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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杀人放火,修桥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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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决定毕竟是决定,让青浣进合德书院的法子,具体咋操作还要慢慢儿考虑。


    毕竟余琛也只是个看坟的,而文圣老头子人鬼殊途,哪怕就是借纸人儿之身显化身形,也不敢有任何招摇。


    ——整个大夏的哀钟响了一天一夜了,你突然冒出来一句我还在咧!


    那大伙儿都会很尴尬。


    更不用说,那个害了文圣的家伙还隐藏在暗处,若是被他晓得了文圣魂魄还没消散,那才是真让人头疼。


    于是,只能徐徐图之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余琛一早爬起来,按照文圣老头子的意思,下了明山,买了好多读书识字的书本,带上山来,交给青浣。


    让她学习读书识字儿。


    另一边,又忙碌起来自个儿的事儿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倒是清闲。


    反正他作为明山守陵人,说白了就登记个祭拜者的身份就是了。


    其他诸如安葬,入殓,都和他没啥关系。


    这一天,已经是余琛来到金陵地第五天了。


    清晨一大早,吃过早饭,青浣拎着扫帚出去打扫墓园,而余琛则坐在门口,望着冰天雪地,观想神轮。


    没多时,一行黑衫壮汉,抬着个黑黝黝的棺材,吆喝着上了山来。


    一登记,才晓得这是钟鼓司丧葬门下的收尸人们。


    和渭水一个样儿,这偌大的金陵也有那种孤苦无依的死人,总不能让他们烂在街上吧?


    于是钟鼓司就招了这么些收尸的,专门儿将那些无名尸首抬上来安葬。


    而对于这个靠着稽查司大人的举荐信当上守陵人的年轻人,几个收尸壮汉也是客客气气儿,其中那个看起来像是做主的光头汉子和余琛唠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把钟鼓司给的“冲煞”也分了一半给余琛。


    ——不是啥大钱,就是几个铜字儿,但也图个吉利。


    挖坟,埋棺,填土,立碑,一气呵成。


    半把个时辰后,收尸人们才乐呵呵下了山去。


    而余琛现在那崭新的坟头前,沉默不语。


    ——这几天啊,不晓得是不是金陵日子比渭水好,虽然死的人倒是不少,拉上来埋的也挺多,却没啥死不瞑目的。


    余琛这主打一个帮死人办事儿的摆渡人,也就要是歇了业。


    终于到今儿的时候,那脚不沾地的熟悉的阿飘,终于来了!


    且看那坟头上,一个浑身伤痕累累的老头儿面目痛苦,神色狰狞,双手死死抓着衣袍,胸膛处,塌陷了好多进去。


    其惨状,让人侧目。


    余琛一唤,这老头儿就跟着进了门。


    关好门窗后,度人经展,老头儿的鬼魂被摄了进去,跪在黄泉河畔,不住呢喃。


    “惨啊……真惨啊……”


    紧接着,走马灯一路跑了起来。


    老头儿叫赖椋,今儿已六十有四,看起来却仿佛七八十岁了那般。


    这一生,和诸多贫苦人家没什么两样。


    出生时穷,小时候穷,长大了穷,老了还是穷。


    一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最后却没过上一天好日子。


    赖椋年轻时,凭一股子力气,在金阳商会的港口干体力活儿。


    也算吃得饱穿的暖。


    但想攒下钱财,娶个媳妇儿,那是远远不够的。


    于是三十岁那年,正好金陵以北,长城之处,要新修一段,作为战线抵抗北妖。


    那镇守边关的神武王亲自下到金陵,召集劳工,承诺建城以后给,一笔不菲的安家费。


    当时,赖椋一咬牙一跺脚,去了那苦寒边关。


    一去,就是五年。


    可五年完了,城也修好了,那神武王许诺的安家费,却只有当初说好的一成。


    拿着些散碎银子,拖着暗伤遍布的身子,赖椋回了这金陵城来。


    一瘸一拐。


    别说娶媳妇儿了,走路都不敢快了。


    就在金陵五城三十六街的禹辛街上,摆摊儿卖些小玩意儿,什么糖葫芦啊,什么糖人儿啊,赖以为生。


    一过就又是几十年。


    赖椋老了,也攒了些钱,寻思该安顿养老去了。


    可就在这档儿,出意外了。


    昨儿下午,禹丰街上,几个鲜衣怒马的公子哥儿,骑着高头大马,在那儿比试谁的马快!


    ——要说这人也真是贱,明明金陵有专门的马场,他们非要在大街上飙。


    好像看着百姓行人恐惧躲避的样子,他们很得意似的。


    但俗话说,这夜路走多了,哪儿能不撞鬼?河边去久了,哪儿能不湿鞋?


    这不,其中一个公子哥骑着马招摇过市,碰见赖椋刚刚收摊儿。


    让不让?


    你说要让吧,这把就输了,可是下了赌注的呢!


    你说不让吧,大不了就从这老头儿身上跨过去。


    孰轻孰重,公子哥儿哪儿分不清?


    ——金陵公子,怎肯认输!


    驾着高头大马,直直撞去!


    赖椋身上本就有因为修长城时落下的暗伤,一瘸一拐躲避不及,硬生生被那烈马给撞到,踩死了去!


    这就是走马灯的全部。


    至于后续的事儿嘛,就是那几个收尸人跟余琛摆谈的。


    说是禹丰街上出了人命,官府自然来查,那公子哥儿却倒打一耙,说是老头儿不知道发什么疯,自个儿撞上来。


    他乃是躲避不及,才撞到了赖椋。


    这一来,官府大刑司的人,既找不到啥证据,死人也说不了话,赖椋又无亲无故,没人替他申冤。


    再加上那公子哥儿家里有钱,他爹以前是混黑道的,现在洗白做了某个大商会的长老,不差关系不差钱儿,事发之后,立刻就上下打点。


    这般一套组合拳下来,别说赖椋无亲无故,哪怕就是有人给他申冤,怕是也无济于事。


    这事儿,就草草了结。


    正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世道如此。


    这苦命的赖椋的死,最多也就只让街坊邻里叹息了一阵,说好人不长命!


    但除此之外,这些平头百姓,能干啥?


    且不说他们到底看没看到当时真相,就是真看到了,有人敢去得罪一个黑道背景的商会长老的公子的?


    还是为了一个无亲无故的老头儿?


    不可能的。


    反正最后啊,那公子哥儿该吃吃该喝喝,屁事儿没有。


    而赖椋死就死了,过两天怕就被人忘了,世道如常。


    但问题是,这死者本人,有话要说啊!


    凭啥?


    咱就安安分分走路,伱凭啥骑个马过来把人踩死了?


    你说当真是个意外呢?


    那也就罢了。


    可赖椋虽腿脚不利索,躲避不及,当时却清清楚楚看到,那公子哥儿脸色狞恶,不仅不拉缰绳,还是快马加鞭撞过来的!


    哪儿能这么算了?


    穷人的命,不是命呗?


    嗯……不得不说,倘若没有余琛,穷人的命,还真就不是命。


    但偏偏啊,他在。


    兄弟们先看着,等哈晚点还有一章,顺便求个月票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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