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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章 破坏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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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十六的大名寄託着着爷爷浓浓的期望,就这么敲定下来。当然他现在是个只会流口水的的奶娃娃,完全不懂啥叫以身许国。


    许母对孙子爱的不行,尽管之前已经有三个外外孙子一个外孙女。但是对她而言,孙子始终不一样。


    来到t市后就抱着不概手,鼻子好看,嘴巴好石,额头好看……


    在她眼中,小十六是世上最好看的男娃娃。


    李大力深以为然。


    他深深的觉得外孙成功的继承了姑娘的优点。


    脾气好,不爱哭,不认生,除了饿了尿了哼唧两声,其余时间安安静静的不哭不闹,特别好带。


    不过杏儿小时候更厉害些,要撒尿都知道招手,从不尿床尿裤子。


    那时整个大队谁不羡慕双儿,不用天天洗尿布,挂的整个院子都是,风一吹,翩翩起舞。要是遇到阴雨天气,还得生大炉子,烤完达片烤那片,两手都不得闲。


    所谓从小看大,这点在姑娘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想必外孙以后也前途似锦。


    许母体会过许珍家双胞胎的威力,魔音在耳边久久不能消去。也听到过许三姐的儿子扯着嗓门嚎哭,炸的人脑仁疼。连许二姐的小姑娘,都时不时了练嗓子。


    一个外孙闹可以说随女婿,可个个闹,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再把责任推脱到女婿身上。


    万万没想到,孙子如此乖巧,心里门清,这是遗传了儿媳妇。


    许母说是伺候银杏坐月子,其实是哄了一个月的孩子。


    田双坚信女人生完孩子后一定要好好补补身体,压根不捨得让出厨房的操持权,每每许母要过去帮忙,她就拿外孙当挡箭牌,让许母哄孙。


    其实,她还有一个隐秘又小心眼的想法,只和李大力说过。对女儿都保密,女婿那边更不敢提。


    想让许母跟十六多处处。


    别看是唯一的孙子,可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再亲的孙子,如果不常见,也比不上呆在身边的外孙。


    许母做饭的手艺跟不上田双,对银杏的胃口喜好也没她了解,索性不跟亲家母客套,主动带宝宝,帮媳妇「分忧」。


    小十六满月那天,许母带着全家一起,到照相馆照相。


    当然,主角是小十六。


    单人照都有三张。


    准备带回家给许父看,藉以慰藉他那颗盼孙的心。


    带着加钱洗出来的八张照片,许母和大家挥挥手,准备回京。


    小十六或许是晓得奶奶要离开,竟然发出了人生的第二次哭声。


    许母老怀大慰,不愧是亲孙子,捨不得奶奶走哩。可假期已经用完,家里还有老头子在,总呆在这边肯定不行。


    暗暗计算着下一回过来的时间,可以呆多长。又替许父可惜,这么可爱的孙,他估计得过年才能见到。


    田双一阵紧张,又是左右晃动,又是做鬼脸。


    ……


    小十六的乖乖宝宝头衔一直维持到一岁。


    一岁之前,他软萌软萌。睁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四处打量,遇到开心快乐事,用小胖手拍着巴掌,嘴里「啊啊」的叫着。


    一岁以后,他成了破坏大王,迈着小胖腿,翻过门槛,爬到院子,路过出一片狼藉。


    他尤其爱好撕纸,也不知从哪学来的。


    银杏有次写论文,让他在旁边玩。美其名曰,从小培养他爱学习的好习惯。


    田双溺爱孩子,但是在教育方面拗不过银杏。记得当年姑娘就是几岁吵着去上学,当时她还不同意来着。


    小十六这时候大体上还是个乖娃娃,开始时一声不吭的坐在妈妈旁边,看着她拿着笔在纸上写来写去。


    银杏见他听话,拿了本连环画放到他面前,翻来一面,让他自己看。


    而后沉浸在论文中,等写完一小节,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左右摆动脖子,又偏过头去找胖儿子。


    见到眼前的一幕,直接呆掉。


    十六坐在彩色的纸屑中,头上衣服上落得全是。而那本可怜的连环画,已经成了儿子手中的「牺牲品。


    手里还拿了半张,左右手正在使力,力图让它一分为二。


    银杏后知后觉,生怕胖儿子吃到嘴里,赶紧张开他的嘴巴,看了又看,才放下心来。


    又佯装板着脸教训一顿,书本是用来学知识的,不是撕知识,也不是吃知识。


    只可惜收效甚微。


    小十六自从那次之后,仿佛找到新的乐趣,对撕纸情有独钟。


    并自发的研究出一套对付妈妈的办法,只要妈妈训他,就露出小小的白牙齿,和天真的笑容,再奶声奶气的喊一声「妈妈」。


    无往而不利,总能把银杏的心头火灭掉。


    田双养孩子精细,把小十六养的白白胖胖,和同龄人放在一起,一看就像地主家的胖儿子。


    余光头每次过来吃饭,都爱掂他几下,再捏捏他的小胖脸。感慨道,「田姨真会养孩子。」


    田双如今最爱听这句话,她的功劳大大的。


    可不是她自傲,亲家母亲家公都说她劳苦功高。姑娘女婿都上班,李大力管理店铺,崔红年纪大,小十六大部分时间都跟着她。


    银杏修完产假后,就回到学校带课。


    她已经成功当上副教授,具备了当研究生的资格。


    带的第一个研究生,就是死脑筋周美珍。


    周美珍在大四上学期专门找过银杏,就自己未来职业的规划和发展,和银杏讨论了大半天。


    银杏直接建议她当老师。


    理由很简单。


    相对而言,老师的工作环境单纯一点,打交道的都是学生。


    周美珍的性格不适合事业单位,太耿直太死心眼,不懂得变通,能把领导气死。


    如果去企业,更不适合她,除非能找到赏识她的老闆,否则不是老闆把她开掉,就是她把老闆炒掉。


    周美珍非常尊重银杏,对她的建议也很看重。


    和家里的老奶奶商量后,果断决定读研,毕业后当老师。


    她成绩好,是保送的研究生。


    黄雯也想读研后留校当老师,不同的是,她必须通过学校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她私下也去找了银杏,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想跟着她继续深造。


    她选择银杏的一个原因,是由于银杏学术做的不错,领导很看中,青年老师中的佼佼者。另一个就是,银杏刚当上副教授,第一年招收学生,要求应该不会太高。


    银杏十分不喜黄雯,况且她也不想带太多学生,委婉的拒绝了黄雯。


    只是她没想到,因为这事招来黄雯的记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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