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起了刚才中餐厅里这人淡定自若的表现,和霍思璇两人围着那那枚古董祖母绿胸针品头论足,从头到尾视线都没有扫向她,仿佛两个人真的素不相识一样。
如果没有厄瓜多的那次偶遇,也许他们十年后的重逢真的该是如此吧。
让她甚至有一时一刻产生了些许错觉,也许这才是她与他各自真正的人生轨迹,从基多到旧金山再到「安妮女王」号,不过是她做的一场大梦罢了。
她轻笑:「你的戏演得不错。」
他也笑:「彼此彼此。」
「请继续保持。」
「我尽力而为。」
两人又无声的拥抱了一会儿,她拍了拍他的手,
「好了,你该走了,一根烟时间早就到了,你再留下去,会被monica发现的。」
他缓缓道:「你以为,她没有发现吗?」
谭孤鸿一愣,回过头来诧异的看向他:「她已经知道了吗?」
那不就相当于全世界都知道了?!
「我和你两个人,一同登上『安妮女王』号环游世界,这本来就是一件瞒不住的事情。她也许知道了,但不想戳穿,也许不知道,但有所察觉。无论如何,你可以放心,她喜欢你多过喜欢我。」
「真的假的?」
「真的。」
「你怎么得罪她了?」
估计不止是抢了钟意的厨子这么简单。
「倒也不算是得罪,只不过你要知道,在这个家里,我是一个后来的外姓人。」他笑了笑,「所以,如果她在你面前说了什么,你都没必要太在意。」
「哦——看来某人很害怕被爆料啊!」
她揶揄的看向他,「正好monica明天约我去逛街,我倒要好好挖一挖某些人不为人知的黑料。」
作者有话要说: 啧啧,倒时差,洛先生你的理由还能再牵强一点吗?
第38章 星洲城(1)
霍思璇,是谭孤鸿这么多年见过的所有长辈中...不,哪怕是所有人中,她也是最特立独行的那个。
她似乎从来不在乎规矩,天生反骨,我行我素,行为做事只凭一时冲动,一己好恶。少年时为了玩音乐而辍学,多年后又费尽心思重返学校,最穷的时候宁可破产也不向家里开口要一分钱,发达时又能摇身一变成为东南亚的「女赌王」,交往过的男朋友有富家子有穷小子,年纪跨越也非常大,每一次都是爱时轰轰烈烈,分时伤筋动骨。
谈恋爱如此,做事业也是如此,很难说是对是错,只能将一切都交给命运,运气好了,就赢得盆满钵满,运气坏了,就输得灰头土脸,如同天生的赌徒。这样看来,她最终能将赌场经营得风风火火,也是命中注定,相得益彰。
但这么多年来,她始终未变的一点,就是爱美扮靓,无论何时何地她都坚持着衣着光鲜,妆容精緻。哪怕到了现在的年纪,她依然保持着每天化妆穿高跟鞋,风雨不变,雷打不动。
所以这样一位将精緻优雅贯彻到底的女士,对于每天素面朝天t恤牛仔裤的谭孤鸿,自然很有意见,简直是太有意见了!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拉着谭孤鸿去商场购物,从衣服到鞋子,从化妆品到首饰,誓要将她从头到脚改头换面。
谭孤鸿对此可有可无,并不怎么积极。
「你不要不上心!」霍思璇十分恨铁不成钢,「你瞧瞧你自己,那么年轻,那么漂亮,那么有资本,这身材这皮肤哪怕我看着都要嫉妒死了,为什么总是不愿意好好收拾一下自己?!」
谭孤鸿揉了揉被她捏得生疼的脸颊,无辜道:「我怎么了?我收拾得很干净啊,早上刚洗过澡。」
「别装傻,你知道我说什么!」霍思璇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你外公那块硬木头,是不是太想儿女子孙都当兵,从小就把你当男孩子养?」
「没有啊,」谭孤鸿摇了摇头,「没当男孩子养,也没当女孩子的养,就是当孩子养。也宠着也疼着,但是从来不会特意说,你是女孩子,你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霍思璇一愣:「你这是什么意思?」
谭孤鸿嘆了口气:「monica,我知道你是好心。我不是拒绝穿裙子,也不是从不化妆,如果场合需要,或者哪天心血来潮,我也会做出改变,只是现在的状态我很舒服,对我来说与其把时间用在打扮自己上,还不如做些其他事情。你有化妆打扮的权利,我也有素面朝天的自由不是吗?」
「男仔头你......」
「诶,还有,虽然我不介意你怎么叫我,但我还是想说,不是留着短头发就是假小子,女人留短发已经流行一百多年了!」
没有人有资格规定男人该是什么样子,女人该是什么样子。她喜欢穿什么就穿什么,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拒绝接受任何人来对她的人生指手画脚。
霍思璇一噎,被这样彻底反驳,脸上有些挂不住。
谭孤鸿见好就收,帮她提着购物袋,讨好笑道:
「不过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随便买,放肆买,我奉陪到底!」
「牙擦擦儬妹仔!」
霍思璇冷哼了一声,矜持道:「算了,我也不是什么古板的老人家,你如果真是任人拿捏的小绵羊,我还瞧不上呢。」
「所以您独具慧眼嘛!」
「少拍马屁了,」霍思璇瞥了她一眼,「你不喜欢买衣服就罢了,陪我去做spa,这回你可不能拒绝了,这不是扮靓,这是保养。管你想做男人还是女人,都要对自己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