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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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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真的感觉到漫长了,从布鲁诺的宴会上回来,还是少不了咖啡,就去泡了一杯,因为现在自己手磨了一罐子的咖啡粉,至于咖啡豆是我从管家那里要来的,听说他也喜欢喝咖啡,而且收藏的咖啡豆都非常的好,所以品尝了以后还是不错的。


    夜晚,除了吹来的凉爽的海风,刚才的宴会除了记住吃了什么好吃的,其他的便什么也没有记住了,总感觉从哪里跑出来乡村爵士乐的声音,感觉在身边又在天边,心想,夜晚弹出的爵士乐,大多数是描述一天心情如何的,一些心事的,所以能听懂这样的音乐,便听懂了一个人的心,特别是晚上自己依着一抹灯光,弹出的音乐特别的有感觉,触动自己的灵魂深处,有时候可以把自己给感动哭了,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所在。


    本来想喝杯咖啡,定定心神,看看书,顺便写写一天的日记,没想到又被音乐给吸引了,这次听到的是女孩的歌唱的声音,悠扬婉转,像是在诉说心事一样,我便换了一件黑色的衣服出去了,穿了一双拖鞋,我便顺着声音过去了。


    布鲁诺庄园,到处都是灯,特别是一些特殊的地方,比如葡萄园,夜晚也有人在工作,倒是一片安静,能听到蟋蟀和很多昆虫的演唱会,不过这样才显得寂静。


    我慢慢走着,向着歌声的地方去,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前几天的医务室里,是那个爱哭的医生,我一下子想了起来,叫丽莎的女人,没想到在自己唱歌。


    我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手臂上伤,差不多已经好了,我便走了过去,


    “唱的真好,鼓掌”,我说到,丽莎听到声音就站了起来了,还穿着白色的衣服呢,


    “哦,您好,打扰您休息了”,丽莎看到我,不由得紧张说到,


    “没事,我平时睡觉很晚的,听到你的歌声就过来了,很好听啊!”我说到,也便坐下了,


    “你也坐啊!不要那么拘谨,算是第二次认识你了,就算朋友吧!”我说到。


    今晚的星空挺亮的,只是这灯光的亮,盖住了星星的光亮,在你孤单的时候,往往会更容易忽略这样简单的美,更容易丢失发现美的眼睛,所以还是挺在意的。


    “哦,那好吧!我没事,就自己唱起了小时候妈妈教我的歌”,丽莎小声说到,


    “哦,妈妈教的歌,这里一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吧!”我笑着说到,


    “是的,里面有很多回忆,哦,对了,您的伤怎么样了?”丽莎突然说到,


    “哦,你看已经没事了,你当时不用那么紧张的,只是轻伤而已”,我不在意地说到,并把手臂给她看了看,她摸了我一下,就把手缩回去了,


    “哦,那就好”,卡莎低下头说到,此刻,在不远处的天空下,有放着烟火的,还挺漂亮的,丽莎看着烟火也笑了,


    “那边大半夜不睡觉干什么呢?”我问到,


    “哦,那边是城里不定时举办的小丑晚会,谁都可以参与,就是扮成小丑大家一起跳舞娱乐,很好玩的”,丽莎说到,


    “你去过”,我问到,


    “去过一次,都是蒙面的谁也不认识谁,是很好的休闲娱乐的活动,大家都喜欢”,丽莎又说到。


    “哦,这样啊!真好,对了你刚才唱歌的名字叫什么,真好听”,我问到,


    “这首歌是妈妈写的,叫蓝色的天空”,丽莎说到,


    “要不我唱给你听”,丽莎又补充道,


    “不了,明天吧!晚上,如果没事我给你讲故事,你给我唱一首歌,也算是公平,不是吗?今天太晚了,还是早点休息吧!”我突然想到对于丽莎还有一个承诺呢,就是讲一个爱的故事,


    “哦,对了,我都忘了,谢谢你提醒,那就明天吧!我先回去了”,说着,丽莎就跑回了屋里,我也走了。


    我也好奇,我是那么一个平易近人和善的人,为啥要跑呢,回来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直想着刚才的音符,很有幸福的感觉,妈妈写的歌词,大概都是幸福的。


    按着原路我就回去了,回到房间里,看到表已经十一点多了,外面的工人也都回去了,从远方还能听到狗叫的叫声,看着外面的热闹的什么小丑会,估计要到后半夜了。


    可是,我还没有睡意,喝了刚才剩下的半杯已经凉了的咖啡,于是拿起日记本,把刚笔呼吸足了墨水,打算在写字里迎接第二天的到来。


    独自一个人行走在陌生的土地上,呼吸着陌生的空气,看着陌生而又略显苍老的城市,单是在街上走走,看着身边的风景,便已经觉得一点一点在变成大人了。


    这样安静的写作,我并不视为熬夜,偏偏当做是打开新的一天的方式,以前太多的时候,都是在梦里,就已经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平常的很,但是却总感觉有些奇怪,于是新的方式就算选定了。


    之前写作熬夜的时候,因为有小贝的陪伴,才感觉并不完全那么无趣,小贝会趴在灯下睡觉,会不定时睁开眼看看我,只要能看到我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小贝就会继续睡觉。


    等到我走了,小贝也会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大概的意思就是我什么时候睡觉,它就什么时候,反正一天二十四小时,我能睡二十个小时,你没有时间睡觉,陪你一段时间又如何呢。


    其实,在这里,才感觉陌生的时间加快了,一天的时间没做几件事天就黑了,完全没有反应过来,那就说明需要减少一些事情了,不然就没有时间了。


    看着窗台的兰花还在开着,让我想起过去自己种花的经历,之所以种花,原因有二:


    其一:花之香气,弥漫夏日。放在屋子里,在睡觉的时候,偶然能闻到一阵香气,这香气让人沉醉,有午后的一缕阳光,能看到花粉跳动的频率。


    其二:养花者,君子也。


    养花也是为了修身养性,虽然与君子的差距还有很多,但是也在一直努力的路上。


    其实,养花的习惯要追溯到爷爷的时候,那个时候小镇外有一个莲花池,每次清晨的时候,我都会和爷爷在这莲花池旁走一走,跑一跑,爷爷很是喜爱莲花。


    爷爷的爱花,不止停留在表面上,还看书识花,自己画花,因此毛笔不知道用断了多少只,我就给爷爷在旁边努力地磨墨,每当我磨完了一次,觉得可以松一口气了,爷爷一下墨就又没了,然后还没松完的一口气,就又开始新的一次磨墨了。


    漫长的冬日,总在焦急的等待里被拉的很长,看着外面的雪景,看着外面小孩子扬起雪花的瞬间就很羡慕,爷爷老了,腿不好,不能受寒,所以冬天几乎都是窝在屋子里,所以每次看到有人在外面走动,就想出去走走,但是一想到到半夜腿就痛,就忍住了,像一个孩子一样,所以我相信没我谁比爷爷更加想要春天到来了。


    所以在屋子里能做的事情都做了,看书画画练书法都厌烦了,没有什么比现在出去走走更加吸引的了,有一次终于按捺不住,穿着厚厚的棉衣就出去了,北方的冬天冷,所以还是没能抵过心里的一团火的热,奇怪的是,当夜腿并没有受寒,反而很高兴的一觉睡到天亮,这对于老人来说,应该是最值得幸福的事情了。


    就说墙上的那幅腊梅画,每过一天,就会照例把一片花瓣用朱红笔涂成红色,当整个腊梅叶子都红了,那就说明春天已经来了。


    刚进入冬天的时候,爷爷自己花的,现在已经涂了一半了,每天都会念叨几句春天又进了一步,然后就很高兴。


    我也在旁边凑热闹,我也学着爷爷画腊梅,没画几笔,难看的自己都想扔了,这个世界确实是我最快乐的,有着对于大人世界的好奇,同样也为其精彩着迷,但是当自己长大了,却又无比怀念,想要回到天真无邪的童稚时代,人生还真是捉弄人,总不能太让你轻松如愿。


    现在在这远离的土地上,再回忆这些东西,便成了珍贵的回忆,这是我热爱生活的动力,也是热爱珍惜身边人的动力,我心里总是这样比喻自己,鲸鱼的一天几乎都花费在了捕食上,而我的一天几乎沉醉在回忆里,当然也有现在的生活。


    现在过得每一个季节,除了自己的感受以外,再也没有了那种熟悉的身影,可以牵着我走过前面的泥沼了,我必须自己过去,并且尝试避开这样的地方,毕竟能同行一路的人太少了,也不会再寻着季节的刻度寻找了,必须有自己全新的刻度了。


    当我租了一辆马车,去到一个庄园里不停地搬着一箱又一箱的葡萄酒的时候,或许我会在那一瞬间想到什么,看着远方的山岛,好像每一个岛的颜色都不一样,在夏日的夜里,突然发现自己比过去沉默了很多,没错,季节的变换,在改变着周围的植物的时候,顺便也改变了我。


    从崎岖不平的山路,一步,两步,三步地走,这个夏天又是在这里度过的,虽然每当提起去了哪里,总会令人羡慕,但是只有自己知道,旅行的心情和麻烦事起初各占50%,随后各种各样的麻烦事会层出不穷地袭来,麻烦事便占了旅行的80%,而剩下的旅行心情只有20%,而我要做的就是让些两个事件互换位置,尽量让旅行心情占到80%,虽然这80里有不少是从麻烦事里给说服过来的,但旅行总归是高兴的,这便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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