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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章 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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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4章气死我了


    腐烂的枯叶子,里面夹杂着臭气熏天的脏水,还有几条蠕动的虫子。


    完美的砸在昌浑脸上,趁着昌浑闭眼时,萧瑟猛的自地上爬起来,两指成勾,朝昌浑眼睛勾去。


    昌浑猛的退后,萧瑟趁胜追击,右腿猛的出击,使出所有女性同胞们遇到色狼流氓时都会使的一招。


    一招撩阴腿踢中,瞬间抽腿,捡起地上的树枝,对着昌浑脑袋砸去。


    可能是树枝长年落在这里时间长,腐朽的很,砸在昌浑的脑袋上,对方脑袋没事,树枝却被砸碎。


    萧瑟来不及惊讶,趁着昌浑嗷叫时,就去抢他挂在腰间的大黑刀。


    可是大黑刀是用藤曼绑在腰上的,她想要抢走根本不可能,反而被差点被昌浑抓着。


    萧瑟如一条滑腻的黄鳝滑出,连退几步,与昌浑隔开三米左右的距离。


    昌浑的双眸被插的仿似被辣椒喷过一般红肿,闭着眼嗷嗷叫唤着,凭着感觉朝萧瑟扑去:“萧瑟,我要杀了你!”


    萧瑟躲避昌浑的扑打,想跑又眷恋他腰间的大黑刀,想直接冲过去抢大黑刀,又恐惧昌浑的力气。


    实在是昌浑的力气大的惊人,若是自己和他硬碰硬,根本连还手的机会也没有。


    衡量一二,萧瑟果断跑人。


    昌浑再好的精力,扛着自己跑,挺多跑一个小时,这能跑多远,五公里,十公里。


    就算他跑出十公里那又怎么样,夜风知晓自己被抓后,一定会带着族人前来找自己。


    只要自己顺着昌浑跑过的地方跑回去,就一定能和夜风遇上。


    不管是人还是物跑过的地方,都会有痕迹,她一定能跑出去。


    她刚跑几步,身后响起蹬蹬之声,不用想也知道是昌浑追上来了,她更是拼命往前跑。


    “想跑!”


    身后传来昌浑的怒吼声,随后背上传来一股疼痛,萧瑟整个人朝前扑去,扑进腐烂臭味熏天的枯叶里。


    一根手臂粗的树枝落在萧瑟身旁。


    格老子的,这昌浑玩偷袭,居然用树枝砸她。


    这一下,萧瑟没逃脱,被昌浑抓住。


    昌浑冲着萧瑟怒吼咆哮,还把她的手脚都给绑了起来,再扛在肩上。


    “如果不是留着你给我建部落,我现在就要撕了你,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边骂边跑,边跑边骂。


    骂完萧瑟骂夜风,骂完夜风骂花岁祭祀,骂完花岁祭祀骂全青龙部落的族人。


    醒着的萧瑟肚子被颠的倒胃,脸上嘴角也是一阵阵火辣辣的刺痛,背上也火辣辣的疼,一定是被砸破了皮。


    她怎么就那么倒霉!


    现在,她只乞求夜风能快点找到她,也祈祷昌浑的精力能快点消耗掉。


    可是这个愿望很难实现,哪怕昌浑一手扛着她,也能一手宰了拦路的野兽。


    昌浑把绑着的萧瑟扔在大树下,自己趴过去喝野兽温热的血。


    <divss="contentadv">喝完以后,一抹嘴,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滴下,完美的诠释了茹毛饮血这个成语。


    萧瑟嫌弃的别开双眼,心中一阵翻滚。


    昌浑瞧着萧瑟的表情,一怔,随后裂着满嘴的血,得意的笑了:“不想喝我还不给你喝,我就要饿的你对我求饶。”


    说罢,昌浑把缠绕在腰上几圈的藤曼解下来,抓起大黑刀,把野兽的两条后腿砍下来,去皮后,就这样子大赤赤的把野兽腿绑在腰间,大黑刀也绑了回去。


    他做这些事的时候,肿着半边脸的萧瑟,眯着眼睛警惕的盯着他,双手用力挣扎。


    这藤曼看着是树枝,可是它的韧性和坚硬度,真不是你说想挣就能挣开。


    手腕都磨红了一圈,藤曼也没个反应。


    “嘿嘿!”昌浑回来了,腰间多了两个野兽腿,“想跑,你若是再不老实点,我等下用藤曼把你整个人都缠一圈!”


    识时务为俊杰,现在的萧瑟落在昌浑这个疯子手上,打不过跑不了,背上脸上受伤,此时只能乖乖的,再找机会逃跑。


    昌浑再次把萧瑟扛在肩上奔跑起来,顶的萧瑟难受,艰难出声:“你跑慢一点!”


    “跑慢一点让夜风追上吗?”昌浑冷笑,“我又不傻。”


    萧瑟唇微动,哼,害怕夜风还敢自夜风手里抢人,真的是活腻歪了,等到夜风待到,就是你昌浑的死期。


    她微抬头,想要打量着这个原始森林,尽量记住一些参照物,到时弄死昌浑后好原路逃回来。


    可是,这些树木看来看去,长的都差不多,萧瑟根本就记不住路线。


    萧瑟忍着肚中的翻滚,艰难出声:“你要带我去哪?”


    “我也不知道,反正一直跑,跑到夜风找不到的地方就成。”昌浑精力充沛的很,一点也没有因为多扛一个人就累的气顺吁吁。


    萧瑟心头大惊,面上却不显,好声劝告:“你这样子是不行的,去别人的地盘上建部落,你会吃亏,就在这里建就可以。”


    昌浑脚步慢下来,改为快走:“哦,你这是什么意思?”


    萧瑟心头大喜,这个昌浑就是一个野蛮子,可以忽悠住他:“每个部落的习俗不一样,你去了他们那边,你怎么就知道你一个人能杀掉那些人,然后抢夺他们的部落变成自己的?”


    “你就在这里落脚,然后利用你昌浑的名字,让周边怕你的部落,都来加入你的部落,这不挺好的吗?”


    快走的昌浑没有停下来,却附和道:“听着好像是那么回事!出了这里,别人也不知道我昌浑的名字,也就不怕我,不怕我,我想要收服他们,好像是有点难。”


    萧瑟没有表现出很急燥的样子,反而如朋友般和他探讨着:“差不多就是这样子。”


    她现在不是在部落里有夜风和族人们护着,她现在面对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疯子,一个不好就惹的他打人。


    现在只能稳住他,胆小害怕哭泣,只会让昌浑对自己更加变本加厉的凶狠。


    不如同他正面扛,越表现自己强悍,她越会相信青龙部落是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


    只要自己对他有用处,他就不会杀自己。


    昌浑突然笑了:“你真是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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