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游龙第七十九华丽召唤
盟重省果然一如传闻中的藏龙卧虎...
随便在野外走走,碰到的都是三十级打上的高手——从昨天起,除了小徒弟这个特殊职业者之外,我单单是在灭神殿中,就见到了十多位三十五级以上的顶尖等级拥有者,这要是放在比奇省,随便拉个,都足以充当中小型势力的首脑了。现在又在野餐时碰到了一对顶尖等级的夫妻和一个年少有成的法师,虽然一直听说盟重省的综合素质要比比奇省来得高,但也用不着高出这么多吧...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运气比较好,一路上碰到的都是盟重省中的高手。
个人比较倾向于这个结论...
既然有新客人,我原先准备的那么点肉自然是不够分,要招待客人,哪怕只是萍水相逢,也不能太过怠慢了。
当下,我便要起身再去狩猎几只沙虫,却被林秀给拉住了,霸刀也瓮声瓮气地压低了嗓门,让我坐着别动,只说看他婆娘的便是。
对于霸刀的粗俗,那英气十足的女道士战玫瑰却只是给了个白眼,似是责怪他在有外人的情况下还如此口不则言,但也没有表示反对,这对夫妻...真有性格。
战玫瑰轻轻摞起右手的袖子,左手提着无极棍,猛然一挥手,旋即,便从右手手腕之上绑着的符包之中飞出了几张纸制护身符,每一张都闪烁着土黄色的毫光,在她身前的半空中悬空舞动,画出了一个复杂的图案,接着,以符纸为中心,天地中的元气迅速聚集过来,不多时,一只通体泛红色的神兽就被召唤了出来。
除开在僵尸洞中修炼技能时我曾修炼过“召唤神兽”这个技能之外,我还从没过见别人用——上次比奇省的比武大会上,后期的比赛中据说所有的高级技能都大放异彩,可惜那时候我正在睡我那持续了三日的大觉,无缘一见,今天晚上,倒是战玫瑰第一次让我从旁观者的角度,见识到了道士的高级技能——“召唤神兽”的华丽出场。
根据这只被召唤出来的神兽的强度来看,战玫瑰的技能等级已经是二级了,这是个很了不起的数据。
实际上,“召唤神兽”技能的修炼是件十分辛苦的事。因为神兽一旦被召唤出来后,只有待其被击溃之后再重新召唤,才能获得技能的熟练点数,而不能靠将其主动遣散之后的再度召唤来提高技能等级。这严重限制了道士们的技能修炼速度,并增加了修炼难度。
神兽向来以皮糙肉厚闻名,是一等一的肉盾,一般的中级乃至部分高级魔兽都只有给它挠痒痒的份,更别提快速杀死它,让道士可以再度召唤了。至于去找那些更为强悍的高级魔兽,虽然低级神兽确实能够被很快杀死,但道士本身也在同时面临着极大的风险——人家连神兽都轻易放倒,杀你个小道士还不跟玩一样?
种种主客观情况,促使道士们在修炼“召唤神兽”技能时,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找人帮忙的,有以身犯险的,还有顺其自然的。但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除去少数肯花大价钱去砸钱请人帮忙的有钱人外,绝大多数的道士的技能等级,都低于自身等级所允许的技能等级上限。
譬如,道士三十五级时可以学习“召唤神兽”技能,并可以把它从零级升到一级,而往往大多数道士要到三十六级才能把技能练到一级;道士三十七级时可以把这个技能提升到二级,但三十八级的道士,仍然未能把技能等级升到二级这种情况,却也比比皆是。
是以,对战玫瑰能以三十七级的等级,掌握二级的召唤神兽,让我多少感到有些意外,她在我心中的评价,又上升了几分。
却说,召唤出神兽之后,战玫瑰对它嘀咕了几句——道士和所召唤出的神兽之间的沟通实际上是通过精神层次上的联系来进行的,语言并不重要,战玫瑰此时没什么意义的做法倒让我有些好笑,女人都是这么喜欢滥用母爱的生物吗?
她这不摆明着把神兽当宝宝来养么...看看,还在神兽的大头上亲了一下,好羡慕...
神兽依令行事,自去狩猎不提,众人又围着火堆开始谈天说地,讲些各自的见闻,小徒弟年纪虽幼,见识却也是不凡,霸刀夫妇更不用说,三十多岁的年纪,游历十多年,无论什么地方的逸事奇闻都能找出些来,还有一些甚至是我也没听说过的有趣事物,让人大呼过瘾。我和林秀之间也有许多话题,尤其是关于好酒美食的喜好和平淡清雅的生活态度都让我俩有些一见如故的味道。聊到痛快处,众人就着神兽刚猎回来的沙虫,各自取出了好酒,分享畅饮。
“盟重省别的不敢说,但这美酒绝对是一种接着一种,包你喝个饱!”
酒至酣处,霸刀早忘了掩盖他的大嗓门,吼得比谁都大声,这会一手抓着一壶我带来的诞生之城中太白楼的特产生命果酒,一手搭着我的肩膀,很自豪地自夸道。
点头应是,虽没有刻意运功,但酒意只能在我脑中保持三分,再怎么喝也多不上去,所以此刻的我也是有些微醺,心情大好。而霸刀此言确实不虚,我手上的盟重“狼血酒”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盟重省的东北部,祖玛神庙之外,是一片幅员广阔的林海,俗称祖玛林海,其中的统治者就是中级魔兽,恐狼群。
单只的恐狼只能算是小菜,有十级以上的实力就完全可以全身而退,但一旦在地势复杂,地形恶劣的祖玛林海中,遇上了大群恐狼的围攻的话,基本上个人或是小组冒险者十有八九是要被全体“强制归还”的。在无法逃脱的情况下遭遇大群凶残的恐狼,三十级以下绝无幸免之理。
用这种魔兽死亡后可能遗留下来的血液作为原料,配合酒母发酵,酿制出来的就是这种奇辣无比的烈酒——狼血酒。
这狼血酒,性烈而甘,不单能御寒,还能很好地补充体力,更是绝佳的重口味美酒,先前自他们手中拿到两壶,一转眼不多会的工夫,已经被我消灭了大半,眼看着这剩下的小半壶也要不保了。
这时,林秀也凑了过来:“兄弟,你这生命果酒实在是一绝,把果香和酒香完美地糅合在一起,入口顺滑,后劲又足,比起我们盟重省的烈酒来,又是别有一番风味了啊。”
火光照耀下,他的脸上已是一片通红,显然是酒意上头了。我心中暗笑,这生命果酒乍一接触,实是容易让人把它当成是一种果品饮料,但它的后劲却是出奇地大,等你感觉不对时,酒已经上了头,算是醉了一半了,生命果酒出现的出现也是近年来的事,林秀他们数人显是第一次接触到这种南方带过来的新品种果酒,一开始当饮料似地牛饮了不少,还对口味的清淡颇有些不以为然,这下子可吃到苦头了,连说话都有些大舌头...
三人之中,倒是战玫瑰最为清醒,并不是因为她喝得少,实际上身为女性的她对这种果酒最感兴趣,喝得最多的也是她,实在是因为她的酒量太好了,后劲上来后反而是高呼过瘾,扯着小徒弟躲在火堆的另一面,嘀嘀咕咕地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小徒弟受到我的严令,不许喝酒,就连果酒,也不许,她现在喝的,是我特地带上的,用生命果的叶为原料糅制出来的绿汁,这种健康饮品,出门时我是作为重点补给对象的,反正储物空间足够,存放在里面的东西也不会变质,很是方便,不用白不用。
都说这个酒桌上增长感情的速度最快,这个道理其实放在很多地方都是通用的,就比如说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