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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八章 恋爱之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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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为经脑海回忆着蔻蔻的古怪举动的时候。


    他正抱着书包,坐在民宿的大堂里,盯着墙上的“艺术画”发呆。


    说是民宿,但千万别误会。


    它绝不是那种你能够在airbnb或者携程的官网上预定客房时,所看到的那种照片上带有宜家家具、紫砂茶壶、插花艺术花瓶,玻璃画框里仿制的印象派油画,以及旁边金黄色的粉刷墙上,挂满着天南地北而来的背包客用世界各地的语言写着打卡祝福语的那种。


    它是本地城中村化的“民宿”。


    也就是房间里的绝大多数空地,都被一张双人床所占据,地面裸露着开裂的水泥,窗外的所有风景都被几十厘米以外,狭窄的仅容一人通过的后巷小道对面的建筑外墙所占据(如果运气好,有窗户的话)的那种。


    是担心螨虫过敏或者皮肤瘙痒,睡觉时最好在床上铺一层隔脏垫的那类。


    而这里的墙面唯一能被顾为经充当艺术插画和祝福语的东西。


    大约就是某些上一任的那些房客留下的用来消遣寂寞的裸女和疑似生殖器外形的涂鸦,还有墙面各种各样借钱,赌场信息和“找乐子”的小广告和电话号码。


    蔻蔻小姐的妈妈能把在二手衣服堆里淘货,当成逛曼谷的奥特莱斯品牌中心。


    那么。


    顾为经觉得充分发挥艺术想象力和幽默感的话。


    把对面墙上的那些东西,当成班克斯在地下街区的墙体上所做的那些颠覆性的玩世不恭的喷绘涂鸦,也可以马马虎虎了。


    好消息的是。


    在这种地方住上一晚,只要3000缅币。


    小时房减半。


    一根饭店里炸大油条的价格,你还能要求它什么,人家甚至还给你提供了燃气热水器呢不是?


    这种房价下,想要空调的行为都属于恬不知耻了。


    蔻蔻要了一间钟店房,去洗澡吹头发换衣服。


    顾为经和阿莱大叔坐在民宿大厅里等。


    昏黄闪烁的灯光,受潮开裂的墙面,阴沉沉的大沙发,基座生了锈的大电扇,没有前台,只有门房。


    门房是一位穿着花花绿绿衬衫的大娘。


    桌子边摆放着一台后脑上长着蟑螂须一样的两根金属天线的老式大砖头电视,它正在用极低极低的音量,播放着某部古老的电视剧。


    再被吵醒,简单收了个钱,在登记本上写了几行入住记录以后。


    大妈从柜子里取出拖鞋,水壶,晾晒好的毛巾,连带着一串钥匙,都装在一个大铁盆里递给他们。


    她又回去坚持盯了电视机几分钟,然后又盯着顾为经几分钟,再困惑的盯着蔻蔻离去的楼道几分钟。


    嘴里嘟囔了几句。


    就放弃了思考这一奇怪的场景,又很干脆的重新睡着了。


    此刻大妈正趴在门房桌子上,打着的鼾声比电视里沙沙作响的台词声,还要更加嘹亮一些。


    不难猜测。


    顾为经很容易能想到大妈为什么会觉得不解。


    深耕半夜。


    一个沧桑的中年大叔,一个穿着皮鞋和衬衫,手里挂着正装外套的年轻人和一個穿着红色酒吧长裙的女孩子,会跑来这种廉价民宿里开房。


    实在是少见到诡异的组合。


    蔻蔻这样的女孩子。


    纵然是穿着一条缀着奇怪羽毛的花裙子,也天生不像是会跑来这种地方住宿的人。


    就仿佛一只蝴蝶停在了干裂的土坷垃上。


    尤其是两个大男人开完房间后也不上楼。


    就在大厅里傻傻的跟只呆头鹅一样坐着,就显得更加奇怪了。


    好吧。


    实际上傻傻的跟只呆头鹅一样坐着的,只有顾为经一个人。


    阿莱大叔才不是呆头鹅呢。


    阿莱人家就似变色龙一样。


    无论是在酒吧里手拿一瓶红酒,在老教堂的大槐树下,手拿一本康拉德写的严肃,还是在破民宿的烂沙发上,拿着一本边角翻卷画着凹凸女人画像的书籍。


    它都能和四周的环境巧妙的融为一体。


    只是——


    “《把妹达人,那些想当坏小子的人们所必要学会的事情(ps:听听尼尔斯特劳斯怎么说!只要方法对,天底下就没有你把不到的妞!)》,阿莱在研究这个,认真的?”


    顾为经把目光从墙上的贷款公司广告移开,落在助理的身上。


    他在心里默读着沧桑硬汉大叔手里书籍上用金漆写着的书名和封面宣传语。


    然后再观察了一下对方看的津津有味,翻页间频频点头,丝毫不像是拿来装装样子的模样。


    心头感到一阵恶寒。


    “别看名字有点花,但这书写的蛮正经的,我当年在海外驻扎受训时,教官就曾向我推荐过这个,他说这就相当于是恋爱书里的斯波克。没想在这里看到了。翻起来,充满了回忆的味道。”


    阿莱大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明明正在那里专心研究着“把妹”呢,但他还是发现了顾为经的目光。


    顺便连顾为经在想什么都猜到了,就像顾为经猜测门房大妈在想什么一般的轻松。


    “谁?斯波克,星际迷航里的那个瓦肯人么。”


    顾为经不解。


    “本杰明·斯波克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的医学系教授,西方世界里最有名的儿科专家。他写的《斯波克育儿经》就是教人怎么应付小孩子各种常见家庭儿科问题的,在欧美市场卖了几千万本,是顶级畅销书和社会名流。”


    “从哮喘吸入器的使用,到健康心理的养成,反正就是教一个小孩子如何从懵懂婴儿变成成年人的过程。”


    阿莱大叔指尖弹了一下书页。


    “而这本书,作者说,他与其是在指点饥渴的美国高中生如何上床,不如说是恋爱心理学分析,教一个人在恋爱上,从邯郸学步的婴儿逐渐变成成年人,看到另一面的人生。”阿莱大叔解释了一句。


    “你们还学过这个?”


    顾为经震惊了。


    “美人计,色诱,燕子……都是套取情报时,最经久不衰的好用戏码。”


    阿莱大叔露出微笑,“通常来说,这种事情的鉴别都是由专业的军情间谍部门来负责的,和要员保护的工作范围不一样。不过嘛,多了解一些知识总没有坏处,我们的拓展课程里,有心理学方面的内容的安排,算是通识课程吧。至少,在别人想通过你接近目标的时候,你要能分辨出来。”


    今天的阿莱大叔,不知道为什么看上去就是和以往不太一样了。


    他似乎难得的心情好,也难得的话多了起来。


    “你以为我们的教材是什么呢?”


    “就是读些心理学指南?”顾为经怀疑。


    “不。当然是催眠术,是喷在伱的衣领上,5秒钟内,就能让异性对你发生好感你的恋爱香水,某种基于美国人体基因研究的最新科技。”


    阿莱大叔看了看介于震惊和疑惑之间的顾为经,竟然笑了下,耸了下肩膀。


    “拜托,顾先生,你以为这些东西难道真正会存在么?别开玩笑了,只有电影里才会这么拍,而哪怕你是詹姆斯·邦德,如今的电影编剧们都厌烦了写上世纪那种接触5分钟,就把东欧的滑雪运动员,或者某个要员的情妇,像买充气娃娃一样勾搭上床的古早桥段了。”


    “没有灵魂的爱,是不会让人舍生忘死,或者做出不理智的危险举动的。”


    “而什么是爱,永远不是你读一两本书,或者上几节特训课就能搞懂的。所以,课程的内容也就不会太复杂。”


    “能做的也就是读读推荐书目嘛,毕竟这并非我们的主业。训练基地会定期采购一些《纽约时报》畅销榜上的恋爱书籍,放到宿舍里,顺便还可以当成非英语国家学员的语言学教材。这种课程比起户外体能课什么的,可受人喜爱多了。我的一位舍友就认为就算工作上没用,至少下班去酒吧有用也好。而且,说白了,类似的课程远比你想象的简单,也远远的要比你想象的复杂。”


    看门人指了一下手里书本的封面。


    “这本书的作者在后来的自序里说,他风流倜傥,自信强大,手段高超,号称是恋爱教父,黄金单身汉,夜店达人,掌握了把妹的所有技巧,自认为了解女生的所有心理。”


    “但当他真正的遇上真命天女的那一个黄昏,他又变回了拙劣、苍白、小心翼翼的青涩男人,所有学会的一切技巧都失去了作用,也失去了意义。”


    “他说女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生物,任你勾心斗角,机关算尽,如果她对你心里没有爱,那么一切就都没有用。如果她真的爱你,那么一切技巧,有没有也都差不多。”


    顾为经记起,树懒先生其实也和自己说过差不多的话。


    树懒先生说,爱永远无法量化。


    它是惊艳,善良,心有灵犀以好感为泥土催生出的鲜花。


    世界上不存在爱情课程这一说。


    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灵魂。


    不同的波动,不同的频率,不同的钥匙。


    只能看她对你有没有爱,看你不能不心有灵犀的猜出可以萌发出真爱的密码。


    然后。


    芝麻开门。


    爱情就诞生了。


    顾为经惊讶于阿莱大叔竟然还有这么不为人知的情感专家的一面。


    他犹豫想着和对方请教一下蔻蔻的状态是怎么回事。


    不过。


    和魁梧强壮,伤痕累累的阿莱大叔讨论这种问题。


    总让顾为经感到有一丝难言的古怪。


    就像周公瑾羽扇纶巾,雄姿英发,坐在一叶孤舟上小乔同学弹琴赋诗,那是风雅之事。


    某一天。


    惯常武枪弄棒的猛张飞,把丈八蛇矛伫在地上,对刘备一声长叹:“嘶,哥哥,你说这情到底为何物啊,怎能让人生死相许。”


    未免就过于反差萌了。


    当顾为经和一个五十多岁,一米九高,怀里还揣着一把巨大的银色沙漠之鹰的男人,在讨论恋爱心理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感觉。


    想到这里。


    “手枪?您随身还携带着手枪么?”顾为经说。


    豪哥的手下有枪不奇怪。


    他还真不知道,阿莱大叔从哪里搞到的枪支。


    “哦,顾先生,你说这个。”


    看门人从怀里抽出了那把大手枪。


    “是打火机了。”


    阿莱扣动扳机。


    哒的一声电打火的脆响。


    枪口处没有子弹射出,倒是喷出不到一尺长的幽蓝色的火焰。


    他松开扳机,火焰熄灭,把枪递过来展示给顾为经看它枪身上的红金色的曼联俱乐部的队徽。


    “我没有立刻去找你,就是看到有人开枪了以后,跑过去把隔壁那家球迷俱乐部点牛排碳火的打火喷枪,给顺了过来。”


    在酒吧里,阿莱大叔之所以一直手握着枪身,像拿榔头一样拿着手枪,展示了两下后,又把手枪收了回去。


    就是担心吴琴莱会注意到枪柄上的曼联足球俱乐部的队徽。


    “假枪,一直以来,你都在虚张声势的唬人?”


    顾为经差点害怕的惊出了一身冷汗。


    亏他还在阿莱大叔也掏出了枪后,就觉得一颗心落到了肚子里,很有安全感呢。


    “是的,你和吴琴莱都被我唬住了,倒是那位蔻蔻小姐,她大概看出了点什么,所以她一直比较紧张。没有训练有素的军人会喜欢使用沙漠之鹰,或者柯尔特蟒蛇这种东西。它们在游戏里很威风,但其实是运动狩猎手枪。射速慢后座力大,不好打到人,射程远也没用,30米距离以上的活,那完全就步枪工作的领域了。”


    “那……要是你走过去的时候,他开枪了么?他一定打不中你,你说的是真的,对么。”


    “开枪?他要开枪,我就只要用手里的酒瓶去砸他了,再借机冲过去。”


    阿莱大叔无所谓的说道:“我端着红酒瓶走过去,难道顾先生你以为我是真的想请他喝杯酒么?两手准备。”


    “至于命中率什么的,也没有那么玄。找机会打上两枪,你就知道了。尤其是格洛克确实是一种后座力很低的枪型,紧急情况下女人孩子都能用的那种。15米外他不好打,两米内他也不好打。但是只要5,6米的距离,只要是正常人,肯定一打一个准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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