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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霜天万类,皆为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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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补,乃是炼炁界当中一种极为阴毒的修行方式。


    所谓修行,不过是取天地而补自身——日月精华如此,天地一炁如此,天材地宝亦是如此。


    但这些玩意儿,无灵无智,与那房上积雪,路边野石没有区别。


    取了,也就取了。


    只是这般主流的经典和修行方式,却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弊端。


    ——慢。


    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一些阴毒的经典,却不注重取天地,而注重取他人之盈,补自身不足。


    是为,采补。


    采阴补阳,采阳补阴。


    而被采补者,便被称为“炉鼎”。


    炉鼎遭了采补后,血肉精华,阴气阳气,尽被汲取,就变成了眼前这般干尸模样。


    所以,在用命炁探查了一遍那覃家女儿的尸首后,杨清风立刻就断定,这可怜的女子乃是被活生生采补而死。


    这般一来,凶手,便只可能是炼炁士。


    不过,与此同时,他也生了个疑问。


    ——这大刑司虽然不像监地司那般炼炁士遍地走,但也不全是凡人。


    据他所知,那五个刑司主事,个个儿都是突破了开海的炼炁修道之人。


    倘若以往的被害者也是这般模样,那他们应当能发现是炼炁士动的手,早该上报了监地司才是。


    可偏偏啊,没有。


    带着这般疑问,杨清风去见了那主管福泽城区刑案的刑司主事。


    ——齐豫安。


    这个身材矮小的刑司主事听了这话,也是大发雷霆,将以往负责那些案子的人通通拉出来,以玩忽职守之名严惩了个遍!


    杨清风看了一场闹剧,也不想再纠结这事儿了,连让齐豫安将以往那些受害女子的卷宗都找过来。


    细细研读。


    看完以后,哎呀一声,一拍大腿!


    更是坚定了自个儿先前的猜测!


    这些个受害女子,通通年芳十八,都是清白的黄花闺女,元阴尚在。


    并且杨清风还在这些女子的生辰八字儿上发现,她们通通是生于阴年,阴月,阴日,阴时。


    倘若真的只是为了满足那邪欲的禽兽行径,哪怕再挑剔,也不可能挑剔到生辰八字儿这个份儿上。


    而只有采补,方才如此在意炉鼎的体质与生辰。


    当即,杨清风去了一趟籍户司,将整个福泽城区所有未娶嫁的女子的生辰都查了一遍。


    最后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了两个符合那生辰的,还没遇害的年轻女子。


    他将俩人的卷宗拎出来,看向身后一众吏目,开口道:“倘若那恶徒再犯案,这两位姑娘必定是目标之一,我要你们一天十二时辰严密看守,一旦有所情况,第一时间发出信号!”


    “是!”


    一道道身影躬身应是,安排布置去了。


    等杨清风回到大刑司的时候,那齐豫安已摆了一桌简单的酒席,称一为赔罪,二为接风。


    杨清风拗不过,只得随意上桌吃了两口。


    而那齐豫安似乎也晓得先前是因为自个儿失职才导致了那么多女子遇害,对这个案子也是操心得紧,问杨清风要如何查,是否有帮得上忙的地方。


    但杨清风赐予监地司的规矩,还是啥也没说。


    ——对于大夏的非凡机构,便是如此。


    一般情况下,一般的事儿都落不到他们手里,但一旦落进他们手里的事儿,跟朝廷其他部门儿就没关系了。


    同一时间。


    福泽城区,玉明街。


    某个阴暗的角落里。


    在杨清风紧锣密鼓地安排人的时候,余琛却已看完了那覃家女儿生平的走马灯。


    良久以后,长叹一口气。


    望着漫天风雪,喃喃自语。


    “好人……不长命!”


    文圣老头子问他咋了。


    余琛只是摇头,没有多说。


    又看向度人经里,黄泉河畔,那个痛苦狰狞的女子鬼魂。


    ——他认得她。


    或者说,余琛见过这个女子,从别人的走马灯里。


    三年前,渭水。


    某个乞丐,在天桥上要饭。


    那一天,风大雪急。


    州府来了个富家千金,回乡省亲。


    路遇乞丐,心头不忍,便让仆从将一盒桂鳕鱼给了乞丐。


    乞丐舐骨而尽,久久无法忘怀,最后到死,都想着那桂鳕鱼的滋味儿。


    死不瞑目。


    后来,被搬尸人搬上清风陵,遇上余琛,方才如了他的愿。


    ——这个乞丐,也正是余琛度化的第一个亡魂。


    他走马灯中的那位人美心善的富家千金,正是覃家女儿。


    三年前,她十五岁,救了一个乞丐。


    这位千金并没有那位富家子弟的纨绔与飞扬,相反在她娘的教导下知书达理,温柔善良。


    渭水的那个乞丐,实际上她已经不太记得了。


    因为她这些年随手帮过的人,太多了。


    可惜,好人没好报。


    自从那月末淫魔的恶名传开以后,覃父和她的兄长就相当重视。


    甚至还去各个武馆重金请来了高手护卫,其中不乏先天。


    本以为如此,便可护佑平安。


    但那一晚的经历,哪怕变成了鬼,覃家女儿也永生永世无法忘却。


    夜深,她已睡了。


    忽听风声骤急,惊醒过来。


    眼一睁,一个蒙面的身影便已闯进屋里。


    对她行那龌龊之事。


    覃家女儿口不能言,身不能动,毫无反抗之力。


    最后,随着那种一切都被抽干的可怕感觉与无尽的痛苦中,她永远闭上了眼。


    痛苦,怨气,仇恨,混杂在一起。


    最终化作未遂之愿,死不瞑目。


    这才被在一旁和围观群众一起看热闹的余琛,碰到了。


    将她的冤魂摄进度人经里。


    “有什么头绪么?”文圣老头儿问他。


    余琛摇头。


    从那覃家女儿的走马灯来看,只能看出那人体型中等,穿一身白。


    至于面容模样,因为那凶手蒙着面,所以覃家女儿也没看到。


    “那你打算怎么办?”


    文圣老头儿晓得余琛在给死人办事儿,虽然不清楚这可怜的女子的遗愿究竟是什么,但无外乎就是捉住凶手之类的。


    “这般炼炁士做事儿,通常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至少大刑司那一套捉凡人的法子,是没用的。”


    文圣老头儿开口道:“看这可怜女娃的模样,应当是被采补了——而采补一事,炉鼎条件苛刻,老夫认为可以通过找到下一个可能的受害者来守株待兔。”


    余琛收起度人经,转过头来,摇头:“不用那么麻烦。”


    然后,在文圣老头儿茫然的目光中,余琛径直走出阴暗巷子,在街上乱逛。


    这会儿,行人百姓,多已经散去了。


    空旷长街,人烟寥寥。


    那些先前被踏出的脚印儿,也在大风雪之下被掩埋。


    文圣说得对,炼炁士杀人行凶的案子和凡人犯案,完全是两个概念。


    比如凡人无论是溜门撬锁,还是掀瓦踩梁,多多少少会留下痕迹。


    但炼炁士呢?


    人家一跃数丈,能直接从雪里跳进你屋子里去。


    踏雪无痕之间,更不会留下什么足印。


    又说目击者,一个炼炁士倘若不想让伱寻常人发现踪影,那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可以肯定的是,那凶手无论是来去之间,都刻意避开了人群。


    但偏偏啊,官府的目击者,必须是人,必须能交流说话。


    而余琛,不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讲,虫鱼鸟兽,都可以是他的“眼睛”。


    霜天万类,尽为我用。


    一路走过。


    看起来就像是毫无规律地乱晃。


    但他所过之处,无论是天上的野鸟,还是阴沟里的老鼠,都在那一刻,发出声音。


    纷繁的,无数的信息,传入余琛的脑海。


    一只盘旋的野鸟看到了,在覃府被大刑司和围观群众围住之前,的确有一个浑身雪白的人影从覃府中飞掠而出。


    一头房顶上的老鼠看到了,那人影一跃数十丈,悄然无声,朝某个方向而去。


    一只看门的家犬看到了,那人影裹挟风雪,最后离开了福泽城区,踏进了长安城区的方向。


    ……


    就好似那索命恶鬼,余琛一路追踪。


    最后,在城东永乐城区的一座庞大宅邸前,停了下来。


    他抬头一望。


    灰黑的巍峨高墙好似阴云一般耸立,一座座森严肃穆的宫阙勾勒出庄严的连绵阴影。


    漆黑,冷硬。


    这是余琛的第一印象。


    长安官邸。


    长安城区的第一住宅区。


    而这官邸中,又分了无数个四四方方的宅子,一宅就是一户。


    金陵城五成以上的官员,都住在里边儿。


    无数鸟兽的目击下,那雪白身影的踪迹最后就是翻越长安官邸的围墙去到了里边儿,不见了踪影。


    余琛的脸色,阴沉下来。


    因为他知晓这长安城区的长安官邸,住的要么就是官员,要么就是官员亲眷。


    那月末淫魔,是金陵的官儿?


    或者说,是官吏的亲属?


    另外,作为金陵大半官吏与其家属的住宅,长安官邸里护卫森严,个顶个儿都是好手。


    据文圣老头儿说,里边儿甚至还住着不止一位的灵相境的炼炁士。


    所以这地儿,余琛闯不进去。


    但没关系。


    因为采补这事儿一旦开始,就好似那上瘾之毒一般,没法停。


    那月末淫魔,一定还会出手。


    只要他敢出来,余琛就能找到他。


    在远远的房顶上留下两枚纸鹤后,余琛转身离开了长安城区,回到万家陵上。


    按那月末淫魔的尿性,一般是月末的深夜犯案。


    今儿已经过了。


    那么明晚,他应当会再度出手。


    到了那时,一切罪债,就该偿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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