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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零四、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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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我们对着丽城的服饰不是很懂,你可以帮我们选两套吗?」罗舒问道。她想感受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而且她很想看一下,翰墨穿这里的衣服,会是什么模样?


    「当然可以!」老闆打量了罗舒和陆翰墨一眼,走到一旁,帮两人挑起了衣服。


    他先帮罗舒挑了一套,蓝色的衣裤,百褶围腰,一条彩色的腰带,和一件用五色丝线缝制的羊皮披肩,叫来妻子,让她指导罗舒衣服的穿法。


    罗舒跟着老闆的妻子来到里间,在她的指导下将衣服穿在了身上,看了一下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


    「可真像我们丽城的姑娘。」老闆的妻子在一旁贊道。罗舒长的漂亮,身材又好,这衣服穿在她的身上,多了一种别样的韵味。


    罗舒浅浅一笑,抬步向着外面走出。


    刚刚走出门外,就看到了与她穿着同色系衣服的陆翰墨,他的五官立体,如刀削斧刻,鼻樑挺拔如山,眼眸犀利如剑,却又深邃似海,虽然穿着富有名族特色的服饰,却依然隐藏不住,他身上那种睥睨天下的王者之气。


    陆翰墨也在打量着罗舒,看到她出来的一瞬间,目光便停留在了她的身上,再也捨不得离开分毫。


    「咳!」老闆的一声咳嗽声响起,打断了两人的深情对视。


    罗舒娇羞的瞪了陆翰墨一眼,收回视线,转头看向了不远处,做工精緻的那些手工编织包。


    「今晚我们这里有一个传统节日,到时有歌舞、射箭等各种活动,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就在村口的广场上举行。」老闆的妻子笑着说道。她觉得,罗舒和陆翰墨很像是一对私奔的小情侣。


    「好的,谢谢阿依姐!」罗舒向老闆的妻子道了一声谢,便与陆翰墨走出了店。


    在街上逛了一圈,陆翰墨带着罗舒来到了一家米线店。因为已经过了饭点,米线店的人并不多。


    对于丽城,陆翰墨还是很熟悉的,他以前来这里执行过好几次任务。而且他的方言说的很好,根本就听不出他是外地人。


    「舒儿,你看一下要哪一种米线?」陆翰墨将菜单递给罗舒。


    罗舒看了一眼,「那就过桥米线吧。」她前世虽然没有来过丽城,但是对于过桥米线却是不陌生的。


    相传,过桥米线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清朝时,滇南蒙自市城外有一湖心小岛,一个秀才到岛上读书,秀才贤慧勤劳的娘子常常会弄秀才爱吃的米线,送去给他当饭,但是等她到了岛上的时候,米线已不热了。


    后来一次偶然送鸡汤的时候,秀才娘子发现鸡汤上覆盖着厚厚的那层鸡油有如锅盖一样,可以让汤保持温度,如果把佐料和米线等吃时再放,还能更加爽口。


    于是她先把肥鸡、筒子骨等熟好清汤,上覆厚厚鸡油;米线在家烫好,而不少配料切得薄薄的到岛上后用滚油烫熟,之后加入米线,鲜香滑爽。此法一经传开,人们纷纷仿效,因为到岛上要过一座桥,也为纪念这位贤妻,后世就把它叫做「过桥米线」。


    过了没一会儿,罗舒和陆翰墨点的过桥米线就被端了上来,一大碗汤汁滚烫,但不冒热气。一只只小碟和汤,还有米线并列放在托盘里。小碟子里放着生的猪里嵴肉片、豌豆尖、韭菜,氽过的豆腐皮。


    按照先荤后素的顺序,罗舒将猪肉片、豌豆尖、韭菜和氽过的豆腐皮,依次放入汤汁里。


    等了片刻,她拿起筷子夹起一缕米线放入口中,「味道不错!」现在这个年代,不管是蔬菜还是肉,都是无任何化学添加的,所以吃起来都特别好吃。


    抬头看向陆翰墨,见他正微笑着看着自己,罗舒突然想起了,她前世看过的一个测试真爱的段子,狡黠的一笑,用筷子将自己碗里的蔬菜,都夹到陆翰墨的碗里,然后从他的碗里,夹了一块肉片放入自己的碗中。


    陆翰墨嘴角的笑意更深了,拿起筷子从自己碗里,将所有的肉片都挑了出来,放入了罗舒的碗中,「喜欢就多吃点。」心中虽然有些诧异,舒儿怎么突然喜欢吃肉了,但是只要她喜欢,他就只有欢喜,没有任何捨不得。


    罗舒甜蜜的扬起唇角,将自己面前的碗推到陆翰墨的面前,然后将他那碗装满了蔬菜的米线换了过来,「我还是喜欢吃蔬菜。」就算不用测试,她也知道翰墨对她是真爱。


    「调皮。」陆翰墨笑着看着罗舒,眼中满满的都是宠溺之色。


    吃完米线,两人又在街上逛了一圈,买了一些这里的土特产。现在虽然不像后世那般有很多人旅游,不过也是有的。


    差不多快天黑的时候,罗舒和陆翰墨来到了村口的广场,现在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陆翰墨拉着罗舒走到一个稍微空一些的地方站定,他整个身体如一座密不透风的墙,将罗舒牢牢的护在了其中,不让周围的任何人碰触到她的身体。


    此时,在广场中央的空地上,正有着一群年轻貌美的姑娘,在那里跳舞。


    富有名族特色的舞蹈,让人赏心悦目!


    一舞结束,姑娘们拿出自己的绣的手帕,目光在人群中巡视了起来,看到让自己心仪的男子,就走上前,将手帕递到对方的面前。


    「这是丽城的习俗,若是男子接了姑娘的手帕,那就说明,他对姑娘也有意思,那么两人的关系便成为了情侣。要是不接,那就是拒绝。」陆翰墨在罗舒的耳边轻声的解释道。


    罗舒莞尔一笑,看向陆翰墨,「要是上辈子我们都生活在丽城,我一定送手绢给你。」


    陆翰墨勾唇,深情的凝视着罗舒,「我一定会接!」就算那时,他的年龄比她大很多,他也不会有丝毫犹豫。就算相处短暂,也比错过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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