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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拜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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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找老秀才的事再早也得等了明日了,现在最重要是的尝尝这焖猪蹄。


    炖了一上午,蹄子早已软烂,咬上一口,肥而不腻。里面的黄豆吸了汤汁,吃进嘴里也是绵绵的,正好中和了猪蹄的油脂味道。


    “娘,您再吃一块。”


    庄可卿夹了块蹄子根,那里皮糯肉厚,比蹄尖更美味些。


    “我年纪大了,吃不了这么油腻的,你们吃。”


    秦蔓枝推拒。


    “一块肉而已,当不得这样推来推去的,等过几日去镇上卖豆腐,到时多买几只回来。”


    说罢,庄可卿硬是将肉放进她娘的碗里,又招呼她吃。


    一只猪蹄,剁开了其实没有几块,看着冒尖,其实下面都是黄豆垫的底。庄可卿给秦蔓枝夹了两块,她自己吃了一块,沈凌碗里一块,现在只还剩两块了。


    沈凌不说话,他放着碗里的猪蹄不动,只拿了饼合着菜汤和萝卜丝吃,直到最后看母女俩分了最后的两块,这才把自己碗里的吃了。


    吃完饭下午闲了,庄可卿去厨房拿了昨日买的大骨处理,沈凌进屋默书。


    买来的笔墨纸砚都是最次的,同沈维所用天壤之别,可沈凌没在乎这些。


    他拿了小刀将纸裁开,砚台上略倒了些水,兔毫笔已是提前用温水泡过,只等磨好墨就能能用了。


    等一切准备好,沈凌端坐在桌前,提了笔。


    脑中清晰的浮现出那本书的第一页内容,他略一闭眼,等睁开始,便下笔写就了第一个字。


    默书对他来说仅仅是内容的复制,如若放在从前,这薄薄一本,两三日就可得了。


    但现在……


    沈凌的手指微弯,握笔的姿势远不如之前随意洒脱,他努力控制着笔尖的提、顿、驻、衄,可一篇下来,所写字迹在他看来纤弱无力,线条非丑即俗,实在不堪入目。


    执笔的右手轻颤着,他竟难得地生出些沮丧的情绪。


    厨房里。


    庄可卿在把大骨简单的焯水,又加了姜片小葱煮着,想了想又翻出些成婚时剩下的干枣,洗净了扔锅里。


    一家三口,两个长身体,一个要哺乳,都得给我好好的补!


    一会功夫,锅里骨汤咕噜的开了,她又转到灶膛边把火调小,之后就盖了盖子让它自己慢慢煮。


    罐子里挖了面粉出来,加水和成面团,庄可卿直接用盆扣了,准备过会面醒好了再擀。


    忙完一通,她出了厨房。小院里静静的,娘刚刚带了阿满午睡,沈凌呢?他在做什么?


    她绕了院子旁边靠屋的窗口偷偷往里看。


    沈凌在写字。


    少年坐在桌前,腰背板正,身姿挺拔,只眉头紧锁着,神情有些凝重,好似在同什么搏斗一般,明明快要初秋的天气,鬓角却覆了一层细密的汗水。


    他是怎么了?


    庄可卿困惑,但她没有出声,反而又靠近了窗户些。


    沈凌强撑着写完两页纸,手已是拿不住笔了。


    “啪嗒”。


    新买的兔毫掉落在桌上,污了刚默的一页书。


    “浪费了…”


    左手捡起毛笔架在砚台上,少年拿起被墨弄脏的纸张,无声的叹息一声,又折了起来。


    庄可卿看得仔细。


    果然这手……


    想到大夫曾经说过的话,庄可卿心中泛起些自责来。


    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沈凌从来不认为一只手换回她的性命有什么不值得的,只是有些惋惜罢了。


    不过庄可卿到底不是什么成日埋天怨地之人,她家沈凌既然决定考学,那写字这关必需过了!


    不知什么时候就把沈凌纳入了自己的保护范围,她此时同个母鸡一般,直接从窗外伸了脑袋,说:“右手不行,咱用左手!放心,逢集我们就去买笔墨,管够你练习的!”


    话说得豪气,只她没看到自己的姿势有多滑稽。


    庄可卿突然从窗户外出现,沈凌一愣,接着松了眉角。


    “无需多买纸笔,只需一打磨光亮的青石板即可。”


    少年少女,一个窗内一个窗外,就这么说起如何练字经济又实惠的“大事”来。


    “原来如此,这方法甚好,只要石板、笔和水就行,是连墨条都省了。”


    庄可卿扬起个大大的笑容,“你可是真的勤俭持家。”


    沈凌被她这么一说,没忍住,笑了。


    那瞬间,庄可卿感觉面前的少年仿佛不是身处陋室,而是于一桃花盛开的树下,只留给她满目繁花绚烂。


    被蛊惑了似的,她伸出手,轻触了沈凌的脸颊。


    入手便是温润,如同他本人一般,散发着如玉的气质,指尖顺着柔和却不阴柔的线条滑过唇角,像要留住这顷刻的美好一般缓缓摩挲。


    如果不是他二人已经成婚,就庄可卿这举动,直就能被人说是轻浮浪荡,不知羞耻了。


    沈凌面上闪过一丝慌乱,上身向后微仰,不着痕迹的躲开了少女的触碰。


    只这细微的动作,就一下让庄可卿醒转过来。


    美色误人呐?


    这是第二次了吧!


    我不仅看了,还摸了!


    也不知心中鼓动着的是羞涩还是尴尬,庄可卿干脆缩了脑袋当鸵鸟,讪笑了一记便跑了。


    面醒好了,得去擀面条了。她对自己这么说。


    晚食吃的就是骨汤面,浓白汤头,苗条爽滑富有韧劲,水烫过得小青菜覆在上面,清脆鲜嫩,让人食指大动。


    可两个年轻人都是吃的心不在焉。


    秦蔓枝看在眼里,心里门清,她掩唇笑了,也不说什么话,只吃自己的。


    第二日。


    记挂着要去老秀家的事,全家都起的早。


    三人在堂屋简单的吃了几块面饼和咸菜,拎上肉、糖、点心就出发了。


    昨日庄家小两口提了重礼去村长家都事在村里传了个遍,结果今日又有人瞧见这家人带了不逊昨日的礼物出门,当即就忍不住了要问。


    “秦嫂子,和女儿女婿这是要去哪儿啊,这么早的就出门了?”


    秦蔓枝原也不想瞒。这沈凌读书参加科考都事总归都会知道的,于是就大大方方都说了。


    “去拜访大杏村老秀才呢,我们沈凌问问考学的事儿。”


    秦蔓枝说的坦荡,可听得人却是张了个嘴巴,不知该怎么回了。


    “婶子,没事我们这就先走了啊。”


    庄可卿看人反应不过来便直接递了个台阶。


    那人嗯嗯呜呜的,竟是等他们都走的看不见影了才回过味儿来。


    稀奇了噢!


    庄家还要供那赘婿读书呢!


    这哪是成婚,明明就是接了个祖宗回来!


    除了村长和李桂花这样同庄家人聊过的,就是连刘婆子一家都不理解。


    这,就算沈凌是个不错的孩子,可,可这考科举可不是一年两年就能成事的,没见那老秀才如今都快六十了吗,一辈子秀才的命,顶个什么用了?日子还没他们这些老实种田的来的滋润。


    话是这么个话,可谁也没不知好赖得凑上去劝,这自家过自家的日子,大不了倒是真考不上,我少在背后挤兑几句就是了。


    二李子村离了大杏村不算太远,太阳还没爬上半山,几人已经到了村口。


    向路边的村民打听了老秀才住的地方,三人又埋头赶路。


    半路上阿满醒了,哭闹着要阿姐抱,这一耽误,等见了老秀才的房子,离午食的时候都近了。


    不过老秀才人倒是不错,没多问些什么,就让他们先进屋坐了歇歇。


    秦蔓之是家里唯一长辈,可也只是个普通农妇。她见了老秀才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讷讷的推了礼过去就坐到了一边。


    沈凌明白岳母的拘谨,便自行上前先行了礼,说起他们拜访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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