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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要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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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如何知道?”


    萧去病一下反应过来,这事按道理自己确实不应该知道。但是话已出口,无法收回,只能顺着它往下圆。萧去病想了一下,学着他们的口音,大声道:“在下正是奉了师命,下山相助高中丞的。”


    萧去病这句话说的磕磕绊绊,别别扭扭,不过高仙芝沉思一会倒也听明白了一大半。他还不放心,又让萧去病写出来。


    高仙芝接过士兵递过的本子,感觉自己自己有些反应过度,他命令士兵收起刀箭。对方的话,他是有几分相信的,又有几分不敢相信。


    要说相信是因为都是亲眼所见,那雷球就从自己的头顶飞过,然后地面砸出一个大坑,眼前这人必是从这大坑里出来的,从他满脸黑灰就能看出。要说不敢相信,则是因为这事情太过奇异了。


    其实这一点高仙芝却是想错了,萧去病脸上的黑色并不是像地上的坑一样是被爆炸的热气熏黑的,而是身体经过进化,排出了体内的有毒杂质。他见高仙芝盯着自己的脸看,从背包里拿出手机照了一下,怎么这么黑?他拿出湿纸巾来把脸擦了一遍。


    他一下呆住了。


    手机黑色的大屏幕分明映照出一张俊美无俦的脸来,这是自己?轮廓倒是很像,但每个地方都好像经过精心的微调。就好像经过最好的ps软件ps后的自己。还有那份神采和气质,简直神仙中人。


    自己竟然变得这么好看了!


    被惊呆不止萧去病一人,还有整个现场其他人。高仙芝也惊呆了,这位在新唐书被记载“美资质”的大唐名将,对自己的容貌一直有足够的自信,但面对眼前这个从天而降的怪人,还是不得不承认比他要差一点,光是这份出尘脱俗的仙家气质就比不了。


    要说刚才,高仙芝对萧去病的身份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现在,则有几分相信了。这等人物,哪是凡间能有。


    其他军士也都看呆了,原来见他一头短发,以为是河中杂胡,现在看到此人真面目,无不在心里称赞:好一个俊秀的汉家郎!


    高仙芝很快做了决定,他一边说话,一边拿起萧去病的碳素笔,用握毛笔字的姿势在本子上写:“既如此,那便随我一起上路吧。”


    然后高仙芝大声下令出发,早有人帮忙把萧去病的旅行箱绑在驮马上,又有人牵来一匹战马给萧去病。马队在耽误许久后又重新踏上了路程。


    “河苍烽”三个大字刻在高高的石头墙上,萧去病抬头仰望了数秒,随着大队骑士慢慢走过壕沟上的吊桥,走进这个孤零零矗立在大漠黄沙里的烽火寨垒。


    河苍烽,在沙州西北约二百四十里,过了河苍烽再往北,就是一片名叫莫贺延碛(今哈顺戈壁)的大戈壁,越过莫贺延碛继续往西,就是碛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西域了。


    河苍烽是个大烽,作为进入陇右进入碛西的最后一个烽燧,除了负责传递烽火,同时也是一座军寨,驻军约五十多人,兼具驿站,堡垒的功能。


    河苍烽外有河名籍端水,也就是今天的疏勒河,不过籍端水流到此处,早已不能叫河,只能算时断时续的一条小溪。萧去病在小溪边擦洗了一下身体,换了一套练功穿的白色交领道士服,把头发扎起来,顾小俊找了一顶平式幞头帮他戴上。


    到河苍烽的路上是顾小俊陪在萧去病旁边的,一路上萧去病不停向他学说唐音,此刻两人已经能简单交流了。说实话,两人的第一次见面虽然有些误会,萧去病还把他的手腕给卸了。但顾小俊却一点也不记恨对方,更多的却是佩服。


    这就是唐人的性格。唐人尚武,佩服的是有本事,英勇无畏的真汉子,鄙视的是怯弱的乞怜者。萧去病在这一点上无疑是对唐人脾气的。


    顾小俊看着萧去病这一番打扮完成,不由得暗暗点头,心想这家伙要到了长安,不知道要迷倒多少贵妇人,小娘子。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返回河苍烽,萧去病继续向顾小俊求教唐朝话。两人走上寨墙,萧去病突然停止了说话,转头看向寨墙百步之外的一处沙丘。


    顾小俊感觉出了异样,也停止了说话,他疑惑地看着萧去病:“怎么了啊?”


    “没什么,就是突然感觉好像有人在偷窥我。”


    顾小俊摸了一下头,然后陡然反应过来:“你够了,知道你长得英俊,但也不要这么臭美好吗!”


    “我可没开玩笑,真的是有人在偷窥我们,就在那个沙丘方向。”


    顾小俊顺着萧去病看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黄沙漫漫,什么也没有“少来,快上去吧,中丞正在里面等着你呢。”


    “切,不信拉倒。”


    顾小俊引着萧去病来到河苍烽铺中央烽火台旁边一座形似碉楼的两层房子面前,喊了一声报告,示意萧去病赶紧进去。


    “拜见高中丞。”萧去病走进房间,行了一个揖礼。


    高仙芝眼睛一亮,没想到萧去病口音学的这么快,虽然不是很标准,但至少能完全听懂。他示意萧去病不需多礼,又介绍了房间里其他两人别将段秀实和中使王承恩。然后说道:“你说你是奉了师命下山来相助某的?”


    萧去病就知道高仙芝要问这个问题,在这一路上,萧去病已经想清楚了。话已经说出口,就只能接着往下编;再说自己正好无处立足,前无出路,要是能抱上高仙芝这条大腿也是不错。


    如果真的能帮助高仙芝打赢即将发生的怛罗斯之战,把大食人赶出河中,大唐入主昭武九姓那就更好了。


    至于打赢这一仗也没用,马上安史之乱就要爆发,一切还是一场空,这就不是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了。再说了,不是还有四年半么,也许到那个时候,自己有能力阻止安史之乱也不一定呢。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高仙芝相信自己。对于这一点,萧去病也有计议。


    萧去病看了一眼旁边段秀实和宦官王承恩一眼,段秀实倒没什么,安坐胡床,一脸平静。那小胖子太监王承恩则好似屁股下有针,眼里有火,看见萧去病进来,一脸的热切。


    萧去病被那死太监看得发毛,心想,我知道明朝有个太监叫王承恩的,最后陪崇祯一起上吊了,怎么唐朝也有一个?干嘛这样看着我,什么毛病?


    萧去病沉吟一下,说道:“我此次奉命下山,其一是给皇帝献宝,其二就是相助高中丞。”


    “什么,献宝?”听到献宝两字,小胖子太监王承恩一下两眼放光,兴奋的差点没跳起来:“宝物在哪里,快呈上来啊!”


    王承恩本是唐玄宗的心腹小太监,任职内供奉。平时负责一些法事,采买等事宜日子倒是过得逍遥且富贵。但人心总有不足,王承恩见边令诚等在外监军,立功不小,恩及族人,很是眼热。因此这次便向唐玄宗求了这个监军的差事,随高仙芝共赴安西。


    出了长安没几天,王承恩就有些后悔,每日骑在马上赶路,直把全身的骨头都给颠散架了。真是何苦来哉,放着皇宫里舒舒服服的日子不过,跑到边塞来吃苦。


    王承恩这时候后悔肠子都要青了,但没办法,路是自己选的,只能苦挨。直到今天,萧去病的出现,才让他不再后悔这次的决定。


    神仙弟子耶,要是把这个消息上报给皇帝,这得是多大的功劳,想想就让人激动得再也坐不住!


    别人不知道,作为唐玄宗的心腹小太监,王承恩可太清楚了。早在天宝元年,皇帝就在华清宫修了一座长生殿,整日的拜神仙。有一次皇帝就跟宰相讲,说他有一次宫中设坛,为百姓祈福,他刚把黄表放在祭坛上,黄表就突然飞到了天上,然后就听到空中传来声音:“圣寿延长”。


    还有一次王承恩陪同皇帝准备把放在祭坛上的丹药收起来,皇帝这时又听见空中有人说话:“药未须收,此自守护。”而在一旁的自己的却什么也没听到。


    对于这样一个想长生都想疯了的皇帝,王承恩是心知肚明的。他唯一担心的是萧去病是个骗子。所以在上报给皇帝之前,他还要确认再确认。而确认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方能拿出什么仙家秘宝。


    本来王承恩还一直在想,自己的这个想法要怎么跟萧去病说,却没想到萧去病竟然自己说出来。王承恩觉得幸福来得太快了,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看到王承恩这样的反应,萧去病心里一声冷哼:“死太监,等下别把眼珠子掉出来才好。”


    萧去病打开背包,拿出了三样“宝贝”:一盏手摇发电野营灯;一坛师父酿的糯米酒,一盒费列罗樱桃酒心巧克力。野营灯是有时候住在山上用的;这坛酒是师父精心酿造孝敬爷爷的,酒曲加了十多味名贵中药,活血通络,装坛的时用56°白酒代替纯净水下酒,比白酒还醉人;酒心巧克力则是在山上练功随时补充能量的。


    萧去病当然还有更好的东西,比如手机,比如笔记本电脑,但这两样东西是绝对不能让人看到的。思来想去,只有这三样最适合,既有震撼力,又不会泄露自己的秘密。


    萧去病想过了,高仙芝这次去怛罗斯是会大败而归的,自己的目标就是帮他反败而胜。而要做到这一点,则必须让高仙芝相信自己,采纳自己的建议。


    好比现在,如果自己空口白牙对高仙芝说:“我师父说你这次会打输,所以叫我下山来帮你,所以你要听我的建议。”高仙芝难免不会像曹操一样发怒:“匹夫安敢乱我军心,拖出去砍了。”


    所以,在回答问题之前,必须加重自己在高仙芝心目中的分量。祭出法宝,亮瞎这个高丽棒子的眼。


    只有这样,自己忽悠人的话,才好说出口。那时候,即使高仙芝不信,也不会立即发作,而会选择暂时忍耐,让自己把话说完。


    接下来就是考验口才和布局能力的时候了。萧去病的目标,可不仅仅是帮助高仙芝打赢怛罗斯之战而已。更为重要的目标是让高仙芝明白,没有自己,他就不会赢,他会输的很惨,这样高仙芝才会承自己的情。自己所做的这一切才算有所回报。


    那种专门利人,毫不利己的事情,我萧去病才不会去做呢。


    嗯,忽悠高仙芝第一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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