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色鹿,为我护法。”
“知道了,你好好炼化,早点弄成你说的太阳光,那些灵果可不能都毁了。”九色鹿叮嘱道。
九色鹿趴在墙角,面前的一个盘子里,有着一些刚刚采摘的灵果,都是变异的,九色鹿正好都尝尝,决定要不要保留这种变异。
当然了,九色鹿关注的不只是变异灵果的药性,还有口感。它不喜欢邱明炼制的丹药,直接吃水果多好啊,丹药的味道能跟水果比吗?
水果有酸、甜、脆、面等多种口感,每一种都是享受。丹药呢,除了灵力更加浓郁之外,口感简直太渣了。
在九色鹿看来,用灵果、仙草什么的炼制丹药,那就是浪费,直接吃了多好啊,还能品尝不同的味道。
邱明一伸手,掌心飘着一朵跳动的火苗,火苗散着炙热的温度,这就是金乌真火的火种。
他左手托着火种,右手悬停在上面,双手布满灵力,开始炼化这朵火种。
金乌真火,号称是至阳之火,金乌也是火中之精。天下间能够跟金乌真火相比的火焰真的不多,只有四大灵灯的火焰、凤凰真火、朱雀真火、祝融真火、红莲业火等少数几种。
像是什么三昧真火这种的天火,跟金乌真火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炼化了金乌真火之后,邱明就不会再畏惧什么火焰了,起码可以用金乌真火来抵挡。
邱明掌心的那团火种,正在慢慢的变小,一点点的没入邱明的掌心。炼化的时候,邱明的灵力消耗也非常快。
若是普通的天火,邱明早已经完成了炼化,这金乌真火里面似乎蕴含了一种不屈的意志,一直在反抗邱明的炼化。
可惜这股意志虽然强,却是那种无根之萍,没有人控制的情况下,慢慢的被邱明给磨灭了,用自己的意志所替代。
这样炼化金乌真火的时候,度就快了许多。
许久之后,邱明的掌心已经没有了火种,但是他的双掌还是保持原本的姿势,甚至一动不动,体内的灵力依然在快的运转着。
火种已经炼化融入到他的体内,正在慢慢的跟他体内原本的火焰进行融合,或者说是单方面的吞噬。
曾经邱明是修炼了三昧真火,吸收过地脉之火,又吸收了天火湖的天火,火焰山的天火,火娃的刚阳烈焰,还有从一些异兽体内提炼出来的兽火,让他的三昧真火进化了不小。
但是也仅仅就相当于一种中档的天火,若是遇上火部正神,肯定是要处于下风的。但从他这种火焰,连炼制九转金丹的温度都达不到,就让邱明觉得差了太多。
现在跟金乌真火的火种进行接触融合的时候,几乎瞬间就让金乌真火占据上风,正在快的将这些火焰吞噬。
等邱明掌控的火焰都变成金乌真火之后,邱明也就算是彻底炼化成功了。那时候他还能分出一朵火种,赐予他人,慢慢温养壮大。
金乌真火终于是将邱明体内其他的火焰全部吞噬了,所有的火焰都在慢慢的转化为金乌真火,但又保持了一丝其他火焰的特性,这可以说是加强版的金乌真火。
当然,其中最大的特性就是至刚至阳,不能说是无物不焚,但也没有多少东西能够扛得住这个火焰。
有了金乌真火,邱明就可以真正开始尝试炼制九转金丹了,这可是太上老君炼丹手册上记载的一种极品仙丹。
之所以是极品,不只是因为这个仙丹对金仙也有着不小的增加修为效果,还因为这种丹药可以多次服用,几乎没有丹毒。
一种丹药服用的次数太多,效果就会越来越差,而且体内会残留不少丹药的药性,这个就叫做丹毒。
而九转金丹却几乎不会残留什么丹毒,若是数量足够多,可以直接以此将修为堆到金仙巅峰。
孙悟空不就是这么成为金仙巅峰的大妖王么,不过孙悟空可是吃了不少,一枚九转金丹的药效没有那么好。
邱明睁开眼睛,伸出右手,掌心飘着一朵火苗。九色鹿脑袋凑过来:“邱明,你炼化成功了?”
“嗯,成功了,这就是金乌真火,效果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强大。”
邱明见过的三足金乌,修为不过相当于初入金仙而已,他们催动的金乌真火,威力都十分强横呢。
邱明虽然还未达到金仙巅峰,但比他见过的那些金乌可要强大的多。他用灵力催动的金乌真火,威力也更加的强大。
“那是不是可以做出你说的小太阳,照亮龙宫的房间了?”九色鹿兴奋的问道。
“还需要尝试,这火焰的威力极强,寻常的器皿,可承受不住,须得一些顶级的火属性材料才行。”
得将这金乌真火的火焰包裹起来,不能让热量散的太多,不能燃烧的太过旺盛,否则整个龟山龙宫都要被毁了。
打造龙宫的材料可不包括火属性材料,万一形成了属性冲突,将龙宫毁了,邱明可就亏大了。
那样的话,还不如将灵果树都搬到黑龙潭外面放着,然后弄个阵法守护呢。虽然携带起来不太方便,可有空可以随时回来看看么。
“那你快点啊,还愣着干什么。”
邱明无语的看着九色鹿,我刚刚炼化了金乌真火,还不能休息一下了?算了,赶紧弄出来,也省的九色鹿一直惦记。
再说尝试的时候,也能让他对金乌真火的掌控变得更加熟练,不是坏事。
“好了,别催了,你尝了那些果子,都记住那些果子变异后的特性了吧,哪些是不能留着的?”
“都能留着,虽然有几个口感变得差了,但能吃,只是味道怪了点。那些就让它们变异下去吧,剩下的我已经给分好了,你赶紧弄个小太阳出来。”九色鹿推着邱明去看它的劳动成果。
邱明斜眼看着九色鹿,平时让你干点别的,就没见你这么积极过。弄个果树,你倒是比谁都上心啊。
果然,兴趣才是最好的动力,这真是至理名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