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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广信与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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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广信与镇南


    下来的两天,任宁三人不再和以前一样缓慢前行,而是专挑小路,一路疾驰往西南方而去。


    幸好一路平安。


    之前遇上的南奉军不知藏去了哪里,那些追杀他们的百花备守兵也不见踪迹。


    萧纲沉着张脸,脑海里一片混乱。


    亮了身份还居然会被地方备守军攻击,而且是下死手的那种。


    要不是亲身经历,萧二公子怎么也不会相信会这等荒谬的事情发生。


    虽然心里不舒服,他话依然很多。


    然而经过这一路南来发生的事情,萧纲已经渐渐变得和雷二一样。任宁说什么他就坚决执行,不再胡乱出声质疑,更不擅作主张。


    到底年少,忍了又忍,萧纲还是憋不住。


    他不敢问为什么百花郡备守军会攻击自己三人,而是换了个话题,“任哥,草莆的南奉人到底哪来的?”


    任宁和雷二倒是不喜不悲,一直该吃吃该睡睡,似乎忘了之前的事情。


    他看了看地图,“八成是从海上摸进来的。”


    百花郡的海岸线弯弯曲曲,草莆距离海边并不远。从海里上了岸,用不了多久就能赶到。


    “海边没有守军吗?”萧纲又问。


    雷二哈哈地替任宁回答:“鬼才知道,和你一样我们也是第一次到南边来。”


    又过了半天,三人终于踏入广信郡。


    一千多年前,当时的朝庭拓壤人马一路往南,最后发现了这个地方。


    他们往帝都发函:南部初发新地。山高林密、蝇虫众多、蛮族桀骜。朝庭宜广布恩信……


    当时的皇帝遂即设郡:广信。


    啪!


    萧纲抽了自己一巴掌,“我靠,这地方好多蚊子。”


    转眼,他又啪地打了一巴胳膊。


    摊开手掌,里面赫然是只与蜻蜓差不多大的蚊子。


    任宁哈哈一笑。


    平平安安出了百花郡,他放松了不少,掏出瓶驱蚊粉抛了过去。


    “你既然决定要来南边参军,都不作功课的吗?这广信郡里有三多,雨水多、蚊子多、还有野兽多。别的可以没有,至少该准备些驱蚊的东西。”


    萧纲郁闷得说不出话来。


    他能被允许出来参军就已经心满意足,哪敢让他母亲知道这边艰苦的情况。


    再者没亲身经历过,也很难想象这里的蚊虫到底多到了何种程度。


    “野兽多?”雷二一听就口舌生津,连忙左张右望:“这下有口福了。”


    任宁无语地摇头。


    虽然周围半天看不见一个行人,但他们现在正走在驿路上,动物们不大可能会在旁边冒出头来。


    要真有这样的傻动物,估计早就被人吃绝种了。


    给坐骑涂上驱蚊粉,三人走了半天。


    看看天色,肚子也饿了,便在路边寻了个大树坐下吃饭。


    任宁爬到树上掏出望远镜四处查看,最后跳下来。


    他突然摊开手掌,里面赫然是几张刚摘的叶子。


    眼前的树高大挺拔,足足有十来丈高,然而叶子呈指状,小而椭圆;叶尖还有些细细的腺装体。


    任宁突然拔出腰间的军刀,向树杆上狠狠一捅。


    刀子插出来后,一股白色的汁液冒了出来,滴滴嗒嗒地往下淌。


    他用军刀接了几滴,送到鼻尖下小心地闻了闻,脸上的异色更浓。


    这居然是橡胶树。


    任宁穿到这个世界,见过各种各样的车辆。比如送灵回乡女眷们坐的车子,或者古家商队用来运货的商车。


    这些车子大多是铁车轮,少部分是木车轮,从来没见过橡胶车轮。


    而在日常生活里,他也从来没有见过橡胶制品,甚至连双鞋都没见过。


    任宁心跳了跳,匆匆填饱肚子,站起来四下张望。


    眼前的橡胶林一望无际,然而没有哪棵被人重视更没人割过胶,就那么孤怜怜地长在驿路两边。


    暴殄天物。


    他暗自嘀咕:这在后世可是大名鼎鼎的黑色黄金。


    雷二心里只想着捉只野兽改善下最近的伙食,此时一见任宁的行为立即警醒地后退了几步。


    “老任,这白汁有毒?”他问。


    萧纲一听,顿时也是一蹦三丈远。


    任宁见他们分明没见过橡胶,便摇了摇头,“放心!这些汁液虽然有些粘绸,但并没有毒。当然也不能吃。”


    听说没毒且不能吃,雷二顿时失去了兴趣,重新坐下啃着自己的东西。


    任宁兴趣勃勃接了一小团橡胶液,凝固后搓成一个小圆球。


    估计就是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球或者乒乓球了。


    “这是用来作什么的?”雷二好奇。


    任宁没多说,只是笑道:“一个玩具。以后有空教你玩。”


    “马球?”旁边的萧纲说道:“就是小了点。”


    他接过来往地上扔了扔,顿时眼晴一亮。


    帝都聚会多,纨绔们不可能次次比武或写诗,不少人就喜欢打马球。眼前的橡胶球比马球要小些,然而弹性却好上不少。


    穷有伯府的名头,然而穷怕的萧二公子瞬间想到了它的作用。


    “不知道这球比起皮制马球来如何?如果经用,我们可以考虑弄些卖回帝都去。或许能赚上一笔。”


    任宁不置可否,“有空吧。等大家安顿下来再说。”


    他撇了撇嘴。


    马球算什么,要不是得赶路,他随时可以弄个足球出来。


    吃过饭,三人再往南走。


    没多久,天色依旧晴朗,然而雨水却凄凄沥沥下了起来。


    “这什么鬼天气。”雷二不可思议地骂了一声。


    这里的雨和迷雾郡的不同。迷雾郡的与其说是雨倒是不如说是雾,广信郡这里的纯粹就是雨多。


    雨势不大,然而三人都没带蓑衣,瞬间被浇成了落汤鸡。


    任宁抹了把脸,抬头看着连绵不绝的雨水,又看看四周的橡胶林,有种立即弄身雨衣出来的冲动。


    当然,这会是不可能的。


    雨丝躲无可躲,而且淋着也凉快,三人干脆安步当车,趁机赶路。


    没多久终于见了一座小镇。


    “老任,天色不早了。”雷二提醒。


    任宁点头。


    三人便进镇子去避雨,顺便过夜。


    就这样走走停停,几天后终于了广信郡的首府:南舒城。


    看了看城头的两个大字,任宁默默收回目光。


    当初在岩陲要塞,他收到庶妹任惜的家书,上面就写着嫡母准备把她嫁到这南舒城来。


    这里距离镇南关已经不远,顺利的话也就一二天的功夫。


    但三人准备在这南舒城停下,而不准备直接过去。


    镇南关也是军事要地,星落军团的大部队没赶上来,他们就算过去了也肯定进不去,反而有可能会被人四处盯着。


    既然如此,还不如先在首府这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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