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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乱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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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二章


    新城的春天, 空气原本就湿冷的不像话,身上若再沾上些雨丝, 就更潮的让人难以忍受了,熟知方沫习性的下人们在他出门之前就准备好了热水, 是以方沫一回他的小院, 便能痛痛快快的洗个澡, 换上洁净干爽的衣服。


    将头发擦到半干,里面一袭单衣, 外面披上轻软狐裘的方沫推开门, 一眼就看见小花厅靠窗的圆桌上多了两样东西:一把淌着水的油纸伞,一枚沾着水渍的青色铜钱。


    纸伞上的水顺着桌沿滴在地上,将地面浸湿了一大片, 褐色的地面被水浸湿后,颜色变得更深了,就像沾染上了猩红的血渍, 连空气中都仿佛弥漫了一丝淡淡的血腥气。


    这两样东西, 当然绝对不该出现在这里,但即使出现了, 方沫也没有太大的反应,微微皱眉,似不满被打湿的地面, 既不进门,也不关门,就那么转身去了不远处的书房。


    书房里除了书架书案, 还有一个软榻,苏洛将狐裘扔在一边,搭上薄被倚在软榻上,继续看出门前没看完的话本儿,看那位夜半弹琴的书生,引来的会是山精鬼魅,还是多情的小姐……


    才看了两三页,敲门声响,方沫没理会,来的若是下人们引来的客人,会先在外面回话,至于不算客人的那个家伙,不在他睡的正香的时候来掀他被子就不错了,哪里敢指望他会这么礼貌的敲门?


    所以此刻在外面敲门的,自然是那个将捡来的东西到处乱放,弄脏他的小花厅的不速之客,方沫没兴趣配合他的故弄玄虚。


    敲门声先后响了三次,方沫依旧仿如未闻,门外的人无奈的叹了口气,自己推开门走了进来。


    进门的是个锦衣华服的青年,一身仿佛有月光流泻的锦缎长袍上,有精致鲜活的花鸟鱼虫随着他的举手投足时而浮现时而消失,若是有人认为这些同色的暗纹是巧手绣娘的杰作,那就错了,这些精致的纹路唯有在诞生之初就存在于这华丽的锦缎之上,才能如此浑然天成。


    织锦这东西不算稀奇,但是要织出这么复杂精致且独一无二的纹路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了,整个新城,能穿得起这么骚包的衣服,而且会真的将它穿在身上的人,就只有一个——霍家堡的少堡主霍惊鹤,霍大少爷。


    方沫的目光从那双华丽的短靴,上移到织锦的长袍,最后才落在来人的脸上。那是一张极为俊美的脸,皮肤娇嫩胜过寻常女子,唇色艳丽如涂丹,只是那双比常人略淡的眸子,仿佛天然便带着几分冰冷怨毒,宛若实质的目光如同毒蛇不断吞吐着的冰凉蛇信,令人心生寒意。


    霍惊鹤在门口停下脚步,一双狭长的眸子眯起来,在舒服的窝在软塌上的少年身上不断打量,口中道:“客人到了,还在榻上高卧,这就是方公子的待客之道?”


    方沫从软塌旁端起热茶,低头啜饮一口,悠然道:“我不记得有请过什么客人。”


    “先是闭门谢客,又是端茶送客,”霍惊鹤转身合上门,叹道:“原来你是真的不想见我。”


    霍惊鹤语气低沉柔软,声音在舌尖萦绕,短短几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来,竟带了几分温柔缠绵的味道,目光更是肆意的在方沫身上游移,片刻后又是一声宛如发至咽喉深处的、低喘般的叹息。


    方沫听得浑身发毛,低头喝一口热茶压惊,想着这位霍家大少爷到底将他和什么人给搞混了?


    “小沫,”霍惊鹤缓步上前,目光一直在方沫脸上流连,口中道:“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你竟然是会杀人的。”


    方沫叹了口气,将茶杯放下,道:“敢问这位公子尊姓大名,来此有何贵干?”


    他本来以为这个烧包的男人一定是霍家堡少堡主,但现在又不太确定了——传说中的霍惊鹤虽然不务正业,但脑子还是正常的。


    “你不认识我?”


    方沫朝天翻了个白眼,只是他生的太好,这样乱没形象的白眼,都被他翻出了几分俏皮可爱的味道。


    霍惊鹤缓缓点头,淡淡道:“原来你真的不认识我。原来你还不是他。”


    他眼中的火热跟暧昧随着这一句话,褪的干干净净,整个人仿佛忽然换了一个人一般,人站直了几分,唇边勾起淡淡的浅笑,道:“方公子,陈遵虽然不是东西,但到底是我霍家堡的客卿,你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把他给杀了,甚至连凶器都懒得带走,会不会太不将我霍家堡放在眼里了?”


    方沫讶然道:“少堡主莫不是在说笑?什么陈遵?什么凶器?”霍惊鹤既然说出“我霍家堡”四个字,方沫便也不再装傻,反正不认识并不代表就认不出。


    霍惊鹤嗤笑一声,道:“伞上的安息香,可使内力滞涩,用惯了的人不觉得,还可以用它圆融内力,但第一次接触的人却难免会着了道儿。铜钱上涂抹的月蚀藤汁,经过方公子妙手调制后,专能破人外功……于是这一把油纸伞、一枚铜钱,在加上对方的轻敌之心,轻易就收割了登上武评的二品高手的性命……方公子心思之缜密,手段之狠辣,令人佩服。”


    方沫点头道:“少堡主想象力之丰富,也令人佩服。”


    霍惊鹤淡笑道:“方公子这是不肯承认咯?”


    方沫耸耸肩,道:“不是我做的,认什么认?”


    霍轻鹤轻笑一声,走到方沫身侧,微微弯腰,指尖勾起他颊边一缕带着水汽的长发,挑至鼻尖深深嗅了一口,语气再度变得缠绵暧昧,从喉咙中发出几声若有若无的低笑,道:“方公子白日沐浴,若不是为了洗去身上的血腥味,难不成……是准备洗的白白净净,等着那姓陈的八尺壮汉来临……”


    “幸”字还没出口,声音便是一顿,人猛地后仰暴退,堪堪避过掠过咽喉的利刃,指尖的一缕发丝因失去牵绊,漂浮在了空气,还没开始坠落,书房中的两个人已经失去了踪迹。


    重重落在院内的雨幕中,脚下水花飞溅的霍惊鹤背心渗出冷汗,肩头渗出鲜血。


    那少年内力不算强,速度不算快,但一把匕首却神出鬼没,如影随形,一旦占据先机便咄咄逼人,不给对方留任何机会,仅仅是眨眼间的功夫,霍惊鹤已经数次死里逃生。


    最危险的就是他撞开窗棂时那一瞬间的停滞,差点被那少年的匕首抹了脖子,若不是他当机立断用肩头挡了一下,此刻已经步了那陈遵的后尘。


    少年没有追出来,隔着洞开的窗户看看外面的磅礴大雨,神色间似有些犹豫,于是对霍惊鹤展颜一笑,招手道:“打架太没意思啦,外面雨大,你进来,我们坐下来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少年原就漂亮的如同画中人一般,这样展颜一笑,更有令人失魂落魄的力量,霍惊鹤却全然不为所动,摆手笑道:“不用了,我刚刚在外面喝多了酒,正浑身燥的慌,淋会儿雨浑身舒畅……方公子不如一起来?”


    他的内力还远没到内外交融、自成天地的地步,于是一个锦衣华服的翩翩公子很快就被大雨淋的狼狈不堪,头发贴在脸上,衣服裹在身上,睫毛上、下巴上都滴着水,靴筒里也快被灌满了——哪里能看出来什么“浑身舒畅”?


    少年道:“我煮的茶可比春雨降火……少堡主进来喝一杯,保证什么火气都没啦!”


    霍惊鹤摇头道:“这新城谁不知道我霍惊鹤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就不糟蹋方公子的好茶啦!”


    少年神色一冷,道:“你既然不肯进来喝茶,还待在我的院子里做什么,还不快走?”


    霍惊鹤哈哈笑道:“那我走了?”


    少年不耐烦的挥手道:“快走快走!”


    霍惊鹤拱拱手,潇洒转身,忽然心中一凛,浑身汗毛直竖,头也不回猛地旋身,一道青光划破他的锦袍贴着胸口掠过,霍惊鹤在空中硬生生一个后翻,撞在墙壁上又弹回来青光,堪堪擦着他的脸颊飞过,滚落在地上,化为一枚再普通不过的铜钱。


    霍惊鹤落地,抬头看向少年,道:“方公子,你的钱掉了。”


    少年点头,笑道:“外面雨大,能不能麻烦少堡主帮我捡回来?”


    霍惊鹤笑的很是和气,口中却毫不犹豫道:“不能。”


    少年“哦”了一声,道:“那也没关系,反正铜钱我这里还有很多。”


    他说着,白皙纤细的指间果然多出一枚铜钱来,在指尖转了一圈之后,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但下一瞬,却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


    霍惊鹤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盯着那只手,脸上的笑容已经有些发苦,道:“我现在道歉,会不会有点太晚了?”


    少年垂着眼,一心一意的把玩着他的铜钱,漫不经心道:“你既然想知道,为什么不先道一次歉试一试呢?”


    霍惊鹤沉默下来。


    虽然说大丈夫能屈能伸,但偏偏面前这个已经和他记忆中截然不同的少年,是他最不肯“曲”的那个人,尤其这小子明明浑身上下都透着杀机,却因为不想弄湿衣服这种狗屁理由,不肯从房里走出来和他搏杀,想方设法的想将他骗进去送死……这让他庆幸之余更是愤怒,越发不想对他服软,哪怕是口头上的服软都不愿意。


    于是场面僵持下来,两个人,一个不敢进,一个不愿出,一个走不掉,一个不许走。


    雨越下越大,雨水流进眼睛里,辣的生疼,辣出的眼泪和着雨水一起流下来,霍惊鹤却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死死盯着窗口的少年。


    少年站在窗口,有些无聊的把玩着铜钱,期间还小小的打了个哈欠,但霍惊鹤没敢抓住这个机会离开或冲进去,因为他不清楚,这到底是真的机会,还是陷阱。


    他开始有点后悔自己独自一人来“看看他”的决定,他现在的武功还太差,不该这么冒失的,哪怕他要来看的人,原本该是个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


    僵持中,院门传来“吱呀”一声,一个穿着蓑衣戴着斗笠的人推门进来,口中嚷着:“好大的雨!小沫小沫,快弄点酒来给我暖暖……咦,你们两个这是在做什么?”


    霍惊鹤不着痕迹的向侧面走了两步,避开前后夹击之势,道:“陈遵死了,我听说方公子和他之前有点冲突,所以来问一声。”


    斗笠人笑道:“怎么可能?少堡主一定是搞错了,我家小沫连鸡都不敢杀,哪里敢杀人?”


    霍惊鹤缓缓道:“不是方公子,那么更不会是你咯?”


    斗笠人道:“那是自然,陈遵死的时候,我正在茶馆避雨呢,很多人都看见了……少堡主若是不信的话,我随时可以找十七八个证人来。”


    霍惊鹤笑道:“十五弟的话,我怎么会不信?不过是来走个过场罢了,毕竟陈遵是我们霍家堡的客卿,若是死了我们不闻不问,岂不是要寒了旁人的心?”


    又道:“既然这件事和你们没关系,那我就回去了……我爹还等着我复命呢!”


    蓑衣人点头道:“雨大路滑,少堡主慢走。”


    朝一旁让开两步。


    霍惊鹤道:“好说。”


    慢慢向后退去。


    方沫道:“少堡主,你带来的东西不要了?”


    霍惊鹤退到墙边,道:“不用了,方公子自己留着玩吧。”


    脚尖一点,轻飘飘落在墙头,身影一闪即没。


    “轻功挺不错的。”方沫赞了一句,终于从窗口离开,取了酒壶酒盏出来,蓑衣人在屋檐下褪了蓑衣斗笠,推门进来,抄起少年刚刚斟满的美酒,直接倒进嘴里,笑道:“哈,真痛快!”


    去了斗笠的蓑衣人此刻终于露出真面目,是个十八九岁的高大少年,脸色微黑,五官极为俊朗,咧嘴一笑时,露出一口白牙,显得甚是诚恳真挚,有种天生就让人信服的力量。


    方沫坐下,道:“你回来的太早了。”


    再晚一点,他就该宰了那姓霍的了。


    他说的不清不楚,但高大少年理解起来却没有半点障碍,叹道:“小沫你今天才第一次杀人,怎么就跟杀顺手了似的,见个人就想杀?”


    他不过随口吐槽,没准备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又道:“不过少堡主平日里蛮精明的一个人,怎么今天犯傻了似的站在雨里和人对峙?他难道不知道他在雨里每多站一会,自身的优势就减少一点吗?”


    方沫将他喝空的酒杯斟满,端起自己那杯喝了一口,道:“他好像觉得我不出去,是怕弄脏了衣服。”所以他越是劝他进来,他越是不敢进来。


    方沫习武至今不过三年,一身内力薄弱的很,也就一手剑法唬人,哪里比得上家学渊源、习武近二十年的霍惊鹤底子雄厚、气息绵长?若是霍惊鹤不管不顾的冲进来,鹿死谁手还真难说。


    “哈哈哈!”高大少年大笑道:“果然是大少爷,想的就是和咱们不一样。”


    方沫他的确爱干净,但若说他会因为怕弄脏自己的衣服就放弃目标,那也太可笑了。


    又道:“你不会真的是想宰了他吧?他做什么了?”


    方沫道:“看不顺眼。”


    高大少年叹了口气,道:“不提霍家堡里起码有二十个人可以将咱们两个打的跟野狗一样乱窜,就算看在霍家堡对咱们有恩的份上,你能不能别因为‘看不顺眼’这种理由,就要宰了人家的少堡主?”


    方沫懒懒应了一声:“知道了。”


    想起霍惊鹤那句“你还不是他”的疯话,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却也懒得提起。


    虽然方沫回答的很没诚意,但高大少年也已经心满意足,转了话题道:“当初咱们的计划是借着杀了霍家堡客卿的事情,趁机脱离霍家堡,但现在少堡主连证据都给我们送回来了,显然没有追查这件事的意思——那我们还走不走了?”


    方沫道:“我差点宰了他呢,不走你就不怕一会来个十个八个高手,将我们两个砍成肉酱?”


    高大少年慢悠悠道:“这你就不必担心了,如今在霍家堡,我也算一号人物,而且是年少有为、潜力无穷的那种……少堡主他表现的一向纨绔,说句不中听的,在霍家堡里,他的话还没有我的话顶用,没凭没据就像带人来杀我,他还没这个本事。”


    纨绔?霍惊鹤脑子有病他是看出来了,但纨绔两个字却是半点都没发现。


    方沫冷哼一声道:“方炜,我知道没有霍家堡,说不定我们两个早已经饿死街头,你要是想报恩,我奉陪……你若是因为那一饭之恩,准备一辈子当霍家堡的人,也由得你。”只是想让他跟着一起,却是休想。


    高大少年方炜见他发怒,忙投降道:“我什么时候说不走了?且不说我为霍家堡出生入死这些年,死里逃生都不止一次,多少恩也该报完了,只凭着霍惊鹤他故意引陈遵那畜生见到你,不管他是存了什么心,我都不可能再在霍家堡继续再待下去了。”


    方沫神色略缓,道:“其实若只是做一个门阀的打手,在霍家堡继续待下去也没什么,但问题是如今天下大乱,各地豪杰揭竿而起,霍家堡最近的动静也不小,怕是起事在即……如今霍家堡失义在前,我们‘误杀’霍家堡客卿后畏罪而逃,只算是小节,若是等霍家堡起事之后再走,那就是大义了。”


    他顿了顿道:“天下之争非同小可,你若真想一展拳脚,更该趁机脱身,找个真正能令你心悦诚服的人投效,否则这般不明不白的替霍家卖命,输了就什么都不必说了,若是赢了,霍惊鹤他也未必容得下你,何苦来哉?”


    方炜耸耸肩道:“什么天下不天下的,我一个小人物,哪管得了那么多?走就走吧!趁着霍家堡要筹备大事,抽不出空来理会我们两个,赶紧跑的越远越好——等找个清净的地方把功夫练好了,就什么人都不怕了!”


    方沫不置可否,功夫练好,怎么样才叫练好呢?天下第一?


    起身道:“我去收拾东西……你的行礼呢?”


    方炜咧嘴一笑,拍拍鼓鼓的荷包,道:“男人出门要什么行礼?钱囊带好就什么都有了!”


    听到“钱囊”两个字,方沫“啊”的一声,道:“糟了!”


    方炜立刻紧张起来道:“怎么?”


    方沫懊恼道:“我杀了那姓陈的家伙,竟然忘了摸他的口袋了!”


    二品高手呢,荷包肯定丰厚的很,也不知道现在去还来不来得及。


    方炜捧腹大笑。


    方沫怒道:“笑什么笑,你难道不知道出门在外,没钱寸步难行吗?”


    方炜拍着胸脯道:“小沫你是小时候饿肚子饿怕了,所以才会忘了我们两个现在大小也是半个高手,怎么可能还填不饱两张肚皮?放心,万事有我,这次若是再让你饿肚子,我就把我自己的肉割下来给你吃!”


    “好啊!”方沫冷哼道:“早就想尝尝人肉的味儿了。我会记得多带点姜蒜去腥。”


    转身就走。


    方炜目瞪口呆的看着方沫的背影消失在门外,怒道:“我说,你就不能假装感动下吗?”</p>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亲们提供的名字,多的都存起来备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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