进攻,直接打,不留请,我们只能等待救援,我们现在走不了了,我的腿也受伤”,连长说到, “连长,其他三人也找到了”,几个人身上带的弹药并不充足,所以要省着一点弹药, “你们三个怎么样”,连长问到, “还好,受了一点轻伤”,三人说到, “连长不好了,后面还有一群狼,大概也有几十只左右”,这时又有人喊到, “滚蛋的东西,看到这群狼是预谋已久的,没想到这狼都这么聪明,前后夹击,真是好战略啊,以前听牧民人家说狼很厉害,我还不信,现在倒是领教了,快,所有人的手雷都集中起来”,连长说到, “我还有一枚”, “我这有两枚”, “我这还有一枚”, “一共就四个手雷啊!”连长说到, “是”,大家坐在雪山下,大口喘着粗气,没想到被狼给包围了,大家一个个都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这个时候,狼群里出现了一头白色的狼,一看就应该是领头狼,突然吼叫了一声”,这个情况发生的太突然了,所有狼听到雪狼的叫声,都迅速向前冲, “打”,连长说到,大家开始开枪打狼,虽然打死了不少狼,但是狼群前赴后继地向前冲,看来真的是饿坏了,很快狼近在眼前了,每个人都拿出军刀出来, “看来要徒手拿刀搏斗了”,连长说到, “放心,我们都做好了准备,不就是狼嘛!再来一百只也不怕”,这个时候还有人说笑, “行了,闭上你的乌鸦嘴吧!”大家都站了起来,准备最后的搏斗,虽然还有手雷,还有子弹,但是狼这么给面子,就是拿刀也能打过狼。 突然,一阵手雷响,瞬间十几颗手雷在狼群附近爆炸,一下子就打退了狼群,不过也伤了几头狼,还有直接被炸死的,不过好在只是想吓跑狼,就在这危急的时刻,阿依玛大叔带人赶到了,把所有的手雷都扔了出去, “大家没事吧!”阿依玛大叔喊到, “没事,要是你们再晚来一步就有事了”,连长说到,阿依玛大叔在草原生活了这么多年,也是第一次见到雪狼,虽然他知道这个领头狼,但是雪狼是有点神圣的,所以只是开枪吓跑雪狼,而并没有打死它,随后狼群也撤退了。 “喂,你为什么不打死那个雪白的狼”,连长说到,接着医护人员开始包扎伤口,随后其他人也都回来了,经过询问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真是有惊无险, “雪狼在我们这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记得我上次给你看的狼图腾吗,就是雪狼的标记”,阿依玛大叔一边给连长检查伤口,一边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好在你们来的及时,我们都准备用刺刀肉搏呢,我们这十几条人命,差点就交代在了这里”,连长说到, “放心,有我在,你们也不会有事的”,阿依玛大叔自信说到, “也是,幸好你带人来了,不然可就麻烦了,你说狼为什么这么聪明”,连长不解地问到, “唉,狼本就是聪明的动物,我们在这里生活,也都是学习着狼的生活方式,捕猎,隐藏,突袭,前进,后退,都像是整齐训练有素的士兵,所以很多小组才叫什么狼小组,而且狼最大的优势就是群攻,是最可怕的,他们往往能把个人的力量在集体里发挥到最大,所以说,可不要小看狼”,阿依玛大叔说到, “哦,这么神奇,那要是写一本关于狼的书一定会火,唉,疼疼”,连长突然叫到, “行了,别做白日梦了,先回去吧!”阿依玛大叔说完,又去看其他人的伤口了。 族长叮嘱 草原上,困难重重的冬天,什么事情都有可能遇到,况且是那个年代,没有现在这样科技的力量,建设还很落后,战士们更是用无比坚韧的意志战胜了严酷的自然条件,证明了军人无比骄傲的强大的精神力量,顽强如山的意志力。 第一次了解到二战时期的典型战争案例,从现实意义来说,拼的就是一个军团的意志力,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能赢得胜利,当然谁先投降就说明输了,失败了,不是武器装备比对手落后,也不是指挥出了问题,也不是什么作战能力不行,而是敌人把弹药用光的时候,把投降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就注定会失败,所以,到了最后,就算我们比敌人只多了一个子弹,那么也是胜利的,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 记得朝鲜战争的时候,援朝部队,战士们一边顶着零下四十度的严寒,一边顶着敌人发了疯似的炮火攻击,身上只穿着一件不保暖的单衣,我们的武器装备比敌人落后,子弹打光了可以上刺刀肉搏,就是这样不怕牺牲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敌人,我们拥有着不到最后,不倒下的精神,顽强的意志力。 而敌人呢,弹药打光了,把投降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甘心做俘虏,他们没有意志力,所以会失败,他们在精神上先放弃了,保命要紧,所以敌人会失败。 而我军军魂就是亮剑精神,狭路相逢勇者胜,无论对方比自己强还是弱,就算对方号称天下第一剑客,就算明知道自己会失败,也要勇于亮出自己的宝剑,不到最后一刻,决不倒下,就算对方剑术再精湛,招数也有用完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虽然全身伤痕累累,但是就是不倒下,那就说明失败的还不知道是谁呢,作为剑客就要有战斗到最后一刻的精神,哪怕是输了,那也是光荣自豪的,不辱剑客使命,我们拼的就是这种不怕死的精神,就是坚持到最后的强大意志力,在敌人没有倒下之前,我们决不倒下,这就是我们坚持到底,取得最后的胜利的精神力量。 事实证明,我们是对的,我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我们战胜了一切,虽然付出的代价也同样沉重,但是还是胜利了,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没放弃,直到敌人倒下为止,这就是我军世代相传的优良传统,顽强不可战胜的强大意志力,强大的精神力量。 其实,这种力量也是边境守护部队的精神力量所在,面对着自然和很多因素的挑战,我们依然顽强如初,完成好每一次任务,面对严寒,可以骑着战马纵情歌唱,看着壮观的雪景,看着祖国的大好河山,我们不去守护谁去守护,这是使命。 今天真算是一个糟糕的一天,遇到了雪崩,还遇到的狼群的袭击,虽然没有人伤亡,但是大家都受了伤,阿依玛大叔还在给其他的战友处理伤口,必须马上回到宿舍,不然在这严寒的外面,冻也能冻上,不能再让伤口加重了。 “快,再过来几个人,把石头给移开”,这时,听到旁边有战友呼唤到,阿依玛大叔就过去了, “你的腿被石头压住了,为什么不喊我们”,阿依玛大叔有些生气地说到, “刚才在雪里,不知道石头有多大,现在把雪移开了,才知道,腿早就没有知觉了”,这个战友说到, “行了,那你坚持住,我们先把石头给搬开”,说着又来了两个人,四个人才把石头给搬开的,阿依玛大叔赶忙给检查伤的情况, “没事,腿骨折了,不过还好没有伤及筋骨,不然整个腿就废了”,阿依玛大叔庆幸地说到, “快,先把他送回去,立马去医院,不然晚了就严重了”,阿依玛大叔说到,此刻,大家的伤包的也差不多了,必须赶快回去才行,大雪又飘了下来,融化在脸颊上,冰凉融化,阿依玛大叔从小到现在都喜欢雪,这还是平生第一次出现了讨厌雪的念头,只因为战友都受伤了。 有的人拿着武器装备,有的人搀扶着战友,有的跟在后面以防止再次有突发的情况,就这样慢慢回到了营地,营长在门口等着,也是刚得到消息,看到大家都受伤了非常生气,不过也没有办法, “快,大家全都送医院”,营长命令道, “不了,我们受得都是轻伤,没多严重,不用去医院了,就是小翔受伤严重骨折了,必须马上送医院”,多数人都反对去医院,不过小翔确实得送去医院,不过必须走到山下坐车才可以,这里没有路,只能步行, “那好吧!快找一副担架给送下去”,营长说到,自己亲自去找了一副担架,然后回来把小翔给抬了上去, “快,咱俩送下去,让他们休息一下吧!”营长跟阿依玛大叔说到, “好的”,阿依玛大叔说到,于是大家都回自己的宿舍了,阿依玛大叔和营长给盖了一条被子送下去了。 因为这里还没有通路,必须走下去才能有一个汽车连在山下驻扎,才能送到医院去,真是有些麻烦,不然在这里的人都不会轻易去医院,从个人层面来说,大家都不是软柿子,就算受伤也不去医院,自己也能好,有一种逞强好胜的感觉在里面,一个个都是不服输的劲头。 再说二连,已经过去的二连,族长正在给大家开会着,交代一些注意事项,顺便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狼是草原的守护神不假,打狼也可以,但是不能太过分,不然就会遭到惩罚,触犯到草原人心中的神明。 “你们看,这是什么”,族长拿出一颗牙齿给大家看到, “狼牙”,有人喊到, “对,是狼牙”,族长说到,随后便讲了狼牙对于狼的用处及意义。 狼牙是狼生存的根本,是狼,最坚硬也是最薄弱的部分,也是最致命的部位,所以每个蒙古人心里都知道,打掉狼牙比直接杀掉一只狼更加残忍,因为这意味着狼将失去生存能力,将失去一切的捕猎生存智慧,甚至自己保命都难,而这是汉人不懂的。 对于失去了狼牙的狼,打掉了它们上下四根狼牙,也就说明狼失去了自己最凶狠锐利的武器,狼的勇敢,强悍,贪婪,凶残,狂妄,体力,耐性和智慧将通通等于零,也就说明它不能再捕杀自己喜欢的猎物了,也不能防卫猎狗的进攻了,也失去了同类竞争的权利,它们再也不能挑战草原的残酷环境了,这等于比要了它整个狼命还要可怕。 狼没了狼牙,失去了生存的权利,也就再也不及其他的动物了,狼将失去自己草原霸主的地位,然后新的霸主就会产生,但是无论换草原上哪种动物,再也没有比狼更适合当霸主的了,因为狼懂得的生存智慧要比其他动物多的多,所以才能成为草原霸主,成为人心中的守护神,有狼在,草原就在,假如没有了狼,整个草原,所有草原的人类也将活不下去。 正因为有狼的存在,才保证了草原的一种生存平衡,它能帮助人驱赶外来物种,能平衡食草动物的数量,从而促进整个草原的生态平衡,所以草原人明白,打食草活物,要比打食肉的活物多得多,蒙古人天生就是猎手,而且在蒙古人里面就有一半以上的猎手,如果不打猎,蒙古人就会失去自己独有的草原民族智慧。 所以打食草动物,也是为了保护草和草原,从而使人类得到自己的发展,从狼牙说起,族长只是想说明,狼对于草原的重要性,因为汉人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打狼的,因为这是草原人民的信仰。 阵阵头痛以后,忽然想到小时候读过的童话故事里面,书中的“大灰狼”几乎都是愚蠢,贪婪,而残忍的,但是到了草原才知道,在所有的野生动物里,狼可能是自然界,乃至所有野生动物中进化的最为完美的物种,可见有的书本也常会误导人,更何况是信以为真的童话了,最后还是需要让现实来告诉你答案。 “你们听懂了吗?”最后,族长收起狼牙,说到, “明白,族长”,战士们说到。 “那好,我会一直在这里的,你们按照自己分的人家就可以去了,只要一听到铜锣的声音,大家到这里来集合,因为这里是狼必须经过的地方”,族长说到, “是”,战士们回答道。 其实,如果不是冬天这万不得已的天气,这样的行动是万没有的,不能干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过这样既保证了牧民的安全,战士们又能安全度过冬日,也是一种好的方法,不过,这只是一个连而已,其他的人还是需要完成日常的巡边任务,防止有偷偷入境的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特别是冬天的季节,更要加大巡查力度,哨所一天要进行多次换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边境的安全稳定。 随后,战士们就去了各自的牧民家里驻守,经常有动物过来侵扰,特别是食草动物,更是过来抢草吃,为了牛羊有食物,只能驱赶或者猎杀,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手段才行。 该死的偷猎人 也许草原就该有这样的一场接一场的大雪,它能让草原上的爱恨情仇更加明显,能让我们了解你看到的应该是一个怎样的草原? 白毛风毫不疲倦地吹了一整夜,小草都在一米厚的大雪层底下,被白雪保护的好好的,但是一米厚的雪层,到了天亮,也只剩下半米了,早晨起来,呼吸一口冷气,戴着厚厚的羊毛帽子,也会不经意间打个寒战,浑身哆嗦了一下。 揉了揉眼睛,能看到眼前被风雕刻了一夜的雪坡景,很平整,平滑,像是风找到了自己的游乐场,而雪就是风的玩具,看到这最神奇的自然之作,不由得欣赏了起来,真是太厉害了,高高低低,各自有各自的角度,旋转的,平直的,圆圈的,能想象到这风当时有多调皮。 风是最自由、随心所欲的艺术家,他能用无穷的力量随意雕刻,真是太厉害了。 没错,就这样,草原的一天又开始了。 草原上的母狼是最有母性的,他们不仅很疼爱自己的小狼,也同样收养过不少人类的孩子,在草原上这样的传说有很多,不过却从来没有真实看到过。 有的人也不相信,什么狼孩不狼孩的,狼是吃人的东西,还会收养小孩,你整个是在胡说八道,不过生活在草原上的阿依玛大叔却真真实实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母狼的后面有一个人类的孩子,跟在后面,其他小狼吃奶的时候,狼孩也过去吃,小狼一点也不排挤,可见狼也是最温柔的,只是那时候阿依玛大叔才是一个小孩子,还不知道。 “阿妈,阿妈,我看到一只狼后面跟着一个人的孩子”,阿依玛大叔背着筐回来说到,正是去打草去了,妈妈听了也是半信半疑的样子,听老一辈人说过,曾经确实有狼送孩子到人类的手里,而且有些史书上也确实记载过这样的一些真实故事,不过阿妈还想去看看。 “孩子,你在哪里看到的,快带我去看看”,阿妈急忙说到, “就在西山坡那边”,阿依玛大叔说到, “走,跑过去看看”,阿妈说到,为了证实自己从小到大的一个谜团,所以跑过去了,可是到了那里什么也没有看到,还是晚了一步, “对了,当时母狼发现你了吗?”阿妈又急促问到, “没有,我藏在那边的石头下,不敢出声”,从小的教育,阿依玛大叔小的时候就有一点对付狼的手段了,不过只是不是追着你不放,一般不会轻易施展的。 “哦,这样啊!”阿妈失望的说到,看到这个画面就这么难吗?真的是。 不过看到那边的草倒下的痕迹和形状,还有小石块摆出的脚丫形状,确实像一个三四岁的孩子的,而且交错在狼的脚印中间,那就说明自己的孩子没有骗自己,确实有这回事,只是没看到,还是半信半疑的态度。 不管了,相信就是了,阿妈试着说服自己,大不了一会儿找爸爸说说,估计能听到新的新鲜的事情,阿依玛大叔的阿妈想到。 “走吧!回去吧!”阿妈说到,阿依玛大叔也就回去了,没有敢多问。 总有那些不怕死的人去找狼的麻烦,等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了,才知道什么是害怕。 草原上老一辈的人都知道,狼既然能成为草原人民的信仰,那就说明是有道理的,作为草原信仰的图腾,人自然会敬重狼几分,但是人和狼之间也有不断爆发的战争,而且非常的频繁,仿佛在自然这场打擂中,只有人和狼进入了决赛,那么接下来,草原就是人类和狼斗智斗勇的主战场了。 游牧民族的卓越军事才能,来源于草原各个民族与草原狼群之间长期、残酷和从不间断的生存战争。 游牧民族与狼群之间的战争,是势均力敌的持久战,持续了几万年,人学习狼,狼同时也在学习人,互相学习,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几乎演化出了一本军事秘籍,在印证着后来所有军事上的原则和信条。 比如,知己知彼,兵贵神速,兵不厌诈,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打的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避实击虚,谋略至上,出奇制胜等等。 蒙古草原民族,绝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农业民族和其他游牧民族,更善战、更懂战、更具有先天的军事优势,在长期的和狼群的演练生存中,早已成为了草原骁勇善战的民族,而这一点也不难看出来。 记得,刚来到草原的时候,有一个战友他就是草原长大的,他说曾徒手毙命一只成年狼,虽然听上去不可能,但是我们是相信他说的话的。 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也早已远离了野蛮的生活,懂得的战术远远不如他,也没有所谓“战”的意识,而且他的力气很大,在我们举行的摔跤比赛上,几乎没有人能胜过他的,从这一点来看,在军事才能上,草原游牧民族远高于农耕民族,这大概也是草原残酷的环境和狼群的功劳,历史上早有印证。 “图老大,我们真的要去掏狼崽吗?要是让族长知道了我们的麻烦可就大了,而且现在也有解放军帮助我们,只要能正常的生活,我们何必冒这个险呢”,有人小心地建议到,他们不想再过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了,当初也是没办法,才这么做的,因为晚上总做噩梦被吓醒,他们这些隐藏的偷猎者实在是心里不安生,但也有不知悔改的。 “呵,现在一个个都怎么了,吓破胆了嘛,当初你们怎么不这么说,现在知道后悔了,晚了,别忘了你们都做过什么”,这个叫图老大的人,有些肥胖,耳朵带着两个大圆环,颇有西域风情,此刻在点着蜡烛的洞里对着几个人大吼大叫,现在已经是半夜了。 这几个人,一开始并不是这里的,而是后来从别处草原来到这里的,族长见他们可怜就收留他们了,也就没有再管这些人,没想到这些人是当初可恶的偷猎者,只是几年过去了,其他几个人都喜欢在这里生活了,也再也没有做过什么傻事,直到今天这个图老大找到他们,要重新回到当初偷猎者的身份。 “你们去吧,我不想破坏现在平静的生活,你不要打扰我,我也不打扰你们”,其中,一个人很坚决地表明了态度,站起来就朝着洞口走去, “你站住,拉莫,你要是走,我会让你后悔的”,随后,这个拉莫身后的图老大恶狠狠说到,拉莫也没有搭理他,走到洞口才说到, “随你便”,便消失在了洞口的草丛边, “滚蛋,忘恩负义的家伙”,这个图老大喷着唾沫星子骂到,拉莫实在是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平静安稳让他很满足。 “你们呢,也要学他那个混蛋”,图老大指着剩下三个人说到, “那个,我们可以最后一次做了,就当是谢谢你了,这次完了之后你就不要再来找我们了,这次所有的东西都归你”,有人一下子表明了三个人的观点,其他两人也点了点头,这个图老大噘着嘴不知道在想什么,满脸的生气加无奈, “好吧!我知道你们很讨厌,行吧,最后一次了,完事我就会离开这里了”,这个图老大最后坐在地上,有气无力地说到, “那好,现在就行动”,图老大又站了起来, “你们还是负责引开狼,我去……”,图老大说到,还是当初的计划和分工,一点没变,这正是他们随后致命的地方。 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狼以不再是几年前的狼了,他们早就看透了人类这点小伎俩,并且会采取最有力的措施,给这些偷猎者以最致命的打击,所以狼并不担心,只是也会有出现意外的时候。 他们用尽手段也只引了几头狼出来,而其他的狼还在洞里,根本引不出来,于是,无奈之下,点了火,夜里乌漆嘛黑的,没想到前面就是一个干草堆,就在洞口,正好堵住了洞口,而且这火势直接进了洞里,其他的狼躲开了,但还是烧死了几只小狼,这下彻底激怒了狼群,狼王一声吼叫,响彻西山。 其中一个人当场就被狼咬死了,其他还剩三个人一看全都跑了,狼也没有追,因为要进行更大的报复行动了,因为母狼不能失去小狼,一定要为他们报仇,和人一样,狼也是有仇必报的动物。 随后,一大批狼吼叫着下山了,叫声震天,正在夜里睡梦的老人,特别是族长,听到这叫声来势汹汹,有经验的族长从狼的叫声里就感觉不好,赶快出去敲响了警钟,于是所有人家的灯全都打开了,战士们也就行了,随后拿起枪,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能听到狼的声音越来越近了,而且西山那边能看到依稀的火光, “怎么了?族长”,连长过来问到, “可能是该死的偷猎者,你听从狼的叫声里我听到很大的愤怒,这次麻烦可大了,快,所有人都到了吗,看看谁不在”,族长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声说到。 此刻,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听到族长的声音,拉莫心动颤动了一下,拉莫也在人群里,只有他只道应该是他们干的,这下情况不妙了,这也是他担心地,不过也在庆幸幸好自己没去。 “是这样啊!”连长说到, “大家注意警戒,准备战斗”,连长说到, “是”,战士们说到。 惩罚 从开始森林冒险遇到狼母,开始发觉狼并非是我们想的完全凶残的动物,他们也有自己的母性温柔,拥有全部母爱的伟大,只是想要懂得太难了。 此刻,凌晨两点多,群狼突然暴怒而起,让人们惶恐不安,呼呼呼的大风,不停落下的大雪,都在说着此刻冰冷的心情。 “族长,少了四个人”,来人查完了所有人过来说到, “谁”,族长苍老的声音,冷漠说到, “是,图拉,丁特,库贝拉,还有特月”,来人说道, “拉莫,你给我过来,你是不是知道什么”,族长一下子把拉莫叫了过来, “族长这”,拉莫欲言又止说到, “快说”,族长一声厉下,说到, “之前图拉确实找过我,让我帮忙去掏狼崽,我没有答应就回来了,没想到他们去了”,拉莫小心翼翼地说到,不敢抬头。 “混蛋,你们五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初就不该收留你们,现在终于酿成大祸了,看不拿你们祭天”,族长也发狠了说到, “族长饶命啊!我知道悔改了”,拉莫跪在地上说到, “哼”,族长便去了一边,不想再看到他。 “族长这很严重吗?”连长过来问到, “真可怜啊!这个母狼的狼崽准是让他们几个给掏了,母狼一定是叫来了一大群狼替他们报仇,你想想你的后代被人杀死了,你会怎么样?”族长说到, “是这样啊!”连长退后了一步震惊说到,确实是报仇,狼也是有仇必报的,况且这次就算是拼上狼命也不足为奇。 “在草原上要懂得留后路,什么事情都别做绝了,兔子急了还咬狼呢,更不用说狼急了,能不拼命吗?”族长补充道,此刻大家是再理解不过的了,可是这些该死的偷猎者总会因为自己的一点利益,而搭上全草原人民的性命,实在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狼群准是过来拼命了。 “所有人拿出手雷出来,不要往狼群密集的地方扔,只要把狼吓退即可”,连长说到, “是”,战士们都拿出了手榴弹,平常训练的科目可不是这样的,这第一次与狼交锋,竟然让战士们不知道该怎么战斗了,也不能直接打,全凭族长指挥才可以。 不一会儿,就看到一大批狼从山上下来了,族群浩浩荡荡地足有近百只狼,连雪花也被这阵势给吓得慢了一点,不过让大家意外的是,狼并没有攻击已经有所准备的人类,而是冲着那些马去了,你以为狼傻啊,他们也是欺软怕硬,会寻找作战对象的,看着狼去的方向, “不好,他们是冲着马去的,还有羊群和牛群,快,去阻止”,族长大声说到,于是大家都跑了过去,手里拿着狼牙棒,可是还是晚了一步。 而且狼也知道马不好对付,便冲着羊去了,羊丝毫没有反抗的力量,直接被咬死,就扔到了一边。 这可麻烦了,这可是牧民整个冬天的食物来源,如果都被狼咬死了,那么这个冬天人类必将遭受灭顶之灾,狼群发了疯似的追赶羊群,一瞬间羊群就倒了一大片,这还只是一群羊。 马群也被惊动了,快要把马棚给拆了,突然一只马,跑了出去,两只马跑了出去,狼也去追赶,狼群疯狂地纵身跃起,一口咬住马的脖子,马跑,狼挂在马的身上,这些牙齿锋利,个大体重的狼,只要利用自身的利牙和体重,就能轻松撕开马的肚皮,然后落地保命。 当然还有那些不要命的狼,也是从地跃起,一口咬透马身侧面最薄的肚皮,然后靠着全身的重量拖拽,狼群不惜牺牲自己的下半个身体作为代价,紧紧地悬挂在马的侧腹上。 这是一个对狼很危险的动作,狼挂在马的侧腹上,无疑和挂在死亡架上一样,受惊的马会为了甩掉狼,发疯似的用后蹄疯狂蹬踹狼的下半身,有力重重的马蹄,一旦踢中狼,狼一定会骨断皮开而死,而那些大狼则不会这样。 这还仅是能看到的,在黑夜里看不到的疯狂杀戮场景则更加可怖,狼群几乎是在用自杀式手段疯狂攻击着马群,被杀的马群和自杀的狼群,都在凄惨绝望中颤抖,母狼们真是豁出命了,个个复仇心切、视死如归,肝胆相照,那些不要命的多半是母狼,可见人类偷了狼的孩子,母狼就算搭上性命也在所不惜。 这个场面对于草原来说,无异于一场大屠杀,一场世界大战,看的人心里都震惊了,傻了,都静静地呆在原地发愣,可是又无法阻止,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切,来到草原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疯狂的场景,都被震撼到了。 可是我们想想,这和马有什么关系,狼就是为了断掉人类的后路,才这样疯狂地报复,如果狼是自杀手段,那么马也算是半自杀了,狼群用这样的方式,也让马体会到自杀的痛苦,马虽然是被狼杀的,但也是半自杀的,马死的更痛苦,更加冤屈,也更悲惨,只因为人类的那一点私欲,而发生了一连串不可逆转的悲剧,这样的仇怨又该如何安放。 “连长,快,打狼,扔手雷”,一向平静的族长也被吓到了,对着连长说到,随后一阵手雷爆炸声,随着一阵枪响,狼群又似乎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在狼王的一声命令下又撤退了,带着不甘的狼的叫声撤退了。 一切安静了下来,还有马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还有羊的叫声,凄惨凌厉,震撼人心,不能想象这是怎样的一个场面,当然那三个人也看到了,愣是在洞里没敢出来,他们也没想到这次居然引发了这样大的灾难,回去也是一死,不如接受惩罚,突然两个人跑了出来,跑了过来,跪在族长面前求饶, “族长,我们错了,你救救我们吧,求求您了”,这两个人撕心裂肺地说到, “那个图拉在哪里”,族长也不顾一切地凌厉喊到,非常愤怒, “在那边的洞里”,他们说到, “快,把他给我抓回来”,族长说到,图拉还没跑到洞的一半就被抓住了, “跪下”,此刻三个人都跪在了这里,旁边的拉莫也是傻了,幸好没做,这次给草原实在带来的是毁灭性的灾难。 “你们三个害人不浅啊!这次整个草原都不可饶恕你们,把他们给我吊到死亡架上,祭天”,族长狠厉说到,接着三个人就被绑了起来,用绳子给吊上了死亡架,这是他们应该有的报应。 “行了,大家都回去吧!”族长说到,语气绝望无比,等待天亮,熄了火把。 大家就都回去了,大雪下的更加大了,仿佛是老天在替草原人民悲哀,更是愤怒这些无知的偷猎者,人类只顾自己的大命,那马,羊,甚至是草这些小命就不顾了吗?实在是悲剧。 所有人都被震惊着,都说狼可怕,可是到底可怕在哪里还说不出来,今天一见才知道,可怕在不要命,平常的生存斗争也就罢了,这样自杀式的攻击确实是最凄惨凌厉的,让双方都损失惨重,都尝到了痛失的滋味,而战士们才知道,他们面对的不只是艰苦的条件,就单是对狼都束手无策,所以从这点来说,狼是草原民族的图腾标志,一点都没错了。 大家都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丝毫没有了睡意,等待天亮,外面风刮断绳子的尖锐声,就像是马不甘的嚎叫,刺痛害怕着人的内心,而三个人也在外面忍受最痛苦的寒冷,快要被冻死了。 可见,起初被狼咬死的人,应该算是一命换小狼的命吧! 天终于亮了,一个人出来了,两个人出来了,而族长是最早出来的,看着地上这半死不活的三个人,实在痛心,不过还在挣扎着, “连长,这三个人罪孽深重,还是交给解放军处置吧!”族长过来和连长说到, “好吧,来几个人先把他们带回屋里”,连长说到,看着眼前被雪覆盖的场景,高高低低,一片狼藉,或许还有活着的羊,还有从马棚里没有跑出去的马,跑出去的马都被狼群杀死了,这些剩下来的活物必须换个地方了。 “所有人看看损失了多少”,族长淡淡地说到,他在责怪自己一时错误,酿成了大错,便回去自我反省去了。 大家扒开雪,看到马的内脏散落一地,极其可怖,开始统计着数量,看着被马踢得已经变形的狼体,都是母狼,可见母爱是最伟大的。 这些他们不能扔,草原本来就食物稀少,也是人民的食物来源,都可以吃,不然这个冬天人民一定过不去。 很快的统计完了,来人汇报给族长, “羊一共四十二只,马二十七只,狼十八只,其中十五只母狼,三只公狼”,来人说道, “嗯,知道了,都去整理一下,储存起来,这是我们的食物,草原何至于一夜之间遭此灾祸”,族长说到,可见母狼真的是拼命了。 “是”,来人说道,战士们也在扒开雪清理着羊的尸体,能看到雪层下面都是血层,很惨烈,很伤心,不过想想这也是正常的,这就是草原的残酷。 这一天族长一个人在屋子里一天没有出来,在反省自己的过错,默默地向他心目中的草原之神祈祷恕罪,很是伤心,也无可奈何,这可能是这个冬天最伤心的事情了,看着外面厚厚的雪层,如果人类只顾大命,不顾这些小命,早晚会走向末路,族长想到。 修房子 在白雪皑皑的雪山上,有一股刚刚融化的雪水,从山上流下来,这是最自然、最纯净的水,是不知道积存了多久的雪,是吸收着雪山灵气的水,在这雪域高原,无疑是最好的水源。 在雪山的下边,有一群小鹿,正在哗哗啦啦的温水里喝着水,别的地方都结冰,唯独这里不但没有结冰,还是温水,这就是自然神奇的地方。 据草原上的老人们说,雪山的心里包裹着一座火山,火山升温,冰雪融化,便自动从山顶到山脚形成一条雪路,这些温水就是从山顶上下来的,因为太冷,没有人愿意上去,只是偶尔有航拍机拍下这壮丽的雪山圣景,让人惊叹,让草原人民自豪。 “走了,去接水了”,阿依玛大叔大声说到,那时候还没有水井,只能每天都去几公里之外的雪山下背水回来,然后才能做饭,喝着热水,温暖一天的路程。 其实,这样每天去几公里外的雪山下,对于阿依玛大叔来说和其他战士来说,并不觉得是苦的,反而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因为这是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不然就没有饭吃,没有水喝,虽然挨着雪山,不自己动手也很难拥有近在咫尺的水。 阿依玛大叔一行人五个人带着十几个水壶去了,今天除了一点寒风以外,并没有飘着雪花,大家都穿着厚厚的棉衣,对于今天的天气来说,这是很好的天气了,能感受到那冬阳的一点温暖。 每个人一顶厚厚的高寒区帽子,穿着厚厚的绿色军大衣,手套也是树枝绿色的,大家都等待着春天第一缕充足的阳光到来,厚厚的军靴,踏着前面崎岖不平的山地路,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三个绿色水壶,准备好好的弄点水回来。 就在阿依玛大叔走了以后,从山上突然滚过来一个大雪球,大家现在都出去执行任务去了,正好从山下的宿舍区经过,结果压塌了一片房子,幸好屋子里没有人,不然这突如其来的雪球便是一个灾难了,直到有人回来一看,本来想回宿舍休息一下,一看房子被压塌了,不过其实一看是只压塌了一间房子。 “这个,也太危险了吧!”回来的人看到雪球划过的痕迹,这雪球直径差不多一米了吧! 雪球停在了那边的山崖下,没路了,正好被山的背面挡了一下,雪球就停在了那里,只是已经被岩石撞坏了一部分了。 今天也要去山下去搬运物资,蔬菜,肉类,还有部分罐头,想要一点一点搬上来是很难的,幸好前人有了开凿出一点路的痕迹,才算好一点,不然凭借走路,是很难上到这高原上来的,特别是冬天,夏天倒是简单了一些。 一连连长郑智,在经历了一场现实版的草原大屠杀以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跟族长说了一声就先回来了,他不知道如何面对营长,走的时候,可是打了军令状的,保证不损失一马一羊,这这倒好,一夜之间便出现了这么大的问题,而且根本不能阻止,也无法阻止,只能带着其他战士回来了,其他战士都回去了,可是走到自己的宿舍的时候,发现宿舍塌了,才回过神来,从不知所措的状态走出来,看到一个战士站在那里不知道在看啥, “小杨你看什么呢,这宿舍是怎么回事?怎么都塌了”,一连连长郑智不由得问到,心里这还不痛快呢,这一下就更加郁闷了,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果然今天就发生在了自己身上,不过也没关系,再糟糕的事情也遇到过,更何况是这点小的事情了, “哦,连长,是从山上滚落的雪球砸的,你看那个雪球还在那呢”,小杨指着那边的雪球说到, “哦,知道了,去,把其他人叫过来去,大家一起修房子”,郑智因为这个现实的苦闷,把自己也逗笑了,在困难里笑着,不惧怕困难,反而积极去解决,这就是我们勇于克服困难,不断向前进的共产党人精神。 等到小杨刚走了以后,发现雪球旁边有一只腿,好像是羊的腿,于是连长郑智拿着旁边的一把铁锹就过去了,想把雪球砸烂,可是雪球比较大,只能一点一点挖开,不一会儿战士们都过来了,却发现连长不见了,有周围一看,正在那挖着大雪球呢, “快,来几个人,这雪球里好像有一羊在里面,快挖开”,说着立马就跑过去几个战士,很快才发现并不是羊,而是一头小鹿,不知为何会被卷到雪球里了,也或者就是小鹿从山上跌下来才形成这个雪球的,不管了,救出来就好了,小鹿都站不稳了,看着眼前的陌生人类,想跑都没有力气,只能呆呆地看着。 “去,拿点吃的来,再来一点水”,连长郑智看着这只小鹿很是心疼,也许是心疼它在自然残酷面前的毫无反抗的能力,当然还有狼的威胁,一旦被狼盯上就麻烦了,必须送它到它的族群里去才可以。 “接着,给了小鹿一点水喝,给了一块馒头”,小鹿闻了闻吃了一口,便转身就走了, “连长,要不要送到安全的地方”,有人说到, “不用了,让它自己走吧!它知道自己去哪里,让我们送反而会让它害怕”,连长郑智说到, “行了,别看了,救了小鹿一命,现在该我们修房子了”,连长说到, “这房子应该修不上了,没有工具和材料”,连长说到,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其他人说到, “那就一起挤一个宿舍呗,你不老是说宿舍漏风吗,这次我给你挡着不就行了”,连长笑着说到,对于现在的石头房子来说,确实漏风,不如山下的营房好,不过大家也习惯了,特别是夜晚,风钻过石缝就会进来,刮着旁边的木板轰隆作响,大家照样不还是睡得很安稳,为了明天的任务,开始准备好一切。 因为下午还要回到牧民家里,所以房子倒是不着急,只是他想不明白,为什么狼群不攻击人,偏要去伤害那么多的动物,回到宿舍里,连长郑智还在想着这些事情,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狼,自己也遇到过几次,都是把狼吓跑了,感觉狼灰头土脸的,根本没有什么害怕的,今日一见,自己倒是有些愚昧了,这就证明自己还不了解狼,族长说的没错,你们汉人,不了解的东西太多了。 随后阿依玛大叔也回来了,刚刚听说了昨天晚上的情况,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对于这些第一次见到的人来说还是非常震撼的,草原的残酷才刚刚领略吗? 水拿回来放到了简易的厨房里,搬东西的人来来去去,还没有搬上多少的东西来,就有几箱军用食物罐头,还有几包脱水蔬菜,还有一点青菜,都已经冻得很硬了,在这寒冷的环境里真的是什么也留不住,只是什么时候能搬到山下就好多了,会省去很多的麻烦。 随后,阿依玛大叔便去找郑连长,看到正在别人的宿舍发呆,就知道肯定被打击地不轻,过来安慰安慰,拿着一个罐头就来了, “看,给你带什么来了,罐头”,一进来阿依玛大叔就说到, “行了,你就别烦我了,让我一个人静静”,郑连长说到, “没事的,草原狼狡猾的地方你还没看到呢,再说这次也不怪你,都是那几个人做的,而且有一个人不也被狼咬死了吗,行了,回来营长那也能交代”,阿依玛大叔说到, “可是,我有很多的地方都不明白,这让我怎么去完成任务,我都没脸再见族长了,害得大家损失惨重”,郑连长自责地说到, “不是连长你怎么不明白呢,草原上,马和羊对于我们来说是很重要,但是人是最重要的,食物没了,我们可以跑到南山,西山打猎生存啊!这次你阻止不了,又不是你的错,真正惹怒狼的是那些人动了狼的狼崽,才会遭到狼群疯狂报复的”,看着郑连长抱着头垂头丧气的样子,阿依玛大叔也急了,大声说道, “没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明白吗?”最后阿依玛大叔说完最后这句话就出去了,只剩下郑连长一个人在屋子里面,他知道这样没用,也不能输给狼不是,他去找营长,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办法解决一下。 阿依玛大叔出来以后,便走了回去坐在了外面冰冷的石头上,看着旁边还有一个圆形的石块堆呢,没错是上次有人来信慰问战士们,寄过来的一些葵花籽,希望能在这天寒地冻的高原种出最美丽的葵花籽,大家都说不可能种的出来,可是当再看到的时候埋,埋在地下的葵花籽已经发芽了,虽然很快又被风给无情拦腰折断了,但是现在又长了出来,当真是生命力顽强。 “在看什么呢?”一会儿郑连长也追了过来,才发现今天难得一见地没有下雪,看到阿依玛大叔躲在地上,不知道在看什么呢, “你看,这葵花籽都这么顽强,难道我们人还比不上一粒葵花籽嘛,有什么困难是过不去的,只要努力解决,就会解决”,阿依玛大站起身来说到, “哎呀,我知道,我错了,走吧!去找找营长怎么也要给点处罚,让我好受一些,让我有颜面再去见乡亲们啊!”郑连长说到, “行了,你的脸面能值几个钱,大家都痛恨的是那些偷猎者,从而引发这样的灾难,不是你的错”,阿依玛大叔现在郑连长面前说到,大概不会想到,从山上震落了一片雪花,就因为声音很大,在山谷里回荡。 “对了,把那几个人交给营长,看他怎么处置”,郑连长说到。 “也对,这毕竟是贩罪,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置”,阿依玛大叔说到。 平衡 当草原的雪,再一次一片一片落下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最近天气越来越冷了,战士们普遍冻伤严重,只靠药物,只能暂时缓解,却解决不了根本,所以必须去医院求助,结果也只有药物缓解这一种方法,冻伤没有好的处理方法,只有等到天气暖和了才能慢慢好,现在只能拖着了,用药物缓解。 夜晚,战士们不敢脱下衣服,鞋子睡觉,而且奇痒难忍,不过大家都不在意,依然用饱满的热情去克服这一切的困难,从不习惯也会变成习惯的,从战士身上发现,好像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克服的,是证明自己,锻炼自己,考验自己,也是自己的责任,为了边疆的安全稳定,个人的付出是应当的,是有价值的。 一大早,战士们依然坚持着出操跑步,保持一日生活制度的好习惯,当战士们穿着自己的迷彩服,唱着嘹亮的军歌,踏着厚厚的白雪,无疑是边疆最靓丽的风景,踏在祖国大地,保卫着祖国的一方安定。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身处边疆,恶劣的环境,任务,人民,野兽,其他突发事件,都是挑战,所以当看着这些古人边塞诗的时候,颇有一点感觉,虽然时代历史变了,但是保卫祖国边境的精神,却一直都没有变过。 此刻,草原上,孩子是们不能随便去的了,也不能离开家的范围了,最近狼群的活动范围突然扩大了,而且不远处有两只狼,相隔不远处就有两只狼,而且分布在不同的地方。 仔细想想,没想到这些狼去的地方都是各个有利的地形,而且是一个地方的必经之路,是各个地方的咽喉要地,可见狼群已经有了放哨的了,而且在地形选择上的智慧,丝毫不弱于人类的智慧,它们懂得占据有利地位,一些路的必经之地。 爬到高处,纵观全局,整个狼群呈现出一种扇形的分布,以西山狼王的巢穴为准,有规律地分布开来,懂得军事布阵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一种战斗队形,无论队上哪个方向受到攻击,都能最快得到支援,给敌方以全体的致命一击,这样的队形,可以迅速增援一个方向,并且能发挥出全力,看似简单闲散的分布,实则还是在发挥着一个群体的力量,这种排兵布阵的高超智慧,连人类都无法想象,可见狼群是天生的优秀捕猎者。 此刻,差不多能猜得出,经过昨天晚上的大屠杀,也让整个狼群愤怒,或者连狼群也不想这样吧,一夜之间就进入了战备状态,它们也不想再发生第二次。 草原游牧民族的军事战斗智慧,之所以比任何一个农耕民族都要强,是因为他们每天都面对这样强劲的狼对手,而且在经过几万年的历史悠久岁月里,人类不断学习着狼的智慧,也是草原民族不断变强的原因,在这样一群出色的狼教官的锻炼下,草原民族自然是越来越强。 之前也听蒙古老人说过:打仗,狼比人聪明,蒙古人的打猎,打围,都是跟狼学的。 或许汉人地界里没有像狼这样的天才军事家在身边,所以打仗就不成,打仗光靠纸上谈兵是非常愚蠢的,打仗光靠地广人多没用,打仗的输赢,其实也挺简单,如果你是狼那就赢,如果你是绵羊那就输了呗! 其实,成为顶尖强者只有两条路, 一:做温室里的花朵,就算你的功法秘籍再高级,教导你的老师再有名,实力再强,你的天才天赋如何在年轻一代人里成为翘楚,你的修炼速度如何迅速,甚至让老一辈强者都为之惊叹,无论你的修炼资源如何丰富,你的实力一日千里,将来一定成为顶尖强者,威震天下,等等,未来都是不确定的事情,上面姑且都可归为纸上谈兵,那又有什么用,没有实际生死的历练,一切就如同蝉的透明薄翼一样,只能看样子,不能看实力。 二:就是经历生死,身经百战,其战斗经验可是从血里感悟出来的,这样实实在在的东西,总是让你自信战胜一切,因为有实力。 身背一把重剑,只身闯荡荒漠,踏火山冰山,闯荡险恶强大的魔兽山脉,其中有多少次差点身死道消,这种生死感悟出来的能力和气势,远远不是那些高傲的人能想的出来的,这样的生死环境,强弱的选择,只在一瞬间,不断突破身体的极限,挑战着任何不可能,当然还有众多的孤独感和使命感,让一个人早就褪去的当年的孩子气,变得苍老而意气风发。 就像当初的成吉思汗,虽然是伟大的军事家,但是还是逃不过文盲的标签,他们杰出的作战指挥能力,也是有了狼这样一大群伟大卓越的军事教官,能观看到这么直观的实战军事观摩课堂,还拥有和这群精锐的狼军队长期作战的实战经验,仅仅是这些就足以成为最自然的军事家了。 战狼,战狼,就要像狼一样战斗,确实地说,不是像狼,而就是一群狼在战斗,有着卓越的智慧的一群狼,有组织,有耐性和纪律性,能和狼一样如此艰苦卓越地按捺住暂时的饥饿和贪欲,耐心等待最佳战机的到来,或潜伏,或观察,或后退,或许奇袭,主动出击都要把握到恰到好处才可以。 阿依玛大叔,站起身来,抻了抻腰,在雪窝边上一大堆干草上盘腿而坐,然后拿出自己绿石嘴烟袋锅子,在地上咣咣敲了敲,然后拿出烟袋放满了一锅子,然后从口袋里摸出火柴,点着烟叶,当当烟的烟飘出来的那一刻,阿依玛大叔脸上满足的神色暴露无疑,依在干草堆上,安全又舒心,便是一天最畅快的时刻,我没想到阿依玛大叔这么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经历过来的,回忆阿依玛大叔的过去,领悟到,成长真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啊! “唉,老马你在这啊!”一连连长郑智过来也坐下说到,烟很大,连长便挥了挥手,阿依玛大叔笑了笑, “怎么了?老郑”,阿依玛大叔身体往前倾斜了一下说到, “那个,今天不是还回族长那里嘛,我想让你跟我一起去,毕竟你和族长的关系好,那个,我……”,郑连长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到,不过阿依玛大叔倒是听懂了,当即站起身来,把刚抽完的烟袋锅子给这在地上敲了敲, “唉,你这烟是什么烟,有点香味”,郑连长虽然不抽烟但是问到, “怎么?你也想抽烟”,阿依玛大叔打趣道, “不会,怎么可能”,郑连长摇了摇头否认道, “是关东旱烟,加了一点百合叶的香味”,阿依玛大叔说到, “哦,怪不得有一种淡淡的百合香味呢”,郑连长说到,才解开了谜团, “你这么说就对了,我还以为你真的要抽烟呢”,阿依玛大叔说到,随即两个人笑笑便不再说话了。 昨天,郑连长自己去找营长负荆请罪,营长只是笑笑不搭话,郑连长也不敢多说话,所以就出来了,临走前营长才给了一个解释, “这事不怪你,如果是我,我也无能为力,所以错不在你,再说,如果真的错了,你现在能和我说话嘛,早就关你禁闭了,等待审判命令吧!”营长说到,郑连长有些欣慰地跑了出去,此事也算告一段落了,至于那几个人也会受到正义的惩罚。 “一连集合”,郑连长过去大喊,刚好早操完毕,洗漱,吃饭,现在战士们都在外面等着呢,厚厚的棉衣上,看着厚厚的脸庞,只能看到眼睛在转动,雪花依旧不停地落下,这个冬天,每个战士身上不知道落了多少个雪花,每次走悬崖峭壁的时候,都不知道要摔几个跟头,夜晚气温更低,依然伴着哨所的微弱灯光,端正钢枪,挺拔身姿,目视着前面的国境线,在这黑夜里特别的耀眼。 看着前面的崇山峻岭,后面的草原,严酷的冬天,日夜坚守,身肩责任,有多少次雪把脸给覆盖了,站在那也没动一下,眼光也未离开半步,当我们看到感动的时候,是不是也曾想起这些时时刻刻为了国家和人民,无私奉献的边关将士,他们奉献着自己宝贵的青春,克服种种超级恶劣的环境,当收到由某小学寄来的学生慰问信的时候,每个战士笑的像个孩子一样,也许我们并不知道每个战士的名字,但他们崇高的精神,早就在年轻几代孩子心里生根发芽,他们都有高远的理想,伟大的精神,但大家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为国家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那一株向日葵虽然发芽了,但是依然说明有顽强的生命力,无惧环境恶劣,依旧奋发向上的精神。 随后郑连长集合一连,又回到了牧民家里,虽然有阿依玛大叔过来,但是依然感觉对不起人民,大家都损失惨重,但是又让人无尽反省和反思,人和狼到底如何保持平衡的相处,比起这个问题,大家更在意的是不要打破这种平衡。 探狼穴 大雪依旧洋洋洒洒地落下,踏着未曾被走过的白雪世界,脚下被踩下去的白雪的声音,很动人。 在远处的天山下,依旧有人在骑着马踏雪飞驰,那是一条丝绸之路,只是走的人少了,变成了一点一滴的小路,美的地方都有故事,也许在古代,这里就是被称为西域的地方。 中原人一听到西域,都会了解到,这些边陲一域的人,都会把野兽当做图腾,他们就是和一群野兽在一起生活,他们打扮得像一只野兽,总会把野蛮落后的标签给贴上,这样原始的状态,这样落后的文化,都会让中原人想起力大无穷的人,每次看到这些人,都会跟看到野兽一样,躲得远远的。 随着历史的变迁,现在已经变了,冒着大雪的冬天,也会有人来到这白色的大雪世界旅行,过来堆雪人,在远处看着草原狼觅食,倒是有了一些热闹,很不错。 当战士们结束了一天的巡逻,预示着天又黑了,在屋子里脱下厚厚的棉衣也会很快穿上,大的火盆在屋子里热气腾腾,依然挡不住外面呼呼呼的大风,夹杂着大雪,风像是吹过电线的声音,这种尖锐的声音在夜晚尤其刺耳,伴随着困意很快便睡着了,或许是寒冷增加睡意。 刚刚有一个牧民从草原上来,打了一筐草,是冻得很小的草,看到有几百只黄羊到这边来了,这个时候就必须保护我们的草场了,把这些黄羊赶走。 在黄羊即将到来的时候,突然就被一大群狼群给包围了,也就是说这群黄羊侵入了狼族的领地,这样自然会遭到狼群的围攻。 在回来的雪窝前,有一个老人正在慢慢地吸了几口烟, “呦,梁老吸烟呢,草原又来了一大群黄羊,我刚看到的”,这个牧民吓的赶忙跑回来说到, “黄羊来了不用你操心,狼自然会替你解决问题,今天见到狼的好处了吧,狼群不光能替咱牧民看草场,还能给我们送货呢”,老人收起烟袋笑嘻嘻说到,正好郑连长也经过那里,便过去听了起来,三人就开始了对话了。 “梁老这是什么意思?”连长问到,其实,这话很明显了,梁老是说给郑连长听的,昨天的事情知道眼前这个解放军连长还挂在心上,是有意安慰一下, “其实,昨天狼有意报复咬死了这么多的牲畜并不是坏事,你看今天就给补回来了”,梁老说道, 旁边的那个牧民急着说:“要不咱们去山梁那边看看,我真想知道那一群狼一共圈进多上黄羊进去”。 “就咱三个人,你敢去吗?就算不去看也知道,起码也有几百只吧,我在这风风草原呆了一辈子还不知道”,梁老说道,露出前面仅有的一颗牙齿, “可是我还是没明白老人家你的意思”,郑连长再次追问到, “唉,别着慌,这群狼吃不了多少黄羊,等到狼群走了,一定会留下很多黄羊,到时候我们运回来,不就有食物吃了吗?”梁老再次解释道, “现在不比以前了,过去狼打的黄羊全归那些牧主,王爷什么的,解放后,就都归牧民了,这里的猎物,谁先看见是谁的,等到一会儿多拉回一点黄羊来,不就是咱们自己的嘛!”老人说到,郑连长这次听明白了,倒是感觉心里好多了, “昨天的事情就过去了,很正常的事情,昨天他咬死的,今天来了这样一大群黄羊又补给你了,你说我们占了狼多大的好处,其实,我们蒙古人占着狼的好处还不止这些呢”,梁老说着起身就要走,被郑连长拦下来了, “多谢老人家指点,是我愚昧”,郑连长说到, “唉,没事,我只是想让你们明白一些草原道理,只要你们汉人别总跟外来户整天吵吵打狼就行了”,梁老笑着说到,便慢慢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去了, “谢谢老人家”,郑连长说到,便高兴地回去了。 草原上的战争每天都继续着,草原的残酷不只是冬季的寒冷,更是无数的厮杀,只有那些久经沙场的老黄羊和头羊,能够禁得起冬季绿草美味而不可抗拒的诱惑,把吃草的数量控制到恰到好处,可以不牺牲速度,有狼群也能逃掉。 而那些见到草就吃的黄羊,则把肚皮撑得死死的,没有了速度,则只能慢慢走,他们向着狼群不去的山梁跑去,可是他们的速度太慢了。 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一下子围住了黄羊群,狼群对那几只跑得撑破肚皮,不咬自伤的倒地黄羊,叫看也不看,而直接冲进扎堆的黄羊群。 大狼强有力的后腿一跃,直接冲到黄羊身上,他们知道咬住黄羊的咽喉,咬断咽喉,几股红色的如同火山喷发的血液,喷涌而出,射向空中,洒向草地,融化白雪,变成红色的雪,看到这一幕所有的羊都加快速度长山梁跑去,希望过去越过这个山坡去。 黄羊强有力的黄羊尖,也扎像狼的肚皮,这些羊角坚韧的牛皮都能扎透,更加不用说是狼的肚皮了,他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突出狼群的包围,不过确实一件很难的事情,狼群在变化着不同的战术,总是能补到缺口,自比,羊和狼的战争,只有我们人类得利了。 黑夜很快地就降了下来,战斗的胜利大概都能猜到,是狼赢了,可是草原上仍然不断穿来狼的恶吼声,把本来乌黑的夜,被狼叫声划破长空,在做着一些事情的人类,也能清楚听到声音。 “族长呢,阿姨”,连长问到, “在屋里呢,从昨天开始就在屋里,你不用管他,一会儿就会自己出来了。”族长夫人说到, “哦,那我等等他老人家吧!”连长住在族长家里,说到, “行吧!为了昨天的事情他还在思考呢,不过不是什么大的事情,只是他是族长,有一些责任承担事情后果,没事的”,说着族长夫人便又回去了,只剩下连长一个人在那里。 一会儿族长出来了,抽着烟出来了,乐呵呵的,出来了, “族长您出来了”,连长说道, “嗯,听说能抓到一群黄羊了,这正好补了昨天的损失,走过去吃饭吧!”说着,拉着郑连长就去吃饭了。 自比,昨天的事件算是告一段落了,只希望不会再有人打破这样的平衡才行。 风不断击打着蒙古包,在夜里,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听到狼的叫声,外面一点灯光也没有。 夜晚的睡眠是很沉重的,不过总能准时醒来,晚上除了睡觉基本上没有什么事情,早上起来也是晕乎乎的,不过起来,只要一打开门帘,一股冷风便顺着就进来了,睡意也会瞬间消失了。 起来,笑场跑步,一大早就有人带着黄羊回来了,有活的,也有死的,也有一大早骑着马放羊的,总之大家起的都很早,一天的生活就开始了,不过今天难得一见了一点冬日里的阳光,感觉暖暖的。 郑连长也去到雪地里跑啊跑的,跑了一个小时回来了,能听到狼也起来了,不停地吼叫着,每一只狼吼一声,差不多已经半个上午过去了。 “同志好”,跑完步回来,族长正在门口自己抽烟呢, “走吧,吃饭吧!一会陪我去狼穴看看”,族长淡淡地说到, “哦,啊!啊!去狼穴去干什么那里可是很危险的事情”,郑连长一开始没听清楚,随后便大声叫了出来, “哎呀,不是您想的狼王的狼穴,是那个地方叫狼穴,是夏天的时候我住的地方,还有一些大麦,我想弄过来,准备制作一些酒”,族长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吓死我了,那个狼一般都在哪里?”郑连长说到, “西山,西山狼王啊!都在那边,不过狼也分族群的,除了西边,南边也有狼,他们是草原分布最广的,不然还怎么当草原霸主呢”,族长说到, “这样啊!刚才那些黄羊是不是就是昨天的羊”,郑连长问到, “是啊!狼群不吃隔夜的东西,再说隔夜的黄羊都被冻得硬邦邦的,也就吃不了了,不过放到我们这大锅里就是一顿美味的炖全羊,所以没有狼,我们是活不下去的”,族长说到, “哦,这样啊!行吧!快吃吧,一会儿我们就去,早去早回”,郑连长说到,族长点了点头。 接着,准备了一下,族长和郑连长一人一个草帽子,带上上,带足弹药,就出发了, “副连长,这里就交给你了,有什么事情直接决定就可以了”,说着,便走了。 数着脚印的小路,便顺着下坡去了,族长老了,走得慢,所以慢慢地走,要尽量避开有狼的地方,然后两个人就去了。 此刻,雪也停了,一点阳光又变成多云了,如果现在是夏天的话,一定是风清凉的时候,还有云可以低的仿佛触手可见,一定是一个美丽的夏天。 大雪下,能看到草原上有各种动物的脚印,每天这样来来回回,倒也把这里当成了家,有在这里坚持了十年的老战士,也有新来的新战士,他们对草原还想有神秘感,这是真的自然下,野性和理性的思考和对碰,慢慢就会知道。 此狼穴是真的 你要是数数蒙古人的几十场大仗,有多一半的都是狼的兵法。 虽然亲耳听到蒙古老人用说故事式的方式讲讲狼,但是还是半信半疑的,这些事情也确实是发生过,但是中间也会有一些变化,所以这样说大体也差不多,也可以,但是来源于狼确实是不错的。 前面最大的那个雪窝,成吉思汗的大将木华黎,曾就在那里打过仗。 有一次,追赶金国的骑兵数千人,全都赶进了大雪窝里,直到第二年开春,大汗则派人去捡武器装备,刀枪剑弓箭,铁盔铁甲,马鞍都堆成山了,这不就是从狼那里学来的本事吗? 这是围追堵截,就像狼一样,有时候他们不会主动出击,而是利用这极端的天气杀敌,有狼的胃口,耐性,凶猛和胆量,就和女真骑兵一样,也是学习狼的战斗技巧,能够以一敌百,这样以少胜多的战役实在不少。 一路上郑连长和族长的谈话一直没有断,族长把知道的故事,有机会就说给战士们听,都是非常有道理的,让大家更加理解草原。 走着,走着,前面是一条冻了冰的小河,走过去,能看到冰面全都是厚厚的积雪,还能看到各种脚印,特别是在中间的位置,能看到积雪映出一条狼的形状,再仔细看去,能看到冰面上狼牙的痕迹,可能是过来找水着。 “一准是狼在这里找水着,不过没关系,那些狼来一次就不会来这里了,因为还有温泉可以找到”,族长说到, “温泉?”郑连长愣了一下,然后想想也对,这冰天雪地里的不止有雪,还有这冰火两重天的。 “族长,这样的温泉口您知道几个?”连长问到, “四个,,都在那边的雪山下,都是雪水凝结成的,所以再加上火山本身的味道,有硫磺味道,比较刺鼻,怎么了?”族长问到, “没事,如果是正在巡查线上倒是可以提供一些方便,想想还是算了,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啊!”连长说到,停留了一会儿,便继续前进了。 本来晴朗的天气,又下起了雪花,族长一身厚厚的棉衣,唯独嘴这边没有东西遮住,冻得通红,连长见状把口袋里还有一个面罩给了族长,此刻眼前的族长可能和神秘的人联系上,而现在就在旁边,真觉得生活还是充满戏剧性的。 再往前走就是一大片白桦林了,白桦林里的雪层还要厚,孤单的枝杈上也有雪,有时候走着走着不知道在哪棵树下,就能从天上掉下一堆雪来,正好砸中你一个人,然后觉得后背进去的雪好凉了,也是一种体验。 在前面能看到一个孩子和一个父亲的影子,他们捡着从树上掉下来的树枝,看来是捡柴火的。 男孩父亲的身上背着一把陈旧的弓箭,虽然看起来旧,但是看上去很有力的样子,背后还插着四只剑,颇有山村打野户的气息,有羊皮做的外套,可以很容易看出来,还有一身的粗布麻衣。 “族长,那边的人您认识吗?”连长问到, “我们蒙古人虽然打猎,但是这个人我没有见过,应该是其他部落的”,族长说到, “哦,这样啊!要不要去告诉他们一下,这里很危险”,连长说到, “嗯,过去吧!”族长说到,便又把面罩给摘了下来,我们便踏着雪过去了,走到这边雪层就薄多了,所以说,能看到掉落的木柴,还能看到掉落的树枝直接插在了雪上,直指着天空。 还能看到有候鸟在树枝上飞来飞去,触碰到的雪便落了下来,正好可以掉在脸上,清清凉凉的。 “喂,老乡这里经常有狼出没,还是快回去的好”,族长苍老的声音响起,小孩子一下子跑到了父亲的后面,父亲便带着孩子向前过来了, “哦,我们只是过来捡点柴火,马上就走”,猎户说到, “好,那便不打扰了”,随后在雪层里听到一阵类似于鸡的叫声,猎户拔出箭拉弓,嗖的一声箭夹杂着寒风便射进了雪地里,郑连长都没看到什么,只是看到了雪,而小男孩很快跑过去,把箭拿了过来,可以看到箭头上插着一只已经死过去的野鸡,这是怎么做到的,太厉害了。 “哇,这位大哥你太厉害了,竟然能一下就把目标集中了,你怎么知道野鸡就在哪里呢?”郑连长说到,可能还是不懂猎户的真正实力, “靠声音就能准确听出猎物的位置,打了一辈子猎了,这点都做不到,还怎么当猎户”,这个大哥笑了笑,把箭头拔出来,在雪中洗了洗箭头,重新放到箭筒里,一切再自然不过了, “那我们就走了”,说着猎户带着孩子就走了,不过随即就转过身来,看到郑连长帽子上的星星, “你是解放军同志”,猎户忽然又转过身来说到, “是啊!”郑连长自信答到, “还没来得及谢谢你们呢,我家那羊圈啊被雪给压塌了,还好有解放军同志帮忙,不然这些羊一定是无家可归了,而我自己又修不上,真是太感谢你了”,猎户突然很热情地过来握手,弄得郑连长不好意思了, “那个,我们虽然都是解放军,但是可能不是我做的,你应该找到帮忙的解放军同志去感谢,我这也传达不了,不知道是谁啊!”郑连长无奈地说到, “没事,只要是解放军同志就行,我感谢到了,就行,要不然总觉得心里有个事情一样,我们这个冬天能挺过来,多亏了有解放军同志们的帮忙”,猎户说到, “不谢,不谢,那是我们应该做的”,郑连长说到, “那好,我们走了”,小男孩也挥挥手,猎户说到,便走了。 郑连长这才转身看到族长哼哼到, “本族长年轻的时候可比这小子厉害多了,有什么神气的”,郑连长听到也只能无奈地摇头,老了也不服输,真是厉害。 “族长是要穿过这白桦林吗?”看着族长还在那里自我言语到,郑连长喊了一声,才回过神来, “哦,是的,你等等我”,族长说到,快步跟了上去。 随后便又赶路了,路没有走多长的时间,腿倒是挺累的,而且山坡的路难走,每一步必须踩实了才可以。 能看到有小鸟的脚印,也有兔子的脚印,当然哪里也少不了狼的脚印,越过白桦林就是上坡了,可以一路抓着树上去,没有抓的地方,很难上去,而族长倒是不惧,一点一点王强怕,一点也不慢。 “族长,这是唯一的路吗?”连长问到, “可以这么说,要是绕远的话需要一天的时间”,族长无奈地说到, “那行吧!”接着就是爬山了,脚下很滑,所以用了半个小时才过去,远远看到山下有一块田地,旁边有一个木屋子,应该就是这里了吧!这里还有一颗很大的树,这里活脱脱就是一个山谷秘境,在这里夏天自己种点西瓜啥的,一定美滋滋的。 不过刚顺着山坡滑下去,就感觉不对劲,有狼的脚印, “快,往这边跑”,族长一声大喝,连长和族长便顺着这个树枝梯子上去了树上,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实在的是太快了,要不是蒙古人练了一辈子的危机意识,恐怕很难察觉到危机就在眼前。 族长拿着狼牙棒把梯子给破坏了,防止狼也爬上来,突然就从屋子里钻出来十几只狼,这可把连长吓坏了,还是第一次这样面对面看狼,狼确实让人感到害怕,急忙端起枪瞄准。 “不用担心的,这群狼是不会爬树吗的,要是草原狼都会爬树了,那还了得”,族长说到,笑了笑, “哦,那就好”,郑连长说到, “行了,睡觉吧!这个局面只能等待救援了,不然这群狼是不会离开的,而且我看八成是狼王在里面,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巢穴了”,族长气哼哼说到, “那就在这树上挂着了”,郑连长早知道就不来了,这下倒好,在树上一动也动不了,而且有点冷。 不过一听到狼是最有耐心的动物,他们会很容易呆到一个合适的时机等你下来,就感觉除了救援以外,真的别无他法了。 狼在下面也不吼叫,就是在树下转来转去,时不时用灰色的狼眼看看你,而且能看到锋利的狼牙,一颗接着一颗,看到就心寒,这东西,自然进化出这样几乎完美的捕猎者,这是要干嘛啊! 此刻,家里刚开始知道自己的连长不见了,所以就去找族长夫人了,这是副连长去的, “族长夫人,那个我们连长去哪了?”族长夫人正在缝着衣服, “哦,他们两个去那个地方去拿大麦了,应该快回来了,再等等,如果还是不来的话,就是被狼群包围了”,族长夫人说得倒是干脆,令人难以置信, “那他们不是有危险嘛!我带人去救援”,副连长倒是急眼了,这可不是听到的好的事情啊! “唉,小兄弟放心,没事的,他们不会有危险的,放心吧!先回去,等到去了,我自然会去叫你”,族长夫人说到,如此安静想必应该没事, “那好吧!我随时等待您的吩咐”,副连长便出去了,越想越觉得奇怪,一点都不着急。 连长秘密 夏季的草原,正是最美的时候,不比冬季,冬季寒风整整刮了一个冬季,直到春季也没停下, 第一次来到草原,是走出了县城,翻过两座小山丘之间的一个山口,一片广阔的草原便出现在了眼前。 这是一匹光背的马,一根缰绳,一抖,便慢慢地向前走动了。 “嗬!”不知不觉间,我发出一声惊叹。 然后,再一抖缰绳,马便奔跑了起来,但我不忍心用鞭子,只是让马跑到湖边,就放开了缰绳,在水边的草地上放慢了脚步。 这是一个季节性湖泊,水面上水鸟热闹的很,从踏入草原的那一刻,我便觉得牵着马走,是最惬意的走路方式。 直到草原上看到了突兀而起的一座紫红色的石山出现在眼前,便能看到下面热闹的洁白的羊群,看着旁边那座赭红色的石山,能看到石山缝里长出的青色小树,这里可能有火山吧! 与我一同过来了,有七个新兵被分到了这里,因为我是最后一批出发的,而且连长暂时不能来,送我到县城我就自己过来了,顺便租了一匹马,享受一下草原骑马的感觉,第一次无疑是爽极了。 感受野马野性气息的跳动,这才是草原的味道,一进来就是看到有很多的马在草原上奔跑,这样热血沸腾的样子,加之刚分下连的兴奋,简直是无与伦比的感觉,心想能呆在草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这个时候阿依玛大叔已经是一个牧民了,早就退役了,所以才会给我讲他过去的故事,就是在眼前这片草原上发生的,春去冬来已经过去好多年了。 现在所有的东西都变成新的了,新的宿舍,新的热水器,新的操场,道路,再也不会因为道路险阻,而变得运个食物都特别困难,冬天暖和多了,先进的医疗条件为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再也不会听到阿依玛大叔说寒冷的大雪了,当现在再看看,阿依玛大叔只能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因为现在科技的力量真的厉害,完成了很多人很难完成的任务,这一切,说明部队建设越来越好了,较之过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冬天虽然还是厚厚地棉衣,但是已经不一样了,衣服的保暖程度大大提高了,虽然有了科技的力量变得简单了,但是每天的任务还是需要战士们一步一个脚印去完成的,该骑马还是骑马,该踏着雪巡边,高声歌唱,还是要唱歌,该吃雪来解渴还是要吃雪,因为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任务也是责任,当然也抱着初心的力量,是一代一代军人都要去完成的,还是要坚持艰苦朴素的精神,不能因为生活好了,而忘掉本该坚持的事情。 “连长,团部命令说,将会有一只小队说来草原训练,你说这是怎么回事?”指导员从值班员那里得到通知说,连忙就跑了过来, “小队,哪个小队?”连长说到,不过隐约能够猜的出来, “丛林狼小队”,指导员报了一下队名, “切,又是这群烦人家伙,行了我知道了”,连长说到,不过随即看了看天空,一抹别人察觉不到的眼色出来了。 我在旁边听着,那不就是上次演习的小队嘛,怎么又上我们这里来了,而且还和李连长认识,所以听到这个小组名字并不陌生。 在我们走了以后,连长突然嘴角抽搐了一下,顺势摸了摸腿,随即一股痛苦的神色出现在脸上了,这是连长当特效队员的时候,执行一次特殊的任务,留下来的旧伤,有一颗子弹一直在大腿里,不然也不会因此退出,到我们这个基层连队做一个连长。 这是秘密,很少有人知道,而我们也不知道,而连长最近刚接到通知,只能转业回家,而这也是我们不知道的,刚好梁连长回来,也有了人能替代李连长了,至于李连长的打算,就是悄悄地消失在我们的视野里,毕竟他有自己的原因,打算没有告别就走,也很正常,因为到了现在谁都很难承受离别,每一次离别都很不舍得,毕竟每天这样都习惯了,虽然我们都知道最后还是各自离开,但是总要珍惜在一起奋斗的时光,珍惜这种战友的情意。 一会儿,三辆越野战车开了进来,看着一身装扮,明显是小磊队长来了,我们和班长正在打扫营区,一进来就看到我了, “嘿,小家伙又见面了”,一下来,小磊队长跟我说到, “首长好”,我说到,我正在拿着扫把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叶子,说到, “嘿,你好,你们连长呢”,小磊队长问到, “在办公室里呢”,我说到, “行,我自己过去找他吧!你忙你的”,说着就走了,后面的人还在车上坐着。 我就继续完成自己的打扰任务,还有班长在后院扫地呢,所以大家看起来比较分散。 小磊队长就进去了,连长把窗帘拉上,正在自己承受腿上时不时带来的痛苦呢,如果不是迷彩裤遮着,能看到连长右腿上竟然有些扭曲,而且即便是夏天的时候也不会穿着短裤出现在我们面前,虽然这样,但是我们谁都没有觉得奇怪过。 小磊队长冒不丁地打开门,下来连长一跳,急忙起来收拾一下, “你大白天的拉上窗帘干啥”,小磊队长说到,不过并未笑,而是严肃地问到,看着这个样子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怎么?旧伤还在疼”,小磊队长过去说到,同时,把连长房间窗帘拉开, “嗯”,连长说到, “怎么样?能坚持吗?”小磊队长说到, “刚下来命令了,一个星期以后就转业回家了”,李连长对于小磊队长并未隐瞒,因为也确实是这样,对于他们来说这也许是都要面临的一个问题,但是听到亲自说,还是挺伤心的,连小磊队长都愣了一下, “是嘛!这么快,这么突然”,小磊队长停住了笑容,虽然很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但是没有办法, “他们知道吗?”小磊队长说了说我们,然后连长摇了摇头, “也对,不知道也好,什么时候走”,小磊队长问到, “三天以后吧!”连长说到, “行,到时候去送你”,小磊队长坐下说到, “别,你千万别来,让我一个人走就好”,连长说到, “那你不去见见团长他了,还有我们一起训练的基地”,小磊队长说到, “不见了,谁也不见了,悄悄地来,悄悄地走就好,谁也不打扰,再说回到家以后,几乎就是再也见不到面了,所以还是一个人走好”,连长说到, “嗯,也对,这也是对于一名合格军人的考验,孤独也是,没想到这次来居然能听到这样的消息,还真是……,唉,行了,你自己先呆一会儿吧!我带着他们训练回来再说”,说着,小磊队长就走了,连长自己独自叹息着,不觉中那场战斗又浮现在眼前了。 “走了,小子,一起去”,小磊队长说到,便指向我,我还看了看旁边有没有人, “别看了,就是你,走吧!去草原”,小磊队长说到, “我,我去干嘛!”我问到, “走,和我们一起训练,看狼的战斗”,小磊队长说到,便又坐回了副驾驶上,我便坐在了最后排的一座,还有一个位置,然后冲着眼前的班长,排长,连长笑了笑。 “喂,队长,带着人家孩子干什么”,一个一毛三问到, “玩呗,在这里扫地多无聊的,一起去草原看看狼不是更加好玩吗?”小磊队长笑着说到,便又把车开走了,顺着小路直接就去了草原上。 这次因为这群迷彩少年的出现,而感觉草原突然热闹了许多,直到在一面山下停住车,大家才有都下车了。 “快,集合”,小磊队长说到, “小子,你现在最后面”,又补充说到, “是”,我标准的答了一句,很快十五个人加上我十六个人便站在了一起。 “作为特战精英小队中的精英小队,我们所进行的不只是与各个强有力的对手进行战斗,不仅仅是强强对抗,不断挑战各精英团队,这样打造出来的战斗尖刀它还不完整,这都是和人打交道,不好玩,今天呢,我们改变一下训练方式,和狼打交道,去学习狼,观摩狼的群体群体作战技能,这将是我们一个全新的课题,咱们叫丛林狼小鱼,现在改成草原狼小队,记住,你们不是来学习狼的,而你们就是狼明白吗?”小磊队长说到, “是,明白”,我随着大家一起喊到,随后便开始看地图。 “这草原上哪里狼最多呢,需要找到一个很好的观察地点,才可以”,小磊队长自言自语到。 一会儿一个自行车停了下来,一个年轻男子下来了, “您好,您是队长吧!我就是研究所派来协助你们的调查员,我叫郑伟”,来人说到, “哦,您终于来了,这次训练就麻烦您了,谢谢”,小磊队长给敬了一个礼, “哦,您客气了,协助咱们小队训练,也是我的工作内容之一,不必感谢”,说到,便开始进入正题了,拿出地图来看一下。 与狼接触的那一刻 地图拿出来的那一刻,一共六张拼在一起,便是草原的大概地图了。 在草原要时刻面对狼,没有狼其他的动物也没法活着,正因为有狼的不停追赶,才练就了草原上动物超凡的运动能力,比如羊啊什么的等的动物,都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变得更加强大。 假如没有狼,食草动物数量便会大量增加,最终也会因为争夺食物而进行生死战斗,最终食物没了,动物没了,那么草原也就荒废了,会变成无尽的沙漠。 所以说,草原狼,算是保住草原的最大功臣吧!也因此会更多的猎杀食草动物,而非狼一样的食肉动物。 “那个,郑专家,这里在哪里能看到狼一次正规的捕猎过程,我们需要一个例子进行实战观摩”,小磊队长说到, “有,就是地图的这个位置,这里人们都管叫三石小山,在这里可以居高临下看到狼群的捕猎过程,而且正对着通道的开阔草原,一般动物都会在哪里捕猎,而且这边挨着西山较近,是狼群最密集的活动范围,所以是天然再好不过的例子了”,郑调查员说到, “行,那就去这里了,但是需要确保这里今天没有人才好,不然一会儿有点变化不好应付”,小磊队长担心说到,我就静静地在旁边听着, “那里很少有牧羊的人,所以应该不用担心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调查员说到, “那就好,到时候可能还会招惹一下狼群,进行正面交锋和对抗,很刺激的”,小磊队长看着神色有些向往地说到,但是大家都愣了一愣,随即也就露出了习惯的神色,作为特战队员,每次训练都是实战,面对狼对手的时候更加不能掉以轻心,是磨砺胆识也是实战应战能力,提高单兵作战能力,同时也培养团体作战配合能力。 “这样啊!”调查员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怎么,调查员研究了这么长时间的狼,没有这么玩过吗?”小磊队长察觉出调查员的神色,有些戏谑问到, “没有,我们最多的也只是在远处用望远镜实战观察,可没有这样正面交锋过”,调查员苦笑道,这次算是第一次正面接触狼吧! “行,那今天就零距离接触一下,什么是原始的野蛮之力,什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小磊队长说到,便快要出发了。 “唉,这位小兄弟也是特战队的人嘛!”调查员说到,小磊队长笑了笑, “不是,是带他来玩的”,小磊队长说到,调查员看了看我,我尴尬地笑了笑,表示我也不想来啊,在这里最低的都是二期士官老班长,就我一个两年兵,而且打扮上和他们也不一样,所以很容易看出来。 “行了,还有什么注意事项吗?”小磊队长说到, “没了,都直接面对狼了,还有什么可注意的,就是跑快点就行了”,调查员笑着说到,不过倒是也对,跑得比狼快也算是很厉害的。 “行,那检查一下武器装备,准备出发”,说到,大家便检查了一下手枪,倒是没有拿冲锋枪啥的,只是手枪和军刀,就可以了,和狼硬碰硬的战斗,恐怕也就拿着军刀搏斗就可以了,也是最合适的。 “可以了吧!,行,出发”,然后直接就走了,在草原上行走着,然后也有人骑着马跑过去,我也就跟在后面, “来,小兄弟,这把刀你拿着,会用吗?”有班长过来说到, “当然会用了”,我说到,在新兵连也学过基础的用刀姿势的,所以说还是会一点的,我就接着递过来的刀放在了口袋里,虽然新兵连打过手枪,但是下连以后就没用过了,所以说还是想用一下手枪。 “呵呵,你知道队长为什么把你也拉了过来吗?”有班长在后面问我, “不知道啊!”我摇了摇头,然后也好奇啊! “小子,过来前面来”,我在后面跟着班长们窃窃私语,突然听到他喊我,我就跑过去了。 “唉,调查员,你觉得一个新兵会干什么”,小磊队长突然说到这莫名其妙的问题,我能做什么。 “不知道啊!”调查员被问蒙了,我也蒙了。 “小子,狼是什么样子生存的动物”,小磊队长突然问到,我看到后面那些人一个个都认真地听着我们的谈话,而且也不远,十几个人就这样走着还是挺有队形可言的,战斗队形,要随时准备战斗啊! “狼是什么动物?都知道是群居动物啊!”想想,我说到, “对啊!狼是群居动物,他们经常群体作战,所以说大部分情况下都不会空手而归的,所以说他对狼的理解很深刻嘛!”小磊队长说到,我还是蒙的,就算知道是群居动物又能怎么样,难道我还比调查员更加了解狼嘛! “哦,我明白了,队长你是说培养他一些特别的知识是吗?”郑调查员说到,试探地问到, “没错,我想找个人做我的军师,你看他如何?”小磊队长话一出,大家都愣了,这是什么情况啊! “这个我不知道啊!这好像是队长你自己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你想重点培养一个人,那是好事啊,对于这个小兄弟来说也是幸运的”,郑调查员说到, “嗯,没错,上次演习的时候,你表现不错,看你差不多今年九月份也走了吧!你是想退伍,还是留下”,小磊队长突然说到这个问题,连我自己都不敢想,想留下,可是也怕留不下,就只能回家了,当初,两年前,自己可是奔着建功立业来的,虽然来到这里才感觉自己能力的渺小,但是还是没忘记初心,一直在等待机会,如果能留下来那就好了。 “那个,留下吧!才两年这么早回去也不行啊!况且现在眼看着离开了,才会更加热爱这里了,一走一留可是有很大差别的”,我无与伦比地说着,不过重要的还是两个字“留下”。 “行,这算是你跟我表态了,再过两个月,估计就要进行特种兵选拔工作了,到时候你报名就行了,这段时间多练练五公里”,小磊队长说到, “是”,我说到。 这合着我是有希望留下来了,突然感觉一种希望从心里冒出来,而需要感谢的就是眼前的这个人,虽然我不太认识他,感觉还是陌生,但是一下车就跟我打招呼,可见非常注意我,这倒是今天意想不到的惊喜,怪不得也让我跟来了。 “行,小兄弟,你看队长都看好你,可要加油了,别给你队长丢脸”,调查员说到, “是,谢谢首长”,我说到,他笑了笑,倒是并没有说话。 此时,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过,根本不会感受到上面一段话的热血情绪,这对于我来说,暂时的去留,迷失了我,直到这个出口给我打开了,才发现是真的遇到对的人了,走在草原上,没有风都感觉轻飘飘的,实在是春风得意。 “行了,先别高兴只是给你一个机会而已,如果你不行还是会把你踢掉,懂了吧!”小磊队长可能是看我太高兴了,所以又说了一句,我便悻悻收起了那得意忘形的神色。 “就是前面那个环形山了,只要爬上去就行了”,调查员说到, “小型攀岩啊!好说”,小磊队长笑着说到,果然这里是最好的地方,就算被狼发现了,也爬不上去,只要狼别学会一个加一个狼搭成梯子就行,就像人身上家人可以叠加很高的一样。 唉,这不是上次格雅带我来的地方吗? 我说感觉有点熟悉呢,当时我们是从后面比较平缓的地方爬上去的,所以那次画狼才顺利了一些,只是不知道那幅画还在格雅手里吗?突然想起来的事情。 “喂,愣着干嘛!你先爬”,在我愣神的时候,小磊队长喊到我, “啊?我先爬嘛?”我好奇问到, “对啊!你先爬,你别说不会啊!”小磊队长说到, “怎么可能呢,新兵的时候我可是第一名呢”,我说到, “行,手套,护膝先戴上”,小磊队长给了我我便穿上就爬了上去,很简单的。 “怎么样?首长,还可以吧!”我爬上去说到, “马马虎虎”,小磊队长说到,看来是及格了。 接着其他人也爬上上去,我便看到旁边的草丛里有不下十只狼,在里面趴着,在潜伏隐藏等待时机,只要看准目标一定会迅速窜出去,不带走任何迟疑。 “怎么样?看出什么来了”,小磊队长说到, “嗯,那边草丛里估计全是狼,在潜伏着等待时机”,我说到, “调查员你觉得他说的怎么样?”小磊队长和调查员说到, “观察很好,而且狼最擅长的就是潜伏隐藏很好啊!”调查员说到, “嗯,那就好加油!”小磊队长说到, “哦”,我应一声,说了一个字。 “行了,现在就是看,给我仔细看,到时候每人一篇论文,不深刻的重写”,小磊说到, “是”,其他人回答道。 然后就是短暂的沉默,在一群小鹿路过的时候,狼如同风一样,就窜了出去,专挑小鹿,老弱病残,掉队的小鹿攻击,真是厉害,突如其来的变故,把众人也是一阵感叹。 当真面对狼的时候,那种远古野蛮的力量便会震惊到你。 正面交锋 当格雅给我写了一封信以后,我居然不知道她已经上学走了,随后才知道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被小磊队长给忽悠来了,跟着去看什么训练,当我再次到了上次格雅带我来的地方,也算是故地重游了。 我看了看有谁戴了眼镜,呵,果然没有一个人戴眼镜的,我也只是好奇,要是能有一个眼镜,估计就看的更加清楚了,随后我便看到调查员拿出了望远镜,我在想,对哦,有望远镜,谁会用眼镜呢,在心里把自己给嘲笑了一番。 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鹿群显然是躁动不安了,不知道去哪了,而狼则什么也不管,只知道对着目标就去了,那落单的显然是最危险的,瞬间就被两只狼放倒在地,这次行动便有了成果。 受惊鹿群,往前面跑,领头的鹿则向后跑去,带着几头健壮的雄鹿把最后那只落单的鹿给奇迹一般地救了回来,当我们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也会被感动到了。 “嗯,不错,这只鹿是一个好的首领,能救的就绝不放下”,调查员不经意说到, “对的,面对狼也不怕,狼最怕那向后踢的鹿的蹄子,能一下踢断狼的骨头,所以说狼有自己的勇猛,也有自己的弱点,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战无不胜”,接着调查员的话,我说到,这次就是来学习狼的,可是就算是我说出缺点,也会受到震惊的眼光, “哦,小兄弟很有见识嘛!”调查员说到, “哦,这是阿依玛大叔给我说的,在草原呆了两年,这些东西也经历过一些”,我说到, “嗯,多少都知道一些就好”,调查员倒是高兴着说到,还不忘给小磊队长一个眼神。 “那个谁会跳草裙舞啊!”小磊队长忽然小声说道,没有人说话, “谁会跳,去把狼引过来过几招,要不我们就去把狼嘴里的食物给夺过来看看有什么反应”,这下更加是沉默了,更加没有人愿意去了。 “行,没有人去是吧!我自己去”,小磊队长说着便起身要下去,结果还果真下去了。 “你们队长这是要干嘛?”调查员问到, “给我们进行实战演练呢,走,跟上”,然后其他人也下去了,毕竟看着有十多只狼呢,一个人怎么能对付的过来。 “咱们就在这里带着吧!都是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下去会有危险的”,我正要下去,调查员拦住我说到,心里的热情瞬间就被浇灭了,慢慢地看着他们过去,准备随时战斗。 小磊队长跑过去就躲进了一人高的草丛里,随后其他人也进去了,不过随后大家都用非常快的速度又跑了回来,再看后面,数了数,有十一只狼,很快地从草丛里窜了出来,但是我们人数多啊,看清楚有十一只狼,便不在跑了,都拿出刀,准备战斗了。 “行了,不用跑了,才十一只狼,我还以为超过二十只呢,记住只许伤,不许杀,这是磨炼自己,明白吗?”小磊队长,此刻,也严肃地说到,看着尖锐的狼牙也暗暗赞叹。 狼看到人也不跑了,也停了下来,和他们站的队形差不多,微张的狼嘴,锋利的狼牙,低低的吼声,都在宣告着正式宣战,不过小磊队长也不怕,右手拿着军刀,左手格挡,其他人也是这个姿势。 我和调查员盯着前方,看着,人和狼谁都没有先迈出第一步,所以正在处于对对峙状态, “冲”,小磊队长说到,狼便当先窜了上来,强有力的后腿,足以支撑一跃到你的头顶,只能是从狼越上空中的与地面的距离滑过去,还要躲开狼牙和利爪,虽然有护身的衣服,可也不能太狼狈了。 随后一阵撕咬声便响了起来,十一只狼,发出来的声音也是很大的,其他的动物也都躲得远远的,一处战场也就形成了,虽然他们都分开各自为战,但是也会互相支援,能明显看出来狼也没有尽全力,也是在互相支援着,很有规律,但是却也不可寻,看似散乱地作战,却不可掉以轻心,因为你面对的前一秒可能是一只狼,下一秒也许就变成三只狼了。 狼会用有力的狼牙,紧紧咬住你的手臂,那样有力地压迫手臂肌肉会让你感觉有种窒息的感觉,突然脑子里就浮现出狼死死咬住黄羊的咽喉一击毙命的场景,会从内心生出一种恐惧感,怕在狼牙下也会是黄羊的下场,不过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就这样狼看似无意伤害他们,而小磊队长也感觉他们下不去手,所以都在比划着,不过既然来了,狼作为整个草原的首领,自然会感觉这样便是挑战了他们在草原上的权威,这样狼在战术上倒是有种示敌以弱的嫌疑,像是在等待大部队的到来。 就这样经过几个来回,也没分出胜负来,除了拔掉一点狼毛什么都没得到,而且狼也不是傻子,知道自己这边是弱势,所以在等待机会,只要没有生命危险,它们是绝不会拼命的,所以说它们知道生命的可贵。 “跑,快跑,大家快跑”,调查员在望远镜里看着,大声喊到,小磊队长也不犹豫跑就是了, “快跑回去”,小磊队长说大家就往回跑,后面的狼现在才爆发出狠劲,在后面露出真正的利爪开始反攻他们,因为救援狼群到了。 在逃跑的过程中,每一只狼都将速度达到了极致,一旦咬到人,会用尽全身力气和体重去拖拽,死死咬住你,和先前狼只是试探着进攻完全不一样,果然是在示弱,当听到远处狼群的声音的时候,才一瞬间进行大进攻。 狼群的目标是能留住一个是一个,只是在这一瞬间才感觉这狼真的不好惹,狼牙差点把衣服撕破了,还有很厚的防护服都出现了破的痕迹,而且还有人受了伤,它们会狠狠咬住你的手进行拖拽,而且力气很大,越是反抗,进攻地越凶猛,这狼不只是进攻你的头,它们会选择你最薄弱的部位去攻击,你的脚和腿,总让你防不胜防,一个人根本应付不过来。 小磊队长们也是掩护撤退,等到都再次回到我们这里的时候,已经有七八名队员受了轻伤,被狼爪刮伤了,实在是第一次震撼到了队员,不正面交锋一次,真的不知道彼此的差距,这种类似于毁灭式的打发,实在是一一支骁勇勇猛的狼军队。 “呸,这群畜生比我们想的要聪明的多,而且战术很多,很狡猾,直到这么多狼来了才进行大反攻”,有队员骂到,此刻才看到,下面足够有五十只狼在盯着你,让你大白天的脊背发寒,幸亏跑得快。 好了,这第一局算是败下阵来了,是冒然挑战不力,当然也是不太了解对手,对方可是狼啊! “切,看到差距了吧!不正面交锋一次,永远不知道自己与狼的差距,这次算是第一次交锋,回去都好好地反思一下”,小磊队长说到, “放心,这才是第一次,以后三个月之内都是这个,这可不是那些人,这是最凶猛的畜生,在你不了解的情况下,一定会吃亏的,我想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我们的狼朋友”,小磊队长又补充说到,让大家瞬间就低下头去了。 “好了,卫生员给处理一下伤口,接着看吧!看来这群狼目前是不肯走了,静静地呆着吧!”小磊队长索性盘腿坐,便拿出自己的水壶喝起了水。 “对了,谢谢啊!调查员,要不是你说的即使,恐怕今天就得挂在这了”,赵磊队长笑着说道, “这是应该做的,谁让就我有望远镜呢,在望远镜里看到的狼和站在你你面前的狼了完全的不一样,所以说想要和这狼学点什么,还需要靠近一下才行啊!”调查员感慨道, “对啊!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狼,可是感觉没有草原狼聪明,那么有战斗力,看来一般的训练方式,还是太弱了,只有这样硬碰硬才能学到一点东西”,小磊队长也不禁感慨道,所有的事情都遇到过才行,才会有所准备,因为一场战争充满了未知,所以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你怎么不说话了?”小磊队长转过身来跟我说到, “没事啊!我在看石头旁边的那个应该是狼王,只要狼王被打跑了,我们就能走了”,我细细地看着,这一圈狼群,突然说到。 “唉,聪明啊!小兄弟,我都忘了,对了找狼王,只要狼王被打跑了,这群狼没有了领头的,自然就撤退了”,调查员听到我说的话,明白地说到, “嗯,我感觉选你没错”,小磊队长给了我一个信任的眼神, “擒贼先擒王,嗯,厉害”,后面有人说到。 随后便想办法打狼王才行,我扔了几个石块,都没都没被吓跑,而且其他的狼也都围了过去,很是有组织有纪律。 “扔石头哪行啊!烟雾弹”,小磊队长说到,后面的人便递过来一个,就扔了出去,很快周围一团烟冒起,整个狼群因为是爆炸呢,所以狼王很快就跑了,进而整个狼群也跟着撤退了,才算解了围。 “可以啊!小子,这次算是立功了”,小磊队长说到, “你们就知道在后面,就不知道在前面观察一下吗?”小磊队长随即脸色一变说到,便都开始观察起来。 “行了,这次虽然吃亏了,但是还是有很大收获的”,小磊队长说到。 “首长,我这有一瓶紫药水,你用吧!”我说到,小磊队长便奇怪地看着我,随即笑了, “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小磊队长小声说到, “看出来的”,我说到,便站了起来, “调查员哥哥,我能用一下望远镜吗?”我过去问到, “可以”,他爽快答应了,我便用望远镜看了看逃跑的狼群。 奇妙的总结 等到狼群都跑了以后,从望远镜里,我看到狼拐进了一个山谷里,才算放心。 “谢谢你调查员,还你”,我把望远镜递了过去说到, “怎么样了?”小磊队长说到做到,还不忘记一点微笑, “都跑了,没事了”,我说到,随后大家就坐下来安静一会儿了。 虽然首次出击就被打败了,但是这才是前进的动力,明白与野兽之间的差距才算好,不论是群体作战,还是单个作战,还是细细斟酌敌我的力量对比,还是临时出的谋略,还是如同示弱战术等等的应用,当然还有及时的增援,都是一场完美的战略指挥,都需要去学习,当然还有围追堵截战术等等,可见需要学习深刻的还有很多。 从世界大战二战时期,就有一个差不多成型的论点,一支少量精锐的特种部队,可以打赢一场不对成的、敌我力量相差悬殊的战争,就是用最小的代价,活得最大的胜利,所以在不断了解外军的作战战术指挥上,你会发现,外军会不遗余力的花费大量金钱和精力来培养精锐的特种作战部队,而相对于我军来说,虽然起步晚了一步,但是知道及时的转变观念,知道事情的迫切性,资中资源,来打造自己的精锐特种部队,而且使其迅速成长,以现代化、数字化、正规化的模式迅速使其完美,是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起到战争转折的作用。 所以眼前便是传说中的特种部队了,在不断强强对抗着磨砺成一把战斗尖刀,不止与人对抗,更是和野兽一样,经受各种挑战,算是全天候,全地域,全能型的作战小队,所以训练自然的很奇怪,超出想象的。 “行了,中午了,回去吧!”小磊队长抓着绳子就跳了下去,然后接着大家才反应过来,走吧! 随后,我们便下去了,调查员是最后一个下去的,而我给抓着绳子,终于从这祭坛一样的山上爬了下来,还时不时的回头看看有没有狼追过来,这是必不可少的戒心的。 “全体都有,所有人以最快的速度跑回营区,下午每个人要写一篇两千字的论文,到时候我回去检查,那个你小子不用跑了,跟我过来,开始”,当开始一说,大家都以最快的速度跑了回去,而就剩下我,调查员和小磊队长了。 “那既然这样,队长我就先回去了,期待下次再次合作”,调查员也学着小磊队长敬礼,骑着骑行车就走了,我也笑了笑送走了调查员。 “行了,小子,现在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找你谈谈心,你是怎么想的,当兵两年,感觉如何,特别是在这条件比较艰苦的高原,应该更加能体会到一点情感的深处吧!”小磊队长说到, “嗯,没错,一开始确实挺不适应这里的,刚来的时候,一直都是每天头晕目眩的,很是艰难,而且一直想去一个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可是想着想着,两年转眼就过来了,现在完全适应了这里,发现居然爱上了这个草原了,之前想走的想法,也变成想留了,现在也不舍得放下大家了,所以就决定留下来继续了”,我笑着,说到,两年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前后我的变化还是挺大的,从性格到坚持,都在有了一些改变。 “嗯,没错,两年新兵会让你成长起来,但是这还远远不够,而且现在大多数都是选择两年就回家,回家以后又会重新开始,你舍得自己的两年就这样过去嘛,积累了两年,所以说留下来才是正确的选择,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小磊队长说到,可能也是带过新兵吧! “嗯,没错,我同意首长的关点”,我笑着说到,我们便走着回营区了。 “那说说你为什么来当兵吧!没入伍之前是怎么想的?我很好奇你,感觉你应该是有一个军人家庭在背后支持着你吧!”小磊队长说道,听到这话倒是挺让我惊讶的。 “嗯,差不多吧!爷爷是老红军,爸爸虽然没当过兵但是却是极力鼓励我来,说应该有这样一个成长过程才算完整,一开始听的最多的就是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所以我也很愿意来,就来了”,我实话实说到, “哦,那你倒是挺好的,自愿的,可以,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一开始我当新兵的时候也是这样听说的,这不当兵一转眼十多年了,都是两毛一营长了,我却从来没有感觉有什么是后悔的,我的家在这里,我的青春在这里,甚至可以说我的生命也在这里,我当兵能让家里感到荣耀自豪,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常回家看看,每次打电话有很多话想说,可总是用两个字“很好,一切都好,不用担心”,一带而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我们这些人也不例外,你要说拉我们去战场上真刀真枪的打一仗,我们毫不畏惧,只是面对这家的时候,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想哭还不能哭,实在是难受啊!”小磊队长这是把我当成知心人了,我很幸运能听到他的这些话,而且也是第一个人这样真情告诉我的,所以这样的情感我也理解,军人也有自己的无奈,为了大家只能暂时放下小家了。 “哦”,我轻轻地说了一句,却并不想多说话,要懂得控制自己情感和情绪也是特效队员必备的。 “行了,不说了,你留下就好,嗯,那个你们李连长你们了解多少”,突然转了话题,小磊队长问到, “嗯,虽然每天看见他,却很少有关于连长的事情在我们之间说,所以除了听从命令之外,我们倒也不太了解,不过班长们应该了解的多一些,我这就差了一点了”,我又实话实说到。 “哦,这样啊!那没事了,你回去吧,不过你也要写一份总结,今天有什么感想写下来就行了”,临走的时候,小磊队长说到,合着我也要写一份总结啊! “哦,是,首长”,我说到,便跑了, “明天交给我”,小磊队长喊到, “好的”,我回了一句,也没停下跑的脚步。 回来以后,看到大家都坐在院子里说话呢,不知道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好,大家都吃饭了吗?”我问到, “没有呢,连长还没回来呢,就等你俩呢,现在你回来了,连长还没回来呢”,赵班长说到, “哦”,我说着便进屋去喝口水了,看了看表已经是十二点五分了。 刚进屋随后看到吉普车就回来了,应该是连长回来了,我便又跑了出去,开始集合吃饭了。 我是第一个吃完的,然后跑到屋里便想睡一会儿,回想一个上午还真是惊心动魄的,虽然没有正面接触狼,但是也被它们的气势给感染到了,然后下午还要写总结。 不过并没有在这里看到小磊队长在这,应该是走了,也算谈了谈心,虽然差不多都一样,不过这生活才刚开始,还是挺期待的。 忽然想到还有几件衣服没洗呢,所以起身又拿起衣服送到了洗衣机里,忘拿洗衣液了,又回去了,拿了洗衣液就开始往洗衣机里放水,然后加满水把定时洗衣开到最大,便又回去了。 想想这两年也挺快的,每天都有不同的事情挺好的,我想我的那些同学们不知道怎么样了,是不是也还在为了工作发愁,有机会问问。 不过听到小磊队长说最难面对的就是家了,所以一晃两年都没回家了,虽然有时候能视频看看屏幕里的爸妈,但是总感觉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所以还是很想回家去一趟的,也不知道家里是不是变了一点装饰,还是很期待的。 随后想着想着,便听到洗衣机的声音停了,就下去把衣服洗完晾在外面就好了,需要重新再放一遍水,去除一下里面的洗衣液残留,才能晾晒。 此刻,其他人也都早吃完饭了,不过都去睡觉了,下午可能还要去打草,所以都需要去睡一会儿觉,不然下午都没有精神,天气还是比较热的。 我就把衣服拿到外面去晾晒了,阳光只是一秒挺温暖的,但是随即就成了炎热了,衣服一个小时就干了,完全不耽误下午穿,所以还是挺好的。 晾衣架在一个小山坡上,可以直视太阳,不过想要走上去还是有点困难的所以,只是够到晾衣架晾上就好,刚晾好衣服,便看到赵班长从炊事班出来了,炊事班是刚盖的,所以看起来挺新的,不过最近就是检查多了一点,从炊事班的入库出库登记,每天的食谱制作,还有卫生条件的检查,还是比较细致的,这几天可把赵班长忙坏了,我也没有再去帮过忙了。 不过又调来一个班长,专门协助赵班长管理炊事班,因为不在我的宿舍里住,所以也并不熟悉,不过看着这几天挺忙的。 现在开始,还要写总结,不过很快我就睡着了,当听到铃声再次响起的时候,已经是两点了,所有人都过来集合了, “所有人除了值日员和孙悦,其他人都去拿着镰刀打草,出发吧!”顺着我便退出了队伍,进了值班室,不知道这是什么安排。 天黑救援 草原的黑夜又如期而至,可能最怕天一黑,草原上无情的白毛风就会疯了似的乱刮,是不是传来羊的叫声,马的叫声,颇有一点凄凉的感觉。 晚上大多数都会下起鹅毛的大雪,在这里雪已经不是被欣赏的,而是一切的困难之源,不停地发生着奇怪而又糟糕的事情。 据老人说,经常有人因为醉酒睡在雪地里,到了第二天早上以后,整个人都冻僵了,只能在山上草草地埋了,那个山头已经不知道埋过多少人了,实在是可悲可叹,在这里,大概会感觉生命是脆弱的,但同样也会觉得,在这里生命是最顽强不屈的。 “这个,大嫂,他们还没回来了”,副连长又跑过来说到,这次大嫂也坐不住了, “好,解放军同志你去找几个人我们马上就走”,这次大嫂也换了一件厚的衣服,拿着等风就出来了,副连长也带着十多个人来了, “走吧!我知道在哪里,我这就带你们去”,大嫂说到,便前面带路走去。 一路上挺担心的,这次是连长跟着去的,却没想到屋子早就被狼群给占了,幸好及时爬到了树上,不然就被包围给吃掉了。 从最初的原始追溯,人和狼是很相像的,在远古人与自然长期抗争的过程中,不断开拓智慧,创造文明,寻找自然的避难所,自己创造避难所,发现火种,由此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脚步前进,在自然的斗争中不断学习,妥协,抗争,才会不断进化,拥有更高的智慧和思想,才一步一步推动即历史的发展。 狼几乎也是同样的,之所以称为进化最为完美的动物,也是从思想和生存上,它们明白大家在一起的力量才是最大的,所以才能成就草原的霸主地位。 所以当人陷入狼的包围圈里,那是很危险的,你必须把它当成同等对手去看待,现在黑天了,所以必须要尽快把他俩找回来。 连个和族长走过的一段路,现在大嫂和副连长也要重新走一趟了,雪越下越大,雪落在帽子上的声音都能听到,只要在外面站个几分钟便能把你变成雪人了。 风真的在逐渐变大,从有一丝风,到风可以把你的帽子吹到看远处去,就是一会儿的事情,双手紧紧裹着大衣,按好帽子,谨慎前行,大嫂也拿了一个打狼棒,走在队伍的中间里,对于也微黑的夜色下,缓缓前进。 脚印重叠着,慢慢靠近这个族长夏天呆的屋子里,能有这样一个好的去处,也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随着到了冬季的到来,也会被狼群给占领,毕竟狼可不是省心动物。 草原地广人稀,方圆几十里见不到一个蒙古人,不跟狼打交道,不出去打猎非要把人憋死不可,之前一些日子,我看书看得上瘾,看来,草原民族崇拜狼图腾,确实是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不过再说在草原上打猎真的是太有意思了,整天放羊实在是枯燥单调,在草原这两年我也感受到了这个状况,所以也会经常去跟着打猎玩,我发现,一跟狼打上交道,这草原生活就丰富多彩、好玩刺激了。 现在也是这个状况,跟狼打交道,也会去救人,虽然这个时候不想增加这个麻烦,可是族长家已经没有吃的了,只能是来这弄点储存起来的大麦了,可是在这里,只要有狼,哪有什么事情是太顺利的,太顺利了反而觉得有些奇怪了。 顺着连长的路,也已经走到了那个山坡下,大嫂先爬了过去,然后大家也都爬了过去,不过被眼前的一幕也是惊呆了,两个人在树上一动都不敢动,树下有几头狼在轮流走动,瞬间就听到了这边的动静,毫不犹豫地就扑了上来,一枚手雷就扔了过去,然后打了几枪就吓跑了这十几头狼,这样族长和连长才从树上下来。 “哎呀,你们终于来了,我们这都快坚持不住了,快点先把族长放下去”,连长说到,抓着冰冷的树枝,就随后也下来了,看着虽然有点戏剧性,但是也算是这样才能出来,不过之前连长把两个手雷都给用上了,也没把狼吓跑,现在这么多人就扔了一个手雷,就把这群狼吓跑了,还真是一群机灵的小家伙。 “唉,老头子你没事吧!”大嫂过去喊了一声,随后便扶着在旁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 “大麦在里面,帮忙给搬出来,我们现在就回去”,族长说到,听这语气可能是一秒都不想在这里多待了。 随后几个人便把两袋大麦给抬了出来,又一路回去了,只是这屋子又空了,给狼住夜也挺好的,在不断地斗争中,也有和谐的那么一刻,所以说这也是一种动态的平衡。 回去以后,又是一天了,归来到屋子里的时候,已经是满身风雪了,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颇有当年诗人的高尚情意,这塞北的风雪,虽然美,但是在现实里好像并没有那么美吧! 忽然看看远处夜晚的雪山,虽然夜也降临了,但是还能看得出白色的雪在黑夜里发光,忽然一阵风就又刮得看不见了,回过头去已经是到了屋子里了。 进屋以后,打了打身上的雪,连长转身就出去了,让其他人也回去了,就又回屋里了。 此刻,大嫂已经把食物给端了上来,听着外面呼呼的风声,此刻,屋子里热闹地吃着羊肉,喝着酒,便是一天甚至是整个冬天最高兴的事情了,一到晚上除了吃饭,睡觉哪也去不了,最多穿着大衣,等着各个方向的寒风去羊圈,马圈里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度过黑夜,迎来白天才算放松了一些。 早上,睡得迷迷糊糊的,当听到战士们出操的声音的时候,已经又是一天的七点了,吃过早饭红烧羊排以后,出来嘴边喷着急冲冲的白气,连长感觉浑身难受,就又回到了屋里。 这羊排还是在雪湖边捞得黄羊做的呢,人们把捞上来的黄羊都放到毡筏上,然后凭借雪的润滑拖走,这次虽然占了狼的便宜,但是也不能总是指望狼,也需要自己自食其力才行。 那些大狗们早就吃撑了狼剩下的食物,此刻对两只已经剥了皮,净了膛,冒着热气的黄羊肉无动于衷,一个火堆燃烧了起来,孩子们把羊肉放在铁条上,穿上还微微跳动的鲜活羊肉,撒上细细的盐,坐在火堆旁烤肉烤火,喝茶吃肉。 诱人的茶香、奶香、酒香、肉香,随着篝火炊烟,飘向空中,招呼战士们回来休息吃饭。 时近正午,各家的毡筏都已来回卸了两三次猎物了,各家的牛车上都已经装了六七只大黄羊了,男人吃饭的时候,女人和小孩已经吃饱喝足了,带上毡筏,就又去湖边找羊去了。 或许会感觉黄羊是可怜的,可是当他们都把草给吃上了,只剩下草根,那么可怜的就是草原的人了,牲畜没有草吃就要饿死,总之任何一方也不能失去平衡。 新鲜的黄羊烤肉是草原的着名美食,尤其在打完猎之后,在猎场现场架火,现烤现吃,那是历来古代蒙古大汉,王公贵族所热衷的享受,也是草原普通猎人家不会放过的快乐聚会时光。 三十年前阿依玛大叔是这样的快乐,三十年后我来到这草原上依旧是这种快乐,在草原上这种快乐好像就没有变过,几千年都是这样。 好了,救援任务也完成了,第二天也就这样开始了,虽然故事是离奇曲折了一些,但是这就是有狼在身边的乐趣吧! 命令刚下来,全营由旧址搬到新的营区,旧址算是当做了临时休息区,也就搬迁到了我现在的营区,可以说,阿依玛大叔就是我们这个营区的第一批人吧,搬到了山下去了,条件改善了不少。 搬了一天还没搬完,再加上重新分配宿舍,又少了一个连的人,任务自然是很重的,什么东西都要搬过去,当然有些东西也需要留下来,文件什么的工具也是很多的,再加上被装等的日用品还是有的忙的。 完成了巡查的任务,郑连长又回来了,看着门前堆积如小山的黄羊,也是震惊了,居然有这么多,这够吃到开春了,所以说这狼也挺好的,从这方面来说。 郑连长现在并不知道要搬家了,还在这里呢,此刻终于要吃饭了,不过连长还是带着不舒服的感觉回来了,好像是感冒了,当闻到这羊肉的味道,就感觉好多了,特别是那韭花酱的盖子一打开,满满的都是秋天的气息,很是好闻,把韭花酱抹在馍上吃着,特别的香。 美食在草原上大概就是最大的安慰了,特别是冬季,更是最大的依靠,当然又回到打猎上,也是很有趣的,有的动物躲在雪里,有经验的猎手只是判断声音的位置便可以一发箭即中,一开始我都不相信,可是当看到有经验的猎手表演的时候,便信服了,真厉害。 “这肉如何?”大嫂问到,顺便连长自己也盛了一碗用大麦熬的粥,望着这一碗粥,假如没有救援,可是用生命换来的,还是挺珍贵的, “非常好吃”,连长说到。 这便是草原生活的一幕,远比看上去表面要惊心动魄。 总结 所做人都去打草了,应该是去机场旁边了,一会儿只剩下我和值班班长两个人,我估计我也有事,只是不知道什么事情。 忽然想到,总结还没写呢,那就回屋构思总结去吧! 我就回屋了,刚拿出纸来,就听到外面来了一辆车,不知道是谁的车,不会是检查的吧,我就也跑出去了,顺便把纸和笔放在了迷彩裤口袋里,班长也出去了,来的是一个一毛二排长,我好像认识他,就是小磊队长手下的。 “走吧!小子,队长叫你”,排长看到我转眼就回了车,我就也跟了过去, “班长,我过去了”,和值班长张班长说到, “嗯,去吧!”张班长笑着说到,我便打开车门就进去了。 “小子,系好安全带,走了”,排长说到,我也没有系好安全带,就走了。 “排长好”,排长不经意看了看我,我就说了三个字, “行了,你小子还挺幸运的,直接被特战队长给看上了,前途无限啊!”排长说到,好像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啊?不会吧!只是说让我看看,怎么会看上我呢,我只是暂时的罢了”,我说到, “行了,你知道被一个队长直接看上,有多幸运嘛,而且,算了跟你说这个干什么,你以后就知道了,走吧,带你去看看我们的训练场”,排长说到, “哦”,我说到。 随后开过一片草地,前面是一个山谷,车就开了进去,首先看到的是一片军绿色的帐篷,所有人都整齐坐在马扎上写着东西呢,估计是小磊队长说的论文吧! 又是一片草地,看着还挺好的,只是一个临时的草原驻而已。 “报告队长,按照您的命令,人已经带回来了”,排长过去报告说到, “入列”,小磊队长说到, “首长好”,我也说到, “是”,排长说到, “你跟我来”,小磊队长说到,我便跟着去了后面的一个帐篷里, “在这写吧!他们也在写呢,等会写完了,给我”,小磊队长说完了,就出去了,桌子上有笔和纸,都一应俱全呢。 看来我要根据阿依玛大叔说的去写狼了,这是怎样的狼?我们在与狼的实地对战中又有那些差距?最后应该如何去做? 就按照这个思路去写,一定可以的,所以说还是理清楚一个思路才好,看着小床,桌子,都在草地上,还有这帐篷,真是可爱,还有点郊游的感觉。 “哒哒哒”,一会儿外面枪响了, “集合”,听到命令我就跑出去了,站在大家的后面。 “都坐下吧!从你这依次念”,我们坐成前后两排,小磊队长就坐在我们前面,就这样坐在草地上,感觉像是其中一员,其实还不是,至于为什么让我来我都不知道,当听到第一个人念的时候,我便认真听着,因为我是最后一个念的。 不过突如其来的一个念头倒是让我挺难受的,如果到了九月份就带着两年的行李回家了,我该怎么说,又该如何和老爸说什么,该有怎样的心去对待回家这件事,我觉得很难,所以当我想到退伍回家是一个比较艰难的路的时候,当小磊队长问我想留还是想走的时候,也恰好是在这特殊的时候,我选择了留,因为走让我心里感觉很失落,让我会感觉失去什么,甚至过了一段时间后还会变成遗憾,这个当兵的人生经历,一生就这一次,我可不想太早的结束,所以高兴地留下来。 不过这也说明,你不能只是呆在自己的现有状态,必须努力,让别人看到你的努力,看到你的价值才可以,所以留下来也依然是一条充满挑战的路,不过至少比回家要感觉心情顺畅得多,也习惯了这个生活,只是需要慢慢往前走才可以。 当我念完了以后,谁都没作任何的评价,而是立马站起身来, “下雨了,带装备,准备攀岩”,小磊队长说到,我也不知道干什么了。 “你跟着我看着就行了”,小磊队长说到,我便跟在后面,等到大家拿出装备以后,安全头盔,手套,各种防护用品时,已经跑步像那片绿色的山去了,山体凹凸不平,应该是很适合爬山的,所以我也跟着慢慢走了过去。 两个人一组,一起爬看谁爬得快,不过大多数都一起爬到山顶,只有一组是前后爬过去的,我没爬,这样高的山还没爬过呢,只是爬了比较低的山而已。 “可能还有人没有掌握那一点攀岩的技巧,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就可以了,多练习”,小磊队长说到,便走了,我没跟去,接着大家又都从山上下来了,还是进行了新的一次的攀岩,还在教那个比较慢的人,可能大家都知道说的人是谁,所以就努力帮助他克服这些困难。 一会儿,小磊队长穿着一身装备就来了,应该是准备示范一下, “看着我爬学着一点就可以了”,小磊队长说到,然后抓着绳子很快就爬了上去,动作很是熟练,而且没有丝毫的停滞,很快就到了山顶,然后没用半分钟就又从山顶抓着绳子滑了下来,然后就走了。 一会儿,换下装备就又回来了, “行了,集合吧!”小磊队长回来说到,我就站在旁边看着他来回走动,然后又坐到草地上,应该是训话了。 “这段时间的训练成果,你们明显不如一队,在座的人还是有一半以上的人要走,当然一队也有走的人,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只剩下你们两个小队,小队再择优录取,你们别以为留下来的,最后就能进特战队,就算即便是到了特战队也是在时刻对你们进行考验着,你们真的了解特战队吗?”小磊队长突然说到,我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不是真的特战队啊,而是一支正在考核的一个小队,还有另外的一队,没有见过,看来这可比我想的要困难得多的多,这只是开始,甚至还没有开始。 一个战士的成长,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会经历很多的波折,不止是训练战斗上,还有生活上和情感上,大家即便是在这个大家庭里,也会面临小小的离别,就是这样的波折,或许才会知道部队的珍贵,战友的珍贵吧! “行了,接下来你们的走留问题,明天会就会得到通知了,行了,都回去吧!可以休息了”,小磊队长说到,给了我一个眼神便走了,我也就跟着过去了。 “小子,有什么感想”,小磊队长说到,背着手问我 “我感觉有些事情没有想的那么简单,有的人为了进特战队,好像几年前就开始准备了,我想这要比我想的难得多”,我说到,也是今天最真切的一个感受了, “嗯,知道难就好,也对你有好处,有的人为了到特战队甚至是在学生时代就开始准备了,你以为这么容易嘛,都知道当兵进特战队,是最大的荣誉,可以更大的发挥个人的价值,可以真的当兵打仗,但是也没有那么简单,有任何一个科目不合格也会很难留下你,所以说永远也不要放松就好了”,小磊队长说到,突然又来了一辆车,看来小磊队长是认识,整理了一下着装便跑了过去, “参谋长好,特战队长小磊正在就行特战队员选拔,请指示”,小磊队长过去说到,从车上下来一个两毛二的人, “首长好”,我要严肃地敬礼。 “过来的我有话要说”,参谋长把小磊队长叫过去说到, “是”,说着便走向了旁边。 “最近特战队员选拔如何了?”参谋长随意问到, “已经基本确定了,等到正式确定的时候,就会有人员名单给您,新的更加残酷的训练也就开始了,到时候就是面对真正的狼进行搏杀,可不会像上午这样了”,小磊队长说到,也是我疑惑的地方,为什么会轻易认输。 “行,只要你把握着节奏就行了,我不管过程如何,我只想最后看到一群嗷嗷叫的狼人,所以说你的任务也不轻松啊!”参谋长虽然是笑着说到,但是却比严肃地说着更加觉得沉重, “是,一定完成任务”,小磊队长说到, “唉,那个上等兵在这干什么,也是选拔人员吗?”参谋长突然问到我, “哦,是这样的参谋长,那个兵我看他资质不错,有点特战队员的样子,而且今年又面临着退伍,我想留下他”小磊队长说到, “这样的事情你自己看着办吧!我还有事先走”,说着,参谋长笑了笑,就上车了,车一路又走了,仅仅是不到五分钟而已。 “等着,我去开车送你回去”,小磊队长说到,便走了过去,我便在原地等着,终于回去了。 “走吧!”一会儿车开来了,小磊队长说到,一路上便没有在说话了,而是保持了沉默,直到我到了营区才说了一句再见,就走了,我自己就回来了。 看到其他的人还没有回来呢,我便去了阅览室看书了,终于安静下来了,自己倒了一杯水喝,看着书也挺好的,每次都是晚上学习的时候才能看一会儿书,现在看看觉得挺好的,没有人打扰了,安安静静。 连长走了 你了解过怎样的离别? 草原正好的时光里,还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战士们骑着马走在草原上,保卫着这一方水土的安宁,可是骑马的也许这个你还认识,下一个也许就不认识了。 他们去哪了,回家了,从这里离开,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回到了最初的地方,就像从来没有来过草原,我们的记忆里只是有这个人,但是当离开了,我们一开始还能记得一些事情,随着时光也会渐渐淡忘,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也许大家离开这这个军营大家庭,就再也见不到面了。 不过,大家的战友情还在,只是会淡忘,慢慢变淡。 回来一切都好,照常进行着,吃饭,日常活动,睡觉,没有任何异常,只是连长今晚没有给点名,是梁连长点的。 早晨出早操的时候,也没看见李连长,是排长带着我们跑步的,直到大家吃饭的时候,都等连长一个人呢,等了一会儿,才看到梁连长穿着便衣回来了, “行了,别等了,大家吃饭吧!”梁连长也没停下,应该是去换衣服了,我们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总感觉有些奇怪的样子。 “向右转,开饭”,排长说到,我们便吃饭去了。 一会儿,梁连长也回来了,班长给拿碗吃饭,一片沉默,但是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嗯,李连长转业回家了,昨天转业命令正式下来了,我就是去送走他的,他没和任何人说,也希望你们理解吧!虽然太突然了,但是这是最好的结果,都保留最好的样子,挺好,行了,不要异议了,吃完饭还有任务做呢”,梁连长说到,很快吃完了,最晚进来的,也是最快出去的,所以大家也都没有说一句话,好像大家都知道一样,就我一个人不知道。 我吃完饭首先去了连长的办公室,本来衣架上的衣服,书架里的书都没了,还有铺盖也没了,变得空荡荡的,看到这冷清的感觉和空空如也的房间,突然一股特别的伤心跑了出来,就像是失去什么重要的的人一样,特别的失落,让我沉沉在这特别难受的感觉里,才明白,离别,可以这样无声无息。 我随意看了一眼准备回去,看到桌子上有一张纸条,还有一个茶杯盖在上面,我过去拿了起来,是两折的纸,我打开一周八个字: 祝大家一切都好!李 看到最后一个“李”字,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眼泪只要一放松就会从眼眶里出来,可是却不能哭,就是憋着,鼻子都酸酸的感觉了,总算抑制不住了,关上门低声抽泣了起来,很伤心,和平常打报告进这个门的热闹完全不一样,就这样回去了,回去了吗? 接着,集合了,除了日常的任务之外,还有一个拉装备的任务,交给我和池班长了,接着就去了洗手间洗了一把脸,就出去了,更好车也来了。 说是去拉电源车,晚上在空地草地上,将会开一个全体军人大会,会用得着几盏灯,所以说,需要一辆电源车。 这电源车是不会开动的那种,还要去军需方面询问一下。 从开车去,到军需股,把电源车挂到车后面,填好借的单子,就又回到营区了,也就用了半个小时就回来了,这次我又没事了,所以跟班长请了假,去阿依玛大叔那看看。 我就跑着就去了,从来没觉得会离着草原这么近过,一路蹦蹦跳跳地就去了,草原上有很多花,我就摘了一朵,就坐在了地上,然后躺在了草地上,忽然李连长的走的情景就又回家了。 记得,李连长是那么一个乐观自信的人,可是现在想想,最近这几天连笑都没笑过,居然没感觉出来可疑,我真是笨啊! 只是不知道李连长回去能做什么,重要的是还能不能再相见,这是我关心的,身边轻轻地风一直吹,牛也在兀自吃着草,羊也在可爱地吃草打趣,草原上一切没变,只是少了一个人。 躺了一会儿,我就跑着去了阿依玛大叔的家里, “大嫂,大叔在吗?”我在外面问到, “没有,去放羊了”,大嫂说到, “那好,大嫂你忙吧,我去找大叔了”,说着我便向着西山方向跑去了,阿依玛大叔经常在那里放羊,我还是知道的,去你就去了。 一路上不知道走过多少的小草,希望不会遇到狼就可以了,不过现在狼基本是不会到这边来的,都在西山最西围,我就一路跑着,一路走着,大概有两公里吧! 能看到周围也有放羊的,就看着我笑了笑,示意让我过去,我也就叫大嫂,大叔的称呼,给了几个大枣,是草原那边的枣树,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很好吃,不是很红,有点青色,但是依旧很甜,我就很羡慕那些牛啊,羊的,可以很轻松地爬到树上,吃着在别处钱都买不来的美味。 攀谈几句就走了,大家这样的生活真的很好,可以每天自由自在的,我们看着也高兴,听着牛羊的叫声,感觉情不自禁就跳起了遇到,唱起了歌声,迎风为草原高歌一曲。 之前听老人说,基本没有特别去研究蒙古历史的文学家,或者是史学家,想找个人了解一下蒙古人的历史都很难,所以那时候老人们,就想看到有写自己身边事情的一本书。 老人感叹:你们汉人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你虽然书读得多,可那书上有多少是读不通的,你们汉人写的书尽替汉人说话了,蒙古人吃亏是不会写书,所以你们不懂,你要是能长成一个蒙古人,替我们蒙古人写书就好喽。 不过,来到这草原确实感觉,书中的有些描述确实存在误解,没有来过草原,只是凭借现有的资料,确实是不太妥当的,写书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有什么就写什么,特别是来到草原实地考察一下也好,和牧民大叔们生活在一起,你会感受到不一样的风情和热情,也会了解更加真实的草原是怎样的。 大叔一共给了四颗枣子,我吃了两颗,给阿依玛大叔留两颗,然后就跑了过去,虽然经历了这连长的不辞而别,但是这样跑跑就感觉好多了,所以跑步是减压很重要的方法。 我远远地看到一个人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左手里拿着一个鞭子,右手拿着酒壶在喝酒,是自家酿的大麦酒,不停地看着下面的羊群热闹地吃草,时不时笑笑,或许这是最快乐的时光吧! “大叔,你又跑到这么远来放羊了”,我跑过去说到,倒是没有气喘吁吁那么狼狈,但也轻微喘着粗气, “呵,你小子怎么有空来啊?”阿依玛大叔从石头上下来,说到,顺变把另外的一瓶羊奶给了我, “当然是来放松一下的了,这不来这里是最好的”,我说到,顺变喝了一口口味纯正的羊奶,还有那香辣的牛肉干,我也吃了一块, “行啊!在这帮我放羊吧!”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 “可以啊!你看这绿绿的草地,蓝蓝的天,还有这轻柔的风,多好啊!”我说到,现在真想像老鹰一样,张开这翅膀,翱翔在蔚蓝的天空,那得有多自由啊! “嗯,怎么样最近?”阿依玛大叔说到,也吃着牛肉干, “还是老样子呗,哪有您过得舒服,羊奶,牛肉干,还有酒,实在是得意的人生啊!”我笑着说到, “那当然了,我都老了,当然要享受一下了,你不一样,还年轻,当兵是对你的磨炼,成长,受点苦对你有好处,好好珍惜吧!年轻人”,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我也知道。 “是啊,是,我一定会珍惜的”,我严肃地说到。 随后这牛肉干便吃了起来,在外面买可是很贵的, “这蒙古的牛肉干可是很贵的,您就这么吃嘛!”我调侃道, “哼,这是自家做的,虽然在外面卖的贵,但是在家里就是日常的小零食,因为大叔我有的是牛,牦牛”,阿依玛大叔有些得意地说到, “对对对,还是阿依玛大叔有钱行了吧!”我哈哈大笑说到, “这还差太多”,阿依玛大叔说到。 “行了行了,中午在我这吃吧,烤牛肉让你吃个够,关键是还有一件事情跟你说,等回家再说吧!”阿依玛也变得严肃了起来,什么事情呢? “有什么事情现在说也好啊!有什么不能说的嘛!”我说到, “没事,等到到了家里再说吧!”说着,阿依玛大叔便把快要跑远的羊,一声鞭子的响就又回来了,调皮的羊群就又凑到了一块。 我就自然地躺在了石头上,看着蓝天白白的云,看了看迷彩服,笑了笑,本来还是新兵呢,一转眼也是上等兵了,真快,最终我还是确定了我的心情,不走了,说什么也不走了,就留在这里了,哪也不去了,只是会偶尔会想梦,还有家。 “行了,走了回家了”,于是阿依玛大叔赶着羊,喊着我便回去了,到底是什么事情呢。 到了家以后,阿依玛大叔给了我一封信,是格雅临走前写的,说要交给我,必须等我回去再打开,我听从了,就放在了口袋里,吃了一顿炖羊肉便回去了,这算是今天的第二个离别吧! 新的征程 转眼又是到了一年的金秋九月,一批新兵又会到来这里。 而今年我居然接受了命令,训练新兵,作为指导员出现在新兵的眼里,就像我当新兵的时候,我的那个指导员一样,或许当时的心情,和这些现在的新兵一样吧,除了羡慕,还有一点敬畏,还有一点迷茫,他到底是干嘛的? 和当初一样,营长还是说了欢迎新兵的致辞,说得热血沸腾,新兵们的热情也高涨,但是没过几天大家都会觉得这也太难了,情绪也变得低落了一些,最后变得平稳。 来到新兵营,第一件事就是磨炼心理,遇事不慌,沉着冷静,不会因为一个训练科目的喜欢与否,而让心情大起大落,而且着实没有必要的这样,只要踏踏实实认真完成每一步就好,在一步一步的认识里,让你明白如何去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军人。 随后,我站到大家面前,把这几个月将要进行的所有科目说了一遍,并且告诉他们不要去想,这么多的科目什么时候完成啊,一开始这样想是一个错误的思想,你就什么也别想,过了一天是一天,务必认真过好每一天。 就像最初那个小闹钟一样,摆动一百万次,我什么时候完成啊,不要去想,老钟表就说,一秒摆动一次就行了,你会在不知不觉中就完成了一百万次的摆动,结果当小闹钟真的完成了一百万次的摆动后,他也会觉得,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也能做到,也希望大家都能做到。 说了一番鼓励大家的话,我就下去了,随后开始给新兵分班,由每个班长站在最前面,然后叫到名字的新兵排到后面,分好了近两百个新兵以后,开始检查行囊,然后领被子,进行一系列指示,便是每个班长的责任了。 大概今年的新兵训练就这样开始了,开始了一个人的无悔军旅青春。 “大叔,格雅她干什么去了?”在吃饭的间隙我问到, “去上学去了,临走前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回去再看吧!先吃饭”,阿依玛大叔说到,我也没有再问,安心吃完了饭就好了。 阿依玛大叔借着这个机会,又给我讲了讲蒙古人的历史,什么成吉思汗啊!拖雷啊,等人的经典战例。 对!对!对!成吉思汗的小儿子拖雷指挥河南的三峰山战役,只用了三万多骑兵,就消灭了二十多万大金国的主力部队,这一仗以后,基本上就决定了大金国的灭亡了。 据说,在大战之前,那场大雪下了三天三夜,据书中记载是拖雷军队里的萨满法师求来的,他们一开始不打,就是不出战,等到下了大雪,等到金国的军队冻伤一半了,才冲进去猛打猛杀,不用刀剑而用风雪,利用天气的极端,才取得了这场战役的胜利。 我听到这些东西,感觉确实有了一点启发,所以想研究一下兵书也会有所收获的,完全可以不过时而当做现在的训练方式,特别是特战队这样的特殊集体,或许会好一点,是一个不错的点子,可以向小磊队长说说。 “嗯,好了,吃饱了,那我就先走了大叔,再见”,喝点最后一点水,打开门帘,便一路跑了回去。 我紧紧握着格雅写的那封信,在口袋里,突然感觉,有种奇怪的感觉,但是也描述不出来什么感觉,一天遇到两次离别,大概也是正常的。 我不知道李连长回去会做什么,也许会呆在医院里,也许会整天呆在家里,但无论是什么状态,我想最先浮上脑海的,还是我们这一群迷彩服的人,这一段最珍贵的精彩的军旅生涯,军营让我们变成一个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即“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 或许以现在两年兵的我,还无法体会到这么深刻,但这也是逐渐了解理解的。 或许他会看着外面落了叶的树木,但脑子里想的则是在训练场上,敢拼敢打的气势,在无数雷声里的冲锋陷阵,是震天响的誓言和口号,是为了不拖后腿,自己一个人背着十几条枪慢慢跑过的身影,在黑夜下,在山坡上,而本来离去的战友,却陪你走到了最后,大家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明白这战友情是一点一点堆叠起来的,而并非是虚幻的。 过去自己胆小怕事,慌张不知所以然,但是现在在军营烈火的锤炼下,我们变成了一块好的钢,在即将被打造成一把锋利的尖刀的路上,这就是成长,但是战士的路都是充满波折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本看不懂的书。 从一名普通的士兵,逐渐当上军官,去训练,领导别人,你会发现这一路是精彩纷呈的,不管受过多大的苦,总算是有了一点成绩,也会为自己而骄傲。 只是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把握的,又想到如今自己不得不回家,就充满了遗憾,自己多么热爱这里,这里是我的全部生命的所在,我没想过离开这里,自己还能干什么,一切的一切可能都来得太突然了吧! 我回去以后,大家也还没回来呢,去了炊事班看了看,也没有发现中午做饭的痕迹,也就是说中午也没回来,应该是在大灶上吃的,那边的巡查地点会离着这自己的营区比较远,最近巡查的路线有所变动。 我悄悄地走进自己的宿舍,只有池班长自己在那里吃着泡面, “唉,班长,怎么自己在吃泡面啊?”我过去问到, “哎呀,大厨中午都没回回来,大家也都没回来,我又不能跑到大灶去吃,只能是自己吃点泡面了”,池班长无奈地说到,我也我也笑了笑,便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根一直没舍得吃的火腿肠, “来,班长给你一根火腿肠”,我说到, “哎呀,谢谢了,下次请你吃好吃的”,池班长说到,一拿出火腿肠,池班长乐的不要不要的了。 接着我就回到了自己的宿舍里,还是老样子写歌词,写写日记,看看书,等待大家回来,突然手伸进口袋里,摸到了格雅的那封信,今天就很是有点失落了,不想再失落一次,所以把信就放在了抽屉里,就没有再管了。 这个时候便是闲了下来,可以随便想想,想想过去,想想现在,也可以想想未来,随便写点有关于心情的文章,也就是安静地独处了。 随后,值班室便来了新的消息,是一张政治教育的试卷传了过来,需要在晚饭以后学习,然后明天到会议室考试,这次不知道派谁去。 然后看完信息就又回来了,新来的班长在值班,我也只是说了几句话,也没有过多的打扰,就又回去了。 回来以后实在不知道干什么,就把宿舍给打扫了一遍,擦了擦窗户,扫了扫地,拖了拖地,一会儿门外车的声笛响了,我以为是大家回来呢,一看车牌号傻眼了,参谋长来了,趁着就我们三个人来了,立马简单收拾干净一下,准备迎接参谋长。 “参谋长好”,班长已经看到参谋长进来了,我放下扫把也出去了,池班长也出来了,敬礼,站成三人一排,在那里站着, “哦,就你们三个人了”,参谋长说到, “报告,是,就我们三个人了”,班长说到, “哦,没事,解散吧,我就过来看看,我去楼上坐坐,你们忙你的”,参谋长说到,便去了二楼。 我们站在那里一分钟也没敢动, “行了,进屋吧!别在这站着了”,池班长小声说到,然后我们就解散了。 “我去泡点茶给端上去”,新来的班长说到, “嗯,对,去吧!”池班长说到, “那个小池,你上来一下”,这个时候参谋长说到, “哦,来了”,池班长刚想转身进屋,便听到喊了,马上跑着就上去了。 “报告”,池班长说到, “进来”,参谋长说到,正好是进去了李连长空空如也的房间,那么此次前来,参谋长的来意也就明显了,明显连参谋长都不知道李连长是什么时候走的,估计是来问问的,什么时候走的。 “这个房间怎么都空了”,参谋长问到, “李连长转业回家了”,池班长实话实说到, “哦,什么时候走的,转业命令什么时候下来的”,参谋长又问到, “应该是昨天晚上走的,这个至于转业命令我们也不知道了”,池班长说到, “这个小子我就知道会谁也不告诉就溜了,这次我去师部开会,正好让他钻了个空子,这下估计想再见到他是很难了”,参谋长说到, “是啊!一离开就再难见到了”,池班长也说到, “报告,”,这个时候,值班班长也端着水过来了, “首长,您喝水”,一进来值班班长说到, “好,谢谢”,参谋长说到,不过却并没有平时的笑了,因为大家都沉浸在一个人默默离开的悲伤里。 这让我突然想到了一次在新兵连去看望抗战老兵,又有多少个无名英雄都是选择了最普通的生活,而且老人也给我们讲讲过去抗战的英雄故事,教导我们不忘初心,感动之余,更是佩服老英雄们,这次来看望抗战老兵,对于我们新兵的时候影响颇深。 从此,李连长也开始了新的征程。 新的营区 从西北方刮来的寒风依旧吹着,阵阵的雪片往脸上刮。 夜晚大风更加的明显,虽然总会拿耳塞把耳朵堵上,但是也不能抵挡住所有的声音,依旧还是能听到一点声音,不过却也感觉好多了。 夜晚大雪把胡狼冻得嚎叫地更加明显和惨烈,我忽然想到当年苏武牧羊是怎么过来的,十几年的光阴,足以让一个人从青丝变成白发,当真值得感叹。 明天下午回去,看看最近有什么事情吗? 就这样郑连长和其他的士兵一样都在每一户人家里睡着了,在大雪纷飞的旷野里,迎接明天的到来。 草原上并没有想的那么美好和自然,而是处处充满了危险,不过这也给了草原了生机,成长了草原人民。 孩子们嚷嚷着明天要去堆雪人呢,他们也穿着厚厚的衣服,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戴着灰色的羊毡帽,这个时候阿依玛大叔也不大,不过却是已经保家卫国的战士了,当真是了不起的。 我记得阿依玛大叔说想要去看一次海,长到快老了,还没有出去过这草原呢,一直想去看海,一直去不了,甚至都不如格雅去的地方多,实在是有点不可思议的和遗憾的,年轻时候实现不了的东西,到了现在虽然也能实现,但是却没有当年的那样青春活力了,倒是觉得时间流逝地快,所以有了梦想还是越早实现越好。 在草原里这片草原长大,不知道看过了多少的落日夕阳,不知道拔过多少只羊的羊毛,不知道在马背上睡了多久,不知道马带着走了多远的距离,或许那个时候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年代吧! 老兵走了,新兵又来,然后新兵又变成了老兵,当阿依玛大叔成为军人的那一刻,恰好是改革开放的新时代,算是见证了祖国一点一点在改变,每天都感觉很高兴。 这个时候老的营区也成了车库和储藏库,就是几十年后我看到的样子,改变也刚好在那个年代,不过当时的新的营区,也变成了我们记忆中的老营区。 阿依玛大叔从老营区搬走的时候,总能找到一些老兵的留下的东西,比如一篇破了的日记,一些彝族,用品什么的,倒是觉得不能半了,因为这里过去也有好多的革命前辈在这里,只是现在需要去新的地方了。 第二天还算是一个晴晴的天气,虽然也有小的飘雪,但是却给人的印象好多了,那个时候还是老的迷彩服,如今在我们这个时候除了照片,也看不到了,不过当阿依玛大叔拿出当年的迷彩服的时候,感觉一下子又重新回到了那个热血的年代,不怕寒冷,不怕战斗,不畏惧生死,打出了新一代革命军人不怕牺牲的精神。 那个时候,真的是车马慢,执勤外出巡查边境,都是骑着高高的战马,望着这彪悍的蒙古战马没有一段时间,还真的驯服不了它,所以这里虽然条件艰苦,环境恶劣,但是却也有意思的多,多高山,还有雪山,奇特的植物,倒是让军旅生活变得有趣很多。 那时候只要在远处听到骏马咆哮的声音,没过几分钟就会有巡查的骑兵出现,骑着马快速跑过你的眼前,还不忘记敬礼,虽然只是短短三秒钟的事情,但是却是感觉这草原最美的一瞬间。 草原常见的武器有狼牙棒,还有挎在马背面的马刀,就是骑兵用的马刀,摸着特别的顺手,很适合在马上作战,虽然在草原这是最常见的骑兵作战方式,但是也稍微过时了,毕竟不是两军交战,拿着冷兵器火拼的时代了,现在越来越科技化了,不过这样古老的方式,还是在日常的任务中有所体现,在穿越丛林树林的时候,骑着马,拿着马刀也可以开路前进,让每日的任务也变得有趣了许多。 又是一天的早晨,被烙饼的香味给吸引了,这是在石头下生火,石头上烙饼的古老方式,就像是新疆地区的馕,可以容易保存很长时间,而且味道也好,和水一起吃,更是重新焕发了活力,让人们在恶劣的环境下,可以依然饱餐一顿的关键,在人与自然的长期磨合里,人类的智慧被一次又一次的挖掘,从食物的演变中也可以看得出来,这是生存的智慧,让每一个地区都有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展现了丰富的文化内容。 就是这样简单的食物,承载着许多人的坚守,对于生活的不断创新,让我们在恶劣的环境下依然能存活下去,直接在石头上烙的饼特别的香,将香味都发挥了出来,也可能是石头加热的自然的味道,焕发着自然的气息,火候控制的刚刚好,饼的烙也刚好,软硬适宜,可以很好地发挥出味道,看似简单的东西,可一点也不比山珍海味差多少,越吃越想吃,这也是人民生活的食物力量。 烙饼蘸着韭花酱吃,还有芥菜腌的咸菜,有自家做的牛肉干,还有葡萄干,有新鲜的牛奶或者羊奶,这就是最好的早餐了,别处还吃不到呢。 “哇,今天的早饭真丰富,要好好地吃一顿了”,郑连长说到,此刻,挨着族长看着这一地吃的,很是满足, “正常,你看你们为了我们这冬天,整个人都瘦了,多吃一点”,族长笑着说到,在这草原的发生的事情,有意思地多,也颇为神奇的多。 “那个一会儿,我得回营区一趟,估计中午才能回来”,郑连长说到,族长没有回答,只是点头示意一下好。 随后,便吃完了,从族长的家到营区需要大概半个小时,也需要翻过一座小山,虽然这是一条看着不寻常的路,但是,对于战士来说,便是最普通的路了,留下的带着雪的脚印,让草原也热闹了许多。 郑连长回到营区感觉奇奇怪怪的,进到宿舍一看都搬空了,只有几个人还在搬着呢, “连长好”,看到郑连长,有人说到, “怎么了?才不到一个星期没回来就搬家了”,郑连长说到, “是啊!终于搬到新的营区了,特别是暖和”,士兵们都高兴地回答道, “其他人都过去了”,郑连长问到, “是的,连长,都过去了,您们的宿舍也在收拾整理着,要不过去看看”,这个班长说到, “那是当然了,我也来帮你们”,说着,郑连长也开始收拾东西了。 随后便是跟着回去了,新旧营区离着并不是太远,不过搬着东西过去也挺累的,还要走坡路,还有雪,真的是走路挺不容易的,所以说也搬这些东西也挺不容易的。 搬了一趟郑连长就不搬了,把自己的宿舍看了一下,非常地高兴,新的宿舍非常地暖和,也很挡风,主要是大家不用在晚上挤在一起睡了,有了新的铺盖,新的房间亮堂多了,只是屋子里堆得有些乱,需要等到大家回来的时候收拾一下东西。 随后郑连长谁也没交就又回去了,正好碰到从家里回来的阿依玛大叔, “唉,老马这个什么搬得家”,郑连长问到, “昨天啊”,阿依玛大叔说到, “哦,这么着急啊!”郑连长说到, “据说,最近要修路,还有有一批新的车,旧的营区就改成停车了,不过具体还没有安排”,阿依玛大叔说到, “哦,行,知道了,那我接着回去了”,郑连长刚想走就被阿依玛大叔的话给吸引了, “怎么样?要不要去打猎”,阿依玛大叔说到, “可以啊!正不知道要去干什么呢”,郑连长高兴地回答道, “好啊!不过先帮我收拾一下房间”,阿尼玛大叔说到,郑连长中计了。 “就知道你没有这么简单”,郑连长说到,不过也还是挺高兴的。 随后跟着阿依玛大叔便去了宿舍里,看着暖壶有十多个,不过都是很旧的,其实,在打开阿依玛大叔宿舍的那一刻,也是一样的乱,郑连长不由得暗自笑了笑。 “你这里和我那也差不多了,都是一样的乱”,郑连长说到, “没事,今天所有的东西都会摆放到位的,但是你可能需要过几天了”,阿依玛大叔说到, “行了,快点吧!还去打猎呢”,说着两个人就忙了起来,忙了半个小时,跟着阿依玛大叔回了家里,取了弓箭和简单陷阱就去了,树林下。 走到那边山下的时候,突然看到眼前有一片雪是感觉危险的,又不敢走, “我记得这是一片沼泽的,这里的雪应该很深的,不过里面肯定有东西”,阿依玛大叔凭借经验说到, “那这里面有多深?”郑连长说到, “最少有两米深”,阿依玛大叔轻声说到, “我才一米五,这不是把我也给藏在里面了嘛!”郑连长说到, “那可不,进去你就被雪给覆盖了”,阿依玛大叔说到, “你不会不敢进去吧!”阿依玛大叔说到,用了质疑的眼光, “切,进去就进去”,郑连长说到,一下子就跳了进去,除了看到一个洞以外,人不见了,果然有两米多深,阿依玛大叔却笑了,也就跳了进去了。 不过随后阿依玛跳进去就笑了,这雪层地下果然别有洞天,里面都被掏空了,应该是那些野鸡等的动物在里面掏空的。 神秘洞穴 你眼前的雪,也许并非是雪,而只是你的眼睛。 眼前的你,并非是你,而只是你的影子,你看起来在这里,其实,你就在这里,或许在眼前,或许在天边。 果然每天一到了十点多,就下起了小雪,这个冬天在草原上不知道覆盖了多少层雪,等到春天来了的时候,去年下的第一场雪还没融化呢,所以才一年又一年形成了雪山,其实,看似平淡无奇的雪层下,也别有洞天。 所以当你跳进这两米多深的雪山里,其实,里面并没有那么厚实,而是在很多食草动物的活动下,里面差不多都被掏空了,只是空有一个雪层,而底下则更像是另一个世界,这些躲避严寒的动物们还真是有创意,整个打造了一个雪下世界。 不过也并没有想的那样空旷,有的只是一个地方,空了一块雪层,有的则只是在雪层下有一个小洞,还能看到鸡爪子印的形状,有的雪层则被抓的烂七八糟的,没有一点形状可言,总之还算可以吧! 当你看到雪层下,并不是完整的,能有一大片空层是很少的一部分的时候,那就说明这里面可能是一个动物园,一个草原上的动物有很多都在这里,所以要小心,不然一个动静整个雪层都会崩塌的。 当郑连长进去的时候,还以为会寸步难行的,没想到睁开眼一看,却感觉自由的多,眼前并没有想的那样都是雪,而是像是被动物给掏空了一样,果然是壮观的,怪不得上次去族长那里,那个猎户一下子就隔着雪层就打中了猎物呢。 “唉,这里面是怎么回事啊?”郑连长看到眼前问到, “这雪层下是冬天动物的躲避寒冷的地方,所以里面都是空的,到了越是空旷的地方就说话小声一点,不然会坍塌的”,阿依玛大叔小心说到,明显前面确实空了一点了。 “哦,知道了,没想到这雪下还有一个世界啊!”郑连长小声说到, “那是你老人家经常坐镇指挥,哪有出来这样看过雪”,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 “得了吧你,我出来的次数可多了,每次巡逻的时候,还不都是在雪洞里,喝的也是雪水,还敢嘲笑我”,郑连长气哼哼说到,也不是生气,就是像是故意装出来的一样, “行了,我知道了,我是这里没有人跟你开玩笑的,别介意,一会儿给你烤肉吃”,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 “切,我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嘛,我知道你是在开玩笑,所以我才故意装的”,郑连长笑着说到,阿依玛大叔也笑了,慢慢地在雪层下走过,突然看到前面有一只山鸡,在那里,就蹲下了身子,还别说在雪层里,确实感觉暖和多了。 “看到了吗?那有猎物”,郑连长说到, “嘘,小声一点,我看到了,学着点,看好了,射箭”,阿依玛大叔说到,从后背拿了箭出来,“嗖”的一声就射了过去,当然如果要是看到是生蛋的鸡,是绝对不会打扰这些动物的,不过这只山鸡没有这样的情况。 箭不偏不倚正好射进靠近脖子的地方,连叫声都没打出来,就看到那一点的雪上有血了, “行了,完事了,过去拿吧!”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在这冰雪的层下面,说话还挺空旷的,虽然雪好像不能反射声音,但是还是有这样的感觉。 “行了,我知道了”,郑连长说到,然后就慢慢走过去,生怕这雪层会塌下去,阿依玛大叔索性就坐了下来,坐在了地上,看着这雪层就想到小的时候,经常进来驱赶各种小动物玩,结果自己被雪给埋在了下面,还高兴地出来,一点一点从雪里爬出来,一转眼就长大了,时间还真是快啊! “行了,走吧!拿来了”,阿依玛大叔在发呆中,郑连长过来说到,打断了发呆,说到, “嗯,走吧!”阿依玛大叔站了起来,不过并不能完全站起身来,而是弓着腰前进,就算雪层比人还高,也不行啊! 不一会儿,从旁边跑出去几只动物,还有小的羊呢,应该是跟着掉队了,所以进来这里。 “咱俩怎么出去?”郑连长说到, “往前一直走就出去了,前面是一个下坡,到了那边就浅了一些,而且你也是在做好事啊!”阿依玛大叔说到,郑连长听得云里雾里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你在说什么?”郑连长说到, “走吧!等走出去烤火的时候再告诉你”,阿依玛大叔说到,故意卖个关子,郑连长听到,怔住了,随后点点头,到了这里也就不怕雪层塌了,就大胆向前走吧! 一路上吓跑了很多的小动物,就像阿依玛大叔小的时候淘气一样,不过想想两个人冰天雪地的做这样的事情,想想也挺有趣的。 两个人,穿着厚厚的衣服在雪层里走动,虽说天气是冷了一点,但是在雪层下却能挡住风,倒也挺暖和的,只是两个大人在雪层里打猎,倒是挺稀奇的,不过第一次看着稀奇,接下来就没事了,这是一条自河床到往下流的小溪,所以一路向下走,就会变得浅了,等到走出来的时候,你会发现从雪层的上边到雪层下下边,都没有坍塌,只是在中间出现了一条不规则的裂缝,这就是两个人行走过来的痕迹,看着还挺好看的,如果当时有照相机,估计现在看看,都会觉得太美了,只是当时没有啊! 就这样,两个人像是雪地里的精灵,在淘气地玩耍着,话语不多,只是在做就已经很棒了,能在这个冰天雪地高兴一会儿也就好了。 “呵,终于出来了,你这是什么主意,为了一只鸡,差点都出不来了”,郑连长用戴着厚厚手套的手拍了拍身上的雪说到, “这就是我们草原孩子在冬天的乐趣,你不懂的”,阿依玛大叔说到,把手套拿了下来,顺手接过郑连长手中的鸡,然后把箭给拔了出来,在雪中清洗了一下,所以说有可能真的不懂耶! “谁说我不懂啊,这不刚才就懂了嘛!”郑连长笑着说到, “行了,走吧!跟着我来”,阿依玛大叔说到,现在以我的回忆写阿依玛大叔,也就这个称呼最贴切了。 “行,唉,你还没说为什么把小动物们赶出来,是在帮他们呢”,郑连长说到, “笨啊!狼也知道是这样,只要几十头狼在这雪层里扫荡一遍,你觉得这个小动物会跑得了吗?”阿依玛大叔头也不回地说到, “哦,也确实是这样,如果狼钻进去扫荡一遍,一定是一个小型的杀戮,不过这也是生存的道路吧!”郑连长说到,看着明显有点失落了, “行了,自然的事情,你是管不了的,你能救几只还可以,剩下的你是救不了的,有菩萨心肠,却没有能力,不是白找气受吗?”阿依玛大叔说到,像是看出了郑连长的心思, “行了,我知道了,你还来说我,我就是随便一提”,郑连长无奈地说到,别说一个普通人了,就算是大自然也有自己的无奈吧! 接着,就是一段沉默了,又顺着一条下坡路过去,是通往山谷的路,应该是去山谷里去吃吧! 这山谷里落满了雪,像是一个世外山谷一样,不断落下的雪,是一个不断叠加的过程,里面除了有动物的脚印以外,一定没有狼,再说就算有狼的脚印,也被雪给盖住了。 “走吧!这是一个我小时候发现的山洞,一不开心就往这个洞里跑,所以里面有被子,有柴火,还有火柴,就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的,今天就用上了”,阿依玛大叔说到, “可以啊!还给自己找了一个洞口,不错,这鸡就在这里烤最好了”,郑连长说到,今天也算是没事半天,就过来偷闲半天。 “其实,感觉自己有一个洞还是挺好的,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实现,像我的小时候,哪里有这样的风景,你我的经历还是一点都不一样的”,郑连长感慨道。 “行了,别说了,那里有一个罐子,出去弄一点雪回来,我来点火”,阿依玛大叔说到, “哦,好的,回来再说”,郑连长笑着出去了,便去装雪了,用火一烧变成了水了,在草原上就是这样喝水的。 “好了,来了”,郑连长端着一罐子雪就来了,放在了刚刚冒烟的柴火上。 “哎呀,这点雪不够,再去弄一点来,一融化就没了”,阿依玛大叔说到,已经把鸡放到了里面,虽然雪水还没热,就已经开始了,先消毒去毛。 “看把你能的”,郑连长笑着说到,小声说了一句话,便开始静静看着,看着阿依玛大叔熟练的拔着鸡毛,一会儿一点开水烫鸡的味道,便冒了出来,一会儿就烤着吃了,煮的鸡不好吃。 “行了,你就看着就行了,一会儿我吃鸡腿,你吃鸡屁股”,阿依玛大叔笑着开玩笑说到, “切,小气人”,郑连长说到,也就不再说话。 “那里还有一罐酒呢,拿过来热一热”,阿依玛大叔又说到, “不能喝酒的”,郑连长说到, “没事的,大冬天的暖暖身子,多好,有鸡,有酒,有大雪”,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 世外草原 在茫茫的大草原,有很多的草,有很多个地方,有很多的岩石,有很多个莫名其妙的空洞,有很多羊和马,还有穿着像一只小羊一样的孩子,这一切都是美的。 在白雪皑皑的草原上,看见的是一片白色的世界,看不到的则是隐秘的空间,一个山洞,一壶热酒,一堆碳火,一只正在烤熟的山鸡,两个人,便是最好的归处和美事了,享受着旷野之息的乐趣,顺便回忆一下童年,反思一下现在。 草原上有最辽阔的原始和自由,不只是狼等的野生动物,还有草原人民,还有雪,都是自由的,看着这似乎单调的世界,当你看到马在雪中跑的时候,当掀起一阵雪尘的时候,便感觉有说不出的热闹在里面了。 说来也好,有人群,有狗群,有马队,在雪原上组成了一幅和吉卜赛人一样的热闹生活场景,虽然还有点区别。 几乎所有的蒙古包都出了人力和物力,七八辆大车,上面装着大毡子,长的绳子,铁钩子,木棍,等的东西,马也蠢蠢欲动了。 人们换下了平常干净整洁的衣服,都穿上了干脏活累活的时侯,旧的破了洞的衣服、皮袍,脏的发亮,黝黑黝黑的,连上面的土都磨得发亮,硬质了,上面还不乏有黄色的羊皮补丁。 小孩和狗现在应该是最兴奋的,快乐地围着车转圈跑,像是快乐的已经在打扫战场一样,就像是古代蒙古军队的那些随军部落一样,获得了很多的战利品一样高兴,这个时候这个气氛已经被小孩子和狗给升温了,在冰天雪地里也感觉到一点温暖。 马队一路酒,一路高歌,就是像黄羊腿样子的带毡套的扁扁酒壶,从马队的前面传到最后一匹马,又从旁边的小孩子传到最初的马队前。 有三四十只蒙古茸毛大狗,也在人群的酒歌,情歌,民歌的歌声里跳跃不已,这是狗狗最快乐的时光,孩子更是围着车亢奋地叫着喊着,看着父母不注意,孩子就偷喝一口酒,在人群里很是热闹。 还没出发便已经觉得是一个盛大的场面了,近百人的团队,这便是大家一起将要打猎的盛况,将要出发前的场景,已经是很热闹了。 有男人,有女人,有小孩,在旁边高兴地交谈着,老人也在狗拉的雪橇上慢慢走动着,不过速度也不是太快,当然也可以很快,需要控制速度。 “酒热好了吗?”阿依玛大叔说到,郑连长已经在旁边又烧起了另外的一堆火了,把酒壶放在火上,才发现这火有蓝色的火苗,洞口也有雪,两堆火苗升起,才发现洞里有了一点温度了。 能看到从洞口飘进的雪,最里面的雪有了一点融化了,烟随着在洞顶飘着,也渐渐出了洞里,大概这洞里确实感觉黑洞洞的,有了一点火光,倒像是感觉到了夜晚点起火堆一样,随后一阵烤鸡的香味便跑了出来,很是诱人的香味。 “差不多了”,郑连长说到,这冰天雪地的喝点酒确实挺暖身子的,吃点鸡肉,再睡一会儿,就是最好,最满足的一天了。 在此刻,春天即将到来了,也快要过年了,所以也在这个草刚长的特殊时期,尽量减少一点食草动物,如果一开始草没能长出一定的高度,那么到了夏天一定是一个缺草的一年,就像黄羊和兔子,他们会不停地吃草,而且数量众多,会给牧民生存带来一定的威胁,所以每次在这个时候都会有一场盛大的打猎活动。 这样的打猎活动可以有效减少食草动物对于草原的破坏,而且马上也快要过年了,这样也能让很多个牧民家庭过一个富足年,算是送走一个艰辛的冬天,迎来一个崭新的春天,充满生机的春天。 比起孩子们更加兴奋的,还是这些茸毛大黑狗,他们每个身上都有一件衣服,算是盛装出行了,这也是难得一次的出行,也亢奋地像是得了孩子般的“人来疯”一样,也是围着车队在雪里翻滚扯咬着,倒像是用打架来庆祝一下。 此刻的狼呢,也没有闲着,在看准了几只掉了队的麋鹿以后,就凶狠地扑了上去,虽然麋鹿和马一样学着用有力的后退去踹狼,但是终究还是没有马的力气,虽然狼也受了伤,但还不至于致命,也毫无疑问的葬送在了锋利的狼牙之下。 狼把这几只麋鹿拖到洞里慢慢享用,有了雪,可以看到一路的血迹,就能找到狼的洞穴了,但是却不会有谁去想靠近那里,总得来说就是一句话:惹不起。 “行了,行了,酒别太热了,喝点就好了”,阿依玛大叔说到, “行了,差不多了”,郑连长说到, “鸡也烤好了,准备开动”,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大概能吃点自己烤的东西,也就挺满足的了。 一山洞的烤鸡味道,难免会让狼群蠢蠢欲动,而且这个山洞离着狼群山洞也不是太远,不过却是隔了一道很深的沟壑,除非有很远的跳跃能力,不然想要转过来,怎么也要两个小时的时间。 “那个一人一个鸡腿”,阿依玛大叔说到,又往上面撒了一点盐,准备的还挺齐全的,没想到还有盐,等到一口鸡肉,一口酒到了嘴里融合在一起的时候,身子便有一股暖流冒出来,感觉暖和多了。 “嗯,还不错弄的”,郑连长笑着说到, “那当然了,烤了十多年了能不好吗?”阿依玛大叔白眼说到。 “哦,知道了,这里还真是冷啊!”郑连长感慨道, “你都来了好几年了,还问这低级的问题,不烦啊!”阿依玛大叔笑着嫌弃地说到。 “哦,也是啊!今天喝点酒不是高兴嘛!就不能让我抒发一下”,郑连长白眼说到,说实话这鸡并不大,吃点鸡腿也就没有肉了,不够尽兴,不够尽兴。 “就这么一点肉还不足以尽兴,还是中午回家吃吧!那羊肉随便吃”,阿依玛大叔说到,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可能就是草原豪爽的一面,所以在郑连长面前,喝了一点酒,阿依玛大叔也又回到了一个草原少年的状态,无拘无束,吃喝自由。 现在不可以了,现在是保卫国家的解放军战士,有自己铁一般的纪律,每个人都要遵守,去落实每一个责任。 “行,中午回家吃个够”,郑连长说到,喝点酒就漂浮了,不像阿依玛大叔那样能喝酒。 “呵呵,老郑你喝醉了,你怎么就这点酒量啊!”阿依玛大叔笑着说到。 “唉,说好了,我之前可没喝过酒,而且你这酒太烈了,喝一点就头疼,不能喝了,吃点鸡就得了”,郑连长说到, “行吧!剩下的你吃吧!我要留着肚子终于回去吃”,阿依玛大叔说到, “好的”,郑连长说到。 “唉,看你红脸不会是也醉了吧!还说我酒量不好,你也比我强不到哪里去”,郑连长哈哈大笑说到。 “不瞒你说,我也好久没喝酒了,一直在连队待着,哪有今天这个空闲的时间”,阿依玛大叔也说到,不过却是没有醉,毕竟从小就喝酒,也算有点酒量的。 “吃完了吗?吃完了出去走走”,阿依玛大叔说到, “差不多了,走吧!”郑连长也站了起来,这就算结束了两个人的一场宴会。 两个人也没有喝多少酒,大概就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吧! 到了洞口一阵凉风吹来,咦咦咦,好冷啊!两个人把帽子也戴上了,把刚才松动的胸前的扣子,也扣紧了,互相搀扶着,向着前面走去,也不知道两个人要去哪里? “咦,这里你来过吗?这里怎么感觉有点温暖”,郑连长走着,走着终于感觉到一点不对劲了,看着眼前并没有雪,而是一片已经变得绿油油的草。 “啊?这,这里,不可能,怎么会有这么路的草呢,我也没有来过这里,这里是哪里啊?”阿依玛大叔也说到,看着眼前有点慌张。 “你不是草原的嘛,怎么会没有来过这里”,郑连长也慌张了,这是不知道到哪了,还是一时忘记了。 “我就算是在草原长大的,也有没有去过的地方,这里我真的没有来过,而且我又没喝多少酒,我看得很清楚,我是真的没有来过这里”,阿依玛大叔也无奈地说到, “好吧!你我发现了一个世外草原,到时候可以到这里来放牧啊!”郑连长说到。 “不行,要保护草原,一旦又破坏了,那多不好”,阿依玛大叔说到, “对对付,不能破坏,实在是太好了,要保护草原”,郑连长也说到。 随后看着这无雪的世界,实在是感觉像是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这里是哪里呢,草原也有很多神秘的地方。 这是,这是,水冒着热气,还是一个很有味的一个地方,这是温泉,这里雪落下来都会自动地融化了,怎么又有温泉呢? “呵,没想到这里也有温泉,我去看看”,阿依玛大叔过去看了看,还冒着热气呢,这大概就是大自然的杰作了,冬天里也有温暖的存在。 “这是哪里啊?”郑连长说到, “哦,我想起来了,这里是小时候不让来的火山口”,阿依玛大叔突然说到。 “哦,火山,草原上有火山吗?”郑连长问到, “不知道啊!我也是听老人们说的”,阿依玛大叔无奈地说到。 这里确实是风景秀丽了很多,特别是在整个白色的冬天里,能看到那么一点绿色也是非常美的了。 环山寺院 从山洞里出来,被微醺的醉意遮住了眼前的光亮,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才发现这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没有来过的地方,而只是最普通的地方。 也许你会失望了一下,但是这个熟悉的地方也会让你眼前一亮,就说明你还不了解他,所以也有值得回味的风景。 “下来吧!这水还挺热的呢,这可是雪化的雪水,洗澡能强身健体的”,阿依玛大叔说到,仿佛是在书中看过一般说到, “不行,这硫磺的味道有些刺鼻,所以洗手会发痒,不行”,老郑说到。 “唉,你事真多,我们洗澡要不就是把雪自己融化洗澡,要么就是在这温泉里洗澡,温泉在那些高僧的心中,看到山上那个寺院了吗,都是很神圣的,你想洗还没有呢”,阿依玛说到,老郑也点了点头。 “嗯,看到了,可是现在咱们有了新的宿舍了,不怕没有热水洗澡了,可以自己烧啊!现在方便了”,老郑笑着说到,这第一次搬营区,总算改变了一些基础设施,方便多了,食物供应也方便了,不会再一搬食物就一个上午了,从高原上下来,也觉得好了很多,也不会在晚上睡觉,再受冷风吹了,抱住头,衣服不敢脱,鞋子不敢脱,手冻普遍严重,现在好多了,也让平原的战士,更好地适应这高原了。 “唉,也对啊!我都忘记了,不过却不如这自然的温泉舒服,我又想起奶奶小气候给我洗澡的情况,时间真是快啊!”阿依玛大叔突然说到,不觉也会陷入过去的事情里。 “行了,今天高兴,不提过去,走吧!去那边看看”,老郑说到,此刻,小雪的影子又下来了。肩膀的雪渐渐厚实了起来。 接着就从这个坡上去了下坡,这是一处泉眼,不过此刻冬天已经干枯了,夏天也许就会恢复生机吧! “看,这里有一个洞”,老郑说到, “嗯,这个洞看起来像是一条路,不像是洞”,阿依玛大叔不愧是在草原上长大的,一看就能看出来, “这不就是一个洞吗?这会是一条路吗?难道里面还有妖精不成”,老郑笑着说到。 “这就不懂了吧!你看这还有脚印呢,雪是漂不进去的,所以这是一条路”,阿依玛大叔坚持说到,这感觉对了就没错。 “行,那打赌,要不是路,你就背我回去,要是我就背你回去”,老郑说道, “可以,那咱就过去看看,反正也去冒险,不如就进去看看”,阿依玛大叔说到, “你也没有来过这里吗?”老郑担心说到, “没有,我很少来这里的,一下雪哪里都一样了,谁知道来没来过”,阿依玛大叔说到,虽然现在还不是大叔,就先这样写。 “嗯,那就好,怕你作弊”,老郑白眼说到。 接着,在周围看看,一个草原上,周围有很多的雪,雪中有一个没有去过的洞口,然后两个人就进去了。 在快要接近80年代的天空中,雪还是挺大的,鹅毛大雪很是常见,现在在草原上可能再也没有这么大的雪了,也看不到了,那种大家拿着枪,趟过大雪池的画面,便是成了一个70年代的记忆,那时候还没有多少路,一切都是较为原始的状态,和现在一比确实是更加自然了一些,可能有些景色也失去了。 在草原常感到一阵积累的疲劳感,大大厚厚的雪靴子,一天都不敢摘下来的面罩,厚厚的帽子常常感觉不到声音的存在,所以经常会感觉到这样环境的无奈,每迈出一步,都感觉沉重无比,所以当晚上真的脱下衣服,躺在厚厚的温暖的棉被里睡觉,无疑是最大的满足了,外面下着寒雪,挂着冷月,头枕边关,枕戈待旦,屋里有温暖的被窝,是最大的幸福了。 这个洞真黑,不过却能依稀看到有脚印,所以顺着脚印,就一直往前走,走了不知道多远,有一个火把在墙上挂着,那就说明确实有人在这里。 “你看,那里有火把,我就说有人吧!”阿依玛大叔洋洋得意说到, “行,一会儿背你回去还不行吗?”老郑又白眼道,内心叹息了一下,没办法。 随后突然听到一阵叫声,这是狗的叫声,是藏獒的声音,定眼一看本来以为只有一条路的石壁,突然又多出来一个洞,里面有光亮,能看到一直像狮子一样黑色的大藏獒在墙上拴着,吓了两个人一跳。 “小黑,不得无理”,随后一个声音,藏獒便低下头不敢叫了,一个和尚模样的人出现在两个人面前。 “大师好”,两个人齐齐行李道, “哦,施主们好,不知道施主这是去哪里啊?”这个大师问到, “哦,是觉得这个洞口奇怪,所以进来看看的”,阿依玛大叔说到, “是这样啊!这是通往敝寺的山洞路,两位施主进来坐一坐”,这个大师笑着说到,在寒冷的冬天,依然只是带着一个两条带子的帽子,双手在很大的袖袍里,依然光着,和两个包裹的厚实模样形成对比,他不冷吗? “那,那好吧!就去坐坐”,老郑姗姗一笑说到, “那好,老衲给施主引路”,说着大师便走在前面,果然,前面分出了三条路,只有最左边的路是通往寺院的,而且在火把下,能看到洞里还有绿色的草呢,可见洞里的温度,比外面要高一些。 再看看那个高大的黑色的藏獒在自己吃着馒头,就一闪而过的画面了,没想到这岩石下如同迷宫一样,所以说草原上也是有很多的秘密的。 “哦,看两位都是解放军战士,辛苦了,在冬天”,大师说到, “哦,不辛苦,是应尽的责任”,阿依玛大叔抢先说到,老郑便点点头。 “这里是环山寺院,这里只是一条通往路而已”,大师说到。 “哦,这是环山寺院,我怎么不知道还能从这里走”,阿依玛大叔惊呆地说到, “你认识?”大师说到, “哦,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之前去寺院里都是从山下到山上才是,还从没来过这边的方向,所以转向了”,阿依玛大叔无奈地说到,白在草原上长大了,实在是丢脸,连地方都不认识了。 “哦,很正常的,这里一般是寺里人经常活动的场所,并不是一般的道路,所以不知道也正常”,大师说到,在这里能感受到温度又明显上升了,而且绿色的草也越来越多了,简直是在走一条通往春天的道路。 “前面就是出口了,在这后山洞里,如果不熟悉,会很容易在这里面迷路的,所以一般都是不走后山的”,大师又说到。 “哦,知道了”,这次老郑回答道,便笑了笑。 然后看到了有亮光的出口,便听到有人在吼吼大叫,能看到很多的僧人有的在背着石头跑出山门,有的在练习棍法,声音震天,在这里完全看不到一点雪花飘飘的影子,而且也明显暖和多了,感觉像是真的在春天里一般,活力十足。 “哦,这些只是最基本的训练,日常的训练,他们所擅长的功夫都不一样,所以练习的方式都不一样”,这个大师说到,然后很慈祥地看着这些人,这些人在很快地看着两个陌生的面孔,不过只是一眼便又开始了训练。 “走吧!进屋去坐坐”,大师说到,看得两个人都惊呆了,这个冬天还能看到这样的训练真是厉害,应该可以借鉴一下。 “哦,好,走了”,说到,便跟着大师进去了,老式的格子窗,加上淡淡的松香,实在是有些沉醉了时间的味道。 “施主随便坐”,大师说到,便去里屋拿茶水去了,而阿依玛大叔两个人也站了起来,等待茶水的到来。 “那个大师,我们自己来就行”,阿依玛大叔说到, “没事,这是在高山的雪水,最适合泡茶,你们自己尝尝”,说到,把厚厚的帽子给摘了下来,把面罩给摘了下来,脱下厚厚的手套,便真的看出长得什么样子了。 “啊!好温暖啊!”老郑不由得说到,这是冬天最温暖的一下接触了,所以很是奇妙的感觉。 “不着急慢慢喝”,看到两个人很温暖的样子,大师说到。 “哦,大师失礼了,这茶水实在是太好喝了”,老郑说到, “好喝,也要适当喝才行,这样是品不出来味道的”,大师笑着说到, “喝茶一定要细细品尝,不能一口喝很多,茶水要反复在舌尖品尝,才能品出是什么味道来,而为一杯喝的太快,所以也只能品出茶水的苦涩,而不是甘甜”,大师说到。 “哦,受教了,大师”,一席话说的两个人有些不好意思了,刚才喝得确实快了一些,没有品出味道,只能感觉到热气就好,在屋里也能听到喊叫声,所以说话声音也比较大一点。 “无妨,这外面的天气确实冷许多,所以喝点热茶暖暖身子更好”,大师说到, “我去拿点点心过来,两位施主就在这吃一点”,大师说到,便起身去了后房。 “不,不用了,我们没事的,不用了”,阿依玛大叔急忙说到, “无妨,都是客人,不必拘礼”,大师笑着说到,给人印象倒是挺好的。 第一次假期 从新兵到两年兵,用了两年的时间,终于度过了新兵阶段,也送走了两次老兵了,我本以为这次会送自己回家,可是想象中的走并没有发生,而是留了下来,也代表留下来的人,向一起入伍、现在走的战友老兵,发表了讲话,说实话,内心还挺不是滋味的。 送走其他老兵的时候,并没有这么伤,而面对自己同时入伍的战友的时候,在这即将走的一刻,是特别想哭的,很伤的,因为这感觉就像是自己也要走一样,虽然没走,但是也有出现这样的错觉。 过多的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祝大家前程似锦,一路顺风,因为他们回家是一个新的开始,而我留下也即将迎来新的开始,新的挑战,自此,从现在开始,我们的人生就像分水岭一样,将会一点一点发生变化,最后变成不一样的人生,领略更多人生的风景,不过都希望是幸福快乐的。 送走老兵战友以后,第一次想到的,在这一刻也宣布着,我们这些人在这里一分开,大概今生就不会再遇到了吧! 过了几天,我也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次回家休假,两年的时间真快,小伙子成熟了许多,懂美了很多,脸上也多了一抹坚持和刚毅的神色,也多了胡子,行走坚实自信,这是两年里,在部队里锻炼的,昂首挺胸向前走。 好期待回家,从没这样期待过回家,现在特别想看看家里到底有没有什么变化,我那些东西还在不在,还有特别想爸妈和梦。 当我换下迷彩服,穿上两年前来的衣服的时候,在镜子面前转了一圈,感觉有些紧,不如迷彩服宽松,都感觉过时了,所以穿着旧衣服,需要去商场重新买一套新衣服,而且肩膀也宽阔了一些,也长高了许多,也黑了许多,总之成熟的味道,看起来浓了一些,没有两年前的青涩和幼稚,我在尽力找着这两年来的变化,处处都充满着惊喜。 和连长告别以后,我就背着迷彩包就跑了出去,出去营区,回头看看,心就激动地不行了,随后走出草原,去了镇上,搭了一辆牧民的摩托车,直到到了城里,才发现,好久都没站到这个街角看人群里,内心是满满的幸福,这感觉真棒。 下了车以后就去了车站,到了售票口才发现上午的火车票已经卖没了,只能等下午最后一辆的车了,从售票员的口中,我才得知可以网上订票,我才想到对啊!可以网上订票,但是就算有手机在草原上也没有信号啊!所以还是等吧! 从凌晨四点开始没有睡意,一直激动到现在,现在终于感觉肚子饿了,走的时候早饭都没吃,所以先去吃点东西吧! 车站旁边有一个拉面馆就进去了,要了两碗,最近感觉食量明显提升了,所以之前一大碗拉面都吃不下的我,现在能吃两大碗了,所以这也是改变。 突然注意到邻桌,一个中年老汉模样的人和一个穿着较为时尚的女孩也在吃饭,可是桌子上却只有一碗拉面,能看到现在女孩正在推给中年老汉吃,老汉摇头不吃,还动了动背在身上的大书包,女孩则是拉着一个拉杆箱,这应该是父亲送女儿上学没错了,而且因为我离得近,所以能听到他们两个人的谈话。 “哇,女儿,城里就是比村里好看,要好好地读书,将来就近在城里多好”,女儿没有多远兴趣,可是老汉却不停地看着眼前的世界,能明显感觉出这位父亲的兴奋,我一边吃着,一边听他们讲话,一心两用。 “不过就是这面太贵了,你看你老李叔那里一碗面才五块钱和着差不多大的碗,这个要二十五一碗,太贵了,你吃吧!一会儿送你到学校我就走了”,老汉笑着说到,并没有看到女儿的神色。 “爸,我们都坐了十多个小时的火车,你都没吃喝一点东西,这一碗面你必须吃下,要不我就不上学了”,女孩气哄哄地说到,听到这我也笑了。 “哎呀,没事,爸不饿”,老汉说到,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女孩便更加生气了。 “爸,你快吃,快点,要不现在我们就回家吃去”,女孩像是最后说到,随后,站起身来,准备拉着箱子真的要回家了。 “唉,女儿,好吧!爸吃,你也吃”,老汉把筷子递给女孩,两个人一起吃。 “服务员,过来,给那桌再来一碗面,我付钱”我说到,拿出五十块钱就给了服务员,这五十块钱也是刚买了一瓶水找出来的,刚在车站的银行里,从银行卡里取了五百块钱,备用。 “好的,先生”,需要服务员说到,便去了厨房,过了大概五分钟就回来了,端着一碗面过去了。 “您好,这一碗面是那位先生给的”,服务员说到,放下面就转身走了,我想他们也不是没钱买一碗面,只是觉得太贵舍不得,所以才宁愿饿肚子,也不再买一碗,只买了一碗给女儿吃。 “谢谢你啊!”一会儿,那个女孩过来说到,顺便把吃饭的桌子也换到了我这一桌, “没事,一碗面而已”,我笑着说到,吃完了就走了,相遇短暂,分开更加短暂,很高兴能帮到人家。 后来,他们应该就去了学校了,我就去了旁边的一家商场,准备买一套衣服,应该会好一些吧! 很开心的一件事情,快乐就好。 其实,从出来面馆以后,我就想,爸妈要比你想象中的更加爱你,送你上学,几个月不见,对于父母来说,简直是一种煎熬,临走前只拍了一张照片,回到家只能看照片了,人生大概也许就只有这一次,许多的爱,许多的感动,直到现在才感觉有些沉重,所以当想到自己离家两年,还是挺长的时间。 我们越是长大,就会越留恋过去,一些美好的回忆便从心底涌了上来,而且会不断地反思,所以才领悟深刻,就像自己上大学的时候,虽然老爸没来,但是看到同学爸爸来了,也是挺好的,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 只是这时间太快了,我们长大离家了,爸妈也老了,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短了,也许几年都没有时间,这些想不到的东西,便是渐渐成了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自己不在家,爸妈是如何度过来的,实在是有些心疼。 就是在这不断地目送里远离,我们才和爸妈渐渐远离,从上高中开始,便远离了爸妈,直到上大学,默认的不用送,但是爸妈还是会看着自己消失在巷子口,并且我在用背影告诉爸妈,不用送。 可能从离家的那一刻,爸妈便开始越来越不了解你了,爸妈对于你的喜怒哀乐知道的也少了,爸妈的有些情感,你体会不到,有好多爱,都被你当做麻烦扔掉,我们所有人都在走向相聚的方向,只有和爸妈一直走向的是相离的方向,想想便有意无意地呆在家里,算是陪伴吧! 从摸到衣服的那一刻,在商场里便想到了这么多的东西,突然兴奋的心,变得不那么激动了,从前从上学离家到回家,突然想到了很多个细节,隔了两年的时光,感觉像是过去很多年一样,感觉都变得陈旧了一些,不过想想却依然如同小精灵一样跳动在心上,感觉又如同刚刚发生一样,大学毕业,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去哪里都感觉迷茫,直到现在都觉得这两年如同梦境一般,亦真亦幻,不过自己却变得更加真实了,一些两年前的迷茫已经没有了。 我现在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子的衣服,胡子也会三天一刮,走进商场也知道奔着那个方向去了,没用半个小时,就挑了一套淡紫色的衣服,穿着确实感觉时尚了许多。 这次想着回去先做一大桌子饭,不过我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想找到我的那个笔记本,因为这里面记录了我很多个青春里的秘密,比如爱的女孩,想要对人家说什么话,都写了下来,如果被谁看到了,这次就糗大了,也希望爸妈没有看到,刚从家走的时候,也没想到藏起来,也忘记了,直到有一个瞬间,在草原上突然想那个女孩了,才想到还有这样一个本青春里的秘密日记呢。 这次还没回家呢,就想到了很多的事情,这两年来有想到太多的事情想在家里完成,比如想一下子睡一天觉,想在家里喝一瓶啤酒,虽然都是最平常的,但是对于我也是很幸福的难以做到的事情。 买完衣服,又去了首饰店打算买个手链戴戴,看到大街上的年轻人都带着,不过自己却感觉有些老了的感觉,不适合戴这个,不知道这个想法是怎么出来的,所以说还是进去了。 看到大家都是两个人买来买去的,我就自己一个人,感觉有些孤单了,不过没关系。 转了一圈,啥也没有看上,最后在玉石柜组看上了一串石榴石手链,价格在三百一十块钱,犹豫了一下,没买,但是还喜欢,所以一咬牙就买了,付完钱就出来了,出来后直接戴上了,紫色衣服和红色的搭配此时挺不错的。 接着,戴习惯了迷彩帽,这次没戴帽子,还想去买一顶帽子。 准备 你是否日思夜想一个人,当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在一个特殊的,说不清楚的时刻,你没有想她,她便真的出现了。 所以说,内心想着一个人,想见到一个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说不定在哪里就会见到,也许会不说一句话,也只有你看见了她,而她也没有看见你,这依然是幸福的。 就像梦的出现,让我的生活看上去有阳光了那么一点,两年的时间,不长倒也不短,但是在我和梦的时间里,分开两年的时间,应该是最长的时间了,所以我迫切回家的同时,也希望早点见到梦,因为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过了新兵这两年,以后的分开,也许就没有这么久了。 和梦在成都的事情,好像并没有讲太多,其实,也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只是在这一刻特别清晰罢了,所以当想到不会再分开两年这么长时间了,过去的回忆也便一瞬间回到了脑子里,这两年一直都放在了角落里,想都不敢想,只是怕会太影响情绪。 所以当拿着帽子的这一刻,我便买了两个紫色的带小熊的帽子,一顶给梦,一定给自己,也算是一个小小的礼物了。 这两年可以说没用过智能手机,只是有一个可以打电话的小手机而已,这也每天都处在关机状态,当看到城市大街上的人都拿着智能手机,也觉得新鲜,基本上是落后了一点,这次回家也要重新买一个,顺便给老爸老妈买一个,不过应该是早就有了吧,我对于家里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有时候几个月也打不了一个电话,就算打电话,说话也超不过五分钟,所以说现在对于家里有什么,新添了什么,基本上一无所知。 当我穿着两年前的衣服,人家也会知道这衣服有几年了吧,所以当我换上新的衣服的时候,才算有了一点新的青春的样子,看着这不一样的热闹的人群,也感觉有点激动。 于是拿出手机出来,给梦打了一个电话,里面一共就五个人的号码,爸妈各一个,还有两个战友一个,号码少的可怜。 望着这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归属地为成都的号码,按了过去,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在嘟嘟了十多秒以后,一个数字的声音响了起来, “唉,夫君”,梦说到,好久都没听到她说这句话了, “嗯,是我,最近好吗?”我问到, “不好,夫君你不在身边,我每天除了工作,也就回家了,一点高兴的事情都没有”,梦说到, “切,我不在有这么差嘛,夫人还在书店吗?”我问到, “嗯,不在书店了,自己开了一家衣服店,还不错”,梦笑着说到, “嗯,我马上就回去了,下午三点的火车,估计明天就能回家了”,我高兴地说到, “真的吗?明天什么时候到,我和妈妈过来接你”,梦激动地说到, “好啊!不过你不用接我了,我不想告诉妈妈,我想给大家一个惊喜”,我说到,真想现在快点到家里。 “哦,这样啊!好吧!我明天在家里等你”,梦说到, “好,那就这样吧!”我说到, “嗯,夫君慢点”,梦说到, “嗯,知道了”,我说到,便挂了电话。 其实,虽然分开了两年的时间,但是也没啥好说的,真的没有话题了,所以等到回家再说吧! 买完了帽子,打了一个电话,就去了车站旁边的一家书店,好久没有看过一些名着了,不过这两年的时间,倒是写了很多首歌词,旋律都想好了,但是却只能在脑子里哼哼几声,却没有实际的行动,不过倒是真的写了好多歌词。 特别是拿起合订本的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记忆一下子又回到了那个夏天,是四年前的夏天了,那个时候天气热,都躺在地上睡觉,没事就趴在地上看这本书,那个暑假也挺无聊的,都放在了地上,趴着看书便成了这个暑假最长的一个状态,感觉就像是发生在昨天,可是一转眼四年过去了,再回想这四年是怎样过去的,发现,居然什么也想不起来。 在草原这两年里,有空闲时间的时候,也会躺在草原仰望星空,觉得应该看着星空更加近了一些,离着近了一些,但是还是没有手可摘星辰的感觉。 拿着书又陷入了回忆里,这两年的时间确实太快了,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但是细细一想也能想到什么,只是觉得昨天还在新兵连呢,转眼两年兵都过来了,战友有的已经退伍回家了,而我还是继续开始新的征程,希望加油吧,不过我感觉这次再回营区,应该会有很大的任务了。 我把书,快速翻到《我的大学》那一章,因为我突然想看高尔基在那个破烂废墟里和形形色色的人接触场景,虽然只是几个人,却反映出大多数人的吝啬和自私,因为在书中看过的情景里,就这一个场景是第一个想到的。 还有《童年》里,我第一个想到的场景,便是高尔基和外婆去荒野捕鸟的场景,当我读到,黑色的乌鸦从灰色的树林里飞过,便感觉读着文字,也能了解当时作者写到和外婆的回忆是多么的高兴,也许,外婆是自己童年里唯一束希望和光明的光。 至于《我的童年》就不想回忆了,大概是有些伤心吧! 放下书便不想看了,看书也是怀着心情去看的,所以一些东西,是现在不能看的。 随后便想起,给自己买一个手链怎么能够,给梦也买一条手链吧,还有给爸妈各买一套衣服,两年都没怎么花钱了,这次要多花一点,于是背着背包就又出了书店,背着迷彩包,回头率也是很高的,旁边的人都会看我一眼。 于是又去了一家首饰店,我记得梦比较喜欢白色的,所以冲着白金手链就去了,四叶幸运草还是比较好看的。 “您好,要选手链吗?先生”,服务员说到, “是,我看看”,说到,在柜台里便看了起来,白花花的挺好看,但是样式也不一样,所以转了一圈。 “您好先生,这边是女士的,那边才是男士的”,服务员补充说到, “哦,我就是想要女士的,我看看”,我说到,便还是转了一圈,完全没有概念。 “是给自己女朋友买的吗?”服务员问到, “嗯,对”,我点头说到, “您女朋友多大了?”服务员问到, “和我一样,25”,我回答道, “哦,先生您看,这是最近新到的一批样式,很适合年轻的女孩戴,有满天星的,有月光女孩的,还有幸运草的,还有幸运女神的,您看可以吗?”服务员拿出两款出来说到,我看了看,满天星的几个小星星挺好看的,还有四叶草觉得比较难看,还有两个女孩也挺不错的,价格也不一样。 “这个幸运女孩的多少钱?”我问到, “哦,这个幸运女孩含有1.4克拉钻石,是元”,服务员说到,这确实挺贵了, “这个月光女孩呢?”我又问到, “这个月光女孩含有0.14克拉天然钻石,是6599元”,服务员说到, “这个满天星呢?”我又问到, “哦,这个是不含钻石的,白金材质,这个是2555元”,服务员又说到, “就这个了,就要这个满天星的吧!”我说到,服务员很高兴给包了起来,我便到柜台刷卡,不禁感叹,果然是花钱容易,挣钱难啊!自己都舍不得,花了三百多才买了一条手链。 买完了以后,就又走进了商场里去买衣服,爸妈的衣服果然是比较难买的了,所以还是决定回家再买去吧,万一不合适再回来退,多不值得。 转悠一圈,已经接近中午了,就去找了一下自助餐店进去了,已经好久没有吃过涮羊肉自助餐了,过去在家的时候,有时间就和爸妈去,现在自己也吃一次。 “您好,欢迎光临”,门口的服务专员说到, “哦,你好,多少钱一位”,我问到, “哦,午饭是79一位”,服务员说到, “嗯,可以,给找个位置吧!”我说到,刚吃一碗面又饿了,果然是饭量变大了,又饿了,没办法,吃完了就买票回家了。 进去以后,人还挺多,都是一家人在吃,现在却只有我一个人在吃,还感觉有些不适应的感觉,我故意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正好可以看看窗外的人群,一边吃着,一边看人群,也是一种享受。 其实,吃涮羊肉,我最爱吃的就是这个蘸料,就是这个麻酱蘸料,吃着特别的有味道,加上辣椒油,还有细细的香菜,还有一点香油,味道可谓是十足,再加上羊肉的膻味,是一种味觉享受,而且我感觉我比较喜欢放辣椒,辣椒越辣越好吃,真的不错,而且肉,蔬菜,水果,蛋糕,饮料有很多,当然还有牛肉片,也是能调味的。 接着就是有一些小吃,还有羊肉串,挺好吃的,能一下吃到很多的味道,羊肉可以随便吃,多好的享受。 接着就是要去买票了,这次必须买到票,不然一等又是一天,一共就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时间不能总浪费在过程里,不过乍一走到人群,还是挺热闹的,感觉。 铁血硬汉 无论去哪里首先要有一个梦想,然后到了那里在根据现实情况调整,这是聪明而又幸福的事情。 无论到哪里,首先要有一个梦想,明白去做什么,然后开始新的生活,当然这和旅行不用计划太多,并不冲突。 有些事情,只有自己协调好了,才会发现,也许生活里也并没有那么多的矛盾。 刚到新兵连的时候,除了一上来就跑步,折腾了那一个难忘的夜晚以后,快亮天了才睡得。 听说,班长连长总会来个突然袭击,所以即便是亮天快睡的,也就是眯了一会儿,保持清醒,怕被罚,所以自己静静地在床上躺着,就等着突然的集合铃声呢,没想到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这才是来的第二天,一开始的辛苦大家都知道,所以一上来就拿出了所有的力气去等待所有事情的降临,但是好像也没有想的那么紧张,现在想想新兵连的生活,反而觉得紧张有趣活泼,是最好的状态。 结果,我再醒来的时候,看到大家还睡着呢,还没有事,就穿好了衣服在看着房间发呆,越是安静,越是要爆发,觉得想到了很多的东西,觉得接下来会有怎样的事情发生,想了很多的东西,毕竟才来,努力适应一下。 结果,铃声响了, “集合,开饭”,就听到外面有值班班长喊了四个字,然后大家很快就起来了,穿衣服,起床,因为我起的比较早,早就把被子都叠好了,所以在看着其他人忙碌。 我是分到了下铺,所以做好了一切也没有打扰谁,上铺的兄弟就比较麻烦了,还要爬上爬下的。 军绿色的长方形枕头,躺着还挺舒服的,睡了一觉以后,也觉得浑身轻松一点,所以别看这小小的枕头,也有自己有用处的地方。 接着,戴好帽子集合了,按照每个班的出场顺序,开始在外面集合,并没有说太多的话,就开始一个连,一个连在食堂门口唱歌,我们连唱的是《团结就是力量》,然后唱完了,连长说声音太小,没有想吃饭的气势,就又唱了第二遍,这次全都打开嗓门唱着歌。 每个班都有自己吃饭的一个地方,直到营长进来,才命令开饭的,大家就开始几个班,几个班一同开始打饭,上千人一同吃饭的情景第一次见到,还真的挺热闹的。 吃完饭以后本以为应该是训练,结果又回了宿舍里,我们就在自己的床前站着,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说话,都在等待班长到来。 “行了,大家放松,都坐,那边有马扎,都坐,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班长刘同,三期士官第二年,是新兵连最老的一个士官,现在是一班班长,带你们”,班长看着高高壮壮,很和善的样子,所以我们就过去拿着马扎依次前后顺序排好坐着。 “班长好”,我们坐下以后,所有人又都站了起来,喊了一句,算是欢迎我们的新兵班长吧! “好好好,大家都坐吧!”于是,我给班长也拿过去一个马扎,班长笑着看了我一下, “谢谢”,班长说了一句,我点头又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听着接下来的安排。 “行了,大家都放松坐,标准坐姿以后多的是,还没教你们呢,就先放松坐吧!”班长说到,我们挺直的脊背,也就又放松了下来。 “大家,是第一次来到新兵连,也就是说你们现在还是一块不成型的钢,但是我保证几个月以后你们会成为能做子弹的钢,好了说这个还太早,先让你们看看我的肌肉”,说着,班长站了起来,撸了一下短袖,肌肉一绷紧,就成了一块球面状肌肉,看着很壮实,肌肉一定非常硬,所以说,我们看着都羡慕,以前都是在家里看电视羡慕人家,虽然我也去过健身馆,但是却不是有意去练,只是一般的锻炼身体罢了,不过看到班长这架势,应该是很久才锻炼出来的。 “哇,班长,你这肌肉太棒了,太厉害了”,有人夸赞道,班长就不好意思笑了笑, “没有了,以后我保证你们也都会练出肌肉的”,班长这次笑我是第一次感觉到害怕的,要练出这肌肉,恐怕就没有休息的时间了,不过,我还是笑了笑。 “你们过来都摸摸看看班长我的肌肉硬不硬”,班长说到,我们便每个人都过去摸了摸班长古铜色的肌肉,果然很硬。 “怎么样?我的肌肉硬不硬?”班长看我们都又做好了,就大声说到,我们便只能大声说到, “硬,硬”,班长一个停止的手势我们便又安静了下来。 班长也又坐下了,我们后来才渐渐了解,班长他到哪里都炫耀一下自己的肌肉,看到有不服的人,就去较量一下,比如单双杠了什么的。 也就是班长这个性格,可以说是整个新兵连的一个开心果,连连长都不敢惹,给我们的印象是最深的,也出了很多乐趣的事情,让整个新兵连都变得有趣了许多,大概也能猜到刘同班长为何会来到新兵连,不知道给多少人带来了这样的乐趣,而让人们记忆中的新兵连不一样,也很高兴遇到刘同班长,感觉这个班长和老师一样,一开始总说你们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新兵,等到最后我们离别的时候,班长会说你们是我带过最好的一届新兵。 所以说,有时候遇到一个人是真的很幸运的,会给你带来一个不一样的新兵旅途,会让你有一个不一样的回忆,所以说我总在期待着这样的好运。 “好了,我们现在说说吧,大家都都来自大江南北,先认识一下吧,说说你们来新兵连的梦想”,班长说到,我们也来了话题,大家都介绍自己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喜欢什么,简单地说了一下,最后大家都亮出了自己的梦想。 “对了,你们说说想在军营待几年,不过我建议大家都留下来,军营多好,你们以后就会不想走了”,班长又补充道,我们笑着说到。 “我想挣钱买个笔记本电脑”,第一个人说出了来军营的一个梦想,大家笑了笑他幼稚。 “妈妈说我太幼稚了,就让我过来军营锻炼锻炼”,有人无奈地说到,这也是我听到最无奈地回答,也是,不经历军营,确实少了一种很重要的成长方式。 “我想当军官,我看我表哥当兵特别帅,所以我就来了”,这是班长听到目前最满意的一个回答,给了他一个掌声,后来下连的时候,这个人去了哪里也不知道,联系方式也没留,叫什么也早就忘了,所以根本不知道他的梦想到底实现了没,也或许两年的时间就退伍回家了。 “唉,到你了”,突然前面战友提醒我,我才回过神来。 “哦,我的梦想是考军校当军官和那位战友一样”,我说到, “好,有梦想就好,希望大家都要付出120%的努力,这样才能实现梦想,不过接下来,我会教你们怎样去追求梦想,让你们在追求梦想的路上都成为最勇敢的勇士”,班长豪气万丈说到,我们也被激励了,都充满着信心。 不得不说,老班长经历的多了一些,口才就是厉害,几句话就让人嗷嗷叫地向前冲,这是很难得的一种鼓励方式,因为大家都相信他,所以信任也是一种力量。 后来我们也没有辜负所望,做什么都要争第一,不第一就罚,也练就了“我是第一”的信念,从不觉得自己比谁弱,反而会感觉比谁都强,武装越野十公里,就算跑昏过去也要继续前进,当然只是一开始跑的时候,后来跑着就轻松多了,因为我经常跑步,虽然没有昏过去,但也是差不多了,没有一口气跑这么远的时候。 还有练习举重,攀岩,都需要特别有力气,所以我们也在这条路上追赶班长,努力把肌肉给练结实了,为了理想而努力。 其实,对于钢铁硬汉的理解,是新兵连中期才了解到的,班长每天到了夜里都在锻炼,为了陪伴班长,我们当然也不能闲着,也在陪着班长一起锻炼,想想那个时候的夜晚真的是有趣很多,风也很清凉爽快。 再后来就是拆枪,组装枪,打枪,第一次打枪肩骨因为没有把握好枪托的后坐力,还疼了一个星期呢,第一次打十发子弹才打了75环,实在是有些失望不过还有战友,比我打的还差,有好几个都没到达六十环,我们这最好的就是打了,我记得当时是我旁边的战友,打了八十九环,还得到了班长的表扬,当时还真的有些羡慕,所以无论打了多少环,不是第一就没有荣耀感,所以都是争第一了。 后来,又是体验坦克从身上过去的情景,那呼呼的声音,让你害怕,有好多人第一次都不敢尝试,这是班长做了很多心里鼓励才做到的,后来大家也都不在意了,趴在地上不去想就可以了,新兵连还有过实战演练呢,能听到子弹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那一刻我感觉真的是在战场战斗一样,特别的精彩,热血沸腾到了极点。 再后来,没想到以为是艰难的新兵连半年时间就这样过来了,这么快过来了,我还以为是昨天才刚来呢。 到了临走新兵连之前,大家都在比谁的肌肉更硬,结果大家都有很大的进步,犹豫胆小不敢做,都成了过去了,现在我们也像这草原的狼,发挥出自己的力量了,不努力为生命蜕变一次,怎么能发现一个太不一样的自己,怎么能看到生命更加精彩的一面,也找不到活着的意义,最终还是会在迷之森林里迷失,找不到出口。 作为男子汉,就要做一个铁血硬汉,保家卫国,实现生命的价值。 参加阅兵 能参加阅兵,是当兵路上非常高的荣誉,能从天安门踏着庄重整齐的步伐,接受全国人民的检阅,是非常自豪和振奋人心的事情,可以说也是我不敢想象的梦想,所以当有了这个荣誉,便成了我最大的骄傲。 早在两个月前,就接受到了准备命令,有好多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都开始集结在师部这里,最多的是空军部队在这里的集结,在三个月前,刚举行过一次空军飞行队飞行表演,所以在这里集结也很正常。 我在得知我能以步兵方队去参加阅兵的时候,接受人民检阅的时候,突然就感觉身上的责任瞬间就压了一座山一样,也就还有一个月零几天的时间了,跟随着大家一起训练,大家训练我跟着训练,晚上休息的时候,我也会自己跑到空草地上自己训练,怕做不好,这只有一次的机会一定要把握好,所以争分夺秒丝毫不敢懈怠。 有一个夜晚,我在空地上自己训练正好碰到了师长,师长晚上出来散步,顺便检查一下各个岗位,当时师长并没有穿军服,而是穿着平常在家里的衣服,还带着帽子,晚上黑灯瞎火地看不到人,因为我是在下坡,而路在上坡,所以师长是在上坡看着我,凭借一个军人锻炼出来的危机意识,总感觉周围有人在看着我,但是我也不确定,依旧装作没事人一样,在那里训练,直到一声咳嗽声。 其实,一开始我以为只是在这里驻训的陌生战友,或者夜间巡查人员,或者就是自己的战友也过来看看我,我就过去了,已经锁定了他的位置,直到到上坡的时候,一个飞踢就过去了,师长带着帽子,根本看不清楚是谁,等到我的脚接触到他的时候,他是用双臂挡了下来,所以接下来就是近身格斗了,没用腿,就是用拳头,因为我真的把他当成我的战友了,狭路相逢就较量一下,也是训练的一个方式,所以就打上了。 直到我的一拳结结实实打在了他的脸上,帽子也掉了下来,我才借着微光看到是师长的脸庞,心里瞬间就慌了。 “师长好,对不起师长,我不知道是您,还以为是我战友呢”,我急忙站立敬礼打招呼,过去给师长的帽子捡了起来。 “啊呦,你小子真够狠的,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被你打散架了,不过你这格斗确实厉害”,我能听到师长是高兴地说的,我就放心了,急忙过去扶住了师长,看了看脸上的伤口,不过天黑也看不太清楚,就扶着师长坐在了上坡路上的草地上。 “真对不起师长,我不知道是谁,要不您打我几拳出出气,真的不知道是谁”,我还是连忙道歉到。 “没事,没事,你不用道歉,是我的错,是我没有提前打招呼,我问你,大晚上你不睡觉在这里干什么呢”,师长随后严肃问到。 “一个月以后就阅兵了,我是后来才加入的,晚了半个月,所以想把时间给补回来,刚才就是这练正步呢”,我站起来严肃说到。 “哦,你就是刚选出来的后补方队兵,你有多高”,师长说到, “一百八十八厘米”,我说到, “嗯,够高了,你当排头兵如何?”师长捂着脸说到, “这,我可能不……”,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瞬间就愣了,因为在方队里还感觉压力很大呢,这排头兵可是掌握着一个方队的动向,我一乱,大家就都乱了,所以这重任很难担当,不过师长打断了我的说话, “说你行,你就行,明天你的训练方式就更加苛刻了,加油吧!”说着,师长就站了起来往回走。 “那个首长,我们先去医务室吧!我给您擦点药”,我说到,便又扶住了师长,看来今天就这样结束了,我从没想过在我身上也会发生这样精彩的事情,想想到了一定位置,好多精彩时刻也就来了,那说明我留下来继续当兵是对的。 “行吧!那个首长我……”,顺便又把话题拉回来了。 “行了,老子知道你说什么,这领队你还非当不可了,谁让你打我,说你行就行,这是命令,明天我会宣布命令的,再说年轻人给你什么任务就要去不折不扣地完成,还吞吞吐吐的算个什么样子,我知道你是刚调一毛二副连,就要给你一个巨大的责任,让你快速成长起来,明白吗?”师长捂着脸,还不忘记教育我一下,既然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只能硬着头皮上前了,没办法了,必须抓紧每分每秒了。 “走吧!去医务室”,师长说到,我便扶着去了医务室,今天又掉下来一块石头,这任务责任更加大了。 一路上并没有再说话,军校四年,第四年下连实习刚结束,就给了正式的军衔,不再是学员了,直到命令下来,是一毛二副连长,和我一批的一共二十三人。 过了十多分钟,就到了医务室了,有值班人员,看到师长来了,也立马出来敬礼了,今天是院长值班。 “首长您这是……”,院长欲言又止说到, “拿紫药水过来,没事不小心摔了一跤,你们都出去吧,让着小子在这就行了”,师长说到,院长和一个值班员就都出去了,又剩下我和师长了,我这是怎么了,今天,感觉像是上天安排好了的一样,真的是不知所措了。 “喂,你小子打的,这么大一片都紫了,明天我还怎么开会呀,还愣着干嘛,给我涂药水”,师长气哄哄说到,我就笑了笑。 “行,在首长面前你还敢笑,等我明天看让参谋长怎么练你”,师长说到,我便笑了笑。 “不怕,师长尽管说就是了,刚才首长不也说了嘛,又不是我的错,所以说,我不怕”,看到师长这样,也不能太收受气不是,所以就说呗,不怕。 接着给师长涂好了药水,师长坐在那静静地看着我,虽然师长只是穿了一件灰色的衣服,我穿着迷彩服,但是我觉得今晚可能会比较冷而已,所以就穿了。 没想到还真用上了,师长看着我,我就低下头心里犯嘀咕,这是咋回事啊?有点后悔刚才的冲动了。 “这一拳打的好啊!”沉默了不知道多长的时间,师长说到,我也不敢搭话,就是在那里静静站着。 “没事,你不用担心,从现在开始你就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别人想做还没有呢,到时候期待你的表现”,我给师长端了一杯水过来,师长说到。 “哦,我知道了”,我说到,因为现在根本就高兴不起来,除非过阅兵完以后才能高兴吧! “来,把你军衔给我”,师长说到,我便把左边的一毛二军衔给撕了下来,其实,现在更应该说说这个军衔。 “知道这军衔的意义吧!”师长问到, “嗯,知道”,我郑重地说到。 “你放松,我是说我想说我当年当排长的时候,那时候还是一个刚出茅庐的新人,去了火箭旅,在一个侦查连当排长,一转眼这都快三十年了,真快”,师长捂着脸回忆的情景还真是有些搞笑,我就忍住笑。 “哦,那师长您选我是……”,我还是不相信这样的任务是从天而降的, “从你这几天表现来看,前天就看中你了,只是今天才告诉你,行了吧!你这人,你一个大男人就是事多,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师长又恢复了气哼哼的状态说到。 “是,保证完成任务”,然后郑重地说到。 “行了,回去吧!人家还要值班呢”,师长说到,又戴上了帽子,其实,院长和值班员并没有远走,就是在门外听着呢。 门一打开,师长自己就走了,我也跟了出去,跟院长和值班员打了一个招呼,也跑了出去。 “师长您慢走”,院长在后面喊到,都是一瞬间的事情,师长摆了摆手就消失在转角处,我就放慢了脚步,回去洗个澡,清醒清醒,像是在做梦一样,实在是突如其来的惊喜,这次算是真的惊喜了。 这一个月在我的记忆里过得很快,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所有人都在期待这一刻的来临,所有人丝毫不敢有一点疏忽,都在庄严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这一个月,除了静止和立正,我好像也没有做其他的事情,所以才觉得快吧! 当跟着进行曲,踏着整齐的步伐在第一队走得时候,发现一直以来的紧张紧张,到了真的在所有人面前走的时候,也就不紧张了,按照平时训练的走就好了,这对于我无疑是最大的一步成长了,所以我还要感谢师长。 短暂的几分钟下来,到了待命区,我才感觉穿着蓝色衬衫的后背都湿了,那是感觉淋了一场雨一样的湿,穿着军装礼服,根本用不到手去摸,只是感觉就湿了一大片。 后来,带回的时候,是师长开着他的车过来接我的,并告诉我表现不错,我才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刻别提多爽了,这一刻感觉到了神圣的荣誉感,看着依旧在后面还在走着的战友们,大概最可爱的就是我们这些军人了。 回去后,第二天就召开了,全师集体军人大会,在这次阅兵中,我居然被凭上了优秀领队,也因此获得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三等功,我才发现,有付出是必有回报的,还是师长他老人家亲自给我戴上胸前的,我故意看了看师长的脸,差不多已经好了,应该早好了吧! 就这样,从当军官这一刻开始,才算有了第一个自豪无比的事情,就是参加了阅兵。 现在也是副连长了,和当新兵的时候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事情一下子就变多了,而且感觉这两颗星星有些沉重了,军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和使命感更加深刻了,所以从这一刻开始也开始了新的当兵之路。 回去看看 时间一晃近五年过去了,本来以为军校生活是很慢的时光,没想到也这么快过去了,所以一切还要慢慢地说。 昨天看着三等功勋章兴奋地一晚上没睡觉,此时,已经好久没有回来草原边防营了,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在边防营,而是到了参谋部做了一名基础参谋,去了师部。 这次回来也看到又多了一些新的面孔,多了一些新兵,我的军衔也戴上了一毛二,此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技术和仪器设备,为更好地完成各种任务带来了更加大的便利,看着那边正在训练队列,我笑了笑去了梁连长办公室,现在他应该是两毛一正营了吧! “首长好”,我刚走到门口,一个两年兵正在站岗,见到我,说了一句,心里还是挺美的。 “你们连长呢”,我问到, “连长?请问首长是要找哪个连长?”他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应该不是连长了,应该叫营长了,不过我还是故意说到。 “你们的梁连长”,我说到, “对不起首长,我们没有姓梁的连长”,他又说到, “那就营长,就说是小孙回来了”,我说到。 “是,我这就去报告我们梁营长”,他跑去了,我就在旁边看看,满脸的都是回忆,四年的时间也转眼就过去了,对了,那边就是我曾经的宿舍。 “报告”,进来,梁连长说到, “报告营长,外面有一个中尉找您,还是是小孙回来了”,这个两年兵说到, “小孙?”梁连长先是迟钝了一下,随后就高兴了起来, “原来是这臭小子回来了,快让他进来”,梁连长高兴地说到,我还在门口等着。 四年的时间也又来了四批新兵了,估计也走了不少,营里多了很多新面孔还觉得不适应呢,连一个说话的都碰不到了。 差不多过了五分钟,这个两年兵又回来了, “报告,首长,我们营长有请”,他说到, “好,我自己进去吧!”我说到,自己就进去了。 我就穿着作战靴大步进去了,看到老连长正在屋子里徘徊来,徘徊去,我就进去了。 “首长好”,老连长背对着我,我说到。 “是你个臭小子回来了,几年不见,一毛二了”,老连长上来给了我一个拥抱, “那还多亏老连长的栽培啊!”我高兴地说到,当时要不是连长的推荐,可能要晚一年上军校了,而这一年对于我来说,是特别重要的。 “行了,往事就不提了,来坐下喝茶,中午在这吃吧,伙食改善了不少呢”,老连长说到。 “嗯,现在应该叫营长了,是吧营长”,我说到。 “哎呀,还是叫老连长吧!四年不见活泼开朗了许多,也变得自信了,成长很大嘛!”老连长说到, “是啊!我也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其他人呢”,我问到, “哎,别提了,老班长们都走得差不多了,因为常年在高原的原因,身体上都有疾病,都调去了平原地区了”,老连长说到。 “哦,是这样啊!”我刚才笑着的脸也变得沉默了,在一起的人终究还是要离开的离开,似乎已经是人间最平常的事情了。 我沉默下来喝了一口茶,这高原泡出来的茶,或者说这高原的茶,确实是芳香扑鼻,有异常的甘甜,曾是过去寒冷草原冬天里最好的热饮了,现在能再喝到,也是一种很美好的回忆了。 “行了,别想了,该有的人都会走,平常就好了”,老连长说到,我也点了点头。 “对了,连长换成谁了”,我突然问道, “哦,是政治部新调过来的,一个姓张的连长”,老连长说到, “哦,这样啊!还记得李连长嘛!”我突然问道, “老李啊!记得,要是他在我也不用那么辛苦了”,不知不觉中就谈到了这里。 “哎呀,行了,不说这个了,你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我让食堂里给加个餐”,老连长说到,我便又喝了一杯茶,老连长就出去了。 这四年的光阴又发生了很多的改变,不过自己也在一点一点的变得成熟了,所以说还是很好的,不一会儿,老连长又回来了,笑着坐下。 “怎么,回来不习惯吧,这次阅兵表现的很好,得到了首长的夸奖”,老连长说到,看得出来有些羡慕的眼光。 “没有了,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只要尽力去做就好了”,我说到,总算是坚定信念过来了,当再次看到飞机从头顶划过的时候,太棒了,飞机来回飞两次的时候也过去了,真的祝福祖国。 “不过你来的不是时候,团补刚来通知说开会了,我得去一趟”,老连长此刻带着帽子说到,这几年也显老了很多,可见平时没少操心。 “没事,我回到自己家里都认识,没事,去吧,老连长”,我说到,连长点点头就走了,我自己还在那里喝茶。 看到老连长桌子上有一个信封,我好像想起什么,我记得我也曾收到过一个信封是什么呢,但是是什么内容,是谁送的一开始还没想起来,然后一个女孩的脸便浮现了出来,一个名字又重新回到了我的脑子里, “格雅”。 对了,我记得当时那封信是放在抽屉里的一本书里,上面还写着我的名字呢,之所以没想起来内容,是我一直都不敢,或者说没打开过那封信,不过格雅的名字倒是记得。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四年我居然没想想过一次这个名字,说来确实奇怪,不过我很快就跑回当初自己的宿舍里,已经不知道又关了几批人了,我打开门屋子里的被子还是依然整齐干净,记得当时走得匆忙,也没想到落下了一本书,我跟着记忆里的位置,就去了那个抽屉里,打开一看,里面有三本书,第一本不是我的,第二本不是我的,第三本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就是我的,拿出来,把页码翻到第88页,果然信还在,而且还是没有开封的,真好,在这一刻我真的很欣慰。 “喂,你是谁?”在我沉浸在回忆里的时候,门打开了,说到。 我转过身来看到一个一年兵站在我的面前, “对不起首长,您怎么在这里?他看到我的军衔说到。” “哦,没事,我曾落下了一样东西,现在拿回来,就是这本书”,我拿起手中的书说到。 “哦,您就是孙前辈吧!这本书我们都一直放着,营长说总有一天您会回来拿这本书,而且每次都特别吩咐要保管好这本书,所以我们一直好好地保存着”,他说到,我就感动了,幸好没有哭出来,简单的一本小书,居然还没这样的执着,大概只有在军营才会发生吧! “嗯,是”,我说到, “那,那我走了,谢谢你们”,我说到,便走了。 “首长再见”,他说到,我便背对着他摇了摇手。 出了门,我去阿依玛大叔那里看看吧,好久没有见过了他老人家了,正好老连长去开个会,也有了时间。 出去以后,我便到汽车连借了一辆自行车,准备去买点东西给阿依玛大叔送去,毕竟过去曾那么照顾我,所以消失了这么多年,也应该有点表示一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山下有一个便利店了,我是听到买东西的人说的,所以也打算过去买点东西。 不过买什么就有点麻烦了,要是奶的话又不缺,买点水果或者酒什么的,也可以吧,虽然不是什么贵重物品,但是总算是有点新心意就好了。 阿依玛大叔习惯喝酒,买点酒和水果吧!我这样想着。 果然这条路,唯一不变的还是这很多的石子,骑着自行车颠簸得厉害,所以就下来推着走,旁边就是万丈深渊,每次听说在这里开车都特别的小心,而且又有石子,所以都特别的小心。 走了半个小时才走了这么远的路,来回买东西如果不骑自行车,我估计需要一个多小时,所以还是骑自行车,还是挺快的。 好不容易到了便利店,还没开门,我等了一会儿才来的,店还是新的,估计是刚开不久。 “您好,要点什么”,是一个年轻的大妈说到, “嗯,给两瓶酒,再来一点水果”,我说到, “嗯,好”,老板娘说到 我看了看,要了两瓶杏花村,要了两斤苹果,一共花了一百三十五块钱。 然后原路返回了,又花了近四十分钟,归还车子就走了过去,走到阿依玛大叔家里需要差不多二十分钟,看着几年前的风景一点没变,就高兴一点了,当我转过那条路时,牧民牧羊的情景就又映入眼帘了,也好久没有看过草原了,真美。 我走到那个蒙古包,看到一个人正在接水,没几年已经打了水井,我习惯性整理了一下本来就很整齐的军装,然后我就过去了,可能是走路出声音了, “谁啊?”她转过身来,我才看清楚是格雅,她看到我就愣住了,然后就问, “你是?”她问道,难道忘了我了吗? “是我,悦,格雅”,我说到, “是你啊!你回来了”,她突然笑着说到,我便也笑了。 “嗯,回来看看”,我才发现当年自己猜测会不会搞错了,一摇头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大叔呢”,我问到, “哦,阿爸他还在那边放羊呢”,格雅说到, “那个进来吧!把东西放在这就好了”,格雅笑着说到, “哎,你怎么知道这是给大叔的”,我说到, “你都大老远拿来了,不收显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了,所以就收了呗!”格雅笑了笑进屋里,我便放在了旁边。 “要不我带你去找阿爸吧!”格雅说到,随后看到我的军衔, “呵呵,一毛二了不是”,格雅说到, “哦,是啊!不用找了,一会儿就回来了,这几年过得好吗?”我问到, “还不就那样呗!”她说到。 女孩 爱一个人,不是说为了她好,就要放弃她,那是你低估了一个女孩陪你一起吃苦的决心。 与其说分手,不如说分开对女孩更加残酷一些,所以说你永远不要低估一个爱你的人到底有多爱你,因为她,这个女孩真的会陪你走过往后的余生,走过最困难的时候。 歌曲《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对我说 说美好今后 一路的风雨 一定会闯过 陪你到最后。 最好的年纪遇到最好的你 这将是最大的幸运 爱不会总是保持完整 需要两个人一起完成 所以一起吃苦 算不得什么。 男孩给你的爱 希望是世界最好的 不希望你难过受苦 可是现在不能给你最好的 一个谎言 将你推开 希望找到更好的 剩下的独自承受。 那女孩对我说 说要保护她的梦 我紧紧的相拥 说一定会做到 但转眼爱成空 忘了最初的心 算什么男人 永远不要怀疑 一个女孩爱你的决心。 男孩应该有勇气 离开比承受更伤心 错过了也许是永远 有多少爱可以追回。 最好的年纪 又将你归还于人海 浮浮沉沉 爱的人只是你 请不要一个谎言 轻易放弃 有什么 可以一起承受。 那女孩对我说 说要守护她的梦 我紧紧的相拥 说一定会做到 但转眼爱成空 忘了最初的心 算什么男人 永远不要怀疑 一个女孩爱你的决心 既然相爱就 一直爱到底 好的坏的都是风景。 男孩永远不懂 女孩转身 当时是有多伤心。 一生只爱你 我的那个女孩。 当着兵,突然就明白了对于爱的感悟,有些时候,不是说追寻爱才能明白爱,很多的时刻,也能收获对于爱的感悟,而且往往在外面感悟的爱,会更加深刻。 2019年转眼也快过去了,但是我还故意把数字写成2018,因为就是一个小圆圈的事情,就可以把九改成八,还是在日记上,一天一天就这样过来了,可见这并不是自己愿意经历的,都是在苦熬。 但是对于从一月到现在,确实感觉艰难了一些,几个月走来,发生了很多的事情,但是却不感一点兴趣,等到心闲下来的时候再说吧。 几个月过来,想去的地方不能去,想爱的人不在身边,仍然是一无所有的时候,想爱也不敢爱,总觉得能遇到最好的,但也不能总在路上,自己的梦想还没有完成,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又能照顾谁呢,所以一切还是不麻烦任何人才好,或许真的会孤独下去吧,等待一个人前来,踏着七彩祥云过来拯救你。 因为你不知道缘分会什么时候到来,所以也不会去想,有时候就算来了,你也不知道,所以还是先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多了,然后才能真的追求你所爱的,怕就怕到时候一切都晚了,等到你一切都有了,反而一切,一切美好的都过去了,而自己最留恋的则已经错过了,真是进退不得。 所以一直在等待破茧成蝶的那一刻,感受到的自由已经越来越少了,即便呆在家里无所事事,还不如出去走走呢,或许你会感觉,外面会比家里感受到更多的自由,大概也是有一点幸运在里面吧! 这几个月一直都在情感的泥沼里纠结,想爱的人怕不爱你,遇到一个可以爱你的人又不喜欢,所以就是前后矛盾,卡在了原地,大概人生也开始重复自己写的情感漩涡里,你爱的人追求不到,遇到一个爱你的人又不想停下脚步,所以真的陷入了困境里。 抛开情感问题不说,其实,生活到现在也是一塌糊涂,不止是我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的大多数人都是这样,都是在苦熬,都在为了生活努力承受着,孤独只是一大部分,还有好多小的部分,是实在无法摆脱的。 想有一个地方吃饭睡觉都成了问题,大概我的人生现在才开始吧,需要把失去的东西再找回来,需要把喜欢的东西追求到,希望有一个可以控制的未来发展,开始认真努力经营人生了,真正做到,爱我所爱的人,去我想去的地方,做我想做的事情,人生从此则翻开了另外新的一页。 不再迷惘,甚至是你不再迷失,想做什么事情不需要再苦苦等待了,大家都希望自己前途无量,可是找不到一个更好的自己,可是需要做太多的事情,来从量变才能发展到质变,不追求更高的梦想,不追求自己喜欢的,根本无法改变现有的自己,所以不需要好高骛远,也要更加努力去做才好,真的找到自己所一生追求的自由才好。 从一月回来,到了十月,中间的九个月好像都在想着如何赚钱,想怎样才能安稳一些,所以才会又跑远了,毕竟呆在原地也不是长久的办法,不如走下去还能有点收获,所以才能到了十月。 夏天过去了,冬天来了,经历了太多的冷漠,也有高兴的地方,也有孤单到无可救药的时候,不过都没有太在意,只是感觉一年真的太快了,反而没有做什么事情,没有实现一点的梦想,感觉就是在浪费着时间,也希望通过迷茫,找到自己。 其实,以上是我想象中的一条路,假如真的哪里也不去,估计就会这样陷入危机中吧! 望着眼前的女孩我想到了这些东西,假如真的是这样,我现在又该如何做,不过庆幸,一直坚持着这条路,终于也是一毛二军官了,这代表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格雅,这个名字,再次想起,已经是几年的时光过去了,这几年上军校和上学一样,也能回家了几次,还算幸福。 格雅虽然不是我所爱的女孩,但是她的出现,也曾给我草原的生活,带来了一些改变,也让我感觉有一个女孩作为朋友挺好的,只是当年认为的喜欢或者不喜欢一直没有得到证实,而且再次想道这封信的时候,又感觉有些不妙了,这信上不会真的是喜欢或者不喜欢之类的吧!看着格雅一开始都忘了我是谁了,随后笑了笑,才知道原来是开玩笑。 “你真的不记得我是谁了?”我有点不自信地问道, “知道啊!刚才是开玩笑的,喝茶吧!自己倒”,格雅把茶壶拿过来,我以为是要给我倒呢,没想到是让我自己倒啊! “那个问你一个问题啊!那封信是你写的”,我问到, “哦,那个是开玩笑的,你别当真”,格雅突然站起来说到,目光盯着我,好像很难为情的样子。 “哦,没事,我就问问,你是不是真的……”,我欲言又止说到, “嗯”,她点了点头,果然那些年的猜想对了,因为阿依玛大叔曾在谈话中提到过,不过是很自然的提到了一下,随后我也就忙了起来,又是考试,又是考核的,根本没有时间想自己的事情,所以就一直到了现在才有时间。 “你怎么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呢”,既然说了我也就不避讳了,直接就问了。 “感觉呗!谁让你那个时候经常来我家,阿爸他又时不时的提起你,说你这好,那好,我就出现错觉了”,格雅无奈地说到,我就笑了,也有可能会这样。 “哦,这样啊!不过现在我回来了,又感觉怎么样?”我故意开玩笑门道, “没感觉了”,格雅坐在我的对面也喝着茶水说到。 “那就好,好了不提了,你没上学”,我问到, “上学?上什么学,毕业都有快两年了,还上学,怕你是自己上傻了吧!”格雅笑着说到,倒是没有出现电视剧里见到朝思暮想的人又是哭,又是诉苦的,这个情节没有出现,我很高兴。 “哦,对哦,都过了几年了,我都忘记了,经常忘记都过了几年了,记性越来越差了,还是咱草原自由啊!”我说到,看着格雅就是看着我,不会又重新点燃她内心的火把了吧! “哼,变得越来越傻了”,格雅笑了笑说道。 接着便是沉默了,虽然过去了几年,但是这里一点都没变,草原还是草原,草香还是草香,风里依旧是许多味道十足,还能听到从远处飘来的歌声,有几十匹马奔腾的声音,还有小羊在懒散地叫着,好像没有狼,这些动物都变得懒惰了。 “怎么又想骑马了,好久没有骑马了吧!”格雅看着我出去看跑马了,变试着问道。 “是啊!已经有几年没有骑马了,好怀念啊!”我说到,感觉就像是发生在昨天的一样。 “走吧!我带你去骑马”,格雅说到, “不了,有时间吧!我的骑马技术还是你教的呢,我还没忘呢”,我说到,我便又走进了屋子里。 “嗯,没忘记就好,还以为你是那只白眼狼呢”,格雅说到,便笑了笑,我也笑了笑。 一会儿差不多中午了,阿依玛大叔还没回来,老营长还说要在营里吃饭呢,所以还是准备回去了,有时间再来吧! “那个,我就先走了,有时间再过来看看”,我说到, “那好吧!阿爸回来我和他说你来了,你要不在这吃吧!”格雅说到, “不用了,老营长还有事情找我呢,所以还是下次吧!”我说到, “好吧!”格雅说到,便坐在了旁边的小椅子上,我便站了起来, “我走了”,我说到, “不送”,格雅笑着说到,我便出去了。 老连长的中午饭 几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短,但是可以改变很多的东西。 即便知道了格雅给出的答案,我也没有敢打开信封,还有那本书我还写了很多的笔记呢,出了以后居然有了一点失落感,也知道是什么原因,只是这样就好了。 我并没有着急回去,而是找了一块石头躺了下来,我才发现我居然是躺着过去经常躺过的那块石头,一到晚上就看星星,直到有了睡意才回去。 我知道这个时候最多的就是仰望星空,有些时候,还是会一个人不经意间就回忆过去了,那个时候经常回忆刚上大学的时光,看着这上下铺就伤心,因为住了这么多年了,都不想住了,所以一开始上大学和上高中一样,虽然只有六个人在屋里,不过我还是感觉拥挤,晚上大家都在比拼着熬夜,通宵打游戏,这完全不是我想要做的事情,因为我最讨厌的就是熬夜了,而且也基本不打游戏,所以那个时候感觉我一个人和那五个人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平时的话语也很少,不过只要问到我,我也会很乐意回答的。 他们经常出去喝酒,宿舍里难得的平静,我就自己看书,有时候到了大三的时候,整夜都不回来,只有我一个人特别的开心,睡得特别的好,所以跑步就有力气。 所以,那个时候,我和其他人的状态都不一样,该上的课即便就三个人也一样上,我经历的最少的人上课就是三个人,而教室却很大,没关系,老师也愿意上,那就没问题了。 每次看到他们几个都是黑眼圈的,只有我自己看着正常,所以我也经常说他们,不要总是这样浪费青春,浪费时间了,我就拉着他们一起上课,一起睡觉,说来他们倒也听话几天,不过几天过后,把身体养好了,就又恢复常态了。 索性,我也就不再管他们了,他们做他们的,我就按照自己的步调走,所以在大三快要结束的时候,引发了一场关于有没有梦想,关不关心将来的思想大危机。 无疑,他们所有的必修和选修的科目,都挂科的差不多了,所以玩完了就是没日没夜的补习了,这个时候我也就忙了,给他们解答问题,实在是太难了,我自己还想好好地去玩玩呢。 所以现在快放假了,倒是我有事没事就出去了,实在是无奈了,有的甚至还想让我去替他考试,两个小时,两百块钱,我是那缺钱的人嘛,不是,这也是有违背原则的事情,所以我根本不会再管他们,顶多给他们跑跑腿,买买饭,解答题目什么的,其他的就自己做吧! “啊!梦想啊!我太难了,能不能没有梦想啊!”宿管阿姨刚查完寝室,就有人又开灯感叹到,当然都是反对意见了, “不能没有”,我回答到, “谁让你们平常不努力的,每次都补考了,才肯用功,不觉得累吗?”我嘲笑他们到, “没办法总觉得时间还多,一转眼一个学期就过去了,我们也没办法啊!”他们说到, “那以后只是学习不出去,不就好了”,我回答到, “不行啊!那多无聊啊!”他们说到, “不管你们了,爱咋咋地吧!反正咱的所有科目都过了,走啊,唱歌去了”,我说到,就出去了。 这个时候才让出去呢,其实,半夜去上哪唱歌去,不过是出去买点吃的再回来,我还想睡觉呢,所以也就是出去转一圈。 他们是该好好的追求梦想了,不然大四一来,事情就更加多了,又面临着毕业,所以他们可有的忙了。 其实,他们这样有时候也挺羡慕他们的,大学对于他们来说有点挥霍的意思,不过却也并不是太过分,他们也有自己怕的老师,有的课也会去上,只是没课的时候,或者都是选修课的时候才去上,这和我了解到的外国大学还是有些差异的。 我喜欢和每天去图书馆的人一起说话,所以遇到了梦,说来图书馆也是一个聚集缘分的地方,不知道多少人的爱,都是在学校图书馆的转角遇到爱开始的,我也不例外,遇到了梦,所以没有空去管他们的学习也是有原因的,我也是很忙的。 不过我也在了解一些实习公司,谁不想着一毕业就有公司收留,我也不例外,所以一有时间就去了解一下,所以当年也和所有人一样,希望可以找到一家公司安稳度过这个刚毕业的迷茫期,所以也算是尽力去做。 学的是生物专业,大概就是去制药公司,一些奶制品,葡萄酒公司啥的,一开始了解到这些,不过奇怪的是,到最后我并没有去有关生物的公司,而是去了一家游戏开发公司,觉得开发软件和程序好玩,所以就违背着专业开始从零学着计算机,所以最后学着学着,连游戏公司都没有去,因为现在想明白还不想去工作,也正是没有远工作,才有了后面当兵的故事。 往事历历在目,如过往云烟,从眼前上空的天空中飘过去,回想这一路走来,所以说,地上本没有路,只有勇敢的走过去才能找到路。 要看十一点多了,应该是十一点半开饭,所以现在跑回去应该还来得及,从石头上跳了下来就跑回去了,看着这条已经熟悉的小路。 跑回去以后,正好赶上开饭前的高歌,我在后面跟着大声唱着,正好老连长在前面看到了我,等到唱完歌就拉着我进去了。 这个食堂也熟悉,曾经还在这里帮过厨呢,蒸过馒头呢,只是那是刚来的时候了,一开始有,后来就没有帮厨的了。 “好了,我今天让班长给加了一个炖羊腿,你尝尝,好久没吃了吧!”老连长说到, “是啊!在外面羊都太贵了,只有草原上还便宜一些,所以还是回家来好啊!”我说到,想吃这些菜好久了。 “来,吃吧!”老连长说到,有馒头,有米饭,还有老干妈豆豉酱,拌米饭吃挺好吃的,加上这羊汤,即便是没有肉也吃的很开心,再说我还和赵班长学过厨艺呢,没想到都过去这几年了。 赵班长是我二年兵走的,把老班长送走了,已经四期士官了,老板走了我就不在炊事班了,也就一年的时间吧,只是过去的真快。 跟着赵班长又是学着蒸米饭,又是学着切菜,还跟着去服务中心买东西,但也算有趣的多,特别是所有司务长开会,就赵班长自己不愿意开会,非得让我去,所以就我一个新兵在那里跟着开会,其他的人家都是三四期士官,所以我都听不懂,就在那里,人家参谋长说什么,我就写下来什么。 “停,你是哪个单位的,你们司务长没来嘛!”突然,会议停止了,参谋长径直就上我这来了, “报告,首长,是边防一营的,我们司务长有事没来”,我说到, “这样啊,就让你来了是吗?”参谋长问到, “是的”,我说到, “行了,会议暂停五分钟,我去去就回来”,顺着,参谋长就出去了,我还在座位上站着。 参谋长一走,大家就小声说话了,我感觉事情有些不妙了,应该是给班长打电话去了,所以大概能明白为什么这样做,不能这样子敷衍了事了,我又不懂,况且就我一个新兵。 很快参谋长就回来了,应该会说一下纪律问题, “我讲一下啊!下次通知中让谁开会,就谁来开会,不能这样敷衍了事了,再说你们来不了的也可以跟我请假,让炊事员过来算什么事情,暂停这个会议也是必要的,有些事情必须说出来,不然每次都这样放纵恐怕不好,这是第一次,不计较,要是谁再有下一次,别怪我给记缺席,明白了吗?”参谋长说到, “是”,大家说到。 “报告”,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一个声音,这个声音很熟悉,一听就是赵班长的声音,辨识度可高了,所以大家都回头看看。 “进来,这次就允许你这一次,下次不能再有了”,参谋长说到, “是,不会再有下一次了”,赵班长说到,就坐在了我的面前,我就往里面靠了一个座位。 “好了,开会继续,刚才说到,出入库食品检查登记”,参谋长说到,到此刻所有的司务长就算齐聚一堂了。 老连长说吃饭,我突然想到了这个事情,也算是一个值得记住的事情,果然赵班长回去以后,就再没有联系了,真希望能看到我现在的样子。 “怎么样好吃吧!”老连长说到,此刻也感觉特别想李连长了,那个时候就是李连长自己开车去接的我,所以很是感激,只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告别,这世间告别的方式太多,以至于离别了,再相见恐怕就难了,一个转身便是一生的时光。 “嗯,好吃”,我说到,吃了已经一碗半米饭了,实在是找到老味道了,这记忆中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看到大家很快就吃完了,我也加快速度了, “没事,慢点吃,这些东西一会吃还是要拿回去吃的”,老连长说到。 “嗯,知道了,先吃吧!”我说到,又开始吃了,要说也没啥好说的,回来就好了,回家看看。 继续回家旅程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感觉生活还不够曲折,从学校门口,坐着公交车很容易就到家了,所以从那个时候,觉得生活曲折一点,一定会非常有意思,至少可以不用那么早的到家。 所以,总会出去转转,去看看点两点一线之外的东西,现在想想还真是哭笑不得,现在觉得简单一点好,倒也觉得离家近一点,也是挺好的,但可能至少现在不允许。 可能是当时的生活也太单调了,所以觉得没有意思,就觉得离家远一些,生活曲折一些,就像走小路,会比走大路有意思的多,小路总是充满着惊喜,会感觉有意思的多,所以会觉得人迹稀少的路,一定非常有趣,所以就选择了这条路,最初的想法就是希望有一个有趣和冒险的生活。 即便我预定了计划,事情并不会依照预定的计划顺利进行,旅行就是如此。 那个时候,正因为渴望到处旅行,所以才会有计划的去了解一些地方,找到喜欢的地方,并且下定决心有朝一日一定要去看看,这就是最初的想法。 或许想想,想旅行的想法,在我的脑子里已经由来已久了,也渐渐地酝酿成熟着,直到一天成熟了果实,或许背起背包就走了,旅行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很困难。 不熟悉的地方,就是异乡,所以在这里所遇到的所有事物,并不会依照我们的想法来发生,反过来说,事物不会顺顺利利的发生,就是旅行。 就像住旅馆,当地人一晚上只要二十块就可以了,而你需要一百块,可能到了半夜,还要在你的房间里多一个人进来,完全影响了休息不说,还要提高警惕,精神更加疲乏了,完全不熟悉的陌生人,当你后来了解了这个事情以后,和当地人成了友好关系以后才知道,想想还是觉得有点委屈的,钱虽然不多,但是也花的不值得。 后来就很少住旅馆了,宁愿到民宿家去,也不会去旅馆了,里面的暗藏问题太多,有时候就是自己拿出帐篷来,在大桥底下生火搭帐篷,这样的旅行虽然狼狈了一些,但是这就意味着新的旅行开始了,对付一夜到明天,就什么事情都好办了。 正因为所有的陌生事情不会顺利发生,我们才会遭遇各式各样有趣的事物,不可思议的事物,以及令人瞠目结舌的事物,而正因为如此,这就是旅行的奥秘。 在车站转了一圈,一看商场里表,都快到时间了,所以赶快跑去买票了,幸好跑的快,不然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您好,给我一张去天津的火车票”,我说道,便从口袋里拿出钱来,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居然不知道钱放在哪里了,奥,对了是在背包的口袋里,所以拿出了三百块钱,别说这边买票的人还是比较少的,不像在天津站,光排队都排了最长一个小时的队,至于是哪次排队,已经记不清楚了。 “您好,您真幸运,正好还剩最后一张票,后面的不用排队了,已经没有票了”,售票的阿姨说道,身后的仅有的三个人也转身离开了。 我暗自庆幸,幸好跑得快,差了一秒钟恐怕又要等到明天了,本来假期的时间都不多,再把时间都浪费在这起点车站上,那还不恨死自己了。 所以拿着票,感觉幸运之神一直都在我这边站着,很多小的事情都觉得是幸运的,所以才感觉一直都很好,这次买票也不例外,所以我也有幸运的时候,手中握着车票,马上去了票上指定的站点。 走到站点,也刚好开始检票,就高兴过去了,开始安全检查,可是过安检的时候背包里的东西响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您好,您背包里里有违禁物品,请配合检查”,安检员说道,检查就检查呗! “您好,从图像中看出来,您背包里有类似子弹的金属,请出示一下”,安检员说道,这次不是一个人了,我身边又过来了三个人,手拿棍子,我开始感觉是冲我来的了。 “这是我的士兵证,这子弹壳是在新兵连留下来的,还请通融一下”,我把证件拿了出来,说道。 “哦,是同志啊!行了,你们散了吧!该去干嘛干嘛,我们还以为你是不良分子呢”,开始那个人不好意思地笑道,不过还是认真地看了我的证件,比对了照片,才说道。 “没事,这也是你们的职责,那我可以过去了吧!”我把东西又装好了,重新背上背包说道。 “好,可以了,走吧!”同时士兵证也还给了我。 “好,谢谢”,我就过了安检门就走了,没入了人群中。 看着那个绿色的车皮火车,给列车员一个微笑,列车员看了看票,也笑了笑,就上去了,我一路跑了过来,所以很快就上了列车,看了看票“29”号,就过去了,刚好挨着靠窗的位子,能一路看着外面的风景回家了。 两年的时间,看看天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天空总是浮现两年前自己的影像,所以有种时空穿梭的感觉,过往的感觉很奇妙,一路走过来的风景没变,只是自己一直在变,所以坐在火车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拿着大包小包,倒是觉得有些神奇了,人们的笑脸依旧,阳光也依旧,该远去,还是要远去,还有旁边的孩子在悠闲的吃着火腿,是的感觉自己的世界一下子变得热闹了,懂得看着别人笑,我也跟着笑了,这是很自然的亲近着这个世界,我开心的笑了笑,这种由心而发的快乐,算一算,已经好久没有有过了。 列车估计还有一段时间才开呢,明天差不多中午才能到,所以买点吃的准备着,就很快下去买东西吃了,跑着一段时间也饿了,下去就买东西吃了。 “你好,给来一包火腿,这个牛肉干来两袋,八宝粥给来两个,这个德州扒鸡给来两袋,一罐啤酒,面包来两个,话梅给来两袋”,到了旁边那个摊子,又买了两个驴肉火烧,这才算完事,看着辣条也来了三包,牛轧糖也来了两包。 “你好,一共多少钱?”我问到,以为没有多少钱呢。 “你好,一共四百一十三块钱”,老板娘说道,我便懵了,这么贵嘛! “这么贵”,我惊讶说道。 “这个牛肉干,是正宗内蒙古牦牛干,九十八一袋,这就两袋,还有扒鸡,四十五一袋,也是两袋,这就多少钱了?”老板娘给算了算,也差不多了, “好吧!”把剩下的四百多都给了老板娘,从口袋里掏出来,感觉心疼啊!退回去又很没面子,所以就买了,拿着一大袋吃的就上了车上,想了想真是奢侈,不过很快就开始享受美食了。 首先,打开牛肉干吃了一个,还不错,但是总感觉吃的不是很正宗,一下子就想到了阿依玛大叔那里,在大叔家里吃过正宗的牛肉干,在草原大叔家里吃牛肉干何时花过钱,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但是现在居然一百块钱一袋,真是贵了,换个地方,差距果然变得很大了。 起开啤酒,已经好久没喝啤酒了,因为有禁酒令,不过这次回家了,还是可以喝上一罐的,啤酒加牛肉干还是挺爽的,旅途里有美食,有风景,关键还是回到阔别两年的家,所以心情异常的兴奋,心一直扑通扑通跳动。 吃到第三根牛肉干的时候,列车缓缓移动了,我周围的人还没来,所以还是挺空旷的座位,背包就放在外面的座位上,自己开心的吃着。对面也只有一个人。 不过一想,要坐十八个小时的路程,就感觉头疼,虽然新兵来的时候,有过坐三十六个小时的记录,但是还是不想坐这么长的时间,一下车一定会头痛欲裂的,这是必然的。 记得,新兵来的时候,也是坐着靠窗的位置,也很拥挤,睡觉不是坐着就是趴着,很难受,我都不知道那三十六个小时是如何苦熬过去的,那个时候就想,一定要快点下车,本来看旅途风景的心情都磨灭掉了,只能傻傻地等待终点站了。 说来也奇怪,我正好挨着放歌的喇叭,一天只有一首歌放个不停,而且是陈小春的《独家记忆》,我居然听了三十六个小时,这可能是我听过最多的歌了,没办法,只能听着了,一瞬间我感觉脑子里都是这首歌的旋律,听得头昏欲裂的,我才发誓再也不坐火车了,太难熬了,以至于到了新兵连几天后,这个旋律还在我的脑子中回荡,几乎成了真的独家记忆了,只是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了。 这个记忆很独特,几乎成了军旅的开始,所以现在又坐着火车,一下子就想到两年前去的火车了,就这样,列车的影子来了又去,时光真的太快了。 边吃边感叹着,这次回来我发现特别的爱回忆了,而且也变得特别恋旧了,所以吃着吃着牛肉干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说不上来,就是感觉脑子中一条路突然就打开了,而且很清晰,我能很清晰知道,这是明白了这条路的表现,但是就是说不上来是怎么回事,只能看,不能说。 窗外的风景开始飞快地向后退,看着这城市,也在逐渐加快的速度里形成一条记忆线,所有的建筑物缩影,都在被无限拉长,最后只有一条很长的线,可以到达天边的线。 没过半个小时,整个城市已经被落在后面了,本来觉得很大的城市,现在叶也出来了,真是快,现在倒是好想坐坐当初上学时候的公交车了,估计现在都换了,应该再看不到那辆车了吧! 记忆不停地流转,不知道会想到什么,总之都是过去的一些记忆,会一个一个蹦出来,就像是海边上被海浪冲上来的鱼一样,我会一一将他们送回属于他们自己的自由的大海,只是发现搁浅的鱼还不少呢。 秋意童话 每个城市,都有每个城市的天气,刚刚还是大晴天的,出了这座城市,外面居然下去了丝丝小雨。 喝着最后一口啤酒,感觉全身从脚底冒起丝丝秋意的凉凉,不禁把衣服裹得更加严实了,看着打在玻璃窗子上的雨滴,确实感觉天气变冷了,看着雨滴又一点一点落下去,窗外的景色飞快地后退,只是路过,不熟悉的环境,即便是匆匆看了一眼,也依然不熟悉,但是有时候为了那一闪而过的美景,也会感叹惋惜一下,不过并不忧伤。 一上车,就看到有很多人在往来吃着泡面,泡面的味道,没过一会儿,整个车厢都是这个味道了,各种味道的泡面都有,酸菜的,麻辣的,都铺面而来了。 我独收起牛肉干,开始望着窗外发呆,我一直在想一种可能,假如两年前,我没选择来当兵,现在的我又该在哪里,在那座城市,也或者已经不在一座城市了,又在做着什么,每天的生活是否也能像这样快乐,可以吃着东西看着外面的阵阵秋雨,而不是沉浸在伤心的情绪里,等待未知的命运。 “啊,对不起麻烦把您的包拿一下,这是我的位置”,正在我看着窗外发呆的时候,窗外的风景突然停了,原来是火车已经到下一站了,而在这一站,上来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过来轻声说道。 “哦,对不起,你坐”,我很快把背包拿开了,她就坐下了,坐在了我的旁边。 她一直抱着包,也看着外面的人群,拿着各种各样的行李在往车上挤,一路走来,不知道说了多少个对不起了,所以说我出来尽量只带一个人出去,行李什么的能不带就不带,又多又重又麻烦,所以说旅行不能把心情浪费在行李上,虽然有时候无法避免。 “喂,你吃话梅嘛!”我在我又发呆的时候,女孩递过来一个话梅说道。 “哦,吃,谢谢”,我连一个拒绝都没有,就直接没有出息的接了过来,她戴着一个眼镜,白色的眼睛,显得挺清秀,笑了笑,我看到了,挺迷人的。 “你还在上学吗?”就着递话梅的开端,我便聊起天来了,让我觉得枯燥的旅程变得有趣多了,特别是女孩的一笑,连我也不自主地笑了。 “嗯,高二年级的学生,今天放假了,现在是回家了,哟,还有一个,给你吧!”她把最后一个话梅也给了我,我便厚着脸皮的接了过来, “谢谢你”,我没舍得吃,一个手攥着两颗话梅,因为现在也不想吃,差不多刚才已经吃饱了。 “给你,这是牛肉干,你吃吧!”刚放进背包里的女肉干又拿了出来,给她吃,我说道。 “嗯,好”,说着,她也没有出息的拿着一根牛肉干在吃,虽然是陌生人,但是能看得出她是信任我的,所以看着她吃着,我便笑了笑。 “你笑什么”,她看着我笑了,问到, “没什么,就是感觉这个世界挺有趣的”,我说道,又把眼睛看向窗外了,此刻,火车又缓缓开动了。 “你家离这很近吧!”我说道,同时看着窗外又移动的风景。 “嗯,对,下一站就下车了,很近”,她笑着说道,便拿出一本书,开始自己看书着。 当她说道下一站下车的时候,我突然就又有了一个失落感,真想让她陪我聊天到下车才好,不过现实总是残酷的,她下一站就下车了,所以我还感觉挺失落的,就像这下起的丝丝小雨,感觉到了一点凉意,所以还是看着窗外。 这大概就是一次相遇,所以在感受这美好的同时,又不得不承受失落的情绪,也许下一站就会分开,也许再也不会遇见,所以说这也给短暂的旅途带来了一丝期待,带来了一点有趣的事情,就像这秋雨,如果你够勇敢,这便是最沁人心脾的秋雨,让人觉得是很有趣的秋天童话。 “你看的什么书,我能看一下嘛!”我说道。 她便毫不犹豫的递给了我,是名着《骑鹅历险记》,之前我看见过,可是就看了几个章节,没多看,所以对于内容,还是熟悉一些的,我便看了一下目录。 “哦,你喜欢看这想像的名着,真的不错”,我说道, “嗯,平时没事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看书,所以说差不多都成了习惯了”,她说道,我笑了笑。 “嗯,加油,坚持下去,对了你学习成绩如何?”我便问道。 “嗯,还可以吧,前十名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她自信地说道。 “呵呵,学习可以啊!比我当年强多了”,我说道,便又笑了起来。 “那你当年学习如何?”她反问道, “嗯,我是十道二十名没有问题”,我说道。 “嗯,那也不错了,总比那些不努力的人好”,她笑着说道,马尾辫很安静地在后面跳动着。 “嗯,对啊!只要努力就好了,马上快要高三了,加油吧!”我鼓励地说道, “嗯,这不用担心,我当然会努力的,不过我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能写出自己的一本书”,她渴望地说道,真的是有梦想的好孩子,所以她才会一直都看书的,加油吧! “所以你才一直都看书的嘛!”我说道, “对啊!看书多好,我也想写出这样的一本书呢,能鼓励很多的人,可以写出喜怒哀乐,多好啊!”她说道,对于梦想有自己的想法和见解是好事,所以说年轻青春的人真好。 是啊,人不是慢慢变老的,而是在一瞬间变老的,老的不是身体表面,而是内心,如果心老了,就真的变老了。 “哦,那挺好的,一定要加油努力了”,我说道。 “嗯,我妈每天都这么说,所以说不用担心,我会努力的,妈妈真啰嗦”,她说道,我便又笑了。 “妈妈啰嗦是为了你好,可不能辜负妈妈的心意,知道吗?”我说道, “嗯,知道了,你说这话,我怎么感觉你像是早就认识我了一样”,她说道,我才感觉是啊!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应该是熟悉了吧! “对了,我叫雅子,你呢?大哥哥”,她说道,这还是上车第一次称呼我为大哥哥,我就又笑了。 “悦”,我说道,她便也笑了笑。 “感觉像是女孩子的名字一样”,她笑着说道。 “是吧!当时,我的同学们也都这么说”,我笑着说道。 “嗯,那,大哥哥的学生时代一定很有趣,很难忘吧!”她倒是不看书了,开始对我感兴趣了。 “是啊!谁的学生时代不美丽啊!你的也是一样”,我说道,窗外的雨突然下的比较大了,我想说,我的背包里还有一把雨伞呢,可以考虑给她,毕竟下雨了,秋天的小雨比较凉爽。 “对了,一会儿下车,你带伞了吗?不然会被淋湿的”,我说道。 “我也不知道这天怎么就下雨了,我来的时候还没有下雨呢,所以没有带伞”,她看着外面担心的说道。 “你看这是什么,这把伞送给你了,反正我明天才下车呢,用不到,背着也挺累的”,我把雨伞递到她面前,她明显愣了一愣,不知道该如何说了。 “这个,大哥哥,我不能要,这是你的东西,也许一会儿雨就不下了呢,再等等看吧!”她说道,又把我的手给推了回去,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她手的温度,我就又放回了背包里。 “这样大哥哥,你把你的电话号码写在我的本上,你再记下我的电话号码,这样到时候我再把雨伞给你快递回去不就行了,我说的是要是一会儿还下雨的话”,她低着头说道,像是我不同意一样,她拿出了一个记事本说道。 “好吧!把本给我”,我说道,便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嗯,写好了”,没过一分钟,就写完了,把记事本又给了她。 “嗯,行,那你记下我的电话号码”,她说道。 “嗯,好,我记在手机里”,于是把我的小手机就拿了出来。 “哇,大哥哥你这么原始啊!这个只能打电话的手机我好久都没看到了,你看人家都是全面屏智能手机了,你看你的”,她呵呵一笑,像是银铃般的笑声,我也笑了,确切的说是脸红了,我也不想这样啊!这不说回家买一个嘛!没想到在火车上被嘲笑了。 “行了,别笑我了,没钱呗!快说你的手机号”,我白眼到。 “嗯,好的”,她说道,我记下来,顺便把雅子的名字给备注上了。 “下一站还有十分钟到站了,请要下车的旅客,准备下车”,很快喇叭又响了起来,时间在美好的聊天里走的就是快啊! “那个,我下一站要下车了,真快”,她说道。 “没事,很高兴认识你,雨伞给你,外面还下着大雨呢”,我说道,把雨伞又给递了过去,这次她没有拒绝,而是直接拿在了手里。 接着就没有说话了,拿出两根火腿给了她一根,她看了看,也一并放进了背包里,把手也放进去了,笔放在了侧兜里,准备好了下车了。 “那个,我这还有一个话梅给你,我要下车了,再见”,她说道,便向着窗外看了看。 “嗯,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我说道,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啊!你真好”,她说道,能看到脸红了,便站了起来,准备下车了,火车也在减速中。 很快火车就停了下来,开门下车,她挥了挥手,便打开我的雨伞下车了,我也挥了挥手,吃了这根火腿肠。 也许,就是这样,有的人明明是第一次见到,没说几句话,便感觉好久之前就认识一样,但是现实里却不是,或许在梦的尽头见过,或许是在脑海中的记忆碎片拼凑而成的一个人,熟悉总是熟悉,不熟悉认识再久都没有用。 旋转 从过去的一点一滴,变到了现在的这么远,离家越来越远了,时间也越来越长了,时间再长,熟悉家也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够了,归属感就又全都回来了。 有时候,离开的时间再长,一些事情没有解决,还是要解决的,因为这个有的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慢慢消失,它就在那里,哪也去不了,只等着你再次回来解决问题呢。 不知道,童年里大家都有过怎样的玩具,是买的呢,还是老爸亲手给你做的,或者说是爷爷亲手给做的,那个时候就算是买,也没有什么好的玩具,所以老爸和爷爷就联手给我做了一个旋转木马。 有时候,旋转木马在脑海里转个不停,出现了许多漂亮的场景,你需要去坐一坐,等着所有的记忆在这里都汇集了,所以说这个木马,就在这里转啊,转啊,一天天就这样长大了。 过去乘船去一个地方,会在海上悠悠晃晃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的时间,可谓是极度的苦闷,不是看看海,就是看看海,或者看看书什么的,车马慢的年代,就想快点,车马快的年代,就想着慢,脚步可以很慢很慢,看外面的野草,被风吹着吹着,可以很慢很慢,但是时光可不会很慢很慢,它依照自己的步调,从古到今就没有变过,以至于沧桑岁月,悠悠众人,来了又去,去了又回,在来来往往中,度过了人生的时光。 颇具沧桑感的要数小镇的小巷子了,承载了不知道多少人的步调,承载了过去每天可以听到的叫卖声,承载了不知道多少的雨滴,承载了众人的喜怒哀乐又有谁能说得清楚,随着风筝跑啊!跑啊!跑着跑着就长大了,于是那个世界,你就再也回不去了。 每个知了轰鸣的夏天,都会是最热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有风扇,躺在屋子里简直和蒸笼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就一次一次跑出去用凉水冲凉,即便是在古井里舀出来的凉水,一会儿也又会变热了,所以这个夏天还是挺难熬的。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也特爱哭,一遇到热天,就不知所措了,一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又哭上了,一开始还有人管管,后来自己哭就没有心情管你了,老妈也是,索性自己哭累了,躺下就睡了,再醒来一定是一个较为凉爽的早晨。 其实,坐火车最大的能做的事情,就是回忆回忆过去,总有一些收获在里面,再看看这个秋天,再对比这最近的几个夏天,好像都没有记忆中的夏天热了,知了也明显少了很多,当然重要的是人全都跑到天涯海角去了,所以大家从分开以后,又恢复了所有人与生俱来的孤独,或感叹,或流泪,或发泄,或忘记,或不去想,我好像都有过。 女孩走了以后,上来了一个中年大叔模样的人,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拿着一瓶白酒,一袋花生米,从上火车就开始一直喝,啤酒很快就没有了,白酒也已经剩下不到半瓶了,我发现,这个大叔居然一点都没事,该说话说话,该打电话打电话,一点都不耽误,如果换做是我,早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这次又换做我孤独了,又没有说话的人了,很快天就黑了,在火车上是很容易疲劳感的,所以伸了伸懒腰依旧感觉累得不行,所以就趴下睡了,这不,连做梦都是过去的点滴生活。 “不要玩这个圆盘了,我要玩旋转木马,我就要马”,我记得我张口要的第一个玩具就是旋转木马,所以当着爷爷和老爸的面,第一次这么厚着脸皮地说道。 “要不咱去放风筝吧!旋转木马有什么好玩的,走还是不要打扰爷爷了”,老爸说道,老爸越是这样说我越来劲,越来劲就越蹬鼻子上脸,有爷爷在场,老爸也不敢对我怎么样,所以爷爷是第一个可以完全容忍我所有小脾气的人,而老爸可不惯着我。 “不嘛!不嘛!不嘛!我就要玩旋转木马,要不给玩,我就跑到芦苇秘密基地,你们就别想找到我了”,我说道。 “哎,别,我们错了”,爷爷求饶到,我才罢休。 那个时候,也喜欢离家出走,动不动就往那一大片芦苇荡里跑进去,无疑,只要一跑进去,就是几千个人一起找一个人也很难,而且里面陷阱很多,有各种捕鸟的夹子,一不小心夹到脚,那可是很疼的。 而且,里面还满是沼泽,所以那个时候,爸妈都不敢惹我,所以当时我也是镇上比较听话的孩子,也曾做过所有伙伴的公敌,因为他们藏在哪里,我都知道,十个最起码也能猜中八个小伙伴的去处。 所以那个时候,每天都有小伙伴,往里面跑,一跑进去,他爸爸就来找我帮忙去找,一开始我还没有意识到会成为大家的公敌,所以这一下子就没有人和我玩了,不过我有的是办法整他们,所以渐渐走上了孩子王的位置,在小伙伴里也是一呼百应的人物,那个时候真像一个原始的部落,就我们这些小伙伴组成,那个时候可谓是快乐到了极点。 我们这个部落做着最原始的事情,收获着最原始的快乐,穿着最原始的装束,留着身边最原始的人,没有悲伤,没有离别,我知道你在那里,你就在那里,我知道你在那里,没有离开,所以我只要过去找你就好了,然后就可以谈天说地,跑遍大街小巷了。 “做,做好吧!不就是一个木马嘛!爷爷和爸爸给你做不就行了”,爷爷说道。 我真的没想到,我真的会收到爷爷和爸爸亲手做的旋转木马,高兴哭了,因为我说过的话,当天说当天就忘了,明天就绝想不起来的,所以也算是随便说了一个旋转木马,但是爷爷和爸爸不会开玩笑的。 除了,伙伴们之间的乐趣,还有和梦之间的乐趣,那个时候,我的一个同学也有一个叫梦的同学,名字里有一个梦字。 所以我也叫她梦,是我整个童年最喜欢每天都待在一起的人,那个时候不懂得这是什么,就想和她在一起玩,在她面前就想出尽所有帅气的镜头,去努力得到她的注意,果然后来我们就成为了同桌,所以那个时候别提多开心了,我上课,看着她上课的样子,就一直在走神,真的很希望一起出去玩,就是现在。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一起打扫卫生,也分到了一组,她做的事情,我全都帮她做了,所以就这样得到了老师完美的注意,问我和梦是怎么回事,我就回答没事啊!就是每天在一起玩,一起回家呗! 那个时候,喜欢的意识倒是有的,倒是爱,对于我来说,根本不属于我这样的小孩子,因为爱是大人的事情,我怎么会去爱呢,再说也不知道这就是爱啊! 那个时候,怎么说呢,是处处惊喜的年代,因为你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所以也就成了这样的日子,有了第一次的感觉,就想有第二次这个感觉,所以想来的时候不来,不想来或者没想过要来的时候,便又偷偷地来了。 那个时候,因为是上小学嘛,所以那个时候学习还是比较差的,每次放学留下来改作业的肯定有我,而且平时课间也很少出去玩,对于男同学也不是太亲近,对于女同学也不是太关注,以至于上完半个学期了,一个班的人有很多的人还不知道名字呢,特别是女同学,除了同桌的梦,还有一个常发作业的一个女生语文课代表,其他的人差不多就不认识了,因为一开始,上学是我一个人,放学也是我一个人,几乎不和任何同学有过一起走的经历,所以梦,算是第一个闯进我这孤独世界的人。 每次下课梦都第一个跑出去玩,当然是和其他的女同学玩,那个时候,也是男的同学和男的玩,女的同学和女的同学玩,所以大家也算是互不打扰,如果一个班分为男生和女生两个团体,那我一定是第三个团体,和大家都不太爱说话的第三个神秘的存在。 但是和老师不会这样,每次去办公室我都可受欢迎了,给糖的给糖,给苹果的给苹果,所以每次都拿出一半给梦,或许虽然不说话,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改变,才让我和梦越走越近吧! 有一次,也是下课,但是那道数学题就是弄不明白了,你知道的,语文虽然是班级第一,但是数学就成了班级倒数第一了,所以很是烦恼,一下课梦又出去了,梦的数学比我强多了,所以老师就让梦教教我,但是我也生性高傲,不好意思去问,所以就自己从上课一直琢磨到下课。 “喂,还没做出来呢,你咋这么笨呢,语文白每次都考第一了”,突然一个声音又回来了,我抬头一看是梦。 “这个是数学,语文多好做啊!”我说道。 “喂,梦,你不玩了,咱们这把要赢了”,突然有女同学在叫梦,看来梦是玩着玩着跳皮筋回来的,所以女同学叫她。 “不了,我这还有事呢,你们先玩吧!”梦说道,她的女同学便回去了。 梦便坐回了座位,把那道题拿过去,就给我讲了起来,没过一分钟问题就解决了,我想这也太简单了吧! “这也太简单了吧!”我神气地说道。 “切,也不知道是谁,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会,还好意思说”,梦白眼说道,这是我说话最长的一次了,没想到是和梦说的,所以从这开始,我便偷偷关注她了。 “那个,不是意外嘛!”我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 “行了,还有十分钟才上课呢,跟我一起去玩跳皮筋吧!看你也不跟其他人说话,你不腻歪嘛!”梦说道。 “不会腻歪啊!再说我也不会跳啊!而且还是女生,你去玩吧!我就不玩了”,我说道,便拿起语文书开始看看小故事了。 “这样啊!那我也不去玩了,走吧!一起去超市买吃的”,她说道,我便感觉不好意思了,因为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说要和我一起去超市的,所以就感觉是很奇怪的事情,所以,所以还是去了。 这就是所有奇怪的事情的开始,她不好好去玩,反而跑过来教我做题,这么无趣的事情谁会去做,而且是当着女生的面,跑过来说不去玩了,反而教我做题,这一切我是搞不懂的,至少当时不懂。 所以从那开始,同学们开始说这说我和梦的关系不一般了,那个时候小学生们就很八卦了,他们说他们的,我们还是该咋样咋样,无所谓。 从她出去玩,到突然回来教我做题,到后来当着男同学的面,给买水,给她拿衣服,我的同学们倒是羡慕我了,但是我却无所谓,没想那么多,但是在别人眼里,我们俩就是关系不一般,所以会这样,就是这样六年的小学时光,我俩竟然同桌了三年多,也是神奇的,而如今这些记忆都像这旋转木马一样,又旋转回来了。 规定了时间去爱你 在这个世界上,在你心里,谁都不可取代的那个人,大概真的存在。 仿佛是她为你打开了爱的世界,不管以后你遇到一个多么爱你的人,都无法取代她,她打开了这扇门,就消失在了我的眼前,能找到一个她的替代者,不,不应该这样说,谁都不是谁的替代者,所以我也不会用谁去替代她,虽然她确实是我心中唯一一个谁都无法取代的人,但是,我也一直把她当成一个过去曾实现过,后来又跑远了的一个梦而已。 我会更加珍惜身边的人,大家也是,珍惜陪你一起笑的人,珍惜倾听你喜怒哀乐的人,珍惜陪你一起做傻事,还爱你如初的人,珍惜默默在黑暗中拥抱你的人,珍惜在你面前幼稚不堪,还任你打骂的人,你要知道他爱你也是有一个度的,不要当作是他对你的理所当然,太习惯,对于她来说可有可无,那么你一定会失去他,你要珍惜,或许你的一生只能遇到这一个人,可以做到这样忘我的爱你。 珍惜总是以你为重的人,珍惜为你在雨中默默撑伞的人,珍惜时常给你打电话,却说不了几句话的人,因为有太多的话要对你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也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听。 我们都心动什么样子的爱情呢?无疑是一份天真而可爱且俏皮的爱情吧! 一个人只有在自己爱的人面前,才会显露出童真的一面,因为他知道她不会嘲笑自己,甚至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她不会嫌弃你幼稚无聊,还愿意陪你一起玩耍可爱,爱一个人到这个份上,无疑是最真实的爱,所以说爱一个人,就选择了一个人的一生,那么接下来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择一城,两个人,等终老。 但是,爱情如此美好,也会让人怀疑,但是这世间又有多少人,真的为爱的人上过刀山,下过火海呢? 如果你为爱的人做过这样的事情,倘若她还是对你无动于衷,那么说明你们之间不存在爱情这东西,这样当然就是不值得的了,你也不必再痴痴傻傻还在等待着希望。 所以说,爱情真的很难做到你想怎么样,对方就陪你怎么样,你想去疯天疯地地去玩,那她就愿意随你去,这样的爱情是无数人的梦境爱情。 爱一个人或许不需要在意什么面子,什么我是一个大男人,不应该怎么样,什么我是一个小女人,不应该怎么样,如果爱,请用心去爱,就应该为爱去怎么样,哪怕是卑微了自己,只要她还爱你,你就要始终如一去爱她,这便是爱的“唯一”信仰。 我告诉你,我喜欢你,并不是一定要和你在一起,因为你愿意跟我分享你的喜怒哀乐,所以我才在乎你,只希望今后的你,在遭遇人生低谷的时候,不要灰心,想想我和你说的话,想想我,至少曾经有一个爱你的人在身边,过去是,现在是,现在也依然爱你。 也许错过了你,以后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再遇到你了,人生本来就如此,一次相遇已经实属难得,再次相遇,便好好地珍惜吧! 如果我爱你,而你也正巧爱我,在你头发乱的时候,我会小心翼翼地替你往后拨一拨,然后手还不愿意离开地在你头发上多待几秒,但是如果我爱你,而你却不巧不爱我,你头发乱了,而我只会轻轻告诉你:你头发乱了呦! 我告诉你什么事情最可悲:你遇见一个人,犯下了一个错,后来你想要去弥补还清,到最后才发现,你根本做不到,于事无补,当初犯下的错误已经永远无法弥补了,所以才会发生这些事情,这是紫霞仙子应该说的吧! 希望你记住我 记住我这样为你活过 这样在你身边待过。 我多希望, 我在思念你的时候 你也在思念我 如果爱, 便能白头偕老。 如果错过, 便各自安好 总之岁月漫长 然而却值得等待。 很高兴 最美的年华 遇到最美的你。 其实,细细想想和小学梦在一起的时光,居然能看到爱情最美好的样子,看到一切美好的雏形,这些我们都做过,周末经常一起去采花,一起在山坡上跑跑跳跳,一起谈天说地,一起回家,我多希望我们长大了以后也可以这样,那么我会为了你而少去很多的迷失吧! 然而这样的喜欢,最终也没能长成爱情这棵大树,我和梦注定只是在规定的时间里,生命如一线,过了时间,就真的成梦了。 能陪你一起在你在草地上打滚,能看着你做幼稚可爱的事情,能陪你一起做着傻事,还爱你如初,也许他只在你的面前才会这样,因为他喜欢你,你才会发现原来被喜欢这这样让人开心幸福的事情,所以你也希望爱情一直是这样美好的。 对于一个独来独往惯了的人,突然有一个人这样对你好,你是感觉很奇怪的,所以你去试着接受这样的好,就这样你才发现自己也在一点一点改变着,最终你还是喜欢上了梦。 “走吧!快上课了,快去”,梦拉着我就跑了出去,我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梦拉着手向前跑,其他人都这样看着我们跑过这所有的人群,仿佛穿越过去就是一起长大后的样子了,就是能一直在一起了。 这是我第一次握住她的手,之前或许有时候我们几天都不说话,虽然是同桌,我不说话,她也肯定不说话,所以她一定觉得很无聊,所以要带动我,一起说话。 很快就跑到了超市里,我看着梦,怎么感觉有点害怕的样子呢,以后我知道我会无数次回忆梦拉着我跑的这段距离,仿佛是一生的奔跑都缩影在了这一段距离,真的不敢想象。 “那个,阿姨,我要两个糖,还有两瓶水”,我站在后面看着她买着,一言不发,要问为什么我没买,因为我记得当时都买了小人书了,哪里还有钱买糖啊! “哎,小朋友你买什么”,阿姨问到, “哦,他和我是一起的,喂,你有钱嘛!”梦小声问我, “没有啊!”我说道, “好吧!我来花钱吧!”说着梦拿出钱来就给了钱,转身就慢慢走回去了。 “给你一个糖,一瓶水”,梦说道。 “拿着吧!”,看我没有伸手,梦笑着说道, “哎呀,你我是同桌,以后只要你多和我说说话,我就买东西给你吃,算是酬劳了”,梦说道。 “嗯”,我点了点头,接过糖和水,就这样我开始和梦说话了,我才发现原来有一个同桌也是挺好的。 从这开始有什么好玩的事情,梦都会带着我一起玩,就像都要教我跳皮筋,我实在是不愿意玩,她才罢休。 周末的时候她会找我去学校后面的空地上玩,主要是还教我学数学,所以我的数学后来才算及格了,看我发呆的时候就努力逗我笑,我开始渐渐地接受了一个身边有一个这样的人存在,所以有时候梦请假的那两天还感觉身边少了一个人似的。 每次上体育课,我都是一个人在人群外围游走,更多的时候是躺在空地的草地上望天,看云来云去,就这样那个时候我也不感觉有一点孤独,看着同学们热闹,我也就很热闹了,不需要再和他们一起热闹了。 我的性格也被老师认可了,还被无缘无故选为了班长,其实,对于什么班长不班长的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大家都投票给了我,我也是意外纳闷了,越是安静越受欢迎了,老师有什么事情也和我说。 “喂,想什么呢”,一会儿梦悠悠跑了过来了,问我干嘛呢, “望天”,我说道。 “你不和他们去玩,在我这干嘛”,我冷漠地说道,从其他人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神色,所以也有意在远离梦,但是也不好说。 “没事,不好玩了,大家都在那边一起玩,就你一个人在这边,不腻歪啊!”梦说道。 “不”,我说道。 我上了六年的小学,梦一直都是班花,再说那个时候好像也没有班花这个概念,所以也不知道说是因为什么,因为并不是我要靠近梦,而好像是要注定发生这些事情一样,所以说也是哭笑不得的。 “那你说说,你在天空都看到了什么”,看着我说话很难,所以梦问到。 “看到了狮子,看到了小绵羊,看到了小马”,我说道。 “啊!我怎么看不到呢,在哪呢”,梦问到。 “用心看就知道了”,我说道,梦也躺在了我的身边。 “你说话怎么像是一个大人一样,听不懂”,梦笑着说说道。 “我是说你用心看看就知道了”,我笑着说道,这是我第一次这样笑出来,而为数不多的笑就被梦给看见了。 “哎,你笑了,原来你也会笑啊!真好看”,不知道什么时候,梦不看看天空了,而看我了。 “笑笑多好啊!”我说道。 “你不一样,和你同桌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着你笑呢,我真的太幸运了”,梦说道。 “行了,快看天吧!”我说道。 一会儿,有几个感觉关系还可以的同学跑过来,也躺在我们身边, “呦,两个人又说什么悄悄话呢”,有同学说道, “你们别乱说,我们就是在看天空呢”,我说道,其他人也不敢多说话了,就一直在这看着天空,直到老师说让回去,我们才又回去了。 “喂,你还没说狮子小马在哪里呢”,回来的时候,梦悄悄问我。 “就是云的形状啊!你看那云不是像一只小马嘛!”我说到,梦笑了笑,我便也笑了,从这开始便渐渐喜欢笑了,渐渐变得微笑了。 一开始,我是脾气特别不好的人,所以同学也是很少和我说话,我也是怕和同学吵架,所以经常只是一个人去玩。 其实,我自己的性格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好的,从哪里说起,我自己也找不到源头了,不过我感觉是从梦这里开始的,因为我感觉是从这里开始的,不过我是在家里和在外面态度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也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 在家里就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在外面就显得严肃和呆板了一些,见到谁都不愿意说话,所以说我是很挑人的,见到比较可以的人就说句话,见到不怎么的人就一言不发,也不说话,成了我一贯的风格,所以说我的性格还是挺古怪的。 但是人们的评价也都不一样,和这个爱说话的人,他们的评价就很好,爱说话,有个性,但是那些不说话的人,便说不爱说话,没有礼貌,总之好的评价坏的评价都有,但是我不在乎,老爸也是无奈了。 “对了,那个语文应该怎么学”,回到座位上梦问到。 “就是像你学数学一样学啊!”我说道。 “这样你教我语文,我教你数学就好了”,梦高兴地说道。 “好啊!”我同意了。 我也不知道老天为什么会让梦过来改变我,总之就是幸运的吧!很幸运。 爱是你我 如果我说不再爱你了,我一定就是不爱你了,但是同时,我也不会去爱上别人,世界上真的有什么东西会长久,我相信有,所以你最好也相信。 小学的时候,我虽然不太爱说话,但是跑步快,曾在全校的比赛中拿过第一名,我记得给了一个笔记本,还给了一个奖状,回来我把奖状送给梦了,笔记本倒是收下了,对于奖状没有兴趣,所以就这样也没有在意。 “哎呀,累死我了,快扶我一下”,这是我很少在人面前说的肉麻的话,因为班上就梦一个人在那看书,所以我才说道,当时哪怕多一人,我也不会这样,会装作冷漠的样子,所以在梦面前,我居然有自己矫情的一面,那就说明我真的是把她当作自己人了。 “哎呀,不错嘛!第一名状元回来了,扶着,扶着”,梦就赶快放下书过来扶着我一只手,梦在别人面前也很少笑,但是在我面前她笑得很好看,我也是唯一看过她笑的,梦对于别人都很冷漠,不过却是比我爱说话,那个时候梦是数学课代表,所以当时有几个男同学,不想写作业,每天早早来到教室里抄作业,梦都是冷漠地说不行,然后男同学居然过来找我,让我跟梦说说,我当然也是拒绝了,所以说他们想抄作业根本不用想,因为抄不了,有梦在。 “来,坐下,我看看奖状”,梦把我放在座位上,顺着桌子绕一圈,跑回到自己的座位,就是重新坐到我的旁边,抢过我手中的奖状就拿过去看了,很是高兴。 “真不错,怎么样挺累的吧!”梦说道,眼睛充满羞涩地看着我, “还行吧!就是腿有点痛,不过过几天就好了”,我说道,顺便去按摩一下腿。 “嗯,没事,你有什么事情跟我说就行了,我帮你去办”,梦高兴地说道,我从没想过一个同桌能对我这么好,我虽然奇怪,但是当时确实是贪心对于梦的好,所以并没有多想,因为那个时候我快乐,我高兴,看着她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她的幸福。 也许,你会说那个时候,上小学的你,有这么早熟嘛,其实,这也并不是早熟,只是有一个人对你好,你依赖罢了,只是单纯的喜欢和谁在一起,快乐就好。 “好,谢谢,麻烦我的好同桌给我去买一瓶酸奶好不好?”我看着她说道,刚说完,同学们就都回来了,结果我们两个受到了一个一个进来的同学奇怪的眼神,不过随后大家也都笑了笑,那个时候说谁喜欢谁,是很难为情的,有时候也不免会扭打在一起,但是每次都是我赢,虽然大家也不好说什么,但是也确实有这样的假象,自己感觉没什么,只是大家一议论就玄乎了,所以这也是不和他们多说话的原因。 “行,我去了”,我说完买酸奶,梦就跑出去了,我还没给钱呢,所以说也晚了。 等到回来,我就打算把奖状送给梦,因为人家帮你买东西,要知道这在当时是差不多最好的机遇了,一般人还请不动梦呢,就算是和梦比较要好的同学也不可以,只有我一个人能请得动。 很快,上课铃声响了,我就一下子担心起来了,按照数学老师的做法,迟到多久就要用两倍的时间去罚站,所以我最不想发生的还是发生了,数学老师踏着铃声进来了,那么也就宣告梦迟到了。 数学老师,刚把数学课本放在桌子上,围着教室转了一圈,看到了梦的座位空着,这可是自己的课代表,居然迟到了,应该是很不高兴的吧! “报告”,这个时候梦回来了,气喘吁吁的回来了,在这一刻我突然感觉心疼了一下,所以我感觉刚才后悔让梦跑出去买了。 “迟到了三分钟,课代表迟到,六分钟多加十分钟,去门口站着吧!”数学老师说道,这是老师一贯店公平的原则,课代表犯错还要多惩罚一会儿。 “报告”,我突然站了起来, “你有什么事情嘛!”数学老师问到, “报告,梦是给我买东西去了,理应我去罚站,让她回来”,我当着大家的面自信地说道。 “行了,也别争了,你们两个都去门口,站半个小时,记住上我的课,还是那句话,谁都不能迟到,课代表犯错罪加一等,明白吗?”数学老师说道,又重新补充了一下,课代表犯错。 “是”,大家喊到。 就这样,如愿以偿地和梦出去站着了,别说,只要是能和梦在一起,就算是一起罚站那也是幸福的,至少内心不会觉得有一点对不起她,我才能继续在她那里得到属于我的小任性,所以一起罚站就一起罚站了,半个小时很快的。 “喂,对不起啊!不应该让你去的”,我小声说道。 “没关系,是我自己要去的,你不要放在心上,你这样说我会伤心的”,梦笑着说道。 “哦,我不说了,谢谢”,在外面站着,也在小声说话,直到现在我都感觉没有比现在更加幸福的了,这是最单纯的幸福,看着她手中拿着酸奶我就笑了。 很快,半个小时就过去了,就报告进去了,还没坐十分钟呢,就又下课了,还感觉这节课过得很快呢,所以说还是挺高兴的,这节课也是没讲多少新的东西,就算是讲了新的课,有梦在身边,我还怕不会嘛! “你是不是傻,我自己一个人站着就好了”,下课铃声响了,大家都出去玩了,梦还坐在座位上跟我说道。 “不行啊?我是那么自私的人嘛,你罚站我当然也要罚站了,再说你是去给我买东西了,我内心过不去”,我说道, “好了,我们现在不讨论这个问题了,我就是怕你腿疼,啊,给你,酸奶”,这个时候,梦伸出手递过来酸奶说道, “谢谢你,跟你同桌真好”,我说道。 “问你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不愿意和其他人说话呢”,梦问到, “因为我不喜欢和其他人说话”,我回答到。 “那你是喜欢我……”,梦说道,不过感觉不对劲也没说话来。 “行了,别想了,你先喝吧!”我说道,梦也尴尬的笑一笑,我们这是第一次说道有关是我俩什么关系的问题,所以我和梦都回避了,因为知道就好了呀! 说着,梦先喝了一口,那个时候日子,可能就是这酸奶,酸酸甜甜惹人爱,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回忆起,都能看到当时的自己第一次怦然心动的感觉,还有脸红发烫的情景,都是最值得纪念的一刻。 “行了,你喝吧!”梦又递过来说道, “对了,多少钱,我给你”,我说道,这是梦出的钱,所以当然是要还给人家了。 “不用了,之前你送给我那么多的好吃的,所以我还欠你钱呢,不用给”,梦说道。 “那好,我就把这张奖状给你吧!反正也没什么用”,我说道,就顺手递给了梦。 “真的吗?可不许反悔哦!”梦说道, “不反悔,反悔是小狗”,我说道。 “行吧!那我就收下了”,梦高兴地说道,就跑出去玩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有一次我记得是英语作业,那次刚好学到英语的人体五官那个,要画一个小人,画了好多次老师都说太难看了,所以就在办公室里改作业,那次,梦正好来拿作业,看到我正在画画呢,抢过我的笔就给画了一个小人,很好看,因为那个时候我对于画画还一窍不通呢,所以说画出来的小人几乎和木头一样,所以说别提多难看了,梦画完,笑了笑就走了。 我就壮着胆子去了英语老师那里,结果英语老师拿过去一看就笑了, “是不是她给你画的,我就知道,你看看吧!”英语老师把梦的作业给了我,我就看了一下,结果我们俩这个画的小人一模一样,而且如出一辙,所以很快英语老师就反映过来了,给打了一个对号,我也笑了笑就走了。 “哎,等会儿,平常不许欺负人家,要是让我知道你欺负她,要是让我知道了,就让你抄单词一千遍,明白吗?”英语老师又把我给叫住说道。 “哦,,知道了,只要她不欺负我就好了”,我笑着说道,嘴一撇就走了。 出来以后,仔细想想,还有些不好意思了,所以说不好意思的同时,也挺感动的,因为她知道我有困难的时候会帮助我,不是说要珍惜主动关心你的人嘛,所以说梦算是第一个女孩。 我在从办公室回来的路上,一路上看着梦画的小人,我感觉怎么越看越好看,越看越像是梦在自己画自己呢,感觉这个小人和梦真像。 很快上课铃声又响了,我才知道这节课就是英语课,所以很快就跑回去了,看着梦还在打作业呢,我抢过去一半,准备在英语老师来之前发完。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帮她打作业,这是我们俩平常建立起来的难得的默契,只要看着她有事我一定会去帮助她,同样她也是一样,每次看到我写作业发愁,就过来帮助我,我们俩几乎成了完美的默契配合。 英语老师的那节课,重点讲了如何画出一个好看的小人,也是讲了如果正确认识五官,如何去画才自然好看一些,并且以梦画的小人为例子,说都要向梦学习,合着我这都不用向梦学习,直接让她画一次不就完了。 现在交代一下我的学习情况,数学没有梦的帮助,可以说是一塌糊涂,感觉看到数字就头痛,一算数就糊涂,所以说数学比较差,也就在及格线六十分上下徘徊,而梦大多数都九十分以上,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学的。 再说我的语文是很好的,特别的是爱写作文,一提到作文就有说不完的话,所以说语文经常八十五以上,但是语文老师让我当课代表我没胜任,而是我推荐选了一个女生做课代表,我当时觉得课代表应该都是女生担任的,所以就没敢胜任。 还有英语也挺不错,八十分左右徘徊,还有科学这门学科,我记得当时也是非常好的,对于机械研究当时很感兴趣,所以老师讲的也能听得进去,就科学考过一次满分,也是记忆很深,小学学习大概也就如此了。 后来有了梦的帮助,数学渐渐懂了起来,其实,也没有那么难,就是这道题脑子拐不过弯来,只要弄明白就好了。 还有,后来科学这门学科就没了,只剩下英语数学语文了,所以说也减轻了负担,就开始主动去学数学,数学才算好了一些。 “那个语文老师叫你”,梦从办公室回来说道。 “干啥啊!”我问到, “可能是六一表演的事情”,梦小声说道。 爱是你我。 不想下的幽灵列车 一个地方,白天呆着太阳直射,即便是在冷的冬季也感觉温暖,但是到了晚上,没有太阳了就会变得冷了,所以这个地方只能白天呆在这里,是温暖的地方,但是黑夜就成了寒冷的地方。 所以白天呆在这里,晚上又回到那里,就是这样的生活,也颇有漂泊之感,再加上特殊的时刻,一步赶一步就成了这样子了。 其实,现在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虽然哪里也去不了,但是,反倒有了一份安稳,一份极致的安稳,就算是每天都抬起头数乌云,也是可以的。 你不可能得到所有,也不可能失去所有,有得必有失,有失也必有得,就如同现在,失去了行动力,可以换来一份安稳,有了这段时间,也算是给目前的自己做一个总结,果然不出所料,目前的结果是一塌糊涂的,梦想倒是有,可是感觉背道而驰,离着梦想越来越远了,越来越梦境化了,不想再踏进这现实世界一步。 勇敢的走出了第一步,却发生了很多的事情,不管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是自傲带来的遗憾,也或者是一直都这样半吊子情怀,做事坚持不住,总想做不费力的工作,总想找到自由,就是这样摸不到的欲望,所以你才会迷失,世界那么大,迷茫的人太多,在城市里迷路的人太多,有时候这就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无论做的如何完美,如何再好,也逃不过离开的命运,当然这不是相信命运,只是想要走出这个泥沼太难了。 不过想想,就算泥沼再多,也没有关系,大不了就把这一生时间,都用在寻找自由和光明上,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找不到一个自己,有些事情就解释不清楚,有些事情就算是解释也不清楚,那就是说明,有些事情无论怎样解释都是解释不清楚的。 所以这份安稳有什么不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正好也积攒了一些事情,一直没有时间去做,这次一并补上,就算是补全自己了。 角落里堆满了灰尘,那里还有一箱子书呢,是我上次在家里所有角落里翻出来的,索性都收集起来了,放在一个箱子里,如今已经有近七个月的时光了,箱子上也堆满了灰尘,如果翻一翻,每本书上都有我一段又一段的时光,也标明了每次写心得的日期,把这些书摊开放在地上,就相当于过去的时光尽在眼前了,没想到已经看过这么多的书了,真的怀念,这些事情就如同昨天发生的一样,细细一想,里面已经藏着大把的时间了。 还记得幽灵列车的故事吗? 总说人家呆若木鸡,其实,在幽灵列车上的人,又什么时候有过自己的思想,有过自己的灵魂,就这样神色木然地看着一个人渐渐远离这个世界,远离这个看着悲剧的世界,从这个角度来看,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也挺好的。 就是在这列车上的时光,也或许会是留恋的安稳时光,是用尽一生都没有找到的安稳,却在这里找到了,回首一下还真是遗憾了,所以你会想这个世界真的有安稳存在嘛,不知道,至少自己从未拥有过。 坐的幽灵列车时间越长,票价也就越高,支付的回忆也就越多,脑子也越加空白,知道完全变成一个没有灵魂的人,和大理石雕像没有任何的区别,只是还能走走,去看看别人的生活。 其实,和梦的时光,想想,不也是短暂的安稳吗?如果能一直这样好下来,那么也许我也会少去很多的迷茫,但是青春的爱恋可能真的只是暂时的安稳,所以才把往后的生活都用在了寻找最初的这份安稳上。 幽灵列车上将你一生所看到的画面都展示了一遍,从你得到什么东西开心的那一刻,到你失去什么东西伤心的那一刻,都完整了记录了你的一生,当然在幽灵列车上,并不是说一个人死的状态,而是可以跳票的,你可以随时从窗户上,跳到大海里,然后逃出这个幽灵列车,不过大多数人应该不知道,或者有的人根本就不想下车,一直这样不也是挺好的嘛! 但是,我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跳下了大海,虽然这次不知道在大海里游了多久,又昏迷了多久,总之总算上岸了,如今经历过生于死之间的幽灵列车,才发现,一切也就不过如此了。 从很久开始就有隐隐的预感,找不到另外的一个自己,将注定了今生的漂泊,所以一直在寻找,就这样无论是在哪里,只要有目的去努力看看这个世界,无论如何都要开心的心态,去拥抱这个世界,你发现阳光依然温暖,有的时候,没有遇到在黑暗中抱紧你的人,那就自己抱紧自己,也能度过一个寒冬腊月。 要说糟糕的事情,就是你做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事情,这样的事情便是最糟糕的,就像是天庭的仙子来到凡间一样,到处布满了蜘蛛网和灰尘,根本就没有一个可以栖身之地。 从惊人天外,变成眼前众生的世俗感,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样子,所以你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自然也没有呆在这里的必要,至于也许你是为了完成某些事情,也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样飘落人间的流浪感,心无依,则人无栖。 所以这便是阻碍你的地方,从大局出发想想,其实,最糟糕的事情,也许并没有那么糟糕,里面还有弯弯绕的乐趣,这种事情,你经历过一次,也许就明白了。 还是那句话,只要是你喜欢的事情,怎么做都可以,不喜欢的事情,无论如何,你都坚持不下去,人生本来就如此:喜欢的事情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事情怎么也长久不了。 这样说吧!糟糕的事情就是,你见过一个作家突然改行去当油腻的大厨吗? 所以说幽灵列车这件事情,整件事情已经足够莫名其妙了,纵然还是莫名其妙地发展,也让人无话可说了。 在我看来,一个作家,还算自由的作家,可以到任何的地方去,只要你能有自己的想法,还能坚持写下去就好了,算是挺自由的了,所以说不会有人想过,假如哪天不写字了,又能做什么呢? 所以说,当看到锅里瞬间窜起的火花,当看到热的油满天飞的时候,他瞬间就跑出了厨房,自由和会发光的文字,对于他是何等的重要,这是他活着的希望,所以其他的多想一点都是罪恶感,所以就不想了,每天写写字挺好的,坚持下去的理由,就是自己总不是最可悲的那一个,把自己想到不是很差劲,就还有坚持下去的理由。 作为一个小书家,作家,灵感来源很重要,可以是任何的事情或者人,糟糕的事情往往灵感更多,他可以有很多的爱好,做的好也罢,只是简单了解也罢,只要去做就一定有所得,所以生活的样子,在他面前往往更加深刻,他也知道不自傲,深刻也不代表就是事实,所以他不敢在任何一点停留,除非他非常确定,这里就是终点了。 就比如做饭,做美食,只是自己日常做饭就好了,如果以饭为职业是一定行不通的,所以做作为作家,可以有喜欢一切的心,但是倘若以一种职业深入,作为营生的方式,那是天方夜谭的。 所以,从日常的爱好做美食里,已经足够得到全部的灵感了,爱好归爱好,是喜欢的事情,所以说能从中体会到不一样的东西,已经是达到目的了,也可能没有想过以什么为生存方式。 当我们学会用积极心态去对待放弃时,我们将拥有成长这笔巨大的财富。 所以有时候我们确实很贪恋这份安稳,虽然明知道它会失去,就算是这样也一样会把快乐发挥到极致,那就没有辜负这段时光,所以说有时候,做事不是做你想做的事情,而要做你该做的事情。 幽灵列车的安稳,即便是美的夺人心魄,也自然不能浪费所有的记忆,不论是好的记忆,还是坏的记忆,总归是你自己的记忆,那就该宝贝着,大海再广阔,也会很快游到家里。 这不,在火车上,一些埋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记忆就来了,虽然是不可能再出现了,但是依然还是会想起,特别又是在这漫长的列车上,过去的回忆是很好的精神食粮,所以会很容易就想了起来了。 身边的人,已经陆陆续续下去三四个了,我依然还在这里坐着,牛肉干也快吃没了,在火车上又买了两瓶啤酒,喝完了躺下就睡了,现在已经是四下无人了,所以困意袭来,挡都挡不住了,就睡了,顺便把迷彩包当作枕头。 晚上列车员也没有闲着,已经是半夜了还精神地打扫卫生呢,每天都在列车上回来回去,感觉生活除了工作也是挺无聊的,所以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空已经有点泛白了,不过感觉睡的好累啊!真不应该坐火车了,坐飞机估计现在都到家了,所以说我怎么就没想到坐飞机呢,真的是笨,留着小短发,头发好久没有长过一厘米了,所以说一开始感觉头型还挺奇怪的。 樱花树下的许愿墙 我疲惫了,我就有了睡午觉的习惯,我在想,假如我睡完午觉,我醒过来以后,看到的第一个人会是谁,或许她便是你最爱的人。 有一次,我就是在一个星期日睡午觉,学校都放假了,作业也都写完了,没事,无聊地只能睡午觉,这不从那个时候开始,一坚持十多年过去了,又是说时间很快啊! 我记得那个午后爸妈没有在家,我就躺在炕上睡午觉,可是我总感觉身边有人,所以就坐起身来,才发现还真的有人,就在旁边看着我睡觉。 “哈,你睡醒了,吃吗?”我定眼一看,是梦在旁边坐着,一边吃着老式的辣条,一边看着我,我摇了摇头,示意不吃,也许当时我没怎么感觉怎样,现在想想那个时候,能每天见到梦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最不可思议的是现在想起这个画面。 我在想,当时如果不用掉梦找我的这次机会,现在用掉,是不是会更好一些呢? “你怎么来了?”我问到, “嘿,你还好意思说,前天放学的时候不是说好一起去后山玩的嘛!你倒好今天没见到你人,等了半个小时你都没来,只好到家里来找你了,没想到你居然在睡觉,真想把你打起来,不过一想,算了,就等你醒来就好了”,梦一边吃着辣条,一边说道,我记得当时我是稀里糊涂地问了一句, “今天不是星期六嘛!”说着,我过去把日历给拿了过来,上面确实是写着星期六啊! “呲啦”,这样一个声音,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出现了,梦把这一页日历给撕了下去。 “今天是星期日,明天就上学了,你居然还以为星期六呢”,梦笑着不可思议地说道。 “真的是星期日啊!我都睡糊涂了,你等着我去换一件衣服,顺便洗个脸”,说着我便出去,到院子里先洗了一把脸,随后就换了一身衣服,就又出现在了梦的面前。 “你这个衣服是哪里来的?”我穿着衣服站在梦的前面,所以梦问到。 “刚新买的衣服啊!”我看着自己的衣服说道。 “我也刚买了一件衣服和你这一模一样,人家这是女孩子穿的,你一个男孩子穿什么”,梦笑着说道,她没说之前我没有这样的感觉,但是被梦一说,我也这样感觉了,对啊!还真的是女的穿的,老妈总是这样,我是男孩子,买衣服却总是买个女孩子衣服,好几次了都,还有买鞋也是如此,所以老爸也经常笑着,只是笑而不语。 “是嘛!要不我换下来”,我转身就要走,梦的手就拉住了我, “不用换了,挺好看的,不用换了,走吧!出去玩了”,梦笑着说道,我换不换倒是无所谓,只要梦看着喜欢就好了。 “那你怎么不穿啊!这样穿一样的衣服出去玩不就更好了吗?”我说道。 “过几天再穿吧!现在还不想穿,估计上学的时候你就能看到了”,梦说道,还别说过了两天还真的穿一样的衣服上学了。 “哦,没事了,走吧!”我说道,我和梦就跑出去了,说是去后山玩,其实,也就是到处走走,小巷子就那么狭长幽深,顺着小巷子走就好了,走出小巷子就天大地大了,反而不知道要去哪里。 那个时候小伙伴,除了每天在各个巷子里乱跑,也就是旁边的树林,后山,还是一田地里可以玩了,空间很有限,但是就是这有限的空间却也并不感觉无聊,至于其他的东西也是很有兴趣的,所以说那个时候就是乐趣。 “那边有一片草地还有花,我们去哪里吧!”出来门口,把门锁好了,我说道,还是想说一句,那个时候真好,可以看见最爱的人就在身边,现在想要再拥有一场,恐怕都不能实现了,所以说就是这样的场景,也是单独咀嚼,不停地回味,总有一种味道让你瞬间默默流泪。 值得一提的是,记忆好像也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以至于总是搞错了时空,明明是后来发生的,却像是很早发生的一样,很早发生的倒像是现在发生的一样,总之记忆的前后顺序都乱了,以至于现在凭借那件相同的衣服才发现,小巷子也和梦有关。 本来只是想单纯回忆一下小巷子里的陈年旧事,可是一开始没想到梦,以为梦一直在我身边,到想到这一件相同的衣服,才发现那个时候梦就在身边啊!所以记忆也总是会出错的,就好像一个人从来没有离开过,在你身边从未走远。 “好啊!看看花,一会儿天就黑了,就回家吃饭了,我家今天包的饺子,要不你也去吧!”梦说道。 “这不太好吧!”我笑着说道,傻瓜才不愿意去呢,所以想去就去了,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不过还是要拒绝一下。 “去吧!去吧!我妈妈也说过让你家里吃饭去,谁让你是我的同桌呢”,梦说道,那就去吧。 “好吧?等爸爸妈妈回来,我跟他们说一下”,我说道,梦便点了点头。 前后的变化还真是大,我记得刚开始同桌的时候,一天,一个星期都不可能说一句话,唯一说话的话, “喂,老师叫你去改作业”,说的最多的就是这一句话,我便看也不看梦,起身自己就去办公室了,就这样,我从来没有觉得奇怪过。 就从梦连跳皮筋都不玩了,过来教我做题开始,就发生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了,以至于到现在离不开这个小女孩了,前后的变化还是挺大的,这个爸妈自然是比较敏感的。 再就是一起上学放学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两家住的这么近,居然都没有发现过,从自家门口,转个弯直走,再转个弯就就到了她家门口了,如果跑的话,全程用不到五分钟,所以说我居然不认识梦,所以说世界小也是挺奇怪的一件事情。 “烤红薯嘞!烤红薯嘞!”我们向着草地走去,突然听到有烤红薯的声音, “你吃吗?”我问到,那个时候我也是挺抠门的,经常是梦给买吃的,这个时候该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那个时候喜欢攒钢镚,所以存钱罐里还是有点钱,十多块钱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吃”,梦说道, “好,你等着我回去拿钱”,我说道,把刚锁上的门又打开了,跑进屋子里,打开存钱罐,我就数出二十个一毛钱钢镚就出来了,还好烤红薯的老爷爷没走,梦看到我也跟着我跑过去了。 “喂,我这有钱,你跑回家干啥呢”,梦过来阻止我说道。 “不是去拿钱嘛!不拿钱怎么买红薯”,我说道。 “我都说我有钱了,你还跑回去,多麻烦”,梦说道。 “是我请你吃的,当然不能用你的钱了,所以说还是用我的钱吧!”我说说道,就过去问烤红薯了。 “爷爷,这个烤红薯多少钱一个”,我过去问到, “一块钱一个”,老爷爷爽快地回答到,同时放下那个烟袋锅子,过来起盖给我拿红薯了。 “要几个”,爷爷问到。 “两个”,我说着,同时把二十个一毛钱的硬币递到了老爷爷黝黑的手中,然后给梦一个转身说了一句谢谢就走了。 “甜嘛!”过了一会儿,差不多凉了,我问到。 “嗯,甜,谢谢”,梦说道,别提当时有多开心了,同时也成了一个最美好的一个画面。 那个时候,梦有一个比较长的马尾辫,走路一甩一甩的很好看,所以走在一起玩,很开心。 小巷子是有味道的小巷子,特别是老爷爷瞪着三轮车叫卖红薯的情景,曾牵动了多少个孩子贪吃的心,也因为就在小巷子,老爷爷的回眸一笑,仿佛成了最经典的童年记忆,再加上小巷子的沧桑,才感觉当时的心当时到底是有多么的开心,还有这美好的记忆。 还有小巷子和老爷爷的脸庞面貌,是最完美的搭配了,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人了,所以说童年记忆里的面孔,为数不多的,烤红薯老爷爷的面貌还依稀记得,所以说是忘不了的。 “记住,下次该我买了”,梦说道。 “好的”,我也笑着回答到。 有一次,我记得奶奶跟我开玩笑说, “孙子,要不奶奶给你找个媳妇得了,不用学习了”,奶奶说道,当时也觉得害羞,或者害怕说这件事,所以就胡乱骂了奶奶一顿,我越是骂,奶奶笑得就越开心,直到被爸爸听见了,把我关进了小黑屋子里。 “奶奶,对不起,我错了”,我说道,被爸爸一说,赶紧过来给奶奶道歉了,我哭的稀里哗啦的,奶奶看我哭,也哭了,就这样老爸差点也哭了,所以说这个情景还记得,而且很清楚,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所以说还是感叹时光真快。 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也弄得这个局面,也算是更加促进感情的发展了,亲人之前的感情递进也是有点波折的,要不然我也不会整天缠着奶奶了,因为一开始只是和爷爷玩的较多,和奶奶没有一句话可说。 所以说我这个小孩还是挺奇怪的,不愿意说话,不愿意理人,除非你能真心待我,把我的心给打动了才行。 这次和梦去的草地上,有一棵樱花树,在那块大石头下还有一个许愿墙,所以那个时候和梦,经常在樱花树下许完愿,然后再到旁边大石头上写下心愿,谁都不能看,写完了再擦掉,用我们当时的说法就是,大石头已经记下了我们的愿望,擦掉谁都不看到,就能实现愿望了。 樱花树下的许愿墙(二) 最好的遇见,就是只有遇见没有分离,其实,最多的还是那些恋恋不舍的情节,再有就是一开始发生的事情真的太美好了,它只能发生一次,以后可能再也没有这样的幸福和幸运了,所以值得多写几个字去怀念。 那些流年里最美的就是眼前的所有,值得一辈子去珍惜,所有的人和事物几乎都是最完美的存在,所以后来所有的事情加起来都无法取代过去的哪怕仅仅是一个高兴的心情,一个笑脸,是我们一点一点在失去什么,所以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变成一个不完整了,成了一个不太完整的人了,人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所以细数一下,真的失去了很多。 还记得那些最天真的愿望嘛,现在想想有脸红的,有非常勇气的,有直接表达自我的,所以说可能人生再也没有一个人能见到你最初的样子了,这样的样子可能爸妈都没有见过,所以说那个人才无法取代,可是为什么最初的人都留不住,可是上天又为什么把她安排在我的身边,以为一生不会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她已经离开了,找遍了所有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如同从来没有在我身边出现过一样,就如同身边的风,一闪而过。 “长大后你做我的新娘吧!我会一辈子都不离开你的”,我说道,她便转头去说, “嗯,一定,拉钩”,她说道,小手牵在一起,把准备好的花环给她戴在头上,别提多开心,多幸福了。 我在那个被称为“梦”的草地上,摘了许多漂亮的花,就是为了给梦做一个花环,主要是摘了紫色的花,我喜欢紫色,梦也喜欢,所以紫色的花,便成了童年里最美的颜色,紫色的童年天空。 那个时候,除了柳树,还不知道什么是樱花树呢,居然这么漂亮,特别是落花的时候,特别的漂亮,而且我和梦就站在树下,落花落在肩膀上,特别的香,像是季节头发上滑落的花瓣,我把梦肩膀上的花瓣给拿起来,轻轻地放在了地上,这是什么树啊? “哎,梦,你等等,我把你头发上的花瓣给拿下来”,我说道,便伸手过去给拿下来。 “哎,别,这花好漂亮啊!不要摘下来,我美吗?”梦说道, “嗯,真美”,我重重地点头说道。 “这是什么树啊!有这么美的花朵”,梦随后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要不去查查树回家”,我说道,还真的在其他地上没有见过这样的树,所以说也觉得这树,像是宛如天降,不知道从哪里来了这样的一棵树,可以让我们俩看到。 “嗯,回去查书去,走”,说着,梦拉着我的手就跑了回去,到了走出后山的时候才放开,那个时候需要下一段下坡路,有时候控制不好,就会摔倒,我在这里摔倒已经不是一两次了,所以说对于这个地方有种不想来的想法,但是还是来了。 梦带着我直接去了她家,她说家里没人,所以去方便一些,不过去我家也方便啊!因为也没有人,爸妈都不在家。 不过第一次去梦的家里,确实有很多书都摆在书房,有几次还和梦的爸爸借了几本书呢,所以说便熟悉了,不过我俩都不知道该查哪本书,所以说就不知道哪本书,就翻着玩呗! 那个时候,我还遭到小伙伴们的排斥呢,就是所谓的男孩子和男孩子一块玩,女孩子和女孩子一块玩,谁都不能男女在一起玩,藏猫猫都不行,所以因为我和梦在一起玩,人家小伙伴都不带我玩,所以我就自己玩呗,这可比他们都是男孩子在一起玩强多了,能感受到不一样的情感,所以就自己玩更好。 反正这群年少有为的小伙伴,经常打架,在一起没有别的事情,就是通过打架,选出来谁最厉害,谁就能当当时的武林盟主了,所以对于他们这个,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说我也不会和他们做这么无聊的事情,如果只是跑,还可以一起跑跑。 “你等着,我去开门”,一路上跑着,居然一点的大喘气都没有,可见那个时候跑步真是厉害,那可是天天的跑,跑了一天,晚上睡觉的时候,累的腿疼都哇哇大哭,说道哭最让我深刻的是幼儿园的时候。 幼儿园的时候,刚开始学语文拼音的时候,别提多笨了,“a”写的小尾巴都朝下,就我一个人写的朝上,一开始还改不过来了,所以说那个时候急的哇哇大哭,妈妈耐心教我也没用,最可气的就是老爸,我在那伤心急的大哭,眼泪哗哗啦啦的流出来,老爸就在旁边笑,还说我太笨了,你说可不可气,那几天我一声爸爸都没叫,每次放学回家见了就跑,这是给买了一大瓶饮料,还给买了一个遥控飞机才得到了我的原谅,至今还清楚地记得。 “门开了,发什么呆啊!走了”,梦拉着我就进去了, “你知道要找哪本书吗?”我问到。 “知道,我记得爸爸之前跟我说过,要查什么东西的信息,要找百科全书的”,梦想着说道,我就点了点头,一百,当时我还数不过来呢。 “快点找找”,我说到, “这么多的书,到哪里去找啊!”随后,梦拿了两个苹果来,我们边吃边说道。 “嗯,这个苹果真好吃,要不不找书了,还回到树下去吧!”我说道, “不行,来都来了,吃完了快找”,梦命令似的说道。 “哦”,我只能听命似的同意了一下,然后又开始找,终于在一个箱子上找到了百科全书,然后就找开粉红色花的树,找了一顿也没有找到。 “可能是书上也没有这样的树吧!”我说道, “对啊!找不到,那该怎么办呢?”梦失望地说道,我随便一看看到了梦家里书房的墙上贴着一幅画,上面粉色的树看着和那树差不多,我就过去看了看。 “我们看到的树是不是和这树差不多啊?这上面写着呢,是什么树”,我看到那幅画说道。 “哎,对啊!和这个树差不多,一个木字旁,一个不认识,不认识,我去拿字典”,梦说道,又跑回道自己的屋子里去拿字典。 “字典来了,给你,你查”,梦直接给我了,我还纳闷呢,她为什么不查。 “你查吧!”我说道。 “不行,我的语文不如你好,你查吧!”梦就又推给了我。 “好吧!查字典呢,要先找偏旁,先找木字旁,再找旁边那个字,你数一数有几笔”,我说道, “一,二,三,四……,贝,贝,女,一共十一笔”,梦没过一分钟说道。 “好,我找找,我找找,找到了”,说道,翻到对应的页数,找了一页没有,第二页也没有,翻到第三页,终于找到了。 “找到了,这个字念樱,是樱花树”,我说道。 “哦,樱花树,好好听的名字,走,我们再回去”,梦说道,我们又马不停蹄地又跑了回去,这一来一回的,一个多小时就下去了,估计再看一会儿,太阳又该落山了。 说道太阳落山,我就感觉是记错了时间了,明天是上学,可是我要以为是星期日,那可又耽误上学了,所以说幸好梦来找我,不然人家在上学,我还在家睡觉呢,岂不尴尬了。 因为记错时间,该上学的时候没上学,在我记忆中出现过两次,因为记错了考试时间,错过了一次期末考试一次,结果第二天去考试,全校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所以说从老师那拿了卷子,自己回家写去了,还一边哭一边写,谁让你记错了时间,不过在同学眼里,这都是所谓的壮举了。 “哇,大哥你真厉害,连考试都不来,厉害”,有人说道,对于这样的人我当然是置之不理了,所以说他们也并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情况,都以为是故意不来老师呢。 “你怎么回事?考试的时间我给你写在了书包上,这张纸条还在书包上给你贴着呢,你都没看到嘛!”这个时候我最想听到的就是被骂了,因为这样的人才是关心你的人,也知道你的真实情况,所以说对于我来说,现在被骂是一种安慰感,我也因此不那么放在心上了,说着说着梦就笑了。 “我是真的忘记了,也不知道脑子怎么了”,我无奈地说道,看着梦还在生气呢,是在为我生气,我高兴。 今天是考完试的第二天,听到老师的通知,大家便都过来了,而且就我们一个班来上学,其他班级都没来,我们都纳闷呢,为什么要来,应该是放假的。 “好了,同学们安静一下,我猜你们都在说应该是放假了,为什么还要让你们来,是这样的,咱们班啊有一个粗心大意的同学,没来老师,我们全班都来帮他考试好不好?”班主任说道。 “好”,大家回答到,估计大家都知道是我了,就都说道。 “我们来陪班长考试了,真让人羡慕”,他们说道,我便脸红地将头低下,没脸的不要不要的。 “好,接下来我们再来选出一位监考,谁来担任”,老师说道,老师的话音刚落,梦就站起身来了, “老师,我来监督他”,梦看了我一眼说道, “好,就你吧!卷子在这里,其他人可以出去玩了,我们走”,老师说道,一班人一下子又剩下我和梦了。 “开始吧!”梦给我拿过卷子来说道,我便低下头就开始写了。 樱花树下的许愿墙(三) 其实,要说是一个奇遇记,青春里便算是一个真的冒险奇遇记,你所经历的故事,已经够不可思议了,所以即便是后面更加玄幻,也是真的美好啊! 我记得有一次数花瓣,是桃花花瓣,那个需要花瓣大小差不多的,所以会仔细挑选,这个时节,又到了爷爷做桃花酒的时候了,必须是大小差不多的,而且要九十九个花瓣,所以说要让我数出九十九片花瓣,而且是完整,没有虫子眼的,所以说还是挺讲究的,爷爷在前面忙着,我就在后面跟着。 九十九片桃花瓣,一瓣不能多,一瓣也不能少,意味着长长久久的含义,所以在家里一遇到什么数字,都会刻意去找好的数量,这美味的桃花酿也不例外,每次到了这十一月的日子,还能喝到桃花酒这六月的气息,可谓是再好不过的了,一盘豆干,一盘花生米,一盘酱牛肉片,今天就在屋子里哪也不去了,把酒言欢。 有一次,我找了一个塑料瓶,偷偷地带了半瓶桃花酿去了学校里,因为爷爷每天就让喝一点,不让喝多了,用爷爷的话来说,就是喝多了,一个人就大字不识一个了,可能是过去大家没有文化的年代,只能喝酒,而有文化的人则不能喝酒的缘故吧!看来这句话也是渊源颇深了。 我偷偷地藏在书包里,一路上看看这个人,看看那个人,生怕被抢去喝光了,故意找了一个不是透明的玻璃瓶,这桃花酿呈现淡红色的颜色,要说颜色不起眼,就是一打开这瓶盖,这桃花香加上酒精的味道,便弥漫整个教室,香的很,所以我想着,到了学校里,自己拿出去偷偷地喝,就算是在教室里假装喝水,也要很快喝一口,把盖子盖上,生怕漏出一点香气来。 都说对于喜欢的人,没有一点戒心,果然不错,我把全班人都考虑了进去,甚至所有来教室的老师也考虑进去了,还是其他不相干,不认识的人也考虑进去了,所有人中唯独忘记了我的同桌梦,要说梦才是我最该考虑的,但是当时偏偏就只有她我没想到。 今天是我打扫室外卫生,我把书包放好了,就跟着同学拿着垃圾桶出去了,这个时候也正好和收作业的时间相矛盾,所以每次都是梦替我交作业,所以我的书包里有什么梦是最清楚的了,可是我偏偏忘了这茬了。 打扫卫生回来,过去洗了洗手,上课铃声也就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了,每天我和梦固定的说话, “你作业我给交了”,梦说道, “好”,我说道,便开始坐着等待老师过来上课。 不过梦凑过小脑袋来,我便闻到了一股桃花的香气,我就笑了笑, “你干嘛”,我一本正经地问道。 “我问你,你书包里的水是什么,还挺好喝的”,梦说道,我便倏忽间就想到了什么,怎么把梦给忘了呢。 “没什么”,我说道。 “怎么连我都不告诉嘛!我可是喝了一口,很好喝啊!”梦说道,我就知道,我也猜到了,梦一定是喝了才说的,我就担心起来,最怕被老师知道,不然告诉爷爷,我的桃花酿可就没得喝了。 “是桃花酒,我偷拿了一点来喝”,我说道,刚说完,老师就进来了。 “哦”,梦把头缩回去了,说了一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感觉一阵阵桃花味,从书桌里窜出来,所以说上课都不专心了。 而且这节课正好是数学课,是我比较害怕的一节课,最害怕的就是被叫起来回答问题,万一不会是挺尴尬的,而且数学老师对于谁举手,谁会的反而不叫,偏偏叫那些自动向后跑,看着不会的人,就比如我就是经常被点名,就像墨菲定律一样,心里越说不要叫我,不要叫我,就偏偏要叫你,而且我一直在担心桃花酿泄漏的事情,所以课听了一半,忘记了一半,等于和没听一样。 低下头不会的都低下头了,数学老师就在这里面选吧! “那个,孙悦起来一下,最后答案是多少?”数学老师还是点到了我的名字,我就起来回答了,可是真的不会啊!咋办? “等于五”,我站起来,梦小声说道,但是我没有说出来,就算是我说了答案,让你说如何得出答案的,你还怎么说,就说是蒙的,还蒙对了这也太巧了吧!所以还是决定说不会。 “不会”,我小声说道,如果要是换成语文,我还就算是不听课也可以说出个一二来,但是数学就是一个答案,既然说对了,就一定会说出你的解题思路,不然就是蒙的,或者说是梦告诉我的,老师们都知道这个情况,所以思前想后还是不说为妙。 “行,你坐下吧!看看别人是问怎么回答的”,数学老师说道,我便坐下了,看看别人的回答,我猜一定是说同桌回答。 “好,同桌回答一下”,我猜的果然不错,是让梦回答的,同样是同桌,差距就是这么大,对于一个刚好数学及格的人来说,现在确实不知道数学为何物。 “嗯,先这样,再那样,最后那样,这得出来的三个数字一加就出来了,最后的答案是五”,梦说了一顿,我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就知道最后得了一个数字五。 “嗯,对,就是这样解答,不过我这还有一种更加方便的解发,更加适合大家,谁会?”老师又问到,大家没有人举手就,就开始自己说了起来,哎,还真是老师的这个比较方便,连我都听懂了,其他人就更加能听懂了,所以说还是老师的方法好,我都能听懂了。 很快,内心盼望着的下课铃声终于来了,这次出去一定一下子把桃花酿喝完了再回来,课间有十分钟呢,所以说还是挺长的时间的。 “好,下课”,数学老师说道,我从书桌里那些瓶子就跑了,一直从教室跑到学校后面,大家都习惯买零食去后面的草地上一边吃,一边欣赏风景,所以说一下课往那跑的人还是挺多的,当然也包括我和梦在人群里面,后面也算是一个操场了,所以说上体育课是也在草地上,所以说只要你想要去,每个课间都是上体育课。 梦听到我的声音,放下笔也跟着我跑了出去,因为梦可能比我还想要喝桃花酿呢,虽然不能让爸妈知道,这是我和梦之间的秘密,但是知道的人也是越少越好。 其实,现在想想当时为什么就这么勇敢,可以拉着梦的手一生跑,那个时候,觉得和谁比较要好是非常幸福的,连老师都羡慕,有什么事情可以一起去做,又是同桌可以尽量一起欢笑,有趣的事情可以一起去做,想做的事情可以有她在身边,一起回家,是非常让人羡慕嫉妒恨的事情,当然也会引来谁的冷嘲热讽,那个时候说话冲,做事有的形式偏激,动不动就打架了事,所以一个班级的人,除了梦,我还说话之外,其他人几乎是爱答不理。 当然梦也一样,除了她的几位好朋友之外,对于其他人也是高冷无比,几乎和我一样,讨厌那些只是说大话,不敢做事的人,一下课都躲得他们远远的,宁愿自己去角落里看书也不想听到他们的声音,所以在这里我和梦有同感。 换句话说,想要让梦去帮忙,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知道我和梦的关系非同一般,也会请求我说两句好说,我也有自己的原则,不喜欢的人一概不帮,再说在我这梦最大,我都不敢惹她生气,所以一般不会说,不过对于是我的事情,梦倒是很乐意效劳,比如买个什么东西,或者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就给我拿过来,所以说梦对其他人都是一样的,唯独对我这个不太爱说话的同桌,甚至有点孤独的同桌宠爱有加。 “刚才你去超市,人家让你带一包辣条,你怎么不给帮忙买了”,梦从超市回来拿了两瓶酸奶,自己一瓶,给我买了一瓶,那个时候对于草莓味的酸奶情有独钟,所以梦倒是也知道我最爱的口味。 “他们算什么东西,还让我去给他们买东西,做梦”,梦笑着说道,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哦”,我回答道。 “那你为什么不和其他人说话?”梦问到, “我也不太喜欢他们,所以自己管好自己就行了”,我说道,这也是给梦最好的回答。 “我也是这样认为,他们真让人讨厌,学习不好,还没有上进心,每天玩,讨厌死了,为什么会和这一群人成为一个班同学”,梦气愤地说道,不过声音很小。 “那要是我让你帮忙呢,比如你替我打扫卫生一次,或者去买东西”,我试着问到,因为我很想知道在梦心里,我的位置重要程度。 “那当然乐意效劳了”,梦笑着说道,我得到了满意的回答,没有让我失望。 “可是按理说我不与人说话,也是很不受人待见的,你又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呢”,我疑惑地问到。 “因为你安静,因为你学习好,因为你特别,因为你是我同桌啊!”梦笑着说道,我便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内心高兴极了,可是学习好我怎么感觉受之有愧呢。 其实,能成为同桌也是抽签抽出来的,全班刚好男女数量相等,所以男生抽签写着女生名字的纸条,女生便期待着和谁是同桌,当男生念出手中纸条上名字的那一刻,就说明你们已经是同桌了,不能随意调换,这是随机的,所以就这样我抽到了梦的纸条,我们就成为同桌了。 “咱俩各喝一半,你不能独吞”,我在前面跑着,梦在后面跑着,跑到学校后面树下就停了下来,梦说道。 “当然,既然把你叫过来肯定会给你一半”,我说道,打开瓶盖, “你先喝一半,剩下的给我”,我说道,她笑了笑。 樱花树下的许愿墙(四) 有时候,在乎的太多,烦恼就越多,日子也越发难过,所以你要整理一下你的事项清单,重要的就可以往前挪挪,不重要的,甚至可以扔掉的,就扔掉吧!试着放空一下自己,也是一种自我净化。 樱花树,是那个时候在小镇上第一次见,别的树都是绿色的,唯独这棵树,是粉红色的,这也是我和梦自己查字典认识的,每当起风的时候,粉红色的花瓣如同花雨一样,落在手心里,我和梦就仰起脸,感受这棵树给的幸福和浪漫,那个时候没和梦说什么情话,只是在树下坐着,不一会儿两个人都睡了,梦中就真的没有分开过。 至于许愿墙,只有我和梦知道,后来不知道谁在上面也写了一首诗,我和梦就换了另外的一个许愿墙,所以还是挺难的,我记得一共换过三次。 一开始我和梦约定,写下的心愿不能看,后来觉得不对劲,就心愿共享了,虽然我和梦看完了也是擦掉,心里记住就好了,那个时候男孩女孩可以一起去任何地方,可以让任何人看到,因为在所有人眼里,我们只是单纯的玩耍,而不会说有私奔和什么爱情出现,所以那个时候可以每天在一起跑,真的很快乐。 现在不行了,看到你和那个女孩在一起走走路,邻居看了口口传,最终传到老妈的耳朵里,回到家里就问,那个女孩是谁,漂亮吗?人家邻居都看到了,家是哪里的,什么学历,家里有什么人,你是不是喜欢人家?身高多高,头发长不长,你们进展到哪个地步了,现在我只想把那些乱说话的邻居们,抓起来打一顿,一群市井小民,平时闲的没事乱说话,所以说对于这些邻居,就算是平常头碰头,我也不会看一眼,说一句话,这群人讨厌极了。 我就想说,成年人难道就没有纯洁的男女朋友友谊了吗?有,而且有必要,所以说有些事情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你先喝吧!喝剩下的再给我”,我说道,虽然我也很想先喝,但是还是大度一点让梦先喝吧!毕竟,作为小男子汉,还是要大度一点嘛? “那行吧?我喝两口给你”,梦说道,我俩就在大树后面偷喝酒,很好喝以至于都快忘记上课了,所以看着梦喝,我也想喝,就这样我和梦有了很多的小秘密,这当然只是所有秘密中的一个而已,就这样梦陪我度过了一个神奇而又充满爱恋的童年,当然这几乎和其他同学无关。 “哇,你家酿的桃花酿真好喝”,梦说道,我也能闻到香味,真的好喝。 “是吧!这是爷爷酿的特别好喝,不过不让我多喝,我就偷偷带了一点过来,没想到我自己偷喝的,唯独把你给忘了,所以还是你先喝吧!”我说道, “哦,这么说来你是没打算告诉我有这么好喝的东西,行啊!咱俩还是不是好朋友了,要不是我发现,你打算自己偷喝呗!”梦说道,感觉她好像生气了。 “没有,没有,你别生气啊!什么我的你的,不还都是你的,我保证下次不敢了,有什么事情我都先想着你好不好?”我讨好的说道,双手祈求道,我没想到一下子说漏嘴了。 “行,看在你给我喝的份上,我就原谅你这一次,记住,没有下一次了,一定要我第一,你第二考虑明白嘛!”梦笑着说道,我便认真听着,估计快要上课了,我俩动作应给快一点了。 “是,下次不敢了,下次一定先想着你”,我说道,我郑重地说道,因为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便感觉女孩是很难哄的了,所以不能再惹第二次了。 “行了,相信你,快喝吧!”说道,梦便把最后的桃花酿给我了,我感觉明显轻了好多,我就喝了一口就没有,说好了一人一半的,说话间都让梦给喝了,我担心的是梦别喝醉了,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别模糊不清或者睡觉了。 “喂,说好一人一半的,你都喝上了”,我说道。 “那个没注意就多喝了一点,谁让你打算不告诉我的,就算是惩罚了”,梦神气地说道,我看得出梦的小脸已经微红了,这正是我担心的事情,要是被老师知道问出来,一定会一路顺藤摸瓜查到我这里,所以我又开始担心起来了。 “铃铃铃……”,铃声响了,我和梦把装桃花酿的瓶子赶紧扔了,就往教室跑,我还关心地问道。 “你没事吧!”我问到, “没事,就是头有点晕”,梦说道, “谁让你喝这么多的,爷爷说喝多了会喝醉的,所以说你怕是喝醉了”,我担心地说道。 “没事,我还能挺得住,去吧!”跑着,铃声已经停止了,我们刚好坐到了座位上,没过三秒钟,语文老师就进来了,我们拿出课本来就开始念课文了,幸好这是爷爷酿的酒,度数不是太高,只是装了不到五百毫升,如果要是装的多了一些,今天我俩一定会在大树下睡着了,到时候那个就真的大事不妙了,首先老师会发动全班找人呗,然后肯定会去学校后面去找,因为那是活动最多的地方,看到的场景是我和梦躺在那睡觉,等到查明了原因以后,说是我俩喝醉了,耽误了上课,那可真的是在学校都出名了,关键是还是一对同桌,不过幸好是没事,虚惊一场了。 “行,那我们今天来学习新的课文,《少年闰土》”,老师说道,我们便翻开语文书,掀到第一页的时候,我看到有人写了几个字,没有细看,就翻到老师说的页数了,开始自己读起了课文来。 教室里就又喧闹了起来,这个时候梦突然站起身来到老师那去,可能是要去厕所,我记得当时我也本能反应似的站了起来,梦和老师都回头看看,梦对着我指了指外面,意思是要出去了,老师就让同学安静下来了。 “喂,小悦悦,你干啥呢”,同学们的声音停下来,老师便问到。 “没事啊!我就是站起来想读课文”,我硬着头皮说道,因为我也想跟着梦一起去,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不过这样说会让老师同学们笑话和怀疑的,所以我就就说我问读课文,才算没事。 樱花树下的许愿墙(五) 我们曾经都为谁的快乐而活过一段时间,为了她的快乐,你幸福着她的快乐,为了她的幸福,于是你又幸福着她的幸福,所以我希望你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这样在你身边呆过。 那个时候很喜欢到处寻找美丽,寻找一些美丽的句子,寻找可以一起快乐的人,觉得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这不,这次,为了梦,起来读课文了,虽然我很想出去帮助她,毕竟是我惹起来的,所以我也要负责才行,不过又要瞒过大家,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就读课文了,希望梦快点回来。 这不马上就又六一儿童节了,叫我去表演节目,我自然是没有兴趣,我连看他们每个班表演的心情都没有,更不用说要表演给谁看了,如果是梦的话,在她面前唱个歌,跳个舞,还算说得过去,这也是自己勉强愿意的,要说其他人确实没有一点的兴趣。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自己确实挺奇怪的,不与人为善,不愿意和谁多说话,就是天生孤独的性格,唯独感兴趣的就是书中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也开始涉猎名着,特别是儒勒凡尔纳的作品,有着奇遇,又有很多的精彩小故事,还带着冒险的味道,去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所以瞬间就被书给吸引了。 有的时候看得入迷了,连上课都不知道,要不是每次梦提醒我,这书还不知道被老师没收多少本呢,所以后来干脆下定决心就不在学校看书呢,光回家去看。 每天放学,都是我最后一个走,那个时候可以写完作业,不用背着书包回家,而且也可以给家里省电费,就是贪图这一点轻松感,所以每次都最后一个走,夏天写完作业还没黑天就走如此,到了冬天黑的早,也是这个时候走,也如此,还不就是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没有谁的陪伴,耳边没有谁关心的声音,比如给你拿一杯热水啊,想过有人会这样对我好,但是却也知道不会真的有这样人,他们讨厌我还来不及呢,又何必会对我好呢。 不过,每次都有老师和我一块走,老师也是希望做完工作再走,学校一堆事,家里还有一堆事,把学校的事情放到家里去做,显然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倒是和老师想到一块去了,就有了老师这个同伴。 后来和梦的关系好了,她就渐渐发现了我这个习惯,她知道我放学不会走,所以就跑去家里拿了开水和咖啡就又跑回来了,在我还写着作业的时候,一杯热的梦给泡的一杯咖啡,就这样梦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还真的有一杯热水,我一下就想到了我的奢望实现了,我那天就说了一句谢谢,梦笑的很开心,那天我写日记,写道这的时候,在自己屋子里哭了,就因为梦带给了我暖心,就哭了,这样突然被融化的感觉好温暖。 后来,梦干脆就留下来和我一块走了,那个时候我和梦也是一个值日小组,最后走是正常的,所以现在变成我和梦还有老师一块回去了,就这样我变得也不那么不爱说话,就和有限的几个人说话,老师也渐渐开始注意我和梦的关系动向,几乎在每一次分组做什么,我每次都是和梦一组,那个时候在同学眼里,我和梦简直和一个人差不多,所以这个时候老师的烦恼来了。 在我和梦不知道的情况下,老师偷偷把我的妈妈和梦的妈妈都叫来了,当然是商量对于我们这关系应该怎么办,但是出乎我们梦意料的是,我们的妈妈都特别相信我们,所以老师也就不说什么了,当然这个事情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梦知不知道我倒是不知道也没有问,这是后来妈妈无意间告诉我的事情,我才知道我和梦早就被老师给盯上了,怀疑我们也正常,谁让你们走的那么近呢。 今天,因为有点感冒,又赶上了六一,所以自己就过来看看了,在我走着走着的时候,突然一个柳树条编的一个帽子就戴在了我的头上,我一转身梦就笑着和其他几个女同学在我身后,我就笑了笑,摘下来柳条帽子看了看,还挺精致的,我第一个想到的是,这个需要编多长的时间,又是特意为我编的,旁边的女同学笑了笑几个人就走了,好像在说什么悄悄话,对于我想起来了,梦和几位同学要跳什么草裙舞,应该用得到这个帽子,别人期待不来的一个女孩的关心,我居然可以轻易得到,难道这就意味着要失去嘛! 看到男同学投过来的羡慕的目光,后来我才想到这个问题,梦也算是班花了,我轻易就夺走了多少男同学的梦中情人,能不遭到人家讨厌吗?再说又不是我要接近了,谁让同桌就是这么妙不可言呢。 那个六一除了梦给的记忆之外,我几乎忘记都做了什么了,反正下午还要继续上课,我就请假了,因为真的是感冒了,至于我到学校来干什么就不知道了。 正因为妈妈相信我们,我们才没被什么强制分开,反而留下了一段最高兴的童年,那个时候可以一起去找蜂蜜,就在小树林里,有的时候捅马蜂窝,也是一件乐事,弄了就跑,跑得可开心了。 “我写的是我们要永远做好朋友”,在新的许愿墙墙写道。 “唉,我写的也是,希望能实现吧?”梦说道,又去草地上躺着去了。 有一次夏天下了很大的雨,学校的院子里都被水淹没了,我们只有穿着拖鞋趟过水去学校,已经快要上课了,我趟过水,发现教室里一个人都没有,我是第一个到教室的,看着水里的蚯蚓都出来了,快上课了都没有人来,那我还不如去钓鱼去呢。 说着,刚打开窗户,就看到梦过来了,正准备趟水呢,我就喊道, “喂,等等,教室里一个人都没有,你不要过来了”,我说着,梦点了点头,就在原地等着了。 “那你出来吧!”梦说道,我就又把窗户关上了,就又跑出去了,这个时候在小沟里,已经有人在截鱼了。 “你来了,目前班上就咱俩来了,这一群人真是太不负责了,都不来了”,我有点生气说道。 一碗胡辣汤 火车悠悠地走了,途径很多站,有的时候停止等待半个小时也是有几个大站点都,火车的日子,大家背着行囊,困了就趴在座位上睡觉,因为买的都是硬座,所以我倒是没有想到这一点。 刚才有一个人拿着一桶泡面,还是刚泡好的,不知道谁给绊倒了,一桶面,热水面完全洒在了一个男人腿上,痛的大叫,所以这真的是很危险的,幸好不是在我这附近发生的,而且又是在天黑的时候,这一声吼叫,一个车厢的人都没了睡意了。 有的穿着衣服确实破旧不堪的,有的带着一大包的行李,而且看着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一路上吃泡面不说,好像还说去外地打工,为了钱,就暂且这么说,实在是弄不明白是为什么,几个人无论是从面容,从外表的行装打扮,还是从说话的口音,还是从乱糟糟的头发,都表现出是一些穷苦人,去外地打工也确实是可以理解,一瓶啤酒,一袋花生米就是火车上旅途了,这一次坐火车,把人生的颠簸流离都刻画出来了,虽然没有那么严重,但是也差不多了,一个人面对世界的迷茫终究只是自己的大事,却是世间最平常的事情了。 我的火车旅行,面对着窗外不断后退的路,风景和城市,还有无数的山和荒草,突然想到了过去和梦在一起上学的日子,就小小的回忆了一下,面对这无比温柔如同春风拂面一样的回忆,内心确实是充实多了,给这无聊的旅程带来了一点热闹可赏,只是这火车上的眼前人又怎么不感慨一番呢? “您好,各位旅客麻烦抬抬脚,现在是打扰卫生的时间”,乘务员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回忆,我就站起身来了,顺便去了车厢连接处吹了吹风,顺便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和烟点了一根,我也开始抽烟了,吞云吐雾的,想想自己还真是可笑了。 没想到过去说不抽烟不喝酒的人,现在也开始抽烟喝酒了,过去讨厌的事情,现在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而且也是有点想要做的事情,对于这些讨厌的事情也变得接受了,所以说也是有点感慨颇深,有一个成熟的人的模样了。 刚才到了一个大站点了,停车需要半个小时,我就下车出来走走,顺便买点东西吃,昨天买的东西差不多已经吃完了,现在又需要重新买一点了,车站旁边有一个小吃店,上面写着胡辣汤,之前喝过,给留下的印象不错,就进去要了一碗,确实是记忆中的味道,胡辣汤的味道,就如同名字是一样的,又胡又辣,越喝越想喝,要了两个肉夹馍吃着可好吃了,到了今天总算吃上一顿热乎的饭了,就欣慰地吃了起来,本来就已经很辣了,我就又放了一勺辣椒,喝的第一口就辣到嗓子了,很快就吃了一个肉夹馍才停下来,发现一个肉夹馍根本不够,两个也是一样的,于是又要了三个肉夹馍,这次算是打开食欲了,仿佛把这个旅程所有的无聊和沉默,都藏进了肉夹馍里,吃到了肚子里,就感觉好多了,一个旅程的沉默和孤单都清零了,重新开始了。 “好辣,好辣”,我吐着舌头呼辣呼辣的,旁边的人就笑了笑,他们的碗里的辣椒油比我碗里还要红,可是人家吃了就没事,可见人家就能吃辣,我这就不行了,呼辣呼辣的,嘴都吃的失去知觉了。 我就自己一点一点吃,应该是吃不上了,就吃了十分钟,拿着肉夹馍给了钱就走了,还要用十分钟去买东西,买点啤酒花生什么的,牛肉干是买不起了,所以说还是开始省钱了,不然这次回去连买东西都不够了,而且只能是花现钱,没有智能手机啊! 从商店里出来,火车上已经开始还有五分钟发车了,我就快步跑到了火车上了,气呼呼地坐在了椅子上,这嘴里的辣味还没有下去呢,喝了一口可乐就更加的辣了,所以说还是不喝了,喝了一瓶矿泉水。 我发现又来了新的乘客了,我都不知道,上次也是有一个乘客坐一站就下车了,我都不知道占了人家的座位,直到人家走的时候才告诉我,因为那个时候空座位很多,坐哪里都好,所以说也并不必须非要坐到自己的座位上。 晚上估计又要很难受了,趴着桌子睡,身子疲乏的不行,所以说还是找个长座位,需要躺下来好好的睡一觉才行,这才发现,原来有时候睡觉也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了,此一时彼一时嘛! 在火车上到了凌晨很早就醒来了,并且伴有阵阵的头痛,而且劳累的不得了,再加上车里根本就不安静,所以睡得也是一段一段时间间断的,很是不舒服,所以下次我一定不会再坐火车了,坐也行,需要软卧才好。 好了,坐好了,火车动了,回忆继续,这场大雨,算是那个夏天最大的大雨了,几乎所有的道路都被雨水给淹没了,就算是走平常的平地,水都快到膝盖上了,所以我自己不知道趟过多少水才到了学校里,脚都给水泡白了,所以我才不让梦下水的。 记得那一次,我和梦就这样沿路走着,反正同学也没来,老师也没来,就随便在周围走走呗! “喂,月,你拉我一把”,我和梦在边上走着走着,也是我的一个同学,不过是和我家关系较近的女同学,叫小雨,短头发女孩,不上学居然在水里抓鱼,实在是有些太神奇了,我就走过去拉了她一下,上了岸上来。 可能每个班都有一个小胖同学,在我拉小雨的时候,小胖同学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还说了一句至今都让我讨厌的话, “哇,英雄救美女了”,小胖说道,就是这一句话可惹了大麻烦了,梦转身就走了,我这也没反应过来,我就追上去了。 “你怎么走了?”我疑惑地问到, “你去英雄救美吧!别理我了”,梦说道,脚步很快,我几乎是慢跑跟着。 “你别听小胖说,我就是拉了她一下,没有什么的,你别生气啊!”我忙着解释道,当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现在才知道,梦在吃醋呢。 “我没有生气,你看出来我生气了”,梦说道,转过头去,我便有些无奈了。 小小误会 有一次去钟表店,我们什么样子的闹钟可以让一个懒人起床呢? 老板说:“我这有一款懒人闹钟”。 “何为懒人闹钟?”我疑惑地问到。 “懒人闹钟是专门为懒人设计的,一般的闹钟响铃时候只有一种声音,而懒人闹钟响的时候,节奏是由慢到快的,由缓到急的,到最后闹的人吃不消,一般闹钟一按就停,懒人闹钟是按了也不会停,反而会越闹越凶,每隔几分钟便会响一次,而且时间不固定,或许是上次刚响完了,隔了五秒钟就又响了,除非是把总开关关掉。”老板拿出来一个懒人闹钟,一边说道。 原来是这样,不厌其烦的叫你,确实是可以很快就消除你的睡意,让你睡不着,所以也就是懒人闹钟了。 其实,生活的太现实不好,生活的太梦幻也不好,需要在半梦半醒之间,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点,这个点会让你更加理解现实和梦幻,所以在梦与实之间,需要得到更加多的感悟。 有一段时间并不是自然醒的,就是失眠多梦,每次到了凌晨五六点的时候,都是梦吓醒的,也不一定都是噩梦,就是做着做着梦,到了一个点就醒了,而且醒来总是那个时间点,所以那段时间习惯了起来就洗澡,喜欢把全身涂满沐浴露,把热水开到比较热的时候,才感觉全身的神经才松懈下来,烦心事太多,做梦都睡不踏实,都是被迫醒来的,所以很是难受。 “行了,你别生气了,不就是拉了她一下嘛,而且她是我家亲戚,你就别生气了,下次不敢了”,我求饶说道,在梦里鼻子上轻轻划了一下,梦就笑了,总算给糊弄过去了。 “记住,下次没有我的允许,不要和其他人说话,明白吗?”梦说道, “是,再说我也不和谁说话啊!一个班级除了你和老师,你看过我和谁说过话”,我无奈地说道。 “嗯,这还差不多”,梦笑着说道,我们往前走走,就又想着回学校了,所以就又回去了。 河边捕鱼的人很多,而且所有股水流,都向着小河汇集,小河里的水位也是渐渐升高,水流也是有些湍急,所以我们小孩子并不敢靠近去。 “走吧!不要看了,回去看一会儿书吧!”我说道,带着梦就又回去了教室里,这个时候院子里的水少了许多,都流出去了。 看着水里的蚯蚓都被水给逼了出来,随着水流在前进,我和梦回道教室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来了,当然也包括小胖在里面,我就恶狠狠地看了她一眼,我们便回到了座位上了,那个时候我就喜欢往后看语文内容,没事的时候也自己联系写字,因为同样是同桌,梦比我写字好看多了,所以说这也不能落后,或者说以梦为学习的榜样。 记得有一次发书,少了几本,正好是梦拿的书,我就跟着梦一起去要书了,结果老师那也没有了,所以我就跟着梦,去了旁边的幼儿园,因为书库在那里,所以我们跟着老师就去了,找了一顿也没找到,最后发现是各个年级拿错书了,几本书折腾了一上午,真是累死了。 再坐到座位上的时候,其他同学已经回家了,只有我和梦不知道去哪里了。 “你回家嘛!”我问到, “妈妈爸爸都出去了,说让我去奶奶家,我不想回去,还是呆在教室里吧?”梦说道。 “你不回去了”,我问到, “不回去了,你回家吧!还要吃饭呢,吃完饭再回来”,梦说道,便自己看起了书来了, “你不吃饭了嘛?”我问到。 “不太饿,就不吃了”,梦说道,合上书就又趴在桌子上了。 “这样吧!咱俩一起去买包子吃吧!我也不回去了,正好我这还有几块钱,就买包子吃去吧!”我说道,从口袋里拿出几块钱,梦也拿出几块钱,我们两个拿着钱就去买包子了,不知道为什么,听说我留下来,梦就高兴起来了。 那个中午,我谁也没说,也没回家,害得老爸骑着自行车过来找我了,那个时候梦好像去厕所了,老爸就进来了,我正在写作业,问我为啥不回家,我说写作业太多了就没回家,给带了一个烧鸡,几瓶果汁过来,还有两个包子,我就很开心了,很快,老爸放下东西就走了,我便自己吃起来了,吃着烧鸡喝着果汁,果然是美味了。 一会儿梦就进来了,看着我吃着东西,就纳闷了,只是出去一会儿,回来就有这么多好吃的了,还真是厉害了。 “你这哪里来的这么多好吃的”,梦一回来就说道,说实话,两个包子梦吃饱了,我还是真的没有吃饱,所以说还隐隐有些饿着呢。 “哦,刚才是我老爸过来了,看我为什么没有回家,就给送了一点好吃的”,我说道,她便笑了笑。 “哦,是叔叔过来了,走了吗?”梦四处看了一下,说道。 “早走了,刚走”,幸好是趁着这个空隙来的,要是看到我和梦都没回家,这回去肯定要盘问我一番,虽然不会过多的问,但是也会嘱咐几句话,当以学习为重,所以我还是挺幸运的。 “哦,吃吧!”梦说道,我俩便吃起来了。 那个时候有午休,锁门正好是我,所以我就有时间决定什么时候锁门,午休要到两点半呢,还有一段时间可以吃一点,休息一下,不过却不能一起趴在一个桌子上睡觉,有的时候我和梦就这样脸对脸,趴着睡觉,我的脸瞬间就红了,所以我经常去前面的一个桌子睡觉,避免一些尴尬的问题。 除了这次误会,我记得还有一次是班上一个女同学给我买了一瓶水,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正好让梦给看见,同桌,愣是三天没说话,我也不知道为啥,也不敢问,直到那次上体育课,我躺在草地上快要睡觉了,梦过来了,也躺在了草地上, “你还是不解释是吧!”梦说道, “我解释什么?”我疑惑问到, “那前几天她为什么给你买东西”,梦说道,有些生气,我便摇了摇头, “不知道啊!我也不知道”,我无奈地说道。 “行了,没事了,一会儿跟我去买东西”,说着,梦就笑着离开了,一次误会三天后,持续了三天的时间,终于解开了,也算是再次明白女孩的内心了。 草地上的青春少女 我仰起头,望见了青蓝色的天空,上面浮着一片白色云彩,看着形状,应该说是一条白云船。 我记得她曾说过:“那天船,慢慢儿地从天边上挪动,我仿佛也上了这白色的小船,心便是漂浮的了”。 她现在还在穿上吗?往天边的哪边去了呢? 换季就是从一个季节换成了另一个季节,像现在夏天要变成秋天了,天气就要开始冷了,短袖的衣服也收了起来了。 那么,什么是夏天?什么是秋天呢?被人这样乍一问,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因为感到吃惊,因为也想不出什么叫做夏天,什么叫做秋天,就决定来谈一谈这四季。 说四季之前,又不得不说说那一片发光的草地,是记忆到迄今为止,依旧记得如同昨日情景一样的画面,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男孩和女孩躺在草地上谈天说地,仅此而已,但是这就是无法取代的美好。 自己找了一家咖啡馆的地方坐下,准备好好的想一想。 你记得前一阵子很热吗?一定要有吹冷气才能睡得着觉,这样子很热的就叫夏天。 有一次住过一次乡间山上的冬天,整日狂风怒号,于是在夜里常生一堆炉火,在炉火边围着取暖,有的时候跑到草原上去晒太阳,还冷的不行,这就是冬天。 可是春天和秋天呢? 春天就是冬天以后夏天之前百花盛开的时候,秋天就是夏天以后冬天之前天很蓝云很高的时候。 春天是比秋天温暖了一点点,秋天则比春天凉爽了一些,因为跟在冬天的后面,所以春天先冷后热,秋天是先热后凉。 在春夏秋冬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就像我们要走的山路一样,是慢慢向上爬的,而不是在春天睡一觉,醒来就发现是冬天了。 或许我们从一棵树上可以看出一年的四季,发芽的时候是春天,绿色的时候是夏天,叶子变成黄色了是秋天,掉了叶子的光秃树枝,则是冬天了。就想那棵皂荚树一样。 当一个人,走过了辉煌的少年时代,有很多的人就开始在孤单与寂寞的煎熬中过日子,这是很现实的感受。 当一个人,失去了爱情和生命的理想,可能就会在无奈的孤独中忍受一生。 当一个人,不能体会到独处的丰富与幸福的时候,他的生命之火也开始黯然退色了。 凄凉的明月是不是美丽的明月那同一个明月呢? 当我们从生命的烂醉中醒来的时候,保持明净的心灵世界,让我们也尽情享受独处时候的寂寞吧! 因为要做一个自足的人,所以就要每时每刻都看清楚窗外云彩飘来的方向,在云也散开干净的时候,还能在永夜中保持愉快的心情,那么即使记忆与相思不灭,我们也能坦然地走下去。 正是明白了一些东西,才让自己的身影逐渐融入世间万物中,跟随着万物的呼吸而呼吸,同时又保持着自己的生命呼吸,记住,你的路始终是你自己的,与这个世界无关。 青春被爱包围着,等到青春没了,却唯独不理解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单纯的爱,也许在现实面前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有时候你会觉得你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无济于事,你的理想就是最荒唐的现实,那么一点工资,生活得却连小猫都不如,在这里你想过多少次放弃,金钱和爱情和自我,好像从来都没有真正拥有过,就像你说的,没有一个住的地方,还谈什么生活。 一切的美好都出现在你一无所有的时候,所有的失去都是在你辉煌的时候,感觉有和没有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如果能将一切都退回,再重新来一次,我们是否也懂得你自己的心,她的心,青春确实只有一个,艰苦地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在森林里,我们不断失去方向,哪怕就是一层纸的厚度,你过去了,也就从森林里出来了,就算你明知道这样,你也依然做不到,这样觉得是很痛心,很无能的,所以你不知道还该不该走下去。 所以当你面对这个城市,你有深深失望和无力感的时候,是否觉得还是回家比较好,每个月拿着那一点点钱,被人看不起,毕业好几年了还是一贫如洗的样子,住着十几平米的地下室,除了你自己的小心翼翼,你不敢拥有多余的爱情,因为你养不起。 好了,从这个时候,你感觉现实也不过如此,没有的,不要就好了,但是再想想最初的雄心壮志,觉得在这个世界面前的渺茫,好可笑,不过再仔细一想,好像也没有那么糟糕,用了一个青春的时间去爱一个人,现在依然还爱着,用了很长时间还没实现的理想,现在依然在追求,我觉得保持这样的状态,就算真的一无所获也没有关系,最起码做着自己一直的努力,所以不后悔。 “你为什么不和别人说话呢?”梦问到,此刻我们正躺在草地上,诉说着远远近近的事情,所以自是难忘。 “是你不让说的”,我无奈地说道。 “谁不让你说了,我说不让你说,你就不说啊!再说了,你本来就不愿意说话”,梦也无奈地说道,还以为是她的错呢。 “好吧!我不愿意说话,只想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呆着”,我说道,看着天边的勾勾云,像是一个笑脸在对着我笑,我才安静地笑了笑。 “那如果我不那么想要认识你,我这个同桌你打算过年也不理我吧!”梦突然起来认真地说道。 “嗯,差不多吧!”我说着,好像从来都不主动跟人打招呼,人家还以为是傻呢,只有我自己知道,身边的人,除了家人以外,还真的不知道能和谁说句话,虽然那个时候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就是不想说话,除了爸妈我真的谁都不想说话,然后突然梦就出现了,总要有一个人打破你一直以来保持的高傲和沉默,或许她不是一个特殊的女孩,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但是却是普通的让你愿意去让她成为世界最快乐的女孩。 回想起来的时候也颇感意外,记住错综复杂,也不管是不是错乱了时空,总之想起来的就写,总有一个心情让你泪如雨下,变得矫情不已。 幸福的开关 我们好像一直走在追求幸福的路上,一直都是,只是这幸福又分成了很多的路,很多的情绪,所以你早就忘记了自己的幸福到底是什么了,见好就收,或许幸福还没找到,就在一个地方安家生活了。 一直到现在,我每次看到街边喝汽水的孩子,或者是被妈妈抱在怀里的小孩子,我都会多看几眼,眼中有无法遮掩的羡慕跑出来,真的是没出息。 看到这些孩子和汽水,总令我想起童年时代,我在夏天想要喝的汽水,妈妈却不给买的情况,说是那个时候肠胃不好,喝了总要吐,但是就算是吐,也还是想喝。 小的时候,对于汽水有一种特别神秘的向往,原因不是在于汽水有多好喝,而是仅仅由于喝不到汽水。 还有对于那个时候的积木玩具,虽然也玩过,也是稍大一点的时候才有的,那个时候同龄的孩子,已经开始玩最新的玩具了,即便是这样我也不会有什么感觉,就到自然里去跑去跳,这些总是不会花钱吧!所以会尽情享受。 过去,一年到头才吃的上一顿美味的烧肉,所以那个时候就希望天天有烧肉吃,有汽水喝,那么也就什么都不要了,但是终究只是幼稚的想法,光这些还远远不够,多了就不珍惜了。 家里开过几年的超市,杂货间里还有没有卖出去的煤油灯,当时家里点的是油灯,灯油用的是煤油,豆大的灯光,却能撑起一片黑暗,让眼前有了一点光亮,别提多开心了。 那个时候虽然贫困,在贫困的岁月里,倒是没感觉有多差,反而现在生活是好了,但是却感觉不到真的快乐了,实在是无奈和难过。 贫困的岁月里,人却能更加靠近一些深刻的幸福,像我常常记得,烙好了一张煎饼,放好了酱,放一点院子里的小鲜嫩小葱,细细品味这煎饼的味道,那每一口都充满了幸福的香气。 那个时候,能喝到一口汽水,便忘记了人间的怒哀,觉得此时此刻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一直到今天还记得那些年的叹息, “喝汽水都能让人羡慕死吧!” 所以就百感交集,有时候这也是不经意落泪的原因。 那个时候能感觉到离着幸福就只有0.01毫米,但是好像也从来没有真的拥抱过幸福,这些以后的事情,都能做一个证明。 有的时候,幸福是很虚幻的,感觉从不存在一一样,记得那个时候每天早晨的小巷子里,都会有老爷爷卖番薯米粥,每次都多加糖,要一份便是早饭了。 每次只要一听到三轮车的声音,便感觉到的是一阵难言的幸福,还有老人深刻的微笑,也是苍老的身影,只是觉得这老人的喊叫声,好想把人的心灵深处的美感全都唤醒了,所以才会有幸福太多了的感觉,如果把那个时候的幸福分给现在一点,也会很好吧! 有时候幸福就是看着云卷云舒,看着庭前的花开花落,自由自由地走在田园里,就这样徜徉一个阳光的下午。 有的时候,就是看到小懒猫睡熟在摇晃秋千,空气中没有一丝儿风,烟雾也完全消净。 所以说,幸福原来不是在于人的环境,人的地位,人所能享受到的物质生活,而在于自己的心灵如何去对应千变万化的生活。 因此,幸福不是由外物决定的,贫穷着有贫穷者的生活,有他们自己的幸福,富有者有富有者的幸福,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幸福。 在生命里,不也是有笑有泪,在生活里,人人都有幸福和烦恼,这便是人间世界最真实的面貌。 我们的幸福也并不全是世界所给予的,而是我们对于外界的价值判断,我们的幸福与否,也正是考验我们的一些价值观来决定的,如果你每次都能认识到这就是正确的决定,那就直观地面对世界。 幸福正像是开关,而且有两个开关,一个就是直观感受,一个是心灵的定位。 什么是直观呢,就是你的第一感觉,困了就睡,口渴了就喝水,好好地吃饭,好好地睡觉,就是最大的幸福,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很难。 至于心灵的定位,就是仔细体会生活各个环节的真义,做到快乐无忧,但是要是做到,也是很难的事情,不能把幸福的开关总放在开的幸福一面,也不要放在关的忧愁的一面,总要多次拨来拨去,幸福和忧愁无限循环才好。 记得也自己作词歌赋,常常认为诗词的几个字,却能表达出很多的意思和情感,所以从爷爷让默写诗词歌赋的时候,便是开始自我体会的时候,体会诗词的境界和表达的情感,也开始一个又一个认识更多的字。 不过我还是希望幸福来的简单一点,多一点,就算没有那么大的幸福也没有关系,总算是一个小情绪改变一天的生活,所以一定会保持小的幸福的。 过去,感冒的时候,第一个想起来的经常是喜欢吃糖葫芦,酸酸甜甜的味道,既有开胃的功效,又有安慰的功效,所以就感觉吃上糖葫芦,感冒就好了一半了,这是最幸福的事情。 只有感冒了躺下来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要什么,看着妈妈不停地给换温热的毛巾,爷爷奶奶也因为我一个小感冒急的团团转,所以看着他们的着急的样子,我就很幸福了,躺下来妈妈又拿来了糖水桃罐头,糖水特别的甜,桃也好吃,所以感冒再睡一觉就好了。 当时特别不想喝止咳糖浆,喝的都吐了,真的喝不下去了,当时就是不想喝,哇哇大哭,那个味道真的受不了,也咽不下去,所以就不想和,喝了也吐出来,实在是太可怕了。 不过那个时候就是幸福,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一切还与你无关,你也有自己的不想考虑的生活,在家里每天来去自由,也挺好的,关键是有全家人的爱,妈妈的馒头,奶奶做的菜,爷爷的诗词,爸爸的音乐,都是最好的生活情调。 现在的幸福已经难以寻找出足迹了,就算是有那么一点幸福,也是高兴不起来了,因为现在的你往往不是考虑如何享受在这个幸福里,而是确切地告诉自己,应该如何度过幸福过后,即将到来的未知的危机。 那条街 夜晚里一条黑色的街,被路灯只照亮了一个小小的亮圈,尽管我在这条街上走了无数个来回,可是还是不免有些陌生冷漠的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相反,在走过成都许多小巷子的时候,我虽然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但是却有种莫名的熟悉的感觉,很喜欢沉醉在这巷子里的片段厚重光阴,能想到很多温暖的感觉和充满爱的回忆,所以感觉即便是第一次见,也熟悉一些。 从南方奔跑而来,从没想过会遇到一个真的爱的女孩,特别又是在我人生特殊的时候,梦出现了,我不认为这只是一个擦肩而过,所以就这样,我才下定决心去追到她。 “咿呀,北方好冷啊!”这是梦这个南方女孩,第一次来北方的第一感觉,那天我和梦回我家过年,我感觉爸妈看到梦,比看到我还亲切,那样的轻声细语和关爱,连我都嫉妒了,所以我还嫉妒了一会儿。 梦穿的厚实的衣服,她说很冷,所以就穿了不少的衣服,显得鼓鼓囊囊的,在别人眼里,觉得这个人一定很胖,其实只是衣服显的,梦才一百一十斤,我看着虽然穿的少了一点,看着瘦一些,其实,我是接近一百四十斤的人。 这是第一次带着梦回家的时候,那天的昨天刚好下了大雪,是腊月的季节,我带着梦去了那一大片空地,上面的雪上没有一个脚印,我和梦便在上面开始画画,画了一对情侣,画了一见倾心的场景,真的好快乐,还有梦戴着一个白色的小兔子的帽子特别的可爱,这个场景我曾和梦无数次提起,梦幸福地笑了笑。 “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摸到雪啊!好凉”,梦说道,把小手放在雪上摸了摸,一会儿小手就被冻得通红了,我便心疼地给梦带上那副厚的棉手套,真的好幸福。 一个南方姑娘爱上了一个北方男孩,这是一个多么有诗意的事情,每次想想都觉得好幸运,所以我便多次提起这个,梦就说, “你可真恋旧,没事,我也是恋旧的人”,梦笑着说道,我便开始笑了笑。 那天左邻右舍的人都来了,送了好多的东西,都说, “哎呀,你家的孩子好有出息啊!女朋友都找到了”,听到这我便笑了笑,如果不带梦回来,估计你回家都没有人理你吧,顶多是街上遇到点点头而已,不会又说好话,又送东西的,只是那天苦了梦了,一直在说话,我给倒了三四杯水,都喝了。 下了火车,又坐了两班公交车,终于又看到这条回家的常走的街了,我第一感觉居然是看到了带着梦第一次回家的场景,简直是珍贵的回忆。 我就感叹了,一条路上可以有生离死别,可以有第一次的美好,说着我就坐在了这块石头上,又经历了两年的风雨,可是看着依然没有任何的改变,所以还是觉得石头真是坚强。 这条路是出去的必经之路,也是曾经上学的必经之路,我的小学和初中挨着,所以说去很方便,那么我和梦的小学就是在这里,虽然离家很近,但是却感觉如同两个世界一样,这是真切感受到的,所以说我走在这条路,却不知道用的是哪个时光的脚步。 我戴着帽子,背着迷彩背包,感觉突然成熟了许多,皮肤也黑了许多,但是我却不知道也少了一些什么,从两年前这条路上走了,两年后我自己又回来了,还是这条路,一点没变,只是感觉有着明明很热的记忆,却变得旧了。 今天是星期二,我到家里的路上,正好是中午放学的时候,我看到其他当年同龄的同学,也骑着自行车往家里回去,还真是怀念啊!我看着他们,他们也在看着我。 我记得每次为了少走路,我也骑着自行车回家,不到五分钟就能到家里,到了家里蒸包子的香味就出来了,我便去找一头蒜去拍蒜,一会儿准备吃包子的时候吃,吃完了就睡觉,睡醒觉又去上学,就是这样当时感觉单调的时光,也变得无比怀念,觉得趣味无比。 走到这条街,还真是想法挺多的了,满满地都是过去的回忆,更多的是近几年的事情,都仿佛是昨天的事情,我就安静地昂首挺胸地从学生中走了过去,他们也会经历现在的我。 我还记得第一次到新兵连的时候是九月中旬,到了内蒙古还挺热的,就是感觉眼前太空旷了,所以说在跑步的时候,我跑步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更多的是看眼前的风景,远方若隐若现的雪山,迷迷茫茫,还有眼前的飞沙走石,也是时光的风的痕迹斑斑,所以边看边欣赏风景,五公里越野跑,便很快就完成了。 一开始我记得老班长给讲了一个故事,就是关于老班长新兵连的,那天一天都是在石头上练军姿的,风无情的从每个人身边经过,老班长给讲故事,脚下虽然疼,但是我们注意力都在班长讲故事上,就这样听着有趣的故事,一天很快就过去了,但是等到回到宿舍的时候,才发现脚好痛,五公里跑完再站着,一天下来脚都没有知觉了,但是一来知觉的时候,脚如同针扎一样痛的连跳的力气都没有了,就热水洗了洗,这样一泡水,脚中的血泡都破了,我才发现脚底起了很多个小血泡,一破特别的痛。 不只是我,新兵们几乎都是细皮嫩肉的,一碰就破,所以一开始确实是受了不少的罪,特别是光着脚丫子在草原上跑步,那个时候特别的舒服,有的人还痛的直叫呢,可是看到老班长在前面无所畏惧地跑着,才让很多的人去跑,后来二营的营乡,带了三个连连长,后面再跟着六个排长,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这样一来,大家都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了,大家一起光着脚丫子一起在草原上跑步,特别的好玩,直到后来下连的时候,又看到新的一批兵,也在重复我们现在的光着脚丫子跑步,就感觉时间真快啊! 这不一晃两年就过来了,又回来了,这是真的快啊!从去了又回来,这,这中间确实是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也认识了很多的人。 若无相欠,何来相见 没事的时候,喜欢看看佛家的故事,有些故事确实给人一种通明的解释,且不论是真是假,读一读,总有很多的感悟。 一个故事就是说: 一个女子死后,漂浮在尘海之中,就这样漂浮到海岸上,被人发现了,就这样遇到了三个人。 第一个人看到死后的女子,看了看,摇摇头就走了。 第二个人看到了死后的女子,就把女子放到了岸上,给盖了一件衣服就走了。 第三个人看到了死后的女子,为她默默伤心的流泪,眼泪滴到了女子的眼里,就这样在伤心里,第三个人就把女子给埋进了土里,才默默伤心地离开了。 很久以前,有一个书生同相爱已久的女子定了婚期,可是等到了婚期的时候,女子却嫁给了他人,他伤心欲绝,独自默默坐在一块石头上悲伤。 这个时候,来了一个老和尚,老和尚手中拿着一面镜子,问书生为何如此伤心,在老和尚询问下,书生就把自己的事情说了一遍,还满脸都是女子的不是,所以独自在这里伤心起来了。 老和尚听到若有所思,然后微微明白地一笑,就拿出手中的一面镜子给书生看了一个故事,就是前面女子死后遇到三个人的故事,书生不解,详细询问原因。 “阿弥陀佛,这个女子就是你爱的女子的前世,在前世她一共遇到了三个人,第一个人注定只是和她擦肩而过,第二个人注定是要和她有一段姻缘,但不会长久,而第三个人才是女子最需要用今生一生报答的,你可明白?”老和尚闭着眼说道。 “大师是说,我是女子遇到的第二个人”,书生惊诧地询问道。 “没错,你就是女子遇到的第二个人,前世你给了她一件衣服,今生她已经报答过你了,所以终会离开,最终会遇到第三个人,才是她一生都需要报答的,阿弥陀佛”,老和尚说完,举着拐杖拿着镜子就走了,书生自己在那里想了很久。 听到这个故事,我也是一肚子的感慨,就自然地想到了一句话:若无相欠,何来相见。 我就突然想到了我和梦,虽然我不相信这样的事情,但是还是喜欢听这样的事情,这样一些解释不通的一些事情,就变得清晰一些了,我想如果今世相爱的人,或许前世发生的爱,更加感动天地,刻骨铭心,所以遇到一个人,可能并不是只是简单地遇见,而是经历了前世的生死,今生过来报答前世的恩情了。 我虽然不知道我和梦前世有过怎样的故事,但是一定是感动自己的,所以才会今生相遇吧! 听到佛家的故事,只是有些道理,有了一些感悟,却不知道是真的假的,总之就是半信半疑的状态,听个故事也很好。 走了一条路,我居然把前世今生都想到了,只是觉得爱一个人不易,爱一个人好难,既然爱了,就一定会爱下去,不论什么事的困难,都能一起闯过去,一起承担所有,这就是最坚实的爱。 “喂,你回来了,我来了”,想着想着,突然我听到背后梦的声音,骑着自行车就来了,到了面前,然后放下自行车就过来抱住了我,沉积了两年的思念,终于随着泪水释放了出来,我承认是我先哭的,眼泪就这样不争气的出来了,我们两个人抱在一起,在这条街上哭泣,今天阳光正好,没有风,只是坐火车坐的,有些疲惫,可是看到梦,所有的疲惫也都没有了,很幸福,很安心。 我想从现在开始,这条街便是我唯一的一条心路了,也是最珍贵的路上,这条路再次见证我我们两个人的爱恋,不会了,再也不会了,不会再有这么久的分别了,所以我是很开心的了。 “行了,你别哭了,看你,真是没出息”,梦笑着说道,我便擦了擦眼泪,静静地看着梦,两年来头发长了很多,脸庞也更加精致了,我便摸了摸梦的脸,笑了笑。 “你自己都哭了,还怪我没出息,你才没有呢”,我说道,我给梦擦了擦眼泪,就都笑了笑,两年的时间终于过去了,心里长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走,上车,我带着你回家吃饭了,我偷偷告诉爸妈了,让他们装作不知道,正在家里做饭呢,还没吃饭吧!走吧!”说着,我坐在了自行车后座上,还有一块海绵做的垫子,很舒服,本来是我应该带着梦的,现在成了梦带着我了,当然是很幸福了。 “唉,我记得这是我之前已经破了的车子,你给修好了”,我看着这个车子,觉得很熟悉,所以说,我才想到这是我多年前已经已经不用的车子,没想到又被修好了。 “是啊!妈妈说是你过去骑过的自行车,我就去修车铺给修好了,专门过来接你的”,梦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说道。 “为什么呢?”我奇怪地问道。 “因为这是你的过去,你过去在家里的每一天我都要了解,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对了你过去的日记我也看了看,真是那啥,说不出感觉来,反正你要把过去的一切一一讲给我听,比如,过去喜欢过哪个女孩啊!有过什么高兴的事情啊!大事小事都要说”,梦说道,我便无奈了,不过随即也高兴了起来,没想到我的过去还有人关心,这就足够了。 我曾想过去的也许都过去了,破旧的自行车,就扔在墙角了,随着风吹雨淋地生锈,坏了也就不能骑了,顶多卖个废铁了,也就失去了这段记忆了,但是没想到还有人这么在乎我的过去,真的太幸福了。 我没想到还能骑上这辆自行车,而且修好了,这种感觉是非常棒的,因为我是一个特别恋旧的人,所以都不想失去,但是也没有时间,再去整理这些旧物,所以就一直放着,梦这样一弄,我倒是想把所有看着能修好的,能用的都拾掇拾掇,也算是旧物利用了,也能剩下很多的钱了。 旧物思 说个很搞笑的事情,过去自己特别的喜欢一个人走路,想去哪去哪,所以我觉得自己可能会这样孤独终老,但是后来,完全变了一个样子,虽然相比较起来还是沉默较多,却比之前什么话不说强多了,所以就算真的孤独终老也没有关系,我坚信会找到自己用尽一生所爱的人,只是早晚的事情,所以我一直期待着。 想说说物极必反的道理,沉默久了,也就有很多话要去和别人说了,自己一个人惯了,也就想找个人陪伴自己,所以就开始期盼了,盼着有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出现,但是我不确定会在哪个地方,哪个段时间里出现,但是我觉得一定是以我想不到的方式出现,或许是一个巧妙的认识,或许只是一个擦肩而过。 梦就是这样,只是看了一眼就被深深迷住了,所以就追人家呗!还别说,老套的写情书表白,虽然是老套了一些,但是管用就行,所以我就用的这个方法。 写情书最高的时候我改了十多次,一字一句都要好好地侦查,所以说改了又改,感觉还是不完美,要是她万一看中的是文采呢,如果写的不好,第一印象就没了,那可是很危险的,所以说所有的疑问就来了。 第二步是找几个可靠的人,密切关注她的动向,去哪里,上什么课,几点去图书馆,几点去吃饭,经常在哪个位置,都把她的生活轨迹和习惯弄得一清二楚,可是废了好大的劲呢。 知道她哪个时间出现在哪里,所以就梦制造一个又一个相遇了,所以说每次擦肩而过都特别的心动,每次去图书馆都先去她习惯的靠窗户的位置,因为那里有阳光。 记得,有一次我就坐在她的对面,要熟悉她,首先要熟悉她身边的人,所以说她的宿舍的同学,一开始还以为是追她呢,等我说明了原因是追梦,所以便在我苦苦哀求下才同意告诉我梦的一些事情。 那个时候真的是有干劲,为了知道一些信息,真的是费了很大的力气,不过依然乐此不疲,如果爱一个人不想付出行动和心,那是不行的。 我手里举着一本书,本来是看书的,结果偷看梦被发现了,所以说从这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地了,上学的时候不想让她知道,后来就不知道是怎么知道的,梦就算知道也是故作沉默,而且和我一样也是一个说话比较少的人,所以有着相同的性格。 有一次去超市买东西,正好碰到了梦,就在门口,我以为真的是偶遇呢,最后等我出来门口的时候,梦给了我一块巧克力就跑了,我就站在原地看着,那天兴奋地一夜都没睡觉,看来应该是知道了我,所以就省得说了,那块巧克力一直都没舍得吃。 后来我才知道,这些并非偶尔,都怪梦宿舍不争气的同学,有一次不小心说漏嘴了,结果一下子就全都告诉了梦,梦当时的做法是继续按照我说的做,不过给的信息就假的多了,偶尔也有真的,梦呢,还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其实,梦早就知道我了,所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被蒙在了鼓里,我还以为她不会知道呢。 我记得梦送我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一书本,那本书还一直放在我的旧书包里,被我放在了一个箱子里,还用胶带给封存起来了,所以这次回来要整理一些这些旧物。 梦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在后面,两年来我的样子确实变了一点了,又加上戴着帽子,经过的人都不由得看我两眼,但是我都不说话,就这样过去了,我远远地就看到了远处的风力发电风扇了,这我走的时候绝对没有的,是这两年才有的东西。 我努力寻找着这条街上的变化,感觉周围空空的了,道路两旁的树什么时候都没了,看样子应该是刚砍过不久,感觉周围一下子就光秃秃的了,我看到草丛上还有知了壳呢,所以一下子就回到童年捡知了壳的场景了,又是感叹时间过得好快。 “对了,你还记得我送你的第一件礼物吗?”骑着自行车,梦突然问到,刚才也一直在说话,一问这个我当然是记得了,就算忘记自己是谁,也不能忘记梦给的第一件礼物。 “当然记得了,我就放在那个旧的书包了,看了好多遍呢”,我说道,梦说了一句“嗯”。 我记得还有几个收藏的熊猫银币不知道放哪里了,还有一个笔记本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上面写着当年很多的心事呢,我记得还有那个复读机,想都找出来看看,还有那个自己画的画,有一个很可爱的小老鼠吊坠,记得自己都放起来了,但是都不知道去哪里了,都想找出来看看。 “怎么样?北方还可以吧!”我说道, “除了冬天其他春夏秋季节感觉差不多,不过各自有各自的风景,都很美”,梦说道,我真的不知道眼前的人,是我跑了这么远才找到的,而且是完全不认识的人,所以说爱是很奇妙的东西。 “你这段时间在家里干嘛呢?”我问到,估计是啥也不好,感觉梦都胖了一些呢。 “什么也不让做,就是每天让我吃喝,感觉有些不适应”,哪个姑娘不都是一样,是把你看得比我还亲呢,所以说有些感叹了。 “对啊!我感觉你都胖了许多呢”,我看着梦说道, “行了,别说了,跟着你跑步行了吧!”梦说道。 “嗯,过去,在每一个夏夜的时候,我都想找一个人陪我跑步,可是找不到人,这次总算有人陪着了,谢谢啊!”我说道。 “不客气”,梦回答道。 过去希望的事情都发生了,找出旧物日记,发现过去写的东西都实现了,说来也是幸运吧!所以说真的很好了,自己也在改变,变得不那么迷茫就好了。 我记得还有三本毕业留言册都不知道去哪里了,里面还有好几张照片呢,想拿出来看看。 还有很多的东西呢,我记得也收藏过明信片和邮票,但是都不知道放在哪里了,但是一定都在,或许早就从屋子里跑到杂货间去了,杂货间的刺猬不知道还在里面住嘛! 我记得有一次找东西,一只手掌都抓在了刺猬的刺上,太痛了。 变化 从很远处的风,看到有很多的东西在里面,过去不想来又不想走的感觉,就又回来了,我知道这个圈还是没有出去,所以就又回来了。 一年生的草木,绿了又变成了黄色,院子里的柿子树也掉了一地了,还是没有人去打扫,所以就伤感了。 周围熟悉的人,面孔也日渐苍老了,从老人到小孩都是一个样子,总说保持青春的心态,就有一个年轻的身体,越是到后面,越感觉坚持什么东西,真的是难上加难了,所以说从过去坚持到现在的东西,那就一直坚持下去吧! 从空中飞过去一片蝴蝶,落下一只木雀,曾经追风筝的人,也洒下一缕魂,在很多想起的时候,就能听到当时的雀声,走在这个老地方,就能看到过去的身影,你不知道为何会这样,犹如一眼看见千年以后的事情,再看看眼前,觉得甚是不真实。 “那个,前两天有人给寄过来不少的明信片过来,就是问候咱们好不好什么的,我看他们就是想看看我们是不是还在一起,你看回不回呢?”梦突然说道, “是吗?同学们还都惦记着我们呢,他们好吗?还真是快啊!毕业都快三年了”,我感叹说道,从去了又回来,从回来又去了,仿佛脚步就没有停下来一样,所以说听到这个消息,我还是挺震惊的。 “都好,都不错的,不过也有很多因为毕业分开的,都是一场又一场感叹啊!”梦说道,突然空气就变得呆滞了。 “是啊?一说道这个就有说不尽的愁,不说了”,我在自行车后面,说道。 “嗯,今天包的饺子,还有鲜萝卜丝,还有蛋糕,你回来了,家里都高兴的不得了”,梦说道,我才感觉到真的是太高兴了,在军营里的每次想家里一切一切迷人的小的事情,也都在这一刻圆满了。 很快就到家了,院子里被打扰的干干净净的,屋子里一些摆放物品,也都成了新的了,感觉和原来的记忆不一样了,只有我的屋子里的东西还没有动,还在保持着两年前的摆放样子,突然感觉我这个房间就是一个时空转换点,一来一回,居然用了这么长的时间了。 第一次到新兵连的时候,记得老连长说过, “你们应该都是学生,第一次离家这么远可能还不太适应,你们就把这新兵连当成你们的家,把我呢,当成你们的哥哥,每天都吃饱饭,吃饱了就不想家了,好了,吃饭吧!”老连长说道,我们便吃饭了。 从很多的时候,都能从生活里找到过去新兵连的一些话,确实是挺实用的,特别又是新兵来了,老兵走了的样子,也是感叹无比,想想都感觉是昨天发生的一样。 “妈,爸爸”,回家,看到老妈和老爸,就放下包就跑了过去,眼泪刷的一下再次流了出来了,记得两年前,送我走的时候,是这个场景,这次回来的时候又是这个场景,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居然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 随后,坐在温暖的炕上,大有从中午谈到晚上的气势,想一下子说完这两年里发生的事情,可是说不完啊!就边说着,边吃饭了,老弟上学还没回来呢,每次在电话里说想我到哭了,我都特别的心酸。 现在好了,我们一家四口,再加上梦,就算是完美了,所以说流眼泪的正常的,我不能再哭了,因为不想看到爸妈哭泣。 两年来,我一直想在家里美美地睡一觉,现在终于可以实现了,再也不睡让人浑身酸痛的高低床了,每次都是半睡半醒地睡着,没有睡得特别安稳过,所以说今天需要好好地睡一觉。 “儿子,你的屋子是梦打扫了好几天才收拾出来的,你可不许欺负她,不然妈和爸饶不了你”,妈妈说道,我便点头同意。 “谢谢”,我对着梦真心说道。 “没有了,妈,他不会欺负我的”,梦说道,一家人便幸福地笑了。 “对了,妈跟我讲了很多你小时候的故事,这次你要自己讲,吃完饭就讲”,梦说道,看来她对于我的过去,可不只是好奇那么简单吧! “坐了两天一夜火车了,我下午先睡会儿觉,你看我的眼睛都浮肿了,好不好?”我说道,突然空气一下子就变得呆滞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不愿意。 “没事,对了,我忘了,对不起,一会儿先去睡觉吧!等到睡醒了再说”,梦说道,尴尬地一笑。 “对啊!对啊!一会儿我们都出去玩玩,你自己先睡觉,就不打扰你了”,老妈也说道,我便点头同意了,突然我觉得不应该说这样的话。 “对,先吃饭吧!”老爸也说道,然后大家几个人就笑到。 随后,老弟就放学回来了,看到我回来了就有些不好意思了,洗手自己吃饭。 “哥哥好”,看到我还有些拘束,对啊!毕竟才是六岁的孩子,我走的时候,老弟还在睡觉呢,所以说算是真的整整两年没有见到我了,这样乍一见到,倒是没有什么话可说了,反而觉得陌生了很多。 “嗯,好,先吃饭吧!学习怎么样?”我给拿过碗去,问到, “哎呀,比你强多了”,老弟没说话,老爸突然说道,还是和以前一样,老爸喜欢开玩笑,时不时地就会挖苦我一下,现在都觉得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接着,就是吃饭完,我就简单收拾一下躺下就睡了,我这个被子的味道,想了两年呢。 等到爸妈和梦还有老弟上学一走,就安静下来了,我就很快睡着了,当然是做梦了,梦到两年前,三点就起床了,也大概是九月这个时候,就走了。 然后还梦到很多事情,醒来倒是并不感觉有什么不妥,反而感觉很好玩再醒来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我看到大家都还没回呢,从冰箱里拿了一瓶啤酒就自己喝上了,冰镇的啤酒感觉好多了,一下子就精神了。 穷到真心的爱情 以前,我们都很穷,穷的只剩下了真心,可是偏偏遇到一个可以陪你一起吃苦的女孩,她陪你吃一碗牛肉面,你自卑自己穷,她却始终很快乐地跟着你,这个时候就是最好的爱情,最最真心的爱情,穷到只剩下一颗真心,面对爱情的她。 那个时候为了一张火车票都心疼的不行,可是偏偏还是花掉最后的钱,来到这里看她,她笑的很美好,而你却在又自卑给不了她最好的,所以你打算努力,无论如何都要有钱,给她最好的,可是仿佛一个人的前途和爱情不可同时拥有,选择了一方,也就意味着失去另外的一方。 有的时候确实挺恨这个迷失的城市的,这座城市给我了满世界的美好,又给了我满世界的失望,所以说我恨这样的城市。 现在呢,什么都有了,却还在牛肉面店羡慕临桌的刚开始的情侣,希望他们不会像自己这样,遇到了,又各自走散在这陌生又无情的城市里,有了一切,却唯独喜爱那个陪你一起吃牛肉面的女孩,现在却再也见不到她了,那么一切好像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从很多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不要你以为是为了她好,离开她,比让她受苦更加痛心,没能坚持下去,也许你们并不是真的相爱,也或者注定会走散,只是再也没有那样一份真的心可以面对谁了,穷的只剩真心,才叫爱情,与财富前途,与这个世界都没有关系,可是明白过来,已经晚了,你已经失去她了。 现在明白,或许她并不是你要找的人,而是你的人,正在飞跃人海也在寻找你,你也终于认清楚眼前,抛开她的一切好和笑,去重新寻找那个属于自己的女孩。 其实,恋人之间就像是一杯未满的水杯,杯子里往往只是半杯以上的水,在规定的时间内,你不能把一整杯给灌满了,那么就意味着不能在一起了。 我们都知道,人到了某个年纪,一个人的日子是真的难熬,当初穷到真心都无法留住的爱情,现在能留住吗? 我想,爱情再高贵,也会败给平凡和分开吧!这里面充满太多的因素,一些誓言是无法长久留住的,它会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男女双方也会变,找到一份爱情容易,可是想要守住爱情,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初喜欢的人,无论多久,只要还能看到,就还是能想到当时怦然心动的感觉,现在也依然会心动,可是我们唯一能想的,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痴情的你了,她已经不属于你了,能再次相见已经实属不易了。 过去期待的太高,太完美的爱情,已经变得艰难无比了,想拥有的同时,也想着远离,爱情的苦无尽,可是也同样迷人,足以为爱痴狂,所以还是无数的人选择了坠入爱的苦海了。 过去一闪而过的爱情,拼命留住也没能留住,怪只怪当时青春年少、一无所有,所以虽然忧伤,但却并不悲伤,遇到她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就算没能在一起也没有关系。 现在的人,每次走到人海里,还是希望能再遇到她,或许真的是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所以在你有意去寻找的时候,便找不到,也许会在你不经意间遇到。 其实,跑步也是为了跑出青春的迷茫,青春抛去了爱情,也就剩下自己和孤独的路了,从这开始,我便开始找到新的依靠,跑步就又出现了。 所以,我开始痛心,下定血泪决心开始离开这里,我需要到一个全新的地方重新开始,去忘掉一些东西,实在忘不掉的就受着,不再受到它的情绪控制就好了。 其实,到了现在,我一直不知道爱情到底为何物,但是又好像知道爱是什么东西,就是这样模糊不清的状态,当触碰到梦的头发的时候才知道,爱就是:爱你所爱的人,用尽一生解决最平凡的问题,就是一直在她身边,没有远离。 到了家里,一直攒存的东西也又消失了,也就变得不过如此了,我起床,围着各个屋子转了一圈,学生时代的所有的东西都还在,就算是小学一年级的课本还依然保留着呢,虽然纸已经泛黄了,但是翻开每一页,看到写的字,还依然能想到当时上课的老师和上课的情景,那个时候是多么的认真,心里没有任何的杂念,只是一心听讲,一心听着下课铃声,一心回家。 我翻出来我过去玩过的,弟弟又玩了第二次的积木,不觉中又变得沉重心理了,你不知道想了什么,顺手拿起一瓶啤酒就喝上了。 突然明白老爸为何喝酒了,或许有这一方面的原因,会有很多不知道的愁扑面而来,所以你也需要释放。 过去是没有钱穷,钱有了,现在就开始变得感情穷了,而一谈到感情,就有一个女孩的身影,一直在心里挥之不去,从遇见到分开,又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仿佛都在指示着一个地方——越走越远,相互走散。 承认那是一生所爱的女孩,爱,不一定就是必须在一起,现在你的身边变成了另外的一个女孩,她的外形和说话方式和她是那么的相像,却又不像,虽然也很爱现在的女孩,但是却抵不过第一个女孩,这就是爱的递减规律。 我们离着青春,渐渐地,越来越远了,却多想能留住,想回到这个青春的世界,就算明明知道回不去,可是还是值得被期待。 或许多年以后,你早已经脱离了当初的贫穷,可是也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没有谁会无条件地去等你,一直等你,你所能做的就是抓紧时间,完成你该完成的事情。 不过,只有那个时候才敢第一次真的去爱,所以说那个时候算是最真实的一次了,正是因为太过现实,所以才希望变得更好,只是没有想到这是失去。 这是最勇敢的一次,却唯独没有成功,所以心痛,为什么那个时候就会这样呢? 你走了 明明很相爱的人,最后还是分开了,你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自她走了以后变得更加明显发生,甚至成了唯一,她离开了,你便变成了另外的一个她。 她总是盯着你不让你抽烟,总会给你一颗糖,你便扔下烟,很好的去吃糖,现在自己又拿起了烟,手里拿着一颗糖,便又想到了她,所以你流泪了,把烟折断扔掉,开始吃糖了,从此便不再抽烟了。 是否爱过一个人,等到她离开的时候,你便会变成另外的一个她,变得像极了,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你都记得,只是怪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不懂。 爱你,并不是因为什么,而是你出现的时间刚刚好,在这个时刻给了我特别的感觉,我以为这样就是永远,所以我会努力地去追,觉得可以有希望追上,希望可以感受到恋爱的感觉。 爱上你是我这辈子最勇敢的事情,为了你我不断超越自己,为了你我开始想着工作,给你最好的礼物,可不可以不要为了谁而善意欺骗谁,这样就是错过,能不能不要错过,只是平凡就好,所以说要不袭求什么,只要在你身边就好了。 爱就应该平平常常的,喜欢在睡觉的时候抱着你睡,闻着你头发淡淡的香味,喜欢看你穿着紫色的衣服,在我面前撒娇的样子,我不会因为工作晚归,放着你不管,你不让做的事情,我会不去做,我会每天都准时做饭,每天一起吃饭,碗我来刷就好了,每天成为你睡觉一睁开眼就看到的第一个人,这个时候阳光正好透过窗倾落满地,你笑的正美。 二十二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处于工作忙碌的境地,爱恋之间也难免会因为工作分开两地,所以这便是一道坎,能坚持下来或许就真的可以永久了,但是坚持不下来,可能就是分手的境地,所以说这个时候爱情是极度不稳定的,那么把握住也就更加难了。 我问过老妈什么是异地恋,老妈说没听过,自从和老爸结婚以后就没有分开过,我想了想也是,老爸和老妈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临近的市里,老妈不用工作,只要把家打理好了就可以了,老爸也是在家里做点小的生意,就算是这样,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了一些,但是却是厚实的爱情,没有分别,没有其他的原因,平平常常的就好了。 再想想现在的年轻人,除了工作以外,很少有自己开店创业的,当然创业的也有不少的人,仿佛离别这道沟始终躲不开,也许也是爱的不坚定,爱只是成了单纯的喜欢,不是长久的那种,所以分开倒也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 爱情不应该被钱财所能左右,如果是这样没能在一起,你大可不必去挽留,总有一个人只是在乎你这个人的,而不是其他的,如果你遇到了,或许就该停止寻找了。 我所理解的爱,就是要放在第一位的,而不会受到任何因素的影响,我不会因为自己贫穷而赶走她,谁一开始不都是这样嘛,我需要的是长久的坚持,一起过着苦日子,爱才有味道,这样的苦日子也是有时间的,等到不贫穷了,可以一起带你去旅行,去买你所爱的地方,过去欠你的,我现在统统地都补偿给你,等到两个人一路坎坎坷坷走来,就明白爱到底是什么了。 其实,爱真的很简单,如果是因为什么,这份爱没能坚持下来,就当作是必然的结果了,我想如果是真爱,是什么都不能将两个人分开的,这是我认为爱里两个人共同坚持的,就算作是一次唯一的任性。 真的很羡慕老爸老妈的爱情,在一起就能解决所有的艰难险阻,根本就没有到分开的地步,远远没有,平常的吵过架已经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每次两个人都道歉,我见过很多次呢,现在想想爱就是需要这样的小智慧,而不是一个又一个小误会。 风能吹来过去的生活,每次落叶,就是老院子里那棵大树的落叶,每次抬头看都觉得自己身后还有好几个身影在陪我一起仰望着,这样的情况是很幸福的。 现在虽然老家已经很少回了,但是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回去看看,屋子里的内饰也按照原样刷新一下一遍,真的想不到,这个小屋子里居然能承载二十几年的光阴,拿着书,坐在老树下,一边看书,一边听叶落,我想全世界就只有这个院子里没有离别和时间的流逝。 你走了,我成了你的样子,我会继续爱你,但是却不再等你,发自真心的爱你,我是幸福的,所以也请你也幸福,如果还能再相遇,我会轻轻地说一声“好久不见”,我就会转身离开,我怕控制不住,会将很多话都告诉你。 走散的人终会走散,相遇的人会再相遇,在世界里我们都在变化着,错过了也许就回不到当初的样子了,就像当初在学校的时候,离别的那一天都含泪告别,可是过了几年如果不联系,就会忘记你是谁了,尽管在学校的时候走的那么近,现在只是记得有这个一个场景而已。 不断地告别,确实是挺苦的,分着分着,就又剩下自己一个人了,笨拙的人依旧笨拙,孤独的人依旧孤独,好像没有什么是可以永远的。 不过还是不能否认,爱情确实是美好的,尽管受了很多的苦,但是还是觉得爱情是甜的,如果最后能在一起品尝爱的甜蜜,那么一开始短暂的苦又算得了什么呢,关键是两个人要坚持到最后,才有这个权利。 对于离别虽然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每次还是忍不住伤心,所以这对于经历多少好像没有直接的关系,该这样还是要这样,想要做到无欲无情无求又何其艰难,所以都是世俗之人,不能免俗,就只能品尝这世间的味道,如果每次都当作是一个成长,那么也许会好一些。 本卷简介 故事,要一个一个说才清楚动人,所以将故事分开写,会更好一些。 本来这些故事都是有关于青春的,想放在一起写写,在不同中希望能找到共同的东西,可是发现,故事一多,有时候自己都混乱了,就算看笔记也有点乱,所以分开写比较好。 到了这个年纪,大概是青春危机感的必然产物,不想逝去,到了时间又不得不逝去的惆怅感,整日萦绕在心头,所以打算写写这些故事,读给自己听。 其实,这算是对自己青春时代做的一个总结,一切的喜怒哀乐,荣辱得失,都想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其实,一开始还挺在意青春期最后结果的,可是写着写着,发现,结果并不重要了,而是重在了过程里,结果就是一个确定的“一”字,而过程则显得丰富多彩的多,所以全都放在了过程里。 还是和最初想的那样,相遇的人,始终会相遇,走失的人,也终究会走失,但是我没想到在这青春期的最后一个夏天,会凭空出现了一个叶,并由此度过了一个既合理又荒唐的青春末期,在这个夏天。 他是一个医学家庭的孩子,可是他看到的不过是爸妈在家里的虚幻世界,从来没有自己真的生活过,偶然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了流浪歌手的影子,就特别吸引他,所以他的梦想也有了一个影子,那就是学音乐,唱出自己的歌。 在这样的家庭里,叶深深感受着孤独,仿佛自己要走的路都是安排好的,每次打电话让爸妈回家吃饭,爸妈总说研究忙,不能回来,一别几个月很正常,一年仿佛只有这几个月,有时候过年的时候,也不能在家里,他迷茫了。 本来正在上医学院的他,突然和爸妈说不上了,去学音乐,可是爸妈坚决反对,于是叶越想越感觉自己委屈,在这青春的最后一刻,他完成了自己第一次青春的叛逆,他沉默太久了,需要一个新的环境生长,于是他带着一个背包就走了。 出来以后,叶就迷失了,开始重新反思自己的过去,赤裸裸的现实逼着他快速长大。 于是,在这陌生的城市,遇到了一队志同道合的音乐好友,他们教叶如何弹吉他,打鼓,还教他唱歌,叶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样自由快乐过,梦想的样子也逐渐清晰了,相反一想到家里让自己窒息的消毒水的味道,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可是叶明白,他不属于这里,于是在一次街头演出中,他唱了一首歌,得到了街头大家的认可,然后拿着分的钱又去了下一个小城,也就是我所在的地方。 那天,我们都喝酒了,并且在海边的小房子前相遇了,仿佛这场酒醉以后,叶开始明白,爸妈也是不容易的,开始自己去考虑这个眼前的世界,他寻找着自己的出口,并且他不再怨恨爸妈了,一切又都和谐了,叶开始寻找一个真实的自己。 我们都明白,这个夏天过后,我们又都会回到自己的世界里生活,只是经过几个月的寻找,似乎已经习惯了孤独,一切又都感觉有点合理了。 我们在海边的风中送走了我们两个的青春,一切如同梦境一样,又特别的真实,随风飘散了,最后只剩下如梦初醒的记忆,但是最后我们都找到了最好的青春,以此来纪念无悔的青春,最后我们明白青春归根结底是现实的,并且很美好。 这个,最后的夏天,我们什么也没记住,只知道我们两个喝了很多的酒,喝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 致敬最美青春 始谋生计 从“木门酒吧”里出来,听到的音乐声特别刺耳烦躁,就到海边走走,安静的海风,给夏夜一种特殊的凉爽感。 在酒吧的这次消费,本来两杯中杯啤酒并没有什么的,只是随后叶要的酱牛肉和三明治太贵了,直接过了一百多块钱,本来就没有几个钱的我俩,实在算得上是最高消费了,所以走着走着,我们自觉的就开始考虑接下来的生计问题。 说完最后的一句话,我们便回去了别墅里,任凭别的人如何快乐,都与我们无关了,想要再回去做点吃的,喝点酒,把今天打发走,就算完事了。 回去以后,打开灯,发现偌大的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也挺空荡的,只是当巨大的西式吊灯,发出橙色的暖光的时候,才有了一点家的感觉,墙上的画作,折射过来的光,感觉消去的一点疲劳感。 喝啤酒也要恰到好处,有时候,写作的时候,也会喝一点,能保持身体的平衡感和满足感,特别是冰镇的啤酒,可以偶尔冰出一点灵感出来,而能前后衔接起来。 我和叶还是过去到鞋架上换上拖鞋,此刻,已经开始思索吃点什么了,然后去洗手间先把脚给洗了一遍,擦干净以后就去厨房了。 而叶不知道在哪里找了一瓶鸡尾酒,坐在沙发上自顾自的看电视呢,大概是音乐之类的节目,唱着没有听过的音乐,叶倒是听的津津有味。 我到了厨房,拿了一根黄瓜洗了一下,直接吃了起来,还是昨天买的菜呢,有了凉拌黄瓜可以算作一道菜,煎几个鸡蛋也可以,顺便炒点饭,吃点就睡觉了。 说动就动,其实,这样的生活,让我感觉是不真实的,假如我真的在这别墅里生活了,就像是从来没有遇到过梦一般。 想着想着又飘忽天边去了,透过窗外,一阵暖风扑面而来,在这个燥热的季节里,突然有种失落感,也会感觉到冷的,仿佛整个世界只有这大海边还清爽一些,现在的状态是:高兴不常有,失落常在。 然后热了几个馒头,整齐摆放在盘子里,在美食前决不辜负,在生活里有仪式感,这不是自己一直向往的生活嘛,即使在困难的时候也不能忘,也一定会坚持下去,再说现在还没有到最困难的时候,一切还需要重新扩大。 “来,叶吃饭了,快点洗手去”,把吃的端出到桌子上,我喊到,可是电视机打来着,叶已经睡着了,也不是刚才的音乐节目了,也已经快九点了,睡得还挺早。 我就没有再叫他,本来想和他讨论一下,如果轻松地度过这个夏天,因为叶睡着了,只能明天了。 我把电视机关上了,自己就坐在了沙发上,开始沉思,我觉得这是一个很特别的生活镜头,二三十岁的时候,我们可以看着电视睡着了,五六十岁的时候,我们也可以看着电视睡着,可以不用人照顾,可以自己起身关上电视,因为是夏天,也已经到了后半夜了。 假如是在未来的一个冬天,七八十岁的老人了,电视还开着,自己在沙发上睡觉了,不忍关闭,独自一个人守夜,这算不算孤独呢? 叶的一个场景就感觉自己想多了,不过也是未来可能面临的问题,经历过最糟糕的事情,就学会,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到最坏的打算。 不过,既然经历过最糟糕的事情,那么接下来的事情无论怎样,大体都能对付过去,这算是对于自己的鼓励吧! 看着,垃圾桶里有一瓶已经喝完的葡萄酒,我应该还有,就在附近找了起来,在一个椅子的背后果然还有五瓶葡萄酒,正好缺了喝完的那一瓶,我觉得应该是主人家匆忙搬过来的,所以才会放在这,不然那边有红酒柜,早就放上了。 我自己用葡萄酒起子转了几圈,一下子就拔了出来,迫不及待喝上一口葡萄酒,才停止了胡思乱想的念头,在冰箱里又找了一点辣酱,涂抹在馒头上,卷着鸡蛋,开始自己吃了起来,味道足,辣酱还有点辣,而且这几天脸上也起了好几个痘痘,顺便就着黄瓜,吃了起来。 别看现在还能吃到这样的美食,过一段时间能再有这个吃的,也就心满意足了,一口咀嚼完了,喝一口酒,太满足了,吃了一个馒头就饱了,所以就把剩下的给保鲜了起来,要是叶半夜起来,饿了找吃的,还有的吃。 呵呵,刚才满满的睡着,一个馒头,一杯葡萄酒以后,便感全无睡意了,就走进书房,拿出钢笔,准备安心写点东西。 还是一边写作,一边喝葡萄酒,把客厅的灯给调暗了一些,适合睡眠,看了一下四周没有什么事情了,就进了书房。 起初坐下,看到旁边的墙上的海景画,是一个孩子和蓝色鲸鱼的友好画面,我想起自己好像也有一只蓝色鲸鱼,在海上,自己最迷茫的时候,总会出现,给我指引方向,而且也会带我去海面走走,有时候会到海底看看没有见过的景色,我很高兴,所以就想翻出之前写蓝色鲸鱼那一段的文章,看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灵感。 我找了一顿,果然找到了,虽然知道大体是什么内容,但是就扣在桌子上,始终没敢看,我的刚才冒出来的第一念头就是:自己不可能总是幸运的,有的冒险可以有人陪伴,但有的冒险,必须自己独自面对,这已经有了印证了,好多的时候,不还是自己独自过来的,有依靠过谁吗? 想到这,难免心里有些孤单的味道,但是却是不争的事实,孤单就是最长的生命状态,哪怕有时候你得到了所有,也依然不快乐,因为还有失落感在心间。 想到这,我又把这段文章纸给放了回去,倒了一杯葡萄酒,一口喝光,就像这葡萄酒苦涩的味道,只要你喝,就感觉有点苦涩的,但是多喝点,就会感觉到甜了。 于是,打开音乐,是清新脱俗一点的古风歌曲,突然感觉他们是不孤独的,即便是相思,也会有红豆的寄托,有登高望远的期盼着爱人归来,还有李清照“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李清照的数不清的愁绪,让我想到李白的一句话:“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不过话又说出来,自己虽然只是普通人一个,不是什么圣贤,但依然爱喝酒,就是最潇洒的。 自己偶尔也写写古风的音乐,也因为喜爱古风,喜爱古人细腻的情丝和情感的委婉表达。 歌曲名字叫《少年忆》: 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花落未成阴。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 篱落疏疏一径深 树头花落还未成荫 少年的笑脸 追着黄碟 不知愁的年代 太短暂 匆匆一别。 时光搁浅了 我的少年岁月 朗读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 也曾登上楼的最高层 望着鹅 细听曲项的天歌。 少年忆 已记不清太多 杯中酒 已解不开相思愁 忆少年 已太多的离别 毛笔字里的飘逸 已随墨色染天。 漫天的小雨 还在念着 少年忆 忆少年。 其实,一开始这首自己写的古风歌曲,写到一半就断篇了,后来偶然看到了就稀里糊涂给补上了,虽然感觉还有待优化一下地方,但是少年忆,少年愁,好像已经写出来了,在时光里,我们都在迅速长大着,有时候可能连一点美好的回忆都没珍惜,就到了人生的下一站,难免有些感叹。 当我唱了几遍以后,发现已经十点半了,也没有要写的心思了,索性把葡萄酒塞子盖上,又去泡了一杯咖啡,喝完了就去睡觉了。 之前是用咖啡提神醒脑,现在不喝咖啡睡不着觉,所以还是喝了一点,放了半袋牛奶,做了一杯奶咖啡,消磨了一点苦味,也别有一番风味。 冲完咖啡,我就出去了,伴随着寂静的夜,还能看到海边有人在嬉笑打闹,就坐在了外面的椅子上了,能看到远处海模糊的影子,大海是海里也同样睡不着的生物在玩跳水吧,是啊,这个夏天如果自己不去泛起一点浪花,光沉闷的热也让你喘不过气来,所以这样的低潮期,从明天开始就要一扫而光了。 最后还是回到最现实的问题上,到底是做什么工作呢,突然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麻婆,明天希望过去问问她,看能不能有个工作,可以暂时解燃眉之急,有了工作,生活也算进去了正轨,这将意味着,除了工作以外就是写作了,当然希望可以自由一点,所以再说吧! 数了数天空中的星星,数了一顿,能看到的只有这六颗星星,而且分布在不同的地方,数中间位置的那颗星最亮,一会儿就要睡觉了,希望可以带着星光入眠,可以有个好梦,明天可以很轻松的解决问题,还在考虑自己是不是真的要自己酿酒了,不然这个夏天也过不去。 喝掉最后一口咖啡,就进屋了,叶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去了自己的房间睡了,本来想弄醒他,让他回屋睡,现在没有这个必要了,自己回去了。 现在回到自己的屋里,有一张很大的床,我躺在床上,在思索应该如何度过去这个夏天,或者这最后的青春,可是还是想不出来,不过至少可以肯定一点,写下来是必要的,只是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需要兼顾着才行。 看到旁边有一个巨大的落地镜,我就给关上了,因为有一个镜子的屏障,可以很好地关住镜子,白天的时候可以再拉开。 所以,今天就睡了。 重操旧业 心里装着事情,睡觉也不安生,哪怕一点声音都会吵醒你。 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只小鸟,一直在窗外的树枝上叫,看了看表才六点多,起来,洗了洗脸,还是顺便到叶的房间看了看,他是什么声音也吵不醒他,睡得可熟了。 自己冲了一杯淡盐水,漱了漱口,刷了牙,头发乱蓬蓬的,像是烫了一个爆炸头一样,我感觉昨天睡觉好累啊!一定是翻身次数太多了,觉得怎么都睡不着觉,还有奇怪的梦,不过具体内容不记得了,还是像前面描述的一样,昏昏沉沉的,像是别人借用了你的身体,做了一个梦一样。 大概七点钟,已经颓废了两天没有跑步了,所以找出之前跑步的衣服,拿出那顶黑色的帽子,看准一个方向,就跑出去了。 昨天自己的话还记得,不能这样昏睡下去了,我能瞬间想到的解决的方法就是跑步,就像是一个重新燃烧希望的快要熄灭的圣火,不过这圣火需要多一点,而跑的时间越长,圣火也就越多,把生活里的颓废,孤单,失落,不快,全都燃烧殆尽。 其实,跑步的路上并不孤单,反而精彩纷呈,大概是人们的养生观念都提高了,而不想花钱,费力的运动,大概就是跑步了,而跑步又是最有效的一种方法,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都喜欢跑步了。 特别是早上,跑步的人也很多,我只是其中的一个而已,有时候周末的时候也会进行比赛,就是类似于马拉松的比赛,除了比赛的时间尽量自己缩短一点,纯粹是个人之间的较量,也不会得到什么奖励,唯一的奖励,也就是自己一次一次战胜别人的快感。 这次并没有去海边跑,而是去了小城里跑去了,大概是想吃那家的馄饨了,所以跟随着步伐就去了,在这里的早餐店很多,早上能看到很多的人在这里排队买早餐,人一多,环境也就变得差了起来,一次性的筷子可以随处乱扔,因为现在是高峰期,只有等到一会儿空闲下来的时候,才会收拾一下。 我只是跑过去,才想到这样的问题,大概每天上班的人都很多,除了每个月的工资以外,仿佛已经没有什么是在意的了,这样的状态,是我害怕的,也是自己记住最不能有的状态之一,不论怎样,食物还是要自己做,尽管工作一天很累,但是要完成的写作还是要完成,生活的原有框架还是要维持的,不能有这样平淡的绝望的生活状态。 想一想自己又差点陷入这样的迷失。 所以跑步看世界,并不只是跑步,能分清楚自己喜欢和不喜欢的样子,虽说不用条条框框都列出来,但是需要注意的还是要有一个记录。 随后,跑到小城的西边,大概都是十几年的老建筑了,感觉安心多了,老人在不紧不慢地做着饭,老房子依然升起了炊烟,和东边不同,西边的生活明显慢了很多,而且老人居多,所以更容易看到生活的一些本质,找到一些生活的意义。 这座小城被分成了两半,一半的快城部分,一边是慢城部分,生活节奏截然不同。 这里也有小巷子,只是没有那么深而已,高低也不一样,这里建筑都矮了一些,可以喝着围墙看到不远处,不远处高了一些,又去别的角度可以看到其他的地方,虽然没有会在意这生活里的高高低低,但是对于我来说都是饶有趣味的,跑步的乐趣大概也就居于此:把平常的风景,变成美的可以欣赏的风景。 在这里也有不少的村子,虽然挨着都不远,但是却有明确的范围,在后瞳村,我认识了一位很风趣的老爷爷,我叫他巴爷爷。 说起认识的起源,大概也是有一次跑步,我从小巷子这边跑着,看着迎面跑过来一只公鸡,在后面追的当然就是巴爷爷了, “小伙子,帮我拦住那只鸡”,老爷爷喊到,我想都没想过去就抓住了,两手抓住了大公鸡的翅膀,可能是因为抓的靠前了一点,手还被鸡给啄了一下,就出现了一个红点,还挺疼的。 “谢谢,小伙子啊!”巴爷爷跑过来说到,接着拉着我的手就要让我跟他回家去, “走吧!还没吃饭吧!去我家有好吃的”,可能是幸福来的太突然了,我都没有反应过来,巴爷爷一只手拿着鸡,一只手拉着我, “不,不用了,老人家,我还要跑步呢”,我说到, “哎呀,年轻人,没有吃饭哪有力气跑步啊!走吧!”巴爷爷执意如此,还拉着我的手不放,旁边的人还以为我是偷鸡贼呢, “对,别放开他,小小年轻人不学好,偏偏要偷***老好身手啊!”有邻居附和到,也不知道啥情况就乱说,我真是有想要打他的冲动, “你们别乱说,他是帮助我抓住了鸡的,不是偷鸡贼,我是想带着他回家吃饭的,他不去才这样的,事情没弄明白就乱说”,巴爷爷放开我,在其他人面前愤怒地说到,我也就安静的站在那里,还挺佩服老爷爷的仗义和正义的,不过也是应该做的。 “我只是给老爷爷抓了一只鸡,怎么就成偷鸡贼了”,我过去掐着腰理直气壮地说到,为自己解释道, “哦,对不起啊!孩子,是我们没弄明白,抱歉了”,所有人都给我道歉了,心里才算好受一些, “走了,去爷爷家吃饭了”,接着,我突然被两个和我年龄相当的人给抬了起来, “走吧!去吃饭了”,没办法,人家太热情了,以我的体重,估计风一吹就能吹跑,更不用说两个人抬着我走了,衣服都差点给扯坏了, “行了,放下我,我去还不行吗?”我说到,他们才肯放下我,笑了笑, “对不住啊,兄弟”,还是有人说到, “没事”,我笑着说到,突然意识到,跑步也能有这样的奇遇,还是挺开心的,生活嘛,总在你想不到的时候给你一点惊喜,有时候是惊,有时候是喜。 接着,我就跟着去了,说实话,巴爷爷家的门确实小了一些,我要弯着腰才能过去,其他年轻人也是和我一样,不过巴爷爷就轻松能过去。 其实,最让我几留恋的就是巴爷爷做的红豆饼,还有自己酿的米酒,挺好喝的,在这里可是买不到的,所以这次跑步又经过这里,还是想过来吃东西的,我承认对于没事没有一点拒绝的力度,看着方向就进去了。 巴爷爷的院子虽然不大,但是除了一条窄窄的过道以外,其他的都被种上了植物,还有石榴树和一棵柿子树,倒是挺高的,柿子树大概是五六米的样子,比房子还要高出好多呢。 一晃又一段时间过去了,大概是三个月前了。 跑到了门外,我就进去了,还是能闻到红豆饼的味道,果然是来对了, “巴爷爷在家嘛!”我喊到, “在,进来吧!”听到巴爷爷苍老的声音,我就进去了, “来的正好,今天是红豆饼,锅里还有大米粥自己盛去”,我一进去巴爷爷笑着说到, “好嘞,谢谢爷爷”,我说到。 接着就是说说最近的概况,问问老人家身体可好,儿女回家来了吗?呆了多长的时间,在巴爷爷面前一概不能提老伴的事情,因为巴奶奶已经去世了。 我就感叹,相爱的人总不能走到一起变老的那一天,大概就是如此了。 吃完了,给叶带了几个红豆饼就又跑了回去了,正好碰见麻婆给送了一盘饺子过来,今天是怎么了,幸运日吗? 还有人主动送吃的,也正好省的跑一趟去找麻婆了,顺便问问有没有工作的事情。 “那个阿姨,咱这有没有工作啊!您看,我们俩也没有工作,希望您能帮助一下”,我问到, “嗯,我想想”,说着,麻婆就沉默了一会儿, “嗯,在城东酒吧里,还缺少两个服务员,你们愿意去吗?那是我朋友的,要是去的话,我可以帮你说说”,麻婆说到。 听到酒吧两个字,“重操旧业”不偏不倚地出现在了脑子里,之前当老板失败,现在从服务生做起,也未免是一件坏的事情,应该找到自己的错误所在,所以才会有第三次开酒吧的成功吧! 第一次失败,第二次做酒吧服务生,第三次自己开酒吧总算能成功了一点,不过第三次已经是去了另外一个地方了。 “好啊!我们去”,我说到, “那好,我去说说,成了我会过来再告诉你们,还没吃饭吧,饺子趁热吃吧!”麻婆说到, “那谢谢您了”,我说到, “没有关系,是你帮了我的忙呢”,麻婆说到,我点了点头,麻婆就走了,我也回到了屋里。 走到叶的屋子里,我把叶给打醒了, “行了,别睡了,吃饭了”,我说到,现在才八点多,只是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就的精彩的一天已经开始了,而大多数人还在睡觉呢, “哥,我再睡一会儿”,叶抱着枕头说到, “饺子不吃我就吃没了”,我说到,就出去了,结果叶的一声就起来了, “我去洗脸刷牙,给我留一点饺子,哥”,叶说到,也便开始了他的一天的生活。 我过去吃了一个饺子,是辣椒猪肉的,还挺好吃的,所以就吃了一个,因为在巴爷爷那里吃了红豆饼,所以都吃饱了,勉强吃了一个饺子。 “给你这还有红豆饼呢,吃吧!”我过去拿起一瓶啤酒喝着。 面试 人生兜兜转转可能会回到起点,但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就到了起点。 有些事情不敢面对,有些失败,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其实,这样重新找回这份失败,也算不得什么,倒是能弥补自身的不足了。 有时候,也许你就在那里,但是真实的你并不在那里,有可能在一条小路上跑步,有可能在云朵上闲走,反正你真的不在这里,而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或许你会问自己,有些事情真的是没有用处的,但是你还是做了很多,如果把这些曾蹉跎了的岁月给收集起来,那也许只做好一件事情,应该会更好吧! 跑步回来我把书房里的书整理了一下,叶自己在外面吃着饭,还不知道要去一个新的酒吧面试的事情,打算一会儿告诉他,也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算是必须要去做的事情,就是这样。 从回来以后,现在已经接近九点了,正好是天气刚刚热的时候,看着巨大的落地窗折射着太阳,不知道被折射了多少次了,到了我的这个房间里,大概都能分散出七色光了,所以感觉屋子里充满了很多种颜色,能感觉出蓝色的颜色,也能感受到墙上红色的颜色,像是一做七彩小屋一样,才知道是外面一个折射镜的作用,经过折射,把阳光照进屋里,感觉屋子里什么颜色都有。 最近有关最后一个夏天的故事也开始写了,故意从这次的失败开始,然后希望可以找回一点经验回来,大概是觉得自己是彻头彻尾的失败了,但是随后便意识到,不过是最平常的事情,除了接受别无选择。 “唉,哥,你过来吃啊!你知道吗?昨天我半夜起来我看到流星了,就一下子就往海面那边落下去了”,叶大声喊到, “行了,我听得见,你什么时候起来的?”我问到, “大概是后半夜两点多,看到还有人在海边走路呢,真的不知道什么是困啊!”叶边吃边说道,像是不明白什么状态一样, “哦,看到流星是很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在海边总能看到一闪而过的亮点,你不知道其他人的状态当然可以这么说了”,我说到,夜晚不是所有人都在睡觉,有的在忙着赚钱,有的在忙着哭泣,夜一黑,所有人的状态都不一样了,但大体都是自己最真实的一面显露出来了吧! “哦,明白了”,叶说到。 如果差不多十颗流星,有六颗掉到了海里,那么直接对着大海许愿不就得了,省的去满世界找流星了。 夏夜的夜里,蚊子还是挺多的,这是对每年夏天一个挑战的问题,但是今年感觉没有看见过一个蚊子,觉得有些奇怪了,是环境变了,还是这里不存在蚊子,感觉挺不错的。 “行了,快吃吧!一会儿去酒吧还要去面试呢,我们马上就有工作了”,我说到, “是去酒吧啊!”叶说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我身后了,我在写着东西,没事的时候留下一点文字也是好的, “对啊!去看看吧!”我说到, “那好,还有几个饺子呢,哥你去吃吧!”叶说到,已经出去了, “去换一身衣服”,我喊到, “明白”,叶随后传来了声音,像是很高兴的样子。 随后,我便把剩下的饺子都吃了,发现最近饭量变大了,可能是压力太大了吧!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失去自信的人,会暴饮暴食了,这也是减压的一种方法,其实,也没啥,自己不堕落,就不会有人会影响到你,这是很现实的问题,除非你不够爱自己。 把盘子刷了刷,每天感觉也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大概不愁就不会有什么阻碍吧! 换了一身休闲的短袖,拖鞋换成了皮鞋,叶和我一样也换了一身浅色的衣服, “哥,你看这身打扮如何?”叶在我面前转了一圈说到, “可以”,我说到,然后开始扫地,扫完地就和叶出去了。 每次都感觉想要的生活明明来了,却都姗姗来迟,这次是这么大第一次感觉唯一没有迟到的一次,或许在生活里你会败北,或许你只是想把生活变得简单一点,但是却总是不那么简单,等到简单的时候,年轻的岁月也已经不在了,大概生活真的不能这样,改变必须快点。 随后,我和叶就出门了,刚刚麻婆打来电话告诉我了一个地址,我们就走着去吧,反正也只是几公里的距离,一路上也是高兴的,虽然不是说有太多的压力,但是压力还是有的,不然也会失去方向,迷失了。 到了十点,差不多所有的店铺都刚开门,但是旁边的早餐店差不多已经快要关门了,东城这边是快节奏的生活,西城是慢节奏的乡村生活,小城的一动一静,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服装店,手机店,商场这些地方,都放着快节奏的音乐,让人厌烦,我们从闹市区经过是最近的距离,在余杨路231号,大概还需要一个小时的路程吧! 大概从街上观看一下,从穿衣打扮,或者买菜的时候是拿着布袋还是塑料袋,大概都能看到出是一群什么人在你身边。 这不,迎面就走来了一队买菜的队伍,年龄各不相同,有的还很年轻,有的则看着很年老,有了家以后,大概生活里买菜的时光算是最快乐的了,大概都热衷于买菜了。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说着今天和昨天的事情,昨天因为大意,今天的菜就坏了,酸了,早上就和自己的男人吵了一架,其他的人说没关系,这有什么值得吵架的,但为了一点节省也有点必要。 有的则不知道今天买什么菜,有的也不知道家人什么时候回来,饭做早了怕凉了,一热就不好吃了,做晚了又不好意思了,自己在家做饭,大抵归结于什么都不干,在家庭主要劳动力面前难免会自让一步,所以家庭主妇们也有自己的烦恼,虽然都是生活琐事,但是这样的事情会来回轰炸你的生活,也会感觉厌烦生气,直到吵架的地步。 有的主妇则想起前两天,家人说这道菜好吃,打算今天再做一次,反正每个人家庭都有自己独有的状况,每个家庭也不一样,所以让每个人说说现在的生活,大概都能啰嗦一天,不过大家倒是够真实,说着家长里短,有趣或者发愁的事情。 结婚后的生活,自己也能想得到,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单位,会消耗我们的时光,会推后自己喜欢的事情,会不耐烦于新的问题,爱情本就没有那么美好,现在更是亲身经历着,想起结婚前的美好,又感叹后悔不已。 当你意识到,这就是你今后的生活,你会感觉瞬间崩溃掉,或许还是年轻了一点。 再想想长辈,也是这样过来的,柴米油盐一辈子,平平淡淡的也习惯了,大概老了才会有内心些许的失落感,回想年轻时候蹉跎了的岁月,也会伤心。 这样的方法想要解决,似乎也没有太过中意的方法,大概我感觉到的自由,就是梦的理解,和太过包容我的任性,如果换做别人,我很难想象出会给我这样自由任性,总感觉像长不大的孩子空间,我大抵归结于之前提到的灰度空间。 好了还是回到这一队买菜的主妇身上,只有一个人什么也没拿,其他的人都是布袋或者篮子,一看就是会过日子省钱的那种,而什么也没拿的,则像是刚来的新人,一切都需要自己去学,或许也会变得和身边的资深主妇一样,走同一条路,或许也并不是我看到的这样,每个人都有不同,只是一个仅供参考的信息而已。 “哥,要不我们跑吧!”叶突然说到,想了一些事情感觉沉沉的,所以同意了,很快地就跑到了我们想去的地点,看到的第一眼就是“倾城雨酒吧”,很好听的名字。 我们进去了,估计上午的人还不是太多,只有十几个人在一边喝着果汁一边玩手机的,一想自己还从来没有这样在外面玩过手机呢,看来真的和同龄人脱轨了,太落后了。 “您好,欢迎光临”,我和叶一进入就迎来一个美女服务生,说到, “您好,我们是来面试的”,我说到,叶跟在后面, “哦,是这样啊!”那跟我来吧! 说着便走进了服务台后面的房间里,应该是老板在哪里吧! “老板,有来面试的”,说完,便出去了, “哦,进来进来,你们是麻姐介绍过来的吧!”老板站了起来说到, “是,老板”,我和叶一同说到, “哦,行,你俩就留下来做服务生吧!我相信你们,工资是每月两千五,六天休息,早晚班轮换能接受吗?”老板利落说到, “是,能接受”,我说到,叶叶点了点头, “那你俩是今天开始呢,还是明天”,老板又问到, “明天吧!”叶突然说到,我都没想到会回答这么快,不过也正合我意, “那就明天吧!”我说到, “行,那明天见,老板就不打扰你了”,我说到, “好,明天见”,老板说道,挥了挥手,我们就出去了,和刚才的美女服务生打了一声招呼就出来了。 “哥,这就完了,我还以为真的是面试呢”,叶出来松了一口气说到, “我也不知道啊!简单一点最好呗!”我说到, “现在回家吗?”叶说到, “当然不回家了”,我说到, “那去哪里?”他又问到, “不知道,先向前走走看看呗!”我说到。 此刻,那些买菜的主妇们看着又回来了,青菜和肉一点都没少买,很满足地看着自己的篮子里,中午又可以大显身手了,可以做一顿可口的饭菜了。 “哥,你看那边有马戏团可以去看一下”,叶望着前方多的人群说到, “那就去吧!”我说到,也无所谓去哪里了。 木胡子马戏团 小城里,很少有人外来,特别是像这样的马戏团,更是少有的事情,所以因为好奇,大家都过去围观了,特别是年轻人居多。 我和叶也就过去了,看着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自然不会去争着往里面挤,而是选择一个高的地方,看看。 在大街的两边分别有一个三层楼高的茶馆,上到茶馆上去,可以很容易看到下面的表演,但是不止我们想到了这个方法,我们一上去已经有很多的人已经占了位子了,只好要了一壶茶,在较远处听听声音了,不过叶好像很感兴趣,已经挤进人群里去了。 “唉,先生,您也是来看马戏的吗?”一个小哥穿着绿色的衣服,过来说到, “是啊!不过不是我看,是我一个朋友要看”,我说到, “哦,那就好,那您慢点喝,这一来马戏,没想到我们这茶馆的生意也一下子好了,这是今天所有来茶馆的一份小礼物,茶叶一袋,您收下”,这位小哥说到, “哦,那好,谢谢了”,我说到, “不客气”,说着这位小哥就走了,我自己开始喝茶,我觉得少了一点吃的。 生意一好,连茶馆的高兴也要分给所有人,大概喝茶的乐趣,不止在味道里,味道外的那一份简单的快乐,也值得品味,这远比马戏讨人喜欢更加自然而快乐的简单,大概这就是最简单的幸福,但是能时刻感受到实在是太难了,因为闲暇下来的时光也太少了。 “哥,可好看了,你过去看看,我找了两个位置,可以去那里喝”,不大一会儿叶跑过来说到, “是吗?走过去看看”,其实,我也好奇,所以想去看看,就过去了,坐在了叶找的两个位子上,位置挺好,可以看到整个马戏团的表演,旁边的小孩子可高兴了。 可以看到,大象,猴子,熊,并非是真的动物,而是人假扮的,不过同样和真的动物一样吸引人,人们每隔一段时间就欢呼一下,可能是真的精彩吧! 我在旁边喝着茶水,叶也欢呼着,只是没看到这个马戏团的团长,可能是最后出来吧,不断有猴子向上面看,有时候会抛过一只皮球过来,有几次差点没有砸到水壶,这要是打烂水壶,还要赔给人家啊,马戏团的猴子真是调皮,我知道这是在互动,把气氛推向更加热烈的层面,可是我得出的最后结论,是根本不想看这样的马戏,因为叶要过来,我才过来的。 我看到是叫“木胡子马戏团”,但是还没等到团长出来就走了。 所以我到前台结账就走了,也没有告诉叶一声,我就回家了,也谈不上生气,只是觉得自己突然做了一件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有点心里不舒服罢了。 我回去找梦了,像往常一样,我还是自己偷偷溜进厨房,找点好吃的,没想到梦也在厨房里, “嘿,又回来偷吃了是吧!”梦看到我笑着说到,我便小孩子脾气地做了下来, “你怎么了?看起来不高兴啊!”梦把水果沙拉做好了,放上一杯酸奶,自己还没吃呢,给我端了过来, “我,刚才做了一件不喜欢的事情,所以就自己回来了,回来找点吃的”,这句话的前半句我紧绷着脸,最后一句已经笑了,拿起勺子吃了一口苹果酸奶沙拉,瞬间就感觉一切烦恼都没了, “你啊!就是小孩子脾气,非要找什么青春,在家里不好吗?害得我还要每天都跟踪你”,梦也吃了一勺沙拉说到, “啊?跟踪我干什么”,我奇怪的看着她问到, “你不知道青春的人是很叛逆的嘛,而且很容易爱上一个吸引你的异性”,梦撅着嘴说到,而且也没停下吃沙拉, “对了,这是我在你笔记上看到的,不许耍赖”,梦又补充道, “额,那个,你想多了,那是不成熟的青春期才会出现的,我这怎么会呢,你是不相信我了,再说,我也没有接触异性啊!”我奇怪地说到, “那你去酒吧干什么?”梦说到, “哦,你跟着我去酒吧了”,我反问道, “上午我去买东西,正好看到你和你的朋友,所以就跟着去看了看”,梦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是真的跟踪我呢,我这不是去找工作嘛,不找工作怎么生活”,我说到, “找工作还是酒吧的,家里不是有钱嘛,先用着”,梦说到, “不行,这和直接从家里拿来用不一样,我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赚钱,不然连一点仪式感都没有了,还怎么生活”,我说到, “那好吧!随便你了,只是随便说说,不要当真”,梦笑着说到, “没事,我是那样的人嘛,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说到, “唉,我可不懂青春的人,因为我已经没有青春了”,梦有些失落但笑着说到,开玩笑, “是啊!过了这个夏天我们就真的开始生活了”,我说到,过完这个夏天一切又恢复到原来的轨道上了,就像现在想的也可能会出去一段时间。 “对了,你在家吃饭嘛,一会儿爸妈也过来吃饭,我叫过来的”,梦说到, “那爸妈,知道我的情况吗?”我问到, “不知道,替你隐瞒着呢,说你出去考察了”,梦说到, “那你还让我在家里吃,不就露馅了吗?”我说到, “你傻啊!我先做着你吃完走不就行了,在爸妈之前,还有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到十二点呢”,梦说到, “不了,我还是回去做一点吧!走了”我说到, “嗯”,梦说到,自己还吃着呢,真是一个吃货,和我一样。 出了家门,我就跑回别墅里去了,此刻,叶也回来了,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唉,哥,你怎么也没叫我就走了,害得我自己回来的”,叶说到,拿了一杯果汁喝着, “哦,刚才有急事见你看得高兴,就没有叫你,回来就好了,我先去书房了”,我说到,自己拿了一瓶啤酒走了, “哦,那下次不能这样了”,叶说到, “好的”,我说到,便进去了。 突然想到一种青春,也许会出现在很多人的生命里,假如当初你求婚被女方父母阻碍,说你没钱没房没车,一气之下,你想要有钱,想证明给所有人看,想归来以后再娶她,可是你想过她的感受吗? 最初的时候可以归结为年少无知,等你归来的时候,可以叫做年轻有为了,但是虽然只是这几年,但是听说她要结婚了,那么在这一瞬间你会感觉,再多的钱,没有她在身边,有什么意义呢,你的一切动力都是他啊! 她是那么爱你,爱的是你的人,不是你的贫穷或者富有,哪怕和你一起流浪她也愿意,可是你一声不响消失好几年,现在有钱有房有车了出现了,又有什么用呢。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她能一辈子都等你吗?错过了最后的青春,就是一辈子的后悔。 离开了她,你才知道,自己不是没有爱情,而是被你给辜负了,或许你再也找不到像她一样爱你的女孩了,她在你的记忆里是那么的完美,而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又好想全都退回到起点,这个时候你会想即便全世界都阻止我们,我们也要在一起,为了爱,情愿搭上性命,或许你的人生又是另外的一番景象。 没有彻头彻尾的绝望,也没有彻头彻尾的失败,只有不断地错过,或许只有这样才会懂吧,多么痛的领悟。 走到书房,突然想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对比自己,应该没有错过吧,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既不是年少无知,也不是什么年少有为,我只懂得我把握身边的一切,只希望不后悔就好,青春里谁都有错过的时候,只是现在才明白而已。 时间确实是一个居心叵测的东西,它试图轻易带走你认为珍藏永久的一切,你总是在乎你会失去谁,可从来没为自己考虑,有谁更害怕会失去你,不是说好珍惜那个以你为重的人嘛,如果既然没有,那就好好地爱自己,等到你的那个她出现,等到她真的出现了,或许这个青春也该结束了。 最后这个青春一定是少不了酒的,它总会在你失落的时候陪伴你,即便这个夏天从今天开始,一直阴雨不停,见不到太阳也没有关系,总会等到那一天的。 每天面对大概,有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感受,可是现实的你,单说胸襟你就比大概海差远了,不由得自嘲起来。 从现在开始,写作也开始了,我要把所有开心的,不开心的都写下来,就算没有人懂,我也要写,毕竟是最后的青春时光了。 写完了我就出去了, “叶,中午咱俩吃什么?”我问到,到洗手间洗了一把脸,出来了,一切心情又恢复了平静,在青春里,莫名其妙的和自己生气,也是常有的事情,不过过去就忘记了, “要不我们随便吃点得了”,叶说到, “不行,我去做吧!问你也是白问”,我说到,自己便走进了厨房里,即便再失落,一进厨房也要收收心情了,这是逼着自己养成的一个规定。 翻开冰箱,还有几根山药,就煎一煎,和土豆片一样,也会很好吃的,放点辣椒粉,放点孜然粉,也是零嘴的小零食,多重作用,很不错。 接下来是辣椒炒土豆丝,既营养又美味,放点醋,会更加有味道,一般夏天我觉得应该少吃肉类,不然容易长胖,还切了一根火腿,烙几张饼,大概就能吃了,有时候一个人在家里,也许没有这么隆重,会,只会将就。 现在两个人了,就不将就了。 假如真有时光机 我喜欢看《哆啦a梦》,因为他有时光机和任意门,能回到自己的过去,爸爸的小时候,爷爷的过去,甚至地球的过去,看到恐龙,可以看到过去就在眼前,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待,一些当时不明白的东西,或许也就明白了。 就和人们喜欢看玄幻,奇幻,有超能力的小数一样,正因为在现实世界里实现不了,才会去书本里寻求帮助,才会觉得有刺激点,才会觉得神奇好看,当然也是为了放松一下心情,正因为现实实现不了,才会无比渴望有这样的能力,去改变世界,就像有时光机。 当然看现实的书,就少了一些。 假如真的有时光机,但是只有一次机会,你会选择去生命里的那个阶段呢? 越长大越孤单,精神世界越匮乏,现实里的种种不如意,才会更加觉得过去多好,就好想回到过去,回到一无所知的年代,婚姻,家庭,工作,孩子,等等的压力会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会迷失自我,会接近崩溃的边缘,所以才会在书中找些安慰,找一些温暖的瞬间,想哭会儿也要给自己一个理由,不然你想哭,自己都哭不出来,也不能哭,这就是我们大多数的时候,面对的更多的无奈,甚至是孤独,没有人可以真的帮到你,太难了。 所以当真的有时光机,我会回到小镇时光,能记住事情,也不懂事,就是我一无所知的年代,那时候一切都还没有开始,一切可以重新选择,没有离别,没有孤独,没有压力,天空依然轻而微风,云懒羊羊飘过,自己走在小路上,躺在闪闪发光的草地上,可以想象未来的样子,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无论怎样的旅行都充满了惊喜与意外,诸多的挫折不顺心,最后都化为无穷的乐趣,这才是所谓旅行的意义,或者说人生活着的意义。 但是让自己能做到,就特别的困难了,你不可能总是把所有的东西都转化成乐趣,该生气还是生气,该高兴还是要高兴,这也是人之本真所在,但是也有好多不值得生气的就要转化成乐趣了。 与一只陌生的流浪猫相遇,在那一瞬间,你心里会想到什么。 那是一个梅雨季节,在梅林里有一个小屋,我为了躲雨就跑到小屋里了,我也是偶然发现的世外小屋,一开始还有一个老爷爷在里面居住,生活极其简单,没事的时候就跑到这里来玩一会儿,陪老爷爷说说话,去捡几片树叶,后来老爷爷走了,只剩下一个空的小屋了,我没想过这个世界还有离开。 这次是为了躲雨跑到了这里,我用力跺了跺脚,想把鞋子底下沉重的泥土弄下来,费了好大力气才弄下去,我还是像前两次一样,喊着老爷爷,可是这次没有人回答了,我推开门里面除了一张小木床,剩下的都空了,我才想也许老爷爷是走了吧! 我坐在小床上自己发呆,也不知道要做什么,仿佛一切都是自己想做的,然后跑到梅林里摘了两个梅子,冒着雨过去,回来的时候全身已经湿透了,不过依然很开心,当梅子入口的那一刻,太酸了,不过吃了一口还想再吃一口。 正当我沉醉在梅子的酸涩的时候,一只黄白色的小花猫就来了,左看看,右看看,然后纵身一跃,到了小床上,可能小猫和我一样,也是偶然来到了这里,进来躲雨的,这么一来,就不止是我一个人躲雨了,有一只小猫陪伴,还挺高兴的。 小猫全身也湿了,趴在我的旁边闭着眼,也不理我,我想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从哪里来的,能不能带我去你的世界看看,我望着小猫便出神地想着。 一会儿,我看到地上有一条毛巾,是干的,我拿过来给小猫盖在了身上,小猫才睁开眼看了我一眼,然后我开始给小猫擦干,小猫像是很享受这样的抓痒,开始很温驯地躺在地上,我也很乐意给它擦干身上的雨水,况且小猫是最怕水的,全身不停地甩。 擦了大概十多分钟以后,小猫开始变得高兴了,猫咪会凑到我的手臂边,轻轻用还有点湿的毛摩擦我的手臂,陪我嬉戏了好一会儿,对于本来就喜欢小猫的我,这简直就是儿童乐园一般的地方。 就这样大概就交到了一个猫咪朋友,在屋子里它追着我乱跑,我迈开小小的步伐跑着,真的好高兴。 不知道雨什么时候停了,我手里抱着小猫,小猫好像让我把它放在地上,我就放在了地上,然后小猫就跑了,我也走了,只是回头看看小猫有没有跑回来,果然,没有。 雨还微微下着,就算小猫走了,也一样开心,我就自己跑回家里,美味的腊肉饭也做好了,一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 这夏日的梅林里,有声音,有气味,有猫咪的魅影,有肌肤的触摸感,特别是细雨带风迎面吹来的场景,仿佛能听到极远处人们窸窸窣窣的秘密耳语,每次回忆起都能首先想到当时新的颤动。 小屋子依旧是心里最安静的时光美物,仿佛一切的安静,都从里面迸发出来。 第二个就是又回到了小巷子里的生活,季节的变换,仿佛把时钟分成了四个大小相同的区域,根据与空气的触感,叶子的气味和风的方向,能明显感受到不停向前推移的季节刻度。 有一段时间,走在小巷子里,我居然分不清楚,风是从哪个方向来的,以至于从夏到秋,秋季都过去一半了,我居然还当做夏天来过,明显迷失在了时光的季节里,青石黛瓦都在嘲笑我,睡懵了。 就像当初在巷口蹬着三轮车卖烤红薯的人,他的眼睛习惯了永不厌倦地注视着小巷子里的样子,看着来往的行人,不论认识或者不认识,都会微笑示意,现在可能没有这样傻的人了,也再也见不到这样小巷回眸的场景了,久而久之,我发现,一个人就有了染上巷子颜色的灰色的孤独的眼球。 选择同样一个夏天,大概更加容易比较出今夕,哪些东西变了,哪些东西没变,便一目了然了。 以前走在巷子里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一个过路回家的孩子,走过来,走过去,大概也没有什么想说的。 我开始注意巷子是有外来人过来玩的时候,无意间听到的, “你看,这巷子真棒,一定藏着很多的故事,在这里的孩子也是幸福的,能看到时光里的翩翩叶落”,有人这么说到,再想想自己,每天生活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感觉啊,是不是有种生在福中不知福的感觉,只有从别人的眼里才能看到不一样的地方。 后来,就怀着能遇到人的心情走在小巷子里,一开始记得想遇到一个有趣的人,后来想遇到一个爱的人,但是始终未能如愿。 巷子里有一颗树,就在拐角处,可以坐在树荫底下昏昏欲睡,听着夏日里躁动的蝉鸣,也依然能睡得着,或者和小伙伴一起玩玻璃球,或者去外面的竹林戏水,总之无论到了哪里,都能很容易遇到清凉,就像在希腊你随便选择一条白色的公路,大概都有很高的概率走到海边,这便是第一个夏天。 第二个夏天并不是在小镇上过得,而是在上学的时候,除了每日三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就剩下没完没了的自我想象了,那时候就特别想回来,虽然最后也未能如愿,但也有这段时间精彩的时候,那就是走街串巷的寻找美味,我也庆幸,成都也有巷子,虽然不是一个样子,但看着熟悉,便也算了却了我一个心愿,那个时候吃便成了最大的安慰,但是怎么吃都不胖,这倒是我意外的惊喜。 然而开心的事情也好,不太圆满的事情也罢,一切都被时间这个细心的笔记本给记录了下来,成了人生清单的一部分,没事的时候可以翻一翻,过去便一目了然地呈现在眼前。 其实,喝杯咖啡,细细想来这一路的风景,倒也有些奇幻色彩的模样,有时候,一些事情稀里糊涂就做完了,也不在乎任何结果,但相同的事情也会出现两次,对于往事,或许会在只能在回味里度过。 假如真的有时光机,也许你也不愿意回去了,即便是再怀念,也没有任何理由回去了,重新的选择一样是未知,或许还没有现在好呢,人生的迷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走出来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想尽办法找到出口,现在也不一定就很糟糕,过去也不一定会像你记忆里的那么好,路可以时隔多年重新走一次,但是每次的感觉都不一样,是这个世界里独属于你的绝版珍藏。 明白了这样的事情,大概有没有时光机也就无所谓了,我也很想把那只小猫留下,我也很想在巷子边老去,但是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我们只能在这里出生长大,但是我们并不属于这里,等到了时间以后,你还是要离开这里,你还是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去生活,工作,同样一个夏天,才能比较今昔的不同,但细细细细品来,当时并没有那么好。 所以说,人的记忆这玩意儿大概有时候也是靠不住的。 过去的一天 七点十五分,在厨房里吃早餐,烤面包,热牛奶和大葱炒鸡蛋,还有几片牛肉片,有几个馒头,他六点就起来准备了,为了不吵醒爸妈,他关上门,开始自己默默准备,其实,图的也没什么,就是希望妈妈夸自己一下:勤快,懂事,懂得爱家人。 看着表一秒一秒接近七点十五分,他准备兴奋地叫爸妈起床了,看着秒针终于到了十二,他感觉为了这一个声音,准备了好久,练习了好久, “爸,妈,起床吃饭了”,他喊到。 其实,在七点的时候他的爸妈就想走了,可是刚推开卧室门,就看到自己的孩子起来为自己准备早餐了,确实是挺有心的,所以本来拿好了包要走的,便没有,等待自己孩子的呼唤, “今天的研究很重要,需要提前去”,他的爸爸说到, “我知道,我比你知道,你看外面孩子起来给咱俩亲自准备早餐你舍得走嘛,晚一点也没事,我也着急,要不又伤孩子的心了”,妈妈说到, “哦,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故意赖着不走呢,我看看,这孩子真是长大了”,爸爸向外看了一眼,欣慰地说到, “是啊!就是工作太忙了,要不我们抽出一个人去多陪陪孩子也好啊!”他的妈妈说到, “没办法,等到有空闲了,再说吧!”他的爸爸说到。 终于听到声音了,他的爸妈便走了出去, “哇,儿子真是长大懂事了,起来都会做饭了,真乖”,妈妈过去在儿子的脸颊上亲了一口,爸爸便伸出鼓励的手指,告诉他是最棒的,随后便是安静的吃饭,他很高兴。 “儿子,我和爸爸这段时间都很忙,你自己在家里多小心一点,知道吗?”妈妈关心说到, “啊!我还想你们能在家里呢,要不请一天假如何?”他笑着说到, “行了,这不能请假,我们吃饱了,你自己在家好好玩吧!我和妈妈走了”,爸爸起来说到,只吃了一片面包,喝了一杯牛奶, “那好吧!”他失落地吃着自己的面包,感觉甜甜的牛奶都变苦了,没办法,太忙了,好像整个家庭只有自己闲着。 随后,一声关门声,便真的安静了下来,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顺从,还是要表现出不满,既然想不明白,那就不想了。 吃着面包他就想,这次爸妈吃饭了,吃了自己做的饭了,每次都是急匆匆就走了,也来不及吃一口,这次吃了,还是很高兴的,所以自己笑了笑就打开了电视。 电视内容越来越找不到自己想看的,随便播了一圈,便关了,他吃完了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开始继续躺着,还想睡觉,屋子里的窗帘还没拉开,所以还显得屋子里的光有些暗。 他早就听到楼下孩子吵吵闹闹的声音,让他心有些厌烦,终于在躺了十多分钟以后,便放弃了睡觉,打算出去走走,反正爸妈也不在,自己去拿也管不到,于是开始去洗澡了。 洗澡是最轻松的了,把最后的一点昏睡感也给赶走了,当纯美的水滴落在小小的肌肤的时候,便是自由的感觉,加上芬芳馥郁的沐浴露,便感觉心情被打开了,是他目前能感受到的最大的自由了。 当围着浴巾出来的时候,表也不过慢悠悠地爬到了八点十五分,才过去一个小时,也就不着急了。 自己的屋子里太乱了,所以他自己就收拾了一下,打开窗帘,阳光透过窗子进来了,感觉在这一瞬间心里舒服了许多,或许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于是他换了一身运动装,希望可以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他有两天没有出屋了,酝酿的两天对于爸妈说的挽留的话,也没有说出,爸妈还是走了,他想自己也可以很精彩,何必去讨好你们呢。 于是,自己就出去了,当看到几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孩子追着球跑,旁边有妈妈在身边怕摔倒,就很羡慕,在他的记忆里,妈妈这样陪着自己玩耍的时光,实在少的可怜,每次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你自己玩,妈妈走了,一会儿奶奶过来”,然后门就关上了,自己坐在床上默默发呆,他从那就开始明白,不要做大人,小孩子挺好的,只是这样感觉会累积,说不定什么就会爆发,或许是等到年龄大一点的时候。 或许现在就是还在青春里,还年轻,还没有那种完全自我的意识,所以还没有冲动到跑出去,况且现在很好啊! 随后,他便走了,走在大街上,他发现人真的好多啊,而且来来往往都有地方去,唯独自己出来了,不知道去哪里,他感觉所有人里面,自己是最无所事事的,所以他现在必须知道自己去做什么。 当无意间听到有人说去森林探险的时候,他也想去,在城郊刚好有一片森林他也去过,是和爸妈一起去的,那次爸妈是为了研究某种植物去的,他想了起来。 于是,便放松了心情,开始慢跑去城郊的森林里,他所在的城市,算是一个山地城市,挨着山,有较为原始的森林,这也是他热爱的地方。 一路的跑步,气喘吁吁,他跑步看到的世界,和走路看到的世界感觉不一样啊!所以他开始迷恋跑步,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放松心情,何乐而不为呢。 随着公路跑,很快就没路了,接下来必须是要徒步穿过的山地丛林,里面幽深暗了一些,时不时有鸟从这里过去,还挺害怕的,不过看到前面也有人进去了,他便不怕了,冒险模式开启,他很享受这样刺激的感觉,不想在家的时候,爸妈这也不让去,那也不让去,可把他给憋屈坏了。 崎岖不平的地上,有比较厚的叶子,还时不时能跑出一些小动物来,关键是越往里面走,灌木丛,树木,越高大,越密,而且隔音性很好,他能听到前面不知道哪棵树上还有奇怪的鸟叫声,于是便找到一根树枝,双手握紧,扬起来,以防止不测,他准备好了迎接前面的挑战了。 他看不清楚眼前一米之外的地方,只能不断地扒开前面的草不断前进,突然脚下一滑,便说着满是叶子的的下坡滑了下去,他想抓住什么东西,可是,什么也没有抓住,就这样一直往下滑,随后不知道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就昏过去了,然后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了,一切都太突然了。 就这样他昏过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醒来。 其实,每天来这里的人挺多的,受伤的人也挺多的,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来的,都是三五成群结队地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也好一起面对,不过像他这样一个人来的,还是第一次。 知觉恢复的时候,他正躺在灌木丛深处,在潮湿的地面上开始蠕动自己的身体,好像后背受伤了,衣服也破了,感觉浑身火辣辣的痛,躺了一会儿才起来的,四下一片黑暗,他什么也看不到。 看着那让手丝丝作痛的灌木枝,于是他掰断了一枝,当做是给灌木的惩罚了,他深深吸着口气,一股植物的味道,一股泥土的味道,都争先进入鼻孔里,看着密不透光的叶子,而旁边却亮的出奇。 他爬到那个亮的地方,看了看唯独这边的叶子稀疏了一点,所以看着会亮一点,他努力回忆刚才发生的所有的事情,想要原路返回可能是不可能了,他只能寻找新的路出去。 于是顺着下坡,开始一步一步艰难走回去,他开始发现,出了家,连这里都不认识,显然是迷路了,所以只能找到有路的地方,可能会有指示牌什么的,所以先找到一条路再说。 要说伤的也不严重,除了轻微的擦伤以外,倒也没有什么事情,不过只是现在感觉全身疼,头上还藏着一片叶子,身上衣服也被泥土弄得赃乱不堪,鞋子也被树枝扎破了一个洞,他看着自己笑了笑,没有感觉什么不妥的,反而觉得很有趣。 走着走着,他看到旁边的山坡上有一个小屋,很高兴,就过去了,感觉一路走走,脚都疼了,不过还是坚持过去了,远远看到一个人正在那里汲取水,一点一点看到水就出到桶里,颇有世外小镇的感觉,只不过这里是山里,应该是护林人员在这里居住的。 “大叔,我受伤了,能不能过来休息一下”,他说到,大叔闻声看过来,是一个孩子模样,赶快跑了过来, “孩子,你怎么了,怎么满身是伤啊!”大叔问到, “唉,不小心从山坡上滑了下来,所以就到了这里了”,他无奈地说到, “是这样啊!那进屋先躺下吧!把衣服脱下来”,大叔说到,又去外面打了一碗水进来,拿了一瓶像是药瓶的过来,我就把衣服都脱了下来,全身是伤,不过好在都是轻伤。 “你爸妈呢,他们怎么没来”,大叔问到, “我,我是偷跑出来的”,他说到, “唉,孩子年轻的时候就是调皮,没事好在伤的不重,抹点药过几天就好了,中午了,要不在大叔在这里吃吧!”大叔说到, “好啊!好啊!反正下午也没有事情的,就在这里吃了”,他爽快地答应到, “唉,你小子倒是不客气,算了,躺在那里吧!我去做饭”,说着,大叔在桌子上给放了一个苹果,然后转身出去做饭了。 其实,对于这种陌生突如其来地旅程,让他很受用,这种新奇感让他很高兴。 一起巡山 因为受伤,遇到了一个人,我爽快答应下来在他家吃饭,然后开始了下午的巡山时光,虽然这样的事情对于他来说,颇有点神奇,但是在现实里,在自己眼前就真真实实发生了,他才明白原来世界这么美好,让他有了向往之感。 大叔在林子里并没有多少好吃的,只是大米稀饭,咸菜,有时候感觉稍微隆重一点的饭菜,无非就是到林子里找点野菜,自己炒炒吃,这次这个孩子在这里就去摘了一点野菜,也算是用心了,当然还有在林子里找到的野鸡蛋,那可是家常见不到的,也算是很丰盛的饭菜了。 大叔自己在外面搭起了一个小炉灶,能满足一天的需求就好了,大叔自己在外面忙的满头大汗的,而他在小床上则睡了一会儿,林子里的风和鸟叫声,甚至是树叶子落下的声音,都如同摇篮曲一样,催他快速入眠,所以很快他就睡着了,也有点累了。 大叔自己忙着做饭,最后再热一下馒头就好了,这可是自己两天的馒头,两天的干粮,这倒好,一下子就热上了,估计会很好吃吧!而且还怕不够呢,这孩子应该会很能吃吧,大叔想着,笑了笑。 随后林子里下起了小雨,雨滴不知道滑轮了多少片叶子,才到了地面的草地上,很是丝滑畅快的旅行吧,所以有时候望着天空的雨,还真是有些羡慕,说不出来的美好。 过了一会儿,他便醒了,大叔饭已经做好了,但是并没有打扰他,直到看到他起来才过来, “饿了吗?吃饭吧”,大叔过来问到,一条有些泥土的白色衬衫,在衣服上能看到雨点的轮廓,都是辛苦的人,倒也颇有些故事,感觉很厚重的故事, “嗯,吃吧!谢谢大叔”,他起来说到,感觉很兴奋的样子,又不知道哪里兴奋,所以就是兴奋。 馒头,咸菜,炒的青菜,还有几个野鸡蛋就是这俩人的午餐,简单倒也味道十足,特别是他,每天吃着鸡肉,牛肉都吃的没味道了,相反这最简单的食物,却让他的胃口大开,吃的津津有味,能尝出甜甜的味道,吃的很香。 “你慢点吃,没有人和你抢”,大叔笑呵呵说到,感觉大叔好久都没有笑过了,笑起来挺好看的,而且脸颊的左边还有一个酒窝,只是青春不在了,变得有些苍老了。 “哦,没事,真好吃”,他说到,自己心里也高兴啊,从没觉得食物还能有这样的美味。 “对了,大叔你晚上也在这里睡嘛,自己不害怕嘛?”他问到, “唉,一个人习惯了,有什么怕不怕的,一个人挺好的”,大叔用自我嘲笑的语气说到。 “哦,那挺好的,估计要是我肯定做不来”,他说到, “肯定的,你还小,正是爸妈的宠儿,肯定不会有这样的经历的,等你长大了再说吧!”大叔笑着说到,颇有些羡慕的眼光去看了看他,不由得嘴角笑了笑,今天算是很高兴的一天了。 一个人,不会出现分歧,也不用谁来迁就谁,自己就能做决定,一个人去海边就去海边,去田野里就去田野,不会和你争。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是最完美的状态,你不用顾虑,也无需伪装给谁看,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也可以不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 哭也好笑也罢,欢乐也好忧伤也罢,解除所有的伪装,做最真实的自己,也是一个需要自我找到的自己。 我爱热闹,也爱安静,爱群居,也爱独处,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置之不理,也许这就是独处的好处。 对于独处,我大概有自己的深层定位:独处,就是自己生活,不是孤独寂寞,是存在于灰度空间里的一个人生活的把所爱的最大化的增值期。 无疑,灰度空间,是我找到的恰到好处的空间,而一个人独处就是做喜欢的自己,会让你明白一些或者一切你不明白的东西。 之前,也提到过梭罗的《瓦尔登湖》,就是自我独处的例子,吸引人的,是书中自洽、宁静的气氛,同时也是作者自己,自我审视、自我升华、自我观察的过程,书中语言风格自然而流畅,这是与泥土接壤的语言,是拥抱着细雨,是大自然最真实生动的语言,是城市里感受不到的语言。 书中让人们回归自然中去,这是书中一切的中心主旨。 人们开始崇尚物质、追求感官享乐,整日被家庭、工作、欲望所困,迷失的人都迷失了,精神生活却慢慢地如同草地一般荒芜了,人们不再关心自然、生态、环境。 在书中随处可见这种想法,里面描绘的一切景象和情感,都是作者对于生活的思考和反思。 如今,瓦尔登湖已经不再是一个湖泊的名字,而是自由、自然、生命的一个象征,是人们藏在心灵深处的一个秘密安静圣地,想到瓦尔登湖,便会想到美好与浪漫,思考生命的意义。 有多少人就因为读过一本书便为生命翻开了新的一页! 书籍就在眼前,等着我们,有时它会在为我们解密奇迹的同时,展示另一番奇迹。 我们会发现某些在眼下难以言说的现象,却早已在别处获得了表达。 那些不停烦扰我们,让我们迷惘困惑的问题,其他的人好像也遇到过,这些问题在他们那里一个都没有遗漏,他们都根据自己的经历,用自己的语言,结合自己的人生给予了解答。 此外,书中的智慧会让我们变得豁达开朗,好读书,读好书,是大家进步的阶梯。 他吃完饭便又躺下了,可是大叔两点多的时候要去巡山一次,并没有时间陪着他, “孩子,我下午还有任务就不带你去了,你睡醒了自己顺着那条小路过去就行了,就能走出去”,大叔说到, “哦”,他说了一个字,突然说不带他玩了,倒是觉得有些失落了,所以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那,我也跟你去可以嘛,到了天快黑了我就走了”,他突然说到,大叔正在磨着镰刀,听到他说,便停下了手中的磨刀动作, “你的腿能走远路嘛,而且我走的路不好走,有时候是草地比较滑,有时候是山地,石块硌脚,有时候……”,大叔耐心地说着,他就打断了大叔说话, “不论是什么地方,我都去”,他坚定地说到, “那,那好吧!你准备一下”,大叔无奈地说到,正好他穿的也是山地靴,虽然划破了几个洞,只要脚底没事就行。 随后他也起来,在路上走一圈,恢复一下精神,大叔则拿出来一个筐,里面有绳子,有镰刀,还有水,有点吃的,还有一双鞋,差不多就出发了。 “走了,出发了”,对于新的旅程他很兴奋,好久没有像今天开心了,他想不明白之前为什么会每天待在家里,与冒险的刺激性相比,他感觉家里弱爆了, “唉,等会儿,两点半才出发呢,先坐一会儿,等会儿再走”,大叔说到,便自己坐在屋里看书,他也找了一本,看不懂,索性就在旁边坐着发呆,大叔和他都沉默着,等待时间的到来,谁都没有说话。 “好了,到时间了,走吧!”大叔说到,他都快要睡着了, “哦,走吧!”他说道。 随后大叔自己锁好门,关好窗子,就带着他从屋子后面走了,鸟叫声随处可听,有很多的鸟叫声,很驳杂。 屋子后面是一小片竹林,走过上坡,到了下坡,便是一条还不成型的小路,周围密林环绕,很干净,鸟语花香,很适合一个独处的环境,享受着最自然的安静,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拥有一个这样的环境呢,物质富有不叫富有,精神富有,才叫真的富有。 跟着只是一路走着,也觉得趣味无比,大叔细细地看着前方,看看树上有没有虫子,当然不是所有的树都看,只是随便一看, “大叔,每天这样走,主要任务是什么呢?”他问到, “森林最主要的就是防火,每天看看找找有没有起火点,及时消除隐患,有的鸟会摩擦树枝,有时候也会生热,都要小心”,大叔说到, “哦,鸟也会摩擦树枝,真是神奇,看起来好玩,其实还是很复杂的”,他说到, “唉,这句话说对了,每天几万步下来也是很累的”,大叔说到, “几万步,一天,我十天也走不了几万步”,他惊奇地说到, “那不一样啊!你又没事,整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多幸福啊!”大叔笑着说到, “哼,大叔你嘲笑我懒”,他说到, “没有,是你自己说的好不好”,大叔笑着,一路有个人陪也挺好的,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还能笑得出来。 “对了,大叔你在这里多久了”,他问到, “不多不少,整整十三年了”,大叔苦笑地说到, “啊?不会吧,快赶上我大了,我今年才十五岁”,他又惊奇地说到, “你的年龄还小”,大叔说到,也不在说话。 一会儿,听到一阵鹰的叫声,很快有两只秃鹰,看着很大朝着他们袭来,硕大尖锐的爪子,把拾起的树枝都抓断了, “快,趴下”,大叔说到,便拿出了长长的镰刀,本来说话好好地,怎么秃鹰突然袭击我们, “怎么了,大叔”,他问到,急忙趴到了地上, “看到,前面树上的鹰窝了吗?我们八成是闯入他的领地了,往回走”,大叔说到,便一只有护着他,一只手拿着镰刀往后走,防止秃鹰再次来袭,退了一段距离以后,秃鹰便停止了叫声了。 “哇,这也太刺激了吧!”他出来说到, “刺激?刺激个屁,要不是退的快,一会儿就会聚集秃鹰好几十只,巨大有力的爪子,抓也抓死你了”,大叔有些后怕地说到, “哦,森林太危险了”,他说道。 随后,大叔把他送到小路,他就回家了,没错,他就是叶,叶过去的一件事情,那时候的他还没有这么冲动,还享受着家庭带来的欢乐,还有要走的冲动。 满天星 每天一天一天过去,饭也一顿一顿过去,只希望每一秒都过得有价值,每天哪怕留下一点文字念想也好,总之随着年龄越大,越觉得应该留下一点什么,可以怀念。 有时候也挺羡慕月亮的永恒的,可以有圆缺,但总是不会缺少了那一角,不会失去什么,但是可能会得到什么,但是对于我们地球上的人类来说,有得有失才是常理吧,毕竟月是月,离着我们太遥远了。 “好了,吃饭了”,我说到,今天算是就吃晚饭了,吃完饭又是睡觉了,总是不甘心就这样睡觉,所以总会很晚才睡。 “哥,你有喜欢的女孩子嘛?你喜欢的女孩子希望是什么样子的”,叶突然问到我这个问题,我就愣了一会儿,也知道,到了二十岁是该到了找对象的年纪了,虽然只比叶大三岁,但是还是有点用的, “嗯,长头发,个子比我稍微矮一点,活泼可爱理解我的”,我放下最后拿过来的一盘土豆丝说到, “那可难了,我刚才在电视上看到人家说,想要找到合适的另一半太难了”,叶吃着馒头说到, “那还不是得靠你自己啊,别人说是别人说的”,我说到,拿了一杯热牛奶喝到,就坐下说到, “也是,事在人为嘛!”本来愁眉不展的叶,听到我说,瞬间就想明白了,我笑了笑也没说啥。 记得,过去我也这样,喜欢憧憬一些美好的自己喜欢的事情,可是最后不还是变得沉默了嘛,从叶的身上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影子,便于对比一个过去的我,可以看看那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我。 “对了,你不是还在上学吗?怎么跑出来了?”我问到,之前叶生气的时候也说了一些关于他上学的事情, “哥,你也知道,我根本不喜欢呆在那医学院,那消毒水的味道,我闻到就头痛”,叶听了,和我说话的时候直摇头, “那你三个月以后不还是要回去吗?怎么你还想逃啊,这可不是办法”我无奈的说到,本来热闹的叶听了也冷静了下来,仿佛说到了他最担心的事情。 “其实,哥不瞒你说,遇到你真的好高兴,而且能在你身上学习到很多东西,我只希望这三个月能真的成长起来,到时候就算回去也没事,我想也能想的通,顺其自然”,叶很严肃地说到, “可以啊!你就每天拿出一点时间来多看书就行了,相信三个月后,你一定会变成一个不一样的自己”,我说到, “嗯,哥说的,我一定坚持,准备在青春的最后,塑造一个完美的自己”,叶大声说到,唾沫都跑了一桌子,他像是在冲锋路上的勇士,喊着震天的口号。 “行了,快吃饭吧!你不睡觉了”,我说到,便瞪了叶一眼,他便老老实实坐下了, “对不起啊!哥,太激动了”,叶说到,便坐下吃饭了。 “嗯,这山药真好吃,哥你真的太厉害了”,叶又说到,我便自己往烙饼上末了一点酱,放了两片火腿卷着吃,很棒的,再加上土豆丝里醋的酸味,在嘴里感觉味道达到了完美境界,酸甜辣苦都有了。 “知道了,你接下来要学的东西很多啊!什么厨艺啊,音乐啊,这个那个的”,我说到, “是啊!所以说三个月的时间太少了,不过我会努力学的”,叶说到, “嗯,行吧!这不是音乐频道吗,你可以先看人家是怎么现场唱的”,我说到,把本来《猫和老鼠》的动画,变成了音乐频道, “哦”,说着,便一边吃饭,一边看着电视,我俩就再也没有说话了。 吃完了以后,我和叶,刷完拖地,擦桌子各一半,气氛倒是挺融洽的,共同感受着生活的气息,实在想不出这就是青春,回忆时是美好的,在青春里的时候,又感觉不到青春的存在,反而白白流失了这大好的时光,蹉跎了的岁月。 青春里,就觉得自己是一只小鸟,不停地往前飞,闯荡着这最现实的现实世界,迷之森林的幻境,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动物,他们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秘密,我要一一闯到他们的生活里,看看他们的生活。 除了自己的生活以外,他们的生活对于我来说都是新奇的,从未见过的,所以才觉得如此奇幻,最后找到一个最真的自己,走了一遭,最后发现还是家里最温暖,累了可以安心睡一觉,渴了可以喝水,饿了可以做自己喜欢的饭,不会像是在险恶森林里睡觉,不知道从哪里就钻出来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舌,或许喝的水,是被河里的鳄鱼污染的,还有吃的食物,总是找不到,好不容易找到了一点蜂蜜,还被蛰了一身包,落魄异常。 清晨,她走来了,还是那一件蓝色的衣服,好像真的是穿了一个夏天,每次穿上都仔细在镜子面前转两圈,看着满意了,才会离开那面心形的镜子,值得注意的是,老妈特别的爱着这面镜子,以至于有时候怕我给打碎了。 爸妈结婚的时候,这套家具就是结婚前买的,一转眼已经是二十年前的老物件了,虽然每次逛商场的时候,看到现代的家具都比家里的高级很多,不论是用料还是工艺样式风格,都更加符合现代人的使用和审美,老妈每次说换了,但自我从小到现在,老妈不知道说了多少次换了,但始终没换。 老妈老爸结婚正好是在改革开放的十多年后结婚的,这一结婚更是看到了前后的变化,而且变化很大,过去单调的蓝白色衣服,没有一点花纹都还留着呢,中山装的样式,这件蓝色的衣服还是姥姥买给老妈的衣服,应该说是一件礼物,特别好看,有了花纹了,可见改革开放前后的改变,首先从衣食住行就能看得出来。 送叶回房间睡了,已经是九点多了,这样他一睡,我就又安静了下来,打开落地窗走到有着台阶的阳台上,躺了下来,看着星空,满天星在闪,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过去了。 出来的这段时间突然有些想家了,我和梦这次出来的旅居也有近三个月了,但是还没有想走的意思,虽然梦的爸妈过来看过我们,但是也没有见到我。 现在的状态是想给一些事物写一点文字,但始终没有写出一个字来,是我太怜爱它了吗? 是怜爱也罢,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只是常常自己忏悔,然后把自己整伤心了又自个儿安慰,然后直到投入到写作中才渐渐淡化这样的思想。 今天的黄昏,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雨下得这般大,让我有些惊呆了。 从昨天就淅淅沥沥的,我还抱着跑步的心情去跑步,就在雨里,感觉没有这个经历,就不叫我的夏天了,也会在回忆的文字里少了一些激情和清凉。 有时候,自己走到田野里,看到小小的桃树在盛开着,桃花一片一片落下,大多数都陷在了泥里,三点两点地在黄色的浅浅的水洼里打转。 它如同人一样,看起来苍老了许多,瘦了许多,昨日楚楚动人的容颜也全然褪尽了,就如同刚刚过去的青春,没有了青春的魔力,便感觉在默默变老,纵然有千般万般的无奈,不禁感叹,往日的我多么傲慢,多么勇敢的我,原来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变成一个软弱无能的人,你看,躺在地上看满天星,还是没有逃过自我嘲笑自己这一关。 有时候是很明白,有时候又很糊涂,不过最终还是明白的就好。 其实,看着现在的衣服虽然纷繁多样,颜色各异,但是自己还是喜欢简单一点的,没有任何修饰,没有任何浮华的地方,帽子也依旧是那顶黑色的帽子,不知道手洗过多少次,淋了多少雨,虽然已经褪色了,但是还是不舍得换,就像生活里手中磨出的茧子,没有茧子,干活还是受罪呢,都要重新磨出来才可以。 改革开放以来,服装的花色、款式更加多样化,面料、质地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而到了九十年代,人们的生活向小康过渡,思想观念更为开放。人们的服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穿衣打扮讲求个性化和多变的颜色,很难用一种款式或色彩来概括时尚潮流,强调个性,展现自我也成为一种时尚。 老妈那些衣服一直留着,没事的时候拿出来穿穿,虽然感觉小了,但是简单一点便觉得更加好看了,而且也能衬托出一些气质,还是在心形的镜子面前,照啊照的,还像当年的小女孩一样。 拥有的那套红色的家具,虽然二十多年了,但是依旧完好无损,镜子还是每天例行擦一遍,这些气息很适合老妈安静的性格,不浮夸,不张扬,只是偶尔开玩笑,逗得我很高兴。 虽然现在这些最初的生活的影子都远去了,但是现在想想依然美妙动人,在感受着生活变化,国家日益富强的同时,对于过去的怀念也是必要的。 改革开放初期,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但食物依旧匮乏,票证盛行,人们营养不足,有些农村还没有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 到了90年代,不但吃饱了,还可以吃好,营养均衡,粗细搭配,绿色食品深入人心。 食,已经不单单是生活的温饱品,渐渐变成了一门艺术,一门文化。 就像前面论述了美食对于我们生活的重要性,已经不只是单单的生活的一个环节,更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见证。 海绵里的细细水 趁着青春还在,努力奔跑,趁着所有人还没有走远,还能追回来,趁着还年少无知,可以不考虑如何赚钱,趁着还能有做梦的时间,就努力做梦。 总是说趁着什么,去做什么,可时间不还是很快就过去了嘛,回首你各个阶段的生活,虽然不能说一塌糊涂,但是拿起笔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写这些时光,从哪里写都觉得不对,在别人眼里,星空很美,可是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没有说的那么好,一切还要看自己身边,确确实实发生了什么。 这个夏天雨感觉少了,可能知到你不是真的快乐,而让你少一点烦恼吧! “对了老婆,今天星期几啊?”一大早上,老爸问老妈星期几,我就被吵醒了,但是并没有睁开眼睛,都以为我还睡着呢, “今天星期六啊!怎么了?你小点声,孩子还睡觉呢”老妈小声说到, “哦,好,今天不是答应悦悦去徒步活动的嘛!今天咱俩哪也不能去”,老爸起来侧着身子,声音也变小了,用手支起头说到,老爸的头发喜欢往后梳,不长也不短,喜欢发哥的发型,霸气。 “那是你答应的,又不是我答应的,我今天还要去赶集呢,今天是这的集”,老妈也学着老爸起来身子的样子说到,老爸看到就笑了, “行吧一会儿跟他商量一下,要是不同意你去,你就得跟着我们去徒步活动,到时候我们回来赶集也来得及”,老爸索性直接又躺下了,嘿嘿一笑说到,意思是我肯定会不同意的,这样一家人就能一起去徒步活动玩了,算是老爸的小小谋略吧! “可以,看孩子怎么说了?”老妈也同意了下来,然后又睡觉了,不知道怎么了,本来装睡的我,又睡着了,后面的话也听不到了。 其实,对于爱情这东西似乎感觉太玄幻,但是又是切切实实,实实在在的存在的,是一个自我修养过程,在爱里共同经历的两个人都需要长大,然后就相当于两个人的人生自修课,喜怒哀乐全靠自己把握,在柴米油盐里细数生活,和慢慢挤出海绵里的水一样,看两个人爱情的细水长流。 当我个人确确实实感受到爱的重要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还是爸妈的爱情,这样的爱情让我觉得爱是最平常的,也是最简单的,没有那么多复杂,我也算是看着爸妈在爱情里成长起来的,所以再反观现在自己对于爱的理解,爸妈的爱情则给了我很多的启示,或者爸妈的爱情就是我所认为的完美爱情,吵架,拌嘴也是常有的事情,理解,宽容,小孩子气,又都变得很重要,比如当一次吵架的时候,爸妈知道再吵下去也没有结果,老爸就撒个娇,老妈笑一笑就过去了,所以也并不需要我去说什么,倒是觉得爸妈越来越懂得爱的真谛了。 老爸喜欢吃辣多一点,老妈则喜欢口味偏淡一点的,所以想要做出饭来两个人都愿意吃,还是有一点难度的。 其实,老爸喜欢钓鱼和吃一点鱼,但是吃不多的那种,老妈则接受不了一点腥味,一接触到就会呕吐,所以在食物上口味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差不多都遵循两个人原则,倒也有趣得多。 就说这次即将到来的中秋节,做饭的任务自然就落在了妈妈和奶奶的身上,然后爸爸是来定菜目清单的,爷爷则需要在一旁鼓励打气就可以了,我来烧火,需要什么菜都需要经过一家人同意才行,然后才能去集市置办材料,当其他人家抱着凑合着吃的态度,我们家里就有一种无形的热闹让一家人很美好,生活有点仪式感,也是家庭的仪式感,让我有了很好的成长空间。 “那个,妈,能不能加一道辣的菜,我自己做就行”,老爸过来跟奶奶小声说到,奶奶正在和面,每年过中秋节的时候除了吃月饼,还要蒸小兔馒头,而小兔的眼睛,就是酸枣做的。 这颗小的酸枣树,可是我第一次接触到“酸”味道的开始,并且在童年里一直保持着酸的味道,可谓是怀念至极。 “嗯,可以啊!不过你想要做什么菜呢?”奶奶忙着捏着手上的小兔,便说到, “那我自己就做一个辣椒炒牛肉吧!!”老爸想了想,眼睛转了转说到, “行啊!去吧”,说着,老爸就高兴地离开了。 第一次吃到小小的酸枣,是在地上捡的,确切地说是从树上刚掉下来我就捡了起来,一开始只知道是枣,但是不知道好不好吃,这一吃便喜欢上了,也成了家里日常美食的必需品,比如蒸小兔馒头的时候,还有留着过年蒸年糕的时候,酸枣年糕更是别有一番味道,也有了年的热闹的味道。 “妈,您怎么答应他了,爸他是闻不了辣味的,要是在屋里做,一定是弄得一屋子都是辣味的”,老爸刚走了,老妈就说到, “唉,他啊,从小就比较喜欢辣的食物,你爸也是,喜欢吃辣的,这是上了年纪了,不吃辣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可是无辣不欢呢”,奶奶说着,捏出小兔的耳朵,像是说着过去,又像是在说着现在,一晃一晃,就像酸枣树,长了叶子,又落下,一年一年地过去,转眼间就老了。 “所以您就答应了”,老妈把要揉好的面团放在面粉里说到,奶奶把两颗大小差不多,红色的酸枣给小兔子做好眼睛,便开始做下一个小兔子了的制作了。 “放心,不会让他在屋里弄的,一会儿在外面搭一个灶台不就行了,炒完了,凉了,气味就小多了”,奶奶说到, “那也行”,老妈说着,一个新的面团也出来了,老妈也看着奶奶手里的小兔像是变魔术一样,自己的手艺还差了一点,奶奶看着点了点头, “这个就是按照步骤多练习,多做点细心一点就行了,没有什么难的”,奶奶看着老妈笑着说到,老妈和奶奶密切的配合下,很快一锅小兔就做好了。 再说说我,一大早就跑出去玩了,小林昨天他说在那边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瓜园,所以顺着好奇心我们也就过去了,就想看看是什么瓜。 从我家可以一直往西面跑,然后跑到较为荒野的地方,种的都是瓜果蔬菜什么的,不过在不远处的北边,有一条很深的沟壑,我们经常跑进去玩,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可以很好的藏住一个人,是我们捉迷藏的天堂,也是我们每天必去的一个地方。 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在沟壑的西边那段,突然架起了篱笆墙,里面种了一些瓜,我记得自己除了西瓜,黄瓜,认识以外,其他的瓜都分不清楚,而且西边这边连我们都很少去,更不用说其他的人了,所以当昨天小林他们偶尔过去看看,那里已经变了样子,然后回来告诉我有很大的瓜,今天就过来看看。 在人们的注视下,我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向西边,然后到了西边,很快地藏进草木里,就我和小林,生怕被别人看到,然后左看看,右看看,像一个小侦察兵一样,然后跳进沟壑里,开始慢慢向西边走去,双手扒开前面的草,往前走。 在沟壑里是很凉爽的,而且泥土的气息很好闻,我们经常在里面打牌,太阳都照不进来,在炎热的夏天里也很凉爽,而且泥土也是凉凉的,靠在后背上很舒服。 我们就过去了,大概过了十多分钟才到达,果然瓜秧已经爬到了篱笆墙上,还长了不小的瓜,我们大概有一段时间没到这里来了,所以就钻进了,看着大瓜,觉得这是什么瓜呢,不知道。 于是,小林在外面看着人,我就把篱笆墙剥开一点钻了进去,进去后先巡视一圈,在里面看到了一个比较大个的瓜,摘下来抱着就出来了,不过在瓜秧上有小刺刺,我的手还被扎了一下,流了一点血迹,便干了。 “到手了,我们怎么弄回去?”出来以后,我们就离开了这里,然后到了沟壑东边才停下来,我问到, “不知道啊!这么大,我们两个抬着走吧!”小林建议到, “那不是太显眼了,我们这是算偷的,能明目张胆地走过去吗?”我说到,小林便犹豫了,我也犹豫了,那该如何是好? “不如我们晚上过来,然后搬回家,现在先藏起来,怎么样?”我说到, “好办法”,小林称赞到,我们便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把瓜给藏了起来,盖了好几层草的叶子,然后我们又很快跑到大路上,还是无所事事的样子,到了分开的路口,我们俩便都跑回了家里。 “行了,全都买齐了”,一会儿家里,门外响了起来,看来是老爸买东西回来了,回到屋里,把菜单往墙上一贴,前面的十几道菜都是用黑笔写的,唯独老爸的辣椒炒牛肉是用蓝色的笔写的,总感觉有种临时增加的一样,像是好不容易才得到的认可,这道菜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的。 “我回来了”,老爸刚进门,我就回来了,看着菜单在墙上贴着,我就过去看了看,很满意,都是我喜欢吃的,不过现在心里最大的念想还是希望把瓜拿回来,算是成功了一件事情吧! “呦,儿子回来了,快帮爸爸拿一下,这个辣椒,还有牛肉”,爸爸说到,我便过去了,奶奶和老妈在那屋已经开始上锅蒸小兔馒头了,而且在磕着瓜子,烧火呢。 “可以了,再把那个黄瓜泡在水里”,接着老爸的第二道命令也来了,就是把黄瓜泡在水里。 接着,趁着老爸出去的机会,我就跑到跑到爷爷那屋去了,爷爷正在看书,我就变得很乖地坐在椅子上, “怎么,吃饭了”,爷爷摘下眼镜问到。 工作第一天 也就在这一年里,我到城里上学去了,走出了小镇,来到城里,才觉得过去的生活太狭窄了,我才知道我的渺小,山外的天地这般大,世界的好景这般多。 我从此也有了血气方刚的魂魄,因为这是必须要有的,独立显得很重要,有自己的主见,判断力,学习呀,奋斗呀,但是我没想过会走上社会,要轰轰烈烈干一番自己怎么样的事业,我能想到的只是家乡的土院,那院子里的酸枣树便没有再去想了,所以写作能自然而然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也算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般多的事情发生的实在太突然,还没等你想好,就已经做了决定了,那么人生的列车开始了加速阶段,我们匆匆忙忙赶往下一站,为了到达地方,我们开始错过最佳的行车时间,到了下一站,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要下车,那种陌生有点绝望的感觉,只是一次,便终身难忘。 这眼前的一切,再没有酸枣树那样自然的温柔,我开始把过去书中的情景一点一点变成现实,把过去嗤之以鼻的事情,学着接受,甚至有时候还有点理解,我在这前后的转变里,开始不断迷失自己。 幸福的时刻,对于我来说都是短暂的,但是我又有一种错觉,你幸福多久,都要还回来多久,甚至在时间上只会多不会少,那么笨拙的时光就来了,哪里去不了的心情,就如同这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故事,很忧心,也像冬日里小贝抱成团,躺在暖阳里,我也学着小贝的状态,身体成一团,躺在暖阳里,确实感觉温暖了一些。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就又到了半夜了,想想过去经历的事情也不少,只是太多的时候往往忘记了,当面对未来真的可以不忧虑吗? 恐怕很难做到吧,最起码现在是这样,或许以后会好一些吧! 站起身来,又去把上次的毛毯拿了过来,拿了一个抱枕,在地上就睡了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睡在地上了,觉得更加广阔一些,为了防止风进来,就开了一点玻璃门,然后还想在梦里听到大海的潮水声,所以当听着潮水,有韵律的潮起潮落的声音,就像摇篮曲,便已经进入了梦乡。 现在对于我来说,就是不可多得的幸福,所以倍加珍惜,做好每一顿饭,读好每一本书,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过去高傲自大的自己已经不在了,总觉得不在乎这一切,不还是要学着乖乖地温柔下来,珍惜所拥有的目前现在的一切,孤独有时候感觉好,就像酒,放的时间越长越香,但是有时候也会让你无可奈何,苦闷,想要摆脱,可以说全靠自己创造,而最后想要做好一个好的自己,也是一个很难的课题,需要慢慢体悟。 好了,闭灯,翻个身,面朝大海,睡觉了。 第二天,是叶叫起我来的,还不到六点呢, “哥,大懒虫,起床了,跑步去”,叶说到,看着他,从今天开始改变了吗? “你怎么想起跑步来了?”我揉着惺忪的睡眼坐了起来,说到, “我从你书中的一天计划表中看到的,所以就想从这坚持起来”,叶说到,还摆出要跑出去的动作,一刻也没停。 我揉了揉鼻子,感觉鼻息之间有点酸酸的,第一个想法可能是在地上着凉了,没办法,谁让你偏偏在地上睡呢,有床不睡,真的是,有的时候真的自己都搞不懂自己。 看着也积极向上的状态,我也不能落后不是, “等会儿,我去拿我的帽子,换双鞋”,很快地,我就去了自己的屋里,很快地我也准备好了, “走吧!”打开门我和叶就跑了出去,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而我多数都是灰色的衣服,所以看起来也差不多,只是一个颜色浅淡的问题。 只是他的衣服上画着一个海绵宝宝,我的衣服上只是一片枫叶,看起来我俩有些不协调,不过还是我跑在前面,叶跑在后面。 过去,早就习惯了用跑步唤起一天的精神,早就习惯了用跑步迎接这个地方一天的到来,早就习惯了在跑步的眼里看世界,会觉得一切都充满生机,能很容易发现美的地方。 “哥,过去你都这样跑吗?”叶加速和我跑到一个位置问到, “是啊!每天都这样,跑着跑着你就能发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了”,我说到, “嗯,知道了哥,真好,过去我怎么就没有发现跑步这样好呢,说实话,哥,在学校的时候,除了吃就是上课,就算有时间也会坐在那里,根本没有发现身边还有这样的一个有趣的世界,所以才感觉上学挺无聊的,现在发现也是幸福的”,叶说到,其实,从不同的角度看一下你不喜欢的事情,或许给你的感觉,也许没有那么遭。 “你看,出来没几天都学会换位思考了,加油吧!少年!”说着我便加速超过了叶,我可不习惯和人一起跑,或者落后跑,叶无奈摇了摇头,还是保持着自己的速度。 不知道什么时候,不是自己跑步了,身边有了叶,有了其他的人,今天在这一条跑步路上的,有老人也有各个年龄段的人,都在朝着一个方向跑去,虽然有快有慢,但是大家一天的朝气都被唤醒了,也会给你很大的动力,随着两步一呼吸的跑步,能听到耳朵边“嘭嘭”的声音,感觉突然找到这么多的同爱好的人,也是很幸福的,不像之前,自己跑步,都是大家带着异样的眼光看着你。 记得之前跑步都是看风景,看草地上兀自吃草的牛,现在跑步都是看脸,可能有认识的人呢,也说不定,结果证明,我一个人都不认识,当然除了在后面的叶,但是大家好像都认识我,都对我点头微笑一下,所以心里是很高兴的,算是意外收获,一顶黑色的帽子,白色的衣服,一双白色的跑步鞋,仿佛成了自己独有的标志,傲气地跑在每一个早晨,跑在人群里。 我例行跑到那边的树下就不跑了,然后就往回跑,来回大概各半个小时吧,每天早晨一个小时跑步,是最好的了,回去做饭,再去做其他的事情。 “走了,跑到前面的树就往回跑”,我说下一句话,便和叶匆匆擦肩而过了,这样的感觉总觉得只是一瞬间擦肩,然后永久分别一样,错觉也是源于心中对于分别的恐惧吧! “哦,知道了哥”,叶回答道,我先回去做饭了。 其实,这样大家一起跑步,对于自己的一些感受就减轻了许多,比如,你什么时候开始出的汗,现在出汗多不多,从哪一刻起,你的腿开始有疼痛感,从什么时候开始喘着粗气,然后又是从什么时候进入自己的最佳状态,都需要恰到好处地把握,所以说,跑步看着简单,其实,也没那么简单,当然你什么都不在乎,只是一路跑也可以。 跑回到家里,首先休息了一下,然后洗脸,刷牙,拿起围裙进厨房,在别人看来一个大男人进厨房多少有些不合适,但是我觉得只要喜欢,没有什么是不合适的,只有菜做的好吃还是不好吃,是咸了还是淡了,都有最直接的味道反馈。 我开始在平底锅上煎鸡蛋,倒了一点油,煎好第一个鸡蛋的时候,叶也回来了,便自己走进浴室,看着洗澡呢。 煎蛋,热了馒头片,还有一点豆酱,还有牛奶随便吃点得了,八点半之前还要到酒吧报到呢,所以早晨简单吃点算了。 “哥,你说工作是我们唯一的出路吗?”叶洗完澡,早就坐在了桌子上开始喝牛奶了,看着我端过鸡蛋去,问到, “不一定吧!还有其他的出路,只是不好找,没有钱只有工作才可以,有了钱以后才能做你想做的事情”,对于工作,我的语调也较平日里有些迟缓了,仿佛刚从酣睡中醒来一样,嘴唇肌肉笨笨的,还无法活动自如,但是现在自己已经醒来了,和平常的时候一样。 “行了,快吃吧!我们还去报到呢”,我说到, “哦,好”,一天起来,叶光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为了避免多话还是快吃饭吧! 不过我想,总要对付过眼下的时间才可以,哪怕三个月后不想工作了,去做乞丐也是快乐的。 吃完了,换了一身黑色的衣服看着正式一点,就出门了,所有人就像往常一样,走在海边地走着,坐在海边石头上看着潮水发呆地发呆,仿佛每天都会有人这样,今天是你,明天就又换成我了。 至于我们俩找到了工作,就像找到了一个可以行走的路一样,终于工作了,就摆脱了这样孤单发呆的状态,但是不工作就会没有魔法,没有魔法就只能做回煤球一样,呆在原地。 走到酒吧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到了正好时间也到了,一路上我和叶光看着别人的生活了,差点忘了自己的工作。 “你好,你们两个来了,快到屋里换好衣服,马上就开始一天的营业了”,我都找不到酒吧在哪里了,不过只记得是一个路口,现在记性越来越差了,不过随即就被叫了过去,是那个女老板,正好省得找了。 “哦,好的,老板”,我说到,和叶就进屋换衣裳去了。 “哥,这就开始了”,叶说到, “不然呢”,我疑惑得说到, “你还想有一个欢迎仪式啊!不过也确实是有点着急了,还不如多玩几天呢”,我说到, “也对”,叶说到,我们换好衣服便出去了。 一起吃的南瓜饺子 歌曲《余情未了》: 你还在发呆吗 是不是也偶尔想起她 兜兜转转的心情 是不是也让你失望了。 我曾告诉自己 会乘着小船远去 会见到那无与伦比的美丽 可是现实的风景 没有想的那么神秘。 老树下是谁还在放声高歌啊? 那一抹柔情 是不是也会随着时间渐渐远去 旧时的心情多美丽 却只是一朵花的记忆 当背着背包 再走回这老街 满眼是泪 依依不舍 余情未了。 随后便平静了 回到最初没什么不好 再多的烂心情 也都过去了 打扫一下屋子 呼吸阳光的味道 回到最初的时光。 跑到爷爷屋里,就安静了下来,就算老爸过来这间屋子,都得小心翼翼地,爷爷看书的时候最怕闹,一闹就心烦,一心烦就发脾气,一发脾气就不知道谁要被说了,所以我经常躲得远远的。 “哎呀,都说了多少遍了,年轻人要清心静气,不要总是咋咋呼呼的”,爷爷,站起身来,把眼镜一摘说到,就进来教育我了, “是那个爸爸总叫我做这个事情,做那个事情,没办法我才跑到爷爷这来的”,我摸着后脑勺无奈地说到, “你爸又欺负你了,看我不过去说说他”,说着,爷爷就要走,我就坐在沙发上等待好消息, “那好,那好,您去,我先看看书”,一说看书,爷爷立马就回来了,爷爷最怕的就是有人碰他的书,谁都不能碰,我看书都要洗手才可以,生怕给弄脏了一点,所以 “唉,你小子别动书,看你自己的书去”,爷爷过来拦住我,跑的还挺快, “唉,爷爷你不是说替我说说爸爸去嘛,又回来了”,我疑惑地说到, “只要你别动我的书,我就去,你跟我来”,爷爷说到,本来挺安静的,一说到书也咋咋呼呼的了,我就笑了笑,一家人挺快乐的。 随后,老爸,老妈,和奶奶便一起做饭了,这次的食谱大概是: 竹笋凉拌,有小鸡炖蘑菇,腊肉香肠,素炒油菜,牛肉片,白菜豆腐,有凉拌的鲜萝卜丝,红枣年糕,红焖肘子,凉拌黄瓜,凉拌韭菜。 差不多就这些菜了,忙了一个上午才完事,因为是上午准备,到了晚上才吃呢,下午开始炒,所以,所以并不着急。 爷爷过来,看着大家都在忙,就不好意思跟我一起胡闹了,所以过来看了看,笑了笑就走了,我也没有再打扰爷爷,便自己去看电视了,心里还在盘算着晚上的搬瓜行动,不过想了想,也没事,还有小林呢,不过只是例行不安起来。 那时候的我,玩具很多,但只是过了半年,便不再玩玩具了,觉得很没有意思,除了写作业以外,便是止不住地往外跑,跑了一次,又一次。 记得,家的北面是一个四面呈现拱形的土地,每次到了这个拱形山坡,就像进入一个圆形的容器一样,有种迷路的感觉,里面分布的是最可爱的土地,而且你看不到有路,当你觉得没有路的时候,又能看到一条路在眼前,明明往反方向走,但是又回到了原地,眼前高高低低的坡度,让你看着眼晕,我们一直称之为是神奇的土地。 经常有鸡鸭鹅在这片地上寻找食物,所以看到一些家禽倒也不奇怪,况且这边很少有人来,便成了我们活动的基地。 没事的时候,我就过来跑跑,看着这原始的旷野,你只是看到就能莫名地高兴着,后来我才知道,从这个山谷可以通向外面,经常有人开着车从这里经过,就更加觉得这里神奇了,又是后来才知道,相比于大路来说,这里算是秘密的小路了,有种曲径通幽处的妙处灵感。 有一次,我走在田边,看着一只鹅在那里吃着种子,以我的感觉,感觉这只鹅好像不是家里的鹅,给人的感觉是纯洁高尚的那种,散发着无穷自由的味道,让人心生膜拜的感觉,不像家里的鹅,总在那潜水洼里,把自己弄得一身泥,走起路来还大摇大摆的,超级显摆,一点都不干净,就像村里的暴发户一样,没有一点格调可言,土的掉渣。 而这只鹅,吃东西的时候很是优雅,浑身散发着一种光芒,而且全身羽毛光洁洁白,如同天使的翅膀顺滑无比,我就慢慢走了过去,一点一点靠近,它好像察觉了我,并没有要走的意思,我就过去又靠近了一步,它退后了一步,便调转了头,向着南方。 突然,我就快速跑过去,都摸到了它的羽毛,我以为它会跑,也果真是跑,我就在后面追,追着追着,鹅慢慢扇动翅膀飞了起来,我就傻了,这鹅什么时候都学会飞了,我才想到奶奶给讲的白天鹅的故事,这难道是白天鹅,今天算是奇遇了,不过一看,手里还有白天鹅的羽毛呢,也不算没有收获,只是这事情变化太快,还没反应过来,才觉得一直留在传奇里,而现在再回忆当时的情景,我宁愿坐在那看着白天鹅吃一天的食物,也不会去打扰他。 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只是继续往前走,回头看着白天鹅飞走的方向,是不是还会回来,我心里还存有一丝希冀,可是白天鹅终究还是没回来,成了自己记忆的亮点。 我就一边往前走,一边往前走,这种失落的心情越来越明显,然后还是不死心地向后看去,回眸一笑,一看,还是没有,真希望天鹅能回来,哪怕只是从空中飞过去也行,我就又看了几眼,终于便转过弯去了山谷里面,再走几步居然成了伤心了,真想此刻蹲下身来大哭一场,莫名其妙的,但是有时候自己不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吗?往后长大了会更加懂。 然后从北面又绕出了山谷,我不想再原路返回了,看着有些伤心,这一下居然错过了午饭的时间,所以现在肚子饿了,之前是憋了一肚子气才感觉不饿,走着走着便饿了。 回家里,中午只是简单地吃了一点饭,只是馒头和两个凉菜,和爸妈一样,我也随便吃了一点,便去睡午觉了,只等待着黑夜的降临了。 山,好大的山啊!起伏的青山一座挨着一座,延伸到远方,消失在迷茫的暮色中。 梦中一座山,一个仙人,一只白鹤,笛音婉转悠扬,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喂,起来了,走,看梨花去”正在神游仙境之中,听到有人喊我,我就起来了,是爷爷, “怎么了?爷爷”,我说到, “梨花开了,走陪着爷爷去转转”,爷爷请求到, “好,我先喝口水”,然后起身穿鞋就下去了。 白色梨花开满指头,多么美丽的一片梨树林啊! 爷爷一路走来,看着今天心情特别的好,不由得说到, “是啊!多么美丽的梨树林啊!”我也学着爷爷的动作神情表演到,把爷爷给逗乐了。 一般有梨树,前面就会有人家,就像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一样,山间凉凉的风吹来,梨花的白色花瓣轻轻飘落在我的身上,一抹清香,便是一个夏天的梦,真希望梦不会醒来。 梨树林,小屋,砍柴,山间,有山泉,有米,这不就是一个隐居山林的生活嘛! 很快的看完了,爷爷的灵感来了,便回去自己写字去了,我就悄悄地退出了爷爷的屋子,便自己去玩了,此刻,老爸已经开始炒菜了,我琢磨着这瓜必须吃饭前弄回来,所以跑着就去找小林了。 去到小林家的时候,小林正在帮着他妈妈择菜呢,我就进去了, “呦,悦悦来了,坐”,旁边有一个小板凳,我便坐了上去, “婶婶好”,我坐下说到, “好,林啊!你们去玩吧!”说着,我们便跑出了小林的家里。 “我们现在就去吗?”小林问到,我们便又跑向西边了。 “差不多了,再玩一会儿天就黑了,就行动”,我说到, “那好”,小林回答道,我们便又跑了起来,在即将落日的一天,跑起来是非常爽快的,我们在等待黑夜真正的到来,突然,感觉时间也挺慢的,但是在记忆中回忆起总是那么快,快得要命,只是睡一觉就长大了。 很快,天色暗了下来,我们便跑到了目的地, “可以了,走吧!”我说到,然后我们搬起大瓜就走了,速度不是很快,也不是很慢,我们在出沟壑的时候,我在下面托着,小林在上面移动着,等到瓜到了地上,我们才继续刚才的操作状态,我们专挑人少的路走,估计现在大家都正在吃饭,所以没有多少人,当然还是有人的。 已经快要八点多了,天色刚好,我们直到离着我家不远的草丛里才停了下来,期间也是躲躲藏藏的,遇到了大概十多个人吧,潜伏,隐藏,观察,躲开目标,成功运到了家里,我们两个算是完成任务了。 “那我先回家了,明天有什么事情再说”,说着,小林便跑了,我便自己一个人把瓜搬回了家里。 “唉,悦,你这哪里来的这么大大瓜”,我一进去妈妈正好看到, “哦,摘的”,我说到, “在哪摘的?”老妈过来严厉说到, “在西边,应该是没有人要的”,我说到, “是小林和我一起弄回来的”,我又不充了一句, “行,放那吧,先吃饭。洗手去吧!”妈妈说到, “那这个能做什么吃?”我问到,妈妈又转过身来说到, “包饺子”,妈妈说到, “行,明天包饺子吃”,我说到,高兴了起来,才知道叫大瓜。 一个怎样的老板 当从书中的情节里思考出来的时候,你会感觉,这眼前的世界是这样的单调,没有那么精彩,但依旧有自己精彩的地方。 我们出来以后,在阳光的照耀下,并不是那种服务生装扮,只是一条黑色宽松的裤子,一双皮鞋,我们的短袖还是我们的短袖,倒像是一个客人,不像是服务生,我穿起来有些看,但叶穿起来则感觉是一个青春气十足的孩子。 “哥,这衣服穿着舒服”,叶凑到我的耳边小声说到, “行了,注意看老板的招呼”,我说到,叶点了点头就去了门的另外一边。 今天是酒吧开店三周年,所以在外面黑板上显示着:“店庆三周年,全场畅饮88折”,我站在牌子前微笑着迎接着客人,这微笑也需要练习,还有两个女孩子在然后路口发着优惠单子,合着我们一共就五个人,我和也两个男的,两个女孩子,还有老板一个女孩子。 老板,我随意看了一眼,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五左右,留着齐肩发,不过就是把头发扎成了马尾辫,穿着牛仔裤,应该是洗了好多次掉色的那种,不过看起来颜色倒是自然了许多,显得偏瘦的身姿,有些良好的身材,美的身体比例都会让人多欣赏几眼,上衣是淡黄色的短袖,看起来很温馨,一幅白色眼镜,倒是显得多了几分青春气,我估计和我年轻差不多,大也大不了几岁,我就盯着老板分析着,至于性格嘛,从外形来看应该是比较温柔可爱型的,差不多就这么多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盯着我看呢”,你看一不留神想事情,就被发现了,我尴尬转过头去,好羞涩,整理了一下衣服,老板用手向上推了推眼镜。 “孙悦,他叫叶”,我说到, “哦,行,那个孙悦你跟我进来,帮我一点忙”,老板说到,我心里感觉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我就跟着进去了,叶看了看我,其他人倒是没有注意到,只有我们三个人在这里。 我跟着老板直接进去了里面的房间里,老板坐下了,我就在那里站着,此刻无心看着屋子里里的摆设,老板坐在椅子上,背对着我,我就站着,也不说话,等待老板的开口。 “说吧!刚才看什么呢?”过了大概五分钟,老板说到,我感觉好紧张,不知不觉中汗在背后都留了出来,大概是屋子里没有打开空调吧! “哦,没事,我就是看着老板您挺漂亮的,想分析一个您的性格”,我实话实说到,倒也不是什么尴尬的事情,大家一起工作,总要有一个大体的了解,这种开始自己猜测的了解,和一起工作的实际了解,都需要有,这是日后心里的一个标准,也是锻炼自己识人的能力。 “哦,你是来工作的,还是来搞侦查的”,老板有些戏谑地问到, “报告老板,是来工作的”,我说到,从这个角度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想法,没有什么对与错,只是想了解一下。 “哦,态度还挺明确,说说都分析出什么来了”,老板喝了一口水,红唇在水杯这个凸透镜的显示下,显得很厚重,我就笑了笑,被老板给察觉到了。 “我就是喝个水你笑什么?”老板又问到, “说吧,都看出什么来了”,老板说到,应该说又补充到, “嗯,没笑什么,老板您一米六八的身高”,我说到, “高了,我一米六六的身高,还不错,差不多”,老板看着像笑着,不过在我看来怎么像是盘问我,我苦笑道,何必惹她呢, “那个,年龄应该比我大两岁,大概26岁”,我又说到, “哦,你二十四岁啊,这次说小了,我27岁”,老板看着我说到, “老板您看起来挺年轻的,像是二十岁的人”,我有点讨好地说到, “行了,别贫嘴,一看你就是一个心机boy”,老板笑着说到, “我这么老实,你看我像吗?”我便有些大胆地坐在了沙发上,说到, “像,太像了,你旁边那个不像”,老板笑着说到, “嗯,叶他才十九岁,当然不像了”,我说到, “哦,十九岁不应该在上学吗?是不是被你骗来的”,老板有戏谑地说到, “什么啊?他只是暑假出来玩的,九月还要回去上学呢”,我说到, “哦,这样啊!你呢,说说之前的干嘛的”,老板又转了话题, “不是,不是说我的猜测嘛,怎么转了话题了”,我有点无奈地问到, “嘿,敢质疑老板是吧!让你说什么就说什么,那那么多废话”,老板突然站起来严肃地说到, “哦,是,老板,我之前也有一个酒吧,不赚钱就关门了,然后没事就找个服务员先做着”,我说到, “哦,你也是老板啊!不赚钱可以改变经营模式,怎么那么笨啊!”她说到,我感觉有点气,不过没表现出来, “是,我这个人比较笨,所以就来当服务员了,先长点经验”,我说到, “嗯,这样也行”,她说到,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会嫌弃我呢。 “不过你说自己笨,这倒是实话,不错看着还有一点良心”,老板笑着说到, “唉,作为老板是不可以嘲笑员工的,你这可不行啊!”我说到, “好好好,你说得对,我错了”,老板说到,道歉还挺快,我还以为会是那种很固执的女人呢, “没事,我是多么大度的人啊,原谅你了”,我说到,但是她并没有笑,而是在看着墙上发呆,也没有回话,似乎像是没有听见一样, “喂,老板你怎么了,喂”,我悄悄走过去说到,在她眼前手晃了晃, “哦,没事刚才发呆了,你继续说,说到哪里了”,老板问到, “我说,老板非常可爱”,我说到,这次老板笑了, “行了,你面试合格了,工资涨五百”,她说到,这倒是让我很意外,闹了半天是面试啊! “啊,这是面试啊!您怎么不早说”,我说到, “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面试,才能看到一个真实的你不是嘛,你应该也懂得这个道理吧!”老板起身说到, “喝咖啡,还是果汁”,她又说到,我便又坐下了, “咖啡吧!不加糖”,我说到, “咖啡不加糖好喝吗?”她问到, “好喝啊,不加糖的咖啡才更加接近生活的味道”,我说到,便拿起一本旁边的书看起来,她就亲自给我泡了一杯咖啡, “我来吧!”我过去说到, “不用你坐那就行”,老板说到,我便点头又坐回了沙发上,继续看书,刚才只看了一个自然段,随后便亲自给我端了过来,也坐在了离我不远的沙发上,便喝起了咖啡, “我觉得你不像是一个世俗的人,从你说更接近生活的味道,我便觉得你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而且很懂生活,我觉得你更像是一个作家”,突然,她端着咖啡杯,并未离开嘴唇多远,说到,就冲她这一句话,我感觉这女人不简单,感知力很敏感,而且猜测很大胆, “差不多吧,很热爱生活”,我露出一个不是太尴尬而不失温度的微笑,说到, “隐藏实力,还挺谦虚,看上去觉得你很天真的样子,实际上是心机大boy,如果只看表面,估计是要吃大亏的”,她又笑着说到,像是一个侦探一样,如果此刻给他一定侦探帽子,再嘴上叼着烟嘴就更加像了,特别是那个眼镜,很像。 “我觉得你也不是老板,而是女版柯南,对不起大侦探我错了”,我突然站起身来说到,她便笑了笑,这次声音很大声, “嗯,和你说话真开心,看来你我的性格差不多,行了,不逗你了,你还会其他的技能吗?”她又问到, “音乐,做饭,跑步,养小猫都可以”,我自豪地说到, “呵呵,还是一个全面的人,不错,当个服务员屈才了,这样吧,要不当我秘书吧!不用干活,还能出去玩,陪我逛街什么的”,她说道,这下该轮到我慌张了,这怎么回事嘛! 此刻,外面感觉人也多了起来,除了音乐的声音,说话的声音也大了起来,不过随后就没有太大的声音了,大家应该都在低着头玩手机,左滑滑,右滑滑,滑的手机是孤独,精神越来越匮乏,找了半天,在手机里居然不知道玩什么,和谁聊天也不知道,只能关掉手机,独自喝着咖啡,看着街上的行走的路人,这大概是现在大多数年轻人的状态吧,这好像就是迷失,没有想做的事情,我怎么感觉到一点危机感啊! “嗯,不行,不行,我是很有正义感的男孩,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服务生而已”,我站起来,摇头像小鸡啄米一样, “嘿,你想哪里去了,我就想让你给我做做广告词,设计个海报什么的,你以为是什么?”她把咖啡放下,有点生气地说到, “哦,是这样啊!我还以为……,没事,这个能做到,您放心老板”,随后我便尴尬地笑了笑说到, “这个还差不多,行了,出去看看去帮忙吧!”她说到,便又坐回了自己的转椅上, “行,那我出去老板”,害死我了,说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话,真的是,原来是面试啊! 我出去的时候,叶正在门口,看着像是偷听一样,我一出去装作没事人一样,在哪里擦着酒杯, “耶,哥,你出来了,老板没有难为你吧!”叶问到, “莫名其妙的,她敢难为我吗?”我说到, “哦,那倒也是”,叶笑着说到,我便倒外转了转。 水墨画 沉迷在墨色江南里,一叶一花一世界,一雨一情一相思,都能从浓淡相宜的墨色画里找到。 自己一个人走在江南水乡的小巷子里,偶尔能遇到撑着油纸伞的魅力姑娘,忍不住会偷看几眼,直到消失在巷子墨色的尽头,才不甘心回过头来继续往前走。 “喂,看够了没有,没看够我给你叫过来仔细看看啊!”梦拧着我的耳朵说到,我明明看着梦走过去了,转弯了,又回来了,正好让她看到这一幕实在是太失败了, “说,是她漂亮,还是我漂亮?”梦问到, “当然是夫人好看了,那还用说嘛!”这次,梦拧着我的两个耳朵说到, “说,下次还敢看吗?”梦又问到, “不敢了,不敢了”,我重复到, “嗯,你还想有下次”,梦放在了左边的耳朵,又使劲拧了左边耳朵, “没有下次,不敢了”,我求饶到, “这还差不多”,梦说到,放开了我的耳朵,便走了出去,我就乖乖跟在后面。 这次江南之行,是为了老姑来的,刚好是雨季,所以一下车就遇到了雨。 确切地说,刚开始水墨画是从爷爷那里看到的,什么挥毫泼墨看着挺好玩的,可是爷爷只叫我写毛笔字,但是并不教我作画,所以我就偷偷地画,直到被爷爷发现,爷爷才答应让我在旁边看的。 我就看着挺好玩的,画的树,人物,山,都非常的好看,而且有的地方淡了一些,有的地方重了一些,浓淡相宜,给视觉一个美的欣赏,当这些爷爷喜欢的东西,变得越来越重要的时候,我发现我也喜欢爷爷喜欢的一切了。 这个中秋节爷爷画了一轮明月,圆圆的就像月饼,默默地照着海面,至今我都能清楚的记得那个画面,也不是记住,只是看一眼就深深地刻在了脑子里。 过去中秋节什么也不想,吃喝玩乐就快乐过去了,什么也不管,吃了睡,睡了吃的,真是幸福。 安静地时光下,爷爷会给我讲讲有关于月的故事,这就要说说李白了,爷爷很喜欢李白的诗句,所以讲月的时候自然也少不了李白的诗句,还会讲讲北斗七星,勺子头指向南边,我那时候什么也不懂,稀里糊涂的,直到现在自己独自面对整个星空的时候,除了过去的幸福,看到的更加多是人世间的离愁别绪,后来在家过过中秋节的机会就很少了,难免有些感慨。 “唉,小孙孙,你看月亮此刻像什么?”爷爷带着眼镜问到, “嗯,吃饭盛菜的白色盘子”,我想了想说到, “对,没错,就是盘子,爷爷教你一句诗“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说的就是月亮”,爷爷说到,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我一字一字说到,逗乐了爷爷, “没事多念几次就行了,一点一点学嘛!”爷爷笑着说到, “哦”,知道了爷爷。 接着我就说困了,然后跑到街上去玩了,如果当时自己不那么幼稚,不知道会去做什么。 其实,跑出去的时候,还是在想那个瓜,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即便如此简单的事情也会好奇,我突然想到如果明天妈妈给包饺子的时候,我一定会叫上小林过来一起吃,毕竟他算是陪我最久的童年同伴,所以一些东西自然离不开他。 当我看到远处的天空有人放起了烟花的时候,很是漂亮,这次出来我并没有去找谁玩,反而自己在街上走着,我什么也没想,只是随便走走便感觉乐趣无穷的,当我双手围成一个圈看那烟花的时候,便感觉此刻应该是永恒了吧! “妈,今年中秋节就不回去了,学业忙,希望您能理解”,多年以后,这样的电话便成了常态,看似不在意,实际上也充斥着很多的无奈,但也是成长必须经历的,没有对错,只有最单纯的经历。 其实,在学校的时候,中秋节倒是没有什么事情,都是几个好朋友一起去酒吧喝点酒,或者去唱歌,早就失去了欣赏明月的心情,也早就忘记了爷爷当时教我诗句的星空下,或许也不记得中秋节的真实含义了,越来越变成了自己小时候讨厌的人了,我算是迷失在城市的灯红酒绿里,看不清楚什么对于我是重要的,所以当酒醒以后,会感到一阵莫大的空虚里,突如其来的反思,让我清醒了一些。 那次,我记得虽然中秋节已经过完了,但是还是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期回家了,当老妈很诧异地问我怎么了,我就把这些事情说了出来,最后竟然哭了,虽然这不是什么大的时候,但是对于特爱心软的我来说,无疑是一个过错,趁着还能弥补,所以就补上吧! 当你长大了,你会发现有爸妈的家里会让你越来越感到陌生,越来越不能呆下去,你必须找到自己的家才能继续生活下去,所以我们和爸妈的聚少离多也成了一个越来越大的鸿沟,我有时候一直在寻找看看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可是一直都没有办法,只是在家里呆几天便离开了。 当我们忙于我们的工作,当我们忙于自己的家庭,当我们自己做了爸爸或者妈妈的时候,也许你才会明白一些东西,明白一些细之又细的东西,到时候我们自己的孩子也会长大,也会离开我们,过去不在意的孤独,也变得如同大山一般压在你的心头,你才会明白作为一个老人的无奈,我们长大了,也说明爸妈老了,用爸爸的话就是不要求你有多听话,只要常回家看看就好。 当这些东西变得越来越重要的时候,也希望我们还年轻,爸妈也还未老,还能带着去爸妈年轻的时候,想要去的地方,从爸妈的爱情里,寻找我们需要的爱情观念,也许爱情里没有那么多的壮丽奇幻景观,但是平常的柴米油盐也足以说明爱的平凡,在吵架拌嘴里成长,在现在体会这过去爸妈的样子,爱自然会发现得更多。 所以当爸妈看着我的回忆里他们的爱情,爸妈还是会羞涩对视一笑,我会笑笑,虽然我给不了爸妈什么,但至少可以让他们感到幸福和温暖感,其实,最初的那几年里是最不容易的,爸妈为了一个最基本的生活没日没夜的打拼,不过那时候幸好爸妈还年轻,现在不行了,能明显看出老来了,虽然我经常给买一些营养品,保健品,但是依然问心有愧,我的幸福大概都是爸妈给的,所以我也会让爸妈幸福。 好了,这个中秋节跑了一夜,也困了,现在最大的期待就是明天能吃上我找来的瓜的饺子,一定是很好吃的,当外面还放着烟花的时候,我已经进入梦乡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去找小林了,他还没起来呢,硬是叫我给拉起来的,因为他爸妈都走了,所以我变得肆无忌惮起来了, “哎呀,一大早不睡觉你跑来干啥呀!”小林藏进被窝里无奈地说到, “不是说好吃饺子的嘛,你早点起来啊!”我说到, “不是还没熟呢嘛,终于再说呗!”小林说到, “有道理哦!还没熟呢,我着什么急啊!”我也就不再坚持了,也躺了下来,在叶的小床上叶睡着了。 再次醒来已经是九点多了,确实感觉饿了, “喂,你家有什么吃的吗?”我问到, “那边有泡面自己去倒开水就行了”,小林有气无力地说到, “你不吃啊!”我问到, “昨天三点才睡的,我很困,不饿”,小林说到, “好吧!你睡吧!中午我叫你”,说着,我便自己开始弄泡面了。 吃完了我就跑回了家里,看着妈妈正在和面呢, “妈,我回来了”,我说到, “唉,不吃早饭你不饿啊,锅里还热着呢”,妈妈说到, “我已经吃了,在小林家吃的泡面”,我说到, “跟你说过多少多少遍了,少吃这方便面,都是垃圾食品,知道了吗?”妈妈说到,我过去喝水了, “哦,知道了妈妈”,我说着,便坐了下来看着妈妈包饺子,很是厉害的技术,妈妈包的饺子特别好看。 随后奶奶也来了,唱着戏曲就进来了,非要教我唱戏, “来,跟奶奶学啊,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奶奶唱到, “行了,奶奶快帮妈妈包饺子吧!我不会唱”,我求饶到, “好了,好了,奶奶不逗你了,我去洗手包饺子”,奶奶笑着说到,便去洗手了。 家里因为有奶奶在,所以显得热闹许多,而且喜欢自己做好吃的,喜欢养一些小动物,而爷爷就喜欢舞文弄墨,即便是这样一个喜欢安静,一个喜欢热闹的人,也能走到一起,可见爱情还是挺美妙的。 接下来就是煮饺子,让小林过来吃饭,因为这是我俩的瓜,所以必须把他叫过来,而且中午他爸妈经常不在,奶奶家又离得远,所以去我家是最合适的。 其实,最大的愿望希望把这些感动的东西,都画成一幅水墨画,有些感动会一去不复返,就如同过去认识的人的,每个人的路都不同,而这些路又都是孤独的,所以当有人肯陪在你身边,就算每天都欺负你那也是好的,更不用说陪你一起喜怒哀乐,在这孤独流浪的现实里,感动还是记住一些的好,就算遇到再多的困难,也可以有些安慰性的东西,不至于太糟糕。 其实,动笔写写这些东西便已经是幸福的了,除却欲望,大概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是可以的。 酒吧里有人闹事 现实里的精彩,总是让你想不到,各种各样的人,都会遇到,也会带来各样的麻烦。 世界是毕竟广阔而又复杂的,有些事情的发生并非你能想到,也不是所有的事都是好运的,你不知道厄运和好运哪个先到来,所以总显得手足无措。 当从自己的小世界开始思考这个大世界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大世界了,而且这眼前许多的幻影,犹如一个杂耍的世界,好像前半生注定在漂流中度过,想到这个感觉还是挺心酸的,每当自己独自走在热闹的人群里,都觉得这眼前的磨难如同眼前的人群一样多,有着无奈地同时,也有着微笑,不过知道自己目前还停不下来,所以选定一个方向,在微笑里继续迎接着这杂耍世界,向前进。 有了这样的感觉,便感觉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苦行僧,为了到达自己心中的天朝圣地,身边的所有磨难都要克服,朝着心中的地方不停地前进,记得自己最多的时候一天去过五六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是匆匆而过,有很多还没来得及看的风景,就走了,也挺遗憾的,不过在随后便好像明白了什么。 你不必因为太匆忙而去感叹惋惜那些已经错过的风景,有些人见过一次就不会再相遇了,有些地方去过一次也许就再也不会去了,而那些你认为错过的最美的风景,当你真的看到的时候,也就就没有那么美了,所以说美好的都在后面,人生也是一路向前的。 不必忧虑于未来,也不要被困于当下,不去追赶什么,也不去回顾什么,只在眼前这巴掌大的地方,静谧的空间里里享受沉默。 我相信自己行,我觉得自己能行,所以一些事情也就做了,有时候就是被这样的一股怪劲推动着,才能前进,不过经历了一次才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当我度过这个难关以后,我还是会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一点也不会变,因为这是我喜欢的生活,其实,现在的生活也没变,只是多了一项工作,所以看起来忙碌了一些,当特定的时间一到,该跑步还是跑步,该熬夜到第二天写作,还是要这样,有时候就是喜欢一个人忙碌。 从老板的办公室出来,看着虽然不算多的街上来往的人群,突然感慨道,这世界真的感受到了一点模糊不真实的感觉。 “你好,我叫白玫,在看什么呢”,正在我想着,突然一个女孩的声音想起,回过头来一看是刚才发着优惠单的短发小姐姐, “是,眉毛的眉”,我回过神来,问到, “什么啊!是玫瑰的玫”,她笑盈盈说到, “哦,你好,小悦”,我说到, “刚才看今天的街上人比较少”,我说到, “是吗?没注意过”,她笑了笑,看了看人群里然后凑近我小声说到, “那个,大姐跟你说什么了,说了这么长的时间”,果然没错,还是来打听消息的,我就把身子转了过去,然后回头看了看, “没说什么”,我带着一抹淡淡地笑意就又重新走进了店里,能看到这个白玫轻轻地在地上跺了一脚,有点无奈的样子。 “喂,小玫你干什么去了,快去拿一点冰块过来,冰块用完了”,里面那个忙碌的姐姐喊到, “哦,知道了”,随后白玫便加快速度超过了我,去了旁边的房间拿冰块。 店里通体透亮,采光很好,都是钢化玻璃做的墙壁,近百平方米的小店里空间还是挺大的,现在坐着的人也就约摸二十三十个人,看了一下那个目录牌子,热牛奶,奶茶,咖啡,啤酒,洋酒,鸡尾酒都有,算是挺齐全的。 白玫那边管着收银台,那个小姐姐在现场制作,忽然看到叶,坐在里面的桌子前发呆,我就过去了, “喂,你坐下干嘛,现在是工作的时候,快起来”,我说到,叶像是突然从梦中惊醒一般,然后慌慌张张不知道是干什么, “去把那些喝完的瓶子垃圾收一下”,我说到, “好的,老板”,叶说了一句这样的话,像是我是老板一样,我就呆呆地站在那里。 “喂,那个小悦你过来一下,帮忙递一下被子,冰块,水果快什么的”,一会儿白玫叫我过去帮忙,果然她的的报复这么快就来了,我不就是没有告诉她,老板和我说的是什么嘛,至于吗? 也或许是我想多余了,可是她明明跺脚了呀,不管先过去看看吧! “哦,过来了师姐”,我随便喊了一句,就进去了, “师,师姐”,她转过头来好像愣了一下我给她的称呼, “你怎么想起这个称呼?”她问我,我就把买菜纸杯递给了她, “难道不好吗?我随便喊的,要不换一个”,我有些逗笑地问她, “行,师姐我喜欢这个称呼,就这样叫吧,是吧小玫?”另外的姐姐接上话了,倒是挺及时的,我感激地看了一眼, “哦,师姐就师姐吧!”小玫噘了噘嘴,无奈地说到, “你好,杨娜,你呢”,那边小姐姐是长发,倒是挺可爱的,一眼就喜欢那种,带着一副黑色单薄的眼睛,看起来有些性格比较严肃。 “娜姐,我叫小悦”,我说到,便把菠萝块放到果汁里面,说到, “嗯,多好听的名字”,娜姐说到,让我颇感意外的,感觉热情过度了, “哦,谢谢娜姐”,我说到, “行了,你不用在这了,帮助他去擦擦桌子吧!”娜姐说到, “好的”,我就又出去了,已经陆陆续续走了十几个人了,剩下最显眼的还是坐在角落里写作业的学生。 忽而今夏,又想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已经记不清楚什么事情了,就算回忆也要等到夜深人静的夜空下了。 还有更多的情侣两个人,也有两个女的,总之各样的搭配都有,只是一间小酒馆便也能察觉到众生相,想想还是不可思议的, “哥,你帮帮我,这么多的杯子我拿不过来”,叶过来说到做到看着他左手拿了五个,右手拿了五个,黑色的大塑料袋也装满了,无奈向我来求救了, “哦,好,我再去拿个塑料袋你等着”,然后转身走进那边的房间里拿了一个塑料袋来,然后装了半袋就满了。 “我拿这个多的,你拿那个少的就行了”,我说到,叶正等着这样呢, “两位姐,我们去扔垃圾了”,我说到, “哎,你知道垃圾怎么分类吗?”小玫跑过来说到, “要不我也一起去吧!”小玫又补充道, “行,你会,那好吧!”我说到,叶冲着她笑了笑,我们就去了后面的垃圾桶旁边。 “喂,你去凑什么热闹啊”,娜姐在后面笑着说到,我们三个便跑着出去了。 “喂,给我一杯不加糖的咖啡,快点,听到了吗?”我们刚出去就进来一个彪形大汉,大声感到,此刻店里还有差不多十个人,听到原本安静的店里,突然被打破了,只有娜姐一个人在那里,温柔而不失礼貌地说到, “先生,您先请坐,麻烦好好说话可以嘛,不要这么大吵大闹的,免得影响其他客人”,娜姐说到, “就是啊!这人什么素质”,就有话从里面飘过来,气得这个彪形大汉脸青一块紫一块的, “我不管我就要大吵大闹看你怎么办?”说着,拿着一条纸巾,这个彪形大汉便坐了下来,自己看着外面的人群。 很快我们就回来了,看着娜姐不愿意地制作这咖啡,我过去问到, “怎么了?娜姐”,我过去问到, “那个大汉一进来就大喊大叫的,我说了他几句还挺有理”,娜姐指了指那个彪形大汉,其实,就是胖了一点而已, “没事的,我过去看看”,说着,我便走向彪形大汉,看着样子娜姐紧张了, “喂,你别惹事啊!”娜姐小声说到,不过我还是听到了,摆了一个“ok”的姿势,就过去了,叶见状也过来了, “喂,这位先生你怎么了?”我过去问到,这个彪形大汉明显在哭吧,我的气一下子就消了许多,我和叶就坐在了对面,见我们过来,就“哇”的一声哭了, “你说我们男人为什么这么苦啊!”这突如其来的一声让店里一下子陷入了异样的气氛,我瞥了一眼娜姐那边,好像在问我为什么哭了,我双手无奈,我也不知道啊! “兄弟你谈过恋爱吗?”这个大汉用纸巾擦了擦眼睛的泪水问到, “没有”,我淡淡地说到, “我失恋了,我失恋了,我该怎么办啊?”他又哭了, “叶,再拿两张纸巾来”,我说到,叶便过去拿纸巾了, “哎呀,兄弟,你失恋了,非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吗?就不能小声一点嘛!”我说到,他看了看我,明显声音小了一点,接着其他几个人便很快离开了,可能是受不了这个气氛了,从这来说酒吧更像是替人解除忧伤的解忧杂货店,应该有这个功能吧! “那你说该怎么办?”他停下来,明显镇静了许多,问我, “那她是为什么和你分手的”,我问到, “她说不喜欢我了,就走了”,他有些无奈地说到, “那就是你的原因了”,我问到,他点了点头不可置否。 劝说 爱情这东西有时候感觉是并不存在的东西,你看不到,也摸不到。 爱情在这里已经成了奢侈品,就像橱窗里的模特,只能在橱窗在瞻看,却很少人能够拥有。 百分之百的爱情,太奢侈了。 时光总是以惊人的速度流逝,当年与女孩擦肩而过以后,便永远没有了与对方再开口说话的机会,这是一个伤感的结尾,却是最真实的写照。 爱就如同天边四处流浪的云朵,你看到的云,每天都会变一个样子,爱的千变万化也或许如此,当我们后来与许许多多的人擦肩而过以后,你会想要在人群里寻找一种自己想要的东西,一种熟悉的气息,可是最后你才发现,没人有会留意迎面走来的人是否神色冷漠,是否目光炽热,就如同自己当年看到那个心动女孩一样,再也不敢这样奢侈了,不去寻找什么,也不去回忆什么。 其实,经过了这些最现实的东西以后,自己内心还是有一抹希冀,就如同自己最初相信那样,分开的人会分开,相遇的人会再相遇,当错过又重逢了,无疑是这世上最妙不可言的事情,最美妙异常的事情,多年前埋在心里的种子,在重逢的那一刹那,似乎被灌注了多年的生长之力,在心里最隐秘的土壤中生根发芽,心中的那片荒芜了的秘密花园,也因为这颗小种子的破土而出,而变得更加神秘而动人心魄,让人不禁捂住早已失落的胸口,感受着身体带来的悸动,对过往此刻有着无言以对的珍惜和感激,在微光里捂着伤口前进,终于在时光里找到了些许安慰。 内心荒芜了的花园,也从此开始了一年四季的变化。 当爱再次和当初有了共同的感觉,对于奢侈品的爱就又重复了一次,不过这次好像更加明白了,爱,能再相遇,几乎是很小的可能了。 这次是这彪形大汉唤醒了对于爱的又一次审视,虽然自己没有失恋过,但是看到眼前的人,还是有种感同身受和理解的感觉,现在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只是看爱的本身,寻找不来,也留不住。 叶过去拿了两条纸巾来就走了,还以为我要打架呢,其实,我只是过去劝说一下,可是没等我劝说,他就哭了,随后叶又把咖啡也拿来了,他喝了几口。 现在已经快要中午了,还没有一点想走的意思,现在店里也就剩他一个人人,我这是要化身大师,开导他一下喽! “那,那他是怎么和你说的?讨厌你什么?”我问到, “他说我不爱干净,小毛病很多,可是我改了呀!可她还这样”,这个约摸四十岁的男子说到,大概我感觉快两百斤了。 “每次,每天工作这么累,我倒床就睡有错吗?而她呢,总是让我洗脚,洗手,吃完饭才能睡,这不是打扰我休息吗?”男人开始忿忿不平地说了起来,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他们三个都进屋去了,而且老板看了一下也进去了。 “那个,你住的是楼房还是……”,我问到, “是楼房”,男子回答, “空间大不大?”我接着问到, “不大,七十六平米”,男子又回到, “不过这是我们租的房子,我们都是外地来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原来如此啊! “那你对象多少斤?和你差不多嘛?”我又问到, “她一百五十斤,我一百八十多斤”,这次回答的倒是挺全面的, “哦,这样啊!你们两个的经济来源是你一个人工作,还是两个人都工作”,我还是接着问到, “喂,我说你这人,查户口呢,问这么详细干嘛!”我的话终于让他失去耐心了,他们的生活状况我算是理解了,首先我能想到的这两个人可以用很不容易来形容。 “应该对你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才能帮助你解决问题啊!要是不说那就走吧,我们这中午打烊两个小时,要不你下午两点过后再来”,看他不愿意,就像我有耐心跟他说话,解决问题一样,我自己的事情还没弄明白呢,还管你,真是有闲心。 “啊,哦,对不起兄弟,我错了,我说,我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每个月也就五六千,她是一个科技公司的,每个月六七千块,我们两个省着花还能每月攒至少五千块呢”,说到这,他倒是幸福的笑了笑,我估计这也是他们两个最幸福的事情,同在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一起努力就很不容易了,干嘛还要分开呢? “哦,我大概了解了,你们多少岁了?”我又问到, “我们两个都二十八岁”,他说出这句话,我正好喝了一口水,“噗”的一声吐了出来,我心想这明明是四十岁大叔的模样,怎么会是三十岁呢? “这样,你看啊!你们两个人在外面本来就不容易,更要理解她,呵护她,她说的一般都是极其不能忍受你的事情,她肯跟你出来受苦说明什么,她爱你,所以你不能因为工作累,就忽视她,多照顾理解她,明白吗?”我耐心说着,现在肚子都饿了,还在说着呢! “我也知道,可是听久了难免会烦闷”,他无奈地说到, “你们来这里几年了?”我又问到, “两年了”,他回答,把最后的咖啡喝上了。 “那你们最初也是抱着最美好的理想来的,比如要买好的大的房子,有比较好的工作,甚至孩子,父母都想到了”,我大概地说了一下,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 “对对对,没错,就是这个样子,一开始我们两个可好了,只是到了今年下半年开始争执吵架多了,把原来的一些激情,都被这琐碎的生活给替代了,我们两个变得也越来越陌生了”,他听我说到,突然眼前一亮, “大师,给支个招吧!必有重谢”,他突然从椅子上起来半跪着说到, “唉,别这样,我才二十三岁,使不得”,我连忙说到, “那好吧!这样啊!你呢,可以偶尔推掉一点工作,多陪陪她,做点饭给她吃,还有多点意想不到的小浪漫,你们可以把你们的美好蓝图写下来,一起努力,一起拼搏,重要的还是多陪伴理解她,就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了,多点浪漫知道吗?还有啊,你要试着跑步减肥,也会让她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你”我说到, “还有……唉,我还没说完呢”,这人也太急了,丢下二百块钱就跑了,我还没说完呢,无奈,起身,收拾桌子,然后看到后面四个人看着我,当然老板也在里面。 “哇,没想到我们这还藏着一个金牌调解师啊,鼓掌”,老板带头起哄,哪有这样的老板,我手里还端着盘子呢,这该如何是好? “哎呀,行了,人家也有自己的难处,都不容易,你们就安静一会儿吧!叶你怎么还不换衣服,回家吃饭了”,我说到,把纸杯扔进垃圾桶里说到,叶没出声,指了指前面的老板,我大概明白什么意思了。 “老板,我们回家了,一会儿就回来”,我说到,刚想去换衣服, “唉,不用换衣服了,我请大家吃饭”,老板向前一步,说到, “呦,老板还请吃饭呢,走吧!”我说到, “嘿,新来的倒是不陌生,刚来第一天就当做自己家了”,老板说到,然后笑了笑, “走吧!”, “好,老板请吃饭,走了”,小玫马上锁我们就出去了。 “把锁给我吧!我去锁门,你们先去”,我说到,从小玫手里夺过锁就去了, “呦,还挺贴心的,怪不得老板这么喜欢你呢”,这时,娜姐说到,空气立马停止了流动, “杨娜,你乱说什么呢?”老板生气说到,大声说了出来, “行了,我开玩笑的”,娜姐说到,老板笑笑便轻轻打了一下杨娜,便走了。 “那去吃什么的”,我问到,把钥匙交给了老板, “那边有个重庆火锅店,要不去那家店吧!”老板说到, “好啊!别太辣就行了”,小玫说到, “不会,咱们三个女孩子呢,哪能吃辣”,老板说到, “你们要吃什么?”老板又问到, “我要吃牛肉”,我抢过来说到, “嘿,没问你,我问叶呢,哪都有你”,老板白了我一眼便老实了, “哦”,我便走在他们身后,我看到旁边有个巷子,正在有人烤红薯呢,我就偷偷过去了,也不管他们了, “唉,老板这个烤红薯多少钱一个”,我过去问了问, “哦,两块钱一个”,老板拿着塑料袋说到, “好,那来五个”,我说着,拿出十块钱来,给了转身便走了, “谢谢”,我走了两步,停顿了一下说到,然后看到笑脸就走了。 我走到巷子口看到他们在那边等着,我还以为早过去了呢, “你们怎么不进去,在这干嘛?”我过去故意问了问说到,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为了等你啊!去干嘛了?”老板问到, “买了五个红薯”,我扬了扬手中的红薯, “行吧!给我,走”,老板过来拿去红薯便走了,我无奈了。 “哥,你怎么这么怕她?”他们三个走远了,叶小声说到, “我那是不和她一边计较”,我说到,随后就跟上去了,叶笑了笑。 第一天工作结束 从小城的幸福值来看,无疑是西边慢节奏的那半小城,更加有生活的气息和味道。 同样的一场大雨,在西城可以很好地听到雨打芭蕉的声音,错落有致的乡村小屋,可以聆听自然的呼唤,不避雨,也会欣然去接受夏季雨的洗礼,也许泥土路上会弄一身泥,但这就是快乐的地方,接触最自然的土地,听到自己最快乐的声音。 相比于西城,东城实在无聊了许多,虽然有着现代的科技文明,有些很多的美食,有着高楼大厦,但是每次雨下来的时候,人们都会尽力躲避,如果不出楼房,根本不知道昨天下过一场雨,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就是自然的那种地方就在身边,而你却从来都没有去过。 和叶说完最后的话,就跟上去了,这三个大小姐,看起来真的不好惹,特别是老板,特别调皮。 “走啊!你们俩愣着干什么,吃完饭快回去了”,老板转过头来说到,老板的头发什么时候改成马尾了。 “哦,是的,老板”,我说到,我拉着叶就小跑了过去,我发现,她们已经开始吃上红薯了。 “喂,你们三个留两个红薯啊!我们还没吃呢”,我说到, “谁让你拿红薯过来馋我们,现在都是我们的了,快点过来开门啊!”老板厚着脸皮吃着,到了门口的时候,她们三个居然谁都不开门,等着我去开,这不是明显欺负人嘛!不过想想,很正常的事情,何必在意呢,其实有点气欧。 “您好,三位,哦,不,五位顾客这边坐吧!”迎面迎来一个清爽的白衣服务员,说到,我就说嘛,明明只是看到了老板三个人,却没看到我和叶在后面走着,这大概是第二次遇到了,所以说,还是有点习惯的。 一会儿,我和叶坐在她们三个对面,看着小玫和娜姐不停地笑着,感觉最快乐的还是他们吧! “那个,两个牛肉火锅谢谢”,嘴里还吃着红薯,便对着服务员说到, “好,牛肉火锅两个,您稍等”,说完服务生便去了其他地方了,只有我们在这静静地坐着。 “哥,你看这个样子,我们能喝啤酒吗?”叶悄悄说到,我也想喝, “能,我去拿”,我说到,起身便去了。 “唉,叶,你叫他哥,你们是亲兄弟嘛!”小玫好奇地问到, “不是,我也只是暂时出来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我还要回去上学呢,哥他很厉害,所以我叫他哥,是尊敬”,叶谨慎地说到, “哦,这样啊!看来他给你很大的照顾了”,老板奇奇怪怪说到, “嗯,哥他特别的好”,叶很自然笑了笑,她们三个便笑了起来,像是我走了,故意对叶进行刨根问底一样。 “没事叶,我们都是自己人,看你挺害羞的,要学着你哥那样脸皮要厚一些,知道吗?这样外面工作才不会感到那么压抑明白吗?”老板说到,肯定是感觉叶像是一个刚走出家的小男孩,而且叶也确实是刚从家里走出来。 “哦,知道了,老板”,叶有礼貌地说到,也笑了笑,可能是说我坏话呢,我脸皮厚吗? “唉,就叫我萌姐吧!老板听着太别扭”,老板说到,还不忘记看我一眼,只是顺着方向看了看, “好的,萌姐”,叶笑着说到,此刻正好上来了一锅牛肉火锅, “下一个牛肉火锅稍后就来了,请慢用”,服务生说着便礼貌地又走了。 再说我这边,看到前台有一个小姐姐挺漂亮的,就随便说了几句,没想到被老板看到了,还真是什么都管了。 “嗨,你好,两瓶啤酒”,我说到, “那个先生,我们这酒是单独结算的,您要买吗?”一个紫色围裙的小姐姐看着挺甜心的,说到,马尾辫不大不小,不过随即便感觉,好像大家都在努力工作着,就像现在的我一样。 “好,来两瓶吧!”我说到, “好的,您稍等”,说着便转过身去,拿了一个托盘,两瓶啤酒,两个杯子就拿了过来, “谢谢啊!”我笑着说到,刚想端着托盘走,就又转过身回来了,把托盘又放下了, “那个,你是这个城市的嘛!”我问到, “是啊!我就是本地的”,她掩着嘴笑了笑,随后放开说到, “我看你也是本地的,对不对?”她又问我,看来话题打开了,我就坐了下来,一时忘记了还要吃饭呢。 “是啊!”我说到, “那你是和那边三个女孩子来的,你在这和我聊天,不怕她们打你啊!”这个小姐姐说到,我才又意识到,对了,还有他们四个呢, “没事,她们都是我的同事,不是什么很亲密的关系,放心吧!”我说到,不由得看到她们,此刻,第二个牛肉火锅也上来了。 “哦,这样啊!如果你不着急可以随便说几句”,她笑着说到, “哦,感谢”,我说到, “在这工作多长时间了”,我问到, “嗯,差不多快一年了”,她也坐在椅子上,此刻,也没有买啤酒的, “哦,还挺长的时间了”,我说到,感觉和自己突然是第一天上班有些鲜明的对比。 “喂,叶,他去干嘛了,怎么还不回来,看样子还聊上天了”,此刻,娜姐说到, “哥他去拿啤酒了”,叶说到,也没敢多说话, “是吗?看样子和美女聊天呢,我去看看”,老板倒是像生气一样过去了。 “呵,聊的挺高兴的,拿个酒也要拿一年嘛!”老板杀气腾腾地就过来了,拉着我的耳朵就走了,我顺便拿着酒就走了,随后便很快放开了。 “怎么了老板?”我问到, “这是上班时间,不许和美女聊天,知道吗?”老板笑着说到,我也笑了,我看到那个那个酒吧前台也笑了,我就回去了。 接着就是坐下来吃饭了, “怎么就买了两瓶酒啊?”老板说到, “我也要喝”,她又补充道, “我再去买”,我说到, “你坐下,小玫你去买,记我账上”,老板说到, “哦,好吧!”小玫看了我一眼,悄悄地笑了笑,就过去了。 “对了,你们俩住哪啊?要不要住宿舍”,娜姐问到, “我们住鸡尾酒别墅”,叶毫不犹豫地就说了出来,而同时和我说的,我便问了一句, “这也有宿舍吗?”显然娜姐对于我的话不感兴趣, “什么?你说你们俩住在鸡尾酒别墅,那可是全城最贵的别墅,你们俩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来工作”,娜姐惊奇地说到,眼里能看出小星星来, “那……”,叶刚想说话就被我拦住了, “哦,我们两个是出来体验生活的,没什么的”,我随便说着, “哇,你俩太厉害了,那我能不能到你们那里去看一下,我还从来没进去过呢”,这个娜姐倒是不客气,还要去看看, “那个我们俩很邋遢的,你们去怕被笑话,是吧老板”,我问到,便把话题给了老板,自己正在那独自喝酒了, “啊?就是破别墅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娜,你说我们什么去”,老板说到,我差点被她的转折给打趴下,这是也要去去吧!正好小玫也回来了, “玫,她们两个住鸡尾酒别墅,你说气不气,要不要我们一起去看看”,一回来,娜姐就告诉了小玫, “好啊!好啊!我也没去过呢,没想到这是两位隐形富豪啊!”小玫说到, “没什么,都是小事”,叶尴尬笑了笑,我喝了一杯啤酒也笑了笑,不过估计她们没看到, “行了,快吃饭吧!一会儿还有好多的事情呢,这样明天不是星期六嘛,我们去不就行了”,老板说到,大家都点了点头。 随后便是吃饭,她们三个不辣,我们这个比较辣,然后回店就是打扫卫生,静静数着有多少个客人,然后一个下午就进去了,接着今天一天就过去了,有点疲惫地拉着叶回家了。 回到家几乎雷打不动的就是喝一杯热咖啡,咖啡的味道总能给我最安稳的在家里的心态,什么也不去考虑,只想这样苦涩的味道,一苦到底。 说话间,就已经在回忆起今天的故事了,不好也不坏,大多数都是这样了,女儿偶尔有点惊喜也是自己创造的,已经失去了一种寻找的动力,不过还是希望找回来。 于是,心一横,戴着帽子跑步去,大概身体累了,心就不会想了,没有管叶,我就自己跑出去了,跑到海边不远处的那个新建的木质栏杆一样,还有人在趁着天还不是太黑,在工作着,也许我们缺少一种真正投入到一件事情的心,总是将就将就,也就真的只是将就了。 即便是到了现在,跑步的心情已经大打折扣了,但是还是忍不住身体的冲动,就像这个夏天,鱼越过最轻的海浪,欢快的歌声只有自己知道,所以在别人面前再热闹也不行,还需要自己真的发光发热才好。 这次的工作,较之前,并未出现特别厌烦的情绪,倒是觉得像是一个定时的任务,时间一到,就离开这里了,然后不会有人想到曾在这里发呆惆怅过,寻找着生命的出口,最终还是没确定是不是我只有写作这一条路,到现在还不确定。 仰望星空 你见过最美的星空的哪个? 还是家乡的星空最美,有爷爷指点这星空的点点滴滴,有萤火虫的微光照亮前行的路,有一切还没开始的期待,有自由的时间,一切都是还未起步,还没有变得糊涂。 穷尽目力,紧紧地盯着天空看,也许你会发现,从你的眼神里能分出一彩淡紫色,不是很显眼,但是足够称之为一个新奇的发现。 跑着跑着,随着海边听着潮起潮落的声音,平静的生活,也会翻腾一下,不会总是沉浸在旅行的喜悦里,也不会总是呆在繁杂心情里,默默失落,只是这短暂的寂寞的时光,确实难熬,虽然只是这一段时间,也足以让你的心不会想再有第二次这样的重复体验。 看着这淡紫色的天空,还能问到一抹淡淡的芳香,香气似乎也是紫色的,不觉又想到了院子前紫色的藤萝。 童年里的藤萝紫色,到现在还如同梦幻一般的轻轻地笼罩着我,它依傍着一株杨树爬的很高,有的已经到了房顶,但花朵总是不多,稀稀疏疏地分布在各个位置,像是在试探着地开放一样,让人觉得好奇。 虽然当时可能不那么在意这简单平常的紫色,但是每当回忆起这段时光,把所有的喜爱便都放在了藤萝的身上,越是如同现在一样孤独,记忆里,藤萝开的花就越盛,这紫色就更加光彩,像是故意惹我生气。 藤萝垂落着头发的样子,像极了一条瀑布,一条紫藤萝瀑布,从天空中垂下,不见其发端,也不见落在何方,只是这深深浅浅的紫色,仿佛如同水一样在流动,在欢笑歌唱,在慢慢地生长。 我曾把爷爷的躺椅特地搬过来,在藤萝下睡午觉,即使是闭上眼睛,也能看到眼前的帘幕是紫色的,仿佛一个紫色的世界,风到了这里,都要放慢脚步,轻轻地拂过我的手指尖间,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感觉凉爽极了,以至于到现在这个梦都还没有完全被惊醒,沉睡在其中。 直到现在我一直都认为,当时赏这花的只有我一人,没有赏花的人群,以至于被蜜蜂和蝴蝶发现了,当我听到“嗡嗡”的响声的时候,我便低着头就跑出去了,才发现外面不下十多只蜜蜂,他们互相推着挤着,每朵花都要光临一下,采走一点花粉,我就生气了,明明是我先发现的,就被这群小蜜蜂给占了。 蝴蝶也会静静地在叶子上呆上几分钟,也便飞走了,当蜜蜂和蝴蝶走的差不多了,我便又回来了,捡起掉在地上的花,放在鼻尖闻了闻,还能闻到浓郁的芳香,不觉沉醉在其中,难以自拔。 每一朵花,越是往上看,上面的花都已经开放了,而下面的花都在等待开放,颜色也便从上到下依次变深,像是紫色瀑布的水沉淀下来一样,容纳在小谭里,像是悟空喝的紫色雨露琼浆,让你忍不住想喝一口到底是什么味道的。 每次看到地上掉下来的花,都会捡起来放在一个袋子里,我没有摘花的习惯,我只想静静地看着便好。 这一条紫藤萝瀑布不止在我的眼里,也从我心里缓缓流过,不只能清楚地看到,也能深深地闻到这紫色的香味,特别又是在这寂寞的季节,又格外明显,我感觉自己依然沉浸在繁花里,享受着那一点安静。 躺在这多年以后海边的草地,依然会不自觉想起这样美好的画面,特别是这样一个人独处的时光,失落的心特别的明显,不过好在习惯了,可不许笑自己。 双手枕在头下,看着星星一眨眼,一眨眼的,看着星星每次都这么快乐,真是羡慕,现在对于我来说困难的是不能完全投入到自己喜欢的生活当中,也很难实现一些理想,总说在路上努力才好,也要把握好方向,不然走错了方向,也不行啊! 所以试着放空自己,先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地有一点样子,先把一些欲望放一放,至少现在实现有些困难,所以在这草地上躺着反思一下。 海风吹着,还有点凉爽,不觉抱紧一下自己,突然眼前有一个巨大的海洋生物的影子在海中一跃而下,像是现在的我一样,不安分,必须找个安稳的心情安置自己,回忆一下便冷静多了。 紫色是我一直喜欢的颜色,因为会让我感到浪漫,习惯了将干的薰衣草放在衣服里,每次打开衣柜都能香味扑鼻而来,大概也会让心情好一些。 我呢,一些事总是做了再说,而不是说了再做,所以一些事情只有做了,才会反思一些,而且既然做了就不会后悔,努力追求着,总会得到收获。 忽然忘记了,把爷爷的躺椅放回屋里了,所以又返回去了,我又把躺椅放了回去,趁着爷爷的午觉还没睡醒,就再偷偷溜出去。 从前到处追求乐趣,是因为去去追求,想追求,现在可没有这样的心思了,因为多了一点责任,责任是苦的,学会苦中作乐便又是一个必要的改变方式,所以也会形成一种比较极端的心情,要么开心,要么就伤心,无喜无悲的时候很少。 如同今天的心情,就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状态,心烦的很,虽然会特别注意这样的状态,可是还是摆脱不了,也不忧虑什么,也不担心什么,就是简单的迷失状态,想独自一个人静一静,沉醉在自己的个人世界里,不想和任何人说话。 偶尔有人从我旁边过去,也不会发现我,因为我躺在草的最深处,草比我的眼睛高了三十厘米左右,闻着草想,想在这里睡一夜,可又怕冻感冒,所以呆一会儿就回去了。 或许不应该自我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样会变得孤陋寡闻,而且我也没有封闭,只是偶尔静一静,算是一直以来的习惯了,只是暂时这样而已,过了今夜,明天还是要照常迎接生活。 我在想我们为什么要仰望星空,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尤其感觉不可思议的,过去迷失在城市的夜空,不愿离去,现在是迷失在这海边的夜空,也不愿离去,可是最后都离开了。 此刻这一切就好像是我一个人的天地,黑夜是我的,草地是我的,大海也是我的,我可以尽情去想想过去未来的事情,走过的每一段路都值得深深思考,忘不了的地方,忘不了的人,最终时间合适了,你还是会回去,也许那个人已经不在了,但是地方还在,就有记忆在这里,只是变得无喜无悲。 走过川流不息的人群,你感觉自己的心好孤独,想找一个人说说心里话都没有,我们无数次面对星空,我们为了梦想蜗居过,哭过,离开过,但是现在想想不也觉得当时很幼稚吗? 当我以为以后每个夏天都会比上一个夏天多一点幸福感的时候,还是失落占据了内心,不论是青春的末日,还是每天这样的生活状态,越想留住什么,就越难留住什么,生活感觉很复杂,但也很简单,就看你如何去理解了。 我起来走在海边上,本想又打算看一夜的星空,可是还是放弃了,回家睡觉比较好,看来今天控制不住的心又多想了,只是叶在我身边,我才感觉自己过得好糊涂。 远离尘世喧嚣,无欲无求,像渊明先生一样种豆南山下,虽然自由了,但是还是免不了为了一口粮而用尽脸面,所以当时大多数的人,而为了生活放下了所谓的脸面,你不为五斗米折腰,总会有人愿意这样,因为他需要生活。 总之,世间的对错,总是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你觉得这样好,而他觉得那样好,而这一切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去想,顺其自然就好了。 我曾去深山中,拜访一位大师,他每天要打坐完至少十八个小时,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晚上跑步,有时候会一直走到天亮,每天除了吃饭读经书和方便之外,几乎不会做三件事之外的事情,简单的交谈以后,一些迷失则解开了,就是无穷尽的欲望驱使,所以才会发生这么多的事情,让你欢喜让你忧。 此刻,心情倒是平静了许多,其他在海边走路的人,也开始走了,看了看月,大概已经十点了,我回去吧!其实,已经不想回家了。 走了两步就真的不回家了,我记得之前跑步的时候,那边有一个山洞,索性就去那里看看吧! 一路走,一路走,越走心里越空空如也,直到完全放空再说吧! 不就是走到天亮嘛,有了目标就好多了,其实,这样犹犹豫豫里,便是大部分青春的样子,也是以后的样子,干脆利落走就是走,一路星空,一路自己,幸好带了一个小手电,还有灯塔的旋转灯,倒是不那么糟糕,至于所有的其他的人和事情,明天再说了。 其实,虽然这样,但还是想回到最初的时光,紫色是我喜欢的颜色,我几乎任性的习惯,但是更多的是藏在心里,算是一个秘密吧! 一个人的海边倒不显得多孤独,海潮涌上岸的声音,足够热闹,如果一定要问我为何有时候会这样荒唐地做一个决定,也许就是没有理由吧! 一个人走在海边,一个人等待天亮,也挺好的。 一个星期六 走在夏夜的海风中,不觉中,还是萦绕在脑中的音乐温暖了现在的我,看了看已经是快十一点了。 就是啦,啦,啦,哒哒哒的韵律。 其实,说了这么多的孤独,就是不想失望罢了,距离上次蓝鲸陪我游过海底,便已经过去很长的时间了,像是又变回了一个人的状态。 其实,这个夏夜因为任性才会真的让你难忘吧! 我记得一月份的时候是最狼狈的一个月,那时候我刚下了飞机,天气特别的冷,因为是从南方回到北方的,所以说,一开始还感觉有点不适应。 随后便想通了,或许是寒夜冻醒了我,我本就是属于这里的,又何必感觉不适应呢,擦了擦鼻涕,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件厚的衣服加在身上,这是我目前最大的温暖吧! 其实,这次还是被生活给打败了,不论是年少气盛也好,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也就是生活窘迫的问题,不得不提前回家修养一下,我极力鼓励自己,不过还是逃不过自己内心的失望,这一次梦想再次落空,我是真的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里,有绝望的心情,也有消极的态度,不过我内心告诉我,越是困境,越是乐观,所以也就在自我嘲笑自己,在自我失落中度过,我尽量保持微笑,虽然我承认,镜子里的自己微笑很难看,但是也要微笑,让内心不至于像这个雨季一样,哗啦啦的下。 这次,我一步也动不了了,仿佛只有能在家里呆过这段灰暗的时间段才好,不过内心也总想着一些美好,还依然不屈不挠地跟自己内心争斗着,不过最后还是释然了,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就欣然接受吧,算是一个成长的教训了,也算是有点故事的人了,我现在的任务就是让自己在这灰暗的微光里,让自己尽量快乐一些。 这个时候,便是看人的时候了,老爸老妈自然是不断鼓励我,现在哪怕是有人站在我身边都感觉是好的,自然这段时间我也感觉是孤单的,心里的孤单是挥之不去,越来越重的,所以跑步音乐又再一次发挥了他们的固定作用,解忧。 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需要坐坐一班车,下飞机是凌晨两点半,出了机场坐上车是快三点了,到了县城里是四点多,下了车,我一个人走在凌晨的大街上,冷面寒风吹的我好凄凉,只有许多店外的红灯在闪烁,我自己拉着拉杆箱,走在街上,虽然很亮,但是很冷,拉杆箱滑轮的声音在大街上响着,很是空荡大声,我就感觉自己好可怜,在大街上只有我一个人孤独的人影,这便是糟糕的一次经历了。 幸好我有一个姨在医院里工作,而且今天是她值班,我就拉着拉杆箱去了姨所在的医院,因为没有出租车,我自己走了五公里的路,身体差点都被冻僵了,到了医院的时候,我才感觉居然还有一个这么温暖的地方,这种感觉像是经历了生死一样。 我完全是凭着直觉走到姨的房间的,是值班室还有两个人呢,都在值班,我就去了宿舍里了,当我喝上一口热水的时候,才算重生了过来,真的是太伤心了,居然有这样糟糕的经历。 随后便很快地睡了一觉,在梦里,我是很疲惫的,我仿佛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像是穿越了整个地球的冬季,踩了很多的雪,才到达我温暖的被窝。 回来以后,我认真的反思了自己,也哭了,和自己诉诉委屈,虽然也没太糟糕,但是还是觉得可能是又错过了什么,一些事情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了,所以需要重新调整方向,继续回去。 这便又是一个笨拙的时光,这个灰暗的生活里,只有写字能能很好的表达我所要表达的美好的东西,半夜里写到累了,就自己做几个深蹲,或者听着一首音乐单曲循环,就能睡着,我这是有多孤独啊! 即便是这样,我也依然没有气馁,种草养花,还种了一颗葫芦,当看到这些小的生命努力拼命生长的时候,便很像现在的自己,依然努力着冲向未知的远方,跑步也给我带来了全新的感受,我开始去一些热闹的地方,感受热闹,至少也不是孤单的,也逐渐把自己的封闭状态给解除了,就这样又回到了原点。 虽然,虽然很不想承认这一点,倒也没有什么好悲伤的,回到最初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我早就把所有的时间段,都当做是最好的时光去看待,我只是暂时在家一段时间,过了以后还需要重新启航呢,疗伤一段时间,我可以继续寻找一些好的东西,我终于也可以放松一会儿了,也好好的反省自己,一些事情经历一次就够了,必须有所突破才行,这就是命运的怪圈,目前还在与之抗争。 或许我的认真救了我一次,我常常埋头写作,忘记了时间,虽然不是说太勤奋,但是全身心投入到一件事情也会少了很多的孤独感,在自己的文字世界里寻找光明,就全单枪匹马与世界对饮,也绝不会感觉力量弱小。 经历这些糟糕的事情,我也对于自己没有多大的改变,我是对生命,对自己有所期待的,有所追求的人,一时的挫折真的算不了什么,也许自己偶尔也会迷茫,但从不会迷失,因为我的前方就确确实实在那里,对于我自己来说,自己想要的就是简单的人生,简单的愿望,而对于其他的诱惑并不感兴趣。 在这段等待与独处的日子里,我很少和人说话,虽然是笨拙了一点,但也会认真经营自己的生活,经营自己的人生,不至于太惨淡,我有耐心等待着春日的到来,窘迫并没有让我感到不安,反而是在流浪的路上,心里更加安稳了一些,不论这个世界如何冷漠、暴戾,抑或优雅、平静,对于我来说都是一道值得品味的风景。 生活我也尽量简单到极致,除了跑步,写作,和妈妈说说话以外,我几乎不会见任何人,唯一向往的地方就是西面的那个小湖泊,想出去走走了,就在湖泊旁边的树林里,自己躺在草地上待一会儿,仅此而已,还年轻,生活才刚开始,我要在这里变得坚强,稳定。 回到洞里躺下睡了一会儿,海浪的声音在洞里依旧回荡着,一个夜晚就这样过来了,醒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我便自己回家了。 今天刚好是星期六,所以说放假了,我需要回去睡一会儿觉,然后弄点吃的。 其实,现在已经忘记了老板三人要来我们这里的事情了,而且人家也没来,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我刚躺下,叶就过来了, “哥,起来了,上班快迟到了”,叶过来打开我的被子说到, “哎呀,今天是星期六不上班”,我说到,又把被子给盖上了, “哦,对啊!对不起啊哥,接着睡去”,叶就又跑了,回自己的屋子里睡觉了。 我回到家已经七点了,也就在此刻,所有好的心情和失落的心情也都暂时放了放了,这便是生活的第三个状态了,什么都不想。 突然想起海面海妖的歌声,可以让船上的船员迷失海途,找不到方向,迷惑船员,不知道多少船因此而沉落海底,而遇到一个聪明的人,便把自己的绑在桅杆上,堵住耳朵就可以了,也因此,终于出了海妖歌声的范围,才算终于脱险,是非常高兴的事情,我无法保证自己每一次都很兴奋一些事情,但是之前不失落就好,即便是一个人黯淡无光的岁月,也要让生活尽量精彩。 所以睡醒了,第一件事便是写写一首歌词,名字叫做《灰色空间》: 屋顶上灰色的瓦片 静静地 听了雨诉说了一个 夏季的忧伤。 这失落的心很明显 满树的繁花 开得愈灿烂 就感觉更加孤单 如窗角的风铃 越是挣扎 越是不安。 猫咪睡在摇晃的秋千 灰色城下的老人 早已把时光看淡 轻眯着眼 不去怀念。 我知道我又 跌入了自己的灰色空间 这斑驳的夜色 让星光都暗淡 越长大越孤单 这感觉很是明显 最后发现有个说话的人 都要找寻到天边。 栀子花开的七月 我便兀自 奔跑在人群中 眼睛里才渐渐 有了一点色彩。 才发现灰色空间里 还有很多未知的精彩 等着去感慨。 猫咪跑下了秋千 奔向不远的阳光 老人也站了起来 等待的人就在眼前 很是喜欢。 我的灰色空间 从此开始 变得温馨温暖。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了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站在那路口久久伫立,然后选择了一条没有人迹的路,它荒凉、沉寂,也显得更加美丽、诱人,充满了未知的色彩,却是能激起无穷的探索精神,在命运里拓荒,追求生命的红日,便是活着的意义,当明白了这一点便感觉一切又都那么不过如此了。 晨曦,夜幕,山谷,星空,我从晨曦走到夜幕,从穿越山谷到仰望星空,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不管前面的路是否艰难曲折,是否充满了妖魔鬼怪,当回首再望来时的路,身边的风景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或许我会感觉自己幸运,而我真的只是勇敢到无所畏惧,傻到一条路走到黑,只是侥幸罢了,才会看到生命里更美的风景。 这不就是生命的样子吗? 走了一夜,受了冷风吹,就打喷嚏了,不过不算严重,当我再次坐到书桌上的时候,才感觉不白承受,收获还是很多了。 延续的星期六 一大早晨,就听到外面有人唱戏,一定是奶奶没错了,练嗓子,我也能肯定,这是昆曲《牡丹亭》,差不多我都能哼唱出来了,又睡不着了。 我就端坐在外面的小板凳上,听着这突如其来的戏曲,有点无奈。 后来才知道,这部清雅戏剧,是中国最早记录辣椒的典籍之一,明朝末期,辣椒自江浙初入中国时,并没有很是受到人们的欢迎,也并没有热烈地登上餐桌,只是富贵人家后花园的观赏花卉,在昆曲里被浅吟低唱了出来。 江浙地方,口味比较清淡自然,没有特别刺激的味道,就算是甜椒,也只是用来配色而已,所以说辣椒在这发源并没有展露出多大的能耐,只是留下了一抹虚浮的表象而已。 随后,在距离江浙两千多公里之外的贵州遵义,上千亩地的辣椒已经红透,收获的季节里,一家老小,便背着大小不一的筐,开始收获辣椒。 在这里多山区,很适合辣椒的生长,在这里辣椒便成了人们安身立命的依靠,因为江浙是富庶的地方,所以有心情用来观赏,而对于贵州多是贫瘠的山区,第一想法不是用来观赏,而是用来吃。 严格来说辣味并不算是一种味道,而是给人的一种刺激痛感,所以说对于吃来说,辣味并不是一种愉快的口味体验,这是一种带有温度的灼痛感。 虽然对于孩子还说,辣味需要适应一段时间,但是对于三百多年前的贵州人来说,辣味却是被以为是最奇妙的味道。 贵州人做饭需要先打蘸水,这就是辣椒做得佐餐调味料,新摘的朝天椒切碎拌入调料,吃的就是这份鲜辣,干辣椒用碳火烤糊,放在竹筒里捣碎,降低辣味的同时,还保有一份糊香,而糟辣椒则需要在坛子里密封,腌制发酵,越陈越香,可以吃上整整一年,这就是我们经常吃到的下饭菜之一。 山区少味少盐,做的饭菜难以下咽,所以辣味便是最好的味道了,再就是这辣味,可以强烈刺激我们的口腔味蕾,将饭菜可以有感觉吞入腹中,所以说用辣椒做的蘸水,便成了贵州山区不可或缺的一员。 可以说从江浙到贵州,辣椒一路迁移,却在山区意外的落地落地生根,从富人的观赏植物,变成了穷人的油盐,山区人对于辣椒的感情,是一种相濡以沫的患难与共的情意,虽然早已经不是那个艰苦年代了,但贵州人对于辣椒的感情依然不离不弃,几乎一切食物都离不开辣椒,就算是前面摆着山珍海味,也自然有红红的辣椒蘸水。 在夏天吃辣特别有味道,越是满头大汗,越是要吃辣,辣味让你上了瘾,越吃越想吃,所以说吃完就一身大汗了,但是感觉爽快淋漓,就特别的爽。 再说家里,在我的家里,从小到大也是辣味作为主角出现在餐桌上,几乎到了无辣不欢的地步,爷爷喜欢种辣椒,老爸喜欢烤糊的干辣椒,糊味特别的香,用奶奶做的特制黄豆酱,再配上老妈高超的蒸饭技术蒸的大米饭,简直就是绝版美味。 虽然我一开始还不太适应这辣味,但是时间一长,就也爱上辣味了,所以说辣椒是不可缺少的生活调味剂,曾经为了改善心情,我也下定决心将红红的辣椒放进嘴里,灼烧感让我立刻上下乱跳,一口气喝了一大杯水,才算平息下来,不过心情确实好的多了。 “喂,走了,摘辣椒去了”,爷爷从外面喊到,已经快要接近黄昏了,又有事情了,还有点不情愿的,昨天被辣椒给辣到了眼睛,就有心里阴影了。 “哦,知道了”,我有气无力地回答道,然后拿起我的小筐就出去了。 “这个辣椒啊!可是男子汉欧,可不像有些小孩,特别的懒,整天就知道玩”,爷爷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到, “嗯,啥男子汉啊!不就是吃的嘛!”我不同意地说到, “那你吃一个我看看”,爷爷拿出一个红色的小辣椒给我,我赶忙摇头, “不行,不行,太辣了”,我说到,赶快躲得远远的, “你看,辣椒比你有男子汉气概吧!”爷爷笑着说到,我无奈也笑了笑, “其实啊,这辣椒长出来的时候,总是指天划地,所以人们叫他朝天椒,辣椒长得时候,能看到纯白的小花片,特别的白,很好看,你看辣椒都只是朝天生长的,所以看起来有男子汉气概,而且爷爷最喜欢的就是这辣椒花的纯白色”,爷爷随后又认真说到,我便认真听着,感觉很有道理的,我也喜欢这白色的小辣椒片,小辣椒花。 “我也很喜欢啊,只是这辣椒太辣了”,我无奈地说到,每次只能看着爷爷吃,而自己却不敢吃。 “对了,前两天爷爷教你的诗背会了吗?”爷爷问到,走在前面,我手里拿着刚才爷爷给的辣椒, “嗯,出淤泥而不染,下面的除了一个不字,就都不认识了”,我无奈地说到,爷爷便笑了笑, “是不是又偷懒了,而且一让你背诗就犯困”,爷爷笑着说到,倒是挺了解我的哈。 “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我喜欢辣椒花”,爷爷笑着说到, “哦,会了”,我说到, “行,回去把整篇给我抄十遍,不然不许睡觉”,爷爷说到, “五遍行不行啊?”我说到, “二十遍”,爷爷回过头来撇撇嘴说到, “好,好,十遍就十遍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说到,不过总感觉最后那个不对劲, “原文好像没有辣椒花吧,爷爷”,对此我提出了质疑, “笨啊!那是我加上去的”,爷爷笑着说到,我笑了。 路上也遇到了一些邻居,都是说几句话一笑而过的,而我则只是笑笑,看到喜欢的人就喊个称呼什么的,而我现在更加喜欢这辣椒的可爱了,指天划地,真的是男子汉欧。 随后跨过一条小水沟,走在田埂上,便已经是十分快乐的事情了,可是虽然快乐,但内心还是有一种阻碍,想去又不能去的矛盾,充斥在内心,当明白喜欢什么就去做的时候,也就不在乎了,什么干净不干净,小时候的心情又都回来了,还是快乐至上。 走到自家的田边,因为是我放了三根树枝,所以很容易找到,如果不放,我一定会认错的,因为这里的田地大概都一样,所以对于小小年纪的我来说,一进入就跟迷路差不多的,找不到东南西北了。 看着整齐的一排排辣椒,都从绿色变成了红色,有种收获、成就感,特别强烈,还害怕被别人抢走了,所以都想尽快往家里放,而且之前晚上也有人偷摘辣椒,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所以大家都防备着呢。 有人不放心的,还专门拿着帐篷在地里呆一夜,虽然不是说这辣椒多值钱,但总归是自己辛辛苦苦种的,而且也是生活的调味剂,改善着生活,是一种精神的依靠,所以价值还是非常高的。 “好了,开始了,记住摘辣椒的时候少碰眼睛,不然就会辣眼睛的”,爷爷再次提醒道,每次来摘辣椒,爷爷都会提醒一次,可是我还是笨不拉几的将手习惯性的揉揉眼睛,结果辣了几次眼,就长教训了。 “摘辣椒的时候就不能说话了”,说完爷爷便开始摘辣椒了,我也开始了。 因为爷爷是从艰苦年代走过来的,所以说对于摘辣椒便是赋予了神圣的色彩,我也从心里尊重辣椒,小心翼翼地摘着辣椒,生怕把辣椒不小心弄坏了,因为这可是生活啊!辣椒即是生活。 每次都是一筐辣椒装满了回去倒在竹筐里,然后喝口水再回去摘,我倒是摘不多少,每次都是一家人齐上阵,几亩地的辣椒也要正八经摘两天,这个时候,连呼出的气都感觉有辣椒味,满天的辣椒味,实在是再喜爱,也不得不先放一下了。 有时候,你要注意,说不定手摸下去的就是一个蜜蜂窝,这个时候蜜蜂也喜欢辣椒,可能是之前辣椒开花的时候,在这上面盖的家,所以也要特别注意这个事情,这一次,还好我跑得快,不然还不被小蜜蜂给群攻了,蛰得满身是大包啊! 接下来就是在太阳底下晒辣椒,那时候在侧面的屋子,会多伸出几根木头,大概有十三跟木头,木头的颜色和屋顶瓦片的颜色几乎一模一样,就这样将直径差不多一米五的大竹盘子,放在屋檐下的十三根木头上,辣椒红红的颜色几乎和周围的灰色形成了对比,那时候我就觉得可能这世界一共就只有两种颜色,灰色和红色,时不时能听到爆开的声音,当辣椒的香味弥漫十里八村的时候,就感觉农家平淡的生活味道,没有遗漏的都展示了出来,让人在平凡生活里自给自足,很是快乐和幸福。 当写完这一段文字的时候,这个星期六又过去一半了,心情止于此,才回复了平静,古井无波的状态,相对于昨晚,甚至是几个小时前的自己就完全不一样了。 啊,心情好了看什么都有胃口,然后拿起泡面就去找热水了。 泡面星期六 从屋内看到天色渐变,云朵堆积了又消散,大朵大朵地泼洒在清澈的天空幕布之上,有心情去欣赏晴空也是自豪的。 失落过后大概就是平淡无奇了,心情又恢复到了原位,不过却是多了一些欣赏的心,让原本平淡的生活,变得有章可循。 现在的自己虽然是生活的失败者,但自己决不允许以失败者的颓废样子生活着,依然精细地为自己准备食物,在自己做料理的过程中,也会不由得会从心里感叹这样,或许可被叫做激情澎湃的东西,让我在这平之又如水的生活里,找到一些安慰。 所以想了一顿,还是泡面是最棒的,虽然看着是随便了一点,但是却一点都不失风度,泡面也可以吃出高级的感觉。 个人比较喜欢香菜,所以吃面的时候会放很多的香菜,而且能明显感觉出在味道上有了质的飞跃,再就是喜欢自己打的酸辣牛肉酱,特别的开胃,配上泡面算是完全发挥出了酱汁的味道,吃着很爽,一会儿酸,一会儿辣的,味觉享受也会给单调的神经一点刺激性的热闹。 这也肯定缺少不了西红柿,西红柿打的卤子,我喜欢吃的面一般都是干的,所以打卤子的时候也不会放很多的水,鸡蛋也就只放两个,主要是把西红柿本身的味道发挥出来,所以说这种酸的味道,除了喝酸奶以外,这便是除了辣以外第二个喜欢的味道了,在卤子里能凸出一种味道为主,另外一个味道为辅,可以让味道吃着有种层次感,我觉得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在尝试。 再就是有火腿肠,可以将肉的味道很好地融入到面中,面我会除去水,将面放几分钟就会变得很粘稠,便是味道最好的时候,所以在寻找一些细节。 也许说会感觉丢失了方便面本身的方便快捷,但是这又不是为泡面准备的,因为我已经想好了早上吃什么,所以中午先做好,早上就会省一些时间,晚上当然就是手擀面了,自己做的会更加有味道。 虽然说的豪华了一点,但是自己一个人做饭总归是孤单了一些,没有在家的时候吃饭的味道了,就算是叶在旁边,也依旧是无法改变这样的状态,不知不觉中,生命不知道何时变得单调了。 “走了,摘黄瓜去了,快点”,奶奶在外面喊到,不知不觉中就又回到了小时候,今天是奶奶做成酱的第二天,按照习惯会将自家种的一些蔬菜放在酱里腌制一下,然后等几天就是很好的下饭菜了,这种独特的酱香几乎陪伴了我一个小时候的光辉岁月。 记得那时候,家里条件还勉强说得过去,总算度过了最初艰苦的那几年,不止是爷爷和奶奶,爸爸和妈妈也是一样,当然从电视机的出现就能明白这一点。 那个时候,一个村才有那么几台电视机,一到了晚上就会上人家去看电视,或许把所有人叫在一起,在街上大家一起看,虽然不是说人挤人,但是也有一点拥挤的。 不过这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无疑是最快乐的,虽然不知道演的什么,但是看着动的画面就感觉不可思议的,来回穿梭在人群里,往这跑,往那跑,实在是忙得很,但是老妈一般不会来,因为还要整理那些衣服呢。 衣服虽然不能穿了,但是每件衣服上都有一些回忆,加起来就是一个过去,所以老妈不舍得扔,一般都改做成了桌布或者其他的东西,当然还有一些衣服是不能动的,是能穿但感觉有有些过时的衣服。 过去买豆腐都是小店里刚制作的,现在这样的小店已经很少了,过去是从前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有自行车,步行,公交车,仅有的三种出行方式,不像现在一出门动不动就是汽车,生活确实方便快了,但是也缺少了固有乐趣,虽然前后变化很大,最初的生活也值得怀念,只是感叹世界变化太快,有些画面只能出现在这回忆性文字里。 每次做美食,大概都能陷入这深深的回忆里,因为奶奶给的童年美食记忆实在是太多了,也深深地藏在心里,一直想跟谁说说,但是都没能开口,只能在书里继续回忆着这些幸福的光点,在这前后的光阴变化里,寻找不同的幸福,寻找不同的变化。 每次只能在这相似的时光里,才能感受身边的十几年光阴巨变,才能对比出两个时间的心情和细细变化,即便是到了现在,才感觉这些东西的珍贵,所以必须要写下来,算是送给自己的时光礼物吧! 纸飞机承载着童年的记忆,也终于飞出了这个童年,自己亲手叠的飞机,掷出去,看着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 “来了,我应声到,穿好鞋就出去了”,而奶奶已经拿着篮子在外面等我呢。 我那时候经常穿一件带一个黄色星星的短袖,或许因为小了,才不情愿换新的衣服的,所以说对于衣服的怀念,可不只是只有妈妈一个人,我也攒了一柜子的旧衣服,所以说妈妈一样都是怀旧的人。 “奶奶,我来拿着篮子吧!”我说到,奶奶便把篮子给了我, “这次,要摘豆角,黄瓜,都腌在酱里,那么就能做酱蔬菜包了,还能做酱鱼,还能吃上一段时间了,真不错”,奶奶自己在那细数着,我便在旁边跟着, “还有酱汁焖鸡,酱香饼”,我说到,每次只有一有酱汁焖鸡,都会和生菜,香菜,火腿,放点辣椒酱,卷在酱香饼里,实在是太好吃了,而且味道也饱满十足,可谓是不错的味觉体验,可是这些东西只能奶奶自己能做出原汁原味的味道,虽然妈妈也会做,但总觉得味道不是很饱满,有点欠缺。 菜园是在家的西面,那时候没有油漆路,只有镶嵌着很多砖头瓦块的土路,特别难走,每次只要走一圈脚就脏了,而且路边有很多的杂草,可这就是当时眼里的状态,虽然现在想想有些荒草丛生的感觉,但是却一样美。 走到西边有一棵很大的树,一开始还是茂盛生长的,后来则被一些野生的缠绕植物给杀死了,就变成枯树了,颇有点惋惜,或许树去了另外的一个世界,继续着自己神圣的职责,而也意味着离开,虽然我现在在这里玩得像是不会离开一样,但是时间一到,我也会离开这里。 树木一枯,感觉这里荒凉了许多,我问到奶奶一次,树为什么也会枯萎,奶奶说, “即便是大树也有枯萎的时候”,我当时点点头,什么也不懂,直到再想起有这个情节,才感觉有一点失落感。 好了,我和奶奶很快就到了菜地里,里面架着的各种蔬菜,很是多,简直就是一个宝藏库一样,我从这一架下,跑到那一架下,除了偶尔摘几个黄瓜之外,我便就是乱跑乱闹了。 想到这个画面,第一感觉就是无奈,不过奶奶看着我,总是比我笑得还开心,看着我满地乱跑,好像我的每一个画面都深深印刻在奶奶的记忆里,当后来离开家了,每次回去,奶奶都会说,每一次都会说, “我记得那时候啊,你围着黄瓜架满地乱跑,每次不给买东西就哭,现在一晃就这么大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奶奶说到,我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直到回到自己的屋里才敢掉下眼泪,每次回去都很忧心,特别是奶奶越是说,我越是不舍的离开,成了一个一直以来都挂在心上的事情。 摘了一大篮子新鲜的黄瓜和豆角, “行了,今天就摘到这里,回去吧!”奶奶说到,我才感觉回家了,虽然只是短暂离开一会儿,也觉得离开很久一样。 “哦,好的奶奶”,我说到,便拉着奶奶的手就走了。 我好像从未仔细观看过奶奶的手,到底是怎样的一双手,一双怎样的手? 记得奶奶的手总是很疏松,可能是年纪大的原因,肉皮都疏松了,还有几个皱纹在手指尖,不过总是很温暖,我还比较小的时候,奶奶就爱背着我走,就怕我累到,爷爷也是,拼着弯下腰也要背着我走,这种爱,现在才觉得承受不起,不过对于爷爷奶奶来说,这种爱就是自然的疼爱,不要什么回报,现在想想真是有点惭愧。 “好了,孙子你去把黄瓜洗干净,我去洗豆角”,奶奶说到,我和奶奶便各自在一个盆里洗着黄瓜和豆角,这次我倒是挺听话的,因为要做美味的食物了。 接着就是把黄瓜整个放进酱里,豆角切成三段放进酱里,只要过了两三天就能吃了,酱豆角炒肉,便是最好的佐餐配菜了。 做完工作以后,我就独自跑出去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很喜欢去后山躺一会儿去,这份安静从那个时候我就很珍惜了,而且需要爬到后山上去,可以看到整个村子的样子,所以那便是我最佳的去处了。 自从放了暑假以后,就没有再看到小林了,距离上次一起吃饺子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可是还是会不经意间想起这些事情,也是躺在后山草地上的时候,在这里我可以得到完全的放松。 吃着,泡面,我想到。 晚餐星期六 在梦里经常能梦到一只海豚,他和那只蓝鲸一样,也能听懂我的话,也会带我去海里各个地方旅行,不过也只是在我一个人走在海边的时候才会出现,如同知道我的心意一样。 记忆的海洋存纳了许多已经淡忘了的光***于那些年曾经如何荒唐可笑、如何欢呼雀跃的世界,到现在除了一点感伤,倒也没有过多的想法了,过去的终会过去,但是回忆是时,也许会感觉不可思议的。 “哇,这是什么,这么香”,叶光着脚就出来了,看着桌子上的两碗面,接着就吃了一碗, “这只是方便面而已,有什么好吃的”,我说到,便也吃了起来,准备了大概半个小时了,他倒好,一起来就有得吃,这还了得,一点也不知道辛苦。 “哦,哥就算是做方便面也是好吃的,真好吃”,叶说到, “嗯,也就这一次了,下一次要你自己做了,从明天开始,自己看菜谱,自己做自己喜欢吃的东西,这我可帮不了你”,我说到,端起我的那一碗面就回到自己的屋里吃了, “哦,知道了,下一次我自己做”,叶小声说到,我便听着声音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每页纸四百个字,一天写十页,这便是一天的任务,除了人物情节的构思以外,也就剩下吃饭音乐了,当然也要跑步,遇到下雨的天气,就独自拿着酒瓶喝酒,看下雨天,简单的生活,平平淡淡的心情也需要去体味,就是这些平常的心情,也觉得越来越有味道了。 “那个,去买一瓶白醋去”,奶奶说到,正在做饭呢, “我去吧!”妈妈说到, “不用,让悦悦去就行了,你把那个鸡块给洗一下”,奶奶说到,又是一年中秋,奶奶亲自掌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和上一个中秋节不一样,因为这次我参与了许多的家庭工作,比如去买东西,仅是一年的时间便长大了一点。 “行了,儿子给你十块钱,去买白醋吧!记住只可以花一块钱”,妈妈说到,我便跑了出去,一块钱的火腿就是最喜欢吃的。 跑出去的时候,跑出去的时候,也没有好好地看看天空,当时到底是有多么的蔚蓝和纯净,只记得跑出去回来,然后又跑出去,什么也不会在意,甚至是这份幸福也是后知后觉的美丽,大概每个画面只会出现这么一次,而你却什么也没有记住。 到了现在,腌制的酱豆角和黄瓜也都好了,从酱里捞出来,切成段,可以直接炒肉吃,不过更多的是用来包酱肉包,放点辣椒,味道更加是美味的。 黄瓜一般就是放在锅里和肉一块炖,可以很好的发挥出味道,咬着像肉一样的感觉,总是吃的很快乐。 不过再看看爷爷,就自己一昧地在屋子里舞文弄墨,那幅冬天的腊梅画还没收起来呢,就又要重新画一幅新的腊梅了,过几个月就又开始了冬季,仿佛还没有来得及思考,什么事情都还没做呢,一年就又到了末尾了,所以才开始感觉时光是不是找到加速器了,跑的突然变快了很多。 院子里的树叶落了一地,每次都是爸爸扫起来,然后装到袋子里去烧,因为此刻的树叶差不多已经干了,我也跟着爷爷画树,画落叶,大概现在我的生活也只是过去的生活的延续吧,也算是一个书香门第了。 辣椒炒鸡块,包子已经蒸熟了,还有月饼,一开始觉得好难吃,后来又感觉好好吃啊,在这里我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还有好多的水果,糖,到了晚上祭月以后就能吃了,还是蛮期待的。 也会有小伙伴来我家玩,不过因为不愿意出去,就打发他们走了,当我独自背着书包来回的时光里,那只是成长的一个环节,每天都有那么一点时间,这些时间堆叠到一起,算在匆匆赶路里,那在路上的时间应该不少吧! 我在想能不能不去旅行,一家人可以永远像这个中秋团圆夜一样,团圆幸福,美妙异常,这个时候在某个角落响起的音乐一定是最动人的,但是如果多年以后,你独自漂泊在异乡,因为很多原因你没有回家过年,那么这个音乐又是最伤心的,或许当时你也没有那么伤心,习惯了离别,也就顺其自然了,只是内心偶尔感叹一下,而不敢过多的深入,怕失控情感。 树叶随风飘落,又是一个夏季,又到了一个秋季,我们无比渴望想回到什么都有的年纪,我们无法阻止时间能带走的一切,我却只能选择去坚强,去接受,或许失去也是一种获得吧,就如同死去,也会作为生的一部分永远保存下去。 好了,今天的菜谱还有这蘑菇,是在树林里找到的,很新鲜,可以弄个新鲜的蘑菇汤喝,汤里放一点酱,便会觉得味道更加的好了。 我从小喜欢着粉条的粘稠感,只要一粘稠味道便是最好的,能粘在嘴上,让你胃口大开,特别是奶奶做的白菜炖粉条特别的有味道,也是家庭招牌菜之一。 还有就是酱本身的味道,有小葱直接蘸着吃,也很有味道,大多数的时候,一般把酱抹在馒头片上,放点香油,直接吃,再配上葱的味道实在是太美味了,也成了很多次就简单地吃完了早餐和午餐的主食,主要是因为太心急玩了,所以说简单吃点就跑了。 好了,现在这个世界早就过去了那个年纪,自己也会重复这些习惯,在现在才觉得是如此的有味道,到了夏季自己也会做酱,一开始虽然是不成熟的,但是现在好多了,越来越接近记忆中的味道了,在美食里不断找到一个失落的过去,也是很好的。 一会儿,把白醋给买了回来,就是做了酸辣土豆丝,也是我比较喜欢吃的,还有鸡油炒饭,配上酸的味道实在是太美味了,可以说我的童年大概就是一个美味的世界,美味的家。 还有就是凉拌的紫菜,我说的紫菜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紫菜,而是一种紫色的菜,凉拌顺滑可口,特别的好吃,而我已经忘记这菜叫什么名字了,好像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再也没有吃过了这种菜,所以成了记忆里的绝迹菜了,我也去了很多次也在寻找,可是都没找到,有点失落。 等到爷爷从屋里出来的时候,也就说明爷爷饿了,而且爷爷的牙很好,拿起月饼就吃了一个,无奈这个时候我是不喜欢吃月饼的,要是知道现在这么爱吃月饼,恐怕当时月饼就都让我吃上了。 还有就是晚上就找还未进化的蝉蛹,拿着手电,每棵树都找,所以说也是乐趣无穷,那个时候北面还是一大片树林,可以说一到夏天,这蝉鸣方圆十里都能听到,在童年里算是最热闹的声音了,可是也会失去。 那个时候都是土路,可以走得很慢,只是慢慢地走在路上,感受周围树木的芬芳气息,便是感觉已经很是有趣的世界了,可以躺在树下睡一下午觉,可以爬上树去看看远方,看着蚂蚁搬家,可以和那个时候喜欢的女孩在一起玩,如果知道我们以后会分开,如果那时候懂得一点爱,便也不会走上各自的道路了。 等了一个下午的饭,终于好了,我便早就坐在了椅子上等待菜齐了,迫不及待地要吃了,但是总体来说还是素菜比肉菜多,菜虽然多,但是每次也吃不了多少就跑出去了,看别人放烟花去了,每次看着这圆圆的月亮,都感觉月的周围有一圈光晕,到现在看看也是一样的。 过了这么多年,月没变,星空每天在变,我们也在变,变得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可是看看这眼前的一切不由得苦笑道,觉得把现实搞得很糊涂,自己虽然苦没少吃,但是好多的事情都才明白并没有带来什么实际的价值,只是说当时迷茫在了其中,进退两难,动弹不得。 我们都在闯关,每一关都过去了,但是却觉得能避免,假如我说我没有那么多的欲望,当初和并不怎么相爱的女孩结婚,或许我也会变成大多数人的样子,每天赚钱养家,也就足够了。 可是我却清晰地意识到,这并不是我,人活着需要一个意义,而我所要做的就是坚持我喜欢的,去我想去的地方,爱我所爱的人,做我自己的音乐,享受我自己的美食,当我觉得这条路是一条很艰辛的路的时候,也无怨无悔,时间我花的起,我等得起,关键是还有人支持我,我实在觉得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希望能在这平凡的世界,找到一个不平凡的我。 还是说烟花吧,望着眼前七彩的烟花,我觉得很好看,很美丽,做梦都会梦到,我也有累得时候,也会在睡觉的时候发出打呼噜的声音,那次听奶奶说这么小年纪就打呼噜,实在是少见。 我总是忘记写作业,特别是对于数学又一点都不理解,所以当我认真写着作业的时候,也会考虑未来的样子,我的书包换了一个又一个,我也渐渐长大,当我把所有的身影,都归结于我现在吃面的样子,难免有些荒唐,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正在吃面,不由得又苦笑了。 今天又快要结束了。 夕阳星期六 倔强的孩子,时间是根本不重要的,他们从不在乎岁月的流逝,就像他们压根不考虑自己一样,也不会想到别人。 这个世界就如同这远方的湛蓝的波涛,好看,虚幻,不真实,当被大海浪冲击着,如同海浪中被摔打的一片落叶,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痛感,一阵风吹来,海浪消失了,眼前的一切又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像是吞噬掉了他们的整个世界。 有时候看着眼前就是不真实的感觉,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可以觉得在这里呆很久,从前慢,过去爱一个人就已经很累了,所以会努力去爱,会放慢脚步走在本属于你的大街上,可是当离开如期而至,到了又一个陌生的地方的时候,你才发现,又像是变换了一次时空,就是像是前生今世的重生,不真实,真的不真实,每次都,都少不了从原点开始。 顺遂的日子并没有让我心生感念,我在平稳的日子里渐渐地感到无趣,那是一种怎样都无法明亮起来的感觉,好像灰区区的阴天,所望之处,尽是失望。 本来我应该极力阻止这样的心情的蔓延的,我会鼓励我自己回到最初没有什么不好的,你看一切还没有改变,是吧!是,是吗?是吧!应该是这样,是,是吗?是吗?是吗??? 好吧!还是得承认,这一闪而过的失落感还是没法摆脱,这一点是骗不了自己的,就如同没有追上的那个女孩,当你离开有她的城市,或许就不会再联系她了,但你还总是会想起她。 我会感觉好不容易遇到的一个女孩,老天不会就这样让我们分开的,可是还是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已,又会想到自己的那句:分开的人终究会分开,相遇的人也终究会再相遇。 火车开过破晓,我依然没有睡意,她说话的声音,还在我的脑海里不停地回荡着,最多的就是她那一句:“你什么时候走,我请你吃饭”。 我忽然有种失去全世界的伤心,玻璃上的寒气,被我擦干净以后,又重新凝结了,我便又擦干净了,这次恐怕是汽笛也不能让我醒来了,这段感情将让我陷入冬眠的沉睡状态,除非她再次出现,轻轻吻在我的脸颊,我才能再次醒来。 我忽然发现,我的世界爱少的可怜,我失去她了嘛,没有,一定没有,我还能再听到她的声音吧! 所以不能因为离开就忘掉她,要重新去找她,才可以。 当明白这个事情以后,才发现一见钟情的感觉,是多么的美妙,喜欢就是喜欢,这个是骗不了自己的,所以我也不会抱着是朋友或者恋人的方式去找她,而只是希望能再见到她,当然做成恋人是最好的,做不成恋人,还可以做朋友,总之就是不想让她离开而已,就是这样。 忽而,这个失落的心情就好了一大半,所以说有些在意的东西、在意的人,还是要拿出来,至少不会成为遗憾就好。 “喂,哥,你在干啥呢”,叶的突然出现一下子就打乱了我的思绪,吓了我一跳,瞬间条件反射似的把记事本合上了,我都没听到门打开的声音,可能是太投入了吧! “哇,你干嘛,吓了我一跳”,我没有好样子说到,显得有些生气, “哦,下次我敲门,我是想问问,这个胡萝卜是怎样切成这个三角段的”,叶拿着菜谱说到,我才明白这小子没来打扰我,原来是自己在看食谱呢,我也就瞬间气消了一大半。 “我看看”,我拿过菜谱说到, “哦,这个只要斜着切就好了,不过提前需要把胡萝卜处理成这个三角的形状才可以”,我说到, “哦,这样啊!”我说的,我也不知道他明不明白,就走了,拿着菜谱,关上门,又出去了。 我又陷入了一个人的状态,看着屋子里都变暖了,全都是夕阳一样的颜色,哇,今天星期六要快结束了,一天没出去了,出去走走。 “喂,哥,晚上我来做饭可以吗?我把想吃的菜都准备好了,还有需要的材料我也在准备,可以不?”叶敲了一下门,打开说到,我就笑了, “带然可以,不过我们需要先去看看夕阳,等回来再说吧!快,换衣服,换鞋子”,我说到,便自己动了起来,我们一起去看夕阳了。 “奶奶夕阳都快下山了,爸爸怎么还没回来啊?”我有些失落地问到,这是多年前的场景。 “哎呀,一会儿就回来了,着什么急嘛!你看妈妈多安静”,奶奶说到,妈妈和奶奶正在弄月饼呢,自己做的,之前很少去买月饼的,没有自己做得好吃,而且自己做还省钱。 这个时候所有的菜已经做完了,只剩下蒸月饼了,包好了,放进锅里,倒也不用管,自己就会熟, “好了,最后这几个让妈妈弄吧!我带你去外面看看夕阳”,奶奶说到,便去洗手了, “好的,妈”,妈妈跟奶奶说到,我便冲着妈妈笑了笑,奶奶拉着我的小手就出去了。 可能是因为有夕阳的原因,一出去就感觉到了温暖的感觉,天都红透了,像是一个害羞的孩子,从家里直到走到路上,才发现,上午下午不出来的人,到了快黑天了,都出来了。 这个时候还流行孩子之间送一个月饼加一块糖,今天因为我情绪的原因,居然给忘了这件事情了,就这样上街了,结果很快就有人送来一个月饼和一块糖给我,我是接着呢,还是不接着呢,我还要给人家呢,互相赠送,就是传达一份心意,表达一下中秋节日的美好团圆之意,虽然可能月饼和糖的味道不一样,但是确实是必须交换一下的,不然也不能让人空手而归是吧! “没事,悦他奶奶,拿着吧!”邻居说到, “我这没有带东西,你看”,奶奶有些无奈地说到, “那你先等会我一会儿就来”,看着奶奶为难,我就跑回家里,拿了一包辣条,拿了一块糖回来了, “这个给你,我家的月饼还没蒸熟呢”,我说到,他们也欣然接受了,不过我倒是觉得我赔了,一包辣条怎么也值三个月饼的钱了吧! 接着,我就不接受了,如果这样换下去,那还了得。 奶奶照例和邻居们打着招呼,能看到大家都在为节日而兴奋高兴着,我也被节日的气氛包围着,很是高兴。 越往西面走,人家越少,人就越少,夕阳就越好看, “奶奶这一样真漂亮”,我由衷地说到, “是啊!漂亮,不过一会儿就下去了,等到太阳落山,我们就回家吃饭,这个时候圆圆的月亮也就出来了,就一起欣赏月亮多好”,奶奶说到,便坐在旁边的那个石头上,我也坐了下来,奶奶像是孩子一样,和我一起仰望星空,脸被夕阳映得红红的,真好看。 等到夕阳没了,街上的人也都回家了,等待吃饭呢,我和奶奶也回去了,我看到身后的影子有好长,回到家里爸爸也回来了,正好月饼也快熟了,所以说一切都正好,洗手吃饭喽! 不知道谁这么迫不及待地放上烟花了,使得气氛更加热烈了,夜幕也渐渐降临,也已经入秋了,晚上确实凉了许多,不过一家人团聚的热闹,早就把这温度点燃了,变得很热,而我却不知道,也有人千里迢迢从外面回来过中秋,只是在家呆一晚上就又回去,真是,没事,这些以后你都会经历的。 当我还不明白什么是离别的时候,别人就已经开始承受离别之苦了,没事,每个人都有这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不用着急,只是这离别每次都觉得太难承受过去了。 这个中秋,我吃的很认真,很认真,吃完了饭,没有就跑出去了玩了,我发现爸妈爷爷奶奶的话题我突然很感兴趣,只想拄着小脑袋认真听着,我很认真地看着妈妈的笑脸,爸爸的笑脸,爷爷和奶奶的笑脸,直到大家都吃完了,爷爷才拉着我的小手说去外面走走,我才出去的。 刚一出来,我就看到那边的烟花放的真多,可以看几分钟呢,我出来穿着一件长的外套了,可是爷爷还是半袖呢,也不冷,街上的人也不是很多,就是例行出来走走,一会儿就回去了。 你猜,我当时在想什么,其实我也不记得得了,只是觉得当时很高兴,那就说明什么也没想,当时什么也没有想吧! 看着这圆圆的月亮, “孙子,你觉得这个圆圆的月亮像什么?”爷爷问到, “当然是白玉盘了”,我得意地回答道, “那,李白的那句诗是什么?”爷爷笑着问到,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蟾蜍蚀圆影,大明夜已残。羿昔落九乌,天人清且安。**此沦惑,去去不足观。忧来其如何,凄怆摧心肝。”我就一下子把整首李白的诗都背了下来,流畅如行云流水,我也是很用功的好不好。 “好好好,不错,竟然都背下来,果然有进步啊!不过别高兴太早,这次要读懂诗是什么意思,而且要回默写出来,明白吗?”爷爷说到, “没问题,爷爷”,我自信说到。 望月怀旧 有关于月的诗句, 清泉映疏松,不知几千古。 寒月摇清波,流光入窗户。 对此空长吟,思君意何深。 无因见安道,兴尽愁人心。 李白的这首《望月有怀》表达了对于友人的思念之情,虽然看着诗人有些愁意,但是却比我好得多,因为一时间,就算让自己写一首诗,竟然不知道要写给谁。 走得太远,连个怀念的人都没有,至于那些各个地方的朋友,一旦离开那里便很快就会忘记了,偶尔脑海中出现一个人的模样,就是明知道是童年的玩伴,也都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了,我的记忆有时候也会随着风飘散了。 一路从夕阳走到月夜下,就像是走过了一个时空一样,变化的天幕看着人间离别,是是非非,也写过一首古风的歌词叫《月久远》: 月夜下 思念一个人 一壶老酒饮尽 人间是非离别 多情应笑我 早生华发 等不到一人归来 一樽还酹江月。 片片纷飞的桃花 又落了一个季节 谁夜游江海边 等待那一丝风的思念 我一袭长裙 为你起舞翩翩 红豆滴滴留在心间 细数着长亭的花瓣 落了一地的哀怨。 琵琶声停欲语迟 灯火阑珊 停住了睡眠的乌篷船 月久远 人儿圆 共看月明挂夜天 但愿人长久 千里共婵娟。 很快,夕阳就落了下去,叶很早就吵着要回家做饭,说材料还没准备好呢,我是左拖延一下,右拖延一下,总算等到夕阳落了下去,等到夜幕降临了,才回去。 “行了,哥现在我们精心准备晚餐,你要帮助我”,回来的路上叶说到, “没问题”,我说到, “那你要做什么饭”,我说到, “嘿嘿,不知道,忘了菜谱写的什么了”,叶尴尬一笑, “嗯,好的,等到回去再说吧!”我说到,叶不知不觉中也变了许多。 刚才有好多看夕阳的不是年轻的情侣,就是老大爷老大妈,要么就是一家人,唯独我和叶例外,是两个大男人来的,实在是气氛有些尴尬。 不过好在没有人注意,直到夜幕降临才回来,这个叶偏偏走在后面却也是很好的选择,我走在前面,看着夕阳的光一点一点变得暗淡,我想如果把向日葵放在天空上面,也应该很美吧!太阳开花了。 回来开始拿出菜谱出来, 南瓜粥,素炒油麦菜,辣椒炒牛肉,还有一个芹菜炒花生米,挺简单的啊! “那你打算从哪个菜开始呢”,我问到, “辣椒炒牛肉”,叶说到,我看他已经在洗朝天长椒呢,看来计划满满啊! “你打算如何去处理牛肉”,我问到, “开大火直接炒啊!”叶说到, “菜谱上这么写的”,叶奇怪地问到, “不行,这样不好吃,你需要先裹一点淀粉,然后放在锅里炸一下,在与辣椒一起炒,这样出味,好吃”,我说到, “唉,不对,这辣椒也要切开才出味,菜谱也不是很好的,都是在实践里摸索出来的才是真理,才是最好吃的,明白吗?”我说到, “哦,知道了,哥”,叶说到,动作也不慢,把辣椒切好,把肉切好,锅我给刷好了, “好,先把肉放在这个淀粉的盆里,搅拌均匀,然后一点一点放进热的油锅里就行了,等到看到变了颜色就好了”,我说到, “哦,知道了,哥”,叶小心翼翼地弄着,看着确实有些笨拙,不过不也像自己最初一样嘛!笨笨重重,只是一点一点走过来的,才感觉好多了。 接下来又说了一下其他的细节,大概就吃饭了,这次还是在这里,感觉时光变慢了,大概是心情没有了期待,自然放慢了对于时间的脚步吧! 望月,月是故乡明,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在外地,确实是很想念故乡,但是有些画面只能是在记忆里出现了,因为家乡也会变,不过好在没有全变,还是有一些地方可以勾起回忆的。 第一次讲月和玉兔的故事,还是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的中秋节呢,那时候真的对于这个世界全然不知,只知道有很多美好的故事围着你,你只要开心就好。 记得,最初的时候,家里开过一次小卖部,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关闭了,所以当时的一些东西,也就留到了现在,也是当时我很多玩具的来源,不知道是什么事情,总觉得在我心里想不起来了,成了当时到现在的永久未解之谜,或者只是一个瞬间,或许是一个重要的东西,总之你想不起来它是什么,但却知道我真真实实把它弄丢了,就在眼前也找不回来了,因为这里或许隔了很多个时空空间。 或许我会选择一座小城终老了,小城的月光看着总觉得清冷了一下,我们追逐到自己想要的,或许就满足了,我应该有怎样的理由去说服自己呆在这里,而不出去了,就像一位隐士,只是撑起日常的生活即可。 黑黑的夜我曾牵着她的手匆匆走过,走过小巷子,送她回家,那次因为没有写完作业,被老师留了下来,而最后走的只有我和她,天已经黑了,学校所有的灯也都关了,只有我们两个蹑手蹑脚出了那个校门口,手牵着手一起我们走在黑夜里,听着远方的狗叫声,我们无时无刻不再担心害怕着。 “放心别害怕有我在呢”,我说到, “嗯”,她说了一个字,我便拉着她走,那个时候只想送她回家,然后自己回家,小镇上一到晚上就很少有人出来了,所以说,看着比较害怕,差不多也就我们两个人走在路上,而且还是两个小学生。 我时不时的回头总感觉有人在后面跟着我们,当我看到黑夜里学校的一个轮廓的时候,我的手居然摸到了她的一丝头发, “喂喂,你干嘛,我的手在这里呢”,她说到, “哦,天黑没看到,给我你的手,走,我送你回去”我说到,便送她回去了,一直小心翼翼地走,也许现在看来没有任何可怕的地方,甚至有点温馨,但是毕竟当时还小,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尽快送她回家。 很快整个旅途便结束了,想想也就大概半个小时,看到她家门前的灯的时候,便跑走了,我以为她不会和我说任何话呢,跑到离家门一半的时候突然转过身来, “明天再见了”,然后挥了挥手就跑了,我也挥手了一下,然后跑回家了,那个时候我们两家离得并不远,只是没有好好地想过什么是喜欢吧,觉得能在一起上学放学就很好了。 等到我回家的时候,一家人都在等着我吃饭呢,我就放下书包,就去洗手吃饭了,心里还在回忆着告别的情景,大概是因为送她回家的原因吧! “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妈妈问到, “我写作业了,写完了才回来的”,我说到,然后也没有再问我,只是默默地吃着饭。 那个时候,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在奶奶家里吃,也是老妈和奶奶一起做饭,每天的日子差不多都一样,也许老妈会觉得厌烦,也许奶奶会感觉厌烦,但我从来没有厌烦过,只要炊烟一飘起,总会搅动小心弦,如同在琴声里飘落的花瓣,花瓣落在水面,把水面轻微地惊起了一阵涟漪,过去的心情便是随着微微一笑的嘴脸上扬的。 那个时候在学校,无论是什么活动,都想和她一组,有什么事情也会想着她,每次考试成绩下来,我都先看她的,然后再看自己的,结果总是不如她考的分数高。 买糖总是买两颗,我一颗,给她一颗,她也是这样,从我面前走过,把糖塞给我,放在前面也不会停留就坐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有那么一段时光我们还做了同桌,就更加高兴了。 有什么事情她会写字告诉我,就写在语文书的背面,以至于我的书背面出现了和我的歪歪扭扭的字不一样的字体,她写得字方正而且看着有模有样,所以每次下课回来,第一眼都会看看书后面有没有新的留言。 那个时候她喜欢把花瓣夹在树里,学着她的样子,我也加了花瓣,可是没几天就会弄丢了,以至于不知道摘了多少的花瓣,放在树里,后来就没有那么注意了。 每次做题画小人物,都是她帮我画的,因为我画的实在是太难看了,这也许是后来我学画画的原因之一吧! 望着这圆圆的月亮,突然发现她的笑脸出现在了上面,忽而发现,这些记忆已经很久远了,人世间的离别又有谁能说得出原因,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原因,所以才会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愿吧! 那个,少年时代你是怎么过来的? 呵,不知道啊!因为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了什么,为了寻找生命的出口,我们做了很多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还好意思去炫耀什么嘛,我感觉有时候自己已经够狼狈了,还需要再重新审视一遍吗?或许也需要吧! 好,也许有时候我们会没来由的发怒,当我确定我是在发怒的时候,我又发现这根本不是我,我怎么会生气呢? 后来一想,月没变,我变了,喜怒哀乐也渐渐体会到了,面对这样的情况,也只道是寻常了。 他 歌曲《他》: 他, 总是带着忧郁的眼神 他, 总会很努力地去生活 他懂得悲伤 不会在面前流泪 他懂得孤独的意义 才会让人觉得 他很热闹和快乐。 在微风里 他一曲舞蹈 很不优雅 却安静地在笑 他突然放声地高歌 在寂静的夜晚 月光也在颤抖 他是谁? 他会有怎样的故事? 他是谁? 他会有怎样的爱情? 痴痴盼真心 开心笑 用心哭 苦楚尽流浪 他舍己爱人 意重情深 最后也只是孤单一个人。 从昨天厮混到今天 酒瓶空了一片片 心里空虚了一大半 他傻笑 自己不会懂自己 像海边的灯塔 不懂夜的黑。 从此 他开始 追逐生命的意义 他卸掉了忧郁的眼神 但依然努力生活 痴痴盼真心 开心笑 用心哭 苦楚尽流浪 他舍己爱人 意重情深 最终也希望不是一个人。 他 开心笑 用心哭 奔跑在晨曦的路口 他的背影 甚是迷人 他也需要 另外一个人 他也需要 一个爱他的人。 他是一个很乐观的人,在任何的时候都不忘记微笑,他没有太多的追求,只是在适当的时候坚持了一下,他走路也会迷路,但是总是乐此不疲地在寻找,他对待小猫很好,知道小猫在雨天会淋雨,所以他总是很耐心地给小猫擦干净身上的水,而他淋雨的时候却没有人关心他。 他从不感觉生活单调,即便是一个人住在森林里,面对各种野兽他也不害怕,他用心搭建着自己的小屋,然后生一堆柴火,光着脚去河里抓鱼,烤鱼吃的,他没有打扰过任何人。 他见过,很多人都没有见过的漂亮雨季,这雨脚像是自然的一场独奏音乐会,他听得如痴如醉,有时候甚至忘了自己是谁,不过这也只他很满意现在自己的状态,所以才会尽力去做所有想要做的事情。 他收集了很多漂亮的绝版的叶子,然后回到屋子里夹在书里,每次翻开书都有一阵特别的香味,他喜欢看书,有时候会在屋顶上,有时候会在高高的大树上,有时候在山坡的草地上,他如果很多的地方,但唯独喜爱这里。 他不会一直都呆在这里,只是暂时在这里享受独处的乐趣,他也会回到属于自己城市里,享受自己也是独有的热闹,他也会西装革履出现在公司里,出现在陌生的人群里,他拥有所有人的经历,而且他的经历比所有人更加的丰富,他有自己阳光的世界,只是说没有一个共同欣赏的人。 他也喜欢静静地磨着咖啡,坐在靠着街的咖啡店的第三层楼靠窗的位置,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每个人不一样的头顶,有的女孩头发很长,有的短,有的男人头顶没有头发,更多的则是留着短发,看着这来来往往的人,他突然感觉自己也是这样,可以去这人世间看看,也不错。 在热闹繁忙的时候兼具独处和安静,大概是最好的生活改变状态了,想热闹的时候就回来,不想的时候就一个人过着野外野人的生活,在这里可以真的体会到什么是人生。 他自己在河边开垦了一块土地,种了几百苗的豆子,还种了一点花生,带当然在那边还种了差不多一亩地的麦子,等到收获的时候就去到面粉厂磨成面,做自己喜欢的蛋糕吃。 他找到一个树洞,在晚上没有光亮的时候,就找一些萤火虫回来,放在洞里,会发出淡绿色的荧光,也会觉得很有乐趣。 童趣,其实,我们离着这乐趣并不是太远,当这萤火虫在树洞里面上面飞来飞去的时候,便觉得眼前的景象已经是童年时代了,虽然不觉得自己是不是变得年轻了,是不是身体被缩小了,但是他觉得还是好有趣。 喜欢在夏天的草地上,特别是早晨,光着脚丫子在草地上走,清凉的露水会点燃一天的激情,特别是跑完步回来的时候,光着脚到草地里去踩踩,特别的舒服,而且跑步回来以后也会很好的放松,真的是一种简单的享受。 不过,有时候他也会感到不安,也想去做点什么,他会安心下来写写文字,他也想去做自己的事业,但是也总会失败,他并不气馁,而是在一次一次失败里吸取教训,索性只是这样的笨劲,让他受尽了苦头,也有了一点回报,算是幸运的了。 他喜欢嘴里叼着一根细细的树枝,看什么事情都会拿出树枝来测量一下,他看到一棵树就能目测出大概有多高来,而且想要盖一个属于自己的鸡蛋形状的房子。 他找到细滑的树枝,然后两头都插在小溪边的泥土里,成一个站着的半圆形,等到过了几天这些树枝差不多干了就会保持这个半圆的形状,然后做成许多大小不一的半圆,来做鸡蛋房子,选好了一棵大树,有巨大的树冠,可以盖房子,用做好的半圆树枝层层包裹,然后细细地用树丝拴上,就这样一点一点加上树枝,没几天鸡蛋屋子就做好了。 走到松林的尽头,是一片自然的湖泊,在这里游泳,会感觉比私人游泳池还要惬意,更加的自由,他很好奇这么多免费的自然条件,大家不用,每天只是在城市的樊笼里快乐或者忧伤,真的是太奇怪了,不过他也理解。 能在这片森林里找到许多没有见过的昆虫,只是叫声便已经感觉是很美妙的了,他经常追着昆虫一追就是一上午,画昆虫便是一天的时间,他寻找着别人看不到的美,他过的像一个野人,不过却很很快乐。 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奇怪的人,不过大家就喜欢他的奇怪的样子,每次去他的房间,就像是探宝一样,总有一样东西是让你着迷,或者是一幅昆虫画,或者是长得很威武的昆虫,或者是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树叶,或者是一些新奇的思想构图,抑或一篇文章,总之很多的东西都是大家从没见过的。 他讨厌商店里的垃圾蜂蜜,索性自己做了一套防护服,自己爬树去找野生的蜂蜜,他可能一找就找很多天,发现一个大的蜂窝是不容易的。 他会带着自己的篮子,带上几天的干粮,带上水和酒,就去了,几天的时间,都会呆在森林里,他脱去西装革履,换上粗布麻衣,去独自寻找,为了找到一点蜂蜜他要花去好几天的时候,不洗脸,不洗澡,就是饿了就吃,困了就睡,说来也颇有些狼狈,不过他却感觉很有乐趣,等在一个山坡上,找到一个很大的蜂蜜的时候,便把蜜蜂赶走,决不伤害一只蜜蜂,只是拿到蜂蜜就走,这样原汁原味的蜂蜜是买都买不到的, 他想要一份爱,可是却不敢爱,也不是不敢爱,只是还没遇到一个可以心动的人,当真的遇到一个爱的人,他也想过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她,他怕自己过惯了闲云野鹤的日子,怕性格会让很多的人都接受不了,而且思想大概也古怪吧,怕辜负了她,所以他还没准备好怎么去爱一个人。 他会做陷阱,经常会到那个山坡下,自己设计陷阱,捉一些野兔吃,当夜晚在河边点起火堆烤着这些野味的时候,也便是生活的味道了。 他在夏夜里,自己睡在树洞,或者在自己的小屋里,面对黑戚戚的夜从来没有感觉害怕过,也要偶然有野兽会闯入到这里来,看着发着蓝光的眼睛,看着这锋利牙齿的大口,他会很快爬到树上,耐心等待野兽的离开。 当这样的生活过得觉得满了,就又回到繁花的都市,工作,学习,看书,睡觉,逛街,洗澡,和大家没有任何区别,他也会追求时尚,去买一些好看的衣服,在努力赚钱工作的时候,也会去帮助其他的人,以至于他每次都很快乐。 不过他也有忧郁的时候,孤独可以让他快乐,也会让他变得沉默难受,所以他也想将自己的故事讲给别人听,可是却没有找到一个可以推心置腹的人,这些东西会保密,只有真的信赖的人才可以说,所以他也不着急这么快就分享出去。 他喜欢去参观书法展,也会去名家的画展,还有全城的音乐会,他也会有意无意去训练自己的歌声,根据自己的歌声选择合适的歌,所以他也做了很多人都做的事情,但很多人却只有很少的人做了和他一样的事情,总体来说还是快乐至上。 他是我们的一部分,同时也超越了我们,当我们为了生活生计苦苦哀求,吃尽痛苦的时候,他是快乐的,相反我们快乐的时候,他可能正在被野兽追着满山跑,而这就是他的快乐。 他拥有人类所有的表情,你就是他,他就是你,他会努力生活,也会努力快乐就像一开始自己写的歌词里的歌词一样:开心笑,用心哭。 他把千辛万苦找来的蜂蜜,放进了自己的咖啡杯子里,品尝这不一样的甜蜜,就这样开始幸福的生活。 当某一天他跑过路口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向他表白了,他听着一脸茫然,不过他却是接受了,从此爱情也来了,他变得和大多数的人都一样了,为了生活而努力着,为了爱情,他创造一些看着有些俗气的浪漫,不过这就是爱。 他和她很幸福和快乐。 星期日 独坐幽篁里, 弹琴复长啸。 森林人不知, 明月来相照。 诗人在竹林里“独坐”、“弹琴”、“长啸”,内心的淡定与自然的幽静融合在了一起。 这样一个清净的世界,没有尘世的喧嚣,没有名利的羁绊,精神可以彻底放松。 虽然“人不知”,却有明月相伴,并不感觉到孤独。 月华如水,荡涤胸怀,诗人在和自然说话,在与天地往来的惬意中,充分感悟隐居生活的美好情趣。 整首诗用字造句,写景写人都平淡自然,清幽的氛围与淡泊的心境不一样让人感受到“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等到明白过来的时候,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确实很迷茫,等到想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或许已经不再年轻了,这大概就是迷之森林的迷惑作用吧,现在,只能在这回忆里慢慢老去,随后便活得明白一点就好了。 从走进这片迷之森林,也许你还是一只小鸟,但是当走出来森林的时候,也许已经蜕变成一只翱翔天空的雄鹰了,这也是在森林里不断完善自己的,是人生成长的过程,只是当时还不懂,茫然而已。 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是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在流浪里逐渐找到安稳,找到归属感,仿佛成了活下去的动力,整日惶恐不安,沉没在不知道做什么的迷茫里,确实是很痛苦的,在整日里找不到归属感的男人是充满危机感的,所以开始闭目沉思,最初的梦想到底是什么? 我最想做什么?必须要在今天确定下来。 早晨也是很早就醒了,我又再次从东城穿越到西城,看见又是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好像每次跑过去都不一样,看到什么都不一样。 同样是一条街,昨天没有看到的紫色牵牛花,今天看到竟是这样的美丽,举着紫色透着白色的小喇叭,在微风里飞舞,他们有自己的梦想就是不断扩大规模,让更多的地方爬满牵牛花,所以风雨无阻,会努力每一刻,看到自己竟然不如一丛牵牛花有目标,实在是太失败了。 今天的跑步是致力于发现一些更加细的东西,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去干什么,都要重新考虑。 从东城跑向西城,是内心的一种迫切地希望,等到到了西城的地域,便自然慢下了脚步,到了西城跑步就是欣赏了,我记得明确没有下雨,可是土路还是有些湿漉漉的,可能是街坊邻居倒得水,不过也并不影响走路。 跑到郊外的一个小水塘,里面的青蛙正在咕呱咕呱地叫着,这才上午都开始工作了,水里还有许久没有见过的小蝌蚪,都在成群自由地游着,岸边有很多的绿叶植物,小的水塘并不大,对于现在我眼中的水塘,也并不算美,实在是没有一点美可以写得出来,但是还依旧是美的。 为什么美呢,因为到了现在自己还在迷茫里,到底是什么事情该值得一直坚持下去,当我停下脚步,仔细看着这水塘的时候便意识到,这是蝌蚪和青蛙的家啊!只要是家就是美的。 当我明白了这一点,那么跑到现在也就收获丰富了,首先需要有家的感觉,然后才能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就比如青蛙的目标,今天我就先咕呱一天,这就是今天我的任务,喜欢咕呱了,明天我再咕呱一天,便是很好的坚持了,然后每天都咕呱下去就好了。 再往里面是一片稻田,这让我想起秋日里,稻田里养的鱼是最肥的,稻花鱼,这也是农家丰收的季节,得到的最好的礼物,一天的劳作结束了,吃到最美的鱼便是生活最大的馈赠了,想想都满足。 看到这,我好像有了一点方向了,不再迷茫,所以说又跑回去了。 从西城又跑回了东城界限,看到一家馄饨面馆,之前在这里吃过,三块钱一碗,还是挺便宜的,所以说,自己吃一点,现在或许叶还没醒呢,我就先吃一点吧! 跑了这几公里的路,确实感觉到饿了,所以先吃一点再说,现在也不过早上七点,正是大家吃饭的时候,所以说人还是比较多的。 前面还有十多个人呢,我回头一看也在我身后多了十多个人,实在是太快了,大家都变得懒了,自己不做饭,都愿意花几块钱吃点,而且能吃饱,挺划算的,倒是也省去了不少时间,不过还是希望自己做着吃,最起码这是自己对于生活的一种态度吧! 至于自己这次来,总有那么几次还是不想自己动手的,也想图个便利,去买点吃的,发现也挺有乐趣的,和大家一起排队,有的人着急的神色能一眼就看得出,有的则戴着耳机悠闲地排着队,悠闲自在的人都穿着拖鞋,而且还能笑的出来,再就是看着人家已经买好了的,正在大家的注视下吃着,而且吃的很香,在排队中的人,看着人家先吃,着实多少有点羡慕。 再就是我这样的人了,什么都不在乎,时间用得起,排队不无聊,也不穿拖鞋,跑步足够畅快,还不担心叶会找到这里来,因为我还一次都没带他来过呢,况且从昨天的星期六开始,已经开始自己做饭了,我大可不必担心了。 正因为这样才感觉很快就到自己了, “你好,请问要一点什么”,服务员说到,看着菜单上最贵的就是三块钱的,所以就放心多了。 “一碗馄饨,一个油饼,一碗豆腐脑,还要一个鸡蛋,一盘红油咸菜”,我说到,便找了一个位子就做了下来,我看到其他人都在拿着手机在玩,只有我一个人在望着天花板发呆,即便是这样,我却确信大家都不会感觉我是奇怪的,因为大家都在全神贯注于玩手机了。 “您好,先生您的东西好了”,一会儿很快地就走服务员端了过来, “谢谢”,我说到,然后服务员走了,我就开始吃饭了,现在,我看到我原来的位置,又排了长队,实在是太快了,人也比较多,果然还是西城比较安静。 吃着,还是挺好吃的,是有些鲜虾米做汤的,还有老陈醋很酸,很有味道,还有紫菜和酱油,虽然简单,但是却很对胃口,这就是称之为的美食,在日常的生活里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越吃越有味道,特别是这红油咸菜很不错,很下饭,是早餐必备的小菜,不过也不能多吃,只是适宜就好。 吃完了,打了一个饱嗝,就走了回去,一路上还是人群热闹,可以随着去很多的方向,而我却只能先找到自己的方向,慢慢走回家再说。 最近发现门卫大爷换人了,只是微笑点头一下,就进去了,孩子们都在小草地上跑来跑去真的很可爱,很有活力,和现在的自己正好形成对比。 回到家里,一开门我就闻到一股蛋香的味道,是厨房里传来的,没想到叶今天起的这么早,今天可是星期六啊! “唉哥,洗手吃饭了”,听到门的声音,叶探出头来说到,厨房的门正好可以看到进门的门,也正好看到我。 “唉,好的”,我说到,随后进屋换了一身衣服,出了一身的汗,简单地洗个澡,就出来了,大概也就十多分钟的样子,不过当温水洒向身体的那一刻,着实放松了很多,而且有玫瑰花味轻柔的泡沫,身体瞬间就达到了空灵的状态,真是太棒了,闭着眼仿佛前面就是一个玫瑰花园,芬芳馥郁,扑鼻而来。 洗澡是洗澡,游泳是游泳,我都喜欢,当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叶已经等着我吃饭了,自己还没动呢,实在的欣慰, “行了,你先吃吧!”我说到, “哦,好的”,叶说到,我还要去擦干身体,还不想这么早吃饭,关键是我吃饭了,而且吃的很饱,一共花了八块钱,如果让叶知道了,一定会生气的,所以说等会儿再吃。 我就一边打开窗户一边擦着头发,看着外面美丽的花园,确实很不错,先有了心情,才感觉有了欣赏的眼光,才会自觉去欣赏身边的风景,所以得出的结论还是不错的。 不过一个奇怪又非常合理的想法,冒了出来,明天不工作了,明天就辞职了,我要去做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就是全身心投入到这写作里,我要在这有阳光的地方,戴着眼镜安静地写作,这便是从今以后的状态了,突然有了一种释放的感觉,突然想明白了,突然感觉找到了出口,突然就从迷之森林里走了出来,这种自由的感觉很畅快,不过先不能高兴太早,我知道这只是短暂的。 因为一旦投入到写作里,一座新的迷之森林也会到来了,我要重新再去闯,也希望像这次一样能再次出来,能找到自己称之为安慰的东西就好。 想到了这个事情,就去和叶商量了一下,不过他倒是不管,而且很同意,我便又吃了一点饭,有煎蛋,有火腿酱油炒饭,还有炒了一个酸辣土豆丝,真的不错,就是这酸辣土豆丝好像没有放盐,昨天的牛肉就放多了盐,很咸。 当想明白自己真的要做什么的时候,新的生活也就重新开始了。 辞职星期一 知音,能有一两个就已经是很幸运的了,实在没有必要那么多,朋友之间的乐趣,贵在那份踏实的信赖。 “知音不易得,抚剑增感慨”,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遇到一个人容易,遇到一个天涯知音,实在是不易得的,大概有一两个就好,实在不必要太多,再说太多了也没有吧! 有时候还是挺羡慕那些仗剑天涯的侠士,能遇到很多的人,遇到很多的事情,去过很多的地方,承受着很多的孤独,也看透了形形色色的人,所以他们不需要财富,不需要官位,只要一壶酒和一大盘肉就好,他们嫉恶如仇,仗义豪情,乐于广交英雄好汉,看着实在是霸气。 不过他们也有穷途末路的时候,也有因为几文钱而犯愁的时候,也有因此而不得已而为之的时候,总之也并不是想的那么好,该面对现实还是需要面对现实。 就像我的朋友虽然不多,但是每一个都是值得信赖的,在你有困难的时候,能多少帮助你一点,能一起喝喝酒,说说一些心里话,倒是也有侠士的豪情,对月畅饮,大概也是人生一大乐事,一大快活的时候。 还是强调一下,人活着一定是要有梦想的,要知道自己去做什么,哪怕只是做成一件事也好,人可以迷茫,但千万不可以在岁月的迷之森林里迷失。 梦想会让我们从平淡变得不平凡,或许你只是热爱音乐,那我这二十年甚至到八十岁就做音乐这一件事情就好,不要想其他的,这些歌会见证你的成长,会看着你从弱小到强大,一路走过来,你身边的风景已经变得不一样了,我笨,那我就给自己一个梦想,就做这一件事情就好了,其他的就不会多想了。 我们陷入迷失的境地,是欲望太大,理想太多,看不清楚自己的能力,所以你你以为是在追逐梦想,实际上是做的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它不会让你接近梦想,反而更加远离梦想了,所以一定要看清楚一点什么,不能迷失。 梦想没有一定不行,有太多也不行,那就不如先实现一个再说,哪怕用二十年实现了,也算是好的,或许你不懂这种坚持,等到真的实现了,或许你才会明白什么吧! 我们面前的这座迷之森林就是实实在在能看到的,但是却真的摸不到,我们去哪里做什么事情,一定要有目标,有一个明确的自我反思,一定要时刻反省自己,看看到底能给我带来怎样的改变,能迷茫也尽量少迷茫,或许会因为青春年少无知,做过很多没有用的事情,做过很多的错事,没关系,只需要从现在这一刻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即可,思考,一定要仔细,仔仔细细地思考,就像“恰到好处”的人生,对于我来说就更加重要了。 当你明确只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会很明白之前你做的事情都没有意义,也不能说一点意义没有,就是感觉一直在原地打圈圈,直到在这一刻明白了航向,才会觉得自己真的蹉跎了很多的岁月,没有做成一件事情,还在自我洋洋得意,得意忘形。 “哥,你夹着鸡蛋都半个小时了,都凉了,你手不动不酸吗?还发呆,半个小时应该够了吧!”过了许久,我才听到一个声音把我唤醒,是叶的声音,我才缓缓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叶,像是一个模糊的人一样,直到我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楚叶。 “哦,马上吃”,我说到,当嘴唇接触到煎蛋的时候,感觉确实是冰凉了,发呆了半个小时,也就只有我了。 “煎蛋凉了,要不我去热一下”,叶突然说到,我笑了笑, “没事,还能吃”,我说到,笑了笑,这小子双手拄着下巴,看着我,像是看小姑娘一样,着实把我给看得有些不自在了,显然这小子早就吃饱了,等着我吃完呢,看着我吃呢,真是越来越调皮了。 “行了,别拿那种眼光看着我,你要吃完了就刷碗去,今天星期日刷完碗,没事看书去,别烦我”,我说到,他笑嘻嘻地拿着碗就跑了。 今天是星期日,倒是也没有那么想像中的美好,不也是平淡度过吗? 今天我的心情倒是盼望星期一的到来,明天的到来,只要辞了职就放下了一部分压力,然后迎接新的更大的压力,这样才能一路走下去。 倒是也并不着急,先喝了几杯咖啡,写了几页文字,就已经是下午了。 不想写了,就出去走走,最近叶也变成宅男了,除了看菜谱就是看书了,偶尔过来看看电视,我呢则对着吉他谱弹着吉他,一开始什么都不会,也是一点一点学的。 晚饭还是叶做的,也不详细说了,把青菜都炒黑了,实在是感觉不应该这样啊!然后吃完了,就睡了,今天我睡得也早,十一点多就睡了,这是家里第一次这么安静。 就这样,星期六和星期日就这样过来了,星期一的阳光照常出来了,今天没有做早饭,而是带着叶去了一家早餐店,吃了一碗米粉,要了一碗豆腐脑,一屉包子,我俩就吃了起来,米粉是我俩分开吃的,所以说还是挺好的。 吃完了早饭,就去酒吧了,叶说他要坚持工作这一个月,一个月以后不想干了,也就不干了,我俩就又失业了,叶一个月以后还干不干也不知道呢,我呢大概就是需要跑几家出版社了,最起码写的书出版了也好,一本书能出版对于我来说已经挺满足了,至少现在挺满足的,以后说不准。 去了酒吧以后,门还没开呢,我和叶就一边等着,一边在街口徘徊,最先出现的当然是老板了,那个女老板给我的印象还不错,只是马上要走了。 “呦,你俩来得这么早,真是敬业啊!”说着,老板把钥匙给了叶,叶就开门了, “老板好”,我说到,她笑了笑, “得了吧!不给我惹麻烦就行了”,她这话一处,还挺对的,因为今天就是来找麻烦的,很快,门打开了,叶去了房间里换衣服,我就跟着老板去了办公室了,啥也没说就是跟着她。 “唉,我也进来”,她要关门,我就着急了,急忙过去阻止, “你有事?”她抓着门把手问着我,我和她只有一门之隔, “行了,进来吧!”然后她放开门,就进去了,放下红色的包,在桌子上,就坐下了,我进去关好门,也就站在她面前, “说吧!什么事情”,她问到, “我辞职”,我淡淡的从嘴中说出了三个字,她明显一愣,只上了一天的班就辞职,实在是有些蹊跷。 “为什么?”她收起笑脸,严肃地问着我, “我不适合工作”,我说到, “哦,是我哪里不好吗?”她问到, “没有,是我个人的原因”,我说到, “行,工作一天也不能白工作,这一百块给你,可以走了”,她从红色的包里拿出了一百块,给了我,我没要, “不用了,给你添麻烦了,不能要,不过叶会在这里,我只是回家而已,这样晚上请我吃饭吧!”我说到, “哦,临走了还想吃饭,行了,晚上你过来找我吧!我请你”,她站起来倒了一杯水说到, “行,那谢谢你了,我就先走了”,我说到,便想开门出去, “不坐一会儿了”,她说到, “不了,对了,周六怎么没去呢?”我问到, “哦,那个周六回了姥姥家,所以就没去”,她笑着说到, “嗯,随时欢迎来,我把屋子都打扫干净了”,我说到, “嗯,好”,她笑着说到,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然从她的眼神里察觉到一丝不舍得,然后她坐下就不看我了, “我走了”,说了三个字,我就出去了,门也关上了,我也不知道她的情况了。 和叶打了一生招呼,其他两个女生还没来呢,我就,我就出门就跑了,没跑几步,我竟然出现了一点失落感,有时候一些事情就是这么突然,就像遇到一个人,今天还见到呢,可能明天就见不到了,有些相遇就是这么匆忙,还没来得及喜欢,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擦肩而过了,当真是感叹。 我记得在成都的时候,我和梦在一家公司工作的时候,她是第一个到公司的,但是没打开门,我是第二个去的,就把门给打开了,因为那时候楼道里还没有开灯,有点黑,我并没有想到是她,知道打开门,打开灯,她摘下帽子的时候,我就一下子就兴奋了,自己喜欢的人就在面前,好幸福,就是早晨这个简单的相遇便让我感觉比什么都美,这也许就是爱情美好的样子,那天我盯着梦看了一天,虽然没说几句话,但是我觉得就已经幸福的不得了了,直到现在回忆和梦的点点滴滴,我第一个能想起来的还是这个画面,很美好,真希望会永久珍藏。 我跑步的时候,能想到的很多的还是那些脑子里珍藏的美好画面,这些画面对于我自己来说都只是绝版,所以连我自己都小心翼翼地珍藏着,用来不断提升自己的幸福指数。 这个星期一辞职了,跑步中的美好,瞬间盖过了这一丝失落感,还可以吧! 忘记还有一个星期八 青春里最多的是什么? 我想了想,一开始也不知道,随后便想明白了一些,我觉得我的青春里充满的、更多的是犹豫,所以经常在一条路上徘徊到天黑,不知道去哪里,没能解决到此时此刻的痛点,反而痛点更加多了。 犹豫让你错过了多次好机会,犹豫让你找不到一个真实的自己,看不清楚自己,不知道是去干什么,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知道自己爱好什么,甚至连理想也模糊了,越来越远离了,所以只能在原地转圈圈,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还什么也没得到,该无奈还是无奈,该恐慌还是恐慌,笨拙的依旧笨拙,想改变却改变不了,就这样在迷失里,你结束了自己的青春。 等到再次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回忆这段时间的时候,不仅蹉跎了岁月,内心还充满了懊恼和悔恨,这么长的青春走廊里,居然什么事情也没有做,也没能留住一个人,最初自己一个人的孤独一点没变,孤独的依旧孤独,年少无知,一事无成。 那么我们会感觉,每天都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才行。 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事情才算有意义呢? 我觉得是给我带来快乐,又能解决掉痛点的事情,才算有意义,知道自己干什么,知道每件事做了会有怎样的结果,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为之不懈奋斗,才可以让生命走的更远。 我相信人生之意义,就是快乐地活着,有目标地跑下去,不回头,一路勇往直前,才有可能到达心中的世界。 岁月在流逝,精彩的我们或者一个平庸的我们,都要活着承受,在我们不断前进的人生路上,我们大家都在失去种种宝贵的东西,一个很好的机会和一个打开新世界的可能性,无法追回的人,无法挽回的感情,都将是我们承受的生之苦楚,而这些都会完好无损地保存在你的内心小房间里。 归根结底,我还是不相信命运这回事,我认为的命运,不过是一个人情感和心理的相互作用,当然还有其他原因,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这些因素会给一个人、一个行动一个最终结果,而我偏偏相信这些因素都是人为可以改变的。 所以当我意识到人生还有救,还能去做点什么的时候,一切还都不晚,就又重新去审视一下自己了,“恰到好处的人生”便自然从我的心里给体会了出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想纪念和回忆这仅有的一个青春。 我们的青春,我们的十七八岁的样子,正在渐渐地走出我们的视线,然而也正是时间让青春的那层涩涩的外衣给退去了,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并不十分壮硕的肩膀,然而却能扛起对于周围世界、对于我们所爱以及被爱的人的责任,我们的肩膀终将会走向壮硕,我们的脚步也将愈走愈稳,而我们也终将不再青春年少。 自己的歌曲《少年情》: 时光 是一场魔术的表演 小小的人 变成了大大的肩膀。 书桌上 还有一撇的字没有写完 便偷偷登楼 眺望远方 总向往云的自由 我讨厌 爷爷让练的书法 爱发呆 爱幻想。 少年时 我们追求激情 成熟后 却迷恋平庸 那幽幽的琴声 诉不完 离伤忧情 说好的不哭 在原地静默,孤独。 少年情 情似水 像一只自由鸟儿去飞 阁楼上 放肆地高声 现在已过去很久很远。 流浪猫在睡 庭院已落英纷纷 一壶酒 已少年情深深 多少烟雨楼台 隐没在眼中 痴痴情 回到少年时。 少年情 情似水 像一只自由鸟儿去飞 阁楼上 放肆地高声 现在已过去很久很远。 在我们寻找、背离之后 还一如既往相信 依旧是少年。 没错,在我们经历过寻找,伤害和背离之后,还能一如既往地相信,这是一种勇气,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当充满热血地写着写的并不是太好的字体,忽然想起来了还有一个忘了的星期八,在时光的流逝里,我只做了写字这一件事,便感觉到了兴奋和满足,是我一直想要找到的生活感觉,所以新的生活果然来了。 如果生活失去了希望和方向,那么人就会枯萎,所以,每天写点东西便成了一天最好的滋养,也变成了对于理想生活的希望。 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不会让自己陷入乏味、痛苦、无聊中,那么我会用另外一种生命的状态去替换掉这些糟糕的状态。 再说,生命就是那么短暂的,珍惜时光的人,会时常感到时光带来的忧伤,时光的流逝会让我有一种紧迫感,我需要做更多的事情,去积累更多的喜悦和温暖,明确自己的归属和踏实的存在感。 在有限的生命里,要珍惜让你感动的人,珍惜爱你的人,同时也让自己活得自由一点,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去自己喜欢的地方,做有意义的事情,这样才不会辜负什么。 对于生活一定要有感知力,遇到什么就能感知到什么,就像我喜欢咖啡的苦味道,那我就感知到这就是生活的原味道,这种味道,让我顺从也奋起反抗,让我忧伤也无穷乐趣,最后你会发现,生活就是鲜活的,每天都不一样,充满了色彩,喷涌着生命的动力。 无论什么年龄,都应该始终有一颗青春年少的心,这也是书的初衷,保持初心,继续砥砺前行。 自此,每天的写作,就是内心最痛快的表达,就像一股清流喷涌出来,这种表达是更加自然畅快的。 辞职回来的路上确实感觉轻松多了,所以感情到了深处,自然地就变大了出来,这个时刻我暂且称之为遗失的星期八吧! 到目前为止,写作对于我来说便是最有意义的事情了。 我坐到有阳光的桌子上趴了一会儿,然后想出去走走,因为已经写了五页纸了,所以下面的接下来再写。 想忙碌一会儿,就自己忙碌一会儿,不想忙碌的时候,就出去走走,看看大家的样子,看看人群的的样子,随风在夏日里,秋空下,冬雪中,春花间漂浮着,这是我能想到以后最常做的一件事了,大概除了这样平淡的心,也就不会有什么去远方了,静静地和梦一起变老就好了。 突然想要表达的东西,想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原来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情,想想也会笑,没有欲望,眼前的迷失森林也就消失了吧! 打开门我就出去了,再好的房间也要有归属感才行,再亮堂的屋子,也要能安静地享受就好,所以在哪里写作,对于我来说便是最好的地方。 出了门口,走到小路上,心情不自觉就随着脚步跑了起来了,跑到西城的时候,一到那条街,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一个修自行车的车铺,是一个老人家开的,旁边又有几辆正在待修的自行车,被颠倒了过来,老人悠闲地完成很多任务,一会儿一辆车胎便补好了,然后又把卸下来的车胎给装好,最后一步坐到自行车上去骑了骑,感觉还可以就算修好了,就安心的停在了旁边,我很感兴趣。 其实,感兴趣的是小时候家的附近也有一个自行车车铺,大概都是老人家觉得还会点什么,才去做的,年轻人应该都不会对这个感兴趣的,记得,那个时候,自行车经常破车脚,所以经常会去老人家那里去补,大概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感觉时光过得真快,人去,人来,终究会离去。 旁边有一个包子铺,突然感觉很想吃包子了,就过去买了两个,正好也快到中午了,所以说就吃包子去吧! 我所想的不过是这样简单的生活,虽然是还在外面,不过却也有了一点感觉,对于这里也该熟悉一下了,接着我就不知道到底去哪里了,就随便走走。 吃着牛肉包子,看着比起东城少了很多的人群,倒是感觉挺安静的,有老人提着篮子去那边的菜市场买菜,在这里生活的才会慢动作呈现。 很快吃完了包子,喝了一碗面汤,和店家打了一个招呼就走了,我想找一家比较好的出版社还没有呢,我必须去找一家,然后拐进一个小巷子里,看到除了有小孩子在跑来跑去之外,其他的人并没有看到,偶尔看到一个扛着锄头的人,应该是刚从地里劳作回来,并且手里拿着一桶水,这几天都没下雨,不过今天的天气也是不太热的。 我自己静静地走在这里,虽然只是平常的人家,只是做着最平常的事情,但是细细想想也挺有味道的,至于有什么味道,自己也还是不太清楚,就是一闪而过的想法,我就很快走到了巷子尾。 又说着小路,向着西边走去,没记错的话,再走走就能到巴爷爷那个院落吧,我也好久没有去看他老人家了,也不愿意去打扰人家,一过去就是要吃的,还挺不好意思的。 今天的这个时光,大概就是失落的星期八了,虽然我很快意识到今天确实是星期一,但是也没关系,解脱了是今天,新的压力来了也是今天,有意义大概就是让自己快乐的事情吧! 还没结束的星期日 那是一个海豚馆吗? 是,是新开的一家,据说票价半票,还有免费的爆米花可以吃。 有人说到,瞬间就吸引了小孩子过来,也正好今天是星期日,大家都没事。 一会儿,门口就充满了人,有小孩子,大人,还有老人,都进去了,新的海豚馆果然吸引了很多的人,还有各样的表演。 我当然也被吸引了,而且我遇到海豚朋友又不是第一次了,只是想进来看看就来了,其实,也并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里,只是觉得有趣就来了,说不定还能遇什么有趣的事情呢。 每次在你最孤单一个人的时候,有走在海边,海豚都会出现,并且带我去海上散步,每次都会跟我讲讲许多海上的故事,比如哪个海贼团,哪个神秘的地方,让他说的我都想过去看看了,不过随即而来的并不是那一抹希冀,而只是想让我摆脱那一点的不开心罢了。 “你知道那只海鸥主住在哪里吗?”蓝色海豚问到,我正坐在他身上发呆呢。 “不知道”,我说到,听着冷冷的语气,不像是在跟朋友说话, “你看,你的语气都冷冷的,那你一定是不开心的,当你开心的时候,语气都不一样”,海豚朋友说到, “哦,我只是想不明白一些事情,所以才伤心的”,我说到, “行了,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想就好了,只要你开心,我就给你讲故事,不开心,那就不理你了”,海豚笑着说到,把我逗笑好了,像是大海和我说话一样。 “好好好,我不要不高兴了,你看我都笑了”,被海豚一说,我羞涩地挤出一个笑脸说到。 “嗯,这还差不多,人呢一定要快乐,再说人生哪有那么多忧伤啊!”海豚笑着说到,顺便在水面拍起一片浪花。 “哦,知道了”,我说到, “那你说啊!海鸥到底住在哪里?”我急忙问到, “你看,就在那边的岩石滩上啊!”海豚无奈地说道, “是吗?是啊!就在那里”,我远远看到海鸥钻进那片岩石墙壁上,果然是啊!这么简单的问题都忘了。 “你看,人一身生气脑子都糊涂了,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所以说要快乐一点”,海豚笑着说到,我看到这蓝色的海面,感觉好多了,也确实是,海豚的笑声让我立刻感觉好多了,眼前也从灰色变成了彩色的,真的不能再生气了。 生气就像是眼睛被迷雾遮住了,即便遇到美好的东西,也无法意识到,只有当你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才重新具备发现美的能力,才有欣赏的态度去看待世界,这你才发现,原来生气是这么低端的事情,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要生气了。 说来也奇怪,只要我恢复了高兴,海豚自然就走了,我很高兴有这样的一位朋友。 等到再次回过神来的时候,看到眼前的孩子都被父亲,或者母亲抱在怀里,真的是太幸福了,不过我记得我小的时候,老爸或者老妈就不惯着我,很少抱起来,不过那只是在人群前,在家里还是经常抱着我玩的,特别是爷爷经常背着我去玩,爸爸不让,因为爷爷确实年纪大了,就由爸爸来背,所以从那时候我尽量不麻烦任何人,我自己走着就好。 所以从那开始,一股独立的意识便牢牢占据了我一半的大脑,我能清晰看见爷爷背我的时候,艰难的样子,是爱我,但是我却不能接受,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了,还依然背着你去玩,那说明什么,不顾一切地去疼爱你,我真的接受不起。 所以除了每天固定去看爷爷之外,我就不再烦他老人家了,我知道这是一份唯一的爱,但是我真的不能接受,我怕以后的自己会恨我自己,所以说那时候虽然只是有这个意识但是却并没有想那么多,当时也不知道那么多。 不过现在想想,确实做得对,不然会有一种负罪感,在心里很是难受的。 但是,我不能说让人家孩子自己下来走,只是看看,便不再去管别人了,因为现在自己还自身难保呢。 当我看到巨大的玻璃水缸里的海豚,在那边水池上也有海豚兴趣表演,但我好像并不是对于这个节目感兴趣,只是觉得,有一个海豚朋友足以,因为他比我自由,而我却从没想过他会为谁而表演,他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是我最高的自由的象征和追求。 当我看到孩子手中的玩具车的时候,我想起来我还有一个玩具车呢。 我记得我那个玩具车是黄色的,是电动的,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电动玩具车是最高级的一个玩具了,所以会小心翼翼对待,对于这个玩具车的到来,我还是觉得挺容易的,因为是在一次抽奖的时候抽的一等奖。 虽然是抽奖得来的,但是我一直很珍惜着,很少玩,那该时候院子里有一趟沟,每次玩都怕掉进沟里摔坏了,可是还是掉了进去,也没有摔坏,所以就特别的注意。 我记得那个夏天特别的热,摘知了褪去的皮就捡了十多个,那个时候院子里有两颗大树,很是漂亮,我有自己的小玩具,那个时候就足够了。 白天经常是我一个人在家,奶奶会经常过来,经常看到有几个碗没刷,经常会说, “唉,你看,盆朝天,碗朝地的,又不刷碗”,奶奶也会抱怨到,到随后也会刷完,为了不让奶奶说,有时候我看见就自己刷了,也让奶奶休息一下。 其实,想想那个时候,是家庭最困难的时候,而我却完全没有意识到,只知道自己在角落里玩玩具车,我也记得几次有爸爸去借钱,我也知道每当我深夜睡觉的时候,他们还没回来,每次都是半夜听到动静,才发现爸妈回来了,夏天是这样,冬天也是这样,我现在想想也觉得痛心。 所以当时,我就不睡了,故意等到爸妈回来,烧好了热水,特别是冬天,热水洗澡是很舒服的,也是去去一天的寒冷,虽然我知道这暂时改变不了现状,但是也希望给爸妈一份爱心。 有时候,我就在奶奶家睡觉,也不知道爸妈是什么时候回来的,那个时候,我自己一个人在电视机前度过了每一个夜晚,想想也并不是孤独的,每次看到爸妈回来就很高兴了。 每次回来我就很高兴,才能躺在妈妈身边安静地睡着,这个寒冷的夜才算有了一点的温暖,但是每次早晨醒的时候,却发现爸妈又都走了,五六点钟就起来了,早出晚归的实在辛苦,不过辛苦的同时,也带来了今后的安稳。 那个时候,爸妈确实只有吃饭的时间,没有刷碗的时间,所以说奶奶的抱怨也是正常的,所以一些家务的事情自然就我接手了,能有爸爸的一句夸赞,当时便是最大的高兴和礼物了,除了去学校以外,就是在家里,啥也不想,就这样度过了最美好的童年时光,有苦楚,更多的是爸妈给的安稳和幸福。 其实,想想童年的生活并不算太好,住的房子是租住邻居家的,吃的麦子还是借大姨家的,所以除了还账以外,好像也没有其他的事情了,所以说就是这样过来的,所以爸妈才这么拼命努力地赚钱,也是因为无奈啊,只有勇敢地生活才行,总有过去的那一天。 爸妈从白手起家,到现在什么都有了,不也是靠努力换来的嘛,所以说我最佩服的人还是爸妈,所以说从小我就有了非常独立要强的性格,所以从小我就有了不会绝望的心情,只是说一场不愉快而已,所以从小我就学会,在不断地与生活的战斗里,学会适可而止,恰到好处,这也是一种人生的智慧。 有时候,看着外面下雨了,就拿着两把伞出去等着,怕爸妈淋雨,那时候算是第一次仰望夜空吧,居然还是下雨的阴天,所以说还是挺不幸运的。 每次过年的时候,爸妈都不舍的买衣服,只有给我一个人买,我就百般拒绝,每次去坐车都会来回一天,这对于爸妈便是最好的放松时间了。 我很明白,当时的处境,就算现在,爸爸喝醉酒以后,说的也是这些过去的时候,能看得出有明显的不甘心,虽然是为了家庭,但是也放弃了两个人的梦想,想想也是,如果是我我也会不甘心,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爸爸没能去当兵,也是有家庭的原因,如果当时知道,我一定会同意爸爸去。 毕竟对于爸爸那一代人来说,可能只有一次实现梦想的机会,错过了就错过了一生,这样的遗憾是一辈子无法弥补的,也是我一直以来的遗憾。 所以我会尽可能地多陪陪爸妈,即便是出去也会回来,不会因为说在外面,而一整年都不回家,我在想,我的玩具车到底去了哪里,对于玩具车是遗失,我居然想不起来一点线索,所以说到现在都是一个未解之谜,直到看到这个海豚馆才又想起了这样的事情。 我后来听到大姨提到过这样的事情,说了当时我家的情况,只是说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又是姐妹理应互帮互助,所以说还是挺感谢人家的。 星期日断想 用鱼的眼睛,看到了蓝色的世界,鼓鼓囊囊的只能看到那一角的蓝天,摆动尾巴,游向前去,却忘记了刚才看到的是什么了。 我是一只小鱼,是大海里一只普通的小鱼,可为什么我的记忆只有七秒呢? 我不相信,我就找海鸥朋友问问,海鸥朋友说不知道,反正我的记忆挺好的,不知道你的鱼的记忆是怎样的。 我在这没有边际的大海里游着,梦想着能看到海的对岸,可是每天游啊!游啊!实在看不到这对岸,感觉到了大海里,哪有都感觉是一样的,圆圆的大海,让我失去了方向。 我需要躲开那些大型的鱼类,不然一张大口下去,连吃了什么都没感觉,那自己岂不是太没有一点用了,所以要时刻抵御那些大鱼的到来。 还有水面漂浮的渔船,实在是不敢靠近,说不定就被一种莫名奇妙的东西都捞了上去,自己身边的朋友就有被捞去的,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我喜欢在海面上不摆动尾巴,就这样露出肚子漂在海面,在人类看来,像是一只死了的鱼一样,我就喜欢这样的无力状态,就这样在海面飘着,享受不太热烈的阳光,即便是自己大叫一声也不会有回响,除了自己能听到声音以外,什么也没有,有时候在海面游了大半天也不会看到一只其他的鱼,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孤独的,孤独的大海,一只孤独的鱼,而且我发现自己的记忆越来越短暂了,变成六秒了。 “啊!啊!啊!啊!啊!”我在大海正中间喊到,反正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大海的正中央,反正觉得是就是了,反正也喊了,管不了那么多了,此时此刻就想大声喊一声,反正也没有人听到,无所谓了,还特地找了一个有小岛的地方去喊。 “行了,你傻叫什么,大白天的不睡觉,干啥”,突然有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第一危机感,我赶紧跑到水里,展开极速向前游去,拼命地游动尾巴,能有多快有多快。 “行了,你不用跑,我又不会伤害你”,听着声音,我就停下了,看到那个小岛居然动了,着实吓了我一跳,小岛居然会说话,而且还能动,在海里游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新奇的东西。 “你,躲远一点”,随后沉闷的声音又想起了,我就向着不知道哪个方向游了过去,看着小岛居然灵活地动了,再仔细一看是蓝鲸,第一感觉他不会吃了我吧! 随后这个看着像是小岛的岩石都化成碎块掉进了海里,扑通扑通的,激起一阵阵水花,而我差不多快要被这水的涟漪给卷走了,所以才无奈躲到水下去,结果水下还有石头掉下来,这要是被砸中,非死即伤啊! 所以又躲得远远的,生怕被误伤,我在很远的地方,看到一条大大的蓝鲸,逐渐展现了出来,全身都是蓝色的,比海水的颜色还要深,等到全身褪去了石头以后,一条巨大的鲸鱼便展现在了眼前,这就是自己一直躲避的大家伙。 “该死的,身上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的石头,不就是睡了一觉嘛,嗯哼?这是哪里”,蓝鲸睁开比我还要大的眼睛,看着眼前的海面也不认识了吗? “行了,小家伙过来吧!”然后听到蓝鲸喊我,我就乖乖游了过去, “你知道我睡了多久了吗?”苍老的声音说道,我没有回答,只是在想不知道如何回答。 “哦,我忘记了,你应该听不懂我说话,唉,睡了一觉以后,还是没有其他人能听懂我说话,这个利利真是一个大骗子”,蓝鲸自己说到,我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蓝鲸刚要摆动尾巴,想要一下离开这里。 “不,我听到了你的声音,要不然我也不会去了又回来了,那个,那个,我也不知道您睡了多久了,我只是路过这里”,我小声说到。 我不知道这句话居然这么有魅力,随后蓝鲸疯狂大喜,那刚刚平静的海面瞬间就巨浪滔天了,这差点把我给打死,瞬间就到了看远处,要不是蓝鲸尾巴截住我,我一定会被这大浪给冲有的。 “哈哈哈哈,从小到大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听懂我说话的鱼了,终于不用再躲开大家了,没想到真的还能遇到能听懂我说话的人,之前都是我听朋友说话,而朋友听不懂我说话,现在好了,我终于可以说说我的故事了,太好了,太好了”,这声音大的吓人,比起我刚才喊出来的声音,不知道大了多少倍,我尽力捂着耳朵都没用。 随后,我感觉这冰凉的海,怎么有了一点温热,我一抬头才发现,大蓝鲸在哇哇的大哭,那眼泪像是巨浪一样,从眼睛里流出,周围水的温度瞬间就热了一点,也第一次感觉海水还能热啊!过去的时候,海水,一直都是冰凉,冰冷的。 “啊!行了,别哭了,都快被你弄成煮鱼了”,我大声喊到,可是不管用,他根本没有听到,我只能抓住他的尾巴,等待他结束哭泣。 “行了行了,不哭了,谢谢你将我从沉睡中唤醒,我可能睡了很久了,要不然背上的石头也不会让你觉得我是一座小岛”,蓝鲸激动的说到,完全没有了刚才苍老,没有感情的声音。 “谢谢你”,蓝鲸郑重地对我说到,我倒是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果然只剩六秒记忆了,刚才的不满一下子就忘了,刚才差点没有被冲有,我还记恨在心呢,一个呼吸六秒过去了,就忘了,忘了呦! “没事,没事”,我说到,周围又卷起千层浪,让海面不停地波动着,好羡慕人家有这么大的一个身体啊! 要是我有这么大的身体,早就去海里横行霸道了,欺负一下小虾了,打一下章鱼了,去挑战虎鲸家族了,是不是! “行了,行了,你爬到我背上来,我带你去兜兜风”,蓝鲸高兴地说到, “那个,那个,我没有手,我是鱼,离不开水的”,我弱弱地说到,他是不是被石头给砸傻了。 “哦,那个我忘了,我还以为你是那个小女孩呢,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应该长大了吧!”此刻,蓝鲸又幽幽自语到,和刚才狂野的画面形成很大的反差,如果你能读懂一只蓝鲸的眼神,那么你会看到这眼神是深深的担心,让人都为之动容,大概真的还是不太了解这个世界吧! 或许还没有一个小女孩理解的深,那她又在茫茫人海的哪个地方呢? “那好,我们就随便去转转,我好久没有见过大海了,也不知道过去多久了,我现在感觉自己都老了,还有我都忘记了多久和那个女孩分开了,不过我记得她在石头上写了日期了,我还记得那里过去看看,除了这个女孩的记忆,和那块刻着时间的石头,其他的我好像都忘记了,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到底在干什么都不知道了”,蓝鲸自己无奈地说到,话还挺多,我就耐心地听着,反正也没事。 “哦,那就慢慢想,总能想起来的”,我说到, “嗯,谢谢”,蓝鲸衷心高兴地说到。 他什么都不记得,甚至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却还记得女孩和刻着时间的石头,和女孩在一起冒险的日子,那是有多难忘,多美好啊! 陪你度过了生命中最孤单的时刻,那时候有女孩温柔似水的歌声,有即便是在风浪里闯荡出的丑陋创口,女孩也会温柔地给包扎伤口,在遇到其他蓝鲸攻击的时候,即便是自己遍体鳞伤了也要保护小女孩,直到女孩说走了,才送她到海岸,自己就走了。 一路上,这里也没有见到其他的鱼,可能是海太大了吧,而这里恰好又是无鱼地带。 在这茫茫的大海面,一只小鱼,一条大蓝鲸,在静静地走着,去向一块石头上,应该是岸边了,这里离着岸边远吗? 我也不知道,总之游过去就好了,喝了一口水,没感觉海水咸过,漱一口水也不会有其他的鱼发现,看着水中有云飘过,在抬头看看头顶的一片蓝天,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一个幸福的画面,但是对于我一只鱼来说,则是最平常的景色了,大概只有离开海面的时候才知道,生在福中不知福的样子吧! “行了,你游得太难了,到我嘴里来,我一个水花就到远方了”,蓝鲸说到,看着我怀疑的眼神,就解释道。 “放心,吃了你也不解饿,你就呆在我的牙缝里,紧紧抓住就好了,放心不会吃你的”,蓝鲸笑着解释道, “哦,知道了,那你张开嘴”,我说这句话怎么感觉这么奇怪呢,这是疯了吗? 接着我就进了大蓝鲸的嘴,这是多久没有刷牙了,好臭,不过还是紧紧抓着大大的尖尖的牙齿,闭着眼,感受风一般的速度,这个速度,估计一下就够我拼命游一个上午的了,真是厉害,我也想变大。 我好像在迷迷糊糊中睡着了,再次醒来也不知道到了哪里了,虽然我是鱼,但是走过来的路,我一定是不记得的,因为有时候连家都忘记在哪里了,所以说我是一定要忘记这个世界的,刚才蓝鲸跟我说了什么又忘记了。 哪个日期的时间石 你有没有遗忘过谁? 我能确切地说,我遗忘过,不过却想不起来是谁了,在感觉里有这样一个人,一直记得有这样一个人,却不知道是谁。 我有过一段最为难忘的时光,就是那段笨拙的时光,因为有小猫,才感觉好过多了,所以对于小猫一直都是非常的宠爱,直到小贝消失在了,我的世界,我本以为我会伤心,没想到一想到小贝的表情,便感觉为了小贝也应该高兴起来。 有一个人在身边陪伴你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你们风雨同舟,甘苦共享,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这样的事情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当你意识到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便好好地珍惜他们吧! 在你的心里,也一定有一个很特殊的日期吧,那个日期,那一天,可以让你很安心神圣地度过这一天,这一天对于你来说有特殊的纪念意义,所以你会每年都记住这一天。 就比如我,每年的七月七日都会在笔记本上写下七月七日晴,因为那天我遇到一个可以让我留恋的女孩,虽然只是在人群里匆匆而过,但依然值得纪念,我很留意能让我眼前一亮的事物,即便我明显知道不属于我,我也会当做是我遇到的一个美好对待,这样我就能积攒美好了,也就能消除一些失落和伤心了。 我有时候感觉自己特别的天真,有时候就是躺在草地看白白白的云,就能看一上午,也在思考过去和未来,好好地把握现在,便是我觉得生活的乐趣了,有时候喜欢安静,有时候就特别的狂野,天使和魔鬼都在我的身体里,天使和魔鬼都是我的样。 在茫茫的大海面上,一只巨大的蓝鲸,在海里迅速地游动,几乎一刻没听过,我在牙齿缝里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有海水从我身体边流过,还听到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呼呼呼声,也能看到有很多的小鱼等其他动物进去了大蓝鲸的肚子里,实在是吃的太多了。 感觉周围的世界在飞速地后退,我却只能看着这一颗比我还大的牙齿,我感觉随时有被吃掉的危险,但是我确实是选择相信他大蓝鲸了,毕竟只有我能听到他说的话,所以也不怕。 茫茫的海面看不到边际,总有一些故事会让你感觉这个世界的奇妙是你不曾见过的,所以我经常想着去海上冒险一下,而不是盲目崇拜那些航海员,所以拥有的冒险精神,我也是挺在乎的,不能把这样的精神埋没了,所以我喜欢旅行,感受旅行带来的乐趣。 我也不会去说要了解谁,他的经历确实吸引我,但是我更加注重自己的经历,所以经常一个人呆在旅途里,感受美景的同时,也在享受孤独带来的乐趣。 树林里分出了两条路,而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只是选择了一天人迹更加稀少的一条,所以我看到的只是我独有的风景,所以我自信,但是有时候我也想有一个人陪我看这些风景,最起码有一个可以分享的人也行,说实话,孤独多了也不好受,也需要有一个出口才行。 “行了,你出来吧!”不知道过了多久,大蓝鲸快活的声音响了起来,全然没有了一开始苍老冰冷的声音,可见他是真的开心了。 “哦,好的”,我说到,看到巨大的口一张开,我就跑了出来,不会吧,真的到了岸边了,我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我游了几个月,这么短的时间就到了,真是厉害。 “到了吗?”我问到, “没错,应该就是这里了,我的记忆就到了这里”,大蓝鲸说到,在海中游泳也让他身体感觉更加光泽了,变得更加梦幻般的蓝色了,我都看呆了。 “哦,那过去看看吧!”我说到,看到蓝鲸并没有过去,而是停滞了一下,不知道在想什么,估计眼前女孩的画面更加的清晰了。 “那个,那里水太浅了,我不能过去,你过去帮我看看”,蓝鲸说到,这么大的身子果然是不能过去,一过去就搁浅了。 “好吧!我过去看看”,我说到就过去了,确实是很浅了,在水里我能看到远处的房子,还能看到海岸的石头,只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海岸,便有了离别的场景,真是想象不到。 “看到了吗?”蓝鲸隐藏在水里,因为岸上还有人走过,所以必须隐藏起来,我就悄悄过去了,看到了行人我也需要避开,不然真的被抓走了,算是谁的。 悄悄接近那块石头,我看到歪歪扭扭的少女字体在石头上,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我以为是清晰的字迹呢,没想到已经变得不是那么明显了,被海浪给冲打的,看来确实已经过去好长的时间了。 幸好我的小鱼眼够清晰,能看到石头上的字迹,上面写着“7、1、6”,这应该就是日期了,我看了三遍确认无误,就是“716”,大概就是七月十六日了。 “我看到了,是七月十六日”,我飞快地游回去,说到, “七月十六日,真的太好了,看清楚是哪年了吗?”蓝鲸高兴地问到, “只有这三个数字,没有哪年”,我说到, “哦,没事了”,本来挺高兴的,看到蓝鲸也有自己失落的时候,我也感觉到一阵失落了,不知道这中间,从睡到醒到底过了多长的时间,粗心的大海总是忽略时间这东西的存在。 我这次也成为了一条小鱼在海中游玩,我以为在大海里会忽略时间的存在,可是我发现除了大海本身,还是逃不过时间的限制,无论你在海中睡了多久,醒来的第一件事还是想知道今夕是何年,睡了多长的时间,还是想知道自己身边还有谁,还记得哪个地方,不能成为化身孤岛的蓝鲸,这有点可怕啊! 我也终于有了自己的海上经历,我一只小鱼,多好,能自由地游动,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也能算是一个波澜壮阔的人生,还有蓝鲸这奇怪的动物,我能遇到,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所以说,我很高兴。 有时候我看到在海面上漂过去的大船,上面插着骷髅的旗子,应该是海盗船了,他们把大炮随时放在船头,看到巨大的生物就打下去,跑得快还好,跑得不快就是被那狠狠的钩子勾住身体,然后只能在生命的边缘徘徊跟着船走,最后只能是丧命在这钩子下,可悲可叹。 所以我很讨厌这些海盗船,如果我的身体有那么大的话,第一个就撞他们的船然后逃跑,让他们抓不到,所以我是,我是只是想想,目前还没有那莫大的身体。 据说还有海上巡逻的船,他们是保护大家的,所以经常会受到小鱼的喜爱,也会听到警报声,不过还是能遇到这神出鬼没的海盗船,有的还能下潜到海里,所以也会觉得这船和鱼一样,很是神奇。 我不记得看过那哪里的石头,就算这石头看着像是巨人一样奇特,也一样不记得,我想我的幸福大概就是六秒钟的短暂,痛苦也是只有六秒钟吧,所以我的幸福和痛苦都是短暂的,更多的是无喜无悲。 “那个,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数字来着,我给忘了”,在海面停止一会儿,蓝鲸问到, “我,我,我也不记得了,我看过石头吗?不记得了”我说到,无奈了, “那你再过去看看吧!再去看看”,蓝鲸请求哦口吻说到,我就又过去看看了。 还是那块石头,我居然忘记了刚才来过这里,我又围着石头转了一圈,看看,也没找到,我想过去看看那个,才又发现三个数字“716”,看完了,就又跑了过去,我总感觉这个动作熟悉,但是就是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所以我就感觉经常有这样奇怪的感觉,有时候这个忘记也不是太好的事情,麻烦太多了,跑来跑去的。 “是716”,我说到, “好,那就好了,我记下了,走吧!吃饭去”,蓝鲸笑着说到,要带着我离开这里,我看到周围的鱼都不敢靠近这里,实在是有些尴尬,我也想这些鱼都过来,可是看到我身边有这么大一个庞然大物,实在是要躲得远远的。 “放心,以后这片海域没有人敢欺负你,有大哥我在,就没事”蓝鲸说到,虽然大家都听不到他说话,但是我听着还挺感动的。 “哦,谢谢,我还要回家呢,我一直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所以你懂得”,我无奈地说到,不能再忘记什么东西,有些美好的记忆我一定要好好地珍藏,不然,就真的只是无喜无悲了。 我看了看那个石头,唉,我记得刚才去过那里就好了,我不用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我送你回家吧!也算是有了一个朋友了,我可不想这么早分开,我都没有说话的人了,所以求求你了”,蓝鲸突然用一种请求的语气还有些不习惯,所以说有点感觉海水都冷了十度,浑身让我瑟瑟发抖的。 “那,那好吧!一起走吧!但是我忘记回家的路是哪里了,凭借记忆一定是不行了”,我无奈地说到, “没事,慢慢找呗!”蓝鲸说到,我便感觉好多了。 时间·地·等待 当你老了 头发白了 看云飘过 当你老了 走不动了 炉火旁打盹 回忆着青春 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刻。 爱也要保持初心,让初心不会随着时间而失去。 记得,在高中上学的时候,总要经过一个车站,每次都会在那里等一会儿,然后再去学校,这一站我在这个地方,等待着时间的过去。 后来去了大学,就到了一个公园里,在公园里坐车等待,只是走出了更多更远的一站,这一站便是更加远了,虽然身边的地方变了,时间变了,但是等待还是没有变,这一站我在这个地方,依旧等待着时间的过去。 后来,又去了很多陌生的地方,去了很多的站点,等待,等待,不停地等待,在这天空下我留下了许多的站点,但是却只是连成一条线,想要重新走过去,恐怕是不可能了,这就是一天成长的路线,回忆一路走过来,心酸和无奈尽显,应该是考虑到更加多的,虽然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也不愿意度过或者说浪费这样的时间在美好的青春里,但是不还是这样过来了吗? 时至今日,我才感觉这或许就是一种原地转圈,还没有找到一个真的自己,只能在不断地等待里,在不断地寻找里,在不断地明白里,在不断地告别里,找到一个有灵魂,有本事的自己,找到自己,或许自己的人生才算刚开始吧! 失去了爸妈的庇护,就要一个人闯荡这世界,有什么感觉都是最直观的,最真实的,快乐就是快乐,喜欢就是喜欢,失落就是失落,悲伤就是悲伤,这是自己切实体会到的,这个骗不了自己。 这才是自己追求理想的人生的开始,虽然并不那么容易,但是坚持信念一直追求下去就好了,这也有自己的自由,可以去想去的地方,你总不能,总是呆在爸妈的羽翼下成长吧! 离开了家,走得越远,才能找到一个真实的自己,所以你才有了自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东西,有了自己的思想灵魂,有了自己的审美观,有了自己的感触,有了自己爱美之心,也注重一下穿着打扮了,也留意了喜欢什么样子的女孩了,那就说明你已经在渐渐成长的路上了。 越长大越孤单是避免不了的,我们越来越希望能有一个知心爱人,可以陪你走过余生的时光,所以你会很留意在那一瞬间给你难忘印象的女孩,或许她不是很美丽动人,但是一个特殊的动作就会吸引你的目光,所以你会很留意她,经常去她去的地方坐一坐。 也许你会遇到一段极其特殊的难忘时光,或许是快乐,或许是笨拙,但是都会有一个很直观的感受,更多的是有人陪你度过一个艰难的时光,便是最好的陪伴。 也许在那个昏天黑日的时光里,你会感觉一个女孩就这样出现在你的面前,她和你相遇在那个街角,只是一个撩动头发的动作,便感觉她魅力无穷,大概爱一个人,就是从一个头发的动作开始的。 你不知道如何靠近他,只是感觉,只要远远地看着她的身影便会很高兴,但是慢慢你会发现自己的欲望也越来越大,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只是看着她的背影,而是想要更多了解她的生活,了解她的喜怒哀乐,了解她身边都有哪些人,喜欢看她笑的样子,喜欢和她说话,这便是最初的爱。 不过话又说回来,有时候两个人只是一个转身,便是永久的离别,这也并不是太少见的事情,所以当你变得很感性的时候,对于离别就有一种感觉,有些再见,就是永远不见。 好不容易追到爱的人,这个时候,要更加的珍惜才是,但是你会发现这样会越来越难,你忙于生活的大大小小的事情,你会越来越感觉需要更多的陪伴,感觉力不从心,而现在你已经不想过多的理她了,你们有时候见面也不说话,也许你们经常因为一件小事吵架,而这些都是考验两个人的真爱程度,只有一起走过这些羁绊才好,不能因为生活,而影响爱的初心。 恋爱前的美好,并不代表恋爱后结婚的幸福美满,即使是结婚了,在爱情里你也一样是小孩子,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有的人或许到了六十岁才能明白这些东西,而你需要一直都在爱里长大才行,包容,原谅,理解,陪伴,惊喜,初心等,都需要一点一点去学习,毕竟地球那么大,遇到一个人也不容易。 等到真的了解了喜欢的这个女孩,你会发现她并没有那么完美,长相平平,甚至有些事情和自己的见解完全不一样,也许她还有一点小任性,还有那么一点懒,有时候她会一天都不理你,甚至不理解你,你会怎么办呢? 恋爱前努力去找到两个人的相同点,共同点,结婚后一切的不同点,就又跑出来了,你会后悔选择这样的一个女孩吗? 其实,这一切都是一个责任的问题,你怎样对待责任,责任也会怎样对待你,也许真正意义上的爱,我们有且只有一次,一生只爱一个人没错,恋爱中的第一次做的事情,那些你很可爱的事情,也许不会再做第二次了,你会觉得自己幼稚,无知,也许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在体会你的那些温柔了,终于在爱中学会了保留了,爱需要,爱一半,留一半。 折腾了大半辈子你还是孤独的状态,相比你想的太多的爱,还不及邻家卢家的莫愁,每天平淡的生活,柴米油盐来的幸福,他们认为爱很简单,就是简单的陪伴,所以他们很幸福。 而你呢,认为爱越来难经营,越来越不懂什么是爱,认为爱是天下最复杂的事情,所以爱对你也复杂,爱不需要太靠近,也不需要太远离,恰到好处就好,而这恰到好处的爱,也需要你去不断明白才可以。 好了,爱有很多的方式,而我选择了最为简单的一种,人生路,我则选择了人迹更加稀少的一条。 茫茫的大海里,一只丢失了记忆的小鱼,在寻找回家的路,不过幸好有大蓝鲸在身边,少了很多的被欺负,你还在寻找着熟悉的地方,可是短时间内也不会有什么发现。 这个时候海边跑来了一个女孩,她看着那块石头默默地流泪,她已经长高了很多,也很漂亮了,可是最让她挂心的还是那个当年陪着她说话的蓝鲸,她看着,抚摸着自己当年写下的日期,不觉泪流满面,不知道蓝鲸在大海里还好吗?而蓝鲸也在想女孩你还好吗? 时间总是把最感动的事情不断推后,过了这么多年依旧没有忘记,也许命运就是这样,前后只差了这一秒钟的时间。 蓝鲸刚离开这里,女孩就来了,如果再早那么一秒钟也许就能见到了,可是就是这一秒,让一些心里放不下的执念成了永远的悬念,就是这一秒改变了许多的东西,而这一秒我们又不能抹掉。 多少该相遇的人也因为这一秒错过了,大概有时候也摆脱不了命运吧,而这命运也是你自己决定的,所以还是不相信命运这东西。 人生需要去很多的站点,有些地方是在等着你去的,然后会发生一些或喜或忧的事情,你会觉得这个城市自己有点熟悉,但又不是真的让自己快乐,最后可能也会离去吧! 这么多的站点,那,那你,你到了哪一站了,是不是也在匆忙赶往下一站,或者也还在上一个站点彷徨等待,等到时间一到,还是要赶往下一站。 人生到了一定的年龄,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就像当初的幽灵列车,你不愿意拿出自己的美好回忆当车票一样,只能跳入大海,重新开始自己的旅程,所以决定不再彷徨和等待,而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去爱自己想爱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地方,为了人生勇敢、不计后果一次,或许也会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 最初,为了一个人可以奋不顾身,可以为了一个人拼命,但是也只有这一次了,往后的你也许不会再这么勇敢了,或许说不会这么傻了。 爱,可以在简单中长大,爱,也可以在复杂、失去中领悟,当你面对背离、失望以后,依然义无反顾相信爱情,这也是一种勇敢。 相遇的人会再相遇,,心心相念的人,也会出现在你的面前,这是自己验证过的,所以相信,当你把这些东西都作为最美好的回忆珍藏的时候,也表示这是最好的幸福了。 不得不说时间确实是一个居心叵测的东西,它试图带走我们想要珍藏一生的东西,不过也并不是总是那么糟糕,它也会让你忘记一些东西,也会让你好过一些,会让你也不那么孤独,曾经我以为等待就是一个人孤独,没想到等待是等待,孤独是孤独虽然有时候会很容易走到一起,但是还是能分的开。 喂,你还在等待谁呢?也许你还指望一个人能回来,或许会回来,或许不会回来,谁又知道呢? 在树林里分出了两条路,当你走到尽头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也在那里等待,你会发现,她也在等待一个人。 探访星期一 走在类似于乡间的小路上,能看到还有小孩子在滚铁环,我在墙边的一块石头上坐着了。 看着小孩消失在路的尽头,就像是看着青春从眼前溜走,而我只能坐着,却什么也做不了,所以我的失落感又来了。 当看到眼前的一些东西的时候,总能想到一些过去的东西,都或多或少能想起一切曾经的画面,难免有些感叹,这似乎成了出来唯一可以看到的风景。 当走过一条比较窄的街道的时候,突然从门口跑出来一只狗,吓了我一跳,我赶忙又往西边跑,幸好抓住了一根棍子,所以说,把狗给吓跑了,我才又慢慢地往西面走,惊险了一会儿,内心扑通扑通地跳。 往西面走也没有什么东西可看了,就又往回走,今天是星期一,所以今天大概都去上班了,即便是西城这边,也会有很多的人去东城那边上班,所以说,在街上只能看到孩子和老人,而年轻人则很少。 走到一家公司前,看到有人骑着共享单车,绿色的,从前面过去,我就很奇怪,因为我是之前看过人家骑,但是自己却不曾注意过,在刚才才留意了一下,感觉奇怪,不过也同时感觉自己落后了,连单车都没骑过。 很快中午十二点的铃声便响了起来,有很多的人从公司出来,前赴后继地奔向周围的各个饭店,至少现在,我觉得除了吃饭工作以外,没有其他的事情是能做的,或许有些方面就是为了避免这个场景的出现,就是不喜欢自己这样吧! 本来到一个地方,一般周围的美食,大概我都会考察一个遍,什么饭店有什么拿手菜,什么菜是没有遇到过的,都会去品尝一次,是作为工作之余的犒劳,大概那些时光并没有这么低落,所以有些时间去品尝一下,现在全然没有这个心情,一个是因为叶,二是现在真的去干什么,才确定下来,所以心还没定。 正好也中午了,我也去了一个饭店,中午叶也不回来,自己倒也省事,去随便吃点,也可以。 看到那些西装革履的人也在小饭店笨拙地吃饭,虽然不会太了解人家,但总感觉格调不太搭配,因为小的饭店,饭菜比较平淡,而且条件也比较差,没有过多的味道,人也拥挤,所以感觉只有我这样穿着皱皱巴巴的衣服,才感觉搭配了一些,而他们则感觉应该拥有更好的。 特别是夏天,人一多,天很热,也没有空调,只有两个风扇拼命扇着,越扇越热,我是断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去的,因为就算自己做饭,就算自己不做饭,饿着肚子,也不会去,只要一想起这个暴热的场景,便感觉有点可怕,而现在还是没有多少人的。 看着菜单,最贵的也就不到二十块钱,要了一个丸子汤,要了一盘醋溜土豆丝,还要了一个烤饼,要了一份炒饼,要了一瓶啤酒,有时候感觉和夜晚路边的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大概就是一种乐趣吧! 其实,要说有味道,还是这些简单的菜肴,家常的菜肴比较好,下饭,吃的也多,有时候就特别想吃辣,就加了很多的辣椒,越吃越想吃,但是也真的不能吃太多,不然肚子就感觉火烧一般,很是痛苦。 有时候,会很快上火了,嘴唇会起一个大泡,也是挺疼的,对着镜子看看,会笑出来,有时候明显会知道有这样的结果,还是会做,实在无奈。 其实,也是有一种惩罚的心在里面,就像发泄出一些不快去,所以让自己吃辣椒也是一种方式,这个大泡起了又下去了,便感觉好多了。 对于我面前的工作的人来说,用最快的时间吃完,便是任务了,有的比较胖的人,吃得满头大汗,而且桌子上掉了很多的菜,看着确实有些狼狈,大概现在的吃饭就是为了填饱肚子,只是狼吞虎咽而已,和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不紧不慢地吃着,既要吃好,还要吃饱,虽然都是在大家眼里,但是自己的一点形式还是要保持一下的。 筷子夹一个丸子,会在浅盘里分成四分吃,慢慢地吃,谁知道就会在这个时候想写一首歌了,就像约翰施特劳斯写《蓝色多瑙河》一样的音乐,也是在吃饭的时候来的灵感,才成了经典之作,我也试一试。 再说土豆丝实在是不好夹,为了避免掉在桌子上和其他人一样,所以经常会放在碗里,然后也大口大口地吃,这样感觉有味道,有时候感觉不酸,就倒一半醋,才吃着有味道。 喜欢吃炒饼的味道,特别是放了一些特定的菜汤的时候,味道会大幅提升,其实,吃,有时候在里面找到的意义,会高于现在的一些认识,大概是提升到了一种神圣的地步,吃要经过很多个繁琐的步骤,才能吃,而不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在这里面也有等待的影子,而吃也需要恰到好处。 过了一点,大概除了老板娘自己收拾看着的几百个碗之外,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我还在吃着,倒不是说有些造作,只是想慢一点,越慢越好。 有时候,自己也是奇怪的,就一心想去做什么,挑战一些事实的极限,比如你吃饭最慢能吃多慢,越慢越好,有时候自己跑步最长的时候,到底能坚持多长的时间,结果这一次,已经劳累的脚下一软,就扭了脚脖子,一躺躺一星期才好,大概就是这样,比较疯吧!我想一定是疯掉了。 有时候不疯一次,一些写作的灵感还真的不是太好找,跑步实在是有用,至少可以拥有一些想不到的思想,灵感也就存在在领略的未知里。 吃完了,啤酒没喝,拿着回去喝,一共花了五十五块钱,还是比较便宜的,自己就回去了,想睡觉,但是现在想写的东西还没有确定下来,所以就又睡觉了,对了,中午酒吧老板还要请吃饭呢,我想到时候应该是忘记了,不是每一次吃饭都能准是到来。 走回家里,也没有多少的时候,大概就是半个小时,一路走来,我看到的都是一脸奇怪的眼光,可能就是我手里拿了一个酒瓶子在路上走,大概认为这个人是一个酒鬼吧! 想到这就笑了笑,也确实是容易让人误会,不过我喜欢就好,回到家第一件事还是躺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把酒瓶放下,一阵失落感,又来了,直到想到梦,才感觉好多了,和梦在一起的时候,我都感受到自己的每一个喜怒哀乐,能感受到自己的快乐,而分开这几天,分明就是生活又混乱了。 脱下鞋,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盖上被子就睡了,大概也是因为此刻累了,不过现在我感觉只要在白天睡觉,就会做梦,而且是很奇怪的梦。 估计睡醒了,又要头痛了,只要喝一点酒,醒来一定是如期而至的头痛,而且下午睡觉和午睡不一样,下午睡醒觉以后会感觉特别难受,而且会头痛,上次就是这样,所以尽量午睡,过了两点基本就不睡了。 这次睡醒,基本叶就下班回来了,我还要看着他做饭呢,所以一天事情也挺多的,我就赶紧休息一下了。 墙角的风铃让我入眠,感觉从没这么劳累过,就听着风铃睡了,在闭着眼的迷迷糊糊里能听到外面下起了小雨,这小雨心乱如麻,能听到雨打在叶子上的声音,能听到雨落在地上的声音,能听到雨打在铁质栏杆上的声音,总之雨带来了一个听着还是挺奇妙的声音,很快就入睡了。 不一会儿,在睡梦中能听到一阵雷声,这雷声在梦中很响,估计在现实里也不会很大吧! 抓紧被子,一下雨感觉有点冷了,狠狠地盖好了被子,才感觉舒服温暖了一些,翻了一下身子,就又睡着了。 此刻,外面的人,也因为突如其来的雨,在往各个方向自己家里跑,这大概就是一个忙碌的雨季,自己总有措手不及的事情,当然还有人每次出门都会带伞,虽然笨拙了一些,但是确实聪明人,就像自己在成都一样,出门一定会带着伞,就是一个装饰拿着玩也好。 这个星期一一天就这么过来了,在四处游走里,过去了,吃了饭,睡觉,才算真的休息了一下。 在街边有小狗还在不紧不慢地走着,而小猫咪则四处寻找着避难所,我想在空地上又该盖一个流浪棚子了,供那些已经在流浪的猫和狗一个住所。 我想应该有一个救济的场所,对于流浪猫和狗,但是没有人愿意去做啊,自己也没空,也只能算是暂时有这样一个场所吧! 今天星期一,买雨伞的店很火爆,几分钟就卖了几十把雨伞,大家都高兴地打着雨伞回家去了,而且不知道今天店家多卖贵了一块钱,而平常都便宜十块钱都没人买,现在实在是雨天的时候特殊。 此刻,叶在酒吧里也挺忙的,一到雨天都来了,本来十几个人的样子,现在变成了几十个人了,已经满了,叶光收拾瓶子就收拾了十几次,而老板也过来自己忙碌了起来了,雨天生意也好。 而至于我,雨天则是最感性的,常常会看着雨发呆。 趁早 早晨,趁着还有露水,在草地间奔跑,趁着还有一点睡意,就跑跑看,在世界各地跑,看不同的风景,也会是值得纪念的事情。 歌曲《趁早》,就是趁着青春还在,趁着还能爱一个人,趁着爱的人还未走远,趁着还有一点时间,趁着还没离开一个地方,做想做的事情,爱所爱的人,去想去的地方,就爱去吧! 《趁早》: 自行车停在夏天的树荫下 阳光晒过的路 有点温柔 生活像是重新开始 被定格在日历的某侧 我想我可以找到自由 趁着年轻时候 想爱的人 会在路边举着鲜花等候。 趁着时光未老 还能牵手 去海边走走 轻轻柔柔的风 吹动面孔 吹动得心颤抖。 看落叶的飘落 趁着夜空还走远 一起看看茫茫的星空 此刻的你 就在我身边 这是最幸福的感觉 一切刚刚好 就这样幸福到老。 不要等到失去了 才明白你的想要 趁着一切还未走远 爱所所爱的一切 犹犹豫豫毁了昨天 才成了当初的遗憾 趁早 趁一切还早 紧紧握住她的手。 每次想到回忆一座小城,就会想起在小城里度过的少女时光,那个时候一边看书,一边偷看那个女孩的时候,那个时候面红耳赤的样子,这种心脏蹦蹦跳的感觉,最真切的感觉,真是恍若昨日。 在少年时代,能邂逅一个属于自己的“百分百女孩”,那便是最幸福的了。 以前,做事总是拖拖拉拉的,总是觉得越慢越好,慢里也许藏着一颗不情愿的心,也没有时间的紧迫感,感觉什么时候做都可以,不必非要急于一时。 后来,感觉时间快乐,时间也有了危机感,感觉时间不够用了,就一切都趁早,趁着一切还未走远,趁着还能追回来,就用力抓住这最后的希望,去找到一个无悔的空间。 其实,最初也真的不知道去干什么,等到觉得该做一些什么的时候,等到到了一定的年纪,自然就会知道去做什么了,一事无成总不是事情,当从荒野只身踏着草地和微风跑步的时候,那苍老的声音便响了起来: “你的时间没了,是时候该去跑出自己的一条路了”。 那个时候就想去到处看看,也算是一个十分爱玩的人,十八岁的那年,刚刚高中毕业,既不想去上大学,也不想去专业院校,整天就是东游西逛,无所事事,当别人都在为了所谓婚姻、工作忙碌的时候,我还在想到底是要去做什么,显得不慌不忙,还很高兴。 有一天突如其来地想去旅行,这在我身边的同龄人都是禁止、不能想的事情,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脑子里,能看到的目前一条路,也是唯一的路,眼前,似乎只有结婚过日子、工作,这一条路可选,所以当我明白生命还没有找到一定意义之前,这些是断然不能走的路,如果这样,那和其他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是芸芸众生最普通的一个而已。 所以目标便有了,为了打破这与生俱来的生命怪圈,便开始了寻找出口的路,我就不断远离,去我想去的地方,所以就乘着轮船去了小岛,从小到又去了森林里,从森林里又爬上了高山,直到口袋里的钱差不多用光了,这才掉头回去,一开始什么也没找到,还花了时间、精力和钱。 既然选择了人迹稀少的路,那我就应该和别人不一样,我也保留了一点虚荣心,也爱在人前炫耀一番,也喜欢和喜欢的人一起说话,不喜欢的人也会从心底讨厌。 后来总算有了一点积蓄,就选择旅居的方式前往不同的地方,就像去希腊,也投宿过民居,也会自己一个人带着小猫,骑着摩托车去选购当地超级好喝的葡萄酒,也一个人等待过黎明的到来,就在山坡,那时候还挺冷的,不过也咬牙坚持了下来,我品尝了不一样的甜和苦,之所以和其他人不一样,大概就是走得更远了一些,享受了更多的孤独,带来了更多的惊喜,当你走过一个一个陌生的草地,当你跑过一个又一个样子的湖泊,身边的风景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说到底,我相信自己能找到一个更好的自己,而不是很快就否认自己,我想过,如果可以,就这样一直追求到老也好,这是作为活着的动力保存下来的,所以大有不会停歇的趋势。 同时也是不相信命运,不相信时间,一切年轻趁早的结果,嗯,捋着胡子,很认真地说,我很早就想过老的样子,自己老了会是在哪里,会有怎样的生活,会不会选择一座小城,会不会看天空的云卷云舒,在一个晴朗的天气,老了最不能缺的是什么,那就是年轻时候的故事。 就这样出发了,为了一个精彩的自己,戴上了一副墨镜,或许当时只是和自己赌气,自己也从未想到,从没有具体计划到心血来潮决定踏上漫长旅途的那一刻起,以感受当地风土人情为宗旨,找到一个自己为目的,不对任何东西感兴趣,就是自由散漫随性的乱走,这样收获的反而更多。 其实,这样做也是应对隐约感受到的年龄危机感,年龄越大,越远离青春,人变得也就越来越胆小了,不敢去这里,也不敢去那里,抛弃了梦想,只为一个活着,平凡的活着。 或许自己也是因为不想这样,才踏上很多未知的征途,有的旅途确实失望了,但也有旅途路上独特的魅力,旅行是一个灾难的陈列窗,也是一个美好照片的展览台,并不是所有的旅途都能带来美的感受,曾经也因为在陌生的地方,因为善良而被骗得身无分文,不得不去找份工作,赚了钱,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家,虽然安稳,但却只有平淡,旅行,是所有的情况都在里面,平淡抑或冒险,甚至有时候会有生命的危险,正是因为这样才能看到一个不一样的自己,找到人生的所谓意义和出口。 人生如早晨的雨露,也是转瞬即逝,想好如何度过自己的人生了吗? 每一段游记,当你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都会去认真的体会,然后写下来,不是体会过程的本身,而是那些“关于我的照片拍的太多了,文字也只能写下来我自己的小情绪,似乎太沉溺于自己的世界了”反思。 旅行可能需要用画家的眼光,画家会在旅行里认真观察光线来的方向,看着与人交谈后你的感悟,自己并不是想真的孤独,而是也希望同这个世界的联系更多一些。 八九月,正是葡萄收获的季节,会大老远跑到人家酒庄去品尝葡萄酒,新鲜无比,你会发现在与各色各样的人的接触下,靠着去了这么多的地方,我才得以把自己那些敏感的焦虑和担心情绪逐渐平息下来,如同衣服一样被熨烫平,把酒里看到的一个沉闷的自己,变成努力和身边的人交流热闹的样子,这是一个进化后的自己。 旅行是一件好事,虽然会让你感到旅途的疲倦,有时候还会感到失望,不过那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消除这一切的,而让整个旅途重新焕发精神活力,让你发现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人生路兜兜转转,在不断失去的时候,总算尝到了一点甜头,我相信,我所追求的东西也在路上,也在等着我出现在那里,所以在此之前,我不会在任何一站停住前进的脚步。 阳光总会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准时出现,会照亮那些在角落里依然望着天空的人,会鼓励那些在未知旅途里失望的人,会让看不到希望的人微笑等待,会让等待的人看到生命的动力,也许那个远方还到不了,甚至看不见,但还是会一直在前进的路上。 一开始也找不到到底是为什么来这里,后来觉得只是看到这陌生人的音乐独奏,来到一座未知的森林,便已经是很好的风景了,后来逐渐发现,既然来了,就要努力去收集在这里散落的水滴,于是,跑步,做饭,去周边看看,便成了通往世界的每一条路,生活也渐渐展开了。 过去一个沉默寡言,什么都不想做的孩子,也逐渐有了梦想,有了爱的人,有了想去的地方,有了很多的体会,也有了同龄人见不到的乐趣,有了不一样的见解,可能会付出更多的艰辛,但是一定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冒险之旅。 夕阳过后,晚风阵阵,看到更多的不是夕阳的美,而是对于时光流逝的感叹,山顶的落日,草地上的落日,屋顶的落日,都会是时光流过的印记,那你还觉得如此美吗? 记得有一次在山谷里迷路,走到半夜才走出来,那个时候就失望极了,哪怕现在有一个馒头,有一张床都是好的,不断降低奢望,才发现有时候连最简单的事都是此刻最幸福的。 所以从某一刻又开始追求一切从简,去走路,有时候一走就是十多公里,看到匆匆一过的风景,也许我会被人家院子里的草莓吸引,在阳光下生长,淡红色的光泽真的很不错,看着这有时候也有些羡慕,不过却不能成为草莓,受苦也挺好的,有时候甘愿辛苦一点,也会是等待幸福的到来。 铃声风风 歌曲《紫色铃声》: 铃声咚咚 阵阵晚风 难怪这样的晴空 紫色又多情。 闪亮的草地在那里 不会总待到 每一个天亮 看不完的呆木寂寥。 紫色铃声 声声感动 想起当初的怦然心动 她不知道 一人相思的苦 闪亮的星辰 忘不掉她的笑脸。 紫色铃声 声声感动 我的心被你牵动 她不知道 一人相思的苦 撩人的月色 便不再为你伤心。 糊涂 明白 呆呆 不过是想快乐一点 快乐不起来 不过是不想失望。 风铃草 转呀转 转呀转 转不到你心上 盛夏的晚晴天 空空静静 微风里听到的铃声 叮咚叮咚 心跳的声音 谁有心事 西窗轻轻叹息 紫色铃声 叮叮叮叮 这是心跳的声音 她不知道相思的苦 所以铃声叮咚 叮咚叮咚。 铃声里能到一个童年的声音,风吹动铃声,铃声入心,心事便再次被激起,轻轻柔柔的时刻总忘不了那一点忧伤,如今能想起依旧心动,忧伤则变成了怀念。 所以当一些事情开始变得遥远的时候,便开始怀念,你会有怎样的情绪,想回去也回不去的忧伤,便成了如今最大的奢望,就算明知道不会回去,也依然会满心高兴地怀念。 风铃,在铃声叮咚叮咚的夏天,不觉又撩动着类似于少女的心,满心欢喜,听着铃声,随处跑,风在轻轻奏乐,蓝色的天空下,快乐的很,童年的乐趣大多在快乐的跑步里。 在阳光朗朗的屋子里的沙发上坐下,趁着爸妈不在,便端着冰镇橘子汁和饼干在这里坐下,我小心地,以免饼干上的砂糖会落在膝盖上,融化,到时候裤子就会变得僵硬,吃了半块饼干,便已经喝光了橘子汁。 那个时候,在窗户前有一个公鸡的风铃,只要有一点风,便能听到清脆悦耳的铃铃声,很好听,在梦里的海面上,不停地回荡着,一直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在海边前居住的时候,只要爸妈一出去,便开始了我的乐趣,有好多的事情想做,但是却不知道去做什么,就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呗! 所以经常去浅滩那边去看螃蟹,在石头下偶尔能看到蓝色的小鱼,在亲吻着岩石,后来才知道,可能是在吃岩石接触在水里的小虫子,认真看着小鱼吃饭的场景,很是有趣。 那个时候,海边特别的热闹,每次都能坐在岩石上看着船来来往往前进,从那时候就有一个航海的梦,直到我发现一条不一样的船的时候,我便感兴趣地看看,因为那船脚也挂了风铃,每次经过的时候,都能听到一阵的风铃声,只要一听到风铃,便知道是那艘船回来了,所以一个航海梦就更加向往了。 漂浮着的,从轮船食堂里漂来的罐装啤酒,和油炸沙丁鱼罐头,我还以为是空的呢,没想到是没有吃过的。 后来才知道,这块有点草的沙滩上,挨着一块很大的石头,可以依在石头上,很舒服,经常是出海回来的水手和船长的好去处,大大的遮阳伞一弄,在遮阳伞下一坐,便开始回忆刚出完海这次的趣闻,那么罐装啤酒和油炸沙丁鱼罐头自然少不了。 能吃到油炸沙丁鱼罐头,还多亏了那只白色的大狗,每次都是大狗从轮船上,拉着一个小木筏,木筏上带着啤酒和沙丁鱼罐头送到水手面前,大狗拉着木筏在海面游泳过来,每次一到海边都会叫两声,然后水手过去把啤酒喝罐头拿过来,然后边吃边喝,就是水手最快乐的时光了。 把啤酒和罐头送到海边这以后,大白狗就又回去了,把木筏再拉回去,就像一个工作者,真的是太聪明太可爱了,特别是这个时候,还能听到狗脖子上的铃铛的声音,实在是可爱至极。 那时候,我也想有这样一条可爱的小狗,能拉着东西,跟在我的后面,让其他的孩子羡慕去吧! 看到水手们在吃吃喝喝的,我也就过去了,问我喝不喝啤酒,关于这个问题,爸爸说年龄太小不能喝,我就摇头拒绝了,然后就给我了一罐沙丁鱼罐头吃,我打不开,有水手就给我打开了,然后和他们坐在那里一起吃,听着他们讲的故事,很是有趣。 沙丁鱼罐头有点辣,吃了一口就辣的不行,然后有人给了一瓶水喝, “谢谢哥哥们”,我说到,然后其他人笑了笑,临走的时候,还送给了我一本书,《八十天环游世界》,留存到现在,实在是一个好玩的记忆。 接着,水手们并不是停留太长的时间,差不多也就一个小时的时间,在吃喝说的时候,时间是很快的,等到走的时候,便和我打了一声招呼,我也笑了笑,这是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在他们眼里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所以很是好奇。 拿着书,拿着罐头,还留下一罐真的啤酒,拿着我就去了不远处的藤萝草草地去了,紫色的藤萝草,香味很好闻,特别是到了夏天,香味更加浓郁,只是在草地里静静坐着看书,便是一天乃至以后都无法到达的安静的世界了,紫色能有浪漫,听着远方的铃声,实在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情。 这几天有小猫在家里也不吃饭,海边也没有什么老鼠,不过小猫却是经常出去,能看到嘴里经常捉住鱼回来吃,有时候也吃香肠,不过应该是没有吃过沙丁鱼。 所以剩下的这点沙丁鱼一会儿我要拿回去给小猫吃,然后就是躺在藤萝草地睡觉了,望着紫色的穗头,半低着头望向天空,真的是很好看的,刚才也看到有一个收垃圾的老爷爷,把那些瓶罐都给收走了,海边便又清净了下来。 风声,潮水声,落叶的声音,还有紫色藤萝草的香气,便是这个夏天最好的陪伴了,这个时候我并没有遇到一个让我记忆深刻的人,只是自己到处玩玩便是最快乐的了,实在觉得无聊了,一睡觉,也会很快过去这一天。 那个时候,也经常有结婚的在海边穿着婚纱照拍摄,我当时也不知道什么是婚纱照,只是觉得这一群人在那里傻傻的摆着姿势,还拍照,给一个穿着白色奇怪衣服的女人,当时我就觉得这一群人一定是一群奇怪的人。 便不管,在草地上睡觉并没有那么安稳,有时候会被一只乌龟给吵醒,或者也会被海鸟给吵醒,总是在恍惚之间醒来,看着这个世界,仿佛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一样。 铃声响了,那艘船的铃声又响了,可能是又要出海了,可能这一次也会发生很多的有趣的事情,但是却只属于在船上的人,我在藤萝草地看到的寂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可能海鸟看到了,蜗牛看到了,却不懂,实在是不懂。 随后拿着啤酒还有半盒沙丁鱼罐头,还有那本书就跑回家了,这个时候,没有小孩子会到这里来玩,只能骑着小自行车自己去城里才能去找同学玩,不过我大多数宁愿自己在家里乱玩,也不会去找他们,我倒是希望他们过来找我玩。 对了,我还忘记了,老妈走的时候,怕我乱跑,给我留下了一个用毛巾擦木地板的任务,到现在我还没做呢,正好自己一起做了。 至于做饭,从很小的时候,可能就由家庭决定的,爸妈经常不在家,所以当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便自己做点什么东西吃,成了必须要磨炼的一项技能,后来直到现在证明,做美食这项技能给我带来了无穷的财富,也收获了很多的东西。 不过妈妈交代的任务我一般都是不会做的,宁愿回来被说一顿也不干,完全看心情吧! 把沙丁鱼推给小猫咪以后,我就自己跑进屋子里去看电视了,看动画片去,我便拿着一桶爆米花吃着,也挺好的,反正昨天熬夜写完了作业,也就只剩下玩了。 其实,有时候还是希望能遗忘一些东西的,有的时候想离开这个地方的,但是却无论如何都离不开,这里堆积的烦恼,快乐都太多了,这个地方已经放不下了,所以想要换一个地方透透气也是挺好的。 所以,关上电视,放下爆米花,便换上跑步鞋就去跑步了,围着改变,吹着海风,我想像风一样自由,像一切都只如初见一样,去发现这个世界,或许会带来很多美好的发展。 跑步中,看到有螃蟹慢慢爬到海边,我便很快跨过去跑过去,海风吹拂着短发,有快三个月没有剪发了,所以说还是能感受到风从头上过去的感觉,喜欢头发的飘逸。 又有好多的轮船回来,又有很多轮船出海,都是运送货物的,有的可能是旅行的,可是我却不知道那时候船到底是干啥的,所以也就在岸边跑。 跑着跑着,我就听到了还是风铃的声音,铃铃铃,叮铃铃,很好听的声音,跑着跑着,又有鸟儿在头顶上飞,跟着你的步调飞上飞下的,所以说也会跟着你一路跑,一路飞。 还有小鱼在随着潮水来到了岸边上,现在没有时间去帮助小鱼,所以就跑过去了,等到回来的时候,再帮助他们吧!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小男孩跑,所以从很早的时候,这种音乐的美感就出现了,所以喜欢音乐,我觉得是必然的事情。 以爱为名的小说开头 总说,既然幸福会来,那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那就静静期待好了。 总说,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其实,一切都不用猜,该来的还是会来,能避免的就避免,不能避免地就接受,也不是太相信,一切就是最好的安排,相信的是一切都要靠自己创造。 总说,错过了最美的风景,也就意味着两个人真的错过了,明日真的预见不了,过了今天,也许就没有明天了,因为今天就分开了。 总说,爱一个人是那样的痛苦,但是爱一个人也同样的甜蜜,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找不到真正的快乐,没有真的爱的人,长生不老又有什么用呢。 其实,这些东西,从根本上还是希望人不孤单,心不失望,人世间的情爱让人明白生死的意义,这爱,甚至已经超越了生死,所以才会感动天地。 最好的生活不要急,最好的时光也不用等,当你走过千山万水的时候,当然也许不用这么辛苦,幸福也会不偏不倚地落在你的手心里,你不用闪躲,只要站在原地默默接受就好。 从某一刻开始,我早就不看重什么结果了,也不想到底是如何开始的,我只在乎过程了,因为开始和结果都是一瞬间的答案,而过程时间算比较长一些,如果人生只是把自己锁在偏居一隅的狭窄里,那么一定是单调无趣的。 人生就像一家酒吧的经营,接触的人多了,去的地方多了,人生或许就会充实一些,人生也需要经营,快乐和伤心都是你的客人,你需要好好地去招待他们,也许你会发现,伤心也不一定是坏事。 无论别人怎么说,我只要认为我是对的,就一定会坚持下去,就像自己在家的时候,就跑步,写字,整天不出屋,老妈就会说你去找别人玩玩去,整天一个人不腻歪吗? 我只是说老妈不懂,但老妈的提醒也有道理,我只会笑笑,不会有什么回答,就算连爸妈也不理解没有关系,但是我还是会坚持下去,从人群里跑过,也许你会捕捉到那种不适的眼光,但是我好像从没在意过,跑步,给我去除了太多的孤独和失望,带来了不小的收获,所以对于跑步,无论在哪里,在何时,我是都必须要坚持下去的一件事,无论别人如何说,如何做,我都不会改变这一点任性。 我问我佛啊,为何渡我不渡她? 在人的意识里,佛,就是渡人脱离苦海的,但是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渡,不是每个人都能逃离苦海。 有的时候不是佛不渡你,而是你自己不渡自己,太要太过依赖佛,自然,自己都把自己困住了,与其依赖我佛,不如依赖自己,这就是不渡而渡的道理。 雨天,一人在屋檐下躲雨,迎面看着走来一个拿伞的僧人,就大声喊: “佛家不是说渡人嘛!那我现在需要你渡”,这个人喊到,僧人拿着伞停在雨里,怔了怔,随后说到, “那老僧不知道该如何渡施主啊?” “很简单,把你的伞分我一半就是渡我了”,这人笑着说到,不过老僧便笑了, “那我不能给你”,老僧断然拒绝到,一听,这人就急了, “你哪有出家人的本分,你算什么僧人,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不是说渡人的嘛!”,这人一听便破口大骂到,老僧依然笑着, “不是我不渡你,而是我自己也需要别人渡”,老僧随后庄严说到。 “现在是我有困难,你居然说你,你是僧人嘛!”这人又不满说到。 “为何?你说”,这人不甘心,就又问到。 “你看,施主你在屋檐下,而老僧在雨中,你说谁的处境更危险一些”,老僧说到, “我是在屋檐下,但是这不是我家,我需要你的一半伞回家,给我一半伞就算渡我了”,这人又说到, “不行,我现在是伞在渡我,而不是我自渡,我连自己都渡不了,何来渡施主呢”,老僧说到,这人一听就更加不耐烦了, “什么伞渡不渡你的,我现在是想要你的一半伞回家,你这和尚好会讲道理”,这人说着,便从屋檐下跑到了雨下,一边被雨淋,一边打着喷嚏, “都快冻死我了”,这人喊到。 “你看现在我到雨下了,我没有伞,你有伞,现在该分我一半了吧!”这人捂着身子说到,还在打着喷嚏。 “那也不行”,老僧还是拒绝到, “为什么?”这人无奈地说到, “你看,我没被雨淋是因为我带伞了,而施主你没有带伞,所以会被雨淋,这就形成了一种依赖,假如施主你的依赖每次都得到满足,那么渡人,便不再是在帮人,而是在害人,这次我不希望与施主共伞,那么施主下次就会自己带伞,从而自己渡自己,如果你每次遇到雨天,都希望佛祖渡你,那么你就错了,如果想要渡自己,那你不必找我,去找伞去吧!有时候不渡人正是渡人,这便是不渡而渡我道理,阿弥陀佛”,说完,老僧举着伞就走了,而这个人还在雨里想着刚才的谈话。 同样的有盲眼的老僧,晚上出门总是打着灯笼,有人见到就奇怪地问, “你明明什么也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打着灯笼呢,你又看不见亮光”。 “我打着灯笼是在为别人照亮路的同时也照亮自己,既然是为了自己那就没有为什么了,况且也是想照亮别人,老僧我自然高兴地打着灯笼,帮助自己不被撞到”,老僧回答道,这人点点头。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但是只要付出,总会有回报,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 从前不懂的事情,也都懂了。 这个星期一,是不是很漫长,漫长到能细细数出落下了多少雨滴,面对天空的灰色和低低惆怅,想到了一个“爱”字,以“爱”为名,写点东西。 青春里纯纯的爱,父母的爱,自己的爱,陌生人的爱,甚至是《倩女幽魂》似的人鬼之间的爱,都是爱的一种,想要写下世间所有的爱,这也许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要尽力去写就好,认真去面对每一分爱,无论爱会给你怎样的体验。 就从青春里遇到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女孩开始,虽然这不是喜欢,但是每次都能很清晰的想到这样女孩,曾和我在一个地方生活,也许不曾和她说过话,只是擦肩而过,看过她的一点微笑,便是最好的遇见了,也许从那时候开始,便会时不时的想起她,这个时候爱便已经开始了。 最初的爱是怎样开始的,也许正是一个擦肩而过开始的,所以从那个时候,你便会想要想点办法去接近一个人,希望能在转角处遇见喜欢的人,十次失望里,有一次遇到大概也会开心很久,那时候的爱,还不曾看到,只是想想就很满足了。 这个时候爱就像一个容器,自己的心里装的满满的都是她,连自己的位置都没有给留出来,所以在没有看到她的时候,你会莫名的伤心,对相爱的人来说,其实,她的心里才是你最好的归处,这样你才不会慌张,觉得在爱中找到了归属感。 就像当初的酒吧少女阿离,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这里,只是几个偶遇便是可以想到很多的事情了。 这个时候我感觉爱是百分之百的美好,没有一点多余的地方,这便是青春的爱。 “真巧!我也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以为我是胡说,但是对于我来说,你便是我的百分百男孩,从头到脚都和我心里想的,纸上画出来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我们两个人坐在公园里的长椅上,我看着书,一边听她说话,这个时候两个人是不再孤独的。 百分百的需求她,又百分百被她需求,这样百分百的需求是天底下何等的美事,这是何等奇妙啊! 爱是不可能这样美好的,这是宇宙里的奇迹吗? 事实证明,爱,果然没有这样便宜的事情,尽管当时我紧紧地盯着她,心跳的声音能像大鼓一样被敲动,我们也想不到会有离别,只是看着对方,在这眼神的交会里,爱的永恒只存在在这眼神合一的0.01秒里,尽管现在并不记得当时,她的打扮,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甚至她是怎样的笑脸,但是就是想这一瞬间就永生难忘,太容易成真的梦想也许真的不是好事。 现在时间证明了一切,她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她,我们只是在这最好的年纪相遇了而已,大概爱的枉然也就从这里开始了,果然,爱,没有百分百的美好,只是甜蜜那一瞬间罢了。 爱的艰辛,只有尝过了才知道,爱的许多付出是根本没有回报的,甚至有的是付出的,看到的结果,根本就是不值得的,所以不再相信爱。 你不再相信爱了,爱就反过来千方百计让你再次相信,以为一辈子都再遇不到的人,又戏剧般的出现在了你的眼前,你不知道这是如何的安排,本以为会这样平平静静地过去,没想到爱也会开玩笑,如同一个玩世不恭的老顽童,让你相信,重新找回当初对于爱炽热的心,爱还真是会折磨人。 青春的样子像一本爱情小说 我想,真正感悟过青春的人,一定有一个难忘的夏天,并且每个夏天都很美。 夏天不到三个月的时光,这么快就过去了,实在令人惋惜,如果夏天有半年的时间该有多好。 当你看过许多的美景,去过很多的地方,认识很多的人,在这条人迹稀少的路上,你发现了许多独特的风景,才发现再美的风景也不过如此,在记忆里能反复回忆,并且能一直感受到幸福感的还是最平常,却最不可得到第二次的平常生活。 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是在2007年的盛夏。 那一年,我的几个朋友过来找我,我们其实也没有地方去,就是在已经看惯了的风景里找乐趣,可是没想到,这就是我最美好的时光。 那个时候,还有一个池塘,可以进去捕鱼,捉到的鱼可以直接点火烤着吃。 那个时候,潺潺流动的小溪水里,经常能找到颜色形状奇怪的光滑鹅卵石,偶尔看到有野兔,野鸭子在小溪边饮水,我们便一个劲地追,那时候我们每个人都穿着一个短裤,可以去那片森林里,开始我们的探险,等到了山顶,就躺在阳光照耀的草坪上小憩,摘了一片叶子放在眼前,遮住不太刺眼的阳光。 现在再回忆这些温暖的记忆,像是跨越了虚拟和现实的世界,更多的是在讲述一些自己过去的故事,自己终于明白一直坚持的是什么了,原来坚持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有时候青春再怎么绕,也绕不开孤独和迷茫,所以就把青春分为白色的世界和灰色的世界,最初的迷茫确实是一点都躲不开,但最后通通都化为了最好的风景,最终也全都归结到了恰到好处的灰色世界。 青春里的爱恋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只有相遇没有分离,爱一个女孩一直都会爱,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消失,直到你提笔再写出这样的青春的故事,才发现情感里所有的美好,都停在了最初的青春里,我们现在所付出的情感,不过是青春里的继续罢了。 最好的100%女孩已经过去,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也已经过去,再也找不到一个像她那样完美的女孩,失去了她,还能爱谁,还有多少爱? 所以当你拥有再次爱的心,会当做最初女孩的影子去对待,这是一种错觉,这样你同时也明白,谁都不会是谁的影子,青春里女孩走了,确切地说这并不是爱情,只是当时的一个喜欢罢了,你的所有青春里爱的情感,都是从她开始的,这是你获得的全部的爱,等到一个你真的爱的一个女孩子出现,才会真的付出,所有所积攒的爱。 青春里,我们的爱就像是神仙的爱,只可看到人间所爱,而却不能找到自己的意中人体会爱的味道,就算找到了意中人也要失去神仙的身份,化为凡人,体会爱。 在没有爱之前,看到的爱都是美好的,等到真的爱一个人的时候,就发现爱,真的好难,痛苦的同时又甜蜜,让你伤心的时候又充满了期待,爱可以让你只呆在一个地方,同时也会让你找遍全世界。 爱,不过是最平常的事情,牛郎可以放牛在天河,织女可以织布做衣服,看到牛郎额头累的出汗了,就过去擦擦,中午有时候就算到了吃饭的时候,也不会回来,织女便拎着篮子去给送饭,此刻,黄牛,草地,微风,吃饭,两个人的笑脸便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所以紫霞仙子才会羡慕。 人是否革去七情六欲就成了神了呢,不是。 神仙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有想要知道自己爱的人到底是谁,他们相信这是上天安排的,但是上天安排的就一定会在一起吗? 事情证明,上天安排的,更实现不了,做人总是渴望成为神仙,做神仙久了,可以没有一切法力,照样可以生活的很快乐,回归到最平常的人世间,或许也是当了神仙以后最大的感悟吧,最后看着人间爱的美好,也只能只羡鸳鸯不羡仙,所以宁愿做一个普通的人,即便是受尽爱的折磨,也依旧相信爱情是真的美好的。 当午后的微风一角里,你只能一个人待着,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话,于是自己戴着帽子就跑步去了,也许刻意去到街口寻找偶遇碰不到,但是不在意的时候,却真的会遇到让你眼前一亮的人,她只是在合适的时间闯入了你现在奔跑的内心,所以爱情就是从这一刻遇见开始了。 一闪而过的内心,也随着跑步安静了下来,没有停留就跑了过去,平日里,非常难见到的陌生面孔都出来了,我在想,是不是当你跑步了,就会遇见所有的幸运,只要你想跑,总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和人,也会看到全世界都在为你让路,青春的时间,就是这样过来的。 我也不知道到底跑了多久,大概青春的时光里,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跑步度过的,我享受着这些苦痛的同时,也感觉越来越多的自由。 我一个人跑过热闹的人群,一个人顺着山坡往上跑,一个人跑在草原,一个人迎接晨曦和日落,一个人跑到巷子里幽暗的一角,也会按照原路返回,有时候看着这明丽的湖面,也会围着湖跑两圈,享受着孤独的同时,也在期待有不孤独的那一刻。 生活没有你想的那么精彩快乐,但是也绝对会比你想的更加精彩,有时候,一个人,一个房间,一顿饭,这就是生活,不也尽力安慰自己,一定要找到一个可以共度余生的人,陪着你快乐忧伤。 当我围着世界跑了一圈,又回到起点的时候,唉,我发现那个女孩还在那里,我便想过去搭讪,虽然有点羞涩但是却依然会心动不已。 看到她坐在草地的长椅上,我甚至离她很近,近至大概有十米,问题是,我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我能坐在你的旁边吗?”我感觉这样说过于傻气,周围还有别的长椅你不坐,偏偏坐我这个。 “你好,请问这附近有便利店吗?我想去买一块巧克力”,如果她不记得刚才跑过去的是我还好,如果要是知道,就一定猜到我就是这个地方的,即便她不说,也能猜到我的别有用心,这样也比较冒险,她会相信我的道白吗? 也许直接一点会好些,开门见山式的说法, “你好!你可是我的100%完美女孩哦!”呵呵,这样傻的说话,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一个陌生人的表白,就算她相信,估计也不愿意和我说一些感兴趣的话。 我能猜想到她会说:“你经常和别的女孩这句话吧!抱歉,你对我可不是百分百的男孩,而且我也不认识你”。 她这样回答是很有可能的,而对于我假如真的陷入这个境地,我肯定会全然不知所措了。 不过,还没有发生之前,又有谁能说的清楚呢,或许会比我想的要好,这或许也可能在现实世界里发生。 长椅旁边有紫色的小花,我打算摘一朵花送给她,但是我觉得她不一定会喜欢,她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和紫色搭配还是挺好看的,所以我觉得有戏。 我整理了一下,刚跑步出汗的脸,然后慢慢走过去,每走一步,心就会多跳动两下,不过还是腿软地走了过去。 “你好,你是我喜欢的女孩,我可以做这里吗?”我用尽量小的声音说到。 “好啊!坐吧!”我就说现实可能会比想的还要好,没想到她会同意,那么之前所有的幻想情景便被打散了,还是直接说的好,更加显得有诚意,不过大家也要选择正确的搭话方式。 “你说你喜欢我,我看到书上说,喜欢一个人,可以为了她而不顾生命,你能做到吗?”她突如其来的问题,我真的只是愣住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可是到了这里,又不得不回答,不然下面只能转身离开了,所以我会考虑全面回答。 “我想我会”,我自信地说到, “真的吗?”她忽闪着大眼睛,有些不相信我,看着我说到。 “我一定能做到”,我再次坚定地点了点头,此刻内心全都乱了,只能一个劲地表达对于她的爱是稳如泰山的,所以我也第一次看到她的笑脸。 “嗯,行了,我相信你,如果现在有一个海岸,我一定会让你跳下去”,她笑着说到, “那我也一定会跳下去”,我还是坚定说到。 “嗯,这是我家的地址,你可是随时找我来玩,很高兴遇见你,你刚才跑步的样子真好看”,说完,她站起身来就走了,回头笑了笑,就转身进去了巷子里,我手里拿着那张纸条,打开一看,什么也没有,这纸条上根本没有她家的地址,所以我自己坐在那里失望了。 “对了,明天这个时候在这里等我”,就在我渐渐进入绝望的时候,她的声音又飘了过来,我便看着她的背影又消失了,果然一个人的一句话,有时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死,我从原地跳了起来,就高兴地跑回了家。 回到家里,我首先看了看大概的时间,然后拿起一瓶啤酒就喝了一大半瓶白停下,然后坐在桌子前静静地想着。 随处可见的孤独,就是青春的样子,但是也因为孤独才成就了很多东西,比如对于爱情的渴望,你喜欢一个女孩就说了出来,她并没有拒绝,反而会笑着对你说,明天这个时候在这里见面。 青春里会因为爱而忧伤或者快乐,青春的样子,像极了一本爱情小说。 叶的不满 灰蒙蒙的雨天,总是让人格外忧愁,总想起姑娘般丁香的惆怅,所有的失去和获得,都在此刻变得那么重要,可是却你想不起到底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倒是能说出字一二。 其实,生活有时候就是在各种迷茫中度过的,因为在这个时空这状态下,你只有这一种生活状态,别无选择的无奈很容易就展现了出来,你自己的弱小和无能,也明白在心了,所以你渴望变得强大,渴望摆脱更多的无奈和限制,你渴望能为自己,能为身边的人解决更多的问题,你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所以你总想做出一点值得自豪的事情来,想证明自己给别人看,去找到一个有能力的自己,所以你才感觉有时候没来由的努力,最终也是经历了很多的失望,才看到了希望,其实,在你明白,在你走上这一条人迹稀少的路的时候,一切好像也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 是变得越来越好了,你笨拙过,也潇洒过,最后还是落入了笨拙,再奔向潇洒,然后努力保持平衡,也在不断突破中,越到后面可能越难突破,路虽然较之前好走了一点,但也不能趋于满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你懂,这就是你即将要走的路。 其实,迫使自己不断努力的,除了与生俱来的危机意识,还有摆脱一些束缚,还有一颗自由的心,还有对于时间的紧迫感,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是生命的最后一天看待,你会怎么做? 每次看到落叶,都会感觉到生命的终结,在此刻,看淡了生死的你,很平静,连鸟儿的叫声都如此的悦耳动听,你回想你去过的所有的地方,遇到的所有的人,都将是内心最好的故事,你才发现,人间原来有那么多值得留恋的东西,就算在人世,落魄走一遭,也依然是人间值得。 所以说接下来无论你在哪里,去做什么,都当作是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事都会尽力去做,做到最好,做到最完美,所以这样虽然需要比别人付出十倍,百倍的辛苦,也依然是值得的,至少没有那么多的失望,等的久一点也没有什么关系。 每次跑步我就在想,假如今天跑完了,明天就不能跑了,该怎么办,那可是最喜欢做的事情啊,所以每次都舍不得停下跑步,即便是速度越来越慢,汗出的越来越多,也依然不想停下来,一直往前就好了,因为可能,可能真的没有明天了,就算在路上结束了生命的时间,也依然是无悔的一生。 虽然有时候感觉壮烈了一点,但这只是一个生活状态,你也会埋怨生活里的小错误,小失落,也不会总是勇往直前,也会在原地不想动,有退缩的时候,但这就是另外的一个自己,所以当生命的所有状态,都在这一天表演出来,大概会很忙吧! 我时常想,事情尽力做就好了,太逼迫自己反而会适得其反,自然状态下的放松,再加上那么一点运气,反而更加容易出现奇迹,强大或者弱小都是自己,就算再强大也有无能为力的一面,认识到自己,恰到好处便是最好的状态。 在不断的远离和游走中,体会到了生命的孤独,但同时也是热闹的,这些东西好像都是并存的,一些矛盾都是并存的,只有把握好双方才能看到另外的一个状态,所有都不要太靠近才好。 在不断地远离和游走中,也逐渐找到了一个自己,明白了去做什么,喜欢什么,想去什么地方,便是已经走出迷茫了。 “吱呀一声,嘭”,门打开了,又重重地关上了。 “哼”,听到一声生气的声音,我便出去了。 在门口的地布上,站着一个小男孩,身上差不多湿透了,在那里边抱怨边跺脚,很快布都脏了,看看外面,雨什么时候下的这么大了。 “哎,叶,你怎么了”,这个小男孩当然是叶了,刚下班回来,不过一身是泥,这个样子不像是刚下班回来的样子。 “哎,哥,别提了,本来以为雨挺小的就跑了回来,没想到突然雨又变大了,一下人很多都没带伞,都往家里跑,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他骂我,所以给他在雨中打了一架,弄了一身是泥被我给打跑了”,随后叶便笑了笑,配合着泥泞的衣服简直格格不入,又有说不出来的美感在他身上,所以还是催促他, “先去洗澡吧!换身衣服,一会在说怎么回事”,我把拖鞋给拿了过去,说到就又回屋了。 “叶笑了笑就去了”,我也不知道现在一天过得到底值不值,没有一个评判的标准,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认识,所以脑子又乱了,你也许又需要去找到一个意义。 看着窗外在海边回来的孩子,笑容总是那么天真可爱,大概什么都不想才是最好的状态吧! 过了两分钟,打开最新式的留声机,看着音针从黑胶卷唱片一圈一圈划过,听到人高声的嘶哑,像是用音乐在做生命的呐喊,听着这生命之歌,闭上眼,空灵一会儿,不然一会儿又头痛了,现在放松一下。 “咚咚咚”,门外有敲门声, “进来”,我说到,叶便穿着浴袍就进来了,现在再看,整个人变得清爽多了。 “那个事情是这样的”,随后,才看到叶拿着两瓶开了盖的啤酒进来了,他一瓶,我一瓶。 “停,我现在不想听了”,我笑着说道,因为我现在真的不想听他说什么,大概也能猜到当时的画面,从叶洗澡到他进来,半个小时就这样在留声机面前,闭着的眼睛前溜走了。 “为啥”,叶好奇地问道, “我能猜得到当时的情景”,我说到,顺便过去把留声机给关了。 “那当时是什么情景”,叶不甘心问道, “你撞了人家,人家骂你,然后你们打架了,你把人给打跑了”,我说到,突然一股疲劳感,从脚到头像是一股电流瞬间就覆盖了整个身体,感觉眼皮都抬不起来了。 “哦,也差不多”,叶说到。 “行,一会儿你做饭,我有点困了,去睡一会儿觉,不要打扰我”,我说到,啤酒也没喝,开门关门就回了自己的房间,剩下叶自己在那里喝,让他自己孤独一会儿吧! 回了屋子里,头痛的感觉就上来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然后捂住头盖上被子就睡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很多次都有过这个状态,可是找不到原因,也无法避免,也无法预知什么时候来,所以只能默默承受住。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跑步和游泳的原因,能保持一个清醒的大脑也好,保持精力旺盛也好,总之对于一切都是有益的,如果只是每天坐着而不运动,我想我是一瞬间就会变老吧,失去了魔法,便会变老。 还是那样,如果一个小说家,因为写作而出现了赘肉,那他就完蛋了,最起码在忙着减肥吧! 接下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无论雨天里有多少人在奔跑,都与我无关了,我只能等到再次苏醒过来。 叶工作了一天了也挺累的,又遇到这样的事情,在我面前依旧保持着微笑,虽然这点事情算不得什么,但是这就是成长,自己不知道的成长。 今天是星期一,那个酒吧老板还说请我吃饭,当然我也不可能接受,也都变得杳无音信了,有些事情是不需要去做的,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我走了以后,叶自己看了一会儿书,把一瓶酒喝完了,顺便又把我的那瓶酒的瓶盖给盖上了,然后就自己去换下浴袍,去了厨房里,其实,严格来说做饭并不难,只要能吃就行,当然非要追求一些细节上的完美,比如切菜手艺,各种东西的搭配混合,味道的把握,时间火候的掌握,那就需要付出全部的精力了。 从很久开始,就想长大后该多好,现在想想小气候,能再回到小时候该多好,人啊,就是这样矛盾,有时候只能看到好的地方,却看不到坏的地方,等到明白了这生活的苦以后,才发现你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需要用日渐结实的肩膀扛起更多的责任了。 虽然说是叶的不满,但是有时候你不说出来,一会儿就忘了,所以有些事情不必说给不懂的人听,当然有时候也要说给懂的人听,因为他的每一句话都是在担心你,而不是只问你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像是听故事一样。 雨渐渐越下越大了,从古到今一直下着雨,就一直都有雨的故事,不停地下,雨打坏了很多把油纸伞,又有很多的油纸伞被扔在垃圾堆边无人理睬,直到有一个孩子把雨伞缝补了一下,又会顶在头顶,雨伞便为你遮风挡雨。 人海茫茫一开始真的不知道哪里才是归宿,渐渐地明白,有一个地方睡觉吃饭,有时候也挺满足的,不需要去太远的地方,不需要考虑太多,只要随便走走,便已经是最好的一切了。 其实,最好的时光不用等,也就是现在了,能听听音乐,能写写字,能看看小猫,能随便走走,也是很幸福的,虽说有时候也会去追求诗和远方,但是这也会变得有意思得多。 我的高中时代 可以说我的高中时代是极度不安的年代,总想去外面看看,所以对于学习已经不感兴趣了,总想跳出学校去追逐梦想,在这个梦想和不安交织的年代,终究还是迷茫了自我。 首先要谈一下自我,在这个迷茫的时期,大概也是对于青春自由的渴望,也希望快点实现梦想,当然还有青春的极度叛逆,无奈总是觉得自己是最完美的,决定什么都会了,实际上在世界面前,你就是一个愚蠢的笨蛋,那个时候可以说整天想着逃离这里,哪怕只是在家里呆着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做,只想把自己扔在无边黑暗的角落里没有人管你才好,那个时候还别说就是这样,孤独就像中毒,越孤独越想孤独,越孤独中毒就越深,中毒越深越就不在意了,反正已经无药可救了,索性就什么都不管了,在自我世界堕落的边缘无尽徘徊,找不到方向,看不到自我,还做白日梦,就像中了魔咒,整天恍恍惚惚。 直到,直到一颗流星的出现,在我无边的黑暗世界划开了一道天际裂缝,从此光明便渐渐出来了,在我的世界里第一次出现了阳光和绿色的草地,重重的打在我的脸颊上,脸上瞬间就火辣辣的痛,我才看清原来是父亲的一巴掌,这一下就把我给打醒了,从此结束了这个青春的噩梦,算一算大概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 当时我还纳闷,父亲是一个极度要强的人,也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从小到大除了说我,根本就没有打过我,所以也是在父亲面前一直肆无忌惮的,不过也不是太过分,还算说得过去,这还是长这么大,人生第一次,父亲打了我以后,首先哭了起来,抱着我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当时我也哭了,什么也没想,就觉得当时是极度难过的心里,心在滴泪,从这以后,算是一个人生的转折点了,是父亲给的。 直到到了现在,我回到自己当初的内心,才知道父亲当时是有多难过,是有多失望,是有多伤心,再回想这件事情,我才觉得当时是我也会打我自己,只会把自己重重地给打醒,青春虽然是梦的年纪,但是也该有清醒的时候。 那个时候正是暑假的时候,就是那个暑假,暑假过后,你就是正八经儿的高三学生了,所以还算清醒地及时,高三一年,要补回失去的前两年时光和努力,所以这一年也成了没日没夜最难忘的一年。 后来高考的时候,特别是考完的时候,整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直到分数下来,才安心了,接着是激动,再接着就是抱住父亲大哭,父亲当然也哭了,这是高兴的幸福的眼泪,我回想起当时,隐隐害怕,当时如果父亲不管我,我该如何是好,也许就在迷失森林里再也走不出来了。 那个晚上,拿着分数,我给父亲道歉了一晚上,也是耳光清醒一周年纪念日,也是我第一次喝白酒,我自己在后半夜又忏悔了一晚上,也因此在日记本上写下了人生第一篇忏悔录,当时就感觉自己罪孽深重,刻骨铭心,引为教训,写完了我就合上了日记本,直到现在都没敢在打开过,在书架最上面,最右角,都不敢看当时写了什么。 如今再暗无天日的日子也都过去了,曾经,迷失的自己也算幸运走了出来,如果当时一直错下去,或许就真的迷失了。 我们每个人面前都有一片森林,不管你看没看到,它都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遇的人会在某一个转角再相遇。 再说一下梦想,人一定是要有梦想的,这是固然重要的,但是不能盲目追求梦想,在错误的时间里,看到了一个错误的自己,只是追求梦想也不会成功,反而成了灾难之源,所以有梦想也要好好地把握,才能真的成功。 其实,过去的生活里感觉都像是生活在一个圈子里,你逃不开,也摆脱不掉,只有等到时间到了,才能离开那个圈,进入一个新的更大的圈子里,才能不断地把自由放大,找到真的自己的自由。 曾经的高中时代就像是一个圈,你只能在家和学校之间来回穿梭,那条走了三年的路,那辆坐了三年的公交车,都成为了最不想看见的东西之一,所以那个时候,就有了最初想要出去看看的心情,实在是压的窒息,喘不过气来,所以才努力想要离开这里,有更加曲折的冒险之旅。 曾经,在这条路上,我留下了很多的脚印,留下了很多的回眸一笑,我也尽量放慢脚步,去慢慢走,越慢越好,以至于一看到那条河,就每次都感觉走得好快,其实,脚步已经很慢很慢了。 每次坐环城公交车的时候,都希望围着城再跑一圈,不想下车,但是很快也就下车了,在这个路口我曾徘徊了好久,也迷茫彷徨了好久,进退不得,只能呆在原地,不想只是坐着伤心,也不知道为何会如此伤心,总之就是心情很差的样子。 那段真的黑暗的日子,我即便是是在学校里,也会把自己给孤立起来,几乎不和任何人说话,以至于孤独越来越深,就这样独来独往的日子里,我除了学习,几乎也就是经常打电话给老妈,说说心情如何,那段时间里,老妈给了我很多的鼓励,所以才能独自撑下去那段时光。 我从没想过自己也还有幸运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和我是一个地方的,所以我才发现,原来我的身边有这样一个女孩在,我居然一直都没有发现过,以至于就是她敲开了我的心壳,渐渐被她拉着手走出孤独。 从此,对于坐公交车一点也不恐惧了,因为有了她的陪伴。我也渐渐开始时不时和人说话了,除了每天的在操场跑步以外,最多的期待就是她了,她总是会给我带来一些惊喜,我也学着试着去给她一点惊喜的东西,渐渐我开始不再孤立自己了,一些学习上的困难,好像也随着心情的变好克服了。 有几次,老妈打电话给老师,问我的情况,我才发现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打电话了,以至于老妈都不习惯了,我才说没事啊,那样自然而然的高兴和期待,老妈说我之前也没有出现这个样子,没见到过这样的一个我,很高兴,后来才渐渐意识到,是她渐渐地改变了我。 每次放学她都在食堂门口等我,我不会再像之前一样,总是最后一个出教室了,反而是第一个跑出教室,只因为有对她的期待,我才觉得一切开始变得有动力了。 每次,都是我去买饭,她去占座,就这样在食堂吃饭,便开始变得高兴了,有时候同学看到,都会调侃道, “女朋友啊?”他们说到,我就摇了摇头, “你们说什么呢,才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呢”,我说到,当然只是在她不在场的时候开玩笑,有她在他们是不敢问的,我倒是觉得有她在反而安全了一些。 其实,我也渐渐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一开始会时不时的疏远她一下,但是我觉得还是不能这样,为了不让她伤心,我就一直陪在她的身边,上学一起来,放假一起回家,还一起出去玩,我才发现我是真的渐渐喜欢她了,在这段极其特殊的日子里,爱一个人,不如说是对一个人的依赖从没这样强烈过,又是在这孤单一个人的时候,所以我自己也开始陷入矛盾里,又不敢和她说,所以一直都藏在心里。 我没想过这样既是甜蜜又矛盾的日子会这么短暂,一转眼,高考来了,在互相学习的时候,也一起走进了考场,也宣布着离别的倒计时了。 见到她的最后一面,是在高考后,暑假一个多月以后的七月,她要提前去大学里看看,就这样在那年的七月里,黄昏下,我和她正式告别了,临走前,她给了我一封信,满满的回忆和一些祝福的话,看着她娟秀的字迹,我想不会再喜欢其他人,她的位置无人能取代,终有一天她会是我的女孩。 就这样我去了南方,她继续留在北方,各自的大学,好像犹如命运一样把我们分开了,希望能再见到他们。 可是没想到,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杳无音信了,就像从没出现过一样,从没在我的世界里出现过一样,就像小贝一样,当我高兴了,快乐了,她也会离开了,就像从天而降的天使一样,又回到了她自己的天空里。 从现在想想,不管高中时代是如何过来的,或者根本就一件事也想不起的高中时代,也就对于她的记忆是最深的,最生动鲜明的了,以至于我也在对于她的思念里度过了一段时间。 无论那段时间过得怎样,现在我都是无比怀念的,怀念当时她身边的微风,怀念她在我身边走动的身影,她的笑,她的长发飘飘,都成了我最美的回忆,唯一值得遗憾的就是没能好好地珍惜那段时光,等到失去了,才觉得是最珍贵的,我最美好的高中时代。 直到现在,我还是会时不时想起她,那封信夹在书里,我也偶尔拿出来看看,也许别人看不懂这简单秀丽,带着青春气息的文字,但是在我看来,每个字更像是心上跳动的水滴,从心上滑到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里,让细胞精神饱满,活力十足,仿佛经历了一场夏雨以后,又回到了那个有她的夏天。 又是一个叶落的秋天,总说相遇的人能再相遇,虽然我一直相信,但是有的人遇到了,有的人则没有遇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遇到。 后来,那是四年以后,又重新回到了当初的高中,我又想起了这段难忘的高中时代,只是在最美的年华遇到了最好的一群人,回去以后,曾认识的老师也全都走了,那条走了三年的路,也又重新走了一场,不觉时光真快,看看空中的云却一点也没变,真的好羡慕云。 曾一起的同学都去了不同的地方,大概也就我一个人回来了走了又走,青春时代也过去了,现在手中带的表还是在不停地走着,还真是有些无奈。 不过我没想到还能遇到一个认识的老师,我看着老师,老师看着我, “老师,我是不是认识你啊!”我试探地说到, “对啊,我对你也很面熟”,就这样才想起来原来是曾经的政治老师,好久不见,时光真快。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有没有想我?”这是我再次遇到她,那个只属于我的女孩,见面时候我想说的第一句话,我反复练习过好多遍,也想了许多她该出现的场景,地方,可是到现在她还没出现,我也始终没有说出这句话,不过我会一直等着的。 你的青春曾住了谁,大概为了爱奋不顾身也就这一次了,也就只有她有这个资格了,能让我为其思念,她曾是我的全世界,你以为可以就这样一起变老,但是最后不还是要分开嘛,对,已经分开了。 我的念念 一个人在你生命里的出场顺序,大概真的很重要吧!她一出场,所有人也就显得不过如此了,她正好出现在你生命中最需要的日子,所以她是谁都无法取代的。 也许一个相遇并没有想的那么复杂,那只是最平常的一天,阳光静好,岁月依然,在你最孤独的时候,她便出现了,她看你在那里蹲着,她也蹲着,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我了,我也静静地看着她,一个人的样子便在你的脑子里了,她就像我脑海中最漂亮的那一枚贝壳,渐渐沉入你的脑海深处,直到难以忘记。 我曾逆风跑步,而且是在冬天,身体在冬天跑步是很沉重的,沉重的呼吸,难以呼吸的窒息的感觉,很是难受,所以才这样跑,一个人跑着也很好吧! 冬天,在雪花刚刚飘落的时候,千树万树梨花便开了,其实,这梨花就是雪,雪中能闻到的芬芳的香气,寒冷的冬天,只要心不会冷,整个身体便不会冷,所以努力奔跑,在冬天也要像春天一样温暖。 过了快乐的一年,那么接下来或许就是孤单,不敢爱,不敢想,不敢去什么地方的一年,所以在一个地方再枯燥无趣,也要坚持下去,其实,在这里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一份清闲也是好的,所以不管现在如何无奈,首先要感谢还有一份好运在支撑着你,还有三个月,也许你就会是另外的一个自己了,而这一年正是你的蜕变期,期待一直漂亮蝴蝶的自己。 有时候一场雨后晴空,太阳出来的天气,就想出去跑跑,拥抱一下热闹,跑步也是很热闹的,穿过人群,喜欢人家看我的奇怪眼光,我经常听到人家说这是怎样的一个孩子,大家对于我都太不了解了,所以经常会这样问,尽管问,我也不会回答,就是简单的问好,因为我说了他们也不懂,所以我宁愿不说自己在每一段旅途的经历,宁愿沉默,不过我总是和爸妈说,然后爸妈当人家问起的时候,就会去按照我说我去说,便是第二个版本了,我听到也会笑了笑,这就是快乐的事情。 每次回去大概是都是不同的季节,所以每次穿的衣服也不一样,就这样在一段一段旅程里快乐自己,所能记录下来的就是文字了,我能描述现在,此时此刻我的心情,也许就是快乐的事情了。 每次回到家也能有点暂时的失落,一个劲地回忆着从坐上飞机去的那一刻到结束回家,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和平常一样,一开始我什么都没想起来,然后能想起来的第一个就是猫咪避难舍。 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只要你用心去做一件事,不止自己会做得很好,连周围的人也会跟着去感动,他们会因为对于你的这份信任,而去尝试着喜欢那些他们本很讨厌,甚至不想去了解的东西。 吉姆太太就是这样的人,因为她喜欢整洁漂亮干净的地方,因为从很早就知道小猫咪爱捣乱,所以一直不喜欢任何的小动物,而我当时的房子就挨着吉姆太太的大房间,所以我每天出门去哪里,干什么差不多她都能知道,而且还跟着我学做菜,所以也算是我渐渐影响了在我看来时思想比较呆板的吉姆太太。 自从第一只流浪小猫咪的出现,我就叫小猫名字叫小吉姆,是一只灰色蓝眼睛的小猫咪,这只小猫咪可能是一个慈善家,虽然小吉姆自己没有钱,但是经常会带着流浪小猫或者小狗,让我来给它们食物,一开始我以为只是意外,第二次定义为巧合,但是第三次就明白了,原来小吉姆是一个真的慈善家,只是借着我的食物,来行它的善意而已,我就哭笑不得了,原来这小猫咪都这么聪明呢。 小吉姆这个名字是我根据吉姆太太的名字起的,就是希望她也喜欢小动物,了解小动物也是很有趣的,所以我一直有这个想法,但是却一直没说出来。 直到小吉姆带来的更加多的小猫小狗,我就无奈了,在这城市的一角居然有这么多的流浪猫狗,还真是觉得不可思议呢。 我也无能为力了,一只两只还可以,但是这么多我也没有办法,就在那个山坡上找了一间废弃的小屋,打扫了一下,准备了临时的住所,也算把它们安家在那里,我也是尽力了,因为我自己手里都不宽裕,还要去工作,要知道这是旅居,还是不想通过工作赚飞机票的。 就这样一开始请求吉姆太太的帮助,一开始也就是给点食物还可以,但是如果是收养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的了,所以又发动附近其他的居民捐点剩菜剩饭的,这才算好了一些。 后来人们就成了习惯了,一到吃完饭的时间,就有人送来剩菜剩饭给流浪动物们吃,才算安静下来,后来我跟小吉姆说不许再带小动物回来了,从那以后还真的没有带回来,就这样小动物流浪舍便成立了,不知道是谁这么好心,居然请求当地部门的帮助,在部门出钱的情况下,盖了一座小型动物收容所,我还因为收养小流浪动物而获得小动物爱心人士,给奖励了五千元,这是我不曾想到的奖励,就这样这里成了小孩子来看小动物的快乐地方。 偶尔有人愿意领养一只,只要登记完信息,便可免费领养一只,就这样看似不起眼的事情,一开始还有些麻烦,便成了一件高兴的事情,主要是有了大家的认可,有了大家的支持,所以才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只要大家一起用心努力,便会把麻烦事变成快乐的事情。 我觉得我越来越喜欢这里了,和大家也熟悉了,但是也不得不离开这里了,虽然也舍不得但是也没办法啊,在这里是很精彩,但毕竟只是暂时住在这里。 自从看到我发了五千块以后,吉姆太太就开始变得勤奋起来了,提出主动照顾小动物,一开始还挺笨的,不懂小动物,但是慢慢地也会了。 临走的时候,我将这里交给了吉姆太太,也算安心地离开了,就这样也是不情愿的回家了,看看小吉姆真的是舍不得走了。 就这样一趟飞机又回家了,这就是失落的原因,克服一开始那些困难,正是生活越来越美好的时候,便离开了,生活在向你伸手,你也开始越来越喜欢这里了,就离开了,所以就失落了。 在旅途中,就像是一杯咖啡,一开始尝着很苦,但是等到咽下去的那一瞬间,在即将脱离舌根的那一刻,便是感觉到一点甜,就是这最后一点的味道,可以改变你的整个品味感觉,喝一口,还想喝一口,喝一杯还想喝一杯,你才发现自己是爱上喝咖啡了,这苦苦的味道不是咖啡本身,更像是生活本身的味道。 而回到家里,便感觉是一杯白开水了,精彩的生活也结束了,那些最初的旅行之苦也都忘了,便是在你眼前的美好的旅行,渐渐成为你记忆里的美好回忆,一个美好的地方。 其实,就旅行本身而言,只要去一个地方旅行,它本身的起点也会比你你平常的生活起点高,就算旅行再苦,也是值得高兴的,但最终在慢慢回忆里,渗透出来的便是慢慢的旅途中的美好瞬间,在美好面前,那些当时觉得委屈的苦,便也不过如此了,旅行归根结底是快乐的。 回到家也没什么差的地方,不用为了御寒的衣服而跑好几个商场了,在家里方便多了,也不用花太多太多的钱,也挺好的。 不过就算回家这杯白开水,也是甜的,因为放进了一块方糖了,又因为新的旅行计划也已经开始了,去了新的地方,如果还是觉得这个地方是美的,那就是应该真的美了吧! 老实说跟小猫还挺有缘分的,去哪里都能碰到,所以说还是挺幸福的,回到家里,我好好地整理了一下散落在各个地方的衣服,发现,发现从各个地方带来的衣服,太多了,准备挂在衣服架子上,居然都挂不开了,所以还送人了一些。 当你回眸在某个路口的时候,走得路多了,看到所有的路口便相似了,当回头凝望的时候,发现你身后好像一直有什么在跟着,可是又说不出这是怎样的影子,只是一瞬间,只能你能看到便又跑远了,大概这是预示着下一次的旅行吧! 天气是不是渐渐变冷了,下的雨也没有夏天的时候那样的浪漫了,我也感冒了几次,每天除了喝点热水什么的也不想吃了,所以也是有那么几天是有点小郁闷的。 在每个地方看下雨,都会随着地方的改变和心情而改变,有时候很激情,有时候很郁闷,有时候就又很无奈,那次下午爬山,从山坡上面滑下来,差点没有掉进深渊里,一幕幕的经历都在浮现着。 而这些我谁都没说,只有我自己知道而已,我也有自己的秘密,去哪里都会把那几本日记带上,怕别人会看到,有一次,我看了一天的书,250毫升的被子,我喝了十九杯咖啡,喝了十杯白开水,但是越是寂寞的生活越怀念热闹的时刻。 我的念念,还是觉得不会有太大的心里波动才好,我无论见过多少个草地,都不如现在我这个草地柔软舒服,而且闪闪发光,在很多个地方我也渐渐找到一些不可替代的原因了,所以在某一刻还是坚定所有美好的内心。 鱼味鱼丸 过去,妈妈不喜欢吃鱼,我也不喜欢吃鱼,确实也是吃不了,只是后来觉得鱼也很美味,所以就多少吃点,不过腥味太大的海鱼还是吃不了的,也只有带鱼一种鱼还可以。 爱捉鱼,不爱吃鱼大概成了家里的习惯,所以每次抓的鱼都送给邻居们了,不过有一次还是做了一次鱼丸,没想到做的鱼丸我居然喜欢吃。 这几天我也想和叶做一次鱼丸吃,没想到我居然睡觉去了,有时候疲劳感一上来挡都挡不住,明天一定会做鱼丸吃,今天也就让叶自己继续锻炼他的厨艺吧! 不过说到鱼丸,还有故事在里面呢,可能是源于妈妈吧!吃鱼丸,老妈不吃,我也不吃。 记得还是在老房子的时候了,那个时候家门前的池塘还没有被填满,夏天可以在里面洗澡,钓鱼都可以,所以挨着池塘,老爸也喜欢捉鱼,不过每次捉玩鱼就又放回去,所以并没有攒下多少鱼,而是只是把比较大的鱼留了下来。 “琴,这个鱼怎么吃?”老爸问老妈道, “哼,你问错人了,我又不吃鱼,我怎么知道”,老爸挨了老妈一记白眼,便不再说话了,然后又转过来问我。 “儿子,你说呢!”我大概也十多岁了,我跟老妈一样,都是不吃鱼的,每次吃鱼我和老妈都躲得远远的,孤立老爸一个人在哪里喝酒吃鱼,所以我也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啊!”我又给了老爸一个白眼,先后受了两次白眼的老爸就不理我们了,然后就是去找奶奶这个美食高手问问去。 “哼,不理你们了,我去问问妈去”,老爸说着,自己就走了出去,只剩下几天鱼在水里蹦跶,老爸走了以后,我就和老妈笑了笑,欺负老爸也是日常乐趣之一。 那个时候还是有酸枣树的时代,所以还是更加青睐吃酸枣,特别还有一棵山楂树,就只有奶奶心里会做山楂糕,所以当时也是特别喜欢吃的,酸酸软软的,越吃越有味道。 “妈,抓了两条鱼该如何吃啊!怕孩子吃道鱼刺卡住喉咙”,老爸问到, “嗯,把鱼刺都弄出来不就行了”,结果,到了奶奶这也给了老爸一个白眼,然后奶奶收起自己听戏收音机,就跟着老爸来家里了。 说起鱼刺卡喉咙,那可不是一次两次了,卡在轰隆里就特别的难受,奶奶的办法就是吃馒头就可以了,不过也不管用,每次只要睡一觉鱼刺就没了,很是神奇的,记得有好几次都是被带鱼刺卡到了喉咙,所以记忆很深刻。 这个鱼吧,有时候越吃越爱吃,我看到有的人吃饭都不吐鱼刺,我觉得很是厉害,每次我都把鱼肉坚持一遍才敢吃,不像人家特别爱吃鱼的人,一块肉进去连鱼刺都不吐,我很想看看,我到底是如何被卡住鱼刺的,但是至今我没有答案,看着能吃鱼的真羡慕,我就在想这鱼刺是不是不存在吧,我就又夹了一块鱼肉,看到都是刺,就又放了回去。 奶奶是先进门的,老爸是随后才进来的, “奶奶好”,我说到, “妈”,老妈说到。 “嗯,怎么几天鱼就弄不了了,把鱼刺拔出去,煮鱼丸吃不就行了”,奶奶说到,已经开始弄鱼了。 “拿一把剪子过来”,奶奶说到,我便进屋去拿了一把剪子,又跑回来给奶奶了。 “看着吧,这鱼的鱼刺分布要熟稔于心,要知道有多少根鱼刺,你看掌握了方法,一下一根鱼刺,都知道这鱼有多少鱼刺,一根一根拔出来不就好了,谁让你们之前不拔鱼刺,害得我大孙子被鱼刺卡喉咙里了,还没找你们算账呢”,奶奶说到,老妈便已经跑进屋子里了,只剩下老爸和我在这听着,看看奶奶变魔术式的手法,在做着自己的美食。 一会儿,一堆白花花的鱼刺便都拔了出来,奶奶真是厉害,几乎是我热爱美食的最重要的影响人,所以从那个时候就有一个美食家的梦,但是我跟奶奶说了我的梦想,就是做一个和奶奶一样厉害的厨师,但是奶奶不同意,说不能和奶奶她一样做一辈子饭,要有出息,去外面世界看看。 好像还真应了奶奶这句话,果然去了很多的地方,我也想找到最初想去出去看看的原始想法,发现一步一步推后原因,居然是奶奶说的,看来有些事情也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隔了很多年才实现的,想想过去都能找到一些故事,能找到最初想法的来源。 于是奶奶开始自己也进屋子去了,临走前还不忘记交代一下, “把鱼肉捣碎”,说要就进屋了,爸爸只好自己开始把鱼肉捣碎,我就在旁边看着,老爸也是无奈了。 “别忘了放一点点盐”,随后奶奶的声音又飘了过来,老爸便哦了一声。 把鱼肉先切碎,然后放在罐子里砸,据说能增加鱼肉的韧性,而且也更加适合入味,所以这个做鱼肉的手法,或者说根据美食本身的特性,在不破坏鱼肉营养的同时,又能增加鱼肉特别的口感,所以一点小小的鱼肉讲究可多呢,或者有时候直接上冰的,保留鱼肉原始自然的口感。 接着就是爸爸咣当咣当的声音了,别说把鱼肉剁碎做鱼丸确实是一个好的创意,能有效利用所有的鱼肉,有的时候也可以把鱼刺剁碎再放进去,也可以,奶奶经常这么做。 那个时候家庭条件也不是太好,所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买鱼,平常想吃鱼了,就自己捉几条鱼,所以说还是挺方便的。 看着老爸在那里努力弄着鱼肉,我就自己跑了出去,说不定又要让我做什么工作呢,所以这个时候识趣跑出去了,怕越帮越忙。 其实,出去也没有什么地方去玩,就是随便走走,实在无趣就会回家,有时候看电视,有时候就看书,实在无聊了就自己走远一点去玩,特别的冒险精神。 心想,反正也不吃鱼,也没啥兴趣了,所以就自己买吃的去了,那个时候爱吃那个老式大辣片,经常吃的辣的呼哧呼哧的,越辣越想吃,所以停不下来,等到吃到辣椒肚子痛的时候就又喊救命,实在是自作自受。 这个时候,我是不敢去打扰爷爷的,因为爷爷上午也要睡一会儿觉,直到下午才会坐在那里看看书,晚饭后就是散步,我也跟着去,当时并未感觉这个时刻有什么特别的,但是总归是最好画面陪伴,所以也是挺珍惜的,那个时候每个夜都很美好,不知道什么是忧伤。 大家那个时候已经没有多大的兴趣自己玩了,都在打游戏机,只有我自己不愿意碰这个东西,依旧是该看书就看书,有时候也很少跟这样的小伙伴一起玩,宁愿自己在家里发呆。 可以说整个童年时代,除了奶奶给了很好的榜样的力量,几乎没有找到什么特别知心的伙伴,不过是在一起玩耍,却不能说真心话的朋友。 就像童年时候的高尔基,有了外婆才能有了一个正确的人生,所以枯燥没有乐趣的童年,才显得有了一缕生命之光,这希望之光深深影响着高尔基努力的成长,变得纯粹而自然。 实在觉得无趣,就又跑回家了,看着老爸已经把鱼肉弄得差不多了,所以又是该奶奶出面的时候了,把鱼肉给摔打了一遍。 “奶奶,这是干啥”,我问到, “这样可以接着让鱼肉更加有韧性,也是在放入料酒和白酒去腥味,奶奶做的鱼丸绝对没有腥味,保证让不爱吃鱼的你也爱吃鱼丸”,奶奶说到,我还挺期待的,要是鱼丸真的好吃那就真的太棒了,能吃鱼了。 所以在看电视的时候静静等待着,看着奶奶放了淀粉,放了胡椒粉,还放了一点青椒,还放了什么我也是间接看到的,一边看一会儿电视,一会儿去看看奶奶,而老爸则去烧火去了,老妈蒸的芹菜馅的包子也快好了,中午一家人又会一起吃饭了,有时候你感觉不到在做饭,饭就好了,然后吃完饭就睡中午觉了。 奶奶养的鸡大概都做成叫花鸡吃了,关键是奶奶做的叫花鸡真的特别好吃,在莲叶里包着鸡,莲叶外再涂一层泥巴放在一个坑的火里烧,等到听到外面泥土嘭的一声炸裂的时候,鸡便做好了。 可以说奶奶成了我所有美食的灵感来源,吃的食物要有爱的味道,吃到一个味道,瞬间就回到了童年里,那个美味横生,快乐的年代。 很快奶奶做的第一个鱼丸就好了,是在水中煮的,居然都没有破,幸好有一个可以挤鱼丸的小工具,是奶奶自己做的,除了美食家,更是一个发明家,所以奶奶平凡的生活,却给了太不平凡的童年,美味创新新奇一直都是童年的主题,所以我很快乐。 没想到鱼丸的味道特别好吃,没有一点鱼腥味,而且里面还放了一点香菜,有助于很好的提味,当自己不吃的鱼也吃了,感觉很棒的。 我也给妈妈拿了一个去,但是老妈说啥都不吃,只吃萝卜丸子,没办法我就自己吃了,据说丸子粘满酱吃,特别是奶奶特制的酱,特别的好吃,有一种说不出的独一无二的味道,喜欢吃鱼丸了。 星期一的晚餐 大概每次疲劳感以后,都是带来最舒服的感觉,热水洗一下脚,才感觉好多了。 这个星期一过的还真是慢,不过即便是这么慢,也依旧很快就过去了,时光的影子从指尖,眼前,头发之间悄悄走过去了。 大概人都会变吧,过去不知道爱情为何物,在经历了背离,无知以后,现在依然相信爱情,改变从走上路以后,就开始了,总希望变成自己想象中的样子,但是却很难。 生活从来都不是太容易的,时不时的疲劳感总是避免不了的,所以在某一刻,我们会不停地去寻找一份安心,来度过这个躁动不安的时期,所以跑步,游泳,都要去做,以至于花了很多的时间去克服这个问题,不过总是找不到太好的解决方法,心安静下来就好了。 睡醒了,大概又是七点钟了,屋子里还能看到一点红色的夕阳,画架子还在那里站着着,这是睁开眼以后第一个看到的东西,屋里没有开灯,看着有些暗,门外能依稀听到孩子们奔跑时候欢快的叫声,大概对于孩子来说,什么时候都有不过时的热闹,而对于越长大越孤单的人来说,更多的是想沉默,沉默地跑步,沉默地一个人找雨后的彩虹,多希望能遇到一个在同一个时空遇到的人,然后看到她像花朵一般的笑容,默默地去草地躺着发呆,听到不太热烈的鸟叫声,大概这就是长大后的时光了。 “啊!”突然听到一声尖叫,我穿着拖鞋就跑了出去了,肯定是厨房里,叶在做饭。 “怎么了?”我过去问到, “刀划破手了,怎么办?”叶仰着手让我看看,献血直流,我赶快把她拉了出去,拿出药箱,把血擦干净,滴了几滴双氧水,痛的这小子龇牙咧嘴的,我就笑了笑,看来今天的饭,要由我来做了。 “下次一定要及时处理伤口,还问我怎么办,你也够行的”,我白眼看着叶说到,看着外便像长大了,其实,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哦,知道了”,叶低下头又轻生说到,不能说太重了,也不能不说,所以这样提醒一句便是恰到好处的了。 “行了,你自己看电视去吧!不许喝酒”,我说到,把最后的纱布给打了一个结,就出去了,让他自己玩吧! 我去厨房的时候看到叶是切茄子的时候不小心划的手,我想起来了,我有好几次也是因为切茄子划的手,大概是切茄子比较容易划手吧! 对了,茄子和蒜是绝配,那就炸一下茄子条,和大蒜一起凭炒一下吃,很美味,很接近食物的原味,所以这算是一道菜。 有一个黄瓜凉拌豆皮,再来一个沙拉,就好了,也不想吃太多,简单自然一点就好了,晚上也不想吃太多,主要是叶吃得多,所以还是炖点大骨头再说吧,吃着大骨头,喝啤酒超爽的,不醉不归。 其实,这骨头我上午就着手做了,只是一直都没管,估计也炖得差不多了,高压锅,我主要是把做肉的心思都放在了汤里面,汤做好了,肉就好吃,汤好了,把过了水的骨头放在高压锅里面就好了,接下来就等着美味溢出了。 闻着大骨头的味道,很香,毕竟也是精致做汤有好长的时间了,油而不腻,而且也有烧过的紧致感,很不错,有一种焦糊的味道,喜欢这个味道。 很快就做好了,幸好叶受伤的是左手,还能用筷子吃饭,我想我大概就是需要给他找到一碗肉出来,这样吃着方便,不过吃大骨头最大的乐趣还是啃骨头比较好,这样吃着肉香,只因为叶受伤了,所以就勉强给提出几块肉出来吧,不然还不馋得睡不着觉了。 就这样精心准备的晚餐开始了,吃完了,看会书,或者出去走走,明天就是星期二了,所以今天还是可以的。 啤酒瓶子,瓶子盖子一打开,嘭的一声喷了我一身泡沫,还喷了一桌子,叶就笑了,难道是他干的吗? “是你动了啤酒瓶”,我问到, “这个屋子里就哥你和我两个人,不是我还能有谁啊!”叶用缠着绷带的手捂嘴笑着, “你是没事干了,是吗?”我说到,把一碗肉就给叶放下了。 “哥,我看你今天闷闷不乐的开个玩笑”,叶说到,不过看到通红的肉的时候,便开心了起来。 “我哪有闷闷不乐了,只是没有高兴的事情而已,算了还是吃肉吧!”我说到,便拿起了一块骨头啃了起来,咸淡适中,而且还有一点辣味,有一点麻椒的味道,很好。 一口肉,一口啤酒下去这也太好吃了,所以也就不管叶了,自己吃了起来。 “你从哪里看出来我闷闷不乐了,我很好”,吃着肉我说到, “哦,没事,就是看你最近睡眠多了一些,所以问问,我就是开个玩笑,别当真啊!”叶笑着说到,怕我打他,要是说酒是不能浪费的,不过还是没有关系的,虽然说有点讨厌浪费食物。 “没事的,快吃吧!”我说到,便又陷入沉默了。 “对了,哥,这么短的时间,你是怎么做的肉”,叶问道, “我早上就去买肉了,上午就做了,你傻啊!”我说到, “哦,我还以为刚才做的呢”,叶珊珊一笑说到, “嗯,真好吃,这里面放了什么,有豆腐的香味”,叶说到, “放了腐乳和豆干”,我说到, “哦,这样啊!真厉害哥”,叶笑着说到,我也笑了笑,有一个人在身边陪着说话也挺好的。 “行了,快吃饭吧!吃完了去海边走走”,我说到, “你刷碗”,我说到, “哥,你不能这么欺负我,我这手能刷碗吗?”叶无奈地说到, “好了,我开玩笑的”,我笑着说到,吃了几块肉感觉吃不下去了,必须吃点沙拉才行。 沙拉里还是菠萝好吃,就算酸牙了也想吃,这个酸味也有吸引力,所以还是越吃越想吃。 夏天是一个水果和冰淇凌的时间,从菠萝里也能找到一个青春的味道,所以在水果里,我便已经有所期待了,虽然只是那一点期待,但是对于生活有所期待,也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其实,晚饭吃不多少,吃点就够了,关键是一看书,到了十一点多一定会肚饿,所以还要吃一点,听说夜晚吃东西容易长胖,所以明天又要多跑一点路,没办法,晚上还是要吃,早晨还是要跑,因为有时候真的不想写字了,想出去走走。 “走了,哥,出去走走”,叶大喊道, “知道了,来了”,我说到,把围裙一拿下来就出去了。 晚饭后走走,是一个好的习惯,因为海边的现在人是最多的,靠近海的石头早就被其他人给占领了,所以只能跟着人群在海边走走。 脱下鞋子来,在凉凉的沙子里走,会感觉全身心都放松了,这凉爽的感觉,像是一下子到了秋天里,不过只有脚爽了,身体还不行,这个时候就要把身体也埋进沙子里,大概是最爽的了,结果晚上就闹肚子了,所以还是不要尝试了。 大家也只有小孩子才会这样,偶尔没有人的时候,自己才试一试,还有那个好多的时候,能在沙子里找到一只螃蟹,夹到脚趾也是挺疼的,所以只有把螃蟹蒸一下吃了,这样也是一个抓螃蟹的好方法。 在旁边也有夜晚钓鱼的,什么爱好的人都有,不过可能也就是这样才构成了一个多彩的世界吧! 今天的月被乌云遮住了,一会儿亮,一会儿暗,空中还飞着几声乌鸦的声音,一片漆黑看不见乌鸦,那边有一个海鹭滩,每次人一过去就有很多的海鹭飞起来,在叽叽喳喳地叫着。 “哥,你看前面有一个女孩”,走着,走着,叶说到。 “怎么了?”我问到, “给我找个嫂子啊!”叶看着我说到, “你每天都想啥呢”,我白眼到, “真的,你看背影多迷人啊!”叶说到, “行了,我的事情你还操心啊!”我说到,从背影看,前面的女孩确实挺倩丽的。 “你看,有了嫂子,就能照顾哥你的生活了,你这每天都形单影只的看着可怜”,叶说到, “嘿,啥意思,我哪里看着可怜了,给我考虑还不少,你自己的事情都没解决呢,还有时间考虑我的事情”,我无奈地说到, “我不着急啊!哥你不一样,需要早点找对象啊!”叶说到。 我感觉我俩就是青春里的问题少年,在诉说着同时还不着急,况且也不着急,我又不着急,主要是有人替你着急,所以说还是挺无奈的。 “哥,要不要我去看看漂不漂亮,给你参考一下”,叶说着,就跑向了前面去, “喂,你别做傻事啊!”我小声说道,已经晚了,已经跑到了人家前面,看了看,人家都发现了,还故意回头看看,我就自然走在那里,应该不能猜到我和那小子认识吧! 幸好这小子还算聪明一点,没有喊出来,要是这样喊出来, “哥,这个姐姐很漂亮”,如果要是在人家前面这样喊,那就糗大了,我只能转头就跑了,不过幸好没有出现这一幕,而是等到人家女孩子过去了,偷偷跑到我这边来, “很漂亮”,小声说了三个字,我就笑了笑,带着他出来还挺有意思的。 “行了,人家都走远了,看把你能的,就算选你嫂子,也轮不到你来挑吧!”我笑着说道, “我知道啊!我就是帮忙给挑挑”,叶不好意思说到。 星期二 刚刚好,看到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 有时候,你会感觉,尽管这个世界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只需要一点点,却无处可寻,找不到能容纳自己的那一点小小空间。 有时候,在家里也是这样的,静静地呆着,已经很不安心了,睡觉也是心思重重,世界那么大,家里都感觉不是容纳之所,那自己的那点空间,又被丢到哪个宇宙深处去了呢? 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理解你,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完全包容你,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安慰到你,所以你才会感觉心是无处安放的样子,让人无处可去的感觉很明显,明明只感觉这眼前就是一层薄薄的纸,可就是过不去。 歌曲《美目流转》: 高高湖畔 一片天 流云蓝衣袍 舞动竹林间。 清风明月来相会 离别的人几时归 对影独酌 谁解相思泪 梅花开枝头 大雁依旧南飞。 听渡口边又洒下雨点坠坠。 眼前的桃花眼影已模糊不清 为君歌一曲 送君千里行 一曲相思梦泪光 粘湿了流云袍 不如放逐云端。 美目流转的当年 是痴痴的少女情 转眼已成空 折扇扶香 在我心间 回忆点点 一生若只待你如初见 何须感伤离别。 美目流转的瞬间 已看惯落叶片片 不再去数着红豆思念 这次第已憔悴难安 玉簪已折断两半 这时光匆匆 美目已不见当年模样。 从此天涯各不相见。 古代的女子,虽对爱坚贞不移,但是无尽的思念也会让她感到憔悴,想念了,就穿上流云袍,唱戏歌舞一曲,既然爱要相思,要离别,那和没有有什么区别,不如放下相思,就当从没出现过这个人,你还是你,美目流转,自己依然是痴情少女,却再也不去爱任何人,美目流转,时光匆匆,过了青春,已不再年轻当年,哭花了的桃花眼影,也随着泪一起流走吧,一个人挺好的,不相见也许会好过一些。 突然想到这样的爱情,也是爱的一种,既然相思不得,不如就当重新来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已经不爱任何人了,一个人点蜡烛,一个人作诗,不也挺好的嘛,何必每天都把自己的桃花眼影给哭花了,又没有人欣赏了,再好看也只能自己看看。 昨天晚上回来,已经是十点多了,回到家自己去睡觉去了,我坐在外面依旧吹着凉凉的海风,世界之大,想要找到一个栖心之所,的确挺难的。 昨晚又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回到屋子里就睡了,无缘无故的不开心,大概是常有的事情了,已经习惯了,睡不着觉,大概醉了以后才会醒。 今天早上五点的闹钟依旧响了,起来刷牙,喝了一杯热牛奶,带着帽子又去跑步了,看着大爷大妈们都在努力跑着,感觉又恢复到了自己的模样,所以看着这个阳光的早晨,就又有了新的想法了,新的一天从跑步开始。 今天是星期二,辞职的第二天,关于爱的故事已经开始了,可是还找不到一对男女主人公,我一边跑着,一边想着男女主人公的样子,名字,性格爱好,应该有怎样的相遇场景,又该在哪里,如何相遇,到这就停了,不能再想了,再想头都快要爆炸了,必须一点一点细致着来。 看着这身边所有的人都在努力为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所以他们是可爱的,为了省一块钱可以步行几公里,可以去人群拥挤的人才市场,这一座城市里不知道承载了多少人的忧伤,成就了多少人,又让多少人失望,从失望到绝望,甚至是又离开这里,这都是最好的安排吧! 跑步时候的感慨是很多的,随便一眼都能想到很多的东西,看到清洁工阿姨们为了扔一个瓶子也会值得跑一趟,看到我的身边有瓶子,我也会跑着扔进垃圾桶里,虽然只是小事,但是也知道从小事做起。 这次是沿着小路跑的,有很多的地方还没有去过呢,那边有条小河还没看到呢,还有一个大的草地,经常有人在这里放羊,就像是城市里藏着一个小型草原一样,在这里能明显感觉出来的很多的自由,这自由就像是从满水的杯子里溢出来一样,不是自由多了,而是从城市的拥挤不堪里溢出来的,这就是最应该珍惜的。 好吧,星期二明显比星期一轻松了一些,从早餐店的排队长龙里就能感觉到,星期二,熬过了星期一,星期二就能自己做早餐了,这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吧,假期里不是玩手机就是睡觉,人的生活什么时候无聊单一到这个地步了,还点外卖度日,觉得很高兴,我真的说不懂现在的人都难免容易满足,这种平静的绝望就让我愈加不安。 还是小孩子好,能上学和朋友一起玩,现在的孩子都这么被宠着嘛,连上学都要父母用车送,那种自立的意识,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兴趣是真的可以作为人生的目标去完成的,不过是无意义的事情而已。 想当年自己上学的时候,还不是自己做饭,吃饭,上学,爸妈很早就出去了,所以根本没有时间管自己,所以看起来会更加完美一些,有时候虽然奶奶也过来,但是我也不想有人插手,自己做饭就好了。 这不,经过一所学校,又想起了现在的孩子真的很幸福了,能玩手机玩手机,我们那个时候还要追风筝,不过那个时候是真的快乐,做一个追风筝的人,也是一生在追求着梦想。 还记得昨天那个菜市场,买肉的大叔,买了五十块钱的大骨头,就是昨天晚上吃的,讨价还价,也是菜市场一个乐趣的地方。 “你好,大叔,这个大骨头多少钱一斤”,我问到, “哦,二十八一斤”,大叔回答道,光头,一看就是卖肉的。 “要多少?”大叔又问到, “我先看看这肉新不新鲜”,我转了一圈看到, “新鲜,一定新鲜,昨天刚做的新鲜的猪骨头,今天一定新鲜”,大叔笑着说到, “哦,那行吧,能不能给便宜点,便宜我就多要点”,我说到, “小兄弟,不能便宜了,所有人都是这个价,不信你可以去别的家问问”,大叔自信说到,我也知道,早问过了,要不然也不会转来转去的,所以还是挺细心的。 “那个好吧,就给来五十块钱的吧,不多也不少,我只有五十块钱了,能挑挑拣拣嘛!”我又问道, “能,不过不能太过分了,挑一点就好了”,老板说到, “嗯,好,那就来这几块吧!”我指着骨头说到,这几块肉比较多一点。 “嗯,好勒”,老板说到,装到塑料袋里就开始称重,一开始是五十一块二毛,又切掉一小块肉,变成了五十块二毛,又切掉一块小肉,变成了五十块零零,这老板还真是斤斤俩俩都计较啊! “行了,刚好五十,你拿好”,说着就把塑料袋给系好了,看样子应该是要钱了。 “真的称好了吗?”我问到, “好了,一点都不差,放心吧小兄弟,这是良心买卖”,大叔笑着说到, “好吧!给你钱”,说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完事了。 买完立刻就回家了,这是最后的五十块钱了,居然买了骨头,现在该如何是好呢。 回来,回来首先我要把骨头切成两半,这骨头是比较难杂碎的,需要用斧子才可以,找到了工具箱,还真的找到了肚子,双手用力,从骨头中间剁开,别说还挺惊心动魄的,吃喝大骨头肉还这样,真的太棒了。 首先烧水,把骨头过一遍水,可以去除一些杂质,不过只是几分钟就可以了,不要过的水太过了,不然肉和一些营养物质也随着热水跑了。 等到爱不多了,把过了水的骨头给放到凉水里,然后就开始做汤了,把所需要的调味料准备包好,准备好腐乳,放一点豆豉酱,汤,尽量让汤变成水和油的结合物,这样既能增加汤水的浓度,又能改肉带来很好的入味感,最后再放一点辣椒,酱油就差不多了。 一开始大火是让骨肉分离来,大概一个小时吧! 随后就是小火慢炖入味,一不小心就炖到晚饭前了,不过我好像一点多就关了火,晚饭前还热着呢,闻着扑鼻而来的香味,真好闻,这可是经过自己多次实验,精心烹制出来的汤,所以只要火到位了,就一定味道十足。 我觉得吃肉一定要有一点辣辣的味道,这样和啤酒混合一下,一定是舌尖味觉的爆炸似的享受,所以一定要注重味道的配合,这样美食带来的不只是饱足感,更是刺激感,享受感。 再接着就是跑到了广场上,看到大妈们都在努力地跳着广场舞,不过放的这快节奏的音乐确实不适合我,所以很快就跑了过去,路上走地下隧道,从这边车进去,从那边下路上又出来了,我跑过去,正好和车同步到达出口还真是神奇。 看着,年轻人都在骑着单车,一边骑车,一边看着手机的导航,准备去向那个将要到达的地方,可是,如果导航能走到一条人迹稀少的路,那一定不知道这条路的终点在哪里,所以还是需要一步一步去找。 星期二的表演 一个人的时候,突然想你到泪流,这矫情的话语语速,仿佛在哪里听过,如今一个人听歌总是会觉得失落,也许一个心情,当时的那个心情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过去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工厂里举行各类的戏曲表演,而且就在小镇上,而且票是两块钱一张,只要是这样的活动,特别是花脸唱着很是爱好的不行,所以买了两张票,带着我就去了。 当时只道是寻常,那个十岁左右的年纪,每天确实发生着很多有趣的事情,那个时候有趣的事情也多,关键是不会感到厌烦,也没有孤独什么的,只要哪里热闹,你就去跑,去跳就可以了,反正全世界最开心的就是你了,所以一下子又陷入了小巷子的回忆。 个子矮的时候,觉得小巷子很高,长大了再看小巷子也就不过如此了,那个时候天空很小,只有小巷子的模样,巷子到哪里,随着巷子的形状,你也会看到哪里,不会觉得世界的外面是什么,出了巷子便是更加广阔的天空了。 在天的那边是什么? 只要天边还有风景可看,就想过去看一看,这是我的目标之一,想去看看那里的孩子,是如何迎接一天的开始的,又是看着太阳怎样落山的,很想知道。 人生的最初五分之一的生命时光里,我们唯有花上更多的时间,用自己的眼睛去欣赏这个世界的风景,眼睛会将你所看到的、听到的东西,都刻印在大脑里,然后装进这个记忆乱套的时光抽屉里,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往某个地方。 不只一次这样想过了,有些事情本来就是模糊不清的,当你走过一条明亮的街道,看到一个人正在边走边吃着面包的时候,这个模糊不清的问题仿佛突然就清醒了,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过去吃早饭,就是在路边,就在巷子口那里,支起一个绿色的帆布棚子,熟悉的面孔的两口子,只有几把椅子,连个桌子都没有,还不就是端着碗站在棚子里面吃,或者直接坐在巷子墙角底下,边吃边聊天,那个时候需要到处去工作,比如建筑工人什么的,也是一个很好的颇有时代记忆的时光。 不过那个时候爸妈倒是很少买着吃,都是自己在家里做点,手擀面加上西红柿鸡蛋卤子,一顿都吃好几碗呢,当然这是老爸,我也就吃半碗就好了。 记得老爸也做过建筑工人,不过没几天老妈就不让做了,在汽车前拍的那张照片就是,还有也想去做海员,不过每次出海都要几个月,怕照顾不过来家庭,就只能在家里自己做点小生意了,也算是无路可选了,当时的艰难还能看得见。 在那个青春的年华里,你都做了什么,忙来忙去不过是想要家里日子好过一些,虽然现在想想,甚至有一些事情觉得荒唐,倒也没有选择,只能在这里默默的老去,而老爸的坚守辛苦,注定是确定了我许多远行的路线。 每次喝酒喝的多了,老爸都会一下子就陷入过去里,从当时一直盼能有现在的生活,什么事情都做过,时间也转瞬消失,仿佛只有到了现在,看到我的成长,才会回想当年的情景,从一切什么都没有,到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事业,可以说老爸是最伟大的父亲了,为了生活,努力了半辈子,现在终于看到了一点安稳了。 其实,在我的成长记忆里,这些东西都明白,只是听到老爸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来,再加上当时悲叹的心情,哈,还是会觉得不可思议的,觉得这当时最平凡,最让人烦的事情,想起来居然也这样的有味道,毕竟是为了生活,现在生活好了,自然会感激当时的自己,只是该如何对待这段生命的片段,大概除了回忆一下,也是不能常想起的,就当作是一开始生活的蜕变,一开始的困难吧! 在天的那边是什么,想要过去看看,还需要闯过生活这一关才好,那个时候没有网络,只是看到哪里有工作了,就去工作,想要赚钱,就是通过一点一滴的劳动才行,比如开个小卖部,还有像爷爷那时候可以赶着驴车去集市上卖菜,一开始的苹果园也卖过苹果,还有用车拉过铁制品,还有自己买来报废的车,拆了卖零件,或者组装起来,可以再卖,总之能干,只要身边可以赚钱的工作几乎都做了,这就是当时的生活。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确实是一个特殊的时代,音乐声唱出了许多的经典,新的事物的出现,带给生活不小的变革,当然那个时候生活虽然艰难了很多,但是却有意思得多,现在想想几乎都能给披上一层传奇时代的色彩,新事物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本来平淡的生活,所以人们的生活在这十年里也有了很大的差别。 一开始就有了最初的偶像风潮,老爸也不例外,喜欢那个时候演员的发型,所以也去模仿,有了录音机就买了很多的磁带,那个时候我也买了第一个复读机,就是为了学英语,现在再看看,一部手机就搞定了,完全没有了当时的那样麻烦了,不过那个时代依然是最美好的,大家都出来显摆一下,所以那个时候也是最美的年代。 至于星期二,因为工厂总会在这个时候开放礼堂去拿着票看唱戏,还有总是在下午四点才开始,一直到晚上十点才结束,那个时候刚刚好是在夏末秋初的时候,叶子刚刚落,所以记忆比较特殊吧! 奶奶喜欢那套蓝色兰花的衣服,穿起来画上花脸,就是一个唱戏的人,我也跟着奶奶学了很多的唱戏,不过有的戏句都不认识,唱着也不顺口,所以在奶奶拿着扇子舞蹈的时候,我也跟着乱跳,所以会感觉好玩多了。 记得有一次唱完戏以后,还有一些杂技的表演,当然舞狮子是在外面的空地上演的,当时的人很多,孩子也多,所以看着热闹,我就冲在最前面,看着这舞狮的表演,狮子头抬头,张嘴,眨眼睛的表情特别迷人,而且我记得也是一个女的做狮头,我想当时她一定很累吧,跳上跳下的。 奶奶则看得特别起劲,在旁边欢呼着,每次回家都要联系一遍,我就偷偷地把老爸的相机给拿了出来,拍照片。 对了,说到相机,当时老爸也有一个相机,不过一直都不让我玩,每次到了过节的时候,才拿出来拍几张照片,那次看到我偷拿出去,说了我一顿,那个时候的相机虽然没有现在的手机像素好呢,不过却是超贵的,所以一般都不让我玩。 那个时候,在旁边的地方,也有一家照相馆,一开始每天都会去很多的人,我也去买过胶卷,有一次老妈就带着我去照了几张照片,就是手里抱着小熊坐在一辆红色的玩具车上,照的可好了,就这样我还能看到当时的自己的面容,看着相机的红灯还有闪光灯,一动也不敢动,就这样这张照片还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近二十年了,时间弹指一挥间,我还能看到当初自己天真的容颜。 一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奶奶是最忙的一个人了,出了指导家里做饭之外,还要指导出演唱着的队伍,这样怎么跳,那样如何排队,谁担任哪个角色,我想想都头痛,但是奶奶却乐此不疲,大概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情总是喜欢这个感悟,就是从奶奶这里来的吧! 我也给拍了很多的当时的照片,现在看看都是满满的回忆,那个时候真好,可以没有迷茫,尽情快乐,可以没有孤独,尽情热闹,可以没有那么多的失落,尽情期待,可以不穿那么多的伪装外衣,我看起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从来不去刻意隐藏自己,这就是最真实的自己。 那个时候总感觉一天很快,跑得也很累,睡得也挺安稳,基本上不会熬夜,到了时间就睡,写完作业就跑出去玩,真是自由的年代。 我记得给我最深印象的歌曲就是《常回家看看》,那个时候每天早上老爸都要放一遍,所以这个旋律几乎成了所有音乐音符的来源,大概也和《心太软》有关,有关于那个年代的主题就是自由和梦想。 所以说九零年代,是一个特殊记忆的时代,那个时候还在租的房子里面,一共就三间小屋,不过院子确实是出奇的大,有两棵高大的树木,还有酸枣树,有一颗苹果树,还有后来种的蜜罐柿子树,可谓是丰富了整个童年生活,之所以热爱,大概和生活有些紧密的联系。 星期二开始恢复生活的状态,开始做早饭了,上班也不会像星期一一样迟到了,就是这个星期二,或许我们常常会忽略掉,所以在很多的时候,也常常忽略了时间的存在。 “月下,飞花,啊啊啊!”听着奶奶在外面唱着,我就在屋子里一边听着,一边写作业,突然发现,有一些作业居然忘记写了,所以说还是连夜补回来吧! 青草里,池塘下,处处蛙鸣,这个就是夏夜最热闹的叫声了,感觉有很多的画面需要去写,但是一时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写,从一个小的细节入手,又可以收获全部的美感,实在是有些难度。 一般写完作业就睡了,还有这个星期二,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依旧是可以改变一些东西的,不忙碌,为自由而奋斗。 天空之城 天上飞的是什么? 鸟儿或者云朵,也可能是一面镜子。 天空会是天鹅湖,天鹅湖像是镜子碎裂一样,分成大小、形状不一的小块碎镜子,那么每只天鹅就能独享一面最天然的镜子,在镜子面前,爱美地照啊照的,摆动一下修长的玉颈,展开翅膀羽毛,精细地看着镜像中的另外一个自己。 突然好想写写天空和自由,原谅我一生放浪不羁爱自由,这个和天空有很大的关系,在很多个天空下跑步,去了很多个天空下,所以旅行,也是在追求自由。 但是从,从有意识考虑自由为何物的时候,已经过去很长的时间了,曾经以为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就是自由,后来觉得欲望太大,反而会一点一点失去自由,会迷失自我,但是没有一点欲望也不行。 接着就是什么也不想要,就是去喜欢的地方,无忧无虑的跑步,享受这一点生命的快感,不去想念谁,也不再为了生活而辛苦赚钱,不过发现这样也不行,生活没有一点忧伤是不行的,所以又开始新的思考,这中间又过去了很长的时间。 所以生活还是要继续,而且每个时期,遇到的一些问题也不一样,有时候,一件事情就很难对付过去了,可偏偏又祸不单行,又来了其他有些棘手的事件,所以想要看到一个更加勇敢完美的自己,你必须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才行,只有一步一步解决问题,才是一步又一步的成长。 所以从这个时候开始,就是解决生活中,甚至是生命中,各种各样的问题,过程中体会到了无奈,伤心,失望,绝望,从这些情绪里,又慢慢找回希望的过程很艰难,又找回自我,找回一点值得高兴的事情,生活一直在倒退,倒退到原点,又重新出发,然后你会发现生活已经变了样子。 同时我们也要明白,事情再多,也不能傻乎乎的都接受,能有意识的避免就避免,避免不了的就勇敢接受就好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解决问题,主要是找到问题,等到解决了这些个东西,也是成长的阶梯。 在可以说是一塌糊涂的生活里,越来越感觉到发现自我的重要性,所以越是硬着头皮走到最后,才发现,在所有的事情里,在去过的所有的地方,能时常找到自己的步调节奏是很重要的,这会让你避免很多的烦心事,努力在所有的事情里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点,我感觉这样的方向,是越来越明显了,所以在生活里,一定要有自己的目标,保持自己的步调,哪怕慢了一点也没有关系,无论别人如何说,只要我自己感觉是对的,那就要坚持下去,这就是坚持自己的理由。 所以穷尽目力,看看这天空,能时常保持自我,就是自由,这是在目前所有体会到的最大的自由,不用去担心什么,只要接受这些挑战就好了。 天空之上应该有一座城,那座城里应该还有一个自己,他一直都看着天空之下的那个自己在成长,就像看着一面镜子,镜子里面就是现在的自己,看着自己这么笨,不知道天空之城上的他会怎么想。 上小学的时候,你买过铅笔吗? 我想大家应该都买过,我也买过,但是买过那一次就一直都没用,而是到附近的垃圾堆里捡铅笔使用,也算是一个省钱的办法了。 没错,那个时候小镇上除了面粉场之外,还有一家铅笔厂,那个时候,就觉得铅笔厂就如同神圣梦工厂一般,可以制造铅笔,而铅笔又能做好多的事情,所以那个时候也有过梦想,就是希望能有一家自己的铅笔制药厂。 每次上学,都故意从铅笔厂过去,每次都能差不多看到有车拉着木头在里面转来转去,而且有很大的机器大声音。 走过铅笔厂以后,再走一段路,转个弯就到了学校里,这两个地点是在一条线上的,所以很好认。 学校和铅笔厂几乎都在小镇的边上,那里几乎没有人居住,只有每天工作人员和老师经常出入,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开始对建筑的格局布局感兴趣,为什么这个铅笔厂会和学校离着这么近,有时候一个垃圾处理厂反而会挨着一个住宅区,空气都臭死了,难道这样的建筑空间布局也合理吗? 所以搞不清楚为何会出现建筑乱放的情景,所以那时候就问:妈妈那个铅笔厂为什么会在那里呢? 老妈也摇摇头不知道,所以那个时候也去寻找一些事情的答案,可是都找不到。 之所以是经常去捡铅笔,那是铅笔厂的一个垃圾堆里,经常看到好像是在制作过程中损坏的铅笔,有的坏的很大,有的则不是很大,拿回家用小刀削削,和正常的铅笔没有什么区别,所以那个时候就开始不买铅笔了,一放学经常看到有工人过来倒铅笔,我一个人或者很多的人都在抢着铅笔,一时间好想所有的人都发现了这个秘密。 从西边走回家的话,可能会经过那座虎坊桥,在石头桥面,能看到细致纹路的老虎的形状,所以每次从桥上经过的时候,都会摸一摸那一个“王”字,歪歪扭扭的很好看,能看到有人在桥下钓鱼,还颇有一点江南味道的,只是这里不是一个水乡。 至今哪个胡同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呢,只知道只要是胡同里的人家,都会有一个值得一看的小院子,里面充满着时光的故事,听着这些故事就慢慢长大了,可是故事还没听完呢,在戏曲里,风声中,一次次的胡同里叫卖声中,这个冬天吃了一串冰糖葫芦,孩子便长大了。 至今还是怀念这个温馨的氛围,这个氛围让你很安心,又很有吸引力,有时候为了一块麦芽糖都舍得跑好几条巷子去追,现在呢,错过的就错过了,出了门,麦芽糖的人走远了,也不会去追,而是转身又回去睡觉了,这大概就是和孩子时候的自己的区别吧! 妈妈说,这个枣子胡同很像是一把汤勺,而我们家就是在汤勺的勺子柄底部,把胡同做的跟一把汤勺一样,这样的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而且像是很注重一些地方的改变一样,所以每一条胡同,每一条小巷子,都是一件不可多得艺术品。 说到喝汤,记得很喜欢喝奶奶做的萝卜汤,里面是面疙瘩,吃着很好吃,正是喝汤时碰到嘴唇的地方,于是爸爸就教训我,他绷着脸,瞪着眼说到 :“都说了多少次了,喝汤不要出声,细细碎碎的,成什么样子,舀汤的时候也不能把碗和勺碰的叮当响……”。 我便小心翼翼地拿着汤勺,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来,爱喝汤,也要小心一些。 我觉得如果我是女孩子的话,老爸的要求会更加的多,什么笑不漏齿,在人面前一定要庄重啥的,麻烦死了,所以还是很庆幸自己是男孩子的。 有时候老爸也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对于礼貌礼节特别的重视,因为这在别人面前都是面子问题,所以说要求多一些也是很理解的,不过有时候有又不在意这些细节,当然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所以说有时候还是一个挺幽默的人,我想老爸他不是天生的幽默,而是在生活里慢慢地变得幽默的,因为在童年的记忆里,父亲便是一个比较严厉的人。 喝完了一碗汤,还想再喝一碗,就又轻慢轻慢地拿起汤勺,这个时候老爸又看不下去了,就又发脾气了: “孩子家家的,要等大人先舀过以后才能舀,不能上一个菜,你就先吃,男人要有男人的风度懂吗?” 我摇了摇头表示不懂,气的老爸都无语了, “你……”, “行了别说孩子了,还小呢,慢慢来,你吃完了就去刷锅吧,晚上蒸年糕吃”,这个时候,奶奶看不下去了,便说道,我就知道又得救了,很高兴地过去给奶奶舀一碗汤, “你看,孩子多懂事,多听话啊!以后少说他”,奶奶又补充了一句,老爸便无奈地刷碗去了,我就跟奶奶偷偷地笑了笑。 那个时候好想也没有考虑过什么天空哈,只知道去玩,我感觉自己不喜欢踢球,所以有时候也没事做,就集合几个伙伴翻山越岭去那边看看,也许下雨坍塌了一块土地都觉得是奇的,再加上遇到一片桃园,所以就更加觉得这是一个好地方了,所以不断探险。 总之童年的时候快乐,大概就是还没有离开家,还没有为了梦想生活而奋斗,所以会快乐,而孩子的人物也是快乐。 每次从这条老街走过,都觉得连回忆都是自由的,或许正是这样太美好的回忆,连天空之城上的自己都感动了,恨不得坠入凡尘就感受当时自己的快乐,所以就来了。 吃完饭,当然刷碗的就是我了,也算是跟着老爸一起受苦了,碗也就五六个,一般盘子里的菜没吃完,就不用刷了,所以这个时候,还是挺轻松的。 有一次走胡同真的迷路了,因为那个时候自己都分不清楚哪个到底是哪个巷子,也没有指示牌,所以还真的会迷路,从拿,以后就开始认路,细致一看,其实每个小巷子,每个胡同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记清楚就好了,后来迷路就少了,所以还是挺有长进的。 每天两点一线的路,也有很多的精彩发生,那个时候就是骑着自行车前进,所以并不感觉拥挤,空气也好,孩子们也非常的有活力,一放学就到处跑,跑来跑去的,还不就是那么大点的地方,可当时不会这么想,就是单纯的快乐,想想现在已经很少能有当时跑步的心情了,所以说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 星期二的早晨 身边就是蓝色的大海,那该有多幸福啊! 过去会这么想,但是当真的在这里的时候,发现也就不过如此了,但是还是会感觉到幸运的,所以说,还是挺好的。 跑完步回来,还不到七点多,所以就去做饭了,看了看叶还没醒呢,悄悄溜进厨房,开始煎蛋,切火腿,发现最近所有的东西都消耗的差不多了,所以说又陷入了危机里面,现在生活其实成本很高的,所以说又需要为钱开始发愁了。 所以说生活不突破,就会不进反退,在一点一点的无能为力中削弱自己,所以说还是不能这样的,从现在开始必须度过这三个月才好。 七点整,厨房门被打开了,是刚睡醒的叶,带着还没睁开的睡眼,就开始说话了, “早啊!哥”,叶说道, “早,快去刷牙洗脸吃饭了”,我说到, “好的,不过我想在早晨先洗个澡,所以说需要的时间长一点”,叶转头说道,去柜子里拿了一条毛巾, “嗯,没事,只要别迟到就行了”,我说到,煎蛋也开始熟了,接着就是豆豉酱炒米饭,不当家真的不知道柴米油盐贵,所以说也意识到现在没有钱真的不可以,连生活都过不下去了,还能追求什么呢。 做着饭就开始担忧了,看来需要去出版社找一份工作了,不过现在也不能这样,突然想看看,如果什么都不做,那生活会差到何等地步,还真的难以想象,会不会也会去当乞丐,我觉得应该不会吧! 突然,熬粥的锅响了,应该是熬粥完成了,过去拔了电源,打开锅盖,小米粥的香味便飘了上来,很是香。 在早晨的豆浆油条小米粥咸菜,曾是早晨不变的主题,所以能每天早上喝点小米粥是非常幸福的,特别是冬天的早晨,看不到一点阳光,喝点小米粥就安心地上学去了。 早晨做饭的蒸汽,暖暖的蒸汽,能烘托出早晨幸福的氛围,或许有了家以后,会感觉这蒸汽是异常幸福的,所以一个理想的早晨,便是一天的美好的陪伴,会有爱人叫你起床,会有热牛奶的味道,飘散在房间里,那个时候,你不用在考虑去哪里了,你从没在爱里这样安稳过,在原地幸福着就好了。 所以说做饭带给我的都是最温暖的回忆,能很好的暂时隔离生活的一些事情,沉浸在厨房里,听着锅碗瓢盆的声音,暂时隔绝了窗外吵闹的世界,却被叶一个声音给打破了。 “哥,快点吃饭吧!还有半个小时就迟到了”,叶说道,就打断了我一个人的思念,所以还是上菜吃饭了,我倒是不着急了,因为叶还要去酒吧上班呢。 “好的,马上吃饭”,我说到,开始往外面端着东西,叶自己已经换好了衣服,把筷子拿好了,准备吃饭呢。 最近我发现,早饭的饭量渐长,所以说早晨除了吃了三片面包之外,还吃了一碗炒米饭,一个煎蛋,一根火腿,一碗粥,还有一杯热牛奶,果然吃的多了。 “哥,我先走了”,叶说道,便跑出去了,他就吃了一个馒头,一个鸡蛋,喝完热牛奶就走了,我也没说一句关心的话,关键是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就这样只能下午下班的时候再见了。 我还吃着东西,这海带咸菜还挺好吃的,顺便把剩下的也都吃上了,才算吃饱了,跑步消耗量巨大,所以早晨给补回来。 吃完了打扫一下屋子就又清闲了下来,回家去看看,梦在干嘛呢,已经有一天没回去了,而叶给不知道我已经有梦了。 我也洗了洗头发,换个发型,换个心情嘛,其实一想,还不如直接洗个澡呢,早上跑完步洗洗热水澡挺幸福的,再加上今天是个晴天。 拿出在背包里的好久没用过的一的香水,在衣服上喷了喷,瞬间就神清气爽的,所以说,香水还是挺管用的。 这面巨大的落地镜子真好,能看到我全身的样子,所以说看得出这家人的有钱来了,除了睡觉做饭看书一些基本生活外,其他的并没有给挪动位置,毕竟只是临时住在这里的,所以说,还是有些拘束的,在二楼的卧室里,睡着也不是很踏实,但总归是能睡着了。 毕竟不是自己的家,睡着感觉都不一样了,所以还是回家去看看,或许这样的生活会感觉有些荒唐了一点,但是这确确实实就是生活,你想有这样的体验,那么无论是苦乐都要承受,所以这是你的选择,就努力过好这三个月,我尽量不受梦的影响就好了,还是当自己一个人的状态,或许这对于爱也是一种认识和考验。 一切准备好了,便开始出门了,看了看所有的用电设备,感觉没问题就出门了,所以说,还是注意一些细节的,细节做不好,也会难以获得成功。 从这条小路去了海边,看到孩子有家人的陪伴在这里,可以吹吹海风,看看海浪的, “孩子,别这么调皮,只许在海岸完,不许往里面去”,孩子妈妈说道, “哦,知道了妈妈”,孩子说道,便有开始到沙滩上堆沙之城堡,女孩子则在到处找着各色的贝壳,还有偶尔飘到海岸的海星,小鱼小虾也有人在那里拿着篮子抓,特别的开心吧! 过去只是那一段海边的记忆,便去了那个小镇上,开启了多断童年记忆,只有拼凑在一起,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 从别墅群到那边的民间住宅并不远,走路也就二十分钟的样子,所以一路走,一路欣赏今天的世界的样子,也是生活常常忽略,但是却能带来简单快乐的事情。 转过街角就又看到了那个棕色的小木门,但是却被锁上了,梦出去了,看来还要等待一会儿,回来的真不是时候,所以就等待呗! 梦的头发已经比较长了,我想应该给洗洗头发吧,总感觉这个场景似曾相识过,但是却想不起来是在哪个时空,哪里了。 我等了有一分钟了,看了看路边还没来,就来回到处走走,过了五分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梦终于回来了。 “嗨,你终于回来了”,我说到,把篮子里的菜就接过来了,等到了屋子里再给一个大大的拥抱,真是想死我了。 “呀,怎么一大早就回来了,我这刚买点吃的回来,怎么了?没饭吃了”,梦笑着说道, “是呀!好想你啊!”过去就把梦给抱了起来,就转了两圈,然后又放了下来。 “你今天咋了,怪怪的”,梦说道, “我也不知道,就是想回来看看你,看你每天这么辛苦,心疼呗!”我说到,至于为什么回家来,我也不知道,就想回来看看,觉得这就是幸福的,所以说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也想回来看看。 “哎呀,行了,那边还有几件衣服呢,你去洗了,我要再睡一会儿觉了,好吧!”梦说道,看着黑眼圈都出来了。 “嗯,怎么了?最近熬夜了”,我说到,颇有点心疼。 “是啊!最近熬夜看书了,起早又去买菜,就你还清闲一些”,梦说道,我便偷偷地笑了,所以说还是挺不好意思的。 “嗯,睡醒了,亲自给夫人洗洗头发,去吧!”我说到, “好的,那我先去睡觉了”,说着,就进去了。 我便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去洗衣服了,把衣服放在洗衣机里,放上洗衣液就不管了,顺便自己去书房看球了,是什么书居然让梦这么投入,深夜熬夜去看书,之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但是却没有太熬夜看球。 打开书房的门,正好看到阳光照亮了整间屋子,一本红色的书还没合上,一支笔在旁边放着,窗台上的小兰花还在硬着朝阳盛放着。 我猜一定是言情的书,什么分分合合,生活小矛盾什么的,果然看着封面,是言情的,我也没看,就大概了解了一下她写的是什么,就也开始自己看书了,拿了一本《飘》。 在一个特殊的时间里,一个特殊的场景,往往会带来更多梦的不真实,即便是真实发生的,也会觉得是梦,这是更加的真实的情况,越加真实,反而觉得不真实了。 我还是怀念在柳絮纷飞的年代里,能有一个人陪你度过余生,也许爱情里没有那么多的浪漫,也许会依然留恋当时梦幻般的场景,这是最美的一次相遇了。 海边的长椅上,坐着一个老奶奶,看着海浪的起伏不定,仿佛过去的一切,又如同这海浪一样,反复又重新演绎了一遍,那个男人曾说, “有你在的地方,哪里都是家”,如今男人一出海就再也没有回来,只剩下老奶奶一个人度过了这漫长的岁月,更多的是对着大海发呆,大海美丽的同时,也带走了老奶奶的一生所爱,所以这样的生活,早就成了单一的模式,除了活在往日的欢声笑语里,好像现在也没有什么是值得高兴的了。 所以很多的时候,对于美还是望而却步的,有的美只是表面的,而不是一直都是美的。 看了一会儿书,感觉衣服差不多了,就出去了,把衣服又给过了一遍水,才拿到外面去晾晒的,顺便去了梦的房间里,看着她睡觉。 晴天和雨天 我喜欢晴天,因为阳光照在身上很温暖,即使是在冬天,有一片冬阳,也会感觉那个冬天是最温暖的。 记得,那个冬天第一场雪,起来看到雪,虽然是北方,也觉得会新奇一阵,透心凉心飞扬的感觉也会有,毕竟是一年又快结束了,到了冬天,便下了这第一场雪。 爷爷总说,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所以对于冬天,也因为有了许多关于爷爷的记忆,所以说冬天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温暖记忆的来源,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但是还决定这个冬天就在眼前,如今又是快到了一年的冬天,对于时光怎么会不感叹呢,所以一直在找活着的意义,也是时而找到,时而又失去了。 下的第一场雪,就出去数小狗在雪下留下的脚印,因为小狗总是第一个踏着雪玩的,所以那个时候会很耐心地数小狗每一个梅花脚印,我也会自己画腊梅图,然后一片一片梅叶涂成红色,每过一天,就涂红一片。 那个时候,还只是有一个小的火炉,所以即便是屋子里也会感觉有点冷,就是这样子,也感觉那个春天好有趣,当红色的灯笼挂上门口的时候,那说明又快要过年了,过去盼着过年,现在倒是盼着每天都快乐一点才好。 由晴天想到雪天就是这样,那么接下来就是雨天了,雨天我确实感受到了凉爽激情,也感受到了一丝微冷,也有失落和伤心,总之雨天带来的情绪还是挺复杂的。 写了好多首有关雨天的歌曲,也来分享一下吧! 歌曲《雨天》: 秋天了 雨滴 滴滴答答的落下 太多的心事 难以说明它。 写成情书 叠成纸飞机的信 会飞到哪里啊! 有时候 觉得雨好坏 打湿的纸飞机 终究会坠落 思念寄不出去 孤独又落地 所以只能在黑暗的角落里 静静呼吸。 如果思念会有声音 雨滴会一个一个传递 我会相信 雨天会是我最美的恋爱日记 打着伞 思念不会坠落 准确无误地落到那个女孩身边 我想我不会 有现在的孤单。 如果思念会有声音 雨也会听懂 它会跳动了思念的旋律 在我身边 也会在她的身边出现 也许她也在思念 也会在雨天 静静地思念。 下了一整天的雨 泛起点点薄雾 为你唱这个雨天 并没有什么风格 只是希望你要 比我更快乐。 可以说,雨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一个又一个失落的日子,所以宁愿冒着雨去大雨下跑步,拼着感冒的危险,也不要再这么失落了,所以就感冒了呗! 朋友总问我为何如此忧郁,我便笑了笑说,该忧郁的时候就忧郁,不该忧郁的时候,就尽情高兴,不过在他们面前,我表现出来更多的就是忧郁,所以难免也会遭到朋友的质疑。 我觉得我具备忧郁诗人的潜质,对时光,对季节这么敏感,也喜欢读诗写诗,所以还是有点意思的,不过应该大多数脾气都古怪,所以我感觉我还是挺随和的。 刚才还晴天的天气,这么快就下起了小雨了,天有不测风云,果然如此啊! 这才想起来衣服还在外面呢,赶紧收回来挂在阳台上,虽然都是湿的,但是现在反倒能挤出水来,赶紧放到洗衣机里又甩干了一下,又晒到阳台上了,这下应该没事了吧! 其实,下雨的时候应该去海边看看,雨滴落在海面会,奏出一曲美妙的音乐,滴答滴答滴滴答答答答,听着都要陶醉了。 所以想到这打着一把雨伞就去了,海边上还真有其他人带着孩子,来海边看下雨的,不过想想也是,下雨天的海边依然是最美的,这个是一定的,运气好,也会还会看到不远处的鲸鱼从里面跳起来,好像也在迎接着雨天的美好,所以还是挺美的。 这稍稍没了一点失落,跟随者几个人的背后,慢慢跟着人群,看着父亲给孩子讲关于大海的故事,我也想听听,还挺搞笑的,打着雨伞,不知道雨滴落下了多少了,依旧在下着。 “大家现在迅速离开海面,据报道,二十分钟以后会有巨浪出现,请所有人员立即离开海面”,这个时候广播响了起来,大家开始通过一些路离开这里,所以说这末快就又要回去了,没办法,晴天再来吧! 回到家里,看着梦也起来了,发呆似的看着窗外的雨, “咋了”,我问到, “没事啊,雨天呆在家你也挺好的”,梦说道, “嗯,给你削点水果吃,可以吗?”我说到, “嗯,可以,去吧,我在沙发上等你”,梦说道,自己便开始看电视去了,我便去了厨房里。 “对了,洗头发,晴天再说吧!雨天不想洗头发”,随后,梦大声说道,我在隔着一道门的厨房都听见了。 “好的”,我说到。 雪梨,苹果,葡萄,我都不愿意去皮,所以就这样把皮缩小和去了感觉差不多的,两个人吃着水果沙拉,在雨天一起谈心,也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很快我便准备好了水果,去了沙发上,今天梦穿着一件紫色的衣服,是那次旅行中买的,挺好看的,就给梦买了一件。 “可以了,吃吧!”我说到,或许因为是我怪怪的,所以才感觉梦奇怪了。 “你怎么了?”看着我对着她傻笑,梦便问到。 “没事啊,我就是感觉你在惯着宠溺我了,只要我想做的事情你都会支持我,还真是有些不好意思了”,我低下头害羞地说道。 “夫君你今天怪怪的,为什么要这么问呢”,梦奇怪的问到, “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感觉夫人没有必要这么惯着我,要打要骂都行啊!”我说到,突然感觉梦对我太好,也会让我迷茫的。 “这是什么话,你又没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说你,虽然有时候感觉你挺幼稚的,但是这些我都喜欢啊!何必骂你说你呢”,我的话逗笑了梦,她便给我往嘴里送了一块苹果说道。 “我就是感觉有时候自己没用,还让你跟着受苦”,我说到, “受苦?我吃的好,喝的好,可从没感觉受什么苦,哎呀,你就不要多想了,一会儿幼稚,一会儿又成熟的不行,你这样很好啊!”梦笑着说道,表示无所谓。 “你就这么相信我吗?不能总是在你身边陪你,你不生气”,我问到, “生啥气,是我没去看你,你才有点生气吧!我还不了解你,你啊特别的顽固而专一,对于你我很放心”,梦说道,看来我是什么人,梦是一清二楚的了,所以没有吵架,没有争执,每次意见都非常的一致,可能想找个吵架的理由,都很难。 “哦,好吧!”我说到,抢过梦手里的叉子便吃了起来。 “我是说,今后你多约束我一点,不能什么都不管我,明白吗?”吃了两块雪梨和一个葡萄以后我说道,紧紧的攥着梦的手。 “不就是找骂嘛,没问题,这个本姑娘在行”,梦说道,哈哈大笑起来。 “对了,同学聚会你去嘛,他们想看看咱们这对当年学校情侣,这么多年了,有没有分手”,梦说道,便把电视关了,认真的看着我。 “切,无聊,就算海枯了,也不会分手”,我说到, “我知道,你就是去还是不去吧!我没有关系,你去我就去,不去就算了,让他们猜去吧!”梦说道,我就佩服梦这一点,只要我们好好的,其他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说实话,我和梦顽固而专一的性格,确实受到了不少的委屈和苦,但是熬过了这些不可能,剩下的还不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你看吧,也许我看到别人都是在将就,所以有分离,有吵架,而我们呢,不分离,就像是一块古玉,你和我被打造成了不同形状的玉,我们终究会在人海中遇到,只要把咱俩合在一起就还是那块完整的古玉,咱俩完整的刚好,所以一辈子不会分开,所以我们不是在将就,你我就是一个心在活着,明白吗?”梦很认真的伸出两根手指,在我面前比划,我就笑着听她说,别说,梦的文采一上来,连我都佩服。 “明白了”,我眼泪差点出来了,我说道。 “所以说,不要乱想怎么快乐,怎么来就好了,有我在,怕谁”,梦说道,爱情虽然让我俩感受到了非同一般的甜蜜,但是走到现在也确实是受了不少的罪,所以对于梦还是有点愧疚的。 “嗯,没事,咱中午吃啥”,我说道, “反正菜都给你买来了,你看着做呗!反正你做的饭我都爱吃,你看着做呗!反正都是你刷碗,你看着做呗!反正外面下雨了,我不想动,你看着做呗!”梦说道,我就无语了。 “是,夫人,保证完成任务”,我说道,才算去了厨房,顺便看了看外面还在下雨,因为窗子正好对着路,所以说能看到行人顶着伞慢慢的走,就愣了一会儿。 人啊!一辈子最大的幸运,不是拥有了多少财富,也不是因为磨难而幸运的活下来,而是遇到一个肯接受你一切的人,你笑,她跟着笑,你哭,也陪着你一起哭,一起做饭,在所有的不满里,只有她认为你是最好的,这便是爱情美好的样子。 嗯,辣椒炒土豆丝,梦,最喜欢吃的,再来一个炒青菜,梦不愿意吃肉菜,所以我又给黄瓜凉拌豆皮,所以说今天以素为主,突然想吃红薯,也想晒点红薯干呢,所以说准备再蒸几个红薯,就是今天的午饭了。 红薯切成两半,放进蒸箱里,顺便还可以挣几个饺子吃,所以说丰富丰富,还是挺多好吃的,还想来点咸菜吃,海带加上金针菇,是就着馒头吃很好的,有时候忙的时候,还不就是往嘴里塞两个馒头就算吃饭了,说来又是一段心酸事。 酒吧的一天 当一个孩子,披上成年人厚重的外套,便像是落落坠入凡间的食神,本来没有的七情六欲,本来没有的悲伤和伤心失落,现在都十分痛快的体验到了,从美食里体验人一生的喜怒哀乐,沧桑巨变。 “哥,你说那个人为什么喝那么多的啤酒,还有白酒,虽然啤酒我也喝一点,但是也不能喝这么多吧!万一喝醉了,怎么回家?不会迷路吗?”这是叶第一天工作回来看到的,仿佛在他的眼里,世界上的人都差不多,自己的想法便能解释通所有人的快乐或者不快,其实,还是一个孩子的想法。 “人家喝多少是人家的事情,你跟着担心什么,你就做好自己的卫生工作就好了,有些事情或许以后你就明白了”,我一边拿着馒头,一边卷了一根火腿肠说道。 “哦,饿死我了,吃饭喽!”叶说道,好像也并没有在意这件事情,这样也好,早晚都会明白。 现在酒吧已经很不错了,有了很好的通风设备,可以很快赶走那些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臭味,给人以舒适的环境,不过人一多还是避免不了,只是稍微有点改善而已。 过去小木门的酒吧,进去的多数是中年人,总之是形形色色的人,有人深夜在这里买醉欢心,有人在这里喝酒高兴,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酒吧,但承载了不知道多少人的喜怒哀乐,酒吧里每个角落都有人躺下睡觉过,有富翁来过这里,也有流浪汉来这里,酒吧就像是人间情绪的收容所,人间的所有情绪都在这里,却没有人愿意看到,快乐也好,失望也罢。 有人是因为孤单来这里,有人是因为热闹新奇来这里,总之不管什么原因,一个小小的酒吧,居然能完整描述一个大多数人的一生来,想想还是觉得不可思议的。 过去,用手臂侧着身推开木门,第一感觉,不是看到的,而是鼻子闻到的,各种烟的味道,各种酒的味道,每个人身上的臭汗味,还有人脱了鞋的臭脚味,奶茶三明治的味道,都混合在了一起,实在是难闻至极,可以说是有毒的气体。 这样我会很快离开这里,买几包花生米,买一个猪蹄,买几瓶酒,还不如自己回家喝的痛快,所以一直以来,酒吧的样子是这样在我脑子中存在的,现在看看,倒是觉得改变了一点。 再说叶,早晨跑出去以后,本来可以花一块钱坐环城公交二号车,直接坐五站到酒吧的,受到我的影响,早晨也开始跑步了,跑步去酒吧工作,还把每天的步数都像我汇报一遍,每天几乎没有低过一万两千的步数,最多的时候,我记得是两万多步,这也很正常。 我也是,有时候什么也不想做了,就是跑步,最多的时候一天有过十二万多步的记录,实在是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但是还不就这么过来了,生活而已,认真就好。 每天叶都是第一个到店的,虽然今天只是第二天过去,但是也保持两天了,所以说还是要保持下去才好。 叶到了那里,并不是在门口等着,正好马路对面有一个咖啡店,早晨可以去咖啡店等着,只要一开门就过去,那就说明老板来了,所以进去第一件事就是赶快去换衣服,趁着还没开门,把卫生给打扫一下,顺便坚持一下,所有的设施有没有损坏的,就这样忙过早晨,剩下的事情就是看着哪里需要去,收拾的垃圾多,过去收拾一下就好了。 不过每天的人流量还是挺大的,再加上没有意识,胡乱破坏环境的人,这打扫卫生的工作也是挺累的,所有有时候老板自己都过去打扫了,所以酒吧的生意还算不错。 “喂,你们两个别总是在这偷笑,去帮帮人家”,叶的优点就是还什么都不了解,而且热情十足,做事情做的多,也认真,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的工作,就要认真去完成,所以会尽全力去做。 大概所有的人一开始都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你会发现自己对于工作越来越懒了,只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其他的就很少过问了,开始变得不那么认真起来,只要工作就好了,还有过去总会怕迟到,总是早早来到门口等着,即便是宁愿在门口蹲着一会儿也高兴,不迟到就好了,现在呢,宁愿多睡一会儿觉,踏着铃声坐在办公桌上,所以前后的改变还是有的。 黄金般的睡眠,大概是年轻人的特权,不管是谁,每个人都会做梦,逃到梦里去,在梦里遨游,这是因为梦的世界,比起现实世界的确宽广太多太多了,所以我们经常怀念梦中的世界吧! 和梦说了一会儿话以后,就睡觉去了,因为是午睡啊! 中午吃饭,又一起说起了大学的时光,真的跟做梦一样,从相遇到在在一起,我的身上已经出现奇迹了,所以我相信所有的东西都是美好的,所以我也会温柔对待所有的我所遇到的事物。 “好的,姐,我们两个这就过去帮忙”,两个小姐姐说道,便过去了。 “对了,把他叫过来我有几句话要说”,老板说道,放下擦桌子的抹布便回去了自己的屋子里。 “好的”,其中一个小姐姐摆着“ok”的手势说道,这个当然就是小玫了,就是白玫了。 “小朋友,老板办公室找你,你过去一下”,另一个小姐姐娜娜说道。 “好,那就麻烦两位姐姐了”,叶恭敬地说道。 别看叶在我面前活泼开朗的,但是在他们面前还是挺拘谨的,所以老板也看出来了,准备好好地说说叶,也算是叶学到的新的成长。 叶转身去了老板的办公室里,顺便把手洗了洗,见老板用完干净一点,再说女孩子都喜欢干净一点的男生。 “咚咚咚咚”,叶敲了两下门, “进来”,老板说道, “老板,您好,您找我”,叶说道, “嗯,坐,喝咖啡”,老板起来把咖啡给推了过去说道。 “哦,好,谢谢”,叶说道,看得出来叶的拘谨,所以老板就笑了, “行了,你是我的员工,在老板面前还拘谨,快,坐,喝吧!”老板起来轻轻按着叶的肩膀说道,叶就被一股力量按着轻轻给坐下了。 “行了,你出来工作就要大方自信一点,你这样子老实,是很容易被欺负的,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必须勇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是喜欢,不喜欢的就是不喜欢,谁也别想强加于你,要像你哥一样学习,明白吗?”老板说道,戴着一副白色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光说道。 “哦,哥他也说过类似的话,但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做,哥他说做自己就好了”,叶突然想起我说的话,说道。 “对,你哥说的没错,做自己就好,就是自信一点,凶一点没事的”,老板笑着说道,喝了一口咖啡。 “你也喝,刚现磨的咖啡,要是觉得苦,这是白砂糖可以放一点”,老板又说道,叶点头喝了一口,觉得挺好喝,就把一杯都喝上了,还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嗯,这才对嘛!大胆一点,这就是成长,是你人生的必修课程,明白吗?”老板说道, “是,知道了,姐姐,啊!对不起,是老板”,叶感觉不对劲说道,急忙改了口。 “没事,叫姐姐更好听,对了,你哥呢”,老板突然又问到。 “嗯,我想他现在正在跑步吧!这个时候,对,这个时候在跑步”,叶说道,殊不知,其实我在睡觉,让叶失望了,不知道的失望。 “哦,这样啊!我想就算一个月给他一万块钱,他应该也不会留下吧!喜欢自由的人”,听着叶说道,老板自己拿着咖啡杯自言自语地说道。 “啊!老板你说的是我哥吗?”老板的说话声音很小,所以叶确认到。 “哦,没事,我想问,你哥有女朋友没”,老板突然问道,叶也没有多想,就回答了问题,所以还是挺诚实的。 “我哥啊!没有,昨天我还嚷嚷着帮他找对象呢,但是却说不让我帮忙”,叶无奈地说道。 “那当然了,你哥的事情,你作为弟弟的怎么能给找呢,你就在旁边祝你哥好运就行了”,老板突然说道, “哦”,叶低下头说道,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行了,没事了,你出去忙吧?我就随便问问”,老板说道,叶就出去了。 “行了,那我出去了”,叶说道,出门,关门,便出去了。 出去以后又洗了洗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就又去干活了,所以说还是非常认真的。 “行了,两位姐姐你们去忙吧!我来就好了”,此刻,还没有人呢,过了几分钟才开门。 第一个进来的是一个女子,要了一杯咖啡, “你好,咖啡半糖,半奶”,说着就坐下了,叶便躲得远远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 “好的,您稍等”,小玫说道,便开始现磨咖啡,一天的忙碌就开始了。 叶首先去了外面走了走,看到有人来了,便礼貌地微笑着,去开门,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给打开,所以还是挺好的。 外面突然听到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大家都忍不住好奇的目光看过去,原来是有人结婚了,弄得挺热闹的,只是感觉敲鼓有些不合适吧! 不过依然很热闹,所到之处,糖果遍地,所以说,还是非常热闹的,后面跟着很多个孩子在那里捡着地上的糖果,然后高兴的放在口袋里,真幸福。 会讲故事的老人 过去,迷恋皮影戏那有趣的影子,各种栩栩如生的玩偶影子,便是一个又一个童年里的故事,有童话故事,有神话传说,这便是时光里的故事。 东城有东城的繁华和工作的快节奏,西城有自己的老建筑,慢动作的生活,所以能掌握好这两种生活,相互结合,会很好的找到生活的节奏,生活得看起来更加快乐一些。 我睡醒中午觉,就出去走走,留下一张纸条给梦,就在客厅的桌子上,就是抱着随便走走的心,开始了下午的流浪体验。 酒吧里突然来了一个老人,点了一杯啤酒,在这里喝了几个小时了,直到中午的时候也没有离开,老板就请老人也一起吃了一碗拉面,加了一个鸡蛋,所以说还是挺好的,老人自始至终一直在微笑,没说半句话,而且吃了两碗拉面,第二碗没有加鸡蛋,所以说吃的还是挺高兴的,一直在微笑。 吃完了午饭,也还是跟着去了酒吧,还是要了一杯啤酒,自己在那里喝着,也不给钱,别人,包括老板在内,谁都不敢问,所以一直等到下午两点钟左右的时候,人一多,酒吧里就放不下了,年轻人又不喜欢和老人坐在一起,所以老人的那张桌子就空了,从而导致了客人的不满,所以老板就出来了。 “老人家,您还是到我办公室里吧,这里太吵了”,老人一听果真站起身来跟着老板走了,人们才平静下来聊天,老人占领的桌子也被空了出来,又很快被年轻人占领了,叶拿着那老人喝完的啤酒杯,去卫生间刷了刷,才又走出来。 “老人家,您是有什么事情嘛?”老板问到,给泡了一杯热的绿茶,放在了老人面前,老人喝了一口,还是笑了笑,没有说话,直到绿茶一杯都喝上,也还是没说话,只是坐在那里闭目养神。 老板也没有办法,就在旁边站着,也不敢再问老先生,老先生一身灰布麻衣,留着不长不短的山羊胡子,在那里一直坐着,不说话,看来也喜欢安静。 “咚咚咚咚”,敲门声响起了, “进来”,老板说道, “老板,送货的来了,您不过去看一下”,小玫打开门,探出一个小脑袋瓜说道。 “不了,现在在忙,你就按照计划单进就行了,老先生还有话要说呢”,老板说道,小玫看了看老先生,便关门出去了。 “好姑娘,这绿茶很好喝,能否再给老夫倒一杯”,老先生这个时候终于开口了,吓得老板差点没有跳起来,不过还是乖乖过去给倒了一杯绿茶,放在了老先生的面前。 “老先生您请用”,老板说道,虽然老板也不愿意,但是毕竟是老人家,该礼数对待,还是要尊敬的,又没有妨碍自己的生意,只是坐在这里喝喝茶,还是没有问题的。 老先生继续喝茶,说了那一句话就又不说话了,又喝完了一杯茶。 距离第二杯茶还没有两分钟呢,就又喝完了,没有老先生的吩咐,老板也只能呆在原地等待命令,不知道为什么,老板总觉得这个人不简单,不好得罪,只能跟着感觉走了。 差不多过了五分钟老人又开口说道,不过都是没有睁开眼睛, “好姑娘,能否再给老夫倒第二杯茶”,老先生开口说道, “好的,老人家,马上就来”,老板还是过去又倒了一杯绿茶,放在了老人家的面前。 “老先生,您请用”,说要,老板也还是站在原地,看着老人喝茶,老人没用两分钟一杯茶又喝上了,就又陷入了沉默里。 又过了大概五分钟老人又说道, “好姑娘,能否再倒第三杯茶”,老人家说道,老板又重复了上一个动作,过去添了一点热水,又倒了一杯茶。 “茶来了,老先生,您请用”,老板说道,倒了一杯茶又站在原地,等待着命令,像是一个机器人一样,站在老人的旁边。 “哈哈哈哈,真不愧是一个好姑娘,没有白叫你”,老人终于睁开眼睛,哈哈大笑说道,顺便自己又过去倒了一杯茶,这已经是第五杯茶了,看着样子,老板也动了起来。 “老先生,我来吧!您坐着就好,好姑娘不敢当,前辈谬赞了”,老板说道。 “没有谬赞,今天你是对老夫最好的一个人”,老人笑着说道,并且起来走动了一下,不过老板没有说话。 “小姑娘,你为什么对老夫这么有耐心,我在打扰你,难道不理应把我这样的糟老头子给轰出去嘛!就像外面的那些年轻人一样,都讨厌我,浑身脏兮兮,还穿着这样的破衣服”,这次老人严肃地说道。 “您是,老人,前辈,尊敬您是我们晚辈的义务,这有什么的”,老板一副无所谓说道。 “就这么简单?”老人不相信地问道。 “是啊!就是这么简单”,老板自信地回答道。 “嗯,好,你比他们那些人有爱多了”,老人笑着说道。 “说时候,前面让你倒茶也是在考验你,没想到你这么有耐心,真的是一个好姑娘啊!”老人又补充说道,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没有,那真的是我应该做的”,老板害羞说道。 “行了,没事了,中午在你这吃了两碗面,外加一个鸡蛋,喝了三杯啤酒,还要了一个蛋糕,你说值多少钱?”老人问道。 “不要钱的,没事的,老人家”,老板没有回答,只是这样说道。 “不行,现在年轻人挣钱都不容易,我一个糟老头子再占你这个年轻人的便宜,那成了什么了,快说,不说我可走了”,老人笑着说道。 “真的不用,没事的”,老板还是坚持说道。 “行了,好姑娘,我又没说给你钱,就是让你算算价格而已”,老人走坐下来平静地说道。 “嗯,两碗面二十,一个鸡蛋两块,三杯啤酒一共是三十,一个蛋糕十六,一共是六十八块钱”,老板说道。 “那么把这个数字乘以一万,送你一个新的酒吧可好”,老人家说道,说的云淡风轻,而老板一开始也没有在意。 “哦,乘以一万,什,什么,不,不行,老人家这可使不得”,老板摇头拒绝道。 “行了,你就不要拒绝了,我也是有条件的,需要每天有几个小时的时间去播放皮影戏,老头子我自制的,这样古老与现代的结合,开一个创意酒吧,不也挺好的嘛!”老人说道,老板她还真没想过这个。 “你来当老板,我自己在酒吧里玩的高兴就好”,老先生说道。 “嗯,这个提议倒是不错,不过无功不受禄,我可不能接受您说的,您要说请我去给您打工还可以,但是这老板我恐怕是做不了”,老板说道。 “行,你就当是给我打工,我聘请你当老板总行了吧!”老人家说道。 “这个,您还是太高看我了,我可没那个本事,所以说我能经营好这一间小酒吧就不错了,可不敢再想其他的了”,老板说道。 “行了,明天按照这个地址过来找我,你就知道了,到时候你再下决定也不迟”,老人说道,便开门就出去了,一切来的总是那么突然。 老板突然又想起了还有进货呢,出去以后,进货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前的事情了,所以已经按照计划单进完了。 “玫,进货单呢”,老板出去问到。 “哦,在小弟弟那”,小玫说道, “嗯,好”,老板说道,就去找叶了。 “走吧!叶,不用在这站着了,跟我去看看货对了没”,老板过去说道, “嗯,好的,老板”,叶说道。 再说我这边,出来又走进了人群里,从人群里,我看不到一个特别的人,直到走到一家冷饮店的转角处,一群孩子正在围着一个小摊位眼睛里充满星星的看着中年人手中的艺术品,一个小面团不一会儿就变成了活生生的小狗小猫的,就是捏唐人的人。 我也好奇被吸引过去了,还有妈妈带着孩子过来的,很快小摊位就被围得水泄不通了,来的都是小孩子,嚷嚷着要小鹿,要小狗什么的,在街角处很是热闹。 说实话,在如今这繁华的街头,能有这样的老艺术品,对于玩惯了手机电脑游戏的孩子们来说,无疑是新奇有趣的,这是从未发现过的乐趣,对于他们来说,没有这样的乐趣简直就是太可悲了,对于我来说,就非常怀念这个乐趣,所以我知道这个乐趣对于吹糖人来说,也是美好回忆的来源,所以渐渐地对于吹糖人算是产生了兴趣。 “那个,大叔,给我也来一个糖人”,我说道, “好,稍等,先给付了钱的孩子”,大叔说道,便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好的,您忙”,我说道,就看着又忙碌了起来了。 这样的民间艺术品,已经好久没有看过了,在成都的时候,经常去看脸谱和听戏,所以对于这些东西,还是非常喜爱的。 今天终于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顺便买一个给梦看看,梦可是唱戏高手,所以有时候想练唱歌了就找梦给练习,生活也渐渐地变得有趣多了,至少不是自己偏居一隅的生活了。 这大概就是今天的故事了,但是糖人没看够,就一直在那看着,孩子们有的买完了就走了,有的即便是买完了,还不愿意走,有的妈妈也感兴趣,都是童年里的记忆了,问问学了多长的时间,为什么会来这里什么的。 可以说这个只能算是乐趣了,而不能作为谋生的手段了。 有关过去的回忆 在风中,常常能听到一阵叹息声,出于各种原因,都有可能在风中叹息着,或许是在夏夜里,或许是在临近小雪的时节里,没有原因,离开就是要离开,那可能这次离开,便是永远不会再回来了,这可能是注定的结果。 出来转了一圈,感觉除了这个捏糖人的小世界,也没有别的什么了,花了一块钱,让大叔给捏了一只小老鼠,便高兴地拿着糖小老鼠回家了,买了两个,一个给梦,一个给晚上工作回来的叶,至于自己,去咖啡店喝了一杯苦咖啡就回来了。 写作中,之前确定了有关爱的主题以后,就找不到其他可以补充的了,这是今天看到大叔的糖人摊子以后,就想把曾经的回忆也放在里面,一边说着爱,一边回忆着过去的事情,幸福着自己的幸福,一定很不错。 于是跑回家就把这两个主题写了下来,突然又想写写关于梦想的,关于人生的选择,关于人生迷失的,所以这样一想,能着的东西就太多了,所以为了避免杂乱,需要一点一点写才可以,所以说开始给这些事情排个先后顺序才可以,先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就好了,写作也不要拘谨,也需要自由。 所以有关生活的问题,便成了一个很大的话题,在生活里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迷茫,所以为了活得更加明白,为了明白活着的意义,所以需要不断去从迷茫中走出来,甚至是从迷失森林里绕出来,也许是几天的时间,也许是几个月的时间,也许是十年的时间。 大学毕业,也许很多人都会选择,也像大多数人选择的那样,找一份体面的工作,找到一个相爱的人,一个人能真的在一个城市住的安稳是很难的,也许会在这里住上十年八年,但是可能无论多么努力追求理想中,成本更低、质量更高的生活,或许都只是暂时的,时间一到,即便是住了十年,也依然会离开,会回家。 在这个大城市里,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按部就班、两点一线活着的,生活像一条流水线,或者是一串程序员的代码,很少有人会特立独行,他们习惯了毫不费力的顺从,生活变得单调而乏味,所以这便是我讨厌的生活。 这段时间里,一直在这个大城市里盘旋,从一个地方盘旋到另一个地方,或许你觉得这是在追求梦想,可是你不会想到,这只是自我原地梦想里的自我满足而已,你只会离着梦想越来越远,你还觉得梦想就快要实现了,这种自我的迷失,是最危险的。 所以,为了生存下去,你可以去找一份工作,甚至还会做许多的兼职工作,在你努力赚钱维持梦想的时候,也许你正在一点一点失去梦想,也许在这里生活着,努力着,本就是一个错误,无论你付出多少的努力,无论你每天拼命的工作,每天不睡觉,在错误里,时间一到,你还是要离开这座城市,当你在整理这些年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这样的努力本就是错误的,这样的结局从一开始就已经无法避免了,而你却直到离开这里才明白,或许真的有些晚了。 你会觉得这些年的努力都白费了嘛,可以这么说,但也可以不这么说,除了不断的年龄增长以外,你好像没有更多的收获,当然还有很多的感慨,关键是你还不承认为什么会这样对你,所以不甘心总是有的。 当你带着增长的这十年年龄离开的时候,你终于想要在这座城市里退场了,去重新拓展成功的边界,这样的生活没有任何的进步,甚至还有很多的成本,一行一动都需要钱来完成,所以你还没觉得如何,离开的时间已经到了,也许在这里你也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可是时间一到,你不得不离开,所以还是逃不开离开的命运。 直到30岁这一年,你确定自己不能跟这种生活和睦共处了。你很早就意识到这一点,现在只是更加明确:你不属于这里,你几次想到离开,只是现在终于下定决心了而已。 身高不是很高,黑色的浓眉,身体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弱不禁风,走路看起来有些像一只小黄鸭子,性格温顺,说话轻声细语的,只是遇到特别的忍受不了的事情,才会愤愤不平,决定自己不能忍受这样的愚蠢,他也知道最愚蠢的就是自己。 坐着离开这座城市的车,来这里需要十年,走,也不过就是一秒钟的事情,只是这里也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也有了自己太多的喜怒哀乐,甚至你觉得可以和这座城市成为一家人的时候,没想到就是离开的时候。 你反复回忆这些年都做了什么事情,你到底都做了什么呢? 不断找出路,谋生存,也许是你自己和自己一直以来都讨论的话题,你做过很多的职业,构成了一大堆生存的,生存的碎片痕迹,你失落过,痛苦过,流泪过,也曾睁着双眼仰望星空过,但就是没有绝望过,就是因为没有完美的绝望,你才一直都努力着。 还记得你第一份工作嘛,是在那个地方,有着二十九层的大楼里,你曾想着自己作为白领出入这场大楼,可是现实是很残酷的,可是你落选了,没能走进这家公司,你并不气馁,开始不断投递自己的简历,开始每天东奔西跑找工作,渐渐地你的脚步遍布了城市每个角落,本来对于这座城市不熟悉交通线路的你,当有人把你当作当地人问路的时候,你都能回答的上来了,这就是收获,成就感,除了认路,或许这样的成就感并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发展。 经过一个月的奔忙,终于你找到了一份企业策划的工作,当时你觉得原来有工作是这样高兴的事情,你反复警告自己一定要好好干,好好地把握这场机会,生活总会一点一点变好的。 当你第一个拿到工资的时候,你高兴的不得了,你觉得这是这个城市对你做出认可的第一步,你买了十瓶酒庆祝,喝到凌晨两点,你满怀希望地想着,想着美好的未来,就这样你睡着了。 闹钟一响,就意味着上班要迟到了,你赶紧起来忙碌,顾不上还已经疲惫的身子,上班可不能迟到啊! 所以当你拿着豆浆油条,挤上永远很多人的公交车上的时候,你才发现,工作并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情,工作了刚一个月,对于工作的态度和印象,就大幅下降了,你开始明白那些老员工的一些动作眼神了,又想到有人说的:“你是工作,那么卖力干嘛,把本职工作做好,其他的就不管了”,现在你想到这句话,觉得很有道理。 你开始越来越不满这样的生活,没有忍住几天,你就辞职了,开始了新的找工作,你总以为能找到最好的,却不肯深层耕耘,所以你的履历表虽然丰富,生活到现在你好像还没真的做成功一件事情,拿的出手的成就都没有,你才发现,这样以为中的越来越好,不过是在浪费时间和生命罢了,还是除了你年龄不断增长以外,其他的一无所获。 这个世界毕竟是广阔而又复杂的,你所没有见到的还有很多,谎言,欺骗,博取同情信任,到处都是伪装面具,工作中,公司里,很多的人,你见过很多弄虚作假,荒唐至极的事情,有一次一个公司为了应付检查,临时招了几个人,冒名顶替,你看到了,却也不能说什么呢,在某一刻你也做过懦弱者,只是你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直到走的这一刻,你才能想得再清楚不过了,你发现,你过去的生活也是有一点荒唐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概就是现在的状态吧! 你真正了解到自己的身份了,不过是一个在努力也只是求得一个生活平衡的人,生活一不小心就会陷入负数,这是花的钱总比挣钱多,所以你很明白,必须要挣更加多的钱才行,过去你对钱不屑一顾,现在虽然承认也不喜欢,但是现在就是没有理由的全力挣钱,如果没有钱,你很清楚意味着什么,所以这是必要的生存的关键。 那时,你在一家书店当店员,上班的第一天中午,当你吃完一顿15元的盒饭的时候,你返回书店的路上,看到一家店的玻璃橱窗里,一辆婴儿的小推车居然标价近二十万,这完全颠覆了你的想象,就算是金的也不会这样值钱,而一个中年人则很轻松的就买了下来,你才发现自己就算一年不吃不喝,照这样的每个月工资,要十年也买不起一辆婴儿手推车,你笑了笑。 接下来的经历,让你的身份意识越来越强烈: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女顾客,样子虽然很不出众,但是却在海边买了以东别墅,想要用书摆满一面墙,只要求书的封面好看就行,其他的不做要求,最后一次性买了十五万块钱的书。 这样的差距,让你感觉到前所未做的压力,所以你之前做好的,只要每个月有点多余的剩下来够生活就好,每个月攒一点,一年也能赚个几万块钱,所以感觉这样就满足了,但是这样今天看到这样的差距,之前的满足感一下子就崩溃了,所以需要重新考虑在这座城市的所得了。 一下子就又陷入有关过去的回忆里,所以想说,这十年来你一直都是迷失着,所以说要明白一些事情了。 有时候,去追求梦想是很好的表现,但是也不能一下子就陷入了这表面的迷局里,也许你明白是这样,可是还是想努力一下,可是就像自己担心的,可能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该离开的时候还要离开。 新的秋意 从春天一步一步走来,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带着坚实的臂膀和脚步,在被炽热的阳光下晒的黝黑,在经历了那次呐喊以后,越过了夏意朦胧的夜晚,天气慢慢变得凉了,叶子也落了,秋天来了,秋意渐浓。 看着森林里的动物都忙碌起来了,都在储存着过冬的食物,让我看到动物这样紧迫感的样子,就感觉认真而又搞笑,有这样真切的感觉的地方,便是在东北大森林了,秋天一到,早晨都特别的冷了,小松鼠披着满身湿漉漉的毛毛,从早晨就开始储存松子,一直到深夜。 歌曲《秋意,落花》: 分针不停住 时针应该怎么追 灰色古老墙上的 滴滴答答的时钟。 黑色的衣服 悄悄潜过无人的夜 上了那座城堡 悄悄拨回昨天的时光之束 这反方向的钟 不听命于我 我只好将他带走 拿回家慢慢拨动。 落花有意满地红 秋意渐浓 谁在谁的心上 泛起点点波动 西窗门前歌一曲 舞一通 她看不见 又有谁懂? 雨打了花瓣 轻轻落在谁的肩头 我想说 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 不需要挽留 不需要娇柔造作的分手 只一个眼神肯定就足够 你我快乐 相依为命就是幸福。 这反方向的钟 是否在意过秋的感受 落花无情 人却有意 不然不会 隔着繁花的屏风哭泣。 又是一个秋季 不能再说什么 落花依旧落着 静静地看着 时光慢慢走了 这反方向的钟 还是不肯往回走。 秋季,带来的感受还是挺多的,无论是怎么的感受,伤心也好,失望也罢,还有高兴,总归是自己的所有情绪,所以就都归结于幸福吧! 一阵秋雨,把整座城给洗礼了一遍,本来已经泛黄的树叶,现在也变得青翠欲滴了,绿色更加发亮了,一场秋雨,更加给小城带来了一点生机,而不是秋天的沉寂。 当然,现在还是夏天呢,只是有时候,也能感受到有秋天的存在,到了城里转了一圈,又回来了,把想到的想写的东西,用钢笔在纸上大致写了一下,具体的还要看临场的想法,写作情感到了深处,什么都有可能想起来。 最近,听到周围邻居说,可以去那边的树林里采蘑菇了,在别墅的背后,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山,山虽然不大,但是树木很茂密,里面因为湿润,也长了很多的小蘑菇等的植物,所以当孩子们在密林里玩的时候,看到了蘑菇,觉得能吃,就告诉了妈妈,妈妈之间再传播,就扩大了范围,有人上山去采了一点,回家做了蘑菇汤,很美味,就出来说很好吃,所以既然不花钱的东西,又好吃,自然没有人会拒绝,所以人们都争先恐后去了山上,标配的拿着一个篮子,去采蘑菇。 “喂,你们听说了吗?前几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去上山采蘑菇,结果当场有很多的人都失去了知觉,而且好像全无知觉,据说这蘑菇应该是有剧毒”,这个消息,如同炸雷一样,在人们身边爆炸,趋之若鹜的人又都把采得蘑菇都给扔了,只是听别人道听途说,就跟着去,又跟着回来了,也未免太没有自我意识了吧! 没有中毒的学生,或者说没有丧失知觉的人,很快下山来求救,他们惊慌失措地,语无伦次,全然不知所云,唯一能确定的事情就是山上还躺着十多个当场中毒的孩子,很快所有的老师都去了山上,再加上来了十多个医护人员,很快就把所有的孩子送到了医院里,经过确切的研究,这确实是含有神经麻痹毒素的毒蘑菇,如果不及时治疗,很容易有生命危险,不过现在幸好所有的孩子都及时送到了医院里,毒素也控制住了,这才放心下来。 有时候,这身边难免会发生一些荒唐至极的事情,听到他们说,我在旁边静静地听着,居然感觉很可笑,难道就没有一点危机意识嘛,童年听的童话里的毒蘑菇都去哪里了,难道就一点都不记得吗?他们似乎全无自己的意识,等到事情发生了,才清醒过来,实在是感觉有些想不通。 如果是我,我首先想到的是,既然去采蘑菇,那么就有可能吃了毒蘑菇,而导致神经麻痹,确切有的蘑菇即便不吃,只是闻到气味,也会有神智不清的感觉,而这样一来,事情就非同小可了。 蘑菇的种类很多,种类不同,所带有的毒素也都各不相同,处理的方法也不同,如果是因为误食了,应该很快把胃里的东西全都吐空,清洗干净。 如果因为蘑菇毒性太强,并且已经在胃里消化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可能就危险一点了,所以要吃的东西一定要辨别的能力,我搞不懂为何学校会让孩子们去采蘑菇,或者说只是临时看到有蘑菇才去采的。 听到这里,想过去走走的心都没有了,趁着快黑天之前,可以出去走走,看到许多人的篮子里都是空的,那就说明人们已经知道这蘑菇有毒了,先前还说蘑菇美味的人也去了医院做检查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毒蘑菇。 走着,走着,走到门口,就看见叶了,可是现在还没到下班的时候呢,怎么就回来了, “哎,哥,我回来了”,叶跑过来说道。 “现在不是下班的时候,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问到, “哦,听说老板姐姐的孩子,好像因为是吃了毒蘑菇中毒了,所以说今天提前了一个小时回来,没事就跑过来了,顺便买了芝麻酱,今晚要吃刷羊肉”,叶高兴地说道。 “哦,是这样啊!”我说道,原来毒蘑菇的事件这么多人都受到了影响,看来也许只是不小心吧,没想到蘑菇会有剧毒。 所以无论到了哪里,即便是我也不敢在这森林里误食任何东西,一定要查明是什么才好,所以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不然想要去冒险,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林子中,有一块平的出奇的地方,可以很好的看到周围的景色,下雨的林子里是最美的,夏天的阳光光灿灿地照在那里,形成了两个不一样的颜色,一边亮着林子,一边暗的林子,那个地方就像是被割开一样。 有时候,感觉夏天和秋天也没有什么区别,至少,在某一刻夏天就是秋天,所以我常误以为是秋天提前到来了,所以会有这样新的秋意。 “吃涮羊肉好啊!不过一会儿还要去买一些青菜,所以回去准备一下,看看还剩下多少的东西,能吃什么,你要知道,吃完涮羊肉,明天可就只能啃馒头了”,我说道,现在是两手空空,一毛钱都没有了,所以说要吃土了。 “没事,你看,哥,这是什么”,叶手里拿着几百块钱,在眼前晃来晃去的,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你哪来的钱?”我用怀疑的眼光问到, “是老板提前把钱给了结了,所以这个月能平安度过去了,不用担心”,叶笑着说道, “是你要求的”,我问到, “不是,是老板找到我的,主动给我的,我怎么没想到这个事情呢,下次预支工资不就好了,对了老板还提到了你呢”,叶说道,我们便往家里走。 “是吗?她怎么说?”我问到, “就问你在干嘛呢,没事”,叶说道,脚步加快去开门了。 “你怎么回答的?”我问到, “嗯,我说,哥你忙着玩呢”,叶笑着说道。 “嗯,你个臭小子”,我说道。 我首先去了冰箱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如果有就不用买了呗! 就还有一把油菜,这还是从自己家篮子里拿出来的呢,还有几个鸡蛋,不过还是需要去买一些青菜,别指望只吃羊肉了,羊肉顶多买一盒冲冲味道就好了,更多的还是要吃青菜,面条什么的。 没想到老板会提前给叶预支工资,所以说还是挺好的,这是第一个遇到可以为我们着想的人,所以说还是挺感谢她的,这是我关上冰箱门的时候,突然想到的。 “哥,走吧!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吧!”叶换了一身黑色的衣服说道。 “嗯,走吧!”我说道,拿着篮子我俩就又出去了,看着我们俩一起买菜还是挺奇怪的,只能说是奇怪吧! 拿着篮子,重新锁上门,转身的那一刻,突然想吃年糕了,这又是什么想法,回想起小时候打年糕的场景,心里就莫名多了一些激动,所以就这样想吃年糕的想法便来了,顺便买点年糕面吧,好久没有吃过了。 就这样吧!出了门,看到很多的家庭主妇,都买菜回来了,很少有男人跟着去,所以说我俩奇怪就在这里了,身边感觉少了一个女孩一样,所以说也有了这种感觉。 行了,现在先想想买什么吧,青菜得买个四五种是必要的了,所以说不知道能不能拿得了这么多,尽量吧! 还有方便面,还有蘸料,细的粉条,还有金针菇,当然涮羊肉嘛,还有买两盒羊肉,再买一点猪肉,鸡蛋家里有,对了,还要买两个土豆,再买一根山药,都是挺不错的,我在想要不要再买点速冻饺子呢,明天也包点饺子吃,所以说想吃的太多了,其实,又想到很多的有关过去的回忆。 前面,也有看着像是家庭主妇的人,这个时候去买菜,分别拿着一个篮子去买菜了,所以说买菜成了生活的主旋律,可以说着哪家菜卖的便宜又好,可以多买点,剩下的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打价格战啊什么的。 买菜生活 日复一日单调的生活,并非无用,当你选择去讨厌这样的生活的时候,还不如选择,去了解接受这样的生活,所以说给予比接受更令人快乐,应该主动去帮助了解生活的样子。 你就当作是生活送给你的礼物,你欣然接受生活的给予,会比你想的得到更多的东西,对于生活忍耐不满的同时,也在积攒着美好,等你过了这段时间,你才发现,美好也如期而至了。 就像是这买菜做饭的日子,久了也会心生烦闷,去菜市场打价都没有心情了,再看别的人,每次都那么有耐心地打价,也是一种修养。 去菜市场的主妇们,在菜摊面前挑挑拣拣,走去这一家,又走去那一家,对对比比,看看哪家的菜是最新鲜的,看看哪家的菜是有虫眼最少的,最后看到好的菜,还要砍价,没事的时候,去菜市场去看看,生活的味道便尽显无疑,有时候大吵大叫可能都是正常的。 记得有一次遇见一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去买菜,现在不像是古代那样,以男儿身行走行走江湖会方便一些,所以姑娘们都会女扮男装,乔装打扮,以方便行事。 “喂,你干嘛呢,踩我脚了”,我背着身走,所以踩到了一个人的脚,我便有些不好意思了。 “对不起啊!我不是有意的”,我点头认错到,所以说还是挺诚恳的。 一开始,我看他是一个男人模样,但是细细一看,总感觉有些不对劲,我往他面前走了一步,看了一下他的眼神,又能闻到一股身边的幽香,所以说他应该是一个姑娘,所以说我便笑了。 “哦,没事,没事,可是你为什么笑呢”,她奇怪地说道。 “哦,那你也买菜啊!可是为什么打扮成男人的模样呢”,我凑近了说了一声,我便笑了。 “啊!我打扮的一个上午的,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看着她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疑惑地说道。 “这么明显的,还用看吗?”我白眼说道。 “是嘛!”她检查一下哪里有破绽,所以转个圈的看自己,今天没想到遇到这样一个有趣的人,所以说我就莫名开心的笑了,遇到一个这样的人,也是今天的幸运了。 “你看啊!你这柔情似水的眼睛,还有这幽幽的体香,试问男人有吗?要不你闻闻我”,我开玩笑的说道。 “你,你讨厌”,她说道,便转过身子去了,其实,刚才完全可以转身就走的,可是到嘴的话又想说出来,所以就说了,可不能怪我。 “行了,对不起啊!我开玩笑的,我就是看你奇怪才多说了两句话的,走吧!一起去买菜吧!”我说道,便当先走了过去。 “我只是喜欢乔装打扮而已,所以经常会穿各个衣服,穿那个衣服,习惯了”,她不好意思地说道。 “哦,姑娘买个菜也会盛装出行不简单啊!”我说道,看了她一眼,头发长长的,一看就是大美女一个,所以倒是想多说几句话了。 “行了,你就别取笑我了,你也是住在这附近嘛!”她问到。 “是啊!所以才到这里买菜的”,我说道,走着走着我好像忘记了一件事情,叶去哪了,刚才我们是如何走到菜市场的都忘记了,一看到美女,一聊天,对于刚才的事情都忘记了。 我记得是等待了两分钟的红绿灯,看着街边,我的身边的人都在等待绿灯的亮起,才过马路,我和叶就等待着,然后和所有人一样,跟随着人群过去了,直奔菜市场去了。 途中经过一个商店,正好窗子外面贴了一个泛黄的关于雪糕的广告,所以叶就想吃雪糕了。 “哥,你拿着篮子,我进去买两根雪糕吃”,叶说道,把篮子抛给了我,便高高兴兴地跑进去了,又不是孩子了,还这么幼稚,不过我也想这么幼稚。 很快就买了两盒巧克力雪糕,然后边吃边去了菜市场, “哥,给你雪糕”,叶同时又把我手中的篮子给抢了过去了,就这样在渐渐黑了的夜色里,我们两个感受这难得的快乐。 很快,就走到了菜市场门口,开始分配任务, “叶,你去买青菜,记得要挑好的,打价就算了,贵也贵不了多少,还有你那边买几个红辣椒”,我说道,便分开走了,正好雪糕也吃完了。 接下来就往里面走,就遇到了这个有趣的姑娘,就像一开始的那样,开始谈话聊天了。 “哦,我也是在这附近的,真巧”,她说道, “那个老板油菜给我一把”,她说道。 “哦,好”,老板站起身子来说道,我便站在她旁边,像是一起的人一样,只是听她的声音也知道是女孩子啊! “你看你这么漂亮的美女,为何要变成男的呢”,我开玩笑的说道,顺便看看菜。 “没事啊!就是喜欢打扮呗!”她说道, “你想看看我的女孩子样子嘛!”她突然问到, “想啊!”我随意说道,顺便买了两个土豆,给了老板钱,又跟着她走了过去。 “啊?你刚才说什么”,我问到,假装没有听到。 “哦,没事,走去那边买菜”,她说道便过去了。 “哦”,等等在这买点蘑菇。 我说道,便过去买蘑菇去了,不一会儿,我刚蹲下,叶就跑了过来, “哥,买完了嘛!”叶跑过来气喘吁吁说道。 “那个,我正在买”,我有些心虚地说道。 “哦,我知道了哥,这是谁啊?”也眼睛泛光地说道。 “哦,没事,就是买菜的,你们先忙,我去那边看看”,她看着叶来了,便匆匆忙忙去了那边。 “哦,好啊!哥,我在那边努力的买菜,你居然就在这和美女聊天,这都过去半个多小时了,你居然就买了两个土豆,真是让我太失望了,我说在这干嘛呢,原来借着买菜另有所谋啊!”叶说道,我便也不反驳,事实就是如此,我该如何反驳呢。 “好了,现在不是走了嘛,现在买也没有问题啊!走吧!”我说道,叶便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今天看到这个女孩这么感兴趣,所以就多说了几句话,没想到叶倒是有理由说我一顿了,真的是。 “下面我们去买羊肉,还有上面计划好的那些东西,所以买的东西很多,看来这次没有三百块是买不下来这些东西了,今天花了三百块,明天就要挣回六百块才行,何时困难啊! 买着买着菜,突然感觉不买了吧,这么贵还不如生省钱一下呢,所以说本来很高兴的买菜,突然就没有了心情了,所以说还是不买了,至少不买这么多了,有点够吃的就行了,买几包方便面,买点粉条就可以了,所以说还是不买了,不过也要和叶商量一下。 “那个叶,我们不买了,已经够吃了,要不买两袋方便面还有粉条挂面的买点得了,这个就不买了,青菜也买了,肉也买了就足够了”,我说道,虽然这个大棚里一直很吵闹,但是我们说话却能听的清楚的。 “没事的哥,咱有钱了,你看”,叶说道,不过我还是觉得不花了为好。 “有钱也不能乱花啊!是吧!走吧,家里还有不少的东西呢,所以说就将就一下吧!”我说道, “那好吧!走吧,哥,对了,刚才那个人到底是谁啊!感觉你们的关系不一般哦”,叶又把刚刚忘记的话题,又给提了起来了,真的是,无奈了。 “真的没事,就是遇到这样一个有趣的姑娘,所以才多说了几句,你看你还怀疑上了呢”,我说道,叶便笑了笑,像是不相信我的眼神。 “好了,知道了,哥,你就别解释了,我明白”,叶又说道,我有种想打他一顿的冲动,开始敢对我开玩笑了,不过,这也说明关系在进步呢。 “可是,她为什么要穿男孩子的衣服呢,不过看着穿的衣服倒是挺得体的”,叶又说道,他叶看出来穿衣的样子了。 “她说是喜欢乔装打扮成古人的样子,所以就穿成这样了,我肯定她走在街上一定是一个百分百的回头率,所以说人家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从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有多么的难看,所以说你要跟人家学着点,有时候坚持一下自己也不是坏事”,我说道,趁机教训一些这个叶,也算是可以的了。 “哦,这样啊!走吧去超市”,叶说道,拉着我就去了超市里,买菜能买出味道来也不错了,所以说我还笑了笑,估计这么闲的只有我们两个小孩子了,应该可以这么称呼吧! 等到很快就买完了,回到家中,才发现已经快八点了,也就是说用了一个半小时买菜,再加上刚才的犹豫期,应该是超过一个半小时了,何苦呢,自己在家饭都做完了,估计差不多都吃饱了,只是今天晚了近两个小时了。 “好了,开动吧!把电锅拿过来放水加底料”,我说道,叶就去拿锅去了。 把电插上,没过十分钟,水差不多就开始出声音了,把底料放进去,很快辣椒的味道便冒了出来了,满屋子都是红太阳辣椒的味道。 随后,在喝着鸡尾酒,等待锅水开了,然后放一盒羊肉,一共就两盒,最后再放一盒就好了,再放一点蔬菜,把细粉条也下锅去了,随之还有土豆片,蘑菇也扔了进去,金针菇还有别的青色的尖椒,所有能看到的东西都一股脑扔进去了一点,这样才好吃。 这样一算,差不多省了一百多块钱,也算不错的了,其实,这样吃着也和多花那一百没有什么区别,之前在吃上没有什么区别,所以还是挺满足的。 突然,又想说说生活,生活是什么呢,可以这样吃着饭,有一个朋友在身边,可以一起赚钱,可以一起向青春说再见,可以告别,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高兴过头了,就是有点伤心了,想到了即将面临的一些结局,所以说吃着美食,差不多也有预见未来的功能,你能想到什么,你想不到什么,都能给你填补出来,望着叶的笑脸,也不禁笑了笑,相遇本就是一个结局难测的故事。 “好了,开动了”,叶说道, “没错,吃吧!就是喜欢这芝麻酱的味道,特别的棒”,我说道,越吃越想吃,所以说口味越来越偏重了,不喜欢汤汤水水的,喜欢吃干的,更加有味道,所以说喜欢吃的也在随着改变,但是喜欢的倒是不变。 砸年糕和包饺子 当你的浓眉之间,有着化不开的忧愁,写着一个大大的“愁”字,眼睛里便充满了“愁”的风景,所以你看到什么,都能看到忧愁,你看风忧愁,要不它也不满世界的跑;你看那泛黄的竹叶忧愁,因为快要落了;你看到跑去工作的人忧愁,因为他们没有自由,所以愁上加愁,便还是愁,但是如果要再加一个愁,那可能味道就变了。 说到底,生活不能没有忧愁,有了忧愁又太苦闷,所以尽量不让自己这样,避免愁绪找上门来,就努力让自己快乐一点。 不要因为寂寞随便牵手,便依赖上,那样你又迷失了。 从这么多次的旅行里,感悟到,人自由自在的多好,纵使漂泊,那种经历也好过牢狱般的生活,所以我曾说过,只要去旅行,不论有怎样的苦不堪言,其起始的高度都要高过你平常的生活,所以就算再痛苦,也比你有时候讨厌的生活要强百倍,毕竟,每次想起,都能转化为美好,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所以,我刻意,甚至是去苛刻不让自己对网络太依赖,对于失去的人也要保持淡然的态度,对于数千个擦肩而过的人中,也不再去描述什么是相遇,什么是分别,这样太多了,所以恰到好处的不动声色,便是安静下来的原因。 与其沉默在这些不算太好的记忆里,还不如努力去拥抱最平凡。 好好地感受一次风往北吹的速度,好好地感受一下平常被自己扔掉的风景,好好地感受一回音乐,就是自己为自己写的歌,不为谁而作的歌,好好地感受一次无我无心的境界,好好地享受一会儿孤独也没有什么不好,好好地吃一次自己做的饭,即便历经风雨,你还是一无所有也没有关系,最起码还有自己,不是嘛? “等等,叶,这饭不能吃”,我突然一说,叶差点把碗弄掉了,我还笑了笑。 “咋了,哥,这里面不会有毒吧!”叶吞下最后一口羊肉,说道。 “没有毒,你想什么呢,我是想说,要不自己包饺子吧!还有砸年糕”,我说道,感觉从来没有,这样半夜坚定过做这两样美食。 “咋了,哥,明天就过年了嘛!”叶又把粉条最后一口给吃了,说道。 “哎呀,你先别吃,听我说,我是想吃了,就做呗,和过年没有什么关系,就是想吃,你先坐,听我说,那就是想吃,今天就做可以吗?”我说道, “哥,你想吃,那就做呗!我也想吃,那现在我们先吃饭,吃完饭才有力气做啊!所以我们先吃饭吧!”叶说道。 “嗯,对啊!你看,还是你们年轻人脑子好使,对,先吃饭”,我说道,然后又把放下的碗,又拿了起来了,接着吃吧! 其实,有时候也是怕自己闲下来,一闲下来,这愁字也跟着来了,所以说忙碌一点也是有原因的,眼前的汤汤水水的也不解饿,所以开始下方便面,把速冻饺子也放进里面去了,所以说开始吃饭。 总之岁月漫长,但总值得等待,我突然怕自己只沉醉在一件事情上,而不能看到下一个风景,所以总是不敢过多的停留。 比如,你去找一份工作,是抱着无所谓的心去的,但是一不小心便做了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对于这样的事情,怕长久,也怕突然陷进去,一步不能动了,等到了过了一段时间才明白,恐怕也有着晚了。 同时,有些事情,又怕不尽力去做,那是自己觉得必须要做好的事情,必须做得完美,但是又没有那么容易,所以如果之前我在人生的任何一站停留,那么接下来我也不会遇到心爱的人,也不会找到一个自己,也确实是,留不住你的心,你终究还是要走,所以不敢停留,都走过去看看,又怕不断失去,等到了最后了,却又什么也没有得到,两手空空,所以只能在流浪里寻找归宿,或许突然有什么地方,突然就拴住了你的心,你便会不再走了吧!择一城,得终老。 大凡事物,必然有自己的顺序,看得太超前了不行,太着眼于当下也不行,所以还是恰到好处的问题。 看得太过超前,必然会忽视脚下的石头,这样你往往会跌倒,可另外一方面,你光看脚下也不行,不看好前面,也会撞上什么,所以么,要在多少往前看的同时,按部就班的处理眼下的事情,这点可以说极为关键,无论是做什么,都能用得到。 所以说,平常一些小细节的迷茫,我是很多的,也会说出来,有时候又深深考虑这“矛盾”二字,不可分开,不可理解,又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事情的发展,就像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魔鬼和天使是一样的。 再就是生活和自由的关系,这就是一对看似不矛盾,其实很矛盾的事情。 首先,不得不说,生活总有低谷的时候,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无法避免,所以可以一直肯定的是,如果在苦闷的生活里,你找不到自己的自由,那一定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所以无论怎样的生活,都要找到各种形式的自由,这便是一个修炼的过程。 “莫言下岭便无难, 赚得行人空喜欢。 正入万山圈子里, 一山放过一山拦。” 简单的几个字,却能到破人生的本质,那就说明,是生活里的大智慧者。 我们总说自由是什么,可以不分时机,不分场合,不分限制条件,不分大小,就是你感觉此刻无拘无束,心是痛快高兴的,便是自由,可以这样理解。 那人获得了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就像诗中所有的一样,“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难道自由就是从一个牢笼里巧妙地逃脱出来,其实只是置身于另外一个更大的牢笼吗? 其实,有时候,还真的觉得一个人和笼中鸟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怎么飞,也找不到梦中的天鹅湖,仿佛自由已经成了幻想主义的理想存在方式,其实,再仔细想想并不是这样,真的自由,不是单是你一个人的生活方式,而是在这个圈子里生活着,你跑步,如果没有人说你的姿势难看,你也不会去改正,所以说,自由有时候也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小的快乐,也能带来自由的感觉,比如跑步,和家人在一起吃饭聊天,都是自由,好像也没有想的那么复杂。 吃完饭就很快收拾下去了,点亮黄色的钠灯,屋子里很快就变得温暖得多了,所以思忱着应该如何开始第一步,是先做年糕呢,还是先做饺子呢,叶倒是无所谓了,都是差不多听我的。 所以自己写了两张纸条,准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就写了,叶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我闭着眼抽了一张纸条,静静着打开,上面写着“年糕”两个字,所以说还是做年糕吧! 不过打年糕太麻烦了,怕晚上吵到邻居们睡觉,还是悄悄地比较好,就用蒸的就好了。 “叶,去把红枣放在水里泡一下,我去弄年糕面子”,我说道,便走进了冰箱里拿出年糕面子,拿了一个盆,顺便接了一点温水,放在盆里,感觉不对劲,应该是先放面子,再放水的,所以又把水给倒了,把一袋子年糕面子都放了进去了,然后加水,感觉直到泡开为止。 “哥,红枣是拿凉水泡,还是拿温水泡”,叶突然喊我说道。 “温水”,我也大喊道。 “知道了哥”,叶说道。 接着我俩是真的忙碌起来了,本来这个时候应该是睡觉了吧,啊,不对,忙糊涂了,应该是出去散步或者跑步,现在牺牲这个时间,为明天做一道美食就好了。 这不就是多点快乐片段嘛,明天也可以继续这样快乐着,不断线就好了。 “哥,好了,泡上了红枣”,叶一会儿出来说道。 “好了,你想睡觉就去吧?我自己来就可以了,保证你明天早上吃上炸年糕”,我看着叶,自信地说道。 “没事,我还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所以说,我看着就行了”,叶说道。 “嗯,包饺子,你去把芹菜给择一下,洗一下,然后放在盆里就可以了,如果你想要切碎,也切碎就好了,你愿意切就切,不愿意切就算了”,我说道, “行,了,你请好吧!”叶说道,就又跑进去了,我便拿着四根筷子,在不断搅拌着年糕面子,越来越粘了,而且越来越难搅拌了。 手臂都酸了,必须休息一下了,加的水越来越多,越来越重了,所以说越来越难弄了。 “叶,先把红枣给拿过来”,我说道。 “哦,来了,哥”,一会儿叶便端着一盆红色的红枣水就过来了。 “给你哥”,叶说道,就又回去择芹菜了,我便把红枣也放了进去,所以更加难弄了。 把白菜拿了一个过来,把年糕放在一片一片叶子上,这样分开蒸会比较好,所以说也比较容易熟,也方便吃,还有白菜的清香,最好我觉得应该是用竹叶才好,但是现在没有竹叶,只好用白菜给代替了,不过看来需要多弄好多堆了,这样才能全都放得下,看来这次需要在锅里烧火做饭了,正好院子里有木头。 像是包包子一样,包了很多个年糕饼,数了数一共是五十五个刚好,所以说还挺巧的。 包完了静置一会儿,到外面开始抱木头去,烧水点火,今天在炕上睡,别墅就是好,连火炕都有,实在是厉害。 饺子花边和年糕小块 生活若是只和最初一样:有个地方睡觉吃饭,那么倒也好了,可是实现了第一步就要走第二步,生活总要越过越幸福不是。 有时候,坐在一个岸边,看着水面的微妙变化,在不停地改换着颜色,波浪的形状和河水的流速也是一样在改变。 有个地方睡觉吃饭,确实是应该实现的生活第一步,心有了安稳感,才不会感觉在这世界里有了颠沛流离,心若有了栖息的地方,在哪里都是天堂。 先说今天吧!今天晚上,做好了准备,去给明天一个美食的好心情,所以大家总是在夜里忙碌起来,忙到半夜才睡觉。 今天也就打算先把年糕给蒸出来,然后把饺子馅准备好了,明天就可以吃了,所以突然的忙碌,也不是一时兴起而已,是早想着吃了,只是有时侯没把自己逼到那个份上,等到了那个地步无论是何时何地,都会去完成的,而且会高兴地去完成。 在你忙碌做饭的时候,便仿佛回到了熟悉的地方一般气定神闲,这种“气定神闲”的状态,如果用稍长的句子概括一些,那可能这个句子就很长了,再添加一些汉文字细加解说的话,那便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作为我个人,就是这么无所用心地看着眼前的景色,其实,内心还是怀揣着一个微末杂多的众生之一,如果把这些事一件件都道出来,那可就说来话长了,所以只能用“气定神闲”四个字来概括。 季节确确实实改变了我身边植物和动物的模样,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云是从哪里来的,我想大概是故乡的云,这故乡的云或许还带着我那个时候的回忆,这朵云不会现身之后而不知所踪,而会跟着,你去哪里云便去哪里。 河流沐浴在阳光里,调皮的云,忽而遮住阳光,又放出阳光,让水面也是忽而鲜明,忽而暗淡,将白色的投影照应在水面上。 季节的变换,风向也跟一个多用开关一样切换了方向,过去那个方向都是顺风,现在却变成顶风跑步了,根据那种触感,气味和方向,我们能明确感受到季节推移的刻度,只是一片小小的树叶,便感觉已经很勇敢了,那么日常里,也就没有什么好伤心的了,因为快乐足够少了呀! 总算把年糕差不多分在了一片一片白菜叶子上,把白菜叶子上的年糕又一个一个放到锅里,看着形状是难看了一些,而且有的红枣还站在外面,颇有一个小人站在突兀石头上的情景,看着大小的白菜叶子,就安心地把锅盖给盖上了,捂得严严实实的,找了十几根木柴,找了一块海绵就点着火了,就这样九点四十分左右的样子,火就着了,夜晚看不见这炊烟。 再去厨房里看叶弄得芹菜怎么样了,打开门看到一刀一刀剁菜的声音,声声入耳,可谓是忙碌了起来了,我在墙角看着叶,也算知道也在努力着做自己的美食。 我偷偷地笑了,其实,这样自己偷偷跑出来也是一种苦炼,认识叶也有快一个星期了,看着进步还是挺大的,其实对于他来说,并不是说自己有多么的不幸,而是他只是一味注意自己的想法,却从来没有好好地审视过这个家,等到这次回去了,他不是对家有怨气,而是体会父母的辛苦,更加热爱这个家。 成长是痛苦的,没错,但是它同样也是美好的,它潜藏在身子的深处,只能时间一点一点找到,对于我们来说成长本就是一部盛夏的史诗光年,所以到了现在,感觉它美丽,之所以美丽,是在这一刻感觉所有的美好都聚集在这了,如清风明月一般照亮心间。 已经十点了,让叶去睡觉吧!毕竟明天还要工作呢,工作的时候不宜做太多的劳神费力的事情,特别是吃的也简单,睡得充足才好,只有这样,明天才能好好地努力地工作,所以说平常是很难这样做饭,这样忙碌美食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切一盘各色的水果,躺在床头看书等待睡觉呢,一天如此,但也不会天天如此。 “行了,叶,你去睡觉吧!我来吧!明天早上吃饺子”,我过去接过菜刀,说道。 “嗯,那好吧!我去睡觉了哥,那个钱我放在书房了,你要用钱就自己去拿就行了”,叶过去洗了洗手说道。 “不了,那是你自己辛苦挣的钱,我用不到的”,我说道,叶就笑着出去了,剩下我一个人了。 把切得差不多的芹菜上放了一点盐,所以把里面的汤也要挤出来,所以放一点盐,汤就出来了,绿色放芹菜汤就出来了,再把芹菜放在布里,用力挤出来里面的汤,所以说才能接下来包饺子。 把芹菜放在盆里,接着又要切肉,所以说叮叮咚咚又在另一个菜板上切肉,切肉和切菜的板不是一个,所以说生熟食要分开,避免细菌滋生。 很快地,芹菜和肉就放在同一个盆里了,接着就是葱花,切了一根大葱,切了一点姜末,放了酱油,放了一点胡椒粉,放了一点盐,放了几滴香油,就这样子香味就出来了,所以说饺子馅就出来了。 外面的年糕也已经上来了蒸汽了,一进侧面的烟台间,感觉里面的温度都可以蒸鸡蛋了,我才把风口打开,那一股风进来,瞬间就把热气给带了出去,这瞬间的凉爽劲可真是舒服啊! 随着蒸汽,年糕的香味也随着出来了,虽然没有试着是打年糕,再说也没有工具,所以说还是直接蒸一蒸就好了,吃不上的可以炸年糕,这样就好吃了。 其实,好久没有这样在晚上这样忙碌过了,因为这样气定神闲的感觉,就是过去过年的感觉,那样的满足,那样的热闹,那样的鞭炮声,那样的幸福满满的感觉,真的是很安心,到了现在过年的趣味已经大打折扣了,所以说在美食里,也爱溺这样旧时光的简单,能在美食里找回当时的安心,也算是一种自我安慰吧! 灶台里的火柴,已经差不多快熄灭了,所以又去拿了两根火柴,所以说火焰又升了起来了,很快地蒸汽就又上来了,所以说再有十分钟,差不多就可以撒上白糖吃了。 叶去睡觉了,我也依旧没有睡意,从厨房到大厅,从大厅又到书房,从书房又回到厨房里,拿出了一盒干拌面,放了很多的芝麻酱,又放了了半根葱,放了很多的辣椒油,放了几滴酱油,就喜欢这很重的口味,吃着味道十足,劲爽。 其实,吃涮羊肉一会儿就又饿了,而且又忙碌了这一回儿,所以饿提前到来了,顺便吃了一盒干拌面,再加上一盒牛肉罐头,在晚上吃着是很有味道的。 火熄了,就说明已经夜深人静了,远处的狗叫声也差不多停止了,我出去走了走,外面刮起了大风,就是这么突然的事情,所以说其次在外面的衣服也拿了回来,回来的时候,我的嘴里还被刮进去了一些土渣,咬着很咯牙,就顺势吐了吐,结果进去嘴里更多的土了。 对了,在这个大院子里,还有一颗柿子树,柿子很重,把树枝都压弯了,我希望今天大风过后,明天不会看到柿子碎了满地。 看过的风景,又会在这里出现,做过的事情,也一定会再做,童年中除了苹果林,还有一片柿子林,柿子林之外,常常有小伙伴结伴跑过去,还是那一片草地,知了依旧声声,可是人却不在了,人摇身一变成了大人,最后只能在那个山坡上独自仰望,追风筝的人也一定是大孩子了。 倚在门边上,突然又想到奔跑的情景了,所以说经常会笑了笑,过去因为乐趣而跑遍全世界,现在因为生活而跑遍全世界,从某个角落里的一些情感,也顺便在笔下全都涌出来了,在美食里,因为夏天温度而升温了几度,幸福也就升高了那么一点温度。 起锅了,年糕差不多熟了,闻到的更多的是蒸白菜的味道,不过热气一出去,味道都没了,还想多闻一会呢。 包饺子呢,要重点说一下这个捏的花边,奶奶的是一个花纹,妈妈包的是一个花纹,老爸又是一个花纹,我还特别学习了几天呢,所以现在包饺子也算是熟练的。 忙碌了这一个多小时,叶自己也睡了,我自己拿着一块年糕自己吃去了,放了一点白砂糖,年糕喜欢比较粘嘴的,这样的好吃,所以半夜就自己品尝着美食了。 我记得昨天是半夜吃拌面,倒了一点酱油,放了一点葱花就吃了,味道还不错了,今天就吃年糕了,其实,对于我来说晚上吃多少,明天就要多跑多少公里,因为不能发胖啊,所以吃多少,大概就要跑多少。 吃完了以后,这个碗一定要及时刷,不然一会一凝固就很难刷了,所以半夜又刷碗,喝了一口热水,这几天倒是没有喝咖啡了,所以也要一会儿再喝,打开窗帘,又看了一下月亮,听到在海边还有人在说话,同时在这个世界,虽然到了睡觉的时间,但是不睡觉的也有很多的人,宁愿向前走,也不愿意停下来休息一下。 与众不同 不是所有的鱼,都在这一片海里,也不是所有的花,都在这一片花海,海里总有另外的世界,花海外,也有你未曾见过的花,所以做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和身边人有一个不同,大概也是做一些事情的原因之一。 早晨下了一点雨,飘来了一些雾气,在被窝里,不由得抱紧自己,感觉有一些微冷了,我就会和自己说,不去跑步好不好?好不好嘛? “这个,不太好吧!还是去吧!”于是,找出一件黑色的长袖外套,便起来了,躲开了被窝,发现外面其实也没有那么冷。 在这里为起点,是这个潇洒的高级住宅区,然后跑向西城,穿过漫长的绿色田园风光,我不知道这个距离到底有多长,尽管如此,我感觉这就是和别人与众不同的地方,因为在这荒野面前,除了我自己,看不到一个人,所以跑步便是我特立独行的标志,让我有坚持下去的理由,对,就是与众不同。 因为跑着跑着,你总觉得前方有某种东西在勾魂夺魄似的吸引你前去,将我的心灵深深诱入眼前循序展开的风景,总之每看一眼,都各有各的美,这就是与众不同的美。 我觉得这西城的美,美到独特,有他们自己独到之处,至于那究竟是什么,我想我在跑步的时候会思考的。 这情景之中有什么东西吗?对于我来说竟如此特别,至于为何这么特别,我看也看不清楚,想也想不明白,不过我陡然一想,这情景之中用这么复杂的词表达,实在抱歉,这无疑是一种概念性的东西,所以打算用“决心”二字概括,感觉还能清楚一些,这就是简单的风景,只是你有了决心去欣赏,所以你看到了平凡之外的天外天之美,所以你感觉,如果不是亲自来看看,还不知道最美的风景就在身边呢! 如果人总是一贯屈服于生活,能得到的心花为之一放的激情,恐怕是少之又少,灰色的心总是不能见到明亮的色彩,感觉这是假象,一些东西都是自己有意识地去争取来的,而不是生活自愿给你的,如果不是跑,不去跳,在一个地方上等待是会失去耐心的,真的绝望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平凡的绝望,会渐渐消磨你一切的勇气和决心,只能如同木偶一样活着,过着线控的生活。 是什么人在什么时候如此决定的,我当然不得而知了,但是,那东西确确实实就在那里,而我们跑步的人能在这种确定的概念中,一边奔跑,一边使着感情更加同化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你必须承认它就是有某种特别之处。 其实,你会觉得,不就是一场跑步嘛,还有什么痛不痛心的概念,这怎么让人理解呢? 不过,我感觉跑步,越来越像是一个完整人的感受,过去你以为跑步就是跑就好了,不需要什么自我情感,不需要什么目的,跑到哪里就算那里,当你真的融入了这个世界以后,你就会发现,跑步这个人也是有自己大脑的,当你融进了跑步的大脑里,你才发现,跑步和你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喜怒哀乐,跑步,跑着跑着,原来是认识一个神秘人的过程。 这个神秘人大概也是自己,在跑步中改变,也是希望可以与众不同的方式。 早晨,今天是星期三了,早晨不到六点就起来了,给叶包了五十个饺子,刚好七点就开饭了,一个饺子的早晨就开始了,要说为什么会这样,大概也是自己想吃而已。 “哇!好香啊!哥,你太棒了”,叶起来说道, “嗯,洗脸刷牙吃饺子了”,我说道,顺便把蒜砸成泥,放一点清水就可以了。 其实,为了追求简单,感觉越来越讨厌大蒜的味道了,所以说只是醋加白开水了,别说,还挺好吃的,本来就喜欢酸酸的味道,就只有这个味道,就很好了,所以说就只吃醋了,再说芹菜馅的饺子吃着比较硬,所以说吃着也比较好,太软的饺子夹着会破。 “真好吃,行了,我走了哥”,叶吃了还没有十个饺子就要走了,真奇是快啊! “哎,你才吃了几个饺子就走了,不多吃一点”,我说道, “不吃了,已经吃了七个饺子了,等晚上回来再吃”,说着,叶就跑出去了,我也是摇头笑了笑。 其实,生活的味道就看你和谁生活在一起了,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生活内容,比如我和叶就寻找喝酒的意义,寻找到底青春的剩下的最后的内容是什么,到底应该是这样工作着,生活着,还是别的生活模式更加适合自己,所以都是在探索,我知道这海边的搁浅的小鱼我拯救不完,但是还是要拯救才是,因为这是一直都没有完成的事。 昨天大风刮过,早晨地上落叶尘土满地,叶总是看不到这满地的尘埃,让多愁善感的人看到,估计又要哀愁一阵子了,所以说吃着饺子,看着窗外的风景,我就决定下一刻,去扫扫这个院子,来到这也没能当作一个家去对待,有时候,人也是挺奇怪的,所以说不是心中的所属,终究还是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接受到新的东西。 夏天的一场风,像是感觉进入了秋天一样,早晨穿了一阵秋衣,不到十点的时候就又热了,脱了下来,这样季节的错乱感,不是第一次了,可能这样的感觉,会比想象中的要严重一些,所以经常会冲着天打两个喷嚏,便感觉好多了。 有时候,当你期望的事情,真的就在眼前的时候,是很高兴的,所以这样的情景大概就是曾流失的美好片段,在这里呈现又具有不同的滋味,所以说一些碎片丢失了,能在找回来,拼成一张完整的记忆图像,会是很有成就感的。 柿子一个都没掉,反而掉了很多的叶子,叶子都是绿色的,还没变成黄叶子了,就落了,所以说有点可惜了,不过我会轻轻数起这很多的叶子,不会让这些叶子轻轻地在风中飞舞,会收集起来,埋在土里,化为腐朽继续滋养生命之根。 就在我扫着这柿子叶子的时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感觉柿子树一侧,突然一枝松了一下,枝向上一高,一个柿子就掉了下来,我是眼睁睁地看着柿子在这一刻掉了下来,出于本能反应,扔下扫把,我就双手接了过去,就这样,虽然距离不是很远,但是也需要整个身体的长度去接,就这样我整个身子都趴在地上,双手正好握住了柿子,距离不长也不断,刚刚好。 就这样我抓住了柿子,双手和双脚完全展开了,在地上趴着,颇为狼狈,不过我自己就哈哈大笑了起来,只要柿子没有落到地上摔碎,那就算躺在地上衣服脏了,手伸的疼了一些,也无所谓,我想这柿子也如人一样,哪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那多受一点苦又有何所谓呢。 接下来这一个柿子,我就把剩下的柿子拿着剪刀都剪了下来,一个一个运回屋子里,柿子差不多也快熟了,所以说提前摘下啦也就不用掉了,也不用担心在外面风吹雨打了,等到熟了就可以吃了。 叶去上班了以后,我就自己这样度过了接下来的两个小时,说来也奇怪,人啊,喜着,喜着,就悲了,都说悲喜同舟还真是不错,这段日子算不算是人生中灰色的日子,我在这里等着时间的快点过去,我独自承受着各种失落和悔恨,是很难受的,当时犯下的错误,可能一生都无法弥补了,引以为戒,也变得小心翼翼了许多,这世界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总之还是要看到好的一面。 有时候,你会觉得所有的风景和决心,都是表里不一的,但是当跑到这里的时候,我认为这风景和决心,无论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总之都是表里如一的,一体的,已经到了不可分割的地步。 至今,我在心里依照顺序回忆起沿途的景致,如此而已,这般这般,那里有那个,这里有这个,就像历历在目回忆起,生平第一次与恋人约会走过的老路线。 我想看到的风景,并不是表面的光鲜亮丽,你会觉得那是不真实的,所以你穷尽目力想要看清楚事实,总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也是一种迷失,所以看人看事,总要要求自己高人一眼,那样会注意脚下的同时,也能注意远方,手脚并用,协调起来才可以。 为什么下了一天的雨,到了傍晚才出太阳,这大概也和人生一样,走过了风风雨雨,才能看到美好的落日,世间诸多事情美好,不也是这样苦修来的嘛,所以人生并不需要着急,在短暂的同时也很漫长,人生漫长,然后值得等待。 其实,告诉你一个秘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自己偷偷抽一口烟,虽然一抽,被呛的鼻涕眼泪汪汪地都出来了,但是还是觉得爽,很快打开窗子把烟味放出去,才算安静下来,所以自己偷偷地做一点自己好奇的事情,还是觉得挺开心的,不过烟抽一口确实能提神醒脑,不过不可多抽,一根烟能抽两天。 从纪晓岚这里就能看得出来,所以说文人也抽烟,不过那个时候不是这种烟,是烟袋锅子,还颇有味道呢,有机会也准备打造一个,买一些烟来试一下,可能比这烟要更辣,更爽。 与众不同起来,才可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赏花 从生活的各个层面来说,也渐渐意会到,深刻并不等于接近事实,想要接近事实,或许还是要实实在在去接触才好,这里面空间虽小,但总有你不知道的。 六月的季节,是雨季,太阳季,风季,同时也是花的季节,我喜欢在这还算尚可童真的岁月里,去赏赏花,追追蜜蜂,时光依然在,即便是现在负重前行,也要有自由的空间不是。 喝茶,其实,有时候对于茶道还颇有兴趣的,特别是对于心境的追求,能看开一些事情,能在纷扰的世界里,找到一丝安静,能找到一份安心,收起荣辱利害之心,收起欲望,收起七情六欲,感到超脱自我的灵魂自由,所以对于茶,颇有神秘感。 看那墙边的紫色菊花,紫色里有着白色,在迎着微风四处摇曳着,真心美丽的花啊!如果你能听懂我的心意,你是否能变成一位美丽的仙子,带我去天边倾听一下那美妙的天籁之音,让我看看这高处的美景,让我看看自己到底要去做什么?到底要去哪里? 五颜六色的百花丛中,有的花儿抬头盛放,有的低着头在昏昏欲睡,有的花儿低头,但是终有迎空盛放的那一刻,花有低头之时,也有怒放一刻,像极了人生的某一时,某一刻,所以说赏花也即赏人生。 花儿,看着虽然美丽自由,但是也迎着高空的压力,也像极了背负理想负重前行的人,总觉得夜晚秉烛夜读书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如豆的蜡烛火,点起一丝夜的宁静,看清楚蜡烛旁边的人,也不过十几岁而已,时光去了又返回来了,不需要太多的心思,看着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念就好,偶尔有小虫为了一这一点的灯火,为着这光和热,宁愿扑火,也能拥有光明和温暖, 理想就是这烛火,如果不奋力拼命一次,哪里会有光和热,小虫如此,人也一样,在这夜里,蜡烛只是照亮了有限的范围,但是这却是蜡烛尽了最大的努力,剩下就只有蜡炬成灰了,蜡烛熄灭了,天也亮了,是蜡烛带你走出了黑暗,你也要举着理想之火,走出黑暗。 百花从中过,你会发现衣服上也是百花的香味,再加上早晨露水的湿润,跑步在这里,可以变得很有味道和触感,把眼界从你看到的平面,不段拉高,拉高,从空中看去,你会发现,啊!人间好一片花海,美丽极了,可是就算是这样,也挡不住孤独感的侵袭,所以美景取之于美,只是到了眼睛里,却没能进到心里,是很复杂的了。 太阳花,随着太阳去哪,它就去哪,太阳热的时候,也会低头遮阳,黄色的葵花片,落在地上,如柳絮一般随风飘散,如果说是诗人一定会感慨一下,叶落花落,不过随后便说,只道人间是寻常,落花也不过如此,转头也许就没有那么在意了。 在百花丛之中,你看到了一株红豆,细小的红豆,却能引起古老的故事心事,一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引相思之人尽受相思之痛,都说花能给人带来美好和幸福,但是一这一颗小小的红豆花,却让人如此煎熬,真是和感觉相差甚远啊! 过去,在一片花田里,曾看到一位老奶奶,眼睛虽然看不见了,但是耳朵却是还能听到声音,正好旁边也有一个绘画班,在这一片葵花田里画画,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画着画,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看着这些学生模样的孩子,都在努力画出心中最美的太阳花,无论是每一次的落笔,还是颜色的涂抹都特别的小心,生怕一点差错,就又要重画了,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地画着,除了葵花叶子在风里触碰发出噗噗的声音,便听不到什么其他的声音了。 “哎呦”,这个时候,突然从后面传来一声有人跌倒的声音,首先看到的是白发苍苍的老人,拐杖已经摔倒一边去了,最近的学生过去扶着,我也过去了,示意他们继续画着,我来照顾老奶奶吧!谁知道这葵花里还藏着一生的不舍和光阴里的故事。 “老人家,你没事吧!”我过去把拐杖拿了起来,给老奶奶递到手里,就这样老人家还是抓了几下才抓稳。 “哦,没事,小伙子,就是摔了一跤,没关系,这土挺柔软的”,老奶奶笑着说道,我给把尘土轻轻拍了拍,在老奶奶的麻布衣服上。 “老奶奶您不在家坐着,跑到这里危险的地方干嘛”,我问到, “没关系,人老了,每天在家里也挺无聊的,奶奶眼睛看不见了,是闻着香味过来的,这是太阳花田嘛?”就这样,老奶奶问到,脸上看着高兴,又像是在回忆,甜蜜中又有一种一生都赶不走的忧愁在里面,满脸皱纹的脸上,是岁月,是风的痕迹,所以觉得一个人活着,就是最累的一份工作了。 “对,您说得对,这里是太阳花田”,我回答道。 “嗯,我是不会感觉错的,小伙子,老人家我求你一件事情可以吗?”老奶奶非常客气地说道,对于做让人快乐的事情,我当然乐意效劳了。 “嗯,当然可以,只要是我能帮到的,都可以”,我笑着说道。 “也没什么事情,就是想让你陪我老太婆在田里走走,好久没有闻到这太阳花的香气了,就想走走,想想脑子中的太阳花的情景已经是快三十年前的事情了,时间真是快啊!”老奶奶充满柔情地说道, “哦,好,走吧!进去看看”,我说道,便搀扶着老奶奶向前走,虽然看不清楚眼前的绿叶红花,但是有的时候,美景不一定要用眼睛看,而是用心去感受。 “嗯,今天风速大概有个两三级,温度大概有三十一度,阳光斜照,周围有学生在画太阳花,大概有五十个人,您的周围都是美丽的太阳花,能闻到香味”,我慢慢给介绍道,有过的地方,学生们都亲切地问好老奶奶,老奶奶点头示意,高兴极了。 “嗯,好,对于我这个老太婆来说,能活一天就赚一天,不像过去那样,每天都嫌时光太慢了,太慢了,这一转眼就老了,现在又觉得时光慢一些,再慢一些,每次一想起过去小的时候,就在那地上跑啊跑的,真是快乐,现在走都费劲,人啊!到老了,才明白在这世界上,一切都是浮云,只要和爱的人有一个家,快乐一点,有个睡觉吃饭的地方就好了,最后想要这最简单的幸福都不能实现,实在是可悲可叹”,老奶奶说道,我便感觉过去的人生,好像真的蹉跎了很多的岁月,做了很多没有用处的事情,所以说听到老奶奶的感慨,还是很让我自己深思的。 “是,您说的是,人生,有人到老了也没能从岁月森林里走出来,其实,这个时候,一切都放下了,即便是没有出来也没有关系了,能学会快乐一点,也是一切事物最本质的东西,快乐就好”,我说道, “是啊!快乐就好,可是快乐哪有那么容易,太容易得到的快乐,也容易失去,总之就是不喜不悲,不再失去什么重要的东西就好了,可是有些人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哎,不说了,今天高兴”,老奶奶说道。 这里面一定有她老人家自己的故事,既然不想再重提旧事,那就不提也好,快乐着现在有什么不好啊? 在遥远的悬崖边,在高高的断崖边,周围一片枯黄的野草,唯独有一朵白色的花,在荒草丛生中特别的显眼,它坚信是一朵百合花,所以不论群草怎么嘲笑,野百合花都坚信自己是对的,所以它不在意别人怎么说,都努力汲取早晨的第一滴雨露,迎着每天的太阳,所以野百合花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梦想,只要有梦敢想就一定能实现。 今天,也一样的阳光明媚,去了公园里,看着草丛中盛开的花,虽然是小黄花,但是也在努力盛开着,虽然周围也满是绿色的最普通的小草,但是他们之间也一定有什么悄悄话是我所听不到的,而风则听到了,又来告诉我,可是我也听不懂风的语言,所以就只能自我欣赏了。 走出公园,我又去了林荫小道,看着被锁在栅栏里的花,觉得实在可怜,就像是抓的小动物在马戏团给人表演一样,实在感觉不到自由,她应该属于那一片草原,去感受风和阳光的味道,才好,自由的气息是感觉到可以接触的气息,找不到这个感觉,觉得都无法和小草沟通了。 走到树下的时候,两片树叶,一片落在了我的肩头上,一片落在了我的头顶上,我轻轻地拿下来,放在了树根下,说着这条线路,跑像了西郊之地,这里一片空旷无人地区,其实,也没有什么美景可以看,就是安静的让人想多呆一会儿,尽情地奔跑,为你唱这首歌,其实没有什么风格,只是想快乐热闹一点,不能同寂寞挥手,要远离,当然要跑步了,所以还是跑步吧! 能有什么东西可以一直快乐下去嘛,有,可以一直都跑啊,所以在很多的时候,在忙着伤心的同时,也已经忘记了去摆脱,于是伤心着自己的伤心。 还是不得不说,在早晨跑步的时候,总能看到最美丽的花,就像遇到一个美丽的姑娘一样,其实,单纯的赏花,只能看着花的样子,赏花,可能需要放在生活人生的层面上,放在喜怒哀乐上才有味道,才觉得花更美,更加有味道。 余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此为赏花之道也! 偶遇的花间婚礼 花瓣飘来的方向,是爱的方向,如果每次都能看到花瓣飘来的方向,那可能是真的幸福了。 给一个女孩最好的礼物,莫过于一场婚礼,婚礼的开始,也是两个人新的生活的开始,所以一场婚礼,对于两个人都很重要,这是男孩给女孩的承诺,这个承诺可以是天长地久,同时也是脆弱地不堪一击。 看着挂着红气球的自行车在面前走过,每个人胸前都戴着一朵小红花,一个人骑着自行车,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再往后看,足足有百人的自行车队伍,真是壮观。 “来,兄弟,上车”,突然一个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说道,我毫不犹豫就坐上了他的自行车后座,虽然不认识新郎新娘,但是也想过去凑凑热闹,所以就去了。 “可是我不认识人家新郎新娘”,一上自行车我就说道。 “没事,过去热闹一下也好,还能有饭吃多好”,这位兄弟说道。 “那,那你也是过来凑热闹的,不是人家的亲戚朋友什么的”,我问到,如果是那可就热闹了。 “我是新郎的好兄弟,当然认识了,刚才看你一直看着队伍,所以就让你上来坐坐,没事,一会儿我一介绍你是我的朋友不就行了嘛!”他笑着说道,第一次对这个人印象不错,去所以说也愿意去,还能免费吃喝,多好啊! “嗯,好,那多谢了”,我说道,动了动屁股,坐在都是铁丝的后座上,屁股隔得挺疼的,每次一动,他就不好掌握自行车了,自行车就歪歪扭扭的,左摇又晃的,所以还是挺好玩的,突然搭上这热闹的自行车,自然要去快乐一点了,所以有时候热闹也挺好的。 这些自行车都是老式高辆自行车,这记忆里的自行车,现在,能在这里看到老式自行车,还真是别有一番回忆呢,这个婚礼有创意,所以说从低碳环保的角度来看,这个婚礼值得一看,一切从简的意识,我就感觉开始喜欢这个婚礼了。 记得,老爸老妈的那个时候的婚礼,一辆自行车就是最好的礼物了,就好比现在的汽车了,其实,那个时候的婚礼挺好的,办个婚礼用不了几百块钱,甚至花的最少的还没有几十块钱,所以说,爱,本就是爱,没有和钱财联系在一起,所以说那个时候的婚礼是最好的婚礼,无论以后过得如何,都会努力去把生活过得最好,所以说那个时候的爱情,算是最美好的爱情,还挺羡慕老妈老爸那个时候的爱情的。 现在能看到这样一个自行车的老式婚礼,一下子又想起了很多的东西,走过这一片草地,能看到前面满是玫瑰的花园,玫瑰花是爱情的象征,所以说这次赏花是赏对了,还能看看别人的婚礼,所以说今天算是遇到热闹的喜事了。 其实,一想想爸妈九十年代的爱情,一股浪漫的气息便扑面而来了,同时一种厚重的时光日子,也扑面而来了,一种旧物的气息也来了,无论是从褪色的老照片,还是留下来的老对联,都对过去有了一个很好的回忆,还有在杂货间的旧家具,旧衣服,都在说着过去的老生活,那个时候虽然不是太富裕,但是每天都为了生活努力赚钱了,做了很多的生意。 在每个哈气连天的冬季早晨,在冻雪初融的春季,都有一个时光的身影,过去希望生活像现在一样好,现在又努力回忆那个时候的生活,每天忙碌着,没有时间可以迷失,为了一个目的每天都努力着,真好真幸福,那个时候真的是幸福感满满的。 满园的花香,在所有人的脸上绽放着,那边婚礼进行曲已经放上了,所有人也将赶来这里,今天这个新郎将是最帅的男孩,女孩将是最美的女孩,周围布满了花束,洁白的鲜花,手捧着鲜花,美丽的像是童话,看到这还挺羡慕人家的。 “真希望爱情一直都这样美好下去该多好”,旁边这个兄弟说道,我刚好听到,就站在花的前面,前面就站着一个人,都在看着台子上心形的玫瑰花束,红玫瑰的花束,特别的显眼,而且是摆成的两颗心玫瑰花,玫瑰花心形真好看,两颗心放在一起便是爱情了。 “行了,你别在人家这里丢人啊!刚分手又想要人家结婚了”,旁边也有一个兄弟说道。 “行了,你还是我兄弟嘛,哪有揭人短处的,你真行”,本来说的好好的,这个兄弟就受了一盆冷水,真的是飞来的一盆冷水,所以说我就在旁边偷笑了一下。 不过随即就不笑了,对于什么分不分手我还是挺讨厌这样的词语的,虽然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分分合合很是正常的事情,但是还是讨厌,该讨厌的还是要讨厌了。 有一次,作曲,当然是学着作曲,这一天就做了这一件事情,突然想把最后的那段和旋改成婚礼进行曲,毕竟是和爱情有关,索性就用婚礼进行曲加进去,也算是给爱情一个交代了,没想到,只是加了这么一段,便如同对联加了一个字一样,感觉听着意境和感情都不一样了,所以说还是觉得,在音乐里大胆创新是非常有必要的。 总之,一看到人家的婚礼,从老爸老妈的婚礼到现在的婚礼,能想到的都想了一遍了,所以说遇到什么事情,总是想的比较全面。 不一会儿,新娘手捧着鲜花鲜花,新郎骑着这个老式的自行车,便从红地毯上缓缓过来了,一路上从天空飘来的花瓣,洒落在新郎新娘的头上,又从头上落到了地上,不过新娘的后座比我的那个舒服多了,有好多的垫子,真是幸福。 一路的微笑,就这样慢慢走来,新郎带着新娘,还别说真是羡慕人家了,甚至都有点嫉妒了,我就这样呆呆地看着新郎新娘从我面前,骑着自行车过去了,今天阳光也一样的温暖,甚至今天的阳光更加的温暖,不过我感觉我穿着运动服就来了,很是没有面子,其他人都是西装革履的很气派,所以说一看就是来凑热闹的,我就试着往后面靠了靠步。 在旁边的篮子里,有糖,那边摆了一长串的小桌子,上面都是各色的吃的,首先新浪新郎过去了,婚礼的司仪,已经在台上试着话筒呢,要说办的婚礼也简单,就是在这人为摆的花海里,虽然不及自然的花海,但是也不错了,就是花多了一点。 等到新郎新娘过去以后,司仪才说道, “大家,亲朋好友们可以进入美食区域了,婚礼进行时间稍后通知,大家就先吃点喝点”,听到声音,大家都自觉去了里面。 “走吧!一起去,没事的,先吃点好吃的去”,那个兄弟说道, “可以吗?”我说道, “没事,走吧!”说着,拉着我就进去了,大家看着我也都笑了笑,我感觉应该是大家都笑我穿的不正式才对,没想到大家都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还是觉得挺有安慰的。 这位兄弟拉着我进去了里面,他拿了两块奶油蛋糕,他自己吃了一个,给了我一个,我就吃了一口,没想到还挺好吃的,虽然平常都有意少吃,但是今天好不容易碰上,就敞开肚皮吃吧! 看着红红的草莓,我就直奔着就去了,旁边还有草莓冰淇凌,真的是再好不过了,夏天就要多吃一点冰淇凌不是,这也是我的最爱,但是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个时候穿着西装革履不热嘛,虽然有些顶子遮住了阳光,但是这热还是遮不住的。 果然一会儿,陆陆续续的大家都换成了半袖了,一身休闲装,不再是一身的西装革履了,这样我就感觉平衡多了,大家穿的都差不多了。 过去,看着有拉菲的红酒,过去自己拿了一个高脚杯,自己倒了半杯,一边吃着一小盒烤肉,一边喝着红酒,挺好的,免费吃别人家的食物就是爽快,吃着有一种特别好吃的味道,美食一个人吃,吃不下,大家抢着吃,就算是辣椒,也觉得好吃。 很快,从西边来了三个热气球,挂着三幅对联,从空中飘过去了,大家就都拍照,随后又飘落下来了很多花瓣,如果不是知道是有人撒的,还以为是真的花瓣飘来的方向呢,看着看着,就把草莓和凤梨都拿过来吃了,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空中飞来的热气球。 随后,有很多花童也捧着花束过来了,同时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块糖,我也拿到了,把东西放下了,跟着人群去了那边。 那边还有一个人在唱歌,所以大家又都围过去听唱歌了,顺便又拿了一个草莓,酸酸的感觉真的好吃。 自行车都摆在了那边,顺便还想说说九十年代的爱情,从照片里看到嫁妆就一辆自行车,甚至有的家都没有自行车,在一无所有的年代里,爱情变得纯粹而自然,所以会很少有分开的,在一起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不分开,不分离,无论贫富都一起走过,就是这样的生活才有味道,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有无限的味道。 从这里来说,倒是想有一个古朴的婚礼,既然来都来了,那就祝两位新人百年好合,天长地久呗! 对了,刚才的兄弟也找不到了,就剩我一个人了,在这里吃吃喝喝的,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没关系,总要脸皮厚一些,不然真的无法闯荡这个世界。 此刻,婚礼还没有正式开始,就是开始前的一点小活动而已,算是刚开始。 雅美的菊花 说到花,除了玫瑰花,也就是菊花了,虽说菊花是最常见的花,欣赏的人很少,所以才会喜欢。 菊花各处都有,也许是在不起眼的墙边,也许是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下,也是是在一块乱石堆里,也许是在遥远的天边,算是美丽的花朵了。 紫色的菊花花语,代表着天真,浪漫,幸福,愉快,纯洁,希望,和平。 所以喜欢这紫色的菊花,也是因为不好争斗,颇有感叹陶渊明的淡泊名利,虽然回来是寒酸了一些,要有乞食的经历,所以在佩服的同时,也同情。 一直以为菊花是太阳花的缩小版,只是变了一个颜色,变成了紫色了,所以说在感叹两种花的同时,也找到了相同之处。 菊,花之隐逸着也。 所以,菊花的美,都是隐藏起来的美,表面也美,内在也美,只是静静地看着,便已经很好了,淡淡的花香,每一片圆圆的叶子,都是最动人的,所以虽然看起来,除了颜色,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地方,随风在季节里飞舞着,花开花落无言。 其实,我首先要说的就是这赏花的时间,可以说没有这个时间,就算有时间也忙着睡觉,处理琐事,这样赏花的闲暇的时光,确实是少之又少的,所以它,这个时间就难得,虽然是最平常的事情,转了时空,换了一个地方,也变得味道不同起来,上次忙着享受这份独处的感觉,这次又忙着在花中寻找安慰,不同的时刻,总是变换着惊人的变化。 闲暇的时光固然重要,可以做很多的开心的事情,既无烦心事,也没有想要去做的事情,所以拿着一本书就看书呗! 自己开的小酒馆不过持续了半年多时间,虽然最终也是让好友接手管了,但是也颇有心得,当然不是说经营乏术,开不下去了,是想要做好一件事,那就必须放弃另外的一件事情。 半年时间来,每天都起早贪黑的算账,对于数字虽然不敏感,但是还是要算不是,每个月的收入,除了成本,也就够生活用的,更不用说再请一个伙计了,根本没有钱了,所以说该忙的时候,还是我和梦最忙。 虽然每天忙的叽里咕噜的,但是心反倒越忙越开心了,特别是和时间抢时间,感觉特别的有意思,在稍微有点闲暇的时候,就过去喝口茶,读读书,看两行字,除了忙碌,有一点空闲,就算是刚忙完了,站在那一会儿,也会有人说, “呦,老板,这会儿这么清闲啊!” 我就回答道, “刚站住脚,休息一下”,我回答到,刚说完话,就又忙碌起来了。 其实,我顶多算是忙里偷闲,而梦则是最忙碌的,也是最累的,进货和出货都是梦管着的,所以看着梦我也心疼,又想起当初恋爱的时候,给梦的承诺,说要带她去看看世界的美景,为了这个梦想,我也努力赚钱,这也是我第一次觉得我特别需要钱,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我的承诺,虽然后来也算实现了,但是等待期也确实漫长了一些,在收支平衡的日子里,买菜,买一包烟,总之所有的花钱都会小心翼翼地去花,能不花的就不花,该花的还必须要花。 我和梦早就达成了一致,决不要双方爸妈的一分钱,所以才找了一个酒馆的生意,虽然经过半年的努力,也算是赚钱比较多了,但是就是在这越做越好的时候,决定不干了,好好地写一本自己的书。 每天忙碌到半夜,回来的第一件事还是得看会儿书,再去做别的,一有时间就钻进书海中遨游,这也是为了不知道在生活里干什么,而坚持下来的。 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会有的,在这个忙碌的日子里,感觉更加的亲切了,所以说有些感情也在这一段时间落实了,就这样,我和梦每天这样过着精打细算的生活,和当初老爸的一句话一样, “努力苦熬吧!只要坚持下去,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我一直把这句话当作最初的目的去实现,果然还真的算是实现了,我和梦在一起,就是相当于两只小犟牛,靠自己活下去的意识很高,我们俩都很倔强,所以虽然我们双方爸妈也都在一起劝说过,但是我和梦感觉过了十八岁,就不应该再靠父母了,所以说无论如何劝说,我俩都始终坚持着,和下定的决心一样。 就是在那几天,我和梦就和爸妈都商量好了,我们家准备搬出去租房子住,这也是和梦做的决定,如果没有梦,我宁愿呆在家里也不出去了,可能人生又是另外的一番景象了。 这让我想起了,和爸妈当初一结婚的状态差不多,也是租房子,共同工作,生活才算好了一下,这个画面何其的相似,所以我看着梦就笑了笑,那天我和梦什么都没做,去了那片草地躺了一个下午。 “喂,你笑什么,现在咱俩成了穷光蛋了,你还有脸笑”,梦笑着说道。 “没事啊!穷光蛋有穷光蛋的快乐,没有钱可以努力赚钱,但是你在身边就什么都不怕了”,我也是笑着,但颇有一点感情地说道。 “切,就你会说话,要不是你我也不会出来,在家里多舒服,谁愿意出来,还不是想着让家里放心一些,现在咱俩要怎么赚钱才是重要的事情”,梦说道,这也是我们俩目前的头等大事,所以说还需要共同面对才行。 “嗯,看看吧!不行先开一家店,维持生活也好”,我说道。 “那开一家什么店呢,想好没”,梦又问到, “没有,再想想吧!”我笑着说道,其实,现在也不是太着急,手中的钱还能对付一段时间,但是也不能不急,所以恰到好处的着急,也是保持自己的节奏。 “好吧!”梦笑着说道。 从这片草地,可以看到云很快地从天空中飘过去,侧过身去,刚好在这绿色的草地上,看到了一朵紫色的菊花,没有摘下来,而是让梦也过来看看。 “看,这菊花真漂亮”,我说道。 “是啊!真漂亮,不过看着马上就要凋谢了”,果然梦看到的是比较忧伤的一面,现在我们俩还自身难保呢,所以这件事情压在心上还挺重的。 “没事,现在也不是那么差,只要一起努力就好了”,我说道。 “嗯,我当然知道了,哎,别动,这朵花不能摘”,我突然又想把这紫色的菊花戴在梦里头发上,所以就去摘了,幸好梦阻止的及时。 “哦,那不摘了”,我停住手说道。 “花儿,只有盛开着才是最美的,所以说不能摘,你往我这边靠靠”,梦说道,我就往那边她那边靠靠。 “紫色的花,你不是喜欢紫色嘛,你看多好,她在一个地方迎风开放着,不骄不躁,总是那么开心,如果我们能像这花一样多好啊!不过这样也好,也太好,没事,开心就好,没事,总能过去的”,梦说道, “对啊!有你在身边就好了,就算是一起流浪,那也是幸福”,我笑着说道。 “切,就会贫嘴,想好了吗?就是开个什么店”,梦问到。 “就开个酒吧吧!”我说道。 “嗯,可以”,梦一句话没说就同意了,就这样没过几天就租下了一个店铺,开启了酒吧生活经营,就在出租屋的不远处。 在外面做什么事情,都没和爸妈说,所以说就我们两个人,开启了自己的生活,我们两个不能总是活在爸妈的羽翼下,我们也会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生活,所以早晚会走这条路,还不如快点开始呢,对于我和梦来说,一开始的压力,不见得是坏事,如果太一帆风顺才奇怪呢。 “看到这菊花,我就想起和你说的承诺,没后悔和我在一起吧!”我说道, “哎,后悔也没有办法了,当初在学校的时候,怎么就答应你了呢”,梦转过头去说,随后哈哈大笑,我也笑了。 “是啊!在学校的生活真好,可以每天都能在操场上走走,现在一下子就一起生活了,还真是快”,我说道。 “是啊!时间很快的,行了,过去走走吧!”说着,把梦拉起来就又向前走去了。 女生并非因为有想生气的事情才生气,而是因为想生气才生气,她想生气的时候若不让她充分生气,往后就难以收拾了。 同时,我虽然心里想着如何让梦高兴,但是肉麻的情话有时候还真的说不出来,想好了的甜腻话,到了嘴边就又回去了,所以只能说, “走吧!吃饭去”,看着她被风吹乱的头发,我给好好地拨了拨,往耳朵后面,梦闭着眼睛,很像是第一次的亲吻,现在想想还觉得脸红呢。 所以从菊花里,想到了梦和生活,虽然我自己把生活过得很糟糕,但是只要有梦在,总是那么有生命的活力和希望,所以说有梦在身边我很安稳,到了哪里都是一样的。 大学毕业后,就是生活了,最现实的生活了,那段时间我和梦做了很多的计划和目标,等待往后一起去实现,所以说先有一个目标,就这样一定能实现了。 我和梦静静向前走着,看着也有小孩子跑过去,真好,此刻,雅美的菊花,还是盛开着。 陌生的信 从婚礼上,大家准备正式喝酒吃饭的时候,我就走了,因为大家好像都认识谁,突然一个陌生的面孔,一定会猜测是来蹭饭的,所以说还是不吃了,准备回去了,又一天中午了。 又从原路默默的努力地回去了,往回走,其实觉得还挺可惜的,没有看到最后,也不想看下去了,所以说就回来了,这我才发现,除了和叶每天说说话,回家和梦说说话,好像也没有什么朋友了,所以说孤独一词,又重新回来了。 其实,每次看到赏花,一开始倒是挺开心的,可是最后赏着赏着就又落到了伤心了,那些内心看不见摸不着的黑暗情绪就又回来了,好在已经不足为惧了,可以回去听听音乐,弄个酸奶苹果切一盘,也挺好的。 我就漫不经心的往回走,回到院子的时候看到有人在东张西望的,看着像是送信的,现在也还有送信吗? “你好,请问你找谁?”我问到, “您是这的主人吧!有一个快递,请您签收一下”,他说道,接过快递上面果然是我的名字,但是只有一个地址,没有电话号码,可能是不常用手机的原因吧! “哦,好”,签了一下名字,我就看着快递员走了,我也奇怪,为什么我会有快递呢,我也没买其他什么东西啊!而且也不可能买东西,现在都没钱,还买啥东西,也有意不在网上购物。 回去打开门,我也就进屋子里去了,带着好奇,打开了快递,没想到还真的是一封信,不过落笔的署名,字写的还挺好看,一看就是女的写的,“吴倩”,看到这个名字我没有一点印象,所以说我就努力在想这个人是谁呢?到底是谁? 打开信,上面写着“亲爱的悦先生”,纸上还有女士的香水味,可是还是不认识啊!但是觉得这个香水味,好香熟悉,在哪里闻到过。 我直接跳过内容,看到寄信人写着“吴倩(叶的酒吧老板)”,这我就明白了,原来是她啊! 信的内容也很简单,约了一个吃饭的地址,我说怎么知道地址呢,可能是叶说的吧! 刚才进门的时候,我还发愁今天中午自己吃什么呢,没想到这饭局就来了,好了,不用想了,洗个澡换件衣服,就去赴约喽,可是为什么会让我吃饭呢?可能是上次说请我吃饭,就杳无音信了,可能是这次补上吧! 心里想着,有人请吃饭还挺好的,可以省一顿饭钱了,也不用自己做饭了,吃完了就回来睡觉,睡完觉,起来再写字。 其实,每天穿着一个灰色的短袖也挺不知道审美的,一天到晚胡子拉碴,头发也乱糟糟的,所以这两天就想是不是剪个短发来,这样子夏天也不会太热,也算是不错的了,但是衣服总要去买两件,外表总是是给人的第一印象,所以说要好好的注意外表了,突然又有一个问题,看来是又要学习穿衣搭配了。 所以想着想着,确实应该换一个风格了,不然连梦都嫌弃了,上次在商场闲逛的时候,看到一套美白补水的护肤品,看着人家介绍挺不错的,所以想给梦买一套,可是一看价格,一零九九元,于是转头就走了。 但是我也只是有想买的想法,但是也没说特别想买,可是这个事情,就是一直在心里挂着,找到原因是源于对梦的愧疚,这段时间也没买什么东西给梦,没有一开始恋爱的那么多小心思,小想法了,所以说突然一股愧疚感就上来了,梦在我身边会不会感觉,有和没有我这个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这个不浪漫罪名我是担下了,所以说还挺在意的,一定要买个什么东西承认错误,不过,梦倒是一个很听话的小女孩,从来没说过要过什么,所以说这就是愧疚的地方。 也突然想到,一年中总是分为几个时间段,每段生活也就大概持续三个月,和一年的四季一样,可能没有几天的时间,前几天还在南方吃饭睡觉找工作呢,才过了三天,就又回到北方的家了,这样的心里差异还是有的,所以说,我们该如何对待这样的一个一个时间段,无论是地方的变换,还是感情,还是内心现实感的差异,还是身边的人,又或者感叹时间的短暂,又或是说到底是什么原因你又回来了,都需要去想清楚,该平静的生活,起伏不定,可是认为不平静的生活,反而显示出一片平静的样子,越是平静心里越不安,越是平静,越是不正常,越是感觉这里面危机四伏,所以早就准备好了迎接未知的苦楚,希望不是猝不及防就好了,不管是幸运还是厄运那个先从天上掉下来,能想到就勇敢接受呗! 也总说,去的时候容易,可是一旦离开,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来说,再想回去,不花在那个地方呆的时间的至少两倍时间,你是回不去的,你努力想要把所有的烦心事都卸掉,可是一时半会又解决不了,所以只能是默默等待了,浪费着时间和生命,这样的日子,或者说内心有期盼的日子更加难熬,数着手指头上的时间过日子,你会发现时间真慢,恨不得直接跳过这段等待期才好,回到那个地方,想想刚过去的事情。 比如你在这个地方呆了一年,可能你回去的时间至少要等待一年以上才可以,必定是你呆的时间的几倍,也或许一晃十年过去了,你才发现,十年如一日,成了花了十倍的时间,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也发现,也许那个地方也没必要再回去了,可能那个地方让你伤透了心,所以不愿意再去那个伤心地。 所以说,对于这样的日子,我会好好地去处置它,不会让里面的情感牵连到我,虽然我是这个伤心故事里的主角,但是也可以平心对待,吸取教训,重整旗鼓,只有再次出发了,等待时期再长也有一个头不是,还是希望能回去。 所以说,大学毕业以后,无论是对于生活还是爱人来说,经历了这第一次的世间琐事,这么多事情,无论大小居然如同天上星辰一样多,这么多,所以说对于生活的应付,明显出现了苍白的无力感,所有的精力都被分散消耗了,那些重要的事情,本来就要做的事情,忘记的事情,也就很难顾及到了,对于梦,我就好像忘了说浪漫了。 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可是到现在我才发现,人是瞬间变老的。 对于一些事情可能后来感觉不是什么事,但是对于现在就成了不可解决的最无奈的事情,这就是存在的不能流泪的悲哀,可是还是需要努力,有目的的去解决才好,离开了那个地方,不去做某些事情了,是注定要走一段下坡路,而且想回到当初的起点恐怕得需要费一点功夫,从负数再慢慢补回到零。 所以这一封信,也给了我很多的事情反思,洗着澡,我就想了一下了,还是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做的,这些糟糕的事情里,也有一点一点的成长,所以说糟糕的事情也总会过去,糟糕的事情也不一定糟糕,对付过去,人生会迎来另外的一片更高的风景。 很快洗完澡,换了一身黑色的衣服,换了一双运动鞋就出去了,地址是一家米其林餐厅,具体几星不知道,不过一定是很贵的了,所以说还是换个地方吧!不如换一家拉面馆也行,不贵,还好吃。 所以过去和她商量一下,很快,我就跑过去了,说实话,我并不知道这个金花路在哪里,没去过,就算去过也不记得路,所以说还是需要问问路人了。 不过我记得带金字的路都在黄金海岸大厦附近,所以说往那边过去看看,跑过去了,我也想到了这个姑娘的样子,就比我大几岁,所以说还是挺让人奇怪的一个人,不过倒是有共同工作,就是有过自己开酒吧的经历。 前面正好有一个刚买菜回来的阿姨,所以说过去问问, “阿姨您好,请问这金花路怎么走?”我跑过去问到,今天还有一点风。 “金花路啊!前面有一个绿色的邮局,往左面一拐就到了,那就是金花路”,阿姨说道,我便走了过去了。 “谢谢啊!阿姨”,我说道, “没事,力所能及而已,去吧!小伙子”,阿姨说道,笑着就走了,我就笑点点头就去了。 找到邮局以后,往里面一看路牌,果然是金花路,我就两边看着米其林餐厅,同时也在寻找着拉面馆,所以说一心两用。 直到走到路的深处,才发现了发光的米其林餐厅,说是一点,现在才中午十二点半,我透过窗子就看到她在那里等着了,如果不是来得早看到了,还真的不知道她会这么早就来了,所以说有些事情需要了解一下才是。 我在外面徘徊了一阵子,可是不想进去,这么早进去干嘛,就去了旁边的一个咖啡馆里去了,看着差不多五分钟到就行了,毕竟也没有什么事情,所以只要不迟到就好了,所以还能坐差不多二十分钟左右的。 进了咖啡馆也没有要咖啡,就拿了一本书看着就好了。 赴约 你如何去赴一个女孩的邀约,你会想到什么样子的场景,也或许什么也不需要,一身整洁的衣服就好了,不需要准备什么特别的言语,直接出现在她的面前就好了。 可是自己难免会有些紧张,所以先躲到旁边的咖啡馆休息一下,我在猜想她找我的各个理由,就见过一次面,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所以说我也不知道要我去做什么,终于忍不住要了一杯咖啡,然后边喝着边看书,看着还有十多分钟呢,不着急。 我刚才在时尚杂志上看到了一款很好看的衣服,是那种蓝紫色的衣服,颜色也很特别所以说很是喜欢,但是一看价格就又买不起了。 再一看时间过了一分钟了,我最后把最后一口咖啡喝完了,放下书就跑出去了,整理一下衣服,我就进去了。 “对不起啊!老板,迟到了一分钟,您大人有大量,不会怪我吧!”我一进去就说道,对于像是吴倩这样的姑娘,就应该热情一点,哪怕脸皮厚一点也不会生气,比较大大咧咧,不过也是粗中有细,容易表面迷惑,也会用快乐掩盖一些忧伤,所以说要做一个她的爱人,一定要细心观察一些,不能太冷落她,她看着坚强勇敢,其实,也是脆弱的,陪伴她是最好的告白。 “没事,只要不超过两分钟就不生气”,她笑着说道,顺便给了我一杯橙汁。 “真的差点就迟到了,不知道写信叫我来有什么事情吗?”我问到,一口把一杯橙汁喝到了半杯。 “我第一件事要说的是,现在都什么年代,你一个大男人居然不用手机,当真是厉害,要不是叶告诉我,我还不知道呢,所以只能给你写信了,去你家又怕误会”,她说道,我就笑了,同时她也冲我扬了扬她手中的手机。 “不是怕耽误事嘛!在说写信多好啊!好久没看到这么漂亮的字体了,我要好好地珍藏着”,我说道,顺便把剩下的半杯果汁也喝了。 “是吗?我写字好看,那说明你写的字就怎么滴了吧!”她笑说道,我点了点头,我写字确实不怎么样,所以说才羡慕写字好的人。 “你找我来不会就是闲聊吧!对了,我听叶说,你的什么亲人蘑菇中毒怎么样了?”我突然想起了这个问题来说道。 “已经没事了,幸好中毒不深,送医及时,所以昨天就出院了”,她说道,我又点了点头。 米其林餐厅果然是不一样,光看表面就玲珑剔透的,显得高雅了许多,所以说贵,我一进来,有开门的服务员,有领队的服务员,还有点菜的服务员,端菜的服务员都应有尽有,这杯果汁就是刚放下的,我才想到这里太贵了。 “对了,来着光说话了,点菜吧!”她把菜单递给我,我刚想说走,就被抢先了一步,所以说还是第二个说也没事。 “这里太贵了,要不换一家拉面馆得了”,我悄悄的说道,生怕身边所谓的高雅人士听到。 “是我花钱,又不是你花钱,你怕啥”,她也小声说道,我就把桌子上的花瓶往旁边靠了靠, “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快点,准备一下,去找个拉面馆,在那里大声说话都没事,在这里不敢说话”,我还是小心翼翼说道,她便无奈地笑了笑,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包。 “走吧!”说道,我们便出了门口,门口的服务员还是笑着开门,我就出去了。 “喂,拉面有什么好吃的,钱是省了,可是不怎么好吃啊!”一出来,她笑着说道。 “能吃饱就得了呗!还挑挑拣拣的,有钱也要存着,不能乱花知道吗?”我白眼说道。 “哎,你是我什么人,还管我如何花钱啊!”她笑着说道。 “嘿,给你省钱还省出错误来了是吧!那好接着回去,我专挑贵的点”,我说道,大有向后回去的姿势,可是她就拦住了我。 “出都出来了,再回去多没面子,走吧!去找一个拉面馆”,她说道,顺便手就挽住我的手臂向前走着。 “哎,这是,怕别人会误会的”,我急忙说道,吓了一身冷汗。 “哦,好吧!去哪里吃”,她说道,手便松开了。 “直走就到了”,其实,把我投进人群里,谁也分辨不出来,所以说其实也是无所谓的。 “对了,叶最近两天表现可以吗?”我问到, “嗯,比第一天来好多了,现在能微笑迎接顾客了”,她说道,说着话拉面馆就到了。 “行了,停住了,到了”,我说道,她还在往前走呢。 “哦,到了,走吧!进入吧!”她说道,我们便进去了,刚好是一点多,人少的可怜的时候,所以就两个人在那里吃着拉面,而我们是第三对人, “您好,三碗拉面,多加牛肉”,我说道, “好嘞,您先做,喝口汤”,就有小伙计过来倒了两碗拉面汤,就给端了过来,没啥可吃的,这牛肉汤还算有味,多加点牛肉也就她请吃饭时候才加,自己吃是不加的,每加一次就十块钱,这谁受的了啊! “喂,咱就两个人,要三碗拉面,我可是半碗都吃不上的”,坐下,她说道。 “没事,不是还有我呢嘛!吃不上打包回去再吃啊!”我笑着说道,抓起一把葱花就放在了牛肉汤上,这样喝着更加有味道。 “行吧!别看你这么瘦,还挺能吃的”,她说道,顺便把旁边的辣椒和盐拿过来了,用纸巾擦了擦桌子,应该是吃完还没收拾过呢。 “是啊!我是那种吃多少都胖不起来的人”,我说道,其实,哪是胖不起来,每天都跑步下去了,哪里还能胖啊! “行吧!你厉害”,她说道。 “说吧?到底是什么事情,上次说请吃饭这不也实现了嘛!”我说道, “对了,上次你说来家里玩也没来,亏我做了这么多好吃的”,我又委屈地说道。 “啊!你还会做饭,现在男孩会做饭的很少了”,她笑着说道。 “哦,我也只是爱好而已,手艺不精,凑合”,我谦虚地说道。 “行吧!下次有机会吧!再吃你做的饭”,她又说道,顺便又要了一碗牛肉汤,我加了一点醋在里面,喝起来会更加有味道,还加了很多的辣椒,吃起来呼辣呼辣的,夏天就是要这么爽,吃得一身是汗。 “来了,二位,久等了,牛肉在这一盘,您自己加”,这个时候老板端着三大碗拉面就来了,牛肉单独有一大盘,所以说这是豪华牛肉套餐了,一般自己吃的时候都舍不得呢。 “吃吧!”她说道,从眼神里我可又捕捉到不一样的情感了,估计是又在乱想了。 “嗯,那个老板再来一个盘子,吃汤面的时候,吃不多少,把面条从汤里捞出来,放在盘子里,单独地吃味道会更加的有味道,所以说要个盘子”,我解释到。 “哦,这样既可以吃面,又能喝汤了,分开两不误”,她说道,我就笑着点了点头。 “对”,接着把拉面反复弄出来,放点醋,放点酱油,放辣椒油,再把牛肉片撒上去,汤面就变成了干面了,所以说还有这个吃法,这样两大碗拉面很快就没了。 她看着我吃很有味道的,她也要了一个盘子,跟我学起来了, “呵呵,没想到拉面还可以这样吃,厉害”,她说道, “你少放辣椒”,我提醒到, “还别说真的不错,连食欲感觉都变了”,她说道,我看到身后老板就笑了,我们说话在这也挺大声点,所以在屋子里的人都能听到。 “看看人家年轻的小夫妻就是好啊!吃个饭都这么有趣”,这个时候,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这样的一句话,一回头一看,是老板娘,拿着一瓶醋蒜跟我们了几瓣,糖醋蒜,挺不错的,开胃,混着拉面吃更加有味道。 “哦,您误会了,我们不是……”,我解释道, “哦,对不起啊!看着你们这么亲热,还以为是小夫妻呢,对不起你们接着吃吧!”说完,就转身就走了,她看着我笑了笑,我就低着头吃面,然后笑了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好吧!还不贵,这次可给你省钱了”,我打破短暂的沉默说道。 “谢谢啊!行了吧!”她还是笑着说道,吃面吃的,口红都吃了,所以说应该提前擦下去。 “说事啊!还没说呢”,我又想起来这个重要的事情。 “是这样子,一个好心人说要给我一个大的酒吧!我想没事的时候,你能来帮忙,当然工钱少不了”,她放下筷子说道,眼睛里急切的眼神很明显,这个时候是最不能看脸的,怕被感染到。 “就是这个事情啊!”我说道。 “是啊!我知道你是不会答应的,就当我是求你了”,她说道,满脸和语气的期望。 “好啊?帮忙可以,我愿意去啊!你不用求我也会帮忙的”,我笑着说道, “好耶,谢谢”,她用更大的声音说到,人们的眼光又不约而同地看向我俩。 “行了,快吃吧!吃完了回家睡觉了”,我说到。 “哦”,她说了一个字。 “那下次找你还是要写信吗?”她问到, “写信挺好的,已经好久没有收到信了”,我笑着说道,把面条的最后一根给吃上了,露出满足的笑容,这不汤刚好也凉的差不多了,按照自己的方法吃面也是有必要的,所以说什么都要创新才可以。 “你吃那么快干嘛,我还没吃完呢”,她说道, “不着急,慢慢吃”,我说道,她就又笑了。 腊肉情节 美食,总能勾起对于过去的思念,无论是在家的美食,还是后来在路上遇到的各种美食,都值得怀念当时的那一刻的每一秒,此刻身处微风中,等待主人家的美食,我在猜他们会吃吃什么,也是一种乐趣。 “没事的,你慢慢吃吧!”我又要了一碗汤就又说道,下午除了等叶回来,也没有什么事情了,不过我需要做几个箱子,就是可以防止蚊虫的风干箱,把柿子放进去,就可以自然风干了,因为下雨,赛马的时间也延迟了,所以说好像一切都在等待什么一样。 “好了,吃完了”,她说道。 “嗯就这些事情呗!还有别的事情嘛!”我问到, “没有了,等到具体的工作,我再写信给你”,她说道,顺便把兜里的口红和镜子给拿了出来,就开始补妆和补口红呢,所以说我就转过头去了,准备结账。 “你好,一共多少钱?”我问到, “哦,一共五十二元”,老板说道, “嗯,给钱”,我拿出不多的一百块,给递了过去。 “哎,老板给他钱,我来付”,这个时候她过来了,我就笑了笑,结果一百块钱又给了我。 “嗯,好了付完了”,过了没十多秒,就说着。 “这么快”,我说道。 “现在都是手机支付了,哪还有花钱的,真是落伍了”,她嘲笑我说道。 “哎,没办法,落伍就落伍呗!没办法”,我说道,也不由得自己摇了摇头,确实是,街上的人都有一个标志,那就是手里拿着手机在走着。 “行了,饭也吃了,事情也说了,我回家了”,我说道。 “嗯,回家去吧!”她说道,转身就走了, “好,再见”,我说道,看着家的方向,也跑了过去了,分开很快,所以我就回家了。 回到家的时候我在想晚上吃什么,比如说窝窝头,绿豆粉做的,所以那个时候吃啥,不就是放一点油,放一点辣椒,放一点青菜,在锅里随便炒炒,一点自家种的葱,一点黑酱,还有一盘腌的咸菜,放点辣椒油,一杯热茶,粗茶淡饭的样子,虽然不怎么好,但是吃着却是有味道啊!有味道的很,所以说那个时候这便是最好的饭菜了,虽然不在乎饭菜到底好不好,但是就是快乐,最快乐的时候。 那个时候就没有买过鱼,村里周围都有池塘,可以自己去捕鱼,我就在岸边抓鱼,能吃到鱼肉,算是当时最大的乐趣了,虽然一家人都不爱吃鱼,但是喜欢抓鱼,所以说也是挺热闹的。 那个时候,奶奶和妈妈都会做窝窝头,一个窝头很实厚,一般半个就吃饱了,一天也吃不了两个,不过吃着特别的香甜,又是自己家自己磨的豆面,一切都是自己家做的,所以吃起来是现在都吃不到的味道,那个时候,没有买什么东西,几乎就很少买东西,所以都是自己一家人做,有可能为了一道菜就要准备一天的时间。 “哎,奶奶,这是做的什么啊!”看着锅里的窝头我问到, “哦,这个是窝头,爷爷奶奶小时候也是吃的这个呢,可好吃了”,奶奶说道,便弄成一个又一个带尖的窝头,放在锅里,老爸就在下面烧火,那我自然是拿柴火的了,所以说每天这家里做饭,也有我的一点功劳呢。 上午做窝头,下午又要熏制腊肉,是我最愿意忙活的工作了,每次都盼望着吃腊肉,所以说吃一次腊肉不容易,做一次腊肉就更加不容易了,每次看到那个熏制腊肉的屋子,就感觉是在放火一样,完全是由烟熏制出来的,那烟实在是太大了,又在漏顶的屋子里晒,想吃腊肉就要等着。 烧的柴火还不一样,必须是从河里捞出来的已经浸泡透了的木头,这样的木头烧起来烟更加少,香味更加浓郁,所以说熏制出来的腊肉就好吃。 当然一到夏天就自己制作各种干货,比如说土豆干,红薯干,还有在树林里采得蘑菇晒一晒,还有杏干,总之能晒成干的就都会晒,用来保存到冬天吃,冬天总不能只吃白菜吧! 从夏天就开始准备冬天的食物了,是地道北方人的做法,还有特殊的烧菜方法,都充满了北方的味道,特别是是在白雪皑皑的冬天,能吃到夏天阳光晒过的味道,是非常幸福的,不过我记得一开始也不这样,有一年冬天就吃了一个冬天的白菜,差不多真的变成兔子了,吃的都不想吃了,就每天馒头泡汤吃,想想以为是昨天的事情,再仔细一想,已经是快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还有就是在北方的地窖里储存的萝卜,到了冬天可以做一顿萝卜汤或者萝卜丸子,也可以吃到夏天的味道,不过这也是后来的事情了,那个时候肉是很少能吃到的,只是贵不常买而已,每次都了过年过节的时候才会买一点,那个时候天天盼望着吃肉喝肉汤,也是一个小小的愿望了。 虽说那个时候吃饭和现在一比确实单调了一些,而且每次下雪都下得很深,记得下得最大的一次大雪,一出门都把我给淹没了,所以说那个时候可以是堆雪人的好岁月,现在雪下的已经很少了,想堆个雪人都办不到,所以随着时间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怀念失去的时间,越来越怀念那些带来很快快乐的童趣,现在已经触摸不到了,只能在文字里续写过去光阴。 有一年冬天,我记得是在东北大姑家过得,那可真的是鹅毛大雪了,所以说能看到东北大森林的冬天,我才知道什么是最美的冬天,雪挂满树,白色的树普通一轮摩天轮一样,盖住了树枝的菱角,变得圆润了许多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自己跑进大森林里,特别喜欢探索洞穴,能看到小松鼠,小老鼠,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小动物在雪地上跑来跑去,特别的可爱,跟随着上山捡柴火的人,可以发现很多的趣事,就说这个树枝一定是被老虎给咬断的,凭借每天的生活记忆和野生动物打交道,自然熟悉一些痕迹,还有人为了找到森林里野生的人参,一年四季都在寻找着,在森林里面能吃到好多珍惜的果子,现在才知道,当时吃的东西这么贵,而且想买到地道的果子,现在恐怕已经没有那么容易了。 当然还有东北红松子,在树上采摘下来以后,就在锅里炒,大姑家那口大锅,是我到现在看到的最大的一口锅,好多袋子的松子往锅里一倒,就开始不停地翻炒,一会儿香味就出来了,松子一炒有的会开口,有的则不会开口,再加上一些小鹅卵石在里面炒,会更加好吃的,在大姑家松子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也有很多自己做的美食,蘑菇都是森林里的香味蘑菇,还有在秋天找到的人参泡的酒,都是很珍惜的东西,靠着大森林真好,会得到很多有用的东西,还有那个黄色的姑娘果,真的是很好吃的,所以说有些东西只有大姑家有,我都想要。 还有那个时候雪能吃,吃的很甜,而且还能煮鸡蛋吃,在大姑家确确实实是感受到了大自然就在眼前了,那个时候每天都沉醉在大森林里,有很多的秘密需要去探索,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呢,可以爬山,找草药,还有很多的水果,没有看见过的,都能吃到,可谓是最大的幸福了,当然里面也充满了危险,一不小心就迷路了,还可能遇到毒蛇,能在里面睡觉,总之里面的大小奥秘都探无止境,这是我当时感觉到的眼前真好,偶尔找到一个山洞,你会发现,里面有过人居住的痕迹,所以说里面有太多的故事了,还有一个又一个传说,所以最喜欢去的就是大姑家了,到现在也是,一吃到姑娘果,吃到自家摘的炒的松子,就一下子就回到了童年里,准确无误地落在了东北大森林的怀抱里,快快乐乐。 大姑家也熏制腊肉,不过大姑家用的木料可是非常好的,都是带着很浓香味的木料,听大姑说是一种松木,也是在水里浸泡透了才烧的,大姑熏制腊肉的技术,也是来自于奶奶,所以不管哪个姑嫁出去,都有奶奶传承的手艺,熏制腊肉,做酱,都是家传的手艺,所以会很好的安慰了很多的人。 我记得有一次跟着找人参,找了一天都没有找到,后来是在一个山崖上找到的,六片叶子,听说长出六片叶子,要用三十年的时光,这人参也太珍贵了吧! 还有森林里也有小的池塘,里面也有鱼,听说还出现过野人,有野人生活过的痕迹,毕竟森林这么大,有很多神秘的地方,所以说见到一些奇怪的生物也属于正常现象,不过一些故事还是那么吸引人,让你想要寻求真正的答案。 我还是在意这森林里的果子,我还有哪些没有发现,没有吃过,从家里的腊肉,想到了大姑家的腊肉,一切都是关于快乐的一点一点回忆,为什么那个时候就能这么好呢,现在比那个时候差远了,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想了想,也找到了原因,但是就是不愿意说,抛开成家立业不说,也不想太逼迫自己,毕竟在有些事情还没做完之前,是不会想太现实的事情的,所以说还是有无奈在里面,不过也无所谓了。 腊肉最好的时候,不是炒着吃,而是奶奶亲自做的腊肉粽子,糯米是东北大姑家正宗的糯米,所以说吃着味道都不一样,特别的香,再加上腊肉,就更加好吃了,当然腊肉里面也会包裹一颗红枣,很是精致,所以说那个时候,无论什么时候,买的东西,总是不如自己家做的精致,所以说就是那么诱人,让人无限回忆里面太多的温柔。 东北大森林 从很细很细的方面,喜欢跑步的源头已经不得而知了,从没有路的森林里跑步,已经算是趣味横生的活动了,所以说喜欢在大姑家待着,也是趣味横生的时候。 森林里总有一棵别出心裁的大树,其实,这树也和其他的大树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地理位置不一样吧!所以显得独特。 我在树下最低的一个树枝上,系上一个红色布条,那个时候我称之为“神树”,所以每次去到森林里面都要去看看神树,所以这算是认识大森林的开始。 从刚刚走过那个路口,突然一个想法,想到了在东北大姑家的生活,我从小就在那里玩,也算是渐渐地树熟悉了那里的环境,但是却也一直弄不清楚,大森林深处到底是什么? 回到家里,觉得太撑了,就坐下来看电视了,顺便泡了一杯咖啡,所以说还是挺清闲的,写字也没有落下,叶呢也在学习着新的东西,做菜,看书,都在学着,只是音乐需要靠自己学习才可以,只是说指点一点声律即可,当然还要广泛的学习,比如古琴,古筝之类的代表中国古典音乐的乐器,也需要去学习,感受里面博大的空间,比如名曲《广陵散》,虽然已经失传,但是也要学着去还原这个神曲才好,就想失传的菜,用地道的做法去还原这道菜,从音乐和做菜里,都感觉到很博大的生活内容,是回忆,也是寻求经典,超越经典。 翻了一下电视频道,最后还是停在了森林冒险节目,每次看野外生存节目,都感觉很有趣,是在生命上跳舞,很有趣,不过也危险至极,食物,野兽,自然天气,防寒保暖,跨越极点地带,都需要恰到好处地去把握,是在不断穿越自我的过程。 一看到说森林的时候,我就想到东北大森林外,看守森林的老人家,我记得当时叫他“木爷爷”,因为树林林都是木啊!经常带我去山上采药,所以说和木爷爷也算是熟悉。 每天午饭,一碗熬的稀烂的玉米粥,几个馒头,一盘素炒青菜,就是午饭了,当时的我也觉得吃的不是太好,但是木爷爷吃的高兴,牙齿还由,不过也快掉光了,只能吃点粥,泡馒头了,所以说那个时候有个愿望,就是希望有人能照顾一下木爷爷的起居,感觉颇为可怜。 不过木爷爷精神却是比我还好,巡山一天下来,木爷爷不累,我倒是累的够呛,每抬脚一步,都感觉沉重无比,所以说巡山一天下来,是很累的,而且又要自己带水带馒头,一袋咸菜就是饭,无论什么时候只要饿了就吃,所以说苦中作乐也就如此吧! 不过背靠大山确实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而且能吃到很多自然馈赠的各种果子,比如野生的猕猴桃可爱各大超市里买的好多了,个头大,而且非常的甜,是外面想要找到,都找不到的,所以说我也希望有朝一日住在森林里。 每次深秋的早晨,森林里雾气蒙蒙,能看到飞鸟在里面粘了一身的水汽,都飞不动了,所以早晨飞鸟宁愿在树上多睡一会儿,饿一会儿肚子,也不愿意现在飞出去找吃的,所以早晨进去森林里面,就相当于一大早,洗了一个冷水澡。 所以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空中飞舞的水滴便自动消失了,森林里也被披上一层霞光,显得神圣而且神秘,雾气一消散,动物们就开始活跃起来了,该找食物的找食物,该喝水的喝水,该玩耍的玩耍,一天的一派生机就又回来了。 我也跟着一起背着小筐,拿着小铲子,跟着去悬崖边,山洞里寻找各样的草药,感觉身体不适的时候,就在嘴里嚼嚼吃了就感觉好多了,被毒蛇咬了以后,直接有草药可以止血消痛,所以说在山上找到对应的草药功效,是非常有必要的。 走山路的鞋子也是特别注意的,要不然一不小心,脚就会受到损伤,不能走山路,便只能坐在小屋里养伤了,虽然爸妈反对我一个人跑到山上去玩,但是在木爷爷小屋周围还是可以的,比较安全一些。 木爷爷也在山里捉了两只小山鼠,看着活泼可爱的小老鼠,倒是可以抵消掉一些孤独寂寞,一个人在山里,孤独是避免不了的,所以在这里当作护林员也是需要很高的承受力的。 我从没听到过木爷爷说有什么家人,也没有人定期过来看望他老人家,只有每个月十五号的时候,有一个老朋友,带着一壶老酒,一只烧鸡过来看望一下,我也碰到过几次,所以说也算是比较熟悉。 我也一直没有问爷爷有没有家人,但是却明白,所以我在木爷爷身边,也算是带去了一份寂寞,再说正好是贪玩的年纪,倒也是有青春魅力的少年。 小山鼠两只,经常在笼子里打架,我就给喊加油,木爷爷被我逗的呵呵直乐,就在很多的大树底下,都这样呆过,夏天森林里很是凉快,所以说也愿意呆在这里避暑,所以说能有两个人在森林里说说话,不那么孤独,也算是一件乐事了。 两只小山鼠打累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就到旁边的草丛里去捉虫子给他们吃,它们快乐,我这忙着也快乐,所以说也算是找到了有趣的事情去忙碌了。 跟着木爷爷去山里行走,有时候早上出去,要到晚上才回来,走一天的路,一天不知道要走多少路,所以说经常一个人,一个手电筒,走在幽深的森林里,有小动物从草丛里窜出来是常有的事情,所以说一般人走在这夜路还是有点害怕的,而且有时候还有不知道怎么形成的坑,会不小心掉进去,要时时刻刻注意脚下,不然不是被绊倒,就是要摔跟头,一路下来总不能遍体鳞伤的吧! 所以说我就没有走过夜路,听木爷爷说夜晚是最容易迷路的,而且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东西,比如突然袭击,或许晚上直接呆在每个时候平常住的洞穴,直到明天再回来,过着原始的生活,倒也趣味无穷。 特别是木爷爷自己酿的一种酸梅酒,特别的好喝,可是没喝几口就感觉头晕乎乎的,像是喝醉了一样。 木爷爷生活很丰富,也经常自己带着弓箭去打猎,去在树下找点最新鲜的蘑菇,自己熬汤喝,也是挺好的,还有自己做的泡水野山椒,吃着辣,但是味道十足,都是自然的味道,所以说在这大森林里真好。 大姑家一开始也是靠运木头为生,后来就开始自己经营一个商店了,也跟着去拉过几次木头,而且吃的菜也都是来自大森林里的,有时候你感觉头痛,吃一片叶子,头痛就好多了,所以说对于掌握这草药的功效,去认识草药,也算是生存的手段知识。 我经常一个人带着吊床去两棵大树间睡觉,躺在这大树木上,听着树叶沙沙的声音,听着风轻轻拂过耳边的声音,一睡就是一天,没有人打扰,偶尔能看到鸟儿飞过来看看我,应该是看我在干什么呢。 有一次,在睡觉的时候,听到了丝丝的声音,我一看,一只蛇正在树上趴着,我就吓得一下子跳了下来,蛇随后也从树上跳下来跑了,我才又爬了上去,看来以后要多加小心了,不然还是挺危险的呢。 去探索一个山洞,能看到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蛋,所以会又轻轻地退回去,不打扰人家生活,有时候你会发现一个树洞,里面会有很多的花生和松子,还有大个的苹果,指定是不知道哪个小松鼠的家,是过冬的粮食,所以说不能偷了人家的粮食,拿几个吃还可以。 你会遇到一棵青苹果树,满树的果子,却是没有人去摘,看到这你才发现市场上卖的苹果是多么难吃,多么的小,和这个苹果一比,差远了,而且虽然是青苹果,但是吃着甜啊!还有很多小的红果,还有的不知道能不能吃的,所以说你需要了解的很多。 其实,在这森林里并非只有我这一个人,还有一些森林防火人员,还有研究工作人员,都在森林里不停地穿梭,有的时候你会碰到一个研究小组的帐篷,你会看到小小的笼子里有好多奇怪的小昆虫,都在发着很多奇妙的叫声,有时候从一片草丛里经过,你会被一种美妙的昆虫叫声所吸引,有的人特意带着录音笔去录制声音,比如昆虫的叫声,可以剪辑成很好的音乐声,可以作为一个声音礼物去欣赏,去送给朋友,对于自然也会是一个敏感细节的人,所以说沉浸在一个声音的世界,会感觉美妙无比。 我曾经想把这所有的树都数一遍,但是数了一会儿才发现太多了,根本就数不完,听木爷爷说大概有近十万棵树了,应该是有这么多吧,估计还要更加多,里面分布着很多的树,而且有很多种树,在森林里也能找到最好的蜂蜜,可比买的要好多了,所以说吃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可是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每次都偷偷地跟踪松鼠去它的家里,每次都被发现了,脚踩树叶就会发出声音,所以说跟踪不了多长时间就被发现了。 发色 从身边走过的年轻人,染着红色的头发,戴着很难看的耳环,从我面前走过,我便不多看一眼,就跑开了。 说起衣服的颜色,除了最爱的紫色以外,便是奶油色和白色了,看起来精神一些,这个青春里,除了几次离家出走,倒也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也没有有过去模仿谁,没有奇装异服的打扮,如果某一次你见到我是穿着紫色的衣服去见人的,那么我一定是去见一个对于自己而言,是很重要的人,或者说一位漂亮的女孩。 在这个青春世界的躁动不安和不断接受新奇里,我一没有染发,二没有戴耳环,上身是白色短袖运动衫,下身便是一条奶白色的长裤,牙齿还算洁白,鞋子也是白色的运动鞋,我也有意给身边的人一个尽量的好印象。 “你好啊!好巧呢”,当你听到我说这句话的时候,那么恭喜你得到了我的认可,你一定是能听到我心里话的人,而且还会有伴随着我的微笑。 “喂,你好,这个菜应该怎么做,你帮助我一下好不好?”当你听不到我说话的时候,或者是你有求于我的时候,你会看到我都不会看你一眼,因为之前一定是你让我讨厌了,所以无论你如何讨好,都不会再走进我的心里,除非在某一刻,你让我能看到你让我感兴趣的事情,并且会经常关心我,而且会微笑于我,只要我愿意点一点头,那么说明在我这你还有救。 如果第一次见面,我没有和你要说话的意思,那说明我是不想说话,如果你只是想要认识我,我顶多做个自我介绍,我特别讨厌被人跟着,这会让我觉得你在侵占我的个人时光和自由,所以就很讨厌这样的人。 当然有时候我也希望找个人一起走走,不需要太多的言语,毕竟我也是一个比较冷漠的人,所以说一个人的时候就一个人,想找个人的时候就直接说,有时候你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于是我拉着她就走,在喜欢的人面前,我是不需要面子的,她经常被我给逗笑了,所以我算是一个比较古怪的人,当然如果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我会变得很乖巧,很简单,而且爱笑,会主动卖萌,讨你喜欢,所以说我不希望不懂我的人懂我,所以就表现得很古怪,如果是让一个人了解我,那我会想尽办法让你开心。 当然,如果我愿意和你讨论做菜的方法,聊聊音乐,那就说明我还是蛮喜欢你的,如果我邀请你一起跑步,那就说明我愿意分享我的生活给你,那你可要非常珍惜了,如果让我感觉到你有一点的不情愿,那我会再也不理你了,既然你不在乎我,那我何必花心思去在乎你呢? 我很在意一个人的独处时光,不喜欢被打扰的时候,你一定不要来打扰我,如果打扰我,只会让我更加讨厌你,但是如果我想热闹一会儿的时候,我一定会去找你,因为我只是暂时生气,只是在这一刻不想见你,等到我的脾气过去了,我会很愿意去找你,陪你说说笑笑,就想和你在一起。 其实,细细研究一下,一个人的性格和小心思可能会比天上的繁星还要多,你想要真的去了解一个人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你不要去揣测别人的小心思,也不要以为你很了解人家,更加不要高估你自己在别人心中的位置,到最后你才发现,你很失望还失落。 以为了解别人就会去做你以为讨好别人,会让她高兴的事情,其实,这样做,只会让这个人更加讨厌你,因为你做的事情就让她讨厌,事情本身就存在错误性,所以说有这个冷漠的结果也是一定的,当你不知道她是什么心思的时候,你可以先找个理由在她身边,你不说话,她总会理你,也不至于太讨厌你。 在大家眼里我是一个神秘人,但是同时也是所有都夸赞的人,懂事听话,其实,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而不是想做的事情,我特意地有心去观察一个人,往往几句话就暴露了你的性格,既然你是我讨厌的那一类人,我有何必多和你浪费时间多说一句话呢! 我最喜欢的就是性格直爽的人,不喜欢有什么小心思的,直来直去,痛痛快快哭笑挺好的,大家在一起有什么就说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希望藏着掖着,所以说我喜欢这样的人群,让我感受到最纯粹的快乐。 我很讨厌那些奇装异服的人,几个人走在街上,正所谓物以类聚便是这个道理,有时候也会因为听故事,混迹在看似流浪汉乞丐的人群里,这便是快乐,能体会到更多的东西,我看似柔弱,实则刚强,但是我也在提醒自己,过刚易折,所以适可而止就好。 我的发色,在阳光的照耀下,偏暗红色,是自然的红色,也看着有点像是淡黄色,这天生的发色我就没有办法了,但是我却从来不想染发,也讨厌染发,无论到哪个地方就是这个头型,看着乱糟糟的,其实我也不想这样,我想如果我这么邋遢,还有人主动去关心我,肯在雨天为我打伞,那我会堵上生命去保护她。 在青春里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我觉得会有一种未知的遗憾压在心头,每天读书写字也未免太无聊了,在青春里有一次恋爱也好,虽然也许这样的恋爱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时间,但是在青春里有一次自己的爱情,是幸福的,因为你认认真真地爱过一个人,而且还是第一次,所以会很难忘,这是用上一生发自内心的爱,可是走出青春你才发现,这只是你认为的一生而已。 从这以后,我们渐渐地对于爱便不知所终了,也没有最初这样相信爱情了,或许也不会去深刻地认识爱,还是遇到喜欢的人就喜欢,遇到不喜欢的人就走开,在爱情里也会一再迷失,不知其所终极,也不知其发端,这是很危险的境地。 我们是时候该认真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了,或者去发自内心地爱一个人,你要看到你不断获得的一面,而不是看到你失去了多少,所以说你需要有一次刻骨铭心的感受了,没有体验过真情,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一直在空中漂浮着,没有一点安全感。 青春的命运里,是不代表任何东西的,是最不能算数的,认真过,哭过,最后还是不得不忍痛放弃,只是这痛在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变成了唯一的美好,不过也不认真的好,现在想想,还是不认真的好,越是认真伤的也就越深,所以说还是认真了,不过也势必会认真,所以说在青春里,我们都无比认真过,可能以后都不会这么认真了。 其实,在家里和爸爸也有些矛盾,有时候说你几句便不高兴了,过去认为无所不知的爸爸,现在也感觉没有那么厉害了,青春里总是自己一个人最大,爱闹脾气,爱离家出走,爱自以为是,所以也做了许多让爸爸不高兴的事情。 不过同时,除了这个和老爸不可调和的矛盾以外,其实的我做的倒是挺好的,每次在家里吃完饭都积极刷碗,积极打扫房间,每次和妈妈去买菜,我也跟着去,知道哪家的菜便宜一毛钱,知道哪家的蔬菜最新鲜,所以当妈妈不方便跟着去买菜的时候,我便自己一个人跑过去,老板就给我递过来早就准备好的菜,我就拿着就跑回家了。 过去一家人吃饭,其乐融融,也准备的比较齐全,那个时候觉得每天都像是过节一样,从早晨一大早醒来,便四处奔跑,停不下脚步,仿佛有数不完的高兴的事情,这不,今天我就开始自己学着骑自行车了。 “哎,那个,我能去你家坐一会儿嘛!上次不是说要看看嘛!现在刚好补上,听叶说你爱吃苹果,给你买了一箱,好沉的,快点接过去”,和吴倩分开以后,我刚走过路,就想到了这么多的东西,眼前的人又让我想起了什么,所以说我坐在路边的椅子上并没有走,在人群面前发呆,这个时候一个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这样的沉思是旁若无人的,就算是在人群里,也感觉寂静无比,我站起来顺手就接过来箱子苹果,别说还挺沉的。 “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我奇怪地问道。 “你不是也没有嘛!在这椅子上发呆,我还以为追不上你呢”,她笑着说道,早知道我就自己跑回家去了。 刚才是看到了一个年轻人染发才想起来的这样一些事情,所以就发呆了。 “哦,我在想问题呢”,我说道, “什么问题”,她追问到。 “没什么,走吧!”我说道,当先走了出去,可能是没有笑。 “不愿意说算了,不用担心,我就看一眼就走,苹果是感谢你的”,她说道,也在旁边跟着。 “谢谢了,走吧!”我说道,她点了点头,勉强挤出一丝微笑来,因为现在我真的笑不出来。 本来是想回家的,可是过了马路又不想回去了,就坐在了这里,没想到她还会回来,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巧合,所以我感觉这次来家里,是非来不可了,要不我怎么会停下呢,抱着苹果,我看着她,心里想着。 如果刚才一下子就跑回家里,一定就是没有这个事情了,不过还是发生了。 “以后这个事情早说,要不我假如真的走了,你不就失望了嘛!”我说道, “我也是刚才才想起来的,就算这次失望,不是还有下一次嘛!”她笑着说道,这个女孩子到现在开始,让我开始颇感意外了。 就这样一路走着,我倒是害怕起来,因为这是梦经常走的路,我怕误会了,虽然梦很相信我。 夜间月 我们曾多少次,盼望过走的人,能再回头回来,两个人吵架的时候,你希望这样,没有说出口的恋爱,人家走了,你希望这样,经历世间风月,你会发现还是思念最初的人,希望有个人去关心你,陪你一起嬉笑打闹。 我在这人群里,抱着一箱苹果确实挺沉重的,所以说必须下来休息一下,不然搬到家里,手就废了。 “先休息一下吧!苹果太沉了”,看到路边的长椅我说道,必须先要休息一下了。 “嗯,不着急,反正今天也没有什么事情,坐下休息一下吧!”她说道,顺便给我搬了一下苹果箱子,就坐在了长椅上。 周围人来人往,偶尔都会看我们一眼,今天她也穿着白色素裙,好像没有化妆,所以说美丽的容颜,总会让人喜欢多看几眼。 “咔次”,我拿出苹果来自己吃上了,反正苹果看着也不脏,反正现在也没事,就自己吃上了。 “这苹果还没洗呢,你怎么就吃上了”,她听到我吃苹果的声音,她说道。 “没事,吃完苹果再走也不迟,要不你也来一个”,我说道。 “嗯,不用了,我可不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吃东西,你自己吃吧!”她说道,便站起身子来,在原地走了两步。 “对了,我问你,你之前有没有一个女孩也陪着你走过一条街,就在这个时候”,看着她脸上写满了心事,我就是不好意思拆穿她,就算我知道她想的是什么,但是也不能说啊!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才好。 “没,没有啊!我历来都是一个人走的,叶知道”,我说道,一个苹果,不到十口就没了,看着这个苹果大,一口下去就没了一半,不禁吃。 “哦,这样啊!行了,走吧!就去你家喝口水,就坐一会儿就走了,一会儿叶下班回来了就,我必须在他之前走”,她终于坐不住了,所以吃了一个苹果总算是减轻了一个苹果大重量,搬着就轻松多了。 “行了,走吧!”我说道,便又搬起箱子向前走着。 “不是这么沉,你买这么多苹果干嘛,买十几个不就行了吗?”我说道,虽然是给我买的,但也不免唠叨几句。 “买十几个拿不出手,就买了三十斤”,她笑着说道,便也过去搭把手,我才发现着纸箱子上有秘密把手,可以两个人一起抬着走。 “哦,原来这纸箱子可以两个人抬着走,你不早说,现在确实是轻松多了”,我笑着说道,确实是轻松多了。 “是你自己笨,还赖我啊!”她气着说道,倒也很高兴。 “哦,是,我这个人吧笨,没想到现在一个纸箱子都这么方便了,好,真好”,我说道,还想吃一个苹果,手伸到一半就又回来了,没敢拿。 我喜欢这硬的苹果,还有酸涩的苹果汁,就像喜欢苹果醋一样,就算明知道喝了会倒牙,但是还是忍不住会一下子喝两瓶。 “是,笨”,说道,转过弯,别墅群的格局已经近在眼前了,墙体一身素色,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棱棱角角显得神圣一些,看着挺美的。 “呵,就你这样的,住着别墅,还要去工作,每天在家吃喝玩乐不好吗?”她说道,顺便把包往后背了一背。 如果有心人看到这个动作,一定会知道我们不是情侣关系,如果是情侣包早就我背着了,舍得让女生背包嘛,所以说在别人眼里虽然我感觉看我们应该是情侣,但是并不是,这种说法也不存在,我只是在替路人想着。 转过弯,再转过弯,就走到那条精致的小路了,走进小门,就走进了大别墅里,如果要是开车的话,那边有一个大门口,做一个地上停车场,也有一个大的地下停车场,所以说非常方便。 “非也,非也,姑娘,有良田美宅,也必须要有梦想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而已”,我说道, “呦呦,还古风上了,显你有学问,显摆什么啊!”她说道,便已经到了门口了,我去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打开上了锁的小木门,显得精致了许多。 “可以啊!挺豪华的,没有千万家产,谁有这么好的别墅,你啊!生在福中不知福,都说富人就是怪人,我看给你买苹果就是多余了,要不你给我送回去吧!我这小钱还不舍得花呢”,她说道,早就又把箱子扔给了我,自己去赏花了。 “我不,太沉了,这苹果我要了,谁也别想抢走”,我开玩笑地说道,她被我逗笑了,想想过去如果这样,这个人一定是我一生最爱的人,可是我也会变,变得世俗了。 “行了,进去喝口水吧!”我说道,已经把一箱子苹果放在地上,又回来说道。 “行,喝口水就走了,越看这别墅越是生气,你说我怎么就没有呢”,她羡慕地看着,我也无语了,没有办法,这也不是我的,所以说我什么都没说。 “这位漂亮的美女,你是要喝什么呢”,我问到, “有咖啡吗?”她说道, “有,现磨咖啡,加糖否?”我问到, “半糖”,她说道,我就点头冲咖啡去了,烧水也快,五分钟就好了。 “等会儿,马上就好了”,我说道,顺便拿了两瓶酸奶过来了。 “先喝点酸奶”,我说道。 “酸奶我留着回去喝,我先收下了,行了,什么话都别说了,我喝完咖啡就走”,她说道,在屋子里转了转。 “呵,屋子里香味挺浓的啊,两个臭男人还这么讲究,卫生打扫的也挺干净,不错”,她转了一圈说道,虽然对于“臭男人”这三个字有点无奈,但是说的好像也有道理。 “哦,就是勤快了一些,没事”,我说道,笑了起来了,这个时候热水烧开后的提示音也响了起来。 “我去泡咖啡,你等会儿”,我说道,就去了,拿出了咖啡杯,泡咖啡开始了。 先是把磨好的咖啡粉倒在杯子里,再加热水,热水不要太热,就是八十多度就好了,所以说还是挺快的,加了一点凉水。 已经快接近六点了,叶估计也快回来了,冲好咖啡,就走了让她,也不好留下来。 “咖啡来喽!”我还给咖啡拉花了呢,顺便把咖啡里加了几颗盐粒,我感觉加了盐的咖啡,味道会更加醇厚一些,而且味道也更加深沉,所以说还是开发的新的味道。 “姑娘请喝咖啡”,我说道,就把咖啡给拿了过去,她试了试温度,还热一点,便已经拿着书在看书了,每本书上都有我写得小心得。 “这个追风筝的人,你说追着风筝跑会一直是少年人,可以一直年轻地活下去,为什么会这么想呢”,她不解地问道。 “嗯,我的批示,有时候和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就单凭是这几个字我想到的内容,你看追风筝的人都是少年人,我希望是无论何时,在人海归来,我希望自己还是少年人,而不是其他的”,我说道,她点点头, “嗯,有道理,这本书可以借我几天看看嘛!”她说道,说是喝口水就走,现在感觉好像要走的意思越来越淡了。 “嗯,可以,一个星期后给我就行了”,我说道,她便喝咖啡了, “好的,咖啡我喝完了,走了”,她说道,拿着包,把书就放进去了,站起来身子。 “那我送你”,我说道, “就这么希望我走啊!咖啡不错,谢了”,我能从她眼神里看到一丝失望的眼神一闪而过,我也没有办法啊! “要不再坐一会儿”,我说道, “不了,你坐吧!我自己走”,说着她便开门出去了,我就跟在门口去了, “再见”,她说道,我点了点头,看着她消失在暮色里,当然只是转过弯就看不到了。 她走的时候,夜空刚好出来月,天也刚好黑了,要说这夜月还是挺诱人的,过去把所有的夜月都用在了跑步上了,看着夜色下的人,看着夜色下的城市,同时也看着夜色下的自己,听着心跳声呼吸声风声,都在此刻汇集了,便感觉自己还有能力活得很好。 那个时候,感觉这个城市很没有人情味,感受不到一点的热闹,感觉这个城市上空堆满了寂寞,就是自己一个人用跑步对抗着这世界带来的诸多孤独,你越是拼命地跑,越是能感受到生命的重量。 这一次,今天,算是一个小意外吧,月上有一层光晕,估计明天可能会有风,所以叶也该回来了。 “哥,我回来了,你看我买了苹果,昨天你不还说想吃的嘛!”叶拿着一个塑料袋,在我面前晃了晃说道。 “行吧!你跟我来”,我说道,拉着叶就进屋了,一进屋就看到了一箱子苹果,叶就傻眼了。 “哇,哥,你买了一箱子苹果啊!这得好几百吧!我买了这几个苹果还花了三十多呢”,叶说道。 “没事,一起吃吧!天黑了,今天不做饭了,一起去吃煎饼果子去,再来一碗小米粥,几盘饺子,算是晚饭了”,我说道。 “好啊!我还担心说今天不做饭了呢,不对啊!哥,屋子里怎么有女士香水的味道”,叶问了问,把苹果放在箱子上, “没有了,快吃饭去了”,我拉着叶就跑出去了,刚才吃的拉面好像和没吃一样,又饿了,才发现这一来一去,竟然花去了两个小时。 夜间音乐会 童稚的天空,童稚的人,童稚的心,总是留恋少年时代的美好,我许你一世自由,你只管快乐就好。 有些事情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只是在记忆里有一个一闪而过的残影,所以要说什么也不知道了,也不知道该想些什么,索性就闭上眼睛,什么都不想了,把内心放空。 小的时候,我也算是体弱多病的一个孩子,那个时候我还记得老妈的哭声,哭的撕心裂肺的,哭的很伤心,整天担心我的病情,我对于那段日子,记忆尤其是模糊的很,除了每个亲人的哭声,好像也没有留下什么。 “你刚吃完药,你刚好也觉得累,是不是?”妈妈还有眼角没有干的泪痕,轻声说道,我点了点头,就闭上眼睛睡了。 我知道妈妈是这个世界最温柔的人,她日夜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那段时间,家里就一直没有工作了,转而成了每天的消耗,借钱的日子是常有的,所以当时爸妈的无奈我也不知道,直到现在我才感觉,当时老妈是有多伤心,是有多担心我,为了老妈,我也一定要活下去。 那个时候,已经接触到了所谓生死的情况,只是那个时候,都被描述的很美好,可以成为天上的一颗星星,可以永远看着你爱的人,守着你不舍得离开的地方,我也不敢多想,只是想着一切都好起来,最起码大家都不哭了才好,后来我也很多次想到这个场景,都无法入睡,自己默默心疼地流泪,直到哭累了才睡觉,我也知道,我的温柔,是用眼泪浇灌出来的。 北方的冬天,雪很好地涂抹了整个小镇,安静而祥和,白色的世界,也因此成了冬天最美的景色,小镇中心的大前门市场,依旧热闹无比。 有运来的白菜的,有刚运过来的土豆,还有苹果梨等的水果,有的时候慢了就让人家抢没了,所以菜每次一来,就哄抢一空,也算是冬天最热闹的事情了,这外面绣着梅花的大棉袄一穿,大喊一声冬天来了,天空就果真下起了晶晶亮白的雪花,冬天就这样来了,不早也不晚,刚刚好。 我睡着的时候,妈妈一边唱着儿歌,一边摸抚我的嘴巴,我的眼皮,我的头发,忽然感觉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我的头,疼了一下,我就睁开眼睛,是我旁边的一个小绣球, “没事,睡吧!是你的小球”,妈妈说道,在疲倦的面容上还有很美的笑容,我经常眯着眼看着蜡烛灯光下妈妈的身影,真的美,但是也真的疲惫,不过还是在静静看着我。 我睁开的眼睛就又睡了,那个时候我仿佛做了一场不曾醒过来的梦,这梦像是连通着两个世界,我去的时候,仅仅是一个发光的出口,但是这个出口,却是能到另外的一个世界,我依稀能看到那个在脑海里出现的场景,也能想到当时这个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感觉。 我记得当时我想到一个人,就是好想送给我什么礼物,那个人叫什么来着,长得什么样子,我糊涂了,我也不敢问,想说话用尽全身的力气也没能睁开眼睛,我现在不能把这件事情记得很清楚,我怎么就会生病了呢,我从医院怎么去的,又是怎么回家的,我是一点儿印象都没有,我是一点儿也不清楚。 这会儿我便这真的睡着了,感觉世界一切都安静了,我很努力地睡着,就像是很久都没有睡觉了,在这个时候,我睡大觉的时候,多少人给我送来了吃的,玩的东西来。 床头上的小桌子上不知道是谁送了一个很好看的木质小匣子,只要一打开,就有风铃声,可好听了,还有一个小秋千,有一只小熊在上面荡秋千,好一派秋景,妈妈打开了一下,发出了声音,怕把我吵醒又给关上了。 一根长笛,一把口风琴,曾为我赶走了多少的无聊时光,我就用尽力气去吹啊吹,风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说我曾是风最好的朋友。 还有一支自动笔,是蓝色的,曾放在家里,一直都没舍得用,我记得就放在书架上,可是后来发现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有找到,问过爸妈都说没拿过,也没有看见过,就这样没了,就是这样一直以来,成了未解之谜。 我记得还有人送了我一条脚链,是绿色翡翠珠子的,没戴过几次就收了起来,太麻烦了,就一直放在了梳妆台的小盒子里,后来搬家的时候没了,是看到别人脚上戴着脚链,我才想到我还有这么一只脚链呢,只是再有意去找也没了。 当然我还收到过一块手表,上面是有几颗小钻的,我看着这表一圈一圈转的,也没啥用,戴在手腕上还挺沉的,所以也放了起来了。 还有送衣服的,那个棕色的帽子挺精致的,一直都喜欢,每到夏天都会拿出来来穿,直到第三年的时候,衣服显得有些小了,也不舍得送人,就一直放着,后来在柜子里,被老鼠咬了两个大洞,所以那几天就一直嚷嚷着打老鼠,也没找到。 我记得那个时候家转角处还有一家修表店呢,戴着一个大眼睛,穿着蓝色的衣服,说是什么表都能修,就是店看着小了一点,黑了一点,特别的费眼力,每次一到店里,就能听到滴滴答答的声音。 这次生病,也着实把奶奶给吓了一跳,那天夜里,奶奶说也要送给我一个礼物,我以为是平常的剪纸呢,跟奶奶学了几天的剪纸,愣是没有摸到剪纸的方法,所以就放下了,每天也练习着,只是除了这个,还真的不知道奶奶会送我什么礼物。 我就跟着奶奶去了草地上,那个时候昆虫多,还有萤火虫呢,现在也就只能在梦里出现了,是啊!这不就是一场自然音乐会嘛! “把眼睛闭上,用心倾听”,我和奶奶便坐在草地上,听着很多的虫鸣,越是听着越是高兴,越是觉得这自然的乐声好好听,天人合一的境地,轻轻的夏风吹过确实感受凉爽多了,好不容易熬过了冬天哪也去不了的苦闷,现在有这样的一场音乐会确实好多了,这便是奶奶给的礼物,后来跟着奶奶坚持锻炼身体,也就很少生病了。 四方台 小镇上,有一个四方台,经常有人在上面叫板,都觉得自己的学问不错,请求对对联,所以小镇上一有热闹,就一定是在四方台上,成了小镇上的人,打擂的地方,只要一有热闹,就会闻声到这里来。 什么对对联了,谁写了一首歌非要给大家唱唱了,五音不全,还非要给大家唱,老的少的都有,虽然唱的不怎么好听,大家也都笑话人家,但是唱歌的人却很高兴,每次都能把一首歌唱完,所以那个时候四方台上充满了热闹和乐趣。 还有一到夏天的时候,比试就又开始了,看谁家的西瓜最大,所以每当有人觉得自己家种的西瓜挺大的时候,就来四方台叫板,没一会儿就被邻家更大个的西瓜比下去了,我估计这不争气的西瓜,回家就被这俩人给吃了,场面很热闹的,因为也有邻家直接把西瓜切给大家吃,这里有吃,有喝,有热闹看,自然成了小孩子的不二天堂。 有的时候,你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方这么受欢迎,但是就是因为有了大家的热闹,才有了更多人的热闹,所以在某一刻我们得到了无与伦比的快乐,那个时候,眼前所有的人好像都是固定的,谁也替代不了,那个笑容刚刚好,时间也刚刚好。 “你出上联”,有人说道,这不又有人过来出对联了。 “我的上联是:四方台,台四方,四方四方四四方”,第一个人神气地说道,第二个人笑容停止,开始在心里想起来,应该怎么对下联。 “你说你的上联是:四方台,台四方,四方四方四四方,是吧!有了,下联有了,我对下联:万岁爷,爷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怎么样,对出来了吧!”第一个人神气地说道。 “扑哧,哈哈哈哈,你这是拍马屁呢,不过算你对上来了,行,新的对联我还没想出来呢,下午再战”,说话间,一场擂台赛就完事了,大家也哄笑散场。 有的时候我们还没有跑到四方台呢就散场了,跑到半路上看到人家都回来了,我们也又跑回家了,等到再有热闹的时候,就又跑回来,有的时候把作业写完了,就在四方台就不走了,总有热闹可以寻来。 我们这这一群小孩子,喜欢听老人来讲讲过去沙场征战的故事,每个人的英雄事迹都被讲的出神入化,我们听的也是热血沸腾,恨不得拿一杆长枪,闯入百万军中,大杀四方,刀剑声,马嘶鸣声,燃烧了整个金戈铁马的时代,特别是给讲的三国的故事,老人家更是说的起劲,有时候就是围着四方台,一坐就是一天,后来我们才知道,讲故事就是为了拴住我们,不让小孩子去搞破坏,正是到了收瓜果的时候,所以小孩子都被爸妈给限制住了,不能搞破坏。 所以我们都来听故事了,听传奇人物的奇谋故事,所以我们也就哪也不去了,不过也不是一定的,该跑,该去哪里,还是挡不住我们。 “妈”,在睡梦中我叫了一声,不禁叫了一声“妈妈”。 “在,妈妈在,就在你身边”,妈妈的温柔的声音响起,我便缓缓睁开眼睛,笑了笑,妈妈在身边真开心,我转过头去把绣球拿在手里,看看外面阳光满满的天气,我却不能和其他人一样去跑跑跳跳,听奶奶说已经躺了半个月了,我现在最大的乐趣好想出去走走,我不想生命就这样结束了,我记得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不能再睡了,如果一睡不醒,那我该怎么办?那妈妈怎么办呢? 那个时候,感觉人生就只有一天的光阴,看不到世界的光明,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没有欢乐,也没有悲痛,在隔着亿万空间的星河里,仿佛也有一个自己躺在空中漂浮着,不知道为何而来,也不知道去哪里,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安放自己,直到妈妈的一行泪,我便决定,在这里,在这个家,哪也不去了。 说来说去,其实,就是一场感冒发烧,可是这小时候感冒发烧是很严重的,弄不好就会发生一连串的病,所以一旦感冒,体质又弱,没有十天半个月都看不到好的效果,躺七八天都是跟很正常的事情,所以爸妈最害怕小孩子感冒,一旦感冒,特别是发烧就担心的不得了,就要立马去医院里呆着。 “滴答,滴答”,我听到有什么东西把我唤醒了,拿到修表店去修的表,一觉醒来不知道什么已经出现在我的耳边了,我记得那是老上海的表,机芯声,滴答滴答的挺好听,所以也就醒了,这次醒来感觉有精神多了,头不那么痛了,不过我却发现,这次房间里就剩我一个人了。 我起身,首先想到的是我写的自己的名字的字,虽然歪歪扭扭的,四不像的,但是这就是第一次写自己的名字,好想多看几眼。 “哟,好宝贝,你醒了,感觉怎么样了?”妈妈过来哦摸了摸我的头说道, “烧退了”,妈妈开心地说道。 “感觉好多了,妈妈”,我说道,妈妈高兴地点了点头。 “看,这只表给你修好了,你听,滴答,滴答”,妈妈把表挨近我的耳朵,同时妈妈也挨近我的脸颊,轻轻听着这表的声音,然而我又想起了一个人,我依旧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们熟悉的影子,会时常在我脑海里出现。 “妈!”我又叫了一声, “怎么了?”妈妈放下表,赶忙过来, “没事,我就叫一声妈妈”,我笑着说道,妈妈明显不好意思了都,脸都红了,就连忙从抽屉里拿出别的玩意儿来哄我开心, “喏,再看这个,是爸爸给你买的小人画……”,在深夜的时候,我时常想起这些温柔而又甜蜜的画面,这让我突然能想起好多的故事,我多么想念那个时候的自己,有时候心里太难受,就哇哇大哭,我就翻身趴在枕头上大哭,就是很大声的哭泣,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哭,感觉难过就哭了。 我哭了一阵子累了,我就跑到下面的镜子里看着我自己,眼睛哭的红红的,都能看到一些浮肿了,我就想起妈妈教我的歌声: “天黑黑,天黑黑,天呜呜,天呜呜,要下雨,大家都回家吃饭去,夜灯亮,蜡烛光,奶奶夜半缝衣裳,呼噜噜,呼噜噜,爷爷旁边打呼噜……”,每次想到这个歌,都不由得笑了笑,我也再次有了童年的感觉。 知道四方台,已经是后来的事情了,感觉跑跑真好,几个小伙伴就一起调皮,拿着一包火柴,去山沟里挖红薯,然后到山洞里烤着吃,几个人是忙碌的一塌糊涂,还有拿着树枝过来的,至于是谁家的红薯,就都不知道了,我们当时也不管这么多的事情了,只管吃就好了。 当然还有大家一起夜晚出去偷西瓜,自己家种的西瓜,觉得总不如人家地里的西瓜好吃,所以在爸妈睡着了的时候,按照我们刚才黄昏下约定好的一样,在四方台集合,谁能来谁就来,反正大家一起去,来了就是赚了,有的时候一夜都不睡,也精神无比,吃完了西瓜,就一起找个地方说说话,看到东方泛起了鱼肚白的时候,我们就一起到那棵大树下等待日出的到来,一起看日出。 那个时候,可以一整天都疯玩,没有白天和黑夜的玩,一直到玩累了才回家,所以说,那个时候玩的是既尽兴,又痛快,可以跑出好远的地方去,就靠两只脚就好了,我到现在都佩服我们这些小孩子,做了长大后都无法完成的事情。 那个时候,小镇外的小河众多,夏天一下雨就形成很多的积水,这便成了我们玩乐的天堂,可以打水漂,可以一起拿着自制的鱼竿钓鱼,一起比着,拼着做事情,就是有干劲,就算是吃的不想吃的馒头咸菜,只要大家这么一哄抢,就肯定吃的津津有味,横扫一空。 我一直奇怪的是,那个小水塘里居然有虾,有螃蟹,甚至有小乌龟在里面住着,偶尔有人去用网撒鱼,会打上一个乌龟壳来,是死了的乌龟,估计可能乌龟都钻到淤泥下面去了,用网根本捉不到,倒是小鱼小虾挺多的。 还有我们可以一起爬树摘桑葚,桑葚紫色的可好吃了,就在小镇外的一片树林里,一到桑葚子收获的季节,就被小孩子爬树抢一空,所以那个时候谁爬树厉害,谁就能吃到好吃的,不过也有几个人拉帮结派的,咱几个人要好,组成丐帮,你几个人要好,组成明月派,那个时候武侠世界的故事,在我们这些孩子之中可盛行了,所以都自己偷偷练什么武功,可搞笑了,到了一定的日子,还要来一个武林大会,就是一个对一个人较量,开始摔跤,亮出自己的绝世武功,可搞笑了,不过我是自己一派,从来不参与他们这样的无聊的游戏。 要是说一起摘个西瓜了,藏猫猫了,跑跑步还行,对于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兴趣了,在家里自己看看书,画个画不好嘛,大热天的出去跑,每次回来我都头痛的不得了,所以尽量就不出去了,晚上再疯玩起来。 皮影戏曲 爷爷说:“每天赚个一家生活钱就行了,何必那么辛苦呢,拿起烟袋锅子,该抽烟就抽烟,该喝茶就喝茶,在午后的大树下,躺椅上睡一会儿不好吗?” 奶奶说:“那我可管不着你,我呢,有一个老院子,有一个能吃饭,能睡觉的地方就行了,我可没有那么多的奢望,每天这样起来做饭,刷碗,买菜就挺好的了,过去每天希望过得生活,现在不是每天都在过嘛,要珍惜才行,就不要有那么多的欲望了”。 其实,如果要是细细收集老两口每天的对话,这人生的意义也就明显了,许多你弄不清楚的问题,老两口轻松就可以解决,所以要好好学习生活的道理,和爷爷奶奶。 那个时候小镇上也有种烟叶的,所以说那个时候,爷爷可以到处去寻找好的烟叶,不过每次都叫着我去,每次买来的烟叶,都让我拿着,其实是叫我给做苦力去了,我也没有办法,谁让那次爷爷抓住我偷偷抽他的烟叶了,抽完了头就晕乎乎的,所以说被爷爷罚做苦力。 这烟叶的味道确实比现在的烟叶好闻多了,带着清香,还有可以放点小兰花,一起抽,特别的香,每次看到爷爷满足的表情,我也就笑话知道是什么味道的,所以趁着爷爷出去,就偷偷地抽了一口,就被发现了。 爷爷也不经常抽烟,只是有几次半夜不睡觉的时候自己坐在大树下抽抽,像是有心事,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所以事情也是不少的。 在这个时候,我也不敢打扰,自己撒完尿就回去睡觉了,夏夜的夜,在这个时候偶尔吹来一次凉风,也挺凉的,还有蟋蟀在一天天地交个不停,一堆草木,其实,好像也没有什么风景可看,只是回忆起这些最平常的东西,才感觉味道十足,值得回味每一个细细的情感,品味生活和家里的爱。 这四方台听老人说是打仗征前祭天用的,就是烧一大堆火,具体有什么意义,大概就是预示着胜利的意思,所以说才留下了这个四方台。 小镇上路边有牡丹花,红色的牡丹花,白色的牡丹花都有,不过都只是在小树下才有,分布并不是很多,不过走走就能看到牡丹花,不过好像并没有人欣赏,只有我们这些小孩子故意去欣赏一下,有时候就把牡丹花瓣一片一片摘下来,一片一片放进水里,然后打一个水圈,花瓣就飘远了,就这样美丽的花瓣就远去了,我看着水面上的花瓣发呆,不过却是高兴地送走这些花瓣。 小镇还一直保留着古朴的风格,木质的格子窗,群香环绕,有助于睡眠,可能老年人都是老了睡眠不好了,所以在香气中有助于安神睡眠,所以说衣服上经常有松香,算是一个香味了。 那个时候,一些传统的民间娱乐方式还是算流行,所以我喜欢皮影戏里面的《大闹天宫》,而奶奶则喜欢京剧等的戏曲,爷爷则就是喜欢看看书,写写书法,作作诗,对于传统的文化特别喜爱,所以对于爷爷奶奶的东西,我便都喜欢了,所以我的兴趣会在继承爷爷奶奶的同时,变得更加广泛。 院子里有一棵石榴树,每次树上都结满了石榴,爷爷也能用朱丹红色去在纸上画下来,画下一棵正在结果的石榴树,我就跟在旁边磨墨,一会儿还要提一首诗呢,我也想有爷爷龙飞凤舞的文字,可是不苦练一下,根本写的不够流畅,所以还是看爷爷写吧! 一天又黑天了,喇叭里早就喊道有皮影戏演出,所以孩子早就准备好了,小凳子也准备好了,而且吃完了饭就跑了出去了,谁去的早,谁就能找到一个好地方,所以说大家都争先恐后跑过去,我当然也不能落后了。 皮影戏,主要是看木偶的影子,还有唱戏人的解说,还有鼓点节奏,都一一震动在心上,这才看得有意思,不过没有花生米和啤酒,就不如去酒馆去听口技表演了,还能吃饭免费的花生米,还能偷喝一点酒。 皮影戏看过一次还可以,没有精彩的演说,第二次看就要犯困了,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回家睡觉了,那个时候也感觉一天天挺无聊的,所以就会试着走远一点,看看外面的风景,这样一去一回就是一个白天,这样才感觉一天过得好快,才觉得那个时候挺美好的。 有心插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次出去玩,一共摘了一支桃花枝,一支柳树枝,分别放在了两个装满水的瓶子里,一开始都生长着,而且桃花枝长得快一些,还开了几片花瓣,柳树枝也长了几片花瓣,就这样过了三天,桃树枝开始出现枯萎了,拿到阳光下去也没用,柳树枝倒还可以,不过,第二天也出现了枯萎的现象,就也拿出去呢,爷爷说那个柳树枝可以活,只要插在土里就行了,浇水一点,就这样我按照爷爷说的做了,也就没管了。 后来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院子里突然长出了一棵小树,我就奇怪了,院子里每次都是处理过的,不可能会长小树的,后来爷爷说这是我种的小树,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这棵小柳树枝啊! 我感觉不可思议的了,桃树枝研究枯萎腐烂扔了,而小柳树枝倒是自己活了,并且长得小树了,真好,没想到无心插柳,真的可以柳成荫。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这棵柳树也长大了,就像是一个人一样,经历了风霜雪月也会长大的,也会变老的,所以说还是挺怀念方式这棵小树的,至于是当时在哪里摘了这样一棵柳树枝早就不记得了,只是这棵树长大了就好了。 一场皮影戏没有唱完,大家就都散了,后来就有了电影了,冒着被蚊子吃的危险也要去看电影,那个时候电影刚出现,确实是挺神奇的一个东西,所以这样生活就又进一步充实了,算是一个很大的改变了。 再后来就有了新一代的自行车,骑着更加的便利,更加的舒适,也更加适合年轻的人群,适合的人群也多了起来了,特别是小孩子过去看着这么大这么重的车子都骑不了,现在好了,可以骑了。 魔术青春 趁着还能跑得动,那就去跑去跳吧! 趁着还能到处走走,遇见的风景总是好的,无论这世界多么的深沉,总有你的一个笑脸可以打动他。 各种苦闷,各种苦熬避免不了,人生就是用无数个耐心熬出来的,你快乐此刻快乐,接下来悲伤就来了,不可能永远快乐或者悲伤,但是这样的空白郁闷是常有的,现在不能哭,一哭你就输了,你只能笑,对于风扇傻笑,对着天空傻笑,对着陌生人傻笑,也对着镜子中的自己傻笑,你所能做的,只有笑着去面对,勇敢地去解决。 郁闷的时候,豆干和炒花生米一起吃,能吃出烧鸭子的味道,喝平常的水的时候,能喝出一点甜味出来,就算是看窗台上的小兰花,也感觉格外的纯净和洁白,可能是这样的心情,把昨天看惯了的东西都换了一个角度,自然觉得不一样了。 把衣柜里的衣服,都拿了出来,准备全都叠起来,该清洗的衣服都放进洗衣机里洗一下,这是对付郁闷和失落的最好的方法,就把你平常不愿意做的事情,都做一遍就好了,这时你才发现,也许糟糕的心情也并不一定糟糕。 还是老样子,心里躁动不安,现在想去的地方也去不了,就只能在这呆着,也有一部分钱的原因,在思考如何赚钱,才能刚刚好足以生活用,太多太多的事情不想去做,又不得不做,喜欢的事情又都做不到,这不就陷入这个困境里了,进退不得,前后不能自移,实在无奈。 所以你就开始想办法,如何去摆脱现在的状态,一定是用尽全身力气去博得生活的刚好安稳,工作是一定行不通的,那么又要自己做一个营生,酒吧虽然请人代替管理了,每个月倒也能得到一点钱,可毕竟有限,对于一个爱好旅居的人来说,钱当然是越多越好了,所以写作的稿费只是一部分,如果仅能凭借稿费便能刚好生活下去,也就满足了,那么就可以实现真的旅居了,一边旅行,一边创作。 我一直搞不清楚人生还要分出一个一个境界来,直到看到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过古今成大事业者大学问者的人必须要经过三种境界: 第一种境界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意思是说要细致观察周身的环境,有一个较为感性的胸怀,见到西风里凋落的树木颇有感慨,在内心里的理想,在内心里的未来未知的追寻,虽然有孤独和苍茫之感,但是却有自己的远见卓识,对生命有着辽阔的视野认识。 读到这,我认为,一个人觉得生活苦闷和这个对于生命视野的认识有一定的关系,可能只是看到了眼前了。 生命如此波澜壮阔,我们却只能看到这个世界偏居一隅的地方,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只顾眼前,不顾远方不行,相反也是一样,如果眼下的烦心事太多,远方也就顾不得了,不过还是不能放下远方,从这件事情上,也能分出人的一点境界。 倘若内心总是如同跑步的时候一样,心如日月坦荡荡,总是以生命的辽阔去解决生活里的狭小空间烦恼,那么你会发现这都只是沧海一粟的渺小而已,我们也很喜欢束缚住自己,患得患失,下不了决心,所以生活不忧愁你忧愁谁啊! 读完了这第一境界,内心瞬间变广阔豁达起来了,是啊!人总要通过生活的琐碎,才能到达生命的远方,才能看到更加辽阔的生命图景,所以这郁闷自然就解除了,是啊!生活的苦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生命的苦熬也就不过如此了,生活一定要朝前看。 第二中境界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意识是说追求理想不止要有热情和勇气,还要坚持和执着,坚定方向,去实践自己所信奉的真理,即使是人因此而变得消瘦了,衣袋变宽了,也能百折不挠,终不悔。 有的时候,你觉得自己走过来的路根本不值得,旅行也是一样,有时候,内心能明显感受到这样的失望,觉得旅行就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当然还要花钱,但是我同时也认识到这是错误的想法,我一定不能把旅行想的如此简单,倘若这样,我将真的一无所获,索性就是打开心扉,什么也不想,勇敢去接受所有,这旅行精彩热闹,反而会反过来拥抱你,那么你看到的将是旅行的另外的一种境界。 我时常提醒自己,既然选择了要走过的路,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能后悔,这也是不能对自己太仁慈的原因,内心里,总是住着两个自己,一个自己喜欢求饶,一个自己喜欢百折不挠,一直向前。 第三种境界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意思大概是经过长时间的追寻和努力,饱受了人生的沧桑,历尽了人间的打磨,,到如今猛然回头,那自己一直追寻的东西却在自己走过来的路上,就在当初灯火阑珊处,这个地方。 一个人要“众里寻她千百度”,必然要经过人生的许多历程,而要“蓦然回首”,则需要一种自我的明白,至于站在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人,不是别人,也正是自己,是当初那个“独上高楼,望极天涯路”的自己呀! 生命就是一个圈子,过去眼前的一切感受不到,对于生命的理解,也仅仅是表层一点而已,非要历经磨难和沧桑以后,才知道什么是自己所追求的,我曾坐在海边的石头上吹着海风,突然想到过去的最大愿望就是希望能天天吹吹海风,就幸福的不得了了,在这独处的蓦然回首中,明白过去的一个小愿望,便是后来的一生所求。 青春是一个魔术师,一个少年,经过了这三个境界,便变得不再年少,但是心却变得越来越年轻了,内心无比渴望回到过去,可是就算知道回不去,还是会无比的留恋,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看着一个一个热气球飞上天空,在这个青春的时期,我也放了好几个许愿灯,都写满了愿望,至于是什么愿望已经记不得了,或许到了现在有的实现了,有的还未实现。 平淡的晚餐 青春里除了后知后觉的美丽,也就是最平淡的晚餐了,一盘饺子,一碗面,两个人,就是晚餐了。 “哥,为什么今天出来吃啊!”叶问到, “今天不想做饭呗!每天做饭也是会腻的,偶尔出来吃一次也挺好的”,我说道,夜又悄悄降临了,意识到广场上大妈又在跳舞了。 “哦,这样啊!”叶点点头说道。 “对了,你不想家嘛!你都出来这么长时间了,别让爸妈担心了,又有半个月没打电话了吧!一会儿跟你爸妈说一声”,我说道, “放心,我爸妈因为有医学研究,可能几个月都不在家,我自己在家都习惯了,应该没事”,叶说道,也确实是这样,科学家不都是忙嘛! “一会儿或者明天还是打电话问问呗,万一要是回来发现你不在,担心你怎么办?”我说道, “嗯,听哥的,明天就打电话问问”,叶笑着说道,这几天这个哥倒成了最好的称呼了。 “对了你说之前有人是街头表演的,他们都多大年龄呢”,我问到,他们这些孩子是可爱的,所以为了生活大家都很快踏入谋生的路,享受最现实的生活。 “他们我记得最大的一个应该是十七岁,好像都是有家庭,只是通过这样的生活追求而已”,叶想着说道,我才知道对啊!对于音乐的喜爱,就是要不断演出才行,就是要这要热情地追求,才会得到更多的能力磨练,才会有进步,很欣赏青春孩子们为梦想拼搏的身影。 “是呗!青春就是好啊!可以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东西,去想去的地方,可是这一旦结了婚,就把你给束缚住了,牢牢地束缚住了,哪也去不了了,不过也有自由,就看是什么自由了”,我说道,难免有些感叹啊!所以说有些事情只能和不懂的人说说,也算是说出了心里话了。 “哥,我又没结婚,你也没有结婚,这哪知道啊!”叶笑着无奈地说道, “哦,也是啊!”我说道,突然又忘记这个事情了,所以就很快换了一个话题,所以还是不说为好。 话说之前确实不想早早结婚,因为觉得有些东西还没有实现,想去的地方还没有去,怎么可能就这样宣判了自己呢,有种仙人坠入凡间的感觉,觉得不应该这样太早结婚。 后来,看到身边的朋友们都早早结婚了,每次都拿出很多的礼钱,所以每次就生气地说要结婚,但是我明白自己说的只是气话,并不是真的想要结婚,只是这光花钱也不行啊!也得想个办法啊! 所以有些不是很要好的朋友就不去了,也没有礼钱了,毕竟每个月就那么一点收入,除了买书买点吃的,想买瓶啤酒都要掂量掂量,实在有些窘迫了。 再后来,大家都结婚了,所以我也就结婚了,不过结婚并没有影响到我,该寻找一份自由还是要寻找,拿出去的礼钱也又都回来了,不过也并不高兴,因为我对于未知的担心太多。 行了,不说了,能有这三个月的放浪形骸,也不错了,换做别的女孩子,早就嫌弃你了,什么生活之道,顾家爱家,安心挣钱安家就又来了,说实话,我还真的讨厌这样的现实,不过讨厌归讨厌,还是要对于家庭负责,赚钱肯定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还是会认真对待。 “对了,那你为什么不和那群孩子一块玩呢,非要跑到我这边来,还是你根本不知道去哪里呢”,我问到, “我一直都没有去过太远的地方,所以就想跑远一点,当时也是生气,所以就跑了过来了,所以说就遇到哥哥你了”,叶不好意思地说道,是啊!青春本就是一场无可描述的冒险,想去很远的地方,想遇到一个人,都是这样,所以这样的“离家出走”,或许更能体会青春的味道。 “这样啊!你还真是调皮,让爸妈不省心,不过有时候这才是青春的气息嘛!”我笑着笑道,穿过人群去了一家饭馆,虽然说现在没钱,但是今天我找口袋的时候,口袋里居然有两千块钱,正好带着叶先吃一顿晚饭,叶的钱我是不能花的,毕竟是人家辛苦挣的钱,不能这样用啊! 再说梦偷偷给我口袋里塞钱,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知道我有些事情总是不好意思开口,所以总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帮助我,这也是我最贴心的看到梦为我着想,包容你的脾气,包容你可以随意去做什么事情,当然我肯定不会做让梦生气的事情,因为宠爱还来不及呢。 穿过街头,晚上在饭店里吃很多,进去了饭店里刚好还有一个两个人的座位,所以说我们就坐过去了。 “您好,请问需要吃点什么”,服务员过来问到,是一个中年的女子。 “嗯,先来两瓶啤酒,两盘猪肉大葱饺子,一碗面,两碗小米粥”,我说道,看着也不贵,大概也就五六十块钱的样子。 “嗯,好,稍等”,说着,写完了字,就去了后厨了,周围的人也不少,不过都没有说话的,一会儿又进来几个人,才算有了说话的了,大概都是公司的工作人员,穿着一样的衣服,过去就是因为不想工作,才打算写点东西赚钱的,不过这也是很难的。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喝酒的”,我问到叶,叶过去拿了筷子去,回来了。 “自从认识哥你开始啊!在家里我爸妈不喝酒,不抽烟,有了这些坏习惯,都是在外面学的呗!到家里一定不能这样,不然就被爸妈给唠叨死,所以也就在外面了”,叶笑着说道,啤酒先上来了,酒杯也拿了过来了,所以先喝啤酒再说。 “服务员给来一盘水煮花生”,我又说道,喝啤酒吃水煮花生,确实挺好的,过去在家的时候,花生丰收的季节,可以吃很多水煮花生,在外面就是花钱才能买到,一步一行都是钱,不然真的是寸步难行了。 一会儿一盘饺子便上来了,加点醋,先吃着。 生平一缕香 我经常想到少年时代,常常坐在小河口旁看夕阳斜落,然后月亮自水面冉冉升起的景况,一直都是魂牵梦绕的场景。 那个时候带着夜色,边唱歌边跳舞,边看月亮从水面浮起,把月亮与月影投射到河上,水的波纹常把月色拉长又挤扁。 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当时只是觉得这个地方有趣,甚至有些痴迷的醉了,没想到有一次,自己在河边跑步,竟然也看到了水中月,这个场景便瞬间与我年少的时光相叠影,故乡山川如水中月,镜中花,拉长又被挤扁,最后连年轻的岁月也变成镜花水月了。 这许多感慨,让现在的自己不禁动容落泪,我读了以后也是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 这才是一转眼之间,我们竞已度过多少次春秋了,又去了多少个地方了,遇到过多少个人了,仿佛也如同水月镜花一样不真实,也度过了很多挤扁又被拉长的人世沧桑了。 过去也有过穷困潦倒的时候,所以一些事情也看的更加清楚了,过去为了五斗米折腰,为了几百块而不辞辛苦,受尽折磨,如今,不也烟消云散了吗? 有时候确实是感觉心里空空的,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也感觉脑中空无一物,这样的空,是无法用任何东西填满的,只能是默默地空心,而不能做任何的事情。 我现在门前小树前怅望良久,竟然有时也忘了自己身在何方,真的像极了奶奶曾唱过的,京剧《游园惊梦》里的人。 我终于梦醒,世事就是一场大梦,书香,酒醒,年轻的爱与梦想都远离了,还不就是镜花水月一场空,空留去思,雁过无意,人去楼空,人老叶落,颇感世事沧桑的巨变,重要的还是要一种响应。 其实,再转念一想,虽然曾经都拥有过这些美好的东西,但是现在一想,也还是拥有着,只是保存的方法变了,就说这镜中花,如果镜子依然平静,那么即使花凋谢了,也曾清楚地映照过她美丽的容颜,如果水面依旧明朗,月即使沉落了,也曾明白地留下了波光月影,还有自己当年的步迹,也是永恒可贵的。 吃着这个饺子,突然感觉出世事沧桑的感觉,这饺子里包含了喜怒哀乐,也包含了很多的苦,你吃着吃着,就感觉吃不下去了,这醋酸味,简直又从心里回到了舌头上,一句话就哽住了喉,我挤的眼泪都出来了,所以抽了三张纸就擦眼泪,一口啤酒便更加觉得这苦味更加真实了。 “哥,你咋了”,叶自顾自的吃着,突然抬头看着我奇怪的样子说道。 “没,没事,辣椒进了眼睛里了”,我说道,同时自己苦笑道,还真的会装。 “服务员再来一盘萝卜丝”,就是辣椒油拌的萝卜丝吃面条也很好,我和叶把一碗面条分成各自一半了,所以说看着还是挺节省的,不过也只有在这外面吃这一次了,差不多一百块钱又没了,要不是梦给钱,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请这个弟弟吃饭呢。 没错,家庭的财政大权是梦管着的,所以我也不要,梦也不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我困难了,就偷偷地有了口袋里塞钱的习惯,所以夫妻之间也有渐渐养成的默契。 “唉,你好,应该是辣着了吧!这里有凉的纯净水,你们先喝着”,一会儿服务员端过来两杯水,我就感谢地点点头,服务员也友好地点头回去了。 吃到特别辣的时候,突然一口凉水,确实是挺舒服的,让人瞬间神清气爽啊! 吃饺子,也要放辣椒,吃的刺激性多了,所以每次吃饺子都要醋里放辣椒,没想到这次的辣椒却是这么辣,自然是想多吃,但是又不能多吃,一辣到心里,一些苦事情就又都起来了。 吃着几个来饺子,感觉味道不足,没有自己包的有味道,特别是包的茄子馅的,特别的好吃,少放油,还要尽量让馅子宽松一点,就算不吃醋,在差不多快凉了的时候,吃着就特别的有味道了。 夏天常常去找茅草,一下小雨就会长出类似于小蘑菇的茅窝,所以每次一到夏天都会拿着一个塑料袋去找,回去包饺子和包包子简直是太美味了,因为是季节性食物,再加上少之又少,每年也就能吃那么两三次,就是这样才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总之就是太美味了,成了最神秘的味道,去了这么多的菜市场也一直没有看到过。 “小时不识月,呼做白玉盘”,是童真的香气,那个时候也欣赏过三潭印月的奇观,颇有历史的青色河流,依傍着小镇,那个时候,披着蓑,戴着笠,还很常见,不久就有了雨伞,雨点不知在何年何月,在稻田上飘落,一代又一代的成年小伙子从这里走出去,又有很多出去的又回来的,总之人世间的来来去去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不过却也是小镇上最最平常的生活。 每当小镇炊烟四起的时候,也会用梯子爬上屋顶去欣赏这炊烟会飘向何方,也能看到谁转过小巷子回到了家里,孩子们奔跑着,有依依的柳叶在嘴里吹着,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奔跑的孩子也长大了,小镇上只剩下老人们了,也少了很多的生机,除了炊烟依旧有之外,人好像都在随着时间的改变在不断改变着,在身影里远离靠近,直到视线完全的模糊。 当哪也去不了的时候,过去孩子般的眼光就又回来了,真切的记忆也都回来了,不过都是童真的记忆,完全想不起成年后踏入这座森林的情景,什么喜怒哀乐,最后只剩下喜和乐了,也必须会有乐,天空的云彩,还是在蔚蓝的天空飘着,仿佛一切又都没有改变。 一把躺椅,一壶清茶,一缕清香,一尘往事,总算是看得明白了一些了。 “啊!今天吃的好饱啊!要喝果汁,去买果汁吧!”吃完饭,叶出来说道。 “好,去吧!”我说道,本来晴朗的夜空就下起了小雨,就忽然想到每一场小雨,伴随了不同时期的自己,也颇感意外,如果有机会还真的想请求这小雨告诉我,过去的自己是不是也一样快乐。 茶 我希望每天都精彩的活着,可以有很多的花样,可以去很多的地方,有人陪伴,随叫随到的那种,最好再背着小竹篓,一起采茶去,白色的山茶,纯净清香无比,回味无穷,是每天的必须要喝的茶水。 特别又是雨后的茶,特别的白嫩,发出的小嫩叶看着都喜人,清新的空气,人们欢乐热闹的表情,看着都想痛痛快快笑一笑,所以说采茶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特别又是戴着围巾围着的圆的帽子,很是可爱。 喝茶常常不是为了解渴,千百年以来,茶已经形成了茶道,里面有自己的茶文化,会演化成为喝茶是高尚的品格的象征,是为了生活的情趣,尤其又是喝茶的时候,爱做做诗词,一个小小的杯子,不能一口饮尽,而是一点点细细品味。 我是喜欢这雨的,但雨应该是晴天的间奏曲部分,而不能是天气的主旋律,更加不能成为心情的主旋律,一旦雨成了天气的主旋律,人的心情便也如雨一样了,在生活的觥筹交错里,找不到一个重心,然而老是下雨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这个时候就会在屋子里点一支香,这样的香就是茶叶做的,所以有烧茶的味道,意为“沉香赏雨”。 一支香很小,这香气却像是大雨的原野里有一座凉亭,为我保有不被雨入侵的心情,这个时候,我便想到在江南的雨势里,冒着雨采茶,这个时候的茶味是最浓郁芳香的,所以会是有“雨后晴”之说的雨后新茶,让人感觉此时此景,诗意连绵,味道更加悠远悠长,让人回味无穷,让人觉得喝茶并不是只是舌尖上的触感,更多的是内心中,闭眼回想,看到的江南雨后采茶人的绝美景色。 白山茶,一开始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以为是茶叶,后来才知道是山茶花,它的纯洁无暇,洁白傲然,让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小白花,所以每次写到茶的时候,都会想到白色山茶花。 乌龙茶,还是有一点甘香的,但是我品茶感觉除了味道以外,也没有品出什么特别的味道,喝什么茶都行,不过有的时候确实是对一些茶回味无穷的,所以感觉有的又感觉记忆是没有任何味道的,却千叠万沟壑的幽深,让人沉浮其中,错乱了所有的事情,错乱了时空,不知岁月的流转。 又说说这浓香的铁观音茶叶,确实是回味无穷,让人觉得犹如漂浮在空中,自由而轻快,心情也不自觉地上扬了。 最好的当然是在雨天,屋里点起一炷香,最初看到的是爷爷的习惯,所以也就有了这个习惯,是用来怀念过去的。 点起一柱香,当微雨如星芒在屋外跳动的时候,泡一壶醇香的茶,看烟香袅袅升起,而温热茶色,盈满于胸,这个时候真的就是忘我望天地的境地了。 “唉,老婆子,我那个茶叶呢,今天不就是年了嘛!出来招待一下这些小人”,过年了,爷爷才拿出珍藏的好茶出来待人,平常连我都很少喝到,就是爷爷自己看到家里没有人的时候,自己偷偷泡一壶品尝,我已经发现几次了,所以也跟着品尝起来了。 “不是就在你放的柜子里了吗?你不说话,又没有人敢动”,奶奶拿着一个盆过来说道,正在洗菜呢。 “谁说没有人,有”,爷爷一边找一边说道。 “谁啊?你脾气这么大,谁敢惹你”,奶奶不由得白眼说道。 “老鼠啊!去年那个纸做的茶桶,不就被老鼠给咬坏了,害得我心疼了好几个月,我还以为是昨天的事情呢,没想到是去年了”,爷爷自顾自的说道,奶奶便去重新洗菜去了,是啊!时间可真快。 我记得奶奶跟我说过,爷爷年轻的时候脾气特别的大,因为一些小事常常骂人,我也是有过那么一两次,真的把爷爷惹急了也骂我,所以除了从小怕爷爷,我连爸爸都不怕,用妈妈的话就是说, “总算有一个制得了你了”,那个时候我也调皮的厉害,只是那个时候越是调皮,现在的性格就越稳重安静,安静的可怕。 “呦,过年你就大方了,去年老张家跟你借一碗醋,你都稀罕的不得了,今年竟然把你视为生命的珍藏的茶叶都拿出来,这不对劲啊!”奶奶又回来嘲笑到爷爷,现在爷爷脾气太好了,你怎么气,都不骂你,还教你读书写字,真的是到了一定的年龄,脾气都变了。 “唉,今年不一样啊!今年这些茶再不喝一开春就会发霉了,所以趁着过年,还是大家喝上就好了”,爷爷找出一罐茶,还要再找一罐,据说是有三罐茶。 “哼,哼哼,哼哼哈,我就知道每次都是看茶放不住了,你才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你的抠门是远近闻名的,谁不知道,要不是放不住了,大家还以为你真的变大方呢”,说道最后,奶奶直接笑了,爷爷的抠门可是一大趣事,至少对于奶奶来说,每次都能笑的出来。 “行了,我抠门那不也是为了顾家嘛!你总说我,你就大方了”,爷爷也开始争辩起来了,这是啥,这就是生活的味道,老两口一吵架,就吵了一辈子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说了一辈子,还没有说完,每次买个什么牌子的醋,多花了一块钱就要说个半天,这就是热闹。 我也跟着去采茶,不,现在是在喝着茶水,叶买了两瓶果汁,我们就回来了,也就是说一道家里,除了洗洗澡,就剩下睡觉了,所以说很不愿意就把这前半个晚上就这么交代了。 所以嘴里品着茶,手中写着茶,就又陷入了记忆里,不过很高兴能想起这个画面,所以说这样写着字,感觉就不像是在浪费时间了,也感觉每写一个字,睡意也就更加近一步了,等到想睡觉的时候,倒头就睡,是真的很好了。 叶自己在看电视,我也没有打扰他,自己困了就去睡觉了,晚上,我俩就互不打扰了,所以说就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了,偶尔一起喝喝酒谈谈心也是挺不错的,但是一见如故是真的,但是有些事情也不要了解太多,如果叶想说还可以。 茶香一味 晚上,一杯清茶,一壶热水,一支笔,在半睡半醒中,写着心中的字,抒发着夜的心的安静,可是窗外很快就听到了狂乱的风雨,这个夏天也有一个不安的夜晚,这样的一静一动,真让人感觉这一天如同做梦一样。 有的时候,我们在夜晚喝的一壶茶,知道这简单的茶香里,能体会到某种联想,某种韵律,是从生活的温暖与真实中泡出来的,那么就不仅是在喝茶了,连这个世界也都品味进去了,便有回味无穷的独特韵味了。 春茶刚刚收成结束,茶农忙碌的脸上才开始展开了笑容,陪亲戚朋友坐在庭前喝茶,刚刚烘培好的茶叶放到水壶里,冲出来一股新鲜的春的气息,溢满了一整座灰色的小城。 每个人都在和人分享今年采茶时候发生的故事,由于白天要忙着采茶、分茶,夜里还要炒茶,忙到几天几夜都没有睡觉,连吃饭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随便弄点饭,在炒茶的火炉前随便扒拉几下就是解决了一顿饭,不眠不休地工作只是为了希望今年能买个好价钱,改善一下生活,当然下面的孩子还要上学,也好多给点生活费,这就是农家的生活。 有一天采茶回来,要炒茶,因为太累了,晚上吃饭的时候,就在火炉旁边,就吃了一口面条就睡着了,一个人依在墙角,饭碗打落在地打破了都不知道了,地上的面条也被饥肠辘辘的小狗给吃了,做梦的时候还梦见茶被炒焦了,满头大汗,急的不行不行的,然后就被惊醒了,睁开眼,是木炭的噼里啪啦的声音,还怪是木炭吵醒了自己。 这才发现是自己累的已经睡着了,已经到了极限了,就自然都睡着了,身边的一切事情都与人无关了,只希望做一个好梦高兴一下,醒来还是继续拿起铲子,炒着刚刚热起来的茶。 他们自己说着说着就笑了,我听到更多的却是笑声背后的心酸,一个人忙碌到这个程度,真的是难以想象,抬头看看那边一望无际的山坡茶园,即使现在采完了茶,还能看到茶农在茶园中大小工作的身影,在我们面前摆在壶中的茶叶原来是来的如此不易的。 有的时候,你的突然莫名感觉是很准确的,能隐约预料到一些事情的发生,所以这突然的转变,还是感觉有些难受,难受就难受呗!不还是要一点一点接受嘛! 所以大家拼命努力是有道理的,不然自己想要买什么东西都不能做到,岂不是很难受吗?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变故了,但是每次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是会不由得担心起来,这个时候感觉命运并不由自己在掌握,所以才要冲出这个失望的漩涡才行,这样才能找到一个更加好的自己,当走出这个圈子,希望有一个更大的无边际的圈子,不要求别的,一壶清茶,一支笔,一本书,几张泛黄的纸,一个安稳,有一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就好了,还有爱的人在身边,也就没有什么奢望了。 自从去江南采茶了一场,每次品尝茶叶的时候,特别是冲泡的时候,升起来的第一缕香气,眼前仿佛是茶香形成的环境,又能看到茶农扒拉一口饭,然后累到不知不觉睡着的样子,炉子中的木炭依旧是噼里啪啦很活跃,这样的一静一动,笑容背后的心酸又有谁能理解呢。 忙碌的时候,是全家不分男女老少,一起工作起的,在茶乡的时候,往往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就懂得帮忙采茶和炒茶,一到春茶盛产的季节时候,茶乡里所有的孩子也在为家里帮忙采茶炒茶,学校这个时候也放假,他们把一连串为茶日夜奔忙的日子叫做“茶假”,就像我们自己那个时候,到了收割麦子的时候,学校也放“麦假”,是一样的,但是这个时候孩子们在家里,会比在学校里还要忙碌,所以说乡村的孩子当家早,也是有道理的。 采茶,从晨曦朝露到暮饮炊烟,本来是干的布鞋,从早晨去田里,到回去吃完饭,就已经湿透了,去茶园会经过一片草地,所以因为露水大,露水都打湿了鞋子,脚一湿,做什么事情就都不能用心去做了,脚踏实地的感觉没有了,只剩下湿润润的感觉,所以不能用心完成事情了。 茶乡有很多的小路还有山坡,种茶就在小山坡上,当你第一次看到这一望无际的茶园,也会感觉激动无比,所以会一下子就打开了心扉,拥抱最真实的生活,也挺好的。 有的时候,也会去采一些野生茶,这样的茶价格更加贵,采野生茶要带许多个小的袋子,每一棵树都要采茶叶一袋,烘培的时候也要每一棵都分开因为虽然是一样的茶,但是里面的成分含量呢不尽相同,这样手功精致的茶,又费时又费力,做出来的茶自然味道更加醇厚,自然是价格也高昂难求,卖家自己都留下一点够喝的,剩下的也就都卖了,有时候有人家预定了,有钱也买不到。 在茶农家喝茶的时候,我反复的问自己是不是错觉,只是见过一面的茶农却是特别的信任,反而超过了自己相交多年的朋友呢? 听懂茶的人说茶,反而是一件很累的事情,这样一下午一步不动,只是不断地说着心得,都是在用嘴了,不是再用心了,这一小杯茶已经远远不够解渴了,所以说累人,累的腰酸背痛的。 春天的气息总是在茶香里飘散,有的时候真的羡慕平常人家的生活,可以用心感受什么是幸福,就是这种嘴上说来最简单的幸福,当时也许你不会有感觉,等到离开了再去品味,便如同这茶味,余香绕梁,三日绵绵不绝尔。 茶就只有一个味道,就是“香”,在记忆里茶香已经不仅仅是香了,更多的是过去和现在的矛盾,在伤心的日子里寻找幸福,这便是一个意义。 如果你仔细看看茶浓们,身体手指都是一个颜色,可能都是被太阳光晒的,所以说辛酸自然不言而喻,现在我喝着茶都有些醉了,睡意也上来了,一看表过了十二点了,一天就又过去了,所以还是不舍地睡了。 石头路 从家到山头,需要走过一条石头路,这条路,完全是由石头堆叠而成的,如果不穿鞋子,脚就会被扎伤,就算穿着鞋子走过去,也会硌到脚痛,所以一般没有人愿意走这条石头路。 我记得我不期而遇过几次,每次走过去脚都被扎伤,出血了,经过这几次,我就再也不敢走了,经过几次的教训,就宁愿多走一点小石子路,也不会去走这条路了。 那个时候,爷爷也喜欢在山坡上种一点茶叶,算是自己一年的饮料了,所以我也跟着忙碌,跟着拔草,运土,挖沟,就我和爷爷一起在山坡上,有的时候因为这一点茶叶,也会带一点干粮和一壶水,我会带一瓶果汁喝,爷爷自己会带一点烧酒,就在山坡上边吃着,中午阳光上来了,躲在树下就自己睡觉,有的时候,爷爷就给讲好多的《山海经》里面的奇闻异事,我听的我也是入迷。 有的时候,实在不想陪着爷爷干活了,就自己去追蝴蝶去玩,一般蝴蝶都在山坡下面,所以想要下去,还是要经过石头路,所以就会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然后跑到花丛里就去追蝴蝶了,那个时候,在后山有一个蝴蝶谷,漫天的蝴蝶,各色的都有,所以会是最美丽的地方。 蝴蝶谷算是世外山谷了,每次都忘记干活了,爷爷就过来找我,结果看到这美丽的蝴蝶,爷爷也不想走了,帮我一起抓蝴蝶,所以说茶田里的工作,就只能明天再说了。 石头路像是所有的石头尖锐的部分都出来了,后来有车从这里过,车胎都被扎破了,弄了一个下午才算完事的,再后来石头路就没有了,就成了平坦的石子路了,记忆也就是说断了,没想到一点茶叶就想到了这么多久远的事情。 爷爷说,这茶香就像这石头路,尖锐而且顽强不屈,为了生活的继续,所以会出去工作打工,所以爷爷理解到更多的是茶对于生活的艰辛,一辈子没有清闲过,过去为了生活东奔西走,不辞辛苦,老了为了自己很多没有完成的事情而奔波,现在又在为了我而奔波,老人们这一生都是在为了我们这些后代忙碌着。 所以每次喝茶,这味道里便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欢笑,也包含了太多太多无数人的心酸故事,所以说每次品尝茶的味道都不太一样,香气中看到的场景也不一样,所以思念的,留恋的也都不一样。 在蝴蝶谷是花的海洋,蝴蝶的天堂,所以说每次一冲进花海,成群成片的各色蝴蝶都振翅飞舞者,特别的美丽,而且整个山谷都有好好闻的花香,算是小镇上最美的风景了,也有人远道而来过来看看这太多太多的蝴蝶,当时可高兴了。 要致富先修路呗,所以小镇算是需要真的开辟出一条道路,每次下雨或者下雪的,都会封路,也一直说修路,但是直到很长时间以后才修了路,不过那个时候我们一家人就到了城里去住了,但是爷爷奶奶总是感觉小镇好,因为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所以离开了,便会想着回去。 小镇修路,也改变了小镇原有的面貌了,没有记忆中的亲切感了,蝴蝶谷也失去了光彩,蝴蝶也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总之路来了,过去的一些美丽就都没了,倒是感觉挺伤感的,不修路也许会好一些。 小镇上的小伙伴,可以上山爬树捉泥鳅,脚丫子可利索可快了,我都跟不上,还可以一起去采树叶,那个树叶的形状特别的好看,所以就一起爬到最高的山脉,开始看着下面的风景,那个时候真的羡慕蝴蝶可以自由地飞翔,不过现在也依然羡慕。 走高的山路,脚下特别的滑,有的时候从高处小路上滚下几颗石子,如果一不小心踩到,就有可能会滚落下去而受伤,所以走山路特别的小心,夜间除了有特殊事情的,一般都不会上山,只是除了有工作队的人员在山上安营扎寨以外,小镇上夜晚没有人过去。 夜晚小镇上的狗也是不安生,有的时候一群鸟从天空飞过都要追着咬一番,再加上有山的回响,就这样一只狗叫一声,便感觉有五六只狗在叫一样。 有一次,因为贪玩天黑了,怕走山路掉下来,就自己蹲在山上不敢下来了,天黑了,我就自己害怕的哭了,在等待着救援,所以哭一阵就不哭了,蹲在草丛里看着漫天的星星,真的很亮。 爷爷讲的故事里面说,每次感觉到害怕的时候,就看看星星,明亮的星星会照亮夜行的路,所以我就想到了这个故事。 我记得爷爷还讲过一个故事,那就是在夜晚的山上看到灯光在靠近你,你一定要反方向跑,不能让灯追到你,不然就会把你带入黑暗的世界,就永远回不来这个世界了,这些故事我都记得。 所以当爷爷拿着煤油灯,带着爸爸山上来找我的时候,我看到灯光就往后山跑,一开始并没有喊我,我是听到爸爸的喊叫声,我才觉得不能再跑了,再跑就找不到我了,我也才知道这灯是爷爷的煤油灯,所以转过头来就往回跑,别提有多高兴了,抱着爷爷的裤脚就哭,爸爸过来一下子就提着我就回家了,还哈哈大笑,我真的是无语了,下次再也不敢晚上在山上了。 其实,我可以去找山上的工作队去对付一晚上,但是不能这么做,后来熟悉了,反倒自己找了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顺便带上一包火柴,自己一个人在山上也挺好的,所以说也就不哭了,算是有了一点出息了。 后来我在山上,爷爷就不找了,我也再也没有看看爷爷的煤油灯出现在山路上,因为已经不担心我了,每次一想到过去看到灯就跑的情景,就哈哈大笑起来了,这个时候,空中会有一个流星,一闪而过,我就高兴地起来跑两步,然后知道追不上,所以就立即许愿了,希望以后都快快乐乐的。 讲故事的人 六月的雨,稀里哗啦地下来了,唯有心情也下来了,抬着头,看着灰蒙蒙的雨天,内心颇具伤感的情绪,所以会选择一个人走路。 过去以为,在这条人际稀少的路上会碰到一两个知己好友,可是发现一个都没碰到,不仅这样,还在不断失去中,所以也是感叹,人生的路越往后走,便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所以开始保留一些东西,也怕真的失去了。 “哥,你说最后小矿工真的找到地下宝藏了嘛!”叶自己拿了一根黄瓜吃着说道。 “这个,你需要自己看书去呗!把结局看完了就好了”,我说道,自己拿了一瓶冰镇啤酒,拿了一个小勺,拿了冷的半个西瓜,就进屋去了,叶自己还在看书,说要把最后的结局看完。 上午只能打开阴面的窗户,不然吹进来的热气都是热风,一会儿屋子里就呆不了了,对于我们来说,根本不能开空调,怕忘记关了,多花电费钱可就不太好了。 趁着上午天气还凉快一点,多写几个字,多写一个字,晚上就少熬夜一会儿,过去熬夜感觉还算精神一些,现在熬夜明显感觉很痛苦了,无限袭来的睡意,真的是太难克服了,又是夏天,到了中午以后天气一热就很难再写字了,所以趁着上午多写字,下午也许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呢。 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叶喜欢看我写的故事了,也喜欢听我讲故事,我就有些无奈了,讲还是可以的,但是也不能一到晚上就让我讲故事啊! 再说,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故事可讲,所以也是无奈了,首先吃了一口冷的西瓜,感觉好多了,一边写字,一边吃一口西瓜,会更加好一些。 今天好不容易到了星期六,也是这样过来的,在家里看看书,出去买点东西就好了,但是却不想这样,生活总要自己去寻找热闹才好。 写了几页纸,我就出去找叶去了,看着他还在看书呢,所以说我也没打扰,但是这中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小时了,等到叶不看了再说吧! 我自己出去看了看,海风果然是清凉很多,让紧绷的神经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最近一直在查找有关于吸血鬼的资料,况且对于我和叶现在的状况,注定需要更加高的收入才可以,不然生活都成了问题了,也确实是再一次陷入了困境里,必须去摆脱,在青春里照样可以完成无误地陷入困境里,这是很难受的。 从很早开始,这个压力已经开始了,就是要自己赚钱,但是却一直都是毫无头绪的事情,也或许是自己真的没有尽力的原因,或许是目标太高了,或许是一直都在追求的路上,但是却从没实现过,不过也并不气馁,因为想要与众不同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 要说与众不同,就是在人群里大家都玩着手机,只有我自己在拿着一杯柠檬水,一边看着书,或者在写字,这样嘈杂的环境里,不是热闹,而是却更加能坚持我们自己的想法,他们越是玩的欢,越是能激发我在热闹环境里的安静,只是因为与众不同。 这也是不太想与太多人说话的原因,就是想要在人群面前保持一种神秘的感觉,这就是感觉与众不同了,每次人们都不知道我说什么,我便不再理他们,自己跑向原野里。 其实,还挺佩服古代伟大女子的,特别是皇族和边远地区民族,为了保持一方的安静,进行和亲,格格公主们会远赴寒冷冰雪的草原之地,离开了繁华温暖的京都,让人心疼的同时,更加佩服这样的女子,他们去了,给草原带去了一缕春风,带去了不一样的习惯和文化,促进了各个民族文化的发展,也为治国安邦,奉献了自己的力量。 但同时,承受的可能是一生的思念,承受的是内心的孤独,也许这次此去草原,就再也回不来了,你也不是当年的京城女子了,不由得又让人可悲可叹。 我常常望着窗外想,如果我的与众不同能带来一点成功的味道,就是再好不过的了,之所以感觉不应该和别人一样,是不想太过于追求别人追求的东西,相反我追求的东西,更加自由和纯粹,我多想找到我的自由,去做自己真的自己啊! 我知道幸福来的快,撤的也快,我知道叶会离开,而且日子屈指可数,但是我们还是会无比珍惜在一起生活的日子,或许只是不说话,光喝酒,但是心里想的却远不如此,即便是真的一句话不说,后来想想,也还是说了很多的话,都是心里话,或许近在眼前的人都不曾听到过。 “行了,哥,走出去吃饭了”,一会儿叶出来了,打断了我的谈话,突然感觉还是眼前人值得珍惜,从梦就开始了。 “嗯,行,去吃什么”,我说道,因为我们两个还算是除了青春期的末尾了,看着一点都不像,所以度过这三个月剩下的两个月,会是最后的期限了,所以就是珍惜。 说道珍惜,我们经常说珍惜时间,珍惜身边的人,可是应该如何去珍惜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过去一段时间,执着于收集老照片,就是褪色了的那种照片,还有信封上的老邮票,奶奶给了我过去的一些老信件,上面的邮票全被我一点一点小心翼翼撕了下来,上面有风筝的邮票,还有各种花的邮票,漂亮极了,所以我也极其喜欢。 从邮票再联想到现在的自己,再看着眼前的叶,也就先放一下了,准备吃一点好吃的,那就去吃自助餐吧! 我记得城东有一家自助餐店,挺不错的,只是太远了,上次还看到一个骆驼队进城,在城市里能碰到一群赶骆驼的人,已经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了,不过并不是骑着骆驼进程的,而是在车内的笼子里,据说是要表演什么节目,也没看就走了,如果要是让叶碰上,一定不会放过的。 其实,如果可以,还真的想成为叶的讲故事的人,青春啊!成长啊!其他一切事情啊!都需要一一想来,所以能讲讲故事的喜怒哀乐,也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我喜欢这环境清幽的地方,可以清心静气地去想一些事情。 叶的梦想 谈到梦想,或许真的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和幸福一样,是每一个人,每一代人都为之追求的,所以才让人又爱又恨,进退两难。 我呢喜欢音乐,音乐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道辅料,也是时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摇滚和爵士乐,为许多小说都营造了忧伤、悱恻的氛围,在不同的小说里,就会有不同的音乐,在心上的旋律格调自然也都不一样。 有的时候我们说,为什么要去看小说,无非就是希望能找到一些安慰,找到一些和自己想法类似的文字,作者这么认为,读者也这么认为,那就是共鸣。 有的时候你感觉书中的主人公和你的遭遇好像啊!所以你才用心读书,实际上也是在读懂自己,读书让自己在一个泥潭里瞬间清明,而不是越陷越深,有了作者的一些经历,一些建议或者忠告,会对你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 我一直觉得读书能读出音乐的美感,是非常好玩的一件事情,这对于你的一些想法改变很大,同时也能营造出好的心态去面对生活,读书在每一个失眠之夜,读着读着也就睡着了。 这些音乐就像是在失眠的深夜之中,在你想到某个重要却又不在身边的人时,这个时候你会点一支细细的香烟,缓慢从嘴里吐出烟圈,看着烟圈一点一点扩散,消失,烟雾腾腾升起,迷蒙了所有的思念和低潮思绪。 不同的音乐有不同的味道,打开音响,乐声如同早上的阳光散落一地,那些早已离开我们生命的人,还留在我们心里,此刻这样模糊的气息也变得清晰起来,甚至是模样可怜,记得的样子和衣服还是分开的时候的样子呢,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变得快认不出来了。 过去书读爱情,觉得是一个虚幻的世界,爱的世界可能是不存在的,但是在听到第一个音符的瞬间,才明白,所谓的爱情,都是因为寂寞,寂寞才说爱,在音乐声中他们男女主人公,年轻的脸庞上都带着忧伤且优雅的神色,也有一点离愁别绪在其中,永远长不大的样子,站在十字路口各自走远。 这是我很叶提起的一个故事,他非要我找到这本书,可是忘记是哪本书的情节了,或许只是我随便说的,没想到勾起了叶极大的兴趣,所以找了一顿也没找到,才让我继续说下面的情节,才算了事。 “你会继续回去上医学院嘛!那里有你爸妈帮助,可能路会平坦一些,是多少人想有的前途都得不到,如果你不选择,你不怕以后……”,说到这,已经可以了,怕说多了也会给叶错误的影响,这样没帮忙反而觉得是在帮倒忙,心里歉意过不去啊! “那个哥你喜欢闻消毒酒精的味道吗?”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又问了我一个问题。 “嗯,一开始挺好闻,闻多了就烦了,再多就麻痹了,有没有就无所谓了”,我说道, “嗯,对啊!虽然爸妈都是喜欢这酒精的,但是我不喜欢每天都呆在实验室里太无聊了,爸妈的实验室我也去过,有的时候一坐就是一天,我真的呆不下去”,叶说道,我就理解了,年轻人都不愿意太安静了,总要有点热闹才好。 “那好吧!我只是提醒你一下,有自己的梦想是最好的了”,我说道,叶也点点头。 “我就是喜欢听哥你唱歌,教教我音乐吧!”叶说道,我就苦笑了,我这哪是什么音乐,无非就是自己喜欢,瞎弄而已,这哪叫音乐啊! “我这音乐就是从书中读来的,我不会音乐,要是听听人家的音乐还可以”,我苦笑着说道,虽然有很多音乐的书我可以看,但是也只是学了个表面而已,所以不懂音乐。 “那我也喜欢读书,你就教我吧!”叶又请求道。 “你不要这样瞻前顾后的,要找准一个方向去做,什么都想做反而做不好,所以说你就想想如果是真的喜欢音乐,就去学习练习”,我说道,从他的身上还有一点的幼稚的气息,所以说我就笑了。 “嗯,知道了,就是音乐了”,叶说道。 这是去自助餐店路上说的话,弄明白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总是好的,不然就会真的迷路,在森林里转来转去,时间不等人不说,你肩上的担子也是越来越重,反而什么都没有,你可就没有清闲日子过了。 我一直感觉苦是好事情,苦,苦透了,也就明白了,不苦就不明白,所以会自行地去受苦,总能明白一些特别的道理,反而能将之前不懂的道理打通,能明白一些事情,也就多受了一份苦,所以会有点幸福的感觉。 “走吧!吃饭了,下午去跑步”,我说道,叶便笑了笑,自然是很乐意和我一起跑步,可以一起去看看很多的风景,可以一起去感受阳光的温度,从沿河两岸,跑到绿色原野,感受着呼吸带来的呼哧呼哧的感觉,奔跑在人群里,寻找着悄悄偷看一眼的漂亮女孩,然后跑出人群,跑到人烟稀少的地方走。 这个自助餐七十八一位,可以有很多喝的,吃的,有啤酒,有鸡尾酒,还有很多的蛋糕,蔬菜,牛肉,鱼肉,各种肉,还有小吃,可以吃到撑,也能吃到那蘸料麻酱,就很好吃了,再加上两个辣椒,夏天在不太冷的空调下吹一吹,真的太爽了,特别是关上空调的时候,辣椒热一上来,吃的满头大汗地太厉害了,太爽了,一口气感觉都吐不出来。 一开始人来吃的太多了,因为中午了,所以人多,大多数人也都会选择来这里吃,环境好,不到八十块钱也挺便宜的,当然对于下午没事的我们,自然可以在这里坐一下午,不过我们也是等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有了一个两人位置,就这还兴致冲冲地跑过来呢,一听到没有位置了,心都凉了半截,我和叶在屋子里买了瓶汽水,边喝边等有空位。 自助时光 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就是喜欢那一方安静,哪怕自己是一个人也不会觉得有任何不妥的地方,一个人,一桌子美食,就好了。 或许是因为得到的美食可以带来永恒的意味,而现在可以视之为永恒的东西,真的少之又少,所以经常觉得美食是永恒的,即便是再多的不快,喝一杯可乐,吃几根刚刚煎好的火腿和两个煎蛋,吃着吃着就感觉心情好多了,也不是太刻意为难自己,就是哭的有时是很糟糕的。 最多的时候就是自己煮姜丝可乐,喝着会更加有享受一些,热气从舌尖涌遍全身,是很好的温暖如流水,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天的时候,一件大衣披在身上,一杯热的姜丝可乐在右手,一边看书一边喝,看着窗外温暖的阳光,就这样坐一会儿,就出去跑跑步,便是很好的一天了。 不过现在是热气腾腾的夏天,或许早就找一片树荫下,拿着一本书,买一个冰激凌,边吃边看书,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了,顺便能看到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这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不过今天中午,我和叶过来吃着自助餐了,说起自助餐,我也一个人过去吃过,因为其他桌子的都是至少两个人,所以自己躲在角落里享受自己的美食,也是非常窃喜的事情,也是好像现在没有任何烦恼的原因,不然不会这么有心情欣赏美食。 找好了位置,看着锅里还没有沸腾出来的时候,首先是拿了一盘羊肉和一些蔬菜过来了,随后就是拿了四瓶鸡尾酒,接着就是奔向各样的好吃的蛋糕,叶更多的则是拿了一些小的零食,我们假分头行动,这便是自助餐。 我想如果自助餐厅再高档一点,有一个小提琴演奏就好了,那么吃便成了更加享受的事情了,不过现在是没有这样的事情了,只是吃就好了,也算是记录一段时光了,要说这羊肉片还要从过去说起,也算是记录了一段时光。 那个时候家里就没有再做生意了,而是在后院里养起了羊,每天跟着爸爸去外边野地里打草来喂羊,不过我只是看着,而不做任何的事情,那个时候,在野地里有一片纯净的小河,可以在里面钓小鱼玩,可以说是很漂亮的事情了,不一会儿就跑到韭菜地里去,去摘韭菜花,最喜欢韭菜花的味道,特别是自家在碗里砸的韭菜花,配着茴香馅儿的饺子吃特别的好吃,算是无可替代的味道了,也因此经常会这样吃,一段时间的味道就又出来了。 正好是赶上了八月十五日,中秋节那天,做的就是韭菜顿羊肉,是记忆里最具特色的一个中秋节了,所以能再次吃到羊肉,也是满含故事的,只是简单地胡乱想了一下,看到叶叫我,我便又开始不发呆了,看着热气腾腾的味道,狠了狠心往芝麻酱里放了两勺辣椒油,便吃了起来了。 “啊!好辣,哥给我一杯凉水”,看着我这样吃,叶也学着我这样吃,给辣的不行不行的,我只是想到了一些高兴的事情,顺便就放了两勺辣椒,没想到叶也放了。 “来,给你,你别总是学着我吃,这辣椒是很辣的”,我给倒了一杯凉的柠檬水给了叶说道。 “我以为你放了这么多,以为不辣呢,没想到这么辣”,叶说道,便把一杯子的柠檬水就都喝掉了。 “行了,给你纸,擦擦汗”,接着,叶头上豆大的汗珠就下来了,我给擦了擦,又接着吃了。 旁边有两个人是两个女生,是双胞胎姐妹吧!远远地看着果真一模一样,所以说这便是今天最好的遇见了,想认识人家又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达,这便是问题。 只能远远地看着就好了,所以说时不时地就看一眼,结果叶是盯着人家看,就被发现了。 本来还想去找一个可以写写的故事呢,没想到这两个女孩过来了,就打断了我的思绪,当然叶也真的是胆子太大了,偷看人家就算了,还这样明目张胆地看,实在是有些过分了。 “哈喽,你们两位可看我们两姐妹多时了,怎么了?是邀请我们过来吃饭吗?”其中一个女孩说道,长长的直直的头发确实挺漂亮的,不过我总感觉他们两个像一个人,长得特别的像,我一下子想到了梦,他们两个双胞胎姐妹,和梦真的是太像了,世界上还有如此相像的三个人,不过仔细仔细一看,鼻子和眼睛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哦,那请问你们哪个是姐姐,哪个是妹妹呢?”我没回答她们的问题,而是我问到,反而叶红着脸在吃东西。 “这个,你猜啊!”其中一个女孩说道,笑的很灿烂,但是旁边的一个女孩则只是红着脸笑笑不说话。 “我猜羞涩的是妹妹,比较外向的是姐姐吧!”我猜到,因为这是大概的经验吧! 我说道,姐姐明显惊讶了一下,那就证明我猜对了,叶的神色更加精彩,我猜对了他哈哈大笑了起来,当时我和两姐妹三个人都奇怪地看着他,他拿着鸡尾酒就跑出去了,外面可是很热的,出去可能会热到什么的,我就赶快出去找。 “对不起啊!他不知道怎么了,可能是第一次面对面和女孩说话,所以我出去找找,你们在这等会儿”,我说道,两个姐妹同时点了点头,我就出去了。 我出去以后,看到叶自己站在树下喝着鸡尾酒,我就过去了, “你跑出来干什么,进去吃啊!”我说道,叶转过头来脸红的和我手中的苹果一样,不至于吧!我第一次和女孩说话的时候也红脸但是却不至于跑出来红,都是低着头在女孩面前,别让人家看出来红脸来不就行了。 “哥,我是不是说错话了,我可从来没有和女生说过话的,当然除了妈妈以外,我可没有说过话”,叶委屈地说道, “没有啊!你就安静地说话就好了”,我说道, “不是那你笑什么,说话的时候不能傻笑,你这样一笑,很容易让人怀疑的”,我说道,这还用教嘛,都是自己学习来的, “我只是感觉猜对了哪个是姐姐,哪个是妹妹,高兴而已”,叶又委屈地说道,同时手还不停地抖动。 “好吧!没事,走吧!”说道,我才发现,我的额头和手臂上都是汗滴,热死了。 鬼故事 自助时光再好,也有过去的时候,就像这青春的岁月,落叶再灿烂,也会是去年的气息,而今年又是另外的一种气息。 吃完了饭,就到了下午三点了,这个星期六就又结束了,顺着银杏大街走过去,一路上的金黄色的银杏叶,有好多环卫工人在清扫,这个银杏叶子是很好看的,但是多了也就觉得不好看了,正好经过一片小区,学生们正在去上体育课呢,跑步,打羽毛球,坐着聊天的都有。 “哥,我去买点东西吃,咱们坐着边吃边看边说话”,说着,叶就跑了出去了,我便坐在校园里看着同学们的上学生活。 这是一所工科大学,说到男女比例还可以吧!现在倒是没有功夫想这个,更多的是想到自己的大学时光,特别是拖着行李箱到大学的那一刻,最后是拖着行李箱走的看校园的最后的一刻,都是最难忘的,至于中间的部分,太多也太杂,一时间也不想仔细想,所以还是不要想的好,再说这大热天的一想多了就头痛,所以还是看着眼前人吧! 我故意抬头看了看云朵,飘过来一朵大的云,正好遮住了太阳,不然连睁开眼看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叶带着两瓶冰的橙汁,还买了两个冰激凌过来了,这两样可都是好东西,好吃好喝又不能多吃多喝,所以还是要把握分寸的,上次就吃了两个冰激凌就闹肚子了,所以说还是少吃为妙。 “哎呀,真好吃”,叶自己说道,我看啊!他那两千块钱估计快花的差不多了。 “嗯,慢点吃”,我说道,从远处突然飘来了很多的柳絮,一瞬间空气中就都是柳絮了,像是蒲公英一样,粘在了冰激凌上了,所以我说, “快点吃,一会儿就成了柳絮冰激凌了”,我说道,把剩下的冰激凌一口就给吞了,凉意从心里发出来,感觉浑身一哆嗦,很舒服的感觉,但是觉得下次不能这样吃了。 看着我吃了,我用了一口,叶用了三口才吃上的,过去我有一段时间对于这样柳絮有些过敏,一闻到柳絮就嘴巴附近就红了一片,所以说会对这个躲得远远的,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过敏了,自己就好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就没事了。 在穿过学校的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看了看学生上体育课,还真的想回学校学习,就没有那么多的事情了,现在都是各样的事情了,有的想做也做不了,所以说有些力不从心了,不由得哀叹了一声,但是在叶的面前我一直保持一些自由自信开朗的状态,好给他一个积极的心态,我不能把多愁善感的情绪带给叶。 说着说着,睡意就来了,我和叶趁着下午四点钟的时光就回去睡觉了,这个时候已经有很多的人背着背包回家了,人啊!总是在忙,就像忙着找工作,找了一顿也没有合适的,所以工作难找,特别是对于生活压力大,又没有任何基础的年轻人特别的是挑战,所以谁还有心情睡觉,不过都是在一个愁字上上下徘徊罢了!又有谁能说得出呢? “哥,我去睡觉了,晚上给我讲鬼故事吧!突然想听鬼故事了”,叶在最后一刻说道,我打开门还没有进去呢。 “嗯,好吧!”我说道,看着叶就进去睡觉了,感觉兰花好像有快半个月没有浇水了,所以一会儿睡醒了浇水一下,顺便把玻璃擦了擦,还有几个房间一直没去呢,书房里放的书到处都是,有打开的,有合上的,怕不知道书读到哪里去了,所以一直都是平摊在桌子上,大概有个四五十本书的样子,我看书比较慢,再加上做笔记简直是比蜗牛读书还要慢,不过看得书倒是不少。 我在睡觉的时候,才发现还有这么多的事情需要去做,不过睡意来了,挡都挡不住,所以就睡了,房间里还很亮堂,没拉窗帘,脱下半袖,光着膀子就睡觉了。 这几天白天经常是做梦,睡的不安生,有的能梦见很诡异的事情,就是也做梦鬼故事,所以经常是被吓醒的,不过随后感觉这故事好有趣味,越想就越不害怕了,所以说也是挺好玩的,不过一开始脑子简直就是空白的,拿着空的水壶去浇水,倒了一会儿倒不出水来才发现,说了一句自己真笨就又回去灌水了,正好看到叶也行了,才透过窗子发现天色已经快黑了。 “唉,刚吃完饭就又黑天了,都被你给养成猪了,哥”,说着,叶自己就笑了。 “是吗?今天晚上不吃饭了,准备一下一会儿跑步了,吃进去的能量就要释放出去,所以你要跑步,快点换鞋子,换衣服”,我说道,自己进屋就去换鞋子了,叶也动了。 趁着夜色还没有完全暗下来,出去跑跑步也挺好的,中午吃的肚子胀感觉,应该是吃的太多了,现在也不感觉饿,要不每天这个时候早就饿了,饿了也就不跑步了,想跑步也就只有吃完饭,夜完全黑下来的时候了。 “哥,一会儿黑了的时候一定要讲鬼故事,跑回来就讲”,叶高兴地说道。 “听鬼故事你不害怕啊!再说听鬼故事过了晚上十一点以后再讲,才有意思呢,跑吧!时间还长呢”,我说道,打开门首先冲了出去,这一下,才发现傍晚的天气,下起了小雨,终于来了一些清凉了,真的太棒了。 夏天傍晚下小雨很好,特别是给摸黑回家的人,带来了一点小的惊喜,跑步这个时候也可以,看着人跑来跑去的也挺好玩的,也只有我们这样的人才没事出来跑跑,感觉还有一些追求的,有点青春活力的,有点不惧风雨的出来跑跑,很快整个城市都亮起来了灯光,这样的城市有了朦胧美才感觉真实了一些,看着来来往往的人都走进了饭店里,突然想吃炒饼吃了。 “哥,往哪边跑啊?”叶问到, “当然是往有路灯的地方跑了,就是那个滨河大道,那边有一个公园,小雨也不大”,我说道,我们开始往车少的地方过去,周围的环境也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也好想想很多一想起来很有趣,很有意义的事情。 鬼故事(二) 就在梦里也一直想要抵达的地方,就这样以大张旗鼓的姿态降临了,一些没有发生的过程,也合情合理地出现在了脑海里,可唯独还是到不了现实的这个地方,或许这个地方也不存在。 这就算是一个开始吧! 总希望能够像当年一样,找回昔日的种种线索,让人生中那个一直困扰自己的疑惑得以解开,或许很简单,但是却再也回不去了,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所以你在这条路上不停地跑下去,有的东西就好像是暗夜中的昙花,刹那绽放以后,再无开放的踪迹,所以你只看到过这一次,再想看就再也没有了,这个记忆中的甜美温暖的身影,好像一直蜷缩进了幽暗的记忆深处,再也不肯露面了。 所以我就不厌其烦、坚持不懈地寻找下去,但都是毫无结果的。 我有的时候多么希望想看到一条闪眼的光亮,照亮一个深不见底的心里潭洞,别总是一不小心就会被吸入潭底,总是被困住总是不好的感觉,所以要试着远离这幽暗的孤独的内心。 或许现在的你心里都有一道墙,过不去也拆不掉,你用它衡量得失,觉得能得到就追,不能得到就不追,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了,孤独,沉默,犹豫,敬畏,深不见底的无奈和迷失,便是一个成年人的样子。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预言家,能预料到一些东西,能回到的地方,准会在某些机缘巧合下发生,等到发生了你就会发现,过去你希望的事情就真的发生了,还真是神奇的。 比如,经常梦到那个深爱的女孩,今天甚至都没想到,可是还是在梦里出现了她的身影,只有她在我身边,我感觉这才是现实,醒来,内心空虚,泪湿眼底,再加上不太好的现在,也只能受着了,准备这段时间过去就好了。 从滨河大道开始,路灯渐渐地少了,路也渐渐黑了,不过星光正亮,觉得还能看清楚前面的路,夜晚出来跑步的人,不止我和叶两个人,也能在路上陆陆续续遇到一些人,所以这便是跑下去的动力。 星光能穿越亿万光年来到地球,照亮地球,需要有过多远的路,所以自己跑步的距离还差得远呢,所以会不停地跑。 “哥,这边越来越黑了,我们这是跑去哪里啊?”叶在后面跑着,我在前面跑着,叶问到。 “不是说去公园了吗?”我说道,叶便不再说话了。 其实,那边有一个夜市,是晚上不睡觉的好去处,一瓶啤酒,一串烤羊肉,烤羊腰,还有烤其他的,吃起来特别的有味道,而且撒上很多的辣椒面,混合着啤酒的味道,简直是这个夏天最爽快的事情了,其实,我是冲着这个才过去的,好给叶一个惊喜。 记得,在成都的夜市里,经常会去买很多好吃的,晚上不吃饭,就为了等着吃夜市的小吃,特别喜欢这煎饼果子的味道,还有烤冷面,还有很多的小吃,一小碗豌豆面,肉夹馍,一杯羊肉泡馍,还有烤肥肠,回去自己一个吃也不寂寞,一瓶酒喝上,半夜也就不睡觉了,太爽了,最后睡着了,是抱着酒瓶子睡的,这样的生活偶尔一次也挺不错的,将烦恼忧愁都暂时搁在一边,吃饱了就睡觉。 这就是很多次在夜里的生活,就这也会花很多的钱了,所以不能总是这样,为什么会这样呢? 是孤独,是寂寞,是安慰,是不安,是很多复杂情绪的交织找到了一个暂时的容器,暂时先装起来不去理会,趁着还清醒,就少想一会儿也没有关系,有的时候你不会在出租屋里,会去桥底下去找人喝一口,一同聊聊不同的艰辛,不同的遭遇,一样的心情。 很快就看到了公园里的影子,很多的人都刚出来,现在正好是晚饭的时候,出来散步的人很多,在家里实在是闷的心喘不过气来,而且屋子里也很热,所以大家都出来玩了,夜晚有一丝小风是很凉爽的,所以会很舒服。 “走吧!先去吃点东西,吃烤羊肉串,还有麻辣小面,吃到你哭”,我说到,不觉口水都流出来了。 “好啊!好吧!我还以为哥你半夜自己做饭呢,或者是直接就是吃泡面了,没想到,早有打算啊!哥你真好”,叶说道,比我跑的还要快呢。 去到这个美食的氛围中来,感觉周围的空气就热了,以至于说好的没食欲也来了,望着各样的星星灯光,各样的美食小车都有,特别是上了一天的班,坐着也是很累的,所以说来吃点东西,算是给自己一天辛苦,最好的慰藉了。 过去,跑步的时候,遇到过一个老奶奶,她拦住我,说, “小伙子加油,任何事情都要往好处想,比如在你工作的时候,你不要想是为谁而工作,你就想这是跟自己走路一样,既锻炼了身体又把钱赚了多好,你要这样想,就感觉每天的生活就好过一些了,如果你要是把每天都当作是受苦一样,那就真的成了度日如年了,对不对啊年轻人?”老妈妈拦住了我,说了这样的一番话,很有道理啊!我当然是点头同意了,是不是? “嗯,对啊!您说的对,谢谢您”,我感谢到,这可能是老妈妈生活的真理,所以可能说给了很多的年轻人听,老妈妈不知不觉中估计了很多的心,所以遇到像是老妈妈这样的人真的是很好的了,道完谢,我就仔细想了想,那些事情是自己不想做的,但是也是硬着头皮去做了,虽然当时确实觉得度日如年,但是也会往好处想想,或许心里会好受一些。 “嗯,我要吃凉皮和烤香肠”,叶闻到香味说道,便跑过去买了,从现在开始,我有点后悔带叶来了,这次估计又要花不少钱了,所以说今天填饱肚子,明天就只能喝西北风了,所以说, “喂,少花钱,明天就和西北风了”,我喊道,估计大概也没有听到。 “所以我们分开去买东西了,等到一会儿在这里汇合,买自己想吃的东西,夜晚也是趣味横生的,能看尽周围的人,还能欣赏月色,挺不错的”,我悄言自语道。 鬼故事(三) 夜晚的生活,也就是夜市最热闹了,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人,一天开始了,又结束了,就是这样的日子,才显得美食的重要,带来了安慰和满足感。 对于美食的关注,在于江南的烟雨里和童年的光阴里,这两个阶段都有美食的踪,特别又是在这特殊的时刻,青春的样子,便能表达出来了。 其实,对于青春我好像并不知道是如何开始的,又是如何结束的,它代表着什么,离开了又意味着什么,等到失去了才发现,可能自己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想想对,丢失的就是青春。 所以在这个青春里,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会是最好的时光,所以遇见了叶,虽然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何会遇见,但是就是这样的两个人,走到了一起,工作,生活,感受不同年纪里的细节。 泡沫里的星光,显得模糊了一些了,从远去的背影,到新的背影出现,这中间又花了多长的时间呢? “哥,喝啤酒你最多能喝几瓶?”叶说道, “也就两瓶吧!”我说道,一串羊肉串下来,嘴边都是油,还有孜然粉和一点酱的味道,不由得感觉胃口大开,可是也不知道吃的到底是忧伤还是那么一点快乐,我曾考虑一天对于我的意义,有的时候快乐了,就觉得一天过得好快,可是有些东西是自己不曾追求到的,短暂的美好总是说明还没有到那个随时拥有的地步,所以在不知道能不能追求到之前,就一直在追求。 青春是碧海中的宝石,闪闪发亮过,却一直在下沉,等到沉到海底的时候,亮光也就不见了,除了能看到一个影子之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看到。 蕃茄酱的味道,加上酥肉的味道,就味道十足了,再烤得比较硬一点就好吃了,再说烤的茄子,本身就有肉的味道,这样一吃就更加有肉的咬感了,总之食物本身的特性总是奇怪的,只要经过一点点调整,就会变得大有不同。 活着就意味着需要一点什么,懂得自己需要什么,才能找到前方的路,我们的正常之处,就在于自己懂得自己的不正常,你没必要非得按照大多数的方式去做,总要有人去开启新的路程,所以愿意去做像是没有任何希望的事情,不需要考虑结果,也不需要考虑会有怎样的困难,只要过去就太好了。 过去有一段时间,我讨厌世俗里的事情和眼光,我讨厌周围的人,他们全都一个样,丝毫找不到一个特别的人,所以宁愿是寻找一片花园,去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也好,我喜欢这样一个人的探索,也希望找到一个和我一样心情的人,但是找到就太难了。 我们两个人一直吃到十点多,才慢慢悠悠地回去,直到家里给两个两个僵尸的鬼故事,叶就不敢听了,我知道的鬼故事也并不多少,因为我也不喜欢什么鬼故事,除了最多的看书和咖啡意外,好像也没有什么是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我讲完了叶自己趴在上面就睡觉了,我给盖了被子就出来了,好了,叶一睡觉,就又剩下我一个人人,除了出去一个人走走,除了看看书,或者浇浇花,或者喝点咖啡看看电视,好像也就只能睡觉了,没有其他的什么特别的事情了,所以也害怕一点黑夜。 所以泡了一大壶浓浓的咖啡,还是想写点东西吧!在书籍里寻找一些安慰和安稳感,便成了最大的依靠了。 不知不觉中又想到了过去雪地里的冻白菜,那个时候,就算是手直接去抓雪,也不觉得冷,现在看看雪都冷,特别又是在这盛夏的光年,回忆雪里纯白的茉莉花,是很有梦里模糊记忆的,也为之精神一抖擞,觉得困意少多了。 过去,在家里的时候,冬天就是冻白菜和冻豆腐,在锅里烧开水,白菜和豆腐一放,麻将放在碗里,放点辣椒油,放点小香菜块,便是最好的晚餐了,当然还要放一点粉条,开水豆腐白菜,就着麻酱,最好吃的,简单而且好吃,一家人能吃好几棵白菜呢,还有很多块豆腐,便是冬天最好的美食慰藉了。 当然有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一块猪肉,就放一大锅白菜炖豆腐,加上粉条,只要味道到了,就是最好吃的,能吃上猪肉,感觉就像是过年了,所以说还是挺好的。 当慢慢长夜遇到过去的往事,便感觉是有了活力,离开困意了,所以说越是写越来劲了,就又陷入了回忆里。 我自己也写过一些鬼故事,但是都只是写写文字,却不能表达出鬼故事的氛围出来,又是在白天,就更加没有感觉了,黑夜又不敢自己写,所以说也并不太对鬼故事感兴趣,只是有的时候感觉无聊了,写写特殊的场景,找到一些特殊的想法,解解闷。 实在写不下去了,过了十点就自己出去转一转,总有很多人不睡觉,在海边走来走去,总之就是跟在后面,能看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五颗,连成线,透出无尽的星光,看到的是更多人的寂寞,你看不到却能真实感受到的东西,像是你想到一个并不存在的事物,可是还是让其吸引了。 走着走着,我就跑了起来了,我喜欢听这大海晚上一波浪接一浪,拍打岸边的声音,也有海鸥夜晚鸣叫的声音,所以大海不寂寞,人心就感觉舒服多了。 跑着跑着,就又想到写鬼故事了,从遥远的海岸走来,风不住地刮,岩石突兀的背影,像是前面突然出现的人,然后你努力看清楚这是什么,却看不清楚,随后你才能知道,这是海水雕刻的岩石,所以说才看得清楚了一些。 沿着海岸线往西跑,风感觉越来越大了,所以说有打算回去的想法了,看了看表,已经又是十一点多了,所以又要睡觉去了。 从风中我感觉到了睡意了,从很遥远的地方来的,所以说就回去了,再想想叶,真好,没有烦恼,还快快乐乐的。 听说从很多地方都能看到一个面孔熟悉的人,可是却不认识她,因为她也看着你面熟,在巧合下又认识了,想到这,我就快速跑了回去,准备睡觉了。 青春的花季 花瓣的淡紫色花蕊,吸引着很多的小蜜蜂,夏天是蜜蜂最忙的时候,对于我们的青春来说,凡是有一个特别青春的人,必有一个难忘的夏天。 江南的梅子雨里,总是让人牵扯到愁和绵长的离别,在这里面包含了很多人的回忆,油纸伞的记忆,长长的雨鞋和厚厚的淤泥,青石板上叮当作响的深深小洞,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的东西在慢慢变旧,直到彻底的消失了。 花的使者,带着风的气息,从远处奔袭而来,一辆自行车停在草丛里,黄色的小花点缀在其中,孩子们在草地上踢着足球,有的在池塘边抓青蛙,所有的人都有事可做,所有的事情都显得那么轻松而自然,所以那个时候可以尽情地玩,可以大声地吼叫,可以不嫌累地蹭蹭乱跑,做着很多眼前可以做的事情。 这个夏天最美的还是那片花园,成千上万的蝴蝶在里面飞来飞去,孩子们可以没入此人还高的草丛里跑,大家必须跟紧了,不然一会儿就谁都找不到谁了,大家就喜欢在这个地方捉迷藏,人一进去,谁都找不到了。 花,就特别喜欢紫色的花,每次一藏进无边的草丛里,都会去找很多美丽的花朵,有的花朵就是一个星星形状的,特别的好看,夏天天气也热,花香可以覆盖附近几里地的地方,有的孩子一会儿身上就感觉痛痒难忍,可能是对于这样混合的花香过敏,这样的花香也可能有毒。 过去听说花海里面经常有人晕倒,原因就是很多花粉混合在一起才导致的有毒,所以那个时候,只要发现谁不见了,都要去这个花海里找一找,十有八九都能找到。 越是美丽的地方越是不敢靠近,和蘑菇是一样的,越是鲜艳的就越是有剧毒,所以说越是美丽的地方,越是危机四伏,需要格外的小心。 我记得十几岁的时候,脸上的红色痘痘特别的多,而且奇痒难忍,所以也不敢用药,怕有副作用,就听说有些花管用,可以消除这些痘痘,就把花液涂在脸上就能减轻不适感。 所以去找一些花,用水煮一下当作洗脸水,也不知道管不管用,也不知道到底是哪种花有祛痘的功效,反正坚持洗了几个星期以后,确实是减轻了很多,所以说这就是管用了。 所以我也开始对比哪种花是哪种花,开时识花,这样走一天,一天都不会孤独,随着花香,我便去了更加遥远的地方,开始数花瓣,开始慢慢认识各样的花。 走着走着,从花海里找到一个小木屋,有一个戴着尖尖帽子的老奶奶,也想我一样在采花,从最普通的篮子里,看到各样各色的花朵,从老奶奶苍老的容颜上,能看到花的影子,从远处看看,小木屋也是五颜六色的。 我不知道为何会有人在这里,后来经过认识,老奶奶说这本是一片荒野,没有任何的美感,是老奶奶一点一点种花才有的这片花海。 “老奶奶好”,我过去说道。 “好,小朋友好”,说话的时候,老奶奶也没有停止手中的折花,老奶奶折花,并不是摘一整朵花,而是只需要一片花瓣,从花蕊到花根,都没有破坏掉,所以说真的是太棒了,可是这需要多久才能种这么一大片花园呢? “老奶奶好,请问这花海是有多少花?”我问到, “不知道了,不知道了,在这里种了一辈子的花,早就不记得了”,老奶奶说话,牙齿已经掉光了,不过说话还挺利索的。 “哦,那您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我又问到。 “大概来了五十多年了,他在这里,他喜欢花我就种很多花给他,总有一朵花是他喜爱的”,老奶奶神色自若,一字一句说道。 “这么长时间了”,我说道,正好迎面吹来了风,各样的花香都飘来了,只有老奶奶手中的花还在静止着不动。 后来想到这个场景的时候,才明白,老奶奶并不是为了自己而种花,而是为了已经去世的老伴种花,因为老爷爷生前特别喜欢花,所以老奶奶就送给老爷爷一枝花,十朵花,一个大的花海,从五十年前如此,从五十年后的今天还是如此,所以爱穿越了时空,穿越了生死,这是对于爱更高的一个理解。 从比我还要高的花丛里,看到很多能随风飘散下来的花瓣,这花瓣有的是枯萎了,有的是刚刚开出的新鲜花朵,我小心翼翼地捡起还新鲜的花朵,放在袋子里,准备回去放在脸上热敷一下。 老奶奶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一会儿老奶奶便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子里,开始认真拣出各样的花瓣,分别放在各个乘着酒精的水瓶里,一瓣,两瓣,我就静静地看着,看的都快睡着了。 “来,一壶花茶,助你小脑袋瓜子聪明有神,赶走睡意”,眼睛一睁一闭之间,突然闻到一阵花香,我就突然像是醒了一般,真的是太香了,喝在嘴中感觉回味无穷的,还有舌尖留香,特别的好喝,喝了一杯我就又喝了一杯,这是花瓣晒干,烘炒出来的茶叶,有种焦糊的写到,混合着水特别的味道,就更加有种是跳出世俗以外的味道了,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香味。 “怎么样?好喝吧!”老奶奶说道,就又开始去捡花瓣了,满屋子都是花,从没见到一个人这样的热爱花朵,我摸了摸口袋中花朵,也给老奶奶递过去了,但是并没有要,而是放在了旁边了。 我就自己跑到外面去了,不打扰老奶奶的分瓣工作了,还是自己出去,出来以后我就又跑进了花园里,从很多花瓣里我看到一个又一个笑脸,又是谁在怀人葬花,又是谁折花相思,对着花轻轻叹息,从很多人身上都能看到这样默默的哀伤,不过都是这样过来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随着风,感觉这青春太棒了,有了花的香味,就是最好的青春。 工作时间 只要是你想做的事情,每天挤出时间来,总能做完,而且一天会过得很充实,就这样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 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想挤总会有的,除了开个酒吧,还能做什么呢? 一个音乐咖啡店也不错,顺便还可以把酒吧包含进去,不过这样就更加忙碌了,所以要更加努力了。 在工作中偷闲看书,会觉得是一种享受,因为时间有限,所以每次看书就都特别的认真,就是保持这样紧赶慢赶的状态,才能把一些事情处理好,因为有一种缓冲在里面,所以做起来也不会无聊犯困。 挤出来的时间,总能充分地利用起来,这样每一秒就都有事情可做了,没有时间去想往事,没有时间去想很多细节的事情,没有很多的时间用来无聊,所以会感觉生活态度一直在向上扬,这样的日子,心情就不会出现最低谷了,而且付出的努力也有获得,日子也在一点一点变好,口袋中的前也就一点一点多了起来,那就能去想去的地方了,能做想做的事情了,前两天舍不得买的书,也都买来了,那么日子会更加忙了。 日子忙着忙着,就又到了空闲的时候,就是从忙碌,大忙碌,再到空闲,这个时候就自由地多了,一些烦心的事情也没有了,所以生活的高度也高了,看到事情自然更加深刻,所以这便是成长。 灯影幢幢大红酒杯里,隐藏着一颗心,是很隐秘的,所以酒总会喝一半留一半,一开始喝的还有味道,等到酒放到第二天已经变味了,但是还是喝上了,不同的味道,总会有不同的心情,不管什么心情的酒都要喝下不是。 对于一个特别不擅长交际的人来经营一个咖啡店,确实是挺难的,你要看到每个人的习惯和口味,你要注意一直喜欢一种口味的人。 “唉,老板,老样子”,一进来大多数人客户都这样说,所以你就要做一个和昨天口味一样的,加的水差不多一样,加的糖差不多一样,等到一件事情你做的多了,也就自然把握好了其中的一些细节,就像做咖啡,一开始你不会拉花,等到你熟练了,就随心随意就能完成了,过去困难的事情,也会变得简单。 其实,开一个咖啡店,赚钱只是其次,更多的是贪恋身边每一个人的故事,他们有着不同的生活,有着不同的工作,有着对于一件事情的不同看法,但是却都钟爱咖啡苦涩的味道,大概越是有了一定年龄阅历的人,越觉得喝咖啡更像是在品尝和探索生活的味道,就如同咖啡味道一样,不是太甜,也不是太苦,也需要恰到好处即可。 我一直在找到一种心情的恰到好处,明明不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了,可是每次遇到,还是怦怦不住的心跳紧张,明知道是怎么的路数,可是有的时候还是会走错,总说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影响到你的心境了,可是一听到别人高兴的事情,你也跟着高兴,一听到别人伤心的故事,你也是默默感叹,祈求好运,最后发现,还是缺少更加坚定的锻炼。 所以跑步不再跑跑就算了,过去认为只要跑过五公里定的终点,就算是万事大吉了,可是越来越发现,应该不止如此了,你需要付出更多的东西,才能追求到更多高远的自己,仅仅是停留也实在是存在危机感,小学的英语基础,总是不能替你撑过初中英语的考试,你所要走的路还是可以更加高远,更加有意义的。 所以在工作中的八小时以外,又加了四个小时,用来理清账单,人数,和咖啡的新口味的开发,也要自己做一个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还有支出等一系列的小问题,看着这些问题很小,可是整理起来也是费脑子心思和麻烦的事情,有的事情就是不简单,麻烦的很,所以也要仔细一些,不能出错。 小的问题,一不小心就成了大问题了,往往也许只是一个小问题,那么前面的努力就都白费了,所以在数字上不能含糊,历尽苛刻,也不想再重复第二次,所以会格外的小心。 算账和跑步,是我觉得可以隔绝世界的两件事情,你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专注于跑步的前方和脚下,耳边只有脚步落地的沉闷声,而算账就是专注于每一个数字,在于纸上和笔上,就这样才可以。 等到这跑步和算账完事了,才发现里面竟然用去了好多个小时,才反应过来,认真的样子好好看啊! 好不容易挤出一点时间来,就跑步去了,昨天跑的是五公里,今天就要跑六公里了,以后每一周都加一公里,并且用这一周来适应,所以说还是挺具有目标的。 有的时候,雨下的实在太大了,就只能呆在家里,有的时候脚腕扭了,几天的时间只能躺着不能动了,看书是唯一能做的事情,所以我期待几天后的自己。 其实,开店要的是周到的细心的服务,还有那么一点点热情好客的感觉,只要你给人家的感觉不错,都会选择来你这里,而且还时常有优惠活动,墙上有一个照片墙和留言墙,供欣赏和笔录,还有很多的书可以看,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坐在我这个店里也不会孤独,总有人愿意和你唠唠家常。 有的时候遇到人爆满的时候,我就自己退出来了,想想生意好了,就算是工作好了,工作是为了让生活更好一点,更加真实一点,所以会这样。 有的时候,周六周日会选择提前关门,有的人待着不走也是一种麻烦,为了晚上能早睡一会儿,也会熬夜为明天,总之付出什么,就能换来什么,不付出只是一味地得到,那可能不存在。 关上店,自己顺着熟悉的路就跑过去了,这样的无与伦比的自由是无法找到的,只能是自己慢慢地累积才可以,你才明白工作终于有了一点成效了,是能真切感受到的。 剩余的旅程 时间过得很快,不管你做什么,终究会成为过去,我还是留恋那一次一起吃饭的样子,她的笑,和她的脚步。 至今这个场景我还反复思索着,觉得太不可思议,却又合情合理,像是属于你,又继续远离你,直到真的远离。 用了一个青春的时间,都没想明白,女孩为何出现,又为何远离,只是女孩的样子,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优雅出现在自己眼前,而且时常出现在眼前,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想起她就会出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早就当作自己已经拥有女孩了,可是转过头还是有一滴泪滑落。 用了一个青春想明白一个问题:不是你的,或许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的,不是你的你也不该要。 可是女孩的好,还以为是在喜欢你,只是你得到的答案并不是这样子,所以像是一个小丑的表演,自我演出,别人却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了,那你就是小丑了,因为你已经有了小丑的样子。 在这一生的时光里,总会出现一个人,像是流星一样划过你世界的夜空,是那么璀璨夺目,却只是短短一瞬间,你以为她会是你跨越千山万水,茫茫人海一直在寻找的人,可是还是不是。 认识她需要时间的限制,时间一到,你走了,她也会走远,当你觉得还有一点希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那里了,可是还是想拼命回去,可是就是回不去了,那个美好就永远留在了那里。 我一直想笑,既然不是自己的,又何必出现在我的眼前呢,青春里,情感总是重若千斤,又显得一文不值,剩余的东西没有多少了,就是后来的样子。 青春里,总感觉是在跟着别人的步伐,也有一个类似精灵的动物,跟在我的后面,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你,却不想和你说任何一句话,而你有很多话要说,却一直找不到她。 谁的青春不迷茫,都在风中凌乱过,想过自己到底要去干什么,你在这座森林里不断寻找灯光,又眼睁睁地看着很多的灯光熄灭,你总是抓不住最后一点希望的尾巴,所以总是晚了一步,那么在森林里就要多走一会儿了,或许真的能出来。 就像是叶,和我讲了很多过去的故事,叶的背景主要是在家里,所以叶的爸妈,对于叶很严格,上学的时候,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做,要和谁多接触一下,不允许和女生有过多的交往,回到家里首先要消毒才能进屋,仿佛除了家里,外面都是充满灰尘的,这或许和叶爸妈的职业有关吧! 所以,相对于我来说,叶的青春就显得枯燥一些,想做的事情没有过这个想法,没有遇到一个特别喜欢的人,也受到了颇多的限制,仿佛爸妈把你以后的路都定下了,子承父业仿佛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完全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你只能这样,所以在压抑了太久的心,一下子就跳出了青春的包围圈,做最后的一次叛逆。 虽说是这样的青春,但是每一个人的青春都不一样,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吧! 各自有各自的快乐,各自有各自的忧伤,但是有的忧伤应该是共有的,不过都是有一片迷之森林,各自有各自的路要走。 我这倒是挺不让人省心的,在忙碌学习的时候,也忙碌着未来,寻找一个自己,也去想去的地方,去喜欢爱的人,但是我觉得这就是青春,如果青春没有这一点,那未免有些太遗憾了,度过了一个青春却没有得到过任何东西,或者没有经历过喜欢,那是真的可惜了。 剩余的旅程,没有剩下多少了,度过了青春这段路,剩下的也就没有那么大的兴趣可以重复青春的一次心情了,甚至连一点呼吸节奏都对不上,就是这样的样子,可能还需要重新找到一个可以为之付出的东西。 可是我还是会想到那个女孩,仿佛从来没有离开过,整个青春都因为她而变得妙趣横生,恋恋不舍,或许还在期待着有一天会再相见,或许身边的一切就不一样了。 那些年错过的青春,那些年因为少了一点坚定,而成了永生遗憾的事情,那些曾以为就这样可以永恒的爱情,还是成了风中的落叶,被吹得满世界都是。 从遇到叶的开始,青春注定还是只剩下那么一点的时间了,度过去,就又回到现实的世界了,我想一定要去多做点什么,才不觉得是在辜负时光,所以在全力思索工作现实以外的事情,能做什么事情就做什么。 黄色的树林里有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所以我选择了人迹更加稀少的一条,注定了是更多的寂寞和孤独,所以有的时候真的害怕一个人在夜里睡觉,那么总是做梦希望有人陪,便也合情合理了。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我注定要比别人多孤独一会儿,注定要比别人承受的更加多一些,所以我觉得这条路不会有剩下的旅途,而是一直都在无限延伸的,没有尽头,只是越是奇怪的事情,就感觉也更加真实了。 已经足够奇怪了,再奇怪也已经不奇怪了,所以在这一刻开始,我就想看看到底还能有多奇怪的事情,所以又找到了新的目标。 突然看到眼前的东西,也许并不是真实的,而只是一个暂时的幻影而已,没有永久的孤独,也没有一直的热闹,所以没有十全十美的文章,也没有彻头彻尾的失败。 其实,到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失败可言了,你所能做的就是不要让自己失败,能发现一条路不容易,不要轻易放弃,也不要轻易去选择,选择就意味着要承担这里的所有,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以随便选择放弃了,你所能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不错的事情,先坚持下去,等你坚持了一段时间以后,身边的风景已经不一样了,或许当初艰难的事情,也变得明了了,这就是余下的路途。 我想,有的时候,自己也会把自己给写迷糊了,就像是埋在地底深处的恐龙化石头盖骨,虽然没有消失,但是本身已经腐朽已深,如同现在的记忆,跨越到了千年以前,跑到了千年以后 矿工叔叔 为了生活,为了赚钱,不辞辛苦什么都做过,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偶尔去车站一次,你就会发现从小孩到老人都有,只是那么短短的几分钟,都从你的眼前过去了,真的有种仿佛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一样,历尽了沧桑,从小孩到老人,都特别的明显能看得出来。 我就和叶说,青春里最讨厌的地方就是去车站了,因为那意味着离别,所以能少去就少去,宁愿一个青春不厌烦地往返去那片草地,也不会去车站,当然也避免不了,总会有那么几次,也就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了。 我记得遇到过一位七十六岁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个人背上背着一个大包,手里还拿着一个袋子,很吃力地向前走着。 “老人家,我来帮你搬东西吧!您这是去哪里啊?需要带这么多的东西”,走着走着,看到一个老人说道。 “不,不用了,老头子我还能搬得动,我这是去儿子家,给带了一点家里的特产,给他们送过去”,老人家笑的很开心,倒也不堪重负,走走停停,歇一会儿,就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便聊起天来。 “哦,是这样啊!您儿子已经结婚了?”我问到, “早就结婚了,只是他平常都不回来,我这个老婆子不放心,好长时间没有回家了,非要让过来看一下,所以我自己就来了”,老人家说着,拿起胸前挂的水瓶喝了一口水,夏天在老人身上,我才感觉这个夏天或许是真的热,身上有重量的人,这个夏天才感觉到热。 “既然儿子都结婚了,那您已经没有什么压力了,何必受这份罪呢,跑这么老远,他们爱怎么就怎么呗,已经不用你们老人家管了,这大热天的别中暑了,您歇一会儿,我去给您买瓶凉的水”,说着,就去了旁边的车站超市里,一进超市,感受到空调的清凉,还是呆在屋子里好啊! 聊天中,据说老人的家离这里大概有近三百公里,是坐了半天火车过来的,一路上我能想到磕磕碰碰了多少次,却无法数清楚老人到底停下过多少次,为了儿子,只是过去看一下,却用尽了一生的力气。 很快,买了一瓶凉的水回来了,对了,老人家也没打个电话说要来,只想给儿子一个惊喜,这万一要是不在家又是一个等待,人的这一生,需要经历多少次这样的等待和离别呢? 老人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汗都湿透了粗糙的短袖,可怜的心瞬间就升了起来,同时埋怨这个儿子的心也同时升了起来,我猜想或许是在电话里偶尔提了一句,儿子说着无心,父母听着有意,就这样一场老人的长途奔驰就诞生了。 “唉,儿子再大,在我面前也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子,活着的时候能多照顾一点就是一点了,要是我和他妈都走了,他该怎么半?”老人笑着说道,我给拧开瓶盖,一瓶凉凉的水喝尽老人家的肚子里,才显出舒服的样子,同时我也在埋怨,夏天这么热呢? 父爱如山,会坚持一生,所以无论多大的年纪,都会去奔往儿子所在的地方,有些痛心,所以感谢父母对于孩子的一生的关爱,也希望儿子能理解,更加孝顺父母,多陪陪渐渐苍老的父母,就像小的时候,你围在父母身边,在夏天要冰激凌一样,父母喜欢你这样的粘人的样子。 黎明前的黑暗,总会被一道光亮划破,着漫无天际的黑暗也就消失了,一切为了生活而努力的人,都知道被仰望。 送走了老人家以后,我便去了那边的山下,那边经常有机器工作的声音,据说是在采矿,也能看到戴着各色安全帽的工人经过,一个人一个人衣服上黑乎乎的,还有脸上也有黑色,不过笑起来确实挺棒的。 我也跟着后面过去,认识了一位叫阿金的叔叔,每天都从这条街上经过,戴着一个红色的安全帽,听过他说一下他的故事。 这位阿金矿工叔叔说,平常工作就是身体累,可是一到了过年过节的就心累,说白了就是不想回家,每次工地上要留下几个看家,阿金叔叔都会主动要求留下来,用阿金叔叔的话说,就是身体累总比心累好。 工地上也有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有已经毕业几年的大学生,可能都有自己的原因,暂时还不想回去,其实,他们在担心什么,逃避什么,我心里也清楚,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一本难念的经,所都在走过一座迷之森林,加油走过去就好了,但是也总有人走出来,也有人一直在里面徘徊迷失,走出来的人走出来了,迷失的人迷失了,这个出口只能是自己才能找到。 矿工叔叔身上的尘土,都在矿洞里面累积了,一爬出洞天气一热,泥土混合着汗水就成了泥了,黑乎乎的看着特别的黑,不过却没有人笑,因为为了生活而努力的人,是值得尊敬的,况且我也去到里面的矿洞里,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在地下矿洞里确实感觉有些窒息的感觉,不过呆久了就不怕了,身上背着一个筐,身后背着辛苦挖上来的矿石,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 里面的人还有不少,有专门的矿车在里面,和电影里的情节是一样的,只是少了很多情节,只是出去看看就回来了,里面太危险了,所以还是觉得光明一些比较好,从阿金叔叔的眼里,也有化不开的忧伤。 和阿金叔叔约定好,只要一下班就去夜市上喝一口酒,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最平常的事情,可是对于阿金叔叔来说,却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很高兴,是发自内心的那种高兴,好像一天的忧伤都没有了,就这样,再来一盘花生米,就是今天最好的礼物了,也许我们要试着将一些不起眼的幸福放大,然后你就会发现,其实,幸福也挺多的,只是一直没有这么想罢了。 矿工叔叔的小屋 早晨四点起床,准备一天的工作,写了一篇日记的开头,剩下的日记内容需要晚上再回来补,接着就是做饭,吃完饭拿着安全帽就去了矿地,同来的人也很多,大家一般都是六点左右就到了。 就这样一天就开始了,直到中午的十一点才结束上午的工作,一般都是有人往这里送饭,就在暗无天日的矿洞里吃,如同黑夜里陪着蜡烛吃面是一样的,所以说你在阳光铺满的房子里吃饭的时候,也有人在白天守着灯在黑暗里吃饭。 “阿金叔叔,您每天就在这里吃饭吗?”看着这一人高的矿洞下,只有插在墙壁上的昏黄灯光,接过来两个盒饭,我刚好在那里,所以这个中午也没有回去,也在这深深的矿洞下感受着不一样的吃饭环境,感受生活给的各样的冒险体验。 昨天是星期六,今天是星期日,今天听说有一个书画展,本来我也有兴趣去的,可是又答应朋友去给他的爸爸送一件礼物,因为朋友告诉我今天是阿金叔叔的生日,忙了这么长时间,心思都用在了工作上,好久没有回家了,其他的,像自己生日什么的,估计都给忘的透透的了。 礼物并不是什么很特别的礼物,应该是写阿金叔叔的一封信,这是作为儿子第一次给远离家乡的爸爸写信,刚好寄到了我这里,顺便让我代为转交,所以我和叶就分开行动了。 嗯,我想说我是佩服阿金叔叔的,为了家庭和孩子,不惜出远门来挣钱,一年到头都不能见一次面,所以只能写信问问是怎么回事了。 饭盒里是两盒,饭和菜,圆桶里是一桶米饭加两个馒头,盘子里是三样菜,第一个或许是主菜,今天是酸菜炖排骨,第二个便是芹菜炒肉片,第三个是炒油菜,还有一瓶水,这就是午饭了,说实话是不怎么好的,吃了一口酸菜不好吃,我比较喜欢吃馒头,所以拿起来咬了一口,感觉还算可以。 与我形成对比的,阿金叔叔则已经在不到三分钟内,把两个馒头都给解决了,只是中途有一些小意外,在我和阿金叔叔各咬了一口馒头以后,从上面就掉下来不少的灰尘,刚好落在我俩的馒头上,这该怎么吃? “要不,扔掉吧!脏了不能吃的”,我说道,阿金叔叔则摇了摇头,把上面的灰尘擦啦了一下,一口就放在嘴里吃了,顺便送上一口水,就咽到肚子里去了,馒头混合着泥土的味道就吃下去了,我就苦笑了,虽然也能做到,但是想想还是觉得不可思议的。 所以,在阿金叔叔看着下,我也擦啦了一下馒头上的土,也一口吃掉了剩于的馒头了,顺便也打开水喝了进去,不得不说确实硌牙,吃着特别的不舒服,不过还是一口咽下去了,感觉嘴里还有小的石头子呢,不过又赶快吃了一口菜,眯着眼看了看墙上昏黄的灯光,告诉自己,这就是生活。 我吃完,阿金叔叔就笑了,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吧!没事,我早就习惯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这算得了什么呢”,阿金叔叔笑着说道,我便笑了笑。 吃完了饭,我才把信交给阿金叔叔,这也算是第一次见到朋友的爸爸,给完了信我就走了,走出洞口的那一刻,感觉走在阳光下就已经是幸福的了,一点都不想在矿洞里待着了,时不时就掉下一些尘土下来,一会儿头发就成了土的了,所以出来了。 阿金叔叔说今天四点就下班了,所以我是一点走的,三个小时以后我还要来到这矿地,阿金叔叔说带我看看他的小屋,所以我就回家了。 饿,刚才的盒饭没吃多少,跑了一阵子路肚子就饿了,所以赶紧回家去补充一下,还有自己包的茴香馅儿的饺子,想想和刚才的盒饭相比,加点醋,加点蒜,虽然简单了一些,但是却比刚才的盒饭好吃太多了,叶说中午他不回来吃了,所以说就是我一个人的午餐了。 我先烧开水,顺便把冰箱里的饺子拿了出来了,我特别想吃点火腿,一想到刚才的带土的馒头就又没有胃口了,所以趁着水还没有开,我去刷牙去了,最起码去去心里的阴影再说。 多说一句,虽然我们这些年轻人看着干净潇洒了一些,但是大多数人手里根本就剩不下钱,就像我都花光了,所以说阿金叔叔虽然看起来狼狈一些,但是却能为家庭为孩子存下钱,哪怕自己省吃俭用一点也没有关系了,因为自己这样也高兴,身边的一切苦都能忍受,所以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来说,受到爸妈的保护是非常幸福,而不希望你去受苦,所以我们才会更加努力,找到自己的出路。 按照习惯,吃完饺子,还是要睡一觉,不然下午就会头痛,如果严重的话,会一直拖拉到睡觉前,特别的难受,所以说一般都是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 自己一个人吃着饺子,也算是挺好的,是前几天自己包的,却一直没舍得吃,今天实在是想吃了才拿出来的,再说也不放在冰箱你太久,所以刚好赶上和阿金叔叔吃的盒饭对比一下,才觉得能吃到饺子实在是幸福的事情,总有人比你在受更多的苦。 我在想阿金叔叔的小屋回事什么样子的呢,我想一定很乱,但是也温馨可爱,过去我们年少气盛,觉得爸妈所拥有的房子衣服都看不上,自己会拥有更好的,现在才发现能拥有这些已经实属不易了,有个地方吃饭睡觉就好,何必奢求那么多呢,欲望越大,可能越会迷失更加严重。 所以从心里开始觉得不要那么太自傲,也不用太奢求于什么,太过于执着反而会适得其反,所以要好好地想想一些事情,要虚心学习求教,要感觉不满足才好,这样才能找到更好的,还是活到老学到老嘛! 我总说不要太自傲,所以用心读书,就当作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是一样的,所以才能静下心来读书做事,而不至于浮躁不安,不知道去做什么,又是在这个夏季,难免会急的满头大汗,所以要心静自然凉,想想一些东西是很有意义的。 本卷简介 一天早上睁眼起来,蓦然听到远方的声音,侧耳倾听,应该是什么鼓声,像是在举行什么活动,环看四周,陌生的地方,我才发现自己是真的是在异国他乡了,一个陌生的生活,即将开始了。 我想起昨天坐飞机的时候,痛苦的样子,自己在出了机场的树下,抱头痛楚,就感觉睡了一觉以后还有疼痛的感觉,这种疼痛感是旅程开始就存在的。 我摸了摸口袋,手里出现了一颗糖,我想起昨天那个姑娘关心的样子,还觉得挺温暖的,于是我把糖又放回了裤子口袋里。 在我最痛苦的时候,听到了一阵音乐,像是魔咒一样,这样的疼痛感瞬间就减轻了许多,我走过去就看到了一个流浪汉在那里放着音乐。 “喂,朋友,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嘛!我这有住处,有好吃的,可以跟着我去”,流浪汉说到, “好啊!”我说到,就拉着行李箱跟着流浪汉走了五个小时,来到了一座大庄园前面,这一次换我担心了。 本来觉得流浪汉,不就是住一个可以漏雨的屋子就不错了,大不了过了今天再去找一个新的地方,特别是有厨房的,暂时租一段时间也行啊!没想到一开始就是王炸。 “走吧!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流浪汉说到, “老板好”,旁边的人说到,我才明白原来是遇到好人了,我就跟着去了现在的房间,一直没有变过,由此开始认识这个高层的生活方式。 没错,流浪汉就是布鲁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来到了这里,一开始就是奇怪地,接下来奇怪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流浪汉样子,并不奇怪,而且有些神秘。 “哦,那谢谢了,我就在这里嘛,太感谢你了”,我说到, “那一个月多少钱啊?”我小心翼翼问到, “不要钱,要是要钱你也住不起,在这里你随便住,看到庄园里的东西了没有,可以随便吃”,布鲁诺笑着说到,我就蒙了,一开始还保持戒心的,后来就没有了。 其实,这样的快捷感,让我迅速有了一点归属感,让我感觉一切变得简单了一些,所以开始跟着体验流浪汉的生活,也享受着别人轻易得不到的东西,所以这算是在一个全新的层面考虑自己,希望能有一点收获。 随后又认识了汉斯,居然和布鲁诺一样是一个大庄园的主人,他们因为一个赌约,开始流浪汉的生活,并且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他们人生经历似乎都很很丰富,不然不可能拥有这么一大座庄园,而且有自己特殊的方法。 这时,过去喜欢的希腊神话,也有了一点新的解读了,发现有些故事或许并不是你听到的那样,会有些不一样,也在这陌生的世界寻找着熟悉,并且从这里面,能回想到过去的一些事情,在走好现在的同时,也反思一下过去,也挺好的,祝愿是一个美丽的旅程。 钓鱼 在老街的旁边,有一天长长的漫步街。 夏日里,道路两旁的树木,在这条漫步路上,投下鲜明而阴凉的树形,大家举着遮阳伞都喜欢在树荫下慢慢走,仿佛是一种享受。 这一条路上,基本没有什么车流,都是闲静的住宅区内的生活街道,能看到一所中学就藏在里面,前面有一段树木茂盛的平缓街道,忽而上,忽而下的,是特殊设计的,即便有车从这里走,也会很慢德过去,并且前面有一个类似广告牌的警示语: “此处,学生正在上课,为了我们共同的美好的未来请安静行驶,建议尽量绕行”,牌子看着不是很突兀,却又能看得清楚,所以大家应该都愿意绕行吧! 再往里走,就是学生宿舍的砖瓦建筑,可以看得出来这里已经存在很久了,旁边就有一条美丽的河流,这条大河优美蜿蜒地穿行过茂密的绿色之中,又长又宽的漫步街在两岸绵延不觉,有几座桥,连接着两岸的道路,是生活休闲,自己走走的绝佳地方。 我看到布鲁诺跟着汉斯去准备钓鱼了,我还不紧不慢地在这里吃着东西,这个牛奶真是太好喝了,还有这沙拉也很好吃,舍不得离开,一会儿两个人又换了一身衣服,戴着草帽,拿着鱼竿就出来了,还有遮阳镜也带上了,还有一箱子鱼饵,什么的,真是齐全啊! “小子,你不去啊!你要是在这吃。我们两个就去了”,汉斯笑着说到, “去啊!当然去了,我又没有什么……”,我无奈地说到,可是我还没说完呢,就被布鲁诺打断了话, “都给你准备好了,走吧!”布鲁诺笑着说到, “是,走吧!”我说到, “唉,你小子就是懒啊!自己不去拿非要让你布鲁诺大叔给你拿,你看把你大叔累的”,汉斯笑着说到, “唉,唉,你才大叔呢,我有那么老吗?行了,你马车呢,走吧!”布鲁诺气着说到, “行了,马车已经来了,走吧!唉,小子,给你一个帽子,组成帽子三人组”,汉斯越来越风趣了,说到, “行了,快走吧!一会儿鱼都让人钓没了,还笑”,布鲁诺急匆匆说到, “车来了”,我说到。 我和布鲁诺还是坐到了后面的位置上,汉斯坐到前面的一个位置上,这次是从大门出去的,还能看到两只大狗站在那里,威风凛凛的,前面是平整的石子路,可以闻到青草的香气,这次马车慢慢地走着。 像是出游一般的,可以随意观赏道路两边的盛开的花朵,我想除了我们这群无聊的人,估计没有人愿意躲到路边的花丛里去欣赏这样的美丽的花, “那个,我们不去路边了”,我问到, “嗯,去什么去,想出来钓鱼了,就出来钓鱼吧!悠闲一点”,布鲁诺说到, “行了吧,你那是在找方法呢,最近都愁死了吧!”汉斯说到, “就你话多,不过也确实是这样”,布鲁诺,沉思一下说到。 “其实啊,我们现在都不想有太过沉重的压力,钓鱼只是我们的一个共同爱好而已,而且我们也在想办法解决问题,有时候换个方法未必是坏事”,汉斯说到, “嗯,那还是酒的事情,非要用机器生产才行嘛?”我问到, “对,没错,想要引进机器生产,是很简单,我们的钱也充足,人工消耗也少了,可是关键是味道还有那种对于酒的热爱是不能放弃的,更何况家族的百年基业都是这样过来的,我们只是希望坚持下去”,汉斯说到,而且现在葡萄酒的成本越来越低,所以说没有人愿意买成本高的,但是现在却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是限量销售,只是在担心未来的变化。 马车还是走在小路上,这次是远离了市区了,而且路边有很多野生的玫瑰花,有很多个颜色,可以移回庄园栽种,不过现在没有这个时间了。 只是我没想到,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过,只是没想到会出现在这里,空气也没有那么闷热,空中盘旋的鸟儿,自由飞掠在空中,感受到希腊神话里紧张的气氛,突然能想到蜡笔画一般的画面。 除了坐马车去钓鱼的,还能看到旁边有走路去钓鱼的,肩上扛着鱼竿随意走着,能看到脚下光滑的石子,我们坐车,车轮时不时会压过石子,颠簸的很,所以说希望下来走着快活一点,因为现在走到了土路上了。 到了哪里,都能看到这样的草地,虽然不及最初那个草地,但是荒草丛生的青春也像这草地一样,可能没有人来过这里,可能有人曾在这里哭泣过,可能看到一个女孩牵着马,消失在草地的尽头。 回过神来,能看到有几个人正在草地上给热气球打气呢,可是几个人打了一顿气,热气球还是有些瘪的样子,看看进气孔,看看仪表盘,都没有什么反应,几个人就坐在草地上百思不得其解,我看着就笑了,这可不是幸灾乐祸,而是里面的气塞还没打开呢,气肯定到不了里面了,我很想下去提醒一下, “那个,我们还有多长时间就到查尔斯莫河啊?”看着大家都沉默着,我问到, “快到了,还有几分钟就到了,能闻到空气里鱼腥的味道了吧!而且那边还有一大堆的鱼腥草,闻到鱼腥味差不多就到了”,汉斯说到, “那好,我可以下来走吧!一会儿就赶上你们了”,我说到, “可以啊!”说着,汉斯就让马车停了一会儿,然后我就下去了,送走他们之后,我就跑到那些人面前问怎么了?热气球没有坏吧! “不知道啊?”他们说到,和我年龄差不多,所以说还是挺好奇的,会玩热气球,他们依旧拧着螺丝,还是没有一点升空的迹象, “里面是不是还有气塞什么的,你们看一下”,我说到, 他们笑了笑,打开了一个塞子,果然气球有了一点迹象了,可是还是飞不起来,我也没办法了,就走了。 等我跑到查尔斯莫河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开始钓鱼了, “好啊!那就比一比,看谁掉的多,掉的多的谁就赢了”,汉斯气哄哄在那里说到, “那赢了有什么奖励吗?”布鲁诺问到,倒显得安静许多,不像汉斯那样容易冲动,不过这俩人脾气不固定,我也说不准。 “就把你那副眼镜给我就行了”,汉斯狡猾地说到, “那我要你的那本书”,布鲁诺说到, “行,谁赢还不一定呢”,我在老远处就听到两人又打赌,真是无奈了,俩人有事没事打个赌,估计很有乐趣吧,是你体会不到的。 “那好,现在就开始了,谁也不能干扰谁,也不能作弊”,布鲁诺说到, “那是自然,想赢你还需要作弊吗?”汉斯不屑地看了布鲁诺一眼, “哼,你可别后悔就行了”,布鲁诺说到,布鲁诺越是保持镇定,汉斯越是生气,准了。 “行了,说好钓鱼是出来放松的,你们两个又打赌,不累吗?”我过去坐在草地上说到, “我觉得这小子聪明,说的有道理”,沉默了一分钟,布鲁诺说到, “是你非要较劲的,怪谁啊!”汉斯故意装作看着天空说到, “行了,那赌约取消了,看在你请我吃饭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了”,布鲁诺说到, “切,就像是我小气似的,你先钓着,我自己去摘点鱼腥草混合在鱼饵里鱼会更加爱吃”,汉斯说着,便起身走了,布鲁诺笑了笑, “行了,我们俩没事了,你就在我们中间钓鱼吧!免得我家又较劲”,布鲁诺笑着说到, “好的,我去拿一点鱼饵”,我说着,到布鲁诺那里便拿了一点鱼饵放在了鱼钩上,顺手甩到波光粼粼的湖里,开始钓鱼了。 其实,最初钓鱼还是老爸教我的呢,那时候还小,觉得一条线就能钓上鱼来是很神奇的时候,我就问为什么线就能钓到鱼呢? 后来爸爸才告诉我,是有鱼钩的,我才看到一个小的鱼钩,后来又知道是放蚯蚓钓鱼,但是我还是觉得鱼食比较好,而且还能放过蚯蚓,觉得好受多了。 那时候,其实,想想也没什么可以真的让人感觉神奇的地方,就是生活里最最普通的一件事情,就是日常的休闲钓鱼,只是现在想想,那时候真好,时光真静美,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很美好的享受短暂的时光,之前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迷失。 现在已经好多年没有和爸爸一起在河边钓过鱼了,而且那条河也已经没了,回忆也不能再重新感受一下了,只能停留在那段过去的回忆里,过去轻松简单实现的事情。现在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了,所以它是美好的,才值得写写,以至于很怀念,现在再也找不到那样轻如的时光了,如果有,那就是你真的穿越回去了。 那时候才几岁啊,大概七八岁的样子,盯着随着水流摇晃的鱼漂,就像是被催眠了一样,盯着看,很有节奏,一会儿就困了,所以从此刻开始,再也不敢看鱼漂了,怕一钓鱼就睡着了。 等到鱼漂动的时候,发现拉上来的鱼钩总是空的,一开始不会钓鱼,所以还是要学的。 有一次,钓了一条都没钓到鱼,而爸爸则钓了一小桶了,回去后就哭了,大概是觉得爸爸掉的多,自己没有掉到吧,想想还是挺可爱的,所以想想过去每次哭都是为了什么,也是挺有趣的。 时光里的泪滴 是不是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你陷入深深的回忆里。 是不是院子里还有两棵树,陪你度过夏日和冬季,蝉蜕的声音和雪花漂亮的舞姿联袂而来,一个躁动和一个安静。 是不是也有一个家的后院可以通到老街这个地方,那片老街土地,曾认为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地方,有好多的人,好多的好吃的,小时候喜欢吃巧克力,就希望能把老街上所有的巧克力都拿过来,而且这个愿望存在了很久,算是最初的梦想吧! 是不是也曾在老街上迷过路,哭过,然后自己也找到了回家的路,我记得自己哭的次数并不多,也许好多是都不记得了,但是有的也确实记得,眼泪咸咸的味道,曾伴随着我很长的一段时间,不是说总是哭,而是可以哭,后来不能哭了,只能一路向前了。 老街上有三棵树,两边巷口各一棵,巷子中间位置还有一颗,中间的一颗是最高大的,几乎分出了三个和其它树一样粗的树,老街是一条窄窄的又很长的巷子,也算是比较大的一条巷子,其实,严格来说应该叫一条步行街,因为对于巷子的特殊记忆,所以才叫做巷子的。 青青的石板路,因为经历了一年又一年的雨,而变成了黑绿色了,绿色细密的苔藓在各处生长着,进到巷子口的第一口空气就感觉是清新的,随后往里面走走便感觉时光的沉重气息扑面而来,都是多年的老建筑,所以这是很正常的,夏天又潮湿,也行成了特殊的老街气味,大概是木头的味道吧! 其实,老街的样子颇有江南烟雨的气息,所以也能看到过去的时候,有人打着油纸伞从这里走过,穿过这条街,走进那条小巷子。 第一次哭,大概就是因为在老街跑着跑着,摔倒的情形了,夏天是可能穿着拖鞋,石板路又高低不平,所以那次跑步的时候,摔倒了,膝盖都破了,所以哭了。 回家老妈给抹了一点紫药水,然后奶奶用布给包了起来,大概就是开始养伤了,因为那时候还没有上学,几个小伙伴就走街串巷地玩,但是从摔倒以后,我就想着再也不去老街了,大概持续了半个月的时间没再去老街了。 再去老街是跟着妈妈去李叔那买豆干,奶奶喜欢吃素馅的饺子,所以买了豆干,一进到老街里面,就能想起上次哭泣,第一反应就是肯定不能在老街乱跑了,而且每次赶集都是在这里,也跑不了了,大概是后来因为影响交通,才把原来赶集的地方空了出来,改到了老街里。 从此以后,所有的小吃店,饭店,生活店开始都搬到了这条街上,老街也迎来了热闹的鼎盛时期。 我记得自己最爱吃的就是那轧的牛奶糖,就是纸片包裹的,加上花生,吃着特别有味道,而且奶香味十足,成了童年里最甜美的记忆。 此刻,哭泣的场景早就忘记了,也不知道怎么了,这里的人也开始变得多了起来,每次赶集人挤人不说,还根本过不去,在出了老街南面的空出的草地上,还有牛市羊市马市,只是可能现在看到马都稀奇了,可是那时候人们会赶很远的路到这里来赶集。 记得还有打蛋糕的,面粉和鸡蛋需要自备,有一次爸爸扛着面粉,我拎着十多个鸡蛋,结果都要打蛋糕了,才发现鸡蛋还在家里呢,于是又开始在老街跑了,而且再也没有跌倒过。 打的蛋糕可以用作早点,还有自己可以打一点豆浆,那时生活对于我来说就是天堂。 每到夏天远近的邻居都会坐在老街,说着一天的故事,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大概就像是一天的总结,我当然也在其中,只是我想不明白,当时那么多的美食在身边只顾着玩,如果放在现在,估计就会呆在这里了,也就没有那么多的远行故事了,现在才知道当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又有爷爷奶奶的宠爱,感觉这就是全世界啊! 老街的故事太多了,只能写写想到的,一个地方再美好也终究会失去,留下的只有美好的记忆,大概转折点就是从东边那所大的面粉厂被拆除了以后,老街也开始变得冷清了,美好的生活里,时光总是短暂的,发现小孩子也长大了,仿佛长大了就要去远方,就不属于这里了,能留下来的不过是一个记忆而已。 后来因为上学,就到了镇上去上学了,随之而来的也是一步一步远离老街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加怀念,我也愈加远离,不断地无限远离,再回来已经不是记忆里的味道了。 第二次哭泣,大概就是在十多岁的时候,那时亲戚家的人出了车祸,很严重,我是第一次来到医院,那种怪怪的消毒水的味道,让我第一次了解了和死亡有关的事情,看着大人哭,我也哭,后来奶奶就让我在家里了,不让来了,只是爸爸妈妈还在那里。 回来后我也没来由的哭泣,爷爷着急坏了就问我怎么了,我也不回答,直到自己安静下来才好。 “哎呦,你先去哪里玩奶奶带你去”,奶奶说到, “我想回老街玩”,此刻已经时隔三四年了,在最近的城里买了房子,爸爸妈妈工作忙,只能奶奶每天送我上学照顾我,我说到, “回老街?回去那里干嘛”,奶奶不解的问到,我回答的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去哪里,大概后来受到的所有的委屈,第一念头就是想回老街去看看,仿佛是治愈一切时光疮口的地方。 那次,奶奶就带着我回去了,坐了六个小时的公交车,当我再看到老街的时候,虽然还有一点那样的热闹,但是却缺少了很多的生机了,那个废弃的面粉厂依旧还在那里,在时光里老的真快。 我默默走到过去轧牛奶糖的小店,看到熟悉的身影还在忙碌着,一开始没有认出我来,因为四年的时候,对于从六七岁到十多岁的我变化是很大的, “赵奶奶好”,我进去说到, “你是?”赵奶奶说到, “我是悦悦啊!”我说到, “哦,是你小子啊!几年不见长这么大了,真快,等到你长大了,我们也老喽!”赵奶奶想了一会儿说到,才记起我,这个时候奶奶也进来了, “老赵家近来可好啊!”奶奶说到, “唉,好,不还是这个样子呗,怎么孙子想吃牛轧糖了,那边有自己去拿”,赵奶奶对我说到,我就过去拿了一块,吃了, “唉,老孙家看你这里面年轻了,真好,城里就是养人啊!”赵奶奶说到,接下来就是和奶奶说话了,我便又走了出去,真怀念过去那几年还没走远的时光。 随后我便回了老家,门锁着呢,我也就没管奶奶,自己在门前坐着,看着过往的行人,一会儿奶奶也回来了,还买了一点牛轧糖,开门就进去了。 每次都是几个月都不回来一次,这次才发现院子里都杂草丛生了,我便走进屋里,才有了一点微笑,从那边的架子上我看到了一个非常标致的葫芦,看到这又开心了起来了。 “哦,原来你是想回来啊!早说嘛!奶奶带你回来”,奶奶进来说到, “没事,奶奶,我就想回来住一会儿”,我说到,柜子上已经有了灰尘,实在不舍得离开。 接着就和奶奶一起打扫起屋子来了,随后爷爷也回来了,可能是奶奶告诉的,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前几年的生活,只是也是短暂的。 第三次就是错过了一次暑假前的期末考试。 我记得明明通知的是七号考,结果六号就考了,那次还去了姥姥家里,接到电话以后,我就马上回去了,结果第一科数学还是错过了,虽然考完了其他两科语文和英语,但是还是没有考倒数第一。 其实,本应该没有那么伤心的时候,妈妈偏怪我粗心大意,结果说了我一顿,就哭了,这次是唯一一次错过考试的,往后的所有考试我和妈妈都行成了一个习惯,一到考试的时候,妈妈第一件事就是问我什么时候考,我也能感觉出,所有的考试,都有这次考试的影子,再后来难免会把这些事情写进作文里,老师看了也笑了,只有我自己还不是到到底该如何去办。 再往后大概就没有哭的权利了吧! 披着成年人的厚重外套,装作很潇洒的样子,我才发现自己实在不适合演戏,所有的伪装都太累了,都想放下,无比渴望想回到老街。 心里苦了累了,自己承受,想哭的时候,找个没有人的夜晚自己对着明星默默哭泣,大概人生的样子就这样展开了,再也回不到从前。 可能也没有那么糟糕,只是这些特殊的时刻还是有的,一切都用远离的姿态渐渐远离,离开了才明白还是想回去。 其实,还有好多次的哭泣呢,只是忘记了,不过总能想起来的,我记得,还有好几次呢,希望以后可以分享一下。 天气灰蒙蒙的,好像又要下雨了,夏天来也快,去的也快,真的没有了过去的那一点心情了。 于是,选择在雨里跑步,所有的失落心情也就没了,顺着雨水飘走了,一切又像是没发生过一样,一如既往,信心满满,最终还是走了出来。 钓鱼奇遇 说起雅典,是希腊人口达到三百万的第一大都市。 不过对于我这样的游客,就通常的活动范围来说,城市并不是很大,而有一种边陲小城的感觉。 差不多去有名的历史遗址,步行是最好的方法,大概有个三四天,所有的名胜古迹大概都能看完。 这座古代的城邦,最吸引人的还是来自时光里的古老的气息,有的人愿意呆在城中心待一天,在附近的广场上,有人喂着鸽子,看着鸽子飞上天空的样子,然后又飞回来到塔笼里,喝点水。 可以逛逛当地的土特产点,到了晚上可以上山去喝茶,一边欣赏着夜色里的雅典城,可以去雕塑店看看被精工细琢出来的雅典众神像,他们神色、穿着各个都不一样,似乎象征着世间各自不同的状态。 比起这样大的地方,还是近郊的住宅区更加吸引我,可以在小路上走走,随意畅享一下心情。 可能是还没适应过来这个陌生的地方,在布鲁诺的庄园住着,却不知道外面的城就是着名的雅典城市,直到过了几天才明白过来。 这几天一个字都没写,跟着布鲁诺一起混了,大概状态也能想的过来,今天下午没有去城里,而是去城郊钓鱼去了,钓鱼又陷入了深深的回忆里,不觉中一曲相思又奏响了。 一会儿,看着汉斯抓了一把鱼腥草回来,放在里鱼食里,混合了一下,然后就钓鱼去了,我看着汉斯这边。 再看看布鲁诺这边,可以很安静地坐在那里,盯着波光粼粼的过好湖面,等待鱼的上钩,我这边抛下去的鱼钩又弄了上来,转身去了旁边的草丛里,看看有没有什么蚯蚓,挖出一条来,可以钓鱼。 找了几个地方都没有找到,直到在石头下面才找到了一个小的蚯蚓,放在鱼钩上了,然后把鱼钩甩到湖里。 有些奇怪啊!从刚才开始布鲁诺和汉斯一句话没说,就在那钓鱼,汉斯自己在那里边吃着自己带的香肠边钓鱼,奇怪的是鱼没有一个咬钩的,可能是今天的鱼的心情都不好,所以很难钓上来。 突然,我这边钩的水面动了一下,可能是小鱼太过纠结了,三个人三中吃的,不知道吃哪个了,最终还是选择了我的蚯蚓吃了,我用力一拉,鱼钩出了水面,一条小鱼被掉了上来,这下布鲁诺和汉斯不淡定了。 “嗯哼,某人不是说放了鱼腥草就能钓上鱼来嘛!”布鲁诺对着湖面说到, “嘿,别这个小子钓上一条小鱼来你就挑事”,汉斯也没看布鲁诺说到,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你不用那么紧张吧!”布鲁诺说到, “哼,谁紧张了,你不也没有钓上来一条鱼吗?”汉斯不服气说到, “行了,别说了,又开始了,就是钓个鱼而已何必那么紧张呢”,我说到,然后两个人又沉默了,开始钓鱼。 突然汉斯的鱼钩也动了,但是拉出来发现鱼又跑了,布鲁诺那也是一样的,不过却钓出一个比我这大一点的小鱼, “哈哈,还是我先钓上来的,你的书归我了”,布鲁诺说到, “切,都说赌约作废了,你还不要脸的要,都快六十的人了,除了你也没谁了”,汉斯嘲讽地说到, “嘿,我愿意”,布鲁诺说到, “行了,鱼都被你们俩给吵跑了,还怎么钓鱼啊!”我无奈地说到,怎么会遇到这两个老顽童呢。 “那不钓鱼了,就去旁边走走吧!”布鲁诺提议到, “没错,你说的是,这附近还从来都没去过呢,我们过去看看”,汉斯也符合到, “走吧!”布鲁诺走了过去,和汉斯肩并肩走了,就剩下我一个人了,这到底是咋子回事嘛! “喂,不钓鱼了”,我说到, “走吧!没意思”,汉斯的话从远处飘了过来, “等等我”,我说到,然后就跑过去了。 四周倒是挺好的,从这边有一条经常走的小路,我们顺着小路走了上去,是一片草地从中间隔开的,不知道是谁们经常从这里走。 这是一片很大的草原,时不时有鸟儿从里面飞出来,这里就我们三个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偷东西的呢,而且鱼竿还放在了岸边上,希望回来的时候不会丢失。 “我说老家伙这是要去哪里啊?这边一个人都没有”,布鲁诺不高兴地说到, “哎呀,你就走吧!保证是一个好玩的地方不就行了”,汉斯神秘地说到,我们相信了,也就在后面跟着,直到前面出现了许多破碎的雕像,像是整个雅典城不要的雕像都扔到了这里一样。 这是一片凹陷下去的土地,里面有很多破碎的雕像,有的已经变成了黑绿色了,有的还是白色的,像是刚扔过来的一样,小路到了前方就被这些破碎的石头雕像给堵住了,想要过去,必须翻越过去才行,也要防止脚滑,不然摔在石头上指定很疼的。 “这怎么过去啊?我说你是不是想把我们带入绝境啊!”布鲁诺说到, “你们真笨,我们从旁边的草丛里过去不就行了,走吧!跟着我走就行了”,汉斯不紧不慢地说到, “好吧!我看你个老家伙能有什么花样”,布鲁诺好奇而且无奈地说到。 这边草就更加深了,有的比人还高呢,而且都是长出穗的草,还有白色的小小东西挂在上面,露出来的手臂被划上还是挺疼的,不过没办法,这也是冒险的一部分吧!穿过乱雕像区,就到了一条流动的浅浅的小溪水,能看到远处就是山下了,前面还有一片树林挡着,我看马上就要迷路了。 “走吧!洞口就在前面了,我们过去”,汉斯说到,本来好好的钓鱼怎么成了冒险了呢。 我们就跟着走着看到前面的山,这是要穿过去吗? “你看,洞口在这里”,汉斯过去,把一块石头给推开了,果然出现了一个洞口,只是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啊! “这是哪里啊?”布鲁诺看着洞口说到, “哎呀,进去就知道了,我先进去,你们跟着我”,汉斯进去了,我们跟在后面。 这次布鲁诺倒是没说不去不去,反而答应了,可见也希望知道到底是什么,我在中间位置,是第二个进去了的,而布鲁诺在最后。 起初,洞极狭,刚好通过一个人,不知道汉斯从哪里找了一个小型的手电,可以照亮前方,这是准备好的,还是习惯了随身携带了。 随后洞的空间大了一点,能弯腰走路了,但是感觉不出开凿的痕迹,明显是自然生成的,再往前走直接就能站起来,洞里的空间也变大了很多,生长着紫色的植物在里面,不用手灯还看不出来这里面居然有植物。 也能感受到风从这里过路经过,这里像是一个四通八达的地方, “这里是哪里啊?”布鲁诺问到, “不知道啊!我也是偶尔发现的这里,你看这里是什么?”好奇指着这些紫色的草说道, “不就是紫色的草嘛!难不成……”,布鲁诺突然想到了什么,瞳孔孟猛缩,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这个洞口, “那要是紫英草呢”,汉斯说到, “你说得对,这个洞不简单,难道真的有宝藏在这里面”,布鲁诺欣喜地说到, 我一直在旁边不知道他们俩说啥,不过一听到宝藏大概明白了,这里或许是一个埋宝藏的地方。 “不知道啊!我也是看到前几天有人来这里才听到的,可能也有人在这里找什么,但是我们不知道,大概有五六个人吧!”汉斯回忆道, “你说的是真的,那你怎么就知道是这个洞口呢?”布鲁诺怀疑地说到, “我跟着看到他们来到了这个洞里,就是前几天我说约你钓鱼,你说有事没来那次”,汉斯说到, “哦,想起来了,原来是这样子啊!那我们找找呗!”布鲁诺说到, “真的有宝藏吗?”我问到, “不知道,找找看看吧!”汉斯说到。 不过也能想的出来,雅典这里本就是一个挨着海的城邦,海上探险的人肯定大有人在,能在这里留下一点什么也未可知,毕竟,为了财富,人们愿意接受这个世界上大海里的冒险,能知道很多奇异的事情,也会发生很像神奇的故事,是所有人都喜欢听的冒险故事。 接着我们三个就开始找,紫英草并不是有规律长的,而是这一点那一点的,根本没有什么,往前走又没有了,不过却听到一阵琐碎的声音, “这里面还有其他人快躲起来”,我说到, “真的,快点”,布鲁诺也说到,然后我们就开始寻找可以藏起来的地方,这边有一个洞可以藏在里面, “喂,把灯灭了”,布鲁诺说到,灯刚灭了,就看到有人过来了, “船长,你说宝藏图真的在这里吗?为什么找不到呢?”有人说到,黑洞洞的看不清楚是什么人,只是感觉心怦怦直跳,这是真的啊! “那现在怎么办?要不继续找找”,有人建议到, “哪有那么容易找到,我们先回去吧!明天再过来,一定的藏在了什么隐秘的地方,顺便拿点炸药过来,定点爆炸一下或许会有收获”,这个船长说到, “是”,接着就等待安静下来,我们也好出去了。 青木农庄 三根鱼竿在湖边,三个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钓鱼钓出奇遇出来。 出来的船长一行人,也是按照我们的原路返回的,并没有说,三根鱼竿在这里,人呢,不会跟着我们去了吧!好像并没有怀疑什么。 只是看了看就过去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只有我们这三个人还在洞里黑漆漆地等着, “我看人都走了,我们出去吧!”我说到, “老家伙你的手电拿出来”,布鲁诺说到,于是汉斯就拿出手电来了, “要不我们也出去吧!我总感觉在这里不安全”,汉斯说到, “同意”,我和布鲁诺同时说到。 接着我们想原路返回,可是看到从这边不远处可以看到一丝光亮,我们顺着光亮就走了过去,一路上走一步就能踢到一块石头,我的脚都疼了,没办法,谁让我们都是穿着拖鞋来的,而且今天到底是怎么了,非要来钓鱼,要不我能在汉斯家吃一个下午好吃的。 从阁楼上,我能看到汉斯的庄园里有西瓜,毫不客气地说,一个西瓜就能让我一个下午什么都不做,一个西瓜就足够了,可以吃一个下午,可能我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吧,有吃的就行,可是对于汉斯我还不太了解,这么大的庄园,只认识一个人还真是奇怪。 此刻,在湖面,看到一个真的流浪汉把我们的鱼钩都给拿走了,还有盒子,估计是去卖钱去了,今天能够饱餐一顿了,这就是差异吧,当流浪汉只追求一顿好吃的饭的时候,不担心吃喝的已经走进了另外的一条路。 “嘿,有钱人就是厉害,钓鱼鱼竿都不要了,今天算是捡到便宜了,今天吃什么好呢,不管了,先去看看能卖多少钱吧!”流浪汉说到,很高兴。 其实,我们想要的并没有多少,能睡得着觉,能吃的下饭,就足够了,天底下有太多的贫穷富贵,有人为了今天吃了一顿饱饭,而高兴好几天,贫穷让他明白人世间小小的幸福才是快乐的,没有那么多的欲望使然,所以他们看似表面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但是快乐却比大多数人都多,我想自己是流浪汉,原因大概如此吧!越简单越快乐。 财富越大,欲望越大,越想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世界,追求别人追求不到的,最后却连一点幸福都没有,甚至都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日夜担心,心力交瘁,被金钱蒙蔽的双眼只有一步一步走向深渊,无限扩大欲望,最后却不如一个流浪汉快乐,道理很简单,但是也需要经历以后才会领悟。 所以就天下的贫穷富贵也能有很多的故事,摆脱欲望把你魔化,摆脱金钱蒙蔽的双眼,有了财富去帮助更多的人,而自己却扮成流浪汉去体味人生意义所在,大概汉斯和布鲁诺就是这样的人,这就叫做人生活明白了,钱财只不过是身外之物而已,佛家早已有云。 流浪汉按着原路返回了,拿着我们的三个鱼竿,就回去雅典城了,今天可能城里有赶集的,所以城里很热闹,而且流浪汉拿着鱼竿很显眼,大家都看到了他。 他找了一家最好的渔具店打算卖掉鱼竿,可是又犹豫了,所以他想万一还有人要呢,那该如何是好,自己可从来都没有做过坏事,可是真的太饿了,他第一次感觉真真正正的做了一次坏人。 所以流浪汉就坚定地进去了, “老板,你看这三根鱼竿可以卖多少钱啊?”流浪汉一进去就大声喊到,把鱼竿给放到了桌子上,老板过来愣住了,干了这么多年的渔具买卖,老板一看到鱼竿就不是凡品,所以拿来了面包,三明治,牛奶,咖啡的,流浪汉虽然奇怪但是高兴坏了,大吃起来, “那个,这位客人,这鱼竿能否让我进去研究一下,好给你定一个价钱”,老板说到, “行行,没问题”,流浪汉见到饭还哪里关心鱼竿,只要最后给自己点钱就行,老板点了点头,拿着鱼竿就进去了。 老板后面有一套专门监测鱼竿的设备,而且这鱼竿拿起来会重一点,不过也不是很重,老板虽然知道这鱼竿不便宜,但是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 老板把鱼竿给放在了检测口,趁着机会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坐在电脑前,突然屏幕出现了第一条检测结果: 被检测物包含主要材料:au 老板就蒙了,这个鱼竿是金做的,太贵重了吧!然后陆续出现了其他的检测结果,都是非常珍贵的材质,老板看着这三根鱼竿大概都能买下自己的半个渔具店了,这样猜想。 最后电脑给出了具体估价,一根鱼竿三万一千块,那么三根就是接近十万块,店里目前还没有这么多的钱,而且真的能买下自己的大半个渔具店了。 所以老板捧着三根鱼竿恭敬的出去了,怕弄坏了一点,自己都赔不起啊! “尊敬的顾客您确定要卖这三根鱼竿?”老板出来,坐在流浪汉对面的椅子上说到,而流浪汉还在吃着呢, “是啊!卖啊!你看可以给多少钱”,此刻,流浪汉还不知道情况,也吃的差不多了,喝了一口水说到,今天吃的真饱, “您确定”,老板再次问到, “当然了,我确定,你这老板怎么这么啰嗦啊!”流浪汉不耐烦到,拿到钱,他还要回去给自己的家里人买吃的呢,算是省了一顿饭钱,流浪汉很高兴。 “那好,我仔细检测过了,您的三根鱼竿太过贵重,我给您十万块如何?”老板终于说出了自己给的价格, “不过,我店里现在没有那么多的钱,我可以给您开一张支票”,老板又补充说到,流浪汉一开始没有听清楚以为只有十块呢,当听到一个万字就蒙了, “那个老板,您说,这三根鱼竿值十,十,十万块,您没骗我吧!”流浪汉彻底震惊了,唰的一声站了起来,自己这是走了什么运气,一下子赚了十万块,这比自己以往花的钱都多,这次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是的,您的三根鱼竿都是金子做的,理应值这个价钱,您还打算卖吗?所以我才一再请您确定一下,要是搞错了会很麻烦的”,老板说到,倒是一个老实值得信赖的人, “那个,鱼竿我不卖了,你还给我吧!对了,这顿饭我会给您送钱来的”,流浪汉说到, “那好,为了防止损伤,我都给您包好了,您拿着,等到什么时候想卖了再来找我,估计到时候价钱会更高”,老板又倒了两杯咖啡,给自己一杯,给流浪汉一杯说到, “那好,谢谢您啊!”流浪汉说道,想抱着鱼竿尽快离开这里,转身就走了, “喂,这顿饭就算我请您的,不必付钱的”,随后,老板又在后面笑着说到, “那好,谢谢您”,流浪汉鞠躬一下,就跑了出去,看到流浪汉走了,老板又开始自己的打扫卫生的工作了。 流浪汉出来以后,又原路返回了去,这个如果给人家弄丢了,他是赔一辈子都赔不起的,所以果断回去了,想看看到底是谁们的鱼竿,他跑到湖边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对于这样诚实的人,在整个雅典城已经不太多了。 再说,我们这边,按照亮口处,就过去了,这边是越往外走越狭窄,而且只能一个人一个人的出去, “唉,总算出来了,你这老家伙这是带我们去哪里了”,布鲁诺说到, “我也不知道啊!谁让你说出去的,我们才走的”,汉斯也不甘示弱地说到, “行了,别别吵了,看看这是哪里吧!”我说到, “哼”,布鲁诺说到, “哼”,汉斯说到,然后又谁都不理谁了。 “汉斯,你们怎么在我家的狗洞里出来了”,这个时候来了一个穿着青色衣服的阿姨,看起来微胖,不过长发,蓝色的眼睛,有一种成熟的味道散发出来, “青木妹妹,这是你家,你说这是狗洞”,我们回头看了看就笑了,原来是狗洞,太惊喜了。 “哦,我们从那边一个山洞进去,结果就从这里出来了,我们也不知道到了你这里”,汉斯解释道,我能看到庄园的旁边有四个大字,“青木农庄”,原来是一个农庄啊! “哦,那你们进来喝杯咖啡吧!我现在还不忙”,这个汉斯口中的青木妹妹说到, “不了,我们还在湖边钓鱼呢,改天吧!好不好?”汉斯说到,其实,现在我们已经是灰头土脸的了,就想洗洗脸。 “那行吧!你们慢走”,说着大家就都走了,我们又说着这条大路去了湖边, “唉,鱼竿呢,谁拿走了,那可是很值钱的”,一回去汉斯就生气地说到, “不会吧!那你们还去,现在好了,不知道被谁拿走了”,我说到, “行了,不就是三根鱼竿而已嘛!”布鲁诺说到, “唉,我说坏家伙,丢的又不是你的东西,你当然说,没就没了,没良心的东西”,汉斯骂到,大有又要开战的趋势, “那个,这个鱼竿是你们的吗?”这个时候,流浪汉躺在草丛里,听到有人说话,出来说到, “是啊!原来是你拿的”,汉斯过去说到, “对不起啊,本来我想把这鱼竿卖了,吃一顿饭,没想到到了鱼竿店说这三根鱼竿给十万块,我实在是没能力,所以又拿了回来”,流浪汉说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没事不怪你,你能拿回来就好”,汉斯说到, “什么,你说这三根鱼竿值十万块,这太贵了吧!”我过来也震惊地说到,我以为只是三根普通的鱼竿呢, “什么,十万,这三根鱼竿最起码也得二十万,你幸亏没卖,不然你就亏了”,汉斯对着流浪汉说到, “对不起啊!”流浪汉说到, “没事,没事,能给送回来就好,跟我们一起回去吧!”汉斯说到,一会儿马车来了,我和布鲁诺还是坐在后面,流浪汉和汉斯坐在前面,空缺的一个座位也有流浪汉了。 就这样今天下午的故事,也讲完了,回到了汉斯的庄园里。 乘着马车正回去呢,这次的速度又快了很多,我还是紧紧抓住旁边的栏杆,真是的,马车慢点不才显得优雅吗? 我真没想到,自己手中的鱼竿这么值钱,这有钱人的生活就是不一样啊!还真是不一样。 一会儿就到了庄园的门口,就进去了。 诚实的人 现如今太过浮夸的人太多了,也许是他自己不够自信,也许是正在行走的路上,各自有各自的情况,也许是不想被人看扁,故意这样地活着,伪装太累,不如做好自己。 就包括我自己,在别人眼里,跑步都是浮夸的,像是演戏给谁看一样,我一向不在意这样的眼光和说法,只要自己觉得是对的,就一定会坚持下去。 现如今,有车不坐,谁跑步啊!这是经常能听到的,我就感觉和这样的人没有共同语言,大概也不会认识这样的人,让我看不到一点真诚的一面。 在我认识的人里,大抵都是豪爽直快之人,有什么事情,有什么性格都会很容易表现出来,不会说藏着掖着,因为这样一点一点去了解太累了。 到了庄园里,坐在西式大的沙发上,鱼竿就放在沙发上,流浪汉站在旁边,我就去厨房给到咖啡去了, “坐吧!朋友,就冲你这诚实的劲头,也值得我交你这个朋友”,汉斯说到,看着流浪汉看到这诚惶诚恐的样子,仿佛之前根本没有见过这样大的庄园, “不了,我这全身上下很脏的,怕给您弄脏了沙发”,流浪汉说到, “这样吧!我问你几个问题”,汉斯说到, “这么值钱的鱼竿又是你自己捡的,为什么不卖了呢”,汉斯认真问到, “哦,我认为这么多的钱我是还不起的,而且这么贵重的东西人家一定会很着急,所以我就拿回来了,就是这样”,流浪汉实话实说到, “哦,是这样啊!那你真是一个诚实的人,说实话我做了一辈子的生意,都是没有诚实的人的,很少,所以你要坚持下去”,汉斯说到, “是,因为我是流浪汉,所以我知道贫穷的人都不容易,所以很体谅”,流浪汉说到, “行了,问完了问题,你去洗澡吧!就留在庄园吧!你还有家庭吗?”汉斯问到, “有”,流浪汉说到, “那好,把他们也接过来,一起到庄园生活吧!”汉斯说到, “这不太好吧!”流浪汉说到, “没事,我说来就来,不需要拒绝”,所以流浪汉就被带你洗澡了。 “行了,老家伙恭喜找到一个诚实的人,天也快黑了,我也该回去了,这个鱼竿能不能送给我一个”,布鲁诺贪心地说到, “可以,二十万”,汉斯头也不回地说到, “你这老家伙真黑,等小子来了我们就走了”,布鲁诺说到, “咖啡来了”,我说到, “行了,小子,快喝咖啡,喝完了回去了,天都快黑了”,布鲁诺说到, “好的”,我说到, “要不还是留下来吃饭吧!”汉斯笑着说到, “留下来,想得美,你的食物一点都不好吃,我还是回去吃吧!”布鲁诺翻白眼说到, “嘿,小子,你说叔叔的食物好不好吃?”汉斯不服气地问到, “好吃啊!行了,都快走了,还吵,安静一会儿不好吗?”我说到,真是没办法了, “行了,咖啡也和完了,走吧!”布鲁诺说到做到 “你小子喝咖啡不放糖的吗?”汉斯说到, “是啊,不喜欢放糖”,我说到, “行了,那叔叔就再见了”,我说到, “走吧!再什么见”,布鲁诺说到,我们便走了,汉斯还是送到门口才回去的,我悄悄挥了挥示意一下,汉斯笑着点了点头,故意没有让布鲁诺知到,我们由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带路出去了。 出了汉斯的庄园以后,我们说着路就走了, “喂,我们要走着回去吗?”我说到, “对啊!没错是走着回去,难道你还想坐马车咕噜噜回去,在我这可没有这样的待遇”,布鲁诺说到, “唉,我说你小子是不是让汉斯给收买了,故意来气我的”,布鲁诺停下脚步,说到, “怎么可能呢,我可一直都在你的身的”,我说到, “也对,你不是那样的人,要不我会让你跟在我的身边”,布鲁诺笑着说到,认识时间长了,才知道,一个人笑比骂你还要可怕,可能是习惯了吧! “今天真漫长啊,感觉像是过了两天一样”,我故意岔开话题,说到, “是啊!我也有这样的感觉,都让那老家给带的,下次可不能相信他了”,布鲁诺说到, “嗯,对,不能相信他”,我付和着说到, “不过要是真有宝藏的话,那可就精彩了,而且雅典城从来就不缺海盗船长之类的人,在这里能看到宝藏也不奇怪,只是为什么不藏到茫茫的大海上呢,在那里肯定没有人找的到”,布鲁诺调转话题更远了说到, “那海上有没有幽灵什么的,可以看护宝藏”,我说到, “你一定是海上小说看多了,不然哪里有什么幽灵,也说不准”,布鲁诺说到,也不确定,我也是服了,我们就这样一路走,一路说着。 “也许吧!”我说到, 接着就是静静地走了,一路上,草地里还是飞出很多的鸟儿,有很多好看的鸟儿,我就进去故意把里面的鸟儿给惹出来,在草地里跑,很高兴啊! “你还是小孩子吗?真的是”,布鲁诺说到,不过看着也高兴的样子, “偶尔,偶尔调皮一下,而已”,我说到, “唉,是啊!年轻人就是好啊,不像我现在老了,胡子都一大把了”,布鲁诺故意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到, “没有,你挺年轻的,你看你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还帮助了那么多的人,多好,还挺年轻的了”,我说到, “唉,还是你小子会说话啊!听着就是舒服,不过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呢,别说庄园里,有一个茅草屋都感觉幸福的不得了,我那时候还很迷茫,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你以为我容易啊,我现在都是很珍惜现在的,尽量去帮助更多的人了”,布鲁诺突然失落地说到, “哦!那都挺不容易的”,我说到, “你不在家里好好待着,为什么会来这样的异国他乡呢,如果你没有遇到我,可能你现在会活得很笨拙,你想过吗?”布鲁诺说到,我的笑也戛然而止了, “想过,既然我选择了这里,就做好了一切准备,所以说能承受”,我说到, “嗯,知道你都准备好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让你过来吗?”布鲁诺突然说到, “不知道,这也是我一直想问您的”,我说到,感觉越来越真实了, “其实,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就是凭一瞬间的直觉,这些年接触的人不少,能有一种感觉,我看到你就感觉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所以才会让你过来的,就是凭感觉,不过这感觉很准,你能明白吗?”布鲁诺说到, “明白,我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只是觉得有时候准,有时候就不太准”,我说到, “没错,这就是需要培养的,看的人多了就明白了,就准点了,努力吧,年轻人”,布鲁诺说到, “是,一定会努力的”,我说到。 解开了心中的疑问,就感觉好多了,我面前的人就说不简单嘛,说着话,大概也忘了时间,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当看到阿诺庄园就在不远处的时候,还感觉好高兴的样子,突然意识到,这和其他次的旅行好像不一样哎。 首先从感觉上就不一样,然后居然还有人陪着,最起码不孤单了,以前都是自己坐着马车环绕整个城,现在是走着欣赏这一片的风景,还有一种安全感,让归属感好了许多,归结为感觉很好就差不多了。 走在希腊这条老街模样的地方,还是能找到很多的共同点的,当然还是和过去的小城有关,这是一种气息的感觉,是时光里积攒的气息,可以很容易就能回忆起什么来,不像自己的有些强行回忆,反而想不起一些有趣的细节出来,但是有些为难了,所以会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记得,当初老爸上门提亲的时候,老妈家什么都不要,就要一辆自行车,剩下的家具什么的,都可以没有,那时候没有高楼大厦,只是很少,但是对于那时候有一辆自行车也不错了,生活能让两个人相遇,大概真的有它自己的道理吧,或者说命运的安排。 其实,对于老爸那个时候结婚来说,是对老爸老妈两个人考验的开始,最起码刚结婚的时候,是最艰难的开始阶段,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正当的工作,除了暂时陶醉在结婚的喜悦里,现实也必须要面对。 那么也就是说老爸也有一段自己艰难而笨拙的时光,那么是什么给了老爸力量呢,没错是那时候为数不多的音乐,当然还有老妈的支持,那个年代音乐还不是太流行,用的是录音机,磁带,直到后来才有的光碟,直到我记事的时候开始,我记得老爸就喜欢唱歌了。 “妈妈,爸爸每天为什么都唱歌啊!”我问到, “你爸这样都好长时间了,喜欢音乐呗!在你之前就开始唱歌了”,老妈说到, “是在我没有出生之前吗?”我确认地问到, “是啊!”老妈回答道。 所以说,纵观老爸过去的一些经历,我现在一些东西的经历,大概也能找到一些相似之处,或者说源头之类的说法,虽然紧紧是二十多年的变化,但是我的现在已经和老爸那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后来我记得老爸把录音机给拆了,买成了dvd,开始买光碟,光音乐cd就买了一大抽屉,我记得有好长的时间我都不知道老爸在干什么,也没有注意到音乐,但是每次只要一回家就能听见音乐的声音,即便没有放,也能听到一些类似的声音,听多了,可能会形成一种耳边自带播放音乐吧! 那么剩下的磁带就成了古董一般的存在了,留到了现在。 窗帘布 记得,那时候在小镇上家里只有三间小屋,从这条巷子走到尾就是我家了,特别的好找,因为这条巷子到了我家旁边就是没有路了,成了一道墙,而翻过墙去就是我家的院子,我家院子很大。 记得,老爸刚结完婚的时候,另外一家和老爸差不多年龄的邻居家的孩子也结婚了,所以这算是老爸第一次参加别人家的婚礼,此刻老爸的货车司机已经不做了,专心在家里一段时间。 目前面临的第一大问题就是赚钱,不过需要一辆三轮汽车,可是以现在的自己手上的这点钱根本不够买的,每个月只有不到一百元的工资,在那时候也已经不算低了,但是一结婚还是差不多花空了,所以也开始为钱发愁了,虽然老爸很不愿意这样想,但是没办法哦,一毛钱也能难倒英雄好汉不是,所以赚钱便成了第一件事。 此刻,老爸是不想麻烦任何人,老妈也是看在眼里,咋办呢有一次妈妈回家无意间和姥爷提起了这件事情,所谓说着无心,听者有意大概就是如此吧! 姥爷听了以后,就做了一个决定,把积攒的半年的粮食全卖了,当然还剩下一点够家里吃的,一共卖了一千多块钱,就给了老妈,老妈一开始以为是给的钱呢,没想到是卖粮食的钱,这是后来才知道的,是姥爷自己偷偷卖的,虽然家里人都知道,但是也并没有说什么,因为老妈她是最先小的女儿,所以姥爷特别的疼爱。 多年以后, “你说什么,当初买的车不是你自己的钱,而是爸爸卖粮食的钱”,老爸突然知道了,觉得很惊奇,虽然那时候是穷了一点,但是没想到是姥爷帮忙度过的难关,现在有了一些存款好多了,所以打算还回去, “那我再还回去好吗?”老爸问到老妈, “那爸他肯定不会要的,既然都给你了,而且过去好几年了,早就忘了”,老妈说到, “那也不行啊!虽说是爸的,但也要还,不是”,老爸坚持说到, “那好吧!你可以试一试”,老妈也没有办法了。 其实,从家里到姥爷家并不远,有个三公里的距离,所以打算走着去,那时候我也刚开始记事,所以还算记得有这样一件事情。 其实,年龄越大,想要的也就越少了,欲望也就没有了,或者说变小了,有时候就是因为一次难得的家人团聚而哭了,或许你不理解,但是总会慢慢理解的。 走到了姥爷家门外,犹豫了,就像当初老爸自己提亲不敢进去一样,被同一个门挡住两次, “走吧!进去啊!”老妈笑着说到, “我怕被爸给骂啊!”老爸说到, “知道你还来,那还是回去吧!就当做是散步了”,老妈说到, “那好吧!下次过节日的时候给补上就行了”,老爸说到, “那好啊!”老妈说到。 其实,老爸是那种特别孝顺而且特别听长辈话的那种人,特别的老实,所以有什么好事都先考虑老爸,不过即便是这样,有时候老爸他也不愿意接受,同时老爸他又是喜欢自由,有主见的人,他不会让生活变得太单调,偶尔一点小惊喜,一点小甜蜜,还让老妈觉得老爸是一个挺浪漫的人。 从新婚一晃几年过去了,到了现在(老爸的当时),房子没有打算换,在屋子里看来看去,决定换一件新的东西,但是都是差不多近几年刚买的,没有什么要换的了,所以就在找,衣服能穿的倒是不用换,缝纫机也不用换,灯也改了一个吊饰的,发出黄白色的光,很温馨,所以一眼就盯上窗帘了,这几年玻璃换过一次,唯独窗帘还是那件深红色的窗帘,所以第一步就是换窗帘。 这个窗帘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还是老姑在老爸新婚的时候给资助的,因为老妈后来提到过这个窗帘,而且很喜欢,很遮光,即便是在白天,窗帘一拉,瞬间变黑了,屋子里。 不过,可能窗帘每天都会被太阳晒,几年了阳光,窗帘也腐朽了,一拉就撕开一个口子,所以终于打算换了。 虽然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生活,家里早已摆脱了最初的贫穷,但是一直不能忘记艰苦岁月,在好的日子里更要保持节俭,避免浪费,就像当初姥姥给的芝麻,过年了应该有香油,就让老妈自己上芝麻店换点香油,但是老妈觉得芝麻珍贵,直到放的发霉了,才不舍的扔掉,才会后悔早就放的忘记了,只是以后不会了。 老妈是一个特别恋旧的人,穿过的衣服都舍不得扔,哪怕是穿不了了,摆上也好看,毕竟是一段时间的记忆,一段贫穷的时光,在后来也值得怀念,大概我的恋旧也是源于老妈吧,比如我的那个旧的口风琴,还留着呢,没事的时候可以吹吹,音乐声混合着风的声音,又一瞬间回到了童年。 “那就换吧!其实,我早就想把这窗帘换了,太遮光了”,老妈掐着腰说到, “早想换了,那你为什么不早说呢,非要我提出来,你才发表意见”,老爸笑着说到, “唉,我不是怕花钱嘛,而且也不是太遭,能用一天就是一天呗!”老妈撅着嘴说到, “行,一会儿吃完饭就去窗帘店看看”,老爸高兴地说到, “行,那这就去做饭”,老妈说到。 老妈把自己的衣服,老爸的衣服,我的衣服各自都放在一个柜子里,方便找,也方便拿,省着乱套,但是那几年经历的东西,或许都是为了一个美好的生活,辛苦已经不是苦了,而是一种幸福。 家里有几个花瓶,老爸经常会去采花放在瓶子里,后来就自己养花,把最西面的屋子给腾空了,一些陈年旧物全翻了出来,买了一个书架,开始看书写字,大概老爸的爱好很奇怪,一些事情突然就会出现在生活里,或许是现在才会实现这样的爱好吧! 那个时候幸好有苹果园和枣树林,可以卖给批发商,没有一个工作,老爸大概也不想工作,卖完了一年里这些东西,就能闲下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所以说就带着我钓钓鱼,帮助我看看书,教我做饭,可以说把生活里的方方面面大概都能接触的到,所以才会有如此广泛的爱好。 再后来就是一边养着几只羊,一边做着花生加工的工作,再看那几张水手服的照片,听爸爸说是也当了几个月的船员,因为受不了船的晕眩所以就下来了,水手服也成了一个纪念。 总之,年轻的时候去过远方,做过不少的工作,也算是面面俱到了,不过却没有一样是能坚持下来的,都是为了短暂的赚钱,也各有各的原因,总之能安心下来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读书写字,还有不断优化的生活,所以说,我讲老爸的时代青春,和我的青春对比一下,可能会有不同的精彩火花出现。 “做的什么饭?这么快”,一会儿桌子放上,就吃饭了,老爸问到, “还是昨天的炒饼,炒了几个鸡蛋”,老妈说到, “那好吧!中午再吃好吃的”,老爸笑着说到。 要说吵架,我感觉还是我的脾气比老爸的大了那么一点点,老爸是基本属于没有脾气的那种人,老妈呢,也是不爱生气的,只有在我淘气的时候才说我几句,所以虽然我的脾气看起来大了一点,但是在别人眼里,也是老实的孩子,就看怎么对比了。 这么说吧,自从我记事以来,就没有见过两人吵过架,再大的事情也要心平气和地商量着,就算是着急也要努力忍着,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像这样的种种好品行,大概也是我的精神财富来源吧! 吃完饭,刷完碗就去了不远处的窗帘店,这是一个新开的窗帘店,里面都是最新,最流行的窗帘,不喜欢太浮夸的,也不喜欢颜色太多的,只要简单一点就好。 “老板,这窗帘多少钱?”老爸过去问到, “哦,这边不带花纹的是九十块钱,这边带一半花纹的是一百二十块,这边图案的是一百八十块的,你看,需要哪种”,老板是个女的说到, “哦,不喜欢太多图案的,一百二的就差不多了”,老爸说到,老妈就把老爸拉到了一旁, “在集市上花五十块钱买块布自己做也行,这太贵了”,老妈说到, “做多麻烦啊!买个现成的直接挂上就行了”,老爸说到, “嘿,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懒了,不像之前什么都能将就,现在什么都想要好的”,老妈噘着嘴说到, “现在不一样了,之前让你跟着我过清苦的日子,现在好多了,可不能再将就了,过几天再给你买几十套衣服,还有一些首饰什么的算是补偿了”,老爸笑呵呵地说到, “几十套衣服,你疯了,又不能吃,买几套就行了”,老妈幸福甜蜜说到, “行,一切听老婆的”,老爸乖巧地说到, “喂,您还要吗?窗帘”,老板问到, “要,就要这条了”,说着老板也笑着给包了起来了,付完钱走人,回家试一试去。 其实,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只是一想到是在家里的事情,就感觉不那么平淡了,而是回忆着有趣味的多。 完美晚餐 像是从海的深处,突然冒出来的美人鱼,一切都明朗了,从遥远的海岸过来,到达我所在的海岸,然后又跳进海里,寻找新的方向,别人看不到,只有我一个人可以看到,并感觉到。 我和布鲁诺怎么也走了一个多小时,脚都走酸了,也没有刚才进草丛驱鸟的热情了,大概热情已经用完了吧! 不过听到布鲁诺的故事一点点,还是觉得挺有安慰感的,最起码都是经过绝望失败走过来的,那么自己的一点迷失也就没有什么了,都在情理之中却也出乎意料之外,大体还能接受,不过突然有种找到了人生导向的感觉,年轻时候的布鲁诺或许和我一样,偏心一点,可能还没有我幸福呢。 雅典城的夕阳,照着整个城,显得神圣了一些,就像雅典娜神当初降临一样,充满着光辉的光芒,不过最温暖的光芒就是看你还没有回家,家人在门口焦急等待的光芒,这种光芒会穿越黑暗拥抱你,让你感动不已。 “唉,父亲你回来了,太好了”,突然从门口跑过来一个小男孩,看着布鲁诺说到, “呦,小里奥来了,怎么不回去呢,放假了吗?”布鲁诺跑过去就把小男孩抱了起来,问到, “这么晚爸爸还没回家,我在这里等着爸爸回来,今天我们放假了,妈妈把我接回来的”,小男孩说到, “来,看,这是悦哥哥,快叫悦哥哥”,布鲁诺说到,我感觉这种叫法在家里最常见,没想到布鲁诺这里也可以有,那就更加多了一点熟悉了。 “悦哥哥好”,小男孩叫到, “嗯,小朋友好”,我说到,小男孩笑了笑,便害羞了起来, “我的小儿子,叫里奥”,布鲁诺说到, “那你有几个儿子”,我问到, “两个,最大的是一个女儿,已经结婚了”,布鲁诺说到, “哦”,我说到,便进门了。 此刻,庄园里也安静了下来,不知道谁在唱着音乐,还挺好听的,如果要是布鲁诺不在的话,我一定会过去凑凑热闹,还能听到一阵狗的叫声。 其实,生活无论在哪里,精彩不精彩,热闹不热闹,或者是否有幸福感,不管多少,都是来源于这样的小小惊喜和幸福,和家人在一起时候甜蜜的感觉,知道你还没回家,可以等你回来一起吃饭,可以等你回来一起分享这一天的喜怒哀乐就很心满意足了,还有什么失落是不能放下的呢,就像这样小小的幸福眼光,会让你看什么都觉得是带有幸福色彩的。 “那我先回屋子里换一身衣服”,我说到, “好的”,布鲁诺说到,我就走了。 当我啪啪爬过楼梯的时候,才感觉轻松了一点,打开门,打开灯,赶快跑到镜子前面,才发现,哦,原来衣服落在汉斯那里了。 “这是汉斯家的衣服,这可怎么办呢?还用换衣服嘛,不用了”,我便坐了下来,自己和自己说到,顺手倒了一杯早上的凉咖啡,一口进去,还想喝第二杯,就又倒了一杯,然后连续喝了五杯才停下来,因为壶里已经没有咖啡了,需要重新泡咖啡了,大概也喝饱了。 “先生,吃饭了”,在门外有人说到, “哦,好的,马上来”,来人说到, 一会儿换了一双鞋就开门出去了, “您好,先生往这边走”,来人我以为走了,没想到还没走,因为我认识那个餐桌和房间啊! “哦,今天不是在这边用餐,而是在西子楼那边用餐,还请跟我来”,来人说到,我就跟着过去了,还真的不认识。 绕过一个喷水广场,在斗牛场差不多的草场里有奶牛在吃着草,还有的房屋在一边的高坡上,像是很突兀的精灵房子,各有不同的颜色,在夜里有些发光的样子,我跟在后面走着,能看到有黑色的小动物在草丛里跑来跑去,最后,夕阳还在泛着最后一点红色,等待真的黑夜降临。 “这边这么远吗?”我问到, “哦,这边比较远”,来人回答道,在夜色的朦胧下,米黄色长发很是迷人,戴着眼镜,有一点反光,布鲁诺庄园里美女还不少,所以跟着后面还有点不自在。 一直走到前面灯火通明的三层楼,看着威武很多,两边各有一个鹰的形状的黄色钠灯,很是高级,我就跟着进去了,一楼是一个大殿,看着座位上的人,一看就都是不俗之人,看着有像贵妇人的,有拿着扇子的,布鲁诺也在里面,而且坐在最中间的位置上。 见我来了,布鲁诺突然站了起来,看着大家,我招了招手示意布鲁诺出来一下,所以我就出去了,一会儿布鲁诺也出来了, “那个,这是吃饭嘛?”我问到, “今天是我的家宴,正好小里奥也回来了,所以也请你过来”,布鲁诺摘下眼镜高兴地说到, “那家宴我就不参加了,毕竟我是外人啊!我自己回去吃一点就行了”,我说到,想转身就走,可是被布鲁姆给叫住了, “你站住,就是家宴而已,没事的,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再说了你是我的朋友,有什么不可以的,我说可以就可以”,布鲁诺拍了拍我的肩膀,拉着我就进去了, “唉,好了,最后一位客人也到了,宴会也可以开始了,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好友悦先生,大家掌声欢迎”,一进去布鲁诺说到, “欢迎”,大家站起来,鼓掌欢迎,然后拿着酒杯来继续说到, “哦,好好,谢谢大家”,我说到,随后布鲁诺给我也递过来一杯葡萄酒说到, “好,大家先喝一杯酒欢迎我的朋友的到来,然后开始上菜了”,布鲁诺说到, “来,干”,布鲁诺说到,大家随后便一饮而尽,我便跟着布鲁诺坐在了旁边的位置上,正中间靠左一个位置。 在我的旁边也和布鲁诺长的差不多,应该是他的弟弟,我正在想着,布鲁诺突然说到,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所有人”,布鲁诺站了起来, “刚才介绍了我的朋友悦先生,那么就从这边开始吧!”,布鲁诺说道, “这边是我的弟弟布鲁托,这边是我弟弟的妻子,米勒”, “这是我的姐姐,罗莎,这边是姐姐的丈夫”,随后便一一介绍了近三十个人, “大家可能都不太认识,我给介绍一下,最后是我的妻子阿迪,这是我的小儿子里奥”,行了,可以了,大家开始吃饭吧! 我看着大家,大家都示意打招呼,我也点头微笑,一开始的第一道菜是清蒸鱼,一共两盘,一边各一盘,大家都在说话,布鲁诺自己和小里奥玩的提开心,他们亲戚之间居然都不认识,而且还是这么近的亲戚,在家的时候,感觉远一点的亲戚不认识也就不认识了,近关系的亲戚大概都认识,在这还是头一次遇到,上菜很有规律,一分钟差不多一道菜。 第二道菜是清蒸的扇贝,都是海鲜,我吃不了,或者说不想吃, “唉,朋友,这些人怎么都不认识啊!”我说到, “哦,他们经常在外面,所以虽然是亲戚但是都不认识,很正常的事情”,布鲁诺说到, “吃菜吧!”布鲁诺又说到,随后便便看到一个女孩端着一杯酒过来, “先生,我敬你一杯酒,就算是认识了”,女孩过来说到,我记得布鲁诺说她是谁的女儿来着,忘记了, “哦,您好,您真漂亮”,我夸赞到, “哦,谢谢”,随后这个女孩便回到了位置上,我也坐下了,在那一瞬间,我俩倒是成了大家瞩目的焦点了,这个女孩看起来和我差太多的年纪,而且粟色头发很讨人喜爱,有着天然的卷发,而且身高挺高的,淡蓝色的眼睛,感觉和布鲁诺的也差不多了,很有西方美人的气质,只是我表现得有些紧张而已。 “怎么样?感觉”,布鲁诺凑过头来小声说到, “什么怎么样?”我问到, “那女孩露娜啊!多漂亮”,布鲁诺饶有趣味地挑逗我, “喂,你别乱说,就是喝了一杯酒而已”,我说到, “那你小心了,以我对她的了解多半是喜欢你,因为平常她很少跟人来往,而且高傲,一般人可见见她一面都很难哦”,布鲁诺说到, “哦,知道了,谢谢”,随后第三道菜也上来了,是土豆炖牛肉,这个可以,我就吃了一口,果然不一样,在口味上偏甜了一点,而不是咸一点,不过也挺好吃的,还有一点西红柿的味道,可能是在做汤的时候加的。 吃下第一口牛肉以后,我怎么感觉这里危机重重的,虽然不是什么吵架那么明显,但是你能看出谁对谁的态度如何,谁又真的喜欢谁,太乱了,搞不懂,这家宴简直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差不多,虽然没有我想的那么复杂,但是大家随后也便自己吃自己的,也只和自己觉得亲近的人说话,就算是我旁边的人,也只是看到我点了点头,感觉气氛很没有热情感。 不过一家人在家吃饭就是好的,也算是一顿完美的晚餐了,随后又上来好多的菜,大家到了最后又各自敬酒,然后大家又一起喝了酒就算了,我以为家宴有多隆重呢,没想到这样就结束了。 不过看着大家对布鲁诺都是客气的,其实人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话,有很多的话也说不出来,只有一家人还可以,布鲁诺一家都挺热情的,而且对谁都很尊敬,布鲁诺的夫人对我也很是客气,过来和每个人都喝了一杯酒,其他的就凭各自的意愿了,差不多到了十点多就结束了。 笑的不自然,一些话半真半假,有些人甚至都没说过话,只是大家一起喝了一点酒,也有小孩子在乱闹,总之挺不自然的,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不过对于布鲁诺来说,算是一顿完美的家宴,对于我来说就是吃好吃的了,至于其他人如何,与我无关。 夏日之夜 今天真的感觉到漫长了,从布鲁诺的宴会上回来,还是少不了咖啡,就去泡了一杯,因为现在自己手磨了一罐子的咖啡粉,至于咖啡豆是我从管家那里要来的,听说他也喜欢喝咖啡,而且收藏的咖啡豆都非常的好,所以品尝了以后还是不错的。 夜晚,除了吹来的凉爽的海风,刚才的宴会除了记住吃了什么好吃的,其他的便什么也没有记住了,总感觉从哪里跑出来乡村爵士乐的声音,感觉在身边又在天边,心想,夜晚弹出的爵士乐,大多数是描述一天心情如何的,一些心事的,所以能听懂这样的音乐,便听懂了一个人的心,特别是晚上自己依着一抹灯光,弹出的音乐特别的有感觉,触动自己的灵魂深处,有时候可以把自己给感动哭了,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所在。 本来想喝杯咖啡,定定心神,看看书,顺便写写一天的日记,没想到又被音乐给吸引了,这次听到的是女孩的歌唱的声音,悠扬婉转,像是在诉说心事一样,我便换了一件黑色的衣服出去了,穿了一双拖鞋,我便顺着声音过去了。 布鲁诺庄园,到处都是灯,特别是一些特殊的地方,比如葡萄园,夜晚也有人在工作,倒是一片安静,能听到蟋蟀和很多昆虫的演唱会,不过这样才显得寂静。 我慢慢走着,向着歌声的地方去,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前几天的医务室里,是那个爱哭的医生,我一下子想了起来,叫丽莎的女人,没想到在自己唱歌。 我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手臂上伤,差不多已经好了,我便走了过去, “唱的真好,鼓掌”,我说到,丽莎听到声音就站了起来了,还穿着白色的衣服呢, “哦,您好,打扰您休息了”,丽莎看到我,不由得紧张说到, “没事,我平时睡觉很晚的,听到你的歌声就过来了,很好听啊!”我说到,也便坐下了, “你也坐啊!不要那么拘谨,算是第二次认识你了,就算朋友吧!”我说到。 今晚的星空挺亮的,只是这灯光的亮,盖住了星星的光亮,在你孤单的时候,往往会更容易忽略这样简单的美,更容易丢失发现美的眼睛,所以还是挺在意的。 “哦,那好吧!我没事,就自己唱起了小时候妈妈教我的歌”,丽莎小声说到, “哦,妈妈教的歌,这里一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吧!”我笑着说到, “是的,里面有很多回忆,哦,对了,您的伤怎么样了?”丽莎突然说到, “哦,你看已经没事了,你当时不用那么紧张的,只是轻伤而已”,我不在意地说到,并把手臂给她看了看,她摸了我一下,就把手缩回去了, “哦,那就好”,卡莎低下头说到,此刻,在不远处的天空下,有放着烟火的,还挺漂亮的,丽莎看着烟火也笑了, “那边大半夜不睡觉干什么呢?”我问到, “哦,那边是城里不定时举办的小丑晚会,谁都可以参与,就是扮成小丑大家一起跳舞娱乐,很好玩的”,丽莎说到, “你去过”,我问到, “去过一次,都是蒙面的谁也不认识谁,是很好的休闲娱乐的活动,大家都喜欢”,丽莎又说到。 “哦,这样啊!真好,对了你刚才唱歌的名字叫什么,真好听”,我问到, “这首歌是妈妈写的,叫蓝色的天空”,丽莎说到, “要不我唱给你听”,丽莎又补充道, “不了,明天吧!晚上,如果没事我给你讲故事,你给我唱一首歌,也算是公平,不是吗?今天太晚了,还是早点休息吧!”我突然想到对于丽莎还有一个承诺呢,就是讲一个爱的故事, “哦,对了,我都忘了,谢谢你提醒,那就明天吧!我先回去了”,说着,丽莎就跑回了屋里,我也走了。 我也好奇,我是那么一个平易近人和善的人,为啥要跑呢,回来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直想着刚才的音符,很有幸福的感觉,妈妈写的歌词,大概都是幸福的。 按着原路我就回去了,回到房间里,看到表已经十一点多了,外面的工人也都回去了,从远方还能听到狗叫的叫声,看着外面的热闹的什么小丑会,估计要到后半夜了。 可是,我还没有睡意,喝了刚才剩下的半杯已经凉了的咖啡,于是拿起日记本,把刚笔呼吸足了墨水,打算在写字里迎接第二天的到来。 独自一个人行走在陌生的土地上,呼吸着陌生的空气,看着陌生而又略显苍老的城市,单是在街上走走,看着身边的风景,便已经觉得一点一点在变成大人了。 这样安静的写作,我并不视为熬夜,偏偏当做是打开新的一天的方式,以前太多的时候,都是在梦里,就已经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平常的很,但是却总感觉有些奇怪,于是新的方式就算选定了。 之前写作熬夜的时候,因为有小贝的陪伴,才感觉并不完全那么无趣,小贝会趴在灯下睡觉,会不定时睁开眼看看我,只要能看到我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小贝就会继续睡觉。 等到我走了,小贝也会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大概的意思就是我什么时候睡觉,它就什么时候,反正一天二十四小时,我能睡二十个小时,你没有时间睡觉,陪你一段时间又如何呢。 其实,在这里,才感觉陌生的时间加快了,一天的时间没做几件事天就黑了,完全没有反应过来,那就说明需要减少一些事情了,不然就没有时间了。 看着窗台的兰花还在开着,让我想起过去自己种花的经历,之所以种花,原因有二: 其一:花之香气,弥漫夏日。放在屋子里,在睡觉的时候,偶然能闻到一阵香气,这香气让人沉醉,有午后的一缕阳光,能看到花粉跳动的频率。 其二:养花者,君子也。 养花也是为了修身养性,虽然与君子的差距还有很多,但是也在一直努力的路上。 其实,养花的习惯要追溯到爷爷的时候,那个时候小镇外有一个莲花池,每次清晨的时候,我都会和爷爷在这莲花池旁走一走,跑一跑,爷爷很是喜爱莲花。 爷爷的爱花,不止停留在表面上,还看书识花,自己画花,因此毛笔不知道用断了多少只,我就给爷爷在旁边努力地磨墨,每当我磨完了一次,觉得可以松一口气了,爷爷一下墨就又没了,然后还没松完的一口气,就又开始新的一次磨墨了。 漫长的冬日,总在焦急的等待里被拉的很长,看着外面的雪景,看着外面小孩子扬起雪花的瞬间就很羡慕,爷爷老了,腿不好,不能受寒,所以冬天几乎都是窝在屋子里,所以每次看到有人在外面走动,就想出去走走,但是一想到到半夜腿就痛,就忍住了,像一个孩子一样,所以我相信没我谁比爷爷更加想要春天到来了。 所以在屋子里能做的事情都做了,看书画画练书法都厌烦了,没有什么比现在出去走走更加吸引的了,有一次终于按捺不住,穿着厚厚的棉衣就出去了,北方的冬天冷,所以还是没能抵过心里的一团火的热,奇怪的是,当夜腿并没有受寒,反而很高兴的一觉睡到天亮,这对于老人来说,应该是最值得幸福的事情了。 就说墙上的那幅腊梅画,每过一天,就会照例把一片花瓣用朱红笔涂成红色,当整个腊梅叶子都红了,那就说明春天已经来了。 刚进入冬天的时候,爷爷自己花的,现在已经涂了一半了,每天都会念叨几句春天又进了一步,然后就很高兴。 我也在旁边凑热闹,我也学着爷爷画腊梅,没画几笔,难看的自己都想扔了,这个世界确实是我最快乐的,有着对于大人世界的好奇,同样也为其精彩着迷,但是当自己长大了,却又无比怀念,想要回到天真无邪的童稚时代,人生还真是捉弄人,总不能太让你轻松如愿。 现在在这远离的土地上,再回忆这些东西,便成了珍贵的回忆,这是我热爱生活的动力,也是热爱珍惜身边人的动力,我心里总是这样比喻自己,鲸鱼的一天几乎都花费在了捕食上,而我的一天几乎沉醉在回忆里,当然也有现在的生活。 现在过得每一个季节,除了自己的感受以外,再也没有了那种熟悉的身影,可以牵着我走过前面的泥沼了,我必须自己过去,并且尝试避开这样的地方,毕竟能同行一路的人太少了,也不会再寻着季节的刻度寻找了,必须有自己全新的刻度了。 当我租了一辆马车,去到一个庄园里不停地搬着一箱又一箱的葡萄酒的时候,或许我会在那一瞬间想到什么,看着远方的山岛,好像每一个岛的颜色都不一样,在夏日的夜里,突然发现自己比过去沉默了很多,没错,季节的变换,在改变着周围的植物的时候,顺便也改变了我。 从崎岖不平的山路,一步,两步,三步地走,这个夏天又是在这里度过的,虽然每当提起去了哪里,总会令人羡慕,但是只有自己知道,旅行的心情和麻烦事起初各占50%,随后各种各样的麻烦事会层出不穷地袭来,麻烦事便占了旅行的80%,而剩下的旅行心情只有20%,而我要做的就是让些两个事件互换位置,尽量让旅行心情占到80%,虽然这80里有不少是从麻烦事里给说服过来的,但旅行总归是高兴的,这便足够了。 贪吃猫比赛 当我试着在这凌晨两点半的时候睡觉,实在是一件困难的时候,必须翻来覆去半个小时,困意才会慢慢袭来。 我刚要睡着,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钟声,不过这并没有打扰我的睡觉,反而睡得更加安心了。 关了灯,一天又归于沉寂,而且也特别的安静,凌晨的时候,下了一阵小雨,一阵清凉的风,吹动窗帘送到屋里来,又把我给吹醒了,看了一眼表四点十分,就又躺了一会儿。 差不多五点半的时候有人敲门,谁这么早啊,我还没有睡醒呢。 “是我,快点开门,一天开始了”,布鲁诺的声音响了起来,我便慢悠悠地过去开门了,打开一看布鲁诺还是穿着昨天的衣服, “怎么了?”我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打着哈切说到, “今天特别的精彩,快起来吃饭了,吃完饭找汉斯那家伙去”,布鲁诺说到, “找他干嘛”,我坐在旁边的沙发上问到, “这个衣服还是他的呢,我们的衣服还在他那里,必须换回来”,布鲁诺说到, “哦,那是应该的,最晚什么时候”,我问到, “最晚六点半出发,不能再晚了”,布鲁诺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 “又是凌晨睡得吧!行了,再让你睡一个小时,想吃饭自己去就行了”,布鲁诺又补充道,随后布鲁诺说着,便走了, “行,谢谢,老板”,我说到,布鲁诺回头冲我笑了笑,我就关上门,又躺在了床上,开始了睡觉起来。 此刻,很早的,就有穿着奇装异服的人在街上乱跑,无论男女,穿得都像猫一样,只是大家都拿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的是食物,见到小猫就会给扔一个,小猫便很高兴地吃了,一会儿一个人,一会儿一个人,都扔给小猫,小猫只要呆在原地差不多就能吃饱。 特别是街边的小孩子更是兴奋,每个人手里都抱着小猫,像是进行一场比赛一样。 此刻,雅典城迎来了第一缕阳光,迎来的清晨,其实,热闹从四点多就开始了,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外来人奇怪地看着街上的人,看了看手机,屏幕上写着七月十六日,也不知道是什么节日,也没听到有谁提起过,但是依旧很热闹,人很多。 终于在广场上升起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贪吃猫大赛”,人们才大抵想出来今天为什么这么热闹了,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穿成猫的形状了。 为了满足好奇心,大家都围在广场上看看是不是能免费吃到好吃的,好奇心是一方面,满足一下食物欲也是一方面,所以人们都去了。 我这边也行了,一看表六点十分了,起来吃了几片面包,喝了一杯温牛奶,便去找布鲁诺了,他没在自己的屋子里,反而早就在外面的马车上坐着呢,我就跑了出去,这还是管家告诉我的,感觉有些不妙。 “可以,你小子再迟到一分钟就走人了,爱去哪就去哪了”,一过去布鲁诺说了这样的一段话, “怎么了?老板”,我过去笑着说到, “最晚六点半,最迟不能六点十五到这里,我在这都坐了半个多小时了,如果你再迟到一分钟就送你到当初的机场了”,布鲁诺有些生气地说到, “哦,对不起老板,下次不会了”,我起来郑重地说到, “你也不用紧张,虽然在我面前你做什么都行,但是我是最讨厌等待和迟到的,这会让我的愤怒不断增加,到最后就会爆发出来,就像火山喷发一样,知道吗?”布鲁诺说到,是我慢待人家了,你也太放肆了,幸好布鲁诺脾气好,我估计到了汉斯那,早就把我给赶出来了。 “哦,那下次不会了”,我说到, “你知道吗?所有看起来了不起的人,都在一方面特别坚定,比如守时,信守承诺,所以才会有理由成功,我虽然不是那么成功,但是也说明了这一点”,布鲁诺开始教训我了,因为是我的错,所以必须要细心接受,再说也是必要的,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这说明布鲁诺是真的关心我。 一个人在外,是没有人愿意管你的,之所以管你,那就是出于对于你的关心,当然也可能是其他的目的,所以要辨别清楚,我看着布鲁诺生气我就笑了,在外面,特别是在布鲁诺这样的人物面前,一些细节需要特别的注意,有时候你的一个小细节就会让别人很高兴,所以说,必须注意,也许你坚持的一些好习惯,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随后,坐在马车上便沉默了,马车也走的很慢,我们都看向前方,只是布鲁诺时不时地看了我几眼,感觉是不顺眼吧! “那个,你没事吧!我是不该说你的,其实,我是替昨天的宴会生气,所以没控制好,把气都撒到你身上了”,布鲁诺说到,看似像是跟我说话,又像是跟眼前的空气说话。 要说我没有一点生气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也知道错在我,也就不那么生气了,不过气完全消下去还需要一段时间,我也是一个很直率的人,听到布鲁诺这样说到,便一瞬间就没有了,一点气都没有了。 “那个,没事,我本来就没有生气啊!宴会?宴会怎么了?昨天的宴会挺好的呀!”我转过头来笑着说到,并且故意问到,大概也能猜到是什么情况。 “那就好,你也是一个大度的人,我能看的出来,明白事理,如果忍受不了这点东西,那就不是你了”,布鲁诺理直气壮地说到,这是在夸我嘛,有点, “老板您这是在夸我啊!我可不敢当”,我故意笑着说到,把布鲁诺也逗了了, “行了,还是说宴会吧!想必你也感觉出来了,宴会除了吃,没有一点气氛,你说家人亲戚之间都变得这么冷淡了吗?还是大家都变了,我就想不明白,有什么好冷漠的,表面上客客气气地,其实,后面还不知道怎么想呢”,布鲁诺说到,一想到这个估计都气不打一出来, “我想说的是,还没有你在身边热闹呢,还不如你这个家族外的人呢,下次再想让我帮忙,门都没有”,布鲁诺气哼哼地说到,这个宴会确实惹怒他了。 “其实,这也很平常啊,你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而且你们的贫富差距也不一样,在思想上难免有些差距,而且人呢,总会多想,你发出邀请,大家又不好意思不来,但是一定会有多的想法,比如你是嘲笑我们没钱等等,有很多的原因,而且各自有自己的原因和想法,所以说我感觉这样的宴会已经很好了,不也都笑了嘛!”我安慰布鲁诺说到,大概是对人间冷暖有了一点体会吧,我才说到, “你说得对,本来我也没有想到那么多,只是感觉大家好久没有一起吃饭了,吃个饭还有这么多的事情,真是的”,布鲁诺气的胡子都气歪了,不过随后嘿嘿一笑也明白了。 其实,布鲁诺也许在小的事情上并没有多想,而只是简单的想法,但是别人可没有想的这么简单。 很快地,马车就到了汉斯的庄园,汉斯和流浪汉正在门口等着呢,看到我和布鲁诺过来了,就喊到, “嗨,老家伙果然来了,还挺早”,汉斯笑着说到, “那也没有你早啊!你早就等着了吧,谢了,走吧进去换衣服,一会儿城里见”,布鲁诺说到,像是不想在这呆一秒的样子, “好,走吧!”汉斯说到,我们便一路走了进去,花了五分钟走到房间里,有镜子和大的梳妆台,相比布鲁诺的庄园,汉斯庄园要多一些装饰,不过现在也没有心情看了,赶快换好衣服出来,出去外面等着了,怕再晚了,惹布鲁诺生气。 我出来大概有两分钟了,布鲁诺也出来了,随着出来的还有汉斯和流浪汉, “行了,老家伙不用送了,我自己能走”,布鲁诺说到,又换回了原来是的流浪汉服装,我也是,感觉又回去了的感觉。 “谁要送你,我是说给你们介绍一位新的成员,马格”,汉斯指着那个流浪汉说到, “大家伙”,流浪汉过来说到, “嗯,欢迎你”,我说到, “行了,知道了,走了”,布鲁诺说着便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也跟着走了。 又用了五分钟走路时间,坐着马车离开了,汉斯也回去了,只有流浪汉在那里站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回来的时候马车速度明显快了一些, “老板,速度是不是慢一点”,车夫说到, “好了,慢点吧!”布鲁诺说到, “怎么了?”我问到, “你看,汉斯那得意忘形的样子,看了就想吐”,布鲁诺说到, “哦”,我也不敢多说什么, “你们不是挺好的嘛,干嘛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又和好呢”,我还是不甘心问到, “唉,我们两个斗气惯了,都习惯了,谁都不能容忍一点,有气候就能容忍看心情吧!”布鲁诺说到,我点了点头。 随后马车带着我和布鲁诺直接去了城里,此刻,最热闹的还是雅典广场,有很多的猫,还有很多的猫人也在里面,发着传单,大家不请也自去了,然后我也被吸引了。 “那是干嘛的?”我问到, “救济小猫比赛呗,每个月都会不定期举办,你知道我们这里和小猫就是朋友的关系,所以也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算是公益活动吧!”布鲁诺说到, “哦,是这样啊!”我说到。 意外消息 没想到希腊的猫是这样的美好,而且我认为是地球上所有猫中,最幸福的。 “那我可以过去看看嘛!”为了满足好奇心,我说到, “去吧!今天需要去书店看看”,布鲁诺说到, “给多长时间?”我问到, “随便你,我先去转转,一会儿我过来找你”,布鲁诺说到, “好的,谢谢老板”,我说到,便过去了。 其实,对我这样的爱猫人士来说,别说是为了什么了,就算是看到这么多好看的小猫也是一种幸福,我开始认为,我是为了小猫而来的,小猫在人群里随处可见,而且小猫们不怕人,有孩子直接抱在怀里,也不反抗。 不像之前在家里的流浪猫,警惕性很强大,接近五米之内就跑没影了,而且也不相信任何陌生人,只有熟悉了才可以,仿佛是受尽世间欺骗,不相信一切的猫,一想到这,我就会看看小贝,也许他是幸运的,在它也是流浪猫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不相信一切,直到遇见我,才慢慢开始又习惯了这一切了呢。 正在想着事情的时候,一只小猫在我脚边蹭来蹭去,像是很喜欢我的样子,不过现在我可是流浪汉的模样,和流浪猫只差了一个字而已,也许正是这样,小猫才感觉有些亲近吧! 我就顺手抱了起来,在人群外表走了几圈,看到有小猫在里面吃着鱼一样的饼干,像是很好吃的样子,我就过去在地上捡起了一块给我怀中的小猫吃了。 小猫吃完了就要走了,我就跟在后面看着猫人在旁边一走一走的,他们大多数都是充满青春气息的年轻人,能看到楼梯口的黑暗处也有还没有过来的小猫,就看到一个孩子一般的蓝猫装扮就过去了, “来,猫咪过来吃鱼味饼干”,这个孩子可能知道这个小猫怕人,所以就给扔了一个饼干去,小猫见到小孩子并没有过去,便过去闻了闻饼干,吃了起来,很快吃完了, “喵,喵”,好像说还想吃,孩子就又给扔了两个鱼味饼干过去,我在后面看着,高兴地笑了笑。 “怎么样?大哥哥你也想吃吗?”突然,孩子看到了我问我, “这个我们也能吃吗?”我问到, “能吃啊!”说着,孩子便放进嘴里一块,咀嚼的有滋有味的, “大哥哥也给你一块吧!很好吃的,这是妈妈做的”,孩子过来也递给我一块说到,笑的很天真快乐,我就放在嘴里吃了,能首先尝出来的味道是牛奶味,接着便是鱼腥的味道,最后是饼干的面的味道,味道层次很鲜明,可见手艺特别是厉害了。 “怎么了?好吃吗?大哥哥”,孩子问到, “嗯,好吃”我说到, “妈妈的手艺真厉害,对了,这个活动是谁举办的”,我问到, “那是当然,这个活动是我们城里所有的孩子举办的,希望猫咪和我们一样快乐成长”,孩子说到, “哦,原来你们这么厉害啊!”我说到, “我们只是做了我们该做的”,孩子谦虚地说到, “嗯,有爱心,有理想啊!年少有为啊!”我说到, “谢谢哥哥”,孩子说道, “你看我只是一个流浪汉,你愿意和我说话吗?”我问到, “当然了,我们又不是什么有钱人,其实,我们和大哥哥一样”,孩子笑着说到, “是嘛!那好,谢谢你啊!”我说到, “您太客气了,大哥哥”,他很高兴,黄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转身就走了,因为那边有人在喊他,回头笑了笑就跑了。 或许这样的暂时交谈才是最好的,说几句话转身跑开就好了,不用记住他是什么模样,也不用想分别的事情,随后听到有人在说比赛开始呢,我也没看,正好看到布鲁诺在那里找我,我就跑过去了。 “我过来了,走”,我过来说到,突然从旁边过去一队很熟悉的人,船长,高帽子模样,让我一下子想起了昨天在山洞里那群人的影子,其中就有带着高的尖的帽子的,最后得出结论那天遇到的就是他们,凭一个影子就能看得出来。 “老大,那这批宝藏就……”,突然在旁边有人小声说到,能听得出有些不甘的语气, “一会儿再说”,这个老大嘟囔了一句, “哦”,这个人便低下头小声说到。 这几句话虽然在旁边嬉闹的人群里显得如耳语一般,谁都听不到,但是却清晰地传到了我和布鲁诺的耳朵里,我和布鲁诺故意装作看比赛,但现在比赛也已经不重要了,旁边人比赛他们的,那群海盗说他们的,谁都互不影响谁,倒是有些神奇了。 等到那群海盗走得差不多了,我和布鲁诺对视了一下,无疑我们的决定是一样的,那就是跟过去看看, “走”,布鲁诺说了一个字,我们就跟了过去,怎么感觉像是拍电影一样呢。 绕过前面的人群,那群海盗在人群里很显眼,而我们则根本不会惹人注意,跟着他们就去了旁边的小路上,我们转到小街边的时候,还有人往后面看,像是故意防着有人跟踪一样。 我跟在布鲁诺后面,关键是我想不通为什么对宝藏很感兴趣呢,而且布鲁诺有这么大的产业,也不缺钱啊!不过好奇心还是要满足一下的,所以没多想就跟了过去。 海盗一行人有十一个人,长得凶神恶煞的,各有各的姿态外貌,很好认,有挺着大肚皮的,有遮着半个眼睛的,还有手里拿着一只鹦鹉笼子的,还有一个竟然抱着一个橡木桶,里面应该是有酒,船长模样的人,就显得有些瘦小,身材较为匀称一些,除了看上去这些大老粗一样,还有一个年轻,看起来像是绅士模样的人,看来为了共同的目的,什么样子的人都能走到一起,真是厉害。 随后从这里有一条小路,穿过一片森林就到了一个海岸上,我们跟着躲在后面的树下,看着他们一个一个上了船,拔起锚,便开走了,我们走到海岸的时候,人家已经走远了, “嘿,早知道就准备一条船了,现在去不了了”,布鲁诺说到, “那,接下来我们怎么办?”我依靠在树边,说到,布鲁诺坐到了地上,嘴里咬着一根细树枝。 “在这等会儿吧,看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布鲁诺说到, “那咱们这是去抢宝藏吗?”我问到, “什么抢宝藏啊!我们只是好奇去看看,怎么了,你想抢宝藏啊!”布鲁诺说到,怎么成了我了呢, “哦,明白了,老板”,我说到,便不再说话了,我也坐在了旁边的草丛上,等待着。 此刻,在城里,汉斯正带着马格到处找我俩呢, “唉,他们怎么没来呢?”马格好奇地说到, “可能是不敢来了吧!我们真是太强了”,汉斯得意忘形地说到,不知道自己在那高兴个啥劲, “唉,那边这么多的人在干什么呢?”马格踮起脚尖说到, “可能是有活动吧!”汉斯说到, “那还有这么多的小猫呢?”马格又说到, “不知道,走吧,先去一趟奇石店”,汉斯说到, “哦,好的”,马格说到,其实,他想去看看比赛的,只是现在不允许啊! 在雅典的奇石店,并不多,主要是有一个较大的奇石城,可以进去看到一块石头,进行现场拍价,价高者得,并且进行现场切割,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到底值不值这样的价钱,如果切开,有很大的价值,高于自身的出的价格,可以再卖掉,赚差价,这个和自己的一瞬间之念有直接的联系,可以很快赚到钱,也可以很快把钱花上,汉斯也是爱好者,所以看到我和布鲁诺不在,离就自己去疯了。 记得,过去在家的时候,像雅典城这样时不时的活动是非常的少的,也不会说会因为一只小猫或者一个小型的公益活动,而有很多人好奇去观看,大家似乎都不感这样的兴趣,所以这样的热闹自然少了一些,独处的时候就多了。 不过在我的记忆里,还是有一次的,那是一场大型的戏曲表演,我是不愿意观看的,不过奶奶感兴趣啊!所以才有了一次奇幻的冒险旅行。 那个时候去镇上,最近的路需要走一段水路,所以就能看到不太具备规模的小摆渡人,我记得一共就见过三个人,拉着一条小船,在不是太宽阔的河面来回走着,要说新奇一点还是有的,看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一般都是自己游泳过去,根本不用什么船,很是厉害。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仅仅只过了一年,因为那一年有旱灾,也很少下雨,这条河基本就干涸了,从这边的岸边走到那边再也不用船了,从河底走过去就可以了,一开始还是有些软的,不能过,后来没水了,除了干裂的龟壳河底,就什么也没有了,当然船早就没影了。 那天我记得和几个伙伴去镇上看戏,走的并不是水路,而是绕远从小路跑过去的,那时候不得不说我们几个胆子都很大,只拿了一个手电就去了,要知道从小路走会经过一片墓地,还有很深的草木,一般人一黑天都不敢从这里走,而我们敢,果然是天真无畏。 戏曲与吃瓜 奶奶确实是一位戏曲爱好者,平常没事的时候,在院子里听听,唱唱,跳跳,一到夏夜的晚饭后,邻里邻外的老奶奶便开启了比舞模式,跳的不亦乐乎。 所以对于这次镇上的大型戏曲表演奶奶自然是不能错过的,奶奶是吃完饭去的,而我是提前吃了一点便和几个伙伴去了,那时候和伙伴几个一夜能走到好远出去,更别说只是几公里的小镇了,根本不在话下。 伙伴里大概都有一个小胖和一个与之矛盾的人,那就是小筝,其实,听着像是女孩子的名字,不过确实是男孩子。 只要我们五个人里有了不同的意见,吵的最严重的就是他们两个,其实,也没啥,就是听我的,听我的,很烦人,当我们三个不理他们两个的时候,也就不吵了,开始寻找大家都同意了意见。 其实,也就是走水路和小路的问题, 小胖:“我建议走水路,又快又安全”,他说到, 小筝:“不行,不行,那是因为你胖不想走路,我们四个就想走路过去,从时间上来算的话,到了镇上刚刚好,如果走水路,我们没钱,而且就算有钱,到了镇上也要等着,一秒都不能无聊的”,他也说到。 显然,小筝说的有理有据,我们当然是同意小筝的说法了,其实,小胖说话的都是为自己考虑的,而小筝说什么都把我们也考虑了进去,所以大多数都是小筝说的我们同意,而小胖说的,我们则嗤之以鼻, “哼,不公平,你们偏心”,小胖不满地哼到, “不是我们偏心,你想想你的看法可行吗?又花钱,过去还要等待的多无聊啊,虽然是快了一点,但是我们会少了很多沿途过程中的乐趣明白吗?”我说到, “哦,好吧!是我鲁莽了,我会像小筝学习的”,小胖说到,这还是第一次出现了虚心接受的态度,这样一说,小筝就不好意思了, “其实,小胖主意也挺多的,只要我们两个一起想,总比一个人想的好”,小筝说到, “呵,看你们俩今天怎么了,这是要和好吧!”小月说到, “嗯,我看是”,小硕也说到, “算是吧!”小胖笑着说到,然后大家呵呵一笑,就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童年的伙伴叫小月,而我叫小悦,所以经常叫他月亮,我们人是谁那就分开了,所以有时候名字还是挺有趣的,也笑了。 其实,之所以留恋这个时候我们一起玩耍的情景,除了傻笑好像也没有什么更能代表我们的快乐了,那时候奔跑,透过手指间看着天,有小猫睡熟在摇晃秋千,一起高兴,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最好的朋友,或者是每次去找伙伴,都蹦蹦跳跳的,或许在快乐这个神奇的世界里,就算是一起哭也是幸福的,更何况是我们五个了,五个哭的不同的样子,也足矣逗乐我们了。 再说说我们的生活背景,应该都是老房子,老街,老建筑了,仿佛一到夏天被雨水淋了以后,都是绿色的青苔世界,很单调,却很有时间感。 腐朽的木头上面总是有蜗牛在努力地向前爬行,而我总会把蜗牛已经爬了一半的旅程,又拿回起点,估计让蜗牛知道,打我的心都有了。 身边随处可见的草地,院子里,屋子后面,老旧的木门总是吱呀吱一声开了,就知道有人来了,甚至是街边都有很深的草木,更不用说是东边高低起伏的山地了,更是一片崎岖不平的草原,特别是夏天,白天在里面都感觉阴森可怖的,更不用说黑天了,里面的草比人都高,有一点风吹草动都受不了,更不用说是里面还有墓地了。 我们去的时候天黑不是太黑呢,身边这一片荒草丛生的草原,就像是这青春说好,太好,也不是太好的样子,总之都随着我们无所畏惧的笑声,给修饰的特别美丽,所以我们也快乐。 随后,我们几个人就走了,随着这条线路,一条灯光,周围都是丛生的野草,小路曲曲折折的,现在想想还真是有些害怕,现在是不敢在晚上走的,越来越胆小了,我感觉即便是在路上遇到人,估计会更加害怕。 但是我们一路讲着笑话,一路欢笑,倒也挺高兴的,再远的旅程,也会觉得很快就过去了,我们也算是经历了九曲十八弯,一会儿一个转弯,一会儿一个转弯,一会儿,我们在后面又看到了一束灯光,我们也没感觉害怕,只是躲到了旁边的草丛里。 “你们猜后面是谁啊?”小胖说到, “不知道,看看吧!”我说到, “应该是看戏的吧!不然谁晚了还去镇上”,小筝说到, “没错应该是这样,不过好像是一个人”,小月说道,然后我们就静静等待灯光的一步一步靠近,现在才刚黑天,有点黑的那种,看不清楚旁边的草丛里有什么。 等到灯光渐渐靠近的时候,果然是一个人走着,不过他看起来慌慌张张的,灯光故意照着旁边的草丛里,不然不敢往前走, “嗷嗷,哦”,突然,这个声音从草丛里传了出来,这个时候最怕的就是听到这个声音,会把人吓死的,那个人一下子炸毛了, “谁?谁在那里,妈呀”,一声,快速慌张就跑了,这个灯光就跑了,而我们也被吓到了,因为这声音就是从我们身后传来的,特别的确定加清晰, “跑啊!”我大声喊到,其他伙伴也都吓毛了,很快地就从草里跑了出来,准备往镇上跑, “唉,没事的,是我的声音”,很快的胖子的声音响了起来,我们就停住了,大着胆子走了回来, “你干嘛?你知不知道这个时候出这个声音会吓死人的”,我过来指责小胖,其他人也是,这个可不能开玩笑的,真会吓死人的。 “那个,我就开个玩笑,没想到反应这么大”,小胖说到, “好了,我们先离开这里吧!跑吧”小筝说到, “好,跑”,我们三个也说到,然后一溜烟就跑了, “唉,你们等等我,我跑的慢”,小胖在后面说道, “你快点”,其实,这个过程有些害怕,但是更多的是有趣,等到跑了一段路之后,我们才停下来,仿佛只要跑,就能减轻这样的紧张感,直到看到出口的那块石头,我们才放心地停了下来,总算跑出来了,我们几个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随后小胖也跑过来了,如果真的有怪兽,估计先吃掉的也是他,跑地太慢了,不过我们会拉着他跑的,反正大家都逃不了,要吃也一起被吃掉。 其次就是刚才的人,我们实在不是故意的,估计会一直跑回家里吧,都怪调皮的小胖,真的是,虽然我们也不知道后来这个人发生了什么故事,但是希望下次大些胆子,只要大一点我们也许就会一同到镇上,不会那么害怕了,我们的无知也会被揭穿,不过到底还是有趣的。 休息了一会儿以后,我们便起来往里面走,唱戏的是在镇上的公社里演出的,这里和小路完全不一样,来来往往的人群和小孩子很多,还有很多人拿好了凳子在等着开幕的,真是热闹,我们走在其中便感觉到热闹了,看着台上的人正在准备,估计还要等一会儿了。 其实,我们对于看戏根本不会感兴趣,我们也只是过去凑热闹去了,哪里热闹,哪里就肯定有我们,所以这样的几年都遇不到的热闹戏曲,一定不会错过的。 一会儿我看到奶奶和其他几个人拿着凳子也过来了,我们也就跑了,其实,也就是过来转一圈走个过场,今天的重点并不是在看戏,而是在吃瓜。 “那戏曲看完了,我们现在去哪里啊!”我问到, “要不去吃瓜吧,我看闻到那边有瓜香,不吃多了,每个人一个就行”,小胖说到, “啊!你鼻子属狗的,这么灵去偷瓜啊!我可不敢”,小筝说到, “没事,不是去偷,就是渴了,过去摘个瓜解解渴”,小月说道, “对,没错这个理由好”,小硕也说到, “那好吧!就去看看”,小筝无奈地说到。 然后我们几个人又向着没有人的地方走去了,回头看了一眼,也没看到奶奶他们去哪里了,也就走了。 不过也说明我们又往回走了,差不多吃完了瓜就会回家了,每次到家差不多都会十点多吧,回家就睡觉了,所以说一天过得也挺快的。 走着走着,看到西瓜地里有人在巡逻着,还有小狗在旁边,我们便没敢靠近,我们可不想和小狗斗智斗勇,还有一个屋子在旁边,我们就果断换去了下一家。 下一家不是西瓜地了,而是一个甜瓜地,也挺好的,没有人看守,我们会寻找看着成色最好的,然后慢慢地找,拿着灯光,先摘五个,大家都先坐在那里吃着,品味甜瓜甜甜的味道,这大概就是童年里最惬意的味道了。 “还是人家地里的瓜好吃”,小胖说到, “你小声一点,怕别人听不到是怎么的,要是抓住你,我们可不救你”,小筝说到, “哦,好,我小点声”,其实,也没啥就是吃瓜,挺高兴的觉得,有些刺激性,大家在一起便快乐。 身后戏曲的声音也响了起来,我们也吃着瓜了,应该是所有今天出来的人群里最幸福的了,虽然是不太光明的,但是那时候快乐就好,童年,都是淘气贪玩过来的,希望能理解。 随后,我们果然吃了一个就一个,谁也不吃了,我们也是讲信誉的。 然后躺在大地上,我们几个感受一下呼吸,看着星星,看着月亮,突然有人问, “你说明天我们还会这样快乐吗?” “一定会,一定会”,我们回答道。 甜甜圈和懒猫咪 我挚爱生活中比较充裕的闲暇时间。 夏日的清晨,跑完步回来以后,会回来酣畅淋漓地例行沐浴,随后吃一个甜甜圈,便坐在屋外的椅子上。 我坐在洒满阳光的院子里,沉湎于我自己的幻想世界。 四面是松树和胡桃树,鸟儿在周围歌唱,时不时悄悄掠过房顶,幽静和少有人来笼罩着这里,直到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才响起了人马车的声音的,我才意识到了时光的向前推移。 周围是玉米地,玉米都在夜里努力生长,我也在夏天获得了滋养,这段时光并没有从我的生命中扣除,相反,它恰恰又在我的一天光阴里,在风施与的光阴上又增添了不少光阴,所以才明白了东方人放下一天劳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沉思默想的用意。 有时候我们会不顾一切地忙于成功,不顾一切地沉溺于所谓的不断进取。 我们会拿自己和同龄人相比,但是如果我们无法达到同龄人所谓的标准,那可能你找到了自己的人生节奏,忽而听到远方的鼓声,你会跟着听到的鼓点前进,不管什么节奏,也不管多么遥远,只要前进就好。 当你走过去了,它能否像苹果树那样成熟并不重要,只要成熟,总会有自然的芬芳气息传来,我们改变不了季节,无法一步到达成熟的季节,只有一步一步向前走才行,倘若,成就我们的条件尚未成熟,我们只迷失在眼前现实,又有什么益处呢。 或许在你路过的风景才是最美的,这就像云,要自在漂浮才美丽,我们在旅程经历的雨也有莫大的乐趣,暮色早早到来,让好多想法有时间得以萌生,并且层次渐渐丰富,我会提着桶站在门前,阻挡一拥而来的积水,屋子惬意地享受着我的守护,因为房子同样也会整夜守护我。 “行了,戏也看了,瓜也吃了,该回家了吧!”我说到, “那,我们还从这小路走吗?”小胖有些担忧地说到, “当然了,我们这次是走回去,回家就慢慢回家就行了”,小筝说到,这次又不着急了。 “好了,那我们出去吧!”我说到,大家就出去了,不像有些孩子把人家一地的瓜都给破坏了,所以大家都讨厌我们这样的孩子在地里转悠。 “那我们一边玩捉迷藏,一边回去吧!”小月建议到, “好啊!”我们都同意了,然后开始石头剪刀布,经历了几轮,果然还是小胖输了, “啊,我输了,我要蒙头的,你们可不要跑太远了,我只数到二十”,小胖说到, “好,放心吧!”我们说到, “行,那我开始了,一,二”,小胖数到,我们就开始往里面跑,其实,我们也没想到里面就是一片墓地,还有墓碑,我们还以为是什么建筑呢,跑到里面就藏了起来,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出来,大概这是人生中最大胆的一次吧! “我来了”,小胖喊到,随后便进去找我们,我们把仅有的手电给了他,因为好找,这不照不知道,一照吓一跳,是一块墓碑。 “大家。你们快出来,你看里面是什么,快点”,小胖大声,惶恐地说到,我们以为是小胖的计策呢,一开始没有出去,随后看看周围大大小小依稀的建筑,我们才想明白是什么, “大家快出来”,我说到,然后其他的人也都出来了, “怎么了?”一出来他们三个问到, “你们背后”,小胖说到,然后他们三个回头看了看,傻眼了, “墓地”,他们三个几乎同时喊到,随着灯光的路线能看到一块直立的墓碑,我们便不敢再进去了, “啊!啊!你看,那边好像有一个穿白色衣服的人”,小胖哆哆嗦嗦说到,我们背后瞬间就吓出了冷汗, “胖,你可别吓我们啊!”我们说到,谁也不敢回头看, “没骗你们,你看”,小胖说到,指着前方说到,我们便慢慢回头,但是啥也没有看到啊!在这之间,随后一声乌鸦的声音叫了一声,我们又开始紧张了起来, “快,我们站好”,我说到, “一会儿鞠躬说对不起前辈,打扰了”,我小声说到, “哦,好”,他们说到, “对不起前辈,打扰了,我们这就走”,说完,鞠了三个躬,拉着小胖就跑了,反正我们四个没有看到白色人影,但是小胖就说他看到了,我们也没办法,也就不再追究了,一直到现在都是一个谜。 随后,我们几个也不敢再走小路了,就又回到镇子上去找奶奶了,现在跟奶奶回家,是我们能想到唯一安全的办法。 其实,还是对小胖所看到的白色人影感兴趣,就姑且归之为幽灵,或许是看错了也说不定,但是谁也说不清楚。 不过回来的路上,总感觉路变了,变得和刚才的样子不一样了,不过歪歪扭扭还是走了出去,然后又回到了大路上,人开始变得多了起来,我们出来才松了一口气,我还不忘里回头看看黑洞洞的背后,突然我怎么也看到有白色人影飘过去呢,我就紧紧抓住了小月的衣服。 随后便开始找奶奶的身影,在旁边的一个椅子面前找到了奶奶, “奶奶”,我过去喊到, “唉,你们也来了,坐吧,听戏”,奶奶说到, “不了,奶奶我们听不懂,我们去旁边玩了,等到结束的时候,我们一起回家”,我说到, “好,去吧”,奶奶说到,我们便走了。 后来,我们跟奶奶着后面回去了,走的也是小路,到家里已经接近十一点了,我便躺在床上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九点多才起来了,发现家里早就没有人了,都去玩了。 我便起来喝了一口水,发现桌子上有甜甜圈,便吃了一个挺好吃的,不是带巧克力的那种,而是直接撒上芝麻就能吃的,喝着牛奶,感觉早餐也挺好的,比传统的萝卜条馒头稀饭要好一点。 安静无风的上午,最适合沉思,能听到外面的红松鼠也会凑到屋子下面,每次都是两三只结伴到来,寻找着外面的花生,在外面找不到了,就到屋里去找,反正总能找到。 本来盘子里还有五个甜甜圈,自己吃了一个,还有四个,本来想在写作业的时候吃着解闷玩,现在好了,有松鼠过来抢吃的,我就给了松鼠一个,三只松鼠各给了一半,它们会钻到我的脚底下,吱吱地叫着,哧哧地笑着,像是鞋子摩擦地面的声音,又像是远处能依稀听到的流水潺潺。 它们吃了我一个甜甜圈还不满足,我本想赶他们走,一跺脚没被吓跑,没想到他们发狠了,三只松鼠都躺在地上赖着不走了,毫无害怕的意思,而且小腿不停地前后动着,倒像是向西天佛祖求助不答应,躺在地上不走了的泼猴,这个场景把我逗笑了,不就像我有时候毫不自重,仍然由着性子胡闹的我嘛,没想到从松鼠身上还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当真奇怪。 其实,跑步这一点从很早就开始了,只是意识到这就是跑步,或者懂得跑步带来的益处,从不明白到明白,居然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当真是笨拙。 当被现代生活推着跑的时候,当面对工作,家庭出现焦虑的时候,当你又开始厌烦这样毫无生趣的生活的时候,当你还在自己的迷之森林里兜兜转转的时候,第一个能想到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回归自然,奔跑于荒野之上,那样开阔的风景,那样独处心情的妙处,会如同春风一样吹动你已经快要冰冻的内心,这或许是唯一可以这样有效解除的方法。 其实,独处的时候,冷静下来仔细想想,我们生活的天地足够广阔,地平线并非触手可及,密林和湖泊也并没有近在咫尺,中间总有空地,而我们之所以会在这空地时间出现焦虑,可能是原因就是太着急了,这就是引发焦虑的重要原因,以至于又迷失了。 我们越要急着达成目标,可是,越是急着达成目标,目标往往越难实现,越着急就越失望,越失望就越焦虑,一焦虑就会迷失,一迷失就暂时很难找到出口,所以这个时候不妨自己找个有旷野之息的地方,冷静一下,独处一会儿,好好想想,或许很快就从迷失中走了出来,找到了出口。 所以我们要长期明白这样的焦虑状态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要时刻准备着,做一个长期坚持的人,你会发现越来越明白生活了。 这是我个人的一方天地,这里有属于我自己的太阳、月亮和星空图案,有我自己跑步的身影,有全世界的热闹都在我身边。 我有自己荒野小屋,从未有人夜间途经小屋,更不会有人深夜敲门,我遗世独立,或许也会想起“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的奇幻妙景,那时候我希望敲门的是一个相遇恨晚的知己。 “喵,喵”,此刻,我已经给了三只松鼠两个甜甜圈了,这下小胖猫回来了又要给小猫一个,三只松鼠一听小猫来了,吓的再也不任性打滚了,全都一溜烟跑了,真是调皮。 屋外,有爷爷给我特制的摇晃秋千,小懒猫总是在上面睡熟,风一吹,秋千一晃一晃的很是舒服啊! 安静的时光,只要描述出来就已经足够美了,更不用说微风细雨里酣畅淋漓的奔跑心情了,在甜甜圈里和小懒猫里,能看到一个少年的童年时光,是慵懒的,自由的,快乐的,就像甜甜圈一样圆满,像小懒猫一样懒。 海中小岛 海风向南不停地刮着,能看到那一群海盗的船早就没影了,只是我们还在这等着呢,希望他们能回来,不过好像一样不大了。 “那我们就这样等着”,我小心地问了一句,半晌没有说话呢, “不能这么等着了,我们也要出海,走,回去,这就联系我们的渔船”,布鲁诺说到, “啊?哦,知道了”,说着布鲁诺已经走到十米以外了,我才追过去说到,看着就往回家走了。 我们又按照原路回到城里,依旧是那么热闹,不过也没有心情观看了,我们也找了汉斯一圈,没有找到,就回去了。 布鲁诺找到书店的老板要一条渔船,老板答应了,就走了,我们也坐着马车又回到了布鲁诺庄园,换了一身渔民的服装,就出去了。 “布鲁诺你们要干嘛去?”刚走到门口,布鲁诺的妻子过来说到, “哦,亲爱的,我要去海上大鱼,放心吧!”布鲁诺轻声说到, “那好吧!早点回来”,布鲁诺妻子便又回去了,我们也转身走了。 从布鲁诺庄园出来,直接穿过前面的灌木丛就能到达海岸,离着雅典城不是太近,倒也不是太远,半个小时的马程就够了。 我们走到海岸的时候,看着书店老板正在海上驾着一艘木渔船过来,比海盗的那艘船要好一点,而且看着动力要大,看着刚才书店老板在海上驾船后面的排水吨位不小,其实,外面看着像是渔船,其实,并非是普通的渔船,而是动力强劲的海盗船。 我们海盗船可能是最大的,人最少的,只有我和布鲁诺两个人,顺着对方海盗船的方向,我们便过去了,刚好看到了刚才我们在岸上的地方,然后就远去了。 “过来,小子,开船”,布鲁诺说到,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了一根鱼竿,自己在悠悠的船上钓起了鱼来了,船的速度也慢了下来,改成脚蹬了,像是骑着三轮车一样蹬,我也是无语了,刚才明明那么快的船。 “那个,谁是船长啊?”我一边瞪着船,一边打趣问到,这不像是追踪宝藏,倒像是出来度假游玩的,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钓鱼的了”,布鲁诺回过头来一笑说到,我也是无语了, “那我就是船员了”,我无奈地说到, “没错,你就是我的第一个船员,然后我们一起去海上冒险”,布鲁诺哈哈大笑说到,就像当初路飞和索隆一样,开始两个人的海上冒险。 人生什么事情最苦呢?贫穷吗?不是。失意吗?不是。生老病死吗?都不是,人生最苦的事情,莫过于身上背着一种未来的责任感。 对于生活,人若能知足,虽然贫穷但并不觉得苦闷;不多做分外的希望,虽然失落了一些,但也会不觉得苦,就是之前提到过得在平淡的生活里平凡地绝望的生活,就是不多想,一心工作,照顾家庭,一直保持现有的状态就好。 生,老,病,死,则是人生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达观领悟一点人生道理的人,则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 就像我生活在这里一天,我就有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漂洋过来找到了布鲁诺,这也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我应该做的事情,有时候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完,便感觉每天像是背着一座山一样生活着,压在肩头,真是压力山大啊,再苦也要承受。 就像这次寻找宝藏,便是最苦的,如果没有找到会一直在寻找,这就是最苦的,当然还有这个不称职的船长,自己不蹬船,偏去钓鱼,累的我够呛。 那么,翻过来看,最快乐是什么呢?那么自然是责任完了,接下来算是最快乐的时候了,就是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到了这个时候,做点简单的事情都是轻松愉快的,这种快乐无法用语言形容。 “喂,小子蹬快点,这样什么时候追上他们”,我正在看着海面发呆,布鲁诺这个船长的命令就过来了, “这是最快的了”,我说到, “笨啊!打开一档”,布鲁诺说到,随后又不管了,我找了找,也没有找到, “那个,我不会开船啊!一档在哪里啊?”我无奈地说到, “唉,真笨,这不是开关吗?”布鲁诺过来说到,把铁杆拨到显示“1”的位置,船很快就快了一点,还真是神奇啊,第一次学着开船,这是要组建自己的海盗船啊! “行了,你去钓鱼去,我开船”,布鲁诺说到,这倒是让我很惊奇,于是带着不可思议的心情去钓鱼了。 果然,心情一好,世界都会给你让路,一下子就钓上来一条比较大的鱼,但是我不敢碰这条鱼,因为鱼的嘴里能看到一排锋利的牙齿,还咬着一只小鱼,身体都被锋利的牙齿给两断了,实在不敢碰。 “你过来看一下,这是什么鱼啊,嘴里都是牙齿”,我说到, “我开船呢,你就放在木桶里就行了,一会儿我过去看看”,然后我就小心把鱼钩给摘了下来,放到了木桶里。 随后,海上便莫名其妙的升起了雾气,而且越来越浓郁,几乎伸手不见五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快,别钓鱼了,先回到船舱里看看”,布鲁诺过来说到,这在海上一起雾气,我们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了,只能在海上任由飘着了。 我们确实是跟随着海盗们的船的方向前进的,可是不知道怎么了,就遇到海上这么大的雾气,只能躲到船舱里先观察情况了。 “船长,我们这盲目地寻找是找不到的,他们去哪里了都不知道”,我说到,顺便用手打了打前面的雾气, “嗯?谁说是寻找他们了,我们就是来海上度假的,不然谁会陪你来,你想就咱们两个就算找到了,能抢过过人家吗?你一个人能打几个”,布鲁诺说到,倒也有几分道理, “差不多一两个吧!”我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 “切”,布鲁诺失望地说到,人家可是有十一个人呢,而且人家人高马大的,根本打不过人家,那好,现在只有这雾气了,既然不寻找就不是最苦的事情了,反而成了最快乐的时光了。 随后,在雾气的背后,能看到一个巨大的背影,这不是水中怪兽吧,我第一个想法这样想到。 “终于到了”,布鲁诺倒是轻松了一点,出去站在甲板上,眼前渐渐出现了一座小岛的影子,然后渐渐清晰,能看到岛的岸边有明显抛锚过的痕迹,因为我们也到了岸边,把锚抛在了那里。 “这里是哪里啊?”我问到, “我自己的度假小岛啊!我自己在海上买的一座小岛,有事没事的时候就过来安静一会儿,钓钓鱼,吃点烧烤什么的”,布鲁诺随意说到,真是不错,在哪里都有自己的东西,海上也有。 “哦,那你是真的有钱啊!”我说到, “钱乃身外之物,我买这做岛,无非是给过往的船只提供帮助的,你看这做岛相当于一座修船厂,近些年来这里过往的船只很多,所以在海上有一个修理厂是必要的”,布鲁诺说到, “是啊!这样会方便多了,那是不是还有海上餐厅呢,就是以各种海鲜为主的美食”,我问到,因为我想起了海上神秘餐厅格兰陵,所以才问到, “当然有了,这里还有造船厂呢,都是我的产业,有机会给你个厂长当当如何?”布鲁诺开玩笑说到, “那真是荣幸了”,我说到,当真是小看了一个人的实力,不过这也是好事啊,对于天天在海上航行的船只来说,不用再跑到海港那边去了。 不过也没有必要,一支好的航海团队应该都有自己的修理工,就像是草帽海贼团上的弗兰奇一样,是超级棒的修船工,到了什么地方,遇到什么情况,船体受到怎样的损伤大概都能修复,只要不是伤的太严重,一般船长都不会换新的船的,毕竟这艘船和自己经历了这么多,一时扔掉还有点舍不得。 “莫格特过来一下”,布鲁诺喊到,此刻大雾还没有消退,在雾的那边迎面走来一个高大的人影,身高有两米多,坚实的古铜色肌肉看着就像一个大力士,直到到了我们眼前,才发现是真的高大, “老板好”,莫格特过来就坐在了地上,才比我们矮了那么一点点, “刚才这边是不是有一艘海盗船过去了,他们去了哪里?”布鲁诺神秘小声说到,就我们三个人在这里,所以也并不回避, “哦,他们去了东南方向”,莫格特指着茫茫的大海雾说到, “是这样啊!”布鲁诺捋着自己的小胡子说到,不知道什么时候,眼睛上多了一个眼镜,真是快啊! “走吧!老板,先去里面喝杯咖啡吧!”莫格特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说到, “哦,这位小兄弟是谁啊?”莫格特突然问到我, “你好啊!”我摸着后脑勺说到, “哦,新找的一个助手,叫小悦”,布鲁诺说到, “哦,你好,走吧!进去吧!”莫格特说到, “好吧!一会儿再出发”,布鲁诺说到,我以为布鲁诺真的是来度假的呢,没想到是来打探消息的,真是厉害。 秘密艇队 过去对于海只是憧憬,看着海鸥海鸟飞过就好想有一对翅膀,自由飞翔,可以很轻松地飞在海面上,看看那一片蓝色的波涛。 后来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在越来越临越接近的现实世界里,更多的是脚踏实地,当然偶尔也有幻想,但是也仿佛在不断接近着这个飞翔的梦,虽然不知道在这条路上走了多久了,但是还是看到了海岸。 一个人离开一个地方,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想法,不喜欢这个地方了,就暂时离开一段时间,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也会你会发现,还是老地方好,不论是出于何种情感,老地方能随时勾起你的回忆,让你喜爱或者厌恶,这样的情感过去很复杂,现在却变得越来越简单了,或者已经到了单纯的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境地。 在一个人漂泊,孤独无依的时候,最希望身边的人能懂得你的开心或者不开心,有了心灵的安慰,会觉得眼前的路要好走得多,也会有一点归属感,不然每天都将是煎熬,你在哪?你在干什么?我要去做什么?有时候,这样简单的问题都很迷茫,甚至不知道,不是出于我的本意,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或者完全归结为为了生活,是被生活给逼得,没办法。 生活把剧情大多数都这样安排,每个人都会有一段自己笨拙的时光,就像是牢笼,让你不能动弹一步,等待时机,寻找出口,然后一下子越出去这个牢笼,就是自己一直在等待的机会,但是有时候我们也会容易重复瓶子里的跳蚤悲剧,因为有了这个盖子阻碍,时间一长居然忘记自己会跳了,也就被永远地困在了里面,早就忘记自己是为了跳出瓶子了,还在瓶子里生活得感觉很好。 生活是现实的,但同样也是奇幻的,或许你的旅程并不会被这样安排,而是直接跟着具有一定实力的人冒险,自然在时时刷新你的眼界和认知。 跟着莫格特走进修船厂,本来大雾的天气什么也看不到,就连声音也被隔绝了,但是走着走着就看到修船厂的大门,确实是高大,长宽足有十多米,能听到很多工人拿着锤子敲敲打打很是热闹,各色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船真是壮观,大大小小, “嗨,莫格特看看我的船怎么了?”看着我们走过去,有人过来说到, “我的副手格伦会给你看的,等会儿吧!”莫格特看着来人说道,此刻雾气感觉消散了一点了。 太阳依旧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着大部分的夜,夜仿佛是被油浸透的纸,变得半透明状态了,夜被太阳给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被太阳给陶醉了,所以夕阳的晚霞褪去后,夜色依然如同害羞少女一样,脸上带着一点红,现在雾气消散的状态大概如同这个样子,如果不是清楚地看到,才上午十点多,我还以为是快黑天了呢,神奇吧!走过大门能看到旁边有一些石桌石凳,应该是休息区,就说是在海中的找到工作,这也值得炫耀一下了。 这座岛很大,从一些船的窗口里,能看到船舱里睡觉的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了,还有的洗完了澡,连浴巾都没有换下来,就跑到甲板上吹海风了,这实在是垂手可得的幸福,这对于他们意味着,一天才刚开始。 已经是七月下旬了,正是希腊最热的月份,不过比起别的地方,这算是凉爽的天气,所以我选择了这里,海风里含着一丝凉风,把身体外刚出的汗也给吹干了。 我们一行三人走进了后面的木屋房子里,有一个吊床正在两颗树之间摇晃着,还有一个铁链的秋千,在这里应该是很好的享受吧,应该是每个人一间房子,各有各的颜色,可见是自由的空间,随眼望去,里面的设施除了床被子以外,还有几本书散落在桌子上,正中间的一座蓝色的房子,最大,应该是莫格特的,因为我们正在进入这间房子。 进去以后,屋子空空如也,除了几盆正在盛开的话,就两个沙发,还有一个小桌子,一壶水在上面, “好了,老板坐吧!我去拿茶和咖啡”,说着,莫格特健壮的身影就离去了,走路都能听到地震山摇的感觉,体重差不多已经有了三百斤了吧,不过给人的感觉就是健壮,而不是胖,可见他的身高给他带来了很多的优势。 “怎么样?感觉”,布鲁诺在一旁说到, “嗯,什么怎么样?”我奇怪地问到, “莫格特啊!你盯着人家的背影一直看,也不在乎别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嘛!”布鲁诺笑着说到, “哦,我也羡慕他有这样的一个好身体”,我说到, “小子,说话的时候要想清楚了再说,你了解他吗?”布鲁诺又变得严肃地说到, “不了解”,我摇头说到,就像现在头顶飞过去的鸟儿,不停地回头看看,有没有追兵一样, “莫格特以前是举重的冠军,但是在一次训练中挫伤了手臂,无奈,只能到我的这个修船厂做个修船工,算是委屈他了,过去他也是整天闷闷不乐,唯一就是望着海发呆,最近好多了”,布鲁诺说到, “哦,那真是太可惜了,不过还是佩服这样的人,有故事,有自己的坚持,不就挺好嘛!”我说到, “你看,我就说你说话不一般吧,什么事情都一语中的让人听着舒服,不像我们这些流浪人,什么都没学过”,布鲁诺自嘲地说到,随意望着远处的海岸,确实能看到布鲁姆耳边白色的头发,忙碌了一生也算成功了吧! “你看,你现在有那么多的东西,是别人奋斗几辈子都得不到的,你现在得到了,不就挺好的嘛,只是真的得到了这些东西,发现自己也老了”,我说到,颇有一点感慨, “你看,你说的这句话我六十岁才明白,你现在就明白了,这说明你们年轻人的实力,实在是不可限量啊!”布鲁诺又笑着说到,话虽然是好话,也希望如此,但是同样到了六十岁能有布鲁诺一半的实力也就满足了,那也算是成功了。 “呵,你们笑什么呢,这么开心”,随后,莫格特过来笑着说到,我就跑过去把盘子给接了过来,因为对于莫格特来说,把盘子放到这个小桌子上实在是为难他, “谢谢了”,莫格特接着坐在了沙发上说到, “不客气,我说到”,布鲁诺早就自己开始喝咖啡了,而莫格特自己倒了一杯白水喝着,我自己则倒了一杯绿茶喝了,感觉好像欠了一些味道,味道不是太正宗。 “两位别介意,我是第一次泡茶喝咖啡,味道难喝一点了”,莫格特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到, “没事,能喝就行,我知道你有事,说吧!”布鲁诺等的不耐烦了,说到,把我听蒙了, “嘿嘿,还是老板了解我”,莫格特笑着说到, “最近,我听说很多人都在找一个叫“绿胡子”的宝藏,所以在有意收集了一些信息以后,发现地点是距离这里两百海里外的一个荒岛上,所以我就让几个人骑着快艇过去了,那么老板您说的那支海盗船我们也一直跟着呢,也去了那个岛屿”,莫格特说到, “就知道你小子别有用心,不然怎么会请我喝茶,那么抠门的一个人”,布鲁诺笑着说到, “让老板见笑了”,莫格特说到, “行了,我知道了,等到这支小队回来,看看都知道了一些什么”,布鲁诺说到, “我去睡一会儿了,困了”,布鲁诺说着便走进去了,只剩下我和莫格特了, “我去看看他们那边修的怎么样了,你自己随便玩吧!”说着,莫格特也走了,现在就剩下我自己了,不知道该去做什么了。 此刻,雅典城的汉斯,去了奇石店,看到了一块奇石,买下来了,结果切开一看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结果还花了几十万,气得汉斯故意都歪了,马格则在一旁笑着, “老板对于石头你毫无经验啊!奇石这个东西不能看表面,表面好的,一般都是假的”,马格随意地说到, “你说你会,那好你有把握吗?”汉斯不由得一愣说到, “我要是有钱买块奇石,一定能赚”,马格自信满满说到, “好,这里还有六十万,你去买,赔了算我的,赚了一人一半”,汉斯仿佛看到了希望说到, “可以”,说着马格就冲着那些石头过去了,在看,在看,看哪块石头最有价值,突然在旁边看到了一个带着泥土的一块小石头,知觉告诉他这是宝贝, “老板,这个石头多少钱?”马格问到, “这个二十万吧!”老板说到, “好,给你,给切开”,马格同时说到, “现在就切开吗?”老板问到, “对。现在就切开”,马格自信说到,汉斯在旁边倒是一句话也没说, “好,切开了”,老板说到,随后, “嘭”,的一声锯条断了,露出一块蓝色的东西, “钻石?”老板说到,除了钻石没有这么硬的了,能把锯条给弄断了, 接着扒开已经碎了的石头,能看得出果真是钻石,周围人一起哄,都过来围观了,开始相互竞价,乐的汉斯差点晕过去, “这个我们不卖,你们还是回去吧!”汉斯过来说到, “不,卖吧!趁着还没有完全切开,还不知道到底是多大的钻石”,马格过来小声说到,一会儿价格就到了一百五十万,没有再加价的了,就买了一百五十万。 出了店,这可把汉斯高兴坏了,不仅没有赔,还赚了五十多万,真的是太棒了,此刻,早就把寻找布鲁诺的事情给忘了, “做的好,马格”,汉斯说到, “一会儿分给你五十万”,好奇说到,马格也高兴了。 冰凌花 我曾为了理想,事业,放下过一切,连最心爱她都忘记了,我徘徊在崩溃世界边缘,这里有一道门,假如我真的跨过去,我将忘记之前所有记忆,我在犹豫,要不要跨过去,这道门和之前的幽灵列车一样,将有去无回,最后还是没去,反正本来就没有什么,追求,追求得不到的东西,还要舍弃掉现在的一切,不如好好地把握这一切,至少还有爱你的人。 这样的边缘尽头,我曾去过多次,但是都是选择不过去,因为就算不这样,我也一样能坚持我的理想,只是对于我来说,多了一种遥遥无期的感觉,不过没关系,一直走,一直跑,大概也能看到最后的落日西谷吧! 所以当我只是为了来到这里过一种不同的生活的时候,才发现,我又跟着别人的步伐去发现一个不同的世界,不能说是一个完全没去过的异世界,是只有神话故事里的才有的情节,也确实能发生在这个眼前的现实世界里,我过去感觉,生活对于我真的太抠门了,我想要热闹的时候,它给我孤独,而且是越来越孤独,而我不在乎热闹或者孤独的时候,热闹反而像是乘着火车来的,一次下来了很多的人(热闹)。 海中的小岛,一个很大的修船厂,或许对于路飞来说,有一个得力船大师弗兰奇作为同伴,是他幸运的地方,不然它去不了这么多神奇的地方,去不了这么远的地方,当然也闯不过一个又一个战斗。 我数着自己已经喝了十一杯绿茶了,也喝了七杯咖啡了,可是莫格特和布鲁诺都不陪我玩了,也就只能自己玩了,不过很快就无聊了起来,旁边的“叮当叮当”的声音震天响,不过其他人都在焦急等待着自己的船被修好,我望着这些人发呆了,可能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吧! 随后我便走进布鲁诺进去的房间,没有任何修饰的地方,就是木板涂了一层油,除了刚才的几盆花在盛开着,也就是旁边那个沙袋了,不过对于打沙袋我现在没心情,看着桌子上有几本书就看了起来,而且是名着阅读,虽然看过,但每次读过的感觉都不同,随着环境感受不同,看书的心情也会不同。 看到旁边有一支小笔,我第一个想到的,读书写下此时此刻,读这一段落的真实感受,随手做读书心得,把心得写下来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我读过的书,你会看到每页都有我自己的笔记,标上时间,是很有回忆性的故事,每次读第二遍的时候,都会想着第一遍是怎么读过来的,对比性很强,而且高下也能分得清楚,多出来的情感会很快被记住,写下来,我觉得这是我做的最聪明的一件事情了。 刚要看书,怎么感觉地洞山摇的,一看,是莫格特迎面跑了过来, “走,一起去找老板”,莫格特看着我说到,我便跟着跑了进去, “老板,别睡了,艇队回来了,有一个很重要的发现”,莫格特大声说到,把布鲁诺吓了一跳,布鲁诺便站了起来,戴上了眼镜, “什么重要的事情,能让你兴奋成这样,害得我觉都没睡好”,布鲁诺颇有点怪罪的意思,不过却是笑着说到, “在距离我们二百公里的那座荒岛突然不见了,可能是沉入海底了,后又浮了上来,上面写着是绿影岛,不过这次岛上在这个夏天居然结冰了,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冰岛?”莫格特说到,这下轮到布鲁诺不淡定了,因为这在他心里觉得一直没都是一个传说,在现实里哪有冰岛,没想到这次居然出现在了这里。 “那还等什么,立马过去看看,快”,很快的,从莫格特这边有一个木门,打开以后是这座岛的身后了,看到岛下的海面上有一支艇队,都是一个颜色的蓝,骑着像是小鸭子的小艇,在海面上停着, “老板这是防水服,还有其他的工具,带上再走”,莫格特说到,布鲁诺便开始穿戴起来, “你还愣着干什么,快点穿啊,你也去”,布鲁诺说到,我也开始穿了起来,先带上了游泳镜,然后穿着蓝色的防水服,带着一个帽子,就完事了,从这下去的岩石,有一组石梯,是特别的开凿的,可以直接通到水面,就一个小艇是空着的,看到布鲁诺已经坐了上去, “快点啊!”布鲁诺催促到, “是这样穿”,莫格特给我弄了一下, “谢谢”,我说到,便下了石梯坐在了布鲁诺小艇的后面, “准备好了,出发”,布鲁诺说到,便发动游艇,向着一个地方去了,第一次这样在海面航行还挺刺激的,至少可以治疗不开心。 小艇很快,看到周围的鸟儿和水飞速地向后去,很快地就离开了这座海中小岛,向着前面前进。 能看到有渔船在撒网捕鱼,有大的客轮在海中悠悠地航行,当然还有我们这支小艇队在飞速地前进,我闭着眼睛,感受速度带来的疯狂感觉。 从这个角度说,旅行是刺激的,是冒险的,是一段未知的旅程,但是不是所有的旅程都是保持在高潮状态的,还有低潮,而且低潮很多。 比如上次在英格兰小岛上,因为错过了最后一班游轮,所以被困在岛上一夜,然后在岛上找了一家人家,便住宿一晚,让我感觉我要留在这里的理由是,这里的空房子很多,而且不花钱,据老人家讲是都逃走了,因为这座小岛经常被海水淹没,但是自从这些人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被海水淹没过了,说来也奇怪,可能是小岛喜欢安静吧! 我光从格特里斯小镇的小屋里,搬自己的行李就搬了两天,我的所有的旅行心情全都消耗在了这两天里面,我都怀疑这样是不是更麻烦了,后来证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也因此有了新的生活,除了坐游轮来回的钱,我几乎就再也没有花过钱了,不过还是好好地反思了旅途中如何将更多的精力消耗,转而变成更多的冒险的激情和期待。 有了这次教训以后,我下一次出来的时候,就带一顶跑步帽子,几本书和一双鞋,还有一件衣服,和一支钢笔,思来想去,这些就足够了,其他的东西到了当地总有办法弄到,减轻了旅行的背包重量。 第二我尽量选对一个地方,就不搬家了,不然忙忙碌碌总会有点小郁闷,就算我尽量把心情开到最大,也会有一点不高兴的地方,这是避免不了的。 第三呢完全就是自我暗示心里,总抱着期待着未知的美好落下,比如我能遇到一个让我一见倾心的女孩,或者美丽的景象,足够我发呆,或者安静,让我足够反应自己。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旅行的心情,心情足够好,便是旅行的意义,在于把更多的旅行不快,变成快乐。 这样你会觉得好多了,感受旅途带来的更好感觉,这样会更加放松自己,走的越远,离自己越近吧! 我闭着眼睛,突然听到前面的大炮声,是两艘船打了起来,船上的大炮,轰隆一声,打到对面的船上,便着起了火,但是还不至于到了沉船的地步,如果直接把船底打空,那就只有沉船了,不过看着双方,好像并没有真的打个你死我活的地步。 我们小艇对很快地从两艘船之间通过,感觉这场景只有在路飞冒险的时候才有的场景,在现实里也发生了,而且挂的旗子,真的是海盗船。 看着我们过去,这两艘船的人就愣了,停止了打斗,反正在海上打斗也没有关,看着我们过去就跟了上去,我回头看着呢,两支船队好像又联合了起来,朝着我们这里来了,不过速度上就差了我们很多。 很快地就把他们甩没影了,我们过去了,遥远地看到一座绿色的岛,不过岛上像是结了冰一样,在望远镜里能看到那最高处好像有一朵白色的花, “喂,你看那岛上的白色的冰花是什么?”我问到,此刻小艇速度已经减了很多了, “我看看”,布鲁诺把望远镜拿了过去,看了看, “冰凌花”,布鲁诺大惊失色地说到,不过随后就是狂喜, “快,过去,登岛”,布鲁诺说道, “不可老板,这岛很是神奇,一有人上去就会沉到海底,你看,其他的人也在这里,不然就算不知道这是什么,也会有人抢的”,有人拦在了布鲁诺面前,说到, “花格,你说该如何是好?”布鲁诺无奈地说到, “不知道”,这个花格说到,我才发现原来是个女的,说到, “等等看吧!”我随便说到, “也只能这样了”,花格说到,看了我一眼,就去了旁边。 没办法,大家都不敢上去,只能等待了。 此刻,有人想要通过绳索过去,把钩子打到岛上,想通过作用力直接弹到岛上去,可是都失败了,被弹入了另一边大海里,无奈大家都不知道该如何办了。 走吧,先到那边去看看,周围转悠转悠,这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跟看到仇家似的,都在衡量谁强谁弱,那既然现在都不知道该如何登岛,就先假装离开也好。 突兀的巨大海盗船 平平凡凡的海面,也会有巨大的海浪翻滚,还有巨大的鲸鱼在趁机捕食,这对于鲸鱼来说是好机会。 可是对于这些海盗来说多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那就不妙了,拥有更多的人,拥有更多的船,就说明胜利了吗? 也不一定,总有人在趁机坐收渔翁之利,而谁又都想做这个人,但也不是谁都能做的,谋略和胆识一定要有,而且能应对突发事件,总能逃走,打的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目的达到就行了。 再说汉斯,围着城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我和布鲁诺,此刻,小猫的会议也结束了,然后汉斯和马格气哄哄地去了布鲁诺家里, “老家伙,老家伙,你去哪里了?”管家带进庄园里,一进来就大声喊到,此刻,庄园里也放假了,变得好安静。 布鲁诺的妻子正在外面洗衣服,今天阳光正好,正好是洗衣服的好天气,看到汉斯过来了,就走了过去, “哦,汉斯先生来找他,他说去钓鱼了”,布鲁诺妻子说到, “哼,自己去钓鱼也不说话,也不告诉我,害得我找了一个上午,真的是”,汉斯手里拿着外套摔在地上,溅起一片尘土,转身就走了, “谢谢”,随后,汉斯声音过来了,布鲁诺的妻子笑了笑,两个人都打习惯了,所以作为妻子也就只能理解了,然后就又去洗衣服了。 “老师,我们现在回家吗?”马格一直跟在后面,就像跟屁虫一样说到,随手又把布鲁诺的外套给捡了起来,跑过来了, “不是,去海上找布鲁诺,这家伙越来越放肆了,看我不好好找他打一架”,汉斯说到,边走边把地踩得咚咚直响, “哦”,随后马格也在后面默默跟着。 此刻,外面的树木已经落了叶子了,记得过去自己就是爱收藏很多种不同形状,不同颜色的叶子,然后用笔写下来一些祝福话,夹在书里,每次无意间看到书中的叶子的时候,过去的场景又会重现眼前,让人回味无穷。 “对了,让你带的电话你带了吗?”布鲁诺走着走着,把马格手中的破烂外套又夺了过去,穿上了,说到, “带了,老师”,马格恭敬说到,就把电话拿了出来, 然后汉斯找了一个电话就打了过去, “喂,雷斯,是我,现在给我准备一条船我现在就好要出海,明白吗?”汉斯打过去电话说到, “好的,老板”,电话那头说到,便挂断了, “走,去海边”,说到,两个人朝着海边就去了。 也许,在海此刻的海边你会看到有两个流浪汉在走着,你会从身边跑过去,应该不会在意这两个人,但是当你再回头的时候,一艘大船把两个流浪汉接走了,你会是怎样的心情,奇怪吗?不奇怪,因为现在更加奇怪的是在海上呢。 此刻,布鲁诺小艇队已经去了另外的一座小岛上,那里有着最自然的景色,岩石,小草,树都在有自己规律地生长着,我们就上了小岛上,我坐在一块石头上,然后除了布鲁诺之外还有其他五个人也都坐在了这里。 布鲁诺摘下头盔来,整理了一下本来就不是太多的头发, “你们什么时候发现的?”布鲁诺说到, “上午十点,老板”,那个花格说到,也摘下了头盔,是长头发的女孩,看了我一眼,便看向了大海。 “这样啊,你说一有人上去就会沉到海底,那说明这不是一座岛,倒像是一些巨大的动物形成的岛”,布鲁诺一说倒是提醒我了,捋着他那几根胡须说到,倒像是一个思想家, “对了,我听说在很久以前,海中有一种巨大的乌龟,因为每次沉睡一次都几十年,漂浮在大海中央,因为鸟儿认为这是小岛,会把这里当成家,在这里筑巢,时间一长,尘土就变成了岩石,慢慢的巨大乌龟也在变大,所以经过几百年的沉淀就形成了小岛,就是所谓的化身孤岛的巨大乌龟”,我一边拖着下巴,像是知道,又像是一边回忆着书中的内容说到, “嗯,我也在书中看过,现在知道为什么留下你了吧!你就当一个谋略师吧!这是你们东方人的叫法”布鲁诺笑着说到,我才知道自己原来是有价值才能留下来的,看来天底下真的没有免费的午餐吧! 我还以为真的是帮助我呢,看来,能帮助你的不一定就是好人,至少他们是别有用心的。 “哦,您还了解过东方”,我笑着问到, “在书上看过,我特别佩服的就是那诸葛亮,太聪明了,如果我有他一半聪明就行了”,布鲁诺笑着说到,我终于感觉痴人说梦是什么意思了,不过这样的痴人会很可爱,至少现在你把他看在眼里是如此的。 “就算他是一只大乌龟,那又怎么样呢?”花格摆出无奈的手说到, “你笨啊!一会儿潜水下去,把这大乌龟弄醒,然后拿着一根胡萝卜,你去哪它就给你去哪不就行了,况且这么长的时间了,一定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胡萝卜”我说到,其实,我是开玩笑说的,没想到把花格给逗乐了, “你,你……才笨呢,不过你说的也有一点道理”,花格随后笑着说到, “没错,我也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你们东方人就是聪明,走吧!换上潜水服去看看,只是现在没有胡萝卜”,布鲁诺突然站起来说到,不过随即又有点失望了, “有时间,我一定跟你去你家,看看东方是不是真的这么神奇”,随后,布鲁诺又说到,我无话可说,只能点点头, “那个,我说着玩的,不会当真了吧!”我说到,布鲁诺笑了笑,仿佛是就算我是说着玩的,也知值得一试, “那好吧!”我现在原地一动没动说到,那说明这个乌龟可是挺值钱的,身上居然有冰凌花,虽然我听说过这东西,但是从来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也不知道是哪里看到的,总之就是知道,也不知道。 再说从我们走后,这些人又打了一架,你一炮,我一炮,砰砰通通,炮弹在水里炸开,有的小船真的被击沉了,这个世界里,在这片海域上,有人在水中抱着漂浮木慢慢远离了这里,在海里,强弱生死好像就在这一瞬间,让人搞不懂。 随后,从后面来了一艘很大的船,整个船看起来很高大,在甲板上站着大大小小的人,每个人看起来都凶神恶煞的,有蒙着一只眼的,手里拿着刀枪剑戟,各种兵器,还能看到口径很大的炮台,这是真的海盗来了,看着数量怎么也有两三百人吧! 当船靠近的时候,船的高度都能直接跨到小岛上了,可是却没有人敢尝试,于是船一停下,开始和其他的人战斗,一看情况不对,包括先前躲在暗处的海盗十一人也走了,还有不少的船被这艘大船上的人给拿剑戳破了漏水了, “啊!快跑啊!是东海最大海盗船“摩托海盗船”来了,快跑”,有人大喊道,和路飞去伟大航路差不多,一个海盗团和另一个海盗船相遇,无非就是一团人打一团人,然后果实能力者找果实能力者,实力相当的对手找实力相当的对手,打啊打的,不过高手和高手对决则是精彩的。 现在海面混乱一片,倒是那个摩托船长,在船上坐着大吃大喝,看着这一切,好好大笑。 此刻,我们这边正在穿着潜水服,突然看到那个大船的身影,或许潜水是一个比较保险的方法吧,只是没有胡萝卜,在这个岛上摘了一个不知道什么的果实就去了,我们七个人都下去了,小艇藏在了岛上,确保万无一失。 此刻,汉斯正在开着船上这边来,先去了小岛上,看着身材高大的莫格特, “喂,布鲁诺来了吗?”汉斯在船上没上小岛,说到, “哦,汉斯先生,我家老板在那边海上钓鱼呢,您去看看吧!”莫格特看了一下,走过来说到, “行了,我自己去找他吧!”说着,汉斯便让马格调转船头走了,不过刚走出没多远就看到有人在海上漂浮着,也不敢去救,但是人家也没有求救,所以就没管。 此刻,是马格瞪着船前进的,我觉得布鲁诺对于我还是挺心疼的,不过马格就不幸了,从上船来就一直蹬到现在,船倒是挺快的,不过重要的是也挺累的,或许也只有马格知道什么是累,没事我理解你。 随后,我们便下去了,我也是第一次穿着潜水服下海,第一步怎么做都不知道,还是花格带着我前进呢,本来只是在海边游过泳,但是潜水一直想尝试,只是没有时间也不太敢尝试,不过对于我来说,来到这有大海的地方潜水只是早晚的事情,不过也没想到就这样实现了,看来有的梦想也不是太难吗? 随着慢慢加深深度,我的心扑通扑通跳,感觉心头一股闷热喘不过气来,很是压抑,不过随后深吸了一口氧气便感觉好多了,看着气泡在我的眼前一个又一个上升,真是觉得盼望这么久的海底冒险,现在终于真实一次了,看着花格矫健的身影,感觉这女孩很厉害。 消失 今天,自早上去到汉斯庄园,便感觉气氛不对劲,再到小猫大会,越热闹越不会有人觉得,在海面还有这样盛大的场面。 再到汉斯亲自到海上找我们,一直都有一个人在暗中观察着这一切,但是却都没有人发现。 当然不是那海盗十一人,因为当摩托海贼团到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走了,计划失败了,而且去了反方向的小岛,那是他们的基地。 这是一座三面环海的小岛,从小岛西边缘,可以很快到达岸上,进可攻退可守,还能很好的撤到城里,可以说这小岛的地理位置很是重要,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占领,也没有人去抢夺,任由一些航海人自由占领。 “老大,我们就这么走了,白花时间追查这么久了”,有一个女子在旁边说到褐色的头发,穿着一身紧身蓝色衣服说到, “不,我们的目的不是那朵花而是真的宝藏,但是这宝藏只有那海龟知道,但是不知道海龟什么时候走,只能等了”,这个老大说到, “这样啊!要是海龟睡了一百年,那我们也就等待一百年吗?”有一个人说到,身体瘦小了一些,黑色的皮肤,看起来有些小人模样, “该死,只是不知道这些消息都是从哪里泄露出去的,本来没有人,现在出现这么多的人,只能等待时机了”,这个老大,是一身的肌肉,带着一顶棕色的帽子说到,下身穿着一条短裤,一条长靴很是有个性, “哦”,于是他们停下船便上了小岛,小岛上还有人看家的,此刻,有人跑过来看着大家, “老大,您回来了”,来人说到, “嗯,没什么事情吧!”老大说到, “没有”,来人回答,便又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老二,你去拿几瓶酒过来,我们边吃边说”,这个老大过去,直接走进了里面的厨房里,有一张很大的石头桌子,旁边点着不少的蜡烛,随着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的风,吹着蜡烛弯腰着,很是有节奏感, “好的,老大”,这个人说着就到了旁边的一个山洞里,一靠近那里,就能闻到一阵酒香,可见是一个酒窖。 随后十一个海盗便吃饭了,这个老大一口喝了一整瓶子的红酒,可见今天的郁闷至极,计划没实现不说,还来了强有力的对手。 此刻,汉斯在在船上还在行走着,看着有船从那边回来的,还有人在海里抱着木头回来的,有些好奇不由得问到, “喂,你们是怎么了?”布鲁诺说到, “快跑吧,别过去了,摩托船长在那边呢”,有人说到,便逃走了, “摩托?”汉斯怎么会不知道这摩托海贼团,所以当听到是摩托海贼团亲自出来了,还是挺惊讶的,平常只是听说过这个海贼团,现在居然出现在了这个海面上,那就说明一定有什么东西是值得抢夺的,所以汉斯想要过去看看, “走,我们过去看看”,好汉斯说到, “老板那可是海贼团,一不小心就会没命的,我们要不还是不去了吧!”马格小心翼翼地说到, “笨蛋,布鲁诺肯定在那里,那老家伙是最爱凑热闹的,而且手下各种人很多,你以为他就是表面那么简单吗?”汉斯说到,然后凝重地望着眼前的空气说到, “哦,知道了,老板,我加快速度”,听着,马格便加快了速度,船去了海盗船那边。 此刻,我看着大海都惊呆了,比我想象中的要清澈很多,而且有很多的海洋生物都是我没有见过的,只是看着眼前就惊呆了,谁还管什么宝藏啊! “嗯,嗯”,花格突然回过头来示意我快走啊,因为我停下了,而花格也走不动了,我只是看着海里太美了,有些情不自禁了,难免有些沉醉其中,难以自拔,所以当回过头来,看到花格这样。 我点了点头,努力摇晃双脚看起来能游得快一点,花格则带着我又往前走去,我们是落后了,布鲁诺倒是挺快的,在前面游着,不过很快地就看到了,那艘大船和这个小岛的身影,静静地漂浮在海面上,这个海不知道有多深,居然能容纳着这些大的东西。 “嗯”,花格说到,不知道要去干什么,然后我随着她就去了,去了那艘大船下,看着花格拿出刀砍了几下,这是要给大船开个口子进水,没想到大船底下都是厚重的钢铁,根本扎不透,所以无奈的摇了摇头就跟着又回去了。 此刻,布鲁诺带着其他四个人围着神秘小岛在海下找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可能是海龟的头部在龟壳里面,所以根本发现不了,看着大家布鲁诺摇了摇头,大家又分头去找。 突然,听到海面上响起了大炮声,碎屑乱石很多都掉下了海面,我们简直就是在枪林弹雨里了,怕砸到不停地躲开,可是有的躲不开砸在脸上太疼了,差点把潜水服给砸坏了,所以很快地后退,退出这个危险区。 刚退出来,大炮的数量突然增加了,掉下来的石头更加多了,幸亏跑得快,不然就危险了。 就在此刻,突然从旁边的石头上钻出来一颗巨大的头,发出闷雷般的声音,把水都震得一个波纹一个波纹的,突然小岛下降了,缓缓向着一个方向游去,大炮依然没有停止,我们便只能观看。 随后大海面便起了巨浪,把大船打得摇摇欲坠的,所有人都跳下船了,惊恐地看着这巨浪光朝着他们扑过来,像是有目的性攻击一样,或者海龟就是用巨浪来公里大船的,很快一艘大船便沉进了海底,这突然的变化让我们都惊恐,这破坏力真的太强大了,我们都像小鱼一样被打到远方毫不费力,花格就使劲牵着我,怕我被冲走了,我感激地点了点头。 随后,我们便没有再追了,看着海龟去的方向,就消失了,就这样在我们眼前消失了,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的,这是神龟吗? 而此刻,汉斯驾的小船刚好过来,不偏不倚正好被一个浪头砸中,一个小船被分成了两半,这突然的变化也让汉斯着实吃了一惊,然后汉斯和马格都抓着一块木头在海面上漂浮着, “布鲁诺我恨你,都是你害得我”,汉斯衣服被打湿了,汉斯还不忘打着海水,骂了布鲁诺一声,我们在水下根本听不到。 “老师,我们还是向那边去吧,那边好像有一个小岛”,马格说到,便向着那边游去,正好是我们的那个小岛,汉斯五六十岁的人了,别说游泳坚持不了,在海水里泡着也不行啊!所以马格牵着汉斯的木头向前慢慢游着,这可着实把汉斯给感动了一次,没想到在困境里还有人愿意帮助自己。 就这样两个身影在海里,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向着小岛慢慢过去,如果要是拍成照片,估计也能成为时间里的感动吧! 布鲁诺给了一个回去的手势,我们便又回去了,根本不知道这神龟去哪里了,然后原路返航。 啊哈哈,我的脸和手都被砸中了,还有点疼呢,花格看着我,我觉得她一定是在笑,然后看着海面上挣扎的人,大概有几百人吧,希望他们不会遇到鲨鱼,祝你们好运了。 我们便回去了,正好汉斯和马格也去了小岛上,正好到了,不过还是我们先到了一步。 “老师,你没事吧!”马格上来浑身抖了抖水,然后说到,汉斯也把外面的衣服脱下去了,气哼哼地一脸不愿意, “没事,还死不了,我非要找布鲁诺打一架不可”,汉斯说到,胡子都湿了,本来破烂的衣服,也更加破烂了, “唉,老家伙,你这是咋了,浑身湿透了”,正好我们又把小艇搬了出来,正好看到布鲁诺和马格两个人, “啊,来过来打一架”,汉斯听到布鲁诺的声音气就不打一处来,然后攥紧拳头刚想要打上去,布鲁诺躲也没躲,也没出手,就静静地现在那里,汉斯的拳头也停在了布鲁诺眼前,布鲁诺都没眨眼, “你为什么不躲?”放下拳头,汉斯转过身说到, “我知道你不忍心打,走吧!先回去,我知道这次你是过来找我,才这样的,我欠你的,回去想吃什么尽管说就是了”,这次布鲁诺倒是挺够意思的,出乎我的意料, “嘿,你老家伙今天倒是挺懂道理的,行了,没事了,你变了啊!”这样一说,汉斯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摸着湿漉漉的头说到,让我们都笑了,这俩人真是的,六十岁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一样。 俩人笑了笑, “你怎么也会来海上?”布鲁诺给了汉斯一条干的毛巾说到, “听说你来钓鱼,所以我也来了”,汉斯说到, “不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的船突然就被一道海浪给劈成两半了,没办法只能游到这小岛上了”,汉斯说到, “这个我们回去再说吧!太复杂了”,布鲁诺站起身来说到, “好”,汉斯说到。 “喂,小姐姐,你可以放开手了吧!”花格还像在海里一样牵着我的手,我们是最后才上到岸的,看到了这一幕,我小声说到, “哦,对不起啊!”花格红了脸就转过头去,放开了手,我笑了笑。 欠了很久的故事 望着平整的海面,突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这种失去,是只有一次的彻底失去,所以当摘下潜水服帽子以后,便感觉全世界都转了起来,当然自己也在转。 至于失去了什么,我总是不知道,或许以后就会知道,或许以后也不会知道,这个状态持续了几个月了,每次想来都头疼,或许这样的生活并不太适合我,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 当花格离开手了的那一刻,当汉斯和布鲁诺暂时和好的那一刻,当我感觉一切并不真实的那一刻,当看着海面一片狼藉的那一刻,这个世界简单而又复杂,总之这次的生活的世界里,比你以往任何一段旅行都要复杂,它不在是让你单纯的写作,跑步,更多的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行了,这里不是久留之地,我们先回去再说吧!”布鲁诺说着,小艇已经全部就位了, “嗯,好”,汉斯回答道。 一个小艇刚好坐两个人,布鲁诺带着汉斯,花格带着我,还有一人带着马格,很快就离开了这里,忽然也有种荒岛余生被救走的感觉,望着身后一道深深的波浪凹槽,想起了鲁滨逊,感觉这样的生活很真实了。 一路速度都挺快的,连修船厂都没有停下,就一路去了海边的海港上,然后一路走回了庄园,大家一路上应该都不愿意说话吧,没有一个人说话,感觉气氛怪怪的,我也就没管。 到了布鲁诺的庄园里,我就很快回去了自己的屋里,脱下衣服很快就冲到浴室,打开水的那一刻,心才停止了嘭嘭地跳动,当玫瑰花香的沐浴露触到鼻尖的那一刻,才感觉有了那种类似于回归的东西,这让我很怕被留在海面上,但是也希望在那里,很矛盾的心里。 布鲁诺和汉斯则去了侧堂,换了一身衣服,每人一杯大咖啡喝着,马格则在那里自己喝着牛奶,让换一身衣服不想换, “啊切,啊切”,汉斯围着一条薄被坐在沙发上打着喷嚏,则笑了笑, “老家伙,这次被你害惨了,非得感冒不可”,汉斯还不甘心的骂到, “唉,这又不是我的错,是你自己要来的,而且你的运气不佳,正好被海浪击中,要知道我们在水下差点没被海浪掀翻,幸好跑得快”,布鲁诺说到,明显吐了一口气,很侥幸地样子,不然就被海浪卷跑了,有时候生死只是这一瞬间的事情。 “我感觉这事情不对劲啊,这明显不是海浪本身的力量”,汉斯疑惑得说到, “当然不是了,是神龟的力量,海浪才有这么大的威力的,知道摩托海贼团嘛,连他们都来了,而且直接拿炮轰炸的,这才惹得神龟生气的,制造了海浪来攻击他们,他们这么大的船都被打得七零八落的,更不用说你的小船了,我看你刚好是被波及到的,你来的时间正好是攻击最猛烈的时候”,布鲁诺想了一下说到,稍微带了一点传奇色彩,听得汉斯一愣一愣的,感觉被吓到了一样,盯着布鲁诺看着, “喂,老家伙你在听吗?”推了一下汉斯说到, “在听,在听,我只是感觉有些不可思议而已,那这么大的摩托大船都给打碎了,太厉害了,那我不冤”,汉斯说到,没哭也没笑,只能看到脸部肌肉动了动说到做到,面无表情, “唉,你个臭小子不会是骗我吧,这世界上有神龟吗?”汉斯接下来质疑到, “我亲眼看到那个小岛就是神龟所化的,而且也是突然消失在我眼前的,而且小悦也说了,是化身孤岛的神龟”,布鲁诺又解释道,差点把自己都弄迷糊了, “你说那个小家伙说的,真有这么神奇的事情,只有你们看见了,还是在海底下,奇怪了,我怎么没看到呢”,汉斯笑着说到,有些不满意地动了动身体, “你要这么说就没意思了,摆在我们眼前的事实就是这样,我还不相信呢,可这就是眼睛看到的,刚才你别爬到小岛上啊,直接沉入海底兴许能看到”,布鲁诺又有点生气地说到, “也许吧,我信了,啊切”,不喝咖啡了,给我去倒一杯热水去,汉斯命令布鲁诺到, “嘿,淋了一点水你倒是成大哥了,好,给你倒水行了吧!”布鲁诺气哼哼地说到, “那好,你快去我等着”,汉斯笑了笑,感觉很幸福的样子,马格则出去转了转。 我足足洗了一个小时的澡,就让水在那冲着,我闭着眼睛,直到再睁开眼睛,刚好过了一个小时,然后拿起浴巾擦干就出去了,沙发上刚好有太阳光,就坐了上去,躺了下来,才感觉有一丝劳累涌遍全身,感觉浑身酸酸的感觉,又想睡觉,心里还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深吸一口气,就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梦里居然梦见吃饺子了,能清楚地感觉到是韭菜牛肉馅的,醒来以后居然能闻到一股韭菜的香味,还有牛肉的味道,当真不可思议的。 不过我还梦见,有一个小男孩不紧不慢地跑过一条街道,我能很清晰地在脑子里回放这个画面,然后跑到一家小吃摊坐了下来,有小巷子的影子,有老街的老建筑,其实,细细品味,做一个梦并非是没有道理的,恰好是你内心最真实想要再看到的。 我还能看到一个女孩子,那是我见到第一眼就喜欢的女孩子,上小学的时候,我们曾一起手拉手去上学,可是无论当时多么高兴,最后还是分开了,虽然有点伤心,但是这就是最美的开始,现在成熟的你,依然会自然感慨一下。 于是,我穿好衣服,把这几个梦给写了下来,每次只要一做梦,我都会把梦到的写下来,才发现,自己怀念的还是那些过去的最美的时光,有爱的人陪伴,没有忧伤也没有懂得不懂得,傻乎乎地快乐就好。 今天不想出这个屋子了,一共才睡了不到半个小时就醒了,一看表已经快五点了,在窗台等待黄昏的到来就好了,想看看这一天的黄昏是否真的如同画中一样美。 拿起书读书,现在完全没有心情,不过还是找了一本历险记的故事书看了起来,也挺有意思地就看了起来,不知不觉中又看起了书,黑夜如期而至,能想到的还是吃饭。 不一会儿门外的铃声响了,我想是布鲁诺过来找我吃饭了,今天可是把我弄得头晕目眩的,我可要好好地跟他诉诉苦,我就换了一身衣服, “等会儿,我马上过来”,我喊到,门外人并没有回应,我就感觉有点奇怪了,要是布鲁诺一定会催促我的,我就过去开门了, “嗨,你好,那个,我能进来吗?”进门的丽莎,倒是让我颇感惊讶,然后愣神儿了几秒才反应过来,我反应迟钝, “哦,你来了,可以,请进”,我说到,便转身去倒了一杯绿茶,这是从抽屉里找到的,爱喝咖啡也不能总是喝,换个口味喝绿茶也不错。 “请坐吧,我给你倒一杯绿茶”,我说到,她便起身, “我来吧”,她说到, “不用,我来就行,你坐吧!”她刚走了两步,便停在原地,听着我说不用她便笑了笑,又后退了两步坐下。 我端着两杯绿茶过来,笑了笑, “可以了,喝吧!”我说到,她摘下眼镜笑了笑,喝了一口绿茶, “嗯,挺好喝的”,她喝着笑了笑,今天难得一见没有穿天使服,穿了一身蓝色的裙子,倒是难得一见的美, “好喝就喝一点吧,今天倒是没有穿你的天使服,难得一见的美啊”,我说到,她低下头,随后才说到, “是嘛!我美吗?”她有些羞涩地说到, “嗯嗯”,我点了点头, “那你是有事找我”,我问到, “嗯,不知道先生晚上有事嘛,我想请你吃饺子”,她又把眼镜戴上说到,一听说饺子我就很快想到了刚才的梦,看来能实现了,真是梦成真了,很高兴, “好啊!有饺子好,说实话这几天还是挺怀念家乡的饺子味道的,刚才做梦的时候都梦到吃饺子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实现了,谢谢你啊!”我说到,她听到我说会梦到,颇感意外,不过随即笑了笑,脸上的酒窝很迷人, “是嘛!那挺巧的,走吧,但是我不知道是用水煮还是蒸,所以请教先生的,也算是请先生吃饭吧!”她有些无奈地说到, “哦,是这样啊,那你是来请教的了”,我说到, “嗯,知道先生是东方人,所以才想到包饺子的”,丽莎说到,这样的用心倒是让我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 “那是你亲自包的,这多不好意思啊,不过什么馅的”,还是挺吸引我了,所以问到, “是韭菜肉的”,丽莎说到,这和梦不谋而合。 “哦,那还等什么,去吧,饺子是在水里煮的,知道吗?”我着急地说到,一听说饺子都饿了, “哦,知道了,东方的饺子我也是第一次了解到的,也是因为先生,所以是第一次,包的不好看,还请先生谅解”,丽莎有些无奈地说到, “好,没事,我会包,我教你”,说着穿上鞋子就出门了,这也许是今天最大的惊喜了。 “其实,我是想让你给我讲那个故事的”,丽莎出来又不好意思说到, “这就是你的真实目的”,我问到, “对”,她干脆回答道, “没问题就是一个故事而已,我将就是了,不过我先要帮你把饺子会做了”,我说到, “那谢谢先生了”,丽莎说到, “你还是叫我小悦吧!”先生太老了,我说到, “那好吧!小悦”,她说到,我笑了笑。 我见过的第三种饺子 夏天毫无疑问是一个明丽绚烂的季节,有人弹着吉他唱歌,有人骑着自行车飞快,包围着我们身边的浓浓绿意,将一点点地让位于浅淡的金黄色,不知不觉中秋天到来了。 随处可见的枯叶随风曼舞,然后也到了在慢跑短裤外面加一条运动裤的时候了,敲打地面好像也变了声音。 到了这个时候,连刚睡醒的松鼠都神色为之一变,一觉醒来已经到了秋天了,松鼠于是开始了四处奔忙,收藏过冬用的食粮。 丽莎的突然包饺子事件,还是挺意外的,这几天也确实没有自己做饭吃了,怀念的还是家里的味道,饺子便是最美味自然的,这次在梦里出现,又在现实里出现,当真是有些趣味的,看来我也要收藏粮食过冬了。 出了门以后,特别地看了看月亮,被乌云遮住了,不是很亮,还有我好像忘记了一件事情,说好的看今天的日落也错过了,不过有饺子吃就行。 “哦,那个故事啊!行啊!一会儿吃饭的时候讲给你听”,我说到, “行,那太谢谢先,谢谢小悦了,走吧!”然后她过来大胆,手臂挎过来,挽着我的手臂就走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一个女孩子这样,脸红了。 这次去的不是诊所,而是另外的一个方向,这边明显暗了许多,不过能看到那边有一个小屋的灯是亮着的, “咱们不去诊所吗?”我说到, “诊所,诊所又不能包饺子,这是我家”,丽莎笑着说到, “哦,这样啊!”我说到,倒是有些无语。 丽莎过去打开门,一种韭菜的清香扑面而来,不过看着现场但是挺乱的,而饺子有的包的还可以,有的则歪歪扭扭的,心想,在外面能有一个人给你做吃的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这不是挑,是真的不能直接下锅煮,因为已经包好的的饺子有的已经开皮了,必须重新修理一下才可以。 “那个,丽莎姐,包饺子呢,首先馅一定要细才好吃,还有这饺子皮一定要厚薄均匀,还有这饺子捏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手法,既不会开皮,包的时候还简单迅速,算了,还是我教你,你看着”,我说到。 呼呼,没想到今天晚上和自己包饺子差不多,然后我挑出丽莎包的饺子里面不合格的,又重新给整理了一下,然后又是擀面皮,加少点馅, “等等,这是怎么捏的,我还没看清楚”,丽莎突然抓住我的手说到, “没事,你要想学我会慢慢教你,今天就算了,因为我肚子很饿”,我苦笑着说到, “哦,肚子饿是吧,我这还有三明治你先吃一口”,她转过身去了旁边的屋子里拿了三个三明治过来, “嗯,我现在忙着呢,不方便吃”,我说到, “没事,我拿着,放到你嘴边就好了”,接着,她真的掰开了不是太大的三明治放到了我的嘴里,真是体贴人, “哦,没事,我自己来吧,麻烦姐了”,我说到, “没事,是我给你添麻烦了,做的不好,还让你重新做”,她有些后悔地说到, “没事,你不是第一次做嘛,比我第一次好多了,我第一次做,居然都不知道饺子还有馅”,我笑着说到,她笑了,便自己吃着三明治,看着我包饺子, “还吃吗?”她问我, “不吃了,一会儿等着吃饺子吧!”我说到,她就静静站在旁边看着。 我自己忙着包饺子,倒是挺开心的,我想一会儿布鲁诺一定又找不到我吃饭了,不过这样也好,每天都跟着他难免会全面掌握你的行踪,自己想做点什么事情都不行,不过到了他这里倒是没有花一分钱。 丽莎过去泡了一杯咖啡,在旁边边喝边看着我,我时不时也会瞥见她一眼,总是看她在笑,那略微金黄色的头发放到肩上,手一边放在腿上,一边放在桌子上,很是认真地看着我包着饺子。 “还有,这面皮一定要用擀面杖才行,这塑料的管没有那样的重力,也没有这么粗的,知道吗?”我说到, “知道了,那明天我就去买一根,你的技术也太好了吧!”她站起身来,看着我手中犹如魔术一般的手法,震惊了, “其实,在家里几乎隔几天就会有饺子吃,也是练习了很多次以后才会这样熟练的,你也可以”,我说到, “哦,那以后看来要多加练习了”,她噘着嘴说到,看着淡蓝色的眼睛,很是奇怪地看着我,有种莫名其妙的被外星人包围的感觉。 “那你去过老街那吗?”我问到, “你是说城里的老街”,她问到, “是啊!”我说到, “去过,我经常会在哪里吃饭,那牛肉面,杂酱面我特别喜欢吃,那个东方真的有这么多好吃的嘛!”她神秘而向往地问到, “是啊!到时候你去我们那感受一下不就行了”,我说到, “哦,那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她又失落了一下, “你又没事,去旅行一下有什么不好,还可以出去看看,还能吃到好吃的,就像我这样,在你们这陌生的地方,然后认识了你和布鲁诺等的朋友多好啊,你看你又给我包饺子,让我很感动的”,我说到, “真的吗?”她忽然睁大眼睛说到, “真的啊,要不我也不会亲自过来包饺子了,对了这馅也不要放太多的肉,主要是吃韭菜的味道,明白吗?”我说到,看着那里不对劲就说呗! “哦,这是第一次就这么糟糕你不会生气吧!”她侧过头来说到, “肯定不会啊!感觉你不像请我讲故事那么简单吧!”我说着, “我想让你教我一些汉语可好”,她有些期待地看着我, “这里都能学汉语啊,为什么让我教呢,我可是很笨的”,我说到, “没事,只要你有时间教一下我就行,毕竟你每天跟着老板这么忙,实在不好意思啊!”她低下头自己喝着咖啡说到,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就是这几天有事,过几天我就什么也不做了,专心投入到写作里去了,又会恢复我原来的生活”,我说到,到了这里也有一星期了,虽然每天都有都会发生很多的事情,但是简单快乐的事情也不少,主要是最重要的事情还没开始,跑步只是偶尔,然后当真的投入到写作上的时候,跑步就要每天坚持了,不然思想就会停滞不前。 “哦,这样啊!”她说到, “对了,你手臂上的上好了吗?”她突然问到, “早好了,不用担心了,对了,你这里有这么大的诊所,每天都有很多的人看病吗?”我好奇的问到,虽然这几天跟着布鲁诺形影不离的,但是对于庄园的具体情况还真的不了解。 “嗯,你每天跟着老板,他没跟你说说庄园的事情吗?”她疑惑得说到, “没有,一点都没说”,我说到, “哦,老板手下员工有近一万明呢,有自己的葡萄酒厂,有葡萄园,还有各样的果园,还养着奶牛,马,还有商场,书店,草料厂,牛奶加工厂等,好多呢”,丽莎知道的果然不少,不过一听到她只是大概地说出来,还是非常震惊地,虽然现在自己缺钱,但是有一个这样的巨富在身边的感觉,居然和没有一样,就算是几头奶牛也够我一年没日没夜工作了,更用说这厂那厂了,这样的差距果然是天和小山村的差距。 “喂,你怎么了”,我就自己发呆了,被丽莎给打断了, “哦,没事,你去烧水吧,马上就煮饺子了”,我说到,看了一眼表八点六分的样子。 “行,好的”,丽莎说着就出去了。 我把最后一点面包成了馄饨,其实,我在想一会儿吃完回去以后,需要写点什么,其实,也不难,眼前看到什么,加上自己的所见所想写下来就好,所以也不需要考虑这么多。 远处的天空还能依稀看到一抹红色,一点温凉的风从窗子里跑了进来,挺舒爽的,很好,也正好饺子也包完了。 “喂,丽莎有没有大蒜,酱油,什么的,一会蘸着吃”,我说到, “有,马上我就过去拿”,丽莎出来的时候,脸上已经灰头土脸的, “你是在自己烧火吗?”我说到, “是啊!老板的庄园都是自己烧火的,很少用电的”,丽莎无奈地说到, “除了灯以外,剩下的也就是木柴了”,我说到, “差不多吧!”丽莎说到, “那好,你把大蒜拿过来,就去洗洗脸吧!很脏”,我笑着说到, “哦,好”,丽莎也笑了笑,就出去了。 我就过去看看水开了没有,摸了摸锅盖,刚好热一点,可能还需要一点时间,我就又添了三根木柴,很快火势起来了,锅里的滋滋生也出来了,这灶台和家里的也差不多,所以第一次看到倒是有了一点熟悉的感觉。 “来了,你自己弄,我去洗一下脸”,丽莎说到,便又出去了,放下了酱油哥大蒜。 这边都是两间房子的建筑,在外面看着小巧别致,在里面空间也挺大的,有床,有沙发,有书架,也就足够了,不过我不知道是我用手机少,还是大家都不用手机,所以很少用。 很快锅开了,我就把饺子放了进去,饺子在沸水里不停翻滚,果然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有几个饺子破了皮,所以一锅看着也不好看了,不过还可以,拿起勺子在里面搅拌了一下,便等待饺子浮起来。 丽莎已经开始拿出碗来了,拿出了筷子,坐在那里等着吃饭呢。 随后,便开始了吃饭,以前是妈妈包饺子,中间的时间是自己包饺子,这次算是丽莎给包的饺子,所以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虽然也算是我自己做的,但是这样的以外惊喜是自己制造不来的。 爱的故事上集 现在需要讲讲“逃离”这个词,或许会让我明白,在那个地方迷失了。 当初的我,无处逃脱,在最后即将要成功逃离的时候,我却忽然选择了留下,这似乎是最终的结局,但为了这个结局也没有停下,明知道一切都会回到最初,还是去了很多的地方,不为别的,只为看看不同的人生风景。 也会因为这个情感,而为自己写一首歌,这个地方注定会与我的世界同在,我的血液、梦想、疼痛、喜怒哀乐全都埋藏在这里,无论如何我都必须要在这里,我的生命从这里一点一点展开,也会在这里一点一点像花朵一样枯萎。 这样故事就像是黑色偏灰色的海水,当最后一股巨浪成功打向灰色世界里,我便真的到了这个灰度空间里,听着自己音乐的幽幽乐声,所有的情感,所有的欲望迷失,都在此刻变得平静,像巨浪完后的海水一样,没有波澜,没有起伏,到现在开始,眼前的一切,都将不能再打动我的心。 “怎么样好吃吗?”丽莎自己没吃,我首先吃了一个问到我, “好吃啊,就是味道淡了一些”,我说到,不过感觉这韭菜有些不一样的味道,倒是挺好吃的, “那个,我不是第一次做嘛,所以什么东西都放的比较少,感觉放少了,总比多了要好”,丽莎忽闪着奇异的眼睛,看着我,也吃了一个, “嗯,好吃啊!没想到第一次还没让我自己失望,真的很好吃的,这还是我在书上看到的呢,所以想给你做一顿吃”,丽莎说到,这倒是挺有心的,记得自己说过要珍惜为你着想的人,那么这算不算呢? “嗯,谢谢你啊!工作这么忙还为我着想,有酒吗?喝杯酒感谢你一下”,我说到,四处看看,也没发现有酒的影子, “有,等着我去拿”,随后穿着拖鞋便出去了,趁着这个机会多吃了几个饺子,虽然感觉味道不怎么样,有吃的就不错了,而且自己只是包了几个饺子也算是省力了。 看着表变不多快要九点了,我必须在十点之前回去,而且还是不能让别人看到的,虽然没有发生什么,倒是感觉这些人挺好奇的,隐隐感觉,布鲁诺有自己的信息网,其中,自然少不了我的,如果他一个不高兴,把我赶出去还是很有可能的,第一次已经明显说了,所以自己还是老实点为好,看上去和蔼的人,其实,并没有那么友善。 “来了来了,这是我诊所的几瓶酒,没事的时候,自己喝几杯,所以还需要跑过去”,大约十来分钟,她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两瓶葡萄酒,这像是当地的葡萄酒产品,只是我还没看到一家葡萄酒厂呢。 “哎呀,早知道你告诉我我去拿就好了,害得你还跑一趟,这么远”,我有些歉意地说到, “没事,你是客人哪有让客人拿的道理”,她随意将跑到眼前的头发往后面一捋,看起来不经意的动作,实际上很搅动人的心弦,就像是一首故事音乐,娓娓道来。 我拿起螺旋起子,很快地将葡萄酒里的橡木塞子给拔了出来,一股葡萄的自然清香,映入鼻息,一种想要喝掉的冲动,自心里而起,拿起高脚杯一杯倒了一半的酒。 “嗯,那先感谢你给了我家乡的味道,虽然来到这里不长的时间,但是大家对我都非常的好,所以这一杯是感谢你的”,我说到, “哼,你那么客气干什么,我也是看你可能不习惯这里的饮食,所以才想到的,没想到真的让你高兴了”,丽莎还是忽闪着眼睛,我不敢看她,因为怕像看美杜莎女王一样被凝结成石头, “真的谢谢你为我着想,你知道的,在外面能有人主动关心你是很温暖的”,我说到,和丽莎碰了碰酒杯,便把半杯葡萄酒一饮而尽了,也许过去这样一饮而尽会不适应咳嗽几声,但是现在倒也习惯了,是我酒量变大的缘故吧! “嗯,我也干了”,看着我的样子,她也一饮而尽,想象中的她的咳嗽声没有出现,甚至还很平静,我想去阻止也来不及了,当看到她没事的时候,我倒是我这惊讶了, “没想到,你的酒量也可以啊!本来想拦住你不让你喝的”,我略微有些歉意说到, “没事,我的酒量也不糟糕,能喝一点”,她笑着说到,便吃了一个饺子,露出满意的神色。 “对了,说好了讲故事的,你可不能再忘了”,丽莎忽然转过头来说到,还真的差点把重要的事情忘了。 “哦!对了,前几天答应你的爱的故事是吧!”我说到, “嗯嗯”,她点了点头, “爱有很多种,不知道你想听哪种?”我吃了一个饺子故意问到, “就是东方式的爱情啊!”她有些疑惑地说到, “东方式爱情?”诈一听到这五个字,还真的没有确切的概念,不过想了想随便说个故事得了,自己也赶时间呢。 初次爱情中的两个人是小孩子,就像两个缩成一团的小刺猬,他们都用身体上最锐利的刺刺,去不断刺痛对方,让彼此两个人都处于受伤阶段,越是不同意,越是较劲,有时候甚至是彻底伤心了,这样的爱情随时面临着各奔东西的趋势,所以说爱很简单,分开也并不复杂。 随后,两个人明白,面对这孤独的世界,两个人必须都把刺刺刺向外面,而两个人则抱成一团取暖,方能度过初夏寒冬。 现在两个人最大的烦恼,就是每天的柴米油盐细数个不停,能省钱的地方一定省钱,不省钱的地方也不会吝惜那一点钱,所以说每天都有事情可做。 此刻的他们,在爱里已经成长为大人了,他们懂得互相理解包容,先承认错误,倒是很好,就这样过了一天一天,两个人一起慢慢变老呗! 爱归根结底还是平淡的,没有那么多的山盟海誓,也没有那么多的浪漫话语,有的仅仅是平凡日子里的两个人的紧紧依靠,共同度过每一个快乐或者伤心的季节。 说完我就开始吃饺子,只有丽莎在那里发呆,我看到也是一笑,故意没有理她,我就自己喝着葡萄酒,装作没事人一样。 “你,讲,完,了”,丽莎一字一句说到,有些没反应过来,大概过了五分钟了吧! “对啊!你没听出来吗?”我笑着说到, “没有”,丽莎摇了摇头, “那你的反应速度也太慢了,我都讲完六分钟了”,我说到, “那你没说停啊,我怎么知道你讲完了”,随后露出无辜的表情,让我无奈, “好吧,我是说东方式的爱很平淡,平淡无奇,但是却有些长久的碰铭记生命力,可以白头偕老的那一种”,我说到, “哦,你要说啊!害得我还以为先吃点再讲呢,唉,就这么几个字,我就准备了一天时间的饺子,这次算是赔大发了”,丽莎无奈地摇了摇头,她这算是撒娇之类的话嘛! “唉,你这话就不负责了,我又没让你包,是你自己要包的,可怨不得别人,再说了你不是心甘情愿的嘛,下次请你吃好吃的,总行了吧!”我笑着说到, “嗯,行,这是你说的第二个承诺了,第一个讲故事算是过去了,行了,吃吧!”丽莎说到,笑了笑,像是有预谋一样。 “好,原来是有预谋的,怪不得这么勤快呢”,我哼到, “没事,被你识破了”,丽莎狡猾说到, “吃完了,那我走了”,我说到,突如其来的话语让丽莎停止了笑,看了看表已经十点了,距离我十点半的底线还有半个小时,所以提前一点吧! “哦,那行吧!先生慢点”,说着我便起身,她也下来了,从她的眼神里我竟能察觉到一丝不舍,不过随即就忽视了,我可不想自找没趣,所以表现得冷漠一点,不一定是坏事。 当我最后瞥见门口台柱上的紫色花瓶以外,丽莎挥了挥手,想要拥抱一下,便拥抱了一下就走了,我走出半分钟以后,门口才关上了,挡住了那能照到小路上的唯一灯光,我便大步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能看到路上也没人走着,但是好像一个庄园的人我就认识这几个,其他的都不认识,不过倒是都对我礼敬有加,点头微笑一下,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所以我也点头示意多一点。 按照路灯的方向回到自己的屋里,打开灯,黄色暖光瞬间感觉身体也放松了许多,躺在了沙发上,还是想喝一杯咖啡,就去把咖啡拿了过来,然后加了一点糖,此刻,十点十五分。 我回头看到桌子上有一张纸条,是布鲁诺留下的,问我昨天去哪了,吃饭找不到人,希望看到回信。 我也没管,明天再解释吧,现在静静躺十分钟,然后开始写作,从跑步开始。 有蛐蛐的声音,起伏响起,被这小东西闹得,倒是增加了一点睡意,不过还是喝了一杯咖啡感觉精神多了,又从橱窗里拿出了一瓶白葡萄酒,倒了一杯,倒是没喝,等喝完咖啡再说,看着这白色的杯子,被黄色的灯光映照,倒是像是啤酒了。 美酒咖啡夜 将生命缩成一个小到很别致的圈,除了自己,谁也容不下。 当自己一个人面对夜的时候,除了自得其乐的部分,我还必须考虑寂寞和空虚的部分,在这陌生的城市里的,是必然会出现的,逃也逃不掉。 才发现,原来的“我”就像是冬眠的动物,除了能在自己的小空间活动,就是蛰伏在自己的世界里,谁也不愿意理睬,像是一只等待被唤醒的萤火虫,只有醒了,才能发出一点莹莹蓝色光芒。 就比如这木讷的酒吧,除了来往的各色各样的人,偶尔能遇到眼前一亮的人出现,她是一个少女,独自在这恍惚的世界里宿醉着。 少女的出场是带着一些暗色系的色彩的,对于百无聊赖的我来说,就是一个惊喜的礼物,看着年龄和我差不多大,在前台拿了一瓶酒以后,便独自在角落里喝酒,这是我与少女的第一次见面,城市那莫大,相见或许只是早晚的时候,但分开也匆匆。 一身黑色的衣服,一副高冷的模样,让人很难说上一句话,出于好奇,我便慢慢走过去了,坐在她对面椅子上,她看了我一眼,也并没有理我,而是自己在那里看着酒吧的杂志,感觉这杂志上吸收了酒吧里所有的味道,香烟味儿,美酒味儿,下水道的味儿,等等都夹杂在一起。 还是好奇我过去问了问, “嗨,你好,为什么自己在酒吧喝酒呢”,我坐下随意问到, “没事,想喝就来了呗!”过了半分钟才回答我,我便再次喝了一点酒,便不再说话。 “那你为什么来这里呢?”过了两三分钟才问到我, “寻找灵感”,我轻轻吐出四个字,她随即一愣,然后她笑了,少女脸上带着随性、自然的笑容,也让我一愣,冷漠的少女,笑起来居然这般好看,我心里暗暗惊喜,酒吧还能看到这样美的笑容。 “寻找灵感?就这吵闹的酒吧,哪里有灵感”,她说到,我也不可置否,没有理她,继续喝我的酒。 “那你是做什么的,还需要灵感这不存在的东西”,少女问到,从这便开始聊起各自的生活,还是出于好奇。 随后便聊起了生活,她说她每次不高兴的时候都会来到这酒吧,她还是自始至终带着自然的微笑,令原本我冷淡的心荡漾了一下,我也没想到看似冷酷的她,在我的面前居然也会笑,让我感觉我的冷酷也被她的笑一点一点瓦解了。 在酒吧聊天快结束的时候,少女一直问我,和她聊聊天会不会很没意思,我自然是摇了摇头,也没说什么,但是自己已经开始期待下一次相遇了。 随后她便走了,门一打开,一关闭,人就消失在了那里,我在放松之余,也感到一丝疲倦,感到一丝松懈,酒可以消愁,也可以加愁。 后来,又来过一次酒吧,但是却是没有看到黑色冷酷少女,对于我来说,少女就像是这个炎热的夏季的一阵晚风,让我整个人都沐浴在清凉之中,她的谈笑悠闲的样子,若有若无地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对于少女,我谈不上思念,但也确实是一时难以忘记,特别是拿起酒的这一刻,感觉忽然的心空,才会想起她,只是希望能在我的面前笑笑,陪我说说话就好了。 从刚才的那个丽莎那里回来,比起她温柔的笑脸,我觉得余味无穷的还是饺子的味道,让我感觉今天虽然惊心动魄,但是也平静了一会儿,今天又感觉出漫长了,至于汉斯和布鲁诺,我回到屋子里便没有再理会了,只是淡淡地不想去想今天的事情。 所以少女的模样便自然而然的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正因为一直在寂寞,也品尝过寂寞,所以当少女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的时候,这种寂寞便以排山倒海的气势离去了,虽然寂寞还是如影随心,但是却觉得好多了。 虽然对于这个已经习以为常了,可还是更加愿意在天蒙蒙亮的时候,默默拉开窗帘,望着隐没云海、若有若无的天边的月亮,心里想,真的好寂寞啊!或许月也是如此吧! 当忍不住说出声来的时候,我竟然自己笑了,这样的笑,仿佛隔了很远的地方的山与水,跨越了太长的时间,这一抹笑,虽然迟到了一点,但是配合着现在的心情,确实感觉这笑不早不晚,恰到好处,刚刚好。 不由得心里便浮起了一朵安慰的云,暂时遮住了即将要落下的雨,傍晚,星光便升了起来,星光将这潮湿的雨气照亮,让我隐约看到前面有一个出口。 今天什么也不想做,只想静静地回忆着,喝一口酒,品味不一样的感觉,跳动着的每一个细胞,都有自己独特的韵律,而我引以为傲的就是这独特的韵律,让我乐趣无穷。 美酒加咖啡我试了一下,一点都不好喝,所以酒还是酒,咖啡还是咖啡。 说起咖啡,最早还要追溯到一次爸妈去上海的经历,是那次回来以后,爸爸带回来的,我看着这一瓶细细的粉末,连碰一下瓶子都不敢,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老爸和老妈,做了几年的花生生意,攒下钱是一方面,另外的一方面是不能只是简单的炒花生,而且只是节日的时候人多,平常的时候,人也挺少的,想要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变这种单一的经营模式。 所以经过商量,在经过人的介绍下,说上海有一家花生食物加工厂,可以抽出几天时间去观看一下人家是如何处理花生的,这样新兴的工业的新奇,极大的冲击着传统的花生生意模式,这样的做法,虽然想过,现在实现了,没想到是靠机器实现的。 不听后来很快老爸就想明白了,也算在家里进行了一次小的工业革命,买了这样一个可以加工食物的机器,后来又引进了一条生产线,直到公司越做越好,才会想到最初的选择是正确的。 不过重要的不是这个结果,而是老爸和老妈从最初的不易时光,慢慢地一步一个脚印过来的,我记得最初卖花生的时候,只有一个铝合金制作的大盆作伴,孤零零的两个人,就这样开始了奋斗,当然我也深深地在其中感受着家里一点一点的变化。 从最初的那个大盆开始,很快就买了一辆三马车,然后给各个小卖部送花生,后来又变成在家里批发,最后买了一个炒锅在家里加工,就算是在家里工作了,直到多年以后出现的工厂,开始制作,花生饼,花生糖等的食品,都成了童年里的回忆的,一路磕磕碰碰,倒是有了努力的结果,刚好发生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然后才有了现在很好的自己,所以对于爸妈充满了感激。 简单地回忆了一下,还是回到咖啡上,望着那一瓶咖啡粉,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只是好奇而不敢碰,到了晚上,看着老爸在杯子里,泡了一点喝了,我就问好喝吗? “这个是咖啡,不好喝,很苦的,而且上学的小孩子不能喝,一喝就睡不着觉了,一睡不着觉,就会学习成绩下降,明白吗?所以不要看这个,快睡觉吧!”带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我还是睡觉了。 后来是看到邻居家的一个姐姐也买了这个咖啡,有一次去玩,给倒了一杯,这咖啡的味道第一次品尝到,感觉好特别,好苦,不过还是喝完了,喝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自己家里也有,除了每次老爸喝一点,其他人也就没有再碰过了。 从这开始,便越来越喜欢咖啡的味道了,从最初的爱喝,到现在彻底爱上咖啡,到咖啡和生活联系在一起,咖啡的孤单夜里的温馨陪伴者,所以说在咖啡里也能找到一些有关于长大的影子,美酒和咖啡都是有故事的人。 当现在咖啡随手就能喝到,在家里隔一段时间才能喝到,倒是觉得过去以为的幸福,现在近在咫尺,可是却再也不会以这样的小幸福引以为傲了,而是多了很多其他的事情。 习惯性地望了一眼表,已经接近十一点了,不着急,还有好多的东西要写呢,看着外面寂静的夜,也许没有睡觉的还有很多的人呢。 每当这个时候,都能听到一阵鼓声,像是一个时间点,每到十一点一刻,就能听到远方的鼓声,这鼓声就好像有魔力一样,吸引你去看个究竟,但是现在不可以了,有机会一定要找到这鼓声的来源,或许又是一个奇遇也说不定呢。 其实,这样每天和一群陌生的人生活在一起,真的挺累的,而且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虽然方便了,省钱了,也自由一点,但是总是不是完全的自由,那么从现在开始,离开的心里就已经在酝酿了,只是在未来的一刻,等待真正的下定那个决心。 忽然又想到了饺子的香味,不会吧!现在居然又饿了,算了算才吃完一个多小时而已,现在,居然饿了,倒是也正常,因为当时只是吃了几个饺子,还好我准备了面包在屋子里,就是防止夜间饿的,因为一饿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想不起来也就写不出来,最后只能不甘心地睡觉,送走这一天了。 黎明的鼓声 凌晨一点多的,看着黑色的云,蠢蠢欲动,我就知道下雨了,等到雨一落下就睡觉。 淅淅沥沥的小雨,打在花上,石头上,木门上,发出的叮当的声音,最适合夏日里的睡眠,特别是已经快要困到极点的我,只需要一点的声音便可以安然入睡,至于今天是否睡一天还要看心情如何。 此刻,在海面上突然浮现出一座隐隐发光的小岛,这是一座可以移动的岛,不知道在海面漂浮了几百年了,就这样出现在了这里。 这就是那座小岛,神龟化成的小岛,没想到在这里又出现了,只是在这小雨的夜不会有人发现,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有些事情永远都是无法解释的。 不过,在这凌晨的码头上,有好多的船只都停在码头上,或者停在离海岸不远的海面上,下起了雨,躲在船舱里,有的人喝着酒,看着海,听着下雨的声音,或许你品尝不出他们到底是何种心情,喜悦或者是忧愁,不可知。 安静地躺在床上睡着,屋子之间的隔音行性出奇地好,即便放个水杯也不会有回音,屋子里大多数都是木质结构,很少用玻璃,所以看得出来是主人也怕易碎的声音,我也是。 现在夜里有个习惯,睡到半夜感觉口渴,总会起身喝点水,然后倒头继续睡,也许我身体的时间彻底被我给搞混乱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而且每次都会准备一大杯白糖水,放凉,然后这样喝是很爽快的,所以睡觉就更加安稳了。 每次到了凌晨五点的时候,鼓声会再次响起,即便是在睡梦中也能听到这样的声音,总会起来睁开眼看看几点了,每次看到都是五点,大概能睡四五个小时吧! 五点的时候,从天的东边已经逐渐开始向西天亮了,只是我看到月站在云端不肯离去,而是不能离去,等到时间一到也会离去,望着月光极细腻地撒下,终于把那一抹乌云赶走了,努力地把月光撒下,等待真的退去,天就亮了。 责任越大,负责任的气日子就越长久,到了责任完了的时候,便会感觉海阔天空,心安理得了,这种快乐是加倍的呢。 现在,当下的生活,从苦中得到的乐,才算是真的快乐,要对自己负责任,对爱的人负责任,人生应该知道负责任的苦处,才能明白有尽责任的快乐。 这种苦乐的循环过程,便是我现在生活的动力,也是有活力的人间的一种趣味。 望着这黎明的鼓声,便感觉人生也不过如此了,既然明白了这种苦乐的过程,那么就努力把苦变成乐才是,这便是我现在的任务,所以说当一觉醒来,开始思考现在生活苦乐的问题,便是一天的开始了,也就写了下来。 既然这苦从负责任中来,那么把责任卸掉,不就永远都是快乐的吗? 但是却不然,责任是要完成了解除了才没有,并不是卸了就没有了,而是还在那里,等待你重新拾起。 其实,我更想把人生停在三岁孩子那年,本来就没有责任,那么就本来就没有苦了。 到了一天一天长大,那责任自然就压在你的肩上,不用躲,只要接受就好。 不过责任却是有大小之分,尽到大的责任,便得到大的快乐,尽小的责任,就能得到小的快乐,你若是要躲,倒是自己走向了苦海,永远也不能完成了。 写完这最后一句话,刚好肚子也饿了,再看看天已经透亮了,快六点了,跑步又准备开始了。 伴随着这两声鼓声,倒是找到了生活的节奏,但是这鼓声确实很吸引我,有时间一定过去看看,这已经是我目前的一个目标了。 从我换鞋子,衣服,拿帽子便用了三分钟,给自己下了目标,六点之前一定跑出去,所以加快了速度。 从这开始,我在考虑,跑步带来的益处,能不能再多一些,从今天开始就必须按时睡觉了,所以我还要保持我必要的生活习惯,这样才能从容面对一些突发事件。 今天挺意外的,看到布鲁诺一大早便集合了人好像是在说话,我也没看一闪而过了,从大门口跑出去我便看着一条小路就过去了,就是上次帮助小鸟的那条路,不过不是在树林里跑的,而是在旁边的小路上跑的。 能看到也有一队老人在前面嘿咻嘿咻地跑,虽然慢但是确实值得多看几眼,那就说明不是自己一个人在跑,而是大家一起跑,这样的氛围是很好的,能发挥出自己更多的跑步热情。 而且还能看到有老人养的小狗,也在后面跑着,速度随着老人的步伐,一会儿快,一会儿慢,看着很有趣味,以我的平衡的速度,很快便超过了老人队伍,老人们用英语跟我说着早上好,我也说着早上好,随后便转了一个弯,去了另外的方向,当然也必须要转弯,因为前面没路了。 当然不是每次跑步都这么简单,有的时候不想跑,有的时候没有时间,有的时候便忘了,实在太忙了,总之各种原因都有。 就如同上次那个偏远小镇,看着古老的建筑,奇异的建筑,还有奇怪的人,看着我跑步都跟看到怪物一样,用极其特殊的眼光盯着我看,我便感觉有点害怕了,是不是他们对跑步有意见呢? 第二天我便依然跑过去,这次倒是好多了,小路上几乎没有人,因为我看到人会装作走路,虽然我自己都感觉不自然,但是还可以。 其实,这样跑步看到的世界,更加富有色彩性,而且更加具有观赏性,跑步能给你带来美的眼睛,而且更能发现美的事物,所以当看到在树边慢慢爬着的蜗牛的时候,也会小心翼翼去欣赏这之前不曾注意的美。 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怪异的眼光是看到我是一个陌生的人,据说这个小镇已经好久没有来新人了,而且一来就跑步,还以为是哪家回来的孩子呢,不过看一顿也认不出来就大家一起讨论,所以才让我感觉怪异的。 这个小镇,我看了看,老人居多,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而大多数人也因为这里穷,逐渐搬离了这里,剩下的只有走不动和不愿意走的老人,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早就有了感情,已经不能走了。 转过弯以后,便是分出六条小路,去往不同的方向,我选了最左边的那条路便跑了过去,一路细腻小草,都不忍去踩,所以也算在路上稀疏的地方落脚,然后跑向前方。 到了密林深处,便感觉不到一点风的气息了,能听到前面有小动物的叫声,不过眼前被树枝给遮住了,看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动物,所以还需要穿过这一丛草墙才行。 当好不容易穿过去以后,青蛙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这里居然是一个很大的湖泊,很美的景色,一道草墙如同隔了一个世外桃源,当真感觉不熟悉的地方,或许才是隐藏着美的神秘地方吧! 神秘的湖泊上,没有一丝风,而且清澈见底,我脱下鞋子光着脚就进去走了几步,忽然感觉又回到了在家乡捉鱼的时代,也是光着脚走在滑滑的鹅卵石上,脚痒痒的,很是舒服。 好吧,这个时候一丝失落感又出来了,还是感觉时间好快啊,那个时候没有什么责任,也没有什么理想,也不会去什么远方,也不会长大,反正一切都与我无关,没有欲望,没有迷失,一切就只有一个起点。 “啊!我这是怎么了,那个地方已经回不去了,现在去了这里,去了那里,度过了春夏,也见过了秋冬,身边也已经过去了无数个人了,可还是有点小小的蹉跎岁月的感觉,是咋回事呢”,上来以后,便躺在草地上自己发呆着,跑步也不跑了,好不容易又找了一个可以单独美的地方,想享受一下。 天开始出现了一点阳光,照在安静的湖面上,波光粼粼的,感受着自己漂浮不定的心情,喜忧参半,似乎还没有找到自己的节奏一般。 穿上鞋子,又走了到小路上,前方那个小山上,有一座若隐若现的城堡,我很想知道里面住的是不是一个伯爵,然后他们有怎样的爱好,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每天的生活怎样,是不是也像我这样一塌糊涂。 想想也挺糊涂的,似乎从下飞机的那一刻就糊涂的,对了,我又想起了那首音乐,似乎也是内心经常哼唱的旋律之一。 跑步,一步一个脚印的来,目标是能在很多的地方都跑步,这样看到的风景便都是不一样的,但是风景看得多了,倒是感觉哪里都差不多了,但是美是各有各的美。 你在前面跑着,我在后面追着,跨过这条长长的海岸线,跑到天边的尽头,总感觉有些地方是我一直都到达不了的,还是那片闪闪发光的草地,即便是后来遇到的草地再美,也比不掉这个最初草地在我心中的位置。 后后来到了九点的时候,鼓声又响了一下,我便回去了,跑步越跑越伤心还是头一次,不过随即烟消云散了,再次回到庄园的时候,已经和刚起床的状态一样了。 葡萄酒改进技术 当生活,加上“侦探”二字,便感觉有意思地多,正如一个好的侦探,一定是无比热爱生活的,细数着生活里细之又细的小细节。 感觉,这次布鲁诺像是诸葛亮临危受命一样,我怎么感觉怪怪的,不过既然说答应我三件事,那就勉强答应了,不过我倒是迷茫了,从哪里查起啊! “对了,老板你有什么对策吗?”我问到, “对策?对策嘛,还没想好呢”,布鲁诺笑着说到, “这样吧!我看这牌子不变,可以加个编号,加个验证码什么的,这样他们就不能造假了,只要一查就能知道真伪”,我说到,不过看到布鲁诺一脸迷茫的样子,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那个,这个你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我试着问到, “我之前应该跟你说过,我这坚持的都是传统的葡萄酒制作方法,不是用机器做得,机器做得再好也不如人一点一点做出来的好喝,不行我不能接受”,布鲁诺摇头地说到,看来对于现代的工艺布鲁诺现在是一点也不懂啊! “哎呀,老板,我说的不是改变葡萄酒的生产方法,而是加两层保障,让你的葡萄酒更加独一无二,而且让人难以模仿造假,知道吗?”我说到, “哦,就是加防伪标识呗!”布鲁诺试探地问到, “对啊!让每一瓶酒都有出场时的唯一一个编号,以后出去的每瓶酒都有自己的独立编号,如果出现这样同编号的第二瓶这样酒,就一定是假的,还有防伪标志也是特殊制作工艺制作的,也可以通过验证码进行防伪,很是高级的”,我说到, “哦,对于这个我虽然听说过,但是却不太懂,之前也有人提过这个问题,但是没有接受,才导致了这次的造假事件,没想到这个问题又回来了”,布鲁诺无奈地说到,即便是他也不能面面俱到,也有自己窘迫的时候,过去没有做的事情,现在又回来了。 “所以说一定要有一个保障才行,这个可以暂时成立一个技术部们,专门管理这件事情就行了”,我说到,突然感觉自己也没有那么笨啊!还是有点商业头脑的。 “那个,外面的人就先让他们散了吧,记住老板我们这些话谁也不要说,就说是一场误会,免得让人有防备的心,我这也就不好查了,我们分头行动”,我说到, “切,我还没有老糊涂,行,我这就去放心吧!”布鲁诺说到,便小跑了出去,我便还坐在这里,从哪里开始查呢? 刚才布鲁诺说那个酒店老板,既然不说就一定有鬼,所以还是从这个老板店里找突破口吧,至少知道一个地方也行啊! 一会儿,布鲁诺笑着回来了,行了,看来事情办得挺顺利的了, “行了,你打算从哪一步查起,要不要助手什么的,还是需要什么人,尽管跟我说,我会尽我自己最大的力量是帮助你,当然也是帮助我个人”,布鲁诺说到, “现在还不知道,等到有需要的时候再说吧!”我回答道, “嗯,既然是从这家葡萄酒店发现的,那就从这家店查起吧,地址在哪里,我去店里看看”,我又补充道, “那家店老板在我这关着呢,门也给锁上了,这是钥匙,要不我带你去看看”,布鲁诺说到,还真是霸气,把一个人说关起来就关起来,而且庄园这么大,就算是让你找没个十天半个月的也找不到啊! “行,现在就去,只是这事情真的有这么重要吗?需要查下去”,我突然问到,因为内心还没有把这件事情当回事,所以还是想知道一下重要程度。 “目前葡萄酒算是庄园的主要产业之一了,如果被打败了,会有30%的产业落空,而且也会关系很多的人的生活问题,就算你不为了庄园,也要为了这些人着想把我吧!”布鲁诺白眼看我, “我倒不是说为了庄园还是那些人的生活,只是我怕时间不够,破不了这件案子”,我有些无奈地说到, “有什么不够的,给你足够的时间只要查出来就好,其他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布鲁诺说着, “行,既然这样,那就试一试吧,说实话,我也没有接触过这个侦探行业,只能说试一试”,我还是交代了一下,查不出来可不能怪我, “行,你就尽力吧!”说着布鲁诺双手背在后面便出去了, “喂,老板你去哪里啊?”我在后面问到, “准备马车进城”,他说到, “唉,老板不能准备马车啊,这样太过招摇了,我们还是走着去吧!说不定已经有人开始盯着我们呢”,我跑过去小声说道, “可以啊!想的还挺细,行,走着去吧!”说着,我们便走了出去,已经十一点多了,大概要去城里去吃饭了。 “你说,对方知不知道这葡萄酒是我的,如果知道他们应该就不会这样假冒了”,布鲁诺说到,我也没说话,因为现在来说,对于眼前的人我还是不太熟悉,至少现在不熟悉。 其实,拥有了财富的同时,也拥有了束缚和烦恼,会有更多看起来更加高级的事情和麻烦事找到你,因为现在的你,具备接受并且有能力去解决这些事的资格,或许你之前没有这样的资格,但是现在有了,自然烦恼就多了。 再看看这偌大的庄园,如同一座固若金汤的城池一般,进去的人出不来,出来的人进不去,或许你会觉得这围城,围的不是人,而是心。 再说没钱人,或许会更加快乐,当然也许会更加窘迫,不过有钱人有有钱人的烦恼,没钱人也有没钱人的生活,就像我现在只要能基本维持生活就好,没有过多的花销,也没有过多的收入,一般般而已,不过现在好像机会来了,我深深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布鲁诺给我的那三个愿望也会改变我,当然也是在案件破了之后。 一路上我和布鲁诺便没有过多的说话了,只是一路静静地走着,今天天气不是很热,也有微微的凉风吹过,只是现在还高兴不起来,当作家转眼又成了一名侦探,虽然也能写写侦探小说,但是第一次还是不自信的。 “对了,中午我们去吃什么,想好了吗?”布鲁诺突然打破这尴尬,说了一句吃,这个目前还真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有点压力而已,不过差不多能解决吧! 突然,从背后听到一阵马车的杂乱的马蹄声,是一辆飞快的马车,跑了过去,我和布鲁诺便分成到了道路两边躲避了一下,便过去了,扬起了一阵轻微的尘土。 “嘿,这个人比我还嚣张,居然敢这么快的跑,也不怕翻车”,布鲁诺看着这个人的影子,不由得说到,我还是没说话,只是笑了笑便走了过去了。 至于之前布鲁诺说知不知道是他的葡萄酒,应该里没有人敢假冒了,我恰恰有种感觉,就是因为知道是他的,才会有这样事情发生,要想有一个新的品牌诞生,大概就是能拿下一个老品牌吧! “怎么了,一路不说话,像是有心事啊!”布鲁诺笑着说到, “还不是为了你的事情,我现在在想你的庄园里有没有泄密人,如果能找出来就好了,记住最近盯住有谁走了,有谁来了,都要认真看个清楚,现在是特殊的时期,所以说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能疏忽”,我说到, “对,你说的没错,是应该留意一下,而且特别注意一些人”,布鲁诺说到, “特别是你身边的人,比较了解你的人,特别留意一下”,我说到,可能是侦探电影看多了 “嗯,好”,随后便又是沉默了,顺着小路到城里去。 枝头的鸟儿好自在,可以从这个枝头飞到那个枝头,然后轻轻衔着树枝盖自己的魅力的房子,再看我们两个人灰头土脸的还要调查什么,实在是无奈啊! 突然也有小的松鼠从树林里钻出来,到这小路上来,看到有人又撒腿跑了回去,我就出声笑了,布鲁诺也笑了。 其实,我们都很向往这样安静的画面,只是目前只能看得,却不能真的去拥有,像我这样比较任性的可能没有几个,而目前布鲁诺他目前做不到,虽然不为钱而发愁,但事情多得让你头疼,这是这几天我对他的理解。 随后,来到城里便进入了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看着形形色色的面孔,分不清楚谁是什么人,还真是复杂啊! “走吧!就在那边的大街上”,布鲁诺说到,我们便过去了,看到也有人在隔着窗子看里面的情景,可是都摇头离开了。 我和布鲁诺便过去了,布鲁诺过去开了门,我们便推门进去了,一股难闻的葡萄酒味扑面而来,是酸的臭的,可见当时布鲁诺给摔了多少酒。 “这,老板你给砸的也太狠了吧!”我小声说到, “这还狠,这是我的东西,肯定不能让别人抢走啊!这还算便宜他们了,不过当时确实是挺生气的,所以就鲁莽了一点”,布鲁诺说到,我也表示理解。 随后在不破坏现场的情况下,找点有种的线索,比如进货单什么的,应该有进货源。 没想到的 当自己,经过千山万水跋涉而行的时候,也会在人海里不期而遇,但是总是无法一直携手到底,在某个山清水秀的路口分开,他们总不能选择一个方向。 当真的走过了千山万水,没有找到什么,也会感觉是枉然的,什么也没有得到,反而花了很多的时间去寻找,真的可以一无所获吗? 并不是一无所获,反而收获颇丰。 满屋子的乱桌子,还有酒的臭味,其实,刚才在外面也闻到了, “这个,看看能不能找到账本之类的东西,或者是本之类的东西也行啊!”我说到, “好,找找看”,布鲁诺说到,随后便开始找了起来。 前面有一块幕布,可以掀开,明显是在顾客结账的这个位置,应该是这里,而且这里有一个很大的桌子,应该是收钱的,也可能有账本什么的,可是都没有找到,酒柜倒了一地,找了一圈都没找到。 直到到了里面一个屋子,才发现床户有被打开过得痕迹,而且并没有关上,所以说不用找了,已经有结果了。 “怎么样?找到了吗?”布鲁诺过来说到, “没有,这屋子明显是有人来过了,一些东西应给都被拿走了”,我无奈地说到, “看来对方是想到我们会来了,所以昨天晚上就行动了”,布鲁诺也是有些为时已晚的感觉, “嗯,对”,我说到。 “快跑,着火了”,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喊到,我们也跑了出去,才发现,这家葡萄酒店房子旁边房顶,已经着火了,再看屋子里面也开始烧了起来,突然想到刚才的马车,而且刚才从眼前也跑过去一辆马车,好像就是那辆马车,我就快速跑了过去,等到跑到街口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跑远了,一定和这个事件有关,可见有种想毁掉的嫌疑。 等到我回来的时候,火势已经变大了,这一定是有人故意纵火的,随后布鲁诺带着人和消防车就来了,才算控制住了火情。 “你去哪里了?吓死我了”,布鲁诺过来说到, “还记得我们来时的那辆马车吗?应该是他们放的火,刚才从这过去了,我去追了,没追上”,我说到, “这消防车是哪里来的?”我问到, “你忘记了,这附近有我一个书店,当然是从书店那开过来的”,布鲁诺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到,可见累的不轻啊! “哦,知道了”,显然这里没有什么线索,还是回家问那个人吧! “接下来干嘛去”,布鲁诺问到, “这个线索断了,不过还能去问那个人,也并不是一点收获没有,我在里面找到了一个牌子,前面有三个奇怪的数字,可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就从口袋里拿了出来,给布鲁诺看了看, “这个应该是某种指示牌吧!”布鲁诺摸着胡子说到,可见应该是认识, “具体也说不清楚,这个每个人都有一种代表的意思太广泛了,不知道”,布鲁诺摇头说到, “好吧!那回家吃饭了”,我说到,把牌子又拿了过来,放在了口袋里,看了看旁边的人群就跟着布鲁诺就走了,看到不一样的眼神大概也能捕捉到。 然后又原路返回了庄园,这次算是一无所获了,这次并没有按照那条路走,周围的人有几个樵夫模样的人,拿着斧子去林子里估计是砍树了,还有人拿着鱼竿钓鱼的,可见这条路还是挺热闹的。 不过走到路的尽头,就是没路了,看到一片向日葵花田,突然出现的向日葵花田感觉好美啊! “哇,向日葵都长这么大了,真漂亮”,布鲁诺说道,我便直接坐在了田边, “不是说好回家的嘛,来这里干什么”,我无奈地说到, “从这里穿过去也能到达家里,没事就先在这呆一会儿吧!事情不着急,下午我就成立一个保障小组,先把这防伪忙完了再说”,布鲁诺说到,倒是听到一点暂时轻松的话语。 “这向日葵花田是你的”,我问到,索性直接躺了下来, “唉,你真聪明,没错这边土地都是我的,所以说先来这里放松一下”,布鲁诺说到, “我说老板啊,你还有心情放松,目前你感觉庄园的所有产业竞争力如何,现在新的技术产业冲击传统技术激烈,你的传统手工艺早晚被新的技术取代,方便,成本低,安全高效,能节省大量劳动生产力,是所有老板都梦寐以求的,所以说啊老板,你现在正在艰难的地方啊!”我说到,虽然感觉说的不太懂,倒是说的也差不多了, “嗯,你说的没错,最近确实是卡在了这个地方,我虽然老了,倒是却并不糊涂,新兴的产业也确实挺吸引我的,不过单从口味来说,远没有人工的好,所以说还是坚持了下来,虽然是贵了一点,倒是手上有一大把老客户的支持,倒也勉强度日,突然改了口味,倒是让我进退两难的”,布鲁诺说到,随手丢给我一盘葵花头,便吃起了鲜瓜子,瓜子皮还没有变硬呢,可以吃。 “也对啊,不过在一个合适的时候也要做必要的补充,使这个传统技术也更加的完善才好,不然只有被淘汰的份了”,我说到,布鲁诺笑笑,表示同意。 “那目前可以称之为对手的,你知道多少个?”我问到,必须理解这个商圈才行,有几个对手,没准就是其中的人干的。 “这个,也就那几个,汉斯一个,在城西那个新泰也算一个,还有很多大小的人,我都不认识,也就汉斯一个人还熟悉一些,其他的人都不想见面”,布鲁诺说到, “那就难办了,如果熟悉还能找出一点线索,现在也就只有汉斯还认识了,你觉得他怎么样?”我突然问到,我也不想这么办, “他这个老家伙吧,其实……,怎么你怀疑他”,话说到一半,布鲁诺听到我说的话,不由得质疑到, “我只是列入了调查对象,并没有说怀疑,因为在没有确定之前谁都有可能,所以还是不能忽视任何人的好”,我说到, “嗯,你说得对,谁都不能忽视了,看来调查起来还挺困难的”,布鲁诺捋着小胡子说到,也躺在了草地上,天上的云总是那么轻,什么时候有过烦恼啊,不像我们这平凡不过的人,和有没有财富没有关系,关键是都逃不过一个接一个的烦恼,实在是太平常了。 “当然困难了,现在连一个确切的人都没有,上哪去调查,一会儿回去只能问问那个店里的人了”,我说到, “嗯,可以,就被我关在了后花园里,现在肚子饿吗,要不回去先吃饭”,布鲁诺笑着说到, “先等会儿吧,这场火似乎有些冲突了,看来对方是不想伤害人,所以放火也只是把店这烧了就好,要是当时是炸弹那咱俩现在就没有说话的机会了”,我侧着头无奈地说到,商场如战场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样的事情之前在报纸上也见到过。 “商场如战场啊!这样的事情你又不是没遇到过,不是说力量强大了就没有人敢欺负你”,我说到,在旅行中还听了许多的故事呢,所以说不想还好,一想连自己都变了,侦探生活也开始了。 “呵,小看你了,没想到理解的还挺深刻,怎么闯荡过”,布鲁诺像是突然对我感兴趣了,说到, “经历过一点,也没那么深刻”,我说到,之前酒吧就有人抢生意,才无奈关门的,对方可谓是用尽了手段。 “哦,知道了,虽然这样的事情也有发生,但是在雅典城这么明目张胆的应该没有人”,布鲁诺自信地说到, “对啊!所以说应该是一些不良小贩,如今葡萄酒市面上,谁家的比较好卖,都会模仿谁的,这已经是普遍的规律了,就像劳力士,都纷纷去模仿,可是假的终究还是假的,不是吗?”我无奈地说到,布鲁诺又点了点头表示满意。 “那,我觉得就没有调查的必要了吧!既然模仿,让他们模仿就好了,反正也超越不了我,我们要做的只要知道对手是谁不就可以了吗?”布鲁诺突然说到,笑了笑,倒是像云那样云淡风轻了, “那也不能掉以轻心啊!首先如果价格便宜,也会让人误认为是你的品牌,同一个品牌卖出两个价格都是问题明白吗?”我急忙补充道,这里面的问题可多着呢,不是说解决就能解决的, “也对,那还是要调查一下,能以法律手段维权才好,而且这瓶子上也没有什么地址电话什么的,这也没法去调查啊!”布鲁诺说到,语气有些无奈, “所以这就要靠侦探敏锐的直觉去判断了,去破案了”,我笑着说到, “侦探,你是侦探吗?别以为自己戴个侦探帽子,拿个烟斗,装个样子,就把自己当侦探了,清醒一点好不好”,布鲁诺笑着说到, “哦,知道了,嘲笑人也不带这样的,我可是来帮你的”,我委屈地说到, “行了,不逗你了,走吧回去吃饭,下午再说吧!”说着,我们便起身向着葵花田那边走去,手里还拿着瓜子吃着呢,走在花田里面香气很好,很舒适。 葡萄酒店老板 很喜欢眼前突如其来的美好画面感,比如一个玫瑰花园,一片向日葵花田,还有整齐的百合草地,都会让我很向往,很幸福。 顺着向日葵花田,就走了过去,泥土的芬芳很好的散发了出来,而且土有点湿,白色的鞋子上很快沾满泥土,不过回去可以刷一刷就好了,布鲁诺则穿了一个马丁靴,在泥土里倒是没有阻碍,走的很是开心。 走了将近二十分钟才走出了花田,脚下已经是满泥土了,可是还需要走一段的时间,明明岸边就在眼前,可是走的时间,到达对岸了,总是比想象中用的时间要长一些,所以有一部分时间就是这么溜走的,再加上那一点发呆的时间,一天过去时很快的。 终于走过去了,才发现,绝望了,这只是一块地,而且是比较高的一级土地,呈现出梯形的梯田,也就是说我们还要下去不知道多少个阶梯,我有点生气地看着布鲁诺的影子,竟然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回家,还真是有创意啊! “走啊!多好玩,这样一下去,一下去的”,他玩的倒是挺高兴的,像一个孩子一样,而我则只能无奈地跟在后面,不过随后布鲁诺的这句话让我改变了态度,我也就跟着跳了起来,很高兴, “唉,朋友,你知道小的时候我最爱玩的就是这个梯田了,从最高处跳到最低处的阶梯,是很有成就感的,那时候多高兴啊!有爸爸妈妈在身边,现在一转眼只剩下我一个人了,真是世事无常啊!”布鲁诺能说出这句话来,我是很高兴的,但随即也陷入了沉默,由他想到了我自己,这个命运或许谁都逃不掉,在漫长的人生路上,爸妈也不会陪你走到最后,走到最后的只有我们自己一个人。 “喂,怎么不说话了”,布鲁诺停在下一个阶梯上,仰头看我在上一个阶梯发呆,我完全没有听到他喊我。 “喂,你怎么了”,布鲁诺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突然发现,对于他的小胡子还是挺碍眼的,再看看自己,没有胡子倒是挺好的。 “哦,没什么,突然想起过去我也玩过这个游戏,所以也想在这玩一会儿,可以吗?”我说到, “可以啊!当然可以,这附近的土地都是咱家的,所以说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布鲁诺说到, “不过,不能破坏植物才好,这可是辛辛苦苦种的”,随后布鲁诺补充道, “那是自然的,我是很热爱植物的,而且这花生我还是很愿意吃的”,这梯田种的都是花生,而且迎风从来没认为这么花生这么美丽过,能看到在旁边也有人在看着这些花生,一个小屋在那边的梯田脚下,一边各一个小屋,所以说当人出来看到是布鲁诺的时候,便微笑点头示意了一下,我就开始在一节一节的梯田跳来跳去,真的就是一个孩子好吧! 布鲁诺也跳了一会儿,不过没跳几下,便累的气喘吁吁的,大概这就是年轻的好处吧! “喂,小子别跳了,陪我坐一会儿”,布鲁诺喘着气,几个字说了两分钟才算说完, “哦,好的”,我便过去坐在了旁边,也有点累的喘着粗气, “你饿不饿?”布鲁诺说到, “不饿啊!要不早就回去了”,我说到, “那好,我们等会儿再回去,一会儿我带你去看看葡萄酒厂,虽然葡萄汁是工厂机器榨汁出来的,但是葡萄酒发酵都是人工的,虽然远没有机器简便,但是人工的比较放心啊,每一个细节都严格把控,而且有专业的团队,所以说咱的实力还是不差的,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知道对方是谁就行,然后报警就可以,我可不想亲自动手”,布鲁诺认真地说到, “哦”,我对此什么也没说,这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我可不想去参与,我的任务只是找到人就可以,所以也不要想太多。 “行了,我都饿死了,还是快回去吧!”布鲁诺说到,起身便走了,我也跟在后面回去了。 然后一节一节下到最低的阶梯下,再从一条小路过去就能下去了。 从这原来是庄园的后山,可以在这里明显看到庄园就是在一座山上盖的,还从来没有这么看过庄园呢,又愣神一下,拥有这样的庄园还每天忧愁什么,只是欲望太大了吧!我想到。 很快的又看到了这个熟悉的小门,上次就是从这里出来的,然后还翻过一个窗户,看来又要走一次了。 “你快点,吃饭都不积极,你还会干啥”,布鲁诺焦急地说着,看来是饿坏了, “我从早上都没吃呢,不像你,早晨吃了,快点,要不关门了”,这个小门是锁着的,然后布鲁诺拿出钥匙开了,我便也跑了过去,在里面关上门,就走了。 随后还是那幽暗的通道,穿过去,越走越是光明的, “走吧!吃饭去”,布鲁诺说到,便拉着我去了厅堂里,这次是大家都还没吃饭呢,只为了等我们俩吧,不,确切的说应该是在等布鲁诺呢。 “行了,回来了,吃饭吧!”直到布鲁诺坐下,其他人才依次坐下,看着菜一个又一个的上来了,有的看见过,有的也吃过,可是大多数又是新的菜,我就在想把我调去厨房也行,最起码每天不愁吃喝就好。 看到一大盘子肘子我就迫不及待地加了一大块在自己的盘子里吃着,别说,弄得是不错,而且肉挺烂的,丝丝入味,滑而不腻,吃着非常的舒服,而且表面还上了一层薄薄的一层糖,吃着咸甜口味刚好。 还有这大虾,是清蒸的,而且去除了虾壳,很是红润新鲜,应该就是今天在海里刚捕捉到的,我在想如果这要是我自己买,这一桌子,一千块都买不到,实在是满足了对于美食的要求,但是也要成侦探了,虽然不是很在行,但是还是想试一试。 还有那个大螃蟹,一人拿着一个在吃,这人家和人家相比就是不一样啊! 大螃蟹也是清蒸的,不过这酸酸甜甜的酱料挺对胃口的,搭配螃蟹本身的海洋气息,吃的境界简直升了一个层次,是平常生活里很好的美味。 在餐桌上是不说话的,谁吃完了直接走就好,连小孩子也没有一个人闹的,吃完也高高兴兴自己去玩了,实在是很好的氛围,这样安静的环境虽然沉默了一些,但是却是挺不错的。 “快吃,吃完了我带你去找那个酒店老板”,布鲁诺说到,我自己吃着,才发现,人都走了,又剩下我和布鲁诺了, “可以了,走吧!”喝点最后一点葡萄酒说到, “好的”,布鲁诺说到,起身便走了。 我跟着布鲁诺到了后面的一个花园里,穿过一道藤墙,里面还有一个小门,不过接下来这里就像是一个笼子的世界展现在了我的眼前,这里有很多大的铁质的笼子,然后往里面一拐,就是一个密室了,外面还有人在这里看着, “老板好”,有人说到, “那个人怎么样了”,布鲁诺低声问到, “现在很好,只是不吃不喝,非要出去”,这人用更加低的声音说到, “好,我知道了,你们在外面看着,我进去看看”,布鲁诺带着我就进去了,可以看到一个类似于笼子的里面,关着一个人在里面,里面很黑,看不清楚,直到有人举着一个火把在后面跟着。 “我是无辜的老板,这进货也是我一个朋友给进的,他说进货便宜,而且还能按照正常的价格去卖,我一算能赚不少的钱,就没多想就进了两箱,可是没想到是假的,事情就是这样”,一进入,这个人就解释道,我看着不像说谎,所以也只是问问。 “你这样知不知道是在欺骗消费者,你一个老板居然让别人进货,而且不问进货渠道,这应该是你的错吧!”我过去平静地说到, “是,是我的错,我不应该贪图那一点钱,没想到带来这么多的麻烦”,这个人急忙说到, “你叫什么?”布鲁诺问到, “哦,我叫格里”他说道, “哦,我那位朋友间泰格思,我可以把他的地址给你,你去找他,不然我也想去找他呢,这个混蛋害人不浅啊!”这个人好像想到了什么,随即说到,他是典型的颧骨前突比较明显的,看起来约摸五十岁了,看起来有些矮胖,也带着一个金色的眼睛,头发已经稀疏了,蓝色的眼睛也显得有些疲惫了。 “好,你可以出来了”,我就带着人出来了,也是出于可怜的心,布鲁诺也出来了,才算重见光明一般,出来以后就把布鲁诺给拉了过来, “他应该不知情,先把他放在庄园一段时间,当客人看待,等到捉到他的那个朋友,给他一点钱,算是补偿了,再放他走”,我跟布鲁诺说到,布鲁诺居然没有任何的怀疑,没有多说一句话就答应了, “哦,对不起啊!老板,我之前也是因为愤怒才砸了你的店,现在不知道谁放火烧了你的店,不过你放心,你先住在我这里,把你的朋友地址写下来,到时候抓住他,我们一起审问他”,布鲁诺倒是入戏挺快,过去和格里说到。 “哦,那给您添麻烦了”,这个格里,看起来有点害怕,倒是没问店铺的情况,而是跟着布鲁诺走了,我也跟了上去,布鲁诺给了我一个走的眼神,就离开了这里。 随后,去了前厅里,喝茶的时候格里便把地址给写了下来,我喝了一杯茶,便跟着布鲁诺出去了,找了五个人, “达河你带着人跟着悦去把人抓回来,一切听悦的指挥”,过去布鲁诺说到, “放心吧,老板,我会的,一定完成任务”,达河说到,冲着我拱了拱手,我笑着点头。 随后,布鲁诺走了,我们便开着车就走了。 毕隔小镇 带着人开着车匆匆出发了,目的地居然离着这里有七十公里。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出来看看,而且我发现正好是每日鼓声的方向,所以想去看看,这除了布鲁诺庄园外的世界。 旅行的心情又重新回来了,不过那时候刚到雅典,头痛欲裂的感觉又出现了,就出现在眼前的一幕,摇了摇头,前面明显是不太高的小山,所以还是笑了笑,算是痛得幸运吧,要不然你走出去几步,就和现在的生活不一样了,而且是大不一样了。 我独自望着车外,车速保持在七十迈,虽然不是太快,但是车外的风景也在飞速地向后退,小草,大树,小山,大山,白色的公路是绕过一座山的,旁边就是山崖,不过都有很结实的护栏,有的是高架路,当看汽车从高处落到低处的路时,着实是神奇的,这公路设计的太棒了,太有智慧了。 不过在这里着实有一种往前是山隘,往后是阴霾,想逃也逃不开的感觉。 “来,大哥,喝瓶酒”,当我发呆的时候,有人从后面递过一瓶白葡萄酒来,不过随即一想,大哥?我什么时候成大哥了? “谢谢”,我说到,我坐在副驾驶上,对于称呼也没有反驳,也没有多说话,就这样一车六个人保持着应有的沉默。 我手里拿着格里给写得纸条,看了看,估计一个小时就能到,所以说还是挺快的。 只是我现在怎么越来越感觉成为了布鲁诺的工具了,不过这也说明我离开的时间已经不远了,这个离开的心我也是才发现,有些地方去了,注定是要离开了的。 “来,大哥,给你一块牛肉干”,此刻后面又说到,我转过头来,看见一盒牛肉干,递了过来,当我看到牌子的时候,“阿诺”,应该是布鲁诺庄园自己身边生产的牛肉干,我就拿起了一条吃了,感觉还可以,微辣,咸淡适宜。 “你们都是布鲁诺的……”,我顿了顿,没有说出来, “哦,我们都是老板的工人,顺便出来这样做事”,有人回答道,我也没有说什么,他们也不敢问。 一路上能看到有几个寺庙,在那虚无缥缈的云山里,不过听到的是钟声,而非鼓声,这就奇怪了,让我分清楚一天的鼓声,应该也就在这附近吧! 从这顺着弯弯曲曲的小路,我便看到一座小镇,旁边有一块很大的石头,上面用英文写着“毕隔小镇”,颇有一点意思,这个小镇看着好像并没有什么高的建筑物,只是简单的两层小屋,不过整体格局挺顺溜的,都在一条线上,而且有专门的地方有菜市场,很是明显。 前面有一个老人在慢慢前进,整个道路上只有一个人,停下车便去问一问, “你好,老大爷,这是毕隔小镇吗?”我问到,老大爷看了看我,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好像是没听见,我又不甘心地追了上去, “你好”,我挥了挥手,老大爷才冲着我笑了笑,便又走了过去,我便没有再追,像是真的没有听见,看了看周围,也没有什么人。。 “走吧!开车去前面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人”,我又回到车上,说到,车子又缓缓前进了。 从这里也能看到南北的小路,都是石板路,颇有一种偏远小镇的感觉,墙都比较矮,差不多都是半米多,有一种特别的美感,在小路的尽头,能看到一个小孩在玩皮球。 能看到一个年轻人在尽头拎着一个包,好像是在等待什么,不过我还是过去问问, “嗨,你好,请问这个地方是在这里吗?”我问到, “哦,就从这条街走到尽头就是了”,我递过去纸条,他说到,我便直接走了过去,其他人也都下车过去了。 一路上走着,只有几十米的距离,等到走到尽头的时候,便看到了一个比较矮的房子, “注意了,进去抓人了”,我说到,其他人也都严肃了起来,打开木门,进去看到一个中年人正在那里用刀削着一根木棍, “你就是泰格思?”我问到, “是”,这个白发的人回答道, “你可知道卖给你朋友格里的酒是假的”,我问到,便拿出那个酒瓶,给他看了看, “是假的,不过我也才知道,等着你们呢,走吧!”泰格思说到,倒是没有反抗, “那你应该知道到底是谁们做得吧!”我问到, “不知道,这些酒都是非当面交易的,我也不认识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不过我确是知道他们好像是在这个小镇的西边方向,可以去看一下”,泰格思说到, “这样啊!”这下事情复杂了,早就料到他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了,不过我还有那个奇怪的牌子, “你知道这个牌子吗?”我拿出来说到, “哦,这个是他们给我的,说是再要酒,可以去树林里把这个牌子放在那棵树上,不过随后就丢了,没想到在你这”,泰格思说到,脸上的皱纹若隐若现着, “嗯,那就这样吧!跟着我们走吧!不过你说的西边是什么地方,而且这个买酒的地方又是什么地方,树林在哪里?”我问到, “走吧!我带你去那个树林,西边我也去过,但是却没有见到什么,是一片大海”,泰格思说到, “哦”,我说到。 随后,我们便去了那个森林,可是,什么也没有,顶多就是一个树林里的一棵树而已,对方做得还挺隐秘,可见不是一般的人。 看了看,除了一棵树之外,我们什么都没看到,便走了。 “那个,这附近有鼓声吗?”我问到,人已经抓住了,知道的东西也很少,所以也就没有再问。 “老大,我们回去吗?”这个人说到,回去吧! 随后,带着泰格思就走了,他家里好像也没有什么人,只是孤单一个人,为什么遇到的都是奇奇怪怪的人呢,他们又都做这个,只是为了生活嘛? 原路返回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大家都在闭目养神着,除了司机,我还是独自看着外面的风景,突然,一个急刹车, “大哥小心”,司机说到,前面突然出现了一辆看似报废的车,随后“咚”的一声爆炸了,直接将路边的栏杆都炸烂了,幸好不是在高架路上,所以说也是碎石屑都掉下了山崖,要说在这里埋伏或者挡路,是非常容易的。 我们的车就停下了,随后便下车看看这突如其来的大火,根本就过不去了,正好是这段环山路上,还真是会挑地点,随后我们便下来了,想要把这车给移开,但是这火太大了,根本靠近不了,只能等等了,我们就下车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有人阻止我们回去吗,那我们的车子是不是也会被炸掉,我突然想到这一点,本来紧绷的神经一下子就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要是车被炸,我们都会被炸掉,这可是很危险的事情,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怎么会陷入这样的斗争圈里,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斗争,就冒然参与了进来,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群人?我到现在脑子才清醒了一些,这不仅是侦探游戏,而是冒着生命的危险在赌,突然一种后悔的感觉弥漫周身,才清醒了过来。 “大哥,现在怎么办?”有人问到, “开车把这辆车推下山崖去,不能阻挡去路,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这里可不是什么好的地方,特别容易出事”,我说到,立马上车开始把那辆爆炸了的车退下悬崖,一会儿一阵轰隆轰隆的声音便传来,随后当车掉下去的时候,就完全听不到声音了。 路一出来,马上开车就离开这里,很快出了这段路,回头看看没有出现其他的问题还挺高兴的,觉得还不是太危险,就一路离开了这里。 随后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就这样安全地抵达了庄园。 布鲁诺就在路边等着我们,随后我便把一路上的事情给讲了一遍,布鲁诺若有所思地点头,其他人也带着泰格思进去了,看到了格里,不过并没有让他们见面说话,而是等待我和布鲁诺过来。 “这个,虽然在这圈里很混乱,这样的事情也很多,可是想要找到一个人就是对方干的可是很难的,一般都不会留下什么痕迹,都会让很多方去做”,布鲁诺说到,我也猜到了,都是做幕后工作的,所以总会有代替的人背黑锅,做替死鬼,也是很正常的。 “行了,我们进去看看他们身上还有什么线索吧!”布鲁诺说到, “应该没有了,这个泰格思也是什么都不知道,所以说我们的调查并没有这么轻松”,我说到, “是这样啊!我觉得也没有调查下去的必要了,只要不再流通了,不就行了吗?”布鲁诺说到,我倒是无所谓的点了点头。 “老家伙,不好了,我的葡萄酒品牌被人冒充了,你的呢”,这个时候,汉斯过来大声喊到,我和布鲁诺听到,均看了看对方,无奈的表情无疑,都显露了出来, “老家伙你喊什么喊”,布鲁诺低声说到, “哎呀,谁这么大胆,居然敢冒充人家的东西,这可不是小事”,布鲁诺吹胡子瞪眼睛地说到, “行了,我也在找源头呢,没什么大不了的”,布鲁诺说到, “嗯,你的也被冒充了,那就公平了”,汉斯说到。 商量对策 当爬到很高的椰子树上的时候,很费力地摘下椰子,扔到地上,然后爬下椰子树,当看到海里有巨大的身影,一起而落的时候,便觉得在高处可以看到更好的风景。 汉斯的到来让事情变得轻松了许多,当听说布鲁诺也有一样的事情以后,便笑了,看来对方是把所有的酒都冒牌了。 “行了,进屋说吧!”布鲁诺说到,便走进了屋里去,我也跟着进去了。 “你是在哪里发现的”,布鲁诺问到, “就在城里的那个葡萄酒店啊!”汉斯说到,那就对了,因为是同一个事发地,所以说也算是一起发现的吧,只是有了一个先后的发现而已, “你的不会也是吧!”看着布鲁姆无奈的表情,汉斯问到, “是的”,我们面临着一个问题,看着布鲁诺不想说话,我说到。 “嗯,那就对了,不过后来我再去的时候,店铺已经被烧了,你们知道是什么人做的吗?”汉斯问到, “葡萄酒店烧的时候,我们在场,这一天也在调查,可是没有丝毫线索”,我说到,并没有说出去毕隔小镇的事情。 “哦,这样啊!那说明对方不简单啊,连咱们的东西都敢假冒”,汉斯沉默了,看着布鲁诺也沉默了,只有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感觉他们均有事瞒着我们。 “那个,你去看看那边有没有什么事情,我们两个老家伙说说话”,布鲁诺笑着说到,我便点头示意出去了。 “你觉得这件事是不是和石头联盟有关”,看着我出去,布鲁诺小声说到, “嗯,我也想到了,不过如果是这样我们就没有必要调查下去了,况且以我们的力量无异于以卵击石,况且也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什么影响,就随他们去吧!”汉斯说到, “嗯,同意”,布鲁诺说到。 “行了,现在我们换一个话题,我打算把酒瓶给改一下,而且这葡萄酒的味道也需要改进一下了,这可不能一直都这样,改得酸一点,葡萄酸一点也许会好喝一点”,汉斯说到, “那是你的事情,又不是我的事情,你改成什么,是你的事情不用和我说”,布鲁诺说到, “嗯,我只是说我们都需要创新一点才好,不能总是墨守成规的”,汉斯说到, “没错,这倒是对的,我看看吧!”布鲁诺说到。 “唉,你可要上心啊!最近葡萄酒市场其他口味的层出不穷,如果再这样咱这牌子迟早要淘汰不可,你难道都不关心市场吗?”汉斯严肃地说到, “唉,不瞒你说已经好久没有看过市场情况了,我看看吧!如果有必要我也改”,布鲁诺说到, “那就对了,这可不能耽误,如今只有创新才有出路,别仗着手里有点老客服就高枕无忧了,任何时候都要想好后路才行,这道理你又不是不懂”,汉斯说到, “行,那有时间咱俩研究一下,特别是生产队也要了解一下他们对于产品改进的意见”,布鲁诺说到, “嗯,这还差不多,到了关键的时候了,要不这牌子一倒闭,肯定会有新的牌子上来,总之作为老品牌可不能丢脸啊!”汉斯有信心说到,也确实是这样。 我出来以后,去了格里和泰格思那里,两个人都在旁边坐着,那五个人也在那里站着,我就过去问了问,还是那样的什么信息也没得到,不过还是在意布鲁诺和汉斯到底瞒着我什么。 没有问出来,我便回了自己的屋子里,也已经快要黑天了,连休息一下都没有,顺便把床头灯打开了,就睡觉了。 这次睡觉很快的,什么也不想倒头就睡了,我在想接下来要去那里,是不是要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睡了一会儿,躺下才感觉出来了劳累,我就又坐了起来了,觉得有些事情不是没有结果,而是还没有找到,或者说不能寻找。 起来喝了咖啡,又睡了,这次是到了晚上十点多才醒的,这个时候门响了,我开门并没有人,在门上我发现了一只箭,箭尾有一张纸条,这种传递信息的方式还真像古代人一样,真是对对方越来越感兴趣了。 打开纸条居然是用中文写的: 阁下,希望不要插手此事,这件事与你无关。 简单的几个字,让我觉得很神秘,虽然意图很明确,但是答应的事情也不会放弃,看看吧!越来越难了。 再过二十分钟,十一点的鼓声就又响起了,拿着手电筒,我就出去到果园里寻找一点东西吃。 看着这苹果树,每天都有人细心照顾着,我就过去摘了三个苹果,酸涩的味道瞬间弥漫全身,很好吃,还过去摘了一挂葡萄,估计都要收获了,所以说这算是为数不多的摘东西吃了,所以瞬间就感觉好多了,已经是深夜了,所以说也都安静了下来。 除了院子里的狗叫声,就什么也没有了,我听布鲁诺说,晚上院子里五十只狼犬会自由活动,会捕捉任何一个目标,所以说就算是鸟都飞不进来,毕竟是这附近也没有其他人家。 不过我这边倒是没有,我摘完又小心翼翼地回来了,晚上吃点水果是很高兴的事情,苹果在灯下透着一副黄晕的光圈,看着像是在发光一样,也像是大汉光突的头顶。 葡萄则是酸涩的,上面有一层白色的粉末,我是一个一个洗的,光洗葡萄就用了十多分钟,然后忽然回想起刚才的三四个小时是怎么过来的,还有我以为布鲁诺会过来找我,结果睡着了,估计是没有叫我吧! 还有布鲁诺和汉斯是怎么安排的,是在这吃的饭,还是回家吃的饭,总之一些事情不看到是很难想象的,所以明天过后问问布鲁诺就可以了,或者他自己也会问我,怎么回事,所以还是不想了。 其次,就是晚上饿了,幸好自己有存货,怕出现这样的事情,早就买了几箱牛肉罐头准备着,我就拿了出来两盒,准备开动,吃完再来点水果就又半夜十二点了。 刚打开牛肉罐头,晚上十一点的鼓声就响了,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对于今天的我还管不管用,实在是不对状态,每天现在也就写写东西,现在却是在吃,苹果的皮,葡萄的皮都是皮,可是葡萄的皮就要扔掉,所以说虽然都是最爱,但是不得不舍弃一个,只能得到一个,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啊!所以就把葡萄放进冰箱里,明天在吃,今天只吃苹果就好了。 从我这边绕过去可以看到一个很大的天文台,而且有望远镜在那里,一开始没敢去,觉得别弄坏了,现在我也想看看星空,希望可以更近距离地看看星空。 就这样,听着晚上十一点钟的神秘鼓声,走过去这条神秘隧道,左手拿着苹果,掀开黑色的布,右面的眼睛在大大黑黑的夜空上寻找最亮的一颗星,一开始不适应,就找了小半天,我能亲近地看到一颗星稳定光亮的闪烁,黄色又有点紫色,这也许就是上次在海边看到夜空是紫色的原因吧,就像是那么亲近地看着梦微微红色的脸庞,感受着她的心跳和呼吸,从来没觉得在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一颗心可以离着我的心这么近,我以为我都会一个人走下去,一直一个人走下去呢。 在这里虽然大家都对我很热情,但是却没有可以谈心的人,所以孤独感也是很明显的,特别是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个人,除了写作看书,那边客厅有电视之外,便是没有人可以说话了,至于丽莎则不能太亲近,所以还是孤独状态。 天文望远镜的镜头虽然就这么大,但是确实能看到整个星空,从来了也没感受到的自由现在也有了,看,那个星星是天马星座,不正是守护雅典城的星矢吗? 还有这个大熊座,天鹅星座,狮子星座,都在各自的夜空位置发光发亮,多好看啊,它们都给了人最美好的愿望,让人们充满希望地走下去,看看夜空心情突然好了许多。 只是不能长时间看,这样睁大眼睛看,像是撕裂眼角一样,很快就能感受到眼睛疲劳的感觉,所以休息一下,才发现,看到精彩处只吃了一口苹果,接下来就是坐下来,自己吃完这个苹果再说,“咚”,已经半夜十二点整了,钟表响了,欧式古典钟表风格。 好像从来没有早睡过,要么就是晚睡早起,要么就是不睡觉,到了白天再睡,反正对于作息被我任性到一塌糊涂,所以还是早睡早起的好。 “鹅”,吐了一口气,吃完了苹果,然后什么也不要想,关灯睡觉,不过刚才想到遇到一个喜欢的人,见到第一眼的怦然心动的感觉,还是让我古井无波的心情,微微荡漾了一下,觉得也是幸福的。 接着就是睡觉,盖好被子,突然感觉天气凉爽了许多,所以想睡觉的心情也明显了,闭着眼就睡了。 早晨像是金丝雀的声音叫醒了我,一大早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歌声,直接给吵醒了,我便起来看看表,才不过五点多,就躺下了,把窗户给关上了,突然回忆道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居然一时间想不起来了,无奈。 葡萄酒新物种 “喂,你去干嘛?”我问我自己, “当然是去租一辆二手车,去那个蒙西酒庄去买葡萄酒了,这样的葡萄酒散发的自然的味道会更多,会更加好喝,葡萄的酸味,还有泥土的芬芳气息多好”,我这样回答道, “也是,你这样也只有你了”,我无奈地摇头, “没办法啊!谁让我自己对自己这么任性呢”,我回答道, “唉,这么任性也就只有你了”,我说到,我自己又笑了笑。 随后经过跋山涉水,车坏了两三次,好不容易到了酒庄,我便很快的把车的后备箱塞满,然后,很满足地坐在地上,看着这一车的葡萄酒,真高兴。 “这是一张会员卡,每次买二十瓶可以多送一瓶,您收好”,有一个服务生过来给了我一样vip卡片,我便收好了,看着那高高的酒窖,还有那橡木桶的葡萄酒,真的是太诱人了,都不想走了。 “那个你们老板我可以见一下吗?”我说到, “这个,我需要征求老板的同意,您等一下”,这个服务生说到,便走了过去。 我一下子买了五十瓶葡萄酒,看来够喝几天的了,看着这红色的液体,我便觉得很兴奋,可以一边喝着葡萄酒,一边思考人生,一边写着某个有趣的故事情节,可以一边喝着葡萄酒,就像是一点一点打开思路,才发现真的可以通过酒打开一条思想通到,连神经也活跃了起来,实在是太棒了。 过了五分钟了还没来,看到表到了第六分钟的时候才发现一个人影回来了,我就也慢慢走了过去, “你好先生,我们老板有请你过去”,服务生跑过来说到,我便跟着服务生进去了,周围有很多的松树,密密麻麻的显得清新幽静了许多,而且也有小兔子在林间跑动,很有一点诗意,再就是高大的橡树了,有很多鸟儿在树上集体高歌,很是懂得生活的情趣,还有就是前面最吸引人的古堡建筑,颇有点古老魔法的感觉,如果古堡上再飞几只乌鸦,我一定会认为这是吸血伯爵的家。 三角形加长方形的建筑,已经成为了一种走到哪都能看到的标致窗户,走过一个悠长的走廊,便看到一座精致的三层小别墅,周围竹林清幽,颇有雅居高士的特点,难道酒庄主人是中国人吗? “您请进吧,我们老板就在里面”,服务生说到,便走了,我进去,敲了敲门,就有人说到, “行了,进来吧!”我听到有人用中文说到,这太棒了,我第一次感觉有点亲切的感觉, “你好,您也是中国人”,我说到, “是的,不过我是在这里出生的,算是华侨吧!”老板说到,是一个中年男子,戴着一个草帽子,圆圆的脸颊,只是头发有些长,都能快要扎辫子了,戴着一个黑色的眼镜,正从竹子躺椅上起来呢, “刚从服务生的口中说你是亚洲人我就猜到可能是老乡来了,所以就让你进来了”,他说到,顺便给我倒了一杯茶水,说到, “嗯,我进来的时候也看到了,周围竹林清幽的一看就是老乡了,没想到还能在这里看到家乡的风景,还有这茶水好喝”,我坐在椅子上,不由得赞叹到,换个地方感觉都不一样了。 “哎呀,见到你就是亲切,这样你的酒我不要你钱了,以后想喝就过来”,老板说到, “不,不了,能看到老乡就很不容易了,老板你是做生意的哪能赔了,我可不要,行了,那既然认识了,我就先走了,下午还有事情呢”,我说到,便走了,回到家,一个小镇里,到了家,把葡萄酒一卸下来,就去还车了,这个时候我已经离开布鲁诺的庄园了。 还是回到布鲁诺庄园。 一大早上就有人敲门,打开门看到布鲁诺一条短裤,腿上有很多的黑色的腿毛,戴着一个帽子,穿着一条短衫,像是跑步去了, “有事吗?”我揉着眼睛说到, “你不是每天早晨都起来跑步的嘛,怎么现在变懒了”,布鲁诺笑着说到, “阿偶,我是六点才跑步的,你这太早了”,我说到, “行了,七点的时候过来吃饭吧!有重要的事情商量”,布鲁诺说着,便走了,我就又关上门了,准备换衣服跑步,这次向着城里跑。 我看到窗台边跑过一只小猫,我就快速跑到窗户上看,结果看到它跑到了草丛里了,应该是上次那只小猫才对,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它,而且也回来了,我就很快就跑了出去。 这是一次愉快的跑步,我能看到天空轻轻漂浮过去的云彩,随着任意步伐的跑步,铿锵有力的,跑到街上的时候,能看到很多街边摊在卖东西,有泥土玩偶,有卖菜的,很多,突然置身于这热闹的人群里,也便感觉自己也是热闹的。 我放慢脚步过去,慢慢躲过每一个人跑过去,即便是这样也不会有人注意,我要到所有的地方都跑步,这个热闹的集市,便是其中的场景之一,所以也会带来不同的感受。 突然跑到了一个马市,有很多戴着牛仔帽的大胡子在里面激烈地争论,时不时拍拍马背,能听到说自己的马有多好,有多好,而且都在夸大其词,我进去慢慢跑了一圈就回来了,他们的眼光全都被我给吸引过来了,像是我看了一圈动物园里的大胡子猴子一样,想到这我笑了笑,颇感搞笑,就又往前跑了。 老街,我又跑到了老街,不禁内心深处的记忆就又来了,接着也没停下就跑过去了,还有好多好吃的,一定过来每一家都吃一次才行,毕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呢,所以说抓紧时间了。 跑到老街这里,我又跑回去了,是从这边跑过去的,还希望去那个向日葵田去看看,然后一节一节跳下梯田多好,很快就又回到了庄园里。 回来换了一身黑色的衣服,洗了洗手,就跑过去找布鲁诺吃饭了,吃饭的时候并没有说什么,而是安静地吃饭。 面包,果酱,牛奶,鸡蛋,牛排,奶酪,还有辣椒酱,葱头,馒头,还有咸菜,很是丰盛了,还有烙的春饼,可以随便卷点什么吃,就已经很美味了。 “那个厨师,什么都会做吗?”我问到, “当然了,有各个大洲的厨师,其中亚洲的厨师也有好几位,到时候介绍给你认识一下”,布鲁诺把牛排吃着,说到, “嗯,好啊!”我说到,也用春饼卷了一点咸菜吃了,很是有味道的,不得不说自己的厨艺还差了那么一点,至少这简单的厨艺做好了也是很美味的,所以打算再把基础的东西巩固一下。 这红油咸菜就是咸淡适宜,而且辣中有种酸甜,很是有品味的味道,所以说这如果不是精心制作,恐怕也很难在别的地方吃到了,毕竟每一个私人厨师都是有名的美食家,所以说这是很高尚的服务。 “行了,到这边客厅有话要说”,布鲁诺说到,我便也跟了过去,看到他应该是遇到问题了,很快就坐到了沙发上。 “葡萄酒除了葡萄口味的,你看还能添加什么水果,有不一样的味道?”布鲁诺说到, “这个,应该需要实验一下吧!我觉得加点樱桃应该不错,葡萄加少量的樱桃”,我说到,这也只是我之前的关点,所以说,还是把这个口味说了出来了,应该会好喝吧! “这个可以吗?”布鲁诺半信半疑地问到, “我也不知道啊!需要实验一下”,我说到, “嗯,不管行不行需要先实验一下,需要加多大的比例,才能更好地符合人们大众的口味”,布鲁诺说到, “可以啊!我们可以先制定出几个比例,然后可以去城里举办一个品酒会,看哪个比例人们喜欢的最多,然后再生产一些,看看市场如何,如果可以就一直保持下去就好了”,我说到, “嗯,这个办法不错,要不说年轻人就是想法多呢,以往都是在大数据面前分析大众的口味,所以难免有偏差,这次切实了解大众口味,确实不错”,布鲁诺说到,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 “之前没有用过这个方法吗?”我问到, “嗯,没有”,布鲁诺摇了摇头说到, “那调查的时候还用不用了”,我说到, “嗯,先放一下吧!现在主要是出新产品看看,调查不调查对于我们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那两个人我已经给了一笔钱,让他们走了,所以还是放一放吧!一会儿我带你去实验室看看,指导他们一下”,布鲁诺笑着说到, “嗯,那可不行,我一窍不通啊,还指导人家”,我摇头拒绝道, “哎呀就想让你过去看看,没事的,rx”,布鲁诺说道, “哦,那就好,我过去看看也行”,我说到,这布鲁诺要把我留在他的商业里了,这有点不知所措了, 随后我便又回到自己的屋里了,准备一下,再去,我也很好奇葡萄酒可以做的这么神奇,鲜红的汁液,让人欲罢不能地享受,还真是好喝。 不过,我们大多数都是大家一起喝酒没有什么味道,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能品出这个味道。 葡萄酒实验室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有两条路都未经脚印踩过。 啊,留下一条等改日再会! 但我知道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去了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 我会想念一个地方 我将往事轻轻叹息 但这片草地还是足够明亮 以至于经过十八年的光阴巨变 依然清晰明了 我选择了一天人迹更少的路,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雨还在下,我的小桃树落下了很多的叶子,一片,两片,一片,湿得很重,像一只天鹅,羽毛渐渐脱落,变得枯瘦,光突的了。 然后,就在我俯下身子去,我突然看到那树的顶端高高的一枝上,还有一个想要开放的花苞,嫩黄色的,嫩红的,在风中摇曳着。 当你无意间发现这样不起眼的景色,你会感觉自己好像少了很多这样细小的乐趣,当你为了生活而东奔西跑的时候,竟然忘记了今天是什么节日了,当葡萄酒又勾起那一抹愁的时候,故乡的月便更加明晰了。 “准备好了吗?给你拿衣服来了”,布鲁诺门外说到, “哦,来了”,我打开门,看到布鲁诺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在外面, “进来坐吧!站在外面干什么,这是你家”,我无奈地说到, “坐什么坐,我还不知道是我家嘛,快点还要带你去认识一下大家呢”,布鲁诺扬着胡子说到, “哦,那好我先就去换个衣服了”,我说到,便进去了, “都是大男人还挺讲究”,布鲁诺哼了哼,转身出去了,我便穿上白色的大褂子,戴上了白色的口罩,还有帽子,像是医生一样,在镜子面前转了一圈就出去了。 布鲁诺在白色石头台阶上坐着,身形颇有一种冷酷的味道,但是却又让人有种亲近的感觉,不过也只是你有所图而已吧,只是这几天太奇怪了,冒充牌子的事情说放下就放下了,然后投入到新的物种研究上,未免有些太着急了。 “行了,走吧!”我说到,布鲁诺便把刚擦好的眼镜给戴上了,领着我前去,这庄园里除了公共场所,隐秘的场所更加的多,所以说来到这的一个星期,我几乎完全不知道这里到底有什么。 走到这条路的尽头,有一片松林,走进密林,便出现了一块很大的石头,在周围石头的包围下,看似进了一个黑洞,实际上只是外面做得像是一个古老的洞口一样罢了,进去,全都是现在的高科技,门口就有一把指纹锁,布鲁诺手指按下去,才打开了门,所谓一门一世界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从门口进去,看到许多穿着白大褂的人在忙来忙去,也能听到各样的机器在运转的声音,看着高高的顶子,真是别有冬天,布鲁诺也过去穿上了白大褂,在这里基本都是无菌的环境,所以大家都捂得严严实实的,而且温度明显比外面低,还有紫外线在全场不停地照射,进行杀毒。 布鲁诺带着我,去了前面的人群里,每个人都拿着一个硬纸资料夹,一只黑色的钢笔在手中,写写画画,但是每个人的眼神都在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像是看敌人一样,不过随后布鲁诺便介绍给了我, “来,这是酒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叫墨克菲”,布鲁诺说到,他的身体很宽,而且看起来有些强壮的,粗大的手和手中纸夹感觉完全不搭调, “我叫墨克菲,多指教”,他说到,伸过手来握手,我便也握手了,不过大家手带带着白色手套,便只是接触了一下,笑了笑,只能看到眼色,却看不到面部表情。 “你好,悦”,我说到, “行了,剩下的人你自己认识吧!先随我去酒屋看看吧!现在有几百桶在里面”,布鲁诺说到,我便跟着去了里面,其他人也开始忙其他的了,应该是在测试数据呢,所以说,我真的是一窍不通啊! 走过这个大的厅堂,便进了一个又一个的小屋里,像是蜜蜂的蜂巢一样,非常精致的建筑,每个屋子都有一个圆形的小门隔着,真是厉害,而且每个房间都相通,这如果不是熟悉哪个方向通向哪里,还真的会迷路在里面。 “你看这房间都是密封的房间,里面有五百桶葡萄酒,都是密封保存的,大概每个桶装的葡萄酒都会在这里放上三个月,进行充分发酵,才会继续装成瓶子进行销售,每个季度都是限量出售的,所以说一般是供不应求的,不过我也在试着降低成本,所以说还是可以的”,布鲁诺说到,看着眼前感觉每个房间里都有一个世界一样,传来葡萄的阵阵香味,也有浓厚的酒精的味道。 “哦,那太棒了,如果我也有这么多的酒,还当什么老板啊!每天在家喝酒不就行了”,我说到,布鲁诺笑了笑, “你个没出息的臭小子”,布鲁诺说着,便说了我一句,我也没敢反驳。 其实,说到橡木桶,我第一个想到的,这木桶里是不是装的路飞啊,在海上漂着漂着就遇到了海盗船,然后打了他们一顿,还真是有意思,橡胶人路飞,便开启了寻找大宝藏的时代,而自己也遇到了很多生死相交的朋友,虽然各自有各自的目的,但是不同路上的人,都有着不同的遭遇,最后还是不可思议的走到了一起,为了共同的目标,不断打倒强敌,实在是太棒了。 “喂,你愣神什么,是让你看看这些酒都是如何保存的,还有这里都是最新鲜的土壤,可不能进去,这里是完全的无菌状态,不然一桶酒被细菌感染了,那么所有的酒就都不能要了,一定要注意,不然这么多的酒,价值连城的,可否就浪费了”,说到这,布鲁诺肉疼地脸抽搐了一下,因为过去他不懂的时候也经历过这个,不然不会这么严格,这可是值好多钱的酒啊!那次就赔了很多的钱,过了一年才赚了回来。 “哦,知道了,那他们这些人都是哪里来的”,我问到, “他们都是专业学的与制酒有关的学问,最低的学历都是硕士,你说呢,这还是经过层层选拔,选拔出来的”,布鲁诺说到, “那想要进这里岂不是很困难了,我没有那么高的学历,也没有学制酒专业,只会喝酒,我恐怕不合适这里吧!我就奇怪,为什么会让我过来呢”,对于搞不懂的布鲁诺我还是想拒绝一下,所以就说了出来, “就是想留住你啊!放心,破案答应你的三个愿望不会食言的,有时候你什么也不会,只是一个观点,便也可以做老板,你有自己的想法,你坚信能给大家带来财富,大家也愿意去实现你的想法,这不就好了,有时候当老板和任何其他的东西无关,明白了吗?”布鲁诺带着我除了房间,在走廊上说到, “哦”,我还是哦了一声,跟着出去了。 哇,我居然发现回去的路这么长,为什么走过来的时候没有感觉呢,然后还要慢慢地走, “走,再带你去办公室一趟,那边有专门的出路,而且这里也算是一个秘密基地了,你啊!要尽快熟悉这里,到时候迷路了了不管你”,布鲁诺哼哼到,我便点头示意了一下。 随后打开一个小门,这里又是另外的一个环境,办公桌到处都是,其他的人都摘掉了口罩在写着什么,放眼望去,这里也要有三十人之多,真是规模庞大啊! 走走走,走到一个角落里,布鲁诺指着一张小的办公桌,这就是你的位置,我哦了一声就跟着离开了,并没有再带着我继续转悠转悠, “行了,你自己自由活动吧!想进去看看就看看,不想看就自己去玩吧!我要回去喝口水了”,布鲁诺说到, “哦,好的”,我说到,看着布鲁诺走了,我才轻松地跑了回去。 第一件事就是把大褂给脱了下来,然后找了一件淡红色的衣服穿了,我发现这衣柜里的衣服好多,而且品味和我基本差不多,所以我都能穿的了,太幸运了。 换完了衣服,我就舒服的躺在大的圆圆的沙发上,看着电视,播了一圈几乎没啥好看的,所以想要游泳的想法就立刻跑了出来,自然而然地就跑了出来,能在海边待着,不游泳,不痛痛快快地游泳,那岂不是太可惜了,不光现在可惜,以后在回忆里回忆的时候,也会可惜。 所以在屋子里找了一圈,还真有游泳的衣服,还有一个游泳圈,真的不错,而且附近就有人们活动的海滩,所以一刻也等不及了,看着外面没人,就跑出去了。 一路从小路直奔海边,我就看到有人已经在游泳了,还有穿着泳衣的女孩们,还有男的拿着游泳圈去了海边,我也跑了过去,准备游泳去了。 游泳是去全身心的投入,可以很好地运动身体上每一块肌肉,可以在水里隔绝一个世界的喧嚣,只能听到自己双手双脚划过水里的声音,偶尔潜泳,也撑不了多长的时间,还要练习才行。 其实,要在水里游泳还需要一个特别好看的姿势,所以我就在床上练习了一下,看着自己滑稽的动作连自己都笑了,这还是自己第一次游泳的时候呢。 游泳带来的自由 为了保持写作的精神头,我必须每天保持精神的饱满,不能让想象枯竭,所以每天我会选择跑步或者游泳一小时,甚至是长跑,一开始以为是逼迫自己的,后来就习惯了,慢慢地爱上了跑步和游泳。 当我确认了要靠自己活下去的心情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必须要做一点什么了,至少不会像之前一样懒散,总是抱着将就的姿态,我要聚精会神地做一件事情,我要有所回忆才好。 至于能成为作家的事情,仿佛是这个年龄,你可以选择的喜爱的职业,也是必须要做的事情,是有些突如其来的感觉,但仔细想想,也便感觉是自然而然的了,当生活需要一点一点感悟的时候,那么写作自然就会出现了,之前觉得这是很神圣的职业,现在在自己面前,也必须神圣地去对待,所以找到了更好的生活的味道。 有时候我会因为构思一个人物的情节,而想老半天,有时候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有时候又如同喷泉一样,文思泉涌,想停下来都难,但有时候我也不想去写,因为写作也是枯燥无味的。 写作对于我我来说并非是什么难事,只要写就好了,但是难就难在坚持、持之以恒地写下去,甚至一开始有的时候完全是逼着自己完成自己的每日目标的,后来觉得这样没意思,就自然地形成一个习惯,当做每日任务去完成。 写作从此便成了生活的支柱,成了生活的重要一部分,我开始留出更加多的思考的时间,我开始迷恋咖啡的苦涩,开始品味酒的味道,开始寻找活着的意义,开始找寻生命的出口,在这片迷之森林的你必须要找到自己的出口,不然走出来的也就走出来了,迷失的也就继续迷失着。 由此看来,成为作家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就像你的嗓音被看中,或许第二天就会投入到嗓音的训练里,而这些对于你都感觉太突然了,不过没关系,就当做自然而然的事情去做。 写作可以说把我原本贫瘠、单调的世界,给变了一个大样子,让我的生活展开到了极致,之前的别人快乐,我也会跟着快乐,现在我也要切切实实找寻自己的快乐了,找回属于我自己的幸福快乐源泉,如果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那么就又迷失了。 我喜欢阅读、听音乐,写歌词,自己创造音乐,我还爱小猫,即使我还是个小孩子,我也很高兴,因为我知道自己的所爱,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变过,这些东西都是我的所爱,我的信心之源,也是生命的动力之源,让我可以直到看到生命的尽头。 就如同写作,能写下去就写,写不下去就等会儿再写,找找新的东西,我认为写作本身就是率性随心的,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几乎从不认为自己对什么东西做出过贡献,而对于一位作家来说,最宝贵的奖励就是有热情的读者存在,可以一同感受一件事情,而非任何别的东西。 游泳是写作的继续,在你游泳的时候也许就能想到一些平常思维想不到的东西,我暂且叫做脑子进水式灵感,这样会激发你再次创作的心情,会很自然地认真地去完成你想要的写作。 一开始对于写作是信心满满的,觉得能写出来就一定会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是过去一天一天以后,你就会失望了,没有你自己想的那么好,也没有那么多的人看你的文章,所以你要反思一下自己了,到底写的行不行。 果然冷静下来以后,你读了读自己的文章,有些地方想要写得感人,却没有那么深刻,有的地方需要细节一点的东西,你却一笔带过,有的时候就是想要细细描述一个人,能通过读文字,仿佛就能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出现在你的面前,他的外貌,性格穿着打扮都一目了然,人物形生动。 总之就是一点,很少有自己满意的表达,就算有也只是很少的部分,虽说写作对于我来说是率性,随心而为的,但是有些地方也要写的精彩才可以,最起码我觉得不能缺少了幽默风趣的语言,还要结合自身讲出道理,让人也有同感,能引起读者内心共鸣的文章,才算一点合格的文章。 所以就试着换一种写作的方法,可以翻译成英文,再翻译成中文,也会发生很大的差异,或者一段文字反复修改,改的感觉不是很差就好,总之就是这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写作有时候确实是一个无聊又烦躁的过程,有时候你可以在一个小时之内写两千字,有时候一个小时连几百字都写不出来,就是这样,不过对于我来说,幸好有窗台的小兰花还有小猫在身边,可以让我热闹安心一点,不然确实是很难坚持下去的,不过也并不代表坚持不下去。 也许这一秒还在写字,下一秒就去游泳了,放松一下,总会觉得自由了一些,至于游泳带来的自由,远不止这一点。 一开始学游泳的时候,就是自己按照书上写的在水里练习,一开始什么也不会,就会喝水,一进入每次都感觉游泳池里的水真的不好喝,就是自己盖的那种游泳池,每次放好了水,过了中午就会变热了,下午就能在水里练习了,觉得还是挺好的,后来去了一次海面游泳,就立刻放弃了家里的这个。 经过一段时间的喝水,觉得掌握一点要领了,后来去了几次海边便会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学会的,总之现在游得很好,每次,当每一块肌肉都在水里跳动的时候,便感觉夏天真好。 我也是在不断地学习里进步,也是在吃尽了所有苦头以后,才渐渐明白一个自己的心,才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才稍微领略了一点生命的意义,也算是一点回报吧,不会要求能有多少回报,只要不是太糟糕就很满足了。 总之还是那句话,人生只有一次,我要任性,随心,做我喜欢的事情,去我喜欢的地方,爱我所爱的人。 后来有一段时间,看着水就发怵,喝水喝的都不想喝了,几乎成了一个心理阴影,我就在文章里写到: 这个夏天最大的收获就是喝水,或许我会像一只小猫一样,看见水就跑,像一只蚂蚁一样,被一滴水包裹都会像是感觉海水爆发一样,那时候跑步,我会看见水,就绕开,本来有个小水塘都会看看,这次不看了,闭着眼跑过去就好,最终还是逃不过水的世界。 不过,随后我便释然了,该来什么就是什么,那一次的第一次过后就游泳,我还是拿了一个游泳圈,当身体再次接触到水的时候,突然感觉受水好清柔,仿佛到了一个很温暖的怀抱,在里面你能感受到自由,就像是几天没有下水甚是怀念一般,从此便开始了喜爱的游泳。 从开始学游泳时候的兴奋,又害怕游泳,又到慢慢接受,也经历了大起大落的思想波折,喜欢的去做就好,闯过一片荆棘,才能看到一个蓝天白云。 其实,当你闯过了这些东西,你自己和之前的你,已经变得不一样了,当在海边游泳的时候,大家都会觉得你的姿势更加标准,姿势更加优美,而且在爱好的比赛里也会轻松拿到第一名,其实,这就已经说明问题了。 当你经历了一些事情以后,你已经比别人看得更加高远了。 游泳,游泳的时候,我居然感觉自己有了控制水的能力,你在那个自己的航道上游泳,你会觉得轻松了很多,而且放眼望去,本来看不清楚的水里,居然能看到前方的游动的鱼儿,那么我认为,我又找到一个新的世界,也许我又要开始探索了,我坚信,它能给我很多不一样的心情。 炎炎的夏日,你最想去哪里? 海边。 炎炎的夏日,你最想去做什么? 海边游泳啊! 没错,当你把游泳当做去探索世界的时候,你会发现,本来不起眼的水,就会给你一个世界,让你去探索。 其实,最重要的是享受游泳的过程,保持了你积极和奇怪的思想,而这正是写作的动力和灵感力量源泉,也许别人一开始不懂得你写的什么,但是给人感觉就是好,当回过味来的时候,就会觉得你写的真好。 不过这也没有变我午睡的习惯,因为这也是在安静中想到不一样的内容,有时候午睡过后的一个奇怪的梦,也会成为你的写作来源,总之生活,我需要发现它更加广阔的一面,我不能拉长生命的长度,我只能不断拓展生命的宽度,大概我会一直在寻找的路上,但是也依然乐此不疲。 其实,在别人眼里我可能是一个单调无趣死板的人,但是走过去生命这么长的时间,也就梦理解支持我,这是我一生都引以为傲的事情,我的所有奇怪,在她眼里都变成了可爱,我感觉我前世真的是拯救了世界吧,才会有一个这样爱你的人。 用梦的话就是:作家都是奇怪的啊!所以我会一直把你当做一个孩子,去理解自由支持你,你就勇敢跑下去就好,当然要记得带上我。 我就不好意思笑了笑。 爱,也要保有初心 苦苦追寻二十载,终于遇到的一个喜欢的人,然后当我们趟过爱河的时候,希望自己还是那个孩子模样,爱,也要保持初心,保有最初的模样。 最初面对爱的时候,也许大家就是一个小孩子,在生活里,爱情里,我们不断长大,甚至衰老来的也很快,一切都不是我们所能想的到的,但我们可以保持爱的初样子,在多少年以后还可以恩爱如初,过着平淡的日子,大概这就是爱情的最初的样子。 早上也许你拿了一瓶可乐,看到她来了,就很在意地给她倒了一瓶,她也很高兴地和你一样喝着可乐,有福同享大概就是生活里的两个人。 在爱情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谁追到谁,大概都是有所付出的,当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两个人的优缺点就都暴露了出来,对方眼中的你其实并没有那么完美,生活也在各种困难里变得窘迫,漏洞百出,在工作,做饭,劳累里,消磨殆尽的激情,仅有的激情都用在了吵架上,谁都觉得自己对得起对方,也有愿意做和不愿意做得事情,没有了小浪漫,没有了那一抹最初的激情,那么爱就会衰老,很快地衰老,会走到末日的那一刻。 整日的冷漠和针锋相对,把爱这一朵花,就放在了一个绝地,没有水分和阳光,也没有人帮助捉虫子,只能默默枯萎。 爱,就像清晨朝露下的玫瑰花,有了阳光,有了露水,有了人的照顾,才会茁壮成长,必须要细心,不断地细心。 爱的维持需要两颗心的参与,需要共同付出代价,简简单单的爱情,也需要很多的浪漫,生活,工作,其他,都要分明一点,甚至分出一个主次关系出来,以爱至上,就说明可以暂时放下一些不重要的时候,有人陪伴,有人吵架,也是一种乐趣。 爱就是两个人一起的陪伴,就是一起做着天真而又傻的事情,一起做饭,一起去跑步,一起睡觉,大概这样也可以维持。 不过爱的形式多种多样,离开的形式也很多,但是相遇的时候只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样子,我们都在爱的旅途不断找到新的风景,两个一起欣赏,一起走过,便是生命最本真的样子。 但一代人也有一代人的爱情观,结婚的早晚,追求的高低,是一份什么样子的爱,是不是就这样保持平平淡淡的样子,大概都会让爱重新变了样子,所以说爱也是复杂的,当你仰望天空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也许懂得一点爱,但只是懂一点而已,到底爱是什么呢? 你爱的女孩,也会离开,但也会相遇,也许你明知道她并不是真的爱你,你还一直去爱着她,直到死去的最后一刻也没有得到答案,爱虽然陪着两个人走过了千山万水,却依然是虚幻和枉然的,依然是不能真的拥有。 她说爱像云,要自在漂浮才美丽,也许爱的状态里是有这么一段时间是自由的,过了以后,想要再找到爱自由的样子,恐怕是有点难度的,我们终究会面对爱的世界里的诸多问题,爱在一起的两个人,也是考验两个人到底能不能走到一起。 就像爸妈的爱情,可以为了一个家庭的美好未来,共同努力奋斗多年,现在爸妈的爱依然有青春的样子,也有小孩子的模样,爸妈的爱似乎才刚长大,所以会永久。 爸妈的年代没有那么浮华,一切都是最简单的样子,想要什么,就要看爸妈,来两个人奋斗才可以,这样才有可能实现,不奋斗一定实现不了。 爸妈刚结婚的时候就是一起租的房子,所以首要的奋斗目标就是有一个自己的房子,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将来的我着想,所以我才有了这样好的生活。 早晨很早起床,忙了一个白天,到了晚上才回来,一天的工作已经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光了,除了吃饭睡觉以外,几乎已经没有第四件事了。 一天如此,一年如此,五年如此,现在,总算不用那么拼了,就自己做点小生意,简单地维持生活也好,生活总算在这一刻有了一点样子了,五年了,爱情孕育了五年,才有了孩子的模样,所以说对于爸妈来说,结婚五年了,爱情才算走上了正途。 每天最大的快乐就是做饭了,有时候就是有什么简单吃一点,有时候不想吃就去买一点,很少的时候才会做一点吃,也许这只是属于爸妈那个年代的记忆了,而我虽然跟着经历过,但自己却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也没什么,就是两个人每天腻歪在一起,有八个字我一直不认同,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有误差的,至少在爸妈这里是不存在的,这是我亲身验证过的,就算是每天吵架,到了晚上睡觉前也依旧和好如初。 如此平淡,一起走,经历了这么多的苦楚,也依然相爱,而且是更加的相爱了,这或许是比新一代爱情观多出来的最终要的东西,谁陪着你走过了最艰苦的岁月,谁陪着你依然苦中作乐,那你就要用生命去保护珍惜他。 就像紫霞的爱情,谁能拔出她手中的紫青宝剑,谁就是自己的意中人,或许真的是造化弄人吧,偏偏是孙悟空,最终也没能在一起,那就说明爱情里也有对与错,爱错了人,每天都是自己世界的末日,爱对了人,每天都像过情人节,但是爱对了人,也并不是完全是对的,也会有点矛盾。 紫霞仙子是灯芯所化,就是这样也依旧追逐自己的爱情,也有权利追逐爱情,就像她自己说的,如果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让她做玉皇大帝也不会开心,如果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是明天死了,也一样没有遗憾,是快乐的。 香烟盒子上明明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可依旧是更多的人加入了吸烟大军,就像明明知道爱情是这么痛苦的事情,也依旧飞蛾扑火,那么爱情为什么这么吸引人呢? 我们经常说一个完整没有遗憾的青春就是有一个喜欢的人,尽管没能走到一起,甚至是也只有走到了毕业,两个人也会在爱的世界里长大,也都会感谢对方。 当我们学会了如何去爱的时候,可能相爱的人已经走远了,而成了遗憾,从小到大,我们会遇到很多的人,也许也有自己喜欢的人,但是分开的人也会自然地分开,没有什么理由,相遇的人也会再相遇。 余生不能自己孤单地过去,找到一个人陪着你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可以共同看到最美的风景,可以一起生来一起活,可以走到生命的尽头,可以摆脱孤单,有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爱情固然是美好的,但也是痛苦的,日夜思念人的煎熬也许很多人都有过,相见却见不到的忧伤会很绝望,有的人甚至以为两个人分开就会活不下去,失恋就意味着一个生命的结束,爱情固然重要,但是生命只有一次,会更加的重要,爱等同于生命,这便是爱的错误方式,也许我们都曾在爱里迷失过,但明白爱只是生命的一部分,那就会随着生永存。 也许爱也等同于生命,甚至超过生命,也许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吧! 我所以为是爱情便是自由简单的,感觉爱就像云,要自在漂浮才美丽,也许正是这样的一个距离,才会真的体会到爱的真谛,太靠近了不会太好,也不会远离太远,保持一定的距离才好。 但是这只是一种方式,适当的时候也是要靠近的,爱没有一个绝对是形式,都是瞬息万变的,所以能把握好一份爱,也是很厉害的。 喜欢夏夜里和梦手牵手走着,可以说从古到今,到未来的所有的话,抬头仰望一下天空,便是爱情最好的样子,我希望爱的样子就是这样简单的孩子状态,爱在我和梦面前,一直都保持孩子最初的样子,保持爱的初心,将是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希望大家不会在生活大流里,忘记了自己是谁,改变了自己,不会改变的永远不会改变,不会在生活的琐碎里把所有的激情都用完,也依然会浪漫,爱像花,也需要时时去灌溉,不能因为时间一长,就忘记了这里还有一朵最美的花。 在经过生活的考验以后,我也希望大家或者相爱的两个人,依旧能保持爱的初心,保持爱的最初的样子,可以让爱继续下去,共同领略更加美的爱情。 说到这,有时候我挺痛恨月老的,我经常骂他:你是不是老糊涂了,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我骂他而怀恨在心,要惩罚我一下。 总之爱是美好的,只是我们让爱变得坏了,爱的花朵枯萎了,爱,也需要勿忘初心。 爱里绝对是有奇迹的,因为我自己就创造了许多和不可能,我以为会永远错过一个人,没想到勇敢一次,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爱,也让我更加相信爱了,你对爱是真心的,那么爱对你也是真心的。 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正因为这些或多或少的苦,才让生命有了一点滋味,不然还真的平淡如水了,虽然历经千山万水可能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但是一定也会收获很多。 陌生人 又是一天的黑夜了,说明一天又过去了,我却不想让今天过去,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所能做的就是熬夜到十二点以后睡觉,还是独自仰望星空,还可以去有路灯的海边走走,能看到灯塔不停地在转动,毫不厌烦,在海边能感受冷风吹的样子,好像有人拥抱着你,那样的温暖真好,真是满足。 我可能是布鲁诺庄园最晚睡觉的一个,或许不是最早起的几个,但是只有这样才能安心睡觉着,我估计要想想先让布鲁诺实现第一个愿望吧,那就是给点钱,毕竟一个人在外面,有钱会好过得多。 想到了这个问题还是觉得之前的案子有些蹊跷,不过也不用问,这完全是他自己的事情,坐在海边的石头上,听着海风里海浪的声音,可能听到的是孤独的声音吧! 过了十点多,大概就没有人会出现在这里了,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走着,不过却也不是那么糟糕,能听到远处海面不平静的声音,可能有事一只海豚在玩跳水吧! 等我回到布鲁诺庄园的时候,是管家开车送我进去的,要不然被那些狗就给追着跑了,还真的很难再进去,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感觉安心了一些,泡了一杯咖啡,就去那边看电视了。 因为很少看电视,出了知道有一个音乐节目以外,其他的基本没有看过,当你从街边跑过去,突然听到几个女人在讨论一部电视剧的时候,我都没有听到过。 不过看着她们说地津津有味的,应该是值得一看吧,不过我是不会看的,晚上总能找到一些白天的情景,能品味白天的气泡情节,所以说观察生活还是有必要的。 很快,听到了晚上十一点的鼓声,我又把电视关闭了,晚上没有人说话实在是有些形单影只了,不过不怕,轻柔的音乐声开启,在文字里等到明天的到来,仿佛已经成了一个习惯,似乎也只有这样才能安心度过,等到凌晨两三点还在厨房找吃的,大概整个庄园也就我一个人了。 等到凌晨的时候,等到五点的鼓声再次想起,便起身去了深山里,像是少林弟子一样,去跳石梯,而且刚好有上山的石梯,可以像兔子一样,手背到后面,一节一节跳上最高的台阶,然后爬到山顶,再下来,已经感觉比跑步更加累了。 然后背着两个水桶顺着山坡往山上跑,还有每个腿五公斤的绑腿,慢慢跑到山上,等到晚上脱下来的时候,确实是轻松多了,不过这劳累也准时到来了,这个时候只想在床上躺着不动,我在想这是不是我要找的东西,也确实是给生活带来了一些改变。 然后到竹林里平心静气地坐着,感受风吹过耳边指尖的感觉,仿佛穿梭时空,遁入空门一般,竹叶落在自己的手中也依然不管不顾,就这样闭目三个小时,你会发现能想到很多的东西。 也许风会跟你开玩笑,会刮一阵小旋风,把竹叶分级吹起,然后从小旋风的头顶扔出去,虽然没有睁开眼睛,但是可以用耳朵听到声音,从而在脑海里形成一个画面,然后从某一刻起来,耳边便是眼睛,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但是耳朵听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总之,先听到,后看到,或许会更加真实一点吧! 我需要这样安静的环境,我需要安静考虑现在的处境,我需要一个怎样的栖息地,我应该如何去做,我该如何去度过这个时间,我应该做什么更加有意义,都需要重新考虑。 我心随风去到一个忘我、无我的境界,周围的一切声音都在细细聆听,听着心跳的声音,听着远方出来的一声鸡鸣声,此刻,无欲无求,无心无我,与自然融为一体,感觉风带你游荡天地间的自由,只是这样静静地坐着,便是最好的感悟蜕化,放松自然的了,仿佛离开这红尘俗世一般。 天已经大亮了,我也该回去了,就慢慢走了回去,这样满足激动的心情是非常好的,所以说感觉走路都感觉轻飘飘的,直到远远看到庄园的大门,才感觉好多了一些,因为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了,所以说不自觉就加快了脚步。 直到越来越接近庄园才看到一个人正站在庄园外面,想进去又进不去,只能在路边等着,想要离开的时候正好碰到我回来,我也奇怪地看了他,擦肩而过了,我又跑了回去,问了问他, “请问您找谁呀?”我问到。 看着已经褪了色的深蓝色头巾,紧紧地裹在她的头顶上,能看到有白色的头发固执地探出来,佝偻着腰,手里提着一个脏了的篮子,有厚厚的尘土,手指很是枯瘦粗糙,看不清楚脸,因为是低着头的,我说的声音很轻,怕她听不到,我打算大声说一遍,不过看她停止了走动,应该是听到我说的话了。 她走的很慢,一看就是从某个乡村来的老太婆,可能是因为一生贫穷,操劳过度的样子,不过既然到这里来了,应该会是找什么人,但是我说完这一句话就没有再说话了,空气里陷入了死死的沉默,仿佛是打不破的沉默,我如同静止成了雕像一般,就这样站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就这样前面迈出一只脚,后面正在抬起脚成为前脚的动作,就这样静止着,像是被美杜莎女王一眼变成石像一样。 “嗯,这里是布鲁诺庄园吧!我来找布鲁诺”,随后这一句话分成一个字一停顿地说到,大概说了有一分钟,我就一直听着,仿佛是来自地狱的声音一样,这声音听起来就干枯,仿佛只是听声音就能想到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让后背阵阵后怕。 “哦,是,老人家,您跟着我来吧!”如果不是我走了一步,我都感觉此刻过去了一个世纪,这样的极为特殊的感觉,并不是只有平常才有的,而是遇到一些人以后自然而然感受到的,就像古代皇帝扮成农民,即便是这样,坐在你身边,也会感受到不一样的气息,感觉这个人不简单,可能是身居高位自然形成的一种王者气息。 这样的感觉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遇到一些人以后才有的感觉,这种感觉也许别人不会在意,但是对于我来说能有这样气息的人,都有可能会对我有所帮助,只是也需要有一个相遇的开头也才可以,不然没有认识也不会主动去招惹他们。 老太婆听了我的话,也没说话,只是向前艰难地走了一步,而我则是跟在后面,随后便跑到门下,我过去敲了敲门,门就打开了,来人正好是管家,倒是挺好说话的,我说了几句,便和我一同等待那个老人家过来,不过照着这个速度,估计两三百米怎么也要有十分钟吧! “那个,我去开车还快点”,随后管家就开着没有顶子的车过来了,我坐在副驾驶上,把车开过去老人家自己也上车了, “不用扶我,老太婆我还没老到这个地步”,我正想过去扶一下,但是这句话让我停住了,这样干枯苍老的声音,像是山洞里发出来的一样空旷,又像是隔着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仿佛很远又很近,但是确实能听得清清楚楚,仿佛就在耳边说的,又不像,仿佛这声音是有魔力和迷惑的能力。 随后车开到路口的时候,我并没有带老太婆去布鲁诺那里,而是下了车回了自己的房间了,因为管家说他送过去就好了,不用麻烦我了。 我就回去了,不过着实感觉这个老人家不简单,至于这么容易进来,也是我和管家说的,出了什么问题,我来担着就是了,就是这样管家才卖给我一个面子,放老太婆进去了。 车子停下了,管家下来,想让老太婆上台阶自己进去找,没想到会说这样的话, “把你们老板叫出来,我有事”,说完了这一句,随后便不再说话了,管家也没有办法,只能进去告诉布鲁诺了,这个时候,布鲁诺才刚起床,已经八点了,听到管家这么一说,是老太婆,急忙跑了出去了,连鞋都没穿,跑到门口看到这个老太婆连布鲁诺都惊恐了一下,随后把老太婆请到内屋,给倒咖啡,又是拿水果的,实在是客气。 “大天使没想到您会来,有什么事情吗?”布鲁诺客气地说到,随后这个老太婆便脱下了这件灰色的衣服,放下了篮子,展现出来的居然是一个中年人,而且是男的,我看到的时候,听到声音,明显是一切苍老老奶奶的声音,原来是用了变声器,那就很神秘了。 “没事,我就想过来跟你说,之前你的葡萄酒牌子假冒的事情是我做的,不会有什么意见吧!”这个并不是太高的中年人,缓缓开口说到,布鲁诺则站着静静地听着。 “没有,没有,只要是大天使做的,都没有意见”,布鲁诺唯唯诺诺说到,显然对于这个人很是尊敬,所以说还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人呢,应该是更加厉害的人物了。 “那就好,我就是过来告诉你一声的,顺便你也告诉一下你那朋友”,这个人说到,又把衣服给穿上了,抬步就向外走去。 小猫咪突发事件 “行了,不用送了,你回去吧!我自己走就可以了”,这个被布鲁诺称之为大天使的人,又恢复了看不清楚的面貌,也恢复了老太婆的声音,说到。 “哦,好,那您慢走”,布鲁诺说到,看着这个人慢慢走出庄园。 直到这个人出了庄园,布鲁诺才回去,这次居然发现自己都出汗了,实在是有点惶恐了。 布鲁诺回来喝了一杯咖啡,这才去吃饭,回来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要假冒呢? 不过不管了,就这样呗! “这个地方到底是干什么的,可以让我们这些人如此惧怕,不过只是听说,还没见识到”,布鲁诺自言自语道。 再说我,我回去以后,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洗澡了,布鲁诺庄园里的浴室很是高级,不是花洒的那种,而是屋顶自动的设置,按下按钮,可以选择屋顶的一个区域,只要站在在原地就可以了,可以在偌大的浴室里任何地方洗澡,还有墙壁里的音乐,实在是太棒了,进了屋子,就不想走了。 生活带来了极致的享受,改变也不过是一点点的改变,一点点的改变也会让生活变了一个样子,当满身涂满了白色的香味泡沫,当音乐的轻柔声想起的时候,便整个人都沉浸在了水的世界里,过一个小时是很快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了,布鲁诺既然说可以去,可以不去,那就不去葡萄酒实验室,虽然我也很想掌握这个技术,到时候自己就能感受到很多的乐趣,不过自己也能学会,多看书就好了,不用她他的技术。 其实,在洗澡的时候,还是在考虑进退得失的,这些事情也是我必须想要想到的,因为有一个布鲁诺在身边就不会安静,毕竟是当做了一个朋友对待你,不过还是觉得像是每天被人盯着一样,很是不舒服。 随后洗完澡我就躺在了沙发上,突然感觉能建立起这么大的一座庄园,绝对不是表面的那么简单,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意识到了,所以说处境危险的意识也出来了,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从没遇到过的事情,或许你只是不了解他而已,就说这么大的产业和地方,没有一点实力是做不到的,我突然想到那座海上小岛,修船厂。 随后,我又想到了刚才的老太婆,总感觉哪里不对劲,虽说只是一种模糊不清楚的感觉,但是我对于这样隐晦的感觉是很敏感的,毕竟是在异国他乡,危险自然是有的。 这边自己挨着一个厨房,倒是方便多了,我沙发上站了起来,进厨房去了,打开门,打开窗户上的吊帘子,一缕阳光射了进来,屋子也亮了起来了,周围看着亮堂堂的,这样的环境是很容易勾起做饭的欲望的,初心还是一定要保持的。 这个冰箱除了雪糕之外,还有一格子新鲜的蔬菜,应该是有人刚放的,我居然不知道,拿出了一根火腿,拿出了微微凉的鸡蛋,一根小葱,小葱炒鸡蛋早上吃,是非常充满活力的,所以大概这样高兴的心情也就开始了。 忽然从一个柜子里的篮子里,突然听到一声猫叫声,我寻着声,就打开了柜子,一看一个篮子里躺着一只蓝色的小猫,是淡蓝色的小猫,而且里面还有三只小猫,应该是她的孩子,我就突然感觉好喜欢这小猫,而且本来就喜欢小猫,所以过去切了一块火腿,给放在了篮子外面,接着大猫过来就吃了,小猫在后面跟着,让我很暖心。 “那个哥哥,这个是我养的小猫咪,妈妈不让在家里养,我就放在这里了,请不要告诉我的妈妈好吗?”一个小男孩说到,我倒是挺好奇的,从这边也能进来。 看着小男孩一头棕色的头发,挺可爱的,我就蹲下身子说到, “放心,我不会告诉妈妈的”,我笑着说到,他过去就把小猫的篮子给拿了出来,为了自己喜欢的小猫,就算瞒着妈妈放在别处养,也依然时常过来,我能感受到这个小男孩有和我一样的心,突然感觉到很亲切,这是一种自然的亲切。 “嗯,谢谢哥哥,我这就拿走”,看着我,小男孩突然说到,他这样一说我就慌了神,有小猫在这里多好啊!怎么可能让他再拿走呢? “唉,小朋友等等,这个小猫就放哥哥这里吧,我来照顾他们,他们也有家可去了,你也不用担心被妈妈说,而且你可以经常过来看他们,多好啊!”我说话,这个小男孩明显怔住了,随后便哭了,这突如其来的转变,把我做饭的心情都给吓跑了,只能把他抱在怀里听着一个一个小男孩的哭泣,让我感觉很感动,莫名其妙的感动,可能是看到自己过去的影子了。 “谢谢哥哥”,小男孩说到, “行了,小男子汉别哭了,你叫什么名字?”我笑着问到, “哥哥,我叫小贝卡”,我给小男孩擦了擦温热的眼泪,他说到,说实话,我都要快哭了,当自己最大的愿望实现了,就像真的大哭一场。 “哦,好听的名字,你很喜欢这小猫吗?”我问到, “嗯,我很喜欢小猫,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小猫咪们有一个家,听说哥哥你要收养他们,我真的很开心”,小男孩说到,大概已经有十岁了吧! “嗯,没事,哥哥和你一样也很喜欢这小猫,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他们的,你可以随时过来这里看”,我说到,小男孩便不舍地把篮子再次放在了地上,按照从大猫到小猫的顺序挨个地轻轻抚摸了一下,然后就转头就跑了, “哥哥,谢谢你,我下次再来看他们”,小男孩跑了,还不忘嘱咐我一下,我就笑了,就把这一篮子的小猫给放买了一边的沙发上了,因为我就要做饭了。 随后,我就热了两个馒头,然后简单地炒了四个鸡蛋就吃了,我觉得小猫还是放在里面的小屋子比较合适,有窗子可以自由进出,因为我还要去布鲁诺那里呢,我要他帮我实现第一个愿望去,就是给点钱,因为真的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离开了,一定要有所准备。 把小猫安置妥善,我就把黑色的风衣穿上了,就去找布鲁诺去,尽管就是这么短的时间,感觉变化很大,所以当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觉得不能变得太陌生才好。 随后,我刚出门就看到布鲁诺急匆匆地过来找我了,正好碰见, “那个,那个奇怪地人你是在哪里遇到的”,布鲁诺喘着粗气说到, “就在门外啊!说找你,我就让管家带着去找你了”,我说到, “嗯,知道了,走吧!去我屋里说”,布鲁诺说到,让我去屋子里说可能是很重要的事情吧! 我去的刚好是刚才布鲁诺和那个神秘人在的房间里,我和布鲁诺面对面坐在这个沙发上, “今天的事情什么也不要说,这这些事情你一点都不要接触到,知道嘛,这可不是孩子之间的玩笑,是很危险的,你也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跟你说,这样你先去我郊外的一个房子住一段时间,等到没事了,你可以选择再回来,这卡里有五百万,你先用着,今天就走,我一会儿亲自送你过去”,看着布鲁诺一脸惊恐的样子,我感觉到布鲁诺是很可怕的样子,所以也并没有问,突然从我屁股下感觉有一个小东西,我就顺手放在了口袋里,要钱的事情,这也就解决了,我还没开口呢,就实现了,不过随后我感觉这样的惊恐不是装的,我开始害怕起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至少应该和我有关吧! “哦,行”,我点头说到,什么也没说, “现在,马上去收拾你的东西,立刻就走”,布鲁诺说到,我便去收拾东西了,马上跑回了自己的房间里,收拾了书,笔,衣服,帽子,鞋子,袜子,还有小猫一并带走了,顺便也写了一张纸条,放在了柜子上, “小猫我先带走了,放心他们没事,你会再见到他们,小贝卡”,我写到,就放在了桌子上的茶杯下,此刻,布鲁诺开着车已经过来了,我就坐上车就走了,一切就是这么快,这么的突然,我都来不及想什么东西。 车子很快就出了大门,而做完这些事情,也不过是三四分钟的事情, “放心,你不会有生命危险的,我只是怕给你带来一定的麻烦,让你先出来玩玩,放心吧!”看着我惶恐不安的样子,布鲁诺安慰地说到, “哦,没事,我就是感觉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一会儿就好了”,我说到,车很快就走进了小路,往前面明显是一片森林,不过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就按照布鲁诺说的做就可以了,也来不及清楚地看周围的景色,就是只感觉心怦怦直跳的,抓着门把手,看着布鲁诺开着车。 我手里抱着小猫的篮子,小猫包括大猫都没有要逃走的样子,只是冲着我“喵喵”了两声,我便轻轻抚摸了它的头便安静了下来,我给他们的信息应该是没事的,所以小猫也安静了下来,而其他的小猫还在睡着,真好。 这里的路。一点都不好走,随后车停下了,便踏着石头前进了。 小猫咪的新家 划着小船顺流而下,吃着薰衣草饼干,旁边还有小猫在船上的陪伴,也许是一个幸福的时刻了。 院子里有摇晃的秋千,是爸爸怕我总跑出去玩,而制作的,我感觉没意思,而却成了小猫的天堂,摇摇晃晃的,很符合小猫的理想地方之选。 每次睡完午觉以后,都能听到秋千上铁链吱呀吱呀的声音,就这样前后,左右摇晃,小猫就趴在秋千木板上面睡觉,每次我想过去玩一会儿的时候,都会被小猫咪给霸占了,不管是风速,还是节奏韵律,还是阳光强度,还是旁边树,叶落的声音,都是恰到好处的一幅生活画,我也跟着这个温暖的画面,画了一幅画,很是漂亮,美丽,充满了回忆里温馨自由味道。 不得不承认有些事情就是这么突然,容不得一丝考虑,就像你看到的小猫,前一秒还在眼前,下一秒就消失在了树下。 “行了,这里什么都好,就是这石头路难走一些,上一次把我脚都给扭了,一个多星期才好的”,布鲁诺笑着说到,替我那些我那个行李袋子,而我手里则是带着小猫一家人走着,周围青林松翠的,倒是挺好的,还有松鼠在树林间抱着一个松子在跑,真是有趣的画面,在这里最起码能画画了,再摸到口袋里五百万元,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巨款就这样到手了,倒是有些受之有愧了,第一个愿望也就实现了,还有两个,关键是如果靠自己努力赚钱,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拥有这么多的钱,至少自己很笨,不会赚钱。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还是问到, “都说了,不关你的事,这和一个神秘而强大的组织有关,我是怕他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行动,所以还是先离开一点为好,说实话,我也不了解他们,只是觉得能躲开就躲开,毕竟一个大的组织,能存活下来,一定有他们的原因的”,看着布鲁诺凝重的说到,我也没有再问,应该没有骗我。 “这就是商业战争吧!”我说到, “差不多,你以为这里面很好玩呢,这里面也有类似于帝国统治之类的组织,其庞大势力是你想不到的,看见的都是眼前,看不见的才是最真实的世界”,布鲁诺说到,我好像也懂。 所以当我看着手里抱住小猫一家的时候,才发现,像小猫一样,是这样温柔的,还真是少见。 我点了点头,我们两个人便又默默继续前行了,这是刚下过了一点小雨,空气里还有一点清新的泥土的味道,布鲁诺戴着一个棕色的帽子,一身棕色的皮衣,略显微胖的圆桶身材,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点亲切感,我没注意到他嘴上的胡子是什么时候剃掉的,倒是感觉显得脸上有些空旷了,我稍微笑了笑。 我手里有这么多钱了,第一步应该做什么呢? 想都不用想,先买一百本书再说,之前几本书都舍不得买,都是在书店一呆就是一天,看得头都痛了,也不舍得走,直到人家关门了才走,不过也借来了几本书,还是挺幸运的。 “看,这是三条路,要走最左边的这一条路,明白嘛,这是三条通向不同方向的路,就算地球是圆的,也不会再走回来了,我就试过,结果走了一天也没回到这里来,记住了,千万别记错了”,布鲁诺小心叮嘱到,我点了点头,最左边明白了。 黄色的树林里同时分出三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选了人迹更加稀少的一条路。 “哦,知道了,最左边的那一天,我知道了,我记住了”,我又点头说到,布鲁诺笑着说到,已经依稀看到在坡上有一座三层的木屋子,看着还不错,有密集的篱笆在周围围着,还锁上了门,周围除了小动物以外,没有一个人。 路上,除了石头就是落叶了,石头上盖着黄色绿色的叶子,看着颇有一点萧瑟的感觉,不过等有这样安静的去处,倒也不错,这算是到的第二个地方吧! “钥匙给你”,布鲁诺从口袋里掏出两个钥匙出来,我走过去把小猫放在地上,大猫就跑了出来,在篮子周围转圈,我打开了门,就由端着三只小猫进去了,外面除了石桌,石凳以外,也没有什么东西了,走进去,还有一个木门的锁,正好两个钥匙。 这样就有点树林人家的特点了,没有那么多的拐拐出出,进去一个木门就能看到床,窗户等的一系列东西。 “行了,你就在这里吧!一会儿我让人给你送点东西来,这里也有陷阱什么的工具,可以到树林里捕捉一点野味吃,那边还有果树,行了我走了”,布鲁诺说到,便走了,把门给关上了,我也没有出去。 “慢走”,临走前我说到,便把小猫放在了地上,大猫和小猫便出来自由活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也能引起小动物的好奇和开心。 接着我就躺了下来,在床上伸了伸懒腰,没想到床还挺整洁干净的,把表面一层塑料纸给拉下去,还是一个挺精致的小床,能通过那个小窗户看到窗外的一棵大松树。 窗外鸟叫声很多,而且还有老式的留声机,就在床的旁边,我看到抽屉里还有老式的唱片,很有复古的风格,而且都是黑胶唱片,听着应该会不错。 看着那老式的木质楼梯居然有了一点的灰尘,实在是不忍心,所以说就一会儿打扫一下,三只小猫好像很喜欢这里,在地上三个打成一团,屋子里一楼是木质的地板,可能是进过水了,所以看起来木板都鼓鼓囊囊的,而且块与块之间还有很大的缝隙,能看到蚂蚁在地上爬,还有昆虫从木质的窗户上跳下来,简直就是一个自然大家庭。 不过随后就陷入沉思了,这突如其来的状况确实有必要吗? 不过什么事情都是不确定的事情,还是在这里好好地待着也好,这次是不是真的要离开这里了,这算是有点挑战的人生嘛,不是,或许你只是才初步了解了这个陌生的世界而已,或许还不是了解,只是刚刚接触这个商业战场而已。 就像当初自己的小酒吧,或许也是这样被淘汰的,不能吸引顾客,而且样式也单调,比起其他酒吧,没有优势,这是努力工作都不能弥补的,而且成本也是有限的,虽然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也确实是自己不想卷入这纷争当中,一个竞争而已,只是没有这个争斗的心而已。 往事历历在目,往前走,回首往事的时候,才会发现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不过自己始终不是像布鲁诺一样要有怎样的产业,而只是在旅行里寻找一个不同的生活而已,这次大概就是最满意的地方了。 打开木门出去走一走,一阵清风吹来,确实挺凉爽的,地上有各色的落叶,还有能依稀闻到的果香,实在是一个好的地方,没有人是好事,短时间内是这样的,但是太久没有人也会感觉孤独,从这边爬到高处看不到城市了,也就说明还是挺远的,这里没有吃的也是不行啊! 对了看看有没有点,进去一看连插座都没有,果然没有电,在楼梯后面我看到了两箱蜡烛,都是很大的蜡烛,我就明白了,应该要点蜡烛过夜了。 那边正好有一个火盆,也正好改变一下生活方式,也不错。 “喵喵”,大猫过来叫了两声,可能是饿了,我这也没有办法的,这里一点吃的都没有,连水都没有,我去哪里找吃的。 突然,在外面突然听到了有飞机的声音,我就出去了,看到有一架货机正在空中盘旋着,不一会投下了三个降落伞,我就赶快躲开了,应该是送的东西到了,说话间还挺快的,这种事对于我来说是不可能调动的,也没有这个实力,但是对于布鲁诺来说则小菜一碟,果然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还是挺大的。 看着三个大的集装箱,很快就落了下来,我把三个降落伞给叠起来放好了,然后就想看看箱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不过也没有大的钳子啊!怎么打开? 在院子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一个铁质的东西,有树枝,一弄就烂了,这个如何是好啊? 小猫还在门口催着要吃的呢,我这着急打不开啊,就算送来也不知道该如何打开啊! 算了进屋子去二楼找找,实在不行还有三楼呢,再实在不行就在三楼扔石头砸也要砸开,总不能看着东西就在眼前,却不能吃吧,这是最悲剧的事情啊!应该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吧! 到了二楼,大猫也跟了过去,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像是在巡查一样,看着没有什么异常,就有坐在了我的身边,我把很多的蜘蛛网都给划拉掉了,也没有发现什么,不过看着这二楼挺大的,所以说还是转了一圈。 然后去了三楼,这楼梯就比较脏了,一会儿需要打扫一下了,在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小门,上面写着工具间,我就很高兴了,从里面找到一个大钳子,高兴地就跑下楼去了,小猫也跟着跑下去,不过我就笑了,因为小猫装上了一个蜘蛛网,看着挺可爱,又挺狼狈的。 我就又出去了,看着这比我还要高的集装箱,需要一个梯子才能上去,这铁质的铁条还真厚,真是无奈了,这是让我吃的,还是要饿死我,真的是,无奈了,连小猫都着急了,去屋子里坐着呢。 食物的烦恼 小猫咪安静地看着,我就不知道怎么打开这个集装箱,索性就先试一试吧! 远处,炊烟缭绕,迷蒙的曙色中,矗立这这一带唯一的高出民房的建筑,尖顶如同塔尖,橘黄色的琉璃瓦闪闪发亮。 在夕阳的背景下,显得很神圣,不过却是不想靠近那里。 一转眼才只是中午,早晨跑步的记忆还有印象,说来想到这,感觉时间真慢,按照正常的时候,应该是黄昏了吧,可是现在才中午,心里还是有落差的,所以才会有了一点失落感,而这失落感也随着这三个大集装箱的落地,而被打得、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关键是这巨大的集装箱得放多少东西,还这么严实,有粗的铁条,还有厚厚的木质外观,这明显是在难为我,当我看到大猫和小猫饿到忧郁的小眼神,我就越着急,可是越着急就越打不开,这木头也太硬了,真的是,无语了。 没办法,又跑到三楼拿来了一个大锤,还有一个尖的带钩子的撬杠,这下应该没有问题了,就又下来了,这下有信心打开了,我先拿着大锤给敲了两下,无动于衷,又拿撬杠给左右活动了一下,总算这跟木头松动了,只要这跟木头松动了,其他的就能一个一个给拆下来了,最后就能把铁条给拿下来了 随后,我才意识到,就算今天往屋子里搬一天,也搬不完这些东西,实在是太多了,真的是无奈了,第一次感觉食物多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总算将第一棵木头给拿了下来,这木头足足有十多厘米厚,真是够结实的。 木头拿下来,就看到里面的第一袋东西掉了出来,我以为是薯片,当我看到橙色的袋子上画着一只猫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猫粮,布鲁诺想的还挺周到,居然还给猫准备了食物,而肚子饿的我,辛辛苦苦打开的箱子,掉出来的第一袋东西,则是给小猫吃的,还是有些失落的。 随后把第二根木头打开,就看到了一瓶矿泉水在里面挂着,瓶嘴朝下,刚好卡在两件东西之间,我就很快拿出来,打开,坐在泛了黄的草地上,喝了起来,这是什么水,真甜,像是放了糖一样,可是我在配料表里找了一顿糖都没有,应该是天然的水,太棒了,这轻灵的水喝了到肚子里感觉像是没有一般,实在是第一次见到。 随后借着光亮,我能看到这个集装箱里装的应该是喝的和猫粮,那就没有吃的了。 那么我就用同样的方法,打开中间的箱子,我才发现中间的箱子上有一个标签,上面写着“food”,原来这一箱子是食物,我再看刚刚打开的第一个箱子,就什么都没写,实在是奇怪,是忘记写了呢,还是根本就没写,实在是未解之谜。 我就又打开了第一根木头,从里面掉出来一根腿来,我拿出来看看,原来是火腿,这是刚好还没有加工过得火腿,原汁原味的火腿,这样切着正好吃,炒蔬菜也是很好的配料。 所以拿着猫粮和火腿就进屋了,首先打开猫粮袋子,给小猫倒在了地上,然后觉得不对,又拿起了旁边的一个碗,把倒在地上的猫粮颗粒给一颗一颗又捡了起来,然后碗里倒了一点水,小猫和大猫就自己过来吃了,等着他们发出满意的叫声我就开始自己吃火腿了。 从背包里拿出那把银质的小刀,是从一个古玩市场买到的,是我见过的一把精致的小刀,所以喜欢,忍痛割爱花了三百块买的,一直没舍得用过,这次切火腿再好不过了。 不过我随即摸到了刚才在布鲁诺家的那个在屁股下的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个棕色的精致的天使小人,乍一看熟悉,我感觉这个小人天使在哪里见过,对了,那块当初在城里那家葡萄酒店里捡到的那块牌子的上的标志差不多,拿出来一看果然不错,只是一个是立体的天使小人,一个是刻在牌子上的,那就说明,这是同一个人干的,而我并没有想到这个人就是自己见过的假扮老太婆的那个人,就是我送她进庄园的老太婆。 不管了,反正也没事了,就自己吃着火腿,很好吃,咸淡很适合,但是总觉得少了一点什么,比如馒头,还有一点蘸火腿的酱什么的,这样就完美了,在这里,也就随便吃点就可以了。 看着小猫们吃的开心,又在碗里倒了一点水,那这瓶矿泉水就没了,我也就把瓶子放在了桌子上,估计一阵清风就能给吹倒。 这群小猫很可爱,很听话,而且能听懂我说的话,而且这群小猫行动明了,是一群演技派,饿了也能躺在地上滚一圈,就说明饿了,很是可爱。 随后,一阵睡意袭来,我就躺在床上睡了,直到躺在床上才感觉到自己的劳累和积攒的疲劳感,身体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放松一下,随意翻了几个身子,伸了伸懒腰,很是舒服,睡意更加明显了,在不是很亮的屋子里,睡意也会成倍增加,随后看到那一台留声机,缓慢下去,打开留声机,关上门,就盖好被子睡了。 被子有花的清香,随后留声机里,便放出了北欧八九十年代的乡村摇滚乐,时而缓慢,时而激情,时而如行云流水,又充满了乡村的趣事,在蓝色鸡尾酒的酒杯里,看到一群热爱生活的青年在乡村大树下即兴演唱,表达了对于生活的热爱,很是好的作品,之前也听过,也有了一点古老的味道,很适合在睡觉的时候听听,会感觉想象无限。 最后一眼,看到小猫们也都睡了,那就睡了,身子完全放松了下来。 “你是谁?”看着周围黑色的岩石,这是悬崖啊!已经无路可逃了,我急忙问到, “哈哈哈,我们是天使一族的,谁让你没事敢调查我们,这次算是你到了死期了”,看着这群会飞的黑色的人,看不清楚面具后面的脸孔,都在空中飞着,就我一个人在悬崖边挣扎着要不要跳下去。 黑色的风很快就刮了过来,这这一群人哈哈大笑着,很是让人讨厌,而且听着尖锐的声音,让人感觉像是深冬凛冽的寒风一样严寒,在你的后背刮,我这是在哪里啊? “小子别怕,老夫来救你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一个穿着黑色衣袍的人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个人也是凌空漂浮在我的面前,好像就只有我在地上,其他的人都在空中悬浮着,实在是了不起。 “你是谁?”这群天使模样的人说到, “你们还不配知道,回去告诉你们黑天使族长,就说这个小子是我的人,谁也动不了他”,这个在我面前的黑袍说到,随后一声大吼,这些天使一齐后退了不知道多远,这一下就受伤了,实在是厉害。 “走,告诉族长去”,一个领头的黑天使说到,便随后撤退了,消失在了黑色的天空中,我便站起了身子。 “你还没事吧!”黑袍人过来说到, “多谢前辈相助,晚辈在此谢过了”,黑袍人,一到身前,我便躬身道谢,随后刚说完,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来,正好喷在黑色的岩石上,岩石迅速把鲜血像是喝了进去,实在是奇怪的石头。 “我来治好你”,随后,感觉身后传来一股力量,这是一种具有很大生机的力量,身体的疼痛感能明显感觉到在很快消除,我也闭上眼睛感受这神秘的身体里的力量,这游走的力量感觉像是又重新获得生命力一般,我就静静地站在那里,便觉得已经超脱世界之外了。 “走吧!去我的山崖”,说着,黑袍人便抓着我就飞了。 “啊!这是怎么了?”我突然醒了,原来是小猫在舔我的脸,我一看我的手还放在心上,原来是梦啊! 大白天的又做梦了,实在是无奈了,看了看表,才下午两点,就起来想洗一把脸都没水,还要去外面拿水。 小猫一直在叫,前面带路让我去看看,小猫从门缝里可以过去,我就打开门看看怎么了? 这一开门吓了我一跳,有小松鼠还有小鹰在集装箱这里找吃的,我一出去,松鼠抱着一颗花生就跑了,跑的姿势挺可爱的,我就笑了笑,小鹰好像是叼着一块肉跑了,我都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呢,就让他们先吃了,松鼠有五六只,小鹰有三四只,这里还有花生吗?这里还有肉吗?我还没看呢。 大猫看着小松鼠和小鹰跑了,也坐在地上伸出爪子做出要打他们的样子,谁让你抢我们的东西,这动作可爱极了,而且充满着智慧,就前面的两只手不停地打向松鼠和小鹰的方向,我就笑了,这大猫还真是懂事,原来是叫我起来把这些小动物给赶跑的,真是一只聪明的小猫,让我本来就喜欢小猫的心,好感更加是一路飙升,所以真的是一个好伙伴,还有想起刚才舔我的时候温柔的样子,居然有点害羞了。 我就抱起小猫温柔地摸了摸,小猫眯着眼很懂事,我就又放开了小猫,就跑回屋子去了,看着这么多的东西,我就头疼了,又想起刚才的梦,实在是太可怕了,算了,还是一点一点搬食物吧! 太多的美食体验 不知道为什么要去,便是出发的理由。 旅行是很随性的,没有太多的提前计划,我也不会熬夜计划去哪里,到了哪里干什么,这样有种限制,是我不喜欢的,就是带着好奇心和敏感的观察力,走过一条街,好奇的看当地人家的一个院子,邂逅让你眼前一亮的人,随时准备发现惊喜和未知。 许多的事情不要目的性太强,也不要期待太多,这样反而会限制自己,少了许多应有的乐趣,就随心、自由一点,探索未知,反而成了旅行的意义所在,这样未知带来的感觉,会更加刺激。 就像你喜欢一个女孩一样,一开始就表白,反而会让女孩觉得你目的性太强,占有欲太强,需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才行,而且也显得你不懂爱,不懂什么是喜欢,让对方感觉到你给的压力,反而会表白失败。 有时候恋爱和旅行,差不多,懂得把握适当的未知,勇敢一次,反而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不确定为什么要去,不知道那里有什么,正是出发的理由。 老实说,没来之前,希腊到底有什么,我为什么要来这里,我之前也是一无所知,只是关心了一下这个夏天的温度,只是了解了一下天气就来了吗?可以这么说,感觉天气比较凉爽一点就来了,就是因为只考虑了一个天气就来了,大概这就是不需要太多理由的原因,我喜欢这种对于未知期待的感觉。 再就是太过于顺利的话,就真的不叫旅行了,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电话,我光搬家就搬了十多次,我也不想,但是就是这样,才觉得有乐趣。 我时常想过一个无悔的人生,但是渐渐明白,如果人生真的无悔,那该多无趣啊! 我也曾想过和爱的人过着浪迹天涯的生活,竹外桃花三两枝,两个人数着桃花,桃花开了,就酿桃花酒,这大概是一个江湖的生活,不过这样的生活也想过,但是却从来没有开始过,不过还是一直在期待着。 当我在这陌生的地方,下着小雨的天气,打着雨伞,拎着菜篮子,在树下,旁边还有几辆在雨中的自行车,细细观看那些公告栏里广告的时候,我发现也挺有意思。 周围有和我一样打伞的人,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平平淡淡,重要的是现在就在这个地方了,也许还没开始什么故事,也许他们不会认为我是来自很远的地方的人,如果此刻有人有有兴趣和我说话,那我会真的很高兴,乐意奉陪,如果他不介意,我会邀请他一起跟我去买菜,然后做一顿可口的饭菜,那么认识也就从此刻开始了。 我无法预料所有的遇见,一个人的出现,总是出乎你的意料,所以你不可能预见所有相遇,尽管我写过很多的相遇,但是还是许多的相遇方式没能写出,所以我才期待更多的遇见场景。 有些遇见只有一次,有些遇见会反复很多次,颇有戏剧性,但是就是这样才觉得有了什么心理,是珍惜,还是顺其自然。 不得不说这一次算是住得偏僻了,从城堡到了森林的小木屋,也算是一个巨大的落差,这次真的是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不然就会真的饿肚子。 在这充满旷野之息的地方,没有啥攻略可读,也不用什么装备,只带两个爱看的眼睛即可,索性也就不管那么多了,眼前也没有什么美感可言,稀疏的草地,都泛黄了,光突的山坡也黄土一片,连躺下来睡觉的心都没有,但是我站的远了一点,只将所有的一切尽收眼底,然后,你猜怎么着? 然后,我看到了一个和童话世界里一样的山谷落日。 几分钟的时间,望不到边际的原始森林,便被阳光给镀成金黄色了,这落日的金黄色,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辽阔的夜幕便降了下来,就是几分钟的事情,你能感觉到,世界在这一瞬间切换了模式,或者说上帝在你的眼前给天空换了一块幕布,也可能和你的手机一样,由日间模式变成了夜间模式。 眼前这是怎样的一张照片,是相机完全拍不出来的,因为其中存在的美很难被全部收进相机的取景框里,我们眼前的风景,是极其辽阔的,是夜的全部静寂所在,是风的样子,是空的气息,这样的美景只能用眼睛记录下来,只能回味,而语言都无法形容的。 呵呵,果然如同所料,搬了一个下午,都没有搬完一个集装箱,还有一个还没打开,虽然小猫也替我拿了几袋东西,但是还是不够的,只靠一个人和一只小猫是不够的。 当我有幸欣赏这森林里的落日的时候,便感觉已经很不错了,很幸福了,这便是旅行的乐趣,而搬这些东西大概就是旅途中的那些小小事情,能好好地享受一段路程便是好的。 夜黑了,从楼梯下拿出了三根蜡烛,第一楼的小屋,有一张小床,也没有什么客厅可言,上了二楼才有比较齐全的卧室,所以当拿出蜡烛的时候,在一楼床头柜摆一根,在最正面的远处墙下摆了一根,在靠近门口出摆了一根,留声机有自己的小发电机,而屋顶虽然有灯,但是不知道电在哪里。 今天我要尽力把中间的集装箱搬完,因为这里都是新鲜的肉,而且还有一大的冰箱,幸好有一个轮子,不然我和小猫一定是搬不进去的。 除了十根大的火腿以外,还有一些蔬菜,调料盐什么的,总之都是平常做菜要用的,除了最大的冰箱以外,就是还有一些西红柿啥的,看着不多,其实,挺多的,要不也不会搬这么久。 而且还需要把集装箱其他的木头一根一根拆下来才行,也需要时间的,小猫一看这么多,傻眼了,早就跑到屋子里躲了起来了,而我也去欣赏一下风景了,所以说还是可以的,欣赏完了美好的事情,那么就该面对这些食物了,虽然很不愿意面对,但是还是需要面对的。 特别是天黑了,这些食物也有有危险了,我看了看这附近的野生动物不少,虽然没有见到大型的,但是那些小鹰就足够破坏掉所有的食物了。 蜡烛在房间里随着风慢慢晃动着,来自各处的风都有,看着唯独是床头柜那根蜡烛还稳定一些,在墙下的那根,还有门口的那根很不稳定,看着随时都会熄灭。 除了一些蔬菜,水果,肉类,一个冰箱以外,还有三箱方便面,等到搬完了这一集装箱,已经是晚上七点了,而且蜡烛的灯光很是微弱,根本不足以阻止黑暗的降临,而且我想到一个问题,这莫大的森林就只有我一个人,恐怕会有一些不适应吧! 小猫喵喵喵喵的,可能是又饿了,正好外面有一个灶台,可以烧点热水喝,至于现在还没找到电在哪里,天也黑了,所以说只能明天再说了,眼看也就只能是吃泡面伞火腿了,感觉在这里能吃点热的东西,便是莫大的幸运了。 拿着蜡烛在树林里找了不少的木柴,确实是方便一些,然后又在外面的灶台前插了几根蜡烛,开始点过,因为还真的在屋子里找到了打火机,今天的风也不是太大,所以说蜡烛还是能站住的。 随后感觉不放心就找了两个玻璃瓶给套上了,才算稳定下来,所以说还是不错的。 至于水就是从第一个集装箱拿出来的,然后又把木头给放了回去,怕那些小动物又来捣乱,毕竟一个晚上呢,实在是有些担心,不过看着表面,这里面应该就是一些喝的了,还有面粉什么的,应该还有面条,差不多就行了,实在不行,自己去买一点也行。 从第二个集装箱里还有一篮子鸡蛋,也算不错,还有火腿,拿出两桶泡面,没见过这个牌子的,所以说不知道好不好吃,然后最后就是烧热水了,害得小猫也就只能陪我吃泡面了。 说到小猫,也不知道小男孩看没看到纸条,希望他不会哭,也不会担心小猫的生活,在这里是很好的,因为我吃什么,小猫也就吃什么,而且也有猫粮,更加是不用担心了。 柴火热烈的火苗跳动着,在这黑夜里显得是声音最大的,除了火苗的炸裂的声音,便就是自己的呼吸声了。 这外面的锅应该最近用过,隔了并不是太长的时间,所以只是生了一点绣,而不是太脏,刷了一遍锅,便倒了十瓶矿泉水,盖上锅盖,便烧起了火来。 趁着这段时间把方便面也打开了,只等着水一开,放水就好了,生鸡蛋也放在了碗里,等到把热水泡面一段时间以后,才再放鸡蛋,喜欢这比较生的味道。 从第一个集装箱里,又拿出了几瓶啤酒,这个夜也就酒能消愁一点了,一会儿猫头鹰的叫声便响彻了林子,这叫声感觉有点渗人,便关上门,把蜡烛多点了几根,小猫也跟着我在吃泡面,感觉挺幸福了,如果是没有遇到布鲁诺的话,大概也会有这样的时光。 一个屋子的蜡烛,坐在地上喝酒,有小猫的陪伴,也挺不错的,虽然这里偏僻了一些,但总归安静,跑步的心情又有了,很棒。 撩人夜色 蜡烛光光,明亮屋子的一角,森林一处,乌鸦声声,猫头鹰叫叫,谁来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啊! 两桶泡面还挺多的,给小猫拨了一点,故意没有放辣椒包,四只小猫,便吃了起来,小猫没有吃多少,都让大猫给吃了,小猫一会儿则吃奶,能在自己的妈妈身边真好,三只小猫和妈妈长得略微有点不一样,三只小猫都是黑白相间的,猫妈妈也是黑色多了一些,不过都挺好看的,吃完了饭,妈妈在给小猫整理毛发,整理完了就都睡觉了。 看着这一幕就叹息了,我这过得是什么生活,大老远来就吃泡面,而且还在这黑不拉几的森林里,这要是有狼估计就要被吃掉了,而且还看到小猫一家这么幸福,不觉悲从中来,没有呆在亲人的身边,而是跑到这异国他乡度日,吃的是泡面,感叹自己,可怜自己一番,就没事了。 因为这就是旅行中的失落,不愉快的地方,不过我很清楚只是这一点漂泊的苦,还是打不倒我的,反而苦中作乐,吃完面,睡一觉,明天到来就好了,因为还有好多的惊喜没有遇到呢! 毕竟这只是最平常的事情,差不多已经习惯了,吃着泡面我就乐了,看着满屋子的蜡烛也挺好的,关键是拿出口袋中的银行卡,一想到这里面有这么多的钱,就开心多了,大猫看着蜡烛随风跟着蜡烛的火焰,火焰飘向哪里,小猫就转头去哪里,很是有趣。 周围昆虫声声,如同一个大型的乐队在身边,闭着眼就能听到一场音乐会,多好啊! 这个时候失落已经完全被这种夜的寂静给盖过去了,此刻心里也特别的安静,能想通现在的处境,特别是一些极其细腻的东西,那些类似于帝国一样庞然大物实在是神秘的地方,不是我这个外人可以认识的,所以当布鲁诺让我在这里的时候,便已经决定要走了。 大猫看到小猫睡着了,就跑到我这边来睡了,就在我的鞋边趴着,这就是小猫温暖的一面,小贝也是这样,希腊的小猫也会这样,无论是家里的小贝猫还是这希腊的猫,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爱靠着人睡觉,这是一种陪伴。 所以在那段时间,有小猫的陪伴,我便感觉已经很满足了,和我一起受苦,吃不是太好吃的饭,在我感觉这暗无天日的时候,依然能向着希望,苦苦支撑,可是等到我度过了那段贫穷的日子以后,小贝就消失了,在那么特殊的时期,所以我的感觉经常告诉我,这位猫精灵是上天派给我的,陪我度过最笨拙的日子,时间一到,就自动离开了,如同一场梦境一般。 就在昨天晚上,布鲁诺庄园的我的原本是屋子里出现了一个小男孩,就是这个男孩,希望趁着夜色回来看一下小猫,可是没有发现小猫,就发现了我留下的那张纸条,他没有哭,只是拿着小纸条回去了,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用铅笔写下:我相信你,哥哥,一定会再见到猫咪。 趁着年轻,能有多远就跑多远吧!过了这个年纪,再想出来静静望着这神奇的世界,恐怕已经没有机会了,所以虽然对于有的旅程是失望透顶的,但是一直都是积极向上的心态,没有变,变得是不断地完善自我,特别是在这夜里,能明白一些东西是最好的。 泡面里有鸡蛋,切了几片火腿,放了一点辣椒酱,其实,我已经感觉挺满足的了,特别是还能吃到热的饭,就已经是非常满足的了,觉得是一种恩赐一样的东西,不像那次在一个小镇,偌大的小镇旅馆里,旁边居然连一家便利店都没有,走了好远的路,才发现一家夜间便利店,而且后来才知道,小镇上根本没有几个人,我才明白,世界是繁华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繁华的,最起码我就遇到了很多个这样的地方,世界走走,感慨万千啊! 小猫咪们都睡着了,吃完泡面喝了半瓶水,然后又喝了一瓶啤酒,布鲁诺想的还挺周到,有酒就好了。 现在眼前虽然能听到钟表的滴答滴答的声音,但是却看不到墙上的表,今天没有灯就不写文章了,蜡烛点了一共十根,屋子里才亮了一些,偶尔有不知名的小鸟围着灯光过来,在窗户上停留一下便又飞走了。 今天的任务是搬东西,只搬完了一个集装箱,第一个集装箱,又给复原了,所以还是挺忙的。 拿着蜡烛去冰箱前看看,里面的冰层还没有化,能安然放过一个晚上应该没有问题,我把所有的肉都塞在了冰箱里,所以都快塞满了,等到明天一有电,通上电就行了。 在塞满冰箱里的时候,突然想到一句话,有些人在你心里说不出来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有些人明明说不出来哪里不好,但最后就是谁都将就不了,大概爱情也不能将就吧! 一闪而过的一个感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这样一句话来,爱情带来的痛苦,比任何惩罚都苦,同样带来的甜蜜温暖,也是世间任何快乐幸福都替代不了的,所以才让人去追求,宁愿受尽最痛的相思折磨之苦,也要尝一尝爱情的味道,这已经超越了这一世的生命,说到这,我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会这么说。 很快,关上冰箱,放下红色的蜡烛,居然有一点失落在心上起来了,现在感觉屋子里很闷,就想出来走走,吹吹风,凉快凉快,透透气,在这一瞬间身上都出汗了,直到出了屋子才感觉好受了一些,燥热窒息的感觉也减轻了许多。 坐在外面凉凉的石凳上,感觉特别的舒服,一抬头又看到了星空,这是第几次仰望星空已经不记得了,身边的环境改变了,处境改变了,心情改变了,自然每次看星空想的也不一样,这次就特别羡慕星星的位置,不用跑太远就能看到全世界的事情,而且每次看到星星眨眼,都是那么明亮可爱快乐,能有做星星一天的体验权,便也已经很知足了。 屋子里没有椅子,不想去买,明天就自己用木头打造一把。 明天继续搬东西,还要找到点到底在哪里,不然写字就写不了了。 至于到底何时睡觉,还没有概念,所以就在外面坐着吧! 不过随后便跑上了集装箱上躺着去,面对星空,应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吧! 听着昆虫的音乐会,看着明亮的星空,树叶沙沙的声响,安静的夜,大概梦如果能在身边,此刻便是最完美的,平淡的生活说不出来哪里好,但有时就是希望能这样长久,静静长长地相爱,便是爱最奢侈的一条路,和一个人在一起有多难,终会有分开的时候,因为爱一个人,总是不能和爱的人走到一起变老的那一天。 每每谈及这些固有的忧伤,都会内心失望一番,但是却不认输,因为这便是爱最有魅力的地方,等到想明白了,那么这些能不能的事情,也便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往后看去,能看到黑黑的树上有好几双发光的眼睛,在盯着我看,我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知道是鸟儿在树上栖息着,蓝色的眼光,便是很正常的了。 突然在耳边听到一阵猫头鹰的叫声,这叫声在幽暗的森林里,显得十分凄凉,所以我就很快站起了身子,因为在记忆里,加上民间的传说故事,觉得猫头鹰是不能招惹的,而且它的叫声是一种信号,只是听说很邪门,但是具体却不知道。 所以跳下集装箱,便回了屋子里,没去二楼,就在一楼睡吧! 还好有小猫陪伴,不然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幽暗森林里的一夜,这又想起了过去看过的鬼故事,越想越觉得脊背发凉,所以又拿出来五根蜡烛点上,才算安心了一些。 盖好被子,拿出书来,把啤酒准备好,就这样度过一个夜晚也挺好的,白酒我是很少喝的,就是不喜欢白酒辣舌尖的感觉,不过今天被吓得完全没有睡意,所以让酒陪我睡觉,等到酒喝多一点估计就睡了。 我是啤酒和白酒一块喝的,没想到布鲁诺什么酒都给准备了,所以说一边看书,一边喝酒,一边趁着蜡烛的微光写点东西,也不知道这世间的时间,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这样看着书,眼睛一闭,就睡了。 早晨,我不知道是什么叫醒我的,醒来连鞋都没穿,就跑了出去,因为一醒来就想吐,感觉肚子里特别的恶心,所以就跑出去了。 一到外面的一棵树下,我就吐了,吐了一地,随后心里冒着酸水,吐出来的都是酒,酒精的臭味,还有没有消化的方便面,一大早上就一齐吐出来了,感觉恶心难受,头都痛了,是被憋的那种,直到吐了出来才感觉释放了,那种空空如也的感觉真好,啤酒加白酒的味道,真的是不能闻,实在是太难闻了。 吐完了就坐在了地上不想起来了,没想到一天的开始竟是这样的,实在是意外。 随后回去拿了一瓶水回来,漱了漱口,才感觉好一点,嗓子像是被摸了辣椒油一样,变得有些辣了。 想起昨天的撩人夜色,真美! 第三个箱子 不管在哪里,过去同一时间,同一个时空下,还在家里安静地喝着啤酒。 有些情感的堆积,是无法宣泄出去的,世上存在着无法流泪的悲哀,这种悲哀只能自己独自承受,无法向人解释,就算解释也不会有人理解,从这一点来说,是十分痛苦的,一成不变,只能3像寒风冷夜的雪花静静沉积在心里。 没有小确幸的人生,在我意识到前面是一座迷之森林的时候,而在最前面的则不过是干巴巴、单调没有任何颜色的沙漠罢了。 也就是说在没有离家出发之前,前面的人生就是一片干巴巴的沙漠,甚至那时候迷之森林还没有出现,而以后一切的东西的出现,都是最初你的一个想法决定的。 人生因为有了喜怒哀乐,才有了热闹精彩的世界,因为有了旅行里的失望和期待,才让旅程变得精彩纷呈,一直在路上,却从不会真的失望,所以沙漠里,才有了雨露,阳光,湖泊,声音,色彩,各种生物,动作,甚至森林,才有了一个你的世界的存在,这是只属于你的独一无二的世界。 所以,才有了鸟儿在前面带路,有了雨天,走过泥泞不堪的路,甚至整个人都摔在湿润的泥土里,脸上,整个身体,都是泥土,甚至现在照镜子都看不出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不还是照样挺开心的嘛! 其实,在自己洗澡的时候,擦干净身子的时候,也觉得挺倒霉的,甚至还自嘲地笑一笑,不过随后便意识到,不经历这些风雨,沙漠,又怎能看到最后紫色的天空呢,所以在到达终点的时候,无论过程里经历了怎样的磨难,也许都会是最有意义和风景的回忆吧! 就这样沙漠里分出了很多的路,从寸草不生,也渐渐变成了一个世界,也变得什么都不缺了,所以才有了迷之森林,一切都需要自己去创造发现,这么一想,人生是多么的有趣啊! 此处,每日酉时,太阳初沉,朗月初升,日月交辉,曾云尽染,人间如仙境,手可摘星辰,亦幻亦真,是画画最爱的一瞬间吧! 只是差那么一分钟的时间便错过了,最佳的最美风景,其实,好像也在说,错过了最美的风景,就像是错过的人,不爱你的人,就算你再怎么努力去讨好,也终究看不到那最美的风景,错过了就是错过,今天过去也可能等不到明天了,明日不可期,更多的是要努力把握现在吧! 你愿意为你爱的人倾尽所有去换他开心,一辈子在一起就算了无聊也绝不会孤独,这样的孤独便是真的孤独了,是数不清楚的黑暗,所以分开的,终究还是会分开。 突然想明白的这些东西,便是最好的领悟了,或许会不可遇,但是一定会想得到,这便是能想到的失落,不过既然拥有过最美的风景,哪怕只是一瞬间,也会成为永恒,有总比没有强,既然已经拥有了最美好的,哪怕失去,也是没有遗憾的了,虽然孤独的人生会依然孤独,但是这是有希望感和幸福感的孤独,也会开心走下去。 最后,只想说,也许错过的,才叫人生吧! 曾经拥有过这最美的风景,可是当时却不知道,不懂得去珍惜,所以现在才会明白,什么是最美的风景。 再回到眼前,中间的集装箱已经被我拆成一根一根木头了,剩下的就是第一个还有第三个箱子了,实在是不想上午搬,而且上午也不好受,决定躺一会儿再说。 估计下午再说吧!上午也不敢吃什么东西了,吐完了就又回去躺着了,小猫咪们也醒了,在地上打架玩,我看着很是高兴,可是现在头痛,实在是不想笑,所以说,还是躺了下来,下次白酒和啤酒坚决不能在一起喝了。 心里还有点别扭,头痛就有呕吐的感觉,所以说,只能是静静地躺着了。 准备了两瓶水在桌子上,也只敢喝一小口,一会儿,就又睡了,实在是不舒服啊! 这是出来第一次身体感觉不适,而身边也没有人,所以说,真的是有些不知所措了,有点伤心,所以尽量也不往这方面想,希望睡一觉醒来,身体就好了吧! 昨天黑夜,布鲁诺的庄园突然着火了,这个时候布鲁诺在书桌前自己看书,听到着火的声音,便跑了出去,不过没事,管家过来报告了一下情况,就走了,布鲁诺就安心回到了书房里。 “你好啊!”刚坐下,身后便传来了黑洞洞的声音,布鲁诺吓的一颤,急忙站了起来。 “谁?谁在哪里?”布鲁诺惊恐地说到,随后看到一个黑影从天而降,像是一只黑色的鸟一样,随后走到灯光下才看清楚又是那个装扮成老太婆的人。 “是我,昨天才刚见到又忘了”,说到,语气里没有任何感情。 “哦,是您来了,请问有什么事情嘛!”布鲁诺看清楚来人,便小声说到。 “调查到你这里还有其他的人,之前是调查过我们”,这个干枯的声音又响起了, “没有,我也没有调查”,布鲁诺硬着头皮说到。 “行,没事了”,说着,就又飞走了,来去匆匆,应该是飞行器才能飞起来,不过却是很高级了。 走后,布鲁诺擦了一下汗,就又坐下了,随后管家就走过来了,说火已经灭了,在周围发现了汽油,可能是有人故意放的,但是却没有找到人。 布鲁诺一下子就想到了刚才的人,但是又又不是太确定,所以也就摇头否认了。 其实,布鲁诺想的不错,为了让管家出去,正是那个人放的火,随后那个人又像是一只鸟一样,停在了我在布鲁诺庄园房间的窗口,一看每人,就又飞走了,这些我都不知道,因为昨天这个时候正在喝酒呢。 至于昨天,布鲁诺放下我以后,就直奔汉斯庄园去了,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汉斯,和布鲁诺的反应一样,汉斯除了沉默别无他法,这个帝国一样的组织,实在是压的下面喘不过气来。 不过也有好处,保持一个稳定,不过大家看到更多的是顺从。 又回到了我这里,睡也睡得不太踏实,因为窗外的鸟叫声震天,实在是被吵醒,不过我却意识到这样的环境,应该是用来享受的。 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喝水,不过知觉告诉我不能喝凉水,因为感觉肚子有些凉和不舒服,所以就烧热水吧,正好也又快中午了,顺便做饭了。 起来,穿鞋,看着小猫们又睡觉了,我就偷偷溜出去了,开始生火烧水,所以就自己什么事情都要做了,没想到又回到自己最原始的状态,过去在家里不就是自己给爸妈蒸馒头,烧菜的嘛,虽然那个时候还是不太好吃,但是爸妈也吃了,如今自己再次在这里自己蹲着烧火做饭,还是觉得挺幸运的,挺幸福的。 烧开热水,拿出了一点白砂糖,这白砂糖进水就化了,而且没有细细尘土的样子,那就说明这白砂糖纯度很高,之前在家里的时候可没有这样好的白砂糖,所以在细细里看到变化。 随后又陷入了吃什么的状态,在这么多年的练习下,自己的厨艺也是非常高超的了,只是在这食物里,也感觉到时间真快,在离开爸妈以后,实在是又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只有自己知道,连爸妈都没说过。 一些东西或者过去的感动总会在生活里随时随地尽显,所以我这一天,脑子也是挺乱的,而且记性也在逐渐变差,所以现在进屋去拿各种调料去,我估计这顿饭要做到下午去了。 然后找了几个西红柿出来,因为昨天在中午看到二楼有一个厨间,所以往下面拿了一个不锈钢盆,拿了一把刀,拿了菜板,看着都挺新的,不过最重要的没有发现水在哪里,每天都用矿泉水,有些舍不得了。 所以试着走到房子的东面,果然看到了一个老式的给水井,然后去拿了一瓶矿泉水倒在了里面,才能渐渐出水了,而且能看到一根水管,应该是通往屋子里的。 唉,奇怪,刚才怎么就没有看到呢,看着给出来的水都从水槽里进了水管里,应该是储存起来了,顺着水管进了屋子里,原来水缸在二楼,还没有发现呢。 好了,水的问题也解决了,弄出一大盆水来,洗西红柿,拿出鸡蛋,竹笋,牛肉,还有一点西蓝花,拿出了一头蒜,还有小葱,做葱花,随后便忙碌起来了。 今天到晚上的菜是:西红柿炒鸡蛋,牛肉炒竹笋,素炒西蓝花,还有小葱蘸酱,主食一会儿蒸米饭,还有现成的馒头。 做点家常饭吃着舒服,每天牛肉面包果酱的吃不习惯,虽然还爱吃,但是总感觉有种吃不饱的感觉,所以还是自己吃自己做的饭菜比较好吃,而且是在大铁锅里炒的,香极了。 不过这个烤牛排确实是挺好吃的,只是这里的新鲜牛肉太贵了,一般的人家根本吃不起,所以才在布鲁诺这里过了一把吃的瘾,所以还是挺好的,现在自己做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而且在这幽静的森林里,想想都感觉有些奇妙。 接着要打开第三个箱子了。 新的被子 有些人遇到,也许只是一瞬间,有些人分开了,也许就真的是一辈子的事情。 她不会像这被子一样,可以一直都等你,过了时间,便又是另外的一个世界了。 无论你身处世界的哪个角落,我觉得,内心始终牵挂着一个人,是幸福的,我在这一刻在看书,她会去做什么呢,买衣服或者也在看书,是我想知道的。 这个时候,就我一个人,独处的时光便这样开始了,趁着这个时间,顺便回忆一下过去的爱恨得失,没想到,过去在书里看到的爱与恨、得与失,到现在自己也算经历过了,只能自己想想,却没有人真的能够得到我的分享,但是我倒是期待有这样的人出现,当我向这个人谈及自己的爱恨得失的时候,那就说明,我把她当成了最爱的人。 其实,现在还是想写一写过去有趣的童年趣事,因为这样的影子会时不时地从你的眼前经过,以现在联系过去的态势,现在真的成了生活的动力,没有对比就没有提高,所以在与过去的对比里,各方面的提高还是挺明显的。 过去,小的时候有没有被大公鸡给追着跑的经历,实在是太惊心动魄了。 “哎呀,妈,那个大公鸡只吃食不下蛋,就吃肉算了”,一天,已经是过年前了,准备把鸡吃肉,也算的一道上得桌子的菜了, 这是爸爸的声音,外面飘着大雪,这公鸡经常在冬天的早晨叫个不停,本来起床就晚,都不能睡觉了,这只鸡也是奶奶养了三四年的鸡了,所以早晨一直都是听着鸡鸣声起床的,这可能是爸爸受不了了,所以跑到奶奶那里去说道。 “不行,都习惯了,每天叫叫多好,不能吃肉”,奶奶几个字,爸爸便乖乖做饭去了,无奈,这次又没说成。 记得过去的冬天,特别的寒冷,雪也大,可以堆雪人,堆一个大大的雪人,那是有一次爷爷帮我堆得,将近两米了,那个时候,个子还不是太高的我,就看着雪人很高,还需要拿梯子上去。 早晨我一般都是八点起来,穿衣服,刷牙,然后出去呼吸一下雪带来的新鲜空气,当时我起来,看到满雪地都是鸡爪印,所有的鸡就是公鸡能自由活动,其他的鸡都在窝里趴着,仿佛像只有公鸡不怕冷一样。 早晨奶奶刚切了菜,给公鸡端过去,我没事就过去看看,我用脚踢了踢公鸡的盘子,结果,公鸡看了看我,两条翅膀张开就追我,我当时都没反应过来,差点就被利爪给抓到了,这突如其来的真的吓了我一跳,也开始围着院子跑,我一边跑,一边大喊,救命,爷爷,奶奶,爸爸都出来了,奶奶更是直接过去把公鸡抓着翅膀就提了起来,才算结束。 我只记得当时老爸在笑,所以就好几天都没有理老爸,生气了,不知道救人家,还笑,再过几天就忘记了这事情了。 从这开始,公鸡就只能在栏杆里打鸣了,放进了鸡窝里,我一直不明白为啥会追我,可能是动了它的吃的吧! 把鸡的表情换成我自己的表情,我能想到是发怒的表情,事后,还感觉有些对不住大公鸡的,谁还没有一点脾气,后来才渐渐领悟到的。 感觉公鸡追我的那一分钟,便是最美的,虽然当时快被公鸡吓哭了,但是这确确实实就是能想到的最有趣的事情,如果放到现在的话,我倒是希望公鸡能一直追下去,其它的一切都不变,该有多好。 那个时候,周围还不是砖墙,都是木棍、树枝扎的篱笆,每次出门都不是走小门,而是跳篱笆过去,所以后来爸爸就加长了,就结束了跳篱笆墙的日子。 记得那个时候,后面有一个水坑,冬天结冰可以跳进去玩,可以滑冰玩,那个时候,虽然房子没有那么好,但是周围的乐趣多多,还是比较原始的样子,所以感觉一切都美好。 那个时候也比较喜欢放爆竹,放在雪里,一声爆竹炸开,就感觉开心的不得了,后来过了一年,对爆竹就没啥兴趣了,又开始了放风筝,现在都能感觉到风的速度,划过脸颊的感觉。 想想都是满满的回忆,还有一入冬,奶奶都会把盖了一年的被子,重新拆了,重新做,所以那个时候盖的棉被特别厚,特别的沉,睡着也舒服,能感受到温度,而且那个冬天也特别的冷,所以就特别好的棉被。 我记得我那个小棉被也是奶奶做得,是红色的,特别暖和,后来去了城里就不盖这大棉被了,感觉特别的沉,当时在家里就没有这感觉,所以对于这还是觉得挺不适应的,所以就还是盖着奶奶做的被子,再后来就完全不盖了,因为冬天也没有那么冷了。 直到打开这第三个箱子,我才看到是一些被子,是标准的棉被,所以当摸着这被子,就想起了奶奶做的被子,想起老房子,老街,一切走得都太快了。 这一箱被子搬得倒是挺快的,不到半个小时就完事了,还有一个小沙发,真的不错,被子,褥子,还有床单子,一应俱全,都是偏紫色一点的,特别喜欢。 剩下的就只有第一个箱子了,里面是一些饮料水果、水啥的,是最沉的,所以还是不搬了,在外面也不容易破坏到,都是玻璃瓶的酒,还有瓶装水,现在主要是把电的开关找到,然后看着冰箱里的冰坚持不住了,需要抓紧时间了,虽然天不是很热,但是还是要及时一点,不然这么多的肉就坏了。 拿着一瓶矿泉水就去了房子后面,就是从给水井那过去的,一切还都不是太陈旧,布鲁诺最近也应该来住过,这里确实清净优雅了许多,所以过去的了,首先看到后面有一辆自行车,是可以骑着发点的那种自行车,而且后面在木质屋墙上有一个大的闸盒,应该就是电的开关了,太棒了,终于结束了一天没有点的生活。 过去在家的时候,天一黑不还是点着蜡烛,那样也挺好的,蜡烛的时光,终究还是美好的,感觉比现在夜里有电灯都好,所以晚上看书的时候,便会点着蜡烛,关上灯,自己一个人享受着静谧的夜。 电一通,我就跑去把冰箱给插上了,冰箱发出嘟嘟声的那一刻,感觉安心多了,不然心一直都担心着。 中午了,给小猫放了食物以后,我还是没有胃口,不过先把菜做了再说。 一边喝着瓶装的鸡尾酒,一边切着西红柿,本来我会觉得外国人大胡子都是特别凶的人,没想到遇到布鲁诺感到挺好的,虽然外表长得比较吓人,但是,时间一长还是挺不错的。 特别是还遇到了作为华侨的人,自己开了一个酒庄,也许各自有各自的故事吧! 还有就是布鲁诺的庄园,我从没认为一个人拥有这样一片大的产业,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可以想象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但是并不了解他,所以我还是一无所知的。 直到看到布鲁诺还有这么多的地方可去,实在是有些羡慕,并不是说羡慕他有多少钱,只是羡慕有这么多的地方可以去,以前,自己除了家门,没有车,没有钱,出了家门便寸步难行,所以对于一些东西还是格外迫切地,于是一边找个工作,一边旅居,便是生活最大的乐趣。 直到遇到了布鲁诺,也不知道是不是好运气,一下子有了这么多的钱,这可是不知道多久,就算不吃不喝才有的财富,现在轻而易举就有了,显得有些不真实,但是这样就真实发生了,就真的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感觉还是不可思议的,觉得这世界真的是太虚幻了。 好了还是做菜吧,反正现在就是在回忆过去的同时,继续勇敢向前走,认真做饭,好好地经营生活,也就对了。 切着切着菜,想吃个冰激凌了,就进去拿了一根,是巧克力的,挺好吃的,是苦咖啡的那种,非常喜欢吃。 吃完了又从二楼拿出了几个碗,准备打鸡蛋用,接着就是切其他的菜,然后放油,炒着吃,随后拿出大盆,放上米饭,盖上锅盖开始蒸米饭,菜就端进了屋子里,给小猫的一块肉吃,便不再管了。 没想到还有红薯,我就放在木炭上,烤红薯吃,想想过去的小愿望,吃得下饭,睡得着觉,便很满足了,现在也还没实现呢,总感觉少了一点什么。 有时候特别想吃一道菜,有时候连米饭也不想看到,就是这样的奇怪,不过也只是特殊的时候,有的遇到的人脾气就特别不好,比如租个房子,总要打价一下,可是一句话都不让说,就走了,你只能按照他说的付钱, 说来也遇到了很多的人,发生了很多神奇想不通的事情,还有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风景,有时候喜欢这里的湖泊,有时候到了这里又喜欢这里的草地,其实,说不出这草地有哪好,可就是喜欢,哪个地方也替代不了,有时候又喜欢这里的海边,听海鸥从空中盘旋而过声音,有时候就会又遇到一条走不到尽头的白色公路,跨过山,越过了海,走过了太多的路,去了太多的地方。 想吃美味食物 对于食物的美味,不在于本身有多好吃,而是对于自然味道的追求,越是接近自然的味道,对于我来说,越是接近,会成为美味的食物。 就比如鱼,可以清蒸,所以能吃鱼很大的腥味,鱼腥味这就是最自然的味道,但是大多数人都不喜欢这鱼腥味,所以会放着去味的材料,去去腥味,相比我会放一些可以调味的野菜,这绿油油的菜和鱼结合出更加独特的味道,对于我来说,便是散发着自然气息的东西,所以会喜爱。 不过有时候也喜欢生吃,比如一些三分熟的肉,抹上辣椒酱,撒点盐和孜然,吃起来会更加有味道,还有去葡萄庄园去找第一时间酿出来的葡萄酒,会有浓郁的葡萄香味,散发着土地的芬芳,这对于我来说便是自然的,但是具体真的是自然的味道,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在对比中,才会感觉这个味道更加自然一些,所以对于自然的味道,我想大概就是保持原汁原味、工序简单的食物吧! 有时候,会为了一道有名的美食而跑去很远的地方,钱也不是白花的,然后在吃的时候,细细品尝这有名的美食里面放的东西,配料什么的,然后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凭借自己当时吃的记忆,去还原这道美食,这便是做美食的乐趣,有时候会实验很多次,也找不到人家做的味道,但是一直在尝试,就是最有乐趣的。 凭借记忆去还原一道美食,再加上自己的创新,这就是成为自己的美食了。 当然有名的美食,只能品尝一次,然后剩下的就靠自己了,即便还原不出有名美食的原味道,也可以作为自己经验的累计,自己做的菜也会更加多了,在不断地融合贯通里,自己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了美食家。 就比如自己小气候吃的酸辣米粉,即便现在吃的米粉是有一点记忆中的味道,但是却依然不如记忆中的好吃,最起码不是奶奶做的米粉的味道,就感觉都不是记忆里正宗的味道。 米粉本身可能差异较小一些,主要就是在这汤里面,除了不想放点小田螺,其他的材料都试过了,但是还是没有奶奶做的米粉的味道,后来经过细细地思考,原来是奶奶用自己做的豆瓣酱,做了汤的调味料,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味道,但是在做酱上,每个人大概都有自己做的一个味道,所以大概不可能做出一模一样的味道,即便是奶奶本人也很难做出两碗味道一样的米粉,只是吃不出来差异而已。 在成都居住的一年里,我也自己做一些泡菜,每个人的口味不一样,放的材料、调味料多少大小也不一样,所以每做一次,大概都会有一个不同的味道,只是说保持在这个觉得正常美味的范围之内就行了,所以说对于美食做的味道,能做到恰到好处,估计是非常难把握的,不过我却有信心慢慢做到恰到好处,就像追求的恰到好处的人生。 做泡菜的时候,我会尽量放的水不是太多,但也不能太少,盐就是有点味道就好了,不是太咸,主要是放的青色辣椒和红色小辣椒多一点,还有一点蒜,特别是泡椒的水,需要特别放一点会更加有味道,放好了所有的材料,剩下的就是等待就好了。 其实我觉得,在美食里,更像是在给自己把握一个味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味道,就是特别知道自己就喜欢这个味道,大概也是值得的,不过也不是单喜欢这一个味道,而是同时喜欢多个味道,今天吃辣味,明天就吃甜味,这样才不会单调了一些,也会带来不同的美事体验。 好了,还是回到自己的森林小屋里,这次做的所有菜都没放油,只是简单地放了一点水,炒了一下,刚出锅的时候,还吃了一口,虽然味道有一点怪怪的,但是吃着却自然了一些,没有了油腻的味道,剩下的就是一点西红柿本身的味道,挺不错的。 接下来牛肉也是一样,还有青菜,都是这样,少油少玩,而且现在刚刚吐完,也没有胃口吃,还有点恶心的感觉,所以只能放到下午吃了,还有就是米饭了,集装箱的木头都被我给烧了三根了,随后才感觉木头特别的好,可以做一把很好的椅子,所以就停止了烧木头,还是去树林里捡树枝才可以。 去了旁边的地方捡树枝能看到在后面的树上有一个卷起来的吊床,看来布鲁诺还在这两棵树之间睡过午觉,上面还有一个很大的遮布,真是会弄。 抱着树枝,看着已经开始落叶的树林,秋风落叶的感觉也出来了,再烧这一把火,大概就是米饭熟了,这在锅里直接蒸的米饭,味道会更加十足,所以这是比在电饭煲里蒸更加自然的味道,,相比之下,是更加自然的味道,只是加热的方式不同,所以味道也能感受到不同。 烧火也是过去经常做的事情,那时候还没有用天然气做饭,所以都只是在锅里做菜,蒸馒头,所以说还是比较不健康和麻烦的,不过却是一个抹不去的记忆,却是有意思了许多,看着火啪啪的燃烧的样子,觉得一定是现在激动的心情,就像这火一样在燃烧,不过好像忘了一件什么事情。 忽然想起来了,我的红薯还在碳灰下面呢,所以就扒拉出来了,表面都糊了,不过味道确是非常香的,而且烤的红薯刚刚好,皮也能吃,里面的肉也能吃,真的就是太热了,不然肯定会第一时间吃下去。 不过随后我便感觉到,这样的生活只是暂时的还好,一开始会觉得可以忍受几天,但是过了几天你就会感到厌烦,虽然在这里吃喝不愁,但是也不能总一个人待着,恰到好处就是要面面俱到,还不能太深入,一切把握好尺寸才可以。 所以中午再睡一会儿觉,下午吃点饭,又该去跑步了,正好有一片森林可以给你这样大的原始的空间,是再好不过的场所了,所以一定要珍惜现在,也许离开这里就不会有这样自由的感觉了,也不会再找到这样好的一片森林了。 所以当一个地方,一个人,一件事,你不知道这在未来对于你有多重要,等到失去了才发现,原来那个时候才是一切最美的样子,只是当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最美,曾经的最美,大概等到未来的一个现在,才会有这样体会吧! 所以当你真的不知道什么该珍惜,什么不该珍惜的时候,索性就都珍惜,在人生路上,虽然这样做会艰辛一些,遇到的无论是好的,坏的,都是最美的风景,都会收集在你的内心这间房子里,所以当把一切都保留下来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是幸福的,觉得是时候可以丢掉的,就丢掉,美好的也没有忘,是再好不过的了,但是做到保留所有大概是不可能的,所以说只要尽力去做就好了,实在想丢掉的就丢掉,珍惜地也尽力去珍惜,无悔就好了。 想吃美味的食物,想睡一次真的安稳的觉,想自由自在一点,这样旅居的生活虽然艰辛,但是每走一步,都感觉会是在旅行,而且也是在旅行,会有一个和过去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所以才会这样的如同孩子般渴望一片蓝天。 在蓝天下奔跑,幻想,在蓝天下和爱的人一起慢慢前进,一起领略人间的风景,一同感受喜怒哀乐,一起吃自己努力做的美食,大概会是最幸福的平常了。 细细想想,虽然走出这么远,但是也并非有多大的梦想,最后还不过是贪恋那最简单的生活,竹林隐士,晨炊暮饮,追着蝴蝶,数着桃花瓣,看天空云卷云舒,看手心里的花开花落。 望着眼前的森林,也许并非是只属于自己的森林,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只是远远看过,却从来不曾去过那里,但森林会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走出来的人会走出来,相逢的人也会在某一个转角处再相逢。 在刚刚过去的那段时间里,我想我是彻底陷入了黑暗里,我彻底地掉进了黑暗里,你所能做的,不过是静心等待,直到你的双眼适应黑暗。 在黑暗的日子里,我所能做的就是在原地等待,等待这段时间过去,就会重新找到眼前那光明的一角,等待的日子里,可能是完全封闭了自我,我感受不到周深风的流动,也感受不到阳光照在手心里带来的温暖,我在这夏天仿佛真的掉进了千年寒冰窟窿里,心被冰冻,人被冰冻,连想想都是痛的,所以我变得如同寒冰,只等待一缕希望温暖的光再次降临。 不要同情怜惜自己,因为这是你该受得,同情自己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所以在某一刻不论我有多难过,就当是睡了一觉,破茧成蝶,心也随着破茧,就算是一个新的成长吧! 我想我这笨笨的毛毛虫,一天也吃不上一片树叶,爬动总是最后一名,不过有信心一直坚持下去,虽然是笨笨的,也许会是一只美丽的蝴蝶也说不定哦! 某一刻,睁开眼睛,看着眼前,天微亮,在忙着做美食的,一个是一个全新的自我,冰冻的心也已经解封了,个子大概也长高了一些,看着远处幽兰的树影,仿佛能看到一树繁花在开放,也在等着黎明的到来,有人披蓑戴笠,坐在岸边,消失在天际,天亮了,美食也做好了。 误了一把椅子 独处的时光里,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自己,这里没有离别,也没有相遇,没有那么多的伤心,只有很多的快乐,但同样更多的也是无喜无悲,一个人的旷野,一个人的清风明月,一个人的小屋,一个人的黑夜,一个人的世界,挺好。 歌曲《别想太多》: 背包里的日记 装着一个忙碌远行的自己 找到一个方向 便跑过去 何时才能休息 没有一个准确的信息 所以一直一直向前。 在明白了旅行的意义 不会再去想太多的东西 一路上的风风雨雨 也有一路的欢声笑语 失望过,孤单过,疲惫过 可就是不能错过。 有些人说不清哪里好 可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你是我的全世界 我的心都为你动摇 就算在这陌生的地方 也依然想要遇到你的眼光 转眼已泪湿眼底 我才告诉自己 别想太多 还有很多未知的惊喜。 这是我见过最远的地方 多想每一程都与你分享 喜欢看你笑或哭泣 多想你有一次是因为我。 满树的繁花开放 心底满是寂寞 我知道你只是流星 划过我的心河 所以我也并未在意太多。 有些人说不清那里好 可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你是我的全世界 我的心都为你动摇 就算在这陌生的地方 也依然想要遇到你的眼光 转眼已泪湿眼底 我才告诉自己 总说别想太多 我想我是有多爱你 手握着你的头发梳子 放进背包里 现在 一路向前 别想太多。 “汪汪汪”,做完了饭,中午睡了一会儿,突然听到门外有狗的叫声,这像是从梦中传来的一样,所以,起身,拿起水喝了一口,还没穿好鞋呢,就听到在外有人敲门的声音,还有狗叫的声音。 我愣住了,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人呢? “谁啊?”我说到,但是并没有立刻听到有人回答,而是从侧面的窗户那传来了声音, “是我啊!小子,开门”,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是汉斯。 我打开门,却看到一只黑色大狗趴在门前,而并没有看到汉斯,我就笑了,想到了啥也不能说。 随后,绕过大狗,我便去了声音的方向,看到汉斯正在那大口的在给水井前喝水呢,水从黑色大胡子上哗啦哗啦溜下来,大狗也跟着过去了,很开心地叫着。 “唉,大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我好奇问到, “当然是布鲁诺告诉我的了,所以我就来看看你,怕你寂寞呗!一路走来都渴死我了,所以喝口水”,汉斯说到,喝完水,便满足地坐在了旁边的石头上,仰头看着我,毕竟,咱也是185的身高呢。 “哦,,是这样啊!挺好的,不用担心”,我笑着说到,顺便把汉斯扶着进屋里,大狗也跟着进去了,大狗进去的那一刻,小猫和大声惊了,瞬间就跑到了我的身边,猫和狗天生的冤家,所以不能接触。 “大黑,自己出去玩会儿”,汉斯笑着说到,大狗便能听懂人话地就出去了,摇了摇尾巴,很是聪明的样子,而小猫们也放松地回到了自己的篮子里。 “你这还有小猫呢?”汉斯坐在布鲁诺运来的沙发上说到, “当然了,当然有小猫了,不然真的会寂寞死”,我坐在床上说到。 “也是,就像我和大黑差不多,都是好朋友”,汉斯说到,眼光看了看外面的大黑狗,看着确实是挺可爱的,虽然我不太喜欢狗,特别是大狗,但是依然觉得可爱,这就是爱屋及乌吧! “嗯”,我点头到。 “这不嘛,布鲁诺担心这几天你在这里找不到电在哪,就打电话让我过来看看,既然没事就好了,而且也有电了,不过现在有风就有电,还可以通过骑后面那个自行车人工发电很好玩的,只是我这走了两个小时才到这里,实在是饿了,好香啊!是不是做饭了”,我就知道,有人是闻着我做饭的香气来的,汉斯就来了,刚好米饭也做好了,正好可以一起吃饭。 “嗯,饭刚做好,一起吃吧!我去拿饭,拿碗”,我说到,便去了外面的灶台上去,端出一盆饭,还拿了两个碗,只是没有筷子和勺子,确实挺麻烦的。 不过当我出去以后再回来,桌子上筷子刀叉都齐全了,可能是我不知道在哪里吧!看着汉斯笑笑,像是有阴谋一样,实在是不知道为啥要笑。 “唉,大哥您怎么知道这筷子在哪?”我好奇地问到, “我放的餐具,我能不知道吗?”汉斯笑着说到,自己盛了一碗米饭,开始自己吃着,第一口吃的便是西红柿炒鸡蛋。 “嗯,真好吃啊!这菜,这米饭都是你自己做的吗?”布鲁诺吃着高兴了,便开始问东问西的,这是要赖着不走了吗? “哦,是啊!一点小手艺,不足夸赞”,我说到,也拿起了在后来放进米饭上的馒头,热了热就吃了,首先我拿起的是小葱和酱。 “嗯,不错,很好吃,你还不知道吧!这房子是我和布鲁诺一起盖的,所以有什么,我自己盖的房子,当然知道了”,汉斯边吃边补充道,我就猜到了,不然不可能这么熟悉这里,就算不是盖房子的,也会经常住在这里吧! 因为早上我在床上看到了一只劳力士的腕表,后面着“hance”,我就猜到汉斯也来过这里,却是没有想到这就是汉斯自己盖的房子,在这里世界还真是有些小了。 “哦,知道了,这边是您的吧!”我从桌子上拿起了这支表,便给递了过去。 “嗯,我说怎么在家里找不到了,原来是落在这里了,老了,记性都不咋地了”,汉斯,这才摘下眼镜,对着饭,狼吞虎咽起来,表也没拿,还放在我放的位置。 “没事,在这里又丢不了”,我笑着说到,心里还是一暖的,没想到布鲁诺还能想着让汉斯过来看我,我这是有什么价值嘛,值得这两个超级大富翁这样对我,还真是有些担心会误入歧途啊! 也许是我不了解他们两个,我感觉他们和我一样,总是爱追求一些简单自然的东西,喜欢独处和安静,但是也喜欢着大千世界的热闹,这也许是布鲁诺和汉斯活到六十岁领悟到的东西。 安静和热闹都要好好地享受,恰到好处的把握,所以才能感觉到更多的快乐,在所有的事情里,自己找到自己的步伐,是很难得的了,创造自己的一个清理系统,能避免一些失望,找到更多的快乐,便是生活里,在生活里渐渐找到的一些实质意义上的东西,看似简单,其实,却要跨越整个世界,才能找到。 毕竟,这世界最终还是属于孤独的,所以当我们明白一些东西以后,便会努力把孤单变成更多的安慰和快乐,这大概也是一个人活得是否精彩,是否和别人不一样的原因吧。 我总希望,在花瓣空中随风飞舞的时候,看着用天真的笑脸,怀揣高兴的心,去回忆过去那些糟糕透顶的事情,想想大概也是一种幸福,人生不经过蜕变,哪里会有什么真的海阔天空,除非你不想蜕变,继续在森林里,寻找出口。 人总说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当你学着慢慢游回大海的时候,便已经在追求梦想的路上了。 太容易实现的不叫梦想,所以才会在路上不停地前进,当你意识到,人生是充满各种悲剧的时候,那么解决这些悲剧就是你的人生,人生就是在解决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里度过的,当你又明白不能被这些东西充满内心,化作你的人生的时候,那么你就要去找到更高一层的人生意义,虽然还是在解决问题,但是总会好很多,那时候,幸福便会不偏不倚落在你的手心里,你也不在需要躲避和闪开。 呵呵,汉斯一来,这想做一把椅子的念想也没达成,看着眼前的人,虽然在吃着我做的饭,但是我却一点都不了解他,不过没关系,在以后的时光里,能了解就了解,不了解也没有办法。 “我去拿两瓶酒”,我说到,看看汉斯的反应,我还没吃几口饭呢,这半盆米饭就下去了,不是说他们支持面包果酱的嘛! “唉呀,我说你小子,我都吃了这么多了,你才想起拿酒,快点快点,我要喝”,汉斯急不可耐的表情,我就笑了。 “好好,马上”,我说到,赶进去外面拿着一瓶啤酒,一瓶葡萄酒,又跑了回来。 “酒杯在二楼,我去拿”,汉斯放下一盘狼藉的一桌饭,就去二楼了,本来就是不怎么坚固的木头梯子,让汉斯一上去就有差不多断裂的声音了。 “酒杯来了,其实一来喝水的时候就想跟你要酒喝了,没好意思”,汉斯说着,我便把酒给打开了,把葡萄酒瓶里的橡木塞子给拔了出来,“嘭嘭”的一声就打开了,还是比较好弄的。 “快,倒上,倒上”,汉斯说到,我便倒了一杯葡萄酒,看着汉斯心满意足地一下子喝光了一杯酒。 “行了,你慢点,这是你的家,着什么急啊!”我说到,便吃了一口饭,米饭里被我放满了辣椒酱,这样加热的酱是很好吃的,搭配小葱是绝配。 “也是啊!”汉斯傻笑到,但是绝对比大多数的人都聪明。 详谈 一个人经历的多了,也就变得越来越沉默了,越来越孤独了,他不会主动去靠近一个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说明他一定是很喜欢你。 变得沉默只是没有人可以说话了,变得孤独是自己在默默追求着什么,知己不需要太多,能有一两个就是幸运了,说说话,谈谈心就好。 孤独和独处只是在找到一个更好的自己,也很少能有人真的解他了,偶尔和妈妈说说,也只是理解一点,所以又和爸爸说说,也理解一点,更多的还是藏在自己心里,不说出来,学会了默默承受喜怒哀乐,也是长大。 拥有鱼的七秒钟记忆,也好,但是有时候也麻烦,忘记太多,有时候连自己都忘记了。 鱼说,你看不到我现在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里。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我的心因为你的泪,而感觉温暖了。 其实,内心时常想着一个人是幸福的,但也是孤独的。 孤独一个人没关系,只要能发自内心的爱着一个人,生活就是美好的,哪怕不能和她在一起。 其实,在很多人面前,我们都是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会情绪化,也不准偷偷去想念谁,也不能回头看走过来的路。 去过自己另外的一种生活了,你要听话,当然也会突然很想念一个人,也会很想回到过去的某一个地方,这个时候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这哪是什么不动声色的大人啊!就是一个换了一副成熟面容,长高了身体的一个孩子罢了。 过去迷恋那家咖啡馆,对于咖啡馆拥有特殊的记忆,不过是因为有一个咖啡少女在那里,那家咖啡馆承载了青春时刻太多的思念,爱一个人不能说出来,等到大家都走了,又成了所有记忆的集合点,虽然也会有遗憾和感伤,但这就是美好的一种,或许还期待着能再遇到少女,但是当时没有说出来的喜欢,现在依旧不能说,就让时光保存我们最美的样子在记忆里吧!永葆青春。 我是185厘米的身高,而汉斯也就一米六的身高,体态肥胖,说话都感觉费劲,走路会出很多的汗,我俩站在一起就是筷子和水桶的区别。 别看我比较高,但还不到一百三十斤,别看汉斯比较矮,但是却有快两百斤的体重,所以想想站在一起的差距还是挺明显的,布鲁诺就好一点了,大概170厘米的身高,体重也在150斤左右,算是比较标准的,我和布鲁诺站在一起感觉画面就和谐了一点,不过这俩人第一次见都是大胡子,而布鲁诺则不知道什么剃掉了胡子,没有了胡子,感觉清爽了很多。 “唉,大哥,这劳力士的表多少钱?”一边吃饭,一边说到,好家伙,我还没吃几口菜呢,就差不多没了,米饭本来打算明天炒米饭吃的,现在也没有了,汉斯一顿饭,顶我一天三顿饭的,特别能吃,而且刚打开的葡萄酒也只剩下半瓶了,而我这一杯还没喝完呢。 “没多少钱,也就一百多万吧!”汉斯说到,说的云淡风轻地,我差点没有一口饭喷出来,一百多万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不是奋斗很长时间才有的,对于汉斯则只是一块表的钱。 “嗯,一百多万对于您老人家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那可是巨款啊!”我吃了一口米饭吃惊地说到。 “如果你这话前天说我还不反对,不过现在你可是有五百万,那可是很多人都赚不来的钱”,汉斯的胡子上,菜,米饭,酒,混合在一起显得颇为邋遢,不过确是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纸细细擦着胡子,然后笑着对我说到。 “嗯,看来布鲁诺什么都和你说了”,我说到,感觉有些不自在,不过也不好说什么。 “那老家伙告诉我,是为了保护你的安全,要不也不会让你上这里来了,昨天老家伙的一栋房子着火了,不过你不用担心,没事,据说是有人故意的,应该还在找人呢”,汉斯吃完了最后一碗米饭满足地仰头坐着说到。 “那就没有发生什么其他的事吗?”我好奇问到,着火制造混乱,总要有点其他什么事情发生吧!掩人耳目的做法。 “这个倒是没有听到老家伙说,不过你不用担心,这样事情常发生,习惯了,就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汉斯笑着不以为然地说到。 “哦,也对,毕竟这么大地方,不发生事情才怪呢”,我也说到,不过凭直觉总感觉哪里不对劲,既然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一条线发生的,肯定还有什么事情,是现在不知道的。 “你是不是喜欢这表,那大哥送你了”,看着我还在吃饭,汉斯豪气地说到。 “不,不行,我不能要太贵重了”,我摇头拒绝到,开始把最后的一点米饭吃上,然后准备收拾碗筷,刷完,拖地。 “行了,拿着吧!是不是嫌弃旧,下次给你买个新的,自从认识你还没有送你一个礼物呢,你喜欢什么牌子的手表,告诉我,给你买”,汉斯说到,我拿到半空中的碗就停住了,别说,我还真的一直仰慕一块表,是江诗丹顿的手表,光看色彩就特别的诱人,再加上精湛的工艺外表,只是一眼就喜欢上这表了,不过一看价格,就算有钱也许不会买吧! “嗯,我说了”,看到汉斯这样说,我是真的动心了,所以还是试探着问到。 “哎呀,说吧!”汉斯不耐烦地说到。 “就是,那个,那个江诗丹顿的”,我说到, “江诗丹顿?就是那个像是十字的那个图案”,汉斯说到, “对,马其他十字”,我笑着说到。 “呵,还挺会选品牌,行,没问题,我看着给你选一个,想要个什么样的”,汉斯又问到, “要皮质表带的,钢带太硬,还有尽量简约一点的,白色表盘的就差不多了”,我笑着说到,像是小孩子跟人家要东西一样,偶尔脸皮厚一次也不错。 说到这,感觉和家里的差距太大了,过年过节回家的时候,送的东西也不会超过百元,就是酒啊一些礼品什么的,但是在布鲁诺和汉斯这里,随便一件东西都是天价,这实在是有些差别,没想到这次旅行,不仅没花钱,还在赚钱呢,确实有点高兴。 “行,没问题,谁让你叫我一声大哥呢”,汉斯笑了笑说到,这对于他来说,真的算不上什么。 “对了,之前那个布鲁诺提到的什么组织之类的,还有这黑天使雕像”,我便把口袋之前的那个小木雕给拿了出来,汉斯脸色立马就变了。 “你怎么会有这个?”汉斯冷漠地站起身来,看着我手里的东西。 “哦,这是之前在布鲁诺房间里发现的”,我说到。 “行了,我知道了,这之前布鲁诺也跟我说过,葡萄酒假冒的事情是他们干的,不过你还是不知道的好,这里面太黑暗了,如果以后能有机会知道就知道,不知道,还是不知道的好”,末了,汉斯坐下冷静下来说到。 “嗯,我知道,我就是想说这个人可能找过布鲁诺了,所以才留下了这个”,我说到。 “行了,今天挺高兴的,我们就不说这个话题了,走了两个小时的路也累了,我要在这睡觉了,你去楼上睡吧!”汉斯说到,便躺在了床上, “嗯,我刷完碗就睡,还有我江诗丹顿表的事情,大哥别忘了”,我又小声提示到。 “哎呀,答应你的事情不会忘记的,放心吧!”汉斯侧着身子说到,我笑了笑,便不在说话了。 我便小声翼翼地把碗放在了盆里,这一盆的米饭都吃上了,实在是有些饭量太大了,顶我三个人吃的。 看来如果明天想吃炒米饭,只有晚上再重新蒸米饭了,没事,高兴,就好,关键是今天得到了一个承诺,心仪了很久的表现在终于有着落了,想想都觉得这世界太美好了。 对了,现在应该是秋天了吧! 看着远处的叶子一片一片落下来,心中也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忧伤在心里,在这时刻,什么失去了什么,那些无法挽回的遗憾也都重新出现了,不过却一件事情也不敢想。 其实,在刷碗的时候,心也没有停下对于一些事情的思考,反而是某一瞬间更好想到一些东西的一个阶梯,就像我此刻突然想吃红枣,还有家乡的红豆饼,吃的是味道,心里想的还是过去这最自由的美好。 看着汉斯的大黑狗安静地趴在那里,也感觉挺可爱的,我把小猫们直接送去了二楼,走又进去屋子里拿了两个馒头给大狗吃,大狗一开始不吃,犹豫了一下也就吃了,我洗澡碗就放进在了屋子里的桌子上,这菜算是白炒了,本来这菜我一个人吃饭明天都够了,在来一份火腿腊肉炒饭,放点青椒,实在是太棒了,现在估计是吃不成了,要吃,还要重新做一份才行。 很快汉斯的打鼾声便响了起来,像他这样的人打鼾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打才奇怪呢。 我就悄悄溜到二楼看了一下小猫,又拿起我的小帽子,准备第一次看看这树林的风景,即便是秋天,也不能让自己孤独了不是。 在陌生地跑步 我的呼吸,我同时落地的脚步,我的心跳,我的期待,我的眼睛,我的耳朵,升到甚至整个身体,在跑步的这一刻,出奇地在一个步调上,奇怪的协调统一,身体所有的成员都在为跑步而准备着,这是我发现的自己最和谐的一篇身体乐章。 之前,因为想要练嗓音,可以去学唱戏;因为要练身体统一性和协调柔韧性,而去练体操,跑步只是一个辅助锻炼,也是一直坚持下去的一个运动。 在生活里可以说能做的事情差不多都做了,我也是为了充实一下自己,也是为了写作的目标,所以一些东西都要去做,在这些东西里真的是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带来的感悟也各都不一样,也许在那里找不到答案的问题,在这里就找到了,总之总有一个解答。 这便是生活的丰富性,所以虽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精通,但是都知道一点也不错,把生活领域扩大到一定的境界,一些独特的见解就自然出来了,你以为了解生活,其实,一点都不了解,只有不断去挖掘才可以知道生活其实并不狭窄,只是你把自己的生活过得狭窄了。 唱戏,学戏腔,有唱戏的舞步动作,还有画花脸,这些东西最初奶奶都做过,只是当时自己不愿意去做,只是随着奶奶做一点动作便跑开了,什么也没有学会,想想那个时候,能和奶奶学学唱戏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时奶奶也并没有过多的要求我,所以等到现在想学了,那个时光就失去了,所以学唱戏也算是对于奶奶的怀念吧! 好了,这些事情也不能总想起,在戏剧院也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他们的嗓音都值得我学习,所以在那段时间里,会一整天都呆在戏剧院,直到把一个音域熟练掌握为止,这也和自己喜欢音乐有关,唱戏能很好地有助于唱歌,所以学唱戏就像当初写作一样,都是自然而然地必须要做的事情。 好了,还是面对自己眼前的这一片森林吧! 呼吸搭配着步调,本就是一种音乐美,况且现在也不担心什么了,心无杂念,一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能达到更好的效率,才能获得更高的感悟,因此跑步便成了生命的继续。 在这具有旷野气息的地方,跑步是随心的,你不知道前面是什么,有什么,才感觉生活有意思,冒险有意思,才感觉有了期待的东西,才有了目标,才有了跑下去的动力,所以当跑步成了享受的时候,便是最大的有意义的事情。 跑步眼中看到的世界更加精彩动人,更加具有秘密可言,看惯了的风景依然有风景可看,依然可以品尝到不一样的味道,就这样才不会感到失落,一直都像初见一样。 跑步不得不说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有一次跑过一片乱石堆的时候,因为脚下没有踩稳,一下子扭到了脚脖子,特别难受痛苦,最严重的一次直接骨折了,不过幸好还不影响行动力,修养了一个月才好的。 一个人跑出去很远的地方,然后就一瘸一拐地回来,跑过去需要十分钟,再一点一点由回来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再远就一个小时也回不来,所以跑步也是充满艰辛的。 随着脚步跑上了上坡,感觉跑步就像是人生,从一开始的迷茫,到不断跑步,不断坚定,最后顿悟,所以当你细细思考你身边的一些事情的时候,才发现,有些东西像极了一个人的一生,并且有自己独特的规律可言,似乎都在说明着什么,为了弄明白这个,所以才要不断去了解生活。 “看,那有一只竹鼠”,正在想着,正在跑着,突然惊叫了起来,我便放慢了脚步,下一秒又加快了脚步,吓得竹鼠钻进了厚厚的落叶里,我便笑了笑,周围的树木很多,大多都是高高的云杉树,估计落叶从树枝上落下来,也要有一段时间。 当感觉今天心情很差的时候,我我总是比平日里跑得更远一些,跑长于平日的距离,让肉体更多地消耗一些,好对自己的能力有一个重新的认识,最最深处的心开始认识。 跑得越长的距离便越劳累,回去倒头就睡的状态也有过,但是最好还是不要这样,需要有一个身体的调整过程。每多跑一段距离,便是强化了自己的肉体,哪怕是一点点也好。 至于发怒,我觉得这是对自己最不公平的事情,等到无奈才发怒了,我也会想就将这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就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这份懊恼当作是动力,来磨练自己一下好了,所以我是不会随便生气的,因为还是足够爱自己的。 所以跑步可以说是我排出情绪之毒的最好的方式,我就想身体可能就是一个容器,一味地跑个不停,这是一件相当快意的事情,也因此能让身体这个容器变得更大,能容纳更多的东西,这段旅程是让人非常怀念的一段沉默,我的世界我做主,哪还有时间去管其他人如何言说? “看,哪里又有一条瀑布,虽然小了一些,但总归是从山上向下面来的,所以有时间一定去山上看看”,我自己自言自语道,不过转念一想,也许,也许错过了这一次,也就没有下次了,所以看了看山,找到了路,便跑过去了,就在这一刻想到什么,就去做就什么好了。 跑步是一个人的事情,不需要第二个人,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加不必刻意去奔赴某一个特别的地方,只要一双适合跑步的鞋,一个顶黑色的帽子就足够了,顺便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尽所至之时跑自己爱跑的步,爱跑多久就跑多久。 有人会说,我实在不知道这荒山野岭地有什么好看的,而且没有一点风景,没有一点美感,荒芜了一片,眼睛里面已经够多的灰尘了,不想再容纳其他的灰尘了。 可是,就在刚才汉斯说山上有一汪清潭,只要夏天一来这里,便直奔潭水而去,像是多年未见的妻子一样,那般感情便是最喜欢夏天了。 所以我也想去看看,就算在这里不走了也没有关系,这里便是这希腊最好的去处,所以说还是挺不错的,至于什么时候离开,实在不是我一个人决定的。 其实,跑步还有一个隐喻,那就是希望能有一个可爱的邂逅,常常能和一位美丽的女孩擦肩而过,如果长时间这样,便自然而然就熟识了,所以跑步还能更好的认识一个人。 相遇到女孩的时候,便互相微笑致意,可能是因为腼腆,始终不曾交谈过,直到那天早上的跑步,才知道对方的名字。 “喂,你停下好不好,我有话要说”,女孩似乎很早就在路边等着我跑过,然后大声叫住我。 “嗯,等我跑回来吧!你先在这等我一下,我没有中途停下来的习惯”,我说到,便像是一阵风一样从她眼前跑过,这次我没有回头。 我想,每天都能遇到她,看到她开心的笑,确实是我有点小期待,小确幸,小喜悦的原因之一,我想如果连这一点喜悦都没有,那即便是我坚持了下来,坚持跑下来,估计也是很不容易的,虽然说坚持很简单。 没想到我这一跑竟然一个小时过去了,这是我忽略的一个小细节,等到我有些歉意地跑回去,她还在那里等着,我便觉得这可能成为我喜欢这个女孩的原因之一,因为她的等待。 “啊,那个,不好意思,让你等了这么久,那边有一个早餐店陪我先去吃饭好吗?我请客”,我说到,她便点了点头,跟着去了,我身边有一个人同行的感觉很好,但是就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给你纸巾”,她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平整的纸巾给了我,我便自己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我想这个时候她会不会替我擦掉汗珠呢,边走边心里乱想着。 一会儿就到了早餐店,这个时候人已经稀少了下来,不过还有人在吃着,不紧不慢地吃着,一定是不工作的人才有的时间。 “你吃什么自己说”,我说到, “那个,我自己买就好了”,女孩说到。 “不行,你等了我那么长的时间,为了表达歉意我请客就好了”,我说到,便对着服务员使了一个眼色。 “对啊!对啊!让男孩子付钱”,这个女服务员说到。 “那好吧!我要一杯豆浆就好了”,她说到, “还有吃的呢”,我问到, “早晨我吃了一点面包,现在不饿的”,她说到,我便不再强求,反正早餐店主食就这几种,我点了她吃也好。 “嗯,一屉小笼包,两杯豆浆,三根油条,四根火腿,一个煎蛋,一盘咸菜”,我说到,她便过去找位置坐着。 一会儿好吃的来了,便去了她那一桌,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吃吧!”我说到,她便笑了笑。 “其实,我找你是想问你每天都跑步吗,能不能带上我一个”,她说到,我便笑了笑,有人陪着跑步当然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了,还求之不得呢。 “当然可以了,我还求之不得呢,能有人陪着跑步,我还高兴呢,就不用自己跑步了,过程中还能说说话”,我笑着说到,她听后很高兴,我也很高兴。 “那谢谢你了”,她说到,我都感觉不好意思了。 “你好,我叫方百合”,她突然站起身来说到,我也站了起来, “你好,孙悦,很高兴认识你,吃到吧,饿了”,我说到,我俩又坐下了。 他也来了 在阳光倾洒的晨曦,便看到一片叶子落了,我该如何度过这一天呢? 从夏天到秋天,再到雪花的冬天,该有一种怎样的态度去面对,如果说每天都这样可以忧伤一点,那也不是什么坏的事情,不过还是尽可能高兴一些,秋天的落叶纷飞,确实勾起了一抹忧伤在心,就像当初爷爷的腊梅画,不忍心涂完一样,冬天就过去了,春天就来了。 过去在家是传统的生活,爷爷的笔墨纸砚占了不少的部分,当然还有泡的茶,穿着唐装,很是气派的一个老人家。 爷爷就是一个慢动作的人,也许是对于绘画笔墨的理解,爷爷认为在笔墨里最核心的就是这曲轻软慢板里最适人心弦的乐章,这是一种产生于自然,是自然状态下人心与外物和谐共鸣。 中国绘画是传统社会形态里孕育出的一曲轻柔曼舞的田园牧歌,所以当一个人真的明白了这一点,那么平静的心也就有了,不会再费力去讨功名利禄,做让人不得开心颜的事情,种豆南山下,就算是草盛豆苗稀少,也是一种最自然的乐趣,是发自内心的开心,所以做一个田园诗人多好。 日月流失,时空如烟,时间已经把最适合笔墨的环境压缩到了令人怀念的记忆中,或者保存在一块一块零落的区域里,或者被暂时遗忘到了角落里,像是雨后路上滩滩里的积水,或许水里有被冲至的鱼儿顽强的活着,但外面依旧车潮如流。 这个时候,感觉孤独和热闹可以并存,作为一只鱼在浅水里,不一定孤独,我更愿意送小鱼儿回归大海,如潮水的车流,虽然多,但是却给人一种孤独感,就像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孤独感,身处无尽的黑暗,依然不停地寻找光明。 孤独的人不一定孤独,看着热闹的人,也许会更加孤独,但是热闹的人,也一定是真的热闹,心每次都能找到每一秒的归属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所以才要明白自己到底该如何去做,才算恰到好处。 孤独,有时候还很是享受的,多了也会真的孤独,又追求热闹,其实,孤独和热闹,哪个多了也不是太好,所以只能各取一瓢饮即可,更多的是自己一个人的状态,让自己热闹并孤独着就好了。 在过去家里旁边的水塘,每年窗外都会有那么一段时间飞来一对又一对野鸭子,看着他们在水里快乐地钻来钻去,就也想去试一试,毕竟这个夏天实在是太热了。 但是转眼间,就成了在高楼林立,玻璃幕帷之中看着这些野生生命的原体,或许是它们习惯了这里的生存方式,但是如果我变成那只野鸭子,一定会离开这里,这里变得越来越死板僵硬,找不到一点柔软的草地,找不到一点自由的感觉,恐慌占据了内心,无法自由呼吸。 所以宁愿跑到原野上盖一间茅草屋也觉得趣味无比,能看到月光也好,淋着雨也是自然的状态,不再看那蝴蝶状立交桥下孤立的水域,真的看不出一点美感,反而是更多孤独的来源。 我觉得野鸭子至少应该是自由的,全身褐底黑纹,也挺好看的,在这个小水塘里嬉戏,水塘虽小,但水草丰美,浮萍涟漪,更好的画面是,也许用不了一个月,一群毛茸茸的新的生命小鸭也就会跟着老鸭子出来游泳,此番景色有画意,适合笔墨画出。 传统,生活,意境,心致一瞬间被重叠到了一起,有了时间的感觉,有了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和谐画面,挺不错的。 当夏末的冷风吹来的时候,小鸭子也应该学会了飞行,所以一群鸭子就看不到了,或许在你熟睡的时候,鸭子带领小鸭子便消失在了这个傍晚。 所以能听懂一幅绘画在说什么,是一笔最珍贵的笔墨遗产,本身具有的超强的动人心魄的艺术感染力,需要更多人去理解懂它。 就像爷爷画的画,现在在墙上看,能看一个上午,都是生活的一些细微之处,当时不懂的东西,现在也开始渐渐明白了,爷爷留下的是一大笔精神财富,所以传统的笔墨才具有了新的生命传承下去,是在这环境的变迁中,把变得不适宜的东西,找到最和谐,最合时宜的发展空间去保存。 所以当自己往山上跑的时候,我更加认为我只是一幅水墨画上一个跳动的墨点,之所以认为好看,可能就是在这画上,浓淡相宜,乍一看七零八落,细看则每一处都魅力无穷。 把自己眼前就想象出一幅水墨画,因为只有黑白灰三色,所以就不会太忧伤。 当看到山上的流下来的小瀑布也没有啥感觉的时候,就又跑了下来,又跑回去,还是能看到小松鼠在不知道从哪里拿来的花生在慢慢东张西望走着,跑着,很可爱,秋天也开始四处收集食物了,我多希望小松鼠把花生给我,那我会给它一袋花生,只要每天给我在屋子里跳一段舞即可,多希望能在这森林里找到伙伴。 在回来的时候,看到之前的直升机又来了,这次是一个人从上面跳了下来,我能看得清楚,也不过是一百米的样子,是,是布鲁诺从上面带着降落伞下来了,这倒可好,不走路了,直接直升机跳伞降落,实在是有些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也想跳一次,这个应该和岁数有关吧,不然布鲁诺都五十多岁了,还这么冒险跳伞,真的太棒了。 从空中他也看到了我,我便还是不紧不慢地往回跑,等到布鲁诺落地的时候,我还没跑到呢,没事,有汉斯在里面呢,这是我能想到的第一个念头。 从刚才的水墨小情绪里,也知道怀念的是什么,也知道有些厌烦的是什么,所以在某一刻离开一个地方也是有原因的,不过最终还是希望生活像水墨画一样,有浓墨重彩的一面,也有淡淡一抹的一面,恰到好处地把握这些东西,便是走出恰到好处人生的第一步。 当我跑到上坡看到一个人还坐在那的时候,旁边的三彩色降落伞还在那里静静地躺着呢,而布鲁诺则自己坐在那里抽烟,不是很粗的烟,但是却烟味很大,不到十米处都能闻得到,看到地上,我才发现这么短的时间,已经是第三根烟了,地上已经抽完了两个烟头了。 “呵呵,跑的太慢了,把降落伞收一下”,等到我刚到布鲁诺身边,二话没说就站起来走了,这样说到,还给了一个任务,实在是见面惊喜。 “哦,好吧!”我就过去把降落伞从灯泡状的头顶中间折叠了一下,头尾折叠一下,拿着就走了,此刻布鲁诺已经进屋子了。 “老家伙起床了,老家伙起床了”,我还没进屋,大狗趴在那里睡觉,就听到布鲁诺兴奋地喊道,我估计这是要被打的节奏。 “起来了”,等我走到门口,布鲁诺又小声说了一句,接着汉斯的咆哮声便喊了起来。 “谁,谁敢打扰老子睡觉”,汉斯大大身体坐了起来,床看着都快支撑不住了,在龇牙咧嘴地叫着,咱也不敢说话,就只能站在那里笑。 突然感觉到,我觉得应该珍惜现在的一切,毕竟这森林小屋不可得,这对欢喜冤家也很难遇到,大概离开这里的时候,才会怀念这里的安稳,怀念这片草地的味道,一个上午,一个下午,样子完全不一样,这就是生活的惊喜吧! “是我”,布鲁诺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鸡尾酒笑着说到。 “我就知道是你,连个觉都不让睡”,汉斯无奈地说到。 “你自己看看表都快四点了,坐起来抽根烟,看看日落,再睡一觉一天就又过去了,你忍心嘛,再说你和我还有几个明天可以有”,看着布鲁诺自己又喝酒抽烟在那里,白眼一下汉斯说道,不由得觉得有道理。 “好了,不睡了就是了,又饿了,小子晚上就在你这里吃了,中午饭饭真好吃,咸淡适宜,而且还有汤不是很干,不错,吃惯了身边的饭,再吃你这简直是美味啊!一顿饭,一块表,我觉得值了”,接着汉斯看到我也说了起来。 “什么一顿饭,一块表?”布鲁诺抓住重点问道,而且是问我。 “哦,他老人家说要送我一个礼物,我就选择了表,而且中午在我这吃的我做的饭”,我说到。 “嘿嘿,你俩过得倒是自由,我这都忙死了,刚忙完,饭还没吃呢”,布鲁诺翻白眼说到。 “对了,什么表”,布鲁诺又问道。 “我说要个江诗丹顿牌子的”,我笑着说到。 “什么,不可能,这么好的表,又这么贵,他又这么抠门,会送你”,布鲁诺看到汉斯摇头笑着说到。 “呵呵,一见面就想打架是吧,我说送就送,再贵也买得起,再说中午小子做得饭我很满意,我觉得值一块表的价格,不像你连礼物都没有送过人家,还敢说我抠门”,汉斯也不甘示弱地说到,不过好像并没有打架的意思。 “行,你说要什么我也买给你,我可不能输给那老家伙,一辆法拉利车行吗?”布鲁诺说到,看着汉斯故意说到。 “不,不用了,你们在我这玩就好了”,我笑着说到,可不敢再要什么东西了。 “行了,不闹了,晚上咱三烤肉吃”,布鲁诺随后又换了一个样子说到,可能是饿到连吵架都力气都没了,而汉斯则笑着白眼看布鲁诺,真的是快乐的俩人。 都说有年龄差的人都有代沟,可是我和这俩人差三十多岁呢也没遇到什么代沟啊!反而觉得很有意思。 “明天就把表给你买来,包你满意”,汉斯小声说道,我便点了点头。 “动起来,准备了”,我说到,便去冰箱里拿肉,羊肉,牛肉,还有猪肉。 夜晚烤串 一顿饭的价值,过去显现不出来,换个人吃价值都不一样了,实在是有些差距太大了吧! 荒野烤串,多好啊!还是自己一个一个做的,顺便刷点葡萄酒,当然是在快成熟的时候,三个人想吃多少吃多少,想喝多少喝多少,也没有人管,也不花钱,太棒了。 为什么有些精彩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出来呢,我想应该是有一个人在这也好,也希望有人知道我现在的故事,但是有些风景,想邀人共赏,可是不还是都自己一个人欣赏吗? “来,来,大家都过来,我来分工啊!”布鲁诺说到, “小子你负责切肉块,老家伙你负责蔬菜,而我去找烤炉,木炭,孜然等的材料,等到好了咱一起串串”,布鲁诺说到,我和汉斯就点点头答应了。 三个人也能很好的解决吃饭问题,而且在忙碌的时候,还能喝点酒补充一下力气。 我把牛肉切成圆片就可以了,羊肉和猪肉都切成小块一会儿好串,我才意识到为什么布鲁诺一下子弄这么多的肉过来了,原来是早有准备啊! 看着汉斯在那自己找着蔬菜挺费劲的,我就过去帮忙了,因为汉斯顿下真的很费劲,站着都像一个水桶,更不用说躲着了, “我来吧!”我过去把所有的蔬菜都给拿了出来了,什么辣椒,土豆,还有金针菇,倒是挺齐全的,我感觉我好像没有拿金针菇啊!现在就出现了,还有西红柿也可以烤着吃,等等蔬菜都能烤着吃,也是很好吃的。 当然还有鸡翅,火腿啥的,腊肉都可以,只要能看到的都能吃,再说,烤串不止美味,更是享受这个心情,不是每一次都能这样悠闲的生活着,有时候一连串的悲剧会让你应接不暇,这也是生活常有的事情。 再隔着窗子看布鲁诺,我没想到那边还能钻到地下去,还有地下室呢,看着布鲁诺搬着比较适中的烤台,搬出来三个,可能是我们三个人一个人一个,自己烤自己的,每个人负责一部分,然后大家在一起吃,喝着各种酒,真是美味。 给汉斯弄完蔬菜,我自己又去切肉了,砧板就在地上,刀不是传统的切菜刀,而是一把小刀,很锋利,切肉很适合,在这森林的小木屋里,外面看着普通,其实,连这小刀都用得很讲究,所以说本身的实力,或者说有没有钱,从这细节中就能看得出来。 或许这就平静了,啥子事情都没有了,我切着肉,胡思乱想着,我喝着鸡尾酒,一会儿一瓶就没了,而且还挺贵的一瓶,这在家里是可能想象不到的,这么贵的鸡尾酒应该不会买了,有这钱,都够买几顿菜了。 看着布鲁诺又背着木炭出来,脸上弄得这一抹黑,那一抹黑的,像一只黑色小花猫一样,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大概也预示着过去的样子吧,或许布鲁诺在年轻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笨拙的时刻,只是自己改变了命运,所以才会能看得出来,不过在富贵中,不是变得越来越绅士了,而是也和从前一样,或者见到什么人,就有什么样子的表现,也是很正常的。 有时间套套这俩人的过去,我不相信这成功是随便努力一下就能成的,他们身上一定有我值得欣赏地方,就算是老了也不服老,从布鲁诺还跳伞就说明一些问题了,还有汉斯宁愿走两个小时的路也不坐车,也就说明一些问题了,我想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更多的是一些细节上的成功吧,有时候一个动作都值得你去学习,你去注意。 和优秀的人生活在一起还是挺吃力的,在不拘小节的同时,也注重细节,好险啊,就在我乱想的时候,差点没切到手,这么锋利,一下伤口估计就会很深了,就这忙还切掉了一点皮呢,说到这我想起来过去刚学切菜的时候,经常切到手,所以经常戴着手套切,后来渐渐熟练了就心理有底了,切的快点也没有关系,手能反应过来。 仔细看看,能看到手上的各样的划痕,都是曾经留下来的印记,就像这成长的印记一样,哪步成长不是含着泪过来的,其实,在这里陌生的地方,也会惶恐不安,因为你真的不知道幸运和厄运哪个先到来,所以就都做好了准备了。 就像曾住过一家陌生的旅馆,钱包被人家给偷了都不知道,以至于走了一夜的路,到了黎明的时候,才疲劳到在一棵树下睡着了,到了下午才迷迷糊糊,起来肚子又饿了,这一连串的厄运,弄得你没有一点经历去想其他的了,现在吃饭住处的问题都没解决,哪里还敢想那么多事。 后来幸好在树林里看到了一户人家,在说明了原因以后,一个面包,一杯白开水,便觉得已经是最幸福最美味的食物了,当然这只是在落魄的时候。 旅行,旅居还不都是这样的,能有现在的生活,已经不仅仅是幸运的了,关键是还遇到了这两个欢喜冤家,再关键就是在他们这里赚钱简直就是在一夜暴富,这是我从来从来没有有过的感觉,所以能有现在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 旅行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发生,当然只是一开始的困难,需要认识地方,需要找一个好的住处,所以说等到处理完这些一开始的困难,接下来美好便慢慢到来了。 过去没有出来旅行的时候,觉得有没有钱都无所谓,反正也不买什么东西,在哪里还找不到一点吃的,在哪里还找不到一个住的地方,直到出来才发现,钱确实是很重要的,没有钱我可能连一张机票都买不了,更不用说去旅居,体验生活了,我发现即便是我有时候也逃不开这变得现实的样子,所以我觉得和大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去了很多的地方而已。 所以过去除了写作以外,生活的目标就是努力赚钱了,哪怕赚的钱只是买一本书也好,贫穷的日子里,连给小贝买食物吃的钱都没有,这前后的改变,还真是有些大了,过去一无所有的时候,没什么,现在依然一无所有,好像也没什么,不过也只是想这是表面罢了,因为在不知不觉中我好像拥有了很多的东西。 看着布鲁诺又从二楼拿出了盐什么的调味料,忙得也是很不亦乐乎了, “你等等”,我说到,然后拿着带着水的纸巾在布鲁诺脸上擦了两下,因为有黑色的灰,真的很脏。 “我脸上很脏吗?”布鲁诺不好意思地看着我,因为这个温柔发生的太突然了,所以说布鲁诺拿着一袋盐就站在那里了。 “切,老家伙也有害羞的时候,你看人家对你多好”,汉斯在旁边幸灾乐祸似的在笑,布鲁诺和我也笑了笑,其实,身边的人对你好,你也会不知不觉中被感染,至少这次便是这样的,因为这次旅途真的收获不小。 “行了,你那忙完了吗?还笑”,布鲁诺白眼说到,看着汉斯在笨拙地把尖椒切成两半,然后各插在木质的木棍上。 因为汉斯的蔬菜串比较好串,所以就先动了起来,不过也是穿几串喝一口酒,仿佛成了规律了。 一会儿可能还要拣点树枝回来,点一个火把,用来热闹气氛的,不,应该点两堆,或着三堆才好。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一直忙了一个多小时才基本有了一个基础了,其实,我应该交代一下,布鲁诺的这三个集装箱里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把屋子里都堆满了,以至于把小猫咪的基础,都搬到了二楼,我突然想起要是猫咪大便该怎么办?况且还有三只小猫呢,放到院子里应该更加自由一点,所以跑上二楼便把小猫篮子给端了下来,放到了院子里,此刻大狗吃完了我给的馒头不知道跑哪去了。 “喵”,大猫喵了一声,可能是在问我为啥把它们给放出来。 “快吃饭了,你们先在草地上玩一会儿”,我说到,可能是听懂了我说的话,看着小猫点了点头,我便又回去切肉了,一会儿小猫们便玩欢了,三个盆,各切了有半盆了,也算挺快了,这还冒着差点切手的危险呢。 “行了,先别切肉了,你去帮忙老家伙,弄蔬菜,那个快”,布鲁诺过来说到,因为我们三个现在都蹲在这里弄蔬菜呢。 我把油菜一个叶,一个叶的穿好,还有蘑菇,茄子,油麦菜也穿了不少,还有红薯,这么多的东西还真是厉害,什么都准备了。 我就说布鲁诺昨天就想好今天吃啥了,所以才弄了这么多的东西,我把屋子里给摆的满满的,一部分还弄到了二楼去了,实在是把一楼都堆满了,无奈啊! 这里没我木质地板,没有高楼大厦,没有那么多的喧嚣,甚至晚上在这里看到一盏灯,都觉得诡异,但是要是明白在这里即将有一个烤肉大会,估计都会来吧! 忙着忙着,夜空中星星就出来了,有时候不得不感谢自己的辛苦,所以才能尝到甜处,有时候就算工作到半夜也是辛苦的,披星戴月回家也挺好,就是现在自己一个人还不太习惯。 一切差不多都准备好了,开始主要穿肉串,这是一个极其难熬的过程,明明可以吃的,可是需要这一份耐心去换才可以,所以对于美食还是保存着耐心比较好。 就这样一件美好的事情正在发生着,打算喝酒就睡在草地上了,一睁眼便是第二天了。 须尽欢 看过了太多时候的孤辉冷月,所以才感觉月很美,月有月晕,我有自己太多时刻的不同心情,不过应该都很美才是。 在忙碌中总是能暂时避免一些小情绪的失控,所以有时候也想忙碌一点,没有什么不好,再说在生活里酒吧已经够辛苦的了,还要一有时间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那么在忙碌里找到的快乐,或许才会更加令人快乐才是,才会更加令人难忘才是,才会感觉更加难得,更加能在枯燥无味的生活中,享受快乐。 这条自己人迹稀少的路,确实需要承受更多的东西,但是不承受更多的东西,如何才能明白成长的意义,就算明知道成长这条路,过了沼泽以后,还有一片又一片的森林,也不会放弃,因为你想找的东西就在那里,而且人生没有一点冒险的危险,就真的没意思了,当你走过这些路的时候,身边的风景已经在变了。 我在大家眼里总是被当作邻家大男孩对待,除了在大家眼里的成熟形象,其实只有自己知道,幼稚的不行,或许只有梦才知道,所以每次都会嘲笑我幼稚,但是最后她还不忘补充一句:我最喜欢幼稚的人了。 从有了自己的行动力以后,便很少在家了,因为爸妈也喜欢到处走走,所以对于回家后的一些人我并不认识,回到家以后,除了在跑步里回忆往昔的故事,其他的就是很少出门了,宁愿在家里磨咖啡和看书,也不会出去走走。 在家里喝咖啡喜欢加点奶,喜欢甜一点的,这和在外面喝咖啡完全不一样,曾经也会一大早去坐排老长队伍的电梯,大家挤来挤去实在无趣,因为都要在八点前赶到公司,所以还是挺着急的,有时候需要爬楼梯,十楼还可以,二十楼就糟糕了。 就是这样盲目的生活,或许才会让你一步一步下定决心去哪里,去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什么,等到攒足了勇气去追求的时候,其实,事情也已经成功一半了。 “那个大家想想我们还缺少什么,来,大家坐到一起想想”,忙得差不多了,布鲁诺看着我们说到,我们三个摆成三角阵大眼瞪小眼的,结果我的眼睛是最小的,不过却是我最先说话的。 “我觉得把灯改成蜡烛比较好,你看,我们是在外面吃,用不到灯,不过根本也用不到开灯,不过我觉得应该给小猫们点一根蜡烛”,我说到, “嗯,没错,在这黑色的夜里,我们也要点起灯来”,布鲁诺同意到,那第一个就想到了。 “第二个嘛,就是点起几堆火,就算三个人也要有气氛,还能防止蚊子的入侵”,我说到,他俩又点头同意了,我还没想到第三个想法呢。 “对了,谁的烧烤技术比较好”,我问到, “这个不用担心,咱们三个一块烤,一块吃,不能一个人偷偷地吃,尤其是你,汉斯”,布鲁诺笑着说到, “切,我是那样的人嘛!”汉斯自己白眼说到。 也就是说所有的东西大家随便烤,但是烤好的东西不能先吃,要感觉差不多了大家一起吃才行,这样才算公平吧! 其实,如果能有照片的话一定给看一张照片,除了我们自己穿的肉串,还有直接成袋子的小章鱼,还有莲藕片,光蔬菜差不多就有二十多种,还有肉片,也有五六种,有鸡翅,鸭翅,还有鸭脖,还有羊腿,猪耳朵,看来布鲁诺准备的非常齐全了。 “还有各种酒,必须摆上”,正在沉默的时候,汉斯来了一句,我和布鲁诺都给了他一个白眼,这还用你说,就算不吃肉也要喝酒吧! 大概有一千多串了,这要烤到明天也烤不完啊! 处理完这些东西,屋子里感觉空旷多了,不会一进去就都是蔬菜的味道,其实,还可以烤大蒜吃,也是不错的,还有烤整个到小土豆都挺不错的,夏天最美的就是烤串啤酒了,是最具有夏天气息的美食了。 我还是比较喜欢烤馒头和火腿,搭配酱香是在是太美味了,所以第一串就是烤的火腿。 之前布鲁诺已经把烤台里的木炭全都点着了,已经有了一点温度了,而且这烤台还能隔绝油遇见火以后升上来的有毒物质,所以设计的还是挺健康合理的。 看着眼前的油,孜然,酱,盐,味精,都齐全着,肉本身就是放了一点盐的,所以说并不需要再放盐了,当然喜欢吃咸一点也可以放。 就这样烧烤时间到了,葡萄酒也准备好了,准备烤串吃的时候放一点也是很好的,所以就这样开始了。 小猫这次不怕大狗了,都在草地上等着吃呢,大概这也是最幸福的小猫和小狗了,还能吃饭烤鱼,也是挺不错的,打算一会儿给小猫先烤一只鱼吃,给小猫咪们解解馋。 黑夜已经来了,我去捡树枝了,因为这些比较累的工作还是我年轻人去好了,就是捡树枝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还能因此得到一块表呢,所以就算我自己烤他们吃也愿意啊! 先挑大的树枝去捡,作为最基础的火源,然后再放小树枝就好了,就这样在他俩正在烤着串的时候,我便准备点起三堆火,于是拿了一条带子,便可以一下子弄好多的树枝了,所以为了加快速度,也就只能一次辛苦一下弄的多一点了,三堆火就是比一堆火热闹。 从开始搬第一次木柴,到最后结束搬木柴,大概用了四十分钟,整整四十分钟的时间,再看他们两个人烤出来的东西已经有好多了,不过酒也喝的很快,一瓶葡萄酒都不倒出来,直接就是一瓶一瓶喝,真是厉害,在家里都舍不得喝的酒,在这里居然能喝个够。 我问了一下汉斯这酒多少钱一瓶,汉斯用手摆了四个数字,1,1,3,3,我摇头在家里根本不敢喝这么贵的酒,但是在这里基本就是最平常的了。 突然一抬头看到了一只会发光的小鸟,还真是少见,夜晚猫头鹰的叫声又响了起来,还时不时能听到各种鸟叫声,都来自于黑夜神秘的森林里,所以晚上大概都不敢一个人进去森林。 不过现在好了,有三个人在这里,还算热闹,也不害怕了,但是我却看着发光的鸟在一点一点靠近我们。 然后就凭借目力看到了一个稀稀的人影,也有脚步声跑了过来,而且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听着像是两个人,一会儿就看到一个小女孩和一个父亲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那个,那个对不起啊!我们能在这里吃一点嘛!我们可以给钱的”,看着这个父亲想过来又不敢过来,但是小女孩眼看就要生气了,父亲无奈过来说了这么一句话。 其实,我藏了一个秘密,告诉你吧!那天夜里并不是太黑,那个夏夜出奇的亮,就像我和梦走过的许多夏夜一样,都是月亮出奇的亮,而且很圆,也不是中秋节的时刻,就是月亮很亮,在十米都能看到人影,并不是伸手不见五指,也不是还差点有狼蹿出来的夜晚。 “哦,那个你需要去问我两个大哥才行,他们同意才可以”,我说到,我可不能贸然答应,我也不知道他们两个喜欢不喜欢,所以还是歉意一笑,指了指两位大哥的方向,我们离着并不远,说话都能听到,看着小女孩一脸期待已久的样子,我想他们应该不会拒绝吧! “嗯,可以啊!不过你们要自己烤自己吃,我们三个烤的是我们三个人的,不好意思”,这个父亲过去正想问问,没想到布鲁诺提前说了,缓解了尴尬。 “这个没问题,我们自己来”,这个父亲高兴地说到,小女孩听到也蹦跳了起来,然后也加入了烧烤大军里面, “谢谢各位叔叔,我给你们放风筝看”,女孩说到,依旧高兴地拿着不太高的风筝跑着,我们都笑了笑,很可爱的女孩,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这个回忆给的太突然了,连烧烤的心情都减少一大半了,不过有小女孩这样天真的样子,我想应该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其实,我们三个都没想道还能有人在夜晚来这里玩,不过也正常,夏天的夜如果不做一点浪漫的事情,总会感觉少了一些什么,不能辜负美好的夏夜时光,所以还是会出来跑一跑。 “哦,对不起打扰了,打扰大家了,我和女儿每天夜里都会来这里玩的,没想到这个小家伙闻到说有烤肉的味道,所以就跟着味道过来了,我们经常在那边森林里玩,没有来过这边,所以就过来了”,这个父亲解释道,我也笑了笑。 “没事,大家都是朋友,反正这么多的食物大家一起吃才好”,我说到,这个父亲也再次表示感谢。 然后大家就开始忙碌了起来,我倒是感觉有趣,过去放风筝都是在白天,还没看到过在夜晚放风筝的,而且会发光,不过在夜晚放风筝也很有趣的,还会发光,这个创意不错,能一直跑,一直跑,一定很有趣。 看着女孩拉着风筝真的很高兴,而且很快这个父亲已经烤好了第一个肉串,就把女孩给喊了过来, “女儿过来吃烤串了”,这个父亲开心的说到,女儿就跑了过来,很兴奋。 看着吃东西的时候可爱的样子,突然有些想家了,也许是触景生情了,有时候确实会受到这样的刺激,没办法,只能承受了,看着小女孩真幸福。 风筝还能关闭里面的灯,很快烤串的味道便越累越浓郁了。 天亮了 我曾走过一个夜晚的海边,不敢睡,不想睡,就想独自走走。 这让我想起徒步穿越了沙漠的情景,当时太高估自己了,就带了一瓶水,结果还没到一半的沙漠,水就剩下一半了,所以接下来就是忍住不喝水了,本来以为天气热是可以克服的,才发现这炎热的沙漠,简直就是在一点一点吸走你的生命,身体越来越虚弱了。 这个时候,已经忘记了海市蜃楼了,突然前面出现了一片绿洲,我就高兴地跑了过去了,没想到跳进的水里,就是一堆热的沙子,如果想要古铜色的健康皮肤,大概沙漠是最好的场所了。 经历过一次才发现,这原来是海市蜃楼啊,不禁有些失望,不过还是往前走,脚步越来越慢,沙子越来越热,突然,在前面居然看到了人,我不敢相信,这沙漠里也有人,我就是抱着锻炼一下自己才来的,不曾想过沙漠也有人,不过应该又是海市蜃楼吧! 看着这些人都趴在地上走不动了,看起来不像是海市蜃楼,而且有的人还在喝着水,觉得有点真实了。 “嗨,这位朋友,你也是来参加比赛的嘛!”我看着他们,他们看着我,而且这海市蜃楼还会说话,我就知道这并不是海市蜃楼了,所以才知道还有人在沙漠你比赛吗? “哦,我不是比赛的,我是自己过来的,你们这是在比赛吗?”我问到, “是啊!这是大家组织的徒步穿越沙漠的比赛,谁先走出沙漠谁就算赢,我们这是落后的人”,看来这些人说到,原来真的是人啊! 还有这样的活动,那就好了,这次能顺利出沙漠了,后来是坐着车离开的,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幸运,如果遇不到这些人的话,试想,我该如何走出这沙漠。 在沙漠里绿洲里享受了一次游泳,还在沙漠里吃了面包和牛奶,还有这鸡蛋在沙子上可以差不多自动熟,真的是连火都不用了。 大概生活的乐趣就是这样吧,不断挑战自己才好,这样才能找到更多的乐趣,才能有更加多的感悟,有时候是在用生命冒险,所以一定有趣的多。 仅此经历便是值得说一说的,时空一转,就又到了森林小屋里,一阵烧烤味出来了,实在诱人,再加上新来的一对父女俩,也热闹多了,不一会儿,小女孩也停止了玩耍,开始专心跟自己的父亲烤着美食。 我这边不紧不慢地烤着,而布鲁诺和汉斯在比我快一点地烤着,一时间各种烧烤的味道都来了,我这才发现原来有四个烤台,本来第四个烤台是用来给食物保温的,没想到成了这对父女俩的烤台。 一边大狗则是发了疯似的跑着,小猫则是很耐心地在渴望地看着我,便比大狗显得文静地多,小猫也愿意吃肉,所以都在等待着。 我又烤了半条鱼给小猫吃了,大猫很有猫妈妈的样子,让自己的孩子先吃,真的很高尚。 而大狗则也是不夺猫食,给就吃,不给就乱跑,大狗也是很有素养的,所以看着还挺有趣的。 此刻,已经七点多了,还在忙碌着美食,是最幸福的时刻了,倘若当初是自己去找房子,然后大概生活的样子也就能想到了,不过现在遇到布鲁诺和汉斯这,感觉每天都是冒险,总能发生一些想不到的事情,这也是最美好的样子。 自己烤了一串小馒头,然后偷吃了一串,抹上辣酱果然很好吃,再撒上孜然,所以味道就提上来了。 还一边喝着鸡尾酒,很好喝,不过此刻感觉头已经晕乎乎的了,可能是因为呼吸了烟了,所以这烧烤的工作还胜任不了,大概烤了近五十串火腿,就感觉不行了,开始坐到旁边自己喝起酒来了,先暂停一下。 “喂,小子,你怎么停了下来了,这还有好多没弄呢”,一会儿,布鲁诺看到我过来说到。 “烤的头痛,烤不了了”,我无奈摇了摇头说到, “哎,真没用,行了,还是老家伙我来吧,你虽然比我们老家伙聪明,脑子好使,但是关键时刻靠不住,真的是”,布鲁诺摇头就走了, “哎,我什么时刻靠不住了”,我说到。 “哈哈,别放在心上,我是开玩笑的,再烤几串就开动了”,布鲁诺说到,我便也就回过头来了。 就在这一瞬间,我看到星空之中有流星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我便许愿,一定要一直这样快乐下去,所以也要努力快乐下去。 “我也不烤了,我也过来休息一下了”,一会儿汉斯也过来了,和我都坐在草地上,也不知道有没有蚂蚁。 “哎,你们两个一看就是没有前途的东西,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布鲁诺说到,转身就过去了,不一会儿,眼前便出现了一个探照灯好亮啊! “哎,老家伙你什么时候装的灯,我怎么不知道?”汉斯奇怪地说到,其实,我也不知道。 “哥哥,叔叔,你们也吃”,一会儿,小女孩过来给了我们两个烤串,说到, “谢谢”,我说到,汉斯则笑了笑,女孩父亲也在努力烤着这些肉串吃,现在感觉真的晕乎乎的。 索性就躺在地上,夏天大地的凉爽便很快传遍全身,一下子就感觉好多了,真的太舒服了。 对了,我记得还有果汁呢,给小女孩拿一个,那个父亲也给拿了酒喝,不过话比较少,一直都在前后忙碌着烤串,像是给我们烤一样。 最羡慕的就是小猫们了,吃饱了已经去屋子里睡觉去了,在黑暗的角落里,能看到小猫蓝色发光的眼睛。 大狗显然还没吃饱呢,还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食物的到来,我就把另外的一半烤鱼给了大狗,很愉快的自己吃了起来。 “算了应该够了,我也不烤了准备开饭”,这巨亮的探照灯,一打开果然是不一样,整个屋子前都亮了, “大家吃完了”,布鲁诺大声喊了一句,大家就把食物都摆在了一起了,别说,经过两个小时的准备,居然烤了这么多了,还以为不够呢。 没办法,同一个夜空下,有人在忙着高兴,有人在忙着流泪失落,实在是有些不是滋味,我想如果此刻把所有伤心的人都找过来一起吃烤串,那可能夜空下就少了很多伤心的人,发现这个愿望是不可能是实现的,可遇而不可求而已。 “想什么呢,烤的串最少的,自罚一瓶啤酒,给你,喝吧!我们看着你”,布鲁诺说到,这是要惩罚吗? “能不能不喝”,我看着一瓶酒说到, “不行,大男人都能喝酒,你也不例外快点,别磨蹭”,布鲁诺说到,应该是很严肃的样子,我便试着喝了第一口,然后举起瓶子对着夜空一饮而尽了,再加点音乐就更加完美了。 很快,一瓶啤酒就喝上了,感觉喝下去都饱了,连烤串都不想吃了,不过都是在硬撑着, “来,我敬大家一杯”,女孩父亲说到,女孩在喝着自己的橙汁,看着我们这所谓的成年人说话。 “好,来,喝一杯”,然后拿出酒杯,我便又喝了一杯葡萄酒,其实,烤串的时候不能放葡萄酒,吃的时候涂一点葡萄酒感觉好多了。 接着大家远近的故事开始说了,说过去这森林里还有狼呢,可以打猎,后来狼便灭绝了,成了人们休闲活动的场所了,不过被香味引来的小鸟们也不少,还有鹰的叫声。 一个小木屋前,坐着五个人,这夜空下,或许是最幸福的人了,也许小女孩多年以后会想到这个夜空,却不知道当初都是一些什么人了,大概这就是记忆吧! “嗯,真好吃”,我说到,刚才的啤酒喝了感觉和没喝一样了,酒量见长啊,不过我还是尽量不让自己喝酒,所以这个时候没办法。 一会儿,我又去加了一个沙拉,弄了四个苹果,三个梨,两个橘子,还有一点葡萄,我自己就吃了起来,顺便给了小女孩一点。 这烤串虽然好吃,但是也不能多吃,我怕又会吃坏肚子,就自己吃点水果吧! 望着这月,感觉好近啊,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天上真的可以有宫阙嘛,由玉兔,有嫦娥仙子,不过在这里应该没有,在家里或许还能看到吴刚伐木呢! 没想到布鲁诺过去真是一个流浪汉,只因为不想做流浪汉了,所以才去做了葡萄酒的生意,所以一做已经三十年了,也成了自己的大老板,果然,没有谁的成功是随随便便的,不经历一次又一次的蜕化,怎么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呢。 几瓶葡萄酒下去,几个人都喝的差不多了,特别是汉斯,喝的已经趴在地上了,不过还是依然吃着烤串,看着挺搞笑的样子,我就笑了笑。 与这两个人就算在一起玩,也有收获,毕竟在他们大大咧咧随性的过程中,也流露出特别强大的原则性,比如走路就是走路,走两个小时也没有问题,他们认为应该去做的东西,就会一定能坚定不移地去做,所以值得你学习的成功点还是挺多的。 大狗也吃饱自己睡觉去了,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到底是如何睡着的,至少我把食物都拿到屋子里去了,不然一个晚上鸟儿们就吃饱了,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就在哪里睡得都不知道。 女孩和父亲不到十点就走了,我们就又喝,吃着,等到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直接在草地上睡着了,一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 曲终人散 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再美好的相遇也终有离别的那一刻,就这样你来我往,在人海中匆匆一别。 无论曾经有怎样的誓言,无论过去曾有过多么动人的瞬间,无论当时相拥多甜蜜,终将会随着风儿飘散,虽然很不想承认,就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但是还是不免觉得曾经的最美。 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就在草地上睡觉了,醒来,大早晨的还有点冷,一睁开眼就在草地上睡着了,眼前天已经亮了,整整吃到半夜才睡觉,至于昨晚说了什么都忘记了,头好痛,大狗早就起来了,这样的宿醉来到这里是第一次。 身上的衣服都湿了,可能是夜晚的露水出来了,天还早,还没到六点呢,阳光已经很多了,所以起来的就早,大狗早晨跑跑来跑去,原来是在树林的旁边捉到了一只小鸟,还好不是冬天,虽然有露水,可是还是觉得有点热。 三堆火早就熄灭了,是,树林里起了一层薄雾,有鸟儿在迎着阳光向上飞,像是传说中的飞焰鸟一样,飞上树端,在睡眠朦胧的眼里,感觉像是到了童话里的太阳世界,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 “啊!头好痛啊!”汉斯起来,身上裹满了泥土,我的身上倒是不多,汉斯比较胖,所以身上泥土比较多一点,布鲁诺则是躺在了旁边的一块布上,所以看着比较干净一些,地上有好多的空酒瓶,还有两百块钱,在一个酒瓶下压着,应该是女孩的父亲给的,所以才看到,至于这两个人什么时候走的也忘记了。 我记得说不要钱了,但是还是给了钱,随后也就不在意了,迷迷糊糊睡着了,等到再醒来的时候就天亮了。 旁边有一朵蒲公英的花,被我给压断了,我又给扶了起来,拿着花我就进屋子里去了,口好渴,打开一瓶矿泉水,我便喝了一整瓶水,才算好了下来,脱下衣服又出去了。 “行了,天亮了,我们也该回去了,你自己弄点吃的吧!我们下午再回来”,布鲁诺说到, “嗯,下午再回来”,汉斯也点头道, “对了,小子你要的表回去就给你买,下午送到,不过你要提前烤着烤串,下午接着喝”,汉斯又补充说到,布鲁诺也点头道。 啊!今天还要喝啊!不能了吧!一个星期一次就够了,不能喝太多次。 “走了,你自己收拾一下吧!”布鲁诺说到, “你们怎么回去啊?”我问到, “走着回去呗!”布鲁诺说到,我便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了,平常的泥土路,也感觉出不一样的感觉了,两个身影,一步一步走了,不过一下子想到今天就能有自己的第一块表了,还是不由得兴奋地跳了一下。 接着一回头,我才发现,原来东西这么多,怎么收拾啊,不过一想到下午还吃呢,因为能吃的食物,昨晚已经被我放进了屋子里,外面并没有什么东西了,一转身,洗澡去,我也不管了。 此刻,小猫还没有醒呢,我便悄悄溜到二楼洗澡去了,还是洗澡舒服,不过一开始没有热水,一会儿才有的,所以就调了一下温水,所以才好了,闭着眼,感受水从身体上滑过的样子,真的很心静。 回想着昨晚的情景,还是挺好的,不过一阵疲劳感也随着温水来了,必须先要睡觉才好,然后起来上山游泳去,这个夏天在森林里,必将是一个美丽的夏天,因为就这一点,就算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也不会感觉无聊,有好多的东西需要享受呢。 什么是幸福的时刻,大概就是现在了吧,这可比在家里好多了,没有那么多的事情,也自由了一些,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能喝酒等待天亮,也就好了,闭着眼洗澡,能看到一些画面就在我眼前,现在必须从每时每刻都应该明白,这个时刻应该放到什么位置上,好有一个正确的评判,这有助于明白到底是比之前幸福了,还是比之前更加差了,都需要明白,不然稀里糊涂的旅程可不太妙。 得到的结论是:比任何时候都潇洒了一点,什么都没有耽误,反而是得到了很多的东西。 这个相遇大概也是注定的吧,从葡萄酒的样子里便能感觉到,这眼前豪华的庄园,是不能想象的,所以我也不能这样只是沉醉在这别人的财富里,不然一旦跌进去,恐怕会做很多的错事,所以此刻也必须比任何一刻都要清醒,清楚自己是谁,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一个洗澡便醒了,这种大概就是纸醉金迷的生活了吧,确实让人容易陷进去,只是呆在眼前狭小的空间里,不断消耗,等到消耗完了,才懂得不能成为财富的奴隶。 就像布鲁诺和汉斯这样,有财富也不炫耀,在自己需要的时候便展现一下,没用的时候就自己做流浪汗,流浪汉的日子会让你时刻保持着清醒。 涂了全身一层茉莉花香沐浴露,我便用水冲了冲,很舒服,差点在浴室里睡着了,不过还是擦干净身体,去了二楼的卧室,果然比一楼好多了,因为都是新的被子,所以这样蓬松的感觉很舒服,而且窗子正对着风口,很是凉爽,很快就睡着了,因为一夜没睡了。 最近总是梦到一些人,想到过去一起做的事情,总在梦里回忆这些事情,每次做完这样的梦,脑子睡了一觉总感觉很疲惫,而且有点头痛,很是艰难的睡眠,所以尽量都会放松一下,不然这头痛就会持续一整天,进而感觉神经痛。 不过我估计今天应该是轻松的一个睡眠了,喝了酒,而且床很舒服,所以总算好好地放松一下了。 可能是还没习惯在外面睡觉吧,总感觉身体不习惯似的,找不到归属感,所以才会不停地做梦,我想从今天开始就不会了。 我能听到外面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像是凭着节奏,催你入眠一样,眼睛从来没感觉这么劳累过,看过了太多的地方,看过了太多的人,也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大概就算是生命的最后一天,能有这么轻松也好了。 曲终人散的意识便不知不觉中就来了,再好听的曲子,再难相聚的人,也一定在相聚以后,再次分开,恢复一个人孤独的时刻。 此刻,布鲁诺和汉斯也回去了,一步一步走,估计很困难吧! 踏着石头路,看着这最自然的景色,再加上醉意,无疑是给人一种想要睡觉的感觉,如果是我再步行两个小时估计应该是很困难了吧! 步行,这么远走回去,其实,早就有车在路上等着呢,回到庄园里我估计他们也会去睡觉的,毕竟这么疯,年纪也大了,也是该休息一下了。 布鲁诺回了自己的庄园里,汉斯回到了自己的庄园里,两个人都没洗澡就去睡觉了,在这个天空下,我们三个人就这样子睡觉了,他们两个都打呼噜,只有我不打呼噜,大概有时候人生也是如此,累了就睡,至少还有家在这里,实在是太好了。 我就不一样了,有一个住的地方就是家了,有一个可以吃饭睡觉的地方,然后再把这个地方变得有了家的味道就好了,时光里,人来了又走,在此刻相聚,时间一到又会回到自己的圈子里,过着个样的生活,分不出一个高低出来,大概想要改变就是从不同的地方开始,然后努力了能有更多的回报,比别人多一分努力,就应该多一分回报吧! 一些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一些分别是再也看不见了,所以很少的分别是再能遇到的,对于爱的人,希望能再遇到,对于不那么在意的人,离开和分别也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入眠期的相遇也就那几个。 自己喜欢什么,就去追求什么,或许能在这陌生的地方遇到一个人也说不定,世间有太多的故事,不论是执着的,还是不值得的都追求了,结果是个什么样子,大概也只有等到那一刻降临了才知道。 去爬山,遇到一个很爱爬山的女孩,她留着短发,是为了更好的爬山,她带着笑容走过了每一步,就在那一个人的山上,我转角从山下走下来,正好遇到了她,她笑了笑,看到有共同爱好的人,也会很高兴吧!所以有邀请她共进晚餐的想法。 虽然没有说话,但是我一直等着她下山,一直等了两个小时,直到再次看到她,她是一瘸一拐地走下来的,原来是不小心受伤了。 “你怎么样?”我看到她说到, “没事,就是轻微擦伤了一下,没事”,她不在意地说到,但是对于我来说则是需要更加关心的。 “你先坐下”,我把她扶到一块石头上,然后我就去找草药了,在外面冒险,多少掌握一点自救能力。 “我去找点草药”,我说到,便去了旁边的草丛里,这种草我一直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是记住了样子,所以每次都是靠这个草药度过艰难时期的,有了经验了。 找回来以后,我便放在嘴里嚼,她看着我问, “好吃嘛!”她一脸奇怪的表情,可爱极了,我就有些撒娇的意思, “老苦了,要不我给你尝尝”,我说到,她便捂着嘴不敢说话了。 曲终人散(二)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了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所以我选了人迹更加稀少的一条,本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在路上,没想到还能遇到一个人,当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这条路上走了这么久,总算看到一个比我先行的人了。 “这草药不会是涂到我的腿上吧!”她把手从嘴边移开说道, “怎么?我救你,还嫌弃我”,我白眼笑着说道, “没有,没有,我就是感觉你好像是在等我吧!”她一个字,一个字说道,最后声音越来越低。 “是啊!就是等你啊!”我也不避讳,就直接承认了, “哦,那你等我干嘛,我可从来都不认识你的”,她摇头说道,我便把嚼好的草药给她涂到了腿上, “啊!疼,疼,你慢点”,她小声叫到, “这是草药的杀菌作用,没事的,忍一忍吧!”我说到,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布条给缠绕上了,才算完事。 “你不用认识我,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你,第一次见到你,就想了解你”,我说到,她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也没问为什么要了解我呢。 “可以啊!够熟练的,经常受伤吧你”,她问到,把她手里的半瓶水也给了我,我看着也没拿,看着她伸手在半空中。 “这水虽然是我喝过的,但是你漱口也没有问题的,不是我嫌弃你,而是你嫌弃我才对吧!”她有点生气地说道, “没有,哪能啊!我也喜欢冒险爬山,只要是活动就难免受伤,所以还是掌握一点自救方法才好”我摇头说道, “那就接着这瓶水”,她还是用手举在半空中,差不多有两分钟了,我就接了过来,因为现在嘴里确实是苦的一塌糊涂,必须喝点水溶解一下。 我就拿过水来就喝了,因为盖子已经被她给打开了,这苦涩的味道直达内心,终于忍受不住了。 “这还差不多”,她笑着说道,顺便摸了摸伤口。 “你一个女孩子不好好在家里呆着,跑山上来干嘛”,我很快把水吐了一部分,剩下的喝了一部分,又把瓶子还给她了。 “瓶子还你”,我说到, “你拿着”,她转过头去说道。 “我一个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就必须是小鸟依人,温柔的嘛!我可做不到,我就喜欢冒险,谁也管不着,受伤也没事”,她自己说道,我倒是觉得问的有些过分了,她说的没错,女孩子还有很多种呢。 “我倒不是那个意思,你自己出来怎么也要防止意外的发生,比如学点基本的自救方法什么的,你看你自己受伤了都不知道包裹一下”,我也理直气壮地说道,又一次提到了自救能力。 “哦,这个倒是好的提议,我回去好好地了解学习一下”,她这个倒是没有反驳,虚心接受了。 “你还没说为啥等我呢!”她说到,感觉像是不相信我。 “当然是,当然是,喜欢你了”,我说到, “什么,你会喜欢我这样的,不相信,你们男生不都是喜欢什么温柔的,可爱的嘛!我这样估计没有人会喜欢”,她摇了摇头哈哈大笑说道,显然是不相信我的话,其实,我也是开玩笑的。 “那要是真的呢,你想想要不是喜欢你,我会在这里等那么久嘛!还贴心给你找草药,还给你亲自嚼好给你敷上,是吧!”我说到, “这是说你是别有用心的了,早就计划好了的”,她像是看坏人一样看着我。 “你受伤我,又不知道,就是想和你一起回去,认识你一下而已”,我说到, “看你就是一个坏人”,她说到, “我像吗?坏人”,我笑着说道, “难道不像嘛!”她也笑着说道, “行了,你自己能走吗?”我问到, “能,不过走得比较慢一点”,她说到, “那我背你回去要不”,我试着问到, “你看,你就是想占我便宜,是不是?”她说到,还是不相信我。 “真的没有,我带你走下去不就好了,你也省力”,我委屈说到, “刚才跟你开玩笑的,就是想等你一起走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同行的人”,我说到, “哦,你早说啊!我还以为你是坏人呢”,她笑着说到,就站起身来了,所以这改变的都这么快啊! “快点,快点,蹲下”,她站在石头上,又迫不及待地想让我背着了。 “哎,你不是说我是坏人嘛!现在又这么愿意了”,我纳闷问到, “逗你的,我看你不像是坏人,所以有人背着,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她又笑着说到。 “怎么,长这么大没有被人给表白过吗?那你太惨了”,我笑着说到,背着她。 “谁说的,表白的人多了呢”,她说到,能感觉出语气里的不自信。 “好了,我承认没有,因为长得丑呗,没办法,我又不温柔,又没有长发,所以很少有人爱啊!你喜欢我,一定是在骗我”,她说到,我便开始背着她下山了。 “没事,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我说到,她也没有回答。 爱情之所以美好,大概就是还带有浪漫的色彩,当爱情褪去了浪漫,失去了初心,呈现出来的就是爱情一面面的裂缝,爱情并没有那么美好,浪漫过后,大概所呈现出来的就是爱情最原始,生活最真实的一面,如果这样依然相爱,那么便还是会看到爱最好的样子,如果只是看到对方的一个又一个缺点,这样或许只有一个分开的局面才能解决问题吧! “那也不一定吧,有的人就喜欢你这样的也说不定啊!你说是吧!”我说到, “是倒是这样,但是太少了”,她说到,说实话,她也不是太重。 “你也是这个小镇上的”,我说到, “是啊!怎么之前没有见过你呢”,她说道,我也纳闷了,也没有遇见过她。 “这也是我想要问你的问题”,我说到, “没事,既然能相遇,那么晚一点也没有关系”,她说到,我倒是感觉像是在说说情话一样,这句话特别的像。 接着就是沉默了一股,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不过这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这样的气质很适合给人带来正能量的东西。 “你确定要在这个路口下去,我还是背着你回家吧!”我说到,看着她越来越紧张了。 “没事,就在这里吧!这要是让我妈看到了一个男孩子背着我,还不打死我,这个路口就已经很近了,放心吧!我能回去”,她扶着墙说到,我便站在原地。 “行了,你先走吧!我看着你走”,她说道,我也没办法。 “哦,那下次还能来找你嘛!”我说到, “后天还去那个石头那等我”,她说道, “好的”,我就跑了,她才一步一步走回家去。 我自己跑回家里去了,能遇到一个朋友真的挺不错的。 那是一座到处都是石头的小镇,所以我经常叫它石头镇,虽然古老了一些,当然只是给人的感觉,但是能在古老的地方,遇到一个现代的女孩也很好吧! 从石头里长出了紫红色的小菊花,我便移栽了几株到花盆里,没想到一场大雨以后,便成长了起来,这样的事情是很富有期待行的,所以我一直都在期待着什么,如果能实现,一定会高兴地跳起来。 所以生活还是有所期待吧! 我记得之前爬过树,也随着上山的石梯去一步一步登高,也去感受过红豆的相思,追求一曲古风的音乐。 一觉睡醒,又是一个上午,阳光挺刺眼的,起来喝口水振作了一下,起来下楼,一阵风吹来好冷啊! 可能是体温还没有适应过来,所以站在风里,难免有些摇摇欲坠的,做了一套伸展运动,就开始做俯卧撑。 其实,做俯卧撑需要把身体放到最低,然后到达手臂最高处,每次只要把草地上的草,用牙咬起来就好了,然后再吐了,必须时刻保持一点精神振奋的样子,不然都不知道去做什么了。 我在想一会儿做什么,是去画画呢,还是去继续做自己的美食,对了,没睡之前说好了去游泳的,那就换上短裤去游泳了。 游泳也可以顺便抓两条鱼,有螃蟹当然最好了,所以还是希望去拥抱大自然。 这次的野外生活真的不错,能享受就一定要快乐才好的,毕竟想独处还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呢,所以去游泳。 在水里,我可以完全听不到外面世界的声音,所以这大概也是安静的原因,最近打算练习水中憋气,一定很好玩,不过也要注意安全。 这是一条流动的小潭水,一定很清凉,很好喝,不过当然不是去喝水,只是静静地听着水流的声音,便已经很好了。 给小猫放好了食物就出去了,可是小猫们都不吃,非要跟着我一起去,所以就去呗,我就带着四只小猫过去了,都说小猫咪害怕水,我感觉这小猫好像喜欢水呢。 说着,就一点一点去了山上,小猫咪也跟着努力地向前跑着,特别的可爱,连跑都跑的这么可爱,我真是幸福死了,而且还有四只小猫。 小猫会时常注意旁边的叫声,一不对劲就往我这跑,可能是觉得我能保护他们吧! 叶落疏疏一径深,总有好的故事等你去品味。 游泳吃面 看你,觉得自己很奇怪,有时候觉得你就像遥远的星星。 这看起来非常明亮,看似近在眼前的星星,但这种光亮却是从遥远的几万年前传送过来的,或许当时发光的那颗星星已经不存在了,这遥远的距离,可有时候看着却比眼前的任何东西都有存在感、真实感。 一个人的独处生活固然重要,可以想明白很多的事情,也保护了很多的隐私,也确实感受到了自然带来的自由,所以什么东西都要把握恰到好处才好,才能享受最大乐趣,这个时候刚好,快乐和忧伤是一样多的。 现在对于我来说,最快乐的就是游泳了,当然还有小猫的陪伴,所以看待一些事情并不要太过绝对,小猫也有喜欢水的时候,因为这个夏天也算挺热的,水便是夏天的最轻柔的东西了。 至于游泳就是跳进水里就好了,什么也不做,身体自由漂浮在水面,耳朵浸在水里,什么也听不到,只能听到小猫在水里也自由的移动,四只小腿在不停地前后摆动,特别的可爱,而且猫咪也会潜到水下去,然后又在远处浮现出来,真的太厉害了。 大概像这样干净自然的湖泊很少了吧,这样自然的流动的湖泊应该很少了,这不是城市里大桥底下长满绿色植物发臭的河,这是自然自由灵动的感觉,脚下有很多的鹅卵石,偶尔能碰到小鱼从脚底下穿过去,然后顺着水流去了山下,随着小溪流远行,我猜想,这溪流可能是通向大海的一条小分支。 你看小鱼都不远万里地奔向大海,你还有什么理由抱怨呢,也有小鱼面临的危险会比你想的要艰难的多,他们需要逃过飞鸟的追杀,躲过猛兽的侵袭,历经千辛万苦才会到达大海的怀抱里。 所以在这个时刻,也算是鱼儿拼命的时刻,只要努力去到大海里,就能减少一些危险了,所以都会用最快的速度,快速摇动着尾巴去往大海里。 而我和小猫现在就是幸福的时刻了,可以自由地游泳,感觉到水流在流动,身体是非常痒痒的,所以很舒服,有阳光,有微风,有小猫的叫声,三只小猫在水里极不安分,打来打去,大猫咪在旁边看着,像是在微笑,我想我们就是快乐的一家,在森林里的小精灵。 对于生活是应该有些期待,期待不需要太多,当然也不需要太少,有时候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所以把期望放到恰到好处的地方,便能高兴的时候高兴,即便是失望的时候,也不会太失望。 就像跑步,是越跑期望越大的,当然也会经历了很多失望,正是经历了一些失望以后,所以接下来才更加有期望,失望过去了,希望的期望的还会远吗? 之前跑步一直戴着秒表,不过看到人家戴了一只机械表就特别的羡慕,挑了一顿,才选择了一款喜欢的便,没想到就是江诗丹顿的机械表,再一看价格就更加不用说了,买不起,普通的机械表都舍不得买,更不用说这么漂亮的表了。 这不这次算是意外的大收获了,汉斯居然说给买一块表,别提多高兴了,我简直是不敢相信,这么贵的表,有朝一日我也能得到,受过这么多的苦,期待的东西期待了这么久,甚至都已经有结果说不可能实现了,没想到竟然已这样的方式实现了,这次真的没有白出来,收获很多。 其实,当你踏上这条人迹稀少的路的时候,一些事情是必须要经历的,而且无法避免,只有度过去才能到达下一站,当然有些事情也是可以避免的,不过人们应该不会考虑什么时候发生,什么事情不能发生,有些事情是不知道的,未知的,而知道的事情又往往寥寥无几。 一直到深秋时节了,却感受不到一点深秋季节的样子,当然说的不是这个希腊的夏天,竹叶依旧绿着,除了天气变冷了一点,树叶落了,其他的却是没有看到变化,不像在家的时候了,到了每个季节爷爷的感知是最强烈的,对于时间的流逝也是最敏感的,也会轻轻楚楚告诉我,这就是深秋季节,然后就会画画,把已经快要腌制好的鸭蛋,准备晚上拌米饭吃,所以对于每个季节都记忆深刻。 只是突然来了这么远的地方,忘记了季节,也没有那么多形式可以记住了,所以感觉对于季节的感觉没有那么浓厚了,也算是少了一点热闹吧! 夏日里游泳,确实清凉了不少,小猫们自己游泳完毕了,都去太阳底下晒干呢,这不一个小时这么快就过去了,这可比想人物情节轻松多了,不过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脑子的转动,或许能想到一些妙处也说不定呢。 幸好拿了一条厚的布过来,可以躺在这草地上晒太阳,在树荫下,洗完澡晒太阳是最舒服的了,所以,和小猫一样躺在这里,享受着安静的时光。 不过随即而来的就是要做中午饭了,这是现在最不想做的事情了,所以就算是喜欢,多了也会有厌烦的那一刻,所以还是决定去城里吃吧,顺便租一辆马车,还可以认认路,去看看周边的情况。 想好了就回去换一身衣服,戴一顶帽子,一身黑色休闲活动衣服出去吃饭,吃的烤串实在不当饭吃,所以还是去吃一碗面吧!手擀面,加上火腿,虽然简单,但是太美味了。 一会儿带着小猫就跑回来了,按照想的计划进行,把门一锁就去就好了,不过需要走出去,还需要找到一条路才行,不然不会有马车的,所以准备好了一切,就跑出去了,身上拿了一百块钱。 跑过石子路,就是经常少有人走的一条草路,所以当顺着下坡下去的时候,又看了一个湖泊,有很多的人都在这里钓鱼,所以这里看来是城市之余的休闲场所了,所以看到人家这么多人都在这里,一定是有路了,也一定有人回去,所以直接搭车去就可以了。 不过我感觉要很快就回来,不然,一会儿布鲁诺和汉斯过来,一看我不在,不知道会怎么想,所以吃完了就回去吧! 果然有人是坐着马车来的,在这现代的城市里,做马车并不过时,反而是非常方便的工具,所以我也是挺喜欢的,正好看到一辆马车要回城,我就跑了过去。 “喂,对不起先生,打扰一下,是回城吗?”我问到, “是的,先生,要坐车嘛!”长胡子人说到, “是的”,我也会回答到, “那好,上车吧!”接着便坐到了马车上,挥舞着鞭子,感觉像是回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一样,马车出行,不是当朝大臣,就是王公贵族,所以还是挺有派头的,不过人家坐的都是三四匹马,更加有气势。 一路稀里哗啦的马车,坐着还是挺头晕的,是土路较多,所以还是觉得挺有趣的,看着也有别的马车经过,有棕色的马,还有白色的马,挺有趣的,就是感觉挺有趣的,生活有意思的多。 不过看到更多的人是在步行,有妈妈和孩子都在走着,有拿着篮子的,不知道是去干什么,还有孩子跟在后面,后面的人很多,几乎都是妈妈和孩子的样子,都拿着篮子真的不知道是做什么的,所以我一路都在看着。 “哦,您好,这些人是去干什么去啊?”我问到, “哦,这是一个月一次的寺院捐献日,只要给送点饼干,面包就好了,凡是送了东西的人,寺院都会给孩子最好的祈祷,祝福孩子们快乐成长”,赶着马车的大叔说到,我就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啊! “哦,知道了”,我说到,随后便跟着马车去了城里,别说还挺远的,差不多半个小时才到了,然后顺着记忆就去了老街了,去找手擀面,传统的手擀面。 随后我便走进了一家挂着老字号的手擀面店就进去了,才发现原来开店的是外国人,没想到也对这手擀面的工艺感兴趣,所以还是挺意外的。 但是,其实老板并不是外国人,而是中国人,只是收了一个徒弟是外国人的,所以也是挺常见的事情,店里挂着中国结,还有放着一个招财猫,一摆手,一摆手的挺可爱的。 “老板,一碗手擀面,一盘火腿肠,一盘酱牛肉,一壶热酒”,看着菜单,都挺便宜的,所以就点了这四样,如果我愿意,现在都可以买这家店了,不过没有兴趣。 “对了,面就是要热的,不要过水,也不加水”,随后我又补充道,外国小哥服务员赶紧去了后厨,一共是两个服务员,一个是女孩子,一个男孩子,看着年龄都不大,所以还是挺好的,趁着年轻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 “你好,你们是这家店的服务员吗?”我问到, “是的,我们是师傅的服务员,也是徒弟,我们师傅是大厨”,女孩高兴地说到, “是嘛!你们的中文还不错呢”,我高兴的说到,男孩便倒了一杯绿茶过来,这个时候热的酒也上来了,应该是老板娘了,很想过去家门口卖馄饨的大妈的模样,看着这个模样很很是亲切。 “你好,阿姨”,我站了起来,大妈也笑了笑, “小伙子这么大就跑这么远啊!”大妈说到, “没事,出来旅居,还能看到一家人,多好啊!”我说到, “是啊!在外能看到国人是很高兴的事情,说不定还是老乡呢,行了,面马上就好了,一会儿再说”,大妈说到,我便点了点头。 赛马活动预告 生活触摸不到的层面,或许换个地方就可以了,想像中的事情,也许换个地方就轻松实现了,就是这样子的期待,才有获得和付出。 吃面的时候,遇见同胞,所以多聊了一会儿,这是一对老夫妻了,因为不放心孩子在子异国他乡上学,所以带着中国传统手擀面的生意,在这老街住了下来,已经来到这里有两年了,所以也就习惯了。 所以说每个在外面漂泊的人就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们为了孩子,宁愿克服一切困难,不论到了哪里也要走家的感觉,有亲人在身边就是家,就是安心,所以还是挺感动的。 雅典城是一个充满惊喜的城市,,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活动,所以每天都有事情可做,也是幸运的,在你路过一片草地的时候,便看到人头涌动的,很是热闹的场景。 每个人都穿着带着号码的衣服,还有大屏幕上放着各个人的场景照片,没的说,是赛马没错了,旁边有很多的人在猜这一次黑马选手是谁,当然还有小孩子也在里面,跟着跑跑跳跳着。 那边应该是马棚了,很多人在进进出出观赏着这价值不菲的马,当然只是隔着栏杆观赏,马们应该是在做最后的调整,回到指示牌一看,真的比赛,明天才开始呢。 所以围着人群走了一圈,就跑步回去了,我好想忘记过来的路了,所以在凭着记忆找来时的路,所以还是挺认路的,结果走到前面,是一片乱石滩。 走过最远的乱石滩,是在家里的时候,那个时候需要经过这个乱石滩才能到达后场,那里有一天很长的河,而且长着很多的植物,都是在这个区域之外没有的,也成了学校毕业留念时候照相的地方,也是人们随便走走的好去处,所以在很多的时候,都愿意到这里来看一看。 旁边就是一座不太高的小山,路说几十年前曾有狼在这里出没过,所以从小妈妈就告诉孩子们少去那里,也成了当时孩子们最想去的地方,也不敢去,直到长大了一点,才知道,原来是一直以来的传说,没有人真的见过狼,只是听到过狼的叫声。 在家里,给我最梦幻的感觉,最浪漫的地方,就是那一片芦苇花白了,微风吹过,无数的白花从身边飘落,别提多浪漫了,再说,往里面一跑进去,根本找不到你人在哪里,而且还有很多的小水洼,放眼一看,这么大一片芦苇荡,实在是宝贝聚集地。 第一就是野鸭蛋了,里面一到秋天就有很多的野鸭子在里面走来走去,飞来飞去,所以经常几个人拿着镰刀去里面探险,寻找野鸭蛋,这样的成就感特别的棒,也打开了最初想要冒险的心,不在乎时间,就这样在里面走着,正因为不知道前面是什么,一定是有趣好玩的事情,就一直都期待着,期待着惊喜的发生。 里面就像是巨大的迷宫,有很多的小路,所以只要一进去,差不多就出不来了,除非你很熟悉这里面的每条路。 所以每次看到有孩子不听话了,一看跑得方向就是芦苇荡,这也是让父母最头痛的地方,一进去,没有个十天半个月的根本就找不到人,而且又不能一把火给烧了。 就这样这一片芦苇荡也陪伴了一阵子的童年时光,不知道从里面找到过多少的鸭蛋,直到有一天,看到了芦苇中心的天鹅湖,那时一个神奇的地方,每次在草丛里看着身影高贵的白天鹅,就想,现在就想,,真的好想坐到白天鹅的背上,去蓝色的天空下飞一圈,那一定是一个很棒的操作,所以这也是觉得这里神奇的地方。 远处看,芦苇闪着耀眼的光芒,在阳光下分外明亮,芦苇穗花,摇曳在这片平原上,倒映进,那一湾秋水的眸光。 这里是风的天堂,在里面能明显感觉到风的存在,稀稀疏疏,很有音乐的美感,当芦苇白花从身边飘落的时候,如果当时有相机可以照下来,一定是非常美好的场景,流年的时光里,能有这样浪漫的场景,也一定会抵消一些寂寞孤单,一定会幸福的。 等风吗? 风过你就是起伏的海洋。 等我吗? 我来就爱上你最美的模样。 等一个人吗? 也许你一转身刚好遇见那倾城的一笑。 等时光吗? 时光给你最美的容颜 也会将你的容颜收回。 等天边的那一朵花吗? 也许这朵花不会飘来你所在的方向。 等长大吗? 孩子多好 灿烂的笑 痛快的哭 所有的孤独 总比藏在心里独自承受好。 等叶落吗? 也许还没等到叶落 你就离开了 最后算算 人生就在等待中度过 不如欣赏这最美的年华 一直走在路上。 芦花朵朵为谁起舞 枝叶曼妙多姿态 晨晖夕照中 你一次又一次送别南飞的雁 月影雪痕中 你一回回站成婉转的诗行 告别最美的时光。 如今又是时光十月,在秋风里独享寂寥,看淡世事千百年的沧桑,即便满头白雪也风雅依旧,这人生,独恋这夕阳中的一枝花。 跑步,总能想到内心最美的场景,就是这样,才想起了很多难忘的记忆,乱石滩把我的脚,隔得生疼,这样也算是脚底按摩了,脚下有水流经过,小溪水潺潺流淌,多么美丽的地方啊! 不过我记得应该是这条路吧,别别走错了,要是走错了那可就惨了,我记得这里有一块石头在这里,走着走着果然看到了,还要过一片草地,那里有一个巨大蜂窝,黑色的大蜂在飞来飞去,所以躲得远远的,没错了,就是这条路了。 走到小路的时候,又看到了一群人钓鱼的场所,那就说明离着家不远了,这一下,居然用去了一个小时才走到这里的,所以现在差不多已经一点多了。 回到家里,这个森林里的小屋,打开锁,又进去了,直接就躺在了床上,小猫咪便过来迎接我,我把小猫双手捧到空中,像是在微笑一样。 又把小猫咪给放到了地上,三只小猫好懒,每天都在篮子里睡觉呢,真是好幸福啊! 看着桌子上的烤串,还有好多呢,一屋子都是孜然的味道,所以我就打开了木窗子,出出味道,大狗还在外面呢,汉斯居然没有带走,正好还剩下一片烤鱼,隔着窗子就扔了过去,大狗很开心,我就上去摸了摸,看来是应该认识我了,很是和善的样子。 不过还要说面条,面条还是粘粘乎乎的好吃,再加上火腿的自然的味道,温度一加热,火腿的味道也散发了出来,再加上牛肉片的味道,特别的棒,所以吃着也是胃口大开。 当然还要有香菜才好,这样才会觉得味道大增,这也是味道的搭配,再加上独有的杂酱,简直味道绝佳。 一天又过去了一半了,真快,还是要睡觉吧,所以打算躺在床上睡一会儿觉,疲劳感又来了。 我觉得屋子里还是缺少一点绿色的植物,那边看着有一片花园,我觉得应该挖几朵漂亮的花过来,放在屋子里会有诗意的多,所以睡醒了,就去找几朵花。 即便还没有到秋天,叶子也已经落了,好幸福,树林里居然有一片柿子树,地上掉落了很多的柿子,柿子汁被喷的到处都是,所以还是挺壮观的景象,也有点发臭了。 对了,何不做点柿子饼呢,正好是柿子正甜的时候,所以这是一个好的季节,还有美食可以做,真的太棒了,睡觉,睡觉之前想起了这么多有趣的事情,所以连睡觉都变得有趣的多,再加上树叶沙沙的声音,这树林里最美妙的声音,真的是天然的摇篮曲,睡觉是再好不过的地方了。 而且大狗在外面也不安生,追着鸟跑,不管有什么飞过来,都要追几步,所以还是挺调皮的,直到睡着了。 汉斯中午就醒了,也来到了赛马的现场,转了一圈就走了,布鲁诺呢,则是去了自己的一家衣服制作公司,据说将要推出秋季最新款的衣服,估计雅典城又要流行新的穿衣风尚了。 不过汉斯说着就去了高档奢侈品店,应给是给我买表去了,所以走进了高楼大厦里了,这大厦大概有二十九层了,外观是一个圆筒状的,应该是附近最高的大楼了,所以还是去了里面。 白色的大楼,旋转的木马门,外面有好几个人在巡逻,汉斯拿着象征性的拐杖就进去了,这个体型自然是不敢拦住的,还给礼貌性的开门,所以就进去了。 大概在现在来说,至少人生的迷失少了许多,但是迷茫还是不可避免的,对于汉斯和布鲁诺来说就是这样子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就比这天空下很多的人更加看得到生活或者说活着的意义了,所以和智者同行,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挺多的呢。 制作衣服的灵感,可能来自于一片树叶,也可能是一个人的身材,也可能是流线型结构,总之衣服的制作灵感来源还是非常广泛的,很是富有创新风格。 再说我自己,好像被风给吹醒了,睡了不到一个小时就醒了,起来一下子喝了一瓶水,砰砰跳动的心才算平静了下来,仿佛刚才睡觉的时候,身边有看不见的人一样,不让你睡觉,这是一种很隐秘的感觉,就是感觉身边有人拍你,然后冷不丁的就醒了,醒来以后特别的心慌,这是隐隐害怕的感觉,所以还是挺难受的心情。 所以喝了一瓶水才安静下来,有时候看着小猫好像在盯着某处盯着看,而且看着小脑袋还转动方向,我就觉得小猫一定能看到我所看不到的东西,所以还是觉得挺神奇的。 不过也没有多想,就这样吧,应该没问题吧,还是去找几朵花回来放在屋子里吧,所以找了一个花盆就出去了。 花儿和准备的柿子 我的那些花一直都在那里盛开着,有时候你会忘记它们的存在,但不经意间也会想起,无论我怎样对它们,都一如既往地给我最需要的支持,所以我爱花,更是生命的热爱。 睡醒觉以后,浑身打了一个寒战,就穿上了鞋子,然后找到花盆,找到一把小铲子就出去了,去往森林里的花园,准备找到几朵漂亮的花,顺便摘掉柿子回来,晒干,做成柿子饼一定很好吃的。 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正是出游的好时间,所以高高兴兴就出门了,还有那一点兴奋,会找到什么样子的花呢? 看似简单的种花,其实,也不简单,至少要找到一点有营养的土壤,这样才能真的看到花的生长,我希望能找到几株白色的百合花,还能找到几株玫瑰花就已经很满足了,所以要求要并不算太高。 刚出去就感觉不对劲,把布鞋给换了下来,换上了拖鞋,这样才觉得舒服呢,这个夏天这个树林里居然没有知了的叫声,所以除了不断的鸟叫声,还是挺安静的,特别是晚上特别的安静,所以在这里的时候,越是安静,越是不敢一个人出来在森林里走动,一点风吹草动都让你害怕。 很快就又出来了,换了一双拖鞋确实轻快多了,感受风从脚底下溜走的感觉,就是爽,一个花盆,一把铲子就这样去了,我不知道前面到底有什么花,那个时候好想也只是看了一眼,没注意有花园的,所以也不自信当时看到的是不是花,但是至少有花是肯定的。 好吧,如果不跑的话,走过去确实挺远的,森林里的每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味道,有的是花香浓郁一些,有的是土壤的芬芳浓郁一些,还有树木旁边的小蘑菇,有小兔子正在那里肯蘑菇呢。 不知道他们两个为什么会在这森林里盖一座小屋,所以还是觉得挺奇怪的,当你想不通别人为什么这么做的时候,你就疑惑,当你明白原因以后,你会发现你也会这样做,所以一定有他们自己的道理。 往前面再走,就是一片和人差不多高的草地了,但是总感觉衣服上有什么衣服在挂着,结果一摸后背近三十个蒺藜球在我衣服上沾着,而且还很扎手,散发着不是很喜欢的清香,绿色的刺刺球,有倒刺,这个也是小时候的玩具之一了。 记得在杂草丛生的小村庄路边,长得都是这个,孩子们便当成了玩具,调皮地扔到其他人的衣服上,很难摘下来,越是有绒毛的衣服,越容易被挂住,如果你去当时的草地上转一圈,等你出了草地你会发现,裤子上不下一百个刺刺球,很是烦人。 所以处处可见回忆,就像那盛开的花,你去欣赏就能发现美,看不到就只能是孤独一会儿了,所以从某一刻就发誓,不会再让自己孤独了,所以还是避免不了孤独。 有时候,孤独就像潮水一般涌来,直接把你吹到了海底,所以你被孤独包围着,越是孤独,越是不愿意走出来,陪着自己伤心难过,想到的都是一些不好回忆,所以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一定不能这样堕落下去,必须有一种方法是可以改变现在的状态的,所以一般都会出去走走。 有时候孤独又是一点一点来,堆积起来的,就像一座小山一样大,就像火山将要爆发一样,这是根本无法避免的,总会在不经意间会陷入孤独里,所以这种孤独是最好不要想的太多的,努力把负值的情绪再升温,直到零度为止,再重新考虑自己的处境。 所以一路走来,如果刻意画一张情绪图的话,我想我会看到更多是盆地曲线,因为到现在为止情绪真的不是太好,努力去平复,努力去转移注意力,才觉得好了一点,我不要这样平静的绝望。 所以生活一定要有激情,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知道自己的处境,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想要好好地保存坚持自己的生活步调也是很难的,就是所谓的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 所以想要去找一朵花就去吧,因为过了今天也许明天就想不到了,再想起来估计已经又是很遥远的事情了,所以想到的就去做吧! 顺便带了一瓶鸡尾酒,可以便喝边走,这大概也是自由的生活了,只是现在我必须先找到一片好的土,然后给小花一个舒服,快乐的家,这样在我的屋子里才会继续开放,你对花儿好,花儿自然也会给你最美的花。 这里的球奇形怪状的,不过却是没有被砍过的痕迹,还保留着原始的状态,所以这也是渐渐喜爱这里的原因,看那边那棵树的手臂可以当床躺着,这边树枝很直,可以做一个秋千,把小猫带来,估计会成为小猫的天堂吧,上树,爬树,一定会玩的很开心。 所以想着想着,越是想开心的事情,就越开心,越是想不开心的事情,那么就会越来越不开心,所以还是尽量开心一些好,不开心的伤心一会儿,也不是坏事。 所以很快,眼前的景色就已经改变了,前面是五颜六色的花海,都在微风里慢慢舞蹈,所以生活归根结底还是有被期待的必要,所以这样的生活,新的生活也开始了。 遇到美好快乐的时刻,我都会静静地待在原地看一会儿,想把这美好的时刻给记录在眼里,所以就坐在草地上静静地看着,看着这好一片美丽的人间花海,现在还没有想要要走哪朵花的意识,就被这安静的花海给陶醉了,蝴蝶轻轻飞,有小蜜蜂在采蜜,忙碌着采蜜,为秋天做准备,所以是很美丽的。 里面还有小动物在随意穿梭着,看到远处的花朵动了一下,这到底都是一些什么花,我也不知道,所以就静静地看着,没有一个小时恐怕是不想走的。 所以摸了摸口袋,也没有相机什么的,如果现在有照相机,我一定会拍两百张自拍,然后都放在屋子里挂着,真的很不错。 可以每天都想想当时是怎么过来的,就算自己站了一个小时,当再回忆起这一幕的时候,你也会怪自己为什么不再多站一会儿,那样就不会离开这里了。 我一直感觉伤心和快乐是各占一半的,但是伤心多了,渐渐的快乐反而也多了,而且大有超过伤心的趋势,所以对于这个时候,我还是挺满意,挺期待的,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就开始说一定要让自己幸福快乐,因为看过了别人不曾见过的花海了。 应该走进去,不然不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坐在原地就这样看着花海,终于在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里,决定进去看看,我突然想到之前有过对于花粉的过敏时刻,不过后来就没有这个症状了,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好了,所以也不用担心,但是不能大意。 我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脚下,看清楚地方,才敢落脚,不然损坏了一朵小花是要伤心的,不忍心破坏这里的一草一木,一个人独自徜徉在花海里,便是最美的画面了。 我在百花丛中,努力寻找着玫瑰花的影子,但是却看不到一朵玫瑰花,不过其他的花倒是挺多的,但是在真的找不到玫瑰花的时候,再考虑换个别的花,当然还有纯洁的百合花,应该都有吧! 边找花边欣赏着,花很香,各种花的香味都交织在一起了,有的味道又很奇怪,所以这个什么味道都有,不过还是花香最浓郁,据说各种花香混合在一起就成了一种有毒的特殊气体,所以这花海虽然美,也是一个很危险的地方。 慢慢向前走了大概一百多米,刚好在一棵小树下,看到了一朵带刺的红玫瑰花,记得上一次就被这花刺划破了手指了,红色的鲜血哗啦就流了出来了,顺便便把手放在了嘴里,感受自己鲜血的味道,果然越是美丽的事物,可能就越危险,越是漂亮的蘑菇,可能毒性越大。 看到这带刺的玫瑰,我便一点一点靠近树下,准备用铲子给挖出来,先把花盆给装满土,再把玫瑰花给一点一点挖出来,这里的泥土很柔软,也很湿润,触摸到皮肤很凉爽,所以说,能在泥土里玩也会很幸福的。 大概挖土都用了十多分钟,再把这塑料花盆装满,又用了十多分钟,所以在这里也坐了大概半个小时了,脚都麻木了,站起来差点又跌倒,这要是跌倒,恐怕要压倒很多的花花草草,这样罪过可就大了,所以还是慢慢站起身来了。 这个玫瑰花根部周围的土是不能动的,必须把固有的一块土也放进花盆里才好,还想找一朵百合花,不过这就拿了一个花盆,估计是装不下了,所以还是下次吧! 端着花盆又小心翼翼地出来了,必须先把玫瑰花安顿好一下,才能再找柿子去,柿子必须还要拿一个篮子才行,所以还是决定回去一趟,给小玫瑰洒一点水再说。 然后再回到小屋的时候已经是五点多了,这两个人不说来嘛,还没来呢,所以再忙完这一朵玫瑰花估计天就黑了,所以又要等到明天再说了。 晚上是真的不好来森林深处的,因为这个常常让我想起看过的恐怖电影,不过想想这边应该就是吸血鬼之类的,或许还有一个吸血伯爵,总之就是不能进去的。 把花盆里的土给整理了一下,给洒了半瓶水就算好了,希望玫瑰花能适应这个新家吧! 柿子饼 玫瑰花,或许因为代表美好的爱情,所以喜欢,但是真的喜欢,也是颜色和香味上,喜欢美好的事物花朵。 柿子饼是颇具季节性的美食,所以能在这里享受到柿子饼的味道,,便是一种幸福的事情了,特别能带来回忆的,就是咬下去的第一口味道,特别的好吃。 “大哥哥,你在里面吗?”突然听到一个孩子的声音,所以就呆了一下。 “臭小子我们来了,你在里面吗?”突然,听到布鲁诺的声音,喊道。 “在的,进来吧!”我把花盆安顿好,就出去了。 “呦,小贝卡,你也来了,来,你看小猫们都在这里呢,是不是想小猫咪了”,一走到门口,就看到小贝卡,汉斯和布鲁诺在门口站着,我就高兴地过去了。 顺便把小贝卡这个小男孩给抱了起来了,然后就走进了屋子里,看到小猫咪们正在睡觉,小贝卡也没有去打扰小猫咪们,就放他坐到了床上。 “你看,大哥哥没有骗你吧!”我说到,帮他照顾小猫就一定会照顾小猫们。 “嗯,谢谢大哥哥,这次我也是跟布叔叔说了这件事情才同意带我过来的,真开心”,小贝卡说道,棕色的头发,在屋子里也随风飘动着,满脸的笑容。 “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而且我也喜欢这小猫咪呢,你看他们多可爱”,我说到,突然我感觉很喜欢小孩子一样,就像看自己一样,可能是又喜欢自由的孩子模样吧! “行了,你俩叙完旧没有,我们还饿着肚子呢,烤串接着开始吧!看,天又黑了”,布鲁诺过来说道,把棕色的牛仔帽子给挂在了墙壁上的挂架上,棕色的衣服挂在了衣服架子上,顺便坐在了棕色的椅子上,拿起棕色的一瓶酒,开始喝了起来了。 汉斯也笑了笑,提着一个很精致的袋子也过来了,在旁边笑了笑,也坐了下来,顺便把袋子给放在了地上,也拿起一瓶酒就喝了起来,大概只要是坐下都会拿一瓶啤酒吧,喜欢喝,也习惯了。 这个时候,手表的事情早就忘到脑后去了,我以为汉斯提着是吃的呢,看到汉斯来了,大狗也过来亲热了一下,所以还是像一家人一样挺热闹的。 “哎呀,你们玩吧,我可要自己去烤串吃了,想了一天了”,说着布鲁诺就拿着一盘烤串就出去了,小贝卡也跟着跑出去了,汉斯倒是高兴地站了起来,很热情的把那个精致的袋子递给我,我就疑惑了,这是什么? “这是什么?”我疑惑地问道, “你傻啊!昨天答应给你买的手表啊!”汉斯白了我一眼说道, “哦,手表啊!我都忘了,您真给买了,谢谢大哥”,因为挨着布鲁诺并不远,所以我小声说道,怕布鲁诺听到,汉斯则高兴地点了点头,示意也出去忙活起来。 “谢谢”,我还是说了一句。 “谢什么,又不是我你跟我要的,是我想送给你的,没事,走了”,说着,汉斯自己就出去了,我把手表就藏进了柜子里,好期待是什么样子的,所以一下子内心就又被点燃了。 我也跟着出去烤串了,这一天就又结束了,不过今天不能喝这么多的酒了,早晨吐的别说多难受了,所以还是多吃少喝吧! “快点,今天早吃完,早点睡,不再熬夜了”,布鲁诺说道,顺便打了一个哈欠,天一黑就困了。 “怎么了?不敢喝了”,汉斯嘲笑到, “不行了,老了,不能再熬夜,喝酒了,过去这样消耗的是精神,老了,这样消耗的可就是生命了,世界那么好,还不想这么早……”,布鲁诺突然感叹道,本来我以为他不会在意生命的时间长短,现在看来,谁都逃不到要考虑一下了。 “你乱说什么呢,还有这样说自己的,不过也是啊!老了就是不如年轻人了,昨天躺在床上的时候,也感觉到生命明显在流失,以后可不能这样放纵自己了,也不能比谁喝酒多了,咱俩也不能赌气了,要互帮互助,这样,现在主要的事情就是快乐就好,其他的就不要想了”,汉斯也同感说道。 “嗯,对,不能这样了”,布鲁诺也同意到,我和小贝卡就在旁边烧火,这边火还没点着呢。 从很多的时候,我也考虑过生命的完整性,考虑过年老的时候,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比如不能熬夜了,不能喝酒了,要更加专心跑步了,只是跑了一生的时光,脚步到最后也越来越慢了,所以说想想这些东西,还是挺好的,内心很安静,只是静静地幻想,这就足够了,一生追求的自由,也不知道追求到了没有。 “明天一起跑步吧!”突然我提议道, “对,这个方法好”,汉斯高兴的吃着一串,说道,对于我的提议现在都这么受欢迎了吗? 之前一来的时候就提议说跑步,因为我对于身边的人的身材很敏感,感觉有点胖的就疏远一些,感觉受不了,所以就说了,但是被布鲁诺给拒绝了,所以说,还是改变挺大的。 好了,本想趁着还没黑去森林里摘一篮子柿子,可是他们偏偏这个时候来了,所以我还是挺无奈的。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幽寂的森林里,蓝色的月空下,绿色的草丛里,突然特别想有一架钢琴,能在森林里开一场自己独奏的演唱会,也是很幸福的事情,不需要太多的观众,只需要自己手指间独有的音符,和自己欣赏的心,或许我会遇到一个闻声过来的女孩子,她会赞美我钢琴弹的真好,还有她灿烂的微笑,谁说晚上就没有月光的。 “在这黑夜里,我觉得森林里的音符都是冷漠的,根本打动不了内心世界的大钟,但是听到你的音乐声不一样,一下子就吸引了我,让我感觉内心很暖,不过我感觉我听到的音符,好像,好像你现在很伤心吧!”女孩说道,那边树下有一个秋千,她坐在上面说道。 “不会啊?是内心的安静,这是自我的独奏,并不是伤心”,我笑着解释道。 “哦,是这样子啊!妈妈我总让我学小提琴,我本来还不想学的,可是看到你,我也想学了,可能音乐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只是我还没有发现吧!”女孩说道,青涩的小脸上,还显得有些凝重,我就在旁边感受风的速度,脸颊上的温度,看着眼前的女孩,她此刻靠着我很近,但是又能怎么样呢?该离开还是离开了,没有吵架,没有再见,甚至没有一秒说话的时间,在森林里擦肩而过了,仅仅是说了几句话,让我感觉这并不是真的孤独感,只是还没适应这离别而已,心还是柔软的。 “学音乐一定要喜欢才行,如果不喜欢就算学也学不到真的快乐的音乐,所以说还是要喜欢才行”,我说到,她调皮地伸了伸舌头,我便转过头看旁边的树叶了。 “大哥哥,火点着了”,小贝卡说到,我才转过身来,看了看,泛红的木炭果然着了。 “嗯,可以烤着吃肉了,你看那里想吃什么,就烤什么吃就可以了,我来教你”,我说到,看了看森林的方向,突然又想要一架钢琴了。 天才黑了,从这边飞来一对蝙蝠,我看到都落在了旁边的树上,对了明天还要去买一个照相机,因为这美好的事物,没有照相机怎么能成呢。 于是,大家就自己吃自己的,就是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听说城里又有什么活动了,说明天的赛马也即将开始了,所以想要过去看看,小贝卡则去找小猫咪玩了,我和汉斯这边烤了几串就喝着啤酒吃了,一会儿就感觉饱了,这是怎样的夜晚,所以还是有点热闹的好,布鲁诺自己也吃着,一会儿也过来坐着,好像他今天不开心的样子,没有昨天开心了,望着这夜空,好像也没有昨天的亮了,所以今天月黑风高的夜晚,倒是适合早点睡觉了。 “对了,这是昨天那个人给的三百块钱,给你们了”,我从口袋里拿出钱,看谁要。 “哈哈,你自己要吧!我们两个已经对钱不感兴趣了,行了,吃的差不多了,我也该去睡觉了,你呢,老布”,汉斯笑着说道, “也睡觉去,过来扶着我进去”,布鲁诺笑着说道,汉斯过来搀扶着就进屋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所以说也进去了。 一楼一个床,二楼两个房间,两个床,应该能放得下了,所以说,还是能睡开四个人的。 “我睡一楼”,汉斯说道,便自己脱鞋子就躺在了床上, “小子你过来扶我去二楼我怕摔了”,布鲁诺说道,我便扶着去了二楼,打开门,把布鲁诺放在了床上,也关上门出来了。再就是把小贝卡也送到了房间里,没想到也这么快就睡着了,好了没过一个小时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小心翼翼去了一楼,拿出汉斯送的表又回到了房间里,这梦想中的表长得和照片上一样嘛,一定要看看,还是非常激动的,首先除去外面的袋子,呈现出来的是一个红色的小盒子,江诗丹顿的英文赫然在上面写着。 柿子饼和吸血鬼传说 寂静的夜晚,独自聆听,手表滴答滴答的声音,放在昏黄的灯光下,看了看,放在耳边听了听机芯的声音,就在这个时候,看到了一本书,在床下,只露出一角。 这样的一本书,留在这里,是很让人心疼的,藏在床下黑暗的角落里,所以过去拿了出来,书面已经有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偶尔看见这小贝卡的侧脸,看着睡得真是安静,轻微的呼吸声,齐眉的短发,我把屋子的窗户也给关上了,拿着书,拿着手表,出了屋子,就去了书房里。 到了书房里,又出去拿了一块湿布,轻轻地擦了擦书面,顺便把刚拿出来的表,小心翼翼地校对着时间,等到时间差不多了,开始看了一下书名《吸血鬼传说》。 这名牌的表,看着都不一样,醒目的十字,很有气派,对着灯光闪闪发亮,而且这包装的盒子,看起来也很贵重,这个红色实木的盒子很有分量,而且里面都是绒毛很舒服,所以看起来觉得高档许多,没想到这样的愿望就这样实现了,虽然不是靠自己的能力,但是能得到那就说明还可以吧! 打开书,就看了几页,说一个人去一座神秘的山中探险,被一只黑色的蝙蝠给咬了一下,所以就变成蝙蝠人了,并且能操控这些蝙蝠,让自己能飞行起来,感觉像是一个孩子听的床边的小故事,不过却是挺有意思的,看了看表,才不过不到九点,还早着呢。 果然,每天的状态都不一样,生活也变得活泼或者呆滞僵硬一些,昨天还把酒言欢呢,今天早早地就睡了,果然是有些奇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疲劳感会越来越频繁,所以有些事情也是不可避免地不能再做了,只能静静地呆着,什么都做不了。 看了几页书,就不想看了,还想出去看看,于是,合上书,溜下一楼,打开这个小木门,吱呀一声就出去了,就把门又关上了,也没拿出多少的东西来,吃完差不多就没了,不过需要整理一下,几个烤架一挡,都没法出去了,不过现在有一个特别想法,想走进夜晚的森林走走。 在森林里,仅仅是微风,便觉得和五六级风没有什么区别,树叶沙沙作响,还有各种不知名的鸟叫声,在前呼后拥里到来,特别是猫头鹰的叫声,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哭泣,特别的瘆人,但是我还就是想壮着胆子过去看看,发现到了森林深处,也没有那么可怕。 月光在九点多才出来的,月光洒下来,除了树叶遮挡的月光,在树下感觉忽明忽暗的,倒是感觉挺明亮的,而且森林深处也没有想像中的那样吵闹,今天月光很亮,反而很安静,时不时也有飞鸟掠过。 自始至终最多的就是沙沙的树叶声,也能听到脚步落地的声音,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不过那种感觉又来了,总感觉后面有人跟着,所以回头看看也没有什么,脚步感觉也有回声一样,透过树叶,蓝色的月光,好像感觉比平常看过的月光都要又亮又蓝,不觉警惕的心也放松了下来,开始用欣赏的眼光和心,慢慢感受这黑夜的安静。 蓝色的月光下,突然也好想跳舞,穿一条蓝色的裙子,在月光下舞蹈,或许你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也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只是感觉这是应该做的事情,所以就做了,不用知道为什么跳舞,至少今天不用知道了,明天再想想,或许就知道了。 至于跳舞,也不知道是什么舞蹈,就算学过天鹅舞,也差不多都忘了,所以就随心跳跳呗! 跳舞的同时,内心直达脑海,便成了一段旋律,跟随着旋律,踏着有节奏的舞步,便是音乐创作家的灵感,随心随性随自然,闭着眼睛,感受超然物外、超脱自我的空灵感,自我舞动,现在的心只想着跳舞这一件事情。 跟随着月光,随着视线慢慢向上移动,从月上,好像分出来很多个月光线,仔细看看,能看到白色的细线,随着月光的反光,看着戴在手上的手表,已经有十点多了,我感觉明明是才来啊,一个小时居然过去了。 那张价格清单,我没敢看的,只带着手表出来了,所以明明记得出来的时候还没有九点,现在已经接近十点半了,是时候回去睡觉了,所以说看了看周围,也没啥东西,都是自己在吓唬自己,所以说看起来可怕的事情,当亲身经历过便感觉就是最平常的事情了。 但是,突然从头顶飞过去一群蝙蝠,我突然想起刚才看到书中的吸血鬼传说,难道这是真的吗? 跟随着蝙蝠,翻过一个草丛,又翻过一个草丛,从树林里看到前面出现了一座黑色的城堡,所有的蝙蝠都在往城堡里面飞去,站在城堡顶端,有一个穿着黑色的衣服,牙尖嘴利的人,眼睛泛着红光,在那里哈哈大笑,在森林里这笑声极为吓人,赶快就跑了出去,所以就跑回小屋里。 其实,这个传说是可以相信的,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是还是觉得可以相信的,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有一天会不会真的遇到这个场景,如果真的遇到了,自己被咬了一下会不会也变成吸血鬼,如果在这里,我感觉还是可以的,毕竟这里的吸血鬼传说很盛行。 很快回到了小屋子里,一开门看到汉斯自己在那喝水呢,一睡觉就打呼噜,肯定是要口渴的,所以说起来喝水是很正常。 “大半夜不睡觉你去哪了?”看到我,汉斯说道, “没干嘛,去森林里转转”,我说到,便坐在了椅子上,拿起水来也喝了一瓶。 “行了,关灯睡觉了,去吧!”汉斯躺了下来说道, “哦,好的,我上去睡觉了”,说着,关上灯就睡觉去了,踏着木头楼梯就上去了,头一来疲劳感就感觉疼痛,所以说必须要睡觉去了。 躺下以后很快就睡着了,一直到第二天醒来到,都十点多了,看了看周围的人,小贝卡也不见了,去了布鲁姆房间也没有人了,汉斯那边也走了,可能是看我睡觉,没有打扰我,就自己走了,还真是快啊! 我这边起来,刷牙洗脸,吃啥饭呢?喝了一杯酸牛奶,也不想吃什么了,吃了一个一个面包,拿着一根火腿,就这样子算是早餐了,不过小猫们也从楼梯下醒来了,嚷着要吃的,给放了一点猫粮,给了一点水就出去看看了,今天也是阳光一片,伸了伸懒腰,却不知道该去做什么。 突然想到昨夜的星辰,为何会如此生动美丽难忘了,或许正是现在不知道做什么,所以昨夜的星辰才这样让人留恋,又是一个人的时光,好像每天都有,不过依然要让自己快乐,看着小猫们,决得真好,能吃,能喝,能睡,没有烦恼,倒是觉得做一只小猫也可以。 大概童年里,小猫便是小贝卡最大的陪伴,其实,有很多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美好,没有太多的热闹,没有几个伙伴,可以说童年便是所有孤独的来源,一生的孤独也就这样开始了,我感觉小贝卡就是一个特别不爱说话的人,所以会有这样的感觉,下次见到他一定要让他开心起来,至少童年是快乐的也好。 这又不得不想到《安妮日记》,每天在一个不见光的密室里,看着眼前一场一场战争的爆发,却无能为力,战争给人带来的深痛迫害,从安妮的日记本里就能看得出来。 在秘密小屋里,他们有严格的作息的时间,白天不能随意活动外出,以避免被工厂的工作的人发现,只有在晚上所有人都离开后,他们才能放心的自由活动,也只有在这时,安妮才能隔着窗帘看看外面的场景。 在秘密小屋的生活中,每个人都变得十分敏感而且容易受到惊吓,一阵陌生的脚步声,一串奇怪的敲门声,都使他们如惊弓之鸟,食物殆尽、互相的不容忍、争吵使原本就紧张的生活变得更加难熬。 他们失去了自由,只能躲在狭小的房间里活动,这一切,都反映了躲避起来的犹太人紧张不安的心理与他们悲惨的逃亡生活,所以全世界都厌恶战争。 想到这,看了看森林里,又看了看天空,忽然又想到昨天早上看到的吸血鬼传说,进而又想到了柿子饼,突然好想吃,好想吃柿子饼啊,所以决定完成昨天的心愿。 大自然的神奇之处,或者说森林的神奇之处就是,前面有一片柿子林,你却不知道为何会出现这一片柿子林,想到能吃,便觉得想那么多也没有用,又不能填饱肚子,等到肚子不饿的时候,再想也不迟啊! 晒柿子饼可就有趣了,需要好多的绳子才可以,可能还需要盖一座晾晒房,在防止鸟儿破坏的时候,又要有充足的阳光照射,看来想吃到柿子饼估计是要下一番功夫了,所以说现在有事可做了。 这野生的柿子就是甜,因为想快点吃到,所以就拿着篮子跑了起来,直到柿子林才停了下来,也果然不出我所料,柿子全被小鸟们给啄坏了,不过大多数都是在地下吃,可算解决了一些柿子腐烂问题。 我就努力挑着柿子,不花钱野生的柿子,摘着感觉都不一样,所以说想拿多少,就拿多少,很快我便自己吃了一个,少核,糖类含量高就好了,所以说正好是符合柿子饼的标准的,这样还和其他的小鸟一起吃着,估计可能觉得是我来抢他们事物来了。 柿子饼的开始 从这森林里,突然看到一只蓝色的鸟经过,飞到高高的大树枝上,居高临下看着我,我也这样在下仰头看着它,它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动,然后就飞到了柿子上开始吃了起来。 我也慢慢走了过去,看着蓝色小鸟小嘴吃着柿子,很是悠闲的样子,我就想这柿子一会儿我就都拿走,看你还怎么吃。 不过这柿子有的确实熟过头了,有的还青涩了一些,看着有的柿子挂在树上,有的则掉在地上摔成成千上万半,不过,我突然感觉一阵心疼,明明可以很好的保存下来,当作秋天的季节美食,现在却扔了这么多,真的暴殄天物啊! 所以我精心挑选着这些柿子,太熟的就不要了,只摘了还有一点青涩的果实,有虫眼的也不要,容易腐烂,所以挑的还是挺仔细的,还一边挑一边吃,如果是在家里有这样一片柿子林,那一定会很好地忙碌一段时间了,只是在这森林里,自然下,摘着这样的美味,本身就是一种乐趣,更不用说精心做美食的过程了,更是乐趣无穷。 当然那边还有很多的小鸟在这里东吃一口,西吃一会儿,草地上几乎都成了柿子本身之夜的天下,柿子一掉到地上,一定会被摔得四分五裂的,汁液四溅,如果不小心遇到一个,一定会弄得一裤子都是,粘粘乎乎,还很难洗掉。 一个人,一片森林,吃着美味的蜜罐柿子,总比这些柿子,在这荒野里,从生长到成熟无人问津的要好,至少还能给我带来快乐,所以还是挺感谢柿子的无私奉献的。 有一次,坐火车的时候,经过一片山里,能看到野生的柿子树上,挂着红彤彤的柿子,可是无人去摘,可能只能是有掉在地上的命运,当时我就好想下车,去把所有的柿子都摘了才好,可是火车不能下车。 所以一闪而过的遗憾,现在在这异国雅典倒是实现了,这里有一大片柿子林,倒是和当时山里的情景差不多,都有红彤彤的柿子,我感觉这一片柿子林,倒像是补偿当时我的心情一样,现在出现眼前的这一片柿子林,倒是觉得就是当时山里的一样,把当时错过的风景,又重新给我展现了一遍,被宠溺的感觉真的太好了,大自然真美。 周围大概有几百只小鸟在吃着这些柿子,掉在地上的更加好吃,可能柿子树的种子也随着鸟儿们去了很多地方落地生根,所以鸟儿是在帮助柿子林的繁衍生息,所以才会有这样一大片森林吧! 很快地就捡满了一篮子的柿子,需要清洗一下,还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阳光充足,通风,还要防止一些小动物的破坏,估计很难找到这个地方了,因为这是在森林里。 不过没关系,自己搭建一个也可以,就像晒葡萄干一样的房子就可以了,可能还需要买点红薯什么的,再来点红薯干,蒸一点土豆,再晒点土豆片,这样干吃和炒菜用的土豆干就都有了,所以对于太阳光的馈赠也是很棒的。 想想都觉得好吃,夏天自己做点可以晒干的吃的东西,可以很容易丰富一个夏天,还有助于保存,可以说浓缩下来的就是精华。 比如土豆干,就特别的好吃,特别是和肉一起顿,有很香的味道,而且耐嚼,有味道,吃着确实是特别的棒。 不过说着说着,又陷入了沉默里,在这里,在这个地方,我感觉有些情感,有些事情变得更加清晰了,甚至在脑子里可以慢动作回放,但是只能想,而不能返回的情况,无论再怎么想念,也没有理由回到那个地方了,只能静静地想想,幸福就好了。 提着一篮子水果,就又慢慢走回来,边吃边想着,才发现衣服上已经满是柿子汁了,黄色的汁液在白色的衣服上很明显,显得特别爱吃,傻傻的样子真搞笑。 昨天,早早就把手表给放到了盒子里,怕被弄坏了,价格清单放在了盒子的最底下,因为总有一天想去要看的。 处理好这些柿子,可能又需要进城一趟,钢琴和相机,现在不买更待何时呢,趁着现在想弹弹钢琴,所以就买呗,这也是有钱的基础上,如果没有这些钱,是很难做到的,也就真的成了每天与自然为伴了,我也要让自然听听音乐的声音,虽然自然是最伟大的音乐家,但是在最伟大的音乐家面前,还是想弹上一首钢琴曲,如同天鹅一样轻轻飞。 柿子看起来还比较青涩,所以明天再晒也没有问题,呀,回到小木屋,一看表已经十二点了,感觉在森林里的时光都是在两倍加速流失中,没干嘛一个上午就过去了,还真是快啊! 突然不想黑夜这么快回来,还有好多的事情都没做呢,这样一天过去是很遗憾的,所以一定要趁着下午的时光,去做点什么,说道这柿子饼,一下子又回到了童年的记忆味道里,柿子饼买的最多的还是奶奶,因为爷爷喜欢吃。 小时候,市井的味道,要尝一尝才知道,热腾腾的小笼包配上一碗放满辣椒的豆腐脑,一大早,别提多爽了,当然不放辣椒也可以,但是一早上起来就是想吃辣椒,可以抵御世间一切的失落和不美好。 蓝白地砖相间的烤饼铺子里,老板娘的吆喝声穿过小弄堂,如同绵柔的风,召唤着孩子们争先恐后去买,酱香早就在小巷子里,飘的很远很远,那个时候,身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因为它真的很吸引人,肚子饿了就吃,吃了就跑着去玩。 黄昏下,羊肉串的油脂,吱吱的在烤肉架上乱叫,贪吃的孩子们站在手推车前眼巴巴的望着,这香味真的是让人没有一秒的严肃,摆在眼前真想吃个够,那种满心的渴望的样子,现在还能在纸上画的出,实在是太可爱了。 家门口的那家小吃摊,承载了我们大多的欢声笑语,仿佛人的一生的所有快乐都在这里,在这陌生的地方,突然童年记忆里的欢声笑语,便不由自主的上来了脑子里,而且直接霸占了整个脑子,不想都不行,只要一想到,便瞬间就找到了一点归属感,所有童年里熟悉的面孔,熟悉的小巷,便一个又一个被记起,心中充满着无限的感慨,实在是太棒了这个感觉。 我还是觉得那家米粉店最好吃,几乎天下都找不到第二家了,里面有扇贝肉,每次吃,都要先把小小的贝壳挑出来再吃,通体透明的米粉,如果知道早晚会离开那里,那我就不走了,永远醉在那个味道里也好啊! 自行车,驼铃声,熟悉的面孔,熟悉的曲折小巷子,处处都充满着无限风情,一个孩子,两个孩子,在青砖灰瓦下跑着,童年的美好在这里尽显优雅美丽,所以做梦都想回去那个时候,真想再回去一次,时光倒流一次,所以一直都梦想着能有一架时光机该有多好。 一个上午又想了好多的东西,肚子都饿了,所以想吃东西了,一想到米粉,就想吃米粉了,可是那个童年的味道,我试了很多次,可是都只是味道相近,想要做出那个味道,可能还不知道是哪道工序错了,可能只有找到当年的老板娘阿姨才好,不然可能很难找到那个味道。 对了,自己可以烤饼吃,好久没有吃饼了,所以打算为自己做一次烤饼,这次一定要吃的更加有创意才行,虽然不能回到童年了,但是这个味道还是能复制出来的,在美食里完整还原一个过去,便也成了一个生活的目标,我就纳闷了,为何要给自己定那么多的目标,做的完吗?我会回答,即便做不完,也会一直努力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最后自己笑出眼泪来,也是乐趣。 柿子饼又成了新的记忆的象征,大概就能再想起这片森林了,曾经也是自由惯了的人,为一生的自由而探索者,虽然偶有迷茫,但这不就是人生嘛! 说干就干,马上开始用面粉拿水和面,找了一个盆,在这森林里就自己乱忙,也挺好的,关键是没有没有直接可以烙饼的电饼铛,所以还是在平底锅上烙饼吧! 烙饼是一个很有趣的事情,每次看到一张平平的饼,看着慢慢地就鼓囊起来了,特别的有成就感,而且你会发现,饼也是分层的,很好吃,不像一开始学习烙饼的时候,老妈的饼起的鼓鼓囊囊的,而我的饼却平平一张,现在好了,多练习一下,才有了今天这样烙饼的手艺,我发现,这里面都是满满的回忆,附带着一步一步成长。 很快的和完面,面要柔软一些,水就要多放一些,而且要放置一会儿醒醒,你会发现烙饼会更加的好吃,所以说在美食里学会了静置的作用。 到外面先把火堆点着,把平底锅放在上面烙就好了所以说需要考验对于火候的把握了,就是这样子,在铁锅上烙饼好吃,在石头上也可以,所以说还是挺多方法的,烙饼也可以有很多的方法。 今天小猫倒是挺安静的,早就跑到外面去晒太阳了,三只小猫也高兴地嬉笑打闹着,很是可爱。 我就自己在这忙做吃的,顺便在饼里放一个鸡蛋,做鸡蛋灌饼也可以,关键是放酱,可能需要一点油,不过自从到了这里来,便很少吃油了,黄油也不可以,就是素素的,当然烤串的时候是除外的情况,就这忙过着一天的生活。 森林钢琴曲 从遥远的蓝色海洋中心,一直存在着悠悠的天空之曲,只是能听到的人很少,这个曲子能让我们在大喜与大悲之间,在欢笑与流泪以后,能体会到的是,前所未有的痛苦和幸福。 有时候,你会觉得眼前看到了什么风景,就已经对应好了喜悦或者失望,这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第一感觉,或许当地人一个友好的微笑,都会决定这地方也许还不错。 一个地方,山川寂寥,街市井然,人们相安无事。可惜人们人影孤独,只是呆滞的默默向前走,无论你做出多么正常的事情,你总能在他们眼中看到奇怪的眼色,你怀疑,你不懂,他们看着样子像是无记忆,无心,只会用眼睛空洞洞的看着你,仿佛一直在等待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不然他们会无休止地看着这个觉得并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这里仿佛被下了古老的诅咒,便是无心的生活,整个人和木头人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的到来注定是会改变这里。 早晨起来,还是老样子,戴着我那顶永远不变的黑色的帽子出去,这次我有心故意看看他们的眼光的,果然不出我所料,还是想像中奇怪的样子,他们会一直看你到结束,直到看不到你的身影为止,我是不断回头看的,他们看来需要认识一些东西,需要一股动力,他们的心仿佛又被嵌入了无数的独角兽般孤独的梦,这古老的梦是时候让他们醒过来来。 跑步,确实能改变世界。 不过现在好了,这里一间木屋,一座大森林,没有其他人的打扰,这不就好了,这样我也就不那么麻烦去治愈他们了,所以说很清闲,需要不断去找事情做。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事,一种是可以挽回的事情,一种是不可挽回的事情,而时间经过就是一种不可挽回的事情。 下午我不能再像上午一样去过了,除了跑步,还有雷打不动的午睡,午睡两个小时,几乎成了我下午及晚上时光,所有动力的来源,所以总会过了两点才会起来活动,买一台钢琴,这也是好久以来的梦想了,所以这次把能实现的梦想就一并实现了吧! 美滋滋地吃了一顿酱香烤饼,就着火腿吃的,几乎是比较简单的一件事情了,所以就这样吃饱了午饭,午睡。 照顾好了小猫之后,自己便又偷偷溜进了城里,这次是走着去的,为了认路和想想这钢琴是怎么送过来,这里都是山地地形,所以自行车都很难进来,更加不用说是汽车了。 一直担心这个问题,就不知道走到了哪里了,然后找到一条路,或许还能碰到一辆马车什么的,这样也方便,我不断摸着口袋里的银行卡,恐怕掉了,那可是全部身家了。 在路上走了一阵子,也没有看到有马车,不过能远远看到,城里教堂高高的尖顶标志,说着那里,一定能到达城里,所以就过去了,也不再需要马车了。 盼望一阵子马车过来,但是现实中没有过来,所以说就不再等待了,于是老方法,就跑过去吧! 那边又是一群乱石滩,而且是有浅水的乱石滩,石头上的石刺,也高低大小不一,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受伤,一不小心还可能湿透鞋子,或者把鞋子扎透,直接伤害到脚,可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所以我会很快并且小心翼翼过去,就算是一道难关吧, 生活总要过去这些难关险阻,才能到达心中的城堡,所以说这样的事情已经是很平常的了,遇到什么闯过去就好了,不需要什么理由,不会因为路难走,而要绕路行驶。 我一直认为:成长是痛苦了一些,但是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收获成长笔比巨大的财富,将会是我们最大的财富。 有放弃,才有获取,若什么都不想舍弃,便也会什么都不能获取,对于“放弃”,我们更应该有积极的心态去对待,这也是成长。 对于错过的人,也是一直爱的人,我想说,不能再遇到你,这不是我放弃了,而是一直在等待着,我会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这样的“放弃”,同时我也会说,希望下辈子你还会是这个名字,这样我会满世界的好找一些,当再一次遇到你的那一刻,才明白有时候失去不是一种忧伤,而是一种美丽,是超越一种生命的美丽。 世界上有什么东西不会失去吗?我相信有,你最好也相信,虽然我现在说不出这是一种怎样的东西。 如果什么都不用想,在生活里便能过得去,那是再好不过的了,所以说对于一些事情,我也不会去想了解太多,只管向前就好了,就像前面教堂的白色尖顶,只要看着那个标志,便能顺利到达城里。 前面有一片森林,又是一片森林,里面有小路,一直延伸过来,看着正好是往城里的方向,所以就进去森林了,刚进入,就看到一群突然飞过来的鸟,也就我头顶这么高,如果不是蹲下,我可能就被撞到了,飞吧,飞便是你们的自由。 我一定会想,既然你想走,那我就算留你,你也不会停下来,既然你有自己的翅膀,那么就有你自己的自由,有选择属于自己的自由天空的权利。 看着小鸟不禁感慨道,走在森林里的小路果然是开心了许多,所以趁着太阳还没有下山,就随便走走吧! 这里我不知道到底是地球的哪一部分,但是在这里明显能感觉到这里像是一个圆盘的样子,偶尔能听到大海,随风飘来的怒吼的声音,我想这边应该离着海边比较远了吧! 能听到远处伐木的声音,这声音让人厌烦,这么好的地方,为何会有人在伐木,实在是讨厌至极,所以顺着小路就过去了,加上已经快要接近三点了,调色已经开始变暗了。 幸好记得把表也给带上了,不然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了,从家出发是两点钟,在这慢悠悠走了这么久应该也有三点了吧,只能算是猜个大概时间。 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今晚在森林里,把钢琴一架,就可以自己弹奏森林钢琴曲了,没多长的时间,也就弹到十二点睡觉吧! 不过,今晚树林里的鸟儿可能会被我吵失眠,以至于在树上都有了自己的黑眼圈,可能是刚拿到钢琴,还不熟悉,所以说需要熟悉一下,一开始一定是非常难听的,我自己都想到了,更加不用说鸟儿们了,所以希望鸟儿们理解,如果今晚和我一样没有睡意,就在这夜风中陪我一起跳舞吧,我来伴奏,鸟儿们你们来跳舞,一定是一个无眠的夜晚,有时候想想这样的事情就开心,这不晚上已经计划好了。 走在森林的小路上,我的心情在荡漾,不要问我从哪里来啊!我也不知道到哪里去,就是这样的心情,一步一步去旅行,我要走遍各地,找到自己。 不知不觉中,在森林小路上走着走着,便不由自主地唱起了歌,加快了脚步,内心也激动起来,终于要买钢琴了。 “喂,小伙子,需要坐车进城吗?”我走着跑着,就在停下来的时候,听到一个赶着马车的大胡子人说道,棕色的马加上棕色的胡子,颇有梦幻的感觉,所以就答应呗,看来还需要买一辆自行车了。 “哦,好,谢谢这位叔叔,正要进城呢”,我说道,在马车还没停稳呢,就跳上去了。 “走喽,有马车喽!”我喊道,双手和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小伙子,你这是从哪里来啊!这条路可很少有人走,除了我一个人经常在这里走之外,很少看到有人从这里走呢”,这个叔叔说道。 “哦,我是去随便走走的,就到了这条路上了,所以也是巧合而已”,我笑着说道,不过马车颠簸地厉害,说话都不能有连起来了,一停顿,一说。 “行,马上就能到城里了,再坚持一下,我这是去买菜的,以后想要买菜,每天在这小路上等着就可以了,我买的菜是非常便宜的”,大叔说道,这个时候还不忘记买菜。 很快就到了熟悉的大路上,所以在这个时候,大叔需要去另外一条路了,而我需要进城,所以就下来了。 “谢谢叔叔了”,我说道,大叔一笑就走了,赶着马车呼啸而去。 随后,手插进口袋里,便悠哉悠哉走进了城里,我并不知道所谓的钢琴店在哪里,可能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店,所以说还是觉得挺好找的。 不过确实不知道是在哪里,所以还是问问的好, “您好,请问这个城里最有名的钢琴店是在哪里啊?”我看到一个中年的阿姨,所以上去问道。 “啊?钢琴店,这个城里不叫钢琴店,而是一座很大的钢琴城堡,叫威廉斯公爵城堡,是城里有名的钢琴商,不过好像还需要预约,你可以过去看一下,那里的钢琴都是很贵的,所以一般的平民根本买不起”,中年阿姨说道,看着穿的很好,连人家都这么说了,就一定是很贵的了。 “我想知道应该怎么走?”我无奈地说道, “一看你就是外地人吧!顺着这条路直走就到了,看到一个最大的城堡就是了”,中年阿姨说道。 “哦,好,那谢谢了”,说完转身就走了,所以觉得买个钢琴都这么麻烦,我突然想到布鲁诺也许有自己买钢琴的门路,但是我现在能回到布鲁诺庄园嘛!还不知道,所以态度立马就变了,这次先看看再说,估计森林哈,钢琴曲要泡汤了,所以说还是挺矛盾的,要是贵就不买了。 森林钢琴曲(二) 有自己的财富,可以做想做的事情,可以帮助很多的人,可以去很多地方,可以很轻松买到别人买不起的东西,这是经济自由,不过也不能乱花钱。 从前,也有贫困潦倒的时候,你细心算着每一笔钱的花出,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能不花钱就不还钱才好,就在原地,哪也去不了,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计划今后的旅居生活了,只是过了里面才实现。 这段日子说不出是好还是坏,感觉做所有的事情都被束缚住手脚,是很难受的,所以就想摆脱这样的无奈状态,所以需要去赚钱,首先需要解除个人经济危机。 估计今天晚上布鲁诺还是会过来吧,所以问问,能省钱就省钱呗! 从白色的汽车马路一直走,走了近一公里,才看到一座大的城堡,上面有一架石刻的钢琴,一看应该就是刚才阿姨说的威廉斯公爵城堡了,真是气派,不过却是在市中心,我觉得这个地理位置不如改到森林里,会更加的有味道,所以说感觉有点平常了,对于期待度也下降了一些。 能远远的看到门口有十多个人在接待着,各样的人群,有胖太太样子的,有酒桶老爷模样的,总之看起来身材都不是太标准,矮胖几乎成了经典的身材,和身边的高高瘦瘦的佣人几乎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有了财富,差不多都在身上显现出来了。 标准的黑色燕尾服,加上左眼上的半个眼镜,几乎成了标志性的打扮,还有一看开的车,完美的流行曲线,应该都特别贵吧,手中拿着一张纸条模样的,服务生样式的人看着纸条就微笑示意,表示可以过去了,可见这钢琴还不是谁都能用得起的。 看来还真的要有预约才行,不然真的进不去了,不过,过去看看总可以吧,这钢琴确实有很大的差距,所以说里面的价格自然是高低不同的,而且样式颜色也都不一样,如果是定制的钢琴,估计价格更加贵,在城堡最上方,一个大的石刻钢琴标志,便是最好的证明了。 很快到了门口,在外面转了两圈,才硬着脸皮进去,而且是故意朝着侍应生的方向过去,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微笑了一下,我便进去了,想象中的拦截我,好像并没有发生,所以说还是颇感意外的。 通过旋转门,进到偌大的大厅里,看着城堡不大,可是里面的空间却是极大,不过并没有看到钢琴的影子。 往前细细一看,每个桌子上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美食,而且有各种各样的酒,这一下,眼镜都放小星星了,所以说先吃点再说,果然是买钢琴的顶级服务,先吃点再说。 看着巧克力蛋糕就去了,都是立体的三角形的,看着就有食欲,在老人的眼里,爱吃的人总是比较懒散不干实事的人,但是到了现在不一样了,美食能感受到生活中更加细微的一面,所以说为了生活,爱吃,也爱创造,这便是生活的味道。 各色的鸡尾酒,我首先选了蓝色的鸡尾酒,拿了一片牛肉片,拿了几个草莓,看着大家都在小桌子上吃着,我也跟着过去了,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小桌子,看着大胡子先生们都在大口吃着,胡子上的油脂都在往盘子里滴答,真的是有些狼狈了,不过看着棕色女士们的吃相,倒是优雅了许多,看来都是奔着这些美食来的。 我自己也在小盘子里把一整片牛肉,切成小块,顺便拿了一杯地道的红酒,往牛肉上撒一点红酒,吃着很好吃,感觉这牛肉更加嫩了,我旁边是两个女士在那里吃着小块蛋糕,喝着一杯咖啡,可见这里也是下午休息一下的好去处。 整个大听,是温暖的钠黄色,古朴的巨大吊灯,在微微闪烁着,即便是在这下午的白天,也是感觉到了晚上的气息,悠悠的音乐在不停地变换着,让心自然的放松,再有各种美味食物的搭配,就算是不买钢琴,吃点免费的食物也好吧! 正在吃着,吃着,忽然听到音乐停了,开始广播, “钢琴城堡拍卖会,将在三十分钟后进行,请各位尊敬的客人准备好,谢谢”,说完一句话,又没有声音了,所以说,还有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真好,我才知道原来钢琴是用来拍卖的,有趣了,还是第一次遇到拍卖会,一定要去看个热闹。 突然,一阵哭声打破了这宁静的用餐氛围,顺着哭声看去,应该是在角落里的一家人,小孩子可能是被热咖啡给烫到了,所以说哭声瞬间就笼罩了整个用餐会场,越是空旷的地方,声音传播的越远,而且有回声,实在是有些麻烦,妈妈在努力不让孩子哭泣,但也没有说话,爸爸把一点凉水给洒在了手上,孩子感觉舒服了一些,就哭得没有那么大声了,看着孩子的模样差不多也就五睡岁左右,所以说能在五岁,就见到我三十岁才见到的场面,可谓是差距很大了,不过想想也无所谓,对于你来说困难的事情,而对于旁边的人而言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吃着东西,感慨又来了,一会儿再回头看看,一个侍应生给那个孩子拿了一个冰淇凌,孩子高兴地看着冰淇凌,很感激地看着侍应生哥哥,而侍应生微微一笑,转身又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了,这一切都没有人说话,一会儿又变得安静了,我看着欣慰地笑了笑。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知道关于在座所有人的故事,比如那个侍应生有一个怎样的生活,又为什么到这里来当侍应生,所以说这些故事一定对于我很有用,但是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去了解他们,如果要是一个人一个人认识,那等到过年也不会认识几个人,所以说又遇到难题了,我想知道他们的故事,但是却不知道该如何去获得他们的故事。 摇摇头,看看有没有机会吧,一会儿,又提示说还有五分钟,可以跟着侍应生直接去会场,我停止了发呆,很快把所有的东西都吃个干净,幸好没有多拿,要是不吃完,我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离开的,最讨厌的就是浪费美食了,包括对于我自己会更加严苛,所以说在外面还是挺注意细节的。 跟着侍应生的微笑,给了我一个牌子,是八号,示意我戴在胸前,再看看其他的人,也都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牌子在胸前,可能是拍卖号吧,谁拍下直接喊号码就行了。 虽然只是一道门的距离,但是我觉得一个是安静的世界,一个是吵闹的世界,音乐突然就变得暴躁了,仿佛在迎着所有人登场,我自觉地捂住耳朵,很不喜欢这样的音乐,不过还没捂住耳朵一分钟,音乐就停了,轻柔欢快的音乐又回来了,按照位置,就坐在了八号的位置上,人们陆陆续续入场,主持人早就战在了台上,手中拿着一个拍卖锤子,看着很专业的样子,所以说还是觉得挺有意思的,之前可都是在电视机里看拍卖会的,出来旅行,注定会所有的事情都经历一遍才好,就是这样,直到现在才感觉,不断地旅行是对的,可以很好的了解这个世界。 很快集合的铃声已经响了,看着后面被一张幕布盖着的,应该是一架钢琴了,看着这么大,果然是不一样的钢琴。 很快人们都坐好了,灯光稍微给调暗了一些,更加有拍卖的气氛了,所以说马上就要开始了。 “好,各位女士们先生们,威廉斯公爵城堡钢琴拍卖马上就要开始了,请大家做好准备”,主持人一个人在台上喊着,但是大家还是自己忙自己的。 很快的,会场就安静了下来,上来了六个礼仪模特,分别走动了一圈,然后音乐停止,灯光亮起, “好,火热的拍卖会,火热的威廉斯公爵城堡拍卖会现在正式开始,第一件钢琴是由伟大的钢琴大师佐西先生的钢琴,名叫月光琴,由最名贵的木头,精心打造而成,耗时四百四十三天,大家抓住机会了,起拍价十万,加价两万,竞猜现在开始”,主持人那充满激动的嗓音,在颤颤巍巍说道。 “二十万”,一开始,就有人直接翻了一倍喊道,站起来,举着牌子, “二十五万”,我突然站起来喊单,你还别说,喊一次是真爽,这感觉太爽了。 “好,这位先生二十万,这位先生紧接着就出了二十五万,二十五万,还有更高的嘛!让我们拭目以待”,我才发现,为什么这里会让这个人当主持人了,他的声音就像是火箭筒里面的火药一样,每一次说话都相当于点燃火药,带来动力。 “三十万”,很快我的价格也给盖过去了,又有人加了五万,他们都有一个习惯,无论是谁加价都要看一下对方,看着明显不愿意的样子。 “三十五万”,我又说道, “好,这位先生又加到三十五万了,还有更好的嘛!”主持人说道。 “五十万”,主持人话音刚落,就有人整整加了十五万,真厉害。 “好,现在已经到了五十万了,是目前最高的价格,所以说价格还在继续,还有更高的价格嘛!”主持人得意的一笑,所以说,价格战还在继续。 “六十万”,主持人话音又刚落,价格又提高了。 “好,六十万,价格又高了十万,加油了”,主持人又说道。 接着,我也不敢叫价了,因为一架钢琴我觉得二十万就够多了,没必要花这么多钱,这要是买好吃的,还不得买一整屋子啊!想想都不值得。 接着,把侍应生给小声叫了过来,就跟着其他人悄悄退场了,人走的不多,只有几个人出去了, “先生,您还有一份小礼品呢”,侍应生给我拿了一个小蓝色的盒子,微笑中,我便走了,得,森林钢琴曲又没有实现,所以说还需要布鲁诺帮助。 森林钢琴曲(三) 拿着蓝色的小盒子就出来了,糟糕了,出来以后,才发现天气已经黑了,怕那两个人生气,便撒腿就往回家跑,估计得跑一个小时吧! 一个人,在夜色刚黑的夜空下,看着这个城市的所有人也在努力回家,我便感觉这世界,在这个时候,是最美的,大家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只能各自回家,等到回到家里,才发现,当时因为行色匆匆,那在某一刻被别人碰到地上的蔬菜,因为一句对不起,便跑开了,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还是觉得当时应该停下来去帮帮那个老人家,至少不是为了一句感谢去的。 跑到无人的大路,又从大路转到小路,为了避开乱石滩,便跑远了一点,所以说回去的比较晚了一些,幸好夜还不是太黑,能看清楚路,不然今天我是一定回不去了,因为不认识路了,现在趁着这夜色还能看清楚一点东西,就跑回来了。 远远地看到小屋里的灯已经亮了,所以我感觉他们应该是来了,我就怕说我乱呗,我的找个理由,说什么好呢,就说买钢琴也可以,实话实说吧,不然,一说谎话就会脸红的。 所以很快就跑了回来,为了平息一下粗重的喘气,在小屋子旁边的草丛里站了一会儿,这才平息下来,只是还感觉身体发热,拿着一片树叶给自己扇扇风,就又过了几分钟,所以总算平静了下来了。 我就慢慢靠近小屋子,等到到了门口的时候,才发现,门并没有紧关,所以说很快就看到我了。 “你还知道回来啊!”门还没打开,汉斯的声音就来了。 “那个,我去买东西去了”,我不好意思地说道。 “家里什么东西都有,你去买什么啊!”布鲁诺说道, “我去买钢琴了,去了威廉斯公爵城堡,没想到是一个拍卖的方式,太贵了,所以说又回来了,回来晚了”,我说道, “哦,你想要钢琴啊!跟我说嘛,可以给你买啊!”汉斯说道, “不过,你去的是威廉斯公爵城堡,这你要问问,布鲁诺了,他可是那里的主事人”,汉斯又补充道。 我就说直觉没有错误了,果然和布鲁诺有关,幸好,没有花钱,不然,这次可亏大了。 “哦”,知道了,我低下头说道。 “你想要钢琴啊!那跟我说啊!一个小时以内给你空降一架给你,我去打个电话”,布鲁诺说道,便出去了。 “行了,很快就能给你送钢琴来了”,很快,布鲁诺回来了,看着俩人正在吃泡面呢,我就偷偷地笑了,所以说,俩人应该是饿了,不然不会这么快就吃泡面了,泡面确实还有几箱,没想到,是他们两个先吃了,我自己都没舍得吃呢。 “那个,要不我去做饭吧,两位大哥都饿了,我去做饭”,没想到钢琴的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所以区区一顿饭就不足挂齿了。 “嗯,总不能吃泡面吧!”汉斯笑着说道,这次可能又给自己丢脸了,所以说,还是乖乖去做到吧! 我看到汉斯已经吃了三桶泡面了,还说要吃饭,真的是不知道要吃多少了。 突然,想到了一道菜,那就是火腿炒芹菜,所以说先找火腿,再找芹菜,还有馒头冰箱里,热一热就好了,算是最家常便饭了,也算是吃个痛快,改改这两个人的饮食习惯。 对了,米饭还有一点呢,所以说再想第二个菜,看到了腊肉,还有青色的辣椒,所以就就来一个腊肉炒辣椒就可以了,还又辣椒炒油菜,三个菜就够了,所以很快就在地上切菜了,切菜,很快咚咚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了。 “那个,两位大哥,要不先上楼去吧,这里切菜吵得慌,先去楼上避一避吧!”我说道,两个人便去了楼上了,看着我笑了笑。 他们两个走后,我才安心做菜了,做菜的时候不希望身边有人,所以说还是一个人做菜比较好。 于是,开始自己大显身手了,这都是最家常的菜,所以说也没有什么,就是把握好火候就行了,拿过来六个盘子,分别装上切好的各个菜,很快菜就切好了,准备点火了。 出去把木柴给摆好,点火,上锅,虽然麻烦原始了一些,但是还是有一点气氛的,谁不都是自己做饭炒菜嘛,要不然就会像他们一样吃泡面了,谁也不想这样,是吧! 很快火苗就跳动起来了,把锅先刷了一遍,旁边有一大盆的水,所以说用水方便一些,汉斯的大狗就在旁边趴着,看着我,所以我还是觉得像是有人在盯着一样。 话不多说,只放了一点点油,就开始炒菜了,等到锅热的时候,锅里着火的菜吃着才香呢,要不怎么叫烧菜呢。 大火总能点热生活的激情,这做饭的方式,总能带来峰林火山的感受,这方式虽然粗野了一点,但是这样的原始的方式,也正代表着生活的气息,从头顶上飞过去的飞鸟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或许认为这里怎么会有人呢,是吧! 很快,一道菜就完成了,虽然只是一个小锅,但是炒出来的菜就是香喷喷的,所以说这样的做到是很有趣的,而且非常的好吃,一不小心也会爱上这里,但是这样的好也会带来一些烦恼,离开的时候,也会会想到现在的美好,而这也是不舍的原因,等到你去了很多个地方以后,你才会发现,原来这样的风景,还值得第二次回来回忆,可以故地重游。 很快三道菜转手间就完成了,只剩下热热米饭和馒头了,这孤独的榨菜,被我放在碗里,切了一些葱花,放了一点芝麻酱,就是这样,才好吃。 添了几根木柴,往还在热着的木柴发亮的灰里,放了几根红薯,一会儿一定是很好吃的,所以期待着吧! 今天的月亮依旧很圆,突然听到一阵直升机的声音,一个亮点正向这边飞过来,我看到了,也听到了,抬头仰望一下星空,所以就看着直升机从月亮上来的。 “放心,是给你送钢琴的”,不知何时,布鲁诺出现在了我的身边,笑呵呵地说道果然还是钦佩这个老人家,买个钢琴一句话的事情,不像自己跑了这么远,喊了两次价格,还是离开了。 很快的,又像上次一样从直升机上投下来一个大的集装箱,不过这次是飞到很低的时候才投下来的,所以并不担心会坏,而且应该保护措施完好,所以说并不需要担心。 “行了,让一下吧!一会儿箱子下来了,躲开一下”,说道,很快挂着降落伞的大箱子就下来了。 “你不看看了”,看到我转身回去了,布鲁诺问到。 “不了,先吃饭吧!吃完饭再说”,我说道,便开始往桌子上端菜端饭,开始吃饭了。 “老家伙下来吃饭了”,布鲁诺喊道,汉斯就下来了,楼梯被踩的咚咚直响,在这森林里感觉声音特别清脆,所以不由得捂住了耳朵。 “来了”,汉斯说道,便过来了,拿好了筷子,开始吃饭了。 “哎呀,好几天没吃饭这小子做的菜了”,汉斯一下来就说了一句这样的话,逗得布鲁诺笑了笑。 “没出息的老家伙”,布鲁诺说道。 “嗯,遇到小子做得饭就没出息了,怎么着吧!”汉斯说道,便开始自己盛饭吃菜了。 也许,换个口味吃饭,真的能带来全新的享受,所以会让人留恋。 很快就开始吃饭了,说来也是,布鲁诺也还是第一次吃到我烧的菜,而汉斯已经是第二次了,所以说还不知道我做菜的美味,其实,一个人做菜的方法,对于一个人,是谁吃很重要,所以做菜好不好,还要分让谁品尝,不同的人,评价自然是不一样的。 “嗯,老家伙你还别说,做的是很不错,比那些中餐馆强多了”,布鲁诺说道,在老街也有中餐馆,所以说有些味道,还是一对比就出来了。 “可以啊!小子,做饭可以,要不要自己在这里开一家餐馆,自己当大厨,一定会大火的”,布鲁诺说道,这就是生意头脑,无论做什么事情,吃什么东西首先都要考虑东西本来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价值,这是一般人应该不会联想到的,所以在他们身上,必定有成功的理由。 “哦,没什么,就是你们换个吃饭方式,所以你觉得我做的好吃,其实,我是家里做饭最差的”,我说道, “真的吗?行了别谦虚了,做饭好吃就好吃嘛还这么谦虚”,汉斯说道,也没影响往嘴里送腊肉片,我还没吃腊肉呢,就全被汉斯一筷子一筷子不停住,没几分钟就给夹没了,实在是无奈。 还有对了,钢琴到了,一会儿终于可以弹琴了,一件事情能实现,还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总比想像中的时间还要长一些,所以说也是在做准备。 “酒呢,花生呢,光吃饭多没意思”,汉斯都快吃完了,才说道。 “喝点啤酒得了,忘了咱俩都老了,不能晚上喝酒的”,布鲁诺说道,汉斯才想起来,对啊!烧烤那天说的。 我拿着一个馒头给了大狗一个,大狗抓住馒头就跑了出去了,所以只剩下小猫咪了,在桌子底下转圈。 默默听一人 当看到那个塔尖的时候,我在想什么,一开始确实什么都没有想到,只是觉得好像能想起一点什么,所以就在那静静地望着,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眼睛出现幻像,直到想到什么为止。 就像,流鼻血望天一样,当人们不知道你在干嘛的时候,还以为你看到了外星人呢,所以纷纷都去望天,直到知道你是因为流鼻血而望天,才失望地走开。 用眼睛瞄准最高的塔上的塔尖,是白色的塔尖,我突然想到了当时在老街打弹弓的样子,当时那里就有一座白塔,而且也是白色的塔尖,所以拿起弹弓瞄准塔尖就打,但是却很少打中,所以开始苦练打弹弓地准确度,记得就算练习了,好像也没有多大的长进。 那个时候童年可调皮了,从早晨跑出去,中午饭都不回来吃,直接就是到晚上了,晚上才兴冲冲地跑回来,每次老妈都说我一顿,第二天便不会这样了,但是到了第三天就又恢复了老样子,该怎么玩还是怎么疯,老妈索性也不管了,所以一个自由的童年便诞生了。 那个时候,对于最高和最低都很敏感,该上之时,爬到最高的塔上到塔尖,该下之时,找到最深的井下到井底。 爬树已经不想爬了,所以会选择比树更高的塔尖,下到深井,是因为总想探探脚底下是什么东西,那个时候小镇上确实有很多废弃的枯井,所以经常几个人会爬到里面去,拿着蜡烛,探索密道,可以说当时我们对于天上飞的,地下跑的,就没有不知道的,所以就是这么调皮,特别的调皮。 所以才会这么留恋童年的生活,以及整个青春的生活,所以想要写出自己的一部青春故事,所以就写了。 现在呢,现在,大家都成了大人了,各自拥有不同的生活圈子,生活圈也不会出现交叉的现象,从此开始,你不再了解我,我也不会去关注你,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是无可奈何的,尽管当年那时可以一起欢笑,一起牵着手向前跑。 我也一直想说,我也已经不再是那个天真的高中生了,一天天总想着要逃出去,看看这个多彩的世界,所以我领教了这世界是何等的凶顽,同时又得知世界也可以变得温存和美好的。 可就算是这样,也会亲眼看着曾经具有重要意义的东西一点一点褪色,逐年消失,你就这样看着一点一点消失,就消失在你的面前,这是无法避免且与生俱来的悲哀,所以有时候伤心一会儿并不是坏事。 毕竟是一起度过了朝气蓬勃的年代,毕竟曾一起牵过手许下最天真的愿望,或许那天晚上在你熟睡的时候,真的有一颗流星坠下,只是我们的愿望和流星完美的擦肩而过了,所以流星会不知道,所以愿望没有实现,有好多的愿望,也都深深埋在了那张泛黄的纸上,而我现在还在一个一个的读着,感慨最美丽的流年时光。 我也清楚的知道,我就是我,我不是别人,这对于我是很重要的,心灵所受的创伤,便是人为这种独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过去的我也会让他们统统的都过去,只是偶尔会想起来就随便提了一下,可是就是是一点点,还是能真切感受到当时整颗心火热的跳动,能在回忆中汲取快乐和伤心,也是幸福的。 所以开始寻找自己生活的模式,喜欢什么就去做什么,所以才会从迷之森林里有意识地走出来,总是不希望有人和自己一样,若是看到与自己相似的人,也会有些气恼,觉得他是不是在学我,所以会生气,一开始是这样的,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才发现,这样的人应该叫做知己,直到现在真正可以算作知己的人,也没有超过三个,所以说知己不在多,一两个就人生足矣了。 过去迷失在应该怎样生活的问题里,看到别人有什么就羡慕,看到别人说什么做什么就去跟着做什么,所以完全没找到一个自己,每天活得挺累的,还没头没尾,所以又开始改变生活方式,直到有意识地去找到自己的生活模式为止,所以在生活里不断地改变,才算有点自己的心智了,有自我地去活着。 吃完了饭,月光已经出来了,今天两个人又早早地睡了,我自己在外面坐着,晚上还不能弹钢琴,因为看不到琴键,所以明天再说了,看着月光,或许有嫦娥仙子抱着月兔,下凡到我的面前也说不定啊!所以说愿意等待一会儿再睡觉。 所以就想跑到森林里再跑回来,跑回来就睡觉了,直到跑出去,我才发现今天的月光也一样闪亮,今天的鸟儿们格外的安静,只有沙沙的树叶声在微微作响,我就坐在了树下,看着这明亮的月光,想想这月光,只是感觉少了一些琴声,安静了一些。 直到一片树叶落在了我的头上,这树叶真大,可以盖住我的头,这还让我下了一跳呢,所以就站起身子来了,又想了想,往森林里面走了走,又走进了森林深处了,这个时候又听到了一滴一滴的水声,滴答滴答很有规律,不过乍一听也让人感到害怕,因为这水声像是脚步声在有人跟着你一样,所以还是觉得挺别扭的。 明天可以考虑做一个弹弓,试一试打树叶,顺便又想到了《航海王》中的乌索普,也是打弹弓的,而且他的父亲耶稣布,便是一个超强的狙击手,据说可以打中蚂蚁的眉心,真是太厉害了。 往森林里面走走,确实可以激发漫天的想像力,所以这便是所有灵感的来源,或者是这月光,或者是这一片叶子,或者是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或者是所有的声音,只要是这个世界的,这个世界有的,不均是眼睛看到的,还是耳朵听到的,都能可能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闭着眼,听着这夏夜的风声,或许也在等风来。 从身边跑过去了一只白色的兔子,在白色的在月光下很明显,消失在了我眼前的草丛里,心有清风明月,舞剑弄清影,我能体会到当时夜空下诗人的孤独感,不,应该说是诗人人生的快意感,这是很享受的,不亲身经历一次,又有谁知道呢。 默默听着一个自己的心跳,喜欢的,不喜欢的,便了然于胸了,如果总是看不开这些东西,就算走的再远,也只是困于自己的内心,无法看到更加高远的地方,只是留心眼前毕竟是不行的,人生总是需要那么几次突然顿悟。 这次没有戴表,也不知道时间是什么时候了,所以说,这个时候也该回去睡觉了吧! 毕竟在想像中的状态,是很耗费时间的,所以走了走,没有跑,只有来的时候跑了一会儿,所以还是挺对自己不守信用的,说好跑着去,跑着回来,但是现在却有心情欣赏起这森林夜来,还真是无法自拔了。 “你吃饭了吗?你吃饭了吗?”走着走着,突然有人问你吃饭了吗。 感觉背后一凉,才发现在树枝上站着站着一只彩色的鹦鹉,在那里叫来叫去,他的主人应该经常会说“你吃饭了吗?”这样的话,所以这个小东西就学会了,直到看清楚是一只鹦鹉,我才放心下来,吓了我一跳,是真的差点跳了起来了。 走到这,月已经上到树的顶端了,谁知道这样简单的日子会何时结束呢,走一步看一步呗,毕竟幸福的日子并不总是有。 再说这次出来,就是想有一个不一样的生活,就是在一天午后的小雨里,我提着篮子从我刚刚租住的公寓里出来,在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我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第一次走在这里,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相信都不会太差,所以一切都很好啊! 我穿鞋白色的透明雨衣,在一个路口看着指示牌前进,在指示牌里总少不了一些广告,似乎到哪里都一样,所以我认真的开始记着这里的每个路口,每条路,而且指示牌大多都在一颗百年老树下,显得悠久质朴,突然转眼间,我看到一个学生模样的姑娘,正在抱着两本书,冒着小雨跑着,头两边的马尾辫跳动着,真可爱,这样具有十足青春气息的画面,我想到了,这便是我第一个要喜欢这个城市的原因,因为在青春的人身上,能看到这一座城的朝气,或者说我渴望了解这个城市里青春期的故事,是故事也是动力,是心情的动力,助燃剂,有时候经过一个学校操场的时候,也会自己买一根雪糕,坐在篮球架子上,看着青春的人在操场上蹦蹦跳跳就好了,就已经是很满足的了。 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自己青春的小城,在那里也发生了我自己的青春的故事,和所有的青春一样精彩,只是,组成你整个青春期的人已经都走了,即便回去也只是一些碎片一般的回忆,所以等到学会了接受的那一刻,再回去看看吧!时间真是让人猝不及防,是最居心叵测的东西。 想着想着,这次旅行的意义好像达到了,而且这次是超额完成了,获得了更多的快乐。 又跑回来了,才发现已经过了十二点了,我居然在森林里度过了一个半夜,真的还是第一次呢,不过倒是没有遇到奇怪的事情,所以说想想还是不可思议的。 回来悄悄地打开门,慢慢地爬上有声音的楼梯,所以说小心一点,别把汉斯给吵醒了。 一个想法 回来,直接躺在了床上,盖好被子,头没有露出来,随后从被子里探出头来一看窗户的窗帘还没有拉,又下去把窗帘拉上,随后一想,灯还没有关闭,就下到一楼关灯,再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关灯,然后溜进被子里就睡了,心扑通扑通直跳,感觉外面的风变大了,所以说开始起风了。 风刮过窗外的声音,树叶焦躁不安的声音,全都一个不落的走进了我的耳朵里,把窗户也关上了,今晚感觉温度特别的低,所以只是盖一个单薄的被子便感觉冷了,所以一下子盖了两个被子。 现在能有一个温暖的地方睡觉已经很不错了,也已经很满足了,不像最初出来的时候,为了省钱都是自己带着帐篷,在任何一个地方,一座孤独的桥下过夜,那个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这里有一个睡觉的地方,只要有了栖身之地,那么就什么都不怕了,觉得人生的任何烦恼,就没有睡一觉解决不了的,所以说再和现在对比一下,前后的改变确实是不小的,所以说太容易实现的愿望就会不珍惜,所以说无论是在哪里,总感觉不是很差也是幸福的,想着想着,睡意又全无了。 其实,想想,拿出书来,又看书了,所以说情感太多,对于一个武者都是一个阻碍,更何况是对于一个平凡的人了,有时候情感在某一方面面前是很渺小脆弱的,所以说爱也不敢爱,爱被藏在内心最深处,又怕失去,爱来的匆匆,去也匆匆,与其只是尝过那一点甜蜜,痛苦一生,还不如一直这样冷静无情的好,所以说情感也是痛苦了。 看书,我很喜欢地点风景心情的描写,能描述出一个完整的画面,能有微风细雨相伴,便是感觉这个画面是幸福的,只要是温暖幸福的文字画面,都想着一次看到天明也不会累,所以说看书也给我打发了很多难熬的夜。 这样一下来,直到三点多才又来了睡意,放下书,躺下就睡了,所以说睡吧! 后半夜,风就变得小了一些,所以说睡觉也变得安稳了,幸好外面没有芭蕉树,还算清静一些。 “喂,小子,醒醒,起来做饭了”,再次听到声音,是感觉有人在叫我,这个声音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这个声音不知道穿越了多少个世界才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我才渐渐醒了过来。 “怎么了?”看着汉斯的样子,我勉强睁开眼说道。 “怎么了?这都八点了,不是你提议说要去跑步的嘛,我俩都准备好了,现在就差你了,以为你早起了呢,没想到你是今天最懒的一个,现在马上起来做饭,吃完饭,把跑步补回来”,汉斯说道,转身就走了,我才又躺了一会儿,感觉才刚睡,一天就又亮了,还困着呢。 今天是最不情愿起床的一天,也是最困的一天,不过还是得起来,做饭,我合着成了他俩的伙夫了,无奈。 很快下楼第一件事就是洗脸,精神一下,看着俩人都坐在椅子上看着我呢,还吃着苹果真是神气啊! “喂,小子,准备做什么吃啊?”布鲁诺笑着问道。 “鸡蛋馒头,咸菜”,我说道。 “可以”,布鲁诺说道。 简单一点挺好的,最近又想喝果汁了,倒是没有果酒之类的,比如苹果醋什么的,我觉得要是要汉斯投资一家工厂,就拿汉斯·森林小木屋做为品牌,创造一家以各种水果作为酒的公司,一定会不错。 “快点啊!一会儿还要跑步呢”,汉斯催促道, “知道了,马上就好了”,我说这,不由得白了他俩一眼。 “行了,不用点火了,这里有电锅,方便一些”,布鲁诺说道,看到墙角下的电锅,还真的是啊! “哦,知道了,我去切馒头,打鸡蛋”,我说道,便又出去了,我再回去的时候,俩人已经上楼去了。 当早晨的森林小屋,飘起一阵香味的时候,便是一天最美的时光,所以虽然今天有点小郁闷,哈,是挡不住好的心情。 “开动了”,我说了一句,便开始把切好的馒头放在鸡蛋液里面,然后再一个一个放进电锅里,我觉得美食里面一定要有慢的影子,而不是只是因为填饱肚子,就一股脑地下去,比如煮饺子的时候,可以一个一个往下拿,而不是所有的一起放,这样饺子很容易就破了,所以说一定要温柔对待美食,美食才不会发脾气,要不然就会像饺子馅,乱成一锅粥的。 “好了,吃饭了”,我喊道,顺便热了两盒牛奶,两个老家伙便又下来了,所以说还是吃饭有诱惑力。 下来坐在桌子前面,我拿出来三个杯子,把热的牛奶倒了三杯,顺便红油咸菜也上来一盘,馒头切了十个,摆了两盘,这就是早饭了。 “啊!好饿啊!”汉斯说道,我就笑了,原来这最平常的饭菜,在这特殊的时刻也这么有魅力,仿佛又回到十多年前,上学早晨的早饭了。 “奶奶,怎么又是馒头鸡蛋啊!能不能换个口味”,背起书包,准备吃饭,我一看奶奶做的鸡蛋馒头,就又嫌弃了,已经连续吃了快半个月了,所以说真的是顶不住了,拿了一盒牛奶就跑了。 “奶奶明天别做馒头鸡蛋了”,出门前,我还不忘记说一句,奶奶就无奈地笑了。 现在想想,好像每天都吃奶奶做的饭,即便是吃一辈子也不会腻,所以说现在想想,倒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只是觉得过去有过,现在同时期对比一下,所以才感觉到差距的巨大。 我吃了一块馒头,喝了一杯牛奶,很快就吃完了,牛奶感觉一定要牛乳多一点才好喝,而且是纯牛奶特别的香,热一热更香,就是这样才好喝,所以喝了一杯牛奶便精神多了,这次不用再去那个庄园找老乡买酒了,因为这些酒估计一年都喝不完了,而且还要每天都喝。 “行了,一会儿陪我们跑进城,给你买几件衣服,你看你买的这都是什么衣服,连流浪汉的都不如”,吃着饭,布鲁诺突然说道。 “啊,我这衣服像流浪汉吗?可是在家的时候我也穿这件衣服啊!”我说道。 “小子,你那衣服多少钱一件”,汉斯吃着馒头,问我到。 “我记得好像是花了四百二十多”,我摸着头回忆说道。 “这么说吧!你那衣服就算乘以一百,也买不起我这件衣服”,汉斯笑着说道,还是吃着馒头,真的搞不懂他们,居然在我面前炫富。 “小子,你不要不服气,也不要以为我们是在跟你炫富,实在是身份地位的问题,等你到了我们这个位置就明白了”,布鲁诺接话道。 “哦,我什么也没想啊!我只是感觉这衣服对于我已经是很好的了,没必要花那么钱买一件衣服多不值啊!”我站在他们面前无奈地说道。 “行了,既然当我们老哥俩的小弟,你也不能差不是,你也要有面子不是,吃穿观念自然要更改一下”,汉斯说道, “行了,一会儿我带你去我的衣服设计公司就知道了”,布鲁诺又说道。 “哦,那我去换双鞋子”,我说道,便上楼了,今天是咋了,能出去了嘛,还要给我买衣服,莫名其妙,不过真的有这么贵的衣服嘛,还真的没见过,这次可是开了眼界了,不止要懂得道理,认识这个世界,最起码这些富豪眼中的东西,你要了解一些,那么这个世界也认识的差不多了,都是你曾经不曾涉及到的层面。 依旧是我的黑色的帽子,还有黑色的短裤,那双已经老旧的跑鞋,一直没舍得换一双,差不多这次也该换一身装束了,所以说还是挺期待有一身新衣服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还不又是三年。 “快点,走了”,一会儿汉斯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了,真的一大早上就催,一会儿也没安生。 “来了”,我说道,穿上鞋子就跑下楼去了,我就在想,本来想上午弹钢琴的,没想到半路杀了两个老家伙,所以说又到晚上了,钢琴就这样放在那里安全吗?好像他们从来都不考虑这些问题,所以说我也是刚意识到这一点。 “行了,锁门,开始跑步”,布鲁诺说道, “好的”,我说道,我倒要看看,一大早上就嚷嚷着跑步,看你们到底有多能跑步,嚷嚷的这么热闹,刚吃完饭应该休息一下,趁着这个机会,给小猫了一点猫粮,别怪我一会儿你们跑不动了,我来嘲笑你家,我坏坏地笑着。 “刚吃完饭,先等半个小时,大狗还没喂呢”,我说道,我下来说道,谁都不能缺少了照顾。 “对啊!先等一会儿”,汉斯也同意说道,我怎么感觉汉斯是最害怕跑步的一个,我就不相信,早晨吃了这么多的馒头,这么胖,还嚷嚷着要跑步,真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好吧!随便,反正今天是一定要跑的,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一定要完成今天,完成今天的跑步”,布鲁诺说道, “嗯,对的”,对于布鲁诺说的我完全同意,所以说这是对的,认为对的说去的,就要努力去做到。 果然过去了半个小时,开始锁门出去,从那个有草地的下坡开始,从这里一直跑到城里才好,所以说感觉还是挺远的,但是我无所谓,每天在早晨我都要穿越整座城跑步,所以跑步变得简单多了,所以说这是我喜欢的,所以我才说,只是今天睡得比较晚。 不止一个伙伴的跑步 我想,如果有一次自己破坏了自己的原则,那么接下来,一定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人生就像是复杂的乐谱,就是面前的这钢琴曲,当你弹着弹着钢琴的时候,自然会有这样的感悟,无论怎样的乐谱,或许改个声调,改个音符,境界和感受也为之一变,在我所理解的钢琴曲里,境界是很重要的,境界是创作的基础,只有有了境界,才能创造出更加有意境的钢琴曲,这是必然的。 人生的这一曲乐谱,写满了十六分音符和三十二分音符,以及许多奇妙的符号,意义不是很明确的转角批注,甚至有时候你都没有看过这个音符,所以又要重新了解,从音符里,拐弯抹角认识音符,好像就有一个人生蕴藏在里面,所以懂音乐的人懂得生活,懂得自己,懂得需要一个怎样的地方去安置自己。 这些音符很难正确的解读出来,即使解读出来,将它转变成正确的乐音,也未必能有正确的理解和评价当中寄托的意义。 所以,有时候你会感觉音乐人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其实,并不是人奇怪,而是乐音奇怪,或者说也可以解释为人生的奇怪瑰丽,所以说有时候因为音乐,放弃一些东西有何不可,在音乐的世界里,仿佛所有的付出都能得到音乐乐音的回报,所以在音乐里不断付出是值得的。 我是想着,我的音乐如何打动正在飞回家的鸟儿,以至于听到我的音乐,连回家都忘记了,那样音乐将会是何等的美妙,所以说只能一点一点向着这个美好的世界走去。 我在想,跑步多好啊!跑步中有音乐的味道,音乐中有初恋的爱的味道,恋爱的最佳年龄,大概在十八岁到二十二岁之间,每个人的差异当然是有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是若是低于这个年龄,是让人看着厌恶发笑的,而若是过了这个年龄,那么许多的现实问题就纠缠不清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倘若年龄更大,也会出现很多稀奇古怪的鬼点子。 我也在想,跑步多好啊!是吧?又不需要花钱,只要你愿意,只要你有一双鞋,有一条看起来趣味的路,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能有一个说跑就跑的旅行。 只要想跑步,全世界也会为你让路,这世界是为我们心特意赶来的,其实,我们如此目睹的光景,不过是现实世界里极为微小的一部分,我们经常会错认为这是世界里的世界,其实并不是的,真正的世界位于更深更加难以看到的地方。 感觉跑步因为有了相遇,也同音乐一样,也有了爱恋的感觉,当你从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身边跑过去,她身边的香味你会问到,头发的样子,飘逸自由,而且你回头看到她的那一秒,她的笑容如同花儿一样美丽,这怎么不会让跑步的人更加动心呢? 我希望有人这样记住我,记住我曾经因为跑步,遇到过你,还有你看到我的奇怪的眼神。 跑步经过乱石滩是很有趣味的,一不小心,鞋子就湿了,不过也是挑战,有时候落地不稳就会摔跤,那么接下来几天你就只能在床上躺着了,这个时候你才发现,一些简单的事情,现在做都有一些难度了,才知道,你自己真正的幸福是什么。 有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在树下的秋千荡来荡去,听着风从耳边头发吹过的声音,我曾想,这样就是天长地久,殊不知,只是一切流浪的开始。 人的活法总是林林总总,离去的方法也多种多样,但是这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剩下来的唯独沙漠,真正活着的只有沙漠。 “这个地方咱还是走过去吧!”因为下坡时一堆乱石滩,所以看着高低不平的样子,看着都可怕,汉斯说道。 “那个,先走过去吧!”布鲁诺叶说道,不过对于我来说,现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帽子一横,就跑过去了,跑过这么多的乱石滩,虽然受伤也不少,但是也涨了不少的经验了,这么多次扭脚,可不是白扭的。 “我在前面等你们”,跑出去我才说道,便也没有看着他们两个是什么神色,总之只要我跑步,就绝不会回头,除非看得到值得回头一看的女孩的笑脸,不然是不会回头的,特别是晚上跑步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往后面看,因为这样一个看,就对自己没有信心了,反而觉得后面也有东西在用和自己一样的速度跟着,我停住脚步她也停住,几乎同步的很准时。 “这家伙”,布鲁诺摇了摇头说道, “行了,年轻人嘛!怎么你想重用他”,汉斯不由得说道。 “没有,哪有啊!”布鲁诺说道, “切,你想什么我还不知道吗?你我可是打了半辈子的交道的,不过我要提醒你,他又不属于这里,他迟早是要走的,你留不住他,所以你就不要想了”,汉斯不由得笑着说道。 “明白,我只是看着跟他有缘,所以带着他玩玩,他可以随时走,不说一声走都行,我明白你说的是什么”,布鲁诺说道。 “行了,赶快走过去吧!别让那小子等急了”,汉斯说道,不由得喘了一口粗气,向前走去。 从一个人的身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孤单,是否一个人就是孤单呢,也或许只是孤单的时候才可以看出身影的孤单,反正从一个人的身影,不论是何时的身影,我都看不出孤单来,因为并不是一个人并不是真的孤单,所以影子早就知道,它只是见到人才伪装的很孤单的样子。 你是否见过泪影呢,泪影不是普普通通的泪影,截然不同的是,那是从另外一个遥远世界渗透过来的你的泪滴,这样的泪滴,或许是你真的伤心了,但是就算伤心过后呢,你不还是拿着饼干向前走嘛,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个饼干盒放满,人生仿佛就是一个饼干盒,等你放满了饼干,也就明白什么了。 每次遇到麻烦我都会这样想:首先把眼前这个对付过去,往下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能承受任何痛苦,前提是,只要这痛苦有意义,其实,想想这一路走来,磕磕碰碰,羁羁绊绊,才让生活变得有了诗意和远方,我回头看看,这路也许是世上最美的路,一路走来,一路歌唱,如同一幅画气韵生动,惊为世外空间。 我跑过来,看看这一路的乱石滩,那两人还没有影子呢,我就坐了下来,等着他们两个,等了十多分钟才一路聊天,一路过来的,真的是两个懒家伙。 “怎么?等急了,起来吧!准备跑了”,汉斯说道,我就站了起来了,所以说真是两个老家伙。 “走吧!跑”,我说道, “行,跑了”,布鲁诺当先跑了出去,我和汉斯也跑出去了,一路的泥土路,一路的鸟语花香,所以说是最适合跑步的。 现在是九点四十分了,大多数人都忙碌着工作呢,只有我们三个人,居然跑步,这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我怎么感觉在这里条条大路通城里呢,刚翻过一片草地,又看到了路,刚翻过一片草地,又看到了路,这一条路一条路的,如果不是熟悉这里,恐怕都会迷路吧! 今天这湖面也没有人钓鱼,真的是奇怪了,感觉这里的树木高低大小都差不多,如果不是我在路口系了一条红丝带,我怕是也找不到小木屋了。 “跑啊!一二一,加油啊!”汉斯说道,从小路跑过去,看着路渐渐变得窄了,有的小路只能一个人跑过去,要不就从草地上跑过去,总之脚下踩的,感觉趣味无穷了。 这里跑着还没有人,所以说只有我们三个人,不一会儿,汉斯首先气喘吁吁起来了,肥胖的脸上都涨红了,看着极为狼狈的样子。 我也没跑多快,但是还是和他们两个渐渐拉开了距离了,我也没停,准备今天怎么也得跑五万步吧!不然一跑都睡不着觉了,完不成任务。 “跑不动要不不跑了吧!”我过去说道。 “不然,这是我们两个的性格嘛!我们只是很久没有跑步了,才变得这样的,没事继续跑”,汉斯说道,虽然脚步慢了一些,但是每走出一步,都是在超越自己,为何会停下呢,只要跑,就不会停下了。 听着汉斯的语气,不到达终点肯定是不会停下了,况且满头大汗了已经,又出着太阳,这样是很危险的,所以说还是不跑了,但是不行,既然跑了就绝不会放弃,看来是我小看了他们。 “好,一起跑”,跟随着汉斯的脚步,一会儿布鲁诺也开始哀叹喘息粗气了,只有我还气定神色的,没有一点的变化,所以至此,感觉跑步有了一点成就感了,至少和他们比起来我不是最差的,但是也不能和他们比,拿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相比,总感觉卑鄙了一些,但是还是有成就感,因为自己也是一步一步坚持下来的,所以说可以欣慰一下,自己总算做成了一件事情了。 到了大路上,看到有人在上去树上,也不知道在干啥,我们三个就是顺着就跑了过去了,这是第一个,我们第一个看到,奇怪看我们的眼神,所以也不管什么样子的眼神,跑过去就好了,但是汉斯还在坚持着。 “跑啊!加油!”汉斯说道,放慢了步调,现在比刚才强多了,至少现在汉斯的角色恢复了。 “不行了,真的跑不动了,还是走一会儿吧!”汉斯说道, “行了,跑这一会儿都不错了,坐下来休息一下了”,布鲁诺也说道,我们便找到前面一棵树下,坐了下来,想想中的加油跑步,就这样结束了,还真是不甘心呢。 设计灵感 早晨,天边是一层金色的阳光,躺在木屋的床上,看着金色的树叶在金色的天空下,摇啊!摇呀!摇呦,摇啊摇!就又被忽悠睡了。 这个画面太安静,太祥和了,以至于都不知道为什么又睡了,可能是被风和树叶催眠了,所以说,我也很无奈啊! 等到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感觉过了一夜到了今天,心和影还留在昨天呢,因为昨天的事情,着实让我做梦都笑了出来,那就是他两个人的跑步,不过今天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所以还是挺自在的。 小猫渐渐跑出去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而且也是爬树,在树上用自己的爪子挠来挠去,像是小猫爪痒痒了,试一试猫爪的威力,所以说在树上玩的很快乐,我也就没有去打扰小猫们。 昨天和两个人也是一路跑一路走,用了快四个小时的时间才到了城里,汉斯一回城就回家了,我和布鲁诺则真的去了一家大的服装设计公司,公司一共二十一楼,真的是一家大的公司,也就是跟着进去看了看,其他的倒是没有什么。 当他们谈到今年设计什么主题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跑步,便被采纳了,说有了收益,便会给我出点子的钱,布鲁诺全程笑了笑,也没说什么,然后又出来了,毕竟人家一个公司算是一个家,跟在布鲁诺后面难免有点让人猜测你是来图谋不轨的,所以说还是走的好,当然如果说因为我说的两个字“跑步”,便定了今年的跑步主题,那我也太荣幸了,如果还能因为说一句话而得到钱的时候,那也太不好意思了。 重要的是看你跟在什么人身边了,所以说颇有点狐假虎威的感觉,所以我就很想离开这里,如果要说是只是给我介绍一下衣服还可以,毕竟一个公司一个家,我这外人难免会觉得你是外人,总之就是里外都不合适,所以还是赶快溜掉的好,总之一些事情就是有点太荒唐了,你还要跟着去经历,跟在人后面也不是我的风格,还从很多的眼神里,看到了很多不满的眼神,所以也是无形中受了一肚子气。 “怎么样感觉”,出来以后,布鲁诺说道。 “很差”,我说道。 “是吧!没有能力想要这个世界接受你,是很难的”,布鲁诺说道。 “不过咱刚跑完步,你定的这个主题不错,期待吧!等到跑步主题的衣服出来了,给你拿几套”,布鲁诺说道。 “随你便吧!接下来去干什么”,我笑着说道。 “行吧!这段事情没有事,你自己玩吧!我还有事呢,先走了,晚上再说吧!”布鲁诺说道。 “好的”,我点了点头,也走了,然后就自己去了老街转了一圈,决定也没啥,就又回来了,回来以后也没有心情弹钢琴就睡觉去了,谁让晚上睡得这么晚,早晨起的这么早呢。 这样的生活,估计是又被束缚住了,最起码布鲁诺和汉斯在身边总是感觉有些别扭的,因为一个人的时候太多了,突然热闹起来也不习惯,再说身边多人本就是一个束缚,所以说偏离了一点自由了,我得看清楚现在的状况了。 有时候,你想一个人呆着,有时候又想热闹一点,所以总是不能完美了,希望热闹的时候就热闹,希望一个人的时候就一个人,那想的简单,其实做到就难了,所以天底下哪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正如没有十全十美的文章,也没有十全十美的生活一样,所以恰到好处便显得更加重要了。 从来到这雅典城的那天起,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人出去过,所以想要走的心便更加近了一步了,直到现在虽然还不知道去哪里,但是总觉得这次出来旅行,充满危机的同时也是机遇,前所未有的旅行体验,所以总是不知道未来是什么。 想着想着就又睡了,直到下午才起来吃了一桶泡面,所以说生活质量又下降了,所以有时候生活和没有丝毫的关系,他只取决于你自己的好坏,是否去打扮的精彩,是否有诗和远方,这些都取决于你。 有的时候,生活这东西和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它只取决于你,一个,一个心情,一个决定,一个能收纳世间真善美和梦的自我灵魂。 所以想到这里,虽然目标已经超额完成了,但是这里的美景我要一一记录下来,哪怕到临走前我只是做完了这一件事也好啊! 有时候,睡觉这东西是最耽误事情的,让你迷茫自己,让你甘愿承受所有的坏心情,让你不再保护自己了,让你无能为你,让你觉得你现在只能在这里躺着,而对一切都无能为力。 重要的是维持一种认真保护自己的姿态,如果一味地只是遭受生活攻击而不反抗,我们就只能止步不前了,慢性的无力感是会腐朽人的。 所以,赶快把被子给叠好了,把床给收拾好了,必须有什么事情可做就好了,于是爬到三楼,在一大堆垃圾里,找到了画板和画笔颜料,就出来了,你可以跟小猫去跑,去跳,去追逐蓝天和白云啊! 所以打算画画去,那边不是有一个悬崖嘛,是这里最高的地势了,我想爬得更高一点,或许心情也会变得高了,应该有很美的景色,我可能在等待一个日落的黄昏,看着这夕阳下的人间美景,或许自我的烦恼就会变得少了很多。 好不容易把画板搬到了山崖上,我就看到了有很多美丽的鸟儿都在那里停着,看着,所以我就觉得找对了地方了,有时候自己找不到美景,那就跟着鸟儿美丽的翅膀去寻找美的奇景,你不知道的事情,或许鸟儿知道。 其实,我一直纠结这画笔如何握才能舒服一点,所以我度过昨天一个美好的下午,我试了试很多手法的握笔,我觉得还是大拇指和无名指直接握住就可以了,最简单,也最舒服,所以说还是这样才好。 画画,首先要先画出一个意境,一个丰富的意境,我习惯先画出一个大致的轮廓,把基础的颜色先勾勒出来,然后再精雕细琢,每一株草,每一棵树,每一片云的姿态,或许每一画笔里,都藏着自己的一个心情,一个此时此刻最真的想法,就这样一个美,两个美,等到美多了,便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了。 也曾在博物馆看到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这气势磅礴的大意境简直是出自天上来,如果不是看到这画,还真的不知道还有如此的天上美景,所以我一直想要画出一幅这样的大画,但是不经过日久的磨练,一定画不成这样意境高远的大画,所以一看到美景,总能想到这画的情景。 作画人自有作画人的意境,你的心中意境多高,都能从画中反应出来,就说说这画,一撇一捺都自有神韵在里面,所以说懂得欣赏你的画的人,便能明白你此时此刻的内心,这便是知己。 眼前看到什么,就画出什么,这是最好的,也便是最美的风景,阳光在下面的树林里被无数的反射,让每一片树叶都染上了颜色,白鸟齐飞,层林尽染,你说这样的美景,谁看了不得多看几眼,多看几眼都不够,非要看了一次再看一次,这才是让人流连忘返的美景,原来传说中的美景就在身边啊!而自己却一直都没有发现。 一个人旅行,性格也会变得孤独和高傲,不是自己高傲,是美景让人变得更加的高傲,你发现和你一路的人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很长时间都是在诉说着嘴边的话,而不是心里的话,和美景,和自己,也好久没有说说心里话了。 还别说,我就真的带了一瓶酒,因为美景配美酒,加上有些小忧郁的心便是绝配组合,一边笑着,一边想着,这飞鸟,应该有怎样的姿态,有怎样的出场方式,哪个角度,都需要好好的搭配,所以作画一定要有洞察自然的心,这样才能更好地画出自然的肖像画。 这次,出来旅行的意义,莫过于此了,本来想着,一个人,租一个不是太破的小屋,如果有幸还能遇到一只流浪猫,便是最好,夜晚在如豆的灯火下写写字,听着音乐,白天能跑跑步,这就足够了,或许去做一份不太投入的工作,只要有些收入即可,最起码也要度过这段时间,钱带的本来就不多,一边工作一边旅行,是常有的事情,没想到这次完全的不一样了。 所以说,走得越远,带来时惊喜果然就不一样,虽然我还没清楚为什么这次会有这样的旅行,但是再一看这美景,现在此刻是幸福自由的,那就说明是一个最美好的旅行,那我就已经不用想那么多了,所以再想想刚才躺在床上郁闷的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差距,所以对于睡觉也该重新考虑了。 我在想那多云一定要画的漂亮一些,特别是现在要有一个爱的人在这里能跟我一起看这美丽的风景该有多好,所以还是希望能和爱的人一起欣赏美丽的风景。 看那蓝色的鸟是什么,摆出人字形的结构飞着,真的是太美了,我想把所有看到的美景都画下来,然后再回去欣赏一下,所以我感觉画画的会让欲望变得很大,恨不得把所有的风景都堆在这一张纸上,所以我也会为了这个目标尽力去画好这一幅画。 从画画里也体会到很多的东西,记得刚开始学画画的时候,连一个圆圈都画不出来,就开始不停地画鸡蛋,那个时候一整天就画了一个鸡蛋,不过也确实进步了,现在画圆几乎是一笔呵成,所以还是要感谢当初不厌其烦地画圆。 画画,一开始我就纠结在画人上面了,觉得无论如何去画一个人都不能很好地传神,后来欣赏了很多名画,都只是看动作和眼睛,才渐渐找出了一些画眼睛的技巧,虽然还一直都在寻找,所以画眼睛现在还是觉得挺好看了,感觉一下子突然做过好多的事情,不过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一定会去做。 就这样我等来了昨天的夕阳,晚上布鲁诺说来也没来,总之就是我一个人在森林小屋又度过了一夜了,我点了十一根蜡烛,写字到了一点多才睡的,所以说一天把自己弄得也挺忙碌的。 不出所料,三点多的时候,饿的肚子都睡不着觉了,所以起来找了两个面包,一瓶牛奶和一根火腿吃了,这才算熬到了今天。 没有人打扰的生活真好,准备下午弹钢琴呢,可是我觉得下午又会有别的事情,这是一定的。 今天依旧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开始做饭了。 夜半饮者 唱一曲《春江花月夜》,不觉月光从心中来,我舞影明月,我歌思故乡,也颇有一番意境,一壶酒,一个人,一个人影,一轮弯月,此为对影成三人。 行路难,行路难,行路虽然难,但是却不可把心给束缚住了,心没有了这样慷慨的意境,便会承受世间太多的苦难,活着要豁达诗意,遵从于心,如袅袅音乐,生活也会充满活力。 很喜欢这几句话,也很喜欢到处寻找一些美丽的诗句,觉得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昨天的晚上,突然又跑到充满月光的那块石头上独自赏月,一个人走在密林里已经不害怕了,我手里这次把小猫妈妈也带来了,感受着猫咪身上的温度,决定热闹了一些,我一路摸着小猫顺滑的毛毛,越摸越顺手,小猫猫猫也一直在我怀里睡觉,偶尔会喵一声。 走过的路,再走一次也没有过多可看的风景,其实,对于这片密林我并未走得很深,说是很深处,也是外围的森林,想要看到更加瑰丽其特的景色,还需要更加深入观察才可以。 密林深处静的出奇,不像森林外表鸟多,但是能从空气中飘来一阵酒味,奇怪,这森林里怎么会有酒味呢。 顺着酒香,越走越深,小猫咪也不安地叫了起来了,但是还是想过去看看,谁知道这一看好了,听到了一阵热闹的喝酒场面,这里没有高桌高椅子,只有一群人身穿破烂的衣服,在那里喝酒,周围树木环绕,吃着烧鸡,地上还有好几个菜,就这样大概有四五圈这样的人,热闹极了,还有旁边的灯光,大半夜的都在这里干嘛呢?难道这些人不是人吗? 再听到小猫咪的叫声,突然感觉不好,这是一群什么人呢? “喂,兄弟,过去喝一杯吧!你怎么把小流浪猫也给抱来了,走吧!”小猫突然从我手中跳下去,看着背后的人,喵了一声,然后一只温热的手就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道,感受有温度,所以才安心下来。 “哦,刚来这就去”,我回过身来说道。 “嗯,我也才回来,累死了,一天就完了几个面包,埃,你这衣服挺好的,从哪里要的”,这个人说道,脸像是香蕉一样,下巴尖尖的,显得瘦小了一些,不过精神却是很好。 “对了,这里是在干什么呢?”我问到, “哦,你可能是第一次来吧!这是流浪人共享森林”,他一边吃着面包,一边说着,脸上在月光下能看到一点土的痕迹,灰头土脸的大概就是他这个样子。 “你好像没听懂吧!这里是流浪汉食物共享的地方,就是白天要到的食物,大家晚上会在这里喝酒睡觉,这里也算是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人的家吧!”这个人又低着头伤心地说道。 “哦,是这样啊!我还有一些食物,你等我一会儿”,我说道,便跑回家去拿一些东西了,反正我一个人也吃不上,吃上了再买也不迟啊!所以说我的食物也要共享。 我抱着小猫就往回跑去,我要把一些食物给他们吃,毕竟是一个森林里住的人,他们看起来要善良单纯许多,所以我就把食物共享出来,同时我也没想到这寂静的森林里,还有这样的夜晚盛会,真的是太棒了。 同时我也在想,给他们食物,就会和我成为朋友,有了这群流浪汉做朋友,对于一些事情也就知道了多了,也算给自己弄了一条情报网,虽然有点私心,但是也是方便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 我一边跑,一边在想,我给他们一些什么好呢,算了看到什么就拿什么就好了,其实,这世界就尽在眼前,一开始自己和布鲁诺不还做了两天的流浪汉嘛,也是出于同情的心,当你在纸上谈兵说情感的时候,别人的不幸和失去,或许会更令人痛心,之所以会这样,也是想听听他们之间最真实的故事,人生的起起伏跌宕,喜怒哀乐就是在这些最平凡的面孔才表现得淋漓尽致,或许他们才是最快乐的,没有财富的诱惑,每天都快的在林间饮酒作乐,不也是人生一件痛快的事情嘛! 在我怀里,我跑着,小猫咪很是不舒服,所以就放下来跟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跑,一说道这些事情,我能想到很多的东西,所以说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我自己吧! 很快就看到了小屋里的灯光,没想到我也有自己的邻居了,所以说高兴自然是有的,其实,对于我来说,这是未曾有过的生活状态,所以试着去生活一次,体验最纯粹的喜怒哀乐。 回来看到表,刚好才九点,看尽了这个城市的繁华,也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大家在这夜晚来临的时候,也是饱餐一顿的时候,度过了今天的时光,又期待明天的时光,或许今天只要到了一个馒头,或许明天就能要到一盒牛奶和一个面包呢,原来人生抛开了条条框框的限制,可以变得这样的自由和快乐。 他们真好,可以作为无惧时光的勇士,真的做到了有一个地方吃饭睡觉,或许也是人生大起大落以后只求得的安稳,人生最初的样子,或许才是一直都追求的吧! 拿了一个篮子,装了十几桶泡面,把面包也拿出来一半了,还有火腿也大小都拿了出来,特别是葡萄酒多拿了几瓶,但是东西一多就拿不下了,小猫咪们躲在楼底下看着我拿着东西,我便笑着看着他们。 “行了,你们睡觉吧!我出去一趟”,我说道,拎着两个篮子就出去了。 这次不能跑了,怕一跑再摔一个跟头,那可就不值得了,不以外貌取人,或许人家过去比你更加的努力和优秀,只是有太多的事情想要不去想,每天逍遥快乐的多好,在路上走走诉说一下心事,看一下月光,人生空空一些,或许就没有那么多的细枝末节的事情了。 很快地又听到了那一阵笑声,看了看表居然走了半个小时了,手臂也酸痛了,但是走到刚才的树下,我又犹豫了,我该如何才能走进他们的这个圈子里,只是给吃的恐怕不行吧,还要信任才可以,当然还有微笑才行。 “嗨,你们好,这是食物,大家一起吃”,我过去说道,正好看到了刚才的人,我说道,话音刚落,周围就变得像旁边的夜一般寂静了,大家都看着我,我却不知道为什么回来这里,感觉很别扭了, “哦,这是我的朋友,坐吧!他是刚过来的”,刚才的人说道,大家才都笑了笑,接过我手中的篮子, “来,坐,你真厉害一天得到了这么多的东西,大家一起吃吧!”有人说道,便看到有人拿起泡面就直接吃了,旁边还有香肠,有鱼味罐头,更多的是葡萄酒。 大家说着一天的事情,大家大大咧咧,喝着酒,红色的葡萄酒红嘴边流出来,滴落在草地上,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都笑了笑,听着那个蓝色格子衬衫的人说道,看到一个人说别墅里一个贵夫人,为了把花给搬到外面去,居然花钱请人去搬,你说这个世界奇不奇怪,你看咱们都是自己去搬,还要花钱让人去搬,真是矫情。 在大家眼里,很多的事情都想不清楚,为什么自己有力气还要去让别人帮助,在他们眼里能看到许多感觉看不下去的事情,他们看不惯贵太太,阔小姐的行为,所以都成了夜晚吃饭的时候一起讨厌的快乐谈资,大家笑了笑,看着身边最真实的事情,看着这身边最平凡的喜怒哀乐,就没有一笑解决不了的。 他们的人生的的确确处于四处游走的途中,游走是他们生存本身深刻的隐喻,他们从社会回到这荒野里,找到了自由和快活,没有那么多的烦心事和伤心事情,如同是逃出牢笼里小鸟,自在飞翔多好啊! 看到已经有人躺在草地上睡着了,仅仅是有一条布铺在下面,就躺在草地上睡了,而且还翻身,难道就是在这直接躺下就睡嘛,所以说还是觉得太自然了。 “来,兄弟想什么呢,喝酒”,说着,大家都在不停的喝酒,我也喝了近一瓶酒了,头感觉晕晕的,所以大家都躺下就睡了,接近十点的时候,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我放眼一看,大家都睡觉了,只有我一个人在那里吃着火腿,在旁边找到一块布,我才给拉了过来,在树下躺着,还觉得挺舒服的,至于为什么在这睡,我自己都不知道,所以早晨怎么回来的也不知道了,我记得是天刚微亮就回来了,躺在床上就睡了。 其实,这样醉生梦死的状态,一开始确实挺不错的,但是却不能深入,有一次,想不通的事情,喝完酒,再醒来就感觉想通了,所以喝酒也不是白喝的,也能想明白事情。 我醒来的时候,他们都还没醒呢,早晨的露水,把身上的衣服都打湿了,而且森林里的早晨感觉冷了一些,露水也大了一些,所以还差点感冒了。 早晨头痛的厉害,把背包里的药吃了一片,才算好了一些,热了一杯热牛奶,感觉好多了,热毛巾也敷上了头,这是喝酒头痛了。 所以说夜半饮者,大家都是最平凡的人,寻找最平凡的快乐。 在世界边缘流浪 我只想在这里建造一个能使自己心怀释然,成为使自己看着住起来舒服的房间,是为了救助自己。 同时也想到,如果能遇到一样可以救助的人,但愿也能使别人心怀释然,成为使别人看着住起来舒服的场所,为自己,也是为别人。 有时候,昨天的事情恍若去年发生的,而去年的事情恍若昨天发生,严重的时候,居然觉得明天的事情,仿佛已经是昨天了,特别是过着每天都一样的生活,这样的时空错乱感是很明显的,是真切感觉到的,昨天和今天同时在放映,对于已经确定的明天就已经是昨天了,这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即便是有,我也不想知道。 在生活黑暗的日子里,你所唯一能做的不过是等待,直到你的眼睛适应黑暗为止。 喝酒,对于能更加真切感觉到这个地步,是很有帮助的,有时候喝酒就是为了排解心中的苦闷,是对于这黑暗的日子无能为力的表现,你所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就着黑暗,于是眼睛在黑暗里适应黑暗,就不会感觉这样糟糕了。 有的时候,你就是这样的,看着别人快乐,于是你快乐着别人的快乐,不过当时你会在想,如果自己也遇到这样的事情,也许就没有那么快乐,每个人都不一样,你是你,我是我,能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是非常难得的。 昨天和所有的流浪汉们,喝了多少酒,说了什么话,今天都不记得了,所以头痛,慢慢去回想昨天晚上的事情。 有什么事情或者是什么东西,能让一个人每天都有期待,每天都活得快乐,而没有一丝的失落,我想和有什么东西可以不会失去是一样,我相信有,但是却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就算我知道,我也确定它肯定不会长久,或许围着你转一圈就走了。 在黑暗的日子里,也不能总是在原地等待着,你需要去做点什么,哪怕开心一点也好,你需要试着摆脱这个无奈的处境,不需要得到太多,能觉得这样的不能流泪的悲哀,虽然无论如何都不能摆脱,正在渐渐一点一点流失也好,不能摆脱,减轻一点也是可以的。 感觉人生路的前方一定有什么在等着我前去,它在等待,所以至少目前我不能停止脚步,所以才一路向前的,也许当你宣布就此停止不前的时候,你的所有的东西也就会消散失去,走过来的路,不可能再用同样的方式走两遍,所以你只能是向前走,无论前面有什么,你都要过去。 遇到这样不能流泪的悲哀是很痛苦的,我的方法就是不把这样的事情当回事,它的一些动作也就不起作用了,也想着,只要努力把这件事情对付过去,或许人生就是另外的一片风景了,那么接下来的路无论怎样糟糕,大概也能对付过去了,一路的失望,最后收获的只有失望,如果是一路的信心,能一路收集,最后不仅能破开失望之网,还能收获更多的自信,这样多好呢。 其实,再清楚一下想想,黑暗的日子,也并非是坏事,就算是回到原地有什么不好,和每次旅行回来时的心情是一样的,虽然心像是白开水一样变得不那么沸腾了,也有一种不知所措的样子,但是每次只要迎着这美好而又免费的阳光跑步,就觉得旅行的自己又回来了,时光静好,岁月依然,身边的人没变,变得是自己,是自己的眼睛看着他们不再那么讨厌了,所以感觉到了家里,也挺好的,少了漂泊感,以及瞬间就回来的所有归属感,所以即便是回来也没有什么不好,也趁着这个时间总结一下人生,顺便把该注意的地方也注意到,只要是往这条路上走,犯错是必然的,没有不犯错的,所以要做最后的总结与升华。 在海港上,看着轮船呜呜地开走,所有人都像是一群鸭子一样往里面挤,看着天上的云,很少很自由,当我们在匆匆忙忙去赶往一个地方的时候,会不会感觉拥挤了一些,也觉得力不从心,甚至都不确定到底能不能得到想要的,但是还是没有理由地出发了,说到底也没有什么好想的,想的太多,确定不下什么来,反而更加乱套了。 从沿城的河岸,用自己的步调跑着,我想应该有什么是可以暂时忘却忧伤的,那就是跑步,迎着阳光,看着身边所有人一闪而过的笑容,这样只留下笑容,而没有看到谁的喜怒哀乐,大概就是最好的样子, 努力,就是主动而且有目的的跑步,跑步也并非是纯粹的跑步,对于自己也是有条件的,只有完成跑步的任务,才能去那家seafood的海鲜餐馆,其实,对于海鲜我不怎么愿意吃,只是喜欢这里的清蒸小圆蛤。 一进去就找了一个位子坐下,首先去要一杯冰镇的山姆啤酒,然后就是清蒸小圆蛤了,腥味不是太重,吃着像是汤圆的顺滑。 “你也是那群疯子之一吗?”我一进去有人问到, “啊?”我没明白,就啊了一声, “你看那边正在举行马拉松比赛呢,真不知道这群疯子能跑这么远,在这里喝点啤酒和吃点海鲜不好嘛!”有人说道,顺便把一条鱼尾塞进嘴里大嚼起来了。 “啊!跑步挺好的,你看他们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在用生命跑步,多漂亮”,我说道。 “没看出来”,那个人,矮胖黝黑,还吃呢,一大杯啤酒没用三口就喝没了,真是厉害。 从海鲜餐馆这边,能从玻璃中看到对面路上,路上正在有很多选手跑着马拉松,能看到跑步的样子,很是爽快,我也想去,但是这样的超长跑还是没有信心的。 “哦,我知道了,你是候补队员吧!要不你替他们说话呢”,这个人似乎明白了,黄色的头发在电扇下一起一伏的,我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就去了旁边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坐着吃。 “没事,人生大起大落是很正常的,你看现在不也挺好挺的嘛,有清风,有明月,还有酒和好吃的,一醉方休多好”,我记得酒喝到后半夜,我开始安慰谁了,用诗人的口吻去安慰,无欲无求,无欲则刚,其实,我们经常去劝说别人的话,连自己都做不到,自己的处境已经很危险了,还去劝说别人,你说自己怪不怪,明明自己还没出来黑暗呢,还去管别人,真是慷慨大度。 看着这群流浪汉各自说着自己的不幸,我就用李白的诗句去安慰他们,最后说完,还觉得自己脸皮厚,狠狠地嘲笑了自己一顿。 自己还自身难保呢,还去安慰别人,算不算是善良呢? 其实,说到底是可怜这些人,看着他们有时候哭哭啼啼的,我也就愈加悲伤了,所以同时也是在更加可怜我自己,只要他们看着高兴了,我也就好了许多,大家都是大男人,居然集体在这里哭,而且能看到他们哭是很幸运,我在这从没感觉到这样热血的时刻,也感觉这个城市会比我想的更加情绪化了一些,特别是当接触到这些过去位置高,生活好,现在却是流浪汉的人,都是行走在世界边缘的人,在这里没有梦想,没有迷失,只有每天的接受好心人的施舍,每天填饱肚子,喝饱水,有个地方睡觉,就已经很满足了。 在花园里的长椅上,经常会看到衣衫褴褛的人躺在上面,其中,我好像就看到过这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其实,他们穿的也不差,只是和光鲜亮丽的人擦肩而过,才会看到有差别,所以说并不是太差,在我的眼里,他们和我是一样的,我倒是希望在他们这里找到一些最纯粹的快乐。 至于我是何以从原来世界,又不得不来到这个世界尽头的,从记忆里无论如何想记不起来了,记不清楚它的过程,意义和目的。 我在这里,会被这时空风暴渐渐吞噬内心,这是各种强大的力量,这是某种具有强大力量的东西,我的身影和记忆已经失去了,并正在失去我的心。 在这世界的边缘流浪,无论何时,一定不能失去自己的理智,失去理智的人怀抱着的美好的想象,在现实世界里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他们虽然头发乱糟糟的,衣服破了很多洞洞,还依然不舍得扔,正因为天大地大,四处流浪,到哪里都是家,所以才会让人有无处可去的感觉,就算身体找到了地方安置,也没有一个地方能真正容下你这个完完整整、纯洁的灵魂。 在这里,我已经彻底失败了,或许迷失自己了,或许想去的地方,怎么都无法到达,或许我已经失去一切,任凭你如何挣扎,也摆脱不了无奈,这个黑色的包围圈会牢牢困住你,这些都没有关系,你只要明白:至少还有我自己,还有值得等待值得寻求的东西。 没关系,这树林里,这夜空下,这酒瓶旁边,并不是我一个人这样,大家都是迷失的人,同时天涯沦落人,不幸的人是很多的,那就说明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与其徒呼奈何,还不如先放下,去森林里走走。 没事,现在就在森林里喝酒,就在这里睡觉,虽然身无分文,但是也没有压力,不感叹过去,也不忧伤未来,只要快乐现在就好了。 每个人在面前,都是最最现实的,最活灵活现的一个大活人,在他们身上能看到最直接的喜怒哀乐,能感受到更多的精彩的地方,唱着歌,跳着舞,夜色里,围着火堆,痛痛快快地哭,痛痛快快地笑。 其实,做个流浪汉有什么不好,可以不用那么辛苦,总有好心人救助,但是同时也不能这样,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工作带来好的生活,总之各有各的想法,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就好了。 第二天的晚夜 晚夜观树影, 吾心事重重。 夕阳照满地, 炊烟四处起。 凉凉一馒头, 热热一杯酒。 秋风瑟瑟雨, 叶落归根处。 不知人何许? 日日月月念。 因荷而得藕, 有杏不需梅。 十月多情日, 行路难且艰。 多盼乐意时, 温暖人相伴。 夜晚了,夜色降临了,那么心事也再次落到了心里,一天都没想起来了,偏偏是在漫长的夜里想起来,所以说,这也是不想闲下来的原因,一闲下来,就会胡思乱想,特别又是在这个异国他乡,一个人的时候,内心深处的折磨特别的明显。 在森林小屋里,我哪里也去不了,除了陪伴一下小猫,看着窗外的黄昏,看着渐渐被黑夜没了的树影,也就试着青梅煮酒,作一首此时此刻心情的诗了,别说每次作诗,心情就会好一半了,再加上微醺的醉意,所以心虽然忧愁,但是也变得不是太难熬了,对于我来说,这就足够了。 今天一个白天,布鲁诺和汉斯也没来,我倒是因此高兴了,那就说明这个小屋,现在是属于我的了,一个人短暂一点的时光也挺幸福的,但是长时间这样也会变得不耐烦了,所以一定要让生活热闹起来,趁着这个机会,也趁着有这个时间,能想到的什么就去做吧!比如,去小屋后面开启一块土地,种几颗红豆也行啊!虽然草盛豆苗稀,但是,不就是体验一下这里面的乐趣嘛! 其实,想着想着,昨天的事情就想起来了,心里就变得跟明镜似的,说句心里没有出息的话,昨天拿过去的给流浪汉的葡萄酒,一下拿的多了,所以今天酒醒了以后,心里就后悔了。 从葡萄酒酒箱子里我找到了一个价格标签,一箱子六瓶,要一万零九百九十九元,也就是说一瓶酒要两千块钱,这要是在家里,一定不敢买这么贵的酒,而且有这钱也不会只是买几瓶酒,有这钱得吃多少好吃的,够一两个月的伙食费了,而现在在这里,虽然是森林的一个小木屋,但是觉得这里到处都是金子,甚至从我自身条件来说,连这里的一瓶酒都买不起,这就是差距,换了一个地方,这个差距可真是大了。 所以说我后悔了,今天如果再想去看看他们,我宁愿把所有面包都捐出来,也不会再拿酒了,所以说倾听别人的故事,这代价也是挺大的,剩下的所有酒我都自己藏起来了,自己慢慢喝,如果再给人,就真的是不舍得了,所以说个人还是有私心的。 今天下午,透过小窗,我看了一个下午的落叶,就是门前的那棵小树,一个下午我数着落叶,竟然是落了一百一十五片叶子,黄色的叶子,绿色的叶子都有,所以就静静地数着叶子,也在纸上从一写到了一百一十五,钢笔还刚好没墨水了,充了一次墨水,就这样一个相安无事的下午就过去了,夕阳就出来了。 你说我是有多无聊,才会这样度过一个下午,所以说,我沉默的时候,就很沉默,激情的时候,就很激情,所以沉默是我,那个快乐的像个孩子的也是我,并不是太束缚自己,所以说想到这,便是快乐。 不过,今天也确实什么都不想做,只想静静地呆着,顺便把篮子也装满了面包和火腿肠,也带了几桶牛奶,虽然不贵,但总算是一个心意,也是听众生故事的代价,所以说还是挺高兴的。 心事重重,在这里我也承认在想着一个女孩,我和女孩虽然只是认识了一个月,但是却是一见钟情,不过一直不敢说,就这样,终究还是有了分开的局面,就这样我就到了这里,我觉得,能在这异国他乡,能发自内心的想念一个人,是很幸福的。 晚上也没有做到,也没有吃饭,打算一会儿再去看看流浪汉们,不过今天只是吃东西,坚决不喝酒了,所以说今天也不带酒了。 不过,这个时候,我也想起来了小黑屋的日子,最近又喜欢吃上话梅了,特别是凤梨梅,是比较喜欢吃的,所以说当舌头触碰到这有点酸酸的凤梨梅,就又想到这进步不得的日子了。 不过今天也不是太想说说各种失落,黑夜一到,心事就多,所以说有时候酒就少不了了,但是酒这东西适度怡情,太过多的饮用,也难免会出洋相,特别是在去过的世界各地的看到的小酒馆的场景,喝多了打架斗殴的场景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相安无事,人少的酒馆也很多,每个地方的原因都不一样,所以每个地方的酒吧都值得一看,各地的风情也都不一样,偶尔能遇到和你说话的女郎,顺便就说说当时眼下的事情。 能跨越这个世界,和似乎不可能相见的人,在这陌生的地方也相见了,这是相遇,虽然不是什么缘分,但是能来一个地方,总会遇到不一样的人,形形色色,大大小小,各有不同,也是值得深思的一点。 准备一下,我去看看他们这些人,在这里,感觉这些流浪汉和流浪小猫一样,各自有各自的生活,所以说和他们在一起唱歌跳舞是非常快乐的,我听到他们自己写的歌词,是最现实的歌词,所以说虽然对于现实生活深刻,但是却并不代表这就是现实。 除此之外,我还爬上树了,躺在粗大的树干上,听着风吹叶的沙沙声,旁边有小蚊子在嗡嗡直叫,我就驱赶了一下,过去毫不在意时间的流逝,就像是在酒吧里大饮大叫的酒徒们,他们似乎就是毫不在意时间的流逝,如同木匣子里的小玩偶一样,甚至都是在艰难度日,他们没有梦想,没有思想动作,只有每天的醉醺醺度日,身上发出的臭烟味,腐臭味,让人看了就讨厌这样的人,所以能在酒馆里看到众生相,也是一个很好的生活智慧的地方。 数着落叶,也是一件趣事,并不是有多无聊,而是看着时间从刻度上一格一格溜走,能明显感觉季节推移的刻度,对于时间,也越来越敏感,越来越感叹跑的快,所以总算是想要趁着有限的时间去做点什么,哪怕还是快乐一点也好啊! 如今这片森林已经不可怕了,即便是深夜里的森林也闯过,甚至还发现了很多美好的风景,发现了一份寂静,你能看到黑色的蝙蝠,倒挂在树上睡觉,稍微有一点动静,便冲你扑过来,可能是想要把你赶走。 从很多的时候,一个人走夜路并不害怕,只是这脚步的回声越来越大,也更加清晰,所以你开始从走变成跑,跑着跑着也就不害怕了。 人生无论是过着怎样的生活,终究还是苦熬,人生就是一场苦熬,一场修行,孤独挥之不去,忧伤也无孔不入,你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远离这些不高兴的事情,但是就算是这件事情,都很难办到。 上次说的自己做一把椅子也没有时间了,也没有心情了,不过也不会做了,当时想到的不立刻去做,现在也就不想去做了。 从这黑夜的森林里,果然也分出了两条路,这次我选择了大家都选的一条路,说是体验各种生活也没有错,但是也不能这么说,写作的素材就是来源于最直接的生活,眼睛看到什么,心理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就是这样。 这草地上也是很难得的,记得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本书中,保尔·柯查金就和丽达在草地上有亲吻的场景,那是青春的悸动,也是同处一个地区,为了一个梦想,保尔带来了与众不同的青春的生命的气息,所以才会吸引丽达去爱上保尔这个人。 保尔和周围的人形成了一种对比,他自信,不怕事,嫉恶如仇,讨厌那些只会炫耀的富家子弟,所以他愿意一拳把那些讨厌的人,打进泥沼里,还有就是保尔青春里的爱情,保尔与冬妮娅的青春的爱情,固然美好难忘,但是因为阶级观念的不同,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最后落得可悲的地步,其实,听起来也挺遗憾的。 青春的爱情之所以美好,大概就是因为短暂,因为短暂,而终身难忘。 从远处就能听到哈哈大笑的声音,突然想到“逍遥”二字,多逍遥,多快活,可是哪有真的逍遥,就算是有,也是相对于江湖纷争说的,隐退江湖,不再管江湖纷争,竹林小屋,和爱的人安静生活着,就是最好的生活了。 “来了,大家好”,从背后我说道,大家看到我来了,让了一个座位,顺便把手中的篮子接了过去,大家很快就就着牛奶吃着面包,有点吃的就无比开心的样子,人没有欲望不行,欲望太重也不行,所以还是要恰到好处才可以,恰到好处的人生。 顺便接过来对面给的一杯酒,确切的说是半瓶酒,半瓶酒还是可以胜任的,所以接过来就喝了一口,别说,喝完第一口确实是精神了许多,而且大家也都是没有烦恼,只是一开始这样,一喝多了,说的就都是心事了,说的都是心酸的事情了,连做梦说梦话都会说,大概醒着的时候不能说,只能做梦的时候才能说了,因为自己听不到,说了也会忘了。 喝着酒,大家在讨论是不是都讨厌那些有钱臭显摆的人,唾沫星子乱飞,而且大家喜欢性的留着大胡子,那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几个帐篷,里面有烛火在闪烁着。 我就凑过去看了看,原来是有人在里面看书,果真是什么事情都能看到,有人忙着浪费时间,有人忙着看书,把失去的时间给补回来,去了又回来,还在讨论刚才的话题呢,此刻有的人也已经回到帐篷睡觉了,有老人家,也有中年男人,也许对于他们来说,迷失和不迷失已经不重要了,此刻高兴就好。 热闹的小丑表演 这几天除了弄柿子饼和关注赛马的信息以外,还忙着了解周围的人的生活,可是森林小屋里,就我一个人,好不容易找到一群流浪汉,那就陪着他们热闹几天。 这也遇到了一对苦难的兄弟,虽然是这个世界最平常的事情,可是还是会动容,特别是听说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难免觉得有些不真实。 吃完了饭,给他们一人一瓶果汁,我居然才发现,在这一大堆食物的角落里还有果汁,我自己都没有发现,那两天搬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三楼都堆满了,所以说一直没有来得及看到底是什么,不知道是什么,也是有惊喜的,所以说虽然是自己一点一点搬的,也从来没觉得一下子能买这么多的东西,所以搬东西虽然累,但是也挺高兴的。 简单的收拾了一个,也换了一身比较脏的衣服,准备和他们两个一起出去看看,虽然来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还只是看了看身边的风景,深处的风景还没看呢,或许对于我来说,能来到这里看看眼前的建筑物已经是一场幸运了,也不需要有过多的希冀,因为现在站在这里就已经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你可知道为了这次出来,准备了多长的时间嘛,所以说没有希冀,只是跑跑步,看着眼前的城市和人就好了,再加上一顿美食,已经是满足的不得了了,所以说挺好的。 至于,为什么突然得到这么一大笔钱,实在是意外,本想着像福尔摩斯一样探案一次,还没开始就落幕了,真的是有些意外。 再就是在这里体验流浪人的生活,虽然自己也是在流浪,但是总是还不是太差,所以说也能坚持下去,至于为什么这样,也不过是想听听故事而已。 “你们要不要换件衣服,你看你们的衣服都脏了,我去给你们找几件衣服”,我说道,他们两个兄弟的衣服实在是有点脏了,能明显看到泥土的样子,所以说准备给找两件衣服,虽然木屋里的衣服也有点脏,但是却比他们两个兄弟的好多了,吃完了饭,看着两个人精神多了,顺便去二楼一起洗个澡再说。 “你们两个一起去二楼洗个澡好吧!”我说道,那些两件黑色的衣服,说道,这是根据他们的身体的大小找的,所以说还是挺不错的,我估计也是汉斯和布鲁诺在这里存的衣服,既然没有人穿,那就送给有需要的人就好了,衣服就是用来穿的,放着反而会不大好了,而且会发霉,木屋本来空间也不是很大,所以说能拿出去的就拿出去。 “嗯,好的,谢谢哥哥”,这次哥哥没有开口,反而他的弟弟高兴地说道,我就笑了笑,他们也有自己爱笑和可爱的一面,可是这样的生活怎么能笑的出来呢,本应该在上学的年纪,却完全有了不一样的经历,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但是对于刚好的青春来说,总是失去大于获得的,梦想就是能有地方睡觉吃饭,不管未来如何,总要经历过去这一段时间,等到懂得不需要再流浪了,再去找回一个失去的自己。 或许他们的生活会更加精彩,提前感知了人间的人情冷暖也不是坏事,对于相同的年龄有更加快速的成长,或许会比同龄人受得痛苦更多,经历的事情更多,对于一些事情也看得更加透彻,所以说走出迷失森林的也会越快,看的比同龄人更加成熟一些,和叫做叔叔的每天生活在一起,更加懂得什么是人生,更加懂得什么是喜怒哀乐,他们会过早披上成人的外套去看待这个世界,或许因为受到的众多磨难,会离着成功更加近一些,所以有好的一方面,也有坏的一方面,所以最终的结果,也是无法评判的。 很快他们就自己去洗澡了,我就坐了下来,突然又想到了刚下飞机时候的情景,一开始刚来到这里,担心的事情太多,没有地方住,哪里也不认识,真的只是走一步看一步,也奇怪了,每次下飞机,都是头痛欲裂的,有种呕吐感,所以不得不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每次不管是哪个地方,飞机场外总能找到一棵树,所以就在大树下趴一会儿,直到感觉不那么痛了才走,我需要睡觉缓解一下。 每次不管到哪个大洲的国家,总要第一个看看每个地区的时差,这倒时差,才发现是痛苦的事情。 本来要跑步的时间,偏偏是要睡觉,给好友打个电话,人家都吃午饭了,这边天才刚亮。 所以第一件事就是把原本的计划时间倒过来,这才可以,每次制定计划还要出去实时考察一番,比如有哪几条公交线路,附近都有什么建筑物,再寻找一个合适的居住的地方,旅行就算这样开始了。 “哥哥,我们的衣服呢”,突然哥哥喊到,我才回过神来,赶快把衣服给送过去了,就去了二楼,一瓶酒也已经又喝了半瓶了,如果照这样喝下去,估计连酒都喝不起了,也不知道这个夏天会喝多少这样的酒,不敢想象。 “给你们衣服”,我说道,把衣服递给他们就又下来了,他们很快穿好衣服,就下来了,具有青春气息的年轻人,洗个澡,换件衣服,就显得精神多了,人靠衣裳马靠鞍,果然不错。 一会儿下来了,锁好门就出去了,今天阳光明媚,大家一起出去挣钱挺好的,所以说,阳光这么好,也没有什么好忧伤的,再说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热闹自在心中,所以说跟着他们是很高兴的。 “对了,你们对这里的路熟悉嘛!我还不太熟悉啊!”我看着这一条条隐藏起来的路说道。 “熟悉,我们几个人都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可是这个小屋还是第一次见到,我们也奇怪呢,森林里就没有我们不知道的,没想到这小屋就不知道”,这个哥哥说道,从远处看,小屋确实隐藏的很好,不容易被找到,所以说小屋的位置也算是挺隐蔽的。 “对了,一会儿我们去干嘛!”我又问到。 “等到把水瓶卖了,接着去捡水平,然后就是吃饭了”,弟弟说道, “哦,生活简单一点也挺好的,不用担心那么多的东西,你看你们其实也是有很多人羡慕的,为什么不去找一份工作呢”,我问到。 “那里的人都没有大哥哥好,一工作就知道扣我们的工资,所以还不如自己拣点东西卖钱呢”,哥哥说道,虽然这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自己工作经历不多,所以也并未遇到过,只是听到大家说过。 “哦,这样啊!宁愿自己拣点东西也不去工作,你们真是太累了”,我说道, “习惯了就好了,没有一个好的家庭,其实我们两个是跑出来的,自从爸妈离婚以后,爸爸就整天喝酒打我们两个,所以我们宁愿出来,也不愿意在家里了”,哥哥说道,知道的比弟弟要多一些,所以说这样说道。 真是两个不幸的孩子,所以说在他们面前,自己是何等的幸运,也许不需要去对比,也没有可比性,不过还是觉得幸运,所以说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让布鲁诺给他们找个差事做做也可以,哪怕一个月给的工资不多,只是端端菜,去,刷刷盘子,管吃管住,对于他们来说也许就挺幸福,就像汉斯收留那个流浪汉一样,也帮助一回他们。 小弟弟吃饱了饭,在前面蹦蹦跳跳的,混合着阳光的气息,很是快乐的样子,这次是从一片小树林穿过去的,很快就到了我要跑一圈才到的大路,之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走到大路,再约摸走半个小时差不多就能到了老街了,如果是爬山的直线距离,我估计十多分钟就到了,所以说这爬山越岭的还真的不好走。 “你们的秘密地点在哪呢”,我问道, “就在那边的矿洞里,一会儿就能到”,哥哥说道,这附近还有矿洞嘛!这可是城市的附近啊! “哦,走吧!跟你们一起去探险去,这里还有一个垃圾场嘛!”我问到, “嗯,就在那边,垃圾场老板可好了,每次都多给我们钱,而且还经常请我们吃饭,我们也因此算是过得不错的了,所以还是挺感谢老板的”,这个哥哥说道,不习惯叫他们名字。 “哦,这样啊!”果然还是好心人多,所以说值得去认识一下。 就这样快乐地向前走着,小孩子们嚷嚷着前面有小丑表演,所以小弟弟也跟着跑过去了,我们自然也是跟过去了,在人群里,几乎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就到对面商厦的窗户往下看,可是这个小弟弟一钻进人群里就找不到了,所以麻烦就又来了。 我跑到楼上看着,哥哥就在人群里喊,在这热闹的人群里根本就听不到,还有嘈杂的音乐声,瞬间就找不到人了。 里面的小丑表演也没有顾及到,终于在商店门口看到了弟弟,正在吃着雪糕呢,原来找了一顿不在人群里,担心死了,据说最近也是有人在欺骗小孩子,所以一定要小心,这么一说来还是森林小屋好,清净,远离人群是非。 小弟 看到小丑表演,对于我倒是新鲜的东西,不过对于他们两个哥俩倒是很习惯的事情,没有看的兴趣,我也就是贪看了两眼,黑红色的脸上,圆圆的鼻子,想起了卓别林的小丑形象,确实给人带来了很多的快乐。 “喂,你跑哪去了,害的我们好找,下次再乱跑,哥哥就不带你出来玩了”,这个哥哥过去说道,两个兄弟相依为命,真是还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也并不算太孤独,我以为弟弟要哭呢,没想到笑着跑走了。 “下次不会了哥哥,快走吧?去我们的秘密基地”,这个弟弟在前面边跑边说道。 “走吧!大哥哥”,他说道,我也跟着跑了过去了,还想看看小丑表演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走了。 “怎么,大哥哥你想要看看小丑表演啊!”哥哥跑回来又说道,看着我说道。 “要不把弟弟叫回来看看呗!”我还是期待地说道。 “不行啊!大哥哥,你看他们都快收钱了,看了就要给钱,所以赶快走吧!”这个哥哥说道,我看着好像真的有几个人在收钱,所以趁着人群就又跑了过去,没想到弟弟也跑回来了,问我们怎么回事呢。 我俩均摇了摇头,也跟着跑过去了,能看到一群背着画板的人在向着一个方向走,我也想要跟着过去,可是看到人家有艺术气息的衣服,再看看自己的衣服,不像是一个画家,倒像是流浪汉,而且本来就是一个流浪汉。 “对了,他们这是去哪里啊?”跑着,跑着,我问到哥哥, “哦,那边是去葵花田的,那里有一片美丽的向日葵,每天都有人去画画,我们也去过,所以那里是最美的地方”,哥哥说道,弟弟也在前面跑着呢,跟随在人群中,像是天使的笑容, 真想在这画板上画下来,一些画面必须从纸上才能看得清楚,所以说能把这个世界的一些美好的画面,画在纸上看起来会更加生动形象,突然又想到他们的街头的画画艺术,艺术也终究离不开现实,也是为了生活和赚钱,所以说在追求艺术的路上,也有生活的影子,或许人们喜欢画,站在那很快给你画一张,给十块钱走了,只用了半个小时,总觉得是个对于艺术的限制,如果艺术只是被条框在生活的圈里,发展空间是有限的,想要追求真的艺术,恐怕已经没有那么容易了。 所以这个艺术也要从很多的方面得到解脱,能真正感受到艺术的自由的气息,已经不仅仅是这样的简单画作了,需要用心去感受才行,真正的艺术或许是钱财衡量不了的,所以说才要去解放艺术。 我记得有一次是作为画作的实习生,到一个画馆实习,实习期有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所以说人走人来的,也算是一个流动性比较大的地方,这个人还没认识呢,下一批人就又来了,所以每个人特点的地方都记下来了,但是来的快,走得也快,只是感叹这相遇和离别快了一点,所以又感觉时间明显的流失了。 在那段时间,所有人都在盼着时间一到回家去,可是时间到了,也回到家里了,又能有什么改变呢,可是现在距离他们走的那天都过去两个月了,所以说这两个月,我自己都做了什么,也需要想想清楚了,不过是发呆了两个月。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难免也会感觉无聊麻痹内心,所以一开始就想度过这段时间去,可是接下来冷静下来以后,也会好好地想想这段日子,虽然简单的很多,但也并非是虚度了这段光阴,认识了很多人,也有季节变换的影子,每个人的特点都记录了下来,离别也有先后的顺序,所以说也算是在这平淡的生活里,一点有趣味的回忆,发现这段生活渐渐拼凑成了一个完整的夏天,夏去秋来,人来人走,再平常不过了,可是内心敏感这离别,还是会感叹一下的。 就是这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细致一想,也会觉得很有味道,特别又是在这简单的生活里,算是最大的可以带来安慰和趣味的事情了。 所以就想想呗! 其他人想走,有自己想做的事情,有自己想去的地方,但是目前在画馆可没有这样的奢望,只想好好地度过这段时间再说,所以说我想走的欲望倒是没做那么大。 大家都走了,我又成了留下来最久的人,是六个月的时间,所以在这半年里,我也尽力去想所有的事情,也算是一下子闲了下来,有了时间去做自己没有完成的事情,也算是一个补救吧! 身边的人来人往,我也尽力安心一下,不让其他人打扰我,可是大家走了,内心还是觉得内心空落落的,假如每列火车都代表一个人的话,那就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向,能在这小小的画馆相聚,只是一个暂时的时间而已,时间一到各自坐上自己的车,回到家里,也许再相见就没有机会了,再说几个人也不熟悉,又何必再见呢。 所以看着这些背着画板的人,又想起了几段可以被称为在云上漂浮的时光,看似忙碌的时候,却有了这一段难得的清闲日子,实在是很大的幸运,不用做什么,就只是这个日子,就已经知足了。 看着背着画板的人,各个年龄段的都有,所以说还是挺好奇的,所谓的爱好,就是看到别人正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心驰神往那个地方,手就痒痒,也想跟着去画一画,也会学到画技,也会交到好朋友。 “怎么了,大哥哥,你要跟他们一起去嘛?”这个哥哥说道。 “想去看看,可是还要和你们一起去呢”,我无奈的说道。 “没事,我们自己过去吧!大哥哥你去吧!我们中午的时候,再回到小屋里找大哥哥,还等着大哥哥给做饭吃呢”,哥哥说道,那感情好啊! “行了,你们去吧!”我说道,瞬间就觉得挺高兴了,所以就跟着去了,这个比尔哥哥也跑着去找弟弟了。 在他们的人群里,我明显和他们不是一路的人,但是还是跟了过去了,所以说当自己眼睛里看不到风景了,就到别人的眼中去寻找一下,或许会有所得。 接着,人家去了一个停车成,是自行车停车场,我也跟了过去了,结果人家一个人一辆自行车,身后背着画板就走了,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只有我一个人步行了,刚才是步行,现在就成了跑步了,幸好他们骑自行车不是太快。 我突然想到这是一个什么形状的事情,大家一起骑着自行车在田边路边行走,画画的心情已经够好的了,还有这么多的陪伴,前面有黄牛在地上吃草,连鸟儿都来凑热闹了,身边也夏色满园一片,如此安静美好的画面,确实值得去画一画。 好了,这次算是一次跑步了,周围有大叔开着小机动车,在路上突突地走着,还有人扛着锄头去田里的,才发现原来在这里也有相似的田间风景,所以走路就算是欣赏起来了,会看着所有人都笑笑,路边的野花也在开放着,也只有小牛不管眼前的一切,也偶尔能闻到空气中的花香,只是抬头看看面孔,都是陌生的人。 他们这里的人也戴着草帽,也腿上也长满了腿毛,裤子拉到膝盖上,也随着风落了下来,然后再重新卷上去,也有人拿着草根咬在嘴里,一派清闲的样子,悠闲地走着。 再说两个兄弟那边,一路跑到他们的秘密基地门前,既然是人家的秘密基地,那还是不知道的才好,不然等到这个弟弟长大了,还可能回忆起童年的时候,有一个大哥哥看到他们的秘密基地,不知道会怎么想呢。 “哥哥,为什么大哥哥没来呢,还想给他买个冰淇凌吃呢”,这个弟弟说道,我要是在场的话,一定会心疼地把他给抱起来,就凭这一点就比其他人强多了,所以说会是这样的纯真。 “哦,大哥哥有事忙去了,咱们卖完瓶子,就会再回到小屋去的”,哥哥说道。 “好耶”,弟弟高兴地叫起来。 随后,他们打开门口的石头,就进去矿洞里面了,把存在里面的水瓶都拿了出来了,准备运往垃圾场卖掉,所以说得需要跑好几次呢。 “哥哥,这么多的瓶子什么时候才能卖完啊!”弟弟说道,弟弟拿不了多少,只能靠哥哥一个人过来拿。 “要不这样,我们让老板开个车过来不就好了嘛!”哥哥也正在发愁怎么运过去,突然说道,就想到了这个方法。 “嗯,可以,哥哥,我们这就去和老板叔叔说”,弟弟高兴地说道。 “走”,哥哥说道,带着弟弟又跑向垃圾场了。 我这边,跑着,跑着,终于先是闻到了太阳花的香味,又看到了一大片向日葵花田,所以感觉应该就是这里了。 有些地方说不清楚哪里好,可就是想在这里多呆一会儿,因为安静,因为清闲,因为热闹,总之就是在此时此刻什么都喜欢,凡是这个地方的东西,什么都喜欢。 放下自行车,找好自己的位置,打开花板,就开始画画了,我也跟着接近了过去,但是只是在随便看看 不旅行的那一刻,真的会变老吗? 在外边,我时常在心里清楚的告诉自己,吃不饱的早餐,才叫旅行。 你已经不在可以大吃特吃自己中意食物的家的环境中了,毕竟这也算是离家出走,所以每次走在这地球的另一半上的街道上的时候,我怀中抱着面包棍,我都指令似的,把这个事实输入脑袋里。 你以为你还像是在家一样,有妻子给准备好了中意的早餐,所以你总是早早起床吃够量的早餐,有一个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早餐,不过当你下飞机的这一刻,这以后就行不通了,必须仅靠所给的东西活下去。 有一种说法是:胃会根据食物的多少而改变大小的说法,可能大家都听到过,往后你是否也果真如此认为呢? 如果真的这样以为的话,那么这样一来二去的,胃就会不断小下去,但是也需要时间,你忍受得了吗? 当然肯定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就算忍受得了又能怎么样呢,看着桌子上的空盘子不算什么,要马上采取下一步行动才行,就算是你一个人孤零零地捂着咕咕叫的肚子蹲在树下,也总会有一个带着头巾的美丽女士,邀请你去她家里饱餐一顿,所以胃变小的情况并不用担心,因为总会有足够的食物去填饱肚子,这是从未有过绝望的得到了一个人的完全认可。 胃变小的情况倒是不用担心了,但是我渐渐意识到,一个人衰老的开始,是从不再旅行开始。 对于所有人来说,无论多大年纪,对于“衰老”,都是一个可怕的词汇。 担心眼角会爬满皱纹,担心头上的白发会越来越多,担心那可怜的头发的数量一少再少,担心后退的发际线一高再高……,担心很多……。 其实,年龄再高,不过是一个数字,随着岁月的流逝,容颜也终会老去,但这并不是“衰老”的定义。 我喜欢同少年的人一起玩,喜欢和青春的人一起跑步,我喜欢使我自己长久地做一个少年人,喜欢少年人的柔情,喜欢少年人的蓬勃朝气和天真,所以即便是不再旅行了,也不会承认衰老,要真的永久做一个少年人。 保持对世界的好奇和觉知,是一个旅行人的对于人生不断探索的力量源泉,浑身上下始终散发着年轻的魅力,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追求。 在旅行的人身上是永远看不到衰老的,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而且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并且一直会追求下去,所以这也是我所有探索未知的动力输出。 每次回家都会带点在旅行的时候遇到过的新奇的东西,也会偶尔从别人口中听说,你看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是一直这样快乐的,真好,你说为什么他能这样一直都快乐呢? “据说又去了一个别的国家,从那里带来了很多新奇的玩意,真是厉害,小小年纪一个人去了这么多的地方,那得花多少钱”,有人说道。 “人家有钱”,又有人回答到。 你怎样生活着,你眼中的你是一个自己,别人眼中的你又是一个自己,别人眼中的你,只是表面看到的你,一些话甚至连你的表面都说的不清楚,所以渐渐成了大家传说中的人物。 可是只有自己知道,每次旅行不是去花钱去了,而是去生活去了,一边在这陌生的地方工作,一边探知生活的奥秘,有时候为了省钱,还不就是拿着帐篷去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就开始搭帐篷睡觉,这些又有谁知道,又有谁会想得到,还不都是自己知道就好了。 但是无论如何折腾,一切总归都是最好的体验,哪怕是在那里一直都居无定所的流浪也依然会觉得乐趣无穷,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就满足了,还有其他的吗? 因为一切都在渴望用心在经历,也渐渐在这里面找到了些许层次感,去感悟这个美丽的世界,做回那个真正的自己。 在世界上某个街道上,当你在默默前行的时候,在这个街道上,你突然就停下了脚步,看着这黄色的路标,路上涂着白色和黄色的标志,路边是珊瑚红色和橙色的刷漆,周围的建筑也是白色的墙体和珊瑚红色的两层楼房,周围还有一点绿色的小树,我带着一个黑色的墨镜站在路边,迎面走来一个穿着短裙的女孩,她摘下眼镜来,看着迎面走来的我,虽说只是擦肩而过,但是却一笑回眸留情,就这样谁都没有停下脚步,便各自去了各自的方向,这就是旅行。 等到走过去以后,我便停下脚步了,不由得想起刚才女孩的一笑,再看看这周围不管是路还是建筑的颜色,都很和谐,所以打算就在这附近住下来了,一个美丽的地方如果是你真心喜欢的,那么你会觉得每天都在这里生活的人,每天那该多幸福啊! 从一个方面来说,出发旅行,是在看到别人幸福的同时,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你不知道会是哪个样子的幸福,总之只要追求总会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总之,总体来说,旅行本来就是幸福的,无论是所见所感,还是听到的风声落叶声,你会发现每个地方的落叶声和风声都不一样,只是每次得到的最后的感觉,都是时间太快了,你眼睁睁的看着时间从你的眼前溜走,而你却无能为力,留不住一秒,最后还徒增伤悲。 不过随后转念一想,既然出来了,就不怕时间的流逝,觉得时间快,那可能就是感觉到快乐和幸福了,虽然终究会迎来那一天,但是却无悔走过的路,或许到了那个时候,一切都平淡如水了,无悔和后悔已经没有力气再去争辩了。 平静的湖面,总会花时间去多看两眼,看着水面上有自己的影子,看着今天穿了那件衣服,又遇到了什么人,因为有了想要去的地方,所以总是保持着高昂的情绪,就是这样子的情绪可以抵挡很多不快和失落,所以你感觉在这的生活真好。 如果不旅行你绝对发现不了还有这样的一个自己,或许人不旅行也会变得苍老,而且变得苍老很快,总是想要保持少年的样子,脚步也许就没有停下来过。 就现在来说,旅行是生活下去的一切美好来源,虽然给的麻烦也不多,但是却依然值得等待,我在有意去找到一个地方,等到下次再来的时候,也许就不走了。 这是刚刚接触到那群画画的人,听到了他们的笑声,仿佛青春的时光又缓缓逆流回来了,在向日葵花田里为了这美好的时光翩翩起舞,是目前最大的快乐了了。 我发现,想要一直追求那个可以号称每天都快乐的东西了,是很简单的,你把自己扔在人群里,看到有人将要去做你喜欢的事情,你就跟着去,或许千里迢迢,你会找到一两个知己好友,这样的一份热闹便完完全全地包裹了你,你就不会再孤单了。 出去旅行,现在遇到的故人渐渐多了,那是一个女孩,也和我住在一家公寓里,她已经来到那里快五年了,虽然依旧是上学,但是只要一毕业她就会有一份很好的工作。 这是因为她的活动面很广,而且那边的人都认为,在大学里参加了足够多的课外兴趣活动,和人接触的多了,一定会是一个合格的负责人,所以公司找到了她,她也很愿意,因为公司的工作正是自己梦想的工作,所以没有谁的幸运是轻而易举得来的,都是平常的一点积累,一点努力,当努力变得多了,就会由量变发生质的改变,你已经超过同龄人了,所以她付出的多,回报给她的也多。 其实,后来她和我谈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公司之前早就派人对她进行三个月的秘密跟踪调查,她对于这个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可见公司为了一个可以深造的人才,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寻找,所以这个公司才一直保持着同行业佼佼者的地位,甚至说是同行业霸主也不为过。 这三个月里,公司对于她的生活方式,一些小习惯,出去做了什么事情,接触到什么样子的人,并且对于她接触的人也简单的调查了一遍,通过综合评估,公司觉得她很符合一个公司领导者的位置,所以才录取了她,这样一下来,光考核就三个月,试问有几个公司能做到这一点。 她也说,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家的时候,每天都在担惊受怕里度过,后来总算结识到了一位朋友,带她去了一趟动物园,她便从那开始渐渐改变害怕的自己,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因此既锻炼了自己的各个方面的能力,还结识了很多朋友,甚至有一个还喜欢一个很特别的她,她都拒绝了,她开始变得自信阳光,并且经常去帮助别人,只要你想去做,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她喜欢去低价购进小植物,当街发给那些孩子们,还有她经常去动物园帮忙,也会去孤儿院买点日常用品,也会去养老院打扫卫生,就在大家认为她做着无聊的事的时候,机会就这样从天而降了。 她全面打开生活的大门,所以会有更多的精彩,需要去经历。 旅行找到了一个更好的自己,就相当于找到了一份变年轻的法宝,一直拼搏着,确实感觉会年轻很多,因为不想放下这年轻的动力,所以快乐和微笑会一直伴随着你,所以你永远不会老去,能一直听得得到远方的召唤。 为了什么? 我伸出双手,定眼看看天空,我到底为了什么才如此东奔西窜呢?又是为了什么,何苦这么苦苦挣扎求生呢? 在这个小森林里,这个小木屋之前,置身此处的人们,包括我自己,百年以后,会荡然无存,昔日说说笑笑的人们,也都化为了时光尘埃,飘散在阳光里,这里所有的人或物都显得虚无缥缈,仿佛即将被风给吹散,坐在公交车上,陡然有这样的感觉,虽然百年以后,会是另外一一番场景了,在你发呆的路边长椅上,早已不知道换了多少茬了,没有人会记得什么。 今天布鲁诺也没来,这是第三天了,无聊的我,只好自己进城坐着公交车,看环城的风景,看着这眼前的光景,这样不可思议的想法就出来了,百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呢? 透过窗户,看着外面一闪而过的人,我可能等不到马赛的开始了,随后我便陷入这思想漩涡里,但我知道这是出来散散心的,不能陷的太深,不然一会儿都无法自拔了,伤心也便如期而至,在这个坑里,我不知道跌倒过多少次,所以趁着还清醒,我清楚告诉自己不能再想了,于是摇摇头,不再往外看,打开玻璃窗,风吹进来,吹动着头发,便觉得凉爽多了,也清醒多了,看着眼前的人,一个小孩子跟着妈妈,我便让座了,随着微笑,我便不再想百年以后的事情,要想现在的事情。 从百年以后这个角度出发,既然知道百年以后你的故事无人知道,那么现在所有的求生和快乐,就都没有意义了吗? 并不是这样,既然注重了眼前的事情,就无论如何都要快乐的活着,这个想法我认定是一个不好的想法,所以只是偶尔考虑一下,提醒一下自己,多认真对待现在的眼前。 看着眼前的景象,寻找最在意的事情,寻找事物的本质,找到矛盾的源头,只要这一个事情认识到了,得到了解决,一切便有追求的意义,也有什么动力去坚持下去,毕竟这段日子总要熬过去,想逃避根本做不到。 看着孩子和妈妈下车了,我打算坐到终点站,再从终点站返回来,中间在鲁斯特邮局一站,看到了一所很漂亮的红色三层公寓,和周围的景色截然形成不同,红色在周围的淡色面前,显得格外耀眼,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来拜访一下这里的主人,我在心里这样地说道。 今天可能会感受到和昨天有着一样的光阴,差不多相似的光阴,昨天在车站前买了一份炒饼,今天还想吃,所以又过来买了一份,我就在车上便吃着便看着外面的场景,偶尔路过漂亮的地方,也是一闪而过了,不过我记下了是哪条路了,不过也是一会儿就忘了,显然路过才能看到最美的风景。 布鲁诺和汉斯这快三天没来了,所以我也就没事就随便跑跑,可以看看最平常的风景,其实,自己这么大老远跑过来,不过就是想在这过过最平常的生活,只是有时候生活,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有的时候你不知道,天为什么会下一天的小雨,你不知道这车来车去的方向,通到哪里,有时候走着走着,你会觉得这条路很漂亮,但是越是觉得漂亮,就感觉这条路越是陌生,陌生陌生就又觉得找不到什么意义了,活着的意义,东奔西走的意义,生命的意义,一切的意义,对于我而言,可以高兴下去,可以满世界平静跑步的意义。 昨天跟着画画的人,一起画画,中午呢,两个兄弟过来,卖了塑料瓶,买了几个面包回来,幸好我着屋子里还有酸奶,所以说吃着有味道,吃完饭两兄弟就走了,我也没问去哪里,只是说有需要就回来找我,还给了他们两个人五百块钱,走了以后,就又平静了下来。 我自己就睡午觉,睡得也不安生,大下午的做梦,做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所以说睡醒了以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留不住的人,遗憾的事情就都出来了,就感觉失去了好多好多的东西,所以这觉不能再睡了,起来自己烧了一壶热水,冲了一点绿茶就开始喝了起来了,森林里看着满地的落叶,一种与生俱来的悲伤就又出来了,喝点绿茶,冥想了一会儿才算好了一些,看着有像是猫的小动物从树上下来跑过去,我也跟着过去看看,它到底是去哪里。 昨天我就在想今天要去干什么,所以就想到了坐车看一圈城里,这一趟不贵,才两块钱,可以做两三个小时,现在一个面包都要三块钱呢,所以两块钱连一瓶水都买不到,所以说现在也就坐坐公交车,能看得出这两块钱的价值了,所以还是很高兴的。 一会儿去银行取一点钱,去超市买点东西吃去,所以还是挺忙的,钢琴被我拉进了屋子里,这全新的乐谱感觉一点都看不懂,只能是慢慢地学就好了,如果有幸能遇到一个可以弹钢琴的好友,那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坐在车上,人来人往的也挺忙碌的一天,我始终在我靠窗的位置没有离开过,我看着有一个老奶奶过来了,我终于站了起来了,发现越是到后面人就多了,而且看着这天,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可是刚才明明还晴天阳光呢,一转眼就阴天了,看来上帝的心情今天也不是太好啊! 车走到博物馆一站,我的炒饼便吃完了,手里一直拿着一个塑料袋,不舍得扔,准备到终点站再扔,眼前各式各样的人都有,老人,小孩,年轻人,各有各的特别之处,所以这也是一种乐趣。 我看着老奶奶一手抱着一个相框,一只手拎着一篮子的菜,可能是怕相框摔坏了,所以才坐的公交车,虽然没有自己骑着自行车方便,但是却是安全的。 我领略着这个城市里一闪而过的美好,平常的日子就很好了,有时候这个觉得人生的意义越是考虑,反而觉得越是模糊,有时候它这个事情吧,不想反而会更加好,更加清晰简单一些,所以啊,我就不想了。 这一闪而过的美好固然好,可是都只是看到了事物表面的美好,所以以我这伤春悲秋、到哪里都要感叹一番的性格,我倒是觉得不管是一闪而过的美好,还是细致了解以后的美好,都一样,只不过后者更加深刻一些,也能看到更多的美好,因为最后我想留下的,就是这最后的美好。 距离终点站还有四站,下去的人也渐渐多了,我就继续坐回了我一开始上车的位置,我记得在彼得花园路口站有一个很大的银行,我打算回去的时候在这一站下车,还需要去体验一下建筑物里面的美好,所以说生活也算刚刚开始吧!我所说的就是布鲁诺和汉斯不在身边的生活,才是独属于我个人的生活。 这个时候我想说,终于有时间做我想做的事情了,之前想有这个时间呢,还求之不得呢,现在就不偏不倚地落在了你的手里,有了这段来之不易的时光,那么就没有什么理由不开心了,而且也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所以,这会是一段令人难忘的回忆,至少现在觉得以后一定会是。 作为一个旅行人应该是骄傲的,虽然只是感受最平常的生活,不过却也诗情无限,就像是你自己钻进去一家角落里的面馆,或许没有人会来,但是却每天依旧准时准点开着,我相信这个世界里的一个角落里有这样一家面馆,而且也确实存在这样一家面馆,无人问津,却还是想要去了解一下里面的故事。 记得,那个秋天,去了姑苏城外,特意也要夜晚乘船归来,还别说这古城确实感觉到了历史厚重感,这历史刻骨铭心离别的一幕,仿佛就在眼前,也能体会到当时诗人无限的羇旅之感,这是到了最后一站下车的时候,我才想到了那次姑苏城之旅,当然那个时候还是学生呢。 那么接下来就是去买东西了,看到路边也有卖冰淇凌的,我到了最后一站就下去买了一个冰淇凌,下一班发车还有半个小时呢,所以说我能在这活动半个小时,先买的冰淇凌吃着再说。 有车陆陆续续进来,拖着大行李箱的人也有,只是背着一个精致小包,轻车简从的人也有,年轻人也有,背着大布袋子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不知道是去哪里,在家里安静地待着不好吗?还是说有自己的无奈呢。 一会儿还要去银行取钱,密码就在上面写着,一张卡可以存这么多的钱,还是觉得挺不可思议的,我觉得这应该是一家私人银行,之前没有听到过。 看到旁边有一个烧烤摊,在烤着火腿吃,香味很好闻,所以就来了饿感了,没办法过去吧? “你好,给来十个烤火腿”,我说道,人家笑了笑开始忙碌起来了,我前面还有一个人刚好买完走了,所以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可以很好地等待了,不过还有十多分钟就要发车了,所以说还是快点比较好。 “哦,麻烦您快点,还有十多分钟就要发车了”,我说道, “ok”,老板说道,我便放心去旁边坐一会儿。 钢琴师里克尔 额头前,依然垂着几缕头发,白色的格子衬衫上也全无皱纹,当把一切都安排的那么宁静那么整洁的时候,已经是早就错过了饭点,拿起衣角擦了擦汗,准备开始晚餐。 你以为,每次都是烛光晚餐吗?不是。 一盘辣炒蛤,拿出鸡油,拿出昨天剩的米饭,做一个鸡油炒饭,放两个鸡蛋,再加上半个火腿,就是晚餐了,因为今天一天真的累了,需要赶快躺下休息一下,眼皮不争气地在相互打架,手的动作也变得迟缓多了。 这样忙碌的情况已经不止一次了,不过我倒是喜欢这样的感觉,内心充实,不多想,倒头就睡,不管这星光是穿越了多少的时空和尘埃,经过了多少万光年,也不管这月光上是否有一只小白兔兔的影子,现在只想闭上眼睡觉,世界的一切与我无关。 我在想,这清风明月虽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是也有一个头,也有一个尾,这一个人的夜晚固然好,但是一个人的孤辉冷月,难免会感觉孤寂,所以有时候有一个在身边是非常幸福的。 在这陌生的城市里,想要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份归属感和亲热感,就是熟悉了城市,熟悉了周围的人,看看他们每天做什么,认识的人多了,走在路上也有人亲切的给你打招呼,买什么东西也知道去找谁,也会有人过来找你玩,所以说这就是渐渐地熟悉这里了。 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到生活的样子,并且在这驳杂的生活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节奏,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模式,这对于全面展开生活是很有帮助的,而且也能迅速在短时间内得到这里生活认可,你会发现旅行,当你主动去接受要比你默默承受的时候,更能看到更加广阔的天空,这个时候旅行便是成了巨大的财富。 “你好,小伙子,烤火腿已经好了”,我看着表还有三分钟的时候,老板说道。 “好,多少钱?”我跑过去问到, “一共二十块钱,两块钱一根”,老板说道,给了二十块钱就跑进车站里了,车站和平常见到的车站没有什么区别,就是一些牌子特殊,也是尖顶的房子,颇有教堂的气息,司机穿着类似于蓝色水手制服,戴着蓝色的小警长帽子,我顺着牌子指示着,去了a211路,是回来的时候,要坐的公交车,所以在争分夺秒过去,跑过去,因为还有不到一分钟,所以说过去了,刚好坐在车上,坐了不到十秒钟,车就启动了。 一共上来的就五个人,一个学生模样的,穿着绿色动画恶魔短袖,年龄轻轻戴着眼睛,小家伙好可怜,一个中年老大叔,这水桶腰看着比我三个腰还粗呢,还有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婴儿在后座说说笑笑,还有一个年轻人在戴着红色耳机听着音乐,再最后就是我了,自己在那里吃着烤火腿,顺便听着音乐,就算那个年轻人戴着耳机,我也一样能听到音乐,可能是声音太大了。 车动了,出了公交站就是第一站点,上来两个人,都是老人,看着样子,应该是去买菜,什么时候都能坐着公交车买菜了,虽然很平常,可是我却没有试过,不过却也没必要去试一试,就是这个感觉,很平常。 按着站点又回去,我看着还是来的时候的司机,这也太巧了,估计都认识我了,不过这次要在彼得花园路口站下车,需要去取钱去了,不然这几天我这口袋里的钱也快花没了,我还是不相信,这张卡有这么一大笔巨款在里面,还是不相信,这要是按照历年最高收入计算,这一百年也攒不下这么多的钱啊! 所以说还是觉得有些不现实,就算是属于你的生活,有时候也是感觉不真实的,据说那边还有一片西瓜地,有时间我就自己过去看看,找老板买几个西瓜吃。 说着,看着离着彼得花园路口站,还有十三站,估计要一个小时以后才能到那里了,我一直盯着窗外的风景,被视线拉长的建筑物,被视线拉长的人影,还有被这座城市拉长的心事。 再看,眼前就眼花缭乱了,闭上眼睛,休息一下,已经快接近晌午了,中午没有打算吃饭,买东西就想一直到下午了,买完东西,回到我的小木屋就开始吃就好了,所以说今天是公交车出游加上买东西,今天就是这样打算的,所以也并不着急,只要天黑以前回来就好了。 默数着每一站,我看着每一站都要停个大概五分钟左右的样子,这公交车司机也是精力耗费挺大的工作,所以说还是挺辛苦的,在这里的人,谁都有自己的辛苦,看着不辛苦那一阵只是暂时的。 这辆车上并没有提示音,不过却有显示屏显示,到了哪个站点,换乘几号车去哪里,都有详细的标注,所以说只要不是太瞌睡,站点是错不过的。 还剩十站,还有五站,还有三站,下一站就是了,这样越是数,越是要迫不及待地下车了,车门打开,我是第一个冲下车的人。 彼得花园,据说是彼得伯爵出资在城市中心修建的一所具有现代风的花园,能看得出融有中国风的建筑,而且也有古代的风格,这样古今融合的建筑,成了老人家们休闲,散步,舞剑的好场所,当然是少不了跑步的人,据说最近在西山郊就走一场马拉松比赛,有机会也去看一下。 还有这古代希腊城邦的遗址,还有闻名世界的巴特农神庙,都只是远观而已,远观有远处的美,在眼前有尽在咫尺的美,距离产生美嘛! “哇,这台阶好高啊!这银行也挺大的,不过爬上去可能会费一些功夫”,我自言自语道,这足有四十级台阶了,可是虽然台阶多,但是看着并不太高,可能是设计的精妙了一些,看着高,实际上只是一个平行错觉而已,一步踏到了最高的一级台阶,看着三个旋转的门,很多人进进出出,有警察在外面巡逻,我看了看这附近的监控不下三十个,所以还是小心为妙,看着让人不舒服。 我摸了摸口袋中的一张金色的卡,看了看密码,就进去了,有专门的个人取款机,可以自己进去取款,我当然就进去了,每个取款机都是一个不透明的独立的小空间,所以隐私的到了很好的保护,我按下按钮进去了,在嘴里咽了一口唾沫,手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把卡插进了口中,提示输入密码,我就输入了,点击确认,钱的数字就在屏幕上,我数了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看着这一串数字,这工作一百年都攒不下的钱就在眼前了,才觉得这是生活的恩赐嘛,还是不劳而获的,还是本就不是自己的。 上面取钱显示没有限额,可见能全都取出来,我想了笑,还是取一万先够花就行了,很快,钱出来了,装进口袋里,拔卡,走人,因为我在外面看到了一个很大的广告牌,是一家超市的,叫“汤姆索达超市”。 从银行取钱出来,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地自由了,我一下子就想到,过去去超市的原则就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买了香肠,那就说明你这次不能买肉类了,只能到下次买了,如果遇到都想买的东西,索性就不买,等到下一次分批买,每次都纠结价格,觉得这么一小瓶辣椒就要三十块,这也太贵了,摇了摇头就又放下了,好不容易想买一箱酸奶,也是太贵了,所以最后,就买了一根火腿,一瓶水,买了几袋方便面就出来了,这还花了近三十多呢,下次就不来这大型超市了,被自己限制地连购物的心情都大打折扣了,想买的就在眼前,但是买不起,这种滋味是很难受的,所以这次要一雪前耻,看到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走到超市口,特意找了一个大一点的购物车,推着购物车就神气地进去了,哇,人好多。 我一进去超市里,我看到的一个非常特别的人,就是没看到有人拿着笔和本过来逛超市的,而且一边一写,一边眉飞色舞的,比比划划,大家还都以为是神经病呢,只有我自己知道他不是音乐家,就是艺术家,反正都是怪人,谁知道这灵感会在哪里,会出现在眼前的哪个人身上呢。 所以我就凑过去了,首先是需要买一些话梅,梅干之类的,还有水果干,各样的,而且都挺贵的,都是十块钱以上,所以,所以这次就都买了。 “你好,请问你是什么人?”我过去看着蹦蹦哒哒的人过去说道,而且也是一个穿着燕尾服的人,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看着他蹦蹦跳跳的样子,我也想跟着跳了,我也想跟他一样快乐,所以我也快乐。 “哦,我快乐的钢琴家里克尔,我正在创作乐曲,寻找灵感呢,你也是来买东西的,梅子好吃”,他说道,便在本上写下了一个梅字,看着像是汉字,但是感觉写的好难看,我感觉这个梅字好像少了什么,少了里面的一个点,我就笑了笑, “喂,你这个字写错了”,我过去,拿过本来说道。 克里尔的小木棒 你不要以为就安静地坐在那里,就能写出心中想的歌词,你需要去看,去体会,你想着的歌词,你就要全身心投入到那个歌词的情景中,就像写青花瓷,你需要从体会从千年前走来的人。 当然,有些音乐,恢弘大气,磅礴壮观,可能是作曲人的一个理解,虽然他没去过那个地方,但是仅凭对于音乐的创作能力,能凭一幅画面,一个气势,写出一首贴切的曲子,也是有可能的。 “哦,你是钢琴家,是吧!”我说道,还真能在超市里碰到一个钢琴家,可能是在写一首关于生活进行曲的曲子吧,到超市里来也能理解,所以说我也能明白,这里这么多人,都是来买日常用品的,可以找到一些灵感。 “是的,我是快乐钢琴师克里尔,这是我的名片请多指教”,当他给我名片的时候,我怎么感觉眼前这个人特别不靠谱呢,活脱脱像是一个骗子,所以说我笑着点头就转身回去了,看着牌子上写着梅子果干区域就过去了,这次要买很多的梅子吃,一次吃个够。 “唉,你等等我”,看我走了,这个小胡子钢琴师就跟着我,我也没在意,现在要买点东西吃,就是想吃梅子,蒸的梅子。 什么乌梅了,雪梅了,青梅了,相思梅了,情人梅了,都要多买几袋,开胃小食品,打算把这个购物车装满就好了,还要买点牛肉干,酒就不买了,小木屋里还有。 “嗯,这个好吃,我买过,可好吃了”,我拿起一袋乌梅起来,这个钢琴师也过来了,说道,我怎么感觉越来越讨厌他了呢,而且还一直跟着我,所以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行了,你走吧!不要跟着我了,我还要买东西呢,走吧!走吧!”我说道,他笑着转身就走了,我就清净下来了,我就开始我的快乐购物旅行了。 手里拿着这一袋乌梅,是一百六十克一袋的,要十一块五毛钱,过去自己在城市里生活的时候,可不敢花这钱买梅子吃,每次拿起一袋梅子,看了看舍不得买就又放下了,转了一圈超市,回来还想吃梅子,又拿起来了,还是舍不得买,就在那里愣着,心里直矛盾,到底是买还是不买呢,这也太贵了,要是买馒头,能吃好几天呢,所以最后还是买了一袋,又去买了一袋方便面,最后不甘心地离开超市,其实,我还想买一箱酸奶呢,还想买个火腿,不过一看价格,这四样东西就要一百多,所以说立马就放弃买了,今天花了一百多,明天就要吃土了,吃土还算好的,要是自己连房租钱都交不起了,那就只能露宿街头了,更不用说吃什么乌梅了。 所以说在城市里蜗牛般的生活,是很艰难的,连精打细算的程度都达不到,根本就不能花钱,这一花钱,下面的事情就没有着落了,这是丝毫不含糊的,没有一分钱是多余的,多花一分钱就要吃土,这是在城市里最真实的生活写照,想要自己靠自己在城市里生活下去,难,太难了,所以一个城市破灭了多少年轻人的梦想,就可想而而知了。 在这个异国他乡的城市又何尝不是呢,“艰难度日”这四个字概括其实一点也不为过,一边自己赚钱生活,一遍艰难维持自己的梦想,这就是最真实的旅居生活,除非你不为钱所困就好了,那个时候就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不过至少现在实现不了。 所以说拿起一袋乌梅,想起了这么多的东西,不过这次不一样了,钱有了,要一样梅子买一箱才好,所以说都装进了购物车里,还有那酸奶买了两箱,还有辣条买了好多个样式,蜂蜜倒是不用担心,自己到森林里去找蜂蜜就好了,会比超市里买的好得多,还有各样的饼干,牛奶,火腿,特别是特产的希腊火腿,要尝一尝,一不小心就买多了,购物车装不下了,所以需要再来一个购物车,现在也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少钱了。 “您好先生,您是买的东西放不下了吗?我们这有专门的陪伴购物,只要买的多了,就可以享受这样的免费服务”,看到我,一个服务员模样的人过来说道,没想到还有这么贴心的服务真是厉害了我的超市,真是不错,大超市就是不一样啊! “那好,我再格外要一箱这样的相思梅,还要一箱这样的青梅,麻烦给拿一下”,我拿起一小袋的梅子说道,这次要整箱买,喜欢这青梅酸酸的味道。 “嗯,好,您稍等一下,我给您去拿”,说着又有两个人,拖了两个大购物车来等着,我看看还需要买一点什么呢? 我记得之前在夜市烧烤摊的时候,吃的烧烤上有一种甜酱,不知道是哪一种,所以说就想买一罐这样的甜酱,在这个时候突然想到了要做鸡蛋灌饼,在这里没有卖的,但是可以自己做啊,这样甜酱,辣酱和火腿是少不了的,而且还是要那种特殊味道的火腿,吃着刺激,当然还要买点异国榨菜,买点菠菜等的青菜什么的,当然还要鸡蛋,买点辣椒,在这里全面把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带过来,那可能会更加好一些,虽然是不一样的面孔,说话,习惯,生活饮食也不一样,但是倒还能找到一些共同之处。 大超市就是不一样呗!去到榨菜架子上,就有上百种之多,觉得符合口味的,还有点辣味的,就比较难找了。 当然还要买一点蘸料,可能在吃任何东西的时候都能作为调味品,总之把觉得能买的,都买了,还有各种饼干,各种零食,都买了一点,很快剩下的两个购物车也满了,当然一箱雪糕也是少不了的,所以把看到的都买了,打算结账去吧! “唉,你好先生,给您拿过来了,一箱相思梅,一箱青梅都拿过来了”,说着,刚才的服务员就也推着一个购物车过来了,刚好东西全齐了。 不过接下来我该担心的是应该怎么搬回木屋里去,不知道超市有没有什么空降服务,这样就可以直接送到家了,不然就算是开车,也要搬着这些东西,走过那一段山路和乱石滩,汽车是进不来的,所以还是不行,只有空降服务才好,这么大的超市应该有吧! “好,谢谢啊!帮我去结账吧!”我说道,四个人就去了柜台那边,结账的人还不少,都在排队呢。 超市里几乎没有一个人在说话,都是静静地挑选自己心仪的商品,挑选完了就自己过去结账,只有我这边偶尔小声说几句话,不过买了两个小时的东西,总算是过去结账了。 “你好,请问这东西,这么多应该如何拿出去呢?”我小声问到,结账还没轮到我,钱就放在我的口袋里,所以说还是觉得挺沉的。 “哦,买东西超过五千的,我们店里有直升机派送服务,这个您不用担心”,听到她说,我就高兴了,不错,服务很好。 “先生这边有专门的贵宾结算通道,您稍等,我们来给您结算就行了,您可以在休息室喝点咖啡”,说着,服务员就把我的这个最初的购物车也给接了过去,做事都挺利索的,我就看着休息室的牌子就过去了,买东西还有贵宾服务,实在是花钱多就是不一样呢! 我当然就过去了,不过想想刚才的小胡子钢琴师不知道是真的是假的,我记得刚才明明他拿着一根小木棍,可是走的时候我却没看到在手里,会去哪里了呢,我在想着,刚才激情地购物都忘记了这些小细节了,所以说喝到咖啡的时候,就想起来了。 至于那个小木棒这个钢琴师走的时候确实没有看到,去哪了呢? 默默听一人 当看到那个塔尖的时候,我在想什么,一开始确实什么都没有想到,只是觉得好像能想起一点什么,所以就在那静静地望着,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眼睛出现幻像,直到想到什么为止。 就像,流鼻血望天一样,当人们不知道你在干嘛的时候,还以为你看到了外星人呢,所以纷纷都去望天,直到知道你是因为流鼻血而望天,才失望地走开。 用眼睛瞄准最高的塔上的塔尖,是白色的塔尖,我突然想到了当时在老街打弹弓的样子,当时那里就有一座白塔,而且也是白色的塔尖,所以拿起弹弓瞄准塔尖就打,但是却很少打中,所以开始苦练打弹弓地准确度,记得就算练习了,好像也没有多大的长进。 那个时候童年可调皮了,从早晨跑出去,中午饭都不回来吃,直接就是到晚上了,晚上才兴冲冲地跑回来,每次老妈都说我一顿,第二天便不会这样了,但是到了第三天就又恢复了老样子,该怎么玩还是怎么疯,老妈索性也不管了,所以一个自由的童年便诞生了。 那个时候,对于最高和最低都很敏感,该上之时,爬到最高的塔上到塔尖,该下之时,找到最深的井下到井底。 爬树已经不想爬了,所以会选择比树更高的塔尖,下到深井,是因为总想探探脚底下是什么东西,那个时候小镇上确实有很多废弃的枯井,所以经常几个人会爬到里面去,拿着蜡烛,探索密道,可以说当时我们对于天上飞的,地下跑的,就没有不知道的,所以就是这么调皮,特别的调皮。 所以才会这么留恋童年的生活,以及整个青春的生活,所以想要写出自己的一部青春故事,所以就写了。 现在呢,现在,大家都成了大人了,各自拥有不同的生活圈子,生活圈也不会出现交叉的现象,从此开始,你不再了解我,我也不会去关注你,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是无可奈何的,尽管当年那时可以一起欢笑,一起牵着手向前跑。 我也一直想说,我也已经不再是那个天真的高中生了,一天天总想着要逃出去,看看这个多彩的世界,所以我领教了这世界是何等的凶顽,同时又得知世界也可以变得温存和美好的。 可就算是这样,也会亲眼看着曾经具有重要意义的东西一点一点褪色,逐年消失,你就这样看着一点一点消失,就消失在你的面前,这是无法避免且与生俱来的悲哀,所以有时候伤心一会儿并不是坏事。 毕竟是一起度过了朝气蓬勃的年代,毕竟曾一起牵过手许下最天真的愿望,或许那天晚上在你熟睡的时候,真的有一颗流星坠下,只是我们的愿望和流星完美的擦肩而过了,所以流星会不知道,所以愿望没有实现,有好多的愿望,也都深深埋在了那张泛黄的纸上,而我现在还在一个一个的读着,感慨最美丽的流年时光。 我也清楚的知道,我就是我,我不是别人,这对于我是很重要的,心灵所受的创伤,便是人为这种独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过去的我也会让他们统统的都过去,只是偶尔会想起来就随便提了一下,可是就是是一点点,还是能真切感受到当时整颗心火热的跳动,能在回忆中汲取快乐和伤心,也是幸福的。 所以开始寻找自己生活的模式,喜欢什么就去做什么,所以才会从迷之森林里有意识地走出来,总是不希望有人和自己一样,若是看到与自己相似的人,也会有些气恼,觉得他是不是在学我,所以会生气,一开始是这样的,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才发现,这样的人应该叫做知己,直到现在真正可以算作知己的人,也没有超过三个,所以说知己不在多,一两个就人生足矣了。 过去迷失在应该怎样生活的问题里,看到别人有什么就羡慕,看到别人说什么做什么就去跟着做什么,所以完全没找到一个自己,每天活得挺累的,还没头没尾,所以又开始改变生活方式,直到有意识地去找到自己的生活模式为止,所以在生活里不断地改变,才算有点自己的心智了,有自我地去活着。 吃完了饭,月光已经出来了,今天两个人又早早地睡了,我自己在外面坐着,晚上还不能弹钢琴,因为看不到琴键,所以明天再说了,看着月光,或许有嫦娥仙子抱着月兔,下凡到我的面前也说不定啊!所以说愿意等待一会儿再睡觉。 所以就想跑到森林里再跑回来,跑回来就睡觉了,直到跑出去,我才发现今天的月光也一样闪亮,今天的鸟儿们格外的安静,只有沙沙的树叶声在微微作响,我就坐在了树下,看着这明亮的月光,想想这月光,只是感觉少了一些琴声,安静了一些。 直到一片树叶落在了我的头上,这树叶真大,可以盖住我的头,这还让我下了一跳呢,所以就站起身子来了,又想了想,往森林里面走了走,又走进了森林深处了,这个时候又听到了一滴一滴的水声,滴答滴答很有规律,不过乍一听也让人感到害怕,因为这水声像是脚步声在有人跟着你一样,所以还是觉得挺别扭的。 明天可以考虑做一个弹弓,试一试打树叶,顺便又想到了《航海王》中的乌索普,也是打弹弓的,而且他的父亲耶稣布,便是一个超强的狙击手,据说可以打中蚂蚁的眉心,真是太厉害了。 往森林里面走走,确实可以激发漫天的想像力,所以这便是所有灵感的来源,或者是这月光,或者是这一片叶子,或者是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或者是所有的声音,只要是这个世界的,这个世界有的,不均是眼睛看到的,还是耳朵听到的,都能可能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闭着眼,听着这夏夜的风声,或许也在等风来。 从身边跑过去了一只白色的兔子,在白色的在月光下很明显,消失在了我眼前的草丛里,心有清风明月,舞剑弄清影,我能体会到当时夜空下诗人的孤独感,不,应该说是诗人人生的快意感,这是很享受的,不亲身经历一次,又有谁知道呢。 默默听着一个自己的心跳,喜欢的,不喜欢的,便了然于胸了,如果总是看不开这些东西,就算走的再远,也只是困于自己的内心,无法看到更加高远的地方,只是留心眼前毕竟是不行的,人生总是需要那么几次突然顿悟。 这次没有戴表,也不知道时间是什么时候了,所以说,这个时候也该回去睡觉了吧! 毕竟在想像中的状态,是很耗费时间的,所以走了走,没有跑,只有来的时候跑了一会儿,所以还是挺对自己不守信用的,说好跑着去,跑着回来,但是现在却有心情欣赏起这森林夜来,还真是无法自拔了。 “你吃饭了吗?你吃饭了吗?”走着走着,突然有人问你吃饭了吗。 感觉背后一凉,才发现在树枝上站着站着一只彩色的鹦鹉,在那里叫来叫去,他的主人应该经常会说“你吃饭了吗?”这样的话,所以这个小东西就学会了,直到看清楚是一只鹦鹉,我才放心下来,吓了我一跳,是真的差点跳了起来了。 走到这,月已经上到树的顶端了,谁知道这样简单的日子会何时结束呢,走一步看一步呗,毕竟幸福的日子并不总是有。 再说这次出来,就是想有一个不一样的生活,就是在一天午后的小雨里,我提着篮子从我刚刚租住的公寓里出来,在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我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第一次走在这里,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相信都不会太差,所以一切都很好啊! 我穿鞋白色的透明雨衣,在一个路口看着指示牌前进,在指示牌里总少不了一些广告,似乎到哪里都一样,所以我认真的开始记着这里的每个路口,每条路,而且指示牌大多都在一颗百年老树下,显得悠久质朴,突然转眼间,我看到一个学生模样的姑娘,正在抱着两本书,冒着小雨跑着,头两边的马尾辫跳动着,真可爱,这样具有十足青春气息的画面,我想到了,这便是我第一个要喜欢这个城市的原因,因为在青春的人身上,能看到这一座城的朝气,或者说我渴望了解这个城市里青春期的故事,是故事也是动力,是心情的动力,助燃剂,有时候经过一个学校操场的时候,也会自己买一根雪糕,坐在篮球架子上,看着青春的人在操场上蹦蹦跳跳就好了,就已经是很满足的了。 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自己青春的小城,在那里也发生了我自己的青春的故事,和所有的青春一样精彩,只是,组成你整个青春期的人已经都走了,即便回去也只是一些碎片一般的回忆,所以等到学会了接受的那一刻,再回去看看吧!时间真是让人猝不及防,是最居心叵测的东西。 想着想着,这次旅行的意义好像达到了,而且这次是超额完成了,获得了更多的快乐。 又跑回来了,才发现已经过了十二点了,我居然在森林里度过了一个半夜,真的还是第一次呢,不过倒是没有遇到奇怪的事情,所以说想想还是不可思议的。 回来悄悄地打开门,慢慢地爬上有声音的楼梯,所以说小心一点,别把汉斯给吵醒了。 一个想法 回来,直接躺在了床上,盖好被子,头没有露出来,随后从被子里探出头来一看窗户的窗帘还没有拉,又下去把窗帘拉上,随后一想,灯还没有关闭,就下到一楼关灯,再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关灯,然后溜进被子里就睡了,心扑通扑通直跳,感觉外面的风变大了,所以说开始起风了。 风刮过窗外的声音,树叶焦躁不安的声音,全都一个不落的走进了我的耳朵里,把窗户也关上了,今晚感觉温度特别的低,所以只是盖一个单薄的被子便感觉冷了,所以一下子盖了两个被子。 现在能有一个温暖的地方睡觉已经很不错了,也已经很满足了,不像最初出来的时候,为了省钱都是自己带着帐篷,在任何一个地方,一座孤独的桥下过夜,那个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这里有一个睡觉的地方,只要有了栖身之地,那么就什么都不怕了,觉得人生的任何烦恼,就没有睡一觉解决不了的,所以说再和现在对比一下,前后的改变确实是不小的,所以说太容易实现的愿望就会不珍惜,所以说无论是在哪里,总感觉不是很差也是幸福的,想着想着,睡意又全无了。 其实,想想,拿出书来,又看书了,所以说情感太多,对于一个武者都是一个阻碍,更何况是对于一个平凡的人了,有时候情感在某一方面面前是很渺小脆弱的,所以说爱也不敢爱,爱被藏在内心最深处,又怕失去,爱来的匆匆,去也匆匆,与其只是尝过那一点甜蜜,痛苦一生,还不如一直这样冷静无情的好,所以说情感也是痛苦了。 看书,我很喜欢地点风景心情的描写,能描述出一个完整的画面,能有微风细雨相伴,便是感觉这个画面是幸福的,只要是温暖幸福的文字画面,都想着一次看到天明也不会累,所以说看书也给我打发了很多难熬的夜。 这样一下来,直到三点多才又来了睡意,放下书,躺下就睡了,所以说睡吧! 后半夜,风就变得小了一些,所以说睡觉也变得安稳了,幸好外面没有芭蕉树,还算清静一些。 “喂,小子,醒醒,起来做饭了”,再次听到声音,是感觉有人在叫我,这个声音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这个声音不知道穿越了多少个世界才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我才渐渐醒了过来。 “怎么了?”看着汉斯的样子,我勉强睁开眼说道。 “怎么了?这都八点了,不是你提议说要去跑步的嘛,我俩都准备好了,现在就差你了,以为你早起了呢,没想到你是今天最懒的一个,现在马上起来做饭,吃完饭,把跑步补回来”,汉斯说道,转身就走了,我才又躺了一会儿,感觉才刚睡,一天就又亮了,还困着呢。 今天是最不情愿起床的一天,也是最困的一天,不过还是得起来,做饭,我合着成了他俩的伙夫了,无奈。 很快下楼第一件事就是洗脸,精神一下,看着俩人都坐在椅子上看着我呢,还吃着苹果真是神气啊! “喂,小子,准备做什么吃啊?”布鲁诺笑着问道。 “鸡蛋馒头,咸菜”,我说道。 “可以”,布鲁诺说道。 简单一点挺好的,最近又想喝果汁了,倒是没有果酒之类的,比如苹果醋什么的,我觉得要是要汉斯投资一家工厂,就拿汉斯·森林小木屋做为品牌,创造一家以各种水果作为酒的公司,一定会不错。 “快点啊!一会儿还要跑步呢”,汉斯催促道, “知道了,马上就好了”,我说这,不由得白了他俩一眼。 “行了,不用点火了,这里有电锅,方便一些”,布鲁诺说道,看到墙角下的电锅,还真的是啊! “哦,知道了,我去切馒头,打鸡蛋”,我说道,便又出去了,我再回去的时候,俩人已经上楼去了。 当早晨的森林小屋,飘起一阵香味的时候,便是一天最美的时光,所以虽然今天有点小郁闷,哈,是挡不住好的心情。 “开动了”,我说了一句,便开始把切好的馒头放在鸡蛋液里面,然后再一个一个放进电锅里,我觉得美食里面一定要有慢的影子,而不是只是因为填饱肚子,就一股脑地下去,比如煮饺子的时候,可以一个一个往下拿,而不是所有的一起放,这样饺子很容易就破了,所以说一定要温柔对待美食,美食才不会发脾气,要不然就会像饺子馅,乱成一锅粥的。 “好了,吃饭了”,我喊道,顺便热了两盒牛奶,两个老家伙便又下来了,所以说还是吃饭有诱惑力。 下来坐在桌子前面,我拿出来三个杯子,把热的牛奶倒了三杯,顺便红油咸菜也上来一盘,馒头切了十个,摆了两盘,这就是早饭了。 “啊!好饿啊!”汉斯说道,我就笑了,原来这最平常的饭菜,在这特殊的时刻也这么有魅力,仿佛又回到十多年前,上学早晨的早饭了。 “奶奶,怎么又是馒头鸡蛋啊!能不能换个口味”,背起书包,准备吃饭,我一看奶奶做的鸡蛋馒头,就又嫌弃了,已经连续吃了快半个月了,所以说真的是顶不住了,拿了一盒牛奶就跑了。 “奶奶明天别做馒头鸡蛋了”,出门前,我还不忘记说一句,奶奶就无奈地笑了。 现在想想,好像每天都吃奶奶做的饭,即便是吃一辈子也不会腻,所以说现在想想,倒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只是觉得过去有过,现在同时期对比一下,所以才感觉到差距的巨大。 我吃了一块馒头,喝了一杯牛奶,很快就吃完了,牛奶感觉一定要牛乳多一点才好喝,而且是纯牛奶特别的香,热一热更香,就是这样才好喝,所以喝了一杯牛奶便精神多了,这次不用再去那个庄园找老乡买酒了,因为这些酒估计一年都喝不完了,而且还要每天都喝。 “行了,一会儿陪我们跑进城,给你买几件衣服,你看你买的这都是什么衣服,连流浪汉的都不如”,吃着饭,布鲁诺突然说道。 “啊,我这衣服像流浪汉吗?可是在家的时候我也穿这件衣服啊!”我说道。 “小子,你那衣服多少钱一件”,汉斯吃着馒头,问我到。 “我记得好像是花了四百二十多”,我摸着头回忆说道。 “这么说吧!你那衣服就算乘以一百,也买不起我这件衣服”,汉斯笑着说道,还是吃着馒头,真的搞不懂他们,居然在我面前炫富。 “小子,你不要不服气,也不要以为我们是在跟你炫富,实在是身份地位的问题,等你到了我们这个位置就明白了”,布鲁诺接话道。 “哦,我什么也没想啊!我只是感觉这衣服对于我已经是很好的了,没必要花那么钱买一件衣服多不值啊!”我站在他们面前无奈地说道。 “行了,既然当我们老哥俩的小弟,你也不能差不是,你也要有面子不是,吃穿观念自然要更改一下”,汉斯说道, “行了,一会儿我带你去我的衣服设计公司就知道了”,布鲁诺又说道。 “哦,那我去换双鞋子”,我说道,便上楼了,今天是咋了,能出去了嘛,还要给我买衣服,莫名其妙,不过真的有这么贵的衣服嘛,还真的没见过,这次可是开了眼界了,不止要懂得道理,认识这个世界,最起码这些富豪眼中的东西,你要了解一些,那么这个世界也认识的差不多了,都是你曾经不曾涉及到的层面。 依旧是我的黑色的帽子,还有黑色的短裤,那双已经老旧的跑鞋,一直没舍得换一双,差不多这次也该换一身装束了,所以说还是挺期待有一身新衣服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还不又是三年。 “快点,走了”,一会儿汉斯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了,真的一大早上就催,一会儿也没安生。 “来了”,我说道,穿上鞋子就跑下楼去了,我就在想,本来想上午弹钢琴的,没想到半路杀了两个老家伙,所以说又到晚上了,钢琴就这样放在那里安全吗?好像他们从来都不考虑这些问题,所以说我也是刚意识到这一点。 “行了,锁门,开始跑步”,布鲁诺说道, “好的”,我说道,我倒要看看,一大早上就嚷嚷着跑步,看你们到底有多能跑步,嚷嚷的这么热闹,刚吃完饭应该休息一下,趁着这个机会,给小猫了一点猫粮,别怪我一会儿你们跑不动了,我来嘲笑你家,我坏坏地笑着。 “刚吃完饭,先等半个小时,大狗还没喂呢”,我说道,我下来说道,谁都不能缺少了照顾。 “对啊!先等一会儿”,汉斯也同意说道,我怎么感觉汉斯是最害怕跑步的一个,我就不相信,早晨吃了这么多的馒头,这么胖,还嚷嚷着要跑步,真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好吧!随便,反正今天是一定要跑的,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一定要完成今天,完成今天的跑步”,布鲁诺说道, “嗯,对的”,对于布鲁诺说的我完全同意,所以说这是对的,认为对的说去的,就要努力去做到。 果然过去了半个小时,开始锁门出去,从那个有草地的下坡开始,从这里一直跑到城里才好,所以说感觉还是挺远的,但是我无所谓,每天在早晨我都要穿越整座城跑步,所以跑步变得简单多了,所以说这是我喜欢的,所以我才说,只是今天睡得比较晚。 不止一个伙伴的跑步 我想,如果有一次自己破坏了自己的原则,那么接下来,一定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人生就像是复杂的乐谱,就是面前的这钢琴曲,当你弹着弹着钢琴的时候,自然会有这样的感悟,无论怎样的乐谱,或许改个声调,改个音符,境界和感受也为之一变,在我所理解的钢琴曲里,境界是很重要的,境界是创作的基础,只有有了境界,才能创造出更加有意境的钢琴曲,这是必然的。 人生的这一曲乐谱,写满了十六分音符和三十二分音符,以及许多奇妙的符号,意义不是很明确的转角批注,甚至有时候你都没有看过这个音符,所以又要重新了解,从音符里,拐弯抹角认识音符,好像就有一个人生蕴藏在里面,所以懂音乐的人懂得生活,懂得自己,懂得需要一个怎样的地方去安置自己。 这些音符很难正确的解读出来,即使解读出来,将它转变成正确的乐音,也未必能有正确的理解和评价当中寄托的意义。 所以,有时候你会感觉音乐人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其实,并不是人奇怪,而是乐音奇怪,或者说也可以解释为人生的奇怪瑰丽,所以说有时候因为音乐,放弃一些东西有何不可,在音乐的世界里,仿佛所有的付出都能得到音乐乐音的回报,所以在音乐里不断付出是值得的。 我是想着,我的音乐如何打动正在飞回家的鸟儿,以至于听到我的音乐,连回家都忘记了,那样音乐将会是何等的美妙,所以说只能一点一点向着这个美好的世界走去。 我在想,跑步多好啊!跑步中有音乐的味道,音乐中有初恋的爱的味道,恋爱的最佳年龄,大概在十八岁到二十二岁之间,每个人的差异当然是有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是若是低于这个年龄,是让人看着厌恶发笑的,而若是过了这个年龄,那么许多的现实问题就纠缠不清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倘若年龄更大,也会出现很多稀奇古怪的鬼点子。 我也在想,跑步多好啊!是吧?又不需要花钱,只要你愿意,只要你有一双鞋,有一条看起来趣味的路,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能有一个说跑就跑的旅行。 只要想跑步,全世界也会为你让路,这世界是为我们心特意赶来的,其实,我们如此目睹的光景,不过是现实世界里极为微小的一部分,我们经常会错认为这是世界里的世界,其实并不是的,真正的世界位于更深更加难以看到的地方。 感觉跑步因为有了相遇,也同音乐一样,也有了爱恋的感觉,当你从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身边跑过去,她身边的香味你会问到,头发的样子,飘逸自由,而且你回头看到她的那一秒,她的笑容如同花儿一样美丽,这怎么不会让跑步的人更加动心呢? 我希望有人这样记住我,记住我曾经因为跑步,遇到过你,还有你看到我的奇怪的眼神。 跑步经过乱石滩是很有趣味的,一不小心,鞋子就湿了,不过也是挑战,有时候落地不稳就会摔跤,那么接下来几天你就只能在床上躺着了,这个时候你才发现,一些简单的事情,现在做都有一些难度了,才知道,你自己真正的幸福是什么。 有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在树下的秋千荡来荡去,听着风从耳边头发吹过的声音,我曾想,这样就是天长地久,殊不知,只是一切流浪的开始。 人的活法总是林林总总,离去的方法也多种多样,但是这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剩下来的唯独沙漠,真正活着的只有沙漠。 “这个地方咱还是走过去吧!”因为下坡时一堆乱石滩,所以看着高低不平的样子,看着都可怕,汉斯说道。 “那个,先走过去吧!”布鲁诺叶说道,不过对于我来说,现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帽子一横,就跑过去了,跑过这么多的乱石滩,虽然受伤也不少,但是也涨了不少的经验了,这么多次扭脚,可不是白扭的。 “我在前面等你们”,跑出去我才说道,便也没有看着他们两个是什么神色,总之只要我跑步,就绝不会回头,除非看得到值得回头一看的女孩的笑脸,不然是不会回头的,特别是晚上跑步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往后面看,因为这样一个看,就对自己没有信心了,反而觉得后面也有东西在用和自己一样的速度跟着,我停住脚步她也停住,几乎同步的很准时。 “这家伙”,布鲁诺摇了摇头说道, “行了,年轻人嘛!怎么你想重用他”,汉斯不由得说道。 “没有,哪有啊!”布鲁诺说道, “切,你想什么我还不知道吗?你我可是打了半辈子的交道的,不过我要提醒你,他又不属于这里,他迟早是要走的,你留不住他,所以你就不要想了”,汉斯不由得笑着说道。 “明白,我只是看着跟他有缘,所以带着他玩玩,他可以随时走,不说一声走都行,我明白你说的是什么”,布鲁诺说道。 “行了,赶快走过去吧!别让那小子等急了”,汉斯说道,不由得喘了一口粗气,向前走去。 从一个人的身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孤单,是否一个人就是孤单呢,也或许只是孤单的时候才可以看出身影的孤单,反正从一个人的身影,不论是何时的身影,我都看不出孤单来,因为并不是一个人并不是真的孤单,所以影子早就知道,它只是见到人才伪装的很孤单的样子。 你是否见过泪影呢,泪影不是普普通通的泪影,截然不同的是,那是从另外一个遥远世界渗透过来的你的泪滴,这样的泪滴,或许是你真的伤心了,但是就算伤心过后呢,你不还是拿着饼干向前走嘛,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个饼干盒放满,人生仿佛就是一个饼干盒,等你放满了饼干,也就明白什么了。 每次遇到麻烦我都会这样想:首先把眼前这个对付过去,往下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能承受任何痛苦,前提是,只要这痛苦有意义,其实,想想这一路走来,磕磕碰碰,羁羁绊绊,才让生活变得有了诗意和远方,我回头看看,这路也许是世上最美的路,一路走来,一路歌唱,如同一幅画气韵生动,惊为世外空间。 我跑过来,看看这一路的乱石滩,那两人还没有影子呢,我就坐了下来,等着他们两个,等了十多分钟才一路聊天,一路过来的,真的是两个懒家伙。 “怎么?等急了,起来吧!准备跑了”,汉斯说道,我就站了起来了,所以说真是两个老家伙。 “走吧!跑”,我说道, “行,跑了”,布鲁诺当先跑了出去,我和汉斯也跑出去了,一路的泥土路,一路的鸟语花香,所以说是最适合跑步的。 现在是九点四十分了,大多数人都忙碌着工作呢,只有我们三个人,居然跑步,这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我怎么感觉在这里条条大路通城里呢,刚翻过一片草地,又看到了路,刚翻过一片草地,又看到了路,这一条路一条路的,如果不是熟悉这里,恐怕都会迷路吧! 今天这湖面也没有人钓鱼,真的是奇怪了,感觉这里的树木高低大小都差不多,如果不是我在路口系了一条红丝带,我怕是也找不到小木屋了。 “跑啊!一二一,加油啊!”汉斯说道,从小路跑过去,看着路渐渐变得窄了,有的小路只能一个人跑过去,要不就从草地上跑过去,总之脚下踩的,感觉趣味无穷了。 这里跑着还没有人,所以说只有我们三个人,不一会儿,汉斯首先气喘吁吁起来了,肥胖的脸上都涨红了,看着极为狼狈的样子。 我也没跑多快,但是还是和他们两个渐渐拉开了距离了,我也没停,准备今天怎么也得跑五万步吧!不然一跑都睡不着觉了,完不成任务。 “跑不动要不不跑了吧!”我过去说道。 “不然,这是我们两个的性格嘛!我们只是很久没有跑步了,才变得这样的,没事继续跑”,汉斯说道,虽然脚步慢了一些,但是每走出一步,都是在超越自己,为何会停下呢,只要跑,就不会停下了。 听着汉斯的语气,不到达终点肯定是不会停下了,况且满头大汗了已经,又出着太阳,这样是很危险的,所以说还是不跑了,但是不行,既然跑了就绝不会放弃,看来是我小看了他们。 “好,一起跑”,跟随着汉斯的脚步,一会儿布鲁诺也开始哀叹喘息粗气了,只有我还气定神色的,没有一点的变化,所以至此,感觉跑步有了一点成就感了,至少和他们比起来我不是最差的,但是也不能和他们比,拿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相比,总感觉卑鄙了一些,但是还是有成就感,因为自己也是一步一步坚持下来的,所以说可以欣慰一下,自己总算做成了一件事情了。 到了大路上,看到有人在上去树上,也不知道在干啥,我们三个就是顺着就跑了过去了,这是第一个,我们第一个看到,奇怪看我们的眼神,所以也不管什么样子的眼神,跑过去就好了,但是汉斯还在坚持着。 “跑啊!加油!”汉斯说道,放慢了步调,现在比刚才强多了,至少现在汉斯的角色恢复了。 “不行了,真的跑不动了,还是走一会儿吧!”汉斯说道, “行了,跑这一会儿都不错了,坐下来休息一下了”,布鲁诺也说道,我们便找到前面一棵树下,坐了下来,想想中的加油跑步,就这样结束了,还真是不甘心呢。 设计灵感 早晨,天边是一层金色的阳光,躺在木屋的床上,看着金色的树叶在金色的天空下,摇啊!摇呀!摇呦,摇啊摇!就又被忽悠睡了。 这个画面太安静,太祥和了,以至于都不知道为什么又睡了,可能是被风和树叶催眠了,所以说,我也很无奈啊! 等到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感觉过了一夜到了今天,心和影还留在昨天呢,因为昨天的事情,着实让我做梦都笑了出来,那就是他两个人的跑步,不过今天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所以还是挺自在的。 小猫渐渐跑出去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而且也是爬树,在树上用自己的爪子挠来挠去,像是小猫爪痒痒了,试一试猫爪的威力,所以说在树上玩的很快乐,我也就没有去打扰小猫们。 昨天和两个人也是一路跑一路走,用了快四个小时的时间才到了城里,汉斯一回城就回家了,我和布鲁诺则真的去了一家大的服装设计公司,公司一共二十一楼,真的是一家大的公司,也就是跟着进去看了看,其他的倒是没有什么。 当他们谈到今年设计什么主题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跑步,便被采纳了,说有了收益,便会给我出点子的钱,布鲁诺全程笑了笑,也没说什么,然后又出来了,毕竟人家一个公司算是一个家,跟在布鲁诺后面难免有点让人猜测你是来图谋不轨的,所以说还是走的好,当然如果说因为我说的两个字“跑步”,便定了今年的跑步主题,那我也太荣幸了,如果还能因为说一句话而得到钱的时候,那也太不好意思了。 重要的是看你跟在什么人身边了,所以说颇有点狐假虎威的感觉,所以我就很想离开这里,如果要说是只是给我介绍一下衣服还可以,毕竟一个公司一个家,我这外人难免会觉得你是外人,总之就是里外都不合适,所以还是赶快溜掉的好,总之一些事情就是有点太荒唐了,你还要跟着去经历,跟在人后面也不是我的风格,还从很多的眼神里,看到了很多不满的眼神,所以也是无形中受了一肚子气。 “怎么样感觉”,出来以后,布鲁诺说道。 “很差”,我说道。 “是吧!没有能力想要这个世界接受你,是很难的”,布鲁诺说道。 “不过咱刚跑完步,你定的这个主题不错,期待吧!等到跑步主题的衣服出来了,给你拿几套”,布鲁诺说道。 “随你便吧!接下来去干什么”,我笑着说道。 “行吧!这段事情没有事,你自己玩吧!我还有事呢,先走了,晚上再说吧!”布鲁诺说道。 “好的”,我点了点头,也走了,然后就自己去了老街转了一圈,决定也没啥,就又回来了,回来以后也没有心情弹钢琴就睡觉去了,谁让晚上睡得这么晚,早晨起的这么早呢。 这样的生活,估计是又被束缚住了,最起码布鲁诺和汉斯在身边总是感觉有些别扭的,因为一个人的时候太多了,突然热闹起来也不习惯,再说身边多人本就是一个束缚,所以说偏离了一点自由了,我得看清楚现在的状况了。 有时候,你想一个人呆着,有时候又想热闹一点,所以总是不能完美了,希望热闹的时候就热闹,希望一个人的时候就一个人,那想的简单,其实做到就难了,所以天底下哪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正如没有十全十美的文章,也没有十全十美的生活一样,所以恰到好处便显得更加重要了。 从来到这雅典城的那天起,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人出去过,所以想要走的心便更加近了一步了,直到现在虽然还不知道去哪里,但是总觉得这次出来旅行,充满危机的同时也是机遇,前所未有的旅行体验,所以总是不知道未来是什么。 想着想着就又睡了,直到下午才起来吃了一桶泡面,所以说生活质量又下降了,所以有时候生活和没有丝毫的关系,他只取决于你自己的好坏,是否去打扮的精彩,是否有诗和远方,这些都取决于你。 有的时候,生活这东西和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它只取决于你,一个,一个心情,一个决定,一个能收纳世间真善美和梦的自我灵魂。 所以想到这里,虽然目标已经超额完成了,但是这里的美景我要一一记录下来,哪怕到临走前我只是做完了这一件事也好啊! 有时候,睡觉这东西是最耽误事情的,让你迷茫自己,让你甘愿承受所有的坏心情,让你不再保护自己了,让你无能为你,让你觉得你现在只能在这里躺着,而对一切都无能为力。 重要的是维持一种认真保护自己的姿态,如果一味地只是遭受生活攻击而不反抗,我们就只能止步不前了,慢性的无力感是会腐朽人的。 所以,赶快把被子给叠好了,把床给收拾好了,必须有什么事情可做就好了,于是爬到三楼,在一大堆垃圾里,找到了画板和画笔颜料,就出来了,你可以跟小猫去跑,去跳,去追逐蓝天和白云啊! 所以打算画画去,那边不是有一个悬崖嘛,是这里最高的地势了,我想爬得更高一点,或许心情也会变得高了,应该有很美的景色,我可能在等待一个日落的黄昏,看着这夕阳下的人间美景,或许自我的烦恼就会变得少了很多。 好不容易把画板搬到了山崖上,我就看到了有很多美丽的鸟儿都在那里停着,看着,所以我就觉得找对了地方了,有时候自己找不到美景,那就跟着鸟儿美丽的翅膀去寻找美的奇景,你不知道的事情,或许鸟儿知道。 其实,我一直纠结这画笔如何握才能舒服一点,所以我度过昨天一个美好的下午,我试了试很多手法的握笔,我觉得还是大拇指和无名指直接握住就可以了,最简单,也最舒服,所以说还是这样才好。 画画,首先要先画出一个意境,一个丰富的意境,我习惯先画出一个大致的轮廓,把基础的颜色先勾勒出来,然后再精雕细琢,每一株草,每一棵树,每一片云的姿态,或许每一画笔里,都藏着自己的一个心情,一个此时此刻最真的想法,就这样一个美,两个美,等到美多了,便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了。 也曾在博物馆看到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这气势磅礴的大意境简直是出自天上来,如果不是看到这画,还真的不知道还有如此的天上美景,所以我一直想要画出一幅这样的大画,但是不经过日久的磨练,一定画不成这样意境高远的大画,所以一看到美景,总能想到这画的情景。 作画人自有作画人的意境,你的心中意境多高,都能从画中反应出来,就说说这画,一撇一捺都自有神韵在里面,所以说懂得欣赏你的画的人,便能明白你此时此刻的内心,这便是知己。 眼前看到什么,就画出什么,这是最好的,也便是最美的风景,阳光在下面的树林里被无数的反射,让每一片树叶都染上了颜色,白鸟齐飞,层林尽染,你说这样的美景,谁看了不得多看几眼,多看几眼都不够,非要看了一次再看一次,这才是让人流连忘返的美景,原来传说中的美景就在身边啊!而自己却一直都没有发现。 一个人旅行,性格也会变得孤独和高傲,不是自己高傲,是美景让人变得更加的高傲,你发现和你一路的人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很长时间都是在诉说着嘴边的话,而不是心里的话,和美景,和自己,也好久没有说说心里话了。 还别说,我就真的带了一瓶酒,因为美景配美酒,加上有些小忧郁的心便是绝配组合,一边笑着,一边想着,这飞鸟,应该有怎样的姿态,有怎样的出场方式,哪个角度,都需要好好的搭配,所以作画一定要有洞察自然的心,这样才能更好地画出自然的肖像画。 这次,出来旅行的意义,莫过于此了,本来想着,一个人,租一个不是太破的小屋,如果有幸还能遇到一只流浪猫,便是最好,夜晚在如豆的灯火下写写字,听着音乐,白天能跑跑步,这就足够了,或许去做一份不太投入的工作,只要有些收入即可,最起码也要度过这段时间,钱带的本来就不多,一边工作一边旅行,是常有的事情,没想到这次完全的不一样了。 所以说,走得越远,带来时惊喜果然就不一样,虽然我还没清楚为什么这次会有这样的旅行,但是再一看这美景,现在此刻是幸福自由的,那就说明是一个最美好的旅行,那我就已经不用想那么多了,所以再想想刚才躺在床上郁闷的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差距,所以对于睡觉也该重新考虑了。 我在想那多云一定要画的漂亮一些,特别是现在要有一个爱的人在这里能跟我一起看这美丽的风景该有多好,所以还是希望能和爱的人一起欣赏美丽的风景。 看那蓝色的鸟是什么,摆出人字形的结构飞着,真的是太美了,我想把所有看到的美景都画下来,然后再回去欣赏一下,所以我感觉画画的会让欲望变得很大,恨不得把所有的风景都堆在这一张纸上,所以我也会为了这个目标尽力去画好这一幅画。 从画画里也体会到很多的东西,记得刚开始学画画的时候,连一个圆圈都画不出来,就开始不停地画鸡蛋,那个时候一整天就画了一个鸡蛋,不过也确实进步了,现在画圆几乎是一笔呵成,所以还是要感谢当初不厌其烦地画圆。 画画,一开始我就纠结在画人上面了,觉得无论如何去画一个人都不能很好地传神,后来欣赏了很多名画,都只是看动作和眼睛,才渐渐找出了一些画眼睛的技巧,虽然还一直都在寻找,所以画眼睛现在还是觉得挺好看了,感觉一下子突然做过好多的事情,不过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一定会去做。 就这样我等来了昨天的夕阳,晚上布鲁诺说来也没来,总之就是我一个人在森林小屋又度过了一夜了,我点了十一根蜡烛,写字到了一点多才睡的,所以说一天把自己弄得也挺忙碌的。 不出所料,三点多的时候,饿的肚子都睡不着觉了,所以起来找了两个面包,一瓶牛奶和一根火腿吃了,这才算熬到了今天。 没有人打扰的生活真好,准备下午弹钢琴呢,可是我觉得下午又会有别的事情,这是一定的。 今天依旧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开始做饭了。 夜半饮者 唱一曲《春江花月夜》,不觉月光从心中来,我舞影明月,我歌思故乡,也颇有一番意境,一壶酒,一个人,一个人影,一轮弯月,此为对影成三人。 行路难,行路难,行路虽然难,但是却不可把心给束缚住了,心没有了这样慷慨的意境,便会承受世间太多的苦难,活着要豁达诗意,遵从于心,如袅袅音乐,生活也会充满活力。 很喜欢这几句话,也很喜欢到处寻找一些美丽的诗句,觉得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昨天的晚上,突然又跑到充满月光的那块石头上独自赏月,一个人走在密林里已经不害怕了,我手里这次把小猫妈妈也带来了,感受着猫咪身上的温度,决定热闹了一些,我一路摸着小猫顺滑的毛毛,越摸越顺手,小猫猫猫也一直在我怀里睡觉,偶尔会喵一声。 走过的路,再走一次也没有过多可看的风景,其实,对于这片密林我并未走得很深,说是很深处,也是外围的森林,想要看到更加瑰丽其特的景色,还需要更加深入观察才可以。 密林深处静的出奇,不像森林外表鸟多,但是能从空气中飘来一阵酒味,奇怪,这森林里怎么会有酒味呢。 顺着酒香,越走越深,小猫咪也不安地叫了起来了,但是还是想过去看看,谁知道这一看好了,听到了一阵热闹的喝酒场面,这里没有高桌高椅子,只有一群人身穿破烂的衣服,在那里喝酒,周围树木环绕,吃着烧鸡,地上还有好几个菜,就这样大概有四五圈这样的人,热闹极了,还有旁边的灯光,大半夜的都在这里干嘛呢?难道这些人不是人吗? 再听到小猫咪的叫声,突然感觉不好,这是一群什么人呢? “喂,兄弟,过去喝一杯吧!你怎么把小流浪猫也给抱来了,走吧!”小猫突然从我手中跳下去,看着背后的人,喵了一声,然后一只温热的手就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道,感受有温度,所以才安心下来。 “哦,刚来这就去”,我回过身来说道。 “嗯,我也才回来,累死了,一天就完了几个面包,埃,你这衣服挺好的,从哪里要的”,这个人说道,脸像是香蕉一样,下巴尖尖的,显得瘦小了一些,不过精神却是很好。 “对了,这里是在干什么呢?”我问到, “哦,你可能是第一次来吧!这是流浪人共享森林”,他一边吃着面包,一边说着,脸上在月光下能看到一点土的痕迹,灰头土脸的大概就是他这个样子。 “你好像没听懂吧!这里是流浪汉食物共享的地方,就是白天要到的食物,大家晚上会在这里喝酒睡觉,这里也算是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人的家吧!”这个人又低着头伤心地说道。 “哦,是这样啊!我还有一些食物,你等我一会儿”,我说道,便跑回家去拿一些东西了,反正我一个人也吃不上,吃上了再买也不迟啊!所以说我的食物也要共享。 我抱着小猫就往回跑去,我要把一些食物给他们吃,毕竟是一个森林里住的人,他们看起来要善良单纯许多,所以我就把食物共享出来,同时我也没想到这寂静的森林里,还有这样的夜晚盛会,真的是太棒了。 同时我也在想,给他们食物,就会和我成为朋友,有了这群流浪汉做朋友,对于一些事情也就知道了多了,也算给自己弄了一条情报网,虽然有点私心,但是也是方便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 我一边跑,一边在想,我给他们一些什么好呢,算了看到什么就拿什么就好了,其实,这世界就尽在眼前,一开始自己和布鲁诺不还做了两天的流浪汉嘛,也是出于同情的心,当你在纸上谈兵说情感的时候,别人的不幸和失去,或许会更令人痛心,之所以会这样,也是想听听他们之间最真实的故事,人生的起起伏跌宕,喜怒哀乐就是在这些最平凡的面孔才表现得淋漓尽致,或许他们才是最快乐的,没有财富的诱惑,每天都快的在林间饮酒作乐,不也是人生一件痛快的事情嘛! 在我怀里,我跑着,小猫咪很是不舒服,所以就放下来跟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跑,一说道这些事情,我能想到很多的东西,所以说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我自己吧! 很快就看到了小屋里的灯光,没想到我也有自己的邻居了,所以说高兴自然是有的,其实,对于我来说,这是未曾有过的生活状态,所以试着去生活一次,体验最纯粹的喜怒哀乐。 回来看到表,刚好才九点,看尽了这个城市的繁华,也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大家在这夜晚来临的时候,也是饱餐一顿的时候,度过了今天的时光,又期待明天的时光,或许今天只要到了一个馒头,或许明天就能要到一盒牛奶和一个面包呢,原来人生抛开了条条框框的限制,可以变得这样的自由和快乐。 他们真好,可以作为无惧时光的勇士,真的做到了有一个地方吃饭睡觉,或许也是人生大起大落以后只求得的安稳,人生最初的样子,或许才是一直都追求的吧! 拿了一个篮子,装了十几桶泡面,把面包也拿出来一半了,还有火腿也大小都拿了出来,特别是葡萄酒多拿了几瓶,但是东西一多就拿不下了,小猫咪们躲在楼底下看着我拿着东西,我便笑着看着他们。 “行了,你们睡觉吧!我出去一趟”,我说道,拎着两个篮子就出去了。 这次不能跑了,怕一跑再摔一个跟头,那可就不值得了,不以外貌取人,或许人家过去比你更加的努力和优秀,只是有太多的事情想要不去想,每天逍遥快乐的多好,在路上走走诉说一下心事,看一下月光,人生空空一些,或许就没有那么多的细枝末节的事情了。 很快地又听到了那一阵笑声,看了看表居然走了半个小时了,手臂也酸痛了,但是走到刚才的树下,我又犹豫了,我该如何才能走进他们的这个圈子里,只是给吃的恐怕不行吧,还要信任才可以,当然还有微笑才行。 “嗨,你们好,这是食物,大家一起吃”,我过去说道,正好看到了刚才的人,我说道,话音刚落,周围就变得像旁边的夜一般寂静了,大家都看着我,我却不知道为什么回来这里,感觉很别扭了, “哦,这是我的朋友,坐吧!他是刚过来的”,刚才的人说道,大家才都笑了笑,接过我手中的篮子, “来,坐,你真厉害一天得到了这么多的东西,大家一起吃吧!”有人说道,便看到有人拿起泡面就直接吃了,旁边还有香肠,有鱼味罐头,更多的是葡萄酒。 大家说着一天的事情,大家大大咧咧,喝着酒,红色的葡萄酒红嘴边流出来,滴落在草地上,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都笑了笑,听着那个蓝色格子衬衫的人说道,看到一个人说别墅里一个贵夫人,为了把花给搬到外面去,居然花钱请人去搬,你说这个世界奇不奇怪,你看咱们都是自己去搬,还要花钱让人去搬,真是矫情。 在大家眼里,很多的事情都想不清楚,为什么自己有力气还要去让别人帮助,在他们眼里能看到许多感觉看不下去的事情,他们看不惯贵太太,阔小姐的行为,所以都成了夜晚吃饭的时候一起讨厌的快乐谈资,大家笑了笑,看着身边最真实的事情,看着这身边最平凡的喜怒哀乐,就没有一笑解决不了的。 他们的人生的的确确处于四处游走的途中,游走是他们生存本身深刻的隐喻,他们从社会回到这荒野里,找到了自由和快活,没有那么多的烦心事和伤心事情,如同是逃出牢笼里小鸟,自在飞翔多好啊! 看到已经有人躺在草地上睡着了,仅仅是有一条布铺在下面,就躺在草地上睡了,而且还翻身,难道就是在这直接躺下就睡嘛,所以说还是觉得太自然了。 “来,兄弟想什么呢,喝酒”,说着,大家都在不停的喝酒,我也喝了近一瓶酒了,头感觉晕晕的,所以大家都躺下就睡了,接近十点的时候,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我放眼一看,大家都睡觉了,只有我一个人在那里吃着火腿,在旁边找到一块布,我才给拉了过来,在树下躺着,还觉得挺舒服的,至于为什么在这睡,我自己都不知道,所以早晨怎么回来的也不知道了,我记得是天刚微亮就回来了,躺在床上就睡了。 其实,这样醉生梦死的状态,一开始确实挺不错的,但是却不能深入,有一次,想不通的事情,喝完酒,再醒来就感觉想通了,所以喝酒也不是白喝的,也能想明白事情。 我醒来的时候,他们都还没醒呢,早晨的露水,把身上的衣服都打湿了,而且森林里的早晨感觉冷了一些,露水也大了一些,所以还差点感冒了。 早晨头痛的厉害,把背包里的药吃了一片,才算好了一些,热了一杯热牛奶,感觉好多了,热毛巾也敷上了头,这是喝酒头痛了。 所以说夜半饮者,大家都是最平凡的人,寻找最平凡的快乐。 在世界边缘流浪 我只想在这里建造一个能使自己心怀释然,成为使自己看着住起来舒服的房间,是为了救助自己。 同时也想到,如果能遇到一样可以救助的人,但愿也能使别人心怀释然,成为使别人看着住起来舒服的场所,为自己,也是为别人。 有时候,昨天的事情恍若去年发生的,而去年的事情恍若昨天发生,严重的时候,居然觉得明天的事情,仿佛已经是昨天了,特别是过着每天都一样的生活,这样的时空错乱感是很明显的,是真切感觉到的,昨天和今天同时在放映,对于已经确定的明天就已经是昨天了,这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即便是有,我也不想知道。 在生活黑暗的日子里,你所唯一能做的不过是等待,直到你的眼睛适应黑暗为止。 喝酒,对于能更加真切感觉到这个地步,是很有帮助的,有时候喝酒就是为了排解心中的苦闷,是对于这黑暗的日子无能为力的表现,你所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就着黑暗,于是眼睛在黑暗里适应黑暗,就不会感觉这样糟糕了。 有的时候,你就是这样的,看着别人快乐,于是你快乐着别人的快乐,不过当时你会在想,如果自己也遇到这样的事情,也许就没有那么快乐,每个人都不一样,你是你,我是我,能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是非常难得的。 昨天和所有的流浪汉们,喝了多少酒,说了什么话,今天都不记得了,所以头痛,慢慢去回想昨天晚上的事情。 有什么事情或者是什么东西,能让一个人每天都有期待,每天都活得快乐,而没有一丝的失落,我想和有什么东西可以不会失去是一样,我相信有,但是却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就算我知道,我也确定它肯定不会长久,或许围着你转一圈就走了。 在黑暗的日子里,也不能总是在原地等待着,你需要去做点什么,哪怕开心一点也好,你需要试着摆脱这个无奈的处境,不需要得到太多,能觉得这样的不能流泪的悲哀,虽然无论如何都不能摆脱,正在渐渐一点一点流失也好,不能摆脱,减轻一点也是可以的。 感觉人生路的前方一定有什么在等着我前去,它在等待,所以至少目前我不能停止脚步,所以才一路向前的,也许当你宣布就此停止不前的时候,你的所有的东西也就会消散失去,走过来的路,不可能再用同样的方式走两遍,所以你只能是向前走,无论前面有什么,你都要过去。 遇到这样不能流泪的悲哀是很痛苦的,我的方法就是不把这样的事情当回事,它的一些动作也就不起作用了,也想着,只要努力把这件事情对付过去,或许人生就是另外的一片风景了,那么接下来的路无论怎样糟糕,大概也能对付过去了,一路的失望,最后收获的只有失望,如果是一路的信心,能一路收集,最后不仅能破开失望之网,还能收获更多的自信,这样多好呢。 其实,再清楚一下想想,黑暗的日子,也并非是坏事,就算是回到原地有什么不好,和每次旅行回来时的心情是一样的,虽然心像是白开水一样变得不那么沸腾了,也有一种不知所措的样子,但是每次只要迎着这美好而又免费的阳光跑步,就觉得旅行的自己又回来了,时光静好,岁月依然,身边的人没变,变得是自己,是自己的眼睛看着他们不再那么讨厌了,所以感觉到了家里,也挺好的,少了漂泊感,以及瞬间就回来的所有归属感,所以即便是回来也没有什么不好,也趁着这个时间总结一下人生,顺便把该注意的地方也注意到,只要是往这条路上走,犯错是必然的,没有不犯错的,所以要做最后的总结与升华。 在海港上,看着轮船呜呜地开走,所有人都像是一群鸭子一样往里面挤,看着天上的云,很少很自由,当我们在匆匆忙忙去赶往一个地方的时候,会不会感觉拥挤了一些,也觉得力不从心,甚至都不确定到底能不能得到想要的,但是还是没有理由地出发了,说到底也没有什么好想的,想的太多,确定不下什么来,反而更加乱套了。 从沿城的河岸,用自己的步调跑着,我想应该有什么是可以暂时忘却忧伤的,那就是跑步,迎着阳光,看着身边所有人一闪而过的笑容,这样只留下笑容,而没有看到谁的喜怒哀乐,大概就是最好的样子, 努力,就是主动而且有目的的跑步,跑步也并非是纯粹的跑步,对于自己也是有条件的,只有完成跑步的任务,才能去那家seafood的海鲜餐馆,其实,对于海鲜我不怎么愿意吃,只是喜欢这里的清蒸小圆蛤。 一进去就找了一个位子坐下,首先去要一杯冰镇的山姆啤酒,然后就是清蒸小圆蛤了,腥味不是太重,吃着像是汤圆的顺滑。 “你也是那群疯子之一吗?”我一进去有人问到, “啊?”我没明白,就啊了一声, “你看那边正在举行马拉松比赛呢,真不知道这群疯子能跑这么远,在这里喝点啤酒和吃点海鲜不好嘛!”有人说道,顺便把一条鱼尾塞进嘴里大嚼起来了。 “啊!跑步挺好的,你看他们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在用生命跑步,多漂亮”,我说道。 “没看出来”,那个人,矮胖黝黑,还吃呢,一大杯啤酒没用三口就喝没了,真是厉害。 从海鲜餐馆这边,能从玻璃中看到对面路上,路上正在有很多选手跑着马拉松,能看到跑步的样子,很是爽快,我也想去,但是这样的超长跑还是没有信心的。 “哦,我知道了,你是候补队员吧!要不你替他们说话呢”,这个人似乎明白了,黄色的头发在电扇下一起一伏的,我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就去了旁边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坐着吃。 “没事,人生大起大落是很正常的,你看现在不也挺好挺的嘛,有清风,有明月,还有酒和好吃的,一醉方休多好”,我记得酒喝到后半夜,我开始安慰谁了,用诗人的口吻去安慰,无欲无求,无欲则刚,其实,我们经常去劝说别人的话,连自己都做不到,自己的处境已经很危险了,还去劝说别人,你说自己怪不怪,明明自己还没出来黑暗呢,还去管别人,真是慷慨大度。 看着这群流浪汉各自说着自己的不幸,我就用李白的诗句去安慰他们,最后说完,还觉得自己脸皮厚,狠狠地嘲笑了自己一顿。 自己还自身难保呢,还去安慰别人,算不算是善良呢? 其实,说到底是可怜这些人,看着他们有时候哭哭啼啼的,我也就愈加悲伤了,所以同时也是在更加可怜我自己,只要他们看着高兴了,我也就好了许多,大家都是大男人,居然集体在这里哭,而且能看到他们哭是很幸运,我在这从没感觉到这样热血的时刻,也感觉这个城市会比我想的更加情绪化了一些,特别是当接触到这些过去位置高,生活好,现在却是流浪汉的人,都是行走在世界边缘的人,在这里没有梦想,没有迷失,只有每天的接受好心人的施舍,每天填饱肚子,喝饱水,有个地方睡觉,就已经很满足了。 在花园里的长椅上,经常会看到衣衫褴褛的人躺在上面,其中,我好像就看到过这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其实,他们穿的也不差,只是和光鲜亮丽的人擦肩而过,才会看到有差别,所以说并不是太差,在我的眼里,他们和我是一样的,我倒是希望在他们这里找到一些最纯粹的快乐。 至于我是何以从原来世界,又不得不来到这个世界尽头的,从记忆里无论如何想记不起来了,记不清楚它的过程,意义和目的。 我在这里,会被这时空风暴渐渐吞噬内心,这是各种强大的力量,这是某种具有强大力量的东西,我的身影和记忆已经失去了,并正在失去我的心。 在这世界的边缘流浪,无论何时,一定不能失去自己的理智,失去理智的人怀抱着的美好的想象,在现实世界里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他们虽然头发乱糟糟的,衣服破了很多洞洞,还依然不舍得扔,正因为天大地大,四处流浪,到哪里都是家,所以才会让人有无处可去的感觉,就算身体找到了地方安置,也没有一个地方能真正容下你这个完完整整、纯洁的灵魂。 在这里,我已经彻底失败了,或许迷失自己了,或许想去的地方,怎么都无法到达,或许我已经失去一切,任凭你如何挣扎,也摆脱不了无奈,这个黑色的包围圈会牢牢困住你,这些都没有关系,你只要明白:至少还有我自己,还有值得等待值得寻求的东西。 没关系,这树林里,这夜空下,这酒瓶旁边,并不是我一个人这样,大家都是迷失的人,同时天涯沦落人,不幸的人是很多的,那就说明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与其徒呼奈何,还不如先放下,去森林里走走。 没事,现在就在森林里喝酒,就在这里睡觉,虽然身无分文,但是也没有压力,不感叹过去,也不忧伤未来,只要快乐现在就好了。 每个人在面前,都是最最现实的,最活灵活现的一个大活人,在他们身上能看到最直接的喜怒哀乐,能感受到更多的精彩的地方,唱着歌,跳着舞,夜色里,围着火堆,痛痛快快地哭,痛痛快快地笑。 其实,做个流浪汉有什么不好,可以不用那么辛苦,总有好心人救助,但是同时也不能这样,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工作带来好的生活,总之各有各的想法,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就好了。 第二天的晚夜 晚夜观树影, 吾心事重重。 夕阳照满地, 炊烟四处起。 凉凉一馒头, 热热一杯酒。 秋风瑟瑟雨, 叶落归根处。 不知人何许? 日日月月念。 因荷而得藕, 有杏不需梅。 十月多情日, 行路难且艰。 多盼乐意时, 温暖人相伴。 夜晚了,夜色降临了,那么心事也再次落到了心里,一天都没想起来了,偏偏是在漫长的夜里想起来,所以说,这也是不想闲下来的原因,一闲下来,就会胡思乱想,特别又是在这个异国他乡,一个人的时候,内心深处的折磨特别的明显。 在森林小屋里,我哪里也去不了,除了陪伴一下小猫,看着窗外的黄昏,看着渐渐被黑夜没了的树影,也就试着青梅煮酒,作一首此时此刻心情的诗了,别说每次作诗,心情就会好一半了,再加上微醺的醉意,所以心虽然忧愁,但是也变得不是太难熬了,对于我来说,这就足够了。 今天一个白天,布鲁诺和汉斯也没来,我倒是因此高兴了,那就说明这个小屋,现在是属于我的了,一个人短暂一点的时光也挺幸福的,但是长时间这样也会变得不耐烦了,所以一定要让生活热闹起来,趁着这个机会,也趁着有这个时间,能想到的什么就去做吧!比如,去小屋后面开启一块土地,种几颗红豆也行啊!虽然草盛豆苗稀,但是,不就是体验一下这里面的乐趣嘛! 其实,想着想着,昨天的事情就想起来了,心里就变得跟明镜似的,说句心里没有出息的话,昨天拿过去的给流浪汉的葡萄酒,一下拿的多了,所以今天酒醒了以后,心里就后悔了。 从葡萄酒酒箱子里我找到了一个价格标签,一箱子六瓶,要一万零九百九十九元,也就是说一瓶酒要两千块钱,这要是在家里,一定不敢买这么贵的酒,而且有这钱也不会只是买几瓶酒,有这钱得吃多少好吃的,够一两个月的伙食费了,而现在在这里,虽然是森林的一个小木屋,但是觉得这里到处都是金子,甚至从我自身条件来说,连这里的一瓶酒都买不起,这就是差距,换了一个地方,这个差距可真是大了。 所以说我后悔了,今天如果再想去看看他们,我宁愿把所有面包都捐出来,也不会再拿酒了,所以说倾听别人的故事,这代价也是挺大的,剩下的所有酒我都自己藏起来了,自己慢慢喝,如果再给人,就真的是不舍得了,所以说个人还是有私心的。 今天下午,透过小窗,我看了一个下午的落叶,就是门前的那棵小树,一个下午我数着落叶,竟然是落了一百一十五片叶子,黄色的叶子,绿色的叶子都有,所以就静静地数着叶子,也在纸上从一写到了一百一十五,钢笔还刚好没墨水了,充了一次墨水,就这样一个相安无事的下午就过去了,夕阳就出来了。 你说我是有多无聊,才会这样度过一个下午,所以说,我沉默的时候,就很沉默,激情的时候,就很激情,所以沉默是我,那个快乐的像个孩子的也是我,并不是太束缚自己,所以说想到这,便是快乐。 不过,今天也确实什么都不想做,只想静静地呆着,顺便把篮子也装满了面包和火腿肠,也带了几桶牛奶,虽然不贵,但总算是一个心意,也是听众生故事的代价,所以说还是挺高兴的。 心事重重,在这里我也承认在想着一个女孩,我和女孩虽然只是认识了一个月,但是却是一见钟情,不过一直不敢说,就这样,终究还是有了分开的局面,就这样我就到了这里,我觉得,能在这异国他乡,能发自内心的想念一个人,是很幸福的。 晚上也没有做到,也没有吃饭,打算一会儿再去看看流浪汉们,不过今天只是吃东西,坚决不喝酒了,所以说今天也不带酒了。 不过,这个时候,我也想起来了小黑屋的日子,最近又喜欢吃上话梅了,特别是凤梨梅,是比较喜欢吃的,所以说当舌头触碰到这有点酸酸的凤梨梅,就又想到这进步不得的日子了。 不过今天也不是太想说说各种失落,黑夜一到,心事就多,所以说有时候酒就少不了了,但是酒这东西适度怡情,太过多的饮用,也难免会出洋相,特别是在去过的世界各地的看到的小酒馆的场景,喝多了打架斗殴的场景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相安无事,人少的酒馆也很多,每个地方的原因都不一样,所以每个地方的酒吧都值得一看,各地的风情也都不一样,偶尔能遇到和你说话的女郎,顺便就说说当时眼下的事情。 能跨越这个世界,和似乎不可能相见的人,在这陌生的地方也相见了,这是相遇,虽然不是什么缘分,但是能来一个地方,总会遇到不一样的人,形形色色,大大小小,各有不同,也是值得深思的一点。 准备一下,我去看看他们这些人,在这里,感觉这些流浪汉和流浪小猫一样,各自有各自的生活,所以说和他们在一起唱歌跳舞是非常快乐的,我听到他们自己写的歌词,是最现实的歌词,所以说虽然对于现实生活深刻,但是却并不代表这就是现实。 除此之外,我还爬上树了,躺在粗大的树干上,听着风吹叶的沙沙声,旁边有小蚊子在嗡嗡直叫,我就驱赶了一下,过去毫不在意时间的流逝,就像是在酒吧里大饮大叫的酒徒们,他们似乎就是毫不在意时间的流逝,如同木匣子里的小玩偶一样,甚至都是在艰难度日,他们没有梦想,没有思想动作,只有每天的醉醺醺度日,身上发出的臭烟味,腐臭味,让人看了就讨厌这样的人,所以能在酒馆里看到众生相,也是一个很好的生活智慧的地方。 数着落叶,也是一件趣事,并不是有多无聊,而是看着时间从刻度上一格一格溜走,能明显感觉季节推移的刻度,对于时间,也越来越敏感,越来越感叹跑的快,所以总算是想要趁着有限的时间去做点什么,哪怕还是快乐一点也好啊! 如今这片森林已经不可怕了,即便是深夜里的森林也闯过,甚至还发现了很多美好的风景,发现了一份寂静,你能看到黑色的蝙蝠,倒挂在树上睡觉,稍微有一点动静,便冲你扑过来,可能是想要把你赶走。 从很多的时候,一个人走夜路并不害怕,只是这脚步的回声越来越大,也更加清晰,所以你开始从走变成跑,跑着跑着也就不害怕了。 人生无论是过着怎样的生活,终究还是苦熬,人生就是一场苦熬,一场修行,孤独挥之不去,忧伤也无孔不入,你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远离这些不高兴的事情,但是就算是这件事情,都很难办到。 上次说的自己做一把椅子也没有时间了,也没有心情了,不过也不会做了,当时想到的不立刻去做,现在也就不想去做了。 从这黑夜的森林里,果然也分出了两条路,这次我选择了大家都选的一条路,说是体验各种生活也没有错,但是也不能这么说,写作的素材就是来源于最直接的生活,眼睛看到什么,心理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就是这样。 这草地上也是很难得的,记得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本书中,保尔·柯查金就和丽达在草地上有亲吻的场景,那是青春的悸动,也是同处一个地区,为了一个梦想,保尔带来了与众不同的青春的生命的气息,所以才会吸引丽达去爱上保尔这个人。 保尔和周围的人形成了一种对比,他自信,不怕事,嫉恶如仇,讨厌那些只会炫耀的富家子弟,所以他愿意一拳把那些讨厌的人,打进泥沼里,还有就是保尔青春里的爱情,保尔与冬妮娅的青春的爱情,固然美好难忘,但是因为阶级观念的不同,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最后落得可悲的地步,其实,听起来也挺遗憾的。 青春的爱情之所以美好,大概就是因为短暂,因为短暂,而终身难忘。 从远处就能听到哈哈大笑的声音,突然想到“逍遥”二字,多逍遥,多快活,可是哪有真的逍遥,就算是有,也是相对于江湖纷争说的,隐退江湖,不再管江湖纷争,竹林小屋,和爱的人安静生活着,就是最好的生活了。 “来了,大家好”,从背后我说道,大家看到我来了,让了一个座位,顺便把手中的篮子接了过去,大家很快就就着牛奶吃着面包,有点吃的就无比开心的样子,人没有欲望不行,欲望太重也不行,所以还是要恰到好处才可以,恰到好处的人生。 顺便接过来对面给的一杯酒,确切的说是半瓶酒,半瓶酒还是可以胜任的,所以接过来就喝了一口,别说,喝完第一口确实是精神了许多,而且大家也都是没有烦恼,只是一开始这样,一喝多了,说的就都是心事了,说的都是心酸的事情了,连做梦说梦话都会说,大概醒着的时候不能说,只能做梦的时候才能说了,因为自己听不到,说了也会忘了。 喝着酒,大家在讨论是不是都讨厌那些有钱臭显摆的人,唾沫星子乱飞,而且大家喜欢性的留着大胡子,那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几个帐篷,里面有烛火在闪烁着。 我就凑过去看了看,原来是有人在里面看书,果真是什么事情都能看到,有人忙着浪费时间,有人忙着看书,把失去的时间给补回来,去了又回来,还在讨论刚才的话题呢,此刻有的人也已经回到帐篷睡觉了,有老人家,也有中年男人,也许对于他们来说,迷失和不迷失已经不重要了,此刻高兴就好。 热闹的小丑表演 这几天除了弄柿子饼和关注赛马的信息以外,还忙着了解周围的人的生活,可是森林小屋里,就我一个人,好不容易找到一群流浪汉,那就陪着他们热闹几天。 这也遇到了一对苦难的兄弟,虽然是这个世界最平常的事情,可是还是会动容,特别是听说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难免觉得有些不真实。 吃完了饭,给他们一人一瓶果汁,我居然才发现,在这一大堆食物的角落里还有果汁,我自己都没有发现,那两天搬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三楼都堆满了,所以说一直没有来得及看到底是什么,不知道是什么,也是有惊喜的,所以说虽然是自己一点一点搬的,也从来没觉得一下子能买这么多的东西,所以搬东西虽然累,但是也挺高兴的。 简单的收拾了一个,也换了一身比较脏的衣服,准备和他们两个一起出去看看,虽然来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还只是看了看身边的风景,深处的风景还没看呢,或许对于我来说,能来到这里看看眼前的建筑物已经是一场幸运了,也不需要有过多的希冀,因为现在站在这里就已经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你可知道为了这次出来,准备了多长的时间嘛,所以说没有希冀,只是跑跑步,看着眼前的城市和人就好了,再加上一顿美食,已经是满足的不得了了,所以说挺好的。 至于,为什么突然得到这么一大笔钱,实在是意外,本想着像福尔摩斯一样探案一次,还没开始就落幕了,真的是有些意外。 再就是在这里体验流浪人的生活,虽然自己也是在流浪,但是总是还不是太差,所以说也能坚持下去,至于为什么这样,也不过是想听听故事而已。 “你们要不要换件衣服,你看你们的衣服都脏了,我去给你们找几件衣服”,我说道,他们两个兄弟的衣服实在是有点脏了,能明显看到泥土的样子,所以说准备给找两件衣服,虽然木屋里的衣服也有点脏,但是却比他们两个兄弟的好多了,吃完了饭,看着两个人精神多了,顺便去二楼一起洗个澡再说。 “你们两个一起去二楼洗个澡好吧!”我说道,那些两件黑色的衣服,说道,这是根据他们的身体的大小找的,所以说还是挺不错的,我估计也是汉斯和布鲁诺在这里存的衣服,既然没有人穿,那就送给有需要的人就好了,衣服就是用来穿的,放着反而会不大好了,而且会发霉,木屋本来空间也不是很大,所以说能拿出去的就拿出去。 “嗯,好的,谢谢哥哥”,这次哥哥没有开口,反而他的弟弟高兴地说道,我就笑了笑,他们也有自己爱笑和可爱的一面,可是这样的生活怎么能笑的出来呢,本应该在上学的年纪,却完全有了不一样的经历,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但是对于刚好的青春来说,总是失去大于获得的,梦想就是能有地方睡觉吃饭,不管未来如何,总要经历过去这一段时间,等到懂得不需要再流浪了,再去找回一个失去的自己。 或许他们的生活会更加精彩,提前感知了人间的人情冷暖也不是坏事,对于相同的年龄有更加快速的成长,或许会比同龄人受得痛苦更多,经历的事情更多,对于一些事情也看得更加透彻,所以说走出迷失森林的也会越快,看的比同龄人更加成熟一些,和叫做叔叔的每天生活在一起,更加懂得什么是人生,更加懂得什么是喜怒哀乐,他们会过早披上成人的外套去看待这个世界,或许因为受到的众多磨难,会离着成功更加近一些,所以有好的一方面,也有坏的一方面,所以最终的结果,也是无法评判的。 很快他们就自己去洗澡了,我就坐了下来,突然又想到了刚下飞机时候的情景,一开始刚来到这里,担心的事情太多,没有地方住,哪里也不认识,真的只是走一步看一步,也奇怪了,每次下飞机,都是头痛欲裂的,有种呕吐感,所以不得不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每次不管是哪个地方,飞机场外总能找到一棵树,所以就在大树下趴一会儿,直到感觉不那么痛了才走,我需要睡觉缓解一下。 每次不管到哪个大洲的国家,总要第一个看看每个地区的时差,这倒时差,才发现是痛苦的事情。 本来要跑步的时间,偏偏是要睡觉,给好友打个电话,人家都吃午饭了,这边天才刚亮。 所以第一件事就是把原本的计划时间倒过来,这才可以,每次制定计划还要出去实时考察一番,比如有哪几条公交线路,附近都有什么建筑物,再寻找一个合适的居住的地方,旅行就算这样开始了。 “哥哥,我们的衣服呢”,突然哥哥喊到,我才回过神来,赶快把衣服给送过去了,就去了二楼,一瓶酒也已经又喝了半瓶了,如果照这样喝下去,估计连酒都喝不起了,也不知道这个夏天会喝多少这样的酒,不敢想象。 “给你们衣服”,我说道,把衣服递给他们就又下来了,他们很快穿好衣服,就下来了,具有青春气息的年轻人,洗个澡,换件衣服,就显得精神多了,人靠衣裳马靠鞍,果然不错。 一会儿下来了,锁好门就出去了,今天阳光明媚,大家一起出去挣钱挺好的,所以说,阳光这么好,也没有什么好忧伤的,再说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热闹自在心中,所以说跟着他们是很高兴的。 “对了,你们对这里的路熟悉嘛!我还不太熟悉啊!”我看着这一条条隐藏起来的路说道。 “熟悉,我们几个人都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可是这个小屋还是第一次见到,我们也奇怪呢,森林里就没有我们不知道的,没想到这小屋就不知道”,这个哥哥说道,从远处看,小屋确实隐藏的很好,不容易被找到,所以说小屋的位置也算是挺隐蔽的。 “对了,一会儿我们去干嘛!”我又问到。 “等到把水瓶卖了,接着去捡水平,然后就是吃饭了”,弟弟说道, “哦,生活简单一点也挺好的,不用担心那么多的东西,你看你们其实也是有很多人羡慕的,为什么不去找一份工作呢”,我问到。 “那里的人都没有大哥哥好,一工作就知道扣我们的工资,所以还不如自己拣点东西卖钱呢”,哥哥说道,虽然这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自己工作经历不多,所以也并未遇到过,只是听到大家说过。 “哦,这样啊!宁愿自己拣点东西也不去工作,你们真是太累了”,我说道, “习惯了就好了,没有一个好的家庭,其实我们两个是跑出来的,自从爸妈离婚以后,爸爸就整天喝酒打我们两个,所以我们宁愿出来,也不愿意在家里了”,哥哥说道,知道的比弟弟要多一些,所以说这样说道。 真是两个不幸的孩子,所以说在他们面前,自己是何等的幸运,也许不需要去对比,也没有可比性,不过还是觉得幸运,所以说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让布鲁诺给他们找个差事做做也可以,哪怕一个月给的工资不多,只是端端菜,去,刷刷盘子,管吃管住,对于他们来说也许就挺幸福,就像汉斯收留那个流浪汉一样,也帮助一回他们。 小弟弟吃饱了饭,在前面蹦蹦跳跳的,混合着阳光的气息,很是快乐的样子,这次是从一片小树林穿过去的,很快就到了我要跑一圈才到的大路,之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走到大路,再约摸走半个小时差不多就能到了老街了,如果是爬山的直线距离,我估计十多分钟就到了,所以说这爬山越岭的还真的不好走。 “你们的秘密地点在哪呢”,我问道, “就在那边的矿洞里,一会儿就能到”,哥哥说道,这附近还有矿洞嘛!这可是城市的附近啊! “哦,走吧!跟你们一起去探险去,这里还有一个垃圾场嘛!”我问到, “嗯,就在那边,垃圾场老板可好了,每次都多给我们钱,而且还经常请我们吃饭,我们也因此算是过得不错的了,所以还是挺感谢老板的”,这个哥哥说道,不习惯叫他们名字。 “哦,这样啊!”果然还是好心人多,所以说值得去认识一下。 就这样快乐地向前走着,小孩子们嚷嚷着前面有小丑表演,所以小弟弟也跟着跑过去了,我们自然也是跟过去了,在人群里,几乎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就到对面商厦的窗户往下看,可是这个小弟弟一钻进人群里就找不到了,所以麻烦就又来了。 我跑到楼上看着,哥哥就在人群里喊,在这热闹的人群里根本就听不到,还有嘈杂的音乐声,瞬间就找不到人了。 里面的小丑表演也没有顾及到,终于在商店门口看到了弟弟,正在吃着雪糕呢,原来找了一顿不在人群里,担心死了,据说最近也是有人在欺骗小孩子,所以一定要小心,这么一说来还是森林小屋好,清净,远离人群是非。 小弟 看到小丑表演,对于我倒是新鲜的东西,不过对于他们两个哥俩倒是很习惯的事情,没有看的兴趣,我也就是贪看了两眼,黑红色的脸上,圆圆的鼻子,想起了卓别林的小丑形象,确实给人带来了很多的快乐。 “喂,你跑哪去了,害的我们好找,下次再乱跑,哥哥就不带你出来玩了”,这个哥哥过去说道,两个兄弟相依为命,真是还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也并不算太孤独,我以为弟弟要哭呢,没想到笑着跑走了。 “下次不会了哥哥,快走吧?去我们的秘密基地”,这个弟弟在前面边跑边说道。 “走吧!大哥哥”,他说道,我也跟着跑了过去了,还想看看小丑表演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走了。 “怎么,大哥哥你想要看看小丑表演啊!”哥哥跑回来又说道,看着我说道。 “要不把弟弟叫回来看看呗!”我还是期待地说道。 “不行啊!大哥哥,你看他们都快收钱了,看了就要给钱,所以赶快走吧!”这个哥哥说道,我看着好像真的有几个人在收钱,所以趁着人群就又跑了过去,没想到弟弟也跑回来了,问我们怎么回事呢。 我俩均摇了摇头,也跟着跑过去了,能看到一群背着画板的人在向着一个方向走,我也想要跟着过去,可是看到人家有艺术气息的衣服,再看看自己的衣服,不像是一个画家,倒像是流浪汉,而且本来就是一个流浪汉。 “对了,他们这是去哪里啊?”跑着,跑着,我问到哥哥, “哦,那边是去葵花田的,那里有一片美丽的向日葵,每天都有人去画画,我们也去过,所以那里是最美的地方”,哥哥说道,弟弟也在前面跑着呢,跟随在人群中,像是天使的笑容, 真想在这画板上画下来,一些画面必须从纸上才能看得清楚,所以说能把这个世界的一些美好的画面,画在纸上看起来会更加生动形象,突然又想到他们的街头的画画艺术,艺术也终究离不开现实,也是为了生活和赚钱,所以说在追求艺术的路上,也有生活的影子,或许人们喜欢画,站在那很快给你画一张,给十块钱走了,只用了半个小时,总觉得是个对于艺术的限制,如果艺术只是被条框在生活的圈里,发展空间是有限的,想要追求真的艺术,恐怕已经没有那么容易了。 所以这个艺术也要从很多的方面得到解脱,能真正感受到艺术的自由的气息,已经不仅仅是这样的简单画作了,需要用心去感受才行,真正的艺术或许是钱财衡量不了的,所以说才要去解放艺术。 我记得有一次是作为画作的实习生,到一个画馆实习,实习期有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所以说人走人来的,也算是一个流动性比较大的地方,这个人还没认识呢,下一批人就又来了,所以每个人特点的地方都记下来了,但是来的快,走得也快,只是感叹这相遇和离别快了一点,所以又感觉时间明显的流失了。 在那段时间,所有人都在盼着时间一到回家去,可是时间到了,也回到家里了,又能有什么改变呢,可是现在距离他们走的那天都过去两个月了,所以说这两个月,我自己都做了什么,也需要想想清楚了,不过是发呆了两个月。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难免也会感觉无聊麻痹内心,所以一开始就想度过这段时间去,可是接下来冷静下来以后,也会好好地想想这段日子,虽然简单的很多,但也并非是虚度了这段光阴,认识了很多人,也有季节变换的影子,每个人的特点都记录了下来,离别也有先后的顺序,所以说也算是在这平淡的生活里,一点有趣味的回忆,发现这段生活渐渐拼凑成了一个完整的夏天,夏去秋来,人来人走,再平常不过了,可是内心敏感这离别,还是会感叹一下的。 就是这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细致一想,也会觉得很有味道,特别又是在这简单的生活里,算是最大的可以带来安慰和趣味的事情了。 所以就想想呗! 其他人想走,有自己想做的事情,有自己想去的地方,但是目前在画馆可没有这样的奢望,只想好好地度过这段时间再说,所以说我想走的欲望倒是没做那么大。 大家都走了,我又成了留下来最久的人,是六个月的时间,所以在这半年里,我也尽力去想所有的事情,也算是一下子闲了下来,有了时间去做自己没有完成的事情,也算是一个补救吧! 身边的人来人往,我也尽力安心一下,不让其他人打扰我,可是大家走了,内心还是觉得内心空落落的,假如每列火车都代表一个人的话,那就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向,能在这小小的画馆相聚,只是一个暂时的时间而已,时间一到各自坐上自己的车,回到家里,也许再相见就没有机会了,再说几个人也不熟悉,又何必再见呢。 所以看着这些背着画板的人,又想起了几段可以被称为在云上漂浮的时光,看似忙碌的时候,却有了这一段难得的清闲日子,实在是很大的幸运,不用做什么,就只是这个日子,就已经知足了。 看着背着画板的人,各个年龄段的都有,所以说还是挺好奇的,所谓的爱好,就是看到别人正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心驰神往那个地方,手就痒痒,也想跟着去画一画,也会学到画技,也会交到好朋友。 “怎么了,大哥哥,你要跟他们一起去嘛?”这个哥哥说道。 “想去看看,可是还要和你们一起去呢”,我无奈的说道。 “没事,我们自己过去吧!大哥哥你去吧!我们中午的时候,再回到小屋里找大哥哥,还等着大哥哥给做饭吃呢”,哥哥说道,那感情好啊! “行了,你们去吧!”我说道,瞬间就觉得挺高兴了,所以就跟着去了,这个比尔哥哥也跑着去找弟弟了。 在他们的人群里,我明显和他们不是一路的人,但是还是跟了过去了,所以说当自己眼睛里看不到风景了,就到别人的眼中去寻找一下,或许会有所得。 接着,人家去了一个停车成,是自行车停车场,我也跟了过去了,结果人家一个人一辆自行车,身后背着画板就走了,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只有我一个人步行了,刚才是步行,现在就成了跑步了,幸好他们骑自行车不是太快。 我突然想到这是一个什么形状的事情,大家一起骑着自行车在田边路边行走,画画的心情已经够好的了,还有这么多的陪伴,前面有黄牛在地上吃草,连鸟儿都来凑热闹了,身边也夏色满园一片,如此安静美好的画面,确实值得去画一画。 好了,这次算是一次跑步了,周围有大叔开着小机动车,在路上突突地走着,还有人扛着锄头去田里的,才发现原来在这里也有相似的田间风景,所以走路就算是欣赏起来了,会看着所有人都笑笑,路边的野花也在开放着,也只有小牛不管眼前的一切,也偶尔能闻到空气中的花香,只是抬头看看面孔,都是陌生的人。 他们这里的人也戴着草帽,也腿上也长满了腿毛,裤子拉到膝盖上,也随着风落了下来,然后再重新卷上去,也有人拿着草根咬在嘴里,一派清闲的样子,悠闲地走着。 再说两个兄弟那边,一路跑到他们的秘密基地门前,既然是人家的秘密基地,那还是不知道的才好,不然等到这个弟弟长大了,还可能回忆起童年的时候,有一个大哥哥看到他们的秘密基地,不知道会怎么想呢。 “哥哥,为什么大哥哥没来呢,还想给他买个冰淇凌吃呢”,这个弟弟说道,我要是在场的话,一定会心疼地把他给抱起来,就凭这一点就比其他人强多了,所以说会是这样的纯真。 “哦,大哥哥有事忙去了,咱们卖完瓶子,就会再回到小屋去的”,哥哥说道。 “好耶”,弟弟高兴地叫起来。 随后,他们打开门口的石头,就进去矿洞里面了,把存在里面的水瓶都拿了出来了,准备运往垃圾场卖掉,所以说得需要跑好几次呢。 “哥哥,这么多的瓶子什么时候才能卖完啊!”弟弟说道,弟弟拿不了多少,只能靠哥哥一个人过来拿。 “要不这样,我们让老板开个车过来不就好了嘛!”哥哥也正在发愁怎么运过去,突然说道,就想到了这个方法。 “嗯,可以,哥哥,我们这就去和老板叔叔说”,弟弟高兴地说道。 “走”,哥哥说道,带着弟弟又跑向垃圾场了。 我这边,跑着,跑着,终于先是闻到了太阳花的香味,又看到了一大片向日葵花田,所以感觉应该就是这里了。 有些地方说不清楚哪里好,可就是想在这里多呆一会儿,因为安静,因为清闲,因为热闹,总之就是在此时此刻什么都喜欢,凡是这个地方的东西,什么都喜欢。 放下自行车,找好自己的位置,打开花板,就开始画画了,我也跟着接近了过去,但是只是在随便看看 不旅行的那一刻,真的会变老吗? 在外边,我时常在心里清楚的告诉自己,吃不饱的早餐,才叫旅行。 你已经不在可以大吃特吃自己中意食物的家的环境中了,毕竟这也算是离家出走,所以每次走在这地球的另一半上的街道上的时候,我怀中抱着面包棍,我都指令似的,把这个事实输入脑袋里。 你以为你还像是在家一样,有妻子给准备好了中意的早餐,所以你总是早早起床吃够量的早餐,有一个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早餐,不过当你下飞机的这一刻,这以后就行不通了,必须仅靠所给的东西活下去。 有一种说法是:胃会根据食物的多少而改变大小的说法,可能大家都听到过,往后你是否也果真如此认为呢? 如果真的这样以为的话,那么这样一来二去的,胃就会不断小下去,但是也需要时间,你忍受得了吗? 当然肯定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就算忍受得了又能怎么样呢,看着桌子上的空盘子不算什么,要马上采取下一步行动才行,就算是你一个人孤零零地捂着咕咕叫的肚子蹲在树下,也总会有一个带着头巾的美丽女士,邀请你去她家里饱餐一顿,所以胃变小的情况并不用担心,因为总会有足够的食物去填饱肚子,这是从未有过绝望的得到了一个人的完全认可。 胃变小的情况倒是不用担心了,但是我渐渐意识到,一个人衰老的开始,是从不再旅行开始。 对于所有人来说,无论多大年纪,对于“衰老”,都是一个可怕的词汇。 担心眼角会爬满皱纹,担心头上的白发会越来越多,担心那可怜的头发的数量一少再少,担心后退的发际线一高再高……,担心很多……。 其实,年龄再高,不过是一个数字,随着岁月的流逝,容颜也终会老去,但这并不是“衰老”的定义。 我喜欢同少年的人一起玩,喜欢和青春的人一起跑步,我喜欢使我自己长久地做一个少年人,喜欢少年人的柔情,喜欢少年人的蓬勃朝气和天真,所以即便是不再旅行了,也不会承认衰老,要真的永久做一个少年人。 保持对世界的好奇和觉知,是一个旅行人的对于人生不断探索的力量源泉,浑身上下始终散发着年轻的魅力,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追求。 在旅行的人身上是永远看不到衰老的,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而且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并且一直会追求下去,所以这也是我所有探索未知的动力输出。 每次回家都会带点在旅行的时候遇到过的新奇的东西,也会偶尔从别人口中听说,你看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是一直这样快乐的,真好,你说为什么他能这样一直都快乐呢? “据说又去了一个别的国家,从那里带来了很多新奇的玩意,真是厉害,小小年纪一个人去了这么多的地方,那得花多少钱”,有人说道。 “人家有钱”,又有人回答到。 你怎样生活着,你眼中的你是一个自己,别人眼中的你又是一个自己,别人眼中的你,只是表面看到的你,一些话甚至连你的表面都说的不清楚,所以渐渐成了大家传说中的人物。 可是只有自己知道,每次旅行不是去花钱去了,而是去生活去了,一边在这陌生的地方工作,一边探知生活的奥秘,有时候为了省钱,还不就是拿着帐篷去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就开始搭帐篷睡觉,这些又有谁知道,又有谁会想得到,还不都是自己知道就好了。 但是无论如何折腾,一切总归都是最好的体验,哪怕是在那里一直都居无定所的流浪也依然会觉得乐趣无穷,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就满足了,还有其他的吗? 因为一切都在渴望用心在经历,也渐渐在这里面找到了些许层次感,去感悟这个美丽的世界,做回那个真正的自己。 在世界上某个街道上,当你在默默前行的时候,在这个街道上,你突然就停下了脚步,看着这黄色的路标,路上涂着白色和黄色的标志,路边是珊瑚红色和橙色的刷漆,周围的建筑也是白色的墙体和珊瑚红色的两层楼房,周围还有一点绿色的小树,我带着一个黑色的墨镜站在路边,迎面走来一个穿着短裙的女孩,她摘下眼镜来,看着迎面走来的我,虽说只是擦肩而过,但是却一笑回眸留情,就这样谁都没有停下脚步,便各自去了各自的方向,这就是旅行。 等到走过去以后,我便停下脚步了,不由得想起刚才女孩的一笑,再看看这周围不管是路还是建筑的颜色,都很和谐,所以打算就在这附近住下来了,一个美丽的地方如果是你真心喜欢的,那么你会觉得每天都在这里生活的人,每天那该多幸福啊! 从一个方面来说,出发旅行,是在看到别人幸福的同时,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你不知道会是哪个样子的幸福,总之只要追求总会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总之,总体来说,旅行本来就是幸福的,无论是所见所感,还是听到的风声落叶声,你会发现每个地方的落叶声和风声都不一样,只是每次得到的最后的感觉,都是时间太快了,你眼睁睁的看着时间从你的眼前溜走,而你却无能为力,留不住一秒,最后还徒增伤悲。 不过随后转念一想,既然出来了,就不怕时间的流逝,觉得时间快,那可能就是感觉到快乐和幸福了,虽然终究会迎来那一天,但是却无悔走过的路,或许到了那个时候,一切都平淡如水了,无悔和后悔已经没有力气再去争辩了。 平静的湖面,总会花时间去多看两眼,看着水面上有自己的影子,看着今天穿了那件衣服,又遇到了什么人,因为有了想要去的地方,所以总是保持着高昂的情绪,就是这样子的情绪可以抵挡很多不快和失落,所以你感觉在这的生活真好。 如果不旅行你绝对发现不了还有这样的一个自己,或许人不旅行也会变得苍老,而且变得苍老很快,总是想要保持少年的样子,脚步也许就没有停下来过。 就现在来说,旅行是生活下去的一切美好来源,虽然给的麻烦也不多,但是却依然值得等待,我在有意去找到一个地方,等到下次再来的时候,也许就不走了。 这是刚刚接触到那群画画的人,听到了他们的笑声,仿佛青春的时光又缓缓逆流回来了,在向日葵花田里为了这美好的时光翩翩起舞,是目前最大的快乐了了。 我发现,想要一直追求那个可以号称每天都快乐的东西了,是很简单的,你把自己扔在人群里,看到有人将要去做你喜欢的事情,你就跟着去,或许千里迢迢,你会找到一两个知己好友,这样的一份热闹便完完全全地包裹了你,你就不会再孤单了。 出去旅行,现在遇到的故人渐渐多了,那是一个女孩,也和我住在一家公寓里,她已经来到那里快五年了,虽然依旧是上学,但是只要一毕业她就会有一份很好的工作。 这是因为她的活动面很广,而且那边的人都认为,在大学里参加了足够多的课外兴趣活动,和人接触的多了,一定会是一个合格的负责人,所以公司找到了她,她也很愿意,因为公司的工作正是自己梦想的工作,所以没有谁的幸运是轻而易举得来的,都是平常的一点积累,一点努力,当努力变得多了,就会由量变发生质的改变,你已经超过同龄人了,所以她付出的多,回报给她的也多。 其实,后来她和我谈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公司之前早就派人对她进行三个月的秘密跟踪调查,她对于这个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可见公司为了一个可以深造的人才,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寻找,所以这个公司才一直保持着同行业佼佼者的地位,甚至说是同行业霸主也不为过。 这三个月里,公司对于她的生活方式,一些小习惯,出去做了什么事情,接触到什么样子的人,并且对于她接触的人也简单的调查了一遍,通过综合评估,公司觉得她很符合一个公司领导者的位置,所以才录取了她,这样一下来,光考核就三个月,试问有几个公司能做到这一点。 她也说,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家的时候,每天都在担惊受怕里度过,后来总算结识到了一位朋友,带她去了一趟动物园,她便从那开始渐渐改变害怕的自己,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因此既锻炼了自己的各个方面的能力,还结识了很多朋友,甚至有一个还喜欢一个很特别的她,她都拒绝了,她开始变得自信阳光,并且经常去帮助别人,只要你想去做,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她喜欢去低价购进小植物,当街发给那些孩子们,还有她经常去动物园帮忙,也会去孤儿院买点日常用品,也会去养老院打扫卫生,就在大家认为她做着无聊的事的时候,机会就这样从天而降了。 她全面打开生活的大门,所以会有更多的精彩,需要去经历。 旅行找到了一个更好的自己,就相当于找到了一份变年轻的法宝,一直拼搏着,确实感觉会年轻很多,因为不想放下这年轻的动力,所以快乐和微笑会一直伴随着你,所以你永远不会老去,能一直听得得到远方的召唤。 为了什么? 我伸出双手,定眼看看天空,我到底为了什么才如此东奔西窜呢?又是为了什么,何苦这么苦苦挣扎求生呢? 在这个小森林里,这个小木屋之前,置身此处的人们,包括我自己,百年以后,会荡然无存,昔日说说笑笑的人们,也都化为了时光尘埃,飘散在阳光里,这里所有的人或物都显得虚无缥缈,仿佛即将被风给吹散,坐在公交车上,陡然有这样的感觉,虽然百年以后,会是另外一一番场景了,在你发呆的路边长椅上,早已不知道换了多少茬了,没有人会记得什么。 今天布鲁诺也没来,这是第三天了,无聊的我,只好自己进城坐着公交车,看环城的风景,看着这眼前的光景,这样不可思议的想法就出来了,百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呢? 透过窗户,看着外面一闪而过的人,我可能等不到马赛的开始了,随后我便陷入这思想漩涡里,但我知道这是出来散散心的,不能陷的太深,不然一会儿都无法自拔了,伤心也便如期而至,在这个坑里,我不知道跌倒过多少次,所以趁着还清醒,我清楚告诉自己不能再想了,于是摇摇头,不再往外看,打开玻璃窗,风吹进来,吹动着头发,便觉得凉爽多了,也清醒多了,看着眼前的人,一个小孩子跟着妈妈,我便让座了,随着微笑,我便不再想百年以后的事情,要想现在的事情。 从百年以后这个角度出发,既然知道百年以后你的故事无人知道,那么现在所有的求生和快乐,就都没有意义了吗? 并不是这样,既然注重了眼前的事情,就无论如何都要快乐的活着,这个想法我认定是一个不好的想法,所以只是偶尔考虑一下,提醒一下自己,多认真对待现在的眼前。 看着眼前的景象,寻找最在意的事情,寻找事物的本质,找到矛盾的源头,只要这一个事情认识到了,得到了解决,一切便有追求的意义,也有什么动力去坚持下去,毕竟这段日子总要熬过去,想逃避根本做不到。 看着孩子和妈妈下车了,我打算坐到终点站,再从终点站返回来,中间在鲁斯特邮局一站,看到了一所很漂亮的红色三层公寓,和周围的景色截然形成不同,红色在周围的淡色面前,显得格外耀眼,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来拜访一下这里的主人,我在心里这样地说道。 今天可能会感受到和昨天有着一样的光阴,差不多相似的光阴,昨天在车站前买了一份炒饼,今天还想吃,所以又过来买了一份,我就在车上便吃着便看着外面的场景,偶尔路过漂亮的地方,也是一闪而过了,不过我记下了是哪条路了,不过也是一会儿就忘了,显然路过才能看到最美的风景。 布鲁诺和汉斯这快三天没来了,所以我也就没事就随便跑跑,可以看看最平常的风景,其实,自己这么大老远跑过来,不过就是想在这过过最平常的生活,只是有时候生活,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有的时候你不知道,天为什么会下一天的小雨,你不知道这车来车去的方向,通到哪里,有时候走着走着,你会觉得这条路很漂亮,但是越是觉得漂亮,就感觉这条路越是陌生,陌生陌生就又觉得找不到什么意义了,活着的意义,东奔西走的意义,生命的意义,一切的意义,对于我而言,可以高兴下去,可以满世界平静跑步的意义。 昨天跟着画画的人,一起画画,中午呢,两个兄弟过来,卖了塑料瓶,买了几个面包回来,幸好我着屋子里还有酸奶,所以说吃着有味道,吃完饭两兄弟就走了,我也没问去哪里,只是说有需要就回来找我,还给了他们两个人五百块钱,走了以后,就又平静了下来。 我自己就睡午觉,睡得也不安生,大下午的做梦,做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所以说睡醒了以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留不住的人,遗憾的事情就都出来了,就感觉失去了好多好多的东西,所以这觉不能再睡了,起来自己烧了一壶热水,冲了一点绿茶就开始喝了起来了,森林里看着满地的落叶,一种与生俱来的悲伤就又出来了,喝点绿茶,冥想了一会儿才算好了一些,看着有像是猫的小动物从树上下来跑过去,我也跟着过去看看,它到底是去哪里。 昨天我就在想今天要去干什么,所以就想到了坐车看一圈城里,这一趟不贵,才两块钱,可以做两三个小时,现在一个面包都要三块钱呢,所以两块钱连一瓶水都买不到,所以说现在也就坐坐公交车,能看得出这两块钱的价值了,所以还是很高兴的。 一会儿去银行取一点钱,去超市买点东西吃去,所以还是挺忙的,钢琴被我拉进了屋子里,这全新的乐谱感觉一点都看不懂,只能是慢慢地学就好了,如果有幸能遇到一个可以弹钢琴的好友,那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坐在车上,人来人往的也挺忙碌的一天,我始终在我靠窗的位置没有离开过,我看着有一个老奶奶过来了,我终于站了起来了,发现越是到后面人就多了,而且看着这天,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可是刚才明明还晴天阳光呢,一转眼就阴天了,看来上帝的心情今天也不是太好啊! 车走到博物馆一站,我的炒饼便吃完了,手里一直拿着一个塑料袋,不舍得扔,准备到终点站再扔,眼前各式各样的人都有,老人,小孩,年轻人,各有各的特别之处,所以这也是一种乐趣。 我看着老奶奶一手抱着一个相框,一只手拎着一篮子的菜,可能是怕相框摔坏了,所以才坐的公交车,虽然没有自己骑着自行车方便,但是却是安全的。 我领略着这个城市里一闪而过的美好,平常的日子就很好了,有时候这个觉得人生的意义越是考虑,反而觉得越是模糊,有时候它这个事情吧,不想反而会更加好,更加清晰简单一些,所以啊,我就不想了。 这一闪而过的美好固然好,可是都只是看到了事物表面的美好,所以以我这伤春悲秋、到哪里都要感叹一番的性格,我倒是觉得不管是一闪而过的美好,还是细致了解以后的美好,都一样,只不过后者更加深刻一些,也能看到更多的美好,因为最后我想留下的,就是这最后的美好。 距离终点站还有四站,下去的人也渐渐多了,我就继续坐回了我一开始上车的位置,我记得在彼得花园路口站有一个很大的银行,我打算回去的时候在这一站下车,还需要去体验一下建筑物里面的美好,所以说生活也算刚刚开始吧!我所说的就是布鲁诺和汉斯不在身边的生活,才是独属于我个人的生活。 这个时候我想说,终于有时间做我想做的事情了,之前想有这个时间呢,还求之不得呢,现在就不偏不倚地落在了你的手里,有了这段来之不易的时光,那么就没有什么理由不开心了,而且也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所以,这会是一段令人难忘的回忆,至少现在觉得以后一定会是。 作为一个旅行人应该是骄傲的,虽然只是感受最平常的生活,不过却也诗情无限,就像是你自己钻进去一家角落里的面馆,或许没有人会来,但是却每天依旧准时准点开着,我相信这个世界里的一个角落里有这样一家面馆,而且也确实存在这样一家面馆,无人问津,却还是想要去了解一下里面的故事。 记得,那个秋天,去了姑苏城外,特意也要夜晚乘船归来,还别说这古城确实感觉到了历史厚重感,这历史刻骨铭心离别的一幕,仿佛就在眼前,也能体会到当时诗人无限的羇旅之感,这是到了最后一站下车的时候,我才想到了那次姑苏城之旅,当然那个时候还是学生呢。 那么接下来就是去买东西了,看到路边也有卖冰淇凌的,我到了最后一站就下去买了一个冰淇凌,下一班发车还有半个小时呢,所以说我能在这活动半个小时,先买的冰淇凌吃着再说。 有车陆陆续续进来,拖着大行李箱的人也有,只是背着一个精致小包,轻车简从的人也有,年轻人也有,背着大布袋子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不知道是去哪里,在家里安静地待着不好吗?还是说有自己的无奈呢。 一会儿还要去银行取钱,密码就在上面写着,一张卡可以存这么多的钱,还是觉得挺不可思议的,我觉得这应该是一家私人银行,之前没有听到过。 看到旁边有一个烧烤摊,在烤着火腿吃,香味很好闻,所以就来了饿感了,没办法过去吧? “你好,给来十个烤火腿”,我说道,人家笑了笑开始忙碌起来了,我前面还有一个人刚好买完走了,所以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可以很好地等待了,不过还有十多分钟就要发车了,所以说还是快点比较好。 “哦,麻烦您快点,还有十多分钟就要发车了”,我说道, “ok”,老板说道,我便放心去旁边坐一会儿。 钢琴师里克尔 额头前,依然垂着几缕头发,白色的格子衬衫上也全无皱纹,当把一切都安排的那么宁静那么整洁的时候,已经是早就错过了饭点,拿起衣角擦了擦汗,准备开始晚餐。 你以为,每次都是烛光晚餐吗?不是。 一盘辣炒蛤,拿出鸡油,拿出昨天剩的米饭,做一个鸡油炒饭,放两个鸡蛋,再加上半个火腿,就是晚餐了,因为今天一天真的累了,需要赶快躺下休息一下,眼皮不争气地在相互打架,手的动作也变得迟缓多了。 这样忙碌的情况已经不止一次了,不过我倒是喜欢这样的感觉,内心充实,不多想,倒头就睡,不管这星光是穿越了多少的时空和尘埃,经过了多少万光年,也不管这月光上是否有一只小白兔兔的影子,现在只想闭上眼睡觉,世界的一切与我无关。 我在想,这清风明月虽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是也有一个头,也有一个尾,这一个人的夜晚固然好,但是一个人的孤辉冷月,难免会感觉孤寂,所以有时候有一个在身边是非常幸福的。 在这陌生的城市里,想要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份归属感和亲热感,就是熟悉了城市,熟悉了周围的人,看看他们每天做什么,认识的人多了,走在路上也有人亲切的给你打招呼,买什么东西也知道去找谁,也会有人过来找你玩,所以说这就是渐渐地熟悉这里了。 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到生活的样子,并且在这驳杂的生活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节奏,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模式,这对于全面展开生活是很有帮助的,而且也能迅速在短时间内得到这里生活认可,你会发现旅行,当你主动去接受要比你默默承受的时候,更能看到更加广阔的天空,这个时候旅行便是成了巨大的财富。 “你好,小伙子,烤火腿已经好了”,我看着表还有三分钟的时候,老板说道。 “好,多少钱?”我跑过去问到, “一共二十块钱,两块钱一根”,老板说道,给了二十块钱就跑进车站里了,车站和平常见到的车站没有什么区别,就是一些牌子特殊,也是尖顶的房子,颇有教堂的气息,司机穿着类似于蓝色水手制服,戴着蓝色的小警长帽子,我顺着牌子指示着,去了a211路,是回来的时候,要坐的公交车,所以在争分夺秒过去,跑过去,因为还有不到一分钟,所以说过去了,刚好坐在车上,坐了不到十秒钟,车就启动了。 一共上来的就五个人,一个学生模样的,穿着绿色动画恶魔短袖,年龄轻轻戴着眼睛,小家伙好可怜,一个中年老大叔,这水桶腰看着比我三个腰还粗呢,还有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婴儿在后座说说笑笑,还有一个年轻人在戴着红色耳机听着音乐,再最后就是我了,自己在那里吃着烤火腿,顺便听着音乐,就算那个年轻人戴着耳机,我也一样能听到音乐,可能是声音太大了。 车动了,出了公交站就是第一站点,上来两个人,都是老人,看着样子,应该是去买菜,什么时候都能坐着公交车买菜了,虽然很平常,可是我却没有试过,不过却也没必要去试一试,就是这个感觉,很平常。 按着站点又回去,我看着还是来的时候的司机,这也太巧了,估计都认识我了,不过这次要在彼得花园路口站下车,需要去取钱去了,不然这几天我这口袋里的钱也快花没了,我还是不相信,这张卡有这么一大笔巨款在里面,还是不相信,这要是按照历年最高收入计算,这一百年也攒不下这么多的钱啊! 所以说还是觉得有些不现实,就算是属于你的生活,有时候也是感觉不真实的,据说那边还有一片西瓜地,有时间我就自己过去看看,找老板买几个西瓜吃。 说着,看着离着彼得花园路口站,还有十三站,估计要一个小时以后才能到那里了,我一直盯着窗外的风景,被视线拉长的建筑物,被视线拉长的人影,还有被这座城市拉长的心事。 再看,眼前就眼花缭乱了,闭上眼睛,休息一下,已经快接近晌午了,中午没有打算吃饭,买东西就想一直到下午了,买完东西,回到我的小木屋就开始吃就好了,所以说今天是公交车出游加上买东西,今天就是这样打算的,所以也并不着急,只要天黑以前回来就好了。 默数着每一站,我看着每一站都要停个大概五分钟左右的样子,这公交车司机也是精力耗费挺大的工作,所以说还是挺辛苦的,在这里的人,谁都有自己的辛苦,看着不辛苦那一阵只是暂时的。 这辆车上并没有提示音,不过却有显示屏显示,到了哪个站点,换乘几号车去哪里,都有详细的标注,所以说只要不是太瞌睡,站点是错不过的。 还剩十站,还有五站,还有三站,下一站就是了,这样越是数,越是要迫不及待地下车了,车门打开,我是第一个冲下车的人。 彼得花园,据说是彼得伯爵出资在城市中心修建的一所具有现代风的花园,能看得出融有中国风的建筑,而且也有古代的风格,这样古今融合的建筑,成了老人家们休闲,散步,舞剑的好场所,当然是少不了跑步的人,据说最近在西山郊就走一场马拉松比赛,有机会也去看一下。 还有这古代希腊城邦的遗址,还有闻名世界的巴特农神庙,都只是远观而已,远观有远处的美,在眼前有尽在咫尺的美,距离产生美嘛! “哇,这台阶好高啊!这银行也挺大的,不过爬上去可能会费一些功夫”,我自言自语道,这足有四十级台阶了,可是虽然台阶多,但是看着并不太高,可能是设计的精妙了一些,看着高,实际上只是一个平行错觉而已,一步踏到了最高的一级台阶,看着三个旋转的门,很多人进进出出,有警察在外面巡逻,我看了看这附近的监控不下三十个,所以还是小心为妙,看着让人不舒服。 我摸了摸口袋中的一张金色的卡,看了看密码,就进去了,有专门的个人取款机,可以自己进去取款,我当然就进去了,每个取款机都是一个不透明的独立的小空间,所以隐私的到了很好的保护,我按下按钮进去了,在嘴里咽了一口唾沫,手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把卡插进了口中,提示输入密码,我就输入了,点击确认,钱的数字就在屏幕上,我数了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看着这一串数字,这工作一百年都攒不下的钱就在眼前了,才觉得这是生活的恩赐嘛,还是不劳而获的,还是本就不是自己的。 上面取钱显示没有限额,可见能全都取出来,我想了笑,还是取一万先够花就行了,很快,钱出来了,装进口袋里,拔卡,走人,因为我在外面看到了一个很大的广告牌,是一家超市的,叫“汤姆索达超市”。 从银行取钱出来,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地自由了,我一下子就想到,过去去超市的原则就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买了香肠,那就说明你这次不能买肉类了,只能到下次买了,如果遇到都想买的东西,索性就不买,等到下一次分批买,每次都纠结价格,觉得这么一小瓶辣椒就要三十块,这也太贵了,摇了摇头就又放下了,好不容易想买一箱酸奶,也是太贵了,所以最后,就买了一根火腿,一瓶水,买了几袋方便面就出来了,这还花了近三十多呢,下次就不来这大型超市了,被自己限制地连购物的心情都大打折扣了,想买的就在眼前,但是买不起,这种滋味是很难受的,所以这次要一雪前耻,看到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走到超市口,特意找了一个大一点的购物车,推着购物车就神气地进去了,哇,人好多。 我一进去超市里,我看到的一个非常特别的人,就是没看到有人拿着笔和本过来逛超市的,而且一边一写,一边眉飞色舞的,比比划划,大家还都以为是神经病呢,只有我自己知道他不是音乐家,就是艺术家,反正都是怪人,谁知道这灵感会在哪里,会出现在眼前的哪个人身上呢。 所以我就凑过去了,首先是需要买一些话梅,梅干之类的,还有水果干,各样的,而且都挺贵的,都是十块钱以上,所以,所以这次就都买了。 “你好,请问你是什么人?”我过去看着蹦蹦哒哒的人过去说道,而且也是一个穿着燕尾服的人,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看着他蹦蹦跳跳的样子,我也想跟着跳了,我也想跟他一样快乐,所以我也快乐。 “哦,我快乐的钢琴家里克尔,我正在创作乐曲,寻找灵感呢,你也是来买东西的,梅子好吃”,他说道,便在本上写下了一个梅字,看着像是汉字,但是感觉写的好难看,我感觉这个梅字好像少了什么,少了里面的一个点,我就笑了笑, “喂,你这个字写错了”,我过去,拿过本来说道。 克里尔的小木棒 你不要以为就安静地坐在那里,就能写出心中想的歌词,你需要去看,去体会,你想着的歌词,你就要全身心投入到那个歌词的情景中,就像写青花瓷,你需要从体会从千年前走来的人。 当然,有些音乐,恢弘大气,磅礴壮观,可能是作曲人的一个理解,虽然他没去过那个地方,但是仅凭对于音乐的创作能力,能凭一幅画面,一个气势,写出一首贴切的曲子,也是有可能的。 “哦,你是钢琴家,是吧!”我说道,还真能在超市里碰到一个钢琴家,可能是在写一首关于生活进行曲的曲子吧,到超市里来也能理解,所以说我也能明白,这里这么多人,都是来买日常用品的,可以找到一些灵感。 “是的,我是快乐钢琴师克里尔,这是我的名片请多指教”,当他给我名片的时候,我怎么感觉眼前这个人特别不靠谱呢,活脱脱像是一个骗子,所以说我笑着点头就转身回去了,看着牌子上写着梅子果干区域就过去了,这次要买很多的梅子吃,一次吃个够。 “唉,你等等我”,看我走了,这个小胡子钢琴师就跟着我,我也没在意,现在要买点东西吃,就是想吃梅子,蒸的梅子。 什么乌梅了,雪梅了,青梅了,相思梅了,情人梅了,都要多买几袋,开胃小食品,打算把这个购物车装满就好了,还要买点牛肉干,酒就不买了,小木屋里还有。 “嗯,这个好吃,我买过,可好吃了”,我拿起一袋乌梅起来,这个钢琴师也过来了,说道,我怎么感觉越来越讨厌他了呢,而且还一直跟着我,所以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行了,你走吧!不要跟着我了,我还要买东西呢,走吧!走吧!”我说道,他笑着转身就走了,我就清净下来了,我就开始我的快乐购物旅行了。 手里拿着这一袋乌梅,是一百六十克一袋的,要十一块五毛钱,过去自己在城市里生活的时候,可不敢花这钱买梅子吃,每次拿起一袋梅子,看了看舍不得买就又放下了,转了一圈超市,回来还想吃梅子,又拿起来了,还是舍不得买,就在那里愣着,心里直矛盾,到底是买还是不买呢,这也太贵了,要是买馒头,能吃好几天呢,所以最后还是买了一袋,又去买了一袋方便面,最后不甘心地离开超市,其实,我还想买一箱酸奶呢,还想买个火腿,不过一看价格,这四样东西就要一百多,所以说立马就放弃买了,今天花了一百多,明天就要吃土了,吃土还算好的,要是自己连房租钱都交不起了,那就只能露宿街头了,更不用说吃什么乌梅了。 所以说在城市里蜗牛般的生活,是很艰难的,连精打细算的程度都达不到,根本就不能花钱,这一花钱,下面的事情就没有着落了,这是丝毫不含糊的,没有一分钱是多余的,多花一分钱就要吃土,这是在城市里最真实的生活写照,想要自己靠自己在城市里生活下去,难,太难了,所以一个城市破灭了多少年轻人的梦想,就可想而而知了。 在这个异国他乡的城市又何尝不是呢,“艰难度日”这四个字概括其实一点也不为过,一边自己赚钱生活,一遍艰难维持自己的梦想,这就是最真实的旅居生活,除非你不为钱所困就好了,那个时候就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不过至少现在实现不了。 所以说拿起一袋乌梅,想起了这么多的东西,不过这次不一样了,钱有了,要一样梅子买一箱才好,所以说都装进了购物车里,还有那酸奶买了两箱,还有辣条买了好多个样式,蜂蜜倒是不用担心,自己到森林里去找蜂蜜就好了,会比超市里买的好得多,还有各样的饼干,牛奶,火腿,特别是特产的希腊火腿,要尝一尝,一不小心就买多了,购物车装不下了,所以需要再来一个购物车,现在也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少钱了。 “您好先生,您是买的东西放不下了吗?我们这有专门的陪伴购物,只要买的多了,就可以享受这样的免费服务”,看到我,一个服务员模样的人过来说道,没想到还有这么贴心的服务真是厉害了我的超市,真是不错,大超市就是不一样啊! “那好,我再格外要一箱这样的相思梅,还要一箱这样的青梅,麻烦给拿一下”,我拿起一小袋的梅子说道,这次要整箱买,喜欢这青梅酸酸的味道。 “嗯,好,您稍等一下,我给您去拿”,说着又有两个人,拖了两个大购物车来等着,我看看还需要买一点什么呢? 我记得之前在夜市烧烤摊的时候,吃的烧烤上有一种甜酱,不知道是哪一种,所以说就想买一罐这样的甜酱,在这个时候突然想到了要做鸡蛋灌饼,在这里没有卖的,但是可以自己做啊,这样甜酱,辣酱和火腿是少不了的,而且还是要那种特殊味道的火腿,吃着刺激,当然还要买点异国榨菜,买点菠菜等的青菜什么的,当然还要鸡蛋,买点辣椒,在这里全面把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带过来,那可能会更加好一些,虽然是不一样的面孔,说话,习惯,生活饮食也不一样,但是倒还能找到一些共同之处。 大超市就是不一样呗!去到榨菜架子上,就有上百种之多,觉得符合口味的,还有点辣味的,就比较难找了。 当然还要买一点蘸料,可能在吃任何东西的时候都能作为调味品,总之把觉得能买的,都买了,还有各种饼干,各种零食,都买了一点,很快剩下的两个购物车也满了,当然一箱雪糕也是少不了的,所以把看到的都买了,打算结账去吧! “唉,你好先生,给您拿过来了,一箱相思梅,一箱青梅都拿过来了”,说着,刚才的服务员就也推着一个购物车过来了,刚好东西全齐了。 不过接下来我该担心的是应该怎么搬回木屋里去,不知道超市有没有什么空降服务,这样就可以直接送到家了,不然就算是开车,也要搬着这些东西,走过那一段山路和乱石滩,汽车是进不来的,所以还是不行,只有空降服务才好,这么大的超市应该有吧! “好,谢谢啊!帮我去结账吧!”我说道,四个人就去了柜台那边,结账的人还不少,都在排队呢。 超市里几乎没有一个人在说话,都是静静地挑选自己心仪的商品,挑选完了就自己过去结账,只有我这边偶尔小声说几句话,不过买了两个小时的东西,总算是过去结账了。 “你好,请问这东西,这么多应该如何拿出去呢?”我小声问到,结账还没轮到我,钱就放在我的口袋里,所以说还是觉得挺沉的。 “哦,买东西超过五千的,我们店里有直升机派送服务,这个您不用担心”,听到她说,我就高兴了,不错,服务很好。 “先生这边有专门的贵宾结算通道,您稍等,我们来给您结算就行了,您可以在休息室喝点咖啡”,说着,服务员就把我的这个最初的购物车也给接了过去,做事都挺利索的,我就看着休息室的牌子就过去了,买东西还有贵宾服务,实在是花钱多就是不一样呢! 我当然就过去了,不过想想刚才的小胡子钢琴师不知道是真的是假的,我记得刚才明明他拿着一根小木棍,可是走的时候我却没看到在手里,会去哪里了呢,我在想着,刚才激情地购物都忘记了这些小细节了,所以说喝到咖啡的时候,就想起来了。 至于那个小木棒这个钢琴师走的时候确实没有看到,去哪了呢? 克里尔的小木棒(二) 曾经,在一个树林里,一个钢琴的声音吸引你前去,你一步一步走过去,却发现这琴音如同魔音一样吸引着你,你走啊!走啊!终于看到一个人,在森林深处抚琴歌唱。 你可以一眼看得出抚琴人并不是用看的,而是用心感受,因为眼睛根本看不到,就算眼睛看不到,也依然能用心精准的按着钢琴的琴键,奏出美妙的钢琴曲,我一步一步靠近,每靠近一步都是走向内心的深处,便成了这钢琴曲的唯一的听众,除了落叶和风声,我便是唯一的听众了。 我一直想有一架钢琴,因为感觉过去的屋子里放不下,所以就一直看看,没有去买,也有意结交了一位钢琴老师,把基本的按键学会了,还试着自己照着钢琴谱去弹,几次就熟悉了,在乐音里找到的无与伦比的安静,确实是高兴多了。 其实,弹钢琴不止是要用耳朵听,更要用身子去感受,就像贝多芬,耳朵听不到了,就用木棒顶着钢琴听,用身体的骨头去传导听声音,这也许是另外的一种声音了,虽然艰难的一些,但是每一个音符不就是这样很难才凑到一起的嘛,所以才有了这美妙的音乐。 记得之前也是在纸上画音符,一开始音符不知道那个对那个,不知道有什么作用,当然画出来的就不好看,后来有了一点心得了,画音符就自己开始用心去画了,反而画得有模有样了,一开始也是乱弹琴,等到弄得懂了,也就想写出自己的音乐了。 我一直以为琴音就是一个声音,钢琴发出什么样子的声音,听到的就是什么的声音,后来听的多了,就感觉钢琴声音里,有一个人的喜怒哀乐,有清风明月,有一年的四季,更有一个自己的世界在里面,所以说钢琴音已经不单单是钢琴音,更是一个生命的完整。 “先生,在您的购物车里发现了一根小木棒,还您”,说道,就把木棒递给了我,同时也给了我一张购物清单,我在休息室里把购物清单展开,差不多有三米多,就这样的一张长方形白色纸条,我怕最后的价格惊人,所以手里拿着小木棒心里突突打转,我蹲在地上看着各样的名称好吃的,虽然好吃,但是这都是钱啊!在这一刻我有想要全都退回的想法,虽然可以,但是想想还是算了,人家也没有催着我结账的意思,所以还是好好地看看吧! 就这样躲在地上,这个特殊角度下,我看到刚才的购物美女挺美的,对我嘻嘻一笑,我就站起身来了,用手捂着看最后的价格,价格渐渐展示出来了,是“.65”元,所以我的钱不够。 “哦,那个你先把清单收起来吧!我这钱不够,需要去银行取一点钱,你先等一下,我去去就回来”,我说道,没想到花了近一万五千多,这个数字要是放在以前想都不敢想,所以说这次算是做了第一件出格的事情了。 “嗯,好的先生,不过我们这里也支持刷卡的,不用现钱也行,那我叫后面给您准备直升机运送,等您回来一结账就立刻送您回去,您看可好”,服务员问到, “嗯,好,我马上就回了”,我说道,顺着门口就去了,等到出了超市门口,我就又跑回不远处的银行了,看来还需要取钱一万,没想到,东西这么贵啊!还以为不会超过一万呢。 跑出超市就走了,但是心里还是突突打转,越来越觉得花了这么多的钱,越想越不值,但是想要退回去又太没面子了,所以还是去取钱呗! 照着刚才的流程就又取了一次,这次我打了一张凭条,准备买一个钱包去,这样花着方便,这是最新的一个想法,所以打算买个钱包,过去哪有想法买钱包啊!都是装在口袋里,不知道掉过多少钱了。 很快我又跑回去了,服务员还在原地站着未曾离开,我就悄悄地走了进去,把刚才数好的一万六千元现金给了服务员, “哦,这是钱,麻烦过去给结算一下”,我把钱一给,我就接过去清单就坐下看看,买了这么多的东西,还真的是不好交代了,要是没有直升机配送服务,我估计就是搬到明天我自己也办不完啊! 很快,服务员就拿着找回来的钱给我了,顺便给了服务员一百块小费,可是人家没要,我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并提醒自己,不能被金钱所迷惑。 “先生,您要坐直升机一起回去吗?”服务员问到, “可以啊!一起回去吧!”我说道, “哦,那好,您先把地址说一下,我好把地址告诉他们,防止到时候再问了”,服务员说道,我便还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木屋位置在哪里,这下可麻烦了。 “那个地址我也说不清楚,就是在一片森林里,到了我再指示方向吧!”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那好吧!直升机在机场,您请这边来”,服务员说道,我便跟着去后面了,看到一架蓝色的直升机已经停好了,只等着我上去呢。 我手里还拿着这跟小木棒呢,我看到上面写着“克里尔的音乐棒”,看着挺好看的就没有扔,直到上了直升机我才感觉到手里木棒的存在,一定是在我不注意的时候,那个小胡子扔在里面的,所以说还是大意了。 直升机起飞了,渐渐远离了地面,才发现美景都在高处看才美妙,一草一木皆有形状,颜色分布也错综复杂,还有各样的人头涌动,能看到哪里人最多,能看到哪里人比较少,能看到哪里是一群旅游团,在拍照,总之一趟空中旅行,很多没说得出,也有很多美是说不出的,总之就是一个字“美”。 等到我说接触到森林的时候,在空中转了好几圈都没看见小木屋,直到翻过去一座山,才看见一群人正在往森林深处走去,我看得出来是那一群流浪汉回来了,正好也已经下午了,大家都回来了。 空中的感觉和地上的感觉确实是不一样的,方向感全然没了,所以当看到流浪汉的时候,那说明小木屋就在他们的反方向直线距离,所以我就指着前面的方向就去了,果然小木屋就出现了。 神奇的小木棒 从高处看到的风景,确实能独揽全貌,所以就让人家给多飞几圈,也算看看周围的景色了。 很快地,从直升机上头下来三个大箱子,箱子是投下来的,直升机降落,是我又下来了,不能耽误人家的工作不是,下来以后人家就走了。 我看着直升机,就坐在了地上,然后躺下来在草地上,看着直升机走了,我便抱着这些东西,自己在超市里买的各种各样的东西,忽然就心疼起来了,花了近两万块钱,还真是觉得生活有点戏剧化了,过去奢望的事情,现在也算是实现了,想想觉得不可思议啊!旅行还有这样的收获。 我于是拿起了这次买的青梅便吃了,打开袋子便吃了,一颗青梅酸酸的放在舌头上,酸酸的味道瞬间就弥漫了全身了,我的眼泪便掉下来了,说不清是为什么掉眼泪,就是在此刻想哭,这么多次在外面旅居,也受了不小的委屈,甚至是感受到了更加艰难的境地,所以说哭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高兴归高兴,哭归哭,偶尔发泄一下也是很正常的,又特别是在这特殊的时刻,也算有所失去,便有所得吧! “喂,你小子去哪里了,可以啊!买个东西还让人家直升机给送回来,干嘛又哭哭啼啼的,真是的,像个男人嘛!”我一回头,布鲁诺和汉斯也坐在地上喝着酒说道,而且还笑着,我怎么知道他们回来嘛,而且还让他们看到我哭的样子实在丢脸。 “没事啊!就是沙子迷了眼睛了,我揉了揉眼睛而已”,我说道, “你是赖在风头上喽!”汉斯用怀疑的眼光说道,我便很郑重地点了点头,就是风捣的鬼,就赖风。 “今天晴空万里,万里无云,风的等级连两级都没有,你说是风捣鬼,这未免有些太不真实了吧!说吧!别不好意思了,说说为什么会哭吧!”布鲁诺一点都不相信我说的话,实在是有些无奈,还要说出来,我自己都不知道为啥,现在改怎么解释呢。 “我就是心疼花了这么多钱”,我有些心疼地说道。 “切,我还以为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呢,需要我们两个人帮忙,没想到只是在乎钱啊!没出息啊!真没出息,钱花了可以再赚嘛!是不是呢?行了,我们两个饿了,你快去做饭吧?我们来看看你都买了什么好吃的”,汉斯笑着说发呆,我便高兴地起来了,点了点头,就跑去做饭了,已经是快要四点钟了,我把小木棒放在了小桌子上,就开始想晚上做什么吃。 今天要不切点面条吃算了,做一个西红柿卤子,做一个鸡蛋酱,晚上切点牛肉片,切一个火腿片就好了,反正是晚上吃,对付一下就可以了,再说我切面条的技术也是不赖的,切的比较细,还不容易断,有嚼劲,最适合晚上吃了。 所以说着开始就动手和面了,我不知道已经三天没来了的人,为什么今天开来了,这几天自己可是过得还算是自由的,所以说早就忘记他们应该什么时候回来了。 此刻,已经四点多了,太阳差不多也有落日的样子了,不知道森林深处的流浪汉如何了,我透过小窗子看到布鲁诺和汉斯正在下象棋呢,是我带过来的象棋,两个人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应该是从桌子里面翻出来的,我记得是放进了桌子里面的。 其实,我也不会象棋,我拿来就是来玩的,写作的时候,没事可以敲敲桌子玩,也算是解闷了,所以对于我来说象棋是起这个作用的,我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玩的,反正看着挺好玩的,两个人坐在草地上,还唱着歌,喝着酒,真是快哉,不像我,还要切面条做饭,所以说还是挺无奈的,不过估计一会儿自己也要做,夜晚除了在森林里转转以外,我怕进城走夜路会迷路了。 和面做手擀面一定不要太硬,也不要太软,这也是自己做了这么多次手擀面摸索出来的感觉,多少面配多少水,都是有一个感觉的,不要求完美,但至少要做得还能吃得过去才好。 再就是切西红柿了,需要切的块不是太大,还要让柿子发挥出更大的味道,这可是不容易做到的,所以需要放一点番茄酱,鸡蛋不要放太多了,放两个就差不多了,所以说我们主要是吃西红柿的味道,而不是鸡蛋的味道,鸡蛋只是配角而已,所以说主要是吃西红柿的酸味。 还有辣椒酱,算了还是用豆瓣酱吧,就是往酱里放一点水,加上两个鸡蛋就好了,就是吃酱的咸味,配合着面条吃是最香的了,再随口加上一块牛肉片,一块火腿,也是吃的很快乐的,还能吃饱。 突然我听到外面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成了三个人了,我就透过窗户看了一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小胡子钢琴师怎么也来了。 我突然想到那个小木棒了,估计是这个木棒有问题,应该是什么定位器之类的东西,看来以后不能拿着东西回家了,太危险了。 “你好,大家吃苹果吧!你……,你怎么来这里了”,我说道,拿苹果我也是过来探探情况的,不然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好人,还可能是危险的人物呢,会主动靠近你。 “哟,小兄弟咱们又见面了”,小胡子钢琴师克里尔说道,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是不是一直跟踪我”,我怀疑地说道。 “是你把我的木棒拿回来了,可不怪我,那是一个定位装置,木棒在哪,我自己就知道了”,小胡子笑了笑,我便证明了自己的猜想,我就转身就回去了。 “等等,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钢琴师克里尔我的朋友,也是雅典城着名的钢琴师,你可以跟着他学习就好了”,布鲁诺起来说道,原来他们认识啊!那就放心了。 “哦,我叫月,很高兴认识您”,我说道。 “哎呀,认识有的是机会,先去做饭吧!都饿死了,一天不吃饭,就等着你的饭呢”,汉斯说道,我点了点头,我才想起来,面条得多弄点才行,不然光汉斯一个人都不够吃,可就麻烦了,我才想起来,不然又要麻烦了。 谁动了我的面条 我知道,有些事情我是不愿意去做的,但是还是去做了,并且做的还挺开心,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讨厌,所以说在你讨厌的事情里,也存在极大的空间。 所谓的高人,就是比你有财富,比你有才华的人,有几个这样的人在身边是好事,会让你做事都变得简单许多,所以也一定要珍惜身边的高人。 布鲁诺和汉斯有财富,这个克里尔懂得钢琴,可以说都是我需要的人,当我知道这个时候要给他们做饭,已经是理所应当的了,谁让你收了钱,还想学点钢琴呢,做饭有些讨好的意思,但是这并不是叫讨好,反而是我可以进步的阶梯。 证明了这个小木棍确实是追踪器,心里就好多了,看着三个人不知道在怎么玩象棋呢,我还有些纳闷,他们好像也不认识汉字,是怎么玩的呢? 一会儿需要问问,记得刚才汉斯说的话,看来需要吃很多的面条了,和第一次一样大小的面,我又重新和面了一份,又很快切完了,又开始忙碌卤子和酱,都按照步骤差不多弄完了,两大盆面条,需要在外面点火加水做饭,卤子就在电锅里弄就好了,我感觉我一个人好忙啊!他们三个人倒是悠闲的很,还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玩的象棋。 很快,一桌子面条,完事了,两盘卤子,一盘牛肉,一盘火腿,开始吃饭了,现在才五点多,也就是说忙活了两个小时。 “喂,吃饭了”,我在屋子里喊道,他们三个人放下象棋就来了,很快的做到了椅子上,这次是四个人一起吃饭了,算是小木屋最多的人的时候,吃的不过就是家常的手擀面,不过却感觉太好吃了,胃口大开,又有一些回忆在里面,需要吃完饭再想了。 “啊!今天是面条啊!你就给我们吃面条啊!太不够意思了”,汉斯看着一桌子的面条,不由得白眼说道,布鲁诺倒是没有什么,自己已经开始用筷子夹面条了。 “行了,有点吃的就不错了,人家小月了可不是你的仆人,我觉得很好吃,很香,就是把西红柿和酱都放在面条上吃就可以了呗!”布鲁诺看着我说道,我便感激地点了点头。 “是的,就是这样吃”,我高兴地说道,克里尔也学着布鲁诺的样子开始做了起来。 “好吧?今天就随便吃点吧!”汉斯无奈地说道,所以说也算把这一顿饭给糊弄过去了,算是不错的了。 成功的人,大概就是什么样的环境都能适应,什么样子的苦都能吃,吃着苦,快乐着,以前觉得苦是越少吃越好,但是现在看来,不吃苦,无法到达新的高度,所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什么苦都吃过,所以会成功,大概这成功也是回报之一而已。 “行了,我呢,不比你们两个大富豪,只是一个行走江湖的音乐家,走到哪就写到哪,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有口吃的就不错了,我容易满足,谢谢小伙子了”,克里尔礼貌地说道,一听就是大实话,对于他说这个话,我倒是颇感意外,所以说我还是听到了回报的声音,便高兴了一点了。 “你看,还是人家懂事”,布鲁诺吃着面条,他们三个吃面条哗哗像是流水一样,声音特别大,如果要是在家里吃面条,如果我这样声音过大,肯定会被老爸说的,训斥的。 “行了,我也没说什么什么啊!”汉斯委屈地说道,看着我有些无奈。 “行了,各位大哥们,快吃吧!一会儿面条泡的就不好吃了”,我说道,他们也开始加快了吃的脚步,吃的都快了一些。 “碰,碰,碰”,吃着面条,突然外面放起了烟花了,我们四个人看着,就都放下碗出去了,当然是出来看烟花了,所以屋子就空下来了。 “喂,好漂亮的烟花啊!”克里尔说道, “我想做一首烟花进行曲,对,以烟花为主题”,克里尔看着烟花又补充道,所以我们对于绚烂的烟花都垂之向往,只是烟花易冷,让人感叹。 看了几分钟,再看看差不多黑黑的天,就没了,我们就回到了屋子里了,可是回到桌子前再看碗中的面条的时候,已经没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唉,我碗里的面条呢,你们的也都没了”,布鲁诺进来说道,我们也不知道,难道是被什么东西给吃了吗? “咯咯”,突然听到一阵打嗝声,就在楼梯的后面打出来的。 “什么人,给老子出来”,汉斯站在前面说道,我看到有两个身影畏畏缩缩地在角落里,看着身影熟悉。 “好啊!你们两个臭小子,竟敢偷吃我们的面条,还敢动我的面条”,汉斯,过去一把把弟弟给提了起来,哥哥一看就过去打汉斯,庞大的身体纹丝不动,没事,虽然哥哥比汉斯高一点,但是却一点也打不动汉斯,果然重量还是压倒性的力量,有体重就是稳如泰山。 “行了,大哥你放下弟弟,这是我的朋友”,我说道,过去就阻止汉斯了,汉斯才笑了笑放下来。 “你们怎么来了?”我问到。 “肚子饿了,到大哥哥这要点吃的,烟花是我们放的,故意把你们吸引出去的,好吃东西,对不起啊!大哥哥”,哥哥说道, “没事,你们一起来吃吧!你俩把我们四个人碗里的面条都吃了,看来是饿了,一起吃吧!”我说道,哥哥弟弟就高兴地过来了,也加入了吃面条的队伍,最多的人的时候就是现在了,一共六个人。 “那个,叔叔对不起你们啊!鲁莽了”,汉斯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也笑了,勇于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嘛! “没事,叔叔,是我们不好,我们没有礼貌,还请叔叔们见谅”,哥哥说道,弟弟也笑着附和道,气氛还算是融洽,所以说今天算是来到这里最热闹的一天了,所以说我还是挺高兴的。 没想到两个人真的回来了,还真是来了,一对兄弟真好。 赛马 从森林里能发现很多的美味,有一种甘草,泡热水喝可以清心明目,清嗓子润喉,是调节小情绪的好的自然之物。 昨夜一曲钢琴曲是动人心魄,不由得翩翩起舞,克里尔果然会弹钢琴,他写曲的速度很快,也喜欢就地取材,不过我却并不了解他,只是觉得是这样一个人而已。 早晨,本想趁着他们三个熟睡的时候,跑一跑步,却不曾想“轰”的一声,一阵雷声,从远方的山头一路响过来。 这热烈而急促的雷声,我跑了几步也有预感,很快从小雨点变成了豆大的雨滴已经落了下来,当头砸下。 雨来得那么急促是来到这里第一次遇到,连早间的太阳和蓝天也来不及躲闪,虽然下着雨,但是看着不远处的天是晴朗的,还有太阳呢,这个山像是被雨直接劈成了两半,我这边雨滴哗啦啦,那边仍然是充满了阳光。 我过去在家里也有过几次这样神秘的雨,路的右边铺满阳光,路的左边则是雨滴落在阳光里,持续几分钟便不下了,闪出了七色的彩虹桥,我便高兴地在雨中奔跑,还有其他的孩子们,到了左边淋了雨,又去右边晒太阳,这像是一条界限,微雨中有燕子双飞,斜着身子,像是故意在躲避着雨点玩耍。 对于这样的雨,我只有自己的界限理解,但是当我站在这条线上的时候,却迷茫了,这是怎样的一条线? 对于的雨我是感觉不同寻常的,我记得老人们称之为“日头雨”或者“隔天雨”,不过开玩笑的人经常会说“三八雨”。 有的时候,天也确实挺“三八”的,他会冷不丁的给你来一顿电闪雷鸣,然后乌云密布,雨势很大,可是没过几分钟,或者没过二十分钟又晴光日丽了,地面还湿润着,一会儿也干了,再过半个小时,像是之前一个小时之内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本来觉得看这雨势怎么也得下一天吧,但是这雨势来的快,去的也快,一会儿又霞光万道了,夏天的时候,能带来清爽一会儿的感觉,地面也恢复了干燥的状态。 天如此的神奇如是,人不也一样嘛,明明是一颗心,有的时候就是左边心房在下雨,右边心房却是刚刚日出,正如山雨谷晴天,只有经历百转千回的折磨,走过无数的风雨阳光,看过很多个场景的彩虹,才能明明白白地看清楚自己的道路,也有种雨过天晴,忽然感觉有轻松自在走出雨路的感觉。 终于,雨过天晴了,或许会在山和谷之间架起一座彩虹桥,一道圆弧把我们牵上去,触手去摸摸天空的云彩,那是多么高兴的事情。 但是,有时候彩虹也是残缺、不完美的,断了一截,像是被谁给吃掉了一样,你想帮蓝天补上,可是又不知道从哪一头下针,看来这个任务,只能天空自己完成了。 这森林里的小雨,和小镇上的老院子一样,人们一代一代生活在这里,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成家又变老,就是这样的日子才有说头,所以望着这雨,才感觉好有情感。 昨天床都让给了这三个人了,我自己在三楼搭帐篷睡的,前半夜打着蜡烛看书到十二点,记得是十二点半睡的,一睡觉就到了早上五点半了,所以起身跑步,就下了这场神奇的雨。 我回来看着,雨又停了,等了一会儿就又出去了,下过雨的森林,早晨跑步,感觉周围的空气就是舒爽清新,特别的有味道,肺部贪婪与呼吸这新鲜的空气,特别的舒畅。 手中戴着表,现在要用分钟来做事情了,在多少米之内的距离,我必须毫无压力地跑过去,并且用的时间越少越好,所以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了。 现在有了表,有了自己的刻意限制,原则这问题就要守住了,不然破开第一次就很难守住了,势必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所以必须用这个限制自己,这对于写作也是很有好处的。 最近我发现自己变得懒惰了,写字本来一天可以轻松完成之前的任务,现在居然感觉有些困难了,玩的心重了,对于身边好奇的事情总想去看看,失去了耐心了,变得不耐烦了,所以就是那天少写了一千字,今天就又想少写了,每天定的任务变得完成有些困难了,所以说自己破坏了自己的原则,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所以这次算是切实感受到了,所以需要弥补了,收起不必要的心思和欲望,完成每天的任务,可以每天都出去玩,,完不成任务,越是拖拉越不想完成了,所以必须注重起来,好习惯养成容易,要长期守住就难了。 “啊欧,睡醒了,又是一天了”,汉斯说道,实属不易,汉斯今天算是第一个醒的,我回来的时候,自己正在外面坐着抽烟呢。 “小子,快去做饭,一会儿十点赛马就开始了,一起去看赛马”,我一回来,汉斯冷冷地说道,转身便进了屋子里去了,我就蹲在地上可以数了数烟,抽了十二颗烟。 一听到赛马我就想起来,这不是前两天的事情嘛,我还以为早就完事了呢,没想到今天才举行,换下了鞋子,便去了后面的厨房,一楼已经没有人睡觉了。 我便想还是热热面包片,弄点果酱,弄个煎鸡蛋就好了,再热热牛奶,就好了,每天那么多事,还想让我做饭,门都没有,当然只是心里说说,不过也确实,早晨简单吃一点就好了,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追求。 至于其他的东西,还是想想再说吧!不行就自己跑去城里买饭,再回来吃也行啊!反正他们每个人都很懒惰。 说好的跑步也不知道他们自己跑没跑,反正从今天开始,我便自己严格起来了,再这样放纵自己,我怕收不住,反而会更加让自己难堪,所以就要依照原则办事了。 要说这个赛马,我真的是一点都看不懂,只知道哪匹马跑得快,哪个就赢,也不知道哪里会有赛马,也不知道赛马能赚多少钱,反正看着人家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热血澎湃,有的号啕大哭,有的则哈哈大叫,一个悲,一个喜,尽在这一场比赛里。 克拉科赛马大会 回来,我看到汉斯自己在抽烟,默默地抽烟,实在是有心事,有心事才抽烟,至少我这样认为,不然不会抽完一根烟,还会继续不停地抽烟,直到这个节奏被打断。 我想说,即便是这样,他们也是幸福的,至少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所以就凭这一点,也有很多的高明之处,他们更加注重小事,更加注意身边的每个人,所以一般的做饭,我就做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只是说道,掌握命运,又想到自己了,不也是一直走在这条路上嘛,所以说一直在做的事情,也许真的会实现。 随后,布鲁诺和克里尔也醒了,已经是早上八点了,汉斯自己到森林里去转了一圈,早就吃完了饭,他们刚醒的两个人却是刚开始吃,我自己泡了一杯速溶咖啡在边和咖啡,边看书,做完饭以后的时间,倒是自在。 “小月月你给我出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名字成了布鲁诺对于我的称呼了,听到喊我,放下书,我就下去了。 “怎么了?”我三步并作两步往下走着楼梯,直到站在他们两个人的面前,我问到。 “你这个鸡蛋太咸了,简直就是不能吃啊!”布鲁诺给了我吃了一口的鸡蛋,我便尝了尝,这个鸡蛋真咸,再看看其他的鸡蛋就是没放盐,放没放盐我也不记得了,所以说就将就着吃点就好了。 “可能是盐没有撒开”,我不好意思地说着,就给拿了一袋咸菜,准备吃了,我昨天还买了不少的咸菜。 给拿完了咸菜,我就想悄悄又溜回二楼去看书,又被克里尔这个小胡子给叫住了。 “昨天的钢琴弹的怎么样?要不要和我学习”,克里尔高兴地说道。 “这个,有什么问题向你请教就是了,学习谈不上”,既然是说话了,我也就拿着椅子坐了下来,准备好好说说话。 “嗯,好吧!如果想要去找我,你找不到,我会随时到你这里来的”,克里尔吃了一口咸菜,感觉很好吃的样子,说道。 “嗯,好”,我说道,便又起来了。 “哦,对了,换个衣服,一会儿一起去看赛马,吃完饭就走”,布鲁诺补充道,汉斯也说道同样的话。 “好,我准备一下”,每天有事可做,每天有热闹可看,也是我感觉比较好的生活,只有这样的忙碌一点时间,才知道夜晚的安静写作,是有多么的幸福和珍贵,所以也会跟着自己的眼睛,去夜晚的森林里寻找美丽的鲜花,那带刺的玫瑰花,还有那亭亭玉立的鸡冠花,虽然都不是自家栽种的,但是还是觉得美丽很多,这野生的花看起来颜色会更加妖艳,所以随风闻着这花香,会自觉地睡觉在花丛中。 走着,走着,绿油油的草地,草丛中若隐若现的花朵,这便是最简单的幸福,可以这样一天徜徉在花丛中,随手带一本书,这样就是最好的了,可是也只有忙碌的一段时间以后,才会感觉这样简单的幸福,会更加珍贵。 趁着这几分钟的时间,顺便写几个字,这便是最忙碌的时候,开一个头,早上就能继续往前写了。 很快的,换上我的白色的旧鞋子,戴上我的黑色小帽子,一件灰色的短袖,一条七分长的休闲裤子,这便是我夏天另外的一种搭配了,记得前几天说要去买一些衣服,也没买,也怕来一个不定时的搬家,本来就一个背包的行李,多了几件衣服感觉就多出了很多的东西了,所以想买却不敢买了。 记得一开始到这里的时候,你首先是没有一个可以居住的地方,然后是没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也不知道去哪里,一开始旅行还不就是这样,四目迷茫,背着背包也不知道去哪里,所以说一开始还是害怕旅行的。 “走了臭小子,快点”,我听到汉斯沙哑的声音,在下面喊了我一下,我就跟着跑过去了。 说来也奇怪,我从来没有看到布鲁诺和汉斯开过任何的车,虽然很有钱但是却一直在我面前走路,顶多就是坐一个马车,一路上颠颠簸簸的,把脑子都搞乱了,不过确实是有趣的多。 不管走多远,都是用步行,这点倒是很欣赏,不过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个地方,所以说我还是挺好奇的,每天感觉他们也没有什么事情,除了吃以外,好像真的没有什么事情,不过我对于现在的生活已经挺满意了,可以出去看看,就是经常给做饭有点无奈。 “那个这个小木棒还给你,我没用了”,我说道,就把小木棒还给了克里尔,这可不能多留一刻在身边,不安心。 要说人生也是何处不相逢,在这里居然也能遇到,而且和这两个人也认识,所以说还是挺神奇的。 其实,从下飞机的头痛,我就感觉,也许会好运一点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仅仅是一首音乐,一个陌生的人的出现,然后就是像中了魔咒一样,跟着去,接着就是各样的大开眼界,也感觉治家难,一家人人口一多,事情问题也就多的错综复杂,所以治家难。 接着就是被莫名其妙的组织有关系,就一下子到了小木屋里了,到现在过得也挺好的,最起码自由是有的。 “这次克拉科赛马大会,你准备投多少钱?”布鲁诺问到, “五十万吧!”汉斯摇头说道,像是在说不多不多一样,旁边的克里尔却双眼闪着小星星,这可是一笔巨款了,在他们这不过是最微小的钱而已,对于我们来说,目前一定是没有钱的。 “嗯,好”,布鲁诺说道。 走过了乱石滩,出现了三匹马,看来是要骑着马进去了, “月,你和我一匹马就行了”布鲁诺说道,我便在布鲁诺上马以后,也跟着上去了,很快马跑起来,风也变的大了,外小路上骑着马奔跑着真是太棒了,所以说还是觉得第一次这样,又多了几个第一次。 弗兰纳其人 我记得我之前骑过两次马,第一次是在内蒙古大草原上,纵横奔驰着骏马,第二次是在法国普罗旺斯小镇看紫色薰衣草的时候,第三次,便是希腊这次,布鲁诺带着我,我在后面,布鲁诺在前面,不过后面确实是颠簸了许多。 对于识马我一点都不懂,就是感觉马的颜色越接近红色,越是高贵的马,比如什么红鬃烈马,还有什么赤骓马,都是好马,千里马,所以对于这点还是了解一点的。 人总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寂寞的时候喜欢热闹,热闹的时候又喜欢寂寞,所以说在这之间,也需要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点,既不需要太寂寞,也不需要太热闹,却能很好地享受到两者,这便是最好的了,我知道想要做到并不容易,但是却一直都在寻找当中。 人群中有一个白色苍苍的老人,也在寻找着马的身影,一条黑色的拐杖,颇为显眼,可是大家都会给让开一条道路,不愿意走不小心碰到老人,这个时候,我们骑马刚到,汉斯一下子就叫了起来, “看,是战神弗兰纳,那个传说中的人物”,汉斯小声说道,不过很快我和布鲁诺也看了过去,这白发苍苍的老人是战神吗? 所谓的战神,就是在赛马比赛中没有输过一次,每次都是赢了,只是当时风光,可是当退出比赛以后,就很少有人记得了,只有真的敬佩的人才能认得出来,所以汉斯说道,大家就都看了看,觉得战神哪有这么老啊! 骑着马,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去了马棚里去了,把三匹马拴好,又出来了,虽然对于他们来说,口中的英雄也一样如此,但是还是不打扰的好,所以说只是远观敬仰就好了。 随后,许多全副武装的选手就进场了,特殊的难看的各样颜色的帽子,还有身上的各色号牌,身上的衣服,也至少有五种颜色搭配在一起,虽然显眼了,但是却一点都不好看,不过当每一个队名出来,都有人为之欢呼,与此同时,我更加关注,人群中来回走动的小商贩,他们拿着一个盒子,在四处卖汽水,卖烟,我要了一盒烟,是在这个大叔这买的,一盒口香糖是在小姑娘那里买的,约摸十六七岁的样子,两个耳边小辫子,挺可爱的。 随后,一听到“皇家队”出场了,大家的欢呼声就更加大声了,还有人忙着下注,等待赚钱,总之热闹是一方面,大多数人都是为了赚钱,又是另外的一方面,所以说人很多。 正因为如此,我便失去了看赛马的兴趣,虽然我也想和布鲁诺一样去下注,猜哪个队会得第一,但是还是不想和这些人争一个站脚的地方,所以就去了旁边的一家移动书店,有最新的新闻报纸,有各样的书籍可以看看,可比在嘈杂的欢呼声中好多了。 其中,女子喜欢赛马的也不在少数,反而很多,还有很多应该是过来帮忙的,所以说还是人很多的。 还有小孩子过来拿着玩具马过来助威的,因为今天是星期六,所以孩子也放假过来了,一会儿便人又多了,在移动书店买了一本杂志,就自己走出了这个马场。 这个马场,是在一个巨大的草地上,周围也是森林颇多,有种森林马场道的独特,不过感觉可惜这个地方了,本来可以是一个日常活动的好去处,现在是马场,是很奇怪的事情了。 从书店里出来以后,我就想到刚才,布鲁诺和汉斯,还有那个克里尔就跑了进去,我并没有去跟随,只是在外围看了看,其他的就不看了,就自己走了,顺着马来的路,又走了回去。 走回去的时候,我看到刚才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也在前面一步一步走着,举着拐杖,走的很慢,我也好奇地跟了上去,从嘈杂的人群里走到了偏僻的小路上,路上也有人在来,也有人在走,来来去去也不断,所以倒也正常。 可能对于爱看赛马的人士是一场难得的盛会,但是对于不太爱看热闹的人来说,和平常没有什么区别,从骑马上来说,我还可以尽情奔驰一会儿,过去了就不想再骑马了,至少也要到下午才好了。 走着,走着老人消失在了前面的草丛里,奇怪,我跟丢了人了,这可有些可笑了,跟着还能丢,我就很快跑到草丛中去寻找着,只看到了被扔在地上的拐杖,假的头发,还有一个老人模样面罩,合着是有人在冒充啊!我第一时间想到。 “嘿,你一直跟着我干嘛!”突然,听到一个小女孩的声音,我就往前跑了几步,才回过头去看了看,原来是一个十岁模样不到的小女孩,我才放心下来,是跟踪,能打过对方才好,不然跟踪人家,被人打一顿也要受着,而不能有怨言。 “找你啊!是你化妆成一个老人的?”我问到,看着一个挺纯真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乔装打扮呢。 “这是爷爷教我打扮的,很好玩的,我们那个镇子还经常会举行化妆打扮呢”,女孩看着我说道,像是人小鬼大的样子。 “哦,这样啊!那你说这个人是你爷爷喽!爷爷是不是骑马非常厉害啊?”我又问到, “是啊!爷爷骑马可厉害了,谁都比不上”,一听到我说爷爷骑马,女孩便更加兴奋了,竟然自己把自己当作马骑了起来了。 “那能不能去见见爷爷,我想认识他一下”,我说道,看看这个传说中的人物是什么样子的,肯定应该不会是小老头的样子吧! “不行,爷爷不想见任何人的,而且爷爷也不喜欢有人来打扰,所以不能去,你也不能跟着我,明白吗?”突然一转眼,听说我也要去,小女孩就变得严厉起来了,掐着小腰就对着我大声训斥起来,还真是厉害了,小女孩。 说完,转身就又跑到了草丛里了, “那我下次如何能找到你”,我突然喊道, “就在这棵树下,我经常到这里来玩”,随后女孩稚嫩的声音响起,不过随后就被远处的欢呼生给盖过去了,我也就离开了这里。 布鲁诺三个人不知道去了哪里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真不够意思。 四指少女 小女孩走了以后,我便继续向前走去,我就跨过那片草地,向前走去,因为那边有一个宫殿,特别的漂亮,我想过去看看。 我知道远处的宫殿和天边的日月,都是曾跑步的终点,但是这个终点却一直都不曾到达过,都是走到半路上,日月和宫殿就又后退了,所以一直在追,感觉一直都在眼前,却一直都追不到,所以也在一直追求的路上。 左手指着日月,右手举杯邀月共饮,也随性赋诗一首,说过“月影独重重,树影人独立”的诗句,感觉有点作诗的天赋。 走着走着,差点没有撞到大树,幸好手在前面挡着,记得有一次就是这样边想边走,差点没有掉下悬崖去,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就非常注意看眼前的东西,不然总会被眼前的东西所绊倒,恐怕就不好了。 看着眼前的大树,我摸了摸大概有一抱粗,这要是撞上一下,简直就是要撞起一个大包,头肯定是会疼的,还有去爬山,也差点没有掉下来,掉下悬崖去,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真的害怕会掉下去,所以说不能再这样了。 绕过大树,眼前出现了一片黄色的草地,是草本身就是黄色的,犹如进了一个秋天,这秋天的景色简直是一下子就闯进了眼中,闯进了内心的世界里,一下子就喜欢上这里了,还有一个女孩躺趴在地上看书,远远地看简直就是走进了天堂了,我没有再往前走一步,就站在原地了,静静地欣赏着这眼前的一切风景。 我并不想打扰到人家看书,所以我从后面的草丛里悄悄绕过去,绕远路去看看宫殿,或许只是一个人的住宅也说不定,只是豪华了一些。 从旁边的草丛里,就有一座座雕像,我过去看了看,都是白玉石的雕像,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有人蹲在草丛里呢,特别是夜晚的时候,一定会吓到人。 我从树下过去,还看到了几个秋千,有一只小猫在秋千上睡觉,有一只小狗在树下睡觉,小狗自然是很快就发现了我,只有小猫还闭着眼睛在睡觉,全然不理外面的世界,所以说要学会小猫的气定神闲,全然不理外面的世界。 小狗看到我,非但没有咬我,还乖乖地跑过来摇着尾巴问好,我便蹲下身子去摸了摸光滑的小狗后背,小狗这才安心地躺在地上打滚。 “小陀螺,小陀螺,你跑去哪里了”,一会儿听到一个妇人的声音在喊什么东西,小狗听到了,便跑过去了,我就知道这小狗叫做“小陀螺”,名字起的挺好的,我也跟着跑了过去了。 跑出草丛,是一条精致的石子小路,跟着小狗,认路,便跑到一个穿着绿色衣服的女士面前,一跑过去,女士就抱起了小狗,我在后面跟着。 我突然想到,别以为我是想欺负小狗吧!再把我当成坏人,我就真的是说不清楚了,所以想转身就走。 “唉,小伙子,谢谢你帮我找到了小狗,进来一起吃个饭吧!”听到这,我便高兴地舒了一口气,就高兴地过来了,正好又到了中午了,还愁着中午饭没有着落呢,这次好了,能在宫殿里用餐,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不客气,我就是想过来看看,这座恢弘的宫殿房子,没想到遇到了小狗,就跟着过来了”,我不好意思地说道。 “哦,是来观看皇宫的吧!欢迎欢迎,本来这是一座王的郊外行宫,后来就出价拍卖了,接着我的丈夫就在拍卖会上,拍买了下来,用来居住”,女士说道,我便震惊了,这得需要花多少钱啊! “哦,谢谢,这里真的太棒了”,我随便看着这外形的宫殿,像似城堡,又几个城堡相连,外表呈现银色,显得从颜色上就高大上了,还有一个大的花园,那边还有游泳池和运动场,甚至还离着赛马场不远,可是一个好地方了,所以就羡慕呗! 接着打开一个更加精致的木门,小狗首先跑了进去,一进去并不是一个豪华的房间,而是一条石壁通道,墙壁上是橙色的灯光,是呈现暗夜绿色的墙壁,墙壁有些凉爽,和外面的气温形成了对比。 “其实,这里我们改过,并不是王宫的原貌了,这边是后面的草地,一会儿还有美味的烤全羊等着我们呢,对了,您是在哪里找到小陀螺的”,妇人问到,顺便把头上的围巾放了下来,穿过比较幽暗的墙壁路,接下来就真的是大开眼界了,这里面的空间真大,各样的高档装饰一应俱全。 特别是墙壁上的壁画,特别的好看,以油画居多,以一些有意境的风景画为主,一些画一开始都看不懂是什么意思,所以你要一直看看才行。 “怎么?小伙子也是爱画的人啊!你选三幅画,一会儿吃完饭你可以拿走,你慢慢看,我去厨房看看菜好了没有”,说着,妇人就走了,我便一一欣赏起这些画来。 这个时候小狗又跑过来了,嘴里还咬着一瓶水,我就知道应该是给我的,真是太棒了,之前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小猫咪,可是训练了一顿,成了比我还懒了,后来直接呆在树上睡觉不下来了,只有吃饭的时候才敢下来,所以我也就不再逼他了。 说起小猫,我一直常说,生活是什么,养一只小猫就都清楚了,所以从小猫身上得到的智慧,是很多的,所以一抬头我看到这也有一幅小猫的画。 一只小猫躺在一座古桥上,柳叶从旁边滑落,画中有风,小猫的毛毛都能从画中看得出吹了起来了,可是小猫依然不动于衷地躺在风中,睡得好着呢,这样以不变应万变的魄力,是很让我佩服的,所以说我喜欢这个小猫画,就决定要这一幅了,还需要挑两幅才好,我真想都拿走才好,可是脸还没有那么大。 所以说这就是我喜欢小猫和小狗的原因,突然又出现了一个女孩在我旁边,我回过头去看的时候,她正在用四指的手和我挥手问好,我一开始愣了几秒钟,随后我也故意露出四指挥了挥手,硬是把大拇指藏到了后面,我才看到,原来是刚才看书的女孩,没想到却是一个四指少女。 四指少女日记 女孩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显得圣洁了很多,在我面前长长的头发,无风自动拂动着,只是看到四指感觉是美中不足了,而且手里也拿着一本书,对我笑了笑,点了点头,抱着小狗就进去了屋子里。 我就继续欣赏自己的画,除了一幅小猫的画特别喜欢,其他的还没有遇到呢,突然又一幅画吸引了我,整幅画的色彩是呈现亮绿色的,是一个老人在长椅上坐着,眼睛一会儿用力地睁开,看看眼前的世界,一会儿又无力支撑地闭上了眼睛,整幅画一个老人,一双眼睛,场景是随风飘散竹叶的竹林里,很有意味,天空漂浮着的云的形状,从左到右,依次画出了一个人一生的形状,特别是透过竹林的阳光,显得温暖了许多,老人在温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或许我们都会这样吧! 我一下子就陷入了沉思里,从这幅画里感觉年轻的时候,真的太好了,用老年人的眼光,就算是每天受苦受罪也好,所以老人羡慕从眼前走过去的有朝气、有青春活力的年轻人。 我的一个好朋友也说过,每天早晨挤公交去上班,都会经过一个公园,每天早上都准时能看到老爷爷老奶奶在公园里做各种伸展运动,舞刀弄枪的,看到了就特别的羡慕,她就是只是羡慕老人的安逸生活,不想工作,不想把一些东西都浪费在这些仅仅维持的事情上,所以她这样和我说了。 当时,我手里拿着一杯豆浆喝了一口,都从嘴里都喷出来了,我说你是想提前步入老年生活嘛,你看啊?老年人羡慕咱们的年轻活力,而她呢,羡慕老人的安逸自由,所以我就笑了,狠狠的嘲笑了她一次,我们都知道人不是一下子就能变老的,而感觉一下子变老只是我们面对一些事情的无力的感觉,当你经历了一些你自己称之为“苦”的事情,那么你就明白了,苦透了,也就明白了,不明白就说明还没有苦透。 其实,有些事情我也不想经历,可是我需要度过这一关去,所以要默默承受着,等待时间的度过,我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想到要放弃,所以都会努力在苦的事情里找到值得一试的快乐的事情,所以虽然还是在苦熬,但是自己却并不是太难受就好了,反而能找到一些些许的快乐,这也算是找到了所有事情可以做的可行性,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接受才好。 我翻了一下其他的画,顺着画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里面的屋子里去了,屋子里的主色是白色的,显得亮堂了很多,屋子里面的窗户开的很奇妙,都能映照进阳光的味道,倒不像是布鲁诺的城堡,大多数都是石头做的,显得冷清了很多,所以还是喜欢这屋子里小巧玲珑的,颇具欧式风格的,显得庄重大气,而且显得简朴了许多,又有很多的画在这里,更是艺术气息极浓,所以我就问到,咖啡的香味了。 一转头,果然是一杯热的咖啡出现在了眼前,最爱喝咖啡了,可是有的时候连咖啡也喝不起了,所以对于一杯咖啡也是珍贵的不得了,再说人家喝的咖啡自是特别的,所以要好好地尝尝。 四指少女每次都只是点点头,快乐地微笑着,可是却没有说话过,从刚才去了又回来了便是如此,所以我猜想一定是有原因的,她示意我喝咖啡,我就也感谢地做了一个手势,喝着一杯不太热的咖啡,她看我喝着咖啡,边走边欣赏画,她便在后面端着咖啡托盘跟着我,我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所以一口喝完放在了托盘上,她也又便走了。 顺着走廊一直弯弯曲曲地走,就能闻到美食的香味从走廊那边飘过来,直到走到走廊的尽头,突然又被第三幅画给吸引了,这是一幅普通的农家画,着重突出的是炊烟,从家里冒出的炊烟,背景是在傍晚的时候,用炊烟在等待着归家的人,就是一幅平常的画面,却也感动很深。 所以第三幅画我便选定了,给那就要呗!所以还是多看看一些才好,只是还在心里感谢少女刚才温暖的笑,其他的画作就看不懂了,有的就是一篮子水果,有的是一个奇怪的抽象的线条,有的则根本就看不懂,太抽象了,所以说选了三幅自己喜欢的画面。 “唉,小伙子过来吃饭了”,这个时候又听到妇人喊我,我便看到少女也跟在后面,我便走过去了,人要是神气的时候,感觉走路都要飞起来一样,所以我就对我心里这个小小骄傲对自己嘲笑了一下。 “您好,您好,谢谢了”,我分别说了两个“您好”,对着妇人和女孩分别说了谢谢,我才靠近妇人,问少女的情况。 “请问,阿姨,女孩是……”,我轻声问道,妇人看了看洁白的少女,眼神里便出现了一个哀伤,我就知道应该是怎么回事了。 “那个,莎莎,你去帮忙准备一下餐具”,妇人说道,少女便很乖巧地离开了。 “走吧!这边说,她叫莎莎是我的小女儿,她小的时候得过一种怪病,没几个月的时间就不能说话了,去过很多的医院都没有用,就一直到了现在,不过她倒是有着一副天使般的容颜,就是不能说话,就是这样”,妇人说着,眼泪就流出来了,我便转过头去,怕眼泪也掉出来。 上帝给了你天使般的容颜,却不能说话,所以说为你开了一扇门的时候,却给你关上了一扇窗,所以说很难存在完美,我便想着,说完了又带着我去了大的屋子里吃饭了。 从这里穿过一个巨大的房间,便又有一条小路,像是一个迷宫一样,每一条小路都通向不同的地方,如果你不熟悉,就算让你跑一时半会儿也跑不出去了,所以说要是玩藏猫猫在宫殿似的屋子里,就算一天你也找不到一个人。 “对了,不过她特别爱写日记,每次不能说话的时候就是写字,所以写了很多的字”,妇人说道,我便明白了。 “嗯,她的日记写的一定很好,她也很漂亮,没事,多好的一个女孩”,我说道,竟是夸人的话,所以妇人笑了笑就加快了脚步。 日记内容 从画廊里走出来,大概需要十分钟,要是仔细看的话,估计得要不同的时间,你看就是这样莫名的拜访,去了一个地方,看到别人家的样子,就感觉很幸福了。 一路上妇人跟我说着少女的日常,除了在草地看书以外,也就没有什么是能出去做的事情了,她哪里也不愿意去,只想每天都呆在这里,她还有一些好的动物朋友,别人听不懂少女的话,而偏偏动物们能听懂,所以说少女并不孤独,反而生活很美好。 妇人说,少女曾写下一段话说, “我不在乎能不能说话,我只想呆在爱的人身边”,妇人作为妈妈,感动的哭了,少女很纯洁无暇,不曾有过任何的朋友。 “那我能看看她的日记吗?”我小心翼翼地问到, “这个,你要征得她的同意才行,行了,先去吃饭吧!”说着,就进去了。 “好的”,我也跟着进去了,我承认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餐桌,估计坐一百个人都不嫌多,可是那是大的桌子,还有就是旁边的小桌子,大概十多个人的样子,看着一桌子的好吃的,看来又不需要自己做饭了,太棒了,不论到哪里总能蹭到一顿饭吃,所以说还是挺好的,不想自己做饭了,就自己找个地方免费吃饭。 看着少女在把刀子叉子都放在白色的瓷盘上,放的很小心,一点声音都没有,看到我们过来了,就轻轻的笑了一下,真的很像天使的微笑。 我首先看到了沙丁鱼汤,之前不爱吃鱼,但是喜欢喝鱼汤,特别又是这沙丁鱼汤,特别的好喝,加点胡椒粉就好喝了,还有这清蒸的螃蟹,又是加上了烤牛肉片大概也就六分熟,看着还红润呢,有葡萄酒还有白葡萄酒,沙拉,面包,一个大火鸡,还有其他一些小的食物,你看这有钱人家就是不一样,吃的东西自然不凡。 吃的多了,也就不太惊艳于美食了,就算再有创意也不过是换了一种方法而已,见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我首先自己盛了一碗鸡油炒饭,拿了一种辣椒酱,拌在一起,就着火腿就吃了,而现在还没吃呢,好像还在等什么人,我只是想了想先吃什么。 “先等会儿,汤姆他一会儿就回来了,说是有一个项目要谈,中午回家来吃,不过需要晚一点”,妇人说道,便开始在地上慢慢地来回走着。 少女便跑出去了,不一会儿拿着一个精致的笔记本过来了,好像在写想说的话,我也故意不去看。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一会儿少女举起笔记本上的字说道。 “悦”,我示意拿过笔记本写了一个字,又给她看了看,她又写了一句话,点点头。 “名字真好听”,她写道,顺便喝了一口柠檬水,就又把笔记本放在了桌子上跑出去了,我点头谢谢了。 “唉,阿姨,她去哪里了?”我问到,妇人便看了看窗外,就笑了。 “她去树下迎接爸爸了”,妇人说道,满眼的都是幸福的色彩,女孩大概也就是十一二岁的样子,不过就是不能说话,多么美好的女孩,如果要是能说话该多好,我才感觉有的时候你能说话也是一种幸运,相比还有很多的人不能说话呢。 “哦,真好,当爸爸真幸福”,我说道,顺便欣赏起来周围的小石子做的各样的装饰品,包括墙壁上都是凸出来的鹅卵石,咋一看觉得这是什么装饰,再仔细一看,就感觉也挺美的,直接将美的石头镶嵌在墙壁上也是很好的,关键是墙壁上还有很多的石刻画,再配合石头的点缀,其实这就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更加不用说其他的装饰了。 很快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回来了,大手牵着女孩的小手,一大一小,一黑一白就特别的对比明显了,当然还有一高一矮,就随着草地上隐约可见的小路回来了,这里估计有很多的门,都可以到这里来,忘向窗外我才发现,已经在二楼了,升到这么高了,可是我记得没有爬楼梯吧! 这可能就是奇妙的地方了,明明没有爬楼梯,可是还是一点一点地升到了高出,这就是建筑的奇妙的地方,这个家的男人,大概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只是满脸的胡子显得苍老了一些,不过仔细看看也并不苍老,只是被遮住了,一副白色的眼镜显得挺好看的,和女孩的气质很符合,不愧是女孩的爸爸。 外面正在热血的赛马,屋子里正在热闹地吃饭,从这个方面来说,我是宁愿有些安静的,再说虽然对于赛马很好奇,但是却不想去看,我的热情也在一点一点下降了,没有来的时候那样有所期待了,不过还是依然期待着,有一天,想的事情会实现。 吃饭的时候就不说话了,特别是吃到火鸡以后,就感叹这个样子的美味了,吃完了饭已经是下午两点了,我躺在大大的阳台上想睡一会儿,可是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笔记本,笔记本上写着, “哥哥,你给我读书听好吗?”我看着歪歪扭扭的字迹,完全和女孩的气质不搭调,所以说我就心里偷偷地笑了,不过我也在笔记本上写到, “好,你去拿书吧!现在就读给你听”,我很乐意做助人为乐的事情,特别又是在这美丽的少女面前,真的是荣幸之至。 一会儿少女拿着一本书来了,是一本叫做“秋”的书籍,看来应该是描写书籍景色的书籍,再加上情感的表达,显得这本书深情了许多。 “秋天的气息如同女子头发的味道,散发着迷人的幽香,在落落的黄叶里,在迷人的呆望里,在眼里的深处……”,完全是一本抒情的树,我给读着,女孩听的特别的认真,然后就在笔记本上写到, “哥哥,你喜欢秋天吗?”我看着字迹,接过笔记本来也写道, “喜欢,喜欢秋天的金黄色”,我说道,她就笑了。 离开 冬季的凌晨,踏着薄雾,奔跑于乡间的小路上,我看到有很多的人都有早起,从城市的一角跑到乡间,从地铁口形色匆匆的人,到乡间独自跑步的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只是感觉在冬季亮天较晚,同样的时间在夏天都出太阳了,天色还没有亮,应该在天亮了,再起床做其他的事情。 对于习惯了南方冬天的我,本来就适应北方冬天的我,突然不适应了,觉得好冷,刚回到家的那一刻,发现起个床跑步都难,更不用说是准时起来跑步了,喜欢在别人还昏睡的时候早起,去做一点小事,也会觉得比他们勤快多了。 给少女慢慢读书用了大概两个小时,还一边写字问我,我还随时回答问题,感觉这比跑了一个五公里还要累得慌,大概三点的时候,我就走了,因为少女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睡着了。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没有语言,但是他们却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感觉比起一些人说话更加有魅力,下午再次到了那一片大花园里,才看到人们都在花园外围四散而去,我便自己慢慢走回了家里。 我知道我还是没有摆脱一些孤独,就像在屋子里切火腿的时候,每一片火腿的大小不一样,厚度也不一样,所以来的孤独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时候是一个人的孤独,有的时候是热闹里的孤独,有的时候是根本无法排解的孤独,可是不论什么孤独,你都要受着。 从那边,隔着草丛传来孩子的阵阵笑声,抬头一看,红色的风筝在蓝色的天空中飘过,就这样一直仰着头看风筝,一边向前跑,真的是太棒了。 突然,一个小女孩可能是被草根给绊倒了,同时绊倒的还有一个小男孩,旁边分别站着两位妈妈,就这样子,两个妈妈的处理方式便不一样了。 女孩的妈妈并没有管女孩,女孩自己爬起来,接着拿起压在身下的风筝线轴,继续向前跑去,就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女孩妈妈一步也没动,只是微笑着淡淡地鼓励了她,女孩也笑了笑,跑得更加远了。 男孩跌倒了,四下看看,就在地上躺着,妈妈见到赶快跑过来扶了起来,可是男孩还是不争气地大哭了,风筝也跑了,可是妈妈还在一味地哄着,说没事没事,接着抱着就走了,风筝没了不说,还哭了起来,快乐也丢了,或许以后会丢失更多的东西。 而女孩跌倒以后,变得更加的快乐了,跑得也更加远了,所以说这两个孩子的方式不同,或许以后的命运也大有不同,在草地上我躺着,看着眼前的景色想到。 随手摘了一根小草根,含在嘴角,看着天空中的流云,相同的天空下,相同的云,居然跑出来了这么远的地方,想想最初为什么会出来呢?又是什么样子的自己?又变成了什么样子,都是需要孜孜不倦追求的,这些都有可能随着你的脚步,而变化,变得很快,只是希望不是不能招架就好。 看到别人家的青春,就是自己的青春,虽然在这异国,可能青春的样子比较陌生,但是还是挺好的,有的时候,你喜欢的女孩前桌一转身,便是你的整个青春,这个青春里包含很多的东西,却一时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从很多的时候,并不想“离开”这个话题,不论是这样简单地离开,还是这样依依不舍地离开,都不想有,但是再好的两个人,也会有分开的时候,所以并不想想太多离情别绪。 第一个离开,就是在父母的爱护下渐行渐远,你每次的离开都意味着会离开更远,从小学到大学,无数次的目送,无数次的说好不用送,可是不还是有些说不出口情绪嘛,想多了就是伤心呗! 无论是那个柳树下,还是小巷子的每一个出口,都有目送的身影,身影聊聊高达,孩子变成穿着厚重外套的成年人,不过就是弹指一个瞬间的事情,所以会感叹长大多不好,小的时候多好。 第二个就是恋人之间的离开,走散的人会走散,相遇的人即便是离开,也会有再重逢的时候,这世界上的千千万万条路就是这样妙不可言,你读不懂,也看不到,只有时间到了,才会按照某个剧本发生接下来的故事。 就像前两天看到的小丑,有一个“小丑人生”也并不是差的,像小丑一样笑对离别,笑着面对这个世界诸多的不美好,看起来傻乎乎的,却是聪明的人生。 第三个就是自己和自己的离别,你不断告别一个旧的自己,迎来一个新的自己,不也是离别嘛,就像柳永的“晓风残月”,虽然只是简单的几个字,却能勾起万种情感,快意人生不也是挺快乐的嘛!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所以说能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真的是太难了,听到长大了,仿佛看到的只有酒和无尽的等待,当然孤独也少不了,所以就又陷入这个困境了。 看完了风筝,我就跑了回去,我已经喜欢这样气喘吁吁的样子了,不至于被动到太悲伤,我多想时光能倒流,我多想流下去的眼泪,又会回到眼里,多想每次下的雨,又回到云层里,我多想按着原路返回,回到最初的那个起点。 那个时候一切都还没有开始,一切还没有那么糟糕,一切都还都是未知的世界,也不知道这个世界如此凶险又如此美好,跑着步,我想着,渐渐地,跑步成了唯一爱好的东西。 回到家里,从小路渐渐地跑到了又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有很多的草地,高低不平的地方,特别适合这样的跑步,从海边到这里很近,过去就想住在一个挨着海边的东西,现在实现了,也就觉得没有当初那样特别的羡慕了。 流浪小狗 小猫们也在一天天长大,如同在家的自己一样,给他们母子四个做了一个随风摇动的秋千,小猫们特别的喜爱,也特别的享受这个秋千。 过去自己不开心的时候,会轻轻地咬嘴唇,如果有人愿意去在意你的这些小细节,那么一定会很关心的喜怒哀乐,如果是久了,就会对她形成依赖,所以我会主动去拒绝她。 就像小猫不开心的时候就爬到树上睡觉,不让我抓到它,所以我也学会了爬树,从下到上,一点都不费力,这也是练出来的,还扯破了很多条裤子呢,不过又都给补好了,实在不能补好的,就直接当做了抹布了。 一晃,一天的光阴就又过去了,从少女的宫殿回来已经是下午四点了,一路走来,肚子也饿了,想想住着再豪华的宫殿,装修的再好,也只是看的,不能吃,还是回到我这小木屋里自己吃点东西吧! 一个人欣赏一片花海,难免会孤单了一些,这几天小猫也长大了一点,毛发也长了一点,也更加的活泼调皮了,经常把我的鞋子给藏起来,让我一顿好找。 所以也就少了一些孤单了,从找鞋子上就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说也算是一个乐趣吧! 自从上次小男孩回去以后也没有再来,只有我一个人照顾着四只小猫,不过对于小猫来说,有一片森林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天堂了,作为一个人可以迷失在森林里,可是把自己当作一只小猫,或许森林就会变成了天堂了。 从木屋一直往前走,能看到一棵树挡在路上,不偏不倚刚刚好,我跟着小猫过去,小猫好像发现了什么了,我也跟着去了,在大树后面我发现了一只小黑狗,正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小猫一看,赶紧爬到了树上,四只小猫连猫妈妈也是一样,爬上了树上了。 小狗睁着眼睛,又时不时的闭上眼睛,嘴里还小声地叫着,好像是在看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眼一样,不舍得闭上眼睛,又不得不离开一样,所以我抱起小狗就飞奔向小木屋里了,我才它可能是快要饿死了。 我给拨了一根火腿吃了,放在小狗的嘴边,闻了闻,艰难地吃下去了,很快就能站起来走了,我又给了半碗苏打水,给泡了一碗方便面,小狗狼吞虎咽地就吃了,还时不时地警惕地看着我,不过却并不害怕我。 吃完了在原地躺了一会儿,我也没有打扰它,就在椅子上看着看着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小狗也在我的脚边睡着了,看了看一个盘子,一个碗,都吃的干净了,所以说我也没有打扰它。 我就轻轻地站起身来,可是动作再轻也会惊到小狗,小狗睁开眼睛,就围着我“汪汪”跑了一圈,看来是认识我了,我走到哪里,小狗就跟到哪里,而小猫则也跟在后面,很有敌意地看着小狗,小狗倒是很高兴,看着不能接近小猫,就原地呆着,我去哪里它就去哪里。 现在好了,我去到哪里,都有四只小猫和一只小狗跟着,一开始猫和狗还是水火不容,过了一天就熟悉了,虽然我不知道它们是用的什么语言交流的,但是能一起玩耍,我还是很高兴的,看着就高兴。 所以我就决定接着跑步,是从下午四点半的时候,小猫在前面,小狗在后面,小狗一跑快了,小猫就一起欺负小狗,就这样保持着这样的节奏,一直跑到五点半才结束。 我一边欣赏着周围的风景,我一边看着小猫和小狗,还一边想着心事,就这样子一个小时就这样过来了,回来又是准备晚餐,所以小猫和小狗就去休息了,我便开始切菜了。 到三楼找了一顿菜,决定做一个鱼头汤,剩下的鱼,作为鱼丸准备捣碎蒸一下,这算是一个主菜和汤了,准备切一根火腿,一会儿再砸一点蒜,放点酱油就好了,当然再加一点醋,还是老办法,在外面大锅蒸米饭,味道好吃,就像汉斯第一次吃我做的饭一样,当然现在控制油量了,不能吃过多的油了,一个沙拉苹果橘子,总之有什么水果,就放什么水果,再把上次买的梅子也算是一盘菜,再切一盘酱牛肉,再来一盘凉拌土豆丝就好了,再自己烙两张饼,就是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烙,特别的有味道,再利用烙完饼的石头上的余温再弄熟几个鸡蛋,最后再配上买的各种酱料就完美了。 从每次的旅行里,都记得要好好地照顾自己,所以每次不再是因为吃饭而对付一下了,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反正是为了自己,所以会感觉是理所应当的,花三个小时准备晚餐就是今天给自己最大的礼物了,所以自己虽然累点,但是很高兴。 “今天火烧云,明天晒死人”,刚才看了一顿火烧云,所以自己欣赏一下也挺好的,猜猜我想到了什么,想到了很多杂乱的东西,不过最多的还是小巷子里的记忆,糖葫芦,会飞的公鸡,还有旧旧的破碎的青石板,下过的每一场雨,都特别的诱人。 雨后的夏雨荷,可以随风轻轻地点头,绿色的大叶子,可以闻到一阵清香,黄色的荷花,有小蜜蜂在里面,如果不仔细看看,都看不到,一飞起来就嗡嗡直响。 过去,欣赏落日的云,是因为好看,是因为朋友们都在欣赏,现在欣赏火烧云,是在欣赏心事和往事,看着云奇怪的形状,也想笑笑,然后一路上就跑了回来了。 准备晚餐,从快六点准备到了八点,我自己一个人吃,也给小狗了一点了,就这样才觉得有意思,米饭一直从六点十分蒸到八点,里面的水才下去了,香味才出来了,黑夜降临了,各种鸟叫声也开始了,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在森林里了,所以并不害怕了,反而觉得有意思多。 美食配美酒,就是晚上最大的安慰了,所以一个人也不孤单,因为有小狗和小猫陪着。 流浪日记 城市的落日下,是一片回家的匆忙,感觉毫无美感,而荒野的落日则显得完美的多,是独有的一份静美,所以在这个时候即便是在流浪,也感觉还没有那么糟糕。 看到一只流浪的小狗,我给起名叫做七七,身上都是黑色的毛发,看起来整体颜色好看许多,像是纯种的某种着名犬一样,只是还太小看不出来,不过自从吃饱了有力气跑跑跳跳的时候,并且试图和小猫们搞好关系,看着很好玩。 其实,倒不是因为孤独而遇到很多的人,而是你每走上一条路,都会遇到这条路上的人,而且会按照时间节点一一出现,你需要一一去认识,所以会遇到一些人,一些人会影响到你,一些人会说一句话以后擦肩而过。 整个青春确实只是在世界边缘上流浪,你在裂缝边上不停地徘徊,随时准备迎接从天降下来的东西,有的是惊喜,更多的是随之而来的不幸,可以让你一时间招架不住,所以你总是显得很狼狈,以致于总是觉得自己在不住地流浪,而每次流浪都用日记写了下来。 从很久以前,就有预感会去流浪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也只是隐约知道一些,不过越是这样的流浪,越是觉得安稳一些,一开始还感觉比在家里还好呢,这是一开始觉得好的地方,虽然艰难了一些,但是却是什么事情都自己处理,想去哪里,想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有种自由的味道,短暂的日子会觉得这样,时间长了一点也就又恢复孤独的感觉了,就感觉一天不如一天了,就开始感觉家里好了。 后来去的地方多了,也就感觉家里最好了,到哪个地方都要和家里做一个对比,再后来就感觉在外面也是一样的了,已经渐渐习惯了流浪的生活,所以也就有了类似归属感的安稳,到了哪里都是一样的了,也会很快努力地去适应这个新地方的环境,最好的办法那就是跑步。 少年走到一片乌漆抹黑的森林里,看到的都是黑色的,光秃秃的树木,这是夏季,树木本应该正是茂盛的时候,可是这里寸草不生,没有一点生机,他看了一圈,只看到了一只乌鸦在树上打瞌睡,于是少年围着树转了一圈,就想问问乌鸦,要快速走出这片森林,需要走哪条路,因为摆在面前的路,大大小小有十多条,少年怕走错了,又怕耽误时间,所以总算找到一只黑色的乌鸦问到。 问第一次的时候,乌鸦没有任何时的反应,少年呆呆地看着,准备再问第二次,可是他想了想该怎么问呢? 也没想出来,于是就又问了和第一次同样的问题, “请问,走出这片森林,需要走哪条路呢?”少年不紧不慢地说道,过了一分钟,乌鸦还是纹丝不动地站在树上睡觉,没有搭理少年,少年觉得乌鸦一定是在睡觉,可能没有听到,就想着再问一遍。 “请问,走出森林最近的路是走哪一条呢?”少年这次显得有些急躁地问道。 乌鸦还是没有说话,眼睛也没有睁开,少年就一直在等,等了三分钟,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树上,空气很沉默,于是转过头远了一条最小的路,准备走下去, “那是走向风口的路,你去了就会被风吹走”,少年刚走出第一步,听到一个声音提醒地说道,当然是乌鸦在说话了,小心提醒到。 “这条路是通往天堂的路,你去了可就回不来了”,当少年再次踏入旁边的路,乌鸦又说道。 “那我该去哪条路呢?问了你三遍了,你都不搭理我”,少年理直气壮地说道,乌鸦还是没有睁开眼睛,只是嘴巴好像在吃着什么东西。 “你再问一遍试一试”,乌鸦说道,在空中飞了一圈,又站在了原地的树枝上说道。 少年一听,也罢,就再问一遍吧! “你好朋友,请问走出这片森林的最近的一条路是哪里?”少年耐心问到,可是还是没有得到乌鸦的及时回答。 “应该走最左面的那条路起,数三条路就是了”,过了三分钟,乌鸦说道,少年便过去看看,数了数,数出第三条路,便看了过去了。 这是一条不太宽,也不是太窄的路,但是第一次看到却有说不出的奇妙,总之感觉这条路确实是很好的一条路,至于好在哪,只是一个感觉而已。 少年不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条的路呢, “请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条路呢”,少年问到。 “这是人生的所有路,每一条路都通往不同的地方,但是你想找的路只有一条,你需要自己去选”,乌鸦看着,飞下树枝,站在少年的肩头说道。 “哦,那这条路右边的一条路是通向哪里的”,少年再次问到。 “是通往地狱的”,乌鸦又飞到了树枝上,小心翼翼地说道。 “哦,这样啊!”少年无奈地说道,他再也不敢问了,所以说就坐在了原地了,乌鸦便飞了起来了。 乌鸦飞走了以后,少年就又开始往下走下去了,顺着这条路,一直都在走,走了不知道多久,也终究是没有走到尽头,还在一直在走,乌鸦也再也没有回来过。 少年一路走来,从小小的身影渐渐变成了高大的身影了,从当初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到现在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雨了,渐渐地好像能明白眼前的路了,可是再想遇到当年的乌鸦,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少年还想问问,还有怎样的人生路。 走了一圈,见过高山平原,也下过山谷和大海,从草原走到森林,一路上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也有一路上的风雨历程,从叶出走到叶落,去过很多的地方了,可是天大地大,总觉得连一个人都容纳不下,世界没有栖心的地方,走到哪里都是流浪。 一路上的流浪日记没有少写,可是写完了都不敢看第二遍了,又想看看,还是不好看,我想等到有一天不流浪了,再细细品味吧! 夏秋之际 从盛夏之际走到初秋之时,好像没有人再在意季节的变换了,叶落叶生,自然自然,却没有人再感叹时光的流逝。 从没有路的路,开始找到路,从陌生的城市开始变得熟悉,从不认识任何人,也变成了别人眼中的人,一切都在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着,我开始渐渐认识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希腊的夏天感觉并不是太热,可能是因为吹着海风,每天都有遥远的海风,吹到早晨刚打开窗户的屋子里,叫醒了我,我开始觉得有些不安了,从写字上就能看得出来,所以我打算去附近的大学文学院走一趟,交几个可以谈心的文学朋友,看看他们都有怎样的生活态度。 所以我换了一身比较素朴的衣服,戴着一个黑色的帽子,就出去了,我料想布鲁诺和汉斯这几天应该不会来,我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他们可能也不知道我在忙什么,没有时间做出自己的事情,难免有些空虚担心,所以趁着有时间就去做吧! 还是一路跑过去,就在城里的闹市区,藏着一所安静的大学,不过好像街上人也并不是太多,所以就显得大学里面热闹多了,这是一座开放的校园,除了原有的学生之外,就是来来往往行走的人了。 我选择从操场上穿过去,有很多的人在打球,还有人在打网球的,都是一群富有青春活力的孩子,所以看着就想到了当年的自己,只是我找了一顿,黑色头发的人显得比较少,我走过去,也有人跟我打招呼笑到,我就笑着迎回去,一路走向校园里面。 学校里都有一片林荫路,有很多的学生在里面看书,男生和女生都有,不过以女生居多,所以我就进去看看,连脚步也变得轻了一些,因为在我看书的时候最不希望有人打扰,所以我很尊重在树荫下看书的学生。 不过也有人不是看书,而是在这里大吃大喝的,我就笑了,果然是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所以说我就过去问问,看看这位同学是怎么想的。 “同学,人家都在看书学习你怎么自己在这里吃东西呢?”我过去站着问到,他胖胖的脸上过了一分钟才过来看我,一分钟刚好吃点一根香肠。 “我爱吃,他们爱学习呗!”这个小男孩满嘴油脂地说道。 “那你为什么不爱学习呢?”我又问到, “一看书就头痛,一看书就想睡觉,所以不看书”,这个男孩又回答到,所以我还是笑着看着他,也对,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嘛,这个没错,不过我心里还是咬牙切齿的没有说话,他的青春是他自己的,我不会多管一个陌生人。 “那个,文学院怎么走?”抛开这个男孩干什么的话题,我问文学院怎么走? “从这里有一条小路,转过那个花坛向前走,有一个天使姐姐的雕像,向天使姐姐右手指的方向走过去,再向左转弯就看到了”,小男孩一边说道,一边吃着根本停不下来。 我听着,说了一声谢谢就跟着小男孩的指引去了,说实话,感觉夏天和秋天的初期没有什么区别,最近只是感觉落叶多了一些,这样季节的更替或许会不值得一提,也没有人会注意,只是作为一个爱好文字的人,难免会对周围的事物敏感了一些,从跑步里就可以细心观察到,周围环境的变化,周围人群的穿衣变化,在咖啡店偶尔能听到人提到,今天就是立秋了,我才看看天上的云,确实是比前几天升的高了一些了。 很快就见到了雕像,再转个弯就到了,转个弯就看到“文学院”三个字,我就进去了,这里不像是操场,感觉安静了许多,墙上都是名人名言,还有一些文学大家的雕像,文学院周围是比较整齐的花木,而且看不到旁边的景色,想要看到两边必须是再转个小弯,进去院子里才可以。 一转弯差点吓了一跳,我唔住嘴,刚好没有叫出来,很多的人都在我的前面闭着眼睛,踩在一根木桩上,在木桩上站着,很高,大概有两米,很多很木桩,旁边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像是一个教授在旁边走来走去,也是闭着眼睛,像是在感受什么,所以我就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他们,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 一会儿才有一个同学回来,我就拉到了一旁问问是怎么回事。 “同学,请问他们这是在干嘛呢?”我奇怪地问道。 “今天不就是秋季了吗?我们卡拉斯教授说能写好一篇文章,就要能感觉出季节变换的气息,所以他们应该都在用心感受这周围空气季节的变化呢”,这个同学说道,我才明白过来,有意思,特别的有意思,这个教授。 所以我就在旁边等着,一直等了两个小时,脚和腿都站酸了,所以还在期待老教授说解散呢。 “行了,下来,都会去写感悟吧!”终于老教授说道,我便轻松地站了起来了,毕恭毕敬地站在教授前面,老教授也发现了我。 “唉,你这个学生怎么在偷懒呢,去,你一个人站在木桩上四个小时,和其他人一样”,老教授和声细语说道,我就知道老教授一定是记性不好,连谁是谁都不知道,我就笑了,难怪,年纪大的人都这样。 “哦,您好老教授,我并不是您的学生,我是来向您求教写作技巧的”,我低声说道。 “哈哈,小伙子,我知道,你都在这里站了两个多小时,看你这么有诚心,走吧!进我屋子里说”,老教授摘下眼镜说道,我就跟在后面进去了,其他的同学也都散了,刚才的同学也没影子了,只有我跟在老教授后面,爬着楼梯走着,脚步很慢却铿锵有力。 楼里没有风,头发却还扬了起来了,我跟在后面就还是静静地走着,不知道老教授的办公室在几楼,旁边也有学生走过,笑过。 三层楼大概走了十分钟。 秋的哲学 一年的四季变化,确实给身边带来了很多的惊喜,但是也带来了不少的忧伤,对于季节时间刻度敏感的人,自然如此,但是不去关心这些事情,就变得没有那么容易受到情绪的控制了。 有的等待嫌弃时间太慢,有的等待嫌弃时间太快,有的等待也感觉时间的速度刚刚好,就这样保持就好了,不会得到,也不会失去,就挺好的了。 有的路自己也不想走,只是想暂时解决一个问题,而解决问题又不得不走这条路,所以就走了,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是不还是努力受着,努力去适应,总说时间快到了,挨过去就好了。 说道秋天,除了金黄色和落叶,好像也没有真正的感受到什么地方是特别的,所以需要发现细之又细的东西,才能发现新的乐趣,所以会努力地去找,去观察。 所以就在秋天的落叶下,寻找到一大群蚂蚁,而且看着天色刚好像是要下雨,所以蚂蚁都在搬家,用放大镜看很是热闹,看着特别的有意思。 黄色的树叶下,有一大群蚂蚁,大概有三四十只蚂蚁在搬动一片树叶,虽然走的很慢,但是在一起走动的节奏却异常的一致,该停下就都停下了,该走的时候就一起走,早知道树叶可比小蚂蚁大多了,可是还是能搬得动,那就很了不起了,从后面我一路跟随着,一直从平地走到了较为陡峭的土坡上,一路向上爬去,特别的厉害。 看了一会儿蚂蚁,又感受秋天的气息,不想再去看落叶了,也不想再看秋天的大雁飞去哪里了,也不想看到两个人在秋天的气息里身影渐行渐远,而是寻找到一种隐晦的气息,可以一下子发现新世界的那种,所以爬上树开始寻找更加高远的感觉,从脚下和眼里开始。 我记得,曾有一个人在秋天的时候,找到一棵很大的树,可以在树枝上挂上很多的许愿条,还挂上几个风铃,所以说在秋风的弹奏下,能听到一阵清脆的声音,从树下可以静心等着愿望的实现。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来找我呢?”卡拉斯教授头上稀疏的白色头发,被从窗户进来的风给吹的很好看,摘下眼镜,感觉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不过依旧是慈祥地看着我,我看了看窗外的学生,在老教授面前立正向前站好,我想了想该如何回答。 “嗯,那个,听说您老人家是远近闻名的文学大师,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我想特来拜访一下您,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想听听您的一些观点,您写的书我看过,特别的美”,我说道,嘴巴甜一点,应该没有好处,即便是文学家也愿意听好话,所以我还是说了。 “哦,你虽然不是本院的学生,但是你的诚心我是感受到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他们在木桩上站着嘛!”老教授问道, “感受季节”,我试着回答到,看着老教授笑了笑,我就知道只是猜对了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可能吧! “嗯,猜对了,不只要感受季节,更要感受周身你不知道的东西的存在,你的眼睛不一定能看到,但是闭着眼睛一定能感受到,就是这样才能感受到超脱事物本身的认识,明白吗?”老教授说的这一点,我确实想过,但是却没有真正地去感受过,直到老教授说,我才感觉有这个必要去感受一下。 “哦,这样啊!谢谢您的提醒”,我高兴地说道,感觉找到了什么可以依靠的东西,特别想知道里面的秘密是一样的。 “嗯,没什么,文学本来就是大家共赏的,相互借鉴也是应当的,这样的感受也是必要的,你看,我们眼里认识的秋天只有叶落,大雁向南飞,其实,秋天要比我们世俗眼中的人要美丽的多,首先是对于空气流速的理解,相比于夏天,空气速度相对快了一些,但是这样的速度我们根本感觉不到,还有就是季节刻度的移动,像是时针的转动一样,能明显感觉出时间在刻度表上的推移,写作呢,是用心感受,用心写,而不是说别人说什么,你就写什么,需要写出自己的感受,在写作中也能时常保持自我,也是有必要的”,老教授说道,我便给倒了一杯热水,把速溶咖啡放里面,给冲了一杯咖啡说道。 “哦,我知道了,谢谢您”,我说道,可是不知道能不能一同吃个晚饭,我就问了问。 “那晚上能不能一起吃个晚餐呢”,我又问道。 “不了,小伙子,我老婆子给我做了最爱吃的炸酱丸子,这天底下的饭还能有自己爱的人做饭好吃吗?所以我要回家去吃饭,要是没事,你可以走了,下一节我还有课呢,不过你想问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来找我”,说着,老教授拿着眼镜,拿起一本书就走了,我轻声说了一句谢谢,也就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我原路返回,看到那个小胖同学吃完了饭,又在那里睡觉了,和其他人的看书闲聊显得格格不入了,所以我就走了过去了,也没有看到我。 所以明天第一件事就是要感受一些东西了,我这样想到,还有就是对于这样的爱情,特别是老教授所说的爱情,就觉得特别的羡慕,我随着就去了老街准备来一碗羊肉泡馍,此刻就是特别的想吃,也没有突然的觉得有什么好吃,就是想吃一次,这是我目前唯一能想到的事情。 “啊秋”,我打了一个喷嚏,突然感觉好冷啊?是啊!都秋天了,我还穿着短袖呢,心停留在了浪漫的夏天,可是看看周围的人,长袖都穿上了,我便又向前走了走,发现街上的人也少了,从东面到西面我走了一圈,就又跑回去了,该准备一下晚餐了。 我回来的时候,小猫和小狗都在睡觉呢,听到我的声音才又都跑了过来了,我便开门,拿啤酒,开瓶盖,坐下,打开书,看了一会儿。 少女和猫咪 天些微亮的时候,就在屋子里听到了小猫不安的叫声,我看了看,小狗倒是睡得很安静,在昏黑的屋子里,能看到猫眼睛蓝色的幽光,看了一下表,才五点五十五,于是接着睡了。 黑暗的日子里,只有等待着这段日子慢慢地过去,或许能知道一些什么,但是又找不到,所以从这个时候开始,也并不是简单地等待了,我必须有充足的准备,来保证我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那些未来的事情。 一个男孩和小猫是一个美的画面,一个少女和小猫,便是更加美好的画面,从夏夜里抱着一只小猫咪,可以随处走走,便是最热闹的人了。 一场大雨过后,天空中出现了彩虹,因为是接近傍晚了,一开始天黑的快了一些,但是晴天了,天又恢复了本来的亮度,从城里回来,还是穿过那个石头滩,经过一片黑漆漆的草地,最后在走过草地最后一段路途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小猫的叫声,就从旁边的一个草丛里发出来。 我准备进去看看,可是刚走两步,就看到一个女孩从草丛里出来了,样子约莫六七岁的样子,我就下了一跳了,还以为只是一只小猫呢,没想到是一个素裙女孩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猫, “哥哥,我无家可归了,你收留我吧!”我还没从刚才的震惊里反应过来,少女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也问到,怎么突然想到过去在书中看到的一个吸血少女的形象,手中也是抱着一个小猫,感觉眼前这个画面很像,所以我一下子就想到了。 “莫尼拉”,少女说道,我便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听的,便让她跟着来了小木屋里,当灯亮起的时候,少女手中的小猫就跑到了地上,正好看到我的屋子里的小猫和小狗,互相有敌意一会儿就熟悉了。 “都晚上了,你怎么不回家呢”,我问到,同时忙活手中的饭。 “我被我后妈给赶出来了,只有我的团子和我出来了,就是我的小猫”,少女说道,脸上写满了委屈和愤怒的表情。 “哦,是这样啊!你的爸爸呢”,我问到, “爸爸他很久都没有回来了,一直在外面,我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少女说着,一肚子委屈化成了眼泪,便哭了起来。 我给拿了一包纸巾放在她的面前,少女便拿起来一张纸接住掉下来的眼泪,我便瞬间想到了自己的样子,这个样子虽然没有出现在我的这个六七岁的童年时代,但是看到少女的一刻确实心痛,并不是为少女自己,也为很多你不知道名字,却有类似经历的人,或者只是一个孩子。 “没事,你到我这就住下就好了,我这你可以随时住下去,就不用回家了”,我说道,给少女拿了一杯微热的果汁,哭泣就不那么厉害了,喝着果汁,眼泪也渐渐擦干了。 “行吧!你先跟小猫们玩一会儿,我去做饭,晚上一起吃饭”,我说道,便开始着手做饭了。 “谢谢哥哥”,听到少女的一声谢谢,感觉很温暖,所以这个夏天就因为一句谢谢而变得那么有意义,就像小猫和小狗是两个世界的动物,却还是能成为朋友。 还有面,就煮了一碗面,正好还有火腿肉,可以一起吃,吃着有味道,还有不加汤的面条,才能发挥出味道来。 还炒了一盘花生米,准备一会儿下酒吃,一盘各样的咸菜,一盘褐色的乌梅,也是一盘菜,还有买的小葱,一碟黄酱,让少女也体验一下我的吃饭喜欢,再来几张烙的鼓起来的大饼,加上酱,来点葱是最有味道的了,这个夏天也适合吃点这个,再卷上火腿,再来一盘凉拌黄瓜,一定能吃的很棒,少女也一定喜欢。 刚才的恐惧感已经没有了,确定不是什么书中的吸血少女了,我就苦笑了一下,也难怪我会这么认为,看的书多了就能联想多了,从天黑的时候就能想到,况且这森林里也有蝙蝠,可能就有传说中的吸血蝙蝠,所以说还是觉得挺接近的。 看来除了一些相遇之外,就是每天的做饭最有意思了,所以说也算是最有意思的了,除了再来点音乐,每天坐在屋子里一天写字也挺好的,多少人都没有这样的简单的安逸,所以说还是非常满足的,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嘛,是,也不是,总觉得还是少了一些什么东西,所以又在想。 少女的经历或许是很常见的,只是切切实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确实也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或许只是一个特别的感受,无论是哪种原因,总是一个不幸的童年,不过再怎么有不幸,也会有一个地方去安慰你,为了你找到出处,找到一个可以暂时安家的地方,你的眼泪也会有人去看着心疼,所以少女应该并不需要忧伤,至少在遇到我的这一刻,会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好了,吃饭了,快点,在外面可以洗手,洗脸”,我说道,少女此刻已经把果汁给喝光了,蹦蹦跳跳地出去洗脸去了,或许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忧伤和眼泪总不会留存太久,所以感觉无论什么伤心的事情都会很快地过去,而不会影响到太长久的自己。 少女看着一桌子的东西,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吃,从哪里开始吃,于是盯着我看,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周围的五只小猫和小狗倒是挺兴奋的了,在地上吃着火腿。 “大哥哥,这该怎么吃啊?”少女苦笑地说说道。 “你看,拿起饼,先弄一点酱,再放一个煎鸡蛋,放一根小葱,放点火腿片,放几片生菜,然后卷在一起吃,你试一试”,说着,我把我卷的饼给了少女,看着虽然厚厚的饼和少女小小的嘴形成了对比,但是少女试着吃了一口,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味道了。 “嗯,太好吃了,谢谢大哥哥”,少女又笑了起来了。 看着少女笑我就放心了,又恢复了开心的样子,我便吃的更加有食欲了,看着她开心,我就开心,从她的身上难免能看到一点自己的影子,所以暗自庆幸,没有这样的经历,但是又需要看到别人的经历,特别又是少女,怀抱着小猫咪走在月光下,难免让人有些疼惜。 流汗和流泪 少女和小猫的故事,总觉得是浪漫的,而男孩和小猫的故事,更多的是一个沉默的故事。 其实,感觉都差不多,身边至少还有一个猫咪,就感觉好多了,在这个世界上离不开猫咪的影子,或许是在阴暗的楼梯角落里,或者是在公园的草丛里,都能看到猫咪的影子,但是再多的猫咪也只是一个相遇,都不如第一个出现在你面前的猫咪。 夏天你爱睡懒觉,猫咪可以叫你起床,冬天你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感觉到冷,猫咪可以和你一起在被窝里取暖,整个日子都觉得充满了阳光的味道,猫咪陪你度过了最无奈和贫穷的日子,所以你很爱猫咪。 “对了,昨天的赛马比赛你看了吗?”我吃着卷饼问到少女,少女边吃边给猫咪们一点吃的。 “嗯,好看,因为乔治叔叔就参加了比赛,昨天我也去看了,过去加油去了,我也喜欢在马上跑来跑去的感觉”,说着,少女就开心了起来,可见她应该很喜欢这位乔治叔叔,应该还是一位赛马选手。 “哦,是吗?那你是看了整个过程了”,我问到,从这里我感觉少女比我有耐心,所以说自叹不如,自己不喜欢的,果然坚持下来就是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是啊!从开场到结束我都在啊!”少女一开始还吃的很不喜欢,没过一会儿就习惯了,而且看着吃着特别的有味道。 “那你懂得能看懂赛马,说说赛马都有什么地方特别”,我也来了兴趣,也想知道赛马为何会让这么多人有兴趣去看,对于不了解的我也想弄明白。 “啊?赛马,我也不懂啊!我就是给叔叔加油去了,我也不懂,不过倒是看到了一身的流汗”,少女听到我的询问,不由得惊呆了,苦笑地说道。 “哦,原来你也不懂啊!我说呢”,我说道,哈哈大笑了,我居然把希望都放在了一个女孩的身上,真是有点意思,不过女孩说的流汗我倒是有兴趣谈一谈。 夏天跑步流汗是非常棒的一件事情,不仅能保持活力,更加能排除身体中的危害物,而且也能让脸上不长痘痘,身体特别的光滑,保持好的肌肤,特别又是在夏天正式痘痘活跃的时候,所以这样的身体排毒就很养颜,所以夏天就是靠流汗的方式过来的。 跑完步,等一会儿,再冲一个凉水澡,就特别的棒了,夏天的燥热也就没有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刚才是汗水洗澡,现在是凉水洗澡,再加上沐浴露的芳香,身体上的汗也排出掉了,也就排毒了,所以脸自然就光滑细嫩了,比很多的护肤品都管用。 夏天,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想跑,放下笔就跑,没有丝毫得犹豫,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感觉生活确实是顺理成章的了。 白天可以看到很多的人和故事,晚上可以看闪闪发亮的月和星星,这便是跑步的魅力,也是一切没有理由坚持的原因,也替我打发了很多无聊的时光,跑步也能让自己拥有多层慧眼,跑出一个很有意义的路途。 流汗,夏天最爱流汗,特别又是在马上剧烈的摇晃,再加上厚重的保护设备,所以流汗时不可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比赛才有意义。 下面再说流泪,我见过自己流泪,见过女孩流泪,也见过小猫流泪,我不知道泪为何物,只是觉得委屈了,伤心了流泪就好一些,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自己就能把自己治愈。 本来我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心会越来越像一块石头,会变成一块石头,变得水火交融侵,但是每当自己写歌词的时候,内心最柔软的部分都会被触动,也就是说自己的心变得越来越柔软了,这样是很容易受伤的,我知道会是这样,但是我还是想这样保持,保持不变,这样我会安心一些。 像是悠远千年丝绸古路上的黄色骆驼一样,古老的影子传说,黄沙漫漫,沙漠狂风不止,不论要驮着多重的货物,不论走多远的路,都会一步一步慢慢,一步一个脚蹄坑地走下去,不要想路途有多遥远,不要想将来会发生什么样子的事情,只要顺着方向过去就好了。 阅尽天涯离别苦,不道归来,零落花如许。花底相看无一语,绿窗春与天俱莫。 待把相思灯下诉,一缕新欢,旧恨千千缕。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其实,全诗只是想说说“最是人家留不住”这句话。 生活就像流汗和流泪是一样的,无论如何艰难都要努力走下去,或许当你走过去的时候,发现也并没有那么艰难,不要放弃就可以了,最是人家留不住,无论多么失落和无奈,但是依然值得期待,生活总不会辜负你太久。 所以我最怕有人在我面前流泪,心太软,一下子就被感动了,所以我会尽力去安慰身边哭泣的人,哪怕是流汗也比流泪更加好,所以刚才看到少女流泪,我也自己掉了两滴泪,但是不让少女发现,决定好了,剩下的饼晚上自己再炒饼吃,所以最见不得人在我面前流泪。 无论怎样的生活我们都值得纪念,你再单调的生活能比得过每天不能休息的骆驼吗? 骆驼们顶着炎热,走着松散的沙子,炎热的沙子,走上疏散的上坡路,都是一直毫无怨言向前走去,所以现在的你并不是真的孤独,只是你把自己给孤立了而已。 看着少女的笑,我就笑了,每一次相遇都有太多的悲和喜,所以有些事情不必放在心上,不过有些事情确实是要上心,所以得得失失,自在心里的一杆秤,可能永远没有平衡的时候,也许是只是平衡那一刻。 从这一刻开始,我可能会想到过去的自己有多沉默,现在的自己虽然也想说话,但是和陌生人说话会好一些,偶尔说一次说一些真心话,也不会有人察觉到。 我更愿意问问少女的喜怒哀乐,更愿意去看看小猫是否也有喜怒哀乐。 少女的家 有的时候很想看看别人家的样子,都有什么摆设,都喜欢吃什么食物,甚至都是什么性格,都想要了解一点。 小猫很喜欢在楼梯下趴着,阳光刚好照下来,从楼梯旁边的窗户照进来,刚好形成一块阳光方块,小猫就躺在框框里,是唯一有阳光的地方,不得不说小猫还挺会找位置。 我和少女们的晚餐吃了近两个多小时,小猫咪们都睡了,现在从楼梯旁小窗上照进来的是轻轻的月光,少女不停地称赞我做的饭好吃,所以说还是觉得挺有动力的,也是必然的,出门在外必须自己做饭,这是必然的,如果每次都出去吃饭,那花销可就大了,所以能找到免费的午餐就找,省钱总比花钱好。 “哥哥,我想回家,这森林里太可怕了,爸爸不让我单独在森林里走动”,少女吃饱了,喝足了,便说道。 “你是想回家吗?”我一边收拾着碗,一边轻轻地看着少女,一边还动作轻轻,生怕吵醒睡觉的小猫们和小狗。 “嗯,我想回家”,少女说道, “你不是刚从家里逃出来嘛,怎么又想回去了”,我奇怪地问道,不过对于这个要求本身并不奇怪。 “我出来爸爸一定找不到我了,一找不到就又和那个女人吵架了,我不想他们吵架,所以我想回去看看,哥哥你就送我回去吧!”少女站起来轻轻地请求到。 “可是现在都晚上十点多了,现在回去不安全吧!”我看了看外面,今天月光一会儿被遮住,一会儿又亮了,但是总归是遮住的时间较多,所以说今晚感觉不宜出去。 “不嘛!不嘛!我就回去看看,一会儿就回来,好不好?”少女笑着委屈地说道,我便受不了了,最沉承受不住别人的请求了,何况又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黄色的卷发一闪一闪的忽闪着,便答应陪她去一次。 “等着,我去拿两个手电筒”,说着,我就轻轻地爬上二楼去拿手电筒了,还真的要去啊! 一会儿,没过两分钟就下来了,拿了两个手电筒,换了一件黑色的风衣,戴着一个黑色的帽子,顺便给少女也拿了一顶帽子,也是黑色的,所以就留下一盏灯出门了。 “你认识回家的路嘛?”我问到, “记得,跟着我走就是了”,少女自信满满地说道,不过她的小手却紧紧抓牢我的大手,感觉得到少女也有点害怕的,不停地颤抖一下,我和少女慢慢向前走着。 两个人,两束灯光,最大的声音就是脚下,时不时地就能踩到石头上,所以说还是紧紧地照亮脚下的路。 “丝,丝,丝”,从小屋出来,首先要经过这段下坡路,周围都是一人高的青草,一个人是肯定不敢夜晚在这里走的,不过我和少女还是向前走着,今晚的风也不小,不过都是风吹草低的声音,就在这个时候草丛里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丝丝的声音,所以少女一下子就躲到了我的身后,我便把心提到嗓子眼,我知道我不能害怕,不然会导致少女更加害怕的,所以我就打算过去看看。 两束灯光聚集,扒开草丛,看到有十好几只老鼠模样的动物在里面,才放心下来。 “哥哥,我怕”,少女说道,估计再吓唬她一下就会哭,所以我还是镇定自若地说道。 “没事,不用怕,就是一群小动物而已”,我说道,笑了笑,毕竟是夏天,一会儿月光出来了,清楚地看着乌云远去了,所以显得亮很多了。 “行了,现在把手电筒关了也没事了,你看这么亮了”,我说道,发生刚才的事情,少女就一直躲在我的身后,我就笑着说道。 “不关,要关,关你自己的,我不关”,少女执着地说道,我便关上了手电筒,她的没有关,两个人就剩下一束亮光了。 走过下坡草地,接着就是乱石滩了,因为下过雨的原因,所以这前面又是石头,又是水的,一不小心脚和鞋就都湿了,所以说还是慢慢地走着。 “注意脚下,别绊倒了,摔一下很痛的”,我说道,夏夜的风从耳边划过去,少女还是没有放开我的手,紧紧地抓住我。 “知道了,走得很慢,很慢就是了”少女说道,我感觉不论如何也要在半夜十二点前赶回来,总觉得后面有人在跟着,感觉很不好。 越过乱石滩,就走上一条小路了,从小路一直向那边走呢,我也分不清楚哪是东西南北了,所以说跟着少女走就是了。 通过曲曲折折的小路,就来到一片森林前, “走过这片森林就到了”,少女兴奋地说道,放开我的手就跑了进去了,我也在后面慢慢地跑着,看着很熟悉的样子,我看了一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半夜十二点回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也就不管了。 这一段路我和少女走了近四十分钟,才到了这一片树林里,树林里也不安静,有夜莺在歌唱,倒是减少了一些紧张感,感觉住在哪里的人都有,森林里可能还有不少的人在居住吧! “快,大哥哥,马上快到了”,说着,前面果然出现了灯光,只是能远远地看到灯光下有两个人,像是在吵架的样子,应该是少女的爸爸和那个后妈了,所以说我们俩的脚步自然就慢了下来。 “这里就是你的家嘛!”躲在石头后面,我问道。 “嗯”,少女点头。 “你家不也住在一片森林里嘛,那你还说害怕”,我疑惑不解地问道。 “不这样,大哥哥能来吗?谢谢”,说着,少女就走了回去, “跟上大哥哥,我去解释清楚”,少女说道,我便跟在后面,手里拿着手电筒,现在少女的手电筒也关上了,我们两个走进了屋子里,上了楼梯,争吵声渐渐清晰了,少女便变得严肃了。 “行了,你们别吵了”,少女一进去就大声喝到,空气瞬间就凝固了,没有一点声音。 “女儿,好女儿你回来了,是不是这个女人打你了,打哪了,我看看”,少女的父亲一下子过来抱着少女说道。 “没有,爸爸,她没有打我,你们别吵架了,我就是上大哥哥家去玩了,刚回来”,少女说道,这个女人惊诧了一下,我也没想到少女会这么说,看着年龄小,说出来的话倒是很成熟,所以开始认真地看着少女。 成熟的样子 成功,或许不在于年龄;成功,或许不在于长相;成功,或许不在于学识。 成功离着我们既是最近的,也是最遥远的,就看你能不能找到那个点,那个亮点,那个出口,成功虽然和一些外部条件没有关系,但是一定是不断克服困难向前的,所以成功也不是随随便便获得的,而是付出所有努力的结果。 同样说到成熟,也许和周围的环境,和一些自身的条件有关,所以有的孩子虽然年纪小,但是心智却比同龄人更加的成熟,说出来的话,连我们都要好好地想一想,细细一想非常有道理,那么有的时候,作为成年人真的还不如一个孩子。 “你真的出去玩了”,少女的父亲有些怀疑地说道。 “嗯,是的父亲,你看我都把大哥哥给带来了”,我愣愣地站在后面,少女突然把我拉过来说道,我才知道,现在的我对于少女来说,并不只是有陪伴引路的作用,还有一个无声证明的作用,唉,这个少女。 我同意地点了点头,少女的父亲才正眼看了我一些,微微一笑,我也点了点头, “来,小兄弟,抽烟,我这个调皮的小女儿真是给你添麻烦了”,少女父亲突然从口袋里拿出烟和打火机说道,我就双手拒绝,虽然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会偶尔抽一支烟,但是在其他人面前是绝对不抽烟的。 “不,不,谢了,我不抽烟,还有她很乖,没有给我添麻烦”,我说道,顺便看了看在旁边的少女,顺手摸了摸带着香味的头发,少女便柔和地笑了笑。 “卡拉,你真的没有欺负女儿吗?”这个时候父亲又问到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摇了摇头,看了看少女。 “没有”,最后说了两个字,可见少女的父亲还是不信。 “过来莫尼拉,让妈妈抱抱,你去哪里了,都这么晚了,都担心死了”,这个女人突然说道,我便也感觉有些不真实了,不过我还是要看少女的表现。 “嗯”,少女说道,便跑过去了,冲进说打她的女人的怀抱里,从外表看着这个女人也不像是坏人,可能有什么原因吧! “父亲,我们都和好了”,少女被女人抱起来,说道,女人同时当着少女父亲的面亲了一下少女,这个瞬间希望这一家人都能明白一些什么吧! “是这样啊!那太好了,你吃饭了吗?我们还没吃饭,一起吃吧!”这个时候,看着一家人一高兴,肚子就饿的咕咕叫了,现在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多了。 很快少女就又从女人的怀抱里回到了地上,才有严肃地说道, “父亲,妈妈,我都吃饱了,你们自己吃吧!我想跟着大哥哥去大哥哥家睡,既然没事了,那我就先走了”,说完,少女很快地就跑到了外面去了,我点头示意了一下,说道, “放心吧!我会照顾您女儿的”,说要,我也跑出去了,这个世界有的时候转变的就是这么突然,所以很快又从屋子里出来了。 顺着少女跑过去的影子,我便快步追了过来,看到少女很快躲到了一块石头下,我听到了哭泣的声音,刚才还高兴地说着笑着,一出来就忍不住哭了,真的是太难为这个孩子了,为什么有的时候就让孩子们承受这样成年人应该承受的痛苦呢,是父亲不懂吗?还是根本就没有真的爱过自己的女儿。 “大哥哥,我欺骗了爸爸,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坏孩子”,少女一边哭着,一边说道,我便要细细想一想了。 “不,不是,你是一个好孩子,宁愿自己受委屈,也要保持家庭的幸福,你做的对,希望那个女人能明白吧!”我说道,少女便渐渐停止了哭泣,开始重新从她的口袋里拿出手电筒,打开了灯光,此刻乌云又回来了,不过很快亮亮的月光也又出来了。 我给擦了擦眼泪,回头看了看这个家,童年里的记忆总是停留在这个房子上,或许因为父母的吵架,给孩子一个支离破碎的儿时记忆,实在是不应该的,希望这个世界也明白。 “走吧!跑回家了,睡觉去了”,说着我领着少女就跑了,少女的欢呼声震动了周围的在树上栖息的动物,都从这棵树上飞到了另外的一刻树上了,所以说跑步使我快乐,有的时候快乐真的能超越眼前一切的世界,可以真的在黑夜感受到阳光的存在。 我俩按照原路返回了,回来的时候感觉就不那么害怕了,刚才感觉踩到了什么软软的东西,怎么突然感觉像是踩到了一条蛇,回头看看就有些害怕,虽然只是一闪而过的想法,但是还是应该注意脚下。 只有两个手电筒,难免有照亮不到的地方,而且又是跑,所以根本照顾不到脚下。 幽深黑暗的森林里,有沙沙的树叶声,有突如其来的一些野兽,不过都避开走了,森林里并不安静,不过感觉倒也安全,就是黑暗了一些,所以一个人走也挺麻烦的。 森林的小路上,也落满了刚刚落下的绿色树叶,猜的果然没错,再看到我的森林小屋的时候,刚好十二点半,已经在跑步中送走了一天,新的一天才刚过去半个小时,不得不说现在一熬夜就头痛了,所以打开门,给少女拿了被子,就想躺下来睡了,真的是熬不住了,太累了。 我打算住一楼,给少女睡舒服的二楼,忙活完了,瞬间就躺了下来,所有的疲惫也开始散开。 “哥哥,我怕一个人在楼上睡觉,我想在哥哥身边睡觉,可以吗?”刚要睡了,少女下来说道,我便无奈了,还真的不习惯有人在我身边睡觉。 “这个,好吧!去二楼去吧!我先锁门和,关灯”,手里重新拿起手电筒,少女便上楼去了,打开手电筒灯光,关上灯,刚才给少女找了一件睡衣还挺合适,所以说这个屋子里有什么衣服我都不知道。 弄好了下面的事情,我也就去了楼上的房间了,少女在一边看书,一边喝着果汁,我打算的是一边和葡萄酒,一边看书,看着少女睡觉,现在感觉像是遇到同一个人了。 “你不睡觉吗?”我问到,我在床这边,少女在床的那边,中间隔了一床被子,我问到。 “不睡”,少女看着书回答到。 “那我睡了”,说着,我就躺了下来, “我也睡”,少女看到我躺下,她放下书也躺下了,把灯调到微暗,就睡了。 “哥哥,外面的各种鸟的叫声真多”,少女说道。 “快睡吧!一会儿就又亮天了”,我说道,转过身去不再理她,少女也没有再说话,就安静地睡了。 我听着夜莺的叫声,还有麻雀的叫声,还有很多不知道名字的叫声,听着听着就睡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觉的,只知道眼皮都睁不开了,所以就睡了。 我的故事 少女的故事,应该是城市和森林的故事,而我的故事则是小镇和小巷子的故事,所以既然少女说想听听我过去的故事,那就说说呗! 一大早,一只小麻雀闯进了屋子里,我听到少女很早就起来了,打开门,楼下去抓小麻雀了,所以也能听到一些动静。 我起来的时候刚好七点了,多睡了一会儿,虽然坚持跑步,但是从一些方面我也是很懒的,所以从来都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大懒虫在跑步,而不是我认为比别人更加勤奋,努力了一些什么,所以还是挺不错的。 起来的时候,少女已经是在森林里玩了,我准备早餐,特意准备的酸奶酪,还有紫薯面包,热的牛奶,小葱炒了几个鸡蛋,煎了馒头块,准备好了以后才开始洗脸和刷牙了,所以这个时候少女回来了。 “哥哥好”,少女见到我说道,还穿着睡衣呢,不过这件睡衣也像是运动衣一样,所以看着在外面走并不别扭,我只是笑了笑。 少女蓝色的眼睛,笑了笑,是天使也不为过,卷曲的头发还是一甩一甩的,只是我觉得哭的时候才动人呢,大颗眼泪滴下来,挡都挡不住,我就又笑了笑。 “看大哥哥,这是我抓的小麻雀,它误闯进屋子里了,所以我就带着它转了一圈,一会儿就放走它”,少女说道,小手微微张开,我看到一只灰色的小麻雀少女在手心里蜷缩着,像是还没有长出小嘴一样,应该是一只小麻雀,误闯到屋子里来的。 “嗯,还是现在放开它让它走吧!你不知道它要吃什么的,面包吗?”我说道,少女看了看麻雀,又看了看我,好像我说的挺有道理的,所以说少女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就转身跑出去又跑回来说道。 “那我们一会儿去森林里捉虫子,让它吃饱了再回去”,少女回来说道,我就笑了,还真是天真可爱的孩子,我当然是答应了。 “好吧!你说了算,去捉虫子之前咱俩先要填饱肚子才能有力气去捉虫子吧!快,吃饭了”,我说道,少女就把小麻雀放在了桌子上,不但不跑还欢快地跳了起来,看着挺高兴的,很喜欢眼前这个女孩的样子。 “要不送它回家吧!你看它好人和坏人都分不出来,就不捉虫子了,生活是要靠自己的,所以说你还是走吧!”说着,少女吃了一口面包就跑出去了,我也跟着去了,跑了不远处就蹲下来将小麻雀轻轻放在了一片大的树叶上, “行了,你走吧!自己去吃饭吧!”我靠近他们的时候,少女轻声说道,走了大概有一百多米,我就笑了笑。 小鸟一开始没有走反而向前跳了两步,随后就跑走了,少女站在那里大概有五分钟,好像又不想让小麻雀离开一样。 “行了,它属于大自然,让它回去吧!我们应该高兴才是,走吧回去吃饭,不然就凉了”,我轻声安慰道,和我一样不想失去什么,但是还是知道不属于你的,始终还是留不下,留不住。 “嗯,走吧!”少女露出小白牙说道,能明显看得出是忧伤中的快乐,所以说有的时候,想要快乐一点也是挺难的。 少女走回去了,我在高兴的是不用跟着捉虫子了,所以说高兴的事情能高兴就高兴吧! “快点,大哥哥,吃饭了”,少女回头说道,我便点了点头就过去了。 “吃饭了,热牛奶都凉了”,我说道,便一口把快凉的牛奶给喝掉了。 “大哥哥,你给讲个你过去的故事吧!”少女边吃着边说道。 “好吧!”我说道。 过去我生活在一个小镇里,小镇上的小巷子错综复杂,门都是变成的黑色的木头门,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场雨,那个时候总是在小巷子里迷路。 门上有的时候贴着桃符,有的时候贴着门神,有的时候就贴着对联,那个时候小镇上的人还叫人家秀才,所以一般在过年过节给写对联的人都叫秀才,一般都是老人呢,其他人想被别人称为秀才还没有资格呢。 “你知道什么是秀才?什么是桃符吗?”我问到,少女双手托着腮认真听着,听到我问道才缓过神来。 “不知道,大哥哥,看来咱们的生活环境都不一样”,少女说道,喝了一口牛奶,白色的牛奶泡沫在嘴唇上,笑了笑。 “没事,有机会带你去看看就知道了”,我说道,又吃了一块面包。 “你知道下蛋的鸡嘛,当时一下蛋就叫得特别的厉害,还有公鸡追着人咬,你知道吗?”我又问道, “对,这个知道,我的外婆家也养过鸡”,少女听到,不由得兴奋地说道。 “哦,那就好”,我说道。 母鸡只要一下完蛋,就觉得神气的不得了,非要叫上几圈也街坊四邻都听听,而且这个时候公鸡也没闲着,也跟着叫着,而且叫的更加欢乐,这个时候就有好事的邻居大婶过来了。 “呦,你家的母鸡这么厉害了,又下蛋了,而且公鸡也这么厉害,跟着叫”,一下子就成了谈资了,就只有这个母鸡下蛋就能说一个上午,实在是有兴趣的很。 “唉,公鸡调皮”,奶奶回答说道。 有一次,母鸡就是咯咯叫个不停,我就意外,去了母鸡笼子里去拿鸡蛋去了,结果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次母鸡居然生气了,追着我跑,公鸡看见了也追着我跑,我就吓得直接跑进了小巷子里,幸好有大人正在小巷子里面拿着扫把扫地,才替我挡了下来公鸡和母鸡,可能觉得是我抢了它们的蛋,所以才会攻击我的,可是为什么奶奶拿就没事呢,就偏偏欺负我呗! 那个时候小巷子很热闹,一天都有很多的人经过这里, “机器灵,磨菜刀喽!”那个时候会一门手艺就能赚钱,现在渐渐地已经听不到这样的声音了,还有爆米花的“嘭”的一大声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对于小巷子的缩影了,那个影像还是那么清晰,只是再也回不去了,记得桥边总有姑娘在坐着,走到小巷子的尽头就能看到。 还有柳絮飘来的季节,总是飞起风筝望着天大声笑出来,现在却只能仰望那个时候的笑容了,真的挺怀念的。 小巷回眸 可能现在真的是不快乐,所以会回忆过去的美好,有的时候就这样沉浸在里面,觉得一天挺美好的,但是同时我也明白,不能太过沉浸在过去,因为你还有现在,有未来的路要走,想想,即便是遍地荆棘也是挺有趣的。 不必太在意过去,因为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无论有怎样的情感,都是无法改变的了 也不必太忧虑未来,因为未来都是不确定的事情,或许能有意去改变,或许也改变不了,所以对于不确定的事情,不要多想,也不要去猜,只要有一个处处小心的心就好,居安思危呗! 更要把握现在,身边一切的东西可能都会让未来的你对此留恋,对于未来来说,现在就是过去了,所以想在有限的时间里,多做点什么事情,总要留住一些什么东西,才会觉得不是在渐渐失去,所以就不论是什么,都先留住再说,有的可以很清楚的要留住,有的想不到的就溜走了,留不住的也不要太过执着,人生也是讲求一个恰到好处的自由、得失的。 这个仅有一次的青春,连挥手告别的时间都没有,就跳了出来了这个青春的世界,出来以后,我们都做了什么事情呢? 无数次想要放弃理想,孤单地去流浪,可是都告诉自己不能放弃,如果就这样放弃了,人生该是少了多少乐趣,所以都在咬牙坚持着,坚持不住就死撑着,撑不住了就到处跑跑,总会对付过去。 虽然身在世俗里,却并不想为了世俗而奔波,就算是为了自己也不行,所以就全心全意做好自己的事情,无论去哪里做什么,我都要提醒自己一遍,所以经常去走别人很少走的路,才显得与众不同。 青春里没有告别的朋友,注定是要走散的,不必去多想,也不想说句抱歉,因为没有必要,能再遇到当然好了。 还有好多没有结果的爱情,也不必为此而忧伤,因为只是一个擦肩而过而已,就像老僧说的故事是一样的,或许你终究不是那个前世含泪为她安身的人,虽然感觉这个比喻有些别扭。 无数次想起说:“就这样普通就好了,干嘛要追求理想这虚无缥缈的东西呢,还有可能会被钱财玩弄一生,虽然有的时候也确实离不开,但是至少不要太狼狈吧!” 小巷子是在这世俗里的建筑,却又超脱世俗之外,如果可以,来世愿愿做一个小巷子看着人间的离合聚欢,喜怒哀乐,不会有任何的情感,只是静静地看着别人伤心或者快乐就好了。 小巷子的沉重确实是重了一些,不过给的东西也挺多的,甚至人生很多东西,包括人生理想的坚持,也都是从静静老老的小巷子里得来的。 “稀豆粉,稀豆粉类!”一大早上从小巷子口就听到那个卖早点的阿姨喊道,那个时候感觉出来吃早餐的最多的都是戴着眼镜的中年大叔,所以对于这样的人,记忆特别的深刻,因为身边往往跟着一个天真的小孩子。 “哥哥,这个豆什么豆是什么东西,听着很好吃的样子”,少女认真听着,问我,别说我也想吃了。 “这个无法形容,有机会带你去吃一次就好了”,我说道,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说。 “行,那你回去的时候也带我回去好吗?”少女认真地说道,大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我当然不能拒绝了,所以说就答应下来了。 “哦,太好了,能上大哥哥的生活的地方去了,去看小巷子,还能吃到很多的好东西”,少女高兴地跳了起来了,我就也高兴了,才知道原来还真的有人对于我的过去感兴趣,我一直以为我都是在自言自语呢! 不过想想,在这异国他乡的孩子,童年应该是怎么过来的呢? “对了,你现在都玩什么?”我问到, “能玩什么,每天就听着两个人吵架呗!”少女突然神色黯然下来,我就知道说的是什么事情了,如果让大人的争吵占据了童年,那么就只有是无尽无休的哀伤了。 “我是说除了这个”,我有意说道,不能让少女再从原路返回去,不然的话真的就是罪人了。 “嗯,我就是喜欢骑着自行车走走,养养花什么的,也不和其他的孩子玩,其他的人喜欢踢足球和爬树,我不喜欢,如果每个孩子都像大哥哥一样,那就好了,那我就整天不在家,都会出去玩”,少女也把最后的一杯牛奶喝了,说道,现在已经是八点多了,也就是说吃了一个小时了。 “哦,这样啊!那遇到大哥哥我以后,你每天都会是快乐的了”,我说道,少女便笑了笑。 “谢谢哥哥,你接着说吧!”少女说道,我便接着说。 记得印象最深的还是冬天里覆盖了一层雪的小巷子,它们像是穿了一层白色的衣服特别的漂亮,下了雪就是扫雪,小巷子阳面的雪总是很快就融化了,阴面的雪可能到了冬天都不化,曾以为天空就是小巷子一般丝绸般的曲折样子,长大了才知道,天空是很大的,不只是小巷子的这个样子。 冬天的时候,居然能吃到好吃的甜甜的煮玉米,老爷爷就是不停地回头望,像是成都小巷子里骑着三轮车烤红薯的老人家回头望是一样的,都有时代的特有元素,让人不禁回想和感叹。 偶尔能看到一辆马车从小巷子里跑过去,就也希望拥有一匹马,想骑着马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就是那个时候的一个愿望。 小巷子一回眸到了昨天,小巷子再回眸便跳出了青春的包围圈,小巷子三回眸就垂垂老矣了,一座小镇的百年时光就这么过来了,那个老酒坛也已经在那里很长时间了,小巷子也经历了无数的酷暑和严寒,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雪雪霜霜,用尽最后的温暖等待春天的到来,那样就又能穿着短裤跑步了。 兜兜转转了一圈还是回到了小巷子里,觉得这才是永恒。 小巷回眸(一) 一身长袍,一个木制的小推车,一边是一桶热水,一边是茶叶,再支起一个布棚子,就是一个茶水铺了,简单的一个茶水铺为什么会这么热闹呢? 应该就是人多热闹吧!大家围在小巷子里一坐,一杯茶水说说家常事,又有若隐若现的树荫,所以说老人们最爱享受这份安逸,年轻人也是一样的,喜爱忙碌后的这份安逸,茶的幽香就如同这小巷子的味道,源远流长,有很多的故事可以品味,家常里短的小事,树下,抑或一起讨论养鸟的故事,谈谈当下,谈谈未来,谈谈自己和新一代年轻人的区别,谈谈时代有了哪些改变,再或者一起讨论茶道,再或者想起某个历史的风云人物,一起谈论古今,总之就是很有意思。 一杯茶水说尽家长里短,青石黛瓦间一场小雨带来无比兴奋的感觉,老榆树下有很多老院子的故事,那个时候几乎家家都是四世同堂,满堂欢乐,一家人一起吃个饭,一起生活在一起欢乐一点,就特别的幸福了,更不用说是去迎春踏秋的活动了,一幅对联,一人一句话,谈着美好,说着工作生活理想,甚至是某个人,大大小小的事情,很多很杂,但这就是热闹。 “大哥哥,你说的我都不懂,但是我能想得出那是一个很好的生活,一个很幸福的地方,我也很羡慕,但是我从来都只知道,我只有妈妈,只有妈妈最爱我,而爸爸就知道每天喝酒,所以我……”,女孩吃着吃着就又黯然神伤下来,我就说不能多说话嘛!一说到这个美好,就能让女孩想到自己的有点伤的遭遇,遇到一个家庭这样,也是没有办法了。 “没有关系,你现在快乐不就行了吗?这样吧!你就留在我这住下来就行了,就不用回家了,想住多久都可以”,我说道,女孩才笑了笑,开始收拾桌子上的东西。 “嗯,谢谢哥哥”,女孩说道,我就又开始说说过去的事情了,因为女孩听得很有兴趣,也很奇怪这样的事情,我也很愿意说说我过去的故事。 “那我什么都不会,不会洗衣服,不会做饭,大哥哥不会认为我是一个坏小孩吧!”女孩笑着说道,我便摇了摇头。 “不会,你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每天快乐一点就好了”,我说道,此刻,从楼梯下小猫们也都醒了,估计是闻到了热牛奶的香味了,女孩也刚好看到。 “哇!好可爱的小猫啊!”女孩看到便从座位上起来了,过去摸了摸小猫,我感觉这几只小猫咪的脾气很好,特别是猫妈妈手下的小孩子猫咪也挺可爱的。 一会儿小狗也出来了,给了一块面包吃了,至此这个家庭里所有的人员就都到齐了,故事就又开始了。 我很喜欢小巷子里的雨,一到夏天雨就下个不停,我就喜欢在雨中跑,所以说能看到这样的场景,每次都有想要跑出去的冲动,也真的跑出去了,感觉一下子又回到了小巷子的年代。 盛夏的六月份是最忙的,那个时候小麦刚好熟了,所以说也是最忙的时候,空气里充满了成熟和麦香的味道,孩子们也刚好放假,一个一个都跑到田地里去了,大人不让拿镰刀,所以就背着已经捆好的小捆麦子,往家里去,背着一小捆麦子,回去放到家里,再回来背新的一捆,就这样一天不知道会来来回回跑多少趟,这是小孩子们。 大人则是背的多一些,更多的是推着小推车往家里带,老人们就守在道路的各个路口,抢着不知道谁家掉下来的麦子,笑呵呵地扔进自己的背篓里,我呢,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去旁边的田地里去追蚱蜢和蝴蝶了。 蝴蝶聚集的地方,人们就认为那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而刚好又是一个山谷,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老人们都叫山谷为“蝴蝶谷”,说来也是,小镇刚好背靠一座不太高的山,所以说也算是一个风景如画的村庄小镇。 “这样啊!那我们这里都是尖尖的房子,只有到外婆家的时候,可以看到小房子,可以跟着一起去摘南瓜,那个南瓜是黄色的可好看了,所以说我也喜欢吃南瓜,就是蒸的那样的,南瓜饭”,女孩一听到笑着说到,也把她的过去经历对比了一下说道,那么中午的饭就确定了,就吃南瓜了,来一个南瓜宴。 “哦,那你也有美好的故事啊!为什么不多想想这些美好的回忆呢,那今天中午咱们就吃南瓜好不好?”我说道,少女一听到就又特别的高兴了,所以说孩子的时候就要多开心一些,至少在我身边是开心的就好了。 “嗯,谢谢哥哥,我也来帮忙”,女孩说道,便兴奋起来了。 “你去看一会儿书吧!我先收拾一下”,我说道,女孩便上楼去了,感觉坐着也挺累的,只是保持一个姿势,我起来的时候还感觉腿有些痛呢,所以说想让女孩高兴一点还是挺累的。 突然又想吃酸枣糕了,那个时候只有奶奶会做好吃的酸枣糕,而且那个时候也有酸枣树,是酸酸甜甜味道的童年,再搭配上小巷子的幽长深沉,简直就是一切的美好,无与伦比的美好,就是当时最平常的事情,当时感觉只是最平常的事情,而现在想想却美好的不要不要的,所以想吃酸枣糕了,同时也怀念那个时候的一切。 门打开,心里想着追蝴蝶,门口就真的出现了一只蓝色的蝴蝶,翩翩起舞的样子很美,我就放下手中的擦桌布就出去了,小狗也跟着去了,或许这就是最快乐的事情吧! 从这边飞过去,我看到一只小的蝴蝶也出来了,在树叶后面我看到一大群蝴蝶,应该是一个蝴蝶家族,都是蓝色的蝴蝶,所以看起来简直就是蓝色的海洋,从这里我便感觉好多了,太美了,真想一只一只蝴蝶画下来,所以说这就是美丽的风景。 小巷回眸(二) 喜欢在不睡觉的时候,看着凌晨的天一点一点亮起来,过去感觉成年人了活着真累,但只是从文字里,又是蜡烛旁边抽烟,升腾起寂寞的烟雾,忘却时间和烦恼,不知天边已既白。 现在是自己切实体会到了,过去讨厌厌恶的那一类人,自己也就变成了自己讨厌的人,就像是远古白垩纪时期的独角龙,厌恶自己头上的尖角一样,虽然是自己作战时候点强有力武器,但是也会在生活里撞倒树上,很难再拔出来。 所以说,在这短暂的黑夜里,能想明白一些事情也是好的,已经习惯了这个样子,但是习惯了孤独,好像也没有习惯孤独,最好是不要习惯,然后能自由出入就好了,也是恰到好处的孤独。 躺下来的时候,突然又来了一阵疲惫,哪里也不想动,就想这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和小猫咪躺在有阳光的地方一样,最后发现,跟着猫咪师傅什么都没学会,倒是学会偷懒了,不过这偷懒也有学问,然后就想在偷懒里找到类似于奔跑全世界的精神。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 勤,取之于懒,而胜于懒,大概就是想找到的新的东西,所以有了目标了,就要开始探索。 所以想要了解事情的真相,就必须试图去无限接近真相,就必须去该去的地方,做该做的事情,不然真的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猫咪看似懒散,在阳光下睡觉显得毫无战斗力,但是只要一只蚱蜢从旁边轻轻地经过,小猫咪妈妈都不用睁开眼睛,都能随意一猫爪拍住蚱蜢,而蚱蜢则毫无逃跑的可能,因为可能是事情太突然了,所以说这应该就是猫咪哲学的:形散意不散,估计猫咪再喝点酒,就能打一套猫咪醉拳了。 这是通过最近这段时间观察猫咪师傅得到的东西,所以就想试一试,懒中其实存在着一个更加广阔的“勤”的世界,有的时候猫咪可以一口气爬到树上,只要树挨得比较近,都能从这一棵树上跳到另外的一棵树上,然后连续跳好多棵树,这样的猫咪体力连我们自己都不能及,而拥有这样的体力,猫咪则是每天都在睡觉中养成的,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 我跟在后面都追不上,所以猫咪师傅也不是白叫的,偶尔给你露一手,露一猫爪,就够你学习几天的了。 本来说中午给少女来一个南瓜宴会的,但是突然就没有了想做饭的激情了,所以中午来点泡面随便吃点得了,反正女孩也很快就同意了,所以吃完了,就睡午觉了。 我在一楼睡的,女孩在二楼看书呢,因为一楼有风啊!吹着舒服,所以睡觉从来没有这么安心过,睡醒以后也没有过多的焦虑,也不会像之前一样被吓醒了,大中午的做各种各样的奇怪难懂的梦。 这次做梦是又回到了梦中的小巷子里,是从巷子顶上蹲着的小猫开始进入的,随后就看到一个小孩子,在巷子里拿着边走边高兴的吃着,馋的我都流口水,醒来才发现是流泪了,把枕头都弄湿了。 所以又做起来拿了一瓶啤酒,拿了一袋梅子开始边吃边回忆过去,突然想吃牛轧糖了,就是花生很多的那种,是邻居家作坊手工制作的那种,甜甜的粘牙的感觉像极了童年里的恋恋不舍的感觉,所以就好怀念。 还有粘牙到你哭的拔丝棒,越吃越热闹,还不化,不过那个单纯的水果味道,像极了童年里那样历久弥新、津津有味的感觉,粘着不让你走,但是还不得不走。 还有那七彩的棒棒糖,还有那一毛钱就能吃到的冰棍,凉爽了一整个夏天,那个时候的热情就是跑一天,流了一身的汗,也不会觉得热,天就算热,哪怕是中暑了都要几个人一起出去玩,实在是太勇敢了。 那个时候,是真的有纯洁的男女朋友关系,因为还是小孩子嘛,什么都不懂,但是过了这段时间就很难保持了,有的时候看着两个人是一起长大的,男女像是哥们兄弟一样,其实,只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欢,这么长的时间,早就习惯了你的嬉皮笑脸,早就习惯了你在身边如同整个世界的存在,早就习惯了你的嘴贱,又在很多的某一刻那么依恋你,知道你所有的事情和秘密,没有谁如此了解你,没有谁陪伴了你这么久了,就像一直在谈恋爱的感觉,从小到大是一样的。 童年里确实有一个女孩让我很愿意去找她玩,有一次我记得不到六点她就来找我玩,我还没睡醒呢,就打醒我,那个时候确实什么都不懂,却靠的比往后遇到的所有人都近,但这好像也并不代表什么,没有发芽的种子终究会在泥土里腐烂,最后成了泥土。 好看的双马尾辫,简单的格子连衣裙,却完美衬托出她的美,她的身影,如今记不得叫什么名字,也只能依稀记起模糊的样子,其他的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喂,一起玩跳房子吧!”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块平整的石头,而且能投房子投的很准,很好看,这也成了炫耀的资本了,所以小伙伴都羡慕,就又问是在哪里找到的,我胡乱指了一个地方他们就都跑走了。 其实,我只是在路边随便捡的一块石头,我也没看过是不是好看,还是形状好看什么的,要不是小同伴们起哄,大家应该都不会注意,只要一群人一吵吵,我就有点烦他们了,所以也就失去了玩的兴趣。 “嗯,好”,我回答到女孩, “要不还是算了吧!你看他们都走了,两个人又不能玩,还是去那边走走吧!”我提议到,女孩也很快就答应了,所以说就这样有了两个人的观赏世界。 其实,两个人一起走走,要比好多人一起更加好,因为沉默会想到更多的事情。 小巷回眸(三) 天空,那是完全不同的次元透明度和蔚蓝,海水如同最纯粹的碧玉一般透明而澄澈剔透,如同蓝睛怪一样的犀利的蓝,从最古老的山脉中流出,流到海边,海水被染了色彩斑,是一种令人炫目的蓝,蓝的彻底而清澈。 这是第一次见到希腊的天,看到的类似于次元漫画般的蓝,如同梦境中的世界,环海的白色公路,白色透着红顶的建筑,街道上行人的稀少,旁边是一个美丽而古老的入海口,就这样一座小岛,被温柔的包围在静谧与倦怠的怀抱里,都让人觉得这里好安静,连轻声的脚步声都嫌弃太大声,只能站在原地静静地等着。 过去总把神秘的爱琴海说成是爱情好海,跟着脚步记得第三站是斯佩察岛,来到的时间正好是淡季,就像是梦中女孩一样淡妆素颜,自然的美中透出不一样的魅力。 然而面对这个小岛,我却知之甚少,不过后来才了解到,这座岛是有着波西米亚浪漫风情的小岛,比起那些传统的希腊小岛,更像是法国蔚蓝海岸上的岛屿,可能是从哪里被一只大手给移到这边来的,拥有着浪漫的气息,如同天空酿造的红色葡萄酒,都倒在了这里,以至于感觉海中除了蔚蓝色,还有些许的泛红色。 岛上有一群过去希腊上层人士留下的别墅,别墅旁边就是海边,窄窄的帆船,还有高高的帆,都想坐着船在海中尽情奔跑一番,所以跑步看着这些别墅,就特别的羡慕,有着古老的南欧风情。 斯佩察岛上有很多建筑奇特的酒店和游艇,仿佛就是一个度假胜地,在当地除了少量的出租车以外,是不允许驾车的,所以就再现了十九世纪的人,坐着那样的马车在岛上行动是最常见的出行景色了。 白墙,红色屋顶,随处可见的四方形,纵式长窗,但是窗框,门扉等的地方,各家也有各家的颜色,走在路上,能偶尔碰到一两个跑过去的孩子,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座小岛静悄悄,请不要打扰。 那是蓝色的,还有特别鲜艳的绿色,番茄红色,还有贝壳的粉红色,都微微映衬在深蓝色而安静的海上,显得静悄悄。 游览一次回来,总是感慨颇多,写下来更是趣味无穷,从爱情海的沿岸一路走下来,依然能感觉到罗曼蒂克般的行走,再回到这宁静的小屋子里,我相信爱琴海一定是发生过很多浪漫的爱情故事,所以就叫爱情海。 消除恐惧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面对恐惧,同样获得快乐的最好方法就是无限接近自己,走的越远离着自己也就越近。 “大哥哥,快起来了,太阳快下山了,我的南瓜宴呢?”正在美好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我,所以我就赢了,是女孩,披头散发的在我面前出现了,我就笑了笑。 “自己去洗洗头发,你看你,成了什么样子啊!”我说道,起来穿了一件外套,刚睡醒有些冷。 “你忙你的去吧!我去找南瓜”,我说道,女孩就高兴地跑出去了,我在想应该做什么吃呢,有关南瓜的美食。 对了,过去喜欢吃奶奶做的南瓜饺子,还有小米南瓜粥,小米是自家种的,南瓜也是后院种的,所以现在觉得买东西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过去都没买过东西,不都是自给自足吗? 再来一个南瓜丸子,再烙点南瓜馅饼,就好了,就这也够我自己忙的了,幸好原材料都有,不然还要去买东西去,就真的是麻烦了,已经快四点了,所以说还是快点了,不然晚上十点能吃上饭也是很正常的。 我记得那个时候家里最多的还是南瓜饺子,包了很多,煮着吃也方便,那个时候正是忙碌的生活,所以一般回来吃几个饺子就又要出去,最多的饺子只是填饱肚子而已,却没有了其他任何的意义。 那个时候觉得当时苦,可也是最有味道的时候,现在早已不是当年的光景,却少了很多的热闹和欢乐,所以一个小小的南瓜,也记录着一家人的喜乐悲欢,过去的往事,也是挺不容易的。 特别现在又是在这里,在这么遥远的地方,回想着过去的一切,便觉得如同被切成面的木头一样,纹理更加清晰了,最后真的被定义为幸福了。 小小的木门上,有一根横木,是古老的木门了,腐朽地厉害就直接坏了,倒在地上,摆着破坏的木门,去了后院的南瓜地,金黄南瓜花是最好吃的,却不再是奶奶给做了,摘下了一个南瓜,就先看看皮嫩不嫩,如果嫩就不用去皮了,如果不嫩就还要去皮,南瓜去味道,很喜欢这样子的味道,童年的味道。 “奶奶,南瓜给摘来了”,走到后院再回来,踩了一鞋的泥,都粘在了鞋底上,所以说回来的时候还是挺沉重的。 “好的,放下就好了”,其实,我还是最爱吃南瓜馅的馅饼,吃着腌制的小野山椒特别的好吃,还有一大半的酸,虽然辣的嗷嗷直跳,还是还是喜欢这个味道,越吃越想吃,所以说那个时候是真的开心和欢乐。 “记住,南瓜呢首先要切开,然后先把里面的瓤和南瓜籽去掉,记住,南瓜籽不能碰,可以晒干了干炒着吃”,奶奶说道,我便觉得什么到了奶奶手里就都变成宝贝了,所以一直认为奶奶是最棒的美食家,一家人都在吃着各样的美食,才不会觉得那个时候生活的单调吧! 后院的院子里,有一棵山楂树,也是酸酸甜甜的味道,有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人往这里扔玻璃球,等到跑出去看谁的时候,发现已经没影子了,回来的路上,细心看到青石板已经碎裂了,并且能看到时间的青色。 “大哥哥,你看可以了嘛!”一会儿,女孩出来自己梳了一个马尾辫,感觉干净利落多了,如果长得再高一点,估计披肩发就好看了。 “嗯,可以了,很好看的,过来准备往锅里加点水,先把这半个南瓜蒸一下”,我说道,她就过去找水盆了,出去需要接完水,然后再回来放在锅上,我就把南瓜给切成了块,放在竹锅上准备蒸一下。 小巷回眸(四)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还记得年初的银杏,还在枝头大方地开着,哪知西风已暗中将流年更替。 回首往事,似乎生命总是充满了痛苦与离别,而时光也未曾留给我们半点儿机会去好好告别,所以还是有了一些感慨的存货,人生的,爱情的,友情的,身边一切的,都多少有了一点感慨。 如今,2019最后一个月的时钟已赫然响起,除了能在文字里找到过去一年些许的活动和思想痕迹,其他的细节,即便是昨天发生的也已经记不起了,渐渐地已经淡忘了许多的东西。 即便时光匆匆,我也会为时光增添一些仪式感,向它道一声:再见,你好!一年的时间,总归是一年,不论怎样,都值得纪念。 生活,是一条布满荆棘的黑暗隧道,但总在某一刻,被过去的美好无限包裹着,所以过去的就过去,留下来的美好安慰可以用一生守护。 每个人都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但只要心中保留那一丝最初微光,我们便能走到光芒万丈的天明。 不应该这样想,而一定是要做到的,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不论生活怎样,总是有所期待的。 2019最后一个月,无论你之前经历了什么,都请敬往事一杯酒,让心中的负累随风而去吧!也必须要放下,才能放下一些包袱,继续负重前行。 “嗨,又下雨了”,说着,说是阴天的天,下起了小雨了,小巷子头上的小猫最讨厌水了,所以早早地躲回了自己的屋子里了,躲在门口,看着哗啦啦的小雨,我在想,猫咪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晒干的黄色南瓜和葫芦,挂在了墙上了,南瓜用来当作小板凳了,葫芦被爷爷当作了酒壶了,到了冬天,火炉旁边一围,酒在酒杯里一热,花生带着皮子一烤,往事一想,一天很容易就过去了。 “蒸南瓜来了”,奶奶说道,家里一天的最热闹的事情就是吃饭了,到了冬天谁都不愿意出去,所以说屋子里美食,便成了冬天里最大的安慰了。 一层白白的雪,给小巷子了别样的感觉,冬天的小巷子显得更加美,只是很少有人去去欣赏了。 “好嘞”,说道,拿出白糖,我用手抓住盘子中的南瓜,沾一些白糖直接就吃了,很好吃,而且南瓜的软硬度和黏稠度会增加口味,越吃越甜,越吃越想吃,尤其是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远处的风车都齐齐静默了,远处的灿若圣光的日落迎接着一天的结束,透过昏黄的窗子,照在了墙壁上那幅古老的年画上,即便是沾满了灰尘,也会舍得保留下来,擦了擦还能看,大概就是旧物情节吧! “大哥哥,水放好了,可以开始整南瓜了”,不知道南瓜还可以长这么大,有的南瓜不好吃,还不如小的好吃,所以一般都选择嫩的,有些黄色的南瓜。 外面住着南瓜粥呢,正好是这个时候,飘进了屋子里的香味刚刚好,有些粘稠,放了几颗冰糖,就感觉升华了南瓜粥的灵魂,那么南瓜粥做好了。 接着蒸南瓜就好说了,女孩放上了水,忙的很高兴,要不不忙了,就看我忙,因为我还要切南瓜块,还有切碎南瓜,准备南瓜饺子馅,做饺子馅的时候,一定不能太咸,因为南瓜吸收盐分,太咸了就吃不下去了。 “哥哥,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你好亲切,过去妈妈在身边的时候才有这样的感觉,现在大哥哥在身边也有这样的感觉,真好”,女孩突然跑过来说道,我就意外了,这分明是家的感觉嘛,我不知道为什么认识了才不到一天的陌生人,为何会有像是认识了很久了家的感觉,而身边的亲人则越来越像是陌生人,越来越疏远了。 “嗯,有这样的感觉就好,你去玩吧!保证一会儿让你吃上好吃的”,一个完整的家庭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真的很重要,而这个世界偏偏又有这样的家庭,可怜少女的同时也在可怜有相同经历的人,希望可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童年。 “嗯,谢谢,大哥哥”,女孩笑着说道,就跑回去了,我刚才给做了一瓶泡泡水,今天刚好有阳光和微风,是吹彩色泡泡的好季节,所以说尽力让她开心就是了,自己一个人也挺孤单的,身边有一个小女孩陪伴着,也是非常有趣的。 突然,门外有人敲门,我打开门是布鲁诺和汉斯,这可有两天没来了,还真是稀客了。 “哇,好香啊!做的什么吃的”,我还没说话呢,汉斯进来说道,南瓜饺子馅的香味刚好出来了,所以说他们还真是会赶时候,我就意识到大事不妙了,本来我和少女包五十个饺子就够了,现在他俩一来,包两百个够嘛,我估计也是不够的。 “包的饺子,是南瓜馅的”,我说道,他们就眼睛放光了,能听到肚子咕咕叫的声音。 “怎么,我说,老家伙,我就知道,小子这里有好吃的,我还带了一点香肠过来呢,你什么都没带好意思吗?”汉斯突然转过头对布鲁诺说道,布鲁诺怔了怔,随后就笑了。 “我愿意”,说着,布鲁诺就去冰箱拿啤酒喝去了,汉斯则无奈的没有说话,就这样开始到了我这里。 “哦,没事,都是一家人拿什么东西啊!”我说道,两个人就笑了笑。 “看到了嘛,小子可比你着老家伙懂事多了,白那么大岁数了”,布鲁诺嘲笑着汉斯到。 “行,你说了算”,随后,两个人就开始喝啤酒了,就在这个时候女孩问声出来了。 “两位叔叔好”,女孩的出现,吓了一跳,汉斯和布鲁诺齐齐站了起来,顺便把酒瓶往身后一藏,不想让少女看到喝酒吧! “你好,孩子”,两个人起来尴尬得回答到,说完,女孩就又回去了,他们两个人的目光就都到我这里了。 “捡的一个女孩,我开始包饺子了”,我回答到,他们也没说话,继续喝啤酒,我就开始打算只是包饺子给少女吃吧!至于其他的还是烙馅饼快点,还想来一个南瓜炒肉呢,还想弄蒸南瓜丸子呢,他们一来就都不想做了。 小巷回眸(五) 回忆中的老味道总是能让我想一个上午的时间,中午自己吃一个饭,然后下午就跑步了。 每天的生活都离不开跑步了,或许成了生活的唯一必需品,不开心或者心里堵得慌的时候就跑,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无论是什么时间,无论是在哪里,只要想跑,随时都能跑。 结果跑了这么远还是没有跑出小巷子,那段时间总会来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在胡乱地看,拍照,所以就特别的讨厌这些人,一般不会让他们进到院子里来,只会闭门不开。 早上,公鸡准时打鸣,阳光也准时照耀在了小巷子的头上,然后满满铺开,照亮这个刚刚开始的一天,昨天奶奶给做的南瓜宴,现在口中打嗝还是南瓜的味道呢,一起床就去了厕所,可能是昨天吃太多了。 除了南瓜宴以外,家里还有过不少的番薯宴,土豆宴,都是自己家地里产的,所以一丰收,除了送给邻居们的,也就是一家人吃了,一天三顿都是南瓜,都是土豆,都是番薯,一开始吃还可以,但是吃了两天就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了,倒是成了自己家的一个吃饭特色,要不就是混着来做着吃。 记得最好吃的还是土豆蒸熟了晒成片,到了单调的冬天都能吃,所以这样跨越季节的美食,自然会在一个冬天,成为人们的新宠,也给出了雪以外的东西更多的安慰,所以才能在一个冬天的时间,坚持到春天,有了新鲜的蔬菜了。 现在刚好,自己也又怀念这些宴会了,一个家的过程演变,也有很多值得寻味的地方,尽管当时是有点笨拙,但是却味道十足,所以说在回忆里想想一个家的转变。 如今南瓜宴又因为少女的出现而再次出现了,那么对于小巷子的记忆就又回来了,同时又因为布鲁诺和汉斯的出现,而又变得想要做美食的欲望没有那么大了,所以还是不想做了,准备烙馅饼得了。 女孩跑回去又跑了回来,可能还不知道是老熟人了,还拿了三个酸奶过来,给了我们三个一人一个,这大概是小孩子给的最好的欢迎仪式了,所以说我们都笑了笑。 这次做饭能提前结束了,所以说还是快点了,一会儿几个人都去了楼上,就我一个人在楼下,这段时间好像也没有花多少钱,有钱的时候就不花了,越是没钱越想花,还真是奇怪的感觉。 好了目标确定了,给女孩包了二十个饺子之外,其他的都烙馅饼就好了,再来一个南瓜炒肉就好了,还有蒸南瓜,再切一盘火腿肠就好了,今天就凑合着吃吧!原本的计划也改了,利用现有的就行了。 突然,另外的一个自己站在空中,看着眼前的自己和一切,这算做包含了旅行的意义在里面吗? 冬日里总会有一群骆驼队,在小巷子里走着,在骆驼的左右两侧都有一个口袋,是卖煤的,可以送到家里,每年冬天下了第一场雪的时候,都能听到骆驼队的驼铃声。 “妈妈,骆驼队又来了,又是一年的冬天了”,听到驼铃声,我惊喜地叫了起来,这个时候爸爸也会披着棉袄出去,因为现在正是入冬,需要买煤过冬,所以爸爸会去讲价买煤,有的时候站在雪地里也讲好久的话。 站在雪地上呼吸着哈气着,冬日的暖阳也在周身照耀着,骆驼可能是冻的脚痛,所以不停地抬起脚来,我在门口打开一角的门帘下看着,赶骆驼的人,戴着满头是毛毛的帽子,裹着厚厚的的衣服,在不停地搓手,妈妈便在和面包饺子,一会儿奶奶也过来帮忙,最后请爷爷过来吃饭,爸爸负责供暖,我负责到处乱窜,玩耍可爱。 “妈妈,爸爸他们说什么呢,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我站在门口一直看着,问到,伸手接住飘下来的小雪花,在手心里融化,清清凉凉的感觉很可爱,像是所有的幸福都不偏不倚落在你的手心里,有清爽的感觉一样。 “哦,在讲价呢,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能便宜一点是一点”,妈妈说道,我便哦了一声,转身就回去看电视了,那个时候特别爱看电视,但是现在已经好久都没看过了。 冬阳下的背影,没有看到多年以后的光景,这样的画面场景,或许也是限时出现的,也和人一样,都是限时出现的,时间一到,都要离开,所以眼前的一切都是限时的,一旦错过了这个时间,就可能错过很多东西,错过了看到她的最好的年华样子。 你发现了吗?你的出现是有时间限制的,从你出现的那一刻,我便在想,在告诉自己什么时候会失去你,我会想,但不会费尽心思去想,因为我还是相信一定会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我相信,你最好也相信,时间一到,我们都会奔回各自的道路,默默前行,也许会错过你最美的样子,但是还是会庆幸,在最好的年纪,遇到最好的我们。 冬阳下是温暖的,就是不希望有冷冷的风,如同画一样,这些画面都是记忆中的永恒,只是属于那个年代的记忆。 有的时候可以跟着小猫,爬到小巷子上,居高临下看着行人,又过新的一年了吗?孩子们穿着新的衣服,到处隐隐约约的爆竹声中,年龄又长大了一岁,当时确实很欢乐。 第二年的时间,来的雪稍稍晚了一些了,我在门口依旧掀起门帘,支愣着耳朵听着驼铃声,手中接着雪,我不知道这中间一年光阴,对于我意味着什么,今年没有再听到驼铃声,以后也许都不会再有驼铃声了,这个声音也消失在了年代巷子的末尾处,随着落叶一起落了,化成了雪,如同暗夜里盛开的烟花,绚烂过,消散了,就又恢复了一如既往的黑。 为此还特意大哭了一次,原因就是没有再看到骆驼的样子,后来买煤就有了新的地方了,但是还是怀念旧日里冬阳下的骆驼队,戴着毛毛的帽子,裹着厚厚的棉衣,在雪地上和爸爸讲价。 鸟语人 偌大的森林里,偶尔有小鹿饮溪,有好看的鸟儿经过,可能是一个被保护的动物园,所以觉得这个森林小屋的位置很神奇,所以说也怀疑这个和布鲁诺有关。 以南瓜为主的一顿饭,虽然没有原本给女孩计划的好,但是还是给包了二十个饺子,吃的特别的开心,我也觉得很开心,另外布鲁诺和汉斯,无论我做什么吃的,都觉得特别的好吃,在锅里烙馅饼就简单多了,但是油气大,所以说也算是挺过来了。 做一顿饭吃也听难的,有的时候觉得,就是更多的时候把热情放进去了,所以才感觉做饭好了一些,不至于认为是生活的一关,所以说就少了一些埋怨,在做饭与生活之间有了一丝灵动的感觉,才感觉到做美食的好处。 有的时候也很怕热闹后的安静,不过也不安静,从汉斯如雷声般的呼噜声就能感觉得到,少女吃完了就睡了,还是和往常一样不想睡觉,所以出去到森林里走走,便是最好的选择了。 夜晚的森林里也格外的热闹,各样的鸟叫声都好听,但是黑乎乎的看不清楚是什么鸟,也许长着漂亮的羽毛,也许是长着普通的羽毛,在月色微微的亮下,还可以看到一个模糊的鸟的身影,随后就看到了一个手电的光点,我赶紧躲进草丛里。 我记得这里的流浪汉们也有两天没来了,上次的两个小兄弟也不知道去哪里了,现在又来了一个少女,和四指少女不同,这个少女身边多了一只小猫,在同一个天空下出现这些人,还真的是有些不可思议的,生活充满了一点神秘感。 看着灯光,在月影下渐渐出现了一个小的身影,而且还会鸟的叫声,从他的口中能听得出会各样的鸟叫声,这和家里民间的口技表演一般,都特别的神奇,想想如今没有这样的人了,就觉得好奇。 我就跟了上去,顺着稀稀疏疏的草丛过去,我突然就站在原地愣住了,我该如何打招呼呢,身边的声音就停了下来,蹲下,草尖都能够到我的鼻孔,对了,就说是迷路了,或者说正好遇见他,应该都可以吧! 就在这个时候,我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呢,声音就响了起来了, “草丛里的人出来吧!别躲躲藏藏的了”,这个人说道,我便更加好奇了,他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呵,你好”,我尴尬的一笑,可能隔着夜色他看不清楚我的笑的样子,但是我却能看到他光亮的大头,应该是没有头发。 “请问你是怎么发现我的”,我过去问了问, “我会鸟语,连鸟的说话声我都能听懂,更加不用说草丛里躲了一个人了,是风告诉我的,草丛里有人,不然风不会这么不自由”,他说的我懂,但是要是能感觉到,那岂不是和自然融为一体了,这也太厉害了吧!能感知周围的东西的变化,真的是厉害了。 “哦,这么厉害啊!”我说道,他便还在叫着,能看到嘴不停地动。 “嗯,在这里我都快五十年了,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知道在哪里,更不用说在草丛里多一个人了,你是来干嘛的?”这个人拿着手电照着我,我便呲着牙笑了笑。 “老人家好”,我说道, “别套近乎,说你是哪里来的?”老人家又说道,这个时候有不少的鸟飞了过来,都站在树枝上,在叽叽喳喳地叫着,各样的鸟叫声像是一个大型的音乐会一样,各样漂亮的鸟都来了,像是在和老人对话一样,然后各样的鸟在笼中跑远了三圈,很有秩序,很有节奏,我有的时候真的很羡慕这样有特殊能力的人,很神奇,我也很好奇,所以就想去跟着学习,一定能学到生活之外更加重要的东西。 “嗯,好,没事,没事就好,你们不要打架,只要随时向我报告森林里的情况就好了,去吧!可以睡觉去了”,老人说道,瞬间所有的鸟儿就又飞了回去了,老人很开心,所以说真的很厉害,老人能听懂鸟儿说的话,鸟儿能听懂老人的话,真好。 “行了,现在说说你的问题吧!鸟儿们的问题处理完了”,我正在呆呆地看着,老人转过身来说道,显然鸟儿们的问题解决了,现在该到我了。 “那个,我是布鲁诺的小屋子来的,我就住在前面的小木屋里面”,我说道,老人听了,能明显感觉出老人眼前闪过的一丝惊诧,不过随即就笑了笑,转身走了。 “行了,你回去吧!晚上森林里比较危险,不要到处乱跑了”,转过身去的时候,老人提醒了一下就走了,我就跟在后面,想看看老人去哪里。 “嗯,谢谢,那我跟着你去看看可以吗?好吗?”我说道,老人便走了。 “随便”,老人说道,我便跟着去了,走过森林的小路,也看到一个灯光,也能看到一点火光,毕竟是夜晚了,随着空气,能闻到一点酒香的味道,所以在这个时候也特别想喝酒,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布鲁诺就没事了,所以说还是挺奇怪的。 “能喝酒吗?陪我老人家喝酒呗!”老人打开门说道,屋子里确实挺温暖的,很好的烧酒味道,屋子里虽然点着火,但是却并不感觉热,都随着风飘散在了森林里了,森林里被无限放慢的风的节奏,吹在人的身上很凉爽,这就是夏天里森林的魅力,不过有的时候也感觉热,感觉像是一个大蒸笼一样,感觉这热散不下去,所以说感觉这个东西也挺奇怪的。 我特别的意外这里居然有萤火虫,那是小的时候的记忆了,所以说又被无限拉入了童年夏夜的美好风景里,那点点滴滴的微微淡绿色荧光,值得跟着跑到很远出去看看,不停地跟在后面跑,就特别的有趣了,也不觉得累,真好。 “对了,老人家,您刚才是什么样的鸟叫声?”我问到, “那是一种百灵鸟的叫声,怎么样好听吧!”老人喝了一口酒说道,还给了我一杯。 “嗯,好听”,我说道,老人便笑了笑。 我遇到的都是奇怪的人,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我所崇拜的人,虽然不能说崇拜,但是确实是佩服人家的绝技,所以说一件事情做好也行。 老人的百鸟聚会 突然觉得生活很单调,那个常常陪你说话的人突然不见了,觉得心突然空出了一大块,就想知道她到底在干嘛,为何会一言不发,是我做错了什么吗? 其实,说真真的,有的时候一个人挺好的,有的时候一个人又特别的难熬,所以想有个人说说话,真的挺好的,谁会想孤独呢? 所以一杯酒下肚,感觉肚子周围热乎乎的,这个沧桑感瞬间就从心涌遍了全身,看着老人是这样的样子,看到已经快要烧没的木柴,看到已经快要喝完的酒,都有这样的末端的感觉,所以说感觉孤独的人也许并不孤独,孤独的人依旧孤独,大概眼前的老人就是属于不孤独的那一种。 老人身边也有一只黄色的小猫,在远离火堆的地方,在那里轻轻地摇动着尾巴,闭着眼睛,只是偶尔睁开一下,喵一下,像是说你们说话声太大了,吵到我睡觉了,这便是希腊猫的骄傲,我和老人便不敢再多说话了。 此刻,已经又是半夜了,一到半夜,一种失望的心就不计其数的来了,一开始说来到这里,首先不能花钱,要赚钱,最起码摆脱一下现在的困难,有的困难就是这样,你不去解决就一直跟在你的后面,你早晚都要去解决,为何会拖延时间呢,难受的终究还是自己,说好了对自己好,可不只有会偷懒和吃得好,真正的好,,或许连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做,直到现在,才明白解决问题这一点。 “对了,老人家,您就一直是一个人在这森林里吗?”喝了一口酒,便感觉像是一个大人了,随机说道。 “是啊!一个人在这森林里有四十年了,不过还好只是落叶,什么都不关心了,倒也清闲自在,至于心中有什么难受的地方,就用一杯酒就能补好了”,老人说道,把衣服脱下来,擦了擦灰尘,才架到火上烤了一下。 “哦,知道了,真好”,我说道,顺便把剩下的酒喝完了,不过随后我不知道原来是惹怒了老人了。 “好你个臭小子,你怎么知道就好呢,你可知道一个人孤独地活着有多难熬,仅仅是靠自己是撑不下来的,哎,算了,你也不知道”,老人说道,声音明显提高了很多,不过随后又平静下来,看到老人都这么不堪一击,更何况是耐不住孤独的年轻人呢,我也就耷拉着脑袋表示承认了,是啊!一个人确实难熬,难熬到你无法想象,如果不找到新的心的栖息地,恐怕就要疯掉了吧! “哦,对不起啊!小伙子,我也不是有意说的,老头子我跟你道歉,我就是说真的很难熬,其实,我老婆子她走的早,我也想跟着一起去,可是一想,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呢,所以老头子我心里也苦啊!要不是和他们那些流浪汉一起喝喝酒,要不是这些鸟儿的陪伴,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些时间,所以一个人就显得脾气暴躁了一些,还请原谅”,看着我低着头沉默了一下,老人随即有些着急地说道,其实,我并没有因此而生气,反而感觉因此而有了更深的、更加清楚的认识了,有些高兴只能在心里,而大多数的失落和伤心则只能放在心里,所以心里苦只有自己知道,我还是挺理解老人的,毕竟自己受的伤也不少,所以都能理解。 “那个,没事的,您不用道歉,我又不是那个小气的人,我就是感觉听到您的一番话,突然醒悟了许多,人注定都会走向孤独,只是有的人出来了,有的人没有出来,所以还是要靠自己”,我说道,虽然还有很多话要说,却又只能和自己说,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啊! “嗯,小伙子,年轻人有出息,是我老头子小气了,还请不要和我计较,这样吧!明天给你看看我召唤百鸟来参观的情景,就算是道歉了,其实,这些鸟儿比人聪明,你看,他们不懂得什么是孤独,有自己的翅膀,有自己天空一般的自由,和他们说说话,要比和一些人说话好玩有趣多了”,老人欣慰地说道,其实,这个世界又何尝不是呢,毕竟能说话的人,一生算下来也就那么几人,能留住一个就已经是很骄傲的事情了,也不要希求太多。 我在想,又在想活着的意义,该如何安身立命,又该如何处置各样的经历,该把不如意不想的经历摆放在哪个位置,该是前进的动力,还是怪自己命苦,成为心里的一些羁绊,这些都需要想清楚,所以说首先要找到自己认为自己的价值,所以说也是很重要的。 我是非常乐观的,所以不论怎样的经历都当作是自己的磨砺,都在考验自己的耐心和耐煎熬能力,不过有的时候也是在累积,到了极限的时候,自己也会放弃,所以能因此而一步一步向前也是高兴的,所以我也在寻找自己的出口。 无论是好的经历,还是坏的经历,我都应该纪念一下,所以都写了下来,没事的时候翻一翻,也算是一个自我的反省记录吧! “那个老人家,我就回去了,就不打扰您休息了,夜已经深了”,我站起来说道,等待老人家的回答。 “要不今天就在这睡吧!反正我也是老头子一个人,多一个人高兴还来不及呢”,老人家说道,显然是想留住我在这里,可是我发现还有女孩呢,女孩喜欢半夜起来,还要随处找我,所以说我还是回去吧! “不了,明天还会回来的,今天就算了吧!”我说道,显然是想走。 “行,去吧!我老头子就不送你了,慢走”,老人家说道,我便点头转身,走出去关门,又摇了摇手就走了,还回头看看有灯光的小屋子,一个人活着不得不说也是一件劳累的事情,伤心的事情太多。 有的时候,当离开的时候,觉得往日里最平常的事情也显得如此有味道,吸引人,我常常想起,自己一个人坐在草地上,双手抱着膝盖,自己望着前方发呆的情景,安静的事情也有迷人的地方。 所以我就很快跑了回去了,正好看到女孩坐在小屋子外的板凳上发呆,见到我来才跑了过来,看着样子,应该是哭过了。 百鸟聚会(二) 初入森林的感觉,就像是融入了新世界,一切充满了好奇,一切又充满了担心,当一只鸟儿独自闯荡森林的时候,注定是一个冒险奇幻的旅程。 旅途的疲惫终究会影响到你,你也感叹自己,有的时候为什么跑这么远呢,不跑这么远好不好,坐下来想想,不好,年轻的时候多去一些地方并不是一些坏事,可以在路上一边寻找自己,一边走出自己的路。 我跑回来的时候,女孩正在外面坐着呢,只有一点昏黄的灯光在闪烁着,从远处能看到眼角处有灯光,有泪光,所以说明显是哭过,简单我来了就跑过来了。 “大哥哥你去哪里了,晚上害怕,睡不着觉”,女孩说道,拉着我就进去了屋子里。 “好了,一起睡吧!没事的,不是还有他们两个人嘛,不害怕”,我说道,就跟着女孩轻声上楼去了,此刻又已经是第二天了。 回到屋子里,给打开了进风的窗户,我刚回来才发现下雨了,睡意一下子就充满了身体,所以说再加上雨的韵律,就更加营造出一个适合睡觉的自然音乐了,所以女孩很快就睡了,我也睡了。 “嗯,什么,你说秃鹰部落被狼族部落袭击了,什么时候的事情?”好不容易走出了一片森林,又来到了另外的一片森林山脉,是那种山脉与森林的结合体,听到飞过去的燕子说,这是卡莫森林,据说是一一棵神树的名字,所以我就躲在树枝上静静地聆听着周围的情况。 我一路飞来,经历了空中的旋风漩涡,经历了寒冰雨,我尽量飞得高一点,可以看得更远,可是飞得越高,我的翅膀都因为被雨打湿了而结冰了,所以渐渐下来休息一下,此刻在阳光下整个人都是湿漉漉的,在这个夏天居然还有点冷。 我从没想过自己可以飞得这么高,可以飞到这么远的地方,过去听妈妈说,出了鸟巢的外面世界,满是欺骗,弱肉强食,不公平的世界,自己虽然在上一片森林里也经历了一些,但是还是觉得自己可能身处险境,从感觉来说,就如同是蛇嘴边的一块肥鸟肉,跑的慢了,就成了别鸟口中的盘中餐了。 “黑鹰大王,秃鹰部落和我们之间虽说有冲突,但是毕竟是一个族的,是否派一些鹰去支援一下”,这个时候,在黑鹰大王身边出现了一个老者说道,明显是在衡量着利弊,毕竟是同种族,所以遇到困难了即便不是真心帮助,也要有一个样子。 “好吧!就派一队去看看,再说他们也会飞,如果是被抓住了,只能是被狼族的给偷袭了,不然就凭他不会飞的狼,根本不是我们飞行一族的对手,顺便抓点重的石头,去砸他们狼族”,这个黑鹰大王说道,是有些不情愿,但是还是要做。 “大王英明,老臣这就去传达命令”,顺着,老鹰就走了,灰色的鹰眼放出不知名的眼色,生存在森林里就是要不断地战斗。 “一对集合,立即去秃顶山去支援秃鹰部落”,老鹰说道,瞬间有二十几只鹰就飞了起来,飞向了秃顶山,准备支援去了。 躲在大树的最深处并没有发现我,我吃了一片草叶,觉得不解饿,就考虑应该去吃点什么,看到这森林里的又一场战争,觉得很平常,也很厌烦,至少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并不认识这森林里的任何一个种族,所以只想过来填饱肚子而已,并不想和任何种族和部落发生一点关系。 飞得高一点就看到了远处的一片苹果林,所以感觉吃一个苹果就饱了,可是远远地看到,树枝上都有看守的鸟儿,所以这应该是人家部落的领地了,想要随便摘个苹果吃就不行了,严重的被当作外部入侵,那可是要遭到追杀的,这是从天鹅部落得到的教训。 我小心翼翼飞了过去,可是还是很快被这个部落的空中巡逻队给发现了,瞬间黑压压一片就飞来了,可能是来抓我的。 “对不起,你已经越过了警戒线的位置,现在根据森林法则对你实行逮捕,稍后会通知你的部族前来领取你,先接受惩罚吧!”说道,就被包围了,反正我也没出去了,在外面找个失误实在是太难了,还要时刻躲避危险,所以跟着他们去并不是坏事。 “那个,我只是路过的,还请不要误会”,我急忙说道,并没有反抗,所以双手就被抓住了,跟着他们去了。 “对不起,你已经触犯了我们的森林法,有什么话也等关押起来再说”,黑色的鸟儿说道,我便点头同意了。 “大哥哥起来了,太阳都晒屁股了”,随后,我听到一阵铜铃般清脆的声音,才发现又是做梦,天已经大亮了。 急忙起来了,发现还有很多问题事情没错呢,答应老人家还要去看百鸟呢,所以开始做饭,准备带少女一起去。 简单地照着上次的早饭做了一次,我就带着少女跑着离开了,跑到老人的小木屋里的时候,老人正在用草籽喂很多小鸟呢,起起跳跳,飞起飞落,正好是有很多的鸟儿,可以算是百鸟了,所以说就算是看到了。 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多种类的鸟儿聚集在这里,都不打架,所以说当又听到老人用奇妙的鸟语说话的时候,感觉这个世界就特别的神奇,能有一种鸟语,鸟能听懂,能亲近自然,是真的很奇妙的事情,所以说我也想学鸟语。 “呵,小子你来了,正好,百鸟来吃饭了,正好可以看到,呦,小女孩好”,同样,也和身后的女孩打了一声招呼,女孩如阳光一般灿烂地笑了笑,老人也笑了笑,同样的感觉,此刻有点幸福的感觉。 “嗯,那个爷爷,这个鸟语能教给我一下可以吗?”我凑到老人身边,神秘地说道, “当然可以了,只要你能学会就可以了”,老人说道,我便高兴了,可以学学还是挺不错的,不过这要如何入门呢? “真的吗?那太好了,需要多长的时间能学会”,我兴奋地问道,女孩便在旁边追着鸟跑。 “我不知道你小子怎么样,反正老头子我学了二十年”,老人说道,我便惊讶了。 学会了一件事情 活法可以有多种多样,但是孤独的时候就只有一个心情,所以不论是到了这个地球的什么地方,都在考虑人该如何活着,才有意义,而这个有意义,指的又是什么。 用了二十年做好一件事,或许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一件事情,人生不再为了什么而奔波,真正的空闲下来了,从此世界里不会再出现爱,也不会再遇到很多的人,连悲和喜,得与失都变得不再重要了,自己也不再需要什么东西,一个小木屋,一群能听懂你说的鸟儿就很满足了,不知不觉中鸟儿说的语言你也会了。 当我听到老人说,学会鸟儿的语言需要二十年的时候,我就黯然了,无论如何也没有这么长的时间了,我现在除了努力看到周围的东西,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我想我应该会有一个人说告别。 “啊!不会吧!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我听到老人说的,不由得惊讶起来了,别说学了,一年的时间都没有,更不用说用二十年的时间了。 “会,如果你知道我这二十年是怎么过来的,你就会相信了,你小子也不过二十岁的样子,我就用了这二十年的时间就做好了这一件事情,你看那棵树还是我老伴临走前的时候跟我一起种下的呢,你再看看现在眼前的树,都有一人粗了”,老人指着那棵大树,我便看了看,我想我该重新考虑一个人和时间的事情了,或许眼前的人要比你穷尽想象还要孤独,孤独可能还有更加广阔的空间是你不曾到达过的,所以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嗯,那我现在不学鸟的语言了,听您给讲故事好吗?”我拉着女孩过来,看到桌子上还有葡萄干的面包,还有半瓶葡萄酒,正是听故事的好时机,所以说愿意坐下来听一个上午的故事。 “嘿,我老头子可没那么多的时间给你讲故事,那位上帝还让我去看护一下森林呢,我需要去看看,一些鸟儿的居住地,他们需要我的帮助”,老人说道,换了一身藤条编制成的类似于防御的衣服,看着像是一个野人一样,拿起了一支长茅,,感觉到了原始的部落一样,女孩惊喜地看着这眼前的一切,然后小声问我, “大哥哥,老爷爷在干嘛呢?”女孩看着,躲在我的身后,看着像是害怕老人家穿这身衣服一样,轻声问我。 “不知道,应该是在穿衣服吧!”我小声说道。 “哦”,女孩说了一声就又躲到了我的身后,这个时候跑回来一只大黑狗。 “嘿,小黑,你回来了”,老人听到声音回头看看,大狗很热情的趴在地上,然后一跃而起欢呼着,旺旺叫着,像是很高兴见到老人,周围的鸟都吓跑了。 “行了,你们别看了,这是我自己编织的防护甲,虽然是藤条编的,但是这藤条却坚硬无比,足以抵御一些攻击”,老人说道,随后笑了笑,牙齿还很好地露了出来,脸上的骨骼形状也显露了出来,应该是瘦的,所以说突然又有一点心酸了,刚被老人的无敌乐观逗笑了,现在就又陷入了一开始的坑。 “这样吧!为了避免无聊,我一路上跟你们说说我过去的故事,然后别看在这个森林里没有危险,这是最危险的森林了,只是这是森林的外围,所以没有多少猛兽,里面可有狼和狮子呢,小心一点”,老人说到,又拿起一个篮子,我才明白过来,原来晚上的狼叫声是真的有狼啊!突然感觉自己能在森林里生活这么久都不敢确定的事情,现在突然有点害怕了,所以说身在危险,却不知,再说也没有发生什么危险。 “哦,好吧!”我说道,看着老人准备的差不多了,把门锁上了。 我们三个人,后面跟着大黑狗,就是这样的一个队伍了, “你们也拿一个武器”,这个时候老人又拿了两根长茅过来,给了我和少女一人一根,看了看我们的打扮,似乎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你们把这山地靴子换上,不然走山路就把脚给走废了”,这个时候老人又拿出来两双适合我和少女的鞋,给了我们,我和少女坐在地上就换鞋了,没有丝毫的犹豫。 “行了,准备的差不多了,开始走吧!”老人再次检查了一遍我们的装束,发现没有问题了就开始向着森林里走去。 “其实,我这一生就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学会了如何享受孤独,要说孤独这个问题,想明白了也就没有什么了,要想成为上帝就要先学会如何享受孤独,做自己的上帝”,老人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发现眼前的世界和人,远不是熟悉的面孔,就包括女孩,也是一个外国女孩的形象,不过却好像真的能明白我说的话一样,经历和生活不同,我所说的只是我最熟悉的过去的生活,却感觉他们很向往我这样的生活,是错觉吗? “对,在孤独里也有一片广阔的天地,只要你能找到,就感觉看透了这个世界的框框架架一样,就没有什么是能阻挡你的了”,我也照着葫芦画瓢说道,没想到赢得了老人的赞赏。 “可以啊!年轻人,我老的时候才领悟的道理,你现在就明白了,真是后生可畏啊!”老人说道,其实,我也明白,毕竟也算是经历了一些风雨的人,见过太多的人,遇到过太多的事情,人生的感慨自然就出来了,就更加不用说是对人生主旋律——孤独的理解了。 孤独着,孤独着,孤独着就习惯了,一个人也挺好的,开始对于这个人生开始了全方位的思考,过去不敢相信的奇异的世界,居然还有能力去追求,也在感叹相爱的人总不能走到一起变老的那一天,所以从某方面来说,活着就是一种苦熬。 “来,孩子吃花生”,老人从口袋里给了女孩一点花生,女孩高兴接过去边走边吃了。 “谢谢老人家,能听到您的故事,真是太好了”,我说道,忽然从森林深处传来一声老虎的叫声,女孩吓得又躲回了我的身后,老人倒是气定神闲,一动不动地。 “没事,离着远着呢”,老人说道,我们便开始提心吊胆的了。 起泡的鸡尾酒 旅行的日子,看起来总是那么轻柔而奇特,或许是陌生的天空,或许是高高的一根大树,或许是陌生的生活气息,显得一切都不一样。 这样腾空的日子是非常值得纪念的,并且值得用文字写下来,这样的日子就像是一个热血的探索者,无论经历多长的时间,都会保持精力的充沛,每每回忆起依然是如初恋般心动的感觉,所以这样的日子再苦闷,旅途再无趣,疲劳感再明显,也好过在家停留的日子。 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奇遇,每次遇到一个人都能发生不同的故事,也许他们孤僻不愿意见人,也许他们风趣幽默,也许他们很神秘,明明是一个流浪汉的样子,却拥有让人羡慕的财富,所以在每一次的接触里也磨亮了自己的眼光,估计看人也会准确一些,所以对于眼前的人心会有更加一步的了解,旅行就像这夏天的气息,总是有种浪漫的感觉。 我就是喜欢这样在旅途里发现美的感觉,希望每天都不一样,希望每天都有一点奇遇,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就像是希腊神话里所有的英雄,都是经过各样的磨练才终被认可,成为人心目中的英雄,所以总能保持一样的期待,也是意想不到的幸福。 喜欢这样一个人的独处,收拾行李,喜欢这森林里的安静,和鸟儿树木自然的相处,正好可以作为一个修心修行的机会,而不是只是简单地度过去,总要为了一个地方而有些改变。 夏天的味道,都藏在了柠檬味的鸡尾酒里,因为这个旅途已经不可思议了,所以接下来再出现什么奇怪的事情,就都觉得平常了,不过还是保持觉得神奇,因为这样的事情没有见过,没有听过,却偏偏让自己遇到了。 我已经有预感了,这样的日子会过得很快,而且也是很快乐的,所以无时无刻都在享受着这份自由,而且空气也真的特别的新鲜,呼吸着都感觉不一样了。 “大哥哥,要不咱们回去吧!我怕”,听到很多野兽的叫声,女孩有点害怕地说道,虽然她家里也住在森林里,可是也应该没有遇见过野兽吧! “没事,不怕,孩子,要不这样吧!前方有一个休息地,正好也快到了中午了,就先去吃饭,顺便给你们讲讲故事,吃完饭你们就回去吧!这里不适合你这样的年轻人来”,听到女孩说的话,老人突然说道,因为前方确实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又带着少女,如果有什么危险是不行的,所以至少应该先把少女送回去才可以。 一路上说话,时间就很快了,我拉着少女的小手,跟在我身后一直听着我和老人的谈话,不知不觉中就到中午了。 “行,我们一起吃完午饭就回去了,就不打扰老人家了,好不好?”我向着女孩说道,女孩微笑的点了点头,前方有一个小木屋,应该就是休息营地了,所以就是在这里分别吧! “好,前方就是了”,老人说道,看着奇怪装束的老人,我在心里暗暗笑了笑,不过奇怪的人见多了,在某一刻我才发现老人白色的胡须,果然还是抵挡不住时间的侵袭,人终有变老的那一天。 走进前方的小木屋里,就显得简陋许多了,完全靠自己带东西才可以,老人的篮子不大,却是一天的饭,不热,却也在夏天里有着不一样的味道,再加上这野营时候的心情,自然觉得旅途不错。 打开盖在篮子上的灰色的布,首先是蓝色的鸡尾酒,有葡萄干面包,牛奶,还有一些香肠,虽然种类不多,但是却都是我爱吃的,也是出来最简单的食物了,不过随后就飞进来一些小虫开始打扰我们吃饭,倒是更加有趣了。 “咳咳咳咳”,老人喝了一口鸡尾酒,突然就咳嗽起来了,能看到眼泪都咳嗽出来了,看样子老人应该是不喜欢喝鸡尾酒的,所以一定是有原因的,我也只是猜测而已,所以还是问清楚了才好。 “您没事吧!老人家,喝不了这酒还喝”,我故意问到,老人听到我的话首先怔了怔,然后有些难看地笑了笑说道。 “其实,我并不喜欢喝鸡尾酒,是我妻子喜欢喝,喜欢调制这鸡尾酒,所以她喜欢的,我也必须喜欢,自从她离开以后,我也就喜欢这鸡尾酒了,还能起泡呢,不过我对于这鸡尾酒没有研究,就随便放了一些东西,估计不能喝,一会儿倒掉吧!你们吃面包吧,我先去那边看看”,老人说道,我能听得出老人话语中的心酸,用衣袖擦了擦眼泪,转身就走了,女孩倒是没有被这一幕影响到,一手一杯牛奶,一手一块面包,自己吃着,眼前的两个人成了最年轻和年老的对比,其中自然有说不出的味道来。 你说,一个人离开以后,真的会变成另外的一个人吗? 她带走了你所有的爱,她的喜欢你全都接受,去尽力做好她喜欢的事情,虽然已经不能再在一起了,但是也会是错觉从每离开过一样,特别又是这样执着的爱,值得付出一辈子的时间去等待,去苦熬,直到生命的尽头,一辈子真的可以只爱一个人吗? 我现在没有吃东西的心情,因为这是一个模糊而又沉重的话题,看着女孩真好,正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我顺手摸了摸女孩长长的头发,她便笑了笑。 因为老人的妻子喜欢鸡尾酒,所以老人也开始喜欢鸡尾酒,从这个很多的时候,这样的东西已经超出了生命和情感了,起出的泡泡,更像是包裹了两个人,包裹了整个夏天,从第一次包裹进去的样子,在泡泡里就不会再变了,无论经历多少的春夏秋冬都不会再变了,一直保持着最初的样子,就不变了。 我也喜欢喝鸡尾酒,可是却从来不说为谁而喝,只是单纯的喜欢,也不想为了谁伤心流泪,也不想成为谁,已经过了多愁善感的年纪了,不再为谁而喜怒哀乐,不会再说喜欢谁,而弄的不再是自己了,感觉这样太累了。 竹木剑 一场奇幻的旅程来的快,走得也快,无论是什么样子的原因,都值得明白,也许是时机不成熟,也许是身边多了一个人,也许是因为女孩的感受。 听了老人讲完故事以后,我和少女便回去了,就是沿路返回了,走到半路上少女说走不动了,所以才背了女孩一段时间,直到看见一个奇怪的东西挡在了我的面前。 “大哥哥,这是什么啊!插在地上”,女孩跑过去看了看,不知道是什么,我感觉像是一把剑,而且是竹子做的,看到周围的小动物都在草丛里观察着我和少女,像是被人盯住了一样的感觉,不过却也兴奋。 “这应该是一把竹剑,不知道是谁的”,我说道,感觉周围有人一样,所以我随便看了看,再看到少女的时候,少女已经快要接触到竹剑了,我才一瞬间紧张了起来了,赶忙跑过去拦在女孩前面。 “不能动这个,这个不是我们的,就不能动,明白吗?”我有些严肃地说道,女孩笑了笑,又有一些黯然一闪而过, “知道了,大哥哥”,女孩说道,又回到我的身边看了看竹剑,准备带着女孩离开。 说道剑术,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感觉有些重要的就是感应到周围环境的变化,能预料出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所以当看到竹剑的这一刻,也想到了古代的刺客,剑客,都有一段传奇的人生。 “走了”,我拉着女孩说道,就绕过木剑过去了,这个时候感觉身后突然起来了一阵风,就是背后有人突然出现的警觉性,突然出现,所以你需要在千钧一发之际,进行快速地躲避,更多的认为练习剑术,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好的锻炼方式。 “好,小子,看剑”,这个时候响起了一声浑浊的声音,从空中身后响起,我瞬间冲到女孩前面挡雨,我闭着眼睛不想看到是什么情况,准备迎接这一段攻击,所以说也就不睁开眼睛了,爱怎么地就怎么地吧! 我闭着眼睛,有一分钟的时间,感觉周围除了女孩手心里的温热,也没有什么情况,当我睁开眼睛才发现,离着眼前不到十厘米的距离,这把竹剑正在对这我劈下来,只是停止了,眼睛往下面一看,才发现是又一个老人家的模样的人,穿着很奇怪的衣服,正在那里闭着眼一动不动地摆着姿势呢。 我慢慢地从竹剑前面离开,就算是伤不到人,这样打一下也挺疼的,所以还是要保护女孩的安全,这是一瞬间想到的事情,所以说要完成好。 “嗯,不错,年轻人反应还挺快的”,老人开口说道,可能个子有些矮,所以说我需要低头看一下,从而看到老人睁开了眼镜,慢慢地说道。 “嗯,那个老人家好”,我试着问好,老人才把竹剑拿开了,背着手转身向前走去,灰色的衣服微微动了一下,就是这样的感觉,才感觉像是拍武侠电影一样了。 “嗯,好,危机意识不错,是个练习武术的好材料,要不要拜师学习武术呢”,老人转过头来,面罩弄了下来,没想到是中国老爷爷的样子,刚才看着面罩上的眼镜,就有这样的感觉了,所以当老人转过头来微微一笑的时候,这样的感觉别提多高兴了,我就上前行李。 我就说嘛,除了中国老爷爷很少有人对于竹剑有兴趣,所以上面抱拳见面行李, “老前辈好”,我上前说道,老爷爷白色的头发在微风里飘飘着,笑了笑,仿佛在这个夏天的落叶之间见到了爷爷的模样一样,是种很奇妙的错觉。 “嗯,好,没想到还能在这里遇到老家的人,你好,小伙子”,老人也爽朗地一笑,尖尖的胡子,手习惯性的撸撸胡子,一种仙风道骨在这森林里一站,便显现出来了。 “前辈好,没想到前辈的剑术如此高超,佩服”,我说道,老人笑了笑,转身看到女孩也笑了笑。 “老爷爷好”,女孩过来有礼貌地说道。 “嗯,好,走吧!一起去我的小屋里喝茶吧!其实,我这个老头子哪是剑术高超啊!就是胡乱比划而已”,老人说道,顺便把竹剑又放回了刚才的地方,微微一笑像是交待底牌一样,我就笑了笑。 “嗯,谢谢前辈,我想知道前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我还是好奇地问到,所以就没忍住迫不及待地说了出来了。 “有女儿在这读大学,所以我也跟着来了,我自己一个人无聊就自己耍耍剑术,来吓吓那些不懂的老外,没想到还真的收了几个弟子,每天也挺有趣的”,老人家说道,出门在异国他乡这也是一种方法,所以说,有的时候身边的东西到了国外就是一个能力,还能赚钱呢。 “哦,这样啊!”我说道, “那你呢”,老人反问道,我一开始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就暂且回答旅居吧! “我啊!没事,就是出来旅居的,顺便出来看看各国的风景人情”,我说道,突然有一点黯然伤神的感觉一闪而过,不知道为什么。 “嗯,那你好啊!年轻有为,就自己出来看看挺好,可比我老头子年轻的时候强多了,现在什么都干不了了,也就每天耍耍竹木剑,来一套武术了”,老爷爷有些自嘲地说道。 “这样也挺好的”,我说道,说话间森林里又出现了一个小木屋,感觉还挺神秘的,从来不知道身边还有这几位邻居。 走进小屋子里,茶香,书法作品满屋子都是,还有一方砚台,还有没有干的毛笔,像是走进了爷爷的书房一样。 “来,这是咱老家正宗的铁观音,特别好喝,是让家里给邮寄过来的”,老人家说道,我便起身迎接,这也算是一种奇遇了。 “老爷爷教我剑术如何?”末了,我说道,一股茶香自口入心,瞬间感觉心都清新明了自然多了,能在这异国他乡有家的感觉,还是第一次。 剑惊风 我要像风一样自由,是在意风的无形无影无踪,这个和剑术有一定的关联,说是挥剑如风,就如同风一样有气势,有无形之中的风的力量。 对于剑术颇有研究的人,也是一个悟透人生的人,一纸长剑,斩断了多少的情丝牵挂,又背负了人生多少的孤独,都无从可知,你需要去了解,可是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去了解。 像老人一样,可以做竹木剑,去吸引感兴趣的人,既是自己的爱好,也传播了自己对于剑术的理解,多好,不过有的时候也会有欺骗的态度去对待这个问题,那就不行了,所以也要分清楚。 就像我自己,大概在这国外生活不下去了,不知道该做什么工作去赚钱,我就想着去街头画画,别的不画,就画出老式建筑的样子,画画不同的人,也能赚钱,再不行大不了去街头唱歌,总之只要肯尝试生活,就一定能对付过去,并且一定是会收获满满的。 “啊?你要学习剑术啊!不行,不行,我这点技术不行,也就顶多糊弄一下那些外国人,只是一点乐趣而已,你要学剑术还是要到城里去找大师吧!”老人听我想学剑术,不由得郁闷地说道,我也大概猜到了,所以说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了,只能点头。 “哦,这样啊!那也没有关系就随便打着玩就好了,我也不会,只是想接触接触”,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剑术,只是觉得出门在外还是会几招保护自己就好,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安全的,危险会随时出现。 听我说道,老人也无奈地点了点头,顺便把茶壶放到了竹垫子上,女孩在旁边吃着绿豆糕,很是高兴的样子,我和老人则时不时说着话,只是这身边的风景,如果不是在森林里,只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尖顶房屋,便感觉感觉已经失真了,不是老街的样子。 顺便说说剑和风的样子,剑是作为武器存在的,其中的招式变化可谓多种多样,很是玄妙,出剑意在一招制敌,稳,快,准,剑如风,无形无影,攻击看不到剑的方向,可以给人一种虽然是剑在手,但是却看不到敌人的剑影,一种恐惧的感觉,所以遇到这样的对手,一般都会败在其手下,因为他的剑术更加高超。 一招制敌,不是仅凭一招就打败敌人,只是说你的剑术更加占尽上风,如果对手跑,你便进攻,不可伤到对手,这也是自己对于剑的把握,人在操控剑,而不是剑在操控人,所以每一招每一式都要带着自我感觉去攻击,方能达到收缩自如,恰到好处。 正是一把剑,却能明白这世间的爱恨情仇,同时这里也需要超强的心理力量,需要去控制,需要去创新,只有招式路数不断变化,才不会让人一眼看穿你的招式,这是也是一种自我认识的方法。 同时在剑风里,也能找到一个自己,一个从没见过的孤独的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孤独的自己,独自穿越各样的天涯海地,所以一盏明灯,一壶浊酒,才发现最希望得到的则是灯火阑珊处的自己,从背井离乡到不知道在哪里落脚,漂泊孤独无依的感觉,会很深很久地镶嵌在心上,偶有遇到一个知己也是一壶夜酒以后各种分开,走在森林里,看着野兽,或许这深山老林里才是自己最好的归处。 仗剑天涯一声,看过所有的明月的样子,喝过各种各样的酒,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人,你厌烦俗世,只想找个美丽的地方安静地生活着,过去也在为了天下苍生,到处仗剑助人,打抱不平,也遇到过所有的追杀,经历过很多次生死,也都死里逃生了,有了对于生命的生死感悟,就看透了这个世间,所以最后只有找个远离世人的地方。 一个深山石洞,一支笔,写一本书,一本关于剑术武学的书,结合自己这么多年的生死感悟,将这种感悟融入到剑术里,这样的剑术,是具有灵魂的,所以剑惊风就出来了,剑一动,处惊风,所以风就是剑的一个灵魂,开始渐渐写出自己所有的关于剑心的故事。 亮剑精神,无论敌人如何比自己强大,都要敢勇于亮剑,即便是明知道不敌对手,可是依旧不怕输,进行决战,就算是失败了也不可怕,输了也不丢人,重要的是敢于亮剑。 这么多剑术的融合,也是在别人那里学来的,记得自己当初也喜欢锋芒毕露,渐渐地已经开始隐藏自己了,就像剑在剑鞘里,后来就很少再拔出来了。 败给过很多的人,所以一一拜他们为师,然后以打败新拜的老师为目标,就这样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终究还是打败了所有曾打败自己的人,打败了所有的老师了,也经历了无数次的相识哥告别,人生也就这样匆匆而过了。 迟暮之年,已经饱受了流浪漂泊之苦,只想静静的安稳一会儿,把一生的感悟写成一本书,希望对于世人可以有点作用,最后感叹时间真快啊! 自己一生从来都不怕挑战,只有不断地去学习,去超越比自己强大的人,自己才能更加强大,所以在每一次的经历以后,都有很多的感悟,一直以来都想把这些东西写下来,只是一直没有时间,就这样一直拖,一直拖,直到到了头发胡子花白才有了时间,实在是感觉人生太短暂了。 剑风一招一式都各有作用,招式的叠加如风般自由畅快,无影无踪,所以就叫做剑惊风,剑一出,风怒号,稳心神,每走一步,不动如山,心此刻空空如也,只有一人一剑舞动天地,融为一体,却感觉如此孤独。 遇到过爱,遇到过一个女子,却都错过了,从以世界第一剑术为目标,就注定失去更多的东西,从一开始就在失去,不断地失去了,这样的就会永久的失去了。 从很多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挥剑如风是为了什么,最后只是一场空。 汤姆铁匠 一块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才显得不一般,所以说在经历了高温锻造以后,都是最好的钢块,经历了千锤百炼,或许才会发出自己的光芒,拥有自己的生活。 “喂,我可教不了你小子,你可以去城里找什么铁匠也可以啊!就算是那边的铁匠都比我强,他们会铸剑,会舞剑,可厉害了”,老人家说道,又拿出饼干来,女孩吃的很开心,饼干是自己做的,形状什么样子的都有,所以说看着有的大大小小,挺难看的,不过我尝了一口挺好吃的。 确实是挺好吃的,能在这吃到老人家自己做的饼干,会比买的饼干有意义的多,从外面应该是很少买东西的,所以都是自己自食其力地去做,当有一个朋友过来的时候,都会称赞你的手艺不错,而不是说你买的东西好。 可见吃的东西能表现出自己对于人的热情和心意,他们往往更加在乎你给的热情真心的感觉,所以说会因为这样的一件小事而辨别你是否为真的朋友,所以说也要慎重知悉这一点,或许就能找到一个为你遮风挡雨的好朋友。 作为钢,也有自己的杂质,只有经过炉火的锻炼才能去除杂质,留下最纯正的部分,才能造出更好的剑,更锋利的剑,就像心中没有杂念,才能找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 “什么,就你这样子瘦不拉几的,你想成为铸剑师,不可能,你看我们这些人,哪个人不是大块头,有的是力气,看着肌肉,都是拿着一百多斤的大锤锻炼出来的,你行吗?”从老人家的小木屋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和女孩也跟着老人指出的地方,去了城里的地方,说是一个铁匠城,是平常城里所有的器具打造中心,几乎所有的铁器,还有日常用的工具都是从这里打造出来的,所以说这里有一批工艺卓越的铁匠,就拿铸剑来说,可以非常坚硬而且锋利,外表形状也比较好看,又是高温锻造,大铁锤摔打,又是低温成型的,没有经历过极寒或者极热,就不能算是一块好钢。 “那个老人家,你一说铸剑,我就热血沸腾的,希望像古代侠客一样有自己的一把剑,我又想到了侠客李白的剑,所以说想迫不及待去看看”,我高兴地说道,对于剑我也有自己喜爱的地方,不过看到这雅典城古老的剑形,觉得既是神秘又是奇怪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形状,这样冷兵器时代,会给人一种时代的亲临感,金戈铁马的形状,不由得有些向往,让人觉得是时代创造英雄。 “那当然了,每个人都希望有自己的一把武器,可以用来强身健体,就像是我的竹木剑一样,这样吧!你想要自己的剑,就去南城铁匠那里去吧,那里优秀的铁匠很多,估计总总有一样是你喜欢的”,老人的话很吸引我,所以想迫不及待去看看,毕竟对于这样的兵器算是第一次接触到,所以会觉得好事无比。 “那等不及了,老人家,等我回来再说吧!”我说道,拉着女孩就往南城跑去了,忽然感觉过去的城池兵马的影子从眼前掠过,厚重的盔甲,满地的战争,又觉得很厌恶,不知道为何会有战争,和平共处不好吗?非要这样的一个冷兵器时代,总要人警醒。 “行,看你着急的,再回来玩”,看我跑了,老人说道,其实我只是感觉有的时候也不能说太多的话,会感觉有丝毫不自由的感觉,所以还是跑走了,虽然这是奇怪的想法,但是这也算是一种逃避吧! 所以我和女孩就来到了这南城铁匠这里,一看到我这身板就被嘲笑了,所以说就出现了上面的情景。 “那个我是没有你们有力气,但是我能看看嘛!”我说道,我知道我自己连一个大锤都拿不起,更不用说精准定位打铁了,所以想要有这样的技术,都是从无数个红红的铁块上实际锻炼出来的,所以没有个十年八年的积累,估计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技术的。 “看,可以,站在这个火炉旁边,别误伤了”,一个叼着烟斗的大汉,显然是这里的领头人说道,其他人便不再说话了,我便站得有点远的,拉着女孩的手,打铁时候的清脆的声音很厚重地传到耳朵里,还有到处四溅的火星子,感觉如果现在是黑天,一定也特别的绚烂,所以说感觉女孩并没有发现这样的美。 “大哥哥,这里声音太大了,我们为什么非要来这里呢”,女孩疑惑地问到, “来看看,没事,你看那个大汉哥哥,长得多高大,身体多威猛,还有那样的古铜色皮肤,看着就有力气”,我说道,也确实是羡慕这样拥有高达身材的人,看着打铁也特别的有力气,实在是最完美的身材,不愧是打铁,首要先要一个高大有力气的身材。 “是啊!比我五个都高”,女孩抬着头说道,感叹到个子的高大。 “那个,我有几根烟,我不会抽,给你吧!”看着刚才说话的人,在旁边的椅子上喝咖啡,大概夏天是铁匠最热的天了,都裸露着上身,汗哗哗的流,周围又是火热的火,所以感觉像是进了蒸炉一样,我也感觉特别的热了。 这是我从汉斯那里找到的烟,是剩了几根忘记拿了,我就拿来了,这烟和大拇指一样粗,我不敢抽,所以正好送人,打铁匠都喜欢抽烟,抽烟的时候打铁,几乎成了南城标志了。 “呵,小子,好烟,哪里来的”,本来这个大个子领头人挺沉默的,像是不待见任何人,看到我拿出的烟瞬间眼前一亮说道,高兴的像是一个小孩看到糖果一样。 “这是我从家里拿的,怎么了,这烟很好嘛!”我说道,对于烟我不懂,但是汉斯抽的烟就一定是不差的。 “这么说吧!这样的烟是买不到的,都是皇家贵族才有的东西,像我们这样普通的人,打两个月的铁,没白天,没黑夜的,都买不起这样的一盒烟”,大个子说道,我便惊讶了。 “是吗?那我还想问汤姆铁匠是哪一个”,我突然转了话题说道。 “这个,这个不能说”,大个子赶忙点烟说道。 见不到的人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矛盾,你矛盾来,矛盾去,还是不得不放弃,非要折磨自己一会儿才好,所以说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放弃,虽然这对于一个人很难做到。 我知道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就像眼前旺盛的炉火里的那块烧红的铁,在火中的时候就控制好温度,不化也不变形,只有拿出来千锤百炼的时候,才会变形成想要的状态,而更多的时候,生活就像是这健壮的打铁匠,不停地用最大力气去捶打你,直到有一个形状为止。 生活真的处处都是道理,只要你想寻找总会找到你想要的那种安慰,不管你相不相信,它都在那里,所以有些事情学着不必忧伤,去换一种解决方法,就是逆向思维,或许这就是人生境界的进化,有多少人都不能明白这一点,只把自己当作瓶子里跳蚤,只能看到瓶口的高度,却还是跳不出去,感觉被压迫惯了,都忘记什么是反抗了,所以人生也就止步不前了。 “呦,上好的汤姆铁剑,快来看看,快来瞧瞧”,我突然听到这个声音,看样子这个着名的铸剑师,还是被平常覆盖了,不过随后就事情突变了。 “兄弟们走,看看谁在偷卖师傅的剑”,话一出,原来我眼前的这些人都是汤姆的徒弟啊!怪不得这么生气呢。 很快十多个人就去了,顺着叫卖声望去,是一个小个子的售卖师,所以说形成了体型上的对比,所以说肯定是要倒霉了。 “喂,你刚才喊什么呢?”说着,十几个人拉着人和不大的摊位就离开了,我和女孩在后面怔怔地望着,这清理现场也太快了吧! “你们是什么人,放开我,放开我,要不我报警了”,小个子有些威胁地说道,不过大个子们都无动于衷,应该是要到一个安静的地方,毕竟这里人来人往的,很不适合问清楚原因。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说着,领头的大个子说道,随后小个子挣扎了一会儿,便乖乖闭嘴了,因为可能知道了什么了。 后来他们走出视线,我就不知道是什么了,我拉着女孩去吃烤鱿鱼片了,刚好在旁边有一个小摊,我们就过去了,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所以也不感觉只有打铁的丁丁东东的声音,只是感觉周围的温度很热了,所以没一会儿就热的差不多了。 我在等他们人回来,所以说还想问问汤姆这个人,不过我感觉应该不会说,既然说是师傅了,就会更加不会让我知道他们的师傅了,所说想拜访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识相的还是拉着女孩走了,从这南城出来,感觉温度一下子就降下来了,所以就舒服了一些了,“啊欧,大哥哥热死我了,为什么非要找到那个人呢?”女孩甩了甩头发,能看到额头明显出汗了,我给拿了一张纸在旁边给扇风一下,感觉好多了。 “谢谢大哥哥”,女孩笑着说道,真好,有一个人能陪我过来。 “嗯,不谢,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又问到,总感觉我一个人带着另外的一个人是很不方便的,所以还是希望女孩回家,因为一个人真的习惯了,也无所谓了。 “不知道,和大哥哥一起玩很高兴,还不想回去”,女孩说道,在后面悄悄地跟着,我便在前面走着。 “走吧!去吃冰淇凌吧!”我说道,女孩就首先跑过去了,英文字母的店名,有个穿着一个熊的外套的人在发小杯冰淇凌,路过的人都会过去拿一杯喝了,毕竟是夏天,天气还是挺热的。 关键是更在意这在熊套装里的人,在里面应该很热吧,所以说工作都不容易,而且更是因为工作,冒着热气在工作,看到的是工作的辛苦。 《百年孤独》里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人生如夏花,花开花谢了无无痕。只管开花,开出最美丽的花朵,即便是无人来赏,依旧是独一无二的一朵,依旧会开了,又落了。 人生如叶,春来发几枝,秋来落叶舞。 落到哪里,都是自己的归宿,就那么安安静静躺着,等待时光匆匆溜走,今生,来生,看到旁边的人离去匆匆,踩在脚下,却无人在意,如此而已。 做人,最好的修行是孤独了,用一种静默安然的心态,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是这样安静的生活,感觉追求到也特别的不容易,非要费一番力气,想一番心思,才能明白得到。 不计较,不强求,不悲观,不得意忘形,不庸人自扰,哪怕生命如花草一样卑微,依旧蓬勃生长,其实,或许你不必在意周围的风,你只管向前走就好了,即便没有找到自己的人,至少还有自己。 一个人孤独的时候,独坐一隅。安安静静的待着,什么都可以不想,什么都可以不做。 有兴的时候,在小楼煮茶温酒、读书写字,没有人打扰,内心是安静的,如窗外的风一样自由,可是会有一种失落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所以会变得也感叹叹息。 人生如梦,多少梦其实是“南柯一梦”,如果你较真了,就烦恼了,输了,不那么顺利的才是人生,逆境前行,才是常态,世间多少事,想明白了,就那么回事。 就那么回事,可是还是不那么习以为常了,就算是平常的事情,也依旧会上点心,所以说还是就那么回事。 算了,看着女孩高兴地吃着冰激凌,就高兴了许多了,因为如果连这一点高兴都留不住,那么就真的没有高兴的事情了,反正有些人也见不到,就是这个样子呗! “大哥哥这个草莓的冰淇凌真好吃,夏天真好”,女孩笑着说道,我也跟着笑了,从这里来说还是不是真的孤独,至少我这么认为。 猫与冰激凌 简单的生活,总是一触即发,是发自内心的幸福感,才让你去热爱拥抱这个世界,只要你的心总是美好的,看到的便都是美感,只要你的心总是厌恶的,看到的便都是厌恶的东西。 希腊猫在城里能很容易看到,也不避开人,甚至会主动接近你,让你帮助他,从这来说还挺可爱的,比如有的小猫爱吃冰淇凌,就会在面前跟你要所以感觉小猫和人一样,挺聪明的。 “大哥哥,我想去买一本书,就是那个带松鼠的书”,女孩吃着冰激凌突然说道,看书是好事,所以打算去买书。 这边有一个大的图书馆,是可以借阅的那种,但是不卖,所以说可以先去看看买什么书,再到便宜的小书摊上去买,可以很便宜的买到,当然也有不同的订制方式,所以价钱也不一样,不过也贵不了多久。 “喵喵”,这个时候,刚想离开的时候,有一只黑蓝色的小猫过来了,不知道要做什么。 不过小猫一直看着女孩手里的冰淇凌,看来是想吃冰激凌了,果然小猫也和人一样,有自己的性格,所以说还是挺神奇的,小猫蹲下来耷拉着耳朵,特别的可爱,和女孩一样,如果会说话一定会说出甜言蜜语出来,所以突然感觉很喜欢这小猫,不同于之前的好奇。 “大哥哥,它是怎么了?”女孩看着乖巧的小猫,同时疑惑地问我。 “看小猫多可爱,我看应该是想吃你手里的冰淇凌了吧!”我看着女孩,回答说道。 “是吗?有小猫爱吃冰激凌吗?”女孩回头看看我,我也不知道,酸奶还理解,可是吃冰激凌的小猫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是世界大了,猫也多种多样。 有一个想法,很想理解小猫的一切想法,所以在小猫睡觉的时候,我就静静地看着,看小猫能做什么梦,估计是钓鱼吃鱼的梦,要不然小猫不会随着胡须流口水,我真的羡慕小猫,睡觉不愁,有我在吃饭不愁,所以说我倒想和小猫互换一下角色,觉得应该会很好吧! 小猫可能没有没有梦想,顶多的就是每天都不一样的生活,不是在树上,就是在树荫下,或者在摇晃秋千上,只要睡觉舒服的地方,小猫都会光顾,所以很喜欢小猫的这个样子,我也想变成小猫,去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不过也要有耐住寂寞的性子,想要修炼成小猫,估计也是挺困难的。 猫是一种天生懂得获取幸福的动物,有时候人类渴望像猫一样高冷慵懒,同时又处变不惊。 所以很喜欢小猫的这个性格,也是喜欢小猫,研究小猫的原因,同时又是对付一些事情,能找到有效方法的来源,所以很喜欢小猫给的帮助,当然睡觉的时候抱着小猫睡,也是挺暖和的。 我们虽然无法像猫咪那样生活,但是也可以在猫咪的身上学到一些哲学道理,用到生活中就很巧妙了,所以会很有帮助,也会从中得到了很多启示,小猫也喜欢运动,从中也可以跟在我身边,有点陪伴的感觉。 “你给它一点吃,看看,估计小猫也应该喜欢吃吧!给它一点看看”,我说道,女孩很不舍地给小猫一点冰激凌,小猫很高兴地吃了,小猫舌头舔着女孩的手指,女孩笑着说痒痒,我看着是很幸福的画面。 小猫也怕热,不过我观察仔细了,才发现小猫怕热的,之前并没有感觉小猫怕热,只是感觉小狗怕热,才伸出舌头,不过小狗很明显表现出来,而小猫却表现的不是很明显,所以说算是隐藏的怕热猫。 猫咪的一个哲学是旺盛的好奇心。很多人流行的口头禅“好奇心害死猫”,一球一针一线,都会成为它穷追不舍的对象,经常看见猫咪一个人在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玩耍,这也是猫咪自得其乐的原因。 所以我很喜欢这样小猫性格,那该有多少的乐趣,会赶走多少的孤单,所以说我一直在追求小猫的好奇心。 猫咪的一个哲学就是学会忍受孤独,猫咪的忍受孤独来源于猫咪的高冷的外表和行为,因为它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不像很多动物一样有自己的群落。但是这份孤独让它感受到自己人生的悠闲和无拘无束,也算是一种很强的适应性。 所以也比较喜欢一个人独处,这样会拥有更多的自由,所以说这便是另外的一个生活方法了,所以喜欢小猫,会因为小猫而让生活变得有慢慢诗意。 猫咪的一个哲学是慵懒,这种随性的慵懒让人觉得似乎什么事情都不能真的叨扰到猫咪,反而会给猫咪带来一种处变不惊的神秘人形象。每天找寻一个舒服的地方静静的享受生活,睡觉的时间大于任何事情。 对于喜欢的睡觉,不论在哪里,何时何地随处都行,只要是喜欢的事情,怎么都能坚持下去,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这也是小猫给的启示。 猫的一个哲学,女孩子们都应该好好学习一下的,它是集卖萌与性感于一身。不仅性感高冷,也可爱动人。它像是自由流动的水,传递着一切神秘的吸引力。 所以有的时候和猫咪相处的时候,感觉像是和一个女孩子相处一样,有种软绵绵的感觉,所以说我会一直保持着温柔的状态,有一种温柔的性格养成,不会发脾气,也不会有种赌气的感觉,很是自由和平淡随和。 猫是自我唯心主义的动物,因此对于猫咪来说,没有一个人可以成为它天生的驯服者,所以很多时候猫咪看起来没有什么束缚和羁绊。 就像我特别过分的欺负他的时候,才忍无可忍地反击我,用它小猫温柔的猫爪去抓我,也会用它尖尖的牙齿咬我,是我惹急了它了,所以才会反击我。 大多数的时候都不理我,所以我就想惹怒小猫一次,然后看看小猫的反应。 猫咪吃完了冰激凌,喵了一声,像是说了一声谢谢,就跑走了,真快。 猫与战争 有的时候,做梦也没想到,小猫居然可以和战争联系起来,我虽然想不到,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我依然知之甚少,有太多的故事,是我需要自己去寻找来的,所以说出来,大概出来旅居就是收集世界各地的故事来了。 《猫与桃花源》: 故事内容虽说有点俗套,却有很多让人共鸣的点。 主人公小猫斗篷为了寻找他认为在桃花源的妈妈,历经坎坷,猫爸爸毯子为了找儿子同样历经磨难,最后他们相聚在桃花源。经过这番探险,斗篷亲身经历亲眼看到了生活着处处存在的危险,感受到了毯子爸爸的勇敢和对他的爱。 斗篷看着天空自由自在飞翔的鸟儿,十分羡慕,渴望走出高楼。毯子爸爸告诉斗篷,我们是猫,不会飞。 斗篷不惧困难几次试飞失败,却没有放弃。通过废寝忘食地学习,他造出了火箭,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有勇有谋,冲出了高楼,飞向向往的天空。 在逃出了玻璃雕塑厂的种种障碍后,他们终于到了桃花源。这个时候不是以往大合欢的结局,而是离别。 毯子爸爸回家了,斗篷向未知的世界继续探索。毯子爸爸对斗篷说,去闯你那大大大的世界吧,你知道家在哪里,想家的时候就回来。平淡的一句话温柔地道出了家的意义。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做的这么复杂,还不如一句话,一个眼神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在一个时候无比渴望这样的感动和热望。 斗篷知道了妈妈没有在桃花源,是在一个雨夜妈妈掉下高楼消失了。斗篷没有跟着爸爸回家,也离开了桃花源,他跟毯子爸爸说,妈妈只是掉了下去,那么她就有可能还活着,他要继续寻找她的妈妈。毯子眼神中闪烁着的希望,让我很是触动,我的情绪在那一刻也爆发,泪滑落了下来。 说道小猫,突然想到了这个故事,所以在寻找一些丢失的感动的时候,也确实想哭,其实,从很多的时候,我们都无比渴望回到最初童真的年代,就像是小猫一样沉默,能留住时间,能保留住性格,所以每次伤心的时候,都这样想过,但是也只能徒增烦恼而已,感叹一下,还是要勇气向前面对。 电影中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性格特点,最终告诉我们的是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片桃花源,要想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必须自己去找自己去争取,同时在成长中会出现各式各样的诱惑和危险,但是我们永远都不要忘记我们曾经向往的那片纯净的桃花源。 送走了小猫以后,我和女孩就走丢了,因为突然跑过来一群人,我被两个人夹着手就被提走了,所以说瞬间就消失在人群里,我也不知道女孩怎么样了,很担心,不过来到一群人来的时候,正好是有一个婚礼,原来这些人都是参加婚礼的,才把我给带上了,还是觉得挺神奇的。 “哦,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罗切特的婚礼”,很快,就成了婚礼中的一员,听着司仪说着什么婚礼,说着一些祝福的话。 从旁边的桌子上,我看到有很多好吃的,好喝的,所以又看到了蛋糕,就高兴的吃了起来了,还是免费的食物吃着有胃口,所以就过去挖了一块蛋糕就吃了起来,特别喜欢奶油的味道,所以特别喜欢吃蛋糕。 我边吃边看其他的人,一起说着笑着,旁边还有拖着红色布的小猫在跑来跑去,看样子是不少的小猫,很可爱,小猫们奔跑的姿势特别的性感,所以就如同蛋糕一样一下子就吸引住了我。 很快,吃完了蛋糕,我跟着小猫去了一个地方,我也是跑着,小猫们像是得到指令似的,围着草地上的婚礼跑一圈就没影了,所以我就跟着去了。 渐渐地,我又跑远了婚礼场地,心里虽然还担心蛋糕,可是好奇心如小猫的我,还是跟着去了,我渐渐地去了一条小路,渐渐的周围的建筑已经没有那么豪华了,开始变得低矮破旧,甚至都是绝望的灰色调,所以我好奇,小猫们为什么都往这里跑。 终于,在走到路的尽头,我看到小猫都转入了一个比较大的破旧的庭院里,我也跟着去了,可是门是关着的,只有门下有一个猫洞,才能进去,所以小猫进出自由,我必须打开门才能进去,所以我就推开门了,轻轻的,特别的轻,怕一推把门给推坏了,我可赔不起。 门吱呀一声,断断续续叫着,一个苍老的人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满头的白发,佝偻着身子,在训话似的看着排列整齐的小猫,我的天啊!这么多的小猫,大概有一次多只吧!都在整齐排列着,老人一字一句说着,小猫们都竖着耳朵听着,很是安静,所以说我就震惊了,虽然喜欢小猫但是也没有一次见过这么多,这么多颜色的,也不知道这些小猫为何会如此听话,我可没遇到过,我遇到过的小猫可都是脾气很坏的,所以说无语了,羡慕了,嫉妒了。 “后面的人,为何不说话”,突然,我听到老人苍老的声音,老人一说话,所有的小猫都用蓝色的眼睛盯着我,像是老人一下令就会攻击我一样,所以赶紧解释。 “对不起,冒昧打扰了,我想知道这些猫都是您的嘛,为什么会这样听话呢?”我迫不及待地问道,可是我感觉有些唐突了,所以还是想收回说的话,不过也没有关系,所以短暂地矛盾了一下。 “他们都经历过战争,所以他们是很合格的猫士兵,服从命令”,过了几分钟,老人才回来,自此我在原地站了几分钟,动也没敢动,所以都不知道在想什么,都在等着老人的回答,当听到老人的回答以后,我就更加疑惑了,所以我还是没听懂是什么意思。 我就静静地呆着,小猫们都看着我。 听话的猫 更加希望是猫与桃花源,而不是希望猫与战争联系起来,因为这样,总感觉是不幸的,即便是和平的年代,也有牺牲嘛! “老爷爷,您说什么,战争早就没了,小猫生活的这么好,哪有?”我有些不相信的说道,虽然感觉还是不太平,所以还是认为猫与战争没有什么关系。 “最懂得生活安稳的猫,是什么猫”,老人又问道。 “这个,这,我不知道啊!”我说道,老人便笑了笑,示意我坐下。 “经历过战争的猫呀!”老人说道,一挥手,所有的小猫就都跑走了,很快,小猫都没有了。 “哦”,我说道。 “其实,你眼前的这些小猫并没有经历过战争,只是他们都是贝猫的后代,也都是城里的流浪猫,所以我就把它们集中起来,照顾一下,有婚礼的时候给跑跑婚礼,也能赚到不少的钱,所以他们很懂事”,老人说道,便是我不太懂的事情了,因为自己虽然也帮助过流浪猫,但是从来没有这么多过,也没有这么听话过。 “那,那您所说的贝猫,经历过战争”,我有些疑惑地说道。 “是的,贝猫是我这一生养过的第一只猫,和我年轻的时候,经历过战争,你看,现在我的手指都是不能弯曲的,都是战争年代留下的痕迹,所以如同小猫一样,讨厌战争,向往和平”,老人说道,似乎从一开始就说战争,看着老人枯瘦的手指,我就感觉有些伤心,这样的事情幸好没有经历过,老人年轻的时候,也会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年代,但是也是最讨厌的年代, “哦,那老人家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说道,瞬间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所以就沉默了。 “你看现在,贝猫的后代们生活着多快乐,没有战争多好,生活多和谐”,老人还是一字一句地说着,我知道老人一直在说现在的生活美感,似乎有很多说不出来的话,感觉小猫们应该听到了更多的故事,只是不能说话而已。 “嗯,和平年代多好”,我说道,老人听到我说的,微笑地点了点头,所以我说对了,如果我说错了,大概就会贝白被赶出去吧! “那,那贝猫真的是一个英雄了”,我继续说道。 “贝猫是真正的英雄,它是唯一从战争中生活下来的,你看,我这还有枪伤呢,都是那个时候的痕迹”,老人说不出其他的话,有的话一直在重复,仿佛一直说不要年轻时候的那场战争,老人的影子似乎从未从中走出来,所以我大概也能理解。 “嘭,叮当”,一会儿一个盆从桌子上掉了下来,老人才摇了摇头,起身,拿了一支烟抽。 “对不起啊!说了不该说的话,我会沉迷在里面,所以必要的时候一定要叫醒我,我刚才说了什么”,老人点着烟,老人才神色恢复正常地说道。 说道战争,说道小猫,我又想起小巷子来了,记得看过一条小巷子,上面有很多的洞,听说是子弹打上去的痕迹,老人说这里也曾经发生过战争,所以当时并没有在意,所以现在才想到这样的一个事情。 到现在还都不知道所有小巷子的名字,不过每一条小巷子的名字都很有意思,所以也就很有趣这些东西。 比如,旧帘子巷子,感觉像是一个做窗帘的箱子,所以就记住了,也在老北京看了看各样的巷子,也是感慨很多。 南锣鼓巷的名字早已为人所知。每个假日都很拥挤,很热闹,非常的有老北京的特色。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北锣鼓巷,其实北锣鼓巷比南锣鼓巷更适合步行和生活,这里更多的老建筑,紧闭的门,废弃的自行车,各种各样的花。 在北巷漫步四个小时,每一个胡同,每个房子,所有沉默叙述历史变化,风雨沧桑,都感同身受一番。 所以很喜欢这样的历史气息的建筑,能在某一个瞬间想起一些事情,所以喜欢这样的安静地走着。 这里既有文艺和小巷生活的气息,又有静谧和淡漠,它是一种真实生活中的静谧,是自家的柴米盐酱醋茶,是酝酿了多少飘浮如梦的景象。 初秋北锣鼓巷都很安静,没有商店,没有人群,只有无所不在的慢生活和街角意外的相遇。在这里旅行的人,或遇见一首歌,或遇见一个人,或遇见一朵花,都是生命中最美的体验。 所以这个时候,从来都不会多想,更加喜欢这样安静地走一天,从开始到结束,跟随着脚步的声音,感受回声里一个孩子的渐渐长大。 走在北锣鼓巷,所有的景致,都是老北京的生活。随便泡一壶茶,或晒太阳,或闲聊,或打牌,或者跑跑步,养养鸟,让闲散融入日常生活,让琐碎的色彩迸发出来。 白露过后,北锣鼓巷愈发的安然和静美。北锣鼓巷是一个有故事的地方,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奇迹,每一条路都在这里停下来,都值得被思索。所以,我们看到的只有它的美丽和简单。 走在北锣鼓巷,不仅是一次短暂的旅行,享受一种宁静的心灵享受,更是一种视角和生活的转变,也是一种自我的重新思考,重新审视过去,寻找往日的温馨回忆。 “喂,小伙子,你干嘛呢!”突然,感觉有人在叫我,我就回过神来了,我嘴里还念着,二虎子胡同,柳树沟胡同,涌浆胡同呢。 “哦,没事,老人家,您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说这些小猫都很听话,很可爱”,我说道,老人笑了笑,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说了。 “嗯,小猫都是我训练出来的,可以给婚礼带来不少的热闹”,老人说道,显然和刚才的人像是两个人,所以我就笑了笑,笑不出来,不知道为何突然一种沉重的感觉出来了,想起了什么就又模糊了,看着眼前的小猫更像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在跑着,这样的安稳当然值得珍惜。 虽然不知道写了什么,但是在这里懂得了珍惜。 少女和猫 身边的风景,有的只是一瞬间而已,所以留住在记忆里的,都是一瞬间的美好,没有被放大,只是觉得美好,是该多想想而已,所以就想了。 告别了奇怪的老人,看到了很多小猫的同时,又特别的喜爱,再想想刚才的婚礼,又有些期盼,最后才想到女孩找不到了,所以才意识到应该去找小女孩了。 所以,我赶紧跑回去了,顺着记忆中的路线,就跑回去了,幸好跑得还不慢,所以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小身影,周围有很多的人,形形色色的人,却唯独去找一个自己脑海中的人,所以除了女孩,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其他的东西了。 “哎呀,大哥哥你去哪里了,让我等了这么长的时间”,本来我想的是女孩可能会哭吧!现在看来是想多了,所以还是觉得挺意外的,我也过去蹲下身来,看着正在等待的女孩。 “哦,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是那些人把我弄过去的,所以我就回来找你了,怎么了,想自己的小猫了”,我看着女孩手里抱着一只小猫,所以说道。 “嗯,我们回家吧!大哥哥,经冰激凌也吃完了,回家去吧!”说着,我便牵手女孩的手就回家了。 对了,我们来城里是干嘛的,说是看看汤姆铁匠,可是知道没戏了,就自动放弃了,然后带着女孩过来吃冰激凌,中间就遇到了这个小的插曲,跑回来的时候,女孩没有哭,我便感觉担心的事情,也在这一瞬间不担心了,所以就好多了,心情。 其实,知道自己到城里来干嘛,但是做不到的事情也就不要强求了,还不如去看看眼前高兴的事情呢,所以就去陪着女孩买冰激凌,又莫名出现了刚才去参加婚礼的状况,实在是莫名其妙的,所以就又跑回来了,这个现实,还真是让人头痛。 “大哥哥,我累了,走不动了,你能背着我回去吗?”女孩说道,我便很快蹲下身体,伸出手。 “来吧!背你回去”,我一直以为“背”是一个很浪漫的词语,而且它就是一个很浪漫的词语,总能勾起出现时候的情景,两个人沉醉在爱情开始的美好里,美好到不怕累,可以背着她一路走向黎明,就是这样的爱情,有的时候也代表不了什么,只是太年轻,太美好,总是容易沦陷其中。 “嗯,谢谢哥哥”,女孩在我背上趴着,眼看着周围的景色,感觉像是时空突变一样,没有这样那样的感觉,就是感觉这个世界所有的人影都会在你眼前一闪而逝,都不会停留,有的人只是短暂的停留也会走开,看到的更多的是一个人默默地赶路,从清晨到迟暮,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本来还有女孩和小猫呢,现在女孩走了,只剩下小猫了,最后小猫也莫名其妙消失了,只剩下一个自己了,这或许预示着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点都不想知道,因为我感觉这个和绝望有关,所以一直都不敢想。 “哥哥,我回去带着小猫就离开了,不过过几天我就会回来,也不能总给大哥哥添麻烦”女孩乖巧地说道,其实,她越是这样说越让人舍不得,所以内心深处依依不舍的情感就又出来了,有的时候也挺讨厌这样的感觉的。 “哦,那好啊!回家去看看挺好的”,我说道,有的时候一句话可以改变很多的东西,一个感觉,或者改变两个人以后的风景和沿途的人,都有可能,所以我很怕这样的一句话,也突然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是什么感觉呢? 感觉这个地方太小了,有趣的人,有趣的灵魂,已经找不到了,所以想去再远一点的地方去看看,所以这个感觉就是离开,我需要去一个更加新奇的地方,发现更加有趣的精灵和故事。 不过,我的离开也并不代表是讨厌这里,我也很喜欢这里,只是感觉应该离开一段时间了,我想念这里的寂静,想念这里有我可以想天想地的自由,我才知道,生命绝不是那么一个单调的个体,而是在生命的每时每刻都充满着无限感动的变化个体,所以不论现在如何,未来的自己依然值得期待。 过去有点内向的自己,也变得不那么内向了,反而是也不会外向,正好是处在了内向和外向之间,想热闹的时候就说几句话,不想热闹的时候就自己一个人乖乖闭嘴,看着书,喝着咖啡,望望心目中的诗和远方,也许有一天会到达。 “大哥哥,到了,可以下来了,你不累吗?”突然女孩的声音来了,我才发现自己又发呆了,我到底要不要离开这里呢,自己又没钱,哎,等等,自己是有钱的,我想起来了,咱也是有钱人了,可是为什么还是开心不起来。 “哦,好,下来吧!看,小猫正在门口睡觉呢”,我说道,现在加上女孩的小猫,一共是有五只小猫了,还有一只小狗,倒是显得挺热闹的了,所以又暂时放下了要去更远地方的想法。 女孩一路跑过去,抱起小猫就又跑了回来,说了一句再见,就跑远了,我也没有追上去,因为女孩终究是要走的。 已经是中午了,我回到屋子里,发现还有打呼噜的声音呢,我才想起来,布鲁诺和汉斯还在这呢,早上吃完的早餐还放在了桌子上,散乱不堪,没办法,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你不做的事情就没有人去做,所以收拾完了还要做到,大概所有的耐心都被这样给消磨殆尽了,哪还有精力和力气去做其他的事情了,所以说我要忍住,一定要忍住,加一点耐心。 “哦,小子,你回来了,什么时候了”,汉斯一起来,床都晃了好几下,我就偷偷地笑了笑,看似简单的动作,却能累积耐心,所以这也是我找到的小方法,当你试图用有趣温暖的阳光看待眼前的世界的时候,那么你就是这个夏天被阳光暖暖包围的人,走到哪里都是一片阳光,不论白天黑夜,都很快乐。 女孩的离去,我很平淡,也许经历离别多了,都会是这个样子,离别了,就在想何时再相遇,所以还是会充满期待,虽然一不小心就成了失望,但是还是会期望未来值得期望。 猜到小心思 今天吃啥,打算来一个大葱煎牛排,大夏天的水果沙拉肯定是少不了,吃面条,但是拉面又不会,所以说还是不知道吃什么。 所以就随便做了一点,炒了一大盘土豆丝,放了十几个辣椒的那种,还有蒸的馒头,拿了买的香菇酱,还有小葱,就是午饭了,如果还有时间想来一个火腿腊肉炒饭,对了再炒一盘鱼香肉丝,好久没有吃到这个味道了,还有煎饼果子的味道,所以又开始怀念自己的味道了。 “快来,吃饭了”,我喊道,我就坐在桌子旁边看着两个人慢慢悠悠地起来了,然后我也没吃饭,就这样看着两个人,来了又走了,走了又回来了。 “先去洗脸刷牙了”,两个人说完就出去了,我看着表,然后中午犯困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刚好发现两个人才回来,我看了看表刚好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真是厉害啊!洗脸刷牙可以用半个小时。 又从我眼前过去了, “去换衣服”,两个人笑着说道,就又进屋子里去换衣服,我猜想没有半个小时也不会回来,所以我就去睡觉了,中午大概也是赌气,就是不知名的生气,所以也没有吃饭就去二楼睡觉了,我觉得两个人应该会来叫我吧!叫吃饭也行啊!可是两个人都没来叫我,我就真的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发现是快下午四点了。 我起来的时候,下楼去了,看到桌子上还是散乱一片,我就无奈了,自己烧了一股热水,拿了一桶泡面,把中午剩的牛肉片也放在里面了,拿了两个卤蛋,一个咸鸭蛋,拿了两根火腿,也算是豪华泡面了,所以还是生气。 水开了,放在泡面里,然后越想越生气,感觉像是被人给冷落了一样,所以越想越生气,恨不得把泡面扔了才能解气,所以还是忍住了,毕竟肚子饿得慌。 我记得墙角旁边有两根鱼竿的,就是上次一起钓鱼的那个很贵的鱼竿,差点被流浪汉给捡走了,但是流浪汉并没有而是等我我们会来,才还给了我们,也因此流浪汉留在了汉斯身边,但是现在已经看不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了。 我想他们两个应该又去钓鱼去了,所以这里便又平静下来了,吃了一口泡面,有的时候感觉泡面这么好吃,也是这么美味啊!但是偶尔吃一次行,多吃几次也就不想吃了。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次行走,都遇到很多未知的人,还有未知的事情,就算你重新回忆的时候,也依然感觉神奇无比,所以你不知道什么会随时退出视线,也不知道什么会闯进视线,也正因为如此,才处处充满着惊喜。 路远看自己的马力,小路看朋友陪伴,有时候的珍惜,也许是放弃,有时候的放弃,只是为了活一个属于自己的未来,人生没有多少珍惜,生命没有多少感恩,学会珍惜,看人,原谅。 所以当你不再去期待什么的时候,这个世界又偏偏给你期待,等你决定认真去追的时候,又给你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所以就变得不再期待了,没有期待好,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很好,这是我越来越坚定的一个想法。 谁真谁假,看贫穷的时候,谁苦谁累,看富有的时候,有时候不能一语定人,有时候不能说话太宽,苦不怕路远,累不怕事多,才能撑起责任,扛起感恩的包袱,活的精彩。 有些事情就是这么现实的事情,你没有别人自然会小看你,当你有了,别人又来巴结你,所以还真是讨厌这样的人,所以就算有了,也只让自己知道就好了,其他人没必要知道。 人与人,格局不同,路途不同,生活方式不一样,有人努力,就有人学习努力,最真的苦,是经验,最累的生活,是财富。 其实,我也意识到太顺利的路总是感觉不安,因为缺少安全感,反而荆棘丛生的路看起来更加真实,安心了一些,所以宁愿走的累一些,能换来一点安逸也好。 路是自己选择的,话是自己说的,后来的的结局,也相当于自己选择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愤怒,这个世界很公平,给苦的时候,也是一种守护,给累的时候,也是生命的一种升华。 其实,生命细细细细观察,感受,你会得到这样的一个想法,生命是有自己节奏的,是恰到好处的节奏,什么时候就该有什么样子的事情,就该有什么样子的心情,就把生命里所有的风景都经历了,想想,生命也是一名艺术家,不过我也会有自己的创意想法,一直随着生命的步伐感觉也不行。 谁真谁假,看时间说话,谁清闲,谁苦,看未来出现在你面前的样子,生命不能拿今天的家庭来衡量未来的家境,太多的苦,也许只是暂时的,但是未来的累,也许是无法表达的。 就像是内心深处总有一种无法表达的忧伤,挥之不去,又模糊不清,所以会感觉一直都在跟随,想办法去赶走它。 生命,是一种感动,一种累,一种随遇而安,一种苦,放下不懂的事情,做好属于自己的事,也许随后就能明白,感恩的心去承受生命里所有的责任。 人在困难的时候,自己把痛苦熬过去,人痛苦的时候,自己把悲伤藏起来,路上的风景,为自己添加温暖,心中的坚持,为自己改变未来,只要不放弃,苦累只是暂时的。 人的一生,不受苦,活着就没什么真实意义,不受累,活着才无趣呢,所以,一定要受点苦,为了生命的成长,受点累,为了自己的未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吃着吃着,看着旁边的桌子上有一张纸条,我好奇过去打开了,上面写着, “想去更远处看看嘛!”简单的几个字却猜中了内心,所以我猜想他们两个是如何知道的,所以有些事情也许还没开始就暴露了,虽然不知道是怎么暴露的,也许只是一种气息的发散出来。 纠结 可能这样的人观察都很敏锐,所以在你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东西,总会有人在刻意捕捉到,所以你自己不说出来,也会有人看出来,所以还是被别人给看出来了。 我想去远方吗?我自己现在也纠结,这里也挺好的,不想离开,但是也想出去看看,又不想舍得离开这里,所以会感觉拖延一下试一试,也许会下定离开的决心。 我拿着纸条拿了三分钟,然后轻轻地放在了桌子上,我开始专心收拾起来桌子上的东西,因为屋子里也太乱了,所以打算好好地收拾一下屋子。 楼梯后面的东西消耗的也快差不多了,所以就都搬到楼上去了,一楼才算整理出了空间来了,还算觉得可以了,我虽然尽力在追求自己的诗和远方,但是有的时候即便看不到的远方,也能写出很美的文字,所以我还是觉得去一次是不错的选择。 以前总是看到别人的文字里的诗和远方,这次自己也写一写诗和远方的样子,所以即便是这样的不同,依然能感觉到不同的东西,这是一种更加开阔和珍贵的东西,能让你摆脱狭小的空间,看到更加细微之处更加广阔的天地,所以感觉这个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到,却能很实质性地改变一些东西,所以我感觉应该去追求一下。 出来的心情就是不一样,能看到事物的多面性,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最纯洁的灵魂出现在我的面前,会有一个最有趣的灵魂,确确实实感动高兴了我,所以对于未来我依然期待,我就是这样不断地思考着前进着,害怕出现一点错误,接下来会步步走错,所以也在寻找对的道路,希望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所以也是在探索着前进。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无论晴天、阴天、雨天,心情好、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带着最少一台相机在身上,可以的在相同的位置之间,寻找不同的路线,来寻找让我心动的那一个瞬间,可能是一缕阳光,可能是一碗草莓,可能是一条楼梯、可能是一家人...... 我不知道为何这小小的感动现在特别的吸引我,是我所有灵感的来源,也是不错的精神指导,在这里面我能感觉到很多的幸福,所以会感觉到生活变得有趣多了,所以这便是我目前追求的故事,这些故事里能思考的东西有很多。 我喜欢在阳光充足的地方奔跑,在跑步的时候能看到很多人不同的一面,或许只是眼睛转了一个角度而已,而平常我们是转变不过来的,所以有的时候懂得变通,懂得另辟蹊径也总会带来不同的东西,所以总会去创新一下,在生活里创新,在梦想里创新,在别的地方创新,总会带来不一样的感觉,所以也在探索着。 所以在探索的过程中,我经常会思考,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亲人?朋友?金钱?精神?这里可能大家都义无反顾会说是亲人,其实,好像差不多都离不开,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分出什么是最重要,只要追寻着自己理解的生活的意义不断前进就好了,有的时候分的不清楚不行,有的时候分的清楚也不行,所以还是那句话,都需要自己有意或者无意地去把握,所以会这样。 家,既是我们的温柔的港湾,也是我们最终要到达的彼岸,它是温度的生产地,是快乐的源泉;它需要爸爸的肩膀扛起来,也需要妈妈的柔情暖起来;它需要男人的气量,也需要女人的小鸟依人...... 一个家庭也需要去完美,所以会感觉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都觉得家里是最好的地方,所以我现在是深刻体会到的,最起码可以睡懒觉没有人管,可以看到周围熟悉的地方,熟悉的面孔,不像是现在去哪里都感觉陌生,特别又是在这陌生的异国他乡,想吃一个煎饼果子都费劲,所以还是会将家里的点滴小美好无限放大,才感觉有点安慰了许多。 有的时候你会感觉家里也挺枯燥无趣的,所以想离开,等到了外面,不方便了,没有熟悉的家人说话了,你又想家了,所以我们会在离去和回来里不断奔波,无休无止,所以我也意味到这是一个枯燥的过程,哪里也不能呆的时间长了,总要出去走走,看看这复杂而有完美的世界,有的时候感觉看到草原,看到骆驼,看到冰晶晶的雪山,感觉这就是自由,没有理由的自由,所以说多走走,便成了我很大的生命的动力。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一辈子,还有比拥有一个温暖的家更重要的吗? 所以会怀念家里,有的时候就是怀念过去你感觉厌烦的东西,所以就感觉自己奇怪了,有些东西总会在不经意间迷住自己的双眼,所以会明白,不要被蒙蔽了,因为要感觉出危险的悄悄来临,感受到不一样的变化,所以会是这样的,总是看不清楚事物的本质,不能总是等到每次都离开了,才明白故地的样子。 我们虽然奔波忙碌在为家奋斗的路上,但千万别因为忙,却忘了我们努力是为了什么? 所以在外工作一年了,不管如何,都要买一张车票,看着家的方向,在火车上吃着泡面,总要回去一次,做一回过去的自己,现在真的找不到过去的快乐了,因为要生活,所以失去了很多的快乐,这一年里也同样受了很多的委屈和无奈,所以早就不许愿了,更多的学会了顺其自然了,不顺其自然还能怎么样呢?唉,无奈。 感觉所有的事情都省略了过程了,所以会感觉时光短暂,所以快乐的人会很快乐,单调无趣的人也会很单调,孤独的人依旧孤独,笨拙的人依旧笨拙,所以这样的状态不能持续,必须去改变这个笨拙无奈的状态,才能找到新的道路,获得新生,所以你的路,任重而道远啊! 离开 我真的只是希望有的时候不那么狼狈就好了,能稍稍对付过去也行啊! 所以我还是觉得一切都不够,需要走更远的地方,最少拥有一个可以对付的能力,所以还是意识到了。 离开能放弃一份安逸,能有一个不错的旅程,能看到不同于家里的风景,能有一个失望加希望,最终归结为希望的不错心情,所以在你感觉在家里闷的透不过气的时候,你需要一个新的生活,到了新的环境里,你会发现,养了一盆花,做了一顿简单的饭菜,都觉得安静无比,所以又冷静了下来了。 所以会离开,单调的周围景色,灰色的城市,就是跑步也感觉失去了原本的颜色,所以我在找一个时间,找一个机会,准备走出这里去看看。 我觉得离开,大概就是在你走了以后,原本的世界会重新上色,恢复原来的色彩,你需要去改变一个内心,改变一个眼光,换一个想法,当你再次回来的时候,会感觉眼前是全新的,所以就又能呆一段时间了,这是确确实实感觉到的色彩转换,所以在某一刻我喜欢这样的离开。 我讨厌离开这个词语,也是出去以后才意识到的,我喜欢家里小河沿岸的垂柳的依依轻抚,我喜欢家里皑皑的白雪,喜欢冬季里单调的情景下后面在轻轻叫着的候鸟,似是不安,又增添了一份生机。 当然这是在安心的情况下,从很多的时候,我们并不安心于此,除非成家了或许不会走远,不然在家里再好,也会有厌烦的一天。 年轻的时候总要漂泊几年,历经风雨才会变得成熟,也注定是停不下来的脚步,就像是我,我觉得一些地方我是一定要去的,因为我能听到这些陌生地方的呼唤,所以一些地方我去的时候就感觉到了熟悉感,就感觉这个地方我是一定会来的,就像是在等着我到来一样,所以我就去了。 同样,我也感觉一些人我是必然会认识的,只是早晚的事情,因为我都能感觉有种熟悉的感觉,所以对于有这样感觉的人,我都会小心翼翼地对待着,生怕失去,不过也不是太在意,分开还是阻止不了的,他们都或多或少在改变着我的生活一角,或者一个不错的想法。 就算是陌生街角的一只流浪猫或者流浪狗,我也会轻轻地看看,或许也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想法,所以当看到一座陌生又神秘的院子的时候,我就想拜访一下这个院子的主人,看看人家一天是怎么过来的,看看人家有什么爱好,什么新奇的想法,所以我也在学着选择最优生活,去了很多地方,见过许多有趣的灵魂,自然就能从中选择出来,所以我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寻找。 还有一个想法,离开,是让我找到我远方的姑娘,因为我们都在彼此靠近着,缩短着这个世界大大小小的距离,所以我感觉前方一定有人在等我出现,然后当相遇的那一刻,全世界都变得不一样了,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感觉,不会再分开,两个人会一直走到生命的尽头。 所以这一切的想法都是我坚持下去的理由,虽然有的时候我也感觉到坚持的有些模糊,所以我也在苦笑,苦笑一阵就有明白清晰了,所以也是在半信半疑中度过的,最后还是选择了相信自己,不论结局如何。 离开是我动力,因为我不想再看到那些熟悉的面孔,我需要新奇的面孔,新奇的地方去改变,所以会是我一切离开的动力。 在这陌生的地方,我喜欢看到可爱的鼹鼠从我眼前跑过去,喜欢看到外表装饰新奇的公交车,喜欢坐在上面,看到这个城市一闪而过的风景,喜欢带着相机或者手机随手拍下认为值得一拍的画面,所以我在为未来积攒着幸福,所以我开心,是我喜欢的事情。 再后来,对于离开的理解就到了爱里,觉得在一起久了就会两个人就会渐渐地变得无趣,所以短暂的分别一次,会感觉好很多,其实,有些浪漫坚持不下去了,就偶尔有一个小浪漫,当我们觉得分开或者不分开都无所谓的时候,其实,也是最危险的时候,不要等到离开了,才明白自己到底在想什么,被麻痹了神经,每天像是睡不醒的样子,总是要耽误事情的。 同样的离开,还和选择有关,有的时候你遇到一个人,谈不上有多喜欢,也不讨厌,关系也是忽近忽远,但是你还是希望得到对方的关心,你不能确定你们到底有没有未来,两个人又都在忙着工作,所以想脱单,又害怕伤害,所以一直选择不前进也不后退。 突然有一天,你发现她给你发了很多的语音,穿着很多的衣服在帮你挑衣服,发了很多的照片和小视频,在问你想要哪一件衣服的时候,我就感觉是时候做出选择了,既然你也有人关心,有人在意你,那就是幸福的,有了幸福就要学着也会给她幸福,所以有的时候离开,是为了遇到更好的人。 以上的话虽然这么说,虽然感觉这话不错,但是还是感觉有些不开心的地方,就比如,为什么离开是为了遇到更好的人呢,难道一直爱一个人就做不到吗?所以对于离开,我理解的也很驳杂,希望择优选取。 最后,离开是为了一个人独处,总要想明白一些事情,才能继续向前发展,这是必然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离开,是为了看到更远的地方。 到了现在,离开就有些模糊了概念了,有的时候你越不想去哪里就越不想去,越是想出去看看就越想出去,离别是什么,就如同黑暗地底里蛰伏的怪兽,暂时失去了力气,陷入昏睡状态,所以也在等在一些期间的过去,等到苏醒了,又是另外的一个开始了,所以我在等待一个离开的开始,会感觉离开,能找到重现一个完整的青春,所以真的喜欢。 不离开 有的时候,离开,是为了更好的相聚,有的时候,感觉这些话都是一些空谈,离开了,要想再遇上,也是非常难的了,所以说话的有的时候也有失望的因素,哪有想遇到谁就遇到谁啊! 记得,有了第一次离开的想法,是在高二学期刚开始的时候,一天又一天重复的生活里,让我不断考虑,要不要离开这里,我渴望出去一次,就有特别想出去的心,所以开始了第一次的逃离计划。 但是,一开始没钱,没有地方住,我该去哪里呢,出去的条件都不成立,所以就犹豫了,我看着人家都努力学习着,只有我向往窗外的世界,所以我开始矛盾了,到底现在出去对不对? 老师说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学习,所以主要是任务就是学习,主要目标就是奔着高考去,所以一定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可是现在我一点都不想学习,就想出去看看,而且还有事没事找理由请假回家,那个时候心里真的一点都不安分,连坐下来一分钟都熬不住,就想出去看看,没有别的理由,那个时候最想学人家开车。 很快,老妈就发现这个问题了,问我最近是怎么了,我就交代了。 “爸,妈,我不想上学了,我想出去跟着他们打工”,我这样说道,当时我也什么都没想,不会想那么复杂,所以就说了,但是老爸和老妈给的表情不一样,老爸是笑着,而老妈则严肃很多,所以我也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审判。 这是一次以感冒为由回家的,就想回来看看能不能说服了爸妈,当时我记得还抱着很大的信心呢,我相信我一定能说服爸妈,可能还是太天真吧! 所以现在想起来都难为情,当时我觉得自己咋那么矫情呢,所以也感觉当时确实是为了一个想法迷失了,迷失了自我,迷惑了心,所以会继续做傻事。 “你现在能干什么?你告诉我”,老爸笑着跟我说道,我没有答话,因为现在的自己,离开了家还不如外面的一条流浪狗自在呢,所以首次想明白了自己的处境,随后我就转身回屋里了,当时就是特别的矛盾,因为这种决心自信被打破了,所以就有些失望和绝望了,迷失了自己,根本不知道去干什么,所以迷迷糊糊就睡了。 那天,我记得半夜起来上厕所,爸妈的屋子里的灯还没关呢,我也没多想,上完厕所就回去继续睡觉了,结果第二天惊喜就来了。 本来是请了两天的假,耽误了两天课程不说,还来回浪费时间,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根本就是无所谓的事情,所以感觉除了出去一个想法,其他的就都不重要了,所以就是迷失在了这里,也算是一个不成熟的目标,不过现在实现了。 第二天,老爸带着我去了学校请了一周的假,说出去改变一下,就去了厦门鼓浪屿看海去了,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特别的高兴,真的是兴奋了一夜都没睡觉,所以就是因为这次去看海,才改变了我随后一年的生活。 我现在才明白,原来那天晚上爸妈屋子里没有闭灯,原来是在给我想办法,所以在无形中你给家里添了多少麻烦,所以想想都有些自责和后悔了,所以才明白一些东西。 前两天,我莫名其妙地站在爸妈面前,说了三声对不起,爸妈被我给整懵了,问我干啥,我说没事,但是一定觉得我有事,所以一定要问个清楚,所以我就说了。 我说过去给爸妈添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说三句对不起,来让你们知道我现在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让人操心的小孩了,所以我还是有自己的道歉方式。 “没事,没事,谁都有小的时候,没事,说啥对不起啊!”老妈说道,有些心酸,我也哭了,因为有些话还是想说出来,也算是有点忏悔自己的意味,所以我也在不断改正自己,即便是过去犯下的错误,现在也在弥补,弥补再说弥补不了的。 这次看海,算是人生的一个转折了,我看着新奇的公交车,看着我的世界之外的热闹的人群,看着许多有趣的人,有趣的事情,我才发现除了学习之外的世界真的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一直想要去看海,所以这次算是第一次实现了愿望了,所以非常的开心。 我第一次喜欢了这样的逃离,觉得富有生趣,有好多好玩的东西,但是我现在就是没钱,所以当这次出去旅行的时候,我看到花了不少的钱,在外面不花钱几乎寸步难行,所以是在爸妈面前才感觉到旅行好,所以我才从迷失中明白过来,现在的你,除了学习壮大自己,别无其它的选择了,所以也明白了现在自己该做什么。 一路上爸妈也是劝说我,所以渐渐地我的欲望没有那么大了,变得越来越乖了,因为现在的你真的什么都做不了,所以还是乖乖听话呗! 一路上,行走的人都是比我大的人,所以我才感觉年龄太小了,也并未意识到世界如此复杂,所以还是收回了欲望,好好地安静下来,时间还不到呢,等到时间到了,也许想要的自然就来了。 一路上,我感觉最自由的就是海风了,因为吹得我的头发不停地向后面去,我也学会了游泳,找到了一个真实的自己,不再想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所以这次抱着最大的信心离开,最后得到的却是哪里也不想去了,所以得到了两个极端的感觉,还是挺奇怪的,所以度过了最好的日子,回到家就又恢复平常的日子,该上学就上学,也不再请假了。 自从从厦门回来以后,我就哪里也不想去了,老爸非拉我去,我也没去,大概会去成都一趟,会去杭州一趟,我都没去,就说以后再去,以后都补上就好了。 所以学会了哪里也不去了,也不离开了,我感觉现在的一句话特别适合我,人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所以我落下的学习都要补回来,一开始的那几个月,哪天都是过了十二点以后才睡的,因为想去大学也确定了,所以一定要得到高的分数,所以要比别人更加努力了,把迷失的时光补回来。 夜子 从这里我重新考虑了离开和不离开的样子,所以最后还是觉得应该离开,毕竟不离开也确实挺难熬的,所以我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看惯了老地方,总想来到一个新的地方,去开始新的生活,所以在很多的时候,我就想出去看看,我就想出去改变改变,不至于让自己的眼界变得太狭窄,所以我也想走更远一些,想看到一个更好的自己,也希望有人羡慕自己。 布鲁诺有自己的爱人,在城堡里的时候我见过,但是从来没见过汉斯说他爱人什么的,而且我也没有真的去了解过汉斯这个人,虽然感觉人不错,但是也一定有自己的痛苦。 这几天我一直感觉有人在附近转悠,是一个女的,看起来有六十岁的样子,我不知道是谁,只是知道在旁边看看就走了。 这不,汉斯和布鲁诺又去钓鱼了,把我一个人扔下了,所以我出去了,又回来了,又看到附近那个女人在森林里看着,所以我也不知道是谁。 “你好,请问汉斯是住在这里吗?”我刚关上门,就有人敲门,其实,我感觉这个事情挺奇怪的,女人像是幽灵一样出现了,但是我却不知道她是谁,绝对是有事才来的,而不是一个陌生路过的人。 “哦,是,请问您是谁?”我礼貌地开门引座,然后问到。 “哦,我是他的爱人,所以我想过来看看他”,应该叫做阿姨,她说道。 “哦,您好,阿姨”,我说道,原来是汉斯的爱人,所以我就更加有礼貌了,给拿出了梅子吃,阿姨微笑一下,觉得很漂亮,关键是个子还比汉斯高,倒是有些夫妻相。 “哦,汉斯他和布鲁诺一起钓鱼去了,所以差不多晚上之前就能回来,您稍等一下吧!”我说到,其实,有些事情我并不知道,有的事情只能由自己去解决,所以有些事情不知道的好。 “你好,我叫夜子”,夜子阿姨说道。 “您好,我叫悦”,我说道,然后点头示意一下,我就出去了,因为需要烧点开水泡茶喝。 “阿姨,我去烧点开水,泡茶喝”,我说道,就出去了,因为我也不知道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但是又感觉不到是什么事情,今天的事情都很奇怪,所以心里就越发不安。 “哦,对了,汉斯他有没有说什么,比如关于我的事情”,这个阿姨突然说道,我从来没有听说汉斯说过任何关系这个阿姨的事情,所以我就摇了摇头。 “行吧!你忙吧!我先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了,你自己先忙”,说着,这个阿姨就走了,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有些东西不是我能问的。 这个阿姨刚走了,布鲁诺和汉斯拿着水桶和鱼竿就回来了,显然是很高兴的样子,所以我也就看着他们高兴,估计是钓到鱼了,所以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就回来了。 “嗨,小子,看我们钓鱼钓的多大,今天可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适合钓鱼,不像某个人,一睡觉太阳都晒屁股了”,布鲁诺说道,到,当然是说我了,所以我就笑了笑。 “我早起来了好吧!”我说道,转身看到水刚好开了,所以就去断电了,准备泡一壶绿茶,刚好配合夏季炎热的天气。 “行了,没事,晚上吃鱼”,汉斯说道,顺便把鱼竿又放回了墙角边,两个人就不顾地上脏不脏,就直接坐在地上了,所以我就意外了,真是随意。 “哦,对了,刚才有一个叫做夜子的阿姨说是你的老婆,然后就走了,说是去森林里转转,一会儿就回来”,我说到,丝毫没有察觉到汉斯脸色已经变了,而布鲁诺也是不敢说话。 “是吗?她来干什么,这不是添乱吗?”汉斯生气地说到了这句话,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布鲁诺就倒了两杯绿茶给了汉斯,我才发现这两个人都出汗了,特别对于又胖的人,夏天自然难熬。 我和布鲁诺都没说话,一会儿那个阿姨又回来了,布鲁诺拉着我就出来了,因为我感觉汉斯和夜子阿姨,一定有什么问题,所以我想听听布鲁诺咋说。 “那个,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嘛!”我小声问道,我和布鲁诺去了树底下,因为有阴凉,森林里风速也变慢了,所以会感觉凉快一些。 突然,我就把半袖给脱了,所以更加凉快了,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我只是知道,他们两个人十几年前就离婚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个女人回来了,总之我也不清楚”,布鲁诺自己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瓶葡萄酒,他自己喝一口,就递给我也喝了一口,还是冰的,所以喝了一口特别的爽。 “哦,这样啊!”我说道,很快从屋子里传来了吵架声,我就能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因为从说话的内容也能听得出来,这个夜子阿姨方面突然就消失了,现在又回来找汉斯了,感觉这个事情复杂了。 喝了一口葡萄酒我才发觉出来,我的脸上长痘痘了,所以不能接触酒精的,但是还是喝了,要是起痘痘我也没有办法了,所以也没管,就又喝了几口,起就起吧! 随后,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不但没有长痘,反而痘痘全都没了,所以说感觉还是挺神奇的。 很快屋子里就安静下来了, “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安静让我感觉到不安,所以我就问了问布鲁诺,布鲁诺倒是不着急,安静地坐在那里。 “人家两口子的事情,你乱参和啥,还是喝你的葡萄酒吧!”听到布鲁诺说道,我就又安静下来了,是啊!人家的事情,我又管不了,所以还是老实呆着吧! 随后,我就躺在树叶上不小心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几个人已经走了,我就在桌子上又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我们先出去走走,你把鱼炖了,晚上我们会准时来吃鱼。 简单地几个字,就又让我做饭,真的是,没办法。 大角斗场 生活平庸了太久了,总要来点疯狂,才能出现新意,所以憋在心里的这口气,一定要像跑步的时候一样勇敢地吐出来,才感觉身心畅快自由了许多,长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觉现在的感觉真的不错。 我想去一个地方了,就必须去,所以在布鲁诺和汉斯走了以后,我自己就去了一个新的、没有去过的地方,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知道是哪里,所以还是要探寻一下呗! 对于未知,常常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不知道,所以会带来惊喜,所以勇敢一次,再加上意想不到的惊喜,就是所谓的美好,所以会喜欢探索未知,总能带来不一样的生命体验。 我往前走,渐渐地涌现出一种野兽的味道,是一种原始、荒野的味道,很快在前面出现了一个大角,就说明是一个奇怪的地方,所以我就跟着人群后面去了,有很多奇装异服的人在往来走动,所以我还是很好奇。 有很多的人带着犄角的缝隙头盔,有的只是穿一个特殊的衣服,有的人甚至没穿衣服,穿着一条红色的短裤在人群里过去,都是身材特别高大的人,所以我回头看了看,那个白天也发光的字体,“大角斗场”。 我才知道原来是一个狂野的地方,所以全身的热血一下子就沸腾起来了,我也想要这样的疯狂,那种犄角与鲜血的较量,很容易就明白生命的意义,所以在很多的时候,更喜欢用这样的原始狂野的方式来了解生命的意义,只有生死之时无限接近死亡才能明白生命的真谛,当然也不是无限接近,总要经历一些特别糟糕的事情,才能明白一切都是浮云流动。 我忽然想起那些去年写给今年明信片中,都说了些什么? 就是看到这沧桑的大角斗场,我突然想起了去年的自己了,所以说我想起了明信片。 去年,我们做了一个叫做“斑点慢递”的小活动,写一封明信片给未来一年的自己、密友、家人或恋人。一年中,有的人私下来找我,跟我说“明信片请不要寄了”,有的明信片寄出后被拒收了,还有的,一直联系不到收件人被退回了。 我常在夜晚想象这些明信片背后的故事,那背后的人是如何度过2019这一年的呢? 去年这个时候,我也写了一封明信片给寄给一年后的恋人,但到了今年这个时候,我们已经不再是恋人。 回头再看当时那张明信片,和其他参与者写下的一样,充满了爱意和对未来这一年的希望。 可是发现真正的生活并没有那么多的期待,反而会让自己失望了,所以突然想起这未来的变幻莫测,就如同这大角斗场里的野兽犄角一样,可能坚硬的犄角和软弱的肉皮相撞,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便是生死转换,所以这样的突变让我感觉很不安。 我经常能想到野兽犄角突然断裂的情景,所以在拥抱狂野的时候,也害怕受到伤害,我喜欢这样大角斗场和野兽的正面面对,因为这样的勇气是有的时候特别欠缺的,所以也就什么都不怕了,这样角斗场的狂野的气息让我敬畏又向往。 也许,这就是新年带给我们的信念。尽管我们知道,未来不会永远如我们所愿,但在许下新年愿望的那一刻,仍然是那么赤诚与笃定。 今天,我把其中一些明信片以这样的形式分享出来,愿这些饱含善意与希望的力量,可以陪我们度过2020. 致2020年的自己, 希望你能够继续积极生活,好好学习 未来的路还很长你不是一个人负重前行 来自2019的自己。 亲爱的,你实现自己的目标了吗?拿到自己想的东西以及考上自己理想的研究生学校,有目标然后去实现就好啦! 最近过得好吗,是不是依旧一个人? 喜欢的人还喜欢着吗? 要继续很努力很努力地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啊! from:过去的自己 亲爱的您20了这是您生理青春最后一年了嘿 写这个时我也20是期末自一月一日就没再和您说话 但我突然希望和你做好久好久的朋友 to:信任的人 生日快乐。 今年也活下来了吧?小说集有出版吗? 来到这个世上总是有原因的,我相信你。 from:2018年的你 只要是有意义的事再晚去做都是有意义的 做你想做的人这件事没有时间限制 只要你愿意什么时候都可以开始 致x:亲爱的自己 你有好好的站在舞台上发光吗? 你足够勇敢去爱与被爱了吗? 你确定好自己将来的发展方向了吗? 现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是谁呢? 确定和他共度余生了吗? 知道自己平庸也鼓足勇气了吗? 目标完成了几个呢? 无论如何,都请重新开始吧。 亲爱的 还有几天就要高考了你准备好了吗? 总之要加油啊 希望七月二十四日晚10点可以收到捷报 不辜负六年离家远行 其实,自己写了很多的明信片,可是写完了从来没有好好地阅读过,所以在很多的时候已经忘了这件事情呢,所以当我胡乱翻东西的时候,才发现,哦,原来自己还写过这么多的东西呢,都忘记了,看到这些明信片我想到各个阶段的自己,都是在不断进化当中,所以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了,看到这些明信片真的又好笑,又温馨,所以我很爱这些明信片。 我讨厌骂你的时候你笑嘻嘻全盘接受的样子。但这样包容我的,也只有你了吧。 我爱你。 我刚刚成年了呢,等你22岁,我们就结婚吧。 x: 过得怎么样?今年的生日开心吗? 如果,你还是不开心。 请一定要振作起来! 一切都会好的。hug。 我们总是会找到想要的东西的。 爱生活,爱自己。 来自1月1日的你 所以看到这些温馨的文字,就突然掉进了时空的裂缝里,难以自拔,自己也有天真的时候,那个时候迷失也是幸福的,所以说看到这大角斗场就突然想起了这些事情,是该成长了。 较量 从周围人的穿着狂野,各样大小的人都有,有的看是个人,有的看是一个团体,所以看来还是有比赛的,可能他们也有自己的比赛意义,即便是感觉不那么重要的比赛,在参赛者眼里,依旧是作为生命的一部分而存在。 在不同的大陆生活过的人,见过大山大海和不同风情的插画师和纸艺师taraleebet(塔拉·李·贝内特),反而更喜欢从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发现简单而神奇的东西。 这些生活最平常简单的东西,反而会发现一个特别的兴趣大陆,甚至可以贯穿所有的毫无关系的事情发展,也能解决掉一些棘手的问题,往往就是从一个毫不起眼的角度入手,所以有的时候抛开常规的想法,开始另辟蹊径,变成了寻找生活的乐趣了。 移居到加拿大后,塔拉才开始创作纸艺,期望以纸艺创作生活的小诗歌。 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琐碎的小主题,多肉,植物,花朵,昆虫,小鸟,小的事物,等等,完全没有宏伟的叙事,只有精心的雕刻和拼接,让平凡的创作对象变得迷你而精致,从而让平凡变得不平凡。 就像是这圆形的岩石大角斗场一样,在外表平整的建筑眼里,总是显得张扬了一些,没办法就是个性的张扬,突然听到一声野兽的声音,听说是独角兽的声音,这并不是我们所认识的独角兽,而是形似恐龙的怪兽,我听到周围的人说,所以我也来了兴趣了。 人和野兽的较量,从远古时代就开始了,两者生存竞争,所以斗争从来就没有间断过,有的时候人靠智慧取得了胜利,有的时候野兽靠蛮力战胜了人类,所以在竞争中也是有好有坏的,不过这样鲜血的较量,也促进了人和野兽的发展,就特别像极了生活的状态。 有的时候不能一味忍受野兽的侵袭,就像是生活不能一直忍受平静一样,总需要几个浪花翻腾出不一样的生活,所以望着大角斗场,虽然血迹斑斑,生死由命,但是这就能领悟到生命之外的一些东西,所以从很多的时候,平静和腥风血雨就是一对矛盾,所以偶尔有一次生命的狂野,反而会成为了一个不错的转折点。 大角斗场外有各种的小活动,我看到街边的油画,其中就有明信片的活动,今年写给明年自己的信,你只需要留下地址,联系方式,等到过了今年,明年就会给你寄过去,所以这样的活动,还是挺新奇的。 有的时候人类也会怕野兽,野兽无情凶残,也是本来与生俱来的东西,人也许还有心放过野兽一次,可是野兽每次都想吃掉你,就像生活一样,一味地想要吞没掉你,而你却不能被吞没一样,总要有点野兽的傻劲。 在这场力量和智慧的较量中,智慧总会带来更多的方式去解决力量,所以在没有胜利之前,都需要重新考虑这些平衡点的转折,即便是遍体鳞伤,也丝毫没有倒下的趋势,即便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所以在较量里,就没有想过会输。 引发焦虑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着急”——急着想要达成目标。 可是,越是急着达成目标,目标往往越难实现;越着急就越失望,越失望就越焦虑。 于是就形成了焦虑的习惯-每周总有那么一两天是在焦虑中度过的。 怎么办呢? 答案就是:做个“长期主义者”。 说起来,这个解药并不复杂。然而它难就难在即便告诉了你,你也还是做不到。 譬如我,虽然对此已有深入了解,可某些时候,依旧无法改变想要“快速成功”的念头与欲望,也很难阻挡各种各样诱惑的来袭。 而这正是我们大多数人在一生中成就非常有限的原因之一。 人与野兽的长期较量,人和生活也在长期的较量,有的时候拼的就是谁能坚持更加长的时间,所以要做一个长期主义者,好像也处处没有离开过较量,所以当你认为人生就是一场不断地较量的时候,就说明你已经有了新的生命的认识了,所以就是这样的理解。 旁边有卖面具的,都是吓人的怪兽模样,都是小孩子才感兴趣呢,所以我就是小孩子啊,就去买了一个,拎在手里,看了看不断掉下来的石粉灰尘,就进去看了看。 听说是要有团队比赛,还有个人的比赛,看谁能在短暂的时间内打败野兽,有的时候我也感觉这很无聊,但是有的时候还想看看,在人与野兽的矛盾里,总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占据上风的,并且能取得比赛的胜利,都是靠自己把握的,所以还是较量,有高有低,所以会有一方是胜利的。 什么是“犹豫的人”? 这类人其实有点像:想要上船前往某处,但又担心船可能到不了自己想去的地方,于是就一脚踩在船上,一脚踩在码头的地上,一直“凑活着”、“等待着”、“不确定活着”的人。 这类人既无法彻底放弃想要到达的地方,又无法下定决心走上船去,于是就这么一直犹豫着。 既然百分百的未来不存在,那就只有一个方法去实现——那就是创造。 创造自己想要的未来绝非易事,很多人正是因为把它想得太过简单,没有抱持“长期主义”的信念,认为它应该立刻出现,所以在“想要实现未来”与“无法立刻实现”之间最终走向了旷日持久的“犹豫”。 环顾四周,你会发现,有的人在工作上是“犹豫的人”,于是他们在工作时很难真正投入,他们总是在“等待着”什么,也许是加薪的许诺,也许是升职的可能,但在获取这些许诺与强大可能之前,他们难以真正投入。 有的人在爱情上是“犹豫的人”,因为害怕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爱情与亲密关系,于是畏手畏脚,不敢去爱,或者是就算爱了也很难完全投入,爱的非常“犹豫”。 有些人干脆就是人生的“犹豫主义者”,他们无法活在当下,他们总是活在对于未来100%确定性的期待里,活在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慌与焦虑中。 所以存在这些东西,在这场较量里是注定会失败的,所以从很多的时候,就要一招打倒野兽。 你知道吗? 其实,从很多的时候,我们并不是知道为什么来这里,而是因为不知道,才会来到这里,所以从很多的时候,就会想,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 过去的自己,喜欢独来独往,就是背着画板的冷漠表情,现在虽然没变,但是却不是那样真的冷漠了,冷漠分裂了,变成了更多的去寻找小的趣事,如果能遇到喜欢的人,你会发现还会变得逗别人开心了,这也是冷漠分解出来的成份,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的,所以你不是冷漠,只是有点喜欢孤独罢了。 所以我也在变,是从什么时候变得我也不知道,特别是内心,变得极其的温柔,就是特别心软的那种人,但是在对外的时候,还是会筑起一座高高的伪装墙,能靠近的人总能靠近,靠近不了的,只能在我的前面森林里迷失再迷失。 孤独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让自己慢慢学会孤独的,所以当我们走过很多的路的时候,去过很多的地方,看过太多没有见过的风景,大概内心都会变得温柔似水,因为身边的人都在为了生活而努力柔中刚强着,微光中治疗着伤口,希望中依旧迈着坚强的步伐,寻找自己心中的那一片宁静的天地。 布鲁诺和汉斯走了以后,虽然留下了做晚饭的任务,就是烧鱼吃,我也没有做,也跟着跑了出来了,突然我看到两个人的身影在观众台前走过,原来他们来这里了,所以我还是挺意外的。 “嗨,你们两个等等我”,我喊到,就顺着小路跑了过去,刚好到达观众台上,是圆形的围观模式,所以无论从哪里都能到达观众这里,能完美看到整个场景表演。 “嗨,小子”,汉斯老远就看到了我,扬手叫我,布鲁诺没有什么反应,我就跑了过去了。 “你小子怎么也来这里了,晚饭没有人做,想饿死我们啊!”汉斯不由得说道,我便不好意思地说了说,他们走了,我来找找他们。 现在还疑问夜子阿姨和汉斯到底怎么样了呢,所以出来看看,也是不想呆着了,出来走走。 “没事,保证饿不死你们”,我说道, “行了,没事了,既然来都来了,就一起走走吧!”布鲁诺终于开口了,我们便前进着看看。 “对了,你知道为什么会选择你嘛!”布鲁诺说道,我总是感觉奇怪的,所以我也不知道哪里奇怪,所以就是感觉哪里不对劲。 “不知道啊!”我摸了摸头说道。 “感觉你特别的自信,又感觉哪里有些奇怪,而且感觉能在你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所以看到你,如同看到自己”,布鲁诺说道,这次我大概不理解了,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国家的人,所以居然能有看到自己的影子,也是非常奇怪的,所以还是相信,总有一些事情是解释不清楚的,但是却意外的发现,这就是现实。 “是吗?那真是太巧了”,我说道,不自然地看到正在陆陆续续进场的人,感觉是气候离开了。 “那行吧!我回去做饭了,你们先玩着”,我说道。 “行了,辛苦一下”,布鲁诺说道,我便笑着转身就走了。 现在的我身上,什么都没有,连看看时间还要去旁边的休息室去看看,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所以也是该回去了。 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相遇,总要因为大小原因,所以有的时候爱顺其自然,有的时候又想换一条特殊的路走走,就是这样,生活才写满了奇遇。 就像突然想起“古都古长安城”,这几个字就突然像点了心灯,有一道光谱在心中蔓延。 古都长安,在汉唐时代曾是世界第一大城,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是玄奘取经的出发地,是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的中心。 两千多年前,也有十三个王朝在这里建都,近百个皇帝在这里度过了辉煌璀璨或暗淡无光的一声…… 长安的古道,此刻正是向东向西展开,一条路在我的脚下,展向遥远的两头了。 我记得看到过一个故事,就是晋朝的一位皇帝晋明帝司马绍。 司马绍自幼聪颖,他小的时候备受宠爱。 有一天,他的父亲元帝抱着他召见从长安来的使者,就随口问他: “你说,日头和长安,哪个离这里更近,哪个离这里远呢?” 司马绍回答道:“长安近,日远。没有听说有人从日边来,却有人从长安来。” 元帝非常高兴,第二天宴会群臣,又带着司马绍,并向大家夸赞了太子的聪明,并当众问昨天的同一个问题。 司马绍回答说:“日近,长安远!” 元帝变脸责问他:“你怎么和昨天说的不一样了?” 司马绍回答:“举目见日,不见长安! 元帝和群臣都为他的聪明和机巧感到惊奇不已。 所以在我的记忆里,成长的岁月里,虽然爱好古诗,但是想想秦砖汉瓦,唐诗宋词,令人感觉到长安是多么的遥远。 现在就是这样远近之间的感觉,虽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文化,但是从遥远走到很近的脚边,却需要花很长的时间。 有的时候读了诗词又感觉这个朝代又如此贴近,长安就像我们生命中的许多事物一样,如果在心里的感动来来往往,就会非常贴近,如果于心无感,就会变得很遥远。 所以这种远近的感觉,让我免不了有一点微微的惆怅,在思古幽情之中,能想到不同于时代的东西,依然能拥有时代的心情。 当再次看到大角斗场的时候,虽然历史和文化不同,但是还是会有一种原始森林气息扑面而来,不由得又想起那些城邦之间的战争,才有了新的文化。 你知道吗?你来这里来对了,因为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寻找来的,虽然辛苦了一点,但是还是可以的,所以顺着森林的方向就跑回去了,从城里到森林小屋,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 回去的时候,我看到小猫们正在吃鱼呢,我才发现鱼没有放好。 酱焖鱼 喂,你想邮寄四只小猫吗? 我给你邮回去,你出邮费,我负责写地址,好吗? 我虽然很喜欢男孩的四只小猫,但是却没有时间去照顾他们了,所以当看到鱼的时候,才会吃鱼的,我可能忘了喂食了,幸好回来的及时,所以才把剩下的鱼给拿走了,因为他们布鲁诺和汉斯两个人晚上还要吃鱼呢,所以说我就该做鱼了。 做什么鱼呢? 剁椒鱼,正好也有剁椒,不过布鲁诺吃不了辣的,但是我还想吃辣的,特别是在夏天,吃辣椒特别的爽快,所以我想做剁椒鱼。 随后就看到了黄豆酱,所以又想到了酱焖鱼,这个不错,可以吃着酱香,还有不错的厚实的鱼肉,所以打算做这两种鱼,说着,准备开始抓鱼了,先把鱼鳞去掉,随后才想着把小猫送回去。 其实,鱼,是什么鱼呢,看着像是鲤鱼,其实就是鲤鱼,我感觉应该有不错的鱼类,比如石斑鱼啥的,可是没有。 我一拿鱼,小猫们都勤快地跑了过来了,喵喵的可能还要吃,我说了一句, “等到熟了再吃”,我就说了一句,猫妈妈便过来把小猫给拦下了,就挡在前面,喵了一声,三只小猫就转身走了,小狗也回去了,好像小狗能听懂猫妈妈的语言。 某天快做晚饭的时候,我的朋友圈突然出现了这样一条消息,一位养宠物的朋友直接发朋友圈抱怨说:“为什么同事a可以回家陪孩子,而同事b不能回家去遛狗?” 如果倒退十年,这样的言论估计会被喷死吧。 这让我想起很多年以前,我的猫在一个夜晚去世了,第二天我无法上班,临时请假把猫埋在了院子里。我付出的代价是:被记旷工一天,全公司通报批评。 而多年以后,当有人把宠物视为自己的家人和孩子时,很多人已经不会再感到奇怪了。 就像一个朋友说道:“这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不是男人和女人,而是养宠物和不养宠物的人。” 当养宠的人越发重视自己身边这边不会说“人话”,只会喵喵叫或者汪汪汪的小动物时,这些小家伙们正生活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好时光里,它们会有漂亮的猫砂盆,各种各样的玩具,丰富口味的干粮以及罐头。 很遗憾我的小猫没有活到现在,它不知道人类在用科技装点自己生活的同时,也把它们的世界变得无比炫酷。 虽然这有些许人类自大的投影,比如那些价格不菲的猫咪自动饮水机。 据说猫咪喜欢流动的水源,不过也不一定,一位朋友给自家的银渐层买了自动饮水机,不想主子不喜欢,没过几天饮水机便身首异处,水撒了一地。 还有人花了数百元买了号称可以红外线感知、自动铲屎的猫砂盆,但是因为噪音太大(机器自身的响动和猫因为好奇带来的噪音),主人最终拔了电源插头,让它变成了一个平庸的大号猫砂盆。 所以不知道为什么,本来普通的小猫,也变得势力了,或者过着比主人还要丰富多彩的生活,所以当小猫也喜欢财富的时候,就注定会反应人类的孤独,如此而已。 我的小猫就只有一个我给用木头做的秋千,旁边的树就是天堂了,要不就是在屋子里的椅子上躺着,总之除了吃的,也就没有给小猫咪多花钱了。 我把鱼鳞去掉之后,去除内脏,首先要去除腥味,姜丝,料酒,大葱,盐,需要腌制一会儿,等到腥味少了一些,才开始做。 夏天就应该在外面做饭,在屋子里做饭,实在是有些油烟的味道,所以还是在外面好。 去除了鱼表面的血迹,用水洗洗,准备裹一层生粉,到油锅里炸过一下,所以先把柴火给点着了,放了半桶油。 等到油热的时候,就把鱼放进去,等到炸至黄色变硬的时候捞出来,放在盘子里,准备再炒一下,切了一点蒜末,放点酱油,先炒一下,炒出香味来,也是为了去除鱼的腥味,炒好了放在盘子里,然后把豆瓣酱拿出来,能闻到很香的蒜香。 然后就是准备弄酱汤,放几个辣椒,酱放的多一点,水放的少一点,然后把鱼放进去,弄好了酱汤,打开中火,就不用管了,接着就是放点葱,香料,然后就是慢慢收汤,等到汤没了就好了。 至此,酱焖鱼的全过程就完事了,顺便把剩下的小鱼,给了小猫吃了,就挑了四条比较大的鱼,晚上吃,所以出来了,做饭依然是生活的主色调,所以还是无奈了。 人类和猫相处的时间其实非常短,1947年,一位美国人创造了猫砂,猫咪不用出去上厕所了,我们才心安理得地把猫咪留在室内,与我们共同生活。 我们在享受养猫乐趣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苦恼。养过猫的人,谁没被猫拆过家呢? 我就深有感触,书都背猫给撕烂了,用胶带粘了半个月,也心疼了半个月,所以真的摸不清楚小猫的脾气,所以说才要细细了解的。 有的时候会去厨房打鸡蛋玩,我的五斤鸡蛋几乎全都碎在了它的小猫爪下,我看着地上的碎鸡蛋想哭也哭不出来,心疼是肯定的,鸡蛋平常自己都舍不得吃,所以这次让小猫全都报销了。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猫这么喜欢“毁坏”我们的东西呢?什么东西都要去抓一抓,它真的只是为了磨爪子吗? 大家可以观察一下,这只正在磨爪子的猫咪动作—— 它一边挠猫抓板,一边非常认真地闻它刚才抓过的地方。其实抓挠的动作对于猫来说,不仅可以帮助它代谢甲床,也是锋利它的指甲,同时还是一种非常严肃认真的标记行为。 不管是小猫咪还是大狮子、大老虎,它们都是领地意识非常强的动物。所以标记领地是它们每一天都要做的日常工作,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被制止。 所以当看到猫咪狂野的一面,还是不惹它了,自己乖乖吃酱焖鱼吃吧! 新奇的地方 当你认真为自己准备一顿早餐的时候,就已经过了迷茫了,你开始明白,应该有一个完整、更好的自己了。 做好了鱼,又是蒸米饭了,最后就等着两个人回来了,我又就陷入了迷茫里了,所以这里的地方就又无趣了,又觉得无趣了,离开的心日益明显。 2020年,学着卸下负担,不那么在乎别人的眼光,过好自己的小生活,轻松一些,快乐一些。 也许生活还是依然艰难,但是岁月绵长,人间值得,更值得看到一个更好的自己。 这世上,没有人值得你为他改变太多,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才是对自己最大的成全,不管是与人为善,还是给人包容,前提都是不为难自己。 懂别人的辛苦,宽恕别人的失误,不是成长的代价,它就是成长本身。 我知道你已经无所不能,可今年,我想你多多爱护自己,对自己好一点。 其实,对自己好一点,这是出来走走以后才领悟到的,虽然道理很简单,但是如果能意识到,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简单的道理更不容易得到,都需要有了一定的经历后,才得到的启示。 行动,是通往梦想最近的路。 或许你已经看到,人们正在用尽一切词汇,描绘着过去一年的遗憾与不舍,书写着新一年的期望与忐忑。 过去一年,我们共同经历了迷茫、纷争,经历了许多动容时刻,也经历了许多唏嘘瞬间。 寒冬阵阵袭来,我曾迷茫该如何度过这个寒冷的夏天,就是厚厚的衣服,戴着厚厚的手套走在人群里,半山坡上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雪下了半个月了,还没有融化,似乎也害怕消失掉,所以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躲避着冬天的太阳。 过去的这一年,或许有困惑,或许有迷茫,或许曾小声地问过自己:是我做得不够,还是机遇早已过去?是环境过于纷乱,还是机会仍未到来? 种种猜想,把自己都弄乱了,所以干脆就不想了,其实,从很多的时候,我们都相信会有一种意想不到的幸运,会来到自己身边,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接下来就要辛苦一些了。 想来你并未得到答案,但在每个挤上通勤地铁的清晨,在与往日并无不同的车厢里,看着眼前挤在一起的陌生人群,你依旧记录着自己的生活,转眼一看,昨天那个女孩也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了地铁里,又是一节车厢,也会因此小美好而笑笑。 向着目标坚定前行,同时也留心沿路风景。反思过程的偏差,从不放弃前进的步伐。不知不觉中,你已与梦想的下一站更近了。 其实,这个新奇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心,自己总是搞不懂自己,总要来了事情了,猝不及防了才会总结经验,所以其实我们一直都在迷失自己,只是迷失太久了,没有发现,偶尔的一个想法也想不出什么来,所以就这样活着。 “喂,你想去北欧仙境不太冷的神话世界吗?”有人问到,我该如何回答呢? “好啊?我正想去看看那个神奇的世界呢,真想去看看,那个神话的世界,看过的人一定会变得不一样了”,可能有人会这样说道,所以一定是很喜欢旅行的人,所以也比较喜欢这样的人,因为看到的景色不一样,自然有自己新奇的想法,所以会是一个聪明精明的人。 “不想去,那里太冷了,我想那里一定没有我想的那么好,我敢肯定,也一定会这样觉得,因为过去以后我就会失望,一定会失望,我宁愿呆在家里喝喝咖啡,看看电视也比去哪里强,再说还要坐飞机,还要在车站等待,我可等不起,我有这样的时间,还不如睡一个回笼觉舒服呢,太麻烦,也怕受苦,所以哪里也不去”,所以又会有人这样说,其实,好像那种说法都有道理,都有自己不同的追求,做好自己的选择就行了啊!所以说没得选择,每个人都不一样。 “哈,好香啊!这是你做的鱼嘛,看着多好吃,没想到你小子全身是宝,做菜这么好啊!不过好像都是东方菜,要不要学点西方菜,我可以让你去最有名的学校去学习”,汉斯和布鲁诺,一回来闻到味道说道,不禁又夸了我一顿,我就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是家里比较平常的菜了,所以在他们眼里还是觉得挺神奇的,因为他们吃惯了自己的西方的菜,所以一看到东方菜还是挺不错的,虽然这里也有中餐馆,但是这样自己做的菜,从味道上和感觉上还是不一样的。 “去学习西餐自然愿意,这菜在我家里都是平常的,所以就凑合着吃吧!”我说道,还别说,被一夸奖,内心还是挺高兴的,所以自己就在旁边笑了笑,意外听到他们两个人的谈话。 “对了,卡乐咪镇说今年的葡萄好了,据说个头大,糖分含量特别的高,营养丰富,特别是果色也特别纯正,明天去看一下,而且那还是一个有趣的地方呢,民宿和民俗很多,要不要去看看?”两个人吃着鱼,突然转了话题,我一听到是一个新奇的地方我也来了兴趣了,因为我现在也特别想去一个新奇的地方去看看,顺便再发现一个神奇的自己,所以我也想跟去。 “我去,我去,我也去,你们要带上我”,汉斯的话音刚落,我就接上了,布鲁诺看了看我,笑了笑,感觉他们就是在说给我听一样,不是问我去不去,而是让我自己说出来,这还真是厉害了。 “嗯,带你去吧!就是想带你去的,因为每天呆在这里也挺无聊的,所以说跟着我们两个老家伙一起出去看看,也好”,布鲁诺说道,顺便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这个时候小狗也过来了,鱼里面还有一点汤汁呢,所以正好泡米饭吃。 鱼肉的颜色也加深了,所以当吃到蒸熟的蒜瓣的时候,感觉这蒜确实是特别的好吃。 学西餐,我最想学香橙蛋糕,因为我真的喜欢吃蛋糕,喜欢这奶油的味道。 好了,明天终于可以出去走走了,不再是在附近转悠了,所以还是挺高兴的,也算是一个小的期待了,有种暂时解放的感觉。 豆浆油条 可能是太怀念过去,所以做梦都在想着回到老巷子口,特别又是在这不同的国家,这样的感觉会更加的明显,从城堡,教堂,各样的尖顶建筑,还有欧式小的别墅风格,抑或低矮的民房,都是不同的感觉。 吃惯了西餐的早餐,突然想吃豆浆油条了,这里面不仅有过去的生活,更有一个平凡世界的童年生活,那个时候平静自然,温馨浪漫,既是现代的,又是古老的,老式的自行车还在墙边依靠着,巷子口的大皂荚树还在迎风飞舞着,奶奶亲手缝制的线书包刚好陪伴我们放学了,去河边,追蝴蝶吧! 早晨有的时候可以自己做饭吃,也可以去巷子口边的移动早餐店去吃豆浆油条,是一个时代的记忆,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安逸了,所以平常的亲戚邻居往来,说说儿女的事情,老人们坐在巷子里的大树下下棋,谈心,便成了生活的慢动作回放,讲讲过去和现在的改变,说说小的时候的事情,便是每天最和谐的生活了。 下面讲讲各样的胡同吧!想写写这些胡同的名字很久了,到现在还依然记得那些胡同的名字,一想起来就特别的好奇,好像把所有能看到的,听到的,都写成了胡同的名字,作为一个时代的记忆保存着。 比如月光胡同,现在一说月光,总会想起每个月赚的钱花光光,成为了月光族,是现在年轻一代人的一个标志,所以不要做月光族了,能攒下一点钱总是好的,应对未来的不知名危机。 其实,月光胡同,能想起每天晚上的月光特别亮,所以就算是简单的月光,也被赋予了很多的色彩,寄托,所以也会是一个故乡的样子,现在在家里也许不明白什么是离开,等到离开了,才发现什么是故乡的思念,故乡的月光。 月光光,月光光,思念的人儿想家乡,家乡有个胡同口,人来人往真不同,有人打着葵花籽,有人坐着板凳子,小孩满地跑来呦,猫咪忙着去爬树,天边的云儿轻又白,多想回到那地方。 菜市口胡同,一看就是买菜的地方,所以每天是最热闹的胡同之一,每天人来人往地买着菜,小孩子,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都能看到,有的时候为了几分的菜钱而吵得面红耳赤,有的时候会多给你一个西红柿,会多给你一个土豆,各个样子的菜农都在自己的那一点地盘吆喝着,从早上到中午,又从中午到晚上,不停歇,只为了生活更加好一点,虽然是最平常的努力,但是还是会因此而被感动到,为了一个家庭的责任,为了更好地给孩子一个未来。 “你好,卖菜喽,新鲜的菜花,土豆,白菜,都是自家种的类,便宜又营养”,有人吆喝着,很是热闹,有的时候你会看到有人捡着那些被扔掉的菜,菜农看到了总会好心给一点还剩下的好菜,只是笑一笑,感谢一下,也是生活里幸福的事情。 水井胡同,一个镇子上的人都来这里打水,水井胡同是一个不通的胡同,只有孤零零的三口水井,却让整个镇子的人都幸福地喝着井水,所以算是最了不起的一个胡同了,虽然大人不让小孩子去这个胡同,所以还是会听说了一些。 每天早上最多,每天时时刻刻都有男人在用扁担挑着两个水桶,往家里挑水,有的时候会来回好几趟,所以我就站在胡同口就能看上一上午热闹,是很快乐的。 百花深处胡同,看起来很浪漫,不过胡同里也确实是有一些花圃,看起来会生机很多,也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百花深处胡同看起来要比其他的胡同大一些,所谓的大,感觉是胡同的肚子处胖了一些,因为有一棵百年大树,建筑的时候而绕了一圈,所以会感觉空间大一些,是圆形的空间,一喊声还有回音,所以我很喜欢在胡同里大喊大叫的,能听到回声,所以很好玩。 百花深处总有一个人在等你,她忧愁,她踌躇不前,她仿佛在等一个人,一下子小巷子的忧郁又出来了,所以百花深处胡同,显得浪漫又忧伤,所以看起来这里也被赋予了复杂的感情,令人唏嘘。 骡马市胡同,就是一个很大的牲畜交易市场,所以方式能看到马,能看到骡子,能看到很多的羊,这些动物在人与人之间被交易,一路上拉了许多粪便,所以这是最臭的一个胡同,不过即便这样,也挡不住人们去赚钱,所以虽然这样,也是我们孩子去凑热闹的天堂。 骡马市的动物,已经持续了很长的时间了,大多数的人都穿得灰头土脸的,总是在包子店买两个包子,一边牵着牛一边吃,很着急的样子,所以这样画面很平常。 特别是冬天冷的时候,过来的人大多数带着破狗皮帽子,两边的护耳在旁边随风飘舞着,嘴里出来的哈气很多,仿佛都凝固在空气里,大多数人又都是呈现苍老的样子,脸上的皱纹坑坑洼洼,黑白色的胡子长短不齐,显得很邋遢,就是这样的时代记忆,才让人深刻,也许现在发现那些面孔,还能认识,因为这样的记忆是看一眼就非常深刻的了。 时代的记忆总在这个时候被想起,小的时候的风景,总是在这个时候清晰了一些,所以喜欢这样的回忆。 最后说说豆浆胡同和油条胡同,这两条胡同是互通的,交叉在一起的,所以小镇的胡同建筑是非常精妙的,所以说有的时候即便我在这住了很久了,也会偶尔迷路,所以也是有趣的事情。 这两条胡同如同名字一样,是两条交叉的小吃街,所以也是特别喜欢的,还有许多老店,比如老面包店,牛轧糖店,老的辣片店,老的汽水店,都曾是最喜欢光顾的地方,所以如今只能通过这些温暖的文字回忆了,所以无论过了多长的时间,都还是会怦然心动。 还有好多的胡同都这样的有趣,都承载着这样简单而又纯粹的时光,在心里泛起无限的温柔的浪花拍打着内心,内心怦怦直跳,是这种心动的感觉,在老家的记忆里显得格外亲切生动。 卡乐咪镇 说话间,总感觉有一个地方在召唤着你前去,我看着远方的云,仿佛又找回当初初次旅行的感觉了,说不清楚哪里好,可是就是什么都替代不了,所以背着背包就走了。 我最喜欢的一段话: 一座城市的风景 就是一座城市的名片 就像一说曼哈顿,就会想到纽约 一说香榭丽舍大街,就会想到巴黎 一说陆家嘴,就会想到上海…… 每一座城市,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地标 它们是这座城市的名片 更是人们对这座城市的精神寄托 而我 生活在这座平凡的小城市 它最伟大的就是它的天空 永远青蓝阳光常伴生活不急不慢 平凡而又伟大。 有的时候世界再大,却感觉没有容身的地方,甚至都羡慕星星有自己固定的位置,而不会掉下来,所以有的时候无处可去的心很明显,想停下来又不敢停留,想找个人说说话,又不敢说,总是自己跑到没有人的地方,跟树洞说说话,一个人的孤独,就是这样,仅此而已。 但是同时我也相信,总有一个地方是让你一见倾心的,可能感觉找了所有的地方都不是想停留下来的,唯独到了这个地方,感觉到了想要停留下来的感觉,所以就在这里,先不走了吧! 我曾想,不要走太遥远,干脆就走到世界的尽头吧! 旅游业最好用的营销术语,是一个叫做“世界尽头”的概念,都会勾起所有人的好奇心,所以世界真的有尽头吗?哪里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和传说中的一样,是不是很冷啊! 这些天涯海角,其实就是世界地图上肉眼可见的边角和极限,冰岛,勘察加半岛、乌斯怀亚、塔希提莫不如是,而一旦被成功归入“世界尽头”,这些目的地就变成了此生必去的愿景,一切意义的终极。 2020年开年旅行,刚好需要一个充满冒险意味的理由,刚好也不知道做什么,刚好在开始的时候,去看看自己想去的地方,一路上一定丰富有趣,见到很多穿着和说话奇特的人,见到他们独特新奇的生活,所以在这样的新奇里,我也在自由跳舞,享受着自由高高在上的乐趣。 散落在天涯的那些世界尽头里,最让人想无限接近的一个,就是南极。 一提到南极,就是企鹅,冰天雪地的样子,说是有地下宫殿,有冰层下肥美的鱼,有关于一切关于冰雪的秘密,所以那是一个神秘的地方。 作为最晚被发现的大陆,南极孤傲地立于地球最南端,白色冰原、绚丽极光和呆萌企鹅,只是关于南极的一个思维定式,这里最触动人心的色谱,是仅存极地的冷艳冰蓝。 那是一种最纯净的蓝,似乎是从地球伊始就保留下来的,经过几个亿年的保存,依然完整无缺,所以这样的蓝,是眼睛看不到的远古蓝色。 形态各异的冷峻冰川,是南极被凝结住的极地之魂,漫天的冰雪还是挺震惊的,也许这庞大的冰雪里,还有很久远之前的动物保存着,神秘异常。 不管之前对南极有什么样的向往,真正抵达之后,总会被冰川的强大存在感征服。专属极地的剔透蓝冰,水晶一般晶莹散落,仿佛海面上漂浮的蓝色梦境,游荡在德雷克海峡的浮冰,甚至间接影响着全球的气候变化。 所以在这个时候,梦境也就在眼前了,你看不懂它,它却能看懂你,在很久的时间里,你都沉醉在梦境里,是别的地方找寻不到的感觉。 “喂,别睡了,走了”,一大早晨,布鲁诺就把我的薄被子给掀开了,刚醒来的时候打了一个喷嚏,感觉森林里的早晨有点冷了,我感觉是不是远处的冰山给的感觉,所以起来了。 “去干嘛啊!”我起来说道。 “是你自己说坚持跑步的,现在不跑了可不行,既然说的话就要去履行,自己说的也算,跑完步就带你去摘葡萄了,你不昨天说想去嘛!”布鲁诺说道,我才想起来还有这样的事情呢,所以说赶快穿衣服睡觉了。 估计回来都不用准备早餐了,所以说还是挺高兴的,有面包和牛奶就吃呗,所以说能方便一点就方便一点。 一会儿回来的时候,看到汉斯已经开着车回来了,今天倒是起的挺早的,所以说还是挺意外的,我也不知道为啥就上车了,顺便拿了几个面包和三盒牛奶。 在车上,因为换了一个角度,果然看平常的世界都不一样了,所以有的时候就需要换个角度眼光看世界,所以在这个时候才明白过来,等到从那个新奇的地方回来以后,就试一试。 “对了,这里到那个小镇多远啊!”我胡乱问到。 “大概两个小时吧!要是没睡醒,你在后面先睡一会儿”,汉斯坐在副驾驶上说道,布鲁诺是开车的。 “不睡了,看看外面的风景也好”,我说道,虽然路过这些风景,但是还是觉得陌生,不过随后感觉自己也是陌生的,从布鲁诺和汉斯的眼里能看到,从旁边的玻璃镜上能看到。 不过随后,一声肚子饿的咕咕叫的声音起来了,才停止了想象,所以拿起面包和牛奶就吃了起来了,这才算好了一些。 “嘿,你什么时候有的吃的,给我一个”,汉斯听到我在后座吃,不由得郁闷了起来,跟我要了两个面包。 出了小路,才看到人群中的大路,人一下子多了起来,才感觉,哦,是到了城里了,和周围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我又看到这是什么车呢,我也不认识,所以说还是不问了。 对了,刚看到一个孩子在抱着书包去上学呢,我吃完了就发呆看着窗外,思绪纷飞,看到眼前的人,其他的东西又一闪而过,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所以看着汉斯在窗边抽烟呢。 烟飘到我的眼前,不由得咳嗽咳了几声,我也打开车窗让风进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喧闹的声音。 我知道这是一个特别的地方,但是当冲入人群里,也变得不过如此了。 巷雨 撑着油纸伞, 独自 彷徨在悠长、 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是有 丁香一样的颜色 丁香一样的芬芳 丁香一样的忧愁 在雨中哀怨 哀怨又彷徨 她彷徨在这寂寥的雨巷 丁香巷子,因为有着几丛丁香花而得名,从夏日的空气里,从远处依稀走来,确实能闻到淡淡的丁香花的味道,那个时候小小的巷子居然可以包含这么多的东西,所以突然想到,觉得内心世界是满满的,而不缺任何的东西,从而感觉出缺了一块。 那个时候,我记得丁香巷子有一个女同学家在巷子深处,是小学的时候了,每次去找她借书,都需要走到巷子的最深处,才能看到那挂着红色灯笼的黑色木门,敲敲门,会看到她跑着过来开门,门打开的一刻,注定会成为以后发光的记忆点,在此刻特别怀念当时只是一眼的永恒,她的笑,以及随着巷子形状看到的天空。 撑着油纸伞 像我一样 像我一样地 默默彳亍着 冷漠、 凄清, 又惆怅 这条巷子的名字很奇特,叫迷路巷子,因为有比较多的路口,就是在一个巷子中分出很多的出口,几乎可以从任何一个通道,经过曲折的转弯,到达小镇外面的竹林,所以就算是在镇子上住了很久的人,也会有迷路的时候,所以还是挺奇妙的一个巷子。 记得有一次早上,镇子上下了很大的雾,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大雾,不过当我走到一个巷子口的时候,听到一阵熟悉的咳嗽声,我就知道是我的男同学,一起长大的发小,所以说会对他的声音比较熟悉。 那天我俩确实迷路了,等到到了学校的时候已经迟到十分钟了,平常里跑都跑不丢的地方,一下大雾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了,所以那天还真是奇怪。 现在的人生不也是照样奇怪吗? 人生,该迷茫的时候不迷茫,不该迷茫的时候,又偏偏迷茫,甚至是迷失,所以说这样的感觉,无异于一次又一次失望,渐渐地走向绝望,又从绝望回到希望,从泥沼里出来了,又掉进去了,实在是曲折离奇吧! 她默默地走近 走近, 又投出 太息一般的眼光 她飘过 像梦一般地 像梦一般地凄婉迷茫 像梦中飘过 一枝丁香地 我身旁飘过这女郎 她静默地远了、 远了 到了颓圮的篱墙 少女巷子,据说是在起名字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少女站在巷子口,所以就叫做了少女巷子,少女漂亮,长发,让人赞叹,所以就是这样的巷子,让人仿佛有了春风拂面的感觉,所以感觉温暖。 其实,少女也有忧伤的时候,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忧伤,会独自走在寂寥的雨巷,她撑着油纸伞,不知道要去哪里。 走尽这雨巷 在雨的哀曲里 消了她的颜色 散了她的芬芳 消散了, 甚至她的 太息般的眼光 丁香般的惆怅 撑着油纸伞, 独自 彷徨在悠长、 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飘过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雨巷,据说是镇子上最大的一条巷子,听说一到雨季,是积水最多的巷子,不过都从旁边的巷子角边流过,又流向其他的巷子,再流到一条环绕镇子的小河里,每次都能看到水位上升着。 下雨天的小巷子本身的颜色和天空的颜色差不多,灰蒙蒙一片,当稀稀落落的雨点落下来的时候,便是最美的时刻了,总是坐在门前看着下雨,偶尔有人从旁边跑过去,也会很快消失在雨里,看到需要帮助的人,就把伞给他,然后过几天就会还回来。 下雨的时候经常会坐在池塘边的石头上,看着荷叶上的青蛙跳来跳去,很是可爱的样子,然后再扑通一声跳进池塘里,不见了,所以再期待它会跳出来,就再也不出来了,所以也会失望离开。 下雨的时候,竹林里特别的热闹了,雨打竹叶的沙沙声,很是清脆,所以会听得如痴如醉,也有小鸟在旁边的竹林飞来飞去,不惧风雨,依然找到自己的落脚点。 我呢,也没啥,就是喜欢打着雨伞在巷子里,小镇外到处走走,也看不到太多的风景,就是说熟悉的眼前,看不到别的风景了,所以要寻找新的风景,用不同的眼光,在不同的雨天,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这种纯净的美,让心会有些许的疼痛,仿佛那薄如蝉翼的轻纱从眼前掠过,带着一丝不着痕迹的忧郁。没有哪一场相遇可以如此让你盈满心怀,没有哪一次分离让你如此忍痛割舍。 但终究有过这样的遇见,你便此生无悔无怨,流年静好,品味寥寂唯美,也许这是几年后的眼光,但是现在依然能意识到,所以说我在雨里寻找不一样的美。 绵绵的雨,漫长的岁月。从雨季里回忆,人生就像是从一个雨季到一个雨季的跳跃。成了过去,则模糊在一起,惟有那些零星的美好记忆,超越了模糊而存在。 雨打在水面上,雨落在荷叶上,树叶上缀着晶莹的水珠,月季花下散落的花瓣。 是谁走在雨中,被雨中沾湿了衣裳。匆匆的行人,在房檐下躲避着。高高举起的伞,五颜六色,像淋雨的蘑菇。 不知道鸟儿躲在哪里,它的鸣声没有被雨阻断,清越嘹亮,穿透雨幕,或许是在呼唤天晴。 溪水涨了,茂密的水草高高出水。荷叶田田,在雨中更加青翠,绽放的荷花,愈发显得娇艳。戏水的孩子,衣服弄湿了,冰冷的小手,被父母责备。山中的雾岚,冉冉如白云…… 美丽的景色,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发现不一样的美,换个角度,换个思考维度,也许眼前又是另外的世界。 那些笑颜,不知道在何处绽露,是否还和往日一样纯真?千万不要被愁云所笼罩。 在这雨季,会不会唤起共同的记忆?不知道什么是人生一定要经历的,而人生到了此时此处。对与错都也已不再重要,最真切只是喜悦与忧伤。 雨巷,姑娘,走过小小的巷子,变成了大大的人,在小小的雨天里,往往大大眼睛的自己。 岁月匆匆,留下的不多,失去的,很难重现。又逢雨季,不知道有什么会被记忆,当它走入模糊之中,又能留存几个影像? 只有小巷子是永恒的。 寻找 宇宙大爆炸后,宇宙中还没有形成恒星、星系和生命,而是充满了辐射和物质。 大约在40万年后,宇宙进入了所谓的”黑暗时期“。 这个时期中的宇宙缺乏光亮,遍布着中性的氢原子、氦原子,以及无法看见的暗物质。 多年来,天文学家一直渴望知道,照亮黑暗时期的第一批恒星和星系是何时以及如何形成的。 在宇宙复合期后,宇宙进入了一片漆黑的黑暗时期,直到第一束星光照亮宇宙。 在一项新的研究中,天文学家对一个星系团的观测表明,恒星的形成发生在大爆炸后的3.7亿年。新的结果于2020年1月1日发表在《自然》杂志上,为宇宙中第一批恒星和星系的出现时间和地点提供了关键细节。 一个星系团是由成千上万个星系组成的,这些星系会以大约每秒1000公里的速度相互环绕。 除了可以看见的物质外,暗物质在星系团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时,天文学家就发现,星系团中应当包含着大量看不见的暗物质提供了额外的引力,否则星系团应该早就分崩离析了。 天文学家会通过研究这些星系团来进行许多天体物理学中的实验,例如测量宇宙的成分,检验广义相对论和其他的引力理论,以及确定星系是如何形成的。 漆黑的宇宙,灿烂的星空,总要有第一束星光照亮,所以在这中间里,还不知道经历多长的时间呢,这里面的等待时间足以贯穿一个人一生的时间了,又何止是一生,所以有的时候一瞬间真的可以代表一生,哪怕是心上人的一笑,也可以永恒,所以相信总有永恒的可以存在。 新的一年,如何寻找更多的摄影灵感? 出版于1961年、如今已成珍本的《halsmanonthecreationofphotographicideas》(哈尔斯曼:打造摄影创意)旨在为摄影师们提供一些质朴实用的建议与灵感,帮助开发创新摄影手法,解决这个困扰着所有摄影师的共同问题。 “如何产出一张震撼人心或别具一格的照片,是人人都面临的难题,” 他写道,“商业摄影师需要让作品吸引眼球,杂志摄影师需要激发读者兴趣。就算是业余摄影师也面临这个问题,因为他们也喜欢跟其他人分享照片。”这段话有力地预言了五十年后的今天,instagram上的点赞功能。 寻找美的灵感,拍出更加震撼的照片,也需要经历很多的改变,所以想要拍出这样的照片,必须要不断地创新才行,所以在不断地寻找,不断地寻找,所以要寻找。 古代,客家人翻越了一座又一座大山,在这片土地扎根,砌筑家乡,土楼诞生了。 凡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谁想百年后的今天,土楼已成为独一无二的世界奇观。 12月末北方正值寒冬,而土楼的故乡却依然温暖如春。从市区前往土楼驱车,穿越一条条隧道,需近两小时。一路上,小河映着和煦的阳光和连绵的青山,土楼呈现在眼前。 土楼,不仅是一种建筑形式,更是富含中国文化与人居历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它起源于唐朝,在明代时其建筑形式渐趋考究,功能也向多样化发展。 清代、民国前后,随着客家地区人口的增长、家族势力的兴旺,土楼也趋于成熟。这些建筑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传承。 所以,喜欢寻找这具有历史文化气息的地方,能让平常的生活更加有趣味,寻找不一样的历史感,探寻文化的传承之路,不也乐在其中吗? 不知道大家在上高中的时候,有没有对一个女孩动心过,是一起上学的女孩,而你也很喜欢他,所以你心动了。 这个女孩我宁愿每次下课多遇见几次,沉醉在偶遇的小开心里,也不厌其烦地跑下去,结果还真的能遇到,所以那个时候真好。 我比她大一岁,所以大了一年级,她初三的时候,我是高一,很快她初三毕业了,所以我打算送送她,可是直到所有的人都走了,也没看见她的影子,当时心中特别的失落,就像是见不到她一样,就世界末日了,所以一直在人群里寻找。 那个感觉焦急地等待,多一秒都感觉承受不住,我不断地在人群里寻找着,感觉所有的人都特别的像她,可是仔细一看都不是,所以就挡在人群里寻找,眼睛都不眨眼,生怕会错过,所以眼睛都看花了,可是从人群开始到结束,都没有再看到她熟悉的影子,所以那天非常的失落。 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人生的寻找是确实存在的,所以我从没如此寻找过一个人,所以从那开始,我便感觉寻找可能也是人生的主题之一,所以我便不想再寻找了。 你知道寻找一个人是多么开心的事情嘛,但是同时找不到又是多么失望和伤心的事情嘛,所以这样的感觉极端让我第一次很受不了,我开始感觉爱一个人真的是挺痛苦的,所以不管是哪次寻找,不管是寻找什么,都需要用尽所有的力气,找到了自然好,找不到,那可能是注定需要走散的。 现在对于她来说,我更多的是庆幸她的出现,同时也有小小的遗憾,所以也认为可能真的是有缘无份,是注定要走散的人,不过每次想起来,还是会有怦然心动的感觉,因为她曾是自己喜欢的女孩,可能没有说出来,可是这就是美好的,所以都感谢我的生命里,曾出现过你的身影。 现在有点讨厌寻找这个词语了,因为现在更多的是失望了,所以在讨厌的时候,还是在寻找,所以虽然讨厌,还是会寻找,即便是失望,也不管那么多了,大概对于人生的失望已经习惯了吧! 我就是感觉自己也在寻找一个人,可能她也在穿越人海寻找我,所以我期待她的出现,然后会有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 紫色的小镇 一路上开车,并没有并没有影响失落的心情,失落着依然失落着,就是不知道这失落为何而来,所以看到布鲁诺和汉斯,依旧没有改变什么心情,看到熙攘的人群,反而感觉越来越糟糕了。 在一个转弯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头戴鸭舌帽的一个小男孩在手捧着一些鲜花,在街上沿路叫卖着,或许前一秒我不知道什么是快乐,但是看到小男孩的时候,我才知道什么是快乐,有的时候不需要有太多太多的钱,卖出一束花,多赚一块钱,攥在手里也是高兴幸福的,所以我很想也跟在后去卖花,只要能买个面包,一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不需要太多的欲望,简单的生活着就好了。 所以有的时候还是要回归现实才好,做一些简单却有意义的事情,试着放下那些遥不可及的欲望,不如面对一个最真的自己,不也挺好吗? 真的快乐,真的开心,真的去做了想做的事情,真的可以长出翅膀去追逐梦想,那么那个时候,你就会发现,梦终究是梦,再多的真实也无法让梦真实了,所谓梦真的如同真实一样,是你还没有走出梦,所以试着去接近,无限接近梦,过了梦,就是现实了。 2019年,好像每一个人都很难,不管是什么困难,总算一点一点挨过来了,虽然困难没有过去,但是还是过去一些了,接下来就好多了,所以虽然很难,但是依然值得纪念,不论如何艰难,都是2019年的一个风景,虽然任重而道远,但是还是希望会摆脱一些麻烦,越来越轻松,所以都应该高兴一些,不论是什么时候。 大家都有处理不完的麻烦,有叹不完的气,还有挣不到的钱,明明焦头烂额,还是被匆忙推到了2020年面前。 2020年依然期待,就能改变吗? 不要期待了,这样只是浪费时间,你必须找准原因,彻底改变一下自己,才能不负期待,所以期待来期待去,不过是想要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天下没有这样的好事,所以就要自己去努力,自己去改变,所以说万事还是要靠自己,这样未来,付出努力的未来才值得期待。 你也许会感到垂头丧气,觉得2019年一点都不快乐,其实,想想也有快乐的时候,只是太多的伤心掩盖了,所以说还是要发现才行,最后一天的时间,我细细总结了一年的情况,觉得伤心和快乐,还是各自一半吧! 但我们了解了我们的同事、同学、朋友、家人,汇成了几件日常的小事。 结果发现,成年人的快乐其实很简单,没错,就是很简单的样子,所以就是简单,过去年轻的时候迷恋着天上飞的东西,长大后却迷恋平庸,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成长轨迹,所以很是值得深思。 加班很折磨人,但比加班更折磨人的是,加完班打不到车,又加班到十一点的小工作人员,手里的叮叮打车正在排队:第101位。 这就是一种绝望,本来加完班最好的、最期待的就是能好好地休息一下,结果回家又成了问题,回家的问题,把最后一点力气都用上了,所以这能快乐起来吗? 所以,当你看到了不远处路灯下的共享单车,这灯光下的单车,像极了自己的救世主,在对于刚下班的你,毫不夸张地会这样想着。 所以这第一种快乐,就是能有一个方便休息的地方。 一天的工作还没开始,已经筋疲力尽。 我第一次在早高峰时挤上去西芹路的地铁,用了半小时,到最后我也没挤上去,是地铁安全员,把我硬生生推上去的。 早起化的妆和刚涂的口红都留在了别人的衣服上,他们回家不会被老婆打吧。 每天骑车6公里,这一天的有氧运动量就够了。 这些都是我们在城市里最真实的写照,还没工作呢,一夜之间攒下的精力就用没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除非彻底改变这些生活糟糕的样子。 奶茶,双手握住简单的快乐。那么问题来了,喝奶茶的时候,小孩和大人谁更快乐呢? 当然是大人更加快乐了,全年都励志减***茶的快乐如此奢侈。 奶茶!就是奶+茶!多么健康的搭配啊。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六十四天要减肥,三百天整喝了奶茶,呵女人,说好的减肥呢,到过年的时候,真的是越减越肥了。 身材走样,驼背圆肩,不过幸亏化个妆,脸还行,什么时候都不爱惜自己了,总是在随便中度过,所以会感觉不到快乐了。 我感觉现在成年人的快乐就是把生活弄得一团糟,然后看着这一团糟的生活手足无措,在旁边自己在那无奈地傻笑,可能对于成年人这就是快乐吧!所以说,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改变一下,或许真的能改变一些什么呢。 熬夜一时爽,熬夜追沙雕视频更爽,白天为别人卖命,只有晚上是属于自己的独特时光。 这是年轻人与生俱来的焦虑,摆脱不掉,又不知道该如何安放,所以都在焦虑里,年轻人都渐行渐远着。 八百好友,谁能和我聊聊天吗? 手机没电了,怕有人联系,更怕没人联系。 “喂,醒来了,下车喝点水,吃点东西”,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终于被人唤醒了,我迷迷糊糊地起来了,刚站起身子来,脚下一软就又做了下去,过了一分钟才下车,我看到这是一个入口,上面写着小镇,合着这就到了,一转眼,看到旁边有卖冰的,所以一下子就跑了过去了。 在这小镇的入口有两个雕像,像是两个天使,旁边有小摊,还有卖面条的,所以我们三个人各来一碗,吃了起来了,这就算是午餐了,随后,我看到那边的天有点漫天的紫色,应该就是葡萄了。 如果一开始,失落的样子是灰色的天空,到了小镇上,天空就变成紫色的了,所以紫色的天空,便开始成了快乐的样子了,这就是紫色的小镇。 机器人 到了中午,总算是到达了小镇了,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老人在旁边的石头上坐着,白色的长发像是一一生都没有打理过,低着头,闭着眼睛,偶尔抬起眼睛,也是闭着的。 渐渐地又开始寻找快乐的奥秘,有的时候确实是快乐,有的时候则不是很快乐,有的时候又是沉默不语,不知道到底是快乐,还是不快乐,总之就是矛盾中的快乐。 现在倒是越来越难控制情绪了,所以在黑夜没有人的时候,偶尔会哭一次,毕竟有的时候心情确实是压抑太久了,所以需要释放出来,那么哭便是比较好的方法了,所以会在黑夜里独自哭泣。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背负着不同的压力与负担。 大多数的人为谋生而四处奔波、飘摇不定;有的人远离妻儿家乡,孤独寂寞地穿梭在城市的街头。 心一直在家里,是一定找不到归属感的,所以在这迷失的城市里,每走一步都是特别没有心理依靠的,所有坚持下来的动力,无非是为了家庭美好的未来,所以会选择默默地工作。 风光无限的背后,承担的是不为人知的心酸与艰辛,只不过,有的人懂得如何去释放压力,在无形中将压力转化为动力,继续带着饱满的热情生活; 有些人,背负着压力与负担,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情绪的深渊而不能自拔,那是一个黑暗的无底洞,从此生活的环境是一片黑暗,生活更是压抑、沉重、痛苦不堪、无滋无味。 所以,学会释放,不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心上,偶尔笑了笑,也会释放出心理的压力,每次看到穿着工服的工人,一路走,一路笑的,就有些羡慕,所以有的时候把所有的东西看的都简单一些,没必要让自己受到限制,才能走得更远。 生活不仅仅只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所以选择旅行便是必要的选择了,总要把这些东西弄清楚了,才能继续往前走。 生活在日息万变、繁花似锦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有永无止境的追求,但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无谓之贪心、欲望、上进,还是理想、抱负,那总是一种奋进、不服输的精神,只不过,理想永远难以到达,好比登上的一座又一座高峰,一山还比一山高,没有尽头。 所以,才要一直追求着这触碰不到的理想,一直都在努力的路上,所以会寻找快乐到底是什么,该如何去保持呢,所以又成了生活里的人物。 我相信总有有趣新奇的灵魂,会让你对生活眼前一亮,会在你觉得越来越枯燥无味的生活里,寻找快乐的奥秘,生活里的广阔世界里,总有你没有看过的一角,所以才会越过世界来寻找,目的也许就是为了一个心情的改变。 “嗨,robot,robot,那里有一个机器人,快看”,吃着面条,放了不少的辣椒酱,汉斯突然大声喊道,我们便随着眼神过去了,果然是机器人,所以看上去很酷。 这个机器人,有金属的外表,看起来就是破车的前头改造的,不同粗细的小腿在走着,身后背着一个小竹筐,看来是那种工作的机器人,那么这样就能省力多了,所以再次感觉这次来对了,果然有新奇的地方,所以开始对这个小镇感兴趣了。 登山是一件富有乐趣的事情。每次登山,我的内心是执着的,无论是为了缓解情绪、释放压力,抑或寻找生活乐趣、征服自我,我总是想登上最高的那座山。 只是,每一次我都失败了,因为那一座山限制了我的视线,群山连绵不绝,没有尽头。 但每征服一座高山,我还有富有成就感,毕竟,我释放了压力,坏的情绪也得到排解,对待生活的热情更加饱满,重新焕发激情,把压力转化成了动力,继续以更好的姿态迎接每一天,做最好的自己。 凡事,都喜欢追求一种完美,那是一种心态,但能坦然接受生活中的不完美,那是一种境界。 接受一个不完美也是一种快乐,,总之对于矛盾,不要总是看到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可以寻找。 追求完美是人之常情,追求而不强求,认真生活而不较真结果的完美程度。 毕竟,人世间有太多的事情,十有八九不尽人意,只要出于本心,尽心尽力,无怨无悔就足矣。 有时候,倘若每一件事情追求完美无瑕,将会无时无刻搁置在心头,渐渐堆积为压力,时间久了,整个人生将活在压力当中,不堪重负。 学会放松,学会释放压力,生活才会多姿多彩,有压力不可怕,压力有时候就是前进的动力,可怕的是自己在压力面前束手无策,走不出压力的情绪黑洞,永远陷在了压力的心魔里。 情绪就是心魔,情绪源于无形的压力,在压力面前,常常有心魔作怪,精神被乌云密布,人生逐渐跌入黑暗的深渊,没有光亮,没有色彩,没有希望,一生悲观绝望度过。我们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人生,总渴望在悲观的时候走出痛苦的阴影,在绝望的时候看到生活的希望。 “嗨,这机器人太酷了,你是在哪里买的?”汉斯放下面条就跑过去了,看着人家的小机器人眼睛里放光芒,所以我和布鲁诺便相视而笑,看了过去。 “哦,这是我自己做的,每天都是帮我运送葡萄的,很方便,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意去改变造型,特别棒,特别的酷,哦,他太能干了,甚至能比过几个人一起工作”,那个人戴着黄色的草帽子,手里拿着一根棍子,在炫耀着他的机器人有多厉害。 我绕到机器人后面去,看到小背筐里还有葡萄呢,我就拿了几个葡萄吃了,果然挺甜的,我在想有一个机器人陪着跳机械舞步,那该是一个特别有趣的事情,所以我在想,我也许需要一个机器人同伴,所以突然有这样一个想法了。 绝望中寻找希望 特定的时间里,你很悠闲,你可以不用考虑什么工作,可以做想做的事情,可以去想去的地方,所以会很自由,甚至有些放纵了。 所以当过了这一段时间以后,所有的索取,又都要付出代价,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当然自己实力强也可以避免,但是还是会陷入为自己类似于救赎的道路,所以放纵了一年,就要用一年的时光补回来。 所以这一年里,又会变得艰难无比,虽然知道远方就是出口,可是还是要等到时间到了才可以,所以都是在等待,人生似乎又回到了等待期,不停地等待,不停地在这个人生的站点徘徊。 所以那将又是另外的一个生活,想要再回到当初的地方,就又变得困难了,所以想要再回到那个便利店买东西,隔着很远的地方,便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了,所以想要再轻飘飘地回去,就又变得困难了,这里面也是有很多的努力才能达到的,所以有的地方离开了,想要再回去是非常困难的了。 所以还想回去,时间越久,想要回去的心就越弱了,就感觉越来越没意思了,所以即便自己想要努力鼓起回去的欲望,也被时间冲淡了,在时间的道路上也渐行渐远了,想要再回到最初的起点,走了多远,就要再走多远回来。 其实,这样把事情长久的拉长也是渐渐走向绝望的一条路,所以有什么事情就要尽快完成吧! 也许,在通往成功的路上想要过放弃; 也许,在生活的压力下苦苦挣扎失去了希望; 也许,在前行的路上付出了艰辛的汗水看不到结果。 这些给你增添了阴郁苦楚,增加了压力的重担,“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当承受不了的时候,学会做一颗稻穗,适当地弯下身,转身你会发现,丰硕的果实正迎面扑来。 带着一颗爱心生活,爱工作、爱自己、爱身边的一切,学会释放压力,才是对生活最好的回馈。 有的时候,就算是到了绝路了,也不要想着这就是绝路,因为还有好多的希望可以找到呢,所以永远不要抱着绝望的态度去做任何的事情,当你觉得生活没有任何希望的时候,不如就从这些绝望里寻找希望,或许会有不一样的发现,也许会让整个人生因此而发生改变。 其实这个世界上是没有足以让人开挂的人生,我们想要在危险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只有拼命地向前努力而已。 虽说我们会在这条道路上遇到很多的困难和失败,虽然我们也会知道在这条道路上成功的几率不会很高,但是有的时候我们只要多坚持一下,多拼一下,那么我们得到的结果很有可能就会截然不同,甚至在有的时候就会出现奇迹,所以说,人很难说就会注定一生平凡,因为依靠自己的坚持和努力就可以成就不平凡和成功。 只要有梦想,谁都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所以不论梦想会如何,都要怀揣着梦想,努力前行。 我们在生活中很多时候其实都是这样的,在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看书,但是在刚看没有几页的时候,就开始怀疑我们看书到底有没有用,在想跑步的时候,我们开始跑步,但是坚持了没有一个星期,就开始抱怨体重没有下降就打算放弃。 所以,有的时候,不要怀疑这件事情的合理性,也许是因为你做的还不够,所以还看不到成果,所以要多坚持一会儿才能看到效果,不要做了短时间的事情,没看到效果就不做了,要坚持下去才可以。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捷径是可以一步登天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开挂的人生,我们只不过是在生活中不断拼命努力而已,因为只有沉住气,走好每一步路,那么自己想要的一切,才能够如期而至。 其实就算我们对于未来什么都不知,但是我们也要不断奋勇向前,就像是那些鲑鱼一样。因为暴风雨的天气导致美国华盛顿的一些道路被淹没,有十几条鲑鱼被拍到它们飞快地从公路的一侧游向另外一侧,它们是那样急急匆匆,其实它们并不知道,它们这样做是不是值得,但是它们没有放弃任何一种可能生存的机会,因为只有不畏惧前方的道路,那么才有可能开拓未来。 大多数的时候,并不是不够努力,可能努力的方向是没有意义的,只是有的时候就是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努力,所以才努力去追求着,你不知道为何这样,但是依然值得期待。 就像是看似两个没有任何交集的人,看似已经是无法说话的人,偶尔联系一下,也许一切就变得不那么僵硬了,也许她也愿意和你说说一些事情,这样本来绝望的事情,不还是出现新生了吗? 所以,我开始变得对于所有的事情,不论什么样子的时候都还有希望,所以我开始试着改变,改变看似已经不能改变的过去,其实,也能改变,就看你有没有这个心去改变了,所以在生活没有希望的时候,就是要去改变。 其实,想了这么多的方法,也证明自己的人生是有些笨拙的,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那样的事情,所以才会想很多很多的办法,去改变这眼前的一切,仿佛所有的一切东西,都是在为了改变而改变。 生活改变的没有那么笨拙了,人生改变的没有那么愚昧了,路改变的清晰了一些,未来好像也在有了光亮了,为了希望,而包容一切的绝望。 人生就是乘风破浪去旅行,所以会去很远的地方,会去一个没有人去过的地方,常常想,也许这就是自己所追求的未知,所以未知的,还是未知。 最后,平凡的路也能变得不一样了,所以我们走过的路没有白走,因为至少人生没有彻头彻尾的绝望,还有很多的希望在里面,都需要自己去寻找。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佐佐 还是在寻找快乐,但是能找到快乐的点,真的是越来越少了,所以会迷茫,哪里才会有快乐呢,哪里才能寻找到呢? 《灌篮高手》讲的是一群怀揣梦想的少年激情打球的故事。在梦想面前,有群少年永远赤红着眼。 ·时尚boy流川枫,被称为天才,经常一个人练球到深夜,堪称救场的典范。 ·曾被三井寿那句“教练我想打篮球”狠狠戳到,伤到站不稳还是能稳投三分。 ·宫城每次举起一根手指,hold住全场的时候,简直man爆。 ·樱木花道,一个失恋50次都不成功的谐星,因为暗恋的女孩一句话,走进了篮球世界。 在我们的记忆中《灌篮高手》是热血明星般的存在,一直不明白作者为什么将主角光环给了樱木花道。 有人说他像走错了剧本——骑自行车带人的情况下能超汽车,期末考试后,面临七门挂科不能参加全国大赛,为了打球仅仅通宵一晚上就通过了全部七门的考试,这样的天才少年去隔壁的热血高校或许能制霸铃兰。 长大后发现,这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生活真相:完美帅气的人设立久了就会轰然倒塌,小人物也能逆流而上。 就像总是不甘心但却接受普通的我们,天生神力却亟待伯乐,莫名乐观也偶尔脆弱。 尝尽了生活的苦,总是被一次次打到再咬牙爬起来,因为世界抛弃你连声招呼都不打,那些为了心中所珍惜的事物爆发的时刻,才是平凡人的英雄时刻。 其实,很多的时候,这样的生活更加偏向是一个成功的世界,因为成功的世界总是难上加难、离奇曲折的,所以当你感觉自己很累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那就说明,你走对了路了。 所谓的快乐就是为了梦想拼搏的精神,为了一个目标,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而去打球,所以当拿起球的那一刻,才是最快乐的时候,所以拼搏真的可以快乐,所谓的比别人快乐,大概就是比别人受了更多的苦难吧! 受过苦难,才知道快乐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快乐很简单,快乐至上。 樱桃小丸子 长大后我们发现:幸福属于那些容易感到满足的人。 《樱桃小丸子》的故事设定在70年代初的静冈县,家中共有六口人,经济支柱是“工薪族”爸爸樱宏志,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溺爱着小丸子的爷爷友藏。 冬天,家里没暖气,全家人只能围坐在饭桌前,用被子盖住腿,守着一个没有遥控器的电视机,换个台还要靠小丸子拿着一根长木棍按动。 反正只要一家人齐齐整整,就很幸福了,因为不管小丸子有多么平凡,总有人全世界最偏袒她。 所以一家人每天都很有趣,所以不论是怎样的小事,但是从里面感受到的幸福感,总是让人羡慕和嫉妒的,所以,即便是最平常的生活也会感觉趣味无穷,即便是贫穷,也很有生活仪式感,这就是一个家庭缺少的热闹。 小丸子坚信“只要活着就一定会遇上好事”,她认为“快乐很简单,就是一个暖手袋的事”,她也说“我们的哀伤和年龄是没有关系的”。 对啊!哀伤,是不分年龄的,只是感觉上可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感觉越明显,所以去他的忧伤,只是太多太多的时候,还是要承受忧伤,所以快乐,就是最简单的。 她的人生视角,仿佛是为我们大人准备的一个窗口,垂头丧气也不忘给自己打气,满足是快乐,不满是期待,但别让这种不满,成了你快乐、期待的屏障。 有人说长大就是有去无回,我正活在当初遥不可及的未来,好在冲突与和解共存。 小时候我们会用叫喊表达自己的不满,而如今用沉默代替,那些说不出口的话并没有消失,而是逐渐的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成为了身体里会呼吸的一部分,有的时候会随着跑步的加快就跳动起来,而整个身体更像是一个情绪的过滤系统,不断过滤过去的不美好,而留下所有的美好,成为人生不断向前的动力,所以人生会美好,越来越值得期待。 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会在心里给自己偷偷过儿童节,还是能轻而易举的为热爱的卡通人物掉泪,还是会偶尔穿穿那身旧校服。 没有人永远年少,但只要我们依然拥有好奇心和热爱世界的能力,我们就永远是少年。 所以,快乐就是保持少年的心了。 “哇,这个机器人好酷啊!”刚走了一个机器人,又来了一个麦子黄色的机器人,手是一把镰刀样子的,脚是一个大圆盘样子的,看起来笨重了一些,后背有一个大的小盆,看起来是专门储存东西的,所以说应该也是工作型的机器人,所以这里真的是太神奇了。 “哦,谢谢,这是我的机器人,叫佐佐,是专门为我准备的采葡萄机器人,而且还能跟老爸一起学习拳击呢,所以说很是厉害”,小伙子一边比划着,一边跟我们有些炫耀地说道,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也会有自己的机器人。 “真酷,这是你爸爸给做的?”布鲁诺好奇地问到, “对啊!厉害吧!走了,一起去采葡萄吧!”说道,小男孩带着机器人首先走了过去了,我们跟在后面。 汉斯一个眼色,我就知道了,可能是要从这开始,就从这开始,不是过来来买葡萄的嘛,所以说现在就可以了。 快乐的天空是紫色的,所以在紫色的天空下,就应该快乐一些,至少不让一些小的情绪妨碍自己,所以还是要快乐,快乐多种多样,就看自己能不能找到了,所以说快乐就这样开始了。 走了不远处,看到山坡上有不少的葡萄架,所以说看起来一层一层的,像是远方的云,慢慢悠悠展开,所以在紫色的天空下,能看到里面有人和机器人在走过去,葡萄一点一点消失了,装在了机器人身后的盆里。 《迷之森林——鸟》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酒吧女孩 一个人在熟睡的时候,我希望是被美食的香味叫醒的,这是自动地醒来,没有失落的心情,因为美食的味道足够抵消掉所有的不快了,所以很喜欢这样的被叫醒方式。 不过,有的时候梦境还是美好的,至少贪念那一丝的美好了,所以在现实的世界里,根本找不到这样完美的事情,所以都会贪恋梦境里的世界,以达到逃避现实的目的,所以想要呆在梦里,不想出来。 其实,终究还是要从梦境回到现实里,梦境终究会有被打破的那一刻,所以能因此知道梦境与现实的距离也并不是坏事。 其实,也并不是会反对叶谈恋爱,只是感觉周围的人心太复杂,所以不能这样随便喜欢一个人,所以要去看一看,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所以还是要去看看。 “啊!什么啊!好香啊!”叶被香味给叫醒了,不由得睁开眼睛说道,我昨天一天不在家,虽然给留了纸条了,但是还是应该不知道我去哪里了,虽然他自己在家里也不错,但是还是会害怕,他说过,害怕晚上打雷的声音,所以还是赶紧回来吧! 自从教他画画以后,叶也跟着一些事情开始有事没事画画起来,所以根据我的要求,画的开始变得精致了一些,所以当我看到画架子上多了一副女孩的画像的时候,我才发现,也许昨天是自己偷偷回来画的,看着样子还可以,不过不知道人怎么样。 我是拿着火腿煎蛋的盘子偶尔一瞥看到的,所以在画架子上开始有了一个不一样的画像,过去就是画个小猫小狗了,画个西瓜等的水果了,所以没有什么新奇的的地方,但是到了现在,开始画女孩的画像了,所以就有点不一样了。 把热的面包片放在桌子上,窗外的台阶上,我突然从巨大的落地窗上看到了一只小猫,慢慢悠悠地走过去了,所以当我再次想到小猫的时候,我感觉也许猫知道爱情的真相。 猫咪什么都知道,猫咪深邃的眼眸里,有的时候柔情似水,有的时候又狂野如同蛮荒的野兽一样,让人敬畏,在猫咪的眼睛里,似乎包含了这个世界的一切,所以猫咪可能知道,你一辈子都不知道的事情。 目中无人是它们,高贵冷艳是它们,喜欢待在角落观察铲屎官一切动态的,也是它们,它们喜欢你,或者不喜欢你,只是一个眼神就决定了,所以说读懂小猫,便是读懂了人生的一大部分。 它见过你为了前任痛哭流涕的样子,也知道你和它斗智斗勇的那些小心思。当它们站在窗边思考猫生的时候,内心其实忧郁得像个诗人。 正是因为这些忧郁,猫咪才懂得更多的道理,只是它们不说出来,所以我们不知道,只有我们去观察追求它们的时候,才稍微懂得了一些生命上实质意义上的东西。 今天, 又看到别家猫为了搞异性关系叫到撕心裂肺 不像我,从上周开始就彻底失去了这种烦恼了,为了爱情何必呢, 何必呢,为了爱情。 猫抓板算什么东西?沙发才是我的磨爪天堂,有的时候小猫把家里弄得一团糟,都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收拾,所以猫也是极度任性的动物。 这辈子就怕两个东西 一是洗澡 二是铲屎的要舔我。 有的时候就想摸摸小猫柔软的毛毛,大多数的猫咪都不喜欢洗澡,因为根本就不想把自己给弄湿了,所以都讨厌洗澡,可能小猫都喜欢身子轻轻的,而不想变得沉重。 你踩到我尾巴啦 看我不咬死你嗷呜 哎别喊别喊 我可一点都没用力 你知道的 从小猫的细微变化里,好像都能找到能解决爱情烦恼的东西,只是有的时候我们只是把它当成了普通的小猫,所以我们感觉不到这猫咪的力量。 最浪漫的爱情就是:我们把,彼此相爱,却又彼此独立。 世界上有很多浪漫的符号都是全球通用的,玫瑰花、摩天轮以及刻着彼此名字的爱情锁。 有一句诗很喜欢这句话,曾经我挂上了qq空间的签名:“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锁上的爱情,似乎就意味着永恒的爱与承诺。 关于爱情锁的起源,一直都存在很多争议,但最为大众接受的说法是2006年菲德里柯·穆恰出版的小说《爱是如此孩子气》,这本书直接把米尔维奥桥变成了罗马的“网红打卡圣地”。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故事虽然俗套,却带着轰轰烈烈的浪漫,爱得难舍难分的恋人把锁挂在米尔维奥桥的灯柱上,再将钥匙抛入河中,祈求彼此能终身厮守。 自此,仿佛成为了恋人间许诺的独特仪式,这种浪漫的宣誓方式从西方一直蔓延到世界各地。 彼此相爱,又彼此自由独立,便是最好的爱情持续的样子,所以能锁在一起,也要分开。 “哇,哥,你回来了,太好了,我都饿死了”,叶光着脚丫子就回来了,看着我很高兴的样子,我刚才回来的时候看到桌子上还有没有扔掉的打包回来的食物,我给收拾了一下,然后才开始做饭了。 “先别吃,我问你,画板上是你画的那个酒吧女孩,你了解她吗?”我一开始就问到,虽然我一向是不太严厉的,但是遇到我在意的人的问题,我就特别在意了,所以说,我还是严厉了起来了。 “嗯,是啊!这就是我根据自己的记忆画的她,漂亮吧!”叶还是高兴地说道,一点都没有严肃,所以我就生气了,立马站了起来了。 “你给我严肃一点,站起来”,我说道,叶就停止了笑容了,看着我生气了,便不再说话了。 “行了,吃饭吧!明天带我去看看,我给你判断一下,你不懂得爱有多危险,所以我给你看看”,缓解了一下,我说道,但是叶还是站在那里,我便开始吃饭了。 “行了,先吃饭吧!也不是故意凶你的,只是你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是什么,所以选择是很重要的,所以我给你看看,盲目地去喜欢一个人,是不正确的”,我说道,叶才缓缓坐下,笑了笑,我才舒了一口气。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佐佐(一) alvaropcios,西班牙教父级酿酒师,西班牙10大最贵葡萄酒榜单中有3款出自他手。 他是推动西班牙葡萄酒革新的先驱之一,在西班牙最重要的普里奥拉priorat、里奥哈rioja和比埃尔索bierzo三个产区都建立了酒庄,关于西班牙风土的探索他更是颇有心得。 2019年的风土大会上,alvaropcios为我们一一揭示了他在这三个产区酿出西班牙最顶级酒款lermitafaraona和quiondevalmira背后的风土秘密。 对于葡萄酒的追求,是我从写字开始的,因为葡萄酒总能带来一些灵感,所以对于葡萄酒的味道,更多的来源于灵感,这样的灵感味道,也许是葡萄酒的地道清透的味道,或许是红色的液体流动,有一条很好看的曲线,或许是葡萄酒瓶子上独特的图案,都能带来一些灵感。 对于喝葡萄酒或许本就是贵族的生活,显得更加有气质,生活更加有格调,不过我感觉葡萄酒解渴不错,所以每次外出回来的时候,都会喝上一杯葡萄酒才满足地坐在沙发上眯一会儿,放松一些紧绷的神经。 我们在三个具有深厚传统精神的历史地区酿造葡萄酒:东里奥哈riojaoriental、普里奥拉托priorat、比埃尔索bierzo。每个地区都有着神秘而独特之美,并保留了祖先的葡萄栽培经验以及自然与历史之间的迷人纽带。 我们努力与每个地区的物理、自然和历史环境保持紧密关系;通过有机实践,恢复原始和谐。我们的葡萄酒,分布在各个地区,均具有成熟性、纯净感、平衡性和生命力。 其实,品味葡萄酒更能找到一份和谐的感觉,是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味道,每个地区因为气候条件不一样,所以酿出来的葡萄酒也自然不一样,所以每个地方的葡萄酒都值得品尝一下,特别是这样接近自然的味道,更是能带来自由的感觉。 在阿尔法罗alfaro,土壤是由碳酸沉积和石灰钙底土形成的:各种来源的塌积沉淀物也被各种质地的石灰岩颗粒、沙子、淤泥、尤其是粘土所包裹。 在格拉塔略普斯gratallops和科鲁利翁corullon,土壤是由富含铝的变质岩组成的。 普里奥拉托priorat的土壤由石英板岩licorell组成,科鲁利翁的土壤组成则更丰富:二氧化硅、石英和砂岩。 土壤的地质特征决定了葡萄酒的特性以及其耕作管理方式。 在耕作过程中,为了不对其侵蚀作用产生不利影响并保持其正常运行,我们采用可适应各种情况的传统而可持续的耕作方法。 读到这,突然感觉葡萄酒也是一种神圣的感觉,需要一个特别的细心,才能搞清楚葡萄酒的一些细微的变化之处,或许是来源于对于土壤生存环境的了解,或许是对于葡萄生长周期恰到好处的把握,一个地方能有独特的葡萄,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有的。 极限的海拔,坚硬的水平板岩,斜坡面朝黎明的温暖白光。 拥有来自大西洋的潮湿西风和夏日来自南方的干燥微风。 葡萄园位于断层线上,地球的岩浆裸露在外。这或许就是似乎有一种惊人能量保佑着葡萄藤的原因。 这是一片极不寻常的土壤;它的形成取决于穿过地块的构造断层线。这种铁镁矿层产生了分布在塌积沉淀的所有火山矿物,以及位于基岩和地表之间仅30厘米的土壤中的细小颗粒。 它们与绢云母片岩交织在一起,绢云母片岩转变成板岩,板岩降解为小碎片,同时覆盖着板岩的石英岩缝出现在一种被称为角岩的岩石中。 所以,再看这些山坡上的葡萄架的时候,才发现,种一个葡萄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情,所以好的葡萄酒也是贵的,从这样的口感上来说就不同了,本来的基础条件也不一样,所以葡萄的品质也不一样。 “快,佐佐,跳上去”,这个小男孩说道,耳朵里似乎是带着一个耳机,可能是控制机器人的,里面应该有主控板,所以设计的机器人虽然丑了一些,但是还可以。 看着机器人,脚下被弹簧一弹就上到山坡上去了,很快的看着葡萄酒就开始了收集,很是快速,我看着葡萄的叶子更加感兴趣,在微风里自由飘动着,此刻抬头看看天空,连云都变成紫色的了,周围都是葡萄的香味。 我就“哎呀”,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了,我偷偷摘了几个葡萄吃了,然后感觉酸甜挺不错的,擦掉葡萄表面上白色的粉末,才吃下去。 我突然又想起布鲁诺庄园里的实验室了,说让我也参加,后来因为莫名其妙的事情就被放到小森林里的房子里,一直到现在,一些事情仿佛从来都没发生过,但是又曾真实地从身边飞过去,一些事情真的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 “喂,你动啊!怎么不动了?” 我们三个人正在欣赏紫色的葡萄,突然听到小男孩在哪里拍打着机器人,可是机器人就是不动,所以也没有办法了,我们也跑过去看看了。 机器人的背筐里,看着已经有半筐葡萄了,所以当停止工作的时候,就有些不正常了。 “啊!别打佐佐了,机器人也是有生命的,我来看一下,我对于机器人也懂得一些”,汉斯过来说道,一下子挡在小男孩前面,保护着机器人佐佐。 拿过来小男孩手中的控制板,拿过来检查了一下,发现没有问题,就看了看旁边已经静止的佐佐,虽然不是太高科技,但是也是生活的小帮手,所以也会给生活带来不一样的改变,所以还是要爱护机器人。 汉斯检查了一下,最后从肚子这里拿出来一块电池,还有看了一下机油没有了,应该就是这个问题了。 “没事,就是没电和没有机油了,回家拿来一点就行了”,最后汉斯说道,这个时候才听到身后有人喊, “没电了,过来换电池了”,有人喊到。 男孩父亲 你好,总说父爱是无声的,可是你要明白,这样的爱更加如同大山一样朴实厚重,所以爱从来都不是表达出来的,而是默默做事表达出来的。 其实,我发现老爸他更加有趣,不止喜欢跑步,而且兴趣广泛,从很多的时候,更加喜欢钻研有兴趣的事情,有一点发明的气质,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的时候又爱钻牛角尖,所以说性格有些复杂,但是也简单,懂得很多的道理,所以说会很不错。 看着这个小男孩的父亲,戴着一个草帽就跑过来了,我突然想起来老爸也喜欢戴着草帽,在夏天去钓鱼,在树荫下,特别的悠闲,所以说还有一种感觉,就是老爸特别会享受,从老爸身上散发出来的自由、开心的感觉,是我在别人身上找不到的,所以说我很佩服老爸,让我有种自由的感觉。 “嗨,小南,是不是机器人没有电了,我就知道,说好让你用二号机器人的,你把一号给带来了,肯定不可以啊!”从远处跑过来说道,我们就呆呆地看着这位父亲跑过来,手中拿着一壶油,还拿着一块电池板过来了,我们都在等待他的靠近。 “看,这就是我的父亲,他可厉害了,机器人就是他发明的,老爸可是我的偶像,我一直想要去自己发明一个机器人呢,可是没有,所以我就让爸爸给做了两个,一个工作,一个陪我一起跳舞,所以我才会更加快乐一些”,这个叫小南的小男孩说道,开始觉得,小南的童年应该会很充实和快乐,就是因为有爸爸的存在,所以在不同于母爱的父爱里,小南更加有安全感,所以作为父亲的兴趣,自然会很好地影响小南,给他带来很多的快乐。 这又让我想起了别的孩子不幸的同年,所以同样是孩子,却有着不一样的遭遇,实在是有些疑惑,作为孩子,不就应该有美好快乐的同年嘛,可是没有那么简单。 被奉为影史经典的《美丽人生》已经在一月的全国上映。 时隔22年,经4k修复重登大银幕,不少影迷都怀着“有生之年”的激动心情进到影院重温《美丽人生》。 “最美丽的谎言和微笑”,片中伟大的父爱让无数人为之落泪;“早安,公主”,男女主角圭多与多拉的相遇和相爱,美好得就像童话;“黑暗中的微光”、“即使身在悲惨世界,也要绽放大大的笑容”,《美丽人生》用这样强大的乐观精神感染着看电影的每一个人,告诉大家“无论如何,人生总是美丽的”。 提起二战题材影片,《美丽人生》无疑是其中最特别的那一部。男主角圭多玩笑一般的出场,甚至让人无法相信这是一部关于二战的电影。 它不血腥、不残酷、不暴力,那些**的酷刑没有用镜头展现而是被父亲圭多用几句玩笑带过。 即便身处战争年代,也依然用不变的爱,挡住不断暴露出来的丑陋人性,所以一份父爱,足够让一个孩子挺过整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并且去鼓励周围的人,让爱充满这个世界。 父亲为了保护儿子的童心,在炼狱般的集中营中编造了一个1000分游戏。 “不许哭、不许找妈妈、不许吵着要吃点心”是父亲制定的三条游戏规则,也是儿子约书亚需要在集中营里遵守的生存法则。 这场游戏是悲惨世界诞生的温柔谎言,也被观众评价道“如果谎言可以这样美丽,我也情愿生活在谎言之中”。 其实,还有很多的美好人性,在特别的年代才表现了出来了,所以在我们感叹人生不如意的时候,在迷失的时候,在无助的时候,都需要去想想更多不如意的时候,那样已经经历了认为最糟糕的事情,剩下的就容易多了,总要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去闯荡世界。 历史上的1941-1945年,是犹太人的人间炼狱。 **德国对近600万犹太人进行种族灭绝行动,占当时欧洲犹太人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包括近150万儿童。 身为犹太人的导演罗伯托·贝尼尼,却将这样一段残酷的历史用平静的、甚至幽默的方式呈现在电影《美丽人生》中。 圭多闯入“公主”多拉的订婚宴会时骑的白色骏马,被**刷成了扎眼的绿色; 小约书亚看到商店门口挂着“犹太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圭多便安慰他说“明天我们的书店也挂上‘不许蜘蛛和西哥特人进入’的牌子”……喜剧的内核是悲剧,圭多用一句句不经意的玩笑让观众更加铭记战争的残酷。 2020年也是世界反***战争胜利纪念75周年,《美丽人生》的这次重映,也让我们更加珍惜眼前的和平年代。 从战争年代走来的人,更加珍惜眼前和平世界的来之不易,所以在我们感觉无聊的天空下,却不知道只是慢慢往前走,便是最幸福的一件事情了,所以在我们还没有说什么是快乐的时候,只是安然自得地跑步,散步,便是曾用多少人的生命作为代价换来的,所以没有什么是能难倒你的,你需要去珍惜,去感悟,去领略生命的真知。 “哈呼,哈呼,累死我了,这是机油和电池板,你帮机器人一号换一下,我还要回去呢,看着小羊别被别人给偷走了,所以说,谢谢啊!”小南的父亲跟小难说着,看到了我们三个便打招呼说道,我们点头同意了一下,然后小南的父亲又跑回去了,我们便看着背影发笑,实在是有趣的一个父亲。 “喂,叔叔哥哥,你们帮我一下,控制一下这个位置,我自己触摸不到,还有那边手指里,都生锈了”,小南说道,我便过去给帮忙扶了一下,看着很困难的样子。 把旧的电池板拿了出来,把新的电池板又给拿了过去,我给安装在旁边,所以很快佐佐就恢复了动力,把最后一茬葡萄给收集完了,就开始休息了。 是时候,考虑一下死亡了 也许,是时候讨论一下死亡了,这是怎样的事情尚未可知,但依然拨动着好奇的心弦,依然触动着不知名的心,在过多的角落里,开始寻找死亡到底是什么? 生与死,不过是这世间的常态,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旅程。 可是,不经历过生死,还是无法理解到生命存在的意义,无法感知这世间如同浮云一样的琐事,曾经我们都在这里面的云层的光与影里迷失过,等到走出阴霾,看清楚了生命的方向,才知道,不过是一切都是浮云而已。 可是,从很多的时候,我们还是不争气地惧怕死亡,无论是从哪里来的恐惧,都会感觉到可怕,会害怕带不走人间的财富,会留下很多的欲望没有完成,可是当渐渐变老的时候,才发现,一切有一个可以居住的地方,有一个可以自由的家,就很满足幸福了。 如果在爱情里,两个人一开始就看到的生命的尽头,就不会那么无数反复纠结离别和矛盾了,也不会受到爱情的限制了,所以说因为爱情很复杂,那是你们根本就没有想到,两个人会有一起变老的那一天。 无论是声名煊赫的大师,还是平淡如水的普罗大众,我们都同样赤裸着出生,在走过一段或是热闹或是寂静的岁月后,都无法避免死亡。 正如金城武在电影《死神的精度》中说,死亡并不是一件特别的事。 所以,虽然生老病死是常事,但是等到了那一刻还是会不淡定,所以从容的面对死亡,并没有那么容易,当然也没有那么难,所以会神秘,就看自己是如何理解经历的了。 但是,为什么那些和我们素未谋面的大师的去世,却能够在无数人心中掀起名为悲伤的滔天巨浪? 我想,是因为死亡更好的衡量了我们生的意义。 电视剧里,作恶多端的大魔头死了, 人们奔走相告,普天同庆; 而与人为善的好人驾鹤西去时, 人们在他们的葬礼上哀嚎哭泣。 影视剧中虽含有夸张成分,却更能凸显这样的含义:死,其实是生的折射。 死,只是生的一部分,是作为生的一部分而存在,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有的人失去了,也像是在活着,有的人存在着,也像是死去一样没有任何区别,所以生死也只是一线之间。 难道悲痛就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不,不是的。 像年轻时的马尔克斯,作为一个二十八岁的小记者,在巴黎漫无目的的漂泊,就像是所有迷失在人生世界边缘的人,需要一个人的出现来拯救一个狼狈的自己。 在那样一个细雨蒙蒙的春天,他就那样与自己心中的大师海明威不期而遇。 这仿佛是注定的相遇,是注定在相遇的那一刻,改变了以后的命运,因为从现在开始,你就知道该如何做了,去做什么了,所以会一步一步走出迷失。 在自己的《与海明威相遇》一文中,他这样写道:“我不知道是应该去找他采访还是走过马路去表示一下自己绝对的崇拜,但是无论哪一种想法,都面临着相同的不便。 当时,我的英语水平和现在一样糟糕,对他的“斗牛士”般的西班牙语,到底程度如何,我也不太确定,就是不知道该如何说出这样的话,一句话总要想想才能说出来,啰啰嗦嗦,有的时候还会出错。 所以我没有做这两种煞风景的举动的任何一种,而是把双手罩在嘴上,就像人猿泰山一样,从这边的人行道喊向另一边‘大——师!’ 欧内斯特·海明威知道一大群学生中不会有其他大师,于是他回头,举起他的手,用孩子气的西班牙语对我喊道‘再见,朋友!’。” 而在四年后海明威选择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时,马尔克斯并未表现出如当年般的狂热。 他反倒这样认为:“意大利、西班牙、古巴——半个世界都留下了海明威的足迹。在古巴一个庄园的住所里,他一直居住到逝世的前夕。 那座房屋在树荫中仍保持着完整无缺,里面仍旧陈列着他的各类藏书、猎物和写字台,以及他生前从世界各地弄来的许许多多的小玩意。 现在他虽然离开了人间,但这些东西却仍然存在着,他曾经以占有它们的魔法赋予它们灵魂,而现在它们则同这颗灵魂共存。” 你瞧,当大师离去,这种联系仍然存在。 就好像海明威当年用魔法赋予了自己心爱之物以灵魂一样,我们以大师的作品为媒介所建立的这样一种被马尔克斯命名为“魔法”的联系,同样不会随着大师的离去而离去。 我们从大师那里汲取智慧,升华思想,认识到更多的有着相似伟大光芒的人。 这是大师生的意义,也是我们为他们的离去而悲痛的原因。 当我们在谈论死时, 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讨论生呢? 大师终将会离去, 但时代还会如潮水般起伏前进。 我们应当感谢大师, 是他们的出现 为我们黑暗蒙昧的时代撕开光明的缝隙, 是他们的才华为我们开启前行的道路, 是他们的智慧启迪我们混沌的思想, 更是他们,就那样站在那里, 就足以令我们所有人心安。 是的,他们就在那里, 陪伴着我们,不离不弃。 同样的,寻找有同样书生意气的人,才觉得在一块有共同的语言,才觉得一个学问会有不同的见解,所以在很多的时候,我们很愿意遇到这样知己的人,这样会有重生的感觉。 你明白死亡了嘛,大概也不明白,只是有的时候,明白又模糊,所以在很多的时候,我们只是考虑眼前的事情,却根本不会想到生命尽头的事情,所以不会有一起变老的那一天,也不会领略共同经历的太多太多的风景,所以在这个时候,便走不远。 虽然现在离着死亡还很遥远,但是感觉是时候考虑死亡了,因为总会面对到,所以该考虑一下是该如何对待了。 旅行,活着 再糟糕的人生也有结束的时候,虽然刚才很讨厌这样的人生经历,不过当这种称之为糟糕的体验过去的时候,想到的不是最初想到的摆脱了的快乐,而是有些舍不得,认为人生在世,无论好坏都是自己生命花园里的风景,到了最后,都应该值得纪念。 去到一个地方,并不是自己想去的,可是过了半年的时间以后,一开始的讨厌也没有了,甚至开始留恋这个地方了,虽然我认为这个地方并不太好,但是在临走的时候还是会舍不得,因为这也发生过自己的故事,虽然不太热闹,但总归值得一想,所以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去一个地方就爱一个地方的人,讨厌的地方甚至都有点可爱了,所以我很庆幸自己可以生的这么温柔。 每一次的困难,闯过去,都是生命的一个进化,我相信,我会达到心中的梦想,所以会有信心走下去。 旅行就是为了更好、更加有趣地活着,所以在我们的生命里,旅行便是年轻的标志,意味着,我们终将会在生活的大潮中,变成一个个爱笑的诗人,也希望会是成为属于自己的诗人,所以我们都在努力把生命变好,成为自己喜欢的自己。 “你好,我是未来的你,你很棒,可以很了不起地坚持住自己,不论是每次的旅行,还是每一次的失望,你都没有选择绝望,而是在自己身上找到更大的价值,很庆幸你拥有这样好的心态,可以陪我一起旅行,还记得吗?那次为了追上最后一班汽车,你足足跑了三公里才停下来,因为你不想错过生命的最后一班车,就暂且说成是生命的最后一次,如果我们把每天都当成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是不是就精彩万分了呢?”忽然一个长得看起来比我高的人出现在我的面前,看起来和我长得很相像,不过看上去却比我稳重成熟得多,所以听到他的说话,我才知道是未来的自己,可是我又不确定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所以我会很疑惑地看着未来的自己,只是淡淡的一笑,我便确定那就是自己了,依然没变的两个酒窝,依然是那个头型,看起来更加潇洒一些,不过我不明白的是我为什么戴眼镜了,因为我是最讨厌戴眼镜的,没想到未来的自己,就真的成为过去自己讨厌的人了。 不去旅行一次,真的不知道和自己去同一个地方的人,真的是太多了,那说明是有些同样或者类似的想法的人,所以看着这些人也不由得有些亲切起来,不过也同样忧心起来,行李拿的不少,还要一步一步走,沉的不行,就足以消耗掉你所有旅行的热情了,还要在不断地花钱着,出去的情况,大概就是一块钱行走一步,没有钱,几乎是很困难的,所以说虽然讨厌这样的事情,但是又不得不接受,最深处的感受就是没有钱,便寸步难行了。 出来旅行我讨厌拿行李了,因为去哪里都不方便,就算走一步都不方便,所以一开始被这样的消耗热情,实在是受不了,直到到了出租屋的时候,躺在不是太大的床上,才感觉真的舒服,你看家里这么舒服,为什么要跑出来花钱受罪呢? 一开始真的是这样想的,这也是第一次出来没有经验的时候,所以会觉得旅行很麻烦,大有生气一走了之的样子,可是看了看这些刚刚从机车上卸下来的行李,我躺在床上的角度看了看,怎么这么多的东西啊! 我有气无力了,我无奈了,我今天走了一天的路,我是真的累了,所以看着看着,就无奈地睡着了,睡觉,现在对于我来说是放松,是重新思考眼前生气的事情,是重新开始今天的生活,所以我就保持了一个很难看的姿势睡着了。 睡觉前,我隐约听到了一阵汽车的声音,还有听到了家雀的声音,叽叽喳喳地很有活力,不像是现在的我自己,狼狈,看起来很虚弱,多想一点事情都感觉多余,所以睡觉了。 我再次醒来,是因为外面在刮着风,下着小雨,小雨从窗户外面被风刮进来,正好不断地落在了我的脸上,所以我醒来了,醒来的很勉强,又累,又渴,又饿,又浑身不舒服,所以我坐起来翻了翻包里的剩下的半瓶矿泉水,看看晶晶亮的透明的矿泉水,喉结一涌动,就全都喝上了,很凉,很舒服,特别的好受。 想想,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来都来了,就一定会有有趣的事情,冲破来时的艰难,所以我开始摆放行李,对啊!出来旅行不就是为了更加有趣地生活着嘛,我寻思,整理完了就到附近吃点牛肉面,因为现在很想吃牛肉面,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喜欢吃。 后来,我想起这第一次的情景,觉得特别的好笑,因为拿了太多的东西,所以会嘲笑自己,再后来出了跑步鞋,黑色衬衫,书,常用的钢笔,其他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会是一个很轻松的旅程。 坐火车,三四个小时还可以,超过这时间恐怕就很难熬了,所以在我们旅行的时候,一定要选择自己认为可以的出行工具,不然过多的等待就是在积攒焦虑。 坐火车的时候,更喜欢自己在人群的喧闹里沉思,至于想什么,可能思想有多远就能想到多远,宇宙周天都能想到,会划过无数的画面,或是古代激烈惨痛的战场,或是古代文学大家在文字飞扬的写字样子,或是一个古装的小少年在胡同口快乐地啃着冰糖葫芦,后面贴着“春”和“福”字,这是过年了嘛?为什么少年只是吃了一串冰糖葫芦,便就是开心的不得了呢? 从桀骜不驯也在渐渐靠近安稳,无能为力的样子越来越明显,突破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寻找出口,至于出口在哪里,我真的是一无所知。 父亲的话 旅行,也是一条渐渐明白的道路,过去也许不知道父亲为何这样辛苦,说的话是为何原因,或者说不知道为何会这样,有的时候有些忧伤,又谁都不说,自己硬扛着,现在总算是明白了。 是小南的父亲这样快乐,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所以联想到自己的父亲,一些事情便明了了,所以说有些模糊的事情,也瞬间变得清晰起来了,所以才会说一下了。 “啊!机器人能动了,机器人能动了,你快看,能动了”,在机器人锈蚀的地方,涂好了机油了,机器人才动了一下,所以小南才高兴地说起来了。 “嗯,对了,你家在哪里,我们想和你父亲谈谈生意,你先能带我们回家嘛!”这个时候,布鲁诺过来说道,小南愣了一下,然后把机器人关了,带着我们三个从梯田上下来。 “走吧!我知道你们来干什么了,跟我去吧!你们是来买葡萄的葡萄酒家吧!”小南一看就见过有这样的人来过,所以一下子就说出了我们来的意图,所以我们便开始笑了笑,从梯田下的小路过去了。 周围的草丛倒是清幽,这边的葡萄生长环境也是很天然的,郁郁葱葱的大树在旁边的路上站立着,周围的草丛显得安静了一些,偶尔有调皮的鸟儿在草丛里歇息打闹,显得有了一些生机。 这个小镇并不是在一个平原地区,看着像是卧在一个高低起伏的山地里的小镇,一眼看上去看不到一个平坦的地方,所以感觉应该是葡萄的天堂吧! 这里都是古老的木房子建筑,看着挺有田园诗意的,所以也一下子又喜欢这里了,何为快乐,大概只是在这个地方,就是快乐的吧! 虽然这里没有森林里好玩,但是也别有一番风味,喜欢这样的原始感觉,如果一些事情能回到最原始的状态,那么现在也许会更加好一些,如果心里没有那么多的欲望,或许也看不到现在的风景,总之有矛盾的同时,也有突破,有舍得,才有得到。 “看,我家就在那边的两个木屋里,爸爸正在收拾捡回来的废弃铁架呢,看样子应该还要做机器人,太棒了,yes,真的太棒了”,我们居高临下看着那两间不是太大的木屋子,周围都是木板简单连接起来的栅栏,所以看上去虽然简陋,却也简单。 说话间,已经到了栅栏外面的小门了,打开小门,走过去的依旧是草地,小南的父亲现在已经换成了牛仔样式的衣服,蓝色的裤子已经旧了,上衣也是挺宽大的,穿着感觉一身散乱不看,像是一个北欧小丑的装束,怎么看怎么邋遢,不过也感觉到一丝美感,至于美从哪里来,我自己也不知道,当然还有那已经破了一个洞的牛仔帽子。 “爸爸,原来他们是来买葡萄的,你给看一下”,我们过去的时候,小南的父亲正在拿一个扳手敲打着一块废铁呢,也已经生锈了,所以说听到小南的呼喊声,扔在地上扳手就过来了,嘴边有两排小胡子,显得慈祥了许多。 “哦,你们好,欢迎来到多尔克庄园,好吧!我承认除了几只想要学习飞的臭鸡之外,除了让人流口水的葡萄之外,就没有其他的了”,小南的父亲说道,刚才的装束现在就近在眼前,这个装束加上刚才说话的语气,我越来越感觉小南的父亲是小丑专业出身的,虽然说话滑稽有趣,却也真实真诚实在,在外面最缺少的就是这样子的人,如果能遇到一个就很高兴了。 “哦,你好,我们不介意你的鸡,我我们是来弄葡萄的”,汉斯随后拿出一包烟说道,于是三个人席地而坐在这草地上,很喜欢这样自然坐下的感觉,因为这让我感觉都是真诚实在的人。 “哦,那太棒了,我感觉我像是在河边捡到了金子一样高兴,欢迎你们的参观”,小南的父亲抽起烟说道,算是一个欢迎仪式吧!不过,我可没看出来什么欢迎。 “对了,这里没有几个人,为什么不去城里住呢?”汉斯说道,看了看周围的样子。 “城里,城里去住,别闹了老兄,那房子这么贵谁能买得起,也就只能在这地方自己盖个房子了,城里赃乱拥挤不堪,而且有很多的小猫在木板和房顶上上蹿下跳,你不觉得很奇怪嘛,这些小猫完全打乱了我的生活,所以城市里活着根本不快乐,所以,所以还是呆在这里好,对吧!”小南的父亲说道,似乎在这里很快乐的样子,所以说我感觉也是,有的时候不想还可以,有的时候想了,也就这样,偶尔爆发出来的一丝快乐,也稍微泛起一点内心的浪花,看起来就是因为这一点改变,而变得大有不同。 “这样啊!这样也不错,在这里安静又舒服,自由又快乐,要比城市里的拥挤不堪好多了,何必要去那里呢?”布鲁诺也抽烟说道,夏季里,微风袭来,旁边有一条小湖,看起来很凉爽的样子,如果要是每天都能在这里游泳一次,那该多好啊! “对啊!减少了生活的压力,这里的天很蓝,云很轻松,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关键是还有小南在这里,能做一个机器人也是快乐无比的,所以说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小南快乐,我这个做父亲的也就满足了,你看他多可爱,现在他就是我的上帝了”,说着说着,本来看着像是小丑的男人,也变得深沉了起来,大概有的时候这就是幸福吧! 像小南一样,被宠着,爱着,生活在有爱的气息的空气里,那该是多么幸福的啊! “你好,我是你的父亲,我一定给你小家伙一个快乐的童年,你喜欢做的事情都陪你去做,你想要的东西,只要会做的,也会做给你,就像是这机器人,好吧!”父亲的话虽然简单,但是却给孩子很多的安全感。 是啊!父亲说的有些话现在才明白,一切只是想让你快乐。 孩子的眼光 《小王子》一书中写道:“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所以《小王子》是写给大人的一本童话书,而《小王子》又何尝不是拍给大人的童话电影呢? 孩子的纯真善良,柔软却不失力量,足以穿透大人坚硬的外壳,带去直击心灵的震撼。 “喂,说道这小子可奇怪了,有一次为了一个自己手工制作的布偶,差点从悬崖上掉下去,他不喜欢和其他人一起玩,所以每天就是自己在家里看书,或者爬树,看着远方的天空,其实,我知道这孩子喜欢稀奇的东西,所以制作机器人,也算是给他解闷吧!”这个时候,父亲说道,我便看了看这看上去很可爱,很快乐,又很美好的小男孩,其实,小孩子也有自己的苦衷吧! “哦,这样啊!这孩子真的是有些不同,不过看起来比我们快乐多了,他很好,只是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合适的容器去装下独属于这个孩子的灵魂,你这个父亲做的很称职,很好”,汉斯说道,我便跑过去跟着小男孩搬了一块铁板,刚好露出一只破旧的机器人手臂,小男孩自己到旁边把这只锈蚀的手臂给粉刷了一遍,很是认真和可爱,所以在某一刻,我感觉这孩子会因为某点伟大的光辉而成为一个不可思议的人物,可能会因此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机器人制作家。 “唉,作为父亲不就是这样嘛!他妈妈是在一次事故中离世的,所以这孩子的性格有点偏僻,所以在很多人眼里会是怪类,所以在这里的地方居住也是有原因的,所以说你们明白就好了”,这个小南的父亲说道,其实,小南看起来也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只是很多的时候并不表现出来,所以也不会有人关注。 “对啊!像你这样比较特殊的家庭,确实需要给这孩子更多的关爱,既然喜欢机器人就喜欢吧!他上学了嘛!如果没有,我可以安排他上学去”,布鲁诺说道,合着我是听明白了,不买葡萄了,反而会是帮助人家孩子来了,我也是因为葡萄醉了。 “对了,不说了,你们不是过来买葡萄的嘛!咱们去葡萄园看一看吧!”小南的父亲就坐起来,突然说道,似乎不想再说家里的事情了,我便跟着小南去了旁边的小木屋子里,里面有很多破旧汽车的配件。 “在所有的破旧配件的后面,有一只红色的高跟鞋,是在一个玻璃柱子上的,显得很显眼,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感觉应该隶属于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的灵魂所在,所以男孩会很珍惜”,我这样想着,其实,有很多的事情只是感觉,每次这样的感觉都是对的。 随后,看见小南捧着红色的高跟鞋就出来了,走,走,一直在往前走,直到走到一棵树下,才默默放在了一根整齐的木桩上,然后默默地看着鞋子,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又是十二点了”,随后,身边的小南的父亲说道,然后我们三个的眼光都集中在了小南父亲的身上,我特意看了看表,刚好十二点。 “这个不用紧张,这是这孩子每天都做的事情,这是他妈妈留下来的唯一的东西,所以每天到了中午的时候,这个孩子都会捧着高跟鞋出来,和妈妈说几句话,这孩子是有自己的坚持的,眼光里似乎是这个天空下最坚定的”,父亲说道,偶尔从一个时空的眼光里,看到孩子的眼光是最独特和最能反应现实的,所以做了大人以后,最缺少的还是孩子的眼光和想法。 虽然街道坑坑洼洼,房屋破旧不堪,但是这里的居民异常善良,小南的妈妈会把汤分给隔壁的邻居,店铺主人会帮小女孩捞起掉在水里的鞋子,数学老师会为迟到的孩子求情,这就构建了一个充满人情味的生存空间。 生活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人物在面对困境的时候,不卑不亢,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主动寻求希望,所以懂事的孩子想要通过赛跑来获得球鞋,而影片视角则通过几个长镜头来体现孩子坚持不懈的精神,加上舒缓的音乐和妹妹亲切的话语,达到了声画的和谐感。 突然,我感觉这一幕很像电影里的画面,和谐自然的镜头,总会带来更多的感动,从很多的时候,这就是电影主题意义的升华作用。 影片导演对于色彩的精准运用也值得称赞,城市与乡村的色调有明显的反差,在孩子们生活的村子里,大部分景物都是暗色的,教室里的光线并不明朗,家门前灰色的拱桥使人感到压抑,但是唯有这种色彩的暗淡,方能凸显人物的乐观情绪。 兄妹二人在洗鞋子的时候吹出斑斓的泡泡,黑色的瞳孔里闪现希望的光芒,通红的脸颊上笑意无边,虽然生活艰苦,但是始终保持快乐的心情,比起哭泣的镜头,片中出现频率更高的是兄妹相视而笑的镜头,灰色的生存环境和明亮的笑容形成鲜明的对比,冲击着观者的情绪。 所以,从我们最坚持的原因,更应该有孩子般无畏的坚持,不为结果,不为能不能得到什么,只是感觉坚持,便是一切的理由,从孩子这里出发,都是很单一的想法,可就是这样的单一,才能更好地去做一件事情。 在喧嚣的世界中,放慢你的脚步,跟随影片,重温孩童的纯真,找寻那双遗落在记忆里的“小鞋子”,用孩子的眼光去看一次世界,便会拥有一场纯粹的快乐体验,它带给你的美好感觉,也许是一时,也许是一世。 我知道了,什么是快乐了,就是用孩子一般不骄不躁的眼光去看世界,没有欲望,没有过多的希冀,一切反而快乐加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好像找到了一些问题的答案了,虽然确实辛苦了一些,却乐此不疲,觉得值得,就好了。 遇一座小城,恋一个人 喜欢谁,有的时候,我感觉连上帝和老天都搞不清楚,所以去了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遇到一座小城,爱上一个很特别的人。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围城外的人想进来,围城里的人想出去。 相信大多数人对这句话是耳熟能详的,它是“文化昆仑”钱锺书先生的代表作小说《围城》里的经典句子。 的确,在婚姻的围城中,城外的人远远望城内,城内烟雾弥漫,被一种神秘笼罩,想象中是祥云悠悠,仙乐飘飘,花香鸟语,流水青松,风景无限,欣赏风景必须千方百计冲进城内; 而城内的人却认为熟悉的地方是没有风景的,梅花香在城外的小道旁,痛苦时只有到城外掬一捧清泉才能洗去忧伤。 但是,作为《围城》的作者钱锺书先生却与她的妻子、着名的翻译家杨绛女士,共同构建了一座充满幸福的围城,一座两人永远都不想出去的围城。 所以,能在一座小城里幸福,也是一件真的幸福的事情,所以在很多的时候,也真的想要创造婚姻的奇迹,独立于世俗的婚姻之外,让人羡慕,所以当真的遇到一座小城,然后真的爱上一个人,就觉得是很浪漫的事情了。 或许在这座小城里只是暂时的,所以在很多的时候我们并不能停留,须来回往返几次,才能真的确定是不是真的要留在这里,这也是一种意义上的确定,认定了这里,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再离开了。 有的时候,不要把爱看得太重,那样好受一些,虽然有的时候也愿意委屈自己,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淡化了,感情也就这样,一开始或许很坚定,但是终究会成为只是沉默的风景,虽然不希望这样,但是也没有办法。 所以,在这个时候,也不能太过于绝望,总有一条你没有见过的路在前面,时间淡化了一切,也慢慢卸下了所有的伪装,没有欲望占有,就还能说说一些事情,所以在这个时候,还能一起聊天,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处理的方法也不同,有好有坏,所以最后的结果也不一样,就是保持着不一样的态度,觉得看似结束的事情,其实,并没有结束,反而会有一点回旋的余地。 新婚燕尔,钱锺书和杨绛便启程远赴英国。 他们在海上整整漂流了一个多月,二人似乎有说不完的悄悄话、知心话,日子也过得不怎么寂寞。 当然,新婚夫妻是要有磨合的过程,在船上二人发生了一辈子唯一的一次争吵。 原因只是为了一个法文“bon”的读音。 杨绛说钱锺书的读音带有乡音,钱不服,两人都说了许多伤感情的话。 最终两人讲和后,都觉得吵架很无聊,便讲定以后两人要共同商量,商量不妥,各持异议,不必求同。此后两人再也没有商量不通的事情了。 到达英国后,钱锺书入牛津大学埃克塞特学院,攻读文学学士学位。为了节省学费和食宿费用,杨绛在牛津作了旁听生,借住在一个叫老金的人家里。 不久因为饮食习惯的问题,二人搬了出来,租住了一名爱尔兰人的房子。 搬到新居的第一天早上,因搬家极度劳累的杨绛没有早醒,向来“拙手笨脚”的钱锺书竟然大显身手,把自己亲自做的,有黄油、果酱、蜂蜜的“西式”早餐,用小餐桌直接端到杨绛的床前,蜜味的早餐、蜜样的情意,让身在异国他乡的杨绛满心幸福! 其实,说道这里,就感觉已经是有可取之处了,特别是陷入极度疲劳感的时候,一顿别出心裁的早餐也感觉幸福的不得了,所以在我们很多的时候,不必追求那些认为可以登得大雅之堂的仪式感,去除仪式感,有的时候本身就是一种浪漫,不如去追求本身简单自由的东西,往往能在最平常的时候,爆发出熠熠生辉的爱的光芒。 从很多的时候,对于爱,不必太苛刻,爱,本身就是一个不完美的东西,只是很多的时候,我们做的趋于完美而已,所以看起来爱很美好。 没有谁天生就是恋爱大师,都是在不断的爱情挫折里成长出来的,虽然不想经历这些挫折,虽然所有的道理都明白,但是想要都去解决,那也时常有明显感觉无能为力的时候,所以就需要自己去面对,解决,寻找问题的突破口。 当然,料理日常生活繁琐的人还是杨绛。 钱锺书想吃红烧肉,国外买不来必备的配料。杨绛就多次“试验”,用雪利酒代替黄酒,也做出了像模像样的红烧肉,钱锺书吃得高兴,杨绛心里更高兴。 当然,杨绛的辛劳钱锺书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便幻想着仙人能给一副“辟谷方”,可以不用吃饭而长命百岁,为此还赋诗一首: 卷袖围裙为口忙,朝朝洗手做羹汤; 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谷方。 四句诗读来情意浓郁,趣味盎然。 其实,所谓的爱情不过是平常琐事里的火花,从两位老人的身上,能看到爱情本身既简单又快乐的样子,所以我也在寻找爱情最美好的样子,在爱情里面时常进行大概的反思,应该会有一定的限制作用,所以在想到一些爱情错误以后,要及时进行弥补,不论是多么差劲的表演,只要能让爱人看到你真心的可爱的样子,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了。 1937年5月,他们爱情的结晶----女儿钱瑗出生。 躺在医院里杨绛当然不能再照顾钱锺书的饮食起居了。被“宠坏”的钱锺书每天到医院探望杨绛时,经常苦着脸对杨绛说“我做坏事了”:今天是打翻墨水瓶,染了房东的桌布;明天是弄坏了门轴,门上不了锁;后天是额骨上长了一个大大的疔,疼痛难忍。 产后虚弱的杨绛每次都微笑着回答六个字“不要紧,我会洗”、“不要紧,我会修”、“不要紧,我会治”。 这样的情况,大概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了,有你在便是全世界,有你在这座小城里,那么我也会不做了,遇到了一个小城,换一生不离开的你,不也是很浪漫的事情吗? 浪漫,其实,就是普通的小事而已,没有多么优雅。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路人的眼光 从前,跑步中奇怪的眼光,被雪风给吹散了,进而换上一独特的眼光,似乎是穿过了看不见黑暗之夜,在你面前是在哭,还是在笑,完全看不清楚,所以你不知道,对面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嘴巴张开,露出牙齿,以错愕的表情,看着,看着眼前的你,一条黑色的短裤,一个黑色的帽子,以不紧不慢地速度跑过众人的眼前,或许大家都在想,这人是谁?为何会跑呢? 以路人的眼光,肯定是要给你一些注意的,是这个地方大多数人的眼光也好,是自己面对大多数时候的眼光也好,总要做出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别人喜欢怎么看就怎么看,我只是做我该做的事情就行了。 或许世界上总有那么奇怪的人看起来有趣,有的时候感觉从一个地方去到不是很熟悉的不太远的地方,总要有些心里别扭才过去,虽然有的时候也不愿意,但是也不得不逃过这个时期,从很多的时候,这就是迷失自我吧! 没有多余的路要走,总要走过这条路去才能看到更多的路,并不是说非要走这条路,只是暂时的缓解而已,最后还是不得不出发,不限时间,不限地点。 总要走过几年的迷茫时期,才能遇到对的自己,就像是在这个陌生的村庄旅居,跑步对于他们当地人来说,应该是一种很奇怪的事情,所以看起来你真奇怪,所以在周围错愕的眼神里,就像是迷失了自我一样,会瞬间停在原地,停止跑步,然后离开。 路人的眼光,有的时候也能反应一定的错误,有的时候就一直盯着你,直到看到你心发慌,所以就看看到底自己有没有做错,所以我们都在路人的眼光里反省自己。 不知你是否会羡慕别人朋友圈里晒出的绿水青山,身处林荫小路,静谧的森林,一会儿做一个孤独沉郁的人儿,一会儿做一个森林寻宝的探险家,一会融入山林仿佛自己就是一株植物,旅行就是如此,能给你不同的境遇让你体验不同的你自己! 这个时候,我们就会以路人的眼光,看看人家的世界,所以我们也会向往别人的生活,同时又反思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也开始做出正确的选择,在别人的眼睛里,看到一个更好的自己。 卡尔维诺在《看不见的城市》里写过一个变动不居的城市,在她的中心广场上,一个旅客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贩夫走卒、纨绔子弟、父亲和女儿,但是他们在进行的对话永远也不会改变。 过了很多年以后,如果再经过这个城市,即使所有的人物都变了,你还会听到一模一样的对话。 的确,这看起来是一个离你很遥远的寓言,其实细想下去——过年回家的场景好像也差不多是这样的啊! 我们会见到很多的人都在拉着各样的行李,奔向属于自己的方向,所以只是在车站口,看看来来往往的人群,过了安检就那些车票,去看,去寻找,手中的行李确实是重了一些,所以在有的时候,都会被行李给气的半死,想要拿还拿不动,想要快点回家,还偏偏要堵车,人挤人都挤不动,这就是整个回家的糟糕旅程。 这个时候,你可能想不到自己的眼光就是路人的眼光,所以在我们观察别人的时候,却忘记自己也是一个可悲的人,还有心去可怜别人,所以在我们这里,也同样互为了路人,只是我们都没想到自己是路人。 的确,这看起来是一个离你很遥远的寓言,其实细想下去——过年回家的场景好像也差不多是这样的啊! 永远不变的对话包括: “为什么还不找对象?” “什么时候结婚?” “买房了吗?” “什么时候生孩子?” “月薪多少?” …… 这样的话题,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几乎没有都能往耳朵里灌,所以已经很讨厌了,只是还是要受着,所以真的讨厌这样的话题,虽然我也是担心这样的事情,但是从很多的时候,又想要一下子解决这些事情,所以还是想要一鼓作气的样子。 人物可能改变,对话却总是类似,这时候你就像是卡尔维诺写过的那个旅客一样,穿越山川河海,见过黄金和三个头的巨人,回到这里却觉得一切都没有改变。 在过去一年里你所经历的抗争,你所跋涉的路途、偶遇的美妙风景,你所领略过的深邃思想与全新体验都没能成为你的勋章,也没能成为这些不变问题的答案。 在这些问题面前,缺乏选项的年轻人不无意外的都成为了同一个人: “不完美的人”,所以大概没完成这些任务的年轻人,都害怕过年吧! 回看这些不变的问题,它们无一不在暗示着,无论你在自己的人生中行走多久,仍有可能被某种单一的规则追随; 它们是一把统一的衡量标尺,讲述社会当中成功的范式是怎么样的,在这把尺子之下,任何一个使用范式之外内容规划自己人生的人,都好像显得不够完美。 所以经过所有的努力,没有改变的东西,还是没有改变,想要摆脱的问题还是没有摆脱,该笨拙的人依旧笨拙,所以都需要从根本去改变,从根本上去改变一些自己。 距离除夕到来还有3天时间,飞机场、火车站成为了最繁忙的地方,每天无数的离别与重聚在这里上演。 南渡北归的年轻人们拎着大包小包,怀揣着一年的收获,想要赶快回家,这一年的成长、收获、实现,才是他们最想回答的问题。 我们都在努力的路上,有的时候的不安稳,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年轻的时候,就这样担心着,希望有一天达到自己的理想目标,所以想要达到内心的样子,真的很难了。 当初为什么选择来到这个城市打拼?今年最开心的事情和最大的遗憾是什么? 旅客们给出了各种各样的答案。其中有一个女孩子的回答是:来到北京是为了结束和男朋友的异地恋,所以考了北京的研究生,而临今年春节前,她刚发表了一篇期刊。 所以,当被问到她今年有什么遗憾的时候,她笑着说:“遗憾暂时还没有。” 大概路人的眼光看自己,也是幸福的,总要更加幸福才是。 《迷之森林——鸟》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聆听家 声音作为最美妙的载体,为我们听到了很多的好听的声音源,声音的存在,让这个世界变得如此美丽,所以我们会能听到好听的声音。 音乐的美妙动人旋律,小猫慵懒的叫声,还有切美食蛋糕的时候,刀子与木板碰撞的声音,都是美妙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响起,于是,一个温暖的早晨,一个小猫的暖暖慵懒夏季午后,就这样诞生了。 音乐是我做了一个梦,梦中自己能奏出美妙的旋律,身边蝴蝶也在飞舞,树叶轻轻地飘落,从很多的时候,更喜欢闭着眼聆听这看不见的音乐符号,好静静地想想,人生如何过才能快乐。 音乐是最美的,我认为一切艺术都通向音乐,是自己喜欢的画画也好,是文字也好,是生活也好,都能从中找到音乐的节奏和旋律,很高兴的是你们在我的画里看到音乐,这样和谐的画面,正是一个作家追求的和谐安静的心里,在文字世界里不骄不躁,写出真情实感,是我们自己作家的任务。 我是一个人身上存在了三个人,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作家,还有一个是画家,后来这三家变得很和谐了,不能兼顾,却也互补互利。 我一贯以作曲的方法来进行文字书写的,《明天不散步了》、《你为何如此忧伤》便是想要做的两个话题,我也做出了自己的编曲,我想我的音乐作品何时公演很难说,我需要一位音乐秘书,一架钢琴,一个小乐队,现在都还没有。 所以我是一个人做着所有的工作,从一开始就乐此不疲地工作着,我是画家,我是音乐家,我是作家,总能在三者里面找到可以推动生命宽度的东西,所以我视为珍宝,不停地寻找,也在不停地找到一个自己。 其实,这三家我感觉完全可以归结为一人,而且能很好的找到一个平衡点,找到一个可以将三者融合的平衡点,所以说这三家都是我想做的,也能因此找到自己自由的东西,所以在我的身边,会结交一些有艺术气质的人,搞艺术的人虽然很奇怪,但是也很符合一些意义上的生活,风趣,自由,却又严谨求实,追求最朴实无华的快乐。 文字不要去模仿音乐,文字至多是快跑、慢跑、纵跳、缓步、凝止,而音乐是飞翔的。 但是音乐没有两只脚,停不下来,一停下来就会失去本身的生命力,所以音乐需要不断地飞翔,需要在飞翔的时候,加入更多值得一提的心情,让音乐的每个音符更加有意义。 东方与西方最大的分异显在音乐上:东方的音乐越听人越小,世界越小。 西方的音乐越听人越大,世界越大。 东方人以西方音乐的方法来作东方之曲,听起来人还是小世界还是小,西方人以东方音乐的方法来作西方之曲,听起来人还是大世界还是大——再说下去,就太滑稽。 我去贝多芬的故乡,闻了闻空气中的音乐成分,结果德国没有空气,只有音乐,在随处可见的钢琴曲,似乎每个人都是钢琴家,这样的氛围给人很温暖。 瓦格纳的音乐不是性感的常识剧情,是欲与欲的织锦,非人的意志是经,人的意志是纬,时间是梭,音乐家有奇妙的编纂法,渐渐就艳丽得苍凉了,不能不缥缈高举,波腾而去。 被遗弃的倒是累累肉体,快乐而绝望的素材——自来信仰与悔恨成正比,悔恨是零乱的,变得整齐了,就是信仰。 其实,从音乐里不只是有这样特殊的东西,把看似复杂多变的东西,也许用一个眼神,一件小事就能表达出来,只是在结果的时候,我们是想表达一个怎样的情绪,就要看自己的了,所以在音乐里,也有自己的自由空间。 老巴赫,音乐建筑的大工程师,他自我完美,几乎把别人也完美进去了。 就像是这个完美的建筑,之所以完美是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但是在音乐里较真来说,并没有那么什么完美之言,更多的时候只是恰到好处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了,所以在音乐里只有不断地探索着。 勃拉姆斯的脸,是沉思的脸,发脾气的脸。在音乐中沉思,脾气发得大极了。 伟人,就是能把童年的脾气发向世界,世界上处处可见他的脾气。不管是好脾气坏脾气。如果脾气很怪异很有挑逗性,发得又特别厉害,就是大艺术家。用音乐来发脾气当然最惬意。 恰到好处的发脾气也是一门艺术,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都在寻找一个可以让自己安身立命的地方,所以在音乐里似乎就找到了现实世界里没有的归属感,音乐使我快乐。 贝多芬是德国乐圣,博大精深,沉郁慷慨。莫扎特是俄耳浦斯的快乐、和平、祥和的一面,肖邦是忧伤、自爱、怀想的一面。 谈贝多芬、谈肖邦,最大的难事是要年轻人承认浅薄! 玫瑰一愿——愿与莫扎特的音乐共存亡!莫扎特如果不知道自己伟大,怎可能如此伟大呢! 贝多芬在第九交响乐中所作的规劝和祝愿,人类哪里就担当得起! 贝多芬四重奏,是一种慈悲,想拯救世界,可是拯救不起来。 都在用音乐表达自己的情感,更多的时候,我们都选择了聆听,作为聆听家,是否也是想到做到呢? 夜晚,聆听鸟语昆虫的声音,聆听自己写字的沙沙的声音,从这个时候开始,我更能听到远方的一阵鼓声,似乎吸引着我前去,从前不知道这是什么,现在明白了,这是呼唤你的远方,所以在半睡半醒之间,就顺着鼓声去了,因为我感觉那鼓声里有自己的心跳,应该是一个失落的文明,失落了的自己。 找到鼓声,也许能找到一个自己,虽然不知道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也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了,从很多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对是错,就是感觉有不一样的地方在里面。 聆听,是在聆听自己,通过别人的声音,来聆听自己,聆听,不断地聆听,到底,到底,一定能找到自己。 夏天的声音,在于心跳的声音,和你浪漫的约会,会是整个夏天最浪漫的事情,所以不想这么快就过去。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迷茫家 嗨,你是不是还在为了生活,拼命努力工作着,没有假期,没有节日,没有自我,甚至找不到什么是忧伤了,一切都平常了,眼前的世界已经无喜无悲了,所以已经算是没有灵魂的人了。 在自己一个人房间的时候,你就在想,过去的时候还没这么糟糕吧!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眼前的生活变了呢,眼前所能选择的世界极其狭隘了,太多的事情做着已经不开心了,在金钱的世界里,似乎只有一个自己,不断扩大欲望的自己,所以在很多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到底该塑造一个怎样的自我,与此同时,我们迷失了。 生活变得极其糟糕,甚至成了年轻人一代的焦虑,不管是为了金钱,说到底还是为了金钱,在顺着别人预先设好的路走,你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艰辛,你不知道为何会这样让自己受委屈,其实,想想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贫穷着的自己,又有何妨呢?虽然别扭了一些。 想想,也就三四年的样子,只是为了工作便忙的焦头烂额,想做的事情,想去的地方,根本就实现不了,甚至过年不回家,也越来越常态化了,似乎回家不再是一个任务,而只是一个随便的想法而已,“随便”两个字越来越可怕,甚至会毁了年轻一代人。 生活的一团糟,已经说明问题了,脏乱不堪的环境,根本就是一个令人讨厌的环境,可是谁都在忍受,就像是挤的水泄不通的火车,人挤人,人摞人,只是一些噪声,只是那些看起来压死人的行李,便足以湮没你了。 所以,大家都是迷茫家,甚至迷失了,我们都听得见自由的声音,却没有一次去过,只是因为一点点的限制,只是想要解决困难,便足以让你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了。 所以生活苦闷地说:生活就仿佛是泥潭一样,每踏出一步,都要费尽千辛万苦,艰难地在泥潭里挪动脚步,前后都无法依靠,眼睛所看到的地方,只是一望无际的灰暗,无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也没有办法找到要前行的正确方向,我们所能做的,只有不停地抬脚,向前迈出。 这难以走出的泥沼,就是心中的苦闷,带着心中的苦闷和迷茫,在世界各地辗转,进行自我疗伤。 世上有可以挽回的事情和不可挽回的事情,而时间经过就是一种不可挽回的事情,在无可挽回的时间流逝里,不断在文字里寻找存在的意义,寻找自我存在的意义。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不断前行的旅程,旅行中会不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怕麻烦,就没有办法能走得远,走得多,只能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那些之前为之烦忧的心情自然也就烟消云散了,化身于身后的一道风景之中。 所以和前面又有了同样的感慨,我们都在苦熬,成长是痛苦的,我们都无比渴望回到少年的时期,在那个时候,未来还没有那么糟糕,自己还没有那么孤独。 可是现在呢,我们所要做的不是缅怀过去,而是发觉被我们藏进角落里的真正的自己,也许糟糕的没有那么糟糕,苦闷的也不是很苦闷。 总体来说,要做一个恰到好处的乐观人,至于这是什么标准,连我自己也才明白一点,大概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恰到好处的事情和程度也不一样,所以都需要找到一个真正的自己。 我无数次想起小巷子的场景,古朴的感觉似乎是能平息一切不如意的力量,我多希望自己未来的路也像小巷子一样,虽然曲折多变,却也方向清晰,生活无论把你变成多么冷漠沉默的人,只要一想起这些温暖如流水的过去的回忆,便感觉暖流在心中流淌,迷茫一下子就没有了,心情也一下子好了许多,遇到的事情,还是要乐观接受,或许一次接受,也不错。 我喜欢少年无忧无虑的日子,也渴望,错,应该是无比渴望回到少年时代,那个时候风就是很轻,完全影响不到你,云很淡,只是一片云便能托起你的整个童年,那时候的雨清凉无比,如同口中的,软软粘粘,很想一直被这样粘着,不会长大,也不会想知道未来到底是个什么鸟样子。 大概成为作家是注定的,喜欢看到什么,就感慨什么,喜欢把看到的事情,能从表面看到最深层的意思,最后得到自己所需要的意义,能贴近生命的本质更好,这不就是在不断寻求自我嘛! 好了,说了一顿迷茫,大概谁都不想做迷茫家,只是感叹生活太辛苦,在抱怨的同时,偶尔有点诗意,有点桃花源的感觉,所以在什么时候,确实需要做一些决定了,你必须从现在改变一个新的自己,不将就,不委曲求全,不计较得失,不再是小孩子心态,也不再是大人心态,需要一个恰到好处的样子,展现一个新的自己,试着和过去的自己告别,试着将所有的不快,都统统重新开始,这也算给自己一个交代了。 现在就在想,在家过年这么难嘛,似乎成了一门学问, “哎呀,你几岁了,为什么还不找对象呢?” “哎呀,今年辛苦一年也没赚到什么钱,反而花了不少,给个红包安慰一下呗!” “哎呀,你在哪里工作啊!听说你的工作很辛苦呢,你看这是我儿子给买的最新的手机”。 呵呵,一过年,这些话就都出来了,其实,也并不是这样,我只是感叹别人家这样,对于已经结婚的人,他们断然是不敢这样放肆的,所以他们说话还是挺有分寸的。 不过我虽然讨厌这样的话,但是却也有趣,也能想明白,也是在为你着急,所以在我们这样的时候,也要理解一些,虽然带着炫耀的语气不太好,但是这也是一种动力。 迷茫家,也总会有走出迷茫的时候,所以在我们这自己,必须加速走出迷茫。 走过这几年,也算是度过了人生的第一个关口了,剩下的虽然自然艰难,但是总算找到了对付过去的理由了,也就是剩下的无论怎样,基本都能对付过去。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恋人的眼光 你满心希望地发消息,但是得到的却是失望地没有回复,不在意你的人,你如何表现都是徒劳的,不会去到她心里,在意你的人,轻轻地说一声饿了,也会很快带你去吃好吃的,恋人和路人的眼光,大概区别就是如此吧! 爱情,强求不来,很多的时候,也需要机缘巧合下,才能完成很美好的遇见,爱情里的曲折离奇,可能会发生很多不解的事情,所以会每次都受阻,有的人转身便是一辈子,有的人或物这个路口过去了,下个路口还能再次相遇,所以在迷之森林里,走散的人会走散,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恋人之间首先是默契的,默契的眼光始终如一,无论是在挑选衣服,还是在做什么吃的时候,都能想到对方喜欢吃的,这就是默契的,每天生活在一起,可能你想什么她都知道,她的一些小动作,你也能明白,所以有着默契的如一的眼光,是在别人面前无形的表演,天啊!他们怎么和一个人似的,我们怎么就做不到呢? 从很多的时候,就算是恋人之间,我们也没有做到非常的了解,只是说一些暗示可以明白,所以也就这样,生活和爱情也算能过得去,过得去的爱情也就可以呗! 又从很多的时候,我们并不要注意谈话,就像是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对话要尽量简洁,本来也就不长的电影,一段对话是完不成转变的,对话,不过是从演员嘴里发出的声音而已,演员的眼神才是整个电影的灵魂所在。 电影的重点镜头,可能都放在眼神里,或许主人公的一个眼神都要拉长一分钟的镜头,一滴眼泪可能都要带着一个人复杂情感,穿梭千年的时间和空间,来到我们的眼前,所以这个样子的眼神,便是最能感动人的,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如此而已。 恋人之间除了甜言蜜语,眼神的解读也能让你更好的了解对方。 有的时候话根本就不能表达清楚,一个眼神反而能读懂一切,这是短时间内语言无法表达出来的,所以读懂眼神,才是看懂一个人的内心的样子,才是看懂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影的含义。 初遇的男女 初次邂逅的双方,视线的范围是从脸部到胯部,眼神往往是一闪而过,但也有例外初识的男女如果刚刚人士就盯着对方的眼睛,要么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一路的感情可以升温,感情迅速升温开花结果,不然往往更多的是不欢而散。 这样的感觉估计很少吧!毕竟,一见钟情还是非常难的,眼睛可能是最会表达的,有的时候就是不敢看眼睛,所以在我们这样的时候,特别是戴着口罩的时候,只是露出一双眼睛,便不敢看着对方,生怕有些误会,只是眼神交汇的那一刻,便感觉有些羞涩,更加不想从别人眼中,看出对于自己的有些厌恶情感。 说到这,倒是讲讲老爸,现在就是变成了一个不爱说话的人,总是拿眼神命令我,比如吃饭的时候,没有看见筷子,老爸就轻敲两下桌子,我听到声音,再一看老爸的脸,一个扭头的眼神,我就赶紧去明白意思,这个一连串的动作就是要拿筷子来,所以我用走路最快的速度,去厨房拿筷子,回来一放到桌子上,老爸就给一个笑容的样子,感觉老爸还挺懂风趣的,所以说一家人就因为一个眼神交流,而变得生活有意思,变得幸福起来了,多好呢! 还有就是老爸有一连串的其他的动作,比如拿个鞋子了,找本书了,都各自有不同的样子,所以我也是在学习里面长大,虽然一开始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老爸也会说你不了解他,也会有说你傻的时候,不过这都没关系,多做几次总能明白的,所以说爱大概就是默默地配合工作和付出吧! 关系确定后 当男女确定恋爱关系后,视线范围将达到腹部以上,双眸中多了一丝温情,更多的探索的欲望。 这个阶段是很短暂的,一般只有一周左右的时间,如果双方都比较粘人,可能双方凝视的焦点就上移到胸部以上了。 虽然说出来有些难为情,但是这些细微的变化倒也是这样,一开始总有好奇的时期,总要盯着对方看,等到差不多兴趣消减了,就变得正常了,有些爱最好的样子,大概就是停留在这软绵绵的静水时期,一切都需要了解,更加懂得谦让和包容。 美好的热恋 热恋中的情侣,往往都是眼睛与眼睛的对视,这也是为什么有情人眼里出西施和王八看绿豆看对了眼的说法,那个时候,一开始两个人天天黏在一起,无话不说,无话不谈,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但是等到都了解了,话题也越来越少了,再加上工作,就更加变得冷漠了,所以这似乎是一个很难避免的道路,恋人之间都有很大的可能会走上这条路。 热恋走向婚姻 热恋中的情侣,肯定对伴侣都是有一定了解和认可的,这个阶段除了满眼的爱意外,他们更希望能在对方眼睛中看到更多的东西,忠诚、尊重、平等是他们主要的考量。 等到感觉差不多了,鲜花,戒指,白鸽子,婚纱就都来了,希望能在一起,能天长地久,觉得任何问题都能解决了,所以会很满心欢喜地期待两个人的未来,可能这个时候还存在一些天真,可是不都是这样嘛,总要一点一点变得成熟。 热恋走向坟墓 一份感情从盛夏走向寒冬,眼神交汇的时间也越来越多,欺骗躲闪的目光就犹如秋风,逐渐吹凉了感情的温度。 那又是什么,把两个人渐渐推向坟墓了呢? 结婚后,太多太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不论是哪方面的压力,都能激化两个的情绪矛盾,所以越来越看对方不顺眼,吵架便成了常事了,所以在这个时候,便成了越来越大的漩涡了。 叶的玻璃弹珠 作为迷茫家,很担心,很烦心,时刻想走出迷茫,所以会在寻找一种更加纯洁美好的东西,去打破这些迷茫。 昨天说了叶,今天回来的就比较早了,我也不知道啥情况了,只是从老板的口中听说,今天那个酒吧女孩没有来,叶一天也变得失魂落魄的样子,所以在酒吧女老板一直看着他,虽然老板没有这样的义务,但是我感觉还是有个人原因参杂在了里面,所以也不想想复杂了,毕竟,已经有了喜欢的、并且视为一生珍爱的梦了。 不论在外面有多失魂落魄,在我面前,叶还是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这是我说的,无论在外面有多委屈,到家里都要微笑,所以叶就记住了。 “呦,今天回来这么早,没和自己的心动女孩约会啊!”我正在做着剁椒鱼头呢,刚好撒了一点酱油在鱼头上,把细粉条放在剁椒下,把整个盘面弄得整齐有序的,我半开玩笑地说道。 “哥,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她今天没有来,所以一下班我就回来了,顺便买了两杯奶茶,是原味的,给你”,说着,叶把奶茶放在桌子上,看了看我做的剁椒鱼头,就差最后一步放在锅里蒸了,看完了,叶就回屋自己去换鞋子了,也没再搭理我。 对了,你是想问,我俩为啥能吃得起剁椒鱼头,是因为邻居家给了一条比较大的鱼,鱼肉我去掉鱼刺炖了顿,鱼头就做成了剁椒鱼头了,就是喜欢剁椒里面细粉条的味道,比较喜欢剁椒的味道,辣味,拌着米饭吃,夏天吃特别的爽,剁椒的辣味,再加上细粉丝的缠绕,吃米饭可香了。 我顺便喝了一口叶买回来的奶茶,还不错,是在那家老奶茶店买的,便宜还好喝,所以还是喝着挺不错的,又是冰奶茶,夏天喝着比较好喝。 “喂,哥,沐浴露还有嘛!我想洗个澡”,很快,叶便又出来了,虽然脸上笑了笑,但是还是感觉面目表情是僵硬的,所以我就笑了笑。 “有啊!用,可以,不过你要给我笑一笑,笑一笑就给你,行吧!”我摘下围裙,坐在椅子上有些威胁地说道。 “啊?呵呵,嘿嘿嘿嘿,行了吧!”叶露出小白牙说道,我就笑了笑,显得比我难看,所以我就给拿出新买的沐浴露,是男士香水的那种味道的,所以就给了他。 “哥,我现在心情很糟糕,你别开玩笑了,我洗个澡,一会儿吃哥哥的剁椒鱼头,所以一会儿就高兴了,她没来没关系,我又不是为了她活着”,叶说完,脱下拖鞋就跑进了浴室里,这次感觉他应该不是冲水澡,而是泡澡,好吧!每天洗个澡挺好的,毕竟是夏天,每天总要洗两个澡,才能清凉地度过去今天,这也是我喜欢浪漫夏天的原因。 叶的一句话说得对,我们不是为了谁而活,就算酒吧女孩没来,自己不还是要度过今天嘛,所以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所以还不如洗个澡开心一下呢。 有美食,有时光,有人倾听你的烦恼,不也挺好的嘛,虽然不如心中想的事情要好,但是还要学会接受一些失望才行。 想玩了这件事,才想起来米饭还没蒸呢,所以又去找大米,放水,在电饭煲里蒸米饭,一想到这样的剁椒美味,就想流口水了。 “对了,哥,刚才我在路边捡了五个玻璃弹珠,你看一下挺好看的”,叶打开浴室的门就把五个弹珠从五个不同的方向扔了过来,我勉强能接住三个,所以说又去追其他的两个弹珠。 “给我这个干嘛!”我好奇地问到,叶可能是在洗澡也没有回答我,我就把米饭弄好了,手中紧握着这些玻璃球,感觉一下子就回到童年的小巷子里了,所以说我仔细地看一下这些玻璃球,还感觉有些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一般。 过去,意味着不复返,却可以很好地回忆着,从一个喜爱的玻璃弹珠开始,便是一切美好的来源。 止步不前的是时代的印记,世界一直在变,而小巷子的印记,一直停留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所以每每想起来的时候,都会觉得这个时代的特殊记忆,给了我们无与伦比的童年时光。 转动的指针带走了我们的憧憬,那个年代,有我们所触碰不到的经典。 得以流传,则经典不朽;被后世遗忘,留下的只是空白。 它们,是流传的经典,又或是经典的流传,映照那个时代的光辉,就如停在过去的童年,我们只能心生诉念,八、九十年代的童年,是一个美妙的童年。 玻璃弹珠碰撞的声音,在每一次欢呼声中都特别的清脆,在所有的声音里,似乎是童年里最好听的声音之一,所以当看到叶给的玻璃球,身体又一下子被童年的记忆给掀翻了,所以就又开始回忆小巷子里的点点滴滴了。 在土地上,挖了一个小坑,看谁能把玻璃弹珠给用手指弹进去,所以小伙伴们都一个劲地用眼睛瞄准着,那个闭着一只眼睛认真的样子,一辈子都忘不了,还有为了储存心爱的玻璃球,把葫芦给晒干,把把里面给掏空了去装,拿出来也好拿,所以说会感觉宝贝装进了百宝箱里。 玻璃球里细致的花纹,是最爱看的,花纹刚好包裹在玻璃球的中心,所以看上去,滚动起来都特别的好看,所以会很喜欢。 童年对人生的影响从我们刚刚出生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对“生活的意义”的探索,就算是孩子,也想弄清自己的力量和自己在周围环境中的地位。 在儿童发展的前五年,已经具备了一套固定的行为模式,即他们以怎样的方式和方法去对待一切事情。 此时,他们对于自己和社会所向往的发展模式已经有了深层次的概念。 此后,他们就会利用自己对社会和自我的看法来关注整个世界。因为在儿童时期还不知道何为社会经验,所以需要有人对他们加以诠释,这样就逐渐赋予了他们生活的意义。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葡萄与侠气 说了几个方面的眼光,似乎除了一些很特别的东西之外,没有遇到过的情况也更加多,所以会感觉说了一些没有用的话,以此来形容一下有的时候的文字。 这次跑到小镇,虽然不知道说了什么,最起码在我的眼睛里,小南一家人是幸福的,虽然不能从某方面说幸福,但是确实感觉到了最真实的快乐,这快乐超越金钱,超越现实里的一些限制,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只要自己活得称心如意就好了,对于现实里的艰难,只要细心总能对付过去。 “行了,再说天就黑了,我可管不起你们三个饭,还是要完葡萄回去吧!”说道兴头上,小南的父亲突然说道,我看了看天确实是暗色了下来,所以在也站起身来在面前走了走。 本来是坐在草地上的,夏天坐在风吹过的草地,感觉特别的浪漫,不是说有多浪漫,只是感觉这个背影好,所以在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之前,也希望有这样一次草地的约会,会牢牢记住这个夏天。 小镇其实,除了那一点固有的建筑以外,并没有想的那么简单,反而是一些明知道的东西,确实还是想看看,所以去了,虽然这野地一样的小镇建筑,但是还是觉得美,说不哪里美,可就是感觉是一种安静的美。 “行了,买一百斤葡萄,你去准备一下吧!”汉斯说道,我们便从斜阳草树下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我们是依次先后站起来的,所以说看起来会有一些美感,虽然这美感大多数人都不注意,但是在作家眼里这就是生活最大的美感,把毫不起眼的美放大到个人最纯粹的快乐,这就是作为作家的快乐。 玩在一起,可以是静默的陪伴,可以是反复回味的童趣,也可以是老一辈们手把手的传承,能想到的皆为快乐,所以会感觉很好。 一家人玩在一起,才能看到家人平日不常流露的样子,才能找回渐淡的年味儿,才能把年年岁岁的年过成新鲜的年,都2020年了,为何生活过得还是如此无趣呢? 叮你手机收到一条消息。 对幸福说个早安,给吉祥送个花篮,给祝福送份快餐,祝你春节快乐,跟着一大串色彩艳丽的符号。 往上翻,发现和对方的上一次对话,发生在去年的春节。你忍不住翻个白眼,继而沉思,这人谁啊? 有的时候,没有多余的话,或者就根本不聊天,只有到了节日的那一天,才互相寒暄几句就没话了,所以看起来很尴尬,从很多的时候,这样的聊天都是不回复的,因为本身很奇怪吧! 工作群里忽然热闹起来,原来老板预告,要发红包。 伴随满屏欢呼的表情,你紧盯屏幕,活动手指,生怕错过,终于来了,你庆幸自己抢到,这绝对是来年工作即将大展宏图的预兆,然后你发现,红包面额果然吉祥:八毛钱。 这些都是快乐,只是一闪而过的快乐,我们需要很久的快乐,所以会觉得快乐是很多的,所以都在忙着幸福快乐,在喜欢的人身边,总比每天拿着手机发各种担心强得多,在身边就算是一天不说话,也好过手机里的各种担心,因为只能是文字语气的担心,如果说人家想喝一杯奶茶,你买得到,她现在能喝的到嘛,所以说在身边总好过一切。 有的时候可以说,如果你一直这么快乐,也许就不会认识我了,认识我的时候,你刚好不快乐,所以说才会认识我,我不知道为何会这样说,只是遇到了可能就是缘分,未来还有未来的路要走。 偶尔踏足江湖,偶尔抓个小偷问个生死,偶尔打抱不平还没解决问题,还给自己惹了一身问题,这样的小人物形象,虽然搞笑,却也是生命的一种方式,自此,身上便可有了三分侠气了,就像是偶尔拿着剑打抱不平,也是生命的意义。 自此,感觉葡萄也可有三分侠气,一颗一颗的葡萄,就像是身体里偶尔泛起的侠气,有了就遇到什么事情了,没有遇到,有的时候也可以摊上一些事情,所以有的时候,你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事情,自此开始了亡命天涯的生活,所以生活有的时候也说不清楚。 为什么会感觉葡萄本身会有三分侠气呢,因为葡萄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大侠,虽然一开始总是搞笑释放出真的侠气,却也是正义的化身,作为未来的大侠,一开始也是小人物的形象,不也是成长的旅途吗? 我有的时候,也羡慕这不大点的紫色葡萄,里面有侠气,有快乐,有说不清楚的样子,所以在小小的葡萄上可是下了不少的功夫了,特别又是这特殊地方的葡萄,更加显得不错,作为作家,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无论去了哪里,总有可取的地方,去从很多方面寻找生命的自我真意。 “喂,朋友,我给两百斤葡萄,看我们说话这么合得来,我就不要钱了,反正也是机器人摘得,就都送给你们了”,过了一会儿,小南的大个子父亲过来说道,虽然家里穷了一点,不过却也洒脱,看着那些废铁应该都是捡来的,不过小小的样子,却也营造大大的快乐,变废为宝,也许也是生活的小诀窍吧! “给你,这是十万块,不用找了,以后还会来买呢”,小南的父亲刚说完,汉斯就拿出一些钱给了小南的父亲,确切地说是一张银行卡,所以说还是挺轻松的。 “不用,我都说了是免费的,给你就是给你”,小南的父亲拒绝到,是吧!人也有三分侠气,所以说我也很在意这个场面。 “行了,拿着吧!就当是为了小南,可以拥有更好的机器人”,我也上去劝慰说道,才算勉强没有说话。 “我这机器人都是自己免费做的,没有花过一分钱,你这钱给的太多了”,小南父亲无奈说道,我们便笑了笑。 自己的财富 生命的整个前三十年,都在为了赚钱生活奔波着,所以受了很多的打磨,也渐渐的成熟起来,目的就是不想三十岁以后,还在追求自由,必须在三十岁之前实现自由。 在自己一无所有的年代,也是在不断安慰自己的过程里出来的,所以无论怎样的失望,都会努力让自己在短时间内振作起来,因为你不可能为了一个人伤心太久,也不想耽误自己太久,所以在我们的生活里,在没有实现自由的时候,就是在所有的人世间地方苦熬,为了一份不是很快乐的工作,却也坚持度日,虽然不快乐,但也会坚持做下去,不过不喜欢的东西,即便还在还坚持着,也不会持续太长的时间,因为,不喜欢的事情,无论怎样坚持,都长久不了,这是自己相信的。 有的时候,辛苦工作一年的钱,还不如去一个地方,遇到一个特别的人给的钱多,所以也在考虑,有的时候无论你怎么努力,都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说明无论怎么努力,都不会成功,所以要改变,变得灵活一些。 少年时代的我们,确实都饱尝了孤独的艰辛,所以在我们很多的时候,想要有人帮助自己的时候,身后往往只能看到自己,所以经历了一个孤独的青春,总算是有了一点为之一震到好消息了。 少年这个词,总是勾起很多往事,勾起那些静美而灿烂的回忆,有的人只是站在眼前,什么都不用做,便感觉空气的甜度已经不一样了,就像是你的美好回忆。 不再少年的回过头去看,我都想问问自己这一天又一天到底忙了些什么。 在一个朋友和我在公园散步的时候,他在麦肯锡的时候,每周的工作是七十到八十个小时。 过去几年间,我以为每周工作的强度已是很强,但仔细对比下来,相较这些业界有所作为的人,差距还十分遥远。 为了对自己的时间加深一些了解,从2020年的第一天起,尝试去用数字笔记本详细记录这个月21天里的行程,一段时间下来认真看看时间都去了哪里。 相信,很多人都在纳闷时间过去了,我们都做了什么,到底有了哪些的改变,所以详细记录一下生活,也是我们自己的任务,所有的时间到底都去哪里了? 35-40岁,会是一个相对惆怅的阶段,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身体力行的行动力都能说明这一问题。 所以算账,各种大账小账的分解就成为消肿去骚动的一道方程式,就是不想过了三十岁这样,所以才会努力找到自己的道路,所以在我们还没有到达那个可怕年龄的时候,要找到自己的人生出口,似乎越来越迫在眉睫。 而在这各式各样的加减乘除中,犹以时间的账更有意义,因为它可以客观反映出你在一段时间里的真实状态,是高兴,是快乐,还是无奈,还是失望,都一目了然,我们都在努力快乐着,烦恼也无法避免,所以还是努力向着自己的方向前进着。 清楚了自己的时间,就可以去思考专业上的突破,特别是从我们所属行业的工作上看,有时会害怕自己对现在年轻人的理解变得有间隔,策略和文字都无法撩中这些人在意的点。 总而言之,中年看少年是有太多的欲言又止,所以阅读和新知的吸收是必须的,不论是去看还是去听。 无论怎么样,都不承认自己老了,这就是一种超强的心态,所以在我们很多的时候,也要学着去追求一些年轻人的生活,试着去贴近他们,才能有更多年轻的元素,在自己心里流淌,也能给自己带来年轻的感觉。 近期的阅读中,朋友介绍的《看理想》app让我印象深刻,这当中又有一段醍醐灌顶的内容让我反复听了三遍四遍,那是——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对人生境界的描述。 他说,人生有三种境界,对于这个已经是几次提到了,因为感觉不错,所以也会给自己人生时刻的指导作用,所以在我们很多的时候,虽然明白,却也不是真的明白,总有一些偏差,所以每次考虑,着重点也都不一样了。 第一种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王国维先生的意思是,一个人要成就大事业,就必须要好好的努力。需去体悟一种独上高楼看尽茫茫天涯路的孤独感。 第二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这是说你要刻苦追求,刻苦到什么程度呢?就是苦到连身子都瘦了,腰带系上去都是松的。 第三种是:“众里寻她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从梁文道先生口播的翻译去解释就是:“一辈子追寻,东跑西跑。最后发现,那个要的东西,一早就在那里。那个东西就是——本心。” 本心?这是多么熟悉得两个字,可似乎读懂的时候,已经回不去了。 人在不同的阶段,看到的东西定然不同,每个阶段的方向也不同,目标不同,但是想要明白,估计又是一个曲折的事情了。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所谈的那个一早就在那里的东西,正是周华健这首《少年》中所唱到的,那个最初的少年。 新年的时刻,不管现在多么无趣了,只要一听到新年的钟声,还是会激动一会儿,虽然现实还是会有一点小小的失望,还是要靠自己营造才行,节日的气氛也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所以会努力忙起来,送给每一位曾经年轻或正在年轻的,少年。 听懂已无少年时。 现在想想,对了,自己还有一笔巨款呢,这是自此人生以来见过最多的钱了,不过没钱的时候追求钱,因为感觉所有的地方都在用钱,所以感觉钱越多越好,好弥补生活的一些空缺,但是突然给了这么多的钱,就感觉一下子就不知道怎么用了,也都忘了。 还是想有自己的一个住的地方,想去哪里看看都可以,所以自己也在寻找一些东西,虽然知道想要的东西就在身边,但是总要找遍全世界才能发现吧! 自己的财富还要自己发现才行,自己看着自己行了,那就一定是行了,所以在很多的时候就要这样认可自己,接受不完满的自己。 假如你有钱了 无论是在现实里,还是梦里,我们都无数次想要有钱,有钱了,就能去想去的地方了,就能做想做的事情了,生活也会因此变得简单,所以也会想让人羡慕你,想有种被捧着的感觉,所以有钱真好。 越长大越是认同这句话,人生很多烦恼的根源,都是因为没有钱。 虽然不这样认为,但是现实就是这样,你不想明白也不行,所以虽然感觉有的时候俗气了一些,但是这就是现实,无法逃避的现实,又不得不接受。 看着父母渐渐老去,还为多挣些钱每天忙乎个不停,很是心疼,但无奈养活自己都已经足够的艰难; 所以,拼命的挣钱,可能是活着的主题,无论是做什么,去了哪里,受了多少的委屈,可能都是为了赚钱,为了赚钱,可谓是吃尽了苦头,所以都说挣钱难。 有时候不幸遇到难缠的客户和凶巴巴的上司,想果断离职,不再忍气吞声,可看着还没还完的花呗,下个月要交的房租,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坚持下去。 可能简单的一句话,说出了现在大多数年轻人的现状,没有钱,就是最现实的状态,所以会去工作,会去背着背包去远方,不论怎样,只要你肯离开家去追求自己的生活,就是一个可以忧伤的人,所以虽然忧伤,但是我们还都努力前进,被抛入大流的人群里,都有感觉无能为力的时候,所以还是要去自我改变。 好不容易在最好的年纪遇到喜欢的女孩,却没有能力给到她安逸的生活。 有好多的时候,可能就是因为没有钱才这样的,所以在我们这个时候,没有钱便是最大的硬伤,想做的事情做不到,想要留住的人留不住,就是这样无能,这就是年少的时候,所以年少的时候留不住的东西,等到什么都不缺的时候,就意味着失去,是永久失去的那种,想要找回实在是太难了,意味着年少无为。 看着她那双被高跟鞋磨伤了无数遍的后脚跟,看着她每天被工作挤满的生活,心疼,却又无能为力。 所以我们都挺无奈的,可是无奈又有什么用呢,不还是要该放弃就放弃嘛,年少时光的你,似乎什么都没学会,只学会了不断地放弃,所以我们在很多的时候,还怪自己,为什么当时没有钱,这些问题都是钱能一下子解决的,可是偏偏解决不了。 曾在网上看到一个人的提问: “和女朋友去吃大排档,被隔壁桌的一群小混混吹口哨,我该怎么办?” 下面的答案很精彩,有一群人说,你要是个男人就去跟他们打一架,看谁厉害。 其实,这个不可行,打架虽然能展现男人魅力,但是却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也不要冲动,至少明白自己能不能打赢,不能行冲动的事情。 还有一群人说,忍忍吧,你跟一帮傻x计较啥,但是心中生气又不能憋着,实在是为难。 但点赞最高的答案是这样说的——“你要努力赚钱,带你女朋友去高档餐厅吃饭,那里没有小混混。” 哈哈这个回答就一针见血了,把人扎的体无完肤,不由的想起那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因为有钱,才是一个人最硬的底气。 不得不说,敢说敢做敢为的人,都是有底气的人,当然也不确定,就像是自己上次,没有钱,敢去大型超市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嘛,所以说还是有钱才有底气,所以说是真的可以做到连旅行都简单的,如此而已,说起来也简单,没钱就会变得无限复杂。 毛姆在《刀锋》里写过:“钱能给人带来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不求人。” 所以说最大的感悟就是:求人,不如求自己,这是最大的感悟,因为这个“求”字,可是很危险的,一不小心就会有无穷的麻烦,所以说会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 最近老家的朋友生病了,在北京没有亲人,一个人挂号,一个人收拾行李入院,一个人进入手术室,短短的半个月,医疗费用已经去掉她三分之二的存款,不过幸好她一直有存钱的习惯,所以当医生让她挑选普通用药还是进口药时,她二话不说的选择后者。 毕竟,没什么事情比生命更重要了。 一个多月的生病期间,朋友感悟最深的是口袋里有钱,她无需诚惶诚恐的找朋友借钱,也无需向父母伸手要钱,让他们更加的担心。 她以前觉得啊,月入一万出头,这份轻轻松松的活着又未尝不可,可是随后有了目标以后,就感觉也不能太安于现状,所以又要重新改变,重新思考生活的定位,所以还是会有更大的目标才行。 但生活在给你一个巴掌后,让你更清晰的明白,趁着年轻还是花心思努力多挣些钱吧,不仅是一份体面的生存,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更甚者,是自己的健康。 所以说,正是因为在文字里找到了先机性,有了一些远见,才能知道未来一定能遇到的问题,所以很早开始就做准备了,就是不想未来太狼狈,所以攒钱自然是其中最重要的任务,所以也是为了能帮助更多的人,没有钱,连自己都解决不了,更不用说是去帮助别人了,所以说会是这样。 或许于不同的人而言,钱对我们来讲的意义各不相同。 但是都要有才行,所以在我们很多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有准备才行,用的时候没有,总是不行的,哪怕平常的时候委屈一些,等到了刀刃上可以度过去,就很好了。 不过无论是哪种情况,与其有空矫情,不如挣钱,与其有空熬夜,不如挣钱,与其有空埋怨当下的生活,不如挣钱吧。 希望在往后余生,我们都能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有能力保护在乎的人,也有足够的底气过上美好的生活。 所以,在年轻的时候还是要攒一些东西,就算是旅居了,也一边工作一边赚钱生活,不也挺有趣味的嘛! 有钱了,有钱了 贫穷总是限制了你的想象,有钱有有钱人的过法,没钱有贫穷人的活法,虽然各有不同,但是都活着,就要自己去改变,没有谁能一辈子守住人世间财富,也没有谁会穷苦一辈子,只要找对方向,努力了,总会有大大的回报。 过去买个菜都小心翼翼地,看着菜价比较高,总想为了省几毛钱而大费口舌,所以在我们这个时候就是特别吝啬的,所以从很多的时候,我们也讨厌这样的自己,但是又不得不这么做,所以在我们讨厌自己这样的时候,就以无奈为理由,讨厌讨厌着也就习惯了,所以说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了。 当平日里安静下来的时候,自己偶尔会想到这个问题,反思一下,窗外的阳光就像是从来没有进来过,照在桌子上正好温热的牛奶杯,所以在我们眼前升腾起来的片点雾气,像是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有些神秘。 雾气消散了,心就澄澈了,心就清明了,对了,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几年前的自己了,早已经不是为了一毛钱左顾右盼的自己了,早已经摆脱贫穷了,所以无需担心几年前给自己带来困扰的那些问题了,因为现在对于自己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都已经不是问题了,可是又能怎么样呢,新的问题又来了,而且是没有碰到过的,而且也是钱解决不了的,所以人生新的烦恼又来了,是人生不断向上的烦恼。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觉到,过去曾让你束手无策、百般棘手的问题,到了现在也都不是事情了,甚至只是感觉,有这样一个想法,过去确实有一道坎曾让你无奈绝望过,但是又怎样呢,现在已经想不起那是怎样的一个困难了,也无需想起了,人生总是经历太多的事情,人生就像是一本书,越往后翻,就越难翻到第一页的文字,但是还想知道第一页的文字是什么,所以想要回到最初的样子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人生是不断曲折前进的,但是总归来说是不断向上的,所以说不管如何,未来依然值得期待。 有钱了,有钱了,也是一种烦恼呢,为什么呢?可能只有自己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情况吧! 过去没享受过随意购物带来的快乐,这次非要见到什么就买什么,来一次不看价格的购物,所以会感觉买买买很爽,买那些比较好的衣服,就是之前的名牌衣服,所以在我们很多的时候,财富确实可以改变一个人,所以在生活中还是要努力才行。 记得之前特别迷恋一种注心的夹心巧克力饼干,吃着很好吃,越吃越爱吃,所以就买了两盒,当时可能是太爱惜钱财,所以不舍得买,一盒要好几十呢,这都够一天吃饭的钱了,所以还是忍心买了两盒,吃的很高兴。 现在好了,想买多少就买多少,也不用看价格,没钱的时候总是吝啬,有钱的时候自然就大方很多了,甚至都不考虑了就向外散财,所以人的自由大了,钱财多了,欲望自然也越大了,那么自我就越容易迷失了,所以有财富固然好,可是却不能让自己陷入万丈深渊里,那样最后毁掉的就是自己,后悔的也会是自己。 记得之前特别喜欢车模型,可是一个比较好的模型都要好几千,所以只能远观而不能放在手里,所以很是无奈,不过现在没关系了,可以一下子买了十个了,不同颜色,不同车牌,不同车型,过去想买的车型,现在都有了,可是却并没有那么开心了。 现在望着这触手可及的模型,并没有当初期待的那么快乐了,所以感觉当时错过的心情,再想补救回来,那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失去的恐慌再次涌入心头,能不能像当初那样快乐呢,虽然只是远远望着,没有得到,可能这样没有拥有的望着,更加让人幸福吧! 再有钱了,就是想要买一栋自己的别墅,自己精心设计的那种,所以在这个时候,可以拥有一个比较好的写作环境就好了,希望家里更加接近自然,更加简单一些,虽然不是说太豪华,有一个大大的书房就行了,省着满图书馆跑都找不到书了,要有一次比较全的藏书,想看的书只要想找都能找到,所以这也是一个梦想了。 还有就是去想去的地方,旅居世界各地,总能遇到特别的人,发生一些特别的事情,所以会留恋这里,记得每次去一个地方,时隔一段时间一定还会再回来看看,是完成一个影子的对接,每次去一个地方,总会把一个影子留在那里,等待第二次回来取回影子,才算完成一个完整的旅行。 每到一个地方,都想去在当地买一支不错的钢笔,因为感觉用当地的笔,用当地的纸,才会在当地有种归属感的累积,所以会跑步看看周围的风景,这样会了解一些,每次都能看到一个很特别的院子,就想进去了解一下,所以这算是一个目标了,所以一定会去拜访一下院子的主人。 我认为院子主人一定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很有趣,很通情达理,所以有一个特别的小院子,就能看出主人家不一样的感情,所以这也是随着旅行建立起来的观察能力。 从陌生的人群里跑过,看着路边熟悉的小摊位,看着周围各色衣服的人,就感觉一开始还不错,特别又是跑到空旷的荒野,一群小鸟在河中清凉的玩耍,挺不错的,所以说很好啊! 接下来就是找个比较不错的小餐馆,吃吃当地的美味,通过品味,也能看得出当地人的性格,所以无论从哪方面,都能了解一些当地人的一些习惯,所以说话才有意去展现一下。 有钱了,有钱了,就是有好的房子了,有很多好吃的了,有可以去的很多的地方,所以做完了这些事情,感觉也没啥了,所以很快有钱的烦恼也来了。 回去 一次小镇之旅,总算在一天后结束了,在即将回程的时候,小南同学还送给我一个小的木质机器人,看起来眼睛被刀刻的有些笨拙,不过依然能看得出是很细心做出来的,通体木质的本色,而且腿脚还能动,就是吱呀吱呀的,挺好听的,而且也能站着,虽然小了一些,却霸气十足。 其实,对于旅程也不用有太多的期待,现实里发生的故事,总是比想象中的期待要低一些,正是因为如此,才不会对旅程有多大的期待,一切都是在未知里建立起来的,所以当走过旅行的第一夜,旅行的意义便开始了,夏天的夜晚,在围着篝火跳舞的瞬间,这样的异域风情就开始了,所以似乎是被吸引了,高兴劲就一下子就出来了。 拿好了葡萄,又回去做葡萄酒了,做法也挺简单的,当然是看着简单,也会在机器里发生了很复杂的各样变化,能喝到一瓶葡萄酒,也是在很多的时候变得浪漫的,虽然只是小小的葡萄,但是也感觉像是天使一样,在你的舌头里不停地飞舞着,加点冰块就更好了,所以还是夏季的凉爽最爽。 虽然此次来回收获不少,也看到了别样的小镇风情,有一个老爷爷在这里的一个路口,只要有行人通过,都会让吃几个樱桃,说是天气热,可以暂时缓解一下,我也吃了几颗,挺甜的,听小南父亲说,这位老人在这里有几百根樱桃树,就是为了给大家吃的,除了每年最大的樱桃采购商在这里买完以后,剩下的樱桃不是送人,就是给游客们免费吃,多少都行,所以也算是一个很好的热情的地方,感觉这里的风土人情真的不错,可能也和种葡萄的本心有关,大气,自由,热情,善良。 除了这个爱吃樱桃,爱分享樱桃的老人之外,还遇到一个特别爱放风筝的老奶奶,所以在老奶奶身上,我看到了很多年轻人都不具备的活力,老奶奶虽然手里拉住风筝线,可是却走得很慢,不过我依然安静地跟在后面,看着老奶奶爽朗的笑声,感觉一下子就年轻了三十岁,实在是这次来到这个小镇的最大收获了。 小镇并非都是坑坑洼洼的,也有一块很平坦的地方,是一片草地,还有几棵树木呢,所以很适合活动,特别是老年人愿意在这安静的地方运动着,或者做一些伸展运动,或者慢跑步,总之不是很不运动的那种小镇,能看到很多活力的地方。 老奶奶让我明白:年龄不是问题,快乐可以永久地继续,无论到了什么年纪,只要还想着追求快乐,就一定也会能得到快乐,也许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没有牙齿了,头发也在微风里变得花白了,腿脚也不方便了,也许一分钟就只能迈出一步了,头脑也不好使了,脸上充满了皱纹,眼神不再有光了,可是有依然爱你的人在身边,依然有年轻快乐的心,这就满足了。 回来的车上,我一句话也没说,我知道现在自己真的不想说话,所以就一直在心里想着这些东西,看着车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发呆,我知道我该寻找一种意义,一种可以随时毫无保留地去做完的决心,所以我相信会有这样的一件事情。 “喂,小子,抽烟嘛!”布鲁诺转过头来问我,他俩坐在前面的驾驶和副驾驶座位上,我一个人在后面坐着,他俩还一边开车一边抽烟,呛的我不行,而且这烟抽一口,可以出来很大的烟,感觉像是车着火了一样的效果,所以当布鲁诺问我抽烟不的时候,我就用力点了点头。 “呦,今天是咋了,你开始抽烟了,不会被我俩给带坏了吧!”汉斯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我就笑了笑。 “是被你俩带坏了”,我说道,汉斯顺便把打火机从前面扔给了我,我就接住,点火,果然没猜错,第一口就呛住了喉咙,不停地咳嗽和流眼泪,我这一下子就爽了,呛得我够呛,过了十多分钟才缓过来,把刚磨灭的烟又重新点了起来,才顺畅地抽了一口,真辣,辣舌头。 从嘴里吐出一大口烟,确实感觉脑子清醒了许多,所以在抽第二口烟的时候,才算适应了一下,仔细品尝能尝出一种甜甜的味道,萦绕在舌尖,不久就下去了,这甜味也随着烟出去了,很是奇妙的享受,所以我感觉这一定不是普通的烟。 唉,对了,刚才我想到哪里了,似乎给忘记了,看着手中的小木质机器人,我就犹豫了,快乐似乎呼之欲出,所以在跟前的样子,似乎就真的出现了小南的影子,所以在我们不知道为何会有这样错觉的时候,一切就又有了意义了,好像生活就是这样,你以为没有意义的时候,意义自然就来了,无论是看着什么发呆也好,就是这样很明显的出现在了你的眼前,毫无征兆,大概找不到生活的意义,就是活着的意义吧! 很快又回到了这座古城,回来的时候已经给了,各色的灯光,让这个城市变成了行走着野兽的不夜城,随处可见的狂野,还有找不到方向的年轻人,可能都能见到吧! 车并没有回小屋,而是去了一家公馆,车停在很大的停车场里,两个人拿着葡萄就进去了,我就在后面偷偷溜走了,这一天不知道为啥,就是感觉有些累,所以想去酒吧喝点酒放松一下,就偷偷溜走了,很放心地溜走了。 手里还拿着半支烟呢,抽了一半,剩下一半,打算到酒吧再抽,这个想法大概形成了半个小时以前,所以就想着跑出去了,我还很高兴呢,也能因此为这件溜走小事而高兴一会儿。 选择了一家橡木门酒吧,因为听到了爵士音乐了,感觉可以放松一下,所以推门进去了,虽说是酒吧可是却安静地出奇,没有人大声说话。 回去,回不去的过去,所以还是平静一下,减少失望的次数。 再遇女医生 从今天来看,心情还不错,最起码还有喝酒的心情,大概这就足够了。 我想,我应该知道,心情这东西是不受自己控制的,时好时坏,也随着外界的因素变化着,所以心情就是这样,多变复杂。 但是同时心情又受自己控制,所以在很多的时候,都变得波澜不惊了,可能是经历的比较多了,心也就平静了,再不像是少年的心一样七上八下了,所以在我们这个时候才明白,往后的日子里是不断夯实基础的过程,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都才明白,安稳和稳重才是以后余生的主题。 走进酒吧,我点了一杯蓝色的鸡尾酒,要了一杯葡萄酒,要了一块巧克力蛋糕,我就在想,我可以一边品尝蛋糕,一边寻找生活里那些如同蛋糕里面空隙一样的东西,能咬着感觉空间更大,能咬着好吃舒服,所以生活里还有很多这样的小空间没有被发现,所以才要细心去发现。 “嗨,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和老板出去了嘛!你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正看着鸡尾酒蓝色的液体发呆,突然被一声比较熟悉的声音给打断了,所以说我就回头看了看。 “哦,是你啊!白衣天使,你怎么也在这里,没有上班吗?”我身子挪了一个位置,看着她说道,大概有十几天没见了,一看到她,我就想起饺子了,所以对你好的人心里总能记住,就算是叫不出名字也没有关系,所以还是很高兴。 “哦,没事,就过来喝两杯酒散散心,你呢”,我说道,看着她微红色的脸,应该是喝了不少的酒,所以我还是不要和她说太多的话为好,我都想好了要送他回布鲁诺的庄园了,所以只是听她在讲话就可以了。 “哦,我没事,你不用担心我,今天放假了没事出来喝点酒,好像喝多了一点”,她说道,刚才我正在把红酒杯,倒了一杯红酒,在隔着酒杯里看着红色的世界,所以她就出现了,还和我打招呼了。 “那个,你别喝了,我给你喝完的了”,看着她喝酒感觉像是在遭罪一样,所以我从她手里把红酒杯给抢了过来,把剩下的酒全喝完了,我又让她坐下,才安静地看着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就是安静地看着我,她蓝色的眼睛,让我感觉有些不自在,不敢再看了,我就转向看酒柜。 “哦,对了,你上次的饺子真好吃,我还记得呢,谢谢!”我看着酒柜还没有一分钟呢,突然就转了话题,所以也希望她清醒一下,我又把我的鸡尾酒也一下子喝下去了,所以才感觉好多了,就是不想让她喝酒了,她也没有回答我。 “服务员,再来……一……杯”,她断断续续说道,我就马上给打断了, “哦,来一杯白开水就好了”,她喝多了,我打断她说话,服务员点头答应了一下就去拿白开水了。 “你不能再喝酒了,喝杯水吧!”我说道,她也没理我,可能是默认了。 “哦,你说上次吃的饺子啊!我都不会包,还不是你自己弄得,我可没帮忙”,她笑着说道,我也笑了笑,才知道她喝得酒也不多,只是有点不胜酒力而已,处在半梦半醒之间,所以还是挺不错的。 “那是你的想法啊!我自己都没想到,你就想到了,所以说就算是我自己亲自包的饺子,也是先有你的想法才有的,不然我也不会包啊!”我说到,也算是把功劳推给她吧! “嗯,你这样说倒也是,那好吧!这个功臣我做了,说吧!你要怎么报答我?”她突然就来了兴趣,突然的转变倒是把我给下了一跳,所以我还是觉得女人还真是善变的动物,仅限于眼前的这个有点陌生的医生。 这一年,为了生计四处奔波,为了理想风雨兼程,从一座“旋转跳跃闭着眼”还能“肆意妄为”的家乡到另一座“眼睛瞪着像铜铃”都会迷失在车水马龙里的城市,从家乡到城市,远隔千里,趁着年轻去打拼,争取给家人更好的生活。 这样真实的想法,我并没有打算要作为一件事情去真的可以完成它,而是在追求的时候顺带的事情,因为旅行,不想带着去赚钱的态度去,而是为了了解更多陌生的生活而已,不过又要同时赚够可以活动的钱,所以固执的我无论如何都不承认是在赚钱,而就是在旅行,适当减轻一些赚钱的想法,那么旅行的意义就更大了,所以说还是默认是为了旅行。 一开始刚来的时候,确实还被旅途上的劳顿折磨着,所以并不会有一些特别的想法,只是总会有关心你的人可以为你着想,所以才有了一个特别的感觉,这感觉虽然短暂,却一直都记得很美妙。 其实,确实是四处奔波着,不过却不想把自己想的这么狼狈,所以在很多的时候,就当是在旅行就好了,那些固有的问题只是顺带解决的而已,不要太当回事,也就感觉没有那么困难了,不过还是要认真去解决,所以也是在给自己放得轻松了一些。 “嗯,我还是给你包饺子吧!”我想了想说道,也就请她吃顿饺子算是感谢了,也没有什么办法了,要不再给买个小礼物什么的,也就这些了,其他的还真的想不到了。 “哼,一顿饺子就想把我给打发了,走吧!去我家,我去拿包,我带路”,说着,她就要走,我一听就无奈了,在这个酒吧也挺安静的,干嘛非要去你家,不会有什么想法吧!我胡乱想着,就叫住了她。 “那个还是不用去你家了吧!”我说道,她没回答,还是径直走了过去,所以我感觉说了和没说一样。 “没事,就是想请你吃饭,出来好不容易遇到了就一起吃个饭呗!你想什么呢?”她拿了包就回来了,问我。 “没,没想什么,吃饭就好了”,我欣慰地笑了笑,那好啊! 天窗小屋 你有没有遇到一个人,是在一个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而且在一个特殊的时刻,她的出现,会给你带来一些改变,不管哪种改变,都会改变着今天的你。 “喂,你快点,回家还这么慢”,还没有走出小橡木门,她早就跑出去了,我还在后面慢慢走着,然后就又跑回来拉住我,带着我跑了出去,城里的夜很亮,亮的像是白天一样,各种颜色的灯都在闪烁着,照的这片天空也变成浅黄色的了,像是落日余晖下的淡淡场景。 我还是喜欢夜的黑,喜欢在这黑夜里寻找路灯,所以在这城市的夜里,第一次感觉也不是太好,也是看多了,大概也想要恢复黑暗吧! 趁着这个机会,她拉着我跑了一段路,虽然仅仅是跑了几百米,但是却感觉比跑了几公里还要累,顺便观察一下周围的华丽建筑下的灯光,所以边跑心里边想着,衡量着自己心里到底是希望是什么样子的,所以一瞬间就想到了很多的东西。 “对了,你家离这多远啊!都跑了一会儿了,休息一下”,我说道,她顺便轻轻地把手就放开了,我走了几步,感觉才好多了,心跳得厉害,不过还是她在前面,背对着我。 “不远,穿过那个建筑群就到了,是一个小的别墅里”,她回答说道,我便跟着后面去了,周围有很多年轻的人在说笑着前进,似乎都是家庭里的事情,还要学音乐什么的,所以看上去孩子们都很忙。 “哦,那是你自己的嘛!”我好奇地问到,其实,大概也能明白,认识布鲁诺要是没有一点东西是不可能的,所以还是内心表示理解。 “不是,那是我租的房子,在外面临时居住的,你知道的,老板的庄园人来多,虽然地方很大,却感觉很拥挤,而且很危险,而且不方便,所以自己出来住,多自由啊!想去哪里,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她说道,在夜色下的脸庞似乎变得更加迷人了,所以在这个时候,从一个特殊的环境里,看着一个人真的可以变得不同,所以我感觉她好像也挺不错的,当作一个好朋友。 “嗯,那也好,省着受到什么限制了,在外面挺不错的,可以不想在庄园的事情”,我说道,看着她把包顺手递给了我,我就给背了起来了,她倒是跑得挺松快的,感觉挺好的,毕竟,遇到也算是一个缘分嘛! 看着她,这个因为唱歌认识的医生,总算是考虑了一下,每次遇到的人,我都在想应该如何对待她,考虑应该放在什么位置上,所以虽然没有考虑明白,但是感觉对所有人都要好一点,所以才这样说,看着她高兴,我就高兴呗! “嗯,你在后面慢慢走吧!我先去开门,顺便收拾一下,才想起来,屋子里太乱了”,她说道,加速就跑了,我大概知道房子的位置了,但是却不知道具体的是哪里,所以虽然跟在后面,但是我还是慢慢走着,慢走也是一种欣赏美的方式。 看着小孩子骑着自行车过去了,消失在路尽头路灯下,影子被无限拉伸,看到这个场景,我又在想来这里到底有什么意义,除了写作之外还能干什么,所以这次出来意义首先要明白了,摸了摸口袋,有钱了,大概就是最大的意义了,但是又太单一,找点新的意义点所在。 此刻,我停在了草坪旁边的路上,没有什么时候比此刻再清晰了,我要离开这里了,去城市另外的一个地方,哪怕就是自己租房子也好啊! 此刻,我决定了,就像是她一样,可以出来租房子住啊,有什么不好的嘛? 挺好的,出来挺好的,总是被这两个人带着,虽然也挺有趣的,但是也感觉有些别扭,我知道我自己终会要离开,所以什么时候离开都可以。 忽然前面的黄色路灯下分出三条路,这次我是真的不知道该走哪条路了,所以我就背着包在这里等着她来接我,路上也有来来往往的人,我感觉看着我就像是看傻子一样,只有我一个人在哪里停留着,其他人都是很快通过了,还有人直接是滑板过去,一条曲线就过去了。 “喂,这边,来这边,我在这里呢”,我等了大概有十分钟,突然听到有人喊我,才发现是她,既不是左边的道路,也不是右边的道路,所以就是中间的道路,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没有选择中间的道路,除了中间的道路,其他的都是错的道路,像极了人生路的选择,所以即便我们选择了错误的道路,也要一直错下去了,而没有时间再回到起点重新选择了,人生只有一次,所以没有重来的机会了。 “快,跑了”,我在后面拉着她的手,身边掉落了一片叶子,那小小的别墅似乎在召唤着我们回去,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都很快乐地跑过去,这大概就是幸福的意义。 “好了,进来吧!虽然屋子没有庄园里的那么大,但是空间也不算小还可以,你看,我的屋顶还有天窗呢,可以看到星星,多棒啊!夏天不就是这样嘛,能看着天空中星星睡觉,夏季的凉风从窗户里进来,头发一飘动着就好了,多舒服”,她躺在旁边的小床上说道,头发自然搭啦下来,我也看了看小景天窗确实挺惬意的。 “对了,你的屋子在二楼,我带你去看看,我刚给收拾完了”,躺了一会儿,她拉着我顺着小楼梯就上去了,走了两节楼梯,就又打来一个门,是一个卧室,我什么时候说要在这睡的,我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我还是不知道为啥这样,感觉在这睡一晚上也不错。 “行了,你自己看吧!我去煮饺子去了”,说着,她又走了,我就躺下来想了想,感觉哪里不对劲了,也说不出来,就来到了这个天窗小屋,我这也有一个小天窗。 失去的人 到底是什么,让你真的觉得失去了一个人,是必须要分开嘛?还是错过了吗? 应该不是,因为越来越没有爱的感觉了,所以会分开。 应该错过了,不然谁会这么伤心呢,等到感觉生活空了一块,等到空了一段时间以后,才发现,是真的失去了一个人。 错过了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感受,想过有真的会失去一个人嘛,曾经那么相爱,可是还是没有逃过穷途末路。 女孩变得不再乱发脾气了,男孩不再那么有事没事粘着你了,离开对方以后,才发现,爱的这么幼稚。 其实,就是这样的幼稚,或许没有把握好时间,现实的你也并不幼稚,只是在爱的人面前幼稚的像个孩子罢了,所以你希望她能理解你,可是换来的可能是得寸进尺,可能是换来的不理解,是幼稚,弄得最后连自己都无法解释,所以会分开。 爱情里,扮演那个卑微的小丑,总是希望能通过委屈自己,来成为她,可是她也会不理解,一次次吵架,你都沉默不语,终于有一天你也受不了了,如同火山爆发的你,终于决定放下她,在你决定放下的那一刻,心痛的还是自己。 在爱里,彼此都学会了长大,没有谁愿意委屈自己成全你,没有人愿意做小丑在你身边乱晃悠,没有谁可以在你有事的时候随叫随到,这一切,不要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也许只是在乎你而已。 如果,当有一天,你再打电话提示对方在忙的时候,而你又刚好有事,那么恭喜你,你真的成功失去了他,你才发现,失去一个人,原来是这样痛苦的事情。 对啊! 把有的好当成了理所当然,就不会考虑得到是容易,还是不容易了,这不是无穷无尽的海水,也不会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清风,等到不在你身边了,一切也就如同影子一般没有了,你会不会可惜呢? 有的时候,我们可能只是说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在身边的时候感觉无所谓,不在身边的时候,又感觉少了什么,这样模糊的状态,大概就是偏向于离开。 没有什么习惯和不习惯的,只是可能还不忍心放下,所以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还可以有缓和的余地,可是越来越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也基本不说什么话了,所以当你真的感觉到累了,真的决定放下了,那么分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对两个人都好,何必再互相伤害呢? 感情的纠结,在于不舍得,毕竟你说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了,就算是两个人每天冷战,不说一句话,那石头心也应该融化了吧! 也可能是在一起时间长了,才发现是真的不合适了,那又能怎么办呢? 又是忍痛割爱嘛,不舍得也必须放下了,两个人干嘛这样呢,也许对于爱大度一点,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不再想过去有多好,也不再想现在有多残忍,过去的就过去了,谁还没经历过绝望,至于没有彻头彻尾的绝望,那也是随后才明白的。 很多时候,我们为失去一个人而痛苦时,往往不是因为失去的那个人,而是因为失去的那段感情,自己为之付出了许多的感情。 可以说,从一开始的爱,到现在的爱,都是因为这段感情成长起来的,付出了这么多,用了这么长的时间,哪有说放下就放下的,也需要时间,所以还是会因为这段感情痛心,而不是因为失去了这个人。 当时间渐渐流逝,有的人、有的事在我们的生命里或许已经不再是一个人或者一件事那样简单,而是已经慢慢形成了一种习惯。 所以,这个习惯也不是习惯而已,只是不能这样习惯,这些事情里都无法说清楚,又给自己带来了不少的改变,只是说自己习惯了去一地方,或者习惯了做一些事情了,虽然过去是两个人一起做,现在变成了一个人,那么是什么可以让两个人走向末路的呢,想了想,可能任何原因都有可能。 当我们失去一种习惯的时候,必然会有诸多不适的反应出现,但是任何习惯都逃不出时间的手掌。一个人在我们的生命里出现,一件事在我们的世界中上演,我们会渐渐地接纳并形成习惯; 同样,当一个人在我们的生命里退场,一件事在我们的世界中落幕,也同样会在时间的推动下慢慢形成一种习惯。 到了那时,我们便会平和地接受这一切,谁离开谁好像都能活下去,只是偶尔还是会想起你,记得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就真的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从相爱到离开,完美地失去了对方,或许是注定的结局,或许也会在某个环节改变因此而改变,改变了整个爱的立场,这些又有谁说得清楚呢。 首先,我不会让自己受委屈去成全别人,也不会让别人成全自己什么,爱,这东西有的时候真的说不清楚,只是说在某一刻它很美,过了美的阶段就又变得复杂了,复杂地难以避免,所以会有这么多的矛盾和吵架,一个人如此,大多数都如此,分分合合就平常了,就是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只是,我们说了一顿,失去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受,一开始肯定会很难受,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就好多了,直到真的习惯了少了一个人的时候,就又变得平常了。 时间是人生最好的礼物,总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往后推,直到变得越来越平淡为止,但是也不能推的没有一点痕迹,总在某一刻,你还是会想起曾有这样一个人,让自己深深喜爱过,只是最后结果却不尽人意。 不爱了以后,才发现一个更好的自己,不要爱的太满,不强求什么,似乎对于爱的欲望心也变淡了,只是偶尔看到那些小浪漫还是会心动,这就足够了,清风明月,最平常的事情而已。 失去的人就失去了,还能如何呢? 凝视 “妈,妈,我眼睛看不到了,这是怎么回事?” 一天早上,孩子睁开眼睛那一刻,便大叫起来,昨天睡觉的时候,眼睛还能清楚地看到这个世界,那盏柔和的灯还在安静地亮着。 今天早上一醒来的时候才发现,看着世界就模糊了,眼前的水杯好像有好几个重影,知道是个水杯,可是看着像是三个水杯一样,所以孩子起来就大喊妈妈。 “儿子,什么事情啊?”妈妈过来急忙说道。 “妈妈,我的眼睛看不到了”,孩子说道。 “是嘛!我看看,可能是近视了,谁让你每天都看那么多电视的”,妈妈看了一会儿,然后下结论说道,是的,孩子因为错误的用眼习惯,导致近视了。 “那怎么办啊?”孩子焦急地问到。 “一会儿先去医院配一副眼镜吧!上午跟学校请个假”,妈妈说道,便出去了,孩子自己也开始穿着衣服。 过去不知道,能看见美丽的世界,是如此幸福的事情,等到眼睛近视了,想要再去看一些东西无疑是费劲的,所以珍惜用眼睛看世界的时间,无论如何,什么都要珍惜。 自己也有过假性近视的时候,所以那几天就特别的慌张,担心只有三天的光明了,那样我还如何写字呢,想到这就痛心,还讨厌戴眼镜,太不舒服了,所以从这一刻开始,我先不看书,不写字了,就出去看看美景即可。 当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想去医院,更加不想知道自己近视的度数,所以就这样算是逃避式地拖着。 那几天,我忍住没有看书,也不熬夜,白天就是尽力地跑步,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该吃饭的时候就吃饭,生活随意的很,没想到第三天睁开眼睛的时候,奇迹便发生了。 我的床是挨着窗户的,睡觉醒来斜视可以看到风扇,不过也是模糊的,今天一睁开眼居然能看到风扇中间的图案了,而且能比较清晰地看到,所以我在兴奋之余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误打误撞上了,我就说有的时候跟着感觉走就是没错,所以还是挺高兴的,算是一个小惊喜吧! 后来,在医生朋友那才知道原来是假性近视,也刚好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所以侥幸避免了一次失明,如果当时要是继续熬夜看书的话,那么现在也就真的看不到这美丽的世界了,所以每次想起这次侥幸,我都深深地感受到很幸运,所以自己还是被幸运之神眷顾的。 后来,就学会了不停地跑步,也不会看书太久,也不会写字太久,都要进行劳逸结合一下,有的时候出去鱼店看看游泳的鱼,有的时候想吃什么了,就直奔认可的那家店好好吃一次,反正时间有的是,干嘛那么着急呢! “喂,你看着我干嘛,快去准备一下东西,你不说包饺子嘛!我又不会”,医生说道,我便从发呆的状态起来了,站起来傻笑了一下。 “家里有什么菜啊!没有菜,怎么包啊?”我也无奈地说道,时间还是挺早的,所以说也并不着急,再加上有一个小窗可以看星星,感觉安心快意多了,不会觉得有什么无聊的地方,所以又有美女医生在身边,便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刚才看了看她的睫毛怎么这么长呢,应该是接的,看着本来就是一个挺美的女孩,还这么接眉毛,实在是不理解,原来的眉毛不好看吗?还加长,还嫁接,西方美女的脸型,在灯光下显得更加明显了。 “看,看,看,你还看,看什么看啊?没见过美女啊!”我又看了一眼,她无奈地笑着说道,我便转头看向旁边的红色花朵了。 “不是,我就不明白,你的睫毛怎么这么长啊?我的怎么没有呢?”我还是好奇地问到,她本来端着水杯的手颤抖了一下,水一点洒了出来,然后笑了起来了。 “你懂什么,我本身当然美了,更美一点不行啊?我这是加长了一点,你看着好看吗?”她脱下外套,也站起身子来说道。 我扑哧一声就笑了,我突然想起《西游记》里面的白骨精了,也是睫毛长长的,只是我不知道换成西方人的面孔,会带来怎样审美的改变,不敢想象,我心里想着,脸上笑着,所以她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喂,问你话呢,你傻笑什么,快回答”,听到她的声音,我才从自己的意识里反应过来,而且看着她手在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抱枕,合着都做好打我的准备了,所以说我就停止了笑声,大概也是因为今天高兴,所以调皮了一些,我就给当是讲个故事好了。 “哦,没事,看到你的样子,我想起了我经常看的电视剧《西游记》里的白骨精呢,你俩长得很像”,我说道,便又笑了起来了,她不知道我在笑什么,她就是在看着我笑。 “你看着我”,突然,她说道,我就眼睛也不眨眼地看着她,看着她蓝色的眼睛,我们互相凝视着对方,她的眼睛如同蓝色的大海,起来一波又一波波浪,如同望着一只蓝色小猫的眼睛,带着回到了最原始的古代,又有一抹温情一闪而过,就像不小心被松脂滴上的小动物,就形成了一个松脂球,在地底不知道经过多少万年的改变,形成了坚硬的琥珀,这柔情从未改变过,就是这样紧紧地看着对方,没有离开视线。 突然,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我,也变成了蓝色的样子,在她的蓝色世界里静静伫立着,似乎也在寻找她。 “行了,我看得出来你没有骗我,行了,我去煮虾,你去和面”,过了几分钟,她说道,我们赶紧不好意思地收各自的眼光,跑着就去准备东西了。 你深深地凝视过一个人嘛? 你是否能在眼里,看得出,她的世界里全是你的影子,如果这样,你就停下寻找吧! 因为她值得你用一生去珍爱,去一起变老。 虾仁饺子 走了世界一圈,你得到了什么? 知己幸有七八,总会发现一个人,居然和自己这么像,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更加像是另外的一个自己,虽然不是自己却胜似自己。 有的时候是样子,有的时候是想事情的方法,为人处事的态度,有的时候是喜欢的一些事情,所以在很多的时候,感觉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无限接近你的人,或者叫做另外的一个自己。 旅行的路上就是这样,无论一开始的心情如何,接下来的事情,都会渐渐改变最开始的想法,而且越是往后,生活,遇到的人,才会变得越来越有意思,所以在这一刻,旅行已经变成了人生最高最广的舞台了,每走一步都觉得精彩,每看到一个人都会亲切问好,生活人生,乃至周围的风景,和过去已经变得大不一样了,自己也变得和从前大不一样了。 她从冰箱里拿出来了一指长的虾,我从厨房里拿出了一个盆,面粉在冰箱的冷藏里,旁边有水龙头,她在锅里加水,我把面粉放进盆里,加了一点温水,开始用手和面起来,冷藏的面粉有些凉凉的。 一楼是客厅和厨房,虽然空间小了点,但是却并不感觉有些拥挤,反而觉得精致了许多,从外面还能看到街道上的情景,一边做饭一边欣赏风景,也不错。 “嘿,虾已经放在锅里了,要不要喝点葡萄酒?”她自己拿了半杯葡萄酒过来说道,看来是在询问我呢。 “行了,你别喝了,教你包饺子了,我不喝”,我说道,一边说话,一边和面,是水加多了都没感觉出来,所以又重新加了一点面。 “这又不是在外面了,这是在家里,就算喝多了也没事,躺下就睡呗!”她说道,一口把剩下的半杯葡萄酒给喝完了,放下了,也不喝了。 “嗯,也对,你去屋里喝吧!我自己做就行了”,我说到,也不是生气,就是感觉有些别扭,不过也没关系,在家里喝酒,醉了,就睡呗! “不喝了,不喝了,你看你”,她说道,就又坐在了椅子上,转过头去不理我了,我就自己开始着一步一步做着饺子,气氛也一下子陷入了沉默里。 其实,倒不是反对她喝酒,只是觉得少点喝酒可以怡情,喝多了伤身不说,还总是把自己弄得很郁闷,所以喝酒可以,但是不能喝得太多,只是太郁闷的时候,才会在晚上喝得酩酊大醉,所以一般也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 “对了,忘了说了,你是第一个来到我房间的人,你知道吗?以前,从来没有人可以这样接近我,你还是第一个,给了我特别的感觉,我才这样的,平常我也不喝酒的”,她突然转过头来说道,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意思我是懂了,大概就觉得给了她特别的感觉,然后才对我比较好一些,才会去搭理我,可能以前她真的没有靠近过任何人吧! “嗯,我知道了,你就别喝酒就行了,跟着我一起忙活起来,然后一起吃饭,吃完饭,你睡觉,我就回去了”,我说道,她点头,可是还是在不动。 “我不会,你自己弄吧!气人,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还管我”,她突然生气说道,看来还真的是应该让她喝醉了才行,不让喝酒还生气了,所以说我还是不说了,她爱喝就喝吧!反正也不管我的事,我这样想着。 “行吧!虾是你弄得,有十几分钟了,差不多也熟了,你把虾壳剥完了就回屋等着吃饭吧!”我头也不回头地说道,她生气,我也有点小郁闷,所以冷冷地说道。 听我说完,就去到厨房里面了,显然她也生气了,不过还是去做了,我也没有办法,虽然这是她家,不过却也没有那么客气,大概就因为没让喝酒吧!就陷入困境的沉默里了。 没过十分钟,她把剥好的虾就放到了我的面前,刚才看着虾挺大的,可是一煮出来就没有了,所以看着,像是少了什么一样,大概也就十多只吧! 她放下转身回屋了,我就自己开始擀面皮了,擀了一个就没擀了,因为饺子馅还没弄呢,就是芹菜虾味的饺子,先把芹菜切碎,再把虾切碎,然后放点调料什么的就行了,接下来就是擀皮了,然后一个一个饺子就成型了。 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来,她还在生气呢,我还怎么办呢? 到冰箱里找了一个苹果,找了一个菠萝,找了一个梨,然后去皮,切成块,弄个水果沙拉,算是道歉了,找了还剩下半罐的沙拉酱,放了一点,还放了一罐酸奶,混合在一起了,放在小的塑料盆里,给端了过去。 “咚咚咚”,我敲门,没有回应,我就又敲门第二次,才有了回应。 “进来”,我打开门,看着她正在发泄打着床边的小熊,看我进来了,就停下了,我就偷偷笑了一下。 “行了,别生气了,不让你喝酒是为了你好,来点水果吃吧!算是道歉了”,我说道,她无动于衷,我说完了就出去忙了。 “行了,对不起,别生气了”,说完我就出门了,看着她转过头不理我,等到我转过弯故意看看她的反应的时候,我才发现她手里抱着水果沙拉,自己正在吃呢,看来是没有发现我,所以说她并没有真的生气,只是给她一个小小的温柔,然后就开心的不得了,看着她笑,我就轻声出去了,不生气就放心了。 接下来就是我展现的时候了,饺子再熟悉不过了,不过在这里包,还真是第一次,虽然在异国旅行这很平常,但是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 望着窗外陌生的建筑,还是觉得有些不真实的样子,如果不是认识一个人,就无法展开那么多的故事了,所以来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还有一个熟悉的场景,大概就是故事了。 我知道,一旦离开这里,就好像又都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是一个记忆而已。 虾仁饺子(二)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故事,在这里的故事都是独一无二的,过了这里就没有这样的幸福了。 从刚才开始,我就在想,假如没有认识她,我现在应该在家里自己看书或者做饭呢,只是现在虽然是在做饭,但是却没有一点自由的感觉,虽然有人在身边比较好,所以在这个时候,看着刚才的小矛盾化解了,还是挺不错的。 在芹菜上放了一点盐,就开始细细剁了起来,直到流出了芹菜汁,慢慢流向了下面的盆里,我感觉现在到哪里都少不了我做饭呢,我想着,看了看周围,然后偷吃了一个虾,吃完了就又开始用塑料刀剁虾,切成小块,大概十分钟,饺子馅也就差不多完成了。 “喂,你干嘛呢?”我早就察觉出后面有人看着,但是我不知道她为何会这样,难道是监视我的活动吗?谁会理我,不可能吧! “是我啊!你不说让我学习包饺子嘛!这不在后面看着呢嘛!”她过来娇滴滴地说道,我便不敢看她的眼睛,万一像是美杜莎眼睛一样被迷失了该怎么办呢? “你不是生气了吗?干嘛还出来”,我头也不回地说道,语气听着虽然很冷漠,但是却透着一丝喜悦的心情,毕竟自己的方法算是起了作用了,所以还是挺佩服自己的,虽然没有哄过任何人,但是书一看多了,方法自然就多了,只是需要一一付出实践才行,看书就是为了实践呗! “切,谁说我生气了,你刚才给我做的水果沙拉的时候,我就已经不生气了,要是没有的话,我也许还在生气呢,既然有了,我就不生气了,是不是之前也有女孩子生气,你也用的这个方法啊!”她端着我做的水果沙拉过来说道,顺便往我的嘴里给递了一块苹果,喜欢吃苹果,大概就是这个苹果富有的酸味吧! “行了,现在没事了,包饺子就是自己练出来的,可不是看出来的,你去烧水吧!马上就开始吃了”,我说道,她便笑着去烧水了,所以在某一刻,感觉两个人像是恋人一样在一起生活着,微笑,斗气,哄人,然后原谅,开心,就是这样的循环才感觉不错了,生活才有味道,如果每天只是说那几句话,感觉两个人会越来越无话可说了,感觉会越来越不想说话了,只是习惯了在一起,在一起的时间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所以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 对的,没错,美食还能带来恋爱的味道,这种味道是软绵绵的,像是蛋糕一样,可以看到,可以摸到,可以吃到,那么一口咬下去软绵绵蛋糕的时候,就是恋爱的味道,在我这,爱不是那么子虚乌有的东西,而是一个可以触摸到,可以咬到的幸福的味道,所以这便是美食带来的爱的味道。 现在又吃着美食,我在考虑人生的出口到底在哪里,虽然自己的目标就明确摆在前方,可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通过的出口,所以会很郁闷。 喜欢虾仁的味道,之前感觉虾和其他海鲜一样是很有腥味的,又因为老妈也不吃海鲜,所以我也就不吃,也是在偶尔一次说吃的时候,才壮着胆子吃的,没想到这一吃,就感觉还不错,虾肉还挺美味的。 特别又是虾肉和芹菜放在一起,更是美味了,所以说在大多数的时候,都会选择这个作为饺子馅,因为不会粘着蒜吃,只有醋就可以了,所以说还是挺简单的,一顿美妙而简单的早餐就是饺子了。 有的时候饺子喜欢吃硬一点的,所以又是煎饺,喜欢吃这样油煎出来的黄色硬皮,很有味道,但是也不能多吃。 胡乱想了一圈,最后还是会回到人生这个主题上,对于人生的步调来说,不快不慢,速度刚刚好通过前面的悬崖就可以,不需要太快的速度就好了。 可是,有的时候就找不到加速的原动力,动力一没,自然就不能前进了,所以这便是在思考人生的意义,就在想,假如是小猫的话,它应该如何处理现在的状况。 呵呵,不得不说吃多少还是要还回去的,假如任由自己的身体一天一天长胖,那么作为作家的思想也会因为长胖而变得狭隘起来,变得懒惰起来了,变得无从下笔,变得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思想也想不到什么了,那你就真的完蛋了。 所以,在美食里也要吸取教训,有的时候因为不小心从手中滑落的红枣,会追出好几米去,有的是在空旷的环境还可以,有的时候掉进桌子底下,又不得不费力趴下去弄出来,也是一个长期小郁闷的事情。 美食,可以抵消掉一些环境的失落,眼前苍凉的环境,因为有了一点热的东西吃,而变得安静多了,不然总是因为说是环境不好而放弃,这是在不是一个问题,所以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实在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为什么美食可以存在任何地方呢,大概就是不会同情自己吧! 越是同情自己,就越是无处可去,所以才会让人有无处可去的感觉,就是说躯壳可以找到地方安置,可是却没有一个地方可以真正的容下你这个完完整整、纯洁的灵魂! 大概美食的世界可以容纳吧! 不知为何,恰如其分的话总是姗姗来迟,错过最恰当的时机,所以会因为这一秒的时间,而用一生去弥补,最后你才发现,这错过的一秒种,连一生这么长的时间都弥补不了,所以人生总会有太多的遗憾,青春还没开始,大概就已经结束了,爱的女孩,还没表白,就已经各自奔向各自的站口了,这大概也是在美食里找到的人生意义上的东西。 对的,美食里可以容纳你的完完整整、纯洁的灵魂,那些人生的问题,也不要想太多,越是纠结,就越解释不清楚,最后还把自己弄得越来越糊涂了。 不解释就弄不懂的事,就意味着怎样解释也弄不懂。 回去时候的星光 其实,有的时候包饺子在家里会觉得很无聊,可是换个地方,换个人,就有不一样的感觉了,就是这股新奇劲,所以会觉得不一样。 有的时候就是因为一个人,可能这座城便变得有些特别了,变得在你眼里更加有人情味了,有生活下去的奔头了,所以在这里,会很高兴地生活着,工作着,心满意足而毫无怨言,不仅如此,还感觉是美好的时光。 你和我的倾城时光大概就是如此,你在我的世界里扮演着阳光的角色,所以会离不开你,所以你走到哪里,我就会跟随到哪里,最浪漫的事情大概就是在一起做着最平常的事情,一起吃着东西,一起说着轻松而浪漫的话,所以每天过得真好,真开心,只是怕有一天会离别。 “哇,这个饺子这么好吃啊!你们东方美食真是太棒了,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我要多吃一点,好吃虽然好吃,可是太难了”,说着说着,她就从高兴变得失落了,她的表情变化我看在眼里,所以都知道她是真的很高兴,我自己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罐啤酒喝着,她也要喝,我没让喝,所以才高兴而且郁闷地吃着饺子,当吃了第一口饺子以后,刚才的无奈不高兴瞬间转化为了快乐,所以这就是美食的魔法魅力。 “没事,按照我说的捏饺子皮的方法,多练习一下就行了,你就是看着陌生”,我说道,我是在饺子馅里加了一些胡椒粉,放了一点酱油,放了一点香油,尽量少放油,还放了一点辣椒粉,所以吃起来还是挺有口感的。 “嗯,好”,她说道,边吃边说。 “对了,之前你知道这个饺子是这样包的嘛?”我突然问到,因为之前确实有这样一个说法,就是说包饺子,外国人不知道是怎么把馅完美锁住在里面的,所以趁这次机会我问一下。 “对啊!之前没接触到这个,都不知道这馅子是如何进去的,所以会很奇怪,现在饺子一普遍就知道,再有你的亲自示范,就更加明白了”,她说道,这次没有吃饺子,而是看着我认真地说道,我都被看得不好意思了,所以说会低下头说话。 “好吧!我吃完了,你自己吃吧!我要回去了,毕竟你一个人在家里,多我一个会比较不自在,所以走了,你要是想找我就到木屋就行了”,我说道,便跑出去了,我怕如果我再待在这里就出不去了,因为和一个人呆在这里太压抑了,不能释放太多的情绪,也不能太过冷漠,所以这样会让我感觉不自在。 所以让出来吹吹风就好多了,虾味在嘴里也被风吹了出来,夏夜出来挺凉爽的,我才发现自己后背都出汗了,夏天出汗很正常,而且她家开着空调也很凉爽,只是我发现就算是跑步一小时也没出这么多的汗,所以看来是被吓得,也就笑了笑,不经意间就又看到这明媚的夜空了,星星闪烁,所以又想感慨一下了。 回来的夜空总是感觉明亮的,离开的时候总是不敢看,暗淡无光的,所以离开的时候就算是星光灿烂,也依旧没有看的心情,这不,回去的时候便有心情可以看一看了。 那圆咕隆咚的黑夜,像是一个大黑蓝色圆盘一样,如果要是你不眨眼看上一分钟,就感觉这大圆盘是在慢慢坠下来一样,随时一个速度就能砸到自己,所以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有的时候也可以这样吓吓自己,也感觉挺有趣的,只是稍微想一下而已,所以还是会笑了笑。 夜空曾经和梦想一样,都只能看到,却遥不可及,甚至有的梦想连看都看不到,所以面对夜空也感觉有稍许的迷茫,星星坠下来,还可以再放回去,所以有美丽的流星,虽然这流星并不属于这片夜幕,却总归是路人,用短暂的几秒钟时间,为我们带来了燃烧整个生命的力量。 为着追求光和热,将身子扑向灯火,终于死在灯下,或者浸在油中,飞蛾是值得赞美的。 在最后的一瞬间它得到光,也得到热了。 如果人的一生,有这样的一瞬间燃烧的光芒和热,那就足够了,或许还可以冲出灯火,为身后带来一束亮丽的光芒,化成七彩的流星,留存于夜幕下,让自己在某一刻也像是星星发亮起来,那就不错了,至少可以用自己的光亮来照亮别人的道路。 走着走着,感觉肚子有些不舒服,就在路中间抱着肚子蹲了一会儿,感觉好多了,才起来了,我看到周围的人都是陌生人,都是陌生的环境,一个人都不认识,我又何必来到这里自寻烦恼呢,所以一个奇怪的想法又来了,要不回去吧! 好多了,站起来,继续往前走,还是夜空,看到了之前没有看过的流星,感觉就又来了,或许是没有来错,正因为陌生,才有探寻美和意义的价值,所以在某一刻又坚定了旅行的心,这是自己选择的路,干嘛要放弃呢,而且也还不错。 所以,一切还是要靠自己活下去,靠自己活下去的心越来越明显,所以这些一刻便更加坚定了,一看夜空便知,流星一闪而过,或许正是因为美好是短暂的,需要用很多的东西来换,才能看到这一闪而过的美好,所以大概就是这样的追求了。 到了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也无可以前进的路了,所以都是在用跑步开辟接下来要走的道路,从东半数到西半球,跑步跑遍了所有去过的地方,大概也跑遍了整个地球,当然这是自己最大的愿望,所以当想起心中这点荣耀的时候,还是挺成功的。 起初,有些东西与自由相悖,所以放弃了很多不喜欢的东西,剩下的都是做过的,等到做过了以后才觉得不适,所以就真的开始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会去很远的地方,因为这些地方在等着我前去, 雕塑一生 如果把人生的每个状态,都雕刻成一个雕塑,放在屋子里当作欣赏,大概会有很多种样子吧! 人生从小到大,身高和样子会有不同的变化,所以在不同的时候,雕塑出来的大小和样子也不一样,悠然记得当年还是少年,如今已经换上黑色的外套,行走在人群里了。 我不会把所有的雕塑都放在一起,我会把哭的雕塑放在一起,会把快乐的雕塑放在一起,人的一生就是有这样很多的雕塑,刻出样子来,刻出年龄,看到哪个雕塑的时候,可以看到是人生哪个年龄阶段,是什么状态的,快乐或者忧伤,那样就很明显知道过去的样子了,最后大概是哭的雕塑和快乐的雕塑一样多,我更希望我的雕塑是快乐的多。 为了寻找快乐和自由,我们像是飞蛾一样扑向灯火,扑向世界的人群大潮里,只有找到自己的路,只有等到最后的那一刻才能看到光和自由,拥有的同时,也代表自己已经逝去,只是一瞬间的光辉。 其实,大可不必这样,即便得不到那想象中的光辉,我们也会有自己的光辉,用自己的小光辉温暖自己,为自己的黑暗世界添上一抹阳光,不去在意别人的光芒如何耀眼,这里面有的东西足以让自己快乐,那么就会好好地享受,这里面的东西足够让自己快乐,也不觉得比别人缺什么,少什么,是和别人一样的。 曾经我们都是山巅上未经打磨的顽石,只有经过生活的千锤百炼才能成为栩栩如生的雕塑,这其中的意思和痛苦大概也能理解了。 这是一块头,我首先想要把它打磨两三岁时候自己的样子,那个时候身体还小,这一小块石头就足够雕刻下了,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细嫩的皮肤,那个时候什么都没想,也什么都不知道,所以那个时候是最幸福的状态。 有爸爸妈妈的照顾,有爷爷奶奶日夜颠倒的关心,所以才会健康快乐成长,所以才渐渐地长大,成为亲人眼里的样子,这个雕像我想藏起来才好,本身就很美好就不需要考虑了,所以会是收藏起来的。 雕像里也有不同的样子,不同的眼色,不同的动作,不同的衣服,看起来虽然是一个人,但是却是一个人变成了多个人,有很多不理解的自己。 过去的眼神明亮而稚嫩,现在眼角多了几条皱纹,脚丫子上的底皮也厚重了许多,因为爱光着脚丫子走路,这样接触到最真实的道路,感受到的东西也会更加真实。 特别是北海岸夏天的环海公路,被太阳一晒就很热,光着脚在上面走很热,却很好玩,一路跑过去脚是更加热的,像是给脚一个蒸笼一样,很是舒服。 不行了,不行了,现在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已经变得浑浊了,当我们陷入黑暗的时候,眼睛里除了黑色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在黑暗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眼睛适应了黑暗,然后再凭着眼前能看到的东西,慢慢走出黑暗。 眼前的雕塑都是静止的,所以有的时候挺喜欢静止的,哪里也不用去,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前方发呆,雕像的每一个动作和眼神,都需要用到千刀万剐才行,你看那个精致的雕像,都需要经过这样的过程,才能去除多余,留下最好的雕像,没有走出多远的地方,却承受了更多的磨难,所以即便是雕像也没有这么轻松。 随后的雕像,眼睛虽然清明了一些,但是却眼眉低垂了,看着没有精神地看向远方,看看轻轻飘动的云,看看曾经以为发光的树叶,如今也驼背了,头发也少了白了,生命到了尽头的时候,雕像也会又真的回到了静止状态。 我们数着眼前的每一个雕像,又像是在运动着的,从东半球到西半球,可能换了一身衣服就是一个新的雕像,此刻,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同? 是的,我们在了解不同地方,不同的人,不同的故事,脸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表情,甚至开始有了抽烟和喝酒的动作,人生的这个状态大概是适应和改变,适应这原有的生活,改变那些无趣的生活,所以在这个时候,一个人会有很大的变化。 最多的状态,大概就是跑在路上,每一步的脚步,脚印,从一个小巷子到这地球另外一边的海滩,从一个熟悉的语言里,到听着听不懂说什么的世界,我们都在改变。 雕像再坚硬,也会被雨打风吹去,也会在原本的坚硬外壳上长出一层绿色的青苔,一年如此,两年也是如此,所以即便是雕像也逃不过时间的洗礼。 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如何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自己的感觉才是对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生活节奏,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怎么也长久不了。 多少人都很在乎别人怎么说,却忽略自己认为的感受。 多少人在乎别人眼中怎么去看他,而打乱了自己的生活的节奏。多少人在坚持自己不喜欢的,所以不长久,最后放弃了。 道理大概如此,重要的是自己怎么看,是自己的感受最重要,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所以明白了,就好说了,总是在意别人的感受,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就是又迷失了自我。 或许我的心包有一层硬壳,能破壳而入的东西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我才不能对人一往情深,凡事要留三分余地,就像是雕塑的心,或许有心,或许是石头的心,所以一开始,没有什么是可以侵入内心的。 雕塑的一生,每完成一个阶段,都会在内心里生出一个雕塑,而且每个阶段的样子都不一样,所以在这个时候,内心也是坚硬的,等待柔软的春雨破壳而出,人心就算是石头做的,也该在这一刻融化了。 我喜欢中间那个雕塑,人到中年,没有了得到,也不再失去的时候,笑了,当然也一定会得到。 小小乐队 夜晚,除了是一天的期盼以外,也是到了可以放松的时间了,工作一天了,确实挺累的,所以想要在晚上好好地休息一下,吃个饭,喝点酒,好好睡一觉。 不工作就会失去魔法,就会重新变回煤球,仿佛工作只是为了续命而活着,仿佛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那些过去发光发亮、熊熊燃烧的梦想都去哪了呢? 都被自己扔了嘛?过去,认为自己有无限可能会冲出生命的束缚,找到属于自己的自己,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等到真的走上这条路了,才发现过去的给的底线被无数次打破,现在才发现能勉强活着就已经很费力了,过去讨厌别人的狼狈不堪,现在自己不也成了这样了嘛! 望着夜空,并没有回森林小屋,每天呆着也郁闷,所以就近爬了一个山坡,准备再次看看星空,也没打算回去睡觉,所以在夏天的夜,也就在这山坡上睡也不错,睁开是天,闭着眼是天,心中有天不就行了。 想想这一路走来,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头绪,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不知道该去做什么,甚至连自己喜欢什么都不知道,所以就着急了,再加上即将到来的各种焦虑,那么就真的着急了。 所以,就开始绞尽脑汁想想该做一点什么,所以开始想自己喜欢什么,自己想去哪里,对于未开规划有一个怎样的人生,也许幸好及时醒悟吧!不然也不会在这里了。 如今,躺在这草地上,往事不堪回首,却又历历在目,要说也并不全是一个糟糕的样子,只是有的时候都是不知道犯的错误,有了第一次教训以后,就成长了,也算是真的开始追寻一个真正的自己了。 这一路走来磕磕碰碰,有很多东西都是被逼出来的,现在才感觉被逼的感觉也不错,命运就像是在故意折磨你,然后扔你到你该走的道路上,在走上这条路之前还没有点磨炼嘛,没有这点磨炼,或许也不配走上这条路。 总要经历一些痛苦,总要经历生活的捶打才能真正成熟起来,才能找到活着生命的意义,所以才没有白经历,不是说过嘛,痛苦经历可以,但是要有意义。 一开始什么都不知道,不就是跑步嘛,跑步或许是最简单的,一双跑步鞋,找准一个方向就跑下去,只要肯花时间和力气,那就能跑得很远。 一开始也是被劳累和疼痛折磨着,再加上性子懒惰,意志不坚定,所以很容易就跑出来放弃的想法,只要想放弃了就会找到成千上万个理由,所以明白了这个状态,大概觉得放弃是这个星球上最可怕的想法,所以想想,还是跑吧!反正什么也没有,或许跑跑就有了呢! 想着想着,忽然听到旁边草丛里甚是热闹,我就静静地走了过去,越是靠近,越能听到一阵特别的音乐声,非常的好听,是小昆虫的夏日乐队演奏,之前身边随便可见昆虫乐队,现在没有了才知道那个时候是美好的,但是没有珍惜。 不过那个时候也快乐,根本不需要寻找其他的快乐,所以没有珍惜,也并不算叫不珍惜,只是拥有过,没有发现,失去了,才可惜。 现在的快乐寥寥无几,所以会觉得过去太奢侈了,错失了很多的快乐,所以在这个时候才觉得那个时候多余的快乐分给现在该有多好,那样就不用这么孤独了。 现在是越来越力求简单了,过去只觉得可以做大事,现在感觉能把小事做好了就不错了,越来越懂得欣赏了,越来越发掘平和世界里的快乐了,所以在某一刻,都会狠狠抓住来之不易的快乐,哪怕是一点快乐也要放大个十倍百倍,这样才觉得生活是有趣的。 敢打赌,过去你绝对不会说去专门找个草地去欣赏夏季的昆虫音乐会,因为对于那个时候来说,这样的事情是无聊的事情才做的,因为那个时候快乐都像是天使一样,既有很多的翅膀又随处可见,那么天空以下的快乐自然不会有人去体验,只有真的从天空一点一点降落下来,才发现哦,哦,原来快乐也有这样简单低低简单的,那个时候都是天空云端的快乐,现在则是眼前的就快乐,所以快乐也下降了。 听着小小的音乐会,心情就是舒畅,所以就趴在草地上,回想着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事情,总是希望越来越好,希望夜空可以明亮一些,所以会一直在这是思考什么。 小昆虫的鸣叫声,在此起彼伏地叫着,夏天的夜尤为神奇,有着温度,有着浪漫的气息,正是因为这小虫的鸣叫声,才显得夜更加寂静,所以在这个时候,心也是静静地,盘算着下一步应该去哪里。 知道蝉在地下十几年,就是为了地上三个月不到的鸣叫,盛夏的最大的声音,可能就是蝉不停地日夜鸣叫,他们用尽生命在努力嘶喊,三个月的盛夏很快就会过去,也预示着他们也将再次回到地底下,再次等待十八年。 小小的昆虫倒是每年夏天都很多,而且也很容易在草丛里找到一场热闹的演唱会,所以会感觉很安静,夏天本就是宁静的,所以会是喜欢这样宁静的夏天,宁静的夏天的海。 听着,听着这小小的音乐会,突然困意袭来了,差点在草地上睡着了,所以起来作别小昆虫们精彩的音乐会,或许他们会演唱一个夜晚,所以我还是要回去睡觉了,准备在梦里好好认真地听他们的演唱会了,也好想想,接下来的人生之路。 大概用了三分钟就回来了,打开灯,脱下衣服,关灯,躺下什么也没想就睡了,大概是太累了,一天里的内容太多,经历不少的事情,说过不少的话,所以会有疲劳感,而且现在的疲劳感越来越明显了,虽然旅居很好玩,但是也有一定的困难性,有的时候会耗光你的所有经历。 转盘 小的时候,玩具不是很多,每一个却都能玩很久,玻璃球,弹子球,只是其中一种而已。 人之所以快乐,大概就是没有欲望的快乐,只会专注于快乐,而不是想怎样拥有更多的快乐。 想想来到希腊,也是一种挣脱束缚的表现,一开始老爸并不同意来这么远的地方,因为太远了,怕出什么事情,所以不想让我来,但是我还是坚持要来,没有办法,就来了。 大概这是第一次违背老爸的话,自己跑了出来了,我想是时候坚持一下自己了,所以选了一个最远的地方,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只是知道那里有陌生的大海岸,有不一样的人物生活,有不一样的语言,此前,除了这些,我对这新的大陆一无所知,大概这就是旅行的最重要的动力吧! 如今,这个世界就在眼前,却又有点怀念家乡的美景了,人呢,就是这样,只有离开了才懂得一些过去本身的美好,大概这也算是欺负自己,倘若都这样沉迷于过去的错过的美景,那么会止步不前的。 所以,勇敢走出这一步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开始的这一步,那么接下来的每一步都不会再去走了,这一步是必须要完成的,我想,不管它如何艰难,我们都要去完成,这是一定要完成的任务,所以才决定冲,如果不冲过去,人生可能会永远停留在这里,而出不去了。 过去的自己,没有梦想,没有方向,只是一味的学着别人成功的动作,所以某一刻,自己也参演过线木偶的角色,别人做什么,你就跟着做什么,所以会没有任何自己人思想。 现在好像又从木偶变回了人类,从世界流浪地边缘回来了,本来没有任何道路可走,现在不也清晰摆在眼前了吗? “喂,这颗刺刺球怎么这么大,比我们见到的都要大,你看,还有这个绿色的,黄色的,扎在衣服上一定很痛”。 家乡有一片黄色的草地,草地里长了许多的刺刺球,只要人一从里面走,裤腿脚就能粘很多这样的刺刺球,扎在皮肤上比较痛,所以这个小东西,过去也成为了我们的玩具,一片快乐的天堂,如今想想,也只有能在记忆里找到了。 因为刺刺球可以粘在衣服上,所以会一群小伙伴扔着玩,时间为半个小时,看谁的衣服上粘的多,谁就要表演一个节目,那个时候还不喜欢看书呢,所以也会玩耍。 我开始知道,和之前自己的性子不一样了,大概就是从看书开始的,一开始在人群里读书,觉得太吵了,有些话看完了书又自己知道,和任何人都说不明白,所以变成性格安静了,安静了以后又沉默了,不爱说话了,大概不是不爱说话了,是没有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而已。 好了,抛开这些小的改变,说说一些趣事,那就是转盘的故事,虽然说是转盘的事情,但是我却并不记得那个转盘长什么样子了,大概就是一个发射器带着一个圆盘,打出去以后,还可以自己回来一段路,不过不能回到原地,只能回来一半。 所以,当时这便是我最喜爱的玩具,可以打出去,又回来,然后再向前跑一段路去捡回来,真想给这个过程加一个慢速镜头,把每一个动作都分散出来,然后里面加个几年的光阴,或许就需要用很久才能完成这个动作了。 故事开始于小巷子的早晨,那个时候爸妈无论春夏秋冬,完成都会很早出去,所以每次醒来,除了看到自己在睡觉以外,爸妈已经走了,而且每次都不惊动我,所以从那个时候,也就有了只属于自己的一个特殊的早晨。 早晨起来,我都会在窗台边看一会儿早晨的天空,大部分的颜色都是灰乎乎,灰蒙蒙一片的,有的时候,在夏天会毫无征兆地下起小雨来,看一会儿,就自己去做饭吃了。 所以,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做饭了,然后就是吃着饭看电视,只是有的时候奶奶会过来看看,我大多数也会让她老人家回去休息,因为我知道自己现在一个人足够了,看看电视,自己做的饭,大概就是自己煮一点面条拌着酱吃一点,有的时候自己炒饼吃,所以倒也奇怪一些,等到时间了,自己锁好门,背着书包就上学去了。 曾有很多这样的早晨,都是自己这样过来的,安静一些,有的时候中午回来,爸妈没回来,我还帮着做午饭呢,就是利用家里现有的菜做,有的时候早晨不看电视了,还看看书。 这个早晨有点不一样,是既不想看书了,也不想看电视了,而是拿着转盘就出去玩了,一大早晨刚好碰到有镇上结婚的队伍,而且刚好从家门口过去,刚好巧了,这次打出去的圆盘没有回来,而是落在了房顶上。 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就这样看着房顶,当时的个子还比较矮,所以在大人眼里看着像是望天一样,我刚好堵在了结婚的队伍前面,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结婚队伍明明那么隆重,我却听不到一点的声音,所以就这样看着。 我也不知道当时他们为什么没有把我给轰走,而是那么多的大人陪我一起看天,我就这样呆呆地看着,却没有人打扰,现在想想他们明明可以把我给轰走的,可是却没有。 “喂,小朋友,你看什么呢?”我记得当时应该是新郎官过来问的我,还给了我不少的糖,我就呆呆地看着他说, “我的转盘掉在房顶上了,拿不下来了”,我轻声说道。 新郎官二话没说,跟人说道,然后就看到拿来了梯子,新郎官穿着一身红色的新郎服就上房顶去了,没过几分钟圆盘重新回到了我的手里,我当时记得说了一声谢谢。 如今,要不是再提到转盘,我都不知道还有这样动人的故事发生在我的身上,实在是幸运,把当时没有感动的心,今天补上。 第二天 旅行中,也有特别无趣的事情,也有特别干巴巴的时候,生活的海绵挤不出一滴水来,所以也会感觉真的好无聊,不知道该去做什么,所以连睡觉都不想睡了,到外面去走走。 人生就是这样,大喜过后一定是大悲,倒也不是大喜和大悲,只是差不多都是这个趋势,所以大喜的时候,不要过去喜,大悲的时候不要过于悲,悲喜之间总有你没有发现的空间,所以看清楚世界的样子,看清楚自己情绪的变化,这里又有新的发展,可以改变固有的心态,变得更加乐观耐苦熬。 起来头痛,又想起刚下飞机的时候的头痛欲裂的感觉了,所以躺下来,看看外面的天空,今天是有阳光的一天,记得昨天回来倒了半瓶葡萄酒在瓶子里,所以打开喝了一杯。 此刻,才发现肚子咕咕直叫,空的不得了,所以找了一块面包吃了,不管用,我在想吃什么,突然想到家里鸡蛋灌饼了,所以想到这,就想吃鸡蛋灌饼了,自己也会做,所以就开心地动了起来。 说到底,还是不太习惯这异地的生活,虽然饮食和生活习惯都能接受,但是时间一长也还是不适应,也需要随时作出调整,倘若太单一的生活自己也受不了,所以也是时候换一个地方了。 现在钱倒是不愁了,不然自己还要出去找工作才行,现在这一项省了,倒是显得生活变得更加无趣了,所以还是恢复一边工作一边写作的生活挺好,至少感悟多了。 我喝完葡萄酒开始忙碌起来了,从找鸡蛋开始,然后还要和面,感觉挺麻烦的,不过还是自己做了起来,在一点忙碌一边回头看的时候,我看到桌子上有纸条,可能是写给我的,所以等到先做完饭再说吧! 先打开火,这个时候可以从外面听到一阵百灵鸟的叫声,这叫声太美妙了,所以我就趁着这个机会样外面看看,可是小门口太小,我根本看不到外面,所以还是忍不住出去看了看,才发现旁边的树枝上挂着一只白色的百灵鸟,显得高贵又有气质,所以就这样静静地欣赏了起来了,然后就忘记了肚子饿了,也没做饭,直到布鲁诺在我身后出现,我才反应过来。 “喂,你小子,看到留给你的纸条了吗?还在这发呆干什么?” 布鲁诺过来说道,我才转身看了看,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手上还有面粉呢,只是这声音太好听了,所以急匆匆地跑了出来。 “还,还没看呢,怎么了?” 我奇怪地问道,可是布鲁诺却没说话,他今天把眼镜换成了黑色的变色眼镜,让人看起来有些脾气不好的样子,所以我就盯着看了三秒。 “就知道你没看到,所以特意带你去的”, 步布鲁诺说道,转身回屋子里去了,然后没走两步,就回过头来又跟我说到, “快,进屋换衣服,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布鲁诺说道,我才反应过来,自己还要做饭呢,还没吃饭呢,肚子又咕咕叫了起来,真是不该叫的时候叫了。 “到底什么事情?” 我在后面追问道, “到了你就知道了,快,还没吃饭吧!我车里有,一会在车里吃吧!”布鲁诺可能听到了我的肚子叫的声音,所以说道。 我就加快速度换衣服去了,换了一身运动装,出来的时候看到布鲁诺自己在那抽烟呢,眼睛看着前方,看我出来了,眼被熄灭了,顺势就站了起来。 “走吧!”说道,我们便出去了,这一天天的,想吃完饭睡个觉都不行。 还是顺着下面的乱世滩过去的,不过很早的时候就被我给开辟出一条路了,我就是一个石头一个石头向外面扔去的,大概扔了三天才出效果,当时那就好手都瘦了一圈,而且很疼,许多的小石头就这样被一个一个扔了出去,所以手感觉都被拽长了,有一天的时间都没舍得用手,所以就这样静静地躺着。 走过乱石滩,走过下坡,就能看到一条小路了,走上小路就能去城里了,所以还是挺方便的。 看到一辆白色的车在旁边停着,布鲁诺就跑过去了,打开门上车了,我在后面也打开车门进去了,我进去看了看,正好坐在汉斯旁边,看来又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最近少了斗气了,还感觉这两个人挺奇怪的,所以挺好笑的。 “呦,你来了,好久不见”, 汉斯笑着说道,我点点头笑了笑,布鲁诺便开车了。 “喂,老家伙,位置在哪里?”布鲁诺问道。 “在可立克码头”,汉斯说道,车速便起来了,似乎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所以很着急的样子。 “这是怎么了?”我好奇地问道,似乎感觉不平常。 “你还记得前一段时间打听到的宝藏的下落嘛!现在据说有人已经过去找到了,所以咱们也要出发了”,汉斯这才说道,我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确实有这样的一件事情,可是怎么感觉有着不真实的样子,就像是听了一个故事一样。 “这样啊!那我们也去海上了”,我说道,希望去海上,也不希望去海上,处于矛盾的状态,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嗯,咱们也去凑凑热闹,毕竟一定有很多人去,这几天也无聊,就去看看呗!”布鲁诺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我才发现旁边有面包牛奶和牛肉干。 “吃的就在你旁边呢,你自己先吃点,等到了船上吃的就好了,到时候都是鱼,多好”,布鲁诺说道,我就拿起面包和牛奶就吃了起来了,所以有的时候还是吃面包的时候多,鱼我又不吃,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现在我想回去了,我可不想再去海里做什么海贼冒险了,特别又是为了宝藏去的,所以虽然不愿意,但是还是跟着去了,从这里开始,我又燃起了旅行的激情,大概又是新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值得纪念一下,写一写不同的东西。 十六只箱子 车后视镜的景色,在一点一点消失在边缘处,一点一点走出森林,渐渐地去到了尖顶的城市。 城市的建筑规划,好像并不太规范,却也符合自然规律,不破坏原来建筑的样貌,在此顺着地势而建造,也是一种顺其自然的美,如果每次都想改变,那么也会反受其害。 其实,这样的汽车旅行,并不太好,倒是不如走路方便,走路虽然慢,距离也短,可是却能看到景色的全貌,获得更多的空间去欣赏那些细之又细的东西,从而获得感悟,所以只要不去太远的地方,都会步行前去。 这次是比较远的地方,所以会开车去,这样一闪而过的风景,往往能截取一些美好的瞬间,这是慢慢细致看得不到的效果,所以在某一刻,我们总是留恋过程里一闪而过的风景,因为这样的风景是最美的,所以会因为当时行色匆匆而瞬间忘记了,等到再回想这段旅程的时候,才发现最好的风景都在路上,而自己却没有时间停下来欣赏一会儿,哪怕只有一秒的时间。 其实,这里可以建立一个好的心态,旅行靠的就是不错的心态,倒是不是好的心态,而是当作一种已经经历过的东西,第二次经历就没有那么多的期待了,期待越少,期望值就越少,那样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可以是比较快乐,或者说能接受的了,所以旅程会因为那一点快乐的情绪而变得充实和轻松,也会变得在心上不一样,如同云上之旅一般。 “喂,老家伙你开快点,去晚了,估计连宝藏的影子都看不到了”。 汉斯在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窗外的景色,不多一会儿,他催促道,隔着车窗扔掉那半截的烟头,转过头来说道,一路上有这两个人倒是不感觉无聊,最起码吵架,吹胡子瞪眼睛,在他们两个人前面显得挺有趣的。 两个人里,汉斯的白头发多一些,头看起来比我的头两个还要大,布鲁诺看起来倒是一个标准的身材,只是嘴角没有一个整天冒烟的烟斗还是觉得少了一些什么,所以才在这里给加上。 我想知道一开始是怎么认识他俩的,现在居然隐约有些想不起来了,所以顺便想了一下,这不,两个人又开始吵架,打乱了我的思绪了。 “我开的车已经够快了,你还想怎样,大鼻子,要不你来开”。 布鲁诺不甘示弱地说道,两个人一大早就吵架我也是醉了,所以我说感觉车旅并不无聊吧!至少有他们两个人在。 “我才不开车呢,坐着多舒服”。 汉斯回应到。 “所以,那你就老实坐着就好了,别说话,对不对啊!小子”,布鲁诺征求我的想法,我没有回答。 “你看,小子都觉得你在欺负我”,汉斯顺势说着,我在积累怒气,所以等到攒够了他俩都要被骂。 “行了,我看你的车技还不如我呢,你的车技就和你爱人感情一样烂,别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布鲁诺说道,这次汉斯并没有反抗搭话。 “行了,都别说了,安静一下”,我大声说了出来,两个人才安静下来,因为我感觉说道痛处了。 “对不起啊!老家伙”,末了,布鲁诺在前面歉意说道。 “没事,不怪你,对于她,是我的错”,汉斯低下头来说道,和刚才的状态不一样了,像是瞬间变成一只落汤鸡一样。 车里环境一下子就安静了,只有车在努力跑着,我听到外面的鸟叫声,阳光虽好,照不进心里深处,一样是黑暗的地方。 表面上的情况,汉斯是拥有了财富不假,可以说财富让一个人在别人眼里非常完美,甚至觉得拥有财富,那不管做什么都是成功的,所以大多数人对于富有人的理解都有错误,所以会盲目。 其实,只有财富者本身才能知道,解决了财富的烦恼,会有更多其他的烦恼过来的,其中就包括自己的私人感情,从上一次事件来看,汉斯夫妻之间的个人感情并不和睦,现在布鲁诺也明显说出来了,所以我也只是大体评价一下。 “快看,那个不是罗切格嘛!他身边这么多只箱子是干嘛的”,突然布鲁诺说道,走过这条路就能看到海岸线了,再远处看看,就能看到码头了,所以看到一个人拿着一些箱子正在岸边等着,不知道是在干嘛! “不知道,快,过去拦住他”,汉斯说道,车子走了一段路就没路了,所以我跟着快速跑下车就过去了。 可能那个岸边的人发现了我们,所以很快就把箱子扔进了海里,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我慢慢数着,十三个,十四个,十五个,十六个,我知道了,一共十六只箱子。 因为大概有几百米的距离,所以跑过去也比较慢,等到那个人把箱子都扔进海里的时候,我们眼看就要抓住他了,可是还是晚了一步,他也跳下了海里,并且对着我们挥挥手,看着布鲁诺和汉斯挺生气的,所以还是晚了一步。 “拜拜了”,过了不到一分钟,一个人头又从海面上露出来,然后一个下沉人就不见了,消失在了茫茫的大海上了。 “别拦着我,我下去”,汉斯说道,布鲁诺拼命拉着不让下去,我也没管,我在旁边看了看箱子摆放的位置,还有刚刚松动的沙子,是圆木桶,应该会有什么气味吧! 我便抓起一把刚才新动的沙子闻了一下,沙子里面还有一点黑色的东西,又闻了闻,好像是火药的味道,黑色的火药,所以才知道十六只箱子里装的应该是火药。 “这些箱子里装的应该是火药”,我说道,他们两个人还在争执呢,听到我说话,才安静了下来。 “我就知道这个人一定不是什么好人,装了这么多的火药一定又去做坏事了,没事我们的船也快来了,跟着他去看看”,汉斯不由得气愤说道。 “你知道他去哪了吗?”布鲁诺问道,汉斯就不出声了。 疯狂的罗切格 似乎,心中都有传奇的人物在脑子中回响,成为一个孩子一直想要超越的人。 就比如,我自己小的时候爱哭,比较淘气,所以妈妈没有办法才用牛魔王吓唬我们,当时真的害怕被抓走,所以紧紧躺在被窝里一动不动,所以那个时候就想成为牛魔王,去把所有不听话的孩子抓起来。 当然这不听话的孩子里当然不包括我了,所以从那个时候就一直开始崇拜牛魔王,想成为牛魔王,后来看了《西游记》以后,才发现牛魔王这么厉害,所以还是在努力追求着,却并不想那么容易成为牛魔王了,因为看过多个版本的牛魔王,感觉是一个负情的人。 “这个人是个什么人?” 看着布鲁诺和汉斯坐在地上没有办法的样子,我便问道。 起初,没有人回答我,我便也坐在了地上,等待他们的回答。 “对了,你的潜艇了什么时候来,再不来就追不上了”,汉斯嘟囔着说道。 “你的船不是也没来吗?着什么急,再说追这个可恶的家伙干嘛,刚才问你去哪里了,你也回答不上来,那就等着吧!”布鲁诺也不耐烦地说道。 所以,他们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他们自己讨论了起来,我就在旁边呆呆地听着,也不作答,感觉用不了一会儿,两个人又得吵架。 “那个,这个混蛋,是在当地早就出了名的混蛋,偷,抢,打人,什么都做,后来不知道从哪里加入了一个海盗船,仅仅用了三年时间不到,就控制了那个海盗船,自己成为了船长,可见他还是有些本事的,如今更是神秘异常,据说也在对宝藏感兴趣,所以能在这里看到他,也不奇怪”。 随后,布鲁诺才说道,我才知道原来也是当地一个传奇的人物,所以听起来,他的生活一定会是很有趣的,所以还是想要了解这样的一个人存在。 “哦,是这样啊!难怪刚才抓不住他呢,原来是老江湖海盗了”,我说道,他们两个笑了笑。 “嗯,对的,所以抓不住他,再说就连军方都在悬赏抓他,这么多年都没抓住,咱们就更不用想了”,汉斯说道。 “也对啊!不过我们就做自己的就好了,随后碰到的再说碰到的,我们也不怕他”,布鲁诺说道,我和汉斯就哈哈笑了笑。 从他们两个人身上有什么收获呢,那就是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和年龄什么的都无关,这大概就是平常人不具备的某种活力,感觉成功的人所爆发出来的东西,一定是一些人不具备的,超脱年龄限制,对于他们来说,路就只能是向前去的,而没有什么后退一说,哪怕是倒在了路上,一声结束了,也无怨无悔,这便是他们追求的人生,此前,与他们一起的人,不知道多少人都放弃了,所以都沦为了普通人,而这两个人便成功了,所以说他们是可以学习的榜样。 虽然这里的社会环境不同,受教育程度也不同,但是不服输精神一直都在,所以会有梦想。 有了梦想还是要追求的,哪怕一步一步前进着,也好过那些迷失的人,去追求吧!万一实现了呢! 所以,虽然是这样,但是也给了我许多东西,我在想,假如之前环节我有任何一个放弃了,也就不会到这里了,所以是一个又一个坚持才带我来到这里的,此前,一直不相信,会这样走出来。 “老板,我们来了”,正在不知道什么的时候,突然海面上有人喊着,一艘大船出现在了我们面前,我们三个人都快睡着了,所以听到声音立马来来精神了。 “是大力来了,好,快点靠岸”,汉斯听到一下子坐了起来,等待船靠岸了,我们也起来了。 “老板我们也来了”,这个时候从海面上也升起来一个大潜艇,只是露出了一个头,有人在上面说道。 “哦,你们也来了,你们先去那座小岛去吧!我先坐船去”,布鲁诺说道,潜艇也走了,看起来比船快多了。 “走吧!”船靠岸了,汉斯说道,这次又上船了,在大海上总比陆地上有趣多了,有冒险行动,所以还是来看看。 船和想象中的不一样,虽然也有一个巨大的桅杆,但是我想的应该有一个骷髅海盗旗什么的,不是显得霸气嘛! 船依旧是木头的,不过看起来也挺结实的,而且坐上船感觉周围的风都不一样了,又看到周围的鱼儿从海里一跃而出,这种感觉就是自由吧! 在蔚蓝色的大海面上,感觉是不一样了,所以说要改变什么思想,可能就是感觉对了,从改变感觉开始,只要感觉不一往了,那么接下来一定会发生不一样的事情。 “来,谁还没吃饭,过来,这里有沙丁鱼罐头”, 汉斯过来说道,拿了五六个沙丁鱼罐头过来了,我便要了两盒,刚才在车上吃的东西,就是刚才跑的那几步已经消耗光了。 “我要,我要”,我说道,布鲁诺也要了一个。 “没事,先吃点罐头,厨房里正在做着饭呢,有海鲜炒饭,还有好吃的海鲜酱,等着吧!”汉斯过来说道,布鲁诺便拿出几张地图来拼在一起研究着。 “别光吃了,先看看那座小岛在哪里吧!”布鲁诺说道,拿出地图就看了起来,地图上除了海域就是小岛,当然也有特殊地带,应该只有去过一次的人才能画出的地图,所以一般的地图并不太准。 “这不是写着呢嘛!在东海岸那边”,汉斯看了一眼说道。 “呵呵,亏你年轻的时候也当过海员呢,你再仔细看看”,布鲁诺嘲笑着说道。 “我看看,妈呀,需要经过这片迷雾区,这可不能轻易进入,进去的船大都出不来了,据说里面有很大的漩涡,进去就出不来了”,汉斯一下子站了起来,紧张地说道。 “放心,还是能进去的,我向老朋友请教过了,这张地图也是他绘制出来的”,布鲁诺说道。 蓝色鱼人 不管你相不相信,这世界上总有你没有看过的东西。 或许是一片随风飘来的陌生树叶,随风而来,随风在眼前突然消失。 或许是一片没有见过的蓝色海面,抑或是坐在浅海石头的鱼人,默默流泪,不知为何,忧伤总是困扰着人,连鱼人也如此。 世界的广阔总是超乎你的想象,看遍陆地上的风景,那就要去蔚蓝色的大海上看看,那无边无际的海岸线,那有着无尽奥秘的大海水里,总有一个神秘的王国,或者一个地下世界,在等着你去探索。 第一次听到大海的时候,还是在小的时候呢,大概五六岁的样子,那个时候,那个特殊年代,老爸还是一名水手,白色的水手服照片,直到现在记忆依然清晰,那个时候年轻的样子,下巴下的胡子很少,长得还颇为清秀可爱,所以年轻的时候也是帅哥一枚。 第一次听到老爸说出海,就是在海船的厨房里帮忙,船整天都摇摇晃晃的,整个人感觉也摇摇晃晃的,所以如果是坐不了船的人,还经常晕船呢。 记得,有一次说道,晚上的海面很平静,但是到了半夜的时候,突然在海面弥漫起了大雾,一场大雾,让船瞬间迷失了位置,为了不偏离航线,只能慢速下来慢慢过去,保持航线继续前行。 这是一艘运送货物的船只,至于在哪个海上自己也不记得了,就在这大雾的同时,突然看到有很多蓝色的眼睛在慢慢靠近船只。 “爸爸,那是什么?你快说啊!” 到了紧急时刻我问到,可是老爸故意卖关子,没说,所以我就等的着急了。 “不告诉你,告诉你也不知道,等过几天再告诉你”,老爸哈哈大笑说道,我就生气了,转过身子去不理爸爸了。 “这地图谁画的,准不准?”汉斯过来坐下说道。 “当然准了,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他可是一位了不起的航海家呢,当然准了”,布鲁诺白眼说道,汉斯便默不作声了。 “行了,在你看地图的时候,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汉斯一边吃着沙丁鱼罐头,一边说着,那油在嘴边粘了一嘴,看起来颇为搞笑的样子。 此刻,水中有不断从海里跃出的鱼儿,在阳光下显得闪闪发亮,有各种颜色,形状的鱼儿,感觉好奇,真想捧在手里看一看,是什么样子的。 感觉大海更像是一个神奇的造物世界,一位伟大的造物者,能把所有的鱼儿弄得如此漂亮,所以还是感叹大海神奇的力量。 我也在吃着罐头,看起来就优雅多了,汉斯是直接拿着罐子往嘴里塞,看着挺搞笑的,我就在旁边偷偷笑了笑,而布鲁诺则安心看着地图,并没有心情吃着沙丁鱼罐头。 “据说,在这一片海下,有一个鱼人王国,他们全身都是蓝色的,很是梦幻的样子,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见过他们,据说他们经常在南海岸的礁石上吸收着太阳的温暖,所以就有人好奇,专门潜水到海底下去,不知道找没找到这个鱼人王国,但是这个人却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所以就有了后来的航海时代”。 汉斯说道,我听得一知半解,不过却也听懂了,我的心并没有放在听故事上,而且汉斯说的这一段话颇为单调,感觉还没有水中跃起的鱼儿好看呢,所以就一直盯着水面,一边听着讲故事,顺便看看布鲁诺的情况。 “喂喂喂,我说你们两个,我讲完了故事了,给点回应好不好,哪怕点个头也行啊!这也太不给面子了”。 汉斯看着我和布鲁诺没有反应,便站起来嘟囔着说道,嘴鼓鼓的,像是塞了一只青蛙,有点生气,我俩依然没有理他,都在做着各自的事情,大概过了一分钟我和布鲁诺才反应过来。 “啊!你得了吧!就你那文采还讲故事呢,不过讲的也不错,继续加油”,布鲁诺也站起身子来,拿着沙丁鱼罐头过来了,一把撕开盖子,也跟我们一起吃着,我也收回看海面的心了。 “你说呢?小子”,布鲁诺问我到。 “不错,不错,鼓掌”,我顺势明白了过来,就故意眼演戏地鼓掌。 “切,虚伪,两个虚伪的人”,最后汉斯给了我俩一个白眼,然后给了我们两个字虚伪,我俩笑了笑。 可见海上旅程也并不无聊,只是到现在我为为什么要来海面,还没搞清楚呢,就当是被这两个老家伙拉上来的,是被逼无奈的,我心里想到,也就心安理得了。 突然“唰”的一声,从海面不知道跳过去什么了,是一条蓝色的影子,所以我们三个都下了一天,周围负责行船的人也过来说道。 “是什么东西?”汉斯问道。 “不,不知道啊!船长,那东西一闪而过,什么都看不清楚”,这个大胡子船员报告。 “行了,小心一点就是了”,我也跑到船边看着海面的情况,当我仔细一看的时候,刚好看到了海面有一个影子,像是人,关键还能依稀看到有尾巴的鱼,快速游了过去的,刚才汉斯讲的蓝色鱼人形象,就立刻出现在了我的脑子里,不会是真的蓝色鱼人吧! “喂,小子发现什么了没”,布鲁诺也跑过来说道,我摇了摇头,并没有说出我心中的想法,所以还是跟着去了旁边的船边看了一下。 有的船员已经拿出长矛不停地刺向海面呢,不过我感觉没有什么用,汉斯也在这里找着,均没有什么发现,我就安慰说道。 “可能应该没事,就是一只大鲸鱼从这里经过也说不定,没事的”,我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说,总感觉像是被人盯着看似的。 “希望吧!”布鲁诺说道, “但愿如此,行了,不用找了,各自回到岗位去吧!”汉斯说道,其他人又都回去了。 我们三个也回到刚才的位置继续吃着,今天海面上只有一点风,风不大,连一张纸都刮不动,所以感觉和没风一样。 海雾 可能航海就是这样奇怪的事情才精彩,不只是这样,还有据说有伟大航海王的宝藏,谁能找到就能拥有无尽的财富,所以不知道多少人都在趋之若鹜地奔向神秘的大海。 到了海面上,就是随时都在冒着生命的危险在前进,正因为如此,航海才精彩,才能遇到各种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才值得说一说。 我也不知道刚才看到的影子是不是那个蓝色鱼人,如果真的是的话,那可就是一个大发现了,不过也只是一闪而过而已,虽然看到了这个样子,可是却也不真实。 “老板,海鲜炒饭好了”,这个世界,一个船员穿着厨师服装就来了,这个船员乌黑矮胖,一看就是厨师,所以估计也会喜欢厨师这个职业,特别的是海上厨师,更是有趣冒险得多,所以还是挺羡慕人家的。 不过,人们大多数都是大胡子,有的只有半个脸是,有的则整个脸都是胡子,我就笑了笑,我和布鲁诺这眉目清秀的,汉斯虽然也刮了胡子,但是还是明显能看出来,估计半个月就能长出来,感觉我和布鲁诺和他们完全不像是一路人,不过看起来都挺友好的,所以从这里我才意识到,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会跟着布鲁诺去庄园,至少到了现在,这趟出来旅行,意义大到我无法承受了,总之就是出来值得了。 特别又是曾在文字里提到的航海冒险,这次居然也近在眼前了,这海面真的让人感觉自由的感觉,又有冒险的样子,所以是真的很喜欢这样风中浪中的感觉,至少可以感觉生活很有趣。 “啊!那太好了,给来三盘炒饭,给我那份多加海鲜酱,一定非常好吃”,汉斯起来说道,我们也饿得不行了,毕竟这罐头一点都不解饿,而且越吃越饿,所以炒饭来了自然是好的。 炒饭搭配一点泡菜是最棒的,特别又是在这摇摇晃晃的海面上,吃着东西自然是享受,而且这海鲜酱味道特别,很好吃,吃着很下饭,所以拿着勺子就大口吃了起来,除了认识虾仁之外,其他的肉就不知道是什么了,所以说吃着好吃就行。 不知道这茫茫的大海上有没有一家海上餐厅,专门以海鲜为主的餐厅,而且很梦幻,所以又开始期待起来。 坐在船上吃着吃着,突然想给海面的鱼儿也吃吃,所以就拿了一勺饭丢在了海面,不一会小鱼都跃出水面吃着,看着这大海的一小块瞬间热闹了,我也挺高兴的。 不过我好像一个人在高兴呢,布鲁诺和汉斯两个人开始研究起来,就是那张地图,上面有一圈点点,应该说的就是迷雾了。 “报告老板,那个家伙查到了,把火药桶扔下海以后,有一只潜艇接应”,这个时候船员过来说道。 “行,知道了”,汉斯说道。 “对了,老朋友说这个海上迷雾森林应该如何过去了吗?一旦过不去,咱们可都要交代在这里了,那可不行”,汉斯担心说道。 “我知道,我刚才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他只是说进去以后,跟着蔚蓝色光束走就没事了,可是他说有可能不出现,穿不过迷雾区,就无法到达拉夫坦岛,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布鲁诺说道。 “那去吧!”我说道。 “啊?啊?”布鲁诺和汉斯愣住了,他们都很难下的决定我给下了。 “你看,还不如人家年轻人呢!”布鲁诺笑着说道。 “年轻人可能都冲动,不怕死,越是像是咱们这年纪大的越惜命,你又不是不明白”,汉斯说道,我和布鲁诺都笑了笑,看着汉斯害怕的样子让我们笑了,然后汉斯也笑了。 “不是,人家小子是冲动的人吗?人家比你年轻的时候强多了,你看你年轻的时候,啥也不是,要不是碰到好的机遇,你能到现在的生活吗?”布鲁诺笑着说道。 “行了,还提那几十年前的事情干嘛,我们现在去还是要去的,不过得想办法啊!这样去,别说人了,船都没了”,汉斯说道,我们也是该想想办法了。 “没有进去过,咱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啊!”我说道。 “没事,走一步看一步吧!”布鲁诺又说道,我们边吃边说着,然后这就是海面了。 “报告,老板,前面海面突然起了大雾了,应该立刻停止前进”,这个时候,布鲁诺的潜艇从水面升了起来,说道。 “到现在距离多远?”布鲁诺问道。 “大概还有十几海里的距离”,船员说道。 “而且水面也有点变化了,应该是大浪的现象”,又有船员报告说道。 “那怎么办?”汉斯一听着急说道。 “快,跳转航线,先远离这个航线”,布鲁诺说道。 “好,我这就去通知驾驶室”,汉斯说完就跑过去了,所以说还是危机的事情来了。 布鲁诺给了我一个望远镜,我们俩看着前面的情况,海面上的雾都像是从水里冒出来的,渐渐地气势越来越大,而且看不到前方,里面还不知道有什么危险呢,所以赶紧避开。 而且能看到远处海面已经不平静了,有大浪升起来,而且还有庞大的动物在里面逃窜着,这是什么东西啊? “快点,你们也到海底去”,布鲁诺说道,潜艇就又下去了,我紧紧抓着船生怕掉下去,过去看电影的时候感觉这样的大风大浪场景挺刺激,挺好玩,现在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是有多可怕,所以还是躲在后面看着。 船很快调转了方向,好家伙,刚好是逆风,船速明显降了下来,不过却也能逃过去,从这边到那边,至少这边还算是平静的。 “那边有个小岛可以过去看看”,我说道,布鲁诺也看到那个小岛了,所以说向着小岛靠近过去。 现在这里距离海岸已经不知道多远了,这个时间也没有船只经过,就算我们这艘船在海上迷失了,也不会有人知道,所以还是挺害怕的。 南部巷弄 夏季的雨季,总在最悠闲的午后开始,睡着午觉,就听到外面的树叶被雨点打的沙沙声,所以吵醒了正在睡午觉的我。 按照自身的规律,睡午觉虽然是必须的,但是却是总做梦,睡不醒也爱头痛,所以睡觉虽然精神,但是也要防止意外的发生,不然就会影响下午的精神和心情。 下雨的下午还好一点,不会太热,只是感觉屋子里有些闷气,所以开窗通风一下,雨滴也会顺着风飘进来,所以会感觉到一阵凉爽,还挺舒服的。 小黑猫一天天睡觉,就趴在门口的小窝里,有的时候谁从身边经过都不会理,只有下雨的时候,会用小小的猫眼看着外面的小雨,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有饿的时候才到我的身边开始喵喵叫着。 小猫一叫就说明饿了,每次都是这样,我都想换一只小猫了,可是写作的时候再看一下的时候,又不想换小猫了,看着也挺可爱的,虽然是麻烦了一些,但是也还可以吧! 直到雨停了,才有心情穿着一个外套去外面转转,很快就出太阳了,马上也就又热了,天气真是阴晴不定,刚晴天了,一会儿又下起了雨,所以还要回到屋子里。 小巷子依旧在雨中被冲刷着,不知道是经历多少场雨了,今天很特别,陆续有人过来玩玩,因为下雨哪里也去不了,所以就都拿着雨伞串门玩,我家自然是人多的地方,小孩子来的也多,大多数都是带着作业来的。 大概是我喜欢到哪里都拿着一本书,所以孩子们自然会以为我这个人很喜欢看书和学习,所以自然就会跑到我这里来学习,有的时候我会做的题目,还会指导一二。 有的时候恰逢我跑步出去,他们便认真留着不会的题目等待我回来解答,要说和孩子们在一起,才能体会到什么是真的纯粹的快乐,天真的想象,幼稚的回答,就是这样的样子,才觉得平淡的生活因为有孩子的存在,而变得有趣多了。 这次虽然没有跑步呆在家里,但是也有些乱七八糟的心情涌了上来,就像是海浪中的一片树叶,被打得七零八落的,心情突然就失落了下来。 拿了一杯热咖啡才算好点,我又想起前几天跑步遇到雨的事情,好不容易回趟小镇,虽然早就已经不是记忆中的小镇了,但是却也能找到一些些许的线索,在这里面悠然自得地跑着,特别是小巷子里,更是可以看到每家门前的对联有新的,有旧的,有随风飞舞的,有的还有只剩下一半的,有的甚至没有,只有胶带的痕迹在门上挂着,像是一幅画一样。 这样的跑步虽然很平常,但是从小镇南部跑步,就能绕道后山,可以去看看那黑绿色的岩石,或者能找到当初那棵树,可以偷懒睡午觉。 这次遇到了雨,就感觉越来越慢跑了,小巷子里面都是泥,所以一下子就粘在了泥里,鞋子从白色变成了泥的颜色,所以就不跑了,停了下来,可是雨也越下越大了,从很多的时候,生活就是这泥,越是挣扎,身上的泥也多,也不能呆在原地,只能慢慢过去摆脱了,然后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才算清爽一些。 回到家里的时候,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感觉好笑,本来的石板路都被泥土给覆盖了,所以弄了真的一身的泥,鞋子上,腿上,脸上,手上,甚至头发上,不过我感觉这就是生活里好玩的事情,所以感觉夏天天跑步,会比呆在家里强多了,哪怕是泥路也没有关系。 一下雨,就把屋子里十一盆花草搬出去了,就放在屋檐下,这里水滴下来不太强烈,也不至于把花草给砸坏了,所以在夏天,大部分的时候也在观看着花,所以从花中,也找到了一个安静的处所,为一个夏天带来了一点安静和清凉,去除了一点燥热。 主要还是南部的小巷子,虽然下雨的时候很泥泞,但是平常的时候,还是挺不错的,虽然都是土路,这才有小镇的气息了。 顺着那个叫“南巷”的巷子,跑到尽头,就能看到一条上山的小路,虽然小山不大,但是到现在还不知道那里到底是什么结构的,所以一直感觉小山很大。 记得山上有一个洞,洞虽然不大,但是却也能容纳两三个人的空间,能从山洞里面看到夜空中的月亮,能在这里看到小镇的全貌,当然是要爬到小山顶部。 还是那片竹林幽幽的竹林,偶尔采一些竹叶,可以放在锅里蒸馒头,还可以包粽子,那个时候奶奶是家里最心灵手巧的美食家,每天都能吃个不重样的饭,爷爷每天也是笑得合不拢嘴,可以跟着人们一起在巷子里转悠,南巷有几个茶铺,也是人们常常说话谈心的地方。 我很早的时候就喜欢自己躲到山里看书玩了,有的时候不愿意看了就爬树,还可以听着鸟叫声,总之小山里的生活也算是为我一个人丰富的,有的时候也能碰到小镇的人,大概也都认识我,所以也都一闪而过。 我从没想过,在笔下会如此想念那个时光,特别是有小巷子的时光,更为灿烂和温暖,所以在这个时候,更为怀念那个时候的生活。 那个时候,夏天小山里就比较热了,感觉热是随着树叶无限反弹的,最后都到了我的身边,所以感觉热,我的身体坐在阴凉树下都出汗,所以就脱下衣服,在阴凉下躺着,有的时候就能睡着了。 不过山里的蚊虫多,一会身上就变得红了,被咬得红了,所以又要穿上衣服,又从南巷跑回家里,一般到家就又吃饭了,所以这样的一天就又过去了,真棒。 时光轻快而柔软,即便自己一个人也能玩得很好,这就是巷子里的童年,有的时候还可以跑到祠堂里去偷吃水果,点心,总之,到了哪里都是乐趣无穷,这就是小巷子。 蓝色光束 雾气弥漫得很快,特别又是在海面上,可以瞬间笼罩海上所有的东西,照着这个速度,估计不出几分钟就到了我们这里了。 虽然说是海上雾气,可是同时来的还有天气,天气也在改变,瞬间就黑天了,而且已经下雨了,这和船长日记里描述的差不多,如果不是自己亲眼看到,还以为是另外一的一个世界呢。 随后电闪雷鸣的景象也出现了,看着闪电的形状,不由得快点跑到船舱里去,然后露出头看看外面的情况。 此刻,已经是全面偏离了航线,向着另外的海面开阔地行驶过去,刚过来的海面,水面也开始变得躁动不安起来,所以开始向着小岛那边前进。 水面还是会时不时跳出形状各异的小鱼,或者是庞然大物的鲨鱼,还有的鱼可以飞,那就不知道是不是鱼类了,所以现在才知道海洋里的物种丰富,现在才感觉认识的东西太少了,所以,回去的时候要补习海洋功课了。 “快,再加快速度”,汉斯在指挥室大声喊道,我们也进来了,发现后面的雾气弥漫速度开始慢了起来了,所以看着应该没事了。 只是远处黑天和电闪雷鸣的场景,和这片天天空下完全不一样,一个大海像是被分成了两块一样,所以从这里开始,便显得安静多了。 “行了,先不用催了,这可能就是平常的海上雾气,别大惊小怪的,没事了,前面不是有一座小岛嘛!先去那里看看”,布鲁诺说道,大家才都安心下来,慢慢向着小岛方向去了。 本来这船员里也有老的航海员,只是被汉斯一通惊吓给弄得不知道怎么办了,只能加快速度向着说的方向前进,所以等到我和布鲁诺过来的时候,才安静了下来。 船慢慢行进着,我用望远镜看了看远处有一阵水面骚动,这是什么? “老板,你看一下那是什么?”我跟布鲁诺说道。 “呵呵,又遇到了暴躁的鲨鱼群,真是倒霉,还要从旁边绕过去才行”,布鲁诺说道。 船又调转航线,绕开暴躁的鲨鱼群,所以在这个时候,汉斯又起了作用了,大声指挥起来。 看着那一大片水花都在躁动翻涌着,里面有不下十只大鲨鱼,如果要是我们的船惹上了他们,一定会被撕个粉碎不可,所以在海上能躲就躲呗! 绕了一圈,总算偏离了雾气区,又绕开鲨鱼群,去了那座小岛,我想要是被发现了,船估计会被当作球一样被踢,这个时候加快了速度,向着小岛驶去。 雾气还在扩散,潜艇先于我们一步到达了那个小岛,还算安全,当然除了一些植物,什么都没有,渐渐靠近岸边,才松了一口气,海上冒险真是危险重重,一不小心就沉船人飘走了。 船到了岸边附近,终于抛锚了,固定一下,然后所有人开始选择合适的位置搭帐篷,我和汉斯还有布鲁诺住在了一起,是一个可以容纳三个人的帐篷,海中小岛过夜,这还是第一次,所以这次出来又刷新了多个人生记录第一次,想着想着,海上的明月已经升了起来了。 也没注意那片雾气区,晚上也看不到了,除了能听到远处不知道什么动物的鸣叫之外,其他的都很安静了。 只是意外的是,汉斯打得呼噜震天响,所以我和布鲁诺都受不了了,另外在旁边又搭了两个一人的帐篷,我们两个也分开睡了,只有汉斯一个人住着大的帐篷。 船员们有的在船上,有的也在小岛旁边搭的帐篷,就在不远处,岛上的植物茂密,而且风很充足,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风,各个方向的风都有,所以风刮得帐篷有些别扭,然后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快,那蓝光是什么?”再次醒来,已经是凌晨两点多的时候了,听到有人在外面喊,我起来的时候大家,就都起来了,所以说我也看到了那一道蓝色光束,这不会就是穿越海雾的那个蔚蓝光束吧! “老板,这不会就是那个光束吧!”我凑近布鲁诺说道,布鲁诺紧紧盯着前面不眨眼睛。 “应该是了,快,所有人都登船,马上跟上这个蓝色光束,应该能穿过去,快点,大家都上车”,布鲁诺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大,所有人都上船去了,汉斯也清醒了,跟着往船上跑。 “快,所有的帐篷不要了,抓紧时间,快点”,汉斯也跟着喊到,不到五分钟,所有人都上船了,立马最大的速度追了上去,跟着蓝色光束去了。 说现在的,我还困得要命呢,现在在船上的小床上躺了下来,实在是太困了,躺下就睡着了,也不知道是谁的小床,所以也没多想就躺下睡了。 以后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船晃晃悠悠就走了,梦里自己还当船长,带着自己的船队去冒险呢,所以说一直都没醒,这是感觉最疲惫的一次,所以不知道睡了多久。 既然知道蓝色光束是通过海雾的方法,不知道是不是唯一的方法,所以在周围陆续出现了不少的船,有的船真的是挂着海盗旗来的,足足多了十多艘形状各异的船,颜色也都不同,所以阵容一下子就强大了起来。 “不好了,看来这些人都是冲着这蓝色光束来的,速度要快点了”,布鲁诺凝重地眼神说道,其他人也都看着其他的人,跟看着敌人没什么区别,所以很快就传来了炮击的声音。 海上不同于陆地上,只能通过船上的炮击打着,有的船被打中,很快沉入了海底,有的则继续打着,汉斯的船绕过去,不过是唯一没有开炮的一个船。 “快点过去,在海域上不能发生战争,一会儿会有海上警察来的,赶快离开这里”,布鲁诺说道,这些人不知道都是什么来路,应该都是海盗惯犯之类的人,所以为着宝藏都来了,包括那个一开始扔火药桶的人,估计也在里面。 穿越海雾区 昨天还好好在森林小屋睡觉的,可是今天又到了海面上了,今天的事情已经难以遇见了,明天的事情有的时候,确实是一点都不知道。 如今,外面在炮火连天着,总有一个世界是你所不知道的,不过总的来说阵仗也不大,虽然这个时候感觉世界的航海气息变了,但是这里气息还是比较浓烈的,很快,炮火便没有了,这也是我能睡觉的原因了。 如果真的弄出太大的动静来,估计这些人就吓得早跑了,只是这样小的阵仗还可以,接下来就是看谁家的速度快了,不知道这蔚蓝光束什么时候显示,一旦消失,现在所有的争斗就都没有意义了。 “老板,快,先去潜艇,这样快一些”,一会儿潜艇出来说道。 “不行,还有那个小子睡觉呢,就这船也挺好的,至少我们现在这里是第一位,看,蓝色光束就在前面,你们先过去吧!”布鲁诺对着潜艇说道,很快就又消失了潜艇,汉斯自己在那里亲自开着船。 “快,再加快速度”,布鲁诺催促道。 “好的”,汉斯回答。 “老板,我们是否也开炮?”有船员报告到。 “不要,只管向前跑就是了,蔚蓝光束渐渐暗淡了,快,再不去就真的进不去了”,布鲁诺焦急说道。 “前面的船停住,我们是七七海贼团的,听过我们的大名就停下来”,后面有很多的船在叫嚣,各种喊着的都有,但是都没有人理他们,所以都在追着蓝色光束进去。 总之,一片混乱,很快,所有的船都相继进入了迷雾里,一进去迷雾,船的速度立马慢下来了,前面即使打开灯也看不清楚前面的路,所以会小心驾驶着船。 后面的船有的直接撞到了岩石上,所以直接沉没了,有的船撞上了却没有沉没,而是继续前进着,虽然这样也是受伤了。 布鲁诺也遭到突如其来的碎石打伤了手臂,虽然这样还是在指挥着,所有人都在努力穿过这片海雾,但是一进去海雾里,所有的无限通话就都被中断了,像是在向另外的一个世界挤一样,所以都在争着向前。 现在船已经少了很多人了,船也少了,所以在后面的人都是决心想要争第一的人,可是就在这个世界蔚蓝色光束消失了。 再说我,虽然是睡觉,可是却早被碰晕了,在小小的船仓里,被刚才的震动撞在了床角上,就晕过去了,所以后面的船震动再激烈,也没有醒来。 蓝色光束消失的一瞬间,周围瞬间就黑了下来,船前面的灯也没有了,瞬间陷入一片黑暗,只能打开为数不多的手中灯光,慢慢前进着,偶尔能听到远处奇怪的叫声。 后面的船也没了踪影,随后就又什么都听不到了,船的导航也失灵了,不知道现在是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了,所以大家就都晕过去了。 此刻,大海面,除了弥漫开来的大雾,闪电也没有了,只有雨还在不停地下着,惊心动魄的刚才争斗的画面没有了。 随后,不久,一束阳光首先打破了这个黑夜笼罩的海面,随后雾气消散了,有的又恢复了蔚蓝色的海面,可见的光度还不是太高,不过也依稀能看到海面上的破船骸,木头到处飘着,也有人在紧紧抓住木头前进着,有的在海面昏迷者,剩下的只有为数不多的破船了,雨也停了,海面又恢复了迷人的色彩和样子,蔚蓝色的海面,安静平静地依旧在这里流淌着,谁知道昨天那要人命的黑夜架势呢。 “啊!好痛啊!不过睡得还不错”,我起来的时候,看着船外面已经是白天了,我手里面还有一个酒瓶呢,我扔开才起来。 “头好痛啊!”我摸了摸头,才发现头顶有一个大包,不知道是在这个屋子里哪里碰到了,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不是我睡得太死了,而是睡死了,都晕过去了,周围没有一点声音,屋子里脏乱不堪了,我就捂着头出去了,腿也有点痛。 我出去以后,看到船上躺着几个人,今天阳光很刺眼,特别是在缓缓海水的波光粼粼下,显得大海很美,不过现在是没有心情去欣赏这个大海的样子了,所以说还是先救人要紧。 “喂,醒醒,醒醒了,都怎么了?”我过去扶起布鲁诺说道,躲在船上,看着头一歪,应该也是昏过去了。 很快,从船舱外面找到一瓶矿泉水,弄了一点洒在了布鲁诺的脸上,又轻轻摇晃了几下才幽幽醒了过来。 “喂,小子,你醒了,这是哪里啊?”布鲁诺醒来说道,我才感觉眼前的不一样,这里似乎有很多的小岛,而且一看,简直就是到了一座海上群岛了,周围有好多高低不平的小岛,而且有红色的鸟飞来飞去,在眼前叫叫喳喳地,再回头一看,后面更是惨不忍睹,所以就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哎呀,别提了,昨天大战又竞速,后来进了迷雾区,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还好你醒来了”,布鲁诺说道。 “我昨天也被撞晕了,你看,这么大的包呢,我也不好受”,我过来诉苦说道,我来这里干嘛啊!真的是,我想回去,不追求什么财富了。 “好吧!还以为你睡着了呢,没事了”,布鲁诺说道,看着旁边的矿泉水,然后一口把剩下的喝掉了,就又重新躺下了。 “对了,快去看看那个老家伙,看他怎么样了”,布鲁诺又一下子起来说道,我才反应过来,所以说还是挺不错的,至少还记得对方,平常虽然爱斗气贫嘴,但是关键时刻可比很多人强多了。 “行,我去看看”,我跑进驾驶室里的时候,看着汉斯也倒在地上呢,身下还有一个人也是昏迷的,所以说我给分开了,先去叫醒汉斯再说。 其他人也有相继醒来的,检查着船目前的状况,所以说这次还是挺危险的,这样的感觉第一次有,但是却觉得可以,有点生死的感悟了。 千岛海 穿过迷雾,如同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样,连空气都变得轻了,阳光也变得凉爽了。 如果说这样的冒险是短短几天的时间,那么会感觉很爽,可是等到经历多了,也就不感觉奇怪了,从迷雾区终于过来了,至于那个蓝色光束到底是什么,已经不知道了。 至于那个什么拉夫坦岛,更是没有去过,这是怎样的宝藏我们也不知道,哪个是这个岛我们也不知道,从地图上大概只是知道这个方位,所以就来了,必须穿越迷雾区才可以。 “喂,大家都醒醒,都相互看看,看看有没有人受伤,要是受伤的话,赶快治疗”,汉斯起来说道,汉斯脸上被划破了一块,自己找了一个创可贴自己贴上了,挺难看的,不过暂时这样呗! “是,老板”,其他人说道,便开始寻找起来人了,也看看船体的伤重情况,所有人都在做准备。 我呢,啥事也没有,看起来是最清闲的一个,在数着各个小岛玩呢,有高有低,有大有小,形状各异,还有飞起的各种鸟儿,看起来挺漂亮的,所以就独自欣赏了起来。 不过,我欣赏是为了减轻疼痛感的,因为我的手还捂着正在痛头呢,所以欣赏风景可以减少一些痛感,而且也在数着小岛,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一百零一个,然后就眼花缭乱的了,分不清楚东西南北了,一闭眼,刚才说认识的小岛形状就又不记得了,太多了,有的地方狭窄到连船都过不去,像是一个迷宫一样,所以就郁闷了。 有的地方像是一个巨人似的小岛,有的地方空间很大,有的地方空间又比较小,所以在这里真的像是走进了迷宫一样,随后在所有鸟儿的叫声中,都飞去了一个方向,最后消失不见了。 看着远方,海天像是粘在一起了,海水蓝色,又有点绿色,直到所有人都完事了,才收起了欣赏的目光来,然后看看能帮上什么忙。 “老板,大部分人都是轻伤,只有一小部分人伤的比较重,没事,您怎么样了?”有船员过来说道。 “嗯,没事,就是肚子饿了,让他们先去做饭吧!做完饭再说”,汉斯说道,我才发现肚子早就咕咕叫了。 “好的,老板”,船员说道,就开始招呼去做饭了,所以说还是挺高兴的。 布鲁诺则在一边抽着烟,后面还有船,不过并没有要攻击的意思,看着大多数人都弃船逃走了,经过这次迷雾,有的船队没几个人了,几乎全军覆没了,所以说识相地都跑走了。 “你好,我能加入你们的船队嘛,我也不想回去”,这个时候,从海里救出来的人,说道,本来是想让他们离开的,可是都不走了,可见这次,这艘船航行地还不错,虽然不知道怎么就到这里了,但是能活着穿越过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个,可以,都先找个地方坐吧!”汉斯说道,自己就跑进了船舱里,我便靠近布鲁诺那里,看着又在看地图呢。 新来的人则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远处陌生的海面,接下来应该如何,真的不知道了,所有人都不知道。 “看着这个地图,好像要到那边去才能找到,这里只是一个开始的地方”,看着地图上显示岛的位置,还在远处呢,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看着还有很远处呢,还有这么长的距离呢,应该还要走一段时间吧!”布鲁诺说道,同时肚子也不争气地咕咕叫了一下,所以我和布鲁诺对视了一下就笑了。 “这个,出来都快两天了,这趟旅行什么时候回去”,我有些担心地问到。 “怎么了,这就不想在海上呆了,你这才呆几天,人家有的船员一呆好几年,人家是怎么过来的,这对你也是一种锻炼,是精神和意志的锻炼,而且能见识到很多不错的东西和风景,光想着舒服对于年轻人不是好事,年轻的时候多受点罪是好事,明白吗?”我搀扶着布鲁诺,布鲁诺说道,我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可是真的现实经受起来,就感觉痛苦多了,所以会感觉个人意见会放弃,所以最后一刻都不会放弃,虽然之前有过放弃的想法,但是最后都会选择不放弃,放手一搏。 “可是,我写的东西还没写完呢,给忘了”,我无奈地说道。 “这是我的钢笔给你,船里面有纸,现在够了吧!”布鲁诺听我说道,愣了一会儿,就把钢笔给我了,我点了点头。 “够了”,我说道,从来没在船上写作过,也算是一个新的开始了,船晃晃悠悠的,不知道会晃悠出怎样的写作灵感。 “饭来了,正宗的意大利宽面条,有牛肉片,有蔬菜,可以吃了”,船员端来面,大家都抢了,幸好食物充足,要是因为昨晚的事情,把食物都弄丢了,那才是恐慌呢,所以说幸好没丢。 “嗯,不错,辣味十足,而且面条吃着很爽,一根面条可以满满把嘴填满,所以吃起来不错,还有牛肉片的味道,很上味”,我吃着很好吃,一下子食欲就上来了。 现在有美食,有美景,这美景了没错过,不就是最好的旅行了嘛,有说不出来的痛快感和自由度,所以这便是超脱自身的快乐。 “嗯,确实不错,麻烦再去给拿两碗,看着这个小子一碗也不够,真的是饿坏了”,布鲁诺笑着对旁边的船员说道,然后船员高兴地又走进了厨房里。 此刻,起风了,鸟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飞回来了,所以在这个时候,又抬头看着各样各色的鸟儿,分别落在不同的小岛上,可能是一座小岛,是一种鸟类家族的家吧!分得很清楚。 此刻,汉斯不知道在那画什么呢,自己拿着一支铅笔在纸上画着,面条也不迟,洒在木板上画东西呢。 “喂,老家伙你在画什么呢?”我和布鲁诺过来问到,布鲁诺说。 “啊,我准备设计一个海盗旗”,汉斯说道。 真正意义人生 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春雪慢慢变大了,再过半个月,天气大概就暖了,就到了夏天。 有的时候,我们背着背包前进,我们并没有感觉这四季有多美,甚至在身边,在身边这么近的距离,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有什么意义? 一年到头的忙碌和不安,足够掩盖四季的美景,足够不让你留心任何风景,而不顾一切地前进,而一切只是为了简单活着。 记得,有一年回家,天空下起了大雪,那一团团的大雪,从空中落了下来,没过几分钟就成了一个雪人了,我一个人这样如此,在身边的人也如此,等到回到家门口的时候,书包已经看不到了,整个人如果不动的话,也许就是一个雪人,所以那一刻,我在门口站了有半个小时,直到老妈看到我才进屋子。 我就在想,有的事情做了暂时看不到意义,是不是一不小心又白忙活一场了,现在不怕失去,就是怕到最后付出努力,然后收个一场空的结局,这样的失落感是很难受的,所以不希望这样子。 有意义的事情就去做,哪怕只是开心一会儿,没有意义的事情就不做,因为感觉等不到任何的意义,但是我们又怕有意义,所以说你不去做,根本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意义,所以要去做,做了又怕白忙活一场,之前所有的想法和想到的结果都是猜测,所以只有做了才知道结果如何。 就像是怕在恋爱中被拒绝,也怕最后有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结局,所以不敢前进,也不敢后退。 就我个人而言,最贴心的来说就是拥有冒险精神,我不会去计较得失,也不会去想是什么结局,正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才敢去闯,不论收获什么,我都相信我不会白忙活一场,相信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意义存在,所以也算是收获,从这个意义角度来说,重要的不是结果如何,而是前面的成长过程。 其实,真正有意义上的人生,是自我的约束力体现,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是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而不是放纵自己做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只要感觉自己有收获,只要感觉做什么事情让自己快乐,那就是有意义了。 再说有意义的事情,大概就是那些令人觉得有意义的别人的人生了,他们活出了自我,真的做到了让自己快乐的样子,所以才会让人记住。 第一个觉得有意义的人生大概就是:和李白共同喝酒。 为什么这么说呢? 喜欢李白诗,其中李白豪放的性格,在诗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他狂傲的性格,不攀附权贵,喜欢到处游历,虽然也是郁郁不得志,空有一身抱负和文采,没有人看得上他,也无济于事,所以也有自己的苦恼。 所以,希望能和李白喝一次酒,听他作一首诗,要比人生太多的感悟要来得实际,重要的是找到一个快乐的自己,自由奔跑于天地间,才是一切自由的开始。 第二个觉得有意义的人生大概是:和陶渊明采过菊花。 为什么会喜欢和陶先生采菊呢? 首先,喜欢菊花本身的颜色,特别是紫色的菊花,更是拥有梦幻般的样子,所以喜欢菊花。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喜欢陶先生的豪气,不攀附权贵,不为五斗米折腰,淡泊名利,自己虽然不懂时节,不会种地,但是都可以学,所以做回自己虽然艰难,却是顺心舒服多了,虽然有的时候也确实无奈困难,不过却是不束缚心,过得轻快就好了。 和陶先生采菊,本身就是一种高尚的情趣,菊花不和群芳争奇斗艳,只在自己有阳光的地方默默生长着,独自吸收着阳光和水份,自己本身的美丽只献给懂得欣赏自己的人。 真的意义上的人生,是自己的人生,是自己在某一刻感觉到出口的人生,有的时候过去折一段柳,很容易就折旧出一段往事,吹起小的时候的柳笛,这声音就如同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声音,初听不知笛子曲中意,再听已经是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的笛子外人了。 吃着意大利宽面条,喝着葡萄酒,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面,突然想到这些故乡的情节,然后心里一种少年般的沧桑感瞬间就上来了,过去讨厌那些喝酒的人,包括老爸在内,虽然老爸不抽烟,但是我也讨厌在街上看到边走边抽烟的人,所以就讨厌,特别讨厌。 现在自己是既喝酒了,偶尔也抽烟了,所以就成了自己过去讨厌的人,世事无常,自己的变化也不知道会去哪个方向,所以突然有种看破红尘的感觉,心安静的很,连远处落叶的声音都能听到。 “喂,想什么呢?”布鲁诺过来说道,他自己喝着一瓶白葡萄酒,然后坐在我的身边。 “没,没想什么,就是看看远处的风景,你看那边巨大的鱼是什么?”我说道,我们共同看了看远处翻腾的浪花。 “不知道,没见过,不知道好不好吃?”布鲁诺开玩笑说道。 “行了,别想着吃了,看看怎么出去吧!”我说道,白了一眼布鲁诺。 其实,是想家了吧!出来一次,还到了这里,实在是人生世事无常啊! 随后,收拾起杂乱的思绪,开始认真研究着地图,看看穿过迷雾以后,到底该如何回到原来的世界,感觉这像是两个世界一样,然后这一片碎石是什么东西,偏偏挡在拉夫坦岛的前面,看来想要进入,还需要穿过这东西,不知道是什么? 然后这边还有一群红色的圆圈是什么,也没有标注出来,所以我们也不知道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么,所以正是因为不知道,才做好了十足的思想去应对,所以已经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了。 船开动了,就又开始新的旅程了,所以还是挺激动的。 蓝色海豚群 前面,点点滴滴泛起的浪花,像是从遥远古代一直奔袭而来的野兽,抖落了身上的灰尘,掩盖了眼角的泪水,看起来庞大又脆弱,跑过去,消失在你的眼前。 你不知道为何会出现,或许是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或者是为了让那片落了的叶子可以落在自己肩膀上,停留几秒钟,有一个暂时休息的地方,再落到冰雪的地上,然后被冷风吹散,飘落在天涯。 你读不懂塞北的荒野雪为何如此沉默? 你不知道,离去的人会再也没有回来过,即便当初那么喜欢,做了很多浪漫的事情,也依然挡不住离去的结局,时间一到,我们都要各自走上自己的路途。 如果要是有人回来过,我踏着风雪也能看到雪地上的脚印,可是定眼一看,雪面平平自然,心中有很多的失落,可是失落再多又能怎么样呢? 别人都离开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原地等待,失落多了,也就是受着,没有期待,只是不明白为何人是如此冷漠绝情的动物,难道比这白色的雪还要冷吗? 是的,人冷漠无情起来,要比雪还要沉默决绝,塞北的雪,醉卧不夜城,总是感觉不搭调的,所以还是跟在风雪夜归人的身边才合适,至少有一个陪伴,没有谁能一辈子陪在你的身边,相爱的人也总是不能走到一起,仿佛这个世界都如同前面的蓝色海面一样虚幻美好,不真实,如此而已。 要是让我坐在船边,我能这样想着,感叹一天的时光,没办法,天生爱想想一些事情,天生爱感叹,甚至有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多疑的人,可是偏偏又无条件相信身边的人,是个矛盾的人无疑了,只是自己也不想这样,可是不这样就不能找到所有事情恰到好处的平衡点,只有看着依着矛盾,在逐渐磨合缩小距离,才能在这把刻度尺上找到最恰当的一个点。 “啊?什么啊?”船在慢悠悠地前进,小心翼翼地行驶在形状各异的千岛海面,怕一不小心就撞到哪个小岛上了,也防止迷路,所以船边站了一圈的人,在小心翼翼看着。 我是负责左边的船角,可是很明显我看着远处走神了,突然几滴答海水落在了我的脸上,我就清醒过来了,想去看看是什么,我揉了揉眼不敢相信地看到是一只蓝色的小海豚,在用嘴巴突出的水滴,喷在我的脸上呢,看起来像是一个礼貌又可爱的小孩在用特别的方法跟我打招呼,我一下子就来精神了,觉得很神奇。 我开始认真观察周围的海水,小家伙在海水里游来游去,别人似乎是没有看到,所以看起来是一个神秘的存在,所以我就故意挥了挥手,结果小家伙更加高兴。 随后,这个小家伙便像是告别一样,喷了几滴水就走了,消失在前面的海水里,很快几个人就过来了,原来是有人过来了,真是一个聪明的小家伙。 前面刚走过的海面,有很多密密麻麻藤条似的植物,在海面上覆盖着,船差点没有过去,而且上面有很多红色的东西,像是小的虫子一样,看着下面的船体,还顺带着过来一点了,所以说可能是会跟随船体走到哪里跟到哪里的东西。 “哎呀,呃,快,有人中毒了”,正当我看着前面红色的海面发呆的时候,这个时候有人喊着,说有人中毒了。 “大家别碰这海面红色的东西有毒,快,加快速度快速驶出这里”,汉斯过来说道。 我才忽然意识到,刚才蓝色小海豚好像一个劲在摇头,可能是在告诉我不要向前面去,我现在才明白过来,所以在这个时候,我才看着那个小东西原来这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看见了。 “老板,加速不了,这里藤弯太多,速度现在是最快的了”,船员报告到。 “行,只要能前进就行”,汉斯无奈说道,继续看着这个说是中毒的人。 我过去一看,那个船员一胳膊都是红色的,细致一看都是小的红色虫子在爬,很是恶心,我就转过头去了。 “这是什么东西,聚集在手臂上不停地咬,好像是在吸血,看着很瘆人,都是一些小小的虫子在爬,密集恐惧症一下子就被唤醒了,所以很是难看”,汉斯嘟囔道,大家却都束手无策,这个船员在痛苦叫着。 “怎么了?”这个时候布鲁诺来的正好,看到了这个,这才反应过来。 “快,拿酒精和淡水,快去”,布鲁诺大声喊到,船上的医生立马跑了过去。 我也跟着跑过去了,正好看到前面还有一大片的红色区域呢,感觉简直是害怕,所以在犹豫了一下,就去了船舱里面,忽而感觉这船也挺大的。 很快就拿了过来了,布鲁诺将酒精放在水里,然后倒在桶里,直接泼在了那个中毒船员的身上,瞬间红色虫子的蠕动就停下了,好像是瞬间就死了一般,船员也重新泼了一盆清水在身上,感觉好多了,红色的虫子才都落了下来,密密麻麻满地都是,我们就很奇怪了。 “老板,这是什么东西?”我过去小声问到。 “这是吸血虫,我来的时候那个老朋友告诉我了,这些虫子喜欢吃盐,只要有淡水和酒精就能瞬间杀死他们,所以这不是中毒,都是一群废物”,布鲁诺说道,拉着我就走了。 此刻,我看到红色区域不多了,所以就高兴起来了,前面的水又变成蓝色的了,压抑的空气和心情也没了,所以感觉到了舒畅。 突然前面有翻腾起巨浪来了,从望远镜里看到是一群蓝色的海豚,像是在举行一场盛会一样,不停地在水中跳动,而且有节奏的来去自由换着位置,所以看起来像是在水中舞蹈一样。 突然从海豚群的中央看到一只小的海豚,我相信这就是刚才看到的那一只小海豚,也在里面跳动着,像是这个盛会是为他举行的一样。 指引 茫茫的大海面上,除了飞鸟的叫声,还有飞鱼的任意穿梭着,偶尔会遇到一点风浪,让原本平静的景象一下子疯狂起来。 也会遇到神秘的生物,在某一刻就眼盯盯地看着你,让你忘记了逃避,所以你也会暂时忘记陆地上的事情,满眼的海水,只等着新的奇迹的发生。 “那个,老板,没有什么可感谢的,我敬您一杯酒”,刚才那个中毒的船员过来说道,现在显然已经好多了,虽然还能看到伤口,但是也差不多了,一想起刚才的场景,我就不禁透气发麻,所以看着好多了就不错了。 显然红色的虫子只是对鲜血感兴趣,并没有咬伤人,如果要是咬伤的话,那就糟糕了,真的成了食人虫子了,所以说还是挺幸运的。 不过也有轻微的咬伤,得不到鲜血就会破坏,所以还是觉得挺严重的。 “行了,喝完这杯酒,自己去洗个热水澡吧,顺便放点酒精,彻底杀死这样的东西,回去吧!”喝完一杯酒布鲁诺说道,然后船员听着转身就回去了,冲着我笑了笑,就回去了。 我突然想到,好像眼前的这些人都没怎么介绍过,什么长相吧,穿衣风格啊,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所以还是感觉挺不好意思的,看着大胡子居多,而且个子矮胖也是其中不少的,所以像是布鲁诺这样的瘦高身材还是挺少见的。 “对了,他们都叫什么名字”,我过去问了一下布鲁诺。 “啊,名字啊!我也不知道”,布鲁诺说道,我也无奈了。 没办法,根本就不知道名字,可能也不需要知道,所以也就没有了。 “哎,你看那座岛是一只大象,就是一个大象的形状,像是一个象背上的小岛,而且前踢正在空中抬着,明显是一只行走着的大象,这也太神奇了吧!”我惊讶说道,看着这些各样的小岛,还是觉得挺神奇的,所以就感慨一番了。 大自然的创造具有鬼斧神工之妙,所以看起来这些小岛都是一个个的艺术品,真是厉害,我也想有这样的工艺,所以还是要努力学习雕刻了,争取能把一块石头雕刻出想要的模样,所以没有一点精致的工艺,还真的是无法立足啊! “行了,先别顾着欣赏了,咱们好像迷路了,从哪里都出不去了,看看地图有没有出路什么的”,汉斯焦急过来说道,我们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出不去了。 “已经看了,没有找到什么出去的路,这地图只是凭着记忆画的,并不全面,还是老朋友画的,所以没有出去的路,只是有一条蓝色的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看来还是出不去了,慢慢找吧!”布鲁诺拿着地图无奈说道,我也看了看,那蓝色的线条怎么感觉像是一只动物呢,像是海豚的样子,难道刚才的小海豚知道如何出去,我突发奇想想到,我是突然有这样的想法的,不知道为什么。 “行吧!退回去是肯定不行了,只能向前去了”,汉斯说道,就从我们的小屋子又走了,要了一个望远镜,我就把我这个给他了,所以还是觉得胸前少了什么。 “那个,我先出去走走了,你自己在这看吧!”我笑着说道,然后就出去了,所以说还是觉得挺无奈的。 我是这么想的,想出去找找那只蓝色的小海豚,我感觉它应该能听懂我说的话,所以找到它问问应该能走出去,可是到哪里去找呢? 我看着刚才热闹的海豚群演,现在已经没了,所以看起来也平静了许多,前面看到的明明是一片开阔的海面,可是就是从这乱小岛阵里出不去了,所以还是挺无奈地,前进前进不了,后退也后退不了,只能卡在原地了,没办法。 我发现自己没办法的时候,就爱吹个口哨,而且现在吹口哨渐渐熟练了,吹得越来越响了,也能控制到一定的节奏了,所以看起来很是不错,可是我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不经意的习惯,给所有人带来了希望,我吹着口哨不经意间又感觉到有水滴喷到我的脸上,我还是坐在刚才船的位置上,定眼一看,小海豚居然又出现了。 冲着我摇了摇头,我便站了起来,又蹲下了,我感觉这小东西像是在说什么话,可是我听不懂啊! “小东西,你知不知道这里怎么出去,我们想出去到那边的岛屿,你给带路好吗?”我小声说道,小家伙在水里不停地穿梭着,最后点了点头就向着前面游过去了,这小家伙果然能听懂我说的话。 “快,跟着我说的方向走”,我好快睡赶快跑到船控制室说道,汉斯一脸疑惑,不知道怎么了,不过还是跟着我说的做了。 我看着小家伙在前面游着,船在后面慢慢跟着,我就指挥着船在一个弯一个弯转着,有几次差点撞到石头上,而且有的地方根本过不去,所以又要绕行,小家伙在前面不厌其烦地拐着弯,遇到狭窄的地方就换一条路,在这里指南针也失灵了,所以只能跟着小家伙走了,走了大概有两个小时,我才发现这千岛海里面空间这么大啊! “小子,你在干嘛,这能出去吗?”汉斯终于焦急说道。 “能出去,听我的”,我自信说道,其他人都什么都没说,就是听着我说去哪,在哪转眼就去哪,配合很默契的,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还是没有出去,小家伙还在不停走着,我都怀疑是不是真的能走出来,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了,出不去,可能就真的出不去了,我脑子里都在飞快想着自己变老的画面,不过还是认真看着前方。 不知道怎么了,船像是遇到一个下坡一样,突然就掉下去了,我在刚才的一瞬间本能地拉住了栏杆,才没有掉下去,不知道是怎么了,我再回头找找小东西发现早就不见了,而这又是另外一片世界的景象。 顺流而下的世界 总有一种世界的存在,是你想象不到的存在,所以在某一刻当真的见识到了这样的存在,那就说明,一切皆有可能。 水柱可以借着某种巨大的爆炸性力量,冲向天去,也许天空也有一座岛也说不定呢,天空中也有一片海,有巨大的生物,在云层里的海遨游,而有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可以很快速地穿过去,那边是一座很大的云上宫殿,看着看到云就在宫殿后面飘过,如同仙境一般是在这里展开的,所以这里很神秘。 直到整个船顺着海流顺流而下,看到了一切都如同天河水一样向后流去,感觉如同进入了时空隧道一样,一闪而过的都是过去的风景和人,所以感觉如同进入了虫洞到了过去一般。 “啊!啊!啊!大家都抓紧”,汉斯在旁边喊到,我心里就气愤地在想,现在当然要抓紧了,这谁都知道,还用你提醒啊! 不过随即一想也是好意,才有感觉自己这样想错了,身边的世界都在飞快地向后退,有闭着眼睛的,有闷头大喊的,还有看热闹的,就比如我,我没感觉有任何的生命危险,反而感觉像是有种神秘的力量在托着我,所以我心里是安静的,甚至在观察周围情况是不是和穿梭时空一样,反正这一刻我四处乱想着,能想到啥就想到啥。 在某个一瞬间,感觉这个世界好像不受时间控制一样,也没有任何的痛感和感觉,就是在这一瞬间,好像前面的路一下子就变成了悬崖,船带着我们所有人跳下了悬崖,然后脑子中的船毁人亡并没有发生,而是船重重摔在了海面上,此刻,海面没有一丝风,烟雾也完全消净。 整个船的吨位,在水中的排水量就能看得出来,是被摔下来的,船帆都被摔断了,谁知道我们人就像是被摔的力量给震动下去了,都掉进了海里,所以全身湿透了,幸好我还会点游泳,不然就真的玩完了。 就是这样的一个场景,突如其来的变化,再回头一看,那些岛已经被甩在后面了,看上去这平平的海面,并没有什么下坡啊!可是刚才怎么就感觉像是掉下了悬崖一样,跟随着海水,感觉从那里到现在这里,就是一个平地一样的海水啊!好奇怪。 总算用尽全身力气爬到了船上,我躺在船上一动不动地喘着粗气,看到阳光好刺眼啊! 却是没有感觉到热,我就用手挡住太阳光,眯了一会儿眼睛,突然蓝色的小东西又出现在我的脑子里,这小家伙到底是什么来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最重要的是还能听懂我说的话,所以说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是真的劳累过度了,这样的日子虽然睡得最熟,但是却也最累,那种受完苦难解放的感觉,是无法表达出来的喜悦,所以是真的睡得很安心,很熟。 再次醒来,还是感觉有东西在往脸上喷水,睁开眼一看,是上面在漏水,我已经又躺在一个小床上了,我摸了摸脑袋上的大包,感觉好多了,所以起来一动肚子就饿了,所以就闻到了一阵香味,是香肠拌饭的味道,所以起来就狼吞虎咽起来了。 我这是怎么了,吃到一半,突然摸了摸内衣的口袋,看看布鲁诺给的银行卡还在不在,一摸果然还在,所以才安心吃饭了。 吃着饭脑子就在想,是钱重要,还是命重要,第一想到的就是同样重要,所以转念一想,又不对,还是命重要,钱什么时候都可以再赚,所以还是讨厌钱,同时也不能没有钱。 吃完饭,我感觉很口渴,直接把旁边的半瓶葡萄酒都喝了,发现更渴了,又在旁边找到一瓶矿泉水,又喝了一瓶,才满足地又躺在了床上,所以困意又来了。 突然那个蓝色小家伙的身影又在脑子里浮现出来了,我就起来换了一双不知道谁的拖鞋,就出去了,想看看那个小家伙还在不在,刚出去就听到一阵欢呼声。 “哦,走出来了,走出来了,太棒了,这小子一定是一个不错的航海员”,有人高兴喊到,被称赞了,却并不高兴,反而觉得没有大不了,都是那个蓝色小家伙的功劳,我只是跟着指挥了一下方向而已,不过也有惊无险,算是出来了。 “哎,小英雄赢了,快去扶一下”,汉斯首先看到我,迈着大步跑过来说道,我就等在被扶着了,也算是受伤了呢。 “行了,什么小英雄,就是一个好运而已,大家都快各自检查一下吧!”我说道,除了汉斯和布鲁诺就都散了。 “我没事了,你们两位大哥也休息一下去吧!”我说道,两个人笑着也走了,我坐在船边,又看向无尽的海面,感觉像是又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一样,所以感觉眼前到底有多少个世界。 正在我发呆的时候,突然眼前又感觉到水滴在像我脸上喷着,我一看又是蓝色的小家伙,可是这次我看到的是后面还有一大群蓝色的大家伙,应该是过来跟我告别吗? “喂,你要走吗?你能听懂我说话嘛!”我说道,蓝色的小家伙在水里欢快地游着,只是我话还没说完,就走了,还回头看了我一下,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我随即才想起来挥手告别,无论怎样,都是一个朋友了,所以有个告别总比没有好,虽然可能真的见不到了。 心情一下子就失落了下来,没有这蓝色的小家伙,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来,如今这样就算告别了,虽然能听懂我说的话,可是却没有说一句话,转身就走了,回头看了看。 “喂,吃饭了,回来吃饭了”,有人喊到,我才起来,忽然忘记怎么就不带一个照相机来呢,这里景色这么美,每一张照片都应该是值得珍藏的。 “那个,咱们这有照相机嘛?”我过去问到。 “有啊!”这人停顿了一下说道。 “那太棒了,快去拿”,我说道,一说有可高兴了。 海上炸弹 突然感觉,失去一个人就这么容易吗? 苦心经营一段感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需要投入很多的经历,需要去改变心情,改变喜怒哀乐的状态,计较得失,计较该如何认错和讨好,一切的东西都有可能成为阻碍,而说太累了,不是不爱了,而是爱不起了,所以最后会放弃。 所以有的时候失去一个最爱的人,就是一个“嗯”字的事情,你不知道为何会放弃,也不知道为何如此艰难,这和想的完全不一样,一切在不知所措和无能为力中结束,显得很狼狈不堪。 和蓝色的小家伙分开,就有这样的感悟了,所以在这个时候,觉得能有一个一直的好朋友,怎么就这么难呢? 很快便喊我吃饭了,我闻着风的味道里有烤龙虾的味道,是带着辣椒的味道,虽然不太愿意吃龙虾,可是这香味也搅动着你的味觉,虽然没有吃过,可是却也想试一试,看看好不好吃,就像当初自己第一次吃鱼一样,所以还是要有第一次的尝试。 我突然想起过去吃过的冰冻鱼肉,带着酱料,混合着冰冻的寒气,放在舌尖上,特别是在夏天吃,特别的清爽,而且鱼肉的本身的鱼腥味也因为温度低而变得淡了许多,吃起来就像是毛毛虫在嘴里蠕动一样,显得特别有感觉。 突然看到大海面平平的,又好想在这里坐一会儿,感觉一下这里的安静,所以就做了下来,看看到底给不给我送饭,虽然刚吃完了饭,可是感觉又饿了。 我看着海面,突然感觉平常无聊的日子里也挺有吸引力的,说起这些无聊的事情,还别说,在这海面上想起来感觉还挺有趣的,有的时候为了找一个小东西忙的着急地满头大汗,有的时候因为一点小事而喋喋不休,说道妙处的时候又不禁倒地大笑,总之在别人眼里感觉有些疯狂,可是我感觉这就是真的性格,真的性情。 就比如,自己经常不知道把书放在哪里,所以突然想到一本书上的某个情节,或者想起一本书中一段话的时候,就想看看原文,看看自己做的当时笔记,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明明知道是哪一本书,可是找遍整个屋子都找不到,所以就着急,越是着急越找不到,然后突然想上厕所了,才发现几本书都被我放在厕所里了,因为感觉上厕所的时候灵感会来的更加容易一些,所以喜欢这样的看书。 然后翻书,终于看到想要看到的话了,就感觉很满足,终于得到满足了,所以才安静下来,然后去吹吹风扇,才感觉好一些。 有的时候,一道菜忘记如何做了,又得花时间重新想想一下步骤,所以当拿起小刀的时候,就知道今天吃什么了,对了,牛肉丸子,可好久都没吃了,所以会想着做牛肉丸子,还有那个红烧肉,所以在某一刻,感觉自己想吃什么,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所以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也算是没有迷失了。 总在某个安静的时刻,在整理一下自己过去的种种心情,特别又是在这海面上,就像是鱼儿跃出水面一样明显易寻,所以趁着有时间找找心情按钮,进行心情搅拌一下。 “咦,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潜伏在海面,而且前面还有”,我看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所以就起来看了看,黑色的包裹的东西,就在这里漂浮着。 “哦,来了,海鲜炒面来了”,布鲁诺在后面端了一大盘面来,看来是专门给我送过来了的,我赶快去接住了,同时还有一杯热橙汁。 “谢谢,不过现在有一个问题,先放下,那是什么”,我说道,随即转换了话题,所以就算先不吃东西也要把前面是什么搞明白了。 布鲁诺向上推了推金色边框眼镜,径直看了看那边的东西,一开始也没说什么,不过随即赶快大喊, “停船”,布鲁诺大喊道,有人跑过来一看都大喊停船。 “这是……,这是水面炸弹,看来早就有人从这里过去了”,汉斯过来看着,突然说道。 但是我看着好想也不像炸弹,倒像是一个黑色的包,团成球状了,所以当听到这是炸弹的时候,感觉好可怕,要是我刚才没有看到,这船在吃饭的时候还不给炸飞了,实在是太可怕了。 就在这个世界,一只不知道是什么的小鱼一下子跳到了那黑色的炸弹上,“嘭”的一声就炸开了,整个水面都被掀起了一阵波澜,就连我在这站着也能感受到因此炸过来的风,所以这炸弹威力不小呢。 “看到了吧!这样的炸弹前后的质量差不能超过五克,不然会因为一点压力而爆炸的,如果不是小子及时看到,可能咱们现在就像刚才的小鱼一样了”,布鲁诺担心说道。 “对啊!”汉斯附和着说道。 此刻,我自己在旁边早就吃面了,说实话不喜欢吃这犹豫,炒的时候虽然味道浓,却受不了,所以吃起来有些艰难,但是当看到旁边还有酱料的时候,就感觉好多了,完美融合的这个腥味,却又不太浓烈。 “行了,幸好前面的炸弹不是太多,所以赶快过去”,汉斯说道,大家就开始行动了。 “不,别动了,你看水里有绳子,这些炸弹都是绑在一起的,要是船挂住了绳子,那炸弹就都过来了,水底下还不知道有多少炸弹呢?”布鲁诺突然说道,水中确实有绳子,而且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发现不了。 “那先停下船,等到把这些东西都弄走了再说”,汉斯喊到,还真是危险重重地。 船的船帆被折断了,所以船看起来不太稳,不过还可以,似乎等也不太大,如果太大的话,还真的不好对付了,所以修船工在紧急修复船帆,等待重新起航。 这些炸弹,在水面似乎在远处也看不到,在近处也很难发现,如果一路小心撞上,船只有沉没的份了。 森林歌声 从前,有一只可以唱歌的鸟,每天早上都唱歌,只有听完今天一开始的歌声,才会去做其他的事情。 唱完歌以后,就会去森林里找虫子吃,或者是那边的山坡上找一棵苹果树,吃着苹果的香味,脑子里在想明天唱什么歌曲。 过去小镇上只有一口井,每家每户都有一条扁担,竹板做的扁担,很冷漠,也很平凡,可是再一边加上一只水桶,那就不一样了,一条在某个时刻毫无意义的扁担,加上两只水桶,就是一家人一天的生活。 那个时候井里的水并不好喝,有很大的味道,就算是烧开了也一样有变异的味道,所以除了一般烧水做饭以外,几乎不用这井水做大米粥喝。 这个时候稍远一点的地方,有了新的净化水,消息一下子传开了,所以就要跑两公里的地方去挑水,这其中的艰辛是想象不到的,去的时候很轻松,回来的时候就要小心翼翼的了,生怕洒了一滴水,为了生活,没有办法就是这样子的。 小镇外围也有一片森林,想要进小镇,唯一的路就是从森林里的小路过去,所以每次去城市里都要走一条森林小路,就像是当初小红帽去看外婆的森林小路,很富有诗意。 可是就是这样富有诗意的生活才最不被珍惜,直到失去了,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才在笔下重新提起,懊悔是有的,遗憾也有,可是没有时光机,也就只能在自己的记忆里寻找最美的风景。 每次跟着一群人去赶集,须要经过森林,大早上的森林看起来很少能透进阳光,所以夏天森林里的草地都是露水,一路走出来,鞋子早就已经湿了。 每次都能听到歌声,是什么样子的歌声,到底是什么动物的歌声,都不知道,只知道这歌声很美妙,很动听,每次来了都要听完再走,要是一直歌声不停,大概都不想走了,所以一只都很贪恋这令人快乐的声音。 这就是森林歌声的由来,一开始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或者动物每天在这里叫着,人们好像也没谁会注意,只有我一个人对于这个歌声感兴趣,所以开始寻找这歌声的来源。 不过,这一次为了要上集市去玩套圈游戏的,这次就先不寻找了,所以就跑过去了,我一只想要那个电动玩具车,可是一直套不中,所以就一直在尝试,可是一直都没套中,而且感觉电动车离着我这距离越来越远了,所以根本套不中。 套不中就算了,反正身上也没有多少钱,所以就去那边的骡马市欣赏马了,那个时候小小的镇子,集市倒是很大,连道路都被占了,整个集市简直太热闹了,该有的东西应有尽有,所以那个时候感觉集市非常的棒。 整个集市就像是一个马戏团,穿什么样子的衣服都有,大概是都在努力维持生活的样子,只要心里能过得去,在哪里吃饭喝水都一样,有的时候在骡马市,不就是对着马吃包子嘛! 那个时候生活很真实,很可爱,有什么就吃什么,而不去想其他的事情,有竹叶就蒸白菜拌米饭吃,有在河里捕捉的鱼,就做一顿鱼汤喝,虽然就只有几条小鱼,但是鱼汤的味道很好喝,很鲜美,鱼不多不少,味道刚刚好,而这样刚刚好的状态,就是那个时候最大的幸福了。 跟着买完了菜,然后买了一点吃的锅巴,红枣是不用买的,每当秋天的时候,地上都多到没人要,有一次到超市里看了看两百一十克一袋的红枣在这里居然卖三十多,但是摸着还不如家里的好呢,所以这样的精神状态就是自己的幸福,就是小镇的幸福。 等到所有的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就可以有自己的森林安静生活了,开始追寻那森林神秘的歌声了,我猜想一定是一只美丽的鸟儿才有这么好听的声音,也许是一只小小鸟。 不过追寻梦想的声音的时候,我也不会错过身边的美景,看到草地了就躺一会儿,看到多彩的蝴蝶飞舞翩翩了,就追一会儿蝴蝶,看到忙碌的蜜蜂在采蜜,我就偷偷跟在后面,看看这小东西的家,总的来说,对于我来说,一切都是好奇和美丽快乐的,所以就是真的快乐。 一路上几乎都在跑步,听着心跳的声音,之所以跑步,大概不是奔着长命百岁去的,而是为了在有生之年过得完美。 我喜欢这样类似于隐居、安静的生活,能自己一个人感受自然的美景,能自由地奔跑,能找到自由,能闻到更加新鲜的空气,所以会感觉啊,这就是生活,自己想要的生活。 走着走着,差点掉进去了长满青草的小河里,然后就看到一只脚很长,通体白色的小鸟在那里喝水,就像是穿了一双高跟鞋一样,所以看起来很搞笑,我就躲在草丛里仔细观察这圣洁的小鸟,但是不小心被一声小咳嗽给吓跑了。 当白色的小鸟飞起来的前一刻,它叫了一声,对,没错,没错,绝对没错,我之前听到的美妙的森林歌声就是它的,我一瞬间就后悔了,如果要是知道那歌声是它发出来的,我一定会在这看到它离开为止,一定会是一个很美妙的等待过程。 我开始去追,可是前面太危险,我不能去追,只能在原地着急跺脚,此刻,我多么想也拥有飞行,就像它一样,可以飞起来。 我只能踢着青草出气,可是我坐下的时候,我在想,刚才已经看过了想知道歌声的真身,那有什么好抱怨生气的呢,反而感觉应该很幸运才是啊! 所以,我在这里瞬间就掐了自己胳膊一下,算是惩罚自己的错误思想了,所以说真的不应该这样,这美景容不得一点生气,所以到河里洗洗手就感觉好多了,但是我仍不甘心。 我绕过这个小河,还是向着白色小鸟飞去的方向找去,希望还可以再见到。 黄金城传说 传闻,在海上有很多文明的小岛,都隔绝着海域,保留着各自最古老的文化,所以有的时候为了了解这些神秘的小岛,真的想成为一名航海士,去探索这些神秘的东西。 这些航海日记里,都记录着各样的奇闻异事,会遇到很多想象不到的东西,所以在这些东西里,都会有任何一个可以无限吸引着你,或者是无尽的财富,或者是那神秘的文明。 在这里没有地图,没有任何可以当作坐标的东西,有的只有无尽的蓝色的海水,或者是偶尔跑出来的巨大海中怪兽,可以挡住船的去路,所以这就是冒险。 “喂,你听说了吗?这次拉夫坦岛的黄金,就是从黄金城里面运出来的,据说黄金城神秘异常,是一个神秘的小岛,那里保存着很古老的文明,武器还是长矛呢,而且最重要的是,黄金城有一座巨大的黄金钟楼,要是得到那个黄金钟,那就好了”,吃着饭,有人说道。 “什么黄金城啊?”我一听到就跑过去问了问,就来了很大的兴趣了,这神秘的地方谁不想来,所以我也想去看看。 “嗯,这个黄金城传说这一片海域几乎都知道,你不知道吗?”有人递过来一杯葡萄酒说道,说实话,我还真的没有听过,所以还是想听听。 正好趁着这个时机,看了看周围的情况,有人去下海找那个绳子了,准备把这些炸弹弄走,所以我来这里听故事了,等待船能走的时刻。 “我刚来还没听过,你们就大概说一次吧!”我有些急不可耐地说道,我想听故事,想听很多有关神秘岛的故事,所以会是这样的迫切,有什么神秘的事情,有什么神秘的人,让这些东西都能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便很好奇。 所以几个人就大致说了一遍,我才明白过来,如果真的存在黄金城,那里应该会有很多的争执吧! 那里有着最原始的文明,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最原始的海域,最古老的祭祀仪式,有着和大海洋生物沟通的能力,所以这些东西,如果能了解到那就会有很大的东西认知,这也是对于世界奥秘的探索,令人振奋,随便说出一个事情,就可以成为航海士趋之若鹜的地方。 据说黄金钟具有神奇的魔力,可以让海上的船不迷失,所以在海上如果能听到钟声,那么就会找到这座黄金城,并且能因此而受到岛上人的接待,如果听不到这钟声,就会迷失在海上。 黄金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敲响,以便提醒海上的行船不能迷路,可是岛上的居民还处于落后的状态,即便是平常的疾病,也会当作是神明的惩罚,所以就会用活人祭祀,不知道因此丢掉性命的人会有多少,直到一个叫格鲁布的航海家出现在这座岛上,才打破了这座岛的封闭落后状态。 格鲁布发现岛上正在流行一种特别可怕的瘟疫,刚好和前几天船上的人症状一样,不过幸好找到了救治的办法,可以用柏树树皮解毒,所以在一开始误解的情况下,还是抱着希望去救治人们,直到所有人都好了,才受到当地人的尊敬,并且将他尊为神明。 应格鲁布的要求,岛上的居民放弃了这样糟糕的祭祀,并且告诉了岛上人很多外面的事情,直到走的时候,人们才不舍得告别离开,因为作为航海家来说,无论到了哪里都是暂时的,所以等到该走的时候,都会离开,所以在这个时候,每次告别便成为最大的欢迎仪式,送走一个值得结交的老朋友。 “喂,你们在讲什么呢,快去帮忙啊?吃完了吗?快点”,汉斯看到我们几个在这扎堆聊天,不帮忙,所以过来喊我们了。 “没干嘛,老板,我们在商量如何找到前面的出路呢”,突然,一个船员说道。 “嗯,那就好,如果让我看到你们聊天就都下水去干活,明白了吗?”汉斯过来气鼓鼓说道。 “是,老板”,其他船员说道。 “喂,他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就生气了”,汉斯一走,我小声问着其他人,其他人都摇了摇头,默不作声,所以这些人还不错。 转身,我自己也过去看看能帮忙不,可是我发现不能帮忙了,因为差不多已经完事了,所以准备开始又前进了,直到船帆搞定就好了,所以还是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的。 在这里等待,眼看天就要黑了,所以必须得找个岸边才可以,还要提防一切不能知道的因素,在这里就要随时注意外面的情况,从船舱走到卧室,一直就没停下脚步。 刚才一直没有看到布鲁诺的影子,问了汉斯才知道去了潜艇,探探前面的情况,所以我错过了这个。 “喂,回来了,都看到了什么”,布鲁诺一回来我问到。 “什么情况都没有,走吧?喝口水去,渴死了”,说着,布鲁诺便走了,我跟在后面就回去了。 “那个岛看到了吗?”我又不甘心地问道。 “没有,还差的远呢,慢慢走吧!”布鲁诺不耐烦地语气说道。 “没有呢,走吧!吃点东西去”,布鲁诺说道,我自己也跟着去了旁边的潜艇,也准备看看潜艇里面是什么样子的,所以看着挺不错的。 直到听到再一次的爆炸声,所以是远处来的爆炸声,直到又看到新的船为止,才发现原来还有别的船在这里等着,应该不会是海盗他们吧! 还记得《海地两万里》书中。刻画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阿龙纳斯,是一个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宁愿把安全抛掷脑后,勇于到海底观察并作笔记;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指掌;尼德兰,一位既暴躁又勇敢的人,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尼摩船长,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拥有无比的智慧,又具有极高的探索精神! 漂亮的海底贝壳 海面有很深的地方,也有很浅的地方,每一片海的海拔高度不一样,所以并非所有的海面都很深。 海就像是孤独的守望者老人,每天只能看着东方红日生起,每天看着西方夕阳落下,夜空下的大海是最热闹的,海可能能数清楚星星的数量,也可能是流星没入了海里,落在了心里。 航海如同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随时都有可能遇到风浪,遇到海王类海怪,遇到沉没,所以在我们很多的时候,人生的漩涡,只是在海上具体化了,或许人生里的磨难,会比大海面要更加危险。 “那个黄金城的事情也许是假的也说不定,因为只有传说,而一百年前的格鲁布,也早就失踪在了大海上,所以没有人真的到过那个逛黄金岛,你就当是听故事了”,布鲁诺过来说道。 “我想既然有传说,就应该有这样的一座黄金城,只是有很多的人不知道而已,也许小岛早就不在了,或许沉入了海底,也或许是到了天空,谁说的清楚呢,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坚定说道。 “小子,你说的没错,这世界上总有一些角落是非常神秘的,我们都只是听说有伟大的人物,经历很多的海上磨难才到了哪里,从而留下来一本书,或者一本日记,但是我们要见到,眼见为实,眼见为实才可以,明白吗?”布鲁诺把鞋子挂在了一根木棍上,应该是湿了,晚上的月光不错,可以躺在甲板上看月光。 “我知道,就算是看不到,我也会相信有,不过还是希望能找到这样的一个地方”,我说道,布鲁诺点了点头,看了看这夜空,这夜空虽然离着很近,可是却无法探知星空的温度,所以在这个世界会希望想飞。 飞能飞到最接近星空的地方吗?我相信能,只是很难到达。 “嗯,从这里来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是对的,大海上的奥秘可不是能想象出来的,所以还是要探寻奥秘才行”,布鲁诺说道。 “对的”,我说道,顺便坐了下来,躺在了甲板上。 “对了,小子,你那还有鞋吗?我这鞋刚才的时候湿了,这边海底还挺清澈的,很美,明天带你去看看”,布鲁诺说道,看着他穿着袜子,没有鞋,站在船上。 “好吧!那边有拖鞋,我去给你拿一双”,看着他光着脚丫子,我就笑了笑,刚好知道那边有拖鞋,所以就过去拿了一双,顺便看到那几颗星星放到一起,像是一个做着奇怪动作的人。 “好了,给,拖鞋”,我拿了一双蓝色的拖鞋就过来了,然后又一屁股坐在了原来的地方。 “对了,把你拉过来你不会有怨气吧!感觉跟在我身边快乐吗?我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不管别人如何去想,就是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且也愿意和好朋友分享生活,不当作朋友的,我连多说一句话都嫌累。 你我的年龄虽然差了快半个世纪了,但是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熟悉,有种熟悉的感觉,所以就带你回家了,你应该知道,一个人总有一次特别相信直觉的时候,我这次就是,相信直觉会留住你”布鲁诺苦笑说道,也跟我坐在了旁边的甲板上。 “没有怨气,挺好的,而且出来也是我自己愿意的,没有关系”,我也笑着说道,布鲁诺又是点了点头。 海上的晚上在并不安静,大多数的鱼类都到了晚上才出来寻找吃的呢,所以会遇到很多大战的场景,无非就是想要把对方吃掉而已。 看着看着,突然看到不远处的水面有像小星星一样亮的东西,所以看起来有些不太正常,但是却想知道那是什么什么东西。 “快看,那发光的东西是什么,过去看看”,我躺着,布鲁诺坐着,突然看到远处的水面这样。 “嗯,那是什么?”我也忽然坐了起来看到,闪耀着紫色的光芒,看了一会儿好想又变成蓝色的了,所以看着还会变色呢,就引起了我俩的兴趣。 “走,咱俩滑着小船过去看看,不要惊动其他人”,布鲁诺说道,我点头同意了。 现在的人几乎都睡觉了,所以这是出去的好时候,大船的肚子里,还有三艘可以滑动的小船呢,是为了遇到危险的时候用的。 “走”,打开船口,我俩把船推到水上,然后看着又把船口关上,我俩一人一支木桨开始向前滑动着。 安静的海水在船桨的滑动下,显得躁动不安,而且水声在耳边落下,声音显得特别大,而且船确实挺小的,感觉最多也就能容纳下三个人,差不多四个人,船很小很简陋,不过却是挺灵活的。 本来是我们两个人滑动的,可是到了最后成了我自己滑动了,所以我还怨气地看了一眼布鲁诺,不过随即就被那闪闪变色的光芒给压下去了,我在想那是什么东西?难道可以借着月光变色。 今晚的月亮很大很圆,感觉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大的月亮,一边滑着小船,一边欣赏这月色,美景都不可辜负。 “是贝壳”,我看着闪光的形状,我高兴说道。 “这是七彩的闪光贝壳,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呢?”布鲁诺看着水里带着亮光的贝壳说道。 “报告,老板,这海底下有很多这样发光的贝壳,似乎是一个贝壳聚集地一样”,这个时候潜艇上来报告着。 “是吗?这是什么贝壳,有没有毒性”,布鲁诺说道。 “目前还不知道”,船员回答。 “行吧!看着应该不是坏的东西,走去海底看看”,布鲁诺说道。 潜艇渐渐浮出水面,我和布鲁诺一跃就到了潜艇上,然后悄悄没入海面,就又向着海底潜下去了,然后眼前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了,不是黑夜了,而是越来越感觉像是白天了,这光居然透不过水层,可见虽然不是很亮,却也是近距离的太亮,这到底是一些什么东西呢? 贝壳家园 度过了一些东西以后,就会看到更加广阔的一片天空,过去只是纠结了一点,现在不也放开了吗? 我们都知道什么道理,有什么是值得和不值得的东西,可能是因为爱才会这样和你说话,可能感觉还会有一些希望,所以会越来越在乎你,但是有的时候越是在乎就越把两个人推的越远,有的时候偶尔放开一下,缓解一下两个人的压力,也许会有很好的效果。 但是这些东西的变化,你根本就不知道重点的关键点在哪里,所以你的一些选择基本上都是错的,所以会有真的无话可说的地步,然后默认分开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只是感觉到这些矛盾里的无能为力了,但是我就在想两个大成年人连这点东西都解决不了吗? 两个人在一起,感觉除了生死之外,其他的都是小事,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没有什么事情是无能为力的,也没有分开的理由,只是有的时候也许是真的感觉到了穷途末路了,才会分开,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就会后悔,可是没有谁真的可以等你,也许一天的时间,就能改变很多的东西,所以这些变量,这些无法确定的因素,永远是存在的潜在最大危机。 你永远猜不到结果是什么,你永远明白,最后又变成一个人了,又变成一个不可擦除的遗憾了,人生的痛苦无非就是如此,一切的安排也许都是错的,但同时也感觉又是对的,无法说清楚。 抛开这些细枝末节的情感琐碎不说。 又说时间,有的一个记忆很深的地方,有的过去很清楚的场景,风一吹,人一改变,抱着手指数一下,已经过去好长的时间了,我们在这条路上无法停留,就像是一条高速路一样,都在保持自己认为快的速度向前去,偶尔速度慢下来会回想这些路过,却不曾欣赏的风景。 现在速度慢下来了,那是有了一些东西以后才有的,现在不着急了,可以回过头看看,那些当时因为匆忙没有时间而没有看看的风景,竟是如此可爱,如同花朵在丛中笑,所以感觉一切的变化都太快了,时间也太快了。 越是安静的海面,越是能想起一些明媚异常的东西,特别又是潜着潜艇去到深海深处,水上的喧嚣声瞬间就没了,感觉这个世界一点声音都没有了,安静地异常。 不过眼前倒是越来越亮了,感觉像是进了一个故乡一般,这是一个海螺乡,又像是贝壳家园,这里面有很多漂浮着的亮光,是海里最漂亮的光亮了。 其实,大海深处并非是黑暗的,而有的动物则是自带光亮的,像是出门自己带着灯一样,怕自己在茫茫的大海中迷路了,所以会带着灯光。 五颜六色的光芒瞬间把我们眼前照亮了,我们都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就连潜艇里的人也第一次见到,这是什么东西呢,实在是不知道有怎样的风景,所以才要去探索。 如果在岸边上看,这仅仅是不知道通到哪里的海,可是到了海面上才知道,有很多的东西还是未知的,就像昨天如同悬崖的海面,看起来就是很平整的样子,所以有很多都是未知的事情,不去研究就搞不明白。 “看,这里水面压强下降了不少,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出去看看”,有人报告说道。 “是吗?走,出去看看”,布鲁诺说道,我们便开门出去了。 一套潜水服,戴着氧气就出去了,这里很亮,都不用打开潜艇的备用灯光,所以出去了。 果然近距离看就是不一样,这种灯光闪耀在身边感觉就是不错,我走了两步,感觉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我一看是一个黄色的小贝壳,幸好没有再向前走一步,不然小贝壳就被踩碎了,那该多伤心啊! 我看着小贝壳,发这黄色的小光,很快又来了一只大贝壳,把小贝壳拖走了,看来应该是贝壳妈妈无疑了,所以看起来还是挺温馨的一个家庭,小贝壳乱跑,贝壳妈妈当然要管好了。 贝壳妈妈身体散发了淡红色光芒,我和布鲁诺对视了一下,谁都没有向前走去,刚才从潜艇里出来,还是感觉外面有很大的压力在身体周围,所以会感觉身子像是被挤压在海水里,动弹不得。 同时,也怕我们一旦进入这贝壳的世界,会被当作侵略者赶出去,我们是很希望进入,可是又怕是被认为侵入故地,所以还是决定站在原地。 就站在原地看着周围的海水被照的像是白天一样,所有的贝壳都距离在一块很大的石头上,似乎还在顺着水流向上爬,所以便是五彩的灯光世界,可是又疑惑了,他们的贝壳为什么会发光呢? 就是看着贝壳会发光,如果他们的贝壳没有发光,这里将是一片黑暗的世界,也许有的鱼会看清楚,会自己准备灯出来,可是有的生物就什么都没有,黑夜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闭着眼睡觉,谁会想到他们呢? 正在我思考的时候,布鲁诺就过去了,说好了不动的,可是布鲁诺还是过去了,我也跟着去了,没办法,因为已经有人动了。 我是闭着眼睛向前走的,我就是怕打扰人家的贝壳生活不太好,可是定眼一看,他们贝壳上发光的是珍珠,好大的珍珠啊!我才知道布鲁诺为何会首先过去了。 “喂,老板,你手里是什么?”我过去看着布鲁诺拿着大的闪闪发光的珍珠发呆,我问到。 “哦,这是掉下来的珍珠,看着好漂亮啊!”布鲁诺说道,我便心想是想占为己有吧! “那你是想把珍珠拿走了,快放下吧!现在咱们又不缺这些东西,要了也没用”,我说道,布鲁诺可能一点都没听到,看着发光的珍珠发呆。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珍珠,让我看看研究一下”,布鲁诺说道,便依着旁边的岩石看了起来。 “真好看,从来没见过”,布鲁诺又补充说道。 如梦令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人生或许就是需要这样的豁达,连那个时候古代的才女子都有如此豁达的生活态度,有的时候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只是缺少一颗豁达的心,一种自由的态度。 去旅行,也是追求这样豁达的心,保持自由的态度,就包括跑步也是一样,可以转移注意力,缓解压力,生活总是处处存在压力,所以需要去释放,去缓解,去清空,生活的好不好,大多数就是取决于你的态度,所以在外面自己一般是不会将就的。 只是一直在寻找生活中的一些诗意,这也是一种满足感,是那种在人前不争宠献媚,是自己一个人的时候的热闹感和满足感,就是怡然自得的状态,如同梦一般的空间,看起来比很多人都要幸福,就是如梦令。 很喜欢跟着这些野外的气息,去寻找未知的东西,有的时候可能会误闯进一片湿地里,里面可能会有很多的野鸭子,都藏在草丛里,芦苇里这样就有可能找到野鸭子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有的时候这样“如梦”的感觉,也会有一些忧愁的体会,这种忧愁不是用来承受的,而是用来思考的,思考这样的忧愁是如何产生的,又该如何解决,所以会在河塘,惊醒一滩鸥鹭,或许本身看起来并不那么快乐,但是当看到鸥鹭这样飞上天的急匆匆的时候,就感觉好多了心里。 有的时候心里确实会积攒一些不快,所以会选择适当出去,去跑跑步,一个是运动,一个是开阔眼界和心态,所以都在有意改变自己,变得更加符合自己的心意,变成一个对于生活恰到好处的人,虽然说是表面不太积极也不太沉默,但是只要感觉是紧急时刻,都会全力以赴,个人感觉最怕后悔。 请偶尔停下脚步,用最真挚的眼神反省一下自己。 如果不能周期性地同自己冷静地面对面,那么你将进行盲目的努力,度过盲目的人生,是否也很像那生锈的铁锯齿一样,有些乏味无力呢? 面对欲望总是控制不住,最终都会掉进欲望的漩涡里,就像眼前布鲁诺看着大珍珠,心里一定想占为己有的,因为好的东西都想自己拥有,不只是财富的积累,更是个人的炫耀。 最喜欢有的一首古诗,“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岁月向前,哪有什么老路可走,不管什么态度,总要面对生活的崭新,这生活的行住坐卧以及一举一动,都在表达自己生活的态度和如何用心,生活里带几分禅心去面对,永远不要停止鼓励自己,反省自己,创新自己,这才是真正的了解生活。 也许几年间,朋友换了一部分,爱人不是曾以为会到老的那一个,喜欢的餐厅变了,理想和目标变了。 你开始反省,有时觉得自己很没用。 但是也许这才是成长吧。 过去的你,只负责组成你,完善你。 所以现在的你,就往前走,不要回头看。 过去让它过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又是新的! 虽然话都会说,但是要去做,里面的曲折只有自己清楚。 我们一直在变,变得越来越陌生了,变得也因此越来越好了,所以也必须去改变。 其实,在这所有的复杂事情里,就想找到这种“如梦令”一般的安静,所以会追寻这样的古意,寻找不一样的感觉,豁达和淡然成了一种不可或缺的态度去贯彻。 就拿美食来说,想吃一种东西就吃一种,吃完了可以再去吃另外的一种,倘若这吃一点,那个吃一点,买的多了,吃不上就是浪费了,所以要懂得自己想吃什么,对于欲望的扩大一定要克制,所以不要成为欲望的奴隶。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红豆的豆荚在阳光下晒的爆裂开来,红豆自己就滚落了出来,到处都是,所以又要一颗一颗捡起来,说不懂红豆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相思之意,或许只是在某一刻正在握着红豆想念一个人,才觉得此物最相思吧! 这是每天辛勤劳动除草,才获得的一些豆子,虽然最后获得的是少了一些,但是确实是所有辛勤的获得,来之不易,拔掉了几根草,松过几次土,在晚上见过多少次月亮,又迎着多少次太阳,有多少次在旁边的树下睡着了,都是值得数一数的。 所以手捧着这些豆子,突然开心的一笑。 此刻,什么爱恨情仇了都如同这小小的红豆一样,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都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自己快乐,能明白一些东西,才是最大的满足了。 “哎,还是把这个珍珠还给人家吧!可能是人家贝壳家族掉的,我们只是过来看看的,不能拿人家东西的,这是偷盗,这是侵略,你明白吗?”我大声说道,可是在水里好像根本就听不到,不过我的表情,布鲁诺看懂了,然后很快放下珍珠,就原地退了回去。 看着布鲁诺走了,我也跟着走了,不想破坏人家的家园,这风景再好,也不属于我们,能看到就已经是很幸运的了,所以不会打什么歪心思,能欣赏就很不错了,望着这些灯光,贝壳肚子里有着珍珠,就是最漂亮的生物了。 刚放下的珍珠,就有贝壳过来了,一口吞进了肚子里,然后整个身体都变得重了,所以变得慢了,不过看着好像很高兴的样子,应该找到了失而复得的最珍贵的东西,那还真是不错的体验呢! “走了,走了”,看着站在原地发呆,布鲁诺给了一个走的姿势,我俩就又游泳上去了,至于下潜了多少米,直到向上去的时候才真切感觉到,这是克服重力向上,所以想要上去还是挺困难的,才知道原来到了这海底了,不过看着倒是不太深。 如梦令(一) 好男儿心怀像是大海,所以看着周围的这些海员叔叔们,不论是从说话,还是从吃东西的态度来看,都很豪放。 “如梦令”,一听就不是豪放词牌名,而是一种婉约的气质的风格表达,如梦,如幻,在似真似幻般的小世界里寻找不一样的东西。 心里总会装着一些很珍贵的东西,每当天快亮的凌晨,总会做一个奇怪的梦,那个梦就是自己一直想要的场景,和最初那个爱的人一起过着最幸福的生活,只要在一起,其他的就都是小事了。 我曾对朋友说,爱人之间,除了生死,其他的都是小事,当然也不仅限于爱人之间。 朋友说,你说的太绝对了,总有一些东西是无能为力的,而且有些东西看似是小事,其实也是大事,这些东西里面的曲折谁都想不到,所以还是不要这样绝对确定了。 我点了点头,我也觉得说得有道理,而且自己也能想到,但是总的来说,除了生死,确实都是小事。 正是因为去过很多的地方,所以才有不一样的见解,才有不一样的眼光,你不知道这些奇怪的想法都是从哪里来的,可能是从忽而想到的某个场景想到的,或许是想到那些路过的苦行僧在沿街乞讨,或许是突然来到的一些人,突然出现一闪而过,或许是路过一个地方,忽然感觉眼前这个场景似曾相识过,所以能想起来的就很多,还有很多根本就不知道源头在哪里,似乎经历的所有东西都用得上。 记得在陌生小镇的时候,路边只有一棵大的樱花树孤零零地站在那里,我在那里站了一个上午,故意看看一个上午能在这里过去几个人,结果一个上午过去了,就只有三个人过去了,两个散步老人,还有一个拉着拉杆箱的少年,大概是七八岁的青春样子,当然还有匆忙跑过去一只小黑狗,飞过去几只黑色的鸟,其他的就再也没有动的东西了。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其中一个老人在树下站了一会儿,就在我也旁边,摘下眼镜冲着我笑了笑,我笑了笑,拱了拱手,就没有再动作了,我觉得我的胡子算是够长的了,没想到老人的山羊胡子还长,而且很白,所以有着说不出来的羡慕。 不多一会儿,老人背着腰慢慢地走了,看着老人慢悠悠的沧桑背影,我也跟着学了学动作,我怕自己到了老人家这个年纪,还不如老人家精神好呢,所以感觉到一眼看到了生命的尽头。 树下风大,老人的胡子很不安分地被风吹动着,到了差不多一点多,我也走了,顺便给这棵樱花树一个微笑,是表达羡慕它的意思,也是一种敬佩,同时也是一种忧伤,所以就走了。 我在树下的时候,看着满树的玉瓣被微风吹落下,挺傲然的,浪漫很简单,就是淡淡花香的花瓣落在肩上,然后再把花瓣从肩上放在树根下,叶落总要归根的嘛! 所以就很容易,很深刻就记住了这个场景,每当想一些有关孤独和热闹的话题的时候,都会提到一点,我在想自己身边有几个人,能说话的又有几人,是不是还会遇到别人,对于这些未知都在期待着,心为什么如此温柔,大概能听懂花的语言,欣赏花飘落的舞姿。 “喂,你小子刚才什么意思,难道你会觉得我会把珍珠拿走嘛!笑话,我这一辈子什么没见过,我承认那颗珍珠很漂亮,我也心动了,可是我却不会拿走,属于我的我就拿走,不属于我的我坚决不拿,懂没懂?”一上来,一脱下游泳衣,布鲁诺对我喊到。 “那个,我不是提醒一下吗?毕竟那是人家的,可不能拿走,我是看到你看到珍珠的时候那个贪婪的样子,我才担心的,没想到担心是多余的”,我嘿嘿一笑说道,确实说的有些虚伪,想想刚才都要急眼的样子,不由得伸了一下调皮的舌头,觉得自己做的没错。 “行了,我以为这段时间你还是比较了解我的,可是我发现你一点都不了解我,所以我心痛,我生气,你也别怪我吼你”,布鲁诺有些生气地说道,我确实不太了解这个人,如果单看表面那是好的,但是总要看到不为人知的一面才是真正的一个人,所以说就一直没有相信过他。 “行了,既然都说清楚了,那就没事了,是我错了”,我顺着说道,布鲁诺无奈地笑了笑,就坐在船上开始抽烟了。 周围又陷入一片黑暗了,没有了刚才的闪亮了,周围水滴般寂静,偶尔能听到水面有不安静的小东西跳出来,可能是水面太热了,想出来透透气,我也坐在另外的一个船边想着。 “吃饭了,都饿了吧!”船员喊到,首先给布鲁诺送去好吃的了,我就在那等着。 “好了,饭来了,吃吧!”一会儿又给我送来了,所以我就高兴接受了。 是海鲜炒面,虽然之前不太喜欢这海面的味道,但是吃了几次还是挺不错的,所以慢慢就接受了,现在吃着挺好的,所以就吃上了,可能知道我不太吃海鲜,所以厨师就放的少了一些,看着比布鲁诺的那一盘少多了,所以还是挺感谢大家的照顾的。 很快划着小船我俩又回去了,是真的困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也没有表,就匆匆忙忙过来了,反正一回到船上就睡着了,也不知道布鲁诺去哪里睡了。 悄悄的夜色,海面飘着悄悄的小船,里面的人悄悄地睡着,天空中挂着弯弯的月亮,这也是“如梦令”的一个场景吧! 所以在这个时候,就真的觉得这画面真美,只是一幅最普通的场景画,却因为不同的心情而变得如此美好,是因为现在真的很美好。 我想要去跟着放风筝,那是春二月的时候,天气还是比较冷的,还可能会下几场雪,所以也是感觉如同梦幻一般了。 回去 迷迷糊糊中,看着窗口的月亮就睡了,把衣服一脱,鞋子一脱,袜子一脱,就睡了,是真的躺下就睡了,丝毫没有一点犹豫,而且小船很有节奏感地在摇晃,睡得更加快了。 海鸥的声音在耳边回旋,看着碧蓝的海面和天空突然感觉好多了,伸了一个懒腰,穿上衣服,就出去了。 今天感觉头晕,可能是真的想回去了,虽然才出来三天,可是还是想回去了,我想回去吃点面包去,热点牛奶,虽然海上冒险很精彩,但是却感觉没有做好准备,虽然也想每天这样冒险,可是感觉自己更加趋向于安稳。 “吃饭了,给你小子,面包加牛奶”,我一出来,就遇到布鲁诺过来给了牛奶和面包,我笑着坐在了旁边的船上,开始不争气地吃了起来,大口大口的吃。 说来也奇怪自从来到这海面上,倒是没有遇到火药桶那个坏蛋,不过还好,是没有遇到,不然一定会争斗一番。 “喂,一会儿潜艇就回去了,你回去吗?这里海面不适合你,这里太危险了,你还是回去吧!”布鲁诺给了我一根烤肠,说道,我愣了一下。 “好吧!那我回去吧!”我露出有点为难的表情说道。 “行了,你应该高兴才是,别愁眉苦脸的,你不该来这里,你是来旅行的,得有去有回,再说你家里人还等着你呢,能来看看就不错了,回去吧!你不属于这里”,布鲁诺也坐下认真说道,我明白。 “嗯”,我说了一个字。 “这里太危险,等到了真的没有人管的地方,在那里一不小心就会没命,在电影里你应该看过,不过生活不是电影,是真的会死的,所以你一定要跟着回去”,布鲁诺吃掉最后一点面包,坚决说道。 “嗯”,我重重点头。 “行,你收拾一下,准备走了,就等你了”,布鲁诺说道,我想了想也没什么可收拾的,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了。 “没有什么东西,我走了”,说着,潜艇就过来了,我上了船挥了挥手,现在就纳闷是怎么知道回去的路的。 一会儿汉斯也来了,我也挥手了一下,就坐在船上高兴地回去了,不过随后意识到,有的人可能一挥手就见不到了,还是挺伤心的,所以即便不想有这样的别离,但是还是不得不离开,就是这样的感觉,才让我有了新的认识。 我看着潜艇又回到了海里面,隔着窗子,大海里面的情景并没有想的那样美,而是什么都看不到,也不太清晰,所以我就去睡觉了,准备一醒来就到了岸边了。 幸好有船,不然这要是游泳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所以首先佩服船,这船真的好,走得也不慢,刚好感觉又像是度假了一番,还真的不错,我在计划盘算接下来应该要去哪里,他们两个不在身边了,是不是应该去一个新的地方了。 想了一会儿就没想过了,接着就睡着了,梦见正在跑步,然后撞在一棵树上了,头顶起了一个大包,上次那个大包还痛呢,所以好像在睡觉的时候真的就摸了摸,然后就感觉到一阵痛了,所以就醒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海面上了,睁开眼,今天的太阳真的刺眼,而且感觉海面上什么都一样,看着哪里都分不出方向来,要不是太阳在东边,都不知道还有东边。 “来,大哥喝酒不”,一会儿一个船员过来说道,我自己又坐在旁边的船上,而且是一个人发呆。 “大哥?不,我还是一个小孩子,叫我小月就行”,我起来尴尬地笑着说道。 “没事的,你能跟我们老板关系这么好,叫你一声大哥也是应该的,马上就能到达陆地了,把你送到以后,我们还要回去呢”,这个人喝了一口酒说道。 “这不是要回去拿什么东西吗?难道是专门送我回来的”,我突然震惊地意识到。 “不是,出海的船没有完成任务是不会回来的,就算是沉入海底也在所不惜,这次就是专门送你回来的,这也是老板说快到岸边的时候才告诉你,没事的”,这个人说道,我便笑了一声,同时在心里对他们两个说了一声感谢。 “谢谢你们”,我对着这个人也说道,他笑了笑,把酒留给了我,我就一下子喝去了半瓶子了。 忽然远处出现了巨大的浪花,随后出现一群蓝色的东西,是一鲸鱼群,所以潜艇又下潜了,我去控制室看了看,发现比汉斯的船好多了,至少没有什么船帆,可以行走自由,利用水力发电的。 接着,又回去睡了一觉,再次醒来的时候是有人叫醒的, “大哥,起来了,已经到了”,我看着前面不远处的岸边,突然感觉岸边离得这么近,却也感觉这么远,很快就上岸了,同他们告别,自己就又剩下一个人了。 “谢谢你们”,我说道,转身高兴地跳起了舞蹈,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舞蹈,但是还是挺起劲的,正是因为如此才高兴。 顺着路我首先想吃一点冰激凌,还要草莓味儿的,所以就往里面跑,突然感觉头晕,就停了下来,难道是才几天没在陆地上,会晕了,本来以为会晕船的,所以还是挺奇怪的。 就找了旁边的草丛里躺了一会儿,海风不由自主地就吹了过来,还是挺凉爽的,躺了一会儿好多了。 我把手伸进内衣兜里,摸了摸那张银行卡,才感觉舒服多了,上次就是去超市取钱了一次,其他的就没动过了。 起来,慢慢向前走,才意识到是真的回来了,突然一股兴奋劲就跑了上来,就像是海洋生物第一次可以到陆地上生活的那种神气劲,犹如螃蟹横着走是一样的横行霸道。 看着不远处就有一家冰激凌店,所以就跑过去了,身上沾了一些水也很快就干了,天突然热了起来,所以躲到冰激凌店是最好的了。 专门要了一个大号的草莓冰激凌,要了一杯鸡尾酒,然后吃上了才发现没钱。 冰糕夏天 你看,那街头的绘画者,那街头的音乐小队们,还有热爱绘画和音乐的人们,他们来到这里走走,看看古老的城邦小镇,感受一些这里独特气氛的生活。 猫咪喜爱躺在墙壁上,晒着太阳,还要有一点阴凉,连小猫也知道不要太热,他们有的时候睡觉,有的时候就观察来来往往的人们,突然想到什么事情,才会跳下来跑去做事情。 雕塑家就没有这么轻松了,他们拿着铁锤,拿着各种刀锉削工具在前前后后,来回打磨着,让一块普通的石头,看起来更像是眼前这个人。 一块石头尚且还需要千刀万剐才会被人所利用,当作一种生活的装饰品,人的人生也是一样的,必须要经过千锤百炼才觉得有些价值,所以石头尚且如此,更何况人了。 在冰激凌店胡乱看了周围景象一番,还挺热闹的,而且正好是在一条商业街里面,所以里面的人很多,我作为一个刚从海面上逃回来的人,一路跑,就跑到了这里,海边离着这里挺近的,所以就作为一个观众,吃着冰激凌看着外面的这所有的人们。 “啊!你好,这里能刷卡吗?我没有带钱,只有一张卡”,我不好意思说道,这是因为现在特别想吃冰激凌,所以才想到没有钱的。 “嗯,没事,一碗冰激凌而已,等你回去拿钱再送来也行”,伙计是一个中年人,穿着围裙,在往外送冰激凌笑着说道,带着口罩,不过依然能看到是一个小胡子先生。 “真的,谢谢,一会儿我就回去拿,再回来”,我说道,感觉喜出望外了,可真好。 “对了,您给写个地址”,我又补充道。 “那边有小店名片,你可以去拿一张”,小胡子伙计说道,我便去拿了一张小店名片。 名片上写着店名“summericecream”。 这个店名我喜欢,而且刚好和心中想的一样,夏天的冰激凌,夏天冰激凌太巧了,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巧合,但是再加上刚才老板的小理解,就感觉特别高兴了,所以说虽然是小的事情,小的善意,也会让人开心。 拿完了名片,我就又坐下了,看着小胡子伙计忙来忙去,老板抽着烟在那看书,看起来已经是一个老人了,不过时而笑一笑,看着挺开心的。 我就继续坐在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喜欢看着这些人,各个年龄段的,他们穿着不一样的衣服,发型也不一样,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圈子,都有自己亲近的爱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都有自己的方向要去,突然感觉这生活好像也挺厉害的,只是因为这个,心中便感觉有了一些趣味了,内心很平静,很稳定,所以可以抵御一切失落的心。 就说我自己的故事,如果不去分享,谁也不会知道,可是想要找到一个可以分享的人又很难,所以大多数都是自己一个人忙碌做饭,一个人看着书,查找资料,一个人熄灯睡觉,一个人跑步,感觉也挺好的,不需要分身忧伤,恨不得会影分身术,变成十个自己。 眼看着太阳又到中天了,我想我在这冰激凌店又坐了大概两个小时了,跟小胡子伙计说了一声就离开了,我必须先回森林小屋一趟,我不知道屋子里面的食物都怎么样了,可能都会坏了吧! 不过,应该也吃的差不多了,至少容易坏的大概都吃上了,像是面包什么的,所以也不必担心。 一会儿下起了小雨,我就急着往回跑,一会儿雨又不下了,我就又走了起来,我需要回去拿一把伞,换一身衣服,然后去银行取钱,送到刚才的冰激凌店,把钱给还了,然后才能考虑自己的事情,或者是出去走走,或者是直接睡觉,一直到晚上。 我想,这个夏天是值得的,至少走了很多步,也跑了很多步,然后可以出去走走,去感受一下大海的气息,就像这冰激凌一样粘着甜筒,洋溢着草莓的味道,当舌尖感觉到凉凉的时候,这凉意又传遍全身,这样清凉舒适的感觉,就是夏天。 夏天不只是在空调下凉爽地吹风,也不是美滋滋地吃着冰镇西瓜,喝着冰的芒果汁,而是在适当不太热的时候,选择一条路去跑步,比如晚上。 等到跑完了,你会发现汗如雨下的时候,然后回家冲进浴室里,打开冷水,冲个冷水澡,当降水灌溉每一个细胞的时候,才是最夏天的感觉,一个字“爽”。 我不知道森林小屋在哪个方位了,只是知道有一个很大的购物中心,离着森林还是比较近的,所以就开始往购物广场跑,现在什么都没有,手机也没有,想找个公交车都过不去,我还是下意识摸了摸口袋,居然真的摸出来两块钱。 现在是真的感觉有些小幸福了,过去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会给现在带来不一样的感受,所以还是感谢过去的那个自己。 突然,我准备改变主意了,先不回森林小屋了,那就直接去银行取钱就可以了,我都想好了数目了,那就一万吧,就取一万块钱。 我跑到旁边的公交车站牌下,终于松了一口气,不过脑子里还是盘算着,一会儿回来就直接打车回来了,因为有钱了。 没有钱,衣食住行哪一样都是压力,可能一步都走不了了,寸步难行,钱财也会让生活变得简单,所以现在就是因为这样,才觉得生活真的不错,可以用不用工作之外多余的时间,可以去想很多的事情,可以去做很多的事情,这就是一种自由。 可是如果没有呢,就是麻烦重重的,什么事情都有可能遇到,什么糟糕的人,糟糕的事情都能遇到,也感觉无所谓,总要保持一种优越感鹤立鸡群里,即便现在还不是那么优越,也要在心里保持这种傲气,然后也许就真的能实现攒足这样的傲气,等到真的有了,就又变得平常了,会很低调的。 还钱 一个人的冒险, 一个人做为, 一个人的房间, 一个人孤独, 从一开始的迷茫,似乎找到了一些意义了,一开始来到这里就是这里,也就出去转转,没说要认识什么人,也没说要去喜欢什么,一个人饿了就去吃饭,不饿就走走,随便走走,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害怕这样一个人呆着,呆久了自己都嘲笑自己无趣和孤独。 所以就必须打开一个新的欢声笑语的世界,这样才感觉有了一些新的意义,不能再保持沉默了,趁着还有时间,可以去追求一下梦想了,可以,可以,还有很多的事情去做呢。 城市里车水马龙,也会有忙碌的菜市场,有的人直接就是从家里开车出来,去到农家去采摘新鲜的蔬菜和水果,虽然远了一些但是便宜又健康,也是一次不错的乡村旅程,所以因此趁着周末放松一下也不错。 呵,公交车五个站点就到了市场前,我就下去了,一下车就看到了那个买东西的大超市,旁边就是银行,所以我就跑过去了,把卡准备好了,取钱,进去首先领了一个号码,是“十八”号,刚才喊了“sixteen”,还有一个号就到了,所以我就等了等。 和上次来的时候不一样,这次的警察换人了,不是一个秃头的人了,我看着人们都在有秩序过去,我便过去接了一杯水喝了,等待叫我的号码,所以在这个时候,突然感觉又回来了,那么之前去的地方,这么快就又回来了,突然感觉很奇怪的想法,比如从大海归来,个,谁会知道。 “eightteen”,这个时候广播喊道,我便放下纸杯就去了,我就奇怪了这么大的银行,为什么没有自动取款机,只有人工取款呢! 刚才跟那个警察聊了两句,说这是全城服务最好的银行,没有机器,都是人工的,我才明白原来是这么回事。 很快我取了一万元,跟那个秃头警察打了一个招呼就出去了,先去超市买了一瓶芒果汁,买了一瓶猕猴桃汁,然后出来打了出租车就去刚才的冰激凌小店了。 “喂,去哪里,说一个地址吧!”一上车我就开始喝起芒果汁来了,因为至少在布鲁诺的集装箱里有这么几瓶,挺好喝的,所以这次专门看看有没有买的,没想到同一个牌子的芒果汁这家超市果然有,所以就买了一瓶。 “哦,对不起啊,光顾着喝了,这是地址给你”,我把刺激凌小店的名片给了黄头发司机,司机接过名片就笑了笑。 “你也要去这家冰激凌店”,司机师傅笑着说道。 “是啊!刚才吃了一碗冰激凌没有给钱,我这是回来拿钱又回去的”,我说道。 “正常,记得第一次来这家店我也是和你一样的,都是回来拿钱又送回去的,就是因为店主人特别好”,司机师傅说道,好像很喜欢这家店老板。 “店主是看书那个嘛?”我问到。 “不是吧,店主是穿着围裙的”,司机师傅说道,合着那个是店主,不是小伙计啊,搞错了,真的是。 “我以为店主是小伙计呢,给弄错了,他也没告诉我”,我说道,然后笑了起来了,这家店颇有意思。 “没事,他经常自己又做店主,又做伙计,每天挺忙的,不过他很快来了倒是真的”,司机转了一个弯,说道。 “嗯,看出来了,一直在笑”,我说道,仔细回想了这个笑脸。 “那挺好的,人生在世快乐最重要呗!”我说道。 “嗯,对,每天工作结束了,我都会到店里吃一碗草莓冰激凌,吃完了就感觉心情好多了,一天的疲惫也没有了,所以还挺喜欢去这坐坐呢,习惯了”,司机师傅说道,每天开车也挺累的,是积累疲劳感,所以吃个冰激凌放松一下,应该是个不错的体验。 “好了,前面修路过不去了,就送你到这吧!前面转个弯就到了”,司机师傅说道,我便扔下一百块就走了。 “哎,年轻人,钱多了,找你钱”,司机说道。 “不用了,刚才就算是话语补贴了”,我说道,跑得很快,消失在转角处,我的身影就在那里,走过去以后我并没有走,而是在墙边等待了一会儿,看着出租车走了,我才走的,因为这就是有趣的个人灵魂,值得目送。 司机走了以后,我才慢慢悠悠走过去,一天的工作够累的了,能有一点放松也挺不错的,如果每天只是重复,那么总要打破这生活,寻找新的生活动力才行,都理解,都是苦熬,也没有什么办法。 我走过去,店主正在自己一个人收拾外面小桌子上的垃圾呢,我就过去了,等待他收拾完,我才过去。 “老板,我又回来了,钱给你”,一块钱的东西,我给了十块钱,算是赔偿了时间的流逝。 “找你钱”,老板说道。 “不我了,下次我还来的”,我说道,就跑了,或许明天还想过来呢。 跑走了以后,我看着天空又阴天了,好像又要下雨,我就躲进了一家小屋檐下,而且这家店刚好是卖雨伞的,所以就买了一把,出去以后没多久,果然下起了小雨,我就又慢慢悠悠往回走。 夏天最适合睡觉了,而且空气一潮湿就容易打瞌睡,所以现在想睡觉了,然后又拦下一辆出租车就回去了,现在不想跑回去了。 很快出租车又停下了,我就顺着小路回到了森林小屋里,阔别了四天终于回来了,我进去,脱下鞋就睡觉了,合着我有两天没拖鞋了,所以一下子就轻松多了。 听着外面的雨声,雨都落在了草地上,所以声音也就没有那么大,不过还是能听到嘻嘻弱弱的声音,很快就睡着了。 果不其然睡觉真的做梦了,而且就是海上那些东西的一个回放,所以睡得还算可以。 不过和现实不一样的是,我们的船被巨大的海王类动物大章鱼给吃掉了,然后就醒了。 换个人生 是不是有羡慕过别人? 笨拙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无论是从花钱的时候,还是吃饭的时候,都能分出来,这是一种长期形成的习惯性东西,是无法改变的。 笨拙的人和羡慕的人,做同一件事情的目的不一样,笨拙的人也许只是想借个地方填饱肚子继续工作,而羡慕的人宁愿先不吃,也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去完成自己的吃饭仪式,你看不到,所以会感觉他也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 其实,也不能这么判断,只是既然和这些笨拙的人在一起了,那就把自己也当作是笨拙的人,有的时候和他们一起吃饭也不错,能听到很多的故事,这就是人生不同,也能听到不同人生的故事。 有的时候想去看看别人人生里面的风景,那是代表着更加高远的地方,也是自己想要到达的地方,所以想去看看,人家是怎样一步一步到达的,过程自己虽然也知道,但是还是想去看看到底都经历了什么。 就拿自己最现实来说,永远停留在,最先停在那个自己最不想选择的一个选择,那么人生或许糟糕透顶了,不过却也稳定蜗牛般前进着,虽然这样,心没有自由感,便感觉失去了生命的灵魂。 再看看现在的生活,虽然一样的平静,但也是人生更高一层的平静,有的只要看到这里的风景,就说明已经比很多人都前进了更远了,更加不用说找几个朋友,多收获不同的心情,还遇到很多可爱的人了,我也在变,变得更加快乐。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这样,只是感觉应该有这样一次经历,所以就来了,至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自己也不知道,总之却都比过去有意义一些,至少眼前的风景能有足够的文字要写。 换个人生,就比如一开始刚来的时候当几天乞丐的生活,可以没有任何的想法,可以没有梦想,没有爱情,没有欲望,只要有那一点面包就好,人生就是填饱肚子活着即可,这是那几天能想到的最低的人生境界。 后来忽然就没有乞丐生活了,就想着做一个生意,直到发生一些不可预料的事情,所以就变成了类似大逃亡的生活,然后就在森林小屋居住了。 那边有一片嘤嘤花海,可以一个人也不孤独的那种景色,反而很热闹,你不知道这里会有另外的一个人存在,可以肆无忌惮地躺在花海中心看书,追求到了这样的生活,又不是一直都这样,只是偶尔能享受一次安静,也就不错了。 如今又走在这座古城,狂野气息铺面而来,却感觉没有那么浓重了,所以也算是刚刚开始实适应这样的生活了,熟悉了以后就没有新鲜感了,然后又开始去新的地方,生活也许就是这样不断寻找新鲜感。 如果现在要是在家里,一定是在过着重复的生活,都是再熟悉不过的画面,没有任何亮点值得一看,所以一切都逼着你离开,然后才离开。 离开以后,才知道有一个稳定住所的必要性,才知道能有一个人说话也是很幸福的,发自内心的爱一个人,虽然幸福,但是这种不能在一起的忧伤还是有的,你无法做到那么一个洒脱的自己,所以还是希望既然喜欢,就应该天天腻歪在一起才好,也比对着手机傻笑强。 同样换个道路,同行的人趋之若鹜地奔向那天看着平坦的道路,而我则选择了人迹更加稀少的一条,所以看到的风景自然不同。 所以后来选择那条平坦道路的人,都是被迫放弃了梦想,而沦为了普通的曾经有梦想的人,而我则一直都在追求着,虽然也懊恼和悔恨,甚至忧伤绝望,但是却认为这是正确的,如果一路下去都是平坦的路,那才有种欺骗的奇怪呢。 我想梦想并不是这么容易就追到的,人生也不是这么容易改变的,这条路也一定是荆棘遍地,困难重重的,所以才会让人在最绝望的时候,看到生的希望。 当人身处黑暗的时候,你想的不是以最快速度出去,黑暗一会儿也有好处,而是先适应黑暗,我想接下来一定还有不少这样的黑暗,等到眼镜适应了这黑暗,才能发现前面还有一丝光亮,再走出黑暗也不迟。 换个人生,换个态度,人生的风景自然会改变,当你越过千山万水的时候,再回首这来时的风景,一定也是笑着面对,过去曾给你困难的东西,也可能和你成了好朋友。 人生总在峰回路转中找到更多的空间,假若人生不去扩展它的宽度和深度,也许就没有那么多风景可以看了,一眼就能看到生命的尽头,也可能没有那么简单,主要是忙于生活,也要多爱自己。 有的时候爱情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确切的说也许是为了一个人,爱情也能改变人生,所以有的时候在爱里也能明白一些生命的意义,这种意义带着不变性也许会贯穿一个人的一生,让你觉得此生值得。 我们不用去想爱情有多美好,我们要做的就是朝着爱情美好的方向前进,你不需要考虑这是一个什么方向,当你和爱的人看尽繁华,归于平淡的时候,爱情不过简化为一生的陪伴,没有那么多让人恶心的事情。 换个人人生不过是自己的事情,想要一个怎样的人生,就去怎样做,比如一个音乐家的人生,就是生活处处有音乐,风儿可以奏乐,雨儿可以弹琴,生活态度自然不一样。 画家就是随处拿着一个画笔,看到喜欢的就画下来,可以画出很多奇妙的东西。 人生的选择很重要,可以直接决定你的人生,所以既然选择了,就要自己努力去走完,有的时候感觉错了,也可以换一条路走,总之都要认真去做,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找到自己对的路才行,所以人生就是自己在黑暗里摸索,然后期待有一天能走出黑暗。 个人理想 在这个时候,每个人都无法躲避苦闷,既然人人都要面临,那每个人就需要努力去找到自己的解决方法,找到每个人心中的自我! 心中的自我大概就可以描述为个人的理想,那么个人理想都是什么呢? 有一个家,有一个稳定的家,可以在工作的时候,劳累的时候,有一个休息的地方,可以吃上一口热乎饭是最简单的愿望了,所以家里不需要太大,也不需要有太多的装饰品,一幅字画足矣! 之前,还没有追求一些事情的时候,就是想拥有一座大的房子,有一个牧场,还有一个游泳池,有一条专属于自己的跑道,想拥有很多的东西,特别是自己能想到的理想的东西。 后来,第一次接触到这个现实生活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追求个东西这么困难,所以就开始变得越来越没有那么大欲望了,只能提升自己的能力,量力而行了。 以前没发现一件事情里居然还有一个复杂的过程,而且这么复杂,所以就开始追求简单,然后不断地追求简单,找到可以简化的方法。 长大后都更加迷恋平庸了,年轻的时候却追求那些高远的东西,所以长大后才知道一个人的力量确实太小了,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不用说要照顾别人了。 所以有一段时间感觉自己像是腾空飞起来一样,在虚无的现实主义里找不到方向,现实的苦闷会像是雨点一般打过来,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那个时候你毫无办法,似乎前面都是黑暗,没有一条路可以走,所以你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然后就硬着头皮去选择,不管是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现在只要有就行,所以会盲目,会迷失,会不知所措,会恐慌,会失望。 这个时候梦想便是最后一根稻草,救了迷失的你,你发现,自己应该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了,知道去什么地方了,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了,所以前方的路自然就像山中美景一样铺展开来,你只要坚持走下去就好了。 这段黑暗的日子里,简直就是晕头转向了,脑子里有很多的问号,靠自己却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改变不了,别人也帮不了你,你就只能任命运的风暴在你身边胡乱拍打着,一会儿是冰天雪地的冷,一会儿是赤阳烈日的热,自然是难受不堪。 所以靠自己活下去的念头就很明显了,不想呆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要自己去一点一点改变,变得好一些,变得温馨一些,至少可以少点命运的雨点风暴,看起来不那么狼狈! 那段软弱无力的时光,就像是被封印在了古老角恐龙的头盖骨下,只能看到森然的白骨,看到恐龙脸部的支撑骨结构,白骨就如同这现实一样,残忍覆盖下来,让你所有的梦境和希冀,你认为可以暂时救你一命的东西,都远离了你,现实就这样出现在你的面前,而你所能做的只有接受,是主动接受也好,还是被迫接受也罢,最终都要跌入命运的大河里,逆流而上。 每当想起最初这些东西,正是因为不知道当时有多可怕,所以才不会害怕,不过现在想想都心有余悸,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所以这就是成长。 你不知道一路是怎么过来的,却也知道过程里的一些细节事情,忘记了的也不少,包含了所有的味道和情绪,这就是成长。 过去我们没有翅膀可以不用飞,只要慢慢用脚走着前进就好了,后来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学会飞翔,那样才会有生存的最基本能力。 小雏鹰不会飞的时候,就从悬崖上跳下去,在生与死的最后一瞬间,学会飞,飞向生的一面,即便是翅膀受伤也没事,可以再生出来,而学会飞则是一生幸福的事情,都是在危难之间学会生的技能。 所以人生都是苦熬出来的,都是经过各种打磨才成型的,即便是这样自由自在的旅居生活也同样是一种磨练,所以哪有那么好经历,不过是一种苦中作乐的过程,不过有的时候确实是快乐,而且很快乐,也算是苦乐参半吧! 最终还是要找到一个完整的自己,这是自己必须的任务,你必须这样,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走哪条路,知道需要什么,所以一直都在寻找自己,寻找出口。 上次经过那一片教堂区域的时候,分不清楚是鼓声还是钟声,总之都在悠悠地响声着,就觉得有什么是在呼唤自己前进一样,所以没事的时候就一直想要出去走走,总是会有不同的收获。 “青春小熊店”,我路过一家毛绒玩具店,看着店名挺有创意的,所以就进去看了看,店里的毛绒小熊真多,大大小小的都有,我看到那边坐着一个很大的棕色玩具熊,足足应该有三米高了吧! 所以我进去转了一圈,准备买几个小熊回去睡觉,所以转了一圈。 里面还有不小的空间呢,全都是玩具们,有不少孩子在爸爸或者妈妈的陪伴下,在挑选着礼物呢。 我也进去转了一圈,这些玩具并不适合自己这样的成年人了,所以还是买几个小熊吧!回去抱着睡觉还好受一些。 “您好,请问需要什么东西?”突然,一个戴着白色眼睛的人过来了,冲着我微笑说道。 “哦,我要三个,不,五个小熊,棕色玩具那种”,我说道。 “哦,可以,什么大小的都有,您可以自己去选择”,他说道,我便走过去了。 “好的”,我说道,挑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小熊,还要了一个比较大的,一下子又拿了一个,然后又拿了两个稍微小了一点的,然后去结账。 “结账”,我说道。 “您好,一共是两百一十元”,他摘下眼镜,凑近收银台看了看,然后还是微笑说道。 “好的,三百不用找了”,我说道,扔下三百就走了。 “不行,得找钱,您好,您不能走”,他边跑边戴上眼镜。 “好的”,我说道。 快乐的送信员 忧郁的日子里,也需要激情,是从黑色的黄土上挣脱束缚出来的具有生命力和希望的东西,所以有这样超凡脱俗的感觉以后,接下来的人生自然是不一样,至少不会像是死海一样平静。 雨还在下着,终于回来了,这是一个多么轻松的感觉,如同从死亡边缘回来一样,感觉除了生死,眼前的一切都是小事了。 说实话,睡觉只是消除身体的疲劳感,一旦疲劳感没有了,我就要坐不住了,至少在心冷却下来之前,我是不会坐在屋子里的,对了,森林里不是有好多的水果嘛,去摘点吃,肚子还挺饿了。 上次的在森林里找到的柿子,晒成饼以后,没有两天就零嘴吃上了,因为太麻烦,所以也就没弄了,都让各样的鸟儿给吃了,倒是感觉没有浪费这些自然的东西。 还在下着小雨,自己一个人走进树林里还是一个挺不错的选择,至少雨是凉的,心是热的,还有一丝期待,期待着遇见美好的发生。 下着雨,有小鸟在森林里树林与树林之间,不安分地跑着,一会儿跑到这棵树上,一会儿又跑到那棵树上,如同现在的我,躁动的心让雨都无法平静,所以不管鞋到底湿没湿,就径直往前走。 鞋子确实是湿了,而且森林里树叶铺路,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充满水的叶子铺上的水窝里,所以鞋子会湿。 一个夏天总要坏三四双鞋子,一个是因为不逃避前面的路,不管是泥还是水,还是石头,都要过去,当然不是傻愣愣地过去,也是选择性的过去,要是前面有一块大石头自然是要躲开的。 我现在不知道其他人都在忙什么,或许是在忙着追剧,或者是在工作,或者是在睡觉,但是这些我都不想做,所以就出来走走。 雨声,落叶的声音,雨打落叶的声音,鸟叫声,远处的隐隐闷雷声,像极了梦里的夏天,只是不知道这夏天会持续多久,会不会还会遇到当初一直放不下的人,我想即便是遇到了,也许你看到的她也不是当初的样子了。 有的时候人生真的很奇妙,过去曾羡慕的人现在却是穷困潦倒,不知道这个人到底都经历了什么,而平常平淡一句话不说的人,反而是隐藏着的被羡慕的人,所以说对于人生的态度也好,各种观点也罢,此刻,生死成败都已经见分晓,时间总归还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时间考验的总归是一个人的承受力,只要你能走到很远处,身边的高度已经不一样了。 “喂,等一下,别下脚”,我左脚刚抬起来,就听到有人喊到别落脚。 “好的,什么事情啊!”我疑惑地问道,单腿右脚站在地上,支撑着身体,一分钟还可以,过了就支持不住了,怕是要倒了。 “好了,好了”,这个人趴在地上,满地的水,然后拿起来一张纸,不,确切地说是一封信,他从地上爬起来,然后拿起来仔细擦拭了一遍,信纸是短暂时间防水的,里面的信应该还没湿。 “啪嚓”,他的眼镜掉了,眼镜上全是雨水,他穿着一件黄色的雨衣,个子不高,留着络腮胡子,应该是送信的,他肆无忌惮地坐在地上,看到信没被踩下,看到他很高兴,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高兴的人,快乐的如此简单,我仔细看了看他。 “哦,您的脚可以放下了,没事了”,他半天才从雨水的树叶上爬起来,顺便拿起了眼镜。 “哎,真麻烦,今天已经是第二十七次掉下来眼镜了,一下雨这个森林小路就特别难走,所以又是掉眼镜,又是掉信的,实在是不好做了”,他说道,同时又全身拍了拍身上的雨滴。 “你是送信的,现在还有人写信吗?”我奇怪地问道。 “有啊!怎么没有,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忘性快,写信还在流行呢,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他说道,眼镜又重新戴上了。 那边能看到一间小的屋子,上面写着“送信员”,怎么突然感觉这森林里这么神秘呢,连送信人的家都在这里。 “哦,这样啊!我记得这森林里没有别人住吧!”我说道。 “有啊!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你看那边下坡还有一个村落呢,我就是给他们送信的,是,你说的没错,现在写信确实不流行了,不过对于这样隐藏起来的村子来说,写信仍然是与外界联系的唯一方式,要不是看着他们天真的笑脸,我才不会坚持送信这么久呢,都熟悉了,也放心,看着他们快乐就是我认真送下去的动力”,他安静说道,突然感觉挺有道理的,有些东西是不应该被遗忘,虽然复杂了一些,但却是过去的生活。 “哦,这样啊!那你就住在这里”,我指着远处的房子说道,就是一个木屋子,估计还漏雨吧! “是啊!这里只是临时休息的地方,我只是在落落脚,整理一下信件,然后就会走”,他说道,我便跟在后面一步一步地去走,一边说着话。 一路上我发现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而且一些想法都很简单,只是这些信件他紧紧放在怀里,生怕一滴雨落在上面,他整条裤子都湿了,我俩就向着那个木屋子去了。 虽然同样是木屋子,但是却比我这个差远了,看着很简陋,而且在周围也有一圈小栅栏,东倒西歪的,实在只是一个装饰而已。 “哎呀,裤子又湿了,还要烧火烤干,每次都是这样,有的时候这森林小路太泥泞了,走路都要小心,又有包里的信件,不能湿,也不能掉下去,所以就要小心了”,他一点一点说道,似乎好久都没有和人说话一样。 “那个你的每个月工资是多少?”我问到,突然想起来的问题。 “六千多吧!”勉强够用,一般水果也不用买,森林里有的是,还比买的好吃。 “嗯,对,我也是趁着下雨来摘水果的”,我说道。 走了很远的距离 心里藏着一个少女,会有少女心在某个时刻爆发出来,买了毛绒玩具小熊就能说明。 其实,自己早就发现自己有这样的心情了,只是喜欢可爱温柔的东西,也并不全是少女心,所以会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就把这所有的小情绪就归结为温柔,可以说自己确实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喜欢文字的人都这样,温柔而且很有温度,即便是在冬天,说出来的话也会让你感觉像是春天一样温暖,让人喜欢。 望着这几只小熊,抱着睡觉挺舒服的,可是也意识到这需要走多远的路才能找到这些小熊呢? 算一算自己一共走了多少路了,坐车坐飞机的也算上,应该走了不少路了吧! 有一段时间,就是上学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拉个行李箱来回走,所以也讨厌带着很多东西,认为旅行就是一个简单轻松的事情,没必要戴着很多的东西去,去一次非要累的倒地才行,所以我不希望这样。 因为说走就走的旅行,并不是真的说走就走的,中间也有一段很长的等待期,这段等待期也是准备时期,所以需要有几年的时光在这里面,等到去了第一次,那么接下来就好说了。 走过草地,走过高山,走过平原,走过很多的地方,总有一些事物是看一眼就忘不掉的,所以等到走了过去,也可能还会回来采访一下,一个地方总要去两次才值得,所以等到多年以后,会重新探访这些地方,也会有不一样的东西。 过去一条小路,会来回不停地走,总觉得这段时间是被偷走了一样,想不起来之前任何一件事情,所以只是知道隔一段时间才行,才能再次回来,似乎是规定一样,自己就是这样没有理由和想法的重复,就像是喊着一二三前进的木头人一样,没有任何个人思想,等到有意识了,才知道,这段时间早就过去一段时间了。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过去都是长了草的路,等到走的人多了,我就形成一条小路了,所以当人们走这条路的时候,就都跟着前面的走出来的路走了。 地广人稀的地方,就是适合跑步,适合一个人的生活,当自己一个人生活的时候,一些东西自然就出来了,明白自己有什么,明白自己没有什么,明白自己到底有多少能力,总之,该明白的都会明白,至少可以找到一个完整的自己。 生活需要探索,去旅行这样的感觉尤为明显,就想着要把生活里的方方面面都看到,可是哪有那么容易,你不知道要走多远的路,走过多少的桥和山河,想想都不知道是如何过来的。 脚受过不少次的伤,扭伤更是无数次,可是还是坚持着走走,坚持着坚持着就走了这么远的路了,还真的有些吃惊。 特别是有几次跑步的时候,最严重的一次是在跑步的时候踩在了石头上,脚差点没有扭断,方式落地的时候都听到了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当时可能是没有知觉了,所以感觉不到痛了,跟个傻子似的坐在那里,感觉不到任何的知觉。 随后,我才意识到要去医院,医生说幸好来得还算及时,不然就真的可能走不了路了,所以还是很庆幸,同时又惊醒,要是真的因为错过时间,而接下来一生都不能走路了,那自己该怎么办呢? 虽然骨头裂了,但是还没有伤及组织,能治好,就是这样,还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呢,消毒水的味道,都闻着习惯了,只是能在白色的病号床上躺着,可以说无聊到了极点了。 幸好挨着窗子,还能看看外面树落叶,像是有了一点期待一样,这一个多月我想好了所有能做和想做的事情,就等着伤一好,所有能想到的就都做了,多好啊! 可是后来就不这样了,发现想了这么多的事情,也就只有数量有限的几件事可以做到,其他的事情至少现在做不到,所以就又开始考虑一些东西了,必须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 在家里的时候最远的地方就是最西边的小河了,从来没有去过那边的世界,所以就感觉很神秘,那是走路就能到达的地方,从来没有坐过公交车。 后来离家越来越远了,各种交通工具也都出现了,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了,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和认识适应的过程,过了新奇阶段,就要找可以随时高兴有兴趣的东西了,一旦熟悉了,就觉得没有什么风景可看了。 穿过嘈杂喧嚣的阳明路,坐到炸豆腐果子的小食摊上。 据说这是贵阳的名小吃,火爆热辣,和喧嚣热闹的街景倒很配合,有很多人争相购买。 相比之下,我更爱吃苗家菜,他们做的“菜酸”,像饮料,微酸微甜清凉可口。 用糟辣椒、香菜末、葱白丝制作的“素鱼”,更绝,吃起来,又辣又香又清新,像走在乡间清风四溢的原野上的感觉,很是爽快。 第一次去一个地方,总会被当地的一些特色所吸引,你能看到的只有很多的快乐,神奇的美食制作,特有的美食领域,可能和周围的环境有关,所以美食不只是用来吃,更能反应一个地方的生活味道。 坐在小亭里,歇脚,买了碗冰粉来喝,里面加了冰块、芝麻、果脯、瓜子仁,西瓜小块,很凉爽甜润,就着绿荫盖头,清风徐来,舒服地渡过这炎热的午后时光。 这些东西都是走了很远才知道的,如果只是坐在家里看书,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世界还是如此的美好,从书中也不能找到所有的东西,出去走走,毕竟是好的。 走过了这么多的地方,总会有一些复杂的情绪在里面纠缠着,说不清楚是好是坏,也分不清楚当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心情去看待,总之,有些地方去了一次就不会再去了,而有的地方去了一次,还想着去下一次呢。 双脚真是一个伟大的人,可以去这么多地方。 牧场的马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白云下面马儿跑 挥动鞭儿响四方 百鸟齐飞翔 要是有人来问我 这是什么地方 我就骄傲地告诉他 这是我的家乡 在外面的情况,时常想起家里的事情,虽然家不在草原上,却也一直有一颗向往草原的心,一直都想去看看。 走在这异国他乡的路上,突然想想过去的一些想法,就感觉那个时候的样子真的是太天真了,虽然梦想遥不可及,但是自己却一直都在,一直都在找一个自己。 森林的雨安静平和,也挺好看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每个人的故事,就像是送信员,你体会不到他们的艰辛,同样也体会不到他们的快乐,做如今的少之又少的送信员,也是一种自我的坚持,就是因为放不下那些人,放不下这份最纯粹的快乐,所以就一直坚持下去了,直到真的不想做的时候,也会安然离去。 小屋子里确实漏雨,不过却也不是很大,有一堆火挺暖和的,我在那呆了一会儿就去寻找森林深处的水果了,不打扰人家整理信件了。 有趣的灵魂大概如此,有趣的也代表着快乐,快乐的人不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就是苦的,在大家眼里可能是苦中作乐,但是能把苦转化为乐,也是自己的本事了。 走进森林深处了,热闹的同时,也显得很安静,我远远地看到了一棵橘子树,能闻到香味,我就跑过去了,是一棵丑橘子树,雨滴在青翠的叶子上落下,滴落到地上,啪嗒啪嗒的很有音乐的节奏美,我就蹲在树下,盯着水滴一滴一滴落下,学会欣赏处处都有音乐的美感,处处都能遇见美。 这个橘子树倒是没有鸟过来吃,看着长得挺好的,一看到这些挂在树上的丑橘子就感觉特别的可爱,就觉得雨天也挺好的,可以这样寻宝一样走着,剥开橘子还挺甜的,望着前面未知的森林,我不知道那边是什么世界,只是时常能听到马叫声,应该是马的叫声,所以想过去看看。 摘了三个橘子就走了,那边还有葡萄呢,我也想过去摘点葡萄,都是天然植物,没有任何污染,大概森林里就是这一点好,想吃什么,还真的有什么。 走着走着,慢慢地已经看不到像是前面的空地了,这里面的树更加高大和茂密,几乎能遮住掉下来的雨,只是雨多了也会流下来,形成一阵雨幕,走在里面像是在闯关一样。 终于可以确定,这是一片原始森林了,这树木少说也有百年的光阴了,这里面好像有暗藏的动物,都在嘻嘻索索地活动着,这里马的叫声更加清晰了,不知道是不是马?再说森林里怎么会有马呢? 我走着走着,里面的草更加高大了,几乎都比我高了,而且脚下的叶子越来越厚了,鞋子都湿的出水了,突然前面的脚踢上了石头,是隐藏在树叶里面的石头,根本看不到,所以我就坐下来准备脱下鞋来看看脚怎么样了。 此刻,雨已经不下了,可是在密林里,依旧在滴答着雨,过了一会儿才感觉脚痛了,脱下鞋子来前方的大拇指已经破了,白色的帆布鞋前面都成红色的了,没办法,意外总是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悄悄来临,所以就开始处理一下伤口了。 幸好口袋里有随身携带卫生纸的习惯,这次总算是派上用场了,幸好还没湿,拿出来包扎了一下伤口。 然后躺在下面的叶子一次,挨着树坐了一会儿,树上的水滴一滴一滴滴在已经湿了的头发上,浑身像是被水膜包裹起来一样,浑身湿漉漉的,就是一个落汤鸡,刚才出来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可能是雨淋的多了。 现在脚痛,想过个树杈都过不去了,里面的空间更小,小志枝杈更加多,所以这次非要爬树过去才好。 突然意识到自己迷路了,就感觉一直是在向前走,所以才能回去,可是每次感觉是直走的时候,就是你已经转弯了,你也没有察觉到,再说周围都是几个合抱粗的大树,有的大树直接躺在了地上生长着,实在是有些奇特,还有看到周围还有好多的小虫子,前面应该是一片浅小河,这次只能是从树上走了,脚又受伤,走也走不快。 “啊呦,这是怎么了?”我顺着树走,走着走着就感觉脚不痛了,所以为了避免再湿水,还是选择走不太好走的树木,周围藤蔓交错蔓延着,看不清楚周围一米的距离。 “悬崖啊!”等我看清楚前面的地方,我说道。 不过这怎么好像有一条路啊!是从这边直接下去的,你不知道这里通向的是哪里,所以你不知道这里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地方,像是一个通向神秘地方的路。 我坐在树上考虑了一下要不要下去,实在不知道了,就也不下去,可是我分明听到下面有马的叫声,所以还是会下去看看。 我就真的下去了,这边岩石一点都没有湿,像是没有下雨一样,所以感觉这天空是不是画了界限了,然后这边下,那边可以不下。 结果走着走着,脚下一滑就摔下去了,后来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身体一下子陷入了黑暗里面去了,感觉不到疼痛,感觉不到身在何处,只是知道一切都在沉睡,只有自己的意识没有沉睡,在观察,其他的就一切都不知道了。 “喂,醒来了,醒来了,你看,妈妈,他醒了”,我刚睁开眼睛,就听到一个孩子的叫声,很兴奋。 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没有扭动身体,我的身体僵住了,这次我很明显能听到外面的马叫声。 “哎,别动,你受伤了,伤的很重,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你就在这好好躺着就行了”,我看到一个戴着蓝色头巾的女士说道。 我眨巴了两下眼皮,她好像听懂了,所以就离开了,用棉球在我的嘴唇上放了一点水,是甜的水,还挺好喝,从来没觉得还有水可以这么好喝。 孩子叮当 孩子眼里有整个世界,却不知道这是什么,保持自己的童心继续下去快乐,等到有心去走走的时候,才能明白这是一个世界,而自己也已经不是当初的自己了。 一个无心的你,却闯过了这所有的困难,等到明白了,你才发现过程里这么难熬,没有胆子再去到回走第二次,当然也没有机会去重走人生路,只能去明白人生的道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就像是走进深林里,前面藤蔓缠绕,荆棘丛生,你不还是要穿过去嘛! 只是有的时候看不清楚前面草丛里到底是悬崖还是平路,所以一不小心就跌下了悬崖,这悬崖可能会让你遇见不一样的世间风景。 刚才掉下悬崖的时候,好像抓住了一根红色的草,就一直攥在手里,还以为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呢,无非就是一根草而已。 断了的蛇头,短时间内也会有神经存在,也会感知到有什么东西在靠近它,所以它不顾一切地用牙齿咬下去,还在做最后的反抗。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生命危险的一刻,才感觉有什么东西是攥在手心里的,不论是什么东西,都会用尽全身力气握紧手心,就怕掉下去,就怕失去,所以即便是在自己昏迷的时候,会比活动的时候更加用力,会看得更加珍惜,哪怕是无意间慌乱下抓住的一根红色的草。 “醒了,醒了,先喝点水”,我听到,却说不出话,能听到孩子爽朗的笑声,女人的温柔是笑声,还有关切的声音,好像还说着如何发现我的事情的经过,我能听到,也想说话,可是就是说不出来,睁着眼睛,嘴像是千斤重,喝了一点甜水,感觉好好喝,然后眼睛终于支撑不住重力了,又闭上了。 “妈妈,他好像又睡着了”,我再次昏迷以后,孩子说道。 “嗯,大哥哥太累了,别闹了,我们都出去吧!去看看小马生出来了没有”,这个妈妈蹲下来说道,放下一碗的水,就跟着孩子关门出去了。 尽管我喝了水,可是对于这一碗水来说,仅仅是喝点几滴水而已,而几滴水好像足够让一个生命活下来了,除了我自己意识到这样的事情之外,其他的人好像都没想到,这是怎么一回事。 至此,门一关,房间里也变得昏暗起来了,没有灯,只有已经燃烧了一半的蜡烛,蜡烛油流的到处都是,旁边有一个竹椅子,一个破旧的柜子,一张小竹床而已,其他的就没有什么了,当然还有这样的一个竹屋子。 我的生命再次陷入了黑暗里,这里是哪里,为什么一点光亮都没有,为什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看不清楚自己的脸,只有黑暗,黑咕隆咚的黑暗。 我意识到这就是死亡嘛,一切都陷入了游离的漂浮状态,世界太大,不知道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这黑暗里都包裹了什么,仿佛忘了一切的事情了,像是等待命令的士兵,会接到命令,然后才能走出这黑暗。 “哈哈哈,怎么样?这里安静嘛?”我突然听到一阵很冷漠的声音说道,我点头它无法看清楚,所以就嘶吼了一声。 “安静,却是太黑暗了”,我说道。 “黑暗好,那样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冷漠的声音回答道。 “那我,那我这算是死了吗?”我急切地问道。 “死?不,你离着死还差得远呢,你不过是短暂时间的昏迷而已,你只是暂时到了这里,还是会回到光明的”,冷漠的声音说道。 “真的吗?”我不敢相信问到。 “当然是真的了,马上你就可以回去了,你会听到声音,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那就是召唤你回去的信号”,冷漠的声音又说道。 “那你是谁?我在这里多久了?”我又闻到。 “我就是世界的黑暗,无处不在,你已经昏迷三天了,也该醒来了”,冷漠的声音说完,等我再问的时候,已经没有回答的声音了,任我如何呼唤他,都再也没有回答我的话。 “叮当,叮玲玲”,果然,很快我听到声音,这是什么声音。 “叮当,说了好几次了,进这个屋子要把铃铛摘下去,大哥哥正在睡觉呢,把大哥哥吵到该怎么办?”妈妈说道,孩子悄悄出去屋子,等到把小铃铛放在了外面,才又悄悄进来的。 “妈妈,大哥哥怎么还没醒啊?起来和我一起玩多好”,孩子说道,妈妈笑了笑。 “大哥哥马上就会好了,到时候和你一起玩,你先出去走走”,妈妈说道,孩子就又悄悄出去了。 出去后的孩子又拿起铃铛出去玩了,铃铛是穿一根绳子挂在脖子上的,能听到人来了,而且牧场里的马,都有专属于自己的挂脖铃铛,所以一跑起来就像是风吹着铃铛,听到很有节奏感。 “爸爸,爸爸,我要骑马去玩好吗?”孩子叮当出来说道。 “嗯,不行,你还小,万一从马上掉下来该怎么办?”爸爸穿着一个皮夹克,正在往马槽里调草料说道。 “哦,那好吧!我去那边的小河边玩了,抓小鱼自己烤着总行了吧!”孩子叮当颇有些怨气地说道。 “嗯,去吧!妈妈那帮忙照顾大哥哥,爸爸这忙着这些马,没空搭理你,你还是自己去玩吧!”爸爸说道,孩子一溜烟就跑了。 “哼,你们大人们都忙,都忙,忙去吧!我自己玩就好了”,孩子叮当虽然这样说道,但是并不生气,因为爸爸妈妈经常这样,所以也好像习惯了。 “走,去抓小鱼,找雨花石去”,孩子叮当说道,跑出牧场,就奔着北面跑去了,跑得很快,一会儿就累得上起不接下气了。 跑累了,那边有草地,可以躺一会儿,看看蓝天,看看慢慢走向远方的白云,孩子的日子也挺悠闲的,虽然朋友很少,却和大自然成为了朋友,这样也不错吧! 爸爸妈妈什么都不让自己做,只要不耽误事,玩的开心就好了。 叮当的秘密地下室 童年里的疯玩,没有时间限制,没有地域限制,有的时候可以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早上出去,晚上才回来,都有自己的小秘密。 走到哪里都是天堂,可以很容易,很乐意和这个世界打成一片,很愿意接受眼前所能拥有的一切,和世界这个东西能和睦相处,所以才是孩子,一切都能快乐,不挑剔,不遗漏,有的玩就行。 童年可以说是一个人过来的,也会和小伙伴一起走过来,直到分别的那一天起,才发现,原来过去的那些事这么好,还有这么好玩的地方,等到真的远离了那个世界,才在现在文字里觉得美好且熠熠生辉。 孩子可以跑很远的地方,越过那条小河,越过那条石子路,走过那一片童话般的树荫下可以找到一个黑漆漆的洞,那里藏了孩子认为最珍贵的东西,有舍不得碰的玩具,有捡到的好看的鹅卵石,有一棵奇怪的小树枝,有已经干了的小花,总之只要让孩子快乐的都会藏在这里,这里是孩子的秘密宝库,是孩子的秘密地下室。 孩子把所有能收集来的东西都放到了这里,然后藏起来,在没有事情的时候,才过来看一眼,这就是幸福的,孩子以为这是最隐蔽的地方,所以才叫秘密。 有一天,老鼠发现了这里,把孩子藏的事物都给破坏了,孩子再来的时候,一个人在这哭泣,所以他需要一个新的地方去珍藏,也许孩子也还不知道是老鼠干的。 “啊!你醒了,太好了,你都昏迷三天了”,我一睁开眼睛,女人说道。 “嗯”,我说了一个字,只能说一个字,第二个字是说不出来的。 “行,那你先别说话,好好休息一下,我先出去了,有什么事情我会随时过来”,女人说道,就出去了。 此刻,我全身都没有力气,我手都不能抬起来,自己看来伤的挺重的,眼睛一闭上就是那个时候跌倒下来的样子,所以现在不敢闭眼了,我也能听到之前女人在旁边轻声细语地说话,我能听懂,也能听到,只是眼睛总是紧闭着,手也抬不起来,只能这样故作沉默地躺着。 此刻,肉体像是锁住了灵魂,灵魂只能在肉体的空壳里来回走动,却再也支撑和控制不了身体了,所以外界虽然能知道一些什么,却无法带动肉身,所以女人看到的就是一具不动的身体。 我知道我昏迷了三天,因为那个黑暗已经告诉我了,可是这三天感觉像是度过一生一样,将一生的风景都紧缩在这三天里,本来很拥挤的,到现在看来倒是无所事情、黑暗的三天,一切又归于平静了,仿佛一个生命的重新开始。 我看了看这小屋子,突然感觉这里真好,能睡觉,能睡觉就好,就不要那么多豪华的房子了,没用,能在身体不想动的那一刻收留你,这里就是最好的家了。 虽然是竹屋子,却很不错,很温暖,有小小的凉风吹来,我看了看灰色丑陋的被子,虽然难看了一些,不过却也挺温暖,我手上,头上好像都被什么东西给缠绕着,而且还是不是传来一阵疼痛,从头,从手臂,到现在我才真切感受到身体的疼痛和劳累,能支撑起一个肉身,还真的感觉不容易,特别是在这困难的时候。 我在想,趁着这段时间我该想想什么东西,你看外面的阳光正美,微风正好,不应该是跑步的好时光嘛,现在却实现不了了,只能想想这些不花力气的微风一般的幸福。 现在对于我来说,最喜欢的东西不能做了,连走路都成了问题了,只能看着落叶落下,却不能去捡了,现在拿起笔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这样瞪着眼珠子看着能看到的地方,这就是眼前的光景,声音除了听到马的叫声,其他的就听不到了。 我这是走到了哪里了,森林的尽头是悬崖嘛,不,这里也是森林的一部分,只是这森林深处太茂密了,几乎看不到前方的视线,所以会掉了下来了。 从窗子的一角,我看到一朵云过去,多想像那朵云一样自由的飞翔,可是现在不能了。 终于眦着眼角看累了,闭了闭眼睛,然后又劳累感出来了,就又睡觉了,似乎接近了死亡的边缘,不过这种类似于死亡的感悟,就是“豁达”二字,可以解释清楚一点,似乎抛弃了所有的欲望,以一个“空”字看待所有的事物,就没有那么多迷失了。 “哈密瓜开门”,孩子叮当喜欢吃哈密瓜,可是这里要出去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每次出去都会买很多的东西,当然包括哈密瓜。 这个秘密的地下室的暗号就是“哈密瓜开门”,其实,说完了,孩子叮当还是自己把小木门给推开,只是一个过程而已,虽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孩子高兴就好了。 “我那个珠子怎么没有了呢,难道是谁发现了这个秘密的地方”,孩子叮当说道,他想了想,附近也没有人啊!不可能会发现这里,所以应该是小动物干的。 一会儿看到黑暗深处有亮光,而且有细小的声音,孩子叮当捡起一块石头就扔了过去,他手中也没有手电筒之类的照明的东西,所以根本看不到里面的事情,这里是不透光的,不过黑暗对于孩子来说是不可怕的,反而是好奇的。 一会儿一阵声音,孩子叮当听到声音就害怕地跑了出去了,跑到出口的时候才发现是一群蝙蝠,而且嘴里还带着自己的珠子,刚才是珠子的闪光,所以这蝙蝠才挑着闪光的东西带走呢,没办法,谁让珠子反光呢。 “喂,你们这些坏东西,还我的珠子,爸爸欺负我,你们也欺负我,真是,我自己玩”,孩子叮当这次很生气,所以就坐在门口不知道在想什么呢,口袋里的铃铛也跟着叮当着,走到哪里都有一声清脆的声音,所以才叫叮当。 自己的空间 一直都在说追求自由,可是自由到底是什么,是什么事情都不做就叫自由了,不是。 自由是做所有想做的事情嘛,也不是,就像是在旅居的生活,可以一边旅行,也可以一边找到自己的生活,这就是自由,所以自由是一种限制,同时限制也是一种自由。 人获得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 难道就是从一个牢笼里巧妙地逃出来,其实只是置身于另一个更大的牢笼吗? 其实我们何尝不是一只只的笼中鸟,有的时候就认为是一只小鸟,就能感觉到牢笼的存在,虽然看不到。 无论怎么飞,只是把牢笼的限制放松一点了,所以才感觉自由了一些,更大的牢笼里毕竟空间大,空间一大,也许就好多了,再说,一个人也不能没有限制。 自由,只是幻想主义的说辞,所以他们只是感觉一切都是虚无的,所以会很孤独,很孤独,追求着思想中的东西。 我们最终自己都是能找得到自由的,而脱离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也就无所谓自由了,所以还是在自己的生活里,才能找到自由,拓展生命的广度和深度。 最现实的说法,对于我们,没有经济压力就是一种自由,而且还能时常赚点钱,所以这就是自由,买自己想吃的东西,一只鱼,几只螃蟹,一棵白菜,两三个土豆,做自己的想吃的美食,这就是自由。 自由就是把家里安排地好一些,主要还是用钱来改造,有一个装修还不错,透亮的房子,给爸妈舒适的大床,一些家用设施也方便,想买点什么就买点什么,一天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让家里无忧,没有担心,就是一种自由。 至于自己,有的时候还挺喜欢这样笨拙的样子,这和家里情况无关,和口袋里有多少钱无关,没有欲望,随心所欲地生活,就是自由。 关键是能接近更好的现实,能看到更多有趣的灵魂,能感受到快乐,哪怕真的和乞丐在一起的样子,也很快乐,衣服穿的不是很好,头发乱糟糟的,吃的东西也不是自己精挑细选做出来的美食,有的时候可能只有这样被风干的硬面包,把自己的姿态放低,追求更现实的自由,或许才能找到一个真实的自己。 跑步,可以带来很多的好运,即便是在你没有时间的时候,也可以跑跑,这样生活应该感到不是太压抑,你明白别人的苦恼,就要鼓励更多的人去捡起尊严,追求自己的最初的梦想,而不是在人生路上继续迷失自己。 孩子叮当看了一下其他的东西,看到准确无误了,又把小门给关上了,自己也出去了,里面虽然好,但是太黑了,这是一个很大的树洞,所以看起来里面很黑,不过确实是一个偷偷藏起来睡觉的好地方。 孩子叮当出来以后,他对于自己自己这样的小空间既满足,又感觉到不好,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得到自己的分享,没有一个人朋友可以分享自己的秘密,所以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忙前忙后,跑到山的那边又跑回来,然后在流水的小溪里找些颜色好看的石头,偶尔能看到小鱼卡在石头缝里,然后轻轻把它们弄出来,放到水里,他们随着水流前进,对于小鱼来说这就是孩子叮当给清理障碍,得到了水流的自由。 所谓的自由,自己觉得大概就是不去哪家公司上班,不求出人头地,也不想升官发财,更加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只想着蜷缩在自己的小屋子里安静快乐地生活着,喝喝啤酒,听听音乐,看看小说,但这个小房间并非与世隔绝,只是与外部世界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罢了,恰到好处的距离。 其实,从这样的一个个人状态来说,确实能说明一些生命的本质,一个人永远游离在外,永远只有一个人的状态,成长的孤独莫过于此,不过现实中也许并没有那么糟糕,也许会比想的还糟糕,都需要自己的选择才好。 “醒了,饿了吗?”女人说道,我才感觉整个人一点力气都没有,对了,已经三天没吃饭了,只喝了一点甜的水,所以真的饿了,以前饿自己一顿饭都感觉有罪恶感,现在居然三天没有吃过东西了,所以只身在外,实在是什么都能经历到,包括这意料之外的。 “嗯”,我说道,我用力点了点头,好像感觉头没动一样,不过女人笑了笑,还真的挺美的。 “是小米粥,你现在还不能吃东西,就喝点这个吧!我放了糖”,女人说道。 如果要是有女孩这样子照顾自己,我一定会喜欢上她,只是因为她细心照顾我这个陌生人了,不过现在是一个孩子的妈妈照顾我,我更多的是感激和母亲一般的爱,所以我这样想着,而且小米粥里放的是红糖,真的很甜,很好喝,如果不是这次意外,还真的不知道会有这么好喝呢,我贪婪地喝着,似乎想要喝很长的时间。 “行了,先喝这一点吧!”女人说道,就走端着碗出去了,是棕红色的头发,这次没有头巾了,就是一根小皮筋藏着头发,很好看,我也很喜欢这个发型。 我想说一句谢谢,可是用尽力气张开嘴我都没能挤出“谢谢”两个字,所以还是感激地看了一眼,直到们轻轻再次关上。 这算是自己独有的时光吗? 身体不知道从哪里还传来阵阵的痛苦,想要“哎呦”一声都没有力气,所以还是闭上眼睛想了想,不知道为什么,在此刻什么都去不了的状态,什么都做不了的样子,想起来的居然都是童年里奔跑的场景,那个娇小的身影,是如此清晰。 “走了,去看看那边的葵花田”,孩子叮当光着脚丫子在清澈的小溪里走了一会儿说道,肉脚踩在石头上,很舒服。 那是一片怎样的葵花田,竟如此让人怀念和幽梦,黄色的葵花瓣,还有能吃的葵花籽。 葵花田 你想不想要一屋子的向日葵,黄色的小花淡雅而朴素,是香味的浓郁,还有这形状特别的葵花头部。 不是喜欢向日葵这样的美好,而是在挺好看的情况下,主要是能吃,能吃瓜子,特别是湿的瓜子可以吃着很舒服,凉凉爽爽的,夏天的感觉。 风不是很大,在小小的花田里可以清心静气地想一些事情,可以捉一捉葵花头上的肉虫子,可以看着花头向阳的样子,可以看到小鸟站在花头上休息整理羽毛的情景,这是小鸟们生活的一部分,同样也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值得欣赏,只是好像没有多少人愿意欣赏这安静的东西和颜色。 孩子叮当跑进去,一进去就没影了,因为叮当还不如一个小的向日葵杆高呢,所以也更加够不到瓜子,不过里面很香,从很远处就闻到了,所以这里也算是叮当一个人不孤单的天堂了。 如果不是铃铛的声音,不会找到一个小人在这里,在里面发呆,在里面睡觉,在里面幻想,在里面快乐着,至此,所有的美好都集于一身了,从小虫子的开始,看到的都是快乐的一面。 过去曾看过一个老人,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看一下葵花,说是可以找到儿时的记忆,如果已经到了暮年,感慨时光流逝的同时,又在追忆过去的美好,老人想到的都是太多美好的一面,坏的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所以会高兴。 为什么到了老了的时候才会大彻大悟呢?或者是越发接近死亡,就越知道生命是个什么东西吧! 再孩子叮当玩的时候,我又醒来了两次,都是女人在旁边看伤口和讲故事给我听,感觉像是孩子一样被呵护着,突然感觉这样的情景好温暖,好熟悉,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流,在身体里流动着,快速修复着各个伤口。 据说,森林深处有一只蓝色的鹿,它可以帮忙实现很多的愿望,但是它会隐身,你就要去找到它,所以就有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了,结果,还是没找到。 有一个孩子就特别想要实现一个愿望,那就是让丢失的爸爸回来,所以这个孩子就闯进森林深处去找蓝色的鹿,它随手还带了三件衣服,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首先,孩子去了蓝色的石头下,那只蓝色的鹿果然在那里,所以孩子抱着衣服就高兴的跑了过去。 “蓝色的鹿,你要帮我实现愿望才行,我一定能找到你”,孩子过去说道。 蓝色的鹿慢慢睁开眼睛,翻个身继续睡觉,因为看到是一个小孩子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所以继续自己的睡觉。 “喂,跟你说话呢,要不你测试一下我,你隐身我一定能找到你的”,孩子再次说道。 “森林里比较危险,你一个孩子还是回家吧!别让家人等着急了”,蓝色的鹿说道。 “不,我已经不是孩子了,我要挑战你”,孩子说道。 “那好吧!”蓝色的鹿说道。 接着孩子就用三件衣服找到了鹿,实现了愿望,孩子的爸爸也回家了。 女人说道,说着说着,我就又睡着了,我听到门开了,女人又出去了,我好像能说话了,所以说了一个字“啊”,就又睡了,我看着外面的天也黑了下来。 孩子叮当在葵花田里睡着了,等到睡醒了,一天也就黑了,一天也就过去了,一醒来也挺高兴的。 “个子还是太矮了,够不到,但是我可以把他弄倒”,孩子叮当想到,因为它现在特别想吃瓜子,所以想着要弄下一个来。 孩子叮当贪心吃东西还是挺不错的,所以在很多的时候,这就是可爱的样子,这样的样子也会有保质期,所以一定要在保质期内用完,不然就是一个明媚的遗憾了。 孩子叮当跳了一顿都没够到,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了,所以才决定弄一个葵花盘就回家,反正天色也快黑了,一黑自己就害怕了。 现在刚好是向日葵成长的年纪,颗粒可以饱满圆润,是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努力汲取着大地里面的养分,只是为了长成最好的样子,虽然最后还是会被人给吃掉,颗粒饱满又大,或许还能得到人们的一点夸赞呢。 “走了,回家了”,终于,孩子叮当弄了一个葵花盘就走了,也意味着一天就结束了,没有办法,这就是孩子叮当的一天。 “妈妈,大哥哥醒了吗?”孩子叮当蹦蹦跳跳回来了,悄声问妈妈说道。 “刚睡着,先去看一会儿电视,一会儿吃饭了”,妈妈说道。 “哦,那我还拿了瓜子来给大哥哥吃呢,那就明天吧!”孩子叮当失望地说道。 “嗯,去吧!”妈妈说道,如果我知道孩子叮当这么用心一定会出来跟他说说话的。 向日葵在梵高的眼里是一种希望的象征,可以炽热美好,照亮生活里的黑暗角落,可以是活下去的动力,也可以是跟美好的事物告别,你在这里,就是最美的。 孩子的一天,也会很快乐,有小的郁闷情绪也会很快被忘掉,所以不存在什么事情是能记住的,不过到了的确要哭的时候了,还是会哭出来,不能承受一点委屈,不能被欺负。 从这边走到那边,可以用一个小时的时间,这是成年人用得时间,但是孩子只需要半个小时就够了,来回跑都不会累。 “哎,总算是弄完了,那只棕色的马总算是生出小马了,对了,那个孩子没事吧!从这么高的悬崖上掉下来都没事,真是奇迹”,孩子叮当的爸爸说道。 “没事,就是伤的比较重,修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女人说道。 “哎,我也好想突然生病啊!你都没有这样照顾过我”,男人开玩笑说道。 “行了,说什么胡话呢,快洗手吃饭了”,女人生气说道,男人就笑了笑,孩子叮当就在那里自己吃新鲜的瓜子,看着电视。 什么是奇迹,大概也会在我的身上发生,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福分。 突然开窍了 人生应该是怎样的样子?没有向前冲的感觉了,就原地停留不走了,这一等,便是一生。 有时候,我们确实需要等待,可是等到时间到了,就放弃等待了,必须要踏入自己等待来的新的道路,这样人生才能进化,成就更好的人生。 等待,逐渐消磨掉自己的初心,时间一长,就忘记是在等待了,就习惯了现有的不失去也不获得的生活,自己想要的路出来了,也摇摇头拒绝了,直到后来想起自己的初心,才追悔莫及,时间长了,就因为失去了梦想的光芒而变成普通人了,所以人生才会平淡无奇。 我时常在想,假如我的人生就这样止步不前了,那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至少会死不瞑目吧! 看着窗外的落花,我又开始感慨生命到底为何物了? 越是接近死亡,越知道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越知道自己想要一个怎样的人生,越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这次算是见识到了。 我承认我现在的肚子很饿,可是身子动不了,嘴也张不开,除了一些破碎的画面,我居然想不起来之前都发生了什么,好像是失忆了一般,所以一想头又痛,干脆还是不想了。 好嘛,在大海上有危险,回来也一样没能逃过危险,所以我就走啊!走啊!一直走到森林的尽头。 我知道这是一次劫难,不过也并非是厄运,也许还是一次不错的幸运呢,所以我还是觉得应该是希望的。 “醒了啊!感觉怎么样,没事了吧!还别说,你从那么高的山崖上摔下来只是受伤了,真是幸运”,女人说道。 “我不记得了”,我慢慢说道。 “你不会失忆了吧!这可怎么办啊?”女人着急说道。 “那你记得你自己是谁吗?”女人真的着急了,问道。 “嗯”,我说道,当然知道自己是谁了,要是再不知道自己是谁那可就坏了,所以事情还没那么严重。 “我的意思是说我知道自己是谁,但是昏迷前发生的事情不记得了”,我说道,我说得很慢很慢,所以女人听得很仔细,所以就看到女人脸上紧绷的神经瞬间就放松了,所以才放心一些。 “是这样啊!那还好,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失忆了呢,我可不会治疗这个”,女人说道,瞬间又满脸笑容了,然后拿出米粥来给我吃。 “对了,你不用紧张,什么事情可以过几天慢慢想,也许就能想起来”,女人说到,我又点了点头。 这次的米粥有红枣,而且也很甜,我感觉过去不爱吃甜食,现在也开始想吃了,突然看到这个世界,就感觉看不到黑暗了,到处都是绿树成荫了,一些迷雾也不见了,一下子仿佛能看到很远的地方,就像是一个人总算走过黑夜看到黎明了,前方就是刚刚亮起的天空。 就好像沉重的脑子突然开窍了,过去一些想不通的事情也明白了,只是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更高难度的问题又来了,过去有的事情还可以用钱来解决,现在好像发生的事情都是钱解决不了的,都是困于心的事情,左右为难又矛盾,从哪里走都是错的,所以就会显得更加麻烦了。 “对了,这红枣好吃吗?这可是森林里独有的红枣,是外面买不到,就在那边,等你能走了就带你过去”,女人说道,今天是长发披肩的样子,我就喜欢女孩长发的样子,会很迷人。 “嗯,好”,今天总算是能说点话了,所以又感觉能说话就是幸福,现在对于我来说什么都是幸福的。 我动了动腿,总算是有点感觉了,像是断了一样,但是刺痛的感觉还是会时不时地传上来,那种钻心的痛实在是让人受不了,想起来活动一下也不能做到,已经是第四天了,再躺下去非要胖了不可,所以决定下来走走。 “妈妈,大哥哥醒了吗?”这个时候孩子叮当轻轻敲门进来,轻声问道。 “醒了,进来吧!”妈妈也轻声说道。 “哦,大哥哥好,我叫叮当,是妈妈的儿子,你终于醒了,能和我一起玩吗?”孩子叮当穿了一件暗黄色的短袖,然后过来笑盈盈说道。 “哎,大哥哥才刚好一点,哪能和你玩,先在这说说话就好了”,妈妈说道,孩子就坐下了,坐在了椅子上。 孩子叮当一走,就有铃铛玲玲的声音,很好听,我感觉精神也为之好了一些。 “好吧!我有自己的宝藏,到时候带着大哥哥去看看,别人都没看过呢”,孩子叮当小声说道,不过我却能听到,很高兴能分享你的宝藏。 “对了,我还带了瓜子,可以一起吃,森林里还有好多好吃的水果呢,可以一起去摘,我爬树可厉害了”,孩子叮当说道,现在我真的想去爬树,可是还需要一段时间吧! “嗯”,孩子叮当说了这么多,我就恩了一下,叮当就没有往下说了。 “行了,吃点东西,大哥哥就要睡觉了,你先自己去玩吧!”女人说道,就又开始赶走叮当了,我还是挺喜欢他说话的,稚嫩的语气像极了过去的自己。 “那我们出去了,有什么事情可以叫我”,女人说道,就又出去了。 我现在在想,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了,虽然话这样说,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所以我自己在想,几天后应该如何出去这里。 不过我内心依然觉得,是祸也是福,好的运气会来到,不过也不能太掉以轻心,至少小心翼翼的心还是要时常装备上。 听到马的叫声,现在我倒是想骑着马奔跑一圈,感受一下这几天都没有过的爽快,特别是再来一场雨骑马就更加爽了,可是现在却动不了。 不过躺了这几天,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躺了很长时间一样,所以躺的四肢都快退化了,都不想走路了,所以这样的感觉很差。 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跑步,假如不能跑跑步,那人生得少了多少乐趣,我心里苦苦地想着。 想办法 放下心中高高的姿态面对现实,好像更加钟意于一条街,一家街角的小店,擦肩而过的人,抑或是昂首挺胸走过去的一只小狗,或者一只小猫。 再美的风景也有只看最后一眼的时候,再奇幻的旅程也有结束的一天,并不会因此而悲伤,反而会记住眼前更加重要的东西,一个难忘的现实场景设置,一场音乐会,或者一次独有的自我旅行。 这算是一个分界线吗? 就这样和布鲁诺和汉斯分开了,他们的人生也大多不过如此,不过好像有的时候人们就是追求这样随意的生活,想做什么事情也都大多没有什么限制,按照自己的意愿画出自己人生的弧度,如此而已。 海燕飞翔在乌云之中,还在接受着暴风雨的洗礼,度过暴风雨后的晴天阳光才更加迷人,更加属于暴风雨过后的美好,所以需要经过暴风雨。 有些人为什么去做音乐,去写歌词呢? 一方面是因为藏在心中的一份喜爱; 另一方面是希望通过音乐改变自己的人生,或者说是在现实世界里走投无路了,才想起靠自己做音乐,以此期待着一场大的人生华丽的转变。 在平民演奏厅里,他们掀开廉价的翻盖钢琴,用街边找来的小的细木棍做指挥棒,粗壮的手指弹着音色并不太准确的钢琴,把声音开到特别大,还有杂音一点一点冒上来,他们却都在即兴演奏,很投入地在不是太结实的小舞台上,摇头着,蹦跳着,似乎要塌下去一样,而台下没有多少人看,只是在闹市区,偶尔有几个孩子过来捧场,有几个大人驻足欣赏一下。 梦想在现实里很远很远的地方,不是一个想法就能实现的,你需要穿过最底层的平凡,用自己的心来创造音乐,你需要自己作词,编曲,做背景声音,来定下节奏,每天还要练习嗓音,可以用戏腔唱歌,等等,这些所有的东西都要自己一个人去完成,当你发出自己的第一张专辑而大获好评的时候,而对于你来说,不过是自己认为最平凡的事情,是自己所有努力的结果,其实也没有什么高兴的,只是一个等价交换而已。 第一次可以不用高兴,勉励自己继续努力,第二次也许没有第一次好,但是却值得高兴,第三次所有的东西就都融会贯通了,那么新的创作高度又出来了,再创造新的音乐风格,音乐之旅如此,人生也是如此,想要爬到山顶,不过是一点一点走好了从山底到山顶的每一步。 自己的路还是要自己走出来的,所以说这地上本没做路,你自己走得多了,也便成了路,所以对于自己来说感觉有意义的事情,就要坚持下去,如果没有路了,只是在原地抱头痛哭,那么一定是没有成长的。 世界上平凡又普通的路太多,应该如何做,才感觉跳出了平凡,这是自己所能决定的,自己路还是要自己走,需要很多的时候都决定于自己的选择,想要什么样子的人生就要自己去追求吧! “你好,这是什么演唱会?”我过去问道,因为有很多人都在进去,好像还需要买票。 “这是,音乐家布鲁斯先生的个人作品独奏音乐会,今晚八点开始,现在还可以去买票,就在那边的店里”,这个人守门人说道。 “哦,是吗?那可不能错过”,我说道,故意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那个人就很高兴了。 说实话,布鲁斯是谁还真的不知道,可能是个音乐家吧,不过,倒是不想去看看。 我不想买票进去,还要花钱,所以我需要想一个办法,看看能不能混进去,对了,先去找个人,我一瞬间想到了卖爆米花的,而且在街角还真的有人在卖爆米花。 所以我就跑了过去,看看能不能把这个摊位也买下来,顺便把衣服也给买下来,总算是看看音乐会了,不过花的钱要比票价要少一些,不然为了省钱就没有意义了。 是,现在是不缺钱,可是也不想花钱,所以就当个小的游戏去完成,就当作没钱,你还要想去看看音乐会,就要想一点办法了。 不想买票进去,那就化妆成卖东西的进去,就说是去送东西,去一会儿就回来,然后顺便听一听就可以了。 “哎,你好,请问这个摊位还有你身上这件衣服值多少钱?”我过去问道。 “少说也要一百块”,眼前这个小人说道,个子确实很矮,不过倒是敢出价。 “那一张音乐票多少钱?”我问到。 “三百八十八”,小人说道,还有一点胡子,有的胡子是黑色的,有的胡子像是抽烟给熏黄了。 “这么贵吗?”我好奇问到。 “对啊!人家可是有名的钢琴家,开一场个人独奏也不容易,当然要贵了”,小人不服气说道。 “哦,这样吧!我给你一百五块钱,你跟我进去看看怎么样?”我说道,我需要一个帮手。 为了能进去也是煞费苦心了,所以必须想尽办法才可以,不能出一点问题,要不然努力就全白做了,也算是一个乐趣吧! “好,成交,你说怎么做吧?”小人说道,我看着他的样子有些邋遢,不过却也附和小人物的特性,本来想给他换一身衣服的,可是我才发现他的衣服太小了,我还要重新买一套,没办法,感觉还不如买一张票好呢,还这么麻烦。 “等着,我先去买一套衣服,给你带吃的”,我说道,算是找到一个人了。 “行,你去吧!”他说道,继续卖着自己的爆米花。 “行了,给你一百五,在这等我”,我说道,一看到钱,瞬间就接了过去了,然后就高兴了起来了,看着我一脸小星星的样子。 “好嘞,老板去吧!我在这等着就行了”,他说道,瞬间就变得笑脸盈盈的了,看来在这个世界还是钱管点用,我就笑了笑,没办法,没钱还真的很难办成一些事情。 坐了起来 数着手指头,日子洗净过了一个星期了,而我却还在这躺着,虽然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是能翻来覆去想想一些过去的事情也不错。 虽然这不是自己所能左右的,但是至少可以被人温柔已待,假如这里是荒山野岭,又有野兽出没,那么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我在尽力想着所有的美好,以此来弥补现在心上所有的不快,我在庆幸,我在后怕,我在犹豫,也在这里彷徨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迷失,而只是一种暂时的自我迷惑,能走路的时候就自动消散了。 同时也在这里寻找着生活,我看着屋子里有一幅画像,像是神话故事里的人物,我看着,也觉得挺难看的,虽然不知道为何这么想。 现在又是一个晴朗的天气,我在想如果现在在江南,肯定又是一场浪漫的邂逅,所以离得远远地,就只能这样看着了,想着了,想去看看落花,想去看看那些让人忆江南的风景,一定很美。 一转眼,才想起来,这里不是家,是异国他乡,所以想家了,虽然是想,但是却也没想着回去,风景还没看完呢,只是暂时休息一下而已,还有好多的愿望没有实现呢。 追求的人生对不对,现在已经看出分晓了,证明路还算正确吧! 想想当初就是不想成为身边的人,才一次又一次出去,每次出去得到的东西,都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所以才敢一步又一步走出去的,虽然不知道这有什么用,但是至少可以比其他人看到更多的风景。 不多一会儿,我自己强行坐了起来,居然有种重生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感觉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修复愈合着,前两天刚看了一些玄幻小说,才知道的,就想了起来,不过身体确实好多了,睡了一个晚上。 我不知道这一个晚上只是保持一个姿势是如何过来的,因为在夏天的时候,一睡觉就感觉不舒服,总是身体翻来覆去才能睡着,现在却让自己始终保持一个姿势,那真的是难为自己了。 “哎,你怎么起来了,还没好呢?”一会儿女人开门,看着我自己坐了起来,就赶紧放下盆,担心说道。 “已经没事了,躺了这么多天想起来走走”,我说道,女人又让我躺下,我才说道。 “你就先躺着吧!再躺一天,我给你换完了药,换完纱布再说”,女人说道,我才发现此刻我只是穿着一条短裤。 “那好吧!”我说道,才又安心躺了下来。 每天都给我换药,换纱布,有种妈妈在身边照顾的场景真好,所以突然感觉已经好久都没往家里打过电话了,所以还是觉得我这个人挺无情的。 过去记得上学的时候,一天一给家里打电话,问问今天干嘛了,做了什么饭,那家伙把我妈烦得,认为我恋家,还狠狠教训了我一顿,说恋家的孩子不成器,就给我改成了一个星期打一次电话。 再后来,打电话就就越来越少了,也逐渐有了追求自己生活的想法,所以如果想不起来,就不打电话了,一个月如此,两个月如此,半年的时光亦是如此。 现在也不太那么在意家里的情况了,因为都不需要自己去管了,平常爸妈也没有什么事情,所以也就越来越不关心了,直到现在,有的时候想起来,也会忘记打电话,我这么细心的人,也会变成这样,实在是走得越远,离家就越远。 有的时候,老妈倒是打个电话问问我生活如何,我就大致说一下生活,老妈总是笑挺开心的,我就突然想起过去上学的时候经常打电话的时光,那个时候一个人刚出来上学不久,有些不适应,所以才这样,现在完全习惯了,也就变得没有那么关心了。 “好了,已经换完了”,女人说道,额头上有一些汗珠,所以我就感动了。 “谢谢你”,我真诚说道。 “谢什么,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女人笑着说道,像极了青春少女的微笑。 “对了,既然确定你脑子没有摔坏就好了,剩下的就是比较严重的皮外伤了,过几天差不多就能好了,看你应该是一个好人,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女人奇怪地问道。 “啊?我像是坏人吗?”我奇怪地说道。 “不像,我就是说你怎么会从上面掉下来,多危险啊!要不是我家大白发现你,我们可发现不了你,要不你现在生命就危险了”,女人说道,给了我一条温热的湿毛巾放在头上。 “大白?大白是谁?”我奇怪地问道。 “哦,是我家刚出生一个月的小马,我们这里的马场,是马发现你的,就挂在树上”,女人说道,我就笑了,还真是奇遇啊! “是吗?”我说道。 “是的,就是它发现的你,等你好了,我带你去看看它,全身通白的小马可好看了”,女人说道,我倒是想见见了。 “行了,你再睡一会儿吧!对了,这粥也凉了,我再去重新做”,女人说道。 “哎,不用,不用这么麻烦了,老是让你这么麻烦多不好意思啊!”我说道,女人今天的头发是丸子头梳起来的,头发一变,感觉就算是一个人每天看到,也感觉气质不一样。 “没事”,说完女人又走了,我终于知道男人为什么吃醋了,这么照顾我,而且这么温柔,自己都没这个待遇,男人能不吃醋吗? 我就笑了笑,突然感觉心情大好,所以更加觉得,除了生死,其他的都是小事了,什么钱不钱的,什么功名的,什么好面子都是伪装,一点都不重要,关键的时候派不上一点用场,甚至还不如一个朋友,一个陌生人的照顾来的更加有价值呢。 我一边做菜一边说道,然后饺子也好了,凉菜也好了,有的时候我就在想,几道菜就能满足我,实在是有些意外,我就笑了笑,这大概就是快了吧! 难得的快乐 女人走了,我就自己又想象起来了,想起平时那个不满足劲,那个不安分的样子,还真是好笑。 我突然又想到平时在家里的做饭,其实,吃,定然是吃不了多少的,不过还是会做一大桌子菜,晚上半碗米饭,每道菜吃上一口就好了,我是这样,爸妈也是这样,根本就吃不了多少,可是还是要有仪式感,生活需要仪式感。 只有离开了这个地方,才知道这个地方有什么珍贵之处。 走得越远,越能找到一个完整的自己。 少年的时候可以有无数个梦想,成年的时候,却越来越迷恋平庸,世界太大,总有你没有去过的地方。 走的路多了,就越发知道简单的重要性,越来越喜欢这样简单平庸的生活,是因为稳定,少年时代最缺少的就是稳定,或者说整个少年时代都在流浪。 所以,成年人看似复杂,实则简单的很,只是从我自己这一方面说的,现在躺在这里,我就感觉简单好像就是代表着快乐,我能想起平时在家做饭的时候幸福的样子,几道菜就能满足我,我就在想,现在如果只是在家里就是幸福。 简单就是快乐,就是喜欢这样简单的样子,可能本身的快乐就是源于简单和沉醉于小的满足里,看着外面的阳光,我突然意识到。 过去的时候,哪是几道菜就能满足的,一开始也不喜欢做饭,只是后来一个人的时候多了,才学会渐渐照顾好自己的,做的多了,自然就好吃了,而且还专门去学习过几次,都是免费的,也算是有点基础了。 所以,现在自己喜欢的简单,是走了这么多的路才明白的道理,喜欢到处都是简单简约,读书的时候用最简单的符号标记,衣服风格也是简单明了,美食也是简单的,却不失美味,简单的美食,简单的自己,有的时候也要精致一些,全看自己的把握了。 现在一想多了事情,脑子就累了,不过精神却是不错,有女人过来照顾,有孩子叮当铃铛的魔力声音,都在呼唤着我快点起来,所以我要早点好。 我现在最担心不能跑步了,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不过应该没事,我自己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脑子没有坏掉,眼睛还能看到东西,就是腿一动还有一些疼痛,应该没事了,内心不知为何却有着一些莫名期待的激动。 我突然又回想起森林里的的事情,这就走到尽头了,原来森林里的尽头是悬崖,那么这里又是哪里呢,悬崖下面的马场,这马场又是在什么位置呢? 我胡乱想着,闭上眼睛又躺了一会儿, “喂,睡着了吗?”这个时候门打开了,女人小声说道。 “没睡”,我说道,女人这么快就做完了粥,还真是快。 “好的”,女人恢复正常的声调,我能闻到红枣的味道。 “起来了,喝粥吧!给你的一碗,这次自己能喝了吧!这几天都累死我了”,女人开玩笑说道。 “嗯,真的谢谢”,我笑着说道。 粥还是很甜,红枣也别有一番风味,只是感觉喝着苦,是人生之苦,不过好像又被女人的笑容给吹散了,变得很明媚,就像是外面的阳光,现在很想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 “现在有拐杖之类的东西嘛?我想出去走走”,我说道,想出去看看,感觉已经与世隔绝好久了。 “有,你等着,我去找找,下来走走也好”,女人说道,就跑出去了,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衣服。 “哦,好的”,我说道。 记得,在家的时候也因为生病住了半个月的医院,就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突然出去走走,就感觉天空真蓝,周围的景物真的奇特,那个时候是奶奶在旁边扶着我,真的是幸福。 那是第一次出来走走,真的感觉好高兴,所以才知道一些东西的重要性,只有躺在医院里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就有了人生第一次这样的认识,如今,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好了,来了,这还是他上次从马上摔下来用的拐杖呢,腿摔坏了,自己做的一副拐杖,幸好留着了,就给你先用着吧!”女人很快回来了,拿了两个很丑陋的拐杖就回来了,应该是找了一根差不多的树杈自己用小刀削的,所以看起来不是很好看,应该用着感觉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了。 “啊!这是自己弄得嘛!也太难看了”,我毫不客气说出了自己的评价。 “行了,有就不错了,快,我扶你起来,起来走走,别连走路都不会了,起来走走也活动一下肌肉”,女人说道,我就开始一只脚下地,一边拿起一根拐杖拄着,我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用到这拐杖,世界还真是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走了,我去开门”,女人说道,刚下来,感觉腿都不是自己的了,我也纳闷这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居然都没事。 打开门,阳光第一次又照进来了,大概就是喜欢这阳光的不变性,无论你一个人经历了什么,生生死死,阳光总是在你出现的时候,不偏不倚地照在你的身边,很温暖,很公平。 “走啊!怎么几天没出屋子,都不认识外面的世界了”,女人说道,黄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更加明显,随着小风飞舞着。 “只是感觉躺了几天,连走都不习惯了,所以首先来适应一下”,我说道,我心里这样想着,真是无奈的想法。 “嗯,那就好了,你应该是别的地方的人吧!看着你很漂亮”,女人说道,第一次这么细心地看着我,我就脸红了,不禁看。 “嗯,是别的地方的人,对了,这里到底是哪里啊?”我又问道。 “这里是一片大的原始森林,和上面的森林本来是一个大森林,不知道后来为什么会下沉了一块,所以就形成了悬崖,因为好像没有人能走出森林去,所以这座森林叫迷之森林,意思就是谜一样的森林”,女人解释道。 白色的小马 一个人,一个短暂的状态,一个特殊的地方,在这里如同花儿一样绽放,想去遍所有的角落。 一个特殊的经历,可以算作奇遇吧! 一家人所在的地方,就能算作一个小世界,每天都生活在一起,大大的事情没有,有的只是日常的小事,就是这样平淡的生活才有趣,才让人羡慕。 过去贫穷的生活,可以两个挤在一座小屋里,冬天可以盖两床被子,还冻得脚痛,可是心里依旧温馨,两个人在一起就感觉有无数的力量在对抗着寒冬,那个时候虽然艰难,却并不感觉苦闷。 相反,现在早已走出了那个贫穷的年代,却又互相伤害了对方,对方的心不再是彼此那个温馨的住所,欲望扩大了,工作忙了,一天一句话也说不上,完全没有过去贫穷时候爱情美好的感觉了,为何会这样呢? 所以,能在物质和精神都变了的时候,依旧能守住最初的美好,那才是两个人应该完成的任务,没有那么多因素的干扰,两个人依旧纯粹,不要等到什么都有了,唯独失去了自己,要想想过去的日子,是一切稳定的基础。 突然意识到,穷到真心的爱情,能让两个人依旧像是孩子一样,在世界的一个角落里互相取暖对方,不要忘记他骑着自行车载你走过的林荫路,不要忘记两个人馒头咸菜的生活,最困难的生活都过来了,那还有什么是困难的呢,大事都没压倒两个人,为什么小事会葬送了彼此。 “来,一步,两步,三步,四步”,女人耐心地说着,要不是知道人家已经有了家庭了,我想遇到这样的女孩就嫁了吧! 我头上的纱布刚拆去,虽然脑袋没事,但是疼痛感还是有的,不过也时常能想起一些事情来,我想象不到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好像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就昏过去了,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接下来,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女人在我面前,我看得清楚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有我想要的长发,身姿也很有曲线,身高也挺高,关键是性格还挺适合的,在我醒来的那一刻,还以为是看到天使了呢! 看着我慢慢悠悠的样子,女人穿着围裙,一个简单短袖的短袖,却穿得很美,身子半起伏着看着我前进,而且很符合我自己的节奏,如果我很早的时候就遇到这样一个女孩,那我一定会追求她的脚步,去一起看看这个世界。 “嗨兄弟,你醒了,精神挺不错的嘛!”一会儿一个穿着白色有些脏的短袖过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只桶。 “嗯,你好”,我说道。 男人说着看了一下旁边高兴的妻子,女人笑声很好听,然后又看了一下我,我从男人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嫉妒,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眼神,我就知道大概怎么回事了。 “露丝,挺高兴的啊!”男人说道。 “我可好久都没看到你这么高兴了,为什么见到这位兄弟就这么高兴呢?”男人看着女人,有着语气不好地说道。 “愿意”,女人笑着说道。 “那个,没事,就是看到我会走路了,所以姐姐才看着高兴呗!”我急忙说到。 “哎呀,兄弟你不知道,我生病的时候都没这么关心我,我实在是羡慕你”,随后,男人哈哈大笑说道。 “行了,你快忙你的去吧!如果你是我,看着一个昏迷的人,现在能行走了,你不高兴吗?”女人白眼说道,男人急忙就跑了,一会儿给你们带马奶酒,看着男人跑了,我就舒了一口气,害怕他们因为我而吵架,伤感情。 “行了,没事,他就是这样小心眼男人,走吧!你不说要去看看大白嘛!就在那边的屋子里”,女人说道,过来扶住我,头发上好闻的香味也扑面而来,我轻轻抓住女人的手臂,怕一不小心弄疼她,所以很轻很轻。 “对了,你是从城里来的吗?这有一张卡你看是不是你的?”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卡,正是布鲁诺给的那张卡,我急忙接过来,这可是全部的钱啊!我就心疼地捧在手里,如果丢了,自己可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我害怕地想着。 “是,是我的,这里面有我的积蓄,要是没有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害怕地说道。 “哦,那就好,这是从你在的那棵树下找到的,所以一定是你的,这个也是大白发现的,差点就把你的积蓄全吃了”,女人呵呵一笑说道,我就看得有些出神了,我感觉她就是天使吧!不然怎么会这么美丽呢! “走吧!去看看”,这定眼一看,才发现周围有很多小的屋子,都是各种树木做的,虽然简陋,却各有各的姿态,那边还有一大片草场,这不就是自己一直想拥有的梦寐以求的牧场嘛!很羡慕那个男人。 “嗯,就在那边的屋子里呢,过去看看,估计现在正在睡觉”,女人说道。 我故意不让女人扶着我了,所以我自己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着,那是一间不错的屋子,我记得贝多芬听不到琴声,就用骨传导原理贴在钢琴上听自己弹琴,现在就算自己受伤了,也要自己走,不想让谁给扶着,那岂不是让自己生气嘛! “看,就在那里睡觉呢,是不是全身雪白,没有一点杂色,我感觉这小马一定是天使归来的,虽然它很小,但是很聪明,能听到我说的话,而且还有灵敏的感知能力,你就是它发现的呢”,女人说道,看着这小马确实很可爱,而且睡觉的姿势很好看,四肢都蜷缩着。 “嗯”,我说道。 “噗噗”,听到我的声音,小马就过来了,就睡醒了,看着我就过来了,眼睛像是自带微笑,我看着这小马也有一种亲切的感觉,我伸手过去摸了摸它柔软的鬃毛,白色的鬃毛很舒服,看着小马的样子也很喜欢我,所以看着像是一个人。 眨巴着眼睛,看着我,像是认识我一样,像是见到老友一般。 越发明显的过去记忆 听到一首老歌,就能感觉九十年代的气息扑面而来,那些越发陈旧的东西,在现在的生活里显得熠熠生辉,特别又是在看不到旧事物影踪迹的地方,就越发想念。 这些画面,童年里储存在脑子里的画面会时不时蹿上来,觉得是珍贵记忆的东西,就要写下来,总会有用,留作查询资料也好,当作一个记忆的纪念也罢,总之,只要你写下来,总会有用。 这些记忆走得越来越远了,有的时候这些记忆很轻,想到幸福有趣的时候,就莫名想笑,就感慨那个时候真好,可以不为任何人付出情感,整个世界都围着自己转,想要什么都有,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个童年时代。 这些记忆有的时候又莫名的特别沉重,想到伤心的事情也好,想到过去曾探索的铅笔厂也好,曾被拆掉的小卖店也罢,对于现在来说,这可能都意味着失去,关键还是失去了很多熟悉的面孔,越来越觉得一路走来,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这种莫名的伤感,这种与生俱来的孤独感,或者说整个人生的孤独感,就是我们现在不能流泪的悲哀,这个世界也存在,不能让人流泪的悲哀。 童年的格局记忆已经模糊了,写写也不是为了什么,就是感觉既然能时常想起这些东西,就是到了写写的时候了,所以就写写,成了一本回忆录。 眼前白色的小马,我觉得这个眼神好温暖,好熟悉,和童年里曾不停,一起跑在巷子里的小白狗一样,喜欢跟在我的身边跑步,也因此跑了许多次巷子,这样一起奔跑的感觉真好,该不会是小白狗的转世吧! 我这样荒诞地想着,可是有的事情如此荒诞,还是成为了事实,所以感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既然能想到的东西,就有一定的原因,我倒是希望能再见到童年里的小白狗,只是它出现的地方,是我完全陌生的地方。 遇到的人,总会遇到,不论他到了世界的哪个角落,你总会能找到他,就像是这白色的小马一样,让我瞬间陷入了回忆杀里,那些童年的东西就又冒上来了。 现在的场景是我拄着拐杖,看着眼前纯洁无暇的小马,是真的喜欢,一眼就喜欢,所以就看着小马脑子里就爆发了回忆风暴,眼前的自己,表面平静,内心实则是时常温暖的。 “喂,你在想什么呢?叫了你好几声都没有回答”,女人说道,我才从定神的状态里出来。 身体在这里,灵魂早就跑到千里之外了,我看似在这里,其实我并不在这里,你看到的只是我的影子,在这里的只是一具空壳,而没有一点灵魂,可能在草丛里,可能在云端,可能在无限远处,总之,这一刻我并不在这里,而是心出了世界。 “哦,没事,我在想这小东西真可爱,睡觉去吧!”我随意说道,脑袋一转看向女人,我在回头看看,小马真的睡觉去了。 “它真的能听懂我说的话嘛?”我突然不可思议说道。 “对啊!你看,我就说它是天使转世吧!能听懂你说的话”,女人呵呵一笑说道,我如沐春风一般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升温了几度。 “走吧!去那边看看”,女人说道。 其实,这里还是一个挺大的平地,周围有很多的小屋子,大大小小不一样,门口的朝向也不一样,有木头的,有砖瓦的,看着挺辽阔的,没想到马都有自己的房子,还真是幸福,这里应该有上百匹马吧,看着这屋子的数量。 “对了,你手中还拿着一根干了的红色的草是什么,你昏迷状态的时候一直攥在手心里,我就给你放在口袋了,你自己看一下”,女人似乎想到什么了,跟我认真的说道。 “哦,是吗?我看看”,我说道,我摸了摸口袋里,没有啊! “哎呀,你穿的不是这件衣服,你那件衣服都破了,这是他的衣服,没看到都换了衣服了吗?”女人看我摸了摸,没有摸到,笑着说道。 “哦,我说呢,我穿着衣服变大了,原来是换衣服了,是你给换的衣服吗?”我担心问道。 “你猜?”女人调皮说到。 “不是”,我干脆回答道,刚才一根拐杖没拄稳定,差点倒了,所以又给弄过来了,算是稳定了,而这事情刚好是女人转过身,又转回来的一瞬间的事情。 “嗯,当然不是了,是他弄得,想让我给你换衣服想的美”,女人笑着说道,我便笑了笑,想什么呢,家里有一个大男人,哪轮到女人做这样的事情。 “对啊!所以我说不是呗!”我无奈说道,走了走,到了一座房子的下面,不行了,走不动了,必须休息一下才好,所以我必须靠着房子休息一下。 “嗯,知道就好,已经走了不近的距离了,休息一下,我扶你回去吧!活动一下就行了,今天虽然太阳不是太热,不过也不能长时间晒太阳”,女人说道,我点了点头。 其实,从出来的时候,我就感觉穿的衣服不对劲了,女人一笑我的思绪就被打断了,所以也没细想,直到女人说衣服是男人的,我才意识到原来不是自己的衣服。 回到屋子里,我特意让女人拿来我的衣服,我摸了摸口袋,就是一根红色草的草尖,不过这草尖比较大,旁边还有小的锯齿,所以我看着草,应该是摔下来的时候危机时刻,胡乱抓住的东西,手一直都紧紧握着,所以手里才有这红色的草叶,也就只有这一种解释了,除此之外我就不知道了,又陷入了失忆状态里。 我不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知道一掉下去就很可怕,所以紧紧闭着眼睛,直到晕过去为止,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饿了吗?我去做点蛋糕,再来一杯热牛奶”,女人说道,我刚想安静一会儿,所以就来机会了。 “好的,麻烦了,饿了”,我说道。 风筝回忆录 少年的好奇心,是探索世界的动力,也是少年烦恼的源头,就算少年特烦恼,也是乐趣无穷的。 直到不能走路了,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时候,才知道幸福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情,躺在床上,看看外面的光景,总是能想起风筝飞上天的画面,人拉着线在天空下跑,抬头仰望着风筝,还有高兴的声音,就是童年的记忆。 这些过去美好的记忆,会化成一丝丝柔弱的光芒,穿过你心最外层的硬壳,慢慢卸掉你心的所有防御,在时光的浅浅话语里,心也变得柔软起来,开始接纳这个世界,在经历了许多痛苦以后,依旧相信这是美好的,那就是存在的世界上最完美的灵魂。 记得,那个时候虽然家家都有风筝,却不是买的,都是自己找竹竿自己做的,拿着小刀削成细条,然后拼起来,什么翅骨,基本框架,都能做出来,那个时候的人都心灵手巧的,什么都是自己做,而不是靠买,这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爷爷最擅长做老鹰风筝,奶奶喜欢做剪纸,比如剪几个福字,我一直在学,可是还没学会就跑出去玩了,现在想学,却没有当年的光景了,有些小的伤心。 至于爷爷做老鹰风筝,是我最佩服的一个技能了,虽然我现在也都不会做,但是看着爷爷做,也会很认真地看着,还能涂上颜色,那个时候有绿色的绳子,我就真的拉着爷爷做的风筝奔跑在天空下,实在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所以,自己是一个多么怀旧的人,可想而知,只要一有时间就想想过去的事情,现在躺在这,哪里也去不了,所以为了心中不无聊,这样想一想也挺好的,总能在时光的记忆里得到一些慰藉,以至于觉得自己还很幸福。 突然又想到爸妈了,过去我是特别依恋妈妈的人,一会儿看不见都会哭,所以爸爸每次都会说能别这样粘人嘛,你看别的孩子都出去玩多好。 如今,早就已经习惯独立的自己,却像是变了一个人,什么都能接受了,虽然在爸妈面前还是撒娇耍赖,但是却真的成了大人了。 “你看你,也不打电话了,小的时候那么粘人,都让人烦,这一转眼,你比妈妈都高了,也不知道你在外面如何,就想问问你还好吗?” 这是前两天,老妈打过来的越洋电话,没说几句就哭泣哽咽了,我知道老妈还一直把我当成那个粘人的孩子呢,我在这边也哭了,回想这一路走过来的点点滴滴,突然感觉好温暖,爸妈一开始还能陪伴你,等你走上自己的路,就只能远远看着你了,一切还需要你自己去努力。 突然又想到放风筝的画面,你在前面跑得很快,妈妈在后面一直追赶你, “喂,小子你跑慢点,都追不上你了”。 这个场景像极了现在和爸妈的距离,你在前面跑,可能爸妈永远只是在后面追赶你,停留在很久以前,你曾哭泣,撒娇,耍赖,微笑的地方,而你却不知道坐了多少火车飞机,已经远远离开了亲人的视线。 目送,爸妈在巷子这头,看着你消失在巷子尽头,并且用背影告诉,不必送。 成长的样子,大概就是这样,有一种孤独的味道在里面,可是一路走来,这并不是孤独,只是一个自我的旅行,走得再远,也还是要回到家里,那张小床,那面铺满灰尘的镜子,镜子前,镜子后,人已经变了面孔,而这隐藏的时光,大概有十多年的光景了。 “喂,又在想什么呢,都看你十分钟了,我发现你最爱发呆,每次发呆吧!还眼色沉重,一会儿又笑,一会儿看着又想哭,真不知道你是怎么了,跟个傻子似的”。 女人过来说道,就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椅子离着我很近,我向前一动,女人也刚好向前移动,就这样尴尬了,我和女人的嘴突然就离得很近,大概也就一只无名指的距离,我能闻到女人嘴唇上好闻的香味,在那零点零一秒的时间我就知道感觉不好,然后就扭头过去了,女人也唰的一声站起来了。 “你,你干嘛!我去给你盛粥”,女人说道,我因为脸红,不能看着她。 “没干嘛,我就是向前动一下,就是一个巧合而已”,我说道。 “没事,没事,我怎么看你脸红了,你是没有这么近亲吻过女生吧!”女人咯咯一笑说道,像是在嘲讽我。 “哪有啊?我……”,我一时语塞,竟然不知道说什么了。 “行了,都暴露了,好了,不逗你了,喝粥吧自己,我可不喂你了”,女人说道,自己也吃了起来。 “妈妈,我的风筝放在哪里了?”一会儿听到一阵铃铛的声音,我知道孩子叮当来了。 “不是在你房间里吗?”女人说道。 “没找到”,孩子推开门说道。 “那就不知道了”,女人是无奈地说道。 “哦,好吧!”孩子说道。 “大哥哥好”,孩子补充道。 “你好,再去找找”,我鼓励说道。 “没找到,找遍整个屋子都没找到”,孩子有些失望地说道。 “找什么啊!”男人听到,进来说道。 “我的风筝,爸爸,你看到了吗?”孩子还是不甘心问到。 “风筝,是那个老鹰风筝吗?”爸爸问到。 “是啊!”孩子眼睛一亮回答道。 “那个,我以为你不玩了,就放在地里驱赶鸟雀呢”,爸爸说道。 “就是放在稻草人头上,可好看了,一会儿你可以去看看”,男人笑着说道,却没有一点察觉到孩子叮当要哭的眼神。 “我知道了”,孩子叮当说完就出去了。 “他伤心了,你去看看”,我催促道,男人才意识到,自己错了。 “儿子,爸爸再给你买一个”,男人说道,就出去了。 所以不要随便弄坏那个时候孩子的玩具,你不知道这简单的玩具对于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最宝贵的东西吗? 不,不止于此,更能代表一个人在自己心里的位置。 玩具的意义 一个闪闪发亮的弹子球,一小块镜子的玻璃碎片,一张卡片,或者一个小玩意儿,都是童年里最美好的玩具。 其实,那个时候不像是现在,可以买到很多种类的玩具,而且还很高级,有科技感在里面,我们那个时候顶多是一个简易的小东西,能发射个弹子球,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心意了。 所以,玩具都收藏着,舍不得玩,也不愿意拿出来分享给别人玩,不允许谁碰,就好像是最珍贵的东西,只能自己才有完全的处置权利,可以想送给谁就送给谁。 孩子的天性就是玩,玩可以激发很多未知的东西,可以去探索事物的本质,去发现事物的结构组成,所以在这个时候,不要想着去阻止孩子玩耍,因为这可能决定以后的发展方向,玩的高兴快乐,有新意,就不会有太糟糕的生活,可能都能看出来一些个人的问题。 奶奶曾送我了一个会叫的玩具枪,就是可以背儿歌的那种,我一直藏在柜子的最深处,谁都不让玩,所以我是当成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想玩的时候才拿出来玩一会儿。 有一次,老妈在找东西的时候,不知道里面有我的玩具,就从柜子里滑落了,掉在了地上,磕坏了前面的一个小东西,我就哭了一天,任由怎么说都不好使,奶奶说再重新买一个也不管用,因为自己就觉得这个是唯一的,无法被新的替代,那个时候只要是放在心上的东西,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没有可以替代和复制的。 直到老爸用胶水给粘上了,我才渐渐平静下来,包装好外面的盒子,我才放到自己的屋子里,谁都不能动了。 可能是后来的一次搬家,这样一藏好像就忘了,忘记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所以再后来找遍整个屋子都找不到了,毕竟这里不是老房子了,所以会哭,会吵着要,可是就这样真的找不到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居然是被自己给藏没了,也没有时刻记得。 我们所丢失的在意的东西,也许你稍微一不注意就没了,身边很多的人也是这样,当你决定想认识她的时候,人已经走远了。 从小小的玩具也能悟出人生这东西,发展珍贵的东西,要放在身边,并且要时常和她说说话,这样才会时刻记起,知道她要去哪里,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不要等到走了,才知道她真的走了,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身边了。 我知道,我明确的知道,人生长大,本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无论是哪种失去方式,都有自己的意义所在,作为我们也乐意接受失去。 我知道越往生命的深处,就越会剩下自己一个人,我在想,即便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也没有关系,因为至少曾经都美好过,孤独嘛,其实是个好东西,失去嘛,也算是一个不错的礼物,失去了,腾出了位置,也许会遇到更好的自己,我们的心终究会回归自然,顺着自然的方向前进。 “爸爸,你把我的风筝给拿回来,我要玩”,孩子叮当说道。 “不等玩了,都坏了,老爸再给你买一个新的好不好?”男人哄着孩子叮当说道。 “不好,不好,我就要这个老鹰风筝”,孩子叮当说道。 “你看,你怎么那么固执呢,都已经坏了,不能玩了,趁着还有用就多用一次了,这叫物尽其用吧!”男人还振振有词地说道。 “不要,我就要那个,那个是你送给我的第一个风筝,你说不能让我弄坏的,你倒是把它弄坏我,我很不高兴”,孩子叮当说道,似乎风筝不只是风筝,还有很特殊的意义在里面。 “这个,这个风筝真的对你这么重要吗?”男人终于意识到这个问题,自己曾经也说过要好好爱护风筝,这次孩子听话了,自己却没有做到,实在是有些不应该。 “是的,那是爸爸送给我的礼物,所以我要好好爱护一下,而你却要这样对待我喜欢的玩具,你是坏人,再也不要理你了”,孩子生气扭头说道,转过身子去,不看男人。 “行了,别说了,走,咱俩一起把风筝修好,一起放风筝去”,男人说道,拉着孩子叮当就跑了,铃铛的声音一路跟随,似乎是有人在后面追赶一样,所以很好听。 “其实,玩具对于孩子来说,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更多的是因为在乎送玩具的人,别看孩子小,可比很多大人都懂事,都重情谊的”,男人出去以后,我感叹说道。 “嗯,对啊!”女人说道。 “行了,快吃吧!都快凉了”,我胡乱吧啦几口,说实话,肚子并不饿,只是到了该吃饭的时间了,所以才吃几口。 “对了,你的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老鹰风筝?”女人突然问道,我当然也有自己的童年风筝可。 “有啊!”我说道。 “哦,那天底下所有孩子的童年大概都一样吧!”女人坐着说道。 “不,完全不一样,真的是完全不一样,有的人有一个很好的童年,有的人有一个不好的童年,这说不清楚,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我说道,女人点头,似乎很愿意听我说话,而且我一说话就有点像是停不下来的那种,能说很多的话,越说越想说。 “行吧!你说得都对”,女人笑着说道。 “你自己玩吧!我去收拾一下东西”,说着,女人关了小屋的门,我就自己躺下了,突然想起布鲁诺和汉斯了,不知道他们那边怎么样了。 “哇!伤的这么重,居然几天就好了,还真是奇迹了,我要怎么回去呢,感觉自己的东西还没拿呢,所以还是要回去”,我自言自语说道。 这叫什么旅行,虽然不说差点把命搭进去,但是也差不多了,虽然惊心动魄,但是这好像就是别人羡慕却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的人生,别人的人生之所以精彩,大概总是和死神擦肩而过的缘故吧! 一个人的旅行 终究还是一个人扛下了所有,从现实来看,甚至是生命的尽头,这句话还是比较正确的,最终只能我们一个人看着世界一点一点消失在眼前的视线里。 从悬崖上掉下来,一开始,我还以为会去到天堂呢,一个从没撒过慌,从小到大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还爱帮助人,应该能去到天堂吧! 我这样,突然想起昏迷前的想法。 那根红色的草,是什么? 或许是生命最后一刻,那一刻唯一能抓住的东西,本来我们拥有那么多的东西却一样都没在身边,到了最后,能抓住的只有那一根野草,然后不论掉到哪里,手里都会紧紧握着红色的草,是认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唯一能抓住的东西。 红色的草尖有锯齿,可以一不小心就会划破手指,但是伤口对于此刻的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也不疼了,只是觉得只要能活下来,受点伤也没什么,重一点也没关系,此刻,感觉什么都不重要了。 我躺下去,一闭上眼睛就是一片黑暗,我回想生命至今所有黑暗的日子,包括前几天刚昏迷的时候黑暗的日子,突然感觉,身处黑暗里,当眼睛适应了黑暗以后,就能发现一片少有的光芒,这光芒虽然微弱细小,却能挽救自己的全世界。 能想想过去的事情,并不都是刻意去回想的,是因为眼前的视界景象,仿佛都在提醒着你回忆过去,比如孩子叮当的铃铛,走到哪里都像是在说着什么,再加上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想想过去是很自然的。 是的,这也算是经历过生死了,算不算呢?应该算吧! 我想成长大概就是如此,需要触碰更加接近生命的东西,相比其他人还是在家一无是处的人呢,所以就是担心自己也会变成这样的人,所以和身边的人划清界限,所以会去很远的地方,说实在的,就是想证明自己比别人强。 证明自己比别人强,这就是一开始的想法,因为不想成为连自己都讨厌的人,所以会如此特立独行,会发现有趣的灵魂,会去很远的地方,找到一个自己,哪怕在这里做一个店销售员,也能获得很多珍贵的东西。 直到现在,超越别人,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主要是致力于找到一个更好的自己了,这个想法大概是从来到这两天的时间才意识到的,世界之大超乎想象,所以自己不会只是带着这一点狭隘的思想闯荡世界,那样也许就走不远,思想也会受到限制,倒不如自由一点。 一个人的旅行,自由成了最大的主题,没错,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我可以去看海,我可以去陌生地跑步,看看周围的人的生活,当气喘吁吁停下来的时候,就能遇到一个好心人的关心问候,这个问候也会让你开心,当变成了一个自己都羡慕自己的人,那么,别人也会羡慕你的生活,就是从一个主动打招呼开始。 “喂,大哥哥,要不要出去玩啊!”一会儿门打开了,孩子叮当红色的笑脸从门口探出来,小心翼翼地说道。 “哎,你的铃铛呢,怎么没有了?都不知道你来”,我并没有回答孩子的话,而是奇怪说道。 “每天带着铃铛我也烦,所以今天不带了,怎么了?大哥哥,不习惯吗?”孩子叮当跑进来坐在比自己大的椅子上笑着说道。 “哦,这样啊!大哥哥现在还不能陪你去玩,你自己先去玩吧!要不和我说会话也行”,看着孩子,有一种莫名的喜欢和羡慕心情,所以愿意和孩子说说话。 “那好吧!就说五分钟,我还要去钓鱼呢”,孩子叮当高兴地说道,别说孩子想去钓鱼了,就算是现在的我也想去钓鱼,真的想去钓鱼。 “那好,我问你,爸爸给你修好风筝了嘛!”我问到,偏着头和孩子聊天。 “没有,还在修理呢,这个坏人居然把我的风筝给弄坏了,刚才有点风,我就想去那边草地放风筝,可是发现风筝没了,所以才过来问问妈妈,我就知道是爸爸干的”,孩子叮当板着脸说道,还别说,孩子肉嘟嘟的小脸蛋生气都是可爱的。 “这样啊!你不是生气,只是感觉有点委屈是吧!”我说道。 “是的,感觉委屈,所以还有点生气”,孩子说道。 “行了,不气了,你还有其他的玩具吗?”我问到。 “有,都是爸爸给我做的,所以我也生不起气来,不然他就不给我做礼物了”,孩子笑着说道。 “也对啊!那说明你挺懂事的”,我笑着说道,别看孩子小,还挺懂事的。 “秋千是在树下吗?”我好奇问到。 “就在那边的树林里,挨着小河”,孩子说道。 “哦,那还挺好的,自己一个人玩也不孤独,这附近没有什么小朋友吗?”我好奇地问道。 “这是森林深处,没有别的小朋友,小朋友都在城里呢!”孩子叮当看着郁闷说道。 “那你怎么不回城里呢?”我随意问到。 “回去,不过只有每个星期六才回去,明天就回去了”,孩子说道。 “哦,今天是星期五吗?”我问到。 “是的,大哥哥”,孩子说道。 “哦,这一出来当忘记了时间了,都不知道星期几了,所以说不能忘记时间”,我自言自语说道。 “你是说,这里还能出去到城里是吗?”突然,意识到一个这个重要的问题。 “能啊!不过那条路可难走了,需要走好几个小时才能出去,大哥哥是从天上飞下来的,所以不用那么长的时间,还可以飞回去”,孩子说道。 “啊?飞,谁飞啊?”我奇怪地问道。 “妈妈说你是飞下来大,所以你还可以再飞上去,就像是天使一样”,孩子说道,我就笑了,合着是女人在逗孩子开心的。 “嗯,等到伤好了,我就飞上去,到时候你就看到了”,我说道,我要是能飞就好了,还至于躺在这床上吗? 平凡的一天 你看,那片闪闪发光的草地,有的草尖也变干枯了,变得无精打采的。 有的是一小片草尖变成了黄色,有的是比较大的范围内变成了黄色,远远望去,形成一个又一个不规则的图形,很平凡的事情。 繁华的夏季过后,也会迎来微风萧瑟的秋季,繁华落尽,心中难免觉得少了一些什么,有失落,有迷茫,有不知所措,还有复杂的感觉,这个是很平凡的事情。 即使经历了十八年的光阴巨变,也依然没有忘掉当初孩子时刻,在草莓地里轻轻摘着草莓的情景,那个高兴劲,是以后都寻找不来的,也再也无法感知了的。 看着草莓表面的芝麻粒,像极了个人在每个人生站点的彷徨,人生的路线总有交叉,只是我们不知道这些线路而已,当你在纸上写上地名,有意画一画这些人生路线的时候,你会发现,这像极了一个圆圈。 又有几个人找到了草莓顶端的绿色枝条,都在抱怨,都在伤心,却忘记草莓的味道也是酸甜的,首先尝到的是酸的味道,随后才是甜的滋味,人生大概也是如此,不要太看重结果,看似无所谓的心,或许能收获更多的东西,心似流云,看似无意,却把看到的云下所有故事都装在心里,这也是很平凡的事情。 整个青春时期,都在那条小路上不停地奔跑,不知道有了多少个来回,但是始终只是奔跑,什么都不考虑,等到有心思考虑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远离那条小路了。 我在想,或许旅行也有结束的那一天,我会重新回到一成不变的家里,会因为看不到一些景色而失落,会因为看不到一些朋友而孤单。 不过,我想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只是又回到了最初的生活而已,失落几天是难免的,细细一想,现在的身边风景也变了,谁说家里就是一成不变的旧光阴。 我可以先放下写作的事情,把脑子放空,去找找许久未见的老友,和他们喝茶聊聊天,如果他们愿意听听自己的故事,也很乐意说,高兴的时候,再来几瓶啤酒,几串烧烤,晚上喝点。 我会重新规划跑步路线,会重新调整呼吸,步数频率,会学着重新去考虑那些让人腻歪的旧时光,当初就是一个劲地想远离,远离眼前,远离当下,远离熟悉的人和熟悉的地方,去寻找自己的生活平衡感。 当走出感觉令人窒息的地方以后,大概就把自己当作了,完全不用为生活而奔波发愁的年轻人,会感到一阵优越感,能够轻松自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能够真实地、活生生地感觉到时间的流淌。 我想,这么好的光阴,本来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但是对于我来说,却也没有什么可以惊喜的,在平稳的时间交替里,我们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大概也是因为喜爱,这就足够了。 不会为青春感到不快,也不会为短暂的欢愉皱眉,自己当初极力想要离开的地方,如今又回到了喜爱里,这就是变化。 生活的样子从来都是你说了算,生活不是似有若无的东西,自己也会对生活负责,同时也是真的不想被生活捆绑住,去了很远的地方,只是想认清楚自己,这都是最平凡的事情。 过去认为时间可以不重要的肆意流过,不知道在时间里都做了什么,现在呢,都在把握每一分每一秒,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找自己想见的人,在没有找到出口之前,一直都是合理安排时间,不再肆意挥霍。 跟着小猫走进森林里,看着猫咪耐心地在朽木上磨着自己的猫爪,随后又爬上去,像是疯了一样在来回乱跑,随后玩累了,自己就躺在有阳光的地方躺下来睡觉,这是猫咪很平凡的一天。 在飘落的树叶里,总有没有看见的旋律在耳边回响,在微风里随着岁月的节奏跳舞,花开花落,叶落归根,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却不平凡。 我自己一大早晨起来,就吵着要喝豆浆,豆子我自己昨天晚上就泡好了,就等着今天做呢,而且剩余的豆腐渣可以炒着吃,所以喜欢吃这一点的味道,而且老爸偏偏又会做的很好吃,所以会吵着要吃。 所以,一大早晨爸妈就开始忙碌起来了,就是为了中午吃的饭,这也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看起来这样一家人的忙碌很有趣,所以在自己的记忆里会很快乐。 我想要追求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生活感悟,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体系,有自己不错的快乐,至少不会像是和其他人一样,我自己就是我自己,不会和别人一样,所以会追求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那样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完整的灵魂,才能更加完美。 偶尔翻出的砖瓦下,有一条很长的蚯蚓,他们没有眼睛,只是在潮湿的地方,在柔软的土层里钻来钻去,却好像很有方向的样子,你也能感受到蚯蚓全身的力气在向下狠狠扎入,在泥土里趴着,很是厉害。 有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蚯蚓这么坚定前方的路,所以有的时候,有了眼睛,还不如没有眼睛的人光明,虽然这也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这样的感悟却相差一天一地了,这就是不平凡了。 我喜欢坐在房子上看着下面的人来来往往,感受微风的吹拂,看着电线杆从远处而来,小猫咪在身边趴着,似乎在想我在想什么,所以宁愿现在什么都不做,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时光在指尖流逝,能明显感觉时间的推移,这就是平凡的一天。 我喜欢看着大海平静的样子,很美,可是,随后就波浪滔天了,也喜欢大海这样咆哮的样子,太平淡的生活总要掀起一点浪花,才决定不错,生活需要这样的天翻地覆的变化,不然一成不变的人生或许就没有意义了,至少自己觉得这样,所以会不断地去改变。 平凡的一天,就这样过来了。 可以自己走了 时间过的可真快,我们都走了这么远路了,可是却还觉得和没走一样,不过却也不是没有一点收获都没有。 今天微风很好,躺在屋子里都感觉好多了,很凉爽,我侧着身子在旁边的地方,看着天空,睡觉醒来感觉心情不错,所以就想出去走走。 又是过去一天的时间了,无奈,感觉时间如同静止了一般,在心里默默承受,我想回去,想自己走出去,至少可以离开这里了,虽然也说不清楚是想离开,还是想继续在这待着,但是还是想自己过自己走路的生活。 难过了,要吃点好吃的,让美食给你加油打气,治愈你的疲惫和不开心。 记住,没有什么事是一顿美食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尽量少熬夜,睡个美容觉,被窝会治愈你所有的劳累和坏情绪。 人生其实就像储蓄罐,你为自己储蓄的每一份用心,岁月都会看见,也会用不同的方式,去回报你的用心,所以没有白费的努力。 “走了,先出去走走,你现在不能老是躺着了,今天天气不错,有一点微风”。 正在我看着外面发呆的时候,女人进来了,说道,我也想跟昨天一样想走走,确切来说是想跑步,所以今天就不用拐杖了,这东西太讨厌,似乎几乎不太适合我,所以不用担心,今天就不用了。 “好的,那你先出去走走,我把衣服穿好”。 我无奈地说道,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基本的尊重还是要有的,不想有人看着自己穿衣服。 “行吧!完事了,叫我,我就在外面等你”。 女人笑着说道,看了看我,就出去了,门关上,我才动了动自己差不多生锈的身体,然后把艰难脱下来的衣服,再穿回来。 “好了,可以走了”,我的衣服破了,所以用了男人的不怎么好看的衣服,用了大概十多分钟才完事,这是最长的一次穿衣服了。 “知道了,进来了”,女人此刻进来了,拿着一杯热牛奶在我面前晃了晃,应该是精心准备的。 “给你,新鲜的热纯牛奶,是自己家牧场产的,非常不错”。 女人一进来说道,奶香味确实非常浓烈,不由得想起小的时候喝的奶粉香味了,实在是一段醇厚的味道记忆味道。 “嗯,我最喜欢喝纯奶了,家里还有奶牛呢?” 我奇怪的问道,我突然感觉自己想要的一个生活居然完美呈现在眼前了,我真的是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我就想养几只奶牛,然后自己挤奶做自己的纯牛奶,这样的早晨应该很棒吧! 我向往的生活,大概就是眼前这个生活,感觉像是到了自己的庄园一样,有自己家的奶牛,有自己想要的早晨牛奶,可以给它们洗洗澡,刮刮身上掉下来的毛发,安静平淡的一天也挺好的。 “嗯,那就好,我给你穿好鞋子”。 说着,女人蹲下身子就给我穿鞋,我不习惯的动了一下,女人也没有说什么,反而没有阻碍她帮我穿鞋子,我感觉真的是太好了,我还是会拒绝,因为在外面自己一直都是一个人惯了,突然有人出来关心你,反而不习惯,即便是这次受伤也不例外。 “那个,姐,不用了,我自己就可以穿上,你这样好,我感觉自己太没用了,所以还是我自己来吧!” 我有些害羞说道,可是同时又希望有人这样关心自己,这种矛盾很难受。 “好吧!你自己穿吧!我看着”。 女人的头发自然下垂,只有中间一点头发有弯曲的痕迹,不过却也有她自己的美丽,笑起来声音不大,给人温柔的感觉,尤其是长发,只要一低下头就感觉很迷人,所以喜欢长发的女孩,就是喜欢这一点。 “拐杖给我”,我客气说道。 “拐杖?不用,你这么厉害,鞋都能自己穿了,还用得着拐杖吗?” 女人看着我,笑着说道,一套墨绿色的裙子,如同绿叶上跳动的水珠一般灵活,在我面前走来走去。 “真的,你试一试,你只是受了不轻不太重的伤,休息几天就能走了,还用拐杖,你真的以为自己从鬼门关回来,你只是昏迷了,没有什么大碍”,女人笑着说道,我才感觉是啊!是我太依赖什么东西了,还是被女人的温柔遮住了想要独自行走的心。 “好吧!我试一试”。 虽然站起来还是晃晃悠悠的,但是还是勉强站住了,还真的有些不习惯了走路。 我试着走了两步,感觉腿还是有些痛,不过走了几步就感觉好多了,好像每走一步都重新获得了失去的力量,所以越走越稳定了。 “你看,根本就没事了,还想让我照顾你,做梦吧!你看你都好了”。 女人笑着说道,我便感觉这几天多亏了女人的照顾了,还以为是自己最爱的人在身边呢,所以我看着女人就笑了笑。 “那不也是今天没事的嘛!不过还是多谢你的照顾”,我说道,真的是命大,没想到掉到森林深处也有人家,不然早就被什么东西给吃了。 “不客气,让我遇见你呢,到时候把医药费给付了就行了”,女人笑着说道。 “那要多少钱,我可没钱”,我无奈说道。 “你不是有银行卡吗?还说没钱,你可是城里人啊!”女人不相信说道。 “那是假的,到底要多少钱?” 我无奈说道。 “一百块”,女人说道。 “好吧!不多,到时候给你就是了”,我说道,口袋里还有不少的钱呢,所以一百块还是付得起的。 “那就好别忘了,走吧!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看看”,女人说道,当先走了出去,我就在后面一瘸一拐地跟着,所以看起来挺搞笑的。 “去哪里啊?”我好奇问到,觉得森林里一定藏着什么神秘的东西,所以一定有好玩的地方。 “不告诉你,到哪里你就知道了”,女人卖个关子说到。 “行吧!那就去吧!”我说道,天气挺好的。 染料店 有的衣服,必须单独去洗,不然就会掉色,染上其他的颜色的衣服就很难看了,所以要分开洗。 多个颜色混乱染色,看起来就非常难看了,所以在这个时候就要分开,过去自己也这样吃过亏,所以下次洗衣服就要注意了。 紫色的衣服在阳光下显得很梦幻,所以喜欢这样梦幻的样子,然后喜欢所有有关紫色的东西,饰品,还是什么有颜色,都会首先选择紫色。 紫色,喜欢紫色,就是喜欢这样浪漫和梦幻的样子,让人在似梦非梦的流年里,感觉到时光的流逝。 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喜欢躺在草地上轻轻想象一番,喜欢在草地上跑步,可以让心和眼睛都充满了活力,有了发现美的眼睛,可以发现更多的美,最后在绿色的草地上睡一会儿觉,就很满足了。 绿色草地的微风,一直都是我想念的速度,那个速度可以很好的拂去心上的阴霾,可以忘记时间的流逝,可以让这片草地天地只属于自己一个人,享受独属于自己的乐趣。 红色,是热血的颜色,如同奔腾过去,不曾停留的青春,在不断拼搏的路上,是红色的象征,每次奔跑的时候,可以在手臂上戴着一条红色的丝带,每次感觉力气用尽的时候,可以看一下。 看,前方红色的横幅很显眼,是比赛的鼓励标语,虽然可能起的作用不大,但是还是会鼓励你前进,有了一个比赛紧张有序的样子,所以都会看一眼红色的横幅,然后再向前跑去。 “哥,你看这红色的衣服好看吗?” 一大早晨,叶就过来问道,因为星期过去,叶又去上班了。 “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我说道。 “那就好,哥,你知道吗?上次我还看见一家染料店呢,就是现场给衣服染色,如果不小心把衣服染色了,都能给衣服恢复原样”。 叶好奇说道,这年代还有染色的店,实在是感觉有些不可能。 “不会吧!还有这样新奇的店,这对于颜色搭配的掌握需要很高的技术,你确定,在哪里呢?”我奇怪问道。 “就在百货大超市那边,哥,你不会想偷着去吧!等我下班了一起去,你不能自己一个人单独去,知道吗?” 叶说道,每次说道,我都会自己去偷偷先去看看,叶知道了,就说我,没带他一起去,所以从那一次就记住了,每次他去上班,都说有什么事情都需要等他下班一起去。 “好的,不会单独去的,你快走吧!都快迟到了,面包和牛奶给你准备好了”。 我说道,叶拿着就跑了。 “哥,等我回来”,跑出去以后,还不忘记提醒我一声。 其实,我并不觉得工作就是赚钱,为了生活,那么自己就显得生活的太单一了,工作其实也很有乐趣,有很多的乐趣,所以看着叶,也希望有一个快乐的工作,关键是老板也认识,实在是还可以,工作也不累,就是帮忙一下。 叶走了以后,我自己又空下来了,那就!也不错。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 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偶尔拿起书,看看文言文收获也不错,是因为这段话也有颜色的影子,古代的颜色房可以染色衣服,所以突然感觉有一家染色店,就很奇怪了,很好奇。 所以还是忍不住好奇心,换上衣服就跑去了,反正叶也不知道,我自己就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有很多的竹竿,然后有很多颜色的布,在空地上自由随风垂下,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布的颜色。78中文更新最快 电脑端: 今天是多云的天气,有一点风,越是接近秋天,越是感觉凉爽了,所以顺便拿了一件外套,红色的外套,就出去了。 繁华的城市里,居然还有这样古老的店铺,确实是挺新鲜的,你不知道这家店铺老板的思想,或许现在穿不了的衣服都扔了,不会像过去那样,缝缝补补又三年了,也没有人说去补衣服,衣服染色了,就再买一件衣服,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艰苦奋斗、物尽其用的精神也不能丢。78中文首发 . . 这件红色的外套还是三年前买的呢,身上都起毛了,不过看着也挺好看,也舍不得丢,而且穿着这件外套特别对心情,穿上心情都不一样了,所以舍不得扔。 我不知道地点在哪里,所以也不知道坐什么车去,不过我能确定就在叶酒吧的附近,百货大超市我去过,所以了解一些。 顺着那条石子路就去了,需要从这里绕道酒吧的附近,然后可能就在酒吧的后边,说实话,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只是暂时好奇而已,不看吧,还很好奇,看吧,又怕失望,最终还是选择了失望。 “转过弯,哪里呢?”我听到前面有人说道。 “哦,你好,老人家,你这是去看哪里?”我过来问道,这是一条小街,比较阴暗,太阳都进不来,那边又有高楼挡着,实在是一个不起眼的地方。 “那个,上次,我来到一家店,说是可以补衣服,这是我老伴留下来的衣服,我这老眼昏花的都看不到了,所以想让他们补补”,老人家说道,看来要找的是一家店了。 “这样啊?走吧,应该是在那边,我也要去”。 我说道,老人提着一个袋子,里面都是七八十年代的衣服,布很粗,所以看起来有些岁月了,这么长时间都没舍得扔掉,还过来补补,可见岁月是掩盖不了爱情的,即便是现在,也依然没有改变。 “好的,小伙子”。 老人家说道,我看到外面只是挂了一个破木牌子,门口是一扇旧的门,看起来是一个人加。 “你好,请问有人吗?”我过去问道,此刻门不敢敲的很大声,怕一不小心都弄坏了门。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七十年代的爱情 那个时候,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三间小土房,两个年轻的人就这样开始了爱情。 七十年代的人,即将快要进入八十年代了,农村依旧是经济落后的,特别是一些特殊的家庭,甚至经济来源都没有,除了自己晚上用纸和木棍糊点灯笼能赚几毛钱,其他的也就没有了。 八十年代初,两个人结婚了,聘礼只有一个破旧的小木盒子,里面是一只比较精致的手镯,这还是上一辈父母留下来的,如今又成了下一辈的聘礼,就这样两个人的爱情在这里就开始了,那个时候除了有一个能住的地方,其他的几乎什么都没有。 不过男人自己会琢磨制作陶瓷,虽然没有实地看过,但是家里留下来的几本泛黄的书里面,就有制作陶瓷的方法,小的时候上过几天私塾,所以也认得几个字。 就这样,男人开始寻找可以制作陶瓷的红泥,找遍乡村野外,都没找到,最后在那边不高的山头下的小河边找到了这样的泥土,然后自己把泥土运回来加水和泥,就这样按照书上写的东西,开始制作碗,罐子,勺子等一些常用的家庭用具,就这样家里开始有了第一套东西,就是这一套餐具,让邻居家都羡慕。 后来,在人们的建议下,可以让男人在家里开一个陶瓷店,正好村里大家都缺少一些用具,正好弥补了空缺。 男人一听好主意,主要是可以赚钱补充家用,那样生活就会好一些了,已经很久都没吃过一丝肉了,所以希望让女人过得好一些。 所以就是这样的一个机会,让男人的生活越来越好了,后来有了自己的陶瓷厂,产品便更加多了,只是男人拥有了更多的财富,却没有那么开心了,妻子依然喜欢住在小的屋子里,虽然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土屋子了,但是却也有当年的样子。 男人也觉得还是小的屋子好,开陶瓷店最初只是想让家里有可以不错的用具,没想过会用这个方法来赚钱,所以在几番周折下,将工厂转让出去了,从此又回到了自己做灯笼的年代,此刻,已经过去近二十年的时光了。 “时间真快啊?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了”,男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 “能不快吗?感觉昨天刚撕掉门上的春联,今天就又贴上了,一年的时间就是今天和明天的时间间隔”,女人听到男人的话,不由得接话说道。 “是啊!我也有这样的感觉,门前的小树都新叶去了又凋零成秃树枝,小树都长大了,更不用说人了”,男人望着眼前的小树说道。 这棵小树是男人和女人结婚那天种下的,种的时候还是小树,现在都变成有粗度的大树了,时间都在这眼前流逝了。ァ78中文ヤ~8~1~.7~8z~w <首发、域名、请记住 “哎,对了,我记得你刚嫁过来的时候,每天就是吃着黑窝头,就是因为这个没钱,那些日子我就哭啊!哭啊!哭了很长的时间,你就在旁边跟着落泪安慰我,说一切都会过去的,没事,每次想起这个画面,我就觉得对不住你,如今早已过了那个年代,可是还是放不下,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受苦了”。78中文最快 手机端: 男人似乎想到了什么,所以歉意地说道,女人听到,手下正在缝补衣服突然停了,安静地在那里发呆,然后站起身来,笑了笑。 “没事,这都不算什么,都过来了,而且最让我高兴的是你没有忘记我们一起走过来的艰苦的年代,这样就足够了,我们在一起就是过日子,日子好了就行,不必有那么多顾虑”,女人轻声安慰道,男人跑过去抱住女人就又落泪了。 大概爱情就是如此,没有什么生死离别的大事,就算是每天腻在一起也高兴,所以这就是爱情的普通。 其实,要说如何熬过来的,就是一起风雨相伴,走过春夏秋冬,不在乎吃的有多好,不在乎住的地方有多么差,只有两个人在身边,就仿佛有无穷的力量,支撑着两个人前进。 一晃两个人也不再年轻了,都有了一半的白发,相比更多的人,分分合合,离离别别,男人和女人的爱情越来越坚固,对于他们自己来说,已经是最平常的事情了。 所以,两个人就想过着最平常的生活,一开始小屋子都漏雨,冬天更是冻的瑟瑟发抖,两个人蜷缩在仅有的一条棉被里,等待着春天温暖的阳光,想想那个时候的爱情才是真的爱情。 如今也已经早就远离了那个年代,但是那样的生活很是踏心,正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就不烦恼,就没有什么可以是操心的,虽然确实是艰难了一些,但是却也说得过去,两个人都在勤劳地努力着,就是生活,一个种田,一个织布,不也是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那个时候的黑白照片,虽然看着不错,但是细细一看,除了有点人脸的基本轮廓,都看不清楚是什么,而且几个人挨在一起,都看不出来是在拍照,倒像是一个人多出几只手,几个头一样,那个时候的照片很不好看,不过这就是记忆。 多少年后,已经没有这样的照片了,照片里的人也变老了,不会像是照片一样,人一点都没变,所以在玻璃相框里,一直保存着,保存着。 后来两个人已经子孙满堂了,人生的旅程也度过一大半了,每天就是为了柴米油盐而说着,说了大半辈子了还没够,还想在接下来的时间日子里继续说下去,说给后人听。 后来,当初的嫁妆,那个手镯,已经成了不传之物了,现在的生活都好多了,而且已经像是过时的东西了,现在有很多新的事物在充斥着生活,早已经不是那个特殊的年代了,就必须要接受新的事物。 现在两个人依旧还是自己生活在一起,每天偶尔也吵架,但是没说两句话男人就笑了,像是生活的一大乐趣一样,在两个人之间幸福着。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小溪流的音乐声声 一提到“贫穷”二字,就能想起那两年的孤独时光,那种被束手束脚的样子实在是有些挨不到岸边,像是在空中漂浮一样不自在。 当人生获得更大自由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两年的时间,它已经成为了过去,不过依然可以作为不可忘记的时光,容易找到最初的自己,那个时候向往的东西,现在已经不太重要了,不过却依然记得。 还是感激那两年如同白纸一样的时光,或许正是当时一无所有,所以后来才拥有更多,正是因为这样,人生才刚刚的算是开始,不过那段年轻的时光,确实让你触摸到了人生的一些真实情况,才决定找到一个不错的自己,然后去一个不错的地方。 一看到猫,就能想起自己又年轻又贫穷的样子,不知道什么叫做可怕,也不知道以后到底要做什么才好,想起当时遇到的许多男男女女的事情,想到他们现在都身处何方,想到他们现在不知道都怎么样了,都是那段时光的记忆,不是太贴近,也不是太远离。 如果未来的生活注定是好的,那么,过去的贫穷和困顿都将被封印在记忆深处,无尽的长路漫漫,不知道还有什么在等待我们,但是经历过的一切都是我们的基石,是我们勇敢的依靠,是我们磊落大方生活的回响。ァ78中文ヤ~8~1~.7~8z~w <首发、域名、请记住 跟在女人后面,再加上刚才提到“钱”这东西,过去的记忆会不由自主地跑过来拥抱你,过去的日子就是黑白默片里的一团团糟糕的事情,不过正是因为这些糟糕的事情,才让自己更加明白前路需要思考的重要性,有的时候心被伤透了,人生自然就变得简单了。 “喂,又不走了,你在想什么呢,真的不知道每天你都在思考什么,总是看着前面发呆,我发现你一天不止一两次了,你不知道这样很累吗?总是等着你”。 女人掐着腰过来气呼呼说道,我就被打断从记忆里回来了,我不好意思笑了笑,想到什么就会发呆想着,不管旁边的事情。 “没想什么,就是看着你这么美,不会是天使吧!”78中文首发 78zw. m.78zw. 我笑着说道,女人一听,便不好意思起来,才像是撒娇一样,过来扶住我。 “行了,你就会哄人,走吧!我扶你走”,虽然这样说道,但是我还是能看到女人的笑容,偷偷笑着,很高兴的样子。 “嗯,慢点走,到底去哪里啊?” 我奇怪地问道。 “不是说了啊!不要问,到了你就知道了”,女人白眼说道。 “好吧!这里这么大,一定有很好玩的地方,这是一大片草地平野,那边有很高的山峰,在云间徘徊,像是一座童话世界一样,我才刚刚意识到这是一个好地方啊!” 看着前面我不由得赞叹道。 “那当然了,这里有山有水有牧场,可比城里空气自由新鲜多了,这些就是,多好,远离城市,在这里真棒,所以有一个好去处,是一条小溪流,从山上一直流到山下,特别漂亮”。 女人终于说出是去哪了,原来是看从高处落下来的小溪,不错,值得一看。 “这样啊!那你不早说,还让我猜来猜去,真是麻烦”,我笑着说道。 “切,我可没让你猜,是你自己在心里猜的,不管我的事”,女人也笑着说道,微风轻轻吹拂着她的长长头发,很美。 “那好吧!你现在多少岁了?” 我问到,看着比我也大不了十岁,所以说假如她还没有结婚,也是可以追求的。 “你猜?”女人边扶着我,边说道。 “三十三岁?”我说道。 “不对”,女人摇头。 “那是几岁?”我奇怪问到。 “再小两岁”,女人说道。 “啊?三十一岁啊!”我惊讶说道。 “是啊!不像吗?我有那么老吗?” “不是,我说你不像三十岁的,到像是二十岁的”,我说道,女人害羞笑了笑。 看着这个标致的西方美人,我说道,看着真不像是三十岁的,就是穿上那个围裙,戴个很难看的清洁工的帽子,倒是显得有些老土了一些,这不换上裙子就成了二十岁的女孩了。 “哎,要是他能有你一半会哄我就好了,他每天都忙来忙去,也没有时间陪我说话,这几天倒是你,让我很开心,陪着我说话,真好”。 最后女人说道,我大概能明白,连我有的时候一天也见不到男人,所以女人这样想是很正常的。 “行了,不说这个了”,看着女人有些失望地说道,我就转了情绪,不再讨论这个。 “嗯,走吧!走过那条小路,就能看到一条小溪了,然后绕到后面去,就能看到一个完美的小溪流了”,女人说道,这里确实很美,是我刚从谈话里出来,看到的。 绿草茵茵,有嶙峋怪石,有崎岖但是看上去平坦的小路,很明显有人工凿过的痕迹,这是通向山里的小路,有小鸟飞过,很是幽深安静。 “嘘嘘,你听,是不是小溪流哗啦啦的声音”,女人突然停下说道。 “嗯,有,这声音很美妙,普通一首舒缓的音乐在耳边徜徉”,我说道,不由自主地就闭上了眼睛。 人生有太多的失落,能像小溪流一样,保持着自己的速度,保持着自己的节奏,保持着自己音乐美的好心情,一路跑下去,真的太难了,所以要学学小溪流的精神。 小溪流从高处,一点一点流下来,都有了自己的专属通道,看来已经流了很长的时间了,这岁月里又发生了哪些事情呢? “快,过来,这水能喝,可甜了,据说是从那边的冰山下流下来,自然无污染”,女人说道,我便跟着过去了,虽然小路很难走,但是我好像适应了这样崎岖的小路。 确实,大自然确实是比城里的最大广告牌漂亮多了,各有各的美吧!只是喜欢自然多一些。 “嗯,真的有点甜”,我坐下,双手捧着一手水喝着,不由得羡慕赞叹道。 “行了,我这有杯子给你”,女人说道。 《迷之森林——鸟》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颜料的天空 青春时代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它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梦幻的如同天使般从天空中飘落下来的女孩,她有最纯白的裙子,有最美丽的心灵,在你面前走了一圈,忽而消散在你的眼前,如同梦境一般悄然散去。78中文首发 78zw. m.78zw. 青春活泼的心,决不作悲哀的留滞。 青春最终还是美好的,无论你经历了多少失去,错过了多少不可挽回的时间,最终都会以怀念收场。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们含着泪,一读再读。 青春回忆的时候,应该是声泪俱下的,怀着有些伤感的心,伤感着伤感着,就笑了。 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虽然话如此,但是隔绝掉七情六欲,又能怎么样,还是会心动一点过去,只是不再动用感情去回忆了,顺其自然,更好的还是创造未来。 据说那些你一笑就跟着你笑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爱你的人。 其实,这么多的感情,都是没有结果的,没想得到,也没想追求,但是此刻表现出来的感觉,就是你的第一感觉,你骗不了自己,却也没有行动,一个心理想法而已。 放风筝的时候,望着天空,没有想过这是怎样的天空,直到后来看了很多的文学作品里,都有天空的影子,所以也开始看看天空,是看见却不可及的东西,倒不是遥不可及,因为一伸手也可以触摸到。 如果你给我的,和你给别人的是一样的,那我就不要了。 因为每个人都是特别的,所以也希望在你这做一个你认为特别的人,而不像是其他人一样,有些话你认为是心里话的可以和我说说,而你却不想和其他人说,我很优越感你对我的依赖性,我希望你什么事情都和我说,这样我会觉得在你这,我也是你不可或缺的人。 青春之所以特别,是因为有了这个特别的人,因为这个特别的人,所以青春才显得鲜活有趣,生动而快乐,才会有意义,这就是有关于你的特别的青春。 一座小城并不能留住你,留住你的是你的心里牵挂的人,因为她在这里,你便感觉这里就是你的全世界,也许你会抱怨这里北方的天气太冷,但是因为她,心里还是温暖的,你不知道这样的付出值不值得,只是觉得可以,那就留了下来。 一个地方让你有归属感,一个是过去的所有回忆在这里,一个是认识的人都在这里,这是瞬间就回来的归属感,不像是在外面,即便认识的人再多,总归不是故乡。 画画,首先要画出天空,给天空涂上颜色,涂上漫画一般的蓝色,然后下面再画各种各样的人物,再画上不同颜色的衣服,似乎都在改变,就连静止的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将颜料混合,会有很多种颜色出来,将天空涂上不同的颜色,就是青春的色彩天空,青春就这样过来了,带着最后一个夏天的气息,也快要过去了。78中文最快 手机端: 叶走了以后,我又感慨了一番,时光匆匆留不住,特别是美好的回忆失去了,还要不停地想念回味,因为也许就只有这一次机会,下一次就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所以都会留恋,会怀念过去,会不惧未来。 然后看到一个老人家,又开始想了想七八十年代的爱情,那个时候正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后来才有更多的空间放下更多的东西,可能是给腾出了空间,放下更多的东西。 最后就是等叶下班了,不过最近好久都没去酒吧了,什么情况也不知道了,手机也好久没开机了,除了奔跑之外,我似乎真的与世隔绝了,觉得手机就是寂寞的产物,倒不如什么都不用,也不联系任何一个人,只是自己安静地呆一会儿。 昨天和梦一边吃着榴莲,一边回忆学校里的青春往事,临走的时候,居然感觉教学楼前一片落叶都这么多情,更不用说走过的每条小路,认识的打闹的许多人,还有小卖部,自己爱去的图书馆,都是一个又一个回忆的亮点,所以还真的有些舍不得。 路边的单车我确定每一辆都骑过,只是有时间限制,当我们放下单车走来时的路的时候,身边的景色就又都不一样了,再回头看看,只剩下寥落的几个人在默默向前,而自己却选了一个人都没有的路。 幸好遇见了梦,我可能才变得有话可说,梦真的是替我抵掉了很多的沉默,所以有一个人在身边,你知道有多幸福嘛,我认为这就是永远,不担心别人担心的事情,我们只是走好每一步,如此而已。 我们的头顶天空的颜色也在变,就像是自己画的那幅颜料的天空,包含了很多个颜色。 当再去回忆这段时光的时候,真的是太幸福了,似乎这就是永远一样,能保持纯洁善良的心,能在很多困难的时候,依旧想起这些可爱温柔的时光,那么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自己和梦一路走来,也看过太多太多的分别,是没有说什么,就自动默认的分别,当初选择在一起的时候那么有激情,现在分开了居然没有勇气说个再见,实在是有些过分了,我和梦也在帮别人挽回一些东西,同时也是在警告我们自己,想要分开的两个人决定分开,说再多挽留的话都是徒劳的,睡醒的人永远叫不醒那个装睡的人。 面对这些东西,最好不要遇到和面对,因为就算你再铁石心肠,也会有被波及到的时候,太多太多的伤也会在石头的皮肤上留下痕迹,凿出疤痕,砍出裂缝,最终还是会伤到心,丢掉心外边硬壳的保护。 失去,失去,一再失去,最后也没得到什么,当然也好像得到了什么,从心出发,止于平淡,直到不再失去,便是最好的了。 从很远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个自己,然后望着天空,在灰暗的天空下,涂抹着厚厚的色彩,一道彩虹出现,便是晴天的夏日了。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一杯子的水 这个时候觉得,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能去自己想去的地方,本身就是一种不起眼的幸福。 在江南看过花,在这里看过许多奇奇怪怪的草,折下草叶,放在鼻子尖闻一闻,似乎能想起什么来,这是一种孤独的味道,也不全是,总之,青春的样子大概就是这些奇奇怪怪的草,你见过她,可是转过头又不认识了。 遇到的人就算是有缘吗?不是。 即便是两个人在一起了,然后又开始了新的生活,就算是有缘份吗?不是。 缘分不过是发生在眼神相互交汇的那零点零一秒,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想和对方说话,这就是一种缘分。 如果遇到一个人就说有缘,那岂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缘份,缘份这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普通了,如果是这样,那缘份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所有的有缘份,不过是和那几个人而已。 我感觉从悬崖上掉下来,然后认识了眼前这个女人,这就是缘分,当她把杯子递给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也许缘分遇到,不一定就是一场特别的爱情,也可能是一次好好的陪伴,是照顾你的暂时生活,你终归还是要离开这里的。78中文首发 78zw. m.78zw. “啊!不会吧!还拿杯子啊!我用手就行了”。 看着女人拿出杯子,我就笑了,小溪里的水就是用手才觉得好喝,用对了方式,用杯子太简单就没有那种水从手指间流走的感觉了,所以用杯子不好。 “快点,拿着”。 女人命令似的语气说道,我就接过来喝了一口水,然后又还给她了,别说,水确实挺好喝,现在这样干净的地方太少了。 喝完了,我就想在这里坐一会儿,哪里也不想去了,接下来我必须想着如何回去,又需要找到一个新的地方,开始自己真正的旅程,那样才决定旅行有意义。 “喂,又发呆了不是”。 女人说道,她也坐了下来,耐心听着小溪流水的声音,舒缓的曲调让人很安心,所以就这样没有再说话。 “这里能出去吗?”我突然问到。 “嗯,你想走,这里多好啊!你去哪里?”女人突然有些失望地说道,这眼神我好像在哪里也见过。 “你想让我住在这?”我奇怪地问道。 “你住在这怎么了,又不是放不下”,女人无奈说道。 “行了,我还没说走呢,你着急什么,怎么怕我走啊!”我戏谑地说道。 “嗯”,女人毫不犹豫地说了一个字。 我笑了笑不想知道原因,因为太多的事情都是无法预知的,有的也不要人为去干涉,走到哪一步都是一个规律,如果对方加深了脚步还好,要是自己加深了脚步,却想去试探对方,对方却没有加深,那么就很尴尬了。 等着对方表露出来,自己再根据情况判断,应该会好一些,感情着东西就如同高山流水,一旦流出去就回不来了,一发不可收拾,所以趁着还没出发,就不要流出太多的感情,也不能随意动用感情,一不小心就会受伤。 一杯子的水,只能当作半杯来喝,不需要太多,也不需要太少,对你刚好保持在了随时可以记起,又随时可以忘掉的恰到好处的地方,你留下,你离开,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只是希望你留下,而你走,我也不会挽留。 “行了,走吧!里面还有好多漂亮的花和好吃的水果呢,这可都是大自然的恩赐,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吃到最好吃的东西,走了”。 女人说道,拉着我走了,现在我感觉出来走走好多了,最起码感觉能正常走路了,虽然还是能感觉到一点疼痛,不过却好多了,真好,我心里欣慰道。 “好吧!等回来再说吧!”我说道,起来就跟着走了。 看惯了的地方,也有风景,也许只是一时好奇而已,城堡的天空下虽然湛蓝,但是也有伤心的人,古老的城邦建筑,不知道在哪里冒出来的一家人,挨着很近的大海边,仿佛一切都离得很近,但是长时间在这里就平常了。ァ78中文ヤ~8~1~.7~8z~w <首发、域名、请记住 古老的角斗场,人在和凶猛的野兽搏斗着,血迹斑斑的凹凸不平的石头地面,黑色的大理石已经变成红色了,似乎在说着这样的生活是怎样产生的。 突然又来到这丰富多彩的自然山光,有美景,有好吃的野果子,像是进了孙悟空的花果山一样,突然感觉也挺好的,至少看过这里的美景。 “来,还是我扶着你吧!”女人过来乖巧说道。 “不用了,你这样你的男人又吃醋了”,我逗笑说道。 “管他呢,反正一天也见不到他的影子”,女人生气说道。 “那也不行,你需要去主动关心他,他一个人每天都这么忙,你应该理解他”,我耐心说道,实在是想要遇到的每个人都幸福,哪怕不认识,也会有这样一份美好的祝福。 “哎呀,知道了,一个没有结婚的人居然来说我,真是”,女人白眼说道。 “行了,也不是有意说你,给我碗吧!先放这里也没有关系,等会我们就过来取,反正这里也没有人”,我说道,把碗接过来就放在了草丛里。 我想知道草丛里到底是多少小虫子的家,一不小心破坏小虫子的睡觉,那可是感觉心里有些不快乐的,所以我想了一下,又把碗挪到了岩石下面。 “对了,你为什么还不找女朋友呢?” 女人突然问到。 “还小呢”,我回答到。 “还小?不小了,提前找到也可以做准备啊!”女人说道,经过女人这么一提醒,还真是动心了。 “关键是我自己的理想都还没实现呢,哪管的过来自己的情感问题,再说吧!”我确实是这样想的,可是又怕患得患失,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嗯,行吧!你有自己的打算就行,感觉你和其他人不一样,有自己的想法,那祝你好运了”,女人笑着说道,此刻,还是扶着我,好闻的头发香味,一阵一阵飘过来。 《迷之森林——鸟》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果实飘香 四季流转,岁月更迭,大自然里长了多少的果实,看不到的果实,又从树枝上掉到地下腐烂,成为了很多虫子的食物。 当然还有看得到的果实,是自然自己生长的,或者说自己栽种的,看着果实本来就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情,所以这就预示着快乐了。 按说森林深处,应该有野生动物的,但是这里除了森林,一些小的动物之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所以看着也挺奇怪的,不过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没有更好,孩子叮当可以满森林里跑着玩,可以看到很多奇怪的东西,可以更加认识大自然。 森林里每一秒都有落叶,一天不知道会掉落多少叶子,而且很多的叶子都不一样,能收藏叶子作为标本也是不错的,所以每一件事都有值得一做的快乐,即便是自己一个人看遍这森林里的风景也不无聊,内心足够精彩,就能对抗这孤独的世界,如同孩子一般。 孩子叮当可以看着草叶上的绿色毛毛虫,绿松松的毛毛虫居然有翅膀,可以变成美丽的蝴蝶飞向天空,着让孩子叮当很奇怪,问了妈妈也只是说就是这样,可还是奇怪,毛毛虫怎么可能是蝴蝶呢,孩子叮当响到。 对了,自己虽然现在是孩子,但是自己是不是也会变成蝴蝶,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想到这很可怕,所以孩子就哭了,趴在树枝上哭了,可不要变成什么奇怪的东西,这样妈妈就不要我了,孩子心里想到。 “喂,你看,那边有青色的苹果和红色的苹果,喜欢吃哪个?” 一进树林首先看到的是苹果树,果然有青色的苹果和红色的苹果,只要是苹果当然都想吃了,所以就都要了。78中文最快 手机端: “都想吃”,我说道。 “贪心”,女人白眼说道。 “嗯,有的时候贪心也挺可爱的”,我接话道,显然又惹来一阵白眼。 “行吧!你等会,我摘取马上就回来”,女人说道。 风到了这里就是粘了,粘着人的心,这里几乎没有风,可能是被无数的叶子给慢慢融化了,所以感觉不到一丝风在流动。 “我在原地看看吧!”我轻声自语说道。 “哎,如此也好,这次最起码坚定了一些心思,又看到了不少美景,主要是认识了人,还不错”,我自己依着书说道。 我轻轻坐在草地上,浓浓的草香扑鼻而来,经历了这么久的光阴,总算是安静生活一会儿了,能安静躺下在,在草地上冥想,也是比很多人都幸福了,但是这对于自己来说,好像还不够。 再看看自己这双腿,受伤了多少次了,不还是一步一步坚持到现在嘛,跑过了多少的街道,擦肩而过了多少人,又有多少脚印,印在了很多的地方,然后不断克服着生活的艰难,看着自己获得人生更大的自由。ァ78中文ヤ~8~1~.7~8z~w <首发、域名、请记住 突然感觉,自己的坚持一直看不到光明,现在感觉前方的人生路就有了路灯了,就亮了,像是阳光透过这浓密的叶子,森林深处也有一点光亮了,然后阳光照在自己的眼里,很幸福,很自由。 现在出来走走,腿就好了很多了,最起码能自己快步走了,虽然还是有着疼痛,我望着天空在想,自己到底是怎么掉下来的,我突然又想到红色的草叶,然后从口袋你拿出来,看了看,人生也许会因为这不起眼的草叶又发生改变。 “喂,又发呆”,女人过来说道。 女人左手托着两个青苹果,右手托着两个红苹果,红苹果也不太红,所以看起来应该是吃着青涩的,不过就喜欢这青涩劲。 “对了,红苹果有些酸,你还是吃青苹果吧!我刚才尝了一下,不太酸,给你”,女人说道。 我触摸到女人的手指是凉凉的,我接过苹果,在心里默默想着,然后接过苹果来,才发现苹果也是凉凉的,是比平常苹果要凉一点的。 “没事,我就喜欢吃酸的苹果,苹果不酸还不好吃呢”,我说到,就把红苹果拿了过来,洗过了,咬了一口。 “这边的溪水这么凉嘛!苹果都亮了”,我说道,不过凉凉的感觉,更好切合了夏季的炎热。 “嗯,里面一进去都感觉凉了一些,是避暑的好地方”,女人说道,自己也吃着。 “嗯,对了,孩子呢,他去哪里了?”我突然问到孩子叮当。 “不知道,应该又跑出去了,别管他,自己就会回来的”,女人不在意说道,还真是宽心吧! “那也不能让他乱跑,遇到危险怎么办?”我说道。 “这里没有危险,又没有野生动物,没事的,而且他都是在自己的小屋子里”,女人说道,倒是把孩子的行走路线摸的一清二楚。 “好吧!每天你们就是这样的生活吗?”我问到。 “对啊!每天可以看着马,有的时候也可以骑马,还可以去采蜂蜜,有很多美丽动人的花儿,有好多免费的水果,有什么不好的”,女人满足的眼神说道。 “当然还有好多有趣的事情呢”,随后女人又补充道。 “嗯,这里是挺好的,来了就不想走的那种”,我说道,顺便又躺下了,现在就想躺着想想一些事情, “你不走了”,女人眼神闪光问到。 “走啊!当然要走了,这里又不是我的家,我只是在这里暂时居住而已,迟早还是要走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说道,女人很快又啃起苹果来了。 “好吧!走就走吧!”女人说道,也躺在了草地上,我也躺着,感觉像是一对小情侣一样呢,所以我就侧过身子,然后就又坐起来了,接着吃剩下的一半苹果,还别说,这最自然的苹果还真是好吃,是小店小摊上买不到的。 “嗯,没事的,有可能还会回来的,不用伤心,有的地方还是会回来的”,我笑着说道,故意看了看女人的反应。 “你爱走就走,想回来就回来,管我什么事情,我只要吃自己的苹果就好了”,女人白眼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会跟着出来,总之很高兴就好。 “好吧!那个里面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吃吗?”我贪心问到。 “还有草莓,有红枣,有蓝莓,还有好多好吃的呢,像是一个人工的大果园一样”,女人笑着说道。 《迷之森林——鸟》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一起去的染料店 工作了一天,下班自然会是最好的解脱了,可以踏着轻快的步伐前进,可以去吃点好吃的,可以去喝点冰茶,去除一天不怎么高兴的情绪。 这样的轻快的感觉,在叶的身上很容易就体现出来了, “哥,我下班回来了,有冰的果汁吗?” 每次一回来,叶就这样说道,实在是没办法,所以每次都会在冰箱里放几瓶橙汁,怕他回来想要喝。 “有,在冰箱里,自己拿去吧!记住一定要关冰箱门”,我提醒道,每次这家伙都不关冰箱门,所以很是无奈,费电不说,里面的东西全融化了。 “知道了,哥”,每次大概都是这样的对话,所以还是挺熟悉的。 今天变了,是我太想知道那家店了,所以就过来了,只要是不远的地方,都会撒腿就跑过去了,所以还是挺不错的。 奔跑大概真的成了生活最好的方式,你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去做什么的时候,就要跑步,你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写的时候,你需要跑步找突破,去一个地方取快递,也要跑步,去图,也需要跑步,总之,跑步就是最好的生活状态了。 “在这呢”,快六点了,我跑去酒吧门前,看着叶刚出来,我过去喊道。 “好嘞”,叶也撒腿就跑过来了,我俩现在都没有什么拖延症了,几乎叶就是受我影响,做什么事情也都积极快速了,什么事情也要有提前的准备了,不会拖到最后一刻,临时抱佛脚。 生活在温带的人们,总能从叶绿叶黄中感知四季的轮替,甚至从树木开花的时间就能判断这一年是偏暖亦或偏寒。 树木充当着四季的信号,可回到日常生活中,又极易被忽视,人们都在各种忙碌中度过,只有闲暇的时候才会去自然里采采心情,换换风格,所以这个时候才有时间去看看这四季的变化。 我们所有的热情,都被各种各样的事情分成小份扔掉了,在所有琐碎的糟糕的心情里,被忙碌无为的生活给掩埋了,所以人不能只是停留在这些东西里,你要学着去把这些东西分类摒弃掉,进行适当的取舍,顺便再重新转化成当初的热情,让走的路有意义才好。 “走吧!去看看”,叶跑过来说道。 “我也刚到,先休息一下,一会儿再去”,我说道,顺便喘了一下粗气。 “好的”,叶在旁边原地转圈,刚好我看到叶的女上司也出来了,我怕看到我,就拉着叶躲到了街里面,看着她走过路。 对了,上次女老板说让我去新的酒吧,一开始说去,现在又给拒绝了,所以还是不去的好,不过有的时候也时常过去看看,我认为自己太过自私了,也变得太疏远人了,有些过分了,对于喜欢自己的人不应该太疏远,即便是有的时候讨厌,也不应该这样,我决定找个时间好好跟她说说。78中文最快 手机端: “行了,走吧!什么也不要问”,我就知道叶要问干嘛,所以提前提醒道,不要问。 “我就是问问你和她怎么样了,我看我们老板挺喜欢哥你的”,叶说道。 “都说了不要问了”,我说道,叶吐了吐舌头闭嘴了。ァ78中文ヤ~8~1~.7~8z~w <首发、域名、请记住 “知道了,该走了”,叶说道,我便跟着过去了,好像刚才又记起刚才的老人家了。 “嗯,走吧!你不说你认识吗?你带路”,我说道,顺便从口袋里拿出榴莲糖吃了一颗,还是上次在商场买的呢! “给我一颗,哥,光自己吃啊!” 叶笑着说道,我俩整个夏天不知道笑了多少次,笑生活的一事无成还竭力追求,笑自己自作聪明,总觉得未来可以前途无量,当然也不是刻意这样想,只是觉得应该这样想,把自己的位置贬低一点,防止一不小心整个人就漂浮了。 “给你,这可是榴莲糖”,我笑着拿出来说道。 “啊!那就算了吧!我还是去买个冰激凌吧!”叶一看是榴莲糖脸色都变了,所以看着旁边的超市说道。 “嗯,等你”,我说道,看着街上的车,突然自己想开车来一次自己的驾车旅行了,所以一个奇怪的想法就又出来了。 此刻,我们进入了刚才的小巷子里,里面虽然是旧了一些,但是也不是太旧,也就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情,所以看起来没有那种沧桑感浓烈,但是依旧能想起一些东西。 “来了,哥,给你一个”,叶跑过来说道,给我了一个草莓的冰激凌,叶知道我爱吃这个酸酸甜甜的口味,所以在意你的人会自觉记住你所爱的口味,你所要穿的衣服,你所有的脸色变化,面目表情。 “走吧!哥,那个店就在前面呢,不起眼的小店,是我无意间走到这看到的”,叶说道,我俩就走过去了。 “要进去吗?”走到门口看了看,我问到。 “不进去了吧!里面没有什么好看的”,叶说道。 “进去吧!”我说道。 “那好吧!”叶说道。 “您好,欢迎光临裁缝染料店”,我们一进去,老板说道,是一个个头不高的中年人,应该有六十岁了,刚才只是老人进去了,我并没有进去。 “您好,我想补一件衣服”,我说道,把一件毛衣就从怀里拿了出来,递给了老板,老板戴上眼镜看了看。 “嗯,不难补,等待半个小时,那边有茶水,可以过去解渴”,老板说道,我和叶就坐过去了。 “好的,麻烦了,听说还能给衣服染色,是真的吗?”我转过身子去,又问到,屋子一派古风的样子,木桌子,传统的木椅子,还有淡淡的松香。 “能,你想要衣服变成什么颜色都可以”,老人说道,便开始拿着针线开始补漏洞了。 “好,那好,我们先等会儿”,我说道,叶早就坐在椅子上喝茶呢。 “嗯,等一会儿吧!”老人说道。 接下来,屋子里很安静,就是能听到针针碰撞的声音,还有沉重呼吸的声音,叶看看我也忍住没说话。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可乐小城 生活里能发现很多奇怪的地方,奇怪的人,做着奇怪的事情,享受比别人都快乐的人生。 人生有很多的惊喜都是自己创造来的,自己的选择真的很重要,就是可以贯穿一个人的一生都是怎样的,所以会小心翼翼地选择,也不要太在意,总之做自己就好。 一杯结冰的可乐,黑褐色液体,吱吱冒着气泡,如同热情的冒泡,在小城的各个角落里陪伴着人们度过炎热的夏天,孩子,父母,还有小猫们,都爱喝可乐。 可乐小城并没有很多的故事,有的只是最平常的东西,可是最平常不过的东西,就是因为一句“你好”,而变得不一样,在陌生的面孔里传递,不知道你是谁,只是知道你在这里就好,就值得打一个招呼说一会儿话。ァ78中文ヤ~8~1~.7~8z~w <首发、域名、请记住 图书馆前有一一颗梧桐树,梧桐叶落,沙沙的声音可以在隔着图书馆的窗户都能听到,喜欢没事的时候过来看看书,顺便带一瓶可乐,如果可乐不够了还可以去买,总能在这里翻书度过一个可爱的夏天。 刚走过去一个女生,有些可乐颜色的头发,波浪卷发,看着背影很是迷人,所以来图书馆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寻找美的人物,顺便再看边欣赏,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喜欢一个人到处走走,看看陌生的地方,从图书馆前经过的时候,会捡起一片梧桐叶拿在手里,在这里看看天空的颜色,这个时候还有叶子会落下来,会从脸庞旁边滑落。 叶子没有什么稀奇的,只是每每回忆的时候,都有天空飘落落叶子的影子,有一个特定的场景,似乎飘落的叶子是在诉说着各种离别,诉说着离别的不可逆过程,叶子落了,不会再重新回到树枝上。 我相信,不论是哪个时期的你,都值得纪念,至少还会有孤独的光阴陪伴,在那段孤独的日子里,我们不断思考前方的路,思考应该去哪里,思考如何安心地生活着,世界那么大,还能没有一个容身的地方吗? 衣服果然还没到半个小时就缝补好了,给了钱,说了谢谢就走了,这件毛衣还是老妈给一针一线织出来的呢,可不知怎么出现了一个洞,这次刚好补上,也算是弥补了一个小失落的事情。 拿着新的毛衣心情大好,秋天就能穿了,省的总是在衣橱里挂着,还只能看,不能穿。 “该回家了吧!”叶郁闷说道。 “不再出去转转了,还不到吃饭的时间呢”,我说道,人行道上都是刚好下班的人,各个颜色的服装都有,很是有排场的浩浩荡荡的下班大军,我们足足等了十多分钟才渐渐少了下来。 “已经七点了”,叶说道。 “你怎么知道七点了”,我奇怪说道。 “他们七点下班啊!”叶指着那些人说道。 “好吧!这样啊!”我笑着说道。 “当然了,我是提前一个小时”,叶高兴说道,和身边的人一比还是挺轻松的。 “行吧!走,喝酒去,还是喝可乐去”,我说道,不能再让叶喝酒了,不能学我,所以还是喝可乐去吧! “那行吧!喝可乐去”,叶说道。 在我们小小的年纪里,早已经藏着一股老气横秋的味道,没有什么事情是自己想做的,也没有什么人是值得自己珍视的,身边熟悉的人的面孔,在时过境迁以后,我竟然连他们的样子都记不太清了,那个时候的人,对于自己来说,如此而已。78中文更新最快 电脑端: 时光和爱情在这座小城里如同真空,所以一直期盼着能够走出小城,获取另外一种人生体验。 即便时暂时离开了,自己依然不得不回到这里,回到这座生活的小城里,回到这座既是熟悉又有着巨大隔膜的城市。 其实,再次回来的时候,身上已经带着两种生活了,各个生活里都有自己认识的人,都有各自的生活区域,只是一种生活充满了希望,一种生活还是失落平平,没有任何的改变,不过却变得好像不同了,如此而已。 嗯,我确信,确实是不太一样了,我开始容纳那些认为不可思议的事情,明白了失落,明白了孤独无助的感觉,这确实都是自己应该接受的,没有这些东西的逼迫,或许还没有现在的生活呢。 如同可乐在空中飞旋,只要阳光一强烈,或许瞬间就被蒸发没了,可是阳光没有这样做,在恰当的时刻为你保留了最后一点退路,所以才会尝到最后一点可乐的味道,这味道酸酸的,甜甜的,似乎如同这小镇一样虚幻不真实。 在小镇的整个夏天,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喝了多少可乐,甚至认为自己喝的可乐多了,也会变成一个虚幻的人,不知道眼前的这世界是什么东西,似乎这里一切都是虚幻的。 每天都在郁闷地抓着酒瓶整齐地摆在外面,一不小心就成了一座小山,没有多少钱,却能每天都有酒喝,还真是奇怪,喝完酒,再和一口可乐,气泡水在嘴巴里蒸腾热闹着,如同整个青春,只有自己为自己喝彩,这样的感觉只有自己知道,而别人则对你置之不理,甚至都没看到你的青春的样子。 我们在为了未来焦虑着,我们在所有的店铺镜子前看着经过的人,似乎在没有风的湖泊中,也能看到湖面水波荡漾的感觉,莫名其妙的心风席卷着内心,本来没有任何事情的生活,也让自己变得不安起来,担心失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如此而已。 空虚是一个巨大的容器,想把所有的东西都吸纳进来,以填满里面的空间,空间满满的,没有一点多余的痕迹,可是似乎还是缺少了什么。 觉得生活玄幻,觉得梦想遥不可及,觉得爱情可想而不可得,觉得前方就是一片没有任何生机的死海,所以才放纵自己,躺在小床上迷迷糊糊过日子。 突然,天空狂风闪电,你的脑子里突然感觉一阵清明,似乎想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那就是自己一直躺在这里,什么都不做。 所以必须逼着自己有梦想,必须,从现在开始,别人走过的路,你需要去跑,以节省更多的时间,去超越那些走路的人。 “啊!还是可乐好喝,冰凉冰凉的”,叶说道。 “好喝,但是不能多喝”,我提醒道。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完全好了 有的时候,我们会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长长的一天终于过了,能睡觉了。 反过来,再想,今天怎么过的这么快,似乎什么都没做一天就过去了,真是快,同样的你,有两种不同的心情。 时间似乎永远不停止地前进着,任由世界如何变,都一样。 我们也是一样,都在慢手慢脚地前进着,有的时候前面是平地,有的时候前面是沟壑,有的时候前面是高山湖泊,你所能走的,只有翻山越岭,掉进沟壑里再爬出来,无论前方是什么路,都要闯过去,这就是人生路。 “哎,看着你的伤应该好的差不多了,一会儿回去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女人起来说道。 把吃完的苹果剩下的核扔在了旁边的草丛里,我也学着样子扔了过去,很高兴的一次扔东西,所以我就站了起来了。 “嗯,差不多了,还要多谢你的照顾,还害得你没有休息好”,我歉意说道。 “没关系,谁让你的病人呢,照顾你是应该的”,女人笑盈盈说道,随后就站起身子来了,才感觉有了一阵风,扑面而来。 这是一个高岗,可以从这里看到旁边的地方,是地势较低的,这里似乎是一个突出来的部分,很是奇怪的一块大石头旁边,不过我们离着石头还有一段距离,所以看着路面不平坦。 “嗯,等明天我会拿一笔钱给你,算是感谢了”,我说道,他们应该给点钱,虽然现在手里有点钱,算是感谢救命之恩了。 “钱?不用了,如果你认为我救你是因为钱,那你就错了,如果你认为我的照顾就值这点钱,那你还是别了,我们不缺钱,你也不用感谢我们,你现在就可以走了”,突然女人说道,只是因为提到给钱的事情,不过我也能理解,这个时候说这个确实有点伤人。 “那我给你打扫卫生,做饭,先不走可以吗?算是感谢了”,突然我又改口说道。 “这还差不多,还给钱,真是,你自己玩吧!我累了,回去睡午觉了”,女人说道,就走了,我就笑了笑,这女人的脾气还挺烈。 “行吧!我自己在这,你先回去吧!” 我说道,大有躺下走不走了,要睡觉的姿势。 “呵呵,你也不能呆在这,跟我走吧!” 女人说道,拉着我就走了,手指很软,我就这样在后面被拉着走。 “我也不能呆在这吗?”我奇怪问到。 “不行,你的伤还没完全好呢,你不能在这待着,回家休息去”,女人边小跑,边说道,我也无奈地在后面跟着。 “那好吧!”我回答道。 “那你睡醒了去马棚把马粪给铲了,我就不用弄了,我去给奶牛挤奶,给你煮牛奶喝”,女人高兴说道,合着我还要铲马粪,真的是无奈了。 “记住是睡醒了,大概三四点钟就可以”,女人说道,我便也没搭话,就当没听到吧! “喂,听到了吗你?”女人慢下来焦急说道。 “哦,听到了,保证完成任务”,我说道,此刻,已经下了山了。 往回走的小路也很好看,到处有郁郁葱葱的花草,夏天这里真好,还凉快,真是一个避暑的好地上,所以真的是不想走了,而且女人说的,去挤牛奶不正是我想象中夫妻平常的牧场生活吗? 现在居然近在眼前,虽然女人不是自己的妻子,牧场也不是自己的,但是这种感觉真棒。78中文最快 手机端: 电脑端: “哎,不对吧!我可是病人吧!你不能让我干活的”,我突然郁闷说道。 “行了吧!全都好了,都十几天了,再说你只是昏迷而已”,女人说道,我才发觉,已经有十几天的光阴了,这么快吗? 突然想到不知道布鲁诺现在怎么样了,就这样在船上就算是告别了吗? 这还是人生第一次有这样的告别方式,不知道这是告别方式,直到现在才知道这是告别了,我也就这样走了,还真是奇怪,难道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吗? “喂,你又发呆,我在你面前你都发呆,行了,反正也快到了,你自己回去吧!”女人说道,转身就走了,还不忘记叫我两声,我才反应过来。 “我也回去睡觉了”,说着,有好多马都是嘶鸣叫着,我就自己回去了。 女人点头,消失在前面房子的拐角处,即便是熟悉的地方,房子这么多,有的木头上的纹理也感觉没有见过,虽然这间小木房子在这里很久了,自己也经常看到,但是对于木头的纹理,还是有意细看第一次见到。 所以说嘛,即便是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也有你没有看过的纹理,没有看过的东西,甚至是一个特殊形状的符号,你可能都没看过,你所说的熟悉,不过是表面上看到的样子,但是对于内心却并不熟悉。 啊!这下应该算好了,我突然意识到,又能跑步了,这下总算不用担心了,我故意活动了一下手脚,过两天应该会更加利索,所以还是挺高兴的,接下来就是要出去了。 “睡觉去”,我说道。 可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吃巧克力蛋糕,想吃奶油的味道,这也是刚才一瞬间想到的东西,所以还是挺奇怪的,不过这里哪有蛋糕吃,所以还是忍着,有机会去买几个去。 现在也想吃冰激凌,想在睡觉前吃一个,可是也给否定了,然后美好的东西过后,就是不美好的东西了,我突然又想起昏迷的时候那个黑暗状态,灵魂似乎在黑暗里游离漂浮着,像是魂魄被夺走,然后又有一股力量给放进了肉身,才重新醒来。 这算是人生获得了更大的自由嘛,可是自己心心念念追求的东西,等到真的攥在手心里了,又感觉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可是也是追求了这么久才实现的,虽然等到拥有了感觉没有什么,不过也还是要珍惜。 拥有什么最好呢? 当然是一个健康的身体了,好好保护自己,才能走得更远地方,遇见自己的一生所爱女孩。 《迷之森林——鸟》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叶爸叶妈 有的时候,分别就是这样,两个字“再见”就没有了,总觉得很多人太冷漠,总觉得这个世界太冷酷,所以像是自己这样温和的人,很少。 其实,我的脾气也不好,都是在刻意地压制着,压制着,压制着,没有爆发,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就不那么生气了,所以还是挺有效的。 我也知道,脾气不好,也并不是一件坏事,最起码可以知道爱憎分明,可以根据自己所理解的东西,判断是非对错,当然有的时候也并不是自己的错,所以要生气是必然的。 都说我性格温和,像一个女孩子一样,心里藏着一颗公主心,其实,确实有那么一点,但是同时我生气也很可怕,只是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让我生气的,所以一般都不会生气,不过也总有那么一次是控制不住的,所以就要生气。 一生气心里就不能憋气,非要和谁说说,或者直接发泄出去,不然感觉整个人都被气爆了,实在是撑不住了。 不过,自己还是挺有礼貌的,都是生气理论着,说说道理,不会真的去打人,那样我自己都是不允许的,所以生气的时候就会有人说,连生气都这么可爱,就实在是不会生气。 生气总是有原因的,我说的问题不能有人犯错,那样会生气,我会在意,不过有的时候对方一句“我错了”,就立马心软起来了,所以自己也是一个很心软的人,不能狠起来,所以我自己有的时候都会笑笑自己。78中文更新最快 电脑端: “啊!终于回家了,虽然家里没有别墅好,不过温馨就好,我也想要那样一个别墅,可是没办法”,回来,叶妈说道,叶爸笑了笑。 “行了,别说了,都一把年纪了,还像年轻的时候羡慕人家有别墅啊!有家可归就不错了,去,做饭去”,叶爸拿着水杯喝了一口水说道。 “哎呀,我累,走不动了,你去,我做的不好吃,在别墅做饭的时候,不还是人家孩子做的嘛!”叶妈说道,满脸不愿意去做饭。 “行了,现在连叶都会做饭了,你啊,你也练习一下去”,叶爸笑着说道。 “不去,反正也不饿,都不去了,先睡觉了,先睡觉”,说着叶妈就睡了。 “行吧?不吃算了”,叶爸说道也不管了。 “哎,你说这次叶出去是对的”,叶妈突然问到。 “绝对是对的,现在这孩子也不闹脾气了,而且一些东西也都自己会了,所以还是不错的”,叶爸叶说道。78中文首发 . . “会了,也是受人家孩子的影响,你别说,当一个作家就是不一样,小小年纪就能这么懂事”,叶妈说道。 “作家?谁是作家?”叶爸奇怪说道。 “那个孩子啊!我去了他的屋子里看了他写的文章很不错呢”,叶妈说道。 “哦,我说你你说去厕所这么长时间呢,合着是去人家孩子屋里去了”,叶爸突然想到了什么,起身说道。 “不然呢,虽然叶说好,但是我们毕竟不了解,所以还是探探虚实,看到他写的文章我就放心了”,叶妈说道。 “你说的也对,不能凭表面就判断一个人,这也是对孩子负责,既然没错,那你才把叶放心在那的”,叶爸突然又明白了什么。 “是啊!觉得能学到很多东西,不然我早就让他一起回来了,还让他呆在那里干嘛,既然现在觉得不错,呆在那里也好”,叶妈说道,防人之心不可无也是人之常情嘛! “行了,别说了,明天刘主任还让我们研究一下蛋白质的组成,是该休息了,明天又要工作了”,叶爸说道,把话题转了。 “嗯,反正有泡面,你自己饿了就吃泡面吧!我反正不会饿”,叶妈说道,翻个身就睡了。 其实,两座城市间没有多少的距离,离得挺近的,只是这边有海,所以人来的比较多,看惯了大海的颜色,突然觉得还是小溪水好看。 这是叶爸叶妈回到家的情景,我也能想到这些东西,所以还是非常理解的,如果不是这样,谁愿意自己的孩子跟在一个陌生人身边,能生活在一起就是不容易了,所以即便是随后都走了,也依然会想念最后的这一个夏天。 突然感觉自己没有寒暑假已经好多年了,如今在笔下写着,也还是会伤感一下,没办法,时间太快,青春匆匆,还没来得及留下什么,就过去了,实在是太快了。 我知道都将成为回忆,但是至少要有意义,有成为回忆的意义,当再次戴着眼镜看着前面起伏的海面,时间又过去一些了,那个时候或许会怀念现在的自己。 一切的相遇,都会面对离别,人事件最平常的事情,却最不能理解,我们在为各种原因奔忙着,有了一切,却唯独失去自己,真的有意义吗? 前后的场景,在同一座城市出现过,而且出现过很多次,每天都有很多人离开这座城市,又有很多的人来到这座城市,像是叶爸叶妈这样一天来回的旅程也不少,这个场景像极了我们去了又回来,然后有一段时间再也不想回来的样子,想彻底离开这里,实际上我们走得再远,好像也从未离开这里。 等到叶妈睡觉了,叶爸自己偷偷溜出去,到厨房自己煎鸡蛋吃去了,没办法,叶妈不做,叶爸就自己做点吃的,明天又是依旧的研究室生活,有的时候可能多出来的就是这一天的时间,难得的一天的时间,也没休息,用来去了我们这个城市。 “啊!万事还真是要靠自己,这个老婆子就是靠不住”,叶爸自己在厨房里自言自语说道,显得很高兴的样子。 “呵呵,别以为我睡觉了,就不知道你干嘛,说谁拦不住呢”,突然,叶妈出现在身后,吓得叶爸手里的盘子差点没有掉在地上,吓了一跳。 “呵呵,老婆子,我是随口无心一说的,你别当真”,叶爸尴尬说道,笑了笑。 “行了,别这么花里胡哨的了,不就是做饭吗?我来”,叶妈不服气说道,接着两个人就开始在厨房里忙碌起来,夫妻俩几十年的生活,大概有一段时间就是这样柴米油茶过来的,很平常。 大概爱情生活就是这样,不需要太挑剔,用心对待就好。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马粪的下午 说着,就躺下来睡觉了,双手自然下垂,在旁边,紧挨着墙有依靠感,才睡得踏实。 现在的中午自己并不想睡觉,只是太多太多的时候,你不知道要去做什么,所以才在不同的时间里睡觉,睡觉或许能明白自己想要做什么,不过现在不用想都知道做什么了。 突然看到煮饭,面条在滚烫的水里不停翻腾着,还有鸡蛋在旁边也上下颠倒着,似乎生活就是热水滚动的声音,我们听到的都是一样咕嘟咕嘟声,所以看着锅里发呆,就想到了什么。 已经有很长的时间没有自己做饭了,所以还是觉得手痒痒了,没办法,做饭的时光总是美好的,在生活里显得有滋有味了,不然如果什么都不做,实在是不知道单调无聊到何种程度,所以生活里的一切事情还是要有一个开头的。78中文首发 78zw. m.78zw. 算了不说了,睡了。 翻个身子,感觉前所未有的舒适,这不是一张柔软舒适的床,是一张比较硬邦邦的床,不过却也有一点软,在我看起来就很硬了,不过躺着倒是挺舒服的,所以还是睡着了。 一睡觉,心里最想要知道的事情就上来了,满满的都是过去的一些回忆,你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些画面,似乎是当时情况的一个延伸,所有人继续往下表演,是人生下集预告的开始,所以当时因为时间不够,没有演完的电视剧情节,都会在梦里出现,还真是神奇。 比如说,当时因为各种原因走散的两个人,接下来会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人生满满都是完美,是做梦都想要的另外的一种人生体验。ァ78中文ヤ~8~1~.7~8z~w <首发、域名、请记住 这里似乎是自己的理想世界,正好和现实世界相反,所以在这个时候的感觉,如同穿梭宇宙以后,又失忆了的状态,只是感觉很奇妙,无法解释清楚。 然后又看到了自己在小镇的样子,可以从那条路不停地跑过去,然后又跑回来,又跑过去,又跑回来,一天的时间,两天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似乎从来没有停留,又去了另外的一个地方。 小巷子是所有回忆的集合点,可以走进去,也可以出得来,过去感觉家里的放置物品没有什么作用,现在可以按照自己的美感进行调整摆放了。 岁月在墙边剥落,也有杂草丛生,看着熟悉的面孔一个又一个消失了,在时间的光阴巨变里,已经无法触摸到过去的痕迹了,只有回忆如同湖边的野草一样,整个夏天疯长不断,然后又像是湖面归于平静,等待下次的再次回忆。 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的梦,一个不想醒过来的梦,那里是自己想要的一切,这个梦一直到了生命的尽头,有十里桃花的沿岸,有烟柳满园的湖边,那里没有痛苦,只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如同仙境,不带七情六欲。 这个梦似乎是在告诉你不要欲望太重,也不要太过于高看自己,这样会吃亏的,所以尽管是做梦,也在找里面可以反省的东西,梦也不能白做,总要得到一些什么。 “零零零,起来了,都快四点了还睡呢”,然后一阵很大的声音就传到了耳边,就听到一阵闹铃声,然后就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啊?这么快吗?我知道了,马上起来了”,我急忙说道,没办法,答应的事情就要做好,所以还是起来了,反正也没脱衣服,就起来了。 “起来,该穿的防护衣服我给你拿来了,快点换上,我还要去牛场呢”,女人说道,笑了笑,就出门了。 “哎,没办法,还要干活真的是醉了”,我说道,不想喝热牛奶了,倒是想喝酒了,热的酒就好了,不需要太多,有点微熏就好。 女人说那间屋子就在前面,上面挂着一顶草帽的那间屋子,所以我就往前走,看着很多小屋子也莫名的高兴,屋子边上还有不少的小花,看着自然感觉像是进了花园里了。 屋子果然不是太远,就看到一顶草帽挂在那里,我打开门就进去了,马拴在地上的木桩上,旁边有一个饮水的池子,马儿正在睡觉呢,旁边便能看到不少的马粪,不过也不多,也就铲子铲几下就可以搞定,不过地面不平,有些不好弄,还怕马着急踢我,所以还是小心翼翼地弄着,放在拿来的桶里,桶里满了还要弄出去,这匹马的马粪估计一桶就够了。 这还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不过还是有点莫名的高兴的,这就是第一次,所以尝试了第一次总是有收获的,再说旅行什么都能遇到,遇到了就好好地接受就行了,至于什么体验,稍后再说。 不过臭味不大,感觉还可以,不过马身上挺黑的,看来是躺在地上导致的。 不可否认还是有点臭味的,所以我还是忍不住捂住鼻子,幸好不多,不然一个下午都做不完,突然感觉该舒舒服服洗一个热水澡了,已经有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身上感觉都有味了,所以一定要洗一次,我就回去了。 马粪就在桶里说有用,我就放在了旁边的空地上,这里真好,每一匹马都有自己的一个家,是多么可爱的样子,所以有的时候也挺羡慕马儿的。 “回去洗澡了,回去洗澡了”,大概就用了半个小时就完事了,所以还是挺快的,也不累,倒是感觉挺好玩的,我说道。 洗澡的房子,也是单独的木屋子,没有什么先进的太阳能,有的只是屋顶上的桶在太阳底下晒热的水,拉伸下来一根管,就在屋子里洗澡了,还真是原始,不过能有的洗就不错了。 这个下午就这样过来了,虽然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但是却莫名高兴,洗澡也不错,所以还是挺不错的。 “喂,你在洗澡吗?牛奶煮好了”,一会儿女人说道,在外面。 “马上就好了,等会吧!我一会儿就出去了”,我说道,马上也快洗完了。 《迷之森林——鸟》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南湖公园 清风徐徐的下午,多云的天气最适合跑步了,阳光可以若隐若现地出现,配合跑步的情调,便感觉更加有意义了。 小猫按照自己的步伐跟在后面,便是我的标志,总会引来很多人的观看,有种被宠爱的感觉,所以很是享受这个跑步的仪式感,特别棒。 这个城市有一条很不错的跑到,围着南湖公园绕了一圈,一个景点也没有落下,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路旁,所以跑起来看着绿色也轻松一下,所以跑步的诗意也出来了,每天都会从这条路跑过去。 当然并不是我一个人在跑,是有很多热爱跑步的人都在跑着,跟随着自己的步伐,调整着自己的呼吸,按照自己的节奏一点一点向前跑着,跟随脚步的落地而呼吸,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很美妙的节奏感,所以跑步是一个很享受的过程,你在这里,跑着,看着一闪而过的景色,总能想起一些特别的东西。 南湖公园,主要是有一个很大的湖泊,在围着公园前进,呈现湖面长长的景象,看着美景,跑步的心情自然不一样,会感觉跑步越来越轻松了,只是因为高兴很多,所以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就是这样的感觉,特别的适合自己,特别的享受。 喜欢南湖公园郁郁葱葱的树木,还有很多学生在里面乘着阴凉看书,很是享受的过程,在这里我们可以放松心情,可以尽情跑步生活,多么好的节奏感,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每次跑步的时候,都会看到有漂亮心仪的女孩在树下看书,当然只是说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并不认识人家,只是跑过去,欣赏一下而已。 其实,跑步已经可以作为生命的延续在长期享受着,起初可不是这样完美的状态,一开始的时候只是想通过跑步发泄一下情绪,把所有不美好都忘掉,让自己劳累,让思想劳累,这样就能睡下了,不用再想了。 我和叶也几乎每天雷打不动地跑步,早晨晚上是必须要跑的,当然只是在一般的情况下,更多的时候是想跑就跑,不论什么时间和地方,只要感觉没事,就会跑步,觉得可以有事可做。78中文首发 78zw. m.78zw. 当然有的时候也不想跑,就不跑,或者有事情了,也会暂停跑步,不过都会把这些落下的路程都补回来,所以还是在坚持着。 “嗨,起来了,早晨了,五点半了该起来跑步了”,每天大多数的时候我都会去叫叶,因为两个人的跑步会很不错,所以经常会拉着叶一起跑步。 “知道了哥,我马上就起来了”,叶说道,翻个身就坐起来了。 接着是刷完牙以后再去跑步,最起码能有一个清新的口气,然后跑步的时候才有不同的感觉,所以大概就是这个流程。 刷完牙以后,就要换鞋子,换好了,出去活动一下身体就会直接跑向南湖公园,因为此刻有很多人已经在跑了,你以为你已经是够早的了,有很多人比你还要早。 “哥,今天是跑哪个方向?”叶问到。 “当然是南湖公园方向了,那里早晨空气最新鲜”,我回答道。 “好的,没问题,那一会儿回来做什么吃”,叶又问到,几乎是每天都要说的话,感觉有些厌烦,不过还是会回答。 “回去再说吧!别说话了,专心跑步”,我说道。 最近比较喜欢吃牛奶加面包了,自己也会做面包,所以在烤箱里就做面包,然后找点果酱涂抹着吃,是很好的下午餐,而且特别是写作的时候,容易饿,所以会不定时吃点东西。 南湖公园里有很多的小花田,可以在着炎炎夏日闻到一阵阵花香,像是从远方飘来,进来的人感觉整个人都甜美了,特别是走在前面的长头发女孩,很乐意来到这里散步,夏夜里出来走走,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情了。 春天的来临总是让我们蠢蠢欲动,真想结束这种宅家的状态,日日想夜夜想。 马上就到四月了,虽然傍晚出门还是需要披一件外套,但至少不会冷到打哆嗦,也就能更专注地沉浸在春夜的美丽之中,快到夏夜了。 美好的故事大多都发生在夏天。 芒果在这个季节成熟,雷阵雨频繁。 每次雨后湿漉漉的地面上,总能看到满地金黄色的芒果。 空气中亦会弥漫着淡淡的青草味与芒果味混合的香气。 人活到一定年纪,已经过去的会越来越多,将要到来的会越来越少,这也许很正常。 但难得的是,怎么把自己活成有更多的将来感的人,即便是岁月变得少了,日子却更加浓郁了,每一天都能闻到曼妙的花香,我现在以为,这样才算是真的正常。 最近愈发的懒了,也许是到了伏天的缘故,也许是再过几天就要过生日了,真正的快到三十岁了,真正的而立之年,知道自己不得不又长一岁,每天浑浑噩噩的在公司晃悠,时刻不无所事事的开着网页,打着手机的小视频,刷的是一种不安。 头发越发喜欢短发了,不会再像前两年一样非要留一个长发了,一个男孩子还留一点小辫,实在是难为情,现在想想。 现在喜欢短发,一个是夏天跑步的原因,一个是清爽不压头,感觉到自由,也是不太爱经常洗头发,所以短发最合适的了。78中文更新最快 电脑端: 个人现在的生活,岁月的流逝,未来的日子,现在想的更多的是这个,在考虑得失,在考虑如何去爱一个人一生,考虑的很多,也需要去实现才行。 南湖公园虽然美,却也遮不住一个人愁眉苦脸的样子,那天夜里经过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在哭泣,在旁边站了一会儿才离开,我想生活大概也就是如此吧! 回去我一直闷闷不乐,不知因为是何缘故,喝了两瓶啤酒,吃了一点烤牛肉才算好了一些,我在想他为什么会哭,想想自己到如今又为了什么而哭,好想都已经模糊了,因为已经好久没哭过了。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热的纯牛奶 自己应该有一个牧场,首先是要有一群奶牛,牧场使用木条栅栏围起来的,在旁边有一大片草场,周围都是小木屋。 喜欢草帽造型奇特的样子,戴在稻草人身上,可以远远凝望前方的一片田野,可以看流云,可以看飞鸟,哪里也不用去,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事情,每天忙碌自己该忙碌的生活,这就足够了。 “喂,稻草人先生,你为什么会喜欢一直都站在这里呢?” 有一天,一只小鸟儿过来问道。 “因为我喜欢呆在这里看着四季的变化,当然也是为了吓跑你们小鸟家族”。 稻草人先生说道,没有转动头部,没有伸手去抓小鸟,没有看到眼睛在滴溜溜转动,没有体温,甚至都没有看到心的存在,只有表面一副稻草架子在前面,斜斜的身子,仿佛手指在指向远方。 “吓跑我们?我们都知道你不能动,你如何吓跑我们呢?” 小鸟奇怪问到,看着前面的稻草人,显然只是徒有其表,却没有一点行动力,合着就是人类拿来骗我们的,也就只能吓唬那些不敢落下的小鸟,而对于胆子大的小鸟则不管用了,所以稻谷该吃还是要吃,不是一个稻草人能阻挡的了的。 “那是你们不知道我是假人,所以你们才不会落下,现在你们知道是假的了,所以你们才会肆无忌惮吃着别人辛苦种下的稻谷,而你们却自己不努力去找食物,只是希望吃别人的食物,那是不行的”。 稻草人一字一句说道,显得从容不迫,要知道,小鸟要是发脾气了,可以将稻草人的稻草一根一根抽出来,那么稻草人就会成为一堆没用的散落的稻草,而没有任何意义了,可是稻草人还是这样说道,可见稻草人是好样的。 “谁说我们不努力了,就像是谁愿意吃稻谷似的,不吃了还不行吗?一会儿我们去那边森林捉虫子去吃,也比干巴巴,硬唧唧的稻谷好吃”。 小鸟儿白眼说道,便不再说了。 “那多谢你们相助了”,稻草人笑着说道。 “你就不怕我们把你给拆了,成为一堆废稻草”,小鸟儿故意说道。 “怕”,稻草人诚信说道。 “怕?怕,你还阻止我们”,小鸟不解问道。 “你们顶多把我拆成废稻草,飘散在微风中,而人类会直接把我给用火烧掉做饭,成为黑色的灰烬,那样,我还不如成为废稻草,慢慢变老呢!”78中文最快 手机端: 稻草人无奈说道,小鸟儿点了点头,也明白,有种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便整理起自己的羽毛来。 “行吧!还是你有智慧”,小鸟儿高兴说道。 “对了,人类为什么会给你一顶草帽呢?” 看着稻草人先生头上,小鸟又说道。 “那是人类怕我被雨淋湿,被阳光晒,同时也是伪装的更像是人类,你们就更加不敢来了”,稻草人先生说道。 “这样啊!”小鸟点头说道。 “那人类对你也算不错的,你应该保护他们的劳动成果,很佩服你,我们就不给你添乱了”,末了,小鸟说道,看来已经对稻田失去兴趣了,想想吃虫子的时候“噗哧”一声的感觉就很爽。 “嗯,还可以吧!”稻草人说道。 “行啦,我要去牧场找奶牛兄弟聊天去了,有时间再来看你,再见”。 说完,小鸟就飞走了,稻草人也没看去了哪里。 从稻田到奶牛场没有多远的距离,用小鸟的速度顶多就是五六分钟左右的路程,这点距离对于小鸟们不算什么,不过对于稻草人来说,就是永远不可到达的远方。 “嗨,奶牛兄弟,近来可好啊!” 小鸟停在旁边的木头上,礼貌打招呼说道。 奶牛没有理小鸟,就是自己低着头兀自吃着草,整个草场很大,每一只奶牛都有自己的活动范围,所以活动也算是自由。 “喂,说话呢”,小鸟有些着急说道。 “这个时候我马上就要睡觉了,谁都不能打扰我睡觉,你还是晚上再来吧!我现在不想听到一点吵闹的声音,我要为自己睡觉酝酿情绪呢!” 奶牛说道,小鸟很快又飞走了,奶牛趴在地上就睡觉了。 “好了,新鲜,香醇的热的纯牛奶好了,请喝,这里还有白砂糖,如果感觉味淡”,一进屋子就能闻到乳香味,女人高兴说道。 “这可是不超过两个小时的新鲜奶,谁能这么快喝到”,女人说道。 “嗯,真香,谢谢”,我说道,拿起来杯子就喝了一口,真的是太好喝了,乳香味很浓,童年里的记忆的味道。 “你别光看着我喝啊!你也喝吧!”我说道,女人托着下巴看着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早就喝过了,看着你喝就行”,女人说道。 “哦,谁煮了纯牛奶,真香,我也要喝”,一会儿,孩子叮当和男人都来了,男人在屋外大声说道。 “这里,都给你们留着呢”,女人站起身子说道,我也跟着起来了。 “没事,都坐,喝,多喝点”,男人客气说道,毕竟这是在别人家吃东西,很不自然。 “好的,都喝了一碗了就不喝了,你喝吧!”我说道,男人拿起碗就喝了一碗,随后便满足地坐下了。 “嗯,好喝,一会儿再制成酸奶就更加好了”。 男人说道,不知道为何,总感觉男人喝上一杯热的纯牛奶,是很幸福的事情,像是自己顶多是感觉口味不错,却没有男人这样十足的幸福感,所以还是觉得自己有些差距。 这样的幸福感自己有,但是却没有男人的幸福感爆棚,所以感觉一杯纯牛奶真的有这样的感觉,也是生活的一种幸福了。 “你好,这个热的纯牛奶你这么爱喝嘛?”我问到。 “嗯,他就喜欢喝个牛奶,每次都能喝很多,没见过吧!”男人没说话,女人倒是接话道。 “哦,这样啊!我就是看着喝着牛奶特别有幸福感”,我说道,男人笑了笑。78中文首发 . . 牛奶从男人的小胡子上流了下来,滴落在桌子上,满屋子都是奶香味。 《迷之森林——鸟》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 喜欢迷之森林——鸟请大家收藏:迷之森林——鸟更新速度最快。 采蜂蜜 大大的森林里,可以藏着很多的宝藏,果实,蜂蜜,模糊,还有好多可以吃的东西,让我们充满了向往。 或许这就是世外森林的生活,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可以看见大自然绿色的植物,可以接受最安静的自己,在这里跑步生活,有比较少的烦恼。 微风吹过的落叶,在眼前缓缓飘落,知道是秋天快来了,所以凉意也跟着来了,在森林里走动,可以随时看见落叶在眼前飘落,有些伤感,却也自然,是最平常的事情了。 晚上睡觉并不安稳,只是有的时候能听到很多奇怪的声音,白天小屋子里还有女主人过来看望一下,晚上就只能自己睡觉了,我要了几张纸,要了一直钢笔,要了一瓶墨水,小灯还可以,可以自己晚上趁着安静写一写东西。 可以写写担心的事情,可以写写心事,可以写写这几天的经历,从海面回来到坠落悬崖,仿佛经历了生死,经历了人世沧桑一般,觉得有些重量瞬间就变得很轻松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有就是在这里,也算是结识了一家有趣的人,善良可爱,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活,在森林里有自己的一个牧场,真的是不错。 我写了一下刚来到这里的事情,你不知道要去哪里,然后被一个乞丐叫住,就这样,一个故事就开始了,看到人家拥有很多的东西,虽然很羡慕,但是却也不是自己所想要的,有个简单快乐的生活就好了。 写完了可以出去躺在草地上看看星空,可以看到很多的星座,有大熊座,有猎户座,有射手座,星星的排列顺序,当真是非常有趣,还有那些闪闪发光的星星,有的星星仔细看还可以移动,就是这样的星空才灿烂迷人。 仰望星空,又回想到当初笨拙的日子,不知道去干什么,又怕耽误什么,那段时光真的是好可怕,这段日子几乎架空了自己的一切,是到了人生的最低谷,我想过去了最低谷,人生也开始往上爬了吧! 对于这样苍白无力的日子,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无尽的恐慌,无限的担心,到了最后,也就不担心了,反正已经够糟糕了,再糟糕也不会坏到哪里去了。 反正也一无所有,前面人生的空间,空就空出来吧,开始肆意妄为地堕落,反正也什么能力都没有,活着如同死去,倒不如每天睡觉痛快呢! 突然有一次,觉得人生不该这么绝望,看了书,描写的世界是如此的美好,何不出去看看呢,没有钱,可以自己赚钱,没有住的地方,拿了帐篷就在野外露营,走到哪里露营到哪里,毫不在意人生的生离死别,毫不在意会遇到什么人,即便是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女孩,也没有想过停留,不停地向前走。 突然觉得也不对,我该把失去的都找回来,当然有的能找回来,有的则一辈子都找不回来了,人生不该这样绝望地度过,应该过得有意义。 所以又开始寻找自己喜欢的事情,认真思考这些事情哪些可以让自己用来赚钱,虽然不多,够用就行,开始认真思考前方的路,开始思考毫无意义的人生,如何变得有意义。 我们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总要经历几次绝望,才触摸到沧桑的门槛,才能明白人生之路,没有那么多伟大快乐,有的只是平凡之路。 听到一个声音,是远方的鼓声,这鼓声铿锵有力,让人激奋,如同带着魔力一样吸引着自己前进,所以这就是远方的呼唤,人生在经历黑暗,总要有醒来的时候。 “喂,起来了,你在干嘛了,起来了”,我正睡着觉,女人过来叽里呱啦说个不停,我其实早醒了,就是不想起来,所以又迷迷糊糊躺了一会儿。 听到外面的鸟叫声越来越激烈了,我就知道天亮了,我是窝在被子里睡觉的,感觉这样舒服一些,或者感觉声音小一些,这样就能睡得踏实了。 其实,并不踏实,外面除了马的叫声,就是牛的叫声,我还发现了羊的踪迹,白天特别的吵闹,只是晚上才安静一下,可想而知光这些动物就要吃多少的绿草,而且还不知道有多少的动物在这里,实在是有些劳累涌上心头,所以才偷睡一会儿的。 正好女人又来了,这下可好了,没得觉睡了。 我刚做了一个梦,梦到了最初喜欢的那个女孩,我们两个后来是很好的结局,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大的是女孩,小的是男孩,我们有两个孩子,相差五六岁,我们过着平凡而富足的生活,我做梦都快把我幸福死了,我都能听到自己笑的声音,可是一睁开眼睛,瞬间就失落了,原来是一场梦。 你知道我多喜欢小孩子嘛,那个可爱的样子,都会把我给幸福死了,还有那一甩一甩的小头发,真的很可爱很可爱,而且希望有一个大的女儿,有一个小的儿子,那今生也就满足了。 “行了,美梦醒了嘛!走吧!跟我去森林里采蜂蜜,回来做蛋糕吃了”,女人又大声喊道。 “啊?知道了,你先出去,我还要穿衣服呢”,我无奈说道,只是露出一个头部说道。 “啊?你还是脱了衣服睡觉的,行吧!五分种”,女人说道,关了门说道。 我听着钟表的声音,是西方古老的那种圆形钟表,滴答滴答是能催眠睡觉的节奏,所以大概就是这样睡觉的。 “好的,三分钟”,我又给缩短了两分钟说道,听到门关上了,我才起来,有一点清凉。 早晨的木屋子里有点清凉,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去采蜂蜜啊!那太好了,好久没有爬树了,正好趁着这次伤刚好了,出去活动一会儿。 不过这蜜蜂可不好对付,追着你跑,还把你蛰了一头的大包,可不划算,不过应该有办法,所以还是不用担心的。 昨天刚说想吃蛋糕了,今天就要去采蜂蜜了,还真是巧了。 采蜂蜜(二) 当你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无论你收获了什么,你都比别人幸福多了,至少是这样。 我想我那些老家的朋友又在做什么,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像是从来不认识一样,又像是一个过去的界限,走得越远,就感觉离得越近,觉得应该有一条不一样的路。 感觉自己和老家身边的人格格不入,想出去看看的心早就有,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好不容易大学毕业了,正好也不想工作了,所以就去了,恐怕这是一生最奢侈一件事情了。 我太不喜欢这样平静的绝望了,不想毕业就工作,不想只是为了钱而生活着,自己也有自己的自由,即便是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也阻挡不了那一份自由,所以还是倔强了一次。 我发现出来对了,至少是可以作为一种经历可以和要好的人说说了,我可以看到这不一样的歪脖树,是如此高大,屹立在世界的一角,显得强大,又显得孤单,就这样看着天地,毫不动摇。 我不想过着单一重复无趣的生活,至少学会了跑步,还可以强点,不想每天都在忙碌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还要打各种招呼,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喝咖啡,也不喜欢听那些无聊又多事的八卦新闻,看看书就挺好的。 自己也喜欢打篮球,可以在自己与球之间有一个平衡感,可以尽情奔跑,不为别的,就为这热闹的生活,从下午一直打球到日落傍晚也不觉得无聊,至少还有别的人可以陪你一起打!78中文更新最快 电脑端: 所以,一路走来虽然郁闷,但是却不错,至少感觉不是一无所获,在某个时刻,已经比很多人幸运了,我觉得这是让自己值得骄傲的事情,毕竟是自己一点一点坚持来的。 “给你这是防蜜蜂的帽子,戴上”,女人说着,我就穿好衣服出来了,给了我一顶帽子。 今天天气还不错,有点微风,阳光斜斜地照耀在树林里,像是树林也刚睡醒,在等待着一天所做的事情呢! 其实,这个帽子就是有一层金属片的草帽子,然后自己加了一层塑料厚膜,完全是自己制作的,不过应该也管用,就是感觉有些郁闷,商店里有蜂蜜,为什么还要去自己找呢,一不小心惹怒了蜜蜂,那还不被攻击得一路乱跑啊! “好吧!商店里有蜂蜜,为什么还要自己去找呢?” 我奇怪问到。 “商店里的蜂蜜都是假的,这是最天然的蜂蜜,非常的香甜,是商店里的蜂蜜比不了的,而且去找蜂蜜还是一种乐趣呢,叮当都知道,一会儿他也跟着过去”,女人说道,拿了一个罐子,就完事了。78中文最快 手机端: “哦,这样啊!那就去吧!”我说道,听到女人说道,看来也挺有趣的。 “对了,前面还有一大片花海,可以看到很多漂亮的花,也趁着这次机会去看看”,女人随后又补充道,早就把防蜜蜂的帽子给戴上了,我还没有,打算在关键的时刻再戴。 “是吗?我最喜欢花了,那太好了”,我高兴说道,但是肚子饿了。 “咕咕”,肚子叫的声音。 “走吧!先去吃饭”,女人听到声音笑了,然后说道。 “好的”,我说道,一听到吃饭就特别的开心。 “今天是牛肉片,面包片,热牛奶,火腿煎蛋”,我跟在女人后面,女人边走边说道,我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呢,这不是每天自己做的早餐嘛,没想到女人这也是这个,真的太巧了。 “嗯,那太好了,每天我吃的也是这个,我最爱吃就是这牛肉”,我笑着说道,之前昏迷的时候,感觉整个人,整个身体都空了出来,就是可能因为没有吃饭,至少三天的时间没有吃饭了。 不过,我能感觉到从嘴边总能喝到很甜的水,这水就如同让黑暗中的种子发芽了,滋养着我的生命,醒来才知道是,原来是女人怕我嘴唇干了,用棉球涂上去的,这样的照顾怎能不感动,所以她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嗯,那就好,还怕不对你胃口呢,到时候把你饿瘦了可不怨我”,女人噘嘴说道,样子挺可爱的。 “嗯,一会儿去哪里弄蜂蜜?” 我随意问到。 “就是那边的蜜蜂林里面,一会儿你可要跑快点,不然被蛰了我可救不了你”,女人又笑着说道。 “放心,跑得比你快,到时候保护你才行,要不你自己去吧,我就不去了,还想回去睡觉呢”,我突然又说道。 “得了吧!你敢”,女人瞪着眼说道。 “行了,都饿了,快吃饭吧!”我说道,就加快脚步去向前面了。 吃饭的房子看着比其他的房子稍微大一些,而且是两层的,比较精致,所以吃饭的地方就是不一样,旁边有很多刚刚割下来的草,旁边还有割草机,应该挺好玩的。 从看远处都能闻到香味了,大概这就是早餐的魅力,香味总会不偏不倚地来到你的鼻子前,然后激起你一天的早晨食欲。 “对了,去一趟蜜蜂林需要一个上午的时间,你的脸能走山路吗?” 随后,女人还是担心问道。 “当然,当然可以了,别小看我”,我犹豫说道,女人笑了笑,便回头又回过头来。 “我尽量慢走就是了,你放心,不会扔下你不管的”,女人说道,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切”,我笑着说道。 突然,感觉身边有一个人真好,至少可以关心你,帮你的忙,可以带你去一个很美好的地方,可以看着她笑,所以也很羡慕男人找到了一个好的女人,所以真的是很羡慕,看着她还在笑,我就呆呆地看着他。 “行了,你先吃饭吧!我去先忙点事,马上就回来”,女人说道,我便自己吃了起来了,首先吃了牛肉片,沾着辣椒油,吃着感觉很棒,所以又拿了一片面包,喝了一口牛奶。 突然感觉这就是幸福了,摸着身上的卡,感觉钱多了也没有什么用,但是还没用呢,要是用就好了,能买很多自己的喜欢的东西,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所以还是有钱好。 走到现在,我自己到底得到了什么,除了一些多点的美的东西,除了所谓的钱,还有那些发光的文字,就是这样的生活,让我独自在感觉没有意义的时候苦苦坚持,等到有意义的时候。 采蜂蜜(三) 从现在开始,你已经不是来时候的自己了,身边的风景变了,包括自己也在变化,所以虽然时间不长,但是一些东西还是变了。 我想,那些在脑子中一直闪闪发光的记忆,会排在所有记忆的更前面,因为这个记忆很新,很深刻,所以觉得犹如就是昨天的事情一样,哪怕过了几年的光阴,也一样不会变,依然觉得就是昨天的事情。 而有的时候,即便是昨天发生的,今天也想不起来了,就好像是很久之前的记忆一样,但是大脑又明显告诉我们,这就是昨天的事情,昨天的事情也可以排到很远,而很远的事情却可以排的很近,犹如昨天梦境一般。 我醒来,不在自己的床上醒来,总感觉有些别扭,望着窗外陌生的天空,望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感觉一切又都陌生了,如同刚出来的时候一样,畏首畏尾,不敢多说话,小心翼翼做着所有的事情。 “吃完了没,你可真的好磨叽,叮当都准备好了,你还在吃呢”,女人在外面喊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表情。 “我都饿坏了,你就让我多吃一点,再给五分钟的时间就好了”,我也说道。 “好,再给你五分钟,不出来我们就走了”,女人说道。 “对,我们就走了,就不等大哥哥了”,叮当也跟着喊着,童稚的声音真好听。 “马上,马上就好了”,我说道,刚才只是又发呆了一会儿,所以耽误了一些时间。 我发现我不能发呆,一个发呆就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要去做什么,忘记了身边的世界,然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回忆过去的事情,或者畅想自己所想的事情,一发不可收拾,没有打扰还好,可以发呆很久,如果有打扰,那就会立马回到现实世界里面来。 “好了,好了,走吧!”我好不容易准备好了,就跑出来了。 女人和孩子正坐在外面徘徊不前呢,看到我来了,才像是松了一口气。 “你就穿这个鞋去,那可是山路,需要登山靴才行,你没看我们都换好了吗?给你也准备了,就在你的屋子里,你没发现”。 女人上下打量我一些,发展我穿的鞋子不对劲,所以就说了。 “哦,对啊!那我再去换鞋子”,我说道,又跑回自己的屋子里,果然在屋子里放着一双登山靴,我就马上穿了起来,穿好了就出去了。 “好了,回来了”,我几乎慢跑地说道,说实话,几天不跑步了,没想到跑几十米都气喘吁吁的,还真是一刻都不能放下。 “哇,大哥哥真帅,这双鞋子真的很适合大哥哥”,叮当过来看了我一下,不由得夸赞道。 “还可以吧!”我不好意思说道。 “行了,别夸了,再夸还不上天啊!走了”,女人白眼说道,我俩才安静了下来。 森林里都是绿色的植物,看着隐藏在树林后面的山,像是若隐若现一样,有点薄雾,不管怎样,只要是在这里,就是快乐的,就有探索的意义,在这里周围都是茂密的森林,在这里,本身就是一种超脱自神的幸福。 所以,不管去哪里,都觉得有所期待,你有所期待,那么路程就有意义,就有值得一去的地方,大概会比自己忙于工作好太多了。 “走吧!”说道,就开始想着那边的山的方向走,很是期待的路程,就像是自己刚来的时候期待这里一样。 可以说现在的生活不是自己的,所以说自己所期待的生活总是来的比较迟,自己不去努力就会很难回到自己的轨道上,回不到自己的路上,你就要跟着这条路走,可能一去就不复返了,所以还是及时发现,及时改正。 就是喜欢写写这些美丽的景色,写写周围的景物,也能表达自己内心是开心的,森林里不是很吵闹,只有少量的知了在叫着,有的时候也能听到很好听的鸟叫声,都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鸟儿。 在那边的山上,都有什么,这么多的茂密的树,会不会迷路呢,还有这条小路应该是经常有人走,所以能依稀看到一点青草稀疏走路的痕迹,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大哥哥,你好多了吗?” 孩子叮当在旁边又蹦又跳的很是开心,我在想能像孩子一样这样开心该有多好,然后孩子过来问道。 “嗯,好多了,谢谢”,我说道。 “那就好,去采蜂蜜可好玩了,每次都有蜜蜂追着跑,不过我有秘密的地方,能藏起来,蜂蜜可甜了,还能做蛋糕,最好了,我最喜欢吃蛋糕了”,孩子叮当说道。 “看出来了”,我说道。 “看出什么来了?”孩子叮当问到。 “看出你爱吃蛋糕了,你看你胖的”,我笑着说道。 孩子笑了笑,女人笑了笑,我也笑了笑。 “行了,一会先去看看,有没有一个大的蜜蜂窝,然后开始在里面拿点蜂蜜,记住不许破坏人家蜜蜂的家,我们还要长期在这里呢,和这些蜜蜂不太友好是不好的”,女人说道,感觉挺对的,又不是什么拼命去夺蜂蜜,只是说拿一点就好了,没必要伤害蜜蜂,可能毕竟是我们要人家的蜂蜜,所以还是客气一点好。 “好的”,孩子叮当说道。 我也点头示意了一下,从旁边我刚看到一只小的刺猬跑过去,所以我就被吸引过去注意力了,然后无意间说道。 “有咖啡吗?”我问到。 “有,那边有咖啡豆,有生长的咖啡豆,可以自己烘干磨粉,特别好喝”,女人说道,这里还有咖啡树吗? “那就好,那就有得忙了,到时候弄到蜂蜜自己磨咖啡喝,多好”,我高兴说道。 “那行啊!就等你的咖啡呢”,女人说道,孩子叮当已经跑到前面去了。 那座山就在那边吗?看着好远,可是又不知道在哪里,明显是在眼前,走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是离得很远,真是醉了,还有多远的路啊!一直向上爬着。 蜂蜜和想要的生活 处在黑暗期,一定要坚持住心,有耐心,要安心,同时也要稳住心,不迷失,明白心,明白自己的想要,冷静作出正确的选择。 不能让一点诱惑左右你的思想,你所想的,可能和你现在的情况有冲突,那就耐心等待一会儿,等到走出来了,再去考虑别的。 处在黑暗里,首先让眼睛适应黑暗,适应了黑暗,也就觉得不过如此了,等到少了很多限制以后,或许才能追求自己想要的,那样可能时间也不晚。 我们所想要的生活,都在慢慢后拖,所以总会比想的来迟一步,不过没有关系,只要是自己想追求来的生活,迟一点来也没有关系,我们只能用最温柔的心去抚摸这个坚硬的世界,才能让自己温柔。 当我们处在人生低潮的黑暗的时候,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让眼睛适应黑暗,然后抓紧机会,走出黑暗。 适应黑暗,并不是说什么都不做,等待时间,而是在黑暗里依旧寻找快乐,像是孩子在海边捡起的贝壳,保持美好的心灵,轻轻地看着,仔细观察着贝壳的颜色和纹路,认识一次黑暗也不错,又不是只来一次,可能后面还有呢! 我们记忆中所想要的生活,总是在现实世界来迟一步,我们所想的全新的生活,并不像天空流云一样那么容易到来,想要下一场大雨,还需要灰色的云聚集呢,所以要耐心等待,走出黑暗。 “前方的蜜蜂山,别看看着近,但是并不太近,需要走一个小时的路程呢”,女人补充道。 “哦,没事,就当散步了”,我随意说道,登山靴果然不错,走起山路来轻飘飘的,很软。 “大哥哥,你什么时候走啊!”孩子叮当突然闻到。 “不,不知道啊!再说吧!”我回答道,心情一下子变得沉重了,该走了吗? “行了,快走吧!中午之前还要回来呢”,女人说道。 越是往里面走,越是感觉树木愈加清脆,而且树叶更加厚实,阳光只能渗透进一点过来,一路走着,听到脚步踩落叶的声音,嘎吱嘎吱的很好听。 我们按照自己的想法,跟随着自己的感觉走着,在某一刻,感觉走得比别人多,就应该得到更多的东西,这是必然的,每个人都可以,如同努力,你越是努力就越比别人更加优秀,当你再回头看看,你已经比别人走了很多的台阶了。 每一段路程都有意义,都在逐渐向着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方向前进,我想这大概就是自己一直想要找到的出口,至于恰到好处嘛,需要不停地去追求,不停地去完善才行。 “对了,那个大的蜂窝有多大?” 我突然问到,不会像是电视机里那样好几米大的蜂窝吧!那蜂蜜一定是不少的。 “大概直径也就有一米吧!”女人摸了摸长长的头发说道,此刻头发已经扎起来了,成了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很有节奏感,不过戴个这个奇怪的防蜜蜂的帽子就奇怪了。 “哦,那也不小了”,我说道。 前面有茂密的大树,当然也能看到一棵大树都光秃了,正好是生长的岁月,却已经死掉了,还有的大树被拦腰折断,成了小动物临时的家,总之能看到茂盛,就能看到衰败的情况,让人叹息。 “大哥哥,我知道一个很大的树洞,可以放得下妈妈和你,还有我三个人,到时候只要躲到里面去就一定发现不了”,孩子叮当说道。 树洞,我也想有自己的树洞,因为可以藏起来睡觉,这样秘密的感觉很奇妙。 “那太好了,只有这个时候才感觉树林里好有趣,你需要互动起来,不能只是看着茂密的树木发呆,所以要找一个树洞,找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是很不错的”,我说到,就像是当初的草地,有一种安稳感,自然觉得不错。 “前面是一条小河,可以在这里抓鱼,洗脸,喝水都行,几乎没有什么污染”,女人说道,我才发觉这应该是一座原始森林,没有人为破坏的痕迹,连树木都是自己生长,自己枯萎的,所以真的不错,又有自己的小木屋,小牧场,这样悠闲自得的日子多好。 “那,我们也脱不了鞋子,没办法”,我无奈说道。 “看,我还带了拖鞋”,女人在口袋里拿出一只塑料拖鞋说道,我就很意外了,原来是安排好的,一路上每个地方都要体验一番才行。 “好吧!”我说道。 走啊!走啊!终于到了那一片蜜蜂林里,是刚接近山下,又过去看到了一片小树林,是一片很矮的树林,不过却是能看到很多蜜蜂在飞,是从山里的方向飞来的,能闻到一阵花香。 “那边是什么?这么多蜜蜂”,我看着来往的蜜蜂群都把天空都快遮住了,赶忙惊讶问到。 “不是说了嘛!是一片花园,是一片大花园,蜜蜂采蜜大多数都是从那里采来的,好漂亮的,一会儿过去看看就知道了”,女人说道,显得很高兴。 “其实,从很久开始,我就想有一个自己的大花园了,可是一直都没有什么具备的条件,所以时常迷恋大自然里的花园,每次听到说有花园都特别的喜欢,所以这次也是不例外”,我说道,任有千百般向往,也只是心中一个执念而已,不过我想会实现的。 “快,趴下,有蜜蜂巡逻队来了,别让他们发现”,我说着话,女人突然说道,我们就躲到旁边的树丛里去了,然后看着大概有几百只蜜蜂飞过去,真的挺可怕的,所以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这个时候,孩子叮当的铃铛响了,蜜蜂突然又飞回来了,刚放松的心就又紧张起来了,所以在我们头顶转了一圈就又飞走了,才又松了一口气。 “呼”,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蜂蜜还真是难得。 似乎又能想起一些事情了,那些过去的童年趣事又涌进了脑子里,想写写童稚时候的样子,毕竟那可是我们最可爱的时期。 后续 一年来的时光,不长也不短,却可以完成一本心中想写的书,虽然写的不是很好,但是还是每天坚持码字到头痛,也是一种快乐。 记得,有一次码着字就睡着了,大概是十点多的样子,趴着就睡了,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半夜十一点五十六了。 当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拿起电脑赶快发表最新章节,因为还有四分钟就过了今天了,所以在作者的话里匆匆写了“快乐”两个字就发表了,这一章本来想写七千字的,可是写到六千零几个字的时候就睡着了,刚好字数也够,就发表了,记得是六千零一十八个字。 最新章节发布出来已经是五十八了,关上电脑,想要继续睡觉,可是却对刚才的刺激和害怕心有余悸,万一,我是说万一超过十二点了该怎么办,那应该更加睡不着了,所以果然失去了睡意了。 拿起西瓜,拿起书,一遍吃,一边看书,这就是过了十二点以后的生活,既然失去了睡意,那就嗨起来,估计也就能持续一个小时,一点多也会再次睡觉,明早还要跑步呢! 不,是今早。 一直想写出一本自己的书,可以让读者快乐,让自己可以实现一个梦想,也借此机会说说心里话,说说那些温暖的故事,感觉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起初一开始的时候,看到作品类型,实在不知道该写哪个,这个也想写,那个也想写,总想第一本书可以得到认可,其实,写了几天并不是,看着一些书名,实在是不敢说什么,所以就打算写比较现实一点的,刚好又喜欢读书青春文学,所以写写美好的青春自然是第一选择。 自我感觉,大概就是想起什么就说什么,说了一顿,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回头一读的时候好像也挺有道理,就是这样坚持写了下来,不为什么,只是想说说话,写作是最好的表达方法了,也因此有了许多个不错的时光。 每天知道自己忙碌什么,也是一种幸福,大概就是像是《倩女幽魂》里说的一样,宁愿受尽炼狱业火的煎熬,也不愿意平淡度过生活,宁愿坠入人间的七情六欲,也好过天上的仙人生活,如此而已。 到了一定的年纪,确实受到了一点沧桑感,这些自我的感觉,确实值得品味,知道自己缺少了什么,说出来也俗气,无非就是可以买东西的钱财,所有的经历,好像都是在围绕着如何赚钱开始的,有好的经历,也有坏的打算,没有一种果断劲,都在患得患失里浪费时间,错过了机会,所以会迷失。 当某一刻,我们知道自己想要过一种怎样的生活了,虽然来的迟了一些,还是要努力追求才行,知道了自己去哪里,那么就要去看看,只是看到这条路上所有的人,就感觉已经不一样了,从容自信无拘无束,也是一直渴望的状态,所以会一直坚持! 《迷之森林——鸟》,就是想通过自己的一些经历,说一些道理,说一些避免不了的忧伤,沉重笨拙默默前行,却依然值得期待未来之路,依然对生活充满希望,保持美好的灵魂,看遍人生的一些风景。 写了自己很多迷茫的地方,写了很多的忧伤和遗憾,不过还是觉得过去是美好的,为了不迷失,首先需要迷失一次,可能就走出来了。 自己希望的事情很多,可是做到的很少,所以说一直都在努力啊! 虽然写的不怎么样,但是却是自己的一腔热血的探索,有的事情也许意义不是很大,但是还是坚持到完美,这也是自我的一种成长。 最希望的就是大家都不要自我迷失,等到清醒了就好像错过了什么,所以要快乐,要自由,要去远方,要养猫,要去远方,要安心听音乐,要跑步,要精心为自己做美食,无论到了哪里,无论有怎样的人生体验,都不要忘了照例为自己做一顿美味,什么都挡不住这样认真的生活。 有的时候喜欢放弃,有的时候又特别的固执,即便还是一无所有,却也觉得前途无量,虽然现在家徒四壁,但是却也在变化,这样被驱使着前进总归不好,还不如自己找路走呢,又不想走大多数人的路,所以选择了人迹更加稀少的一条路,虽然不知道有什么,却也没有退路了。 靠自己活下去的心一直在不断加强,现在已经很强烈了,找不到自己的出口,还是要围着大海边不停地寻找,耳边海鸥的叫声依旧,却找不到当年看海的孩子了。 看海多了想跑步,跑步多了想看海,在现实世界里,总要在生活着谱写出童话般的美好,这就是写这本书的初心,就是想写写美好的故事,所以想着想着,就写了。 心中的故事太多,就想分享一下,再说也早想写一些关于过去的一些事情,觉得应该回忆一下,觉得意义非凡,觉得应该有一个对于过去完整正确的评价,觉得过去并非毫无意义,而是依旧可以在过去里寻找至今类似的痕迹,所以就写了。 特别是小的时候那些记忆,时常如同泡沫水一样在指尖流转,那些小巷子上空的天空情形,也时常画面感很强地出现在眼前,如同又回去了一样,特别又是现在已经看不到那些旧的建筑物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就特别的怀念,现在只能在文字里回忆一下了,依然感觉很温暖,也想和很多人分享一些快乐。 不过我想我会重新修改一下这本书,会重新写一次,再出一次修订版本,毕竟有一个基础也好了,接下来也许会写出新的内容,所以这本书会重新写,完整严谨细致一些,想写出一本可以出版的青春文学,所以这就是自己的目标,后续需要更加努力了。 不过好歹算是写了两百三十万字了,这一年来每天随时随地都在码字,想起来,就拿出手机来码字,算是一件神秘的事情吧! 周围的朋友都在好奇,我在手机上跟谁聊天呢,可以打这么多字,有一段时间我还保密着,后来就随时随地都在打字,和朋友吃饭的时候也在码字,都不怎么理他们,所以终于惹怒了他们,我就交代了,在写书。 让我意外的是,他们很理解我,因为平常我也是给人有一些书生意气的感觉,没事的时候,都会随时随地带本书看,他们自己聊天,我看自己的书,虽然都是朋友,却感觉像是在两个世界里,我更喜欢在他们的喧闹中安静地看自己的书。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理他们,也会合上书,喝杯冰镇啤酒,和他们说说心里话,开玩笑,聊天,只是说完了就又看书了,可能是选择性聊天喝酒,朋友们也很宠爱我,都知道我安静平和的性格,所以会任由我想说的时候说,想喝的时候喝,想听听我都有怎样的想法,我说的时候大家都很安静地在旁边听我说。 阳光很好,跟朋友们在咖啡馆聊天,我看书,看了一会儿书也会跟着聊天,我想有朋友们在身边就是幸福,后来朋友们为了配合我,也跟着带一本书看,结果就成了集体去咖啡馆看书了,虽然是小的事情,却深深感动了我,所以有了一些好的朋友。 写了这么多,并非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还有朋友们的陪伴,他们给了我很多的灵感,有的时候无意间一句话也不错,就写了下来,所以灵感都来自于身边。 不过,有的时候,我也想去一些地方,比如希腊,也想去看看不一样的风景,我也想有自己的生活,想独自生活着,想有不一样的经历,所以就有离开,有回来,如此循环,时间在变,地点在变,但是朋友们没变,时常会打电话给我,问问情况,这便是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美好灵魂的养成方法。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又是一年的春光,想留住一些时光,想留住过去的时光,所以写字是最好的记录方法,而且一直有想写书的心,只是这个时候恰好下定决心,就写了,如此,作家头衔便有了。 追求梦想,人生各个站口的迷失,找到自我,所以就需要去一些地方,去拓展生命的宽度和深度,去见一些自己没有见过的风景,去见那些擦肩而过的人,去认识有趣的灵魂,就感觉好幸运,好自由,也好感激,所以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探索自己的路。 当然了,只要写出来了,那就说明有意义,至少明确了自己的一些观点,排除了一些不必要的思想,就知道自己想写什么类型的书了,在坚持,也在明晰,最重要的是找到一个自己。 突然申请完结,还真的有些舍不得,毕竟感觉还有好多话要说呢,不过没关系,接下来会继续写,继续完善写作方法,也请大家期待,谢谢大家的支持。 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