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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陆小凤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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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波浩渺的南海,葱翠朦胧的远山,树影婆娑的果林,甘洌爽润的山泉,这勾人魂魄的画卷有一个超凡脱俗的名字:飞仙岛。


    岛上有一座白云城,一座孤悬海外的城,这一世成为了这里的主人,白云城主叶孤城。


    又是一个古龙笔下的枭雄人物,从神刀无敌的白天羽到绝世剑客叶孤城,如果圆月弯刀是刀的极致,那么天外飞仙就是剑的极致。


    自己穿越这么多次,精通天下剑法,却从不以剑为兵器。自己其实更喜欢刀,从第一世《寻秦》开始就是,直到上一世的白天羽,把刀练至大成。


    但是知道自己是叶孤城之后,这一生自己只会碰剑,绝不会再碰刀一下,因为叶孤城不会碰刀。


    刀客很美,可是如果每一位剑客都能被描写成叶孤城的样子,自己也会爱上剑。


    有幸成为叶孤城,舍剑之外再无他物,即使放弃冠绝天下的圆月弯刀也在所不惜。


    少年的叶孤城就剑不离身,睡觉都抱着剑睡。


    二十岁时成为白云城主,挑战南海飞鱼岛岛主于还,打得南海诸岛俯首称臣。


    紧接着打败西南第一剑客青城派掌门木青山,扬名天下。谁以剑闻名,他就上门挑战谁,打得天下剑客束手。慢慢的,他也不再挑战了,不是每一个叫“剑客”的都值得自己出手,好像绰号越响亮,就越像自吹自擂。


    再挑战不能相信江湖上的名气了,叶孤城更相信古龙对这个世界的评价,只有古龙提到的高手才值得自己挑战。


    可是古龙提到的那几个人,叶孤城此时还不敢轻易挑战,他的“天外飞仙”还没有达到尽善尽美。当有一天他觉得自己的“天外飞仙”可以随心所欲时,就是他挑战天下最顶尖的几个人的时候。


    今天飞仙岛来了位贵客,平南王携世子带重礼拜访叶孤城。


    黄金万两,十八颗碗口大的夜明珠,晶莹剔透,发出柔和的光芒。但这些并没有让叶孤城神情稍有波动。


    平南王又拿出一把宝剑,道:“巨阙剑,春秋大师欧冶子所铸,天下名剑,非白云城主不能与之般配。”


    叶孤城道:“王爷远来,有什么话可以直说。”


    平南阳道:“些许俗物,让城主见笑了。小儿自幼好武,尤其喜欢剑,想学天下无双的剑术。所以小王冒昧来求城主,如果小儿资质还过得去,想拜入城主门下,学习剑术。”


    说着拉出站在身后的少年。已经十五六岁了,唇红齿白,明亮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站在那里彬彬有礼。


    平南王作为一个重要藩王,府中高手如云。总管江重威,一身十三太保横练,虽然还差点火候,但铁砂掌足以开碑裂石,只是这种功夫当然不适合世子练。


    身份高贵的人以练剑居多,练刀的都少,所以世子学剑,当然要和最顶尖的剑客学。


    叶孤城只是略微一顿,这就道:“好。”


    平南王大喜,拉过孩子道:“快来拜见师父。”


    平南王世子上前就给叶孤城跪了下来,道:“朱翊铮拜见师父。”


    叶孤城道:“起来吧!”


    平南王喜道:“拜师大事,不可以草率,想请城主到王府再行拜师仪式,也好告诉天下人,我儿有幸,拜入城主门下。”


    平南王很会说话,以王爷之尊,曲意逢迎叶孤城,有涵养,也是有野心。


    平南王世子拜师不是小事,尤其是拜在白云城主叶孤城门下,无论是在官府还是江湖上,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六扇门第一名捕金九龄;江南富贾花家的花天枫;关中大珠宝商阎铁珊派来了他的新总管,天禽门的唯一传人霍天青;更有号称天下第一富豪的霍休,都亲自到场。


    都说霍休孤僻、古怪,可是他要是真这么不是人间烟火,又何必要那么多钱?爱钱的人就不可能是个与世隔绝的人,只是他不会把精力花在庸碌的人身上,而世间绝大部分人都是庸碌的人,所以世人觉得他孤僻、冷傲。但在那些地位非凡、有用的人眼中,他就是另一副面孔。所以就算陆小凤也觉得他古怪,却还是能和他交朋友。真正孤僻的人,不会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


    平南王就是个地位非凡的人,而叶孤城就是个有用的人,所以霍休这个别人眼里孤僻的人,亲自到场祝贺。


    虽然现在热闹的人群里,霍休依然显得孤僻,可是他人能到场,就能说明一切。


    叶孤城一身白色长袍,没有一丝杂色,如青天白云无瑕无垢,他不喝酒,茶也不喝,只喝水,接过世子敬的一杯水,算是礼成。


    叶孤城一副淡然的样子,看得别人都眼热,成为平南王世子的老师,是何等荣耀,就算你白云城主了不起,也不应该那么理所当然。


    叶孤城却不在乎,秦始皇的老师自己都做过,何况只是一个藩王的世子。


    这块土地经过了一千多年的变迁,其实什么都没有变,人还是那样的人,事还是那样的事,所有的苦难不过是过眼云烟,周而复始。


    所以黑格尔说:我们从历史中得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从来没有得到任何教训。


    礼毕的谢师宴,到场的这几位都够身份与叶孤城同桌,可是叶孤城却推掉了。自己的时间不会放在酒局上,就算是自己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发呆,也胜过坐在那里听那些虚伪的话。


    叶孤城与霍休不同,叶孤城不需要朋友,他只需要对手。


    叶孤城孤傲到了极致,这让也自以为与众不同的霍休大为不满。自己也不是个什么场合都会出现的人,叶孤城此举,分明是看不起自己。


    虽然叶孤城没有表现出来,但就是藐视所有人。这里所有人的身份、武功,都不在叶孤城之下,他竟然敢这么狂。


    霍休能有这么大家业,武功更是天下绝顶,孤僻久了,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人。


    这个矮小、硬朗的老头脸色一沉,可还没等他有所表示,叶孤城突然回头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与叶孤城以往空洞的眼神完全不同,似乎内含丰富的内容,霍休甚至感觉叶孤城在冲他微笑。


    就在霍休想看清楚的时候,叶孤城已经转身离去。


    霍休心中嘀咕,叶孤城这一眼是什么意思?绝顶剑客的感觉有这么敏锐吗?自己只是刚刚有一丝不满,又不是想杀他,他就能感觉得到?还是他这一眼,有别的内容?


    霍休生性多疑,一个简单的眼神就让他想入非非。在他眼里,没有什么是简单的,所有简单的背后,都有复杂的目的。


    叶孤城住在王府内一个最大的别院,但周围伺候他的丫鬟却不是出自王府,都是他从白云城带来了。


    没有外人能靠近他的生活。


    这些丫鬟每一个都青春靓丽,身穿白衫,梳着一条亮亮的大辫子,最主要的是一个个的都身法轻盈,背背着宝剑,武功俱是不弱。


    白云城主身边的人,也都是完美无瑕。


    王府的丫鬟站在叶孤城面前,道:“城主,王爷有情。”


    叶孤城看着眼前的这个丫鬟,样貌中等偏上,但身材高挑,也算是个俊秀的人。


    叶孤城突然冷声道:“拿下。”


    王府的丫鬟一愣,而叶孤城的随从丫鬟立刻拔出宝剑,把这个王府的丫鬟围在其中。


    王府的丫鬟急问:“城主息怒,为何如此啊?”


    叶孤城不答,喝道:“杀!”


    他的丫鬟毫不犹豫地出剑,直取对方咽喉。


    王府的丫鬟滴溜溜一个转身,避开这一剑。紧接着叶孤城的丫鬟一个一个地出剑,每一剑都刺向对方要害。


    她们不管对方是谁,为什么要杀她,只要是城主的命令,执行就完了。


    一剑、两剑、三剑,直到第七个丫鬟出剑,把那个王府的丫鬟围在其中,布下天罡北斗阵。


    王府那个丫鬟也不狡辩了,七把剑剑气逼人,她不得不严肃对待,抽出一把随身的软剑。


    叶孤城只是冷眼旁观,自己这些丫鬟功力自然不能和江湖一流高手比,但自幼在一起生活,心意相通,布阵更是得心应手。


    剑光闪闪,王府的丫鬟身法矫健,于剑光中闪转腾挪,竟拿她不下。


    他这里打了起来,立刻把王府内的重要人物都引了过来,包括来王府的贵宾。


    平南王面色阴沉,身边的总管江重威冷汗直冒。


    王爷问道:“秋霞什么时候有这么高的武功了?”


    江重威擦了擦汗,道:“她不是秋霞,秋霞不会武功。”


    王爷重重地“哼”了一声。


    一个可以出现在王爷身边的人,被替换了都不知道,如果她要行刺,王爷早就死了。


    其他人可不管王爷是不是危险,他们都在关注这个剑阵。


    这些丫鬟的武功,他们当然不放在眼里,可在场都是识货之人,都看出了这个剑阵奥妙无方。本就深奥的剑阵,布阵者再心意相通,更增添出许多意想不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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